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20 公司简称:方邦股份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苏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冰花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专注于提供高端电子材料及应用解决方案。公司现有产品包括电磁屏蔽膜、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等,属于高性能复合材料。 其中电磁屏蔽膜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来源。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电磁屏蔽膜 电磁屏蔽膜是一种厚度在微米级别、具有复杂结构的薄膜,具有抑制电子元器件电磁干扰的功能,通过贴合于FPC产生作用。现代电子产品“轻薄短小”和高频高速化趋势更加明显,驱动着电子元器件及其组件内外部的电磁干扰、以及信号在传输中衰减问题逐渐严重,对电磁屏蔽膜的需求更大,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 公司的电磁屏蔽膜主要可分为HSF6000和HSF-USB3两大系列。其中HSF-USB3系列是2014年推出的新型电磁屏蔽膜,具备自主研发的独特微针型结构,屏蔽效能进一步提高,同时可大幅降低信号传输损耗,降低传输信号的不完整性。公司的电磁屏蔽膜产品填补了我国在高端电磁屏蔽膜领域的空白,打破了境外企业的垄断,目前大量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终端品牌产品。 (2)极薄挠性覆铜板 挠性覆铜板(FCCL)是FPC的加工基材,由挠性绝缘层与金属箔构成。根据产品结构,挠性覆铜板可分为有胶三层挠性覆铜板(3L-FCCL)和无胶两层挠性覆铜板(2L-FCCL);根据产品厚度,每类挠性覆铜板又分为普通型和极薄型。 下游电子产品快速发展,推动FPC制造技术向高性能化和轻薄化方向不断创新和突破,从而对FPC的高密度互连(HDI)技术要求也不断提高。极薄挠性覆铜板是实现高密度互连技术的关键材料之一,可大幅提升电子元器件组装密度并节约组装空间,并实现超细线路FPC的制备。公司使用自主核心技术生产的极薄挠性覆铜板,其铜层厚度及表面轮廓、剥离强度、电性能、耐热耐化性以及尺寸安定性等关键指标国际先进,具有良好的加工性能。 (3)超薄铜箔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超薄铜箔厚度最薄可至1.5μm,具备低表面轮廓、极高热稳定性、较高伸长率和拉伸强度、剥离力稳定可控等优异性能,包括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锂电铜箔以及普通软板铜箔等。 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是制备芯片封装基板、HDI板的必需基材。目前IC载板、类载板的线宽线距已细至10/10μm-40/40μm,用传统的减成法制程工艺无法制备,必须使用mSAP(半加成工艺),而mSAP必须使用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公司生产的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具有厚度极薄、表面轮廓极低、载体层和可剥离层之间的剥离力稳定可控等特性,可满足mSAP的制程要求。 锂电铜箔是制备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必需基材,优质的锂电铜箔可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目前市场上锂电铜箔主流厚度为6μm,并逐步向4.0μm发展,公司生产的锂电铜箔可满足以上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批量订购”的采购模式,由采购人员根据各个品种需求量和生产计划时间以及库存情况,确定每个品种的订购批量并发出订货需求单。公司的采购体系执行ISO9000标准,采购价格确定方式主要采用询价模式。 2、生产模式 电磁屏蔽膜及导电胶膜产品的保质期为三个月,且需要冷藏储存,为减少库存及降低损耗,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市场部接到客户订单或需求后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指标,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及产品库存情况安排相应的生产计划。 公司核心生产环节包括载体膜表面处理、绝缘层涂布、金属合金层形成、微针状金属层形成、导电胶层涂布等,公司的产品为高端电子材料,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为有效控制产品质量,防止技术秘密外泄,逐步形成了高度自主的生产模式,上述生产环节均由公司自主完成,不存在外协加工的业务模式。公司对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实行严格管控,在生产过程中由检验人员和检测设备对生产流程全过程进行监测,并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直接客户为FPC厂商,最终用户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品牌厂商,不存在经销的情形。 公司一方面根据市场调研、行业变化趋势、技术进步等情况,自行针对目标市场进行产品开发,为下游客户提出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和下游FPC厂商以及终端品牌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良性互动。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进行针对性的产品开发和销售。 产品开发完成后,由FPC厂商进行打样、工艺验证和基本性能测试,通过后由封装/终端品牌厂商进行整体性能测试,之后通过小批量试产,验证品质的稳定性后即可进入终端产品的物料清单。待相关方就商务条款达成一致,公司即可量产、销售。 4、研发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采用定制式研发和主动式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定制式研发方面,通过与下游终端厂商的技术交流,了解下游终端厂商对电磁屏蔽膜等产品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式研发。在主动式研发方面,采用自主研发的设备,依靠自身积累的经验,根据市场需求,设计产品,生产部门配合研发实验室进行测试确认,不断优化实验方案,不断改进,最终确定方案进行小批量试产,试产成功后再进行大批量生产,逐步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电子专用材料行业发展不充分,将导致其下游产业如芯片封装、高性能高精密线路板制备密切相关的5G通讯、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汽车电子等战略领域须依赖进口原材料,形成“卡脖子”困境。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将信息技术和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大力支持其发展。2018年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明确将“电磁波屏蔽膜”、“高频微波、高密度封装覆铜板”、“PCB用高纯铜箔”、“高纯铜箔(用于锂电池)”等电子专用材料列为重点产品。 公司产品的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电路板厂商、覆铜板厂商、电池厂商等,终端客户主要为智能手机厂商、半导体芯片厂商以及新能源汽车厂商等。 PCB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能实现电子元器件的相互连接,起中继传输作用。近年来,随着5G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PCB市场规模逐年扩大,根据Prismark的统计, 2020年全球PCB产值已超600亿美元,在总体体量不断增长的同时,还呈现出技术不断升级的特点,表现为挠性板(FPC)、高密度互连板(HDI)、IC载板、类载板等高性能电路板需求持续放量,同时埋入式无源元件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步显现。