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金额 |
人民币10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人民币3亿元 |
发行期限 |
270天 |
担保情况 |
无担保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主体信用评级级别 |
AA+ |
发行人: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业务结构较为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圆通速递为电子商务用户、企业用户及个人用户提供快递服务,报告期内,快递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子商务用户,业务结构较为集中。如果未来电子商务行业增速进一步放缓,而公司除电子商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板块不能实现较快增长从而提高在整体业务结构中的占比,则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下降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2.26%、9.44%、7.80%和12.28%,其中,其中快递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06%、6.97%、6.60%和11.93%;货代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82%、16.18%、12.85%和14.27%。受到价格下降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和政治变化、汽油及航油价格波动、城市劳动力薪酬水平上升等因素可能导致快递行业经营成本的持续上升,进而使得发行人毛利率出现波动。
3、快递业务量增速放缓风险
2021年,全国累计完成业务量1,083亿件,同比增长29.92%,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0,332.3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同城业务量累计完成141.10亿件,同比增长16.0%;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920.8亿件,同比增长32.8%;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21.0亿件,同比增长14.6%。在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消费加速向线上转移、仓配一体化及新兴电商发展等积极因素带动下,我国快递业持续高位运行。与2011年以来基本上维持在50%以上的增幅相比,整体快递业务量在2017年已开始呈现增长放缓态势。未来预计快递业务量大概率难以维持高速增长。在快递业务量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如有);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二)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第十二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蛟龙 集团/圆通蛟龙 |
指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超短期融资券/SCP |
指 |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
注册总金额 |
指 |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为1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额度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
指 |
公司本期发行的金额为3亿元的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
主承销商/招商银行 |
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交通银行 |
指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
集中簿记建档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价格)后,承销团成员/投资者发出申购订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
簿记管理人 |
指 |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
承销协议 |
指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人民银行 |
指 |
中国人民银行 |
交易商协会 |
指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上海清算所 |
指 |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
指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
北金所 |
指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工作日 |
指 |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节假日 |
指 |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最近三年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
最近三年末 |
指 |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 |
二、机构释义 |
圆通速递 |
指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国际 |
指 |
圆通速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圆通有限 |
指 |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圆翔投资 |
指 |
上海圆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圆欣投资 |
指 |
上海圆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圆科投资 |
指 |
上海圆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圆越投资 |
指 |
上海圆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阿里创投 |
指 |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云锋新创 |
指 |
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圆鼎 |
指 |
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舟山恒阳 |
指 |
舟山恒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杰伦 |
指 |
上海杰伦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
浙江圆通 |
指 |
浙江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嘉兴圆通 |
指 |
嘉兴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金华圆通 |
指 |
金华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临海圆通 |
指 |
临海市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宁波圆通 |
指 |
宁波市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圆通北京 |
指 |
圆通速递(北京)有限公司 |
湖北圆通 |
指 |
湖北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江苏圆通 |
指 |
江苏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淮安融盛 |
指 |
淮安融盛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无锡圆通 |
指 |
无锡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泰州圆通 |
指 |
泰州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陕西融盛 |
指 |
陕西融盛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山东圆通 |
指 |
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烟台圆通 |
指 |
烟台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
广东圆通 |
指 |
广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烟台圆通 |
指 |
烟台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
安徽圆通 |
指 |
安徽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四川圆通 |
指 |
四川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黑龙江圆通 |
指 |
黑龙江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福建圆通 |
指 |
福建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湖南圆通 |
指 |
湖南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广西圆通 |
指 |
广西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江西圆通 |
指 |
江西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山西圆通 |
指 |
山西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辽宁圆通 |
指 |
辽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吉林圆通 |
指 |
吉林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河南圆通 |
指 |
河南省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海南圆通 |
指 |
海南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贵州圆通 |
指 |
贵州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重庆圆通 |
指 |
重庆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
云南圆通 |
指 |
云南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赣州圆通 |
指 |
赣州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揭阳圆通 |
指 |
揭阳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上海圆真 |
指 |
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特殊说明,所有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人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的波动,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将在银行间市场上进行交易,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超短期融资券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公司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期足额兑付。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及说明
(一)财务风险
1、对外的投资活动较多,投资损失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1,733,670.59万元、1,619,165.18万元、1,336,354.09万元和545,623.15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0,585.26万元、-681,679.96万元、-499,686.05万元和-247,799.84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目前发行人正处于高速扩张阶段,对外的投资活动较多。如果发行人对外投资项目不能及时得到回报,或者出现较大的投资决策失误,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2、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下降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2.26%、9.44%、7.80%和12.28%,其中,快递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06%、6.97%、6.60%和11.93%;货代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82%、16.18%、12.85%和14.27%。
受到价格下降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波动。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和政治变化、汽油及航油价格波动、城市劳动力薪酬水平上升等因素可能导致快递行业经营成本的持续上升,进而使得发行人毛利率出现波动。
3、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金额为20,018.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46%,包括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除此外,发行人集团本部还质押了9,500万股圆通速递A股股票。受限制资产系作为借款的抵押或质押物,以及保函保证金,有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4、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674,590.57万元、1,172,561.27万元、1,630,256.77万元和1,694,058.5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48.80%、53.63%、57.91%和57.61%。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主要来源于子公司圆通速递,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持有圆通速递股票数量为104,311.86万股,占圆通速递总股本的30.36%。如果未来发行人持有圆通速递的持股比例大幅减少,可能面临失去对圆通速递控制权和可参与的分红减少的风险。
5、资产流动性下降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282,576.08万元、1,584,301.07万元、1,845,081.07万元和2,038,606.87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5.63%、43.66%、42.41%和46.34%;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528,290.38万元、2,044,172.79万元、2,505,953.84万元和2,402,684.57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4.37%、56.34%、57.59%和53.66%。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蛟龙集团子公司圆通速递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持续优化路由网络,在重点枢纽地区扩建及新建转运中心,使得非流动资产规模大幅上升。未来如果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进一步下降,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6、其他流动资产规模及占比逐年增加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70,548.79万元、287,826.43万元、335,641.87万元和258,624.1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63%、7.93%、7.71%和5.78%,占比有所波动。
其中,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7,277.64万元,增幅为6.39%,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增值税留底税额增加;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47,815.44万元,增幅为16.61%,主要原因是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7、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资产拆借等,发行人与实控人及其子女以及关联子公司之间存在一定资金往来,需关注相应关联交易风险。发行人通过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保证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交易活动。尽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秉着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价格,且拥有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严格按照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处理关联方交易,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可能导致关联交易的增加,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则可能出现利益输送、利润调节等情况,这将对公司的健康经营及投资者的客观判断产生不利影响。
8、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未分配利润余额随之稳步提升,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15,024.16万元、506,601.43万元、579,539.56万元和811,856.0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30.02%、23.17%、20.59%和27.61%。公司目前暂无大规模分红计划,但如果公司未来进行大规模分红,将降低所有者权益,从而可能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9、发行人盈利主要依靠子公司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规模较小,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5,718.26万元、6,121.03万元、6,078.03万元和277.31万元,投资收益分别为33,672.74万元、578,721.07万元、75,032.83万元和1,041.32万元。发行人为集团性质的控股公司,本部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负责整个集团的投资管理工作。如果未来子公司盈利能力或分红制度发生不利变化,特别是发行人子公司圆通速递的盈利能力或分红制度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0、债务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756,385.7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522,718.12万元,长期借款余额44,000.00万元,应付债券余额189,667.62万元,债务规模较大。发行人作为控股型公司,非上市公司板块的营业收入较少,还款来源主要依赖于债务置换、股票减持、股票质押、分红等。
11、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268,354.97万元、309,330.92万元、358,580.51万元。发行人公司报告期内持有大量理财产品是由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用来购买理财产品。如果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发生损失,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12、商誉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商誉余额分别为50,055.12万元、45,976.22万元、40,224.56万元和38,556.07万元,发行人至少每年对于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若发行人商誉价值明显下滑,可能会造成发行人的资产损失。
13、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5,849.46万元、153,961.14万元、173,922.59万元和250,303.52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15,549.37万元、114,919.82万元、120,787.46万元和210,809.11万元。最近三年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业务类型的丰富,发行人应收款项余额波动增长。随着发行人未来应收款项继续增加,若回收发生困难,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4、股权转让及质押风险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集团本部共持有1,043,118,613股圆通速递A股股票,占圆通速递股票总数的30.36%,其中发行人集团本部质押了95,000,000股圆通速递A股股票,作为借款的质押物,质押股票占圆通速递股票总数的2.76%,占发行人持有圆通速递股票总数的9.11%。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及盈利来源于圆通速递,如果未来发行人持有的圆通速递股票的质押比例持续上升,可能会对发行人对于子公司圆通速递的控制能力下降,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以17.406元/股向阿里网络转让3.79%,对价合计66亿元,若后续进一步转让,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对圆通速递的控制权。
15、资产收益率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10.95%、12.21%、6.74%和9.59%,总资产净利率分别为5.93%、6.21%、5.65%和8.30%,随着发行人成本上升以及快递行业竞争趋烈,发行人资产收益率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发行人的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6、对外投资板块较多,子公司利润为负数的风险
发行人为集团控股型公司,本部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负责整个集团的投资管理工作。发行人所涉行业较多,除与快递主业相关的行业外,还有旅游开发、餐饮、地产、农业科技等行业,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子公司除圆通速递外,部分子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开展业务的时间较晚,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因此营业收入较少。如若发行人净利润为负的子公司盈利情况不能得到改善,长期看来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
17、投资收益对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3,480.62万元、174,527.66万元、9943.71万元及1,777.77万元,占营业利润的6.31%、71.12%、3.30%和1.50%,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且近年来存在一定波动,未来若发行人投资收益出现较大变化,会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8、利息保障倍数波动风险
2019-2021年度,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24、24.06和39.08。近三年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偿债能力较强。未来发行人的有息负债规模可能继续扩大,利息支出可能进一步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9、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圆通速递的全资子公司香港翠柏有限公司与菜鸟沈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沈阳”)、顺汇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向金融机构的定期贷款,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定期贷款及其应计利息提供担保。2019年5月17日,圆通速递全资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签署《偿付协议》,按照圆通速递对青鹬投资间接持有的14%股权占公司与菜鸟沈阳直接或间接持有青鹬投资合计65%股权的比例,为阿里巴巴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16.49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的反担保。担保期间,若上述比例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动后的比例承担相应的反担保责任。发行人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如果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来出现偿债困难,发行人可能面临相应的被追偿风险。
20、短期偿债压力上升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906,985.18万元、1,261,820.12万元、1,398,775.38万元和1,240,840.2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49%、87.51%、91.06%和80.80%。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是由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构成,近年来有所上升,但2022年1季度流动负债有所下降,如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持续增加,则短期偿债压力面临着一定的上升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营场所稳定性风险
公司采用转运中心自营化和终端加盟网络扁平化的运营模式,掌控重点转运中心等网络核心资源,并有效调动加盟商网络资源,将快递服务网络末端延伸至全国各地。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对转运中心等经营场所的需求快速增长,为了满足持续增长的业务需求,公司主要采用自建与租赁相结合的方式扩充转运中心数量和纵深覆盖;此外,作为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正在积极通过建设自有转运中心等方式完善整体转运体系,现有的租赁房屋及场地在未来将逐步被自有转运中心所取代。
由于公司的物流网络在全国范围内分布较广,同类型房屋及场地较为常见,可替代性较强,若局部地区转运中心发生停用或搬迁的情形时,在寻找替代房屋及场地的期间,该等停用或搬迁转运中心的处理能力可由周边其他转运中心、接驳点分散承担,不会对公司整个快递网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尽管前述原因能够缓解公司现有个别物业对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影响,但若部分物业因未取得权属证明、出租方单方面违约、到期不再续约等问题而导致无法继续使用,仍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局部区域的正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终端网络加盟模式的相关风险
公司揽收、派送环节工作主要由加盟商承担,各加盟商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内容负责固定区域内快件的揽收、派送工作。尽管公司采取了扁平化的加盟模式,快件中转主要由公司转运中心负责,确保了公司对服务网络较强的控制力和服务网络较高的稳定性,但由于加盟商数量较多且分散,如果个别加盟商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异常变动,短期内可能对公司局部地域服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由于加盟商的人员、财务、资产均独立于公司,若因加盟商违反特许经营协议,或因其在经营管理、合规运营、客户服务等方面无法达到公司运营标准及/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的品牌经营宗旨,则有可能在短期内影响到公司的局部地域的业务开展。
3、服务时效性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对快递业务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民网购消费的不断升温,个别网购大规模促销期间单日的快递业务量陡增,易导致相应期间局部地域快递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4、信息系统非正常运行的风险
在快件的揽收、中转、派送、客服等业务环节以及财务核算、人力资源等日常管理方面均依赖于快递业务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尽管公司对该等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维护和升级,但由于该等系统使用频繁且数据处理量巨大,若上述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则公司日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5、车辆及航空运营安全事故风险
公司的快递业务运输方式主要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与航空运输。尽管公司已为运输工具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相应的保险,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支出,但若保险赔付金额无法完全覆盖事故赔偿支出以及车辆毁损损失时,将导致公司发生额外支出。此外,如果安全事故不能及时解决,还可能对公司局部业务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6、安全运营风险
快件寄递安全是快递服务质量的核心,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和监管。由于个别寄件人法规及安全意识不强、寄递物品安全性不稳定等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给快递企业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公司已设立了安全委员会,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控体系,制定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应急预案。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加强收寄验视、快件安检、寄递实名等安全管控措施的推行,保证快件寄递及生产运营的安全与时效。
7、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快递行业总体上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关系,经济要素的变动将会影响快递行业的服务总量进而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在经济处于扩张时期,货物运输供求增加,快递行业繁荣;反之,在经济处于紧缩时期,货物运输供求减少,快递行业也萧条冷淡,上述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我国快递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圆通速递未来业务增长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8、单票收入下降风险
随着快递行业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市场集聚效应的明显增强,并得益于科技创新运用和全流程成本管控的精耕细作,主要快递服务企业规模效应逐步凸显,单票成本持续下降,加之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陆续出台的各项免税降费等优惠政策,促使主要快递服务企业的单票成本降幅明显,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快递行业单票均价持续下降。2021年全行业快递均价为9.54元/票,较2020年下降1.01元/票,降幅达9.57%。
9、成本上升风险
快递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揽件、分拣、转运、投递等各个操作环节均有较大的人工需求。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力成本存在一定的上升压力。
同时,场地租赁等成本也在不断增长。如果未来圆通速递不能获得足够的业务量或无法有效地管控成本,将可能对未来的业绩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
10、行业竞争风险
国内快递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虽然圆通速递对快递业务定位和发展已做好长期发展战略和运营计划,但仍将面对快递市场的激烈竞争。另外,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导致消费者对与其相关的快递服务品质要求日益提高。部分大型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自建物流体系的方式降低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依赖,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快递服务。因此,圆通速递在相关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将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11、业务集中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快递业务,目前发行人快递件主要来源为电商件,业务结构较为集中。尽管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及居民消费方式转变,近年来电子商务市场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但如果未来电子商务行业增速放缓,而发行人除电子商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板块不能实现较快增长从而提高在整体业务结构中的占比,则发行人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12、国际业务拓展及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持续多维深化已具有先发竞争优势的国际化布局,通过自建自营、战略合作等方式迅速拓展公司全球网络覆盖、完善海外网络布局。公司在发展海外快递业务的经营活动可能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在人民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以外币计量的相关资产、负债和损益折算将产生汇兑损益,从而对圆通速递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波动风险。
13、行业关联风险
近年来,我国的快递行业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目前快递行业增长重要推动因素的电商,如果发展进入瓶颈,增速下降,将导致快递行业的经营业绩有所放缓,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管理风险
1、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快递行业在揽件、分拣、转运、投递等各个操作环节的从业人员数量众多,加之末端网点覆盖范围广泛,分子公司数量较多,为快递企业在人员管理、分子公司管理等方面增加了一定难度,从而产生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2、复合型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我国快递行业尚属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能否吸引并留住经验丰富的复合型、高端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如公司未来无法持续提供令员工满意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则面临着各层级复合型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3、品牌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经实现全国范围内品牌化经营,行业经验及服务能力均在品牌价值上得到体现。未来若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品牌产生负面影响,可能对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加盟网点管理风险
随着快递行业加盟商经营模式不断推进,快递企业对加盟商的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如果经营不善,则可能出现加盟商网点停止营业、爆仓等情况,将对发行人正常运营造成不少的负面影响。
5、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快递寄递安全是快递服务质量的核心,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和监管。由于个别寄件人法规及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寄递物品安全性不确定等因素的存在,给快递企业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公司已成立安全管理部,并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将持续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加强收寄验视、快件安检、寄送实名等安全管控措施的推行,保证快件寄递及生产运营的安全与时效。
6、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快递行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分(子)公司数量多、营业网点覆盖范围广,在揽件、分拣、转运、派件等各个操作环节的从业人员数量众多,企业分(子)公司管理及人员管理的难度大,管理风险不容忽视。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风险
喻会蛟持有发行人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喻会蛟、张小娟系夫妻关系且合计持有发行人100%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可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本部及其并表子公司的重大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一定程度上将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带来的稳定性问题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从而存在一定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快递行业经营许可制度风险
快递业务属于许可经营类项目,受《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与《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等法律规范、行政规章的监管与行业标准的约束。为支持快递行业发展,我国政府各级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目前良好的政策环境保障了快递业持续快速的发展,但若未来国家对快递行业的监管法规或行业标准发生较大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风险
为支持快递行业发展,各级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产业扶持和鼓励政策,包括税后优惠、财政拨款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3,302.04万元、24,709.85万元、63,554.96万元及3,011.25万元,占营业利润达6.22%、10.07%、21.07%及2.53%,目前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为税收优惠、一般性财政拨款、社保局补贴等在内的政府补助。如若未来政府取消对快递行业的税后优惠和补贴政策,则会给发行人的盈利情况带来一定影响。
3、国家环保及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节约能源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罚。因此,若国家环保标准或节能减排标准提高,将会增加公司在环保及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从而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
(五)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发行人为集团控股平台,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业务。其核心业务子公司圆通速递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圆通速递的快递业务在业务规模、网络覆盖率、运营效率、公众满意度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均位居行业前列。除圆通速递外,其他业务子公司绝大部分尚处于筹划或孵化阶段,如果未来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关注募集资金投向。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
名称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发行人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余额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60,000.00万元。其中本部待偿还中期票据的余额为50,000.00万元,待偿还超短期融资券30,000.00万元,子公司待偿还中期票据余额为50,000.00万元,待偿还超短期融资券30,000.00万元。 |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
中市协注[2022]SCP48号 |
注册发行总额 |
人民币壹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 |
本期发行总额 |
人民币叁亿元整(RMB300,000,000) |
期限 |
270天 |
计息年度天数 |
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
面值 |
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
发行利率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
发行对象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发行方式 |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
超短期融资券形式 |
实名制记账式 |
主承销商 |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
联席主承销商 |
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
簿记管理人 |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
发行日 |
2022年7月20日-7月21日 |
起息日 |
2022年7月22日 |
缴款日 |
2022年7月22日 |
债权债务登记日 |
2022年7月22日 |
上市流通日 |
2022年7月25日 |
付息日 |
2023年4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兑付日 |
2023年4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兑付价格 |
到期日按照面值兑付 |
兑付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付息/兑付办法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付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兑付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付息/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付息/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信用等级 |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
认购和托管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为超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 |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 术支持机构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
税务提示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2022年7月20日9:00至2022年7月21日17: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50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2年7月22日12: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2年7月22日前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人民币100.00元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招商银行
资金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户名:招商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2年7月25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一)本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计划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合计10亿元,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及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期发行3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到期债务融资工具。
图表4-1:本期超短拟偿还债务融资工具明细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
发行人 |
起息日 |
到期日 |
票面 |
余额 |
拟用募集资金偿还金额 |
19圆通蛟龙 MTN002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9-08-14 |
2022-08-14 |
5.00% |
5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
|
|
|
50,000.00 |
30,000.00 |
二、偿债计划安排
发行人将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依据自身的经营、筹资能力和投资情况,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为了确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正常兑付、维护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披露、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设立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付工作小组
为确保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正常兑付,维护持有人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组织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披露、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整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2、加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目的。财务部门将定期审查、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还款来源落实情况,保证到期足额还本付息。
3、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工作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合法、准确、清晰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三、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要履行的相关手续、流程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公司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仅用于本章所述用途,不用于与住宅有关的土地储备、项目开发建设、金融机构借款等业务;不用于信托、理财、长期投资、资金拆借等金融相关业务。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图表5-1:发行人基本情况表
注册名称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喻会蛟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0万元 |
设立日期 |
2005年04月1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43036709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
主要办公场所 |
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
邮政编码 |
201700 |
电话号码 |
021-69777777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设立
