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宇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玉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近年延续着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发展战略,致力成为AIOT行业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形成了以无线通信模组为战略业务、通信设备制造及通信工程服务为基础业务、AI物联网产品与方案为创新业务的主营业务体系,并在5G、AI、物联网技术的驱动下向智能化发展,形成集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全方位一体化服务能力体系、软硬件完备的产品体系,推动公司完成人工智能物联网的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通信基础业务为基石,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及通信工程服务业务,持续为运营商及其他企业客户提供通信产品和服务;以战略业务为主要成长点,打通物联网通用产品线,巩固并拓展市场份额与地位,主要包括无线通信模组及PCB、基于无线通信模组的终端等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以创新业务作为未来增长极,开拓物联网主要应用场景。 其中,战略业务与创新业务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物联网智能硬件、智慧城市、智慧安防、智慧监狱等领域,公司作为同时拥有物联网云平台、无线通信模组和AI边缘计算终端等产业链关键产品的物联网企业,能够运用物联网技术为传统行业新旧动能转换赋能并服务。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 1.无线通信模组: 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业务主要集中在旗下公司芯讯通和龙尚科技。 芯讯通拥有全品类的无线通信模组产品,包括高速产品LTE-A模组和5G模组,中速产品LTE CAT4模组和CAT1模组,低速产品LPWA模组,支持Android系统和丰富的多媒体接口的智能模组产品,聚焦高端车载前装的车规级模组,还有GNSS模组等。2020年主要在以下产品上做了创新和市场引领: (1)2019年率先开始5G模组研发,并于2020年上半年把主流5G模组SIM8200EA-M2和SIM8200G两款产品率先推进市场批量商用,随后于2020年7月份又首发全球最小尺寸的5G模组SIM8202G-M2并快速在多个行业应用商用落地,涉及笔电、CPE、视频直播、无人机和电力巡检等多个行业应用。 (2)基于国产芯CAT1新平台ASR1603,芯讯通大胆创新,率先推出了集成度极高的全球最小尺寸模组。24*24(mm)的尺寸集成了CAT1、BLE和GNSS,并和芯讯通主流的2G模组及LPWA模组兼容,于2020年Q4进入量产商用,涉及两轮出行、共享充电和车载跟踪等多个行业应用。 (3)基于高通SOC 4G平台SM6125,芯讯通率先推出了高端智能模组,并在2020年Q4和相关主流汽车厂商展开合作,共同打造智能座舱系统。 龙尚科技也是第一批将5G模组和CAT1模组推进商用的公司,还利用自身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卓越的市场洞察能力,一方面帮助欧洲模组厂商如Gemalto和U-blox定制通信模组,另一方面预见了两轮车出行的巨大需求及智慧教育的潜在需求,分别推出了BMS(电池管理系统)和智慧徽章产品。 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行业持续向上发展。根据 IOT Analytics 数据显示,2020年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17亿,首次超越非物联网连接数。预计到 2025 年,物联网连接数将增长到309亿,年均复合增速超过20%。根据IDC预测,到2024年中国物联网市场支出预计将达到约3000亿美元,未来5年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3.0%。2024年,中国占全球物联网支出的26.7%,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物联网市场。随着 2G/3G 模组的退网,取而代之的是NB和CAT1模组,这将驱动2G物联网设备的重新升级改造,激发出新一波模组市场需求。未来NB模组将会逐步代替2G模组在表计、烟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应用,CAT1模组将会逐步取代2G模组在资产追踪、金融支付、工业DTU等行业的应用。 2.通信设备制造业务: 公司通信设备制造业务主要专注于为全球电信运营商、主设备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一流的通信网络物理连接、配线、保护及综合布线全套解决方案和以箱、柜、架为载体智能一体化产品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通信网络物理连接设备供应商之一,产品主要包括:光纤光缆管理系统(ODF)、户外通信机房、通信机柜、综合布线系统、网络柜、电源分配系统、IDC机柜、微模块、槽道管理系统、智能一体化机柜、微站电源系统、智能配电母线、智慧灯杆、小基站等。 报告期内,公司锐意进取,抓住运营商对宏基站之间的边缘区域、边远地区非密集区域覆盖以及5G微基站的投资机会,自主研发智能微站电源,解决传统供电系统容量大、征地/安装维护困难等诸多痛点。智能微站电源系统包括电源模块和锂电池模块,是公司一款高效、体积小、重量轻、易安装、免参数设置、免维护的室外/室内壁挂供电解决方案,支持在线扩容。该产品也通过CE、UL、JIS等标准认证。 公司还拥有高素质的研发团队、自动化生产车间和集成车间、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的实验室、灵活的供应链体系和可靠的售后服务团队,可提供从设计、生产、检测、安装、售后的全套服务,解决客户建设的一系列需求。产品开发方面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所有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累计申请专利500多项,主导或参与20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上述因素将推动公司通信设备制造业务的业绩稳步发展。 3.通信工程服务业务: 通信工程服务业务致力于核心网、传送网、业务网、无线网、接入网、增值电信业务、电力、土建等专业领域,可为客户提供咨询、勘察及设计、施工、维护、网络优化、系统集成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具备工程服务行业诸多专业资质,能够根据项目需要科学制定设计方案,依据设计方案提供包括核心网工程、传送网工程和FTTX、WLAN工程等专业通信建设施工服务。公司专业的网络优化分析团队能够为项目提供整体的工程网络优化服务,提升网络质量以满足终端用户需求。 随着公司AIOT战略的深入与实施,工程服务业务将在保持通信领域专业性与市场份额的同时,借助公司物联网技术的领先优势,向数字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纵深发展,重点聚焦IDC业务和智慧城市类工程项目、电力、类通信行业的产品集成。 过去几年,4G网络建设高峰期已过,5G网络还未大规模部署,近几年各运营商资本开支增长缓慢。但整体来看,受5G建设投入增加等影响,2020年各运营商资本开支计划明显增加,未来几年其回升趋势进一步确立。 四大电信基础运营商近年资本开支情况(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运营商公开数据 4.AI物联网产品与方案: 公司以打造“智慧连接万物”的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公司作为战略目标,专注于物联网感知平台、5G模组和AI边缘计算终端等前沿技术开发,持续探索各类物联网行业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众多自有知识产权。AI物联网产品与方案着力解决物联网产品非标准化、场景高度碎片化的行业痛点,努力推动不同应用场景中产品的通用化,实现物联网产品和服务大规模的复制、推广,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1)公司核心技术能力 1.自主研发的大中台(AI物联感知平台) 大中台的优势在于: A. 广泛接入:支持300多种协议接入,能够低成本、快速接入城市级海量感知设备; B. 轻量高可用:部署轻量,单节点支持100万在线连接,对大体量、高并发、大吞吐率的数据收发的高可用稳定支撑; C. 灵活扩展:全面微服务架构设计,支持混合云和容器化部署,具有弹性灵活的扩展能力; D. 广泛生态合作:物联网应用、AI应用的广泛合作支持功能和协议的灵活定制; E. 多租户运营:支持多租户多组织层级支持公有化部署的运营模式。 2.自主研发的AI边缘计算产品 A. 算力强,算法移植门槛低,支持业界主流深度学习框架; B. 可以边缘侧实现数据有效去重和预警应用; C. 充分利旧,即插即用,减少重复投资:不破坏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旁路接入,并可实现跨网段接入和上传,解决社 会面视频智能改造; D. AIoT互联、边缘联动:支持多种业内主流传感器、预警器接入,即插即用;支持4G、5G传输; E. 稳定可靠:工业级设计,防浪涌、防雷击,宽温。 (2)基于核心技术的衍生产品 主要为消费物联网及产业物联网客户提供一站式软硬件服务。产品形态包括AI智盒&智柜等边缘计算产品、各类智能终端产品(如智能烟感、智慧电动车tracker和智慧音箱)等,并且通过集成模组、网关、边缘计算终端和大中台及软件应用的组合,公司可实现为客户提供AI物联网业务一站式解决方案。 其次,传统设备智能化是公司未来产品拓展方向的重中之重,该类产品能够助力推动智能制造、智慧管理,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已经形成智慧路灯、ETC智能机柜、智慧机房、智能光交箱、微基站电源等一系列结合公司结构设计生产能力及物联网软硬件集成能力的智能化升级产品及方案。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自公司制定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发展战略以来,已经实现了从传统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工程服务类企业到以物联网技术和产品为核心的技术公司的转型,公司主要竞争力如下: 1、响应客户需求、快速迭代产品 物联网企业除需拥有较强的物联网相关技术研发能力外,还需对客户的定制需求有深入研究。 在5G的行业大背景下,全资子公司芯讯通凭借在第一代5G模组系列上的成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积累了超过300家客户,借助5G产品赋能千行百业,涵盖移动办公、工业制造、自动驾驶、自动化控制、4K/8K超高清视频、表计、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成百上千的应用领域。如今高通已经推出了X65、X62等不同的5G平台,芯讯通也基于高通的平台开发了可满足不同细分垂直行业差异化需求的第二代5G模组,并且在性能上更加完善,全面支持了3GPP R16标准协议,在分类上也分别有标准版和智能版两类。基于产品的连续性优势,芯讯通可以帮助客户快速开发升级为5G,确立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把握住物联网万物互联发展机遇,瞄准具有明确市场空间的通信设备智能升级方向,全力推动公司产品升级、赋能传统通讯设备智能化,将公司结构设计生产能力及软硬件开发集成能力结合。目前已经推出智能机柜、智慧路灯、智慧机房、智能光交箱等产品。 随着4G网络的大规模建设,保障大规模覆盖的宏站建设逐步完成。然而宏站台之间的边缘区域需要盲点覆盖,越来越要求加强宏观台站的区域覆盖和边远地区的非密集区域覆盖。尤其是5G环境下,大量的站点需要覆盖高楼、市中心和社区,人流密度大,空间非常有限。为了支持5G海量站点安装,满足不同的安装场景,微电源是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了微站电源产品,拥有全封闭一体铸铝外壳,具有体积小、质量轻、安装方便等优点,同时功能齐全,可以支持交直流供电要求,有超高防护等级IP65,即插即用,能够快速建站;还有丰富的通信借口,支持远程/近端(NB/蓝牙)监控通讯。 2、研发及创新优势 公司旗下模组公司芯讯通和龙尚有经验丰富的无线通信模组开发团队,团队40%的研发员工具有超过15年以上的无线通信开发经验,在无线通信协议、射频等无线通信模块核心技术上具有行业领先的优势。此外,芯讯通和龙尚研发拥有严谨的质量体系,对供应商质量管理、研发质量管理、生产品质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管控,保证产品质量。芯讯通和龙尚还具有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创新体系,具有以研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丰富经验,已经形成设计、性能测试、产业化等较为完整的综合研究与开发体系。 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AIOT公有云和私有云平台,发布了智能边缘计算终端AI智盒、智柜,还推出全球领先的云模组,形成了集平台、软硬件为一体的AIOT综合方案解决能力。通过对人工智能物联网业务的大量研发投入,公司打造了具有竞争力的物联网综合业务。公司具备从终端、云平台到SaaS应用的全方位一体化服务能力,使得公司智能物联网业务能快速实施、复制和推广。公司已发展成为物联网行业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方案提供商。 3、人才管理和激励制度创新 作为一家逐步向轻资产运营转型的科技公司,公司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于留住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在于良好的激励制度,这样能够促使团队更凝聚、更快速有效地执行公司战略。公司的发展一直立足于制度创新,比如在激励销售团队方面,公司通过设置任务奖金、超额任务奖金等激励制度设计和创新,极大地调动销售团队的主动性和人均效能,实现最大限度的人员复用效应和规模效应,有效控制成本。公司力争以良好的公司生态、创新的发展平台,吸引行业内的优秀人才源。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上半年公司及旗下部分子公司复工时间均有延迟,公司的订单同比有所下降,下半年随着疫情的缓解,公司产品订单有所恢复,生产经营逐渐好转。但是总体来看,因疫情影响导致政府对智慧城市、智慧监狱、智慧社区、智慧场馆等应用的财政预算趋紧,对上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放缓,从而导致公司物联网工程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去年出现下滑,但公司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全年人工成本等期间费用和折旧几乎没变,同时原材料价格因经济周期原因有所波动,从而导致毛利率下滑。 