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尹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仁珍声明: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054.4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96.26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6,262.11 万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965.85万元。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 “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国中水务、公司、本公司 |
指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年度、2020年度、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黑龙江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鹏欣集团 |
指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润中国际 |
指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国中控股有限公司 |
国中天津 |
指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国中香港 |
指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赛领基金 |
指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厚康实业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永冠贸易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中准会计师 |
指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指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中科国益 |
指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国中家源 |
指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大华 |
指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科创 |
指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牙克石水务 |
指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东营污水 |
指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湘潭自来水 |
指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湘潭污水 |
指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涿州污水 |
指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太原污水 |
指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污水 |
指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昌黎污水 |
指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污水 |
指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汉中自来水 |
指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汉江实业 |
指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污水 |
指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宁阳磁窑污水 |
指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沈阳彰武污水 |
指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汉中石门 |
指 |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 |
荣县水务 |
指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南江家源 |
指 |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 |
Josab |
指 |
Josab International AB |
国中上海 |
指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炼达 |
指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亿思通环保 |
指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国中 |
指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石鼎 |
指 |
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循环新能 |
指 |
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碧晨科技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碧晨天津 |
指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碧晨技术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碧晨工程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颐养健康 |
指 |
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
TOT |
指 |
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
BT |
指 |
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
EPC |
指 |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中水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ILONGJIANG INTERCHINA WATER TREAT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ICW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尹峻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庄建龙 |
张茜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
电话 |
021-62265371 |
021-62265371 |
传真 |
021-62187072 |
021-62187072 |
电子信箱 |
beijing@interchina.com |
zhangxi@interchina.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205-207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60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12 |
公司网址 |
www.interchinawater.com |
电子信箱 |
beijing@interchina.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中水务 |
600187 |
ST国中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
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04D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会、张言伟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蔡明、侯海涛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6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当年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379,100,938.07 |
537,836,212.60 |
-29.51 |
470,658,33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30,544,617.77 |
19,741,340.47 |
54.72 |
10,398,554.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
-26,822,148.86 |
-110,391,931.37 |
不适用 |
2,904,686.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217,465,063.21 |
101,211,212.95 |
-314.86 |
168,902,652.20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
3,424,428,542.33 |
3,423,085,303.72 |
0.04 |
3,419,421,632.46 |
总资产 |
4,697,084,384.12 |
4,783,876,778.22 |
-1.81 |
5,082,338,770.6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9 |
0.0122 |
54.92% |
0.0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89 |
0.0122 |
54.92% |
0.0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166 |
-0.0682 |
不适用 |
0.0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9 |
0.58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0.78 |
-3.22 |
增加2.44个百分点 |
0.0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
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
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63,274,131.59 |
74,066,117.85 |
75,926,114.00 |
165,834,57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55,727.25 |
11,431,182.52 |
8,022,716.39 |
-5,665,008.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702,230.35 |
-34,431,612.03 |
-4,337,177.56 |
4,244,410.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485,291.06 |
-16,821,858.68 |
37,770,038.55 |
-6,927,952.0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83,017.63 |
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损失 |
103,198,845.76 |
32,275,979.98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
181,232.72 |
主要为进项税加计扣除 |
4,151,130.55 |
60,617.0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640,948.50 |
注 |
11,370,305.88 |
5,056,311.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
3,964,781.93 |
主要为往来款利息收入 |
5,094,396.99 |
2,240,136.24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损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2,148,924.19 |
-6,250,998.23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
34,664,888.24 |
预计负债转回 |
18,107,975.32 |
-34,664,888.2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912,784.17 |
公司及子公司购入银行理财收益 |
28,277,176.30 |
41,477,269.17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80,092.86 |
主要为秦皇岛污水环保罚款 |
-2,092,386.30 |
-11,160,144.2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8,845.10 |
|
-907,536.36 |
-75,337.90 |
所得税影响额 |
-20,391,948.60 |
|
-39,215,560.49 |
-21,465,077.40 |
合计 |
57,366,766.63 |
|
130,133,271.84 |
7,493,868.00 |
注: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不包括以下政府补助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323.27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625,910.80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40,691.64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13,609.8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12,171,837.00 |
煤改电供热项目运行电费补贴 |
合计 |
21,674,372.53 |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证券基金 |
52,083.39 |
52,083.39 |
0 |
0 |
合计 |
52,083.39 |
52,083.39 |
0 |
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经营模式采用BOT、T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
1、 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7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公司旗下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公司 |
签约日期 |
特许经营期限 |
合约对应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现有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1 |
秦皇岛污水 |
2003年2月10日 |
30年 |
12.00 |
12.00 |
2 |
马鞍山污水 |
2004年5月18日 |
22年 |
6.00 |
6.00 |
3 |
太原污水 |
2009年8月5日 |
25年 |
16.00 |
16.00 |
4 |
东营污水 |
2011年8月17日 |
30年 |
4.00 |
4.00 |
5 |
沈阳彰武污水 |
2012年9月26日 |
29.5年 |
2.00 |
1.00 |
6 |
荣县水务 |
2014年12月18日 |
30年 |
0.23 |
0.23 |
7 |
南江家源 |
2015年5月22日 |
30年 |
1.11 |
1.11 |
小计 |
41.34 |
40.34 |
注:本表格荣县水务目前是按照一级b出水标准试运行对应合约处理规模0.23万吨/日,该项目目前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出水标准,同时对应合约处理规模将调整为0.27万吨/日。
2、 供水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1家自来水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用水需求。公司旗下从事供水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签约日期 |
特许经营期限 |
合约对应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现有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1 |
汉中自来水 |
2008年3月28日 |
30年 |
21.00 |
11.00 |
小计 |
21.00 |
11.00 |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牙克石水务采取的经营模式是BT模式,建设范围包含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供水3万吨/日、污水2万吨/日、中水1.5万吨/日。
3、 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中科国益和汉江实业开展。中科国益是从事水处理领域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具备承接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项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代理和销售以及环保咨询的资质和实力。汉江实业主要从事汉中市中心城区给水主管网建设及用户接水工程的施工等业务。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020年 “十四五”规划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都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重视,对环保行业的扶持与监管力度空前。国家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和向农村的延伸,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逐步提高,这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流程逐步实现闭环,对污水处理企业的专业技术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生产经营成本和企业经营风险压力增大,使得市场和人才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资本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成为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供水方面,作为涉及民生的公用事业,对社会效益、规模经济和安全性具有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内城镇化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智慧化供水水平日趋完善,自来水需求量和饮用水质标准逐渐提高,为供水行业带来了机遇。
2、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说明
公司所属的水务行业相对稳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受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较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及配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给水务行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及挑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治理的发力,相应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细化,水务行业的稳定性及发展性特点也将越发显著。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说明
公司是民营资本在水务行业的先行者,通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务工程和运营管理经验,在市政水务建设与运营方面具有优势地位。公司的污水处理和供水业务已成功实现跨区域发展,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投建、提标扩容等有丰富的经验,是农村供排水项目的先行者,掌握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处理的经验及技术,有丰富的产业资源及竞争能力,在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方面尤其是石化行业等多个工业污水领域具备突出的施工设计优势。公司在传统的水处理方面基本实现产业链结构布局,与此同时也在向专项领域的水污染防治领域布局,通过引入新的环境能源板块,新的技术,提高公司的业务涵盖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环保产业协同优势
公司已在污水处理、供水、清洁能源供暖等多个环保的细分领域积极拓展业务机会,加强与大客户的合作,提高业务合作量,持续降本增效, 推进公司在国内外大环保板块内新细分领域的中长期布局,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合资合作。通过各项业务在技术、客户、销售网络等方面的深入互动和资源配置,公司可以为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一揽子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公司集投资、设计、工程、建设、技术支持与咨询、生产运营为一体的产业链综合优势。
(二)产业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在运营实践中不断鼓励创新,不断培育环保领域细分板块的核心技术团队,重视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持续在战略上把握环保板块各细分领域内的国际科技动向、市场新变化、产业新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和孵化新的蓝海环保业务增长点。 通过培育国中技术、生产国中产品、提供国中服务,实现“资产+ 技术+ 增值服务”的业务模式,发展成为中国优秀的环保科技公司。
(三)项目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在环保领域长期从事水处理及其他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完成了众多优质工程。 团队在把握产业趋势及搭建架构布局、市场经营拓展和运营成本管控, 跨行业资源整合以及区域协同等各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公司持续业务结构调整, 不断降本增效, 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都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人才管理及培养优势
公司加强人才任用和培养管理,内部培训系统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以及岗位责任制度不断细化,使得整体团队运营和管理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同时为现有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的开展,以及中长期其他细分产业的孵化和布局提前做好人才的储备。公司建立起员工管理与专业技能双通道职业发展路径,明确岗位任职标准,理顺职级操作流程,为企业和员工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投资并购及国际化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大环保,、大健康双线发展的战略, 积极关注全球环保科技、健康养老产业最新科技发展, 市场趋势, 以及优秀技术或优质资产的投资并购机会。国际化的团队拥有完整的技术评估和投资并购规范体系, 具备有效拓展境内外市场以及跨行业的各方资源的能力,在产业战略判断, 商务谈判, 决策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等各方面上有着较突出的优势并已持续储备了包括危险废弃物无害及资源化处置, 农牧业废弃物生态处置 , 循环经济资源再生, 智慧科技环保, 新能源环保等多个细分领域优质项目支持公司不断发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下行压力,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经营压力,继续巩固传统市政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确保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积极推进战略转型,整合内外部资源,拓展康养业务领域,实现公司整体业务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10万元,同比减少29.51%,主要原因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宁阳磁窑污水,涿州污水以及本期受疫情影响子公司中科国益项目收入减少所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054万元,同比增长54.72%。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稳步推进水务及新能源业务
供水方面,公司下属汉中自来水秉承“优质供水,真诚服务”的服务理念, 坚持安全生产、优质供水,持续稳定运营。2020年汉中供水项目启动了通过数采仪、无线网络、水质水压表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感知城市供水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供水生产、输供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及利用,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管理整个生产、管理和服务流程,从而提高供水项目的服务水平。
污水处理方面,马鞍山污水厂升级改造完成,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实现稳定达标运营及价格调整;太原污水项目启动二次调价的相关准备工作;秦皇岛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东营污水已收取部分欠缴水费同时加紧解决其余历史欠费问题;推进荣县水务升级改造项目及南江家源的项目建设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昌黎污水与政府已签署终止补偿费确认书,双方拟同意终止补偿费总计14,679.5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式的终止补偿协议尚未签署。
新能源方面,碧晨科技自2018年10月开始在天津市宁河区实施首个农村分布式煤改电集中供暖项目,以解决北方农村冬季散煤取暖造成的大气污染。截止目前,碧晨科技已完成全区“煤改电清洁能源供热”工程建设,涉及9镇26村17,313户冬季供热。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12,488.08万吨,同比减少11.90%,污水处理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54万元,同比减少14.09%,主要原因为上期出售子公司涿州污水、宁阳磁窑污水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供水量3,000.08万吨,同比减少17.09%;售水量2,471.78万吨,同比减少15.28%,供水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80万元,同比减少26.43%,主要原因为出售子公司湘潭自来水所致。
(二)双主业发展布局
公司已确立大健康和大环保双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在优化整合环保业务的同时着眼布局健康产业。公司通过与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依托鹏都健康具备护理站运营管理、养老护理服务等产业经验与资源,合资公司将从事医护型养老机构的建设与运营,通过打造舒适的环境和专业的护理服务团队,为老人提供专业的照护服务,从而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2020年4月20日,合资公司正式成立。股东双方均已全部缴纳注册资本金,由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永恩验字【2020】第196428号)。
(三)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2月,公司拟通过受让老股和认购新股的方式收购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科技”)62,958,480股股份,取得仁新科技52.53%股份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因2019年度,仁新科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评估基准日发生较大变化,盈利情况取得较大提升,致使收购成本增大,双方无法就新的交易对价达成一致意见。与此同时新三板制度逐步完善,为挂牌公司上市提供了更多选择。鉴于以上变化,后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公司认为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收购。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仁新科技协商一致,2020年7月,双方最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公司完成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成功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用于水务建设工程等项目。2020年7月,“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因新区用水量无法满足该项目的运营需求,致使项目执行存在较大困难,“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因污水处理场站建设用地选址在当地山坡地带及河边,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牙克石项目剩余的6,736万元募集资金转投于南江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截至目前,南江项目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已基本具备调试条件。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量12,488.08万吨,同比减少11.90%;污水处理结算量13,889.62万吨,同比减少11.55%;公司完成供水量3,000.08万吨,同比减少17.09%;售水量2,471.78万吨,同比减少15.2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910.09 |
53,783.62 |
-29.51 |
营业成本 |
25,177.10 |
36,348.46 |
-30.73 |
销售费用 |
1,451.05 |
1,631.83 |
-11.08 |
管理费用 |
8,813.48 |
10,373.79 |
-15.04 |
研发费用 |
535.31 |
580.42 |
-7.77 |
财务费用 |
58.68 |
1,438.41 |
-95.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46.51 |
10,121.12 |
-314.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26 |
-21,341.5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9.47 |
-20,082.40 |
不适用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 |
4,979.92 |
1,724.07 |
65.38% |
-26.43% |
-60.57% |
增加29.98个百分点 |
工程服务 |
7,332.29 |
6,062.51 |
17.32% |
-53.41% |
-51.14% |
减少3.85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20,654.36 |
12,500.51 |
39.48% |
-14.09% |
-4.39% |
减少6.14个百分点 |
供暖 |
1,650.80 |
2,592.34 |
-57.04% |
43.14% |
46.24% |
减少3.32个百分点 |
设备服务 |
2,721.29 |
2,227.81 |
18.13% |
-48.77% |
-52.31% |
增加6.08个百分点 |
合计 |
37,338.67 |
25,107.24 |
|
|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 |
4,979.92 |
1,724.07 |
65.38% |
-26.43% |
-60.57% |
增加29.98个百分点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88.13 |
15.07 |
82.90% |
-91.16% |
-93.71% |
增加6.95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20,654.36 |
12,500.51 |
39.48% |
-14.09% |
-4.39% |
减少6.14个百分点 |
供暖 |
1,650.80 |
2,592.34 |
-57.04% |
43.14% |
46.24% |
减少3.32个百分点 |
设备销售 |
2,721.29 |
2,227.81 |
18.13% |
-48.77% |
-52.31% |
增加6.08个百分点 |
工程总包 |
7,244.17 |
6,047.44 |
16.52% |
-50.86% |
-46.57% |
减少0.94个百分点 |
合计 |
37,338.67 |
25,107.24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19,477.95 |
15,535.50 |
20.24% |
-34.39% |
-28.25% |
减少6.83个百分点 |
华东 |
8,085.97 |
3,547.76 |
56.12% |
7.68% |
1.31% |
增加2.76个百分点 |
西南 |
827.71 |
832.32 |
-0.56% |
856.78% |
893.22% |
减少3.69个百分点 |
西北 |
8,947.04 |
5,191.66 |
41.97% |
-36.00% |
-41.61% |
增加5.58个百分点 |
华中 |
|
|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37,338.67 |
25,107.24 |
|
|
|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自来水销售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6.43%,主要是由于上期处置子公司湘潭自来水所致。 (2)工程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3.41%,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项目收入减少所致。
(3)污水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4.09%,主要是由于上期处置子公司涿州污水及宁阳磁窑污水所致。
(4)供热销售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3.14%,主要为本期供热面积增加所致。
(5)设备服务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8.77%,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项目收入减少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 |
原材料 |
13.78 |
0.05 |
30.40 |
0.08 |
-54.67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人工成本 |
704.17 |
2.80 |
808.70 |
2.23 |
-12.93 |
|
自来水 |
折旧与摊销 |
88.50 |
0.35 |
1,853.79 |
5.11 |
-95.23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能耗 |
736.20 |
2.93 |
1,064.99 |
2.93 |
-30.87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其他 |
181.42 |
0.72 |
614.52 |
1.69 |
-70.48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小计 |
1,724.07 |
6.87 |
4,372.41 |
12.05 |
-60.57 |
|
工程服务 |
原材料 |
1,431.07 |
5.70 |
4,553.51 |
12.54 |
-68.57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人工成本 |
645.03 |
2.57 |
1,101.40 |
3.03 |
-41.44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分包成本 |
3,074.63 |
12.25 |
6,122.52 |
16.87 |
-49.78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其他 |
911.78 |
3.63 |
630.11 |
1.74 |
44.66 |
|
工程服务 |
小计 |
6,062.51 |
24.15 |
12,407.74 |
34.18 |
-51.14 |
|
污水处理 |
原材料 |
2,382.60 |
9.49 |
2,232.29 |
6.15 |
6.73 |
|
污水处理 |
人工成本 |
1,083.47 |
4.32 |
1,415.10 |
3.90 |
-23.44 |
|
污水处理 |
折旧与摊销 |
5,286.04 |
21.05 |
4,972.92 |
13.70 |
6.30 |
|
污水处理 |
能耗 |
1,986.13 |
7.91 |
2,389.96 |
6.58 |
-16.90 |
|
污水处理 |
其他 |
1,762.27 |
7.02 |
2,064.00 |
5.69 |
-14.42 |
|
污水处理 |
小计 |
12,500.51 |
49.79 |
13,074.26 |
36.02 |
-4.39 |
|
供暖 |
能耗 |
1,807.88 |
7.20 |
1,598.45 |
4.40 |
13.10 |
|
供暖 |
折旧与摊销 |
764.56 |
3.05 |
172.85 |
0.48 |
342.33 |
本期供暖面积增加对应摊销增加 |
供暖 |
其他 |
19.90 |
0.08 |
1.42 |
0.00 |
1,301.13 |
本期维修检测费增加 |
供暖 |
小计 |
2,592.34 |
10.33 |
1,772.72 |
4.88 |
46.24 |
|
设备服务 |
原材料 |
2,227.81 |
8.87 |
4,396.45 |
12.11 |
-49.33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设备服务 |
人工成本 |
|
|
66.57 |
0.18 |
-100.00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设备服务 |
其他 |
|
|
208.80 |
0.58 |
-100.00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设备服务 |
小计 |
2,227.81 |
8.87 |
4,671.82 |
12.87 |
-52.31 |
|
营业成本 |
合计 |
25,107.24 |
100.00 |
36,298.98 |
100.00 |
-30.83 |
|
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 |
原材料 |
13.78 |
0.05 |
30.40 |
0.08 |
-54.67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人工成本 |
704.17 |
2.80 |
808.70 |
2.23 |
-12.93 |
|
自来水 |
折旧与摊销 |
88.50 |
0.35 |
1,853.79 |
5.11 |
-95.23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能耗 |
736.20 |
2.93 |
1,064.99 |
2.93 |
-30.87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其他 |
181.42 |
0.72 |
614.53 |
1.69 |
-70.48 |
上期处置湘潭自来水所致 |
自来水 |
小计 |
1,724.07 |
6.87 |
4,372.41 |
12.05 |
-60.57 |
|
工程服务 |
原材料 |
|
|
|
|
|
|
工程服务 |
人工成本 |
15.07 |
0.06 |
314.71 |
0.87 |
-95.21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服务 |
分包成本 |
|
|
|
|
|
|
工程服务 |
其他 |
|
|
|
|
|
|
工程服务 |
小计 |
15.07 |
0.06 |
314.71 |
0.87 |
-95.21 |
|
污水处理 |
原材料 |
2,382.60 |
9.49 |
2,232.29 |
6.15 |
6.73 |
|
污水处理 |
人工成本 |
1,083.47 |
4.32 |
1,415.10 |
3.90 |
-23.44 |
|
污水处理 |
折旧与摊销 |
5,286.04 |
21.05 |
4,972.92 |
13.70 |
6.30 |
|
污水处理 |
能耗 |
1,986.13 |
7.91 |
2,389.96 |
6.58 |
-16.90 |
|
污水处理 |
其他 |
1,762.27 |
7.02 |
2,064.00 |
5.69 |
-14.62 |
|
污水处理 |
小计 |
12,500.51 |
49.79 |
13,074.26 |
36.02 |
-4.39 |
|
供暖 |
能耗 |
1,807.88 |
7.20 |
1,598.45 |
4.40 |
13.10 |
|
供暖 |
折旧与摊销 |
764.56 |
3.05 |
172.85 |
0.48 |
342.33 |
本期供暖面积增加对应摊销增加 |
供暖 |
其他 |
19.90 |
0.08 |
1.42 |
0.00 |
1,301.13 |
本期维修检测费增加 |
供暖 |
小计 |
2,592.34 |
10.33 |
1,772.72 |
4.88 |
46.24 |
|
设备销售 |
原材料 |
2,227.81 |
8.87 |
4,396.45 |
12.11 |
-49.33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设备销售 |
人工成本 |
|
|
66.57 |
0.18 |
-100.00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设备销售 |
其他 |
|
|
208.80 |
0.58 |
-100.00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设备销售 |
小计 |
2,227.81 |
8.87 |
4,671.82 |
12.87 |
-52.31 |
|
工程总包 |
原材料及设备 |
1,293.04 |
5.15 |
4,553.51 |
12.54 |
-71.60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总包 |
人工成本 |
407.13 |
1.62 |
786.69 |
2.17 |
-48.25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总包 |
分包成本 |
4,127.51 |
16.44 |
6,122.52 |
16.87 |
-32.58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总包 |
其他 |
219.75 |
0.88 |
630.34 |
1.74 |
-65.14 |
本期中科国益受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所致 |
工程总包 |
小计 |
6,047.44 |
24.09 |
12,093.06 |
33.32 |
-49.99 |
|
营业成本 |
合计 |
25,107.24 |
100.00 |
36,298.98 |
100.00 |
-30.83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销售费用 |
1,451.05 |
1,631.83 |
-180.78 |
-11.08 |
管理费用 |
8,813.48 |
10,373.79 |
-1,560.31 |
-15.04 |
研发费用 |
535.31 |
580.42 |
-45.11 |
-7.77 |
财务费用 |
58.68 |
1,438.41 |
-1,379.73 |
-95.92 |
所得税 |
3,246.54 |
2,560.59 |
685.95 |
26.79 |
(1)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1,379.7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及子公司国中香港汇兑收益所致。
(2)所得税:所得税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685.95万元,主要为本期东营污水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35.3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535.3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1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46.51 |
10,121.12 |
-31,867.63 |
-314.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26 |
-21,341.51 |
21,710.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9.47 |
-20,082.40 |
21,831.87 |
不适用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以及上年处置子公司涿州污水、宁阳磁窑污水、湘潭自来水、湘潭污水导致经营收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期收回部分赛领基金本金及分红,购买理财等投资现金流出减少以及本期子公司汉中自来水,马鞍山污水,荣县污水以及秦皇岛污水工程投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上期偿还进出口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亿。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8,490.89 |
12.45 |
78,123.55 |
16.33 |
-25.1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1 |
0.00 |
5.21 |
0.00 |
0.00 |
|
应收票据 |
100.00 |
0.02 |
5.00 |
0.00 |
1,900.00 |
本报告期子公司中科国益期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3,521.63 |
5.01 |
21,086.02 |
4.41 |
11.55 |
|
预付款项 |
1,553.20 |
0.33 |
3,089.60 |
0.65 |
-49.73 |
本报告期子公司中科国益预付账款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62,718.22 |
13.35 |
45,665.73 |
9.55 |
37.34 |
本报告期子公司支付投标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16,786.16 |
3.57 |
14,302.10 |
2.99 |
17.3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
74,920.56 |
15.95 |
72,785.56 |
15.21 |
2.93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22.43 |
0.64 |
23,225.23 |
4.85 |
-86.99 |
本报告期公司票据理财本期到期赎回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9,999.16 |
4.26 |
0.00 |
0.00 |
100.00 |
本报告期投资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39,872.10 |
8.49 |
52,690.27 |
11.01 |
-24.33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10 |
0.00 |
25.60 |
0.01 |
-17.58 |
|
固定资产 |
21,080.54 |
4.49 |
22,121.02 |
4.62 |
-4.70 |
|
在建工程 |
38,157.74 |
8.12 |
40,359.22 |
8.44 |
-5.45 |
|
无形资产 |
100,087.78 |
21.31 |
92,283.61 |
19.29 |
8.46 |
|
商誉 |
1,276.10 |
0.27 |
1,276.10 |
0.27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6.67 |
0.10 |
514.30 |
0.11 |
-11.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51.46 |
0.65 |
3,682.81 |
0.77 |
-17.1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87.48 |
0.98 |
7,146.76 |
1.49 |
-35.81 |
本报告期孙公司南江家源预付在建工程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1,000.00 |
0.21 |
0.00 |
0.00 |
100.00 |
本报告期子公司马鞍山污水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13,890.20 |
2.96 |
19,059.47 |
3.98 |
-27.12 |
|
预收款项 |
67,187.44 |
14.30 |
71,548.93 |
14.96 |
-6.10 |
|
合同负债 |
3,125.02 |
0.67 |
0.00 |
0.00 |
100.00 |
本报告期根据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16.18 |
0.11 |
538.81 |
0.11 |
-4.20 |
|
应交税费 |
1,769.78 |
0.38 |
5,646.31 |
1.18 |
-68.66 |
本报告期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034.42 |
1.28 |
5,389.05 |
1.13 |
11.9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2,778.52 |
0.59 |
1,700.00 |
0.36 |
63.44 |
本报告期孙公司碧晨天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29.54 |
0.03 |
0.00 |
0.00 |
100.00 |
本报告期根据新收入准则重分类所致 |
长期借款 |
17,694.00 |
3.77 |
16,200.00 |
3.39 |
9.22 |
|
长期应付款 |
277.51 |
0.06 |
277.51 |
0.06 |
0.00 |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3,466.49 |
0.72 |
-100.00 |
本报告期冲回宇华担保预计负债所致 |
递延收益 |
9,561.62 |
2.04 |
8,610.19 |
1.80 |
11.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75.14 |
0.25 |
742.80 |
0.16 |
58.20 |
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收益纳税时间性差异影响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函 |
合计 |
3,000.000.00 |
|
其他说明:
(1)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质押。
(2)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污水处理费收费权质押。
(3)孙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潘庄等5镇15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供热收费权质押。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级地方税收政策、环保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分析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部分。
2、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分析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分析
