截至26日,监管机构共发布75张罚单,环比5月增长63%,仅次于今年1月。其中,上海银保监局罚单数量再度居首,达28张。

6月,保险机构违规现象再度引发关注。据《金融投资报》记者统计,截至26日,监管机构共发布75张罚单,环比5月增长63%,仅次于今年1月。其中,上海银保监局罚单数量再度居首,达28张。

值得关注的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等,依然是保险机构“踩雷”的高发区域。

年内保险机构领380张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信息,截至6月26日,今年以来保险机构领取的罚单已达380张。其中,6月公开的保险机构罚单为75张,这也是继1月公开 102张罚单后,保险机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最多的一个月。

不过,需要留意的是,罚单公开日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今年1月银保监系统公开的102张保险机构罚单中,有36张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实际为2018年12月,因此,实际于2019年开具并公开的罚单为66张。而2-5月,公开的保险机构罚单分别为46张、41张、70张、46张。

具体来看,6月,上海银保监局开出的保险机构罚单数量最多,达28张。这也是其继5月后,罚单数量再度蝉联首位。云南银保监局仅次其后,保险机构领取罚单20张。此外,安徽、山西、浙江、辽宁、厦门、黑龙江、新疆、浙江亦有保险机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罚。

保险中介机构频受处罚

近年来,专业中介机构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底,中国市场有2647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3.2万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及764万保险公司营销员。但与此同时,由于管理不规范,保险中介机构也频频受到监管处罚。

从6月来看,针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下发的罚单依然保持较高占比。6月20日,上海银保监局一次公开 4张罚单,剑指3家保险中介机构。其中,上海诚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住址变更未报告;股东变更未报告;编制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五十六条、第八十一条 ,上海银保监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与此同时,上海国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与上海联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分别因“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险、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及“变更住所未按规定报告、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收到罚单。

而此前,6月14日,云南银保监局公布20张罚单,亦涉及平安创展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年安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云南省分公司、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深圳美臣泰平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多家保险中介机构。

从其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来看,包括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成“雷区”

另一方面,面对监管的严要求,传统保险机构亦频频踩雷,其中不乏大型保险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人员从事保险销售、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等均成为重灾区。

6月13日,因存在“商业险手续费和交强险手续费实际支付比例与财务记账比例不一致的行为,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华联合财险太原市迎泽区支公司收到山西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山西银保监局指出,该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22万元。同时对时任支公司经理张俊义警告并罚款4万元。

这并非中华联合财险6月收到的唯一罚单。就在6月5日,中华联合财险本溪中心支公司亦因“2005年至2018年经营期间,存在将相关货物运输险业务虚构为代理业务套取费用问题”收到罚单,针对该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辽宁银保监局对该支公司罚款30万元,并责令停止接受货物运输保险新业务3个月。支公司总经理王新玉任职资格被撤销。

某大型财险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则因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受到阜阳银保监分局处罚。另外两大大型寿险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亦包括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此外,“保费回扣”现象也值得关注。某财险山西分公司在2018年2月至5月期间,通过保险代理人向部分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人赠送了合同约定外200元或350元面值不等的京东E卡,涉及金额66.405万元。 这一通过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14条的规定,被要求改正,并处以罚款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