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002514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思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丽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张大钊 |
董事长 |
由于个人自身原因无法履职 |
无 |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具体描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宝馨科技、宝馨科技公司、 母公司 |
指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捷登 |
指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菲律宾宝馨、菲律宾子公司 |
指 |
Boamax Phils. Technologies Inc. |
厦门宝馨、厦门宝麦克斯、厦门子公司 |
指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阿帕尼、阿帕尼 |
指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友智、友智科技 |
指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董事会 |
指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宝馨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514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馨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UZHOU BOAMAX TECHNOLOGIES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OAMAX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大钊 |
注册地址 |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51 |
办公地址 |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51 |
公司网址 |
www.boamax.com |
电子信箱 |
zqb@boamax.com |
注:张大钊先生因个人自身原因不能履职,已申请辞去原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改选公司董事王思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张大钊先生已无法履职,公司本公告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所涉及的相关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签署的文件材料,由公司新任董事长王思淇先生签署。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罗旭 |
文玉梅 |
联系地址 |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
电话 |
0512-66729265 |
0512-66729265 |
传真 |
0512-66163297 |
0512-66163297 |
电子信箱 |
zqb@boamax.com |
zqb@boamax.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00731789543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2015年控股股东变更:公司原控股股东为广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讯"),广讯于2014年11月19日与自然人陈东、杨荣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讯转让所持有宝馨科技的股份2,700万股、1,800万股分别给自然人陈东、杨荣富,广讯于2015年3月3日与自然人朱永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讯转让所持有宝馨科技的股份2,500万股给自然人朱永福,2015年8月6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由于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陈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东、汪敏夫妇。 2、2020年控股股东变更:公司原控股股东陈东先生于2020年11月26日与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捷登”)签署了《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东陈东先生、汪敏女士于2020年11月26日与江苏捷登签署了《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陈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合计27,7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5%)转让给江苏捷登,陈东先生及汪敏女士合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1,085,894股(占公司总股本18.24%)表决权委托江苏捷登行使。2020年12月22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由于上述股份转让事宜,江苏捷登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马伟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伯民、王璐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元) |
495,610,883.41 |
827,113,771.26 |
-40.08% |
807,119,52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
-389,098,467.07 |
66,297,412.32 |
-686.90% |
94,311,88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94,458,329.01 |
62,243,767.27 |
-733.73% |
90,476,04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77,040,905.55 |
225,977,305.07 |
-65.91% |
51,238,348.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23 |
0.1197 |
-686.72% |
0.17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23 |
0.1197 |
-686.72% |
0.17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71% |
6.78% |
-54.49% |
10.39%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总资产(元) |
1,465,648,369.58 |
1,779,538,505.81 |
-17.64% |
1,871,605,306.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
620,196,927.62 |
1,011,026,884.05 |
-38.66% |
944,959,029.6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495,610,883.41 |
827,113,771.26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22,415,907.35 |
6,015,558.57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473,194,976.05 |
821,098,212.69 |
无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20,339,080.38 |
106,201,384.69 |
112,533,733.94 |
156,536,684.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3,970.29 |
-22,074,401.38 |
-26,429,212.37 |
-342,268,82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79,853.94 |
-23,073,801.49 |
-27,149,337.91 |
-345,169,441.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08,084.21 |
51,022,581.11 |
25,767,247.29 |
-6,157,007.0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83,630.84 |
316,772.01 |
-196,904.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17,606.42 |
5,661,596.01 |
4,820,553.5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7,186.59 |
51,042.17 |
111,712.6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
1,447,858.79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238.56 |
-864,225.68 |
-246,643.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1,558.69 |
18,101.5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54,397.58 |
1,113,098.15 |
670,975.52 |
|
合计 |
5,359,861.94 |
4,053,645.05 |
3,835,843.5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数控钣金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及环保业务。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精密数控钣金业务:半导体检测设备产品、电力设备产品、数据中心设备产品、光伏设备产品、通讯设备产品、LCD设备框架/槽体产品、医疗设备产品、非标自动化和汽车产品、轨道交通相关结构件等,以及配套的结构研发、工艺设计、集成解决方案等服务。通过定制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可以为客户提供快捷、高质量、低成本的全方位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IT、汽车、自动化等多个领域。
智能装备业务:太阳能晶硅电池片(PV)、玻璃面板(FPD)、精密电路板(PCB)等湿制程设备及其配套智能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光伏行业生产的设备、设计、制造、加工、组装。为客户提供自动控制系统、智能化生产、各类非金属组件设计生产的全方位的服务与供应。
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火电灵活性调峰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及调峰技术服务、云计算控制、自动控制软件,以及相关产品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运营等。为客户在电网辅助服务、智能电网分布式智慧综合能源利用等方面提供最佳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方案。
环保业务:气体流速流量测量设计、生产、安装,以及电絮凝、电催化氧化、电芬顿、电磁阻垢等水处理电化学工艺的研发、设计、制造与安装。为客户提供无需药剂添加,无二次污染产生的绿色经济的方案及产品。
(二)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同时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对外产品销售采用提供OEM、ODM等多种合作模式,对外服务及工程采用BOT、EP等多种方式为客户解决问题。随着制造行业的不断升级改造,优化生产销售渠道,近年来市场对精密数控钣金件、智能制造设备的需求也在提升。同时,在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引导下,公司智能装备、灵活性调峰业务及环保产品业绩有着较好的业绩增长空间。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三)行业阶段及周期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均属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成熟行业,行业内部均在寻求技术革新、成本控制,需要新的技术、产品、方案来快速拉动行业发展。公司灵活性调峰业务主要针对北方热电联产机组在采暖季提供电网调峰辅助服务,其业务订单一般集中在当年供暖期之前,而调峰收入一般集中在供暖期。其他业务属于密集生产型制造企业,同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因此在宏观大环境没有剧烈变化的情况下,一般具有较明显的非周期特性。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同比增加49.82%,主要系金茂宝馨盈利确认收益所致 |
固定资产 |
同比增加10.96%,主要系大板调峰项目转固所致 |
无形资产 |
同比增加10.87%,主要系专利权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同比增加30.93%,主要系厦门宝麦克斯新建厂房建设所致 |
预付款项 |
同比下降54.55%,主要系预付款项核销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股权资产 |
设立子公司 |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
菲律宾卡威提(CAVITE)出口加工区 |
生产制造销售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加强资产管控。受母公司苏州宝馨控制,母公司派出人员担任高管进行管控。 |
2020年度净利润为-2,539,404.57元 |
6.94% |
否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持续专注于主业,致力于主动为客户提供完整、极致的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不断提高在人才、技术、品质、客户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了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
1、生产能力优势
公司在苏州、厦门、菲律宾三地工厂的生产面积共约17万平方米,可提供钣金结构件、湿制程设备及相关智能化设备的结构设计、工艺分析、样品开发、性能测试、结构件制造、结构件组装、电子集成装配、售后服务等产品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万能摇臂铣床、激光切割生产线、龙门式加工中心、自动折弯中心、集成装配线、自动喷涂线、影像测量仪、ROHS检测仪、防水测试室等确保了生产的高精度、高稳定性。
基于将近20年的规模化生产制造经验,公司形成了稳定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IATF 16949:2016、AS9100D、ISO13485:2016、ISO3834-2、EN15085 CL1级、ISO14001:2015、ISO45001: 2018、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两化融合等管理体系认证,为产品质量、交期的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
近年来,公司进一步推进精益生产和精益管理,精益生产上深化工艺技术革新等挖潜增效工作,精益管理上施行各工序责任制,将设备制造的整个过程进行标准化、流程化作业并做到可追溯责任人。
未来,公司将加快智能车间(工厂)建设步伐,提升智能制造发展水平, 力求“十四五”期间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此外,公司还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与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担起绿色发展的企业责任。
2、科技研发优势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在掌握行业核心关键技术的基础上,不断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建立起一整套产品和工艺技术开发体系。
公司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配置专业的研发试验设备,来满足企业创新需求。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根据产品研发技术的储备和已有经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已获多项技术专利。
公司研发和制造实力得到政府部门和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晶硅电池自动化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南京市环境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厦门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且拥有国内一间高水准、高精度的大型流体检测实验室,测量精度误差极小,属国内行业领先。
3、人才管理优势
人才是助推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石,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起一支稳定且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大型公司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较准确地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动态,适时调整战略部署和行动方案。
公司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全面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设,设有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在解决工程关键技术问题、进行高层次学术交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每年招收大量专业院校的优秀毕业生,持续汇聚高科技人才,以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长期的技术优势。
公司已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绩效管理体系、薪酬分配体系和岗位资质体系,三者三位一体,互通互联,形成动态结构,其中以绩效奖金为核心的激励机制,以上升通道为桥梁的个人职业锻造,构成了公司人才创新动力的最大砝码。
4、品牌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品牌建设,通过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做好市场营销,提升客户体验,加强精益管理等各方面来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在行业客户心中建立良好的品牌认知。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通过了UL和VDE认证,4类产品获得苏州名牌产品称号,1个自主开发系统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逐渐提升,公司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认可度。今后,公司在品牌建设上将持续发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作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坚持以智能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为核心,立足精密数控钣金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及环保业务四个板块的发展战略,着力于提质增效、降本控险,强化创新驱动和管理对标提升,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等因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同比下降40.08%。由于收入下降,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业绩下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9亿元,同比下降686.90%。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收入合计 |
495,610,883.41 |
100% |
827,113,771.26 |
100% |
-40.08% |
分行业 |
智能制造 |
369,980,942.38 |
74.65% |
581,636,949.49 |
70.32% |
-36.39% |
节能环保 |
125,629,941.03 |
25.35% |
245,476,821.77 |
29.68% |
-48.82% |
分产品 |
设备配件 |
321,819,797.30 |
64.93% |
377,755,052.67 |
45.67% |
-14.81% |
湿化学设备 |
26,401,366.84 |
5.33% |
136,804,231.26 |
16.54% |
-80.70% |
锅炉配套设备 |
25,125,982.24 |
5.07% |
92,168,301.68 |
11.14% |
-72.74% |
监测设备 |
24,795,806.35 |
5.00% |
72,686,689.52 |
8.79% |
-65.89% |
灵活性调峰技术服 务 |
69,125,220.67 |
13.95% |
125,733,838.90 |
15.20% |
-45.02% |
水处理设备 |
5,926,802.66 |
1.20% |
15,950,098.66 |
1.93% |
-62.84% |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其他业务 |
22,415,907.35 |
4.52% |
6,015,558.57 |
0.73% |
272.63% |
分地区 |
国内 |
369,905,090.82 |
74.64% |
574,191,265.11 |
69.42% |
-35.58% |
国外 |
125,705,792.59 |
25.36% |
252,922,506.15 |
30.58% |
-50.3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智能制造 |
369,980,942.38 |
319,813,106.64 |
13.56% |
-36.39% |
-22.45% |
-15.54% |
节能环保 |
125,629,941.03 |
106,293,095.85 |
15.39% |
-48.82% |
-19.68% |
-30.70% |
分产品 |
设备配件 |
321,819,797.30 |
270,652,779.05 |
15.90% |
-14.81% |
-5.30% |
-8.45% |
灵活性调峰技术 服务 |
69,125,220.67 |
56,347,525.42 |
18.48% |
-45.02% |
-1.85% |
-35.86% |
分地区 |
国内 |
369,905,090.82 |
311,588,178.49 |
15.77% |
-35.58% |
-11.13% |
-23.17% |
国外 |
125,705,792.59 |
114,518,024.00 |
8.90% |
-50.30% |
-41.00% |
-14.3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智能制造 |
销售量 |
件/台 |
2,846,095 |
8,230,093 |
-65.42% |
生产量 |
件/台 |
2,216,317 |
7,850,906 |
-71.77% |
库存量 |
件/台 |
272,492 |
902,270 |
-69.80% |
节能环保 |
销售量 |
件/台 |
605 |
1,577 |
-61.64% |
生产量 |
件/台 |
415 |
1,771 |
-76.57% |
库存量 |
件/台 |
214 |
404 |
-47.0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业务下滑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智能制造 |
|
319,813,106.64 |
75.05% |
412,378,041.83 |
75.70% |
-22.45% |
节能环保 |
|
106,293,095.85 |
24.95% |
132,344,790.38 |
24.30% |
-19.68%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设备配件 |
|
270,652,779.05 |
63.52% |
285,787,474.31 |
52.46% |
-5.30% |
湿化学设备 |
|
33,782,054.09 |
7.93% |
104,843,840.58 |
19.25% |
-67.78% |
锅炉配套设备 |
|
19,356,924.11 |
4.54% |
37,021,434.76 |
6.80% |
-47.71% |
监测设备 |
|
19,158,427.39 |
4.50% |
50,223,987.24 |
9.22% |
-61.85% |
水处理设备 |
|
6,081,639.58 |
1.43% |
5,860,538.49 |
1.08% |
3.77% |
灵活性调峰技术 服务收入 |
|
56,347,525.42 |
13.22% |
57,410,713.78 |
10.54% |
-1.85% |
其他业务 |
|
20,726,852.85 |
4.86% |
3,574,843.05 |
0.66% |
479.80% |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34,277,009.7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7.2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施耐德集团 |
113,106,349.54 |
22.82% |
2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4,596,241.81 |
6.98% |
3 |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
29,210,754.61 |
5.89% |
4 |
亚智集团 |
29,498,641.13 |
5.95% |
5 |
阳光集团 |
27,865,022.70 |
5.62% |
合计 |
-- |
234,277,009.79 |
47.2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27,738,244.5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4.2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4,565,339.40 |
8.47% |
2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6,295,613.75 |
5.00% |
3 |
沈阳中电朗忆科技有限公司 |
19,795,632.15 |
3.76% |
4 |
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159,244.73 |
3.64% |
5 |
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7,922,414.54 |
3.41% |
合计 |
-- |
127,738,244.57 |
24.2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41,236,358.75 |
51,049,149.35 |
-19.22% |
主要系运保佣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以及受国内外形势影响差旅费等下 |
|
|
|
|
降所致 |
管理费用 |
72,182,617.76 |
65,348,586.93 |
10.46% |
|
财务费用 |
29,661,959.76 |
30,482,924.91 |
-2.69% |
|
研发费用 |
54,475,853.13 |
53,636,449.60 |
1.56% |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以及深入参与客户的研发设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以及结构设计、样品开发、产品性能测试等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并持续不断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设计新产品。现在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研发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将是引领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公司将加紧研发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密切关注行业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发展趋势,通过自我创新、自我积累和外部引进,逐步打造一个强大的技术和研发平台,为公司未来持续和健康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95 |
202 |
-3.4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80% |
13.40% |
-0.60%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4,475,853.13 |
53,636,449.60 |
1.5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99% |
6.48% |
4.5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
0.00% |
0.00%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2,874,336.52 |
985,718,296.53 |
-27.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5,833,430.97 |
759,740,991.46 |
-16.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77,040,905.55 |
225,977,305.07 |
-65.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616,156.33 |
30,486,900.68 |
-15.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022,083.69 |
211,322,996.14 |
-32.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116,405,927.36 |
-180,836,095.46 |
35.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320,448.65 |
504,381,223.52 |
-16.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6,599,970.10 |
529,008,500.70 |
-21.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6,720,478.55 |
-24,627,277.18 |
127.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03,480.91 |
21,126,645.79 |
-265.2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65.91%,主要系本期收回销售货款以及押金保证金较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上升35.63%,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等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上升127.29%,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系净利润因本期经营亏损以及计提商誉减值亏损较大,因此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差异较大。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4,724,251.33 |
-1.18% |
主要系金茂宝馨盈利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
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262,157,423.78 |
65.25% |
主要系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1,268,473.37 |
-0.32%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贴及诉讼赔偿款所致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997,488.08 |
-0.25% |
主要系对外捐赠及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115,016,009.94 |
7.85% |
126,573,429.93 |
7.11% |
0.74% |
|
应收账款 |
294,125,845.95 |
20.07% |
365,696,310.68 |
20.55% |
-0.48% |
|
存货 |
192,014,952.02 |
13.10% |
193,684,209.25 |
10.88% |
2.22%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966,376.65 |
0.82% |
12,353,463.76 |
0.69% |
0.13%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05,493.27 |
0.96% |
9,348,428.53 |
0.53% |
0.43% |
主要系参股公司金茂宝馨盈利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
固定资产 |
522,572,737.87 |
35.65% |
470,945,397.50 |
26.46% |
9.19% |
主要系大板调峰项目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91,848,812.09 |
6.27% |
70,152,729.42 |
3.94% |
2.33% |
主要系厦门宝麦克斯新建厂房所致 |
短期借款 |
318,865,171.89 |
21.76% |
285,507,703.52 |
16.04% |
5.72% |
|
长期借款 |
43,525,146.71 |
2.97% |
15,975,000.00 |
0.90% |
2.07% |
主要系厦门宝麦克斯新建厂房建设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 资产(不含衍 生金融资产) |
6,500,000.00 |
|
|
|
|
2,000,000.00 |
|
4,500,000.00 |
4.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5,000,000.00 |
|
|
|
|
|
|
5,000,000.00 |
上述合计 |
11,500,000.00 |
|
|
|
|
2,000,000.00 |
|
9,500,000.00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00 |
24,300,00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厦门宝麦克斯科 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从事精密模具、高低压开关柜、精密钣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组装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
5000万人民币 |
203,802,452.87 |
81,873,324.90 |
80,616,474.01 |
-4,782,762.47 |
-3,510,955.50 |
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 |
子公司 |
数控钣金结构件制造及组装 |
400万美元 |
43,017,022.92 |
34,834,425.81 |
30,347,756.65 |
-2,497,518.31 |
-2,539,404.57 |
苏州艾诺镁科技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发、加工精冲模及精加工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及售后服务。 |
2,897.737495万人民币 |
31,746,523.78 |
31,623,135.99 |
1,683,508.56 |
963,315.16 |
915,132.51 |
南京友智科技有 限公司 |
子公司 |
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医疗器械制造、销售;机械设备加工、销售;充电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消费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锅炉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厂房及设备租赁;计量器具制造(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销售;计量器具研发、销售;建材、五金、机械设备、木 |
5000万人民币 |
632,519,202.52 |
224,734,485.87 |
125,629,941.03 |
-99,836,169.99 |
-97,327,603.12 |
|
|
制品、小型机电产品销售;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机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机电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动化设备安装、维修;环境与生态监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
|
|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前景分析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分为精密数控钣金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及环保业务四个板块。其中精密数控钣金制造下游应用十分广泛,涉及新能源充电及电池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轨道交通设备、智能消费设备、运输设备、能源设备、环保设备及医疗器械等装备领域的各类精密钣金结构件,系国内领先的工业级数控钣金结构件产品的综合制造商;智能装备制造团队深耕光伏行业的高度集成化与智能化的链式设备、槽式设备及相关配套的湿化学设备6年余,并在玻璃面板、高端PCB、半导体、重卡换电、智能割胶机等领域进行了战略性部署,产业逐步向新能源、自动化等配套设备延伸;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是公司在国内率先实施,并在软硬件、技术和市场上具有领先优势的业务板块。该业务系通过对火电供热机组进行灵活性调峰技术改造后使之具备实时深度调峰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以此实现与电厂的协同运营,多边共赢;环保业务包括烟气流量流速监测、粉尘仪、水处理以及脱硝系统化喷氨优化等业务领域。
1、精密数控钣金制造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产业转移步伐加快的形势下,中国已逐渐成为全球高新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先进制造业的生产基地。特别是汽车、通信电子和家用电器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金属冲压件、钣金件的需求迅速增长。不少跨国企业在将整机制造转移至中国的同时,也将配套工厂转移至中国,对华配件的采购量也逐年快速增加,从而带动了国内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
中国钣金行业的企业主要为国内外机械制造企业做配套钣金加工。内外资机械制造企业培育了冲压钣金企业,而钣金企业又促进了机械制造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在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或制造业发达地区都出现了钣金行业集群。在珠江三角洲的深圳、长江三角洲的苏州和环渤海经济区的沧州等地都出现了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的行业集群,形成了钣金行业的产业链。
目前,中国钣金加工行业技术发展水平较快,属于技术型、资本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钣金加工行业作为国内基础行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正处于上升发展通道。中国制造业正处在结构调整、产业提升的转型期,国内的手工钣金行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冲压钣金及数控钣金将得到较好的发展。随着全球著名制造业跨国企业纷纷来华发展,中国世界制造中心和消费大国的地位日益突出,技术不断进步、经济持续发展,各领域对于钣金加工结构件的需求将不断增长。
2、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智能制造装备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中的重点方向。随着国家开始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快速布局,各项扶持政策陆续出台,智能装备制造行业迎来黄金增长期。目前,我国光伏电池制造设备企业通过创新工艺与装备的融合、以提高产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转换效率为生产目标,已具备了成套工艺流程设备的供应能力,实现了设备国产化,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同时,《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装备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变的重要趋势,全方位描绘了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路线,反映出我国从制造业大国转变成强国的决心,未来中国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调峰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推动实施,清洁能源将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风电、光电装机量将进一步提升。随着大量新增新能源机组的并网,电网负荷调峰需求也将持续扩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还将有较大的市场需求。随着全国调峰辅助服务政策的不断落地,各区域内调峰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增大。现阶段,我国储能调峰领域主要是以抽水蓄能为主,其投资大、选址难、建设周期长等特性导致适用场景受限,其他灵活性调峰技术路线将获蓬勃发展的机遇。
4、环保设备市场前景分析
进入“十四五”,我国环保工作最重要的变化是将施行减污降碳的协同治理,降碳工作的开展必将对我国环保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环保行业将迎来新一轮重要窗口期。随着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的不断推进,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需求将快速增加,碳排放交易不仅涵盖政府与企业核算数据,也涵盖地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政府对排放的规划、管理与落实也会带来较大的市场机遇。
在《水污染防治计划》、《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等利好政策的驱动下,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由单一的政策驱动型行业逐步转变为“政策+市场”双驱动模式。得益于国家宏观政策的大力支持,资本投入力度的加大,技术工艺的不断创新,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得以快速发展。在国家环保及相应配套政策的支持下,在市场化改革的带动下,污水治理行业的市场空间及利润空间将获得进一步释放。
(二)公司发展战略
在国家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结合多年以来在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积累与沉淀,公司明确了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的定位,并制定了以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产业为核心,打造全新宝馨的发展目标。公司将以“融汇尖端科技,智造美好生活”为使命,以“行稳致远,兼容并蓄,敬天爱人,回馈社会”为核心价值观,采用“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遵从“以人为本,遵纪守法,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管理方针,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持续追求卓越品质为根本的战略思维,致力成为受人尊敬、持续为人类创造价值的全球化企业。
公司组建了以精密数控钣金制造、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业务、环保业务为核心的事业部群,将立足于自有核心技术及工艺优势和主要产品或服务在市场的领先优势,积极推进优化管理体系与激励机制,持续推动产品研发与创新,提升内部管理效率,整合优秀人才资源,充分挖掘各业务领域的市场机会,使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齐头并进,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为公司、股东和社会持续、稳定的创造价值。
(三)2021年度经营计划
为贯彻实施公司战略规划,达成发展目标,公司将继续完善战略体系,强化战略引领,提升发展内涵,夯实发展基础,确保资产规模、销售业绩、盈利能力的优质增长,公司在未来3至5年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优化组织架构、科学经营决策
明确集团管控模式,不断完善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实现集团领导下的各管理中心、事业部、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度,确保集团工作目标能够及时分解和贯彻落实。
2、加强企业人力资源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公司将通过不断引进新的人才和调整人才结构,制定和实施持续的人才培养计划,不断完善、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夯实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
3、夯实精密数控钣金业务,实现规模化、自动化运行,降本增效
坚守精密数控钣金业务,持续进行工艺、技术革新、研发新型自动化方案、完善企业工标,引领行业工艺技术。加强供应链平台管理,建设自有原材料开平线,通过生产模式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完成产业升级,灵活开展项目承包制度,实现降本增效。聚焦以数据中心、小功率逆变器、充电桩、闸机、电池PACK及机架的设计与集成制造,以客户为核心,以产品质量为根本,充分发挥政府支持优势,将成熟的生产管理模式复制并扩张,实现精密数控钣金业务的自动化、规模化和全球化,为公司智能装备及新能源业务提供高端制造能力的支持。
4、着重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提升创新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继续稳固公司在湿化学晶硅电池设备领域的制造优势,不断提升装备制造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围绕前沿的电池技术继续加大对湿化学制程设备领域的研发投入,始终保持公司在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领域中的技术领先优势。同时,公司将顺应市场需求,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备、智能农业机器人等项目为契机,加大在环保、自动化等设备领域的业务拓展。通过完善和强化市场营销及客户服务网络建设,稳固长期合作的客户关系,并开发潜在市场,突破区域限制。通过不断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使公司的产品和系统性解决方案更加贴近用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5、聚焦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储备技术,守正出奇
立足公司已建成的火电灵活性调峰项目运营管理,不断优化运行方式和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区域内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调峰收益。持续跟踪与分析各区域电网调峰政策的变化和市场容量增长情况,抓住政策稳定、市场需求潜力较好的区域,投资运营优质灵活性调峰项目,同时提升调峰系统设备集成的销售能力。保持对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和政策敏感度,提前做好技术与人才储备,抓住重卡换电站、电化学储能以及电能替代领域的机遇,深入贯彻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持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6、稳步开展环保业务,发挥产品优势,保证利润贡献
充分发挥公司在烟气流量监测、粉尘仪、水处理、脱硝系统优化喷氨智能控制等环保领域的业务优势,稳步推进市场销售工作,积极推动研发成果转化,拓宽环保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厚环保业务对公司的利润贡献。
7、稳步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
公司将继续重视科研投入、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研发和技术人员,开展有益的技术合作,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和科研成果保护措施等创新体系。公司将持续围绕现有业务的核心技术,开展以市场导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为中长期战略规划做好技术储备。
8、积极推动“金融宝馨”战略,合理利用资本力量增强公司投融实力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工具平台,充实公司资金实力。在立足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合理整合资源,推动外延并购寻求新的突破,与现有业务协同发展,完善公司市场战略布局。
9、积极推动全面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资源整合功能,促使各事业部、管理中心、分子公司目标清晰、责任到位、开支有据。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财务预算对实际经营的引导作用,跟进经营分析中重点决议事项,推动问题解决,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强货款回笼,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促进回款,努力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维持公司较好的现金流。
10、深化审计监督,加强公司风险管控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及内控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快内部管控信息化应用,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对各业务流程进一步梳理与规范,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来发展将涉及到产能扩张、研发投入、跨行业产业链并购投资、子公司快速扩张等资金需求,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五)风险因素
