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9 公司简称:风神股份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六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731,137,184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剩余股份1,686,313股,即729,450,87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767,052.26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如发生变动,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本报告期末,与关联方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代垫款项21.91万元。相关款项及占用利息已于2021年4月30日清偿完毕。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请参见“第十一节 九、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65年,是“世界500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轮胎上市公司。公司是国内轮胎行业精益六西格玛推进先进企业:荣获“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代表中国企业参加联合国第三届绿色工业大会并做典型发言;公司19次斩获东风商用车“最佳供应商”;2020年荣获年度中国化工行业“绿色工厂”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 公司主要生产“风神”、“风力”、“卡之力”、“河南”等多个品牌一千多个规格品种的卡客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等多种轮胎,是徐工、龙工等国内工程机械车辆生产巨头的战略供应商,是世界知名重卡制造东风商用车公司主要轮胎战略供应商,是VOLVO等全球建筑设备企业的配套供应商。公司轮胎产品畅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市场,尤其是在众多欧美国家高端市场的产品价格水平居中国产品前列。 公司拥有风神轮胎(太原)有限公司、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及Aeolus Tire (Canada) Inc.100%股权,持有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20%股权、Prometeon Tyre Group S.r.l.10%股权,并在2020年底与橡胶公司签署Prometeon Tyre Group S.r.l.52%股权托管协议。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业务整合,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速推进企业内涵式发展,持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采用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和自主采购两种模式,采购类别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钢丝连线、炭黑等原辅材料,同时实施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准入、退出和过程控制等)。主要大宗原材料通过长城电商平台统一比价采购,历史记录数据可查可溯,过程可控,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合成橡胶主要通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长期战略合作伙伴采购;天然橡胶主要通过电商平台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实施远期和即期相结合的灵活采购方式,实施不均衡采购策略,从泰国等优质胶区采购。公司原材料国内外供应渠道稳定,采购成本可控。 2、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生产能力、产品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的特点,根据轮胎市场下游客户的需求核对市场的预测判断,采取“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平衡”的生产模式。公司拥有先进的工业轮胎生产设备,导入倍耐力轮胎制造工艺技术,对标同行业,发挥自身优势,实施持续改进,优化核心设备,形成完善的工业胎高端生产能力;同时采用精益生产工具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对生产资源进行动态监控、调配、协同运行,以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加大先进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公司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3、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细分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包括: (1)直销销售模式: 国内直销客户主要是卡客车辆、工程机械车辆的主机配套厂。公司依靠国内领先的技术、服务实力,多年来在卡客车和工程机械车辆生产企业中占据优势的配套地位。公司拥有专业的配套市场营销团队,专注于服务下游配套市场,向重点主机厂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长期得到主机厂的认可。 (2)经销商销售模式: 出口市场:公司在海外划分6大营销区域,分别针对北美、拉美、欧洲、中东非洲、亚太和独联体等市场。目前公司拥有300多家海外一级经销商,产品销售范围覆盖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 替换市场:各区域按照分销网络进行销售,目前全国各省开发一级经销商200多家,实现了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整体布局。公司进行集中化协同管理,最大化发挥每个品牌在不同细分市场的优势,通过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判断,定制化、针对性地开发新产品,快速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全球轮胎行业发展至今已有170多年历史,步入低速发展稳定期,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道路建设的大幅度提速,汽车行业、交通运输业和工程机械得到快速发展,中国汽车行业整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我国轮胎生产技术的提高、轮胎企业巨头产业转移和世界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国和出口国。但是,整体来看,我国轮胎行业仍旧大而不强,特别是低端产能过剩、过度依赖出口、低质低价竞争等多层因素严重影响行业发展。 1、汽车行业稳步恢复 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爆发给世界范围内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内轮胎多家重点会员企业综合外胎产量、综合外胎销量、轮胎销售收入等主要运行指标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下降。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汽车行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2、中国轮胎行业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加之环保治理的日益严格,同质化、低端轮胎产能不断遭到淘汰,轮胎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断加大,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成为行业新亮点。同时,中国轮胎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加大,综合竞争能力有所提高。在新技术、新模式等推动下,中国的轮胎产业开始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3、绿色智能成行业发展方向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升级的技术应用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正促使轮胎行业逐步趋向绿色化和智能化。绿色轮胎逐渐成为轮胎产业的主流,无毒无害、低碳节油、可翻新的轮胎将引领未来发展方向。 4、国际化布局加快 随着针对中国轮胎产业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不断的被世界主要经济体频繁使用,加之2019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战等反全球化浪潮的抬头,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形势日益严峻。面对外部严峻挑战,国内轮胎企业“走出去”成为必然。国内许多轮胎企业通过抓紧国家“一带一路”政策机遇,在海外进行产能布局,规避贸易壁垒,进一步提升中国轮胎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不断创新发展,产品畅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经过多年来的积累沉淀,形成以下核心竞争优势: (一)拥有在全球范围内较高知名度的轮胎品牌 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日益巩固市场渠道。通过品牌形象店搭建、广告投放、自媒体平台运维等措施,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公司19次斩获东风商用车“最佳供应商”,2020年荣获年度中国化工行业“绿色工厂”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公司与Prometeon Tyre Group S.r.l.开展业务协同,形成了多梯度多品牌的推广优势,旗下品牌定位清晰、优势互补,覆盖各个工业用胎细分市场,满足不同市场对于不同价位和功能产品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增值服务。 (二)良好的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通过自主创新、技术引进和“产学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 公司与倍耐力签署了《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协议》,与Prometeon Tyre Group S.r.l.签署了《技术协助协议》。目前倍耐力工业轮胎技术正在有序转移落地,加速公司向世界一流轮胎企业迈进的步伐。 公司拥有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的研发和制造技术、宽基超低断面无内胎子午线轮胎设计及制造技术、超低滚阻绿色轮胎设计制造技术、智能轮胎设计制造技术等一大批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专利共313项,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75项,行业标准19项。 (三)拥有全系列工业轮胎的产品制造与服务能力 公司拥有中高端轮胎的制造能力,除生产自有品牌外,同时代为加工倍耐力品牌的高端工业轮胎。 公司围绕多梯度品牌战略制定了产品长期提升计划,面向不同市场顾客群体提供高端和高性价比的工业轮胎。经过与倍耐力轮胎制造技术的融合再提升,陆续推出了全新第三代产品“Neo”系列、新型轻量化节油轮胎、绿色节油轮胎、“卡之力”系列等新品,成为公司的出口、配套和替换市场业务增长的有力支撑点。