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应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主要存在经济周期性调整波及汽车模具行业的风险、市场风险、月度收入与利润不均衡的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汇率风险、高层次技术人才相对短缺的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76,121,751.51 2,668,464,277.58 -22.20% 2,591,761,897.1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等。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车身覆盖件模具、汽车车身冲压件、检具及装焊夹具,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模具子行业。该行业集传统产业与高科技于一身,在整个汽车工业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和效益放大器。 近年来,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现已成为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汽车覆盖件模具企业。目前公司客户覆盖了国内绝大多数知名汽车厂商和众多国际知名汽车企业。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的生产装备、居于行业首位的生产和销售规模、以及广泛而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品牌优势——稳定而广泛的客户资源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汽车模具领域深耕细作,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取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信赖,积累了大量稳定而广泛的优质客户资源。 在国内市场,公司客户覆盖了绝大多数知名的合资和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多年来,公司为上海通用、上海大众、武汉神龙、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北京奔驰、北京现代、华晨宝马、广州本田、观致汽车、蔚来汽车、威马汽车、小鹏汽车、国能汽车等企业配套了几十款中高档轿车部分覆盖件模具,并为奇瑞汽车、长城汽车、华晨金杯等国内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提供了多款新车型整车模具的开发制造服务。在国际市场,公司陆续为包括通用、福特、菲亚特、标致雪铁龙、奔驰、宝马、奥迪、沃尔沃、路虎、保时捷、OPEL、塔塔、特斯拉等众多国际著名汽车企业提供模具开发制造服务。 2、规模优势——全球生产规模最大 国内汽车覆盖件模具行业处于成长阶段,行业集中度较低。据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统计,目前我国汽车模具制造企业约300家,绝大部分规模较小、技术和装备水平有限。本公司是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汽车覆盖件模具供应商,行业领先的规模使公司在成本控制、大额订单的承接及快速响应能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3、技术优势——坚持创新,始终走在行业前列 汽车覆盖件模具设计、生产的各个环节对装备、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公司在行业内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在设计技术方面,公司居国内领先地位,集多年实践经验,公司建成了囊括车身所有冲压件的工艺分析和模具结构设计的数据库,为模具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公司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100%的制件CAE分析、100%的模具全三维实体设计、100%的模具设计防干涉检查、100%的实型数控加工等;在研发装备方面,公司拥有多种先进的测量手段,所采用的数码照相、光学投影、机械触指等各种原理的大型测量设备和技术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此外,公司通过承接并主导“国家863”计划、“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等高层次科技研发项目,掌握了汽车模具开发的多项关键技术,提升了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19项,商标权6项,专利223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94项,发明专利29项。 4、装备优势——国际领先 通过近几年大力度的投资改造,公司现已装备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CAE/CAD/CAM系统,建立了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实现了管理信息网、CAE/CAD/CAM产品数据网互连,达到了电子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大型高速数控机床、大吨位大台面冲压机床、大型三坐标测量机等,公司装备规模居于国际领先地位。 5、人才优势——高素质团队及优秀人才储备 经过四十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成就了以总工程师常世平为首的模具领域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队伍。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在职员工2,863人,其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1,782人。技术研发人员828人,研发人员中特殊津贴专家、授衔专家、硕士、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以上高级人才近80名,其中23名入选天津市“131”人才工程。优秀人才的储备和合理的人才结构铸就了本公司一流的技术研发水平。 6、一体化优势——较强的快速响应能力及提供新车开发全套工艺装备 公司按照“统一市场、统一设计、统一采购、专业制造”的原则,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集合了多家具有一定制造能力的模具企业,形成了对外营销高度集中,对内专业分工的集团化运作模式。上述运作模式在提高公司快速响应能力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模具生产成本。 凭借在模具领域技术、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以模具业务为基础,开发了汽车检具和装焊夹具产品,具备了为客户新车型开发提供全套“模、检、夹”工艺装备和整车技术协调服务的一体化配套服务能力,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汽车冲压件业务,进一步完善了产品链,扩大了盈利空间。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内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对全球汽车行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汽车开发进度波动加剧,汽车模具行业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克服各项不利条件,快速应对市场变化,积极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不及预期,订单销售规模明显下降,加之投资收益的下滑,公司整体业绩明显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国内客户和海外客户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停产停工,在产项目生产进度和母线调试工作无法按期进行,部分在手订单执行进度不及预期,从而导致模具业务当期销售规模明显下降。其中,新冠疫情对海外客户订单的影响较为突出,使得部分海外项目周期明显延后。 报告期内,受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影响,公司部分下游客户经营不善且融资困难,其项目陆续出现暂停或终止的情形,项目进度款和应收款的回收变得极其困难。公司根据客户经营情况以及应收款的可回收情况相应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以及疫情的双重影响,公司投资参股的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时空能源的产品定位和目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受欧洲整车开发减少导致模具市场需求下滑、模具制造产能逐步向中国、韩国等亚洲低成本国家转移、德国劳动力成本始终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TQM-EU近几年业务下滑,出现持续亏损。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德国整车厂和零部件企业出现大面积停工停产,新车开发速度放缓,TQM-EU订单大幅下滑,亏损进一步扩大,运营资金周转困难,出现了支付不能的情形。根据德国法律的有关规定,TQM-EU总经理已于2020年12月21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 面对不利的现状,公司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同时持续落实降本增效措施,为模具板块的后续发展做好充足准备。 目前,国内汽车人均保有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汽车的出口数量依然不高,未来汽车行业的增长空间广阔。随着汽车电动化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优秀新能源车企快速成长以及传统燃油车主机厂新能源车型的不断增加,国内汽车模具市场需求强劲。同时,海外电动汽车车型将不断增加,海外模具市场的需求仍将不断向国内转移,海外市场空间广阔。近两年来,公司承接的海外市场订单占比均接近50%,较以往年度明显提升。 截至目前,公司在手模具订单金额约23亿元,该部分订单预计在未来1-2年内实现交付,充足的订单储备将有利于保证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够保证公司维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维持相对稳定的模具业务的毛利率。同时,公司客户覆盖广,业务来源稳定,在维持较高产能利用率时,公司可以综合考虑项目的预期收益、客户资质和信用政策等因素,承接盈利能力较强的项目。 报告期内,随着汽车主机厂复工复产以及公司冲压业务主要客户汽车产量的快速回升,公司冲压业务板块呈现前低后高的表现,冲压业务板块整体业绩基本稳定。2020年,冲压业务板块新承接了蔚来汽车、一汽丰田、华晨宝马、北京奔驰和北京现代的部分新车型订单,新承接业务订单尚未实现大批量生产,如后续量产,将为公司冲压业务板块贡献较好的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在沈阳全资设立的沈阳天汽模航空部件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培育已初见成效,目前具备钣金生产线、阳极化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部装生产线全线运营能力。航空产品所配套的机型涵盖了多个型号的军用、民用飞机,为国产民用大飞机项目储备了生产能力,其中配套机型有某某军机、ARJ-21、C919和部分通用航空小飞机。报告期内,沈阳天汽模实现销售收入4,180.99万元,实现净利润712.36万元。国内航空产业正值黄金发展时期,公司航空产品业务板块具备广阔的未来发展空间。如后续承接订单进展顺利,该公司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4,585.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475.54万元,同比下降1,025.3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6,163.39万元,同比下降2,770.86%。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模具产能为4500标准套;由于汽车冲压件大小不一,同一冲压件的工序不同、冲次不同,且冲压件产品品种众多,因此汽车冲压件产能很难准确统计。 汽车模具产品具有生产和验收周期长、不同合同金额差异大等特点,模具生产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公司会通过外协方式解决产能不足问题。 