全球PCB产值、技术路线整体呈上升趋势,增大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总体来看,电子专用材料市场增长前景可观,我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自给率仍较低,具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公司生产的超薄铜箔可用于锂电行业,将主要受益于全球汽车电动化。为实施新能源战略,减少化石能源对世界环境的污染,目前全球主要国家纷纷设定了汽车电动化指标,美国加州提出2050年实现汽车零排放,德国提出2030年电动化率100%,法国提出2040年起不再使用化石燃料汽车,英国提出2035年电动化率100%。我国于2020年11月2日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同时大力推动“碳中和、碳达峰”各项工作,要求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020年1-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为90万辆,仅占国内汽车销售总量的4.6%,未来市场空间巨大。据相关资料预测,至2025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1401万辆,同比2019年200万辆有6倍增长空间,对动力电池的需求量为886GWh,同比2019年92GWh有近9倍增长空间。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将推动动力电池市场持续放量,锂电铜箔作为动力电池的负极材料,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3)主要技术门槛 一方面,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究试验,公司已经掌握了真空溅射、卷状电镀、精密涂布和化学合成等四大基础技术,拥有多项核心专利,进而衍生出聚酰亚胺表面改性处理、聚酰亚胺薄膜离子源处理、电沉积加厚和电沉积表面抗高温氧化处理等具体应用,构成公司基础技术平台,并可实现各技术间不同组合应用,支撑公司成为高端电子材料平台型企业。 另一方面,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及制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品质控制均较为复杂,同时下游应用持续对产品提出更高技术需求,企业必须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不断升级、改善自主研发的关键设备和原料配方。随着技术的进步,产品升级速度不断提升,不具备一定技术实力、缺乏技术储备及行业经验的企业将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性能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其关键技术难点及技术壁垒如下: 电磁屏蔽膜:屏蔽效能≥60dB,接地电阻≤200mΩ,同时满足极低插入损耗、轻薄、耐弯折、耐热耐化等严苛加工应用要求; 极薄挠性覆铜板:铜层厚度1.5-9μm,剥离强度≥10N/cm,尺寸稳定性(%)≤±0.08,同时满足耐热耐化等严苛加工应用要求; 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主要特点为厚度超薄、表面轮廓极低,铜层厚度1.5-6微米,铜层粗糙度0.5-2.0微米,剥离强度≥6N/cm(稳定可控),拉伸强度400N/mm²,延伸率≥5%; 锂电铜箔:主要特点为机械性能良好,表面轮廓低,厚度可定制化,M面粗糙度≤2.0μm,达因值≥36,拉伸强度≥300N/mm²,延伸率≥8%;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强技术水平,主要产品对标国外,满足供应链本土化 公司在全球电磁屏蔽膜领域具有重要的市场地位,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25%,位居国内第一、全球第二。公司的电磁屏蔽膜产品填补了我国在高端电磁屏蔽膜领域的空白,打破了境外企业的垄断。 在极薄挠性覆铜板领域,目前该产品全球量产供应商主要为日本的东丽和住友。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极薄挠性覆铜板,其铜层厚度及表面轮廓、剥离强度、电性能、耐热耐化性以及尺寸安定性等关键指标国际先进,具有优异的加工性能。 在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领域,目前该产品全球量产供应商主要为日本的三井金属。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超薄铜箔,其铜层厚度及表面粗糙度、剥离强度、抗拉强度等关键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公司产品得到行业内众多知名客户认可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凭借出众的产品性能、持续的技术创新以及快速的服务响应,公司积累了鹏鼎、MFLEX、弘信、景旺、BHflex等众多优质直接客户,并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终端客户保持密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在电磁屏蔽膜、极薄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等细分领域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电磁屏蔽膜 电磁屏蔽膜将受益于5G通讯、汽车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5G环境下,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轻薄短小”、高频高速化趋势愈加明显,其内部结构FPC使用量不断增加以提升内部组装密度,同时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电磁干扰亦愈加严重,这客观上加大了对电磁屏蔽膜的需求,这种需求一方面体现为电磁屏蔽膜使用量的增加,另一方面体现为电磁屏蔽膜性能提升的要求(如厚度更薄、屏蔽效能更高、插入损耗更低、耐弯折性更强、抗撕裂性更强等)。 同时,国家能源战略不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进程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化趋势明显,如中控触摸屏集成化、高清化,车周探测传感雷达大量应用,预计将打开电磁屏蔽膜新的市场空间。 (2)极薄挠性覆铜板 作为FPC的加工基材,挠性覆铜板将受益于FPC市场需求扩大及其细线化趋势。据Prismark数据及预测,近10年内,全球FPC产值规模不断扩张,复合增长率约3.3%,预计2022年全球FPC产值有望达到149亿美元;另一方面,各类电子产品“轻薄短小”、高频高速化趋势愈加明显,倒逼FPC线宽线距越来越精细,这加大了对高性能挠性覆铜板(如无胶二层FCCL、极薄FCCL)的需求,因为此类挠性覆铜板的铜箔厚度更薄、表面轮廓更低、剥离力更强且尺寸安定性更高,更能满足细线路FPC的加工制程。 目前,普通挠性覆铜板领域,技术成熟稳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基本已达到充分竞争的市场状态。极薄挠性覆铜板是实现高互连密度技术的关键材料,是电子产品轻、薄、短、小、多功能、集成化方向发展重要材料。在极薄挠性覆铜板领域,我国的技术水平总体落后于日本,目前全球极薄挠性覆铜板市场主要被住友金属工业公司、东丽株式会社所占据。公司研发的极薄挠性覆铜板,可以显著提高剥离强度,在性能上已达到日本同类产品水平,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极薄挠性覆铜板生产工艺的厂商之一。 (3)超薄铜箔 公司量产的超薄铜箔包括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锂电铜箔等。 ①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是芯片封装基板(IC载板、类载板)、HDI板的基材,将受益于芯片制程先进化进程。 目前,半导体芯片技术快速发展、制程日益先进,客观上带动芯片封装领域的IC载板、类载板的细线化成为必然趋势,目前IC载板、类载板布线最小线宽线距已细至10/10μm,由于其线宽线距极细,用传统的减层法制程工艺无法制备,必须使用mSAP。