发行人前身系上海渭蛟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渭蛟实业”),渭蛟实业于2005年4月设立,喻会蛟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张小娟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根据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5日出具的永诚会验(2005)第4106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4月15日,渭蛟实业收到喻会蛟和张小娟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200万元,其中喻会蛟缴纳100万元、张小娟缴纳1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5年4月1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渭蛟实业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92082078)。
渭蛟实业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2:发行人设立时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喻会蛟 |
100.00 |
100.00 |
50.00% |
2 |
张小娟 |
100.00 |
100.00 |
50.00% |
合计 |
200.00 |
200.00 |
100.00% |
2、2010年增资
2010年7月9日,渭蛟实业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实收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的决议,其中喻会蛟新增出资额2,960万元,张小娟新增出资额2,840万元。
根据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出具的永诚会验(2010)字第4109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7月8日,渭蛟实业已收到喻会蛟和张小娟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8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变更后渭蛟实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
2010年7月1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向渭蛟实业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9001029350)。
本次变更完成后,渭蛟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3:发行人2010年增资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喻会蛟 |
3,060.00 |
3,060.00 |
51.00% |
2 |
张小娟 |
2,940.00 |
2,940.00 |
49.00% |
合计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3、2011年第一次企业名称变更
2010年9月25日,渭蛟实业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圆通速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物流集团”)的决议。
2011年1月1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物流集团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9001029350)。
4、2011年第二次企业名称变更
2011年9月15日,物流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决议。
2011年9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9001029350)。
5、2012年第一次增资
2012年2月17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实收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的决议。其中喻会蛟新增出资额5,100万元,张小娟新增出资额4,900万元。
根据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出具的永诚会验(2012)字第4016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月17日,发行人已收到喻会蛟和张小娟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16,000万元,实收资本16,000万元。
2012年2月2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9001029350)。
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4:发行人2012年第一次增资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喻会蛟 |
8,160.00 |
8,160.00 |
51.00% |
2 |
张小娟 |
7,840.00 |
7,840.00 |
49.00% |
合计 |
16,000.00 |
16,000.00 |
100.00% |
1 |
喻会蛟 |
28,560.00 |
28,560.00 |
51.00% |
2 |
张小娟 |
27,440.00 |
27,440.00 |
49.00% |
合计 |
56,000.00 |
56,000.00 |
100.00% |
7、2014年增资
2014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注册资本由56,000万元增加至81,000万元的决议,其中喻会蛟新增出资额12,750万元,张小娟新增出资额12,250万元。
2014年4月2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9001029350)。
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6:发行人2014年增资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喻会蛟 |
41,310.00 |
51.00% |
2 |
张小娟 |
39,690.00 |
49.00% |
合计 |
81,000.00 |
100.00% |
8、2015年减少注册资本
2015年3月23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注册资本由81,000万元减少至51,000万元的决议。其中,喻会蛟减少出资15,300万元,张小娟减少出资14,700万元。2015年3月24日,发行人在《文汇报》刊登减资公告。
2015年6月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9001029350)。
本次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7:发行人2015年减资后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喻会蛟 |
26,010.00 |
51.00% |
2 |
张小娟 |
24,990.00 |
49.00% |
合计 |
51,000.00 |
100.00% |
9、2019年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发行人2019年12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000.00万元。
图表5-8:截至2019年12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喻会蛟 |
41,310.00 |
51.00% |
2 |
张小娟 |
39,690.00 |
49.00% |
合计 |
81,000.00 |
100.00% |
10、营业执照范围及住所变更
2020年9月1日,发行人住所地由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发行人营业范围由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020年注册资本减少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同比例减资的议案》,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81,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0,000万元。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9: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喻会蛟 |
25,500.00 |
51.00% |
2 |
张小娟 |
24,500.00 |
49.00% |
合计 |
50,0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10: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喻会蛟持有发行人5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喻会蛟、张小娟系夫妻关系且合计持有发行人100%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喻会蛟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发行人成立至2016年11月,长期担任发行人执行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张小娟女士,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自发行人成立至2016年11月,长期担任发行人监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发行人董事。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
姓名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企业经营范围 |
具体业务 |
喻会蛟 |
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上海圆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管理 |
喻会蛟 |
上海圆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40%,浙江圆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 |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 |
投资管理 |
|
|
合伙人 |
验);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喻会蛟 |
浙江圆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 |
受托企业资产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
投资管理 |
喻会蛟 |
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管理 |
喻会蛟 |
上海圆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 |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管理 |
张小娟 |
上海圆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 |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管理 |
张小娟 |
宁波市鄞州杰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 |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管理咨询 |
张小娟 |
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8% |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
银行业务 |
张小娟 |
上海麒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6%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管理 |
张小娟 |
上海金致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4.29% |
医院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医疗、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医疗 |
张小娟 |
杭州顺亦投资管理 |
2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 |
投资 |
|
有限公司 |
|
服务(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助贷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管理 |
张小娟 |
浙江坤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70% |
企业管理咨询、医疗技术、大数据技术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电子商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管理咨询 |
四、发行人独立性经营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发行人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供应、销售部门和渠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方交易,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二)资产独立
发行人商标、专利、土地、房产等资产均为发行人独立所有。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权属清晰。
(三)机构独立
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局、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财务方面已经分开,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
(五)人员独立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实行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考核管理及薪酬分配等。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合营、联营公司
1、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子公司18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2家。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合计22家,详见下表:
图表5-1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业务性质 |
1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30.36% |
315,983.07 |
快递 |
2 |
上海圆弘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 |
北京京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 |
咨询 |
4 |
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1,010.00 |
旅游文化 |
5 |
上海星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0 |
保险 |
6 |
杭州圆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70.00% |
28,571.43 |
投资 |
7 |
上海云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00 |
咨询 |
8 |
杭州富春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70.00% |
5,000.00 |
旅游 |
9 |
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自动化设备组装、销售 |
10 |
杭州圆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 |
投资管理 |
11 |
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800.00 |
生态种植 |
12 |
上海圆通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0 |
实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13 |
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
80.00% |
5,000.00 |
运输 |
14 |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0 |
网络技术 |
15 |
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0 |
保理 |
16 |
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0 |
融资租赁 |
17 |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0 |
航空 |
18 |
新农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0 |
农业 |
19 |
杭州圆兴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20 |
杭州圆创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21 |
广州市圆涔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
4,000.00 |
运输 |
22 |
浙江圆通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0 |
运输 |
2、合营、联营公司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图表5-13: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
陕西省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0,000 |
间接20.00% |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介绍
1、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315,983.07万元
成立日期:1992-12-22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
主营业务:
国内、国际快递;从事道路、航空、水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国内航空运输代理;汽车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51.55亿元,实现净利润21.87亿元。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342.22亿元,净资产230.58万元,资产负债率32.62%。
(三)发行人集团本部参股公司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集团本部参股公司2家,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图表5-14:2021年末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2021年末总资产 |
2021年末总负债 |
2021年末净资产 |
2021年末营业总收入 |
2021年度净利润 |
主营业务 |
1 |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
2013年12月6日 |
25,000.00 |
20.00% |
25,815.90 |
2,567.32 |
23,248.58 |
216.83 |
-990.38 |
软件的研发、设计与制作 |
2 |
浙江华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9日 |
50,000.00 |
2.28% |
11,432.31 |
9,864.65 |
1,567.66 |
2,768.90 |
-2,244.24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
1、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2-06
注册地址:桐庐经济开发区梅林路699号B幢512室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速递网络软件的研发、设计与制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会展服务、展览展示、商务信息咨询。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6.83万元,实现净利润-990.38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还处于市场开发培育阶段,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报周期。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25,815.90万元,净资产23,248.58万元,资产负债率9.94%。
2、浙江华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春桁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2-29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8楼803室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运信息咨询服务。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768.90万元,实现净利润-2,244.24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多元化战略尚处在投入期,以及受疫情、人工成本上升等影响。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11,432.31万元,净资产1,567.66万元,资产负债率86.29%。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是由喻会蛟、张小娟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理,不设监事会。
1、股东会
发行人设立股东会,由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2、董事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
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由股东选举监事一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经理
发行人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图表5-15:公司组织架构图
2、主要管理部门设置及部门职能
(1)总裁办
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有效处理集团事务,按照集团相关管理标准和流程,做好总经理、副总经理布置的日常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总裁办的后勤工作及时到位,并能够在合理地、有计划性地做好后勤管理工作的成本支出与控制。
证照办:规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证照业务管理,保障公司证照安全有效、提高证照应用效率。
综合办: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强化内务管理和后勤服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内部事务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法务部:审查、修改、会签公司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协助公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容易出现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财务管理部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保证集团和股东利益、顺利推行集团经营及财务管理目标,以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战略。在遵循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财务法规政策下,全面领导、组织、管理集团财务工作。组织制订财务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推动执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经营行为和财务活动,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策划,实施年度预/决算控制及月度财务分析,参与公司重大支出的可行性研究和重大决策,资金管理运作,审批重大资产变动处置,防范财政风险。
资金管理部:负责资金计划及现金流平衡管理、资金筹集、理财,银行账户管理。
会计核算部: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通过会计核算,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3)投资管理部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集团和股东利益、顺利推行集团战略目标,以实现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战略。在遵循有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投融资政策下,全面领导、组织、管理集团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工作。参与集团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提供决策数据;集团管理层提供战略规划分析与实施报告与建议;对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跟踪并指导。
战略协同部:基于公司战略,促进投资项目以及外部企业与公司进行各项合作,促进战略实施落地,达到业务协同目的。
国内投资部:负责对公司总部直接参与的独资、控股、参股子公司、股权项目的投资管理,以及适当参与部分相关经营活动提升投资效益。
投资管理组:负责研究、谋划、拟定集团及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远景发展目标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并对集团及子公司运作状况进行跟踪分析,针对经营环境的变化提出动态修正方案及建议。
(4)人资行政部
满足集团战略发展,建立健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完成集团本部和控股公司的人才队伍的“选用育留”,绘制人才地图,构建完成圆通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发展通道,为集团的战略发展提供人才的足够保证。
人资管理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不断提升组织能力,助力于公司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组织、职位、任职资格标准、招聘选拔、员工成长与发展、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等。
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事务、办公设施管理、沟通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园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推动,为公司大型活动会议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安排公司员工办公生活等各项后勤服务工作。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1、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
在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内控应用指引,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细则,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与产权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
(1)预算管理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常设机构及预算责任中心。预算编制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财务预算和资本预算。各类业务专项计划依照预算管理委员会下发年度预算目标和关键假设完成业务计划初稿编制,预算管理常设机构按照各业务计划汇总编制年度损益预算表,资产负债预算表和现金流量预算表。预算初稿方案将交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资本预算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和常规固定资产新增和替换的年度采购计划。资本预算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和常规固定资产新增和替换的年度采购计划同时发行人进行全面预算考核评价,预算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2)投资和担保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投资行为和对外担保行为进行管理。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产权购并。公司股东会为集团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投资方针和长远投资规划,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方案。公司投资与金融管理部是投资及投资管理活动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投资管理日常工作。发行人对外担保根据权限必须经董事局或者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由公司财务部门经办。公司董事局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3)资金管理方面
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对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用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公司银行账户包括工程项目的专项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发行人下属的分子公司的账户开立及销户必须经过集团财务部审核报集团财务负责人核批。在保障公司营运正常的前提下,为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发行人可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开展与金融机构的投资合作。
2、风险控制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建立了风险评估、风险审核和风险防范工作机制,以风险评估为切入点,将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控制的理念贯彻到事项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在重大议题进行决策之前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就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风险规避等综合评估,重大决策由公司董事会集体讨论表决通过。
3、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发行人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具体措施。确保公司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没有出现违规信息披露的情形。
5、关联交易关联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在董事会,董事会应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进行表决。如经董事会判断,关联交易需要上报股东谁审核,则董事会应上报股东会。
6、人力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招聘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人力、考勤制度等制度对人员的聘用、调动、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进行较为详尽的规定。同时,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公司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等。
7、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子公司管理规范,提高子公司盈利能力。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行政事务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归口管理。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投资与金融管理部报告拟发生或已发生的重大经营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集团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监督。集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班子成员及全体员工。
8、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发行人财务风险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遇到突发性财务风险事件时,制定短期资金应急预案,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化解风险,努力使风险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各级必须做好现金预算编制,为企业提供短期财务风险预警信号。通过及时准确的财务状况分析有效地揭示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控制风险、化解危机奠定基础。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资信情况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公司可能发生的短期资金应急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境内分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15,820人。发行人员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按专业构成划分
图表5-16:2021年末发行人员工专业构成情况表
序号 |
岗位构成 |
人数(人) |
比例(%) |
1 |
运营操作人员 |
11,885 |
75.13 |
2 |
客服人员 |
1,519 |
9.60 |
3 |
行政管理人员 |
818 |
5.17 |
4 |
财务人员 |
590 |
3.73 |
5 |
信息技术人员 |
1,008 |
6.37 |
合计 |
15,820 |
100.00 |
2、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图表5-17:2021年末发行人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表
序号 |
受教育程度 |
人数(人) |
比例(%) |
1 |
硕士及以上 |
147 |
0.93 |
2 |
本科 |
2,259 |
14.28 |
3 |
专科及以下 |
13,414 |
84.79 |
合计 |
15,820 |
100.00 |
(二)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人员情况
图表5-1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任职期限 |
董事会 |
喻会蛟 |
男 |
1966年4月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2022年12月 |
苏秀锋 |
男 |
1975年1月 |
副董事长 |
2021年7月-2024年7月 |
张小娟 |
女 |
1969年10月 |
董事 |
2019年12月-2022年12月 |
张益忠 |
男 |
1973年7月 |
董事 |
2019年12月-2022年12月 |
监事 |
王海彪 |
男 |
1962年2月 |
监事 |
2019年12月-2022年12月 |
经理 |
喻会蛟 |
男 |
1966年4月 |
总经理 |
2020年7月-2023年7月 |
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截至2021年年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喻会蛟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4月创办圆通有限,担任圆通有限董事长兼总裁;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担任圆通速递总裁;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圆通速递董事局主席;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圆通速递国际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张小娟女士,专科学历。2000年12月至2015年4月担任圆通有限监事;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担任圆通有限董事;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圆通速递董事。
苏秀锋,男,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客座教授。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担任浙江长龙货运航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13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航空总裁、董事长;自2016年10月17日起任圆通速递副总裁;2017年12月1日至今担任圆通速递国际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8月7日起任蛟龙集团副董事长。
张益忠,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5年至1997年任职于桐庐印染厂,1997年至1999年8月任职于桐庐装潢厂,1999年8月至2007年担任申通快递宁波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职于圆通速递有限公司,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圆通速递董事、副总裁,2016年12月至今担任蛟龙集团董事。
王海彪,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10年6月担任浙江省建德市邮政局财务部主任,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圆通有限副总裁高级助理,2016年1月起任职于蛟龙集团,目前担任监事。
公司对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八、发行人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情况及行业地位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业务。其核心业务子公司圆通速递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除圆通速递外,发行人其他业务子公司部分尚处于筹划、孵化或初创阶段。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圆通速递提供快递及货代业务和其他主营业务的收入,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快递业务相关延伸服务收入(如代收货款、到付件等增值服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辅料包装物销售收入、加盟商培训费、呼叫中心服务费等。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润、毛利率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图表5-19: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快递业务 |
1,006,818.94 |
86.31% |
3,815,165.40 |
86.50% |
2,929,284.59 |
83.39% |
2,741,247.10 |
87.28% |
货代业务 |
111,797.39 |
9.58% |
440,614.88 |
9.99% |
362,349.28 |
10.32% |
286,199.06 |
9.11% |
航空业务 |
36,908.34 |
3.16% |
153,615.05 |
3.48% |
112,164.30 |
3.19% |
- |
- |
其他 |
11,031.37 |
0.95% |
1,436.53 |
0.03% |
109,018.10 |
3.10% |
113,390.97 |
3.61% |
合计 |
1,166,556.04 |
100.00% |
4,410,831.86 |
100.00% |
3,512,816.27 |
100.00% |
3,140,837.13 |
100.00% |
图表5-20: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19年度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金额 |
占比 |
快递业务 |
886,665.52 |
86.64% |
3,563,234.53 |
87.62% |
2,725,075.64 |
85.66% |
2,410,762.50 |
87.48% |
货代业务 |
95,845.75 |
9.37% |
383,981.79 |
9.44% |
303,720.06 |
9.55% |
243,778.11 |
8.85% |
航空业务 |
30,433.36 |
2.97% |
118,495.48 |
2.91% |
85,467.01 |
2.69% |
- |
- |
其他 |
10,412.07 |
1.02% |
1,036.30 |
0.03% |
67,077.69 |
2.11% |
101,119.10 |
3.67% |
合计 |
1,023,356.70 |
100.00% |
4,066,748.10 |
100.00% |
3,181,340.40 |
100.00% |
2,755,659.71 |
100.00% |
图表5-2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快递业务 |
120,153.42 |
83.91% |
251,930.87 |
73.21% |
204,208.95 |
61.61% |
330,484.60 |
85.80% |
货代业务 |
15,951.64 |
11.14% |
56,633.09 |
16.46% |
58,629.22 |
17.69% |
42,420.95 |
11.01% |
航空业务 |
6,474.98 |
4.52% |
35,119.57 |
10.21% |
26,697.29 |
8.05% |
|
|
其他 |
619.30 |
0.43% |
400.23 |
0.12% |
41,940.40 |
12.65% |
12,271.87 |
3.19% |
合计 |
143,199.34 |
100.00% |
344,083.76 |
100.00% |
331,475.87 |
100.00% |
385,177.42 |
100.00% |
图表5-22: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快递业务 |
11.93% |
6.60% |
6.97% |
12.06% |
货代业务 |
14.27% |
12.85% |
16.18% |
14.82% |
航空业务 |
17.54% |
22.86% |
23.80% |
- |
其他 |
5.61% |
27.86% |
38.47% |
10.82% |
营业毛利率 |
12.28% |
7.80% |
9.44% |
12.26%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140,837.13万元、3,512,816.27万元、4410,831.86万元和1,166,556.04万元,其中快递及货代业务收入合计为3,027,446.16万元、3,291,633.87万元、4255,780.28万元和1,118,616.3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39%、93.71%、96.49%和95.89%。快递业务收入主要系子公司圆通速递在提供快递服务时收取的面单费、中转费和派送费等收入,发行人子公司圆通速递2017年收购圆通速递国际后快递及货代业务收入中包含为全球客户提供跨国货运产生的货代收入。报告期内圆通速递快递业务收入保持了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快递行业高速发展和圆通速递已形成了覆盖广泛、管理集中、高效稳定、成本可控的快递服务网络。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755,659.71万元、3,181,340.40万元、4,066,748.10万元和1,023,356.70万元,其中快递及货代业务成本合计为2,654,540.61万元、3,028,795.70万元、3,947,216.32万元和982,511.27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6.33%、95.21%、97.06%和96.01%。快递业务成本主要系子公司圆通速递在提供快递服务时产生的派送服务支出、运输成本、网点中转费、中心操作成本、面单成本等。报告期内圆通速递快递业务成本增长速度同收入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2017年发行人子公司圆通速递收购圆通速递国际后快递及货代业务成本中包含为全球客户提供跨国货运产生的货代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仓储物流成本以及其他货代成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385,177.42万元、331,475.87万元、344,083.76万元和143,199.34万元,其中快递及货代业务利润合计为372,905.55万元、262,838.17万元、308,563.96万元和136,105.06万元,占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6.81%、79.29%、89.67%和95.05%。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利润率为12.26%、9.44%、7.80和12.28%,其中快递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06%、6.97%、6.60%和11.93%;货代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82%、16.18%、12.85%和14.27%。
(三)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一、快递业务
发行人核心业务子公司圆通速递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以快递服务为核心,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代收货款、仓配一体等物流延伸服务。快递服务构成了发行人的实际主营业务。
圆通速递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以快递服务为核心,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代收货款、仓配一体等物流延伸服务。圆通速递以自营的枢纽转运中心和扁平的终端加盟网络为基础,积极拓展末端网点、优化网络建设,不断提升网络覆盖广度和密度、提高时效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最具性价比的快递服务。
截至2021年底,圆通快递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覆盖率达99.54%,乡镇、村组区域快递服务网络快速拓展;截至2021年末,圆通速递加盟商数量5,102家,终端门店超64,000个;圆通速递在全国范围拥有自营枢纽转运中心75个;圆通速递全网干线运输车辆超7,600辆,其中自有干线运输车辆5,370辆,自有航空机队数量10架;圆通速递持续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抢抓国际业务发展机遇,保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稳定发展,并加强国际快递业务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间的互补与协同,通过自建或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全球快递服务网络,圆通速递国际业务服务网络现已覆盖6个大洲、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发挥自有航空优势,加快海外航线网络覆盖,深度拓展自有航空的商业化运营,并加强圆通速递国际与圆通航空的联动与协同,持续优化和升级跨境物流产品与服务链路,打造更为全面高效的关务能力,深度参与全球供应链建设,国际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圆通速递快递服务流程
圆通速递快递服务流程的主要环节包括快件揽收、快件中转、干线运输、快件派送,其中,快件中转环节主要由公司自营枢纽转运中心体系承担,快件揽收和派送环节主要由加盟商网络承担。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平台进行路由管控、操作节点监控、转运中心及加盟商管理、资金结算等,实现快件生命周期的全程信息化控制与跟踪,以及全网络信息化管理。
图表5-23:圆通速递快递服务流程图
(1)快件揽收
快件揽收主要由发件人所属区域的加盟商进行,揽件加盟商通过上门揽件、门店收取等方式进行快件揽收;与此同时,公司的信息化平台通过电子面单接入、PDA扫描等方式获取快件揽收信息并从备选路由数据库自动挑选合适的路由,从而开始对快件生命周期的全程控制与跟踪。快件揽收完成后,揽件加盟商根据快件的目的地信息、尺寸和重量,进行初步分拣、建包,并运送至始发地转运中心。
快递揽收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5-24:圆通速递快递揽收流程
(2)快件中转
1)快件中转流程
快件完成揽收环节工作并运送至始发地转运中心后,由始发地转运中心对揽件加盟商运送的进港快件进行称重、拆包、分拣、建包,并通过航空、汽运或铁路等干线运输方式实现从始发地转运中心至目的地转运中心间的运输;目的地转运中心对进港快件进行拆包,并根据不同的加盟商派送区域进行分拣,实现目的地转运中心与派送加盟商的准确对接。
快递中转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5-25:圆通速递快递中转流程图
2)路由设计与网络优化
路由是快件运输的基本路径,路由设计决定了不同揽收、派送区域的中转线路及快件时效。公司金刚核心系统会在每一单快递揽收时从备选路由数据库自动挑选适合的路由以及各节点的送达时点要求,各转运中心及加盟商按照系统生成的路由执行快件的分拣及中转运输。圆通速递会根据不同线路的件量规模、转运中心分布情况、处理能力以及干线运输能力等因素,在综合考虑成本与时效平衡的基础上,对路由设计进行持续地优化调整。
减少路由的中转节点会降低中转成本、提升快件时效,因此转运中心的分布情况及处理能力是路由设计的核心制约因素之一。依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各年度业务完成量、揽收和派送区域分布情况,圆通速递持续对转运中心布局和处理能力进行规划与调整,在部分业务完成量增长较快的区域设立新的转运中心或提升现有转运中心处理能力。
(3)快件派送
目的地转运中心完成分拣后,由负责该派送区域的加盟商接收快件,并安排将快件送达至收件人。在快件派送过程中,公司开发的行者系统将为快递员提供建议派送路径,提高派送效率,并实现公司对全网快递派送及快递员的追踪、调度和管控。
快件派送环节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5-26:圆通速递快递派送流程图
2、加盟模式
公司基于加盟模式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搭建与合作伙伴和谐共生的快递业务平台,采用枢纽转运中心自营化和末端加盟网络扁平化的运营模式,掌控枢纽转运中心等核心资源,并有效调动加盟网络中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将快递服务网络末端延伸至全国各地。
