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毛军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未来发展的展望”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712,800,000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是否存在公司债 □ 是 √ 否 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1、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应以负数填写。 3、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应当予以扣除。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战略介绍 2019年,中国经济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问题和挑战,但公司继续坚持以“打造环境综合治理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业”愿景为导向,实施“一体(环保主业产业升级)、两翼(科技创新与资本运作)、三驱(垃圾焚烧、污水处理与燃烧控制)及支持建设千年雄安的发展战略。在国家政策及公司战略理念指引下,公司持续夯实主营业务,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内控管理,坚持发展战略。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范围涵盖:节能燃烧、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污水处理、新能源产业、氢能源产业等,具备了环境综合治理一体化服务能力,可为企事业单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一站式综合服务。 公司将持续发挥环保类上市企业的创造性和责任感,高效调整、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多维影响,推动公司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公司会紧抓环保行业蓬勃发展、周期性转暖的行业机遇,加快市场战略布局,持续发挥以燃烧控制为基础核心竞争力、垃圾焚烧发电和污水处理为专业延伸、建设千年雄安为战略驱动,以氢能源建设为战略布局,为不断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公司以自有现金购买长安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雄安栗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栗子环境”)49%的股权,栗子环境为 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的建设主体,该项目特许经营权为20年,全面竣工后,每年营收近5000万 。公司将把该项目作为基点,力争服务雄安新区更多的建设工程,全面助力雄安新区“无废城市”的国家环境保护战略。 2019年7月31日,公司在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氢能项目的建设备案(项目代码:2019-320371-47-03-541872),拟利用公司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6号的自有土地,建设氢能源电池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114000㎡,其中标准厂房约60000㎡;研发楼、综合楼等配套设施54000㎡。项目计划总投资需约5亿元人民币。2019年10月国土资源部门完成项目拟用土地的测绘,2019年12月委托上海市政设计院完成氢能项目方案图设计。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土地名称的变更以及规划许可手续前期资料准备。作为环保类上市公司,发展氢能有利于改变传统能源消费结构、减少中国石油进口的依赖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在未来的战略部署中,公司将抓住氢能源的全面发展的机遇,助力公司在氢能源产业的拓展,推动公司环保科技技术再升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节能燃烧、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 节能燃烧:主要涵盖双强微油点火技术、等离子无油点火技术、锅炉/工业窑炉启动燃烧技术、油气超低氮燃烧技术、特种燃烧技术、工业火炬技术、工业窑炉技术、燃烧检测与控制技术,主要产品为点火设备。 污水处理:主要涵盖市政饮用水工程;脱盐水、化水及工艺用水工程;饮料、医药及电子光伏超纯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中水回用及污水资源化工程;高难度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及零排放工程;海水淡化工程;特种制膜产品,主要产品为污水处理设备。 垃圾焚烧发电:主要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逐步向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固废处理领域扩展,主要产品为电力相关产品。 公司现阶段从事的节能环保等相关业务主要采用的是EP及EPC和BOT的经营模式,EP和EPC都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BOT业务模式是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内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的拥有权转让予政府有关部门。一般而言,BOT项目营运的特许经营期为期25至30年。 (三)行业发展现状与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见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一家集节能燃烧、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热能工程等业务于一体的环境综合治理平台公司。应社会及市场发展需求,公司逐渐发展成为以技术为先、业绩为主的大型集团化公司。公司在技术创新、品牌营销、管理能力和经营理念等要素上的发展优势构成了公司目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了公司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并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作为拥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科技环保企业,凭借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攻克核心技术并荣获多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电力科学技术奖;公司拥有国家重点新产品1项;公司是火炬计划科研课题承担单位,也是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报告期内,2019年公司参与承接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情况如下: ①全烧高碱煤液态排渣旋风燃烧关键技术的研发,课题编号:2018YFB0604102,2019年根据前期初步点火试验测试的各项性能指标,有针对性的对燃烧系统进行了优化改造,调整了部分试验数据,在此基础上依次开展了多次点火试验,点火试验测试的各项性能指标以及液态排渣情况较前期得到了优化提高,2019年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中期验收,目前该研发项目正进一步的推进实施。 ②全自动超低氮一体化燃烧机的研发:依据2018年低氮燃烧器NOx排放浓度小于30mg/Nm³(FGR)的技术,进一步开发全自动一体化燃烧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2.1MW、3.3MW、4.2MW、7MW常用机型的开发,其中3.3MW全自动燃烧机已取得型式实验认证。 ③双传感器火焰检测器的研发:2018年研发成功XHT-5DSB双传感器火焰检测器,2019年经过小批量样机性能验证和2个用户使用60余套,性能验证达到结题条件。 ④锅炉超低排放集成技术的研发:工业炉窑超低排放集成技术是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通过研发和工程实践验证的一条适合公司的节能环保的集成技术,经过近2年的整体规划,通过自主仿真模拟和浙江大学联合开发相接合,现已初步掌握了整套处理工艺和计算。该技术使公司具备了一定的总包能力,公司自行设计的工业炉窖及整套烟气处理工艺,促进了公司从设备供应商向工艺总包商的转变。通过试点项目的运行表明,该工艺包整体运行可靠,达到了工业化推广的条件。 ⑤远程调试系统研发项目:针对我公司工程调试需要技术人员出差量大,联合研发的远程调试系统,通过移动互联网在公司内部连接,远程调试控制设备和程序升级,有效减少出差频次、节省出差费用。经连续性测试WAN、4G两种模式下的连接、下载程序顺利,截止2019年年底已投入试运行。 2、品牌营销优势 公司坚持“质量促品牌,品牌促发展”的经营理念,大力实施品牌建设策略,2019年5月,公司入围省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培育库;2019年5月公司子公司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获得专利授权10件,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89件,其中包括发明专利30件,实用新型专利59件。 3、管理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管理能力突出的高级管理人才,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善于开拓的研发人才,并培养了一批设计水平高、技术操作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建设运营队伍,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服务。公司将持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重点抓图纸设计质量、外购外协件分包过程控制及产品制造质量,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确保每个项目的顺利投用并争取用户满意,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品牌增辉。 4、经营理念优势 公司秉承“科学发展、融汇和谐”的理念,携手同行业优质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整合环保市场资源,打造环保产业平台型公司,在整合市场的同时引领了行业共同发展,为人类生存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提供卓越的产品与服务。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板块,诸城宝源完成生活垃圾入厂量约12万吨,发电量约3000万度,公司在睢宁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9年8月8日完成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了《购售电合同》,江苏电力将根据电网消纳能力收购公司的上网电量并进行结算,睢宁宝源完成生活垃圾入厂量约8万吨,发电量约1500万度。污水处理板块完成新增订单57个,订单总合同金额约2.6亿,节能燃烧板块新增订单586个,订单总合同金额约2.9亿。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栗子环境在 雄安新区的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已进入全面验收阶段,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每年营收将近5000万 。 接下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各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内部各产业之间相呼应的生态产业链,实现各业务之间的协调效应。 同时,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明确各子公司业务定位,逐步形成经营合力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明晰和细化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加强对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管理,从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上严格把关,强化固废业务的建设成本与设备质量的管控,提高运营项目管理水平。 (二)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不断完善优化管理考核机制,着眼于提升业绩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业绩考核体系导向作用,实行差异化考核。按照讲业绩、重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要求,与各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状,同时不断完善授权体系,将经营管理成果与个人价值回报紧密挂钩。清晰管理层次,明确定位,鼓励各业务板块、各部门、各事业部在授权范围内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公司职能部门本着协调、指导、监督、服务的原则,从主营业务结构变化和发展需求出发,积极转变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逐步规范公司各系统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各项管理措施,提高决策部署执行力。 (三)加强财务资金管理 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一方面要对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另一方面加强结算工作,加速资金回笼,让项目经营成果转变为企业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强化固定资产的盘活和利用,有效利用办公区域、生产厂区及生产设备,减少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强化效益意识,提高资产周转率,努力实现资源占用规模最优化。 (四)强化全面预算刚性约束,推动经营目标落地 总经理和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为业务板块经营目标的主要负责人,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和落实,用刚性预算指导全年的经营工作。督促各子公司的经营部门夯实成本管理基础,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促进经营部门与财务部门加强数据融合,逐步形成可分解、可集中的成本信息体系。 (五)优化流程,加强服务与监督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模式,修订内部制度、流程框架,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和运作的规范性;明晰公司内部运作模式,修订并下发各子公司及事业部授权手册,在充分授权的同时,强化制度执行的稽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特点的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以年度经营重点、难点和管理效率、效益提升为主线,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突出工作责任和管理责任的落实,保障公司重点目标的实现。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51,34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7%,营业成本37,68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1%;销售费用2,358.