1、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阶段,并且有不断通过横向、纵向进行相关产业并购扩张的需求。公司的转型升级对公司人力资源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且近年来企业用工成本逐年增长,并呈加速趋势,给企业未来经营增加了难度,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需制定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政策,通过招聘、培训、激励等措施,组建和稳定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队伍,同时公司需要加快自动化、智能化的产业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以应对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2、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的推进,各个子公司的业务模式与文化背景存在明显差异,产业板块、细分行业和地域跨度都较大。公司日常管理工作难度趋增。同时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也日益提高和深化,公司在推进业务主体协同和融合的同时,不仅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还必须强化风险管控,兼顾运营效率和持续发展,这对公司的集团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如不能有效的改善和优化管理结构,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模式,将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3、技术和研发
公司致力于新产品、新项目的研究开发。由于新产品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存在周期性风险。研发期间需要投入一定的物力、财力、人力等,研发结果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紧研发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密切关注行业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发展趋势,通过自我创新、自我积累和外部引进,逐步打造一个强大的技术和研发平台。
4、公司管理费用增加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人力成本、研发投入等方面的管理费用支出持续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率。另外公司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将造成公司管理费用的增加。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管理费用等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5、汇率风险
公司有一定比例的外销产品,汇率变动给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公司外销业务还可能因产品交付和结算周期等因素受到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为了应对这一风险,公司一方面在客户销售条款中增加汇率异常变动价格调整条款,另一方面,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等财务手段降低和减少汇率变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6、原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设备配件的主要原材料为板材,包括热镀锌板、铜板、电解板、冷轧板、不锈钢板等。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其价格随着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而波动,若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会对公司的采购成本带来不确定的风险,将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利润。公司采购部门时刻关注大宗商品价格的变化,运用采购工具锁定材料采购成本,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5月14 日 |
友智科技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籍征 |
公司业务情况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389,098,467.07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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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2019年 |
0.00 |
66,297,412.3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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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2018年 |
0.00 |
94,311,886.17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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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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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马伟 、南京捷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针对本次收购,承诺如下:本公司/本人与宝馨科技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互相独立。一、资产独立: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本公司/本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资金或资产被本公司/本人占用的情形。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二、人员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体系与本公司/本人完全独立。本公司/本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三、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运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本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处兼职。四、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业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本人除依法行使股权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活动进行干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损害宝馨科技的独立性,保证宝馨科技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 |
2020年12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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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宝馨科技的独立性。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宝馨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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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马伟 、南京捷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针对本次收购,就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单独或与他人联合控股或能够形成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目前未从事与宝馨科技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二、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宝馨科技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促使本公司下属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宝馨科技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本人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本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2020年12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马伟 、南京捷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针对本次收购,就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江苏捷登、南京捷登、马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曾发生过关联交易。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控股、参股子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宝馨科技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
2020年12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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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控股、参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宝馨科技的利益。三、江苏捷登作为宝馨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宝馨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承诺人作为宝馨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宝馨科技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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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
针对本次收购,就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一、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而认购的宝馨科技股份,自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二、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0年12月22日 |
18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陈东 、汪敏 |
关于利益发生冲突时相关解决方案的承诺 |
未来江苏捷登行使表决权时,若与陈东、汪敏发生利益冲突,陈东、汪敏承诺将以江苏捷登的表决决定为准。如未来产生利益冲突情形,除非发生《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解除情形,陈东、汪敏不会收回表决权委托。 |
2020年12月22日 |
18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朱永福 |
关于不谋求宝馨科技控制权的承诺 |
为保证江苏捷登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承诺如下:1、本人为宝馨科技的财务投资者,目前不存在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措施,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2、本人与宝馨科技第二大股东广讯有限公司(持有宝馨科技84,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16%)目前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共同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 |
2020年12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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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措施;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广讯有限公司建立一致行动关系,共同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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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汪敏 |
关于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
关于表决权委托期限和责任承担及一致行动人的期限承诺如下:1、委托方承诺表决权委托的委托期限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不低于18个月;2、表决权委托有效期内,委托方与受托方均不得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关于“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解除委托”的权利。3、受托方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行使委托权利;对委托方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行使委托权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若受托方违反《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导致产生不利于委托方的法律后果,则应由受托方承担责任,如果委托方已经承担责任的,受托方应对委托方进行赔偿或补偿。4、委托方将其所持有的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江苏捷登行使,委托方与江苏捷登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一致行动的时间期限和解除条件与表决权委托的约定一致,即委托方承诺与受托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期限不低于18个月。 |
2020年12月22日 |
18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陈东、汪敏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1、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陈东及汪敏目前并未控制其他公司)。(3)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
2014年11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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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 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及二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及二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 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及二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4、 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2)保证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及二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 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及二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及二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陈东、一致行动人汪敏及二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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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若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宝馨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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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汪敏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承诺如下: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没有实际控制任何企业。二、在作为宝馨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为了保证宝馨科技的持续发展,在宝馨科技经营范围内,不再新建或收购与其相同或类似的资产和业务,若未来宝馨科技经营范围内存在与其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业机会,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将优先推荐给宝馨科技,宝馨科技具有优先选择权。若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宝馨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4年11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东、汪敏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为了减少和规范与宝馨科技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宝馨科技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作为宝馨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承诺如下:1、不利用自身对宝馨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宝馨科技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宝馨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宝馨科技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宝馨科技方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宝馨科技及其子 |
2014年11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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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宝馨科技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将保证宝馨科技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若陈东及一致行动人汪敏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宝馨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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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荣民 |
业绩承诺 |
袁荣民向宝馨作出业绩承诺:阿帕尼2014年保持盈利;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如阿帕尼上述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不成上述承诺最低标准之净利润总额的,且非因宝馨原因所致,则袁荣民应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按本协议约定就阿帕尼实际利润与本协议承诺最低标准之利润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等价现金方式补偿宝馨。如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内,阿帕尼任何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则袁荣民应于审计机构就阿帕尼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之日起十五(15)日内对阿帕尼当年净利润亏损予以补足(补足金额为当年度净资产亏损金额以及补足过程中各方需承担的税费之和)。如阿帕尼上述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超过承诺最低标准之净利润总额的,则阿帕尼可提取超额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对经 |
2014年11月03日 |
四年 |
超期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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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人员的奖金,剩余超额部分归属于宝馨的,宝馨将在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提取一半作为对经营者的股权激励。本协议中所述净利润系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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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
陈东、汪敏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为避免与宝馨科技、友智科技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陈东、汪敏夫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除已纳入本次收购范围的资产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气体流速流量测量设备、锅炉优化燃烧系统中的煤粉流速流量、风速风量监测系统和环保监测系统中的烟气流速流量监测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也未从事其他与友智科技、宝馨科技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持有宝馨科技股份期间,本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合经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宝馨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宝馨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
2014年10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东、汪敏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陈东、汪敏夫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2)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 |
2014年10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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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宝馨科技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在宝馨科技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将依法履行回避义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4)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宝馨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的,宝馨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5)因友智科技在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前即委托未取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加工并对外销售气体流速流量测量设备,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权益,陈东、汪敏已承诺:"如友智科技因'在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前即委托加工并对外销售气体流速流量测量设备'的事项受到处罚或有其他经济损失,陈东、汪敏将向友智科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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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讯有限公司;CHANG YU-HUI;叶云宙 |
不非法占用资金承诺 |
公司原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和原实际控制人CHANG YU-HUI、叶云宙承诺:自承诺作出之日起,其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公司资金。 |
2010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广讯有限公司;CHANG YU-HUI;叶云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公司原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和原实际控制人CHANG YU-HUI、叶云宙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2010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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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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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做出了包括以下内容的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其和其所投资的除宝馨科技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其他子公司")均未投资于任何与宝馨科技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宝馨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其与宝馨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2.承诺函出具日后,其保证不开展并促使其他子公司不开展与宝馨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新设或收购与宝馨科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宝馨科技直接、间接竞争的企业、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宝馨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现实或可能的业务竞争。3.其保证不利用对宝馨科技的控股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宝馨科技及宝馨科技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如宝馨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公司将不与宝馨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宝馨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其将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宝馨科技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宝馨科技中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宝馨科技权益有利的方式。5.在上述第4项情形出现时,无论是由其和其他子公司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宝馨科技的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宝馨科技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6.在上述第4项情形出现时,其或其他子公司如拟出售与宝馨科技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宝馨科技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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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保证自身、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公司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宝馨科技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7.若发生承诺函第5、6项所述情况,其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公司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宝馨科技,并尽快提供宝馨科技要求的合理的资料。宝馨科技可在接到本公司通知后六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8.其确认承诺函旨在保障宝馨科技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9.其确认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10.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给宝馨科技或宝馨科技的除其以外的其他股东/宝馨科技的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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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朱永福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公司发起人股东苏州永福投资和朱永福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分别做出了包括以下内容的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除宝馨科技外,其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宝馨科技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宝馨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其与宝馨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2.承诺函出具日后,其保证不开展并促使其所控股的子公司(以下称"控股子公司")不开展与宝馨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新设或收购与宝馨科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宝馨科技直接、间接竞争的企业、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宝馨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现实或可能的业务竞争。3.其保证不利用与宝馨科技的关 |
2010年12月03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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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关系进行损害宝馨科技及宝馨科技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如宝馨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控股子公司将不与宝馨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宝馨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其将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宝馨科技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宝馨科技中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宝馨科技权益有利的方式。5.在上述第4项情形出现时,无论是由其和控股子公司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宝馨科技的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宝馨科技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6.在上述第4项情形出现时,其或控股子公司如拟出售与宝馨科技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宝馨科技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其保证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控股子公司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宝馨科技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7.若发生承诺函第5、6项所述情况,其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控股子公司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宝馨科技,并尽快提供宝馨科技要求的合理的资料。宝馨科技可在接到其通知后六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8.其确认承诺函旨在保障宝馨科技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9.其确认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10.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给宝馨科技或宝馨科技的除其以外的其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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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馨科技的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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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福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朱永福通过直接持有苏州永福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人员郑重承诺如下:"(1)自宝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的任何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宝馨科技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宝馨科技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宝馨科技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宝馨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0年12月03日 |
承诺期限内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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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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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说 明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的 工作计划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阿帕尼电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3537号)及《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4516号),阿帕尼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46,704.09元、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17,443.31元。公司认为已触发袁荣民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袁荣民应补足2014年度与2015年度阿帕尼净利润亏损金额共计人民币27,064,147.40元以及补足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袁荣民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公司收到袁荣民先生送达的《协议解除通知书》后,于2016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袁荣民先生<协议解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嗣后,为维护公司权益并陈明真实情况,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要求袁荣民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之催告函暨<协议解除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鉴于以上,因袁荣民一直未履行上述业绩补偿义务,故公司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处理,2017年3月15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袁荣民业绩承诺履行进展及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为了避免该诉讼事项执行困难,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书》,申请对袁荣民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公司于2018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对袁荣民业绩承诺诉讼事项进行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7)苏0505民初1061号】,一审判决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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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439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450000元,合计638439元,由原告负担。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苏05民终9468号】,并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2019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苏05民终9468号】。判决如下:1、撤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2、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4年亏损金额1746704.09元以及自2015年4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3、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5年亏损金额20906185.99元以及自2018年7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4、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2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83439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450000元,合计638439元,由袁荣民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3439元,由袁荣民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判决生效后,袁荣民仍未履行判决生效确定的义务,公司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8日出具了《结案通知书》【(2019)苏0505执3142号】,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了案件执行费64.1467万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了《应诉通知书》【(2019)苏民申7163号】,申请再审人袁荣民与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5民终9468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苏民申7163号】,驳回了袁荣民的再审申请。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将通过代位执行上海阿帕尼在本案中对袁荣民享有的到期债权,加大力度督促袁荣民履行付款义务,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并按照有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伯民、王璐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杨伯民4年、王璐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起诉袁荣民 股权转让合 同一案 |
2,832.77 |
否 |
驳回袁荣民的再审申请 |
驳回袁荣民的再审申请 |
公司将通过代位执行上海阿帕尼在本案中对袁荣民享有的到期债权,加大力度督促袁荣民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后续将依法加大本次案件的执行力度,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如执行结果顺利履行,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
2020年07月24日 |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9)http://www.cninfo.com.cn |
起诉上海阿 帕尼电能技 术(集团)有 限公司借款 一案 |
4,145.25 |
否 |
执行终本结案 |
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 |
本案已穷尽了执行措施,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至本案在规定的执行期限内不能继续有效执行,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
|
与瑞典阿帕 尼的法律纠 纷事宜 |
4,000 |
否 |
进行中 |
进行中 |
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瑞典阿帕尼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本公司和陈东先生提起仲裁程序通知,仲裁编号为HKIAC/A 20287,瑞典阿帕尼以公司复制瑞典阿帕尼锅炉软件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公司销售瑞典阿帕尼锅炉与其竞争违反了《合作协议》约定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陈东先生时任公司董事长为由,要求陈东先生对前述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
|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苏州宝利 来钣金股 份有限公 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永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朱永秀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材料采购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255.48 |
0.49% |
|
否 |
银行转账 |
无 |
2021年04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苏州镁馨 科技有限 公司 |
持本公司15.16%股份的股东广讯有限公司控制的境内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68.35 |
0.34% |
|
否 |
银行转账 |
无 |
2021年04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苏州宝利 来钣金股 份有限公 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永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朱永秀担任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1.13 |
0.00% |
|
否 |
银行转账 |
无 |
2021年04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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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文氏 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永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文诗林持有文氏精密49%股份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材料采购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402.85 |
0.77% |
|
否 |
银行转账 |
无 |
2021年04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合计 |
-- |
-- |
827.81 |
-- |
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 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 有) |
无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 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 限公司 |
2019年11月14日 |
10,000 |
|
|
|
1年 |
是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4月29日 |
20,000 |
|
8,442.63 |
|
1年 |
否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 司 |
2018年09月13日 |
20,000 |
|
7,000 |
|
4年 |
否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 司 |
2020年04月29日 |
20,000 |
|
8,290 |
|
1年 |
否 |
否 |
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4月29日 |
2,000 |
|
1,000 |
|
1年 |
否 |
否 |
南京聪诺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4月29日 |
2,000 |
|
|
|
1年 |
否 |
否 |
南京创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4月29日 |
2,000 |
|
|
|
1年 |
否 |
否 |
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 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04日 |
4,080 |
|
4,080 |
|
8年 |
否 |
否 |
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 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9日 |
2,000 |
|
|
|
1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
48,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7,732.63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
72,08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8,812.63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 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4日 |
10,000 |
|
|
|
1年 |
是 |
否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
48,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7,732.63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
72,08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8,812.63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6.46%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
19,37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9,370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100 |
0 |
0 |
合计 |