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分类 同比变化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零部件销售模式 公司冲压件产品主要在天津天汽模志通车身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天汽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冲压件业务以直销为核心的销售模式,冲压件主要客户为汽车主机厂,少部分客户为大型汽车零部件公司。 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补贴收入情况 无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客户和海外客户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停产停工,在产项目生产进度和母线调试工作无法按期进行,部分在手订单执行进度不及预期,模具产销量下滑较大,存货有所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 已于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当日法院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其进行管理,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汽车覆盖件模具设计、生产的各个环节对装备、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工艺创新,在行业内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在设计技术方面,公司居国内领先地位,集多年实践经验,公司建成了囊括车身所有冲压件的工艺分析和模具结构设计的数据库,为模具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公司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100%的制件CAE分析、100%的模具全三维实体设计、100%的模具设计防干涉检查、100%的实型数控加工等;在研发装备方面,公司拥有多种先进的测量手段,所采用的数码照相、光学投影、机械触指等各种原理的大型测量设备和技术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此外,公司通过承接并主导“国家863”计划、“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等高层次科技研发项目,掌握了汽车模具开发的多项关键技术,提升了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19项,商标权6项,专利223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94项,发明专利29项。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88,305.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19%,其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参股公司投资所致。 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626,532.1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4.2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计 -- 47,100 30,354.05 30,354.05 0 0 0.00% 16,745.95 -- 0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东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十堰市公园路95号,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等,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39,130,407.65元、净利润375,978,948.34元。公司持有其25%股权,2020年按权益法确认对其投资收益83,856,068.41元。 2、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一路9号,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332万元,主要从事冲压件及装焊业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55,203,033.03元、净利润132,191,865.92元。公司持有其24%股权,2020年按权益法确认对其投资收益25,584,668.68元。 3、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顺路8号金牛座B座1-2层,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从事组装生产汽车电池等,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944,092.99元、净利润-82,835,527.17元。公司持有其30%股权,2020年按权益法确认对其投资收益-47,370,685.13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本公司是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汽车覆盖件模具供应商,是行业内规模化出口的模具企业。本公司是中国模具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中国汽车覆盖件模具重点骨干企业,公司客户覆盖了绝大多数国内知名汽车厂商和众多国际知名汽车企业。 1、国内竞争状况 目前我国汽车模具制造企业约300家,绝大部分规模较小、技术和装备水平有限。以2012年度公开数据为依据,2012年我国汽车覆盖件模具收入超千万的企业共28家,模具销售收入合计43亿元,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仅有13家。(自2013年起,中国模具工业协会不再编制《全国模具专业厂基本情况》。因此,2013年之后的行业数据无法通过公开渠道取得,仅以2012年度数据为例。) (1)骨干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新兴企业不断涌现 随着汽车模具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数控机床和计算机软件等先进技术和生产装备在模具行业中的逐步应用,我国汽车模具产业形成了新的竞争格局:一是以本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不断进行产业结构升级,产品逐渐向中高档汽车覆盖件模具转型;二是河北兴林车身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原有的一些规模较小的模具企业迅速壮大,四川宜宾普什模具有限公司、上海屹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拥有较大投资规模的新兴企业在市场上抢得一席之地;三是外来资本积极投入国内模具市场,如丰田一汽(天津)模具有限公司、烟台骏辉模具有限公司等。 上述企业中,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丰田一汽(天津)模具有限公司等主要是为其所属的汽车整车厂商进行内部配套服务,一般不参与市场竞争。 (2)中低端产品竞争激烈,高端覆盖件模具市场竞争不足 根据覆盖件类别及汽车整车厂要求,汽车覆盖件模具可划分为低端、中端和高端三个档次。其中技术含量低的模具已供过于求,市场利润空间狭小;中端模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技术含量较高的高端模具还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本公司基本不参与低端市场的竞争,对于中端市场,目前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本公司在内的10余家重点骨干企业。 在高端市场,仅有本公司等少数优秀企业参与竞争。对于高端市场中的出口模具,本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成功建立了独立的国际市场营销体系,顺利实现了国际汽车模具市场的有效开拓,成为国内一家真正实现持续、规模化出口的汽车模具企业。目前公司已经获得国际主流汽车厂商的认同并获得供应商资格;对于高端市场中的国内关键覆盖件模具,以车身最为关键的侧围模具为例,本公司装备了专业的生产车间,具备了大批量设计生产的能力。此外,公司还在探索模具生产的创新组织模式,积极引入大型化、智能化的先进工装设备,将柔性制造单元、数字化设计制造、信息化管理等先进技术应用至生产运营环节,推进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的融合、优化创新生产方式,推进模具制造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以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 2、国际竞争状况 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竞争对手主要包括日本的荻原、宫津,美国的Diversified Tooling、海克力斯,欧洲的库卡、ThyssenKrupp、EBZ,以及台湾乔峰、协新和韩国的Goitech等企业。目前,传统汽车模具强国美国、德国、日本受其成本居高不下的影响,新增投资停滞,人力资源与技术投入不足,行业逐渐萎缩。而我国的汽车模具设计、制造水平不断提升,模具价格却大约只有日本的70%,不足欧美价格的50%。因此,近年来,国内外汽车厂商扩大了在国内采购模具的数量和种类,中国汽车模具产品的贸易顺差不断扩大。 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本公司的规模大、装备先进、制造成本低,产品性价比高。同时,公司还通过布局海外业务,吸收国际先进模具制造、调试经验,提升技术实力,提升对所在地汽车正常厂商服务、维护客户关系。公司还与欧美模具企业还存在一定的业务合作,即本公司与欧美模具企业共同承揽订单或分包欧美模具企业模具制造的部分工序,在获取盈利的同时提高公司技术水平。 3、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是一汽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最早的车身模具制造厂,1999年7月9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汽模主导产品包括汽车覆盖件模具、检验夹具、焊接夹具、轿车内饰件模具、汽车零部件等。 东风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始建于1969年,2003年12月19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东风汽模的主导产品包括汽车覆盖件模具、检验夹具、汽车主模型、汽车零部件、模具标准件等。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大中型外覆盖件模具、内板件模具、冲压件检具、装焊卡具以及白车身试装、整车协调等技术服务,其模具业务主要为比亚迪汽车配套。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0年12月6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汽车覆盖件模具的设计、研究和制造以及对外数控加工、锂电池、电源系统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飞集成总资产为354,816.8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98,374.93万元,净利润为11,888.25万元。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16年1月9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模具、检具及焊装自动化生产线的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截至2020年9月30日,瑞鹄模具总资产为266,977.6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度营业收入为59,636.92万元,净利润为7,809.58万元。 瑞鹄模具 (二)公司近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1、把握国内汽车自主开发加快和全球汽车模具采购向中国转移的历史机遇,坚持以高端汽车覆盖件 模具业务为核心,整车车身装备开发与系统集成服务为延伸的业务路线;充分利用公司领先的技术水 平、国际领先的装备和规模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并扩大国内市场份额,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将公司发展成为配套齐全、技术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的世界汽车模具产业集团,做引领世界汽车模具行业发展的“旗舰”企业。 