(1)模式概述
公司的揽收、派送环节工作主要由加盟商承担,各加盟商负责固定区域内快件的揽收、派送工作,其末端网点及快递员构成了服务体系中最末端的网络体系,承担了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工作,实现“门到门”的服务。
公司为加盟商提供快件的运输中转、标准化管控、客户服务、安全管理、流程管理、信息技术、资金结算、员工培训、广告宣传及推广支持等综合服务,并授权其在日常运营中使用公司的商标和企业VI(视觉设计)。
在业务分工上,加盟商负责末端网络运营,公司则负责路由规划、干线运输和转运操作,全网的操作流程由公司进行统一协调。同时,公司通过领先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数量庞大的加盟商网络的监测和管理,并依据全方位的标准化体系对全网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管控。
(2)加盟商管理模式
公司制定了《派件时效监控标准及网络运行异常上报制度》《网点规范操作标准》《网点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加盟网点培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加盟商管理制度和标准,并通过领先的信息化平台对加盟商进行管理与考核。
1)加盟商遴选流程
公司在加盟商的营业资质、资金规模、场地设备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均设置了相应的准入条件,以保证加盟商网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在收到潜在加盟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公司会对申请方进行资信评估,在评估通过后,适时安排申请方至转运中心或其他现有加盟商处进行实习,以便其在未来更快融入公司的网络体系。以上步骤完成后,申请方将进入公司加盟商资源库。在原有加盟商出现清退、分割、转让等情况而需要引入新加盟商时,公司将从上述资源库中选择相应区域的潜在加盟商进行筛选,并最终确定新的加盟商。
2)加盟商培训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针对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对加盟商进行培训,培训体系构建了公司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标准化体系实施加盟网络管控的基础。
3)加盟商日常监控
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司可实时监控加盟商的订单状态、操作过程、硬件及人员状态等信息,并设置了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加盟商进行日常监控与考核。公司对加盟商的主要考核指标为:
图表5-27:圆通速递加盟商主要考核指标
业务量 |
出港时长 |
进港时长 |
签收/代收好评率 |
遗失破损率 |
投诉率 |
4)加盟商考核与淘汰
公司对加盟商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后,会对加盟商进行定期考核。当考核指标低于一定目标值时,加盟商会被给予预警,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单独跟进、强制培训、驻点指导等措施。如果加盟商连续多个月度被预警,且强制培训整改后的效果仍不理想,公司将考虑终止其加盟合作关系或调整其经营区域。公司将提前从潜在加盟商资源库中选择新的加盟商。新加盟商可在原加盟商彻底退出前实现与公司网络无缝衔接,保证快递业务的平稳过渡。
5)异常加盟商的应急处置机制
在日常经营中有可能存在个别加盟商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偶发的快递积压等异常情况,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应对特殊突发情况,维护网络平稳运转,保证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具体规定如下:
A.若因极端或突发情况导致快递积压的情形出现,事发单位应迅速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提出支援请求;
B.公司针对突发情况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对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及部署,并通过指挥、组织全网内相关资源,及时解决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C.公司及相关省区管理层级成立应急行动小组,听从领导小组调遣,以就近和本区域优先支援为原则,迅速抵达现场控制局势,协助维持业务正常运转秩序,并协助完成积压快件的转运和派送,确保组织落实,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若出现积压快递数量较大的突发情况,公司也将在应急行动小组支援协助的同时,协调周边转运中心及各加盟商网点资源,尽快妥善处理积压快件,最大程度降低因加盟商变更而导致的业务波动。
3、采购模式
圆通速递快递业务中涉及圆通速递加盟商采购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三)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之“2、加盟模式”。
除加盟商采购外,圆通速递快递业务中还涉及运输服务采购。其中,圆通速递汽运服务主要由自有车辆运输和承运商运输两种方式构成。
自有车辆运输模式下,圆通速递通过组建自有车队进行快件运输,全部成本由圆通速递承担,不属于单笔采购制。除车辆购买费用外,运营过程产生费用主要由车辆日常运行产生的各项费用、车队司机工资及车辆维修费用等三部分构成。承运商模式下,圆通速递通过对主要运输干线分别采取招标方式选聘第三方承运单位,并与之建立合作关系,结算方式为单笔计费加总后期末统一结算。
为满足用户对于快件时效的需求,在自有货运航空网络的基础上,圆通速递也通过直接与航空公司议价的形式向其采购货运包机服务和客运飞机货物包量服务。圆通速递建立了完善的航空运输服务采购结算制度,对其费用结算各项操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合法性及准确性进行规范,根据合同中约定结算周期进行统一结算,不属于单笔采购制。
圆通速递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及招投标制度选择合适承运商,并通过有效的供应商关系管理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运能采购效率,维持采购价格合理,保证日常运营中运力的稳定供应。
其他采购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和飞机购置、转运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信息系统软件及业务咨询采购、燃料成品油采购、劳务外包采购、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等。圆通速递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并实行供应商定期考核及分级管理,相关制度包括《询比价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等。
2022年1-3月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48,859.8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4.69%;2021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229,237.47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5.44%。
图表5-28:2022年1-3月圆通蛟龙前五大供应商
供应商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供应商一 |
13,425.51 |
1.29 |
供应商二 |
12,900.85 |
1.24 |
供应商三 |
8,584.30 |
0.82 |
供应商四 |
6,974.74 |
0.67 |
供应商五 |
6,974.45 |
0.67 |
合计 |
48,859.85 |
4.69 |
供应商一 |
64,630.88 |
1.53 |
供应商二 |
53,178.57 |
1.26 |
供应商三 |
41,550.21 |
0.99 |
供应商四 |
37,110.58 |
0.88 |
供应商五 |
32,767.22 |
0.78 |
合计 |
229,237.47 |
5.44 |
4、资质证书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从事主营业务所需的主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5-30: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照名称 |
证照编号 |
核发机关 |
有效期至 |
经营范围 |
1 |
圆通速递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 邮20160705A |
国家邮政局 |
2026年12月11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 |
圆通有限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 邮20100209A/C |
国家邮政局 |
2025年9月28日 |
国内、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 |
上海圆通货代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 邮20120417C |
国家邮政局 |
2022年10月9日 |
代理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4 |
上海杰伦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沪 邮20131289B |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
2023年10月18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5 |
浙江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浙 邮20130963B |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
2023年1月30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6 |
嘉兴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浙 邮20210208B |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
2026年9月16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7 |
金华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浙 邮20100220B |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9月24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8 |
临海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浙 邮20100341B |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11月30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9 |
宁波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浙 邮20100034B |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7月8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0 |
圆通北京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京 邮20110004B |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
2026年10月30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1 |
湖北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鄂 邮20100023B |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5月16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2 |
江苏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苏 邮20120594B |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
2022年10月22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3 |
淮安融盛 |
快递业务经营 |
苏 邮 |
江苏省邮政管 |
2027年1月5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 |
|
|
许可证 |
20110575B |
理局 |
|
营业务除外) |
14 |
无锡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苏 邮20100062B |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6月2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5 |
泰州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苏 邮20130613B |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
2023年5月2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6 |
陕西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陕 邮20120124B |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 |
2023年5月28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7 |
山东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鲁 邮20110474B |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
2026年8月28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8 |
烟台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鲁 邮20100222B |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8月25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19 |
广东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粤 邮20131736B |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
2023年1月31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0 |
安徽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皖 邮20140281B |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
2023年12月11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2 |
四川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川 邮20100002B |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5月28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3 |
黑龙江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黑 邮20220001B |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
2027年01月25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4 |
福建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闽 邮20130034B |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
2023年10月30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5 |
湖南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湘 邮20100090B |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
2026年2月18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6 |
广西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桂 邮20120128B |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
2022年7月26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7 |
江西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赣 邮20130017B |
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
2023年4月10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8 |
山西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晋 邮20100015B |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9月2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29 |
辽宁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辽 邮20100005B |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6月19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0 |
吉林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吉 邮20100001B |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7月21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1 |
河南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豫 邮20100106B |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
2025年8月30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2 |
海南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琼 邮20110006B |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
2026年8月6日 |
同城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3 |
贵州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黔 邮20160025B |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
2026年4月14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4 |
重庆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渝 邮20100008B |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
2025年7月29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5 |
云南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云 邮20140274B |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 |
2024年9月29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36 |
赣州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赣 邮20160241B |
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
2026年11月22日 |
国内快递(邮政专营除外) |
37 |
揭阳圆通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粤 邮20162303B |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
2026年4月18日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
二、货代业务
公司货代业务运营主体为圆通速递控股子公司圆通速递国际,货代业务主要是指通过向承运人取得货运舱位、进行拼箱及制备相关文件来提供出口货运代理服务,以便将托运货物交付至直接客户及货运代理商客户所要求的目的地。
主要业务模式为通过向主要航空公司及其他承运人取得货运舱位为客户提供出口货运代理服务,以便将托运货物交付至所要求的目的,并提供配套及合约物流服务(包括仓储、配送及清关)、国际快递及包裹服务以及其他业务(包含火车运输、手提急件服务)。
主要盈利模式为基于航空公司或其他承运人之协议所载价格,充分考虑市场现行价格及竞争情况,通过既定仓位拼装货物或基于成本设定相应目标利润率进行定价以获取相应利润。
产品定位方面,圆通速递国际物流代理的货物中消费品居多,涉及服装、电子产品和食品等。网络布局方面,圆通速递国际拥有较为完善的全球服务据点网络。截至2021年末,圆通速递国际已在18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圆通速递国际实体,全球拥有46个自建站点,业务覆盖范围超过150个国家,国际航线超过2,000条,并在东南亚、东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打造、优化跨境物流全链路产品与服务。
同时,圆通速递国际依靠先进的信息系统、及时的反馈处理体系和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等进一步提升跨境物流全链路等的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海内外电商平台及广大消费者提供时效优良、服务稳定和差异化的跨境物流产品与服务。2020年,在疫情蔓延全球、国际空运航班大幅减少的背景下,圆通速递国际充分发挥遍布全球的网络和资源优势,为部分海内外客户提供包机、运输等服务,满足海外国家和地区激增的医疗用品等采购需求。受益于全球供应链的建设,国际货运业务稳步发展,圆通速递国际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代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86,199.06万元、362,349.28万元、440,614.88万元及111,797.39万元,占比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1%、10.32%、9.99%及9.58%。其中,2020年及2021年较往期有所上升,主要系受益于全链路建设,且疫情下货代需求有所增加,货代业务收入有所上升。
三、其他业务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辅料销售、租赁、置业商贸业务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13,390.97万元、109,018.10万元、1,436.53万元及11,031.37万元,占比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分别为3.61%、3.10%、0.03%及0.95%。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及优势
发行人核心业务子公司圆通速递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圆通速递的快递业务在业务规模、网络覆盖率、运营效率、公众满意度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均位居行业前列。
1、运营模式优势
圆通速递搭建了完善的与合作伙伴和谐共生的快递业务平台,采用枢纽转运中心自营化和末端加盟网络扁平化的运营模式,有效保障了圆通速递对整体快递服务网络的管控平衡能力,同时可以根据行业动态及企业现状,及时灵活地进行管理调整以协调平衡全网利益。上述运营优势是圆通速递快递服务网络多年来保持较强稳定性和较高灵活度的重要基础。
枢纽转运中心自营模式下,圆通速递可根据全网络的业务量情况、快件时效、运营成本等情况综合考量,并进行全网协调,持续优化转运中心规划布局、中转路由等。2021年,圆通速递根据业务需要及行业发展动态,优化转运中心布局,加大对枢纽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与改造的投入,不断提升枢纽转运中心的快件处理能力,拓展枢纽转运中心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同时,圆通速递根据市场结构和竞争格局,因时因地制宜,科学、适度调整部分区域加盟商结构、规模、数量等,推进加盟网络的精细化管理,并通过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加盟商的培训、服务,为加盟商提供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培训,并加大对加盟商信息系统、自动化分拣设备等的投入与支持。圆通速递利用扁平化末端加盟网络,对加盟商进行直接管控,减少了管理层级,降低了管理成本,进一步增强和保证了公司对加盟网络的控制力和对加盟商管理的有效性、灵活性。圆通速递对快递服务网络的总体管控和协调能力显著提升。
2、网络覆盖优势
圆通速递快递服务网络以高效管控的枢纽转运中心为骨干,通达全国的航空、汽运、铁路运输网络实现快递在转运中心间的集中快速中转,并通过扁平化的加盟商及终端网络进行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揽收与派送。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圆通速递已形成了覆盖全面、高效稳定的快递服务网络。
近年来,圆通速递抢抓国际业务发展机遇,深度践行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自建自营、战略合作等逐步拓展国际网络覆盖和市场,快速提升圆通速递全球网络覆盖率,截至目前,圆通速递国际业务服务网络现已覆盖6个大洲、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圆通速递亦发挥自有航空优势,加快海外航线网络覆盖,加强圆通速递国际与圆通航空的联动与协同,逐步打造、优化和升级覆盖东南亚、东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跨境物流全链路产品与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优势
信息化的发展为快递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智慧物流已成为现代化快递物流业的主要特征。圆通速递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依托专业的科技公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优势科创平台,凝聚具备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的专业研发团队,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先进技术运用、加强产学研结合,研发能力明显增强。
圆通速递秉承“数字化、移动化、实时化、可视化”原则,调整和转变管理思路,强化技术创新驱动,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在业务运营中广泛推广和运用,并引入互联网思维打造先进信息化工具,加速业务运营管控工具迭代更新,重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圆通速递自2009年起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快递服务运营系统——“金刚系统”,现已具备对其独立开发及升级的能力,系统功能与公司业务发展实现了高度匹配;圆通速递以此系统为底层数据系统,开发了全链路管控系统,并形成了包括“管理驾驶舱”、“网点管家”、“客户管家”、“行者系统”、“自动化分拣系统”等核心系统和平台,覆盖揽收、中转、派送、客服等全业务流程,实现了对快件流转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监控、跟踪及资源调度,为圆通速递服务质量、时效提升、成本管控、网络管理等提供了有效抓手,圆通速递日常监控与考核单元逐步细化、精准,管控边界进一步延伸,管理效率逐步提高,业务运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4、自有航空优势
2015年10月,圆通速递全资子公司圆通航空正式开航运营,圆通速递成为国内仅有的两家拥有自有航空公司的民营快递企业之一,截至2021年末,圆通速递自有机队数量10架,其中,波音757-200共6架,波音737-300共4架。
圆通速递高度关注国际、国内航空货运市场的蓬勃发展,深入开拓优质航线,截至报告期末,圆通速递开通并运行了烟台-东京成田、烟台-大阪、盐城-首尔仁川、盐城-大阪、杭州-吉隆坡雪邦、杭州-东京成田、杭州-大阪、杭州-首尔仁川、昆明-卡拉奇、昆明-拉合尔、昆明-达卡、昆明-孟买、昆明-金奈、西安-达卡、义乌-马尼拉、长沙-马尼拉等多条国际航线,航线范围已基本覆盖亚洲主要区域,为圆通速递自有航空拓展全球化服务能力、参与国内外快递物流市场竞争、打造全球供应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圆通速递充分利用自有航空积极开展商业化运营,强化航空自营销售能力建设,为海内外客户提供航空货运等综合物流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圆通速递自有航空的利用率与运营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随着国内快递行业发展逐步由价格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以及国际市场的快速增长,自有航空运输网络将是未来行业竞争的制胜点:1.自有航空网络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时效性,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有利于公司改善快递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最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企业价值;2.自有航空网络的建立,将促进公司的产品结构进一步升级。一方面,自有航空网络的建立将促使公司逐步提升快递时效性,开拓商务件等快递市场;另一方面,拥有自有航空资产,也为满足冷链食品、鲜花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寄递需求奠定了基础;3.自有航空网络的建立也是公司布局国际快递业务、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基础。
5、品牌优势
圆通速递专注快递主业,“圆通”品牌以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满意和信赖。圆通速递通过多种渠道、多样方式、多元途径打造优质服务,深化落实服务质量战略,致力于将服务质量培育为圆通速递的核心竞争力,并相应完善公司品牌的塑造与宣传,提升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圆通速递是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物流分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国际物流商会会长单位、中国快递协会精准扶贫会员单位。报告期内,圆通速递积极加强能力建设,承担社会责任,荣获“快递业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AAAAA级物流企业”、“上海市快递行业文明单位”、“青浦区2020年度消费维权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21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1上海企业100强”、“2021上海民营企业100强”、“2021上海服务业企业100强”等奖项,荣列新能源物流车应用推广贡献企业,并成为杭州亚运会官方物流服务赞助商。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情况
图表5-31:2021年末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余额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圆通速递揭阳智 创园项目 |
33,267.21 |
1,721.93 |
20,216.32 |
|
|
21,938.25 |
65.95 |
65.95 |
自有资金 |
圆通速递杭州航 空项目 |
20,408.34 |
8,295.65 |
7,213.02 |
|
|
15,508.67 |
78.30 |
78.3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圆通东北智创园 项目 |
43,617.59 |
130.22 |
12,315.67 |
|
|
12,445.90 |
28.53 |
28.53 |
自有资金 |
图表5-32:2021年末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证照情况
项目名称 |
立项备案 |
环评批复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施工许可证 |
圆通东北智创 园项目 |
2020-230103-60-03-107938 |
202023010300000123 |
建字第230103202000268调号、建字第230103202100047号 |
地字第230103202000140号 |
230103202109140101 |
圆通速递揭阳 智创园项目 |
2019-445203-60-03-009525 |
201944522100000058 |
建字第445203202006010号、建字第445203202006011号 |
地字第445203201904007号、地字第445203201904008号 |
445221202104140101 |
圆通速递杭州 航空项目 |
2019-330109-54-03-801038 |
201933010900000960 |
建字第330109201900355号 |
地字第330109201900104号、地字第330109201900105号、地字第330109201900106号 |
330109202004020101 |
(1)圆通东北智创园项目
本项目选址位于哈尔滨南岗区,东至哈南三路、南至高压廊道、西至哈南二路、北至南岗创业园项目用地界线。本项目用地面积148,772.9平方米(折合223亩),总建筑面积约19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9,326万元,包括四栋自动化分拣车间、两栋多功能综合楼、三个门卫及相关辅助用房,目前四证齐全。项目投产后具备城市区域间快件分拣转运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区域管理总部等功能,同时项目可创造一定的直接就业机会和更多的间接就业机会。
(2)圆通速递揭阳智创园项目
本项目选址位于揭阳市揭东区新型工业园云棋路东侧。本项目用地面积93,756.5平方米(折合140.55亩),总建筑面积102,860.5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5,858万元,目前四证齐全。主要建设内容为智慧电商转运及仓储配送中心、电商产业园及孵化基地、行政综合楼、普通货物包装车间、联合站房等。项目全部投产后将成为揭阳地区现代化物流仓储基地,带动揭东地区现代化物流产业园建设。
(3)圆通速递杭州航空项目
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宏业路。本项目用地面积68,987.81平方米(折合103.43亩),总建筑面积72,003.1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0,408万元。项目建设包括综合研发楼、生产车间等附属用房,目前四证齐全。依托圆通航空物流优势,项目投产后将具备冷链仓储物流设备生产、电商智能集配中心研发等功能。
(二)拟建工程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无其他重要拟建工程。
十、发行人总体规划及战略
(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公司定位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递平台,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和供应链集成商,秉承“中国人的快递,世界因我们触手可得”的发展愿景,以“诚信守法”为立企之基,坚持“诚信、创新、共建、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构建圆通网络生态命运共同体,以“提质增效、变革创新”为行动指南,注重绿色安全,打造品质圆通、科技圆通、绿色圆通、德善圆通。
公司坚定深耕快递主业,不断拓展、夯实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国内、国际综合服务体系,并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落实服务质量战略,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公司以电商快递为基础,强化与科技创新等资源的深度融合,集聚优势资源,增强人才、系统、网络的专业化能力,完善多层次产品体系,打造高品质、高时效的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体系,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科研实力,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体系,实现各种资源的深度融合,服务市场,协调资源,推动公司运营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打造以科技与信息技术为主要驱动力的智慧圆通,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1、深耕快递主业,夯实市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深耕快递主业,根据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场价值竞争驱动及客户消费理念升级等制定并落实服务质量战略,并不断推进管理变革,通过持续完善组织保障、管理体系、绩效评价、考核指标等建立科学有效的管控体系,并依托核心的信息化系统优势,打造先进信息化管理工具,实现公司服务质量的科学、有效、实时的管理;公司亦将细化服务质量指标管理,全面加强客户服务能力建设和寄递安全保障,多措并举推进全链路时效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快件揽收、中转、配送效率,优化快件全程时效,重点关注和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增强客户粘性,实现管理高效、服务优质、客户满意的良性循环,培育和夯实服务质量核心竞争力。
2、以快递服务为核心,构筑快递物流新体系
公司秉承“快递+”的战略模式,以快递服务为核心,积极探索多元化战略布局,构筑快递物流新体系。公司将根据客户需求、市场发展及行业动态,不断扩展产品及服务范围,打造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体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高时效的快件寄递产品与服务。公司亦将通过自营、合作、参股、收购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冷链、城市配送等产品,打造仓配、冷链产品与城市配送服务,全方位满足客户及消费者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需要,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圆通网络生态命运共同体。
3、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国内融合发展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供应链一体化,增强公司全球化综合服务能力,将紧跟“一带一路”建设,深入践行“快递出海”工程,持续多维深化已具有先发竞争优势的国际化布局,通过自建自营、战略合作等方式迅速拓展公司全球网络覆盖、完善海外网络布局、加强国际业务人才梯队建设。公司亦将发展多式联运,结合圆通航空、中欧班列等优势运能资源,增强公司关键资源掌控力、议价能力,以“运全球,送全球”为宗旨助力中国电商、携手中国制造走出去,并积极引进来,助力公司在东南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打造极具性价比的跨境物流全链路产品与服务。同时,公司亦将集聚优势资源,以“中国联世界、世界联世界”的发展路径,深度参与、打造全球供应链一体化,致力于为海内外客户提供清关便捷、时效优良、服务稳定的综合物流服务,并实现国际国内融合共生、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国际供应链网络生态命运共同体。
4、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引领智慧发展
公司顺应智慧物流发展趋势,贯彻科技引领战略,高度重视科技与信息技术研发与发展,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创新发展。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凝聚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研发团队,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通各板块信息化系统,联通各板块信息端口,实现全网全过程数字化运作和智能化管控。
公司将以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主线,进一步增强快件全生命周期可视可控能力,提升内部运营的安全和效率,并为全链路的信息数据采集、产业链上下游的信息交互提供支持和保障,全面实现物流、信息流、关务流、资金流合一;公司致力于逐步建立起大数据分析技术与能力,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将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大数据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深度挖掘信息与数据的价值,逐步实现业务流程与公司管理的智能化和智慧化转变;公司亦将坚持数字化赋能网络,推动全网一体数字化、标准化体系建设,着力打造“非直营的直营化体系”,全面提升网络综合竞争力。
(二)发行人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继续坚定深耕快递主业,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工作指引,持续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深化落实服务质量战略,聚焦精益生产,强化成本管控精细管理,赋能加盟网络,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体系,提升品牌溢价,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国际化竞争的先发优势,加快自有航空和国际货代、快递业务的协同发展,以成为杭州亚运会官方物流服务赞助商为契机,深化打造全球供应链一体化,增强公司综合服务与竞争能力。
1、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深入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
2022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专业人才与团队建设,秉持技术驱动理念和互联网思维,深入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提高系统开发效率,实现系统功能模块持续迭代升级,并强化各系统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以提高运营效率、聚焦成本管控、促进产品升级和赋能加盟网络,实现运营信息化、操作自动化、服务智能化、管理数据化、结算精准化。
首先,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数字化转型的领先优势,拓展数字化应用领域,深度挖掘信息与数据的价值,并将大数据与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机器视觉等智能技术深度融合,推动公司信息系统由数据呈现向智慧决策转变;其次,公司将进一步拓宽数字化应用范围,从业务运营数字化向职能管理数字化拓展,全面提升职能部门管理效率,助力公司全面由经验管理向数字化管理转变,推进管理模式变革。同时,公司亦将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赋能加盟网络,将以加盟商数字化系统建设为基础,对加盟商财务系统、运营系统、管理系统等全方位赋能,以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工具为抓手,提高全网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着力打造“非直营的直营化体系”,积极推进全网一体数字化、标准化进程,全面提升加盟网络综合竞争力。
2、深化服务质量战略,多维提升品牌溢价
2022年,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体验为中心,深化落实服务质量战略,搭建联动质控管理体系,精准管控快件时效、精细管理寄递安全、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品牌美誉度,增强产品与服务定价能力,以品质赢得市场。
公司将聚焦全程时长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依托数字化管理工具加强全程时效的分段管控,搭建联动转运中心、省管理区、末端网点的时效管理体系,提高快件揽收、中转及配送效率,并加强车队智能化管理,实时动态调整快件中转路由,提高路由直达率,优化干线运输效率,提升快件整体时效水平;同时,公司将综合提升精益生产能力,优化产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重视质控梯队建设,完善质控培训体系,强化质控人员考核,并在装卸、操作、清场等现场管理环节提升中心操作标准化水平,优化卸车、分拣、建包等业务环节的操作质量和效率,多措并举降低错分错发、遗失破损率,全面保障快件寄递安全,有效降低客户投诉率。
公司将结合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全面推进智能客服建设,广泛运用智能应答、智能解析、智能跟单、智能外呼等,丰富智能客服前置解决场景,完善问题件智能跟单机制,强化工单闭环管理,加强客户画像管理,并实现客户服务专员与智能机器人相互融合,提高客服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客户服务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公司将立足于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逐步打造直营客服,提升客户服务团队的差异化、定制化服务能力,增强客户粘性;公司亦将加强客户服务标准培训、制定全网客户服务管理标准、客服处理情况实时监控等管控举措,全面提升直营客服、共享客服、云客服的服务能力,实现客户服务的全网一体标准化建设。同时,公司将强化客户管家功能与应用推广,实现客户线上交互,全方位多角度优化客户服务感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改善客户体验。
3、夯实网络服务根基,巩固核心资源掌控力
2022年,公司将持续夯实网络基础设施底盘,加大转运中心、自动化分拣设备、运输车辆和配送终端等基础设施投入,合理优化核心资产布局,进一步巩固核心资源掌控力,增强网络综合服务能力。
首先,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依托大数据智能分析,科学优化转运中心布局,落实转运中心改造、升级和扩建计划,并稳步实施转运中心自有场地建设及搬迁规划,持续提升转运中心稳定性和服务能力;其次,公司将合理利用中心场地资源,加大自动化分拣设备等先进设备的投入与升级改造,采用和推进柔性分拣,并依托数字化管理工具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应用,试点推广无人化技术,实现无人拉包、无人供包,打造“无人中心”,全面提升转运中心和城配中心等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公司亦将稳步购置自有干线运输车辆,提升高运力甩挂型车辆和大型运输车辆占比,不断优化车队规模和车型结构,并推动运输车辆线上化智能管理,建立运输车辆灵活调配常态机制,全面提升干线运输稳定性和灵活性;同时,公司将积极制定和执行中大型、长航程全货机引进计划,持续优化机队规模和结构,匹配国际业务发展需求,扩大航线网络覆盖范围,提高航线网络覆盖密度,夯实自有航空的资源优势,为全链路产品布局和全球供应链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将持续加大配送终端建设,提高终端覆盖密度,探索配送终端的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快递“最后100米”服务能力。首先,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广建设圆通妈妈驿站,鼓励加盟商合作建立菜鸟驿站、第三方驿站或智能快递柜,并加强数字化工具应用,持续完善终端管理,提升快件入库入柜、驿站直送比例;其次,公司将深入践行“快递进村”工程,持续提升乡村驿站的建设规模,提高乡镇、村组区域终端覆盖密度,积极探索与政府、社会企业共建共配,加强农村网络设施资源共享;同时,公司将秉承“快递+”的终端运营理念,在原有收派快件的基础功能上,搭建社区生活服务、属地供应链分销等多样化便民商贸体系,打造配送终端多元生态,构筑配送终端网络差异化服务形式,激发配送终端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4、聚焦精细化管理,助推全网一体降本增效
2022年,公司将持续聚焦深化成本管控各项举措,以高度整合的数字化系统赋能精细管理,深度挖掘成本下降空间,精准管控总部、省管理区、转运中心、加盟网络全链路、全流程成本,实现全网一体降本增效,提升网络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打造行业领先的高效运能体系,提高自有运输车辆占比,加强区域内转运车型的统一调配,合理配置运力资源,搭建数字化、智能化、线上化的运力管理平台,持续完善车辆管理模式,提高社会车辆利用率,助力全网运力共享,并聚焦运价透明化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干线运输议价能力和管理能力;公司将优化转运中心布局,拓展城配中心、建包中心辐射范围,不断优化干线路由,并将统筹转运中心与加盟商、加盟商与加盟商之间的运力资源调配,推广无缝对接。公司将加强车辆装载考核,强化现场管理和返程营销,着力提升车辆装载率及单车装载票数,提升双边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辆及甩挂车辆占比,夯实运能底盘,推动运能成本进一步下降。
公司运用精益生产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中心数字化、装备自动化的技术优势,改进生产组织、管理方式,持续优化工序效能,构筑先进的中心管理能力;公司将聚焦中心人均效能提升,优化中心用工结构,提高固定员工占比,智能优化排班方案,推广落实全员绩效;公司亦将持续提升自动化设备效率,应用并推广柔性分拣,提高中转效率与分拣精度,减少快件分拣次数,降低分拣差错率,降低全网中心操作成本。
同时,公司亦将推广数字化管理工具至加盟网络,提升加盟商的业务能力以及管理能力,助力加盟商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全网一体降本增效。
5、打造差异化产品体系,精准匹配多元化市场需求
2022年,公司将深度挖掘市场差异化需求,在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持续改善的基础上,深化落实客户分层、产品升级,并逐步打造“普遍服务-圆准达-高端时效产品”的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体系,精准匹配客户日益多元的快递产品与服务需求。
首先,公司依托数字化管理工具和精益生产能力对快件全程时长、投诉率、遗失破损等各项指标实行精准管控,持续提升普遍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推动“圆准达”等产品在揽收、中转、运输和派送等全链路快速识别、优先操作,实时推送快件全流程信息,实现末端精准派送,并强化客服团队服务能力,保障差异化产品的全程跟单、派前电联、异常快速处理以及超时赔付等服务,持续增强差异化产品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时效更稳定、服务更优质的快递服务。
其次,公司将积极对接各电商平台的快递增值产品与服务,依靠自身基础服务能力优势,持续探索并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改善客户服务体验。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市场营销各项举措,贯彻落实精准营销策略,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快件寄递需求,持续优化和调整客户结构,稳步实现差异定价、优质优价,完善客户分层体系,提升品牌溢价,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6、全方位赋能网络,助力加盟商能力提升
2022年,公司将继续通过信息系统、业务运营、客户服务、标准化体系等全方位赋能加盟网络,助力加盟商服务能力、管理能力逐步提升。
