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29 公司简称:上海雅仕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孙望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59,776.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267,236.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226,844.09元,资本公积金为360,888,007.42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756,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13,429.25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业务升级战略,继续强化一对一供应链总包业务发展,同时加快一对多供应链平台和多对多供应链基地的建设步伐,截止2020年底,基础布局已基本形成。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仍以稳固传统业务为基础,不断探索新平台业务的发展模式,为新项目投产做好充分准备。国内外疫情状况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受益于所服务行业主要产品的价格回暖,业务运行总体处于正常健康状态。2020年公司多个供应链平台和基地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展较为顺利,计划将于2021年陆续投产运营。 公司的供应链总包业务是基于传统的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延展而来,公司通过对不同大型工业企业原料采购、厂内物流及产品销售的个性化物流需求研究,结合自身物流线路、网络站点、设施设备及专业团队等配套资源,将“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服务”、“执行贸易”等业务模式进行多元组合,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设计相应的服务组合,从而为客户定制化设计出不同的供应链服务产品,并将这些产品销售给客户,最终为客户实现供应链增值服务。 供应链平台和供应链基地业务,是公司正在加紧建设、积极实施的战略性升级业务。供应链平台和供应链基地分别是为行业经济和地区经济提供多元化供应链增值服务的一站式综合业务平台,将涵盖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组装加工、拼箱业务、保税业务、国际联运、物流监管、产品展示推介、品牌管理、境外配送、电商服务等诸多供应链环节,将更广泛地服务于道路交通、工业加工、工业消费品、农产品等多个行业,以及国内、日韩及中西亚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产业融合与分工协作,提供更加便捷的、显著的增值服务。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多式联运 公司多式联运业务主要服务对象为大型工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对供应链产品的精细化管理及对信息化平台的持续优化,采用公路、铁路、水路的多式联运方式,进一步做大、做精、做强,利用网络线路优势,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的物流服务,不断扩展和延伸综合物流服务能力,降低客户运输成本,提升供应链产品价值,增加客户粘性,打造公司形象,形成品牌效应。 2.第三方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客户主要为生产制造及资源型贸易企业。公司与海关、港口等单位有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基础,从客户需求出发,利用公司多式联运的经营优势,通过定制化的物流运作模式,满足客户实际需求,降低了客户的库存成本及港口费用。根据客户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最优的物流解决方案,有效的提升了客户忠诚度,与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 3.供应链执行贸易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长期紧密合作,保障货物来源稳定和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并以公司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为依托,形成一个从上游到下游高效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包括采购、销售、信息、资金等服务,降低客户供应链整体的管理成本,为上下游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数据显示,2020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物流运行持续稳定恢复。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7%,与上年基本持平。 1.社会物流总额增速持续回升 2020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00.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 从构成看,工业品物流总额269.9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8%;农产品物流总额4.6万亿元,增长3.0%;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9.8万亿元,增长13.2%;进口货物物流总额14.2万亿元,增长8.9%;再生资源物流总额1.6万亿元,增长16.9%。 2.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基本持平 202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4.9万亿元,同比增长2.0%。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7%,与上年基本持平。 从结构看,运输费用7.8万亿元,增长0.1%;保管费用5.1万亿元,增长3.9%;管理费用1.9万亿元,增长1.3%。 3.物流业总收入实现小幅增长 2020年物流业总收入10.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2%。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完备的物流体系 公司拥有公、铁、水多式联运的综合物流网络,覆盖我国主要港口和城市,以南昆铁路干线和陇海铁路干线为核心运输通道,以防城港、钦州港、连云港等港口为重要的集散地,建立并延伸发展了多条集装箱多式联运路线,在现有网络节点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巩固既有物流网络,积极研发双向对流线路,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利润率。 公司拥有配套齐全的仓储物流设施和装备,包括仓库、散杂货堆场、集装箱作业场站、液体化工储罐、仓储加工中心等物流设施,以及专业运输车队、装卸机具、干散自备箱、集装罐等物流设备。 2、高效的定制服务能力 针对重要的大型工业客户,公司以定制化开发为突破口,通过分析和测算,制定达到最佳效果的物流计划方案。公司围绕重要客户,将服务延伸至企业上下游,通过植入式的业务设计结构,不仅稳固了大型工业客户的关系,而且把其上下游企业逐步开发转化成公司的新客户,形成了一种紧密联系且良性循环的供应链物流网络发展模式,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创新的市场开发能力 针对特定行业及经济区域,公司以开发“一对多”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为突破口,通过深入研究行业及经济区域现有供应链结构和市场发展趋势,针对分散的、低效的甚至是混乱的供应链节点,设计整合优化方案,建设专业化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为特定行业及经济区域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服务,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的高效发展提供支持。 4、综合的国际化服务能力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公司以开发“多对多”的供应链基地业务为突破口,通过深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针对可梯度承接我国优势生产元素的国家及地区,设计将我国优势生产元素输出及可承接国优势资源输入的方案,建设综合性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基地,为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实现全球产业分工和产业融合提供高效的服务支持。 5、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 公司聚集了一大批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操作经验、卓越的管理理念的经营团队,具备为客户、市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的能力,始终坚持以客户服务为核心,以实现快速响应、个性化定制为宗旨,真正满足客户和市场的各项需求。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34亿元,同比减少1.2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25.98万元,公司本年度实现扭亏为盈,恢复至往年的正常水平。 (一)供应链总包业务发展情况 2020年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阶段性影响。其中,化肥出口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加之疫情影响,部分国家无法正常贸易,造成公司化肥代理业务减少,出口运输业务较去年相比基本持平;不同于2019年的是,2020年硫磺行情稳步恢复,价格较去年稳步上涨,对公司的硫磺运输业务带来了正向提升,其中液体硫磺运输量较去年有所上涨;有色金属行情的回暖使得传统品种氧化铝在2020年业务量有了较大的增幅,公司增加了天津港、营口鲅鱼圈、防城港有色矿的代理,多口岸联动,增强了揽活和服务能力;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口岸出口集装箱业务收入同比去年大幅上涨,为2021年进一步打开一带一路班列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铁联运业务是2020年业务增长的一个亮点,南方从广西、云南启运的氧化铝和化肥,从防城港(钦州港)下海到北方鲅鱼圈上岸,返程再装运粮食回南方,这一线路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集聚效应,在数量、作业模式和经济效益上都得到了提升。