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分析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及“第三节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
4、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1)特许经营模式
公司的污水处理和供水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依靠专业的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及运营管理能力,依托特许经营协议的执行和维护实现预期利润。公司常见的特许经营模式为BOT模式。
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协议,授予签约方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一定时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设设施的所有权,并被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融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届满,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2)自主投资运营模式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主要采取自主投资运营模式,环保工程公司依靠自身的设计、施工等资质,参与水务市场项目和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以获取合理利润。
(3)建设—移交模式
公司下属的牙克石水务采取建设—移交模式。建设—移交(即Build-Transfer)模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的更多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 设立联营企业
2020年4月20日,本公司与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健康、医疗、环境、医药、环保、网络、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结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养老服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 2020-011公告)
②投资减资
公司于2015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4日、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5-005公告)、(临2017-050公告)。公司合计投资赛领基金47,800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4.4395%。2019年5月28日经赛领基金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年度)会议各方股东审议一致决定,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901,000万元减少至人民801,000万元。赛领基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本次减资后,公司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仍为4.4395%。公司已于 2019年9月底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减资款4,439.5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9-079公告)。2020年1月31日,经赛领基金2020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801,00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7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减资后,公司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4.4395%不变。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减资款10,210.85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0-016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资管计划延期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为盘活资金,增加收益,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加银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及民生银行(作为托管人)成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财产1亿元,委托财产合计5亿元,委托财产均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标是计划通过股权、债权、收益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投资方式,为资产委托人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投资范围:现金管理类产品、各类资产收(受)益权、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项下各类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上述投资范围不包含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及其他证券类产品)。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拟成立资管计划的公告》(临2018-065)。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与加银资管、民生银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原《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合计数由5亿元变更为7亿元,计划存续期由12个月变更为24个月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签订资管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临2019-058公告)。
2020年7月16日,公司再次与加银资管、民生银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对原补充协议中关于计划存续期及合同存续期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计划存续期由24个月变更为36个月,合同存续期变更为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至资管计划财产分配、清算完毕并完成相关账户注销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签订资管合同补充协议二的公告》(临2020-041公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投资类型 |
资金来源 |
初始投资成本 |
报告期内购入 |
报告期内出售 |
投资收益 |
证券基金 |
自筹 |
52,083.39 |
0.00 |
0.00 |
772.95 |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9,093.00 |
27,898.34 |
14,178.35 |
6,251.97 |
1,596.04 |
1,356.16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13,800.00 |
25,399.23 |
18,457.39 |
4,004.00 |
2,393.12 |
1,165.67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自来水供应 |
9,700.50 |
38,939.42 |
16,136.50 |
5,132.69 |
1,120.44 |
974.57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5,265.52 |
15,798.18 |
7,643.52 |
3,940.64 |
1,169.08 |
894.15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工程 |
502.60 |
4,127.42 |
2,203.68 |
3,014.67 |
377.54 |
283.33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4,100.00 |
11,408.80 |
6,418.33 |
0.00 |
-306.57 |
-309.63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5,000.00 |
2,369.55 |
-3,354.34 |
1,037.49 |
-455.34 |
-455.34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设备销售 |
5,000.00 |
1,058.80 |
-1,357.88 |
0.00 |
-374.42 |
-461.57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1,000.00 |
8,742.92 |
61.54 |
270.19 |
-522.82 |
-522.97 |
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19,400.68 |
19,400.69 |
-599.81 |
0.00 |
-599.57 |
-599.64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工程 |
5,000.00 |
2,454.66 |
2,404.62 |
13.08 |
-219.60 |
-655.99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
环境工程 |
5,100.00 |
13,742.31 |
16.12 |
811.13 |
-885.57 |
-897.28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清洁能源供热 |
3,350.00 |
25,159.58 |
91.75 |
1,650.80 |
-1,368.35 |
-1,370.1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内包括污水处理在内的多个环保板块细分子行业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传统污水处理行业已经完成了数轮粗放型建设高峰期,并已进入项目的“后建设时代”。严苛的环保督查和处罚激发了老项目提标改造,精细化运营的发展趋势,以专业化、技术化为代表的新一轮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已逐步展开。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新发展背景以及最新的“碳达峰, 碳中和”大政方针的鼓励推动下, 环保产业将不断向纵深发展。在水、土、气等传统环保治理领域, 市场逐步向欠发达和农村地区转移发展, 传统的中小型环保企业将不断被产业整合。
另一方面,随着乡村振兴、美丽中国、无废城市和垃圾分类等政策引领,国家对传统制造业的环保升级, 循环经济资源再生, 农牧业废弃物处置, 自然生态修复, 危险废弃物处置等多个方向上的产业要求和投入也将不断加大, 将成为国家新一轮环保建设的风口。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积极跟踪市场和产业趋势,结合国家环保需求的新发展趋势以及行业竞争情况,提出了同时兼顾短期业绩提升与中长期产业布局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推进大环保和大健康的双线发展, 顺势而为, 持续有效地对现有业务和资产作出调整、处置、整合和升级改造,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大力促进多产业合资合作,通过投资并购方式注入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国家环保新时代的到来。
在大环保方向上, 公司将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新发展大背景下, 根据最新的“碳达峰, 碳中和”, 美丽中国, 乡村振兴, 无废城市等各项大政方针所指明的方向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及资产调整,公司将持续提升现有项目的盈利能力, 根据各地的政策和时间窗口加快项目提标改造或资产处置, 同时积极关注并适时布局包括危险废弃物无害及资源化处置, 农牧业废弃物生态处置, 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循环经济资源再生, 智慧科技环保, 新能源环保等细分行业。
在大康养方向, 随着中国人口结构逐渐步入老龄化,老龄人口增速超过全国人口增速,健康养老行业作为万亿级别的朝阳产业已经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持续关注, 相关促进康养产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 但康养产业目前还正处于早期探索和成长期,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的投资发展机会, 不断探究康养产业各个细分领域的产业动向, 以积极且谨慎的态度进行后续布局。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企业经营计划:
公司针对市场需求不断多元化、综合化和系统化的趋势,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不断优化现有业务结构,整合统筹业务板块,提高业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积极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大环保和大健康的双线发展。
业务拓展计划:
公司已在污水处理、农业畜禽废弃物处置,智慧科技环保、生态修复,节能减排、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等多个环保的细分领域,积极拓展业务机会,推进公司在国内外大环保板块细分领域的中长期布局。同时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合资合作,拓展包括大健康养老行业在内的其他领域的投资机会,拓宽新利润来源,不断提高资产收益率,为社会,员工和股东持续创造核心价值。
人力资源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才任用和培养管理,为了谋求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团队战斗力,提升人均能效。在优化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对团队中企业文化认同感强、工作业绩突出、管理能力较强、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加大培训力度和培养力度,形成各类人才聚集、勇于担当的优秀团队,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市场融资计划:
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充分运用各类市场的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银行并购贷款,建设项目贷款,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及并购基金,海外融资等多种方式,在保持合理健康的资本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合理的资金杠杆作用,为企业的运营发展持续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融资安排,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对水处理行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政策, 财税政策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地方政府新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变化将可能改变区域政策支持力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水务行业经过大规模建设期,发达地区总体水务投资项目已趋于饱和,近年来国内市场呈现并购重组加剧、业务逐步向欠发达的三四线城市转移,项目呈现分散化和中小型化的特点,或对公司业务拓展带来新的挑战和阻力。
3、项目运营风险
环保行业行政监管和督查严格,对项目生产的效率和稳定性提出较高要求。进水水质超标,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发生,将对公司在该项目上的生产、经营销售或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4、建设成本控制风险
近年来能源、人工、材料等价格持续上升,项目建设成本有高于预期的风险,同时运营项目如存在一定的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等需要提标改造情况,都可能压缩公司的盈利空间。
5、新兴业务领域拓展风险
公司将在国内外积极优选科技含量高,高增长,潜力大的新兴市场和细分环保领域。通过合资合作,产业孵化,投资并购,人才培育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布局,而该类新兴细分行业的国家政策或竞争环境, 以及战略并购谈判等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不达预期或项目无法落地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0 |
0 |
0 |
30,544,617.77 |
0 |
2019年 |
0 |
0 |
0 |
0 |
19,741,340.47 |
0 |
2018年 |
0 |
0 |
0 |
0 |
10,398,554.36 |
0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 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姜照柏 |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将切实及时履行作为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并在未来36个月内进一步巩固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地位 |
2016-10-12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厚康实业 |
参与国中水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认购资金将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来源于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支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中水务的情况,并且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本公司拟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资金均为合法取得,不存在代持、对外募集资金等情形;在本公司持有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内(注: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即2017-3-2至2020-3-1),本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人或股东,公司的最终股权结构(穿透至最终自然人股 |
2017-02-25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东)将保持不变。本承诺自承诺人作出之日生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效力。 |
|
|
|
|
|
其他 |
永冠贸易 |
参与本次国中水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认购资金将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来源于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支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中水务的情况,并且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本公司拟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资金均为合法取得,不存在代持、对外募集资金等情形;在本公司持有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内(注: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即2017-3-2至2020-3-1),本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人或股东,公司的最终股权结构(穿透至最终自然人股东)将保持不变。本承诺自承诺人作出之日生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效力。 |
2017-02-25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厚康实业、永冠贸易 |
持有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7-03-02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中天津 |
为保证国中天津顺利向税务主管机关领购因2011年之前工程业务相关的发票,国中天津保留了原有与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有关的经营范围。在上述因素得到消除之后,国中天津将办理相应的经营范围变更,以避免与公司经营范围存在交叉。 |
2014-10-30起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中天津 |
国中天津所控制的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国中水务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国中天津或国中天津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国中水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国中天津将与国中水务进行协商,并承诺如国中水务拟经营该业务,国中天津将通过合法程序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国中水务。 |
2012-07-05起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 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本公 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此准则。根 据衔接规定,公司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 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存货、合同资产、合 同负债、预收账款等相关报表项目金额 进行调整。 |
董事会 |
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金额715,489,335.40拆分为预收账款671,583,974.45合同负债41,841,400.67其他流动负债2,063,960.28,其他项目未受影响;母公司报表未受影响。 |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 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 了业务的判断条件。明确了企业的关联 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 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 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等。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 项规定。 |
董事会 |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不存在需追溯调整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
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 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 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本公司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规定。 |
董事会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2 |
|
名称 |
报酬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黑龙江 省宇华 担保投 资股份 有限公 司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二审上诉 |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偿还欠款本金21,702,869.50元及逾期利息,本案于2018年10月15日一审开庭审理,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了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公司不服该判决已于2018年11月26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9年5月27日和6月2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了两次二审审理,庭上双方均有意达成和解。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宇华担保出具的函件,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
人民币21,702,869.50元及逾期利息 |
不形成 |
双方达成和解 |
公司已根据本案一审判决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34,664,888.24元,包含涉案本金21,702,869.50元、暂计逾期利息12,747,964.57元以及案件受理费214,054.17元。根据和解结果,公司将冲回预计负债34,664,888.24元,同时增加2020年税前利润34,664,888.24元。 |
已和解 |
东营国 中环保 科技有 限公司 |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
无 |
仲裁 |
东营国中与被申请人于2013年3月4日签订了《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作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与黑龙江国中水务 |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缴的污水处理费共计人民币116,592,901.94元; |
不形成 |
已开庭 |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污水处理费46,668,725.72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 |
尚未全部执行完毕,已向法院 |
|
|
|
|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签订的《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补充。根据上述协议,被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在特许期内对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申请人按协议的规定向被申请人提供污水处理收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然而,项目建设运营至今,被申请人欠缴了申请人大量污水处理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缴的污水处理费本金共达116,592,901.94元。 东营国中多次通知被申请人履行上述义务,均被被申请人回绝。东营国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仲裁。 |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上述逾期本金对应的利息15,776,606.68元(以上述欠缴污水处理费人民币116,592,901.94元为本金,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到2018年12月31日的逾期未付款对应的利息);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律师费500,000元,预交仲裁费用,支付法院财产保全费用及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费等费用。 |
|
|
请求;案件受理费及处理费共计652,266元,申请人承担425,081元,被申请人承担227,185元。 |
申请强制执行。 |
南江县 国中家 源水务 有限公 司 |
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2016年5月18日,我方与被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被申请人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从2015年11月开工以来,被申请人施工作业极不规范,加之施工人资金实力薄弱、施工人员、设备材料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施工过程中长期不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延误严重并存在质量问题,在多次催告下无明显好转,我方依法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解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通知发出后,由于申请人此前已累计超付工程款20,349,681.30元,依法于2018年4月28日向巴中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被告于2018年6月29日提出反诉,请求我方支付工程款2,660万元。 |
本诉:20,349,681.30元人民币; 反诉: 2,660万元人民币 |
不形成 |
2020年1月17日在四川省巴中市不公开开庭审理 |
2020年11月20日巴中仲裁委作出《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返还我方工程款5,600,553.72元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 |
朱海延 |
被告一:徐州匠铸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北京中科国益环保 |
|
民事诉讼 |
原告在起诉状中陈述:江苏九鼎牙克石污水处理厂项目部以被告一的名义,将牙克石市兴安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围墙、厂区大门及门卫室的工程分包给原告方,原告方与被告一于2012年11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接上述工程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一未全额支付所有工程款项,还欠原告工程款580,460元。被告二和被告三作为涉案工程的发包方,应在 |
工程款580,460元及延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以及其它经鉴定后可能增加的工程费用,案件诉讼费用。 |
形成 |
已开庭 |
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原告与江苏九鼎牙克石污水处理厂项目部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被告一支付原告797,486.52元,并支付相应利息;3、被 |
|
|
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四:邓岳;第三人:牙克石市益民污水处理厂 |
|
|
欠付工程款的范围承担连带责任。 |
|
|
|
告三与被告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支付义务。 |
|
黑龙江 国中水 务股份 有限公 司 |
被申请人一: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张亚明, 被申请人三: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 |
|
仲裁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于2018年1月26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申请人拟对被申请人一持有的相关资产进行投资并购,主要并购标的为被申请人一的关联公司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如皋市亚雅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其分别持有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8%和14.5%的股权。为保证投资并购工作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一支付诚意金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 被申请人二张亚明先生就诚意金的返还向申请人提供不可撤销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被申请人三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就诚意金的返还向申请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被申请人一无法全面提供并购相关的材料、无法消除并购标的的法律瑕疵等问题,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申请人一构成违约。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返还诚意金以及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 申请人多次通知被申请人履行上述义务,被申请人均以资金困难为由回绝。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仲裁。 |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伍仟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1月26日起,暂时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截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520天)的诚意金占用费共计人民币780万元(柒佰捌拾万元),要求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诚意金止;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壹仟万元);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并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和损失,包括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25万元,向法院支付的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支付的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等费用。 |
不形成 |
已开庭 |
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5,0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实际返还日,按每日万分之三为标准的相应利息;裁决第三被申请人针对5,00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共计21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533,875元。 |
已裁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鹏都健康以现金方式出资8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8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因鹏都健康法定代表人为姜雷先生,姜雷先生持有鹏都健康58%股权,姜照柏先生持有鹏都健康42%股权。姜雷先生与姜照柏先生是兄弟关系,姜照柏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鹏都健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1)。
截至2020年4月23日止,双方均已全部缴纳注册资本金,由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永恩验字【2020】第196428号)。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黑龙江国中 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820 |
2012-8-30 |
2012-11-27 |
2022-8-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
黑龙江国中 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湘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00 |
2014-9-26 |
2014-10-1 |
2024-9-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820.0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994.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1,194.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27,014.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89%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
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表列示的公司为湘潭自来水与湘潭污水提供担保并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均发生在2019年12月之前,当时湘潭自来水与湘潭污水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了对湘潭自来水与湘潭污水所持全部股权出售,并自2019年12月1日起不再将湘潭自来水与湘潭污水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收购方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 管理计划 |
自有资金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银行短期人民币理财 |
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 |
320,000,000.00 |
800,000.00 |
|
票据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0,000.00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上海票据交易所 |
票据理财 |
200,000,000 |
2019年12月23日 |
2020年4月16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3.00% |
|
1,808,176.10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20,000,000 |
2020年1月7日 |
2020年2月11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3.0%-3.5% |
|
62,419.2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20,000,000 |
2020年2月18日 |
2020年3月24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3.45% |
|
62,419.2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日日稳利 |
20,000,000 |
2020年4月13日 |
2020年12月8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3.0%-3.3% |
|
372,215.04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3月10日 |
2020年4月14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70% |
|
5,126.8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4月17日 |
2020年5月22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40% |
|
4,557.17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5月26日 |
2020年6月30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40% |
|
4,557.17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7月3日 |
2020年8月7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40% |
|
4,557.17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8月7日 |
2020年9月11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3,892.5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9月11日 |
2020年10月16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3,892.5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10月16日 |
2020年11月20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3,892.5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2,000,000 |
2020年11月24日 |
2020年12月29日 |
自有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3,892.5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灯市口支行 |
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0年7月14日 |
2020年8月24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3.75% |
|
1,207.40 |
已赎回 |
是 |
否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灯市口支行 |
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0年7月14日 |
2020年9月28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3.75% |
|
2,185.4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灯市口支行 |
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0年7月14日 |
2020年11月4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3.75% |
|
3,438.0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灯市口支行 |
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0年7月14日 |
2020年12月8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3.75% |
|
2,200.4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灯市口支行 |
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0年7月14日 |
2020年12月17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3.75% |
|
2,331.7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灯市口支行 |
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
800,000 |
2020年7月14日 |
无固定期限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3.75%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5,000,000 |
2020年1月3日 |
2020年2月7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70% |
|
85,487.2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5,000,000 |
2020年2月11日 |
2020年3月17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70% |
|
85,487.2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6,000,000 |
2020年5月19日 |
2020年6月2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40% |
|
78,159.74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6,000,000 |
2020年6月23日 |
2020年7月28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40% |
|
78,159.74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5,000,000 |
2020年7月31日 |
2020年9月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64,906.9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5,000,000 |
2020年9月8日 |
2020年10月1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64,906.9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5,000,000 |
2020年10月16日 |
2020年11月2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64,906.9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 行 |
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 |
35,000,000 |
2020年11月24日 |
2020年12月2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05% |
|
64,906.9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STL182266(32天) |
60,000,000 |
2020年7月9日 |
2020年8月1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75% |
|
136,469.37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STL182267(61天) |
200,000,000 |
2020年7月9日 |
2020年9月8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3.05% |
|
961,747.2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STL182403(32天) |
55,000,000 |
2020年8月13日 |
2020年9月1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75% |
|
125,096.9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STL182489(32天) |
190,000,000 |
2020年9月10日 |
2020年10月12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75% |
|
432,153.0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STL182509(26天) |
55,000,000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10月12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2.75 |
|
101,641.2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 |
公司鑫悦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009期产品编号:AA0203201023001(32天) |
15,000,000 |
2020年10月23日 |
2020年11月2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1.54%-2.55% |
|
30,442.7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安 西路支行 |
公司鑫悦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010期产品编号:AA0203201023002(63天) |
230,000,000 |
2020年10月23日 |
2020年12月25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
保本浮动收益 |
1.54%-2.85% |
|
1,045,068.14 |
已赎回 |
是 |
否 |
|
资产管理人:民生加 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0 |
2018年7月18日 |
2021年7月17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46%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资产管理人:民生加 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150,000,000 |
2018年8月14日 |
2021年7月17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46%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资产管理人:民生加 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250,000,000 |
2018年11月14日 |
2021年7月17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46%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资产管理人:民生加 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000 |
2019年9月27日 |
2021年7月17日 |
自有资金 |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46% |
|
|
未到期 |
是 |
否 |
|
