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1132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矿山、建筑及筑路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筛分机械(大型直线振动筛、圆振动筛、高频振动细筛、温热物料振动筛、多单元组合振动筛)、破碎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给料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PC线)、砂石骨料生产线、建筑垃圾生产线、沥青混凝土回收料分离设备(RAP料分离设备)、餐厨垃圾预处理成套设备及其他选矿设备等三十几个系列、千余种规格,在煤炭、冶金、矿山、筑路、建筑工业化等领域中占有明显的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属于工程机械制造行业企业,行业的周期性比较明显,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环保政策及产能宏观调控等方面紧密相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15.34万元,同比增长3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15万元,同比下降53.88%。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产品市场需求低迷,新增订单减少,振动筛、PC生产线等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②本期参股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573.09万元。③公司在2020年末对存货及固定资产进了测算,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895.34万元。④报告期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诉讼进展情况计提相关费用同比增加202.64万元。
公司将继续引领振动筛行业的技术发展,实施“振动筛+”战略,继续保持在国内煤炭、冶金、矿山行业内的市场优势;目前国内砂石骨料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将着力开拓此领域市场。公司将积极拓宽建筑产业化成套设备的供应能力,保证公司产品始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共104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共15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44。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68,578,266.84元、预收款项-77,493,441.53元、其他流动负债8,915,174.69元、应收账款-7,645,802.41元、合同资产7,645,802.41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68,578,266.84元、预收款项-77,493,441.53元、其他流动负债8,915,174.69元、应收账款-7,645,802.41元、合同资产7,645,802.41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孙公司江苏鞍重重工有限公司已经于2020年10月12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