公司拥有完整的卡客车轮胎和工程机械轮胎系列产品,根据专业化细分市场进行定制设计。 (四)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性能认证 公司以质量为中心,坚持绿色制造和可持续发展,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IATF16949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IEC17025实验室认证、美国DOT认证、欧盟ECE等16项认证。公司以全球高端市场技术标准为指引,产品通过了美国SMARTWAY认证,在欧盟标签法则测试中取得了B/C等级,噪音达到欧盟标签法第二阶段限值要求,是行业内少数能够达到并通过上述国际认证标准的企业之一。 (五)全企划的市场渠道和网络布局 公司建立了出口市场、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三位一体”的市场渠道和销售网络,实现优势互补和业务协同。出口市场,覆盖北美、拉美、欧洲、中东非洲、亚太和独联体等全球营销市场,产品销往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套市场,直接为东风汽车、徐工等20多家领先汽车、工程机械主机厂供货。维修市场,形成了以经销商批发、挂牌店零售为主的营销体系,销售网络覆盖全国。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实施BIG AEOLUS 2025发展战略的开局之年,公司以“科学至上、知行合一”理念为引领,瞄准做中国轮胎“质”的领导者和有世界级影响力专业公司的战略定位,推进“五个风神”战略布局,围绕“转型升级 以质取胜”工作主题,按照“三个三”管理思路,加强对标管理,实施全价值链、全员对标创新,积极推进“三个精准”和“三个创新”,公司各条线运营管理显著提高,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和国际贸易壁垒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下,公司的效率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在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推动营销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品牌提升力度 2020年,在国内维修市场,继续推进“精耕细作”,建立健全经销商、零售商协同战术,建立风神业务专职团队。采用数字化营销,风智汇智能车队系统管理软件协助批发商开拓集团客户及车队用户,推动批发商销售模式转型。在国内配套市场,一方面稳固现有重点客户,保持战略合作关系,一方面积极拓展新的配套客户,同时推进跨产品跨市场协同销售。在海外市场,成立海外子公司及组建本土化销售队伍,由原来的批发销售逐步转换为直接对零售商和车队进行销售,缩短渠道链条,进而提升销量和盈利。 2020年,公司19次斩获“东风商用车最佳供应商”荣誉称号,并荣获东风商用车“抗疫特别贡献奖”殊荣。 (二)加强技术对标创新,提升核心技术能力 公司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强化核心原创研发能力和对倍耐力轮胎设计技术的深度吸收、转化、落地。一是TBR超低滚阻性能有新突破。12R22.5等重载规格滚动阻力系数达到同比降低18.4%,达到欧洲标签法A级水平;二是启动巨胎三年登顶计划。 通过多维度调研分析对标竞品,以57吋为代表的巨胎攻关取得重大进展,为巨胎三年登顶计划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实施全面对标,全面提升公司运营质量 2020年,公司以“全面对标,价值优先”、“基于现状,务实有效”、“动态管理,持续改进”为原则,出台对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标工作目标、原则、流程、方法、保障机制和进度安排,确保了对标工作在公司全员全价值链落地。 公司以PTG为标杆,重点从绩效分析、产品结构分析、客户服务能力、业务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对标提升。同时积极开展基地间指标对标,营造了良好的对标氛围,多个指标刷新历史最佳。通过全面对标工作,全公司形成了从上到下多层面的对标体系,实现了对标、达标、超标、创标的良性循环,提高了公司运营质量、效率,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荣获由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颁发的2020年度石油化工行业“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两项殊荣。 (四)深化数字化应用,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2020年打造公司数字化业务创新平台,在商务端,积极推进云平台AMVA2.0的建设和推广。该平台覆盖企业需求管理、订单管理、经销商与零售商管理;根据零售商的业务特点打造风轮知行APP,满足零售商轮胎进销存管理及积分、服务等业务需求。基于终端用户开发爱路驰公众号,打造为终端司机、车队提供轮胎保姆式服务的智能平台。在制造端,推进生产设备联网和智能管控,进一步实现了人机智能交互,提升生产全流程柔性化、智能化水平。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5.79亿元,同比下降5.67%;实现净利润2.01亿元,同比下降2.4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实现精准营销,毛利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为中国轮胎“质” 的领导者和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专业公司的战略定位,深度吸收转化倍耐力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用户满意度,优化市场、客户和产品结构调整,扩大高端产品生产和销售,产品毛利率趋于稳定,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新冠疫情、海外贸易壁垒等因素导致的收入下滑对经营结果的冲击。近三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变动见下表: 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毛利率趋势 单位:万元 注:2020年1月1日,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为保持各年度间分析时口径一致,本调整后口径将运输等相关费用还原到销售费用。下同。 公司分市场收入及毛利率趋势 单位:万元 国内业务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国内商用车市场产量同比增加20%,重型货车产销均呈增长,公司通过不断提升配套厂家比例,“精耕细作”等措施,收入及毛利率稳中有升。 出口市场近年来频繁受到中美贸易战以及欧盟等区域贸易保护政策、反倾销反补贴等多种国际贸易摩擦因素影响,且2020年3月起受新冠疫情影响,出口市场需求不断下滑,收入同比下降16.9%。为了应对上述不利影响,公司及时调整目标市场,积极开拓非欧美市场,尽量减少国际贸易壁垒带来的负面影响。出口业务毛利同比增加,主要受益于公司产品成本下降的积极影响。 (2)加强成本管控 本公司近三年产品成本构成及占收入比例比如下表: 从成本占收入比例来看,报告期原材料价格趋于稳定,结合公司一系列精准研发,产品轻量化措施,原材料占收入的比例在下降,显著改善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趋势相对稳定,公司与PTG采购部门深化业务协同,加强了原材料价格趋势预测和协同采购合作,报告期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趋势基本相符,整体跑赢市场平均价格。 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指数变动 主要原材料价格比较平稳,天然胶小幅下降,合成胶有明显下降。公司采用不对称采购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 (3)提升运营管控,强化预算管理 公司以“提质降本、整合增效”为工作主题,开展了“生产降成本、能源降成本、采购降成本、工艺降成本”等一系列降成本活动;同时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益,期间费用下降幅度明显。 单位:元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占收比变化如下表所示: 销售费用:主要是本期适用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等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所致,影响金额约为 1.63亿元;去年同期此类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剔除此因素影响,销售费用同比占收入比例下降0.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严格费用管控,广告宣传费等费用下降约3900万元所致; 管理费用:同比占收入比例略有提升,主要是由于疫情期间太原基地发生停工损失1065万元,剔除此因素的影响,管理费用占比基本持平。 研发费用:同比上升18.14%,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冲减900万欧元技术使用费所致,剔除此因素影响,同比下降9.40%,同比占收入比例下降0.2%。 财务费用:报告期内,由于贷款规模下降7.16亿元,利息支出减少约3100万元。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收入54.76亿元,降幅6.07%,主营业务成本44.60亿元,降幅3.01%。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建立了出口、配套和替换市场“三位一体”的市场渠道和销售网络,实现优势互补和业务协同。出口市场,覆盖北美、拉美、欧洲、中东非洲、亚太和独联体等全球营销市场,产品销往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套市场,直接为东风汽车、中国一汽、中国重汽、徐州工程机械、柳州工程机械等20多家领先汽车、工程机械制造商提供配套服务。替换市场,公司以产品线为主导的营销网络模式,组建专业营销团队,形成了以经销商批发、挂牌店零售为主的营销体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 分地区情况详见“第四节二(一)主营业务分析(1)实现精准营销,提升高毛利产品占比”部分。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品及销售结构,产销量有所上升。为应对冬季环保限产及次年初元旦、春节等节日因素对产量的影响,公司通常在下半年年底适度加大生产备货,期末库存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销量同比略有上升,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超过销售价格下降幅度,毛利率略有提升。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及新收入准则调整运费等相关费用影响,公司整体原材料占比稍有下降,人工成本、制造费用、运费及其他占比有所上升。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6,482.4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5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1,78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4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第四节二(一)主营业务分析(3)提升运营管控,强化预算管理”部分。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强化资金管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回款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加大了应付票据的支付金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置长期资产支出增加所致,两年基本持平。