1、经营情况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为709,470.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8,81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98%。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78,336.2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8.46%;利润总额为-58,556.7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16.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63.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99.60%。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 2020年是公司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之年,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战略布局和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得以顺利建设,公司财务水平得以健康稳定发展。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引入地方国企战略投资并最终控股上市公司,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取得更广泛的资源支持。 (2)持续推动技术创新 AI物联网领域,子公司日海物联在公共安全领域围绕数据价值、大数据实战的发展背景下,打造了云边融合的软硬件产品体系,引领了AI物联网发展的最新趋势,形成了AI智盒系列产品布局和场景落地。面向社区治理的AI智盒,已经应用于上海某社区智能改造项目;面向治安内保领域的AI智盒,已经在旅业、金融细分行业落地。 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生产了智能微站电源,实现了行业重要客户的签约。这是一款为无线微基站设计的高效、体积小、重量轻、易安装、免参数设置、免维护的室外/室内壁挂供电解决方案。该产品也通过CE、UL、JIS等标准认证。 无线通信模组领域,子公司芯讯通率先研发出全球最小尺寸的5G模块:SIM8202G-M2模组。该模组拥有全新四天线设计,大幅有效的提升通信容量,以更加主动高效的方式收发数据,确保了网络这个“管道”运输的稳定性、可靠性、低延时和高速流通能力;超小尺寸的设计,为便携式5G终端产品创造了有利的天然条件;兼容多种通信协议,支持包括Android、Windows、Linux等在内的多系统适配,可最大程度的减少客户投资成本,促其快速迭代产品并商用上市。 (3)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为激励先进,凝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强大精神力量,公司通过严防死守、战疫不误工的科学部署,嘉奖勇于担当、默默坚守并取得骄人业绩的优秀团队与员工,在公司内营造众志成城、凝心聚力的积极氛围。疫情期间,公司虽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秉承不裁员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坚守,并对滞留疫区的员工给予了温馨的照顾。这种团结、激励的企业文化精神得到公司员工一致认同。公司致力于营造独特的“家”文化氛围,竭尽所能地关注每位员工,搭建多种平台激励与表彰优秀人才,使员工获得更强的归属感与幸福感。 (4)公司注重员工的稳定、培育与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以人为本,激励创新”的经营理念,长期贯彻实行人才发展双轨制,将人才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司不断构建完善人才素质模型,深化人才测评体系,提升内部晋升机制,多层次构建人才培养模式与选拔机制,持续营造“务实创新、敢为人先”的企业氛围。公司持续深化企业培训工作,将与主营业务与市场急需的培训项目作为企业培训的重点,并不断充实和完善上岗培训、知识培训、能力培训和职业化塑造培训等。报告期内,为满足物联网领域知识迭代的需求,公司利用内部网站平台,开展物联网相关知识培训、质量管理培训、财务知识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等多门类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绩效,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积淀和人才保障。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 本期收入规模下降,成本总额下降,相应的各成本构成金额下降。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20年5月公司设立泉州日海与日海飞信,2020年8月设立日海智城与珠海龙芯,2020年11月设立荷兰日海,上述新设公司于设立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3月19日,公司与日海云监及其原股东签署《关于四川金键云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日海云监70%股权。日海云监自2020年7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1月公司注销中邮宏泰,2020年6月注销国信亦君与日海讯联,上述子公司于核准注销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拓展了智能微站电源、5G模组、5G小基站和AI边缘计算终端等产品,推出了集成度极高的全球最小尺寸模组,组建了相应的研发和技术人员团队,同时对原有业务持续进行研发投入,通过对人工智能物联网业务的大量研发投入,公司打造了具有竞争力的物联网综合业务。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于2017-2018年收购模组公司并向物联网转型,在2018-2019年集中加强了模组产品及物联网产品的研发,研发资本化增长较快,本年度前期的研发支出逐渐转为无形资产,相关产品已量产,针对量产的产品后续定制化研发计入当期损益且本期符合研发资本化的项目减少。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98.44%,主要原因:本期减少了物联网工程项目的投入且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款。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99.03%,主要原因:上期公司转让了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56.49%,主要原因:上期公司子公司日海通服投资建设IDC固定资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58.78%,主要原因: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北日海,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多。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50.13%,主要原因:本期偿还借款增多。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357.72%,主要原因:本期加强回款,减少物联网工程项目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原因如下: 1、本期计提资减值损失金额14602.65万元,减少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2、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017.22万元,减少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3、 固定资产折旧4617.59万元,减少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4、无形资产摊销及长期待摊费用8596.96万元,减少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5、本期发生财务费用13,193.62万元,减少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3,944.22万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2,095.8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IoT Analytics数据显示,2020年物联网连接达到117亿,到2025年,预计将达到309亿个的物联网连接,人均将拥有近4个物联网设备(除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以及固定电话之外的终端、网关设备等)。而2025年309亿的预测也相比2018年进行分析预测时有了显著提升(2018年预测2025年物联网连接数为215亿)。根据IDC近日发布了《2020年V2全球物联网支出指南》,IDC 从技术、行业、应用场景等维度对2020年下半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进行全面梳理,并对未来5年的市场进行了预测。IDC预计,到2024年中国物联网市场支出将达到约3000亿美元,未来5年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3.0%。2024年,中国占全球物联网支出的26.7%,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物联网市场。 在国家发展“新基建”的战略背景下,全社会数字化、智慧化的浪潮扑面而来。“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随着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的大力开展、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物联网市场的需求不断被激发,物联网产业呈现出蓬勃生机,物联网发展已进入爆发阶段。随着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数字中国建设的需要,传统工业数据化、信息化管理必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目前是国内领先的物联网企业,始终坚持物联网主业为核心的发展理念,采取通信基础业务与物联网业务并重的发展策略,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提高现有主营产品的市场份额,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合理控制成本,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在物联网相关领域的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 在坚持专业化发展的同时,公司将始终坚持自主创新、自主研发,持续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线,加快物联网重要场景及产品布局,形成以无线通信模组为核心,感知平台、边缘计算产品及智能设备及物联网解决方案共同发展的多元化产品结构,力争成为中国物联网行业具备全球竞争力的规模化供应商。 2、公司经营计划 (1)巩固现有市场领先优势 无线通信模组和云平台为物联网产业链当中的通用、关键环节,公司将把握发展机会,积极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努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延伸相关业务,确保市场份额,实现业务的增长。同时引导行业未来技术的走向,积极研究和探索基于无线通信模组的终端产品等新技术、新功能、新产品,提升公司产品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2)推进前瞻性研发项目 基于公司AIOT战略定位,公司将着眼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逐步落实战略规划。公司继续加强物联网行业应用与解决方案的前瞻性研发,关注云计算、人工智能、5G、边缘等技术在行业市场的应用研究。构建通用化、国产化技术平台,充分挖掘各类物联网垂直行业的业务应用,为公司深耕行业市场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促使公司各类产品与商业应用有机融合,形成公司产品应用的综合竞争力。 (3)奋力开拓新市场 公司将始终保持对物联网应用市场的极大关注,奋力拓展目标市场,继续拓宽营销渠道,抓住国家对5G、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产业投资建设带来的机遇,加大对物联网业务的研发与营销投入,扩大公司通信产品与服务、物联网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的应用,进一步扩展公司的市场份额。 (4)加快人才培养计划,提升公司软实力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是企业的首要资源。公司将按照人才培养的新思路,通过引进和内部培养并举的方式,优胜劣汰,适度保持人才队伍的竞争力和活力,建立市场化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人才晋升双通道与激励机制,培育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管理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的软实力。