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48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前身浙江金盾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创办于2005年12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地铁、隧道、核电、军工等领域通风系统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1月,公司收购了红相科技100%股份、中强科技100%、四川同风源51%股份。 1、专业通风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专注于从事地铁、隧道、核电、军工等领域通风系统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涵盖地铁、隧道、核电等高端产品应用领域。形成了从产品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到检测的完整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是重大惠民工程且具有大能力、快捷、环保等很多优势,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就业的拉动作用也很明显。在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国家也大力支持发展此类基础建设工程。尤其近几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了信息网络、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运输、健康养老服务、能源矿产资源保障等七大类重大工程包。在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环境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作为逆周期调节手段,将在稳增长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未来国家也将继续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为十四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的经济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在此背景下,公司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围绕核心业务和市场拓展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市场布局,一方面继续巩固以沿海地区为区域布局的中心点,巩固已有城市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其他地区的城市驻点,不断扩大未涉及城市的市场规模乃至海外市场,为公司站稳全国乃至拓展全球市场赢得更大的机会。 2、红外及紫外成像仪产品及相关服务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红相科技100%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新增了红外及紫外成像仪产品及相关服务。红相科技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红外成像、紫外成像、气体成像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主要产品包括红外热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红外机芯、红外窗口等各类高新技术制造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科研院所等各领域。 3、安装工程及维护 公司于2017年11月完成了支付现金收购四川同风源51%股份,四川同风源主要从事交通领域的机电安装、维护相关业务,具体包括监控、通信、收费、照明、供配电、通风、空调、电子与智能化、消防及火灾报警等相关工程。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优势 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一直是公司的重心,公司始终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发展模式,将物联网、大数据等分析技术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业务创新的新产品。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使新技术、新产品实现产业化,巩固并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度,公司顺利取得了军工核电许可证,并正在申请海军核电许可证。 2、市场品牌优势 公司本身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国内中高端通风系统领域,凭借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与各主要领域客户建立了良好且持久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在国内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核电、军工领域均具有较强的优势与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风机行业中具有很好的市场影响力及品牌知名度。 3、经营管理优势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核心管理层既是管理者又是主要股东,将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贯彻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行扁平化管理,不断优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形成了运行高效的管理团队,构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的订单生产、直销服务的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了高、中、低合理的人才结构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在市场开发方面,公司核心管理层对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结合客户特点,在国内多个城市或地区设立了售后服务网店,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服务网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就技术、质量等问题展开全方位、个性化交流与服务,构筑了一个以客户为中心并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的服务支撑体系。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国际贸易争端不断、世界经济面临严峻挑战。在面对巨大冲击的情况下,我国政府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果断采取各项应对措施,有效克服疫情影响,稳步推动我国经济恢复,使得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上下同心,攻克时艰,在统筹抓好生产、防疫工作的同时,开展促改革、调结构等各种工作,努力降本增效,确保公司平稳发展。 一、市场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规范营销管理,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完善内部管控制度,极力推行专人专项负责制;加强销售人员全方位培训,优化销售团队整体业务能力;主动沟通及反馈公司与业主、设计院之间的各种信息,推进各销售合同持续、稳定的执行。 二、生产与质量方面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涉及民用核电、军工核电、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船级社认证、产品节能认证等多个体系管理要求。2020年,质量管理部配合采购、技术等部门对主要供方和一些重要执行项目,进行了40余次源地评价、考察和质量要求、交期等方面的交流及监督检查,为公司合格供方评定和保持以及重点项目的顺利执行提供有效支持。并且,按公司培训计划,对质量管理部、技术部等部门开展了多项次质量保证知识和核安全文化知识的培训和再培训。 三、技术优化方面 随着国民总体意识和素质的提高,对公共区域的空气质量和噪音防治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个人和机构从观念上改变,渴望从公共污染、公共噪音中解放,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工作质量,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负责。 基于这样的形势,公司研发的隧道空气净化系统(APS)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对净化地下空间的污染空气、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其发展前景较好,国内城市隧道已陆续采用空气净化系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价值。 同时公司作为通风系统行业的领先者,一直致力于提高研发产品在高效、节能、低噪声、高稳定性等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四、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加强法人治理,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内控制度。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升级ERP及OA办公系统软件,不断加强生产管理,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细化成本控制,深化岗位优化和薪酬改革,节支节流,在人员配置、物资消耗、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多措并举控制成本;强化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总体执行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有序开展。 五、校企合作方面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先后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核工程研究所开展合作的基础上,2020年4月13日,公司又与浙江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金盾股份--浙江大学技术研发中心,依托双方优势资源,深化产、学、研合作,在公司产业升级与创新过程中,促进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转化,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通风设备制造业库存数量496台套,比去年同期增加278.63%,主要系客户年前订单尚未发货所致,数量较少,属正常备货; 电力设备制造业行业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红外测温仪销售增加,产销量同步增长,库存数量也相应增加; 其他制造业行业收入高于去年,销售量也同步增加,同时控制库存,使年底库存数量低于去年同期。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 通风设备制造业2020年度将部分民用产品整体外协,使直接材料耗用低于去年,而外协加工高于去年; 电力设备制造业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该行业红外测温仪销售增加较多,公司的材料耗用与制造费用、人员工资大幅增加; 其他制造业销售高于去年,材料耗用也高于去年,同时对库存加强了管控,库存使用率提高,使制造费用有所下降; 建筑安装业今年业务扩展较快,收入增长幅度较大,直接材料人员工资等均高于去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增加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同风源对传古智能实际出资额为102,000.00元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视专利技术成果申报。