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去年增加了3.64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现金6.24亿元,同时压缩贷款规模7.16亿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 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回款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税金降低所致; (3) 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对PTG10%的股权投资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转为按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期对PTG10%的股权投资转为按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5) 在建工程:项目在本期完工转固所致; (6)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模具采购增加所致; (7)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预付设备工程款减少所致; (8) 短期借款: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所致; (9) 预收账款: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调至合同负债所致; (10) 合同负债: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调至合同负债所致;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4) 实收资本:本年非公开发行增加实收资本所致; (15) 其他综合收益:对PTG10%的股权投资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相关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 存收益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新冠疫情、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等因素的影响,仍然承受了一定的压力。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20年汽车工业总体运营平稳,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了2.0%和1.9%,产销量持续蝉联全球第一。 商用车2020年产销分别完成523.1万辆和513.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20.0%和18.7%。分车型产销情况看,客车产销45.3万辆和44.8万辆,同比分别减少了4.2%和5.6%;货车产销477.8万辆和468.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2.9%和21.7%。客车产销呈小幅下降,货车产量、销量均大幅增加。 2020年,轮胎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新冠疫情导致的贸易周期变长,贸易成本增加,轮胎产能过剩,欧盟、印度、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美国的国际贸易保护、单边主义加剧、国际关系不稳定等多方面的影响,都制约了轮胎行业的发展。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此次调整鼓励发展的轮胎产业相关产品与技术,包括以下几类。一是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55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二是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同时也明确今后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轮胎类项目。一是限制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产能,包括生产装置也被列入其中。二是淘汰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和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三是淘汰包括软边结构自行车胎,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此次调整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卡客车、工程机械车使用的工业用轮胎。卡客车轮胎主要用于各种使用工况路况的卡车(载重车、轻卡、自卸车、牵引车)、客车、公交车等运输车辆不同功能部位(导向轮、驱动轮、拖车轮等)的车辆轮胎。工程机械轮胎主要用于矿山、煤炭、建筑工地、隧道等多种作业条件以及恶劣作业环境下的轮式车辆和各种工程机械(装卸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吊装机等)的车辆轮胎。 公司是国内少数专业致力于工业用轮胎产品的研发和制造的企业,在工业用轮胎领域有着丰富的运营经验。公司致力于向国内外主机厂配套客户、大型物流车队、零售商等广大客户群体,提供更高性能、更高性价比的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的轮胎产品。 2 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部分内容。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1)新产品上市数量与质量性能指标进一步改善 2020年,公司累计完成新产品上市95个,其中卡客车轮胎产品86个,工程机械轮胎产品9个。12R22.5和315/70R22.5规格滚动阻力系数达到4.0N/kN 降低18.4%,达到欧洲标签法A级水平,世界先进水平。高里程产品开发新产品12R22.5 T104在导向轮平均里程较老产品里程提升约25%;2020年,工程胎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能力,巨型轮胎产能进一步提升,推出全新巨胎产品46/90R57,实现定制化产品开发配套,强化了产品盈利能力,推进轮胎基础理论研究,大幅提升产品设计品质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 (2)重大工艺技术创新项目落地和基础研发能力建设快速提升 2020年,公司对外技术合作主要为同PTG公司开展14个项目,其中6个产品开发类项目,8个平台支持类项目。目前产品开发类项目都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8个平台类项目如期进行,包括仿真分析,研发中心建设,产品全球布局等项目顺利开展。这些新项目重点关注特定细分市场的产品性能提升,并包含相应的后台技术支撑,极大的推进了我公司在研发方面的进步。 (3)强化核心原创研发能力 1.新型材料的应用研究 高耐磨:使用材料领域新型高结构度炭黑品种,提升长途系列产品耐磨性能。高耐热:使用碳纳米管或其它新型填料,提高胎圈部位胶料耐热性能。高阻气:使用新型气密层高阻气材料,降低气密层厚度从而提高成品胎性能。 2.仿真技术 全面导入8个仿真设计平台,开展材料测试分析、力热偶合分析、疲劳分析、强度分析、静态分析、稳态分析、硫化分析、滚阻分析,提升产品设计能力。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子午载重胎高端产品产量68万条,同比增涨42%。2021年继续扩大SATT技术投入及NEO系列、水手系列等高端产品开发,高端产品产量预计实现110万套/年。 2020年公司子午工程巨胎产能不断释放,49吋-57吋子午工程巨胎产品得到国内外客户认可,订单量不断增加,子午工程巨胎2020年产量同比增涨42%。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受新冠疫情影响,焦作基地2020年2月斜交工程胎全月停产,子午载重胎、子午工程胎停产15天;太原基地2020年2月全月停产。 3 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采购量及耗用量单位为吨。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成本同比下降。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要能源价格变动带来成本同比下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受新冠疫情、欧盟反倾销以及中美贸易战等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轮胎出口销量的减少,导致外销收入下降。国内替换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销量有所下滑。但公司通过不断开拓新的配套厂家,提高现有配套厂家的占比,销量有所上升。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风神轮胎(太原)有限公司、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及Aeolus Tire (Canada) Inc.100%股权,持有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20%股权、Prometeon Tyre Group S.r.l.10%股权,并在2020年底与橡胶公司签署Prometeon Tyre Group S.r.l.52%股权托管协议。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厦工股份(600815)100万股,所持股票市值为231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风神(太原)、风神(香港)和Aeolus Tire (Canada) Inc.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并对倍耐力(焦作)和PTG以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厦工股份的投资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20年12月1日,橡胶公司将持有的52%的PTG股权托管给公司,公司对PTG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将其由其他权益投资工具调整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具体参见“第十一节 九、3、(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12月27日,公司以1,067.52万元申购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166.28万股。2013年2月4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厦工股份10万股,2015年3月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厦工股份56.28万股,所持剩余股数为100万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持股票市值为231万元。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报告期内,Aeolus Tire (Canada) Inc.尚未实际运营。 2、上表中未注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新冠疫情的蔓延,轮胎行业在世界经济不稳定、下行风险加剧的情况下,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逐渐呈现以下趋势:一是国际贸易摩擦将成为常态化,“走出去”、全球布局战略将会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二是在“智”能制造的发展背景下,企业的生产制造都将面临自动化、信息化向智能化、数字化的转变;三是随着互联网+深入大众生活,电商平台成为销售主流方式,轮胎行业销售渠道以及销售模式也需要加速变革,来适应未来的发展;四是主要原材料大幅波动。