mSAP是制备芯片封装基板、类载板的主流技术路线,目前,鹏鼎控股、深南电路、安捷利-美维电子、三星电机等国内外大型电路板厂商均主要采用mSAP制备IC载板、类载板等。 一般铜箔无法满足mSAP制程要求,必须用到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 用于mSAP工艺的铜箔,必须满足以下关键条件:A.厚度≤3μm,若无法达到该标准,mSAP将无法稳定“闪蚀”过厚的铜层,届时将依旧存在减成法特有的“侧蚀”现象,无法制作精细线路;B.表面轮廓Rz≤1.5μm,若无法达到该标准,过高的铜层表面粗糙度闪蚀不掉,无法制作精细线路,同时也会严重影响IC载板、类载板的高频高速特性;C.必须带有载体层和可剥离层,由于薄铜太薄,无法直接应用于实际加工,必须依赖载体层加以辅助稳定;同时,实际加工过程中,只有薄铜最终应用到精细线路制作,载体层必须撕掉,因此必须在薄铜与载体层之间设置可剥离层,同时,必须形成剥离力稳定可控的可剥离层,剥离力过高或过低,都将导致实际加工失败,因此剥离力是制备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的重大技术难点。 当前,国内外高端芯片龙头企业对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存在较大需求,以实现先进制程芯片与基板的精密互连。然而,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全球市场被日本三井铜箔垄断,卡脖子问题严重,对与我国高端芯片封装领域密切相关的5G通讯、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汽车电子等关键行业造成较大制约,实现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的供应链本土化需求较为迫切。 ②锂电铜箔是超薄铜箔的另一重要应用方向。随着国家能源战略的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对锂电池的需求越来越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推动着锂电铜箔的快速发展,目前锂电铜箔的厚度已来到4微米,预计还将追求更薄的厚度以进一步提高能量密度,超薄铜箔的技术空间、市场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打开。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置于企业发展的首位,经过多年研发积累,核心技术已居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技术进步、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不断对各项核心技术进行更新迭代,在提升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的同时,不断实现新的产品应用。公司对各项核心技术的创新和整合运用亦是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核心技术应用组合实现多元化的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高端电子材料及应用解决方案。公司目前各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核心技术能力的积累与新产品开发,持续加强研发资源的投入,研发资金投入达4548.81万元,同比增长34.06%;知识产权方面,围绕电磁屏蔽、极薄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电阻薄膜等方向,新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50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8项、韩国发明专利3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一方面继续完善电磁屏蔽膜产品,同时加大力度研发超薄铜箔、极薄挠性覆铜板、电阻薄膜等其他产品。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情况说明 无 4.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究试验,公司已经掌握了真空溅射、连续卷状电镀、精密涂布和化学合成等四大基础技术,进而衍生出聚酰亚胺表面改性处理、薄膜离子源处理、电沉积表面抗高温氧化表面处理等具体应用,形成了基础技术平台。这些技术均是高端电子专用材料行业的关键技术,掌握单个技术的企业不在少数,但能够完整掌握以上所有关键技术并能实现各技术间不同组合应用的企业是少数。 在此基础技术平台上,公司对各项基础技术的创新和整合运用亦是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基础技术应用组合实现多元化的产品(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电磁屏蔽膜、极薄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均源自四大基础技术的整合创新),各产品呈现“技术同根”特征,可大幅降低新产品研发风险,同时加快系列产品迭代升级速度,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高端电子材料及应用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拥有一支由通讯、机械自动化、材料学和化学等多学科人才组成的研发团队,成为公司技术创新的根本动力。截至报告期末,共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172项,获得22项;共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64项,获得134项。公司在高端电子材料领域积累了较大的核心技术优势。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路板以及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上游关键材料,对终端产品的品质有重要影响,因此终端产品品牌商尤其看重原材料厂商产品品质,能成为电路板厂商、覆铜板厂商和电池厂商的供应商,并进入终端产品的物料清单存在较高门槛。此外,下游电子产品快速发展,需要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完善提升产品品质,才能不被市场所淘汰,所以具备较高的市场壁垒。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电磁屏蔽膜已应用于三星、华为、OPPO、VIVO、小米等众多知名品牌的终端产品,并积累了鹏鼎、MFLEX、旗胜、BHCO., LTD、Young Poong Group、弘信电子、景旺电子、三德冠、上达电子等国内外知名FPC客户资源。 极薄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等新产品的客户对象与现有客户存在较高重叠度,有利于新产品市场开拓。 同时,公司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持续加强和终端应用品牌之间的技术交流和探讨,从而更加及时和准确地掌握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趋势,确定研发和产品技术迭代升级方向,及时运用核心技术向下游客户和应用终端品牌厂商提供高端电子材料及其解决方案,将技术优势与客户资源优势叠加,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并推高行业竞争门槛。 3、细分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聚焦于电路板以及新能源汽车等行业上游关键材料的细分领域,各产品主要对标国外,基本为寡头竞争市场,满足供应链本土化趋势,拥有良好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在电磁屏蔽膜领域,公司是全球范围内极少数掌握超高屏蔽效能、极低插入损耗核心技术的厂家之一,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全球第二;在极薄挠性覆铜板、带载体可剥离超薄铜箔领域,均掌握核心技术,产品关键性能国际先进,将与国外公司竞争全球市场份额。公司持续深耕细分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影响力持续增强。