公司将以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工具为抓手,对加盟商财务系统、运营系统、管理系统等进行赋能提升,推动加盟商财务核算、业务运营、服务质量全方位可视可控,并为加盟商提供人力资源、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加盟商运营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全网一体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加盟网络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在全网内全面推广小型智能化分拣系统,拓展共享建包中心辐射范围,并加大加盟商运力统筹,支持加盟商降低分拣操作和中转运输等各项运营成本。
公司将在全网范围内推进统一客服、智能客服建设,提升加盟商及全网服务效率和质量,降低加盟商客户服务投入及成本。公司亦将继续科学、适度调整加盟商结构、规模、数量,并推动加盟商场地、车辆、设备、形象、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加盟商服务形象,改善客户品牌认知。
7、加强国际航空融合发展,推进全球供应链一体化
2022年,公司将深入践行“快递出海”工程,以成为杭州亚运会官方物流服务赞助商为契机,持续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稳步拓展国际网络布局。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自有航空优势,拓展海外优质航线,加快自有航空和国际货代、快递业务的协同互补和融合发展。
公司将继续保持圆通速递国际优异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稳定发展,重点提升国际快递与国际供应链物流能力。首先,公司将以“跟着国家战略走出去”、“跟着跨境电商走出去”、“跟着华人华企走出去”为指导原则,聚焦RCEP成员国、欧洲、南美等国家和地区,综合运用自建、加盟、合资、合作或收购等多种方式拓展国际快递服务网络布局。其次,公司将以“先专线、后连网”的发展策略,打造包含自建专线快递、经济快递、全球标准快递等多元化国际快递产品体系,并推出覆盖医药、航空航天材料、智能制造及电子产品等行业的供应链物流产品,积极开拓国际供应链业务。公司亦将持续推进口岸关务能力建设,制定关务人才培养计划,全方位提升公司通关能力,进一步强化全链路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公司将持续巩固国际化人才团队建设,完善专业化的全球人才管理体系,科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全方位提升公司全球化服务能力。公司亦将打造和完善国际业务信息系统,不断优化驾驶舱系统、仓库操作系统、结算系统等运营系统,提高客户服务智能化水平,增强全球合作商全程跟单服务能力,提升关务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进一步实现业务、科技间的协同互补。
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自有航空优势,积极制定和执行中大型、长航程全货机引进计划,持续优化机队规模和结构,稳步提升航空运载能力,加快推进航空产品体系建设,重点提高自销航线业务占比,持续提升航空货运产品竞争力,强化自有航空全球化服务能力,深度参与国际供应链建设。
8、强化安全管理机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2022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举措,切实抓好寄递安全、快件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信息安全。首先,公司将持续完善安全机制和管理制度,深化安全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完善安全组织架构搭建,加强安全队伍培养建设,优化安全绩效与评价体系,并强化安全宣传、培训、监督、检查与专项整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分类强化对省管理区、转运中心、加盟网络等相关员工的安全培训,强化全网安全意识,加快推进安全防范机制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转变,实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管理;其次,公司将全面推进落实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程、寄递渠道强化管控工程、信息安全管理提升工程、加盟商安全赋能工程等安全提升工程,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围绕违禁物品突出问题强化寄递安全综合整治,提高涉敏数据及个人隐私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以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化安全管理工具赋能加盟网络,全面提升全网安全运营能力,应对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网一体安全运营和发展。
2022年,公司将遵循“绿色圆通”专项发展规划,继续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程,为客户提供绿色的快递产品与服务,促进行业绿色健康发展。首先,公司将进一步落实绿色工作委员会领导绿色发展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工作制度,完善标准规范与绩效考核机制,并持续深化绿色发展的推广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培训、问卷调研、设计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全网绿色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向全网及客户普及绿色环保知识,积极宣贯绿色发展理念,优化覆盖全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其次,公司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绿色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9917”等绿色发展工程,深化落实快递绿色包装物标准和规范,减少包装填充物使用,降低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比例,积极推广可循环快递箱(盒)、包装优化升级、胶带瘦身等环保措施,实现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并在快件中转运输过程中将通过多式联运、甩挂车辆及新能源车辆等的综合应用,实现节能减排;同时,公司将持续倡导绿色办公、线上办公,积极应用电子签章等无纸化办公形式,从业务发展与日常办公等多渠道打造生态环保体系,实现全网一体绿色可循环发展。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我国物流行业市场状况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所处的快递行业现已成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行业,是服务生产、促进消费、畅通循环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服务生产生活、畅通经济循环、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等各项支持性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快递行业各主要企业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持续加大对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渠道优势、科技优势和规模优势,保障寄递服务安全畅通,提升末端服务水平,客户体验持续改善,快递服务整体满意度稳步提升。
2021年,在畅通“内循环”、促进“双循环”的发展格局下,国内居民消费需求持续释放,网购渗透率进一步提高,新型社交电商平台、直播电商平台等多元化购物平台快速发展,快递业务需求得以进一步释放和提振。同时,随着“两进一出”工程的持续推进,快递行业联动产业进村、融合产业进厂、协同产业出海,业务发展内生动力强劲。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快递行业总体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083.0亿件,同比增长29.9%;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0,332.3亿元,同比增长17.5%。
1、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快递暂行条例》《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持续完善及针对性政策的陆续出台,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同时,报告期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整治“低价倾销”,维护各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规范促进行业发展的法规及政策,首部行业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快递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引导行业竞争回归理性。
2021年,快递行业实现业务量破千亿、业务收入破万亿的里程碑式发展,未来行业将从“做大”向“做强”转变。在监管政策的规范引导下,主要快递服务企业的竞争策略由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致力于通过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改善服务体验,提升时效水平,提高服务质量,铸造企业核心价值、培育市场核心竞争力。2021年9月1日起,主要快递服务企业普遍上调派费,切实提高业务员投递报酬,保障业务员权益。随着“双十一”等旺季到来,快递行业服务单价有所提升,价格竞争态势明显放缓,行业价格持续回归合理水平。内外动力催生行业发展新态势,行业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2、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近年来,主要快递服务企业持续投入核心资产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应用,聚焦快递服务与运营的精细化管理,网络运行稳健有序,降本增效成效显著,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在成本、服务和科技等方面优势凸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行业壁垒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行业内并购整合事件加速部分品牌和企业出清,市场向头部企业聚集演化。
2021年,主要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增速持续超过行业平均增速。据统计,2021年快递行业前5名企业市场份额约为78%,同比增长约5个百分点,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3、数字化转型助力行业升级
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大背景下,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发展方兴未艾,信息技术作为新型生产力工具,亦催生快递行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快递行业紧密融合信息时代发展,以数字技术驱动产业升级,提高运营管理颗粒度,赋能加盟网络,改善服务水平,激发行业内生动力,并逐步由数字化、可视化向智能化发展,促进行业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助力行业升级。
2021年,主要快递服务企业持续加大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通过智能装备信息化、自动化以及软件系统的升级改造,促进业务信息数字化和全生命周期业务信息精准识别、追踪,全面推进业务运营数字化转型,实现快递业务全流程动态预测、精准画像、科学管理。基于“互联网+数字经济”技术,主要快递服务企业逐步实现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感知与大数据等技术在物流系统中的应用,完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改善物流信息互通共享、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快递物流运营效率。同时,随着智能快递柜、无人车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快递行业依靠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的末端网点,进一步推动服务模式变革,为广大客户和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寄递服务;主要快递服务企业亦通过数字化工具,精准把控、动态优化快递产品与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整体改善服务品质及客户体验,提升品牌价值。
4、服务质量构筑品牌竞争力
伴随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客户对于快递服务时效及品质愈发敏感,消费者对快递服务体验的衡量标准亦日趋严格。2021年,各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优势,以数字化管理工具为抓手,不断提高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客户体验,并逐步打造差异化、定制化的快递产品与服务,以适应和满足广大消费者日渐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提升品牌溢价。
2021年,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多维改善全链路时效水平,保障寄递安全,减少遗失破损,除新冠肺炎疫情及自然灾害问题等影响的部分月度服务时效略有延长,行业时效水平稳步提升;消费者投诉率明显下降,公众满意度和用户投诉率等指标均表现良好,客户体验持续向好,快递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品牌效应进一步增强。
(二)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1、消费需求韧性延续,行业规模稳步增长
在畅通“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消费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需求持续扩大,快递行业作为服务生产、促进消费、畅通循环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是国内消费的重要环节,亦将迎来重要的发展契机;同时,随着“两进一出”工程的加速推进,快递行业需求潜力持续释放,业务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跃居世界首位,2021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083.0亿件,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同比增长29.9%。随着消费需求韧性延续,快递行业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国家邮政局预计2022年快递业务量将达1,225亿件,同比增长13%。
首先,电子商务的持续繁荣是快递行业稳定增长的核心驱动。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与内需消费的深度融合,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接触经济迅速发展,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接受程度和依赖程度大幅提高,线上渗透率持续攀升。2021年,我国网上零售额超13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同时,以抖音、快手、微商、小红书等为代表的直播电商等快速崛起,“网红经济、粉丝经济、直播带货”等新商业模式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快件寄递需求亦将随之持续扩大。
其次,下沉市场需求潜力的稳步释放是行业增长的重要引擎。“快递进村”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工程,发展农村电商和快递物流配送亦是我国乡村建设的重要方向,随着电商平台向下沉市场转移,快递服务网络不断向中西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消费市场深度拓展,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基础建设趋于完善,“快递进村、农产品出村”循环通道逐步畅通,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比重为21.9%,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农村地区收投快件超过370亿件,同比增幅23.3%。未来,农村消费市场等下沉市场的潜力持续释放,将成为行业维持稳定快速增长的强劲动力。第三,国际及港澳台快件寄递业务渐成规模,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近年来,主要快递服务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深入拓展国际航空、海运等常态化跨境寄递渠道,逐步布局海外仓建设,国际快递网络、产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竞争能力逐渐增强。
2021年,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21.0亿件,同比增长14.6%。未来,我国迈向“十四五”发展新时期,“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阶段,“丝路电商”、“快递出海”工程持续推进,商品进出口需求旺盛,跨境电商快件寄递需求将持续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个人散件寄递业务规模有望大幅提升。鉴于消费者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并综合我国快递服务快速、便捷和成本低廉等特点,针对生鲜食品、医药疫苗、商场超市、餐饮、服装等个性化、差异化的个人散件快递服务需求日益增大。
2、企业竞争策略转变,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期
快递行业是关乎400多万从业者的民生产业,在“共同富裕”理念和国家及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的规范、引导下,2021年快递行业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并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期。2021年4月,浙江省出台全国首部快递业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以法治护航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针对不正当市场竞争,快递员收入不稳、保障不全、认同不高等问题提出相应举措。同时,国家邮政局针对
当前邮政快递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行业规模大但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
要旗帜鲜明反对“内卷”,防范不正当竞争,反对损害行业利益、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并要旗帜鲜明维护市场秩序,不断净化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主要快递服务企业积极响应上述各项政策,2021年9月起,各快递服务企业普遍上调派费,切实提高业务员投递报酬,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2021年11月以来,快递行业服务单价亦普遍有所提升,行业价格持续回归合理水平。
在监管政策的规范引导下,主要快递服务企业的竞争策略由价格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打造优质、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推动企业自身良性发展,实现行业有价值、企业有利润、员工有尊严、用户有好评的健康发展生态。
3、数字化赋能提速,促进行业发展提质增效
依托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等新兴技术赋能,快递行业加速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科技创新赋能进程持续加快,行业发展质效稳步提升。近年来,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管理精细化、操作智能化、流程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主要快递服务企业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高效赋能并推进业务、管理、产品与服务等多维变革,探索推进智能客服、无人分拨、智慧网点、智能决策等,快递服务网络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企业数据分析决策和全链路精细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未来,主要快递服务企业亦将通过新兴技术迭代更新,深化产品服务创新,推动行业服务模式变革,推进快递服务分层、产品分类,加强末端配送体系多元化、智能化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客户体验。
4、客户体验多维改善,逐步提升品牌溢价
随着网购渗透率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广大客户和消费者对服务质量、客户体验的敏感度持续提高,对快递行业及快递服务企业的服务能力、产品类型、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快递服务企业深刻理解并回归快递服务的本源,坚持以客户体验为中心,提高精益生产能力,加强智慧客服建设等精准管控快件时效、寄递安全,全方位满足消费者的服务需要,改善客户体验。近年来,快递行业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用户有效申诉率稳步下降,服务满意度逐步提升,寄递服务产品体系不断丰富,精准投递的服务品类显著增加。未来,随着消费者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的变化,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将成为快递行业的核心竞争要素,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将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布局、提高数字化运营水平,多维度精准管控、提升服务质量与客户体验,培育市场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溢价。
5、满足多元服务需求,行业差异化、综合化发展
现阶段,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的物流服务需求日益增多,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改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客户分层、产品升级,逐步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体系,并深化精准营销,精准匹配客户日益多元的快递产品与服务需求。
同时,快递服务企业从客户需求出发,逐步探索多元化战略布局,拓宽服务领域,深度融入互联网零售、社区经济、逆向物流、个性化定制等新兴业态,并通过合作、收购和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强化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快运、冷链、仓配一体化等综合物流产品与服务,进一步谋求多元化、综合化布局,加速向综合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
6、聚焦深化成本管控,夯实企业市场竞争基础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燃油、人工等各项成本不断提高,快递企业需持续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精细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夯实市场竞争基础。随着快递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各快递服务企业,持续加强转运中心、自动化设备、自有干线运输车辆和末端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设备效能,提升人均效能,提高运输效率,持续聚焦深化成本管控,依托数字化、精益化、智能化提升管理能力,深度挖掘成本降幅空间,降低全链路、全流程的运营成本,夯实市场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及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7、终端建设多元化,末端服务网络智慧升级
随着快递行业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消费者对服务质量、客户体验的需求逐步增强,末端原有的、单纯的上门投递方式妥投率较为有限,并难以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配送服务需求;同时,末端配送的人员、场地成本不断攀升,乡镇或农村地区业务量较少但配送范围较广,末端配送网点或门店面临较大经营压力,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快件的延误率、遗失率和破损率,制约了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的改善。近年来,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快递末端网络发展逐渐呈现出科技驱动、下沉渗透与服务升级等特征,打造高效、便捷、无忧的智慧化、多元化末端服务生态成为新趋势。
首先,国家陆续出台各项支持性政策,从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资源优化、模式创新等角度全面帮助快递服务企业解决末端配送难题,引导快递服务企业加强末端网络布局,推动智能化末端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并支持推广无接触投递服务,鼓励农村末端网络设施资源共享。其次,快递服务企业、电商平台及第三方服务企业等均通过自营或合作建设驿站、店中店、代办点等形式加大末端配送体系建设力度。现阶段,智能快递柜、共享配送、快递公共投递站、快递超市(驿站)、智能信报箱等多种配送形式已迅速推广,末端网络差异化服务形式和产品体系趋于完善,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持续提升。同时,快递服务企业秉承“快递+”的运营理念,因地制宜优化末端配送门店的运营方式,在原有收派快件的基础上,叠加零售、社区团购、生鲜配送、本地服务、广告、洗衣、彩票等多种便民服务,充分激发末端配送门店的范围经济效应,在降低末端派送成本的同时,提升门店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加门店的商业收入,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其内生盈利能力。未来,快递服务企业未来将不断加大末端资源投入,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构成完善便捷、服务优质的末端配送网络,为消费者提供智能化、系统化、精细化和多元化的末端场景解决方案。
8、全面实现绿色转型,行业深化绿色健康发展
绿色环保系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近年来,随着《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环保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快递行业绿色治理基础和治理能力日益提升,绿色环保已深入贯穿快递行业监管、业务运营、职能管理各环节。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将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实施快递包装产品绿色认证,提升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水平,大力推广简约包装,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同时,主要快递服务企业全面落实减污降碳各项工作,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购置,推进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循环共用,持续建设绿色网点、绿色中心、绿色园区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推进末端减量化、中转循环化、运输减排化、仓储节能化等绿色环保实践,推动企业及行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转型。
(三)行业主要政策
2009年,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计划》,规划了我国物流业2009-2011年的发展目标,物流行业开始受到国家重视。
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切实减轻物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等一系列鼓励政策。
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文件中提出要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流通方式、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211号)。要求完善城市共同配送节点规划布局,鼓励商贸物流模式创新,加快物流技术应用步伐和加大商贸物流设施改造力度。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提出物流业现阶段发展目标为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使物流园区网络体系布局更加合理,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现代物流运作方式保持较快发展,鼓励降低物流成本,全面推进全国主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促成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
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明确促进快递业发展的五项重点任务,即:培育壮大快递企业、推进“互联网+”快递、构建完善服务网络、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文件还明确了快递行业的长期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使快递业务量达到500亿件,业务收入达到8,000亿元。圆通速递作为我国行业内领先的快递公司,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快递企业,并有长期发展壮大的前景。
2018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1号文《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从制度创新、规划引领、规范运营、服务创新、标准化、智能化、绿色理念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加强执行力度。《意见》提出引导电商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将快递选择权从商家转向消费者,快递服务体验将成为消费者选择的重要标准,未来需要差异化多样化的快递服务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首次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并鼓励快递服务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快递行业在智能快递箱、末端网点、末端快递车辆通行方面将得到政策支持。此外,快递物流相关基础设施被纳入整体规划,并健全企业间数据共享制度等。
2018年2月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2018年3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规定了一系列保障行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包括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按要求备案后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采取多种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在境外依法开办快递服务机构并设置快件处理场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进出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便捷通关等。
2018年4月19日,国家邮政局印发《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从完善快递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快递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信用档案,组建快递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编制快递业年度信用评定方案,全面采集信用信息,信用评定和结果应用,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八个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建成基本体系。
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相关措施,从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挂车车辆购置税、实行货车异地检验、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等举措,加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切实降低了快递物流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运营成本,促进了快递物流企业的降本增效,健康、集约发展。
2018年6月,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提升快递从业人员素质的指导意见》,明确快递行业各级主管机关、各快递服务企业在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标准建设、职业教育体系、职业培训和保障、评价体系等方面的责任与任务,以期进一步提升快递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职业保障、职业地位和职业荣誉,保障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快递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消费者对快递服务水平提升的新期待。
2018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与2017年相比,铁路货运量增长30%,水路货运量增长7.5%;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重点区域,包括津京冀及周边、长三角地区、以及汾渭平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8年10月19日,国务院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提出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水平,促进口岸营商环境更加公开透明五大措施。目标到2019年底,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联网核查,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减低一半;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世界银行跨境贸易便利化指标排名提升30位,初步实现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8年10月,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快递行业许可内容及程序因时制宜,与时俱进,细化、完善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程序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行为,并明确、规范了快件实名收寄的行为内容、责任分配、操作规范、安全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实现了快递行业行政许可与快递服务企业收寄快递产品的规范化。
2019年4月,国家邮政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出台了《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提出了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预计到2022年,邮政服务乡乡有局所、建制村直通邮,快递服务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实现建制村电商寄递配送全覆盖。县域邮政业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显著提高,涉农寄递物流产品丰富,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2019年6月,国家邮政局及商务部共同印发《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将进一步保障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正常传输,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管控,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互联共享管理,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中断通知报告制度,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安全防护水平,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政府监管,有利于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
2019年8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邮政业下一阶段发展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
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邮政快递服务体系,行业科技创新和应用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邮政和快递网络覆盖全国城乡、通达世界各国。
此外,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中指出要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延续了对乡村物流体系的关注度。
2020年2月28日,国家邮政局召开2020年全国邮政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市场监管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
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刘君部署了今年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重点强化政策供给,巩固稳中有进发展态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工作,创造更优政策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快递服务扩容转型,做好快递小哥权益保障。二是实施“两进一出”工程,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启动“快递进村”,推进“快递进厂”,推动“快递出海”,深度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强化快递包装治理,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完善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抓好重点问题治理,扎实推动责任落实,强化多方共建共治。四是增强寄递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依法治安、科技兴安、综治强安、强化应急管理。五是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强化数字监管,深化新业态监管,加强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工作。
2020年3月9日,国家邮政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有关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顺丰华北航空分拨中心考察时的指示精神。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做好邮政快递业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业在“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方面的先行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制造业和流通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积极有序复工复产的措施;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努力稳定供应链。会议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既保通保运保供,又增强物流国际竞争力。一要加强国际协作,畅通国际快件等航空货运,对疫情期间国际货运航线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增加货机,发展全货机运输。一视同仁支持各种所有制航空货运发展,鼓励航空货运企业与物流企业联合重组,支持快递企业发展空中、海外网络。二要完善航空货运枢纽网络。对货运功能较强的机场,放开高峰时段对货运航班的时刻限制。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和成渝等地区具备条件的国际枢纽机场实行24小时通关。
三要健全航空货运标准,建立航空公司、邮政快递、货站等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
升级改造现有机场设施,完善冷链、快件分拣等设施。推进以货运为主的机场建设。
国家邮政局2020年3月发布《邮政强国建设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描绘了我国邮政业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邮政强国的宏伟蓝图。届时,我国邮政业将具备全球化网络、提供全产业服务,普惠水平、规模质量、综合贡献位居世界前列。《纲要》明确,在2020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的基础上,分两个阶段建设邮政强国。第一阶段到2035年,基本建成邮政强国,实现“四化”“两跃升”,即网络通达全球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发展方式集约化、服务供给多元化,邮政业规模体量和发展质量大幅跃升。同时,邮政业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当,部分地区和重点领域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前列。第二阶段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邮政强国,实现“双全”和“三个前列”,即我国邮政业具备全球化网络、提供全产业服务,普惠水平、规模质量、综合贡献位居世界前列。
2020年4月9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到2022年底,我国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目前,全国几乎所有的县级以上城市都有快递网点,全国96.6%的乡镇已经建有快递网点,有26个省(区、市)实现了乡镇快递网点全覆盖。
202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突出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战略导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从“制度、要素、税费、信息和综合成本”等5个维度提出了24项重点工作共35项具体举措。总体来看,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注重运输、保管和管理多环节共同发力,实现全链条成本最低。二是注重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和降低物流成本相结合。三是注重“数量型降成本”和“效率型降成本”并重。
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高度评价了邮政快递业在抗击疫情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指出,“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这也是自2014年以来“快递”连续7年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快递服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重点更加明确,彰显了对行业的密切关注与大力支持。
2020年6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三是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四是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五是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六是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四)发行人竞争优势如下
1、运营模式优势
公司搭建了完善的与合作伙伴和谐共生的快递业务平台,采用枢纽转运中心自营化和末端加盟网络扁平化的运营模式,有效保障了公司对整体快递服务网络的管控平衡能力,同时可以根据行业动态及企业现状,及时灵活地进行管理调整以协调平衡全网利益。上述运营优势是公司快递服务网络多年来保持较强稳定性和较高灵活度的重要基础。
枢纽转运中心自营模式下,公司可根据全网络的业务量情况、快件时效、运营成本等情况综合考量,并进行全网协调,持续优化转运中心规划布局、中转路由等。2021年,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及行业发展动态,优化转运中心布局,加大对枢纽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与改造的投入,不断提升枢纽转运中心的快件处理能力,拓展枢纽转运中心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
同时,公司根据市场结构和竞争格局,因时因地制宜,科学、适度调整部分区域加盟商结构、规模、数量等,推进加盟网络的精细化管理,并通过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加盟商的培训、服务,为加盟商提供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培训,并加大对加盟商信息系统、自动化分拣设备等的投入与支持。公司利用扁平化末端加盟网络,对加盟商进行直接管控,减少了管理层级,降低了管理成本,进一步增强和保证了公司对加盟网络的控制力和对加盟商管理的有效性、灵活性。公司对快递服务网络的总体管控和协调能力显著提升。
2、网络覆盖优势
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速递快递服务网络以高效管控的枢纽转运中心为骨干,通达全国的航空、汽运、铁路运输网络实现快递在转运中心间的集中快速中转,并通过扁平化的加盟商及终端网络进行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揽收与派送。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覆盖全面、高效稳定的快递服务网络。
近年来,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速递抢抓国际业务发展机遇,深度践行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自建自营、战略合作等逐步拓展国际网络覆盖和市场,快速提升公司全球网络覆盖率,截至目前,公司国际业务服务网络现已覆盖6个大洲、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速递亦发挥自有航空优势,加快海外航线网络覆盖,加强圆通速递国际与圆通航空的联动与协同,逐步打造、优化和升级覆盖东南亚、东亚、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跨境物流全链路产品与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优势
信息化的发展为快递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智慧物流已成为现代化快递物流业的主要特征。公司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依托专业的科技公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优势科创平台,凝聚具备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的专业研发团队,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先进技术运用、加强产学研结合,研发能力明显增强。
公司秉承“数字化、移动化、实时化、可视化”原则,调整和转变管理思路,强化技术创新驱动,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在业务运营中广泛推广和运用,并引入互联网思维打造先进信息化工具,加速业务运营管控工具迭代更新,重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公司自2009年起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快递服务运营系统——“金刚系统”,现已具备对其独立开发及升级的能力,系统功能与公司业务发展实现了高度匹配;公司以此系统为底层数据系统,开发了全链路管控系统,并形成了包括“管理驾驶舱”、“网点管家”、“客户管家”、“行者系统”、“自动化分拣系统”等核心系统和平台,覆盖揽收、中转、派送、客服等全业务流程,实现了对快件流转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监控、跟踪及资源调度,为公司服务质量、时效提升、成本管控、网络管理等提供了有效抓手,公司日常监控与考核单元逐步细化、精准,管控边界进一步延伸,管理效率逐步提高,业务运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4、自有航空优势
2015年10月,公司全资孙公司圆通航空正式开航运营,公司成为国内仅有的两家拥有自有航空公司的民营快递企业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速递自有机队数量10架,其中,波音757-200共6架,波音737-300共4架。公司高度关注国际、国内航空货运市场的蓬勃发展,深入开拓优质航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速递开通并运行了烟台-东京成田、烟台-大阪、盐城-首尔仁川、盐城-大阪、杭州-吉隆坡雪邦、杭州-东京成田、杭州-大阪、杭州-首尔仁川、昆明-卡拉奇、昆明-拉合尔、昆明-达卡、昆明-孟买、昆明-金奈、西安-达卡、义乌-马尼拉、长沙-马尼拉等多条国际航线,航线范围已基本覆盖亚洲主要区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速递自有航空拓展全球化服务能力、参与国内外快递物流市场竞争、打造全球供应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有航空积极开展商业化运营,强化航空自营销售能力建设,为海内外客户提供航空货运等综合物流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自有航空的利用率与运营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随着国内快递行业发展逐步由价格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以及国际市场的快速增长,自有航空运输网络将是未来行业竞争的制胜点:1.自有航空网络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时效性,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有利于公司改善快递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最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企业价值;2.自有航空网络的建立,将促进公司的产品结构进一步升级。一方面,自有航空网络的建立将促使公司逐步提升快递时效性,开拓商务件等快递市场;另一方面,拥有自有航空资产,也为满足冷链食品、鲜花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寄递需求奠定了基础;3.自有航空网络的建立也是公司布局国际快递业务、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基础。