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科学至上”理念为引领,立志做全球工业胎“质”的领导者和有世界级影响力的专业公司推进五个风神——世界风神、科技风神、数字风神、绿色风神、人文风神战略布局坚持“三个导向”,实现“三个满意”围绕“转型升级 以质取胜”工作主题,实施“315”策略和“十大行动”,深化与PTG协同,加强“三个创新”,推进“三个转型”实现“三个精准”,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深化与PTG的全球协同,推进全球产能优化布局 在全球市场,深化与PTG公司在产能、品牌、渠道等全方位协同。通过全球产能调整,优化公司未来全球产能布局,同时推动全球研发中心落地。根据国际化布局,设计公司组织架构,以适应区域性细分市场的需求,升级公司治理流程;制定本土化的国际化人才体系,同步搭建IT支持系统,支撑公司国际化战略。 2、推进商业模式转型,实施渠道下沉 公司在充分考虑整体战略和产品市场发展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品牌布局、大力推进品牌价值提升,做好产品结构改善,加大车队业务拓展,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提升销售团队行为管理水平。推进商业模式转型,将传统的B2B、B2C模式转型为C2B模式。 在国内TBR维修市场,强化市场薄弱环节,消灭空白市场;重新梳理市场容量大市场占比小的市场,开展品牌和客户的再梳理;在品牌策略中,完成合理的多品牌布局,品牌投放一律不再放省级代理,已投放的要进行跟踪、评价,达不到要求再进行调整。在国内TBR配套市场,重点在客户和产品结构优化,提升盈利能力,并依托配套优势资源协同带动后市场。在海外市场提升高端产品占比,重点突破空白或薄弱市场,寻找有价值的合作伙伴。 3、践行“科学至上”理念,实施产品领先战略 按照符合法规、对标世界级、满足客户需求等原则,实施产品领先战略,按照产品线和区域化开展网络化布局,成为主要细分市场领导者。在现有产品系列基础上,加速推出新一代高性能轻量化技术的新商品及产品系列;在细分市场(含配套)提供有代表性的满足客户需求并优于竞争对手的明星产品;打造强大精准高效可靠的开发流程和支撑平台,推出支持产品领先战略的产品解决方案;加强新工艺研究及仿真技术应用,实施工艺去复杂化及优化。 4、推进管控模式转型,打造两个SMART运营中心 推进管控模式转型,打造智能商务中心和智能工厂运营中心,实现数字化驱动,对业务进行预警和干预,同时加强对人员行为管控。 一是在商务端,以大数据为基础,将传统的B2B、B2C模式升级为C2B模式,即将传统的以生产为主,到经销商、到客户的推动式营销,升级为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响应客户需求的拉动式营销模式。同时推进服务模式升级,通过构建风神线上智能服务云平台,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支持。二是在制造端,建立智慧生产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远程监控系统、在制品生产管理系统(WIP)、设备监控系统(EMS)、预防保养系统(EPM)、品质管控系统(SPC)、智能排产系统(APS)和订单交付跟踪系统(OTS);三是设计端,优化升级现有PDM系统。 5、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育,推进组织模式转型 推进组织模式转型,将传统的组织模式升级为全球多基地布局的总部加基地管控模式,进一步理清总部和基地职能划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布局,为适应国际化的组织模式和市场化的商业模式,公司将加大国际化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制定人才培育和发展规划、规范员工的培养和选拔、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等措施,实现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的创新。公司将完善管理团队配置,推进后备干部团队的培养及任用,积极引进吸收高端专业人才,优化人才梯队专业结构,为公司国际化发展提供充裕的人力资源保障。 6、加强合规文化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继续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体系,严格防范出口合规风险,重点开展知识产权、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压实业务部门的合规主体责任,法务部门、审计、纪检部门加强合规管理监督力度,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关口前移,将办理各种案件和审计发现问题的经验教训回归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加大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培训,根据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界定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专门组织此类重点岗位人员的合规手册学习和合规文化宣贯。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业务经营风险 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在我国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对外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过程中,发生明显的变化。国际竞争环境日益复杂,贸易摩擦日益增多,针对我国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也与日俱增,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天然橡胶是公司轮胎制造的主要原材料。作为大宗商品,天然橡胶的价格与贸易政策、汇率、资本市场状况等有密切联系。近年来受境外大宗商品市场影响,天然橡胶价格呈大幅波动态势,其他化工原料价格也因国家环境治理政策及淘汰低端过剩产能影响呈上涨趋势。由于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以及炭黑、钢帘线是生产轮胎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因此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会对公司成本控制及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同时,由于国外新冠疫情仍然严重,原材料的进口成本也存在较大波动,且安全性也存在风险。 3、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进出口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随着新冠疫情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暂时走高,而美国政治经济的不稳定,都使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有较大影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持续、科学、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明确了公司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分红政策。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托管情况说明 无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租赁业务主要为关联方。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焦作市委、市政府有关“精准扶贫”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紧密结合,以“抓党建促脱贫”为主要抓手,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同时,公司投入资金和物资,有序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聚焦驻村贫困户,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做到帮扶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驻村工作队围绕驻村第一书记“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职责,以“抓党建促脱贫”为主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在各项措施扶贫的同时,也对贫困户做了大量的政策宣讲,鼓励自身积极创业和就业。扶贫的同时也在扶智、扶志。先后开展春节送温暖、“民意大走访”、“回头看、回头帮”、“扶贫蹲点日”等活动。通过各项扶贫帮扶政策的落实,所在驻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驻村工作队精准扶贫全力提供支持。深度结合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在顺利脱贫后做好持续监控,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同时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谋划推动实施发展项目,增强所在驻村自我发展能力。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风神股份和子公司太原基地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具体环保情况如下: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PH 废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2、排放方式 (1)焦作基地分为东西两个厂区,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公司中水处理系统处理,按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处理达标后,东厂区处理后的废水大部分进行回用,其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由焦作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西产区一部分回用外,其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由焦作市中站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焦作基地东厂区动力供应部有3台130吨锅炉(用二备一), 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3套,锅炉废气经由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后,按照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处理达标后,经由150m烟囱进行高空排放。 (2)太原基地建设了污水管网,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公司中水处理系统处理,按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处理达标后,生产废水汇同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并进入清徐县污水处理厂。 动力车间共有3台燃气锅炉,分别为2台35T,1台20T。锅炉以煤气和天然气为燃料,在烟囱排放口安装高架源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经由60m烟囱进行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3特别排放限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焦作基地东西厂区各建有1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分别为12000t/d 和1200t/d。