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全球新冠疫情、中美摩擦等不利因素的冲击下,公司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并通过加大市场开拓与维护力度、内部降本增效等工作,经营业绩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司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的韧性经受住了考验。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88,536,053.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230,719.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降的原因主要为销量增加,但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适当降低了部分产品的价格;归母净利润小幅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加快新产品开发而加大了研发投入,以及计提了股权激励费用。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45,057,113.85元,同比增长11.64%。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基本稳定。 (二)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核心技术能力的积累与新产品开发,持续加强研发资源的投入,研发资金投入达4548.81万元,同比增长34.06%;知识产权方面,围绕电磁屏蔽、极薄挠性覆铜板、超薄铜箔、电阻薄膜等方向,公司新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50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8项、韩国发明专利3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整体研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新项目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极端天气、复杂地质环境等方面影响,全力保障珠海超薄铜箔项目与广州募投项目的建设。至本报告日,珠海项目锂电铜箔产品已经进入试产阶段,市场推广工作在有序推进,其他超薄铜箔产品的试产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募投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主楼主体结构施工建设。 (四)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完成办公OA上线、积极部署资源管理ERP系统,提升内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激励体系,增强公司发展动力。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涉及专利权的不当申请并使用、利用诉讼仲裁事项拖延或打击竞争对手等。公司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虽然公司已采取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存在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与此同时,尽管公司一直坚持自主研发,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仍不能排除因疑似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可能性。 2、核心技术泄密与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技术导向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技术包括精密涂布技术、卷状真空溅射技术、连续卷状电镀/解技术、材料合成及配方技术等。公司已将相关核心技术申请了专利,但仍存在部分非专利核心技术或工艺,因此这部分非专利技术或工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保护。同时,在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公司技术人员对技术均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如果该等技术人员流失或泄密可能影响公司的后续技术开发能力,以及可能形成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下滑风险 公司综合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现有产品竞争加剧、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汇率波动等因素可能使得公司的产品售价下滑,届时如果公司原材料、工艺和规模效应等优势不能使产品单位成本也相应幅度下降,公司的毛利率可能下滑,导致公司的营业利润有所下滑。 2、公司产品结构单一和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电磁屏蔽膜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大,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电磁屏蔽膜产品目前直接下游客户均为FPC厂商,终端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在公司其他产品尚未大规模投入市场前,如果电磁屏蔽膜产品销售受到市场竞争加剧、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因素的影响有所下滑,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新产品产线安装调试周期、客户认证及市场推广风险 珠海超薄铜箔项目和募投项目因设备产线是分阶段安装调试、试产,且因使用新厂房、新产线进行生产,相关产品须经过客户重新认证,各产品认证周期不一(3-12个月不等),逐步实现产能爬坡并形成销售收入。若安装调试周期延长或客户认证工作不及预期,都将会影响新产品市场推广,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可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掌握相关技术,行业壁垒降低,形成新的竞争对手,现有行业竞争格局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竞争可能会有所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布局、销售与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相对优势,将导致竞争力减弱,难以保持以往经营业绩较高的增速,对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的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电路板厂商、动力电池厂商等,终端客户主要为智能手机厂商、半导体芯片厂商以及新能源汽车厂商等。虽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等电子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若未来下游所涉行业发生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经营持续性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88,536,053.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230,719.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降的原因主要为销量增加,但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适当降低了部分产品的价格;归母净利润小幅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加快新产品开发而加大了研发投入,以及计提了股权激励费用。