注:以上实际收益或损失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2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胡亚春、韩玉彬、张随良、余学军、王蓬伟、庄祖兰、傅良蓉、朱学前、杜小东、成都久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瑞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11名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科技”)股东(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35,298,480股仁新科技股份;同时,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认购仁新科技新增发行的27,660,000股股份。暨公司拟通过受让老股和认购新股的方式收购仁新科技62,958,48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仁新科技52.53%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9日、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度,因仁新科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发生了较大变化,盈利情况取得较大提升。仁新科技财务状况的提升将会增大收购成本,双方无法就新的交易对价达成一致意见。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又造成相关谈判工作无法进行。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6日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三板制度逐步完善,为挂牌公司上市提供了更多选择。
鉴于以上变化,后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公司认为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收购。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仁新科技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临2020-045)。
2、宇华案撤诉
2017年4月15日,原审原告宇华担保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公司及原审被告黑龙集团公司偿还欠款本金21,702,869.5元及利息(自2008年1月1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8年11月26日,公司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4日、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30日、2019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4月,经公司与宇华担保进一步协商,宇华担保出具了《说明函》,双方达成和解,宇华担保不再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其诉请的涉案款项人民币21,702,869.50元及逾期利息(涉案案号为[2017]黑01民初195号、[2019]黑民终84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民事诉讼进展公告》(临2020-030)。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0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2020年7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原项目募集资金总额10,436万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向原项目实施主体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700万元用于项目实施,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部分资本金已用于项目建设的金额为999.19万元。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6,736万元,占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64.55%。公司使用上述6,73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临2020-046)。
4、参股公司分红
公司参股公司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赛领国际投资基金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年3月16日,公司收到2,219.75万元分红款,此次投资收益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0-010)。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国中水务下属秦皇岛污水项目、太原污水项目、马鞍山污水项目及东营污水项目被列为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1) 秦皇岛污水项目
|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cod |
50 |
20.41 |
21,586,318 |
776,186 |
氨氮 |
5(8) |
1.82 |
1,764,544 |
69,214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厂区接触池西侧;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排洪河;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绝大多数时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进水水质严重超标的情况下,有短时出水水质超标;
序号 |
项目公司名称 |
罚单日期 |
处罚通知 |
处罚原因 |
罚款金额 |
1 |
秦皇岛污水 |
2020.5.12 |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20]1023号 |
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 |
23万元 |
2 |
秦皇岛污水 |
2020.12.29 |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20]1002号 |
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 |
391万元 |
3 |
秦皇岛污水 |
2019.12.31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冀环罚[2019]505号 |
格栅渣堆露天存放,未采取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 |
5.5万元 |
4 |
秦皇岛污水 |
2019.12.31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冀环罚[2019]506号 |
生物反应池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
75万元 |
2) 太原污水项目
|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cod |
40 |
22.94 |
19,434,698 |
1,350,638 |
氨氮 |
2.0 |
0.50 |
2,632,389 |
29,438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厂区东南角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汾河;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2,355吨/年,氨氮为118吨/年。
3) 马鞍山污水项目
|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cod |
50 |
10.95 |
3,952,022 |
228,998 |
氨氮 |
5(8) |
0.2 |
614,069 |
4,268 |
排放口数量:一个;
分布情况:排水泵房;
排放方式:直接进入慈湖河;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1098 吨/年,氨氮为109.8吨/年。
4) 东营污水项目
|
排放限(mg/l) |
年均排放浓度(mg/l) |
年消减总量(kg) |
年排放量(kg) |
cod |
50 |
28.1 |
316,713 |
44,371 |
氨氮 |
5(8) |
0.876 |
32,629 |
1,383 |
排放口数量:1个 ;
分布情况: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排口;
排放方式:排放至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泵站;
超标排放情况:全年排放全部符合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为78.9吨/年,氨氮为7.89吨/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秦皇岛污水项目:
设计处理能力12万吨/日,于2003年4月正式动工,2004年8月完成主体建设,2004年11月正式运营,出水水质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其中根据秦皇岛市环保局意见,对渤海湾治理从严,减少有机物的排放,因此BOD,SS,COD三项有机物排放标准从严要求,执行一级标准。根据201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要求,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于2016年开始建设,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2017年12月25日实现水路全线贯通,2019年5月13日,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太原污水项目:
设计规模为16万吨/日,2008年6月太原市人民政府和香港豪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太原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委托市政管理局下属太原市排水管理处与香港豪峰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承担杨家堡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2010年对太原污水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升级改造工程自2010年4月开始建设,2011年8月进入商业试运行期,2011年12月28日通过了环保验收,2012年5月1日正式开始商业运营。2020年1月1日山西省新地标DB14/1928-2019正式执行,COD排放限值40mg/l;氨氮2.0mg/l。
马鞍山污水项目:
设计规模60000t/d,2007年8月竣工投入运营,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2018年8月《马鞍山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明确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建设主体为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2019年5月30日签署《关于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合同之提标改造补充协议》,2019年6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10月30日完成通水试运行,2020年1月15日完成氧化沟MBBR改造工程。
东营污水项目:
设计规模4万吨/日,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项目于2013年10月完成项目整体建设,11月实现管网对接,正式接纳污水。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国中水务投资的建设工程:
1)马鞍山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环评报告书由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建设。
2)沈阳彰武污水项目:
项目环评报告书由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及修改完善经阜新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报阜新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3)荣县项目:
项目环评报告书由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编制,自贡市荣县生态环保局批准建设。
4)南江项目:
项目环评报告书由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南江县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国中水务下属各污水处理项目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并且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国中水务下属运营项目:秦皇岛污水项目、马鞍山污水项目、东营污水项目、太原污水项目均根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自动监测及手动检测。
1) 秦皇岛项目: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所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
手动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废水检测包含:
废水:PH、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总汞。每月一次;烷基汞每半年检测1次。
无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季度检测1次;甲烷每年检测1次。
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季度检测1次。
噪声:每个季度一次。
2) 太原项目: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监测频次为每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所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
手动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废水检测包含:
废水:PH、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每月检测一次;总镉、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铅、总汞,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每半年检测1次。
无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甲烷,每季度检测1次。
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季度检测1次。
噪声:每个季度一次。
3)马鞍山污水项目: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监测采用在线测量仪表全天连续自动监测,频次为每两个小时监测一次,数据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科信息系统网站平台实时公布。
手动监测委托有资质的进行废水中相关污染物检测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石油类、动植物油、色度、LAS、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烷基汞每月监每月进行测。
无组织废气半年一次。
有组织废气每季度一次。
噪声每季度一次。
4)东营污水项目:
自动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流量监测频次为每两小时监测一次,监测数据直接在所在城市在线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实时公布。
手动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废水检测包含:
废水:总砷、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每月一次;苯、硫化物、邻二甲苯、对二甲苯、总有机碳、总氰化物、挥发酚、甲苯、乙苯、总钒、间二甲苯每季度一次。
无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半年检测1次;甲烷每年检测1次。
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每半年检测1次。
噪声:每个季度一次。
地下水: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硫酸盐、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镍、六价铬、锌、挥发性酚类、氯化物 每半年检测1次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厚康实 业有限公司 |
158,648,700 |
158,648,700 |
0 |
0 |
持有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0-03-02 |
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永冠贸 易有限公司 |
39,662,200 |
39,662,200 |
0 |
0 |
持有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0-03-02 |
合计 |
198,310,900 |
198,310,900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5,57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5,55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国中(天津) 水务有限公司 |
0 |
227,312,500 |
13.74 |
0 |
质押 |
227,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厚康实 业有限公司 |
0 |
158,648,700 |
9.59 |
0 |
质押 |
90,648,7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黑龙江国中水 务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
0 |
40,154,025 |
2.43 |
40,154,02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永冠贸 易有限公司 |
0 |
39,662,200 |
2.40 |
0 |
质押 |
22,662,2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0 |
21,628,100 |
1.31 |
0 |
未知 |
0 |
未知 |
陈开同 |
2,117,000 |
18,332,924 |
1.11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倪滨江 |
-102,800 |
8,062,000 |
0.49 |
0 |
未知 |
0 |
未知 |
陈言上 |
0 |
7,572,950 |
0.46 |
0 |
未知 |
0 |
未知 |
上海方圆达创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方圆-东方 11号私募投资 基金 |
0 |
7,409,700 |
0.45 |
0 |
未知 |
0 |
未知 |
陈慧 |
2,205,400 |
5,018,800 |
0.30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 司 |
227,31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312,5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 实业有限公司 |
158,64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648,7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 贸易有限公司 |
39,66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62,20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21,62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28,100 |
陈开同 |
18,332,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32,924 |
倪滨江 |
8,0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62,000 |
陈言上 |
7,572,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72,950 |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方圆- 东方11号私募投资基金 |
7,40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09,700 |
陈慧 |
5,01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8,800 |
伍超星 |
5,002,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2,05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通过间接控制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的股权而拥有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对公司的表决权。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徐颖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姜照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鹏欣集团董事局主席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 况 |
姜照柏先生是鹏欣资源(600490.SH)、鹏都农牧(002505.SZ)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还是润中国际(00202.HK)的第一大股东。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尹峻 |
董事长 |
男 |
47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01.90 |
否 |
丁宏伟 |
董事、总裁 |
男 |
49 |
2017年1月17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56.00 |
否 |
严东明 |
董事 |
男 |
59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江清云 |
董事 |
男 |
51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闫银柱 |
董事 |
男 |
53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金忠平 |
董事 |
男 |
46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否 |
赵兰蘋 |
独立董事 |
女 |
68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7.86 |
否 |
李轶梵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7.86 |
否 |
金忠德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7.86 |
否 |
王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1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陈建琦 |
监事 |
男 |
64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否 |
陈博 |
职工监事 |
男 |
51 |
2018年4月2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40.46 |
否 |
庄建龙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控官 |
男 |
57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60.00 |
否 |
周吉全 |
副总裁 |
男 |
52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52.00 |
否 |
章韬 |
财务总监 |
男 |
40 |
2018年9月25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38.4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502.3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尹峻 |
尹峻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会计师。北京科技大学工业会计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MBA学位。曾任上海帝泰发展有限公司 |
|
财务经理,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丁宏伟 |
丁宏伟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9年加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主导或参与开发、运营了多个商业、酒店及住宅项目。曾主管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成本中心、房地产销售、商业及酒店运营板块,具有20年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现任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
严东明 |
严东明先生,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毕业于空军工程技术大学导弹学院计算机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在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8年9月至2001年11月部队服役;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任规划发展部产权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6月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董事,2014年5月至今在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9年12月至今在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 |
江清云 |
江清云先生,男,1970年2月出生,律师。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学历。曾任德国汉堡欧得利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贸易部经理、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同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挪威斯考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等。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
金忠平 |
金忠平先生,男,1975年10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先后就职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曾任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高级资金经理,BTG Pactual Commodities (Shanghai) Co., Ltd.资金总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现任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闫银柱 |
闫银柱先生,男,1968年12月出生,工程师。兰州理工大学工民建本科,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工商硕士。曾任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上海京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沪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怡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周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鹏颐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文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赵兰蘋 |
赵兰蘋女士,女,195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赵兰蘋女士于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夜大学会计学专业;于1992年12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1月-2008年1月担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财务总监;2008年1月-2008年8月,退休经回聘担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08年9月-2013年4月担任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究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赵兰蘋女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专业经验。 |
李轶梵 |
李轶梵先生,男,1967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全球管理会计师,全美会计师协会和德克萨斯州会计师协会会员。李轶梵先生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布思商学院并获MBA学位;同时拥有美国得克萨斯大学会计硕士学位,本科就读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李轶梵先生1993年5月至1998年8月任美国德克萨斯州MARCUS集团战略发展部经理;2000年8月至2003年6月任职摩根大通银行(纽约),先后担任全球收购兼并部、全球信用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信用主管等职务;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协同作业网联席创始人、董事、首席执行官;2007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分时 |
|
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标准水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0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正兴车轮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际首席财务官;2017年7月至2020年2月任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伦敦电动汽车公司全球董事长,浙江厚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吉利集团财务、投融资及新业务等工作;2014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轶梵先生拥有20多年国际资本市场上市、收购兼并、投资、股权和债务融资以及公司财务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经验,其跨行业经验丰富,先后在中美两国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汽车、媒体及电讯业、互联网/电子商务,零售业及环保行业任职。李轶梵先生获得国家财政部新理财杂志社评选的2012年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中国CFO年度人物杰出贡献奖,以及中国CFO发展中心2014年中国十大资本运营CFO。 |
金忠德 |
金忠德先生,男,1954年6月出生,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86年参加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考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88年获得律师执照。曾执业于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主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冰 |
王冰先生,男,1960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15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首席风控官,2017年3月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
陈建琦 |
陈建琦先生,男,1957年8月出生,会计师,建筑施工工程师。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前身)工业会计专业。曾任中国油气北京昌东顺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陈建琦先生拥有长期从事制造行业、建筑行业企业管理工作的经历及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 |
陈博 |
陈博先生,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北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本科学历,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曾任海南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上海水游城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
庄建龙 |
庄建龙先生,男,1964年9月出生。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曾任上海盛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董事会秘书。 |
周吉全 |
周吉全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章韬 |
章韬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任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六部部门经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上海鹏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鹏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宁波鹏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6月17日 |
-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3月17日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尹峻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22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12月30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22日 |
|
丁宏伟 |
呼和浩特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7月14日 |
|
丁宏伟 |
蚌埠鹏欣水游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7月3日 |
|
丁宏伟 |
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月6日 |
|
丁宏伟 |
上海三林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20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月6日 |
|
丁宏伟 |
盘锦鹏欣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8日 |
|
丁宏伟 |
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8月13日 |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智汇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月26日 |
|
丁宏伟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6月17日 |
|
丁宏伟 |
南京夫子庙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18日 |
|
丁宏伟 |
上海水游城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6月29日 |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主任、董事 |
2011年7月1日 |
|
严东明 |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6日 |
2023年5月27日 |
严东明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12月19日 |
2022年12月19日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22日 |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9月9日 |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7月30日 |
|
严东明 |
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月18日 |
|
严东明 |
鹏欣农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2月7日 |
|
严东明 |
徐州鹏睿农牧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5月19日 |
|
严东明 |
蚌埠鹏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5月15日 |
|
严东明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31日 |
|
江清云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法务总经理 |
2017年4月17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江清云 |
上海洲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8月27日 |
|
江清云 |
上海鹏宁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8月6日 |
|
江清云 |
海南鹏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9月10日 |
|
江清云 |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1年1月1日 |
|
金忠平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总监 |
2016年5月23日 |
2020年1月2日 |
金忠平 |
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总监 |
2020年2月1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2010年4月1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年5月12日 |
|
闫银柱 |
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2月27日 |
|
闫银柱 |
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20日 |
|
闫银柱 |
武汉鹏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07年1月8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文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0月22日 |
|
闫银柱 |
上海鹏颐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27日 |
|
赵兰蘋 |
上海究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9日 |
|
李轶梵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2014年9月22日 |
|
李轶梵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11月6日 |
2020年12月15日 |
李轶梵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9月25日 |
2021年9月24日 |
李轶梵 |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2月21日 |
2022年12月21日 |
李轶梵 |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19日 |
2020年2月21日 |
李轶梵 |
浙江厚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8年12月12日 |
|
李轶梵 |
启迪金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5日 |
|
李轶梵 |
伦敦电动汽车公司 |
全球董事长 |
2020年7月1日 |
|
金忠德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主任 |
2000年3月14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风控官 |
2015年7月13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7年3月11日 |
|
王冰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8月21日 |
2022年12月19日 |
王冰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25日 |
2020年1月16日 |
王冰 |
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24日 |
|
王冰 |
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月6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5年1月28日 |
|
王冰 |
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1月6日 |
|
王冰 |
天津鹏天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6月22日 |
|
王冰 |
上海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7月30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0年4月26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6月17日 |
|
王冰 |
上海莱因思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6年5月25日 |
|
王冰 |
上海富融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1年8月15日 |
|
王冰 |
上海欣润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9月14日 |
|
王冰 |
上海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0年5月25日 |
|
王冰 |
琼海鹏博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6月19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6年4月12日 |
|
王冰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3月29日 |
|
王冰 |
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5月13日 |
|
王冰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2月15日 |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年6月17日 |
|
王冰 |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月8日 |
|
王冰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6年8月1日 |
|
王冰 |
上海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0年9月6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月15日 |
|
王冰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7年1月17日 |
|
王冰 |
西藏润中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27日 |
|
王冰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3月23日 |
|
王冰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31日 |
|
庄建龙 |
鹏欣农牧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2月7日 |
|
庄建龙 |
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18日 |
|
章韬 |
宁波鹏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月3日 |
|
在其他 单位任 职情况 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同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确定依据 |
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02.34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7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1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人员 |
82 |
生产人员 |
225 |
销售人员 |
100 |
技术人员 |
117 |
财务人员 |
42 |
行政人员 |
100 |
临时工 |
50 |
合计 |
716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 |
硕士 |
23 |
本科 |
179 |
专科 |
238 |
高中及以下 |
275 |
合计 |
71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结合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客观公正、激励为主、经济合法的薪酬政策,根据不同的岗位价值,制定了与岗位等级相匹配的薪资等级,为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战略,全员实行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奖金发放、职务调整密切挂钩,全面帮助员工持续提升工作业绩,强化绩效结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养和发展,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提高员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人才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针对员工的知识结构和岗位职能要求,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与自学课程,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发展制定了全员培训计划,培训对象涵盖新员工、在岗员工、后备干部以及中高层管理人员等,以内外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岗位技能,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明确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目前共有9名成员,其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外,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和安排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3、监事会:
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监事除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外,还积极参与了公司的董事会,及时全面地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实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其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执行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申报工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月9日 |
www.sse.com.cn |
2020年1月10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0年5月14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8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0年8月13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尹峻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丁宏伟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严东明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江清云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金忠平 |
否 |
8 |
3 |
5 |
0 |
0 |
否 |
2 |
闫银柱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赵兰蘋 |
是 |
8 |
5 |
3 |
0 |
0 |
否 |
3 |
李轶梵 |
是 |
8 |
2 |
6 |
0 |
0 |
否 |
2 |
金忠德 |
是 |
8 |
1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
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