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3%;财务费用1,362.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4% ;管理费用9,75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98%;研发费用1,624.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36%。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2019年2月,本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蓝天环保62.7769%的股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即报告期末,蓝天环保不再纳入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股权转让合同> 2、2019年2月,本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武汉燃控100%的股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即报告期末,武汉燃控不再纳入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股权转让合同>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1、全烧高碱煤液态排渣旋风燃烧关键技术的研发:2018年公司参与承接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编号:2018YFB0604102,2019年根据前期初步点火试验测试的各项性能指标,有针对性的对燃烧系统进行了优化改造,调整了部分试验数据,在此基础上依次开展了多次点火试验,点火试验测试的各项性能指标以及液态排渣情况较前期得到了优化提高,2019年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中期验收,目前该研发项目正进一步的推进实施。 2、全自动超低氮一体化燃烧机的研发:依据2018年低氮燃烧器NOx排放浓度小于30mg/Nm³(FGR)的技术, 进一步开发全自动一体化燃烧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完成2.1MW、3.3MW、4.2、7MW常用机型的开发,其中3.3MW全自动燃烧机已取得型式实验认证。 3、双传感器火焰检测器的研发:2018年研发成功XHT-5DSB双传感器火焰检测器,2019年经过小批量样机性能验证和2个用户使用60余套,性能验证达到结题条件。 4、锅炉超低排放集成技术的研发:工业炉窑超低排放集成技术是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通过研发和工程实践验证的一条适合公司的节能环保的集成技术,经过近2年的整体规划,通过自主仿真模拟和浙江大学联合开发相接合,现已初步掌握了整套处理工艺和计算。该技术使公司具备了一定的总包能力,公司自行设计的工业炉窖及整套烟气处理工艺,促进了公司从设备供应商向工艺总包商的转变。通过试点项目的运行表明,该工艺包整体运行可靠,达到了工业化推广的条件。 远程调试系统研发项目:针对我公司工程调试需要技术人员出差量大,联合研发的远程调试系统,通过移动互联网在公司内部连接,远程调试控制设备和程序升级,有效减少出差频次、节省出差费用。经连续性测试WAN、4G两种模式下的连接、下载程序顺利,截止2019年年底已投入试运行,有望在2020年推广使用。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注:研发投入金额是以合并报表为口径。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9,294,285.26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应收账款的回款,经营性支出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32,978,795.04元,主要原因上期收回江苏永葆、乌海蓝益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及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8,070,919.99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4,993,317.12 银行承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冻 结资金 应收票据 1,634,050.00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21,830,069.71 无形资产 4,670,000.00 抵押借款 合计 73,127,436.83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是科工贸一体化的研究机构和经济实体,主要从事电站、石化、冶金等行业燃烧控制产品的技术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服务。特别是在锅炉自控和燃烧设备开发、制造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强大的实力,涉及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 2、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垃圾发电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延伸,为公司由节能、节油、环保燃烧控制成套设备供应商向可再生能源产业运营商、建设承包商转型发展奠定了业绩基础,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3、公司于2013年投资设立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在睢宁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工作。 4、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是集膜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水处理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与实施、水处理工程安装与服务、技术咨询、水务投资运营为一体的新型环保企业。业务范围覆盖大型工业给水净化处理、市政自来水、工业废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水处理产品、水处理系统的第三方服务、家庭终端净水处理和集团客户商业净水处理、基础的膜产品制造和水务投资运营,是覆盖水处理全业务领域的综合水工平台。 5、徐州科融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徐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于2011年7月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对公司环保产业园的建设与运营。 6、河北雄安栗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于2019年12月投资参股的公司,负责公司在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的执行。 7、河南科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延伸,为公司由节能、节油、环保燃烧控制成套设备供应商向可再生能源产业运营商、建设承包商转型发展奠定了业绩基础,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左右。 我国环保行业总体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公司凭借国内领先的技术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在业内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坚持诚信经营,以环境保护为己任,公司已逐渐发展成为以技术为先、业绩为主的大型集团化公司。公司在技术创新、品牌营销、管理能力和经营理念等要素上的发展优势构成了公司目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了公司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并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 在节能燃烧业务的点火设备服务客户中,工业锅炉使用客户是重要的热能动力设备使用客户,我国又是当今世界上锅炉生产和使用最多的国家。随着环保政策逐步加深,煤改清洁能源进一步推广,清洁燃料和洁净燃烧技术的高效、节能、低污染让工业锅炉需求依然不减。公司作为以科技创新点火设备的节能燃烧服务提供商,市场需求前景将被持续看好,且点火设备产品一直占有较为可观的市场份额。 在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上,公司在江苏睢宁和山东诸城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营收上均实现稳中有升。国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城镇垃圾填埋处理能力从2015年的50.15万吨/日降至2020年47.71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从2015年的23.52万吨/日提升至2020年的59.14万吨/日,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提升至54%。城市填埋规划总能力处于快速下降趋势。综合来看,未来几年我国垃圾焚烧仍将保持20%以上的增长,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在污水处理业务上,“水”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国政府部门对此高度重视。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和住建部等部门陆续印发相关政策文件,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旨在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城市污水处理市场的活力。随着未来国家越来越多环保利好政策的推行,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将会迎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公司将积极跟踪、事前研判行业趋势和市场竞争的变化,有效管控外部环境风险,针对性突破开拓新的竞争蓝海,保证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提升盈利水平。 在进入雄安新区后的工程建设上,公司将遵从雄安新区“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高度,积极参与雄安新区的“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程,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城市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目前“白洋淀一体化”的综合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已于2019年12月15日全部完成,其中污水处理设备正在联网调试运行中,环卫及公共厕所早已进入达标试运营阶段,并实现雄安新区和业主安新县住建局制定的预期目标。参与雄安新区环境建设对于公司而言是一个新起点,公司将继续整合技术资源,圆满完成雄安新区的项目标段建设,打造样板式的新区工程。白洋淀环境修复与改造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雄安新区也将持续加大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公司目前已拥有一流的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在水利及水环境治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司将一直致力于研发并导入最新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为“白洋淀一体化”的综合环境治理提供长效持久的解决方案。 2、公司发展战略 2019年,中国经济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问题和挑战,但公司继续坚持以“打造环境综合治理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业”愿景为导向,实施“一体(环保主业产业升级)、两翼(科技创新与资本运作)、三驱(垃圾焚烧、污水处理与燃烧控制)及支持建设千年雄安的发展战略。在国家政策及公司战略理念指引下,公司持续夯实主营业务,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内控管理,坚持发展战略。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范围涵盖:节能燃烧、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污水处理、新能源产业、氢能源产业等,具备了环境综合治理一体化服务能力,可为企事业单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一站式综合服务。 公司将持续发挥环保类上市企业的创造性和责任感,高效调整、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多维影响,推动公司营业收入稳步提升。公司会紧抓环保行业蓬勃发展、周期性转暖的行业机遇,加快市场战略布局,持续发挥以燃烧控制为基础核心竞争力、垃圾焚烧发电和污水处理为专业延伸、建设千年雄安为战略驱动,以氢能源建设为战略布局,为不断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2、2020年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继续坚持以环保类主营业务稳健发展为核心宗旨,积极推进各板块项目建设以及市场拓展,节能降耗向内潜,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以及开拓创新业务利润增长点,以构建一流的综合环境服务商为定位,开展部署制定新一年的战略和经营计划。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9年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2018年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1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76,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17年度公司不实施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科融环境应收新疆君创欠款本息计8,076.68万元,科融环境控股股东徐州丰利向科融环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天津丰利于2018年4月22日与宏泉热力签订《关于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天津丰利将其持有的新疆君创100%股份转让至宏泉热力名下,转让价格8,300.00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该股权转让仍未完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科融环境已对新疆君创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 2019年1月10日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5号),公司根据该决定书的要求已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事项,并公告了整改报告,主要内容为对公司2017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带有“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强调事项主要是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拟采取以下措施消除非标意见的影响,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全面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内审部门按照规定履行内审职责,定期对公司资金的内控制度进行检查,有效防范关联资金占用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2)优化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流程,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容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意识,优化公司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独立董事尊重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高度配合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必需要件。