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营管理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各类人员也在持续扩充,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杂,这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及驾驭经营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及时调整、提高,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变化而及时调整、完善,各类专业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并胜任工作,存在因公司变革而产生的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学习、提高的机制,提升中高层管理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并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优化业务流程,促进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2、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消费物联网和产业物联网等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物联网市场规模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行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使得竞争对手数量不断增加,市场与行业竞争的加剧将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及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抓住有利时机提升资金实力,优化业务结构和研发体系,维持公司在产品端的优势,公司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在不断引领和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持续拓展新的市场和客户,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用技术创新驱动未来业务发展。努力在维护现有客户关系的基础上扩大客户规模、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 3、高端人才短缺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前景良好,市场对于拥有该行业经验的人才需求较高,公司新产品开发、业务拓展、产品升级换代、技术改造等方面对高端技术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的需求强烈,如果公司的研发人员、重要的销售和管理人员出现较大幅度的流失,或公司无法及时招聘到满足公司需要的高端人才,可能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高效的激励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司文化建设,使员工对公司产生价值认同和情感归属,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同时公司储备了一批后备技术、销售和管理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技术开发及产品研发风险 物联网技术领域具有高速发展、技术快速迭新等特点,产品需综合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等技术,同时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差异化需求,这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开发要求。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或未能有效投入足够的科研开发力度,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市场的新变化,导致新技术的开发、新产品的研发出现问题,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不断优化研发流程,进一步完善研发组织及研发团队建设,积极引进、加强培养高端、复合型人才,持续优化研发与市场信息反馈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在产业整合过程中,审慎选择具有产业协同效应的标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对交易标的未来发展、盈利预测进行了合理预计,但因标的公司受行业发展、经营管理、市场竞争加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后期若收购标的不达预期,公司可能会产生商誉减值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紧密关注标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风险,加强业务协同、财务管控力度,降低并购整合风险。 6、原材料波动风险 公司重要原材料为集成电路芯片及电子元器件及金属材料等,材料成本占该类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公司相关原材料供需关系紧张,价格发生上涨,或者产品的技术革新导致原材料价格出现上涨,而公司未能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面临原材料成本上升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并密切关注主要原材料价格,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计划,努力拓宽采购渠道,增强议价能力,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4月22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5月公司设立了泉州日海与日海飞信,2020年8月设立了日海智城与珠海龙芯,2020年11月设立了荷兰日海,上述新设公司于设立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3月19日,公司与日海云监及其原股东签署了《关于四川金键云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日海云监70%股权。日海云监自2020年7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1月公司注销了中邮宏泰,2020年6月注销了国信亦君与日海讯联,上述子公司于核准注销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经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立信中联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已就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事项事先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已明确其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期间支付承销保荐费合计26,265,011.20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12月26日成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管理,并全额认购华润信托设立的“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中的A类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作为资产管理人设立的“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参与认购股票配股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2017年5月18日, 北信瑞丰基金日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股票,购买数量 19,278,019 股,购买均价 21.49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789%。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员工持有人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12月25日。 2020年12月, 北信瑞丰基金日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出售公司股票2,268,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60%。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信瑞丰基金日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7,009,2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430%。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8年4月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8年4月4日成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管理,并全额认购西藏信托设立的“西藏信托-泓景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中的B类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西藏信托-泓景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截至2018年7月1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股票,购买数量983.49万股,购买均价28.2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5%。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9月17日,润良泰与公司签订《借款框架协议》,约定润良泰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6.80%(具体每笔借款对借款利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第一笔借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2018年11月15日,润良泰与公司签订《借款框架协议》,约定润良泰继续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6.80%(具体每笔借款对借款利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第一笔借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2019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借款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2020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借款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本报告期,公司向润良泰应支付借款利息为1918.86万元。 2、2020年9月17日,公司与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商业保理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公司向九控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为20,000万元,融资期限1个月,融资利率为年化约5.8%,融资利息49.39万元。 3、2019年8月28日,公司与天津聚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聚量保理”)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公司向聚量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融资期限4个月,融资利率为年化约6%。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天津聚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聚量保理”)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公司向聚量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融资期限5个月,融资利率为年化约6%。 本报告期,公司向聚量保理应支付融资利息及费用为169.22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对社会、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促进公司与周边社区的和谐发展。 (一)环境保护工作: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控制,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公司不断改进技术,推行节能产品,致力于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大气污染,发展循环经济。报告期内,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违法事件等环境问题。 (二)积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官方网站(www.sunseagroup.com)首页明显位置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板块,下设上市情况、公司治理、定期报告、联系方式和投资者保护五个子板块,对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股东、董监高、定期报告、联系方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投资者,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向投资人及公众披露公司的动态,便于投资人对公司业务及发展情况的了解。 (三)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努力保护员工权益: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健康、安全,切实保护员工的各项权益,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为企业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安排全员健康体检。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设立了公司图书室,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同时成立各类文化社团和义工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活动,丰富了员工的生活,增强了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设立了爱心基金,制定了《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为遭遇重大困难的员工提供爱心援助。 (四)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情况:公司充分尊重供应商、客户和银行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活动中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能够平稳持续地健康发展。公司在重大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采用招标模式,与供应商、建设商均签署廉洁协议,严格防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公司立足为客户创造价值,紧紧围绕客户建设、运营、维护业务全过程的需求和困难,从解决方案入手,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商业信用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银行均保持良好的合作,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都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控制,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公司不断改进技术,推行节能产品,致力于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大气污染,发展循环经济。报告期内,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违法事件等环境问题。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3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2日、2020年3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0年6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珠海九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4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60,6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5,573,029.43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35,066,970.57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62,4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072,666,970.57 元。 3、2020年7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润达泰及其一致行动人润良泰与珠海九洲共同签署《投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润达泰将其持有上市公司49,882,5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珠海九洲行使。 4、2020年11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润达泰出具《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解除此前各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投票表决权委托协议》,润达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8,239,4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24%)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标的股份弃权权利。润达泰放弃标的股份表决权后,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18.6元/股向珠海九洲发行62,400,000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29日,上述62,400,000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期限在公司换届选举后已满6个月,其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其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1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总体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2019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2019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2558号文核准,公司以18.6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400,000股新股。2020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该次非公开发行的验资工作;2020年6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2,4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2020年8月11日,润达泰与润良泰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润良泰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润达泰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214,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2020年8月31日,润良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润达泰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以公司截至2019年末、2020年9月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19年度、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的股本、资本溢价增加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公司以18.6元/股向1名特定对象珠海九洲发行62,400,000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28日。该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29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总数的变动:报告期内,公司以18.6元/股向1名特定对象珠海九洲发行62,400,000股,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31,200万股增加至37,440万股。 股东结构的变动:2020年11月2日,润达泰与珠海九洲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润达泰出具了《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约定此前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投票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应解除。根据新协议约定,润达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8,239,4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24%)对应的表决权,由珠海九洲取得日海智能之控制权,日海智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709,470.54万元,同比2019年末705,829.66万元增长0.52%;负债总额为437,648.78万元,同比2019年末491,956.32万元减少11.04%。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并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东减持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杨宇翔先生,1972年生,工学学士。杨宇翔先生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均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锡玉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一点网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5月14日起任公司董事,自2021年1月13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吴永平先生,1976年生,法学硕士。吴永平先生自2004年起至2016年6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场外市场部行政负责人。吴永平先生自2016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润良泰的高级合伙人(非执行职务)、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1月29日起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李翔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市高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国际高尔夫游乐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九洲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珠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20年12月30日起任公司董事。 杨涛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杨涛先生历任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自2020年11月30日起任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起任公司董事。 宋德亮先生,197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宋德亮先生曾任安永(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金融部项目经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9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岷波先生,196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捷意电脑公司副总经理,蛇口新欣软件公司开发三部工程师,现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自2020年12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明先生,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成员。自2020年12月3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刘明先生,1972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业务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大客户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8年5月,任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聚量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自2018年9月13日起任公司监事,自2018年9月17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蔡素兰女士,1967年生,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市高联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下属企业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部长,现任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中心总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起任公司监事。 