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规定与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考核完毕与薪酬、奖金发放密切挂钩,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中水务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中水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污水处理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0所示,国中水务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收入,主要销售给各从事污水处理的子公司所在地政府环保部门及其相关部门。于2020年度,污水处理收入20,654.36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54.48%。由于金额较大,其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计量的准确性对2020年度业绩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确定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污水处理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本年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特许经营协议、经确认的水量统计报表、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污水处理收入确认原则重新计算污水处理收入数据,以确认污水处理收入是否得以真实准确的记录。
(3)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其入账记录、水量统计表所属期间、发票开具时间等,以评价相关收入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无形资产之特许经营权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5所示,于2020年12月31日,国中水务公司无形资产之特许经营权余额为99,514.35万元,占国中水务公司总资产的21.19%,于2020年度,特许经营权全年摊销金额为6,116.56万元。国中水务公司特许经营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依照当地政府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期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以其初始确认金额减去累计摊销及累计减值损失金额进行列报。国中水务公司特许经营权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行业特许专营权利及清洁能源供热特许专营权利,是国中水务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其开展主要经营活动的依托。基于无形资产之特许经营权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我们将特许经营权的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特许经营权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查阅特许经营协议,分析特许经营方式,以确认与此相关的无形资产核算的恰当性。
(3)检查特许经营权的使用寿命是否于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期限一致。对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方法及摊销期限进行复核,并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对特许经营权的累计摊销金额进行重新测算。
(4)检查本年度特许经营权的账面增减变动记录等原始凭证,分析其后续支出是否合理。
(5)对于处于建设期内,尚未开始运营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抽取样本实施实地检查程序,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对账面增减变动记录等原始凭证进行抽样测试,以确认工程入账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逐项检查特许经营权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作出相应记录。
(7)检查无形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预计负债转回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7(1)所示,国中水务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担保”)要求公司偿还其代为偿还的银行借款本金21,702,869.50元及相应利息。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宇华担保21,702,869.50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 34,664,888.24元(包含涉案本金21,702,869.50元、暂计逾期利息12,747,964.57元以及案件受理费214,054.17元)。2020年4月公司收到宇华担保出具的《说明函》,双方达成和解,宇华担保不再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其涉案款项人民币21,702,869.50元及逾期利息。根据和解结果,公司在2020年4月冲回预计负债34,664,888.24元,同时增加2020年利润34,664,888.24元。由于该事项金额重大,我们将预计负债转回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重新复核2018年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和金额,确认前期预计负债在报表中恰当列示。
(2)查阅案件对方出具的说明函,查阅国中水务公司公告,就预计负债的转回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讨论,了解和解的商业背景,确定其转回合理性。
(3)复核预计负债转回的会计记录,确认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准确、会计处理符合准则。
四、其他信息
国中水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中水务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中水务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中水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中水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中水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中水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国中水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言伟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七、1 |
584,908,946.09 |
781,235,540.04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1 |
52,083.39 |
52,083.39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七、4 |
1,000,000.00 |
50,0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235,216,310.89 |
210,860,235.13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七、7 |
15,532,033.95 |
30,895,958.92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27,182,242.79 |
456,657,263.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22,682,012.47 |
19,235,834.08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七、9 |
167,861,641.84 |
143,021,008.81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749,205,555.56 |
727,855,555.5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0,224,254.68 |
232,252,281.29 |
流动资产合计 |
|
2,411,183,069.19 |
2,582,879,926.34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99,991,580.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98,720,998.39 |
526,902,691.6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10,975.99 |
255,964.84 |
固定资产 |
七、21 |
210,805,442.03 |
221,210,152.91 |
在建工程 |
七、22 |
381,577,376.47 |
403,592,202.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000,877,816.19 |
922,836,062.50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七、28 |
12,761,029.24 |
12,761,029.2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566,659.71 |
5,142,986.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0,514,622.73 |
36,828,139.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5,874,813.88 |
71,467,622.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2,285,901,314.93 |
2,200,996,851.88 |
资产总计 |
|
4,697,084,384.12 |
4,783,876,778.22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8,901,962.66 |
190,594,711.14 |
预收款项 |
七、37 |
671,874,402.36 |
715,489,335.40 |
合同负债 |
七、38 |
31,250,224.5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161,779.51 |
5,388,073.40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697,822.94 |
56,463,079.1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0,344,212.23 |
53,890,473.65 |
其中:应付利息 |
|
1,518,164.19 |
1,459,062.04 |
应付股利 |
|
691,600.00 |
691,6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7,785,220.13 |
17,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295,391.75 |
|
流动负债合计 |
|
964,311,016.12 |
1,038,825,672.74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76,940,000.00 |
16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775,096.46 |
2,775,096.4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34,664,888.24 |
递延收益 |
七、51 |
95,616,192.16 |
86,101,893.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41 |
11,751,362.89 |
7,428,021.0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287,082,651.51 |
292,969,899.50 |
负债合计 |
|
1,251,393,667.63 |
1,331,795,572.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53,935,128.00 |
1,653,935,1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062,833,074.50 |
2,062,832,657.77 |
减:库存股 |
七、56 |
120,527,510.56 |
120,527,510.56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7,432,298.65 |
11,769,497.24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4,981,194.42 |
-215,525,812.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
|
3,424,428,542.33 |
3,423,085,303.72 |
少数股东权益 |
|
21,262,174.16 |
28,995,902.2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
3,445,690,716.49 |
3,452,081,205.9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
|
4,697,084,384.12 |
4,783,876,778.22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393,774,529.59 |
543,147,764.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2,083.39 |
52,083.39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
2,88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
5,000.00 |
395,187.00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58,354,957.07 |
1,018,334,951.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45,621,189.73 |
74,678,532.11 |
应收股利 |
|
37,308,400.00 |
37,308,400.00 |
存货 |
|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749,205,555.56 |
727,855,555.56 |
其他流动资产 |
|
5,159.43 |
200,0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
2,401,397,285.04 |
2,492,665,541.68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45,082,651.88 |
1,145,091,071.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302,928,317.50 |
424,947,975.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
97,234,086.93 |
101,211,947.43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1,114,958.67 |
915,184.00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992,583.93 |
1,324,765.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23,884,048.57 |
13,343,596.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1,891,236,647.48 |
1,806,834,540.22 |
资产总计 |
|
4,292,633,932.52 |
4,299,500,081.90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
1,535,594.63 |
1,458,882.25 |
预收款项 |
|
668,329,205.84 |
668,329,205.84 |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608,539.45 |
668,809.50 |
应交税费 |
|
5,194,082.68 |
24,036,175.03 |
其他应付款 |
|
159,558,945.38 |
153,806,584.27 |
其中:应付利息 |
|
1,200,178.70 |
1,200,178.70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2,785,220.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838,011,588.11 |
848,299,656.89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34,664,888.24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0,172,300.84 |
5,136,923.4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10,172,300.84 |
39,801,811.72 |
负债合计 |
|
848,183,888.95 |
888,101,468.6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1,653,935,128.00 |
1,653,935,1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2,123,587,362.76 |
2,123,587,362.76 |
减:库存股 |
|
120,527,510.56 |
120,527,510.56 |
其他综合收益 |
|
-28,568,182.50 |
-8,657,025.00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
25,681,760.45 |
25,681,760.45 |
未分配利润 |
|
-209,658,514.58 |
-262,621,102.3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
3,444,450,043.57 |
3,411,398,613.2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
|
4,292,633,932.52 |
4,299,500,081.90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
379,100,938.07 |
537,836,212.6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79,100,938.07 |
537,836,212.60 |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368,288,488.02 |
521,012,133.24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51,770,969.46 |
363,484,605.15 |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932,315.89 |
17,283,011.40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510,485.41 |
16,318,272.84 |
管理费用 |
七、64 |
88,134,793.59 |
103,737,919.36 |
研发费用 |
七、65 |
5,353,083.39 |
5,804,222.63 |
财务费用 |
七、66 |
586,840.28 |
14,384,101.86 |
其中:利息费用 |
|
10,136,181.42 |
17,603,144.46 |
利息收入 |
|
5,900,513.44 |
7,398,988.68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0,073,151.48 |
15,545,705.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七、68 |
48,101,447.74 |
114,843,687.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8,419.70 |
-6,051,746.6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七、71 |
-60,089,867.42 |
-120,368,366.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七、72 |
3,440,478.60 |
-11,468,505.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3 |
-136,180.34 |
-181,895.5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
22,201,480.11 |
15,194,703.88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1,884,750.14 |
67,877,027.4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328,774.79 |
35,020,555.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59,757,455.46 |
48,051,175.74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2,465,381.79 |
25,605,852.3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
27,292,073.67 |
22,445,323.4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28,458,045.67 |
4,821,204.1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1,165,972.00 |
17,624,119.32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30,544,617.77 |
19,741,340.47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3,252,544.10 |
2,703,982.9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29,201,795.89 |
6,802,775.02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29,201,795.89 |
6,802,775.02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19,911,157.50 |
-8,657,025.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19,911,157.50 |
-8,657,025.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9,290,638.39 |
15,459,800.0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290,638.39 |
15,459,800.02 |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1,909,722.22 |
29,248,098.45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
|
1,342,821.88 |
26,544,115.49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
|
-3,252,544.10 |
2,703,982.96 |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0.0189 |
0.0122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0.0189 |
0.01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21,069,330.04 |
20,307,582.45 |
减: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
|
1,372,269.87 |
1,163,550.15 |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
|
26,464,596.58 |
28,367,925.85 |
研发费用 |
|
|
559,875.00 |
财务费用 |
|
-4,896,618.12 |
-1,768,027.05 |
其中:利息费用 |
|
|
4,680,208.24 |
利息收入 |
|
4,905,515.43 |
6,482,547.81 |
加:其他收益 |
|
150,039.09 |
52,702.1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64,896,894.40 |
162,108,606.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8,419.70 |
891,213.8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
-42,161,807.50 |
-41,852,779.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49,337.8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21,063,545.56 |
112,292,787.83 |
加:营业外收入 |
|
36,664,888.24 |
4,407,733.43 |
减:营业外支出 |
|
12,588.40 |
315,912.3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
57,715,845.40 |
116,384,608.88 |
减:所得税费用 |
|
4,753,257.62 |
18,295,278.1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52,962,587.78 |
98,089,330.7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52,962,587.78 |
98,089,330.7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9,911,157.50 |
-8,657,025.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19,911,157.50 |
-8,657,025.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19,911,157.50 |
-8,657,025.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动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33,051,430.28 |
89,432,305.75 |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0.0328 |
0.0606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0.0328 |
0.0606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316,674,267.72 |
484,223,535.8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1,883,833.56 |
10,250,725.8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83,152,158.54 |
188,648,717.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11,710,259.82 |
683,122,979.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176,436,300.40 |
294,975,277.1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88,292,486.88 |
102,161,078.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83,185,553.66 |
59,916,498.9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81,260,982.09 |
124,858,911.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629,175,323.03 |
581,911,766.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217,465,063.21 |
101,211,212.9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424,308,500.00 |
1,137,134,644.8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28,312,604.62 |
15,627,922.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2,919,550.00 |
27,218,302.2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307,603,217.3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455,540,654.62 |
1,487,584,087.2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128,848,060.59 |
222,983,314.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1,323,000,000.00 |
1,476,078,398.73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1,937,431.4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451,848,060.59 |
1,700,999,145.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3,692,594.03 |
-213,415,057.7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49,940,000.00 |
58,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9,940,000.00 |
58,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7,000,000.00 |
216,1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
15,445,266.34 |
16,129,735.4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4,481,184.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6,594,268.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32,445,266.34 |
258,824,004.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17,494,733.66 |
-200,824,004.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
-48,858.43 |
14,085.4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196,326,593.95 |
-313,013,763.7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778,235,540.04 |
1,091,249,303.8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581,908,946.09 |
778,235,540.04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6,300,0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3,847,138.3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70,615,376.66 |
211,124,978.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70,615,376.66 |
221,272,117.0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9,137,792.67 |
10,393,530.9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30,152,774.65 |
6,744,105.1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27,291,697.35 |
302,513,207.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466,582,264.67 |
319,650,843.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95,966,888.01 |
-98,378,726.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07,108,500.00 |
1,333,476,593.7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45,042,252.36 |
25,500,836.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65,000.00 |
4,5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152,215,752.36 |
1,358,981,930.3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622,099.00 |
1,189,014.9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1,005,000,000.00 |
1,363,578,398.7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005,622,099.00 |
1,364,767,413.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146,593,653.36 |
-5,785,483.3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2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
|
4,934,722.2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6,594,268.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231,528,991.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
-231,528,991.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149,373,234.65 |
-335,693,200.9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543,147,764.24 |
878,840,965.2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393,774,529.59 |
543,147,764.24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062,832,657.77 |
120,527,510.56 |
11,769,497.24 |
|
30,601,343.46 |
|
-215,525,812.19 |
|
3,423,085,303.72 |
28,995,902.26 |
3,452,081,205.9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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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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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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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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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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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062,832,657.77 |
120,527,510.56 |
11,769,497.24 |
|
30,601,343.46 |
|
-215,525,812.19 |
|
3,423,085,303.72 |
28,995,902.26 |
3,452,081,205.98 |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416.73 |
|
-29,201,795.89 |
|
|
|
30,544,617.77 |
|
1,343,238.61 |
-7,733,728.10 |
-6,390,489.49 |
(一)综合收益总 额 |
|
|
|
|
|
|
-29,201,795.89 |
|
|
|
30,544,617.77 |
|
1,342,821.88 |
-3,252,544.10 |
-1,909,722.22 |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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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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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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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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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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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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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利润分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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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4,481,184.00 |
-4,481,184.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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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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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4,481,184.00 |
-4,481,184.00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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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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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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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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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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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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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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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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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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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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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专项储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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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期提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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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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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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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六)其他 |
|
|
|
|
416.73 |
|
|
|
|
|
|
|
416.73 |
|
416.7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062,833,074.50 |
120,527,510.56 |
-17,432,298.65 |
|
30,601,343.46 |
|
-184,981,194.42 |
|
3,424,428,542.33 |
21,262,174.16 |
3,445,690,716.49 |
项目 |
2019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063,312,475.91 |
93,933,241.63 |
723,593.11 |
|
30,601,343.46 |
|
-235,217,666.39 |
|
3,419,421,632.46 |
78,374,862.72 |
3,497,796,495.1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063,312,475.91 |
93,933,241.63 |
723,593.11 |
|
30,601,343.46 |
|
-235,217,666.39 |
|
3,419,421,632.46 |
78,374,862.72 |
3,497,796,495.18 |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479,818.14 |
26,594,268.93 |
11,045,904.13 |
|
|
|
19,691,854.20 |
|
3,663,671.26 |
-49,378,960.46 |
-45,715,289.20 |
(一)综合收益总 额 |
|
|
|
|
|
|
6,802,775.02 |
|
|
|
19,741,340.47 |
|
26,544,115.49 |
2,703,982.96 |
29,248,098.45 |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
|
|
|
|
-479,818.14 |
|
|
|
|
|
|
|
-479,818.14 |
-51,391,343.42 |
-51,871,161.56 |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
|
|
|
|
-479,818.14 |
|
|
|
|
|
|
|
-479,818.14 |
-51,391,343.42 |
-51,871,161.56 |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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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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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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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1,600.00 |
-691,6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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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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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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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691,600.00 |
-691,600.00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
|
|
|
|
|
4,243,129.11 |
|
|
|
-4,243,129.11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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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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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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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4,243,129.11 |
|
|
|
-4,243,129.11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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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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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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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六)其他 |
|
|
|
|
|
26,594,268.93 |
|
|
|
|
4,193,642.84 |
|
-22,400,626.09 |
|
-22,400,626.09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062,832,657.77 |
120,527,510.56 |
11,769,497.24 |
|
30,601,343.46 |
|
-215,525,812.19 |
|
3,423,085,303.72 |
28,995,902.26 |
3,452,081,205.98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8,657,025.00 |
|
25,681,760.45 |
-262,621,102.36 |
3,411,398,613.2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8,657,025.00 |
|
25,681,760.45 |
-262,621,102.36 |
3,411,398,613.2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
-19,911,157.50 |
|
|
52,962,587.78 |
33,051,430.2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9,911,157.50 |
|
|
52,962,587.78 |
33,051,430.2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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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28,568,182.50 |
|
25,681,760.45 |
-209,658,514.58 |
3,444,450,043.57 |
项目 |
2019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123,587,362.76 |
93,933,241.63 |
|
|
25,681,760.45 |
-360,819,464.36 |
3,348,451,545.2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
|
|
2,123,587,362.76 |
93,933,241.63 |
|
|
25,681,760.45 |
-360,819,464.36 |
3,348,451,545.2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
|
|
|
|
|
26,594,268.93 |
-8,657,025.00 |
|
|
98,198,362.00 |
62,947,068.0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8,657,025.00 |
|
|
98,089,330.75 |
89,432,305.7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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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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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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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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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25 |
109,031.25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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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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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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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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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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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25 |