焦作基地东厂区动力供应部有3台130吨锅炉锅炉(用二备一),配套脱硫脱硝除尘设施3套,实现超低排放。 太原基地建有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2400t/d。动力车间共有3台燃气锅炉,分别为2台35T,1台20T, 配套低氮燃烧+FGR烟气循环脱硝系统两套,煤气净化脱硫系统一套,SCR脱硝系统一套。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均正常可靠运行,无异常情况。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完成焦作基地和太原基地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焦作基地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 太原基地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清徐县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焦作基地编制了2020年日常环境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方案进行日常监测,监测结果按照要求上传至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管理系统。 太原基地编制了2020年日常环境监测方案, 并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山西美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监测方案进行日常环境检测,监测结果报告分别上报清徐县环保局和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环保信息均在各地市环保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5号)核准,风神股份向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68,723,962股新股,已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1号)。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11月12日因向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68,723,962 股新股,总股本由 562,413,222股增加至731,137,184股,以增发后年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计算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3.95元;按非公开发行前股数计算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为4.03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62,413,222股,其中橡胶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50,711,57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4.58%,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31,137,184股,其中橡胶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19,435,53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7.37%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原化工部所属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化工企业,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附注: 2020年3月19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10人,王锋、张晓新、申玉生、王仁君、袁亮、刘新军、王建军、赵建勇、祁荣、刘晨红,合计获授份额为11.52万股,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4.78%。年报披露的税后薪酬总额,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一致。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母公司一般员工执行的薪酬政策依据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公司薪酬调整方案实施的通知》;董事的薪酬按照《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细则》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细则》执行。管理人员个人薪酬结合本岗位绩效指标达成情况计发绩效薪酬,生产一线员工薪酬计算主要依据员工产量、质量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发;同时配套实施了课题及成果奖励、金银牌员工津贴、质量季度资金和降本增效季度奖等激励策,鼓励员工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风神轮胎(太原)有限公司遵循公司薪酬绩效激励政策,在薪酬体系框架内向核心员工、关键岗位倾斜,适时制定薪酬调整计划并实施。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培训1003场,其中公司级培训166场,部门级培训837场,培训总课时约15.21万学时,人均培训课时约25学时。 2020年,完善了培训管理制度,优化培训管理体系。组织了领导力相关培训,提升管理技能,增强管理水平。引入线上、线下结合的商务英语特色培训,培育国际化人才队伍。聚焦青年员工成长成才,策划实施研发“3+3”和新入职大学生“6+6”实习机制,为研发出更高品质、更贴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奠定基础。深入政策解读,强化校企合作,关注技能人才发展,实施专项提升项目。 报告期内,子公司风神轮胎(太原)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实施。安排员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参加行业组织的特殊岗位培训等。组织对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建立了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合法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管理上明确区分,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协议的订立以及履行情况均及时充分的予以披露。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忠实、诚信、勤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发挥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等提出了独立意见,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和持续加强。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全体监事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设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并配备相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等,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公司信息。 6、关于日常监管防范工作: 公司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没有利用内幕交易的事件发生。 7、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公司坚持严格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业务,独立董事及律师发表见证意见,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因股权变动形成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8、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以透明、公开、公正的态度与广大投资者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关注焦点,组织、参加多种形式的投资者会见活动,并继续通过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传递公司的信息,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增强市场信心。 9、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规定,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未发现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自行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内幕信息。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4-006),2014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0)。 2016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购买、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拟以现金向橡胶公司购买风神(太原)100%股权、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100%股权;以现金向倍耐力购买Pirelli Industrial S.r.l.10%股权,同时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倍耐力出售持有的焦作风神轮胎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等标的资产的交易方案,并于2016年10月22日完成交割(公告编号:临2016-066)。 2017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风神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编号:临2017-024),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向交易对方分别购买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等标的资产的股权。由于交易各方事先签署的《资产注入协议》于2017年12月31日自动终止,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等事宜,相关议案未获通过。2018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由于本次交易的法律基础已经不存在,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客观上存在重大障碍。 2018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风神股份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公司接受委托管理控股股东橡胶公司旗下其他工业胎资产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的股权。 