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19年12月13日,诸城宝源、新疆君创和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务转让清偿协议》,诸城宝源将其对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负有的人民币92,425,480.68元债务转让给新疆君创,公司同意将其对新疆君创享有的84,466,973.93元债权转让给诸城宝源,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所涉四方同意其形成的债权债务中同等金额部分进行转让和抵消,债权债务重组完成后,新疆君创对诸城宝源享有7,958,506.75元债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疆君创及其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占用问题已全部解决。 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亚会A专审(2019)0024号]、《关于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专项审核报告》[亚会A专审(2019)0025号]。根据江苏证监局《决定》的要求,公司已于规定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履行了相关整改工作的审议程序。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讨论,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的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保留审计意见,如实体现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1、蓝天环保2019年期末货币资金为:334.31万元,2019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0.00万元,净利润为-825.6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75.0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415.66万元。目前蓝天环保拥有湄洲湾电厂脱硝项目,平均每月运维收入为100.00万元,较为稳定,运维期15年,2025年到期;同时蓝天环保享有对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5,057.613万元以及对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伊川县工程项目)应收账款1,947.05万元。蓝天环保承诺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依据蓝天环保的还款承诺,在2020年12月底前应归还公司400.00万元,截止2020年3月,公司已收到蓝天环保归还欠款人民币200.00万元,在双方约定的承诺还款条件中。 综上所述,蓝天环保未来5年归还公司5,800.00万元具有可行性,该部分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具有谨慎、合理性。 2、公司将以务实的态度积极妥善解决公司债务债权等问题,必要时,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和协助处理问题,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通过审阅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相关事项而出具的保留意见加带强调事项段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认同,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如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同时,监事会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保留意见提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监事会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对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和调研,我们认为: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如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 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的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高度关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将严格督促公司认真落实解决,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2017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将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文件 的要求,在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2月,本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蓝天环保62.7769%的股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即报告期末,蓝天环保不再纳入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股权转让合同> 2、2019年2月,本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武汉燃控100%的股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即报告期末,武汉燃控不再纳入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股权转让合同>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2019]5号),要求公司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根据监管要求,公司按时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更 正后)》(公告编号:2019-05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3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089号公告。 2、截止2020年4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持有公司208,964,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2%,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司法冻结。其中202,867,400.00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8.46%。公司控股股东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及协议约定的平仓线,且公司控股股东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已违约,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处置进度一定程度受其股票质押、冻结状态的影响,如被强制执行,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同意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行权条件未达成原因,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已授出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59.5万份,并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出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 2、2019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4)。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的议案》、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5)。2019年8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18)。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注:公司对新疆君创的债权已在2018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预计本次债权债务重组对公司2019年合并后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为负债减少8,446.7万元,净资产增加8,446.7万元,总资产不变。根据上述财会函[2008]60号,本次交易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得利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将不影响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无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适用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出售股权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蓝天环保的股份。 股权转让合同> 2、2019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 <股权转让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出售股权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武汉燃控的股份。 股权转让合同>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毛军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毛军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毛凤丽的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郭接见先生,男,1967年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分行信贷科科员,中国农业银行海南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经理,中国长城信托公司深圳证券部、宝安路营业部总经理,中投新亚太(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CEO,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徐州科融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卫东先生,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业大学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上海、南京多家知名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江苏省南京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陈卫东先生现担任数家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他大中型公司的法律顾问、本公司董事。 张玉国先生,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山口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卫生部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日本系统工程株式会社、日本 JOB 株式会社。现担任中国上海利根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谢思敏先生,男,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硕士和日本神户大学私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任教,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优加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日本 JASDAQ 上市公司 M.H.G 株式会社社外监事、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深圳前海东西南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委员和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聪先生,男,1958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暨南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宋岩涛先生,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求是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现任北京明石博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高岩先生,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一级注册建造师。历任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项目经理、中国电建河南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工程师、监事。 刘垒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 陈上级先生,男,中国国籍,现任本公司风控专员。 3.