109,031.25 |
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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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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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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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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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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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94,26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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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94,268.9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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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587,362.76 |
120,527,510.56 |
-8,657,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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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81,760.45 |
-262,621,102.36 |
3,411,398,613.29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1998)68号文批准,由黑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黑龙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所属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纸有限)机制纸厂及成品库、冰雪器材厂、齐齐哈尔冰刀工业有限公司的65%股权和黑龙集团有关生产、销售管理处室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发起人出资,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而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47号、248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000万股,股票代码:600187。本公司于1998年10月25日召开创立大会,1998年11月3日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后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00002141。经创立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8]第66号《上市通知书》批准,本公司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8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黑龙股份”,代码为60018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500万股公司职工股自本次上市流通股上市之日起6个月后上市流通,配售给证券投资基金的500万股自本次上市流通股上市之日起2个月后上市流通。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20,000万元。
2000年7月公司配股,配股后总股本21,815万元。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5股,转增以后总股本为32,722.50万元。
2007年末,依据黑龙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黑龙股份委托潜在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收购3个水务资产后,由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其3个水务资产捐赠给本公司并完成了过户手续。2008年末,本公司依据证监许可[2008]1376号文件《关于核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不包含2007年由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捐赠并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三个水务资产及欠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的债务)转让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此本公司不再经营纸业业务,以供排水及污水处理为主要经营业务。
2008年12月25日,黑龙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2,972.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972.50万股,持股比例70.2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09年3月3日公司名称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信息
2020年2月26日,本公司取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702847345E;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205-207室;法定代表人:尹峻;注册资本:壹拾陆亿伍仟叁佰玖拾叁万伍仟壹佰贰拾捌圆整;成立日期:1998年11月3日;营业期限:1998年11月3日至2047年11月2日;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所属行业
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业及环境工程。
3、总部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及环境工程经营活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4“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组合分类 |
预计信用损失会计政策 |
组合一 |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组合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违约预期损失率比例(%) |
水务类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非水务类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5 |
3 |
1-2年 |
0.5 |
5 |
2-3年 |
0.5 |
10 |
3-4年 |
0.5 |
20 |
4-5年 |
0.5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组合分类 |
预计信用损失会计政策 |
组合一(保证金/职工借款/财政补贴) |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
组合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将该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违约预期损失率比例(%) |
水务类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非水务类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5 |
3 |
1至2年 |
0.5 |
5 |
2至3年 |
0.5 |
10 |
3至4年 |
0.5 |
20 |
4至5年 |
0.5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在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后对外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实际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有合同约定价格的存货,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或合同约定价格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确定可变现净值。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部分,采用无合同约定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除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外,其他存货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5)周转材料摊销方法:一次性摊销法。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比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投资性房地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当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5 |
4.85-2.375 |
通用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5-20年 |
3-5 |
19.40-4.75 |
专用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3-5 |
9.70-3.17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3-5 |
19.40-6.33 |
其他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3-5年 |
3-5 |
32.33-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即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计价方法: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②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③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BOT)相一致的折旧或摊销政策计提折旧(摊销)以及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当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公司按照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的核算范围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按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摊销,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之日起在使用寿命期 限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摊销方法予以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 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于每一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 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续约不需支付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 期限。
通过以上方法仍然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当有迹象表明无形
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 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 者。
公司按照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方法:金额是清偿该预计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收入按合同对价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1)污水处理收入:在特许经营期内,公司结算期间污水处理费用=Σ单位结算价格*各污水厂结算污水处理量(若实际污水处理量<保底水量,则结算污水处理量为保底水量;若实际污水处理量≥保底水量,则结算污水处理量为实际污水处理量)。单位结算价格在《特许经营协议》进行约定。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2)自来水销售收入:自来水销售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销售数量,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销售单价每月计算并确认收入。
(3)设备销售收入:本公司商品销售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根据具体销售合同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确认污水处理设备销售收入:1)不承担安装义务:本公司将产品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由客户负责签收,公司依据签收单回执确认销售收入;2)承担安装义务:在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销售收入。
(4)工程施工收入: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施工服务,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工程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工程,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施工服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按照相关合同下确认与工程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工程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在工程施工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在确定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会根据各报告期末的实际情况,对各合同所预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成本进行复核和修订。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9)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 要求,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此准则。根据衔 接规定,公司不重述 2019 年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 益、存货、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等相关报表 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
董事会 |
详见下表“其他说明” |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 号》(财会〔2019〕21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 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 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 |
董事会 |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不存在需追溯调整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
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本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规定。 |
|
|
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 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 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 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 行该项规定。 |
董事会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预收款项 |
715,489,335.40 |
-43,905,360.95 |
671,583,974.45 |
合同负债 |
|
41,841,400.67 |
41,841,400.67 |
其他流动负债 |
|
2,063,960.28 |
2,063,960.28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781,235,540.04 |
781,235,540.04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83.39 |
52,083.3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50,000.00 |
50,000.00 |
|
应收账款 |
210,860,235.13 |
210,860,235.1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30,895,958.92 |
30,895,958.92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456,657,263.20 |
456,657,263.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19,235,834.08 |
19,235,834.08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143,021,008.81 |
143,021,008.81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27,855,555.56 |
727,855,555.5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2,252,281.29 |
232,252,281.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82,879,926.34 |
2,582,879,926.34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02,691.61 |
526,902,691.6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5,964.84 |
255,964.84 |
|
固定资产 |
221,210,152.91 |
221,210,152.91 |
|
在建工程 |
403,592,202.01 |
403,592,202.0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922,836,062.50 |
922,836,062.50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12,761,029.24 |
12,761,029.24 |
|
长期待摊费用 |
5,142,986.66 |
5,142,986.6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828,139.12 |
36,828,139.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467,622.99 |
71,467,622.9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00,996,851.88 |
2,200,996,851.88 |
|
资产总计 |
4,783,876,778.22 |
4,783,876,778.22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190,594,711.14 |
190,594,711.14 |
|
预收款项 |
715,489,335.40 |
671,583,974.45 |
-43,905,360.95 |
合同负债 |
|
41,841,400.67 |
41,841,400.6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388,073.40 |
5,388,073.40 |
|
应交税费 |
56,463,079.15 |
56,463,079.15 |
|
其他应付款 |
53,890,473.65 |
53,890,473.65 |
|
其中:应付利息 |
1,459,062.04 |
1,459,062.04 |
|
应付股利 |
691,600.00 |
691,6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2,063,960.28 |
2,063,960.28 |
流动负债合计 |
1,038,825,672.74 |
1,038,825,672.74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162,000,000.00 |
162,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2,775,096.46 |
2,775,096.4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34,664,888.24 |
34,664,888.24 |
|
递延收益 |
86,101,893.76 |
86,101,893.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28,021.04 |
7,428,021.0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2,969,899.50 |
292,969,899.50 |
|
负债合计 |
1,331,795,572.24 |
1,331,795,572.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53,935,128.00 |
1,653,935,1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062,832,657.77 |
2,062,832,657.77 |
|
减:库存股 |
120,527,510.56 |
120,527,510.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769,497.24 |
11,769,497.24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215,525,812.19 |
-215,525,812.1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
3,423,085,303.72 |
3,423,085,303.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8,995,902.26 |
28,995,902.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
3,452,081,205.98 |
3,452,081,205.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总计 |
4,783,876,778.22 |
4,783,876,778.22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543,147,764.24 |
543,147,764.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83.39 |
52,083.3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2,880,000.00 |
2,88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395,187.00 |
395,187.00 |
|
其他应收款 |
1,018,334,951.49 |
1,018,334,951.49 |
|
其中:应收利息 |
74,678,532.11 |
74,678,532.11 |
|
应收股利 |
37,308,400.00 |
37,308,400.00 |
|
存货 |
|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27,855,555.56 |
727,855,555.5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92,665,541.68 |
2,492,665,541.68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45,091,071.58 |
1,145,091,071.5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24,947,975.00 |
424,947,975.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101,211,947.43 |
101,211,947.43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915,184.00 |
915,184.00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24,765.52 |
1,324,765.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343,596.69 |
13,343,596.6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06,834,540.22 |
1,806,834,540.22 |
|
资产总计 |
4,299,500,081.90 |
4,299,500,081.90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1,458,882.25 |
1,458,882.25 |
|
预收款项 |
668,329,205.84 |
668,329,205.84 |
|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668,809.50 |
668,809.50 |
|
应交税费 |
24,036,175.03 |
24,036,175.03 |
|
其他应付款 |
153,806,584.27 |
153,806,584.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1,200,178.70 |
1,200,178.70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8,299,656.89 |
848,299,656.89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34,664,888.24 |
34,664,888.24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36,923.48 |
5,136,923.4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801,811.72 |
39,801,811.72 |
|
负债合计 |
888,101,468.61 |
888,101,468.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53,935,128.00 |
1,653,935,1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123,587,362.76 |
2,123,587,362.76 |
|
减:库存股 |
120,527,510.56 |
120,527,510.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8,657,025.00 |
-8,657,025.00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25,681,760.45 |
25,681,760.45 |
|
未分配利润 |
-262,621,102.36 |
-262,621,10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11,398,613.29 |
3,411,398,613.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99,500,081.90 |
4,299,500,081.90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应纳增值税的收入与规定的税率之积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1%、3%、5%、6%、9%、13%、16%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15%、16.5%、25%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5%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及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规定,销售再生水及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2015年6月12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执行此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13号文件,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0年4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文件,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13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公司子公司汉中市兴元供水水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本期执行此政策。
(3)根据财税[2009] 9号文件规定,2009年1月1日起自来水行业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6%),不得抵扣进项税。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9] 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本公司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目前执行此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60号文件《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目前执行此政策。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青海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号文件,本公司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第38款15条、《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经西宁市城西区国家税务局审核,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的香港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2020年度本公司未在香港产生应税利得,故未计提香港利得税。
(7)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汉中市兴元供水水质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20年度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执行5%的综合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1,055.75 |
31,419.81 |
银行存款 |
581,886,907.20 |
778,203,911.79 |
其他货币资金 |
3,000,983.14 |
3,000,208.44 |
合计 |
584,908,946.09 |
781,235,540.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款项总额 |
784,018.01 |
616,061.61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3,000,000.00元,详见本报告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2,083.39 |
52,083.39 |
其中: |
理财产品 |
52,083.39 |
52,083.39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合计 |
52,083.39 |
52,083.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5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1,000,000.00 |
5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374,421.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5,374,421.00 |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增加950,000.00元,增幅1,900.00%,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期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126,744,007.42 |
1至2年 |
73,165,361.10 |
2至3年 |
34,156,948.6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338,160.66 |
4至5年 |
653,411.49 |
5年以上 |
15,334,652.41 |
合计 |
255,392,541.7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计例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
|
|
|
|
|
|
|
|
|
|
其中: |
组合 1:管 理层评 价该类 款项具 有较低 的信用 风险 |
|
|
|
|
|
1,760,572.51 |
0.78 |
|
|
1,760,572.51 |
组合 2:按 组合计 提坏账 准备 |
255,392,541.70 |
100.00 |
20,176,230.81 |
7.90 |
235,216,310.89 |
224,335,583.72 |
99.22 |
15,235,921.10 |
6.79 |
209,099,662.62 |
合计 |
255,392,541.70 |
/ |
20,176,230.81 |
/ |
235,216,310.89 |
226,096,156.23 |
/ |
15,235,921.10 |
/ |
210,860,235.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26,744,007.42 |
942,343.91 |
0.50/3.00 |
1至2年 |
73,165,361.10 |
809,807.05 |
0.50/5.00 |
2至3年 |
34,156,948.62 |
1,743,737.59 |
0.50/10.00 |
3至4年 |
5,338,160.66 |
1,030,662.34 |
0.50/20.00 |
4至5年 |
653,411.49 |
315,027.50 |
0.50/50.00 |
5年以上 |
15,334,652.41 |
15,334,652.41 |
100.00 |
合计 |
255,392,541.70 |
20,176,230.8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15,235,921.10 |
8,368,887.61 |
1,145,427.90 |
2,283,150.00 |
|
20,176,230.81 |
合计 |
15,235,921.10 |
8,368,887.61 |
1,145,427.90 |
2,283,150.00 |
|
20,176,230.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 |
银行存款 |
秦皇岛市财政局 |
184,743.74 |
银行存款 |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
131,999.20 |
银行存款 |
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 |
银行存款 |
汉水建设有限公司 |
98,831.00 |
银行存款 |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
57,200.53 |
应收票据 |
永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54,254.61 |
银行存款 |
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
48,702.40 |
银行存款 |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7,500.00 |
银行存款 |
内蒙古鄂尔多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40,500.00 |
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
合计 |
1,003,731.48 |
/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283,15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
工程款 |
960,150.00 |
无法收回 |
民事调解 |
否 |
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296,000.00 |
无法收回 |
民事判决 |
否 |
汉台区城市东出入口道 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工程款 |
27,000.00 |
无法收回 |
核销申请 |
否 |
合计 |
/ |
2,283,15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98,515,345.0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77.7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744,750.70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8,960,318.92 |
57.69 |
16,633,403.62 |
53.84 |
1至2年 |
2,447,194.68 |
15.76 |
11,828,511.07 |
38.28 |
2至3年 |
3,531,344.79 |
22.74 |
1,974,535.67 |
6.39 |
3年以上 |
593,175.56 |
3.81 |
459,508.56 |
1.49 |
合计 |
15,532,033.95 |
100.00 |
30,895,958.9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汉中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完成 |
北京馨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843,300.00 |
设备款未结算 |
中亚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 |
工程款未结算 |
青岛嘉德滤料有限公司 |
380,300.00 |
材料款未结算 |
北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08,450.44 |
设备款未结算 |
北京新绿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 |
设备款未结算 |
合计 |
4,972,050.44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电费 |
3,433,364.46 |
1年以内 |
22.11 |
汉中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800,000.00 |
2至3年 |
18.03 |
北京馨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140,200.00 |
2年以内 |
7.34 |
四川航天神坤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732,080.00 |
1年以内 |
4.71 |
西安聚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648,000.00 |
1年以内、2至3年 |
4.17 |
合计 |
|
8,753,644.46 |
|
56.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减少15,363,924.97元,减幅49.73%,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预付账款结算所致。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2,682,012.47 |
19,235,834.08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604,500,230.32 |
437,421,429.12 |
合计 |
627,182,242.79 |
456,657,263.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
委托贷款 |
|
|
债券投资 |
|
|
借款利息 |
22,682,012.47 |
19,235,834.08 |
合计 |
22,682,012.47 |
19,235,834.08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226,600,667.40 |
1至2年 |
185,194,954.70 |
2至3年 |
134,055,627.4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5,810,110.05 |
4至5年 |
20,855,980.47 |
5年以上 |
78,454,531.39 |
合计 |
720,971,871.41 |
(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8,147,717.27 |
8,165,901.24 |
运营补贴 |
8,078,600.00 |
8,078,600.00 |
往来款 |
279,646,491.01 |
259,483,261.10 |
保证金 |
228,547,355.00 |
29,171,600.00 |
代扣代缴保险 |
171,531.36 |
299,299.60 |
代缴电费 |
10,197.70 |
10,674.28 |
借款 |
53,042,681.14 |
53,641,286.31 |
股权转让款 |
143,327,297.93 |
143,043,870.89 |
合计 |
720,971,871.41 |
501,894,493.42 |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59,423,064.30 |
5,050,000.00 |
|
64,473,064.30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 期 |
59,423,064.30 |
5,050,000.00 |
|
64,473,064.30 |
--转入第二阶段 |
-9,818,456.29 |
9,818,456.29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43,608,082.27 |
8,898,225.86 |
|
52,506,308.13 |
本期转回 |
96,651.07 |
350,635.64 |
|
447,286.71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60,444.63 |
|
|
60,444.63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93,055,594.58 |
23,416,046.51 |
|
116,471,641.0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借款展期,但未发生明显减值迹象;子公司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个人往来款预计无法收回,因此转入第二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5,050,000.00 |
5,362,989.71 |
|
|
|
10,412,989.71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59,423,064.30 |
47,143,318.42 |
447,286.71 |
60,444.63 |
|
106,058,651.38 |
合计 |
64,473,064.30 |
52,506,308.13 |
447,286.71 |
60,444.63 |
|
116,471,641.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Andrej Setina |
350,635.64 |
银行存款 |
马鞍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28,140.00 |
银行存款 |
北京云学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8,610.0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397,385.64 |
/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0,444.6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汉中中科慧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 |
往来款 |
50,444.63 |
企业注销 |
内部批准 |
否 |
汉中市汉台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
保证金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批准 |
否 |
合计 |
/ |
60,444.63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 司 |
保证金 |
200,000,000.00 |
1年以内 |
27.74 |
6,000,000.00 |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138,801,106.03 |
1-2年 |
19.25 |
6,940,055.30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 |
往来款 |
103,341,029.62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14.33 |
14,561,224.07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 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1,808,188.21 |
2-3年、3-4年、4-5年 |
7.19 |
259,040.94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往来款 |
50,000,000.00 |
2-3年 |
6.94 |
10,000,000.00 |
合计 |
/ |
543,950,323.86 |
/ |
75.45 |
37,760,320.31 |
其他说明
注: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往来款期末余额:公司于2019年12月将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让给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支持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往来款。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往来款期末余额:公司于2018年10月将鄂尔多斯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前公司为支持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往来款。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 |
运营补贴 |
8,078,600.00 |
5年以上 |
注 |
合计 |
|
8,078,600.00 |
|
|
其他说明
注:根据昌黎县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5日出具的昌政函[2014]41号文件,昌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完成昌黎镇三街民权138号宗地(地号:1/3/109-1)的收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待该宗地公开出售
后,土地出让金将用于拨付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补贴款款10,078,600.00元。2016年收回2,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欠补贴款8,078,600.00元。2018年6月昌黎污水收到昌黎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纪要》(常纪[2018]5号),因昌黎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营情况的报
告》。2020年12月1日,昌黎污水与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签署《关于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终止补偿费确认书》,双方拟同意终止补偿费总计14,679.5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式的终止补偿协议尚未签署。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增加219,077,377.99元,增幅43.65%,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200,000,000.00元所致,投标项目未实施,截至报告日已收回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中借款情况:
借款人 |
借款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说明 |
Andrej Setina |
7,041,963.70 |
2014年2月25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本年累计收回利息75万瑞典克朗 |
Infinite Treasure Enterprises |
14,474,047.46 |
2018年2月5日 |
2021年6月30日 |
|
18,060,429.98 |
2019年12月12日 |
2021年6月30日 |
|
DELUXE 08 |
8,416,400.00 |
2018年4月9日 |
2021年6月30日 |
|
Xiao Hua Limited |
5,049,840.00 |
2018年7月26日 |
2021年6月30日 |
|
合计 |
53,042,681.14 |
|
|
|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2,271,292.02 |
|
2,271,292.02 |
2,157,168.34 |
|
2,157,168.34 |
在产品 |
|
|
|
|
|
|
库存商品 |
40,136,543.70 |
1,654,666.00 |
38,481,877.70 |
22,148,183.42 |
5,212,855.47 |
16,935,327.95 |
周转材料 |
26,341.50 |
|
26,341.50 |
26,341.50 |
|
26,341.50 |
消耗性生 物资产 |
|
|
|
|
|
|
合同履约 成本 |