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产品样机研制六项,包括大型长距离高原隧道施工专用轴流对旋风机、多级串联式轴流风机,模块式智能化隧道空气净化系统,超低振动特种用途混流风机等。研发项目主要包括:高效大风量离心式诱导风机,移动式消防排烟风机,高效低噪声射流风机,低噪声贯流风机,薄板叶型高效轴流风机等。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5.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9,452.20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收款力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高于去年所致; 2、2020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7.6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5,611.85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较去年减少所致; 3、2020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199.32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少于去年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子公司红相科技注册资本110,000,000.00元,成立于2005年10月12日,经营范围:生产: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红外热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检漏仪、红外机芯、红外窗口、智能机器人、智能配电网监控通讯装置、电气自动化产品及系统);服务: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红外检测、紫外检测、气体检测、局部放电检测、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四川同风源注册资本61,000,000.00元,成立于2015年3月16日,经营范围: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力输变电工程、成都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通信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冷库工程设计、施工;城市交通指挥化道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硬件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安装及销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赋予了交通运输发展先行官的历史新定位,并指出要继续大力发展轨道交通,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先行官”。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45个城市开通城轨交通运营,运营线路达到7978.19公里。交通是兴国之要、强国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更多更先进的航空枢纽、更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深改委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都明确强调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这都将为轨道交通、隧道开发等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公司的通风与空气处理设备业务也将因此而受益。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规模,扩大经济效益,全面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市场国际化、资本多元化、管理现代化的高科技、高成长、高效益的经营格局,努力成为管理先进、技术领先、产品精益的行业领导企业。 (三)经营计划 1、拓宽营销网络,扩大行业应用领域 2021年,公司将尽可能摆脱原董事长周建灿先生去世造成的影响,保障公司平稳健康地发展。积极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重大会议、接待来访、外出考察等时机,以PPT、宣传册、主题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公司。 2、持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经营效率 2021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和强化内部管理体系,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 (1)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推行末尾淘汰制,精简岗位,提供工作效率。同时健全薪酬福利体系,对人才供需市场、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同岗位薪资水平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的效益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制定清晰完善的绩效和薪酬制度办法,保持公司薪酬的优势吸引力。 (2)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与上市公司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寻求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 (3)质量控制:质量相关岗位涉及质量保证监督和质量控制监督职责,对实物检验具有把关责任,对工作流程具有监督、指导作用,人员的能力和心态是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2021年我们将淘汰不适宜的人员、培养合适的新员工。推进质控体系依据标准的学习是保障公司质量控制水平的另一个关键点,故公司2021年将持续推进GJB9001C、GJB845.1、科工法、HAF003及相关法规等与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标准的解读和消化,逐步提升文件的实用性、适用性。 (4)人才引进与培养:开拓多样的招聘渠道,通过校园招聘、线上招聘会、劳动力市场招募、员工举荐等形式开展招聘工作,利用猎头公司招募高端技术及复核型管理人才,加强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打破制约人才发展的瓶颈,优化人才结构。 继续加强员工培训力度,建立公司培训工作常态化,提高人员综合也是素质和专业技术,为公司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督促各部门及时安排培训项目,提交培训记录。 (5)企业文化:公司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员工文化建设的培训,努力营造积极上进的学习氛围,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员工企业文化、户外拓展培训。 3、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在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公司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运营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控制措施,使公司的内控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杜绝有损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国内经济在深化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中依然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进入新常态,公司所处的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如公司所处市场行业环境发生大幅波动,可能造成公司收入的大幅波动。因此,公司存在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拓展新业务新业态,使公司产品向多元化发展。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备相应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公司通过与行业内权威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与联合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足,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研究方向偏差、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探索行业前沿技术的产品化落地应用,在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持续对公司产品进行创新、升级。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一套核心技术开发的保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的泄密问题严加防范。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泄密现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面对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公司加强保密意识,与相关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止技术流失。面对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一方面公司加强员工激励,完善人力资源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归属感。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公司客户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具有较高的履约能力,但随着项目建设放缓,订单执行延缓,公司应收账款数额不断增加,客户结构及账龄结构改变,如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过大,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流动性存在相当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成立了专门的项目支付管理小组,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此外,公司还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挖掘各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应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同时,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程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的考评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 2017年公司收购了红相科技、中强科技和四川同风源,这对公司管理层在经营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统筹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带来一定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改进、完善并创新适合公司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逐步强化内部的流程化、体系化管理,减少管理风险。 