5、品牌优势
公司专注快递主业,“圆通”品牌以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满意和信赖。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多样方式、多元途径打造优质服务,深化落实服务质量战略,致力于将服务质量培育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相应完善公司品牌的塑造与宣传,提升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公司是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物流分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国际物流商会会长单位、中国快递协会精准扶贫会员单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能力建设,承担社会责任,荣获“快递业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AAAAA级物流企业”、“上海市快递行业文明单位”、“青浦区2020年度消费维权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21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1上海企业100强”、“2021上海民营企业100强”、“2021上海服务业企业100强”等奖项,荣列新能源物流车应用推广贡献企业,并成为杭州亚运会官方物流服务赞助商。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财务数据和指标的解释。
本章引用的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数据引自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发行人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0]第D-0494号”、“立信中联审字[2021]第D-0582号”以及“利安达审字[2022]第23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披露信息取自发行人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度: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上述规定的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图表6-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于发行人2019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其他应收款”项目其中的“应收 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 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 未收到的利息 |
其他应收款项目其中的应收利息:减少12.24万元 |
无影响 |
货币资金:增加12.24元。 |
“其他应付款”项目其中的“应付 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 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 |
“其他应付款”项目其中的“应付利息”:减少1,210.96万元 |
“其他应付款”项目其中的“应付利息”:减少1,055.04万元 |
未支付的利息 |
短期借款:增加181.64元 |
短期借款:增加169.71万元,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526.07万元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382.08万元, |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69.75万元, |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69.75元, |
长期借款:增加433.50元。 |
长期借款:增加433.50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图表6-2: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于发行人2019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 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78.94万元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117,210.72万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78.94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17,210.72万元 |
(2)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17,858.74万元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47,802.00万元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117,858.74万元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47,802.00万元 |
(3)将部分“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 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23,365.91万元 |
无影响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23,365.91万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020年度: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图表6-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于发行人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将与收入相关应收账款重分 类至合同资产 |
应收账款 |
-4,018.74 |
|
合同资产 |
4,018.74 |
|
与收入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 类至合同负债 |
预收款项 |
-92,030.02 |
|
合同负债 |
87,026.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03.68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
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253.73元。
2021年度: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三、(二十四)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4.80%)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图表6-4: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变更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 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95,850.83万元 |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
77,908.07万元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
77,908.07万元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153.08万元 |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图表6-5:新租赁准则下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 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1)公司作为承租 人对于首次执行 日前已存在的经 营租赁的调整 |
经董事局审批 |
使用权资产 |
82,225.92万元 |
|
租赁负债 |
56,754.99万元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21,153.08万元 |
|
负债预付账款 |
-4,317.85万元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无。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合并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1、2019年合并范围
(1)发行人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如下:
图表6-6:发行人2019年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1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 |
国内、国际快递 |
50.79% |
|
反向购买 |
2 |
浙江圆城快运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凤川大道338号-2 |
道路货物运输 |
100.00% |
|
投资设立 |
3 |
北京京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9号院6号楼3层332 |
经纪贸易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4 |
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零售 |
100.00% |
|
投资设立 |
5 |
桐庐阳明山置业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城迎春路55号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
投资设立 |
6 |
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龙井路88号 |
旅游文化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 |
桐庐杰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664号 |
酒店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8 |
北京航博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焦庄村甲51号院 |
加工机车制动器配件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9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3层H区323室 |
酒店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0 |
上海星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3室 |
保险经纪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1 |
上海圆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S区217室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2 |
杭州圆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萧山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7层773室 |
实业投资 |
70.00% |
|
投资设立 |
13 |
上海云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5层G区534室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4 |
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4室 |
电子商务 |
75.50% |
|
投资设立 |
15 |
杭州富春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303号 |
旅游开发 |
70.00% |
|
投资设立 |
16 |
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区609室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销售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7 |
杭州圆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699号综合大楼4幢558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8 |
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198号 |
材料销售 |
10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9 |
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保税区港东大道5号1楼121室 |
电商跨境贸易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 |
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村委办公楼 |
生态种植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1 |
上海圆通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2 |
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道路货物运输 |
80.00% |
|
投资设立 |
23 |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180号1幢三层3022部位 |
网络技术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4 |
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W区228室 |
保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5 |
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17室 |
融资租赁 |
100.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26 |
南充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物流大道三段南鑫汽配城48栋三楼 |
电子商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7 |
浙江圆嘉商贸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蚂桥吉蚂西路1号物流科技大楼1247-14室 |
商品销售、仓储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8 |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607-3室 |
航空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9 |
山东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经济开发区新安路与闰成街交叉口西北角 |
电子商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2019年较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图表6-7:发行人2019年新设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南充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浙江圆嘉商贸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山东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2、2020年合并范围
(1)发行人2020年合并范围
图表6-8:发行人2020年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1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 |
国内、国际快递 |
34.26% |
|
反向购买 |
2 |
北京京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9号院6号楼3层332 |
经纪贸易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3 |
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零售 |
100.00% |
|
投资设立 |
4 |
桐庐阳明山置业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城迎春路55号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
投资设立 |
5 |
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龙井路88号 |
旅游文化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 |
北京航博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焦庄村甲51号院 |
加工机车制动器配件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 |
上海星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3室 |
保险经纪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8 |
杭州圆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萧山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7层773室 |
实业投资 |
70.00% |
|
投资设立 |
9 |
上海云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5层G区534室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0 |
杭州富春山水旅游开发 |
桐庐县 |
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303 |
旅游开发 |
70.00% |
|
投资设立 |
|
有限公司 |
|
号 |
|
|
|
|
11 |
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区609室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销售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2 |
杭州圆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699号综合大楼4幢558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3 |
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198号 |
材料销售 |
10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4 |
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村委办公楼 |
生态种植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5 |
上海圆通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6 |
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道路货物运输 |
80.00% |
|
投资设立 |
17 |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180号1幢三层3022部位 |
网络技术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8 |
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W区228室 |
保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9 |
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17室 |
融资租赁 |
100.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20 |
南充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物流大道三段南鑫汽配城48栋三楼 |
电子商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1 |
浙江圆嘉商贸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蚂桥吉蚂西路1号物流科技大楼1247-14室 |
商品销售、仓储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2 |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607-3室 |
航空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3 |
上海圆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4 |
上海圆弘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5 |
新农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昌南路268号808室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发行人2020年较2019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图表6-9:发行人2020年新设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上海圆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上海圆弘置业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新农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图表6-10:发行人2020年清算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注册资本 |
投资主体 |
注销之日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1 |
亿源石化(舟山)有限公司 |
1,000.00 |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2020/11/18 |
- |
100.00% |
2 |
翼尊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
500.00 |
OnLineServiceLimited |
2020/12/31 |
17,975.75 |
64.36% |
3 |
浙江圆城快运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0/3/20 |
- |
100.00% |
4 |
桐庐杰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0/6/29 |
- |
100.00% |
5 |
上海惠之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 |
上海惠彩市场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2020/4/22 |
110.00 |
100.00% |
6 |
山东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0.00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0/9/2 |
- |
100.00% |
3、2021年合并范围
(1)发行人2021年合并范围
图表6-11:发行人2021年末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1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 |
国内、国际快递 |
33.01% |
|
反向购买 |
2 |
北京京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9号院6号楼3层332 |
经纪贸易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3 |
圆通妈妈商贸有 |
义乌市 |
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 |
零售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限公司 |
|
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
|
|
|
4 |
桐庐阳明山置业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城迎春路55号 |
房地产开发 |
|
100.00% |
投资设立 |
5 |
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龙井路88号 |
旅游文化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 |
北京航博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焦庄村甲51号院 |
加工机车制动器配件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 |
上海星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3室 |
保险经纪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8 |
杭州圆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萧山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7层773室 |
实业投资 |
70.00% |
|
投资设立 |
9 |
上海云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5层G区534室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0 |
杭州富春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303号 |
旅游开发 |
70.00% |
|
投资设立 |
11 |
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区609室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销售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2 |
杭州圆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699号综合大楼4幢558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3 |
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198号 |
材料销售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4 |
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村委办公楼 |
生态种植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5 |
上海圆通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6 |
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道路货物运输 |
80.00% |
|
投资设立 |
17 |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180号1幢三层3022部位 |
网络技术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8 |
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W区228室 |
保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9 |
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17室 |
融资租赁 |
100.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20 |
南充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物流大道三段南鑫汽配城48栋三楼 |
电子商务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1 |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607-3室 |
航空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2 |
上海圆弘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3 |
新农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昌南路268号808室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4 |
杭州圆泽供应链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委办公楼 |
批发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5 |
上海圆徕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6 |
杭州圆徕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17幢902-1室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7 |
北京江南一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3幢3层308室 |
批发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发行人2021年较2020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图表6-12:发行人2021年新设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取得方式 |
|
圆通(嘉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
64.17 |
设立 |
|
义乌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
赣州圆集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
嘉兴圆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
山东圆涔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
赣州圆宁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
安徽圆隼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
安庆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湖北圆涔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青海圆和通速递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河北圆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东莞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济宁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圆翔一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 司 |
|
100 |
设立 |
兰州圆智通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柳州市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柳州市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桐庐圆越运输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桐庐圆顺运输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广州市圆鼎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桐庐圆均运输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桐庐圆航运输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江苏圆准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成都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河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上海圆岑运输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圆翔二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 司 |
|
100 |
设立 |
圆翔三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 司 |
|
100 |
设立 |
圆翔四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 司 |
|
100 |
设立 |
圆翔五号(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 司 |
|
100 |
设立 |
福建圆快运输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义乌圆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 公司 |
|
100 |
设立 |
圆通信息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上海圆捷通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广东圆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江西圆盛通物流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广州市圆涔物流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陕西圆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杭州圆兴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杭州圆创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
设立 |
杭州圆泽供应链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上海圆徕科技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
杭州圆徕科技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北京江南一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100 |
设立 |
图表6-13:发行人2021年清算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注册资本 |
投资主体 |
注销之日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1 |
临海圆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
500万美元 |
YTOGLOBALHOLDINGSLIMITED |
2021-5-18 |
1,940.00 |
100.00% |
2 |
上海圆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1-12-09 |
10.00 |
90.91% |
3 |
杭州圆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桐庐阳明山置业有限公司 |
2021-10-08 |
1,000.00 |
100.00% |
4 |
南宁星漫餐饮有限公司 |
2,036.09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1-12-31 |
1,536.10 |
75.44% |
图表6-14: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732,633.52 |
786,700.64 |
598,211.80 |
399,640.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2,242.99 |
358,902.53 |
309,715.85 |
268,440.23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50,303.52 |
173,922.59 |
153,961.14 |
125,849.46 |
预付款项 |
33,051.80 |
20,735.38 |
17,423.64 |
19,062.05 |
应收利息 |
|
|
|
|
其他应收款 |
210,809.11 |
120,787.46 |
114,919.82 |
115,549.37 |
存货 |
44,882.38 |
38,817.13 |
90,623.24 |
80,045.45 |
合同资产 |
6,059.37 |
9,573.45 |
3,875.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2 |
0.02 |
7,743.77 |
3,440.30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624.15 |
335,641.87 |
287,826.43 |
270,548.79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8,606.87 |
1,845,081.07 |
1,584,301.07 |
1,282,576.08 |
非流动资产: |
|
|
|
|
债权投资 |
6.71 |
6.75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4,382.67 |
141,134.01 |
137,813.75 |
119,233.7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05.40 |
43,905.40 |
40,084.00 |
|
长期应收款 |
33,125.46 |
34,409.26 |
24,610.42 |
15,827.29 |
长期股权投资 |
41,371.08 |
39,126.16 |
34,492.95 |
36,506.82 |
投资性房地产 |
71,241.21 |
71,095.88 |
51,883.14 |
43,918.88 |
固定资产 |
1,318,509.44 |
1,317,087.13 |
983,952.68 |
751,001.71 |
在建工程 |
196,106.53 |
181,630.35 |
141,970.89 |
105,260.17 |
使用权资产 |
41,560.35 |
46,670.51 |
|
|
无形资产 |
437,207.68 |
430,197.43 |
401,997.83 |
325,617.62 |
开发支出 |
1,711.44 |
4,692.68 |
3,166.52 |
540.39 |
商誉 |
38,556.07 |
40,224.56 |
45,976.22 |
50,055.12 |
长期待摊费用 |
45,439.92 |
45,862.26 |
48,970.46 |
59,157.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18.88 |
13,982.55 |
8,152.30 |
5,977.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201.48 |
95,928.90 |
121,101.63 |
15,194.2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37,944,31 |
2,505,953.84 |
2,044,172.79 |
1,528,290.38 |
资产总计 |
4,476,551.18 |
4,351,034.90 |
3,628,473.86 |
2,810,866.47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522,718.12 |
476,978.85 |
345,740.96 |
195,130.3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81,219.27 |
458,325.95 |
447,650.17 |
361,000.95 |
预收款项 |
41,181.37 |
47,797.50 |
66,083.96 |
158,067.73 |
合同负债 |
101,250.33 |
100,538.89 |
151,604.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59.36 |
23,614.95 |
21,642.23 |
18,046.09 |
应交税费 |
37,686.68 |
55,155.03 |
117,041.89 |
22,364.95 |
其他应付款 |
82,579.68 |
89,212.67 |
69,979.90 |
57,580.52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0.29 |
30.60 |
60.27 |
其他应付款 |
82,579.68 |
89,212.38 |
69,949.30 |
57,520.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396.18 |
141,703.32 |
2,833.82 |
34,357.41 |
其他流动负债 |
35,749.29 |
5,448.22 |
39,242.45 |
60,437.22 |
流动负债合计 |
1,240,840.28 |
1,398,775.38 |
1,261,820.12 |
906,985.18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44,000.00 |
25,424.06 |
44,034.18 |
40,054.69 |
应付债券 |
189,667.62 |
49,882.26 |
99,798.50 |
448,156.06 |
租赁负债 |
26,188.31 |
26,207.59 |
|
|
长期应付款 |
5,969.27 |
5,661.23 |
5,490.33 |
6,656.36 |
专项应付款 |
|
|
|
2,425.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210.52 |
262.56 |
309.34 |
预计负债 |
59.35 |
260.75 |
64.72 |
35.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44.47 |
3,519.76 |
3,048.18 |
2,606.81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
24,590.71 |
25,244.09 |
26,452.22 |
14,441.2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7.00 |
907.00 |
909.13 |
9,212.9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4,926.73 |
137,317.26 |
180,059.82 |
521,473.45 |
负债合计 |
1,535,767.01 |
1,536,092.64 |
1,441,879.94 |
1,428,458.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81,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39,482.35 |
资本公积金 |
361,291.62 |
532,539.31 |
435,804.90 |
162,703.33 |
减:库存股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22.02 |
-2,393.39 |
-1,756.12 |
-164.23 |
盈余公积金 |
25,000.00 |
25,000.00 |
23,382.44 |
9,771.65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未分配利润 |
811,856.03 |
579,539.56 |
506,601.43 |
415,024.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1,246,725.63 |
1,184,685.49 |
1,014,032.65 |
707,817.26 |
少数股东权益 |
1,694,058.55 |
1,630,256.77 |
1,172,561.27 |
674,590.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40,784.17 |
2,814,942.26 |
2,186,593.93 |
1,382,407.8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476,551.18 |
4,351,034.90 |
3,628,473.86 |
2,810,866.47 |
图表6-1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1,197,415.25 |
4,621,261.32 |
3,512,816.27 |
3,140,837.13 |
营业收入 |
1,197,415.25 |
4,621,261.32 |
3,512,816.27 |
3,140,837.13 |
营业总成本 |
1,087,481.87 |
4,385,407.61 |
3,341,713.19 |
2,926,018.74 |
营业成本 |
1,041,159.19 |
4,216,593.28 |
3,181,340.40 |
2,755,659.71 |
税金及附加 |
3,827.43 |
16,787.93 |
11,942.92 |
10,103.41 |
销售费用 |
5,608.30 |
15,107.96 |
11,602.73 |
12,689.36 |
管理费用 |
30,572.09 |
122,562.55 |
116,752.68 |
114,182.90 |
研发费用 |
2,194.52 |
3,238.52 |
5,364.52 |
6,826.66 |
财务费用 |
4,120.34 |
11,117.36 |
14,709.93 |
26,556.71 |
其中:利息费用 |
6,285.91 |
22,825.68 |
24,236.45 |
37,116.16 |
减:利息收入 |
1,883.68 |
15,116.48 |
13,712.70 |
11,693.90 |
加:其他收益 |
3,011.25 |
63,554.96 |
24,709.85 |
13,302.04 |
投资净收益 |
1,777.77 |
9,943.71 |
174,527.66 |
13,480.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309.67 |
5,978.80 |
-746.48 |
-594.70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2,330.04 |
5,197.22 |
9,277.87 |
8,318.00 |
资产减值损失 |
25.99 |
-4,259.21 |
-184.59 |
-34,201.49 |
信用减值损失 |
-286.48 |
-8,850.73 |
-135,979.31 |
-1,707.51 |
资产处置收益 |
2,019.01 |
170.17 |
1,959.34 |
-263.34 |
营业利润 |
118,810.96 |
301,609.84 |
245,413.90 |
213,746.70 |
加:营业外收入 |
486.74 |
3,054.68 |
1,390.40 |
1,228.22 |
减:营业外支出 |
906.21 |
11,113.52 |
4,099.59 |
5,608.12 |
利润总额 |
118,391.49 |
293,550.80 |
242,704.71 |
209,366.79 |
减:所得税 |
26,804.29 |
68,032.15 |
42,669.81 |
55,427.55 |
净利润 |
91,587.20 |
225,518.85 |
200,034.90 |
153,939.25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62,585.34 |
225,518.85 |
200,034.90 |
153,939.25 |
减:少数股东损益 |
62,428.32 |
151,454.93 |
94,879.43 |
82,702.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29,158.88 |
74,063.92 |
105,155.47 |
71,236.56 |
加:其他综合收益 |
88,291.63 |
-4,345.68 |
-5,849.89 |
1,647.48 |
图表6-16: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03,738.58 |
4,728,978.25 |
3,590,274.65 |
3,381,660.4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354.54 |
16,778.40 |
10,502.98 |
2,652.7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
104,202.92 |
326,636.11 |
367,476.53 |
202,278.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8,296.03 |
5,072,393.76 |
3,968,254.16 |
3,586,591.9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6,211.86 |
4,115,516.21 |
3,056,295.31 |
2,672,633.7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61,028.68 |
207,684.12 |
181,003.47 |
218,919.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4,580.98 |
165,070.65 |
74,211.21 |
100,070.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
84,215.43 |
317,059.73 |
329,461.32 |
322,703.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6,036.95 |
4,805,330.71 |
3,640,971.31 |
3,314,32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59.08 |
267,063.05 |
327,282.84 |
272,265.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5,460.75 |
651,923.08 |
884,390.91 |
1,362,838.3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93.13 |
54,909.06 |
36,290.55 |
19,684.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67.82 |
15,635.21 |
8,475.92 |
4,670.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
|
59,379.35 |
4,755.86 |
13,5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16,601.61 |
54,821.33 |
3,571.98 |