127,226,212.67 |
144,082.05 |
127,082,130.62 |
123,928,542.20 |
26,371.18 |
123,902,171.02 |
合计 |
169,660,389.89 |
1,798,748.05 |
167,861,641.84 |
148,260,235.46 |
5,239,226.65 |
143,021,008.81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
|
|
|
|
|
在产品 |
|
|
|
|
|
|
库存商品 |
5,212,855.47 |
|
|
3,558,189.47 |
|
1,654,666.00 |
周转材料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26,371.18 |
117,710.87 |
|
|
|
144,082.05 |
合计 |
5,239,226.65 |
117,710.87 |
|
3,558,189.47 |
|
1,798,748.05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同履约成本于本年摊销金额为53,245,291.66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
资管计划理财 |
749,205,555.56 |
727,855,555.56 |
合计 |
749,205,555.56 |
727,855,555.56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资管计划理财为本公司投资形成的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于2021年7月17日到期。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28,783,760.53 |
30,676,922.35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35,655.06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96,507.14 |
1,575,358.94 |
预缴其他税费 |
8,331.95 |
|
票据理财 |
|
200,000,000.00 |
银行理财 |
800,000.00 |
|
合计 |
30,224,254.68 |
232,252,281.29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202,028,026.61元,减幅86.99%,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票据理财本期赎回所致。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天津炼达中科环 保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宁波国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上海鹏都颐养健 康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
200,000,000.00 |
|
-8,419.70 |
|
|
|
|
|
199,991,580.30 |
|
小计 |
|
200,000,000.00 |
|
-8,419.70 |
|
|
|
|
|
199,991,580.30 |
|
合计 |
|
200,000,000.00 |
|
-8,419.70 |
|
|
|
|
|
199,991,580.30 |
|
其他说明
(1)合营或联营企业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其他说明
①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802,499.95元,中科国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期初已减记至
零,本期投资损失全部记入备查账,备查账累计投资损失金额3,778,187.77元。
②本公司持有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533.46元,本公司未实际出资,本期投资损失全部记入备查账,备查账累计投资损失2,248.52元。
③本公司的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原持有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本期通过受让股权持有75%股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本公司未实际出资,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④2020年4月20日,本公司与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健康、医疗、环境、医药、环保、网络、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结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养老服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Aquaporin A/S |
95,792,680.89 |
101,954,716.61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302,928,317.50 |
424,947,975.00 |
合计 |
398,720,998.39 |
526,902,691.61 |
说明: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本期减少注册资本,各股东同比例减资,详情见附注十六、7、(3)对外投资减资。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Aquaporin A/S |
0.00 |
0.00 |
0.00 |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
赛领国际投 资基金(上 海)有限公 司 |
22,197,500.00 |
66,576,363.02 |
28,568,182.50 |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
合计 |
22,197,500.00 |
66,576,363.02 |
28,568,182.50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quaporin总部设在丹麦哥本哈根。Aquaporin的具体业务是基于其自行研发的水通道蛋白核心技术,结合膜技术与处理工程的颠覆性的水处理解决方案和产品提供商。致力于仿生水膜技术应用于家庭和工业市场。市场开发目前限于欧洲和北美地区。
2014年子公司国中香港出资1,464.86万美元购买AquaporinA/S的股份,折合港币113,816,692.28元,折合人民币89,786,574.04元(1港币=0.78887人民币),截止2019年年底,折合人民币为101,954,716.61(1港币=0.89578人民币),截止2020年12月底,折合人民币为95,792,680.89元(1港币=0.84164人民币),截至2020年期末持股比例为9.9%。和其他投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AquaporinA/S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也不存在其他交易市场,且不以出售为目的,符合第二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故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AquaporinA/S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938,467.84 |
|
|
938,467.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转入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4.期末余额 |
938,467.84 |
|
|
938,467.8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
|
1.期初余额 |
682,503.00 |
|
|
682,503.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988.85 |
|
|
44,988.85 |
(1)计提或摊销 |
44,988.85 |
|
|
44,988.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4.期末余额 |
727,491.85 |
|
|
727,491.85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0,975.99 |
|
|
210,975.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5,964.84 |
|
|
255,964.8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0,805,442.03 |
221,210,152.9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210,805,442.03 |
221,210,152.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
1.期初余额 |
238,573,154.21 |
21,992,354.02 |
103,802,185.11 |
|
9,338,144.95 |
4,657,162.47 |
378,363,000.76 |
2.本期增加金 额 |
28,646.79 |
791,176.61 |
1,513,218.30 |
|
368,745.56 |
343,364.40 |
3,045,151.66 |
(1)购置 |
28,646.79 |
653,034.31 |
1,513,218.30 |
|
368,745.56 |
343,364.40 |
2,907,009.36 |
(2)在建 工程转入 |
|
138,142.30 |
|
|
|
|
138,142.30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
|
|
|
|
|
(4)其他 增加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317,665.30 |
2,045,404.21 |
694,182.49 |
|
508,034.00 |
466,470.46 |
4,031,756.46 |
(1)处置 或报废 |
317,665.30 |
2,045,404.21 |
506,839.13 |
|
508,034.00 |
466,470.46 |
3,844,413.10 |
(2)其他 减少 |
|
|
187,343.36 |
|
|
|
187,343.36 |
4.期末余额 |
238,284,135.70 |
20,738,126.42 |
104,621,220.92 |
|
9,198,856.51 |
4,534,056.41 |
377,376,395.96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
1.期初余额 |
56,443,979.24 |
14,940,395.43 |
75,408,298.51 |
|
6,974,273.15 |
3,385,901.52 |
157,152,847.85 |
2.本期增加金 额 |
5,928,477.65 |
1,674,728.34 |
4,330,634.79 |
|
611,477.53 |
325,071.21 |
12,870,389.52 |
(1)计提 |
5,928,477.65 |
1,674,728.34 |
4,330,634.79 |
|
611,477.53 |
325,071.21 |
12,870,389.52 |
(2)其他 增加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219,015.70 |
2,002,372.43 |
325,514.89 |
|
481,675.63 |
423,704.79 |
3,452,283.44 |
(1)处置 或报废 |
219,015.70 |
2,002,372.43 |
325,514.89 |
|
481,675.63 |
423,704.79 |
3,452,283.44 |
(2)其他 增加 |
|
|
|
|
|
|
|
4.期末余额 |
62,153,441.19 |
14,612,751.34 |
79,413,418.41 |
|
7,104,075.05 |
3,287,267.94 |
166,570,953.93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 额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2)其他 增加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
|
|
|
|
|
|
(1)处置 或报废 |
|
|
|
|
|
|
|
(2)其他 减少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 值 |
176,130,694.51 |
6,125,375.08 |
25,207,802.51 |
|
2,094,781.46 |
1,246,788.47 |
210,805,442.03 |
2.期初账面价 值 |
182,129,174.97 |
7,051,958.59 |
28,393,886.60 |
|
2,363,871.80 |
1,271,260.95 |
221,210,152.9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81,577,376.47 |
403,592,202.01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381,577,376.47 |
403,592,202.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 |
1,999,216.85 |
|
1,999,216.85 |
1,999,216.85 |
|
1,999,216.85 |
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 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 程) |
4,219,547.19 |
|
4,219,547.19 |
3,125,793.26 |
|
3,125,793.26 |
汉中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 理项目 |
108,000.00 |
|
108,000.00 |
|
|
|
石门自来水工程 |
106,511,392.00 |
|
106,511,392.00 |
106,511,392.00 |
|
106,511,392.00 |
石门供水技改工程 |
136,819,744.20 |
|
136,819,744.20 |
118,376,752.22 |
|
118,376,752.22 |
南江县7个污水处理站项目 |
95,479,990.08 |
|
95,479,990.08 |
50,399,160.99 |
|
50,399,160.99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19,916,636.59 |
|
19,916,636.59 |
19,916,636.59 |
|
19,916,636.59 |
天津宁河5镇15村煤改电 项目 |
|
|
|
16,947,214.51 |
|
16,947,214.51 |
天津宁河8镇12村煤改电 项目 |
|
|
|
14,319,347.67 |
|
14,319,347.67 |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项目 |
|
|
|
65,514,083.29 |
|
65,514,083.29 |
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 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二期) |
16,340,280.75 |
|
16,340,280.75 |
6,482,604.63 |
|
6,482,604.63 |
秦皇岛流量计检查井工程 |
182,568.81 |
|
182,568.81 |
|
|
|
合计 |
381,577,376.47 |
|
381,577,376.47 |
403,592,202.01 |
|
403,592,202.0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 |
2,000,000.00 |
1,999,216.85 |
|
|
|
1,999,216.85 |
99.96 |
100.00 |
|
|
|
自筹 |
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 (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 |
91,050,000.00 |
3,125,793.26 |
1,093,753.93 |
|
|
4,219,547.19 |
4.63 |
|
|
|
|
自筹/募集 |
汉中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项目 |
270,000.00 |
|
246,142.30 |
138,142.30 |
|
108,000.00 |
91.16 |
91.16 |
|
|
|
自筹 |
石门自来水工程 |
106,511,392.00 |
106,511,392.00 |
|
|
|
106,511,392.00 |
100.00 |
|
|
|
|
自筹 |
石门供水技改工程 |
148,754,900.00 |
118,376,752.22 |
18,442,991.98 |
|
|
136,819,744.20 |
91.98 |
98.00 |
|
|
|
自筹/募集 |
南江县7个污水处理站项目 |
149,105,800.00 |
50,399,160.99 |
45,080,829.09 |
|
|
95,479,990.08 |
64.04 |
95.00 |
|
|
|
自筹/募集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37,413,900.00 |
19,916,636.59 |
|
|
|
19,916,636.59 |
53.23 |
30.00 |
|
|
|
自筹/募集 |
天津宁河5镇15村煤改电项目 |
103,170,000.00 |
16,947,214.51 |
10,833,565.55 |
27,780,780.06 |
|
|
112.36 |
100.00 |
1,514,773.08 |
1,514,773.08 |
5.64 |
自筹 |
天津宁河8镇12村煤改电项目 |
128,300,000.00 |
14,319,347.67 |
12,547,434.95 |
26,866,782.62 |
|
|
94.92 |
100.00 |
|
|
|
自筹 |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项目 |
82,939,000.00 |
65,514,083.29 |
19,713,456.84 |
85,227,540.13 |
|
|
102.76 |
100.00 |
1,843,488.88 |
457,333.33 |
4.90 |
自筹 |
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 |
29,748,800.00 |
6,482,604.63 |
9,857,676.12 |
|
|
16,340,280.75 |
54.93 |
54.93 |
|
|
|
自筹/募集 |
秦皇岛流量计检查井工程 |
411,519.06 |
|
182,568.81 |
|
|
182,568.81 |
44.36 |
44.36 |
|
|
|
自筹 |
合计 |
879,675,311.06 |
403,592,202.01 |
117,998,419.57 |
140,013,245.11 |
|
381,577,376.47 |
/ |
/ |
3,358,261.96 |
1,972,106.41 |
/ |
/ |
注:在建工程状态说明
项目名称 |
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前身为国有企业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2003年,汉中市政府投资兴建铺镇镇和河东店镇管网工程,同时汉中市政府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专项财政资金,并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代为管理建设,2003年汉中市财政部门拨付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200万元作为管网建设的专项资金。为准确核算该工程的支出,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将两个工程项目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将收到的专项资金列为专项应付款,待工程结束后与汉中市政府交接,两科目进行对冲。2007年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被我公司收购,同时变更为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收购时该管网工程尚未完工,按双方约定应于管网工程完工时移交政府部门,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账面将在建工程与专项应付款对冲。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汉中市政府未办理该管网工程的接 |
|
收手续,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无法进行账务处理,所以一直挂账。 |
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 水工程) |
该项目由于政府拆迁交地期较长,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处于地质勘探阶段 |
汉中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项目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程尚在进行中 |
石门自来水工程 |
石门自来水工程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收购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后将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形成的在建工程。2015年收购时石门自来水工程已完工但尚未通水,处于停滞状态,收购后经汉中发改委汉发改投资[2015]576号文件审批列入技改工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门供水技改工程尚在建设过程中。 |
石门供水技改工程 |
南江县7个污水处理站项目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程尚在进行中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程尚在进行中 |
天津宁河5镇15村煤改电项目和天津宁河8镇12 村煤改电项目 |
天津宁河5镇15村煤改电项目和天津宁河8镇12村煤改电项目系孙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资产,前期按照实现供热面积比例转入无形资产,本期全部完工转入无形资产。 |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本期转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项目(二期)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程尚在进行中 |
秦皇岛流量计检查井工程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工程尚在进行中 |
汉中市官网改造工程、石门自来水工程、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本期无追加投入的原因
项目名称 |
本期无追加投入的原因 |
是否存在障碍 |
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
无减值迹象说明 |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 |
属2008年国有自来水公司改制前代管建设项目,应以资产划拨的方式调走。 |
否 |
否 |
注1 |
石门自来水工程 |
石门自来水工程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收购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后将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形成的在建工程。收购时石门自来水工程已完工但尚未通水,处于停滞状态,收购后经汉中发改委汉发改投资[2015]576号文件审批列入技改工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门供水技改工程尚在建设过程中。 |
否 |
否 |
注2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 |
因疫情原因,园区企业进驻较缓慢,现有企业减产污水量较少。为实现该公司预计投资回报,针对此情况,该公司与政府协商,推迟污水工程建设,暂时使用小型设备对目前园区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等园区企业入驻污水量较多时再继续污水工程建设。 |
否 |
否 |
注3 |
注1: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前身为国有企业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兴元”),2003年,汉中市政府投资兴建铺镇镇和河东店镇管网工程,汉中市政府以该管网工程申请专项财政资金。2003年汉中市财政部门拨付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200万元作为管网建设的专项资金。因汉中兴元为该工程的项目实施主体,政府要求汉中兴元代为管理工程付款及专项应付款的使用。为了管理需要,汉中兴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将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同时在在建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归集该管网工程的成本。待工程结束后向汉中市政府移交时,两科目进行对冲。2007年汉中兴元被黑龙江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收购,收购时该管网工程尚未完工,双方约定应于管网工程完工时移交政府部门。2007年12月汉中兴元公司变更为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由于该交易为股权交易,为保持目标公司账务处理的连续性,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的账面保持不变。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被国中水务收购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该工程仅为代管工程且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移交,所以保持原有的账务处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汉中市政府未办理该管网工程的接收手续,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所以一直挂账。截至目前政府未办理该管理工程的接收手续。
注2:为配合汉中市政府开发区的规划,保证开发区的供水,2002年汉中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启动石门自来水工程的建设工作。2003年4月,完成了石门自来水工程内部建设和褒河-汉中11.6km DN1200mm的供水管道建设任务的90%以上,基本具备了10万吨/天的供水能力。当时,政府规划的拟供水的开发区规划有变,同时汉中老城区本有11万吨/日的供水能力而当时每日的需水量只有5万吨左右(老城区供水能力富裕),因此,石门自来水工程当时一直未完成竣工。
2015年开始,由于现有汉中市东西郊地下水源地的水源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市区两级政府分别要求城区原有水厂逐步关闭报废21口水源井,汉中市城区出现自来水供应力不足现象。为了解决城市的用水问题,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了相关的专题会议,汉中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46次会议决定再次启用石门自来水工程的地表水为原水,使原石门自来水工程提供供水生产能力,同时批准对石门自来水工程进行技改,从而解决中心城区自来水供应不足的问题。
2003年建设的自来水工程是按照当时的国家相关标准设计建设的,2017年国家的自来水水质标准重新发布,其质量指标和限值要求等都大幅度提高了;另外,国家对于地表水为原水的水厂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求也提高了;对水厂的环保要求也提高了(原设计的废水是直接外排的,新环保要求必须内部处理),原有的石门自来水工程无法满足国家的新要求。基于此,必须对石门自来水工程按照国家新标准的要求进行技改才能满足相关水质要求、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为方便记录原石门自来水工程的建设成本和石门技改的建设成本,公司将该工程作为了两个项目核算。目前石门技改项目尚未完工,处于建设期,建设完工后将投入正常使用。基于石门技改是对原有石门自来水工程进行的改造工程,所以公司认为石门自来水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注3:彰武项目2020年没有投入是因疫情原因,园区企业进驻较缓慢,现有企业减产污水量较少。为实现该公司预计投资回报,针对此情况,该公司与政府协商,推迟污水工程建设;
彰武项目建设完成后,后期的投资回报率受《辽宁彰武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保护。合同“第二十三条 结算方式 污水供应量按平均日处理污水3万吨标准收费。如污水量不足3万吨,第一年按日保底水量1.5万吨收费,第二年按日保底水量2.1万吨收费,第三年按日保底水量2.7万吨收费,第四年及以后年度按日保底水量3.0万吨收费。如污水量超过保底水量,在污水厂运行负荷范围内按实际污水量收取。”“24.1甲方同意在例外情况下,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法律变更或甲方认可的其他例外事项,从而导致乙方财务状况发生困难,污水处理费单价可调整。”“24.2价格调整将考虑社会综合物价指数变化累计超过5%,双方均可提交污水处理费单价调整的书面申请,另一方应在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报告作出书面答复,并从批复之日调整执行,如另一方没有答复视为同意”。该上述约定保障了公司的收益水平。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判断彰武项目没有减值迹象。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本期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项目名称 |
未进行减值测试原因 |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 |
该项目为2007年政府出资,委托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建设的代管项目,项目最终由政府收回,所以不存在减值事项 |
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 压服务站(汉中市兴 元新区供水工程) |
该项目处于正常的建设过程中,预计在2021年三季度完工,完工后将投入正常使用,所以不存在减值迹象 |
汉中市供水管网分区 计量管理项目 |
该项目处于正常的建设过程中,并且已于2021年6月份完工后将投入正常使用,所以不存在减值迹象 |
石门自来水工程 |
见上表描述 |
石门供水技改工程 |
该项目处于正常的建设过程中,预计在2021年完工,完工后将投入正常使用,所以不存在减值迹象 |
南江县7个污水处理 站项目 |
该项目处于正常的建设过程中,预计在2021年完工,完工后将投入正常使用,所以不存在减值迹象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 |
见上表描述 |
荣县度佳镇等12个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项目(二 期) |
该项目处于正常的建设过程中,预计在2021年完工,完工后将投入正常使用,所以不存在减值迹象 |
秦皇岛流量计检查井 工程 |
该项目处于正常的建设过程中,并且已于2021年4月份完工后将投入正常使用,所以不存在减值迹象 |
根据行业特点,公司供排水项目实施前先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甲方(合同签订方或具体执行方)均为项目当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特许经营合同对项目运营期、项目投资回报率、污水处理保底水量、价格调整方式、终止补偿条款等作出约定。因此,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在特许经营年限内具有盈利保障,项目可收回金额大于投资成本。公司在建工程未出现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 值 |
|
|
|
|
|
|
|
1.期初 余额 |
|
|
|
1,240,368,374.46 |
2,965,457.06 |
9,917,105.19 |
1,253,250,936.71 |
2.本期 增加金额 |
|
|
|
139,875,102.81 |
552,830.18 |
|
140,427,932.99 |
(1)购 置 |
|
|
|
|
552,830.18 |
|
552,830.18 |
(2)内 部研发 |
|
|
|
|
|
|
|
(3)企 业合并增加 |
|
|
|
|
|
|
|
(4) 在建工程转 入 |
|
|
|
139,875,102.81 |
|
|
139,875,102.81 |
3.本期 减少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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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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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处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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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建工程转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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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减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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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期末余 额 |
|
|
|
1,380,243,477.27 |
3,518,287.24 |
9,917,105.19 |
1,393,678,869.70 |
二、累计摊 销 |
|
|
|
|
|
|
|
1.期初 余额 |
|
|
|
323,934,339.61 |
2,029,425.91 |
4,451,108.69 |
330,414,874.21 |
2.本期 增加金额 |
|
|
|
61,165,626.03 |
361,687.47 |
858,865.80 |
62,386,179.30 |
(1) 计提 |
|
|
|
61,165,626.03 |
361,687.47 |
858,865.80 |
62,386,179.30 |
(2) 其他增加 |
|
|
|
|
|
|
|
3.本期 减少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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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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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其他减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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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期末 余额 |
|
|
|
385,099,965.64 |
2,391,113.38 |
5,309,974.49 |
392,801,053.51 |
三、减值准 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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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初 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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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 增加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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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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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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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 减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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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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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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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减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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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期末 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 值 |
|
|
|
|
|
|
|
1.期末 账面价值 |
|
|
|
995,143,511.63 |
1,127,173.86 |
4,607,130.70 |
1,000,877,816.19 |
2.期初 账面价值 |
|
|
|
916,434,034.85 |
936,031.15 |
5,465,996.50 |
922,836,062.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权情况说明:
①碧晨天津供热项目工程自2018年11月开工建造,于2020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开工建造时即与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合同甲方(合同签订方或具体执行方)为项目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协议中对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收费与补贴标准等作出约定。现对相关条款及碧晨天津公司运营情况作出说明如下:
协议中第三章约定,碧晨天津公司获得自签署协议后30年供热业务的独家特许经营权。
协议“第十章 收费与补贴”中,就政府补助部分,约定将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两部分划拨。其中与资产相关的建设奖补资金部分,政府按照户均补贴标准分期支付,依此标准,碧晨天津公司按约定收取的建设奖补资金可以弥补建设工程投入;与收益相关的运营补贴部分,供暖季期间耗用电费均价为0.395元/kwh,政府依照津发改规【2020】2号文件内容,根据消耗电量按0.2元/kwh标准划拨补偿。
此外,碧晨天津公司目前执行天津统一供热收费标准25元/M²,与当地居民签订的供热服务协议已完成大部分,后续随着合同签约工作的结束,收取暖费也将趋于稳定,预计可实现盈利。
2018年至2020年10月均属于碧晨天津公司项目建造期,在建造期中2019年仅实现部分供暖,2020年虽正式全面供暖,但由于天津公司供暖村镇较分散、设备初次运行时需调试和检测带来维护成本升高、与居民供热合同签订工作同步进行中等诸因素影响,碧晨天津公司出现前期三年亏损情况。
基于碧晨天津公司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及公司运营刚刚步入正轨的实际情况,碧晨天津公司的管理、运营维护工作也在进一步完善中,后续随着公司的稳步经营,在特许经营年限内具有盈利保障,项目可收回金额大于投资成本,故公司判断,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现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②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9年开始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由于该工程为不停水升级改造,为保证工程期内的出水达标,公司加大了药剂的投入,导致药剂成本较2018年增加约72万,同时部分无法单独计量的工程用电,遵循谨慎性原则计入当期成本,导致成本增加约42万,剔除该非正常因素,该公司2019年营业利润与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2020年该公司升级改造工程结束,进入正常运营期,该公司开始正常处于盈利状态。
根据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关于马鞍山王家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合同》第35.2条的约定,甲乙双方对水量保证作出如下约定,“35.2.1从开始运营日起开始计算的365日内,公司在其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若日均进水量不足4.8万吨/日,甲方应按日处理4.8万吨/日的处理量按月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若日均进水量超过4.8万吨/日,则甲方应按照实际的处理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35.2.2在从第一个365日后的第二个365日内,公司在其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若日均进水量不足5.4万吨/日,甲方应按日处理5.4万吨/日的处理量按月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若日均进水量超过5.4万吨/日,则甲方应按照实际的处理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35.2.3在从第二个365日后的第一日起至特许期届满止,甲方按日处理6万吨每月向乙方预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每年底双方根据每月记录实际污水处理量,若全年平均日污水处理量超过6万吨,按实际污水处理量结算污水处理费,超出部分的污水处理费甲方应于次年1月底前支付给乙方;若全年平均日污水处理量不足6万吨,该运营年结束时仍按日处理6万吨污水处理量支付污水处理费。
根据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关于马鞍山王家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合作合同》第34.2条的约定,双方约定了初始污水处理费单价,同时根据“34.3,甲乙双方确认,第34.2条约定的价格在特许期内可以调整。34.4.2在特许期内调整污水处理服务的价格原则上只能每两个公历年调整一次,但在该两个公历年内,如物价上涨等因素较大幅度的增加乙方的运营成本且依据本合同确定的污水处理价格调价公式计算所得的价款超过最近一次调价后的污水处理价格5%以上,也可以在该两个公历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调价。
根据《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政府保证了公司的收益,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判断该特许经营权未存在减值状况。
③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4月12日向东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请求申请书》,申请裁决东营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支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付的污水处理费116592901.94元及利息15776606.68元(利息计至2018年12月31日),律师费500000元及仲裁等费用。2019年11月28日,东营仲裁委员会出具《东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东仲字第194号),裁决东营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支付污水处理费及案件受理费等共计46895910.72元;驳回东营国中环保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人民币64329084.12元予以核销。该事项导致该公司2019年出现亏损,剔除该非经常性事项,该公司正常经营为盈利状态,该公司2020年正常经营状态下为盈利状态。
根据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10.1甲方应自试运行期开始,根据乙方实际处理污水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若当月日平均处理水量高于保底水量,甲方应按照日平均处理水量×当月运营天数×届时适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若当月日平均处理水量低于保底水量,甲方应按照保底水量×当月运营天数×届时适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10.2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第一年保底水量为2.2万m3/日,第二年保底水量为3万m3/日,第三年保底水量为3.5万m3/日,第四年至特许期结束保底水量为4万m3/日。”
根据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10.4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运营期内的污水处理单价的调整应以调价公式为依据。调价公式是基于动力成本、药剂成本、人工成本及CPI四个因素。当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时,启动调价公式对污水处理单价进行调整:①前述因素综合变化比例超过2.5%或单项因素变化比例超过5%;②若为初始调价,则为距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满两年,若不为初始调价,则为距上次调价之日起运营期满两年。
根据《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对保底水量和单价调整的约定,政府保证了公司的收益,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判断该特许经营权未存在减值状况。
④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共有12个厂站,由于站点较为分散,故管理成本较高,该项目正在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单价会相应提高,从而摊薄厂站的管理成本。提价后公司经营可以达到盈利状态,该亏损状态仅是暂时性状态。
根据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合同》“14.1.2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保证每个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0%的前提下,污水处理量达不到设计建设规模时,甲方按照设计建成处理能力相应比例保底计算污水处理量:试运行期间如果达标排放的,按设计处理量的60%计算污水处理量,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正式运行,第一、二、三年保底水量比例为设计建成能力的70%、80%、90%,从第四年开始按照设计建成处理能力100%保底计算污水处理量,期间超过保底量的按实际计算。”
根据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合同》第十五条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和拨付,“15.1.1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本着控制投资回报率(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的固定投资回报率为8%)和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政府承诺了该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为8%。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公司判断该特许经营权未存在减值状况。
⑤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年由于计提排污费及相关滞纳金共计1,860.45万,所以造成该公司2018年出现亏损。导致该公司2018年亏损的原因为非经营性偶然事项,之前2016-2017年净利润分别达到620.34万和1,260.93万。2019年初该公司升级改造进入调试期,相应的运营成本大幅增加,但未达到提高水价的时点,导致2019年出现亏损。2019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后,随着提标改造正常运营, 2020年该公司开始实现盈利。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与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的规定,“29.3从特许期第四年开始,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双方应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调整:(1)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本年度的综合物价指数与建设期第一年的综合物价指数相比上涨时,按上涨幅度同比调价;(2)当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方面与生效日相比发生法律变更时,按照乙方税负增加额度据实调整;(3)由于甲方对污水处理设施提出超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或环境保护法律对污水处理与生效日相比有更高要求,或双方协商同意其他方面造成污水处理成本与生效日相比增加时,应保证该项目的全部投资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测算水平;(4)如因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以外的法律变更导致乙方投标文件中所述的成本因素发生变化,进而使污水处理成本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与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的规定,“30.1在第一个运营年内,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前提下,无论污水进水量为多少,甲方均按日处理量11万吨按月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30.2从第二个运营年起,甲方按日处理12万吨每月向乙方预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每年底双方根据每月记录累计实际污水处理量,若全年平均日污水处理量超过12万吨,按实际污水处理量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超出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甲方应于次年1月底前支付给乙方;若全年平均日污水处理量不足12万吨,仍按日处理12万吨污水处理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与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中对保底水量和单价调整的约定及对保证该项目的全部投资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测算水平的约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判断该特许经营权未存在减值状况。
⑥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收到昌黎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纪要》(常纪【2018】5号),因昌黎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营情况的报告》,该公司进入停止运营状态,所以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处于亏损状态。目前该公司已与政府签署终止补偿费确认书,双方拟同意终止补偿费总计14679.59万元,该补偿金额远超该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故公司判断该特许经营权未存在减值状况。