6、商誉减值风险 商誉是由公司进行投资并购累积形成,如果未来通过收购所纳入的被收购公司无法保持持续竞争能力,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将导致商誉减值的情况发生,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风险,加强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提升经营业绩。 7、重大诉讼风险 2018 年1月30日,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逝世,其利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进行借款或者为其本人及其控制经营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对外提供担保随即爆发,因此导致公司被牵涉到多起诉讼仲裁案件,同时造成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日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 8、业绩补偿款回收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中强科技原股东周伟洪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中强科技盈利补偿协议》),中强科技在第一个考核期(即2016年度-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9,950.00万元,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为6,126.62万元,业绩承诺方周伟洪需向公司补偿72,754.60万元。中强科技在第二个考核期(即2019年度-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为-6,279.61万元,未能完成承诺业绩,业绩承诺方周伟洪需向公司补偿126,993.20万元。第一个考核期和第二个考核期结束后,业绩承诺方周伟洪合计需向公司补偿199,747.80万元。 公司已于2019年7月按照约定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周伟洪所持18,020,348股股份(价值为人民币158,398,858.92元)用于业绩承诺补偿。由于周伟洪所持有公司的剩余股票已全部质押,周伟洪业绩补偿款能否收回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周伟洪严格按照《中强科技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安排,及时、足额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周伟洪承诺:在中强科技利润承诺期(即2016-2020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不低于3,500万元、7,000万元、9,450万元、12,757.50万元、172,22.63万元,即:首个考核期间(即2016-2018年度)的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不低于19,950万元;第二个考核期间(即2019-2020年度)的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不低于29,980.13万元。 自然人阳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即2018、2019、2020年度)承诺四川同风源应当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中强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8.72万元,低于利润承诺数172,22.63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截至2018年年末,中强科技商誉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四川同风源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1.39万元,低于利润承诺数1500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305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10,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63,175,412.35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四川同风源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系部分工程项目受到总体项目进度的影响,施工进度不及预期,导致延后,未能实现收入。公司根据四川同风源本期业绩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测,对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的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关键数据作出合理估计。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天健关于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意见,该意见涉及的事项与事实相符,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认可审计报告中导致增加强调事项段的事项内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天健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和调研,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导致增加强调事项段的事项内容,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增加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同风源对传古智能实际出资额为102,000.00元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月3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周建灿逝世,其利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进行借款或者为其本人及其控制经营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对外提供担保随即爆发,因此导致公司被牵涉到多起诉讼仲裁案件,所有案件中均存在周建灿或周纯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身份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过该等借款或担保相关议案,也未曾有过任何信息披露。有关案件的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第十一小节“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周建灿控制经营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以下简称“金盾集团系企业”)因资不抵债,于2018年4月10日、4月12日被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虞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移交上虞法院审理。2019年6月28日,金盾集团系企业的重整方案获得上虞法院裁定通过。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注:因法律诉讼事项处于冻结状态,理财产品到期未赎回。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直以来 ,公司秉持,公司秉持诚信是金、品质是盾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精益求精,追求企业、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以回报股东。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要求新进职工参加防护培训,定期举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款,积极发展就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无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2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高管锁定股份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年初定期调整,高管锁定股减少7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增加750,000股; 2、公司股东周建灿(已去世)分别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4日、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0日被拍卖的合计1350万股首发前限售股于2020年4月28日完成交割手续,1350万股过户至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性质仍为首发前限售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周建灿被拍卖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7月9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0时止、2020年8月6日10时至2020年8月7日10时止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周建灿登记持有的公司12,978,644股限售股,两次拍卖均流拍。经两次拍卖流拍后,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铁投”)将周建灿持有公司的12,978,644股首发后限售股用于抵偿债务。2020年8月28日,武汉铁投已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4日10时至2020年5月15日1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周建灿持有的13,50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胜出。2020年9月4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上述拍卖股份的交割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周建灿被拍卖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5、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十堰中院”)于2020年7月13日10时至2020年7月1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周建灿持有的登记持有的公司18,591,552股首发后限售股,拍卖流拍。胡青、杨士勇向十堰中院申请以物抵债,法院裁定如下: (1)将周建灿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2,105,263股抵偿给武汉铁投。 (2)将周建灿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7,017,544股抵偿给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将周建灿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74,561股抵偿给刘树九。 (4)将周建灿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9,394,184股抵偿给俞娟。 2020年9月25日,武汉铁投、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刘树九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截至目前,俞娟尚未完成上述9,394,184股的过户手续。 6、马夏康因涉及诉讼纠纷,2020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马夏康持有金盾股份的5,395,682股限售股交付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铁投”)抵偿债务。武汉铁投于2020年8月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 7、公司股东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现为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7年实施完毕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形成的限售股份于2020年11月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其中股东王淼根本次解除限售股为5,395,682股;股东陈根荣本次解除限售股为5,395,682股;股东马夏康(现为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为5,395,682股以及股东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解除限售股为5,395,682股。股东王淼根、陈根荣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数划转至高管锁定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2。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详情请参照上述“股份变动原因“的说明。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详情请参照上述“股份变动原因“的说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注:周建灿(已去世)和马夏康的限售股份减少,系因执行法院裁定,详情请参照上述“股份变动原因“的说明。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接近,股权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均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董事会构成稳定,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接近,股权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均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董事会构成稳定,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1.王淼根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上虞市十八届、上虞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王淼根先生长期从事风机技术的研发、设计及企业管理工作。 2.陈根荣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根荣先生长期从事风机技术的研发、设计、制造工作。 3.管美丽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金盾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法务部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4.徐伟民先生,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富阳县知青、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暖通工程设计师;现任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的独立董事。 5.黄红友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杭州红相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技术总顾问。 6.朱欣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浙江财经学院法学副教授、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创世合伙人;现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7.贾建军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教师、上海金融学院国际教学部副主任、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教师。 (2)监事会人员 1.张碧桃女士,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管,昶和纤维(绍兴)有限公司管理科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徐月鑫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制造部部长。 3.徐意根先生,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设备部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 1.王淼根先生,简历同前。 2.陈根荣先生,简历同前。 3.管美丽女士,简历同前。 4.何鹏程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浙江腾达铜业总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浩田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浙江新汉和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5.罗建平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机动学院高级工程师,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部长、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技术总监、研发中心主任。 6.周斌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工学院焊接专业毕业,工程师;曾任南通市化工机械厂工艺员,江苏申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工程部经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长、总经理助理,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来进行支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已按规定及时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战略方向、经营目标,基于公平、公正和市场化原则,建立了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公司坚持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对员工给企业所做的贡献所付给的相应的回报和答谢,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等。 3、培训计划 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提高员工的管理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分层级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主要以公司治理、领导力及管理艺术哲学、财务金融类、内审类知识等课程体系,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互动、探讨、传递最新最有效的信息,培养复合型人才,促进公司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更好的提升董事会专业化程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团队及各职能部门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表决程序的规定,聘请律师见证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公司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开通网络投票,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能够保证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安排和接待投资者调研,并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电话等多种形式与各位投资者进行交流,认真、及时、详尽地回复提出的问题,使各位投资者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情况。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的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保证了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和决策的客观、科学。公司董事能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3.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独立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定期报告、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职责进行合法性、合规性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5.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周建灿、周纯。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完全分开,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科学审慎决策,给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并均被得以采纳,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尽职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聘任董事、优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浮动年薪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落实情况。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盾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4、5所述,金盾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于2021年4月22日由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宜投资)、浙江中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竞买取得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成交价格为23,200.00万元,该竞买结果业经金盾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确认商誉减值等各项损失39,231.36万元。 