2、利用公司所处的区位优势,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 ,在打造模具产业旗舰的同时,夯实各业务板块,重点扶持航空航天、军工、智能制造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 2021年,汽车行业电动化的趋势更加明朗,国内外主机厂新能源车型投放不断增加,公司将抢抓市场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随着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模具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经营工作的重点仍然是持续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做到开源节流、提质提效、不断创新升级、保持技术领先才能持续发展。加强成本控制的同时,做到均衡生产,持续提高产品质量、缩短模具生产周期,满足客户需求;继续扎实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做好智能制造,实现模具的大型化和高品质制造,实现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更好地回报。 (四)风险分析 1、经济周期性调整波及汽车模具行业的风险 汽车作为高档耐用消费品,其消费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国家宏观政策周期性调整,宏观经济运行呈现的周期性波动,都会对汽车市场和汽车消费产生重大影响。总体而言,汽车行业的周期与经济周期保持正相关。本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供货的国内最大的汽车覆盖件模具供应商,也必然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2、市场风险 本公司是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汽车覆盖件模具供应商。近年来,我国汽车模具行业快速成长,虽然行业进入壁垒较高,但新进入企业仍不断增加。目前,全国汽车模具制造企业约300家,汽车模具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果本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月度收入与利润不均衡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但汽车模具收入在各月度之间并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下游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开发计划的不确定性导致汽车模具市场需求具有不均衡性;二是汽车模具订单多为开发一个车型所需的多套模具,合同金额较大,小则数百万元大则上亿元,公司承接订单金额并不均衡;三是汽车模具产品生产、验收周期较长,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客户对产品最终验收后或发货后一次性确认收入,更使收入呈现不均衡的特征。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可能会出现某个月或某个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较少甚至亏损的现象。但就整个会计年度而言,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具有相对稳定性。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目前,应收账款债务方主要为与公司有多年合作关系、信誉较高、盈利能力强的大型汽车制造厂商,应收账款回收有一定保障,而且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非常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和风险控制,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则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增大,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风险 公司以汽车模具业务为核心,通过不断对外投资、拓宽业务领域,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战略布局。近年来,公司的对外投资规模较大且增速较快。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通常规模较大、回收期较长,而且部分投资所涉及的新兴领域,技术迭代周期短,外部变化较快、风险相对较高。若未来公司的参股企业因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内部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发生盈利能力下降、亏损甚至破产的情形,则可能会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风险,降低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6、汇率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出口业务还将进一步增加。由于公司出口销售绝大部分以美元或欧元结算,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 7、高层次技术人才相对短缺的风险 汽车模具行业是技术与经验并重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技术及经验具有较高的依赖性。本公司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董事长兼总工程师常世平为领导的模具领域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队伍。公司大量的人才储备和合理的人才结构铸就了公司一流的技术研发水平。公司大部分技术骨干持有公司股权,形成了公司与个人利益联动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公司技术队伍更加稳固。但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而行业内优秀人才尤其是模具开发人员和调试工人匮乏,随着人才争夺的日益激烈,公司可能面临高端人才相对短缺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20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年度,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0,851,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27,625,533.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也不送红股。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www.cninfo. com.cn)的《关 于收购浙江时 空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30%股 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8-015)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浙江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时空能源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0,000万元。若时空能源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本公司有权要求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年末,本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评估方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对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能源)长期股权投资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于2021年4月1日出具了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16号资产评估报告。 经评估,本公司对时空能源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比较后,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6,182.08万元,本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56,909.38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的[2021]第2-00252号审核报告,确认时空能源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487.28万元、12,409.53万元、-9,315.10万元。时空能源三年累计完成扣非后净利润24,581.71万元,与三年承诺完成值72,000.00万元相差47,418.29万元。 根据原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电动)需向本公司补偿金额51,567.39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7,000.00万元,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为44,567.39万元。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出具的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08号资产评估报告,时空能源在2020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30%股权的权益价值为16,193.79万元。按照本公司收购时空能源时的有关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时空电动应补偿给本公司的资产减值补偿款为19,126.42万元。 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向时空电动发出《关于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的通知函》,正式函告承诺方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44,567.39万元业绩补偿款;于2021年5月12日前支付19,126.42万元资产减值补偿款。 本公司就前述补偿情况与承诺方时空电动进行了多轮沟通与谈判,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时空电动回复表示由于新冠疫情的直接和重大不利影响、行业环境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给其带来持续不利影响,根据目前情况判断对于履行补偿义务存在较大困难,无法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补偿款且无法承诺和预计实际可履行补偿义务的时间和金额。本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限到期后尽快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法律诉讼以及破产申请等手段积极维护公司的权益。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将持有的时空能源30%的股权转让给杭州新时空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6,193.79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时空能源股权。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 已于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 提交破产申请后,当地法院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其进行管理,本公司已无法对其实施控制,因此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 已于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具体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申请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提交破产申请后,当地法院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其进行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具体破产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向48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46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9元/股。