根据行业特点,公司供排水项目和供热项目实施前先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甲方(合同签订方或具体执行方)均为项目当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特许经营合同对项目运营期、项目投资回报率、污水处理保底水量、价格调整方式、终止补偿条款、项目补贴等作出约定。因此,公司供排水和供暖项目均具有盈利保障。并且除政府正在回购的昌黎污水外,其他公司均处于持续正常运营状态,且业绩良好,故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未出现减值迹象。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费用化支出 |
|
5,353,083.39 |
|
|
5,353,083.39 |
|
资本化支出 |
|
|
|
|
|
|
合计 |
|
5,353,083.39 |
|
|
5,353,083.39 |
|
其他说明
费用化支出明细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离心母液废水回釜处理工艺研 究 |
|
1,593,594.27 |
|
|
1,593,594.27 |
|
高含盐水COD去除工艺研究 |
|
935,852.40 |
|
|
935,852.40 |
|
微量含汞废水除汞工艺升级研 究 |
|
789,606.31 |
|
|
789,606.31 |
|
秸秆制酒精废水处理工艺研究 |
|
923,573.14 |
|
|
923,573.14 |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工艺研究 |
|
1,110,457.27 |
|
|
1,110,457.27 |
|
合计 |
|
5,353,083.39 |
|
|
5,353,083.39 |
|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 司 |
1,549,190.85 |
|
|
|
|
1,549,190.85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 |
10,119,975.52 |
|
|
|
|
10,119,975.52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 处理有限公司 |
1,091,862.87 |
|
|
|
|
1,091,862.87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6,229,279.30 |
|
|
|
|
6,229,279.30 |
合计 |
18,990,308.54 |
|
|
|
|
18,990,308.54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6,229,279.30 |
|
|
|
|
6,229,279.30 |
合计 |
6,229,279.30 |
|
|
|
|
6,229,279.30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商誉主要来自于其子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石门供水主要从事自来水销售业务,其业务独立于集团内其他单位,整体产生现金流量,将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设备开发;环境工程咨询等业务,其业务独立于集团内其他单位,整体产生现金流量,将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其业务独立于集团内其他单位,整体产生现金流量,将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环保设备安装等业务,其业务独立于集团内其他单位,整体产生现金流量,将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
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①重要假设及依据
(a)假设被投资单位持续经营,且在经营范围、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
(b)假设被投资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c)假设被投资单位所提供的各种产品或服务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
(d)假设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
②关键参数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关联参数 |
预测期 |
预测增长率 |
稳定增长期 |
利润率 |
折现率 |
北京中科国益 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 |
2021年-2025年 |
5% |
持平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14.77% |
2)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为《陕西省汉中市石门城市供水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的实施主体,目前为在建状态,商誉减值测试依据《特许经营合同》。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为“辽宁彰武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为在建状态,商誉减值测试依据《特许经营权合同》。
3)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2006)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于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现金流量预计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年度终了对上述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公司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
1)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含商誉的资产组考虑合并对价分摊后持续计算的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6,461.45万元,全部商誉账面价值1,124.44万元,商誉所在资产组账面价值为7,585.89万元。公司采用收益法得到的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7,636.50万元,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
2)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甲方为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特许经营期约为30年,可申请延长;经营成本合理变动等情况下可对水价进行协商调整;对甲方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给予投资及五年预期利润补偿,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给予投资补偿。据此,可收回金额可高于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甲方为彰武县人民政府;项目运营期为28年;日保底水量为第一年0.3万吨,第2年0.5万吨,第3年及以后1万吨;甲方同意在例外情况下,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法律变更或甲方认可的其它例外事项,从而导致乙方财务状况发生困难,污水处理费单价可调整;甲方过错导致的终止,给予投资款及费用的相应赔偿。据此,可收回金额可高于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
3)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02.77万元,分摊的商誉622.93万元,公司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对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32,638.88 |
|
374,943.75 |
|
957,695.13 |
土地租赁费 |
40,171.52 |
74,596.00 |
52,966.62 |
|
61,800.90 |
零星改造工程 |
3,770,176.26 |
31,067.96 |
254,080.54 |
|
3,547,163.68 |
合计 |
5,142,986.66 |
105,663.96 |
681,990.91 |
|
4,566,659.7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105,152,032.39 |
26,267,914.57 |
62,164,266.12 |
14,898,823.9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可抵扣亏损 |
14,593,273.27 |
3,648,318.32 |
85,697,015.95 |
21,143,431.15 |
存货跌价 |
1,681,037.18 |
420,259.30 |
5,239,226.65 |
785,884.0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12,522.14 |
178,130.54 |
|
|
合计 |
122,138,864.98 |
30,514,622.73 |
153,100,508.72 |
36,828,139.1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 评估增值 |
5,113,030.48 |
1,278,257.62 |
8,093,945.11 |
1,376,681.47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
|
|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 税基础 |
1,203,217.72 |
300,804.43 |
3,657,664.35 |
914,416.09 |
预估理财产品收益 |
40,689,203.36 |
10,172,300.84 |
20,547,693.92 |
5,136,923.48 |
合计 |
47,005,451.56 |
11,751,362.89 |
32,299,303.38 |
7,428,021.0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可抵扣亏损 |
136,444,304.21 |
91,987,874.66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坏账准备 |
31,495,839.51 |
17,544,719.28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存货跌价 |
117,710.87 |
|
可结转下年扣除的广宣费 |
175.00 |
|
合计 |
168,058,029.59 |
109,532,593.9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
12,784,691.63 |
|
2021年 |
15,812,650.16 |
11,565,970.99 |
|
2022年 |
12,841,838.43 |
7,549,018.99 |
|
2023年 |
31,712,054.23 |
21,747,406.70 |
|
2024年 |
37,457,390.83 |
38,340,786.35 |
|
2025年 |
38,620,370.56 |
|
|
合计 |
136,444,304.21 |
91,987,874.6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未实现的售后租 回损益 |
26,940,576.99 |
|
26,940,576.99 |
26,940,576.99 |
|
26,940,576.99 |
预付在建项目工 程款及设备款 |
18,934,236.89 |
|
18,934,236.89 |
44,527,046.00 |
|
44,527,046.00 |
合计 |
45,874,813.88 |
|
45,874,813.88 |
71,467,622.99 |
|
71,467,622.99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25,592,809.11元,减幅35.81%,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子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预付在建项目工程款减少所致。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
合计 |
1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1,000.00万元为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8,300,441.27 |
168,394,301.58 |
1至2年 |
69,498,203.94 |
9,043,807.52 |
2至3年 |
8,268,839.72 |
1,712,286.44 |
3至4年 |
1,684,262.13 |
535,889.07 |
4至5年 |
329,416.71 |
903,963.84 |
5年以上 |
10,820,798.89 |
10,004,462.69 |
合计 |
138,901,962.66 |
190,594,711.1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普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8,119,892.18 |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 |
山东燠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770,410.00 |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 |
大连宇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918,938.04 |
未到结算期 |
天津四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364,545.30 |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 |
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338,697.00 |
未进行结算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4,250,000.00 |
未出最终设计方案 |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
2,717,693.63 |
未结算 |
上海第一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
1,650,737.17 |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 |
抚顺市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57,400.00 |
未结算 |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534,425.19 |
工程设备未完全验收 |
北京鑫钰博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34,600.00 |
未结算 |
宏朗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133,955.43 |
未结算 |
北京升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10,000.00 |
未结算 |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53,030.30 |
工程款未结算 |
合计 |
71,854,324.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473,767.92 |
3,172,625.73 |
1至2年 |
|
668,329,205.84 |
2至3年 |
668,329,205.84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71,428.60 |
82,142.88 |
合计 |
671,874,402.36 |
671,583,974.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8,329,205.84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合计 |
668,329,205.84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负债 |
18,996,051.25 |
33,678,273.20 |
销售商品相关的合同负债 |
120,609.73 |
2,603,810.61 |
预收居民热费 |
12,133,563.56 |
5,559,316.86 |
合计 |
31,250,224.54 |
41,841,400.67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063,123.90 |
87,806,700.99 |
87,864,151.92 |
5,005,672.9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4,949.50 |
875,930.99 |
1,178,422.27 |
22,458.22 |
三、辞退福利 |
|
1,205,763.32 |
1,072,115.00 |
133,648.32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合计 |
5,388,073.40 |
89,888,395.30 |
90,114,689.19 |
5,161,779.5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450,171.40 |
75,548,182.91 |
75,610,855.29 |
3,387,499.02 |
二、职工福利费 |
41,605.34 |
3,088,211.01 |
3,090,586.35 |
39,23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251,066.14 |
4,454,355.37 |
4,439,447.59 |
265,973.9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8,693.76 |
4,262,361.91 |
4,223,309.44 |
257,746.23 |
工伤保险费 |
10,646.46 |
11,263.27 |
16,194.31 |
5,715.42 |
生育保险费 |
21,725.92 |
180,730.19 |
199,943.84 |
2,512.27 |
四、住房公积金 |
74,947.00 |
3,721,495.64 |
3,706,658.64 |
89,78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45,334.02 |
969,079.80 |
991,227.79 |
1,223,186.0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八、非货币性福利 |
|
4,854.89 |
4,854.89 |
|
九、商业保险 |
|
20,521.37 |
20,521.37 |
|
合计 |
5,063,123.90 |
87,806,700.99 |
87,864,151.92 |
5,005,672.9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0,099.72 |
841,279.82 |
1,131,330.86 |
10,048.68 |
2、失业保险费 |
24,849.78 |
34,651.17 |
47,091.41 |
12,409.5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合计 |
324,949.50 |
875,930.99 |
1,178,422.27 |
22,458.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241,873.10 |
12,798,730.15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企业所得税 |
10,931,787.52 |
38,254,880.29 |
个人所得税 |
171,582.14 |
240,820.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7,014.31 |
514,565.80 |
土地使用税 |
1,158,104.60 |
1,108,479.74 |
房产税 |
87,412.41 |
74,864.79 |
教育费附加 |
62,263.52 |
219,783.44 |
地方教育附加 |
41,509.03 |
146,454.32 |
印花税 |
39,532.69 |
85,591.51 |
水利建设基金 |
20,143.12 |
17,556.57 |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
325,529.31 |
325,529.31 |
水资源费 |
1,894,491.90 |
1,817,920.80 |
环保税 |
576,579.29 |
857,902.30 |
合计 |
17,697,822.94 |
56,463,079.15 |
其他说明:
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期初减少38,765,256.21元,减幅68.66%,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518,164.19 |
1,459,062.04 |
应付股利 |
691,600.00 |
691,600.00 |
其他应付款 |
58,134,448.04 |
51,739,811.61 |
合计 |
60,344,212.23 |
53,890,473.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03,485.49 |
258,883.34 |
企业债券利息 |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4,500.00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
企业借款利息 |
1,200,178.70 |
1,200,178.70 |
合计 |
1,518,164.19 |
1,459,062.04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691,600.00 |
691,600.0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
合计 |
691,600.00 |
691,6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期末应付股利为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0,098,137.16 |
27,545,340.70 |
代收代缴费用 |
505,646.27 |
379,793.00 |
土地租赁费 |
4,055,575.73 |
3,387,402.03 |
保证金 |
700,170.00 |
892,170.00 |
押金 |
137,313.00 |
2,500.00 |
排污费及滞纳金 |
18,604,458.24 |
19,409,458.24 |
罚款 |
3,910,000.00 |
|
其他 |
123,147.64 |
123,147.64 |
合计 |
58,134,448.04 |
51,739,811.6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
18,604,458.24 |
未支付排污费及滞纳金 |
汉中市博远石门供水有限公司 |
13,770,233.00 |
未付资产转让款 |
应付低保户补贴 |
3,053,962.69 |
未付低保补贴款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2,271,943.70 |
未付土地租赁费 |
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 |
2,150,000.00 |
预算工程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222,666.72 |
未结算往来款 |
合计 |
41,073,264.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000,000.00 |
17,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待转销项税 |
2,785,220.13 |
|
合计 |
27,785,220.13 |
17,000,000.00 |
其他说明:
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期初增加10,785,220.13元,增幅63.44%,主要原因为孙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待转销项税 |
1,295,391.75 |
2,063,960.28 |
合计 |
1,295,391.75 |
2,063,960.2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
|
|
质押、保证借款 |
201,940,000.00 |
179,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六、28) |
-25,000,000.00 |
-17,000,000.00 |
合计 |
176,940,000.00 |
162,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中保证借款金额为20,194.00万元(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2,500.0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作为保证人的借款,其中:
(1)5,200.00万元为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600.00万元);
(2)11,000.00万元为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1,400.00万元)
(3)3,994.00万元为孙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500.00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2,775,096.46 |
2,775,096.46 |
合计 |
2,775,096.46 |
2,775,096.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
2,775,096.46 |
|
|
2,775,096.46 |
供水设施改造拨款 |
合计 |
2,775,096.46 |
|
|
2,775,096.46 |
/ |
其他说明:
无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
|
未决诉讼 |
34,664,888.24 |
|
借款担保连带赔偿 |
产品质量保证 |
|
|
|
重组义务 |
|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
|
应付退货款 |
|
|
|
其他 |
|
|
|
合计 |
34,664,888.24 |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详见本附注十六、7(1)“本公司诉讼案件进展”。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
|
|
|
铺镇加氯站项目 |
185,197.21 |
|
22,910.88 |
162,286.33 |
注1 |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 金 |
34,315,789.47 |
|
2,526,315.83 |
31,789,473.64 |
注2 |
煤改电工程建设奖补资 金 |
51,109,916.08 |
19,147,905.73 |
7,029,169.44 |
63,228,652.37 |
注3 |
锅炉改造款 |
490,991.00 |
|
55,211.18 |
435,779.82 |
注4 |
合计 |
86,101,893.76 |
19,147,905.73 |
9,633,607.33 |
95,616,192.16 |
/ |
注1:根据汉中市汉台区发展计划局汉区计投发[2004]8号文件,本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16,530.91元,列入递延收益,每年度随资产折旧而相应转入当期损益。
注2: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373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冀财资环[2016]49号文件,下达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获得3,600.00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列入递延收益,每年度随资产折旧而相应转入当期损益。
注3:根据孙公司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委员会签订的《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潘庄等5镇15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9年岳龙镇等8镇12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委员会分别按照煤改电工程户均11,800.00元、13,400.00元发放工程建设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分10年支付。截至报告期末,上述2项特许经营协议实施主体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共收到奖补资金70,843,585.93元。
注4:2019年11月8日孙公司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收到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奖补资金50.00万元,用于东岭欣城供热锅炉改造项目。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85,197.21 |
|
|
22,910.88 |
|
162,286.33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34,315,789.47 |
|
|
2,526,315.83 |
|
31,789,473.64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51,109,916.08 |
19,147,905.73 |
|
7,029,169.44 |
|
63,228,652.37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490,991.00 |
|
|
55,211.18 |
|
435,779.82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86,101,893.76 |
19,147,905.73 |
|
9,633,607.33 |
|
95,616,192.16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653,935,128.00 |
|
|
|
|
|
1,653,935,128.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
1,753,305,606.04 |
|
|
1,753,305,606.04 |
其他资本公积 |
309,527,051.73 |
416.73 |
|
309,527,468.46 |
合计 |
2,062,832,657.77 |
416.73 |
|
2,062,833,074.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20,527,510.56 |
|
|
120,527,510.56 |
合计 |
120,527,510.56 |
|
|
120,527,510.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8,657,025.00 |
-19,911,157.50 |
|
|
|
-19,911,157.50 |
|
-28,568,182.50 |
其中: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
-8,657,025.00 |
-19,911,157.50 |
|
|
|
-19,911,157.50 |
|
-28,568,182.50 |
企业自身信用风 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426,522.24 |
-9,290,638.39 |
|
|
|
-9,290,638.39 |
|
11,135,883.85 |
其中:权益法下可 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 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 备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
20,426,522.24 |
-9,290,638.39 |
|
|
|
-9,290,638.39 |
|
11,135,883.85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769,497.24 |
-29,201,795.89 |
|
|
|
-29,201,795.89 |
|
-17,432,298.6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601,343.46 |
|
|
30,601,343.46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储备基金 |
|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30,601,343.46 |
|
|
30,601,343.4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5,525,812.19 |
-235,217,666.3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5,525,812.19 |
-235,217,666.3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30,544,617.77 |
19,741,340.4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4,243,129.11 |
其他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利得 |
|
-4,193,642.8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4,981,194.42 |
-215,525,812.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373,386,744.55 |
251,072,389.97 |
530,159,570.27 |
362,989,802.38 |
其他业务 |
5,714,193.52 |
698,579.49 |
7,676,642.33 |
494,802.77 |
合计 |
379,100,938.07 |
251,770,969.46 |
537,836,212.60 |
363,484,605.15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自来水业 |
工程服务业 |
污水处理业 |
供暖业 |
设备服务业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 型 |
|
|
|
|
|
|
|
自 来水 |
49,799,249.85 |
|
|
|
|
|
49,799,249.85 |
工 程技术 咨询服 务 |
|
881,267.51 |
|
|
|
|
881,267.51 |
污 水处理 |
|
|
206,543,603.30 |
|
|
|
206,543,603.30 |
供 暖 |
|
|
|
16,508,028.08 |
|
|
16,508,028.08 |
设 备销售 |
|
|
4,519,988.18 |
|
21,221,880.17 |
1,471,025.87 |
27,212,894.22 |
工 程总包 |
30,046,693.04 |
42,395,008.55 |
|
|
|
|
72,441,701.59 |
其 他 |
1,627,677.65 |
|
57,706.32 |
|
|
4,028,809.55 |
5,714,193.52 |
按经营 地区分 类 |
|
|
|
|
|
|
|
东 北 |
|
|
|
|
|
2,762,178.18 |
2,762,178.18 |
华 北 |
|
43,276,276.06 |
123,397,766.10 |
6,883,556.30 |
15,230,866.12 |
130,774.29 |
188,919,238.87 |
华 东 |
|
|
79,446,397.74 |
|
1,471,025.87 |
5.77 |
80,917,429.38 |
华 南 |
|
|
|
|
|
979,199.53 |
979,199.53 |
西 南 |
|
|
8,277,133.96 |
|
4,519,988.18 |
|
12,797,122.14 |
西 北 |
81,473,620.54 |
|
|
9,624,471.78 |
|
1,627,677.65 |
92,725,769.97 |
市场或 客户类 型 |
|
|
|
|
|
|
|
合同类 型 |
|
|
|
|
|
|
|
按商品 转让的 时间分 类 |
|
|
|
|
|
|
|
在 某一时 点确认 |
|
|
4,519,988.18 |
|
21,221,880.17 |
1,471,025.87 |
27,212,894.22 |
在 某一时 段内确 认 |
81,473,620.54 |
43,276,276.06 |
206,601,309.62 |
16,508,028.08 |
|
4,028,809.55 |
351,888,043.85 |
按合同 期限分 类 |
|
|
|
|
|
|
|
按销售 渠道分 类 |
|
|
|
|
|
|
|
合计 |
81,473,620.54 |
43,276,276.06 |
211,121,297.80 |
16,508,028.08 |
21,221,880.17 |
5,499,835.42 |
379,100,938.0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价格及水量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自来水供水业务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销售数量,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销售单价每月结算水费。结算金额能够代表本公司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列示营业收入前五名
名称 |
本期金额 |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 |
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
62,519,656.25 |
16.49 |
秦皇岛市财政局 |
60,878,109.85 |
16.06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39,348,711.78 |
10.38 |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
35,990,591.57 |
9.49 |
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553,547.58 |
3.31 |
合计 |
211,290,617.03 |
55.73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3,812.74 |
1,572,757.18 |
教育费附加 |
322,896.46 |
755,955.11 |
资源税 |
55,517.34 |
200,410.78 |
房产税 |
1,849,541.16 |
2,785,891.75 |
土地使用税 |
2,493,549.09 |
4,918,444.52 |
车船使用税 |
24,756.94 |
685,046.20 |
印花税 |
380,288.22 |
331,499.00 |
地方教育附加 |
215,264.38 |
395,538.40 |
环保税 |
1,856,689.56 |
5,637,468.46 |
合计 |
7,932,315.89 |
17,283,011.40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9,350,695.51元,减幅54.10%,主要原因为上期处置子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及本期子公司秦皇岛污水环保税减少所致。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882,107.89 |
10,527,279.33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2,225,240.39 |
2,164,075.15 |
办公费 |
152,450.27 |
183,302.39 |
修理费 |
811,866.34 |
1,160,756.48 |
差旅费 |
414,929.57 |
903,130.74 |
招待费 |
202,334.52 |
628,953.98 |
广告宣传费 |
530,410.00 |
228,040.70 |
车辆使用费 |
10,784.73 |
41,640.22 |
运杂费 |
3,826.00 |
918.00 |
租赁费 |
64,932.00 |
42,665.32 |
投标费 |
30,813.02 |
52,347.83 |
物料消耗 |
1,139,190.59 |
|
其他 |
41,600.09 |
385,162.70 |
合计 |
14,510,485.41 |
16,318,272.8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683,535.92 |
56,724,171.63 |
租赁费 |
4,007,010.68 |
5,377,177.49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8,022,949.01 |
9,072,594.23 |
修理费用 |
433,510.76 |
432,085.06 |
税费 |
219,006.13 |
551,852.56 |
差旅费 |
1,576,386.79 |
2,649,758.28 |
办公费(年费) |
2,837,930.06 |
3,744,163.25 |
业务招待费 |
3,375,000.75 |
5,023,257.16 |
开办费 |
|
421,357.70 |
物料消耗 |
21,007.61 |
29,696.59 |
绿化费 |
358,212.21 |
214,338.68 |
中介服务费 |
11,142,286.78 |
13,707,241.39 |
物业费 |
1,043,988.96 |
1,289,102.87 |
培训费 |
149,939.87 |
396,753.18 |
排污费 |
|
52,017.48 |
业务宣传费 |
621,711.66 |
371,964.03 |
会务费 |
2,248,500.50 |
342,890.15 |
车辆交通费 |
982,248.20 |
1,273,964.89 |
房屋修理费 |
136,904.81 |
617,252.45 |
保险费 |
1,025,715.70 |
955,616.48 |
其他 |
248,947.19 |
490,663.81 |
合计 |
88,134,793.59 |
103,737,919.3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5,072,469.09 |
4,787,350.15 |
材料费 |
53,187.50 |
72,120.88 |
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 |
57,702.62 |
599,502.08 |
差旅费 |
28,036.56 |
72,941.21 |
管理费 |
45,353.46 |
176,624.76 |
租赁费 |
88,630.64 |
91,825.46 |
折旧费 |
7,703.52 |
3,858.09 |
合计 |
5,353,083.39 |
5,804,222.6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136,181.42 |
17,603,144.46 |
减:利息收入 |
-5,900,513.44 |
-7,398,988.68 |
汇兑损失 |
74.97 |
3,774,829.24 |
减:汇兑收益 |
-3,845,007.97 |
|
票据贴现 |
|
149,980.00 |
手续费 |
196,105.30 |
255,136.84 |
合计 |
586,840.28 |
14,384,101.86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3,797,261.58元,减幅95.92%,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及子公司国中香港汇兑收益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9,633,607.33 |
7,098,633.11 |
电费补贴 |
|
585,764.12 |
减免税款 |
9,000.00 |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53,667.45 |
1,107.10 |
增值税退税款 |
9,502,535.53 |
7,710,168.14 |
企业扶持资金 |
30,000.00 |
|
稳岗补贴 |
354,481.42 |
|
培训补贴 |
137,138.00 |
|
失业保险返还 |
97,776.37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4,945.38 |
150,032.72 |
合计 |
20,073,151.48 |
15,545,705.1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19.70 |
-6,051,746.6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16.73 |
92,618,257.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72.9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2,197,50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0,141,509.43 |
20,547,693.92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29,707.07 |
932,967.71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40,794.72 |
6,796,514.67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合计 |
48,101,447.74 |
114,843,687.55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66,742,239.81元,减幅58.12%,主要原因为上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223,459.71 |
-67,286,038.1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2,866,407.71 |
-53,082,328.5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合计 |
-60,089,867.42 |
-120,368,366.72 |
其他说明: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60,278,499.30元,减幅50.08%,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440,478.60 |
-5,239,226.6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6,229,279.30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3,440,478.60 |
-11,468,505.95 |
其他说明: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4,908,984.55元,减幅130.0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商誉减值损失减少及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存货跌价转回所致。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136,180.34 |
-181,895.55 |
合计 |
-136,180.34 |
-181,895.5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856,834.89 |
11,205,612.00 |
1,856,834.8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856,834.89 |
11,205,612.00 |
1,856,834.8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
接受捐赠 |
|
|
|
政府补助 |
4,233,000.00 |
56,030,444.38 |
4,233,000.00 |
其他 |
35,794,915.25 |
640,971.04 |
35,794,915.25 |
合计 |
41,884,750.14 |
67,877,027.42 |
41,884,750.1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集团统借统还业务增值税退税收入 |
|
3,847,138.30 |
与收益相关 |
终止特许经营权补助 |
|
50,512,200.00 |
与收益相关 |
土地使用税退税款 |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税费减免 |
|
2,605.15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
248,500.93 |
与收益相关 |
污泥处置补助 |
2,220,000.00 |
1,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专项扶持资金 |
2,0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奖励资金 |
13,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233,000.00 |
56,030,444.38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期减少25,992,277.28元,减幅38.29%,主要原因为上期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发生固定资产报废利得11,290,267.54元、上期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终止补偿50,512,200.00元,及本公司本期冲回预计担保损失34,664,888.24元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6,252.39 |
239,969.42 |
136,252.3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6,252.39 |
239,969.42 |
136,252.3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
对外捐赠 |
|
|
|
罚款、违约金 |
4,140,000.00 |
1,305,000.00 |
4,140,000.00 |
税收滞纳金 |
39.65 |
837,671.16 |
39.65 |
特许经营权终止损失 |
|
32,404,224.68 |
|
合同终止损失 |
|
233,540.70 |
|
其他 |
52,482.75 |
149.60 |
52,482.75 |
合计 |
4,328,774.79 |
35,020,555.56 |
4,328,774.79 |
其他说明:
本期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上期减少30,691,780.77元,减幅87.64%,主要原因为上期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终止经营损失32,404,224.68元所致。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797,881.03 |
42,573,018.8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730,308.90 |
-17,027,606.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2,808.14 |
60,440.12 |
合计 |
32,465,381.79 |
25,605,852.3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9,757,455.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939,363.8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68,507.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10,482.5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190,022.2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91,119.1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 影响 |
11,383,980.7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770,193.08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 额的变化 |
-787,277.63 |
所得税费用 |
32,465,381.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借款及备用金 |
39,814,246.41 |
126,308,269.12 |
利息收入 |
5,900,513.44 |
7,399,567.92 |