黄鸿锦女士,1990年生,本科学历。2013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子公司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人事专员、公司人事部招聘工程师。自2018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杨涛先生简历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李玮先生,1980年生,经济学硕士。李玮先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高级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执行总经理,上海博流昀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7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玉峰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曾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供应链事业部财务总监。自2020年9月25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公司任职监事按其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岗位、职务及工作业绩确定;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按月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按岗位任职资格标准确定薪资标准。将贡献、能力、岗位责任大小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薪酬政策调整依据公司上一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任职资格分析、下一年度经营指标预算等对薪酬进行调整,由公司各部门、人事行政部提出薪酬调整方案,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执行。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初,公司人事行政部门部根据本年度经营目标、战略规划和各部门的培训申请,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组织实施。报告期内,公司确定各业务单元的培养对象,制定了包括中基层人员领导力提升计划、专业人员技术提升计划、法律基础培训等系列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目前,公司整体运作比较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符合。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完备的供销系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截止报告期末,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对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监事。截止报告期末,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尊重培养员工,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报告期内未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报送未公开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完整:公司的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主要从事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通信工程服务。2017年拓展了物联网模组产品、物联网解决方案、云平台技术服务等新业务。独立制定并下达经营计划,独立签订、独立履行业务经验合同,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系统和销售网络,原料采购和销售均独立进行,业务上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依赖关系。公司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采购业务模式的确定,采购流程的制定、优化及推行,负责生产所需物料、生产辅料、IT辅材、印刷品、模具、工具及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公司建立了健全、独立的生产系统。公司设有独立的生产车间,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产品生产、产品质量检验和存货管理等各个生产环节。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销售系统。根据国外、海外业务模式的差异,设置不同的销售体系,满足市场及客户的需求。 2、资产独立完整: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股东出资全部及时到位。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界定明确,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公司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公司及下属从事制造业务的子公司独立拥有各项业务所需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3、人员独立完整: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指派或干预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情形。公司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严格分离;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4、机构独立完整:公司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于控股股东,拥有适应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并独立于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通过制定实施《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运作的情况。 5、财务独立完整: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财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决策制度,并实施严格的财务监督管理。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与控股股东账户分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情况。公司制定了完整、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对存货、应收账款、现金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实施严格统一的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0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等专项审计报告和季度审计工作总结。 2、组织实施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工作,推荐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安排、审计工作重点和初审意见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完成审计,并出具了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总结。 4、推荐陈萍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对聘任独立董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发放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考核。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量化的考核指标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直接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1.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海智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日海智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项目是否异常,并对异常执行进一步检查程序;(4) 获取建造合同台账,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建造 合同履约进度的准确性;(5)选取建造合同样本, 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6)选 取建造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 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完工进度的合理性, 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三)商誉减值 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折现率;(4) 评价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其他信息 日海智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日海智能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日海智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日海智能的财务报告过程。 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日海智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日海智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日海智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玉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玉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或“本公司”,当包含子公司的时候简称“本集团”)于2003年11月5日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深外经贸资复[2003]字3688号文件批准,领取了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2003]字0228号批准证书,并于2003年11月14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合粤深总字第11045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由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和日海国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2016年3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42710936。 2007年4月11日,经国家商务部以商资批[2007]663号文批准,本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折股,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到7,500万元,总股本为7,500万股,其中日海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74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以每股24.8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012年4月6日,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0,000,000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0,000,000股,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9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以每股20元的价格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000万元。 2013年3月1日,本公司根据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27万元,由陈旭红、高云照、肖红、彭健等171人一次缴足,每股认购价格为7.41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经此次增资,本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24,527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527万元。 