疫情期间,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发挥自身物流组织优势,及时成立防疫物资服务项目小组,为加拿大等国输送防疫物资,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供应链平台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从传统的“一对一”的单一客户服务模式逐步向“一对多”的经营模式升级。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广泛寻找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和地区,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针对性的开展供应链平台业务,为公司未来的进一步发展进行战略布局。 截至2020年底,新战略三年调整期的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取得了一些重要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主要成果如下: 1.连云港港旗台液体化工品储罐项目已经建成。项目服务的主要的化工品为液体硫磺和沥青。沥青储罐项目是实施平台化战略、为了发展道路沥青的供应链平台项目而投资建设的,目标是打造一个既能够服务本地市场,又能够服务陕甘青藏道路建设及养护市场的、专业化的沥青供应链服务体系,为了打造沥青供应链平台,公司在储罐建设之外,已经先行投资了200个专业化的沥青集装罐,形成了为客户提供远程沥青供应链服务的综合能力,随着沥青旗台罐区项目的投产运营,沥青供应链平台业务将步入令人期待的运营阶段。 2.安徽长基危化品供应链基地项目即将建成。经过2020年的紧张施工,位于安徽当涂的危化品仓储基地项目预计将在2021年上半年竣工验收。该项目主要为适应南京和合肥等一二线中心城市规划调整,承接危化品存储及物流转移需求,重点服务半导体芯片行业和涂料行业。这是我们实施平台化战略的又一个新项目,由于专业的危化品仓库属于稀缺资源,当涂危化品基地项目还未建成已有许多知名客户预约进驻,随着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带动公司危化品物流业务高速发展,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供应链基地业务发展情况 “多对多”的供应链基地,是公司目前正在着力打造的重点项目。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是实施国际化战略、为促进东中西亚地区经济之间的融合与互补而建设的大型供应链基地项目。我国及日韩地区商品制造业发达,品类齐全且竞争力强,而环里海地区国家主要以石油产业为主,制造业缺乏,诸多商品严重依赖进口来满足需求。我们的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结合东西亚经济结构的这一特点,将连云港基地和阿克套基地作为一个整体项目来规划建设,目标是打造一条联通东西亚地区之间7000多公里的一站式供应链通道,把我国长三角、珠三角及日韩地区优势的商品及商品元素运往里海沿岸的国家和地区,同时把里海沿岸国家的资源类物资运回国内及日韩地区。现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即将建成投产,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筹备当中,推进中的国际化战略即将由建设阶段转入实质性运营阶段。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34,734.97万元,同比增加22.66%;所有者权益78,959.54万元,同比增加14.32%;营业收入173,389.75万元,同比减少1.2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5.98万元,公司本年度实现扭亏为盈,恢复至往年的正常水平。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的变动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成本、自营贸易业务仓储及代理成本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的变动说明:主要系管理人员增加以及人员薪酬成本增加及招待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的变动说明:主要系受美元汇率下降影响,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说明:主要系年初部分大额货款及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说明:主要系本年度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安徽长基危化品基地项目、连云港液体化工品基地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说明:主要因业务开展及项目建设投资需要,增加了银行融资及收到少数股东注资款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鉴于公司所处的供应链物流行业具有典型的网络特征,存在多流向、多客户、各资源项在各环节中高度交叉共享的特点,因此,无法公允准确的提供区分地区的成本。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20年公司供应链物流业务毛利率为11.19%,较2019年度上升1.38个百分点,主要系第三物流业务收入上升,同时业务毛利率上升1.37个百分点所致;供应链执行贸易毛利率7.77%,较2019年度上升5.64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主营贸易品种硫磺价格平稳回升。 产品方面,多式联运业务毛利率5.40%,较2019年度基本持平;第三方物流业务毛利率16.87%,较2019年度基本持平 ;供应链执行贸易毛利率7.77%,较2019年度上升5.64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主营贸易品种硫磺价格平稳回升。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7,905.2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1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2,328.5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6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0,799.90万元,占年度营业成本总额32.6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为其提供供应链物流服务的大型工业企业,其中第一大客户为云南祥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丰化肥”)控制的企业,祥丰化肥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新为少数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物流运行情况分析》,2020年全年物流运行逆势回升、增势平稳,物流规模再上新台阶,物流业总收入保持增长,物流运行实现提质增效,单位成本缓中趋稳。 1、物流规模再上新台阶,社会物流总额超300万亿 社会物流总额迈上300万亿元新台阶。2020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00.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分季度看,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增速分别为-7.3%、-0.5%和2.0%,物流规模增长持续恢复,四季度增速回升进一步加快。 物流业总收入保持增长。2020年,物流业总收入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2%。物流业总收入增速自三季度由负转正,四季度呈现加速回升态势,恢复至上年水平。 2、多业融合深度发展,物流企业活力持续增强 物流企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打通供应链、协调产业链、创造价值链提供重要保障。物流行业维持较高景气水平。随着复工复产稳步推进,物流企业业务量及订单水平均稳步回升,物流供需两端同步回升,市场活力持续增强。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中的业务量指数和新订单指数自3月以来均处于回升通道,四季度加速回升,12月分别回升56.9%和55.8%的较高水平,两者差值有所缩小,供需关系更趋平衡。 3、工业物流企稳回升,新动能引领带动作用显著 2020年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2.8%,其中一季度下降8.4%,上半年下降1.3%,前三季度增长1.2%,呈现逐季回升态势。在内需及海外出口的带动下,四季度各月增速均保持在6%-8%的快速增长区间,升至年内新高。 4、国际物流总体稳中向好,进出口物流全面回升 在疫情影响下,世界经济增长和全球贸易遭受严重冲击,但我国经济展现出强大市场活力和综合竞争力,进出口物流量快速回稳。 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明显,进口需求稳中有升。2020年,我国进口物流量同比增长8.9%,增速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从年内情况看,各月均保持正增长,下半年增速有所加快,三、四季度达到10%的较高增速。 出口物流需求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海外疫情持续蔓延且有加速扩散趋势,欧美等主要经济体的需求向货物需求转变,同时我国制造业较为完备,恢复速度较快,出口物流量增速提高至近5%。 “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中欧班列快速发展。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欧班列对推动复工复产,稳定国内、国际供应链产业链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欧班列“十三五”时期累计开行超过3万列,2020年开行1.24万列,去程和回程班列同比分别增长50%左右,全年发送113.5万标准箱,同比增长56%。