根据金盾股份公司与红相科技公司原股东中宜投资、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将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需向金盾股份公司补偿59,696.44万元,金盾股份公司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确认补偿收益12,563.00万元和47,133.44万元。该业绩补偿款已于2021年4月27日通过回购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所持金盾股份公司股票的方式收回。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未决诉讼事项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一)29及十一。 金盾股份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截至审计报告日,已累计收到三十七宗诉讼案件及四宗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涉案标的金额合计为268,623.03万元。其中三十六宗案件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撤诉或判决公司胜诉,两宗案件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三宗案件尚在审理中,尚在审理的三宗案件涉及标的金额为16,290.7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盾股份公司因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3,000.54万元。2021年4月23日,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尧两宗诉讼案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强制执行要求,浙江产权交易所将金盾股份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所得价款中的14,010.00万元划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款项仍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账户,尚未最终结算。 由于未决诉讼涉及金额巨大,且预计负债的确认涉及管理层估计,我们将未决诉讼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未决诉讼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获取与重大诉讼或仲裁有关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书、合同、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或仲裁资料,详细了解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具体情况; (2) 获取金盾股份公司股东王淼根和陈根荣为解决诉讼系列事件有关的框架协议等资料,以及向股东王淼根和陈根荣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详细了解框架协议的操作方式及实施进展情况; (3) 获取金盾股份公司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检查与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的会议记录; (4) 获取金盾股份公司与印章(包含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下同)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印章签章记录,检查是否存在与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的印章签章记录; (5) 对金盾股份公司与印章管理有关的人员以及与贷款、担保有关的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印章管理相关的管理流程,并询问是否存在与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的印章签章和合同签字; (6) 与金盾股份公司相关人员或法务部人员讨论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具体情况,并从金盾股份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取得案件基本情况说明; (7) 获取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对金盾股份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案、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和上虞区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立案决定书、判决书和鉴定书,以及金盾股份公司法律顾问对周建灿控制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 (8) 向金盾股份公司相关人员或法务部人员了解上述三宗刑事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获取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对部分印章的鉴定结果等材料。 (二)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及五(一)1。 金盾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通风设备和电力设备等产品的销售收入。2020年度,金盾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73,377.65万元,较上年增长了40.70%。 由于营业收入是金盾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五、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盾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金盾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金盾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盾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盾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金盾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培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俊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浙江金盾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829495191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56,350,089.00元,股份总数456,350,089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96,886,41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9,463,673股。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通风系统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通风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军用隐身伪装遮障、隐身伪装新材料(伪装涂料)和数码迷彩作业系统的武器装备项目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设备、通风制冷设备等辅助设备的销售。产品主要有: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地铁隧道轴流风机、隧道射流风机、核级离心风机、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等;伪装遮障、伪装涂料及数码迷彩涂装工程服务;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设备运行、维护、保养。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金盾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绍兴金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装备有限公司、和四川传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9、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0、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合同资产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2、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3、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1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8、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3、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通风系统及设备 公司通风系统及设备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公司不负责安装调试的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对于需公司负责安装调试的内销收入,由公司聘请专业安装公司负责安装,按合同约定在公司产品交付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 伪装遮障、伪装涂料产品以及提供伪装涂料喷涂服务 公司伪装遮障、伪装涂料产品销售业务以及提供伪装涂料喷涂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伪装遮障:在以批次为单位完成生产并入库后,驻当地军代表将对该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针对该批次产品的合格验收记录,在转移至军方指定场所后确认该批次伪装遮障产品的销售收入。 伪装涂料: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公司在客户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 伪装涂料喷涂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伪装喷涂作业,完成合同约定喷涂作业并经客户检验通过后,确认伪装涂料喷涂服务收入。 (3) 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产品 公司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2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300531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红相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300298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红相科技2020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3.