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 <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签署 <股权托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8-063)。公司与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集团”)签署关于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有限”)《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黄海有限的100%股权及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黄海有限的债权转让给黄海集团。公司并与黄海集团签署关于黄海有限《股权托管协议》,黄海集团将公司转让其的黄海有限的100%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公告编号:临2018-064)。 股权托管协议> 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 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 <股权托管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橡胶公司签订《股权托管终止协议》,终止托管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编号:临2018-065)。 股权托管终止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2019年6月28日及2020年7月24日与PTG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接受委托对其全资子公司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托管(公告编号:临2018-043、临2019-047、临2020-038)。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及《关于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将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向风神股份提交将旗下工业胎资产注入风神股份的具体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2020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公司将接受委托管理Prometeon Tyre Group S.r.l.52%股权(公告编号:临2020-070)。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奖金和业绩奖励型奖金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奖金与公司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业绩奖励型奖金属于中长期激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奖励机制建立及实施。每年度,公司通过年度述职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754号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风神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风神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2、 销售成本的确认计量 4,598,791,512.76元,轮胎销售毛利率为21.11%,销售成本变化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是公司盈利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因此我们将轮胎销售成本的确认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了解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成本核 算方式及程序,如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的领用与结转、相关人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计 提与分摊、定额成本的确定及分摊等; (3)了解并核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其变 动趋势与市场上相同或相近原材料价格及其 走势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异常,以评估材料成本 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4)了解并核查公司主要原材料及单位能源 耗用与产能、产量、销量之间是否匹配;了解 并核查报告期料、工、费的波动情况,以评估 成本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5)执行原材料计价测试,选择样本,查验 采购订单、采购发票、运输发票、验收单、入 库单、记账凭证等,以评估材料入库成本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了解公司原材料发出的计价方 法,前后期是否一致,并抽取主要材料复核其 计算是否正确,同时检查材料成本差异的发生 和结转的金额是否正确,以评估材料成本计量 的准确性; (6)复核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并与 有关佐证文件(如领料记录、生产工时记录、 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 等)相核对;获取并复核生产成本明细汇总表 的正确性,将直接材料与材料耗用汇总表、直 接人工与职工薪酬分配表、制造费用总额与制 造费用明细表及相关账项的明细表核对,以评 价成本确认计量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7)执行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测试,抽取样本, 复核销售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8)对销售成本实施截止测试,以评估公司 是否通 过调节成本确认期间在各年度之间调节利润; (9)检查与成本确认计量有关的信息在财务 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四、其他信息 风神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风神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风神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风神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风神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风神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风神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六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风神股份”)原名河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1998]49号文批准,由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豫港(河南)开发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焦作市锌品厂、江阴市创新气门嘴厂(现已更名为江阴市创新气门嘴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封丘县助剂厂共七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8年12月1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资本18,000万元。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其前身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2013年1月17日整体公司制改制变更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1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200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469。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25,500万元。 2005年6月本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2005年7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七家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按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2股股份;在支付完成后,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对其股份流通的限制做了承诺。2005年7月29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005年8月8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8月12日。股权分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5,500万股。 本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7]545号《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2007年10月11日,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0,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国有股完成划转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25,500万股,其中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10,000万股、3,386.681万股。2008年5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通过。2008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08]861号《关于核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000万股。2008年12月,本公司完成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7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1,994.2148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37,494.2148万元,总股本37,494.2148万股,其中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持有15,964.2148万股、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354.02万股、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0万股、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0万股、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90万股、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850万股、龙工(福建)桥箱有限公司持有850万股、广东南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9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12,145.98万股。