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量增加,但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持平。 (4)管理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5)研发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6)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增加、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司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536,053.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8%,主要系产品销售增加,但销售价格下降所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96,962,186.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主要系销售量增长所致;2020年度综合毛利率66.40%,较2019年度减少0.89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竞争态势降低部分产品价格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7,822,960.26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1.2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前五名客户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五名客户较为稳定,不存在依赖单一客户或少数客户的情况,较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动;本期前四名客户为上年同期前五名客户,具体的销售额和排名发生小幅变化,第五名客户为新增客户,为上年同期第六名客户 。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3,131,265.28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6.5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前五名供应商较为稳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较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期前三名供应商为上年同期前五名供应商,具体采购额和排名发生小幅变化,第四和第五名供应商为新增供应商,为上年同期第六和第七名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1,730万元用于开具信用证的保证金而处于受限状态; 另有4项非核心专利(净值42.29万元)用于质押向银行借款而处于受限状态。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经营战略确定股权投资计划。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742,000,000.00元,系保本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6,766,433.07元,系未到期的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惠州力邦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力邦电子主营业务为电镀加工服务,是公司产品生产制造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报告期内,力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7,748,090.77元,净利润10,654,339.58,其总资产为28,608,478.59元,净资产为22,398,105.77元。 2、珠海达创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达创电子主营业务为超薄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达创电子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749,670.68元,总资产177,990,363.55元,净资产48,230,813.89元。 3、东莞市惟实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0%,注册资本400万元。惟实电子主营业务为涂布加工服务,是公司产品生产制造的重要环节之一。报告期内,惟实电子实现营业收入71,219,864.19元,净利润21,118,574.72元,其总资产为71,136,246.67元,净资产为64,279,271.78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请参阅“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三、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战略目标(愿景)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世界级的高端电子材料研发制造企业。 2、战略路径 (1)持续提升技术研发、创新实力。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加强高端研发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强研发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夯实以真空溅射、连续卷状电镀、精密涂布以及各类材料配方合成等四大基础技术构成的核心技术平台,并聚焦行业前沿,持续拓展技术研发的深度与广度,坚定地将技术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实现研发驱动、创新驱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加快打造“3+N”产品矩阵。加快珠海项目和募投项目建设,初步形成以电磁屏蔽膜、挠性覆铜板和超薄铜箔三大产品为主体的产品结构,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与终端客户的技术交流,并通过自身研发、制造实力将客户最新需求快速转化为新产品或系统化解决方案,逐步形成“3+N”产品矩阵,将公司打造成为稀缺高端电子材料平台型企业,推动公司业绩规模不断提升。 (3)持续提升内部管理。将内部管理优化视为企业发展的永恒课题:加强高端管理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快部署办公OA、资源管理ERP等信息化系统,加快构建薪酬、职位晋升多层次激励体系,科学筹划股权激励计划,逐步实现内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精细化以及人性化,管理高效且有温度,向管理要效率,推动公司上下同欲,逐步走向卓越。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是国家“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第二个十年”和“二次创业”开启之年。纵观全局,全球新冠初愈,世界经济将逐步走出阴霾,5G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行业产业链得以重新连接、整合和重塑,关键行业、核心产品供应链本土化进程愈加迫切。