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32号),金盾风机装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发证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编号为GR2019330058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4. 四川同风源于2018年12月5日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17320013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四川同风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四川同风源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11〕100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红相科技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其实际税负率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后予以退税。 6. 根据政策规定,本公司及红相科技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红相科技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本期享受上述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的优惠政策。 3、其他 [注]子公司四川同风源按照工程施工项目所在地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的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出票人,由于公司所持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资产规模较大,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信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1)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注]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增加和其他减少系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转入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9、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注]其他减少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 红相科技资产组 ①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② 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因公司拟转让红相科技100%股权,公司以红相科技100%股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245,346,414.47元作为红相科技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392,313,561.02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97,696,656.79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197,696,656.79元。红相科技100%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五、其他重要事项(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5)之说明。 2) 四川同风源资产组 ①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② 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四川同风源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2.90%(2019年:12.60%),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0%(2019年:0%)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建筑安装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305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10,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63,175,412.35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③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四川同风源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1.39万元,低于承诺数228.61万元,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四川同风源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系部分工程项目受到总体项目进度的影响,施工进度不及预期,导致延后,未能实现收入。 公司根据四川同风源本期业绩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测,对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的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关键数据作出合理估计。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① 明细情况 ②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9、预计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未决诉讼本期增加11,493,376.00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之说明。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1、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与中强科技原股东周伟洪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中强科技在第一个考核期(即2016年度-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9,950.00万元,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为6,126.62万元,业绩承诺方周伟洪需向公司补偿72,754.60万元。 根据2019年6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0元的价格向周伟洪定向回购并注销55,189,548股股份。根据2019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因周伟洪所持部分公司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公司股份回购并注销的实际数量为18,020,348股。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有37,169,200股未收回。 2)根据公司与红相科技原股东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宜投资)、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将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红相科技未完成业绩考核期(即2016年度-2019年度)累计承诺业绩,同时根据红相科技100%股份减值测试结果,业绩承诺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需向公司补偿59,696.44万元,公司将通过回购注销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所持公司49,830,082股股票的方式收回。公司股票回购注销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五、其他重要事项(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4)之说明。 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小 计 212,312,995 46.52 32、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如本财务报告十五、其他重要事项(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4)之说明所述,业绩承诺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需向公司补偿59,696.44万元,公司将通过回购注销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所持公司49,830,082股股票的方式收回。该或有对价满足“固定换固定”的条件,公司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提供质量保证。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60,975,508.05元,其中,589,408,519.35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271,566,988.7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收入按主要类别的分解信息 [注1]产品主要为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地铁隧道轴流风机、隧道射流风机、核级离心风机、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等 [注2]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为伪装遮障、伪装涂料及数码迷彩涂装工程服务 [注3]产品主要为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 [注4]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设备、通风制冷设备等辅助设备的销售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34,609,613.08元。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4其他综合收益。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合计 2,000,000.00 226,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1)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保函保证金33,521,048.87元使用受到限制,银行存款中有52,348,023.34元因法律诉讼冻结使用受到限制,在现金流量表中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列示。 2)期初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保函保证金27,545,266.82元使用受到限制,银行存款中有81,890,671.29元因法律诉讼冻结使用受到限制,在现金流量表中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列示。 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明细情况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2)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8,777,189.12元。 