高级管理人员 葛兵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葛兵先生历任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宗冉先生,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历任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代码:600112)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Groupon(NASDAQ:GRPN)中国区高级总监,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兰亭集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NYSE:LITB)高级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独立董事津贴在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由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审议,然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文件,结合年度的绩效考核,按照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1:1的原则,进行考核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形成了以岗位工资制为主,多种工资形式并存的市场化薪酬体系。着眼于提升业绩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业绩考核体系导向作用,实行差异化考核。按照讲业绩、重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要求,将经营管理成果与个人价值回报紧密挂钩,科学严谨地设定考核指标,真正做到“业绩优薪酬高、业绩差薪酬低,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完善的培训制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组织管理培训1448课时,技能培训865课时,入职培训1296课时,资质培训448课时,合计2833课时,共计268人次。各单位在年初制定各自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作为公司全面预算的一部分,并纳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公司一直重视和支持员工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强化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素养和意识。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与相关规定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科学、高效,董事会、监事会人员构成合法、合理,公司与控股股东保持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绩效考核与激励措施得当;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设立投资者电话专线、董秘邮箱等多种渠道,采取认真回复投资者咨询、进行网上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调研接待等多种形式,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对外签订有关合同,独立经营,自主开展业务;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和配套设备等资产;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有其他资产及资源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经营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完整,运行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财务人员独立;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干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为公司提供了很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宝贵建议,为公司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公司均认真听取并采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部提交的相关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了解、掌握定期报告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解决定期报告制作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各类定期报告。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了评定,对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其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积极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调查和了解,评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及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3、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成员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对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进行认真审阅,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革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考评机制,目前形成了以年薪制结合目标责任制为主的高管人员薪酬、激励与考核体系,高管人员收入与企业净利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等因素紧密挂钩,有效提高了高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否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的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序,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的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序,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否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亚会A审字(2020)0648号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融环境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注释。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融环境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环保”)仍欠科融环境公司应收款项8,119.11万元,对蓝天环保所欠科融环境公司应收款项8,119.1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021.11万元,我们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该笔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对上述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科融环境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注释十六、7、4所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科融环境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92211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92212号),决定对科融环境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科融环境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科融环境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处置蓝天环保、武汉燃控股权事项 1.事项描述 科融环境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 日作价 0 元将所持蓝天环保 62.7796%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董事长于欢欢,作价 0 元将所持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燃控 ”)100%股权转让给该公司执行董事于国松,上述子公司净资产均为负数,因处置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 9,684.6万元。 2.审计应对 (1)了解、测试科融环境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2)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了解该事项发生的相关情况,并分析其合理性; (3)向收购方进行访谈了解该交易事项的相关情况,了解其商业实质; (4)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了科融环境与收购方签订的协议、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和记账凭证等。 (二)应收新疆君创债权、应付福建银森债务抵销事项 1.事项描述 截止2019年10月31日,科融环境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宝源”)因业务往来尚有人民币9,242.55万元的借款未向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银森”)清偿,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君创“)尚有人民币8,446.70万元的借款未向科融环境公司清偿。2019年12月13日,经多方协商一致,签署了《债务抵销清偿协议》,同意对债权债务进行转让和抵消,上述债权债务重组完成后,新疆君创对诸城宝源享有795.85万元债权。 2.审计应对 (1)了解、测试科融环境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2)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了解该事项发生的相关情况,并分析其合理性; (3)向上述事项当事方进行函证确认事项发生的具体情况; (4)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了科融环境与当事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法律意见书、记账凭证及银行进账单据等。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科融环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科融环境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科融环境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科融环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科融环境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科融环境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注释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单位:元 712,800,000.00 506,050,153.40 44,95 -602,575,546.91 661,248,774.94 14,373,504.88 675,6 74,1 四、本期期末余额 22,27 68.4 9.82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毛军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猛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徐州华远燃烧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公司”),是由王文举、贾红生、侯国富、张海鹏、袁邦银、任国宏、吴永胜、蒋允刚、朱拥军、杨启昌、唐文杰、魏周、谢伟、张兆瑞、程怀志、朱德明、王永浩、陈刚、裴万柱等19 位自然人发起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6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80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00 元,并于2010 年12 月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0152。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19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1,280 万股,注册资本为71,28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750041506E,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A栋西区。母公司为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毛凤丽。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环保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氢能源领域内技术的研发、推广和服务;城乡环卫、市政环卫工程及其他环卫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给排水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租赁服务。