本公司根据201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3年5月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58.10万元,以本公司总股本24,5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7,358.10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885.10万股,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1,885.1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1,885.10万元。 本公司根据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3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3年2月4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1.75万元,变更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1,823.35万元,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23.35万元。 本公司根据2013年9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鉴于本公司境外投资者减持股份导致外资股份比例低于10%,本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本公司根据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2月4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76万元,变更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1,816.59万元,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16.59万元。 本公司根据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2月4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16.59万元,变更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1,200万元,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0万元。 2016年7月1日,新余海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王文生、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转让本公司股权的《股份转让协议》。按协议约定,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6.70亿元购买新余海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14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875%。于2016年7月21日双方办理完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股东陈一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陈一丹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560万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555.6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股份转让后,润达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70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875%。于2017年9月5日双方办理完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018年6月13日,本公司名称变更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批准,本公司以每股18.60元的价格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7,440万元。 2020年8月11日,润达泰与润良泰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润良泰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润达泰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214,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2020年8月31日,润良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润达泰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 2020年11月2日,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了《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约定此前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投票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应解除。根据新协议约定,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8,239,4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24%)对应的表决权,由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之控制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通信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线设备、光电子产品、光模块、波分复用设备、光电器件、连接器件和网络机柜等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及基站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基站、室分、美化天线和馈线附件、无源器件等产品);数据中心的机房机柜、数据通信设备、微型DC柜、微模块系统、数据处理业务及技术、开发网络集成系统、数据中心解决方案和配套产品的相关集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及安装服务、建设、运维;灯杆、智慧路灯、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系列产品、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通信电源、电源产品及配电设备相关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一体化电源、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电源分配单元(PDU)等)、节能系列产品、能源柜;空调设备设计、研发与销伟(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空调、机房精密空调设备、基站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BBU机柜(包括但不限于BBU一体化集中机柜、BBU节能机柜和5G BBU机柜等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和服务;监控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智能监控采集处理服务(器)系统);通信测试设备和施工工具、通用电子电力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类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含硬件及软件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监控通讯系统、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及配件、智能门禁和安防系统的产品和软件的应用、无线传感产品、无线通讯装置和智能门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工程服务及精密设备的集成、维修、维护和调试(生产仅限分公司经营);锂电池(包含但不限于通信电池、储能电池等)、蓄电池(包含但不限于铅酸电池等)以及BMS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物联网云信息计算、物联网整合应用、物联网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销售、物联网集成项目的建设及运维;移动互联网网络平台、新网络媒体、电子商务系统平台、网站、网页的技术开发、设计、测试、安装与维护;云平台软硬件产品、通讯及网络的技术开发、销售;互联网项目投资、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软件开发;终端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施工及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集成、技术服务、销售及运维及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数据中心场地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维外包服务、信息系统托管服务;科普展品、教学教具或者科技模型等类似产品的研发、制作、销售与技术服务;展馆展教运营管理及维护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通信配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线设备、光器件和网络机柜等产品)、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及基站附件(包含但不限于基站、室分、美化天线和馈线附件、无源器件等产品)、数据通信设备、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的配套产品及相关集成、灯杆、智慧路灯、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系列产品、高低压成套开关电器设备、通信电源及配电设备、节能系列产品、通信测试设备和通信施工工具、通用电子电力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类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含硬件及软件产品)、自动切换开关及监控通讯系统、精密设备环境控制系统及配件、智能门禁和安防系统的产品和软件的应用、无线传感产品、无线通讯装置和智能门锁的生产,并从事上述产品的工程服务及精密设备的集成、维修、维护和调试(生产仅限观澜分公司经营);云端数据存储服务、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分析;云计算服务和灾备服务。 本公司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产品(光纤配线网络产品、综合布线产品、户外站点集成配套产品等)、小基站设备、通信工程服务;物联网终端、模组、云平台、物联网多行业解决方案等物联网端到端的产品和运营支撑服务;数据中心相关产品等。 本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17层1701。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十一)存货”、“三、(二十五)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式。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外购材料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其他领用和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中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16、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集团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版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2)后续计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 支出 ,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集团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33、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 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根据是否安装,收入确认分两种情况: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在收到运营商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原件或传真件后,根据结算合同约定确认销售收入;对于需要安装的产品,在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后,根据运营商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原件或传真件、结算合同约定确认销售收入。对于部分与运营商在交货之前已签订框架协议,并对双方权利义务有较明确的约定,交货后不再签订结算合同的情况,根据框架协议、订单及运营商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原件或传真件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并在年末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分析调整。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 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并在年末根据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进行分析调整。