2018年12月2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19年11月14日,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预留部分178万股未明确激励对象,因此预留部分17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失效。 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9元/股调整为1.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7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31,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7%。具体详见《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1名(离职17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4人)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660,600股,回购价格为为1.86元/股。具体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和《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了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对该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0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6元/股。具体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和《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武汉实业拟增加注册资本。经公司与东风实业协商拟将武汉实业注册资本由58,332万元增加至71,832万元。本次增资由各股东按现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对武汉实业增资3,240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与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现已被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合并)于2003年9月25日签订了《土地、房产租赁协议》,约定本公司租用天汽集团所有的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韩家墅31,271.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16,677.56平方米房产,年租金为62万元,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3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2)本公司子公司汽车部件公司与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汽车部件公司租用美亚公司经营管理的位于西青区中北工业园美亚公司院内,面积为8,121平方米和1,541平方米的两处厂房及相关设施,年租金分别为195.53万元和33.2856万元,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本公司与天津朗祺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祺模具”)2017年9月15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朗祺模具租用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保税路350号的部分厂房,厂房使用面积为1813平方米,年租金55.24万元,租赁期为3年,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4)本公司与天津凯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实业)2019年1月1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凯德实业租用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保税路350号一期工程的部分厂房,厂房使用面积为13208.25平方米,年租金348.70万元,租赁期为2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本公司与天津进取通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取通用”)2017年9月20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进取通用租用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保税路350号一期工程的部分厂房,厂房使用面积为851平方米,年租金25.53万元,租赁期为5年,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依靠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始终围绕“节能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方针,建立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了挪威船级社的认证。公司主要污染物经权威部门监测,排放达标率100%;危险废弃物全部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回收;可回收再利用的废物全部回收再利用;未发生重大社会安全问题,未受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行政处罚。公司全体员工严格贯彻执行HSE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为推进企业内部及企业与周围环境的健康协调发展而共同努力。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 不适用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1日,公司高管锁定股中的116,803股解除锁定,公司有限售条件(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增加)。 (2)2020年2月2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7,131,900股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增加)。 (3)2020年4月14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660,6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 (4)2020年5月21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所持股份全部锁定,公司有限售条件(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减少)。 (5)报告期内,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472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07,500股进行了回购注销,股份相应减少。 (6)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汽模转2”自2020年7月3日起开始转股,公司股份随着转股相应增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详见第二节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47,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汽模转2”,债券代码“128090”。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47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为47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第一年到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7月3日至2025年12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47,100.00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947,433张,配售金额为194,743,3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1.35%;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2,735,615张,认缴金额为273,561,5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8.08%;主承销商华融证券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26,952张,包销金额为2,695,2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57%。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1月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TJA40001号《验证报告》。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47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7,100万元。可转债简称为:汽模转2,代码为:128090,可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7月3日至2025年12月2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4.21元。 2020年7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20,288,597股减至913,081,097股,“汽模转2”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4日由4.19元/股调整为 4.21元/股。 二、累计转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四、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主要财务指标详见“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汽模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任伟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生人,毕业于天津大学,学士学位,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高宪臣,男,中国国籍,1977年生人,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模具事业部总经理。 王金葵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生人,毕业于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正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模具技术研究院院长,天津敏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敏捷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毕晓方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生人,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环股份独立董事、天房发展独立董事等职务。 