58、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同风源对传古智能公司实际出资额为102,000.00元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3应收票据,4应收账款,5应收款项融资,7其他应收款,9合同资产,12长期应收款)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9.93%(2019年12月31日:18.1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55、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 对于非保本固定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按购买成本确定其公允价值。 2.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 对于业绩补偿款,公司根据与阳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胡峰伟签订的《关于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之框架协议》,按期末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采用持有成本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原最终控制方是周建灿、周纯父子。周建灿、周纯父子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24,536,596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27.29%,本期由于周建灿部分股份被拍卖及抵偿债务,导致周建灿、周纯父子持有股份比例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注]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均由公司董事黄红友实际控制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2018年1月30日,公司原董事长周建灿去世,公司选举王淼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2018年4月19日,周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周纯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由周建灿的继承人提名或推荐的情形。 综上所述,周纯、周建灿合计持股数虽仍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但其持股比例已不能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产生重大影响,将不能再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接近,股权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均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董事会构成稳定,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股东。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周纯、周建灿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9月7日出具了《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TCYJS2020S1002号)。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注]黄红友通过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13.90%的股权.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股东已变更,与本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4)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拆借 (1) 资金拆入 [注]以抵减周伟洪欠款的方式归还 (2) 资金拆出 出借人 借款人 期初余额 本期借出 本期计息 本期收回 期末余额 [注]本期借出系公司代周伟洪还款,实际支付给江阴市全顺汽车有限公司,并于本期收回代垫款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周建灿于2018年1月30日意外逝世,该事件持续发酵相继引发出一系列后续事件: 1.公司因可能存在公章被伪造情形,向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报案,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就该案已立案侦查。同时,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对周建灿控制的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予以立案侦查(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6),还对周建灿控制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投融资部负责人张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案号:绍虞公[经]立字[2018]10367)。 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浙0604刑初229号),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以及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案仍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其中公司被伪造公司印章案进展情况为:公安机关对从张汛处扣押的两枚印章进行了鉴定,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鉴定意见书》(绍虞公(经)鉴通字[2021]00241号),鉴定结果为从张汛处扣押的两枚印章所形成的印文与公司使用的印章印文不是同一印章盖印形成。 2.周建灿逝世后,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合计41宗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标的额为268,623.03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其中36宗案件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撤诉或判决公司胜诉,2宗案件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3宗案件尚在审理中,尚在审理的3宗案件详细情况如下: 以上尚在审理的3宗案件标的金额为16,290.78万元,其中有1宗案件对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公司由于上述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被冻结,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实际被冻结的账户内余额合计为5,034.79万元。 3.公司涉及的案件中,原告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尧的两宗诉讼案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担保无效,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再次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民终144号、(2020)浙民终1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就该两宗案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公司对该两宗案件共计提预计负债13,000.54万元(含利息),其中2020年度计提金额为1,149.34万元(利息)。公司已就该项债权向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等公司申报债权。2021年4月23日,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尧两宗诉讼案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强制执行要求,浙江产权交易所将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红相科技100%股权所得价款中的14,010.00万元划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款项仍存放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账户,尚未最终结算。 4.2019年6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于2019年度引入重整方完成重整。其中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引入重整方绍兴赋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公司董事长王淼根、董事陈根荣控制),重整完成后更名为浙江金盾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引入重整方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完成后更名为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引入重整方杭州诚长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引入重整方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科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0个投资方。 5.公司股东王淼根和陈根荣为妥善解决公司面临的大量诉讼仲裁及财产保全,消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绍兴市上虞区政府的组织和协调下,于2019年3月28日,以个人名义与周建灿及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民间债权人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见证下签订了《关于周建灿和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民间债务处理相关事项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公司股东王淼根和陈根荣将以个人名义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给予协议债权人一定金额的债权受偿保证,协议债权人将不得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框架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6.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纯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说明。 2、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一)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之说明。 (二) 其他 公司于2021年4月将持有的红相科技100%股权转让,详见本财务报告十五、其他重要事项(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5)之说明。