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对于提供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于项目建造期间,对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本集团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集团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修订及解释、暂行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 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44205541,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至2022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日海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 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41000895,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0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1127,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0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 日海通服宁夏分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的税收 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商发[2014]256号”关于认定广东日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的批复,认定日海通服宁夏分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从取得第一笔收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于2015年11月取得第一笔收入,从2015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5. 重庆平湖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被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认为从事国家 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确认书编号为:(内)鼓励类确认(2014)129号文。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颁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中第二、三条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庆平湖于2014年5月22日收到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的税务事项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 贵州日海捷森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被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认为从事 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内资企业,确认书编号为:黔经信产业函(2015)30号文。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颁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中第二、三条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贵州捷森于2017年2月16日收到贵阳市南明区国家税务局的税务事项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7. 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02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厅、上海市财政厅、上海 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1000947,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0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8. 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厅、上海市财政厅、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931002008,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19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9. 深圳日海瑞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 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4202901,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19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0. 四川日海云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和国家税 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51000223,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0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1. 重庆芯讯通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 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51101355,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至2022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同资产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25、使用权资产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资产组与购买日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认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估计的五年期预算,并以特定长期平均增长率对五年详细预测期后的现金流作出推算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模型计算。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的报酬率为折现率,稳定期增长率为公司五年详细预测期后的现金流量所采用的加权平均增长率,与公司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本公司于年度终了对上述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首先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已经全额计提商誉减值的,不再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经商誉减值测试,结论如下: 1、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D-0076号评估报告,日海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大于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D-0075号评估报告,四川日海云监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554,557.87元。 3、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D-0074号评估报告,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大于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D-0073号评估报告,重庆平湖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179,364.44元。 5、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D-0072号评估报告,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4,259,160.29元。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相关的信息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40000405-2020年 (星河)字00048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800.00万元,其中360.00万元期限自2020 年3月16日至2020年9月12日,1,44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2日。 2. 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40000405-2020年 (星河)字00034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200.00万元,其中640.00万元期限自2020 年3月2日至2020年8月27日,2,56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3月2日至2021年2月27日。 3. 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渤前分流贷(2020)第17号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0日。 4.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借2020综06411田背 综合融资额度合同,综合融资额度20,000.00万元。基于此综合融资额度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于2020 年7月14日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9日。 5.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年圳中银蛇额协字 第0006号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15,000.00万元。基于此授信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4 月8日借款5,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8日。 6.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深银综授额字第 000047号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40,000.00万元。基于此授信额度本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于2020年3月25日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于2020年7月8日借款 10,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6月1日。 7. 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深银笋信e融字第0020 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3日。 8. 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深银笋信e融字第0001 号202000051105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4月 16日。 9.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和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网络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融信签发额度10,000万元,该额度属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我司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额度分配使用,可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发支付供应商。后经三方同意,融信签发额度调整至 14,000万元。基于此合作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起陆续使用该额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909.92万元,每笔融信签发期限不超过365 天。 10.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82212020280237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1 年7月3日。 11.