黄跃军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人,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海胜航信(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杨靖伟,男,中国国籍,1982年生人,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中心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何旭,男,中国国籍,1981年生人,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精加工中心部长。 罗芬,女,中国国籍,1982年生人,毕业于燕山大学,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监事、技术中心规划部专业技术组主任工程师。 3、高级管理人员 任伟、高宪臣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董事成员部分。 邓应华,男,中国国籍,1978年生人,毕业于南开大学商学院,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内部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同时,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来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支付,其他人员报酬按月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实施社标工资对标,了解同行业同岗位薪酬现状,设置岗位职级区间,全员定岗定级,为公司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奠定基础,为员工发展提供更大的晋升空间;全岗位实行绩效考核,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多劳多得;丰富员工福利,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全员实行全勤奖,对于出满勤员工予以额外奖励;依据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法规,对员工公积金、社险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3、培训计划 2020年公司继续实施全员培训、全时培训,主要培训人员群为新员工、中基层管理干部及生产技能培训;新员工培训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岗位职责和技能、以及安全教育类培训;在职人员培训针对基层员工、中基层管理者和高层管理者进行培训,涉及技能型和管理型培训,面对不同层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2020年所有培训项目都是通过前期调研,形成培训课件,后期增加培训效果评估,深入、细致的了解培训效果,做到培训效果有限跟踪和持续改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公司自上市以来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范股东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董事的选聘程序,确保公司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督。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能够做到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评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指标挂钩。 (六)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一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网站设立了“投资者关系”栏目,建立了“互动平台”,指定证券部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加强与投资沟通,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市后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八)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各股东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产品销售的情况,也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原材料采购的情况,公司的业务经营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2、资产完整 本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产供销系统及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依赖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本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主要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3、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部门,制定了严格的人事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招聘程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兼职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起了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机构,所设立的机构独立于公司股东及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财务部及审计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建立了独立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制订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的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出席了公司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定期了解和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不定期到公司办公现场调研查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及会计师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等提供了专业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讨论了审计部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财务报告等,听取内审部门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内审情况的汇报,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督促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先后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发生的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规划等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形成了决议。 3、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开了1次会议,主要就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定及薪酬发放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生产经营指标、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将经营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为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公司未来还将尝试其它激励手段,实行多层次的综合激励体制,以有效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骨干。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联合评级担任信用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公司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含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不适用。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因本报告期亏损导致上述指标变动较大。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无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有业务往来,信誉度较高,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获得授信总额约26.57亿元,实际使用余额为14.8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均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无展期、减免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无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无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汽模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汽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2)了解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现状、市场状况等, 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 评价未来发展对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资 (3)与天汽模公司管理层讨论,评估管理层在长期股权 产负债表日,天汽模公司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 投资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 试,该等减值的测试过程复杂,需要依赖管理层对其可收 数选择等的合理性,评估其是否按照天汽模公司长期资产 回金额做出判断和估计。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长期股权 减值测试会计政策执行; 投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4)与天汽模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专业顾问讨论,以了解 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3及六、10中的披 及评估天汽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5)复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结果计算的准确性; (6)评价财务报表附注中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相关的披 露是否恰当。 四、 其他信息 天汽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汽模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汽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汽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汽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汽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汽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天汽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任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应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任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应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由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由胡津生等48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于2007年12月24日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2000000000279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760,000.00元,股本总数153,760,000股。