大时代波澜壮阔,挑战与机遇并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高端电子专用材料行业长期向好趋势,2021年公司经营总体目标是实现经营业绩增长,具体实现路径如下: 1、保持电磁屏蔽膜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收入稳定,力争实现增长; 2、加快锂电铜箔等新产品的产线安装调试和客户认证工作,尽快形成规模销售收入;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产线安装调试和市场推广工作,力争实现销售收入; 4、推进电阻薄膜的研发和测试认证工作; 5、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 以上经营计划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关注公司经营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利润分配的形式、优先顺序、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有明确约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020年4月29日,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0,000,000.00元(含税), 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9%。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0,000,000.00元(含税), 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5%。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未进行轮换,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对此无异议。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对天健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对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丧失激励资格)、《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精准扶贫,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扶村是广州市对口帮扶对象。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组织下,公司派员走访慰问扶村并向其无偿捐款10万元,帮助其改善住房、教育、医疗、公共基础设施。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回馈社会。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障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和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此外,公司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管理、技术双通道的职业发展路径,助力员工成长。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供应商,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通过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交货周期、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指标,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规范化的采购合同,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权益。 对于客户,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策略,保障产品交货期、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同时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以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不直接涉及普通个人消费者。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提高和稳定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从产品研发到制程生产,从来料检验到出货测试全过程实施严格的品质管控,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标准要求。 公司主打产品电磁屏蔽膜,符合REACH、RoHS2.0、Halogen Free、CFSI、UL等多项认证标准,并定期外发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确保产品安全。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产品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清远市阳山县扶村是广州市对口帮扶对象,公司向扶村捐款10万元,帮助其改善住房、教育、医疗、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子公司力邦电子位于惠州龙溪环保电镀产业园,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该电镀产业园统一处理。其余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并设置了通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保证车间内良好的空气质量。生产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加强安全生产。报告期内已设立专门的安全部,并制定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等制度体系,专人负责公司现有厂房、新建项目以及日常生产的安全管控、危险源识别、危化物品管理、排污管理等事宜,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树立员工环保意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因不恰当使用而污染环境,加强生态保护。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946,847股于2020年1月22日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17,462,518股于2020年7月22日上市流通,详情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3)除上述解除限售情形外,华泰联合证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获得公司配售股票800,000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出借股份125,600股,余额为674,400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变动情况 1.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变动、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监事会专项意见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单位:人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特点、行业薪酬竞争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结合公司整体战略,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体系。目前适用的薪酬管理体系遵循“以绩效导向为核心, 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能力为标尺,吸引、激励和保留符合方邦股份未来发展要求的人才”的薪酬理念,为全体员工创造了通畅的职业发展通道,形成了足够宽广的激励结构空间,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也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避免人才流失,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每年对公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将企业战略经营目标与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相结合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按照不同的岗位和层级对在岗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极大程度地提升员工的个人能力。