烟气治理、水利及水环境、生态环境治理、环境监测、固废污染物处理;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燃烧及控制、节能、环保及新能源设备、锅炉、钢结构的工程设计、销售及管理、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9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九户,具体包括: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减少三户,本年度不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详见本注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节能环保服务业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注释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注释五、2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注释四、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注释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注释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注释五、22、(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注释五、22(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1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期末余额为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无风险组合 有确凿证据证明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账龄分析法组合 除有确凿证据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 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 类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其他计提方法说明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工程施工、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注释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注释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0 10 2.25-4.50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注释五、31“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40 10 2.25-4.5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8-15 4 6.40-12.00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8 4 12.00 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4 19.20-32.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注释五、31“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处理。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注释五、31“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注释五、31“长期资产减值”。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办公楼装修 5-10年 停车位使用权 20年 33、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40、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己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注释五、39、“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7)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审议通过,本公司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①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②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③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本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2017年11月17日,本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本期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16年12月22日,子公司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厅、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2月2日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本期企业所得税率为15%。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到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条例规定本期免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到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条例规定本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库存现金 55,834.66 260,991.04 银行存款 77,325,398.78 77,108,730.73 其他货币资金 18,206,405.74 21,331,375.91 合计 95,587,639.18 98,701,097.6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934,350.96 3,292,134.15 保函保证金 15,271,527.70 16,210,994.93 资金冻结 26,787,438.46 24,266,856.13 合计 44,993,317.12 43,769,985.21 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被冻结资金26,787,438.46元:其中公司本部被上海益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观投资”)起诉,被冻结资金7,150,000.00元;被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起诉,被冻结资金3,000,000.00元;被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起诉,被冻结资金4,265,529.49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格林”)银行账户冻结总金额700,000.00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一下简称“睢宁宝源”)银行账户冻结金额3,352.34元。2019年12月4日交通银行起诉科融偿还剩余的本金及违约利息,交通银行徐州开发区支行被冻结资金11,668,556.63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8,327,050.00 18,554,666.35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 元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单位: 元 (续) ①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②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3)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6、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8、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1)按账龄披露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4)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坏账准备转销或核销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10、合同资产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续表三)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武汉燃控碳烯科技有限公司 436,942.53 - - 河北雄安栗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544,775.11 - - 合计 2,981,717.64 -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广德**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800,000.00 合 计 10,800,000.00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 元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项 目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 收益的原因 广德**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 - - - 战略性投资 - 合 计 - - - - -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额 57,605,622.22 57,605,622.22 2.本期增加金额 11,432,190.93 11,432,190.93 (1)外购 -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说明: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开始,将自有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16号厂区内生产车间第7、8、9跨生产厂房及生产厂房北侧的平房出租,将上述房产的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并按成本模式核算,转换日账面价值为22,629,835.54元,相关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21、固定资产 单位: 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说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部分详见注释七、22。 (2)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期末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说明:本公司位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宝莲寺路16号厂区相关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6)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注释十四、(一)。 2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睢宁垃圾发电项目 101,690,411.04 - 101,690,411.04 322,950,370.52 - 322,950,370.52 合计 101,690,411.04 - 101,690,411.04 322,950,370.52 - 322,950,370.5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万元)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睢宁垃圾发电项目 54,715.00 322,950,370.52 87,232,102.43 308,492,061.91 - 101,690,411.04 合计 54,715.00 322,950,370.52 87,232,102.43 308,492,061.91 - 101,690,411.04 (续) 工程 进度 工程名称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睢宁垃圾发电项目 75.05 100% 28,302,039.36 6,182,478.04 70.71 自筹+银行贷款 合计 - - 28,302,039.36 6,182,478.04 - - 说明:科融环境在2019年8月8日收到控股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的通知,睢宁宝源投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并网验收,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签署了《购售电合同》,江苏电力将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有关政策,根据电网消纳能力收购睢宁宝源的上网电量,公司于2019年8月份就已达到生产运营的部分分别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说明: 1、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部分详见注释七、22; 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注释十四、1。 2、本期转入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为2014年2月10日由睢宁县城市管理局(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三方签定的特许经营协议(《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并根据该协议由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企业合并形成的 上年年末余额 期末余额 其他 处置 其他 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 10,437,641.49 - - 10,437,641.49 - -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835,275.56 - - 1,835,275.56 - - 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 41,765,421.11 - - - - 41,765,421.11 合计 54,038,338.16 - - 12,272,917.05 - 41,765,421.11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上年年末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上年年末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 10,437,641.49 - - 10,437,641.49 - -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835,275.56 - - 1,835,275.56 - - 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 39,340,083.45 - - - - 39,340,083.45 合计 51,613,000.50 - - 12,272,917.05 - 39,340,083.45 (3)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 元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资产组有 项 目 商誉账面余额 商誉减值 准备余额 商誉账 面价值 调整后的商誉账面价值 形资产的 账面价值 1 2 3 4=2-3 5 6=4+5 7 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 41,765,421.11 39,340,083.45 2,425,337.66 2,301,402.53 4,726,740.19 98,391,42 8.79 (续)(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商誉减值损失 被审计单位享有的股权份额 被审计单位应确认的 商誉减值损失 8=6+7 9 10=9-8 11 12=10*11 103,118,168.98 104,282,100.00 - 51.311% - (4)商誉所在资产组的相关信息 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该公司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4月7日出具的报告号为中联评报字[2020]第485号《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5)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未来的业务可按照规划拓展,且销售模式和业务资质能够持续稳定; 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 ②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③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关键参数 说明:公司根据历史年度的经营状况、未来的战略规划、市场营销计划及对预测期经营等资料对公司预测期内的各类收入进行了预测,综合考虑商誉涉及的资产组综合产能及未来对市场的整体分析,预计2020年至2024年之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020年(15.71%)、2021年(8.53%)、2022年(1.74%)、2023年(1.54%)、2024年(0.94%)。