2,1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社会公众企业,始终秉承“行稳致远,兼容并蓄,敬天爱人,回馈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培育“顾客至上、以人为本、团结合作、关爱社会”的企业文化,通过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服务。持续关注社会价值的创造,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依法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与合作伙伴建立紧密的联系,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创新能力,增强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公司以稳健的运营为股东们带来良好的回报。
(2)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帮助职工,实现自我价值。关注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身心健康。鼓励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公司内部对新入职员工有完善的培养体系。公司订阅较为丰富的报刊杂志,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党群活动,丰富了员工的生活,增强了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于困难职工,公司工会、党支部积极申请困难职工的专项帮扶资金。
(3)公司加强组织领导,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加大安全防护方面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公司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不适用
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上海阿帕尼公司业绩承诺及重大亏损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袁荣民先生于2014年11月3日签订的《关于阿帕尼电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之交易协议》约定,袁荣民先生向本公司作出上海阿帕尼业绩承诺:2014年保持盈利;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如上海阿帕尼上述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不成上述承诺最低标准之净利润总额的,且非因本公司原因所致,则袁荣民应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按本协议约定就阿帕尼实际利润与本协议承诺最低标准之利润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等价现金方式补偿本公司。如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内,上海阿帕尼任何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则袁荣民应于审计机构就阿帕尼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之日起十五(15)日内对上海阿帕尼当年净利润亏损予以补足(补足金额为当年度净资产亏损金额以及补足过程中各方需承担的税费之和)。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阿帕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已连续三年出现了亏损,净资产为-1.28亿元。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要求袁荣民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之催告函暨<协议解除通知书>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已经敦促其履行承诺,但袁荣民一直未予履行。本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袁荣民股权转让合同一案。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17)苏0505民初1061号)。一审判决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4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鉴定费450,000.00元,合计638,439.00元,由原告负担。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苏05民终9468号】,并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2019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苏05民终9468号】。判决如下:1、撤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2、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4年亏损金额1746704.09元以及自2015年4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3、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5年亏损金额20906185.99元以及自2018年7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4、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2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83439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450000元,合计638439元,由袁荣民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3439元,由袁荣民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判决生效后,袁荣民仍未履行判决生效确定的义务,公司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8日出具了《结案通知书》【(2019)苏0505执3142号】,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了案件执行费64.1467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了《应诉通知书》【(2019)苏民申7163号】,申请再审人袁荣民与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5民终9468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苏民申7163号】,驳回了袁荣民的再审申请。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将通过代位执行上海阿帕尼在本案中对袁荣民享有的到期债权,加大力度督促袁荣民履行付款义务,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江苏捷登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东、汪敏夫妇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878.76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24%,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1,921.0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2%。
3、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事项
公司股东陈东先生于2020年11月26日与江苏捷登签署了《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东陈东先生、汪敏女士于2020年11月26日与江苏捷登签署了《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陈东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合计27,7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5%)转让给江苏捷登,陈东先生及汪敏女士合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1,085,894股(占公司总股本18.24%)表决权委托江苏捷登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及相关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由于上述股份转让事宜,江苏捷登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马伟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于2020年1月6日届满,鉴于当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第三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若该事项实施完成,可能会涉及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因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于2020年12月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1月及时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5、与瑞典阿帕尼的法律纠纷事宜
2016年9月11日,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典阿帕尼”)与本公司签署了《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唯一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为3年,本公司保证每年最低30套高压电极锅炉核心组件的订购量及在协议期间不低于100台高压电极锅炉核心组件的订购量,同时约定包括商标在内的一切知识产权归瑞典阿帕尼所有。本公司由此成为瑞典阿帕尼在中国境内唯一的代理商,推广瑞典阿帕尼的产品和品牌,并负有不得侵犯瑞典阿帕尼知识产权等义务。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瑞典阿帕尼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本公司和陈东先生提起仲裁程序通知,仲裁编号为HKIAC/A 20287,瑞典阿帕尼以公司复制瑞典阿帕尼锅炉软件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公司销售瑞典阿帕尼锅炉与其竞争违反了《合作协议》约定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陈东先生时任公司董事长为由,要求陈东先生对前述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收到仲裁通知后,公司聘请了由中国内地律师、中国香港律师和德国律师组成的国际律师团队,收集了大量证据,于2021年2月9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答复书,答复书中对瑞典阿帕尼的每一项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进行了全面而有力的抗辩,对公司未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事实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仲裁程序仍在进行当中。公司后续将积极应对本案仲裁相关事宜,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与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乾璐”)共同投资设立了上海宽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主要在环保科技、高科技装备、高端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围绕友智科技发展方向进行企业投资及产业整合。合伙企业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友智科技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出资比例90%;杭州乾璐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出资比例10%。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友智科技尚未实际出资。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8,490,705 |
26.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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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90,705 |
26.80% |
1、国家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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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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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内资持股 |
148,490,705 |
2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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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8,490,705 |
26.80%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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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8,490,705 |
2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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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90,705 |
26.80% |
4、外资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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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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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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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5,543,559 |
7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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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543,559 |
73.20%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5,543,559 |
7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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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543,559 |
73.2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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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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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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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554,034,26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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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034,26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陈东先生于2020年11月26日与江苏捷登签署了《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合计27,7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5%)转让给江苏捷登,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2日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24,77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24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陈东 |
境内自然人 |
16.54% |
91,663,368 |
-27,701,714 |
89,523,811 |
2,139,557 |
质押 |
91,238,286 |
广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5.16% |
84,000,000 |
0 |
0 |
84,000,000 |
|
|
朱永福 |
境内自然人 |
10.04% |
55,619,315 |
-13,580,685 |
51,900,000 |
3,719,315 |
质押 |
52,044,587 |
江苏捷登智能制 造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27,701,714 |
27,701,714 |
0 |
27,701,714 |
质押 |
20,000,000 |
汪敏 |
境内自然人 |
1.70% |
9,422,526 |
0 |
7,066,894 |
2,355,632 |
质押 |
7,972,526 |
张文强 |
境内自然人 |
1.10% |
6,089,900 |
6,089,900 |
0 |
6,089,900 |
|
|
万博 |
境内自然人 |
0.92% |
5,115,402 |
2,200,500 |
0 |
5,115,402 |
|
|
马渲 |
境内自然人 |
0.72% |
4,000,000 |
4,000,000 |
0 |
4,000,000 |
|
|
武瑞萱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289,800 |
0 |
0 |
2,289,800 |
|
|
苏州永福投资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0% |
2,225,854 |
0 |
0 |
2,225,854 |
质押 |
2,225,854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3)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与股东陈东、汪敏夫妇系一致行动人。朱永福系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二者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 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公司股东陈东、汪敏夫妇于2020年11月26日与江苏捷登签署了《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陈东、汪敏夫妇合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1,085,894股(占公司总股本18.24%)表决权委托江苏捷登行使。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广讯有限公司 |
8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000,000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27,701,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01,714 |
张文强 |
6,08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9,900 |
万博 |
5,115,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5,402 |
马渲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朱永福 |
3,719,3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9,315 |
汪敏 |
2,355,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5,632 |
武瑞萱 |
2,28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9,800 |
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 |
2,225,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5,854 |
陈东 |
2,139,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9,557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与股东陈东、汪敏夫妇系一致行动人。朱永福系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二者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 |
的说明 |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本报告期末,张文强通过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089,900股,万博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115,402股,马渲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4,000,000股,其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通过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 科技有限公司 |
王思淇 |
2020年10月22日 |
91321282MA22RBDU8K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 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马伟 |
本人 |
中国 |
否 |
陈东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汪敏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马伟先生任江苏康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江苏新沂汉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东先生,于2008年2月至今在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1年1月在本公司任董事长。 汪敏女士,于2015年9月至2021年1月在本公司任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马伟 |
变更日期 |
2020年12月22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广讯有限公司 |
CHANG YU-HUI |
2001年03月28日 |
500万美元 |
一般投资业务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陈东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42 |
2015年09月23日 |
2021年01月21日 |
119,365,082 |
|
27,701,714 |
|
91,663,368 |
汪敏 |
董事 |
离任 |
女 |
41 |
2015年09月23日 |
2021年01月21日 |
9,422,526 |
|
|
|
9,422,526 |
晏仲华 |
董事 |
现任 |
男 |
69 |
2015年09月23日 |
2023年01月21日 |
|
|
|
|
|
张素贞 |
董事 |
现任 |
女 |
54 |
2007年12月16日 |
2023年01月21日 |
|
|
|
|
|
朱永福 |
董事 |
离任 |
男 |
49 |
2007年12月16日 |
2021年01月21日 |
69,200,000 |
|
13,580,685 |
|
55,619,315 |
张淋 |
董事 |
离任 |
男 |
51 |
2017年01月06日 |
2021年01月21日 |
|
|
|
|
|
余新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4 |
2018年09月05日 |
2021年01月21日 |
|
|
|
|
|
成志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9 |
2014年01月08日 |
2020年01月23日 |
|
|
|
|
|
张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59 |
2014年01月08日 |
2020年01月23日 |
|
|
|
|
|
赵增耀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8 |
2020年01月24日 |
2021年01月21日 |
|
|
|
|
|
于耀东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6 |
2020年01月24日 |
2021年01月21日 |
|
|
|
|
|
李缤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女 |
29 |
2016年11月16日 |
2021年01月21日 |
|
|
|
|
|
欧春燕 |
监事 |
离任 |
女 |
33 |
2014年01月08日 |
2021年01月21日 |
|
|
|
|
|
盛颖 |
监事 |
现任 |
女 |
25 |
2019年08月10日 |
2024年01月21日 |
|
|
|
|
|
朱婷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3 |
2016年02月23日 |
2023年01月21日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197,987,608 |
0 |
41,282,399 |
|
156,705,209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成志明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1月23日 |
任期满离任 |
张薇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1月23日 |
任期满离任 |
赵增耀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0年01月24日 |
聘任 |
于耀东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0年01月24日 |
聘任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选举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陈东先生、汪敏女士、朱永福先生、张淋先生,独立董事余新平先生、赵增耀先生、于耀东先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李缤女士、欧春燕女士任期已于2021年1月21日届满。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张大钊先生、左越先生、王思淇先生、罗旭先生,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姚立杰女士、高鹏程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次日计算,任期二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金世春先生、张瑮敏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次日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现任董事长为王思淇先生。
1、董事
王思淇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合肥美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淮北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淮北康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南京捷登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恒鼎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经理,淮北伯图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康美绿筑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迅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左越先生,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历任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面试研究院主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投行部总经理、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经管办投资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晏仲华先生,195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盐业协会副理长、井矿盐工作委员会主任,201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素贞女士,1967年7月出生,中国台湾省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及管理部课长及副理,现任台湾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及管理部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罗旭先生,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及投资管理工作,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
凌云志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广东西奥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伊登软件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执行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姚立杰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高鹏程先生,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合伙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
金世春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苏州市家具一厂政保科副科长、供销科科长,苏州蓝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外合资麦安吉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山福园医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国汇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春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企威视觉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张瑮敏女士,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新沂铁路医院财务、江苏恒鼎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现任本公司会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盛颖女士,199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苏州柏利城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场专员,现任本公司企划专员,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左越先生:同上述董事任职情况。
罗旭先生:同上述董事任职情况。
朱婷女士,197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苏州正德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苏州陆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经理、助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生敏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徐州工程机械研究所工程师、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经营管理部计划主管、原机械工业部农业装备司工程机械处及行业发展司技术改造处交流干部、徐工集团规划发展部技术改造经理、徐州液压汽动机械公司(现变更为“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中方经理、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工集团国际发展部部长、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思淇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10月22日 |
|
是 |
金世春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顾问 |
2020年10月16日 |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晏仲华 |
中国盐业协会 |
副理长、井矿盐工作委员会主任 |
2013年04月01日 |
|
是 |
张素贞 |
宝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经理 |
1992年09月01日 |
|
是 |
王思淇 |
江苏恒鼎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投融资部经理 |
2018年05月01日 |
|
是 |
王思淇 |
南京捷登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0月21日 |
|
否 |
王思淇 |
淮北伯图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8年11月23日 |
|
否 |
王思淇 |
江苏迅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7月01日 |
|
否 |
凌云志 |
伊登软件控股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及执行董事 |
2017年07月01日 |
|
是 |
姚立杰 |
北京交通大学 |
教授 |
2018年12月01日 |
|
是 |
高鹏程 |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
分所合伙人 |
2015年08月01日 |
|
是 |
金世春 |
苏州企威视觉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04月01日 |
|
否 |
金世春 |
江苏春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年06月05日 |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报酬和支付方法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和支付方法由董事会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参考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领取报酬。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均为其从事公司管理工作的工资性收入。
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受股东大会、董事会委托行使职权时的津贴由公司承担。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东 |
董事长 |
男 |
42 |
离任 |
120.64 |
否 |
汪敏 |
董事 |
女 |
41 |
离任 |
2.4 |
否 |
晏仲华 |
董事 |
男 |
69 |
现任 |
45.41 |
否 |
张素贞 |
董事 |
女 |
54 |
现任 |
2.76 |
否 |
朱永福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9 |
离任 |
156.52 |
否 |
张淋 |
董事 |
男 |
51 |
离任 |
72.79 |
否 |
余新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离任 |
6 |
否 |
成志明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离任 |
1 |
否 |
张薇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离任 |
1 |
否 |
赵增耀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离任 |
5.5 |
否 |
于耀东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离任 |
5.5 |
否 |
李缤 |
监事会主席 |
女 |
29 |
离任 |
11.6 |
否 |
欧春燕 |
监事 |
女 |
33 |
离任 |
9.61 |
否 |
盛颖 |
监事 |
女 |
25 |
现任 |
9.17 |
否 |
朱婷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女 |
43 |
现任 |
63.8 |
否 |
合计 |
-- |
-- |
-- |
-- |
513.7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7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4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52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52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037 |
销售人员 |
73 |
技术人员 |
195 |
财务人员 |
24 |
行政人员 |
195 |
合计 |
1,524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216 |
大专 |
293 |
大专以下 |
1,015 |
合计 |
1,524 |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公司按照薪酬管理体系及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发放工资。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培训计划
人才资源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岗位胜任要求和职业晋升期望,公司制定了人才培训发展体系。公司开展入职上岗培训保证新员工快速适应公司文化快速走上工作岗位;定期开展专业技术进阶培训,实现职工技能不断提升;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定制管理培训计划,培养一流的团队管理人才。公司积极搭建讲师管理平台,科学规划教学资源,为人才培养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18,17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3,852,504.86 |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设立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责任是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未发生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并由专人负责保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均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及时披露。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全体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免均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则,对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及审议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得到了切实执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并强化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董事会成员包含业内专家和其他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认真分析、科学决策,并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设立监事会。目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相关利益者方面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认真培养每一位员工,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6、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并制定了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人力资源中心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职位晋升的量化依据,并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准确的员工绩效信息。根据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各层面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激励员工充分发挥工作潜能,为公司多创效益。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负责人,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增强公司运作的透明度,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8、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制定并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配有专职的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以及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 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上述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计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稽核、内控体制完备有效。
9、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的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司规范接待投资者的实地调研,在不违反公平披露的原则下解答相关问题,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心。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负责人,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电子信箱、传真、巨潮资讯网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加强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详细回答投资者的问询,定期将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整理、汇总报送给公司管理层。公司加强与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通,积极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并且具备自主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不存在相互占用资产或共享客户资源及共用技术、销售人员的行为,也不存在与其他股东及关联方相互依赖的情形,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和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独立完整,具备独立面向市场并自主经营的业务能力,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的情形。
2、人员方面: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完全独立,根据国家及本地区的企业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薪,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关联公司兼职。
3、资产方面:公司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资产建立了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程序,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通过上述制度的执行,保证公司的各项资产有确定的管理部门和完善的记录,公司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各项资产、与往来单位定期核对等措施,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4、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本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的组织机构,人员的任免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设有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对子公司的财务实行垂直管理,要求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执行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独立、完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程序,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公司财务活动有序的进行;在会计核算方面通过建立规范的核算流程,对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环节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确保了会计凭证、核算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规范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等程序和责任,明确重要内部信息的披露和传递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财务报告报送的风险。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4.51% |
2020年01月23日 |
2020年01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9年度股东大 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6.15% |
2020年05月19日 |
2020年05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成志明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张薇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余新平 |
5 |
2 |
3 |
0 |
0 |
否 |
2 |
赵增耀 |
4 |
2 |
2 |
0 |
0 |
否 |
1 |
于耀东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无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经营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监督。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对更换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相关会议决议除特别说明外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从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项议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及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与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上海宽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友智科技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出资比例为90%。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购买及出售资产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公司向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没有超出公司原来预计的金额。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宝麦克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限为四年;
(4)公司和友智科技共同为友智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网电力”),对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项下51%的债权比例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审批的担保金额为本金4,080.00万元及其对应的手续费和利息,担保期限8年;
(5)友智科技为慧网电力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6)公司和“友智科技”为“慧网电力”、南京友智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聪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创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进行了检查,对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其要求执行相关程序,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