全年综合重箱率达98.4%,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回程重箱率提升显著,同比提高9.3个百分点 5、物流运行提质增效,单位物流成本缓中趋稳 年初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不同的管控措施造成物流通道不畅,部分区域资源紧缺,服务时效放缓,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带动物流成本上升。下半年,随着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改善,物流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一是运输协同性提升。多式联运、铁水联运进一步发展,铁路专用线与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着力打通“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快速增长,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创近年较高水平。与此同时,铁路引领运输物流服务质量提升,铁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货运量的比例提升至2020年的近10%。铁路产品供给不断优化,集装箱运输、冷链运输、高铁快运等成为铁路货运增长新亮点。 二是多部门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动降低行政性物流成本。通过多方努力,单位物流成本增速明显趋缓,202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14.7%,五年间下降1.3个百分点,物流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2006-202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及与GDP的比率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见下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江苏新为、新疆新思的主要财务数据以权益法核算的合并报表数据。 (2) 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我国物流业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复杂国际形势严峻挑战。面对严峻挑战,全行业统筹推进抗击疫情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物流行业主要运行指标转正回稳。2020年1-2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同比下降11.8%,2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跌至26.2%。经过艰苦努力,7月份起主要指标由负转正,1-11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266.2万亿元,同比增长3%;11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达57.5%,升至年内最高点。物流业的强大韧性,为我国经济运行率先由负转正做出了重要贡献。 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面对疫情阻断和贸易霸凌冲击,“断链”威胁加大,国家将“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被纳入“六保”工作。现代供应链试点城市及企业创新发展,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化融合,力推强链固链补链。12部门共建国际物流工作专班,力补国际物流短板。首批A级供应链服务企业出炉,力促供应链升级发展。中欧班列全年开行超过一万列,成为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先行官”。 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建设。2020年,传统物流基建协同升级和数字化新型基建并进。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组建运行,45家枢纽运营主体单位加入,网络化协同起步。首批17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立,冷链基地网络开始搭建。首批中物联全国数字化仓库企业试点名单发布,引领仓储数字化升级。 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推广普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倒逼物流行业转型升级和动能创新发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速物流业数字化转型。多式联运、无接触配送、自动驾驶、高铁货运、大型无人机载货、智能快递柜和无人配送车等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加快推广,物流企业智能化改造提速。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十四五”时期,我国物流业发展仍将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总体来看,2021年我国宏观经济和物流发展将保持较强韧性,物流总规模稳定增长,需求结构继续调整,高质量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对各行业支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但也要看到物流运行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1、物流需求稳定持续回升仍存在不确定性 从全球发展来看,2021年各国对疫情形势认知由未知逐步走向已知,防控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将逐步衰减,但国际政治力量分化、地缘政治影响和逆全球化趋势仍会长期存在,世界经济稳定复苏仍面临挑战。结合上年四季度数据来看,出口带动的工业物流需求或将延续增长态势,消费相关需求增速保持平稳。部分传统制造领域、消费升级领域复苏动力较前期有所趋稳,物流需求分化、结构不均衡的趋势可能更明显。 2、社会库存仍位于较高水平 虽然2020年下半年需求趋升,“去库存”明显加快,库存水平比疫情初期显著回落,但与历史同期相比依然位于较高水平。12月末工业企业存货、产成品存货同比增长5.2%和7.5%,增速比上年提高3和5.5个百分点。 同时,库存周转尚未恢复,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升至17.9天,为近年来较高水平。受此影响企业资金压力趋升,资金占用成本快速上涨,特别是四季度以来增速明显加快,2021年这一趋势仍将延续。 3、物流企业成本上涨,整体利润波动较大 2020年,物流企业普遍经营压力较大。重点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1-11月调查企业物流业务收入、利润额比上年同期仍略下降,有30%物流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利润率不足往年的一半。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物流市场规模增长、业态更趋丰富、行业提质增效、运作效率持续改善的基本态势也不会改变,物流继续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各地区、各部门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持续复苏和低基数的基础上,年度物流运行主要指标将保持较快增速,部分指标或为两位数增长,总体呈现前高后低,预计一季度社会物流总额增长在10-13%,初步预计全年可达8-10%,工业、国际、消费物流需求继续修复,物流市场规模加速扩张,物流运行效率有望恢复到正常水平。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公司由战略调整期步入战略发展期的开局之年,是公司站在新的高度上向新高峰起步的关键的一年,也是战略调整背景下实施建设的供应链平台和供应链基地项目陆续建成投产的起始之年,更是公司业务升级战略由调整期迈向发展期的关键之年。新战略下的第二个三年计划,将进一步彰显公司供应链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助推公司向平台化企业、国际化企业、智能化企业的战略新愿景扎实迈进。 1、公司的战略目标:坚持供应链增值服务为主业,成为中国供应链服务领域的最佳实践者。 2、公司的战略实施计划: 2.1发展一对一供应链总包业务。着力培育一批紧密合作的核心客户,增进公司在传统供应链业务领域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2发展一对多供应链平台业务。逐步建设一批专门服务于特定行业的供应链平台项目,为特定行业里的众多同类型企业,提供具有行业领先标准的、多元化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为行业经济的产品升级、供需模式升级与发展提供一站式的、平台化的综合服务; 2.3发展多对多供应链基地业务。逐步建设多个服务于地区经济之间的大型供应链基地项目,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促进地区间开展广泛的产业融合与分工协作,为国内外相关企业提供集原料、半成品、零配件、组装加工、保税集拼、国际联运、展示推介、采购销售、品牌管理等诸多供应链元素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3、公司的战略实施路径: 3.1不断完善“5+N”组织体系,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团队协同效率和内部风控能力,使各项经营工作逐步形成稳健上升趋势,使业务规模和经营成果逐步处于可持续增长状态; 3.2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深挖特定行业的发展机遇和地区间经济协同融合的商机,创新开展供应链平台和基地项目的调查研究,秉承成熟一个投资一个的原则,建设更多的供应链平台和基地项目,为把公司发展成为平台化企业、国际化企业和智能化企业不断夯实前进的基础; 3.3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不断研究和学习在供应链服务的特定元素和节点方面有先进经验、技术或市场的同行,秉承成熟一个并购一个的原则,快速弥补业务短板,缩短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或市场开发的时间,使公司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和高效,助推公司步入战略愿景实现的快车道。