根据本公司2010年1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0年2月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200万股普通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760,000.00元,股本总数205,760,000股。本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5,760,000 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为411,520,000.00股。本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由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及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批复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销回执》(注销编号:H12000000201402)和《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津商务资管审[2014]108号),本公司完成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注销手续,2014年10月2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120000000002793号《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201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11,520,000.00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为823,040,000.00股。本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2016年6月7日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1030705897的营业执照。 2016年3月8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万元人民币,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420万张。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共计发生债转股12,627,048.00股,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835,667,048.00股。本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2017年5月15日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1030705897的营业执照。 2017年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共计发生债转股60,574,084.00股,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896,241,132.00股。本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等524人拟申购共计2522万股的股份。根据本公司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524人中放弃认购人数35人共计61万股,最终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等489人申购共计2461万股股份,因此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610,000.00元,由高宪臣、邓应华等489人一次性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851,132.00元。2019年2月14日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1030705897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了4,71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7,100.00万元。本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1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5,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6 元/股;公司4名员工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6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60,6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20,851,132 股减至 920,190,532股。2020年5月17日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1030705897的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该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207,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6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20,190,532 股减至 912,983,032股。2020年7月13日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1030705897的营业执照。 2020年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共计发生债转股38,023,075.00股,债转股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951,006,107.00股。本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任伟;注册资本:玖亿伍仟壹佰万零陆仟壹佰零柒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 本公司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冲压件加工、铆焊加工;汽车车身及其工艺装备设计、制造;航空航天产品零部件、工装及地面保障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计算机应用服务;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模具的设计与制造、汽车冲压件的加工等,主要产品包括汽车模具、汽车冲压件等,主要应用于各种汽车部件的生产。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6户,与上年相比本公司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除子公司TQM North America Inc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票据,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以单项工具和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如下: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以单项工具和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如下: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集团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 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上述10.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内容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3)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2)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着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着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着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着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1)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2)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3)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4)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5、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合同资产,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1 “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1“长期资产减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模具、冲压件、检具等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在于收入确认时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天津志诚模具有限公司、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鹤壁天淇汽车模具有限公司、黄骅天汽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出口产品按照“免、抵、退”方法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敏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敏捷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天汽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0年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公司2020年被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本公司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1年度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0月28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20003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志诚模具有限公司,2010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9年11月28日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12001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敏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11月23