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水平、经营效益、岗位级别确定基本薪酬。公司以量化的经营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目标。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绩效奖金。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缺陷认定标准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下表列示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考虑因素: |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下表列示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考虑因素: |
|
|
|
定量标准 |
根据缺陷造成的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或利润等的比率确定。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以销售收入指标或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销售收入的1%,或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超过销售收入的0.5%但小于1%,或超过利润总额的3%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销售收入的0.5%,或小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直接财产损失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加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则认定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人民币50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苏亚审【2021】75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伯民、王璐 |
审 计 报 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 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宝馨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宝馨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二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38。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0年度,宝馨科技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49,561.09万元,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或期望的 业绩指标而虚构收入或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 险,且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在产品销售模式上存在 差异,故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了解和评价宝馨科技公司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 选取销售合同进行查验,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确认并评价履约义务的履约时点,评价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
· 在区分经营销售类别的基础上,按业务板块执行分析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 选取交易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针对内销收入,检查销售相关的合同或订单、发货单、签收记录或调试验收记录等资料;针对外销收入,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结算条款,检查销售相关的合同或订单、发货单、报关单、提单、物流记录等资料;并结合检查收款记录、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审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 针对灵活性调峰项目收入,了解调峰项目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对应的取数依据;取得并核对电厂与公司结算资料; · 选择样本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交易记录,检查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将宝馨科技公司的设备配件业务板块销售毛利率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以判断其合理性。 |
2. 商誉减值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十八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主要项目注释”注 释17。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馨科技公司商誉余额为 36,436.9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 备余额为11,112.92万元,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金额 为25,323.9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 准备余额为36,436.90万元。管理层对商誉至少每年 进行减值测试。当出现事项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 出现潜在减值迹象时,需要对商誉进行更加频繁的 减值测试。预测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对重要的预 测假设和预测参数做出重大判断,特别是未来售价、 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判断, 我们将本年度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了解和评价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 获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商誉减值测试为评估目的的评估报告,评价评估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减值测试方法选取的适当性。 · 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包括利用外部评估专家评估减值测试中所采用关键假设及关键参数选取的合理性,以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 · 复核商誉减值计算的准确性; · 评价财务报告中与商誉减值有关的披露是否恰当。 |
四、其他信息
宝馨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宝馨科技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宝馨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宝馨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宝馨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宝馨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宝馨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宝馨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15,016,009.94 |
126,573,429.93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0,000.00 |
6,5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3,278,655.19 |
21,635,750.00 |
应收账款 |
294,125,845.95 |
365,696,310.68 |
应收款项融资 |
6,025,128.19 |
30,643,107.29 |
预付款项 |
15,117,425.77 |
33,259,750.83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25,931,295.63 |
20,914,762.92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92,014,952.02 |
193,684,209.25 |
合同资产 |
471,469.0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648,013.90 |
44,677,454.27 |
流动资产合计 |
708,128,795.62 |
843,584,775.17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05,493.27 |
9,348,428.5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966,376.65 |
12,353,463.76 |
固定资产 |
522,572,737.87 |
470,945,397.50 |
在建工程 |
91,848,812.09 |
70,152,729.4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59,897,456.89 |
54,023,214.82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253,239,885.81 |
长期待摊费用 |
2,449,543.76 |
1,751,151.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637,560.51 |
38,659,366.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1,592.92 |
20,480,092.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7,519,573.96 |
935,953,730.64 |
资产总计 |
1,465,648,369.58 |
1,779,538,505.81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18,865,171.89 |
285,507,703.5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74,877,401.21 |
79,834,040.23 |
应付账款 |
199,291,546.77 |
181,218,529.75 |
预收款项 |
240,945.00 |
20,829,165.99 |
合同负债 |
39,008,560.8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28,447.21 |
18,128,631.96 |
应交税费 |
2,185,792.93 |
1,542,720.31 |
其他应付款 |
5,471,380.27 |
2,092,330.73 |
其中:应付利息 |
|
421,634.48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265,275.26 |
68,920,722.01 |
其他流动负债 |
381,083.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6,115,604.50 |
658,073,844.50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43,525,146.71 |
15,975,000.00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81,630,474.27 |
78,416,238.1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29,150.00 |
1,372,2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6,184,770.98 |
95,763,438.12 |
负债合计 |
832,300,375.48 |
753,837,282.62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54,034,264.00 |
554,034,26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69,357,491.80 |
269,357,491.80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4,671,542.06 |
-2,940,052.70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1,265,196.77 |
21,265,196.77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219,788,482.89 |
169,309,984.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0,196,927.62 |
1,011,026,884.05 |
少数股东权益 |
13,151,066.48 |
14,674,339.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3,347,994.10 |
1,025,701,223.1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65,648,369.58 |
1,779,538,505.81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6,838,874.69 |
58,592,848.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0,000.00 |
4,5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222,133.14 |
20,706,000.00 |
应收账款 |
165,118,415.85 |
199,639,144.56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0,187.57 |
18,967,306.40 |
预付款项 |
2,036,494.91 |
2,127,069.88 |
其他应收款 |
41,839,156.55 |
16,545,988.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30,000,000.00 |
|
存货 |
118,681,993.07 |
128,718,518.06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9,679.63 |
1,407,024.46 |
流动资产合计 |
403,926,935.41 |
451,203,900.20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0,718,504.50 |
556,061,439.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86,039,647.61 |
196,110,419.27 |
在建工程 |
600,000.02 |
1,118,504.8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31,921,242.92 |
33,571,735.91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9,256.67 |
635,765.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190,157.57 |
28,938,765.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1,592.92 |
141,592.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1,440,402.21 |
821,578,223.89 |
资产总计 |
1,225,367,337.62 |
1,272,782,124.09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93,718,090.23 |
203,166,68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35,166,301.74 |
43,244,626.58 |
应付账款 |
98,036,972.82 |
91,575,777.18 |
预收款项 |
240,945.00 |
6,176,812.44 |
合同负债 |
6,927,053.37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96,184.77 |
11,118,215.80 |
应交税费 |
1,064,074.80 |
834,180.83 |
其他应付款 |
63,237,289.51 |
121,779,013.27 |
其中:应付利息 |
|
264,328.39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2,338.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8,739,250.80 |
477,895,306.10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408,739,250.80 |
477,895,306.10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54,034,264.00 |
554,034,26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69,601,560.72 |
269,601,560.72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1,265,196.77 |
21,265,196.77 |
未分配利润 |
-28,272,934.67 |
-50,014,203.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6,628,086.82 |
794,886,817.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25,367,337.62 |
1,272,782,124.0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95,610,883.41 |
827,113,771.26 |
其中:营业收入 |
495,610,883.41 |
827,113,771.26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27,984,574.25 |
750,736,918.76 |
其中:营业成本 |
426,106,202.49 |
544,722,832.21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 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4,321,582.36 |
5,496,975.76 |
销售费用 |
41,236,358.75 |
51,049,149.35 |
管理费用 |
72,182,617.76 |
65,348,586.93 |
研发费用 |
54,475,853.13 |
53,636,449.60 |
财务费用 |
29,661,959.76 |
30,482,924.91 |
其中:利息费用 |
26,099,275.20 |
30,310,912.87 |
利息收入 |
896,567.26 |
1,580,948.68 |
加:其他收益 |
3,602,996.81 |
10,211,963.6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4,724,251.33 |
399,224.1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4,657,064.74 |
348,181.9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15,838,736.16 |
-4,585,351.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262,157,423.78 |
-21,556,009.2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2,822.43 |
466,030.9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2,029,780.21 |
61,312,710.15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8,473.37 |
76,430.09 |
减:营业外支出 |
997,488.08 |
1,035,794.7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1,758,794.92 |
60,353,345.54 |
减:所得税费用 |
-11,137,055.19 |
-5,918,405.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0,621,739.73 |
66,271,751.4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90,621,739.73 |
66,271,751.4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9,098,467.07 |
66,297,412.32 |
2.少数股东损益 |
-1,523,272.66 |
-25,660.8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31,489.36 |
-219,818.1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1,731,489.36 |
-219,818.1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1,731,489.36 |
-219,818.1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31,489.36 |
-219,818.15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2,353,229.09 |
66,051,933.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390,829,956.43 |
66,077,594.1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23,272.66 |
-25,660.86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023 |
0.119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023 |
0.119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丽霞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13,394,421.87 |
465,434,218.22 |
减:营业成本 |
270,274,333.26 |
356,004,206.24 |
税金及附加 |
3,413,431.06 |
3,694,878.19 |
销售费用 |
6,432,060.66 |
11,288,510.99 |
管理费用 |
30,617,112.00 |
35,000,358.81 |
研发费用 |
18,883,469.81 |
20,550,495.35 |
财务费用 |
12,977,939.19 |
12,813,806.28 |
其中:利息费用 |
9,830,599.54 |
12,108,898.21 |
利息收入 |
450,599.30 |
552,497.40 |
加:其他收益 |
1,269,224.86 |
903,2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4,657,064.74 |
20,348,181.9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4,657,064.74 |
348,181.9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9,802,117.29 |
-1,279,102.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2,894,723.37 |
-2,946,031.7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2,822.43 |
466,030.9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038,347.26 |
43,574,241.22 |
加:营业外收入 |
1,111,477.00 |
42,703.00 |
减:营业外支出 |
553,783.68 |
196,485.6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14,596,040.58 |
43,420,458.61 |
减:所得税费用 |
-7,145,228.25 |
2,402,730.7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741,268.83 |
41,017,727.9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21,741,268.83 |
41,017,727.9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741,268.83 |
41,017,727.90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9,184,025.66 |
872,691,748.6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24,562.97 |
30,623,453.1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665,747.89 |
82,403,094.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2,874,336.52 |
985,718,296.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5,851,815.67 |
487,199,322.2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134,616,430.04 |
139,823,049.9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018,169.51 |
28,731,623.2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347,015.75 |
103,986,996.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5,833,430.97 |
759,740,991.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40,905.55 |
225,977,305.0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000,000.00 |
28,9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186.59 |
51,042.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6,969.74 |
1,535,858.5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2,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616,156.33 |
30,486,900.6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022,083.69 |
166,212,019.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000,000.00 |
35,2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9,910,976.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022,083.69 |
211,322,996.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05,927.36 |
-180,836,095.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4,7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14,700,000.00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1,020,448.65 |
464,681,223.5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00,000.00 |
2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3,320,448.65 |
504,381,223.5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1,291,853.52 |
494,297,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25,300,476.02 |
31,161,500.7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7,640.56 |
3,5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6,599,970.10 |
529,008,500.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0,478.55 |
-24,627,277.1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2,258,937.65 |
612,713.3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03,480.91 |
21,126,645.7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574,468.68 |
68,447,822.8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670,987.77 |
89,574,468.6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8,667,267.05 |
421,296,612.4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13,099.10 |
19,881,106.5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64,059.84 |
30,744,342.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844,425.99 |
471,922,062.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943,807.69 |
310,899,804.6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82,157,000.28 |
83,376,171.5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35,844.02 |
6,064,638.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090,438.55 |
37,790,419.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827,090.54 |
438,131,03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17,335.45 |
33,791,027.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7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6,969.74 |
1,528,519.4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96,969.74 |
23,228,519.4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48,072.29 |
17,860,190.4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9,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8,072.29 |
26,860,190.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48,897.45 |
-3,631,671.0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4,398,100.00 |
286,365,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4,3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398,100.00 |
320,665,2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4,049,880.00 |
317,807,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9,891,737.70 |
12,207,579.9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7,640.5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949,258.26 |
330,014,579.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51,158.26 |
-9,349,379.9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159,763.95 |
501,170.2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44,689.31 |
21,311,146.9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637,601.54 |
19,326,454.6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92,912.23 |
40,637,601.5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54,034,264.00 |
|
|
|
269,357,491.80 |
|
-2,940,052.70 |
|
21,265,196.77 |
|
169,309,984.18 |
1 |
1,011,026,884.05 |
14,674,339.14 |
1,025,701,223.1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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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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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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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4,034,264.00 |
|
|
|
269,357,491.80 |
|
-2,940,052.70 |
|
21,265,196.77 |
|
169,309,984.18 |
1 |
1,011,026,884.05 |
14,674,339.14 |
1,025,701,223.1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1,731,489.36 |
|
|
|
-389,098,467.07 |
|
-390,829,956.43 |
-1,523,272.66 |
-392,353,229.0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731,489.36 |
|
|
|
-389,098,467.07 |
|
-390,829,956.43 |
-1,523,272.66 |
-392,353,229.0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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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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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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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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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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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利润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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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取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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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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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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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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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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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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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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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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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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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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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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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专项储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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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提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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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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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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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4,034,264.00 |
|
|
|
269,357,491.80 |
|
-4,671,542.06 |
|
21,265,196.77 |
|
-219,788,482.89 |
|
620,196,927.62 |
13,151,066.48 |
633,347,994.1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5 |
554,034,264.00 |
|
|
|
269,357,491.80 |
|
-2,720,234.55 |
|
21,265,196.77 |
|
103,022,311.59 |
|
944,959,029.61 |
|
944,959,029.6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9,739.73 |
|
-9,739.73 |
|
-9,739.73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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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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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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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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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5 |
554,034,264.00 |
|
|
|
269,357,491.80 |
|
-2,720,234.55 |
|
21,265,196.77 |
|
103,012,571.86 |
|
944,949,289.88 |
|
944,949,289.8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219,818.15 |
|
|
|
66,297,412.32 |
|
66,077,594.17 |
14,674,339.14 |
80,751,933.3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219,818.15 |
|
|
|
66,297,412.32 |
|
66,077,594.17 |
-25,660.86 |
66,051,933.3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
|
|
|
|
|
|
|
|
|
|
14,700,000.00 |
14,700,0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14,700,000.00 |
14,70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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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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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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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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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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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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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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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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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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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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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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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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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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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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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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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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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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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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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本期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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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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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5 |
554,034,264.00 |
|
|
|
269,357,491.80 |
|
-2,940,052.70 |
|
21,265,196.77 |
|
169,309,984.18 |
1 |
1,011,026,884.05 |
14,674,339.14 |
1,025,701,223.1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54,034,264.00 |
|
|
|
269,601,560.72 |
|
|
|
21,265,196.77 |
-50,014,203.50 |
|
794,886,817.9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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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4,034,264.00 |
|
|
|
269,601,560.72 |
|
|
|
21,265,196.77 |
-50,014,203.50 |
|
794,886,817.9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
|
|
|
|
|
|
|
|
|
21,741,268.83 |
|
21,741,268.8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21,741,268.83 |
|
21,741,268.8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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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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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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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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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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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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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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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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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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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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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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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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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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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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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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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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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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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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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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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4,034,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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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01,56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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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5,196.77 |