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公司新战略第二个三年计划的开局之年,是公司稳增长、谋发展的承上启下之年,公司将重点围绕第二个三年计划,以平台化、国际化、智能化的发展战略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及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生态。为完成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将回顾历史工作,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紧扣战略总纲,细化发展思路,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组织和管理”改革 加快“5+N”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五大职能部门的管理功能,从快建立供应链事业部的既定组织职能;设立董事长事务办公室,提高新战略下各项工作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组织机能,提升各职能部门的治理水平。 2.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为了保障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通过持续改进线下线上流程体系,使业务需求与管理需求保持实时匹配的状态;加强事先风控管理,防患于未然;持续优化和改进事中环节的业务协同管理;完善事后审计管理、形成可持续改进机制;完善各项会议制度,形成高效决策模式等管理工作,切实把内控体系建设落实在各项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当中,为业务的稳健开展保驾护航。 3.深耕传统业务,聚焦升级调整 在总包业务中,对相关供应链业务进行评估,对运行顺畅,绩效稳定的业务品类和模型继续保留,并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业务量;针对运行不畅,业绩下滑的业务品类将进一步缩减规模,并逐步淘汰。聚焦业务品种,集中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资金、项目开发费用),对具有战略性、持久性和盈利性较好的业务重点开发、维护;进一步加强供应链执行贸易与供应链物流的联动能力,努力构建完整的供应链物流体系;强化物流资产优化水平,持续探索新的资产投资与收益方法,进一步盘活资产;发展第三方代理的口岸网络体系,进一步扩大第三方业务的品牌影响力,构建核心物流品牌,将公司旗下货运、货代、船运资源进行再整合,实现各口岸联动,进一步提升总包业务的整体质量。 4.平台、基地业务齐头并进 在经营好现有传统供应链业务的同时,通过一带一路基地项目的布局优势,恢复中亚硫磺业务,进一步提升传统业务品种的盈利能力;合理利用保税区政策,积极发展饲料粮业务,扩大供应链业务品种,与一带一路海外业务发展形成优势互动;打响一带一路业务的第一枪,高歌猛进,大力发展好一带一路跨境供应链业务,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开辟新的成长空间;随着旗台罐区的建成投产,发展沥青混合站分销网络的硬性条件已经具备,集中精力开展业务,保质上量,早日建成道路沥青的供应链服务平台。 5.信息化、智能化比翼齐飞 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软硬件开发工作,不断提升科技技术水平,加强EAS系统优化及与雅仕云的互联互通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流转效率。同步做好供应链数据研究,为上下游业务伙伴提供系统联动方案;以智慧矿车项目为抓手,加快智能化投资建设步伐,加强各类前沿新技术的学习与应用研究,不断优化完善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适时发展能升级传统物流方式的智能化物流设备及装备业务。 6.积极开展投融资及并购业务 积极扩大授信规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认真做好再融资工作;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所有在建项目的资金需要;紧紧围绕升级供应链业务的需求,针对业务团队强、业务基础好的标的公司开展并购工作;完善租赁业务的运营管理,将资产租赁业务打造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景气度与政策风险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多行业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领域广,因此物流行业有着很强的经济敏感性和政策依赖性,与其上下游行业的波动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2.安全经营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及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铁路、公路、水路的多式联运为公司供应链物流的主要业务。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船舶运输的安全运营关系到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存在的必要基础。公司已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及安全经营的防范措施规避风险,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 3.环保风险 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涉及物流辅助加工,公司已制定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活动过程中的环境行为。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国家和地方政府未来有可能根据民生诉求颁布新的环境法律法规,提升环保标准,进而导致公司环保不符合要求的风险。 4.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境外进口商品及为境外客户提供的保税仓储、监管等第三方物流业务,以外币结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经营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若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采购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应收账款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增长。公司存在个别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并有可能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采购及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公司供应链物流服务的主要成本为铁路运输成本、港口及口岸服务成本。未来铁路运输、港口及口岸服务的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铁路运输、港口及口岸服务的采购价格上涨,公司服务价格未能上涨,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将产生影响。在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中,公司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中,硫磺贸易存在一定的库存。硫磺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硫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硫磺贸易的营业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除硫磺外的其他产品贸易,周转快库存少,因此采购销售价格变动趋同,价格波动对营业利润的影响较小。此外,公司下游客户受所处行业影响竞争力下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价格下降,盈利能力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报告期内,未出现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 3.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59,776.6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267,236.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226,844.09元,资本公积金为360,888,007.42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756,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13,429.25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执行新收入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雅仕集团于2020年3月2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鼎铧永达、鼎兴鼎泰、鼎盛兴诚、上海立正于2020年3月2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解除相关协议并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3日与雅仕集团重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解除相关协议并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完成,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6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核查,公司不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3月18日公布的《上海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公司限售股锁定期届满,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制度,建立了基于行业标准和绩效导向的薪酬管理模式,保证公司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与团结,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薪酬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原则:按照行业水平,以员工个人担负的责任、贡献、绩效与能力等综合因素考虑各岗位的报酬水平。 (2)薪酬体系:薪酬分为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综合津贴、绩效工资、其他津贴。基本工资根据对各岗位相对价值的评价确定;职级工资根据员工所处职务级别确定;综合津贴包括工龄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等;绩效工资是各部门根据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实际考评结果所发放的工资,与各岗位的工作业绩挂钩;其他津贴包括驻外补贴、房贴、通讯费等。 (3)评定标准:各部门主管定薪、综合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薪酬制度,并监督实施。各部门主管为相应岗位员工评定基本薪资、综合部经理为员工定薪的审核者,有权就不合理薪资提出调整意见、总经理为员工薪资的最后审批者。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不断提升公司干部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围绕核心发展战略继续抓好员工培训,尤其是领导干部与战略紧缺型人才的培训,加大力度推进全员培训。 对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开展以提高行业发展认知、管理理论与技能战略思维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容的培训;对各业务条线和部门的员工重点以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市场开发、营销技巧和服务能力等内容的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有律师现场见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并及时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上与投资者进行了积极互动交流。 (2)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控股股东没有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3)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事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能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推动公司董事会建设;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能够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积极为公司规范运作、对外投资决策和长远战略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还建立了以独立董事为主要组成人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充分发挥了其在董事会决策中的作用,2020年,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战略规划、年度审计、定期报告审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等过程中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检查与监督职能,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季报和半年报的编制过程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发表了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列席每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和其它重要事项,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内幕知情人登记相关情况 2020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学习《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并持续做好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及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625号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仕)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雅仕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雅仕,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上海雅仕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海雅仕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雅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雅仕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上海雅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雅仕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上海雅仕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鲁晓华(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 洁 中国•上海 2021年4月20日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清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仕”),由孙望平、陈京军、冉玲玲、王明玮、王大钧、杨贵庆、张虎升、郭长吉、邓勇、郭枫、范政明、关德相12位自然人共同投资组建,原名上海山也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03年5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由孙望平等12位自然人认缴。2005年4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600万元,由孙望平等原12位自然人同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100万元,同时公司名称由上海山也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7月,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孙望平等原12位自然人股东变更为孙望平、杜毅、王明玮、杨贵庆、邓勇、郭长吉、范政明、关继峰8位自然人股东。同年9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3,100万元,由孙望平等8位自然人同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200万元。2009年6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3,800万元,由孙望平等原8位自然人同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亿元,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发的31011500076230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10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5,500万元,由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是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孙望平、王明玮、杨贵庆、邓勇、郭长吉、范政明、杜毅、关继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500万元,公司于2012年10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发的31011500076230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2月,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12,500万元,由孙望平等9位股东同比例减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同年5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677.42万元,由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和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是孙望平、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杜毅、王明玮、杨贵庆、邓勇、郭长吉、范政明、关继峰和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677.42万元。同年6月,8位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20%股权转让给连云港绿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有变更。