同时,为了提升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适时、适当地安排公司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管理类培训或研讨,提升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以保证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和高效化。自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公司治理架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年度绩效奖金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1]第1-10246号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所述,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磁屏蔽膜的生产与销售。2020年度,贵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88,536,053.02元,其中电磁屏蔽膜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2,273,870.94元,占营业收入的97.83%。 贵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1)内销收入,由公司负责运输的,于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并取得销货单回执时确认;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的,于第三方物流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公司取得销货单回执时确认。(2)出口销售收入,以办理报关手续且货物离港,公司取得提单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由于营业收入是贵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和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回执及客户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对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22,995,789.88元,坏账准备为10,358,096.1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2,637,693.75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己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 层 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历史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己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根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冰花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广州力加电子、胡云连、李冬梅、夏登峰等全体股东发起设立,于2015年12月23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6598377X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000万元,股份总数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3,337,48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662,518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薄膜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专注于提供电子薄膜材料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公司的核心产品为电磁屏蔽膜。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惠州力邦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惟实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珠海达创电子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前两种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做出的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a.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b.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中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c.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请参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照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1)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阶段支出:前期探索性研究、新技术研究、底层架构预先研究及产品完成后的后续迭代研发,属于研究阶段支出。 (2)开发阶段支出:基础架构明确、采用的技术明确、市场需求明确、产品功能目标明确、产品开发计划明确、开发过程控制有效、人员及相关投入有明确预算,按要求履行了公司立项手续,公司同意开发后的支出,属于开发阶段支出。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销售货物收入具体确认时点:(1)内销收入,客户上门提货的,于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验收后并取得销货单回执时确认;由公司负责运输的,于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验收后并取得销货单回执时确认;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的,于第三方物流将货物交付给客户验收后,公司取得销货单回执时确认。(2)出口销售收入以办理报关手续且货物离港,公司取得提单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现金折扣和价保等,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三、(二十二)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1.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 增商品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高新技术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002678,有效期三年。