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行业分部/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通风系统业务、军工业务、红外成像业务及建筑安装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注1]通风系统行业,产品主要为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地铁隧道轴流风机、隧道射流风机、核级离心风机、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等 [注2]其他制造业行业,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为伪装遮障、伪装涂料及数码迷彩涂装工程服务 [注3]电力设备制造业行业,产品主要为红外成像仪、紫外成像仪、气体成像仪等 [注4]建筑安装行业,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设备、通风制冷设备等辅助设备的销售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与非关联方的让渡资金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1) 资金拆入 (2) 资金拆出 [注]绍兴锐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账户期末余额系为本公司开立保函存入的保函保证金,公司账面列示为其他应收款,待保函到期后转回保函保证金 3.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盾风机装备与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书》,约定由高新投公司为金盾风机装备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金盾风机装备工程项目的保函,高新投公司为该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盾风机装备为该笔保函向高新投公司支付保证金819,173.07元,同时公司为高新投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2,730,576.9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盾风机装备该笔保函尚未到期,公司为高新投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也尚未解除。 4. 公司于2017年度完成收购红相科技、中强科技和四川同风源。2020年度属于中强科技和四川同风源业绩承诺期,该两家公司2020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与中强科技原股东周伟洪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中强科技在第一个考核期(即2016年度-2018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9,950.00万元,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为6,126.62万元,业绩承诺方周伟洪需向公司补偿72,754.60万元。中强科技在第二个考核期(即2019年度-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为-6,279.61万元,未能完成承诺业绩,业绩承诺方周伟洪需向公司补偿126,993.20万元。第一个考核期和第二个考核期结束后,业绩承诺方周伟洪合计需向公司补偿199,747.80万元。 公司2019年度收到周伟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58,398,857.92元。由于周伟洪所持有公司的剩余股票已全部质押,周伟洪业绩补偿款能否收回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故未对周伟洪剩余业绩补偿款进行确认。 (2) 根据公司与阳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胡峰伟签订的《关于收购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之框架协议》,四川同风源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度-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1,300万元、1,500万元。四川同风源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322.47万元、1,071.36万元、1,271.39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为3,665.22万元,未完成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阳洪、张绪江、章雪峰、孙鸥鹤需向公司补偿212.81万元。公司于本期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业绩补偿款)212.81万元,并于2021年4月23日全额收到业绩补偿款。 (3) 根据公司与红相科技原股东中宜投资、红将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红相科技业绩承诺期为2016年度-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33,595.00万元,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8,381.52万元,同时根据红相科技100%股份减值测试结果,业绩承诺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需向公司补偿59,696.44万元。公司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业绩补偿款)12,563.00万元和47,133.44万元,共计59,696.44万元。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各自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应在关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若在该30个工作日届满时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未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的,不足部分将由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分别以等值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该等应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为:如果发生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应以股份进行补偿情形的,则依照前述30个工作日届满后的首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收盘价,计算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应当进行股份补偿的数量,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定向回购并注销应补偿股份的具体手续。 关于红相科技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于2020年10月16日出具,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根据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应承担的补偿金额59,696.44 万元应在2020年11月27日履行完毕;若中宜投资、红将投资未在2020年11月27日之前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的,不足部分将由中宜投资、红将投资以等值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价值将依照2020年11月30日的股票交易收盘价(11.98元/股)计算,股数数量为49,830,082股,并由公司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 根据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红相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0元的价格向中宜投资、红将投资定向回购并注销49,830,082 股股份。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并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5. 2021年4月8日,公司委托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红相科技100%股份,于2021年4月22日由中宜投资、浙江中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买方)联合竞买取得红相科技100%股权,成交价格为23,200.00万元。该竞买结果业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金盾科技与竞买方于2021年4月23日签订了《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交易合同》,并于2021年4月23日收到股权转让款14,460.80万元,红相科技已于2021年4月2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以实际成交价格加上红相科技应分配给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盾科技的股利1,334.64万元作为红相科技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即可收回金额为24,534.64万元,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账面价值39,231.36万元,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9,769.67万元,同时将扣除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后的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19,461.69万元,分摊至资产组各项可辨认资产,具体分摊情况如下: 6. 公司本期因购买土地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专户支付保证金9,470,000.00元,公司暂挂其他应收款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明细情况 ① 类别明细情况 ②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③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5)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注1]期末余额中账龄1年以内20,000,000.00元,1-2年10,000,000.00元 [注2]期末余额中账龄1年以内1,500.00元,1-2年1,000.00元,3-4年9,523,236.09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提供质量保证。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51,240,994.78元,其中,385,868,696.35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165,372,298.43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收入按主要类别的分解信息 [注]产品主要为地铁隧道智能通风系统、地铁隧道轴流风机、隧道射流风机、核级离心风机、三代核电(AP1000)通风空调系统等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4,298,683.46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6、其他 研发费用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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