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单位: 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22,000,000.00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22,000,000.00 5.22% 75天 7.83 合计 22,000,000.00 - - - 说明:科融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开发区支行之间的本息诉讼案件详见十五、1、3。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 类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100,000.00 32,561,358.59 银行承兑汇票 4,714,050.80 - 合 计 4,814,050.80 32,561,358.59 说明:(1)本年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物资采购款 230,497,511.80 339,033,101.29 分包工程款 116462657.51 194,668,699.07 劳务费 1,494,281.45 7,913,389.74 合 计 348,454,450.76 541,615,190.1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四川**基本建设工程公司 10,856,223.04 凯迪项目暂停,导致无法支付供应商 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525,426.76 凯迪项目暂停,导致无法支付供应商 安徽省**建筑工程公司 4,227,810.05 凯迪项目暂停,导致无法支付供应商 江苏**集团有限公司 3,390,291.05 未结算 其他说明:应付帐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说明: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8、合同负债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4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44、其他流动负债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说明:(1)质押借款 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英诺格林科技有限公司51.3118%的股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西关支行质押借款4,300.00万元,借款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3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800.00万元。 (2)保证借款 公司为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向睢宁县财政局申请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3,9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3,900.00万元。 (3)抵押借款 详见注释十四、1、重要承诺事项。 46、应付债券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说明:详见注释十四、2、(1)、①。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48,174,460.53 5,007,735.36 43,166,725.17 企业申请 合计 48,174,460.53 5,007,735.36 43,166,725.1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本期减少 冲减管理费用 计入其他收益 计入 负债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 新增补助金额 与资产相 营业 期末 余额 冲减营业成本 关/与收 外收 益相关 入 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 16,502,046.75 - - - 4,417,274.08 - 12,084,772.67 与资产相 关 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项目 1,672,413.78 - - - 103,448.28 - 1,568,965.50 与资产相 关 徐州市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0,000,000.00 - - - 487,013.00 - 29,512,987.00 与资产相 关 说明: (1)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公司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2012年收到30,000,000.00元,2016年又收到9,566,600.00元。至2019年12月31日,共摊销至其他收益的金额为27,481,827.32元,因产业园项目已全部转固,按照转固资产折旧年限摊销本期确认其他收益4,417,274.08元。 (2)根据潍财指《关于下达2010年省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收到诸城市财政局支付的垃圾处理专项资金200.00万元,2016年10月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发电项目转入无形资产,本期摊销103,448.28元。 (3)根据徐发改投资发[2015]317号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徐州市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到睢宁县财政局专项资金2,000.00万元,根据徐发改投资发[2015]361号关于转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追加)的通知,徐州市睢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到睢宁县财政局专项资金1,000.00万元,2019年8月31日止,该项目完工,按照转固资产折旧年限摊销本期确认其他收益487,013.00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712,800,000.00 - - - - - 712,800,000.00 54、其他权益工具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454,358,204.71 454,358,204.71 其他资本公积 51,691,948.69 84,466,973.93 136,158,922.62 合计 506,050,153.40 84,466,973.93 590,517,127.33 说明:截止2019年10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宝源”)因业务往来尚有人民币92,425,480.68元的借款未向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银森”)清偿,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君创”)尚有人民币84,466,973.93元的借款未向公司清偿。2019年12月13日,经多方协商一致,三方签署了《债务抵销清偿协议》,同意对债权债务进行转让和抵消,上述债权债务重组完成后,新疆君创对诸城宝源享有7,958,506.75元债权。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说明: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65、研发费用 单位: 元 66、财务费用 单位: 元 67、其他收益 单位: 元 说明: (1)其他收益中“产业园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及“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项目”说明详见注释七、51。 (2)本公司子公司北票水务于2016年5月12日取得北票市城镇供水特许经营权,本年计收到北票市城镇供水特许经营亏损补助11,608,200.00元。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说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详见注释十六、7、1。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 元 说明:损失以“-”号列示。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说明:损失以“-”号列示。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说明: 1、本期预计负债损失为2,411,004.00元详见注释十四、(二)、(1)、①。 2、本期其他项目主要是科融诉陕西新元发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98,000.00元一案【(2019)陕0527民初222号】。经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和解,被告支付科融工程款840,000.00元。截至判决日该债权已计提坏账569,700.00元,剩余损失2,388,3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933,014.21 3,236,983.27 递延所得税费用 -2,186,901.19 42,393,576.66 合计 1,746,113.02 45,630,559.93 7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301,522.33 701,852.3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47,193.46 14,894,374.22 其他往来款 77,608,849.12 161,503,880.94 合计 78,057,564.91 177,100,107.4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5,561,430.78 5,821,880.65 管理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20,062,717.94 42,333,461.36 财务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1,116,680.81 8,555,332.88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外支出中支付的现金 3,145,942.14 1,521,192.93 其他往来中支付的现金 116,534,504.48 135,507,684.49 合计 146,421,276.15 193,739,552.31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杭州环能银行存款换承兑 - 1,500,000.00 其他 - 85,878.90 合计 - 1,585,878.9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 - 70,000,000.00 合计 - 70,000,000.00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归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40,000,000.00 减资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 - 担保利息 15,731.00 合计 4,015,731.00 40,000,000.00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单位: 元 说明:详见注释十六、7、1。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34.53%。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除注释十二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或提前归还借款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或提前归还借款的安排。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短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77,500,000.00元,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204,499,963.2元,详见注释七、32、43、45。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期权益工具投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以其挂牌市场价格作为确定依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 例(%) 江苏省徐州市 节能、环保及能源领域技术开发与推广 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00万元 29.50 29.50 说明: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为毛凤丽。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注释九、1、(1)、(2)、(3)。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注释九、(三)。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购入办公家具一批 市价 1,104,963.00 75.71 - - (2)资金占用费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费 3,700,209.68 4,028,553.23 合计 - 3,700,209.68 4,028,553.23 说明:2019年12月13日,诸城宝源、新疆君创和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务转让清偿协议》,诸城宝源将其对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负有的人民币92,425,480.68元债务转让给新疆君创,公司同意将其对新疆君创享有的84,466,973.93元债权转让给诸城宝源,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所涉四方同意其形成的债权债务中同等金额部分进行转让和抵消,债权债务重组完成后,新疆君创对诸城宝源享有7,958,506.75元债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疆君创及其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占用问题已全部解决。