同年7月,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股权转让给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年8月,连云港绿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6.90%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连云港绿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10%股权转让给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9,677.42万元,实收资本9,677.42万元,股东为: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8.00%,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7.00%,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0%,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90%,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10%。公司于2013年11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发的31011500076230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33H室,法人代表:孙望平,营业期限:200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1日。 根据公司2015年3月18日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 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9,900万元。原上海雅仕的全体股东即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公司此次变更增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302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2015年3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增资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0762309)。 2015年11月9日, 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51960R)。2016年10月8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51960R)。 2017年12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200万股,注册资本为13,200万元,2019年7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51960R),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855号33H室,总部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望平。 本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矿产品、煤炭、机电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构成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三、(三十八)收入”、“五”。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020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①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其他的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账款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十一)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在途运输、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六)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七)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十九)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二十)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二十二)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二十三)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二十四)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十五)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六)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七)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八)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九)无形资产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经评估,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三十)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土地租赁费、装修费。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房屋土地租赁费在租赁期内进行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3-5年。 (三十二)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三)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五)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三十六)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七)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三十八)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具体原则 上海雅仕贸易收入是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的,以向客户交付货物并经客户确认;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仓单,经过客户确认提货权后确认收入;第三方物流服务以劳务已提供完毕、委托方已最终确认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运输服务按照时段确认收入。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一般原则 A.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主要来源于供应链执行贸易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供货,经过客户签收后,对相关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全额确认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仓单,经过客户确认提货权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全额确认收入。 2、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公司以劳务已提供完毕、委托方已最终确认、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具体原则:公司提供的劳务包括第三方物流服务和多式联运。 ①第三方物流服务:相关服务完成后,将船舶结算报告、相关发运服务结算单据或者仓储结算单据交付给客户并经确认后,全额确认收入; ②多式联运: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费和货物交接单的数量计算运输费用收入并向客户提交货物运输结算单和货物交接单;经客户签章确认后,按照双方认可的运输结算单记载的运输费用金额全额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九)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四十)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当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平均分配,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四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四十二)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三)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四十四)套期会计 1、 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 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 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1)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 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股东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四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提示:如果不是全部采用,还应披露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的租赁合同的性质),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0.00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子公司云南新为物流有限公司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二十九条“现代物流业”第5款“实现港口与铁路、铁路与公路、民用航空与地面交通等多式联运物流节点设施建设与经营”条件,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自2012年起具备享受西部大开发15%税率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子公司宣汉华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中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所得税率为5%。