-28,272,93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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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628,086.8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5 |
554,034,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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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01,56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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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5,196.77 |
-90,997,96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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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903,056.3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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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6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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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66.22 |
前期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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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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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期初余额 5 |
554,034,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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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01,56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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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5,196.77 |
-91,031,9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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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869,090.0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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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7,72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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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7,727.9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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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7,72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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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7,727.9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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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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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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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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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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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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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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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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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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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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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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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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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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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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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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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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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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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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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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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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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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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额 5 |
554,034,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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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01,56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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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5,196.77 |
-50,014,2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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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886,817.9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本公司总部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阳路17号
业务性质:本公司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行业下的一个细分行业,即数控钣金行业
主要经营活动:医疗器械钣金件、各种精密钣金结构件、充电桩、智能消费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环保设备、能源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气柜、电源柜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各种控制软件的研发、销售;电锅炉、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热力生产和销售(学校、医院、商业体、住宅小区等小规模);厂房及设备的租赁;机电工程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医疗器械制造、销售;机械设备加工、销售;充电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消费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锅炉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厂房及设备租赁;计量器具制造(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销售;计量器具研发、销售;建材、五金、机械设备、木制品、小型机电产品销售;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机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机电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动化设备安装、维修;环境与生态监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资产与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包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发生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1、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司在购买日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成本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1)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以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对价之和确定。合并成本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金额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投资成本之和。个别财务报表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一揽子交易除外。
3、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进行分配。
(1)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2)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3)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4)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5)公司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予考虑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项目。
4、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差额的处理
(1)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②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1、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为企业合并而发行债务性证券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1)债券如为折价或面值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增加折价的金额;
(2)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减少溢价的金额。
3、公司在合并中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1)在溢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从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扣除;
(2)在面值或折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冲减留存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编制。
(三)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反映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其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继续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四)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1)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处理
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包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一)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1、外币交易的初始确认
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公司均按照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中,对发生的外币兑换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公司按照交易发生日实际采用的汇率进行折算。
2、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的调整或结算
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分别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或结算日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对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调整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同时作为汇兑差额处理。其中,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原则
①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公司仍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②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公司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先将可变现净值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③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如果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则公司先将该外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进行比较,其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者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2、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公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2)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公司对财务报表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3、公司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照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以下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且其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四)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六)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公司控制的主体发行的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但满足准则规定条件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之外的其他方式确定的,公司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公司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
(八)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分别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1 |
设备配件业务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组合2 |
湿化学设备业务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3 |
锅炉配套设备业务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4 |
节能环保业务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组合 |
已履约未结算资产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退税款、应收政府补助款、代收代扣款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 |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押金、保证金、非关联方往来款、员工暂支款、备用金、其他等款项 |
基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质量是否发生变化,预期信用损失采用“三阶段法”进行分析。 若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预计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10、应收票据
参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1、应收账款
参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2、应收款项融资
参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
14、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
(五)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5、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包括已履约未结算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参见本附注9、金融工具(八)“金融资产减值”。
16、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详见本附注三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通过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等,冲减发行溢价,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发行债务性证券(债务性工具)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处理。
(3)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公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不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均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经过调整后计算确定。但是,公司对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的或是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有关资料的,直接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应分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予以确认。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则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按照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照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三)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合营企业,是公司仅对某项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方享有某项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相关债务的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而不是合营企业。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地产。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比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计提折旧。
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比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进行摊销。
18、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10.00 |
2.2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00 |
9.00、18.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00 |
18.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00 |
18.00 |
调峰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自转固时点至合同到期日 |
0.00 |
|
风洞实验室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00 |
9.00 |
固定资产折旧
1、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公司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和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复核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如有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满足融资租赁标准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9、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在以借款进行的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公司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0、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的范围
公司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其中,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公司将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4)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能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一)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自满足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确定,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则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公司将取得的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达到预定用途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不预留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通常计入当期损益;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 |
0.00 |
2.00 |
软件 |
5 |
计算机软件平均更新年限 |
0.00 |
20.00 |
专利权 |
6-10 |
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 |
0.00 |
10.00-16.00 |
其他[注] |
10 |
|
0.00 |
10.00 |
注:其他项目为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为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
(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照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确定;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的情况,通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者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公司的历史经验等方法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四)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1、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2、公司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别进行处理。
3、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一)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1、研究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的初始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初始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受益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年金缴费等。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的确认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2.收入的计量
合同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将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以及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并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移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或变更。
(二)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主要包括设备配件销售、湿化学设备销售、锅炉配套设备产品销售、监测设备产品销售、水处理设备产品销售。
本公司销售的设备配件产品分为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其中内销收入确认时点为:在合同签订后,本公司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于仓库发出产品,开具出库单并获取客户签收或验收单据,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外销收入确认时点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于仓库发出产品,按照通行国际贸易条款约定的货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本公司内销的湿化学设备产品、锅炉配套设备产品、监测设备产品、水处理设备产品及其他设备产品,其收入确认时点为:在合同签订后,本公司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如合同约定设备产品需经公司负责安装(指导安装除外)、调试的,于发出产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客户验收(或验收调试)合格后,获取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安装竣工验收单或(性能)调试验收单据,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如合同未约定设备产品需经公司负责安装(指导安装除外)、调试的,于发出产品抵达约定地点,经客户收货验收合格后,获取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到货验收单据,获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本公司提供劳务收入主要包括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收入。
本公司提供的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其收入确认时点为:在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在灵活性调峰服务期间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以与电厂结算获得收取服务款项的权利时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服务,其收入确认时点为:根据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归属期间,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租赁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7、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三)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且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公司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公司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4、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进行折现。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 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并按照有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无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26,573,429.93 |
126,573,429.93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21,635,750.00 |
21,635,750.00 |
|
应收账款 |
365,696,310.68 |
365,696,310.68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643,107.29 |
30,643,107.29 |
|
预付款项 |
33,259,750.83 |
33,259,750.83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20,914,762.92 |
20,914,762.9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193,684,209.25 |
193,684,209.25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677,454.27 |
44,677,454.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843,584,775.17 |
843,584,775.17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9,348,428.53 |
9,348,428.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353,463.76 |
12,353,463.76 |
|
固定资产 |
470,945,397.50 |
470,945,397.50 |
|
在建工程 |
70,152,729.42 |
70,152,729.4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54,023,214.82 |
54,023,214.82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253,239,885.81 |
253,239,885.8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51,151.39 |
1,751,151.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659,366.49 |
38,659,366.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480,092.92 |
20,480,092.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5,953,730.64 |
935,953,730.64 |
|
资产总计 |
1,779,538,505.81 |
1,779,538,505.81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285,507,703.52 |
285,507,703.5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79,834,040.23 |
79,834,040.23 |
|
应付账款 |
181,218,529.75 |
181,218,529.75 |
|
预收款项 |
20,829,165.99 |
1,472,426.43 |
-19,356,739.56 |
合同负债 |
|
17,736,454.67 |
17,736,454.6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28,631.96 |
18,128,631.96 |
|
应交税费 |
1,542,720.31 |
1,542,720.31 |
|
其他应付款 |
2,092,330.73 |
2,092,330.73 |
|
其中:应付利息 |
421,634.48 |
421,634.48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68,920,722.01 |
68,920,722.0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1,620,284.89 |
1,620,284.89 |
流动负债合计 |
658,073,844.50 |
658,073,844.50 |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15,975,000.00 |
15,975,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78,416,238.12 |
78,416,238.1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72,200.00 |
1,372,2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763,438.12 |
95,763,438.12 |
|
负债合计 |
753,837,282.62 |
753,837,282.62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54,034,264.00 |
554,034,26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69,357,491.80 |
269,357,491.80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40,052.70 |
-2,940,052.70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21,265,196.77 |
21,265,196.7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169,309,984.18 |
169,309,984.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1,011,026,884.05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674,339.14 |
14,674,339.1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5,701,223.19 |
1,025,701,223.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79,538,505.81 |
1,779,538,505.81 |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58,592,848.50 |
58,592,848.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20,706,000.00 |
20,706,000.00 |
|
应收账款 |
199,639,144.56 |
199,639,144.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967,306.40 |
18,967,306.40 |
|
预付款项 |
2,127,069.88 |
2,127,069.88 |
|
其他应收款 |
16,545,988.34 |
16,545,988.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128,718,518.06 |
128,718,518.06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07,024.46 |
1,407,024.46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1,203,900.20 |
451,203,900.20 |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6,061,439.76 |
556,061,439.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196,110,419.27 |
196,110,419.27 |
|
在建工程 |
1,118,504.87 |
1,118,504.8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33,571,735.91 |
33,571,735.91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5,765.40 |
635,765.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938,765.76 |
28,938,765.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1,592.92 |
141,592.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1,578,223.89 |
821,578,223.89 |
|
资产总计 |
1,272,782,124.09 |
1,272,782,124.09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203,166,680.00 |
203,166,68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43,244,626.58 |
43,244,626.58 |
|
应付账款 |
91,575,777.18 |
91,575,777.18 |
|
预收款项 |
6,176,812.44 |
1,472,426.43 |
-4,704,386.01 |
合同负债 |
|
4,569,175.67 |
4,569,175.67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18,215.80 |
11,118,215.80 |
|
应交税费 |
834,180.83 |
834,180.83 |
|
其他应付款 |
121,779,013.27 |
121,779,013.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264,328.39 |
264,328.39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135,210.34 |
135,210.34 |
流动负债合计 |
477,895,306.10 |
477,895,306.10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
477,895,306.10 |
477,895,306.10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54,034,264.00 |
554,034,26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69,601,560.72 |
269,601,560.72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21,265,196.77 |
21,265,196.77 |
|
未分配利润 |
-50,014,203.50 |
-50,014,203.5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4,886,817.99 |
794,886,817.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72,782,124.09 |
1,272,782,124.09 |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
13%、12%、9%、6%、5%(销项税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流转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 |
5%、30% |
苏州艾诺镁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江苏德勤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南京聪诺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南京创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流转税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已于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11月28日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工作,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379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故本公司2020年度继续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0月21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工作,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0351000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故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继续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2009 年2 月20日获得菲律宾经济区署NO.2009-606 号所得税优惠证明,该公司自正式商业运营或者承诺的商业运营时间,二者中时间较早的开始起4 年内免交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实际于 2009 年4月15 日申请正式商业运营),优惠期结束后以销售毛利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公司向PEZA(菲律宾经济区署)以外地区销售,需要就该区外销售部分按照30%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为利润总额)。向PEZA 以外地区销售金额比例超过总销售额的30%,则丧失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按照3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 年3 月26 日,获得NO.14-ERD/ITH/NFEE/EE-013 PEZA 批准文件,同意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 企业所得税延期申请,延期期间为2014 年4 月1 日至2015年3 月31 日。从2015 年度4 月至今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在PEZA 内的销售收入按毛利的5%计缴企业所得税,废料收入按收入额的30%计缴企业所得税。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12月6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工作,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951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故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继续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南京聪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把江苏省税务局审核后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200742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故南京聪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把江苏省税务局审核后颁发的编号为GR2020320049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故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国务院于2011 年1 月28 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5月22日下发的《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南京聪诺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5 月27 日取得了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苏RQ-2016-A0051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由于该公司自2016 年开始盈利,故南京聪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享受减半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6 月27 日取得了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苏RQ-2018-A0095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由于该公司自2018年开始盈利,故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享受减半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1月17日下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苏州艾诺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创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6,125.23 |