12,391.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823.30 |
836,668.04 |
937,485.22 |
1,413,085.3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0,048.91 |
548,709.97 |
540,963.59 |
347,122.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1,410.60 |
714,888.70 |
1,074,957.96 |
1,374,713.4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
|
|
|
1,700.8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114,163.63 |
52,755.43 |
3,243.63 |
10,133.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5,623.15 |
1,336,354.09 |
1,619,165.18 |
1,733,670.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799.84 |
-499,686.05 |
-681,679.96 |
-320,585.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7.93 |
384,122.29 |
561,000.00 |
33,404.5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7,323.00 |
1,092,398.69 |
753,262.47 |
444,980.0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0.00 |
3,335.53 |
|
4,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0,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8,030.93 |
1,479,856.52 |
1,314,262.47 |
482,384.5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4,370.21 |
960,531.83 |
664,872.47 |
447,995.4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4,843.44 |
70,896.97 |
46,966.14 |
41,244.6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47.39 |
747.55 |
25,809.7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27,021.41 |
28,248.91 |
43,071.16 |
5,706.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235.06 |
1,059,677.71 |
754,909.77 |
494,946.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795.88 |
420,178.80 |
559,352.70 |
-12,562.39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322.24 |
-2,433.72 |
-4,456.19 |
2,096.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067.12 |
185,122.08 |
200,499.39 |
-58,786.12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6,700.64 |
595,624.07 |
395,124.68 |
453,910.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2,633.52 |
780,746.16 |
595,624.07 |
395,124.68 |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财务报表
图表6-17: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108,591.23 |
114,848.90 |
119,787.55 |
20,695.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6,530.46 |
82,786.78 |
170,144.26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
|
390.00 |
应收账款 |
|
|
|
390.00 |
预付款项 |
113.93 |
94.43 |
87.93 |
243.34 |
其他应收款 |
346,073.20 |
217,116.17 |
222,683.91 |
173,524.21 |
存货 |
450.00 |
|
74.96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85.30 |
69,720.56 |
85,767.19 |
126,511.06 |
流动资产合计 |
675,916.57 |
484,566.84 |
598,545.80 |
321,363.95 |
非流动资产: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9,382.67 |
68,582.67 |
61,357.00 |
49,177.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40,000.00 |
40,084.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8,182.52 |
244,984.44 |
262,363.79 |
298,431.64 |
固定资产 |
16,291.38 |
12,807.38 |
7,495.80 |
11,393.55 |
在建工程 |
3,679.51 |
3,541.98 |
1,817.29 |
1,097.14 |
无形资产 |
106.16 |
90.74 |
22.50 |
336.43 |
长期待摊费用 |
|
|
4,158.17 |
4,500.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2,268.4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59,999.33 |
30,261.9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4,141.97 |
432,774.87 |
407,560.49 |
364,935.92 |
资产总计 |
1,030,058.55 |
917,341.72 |
1,006,106.29 |
686,299.87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203,900.00 |
160,263.78 |
170,404.47 |
169,129.22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730.11 |
2,199.83 |
3,795.69 |
1,047.62 |
应付账款 |
1,730.11 |
2,199.83 |
3,795.69 |
1,047.62 |
应付职工薪酬 |
124.24 |
122.15 |
82.62 |
69.56 |
应交税费 |
-58.68 |
7,591.00 |
96,471.09 |
27.33 |
其他应付款 |
57,280.02 |
32,173.24 |
47,407.48 |
43,282.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121,601.01 |
2,828.77 |
33,972.74 |
其他流动负债 |
|
|
30,765.00 |
60,434.84 |
流动负债合计 |
268,092.93 |
323,951.00 |
351,755.10 |
307,963.91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44,000.00 |
25,424.06 |
44,034.18 |
32,041.91 |
应付债券 |
139,768.50 |
|
99,798.50 |
146,441.31 |
租赁负债 |
|
305.47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389.63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3,768.50 |
26,119.15 |
143,832.68 |
178,483.23 |
负债合计 |
451,861.44 |
350,070.16 |
495,587.78 |
486,447.1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81,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7,274.64 |
资本公积金 |
190.43 |
190.43 |
190.43 |
190.43 |
其他综合收益 |
-1,422.02 |
-1,422.02 |
-1,422.02 |
-1,482.15 |
盈余公积金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11,389.22 |
未分配利润 |
504,428.70 |
493,503.15 |
436,750.10 |
101,480.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
578,197.11 |
567,271.56 |
510,518.51 |
199,852.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8,197.11 |
567,271.56 |
510,518.51 |
199,852.7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30,058.55 |
917,341.72 |
1,006,106.29 |
686,299.87 |
图表6-18: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1,953.12 |
6,078.03 |
6,121.03 |
5,718.26 |
营业收入 |
1,953.12 |
6,078.03 |
6,121.03 |
5,718.26 |
营业总成本 |
4,744.21 |
23,504.52 |
28,231.46 |
26,542.13 |
营业成本 |
761.55 |
4,158.64 |
|
|
税金及附加 |
90.40 |
165.79 |
924.34 |
172.24 |
销售费用 |
|
|
|
1,578.67 |
管理费用 |
1,791.16 |
10,876.90 |
11,106.16 |
3,540.70 |
财务费用 |
2,101.10 |
8,303.19 |
16,200.96 |
21,250.52 |
其中:利息费用 |
2,608.89 |
9,692.92 |
18,281.90 |
21,515.29 |
减:利息收入 |
511.56 |
2,081.50 |
1,653.27 |
378.35 |
加:其他收益 |
54.58 |
7,231.33 |
33.95 |
|
投资净收益 |
2,707.43 |
75,032.83 |
578,721.07 |
33,672.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8,415.57 |
609.83 |
-460.22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1,558.52 |
228.26 |
-2,478.22 |
资产减值损失 |
|
|
18,105.78 |
381.28 |
信用减值损失 |
|
-5,611.39 |
-129,647.23 |
|
营业利润 |
-29.09 |
60,825.63 |
445,331.40 |
10,751.93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0.14 |
2.52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74.25 |
- |
|
利润总额 |
-29.09 |
60,751.52 |
445,333.91 |
10,751.93 |
减:所得税 |
-282.23 |
4,738.25 |
96,453.63 |
|
净利润 |
253.14 |
56,013.27 |
348,880.28 |
10,751.93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253.14 |
56,013.27 |
348,880.28 |
10,751.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253.14 |
56,013.27 |
348,880.28 |
10,751.93 |
加:其他综合收益 |
|
|
60.13 |
-1,291.45 |
综合收益总额 |
253.14 |
56,013.27 |
348,940.41 |
9,460.48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东综合收益总额 |
253.14 |
56,013.27 |
348,940.41 |
9,460.48 |
图表6-19: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32.17 |
1,737.32 |
6,943.66 |
2,007.4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2.4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1,530.75 |
1,378,798.67 |
833,856.75 |
512,026.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2,862.92 |
1,380,535.99 |
840,802.82 |
514,033.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6.00 |
2,259.31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1.69 |
1,565.57 |
1,119.90 |
1,685.3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836.43 |
95,710.74 |
2,153.52 |
278.3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065.14 |
1,367,121.87 |
887,256.94 |
586,955.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2,699.26 |
1,466,657.49 |
890,530.36 |
588,919.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163.66 |
-86,121.50 |
-49,727.54 |
-74,885.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00.00 |
369,450.78 |
666,244.32 |
674,697.8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71.06 |
58,589.89 |
25,594.01 |
31,972.1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59.00 |
23,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
0.00 |
59,379.35 |
5,800.00 |
13,5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0.00 |
2,081.5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21.06 |
489,560.52 |
720,638.33 |
720,169.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
342.71 |
6,424.60 |
804.17 |
1,687.3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808.00 |
300,117.29 |
475,755.98 |
632,156.88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
0.00 |
|
|
22,875.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081.41 |
29,653.4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232.13 |
336,195.29 |
476,560.15 |
656,719.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711.07 |
153,365.22 |
244,078.18 |
63,450.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3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6,100.00 |
313,333.78 |
403,710.00 |
353,86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 |
|
|
4,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900.00 |
313,333.78 |
403,710.00 |
387,86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957.15 |
372,849.58 |
450,643.00 |
374,36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22.82 |
12,666.57 |
17,325.44 |
16,750.8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30.00 |
|
31,000.00 |
2,894.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809.97 |
385,516.16 |
498,968.44 |
394,005.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290.03 |
-72,182.38 |
-95,258.44 |
-6,145.45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57.37 |
-4,938.65 |
99,092.20 |
-17,580.51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848.60 |
119,787.55 |
20,695.34 |
38,275.8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591.23 |
114,848.90 |
119,787.55 |
20,695.34 |
三、重大会计科目分析及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资产项目分析
图表6-20: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流动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732,633.52 |
16.37% |
786,700.64 |
18.08% |
598,211.80 |
16.49% |
399,640.43 |
14.2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2,242.99 |
11.22% |
358,902.53 |
8.25% |
309,715.85 |
8.54% |
268,440.23 |
9.55%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50,303.52 |
5.59% |
173,922.59 |
4.00% |
153,961.14 |
4.24% |
125,849.46 |
4.48% |
预付款项 |
33,051.80 |
0.74% |
20,735.38 |
0.48% |
17,423.64 |
0.48% |
19,062.05 |
0.68% |
其他应收款(合计) |
210,809.11 |
4.71% |
120,787.46 |
2.78% |
114,919.82 |
3.17% |
115,549.37 |
4.11% |
应收利息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10,809.11 |
4.71% |
120,787.46 |
2.78% |
114,919.82 |
3.17% |
115,549.37 |
4.11% |
存货 |
44,882.38 |
1.00% |
38,817.13 |
0.89% |
90,623.24 |
2.50% |
80,045.45 |
2.85% |
合同资产 |
6,059.37 |
0.14% |
9,573.45 |
0.22% |
3,875.38 |
0.1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0.02 |
0.00% |
0.02 |
0.00% |
7,743.77 |
0.21% |
3,440.30 |
0.12%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624.15 |
5.78% |
335,641.87 |
7.71% |
287,826.43 |
7.93% |
270,548.79 |
9.63%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8,606.87 |
45.54% |
1,845,081.07 |
42.41% |
1,584,301.07 |
43.66% |
1,282,576.08 |
45.63%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债权投资 |
6.71 |
0.00% |
6.75 |
0.00%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4,382.67 |
2.56% |
141,134.01 |
3.24% |
137,813.75 |
3.80% |
119,233.75 |
4.2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05.40 |
0.09% |
43,905.40 |
1.01% |
40,084.00 |
1.10% |
|
|
长期应收款 |
33,125.46 |
0.74% |
34,409.26 |
0.79% |
24,610.42 |
0.68% |
15,827.29 |
0.56% |
长期股权投资 |
41,371.08 |
0.92% |
39,126.16 |
0.90% |
34,492.95 |
0.95% |
36,506.82 |
1.30% |
投资性房地产 |
71,241.21 |
1.59% |
71,095.88 |
1.63% |
51,883.14 |
1.43% |
43,918.88 |
1.56% |
固定资产 |
1,318,509.44 |
29.45% |
1,317,087.13 |
30.27% |
983,952.68 |
27.12% |
751,001.71 |
26.72% |
在建工程 |
196,106.53 |
4.38% |
181,630.35 |
4.17% |
141,970.89 |
3.91% |
105,260.17 |
3.74% |
使用权资产 |
41,560.35 |
0.93% |
46,670.51 |
1.07% |
|
|
|
|
无形资产 |
437,207.68 |
9.77% |
430,197.43 |
9.89% |
401,997.83 |
11.08% |
325,617.62 |
11.58% |
开发支出 |
1,711.44 |
0.04% |
4,692.68 |
0.11% |
3,166.52 |
0.09% |
540.39 |
0.02% |
商誉 |
38,556.07 |
0.86% |
40,224.56 |
0.92% |
45,976.22 |
1.27% |
50,055.12 |
1.78% |
长期待摊费用 |
45,439.92 |
1.02% |
45,862.26 |
1.05% |
48,970.46 |
1.35% |
59,157.27 |
2.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18.88 |
0.28% |
13,982.55 |
0.32% |
8,152.30 |
0.22% |
5,977.09 |
0.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201.48 |
1.84% |
95,928.90 |
2.20% |
121,101.63 |
3.34% |
15,194.29 |
0.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37,944.31 |
54.46% |
2,505,953.84 |
57.59% |
2,044,172.79 |
56.34% |
1,528,290.38 |
54.37% |
资产总计 |
4,476,551.18 |
100.00% |
4,351,034.90 |
100.00% |
3,628,473.86 |
100.00% |
2,810,866.47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810,866.47万元、3,628,473.86万元、4,351,034.90万元和4,476,551.18万元,资产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282,576.08万元、1,584,301.07万元、1,845,081.07万元和2,038,606.87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5.63%、43.66%、42.41%和45.54%;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528,290.38万元、2,044,172.79万元、2,505,953.84万元和2,437,944.31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4.37%、56.43%、57.59%和54.46%。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原因是由于蛟龙集团子公司圆通速递持续优化路由网络,加大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科目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99,640.43万元、598,211.80万元、786,700.64万元和732,633.5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22%、16.49%、18.08%和16.37%。2019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58,451.85万元,降幅为12.76%,主要原因是发行人2019年新增了大量理财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2020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98,571.37万元,增幅为49.69%,主要原因是理财产品赎回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2021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88,488.84万元,增幅31.51%,主要原因是理财产品赎回所致;2022年3月末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了54,067.12万元,降幅为6.87%,主要原因是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图表6-21: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现金 |
67.93 |
0.01% |
130.97 |
0.02% |
64.50 |
0.01% |
73.38 |
0.02% |
银行存款 |
720,115.67 |
98.29% |
770,222.29 |
97.91% |
590,288.61 |
98.68% |
393,529.12 |
98.47% |
其他货币资金 |
12,449.92 |
1.70% |
16,347.38 |
2.08% |
7,858.69 |
1.31% |
6,037.92 |
1.51% |
合计 |
732,633.52 |
100.00% |
786,700.64 |
100% |
598,211.80 |
100.00% |
399,640.43 |
100.00% |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为5,157.12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图表6-22: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受限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履约保证金 |
1,076.33 |
550.61 |
1,222.50 |
1,372.18 |
保函保证金 |
2,131.50 |
2,711.50 |
91.04 |
1,105.83 |
短期借款质押 |
- |
1,458.39 |
1,270.52 |
1,856.04 |
司法冻结注 |
- |
1,233.91 |
3.66 |
- |
信用担保 |
- |
- |
0.20 |
- |
账户冻结 |
1,949.28 |
0.07 |
0.00 |
- |
其他 |
- |
- |
0.48 |
- |
合计 |
5,157.12 |
5,954.48 |
2,588.41 |
4,334.06 |
2、应收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5,849.46万元、153,961.14万元、173,922.59万元和250,303.5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48%、4.24%、4.00%和5.59%。
其中,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15,146.55万元,减幅10.74%,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所致;2020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28,111.68万元,增幅22.34%,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长所致;2021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9,961.45万元,增幅12.97%,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长所致。2022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76,380.93万元,增幅43.92%,主要原因是科目重分类。
发行人的应收账款的分别按照单项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息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坏账计提。
发行人单项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判断标准为账面余额在50万元以上的款项,发行人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发行人单项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判断标准为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发行人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发行人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政策如下表:
组合 |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单项金额重大但不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且风险不大的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二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待确认进项税、代收货款、代扣代缴社保 |
单独计提减值测试 |
组合三 |
关联方往来款 |
个别认定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6个月内 |
0% |
6个月-1年 |
5% |
1至2年 |
50% |
2年以上 |
1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图表6-23: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1年以内 |
|
|
|
|
其中:0-6个月 |
212,016.19 |
165,896.65 |
148,983.20 |
120,386.99 |
6-12个月 |
10,244.86 |
5,152.06 |
5,160.17 |
4,232.63 |
1年以内小计 |
222,261.05 |
171,048.71 |
154,143.36 |
124,619.62 |
1至2年 |
28,714.06 |
5,106.51 |
4,735.68 |
6,032.40 |
2至3年 |
978.10 |
1,030.88 |
2,944.19 |
2,146.86 |
3年以上 |
5,507.24 |
5,179.62 |
2,351.25 |
1,163.14 |
小计 |
257,460.45 |
182,365.72 |
164,174.49 |
133,962.01 |
减:坏账准备 |
7,156.93 |
8,443.13 |
10,213.35 |
8,112.56 |
合计 |
250,303.52 |
173,922.59 |
153,961.14 |
125,849.46 |
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主要以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为主。
图表6-24: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6,288.79 |
14.42 |
47.47 |
UNISERVEHOLDINGSLIMITED |
13,658.66 |
7.49 |
|
浙江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9,154.24 |
5.02 |
|
VORTEXWORLDWIDELOGISTICSCORP |
6,116.94 |
3.35 |
|
QUALITAIR&SEAINTERNATIONAL |
2,532.63 |
1.39 |
|
合计 |
57,751.26 |
31.67 |
47.47 |
图表6-25: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376.21 |
10.14 |
47.09 |
UNISERVEHOLDINGSLIMITED |
14,834.97 |
5.93 |
|
浙江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8,511.63 |
3.40 |
|
VORTEXWORLDWIDELOGISTICSCORP |
3,191.25 |
1.27 |
|
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748.61 |
1.10 |
|
合计 |
54,662.67 |
21.84 |
47.09 |
3、其他应收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15,549.37万元、114,919.82万元、120,787.46万元和210,809.1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11%、3.17%、2.78%和4.71%,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待认证进项税、代扣代缴社保等。其中,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18年末增加49,605.48万元,增幅75.22%,主要原因系对外合作方借款;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19年末减少629.55万元,减幅0.54%;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0年末增加5,867.64万元,增幅5.11%;2022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较2021年末增加90,021.65万元,增幅74.53%,主要原因系对外合作方借款增加。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的分别按照单项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息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坏账计提。
发行人单项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判断标准为账面余额在50万元以上的款项,发行人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发行人单项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判断标准为账龄3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发行人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
发行人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计提政策如下表:
图表6-26:发行人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计提政策
组合 |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单项金额重大但不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且风险不大的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二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待确认进项税、代收货款、代扣代缴社保 |
单独计提减值测试 |
组合三 |
关联方往来款 |
个别认定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图表6-27:发行人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6个月内 |
5% |
6个月-1年 |
5% |
2至2年 |
50% |
2年以上 |
1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图表6-28: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1年以内 |
179,161.09 |
76,996.16 |
88,465.70 |
91,953.31 |
1至2年 |
12,723.79 |
40,192.86 |
25,145.53 |
6,101.46 |
2至3年 |
16,215.37 |
12,270.36 |
2,440.23 |
3,887.63 |
3年以上 |
4,505.55 |
5,443.05 |
6,646.91 |
15,965.94 |
小计 |
212,605.80 |
134,902.42 |
122,698.37 |
117,908.34 |
减:坏账准备 |
1,796.69 |
14,594.96 |
7,778.55 |
2,358.97 |
合计 |
210,809.11 |
120,307.46 |
114,919.82 |
115,549.37 |
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以1年以内应收款为主。
图表6-29: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圆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5,000.00 |
1年以内 |
25.94 |
|
融创鑫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033.79 |
2年以内 |
8.92 |
|
杭州兴沅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借款 |
11,951.00 |
2年以内 |
8.86 |
5,975.50 |
上海郎焘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9,000.00 |
2年以内 |
6.67 |
4,000.00 |
上海圆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往来款 |
4,990.09 |
3年以内 |
3.70 |
|
合计 |
|
72,974.88 |
|
54.09 |
9,975.5 |
图表6-30:2022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圆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5,000.00 |
1年以内 |
42.26 |
|
杭州兴沅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借款 |
11951.00 |
2年以内 |
14.43 |
5,975.50 |
上海圆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往来款 |
4751.29 |
1年以内 |
5.74 |
|
上海风安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500.00 |
1年以内 |
5.43 |
|
上海逸尔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500.00 |
1年以内 |
5.43 |
|
合计 |
|
60,702.29 |
|
73.2 |
|
4、其他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70,548.79万元、287,826.43万元、335,641.87和258,624.1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63%、7.93%、7.71%和5.78%。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76,319.52万元,减幅为22%,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的理财产品持有量减少;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7,277.64万元,增幅为6.39%,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增值税留底税额增加;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47,815.44万元,增幅为16.61%,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和应收保理款增加;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77,017.72万元,降幅为22.95%,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委托贷款余额减少。
图表6-3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期末增值税留底税额借 方余额重分类 |
7,142.63 |
- |
55,379.56 |
5,110.33 |
预交其他税费 |
1,711.68 |
30,692.12 |
3,699.46 |
2,703.95 |
国债逆回购 |
|
|
|
|
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 |
|
1,539,382.51 |
60,059.52 |
48,830.20 |
大额存单 |
|
97,556.97 |
24,514.42 |
- |
理财产品 |
14,755.69 |
- |
|
|
应收保理款 |
27,870.03 |
1,094,272.49 |
82,177.95 |
86,562.10 |
委托贷款 |
59,122.25 |
594,514.61 |
61,995.53 |
127,342.22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148,021.85 |
|
|
|
合计 |
258,624.14 |
3,356,418.70 |
287,826.43 |
270,548.80 |
2022年3月末,发行人的委托贷款余额为59,122.25万元,主要为上海懿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委托贷款。以上委托贷款已通过发行人内部审批流程,没有违反公司内部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上述企业经营正常,公司对其的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5、固定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751,001.71万元、983,952.68万元、1,317,087.13万元和1,318,509.4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72%、27.12%、30.27%和29.45%。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187,420.84万元,增幅为33.26%,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232,950.97万元,增幅为31.20%;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333,134.45万元,增幅为33.86%;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1,422.31万元,增幅为0.11%。
报告期内发行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均系公司部分转运中心建成投产、新增运输设备以及新增其他固定资产。
图表6-3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房屋及建筑物 |
767,724.64 |
770,955.70 |
553,354.94 |
458,936.60 |
机器设备 |
307,895.01 |
314,815.45 |
241,561.67 |
149,898.70 |
飞机及发动机 |
63,593.44 |
39,840.96 |
42,190.04 |
47,284.18 |
运输设备 |
137,815.80 |
149,951.54 |
108,967.18 |
62,790.05 |
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 |
27,945.66 |
30,695.91 |
30,332.85 |
26,581.76 |
高价工具及周转件 |
13,597.30 |
10,827.57 |
7,546.01 |
5,510.41 |
合计 |
1,318,571.85 |
1,317,087.13 |
983,952.68 |
751,001.71 |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等,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图表6-33: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0-5 |
1.90-5.00 |
飞机及发动机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与飞机及发动机大修 相关的替换件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工作量法 |
3-32千小时 |
0 |
3.13-33.33 |
办公家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0-5 |
19.00-20.00 |
高价工具及周转件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5 |
19.00-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0-5 |
19.00-25.00 |
6、在建工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105,260.17万元、141,970.89万元、181,630.35万元和196,106.5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74%、3.91%、4.17%和4.38%。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32,798.00万元;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36,710.72万元,增幅为34.88%;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39,659.46万元,增幅为27.93%;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14,476.18万元,增幅为7.97%,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加大转运中心建设、飞机客改货等投入所致。
图表6-34: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余额 |
2021年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发动机改造 |
42,923.20 |
|
42,923.20 |
55,667.42 |
|
55,667.42 |
圆通速递西南管理区(重庆)总部基 地项目 |
|
|
|
4,584.56 |
|
4,584.56 |
圆通速递杭州航空项目 |
15,599.49 |
|
15,599.49 |
15,508.67 |
|
15,508.67 |
京圆咨询九章别墅装修工程 |
3,679.51 |
|
3,679.51 |
3,541.98 |
|
3541.98 |
航博特机械研发办公厂房项目 |
2,495.20 |
|
2,495.20 |
5,874.00 |
|
5,874.00 |
圆通妈妈商贸项目 |
2,276.26 |
|
2,276.26 |
116.55 |
|
116.55 |
圆通速递北方一号科技智创园(一 期) |
815.01 |
|
815.01 |
523.91 |
|
523.91 |
圆通速递淮安快运项目 |
296.07 |
|
296.07 |
296.07 |
|
296.07 |
圆通华南区域管理总部基地项目 |
603.62 |
|
603.62 |
|
|
|
圆通海南项目 |
15,404.30 |
|
15,404.30 |
11,808.49 |
|
11,808.49 |
JY圆通速递揭阳智创园项目 |
22,653.70 |
|
22,653.70 |
21,938.25 |
|
21938.25 |
圆通东北智创园项目 |
12,455.01 |
|
12,455.01 |
12,445.90 |
|
12,445.90 |
青岛交叉带输送设备项目 |
|
|
|
13.25 |
|
13.25 |
福州交叉带项目 |
|
|
|
40.27 |
|
40.27 |
圆通速递(上饶横峰)智创园一期建 设项目 |
2,542.68 |
|
2,542.68 |
1,594.85 |
|
1,594.85 |
圆通速递苏北区域管理总部及航空 枢纽基地项目 |
|
|
|
11.68 |
|
11.68 |
圆通速递(南通)总部项目 |
205.98 |
|
205.98 |
122.34 |
|
122.34 |
圆通速递佛山新建项目 |
6,158.56 |
|
6,158.56 |
4,937.87 |
|
4,937.87 |
圆通速递山西太原项目 |
|
|
0.00 |
33.95 |
|
33.95 |
圆通内蒙区域总部基地项目 |
8,696.48 |
|
8,696.48 |
8,696.48 |
|
8,696.48 |
圆通速递台州区域总部基地项目 |
4,948.89 |
|
4,948.89 |
4,854.73 |
|
4,854.73 |
圆通速递四川(南充)智创园项目 |
7,144.36 |
|
7,144.36 |
4,778.50 |
|
4,778.50 |
圆通胶东半岛区域总部基地项目二 期 |
5,362.82 |
|
5,362.82 |
3,474.96 |
|
3,474.96 |
吉林长春二期项目 |
2,263.57 |
|
2,263.57 |
2,262.46 |
|
2,262.46 |
圆通(横村)智创园项目 |
2,708.73 |
|
2,708.73 |
1,952.96 |
|
1,952.96 |
圆通(新乡)智创园项目 |
1,513.30 |
|
1,513.30 |
1,369.89 |
|
1,369.89 |
圆通速递江苏航空物流项目二期 |
1,396.85 |
|
1,396.85 |
1,305.73 |
|
1,305.73 |
圆通(无锡)科技智创中心项目 |
3,427.71 |
|
3,427.71 |
696.53 |
|
696.53 |
海口中心进港设备升级项目 |
584.45 |
|
584.45 |
584.45 |
|
584.45 |
圆通速递广州中心老场地改造 |
2,567.80 |
|
2,567.80 |
1,524.66 |
|
1,524.66 |
广州输送设备项目 |
1,053.10 |
|
1,053.10 |
1,053.10 |
|
1,053.10 |
南充中心搬迁 |
574.25 |
|
574.25 |
574.25 |
|
574.25 |
圆通贵州智创园及航空枢纽基地项 目 |
|
|
|
445.54 |
|
445.54 |
圆通速递(皖南)区域管理总部项目 |
|
|
|
381.98 |
|
381.98 |
横峰中心(上饶)一期工艺 |
396.20 |
|
396.20 |
309.00 |
|
309.00 |
金华中心出港建包 |
294.16 |
|
294.16 |
294.16 |
|
294.16 |
沈阳转运枢纽长春分部项目 |
273.70 |
|
273.70 |
273.70 |
|
273.70 |
圆通武汉中心出港库改扩建工程 |
|
|
|
266.03 |
|
266.03 |
揭阳中心搬迁 |
239.73 |
|
239.73 |
239.73 |
|
239.73 |
西安圆通速递西北转运中心项目二 期研发楼二精装修及零星改造工程 |
220.64 |
|
220.64 |
220.64 |
|
220.64 |
圆通速递济南包装分拣车间项目钢 连廊 |
219.44 |
|
219.44 |
210.31 |
|
210.31 |
圆通速递天津中心停车场扩建及零 星修缮工程 |
|
|
|
200.64 |
|
200.64 |
无锡圆智输送设备项目 |
235.40 |
|
235.40 |
173.45 |
|
173.45 |
圆通速递(无锡薛典路)消防改造 |
|
|
|
119.27 |