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120002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11月23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20002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鹤壁天淇汽车模具有限公司,2012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9月12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取得了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8410000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湘潭天汽模普瑞森传动部件有限公司,2015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12月3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取得了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30018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湘潭天汽模热成型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9月20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取得了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30014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天汽模志通车身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0月28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20008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天汽模航空部件有限公司,2017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9月15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210002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15%优惠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0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0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 系指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50,573,073.11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5.35%。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合计 40,685,763.61 50,959,266.98 11,037,436.42 6,323,001.99 74,284,592.18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年末,本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评估方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对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能源)长期股权投资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于2021年4月1日出具了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16号资产评估报告。 经评估,本公司对时空能源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比较后,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6,182.08万元,本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56,909.38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的[2021]第2-00252号审核报告,确认时空能源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487.28万元、12,409.53万元、-9,315.10万元。时空能源三年累计完成扣非后净利润24,581.71万元,与三年承诺完成值72,000.00万元相差47,418.29万元。 根据原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时空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电动)需向本公司补偿金额51,567.39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7,000.00万元,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为44,567.39万元。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出具的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08号资产评估报告,时空能源在2020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30%股权的权益价值为16,193.79万元。按照本公司收购时空能源时的有关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时空电动应补偿给本公司的资产减值补偿款为19,126.42万元。 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向时空电动发出《关于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的通知函》,正式函告承诺方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44,567.39万元业绩补偿款;于2021年5月12日前支付19,126.42万元资产减值补偿款。 本公司就前述补偿情况与承诺方时空电动进行了多轮沟通与谈判,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时空电动回复表示由于新冠疫情的直接和重大不利影响、行业环境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给其带来持续不利影响,根据目前情况判断对于履行补偿义务存在较大困难,无法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补偿款且无法承诺和预计实际可履行补偿义务的时间和金额。 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时空电动的偿付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0年度不确认补偿收入。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说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 已于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当日法院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其进行管理,本公司自2020年12月21日丧失对其控制权,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变化。”相关内容。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说明:本年合并减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本年度因被破产管理人接管,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本附注“六、57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注1:2011年5月13日,本公司和普瑞森部件亚太有限公司各出资105万澳大利亚元成立湘潭天汽模普瑞森传动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普瑞森)。2014年11月13日,本公司收购普瑞森部件亚太有限公司持有的湘潭普瑞森50%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湘潭普瑞森100%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湘潭普瑞森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5,972,873.07元确认为商誉。 年末,本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湘潭天汽模普瑞森传动部件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湘潭普瑞森目前经营状况、业务特点、市场供需情况,并综合分析考虑资产组所包含的主要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等因素,预计其在2025年进入稳定期,预测期确定为2021年1月-2025年12月共5年。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评估报告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经评估,湘潭普瑞森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3,461.41万元,与包含全体股东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比较后,确认商誉减值准备597.29万元。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注2: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北京世纪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对天津市全红电子装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全红公司)55%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全红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3,284,884.58元确认为商誉。 年末,本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天津市全红电子装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于2021年4月10日出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全红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业务特点、市场供需情况,并综合分析考虑资产组所包含的主要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等因素,预计其在2025年进入稳定期,预测期确定为2021年1月-2025年12月共5年。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评估报告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经评估,全红公司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329.80万元,与包含全体股东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比较后,确认商誉减值准备328.49万元。 其他说明 注1:2011年5月13日,本公司和普瑞森部件亚太有限公司各出资105万澳大利亚元成立湘潭天汽模普瑞森传动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普瑞森)。2014年11月13日,本公司收购普瑞森部件亚太有限公司持有的湘潭普瑞森50%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湘潭普瑞森100%股权,该并购为控股型并购,天汽模在合并湘潭普瑞森时,在合并日将收购对价与湘潭普瑞森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5,972,873.07元在合并报表中以“商誉”列示。 