379,139.13 |
银行存款 |
54,614,862.54 |
89,195,329.55 |
其他货币资金 |
60,345,022.17 |
36,998,961.25 |
合计 |
115,016,009.94 |
126,573,429.9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547,806.06 |
6,898,308.08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 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60,345,022.17 |
36,998,961.25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6,395,256.58 |
26,715,895.13 |
信用证保证金 |
14,053.53 |
14,010.75 |
保函保证金 |
3,928,071.50 |
10,269,055.37 |
浙商银行保兑保证金 |
20,007,640.56 |
0.00 |
合计 |
60,345,022.17 |
36,998,961.25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
4,500,000.00 |
6,500,000.00 |
其中: |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4,500,000.00 |
4,500,000.00 |
交易性债务工具投资 |
|
2,000,000.00 |
其中: |
|
|
合计 |
4,500,000.00 |
6,500,000.00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278,655.19 |
21,635,750.00 |
合计 |
3,278,655.19 |
21,635,750.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 应收票据 |
3,720,013.48 |
100.00% |
441,358.29 |
11.86% |
3,278,655.19 |
24,070,000.00 |
100.00% |
2,434,250.00 |
10.11% |
21,635,750.00 |
其中: |
|
|
|
|
|
|
|
|
|
|
应收票据组 合2 |
3,720,013.48 |
100.00% |
441,358.29 |
11.86% |
3,278,655.19 |
24,070,000.00 |
100.00% |
2,434,250.00 |
10.11% |
21,635,750.00 |
合计 |
3,720,013.48 |
100.00% |
441,358.29 |
11.86% |
3,278,655.19 |
24,070,000.00 |
100.00% |
2,434,250.00 |
10.11% |
21,635,75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组合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 |
3,720,013.48 |
441,358.29 |
11.86%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商业承兑汇票 |
2,434,250.00 |
441,358.29 |
2,434,250.00 |
|
|
441,358.29 |
合计 |
2,434,250.00 |
441,358.29 |
2,434,250.00 |
|
|
441,358.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无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
2,053,482.80 |
合计 |
|
2,053,482.80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5,0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0 |
其他说明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
25,651,803.41 |
6.83% |
25,651,803.41 |
100.00% |
0.00 |
39,940,307.40 |
9.20% |
29,727,090.49 |
74.43% |
10,213,216.91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
349,957,661.37 |
93.17% |
55,831,815.42 |
15.95% |
294,125,845.95 |
393,881,335.28 |
90.80% |
38,398,241.51 |
9.75% |
355,483,093.77 |
其中: |
|
|
|
|
|
|
|
|
|
|
应收账款组合1 |
137,330,282.19 |
36.56% |
4,111,742.22 |
2.99% |
133,218,539.97 |
154,364,768.56 |
35.58% |
4,135,803.93 |
2.68% |
150,228,964.63 |
应收账款组合2 |
47,857,376.46 |
12.74% |
14,168,492.39 |
29.61% |
33,688,884.07 |
67,237,283.52 |
15.50% |
6,560,235.05 |
9.76% |
60,677,048.47 |
应收账款组合3 |
8,342,250.00 |
2.22% |
898,496.25 |
10.77% |
7,443,753.75 |
20,765,908.62 |
4.79% |
1,040,664.97 |
5.01% |
19,725,243.65 |
应收账款组合4 |
156,427,752.72 |
41.65% |
36,653,084.56 |
23.43% |
119,774,668.16 |
151,513,374.58 |
34.93% |
26,661,537.56 |
17.60% |
124,851,837.02 |
合计 |
375,609,464.78 |
100.00% |
81,483,618.83 |
21.69% |
294,125,845.95 |
433,821,642.68 |
100.00% |
68,125,332.00 |
15.70% |
365,696,310.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 |
25,651,803.41 |
25,651,803.41 |
100.00%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设备配件业务应收账款 |
137,330,282.19 |
4,111,742.22 |
2.99% |
合计 |
137,330,282.19 |
4,111,742.22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未逾期 |
101,391,437.66 |
506,957.21 |
0.50 |
83,194,332.33 |
415,971.69 |
0.50 |
逾期1年以内 |
28,755,303.54 |
575,106.08 |
2.00 |
64,693,687.54 |
1,293,873.75 |
2.00 |
逾期1-2年 |
5,655,095.89 |
1,696,528.76 |
30.00 |
5,691,682.74 |
1,707,504.83 |
30.00 |
逾期2-3年 |
781,179.76 |
585,884.83 |
75.00 |
166,530.73 |
99,918.44 |
60.00 |
逾期3年以上 |
747,265.34 |
747,265.34 |
100.00 |
618,535.22 |
618,535.22 |
100.00 |
合计 |
137,330,282.19 |
4,111,742.22 |
|
154,364,768.56 |
4,135,803.9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湿化学设备业务应收账款 |
47,857,376.46 |
14,168,492.39 |
29.61% |
合计 |
47,857,376.46 |
14,168,492.39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未逾期 |
11,220,093.85 |
56,100.47 |
0.50 |
20,557,775.84 |
102,788.88 |
0.50 |
逾期1年以内 |
5,529,709.82 |
276,485.49 |
5.00 |
21,690,088.64 |
1,084,504.43 |
5.00 |
逾期1-2年 |
19,844,077.10 |
5,953,223.13 |
30.00 |
21,238,839.78 |
4,247,767.96 |
20.00 |
逾期2-3年 |
7,512,916.43 |
4,132,104.04 |
55.00 |
3,750,579.26 |
1,125,173.78 |
30.00 |
逾期3年以上 |
3,750,579.26 |
3,750,579.26 |
100.00 |
|
|
|
合计 |
47,857,376.46 |
14,168,492.39 |
|
67,237,283.52 |
6,560,235.0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锅炉配套设备业务应收账款 |
8,342,250.00 |
898,496.25 |
10.7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未逾期 |
569,100.00 |
17,073.00 |
3.00 |
4,058,400.00 |
121,752.00 |
3.00 |
逾期1年以内 |
6,753,150.00 |
371,423.25 |
5.50 |
16,707,508.62 |
918,912.97 |
5.50 |
逾期2-3年 |
1,020,000.00 |
510,000.00 |
50.00 |
|
|
|
合计 |
8,342,250.00 |
898,496.25 |
|
20,765,908.62 |
1,040,664.9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节能环保业务应收账款 |
156,427,752.72 |
36,653,084.56 |
23.43% |
合计 |
156,427,752.72 |
36,653,084.56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未逾期 |
57,826,002.22 |
1,734,780.07 |
3.00 |
53,031,521.62 |
1,590,945.65 |
3.00 |
逾期1年以内 |
24,714,877.50 |
1,235,743.88 |
5.00 |
47,664,206.45 |
2,383,210.32 |
5.00 |
逾期1-2年 |
33,904,119.70 |
3,390,411.97 |
10.00 |
19,933,903.41 |
1,993,390.34 |
10.00 |
逾期2-3年 |
16,151,007.77 |
6,460,403.11 |
40.00 |
16,982,919.75 |
6,793,167.90 |
40.00 |
逾期3年以上 |
23,831,745.53 |
23,831,745.53 |
100.00 |
13,900,823.35 |
13,900,823.35 |
100.00 |
合计 |
156,427,752.72 |
36,653,084.56 |
|
151,513,374.58 |
26,661,537.5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22,932,917.90 |
1至2年 |
54,854,178.61 |
2至3年 |
35,740,640.69 |
3年以上 |
62,081,727.58 |
3至4年 |
23,857,571.34 |
4至5年 |
14,334,082.25 |
5年以上 |
23,890,073.99 |
合计 |
375,609,464.7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单项计提 |
29,727,090.49 |
|
1,447,858.79 |
|
-2,627,428.29 |
25,651,803.41 |
应收账款组合1 |
4,135,803.93 |
|
15,328.14 |
|
-8,733.57 |
4,111,742.22 |
应收账款组合2 |
6,560,235.05 |
7,608,257.34 |
|
|
|
14,168,492.39 |
应收账款组合3 |
1,040,664.97 |
|
142,168.72 |
|
|
898,496.25 |
应收账款组合4 |
26,661,537.56 |
7,364,118.71 |
|
|
2,627,428.29 |
36,653,084.56 |
合计 |
68,125,332.00 |
14,972,376.05 |
1,605,355.65 |
|
-8,733.57 |
81,483,618.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恒久安泰环保与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7.19% |
810,000.00 |
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 |
25,931,387.34 |
6.90% |
6,846,199.75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 团)有限公司 |
25,651,803.41 |
6.83% |
25,651,803.41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19,004,705.29 |
5.06% |
95,023.53 |
南京新瓦特智控科技有 限公司 |
14,007,440.72 |
3.73% |
11,167,052.60 |
合计 |
111,595,336.76 |
29.71% |
|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25,128.19 |
30,643,107.29 |
合计 |
6,025,128.19 |
30,643,107.2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860,300.75 |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3,400,847.33 |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9,939,191.13 |
65.75% |
32,842,384.91 |
98.75% |
1至2年 |
5,029,109.64 |
33.27% |
82,130.43 |
0.25% |
2至3年 |
15,400.00 |
0.10% |
140,893.25 |
0.42% |
3年以上 |
133,725.00 |
0.88% |
194,342.24 |
0.58% |
合计 |
15,117,425.77 |
-- |
33,259,750.8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宜兴宏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955,159.61 |
备货款,货未到未结算 |
江苏海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55,000.00 |
委托代理采购预付款,项目暂未启动 |
合计 |
5,010,159.61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宜兴宏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953,178.48 |
26.15 |
江苏海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162,997.72 |
14.31 |
南京羣科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74,310.60 |
10.41 |
江苏恩耐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13,691.58 |
9.35 |
南京贝源电气有限公司 |
1,075,663.76 |
7.12 |
合计 |
10,179,842.14 |
67.34 |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5,931,295.63 |
20,914,762.92 |
合计 |
25,931,295.63 |
20,914,762.92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暂支款 |
361,210.67 |
432,050.51 |
备用金 |
136,635.98 |
850,480.43 |
保证金及押金 |
4,063,491.21 |
3,535,946.15 |
非关联方往来 |
169,605,052.90 |
159,632,952.26 |
其他 |
629,564.62 |
863,385.85 |
合计 |
174,795,955.38 |
165,314,815.2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163,256.19 |
144,236,796.09 |
144,400,052.28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4,664,000.00 |
3,998.17 |
4,667,998.17 |
本期转回 |
|
87,756.19 |
115,634.51 |
203,390.70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4,739,500.00 |
144,125,159.75 |
148,864,659.7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284,512.62 |
1至2年 |
16,117,688.60 |
2至3年 |
56,334.49 |
3年以上 |
146,337,419.67 |
3至4年 |
765,558.53 |
4至5年 |
123,799,367.54 |
5年以上 |
21,772,493.60 |
合计 |
174,795,955.38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保证金及押金 |
159,500.00 |
|
84,000.00 |
|
|
75,500.00 |
非关联方往来 |
144,167,658.86 |
4,664,000.00 |
119,127.91 |
|
|
148,712,530.95 |
其他 |
72,893.42 |
3,998.17 |
262.79 |
|
|
76,628.80 |
合计 |
144,400,052.28 |
4,667,998.17 |
203,390.70 |
|
|
148,864,659.7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 术(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往来 |
144,000,000.00 |
4-5年:123,109,522.78元;5年以上:20,890,477.22元 |
82.38% |
144,000,000.00 |
王晓宁 |
非关联方往来 |
15,300,000.00 |
1-2年 |
8.75% |
4,590,000.00 |
沈阳天朗电力设备 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往来 |
7,000,000.00 |
1年以内 |
4.00% |
|
江苏恩耐特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往来 |
1,503,666.50 |
1年以内:1,355,666.50元;1-2年:148,000.00元 |
0.86% |
|
南京海润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913,012.57 |
1年以内:469,401.43元;1-2年:1,200.00元;3-4年:442,411.14元 |
0.52% |
|
合计 |
-- |
168,716,679.07 |
-- |
96.51% |
148,590,000.00 |
5)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南京创筑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96,385.16 |
1年以内 |
依据税收优惠鉴证报告,预计2021年6月收到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42,682,866.77 |
5,324,668.46 |
37,358,198.31 |
40,630,141.91 |
5,020,788.10 |
35,609,353.81 |
在产品 |
31,208,681.63 |
|
31,208,681.63 |
27,577,250.08 |
|
27,577,250.08 |
库存商品 |
77,830,488.70 |
5,955,762.06 |
71,874,726.64 |
107,287,260.67 |
8,459,255.67 |
98,828,005.00 |
周转材料 |
4,581,581.86 |
46,783.53 |
4,534,798.33 |
4,120,719.81 |
48,292.06 |
4,072,427.75 |
发出商品 |
36,937,276.57 |
|
36,937,276.57 |
20,379,079.80 |
|
20,379,079.80 |
自制半成品 |
10,364,048.92 |
677,098.60 |
9,686,950.32 |
7,639,670.26 |
421,577.45 |
7,218,092.81 |
合同履约成本 |
414,320.22 |
|
414,320.22 |
|
|
|
合计 |
204,019,264.67 |
12,004,312.65 |
192,014,952.02 |
207,634,122.53 |
13,949,913.28 |
193,684,209.2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5,020,788.10 |
3,140,938.55 |
|
2,750,019.80 |
87,038.39 |
5,324,668.46 |
库存商品 |
8,459,255.67 |
4,201,169.47 |
|
6,627,820.18 |
76,842.90 |
5,955,762.06 |
周转材料 |
48,292.06 |
18,819.21 |
|
20,327.74 |
|
46,783.53 |
自制半成品 |
421,577.45 |
698,159.98 |
|
442,638.83 |
|
677,098.60 |
合计 |
13,949,913.28 |
8,059,087.21 |
|
9,840,806.55 |
163,881.29 |
12,004,312.65 |
9、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已履约未结算资产 |
471,469.03 |
|
471,469.03 |
|
|
|
合计 |
471,469.03 |
|
471,469.03 |
|
|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无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利息 |
|
9,010.36 |
待抵扣进项税 |
48,617,517.37 |
39,457,166.15 |
预缴所得税 |
129,668.42 |
2,534,065.06 |
待摊费用 |
1,369,132.53 |
989,229.91 |
酒及其他 |
1,531,695.58 |
1,687,982.79 |
合计 |
51,648,013.90 |
44,677,454.27 |
其他说明: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 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金茂宝 馨(天 津)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
9,348,428.53 |
|
|
4,657,064.74 |
|
|
|
|
|
14,005,493.27 |
|
小计 |
9,348,428.53 |
|
|
4,657,064.74 |
|
|
|
|
|
14,005,493.27 |
|
合计 |
9,348,428.53 |
|
|
4,657,064.74 |
|
|
|
|
|
14,005,493.27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中化金茂智慧(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金茂公司)签订了《关于合作开展火电灵活性调峰调频供暖业务之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金茂宝馨(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宝馨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00.00万元,占金茂宝馨公司注册资本的30.00%,中化金茂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500.00万元,占金茂宝馨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金茂宝馨公司章程约定,双方按所持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缴纳注册资本,在2038年8月20日之前出资完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900.00万元。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金阳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江苏金阳光绿色 能源有限公司 |
|
|
|
|
不以近期出售为目的 |
|
1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14,763,559.59 |
2,745,348.00 |
|
17,508,907.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4,763,559.59 |
2,745,348.00 |
|
17,508,907.59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
|
|
|
|
1.期初余额 |
4,290,659.21 |
864,784.62 |
|
5,155,443.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2,180.15 |
54,906.96 |
|
387,087.11 |
(1)计提或摊销 |
332,180.15 |
54,906.96 |
|
387,087.11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4,622,839.36 |
919,691.58 |
|
5,542,530.94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40,720.23 |
1,825,656.42 |
|
11,966,376.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472,900.38 |
1,880,563.38 |
|
12,353,463.76 |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2,572,737.87 |
470,945,397.50 |
合计 |
522,572,737.87 |
470,945,397.5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调峰资产 |
风洞实验室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
1.期初余额 |
179,842,819.10 |
140,447,958.88 |
11,411,626.05 |
34,562,233.13 |
302,427,807.33 |
11,142,742.31 |
679,835,186.80 |
2.本期增加 金额 |
1.79 |
1,446,722.97 |
602,142.13 |
1,564,267.28 |
111,115,701.24 |
|
114,728,835.41 |
(1)购置 |
|
728,218.12 |
576,721.24 |
1,564,267.28 |
|
|
2,869,206.64 |
(2)在建 工程转入 |
1.79 |
718,504.85 |
25,420.89 |
|
111,115,701.24 |
|
111,859,628.77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2,438,405.55 |
813,347.28 |
1,551,796.51 |
|
|
4,803,549.34 |
(1)处置 或报废 |
|
932,969.85 |
754,300.00 |
1,479,011.53 |
|
|
3,166,281.38 |
⑵外币报表折 算汇率变动影 响 |
|
1,505,435.70 |
59,047.28 |
72,784.98 |
|
|
1,637,267.96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79,842,820.89 |
139,456,276.30 |
11,200,420.90 |
34,574,703.90 |
413,543,508.57 |
11,142,742.31 |
789,760,472.87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
1.期初余额 |
19,385,332.86 |
80,401,504.09 |
8,744,606.65 |
25,420,771.62 |
72,932,184.67 |
2,005,389.41 |
208,889,789.30 |
2.本期增加 金额 |
4,064,518.44 |
10,166,284.79 |
561,401.69 |
1,967,103.58 |
43,044,227.47 |
1,002,846.84 |
60,806,382.81 |
(1)计提 |
4,064,518.44 |
10,166,284.79 |
561,401.69 |
1,967,103.58 |
43,044,227.47 |
1,002,846.84 |
60,806,382.81 |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1,640,609.98 |
713,407.67 |
1,012,870.22 |
|
|
3,366,887.87 |
(1)处置 或报废 |
|
639,404.78 |
678,870.00 |
955,062.04 |
|
|
2,273,336.82 |
⑵外币报表折 算汇率变动影 响 |
|
1,001,205.20 |
34,537.67 |
57,808.18 |
|
|
1,093,551.05 |
4.期末余额 |
23,449,851.30 |
88,927,178.90 |
8,592,600.67 |
26,375,004.98 |
115,976,412.14 |
3,008,236.25 |
266,329,284.24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858,450.76 |
|
|
858,450.76 |
(1)计提 |
|
|
|
858,450.76 |
|
|
858,450.76 |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
(1)处置 或报废 |
|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858,450.76 |
|
|
858,450.76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156,392,969.59 |
50,529,097.40 |
2,607,820.23 |
7,341,248.16 |
297,567,096.43 |
8,134,506.06 |
522,572,737.87 |
2.期初账面 价值 |
160,457,486.24 |
60,046,454.79 |
2,667,019.40 |
9,141,461.51 |
229,495,622.66 |
9,137,352.90 |
470,945,397.50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4,569,229.04 |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1,848,812.09 |
70,152,729.42 |
合计 |
91,848,812.09 |
70,152,729.4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厦门宝麦克斯一 期厂房项目 |
64,966,870.64 |
|
64,966,870.64 |
32,173,349.12 |
|
32,173,349.12 |
内蒙古大板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电 蓄热调峰项目 |
|
|
|
36,860,875.43 |
|
36,860,875.43 |
其他工程项目 |
600,000.02 |
|
600,000.02 |
1,118,504.87 |
|
1,118,504.87 |
待安装设备 |
|
|
|
|
|
|
大连泰山热电灵 活性调峰改造工 程 |
26,281,941.43 |
|
26,281,941.43 |
|
|
|
合计 |
91,848,812.09 |
|
91,848,812.09 |
70,152,729.42 |
|
70,152,729.4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厦门宝 麦克斯 一期厂 房项目 |
69,988,500.00 |
32,173,349.12 |
32,793,521.52 |
|
|
64,966,870.64 |
92.83% |
93.89% |
1,685,373.83 |
1,582,302.21 |
4.90% |
金融机构贷款 |
内蒙古 大板发 电有限 责任公 司电蓄 热调峰 项目 |
138,690,000.00 |
36,860,875.43 |
68,889,743.29 |
105,750,618.72 |
|
|
76.25% |
100.00% |
2,558,334.19 |
2,558,334.19 |
8.81% |
金融机构贷款 |
其他工 程项目 |
|
1,118,504.87 |
225,422.68 |
743,927.53 |
|
600,000.02 |
|
|
|
|
|
其他 |
国家电 投阜新 发电厂 灵活性 调峰项 目 |
296,000,000.00 |
|
3,680,054.76 |
3,680,054.76 |
|
|
80.82% |
|
|
|
|
其他 |
内蒙古 京科发 电有限 公司电 蓄热调 峰项目 |
122,500,000.00 |
|
1,685,027.76 |
1,685,027.76 |
|
|
68.92% |
|
|
|
|
其他 |
大连泰 |
37,290,000.00 |
|
26,281,941.43 |
|
|
26,281,941.43 |
70.48% |
80% |
|
|
|
其他 |
山热电 灵活性 调峰改 造工程 |
|
|
|
|
|
|
|
|
|
|
|
|
合计 |
664,468,500.00 |
70,152,729.42 |
133,555,711.44 |
111,859,628.77 |
|
91,848,812.09 |
-- |
-- |
4,243,708.02 |
4,140,636.40 |
|
-- |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38,544,233.64 |
11,010,000.00 |
|
8,375,057.15 |
22,870,000.00 |
80,799,290.79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11,320,754.76 |
|
292,993.82 |
|
11,613,748.58 |
(1)购置 |
|
11,320,754.76 |
|
292,993.82 |
|
11,613,748.58 |
(2)内部 研发 |
|
|
|
|
|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
|
|
13,286.43 |
|
13,286.43 |
(1)处置 |
|
|
|
|
|
|
外币报表折算汇 率变动影响 |
|
|
|
13,286.43 |
|
13,286.43 |
4.期末余额 |
38,544,233.64 |
22,330,754.76 |
|
8,654,764.54 |
22,870,000.00 |
92,399,752.94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1.期初余额 |
5,106,991.06 |
1,334,352.13 |
|
6,612,732.78 |
13,722,000.00 |
26,776,075.97 |
2.本期增加 金额 |
770,884.74 |
1,972,026.32 |
|
709,314.77 |
2,287,000.00 |
5,739,225.83 |
(1)计提 |
770,884.74 |
1,972,026.32 |
|
709,314.77 |
2,287,000.00 |
5,739,225.83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13,005.75 |
|
13,005.75 |
(1)处置 |
|
|
|
|
|
|
外币报表折算汇 率变动影响 |
|
|
|
13,005.75 |
|
13,005.75 |
4.期末余额 |
5,877,875.80 |
3,306,378.45 |
|
7,309,041.80 |
16,009,000.00 |
32,502,296.05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32,666,357.84 |
19,024,376.31 |
|
1,345,722.74 |
6,861,000.00 |
59,897,456.89 |
2.期初账面 价值 |
33,437,242.58 |
9,675,647.87 |
|
1,762,324.37 |
9,148,000.00 |
54,023,214.8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
处置 |
|
南京友智科技有 限公司 |
364,369,038.01 |
|
|
|
|
364,369,038.01 |
合计 |
364,369,038.01 |
|
|
|
|
364,369,038.01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处置 |
|
南京友智科技有 限公司 |
111,129,152.20 |
253,239,885.81 |
|
|
|
364,369,038.01 |
合计 |
111,129,152.20 |
253,239,885.81 |
|
|
|
364,369,038.01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公司将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公司)的所有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认定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2014年收购友智科技公司产生商誉364,369,038.0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112.9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56,831.36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1,476.37万元,商誉减值金额为25,323.99万元。
本公司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于2021年4月 日出具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1]第232号),友智科技公司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时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1,476.37万元。友智科技公司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友智科技公司考虑到京科、阜新、大板项目的有限期运营,将京科项目预测期按3年确定(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阜新调峰项目预测期按照7年确定(2021年1月至2027年12月),大板项目预测按照10年确定(投入运营起10年)。除阜新、京科、大板调峰项目收入、成本按照有效运营期预测外,其余类型的收入、成本、费用预计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制定的未来5年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且均在5年后进入稳定期,不再考虑变动,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与第5年现金流量一致。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假设,具体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年份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 |
京科调峰项目 |
4.49% |
3.64% |
-41.26% |
|
|
|
|
|
|
|
|
阜新调峰项目 |
20.42% |
8.80% |
-5.00% |
-5.17% |
-1.00% |
0.00% |
-26.50% |
|
|
|
|
大板调峰项目 |
340.13% |
5.00% |
5.00% |
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6.00% |
|
监测设备销售 |
89.09% |
50.00% |
20.00% |
8.00% |
5.00% |
永续期 |
水处理设备销售 |
881.30% |
37.55% |
15.00% |
8.00% |
5.00% |
永续期 |
锅炉设备销售 |
60.00% |
2.00% |
1.00% |
-2.00% |
-2.00% |
永续期 |
其他 |
-16.80% |
10.00% |
5.00% |
5.00% |
5.00% |
永续期 |
公司采用WACC模型确定折现率,针对大板调峰项目确定的税前折现率13.78%,针对其余项目确定的税前折现率为11.58%。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上述评估结论,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公司收购友智科技公司产生的商誉减值金额为25,323.99万元。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无
其他说明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资产改良 |
1,498,006.87 |
2,064,188.29 |
1,209,351.63 |
21,538.61 |
2,331,304.92 |
会员费 |
83,333.20 |
|
50,000.04 |
|
33,333.16 |
信息服务费 |
169,811.32 |
|
84,905.64 |
|
84,905.68 |
合计 |
1,751,151.39 |
2,064,188.29 |
1,344,257.31 |
21,538.61 |
2,449,543.76 |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11,244,782.46 |
1,557,949.76 |
12,757,466.46 |
1,913,619.9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167,529.91 |
3,713,145.31 |
14,581,365.54 |
2,144,916.20 |
可抵扣亏损 |
63,316,832.51 |
9,497,524.88 |
14,256,694.34 |
2,138,504.15 |
信用减值准备 |
230,660,582.57 |
34,868,940.56 |
214,849,745.11 |
32,462,326.17 |
合计 |
326,389,727.45 |
49,637,560.51 |
256,445,271.45 |
38,659,366.4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
6,861,000.00 |
1,029,150.00 |
9,148,000.00 |
1,372,200.00 |
合计 |
6,861,000.00 |
1,029,150.00 |
9,148,000.00 |
1,372,200.0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9,150.00 |
49,637,560.51 |
1,372,200.00 |
38,659,366.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29,150.00 |
1,029,150.00 |
1,372,200.00 |
1,372,200.0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47,035.25 |
1,302,335.99 |
可抵扣亏损 |
118,439,148.14 |
18,711,769.90 |
合计 |
120,186,183.39 |
20,014,105.8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3,882,812.61 |
3,882,812.61 |
|
2024 |
5,653,783.87 |
5,937,846.71 |
|
2025 |
5,376,395.61 |
|
|
2026 |
|
|
|
2027 |
|
|
|
2028 |
3,829,657.45 |
3,829,657.45 |
|
2029 |
5,061,453.13 |
5,061,453.13 |
|
2030 |
94,635,045.47 |
|
|
合计 |
118,439,148.14 |
18,711,769.90 |
-- |
其他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7月11日下发的《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长期资产购建款 |
141,592.92 |
|
141,592.92 |
20,480,092.92 |
|
20,480,092.92 |
合计 |
141,592.92 |
|
141,592.92 |
20,480,092.92 |
|
20,480,092.92 |
其他说明: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2,400,000.00 |
保证借款 |
235,000,000.00 |
197,341,023.52 |
信用借款 |
78,514,900.00 |
85,766,680.00 |
应计利息 |
350,271.89 |
|
融资性票据贴现 |
5,000,000.00 |
|
合计 |
318,865,171.89 |
285,507,703.5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7,740,780.50 |
银行承兑汇票 |
74,877,401.21 |
72,093,259.73 |
合计 |
74,877,401.21 |
79,834,040.2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03,517,303.36 |
111,601,336.83 |
应付工程款 |
44,691,881.62 |
28,901,655.67 |
应付设备款 |
18,196,640.13 |
22,086,361.08 |
应付加工费 |
13,746,979.27 |
8,019,509.63 |
应付运输费 |
2,968,028.73 |
1,477,748.06 |
应付技术服务费 |
13,068,452.92 |
7,125,844.32 |
其他 |
3,102,260.74 |
2,006,074.16 |
合计 |
199,291,546.77 |
181,218,529.7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 工程公司 |
5,985,870.52 |
未结算 |
沈阳汇智源电力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186,722.88 |
未结算 |
沈阳中电朗忆科技有限公司 |
2,746,562.64 |
未结算 |
合计 |
11,919,156.04 |
-- |
其他说明:
2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240,945.00 |
1,472,426.43 |
合计 |
240,945.00 |
1,472,426.43 |
2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9,008,560.88 |
17,736,454.67 |
合计 |
39,008,560.88 |
17,736,454.67 |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084,692.93 |
130,848,477.86 |
133,443,947.68 |
15,489,223.1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43,939.03 |
892,121.95 |
896,836.88 |
39,224.10 |
合计 |
18,128,631.96 |
131,740,599.81 |
134,340,784.56 |
15,528,447.2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
17,893,835.49 |
120,733,671.47 |
123,329,256.67 |
15,298,250.29 |
2、职工福利费 |
|
4,782,238.09 |
4,782,238.09 |
|
3、社会保险费 |
9,428.89 |
2,114,198.50 |
2,113,606.52 |
10,020.8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428.89 |
1,864,831.17 |
1,864,239.19 |
10,020.87 |
工伤保险费 |
|
8,567.72 |
8,567.72 |
|
生育保险费 |
|
240,799.61 |
240,799.61 |
|
4、住房公积金 |
9,078.57 |
1,656,499.13 |
1,659,781.89 |
5,795.81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172,349.98 |
1,561,870.67 |
1,559,064.51 |
175,156.14 |
合计 |
18,084,692.93 |
130,848,477.86 |
133,443,947.68 |
15,489,223.1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3,939.03 |
880,080.76 |
884,795.69 |
39,224.10 |
2、失业保险费 |
|
12,041.19 |
12,041.19 |
|
合计 |
43,939.03 |
892,121.95 |
896,836.88 |
39,224.10 |
其他说明:
2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55,232.76 |
443,155.54 |
企业所得税 |
274,002.91 |
16,337.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0,982.96 |
66,872.32 |
土地使用税 |
114,842.18 |
114,842.18 |
房产税 |
587,674.14 |
493,089.43 |
教育费附加 |
56,445.91 |
48,582.9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91,959.46 |
271,192.02 |
印花税 |
10,101.70 |
69,988.22 |
其他 |
24,550.91 |
18,659.73 |
合计 |
2,185,792.93 |
1,542,720.31 |
其他说明:
28、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421,634.48 |
其他应付款 |
5,471,380.27 |
1,670,696.25 |
合计 |
5,471,380.27 |
2,092,330.73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31,100.02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390,534.46 |
合计 |
|
421,634.4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款 |
4,887,598.30 |
385,544.68 |
个人往来款 |
549,312.84 |
1,070,695.38 |
其他 |
34,469.13 |
214,456.19 |
合计 |
5,471,380.27 |
1,670,696.2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无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0,265,275.26 |
68,920,722.01 |
合计 |
50,265,275.26 |
68,920,722.01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本金 |
60,423,346.95 |
78,885,554.7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158,071.69 |
9,964,832.71 |
合计 |
50,265,275.26 |
68,920,722.01 |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81,083.08 |
1,620,284.89 |
合计 |
381,083.08 |
1,620,284.89 |
3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加保证借款 |
43,426,348.65 |
15,975,000.00 |
应计利息 |
98,798.06 |
|
合计 |
43,525,146.71 |
15,975,000.00 |
32、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1,630,474.27 |
78,416,238.12 |
合计 |
81,630,474.27 |
78,416,238.12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 |
81,630,474.27 |
78,416,238.12 |
其他说明:
应付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附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本金 |
91,012,096.36 |
85,574,228.3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381,622.09 |
7,157,990.20 |
合计 |
81,630,474.27 |
78,416,238.12 |
注①:2018年10月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本金200,000,000.00元,保证金0.00元,年利率7.30%(不含税),手续费率1.00%(不含税),期限48个月。