2009年12月21日,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159,6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8%)无偿划转给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10]3号文批准了以上股权划转事宜。因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持有风神股份中的59,642,148股为限售流通股,尚不具备划转条件,双方于2010 年8 月31 日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的补充协议书》,约定将划转给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的股份定为100,000,000股。2010年9月20日,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过户登记确认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7%,成为本公司母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642,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3年5月16日,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风神股份原第二大股东;2012年6月29日,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有股权划转补充协议书之(二)》,约定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风神股份剩余59,642,148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2013年6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此次股份无偿划转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7月5日上述股权划转过户登记手续全部办理完毕。至此,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持有风神股份的股份数量由100,000,000股增加到159,642,148股,持股比例由26.67%增加到42.58%,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本公司母公司仍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16年5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374,942,1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2016年6月29日实施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562,413,222元。 2020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0年10月20日,风神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723,966股新股。本期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发行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19,435,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37%。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31,137,18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本总数为168,723,962股,占股本总数比例为23.08%;无限售条件股本总数为562,413,222股,占股本总数比例为76.92%。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31,137,18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本总数为168,723,962股,占股本总数比例为23.08%;无限售条件股本总数为562,413,222股,占股本总数比例为76.92%。 公司注册资本73,113.7184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0007126348530,注册地及办公地为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法定代表人王锋。 公司属于轮胎制造企业,所属行业为橡胶制造类,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生产的轮胎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外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业务。轮胎生产、销售;轮胎生产用原辅材料销售;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配件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全钢子午轮胎、斜交轮胎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一)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二)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一)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二)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四)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六)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一)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二)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三)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五)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二)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三)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三)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一)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权证标注期限 专利技术 受益期 商标权 受益期 软件 受益期 非专利技术 受益期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本公司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二)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按照直线法在受益期内摊销。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本溢价。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二)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1)内销:按照客户订单产品已经发出,客户验收合格; (2)外销:货物运抵港口并办妥报关手续;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一)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有明确证据表明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补助是规定用于形成长期资产的,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 (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三)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 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1)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股东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 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对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记入库存股项目,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包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增值税适用13%税率的,主要是轮胎及材料销售业务;增值税适用9%税率的,主要是蒸汽、热水等销售业务;增值税适用6%税率的,主要是部分适用现代服务业的业务。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风神股份2020年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1084,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享受15%的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货物采购合同纠纷,公司作为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1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向被申请人重庆商社化工有限公司、PMB INTERNATIONAL TRADING (HK) LIMITED提起仲裁。2021年4月20日,公司赢得终局裁决,详情请参见“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司考虑到对方的资信状况、可执行财产等综合因素,对涉案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494万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详情请参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确认的累计累计其他综合收益转指定为以公其他综合收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 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2010年收到财政部下达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拨款5,454万元。获批的政府补助项目为年产15万套工程子午胎,于2009年10月份入账,自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起,按使用寿命(168个月)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计入其他收益3,895,714.32元。 