|
119.27 |
泰州中心设备升级项目 |
274.10 |
|
274.10 |
117.47 |
|
117.47 |
济南包装分拣车间项目 |
|
|
|
95.41 |
|
95.41 |
圆通速递江苏航空物流项目钢连廊 |
|
|
|
93.28 |
|
93.28 |
其他 |
23,602.27 |
|
23,602.27 |
6,001.04 |
|
6,001.04 |
合计 |
196,106.53 |
|
196,106.53 |
181,630.35 |
|
181,630.35 |
7、无形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为325,617.62万元、401,997.83万元、430,197.43万元和437,207.6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58%、11.08%、9.89%
和9.77%。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73,506.87万元,增幅为29.16%;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76,380.21万元,增幅为23.46%;2021年末较2020
年末增加28,199万元,增幅为7.01%;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7,010.25
万元,增幅为1.63%。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计算机
软件和其他等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土地
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增加。
图表6-35: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土地使用权 |
408,025.57 |
404,863.52 |
380,017.13 |
307,112.23 |
商标使用权 |
168.80 |
191.18 |
273.85 |
375.11 |
计算机软件 |
23,161.60 |
19,413.64 |
14,796.45 |
9,585.95 |
其他 |
5,850.71 |
5,729.10 |
6,910.40 |
8,544.32 |
合计 |
437,206.68 |
430,197.43 |
401,997.83 |
325,617.62 |
8、商誉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商誉余额分别为50,055.12万元、45,976.22万元、40,224.56万元和38,556.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78%、1.27%、0.92%和
0.86%。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30,299.56万元,减幅为37.71%,主要是商
誉减值形成;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4,078.90万元,减幅为8.15%;2021年
末较2020年末减少5,751.66万元,减幅为12.51%;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
减少1,668.49万元,减幅为4.15%。
(二)负债项目分析
图表6-36: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流动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522,718.12 |
34.04% |
476,978.85 |
31.05% |
345,740.96 |
23.98% |
195,130.30 |
13.66% |
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
381,219.27 |
24.82% |
458,325.95 |
29.84% |
447,650.17 |
31.05% |
361,000.95 |
25.27% |
预收款项 |
41,181.37 |
2.68% |
47,797.50 |
3.11% |
66,083.96 |
4.58% |
158,067.73 |
11.07% |
合同负债 |
101,250.33 |
6.59% |
100,538.89 |
6.55% |
151,604.73 |
10.51% |
|
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59.36 |
1.50% |
23,614.95 |
1.54% |
21,642.23 |
1.50% |
18,046.09 |
1.26% |
应交税费 |
37,686.68 |
2.45% |
55,155.03 |
3.59% |
117,041.89 |
8.12% |
22,364.95 |
1.57% |
其他应付款 |
82,579.68 |
5.38% |
89,212.67 |
5.81% |
69,979.90 |
4.85% |
57,580.52 |
4.03% |
应付利息 |
|
|
|
|
|
|
|
|
应付股利 |
|
|
0.29 |
0.00% |
30.60 |
0.00% |
60.27 |
0.00% |
其他应付款 |
82,579.68 |
5.38% |
89,212.38 |
5.81% |
69,949.30 |
4.85% |
57,520.25 |
4.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15,396.18 |
1.00% |
141,703.32 |
9.22% |
2,833.82 |
0.20% |
34,357.41 |
2.41% |
其他流动负债 |
35,749.29 |
2.33% |
5,448.22 |
0.35% |
39,242.45 |
2.72% |
60,437.22 |
4.23% |
流动负债合计 |
1,240,840.28 |
80.80% |
1,398,775.38 |
91.06% |
1,261,820.12 |
87.51% |
906,985.18 |
63.49%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长期借款 |
44,000.00 |
2.87% |
25,424.06 |
1.66% |
44,034.18 |
3.05% |
40,054.69 |
2.80% |
应付债券 |
189,667.62 |
12.35% |
49,882.26 |
3.25% |
99,798.50 |
6.92% |
448,156.06 |
31.37% |
租赁负债 |
26,188.31 |
1.71% |
26,207.59 |
1.71% |
|
|
|
|
长期应付款 |
5,969.27 |
0.39% |
5,661.23 |
0.37% |
5,490.33 |
0.38% |
6,656.36 |
0.47%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2,425.00 |
0.17% |
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 |
|
|
210.52 |
0.01% |
262.56 |
0.02% |
309.34 |
0.02% |
预计负债 |
59.35 |
0.00% |
260.75 |
0.02% |
64.72 |
0.00% |
35.95 |
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44.47 |
0.23% |
3,519.76 |
0.23% |
3,048.18 |
0.21% |
2,606.81 |
0.18% |
递延收益-非流 动负债 |
24,590.71 |
1.60% |
25,244.09 |
1.64% |
26,452.22 |
1.83% |
14,441.26 |
1.0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7.00 |
0.06% |
907.00 |
0.06% |
909.13 |
0.06% |
9,212.99 |
0.6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4,926.73 |
19.20% |
137,317.26 |
8.94% |
180,059.82 |
12.49% |
521,473.45 |
36.51% |
负债合计 |
1,535,767.01 |
100.00% |
1,536,092.64 |
100.00% |
1,441,879.94 |
100.00% |
1,428,458.64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906,985.18万元、1,261,820.12万元、1,398,775.38万元和1,240,840.2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49%、87.51%、91.06%和80.80%,占总负债的比重较大。整体来看,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是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21,473.45万元、180,059.82万元、137,317.26万元和294,926.7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51%、12.49%、8.94%和19.20%,主要是由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构成。
1、短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95,130.30万元、345,740.96万元、476,978.85万元和522,718.1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13.66%、23.98%、31.05%和34.03%。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73,566.51万元,增幅为60.52%;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50,610.66万元,增幅为77.18%;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31,237.89万元,增幅为37.96%;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45,739.27万元,增幅为9.59%;短期借款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流动性需求所致。
2、应付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61,000.95万元、447,650.17万元、458,325.95万元和381,219.2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25.27%、31.05%、29.84%和24.82%。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了120,867.43万元,增幅为50.33%;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了86,649.22万元,增幅为24.00%,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量持续增长导致应付运费、应付装卸费增加,以及公司持续加强转运中心改扩建导致应付工程款增加;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了10,675.78万元,增幅为2.38%,主要为业务增长导致支付运费增加;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了77,106.68万元,降幅为16.82%,主要原因是已完成旺季运费及工程费结算所致。
图表6-37: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运费 |
199,053.06 |
231,902.32 |
211,642.01 |
183,765.50 |
应付材料款 |
7,120.66 |
10,906.54 |
10,893.97 |
10,443.04 |
应付工程款 |
117,817.07 |
151,759.29 |
145,927.59 |
107,846.56 |
应付设备款 |
12,558.42 |
19,317.54 |
24,147.76 |
15,538.14 |
应付装卸费 |
20,129.19 |
26,065.18 |
27,232.07 |
16,803.99 |
应付代操作费 |
5,582.84 |
8,571.74 |
18,015.48 |
16,282.63 |
应付筹建款 |
11,293.48 |
- |
- |
1,263.18 |
其他 |
7,664.55 |
9,803.35 |
9,791.28 |
9,057.90 |
合计 |
381,219.27 |
458,325.96 |
447,650.17 |
361,000.95 |
图表6-38: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比(%) |
款项性质 |
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 |
16,393.82 |
1年以内 |
3.58 |
工程款 |
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 |
14,890.00 |
1年以内 |
3.25 |
工程款 |
浙江宏兴建设有限公司 |
14,507.10 |
1年以内 |
3.17 |
工程款 |
|
|
|
|
|
马鞍山则一物流有限公司 |
13,557.77 |
1年以内 |
2.96 |
运费 |
桐庐骏驰运输有限公司 |
6,578.07 |
1年以内 |
1.44 |
运费 |
合计 |
65,926.76 |
|
14.38 |
|
图表6-39:2022年3月末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比(%) |
款项性质 |
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 |
15,350.20 |
1年以内 |
4.03 |
工程款 |
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 |
12,084.95 |
1年以内 |
3.17 |
工程款 |
浙江宏兴建设有限公司 |
11,486.94 |
2年以内 |
3.01 |
工程款 |
浙江速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9,544.94 |
1年以内 |
2.50 |
工程款 |
马鞍山则一物流有限公司 |
8,209.35 |
1年以内 |
2.15 |
运费 |
合计 |
56,676.37 |
|
14.87 |
|
3、预收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8,067.73万元、66,083.96万元、47,797.50万元和41,181.3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11.07%、4.58%、3.11%和2.68%,发行人预收账款主要系子公司圆通速递的派送费、面单费和加盟商预存款项。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了42,267.17万元,增幅为36.50%,主要系发行人预收账款余额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而扩大;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了91,983.77万元,减幅为58.19%,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8,286.46万元,降幅为27.67%,主要系预存款项减少;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了6,616.13万元,降幅为13.84%。
图表6-40: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预收派件费 |
|
|
|
26,467.03 |
预收面单款 |
|
|
|
25,712.47 |
预存款项 |
38,752.84 |
40,660.5 |
64,684.97 |
65,920.68 |
预收房款 |
|
|
|
38,506.33 |
预收经营租赁款 |
28.67 |
1,156.95 |
287.15 |
|
预收资产转让款 |
|
5,300.00 |
|
|
其他 |
2,399.85 |
680.05 |
1,111.83 |
1,461.23 |
合计 |
41,181.36 |
47,797.50 |
66,083.96 |
158,067.73 |
图表6-41:2021年末预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比(%) |
款项性质 |
湖州罗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5,300.00 |
1年以内 |
11.09 |
资产转让款 |
广东省一路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286.41 |
1年以内 |
4.78 |
预存款项 |
普宁市捷恒物流有限公司 |
838.74 |
2年以内 |
1.75 |
预存款项 |
广州天胜速递有限公司 |
821.28 |
1年以内 |
1.72 |
预存款项 |
普宁市源通快递有限公司 |
764.33 |
2年以内 |
1.60 |
预存款项 |
合计 |
10,010.76 |
|
20.94 |
|
图表6-42:2022年3月末预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比(%) |
款项性质 |
义乌市梓彧电子商务商行 |
1,255.58 |
1年以内 |
3.05 |
预存款项 |
普宁市源通快递有限公司 |
764.37 |
2年以内 |
1.86 |
预存款项 |
泉州闽昊速递有限公司 |
627.14 |
3年以内 |
1.52 |
预存款项 |
北京凯茜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598.41 |
1年以内 |
1.45 |
预存款项 |
深圳市东方云通物流有限公司 |
514.35 |
3年以内 |
1.25 |
预存款项 |
合计 |
3,759.85 |
|
9.13 |
|
4、其他应付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7,580.52万元、69,979.90万元、89,212.67万元和82,579.6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03%、4.85%、5.81和5.38%。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应付保证金、押金、应付购地款、加盟商补偿款及关联方往来等。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4,728.01万元,降幅为7.59%;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12,399.38万元,增幅为21.53%,主要原因系公司应付股权转让款增加,以及收取的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2021年末较2020年末增加19,232.77万元,增幅为27.48%,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减少6,632.99万元,降幅为7.44%。
图表6-43: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保证金、押金 |
33,857.13 |
46,122.91 |
39,280.59 |
31,537.07 |
购地款 |
- |
0 |
1,215.74 |
1,215.74 |
加盟商补偿款 |
- |
0 |
|
|
关联方往来 |
866.86 |
21,756.53 |
3,820.92 |
1,757.79 |
代扣代缴社保 |
41.57 |
70.34 |
55.46 |
77.69 |
代收货款 |
798.28 |
4,768.88 |
2,925.80 |
4,337.71 |
限制性股票回购 义务 |
- |
0 |
1,346.72 |
4,900.39 |
股权转让款 |
- |
0 |
4,640.00 |
|
其他 |
47,015.83 |
16,493.72 |
16,664.08 |
13,693.87 |
合计 |
82,579.68 |
89,212.38 |
69,949.30 |
57,520.25 |
图表6-44: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比(%) |
款项性质 |
上海奈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2,590.00 |
2年以内 |
2.14% |
其他 |
厦门融势置业有限公司 |
1,365.35 |
3年以内 |
1.13% |
其他 |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22.20 |
2年以内 |
1.67% |
保证金、押金 |
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215.74 |
2年以内 |
1.01% |
其他 |
广西亿星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
910.00 |
1年以内 |
0.75% |
保证金、押金 |
合计 |
8,103.29 |
|
6.71% |
|
图表6-45:2022年3月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比(%) |
款项性质 |
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22.20 |
3年以内 |
2.45% |
保证金、押金 |
上海奈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2,590.00 |
2年以内 |
3.14% |
其他 |
厦门融势置业有限公司 |
1,365.34 |
3年以内 |
1.65% |
其他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67.86 |
3年以内 |
0.20% |
保证金、押金 |
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 |
160.00 |
2年以内 |
0.19% |
保证金、押金 |
合计 |
6,305.39 |
|
7.64% |
|
5、长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0,054.69万元、44,034.18万元、25,424.06万元和44,0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0%、3.05%、1.66%和2.86%。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178,145.31万元,降幅为81.64%,主要原因为中期票据计入应付债券科目;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3,979.49万元,增幅为9.94%;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18,610.12万元,降幅为42.26%,,2022年3月末较2021年末增加18,575.94万元,增幅为73.06%,两者主要原因是科目重分类调整所致。
6、应付债券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448,156.06万元、99,798.50万元、49,882.26万元和189,667.6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37%、6.92%、3.25%和12.35%。其中,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199,542.07万元,增幅80.26%,主要系发行人发行债券所致;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348,357.56万元,减幅77.73%,主要系2018年发行的圆通转债转股及赎回所致;2021年末较2020年末减少49,916.24万元,减幅50.02%,主要系2018年发行的圆通转债转股及赎回所致;2022年3月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39,785.36万元,增幅280.23%,主要系新发行超短融资券和科目重分类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图表6-46: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 |
1.70% |
50,000.00 |
1.78% |
50,000.00 |
2.29% |
81,000.00 |
5.86%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39,482.35 |
2.86% |
资本公积金 |
361,291.62 |
12.29% |
532,539.31 |
18.92% |
435,804.90 |
19.93% |
162,703.33 |
11.77%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22.02 |
-0.05% |
-2,393.39 |
-0.09% |
-1,756.12 |
-0.08% |
-164.23 |
-0.01% |
盈余公积金 |
25,000.00 |
0.85% |
25,000.00 |
0.89% |
23,382.44 |
1.07% |
9,771.65 |
0.71%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811,856.03 |
27.61% |
579,539.56 |
20.59% |
506,601.43 |
23.17% |
415,024.16 |
30.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1,246,725.63 |
42.39% |
1,184,685.49 |
42.09% |
1,014,032.65 |
46.37% |
707,817.26 |
51.20% |
少数股东权益 |
1,694,058.55 |
57.61% |
1,630,256.77 |
57.91% |
1,172,561.27 |
53.63% |
674,590.57 |
48.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40,784.17 |
100.00% |
2,814,942.26 |
100.00% |
2,186,593.93 |
100.00% |
1,382,407.83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382,407.83万元、2,186,593.93万元、2,814,942.26万元和2,940,784.17万元,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和未分配利润组成。
1、实收资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81,000.00万元、50,000.00万元、50,000.00万元和50,000.0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5.86%、2.29%、1.78%和1.70%。
2、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62,703.33万元、435,804.90万元、532,539.31万元和361,291.6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1.77%、19.93%、18.92%和12.29%。
图表6-47:最近三年及一期资本公积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型 |
2022年3月末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资本溢价 |
1,279,524.27 |
140,630.02 |
104,586.38 |
0.00 |
股份支付 |
17,822.38 |
391,909.29 |
331,413.65 |
162,703.33 |
合计 |
1,297,346.66 |
532,539.31 |
436,000.02 |
162,703.33 |
3、未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15,024.16万元、506,601.43万元、579,539.56万元和811,856.0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30.02%、23.17%、20.59%和27.61%。
未来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进行分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无具体未来分红计划,也无重大分红承诺。
4、少数股东权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674,590.57万元、1,172,561.27万元、1,630,256.77万元和1,694,058.5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48.80%、53.63%、57.91%和57.61%。
(四)发行人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8:公司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
2022年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流动比率(倍) |
末1.64 |
1.32 |
1.26 |
1.41 |
速动比率(倍) |
1.61 |
1.29 |
1.18 |
1.33 |
EBITDA利息覆盖倍数 |
- |
39.08 |
24.06 |
9.24 |
(倍)资产负债率(%) |
34.31 |
35.30 |
39.74 |
50.82 |
EBITDA(亿元) |
- |
49.22 |
36.64 |
32.41 |
(1)短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1倍、1.26倍、1.32倍和1.6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33倍、1.18倍、1.29倍和1.61倍,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波动,仍处于正常水平。
最近三年,EBITDA利息覆盖倍数分别为9.24、24.06和39.08。最近三年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偿债能力较强。
(2)长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82%、39.74%、35.30和34.31%,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整体水平较低,有一定的长期还款能力。
2、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49:公司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毛利率 |
13.05% |
8.76% |
9.44% |
12.26% |
营业利润率 |
9.92% |
6.53% |
6.99% |
6.81% |
净利润率 |
7.65% |
4.88% |
5.69% |
4.90% |
总资产净利率 |
8.30% |
5.65% |
6.21% |
5.93% |
净资产收益率 |
9.59% |
6.74% |
12.21% |
10.95%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2.26%、9.44%、8.76%和13.05%,毛利率有所波动。其中,2018年,由于公司大力落实成本管控,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快递行业竞争趋烈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95%、12.21%、6.74%和9.59%,总资产净利率分别为5.93%、6.21%、5.65%及8.30%,随着近三年发行人成本上升以及快递行业竞争趋烈,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所波动。
3、运营效率分析
图表6-50:公司运营效率指标
项目 |
2022年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存货周转率(次) |
24.88 |
65.15 |
37.28 |
41.2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65 |
28.19 |
25.11 |
23.54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27 |
1.16 |
1.09 |
1.21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1.29次、37.28次、65.15次和24.88次,由于快递行业存货较少,因此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54次、25.11次、28.19次和5.65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21次、1.09次、1.16次和0.27次。
四、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566,413.0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522,413.0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44,000.00万元,应付债券余额189,667.6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图表6-51: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借款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
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合计 |
抵押借款 |
|
|
|
|
质押借款 |
|
44,000.00 |
|
44,000.00 |
信用借款 |
522,718.12 |
|
189,667.62 |
712,385.74 |
保证借款 |
|
|
|
|
合计 |
522,718.12 |
44,000.00 |
189,667.62 |
756,385.74 |
图表6-52: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借款明细表
贷款主体 |
贷款银行 |
余额 |
抵质押及担保情况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圆通速递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1/6/11-2022/6/10 |
2-4% |
圆通速递 |
浦发银行 |
14,000.00 |
信用 |
2021/8/23-2022/8/22 |
圆通速递 |
建设银行 |
7,000.00 |
信用 |
2021/8/23-2022/8/22 |
圆通速递 |
浦发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1/9/23-2022/9/16 |
圆通速递 |
兴业银行 |
20,000.00 |
信用 |
2021/11/17-2022/11/16 |
圆通速递 |
兴业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2/17-2023/2/16 |
圆通速递 |
农业银行 |
30,000.00 |
信用 |
2022/1/16-2022/12/27 |
圆通速递 |
农业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2/24-2023/1/13 |
圆通速递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1/18-2022/12/27 |
圆通速递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3/22-2022/11/23 |
圆通速递 |
民生银行 |
15,000.00 |
信用 |
2022/3/24-2022/6/23 |
圆通速递 |
中国银行 |
20,000.00 |
信用 |
2021/11/11-2022/5/10 |
圆通速递 |
中国银行 |
20,000.00 |
信用 |
2022/2/11-2022/8/9 |
圆通速递 |
中国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3/15-2022/9/9 |
圆通速递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2/15-2022/8/8 |
圆通速递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3/14-2022/9/7 |
圆通速递 |
建设银行 |
7,500.00 |
信用 |
2021/8/16-2022/8/2 |
圆通速递 |
建设银行 |
10,200.00 |
信用 |
2021/8/16-2022/5/9 |
圆通速递 |
招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1/10/13-2022/4/12 |
圆通速递 |
招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3/15-2022/9/7 |
圆通速递 |
江苏银行 |
30,000.00 |
信用 |
2022/1/12-2023/1/12 |
圆通蛟龙 |
工商银行 |
9,300.00 |
股权质押 |
2020/12/25-2022/6/23 |
圆通蛟龙 |
工商银行 |
9,300.00 |
2020/12/25-2022/12/23 |
圆通蛟龙 |
工商银行 |
12,700.00 |
2020/12/25-2023/6/23 |
圆通蛟龙 |
工商银行 |
12,700.00 |
2020/12/25-2023/9/7 |
圆通蛟龙 |
建设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1/4/30-2022/4/29 |
圆通蛟龙 |
浦发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1/7/30-2022/7/29 |
圆通蛟龙 |
招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1/8/24-2022/8/24 |
圆通蛟龙 |
交通银行 |
3,500.00 |
信用 |
2021/9/18-2022/9/17 |
圆通蛟龙 |
交通银行 |
4,200.00 |
信用 |
2021/10/18-2022/9/18 |
圆通蛟龙 |
上海农商银行 |
5,400.00 |
信用 |
2021/11/17-2022/5/17 |
圆通蛟龙 |
招商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1/11/25-2022/5/24 |
圆通蛟龙 |
上海农商银行 |
5,000.00 |
信用 |
2021/12/15-2022/6/14 |
圆通蛟龙 |
江苏银行 |
20,000.00 |
信用 |
2021/12/24-2022/12/15 |
圆通蛟龙 |
农业银行 |
20,000.00 |
信用 |
2022/1/4-2022/12/28 |
圆通蛟龙 |
民生银行 |
7,700.00 |
信用 |
2022/1/17-2022/11/17 |
圆通蛟龙 |
交通银行 |
6,100.00 |
信用 |
2022/1/18-2022/9/18 |
|
圆通蛟龙 |
浦发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1/21-2022/9/18 |
圆通蛟龙 |
民生银行 |
12,300.00 |
信用 |
2022/2/9-2022/11/17 |
圆通蛟龙 |
上海农商银行 |
11,700.00 |
信用 |
2022/2/21-2022/8/10 |
圆通蛟龙 |
建设银行 |
5,100.00 |
信用 |
2022/2/18-2023/2/17 |
圆通蛟龙 |
浦发银行 |
18,000.00 |
信用 |
2022/2/25-2022/9/18 |
圆通蛟龙 |
建设银行 |
4,900.00 |
信用 |
2022/3/18-2023/3/17 |
圆通蛟龙 |
上海农商银行 |
2,000.00 |
信用 |
2022/3/28-2022/9/27 |
圆通蛟龙 |
工商银行 |
18,000.00 |
信用 |
2022/3/29-2023/3/28 |
圆通蛟龙 |
建设银行 |
10,000.00 |
信用 |
2022/3/30-2022/3/29 |
上海圆真 |
汇丰银行 |
2,578.00 |
信用 |
2022/3/14-2022/4/18 |
上海圆真 |
汇丰银行 |
10,211.00 |
信用 |
2022/3/28-2022/4/18 |
上海圆真 |
汇丰银行 |
15,757.00 |
信用 |
2022/3/29-2022/4/18 |
上海圆真 |
汇丰银行 |
6,267.00 |
信用 |
2022/3/29-2022/5/17 |
合计 |
|
566,413.00 |
|
|
|
注: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表差异为305.12万。主要原因如下:①180.95万应计利息;②圆通速递国际借款折合人民币124.17万
(二)存续债券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券余额为21亿元,详见下表:
图表6-53: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存续债券明细表
单位:亿元
发债主体 |
债券简称 |
主体/债项评级 |
发行金额(亿元) |
发行日期 |
期限(年) |
利率 |
圆通蛟龙 |
19圆通蛟龙MTN001 |
AA+/AA+ |
5 |
2019/4/1 |
3 |
5.00 |
圆通蛟龙 |
19圆通蛟龙MTN002 |
AA+/AA+ |
5 |
2019/8/12 |
3 |
5.00% |
圆通蛟龙 |
22圆通蛟龙SCP001 |
AA+ |
3 |
2022/3/28 |
0.73 |
2.95% |
圆通速递 |
21圆通速递MTN001 |
AA+/AA+ |
5 |
2021/9/2 |
2 |
3.38% |
圆通速递 |
22圆通速递SCP001 |
AA+ |
3 |
2022/12/2 |
0.73 |
2.84% |
五、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
图表6-54:2021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情况表
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喻会蛟、张小娟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 |
100.00 |
100.00 |
2、公司的子公司
图表6-55:2021年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1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 |
国内、国际快递 |
30.37% |
|
反向购买 |
2 |
北京京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9号院6号楼3层332 |
经纪贸易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3 |
圆通妈妈商贸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零售 |
|
100.00% |
投资设立 |
4 |
桐庐阳明山置业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城迎春路55号 |
房地产开发 |
|
100.00% |
投资设立 |
5 |
浙江无花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龙井路88号 |
旅游文化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 |
北京航博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焦庄村甲51号院 |
加工机车制动器配件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 |
上海星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28号4幢303室 |
保险经纪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8 |
杭州圆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萧山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7层773室 |
实业投资 |
70.00% |
|
投资设立 |
9 |
上海云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5层G区534室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0 |
杭州富春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303号 |
旅游开发 |
70.00% |
|
投资设立 |
11 |
圆智自动化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
西安市 |
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528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西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销售 |
100.00% |
|
投资设立 |
|
|
|
区609室 |
|
|
|
|
12 |
杭州圆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699号综合大楼4幢558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3 |
上海杰圆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振泾路198号 |
材料销售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4 |
杭州黄金峡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桐庐县 |
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村委办公楼 |
生态种植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5 |
上海圆通泰和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6 |
圆通全球集运有限公司 |
义乌市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城西街道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7号地块 |
道路货物运输 |
80.00% |
|
投资设立 |
17 |
上海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180号1幢三层3022部位 |
网络技术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8 |
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W区228室 |
保理 |
100.00% |
|
投资设立 |
19 |
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17室 |
融资租赁 |
100.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20 |
南充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物流大道三段南鑫汽配城48栋三楼 |
电子商务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1 |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607-3室 |
航空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2 |
上海圆弘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3 |
新农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昌南路268号808室 |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24 |
杭州圆泽供应链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凤联村委办公楼 |
批发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5 |
上海圆徕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6 |
杭州圆徕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17幢902-1室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7 |
北京江南一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3幢3层308室 |
批发 |
|
100.00% |
投资设立 |
3、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图表6-56: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
公司名称 |
关联方关系 |
OTXLogisticsRotterdamB.V. |
合营企业 |
OnTimeComplianceServicesLimited |
合营企业 |
上海圆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Limited(OTKorea) |
联营企业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Private)Limited |
合营企业 |
FashionCareLogisticsB.V. |
联营企业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L.L.C. |
联营企业 |
Wiseway |
合营企业 |
香港青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主要关联方
图表6-57: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 |
浙江仟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 |
北京顺竺源通快递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 |
OnGoodDevelopmentLimited |
圆通速递(国际)关键管理人员的控股公司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杭州仟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 |
杭州桐源酒业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上海隆圆快递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 |
喻移海 |
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 |
郑立新 |
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 |
蜂暴云仓(广东)仓储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CapitalWinEnterprisesLimited |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前十二个月内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北京万佳高科科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顺竺源通子公司 |
平潭恒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持股平台 |
上海圆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上海圆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上海圆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上海圆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平潭圆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融创鑫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融势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浙江融创产城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融势置业有限公司股东 |
厦门融势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股东 |
上海携锐快递有限公司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浙江圆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海宁市豪士布艺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上海圆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平潭圆鼎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杭州无花果茶坊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上海圆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子女控制企业 |
上海圆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子女控制企业 |
上海圆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子女控制企业 |
上海圆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子女控制企业 |
杭州裕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股东 |
潘水苗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李显俊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张龙武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闻杭平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杭州兴沅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被投资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懿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 |