友智科技公司以其对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120兆瓦和国家电投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0兆瓦辅助调峰项目应收账款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友智科技公司调峰资产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友智科技公司累计已收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借款200,000,000.00元,累计已归还借款130,000,000.00元,累计已支付利息20,853,666.65元、手续费4,050,000.00元、税金1,494,220.01元,合计156,397,886.66元。
长期应付款初始确认本金金额为233,043,114.98元,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为33,043,114.9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本金金额为76,645,228.32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本金金额为39,832,171.94元;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为7,150,974.12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5,216,659.18元。
注②:2019年12月20日友智科技控股子公司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慧网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本金80,000,000.00元,保证金0.00元,年利率6.00%(不含税),手续费率2.00%(不含税),期限60个月。
友智科技公司、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许健分别以所持有的友智慧网公司51%、35%、14%的股权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友智慧网公司以其对内蒙古大板电厂200MW辅助调峰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友智科技公司及本公司共同对中电投融和公司的债权51%比例(即租赁本金4080万元及其对应的手续费和利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陈东、汪敏对中电投融和公司的债权65%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融和公司的债权35%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友智慧网公司已收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借款69,300,000.00元,累计已归还借款6,700,950.00元,累计已支付利息2,847,410.42元、手续费1,386,000.00元、税金550,343.36元,合计11,484,703.78元。
长期应付款初始确认本金金额为85,724,575.41元,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为16,424,575.4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本金金额为74,790,214.99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本金金额为20,591,175.01元;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为12,388,719.66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4,941,412.51元。
3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554,034,264.00 |
|
|
|
|
|
554,034,264.00 |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69,357,491.80 |
|
|
269,357,491.80 |
合计 |
269,357,491.80 |
|
|
269,357,491.80 |
35、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2,940,052.70 |
-1,731,489.36 |
|
|
|
-1,731,489.36 |
|
-4,671,542.06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40,052.70 |
-1,731,489.36 |
|
|
|
-1,731,489.36 |
|
-4,671,542.06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940,052.70 |
-1,731,489.36 |
|
|
|
-1,731,489.36 |
|
-4,671,542.06 |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265,196.77 |
|
|
21,265,196.77 |
合计 |
21,265,196.77 |
|
|
21,265,196.7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9,309,984.18 |
103,022,311.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9,739.7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9,309,984.18 |
103,012,571.8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9,098,467.07 |
66,297,412.3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9,788,482.89 |
169,309,984.1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473,194,976.06 |
405,379,349.64 |
821,098,212.69 |
541,147,989.16 |
其他业务 |
22,415,907.35 |
20,726,852.85 |
6,015,558.57 |
3,574,843.05 |
合计 |
495,610,883.41 |
426,106,202.49 |
827,113,771.26 |
544,722,832.2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 |
495,610,883.41 |
827,113,771.26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22,415,907.35 |
6,015,558.57 |
无 |
其中: |
|
|
|
房屋租赁 |
3,525,164.21 |
2,946,871.23 |
无 |
废料销售 |
375,555.17 |
496,379.01 |
无 |
材料销售 |
1,009,048.45 |
|
无 |
客户以货抵债 |
17,476,439.52 |
2,491,215.69 |
无 |
其他 |
29,700.00 |
81,092.64 |
无 |
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小计 |
22,415,907.35 |
6,015,558.57 |
无 |
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小计 |
0.00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73,194,976.05 |
821,098,212.69 |
无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其他 |
合计 |
其中: |
|
|
|
|
设备配件 |
321,819,797.30 |
|
|
321,819,797.30 |
湿化学设备 |
26,401,366.84 |
|
|
26,401,366.84 |
锅炉配套设备 |
382,619.34 |
24,743,362.90 |
|
25,125,982.24 |
监测设备 |
|
24,795,806.35 |
|
24,795,806.35 |
灵活性调峰 |
|
69,125,220.67 |
|
69,125,220.67 |
水处理设备 |
|
5,926,802.66 |
|
5,926,802.66 |
废料销售 |
375,555.17 |
|
|
375,555.17 |
材料销售 |
|
1,009,048.45 |
|
1,009,048.45 |
房屋租赁 |
1,841,655.65 |
|
1,683,508.56 |
3,525,164.21 |
其他 |
17,476,439.52 |
29,700.00 |
|
17,506,139.52 |
其中: |
|
|
|
|
国内 |
242,591,641.23 |
125,629,941.03 |
1,683,508.56 |
369,905,090.82 |
国外 |
125,705,792.59 |
|
|
125,705,792.59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3,136,900.00元,其中,203,136,90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8,483.29 |
1,523,900.76 |
教育费附加 |
393,870.42 |
696,149.69 |
房产税 |
2,229,001.21 |
2,088,090.65 |
土地使用税 |
355,167.61 |
363,552.00 |
车船使用税 |
7,860.00 |
1,200.00 |
印花税 |
184,619.58 |
321,736.57 |
地方教育附加 |
262,580.25 |
464,816.91 |
其他 |
|
37,529.18 |
合计 |
4,321,582.36 |
5,496,975.76 |
其他说明: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4,263,755.72 |
14,829,331.11 |
办公费 |
2,082,039.04 |
2,776,543.66 |
运输、运杂费、仓储 |
15,868.64 |
5,183,300.49 |
交际应酬费 |
10,422,500.45 |
11,377,458.56 |
技术服务费 |
4,260,604.96 |
9,495,070.96 |
售后维修费 |
3,009,299.01 |
203,128.72 |
折旧及摊销费 |
66,514.37 |
43,878.84 |
差旅费 |
2,735,918.71 |
5,550,141.02 |
广告展览费用 |
311,368.02 |
88,636.29 |
市场服务费 |
3,317,721.27 |
430,995.20 |
包装费 |
|
164,865.45 |
其他费用 |
750,768.56 |
905,799.05 |
合计 |
41,236,358.75 |
51,049,149.35 |
其他说明: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27,586,942.27 |
28,738,090.22 |
办公费 |
1,627,291.07 |
2,134,762.88 |
交际应酬费 |
5,324,012.40 |
5,870,056.35 |
咨询劳务服务费等 |
16,508,545.36 |
8,685,529.81 |
折旧及摊销费 |
8,248,967.07 |
7,410,364.43 |
租赁费 |
4,312,435.18 |
3,211,492.87 |
环保支出 |
744,408.01 |
1,011,376.36 |
差旅费 |
726,131.55 |
1,607,592.06 |
燃料动力 |
746,266.49 |
731,768.97 |
维保费 |
1,864,035.16 |
1,478,636.01 |
会务费 |
2,238,240.21 |
2,467,181.39 |
物业费 |
500,741.55 |
377,580.00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664,830.99 |
957,892.37 |
其他费用 |
1,089,770.45 |
666,263.21 |
合计 |
72,182,617.76 |
65,348,586.93 |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232,124.27 |
16,523,452.72 |
材料费 |
9,763,802.77 |
10,787,074.00 |
研发设备折旧 |
3,558,633.17 |
3,876,461.00 |
研发技术服务费 |
22,791,590.47 |
20,181,622.82 |
研发其他费用 |
3,129,702.45 |
2,267,839.06 |
合计 |
54,475,853.13 |
53,636,449.60 |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6,099,275.20 |
30,310,912.87 |
减:利息收入 |
896,567.26 |
1,580,948.68 |
财政贴息 |
654,900.00 |
208,200.00 |
加:汇兑损失(减收益) |
3,074,145.99 |
-158,433.19 |
加:手续费支出 |
700,216.92 |
473,284.10 |
加:票据贴现支出 |
1,339,788.91 |
1,646,309.81 |
合计 |
29,661,959.76 |
30,482,924.91 |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计入 |
3,602,996.81 |
10,210,404.9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
1,558.69 |
合计 |
3,602,996.81 |
10,211,963.64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57,064.74 |
348,181.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7,186.59 |
51,042.17 |
合计 |
4,724,251.33 |
399,224.14 |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464,607.47 |
50,645.18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992,891.71 |
-227,021.1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367,020.40 |
-4,408,975.89 |
合计 |
-15,838,736.16 |
-4,585,351.84 |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 失 |
-8,059,087.21 |
-8,090,348.27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58,450.76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253,239,885.81 |
-13,465,660.96 |
合计 |
-262,157,423.78 |
-21,556,009.23 |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822.43 |
466,030.94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602,200.00 |
54,120.00 |
602,2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
7,887.08 |
|
其他 |
24,806.37 |
14,423.01 |
24,806.37 |
诉讼赔偿款 |
641,467.00 |
|
641,467.00 |
合计 |
1,268,473.37 |
76,430.09 |
1,268,473.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度省 级研发机构 建设奖励 |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度苏 州高新区劳 动关系和谐 企业奖励 |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省 级研发机构 建设奖励 |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超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 奖励 |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 |
否 |
否 |
25,840.00 |
|
与收益相关 |
|
|
|
获得的补助 |
|
|
|
|
|
跨省务工奖 励(企业) |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6,360.00 |
|
与收益相关 |
市级工业投 资奖励 |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苏州市名牌 产品奖励 |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江苏南京生 态科技岛经 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 经 济贡献奖励 |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105,000.00 |
200,0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796,453.27 |
157,146.01 |
796,453.27 |
债务减免损失 |
|
90,000.00 |
|
罚款支出 |
643.06 |
3,451.56 |
643.06 |
无法获取发票的税金损失 |
|
678,798.96 |
|
其他 |
391.75 |
1,398.17 |
391.75 |
合计 |
997,488.08 |
1,035,794.70 |
997,488.08 |
其他说明: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4,188.83 |
-10,334,899.6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321,244.02 |
4,416,493.70 |
合计 |
-11,137,055.19 |
-5,918,405.9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01,758,794.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0,263,819.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9,864.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3,730.0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98,559.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269,939.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652.9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
15,301,701.25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5,804,785.14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59,101.12 |
税率变动的影响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41,371.80 |
所得税费用 |
-11,137,055.19 |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单位及其他往来 |
29,788,624.01 |
36,048,117.91 |
利息收入 |
905,577.62 |
2,167,417.77 |
政府补助 |
4,717,606.42 |
5,661,596.01 |
押金、保证金 |
2,554,913.24 |
38,381,064.08 |
收到其他 |
1,699,026.60 |
144,898.96 |
合计 |
39,665,747.89 |
82,403,094.73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68,873,280.10 |
96,732,093.01 |
往来款 |
45,577,334.90 |
4,839,565.47 |
保证金 |
11,475,730.56 |
2,218,175.26 |
支付其他 |
420,670.19 |
197,162.30 |
合计 |
126,347,015.75 |
103,986,996.04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资产的保证金到期收回 |
1,452,000.00 |
|
合计 |
1,452,000.00 |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购建资产的保证金 |
|
9,910,976.48 |
合计 |
|
9,910,976.48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质押定期存单到期收回 |
|
25,000,000.00 |
拆借资金 |
3,750,000.00 |
|
融资性票据贴现 |
5,000,000.00 |
|
借款保函保证金到期收回 |
3,550,000.00 |
|
合计 |
12,300,000.00 |
25,000,0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保函保证金 |
20,007,640.56 |
3,550,000.00 |
合计 |
20,007,640.56 |
3,550,000.00 |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90,621,739.73 |
66,271,751.4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7,996,159.94 |
26,141,361.0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1,193,469.92 |
57,542,903.3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5,531,270.87 |
4,576,767.6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44,257.31 |
1,887,566.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822.43 |
-466,030.9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796,453.27 |
149,258.9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358,212.85 |
29,698,199.5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24,251.33 |
-399,224.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0,978,194.02 |
4,759,543.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343,050.00 |
-343,050.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14,857.86 |
18,639,968.8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10,325,860.17 |
86,343,498.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7,928,409.69 |
-52,478,929.78 |
其他 |
-13,367,988.82 |
-16,346,279.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40,905.55 |
225,977,305.0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4,670,987.77 |
89,574,468.6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9,574,468.68 |
68,447,822.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03,480.91 |
21,126,645.79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4,670,987.77 |
89,574,468.68 |
其中:库存现金 |
56,125.23 |
379,139.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4,614,862.54 |
89,195,329.5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670,987.77 |
89,574,468.68 |
其他说明:
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345,022.1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860,300.75 |
票据质押开立汇票、借款 |
固定资产 |
297,567,096.43 |
抵押借款,注(1)(5) |
无形资产 |
9,773,880.12 |
抵押借款,注(2) |
在建工程 |
64,966,870.64 |
抵押借款,注(2) |
应收账款 |
21,875,380.84 |
注(1)(3)(4) |
合计 |
458,388,550.95 |
--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友智科技公司对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120兆瓦和国家电投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00兆瓦辅助调峰项目应收账款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友智科技公司调峰资产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友智科技公司账面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2,399,000.00元,已提坏账准备371,970.00元;国家电投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21,960.24元,已提坏账准备129,658.81元;合计受限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16,219,331.43元。
注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麦克斯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兴银厦翔业抵字2019710号),以厦门宝麦克斯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为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兴银厦翔业固贷字2019710号)项下的4,500.00万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注3:本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约定将本公司持有的赫普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合计金额10,000,000.00元转让给浙商银行。应收账款转让后,浙商银行获得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本公司不再享有应收账款的任何权利,但仍应继续履行该应收账款取得时所对应的交易合同约定的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赫普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账面余额2,467,250.00元,已提坏账准备金额135,698.75元,受限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331,551.25元。
注4:本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RHZL-2019-102-1129-YZHW),为友智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慧网公司)与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51%比例的负债(即借款本金4,080.00万元及其对应的手续费和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东、汪敏对中电投融和公司的债权65%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融和公司的债权35%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友智科技公司、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许健分别以所持有的友智慧网公司51%、35%、14%的股权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友智慧网公司以其对内蒙古大板电厂200MW辅助调峰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友智慧网公司账面应收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调峰业务款项3,427,317.6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2,819.53元,受限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3,324,498.16元。
注5:友智慧网公司作为使用人(承租人)与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4份《产品买卖合同(融资租赁专用)》(编号:RHZL-2019-102-1129-YZHW-1、RHZL-2019-102-1129-YZHW-11、RHZL-2019-102-1129-YZHW-12、
RHZL-2019-102-1129-YZHW-10),将内蒙古大板电厂200MW调峰现场的租赁物抵押给中电投融和公司。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367,466.27 |
其中:美元 |
840,710.57 |
6.5249 |
5,485,552.40 |
欧元 |
32,375.23 |
8.0250 |
259,811.22 |
港币 |
|
|
|
卢比 |
2,100.00 |
0.0891 |
187.11 |
马来西亚币 |
606.00 |
1.6173 |
980.08 |
菲律宾比索 |
4,572,426.08 |
0.1358 |
620,935.46 |
应收账款 |
-- |
-- |
36,758,022.24 |
其中:美元 |
5,333,874.92 |
6.5249 |
34,803,000.47 |
欧元 |
243,616.42 |
8.0250 |
1,955,021.77 |
港币 |
|
|
|
应付账款 |
|
|
5,179,070.36 |
其中:美元 |
743,551.26 |
6.5249 |
4,851,597.62 |
欧元 |
922.91 |
8.0250 |
7,406.35 |
菲律宾比索 |
2,356,895.37 |
0.1358 |
320,066.39 |
其他应收款 |
|
|
852,681.85 |
其中:菲律宾比索 |
6,278,953.26 |
0.1358 |
852,681.85 |
其他应付款 |
|
|
32,542.02 |
其中:菲律宾比索 |
239,631.97 |
0.1358 |
32,542.02 |
短期借款 |
|
|
6,533,924.98 |
其中:美元 |
1,001,383.16 |
6.5249 |
6,533,924.98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
|
|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单位名称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 |
菲律宾 |
美元 |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
5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 |
51,900.00 |
财务费用 |
51,900.00 |
与收益相关 |
120,000.00 |
财务费用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00,000.00 |
财务费用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7,500.00 |
财务费用 |
1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3,000.00 |
财务费用 |
10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62,500.00 |
财务费用 |
6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90,000.00 |
其他收益 |
5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8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 |
与收益相关 |
2,4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 |
与收益相关 |
53,000.00 |
其他收益 |
5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8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76,200.00 |
其他收益 |
276,200.00 |
与收益相关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与收益相关 |
142,490.39 |
其他收益 |
142,490.39 |
与收益相关 |
161,500.00 |
其他收益 |
16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22,500.00 |
其他收益 |
2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4,500.00 |
其他收益 |
4,500.00 |
与收益相关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681,500.00 |
其他收益 |
68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96,352.63 |
其他收益 |
96,352.63 |
与收益相关 |
91,000.00 |
其他收益 |
9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9,101.88 |
其他收益 |
9,101.88 |
与收益相关 |
202,000.00 |
其他收益 |
20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49,879.91 |
其他收益 |
49,879.91 |
与收益相关 |
2,5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14,772.00 |
其他收益 |
14,772.00 |
与收益相关 |
530,000.00 |
其他收益 |
5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5,840.00 |
营业外收入 |
25,840.00 |
与收益相关 |
6,360.00 |
营业外收入 |
6,36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厦门宝麦克斯科 技有限公司 |
福建厦门 |
福建厦门 |
从事精密模具、高低压开关柜、精密钣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组装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
100.00% |
|
设立 |
BOAMAX PHILIPPINES.TE CHNOLOGIES.I NC. |
菲律宾 |
菲律宾 |
钣金结构件生产、组装及销售。 |
100.00% |
|
设立 |
苏州艾诺镁科技 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研发、加工精冲模及精加工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及售后服务。 |
100.00% |
|
收购 |
南京友智科技有 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医疗器械制造、销售;机械设备加工、销售;充电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消费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锅炉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厂房及设备租赁;计量器具制造(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销售;计量器具研发、销售;建材、五金、机械设备、木制品、小型机电产品销售;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机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机电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动化设备安装、维修;环境与生态监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 |
|
收购 |
江苏德勤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环保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通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材、五金、机械设备、木制品销售。 |
|
100.00% |
收购 |
南京聪诺科技有 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节能技术、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建材、五金、机械设备、木制品、机电产品销售;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自动化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市场调查;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进出口、对外贸易。 |
|
100.00% |
收购 |
南京匹卓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数据处理;锅炉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电力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环保设备的租赁;机电工程设计、施工;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供热工程的技术服务及工程管理;市场调研;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
|
100.00% |
收购 |
|
|
|
术的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销售。 |
|
|
|
南京创筑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计算机数据处理;市场信息咨询,市场分析调查;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销售。 |
|
100.00% |
收购 |
南京友智慧网电 力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电力技术研发;电力设备销售;环保技术、节能技术、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租赁;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场地租赁;充电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设施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加工、销售;锅炉设备、仪器仪表、建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 |
|
100.00% |
收购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金茂宝馨(天津)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天津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436号恒盛广场4号楼-9-3 |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开发与利用;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程勘察设计;热力供应;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 |
30.00%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
流动资产 |
28,400,029.03 |
62,196,425.36 |
非流动资产 |
95,337,364.87 |
88,062,061.62 |
资产合计 |
123,737,393.90 |
150,258,486.98 |
流动负债 |
5,056,695.32 |
49,097,058.54 |
非流动负债 |
71,995,721.00 |
70,000,000.00 |
负债合计 |
77,052,416.32 |
119,097,058.5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6,684,977.58 |
31,161,428.44 |
少数股东权益 |
14,005,493.27 |
9,348,428.5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2,679,484.31 |
21,812,999.9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4,005,493.27 |
9,348,428.5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4,005,493.27 |
9,348,428.53 |
营业收入 |
36,514,963.50 |
9,948,097.27 |
净利润 |
15,523,549.14 |
1,160,606.58 |
综合收益总额 |
15,523,549.14 |
1,160,606.58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止 202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21.69%。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为子公司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借款主要是固定利率的借款,较少有浮动利率的情况。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金额 |
美元 |
欧元 |
菲律宾比索 |
卢比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合计 |
外币金融资产 |
|
|
|
|
|
- |
货币资金 |
5,485,552.40 |
259,811.22 |
620,935.46 |
187.11 |
980.08 |
6,367,466.27 |
应收账款 |
34,803,000.47 |
1,955,021.77 |
- |
- |
- |
36,758,022.24 |
其他应收款 |
- |
- |
852,681.85 |
- |
- |
852,681.85 |
小计 |
40,288,552.87 |
2,214,832.99 |
1,473,617.31 |
187.11 |
980.08 |
43,978,170.36 |
外币金融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6,533,924.98 |
- |
- |
- |
- |
6,533,924.98 |
应付账款 |
4,851,597.62 |
7,406.35 |
320,066.39 |
- |
- |
5,179,070.36 |
其他应付款 |
- |
- |
32,542.02 |
- |
- |
32,542.02 |
小计 |
11,385,522.60 |
7,406.35 |
352,608.41 |
- |
- |
11,745,537.36 |
净额 |
28,903,030.27 |
2,207,426.64 |
1,121,008.90 |
187.11 |
980.08 |
32,232,633.00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欧元等外币升值或贬值10%,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322.33万元。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货币资金 |
115,016,009.94 |
115,016,009.94 |
115,016,009.94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3,278,655.19 |
3,278,655.19 |
3,278,655.19 |
|
|
|
应收账款 |
294,125,845.95 |
375,609,464.78 |
222,932,917.90 |
54,854,178.61 |
35,740,640.69 |
62,081,727.58 |
应收款项融资 |
6,025,128.19 |
6,025,128.19 |
6,025,128.19 |
|
|
|
其他应收款 |
25,931,295.63 |
174,795,955.38 |
12,284,512.62 |
16,117,688.60 |
56,334.49 |
146,337,419.67 |
小计 |
444,376,934.90 |
674,725,213.48 |
359,537,223.84 |
70,971,867.21 |
35,796,975.18 |
208,419,147.25 |
短期借款 |
318,865,171.89 |
318,865,171.89 |
318,865,171.89 |
|
|
|
应付票据 |
74,877,401.21 |
74,877,401.21 |
74,877,401.21 |
|
|
|
应付账款 |
199,291,546.77 |
199,291,546.77 |
182,507,263.83 |
14,355,933.47 |
1,033,076.87 |
1,395,272.60 |
其他应付款 |
5,471,380.27 |
5,471,380.27 |
5,238,673.13 |
121,552.53 |
2,400.00 |
108,754.61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50,265,275.26 |
50,265,275.26 |
50,265,275.26 |
|
|
|
长期借款 |
43,525,146.71 |
43,525,146.71 |
|
|
|
43,525,146.71 |
长期应付款 |
81,630,474.27 |
81,630,474.27 |
|
50,401,584.47 |
15,578,149.86 |
15,650,739.94 |
小计 |
773,926,396.38 |
773,926,396.38 |
631,753,785.32 |
64,879,070.47 |
16,613,626.73 |
60,679,913.86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500,000.00 |
4,500,000.00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2019年2月22日,本公司与目标公司苏州安瑞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安瑞可)、实际控制人丁志永、股东苏州汉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领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领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鑫永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胜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度《增资协议》:1、各方同意并确认,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1.5亿元。2、宝馨科技出资450万元,其中40万元作注册资本,410万元作资本公积。3、投资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汇入目标公司指定账户。4、投资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本次投资款且未获得目标公司的书面豁免,目标公司自该情形发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资方单方解除本协议。5、如果目标公司2021年12月31日前未独立申报IPO,则投资方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中一种退出:(1)要求实际控制人按照投资本金加计静态收益5%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目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按照公允市场价格出售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协议各方均同意该等转让行为,并配合签署各项文件。
因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故以成本作为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3、其他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苏捷登智能制造 科技有限公司 |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99号港城大厦1号楼507室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5,000万元整 |
5.00% |
23.2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注1:2020年11月26日,本公司股东陈东先生与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陈东先生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7,701,714股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00%)及其所对应的股份代表的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中国法律和宝馨科技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依法转让给江苏捷登。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7元/股,标的股份转让的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193,911,998元。
注2:2020年11月26日,本公司股东陈东先生、汪敏女士与江苏捷登签订《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注1所述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股份全部交割完成之日起,陈东先生、汪敏女士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的101,085,89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454%)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江苏捷登行使。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马伟。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 |
持本公司15.16%股份的股东广讯有限公司控制的境内公司 |
苏州宝利来钣金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永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朱永秀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 |
苏州文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朱永福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文诗林持有苏州文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49%的股份 |
陈东 |
本公司股东 |
汪敏 |
本公司股东 |
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 |
许健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 |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宝利来钣金股 份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2,554,784.05 |
|
否 |
|
苏州文氏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4,028,513.69 |
|
否 |
3,437,798.57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683,508.56 |
1,585,645.74 |
苏州宝利来钣金股份有限公 司 |
房屋租赁 |
11,310.19 |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1,541,023.52 |
2019年06月26日 |
2020年06月25日 |
是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9月18日 |
2020年03月18日 |
是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2019年11月26日 |