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EWCN/2020/CN0035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5,000.00万元。基于此授信合同本公司于 2020年7月10日起借款5,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1年11月22日。 12.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 广银体育西贷款字第008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333.99万元,期限自2020年11月17 日至2021年11月17日。 13.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 广银体育西贷款字第007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37.63万元,期限自2020年11月9日至 2021年11月9日。 14.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 广银体育西贷款字第006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期限自2020年10月22日至 2021年10月22日。 15.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站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 穗银综授额字第000562号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基于此授信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借款549.56万元,期限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于2020年10月9日借款665.89万,期限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于2020年10月29 日借款516.07万,期限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日。 16. 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站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9) 穗银综授额字第000533号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基于此授信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借款654.06万,期限自2020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3日;2020年3 月31日借款379.79万,期限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28日。 17. 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应收款转 让协议,凭证号码YSZK20200909163915,借据余额为3,000.00万元,借据发放日期 为2020年9月9日,到期日为2021年3月9日。 18. 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应收款转 让协议,凭证号码YSZK20200914164588,借据余额为2,000.00万元,借据发放日期 为2020年9月15日,到期日为2021年3月12日。 19. 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应收款转 让协议,凭证号码YSZK20200817161115,借据余额为1,100.00万元,借据发放日期 为2020年8月19日,到期日为2021年2月17日。 20. 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应收款转 让协议,凭证号码YSZK20200817161117,借据余额为400.00万元,借据发放日期为 2020年8月19日,到期日为2021年2月17日。 21. 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应收款转 让协议,凭证号码YSZK20200817161116,借据余额为500.00万元,借据发放日期为 2020年8月19日,到期日为2021年2月17日。 22. 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编号为2020深银笋融 字第0002号福费廷融资协议,被转让信用证金额为4,00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8月21 日至2021年2月19日。 23. 上海芯通电子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DLQY202004090018号授信合同,借款金额8400万元,期限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1 年4月16日。 24. 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07000CK209NB9I3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8 月6日。 25. 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121XY2019020104号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7,000万元。基于此授信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借款5,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于2020年12月1日借款2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26.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FFT20201019国内福费廷业务合同,被转让信用证金额为9,500.00万元,期限自2020 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1日。 27. 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07000LK20A6MN6F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1 年12月1日。 28. 日海智能终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有追 0633833-002号有追索权保理合同,通过应收账款保理融资1,000万元,期限自2020年 10月31日至2021年9月21日。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2)应付股利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合计 -1,491,959.66 1,420,719.20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新设立子公司:珠海龙芯、日海智城、泉州日海、日海飞信、荷兰日海。 增资控股:日海云监。 注销子公司:广州日海讯联大数据有限公司、中邮宏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国信亦君科技(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等,金融负债包括包括借款、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产损失的风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额度进行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775,970,107.37元。 2.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1,846,673,555.56元。 (2)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和欧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0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欧元、港币及英镑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通讯用配线设备、综合集装架、综合机柜、网络机柜、模组模块等通讯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润达泰与珠海九洲于2020年11月2日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润达泰出具了《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约定此前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投票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应解除。根据新协议约定,润达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8,239,4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24%)对应的表决权,由珠海九洲取得日海智能之控制权,日海智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8)其他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商业保理短期融资,融资金额合计20,000万元,公司共支付利息49.39万元。 2、2020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向关联方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4.35%(原则上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款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本报告期,公司向润良泰支付借款利息为1,918.86万元。 3、2019年8月28日,公司与天津聚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聚量保理”)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公司向聚量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融资期限4个月,融资利率为年化约6%。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天津聚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聚量保理”)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公司向聚量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融资期限5个月,融资利率为年化约6%。本报告期,公司向聚量保理应支付融资利息及费用为169.22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深圳瑞研起诉广州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 2016年9月27日,深圳瑞研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其所欠深圳瑞研的货款4,935,512.50元及利息。案件审理中,因所涉合同份数不明及包括借用合同关系,因此经法官释明应分案处理,深圳瑞研明确本次诉讼请求为140万及利息,剩余货款3,535,512.50元由深圳瑞研另案起诉。2016年10月10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6)粤0106民初1709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广州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判决广州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付深圳瑞研公司款项1,400,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广州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3月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民终240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广州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深圳瑞研对应收广州天时和科技发展公司的剩余货款为3,864,210.93元仍未收取。 2.深圳瑞研起诉深圳市自达电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深圳瑞研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自达电子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其所欠深圳瑞研的货款4,550,665.00元及其利息,瑞研公司已向法院支付4,298,735.00元作为申请对深圳市自达电子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的担保金。 目前,本案已经审结,其中一审法院判决:判令被告深圳自达向原告深圳瑞研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4,550,665.00元及利息,二审法院驳回深圳自达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货款4,550,665.00元尚在执行中。 3.日海物联起诉贵州瑞葆科技有限公司货款纠纷 日海物联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919.52万元,法院于2021年3月10日受理立案。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本案一审程序尚未开庭审理,日海物联对应收贵州瑞葆科技有限公司的剩余货款为919.52万元仍未收取。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