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2017年2月6日,本公司与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利财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丰利财富将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4层6单元501室、502室出租给本公司办公使用,出租房屋面积336.93平方米,租赁期自2017年2月6日起至2020年2月5日止,租期3年,房屋租赁价格为每平方米每天17.50元。本公司将预付的6,250,656.28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期摊销348,145.90元,是由于本期3月份解除租赁合同。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2,403.68 624.04 - - 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80,766,764.25 80,766,764.25 ( 2)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一)2019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由董事会确定,董事会确认后予以公告。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41元。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激励对象获授数量:激励对象77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1,0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900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90%,占本激励计划时公司总股本71,280万股的1.26%。 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份数的比例 占股本总额的 比例 毛军亮 董事长 70 0.09% 7.78% 葛兵 总经理、财务总监 50 5.56% 0.07%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激励计划分年度进行财务业绩指标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议案》,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由1000万份调整为966万份,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3人。期权授予日为2019年10月11日。 (3)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发布《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公司已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866万份,激励对象为73人,期权简称:科融JLC2,期权代码:036379。 (二)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度业绩考核条件10,000.00万元,2019年度不确认与这一部分相关的股权激励费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①公司以原值5,230.30万元的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做抵押,为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徐州城北支行取得长期借款9,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9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7,500.00万元。 ②公司之子公司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面积34,533.78平方米,原值4,670,0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做抵押,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江苏银行长期借款1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4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8,250.00万元,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4,670,000.00元,账面净值4,670,000.00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2017年11月7日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四方”)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本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认为雄安科融公司技术服务、培训及设备存在缺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2019年6月24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苏0312民初9937号,判决科融偿付江苏四方锅炉修复损失221.1804万元,并同时支付原告鉴定等费用19.92万元,案件受理费由科融承担2.9万元。 公司因不服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二审法院已于2019年12月19日进行开庭询问,二审尚未进行判决。 ②2016年4月11日,金域黄金公司就开工预热系统的预热器向公司去函要求赔偿,认为公司技术服务、培训及设备存在缺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2018年9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豫民再656号,判决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中国金域黄金物资公司损失金额为2,320,244.30元,于2019年法院划扣相关款项,公司对本案提出抗诉,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民再656号民事判决,抗诉支持一、二审判决,抗诉支持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目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19日受理了科融提出的再审申请,等待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庭。 ③根据2019年12月4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苏0312民初8791号判决,与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于收到相应增值税发票的30日内给付原告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和质保金17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58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21日计算至2019年7月20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息)。一审审结被告未上诉案件已生效,已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④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2019年向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鄂0103民初11044号,诉讼请求为被告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954,387元;支付违约金277,066元(暂计算至2019年8月5日)目前等待一审开庭。 具体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详见下表: (2)开出保函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变更经营范围 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氢能源领域内技术的研发、推广和服务;城乡环卫、市政环卫工程及其他环卫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给排水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租赁服务。烟气治理、水利及水环境、生态环境治理、环境监测、固废污染物处理;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燃烧及控制、节能、环保及新能源设备、锅炉、钢结构的工程设计、销售及管理、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海益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托合同纠纷二审结案 2017年11月9日上海益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观投资”)向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益观投资以为公司拟收购危废处置公司江苏永葆提供投资并购交易的相关咨询服务,要求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550万元及违约金,《民事起诉状》中称,协议约定财务顾问费应于公司与江苏永葆股东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如未按约定支付财务顾问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顾问费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2017年11月13日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苏0391民初3400号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告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15万元或其等额价值的财产。后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益观中心的起诉并由益观投资承担一、二审的诉讼费。 2020年3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苏03民终771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1,850.00元,由上诉人科融公司承担。 3、与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借款本息纠纷案 2018年12月25日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与雄安科融签订编号Z1812LN15644186的短期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0月17日,借款金额2,500万元,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截至2019年10月17日科融共偿还偿还300万元,2019年12月4日交通银行起诉科融偿还剩余的本金及违约利息。2020年1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苏0300民初7427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科融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700万元,2020年10月17日前偿还700万元,2021年10月17日前偿还800万元及全部利息。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①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②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①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②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4个报告分部: ①洁净燃烧及锅炉节能提效经营分部:主要经营锅炉点火及燃烧成套、节能提效改造、热电联产余热利用、洁净燃烧、低氮改造、化工火炬。 ②垃圾发电经营分部:主要经营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和焚烧的业务; ③水处理经营分部:主要经营水处理业务。 ④生态能源经营分部:主要经营生态能源服务。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说明: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处置蓝天环保、武汉燃控公司股权事项 (1)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或“甲方”)与蓝天环保董事长于欢欢女士签署了《关于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该协议双方就转让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环保”或“目标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以0元的价格出售其持的蓝天环保的全部股权。于2019年4月12日,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2)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或“甲方”)与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国松签署了《关于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该协议双方就转让武汉燃控科技热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燃控”或“目标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以0元的价格出售其持的武汉燃控的全部股权。于2019年2月28日,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2、关联方债权债务重组事项 截止2019年10月31日,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融环境”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宝源”)因业务往来尚有人民币92,425,480.68元的借款未向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银森”)清偿,新疆君创尚有人民币84,466,973.93元的借款未向科融环境清偿。2019年12月13日,经多方协商一致,签署了《债务抵销清偿协议》,同意对债权债务进行转让和抵消,上述债权债务重组完成后,新疆君创对诸城宝源享有7,958,506.75元债权。