2020年11月19日 |
是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2020年11月19日 |
是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3,200,000.00 |
2020年01月22日 |
2020年11月19日 |
是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年10月17日 |
2022年10月16日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年05月14日 |
2021年05月13日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1,400,000.00 |
2020年05月28日 |
2021年05月28日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2020年06月19日 |
2021年06月19日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06月30日 |
2021年06月25日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07月31日 |
2021年07月31日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08月21日 |
2021年08月21日 |
否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年11月24日 |
2021年11月19日 |
否 |
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 |
40,800,000.00 |
2019年12月20日 |
2024年12月19日 |
否 |
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05月11日 |
2021年05月06日 |
否 |
南京匹卓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05月14日 |
2021年05月13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11月08日 |
2020年11月07日 |
是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11,000,000.00 |
2019年11月20日 |
2020年11月19日 |
是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6,000,000.00 |
2019年08月21日 |
2020年08月20日 |
是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4,000,000.00 |
2019年10月18日 |
2020年10月17日 |
是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09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11,000,000.00 |
2020年11月12日 |
2021年11月11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4,000,000.00 |
2020年11月03日 |
2021年11月02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6,000,000.00 |
2020年07月08日 |
2021年07月07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3,111,000.00 |
2019年10月21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5,000,000.00 |
2019年10月29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2,000,000.00 |
2019年11月14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5,864,000.00 |
2019年12月12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4,970,000.00 |
2020年01月14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
3,000,000.00 |
2020年03月25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公司 |
|
|
|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2,730,000.00 |
2020年04月28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2,970,000.00 |
2020年05月19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2,753,898.65 |
2020年06月17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1,694,000.00 |
2020年07月23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6,431,000.00 |
2020年08月20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 公司 |
2,902,450.00 |
2020年11月12日 |
2029年10月20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陈东、汪敏 |
20,000,000.00 |
2019年10月16日 |
2020年10月16日 |
是 |
陈东 |
20,000,000.00 |
2019年01月11日 |
2020年01月08日 |
是 |
陈东 |
25,000,000.00 |
2019年07月18日 |
2020年07月17日 |
是 |
陈东 |
20,000,000.00 |
2020年01月08日 |
2021年01月07日 |
否 |
陈东 |
25,000,000.00 |
2020年07月03日 |
2021年07月02日 |
否 |
陈东、汪敏 |
20,000,000.00 |
2020年01月16日 |
2021年01月16日 |
否 |
陈东、汪敏 |
10,000,000.00 |
2020年11月09日 |
2021年11月09日 |
否 |
陈东、汪敏 |
20,000,000.00 |
2020年05月25日 |
2021年05月22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陈东、汪敏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1,541,023.52 |
2019/6/26 |
2020/6/25 |
是 |
|
陈东、汪敏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0/3/20 |
2021/3/19 |
否 |
注1 |
陈东、汪敏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7,900,000.00 |
2020/5/8 |
2021/4/15 |
否 |
|
陈东、汪敏 |
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 |
62,599,050.00 |
2019/12-20 |
2024/12/19 |
否 |
注2 |
三峡电能(广 东)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
|
|
许健 |
陈东、汪敏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5/14 |
2021/5/13 |
否 |
|
陈东、汪敏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6/30 |
2021/6/25 |
否 |
|
注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麦克斯公司)与厦门火炬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编号:HJDB-D02-Y-0286(担)),火炬集团担保公司为厦门宝麦克斯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兴银厦翔支流贷字201968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4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东、汪敏与火炬集团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编号:HJDB-D02-Y-0286(信)),为上述债务提供反担保。
注2:本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编号:RHZL-2019-102-1129-YZHW),为友智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慧网公司)与中电投融和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51%比例的负债(即借款本金4,080.00万元及其对应的手续费和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东、汪敏对中电投融和公司的债权65%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融和公司的债权35%比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友智科技公司、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许健分别以所持有的友智慧网公司51%、35%、14%的股权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友智慧网公司以其对内蒙古大板电厂200MW辅助调峰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借款合同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友智慧网公司已收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借款69,300,000.00元,累计已归还借款6,700,950.00元,累计已支付利息2,867,410.42元、手续费1,386,000.00元、税金550,343.36元,合计11,484,703.78元;累计未归还本金借款62,599,050.00元,未归还利息10,046,289.49元,未归还手续费4,515,952.50元,税金1,893,091.46元,合计79,054,383.45元。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拆入 |
三峡电能(广东)有限 公司 |
3,848,055.56 |
2020年06月04日 |
|
其中拆借本金3,750,000元,利息98,055.56元 |
拆出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137,008.75 |
4,932,214.95 |
(6)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代垫苏州镁馨科技有限公司电费775,026.07元。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无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 |
3,848,055.56 |
|
应付账款 |
苏州宝利来钣金股份有限公司 |
2,239,178.65 |
1,060.70 |
应付账款 |
苏州文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853,579.07 |
1,112,561.14 |
预收账款 |
苏州宝利来钣金股份有限公司 |
5,800.00 |
3,780.0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关于袁荣民及上海阿帕尼业绩补偿纠纷的诉讼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袁荣民先生于2014年11月3日签订的《关于阿帕尼电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之交易协议》约定,袁荣民先生向本公司作出上海阿帕尼业绩承诺:2014年保持盈利;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如上海阿帕尼上述四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不成上述承诺最低标准之净利润总额的,且非因本公司原因所致,则袁荣民应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按本协议约定就阿帕尼实际利润与本协议承诺最低标准之利润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等价现金方式补偿本公司。如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内,上海阿帕尼任何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则袁荣民应于审计机构就阿帕尼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之日起十五(15)日内对上海阿帕尼当年净利润亏损予以补足(补足金额为当年度净资产亏损金额以及补足过程中各方需承担的税费之和)。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阿帕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已连续三年出现了亏损,净资产为-1.28亿元。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要求袁荣民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之催告函暨<协议解除通知书>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已经敦促其履行承诺,但袁荣民一直未予履行。本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袁荣民股权转让合同一案。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请求包括:(1)被告袁荣民立即补足第三人阿帕尼公司2014年亏损1,746,704.09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2)被告袁荣民立即补足第三人阿帕尼公司2015年亏损25,317,443.31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3)被告袁荣民承担阿帕尼公司接受上述款项而产生的税费(尚未发生);(4)被告袁荣民承担律师费25万元;(5)被告袁荣民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17)苏0505民初1061号)。一审判决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4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鉴定费450,000.00元,合计638,439.00元,由原告负担。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18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18)苏05民终9468号)。2019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18)苏05民终9468号)。二审判决如下:1、撤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2、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4年亏损金额1,746,704.09元以及自2015年4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3、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5年亏损金额20,906,185.99元以及自2018年7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4、袁荣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2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83,439.00元、保全费5,000.00元、鉴定费450,000.00元,合计638,439.00元,由袁荣民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3,439.00元,由袁荣民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9年11月7日,本公司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编号:(2019)苏0505执3142号),案件执行标的为1,071,878.00元,案件执行费为13,119.00元。至2020年1月8日,被执行人袁荣民自动履行完毕。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强制执行款项641,467.00元。
2020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的《应诉通知书》(编号:(2019)苏民申7163号),申请再审人袁荣民与公司、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5民终9468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苏民申7163号),裁定驳回袁荣民再审申请。 2)关于上海阿帕尼借款纠纷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与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帕尼”)共签署了三份《资金使用协议》,借款金额分别为1,000.00万元、1,600.00万元、1,000.00万元,期限分别自2016年1月7日起至2017年1月6日止、2016年1月26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止、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后双方又签署了《资金使用补充协议》,约定资金使用费按照固定年化利率5.00%执行。合同签订后,本公司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上海阿帕尼未能全面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00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资金使用费暂计363.50万元(分别以1,000.00、1,600.00、1,00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计算,自2017年1月1日起暂算至2018年12月29日,应计算至实际文付之日止) ;3、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违约金暂计181.75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9年6月10日,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19)苏0505民初377号),判决被告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600.00万元并支付资金使用费及违约金(资金使用费及违约金以借款本金3,60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9,062.00元,公告费600.00元,合计249,662.00元,由被告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0日、2020年7月24日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编号:(2019)苏0505执2828号之一、(2019)苏0505执2828号之二),本案尚有4,261.533万元未能执行到位。
袁荣民于2020年6月19日向法院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2020年9月7日,公司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编号:(2019)苏0505执异121号),裁定驳回袁荣民异议请求。
袁荣民不服上述裁定,于2020年9月19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书》,请求立即撤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20)苏0505执异121号执行裁定及(2019)苏0505执2828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对复议人袁荣民的执行。
2021年1月2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5执复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袁荣民的执行复议请求,维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20)苏0505执异121号执行裁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将申请本案恢复执行。
3)与瑞典阿帕尼的法律纠纷事宜
2016年9月11日,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典阿帕尼”)与本公司签署了《瑞典阿帕尼电能技术有限公司与苏州贵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唯一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为3年,本公司保证每年最低30套高压电极锅炉核心组件的订购量及在协议期间不低于100台高压电极锅炉核心组件的订购量,同时约定包括商标在内的一切知识产权归瑞典阿帕尼所有。本公司由此成为瑞典阿帕尼在中国境内唯一的代理商,推广瑞典阿帕尼的产品和品牌,并负有不得侵犯瑞典阿帕尼知识产权等义务。
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瑞典阿帕尼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本公司和陈东先生提起仲裁程序通知,仲裁编号为HKIAC/A 20287,瑞典阿帕尼以公司复制瑞典阿帕尼锅炉软件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公司销售瑞典阿帕尼锅炉与其竞争违反了《合作协议》约定为由,要求公司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以陈东先生时任公司董事长为由,要求陈东先生对前述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收到仲裁通知后,公司聘请了由中国内地律师、中国香港律师和德国律师组成的国际律师团队,收集了大量证据,于2021年2月9日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答复书,答复书中对瑞典阿帕尼的每一项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进行了全面而有力的抗辩,对公司未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事实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仲裁程序仍在进行当中。公司后续将积极应对本案仲裁相关事宜,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与兴润建设集团的诉讼事项
2017年度本公司与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份常压电锅炉设备等产品的购销合同,金额分别为56万、46万元,合计金额102万元。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依据合同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兴润建设集团拖欠本公司货款未予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1万元。
2020年11月5日,本公司向阜康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76.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71.2万元(自2018年11月21日起按每天1000 元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11月1日,应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共计人民币147.7万元之后,经公司财务核查,起诉金额与账面显示的欠款金额存在偏差,故将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调整为: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102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71.2万元(自2018年11月21日起按每天1,000元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11月1日,应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共计人民币173.2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案件法院尚未受理。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5月将变更后的民事起诉状提交至法院。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本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与江苏捷登于2021年1月27日签署了《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向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以2.96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6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1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包括同意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公司提供分部信息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包括智能制造分部、节能环保分部及其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智能制造 |
节能环保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对外交易收入 |
368,297,433.82 |
125,629,941.03 |
1,683,508.56 |
|
495,610,883.41 |
二、分部间交易收入 |
56,061,218.71 |
|
|
-56,061,218.71 |
0.00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4,657,064.74 |
|
|
|
4,657,064.74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9,733,041.85 |
-6,105,694.31 |
|
|
-15,838,736.16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8,059,087.21 |
-1,179,086.66 |
|
-252,919,249.91 |
-262,157,423.78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18,540,919.76 |
49,127,045.05 |
387,087.11 |
13,946.18 |
68,068,998.10 |
七、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
7,367,810.72 |
-100,382,464.05 |
963,297.38 |
-309,707,438.97 |
-401,758,794.92 |
八、所得税费用 |
-8,323,098.04 |
-1,531,588.27 |
48,164.87 |
-1,330,533.75 |
-11,137,055.19 |
九、净利润(净亏损) |
15,690,908.76 |
-98,850,875.78 |
915,132.51 |
-308,376,905.22 |
-390,621,739.73 |
十、资产总额 |
1,434,256,334.13 |
623,915,365.70 |
31,746,523.78 |
-673,907,414.54 |
1,416,010,809.07 |
十一、负债总额 |
538,850,975.88 |
407,784,716.65 |
123,387.79 |
-115,487,854.84 |
831,271,225.48 |
十二、其他重要的非 现金项目 |
|
|
|
|
|
1.折旧费和摊销费 以外的其他非现金 费用 |
|
|
|
|
|
2.对联营和合营企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4,005,493.27 |
|
|
|
14,005,493.27 |
3.长期股权投资以 外的其他非流动资 产增加额 |
16,888,523.14 |
45,636,001.11 |
-387,087.11 |
-256,206,852.58 |
-194,069,415.44 |
(3)其他说明
对外交易收入是指来源于所有报告分部以外的交易收入,资产总额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总额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独立账户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东先生、汪敏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12,878.76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24%,累计质押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1,921.0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2%。
应收王晓宁股权转让款事项
2015年11月30日,本公司与王晓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本公司以1,700万元的现金对价收购王晓宁所持南京朗坤软件有限公司3.4%的股权。协议约定:
1)如果目标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在中国境内主板市场及创业板市场(或届时本协议双方认可的其他市场)上市,则甲方(本公司)有权要求乙方(王晓宁)回购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3.4%股权,回购金额为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人民币17,000,000.00元加上年化(单利)8%利息,甲方持有期间的现金红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分配(若有)应当扣除。乙方可以选择自行回购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指定第三方收购该等股权。
2)甲方要求乙方股权回购的权利期限为1年(即至2019年12月31日),如至2019年12月31日24时止,甲方未向乙方提出书面请求,要求行使回购权,则视为甲方放弃该股权回购权。
3)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出的回购书面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标准支付股权回购款。若乙方或者指定的第三方逾期未付清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股权回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支付1,700万元股权收购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收到南京朗坤软件有限公司的任何形式的利益分配。
鉴于目标公司未能达到元协议约定的上市要求,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王晓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武爱斌(王晓宁丈夫)作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向王晓宁转让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南京朗坤软件有限公司)3.4%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包括:
1)2015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700万元;
2) 2015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实际到账日(2015年12月3号)至各方签订本协议日,按6%年利率(单利)计算的利息;
3)本协议各方签署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前,乙方尚未支付的甲方2015年股权转让款1,700万元的余额,按照签订本协议日后至2020年6月30日前实际占用自然天数,按6%年利率(单利)计算的利息。
4)乙方超过2020年6月30日尚未支付的甲方2015年股权转让款1700万元的余额,按照2020年6月30日后实际占用自然天数,按8%年利率(单利)计算利息。
上述款项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支付。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收到王晓宁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7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首付款后视同股份交割,王晓宁成为该部份股权及其对应权利义务的所有者。
2021年1月19日,本公司与王晓宁、武爱斌再次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王晓宁应不晚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向本公司支付完毕1,530万元股权转让款以及根据原协议第2.1条第(2)项、第(3)、第(4)项约定所产生的利息。如王晓宁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应当按原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2020 年12月31)及标准(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剩余1,530万元款项及相应利息、违约金仍未收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上述1,530万元股权转让款项计提坏账准备459万元。
上海宽湃事项
2020年4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公司”)与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产业并购基金),即上海宽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初期注册金额2,000万元,其中甲方(友智科技)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800万元,占出资比例90%;乙方(杭州乾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比例10%,缴付期限均为2050年4月20日前。该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在环保科技、高科技装备、高端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围绕甲方(友智科技)发展方向进行企业投资及产业整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友智科技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3、其他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
25,651,803.41 |
12.24% |
25,651,803.41 |
100.00% |
|
25,651,803.41 |
10.84% |
25,651,803.41 |
100.00% |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
183,981,985.53 |
87.76% |
18,863,569.68 |
10.25% |
165,118,415.85 |
210,975,944.78 |
89.16% |
11,336,800.22 |
5.37% |
199,639,144.56 |
其中: |
|
|
|
|
|
|
|
|
|
|
应收账款组合1 |
109,024,550.77 |
52.01% |
3,796,581.04 |
3.48% |
105,227,969.73 |
115,409,172.78 |
48.77% |
3,735,900.20 |
3.24% |
111,673,272.58 |
应收账款组合2 |
47,857,376.46 |
22.83% |
14,168,492.39 |
29.61% |
33,688,884.07 |
67,237,283.52 |
28.41% |
6,560,235.05 |
9.76% |
60,677,048.47 |
应收账款组合3 |
8,342,250.00 |
3.98% |
898,496.25 |
10.77% |
7,443,753.75 |
20,765,908.62 |
8.78% |
1,040,664.97 |
5.01% |
19,725,243.65 |
应收账款组合5 |
18,757,808.30 |
8.95% |
|
|
18,757,808.30 |
7,563,579.86 |
3.20% |
|
|
7,563,579.86 |
合计 |
209,633,788.94 |
100.00% |
44,515,373.09 |
21.23% |
165,118,415.85 |
236,627,748.19 |
100.00% |
36,988,603.63 |
15.63% |
199,639,144.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 (集团)有限公司 |
25,651,803.41 |
25,651,803.41 |
100.00%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设备配件业务应收账款 |
109,024,550.77 |
3,796,581.04 |
3.48% |
合计 |
109,024,550.77 |
3,796,581.04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未逾期 |
79,180,622.20 |
395,903.11 |
0.50 |
56,058,929.01 |
280,294.65 |
0.50 |
逾期1年以内 |
22,946,404.80 |
458,928.10 |
2.00 |
52,971,002.68 |
1,059,420.05 |
2.00 |
逾期1-2年 |
5,373,798.51 |
1,612,139.55 |
30.00 |
5,595,910.82 |
1,678,773.25 |
30.00 |
逾期2-3年 |
776,459.92 |
582,344.94 |
75.00 |
164,795.05 |
98,877.03 |
60.00 |
逾期3年以上 |
747,265.34 |
747,265.34 |
100.00 |
618,535.22 |
618,535.22 |
100.00 |
合计 |
109,024,550.77 |
3,796,581.04 |
|
115,409,172.78 |
3,735,900.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湿化学设备业务应收账款 |
47,857,376.46 |
14,168,492.39 |
29.61% |
合计 |
47,857,376.46 |
14,168,492.39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未逾期 |
11,220,093.85 |
56,100.47 |
0.50 |
20,557,775.84 |
102,788.88 |
0.50 |
逾期1年以内 |
5,529,709.82 |
276,485.49 |
5.00 |
21,690,088.64 |
1,084,504.43 |
5.00 |
逾期1-2年 |
19,844,077.10 |
5,953,223.13 |
30.00 |
21,238,839.78 |
4,247,767.96 |
20.00 |
逾期2-3年 |
7,512,916.43 |
4,132,104.04 |
55.00 |
3,750,579.26 |
1,125,173.78 |
30.00 |
逾期3年以上 |
3,750,579.26 |
3,750,579.26 |
100.00 |
|
|
|
合计 |
47,857,376.46 |
14,168,492.39 |
|
67,237,283.52 |
6,560,235.0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锅炉配套设备业务应收账款 |
8,342,250.00 |
898,496.25 |
10.77% |
合计 |
8,342,250.00 |
898,496.25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逾期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未逾期 |
569,100.00 |
17,073.00 |
3.00 |
4,058,400.00 |
121,752.00 |
3.00 |
逾期1年以内 |
6,753,150.00 |
371,423.25 |
5.50 |
16,707,508.62 |
918,912.97 |
5.50 |
逾期2-3年 |
1,020,000.00 |
510,000.00 |
50.00 |
|
|
|
合计 |
8,342,250.00 |
898,496.25 |
|
20,765,908.62 |
1,040,664.9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组合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
18,757,808.30 |
|
|
合计 |
18,757,808.30 |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5,408,078.51 |
1至2年 |
19,828,013.96 |
2至3年 |
23,024,431.61 |
3年以上 |
31,373,264.86 |
3至4年 |
6,602,783.47 |
4至5年 |
1,026,407.35 |
5年以上 |
23,744,074.04 |
合计 |
209,633,788.94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单项计提 |
25,651,803.41 |
|
|
|
|
25,651,803.41 |
应收账款组合1 |
3,735,900.20 |
60,680.84 |
|
|
|
3,796,581.04 |
应收账款组合2 |
6,560,235.05 |
7,608,257.34 |
|
|
|
14,168,492.39 |
应收账款组合3 |
1,040,664.97 |
|
142,168.72 |
|
|
898,496.25 |
合计 |
36,988,603.63 |
7,668,938.18 |
142,168.72 |
|
|
44,515,373.09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5,931,387.34 |
12.37% |
6,846,199.75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 |
25,651,803.41 |
12.24% |
25,651,803.41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19,004,705.29 |
9.07% |
95,023.53 |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
17,129,890.00 |
8.17% |
|
苏州瑞客特自动化设备有限 公司 |
12,881,731.25 |
6.14% |
7,251,483.97 |
合计 |
100,599,517.29 |
47.99% |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1,839,156.55 |
16,545,988.34 |
合计 |
41,839,156.55 |
16,545,988.34 |
(1)应收股利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暂支款 |
237,500.00 |
316,050.51 |
备用金 |
130,582.35 |
112,920.35 |
保证金及押金 |
664,002.20 |
695,701.31 |
非关联方往来 |
159,300,000.00 |
159,300,000.00 |
其他 |
173,700.80 |
193,946.80 |
合计 |
160,505,785.35 |
160,618,618.9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
144,072,630.63 |
144,072,630.63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4,590,000.00 |
3,998.17 |
4,593,998.17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4,590,000.00 |
144,076,628.80 |
148,666,628.8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1,310.70 |
1至2年 |
15,462,841.82 |
2至3年 |
5,000.00 |
3年以上 |
144,706,632.83 |
3至4年 |
72,630.63 |
4至5年 |
123,392,524.98 |
5年以上 |
21,241,477.22 |
合计 |
160,505,785.3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非关联方往来 |
144,000,000.00 |
4,590,000.00 |
|
|
|
148,590,000.00 |
其他 |
72,630.63 |
3,998.17 |
|
|
|
76,628.80 |
合计 |
144,072,630.63 |
4,593,998.17 |
|
|
|
148,666,628.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 (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往来 |
144,000,000.00 |
123,109,522.78元4-5年,20,890,477.22元5年以上 |
89.72% |
144,000,000.00 |
王晓宁 |
非关联方往来 |
15,300,000.00 |
1-2年 |
9.53% |
4,590,000.00 |
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 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40,000.00 |
5年以上 |
0.21% |
|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站 |
保证金及押金 |
283,002.20 |
4-5年 |
0.18% |
|
秦枫 |
员工暂支款 |
128,000.00 |
1-2年 |
0.08% |
|
合计 |
-- |
160,051,002.20 |
-- |
99.72% |
148,590,00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546,713,011.23 |
|
546,713,011.23 |
546,713,011.23 |
|
546,713,011.23 |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
14,005,493.27 |
|
14,005,493.27 |
9,348,428.53 |
|
9,348,428.53 |
合计 |
560,718,504.50 |
|
560,718,504.50 |
556,061,439.76 |
|
556,061,439.76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南京友智科技 有限公司 |
442,999,996.44 |
|
|
|
|
442,999,996.44 |
|
厦门宝麦克斯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Boamax Philippines Technologies Inc. |
26,386,371.68 |
|
|
|
|
26,386,371.68 |
|
苏州艾诺镁科 技有限公司 |
27,326,643.11 |
|
|
|
|
27,326,643.11 |
|
合计 |
546,713,011.23 |
|
|
|
|
546,713,011.23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 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金茂宝 馨(天 津)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
9,348,428.53 |
|
|
4,657,064.74 |
|
|
|
|
|
14,005,493.27 |
|
小计 |
9,348,428.53 |
|
|
4,657,064.74 |
|
|
|
|
|
14,005,493.27 |
|
合计 |
9,348,428.53 |
|
|
4,657,064.74 |
|
|
|
|
|
14,005,493.27 |
|
(3)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中化金茂智慧(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金茂公司)签订了《关于合作开展火电灵活性调峰调频供暖业务之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金茂宝馨(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宝馨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00.00万元,占金茂宝馨公司注册资本的30.00%,中化金茂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500.00万元,占金茂宝馨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金茂宝馨公司章程约定,双方按所持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缴纳注册资本,在2038年8月20日之前出资完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900.00万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293,863,866.62 |
250,708,444.03 |
461,654,333.90 |
352,819,847.97 |
其他业务 |
19,530,555.25 |
19,565,889.23 |
3,779,884.32 |
3,184,358.27 |
合计 |
313,394,421.87 |
270,274,333.26 |
465,434,218.22 |
356,004,206.2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
合计 |
其中: |
|
|
|
|
设备配件 |
222,750,632.73 |
|
|
222,750,632.73 |
湿化学设备 |
26,509,375.68 |
|
|
26,509,375.68 |
锅炉配套设备 |
44,603,858.21 |
|
|
44,603,858.21 |
其中: |
|
|
|
|
国内 |
220,744,149.97 |
|
|
220,744,149.97 |
国外 |
92,650,271.90 |
|
|
92,650,271.90 |
其中: |
|
|
|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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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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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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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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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5,550,700.00元,其中,75,550,700.0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000,000.00 |
2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57,064.74 |
348,181.97 |
合计 |
54,657,064.74 |
20,348,181.97 |
6、其他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83,630.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17,606.4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7,186.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
1,447,858.7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238.5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54,397.58 |
|
合计 |
5,359,861.9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71% |
-0.7023 |
-0.7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36% |
-0.7120 |
-0.7120 |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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