2020年2月20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4558,有效期三年,优惠期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本公司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东莞市惟实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001687。2020年2月20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3885,有效期三年,优惠期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期末受限货币资金17,300,000.00元,为信用证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计 1,791,301.82 1,864,325.58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计 275,758,253.42 1,258,161.6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4).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计 28,466,219.12 28,466,219.12 37,779,108.37 37,779,108.37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中45,000,000.00元为银行借款,1,755,195.20元为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贴现未到期的金额,将该部分确认为短期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3)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应付股利 (2).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的增加为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服务成本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系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0年度,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与收入相关的运输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示。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东莞市惟实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生产线于2019年底投产,相关的厂房租金以及水电费由2019年在管理费用中列示调整至本年度在制造费用中列示。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年度加大了高性能屏蔽膜、超薄铜箔等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导致实验试验用材料费用大幅增加。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己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l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己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己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己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附注七、5,附注七、8。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64.2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l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45,000,000.00元,利率为固定利率3.95%,利率的变动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2。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型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因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较短且预期收益与市场利率水平差异较小,公允价值变动较小,故公司以该银行理财产品的初始确认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作为公允价值,对合同到期日较短,12个月以内现金流不进行折现,按照应收款项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99.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8月14日。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25%、25%、25%、25%。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根据公司与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公司从江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16台电子铜箔阴极辊,总价款33,964,131.55元。上述16台设备中,2020年7月31日交付2台,2020年12月15日前装船8台,2021年4月15日前装船剩下的6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2台设备,金额合计为3,877,924.13元,期末预付设备款为22,795,131.22元。 2、根据公司与株式会社三船(MIFUNE CORPORATION)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MFN-FB-TR-202003),公司向其采购1台铜箔表面处理机,总价JPY290,000,000.00元,该设备于2020年12月31日前装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未到期的信用证,金额为JPY290,000,000.00元,信用证到期后,需要支付的金额为JPY290,000,000.00元。 3、根据公司与MARUBENI TECHNO-SYSTEMS CORPORATION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LT206000),公司向其采购1台高温贴合机,总价JPY172,000,000.00元,该设备预计最迟于2021年12月装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未到期的信用证,金额为JPY172,000,000.00元,信用证到期后,需要支付的金额为JPY172,000,000.00元。 4、根据公司与上海臣贝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公司向其采购1台高温压合装置,总价JPY156,000,000.00元,该设备预计最迟于2021年3月31日装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未到期的信用证,金额为JPY156,000,000.00,信用证到期后,需要支付的金额为JPY156,000,000.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盈亏主要来自屏蔽膜的生产和销售,各项业务的风险和报酬紧密相连,本公司亦未对各项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和内部报告制度,因此,本公司没有不同的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故无报告分部。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61。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苏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