2、2017年10月31日收到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环保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风神轮胎VOCS治理项目,2018年06月22日收到该项目的后续补助100万元,按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149,350.68元。 3、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尚未实施,其收到的创新能力建设基金作为递延收益待后期项目实施后摊销。 4、2018年02月13日收到河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用于高性能子午胎成形数字化车间的建设及应用,按照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390,944.16元。 5、2020年10月收到财政厅下达2020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641万元。获批的政府补助项目为MES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自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次月起,按使用寿命计入当期损益,本期计入其他收益213,666.66元。 6、2020年7月收到太原市财政局下发的环保专项资金17.10万元,用于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VOCS)安装项目,按照设备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2,137.5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与面值之差增加股本溢价453,727,814.78元。 公司于2019年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属于授予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期授予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26,118.01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公司本期授予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减少库存股3,927,021.99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将预期损失金额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综合收益。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本期对PTG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原股权投资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根据公司与客户订立的销售合同,公司通常需要负责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等相关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由于运输等服务是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因此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是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将其计入销售费用;2020 年 1 月 1 日起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210,166,626.09 202,087,084.22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64,737.48 -173,771.97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eolus Tire (Canada) Inc.尚未运营。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橡胶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与本公司签署了关于PTG的股权托管协议,将持有的52% PTG股权托管给本公司。本公司据此持有PTG 62%的表决权。根据PTG的公司章程,PTG董事由股东会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后任命。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向PTG派驻董事。由此,自2020年12月1日起,公司将对PTG 10%的股权投资转为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核算。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各职能部门主管递交的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流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本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投资列示如下: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该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剩余期限较短,以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将预期损失金额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综合收益。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系1988年3月19日由国家科委以(88)国科发综字155号文件批准成立,2008年12月24日更名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2013年1月17日改制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白忻平;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所处行业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100008069M。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及相关原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轮胎、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的研究、生产、销售;橡胶、化工设备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建设监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其股东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原受同一母公司控制,2020年7月,本公司的母公司已无偿划转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期末不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存款余额480,067,833.95元,公司本期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取得存款利息3,470,898.14元。 (2)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期共计提担保费3,404,716.98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0.00元,公司本期向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支付贷款利息5,841,666.67元。 (4)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职工提供浴池、单身宿舍、职工食堂、生产区医疗保健等综合管理服务,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2,438,000.00元,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公司经2019年7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行一项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包括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两部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设立并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将在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于2020年至2022年内滚动设立三期,分三期实施。以上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每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标的股票权益待锁定期满后一次性分派。 公司本期以库存股按5.04元/股的价格向187名员工授予779,450股股票,公司股份总额保持不变。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021年2月9日风神股份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High Grade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持有的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 38%股权,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协议。 (2)因货物采购合同纠纷,公司作为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1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向被申请人重庆商社化工有限公司、PMB INTERNATIONAL TRADING (HK) LIMITED提起仲裁。2021年4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判定重庆商社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司交付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对应价款约326万美元)、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约167 万美元、并以4%年利率为标准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等。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临 2021-007号公告。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966,597,397.32 894,125,204.96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882,246,519.83 882,246,519.83 463,206,666.27 463,206,666.2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Aeolus Tire (Canada) Inc.尚未运营。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王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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