(二)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商品和劳务
图表6-58:发行人采购关联方商品和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4,346.87 |
5,529.79 |
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1,030.47 |
700.54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代收货款手续费、互联网使用费 |
10,825.08 |
7,164.82 |
北京顺竺源通快递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1,652.70 |
1,314.76 |
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 |
接受收派、运输服务 |
1.60 |
7,211.65 |
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 |
采购资产设备 |
|
716.54 |
浙江仟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1,021.89 |
1,460.90 |
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0.08 |
1.27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Limited(OTKorea) |
接受货代服务 |
|
366.11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Private)Limited |
接受货代服务 |
187.26 |
646.92 |
OnTimeWorldwideInternational CargoServicesL.L.C. |
接受货代服务 |
6.70 |
0.76 |
OTXLogisticsRotterdamB.V. |
接受货代服务 |
398.36 |
683.86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Limitd(OTBangladesh) |
接受货代服务 |
2,942.15 |
2,397.00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L.L.C. |
接受货代服务 |
151.60 |
181.73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21.88 |
3.96 |
蜂暴云仓(广东)仓储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27.58 |
1.55 |
CapitalWinEnterprisesLimited |
接受货代服务 |
|
80.17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货代服务 |
12,947.20 |
11,167.69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2,398.18 |
2,290.50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接受收派服务 |
2,398.18 |
2,290.50 |
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95 |
5.85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差旅住宿服务 |
190.56 |
208.52 |
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01 |
217.99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互联网使用费 |
2.65 |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59: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2,481.62 |
25,343.56 |
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1,435.96 |
1,606.25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517.41 |
1,082.16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 |
146,222.84 |
86,918.65 |
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0.00 |
1,527.74 |
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资产设备 |
0.00 |
14.54 |
北京顺竺源通快递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1,833.46 |
2,485.44 |
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79.04 |
132.28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Limited(OTKorea) |
提供货运服务、管理费收入 |
0.00 |
141.53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Private)Limited |
提供货运服务、管理费收入 |
62.96 |
62.17 |
OnTimeWorldwideInternational CargoServicesL.L.C. |
提供货运服务、管理费收入 |
412.47 |
122.50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L.L.C. |
提供货运服务、管理费收入 |
249.61 |
213.71 |
OTXLogisticsRotterdamB.V. |
提供货运服务 |
3,122.43 |
2,371.26 |
蜂暴云仓(广东)仓储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9,115.79 |
814.40 |
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0.00 |
14.59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 Limitd(OTBangladesh) |
提供货运服务、管理费收入 |
0.00 |
81.07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提供航空业务 |
67.56 |
63.85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及物料销售 |
9,875.40 |
2,657.94 |
上海圆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管理咨询服务、出租房屋 |
0.00 |
1,069.24 |
杭州裕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
提供服务 |
0.00 |
169.27 |
上海蜂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收派服务 |
1,045.43 |
0.00 |
3、关联方租赁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图表6-60:发行人关联方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 |
车辆租赁 |
0.00 |
1,139.01 |
喻移海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3.85 |
1.96 |
郑立新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8.54 |
3.54 |
圆通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 |
0.00 |
6.04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航材 |
1,748.84 |
450.89 |
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
运输工具出租 |
0.00 |
7.43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1.73 |
0.49 |
上海懿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0.00 |
9.83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718.98 |
896.62 |
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5.69 |
1.62 |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图表6-61:发行人关联方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场地(不动产租赁) |
2,737.03 |
226.75 |
张小娟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
港币3.00 |
OnGoodDevelopmentLimited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
138.96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航材 |
5.57 |
33.34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飞机 |
1,646.91 |
|
北京世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25.43 |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3.16 |
|
CapitalWinEnterprisesLimited |
房屋(不动产租赁) |
|
80.17 |
4、关联担保情况
图表6-62: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
累计不超过港元1,648,500,000及其应计利息 |
2019-5-17 |
阿里巴巴无需再为青鹬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公司终止青鹬投资任何股权之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图表6-63: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
|
|
上海懿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9,122.54 |
2020/10/12 |
不适用 |
年利率1% |
杭州兴沅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951.00 |
2020/12/25 |
2021/12/25 |
年利率3.85% |
融创鑫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0/12/29 |
2021/3/31 |
年利率1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64: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
|
|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6,288.79 |
47.47 |
|
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
13.23 |
|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67.76 |
|
|
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
64.69 |
1.37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683.35 |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8.54 |
|
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27.57 |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Private)Limited |
11.17 |
|
OnTimeWorldwideInternationalCargoServicesL.L.C. |
392.98 |
|
OTXLogisticsRotterdamB.V. |
870.92 |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L.L.C. |
305.88 |
|
YTOGlobalPty.Ltd. |
1.47 |
|
预付款项 |
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
|
|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6.00 |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3.00 |
|
桐庐承诺运输有限公司 |
1.78 |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0.12 |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市圆航达快递有限公司 |
|
|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300.73 |
0.91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4.71 |
|
OnTimeWorldwideInternationalCargoServicesL.L.C. |
55.00 |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Limitd(OTBangladesh) |
31.39 |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L.L.C. |
574.04 |
|
(2)应付项目
图表6-65: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末 |
应付账款 |
|
|
|
北京世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29 |
其他应付款 |
|
|
|
北京顺竺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1.04 |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13 |
|
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
8.21 |
|
杭州圆泽供应链有限公司 |
21.46 |
|
上海蛟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70.33 |
|
上海圆通新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00 |
|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
3.00 |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19.62 |
|
西北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20.00 |
|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75.68 |
|
OnTimeWorldwideLogistics(Private)Limited |
47.38 |
|
OTXLogisticsRotterdamB.V. |
78.44 |
|
YTOGlobalPty.Ltd. |
40.02 |
预收款项 |
|
|
|
北京顺竺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47.98 |
|
蜂暴云仓(广东)仓储有限公司 |
0.71 |
|
上海蜂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
167.15 |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290.95 |
|
郑立新 |
3.31 |
合同负债 |
|
|
|
北京顺竺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3.03 |
|
蜂暴云仓(广东)仓储有限公司 |
275.54 |
|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1.25 |
|
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
36.68 |
|
深圳市银利达速递有限公司 |
669.75 |
|
武汉市坤航快递有限公司 |
177.51 |
(3)委托贷款余额
图表6-66: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1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流动资产 |
上海懿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122.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上海圆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74.59 |
774.59 |
6、关联定价依据、交易影响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1)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2)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3)协议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发行人关联交易占发行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且发行人已制定关联交易制度管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对于发行人日常经营的影响较低。
六、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图表6-67: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阿里巴巴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 |
累计不超过港元1,648,500,000及其应计利息 |
2019-5-17 |
阿里巴巴无需再为青鹬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公司终止青鹬投资任何股权之日 |
否 |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金额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涉及金额为210,566.60万元;明细如下表:
图表6-68: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转运中心建设 |
105,404.79 |
飞机客改货服务支出 |
56,731.24 |
各类设备采购 |
23,509.55 |
飞机购买支出 |
23,852.76 |
车辆购买支出 |
526.80 |
总部基地建设 |
541.47 |
合计 |
210,566.60 |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七、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金额为20,018.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46%,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69:发行人2021年末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954.48 |
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押以取得银行借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9,755.70 |
质押于浙商银行资产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08.33 |
质押于浙商银行资产池 |
合计 |
20,018.51 |
|
八、金融衍生品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重大金融衍生产品方面的投资。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持有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
图表6-70:发行人2021年末理财产品明细表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期限(天) |
产品类型 |
广发银行 |
幸福添利 |
10,000 |
91 |
银行理财 |
广发银行 |
幸福增利 |
10,000 |
91 |
银行理财 |
国联证券 |
玉如意季季财系列 |
5,000 |
93 |
券商理财 |
国联证券 |
睿添利 |
3,000 |
7 |
券商理财 |
海通证券 |
资管年年旺88号 |
5,000 |
不适用 |
券商理财 |
华夏银行 |
龙盈系列90天A |
15,000 |
91 |
银行理财 |
华夏银行 |
龙盈系列90天A |
20,000 |
91 |
银行理财 |
嘉实基金 |
乾元8号 |
10,000 |
179 |
券商理财 |
民生银行 |
富竹纯债 |
10,000 |
366 |
银行理财 |
民生银行 |
贵竹固收 |
20,000 |
182 |
银行理财 |
农商行 |
鑫安利 |
7,000 |
358 |
银行理财 |
农商行 |
鑫安利 |
10,000 |
405 |
银行理财 |
平安银行 |
安臻机构2020年第8期 |
10,000 |
441 |
银行理财 |
厦门国际银行 |
时时添金19号 |
15,000 |
94 |
银行理财 |
厦门国际银行 |
时时添金2号 |
20,000 |
365 |
银行理财 |
厦门国际银行 |
时时添金33号 |
10,000 |
89 |
银行理财 |
厦门国际银行 |
时时添金35号 |
10,000 |
366 |
银行理财 |
邮储银行 |
邮银财富鸿运周期180天型 |
2,000 |
180 |
银行理财 |
浙商银行 |
富国中证同业存单 |
1,000 |
30 |
银行理财 |
中国国际金融 |
鑫投2号 |
10,000 |
121 |
券商理财 |
中国国际金融 |
瑞鑫1号 |
20,000 |
190 |
券商理财 |
中国国际金融 |
瑞鑫1号 |
20,000 |
273 |
券商理财 |
中国国际金融 |
瑞鑫1号 |
10,000 |
364 |
券商理财 |
中国银行 |
中银稳享 |
20,000 |
364 |
银行理财 |
中金证券 |
鑫投2号 |
30,000 |
671 |
券商理财 |
中金证券 |
财富私享1111号 |
10,000 |
不适用 |
券商理财 |
中金证券 |
财富私享1111号 |
1,000 |
不适用 |
券商理财 |
中金证券 |
鑫投2号 |
10,000 |
182 |
券商理财 |
中金证券 |
财富私享1111号 |
5,000 |
270 |
券商理财 |
中金证券 |
财富私享1111号 |
5,000 |
270 |
券商理财 |
中信银行 |
同盈固收 |
10,000 |
366 |
银行理财 |
中信证券 |
固收博盈 |
5,000 |
544 |
券商理财 |
中信证券 |
固收博盈 |
15,000 |
363 |
券商理财 |
中信证券 |
信享臻选1966号 |
5,000 |
不适用 |
券商理财 |
中信证券 |
固收博盈系列(96)期 |
5,000 |
不适用 |
券商理财 |
中信证券 |
粤湾2号 |
2,000 |
不适用 |
券商理财 |
中信证券 |
粤湾4号 |
5,000 |
不适用 |
券商理财 |
中信证券 |
固收博盈系列(171)期 |
5,000 |
360 |
券商理财 |
中信证券 |
固收博盈系列(176)期 |
5,000 |
360 |
券商理财 |
合计 |
391,000.00 |
|
|
十、海外投资情况
2017年5月8日,发行人子公司圆通速递与圆通速递国际股东林进展、Hartmut Ludwig Haenisch、Golden Strik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Polaris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约定圆通速递或圆通速递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出售方合计持有的圆通速递国际255,820,000股股份,占圆通速递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61.8724%,目标股份对价为1,041,116,160元港币(折合每股4.0698元港币)。
发行人子公司圆通速递收购圆通速递国际项目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与外汇《业务登记凭证》。2017年11月3日,圆通速递子公司圆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YTOGlobalHoldingsLimited)与出售各方办理了相关股权交割手续。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本次发行3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债务融资的历史评级情况
图表7-1:发行人主体历史评级情况一览表
评级标准 |
发布日期 |
信用评级 |
评级展望 |
评级机构 |
主体评级 |
2018-07-13 |
AA+ |
稳定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跟 踪) |
2019-07-29 |
AA+ |
稳定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跟 踪) |
2020-07-27 |
AA+ |
稳定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跟 踪) |
2021-07-27 |
AA+ |
稳定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21-8-26 |
AA+ |
稳定 |
中诚信国际 |
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人的信用评级
中诚信国际评定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公司行业地位保持领先,快递网络及运力持续增强,自有航空优势不断增强,近年来财务杠杆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以及融资渠道较为通畅等方面的优势为公司整体信用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快递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盈利空间持续被压缩;公司短期债务占比较高,面临一定的集中到期压力以及加盟模式相关风险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优势:
1、行业地位保持领先。公司下属子公司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快递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军企业之一;2018~2020年,圆通速递分别累计完成业务量66.64亿件、91.15亿件和126.48亿件,同比增速均超过30%;同时,市场占有率亦逐年提升,2020年达到15.17%,行业地位保持领先。
2、快递网络及运力持续增强。近年来,公司全方位完善快递网络,持续推进转运中心建设及改造;同时,干线运力持续增强,末端网点及派送环节不断优化,服务时效及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3、自有航空优势不断增强。2015年10月,圆通速递全资子公司杭州圆通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正式开航运营,圆通速递成为国内仅有的两家拥有自有航空公司的民营快递企业之一。截至2020年末,圆通航空自有航空机队共10架。近年来,圆通航空深入开拓国际航线,并加强与圆通速递系统内部的协同,自有航空利用率与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受益于此,2020年公司实现航空业务收入11.22亿元,同比增长379.58%。
4、财务杠杆率整体呈下降趋势。近年来,受益于良好的经营业绩及2020年向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圆通速递部分股权,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长,财务杠杆率随之整体呈下降趋势。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37.95%和22.87%,处于较低水平。
5、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备用流动性较为充足,且子公司圆通速递和圆通速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公司融资渠道较为畅通。
关注:
1、快递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持续被压缩。近年来,快递行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为应对竞争并拓展客户,公司单票收入逐年下降,单票毛利随之下滑,盈利空间持续被压缩,且未来仍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快递行业市场竞争和行业监管变化及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2、短期债务占比较高。近年来,公司短期债务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短期债务/总债务增至0.78,面临一定的集中到期压力,债务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3、加盟模式相关风险。在快递网络加盟模式下,公司快递业务揽收、派送环节由加盟商承担。若个别加盟商与公司的合作发生异常变化,短期内可能对公司局部地域服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金融机构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资金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在境内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111.8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57.09亿元,尚余授信额度54.71亿元。
图表7-2: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明细表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
总额度 |
已用额度 |
剩余额度 |
中国银行 |
5.00 |
5.00 |
0.00 |
浦发银行 |
12.00 |
6.20 |
5.80 |
工商银行 |
12.40 |
11.23 |
1.17 |
浙商银行 |
5.00 |
0.32 |
4.68 |
建设银行 |
7.00 |
5.47 |
1.53 |
农业银行 |
10.00 |
6.10 |
3.90 |
民生银行 |
6.00 |
3.50 |
2.50 |
宁波银行 |
3.00 |
0.00 |
3.00 |
招商银行 |
8.00 |
4.00 |
4.00 |
渣打银行 |
2.00 |
0.00 |
2.00 |
兴业银行 |
5.00 |
3.00 |
2.00 |
江苏银行 |
5.00 |
5.00 |
0.00 |
星展银行 |
1.90 |
0.00 |
1.90 |
法巴银行 |
3.00 |
0.00 |
3.00 |
农商银行 |
2.00 |
0.00 |
2.00 |
东亚银行 |
2.00 |
0.00 |
2.00 |
上海农商银行 |
3.00 |
2.41 |
0.59 |
华夏银行 |
2.00 |
0.00 |
2.00 |
交通银行 |
3.00 |
1.38 |
1.62 |
光大银行 |
4.00 |
0.00 |
4.00 |
上海银行 |
6.50 |
0.00 |
6.50 |
汇丰银行 |
4.00 |
3.48 |
0.52 |
合计 |
111.80 |
57.09 |
54.71 |
同时,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境外银行授信额度包括0.31亿美元、1.52亿港币、0.014亿马币、0.40亿印度卢比、0.013亿欧元、8.00亿韩元、0.013亿欧元及0.01亿新加坡元,其中未使用额度分别为0.31亿美元、1.52亿港币、0.014亿马币、0.25亿印度卢比、0.013亿欧元、8亿韩元、0.013亿欧元及0.01亿新加坡元。
四、公司最近三年债务违约情况
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债务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160,000.00万元,详见下表:
图表7-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务融资工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发债主体 |
债项类别 |
金额 |
发行日 |
期限 |
圆通蛟龙 |
超短期融资券 |
30,000.00 |
2022年3月28日-29日 |
268天 |
圆通蛟龙 |
中期票据 |
50,000.00 |
2019年8月12-13日 |
3年 |
圆通速递 |
中期票据 |
50,000.00 |
2021年9月2日-3日 |
2年 |
圆通速递 |
超短期融资券 |
30,000.00 |
2022年3月7日-8日 |
268天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无拖欠本息情况。
六、其他资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无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第九章税项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超短期融资券的各项支付均不构成抵销。
下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本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对超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发布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超短期融资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本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超短期融资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第十章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发行人实际,发行人已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财务管理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胡志坚
职务:财务总监
电话:18521575123
电子邮箱:00164268@yto.net.cn
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和《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三)信息披露负责部门
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由财务管理部负责。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1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及承诺函;
2、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3、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4、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5、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6、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7、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各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变更;
2、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公司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6、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如有);
13、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17、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20、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21、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已知晓并将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本息兑付事项
公司将在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二)【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
2、发行人拟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3、发行人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安排、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有);
4、发行人拟减资(因2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的,且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累计减资比例低于发行时注册资本人民币3,159,830,675元的5%的除外)、合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2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等
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发行人因拟进行的资产出售、转让、无偿划转、债务减免、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的除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24个月内累计超过净资产(以首次导致净资产减少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的10%,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指标,但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持续稳健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其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8、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9、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10、发行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由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情形。
(三)【强制召集】召集人在知悉上述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后,应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拟定会议议案。
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在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召集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不以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如有)的机构履行告知义务为前提。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均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四)【主动和提议召集】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出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情形之一的(上述约定须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除外),召集人可以主动召集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根据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向召集人发出的书面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收到书面提议的,应自收到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一)【召集公告披露】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2、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5、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截止日和其他相关事宜;
6、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
7、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8、参会证明要求:参会人员应出具参会回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债权登记日债券账务资料,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二)【初始议案发送】召集人应与发行人、持有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持有人会议议案。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
议案内容与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等机构有关的,议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
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议案,可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可对议案进行增补,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并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最终议案概要包括议案标题、议案主要内容、议案执行程序及答复时限要求。
(五)【议案内容】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六)【召集程序的缩短】若发行人披露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的突发情形,召集人可在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上述缩短召集程序情形的,召集人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并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同时披露议案概要。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
(一)【债权确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本人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信息,并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
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
(二)【参会资格】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出席持有人会议。
(三)【其他参会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如有)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交易商协会可以派员列席持有人会议。
(四)【律师见证】持有人会议应当至少有2名律师进行见证。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计入总表决权数额。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主动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并不得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不计入总表决权数额。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
4、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
5、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特别议案】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如有);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四)【参会比例】除法律法规或发行文件另有规定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超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数额的50%,会议方可生效。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未达会议生效标准的,召集人应当继续履行会议召集召开与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持有人会议不得对公告和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决议。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在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六)【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并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关于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七)【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或发行文件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八)【会议记录】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作为备查文件。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
(九)【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公告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概要、表决结果及生效情况。
(十)【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决议涉及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
六、其他
(一)【释义】本节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承继方、增进机构及受托人义务】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进入存续期后,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应按照本节中对发行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新增或变更后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以及受托管理人(如有)应按照本节中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以及受托管理人(如有)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四)本节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不符的,或本节内对持有人会议规程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兑付本金或支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兑付本金或支付利息,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兑付本金或支付利息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三章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1幢6层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联系人:方闳
联系电话:021-69777777-6321
传真:021-59832913
邮政编码:201705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22楼
联系人:罗曼、杨雨帆
电话:021-20625967
邮编:200120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熊翰
电话:021-38579212
传真:021-68870216
邮编:200120
四、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东楼18层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86 10 5878 5588
传真:+86 10 5878 5566/5599
邮编:100020
五、审计机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区10层
法定代表人:李金才
联系人:何晓云,马翡
联系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7318888
邮编:30038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远洋国际中心E座11层
电话:010-85886680
传真:010-85886690
邮编:100025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联系人:方湧跃
六、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胡诗怡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编:100010
七、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层
法定代表人:谢众
联系人:王艺丹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八、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四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通知书;
2、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3、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审计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5、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6、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联系人:方闳
联系电话:021-69777777-6321
传真:021-59832913
邮政编码:2017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2楼
联系人:罗曼
联系电话:0755-880261658
邮编:518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熊翰
电话:021-38579212
传真:021-68870216
邮编:20012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流动负债×100%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00%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净利率=净利润/(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