年末,本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湘潭天汽模普瑞森传动部件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湘潭普瑞森目前经营状况、业务特点、市场供需情况,并综合分析考虑资产组所包含的主要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等因素,预计其在2025年进入稳定期,预测期确定为2021年1月-2025年12月共5年。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评估报告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经评估,湘潭普瑞森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3,461.41万元,与包含全体股东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比较后,确认商誉减值准备597.29万元。 注2: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北京世纪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对天津市全红电子装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全红公司)55%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全红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3,284,884.58元确认为商誉。 年末,本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天津市全红电子装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于2021年4月10日出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A05-0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全红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业务特点、市场供需情况,并综合分析考虑资产组所包含的主要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等因素,预计其在2025年进入稳定期,预测期确定为2021年1月-2025年12月共5年。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评估报告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经评估,全红公司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329.80万元,与包含全体股东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比较后,确认商誉减值准备328.49万元。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了4,71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7,1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1月23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2020年度共有1,600,792.00张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8,023,075.00股。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计划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4名员工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6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6 元/股;本公司17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5,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6 元/股。上述事项累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0,600股,其中冲减实收资本660,600元,冲减资本公积587,934.00元,冲减库存股1,248,534.00元。 注2: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该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207,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6 元/股,其中冲减实收资本7,207,5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6,414,675.00元,冲减库存股13,622,175.00元。 注3: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了4,71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71,000,000.00元。2020年度可转换债券共计发生债转股38,023,075.00股,增加实收资本38,023,075.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9 1 8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注:其他权益工具为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形成,具体参见附注六、30。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 2020年度可转换债券共计发生债转股38,023,075.00股,增加资本公积122,054,070.75元;本年度因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锁条件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868,100.00股,冲减资本公积7,002,609.00元;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因其控股股东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增资,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相应冲减资本公积8,917,215.33元;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同一控制下处置联营企业,本公司相应冲减资本公积633,630.39元。 注2:激励对象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无法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本集团冲减以前年度确认的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股权激励费用7,610,587.11元;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回购子公司东风(武汉)实业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拆迁补偿款以及确认对无需支付的长期借款利息的增加资本公积,本公司相应增加资本公积17,929,240.48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年度因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锁条件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868,100.00股,冲减库存股14,870,709.00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期末未分配利润 178,363,149.24 1,003,836,992.1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01,206,800.00元,其中,863,597,90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837,608,900.0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详见本附注“六、37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TQM North America Inc,其境外主要经营地为美国密歇根州,依据当地会计准则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 已于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当日法院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其进行管理,本公司自2020年12月21日丧失对其控制权,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欧元、美元、澳元、英镑等有关,除本公司及个别下属子公司以外币进行采购和销售、北美天汽模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以美元计价结算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0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外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2)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 信用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以本集团持有其账面净资产的份额代表该投资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应收款项融资以贴现率(期限超过一年)或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代表该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2.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以本集团持有其账面净资产的份额代表该投资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应收款项融资以贴现率(期限超过一年)或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代表该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公司发起人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尹宝茹、任伟、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八名发起人(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方式确立的一致行动关系共同对本公司实施控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尹宝茹、任伟、张义生、鲍建新、王子玲八名发起人(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内容。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汽车制造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的其他信息 采用按揭销售、融资租赁等模式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经销商的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6,049,467.92 10,758,586.98 143,447,925.88 160,255,980.78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13,823,100.00元,其中,704,643,00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709,180,100.0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任伟先生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任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应华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爽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王欣女士、任俊英女士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证券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