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或其他原币)31,659,245.33元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以及履约保证金存款。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四)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项目:新疆神华中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七)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应收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目: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6)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9)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0)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减少金额-其他:处置或清算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四)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固定资产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在建工程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四)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五)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六)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七)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八)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一)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二)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五)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三十六)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七)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八)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九)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一)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二)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三)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四)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五)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六)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七)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四十八)长期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九)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五十)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一)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二)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三)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17年12月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10.54元,溢收金额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9,245,283.01元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566,981.13元,股本溢价人民币272,007,735.86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7年注册资本增加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9号的验资报告。 (五十四)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五)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167,959.01元系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联营企业云南天马物流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变动引起。 (五十六)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七)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八)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九)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十)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90,904.88 元。 (六十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1、 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3、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4、 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分类 多式联运成本按性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第三方物流服务成本按性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5、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十二)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十三)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十四)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十五)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六十六)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十七)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六十八)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十九)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七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十一)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十二)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十三)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十四)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五)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十六)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七)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五十七) (七十八)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七十九)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十)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二)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八十三)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十四)套期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五)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三)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四)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范围增加了新设子公司上海瑞雅通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孙子公司“欧亚供应链阿克套”有限责任公司。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五)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审计风控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主管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公司目前尚未有长期借款。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 元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公司无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投资。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硫磺的期货价格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七)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孙望平 (二)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股份支付 (一)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其中,与关联方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相应内容;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相应内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二)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中,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相应内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2019年1月29日,雅仕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股份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1月20日。相关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0年2月7日,雅仕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股份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2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1月20日。相关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1年1月26日,雅仕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21年1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4月20日。相关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审计报告日,雅仕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雅仕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7,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9.82%,占公司总股本的35.61%。 (2)2019年1月29日,江苏侬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股份3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3月3日。相关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9年1月29日,江苏侬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股份3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3月5日。相关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9年2月1日,江苏侬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2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3月3日;江苏侬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2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3月5日。相关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0 年 1 月 8 日,江苏侬道将部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 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江苏侬道本次解除质押的公司股份为 260 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39.22%,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 2021年3月16日,江苏侬道将部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 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江苏侬道本次解除质押的公司股份为390 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58.82%,占公司总股本的2.95%。 截至审计报告日,江苏侬道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江苏侬道质押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号)核准,2021年3月1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26,756,1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8,999,967.60元,扣除发行费用5,397,882.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3,602,084.86元。2021年3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37号《验资报告》。2021年4月1日,公司在中登公司进行登记。 3、 重大诉讼 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其与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现代特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 年 3 月 12 日,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案号:(2021)沪 0115 民初 26087 号)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知》(案号:(2021)沪 0115 民诉前调 12608 号)。 4、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2021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公司”)进行投资,以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实施主体为亚欧公司,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20,018.60 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资本金投入和债务资金投入两个方面,其中,项目资本金投入 35,929.20 万元,公司与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连集团”)按所持亚欧公司股权比例即 70%与 30%分别投入,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其中14,000万元为注册资本,余额作为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根据公司《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82亿元投入公司募投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4,000万元,本次公司将投入4,200万元。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二)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四)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五)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六)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报告分部,主要原因系公司从事供应链总包业务,各个公司承担的业务相互关联,因此无相关的报告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三) 其他应收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9)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0)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 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孙望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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