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事项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债权置换方式换出其持有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债权置换方式换入福建银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进入决定书》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75号),因徐州丰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公司实际控制人毛凤丽女士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43号),因毛凤丽女士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公司关联方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利)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74号),因天津丰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公司关联方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利财富)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73号),因丰利财富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2019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3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2号):一、天津丰利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二、杰能科技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决定:一、对天津丰利给予警告,并处以60 万元的罚款;二、对毛凤丽、张永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 万元的罚款;三、对杰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 万元的罚款; 四、对贾红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3号):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丰利)涉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一案。决定:一、责令北京丰利改正,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二、对毛凤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三、对张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3号)决定: 一、对毛凤丽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对张永辉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司关联方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利财富)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73号),因丰利财富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019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9]11号)经审理,毛凤丽泄露内幕消息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4、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92211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92212号),内容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以上调查尚未有结果。 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项 (1)增持股份计划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发布《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毛凤丽女士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基于对环保行业的长期看好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上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5元/股。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增持股份进展 2017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80,000股,增持金额为1,998,920元。 2017年8月28日,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庆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增持金额为747,400元。 2018年4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至2017年7月12日复牌,2017年9月25日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至2018年1月30日复牌,因此增持区间应当顺延实施126个交易日,即增持区间应当变更为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2018-148),董事徐斌先生因其个人证券账户限制问题,增持由其配偶代为履行,其配偶于2018年10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由于定期报告敏感期的限制(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能买卖股票),故董事郭接见先生于2018年11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 截止2018年10月24日,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满,经公司查询及向各相关人问询,自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毛凤丽女士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期限内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毛凤丽女士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增持计划期间,未按照增持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票。 6、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7、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法院传票事项 (1)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于2018年3月27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粤0304民特64号听证传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事项如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徐州丰利质押给长城证券的本公司5845万股流通股票,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由长城证券在徐州丰利质押担保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以上由长城证券申请实现质押担保物权的公司股票5845万股,占徐州丰利持有的公司股票21028万股的27.80%,占公司总股本71280万股8.20%。 (2)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2018年4月1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粤03民初548号开庭审理传票,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起诉,起诉事项如下: 金元证券请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徐州丰利向金元证券支付股票购回交易款205,091,666.67元、违约金5,700,000.00元、实现债权的费用3,747,212.50元,合计人民币214,538,879.17元。判令徐州丰利持有公司5162万股股票享有质押权。有权以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由金元证券申请诉讼的公司股票5162万股,占徐州丰利持有的公司股票21028万股的24.55%,占公司总股本71280万股7.24%。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徐州丰利持有公司股票210,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2,8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47%;累计股份被司法冻结后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为210,2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 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因诉讼纠纷于2019年1月16日被法院处置股份1,315,385.00股,本次股份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本次诉讼或有债务的偿还。本次减持是法院在未通知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司法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行为,并非主动减持行为,本次司法可处置股份已全部处置。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因诉讼纠纷于2019年1月16日被法院处置股份1,315,385.00股,本次股份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本次诉讼 或有债务的偿还。本次减持是法院在未通知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司法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行为,并非主动减持行为,本次司法可处置股份已全部处置。 截至2019年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8,964,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2%,其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全部司法冻结。其中202,867,400.00股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8.46%。 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拍卖情况: (1)长城证券第一次公开拍卖流拍 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与长城证券因担保物权纠纷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2019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徐州丰利持有的科融环境股票58,450,000.00股票。上述拟被拍卖股份占徐州丰利所持公司股份的27.97%,占公司总股本的8.20%,目前,徐州丰利正在和质权人协商和解事宜,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徐州丰利持有本公司的58,450,000.00股股份已于2019年5月6日10时至2019年5月7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以流拍结束。 (2)长城证券第二次公开拍卖流拍 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持有本公司的58,450,000.00股股份已于2019年9月26日10时至2019年9月27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流拍。 (3)长城证券公开拍卖再次流拍 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持有本公司的58,450,000.00股股份已于2019年12月10日10时至2019年12月1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流拍。 (4)执行裁定 2019年12月18日,控股股东徐州丰利与长城证券因担保物权纠纷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粤0304执41184号之一】:徐州丰利所持公司股票5845万股作价186,747,750.00元归申请执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抵偿本案债务。徐州丰利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书》,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异议申请,后续将由执行异议组进行审查。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披露 单位: 元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 元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单位: 元 (续) 1)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 元 (3)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1)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4)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 元 类 别 年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109,329,514.58 56,591,160.15 477,618.92 750,000.00 164,693,055.81 合 计 109,329,514.58 56,591,160.15 477,618.92 750,000.00 164,693,055.8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赤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62,800.00 回款 冯兵 114,818.92 回款 合 计 477,618.92 - 本期坏账准备转销或核销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转销或核销金额 收回方式 江苏洁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50,000.00 债权豁免 合 计 750,000.00 - 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3)其他说明 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6、投资收益 单位: 元 7、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 元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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