政府补助 |
36,293,949.25 |
49,557,140.43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1,143,449.44 |
5,383,739.96 |
合计 |
83,152,158.54 |
188,648,717.4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借款及备用金 |
250,874,939.59 |
84,506,510.71 |
期间费用 |
30,135,464.50 |
38,555,950.21 |
营业外支出 |
250,578.00 |
1,796,450.50 |
合计 |
281,260,982.09 |
124,858,911.4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回购 |
|
26,594,268.93 |
合计 |
|
26,594,268.9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7,292,073.67 |
22,445,323.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440,478.60 |
11,468,505.95 |
信用减值损失 |
60,089,867.42 |
120,368,366.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836,296.81 |
23,968,097.4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62,386,179.30 |
51,775,625.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81,990.91 |
715,002.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136,597.07 |
-92,149,059.2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19,614.70 |
-11,049,786.5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136,181.42 |
16,210,668.6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101,864.47 |
-22,225,429.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13,516.39 |
-19,931,231.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23,341.85 |
4,351,123.3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377,570.90 |
-24,941,188.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2,409,144.12 |
-422,476,981.7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4,612,435.26 |
410,819,359.12 |
其他 |
|
31,862,817.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465,063.21 |
101,211,212.9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81,908,946.09 |
778,235,540.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78,235,540.04 |
1,091,249,303.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326,593.95 |
-313,013,763.7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81,908,946.09 |
778,235,540.04 |
其中:库存现金 |
21,055.75 |
31,419.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81,886,907.20 |
778,203,911.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83.14 |
208.4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1,908,946.09 |
778,235,540.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 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函 |
应收票据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合计 |
3,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1)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质押。
(2)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污水处理费收费权质押。
(3)孙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宁河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潘庄等5镇15村“煤改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供热收费权质押。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931,536.07 |
|
784,018.01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931,536.07 |
0.84164 |
784,018.01 |
应收账款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长期借款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
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境外主要经营地为中国香港,综合考虑注册地及日常结算,其记账本位币采用港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污泥处置补助 |
2,2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220,000.00 |
专项扶持资金 |
2,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0 |
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奖励资金 |
13,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3,000.00 |
减免税款 |
9,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 |
增值税退税款 |
9,502,535.53 |
其他收益 |
9,502,535.53 |
企业扶持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稳岗补贴 |
354,481.42 |
其他收益 |
354,481.42 |
培训补贴 |
137,138.00 |
其他收益 |
137,138.00 |
失业保险返还 |
97,776.37 |
其他收益 |
97,776.37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4,945.38 |
其他收益 |
154,945.38 |
煤改电工程建设奖补资金 |
19,147,905.73 |
递延收益 |
|
煤改电供热项目运行电费补贴 |
12,171,837.00 |
营业成本 |
12,171,837.00 |
合计 |
45,838,619.43 |
|
26,690,713.7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直接 |
间接 |
汉中市国中自来 水有限公司 |
汉中市 |
汉中市 |
自来水销售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汉中市汉江供水 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 |
汉中市 |
汉中市 |
给排水工程安装施工、设备及配件等销售、技术服务等。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青海雄越环保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宁市 |
西宁市 |
污水处理 |
95.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北京中科国益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设备开发;环境工程咨询、技术开发、销售化工产品。 |
90.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沈阳经济区彰武 爱思特水处理有 限公司 |
阜新市 |
阜新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国水(昌黎)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昌黎县 |
秦皇岛市昌黎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国水(马鞍山) 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太原豪峰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污水处理 |
80.00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国中(秦皇岛) 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
秦皇岛市 |
秦皇岛市 |
污水处理 |
91.82 |
8.18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东营国中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
设立 |
国中水务香港有 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水务项目的投资、管理及相关服务等。 |
100.00 |
|
设立 |
北京国中科创环 境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90.00 |
|
设立 |
牙克石市国中水 务有限公司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备供应 |
100.00 |
|
设立 |
深圳市前海国中 环保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环保项目投资 |
100.00 |
|
设立 |
北京国中大华环 保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 |
100.00 |
|
设立 |
国中(上海)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保科技领域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等。 |
100.00 |
|
设立 |
北京国中家源新 型城镇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工程咨询、投资、技术开发等 |
100.00 |
|
设立 |
荣县国中水务有 限公司 |
荣县 |
荣县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 |
100.00 |
|
设立 |
天津国中科创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环境设备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环境评估服务;环境工程咨询、设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的 |
100.00 |
|
设立 |
|
|
|
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
|
上海石鼎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 |
100.00 |
|
设立 |
上海碧晨国中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新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 |
100.00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 |
10.00% |
74,079.26 |
|
5,787,789.43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655,991.54 |
|
2,404,620.05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 |
20.00% |
2,712,319.58 |
4,481,184.00 |
28,356,702.87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5.00% |
-2,833.58 |
|
3,131,414.4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北京中 科国益 环保工 程有限 公司 |
263,046,872.14 |
17,674,814.75 |
280,721,686.89 |
208,005,913.91 |
921,878.62 |
208,927,792.53 |
259,883,712.56 |
17,939,854.95 |
277,823,567.51 |
205,800,258.54 |
970,207.21 |
206,770,465.75 |
北京国 中科创 环境科 技有限 责任公 司 |
7,931,448.64 |
16,615,193.70 |
24,546,642.34 |
500,441.83 |
|
500,441.83 |
8,332,743.69 |
22,513,094.67 |
30,845,838.36 |
239,722.47 |
|
239,722.47 |
太原豪 峰污水 处理有 限公司 |
57,598,351.49 |
221,385,067.81 |
278,983,419.30 |
17,199,906.02 |
120,000,000.00 |
137,199,906.02 |
96,101,715.32 |
236,008,576.82 |
332,110,292.14 |
61,482,455.76 |
120,000,000.00 |
181,482,455.76 |
青海雄 越环保 科技有 限责任 公司 |
66,114,728.86 |
|
66,114,728.86 |
3,486,439.27 |
|
3,486,439.27 |
72,476,288.54 |
|
72,476,288.54 |
9,791,327.32 |
|
9,791,327.3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0,022,758.12 |
740,792.60 |
740,792.60 |
-4,570,012.82 |
150,669,926.62 |
3,113,472.31 |
3,113,472.31 |
-5,993,115.24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
130,774.29 |
-6,559,915.38 |
-6,559,915.38 |
131,976.62 |
|
-2,332,935.61 |
-2,332,935.61 |
61,666.77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2,519,656.25 |
13,561,597.90 |
13,561,597.90 |
-17,415,507.59 |
92,739,546.18 |
35,211,523.38 |
35,211,523.38 |
32,106,188.84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56,671.63 |
-56,671.63 |
-4,239,838.73 |
26,933,483.54 |
33,878,531.46 |
33,878,531.46 |
13,565,984.84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天津炼达中科 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 |
大港油田炼油厂西侧 |
大港油田炼油厂西侧 |
污水处理、技术咨询、开发服务、水处理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及其代理。 |
49.00 |
|
权益法 |
宁波国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注1) |
宁波市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2号108室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等。 |
49.00 |
|
权益法 |
上海鹏都颐养 健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注 2) |
上海市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492号(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
一般项目:从事健康、医疗、环境、医药、环保、网络、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结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
20.00 |
|
权益法 |
|
|
|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养老服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注1: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与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希”)。宁波国希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245.00万元,持股比例49%。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注2:2020年4月20日,本公司与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颐养”)。鹏都颐养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鹏都颐养 |
天津炼达 |
宁波国希 |
天津炼达 |
宁波国希 |
流动资产 |
999,957,901.48 |
2,334,211.73 |
2,111.19 |
2,476,307.40 |
1,199.89 |
非流动资产 |
|
9,736,124.99 |
|
11,231,784.32 |
|
资产合计 |
999,957,901.48 |
12,070,336.72 |
2,111.19 |
13,708,091.72 |
1,199.89 |
流动负债 |
|
1,000.00 |
6,700.00 |
1,000.00 |
4,700.00 |
非流动负债 |
|
19,780,000.00 |
|
19,780,000.00 |
|
负债合计 |
|
19,781,000.00 |
6,700.00 |
19,781,000.00 |
4,7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99,957,901.48 |
-7,710,663.28 |
-4,588.81 |
-6,072,908.28 |
-3,500.1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 份额 |
199,991,580.30 |
-3,778,225.01 |
-2,248.52 |
-2,975,725.06 |
-1,715.05 |
调整事项 |
|
|
|
|
|
--商誉 |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
--其他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 面价值 |
|
|
|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 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
营业收入 |
|
|
|
|
|
净利润 |
-42,098.52 |
-1,637,755.00 |
-1,088.70 |
-1,922,345.55 |
-1,578.4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2,098.52 |
-1,637,755.00 |
-1,088.70 |
-1,922,345.55 |
-1,578.4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 业的股利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情况详见附注七、17长期股权投资(2)“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详见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主要客户是政府财政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公信力较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无重大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83.39 |
|
|
52,083.39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2,083.39 |
|
|
52,083.39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4)理财产品 |
52,083.39 |
|
|
52,083.39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398,720,998.39 |
398,720,998.39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 |
|
|
|
|
(五)生物资产 |
|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总额 |
52,083.39 |
|
398,720,998.39 |
398,773,081.78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其他 |
|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 债总额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
|
|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基于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标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其账面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中(天 津)水务有 限公司 |
天津市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
90,000.00 |
13.74 |
13.7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姜照柏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EverChina Int'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
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与姜照柏先生为兄弟关系 |
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与姜照柏先生为兄弟关系 |
其他说明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外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1)姜照柏先生直接控股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9.00% |
房地产投资、资产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99.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姜照柏持股70.00%; 姜雷持股30.00%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轻纺原料及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51.00% |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存车服务;餐饮管理;从事广告业务;会议服务;柜台租赁;礼品(不含金制品)、办公用品、箱包、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手套、手表、文化体育用品、眼镜(角膜接触镜除外)、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银饰品、家具、皮革制品、化妆品、百货批发兼零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 |
|
|
|
|
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主食、热菜、凉菜、生食海产品、烧烤、现场调制冷热饮加工经营(不含裱花蛋糕);旅客住宿、游泳馆、会议服务、展览服务、汽车租赁、票务代理;烟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文件、证件经营) |
2 |
天津鹏天置业有限公司 |
10,526.3157 万元 |
5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场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进行投资;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旅客住宿、商业房租赁、餐饮服务、游泳馆、美容服务;服装、鞋帽、工艺品、日用杂品、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潢及设计,停车场(库) 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637,426.11万元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5.45%;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9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2% |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产品贸易咨询服务;农副产品、禽畜产品、粮油、皮革、种畜禽苗、饲料添加剂、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化肥、饲料、种子、农作物的加工及销售;牲畜养殖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租赁;自有场地租赁;道路运输代理;货物配载信息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221,576.7079万元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77%; 姜照柏持股6.24%; 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12%; 姜雷持股3.73%;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3%;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5% |
矿产品及金属矿产品的销售;煤炭经营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房地产 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 询服务;销售化工原料及制品(除危险化学 品),GMP 条件下的医用原料的销售(含医药 原料和关键中间体);贸易代理;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胶及橡胶制 品、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除广播电视地面接 收系统)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00%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副产品批发;牲畜批发;畜牧渔业饲料批发;肥料批发;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 |
|
|
|
|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以下经营范围限区外分支机构:牲畜饲养;草种植;谷物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4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90.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上海莱因思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上海富融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60.00% |
国内投资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商业(除国家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上海欣润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51.00% |
建材、金属制品、通讯器材、通信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
8 |
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上海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8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除汽车)、轻纺原料(除棉花)及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琼海鹏博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旅游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销售;小型商场、停车场经营;票务代理,酒店经营及管理、住宿、餐饮服务、商务中心、烟草专卖零售、酒类商品零售、花卉、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销售;洗衣服务、复印、打字、传真;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汽车租赁、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游泳、健身、洗浴、美容、美发、棋牌服务、会展服务。 |
11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90.00%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建设工程(贰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叁级),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 |
|
|
|
|
管理,防水工程,园林绿化,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3,750万美元 |
52.00% |
在闵行区浦江镇533街坊5/3丘地块内从事工业厂房、公建及附属设施的开发、建造、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及仓储;电子元器件生产、组装、研发,销售自产产品;会议展览展示(主办承办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广告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00% |
从事环保科技、节能科技、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物业服务,商务咨询,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4 |
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国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有色金属(除稀炭金属)、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 |
1,300万元 |
1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礼品、仪器仪表、汽车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卉、苗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100% |
维修计算机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土建工程专业承包;租赁电子设备、机电设备;土建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建筑材料、服装装饰、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设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17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90%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8 |
上海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75%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有色金属(除金、银饰品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9 |
鹏欣农牧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鹏欣集团的控股企业持股85%,鹏欣集团持股15% |
开展与生猪产业经营有关的技术交流、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禁止或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肉制品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生猪养殖及销售、种猪繁育、屠宰加工;农作物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其他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445万元 |
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农业科技、生物制品、化工产品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有机化工产品及有机化学技术服务,常压化工设备加工及维修,中低压容器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建筑装潢材料、通信设备及器材、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针纺织品、橡塑制品、皮革制品、木材制品、矿产品、纸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食用农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上海鹏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
从事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金属材料及产品、矿产品、锂电池、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鹏欣投资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0% |
国内投资业务(按国家政策规定),国内商业(凡涉及许可证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上海鹏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本核准经营范围内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上海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1.8% |
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房地产 经纪,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体育场馆管理,健身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100.00% |
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业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
|
|
|
|
7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工程技术转让;商业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8 |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万元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西藏润中实业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上海欣润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 |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经济贸易咨询;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欣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9% |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 |
6,000万元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上海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90.SH)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
经营范围 |
1 |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6,867万元 |
100% |
矿业投资,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矿产品勘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的销售 |
2 |
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黄金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除毛钻及裸钻)、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
|
|
|
|
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鹏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00%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4 |
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室内装饰材料、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5 |
上海鹏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新材料技术,农业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机电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6 |
宁波天弘益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100% |
矿产品、有色金属、贵金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钢材、矿用电气设备、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外)、棉花、五金产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纺织品、橡胶原料及其制品、石油制品、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沥青、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的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的批发;国内货运代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转让;环保科技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7 |
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皮棉、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煤炭、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宁波鹏嘉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3,000万元 |
100% |
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 |
|
|
|
|
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0,000万元 |
100% |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美元 |
100% |
投资管理 |
11 |
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16,323.58美元 |
100% |
投资管理 |
12 |
东方华银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美元 |
100% |
投资管理 |
13 |
新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万美元 |
100% |
国际贸易 |
14 |
鹏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万港币 |
100% |
投资管理 |
15 |
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万美元 |
72.50% |
矿产冶炼 |
16 |
云南欣玺空间生态修复发展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40% |
空间生态修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等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市政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城乡规划、环评水保方案编制与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7 |
GOLDEN HAVEN LIMTTED |
1美元 |
100% |
澳洲新南威尔士耶斯顿的镍钴钪矿项目,从事董事会决定的任何合法行为 |
18 |
鹏欣刚果(金)钴矿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00万美元 |
100% |
国际贸易 |
19 |
CAPM African Precious Metals (Pty) Ltd |
1,000兰特 |
74% |
矿业开发 |
20 |
香港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万港币 |
100% |
国际贸易 |
21 |
Hillroc Global Resources Investment Fund L.P |
1美元 |
99% |
投资管理 |
22 |
Pengxin South Africa Mini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Proprietary Limited |
100兰特 |
100% |
矿石贸易、投资并购 |
23 |
鹏吉国际有限公司 |
1港币 |
100% |
国际贸易 |
24 |
鹏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万港币 |
100% |
投资管理 |
(7)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002505.SZ)控制的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直接和间接加总)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聚连能贸易有限公司 |
1058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皮棉、饲料、化肥的销售,商务咨询,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2 |
青岛大康雪龙牧业有限公司 |
8,500万元 |
100% |
畜禽收购、销售;生鲜肉批发;货物、技术进出口;养殖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 |
|
|
|
|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蒂达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工业用动植物油脂油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黄金制品、日用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批发,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4 |
宁波浩益达贸易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初级食用农产品、生鲜肉类、饲料、饲料添加剂、棉花、皮棉、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燃料油、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日用品、家具、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转口贸易。(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5 |
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 |
贸易公司 |
6 |
大康(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1万港元 |
100% |
贸易公司 |
7 |
上海珍慕贸易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工业用动植物油脂油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除专控)、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除稀炭金属)、黄金制品、日用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食品流通,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上海欣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 |
食用农产品、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食品流通,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万元 |
100% |
羊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购销;化肥、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电子商务;肉食品、副食品销售;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收购、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 |
10 |
牛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 |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上海壹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0,500万元 |
1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 |
|
|
|
|
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安源乳业有限公司 |
10万港币+2亿人民币 |
100% |
奶牛养殖及鲜奶输出 |
13 |
Milk New Zealand Holding Limited |
127,947,905新西兰元 |
100% |
管理公司 |
14 |
Theland TAHI Farm Group Limited |
127,947,905新西兰元 |
100% |
牧场 |
15 |
Milk New Zealand Management Limited |
100新西兰元 |
100% |
管理公司 |
16 |
HDPF Participações Ltda. |
667,672,037 雷亚尔 |
100% |
管理公司 |
17 |
Dakang Fiagril Participações S.A. |
253,157,131.16雷亚尔 |
57.57% |
粮食贸易 |
18 |
Fiagril Ltda. |
626,806,165雷亚尔 |
间接持股57.57% |
粮食贸易 |
19 |
Agrilex Limited |
1,793,851美元 |
100% |
粮食贸易 |
20 |
Dakang (HK) South America Investment Limited |
546,100,000港元 |
100% |
管理公司 |
21 |
Dakang (Lux) Investment S.A.R.L. |
25,000欧元 |
100% |
管理公司 |
22 |
DKBA Participações Ltda. |
228,523,550雷亚尔 |
100% |
控股公司 |
23 |
上海鹏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万元 |
100% |
供应链管理,仓储,道路货物运输,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4 |
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51% |
肉牛交易、养殖、屠宰;牛副产品加工与销售;食品销售;牧草种植;饲料加工、销售;农业有机肥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5 |
Belagrícola Comércio e Representações de Produtos Agrícolas S.A. |
562,976,521雷亚尔 |
53.99% |
粮食贸易 |
26 |
LandCo Administradora de Bens e Imóveis S.A. |
98,039雷亚尔 |
49% |
土地租赁 |
27 |
Bela Sementes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Sementes Ltda. |
38,298,118雷亚尔 |
53.98% |
种子加工 |
28 |
广西安欣牧业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80% |
羊的饲养、销售 |
29 |
康瑞(缅甸)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美元 |
100% |
牛的饲养、销售 |
(8)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90,000 万元 |
100% |
投资控股 |
2 |
恒来投资有限公司 |
100 港元 |
100% |
物业投资 |
3 |
捷源投资有限公司 |
2 港元 |
100% |
物业投资 |
4 |
成信国际有限公司 |
1 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5 |
龙堡物业有限公司 |
100 港元 |
100% |
投资控股 |
6 |
External Fame Limited |
1 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7 |
北京龙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00 万元 |
100% |
物业投资 |
8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万元 |
100% |
物业投资 |
9 |
奧美高资源有限公司 |
1 美元 |
100% |
物业投资 |
10 |
国中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
1 万港元 |
100% |
提供融资服务 |
11 |
润中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100 港元 |
100% |
投资控股 |
12 |
Universe Glory Limited |
5 万美元 |
100% |
天然资源投资 |
13 |
PT. Satwa Lestari Permai |
500,000 万卢比 |
95.00% |
勘探、开采、加工及销售锰资源 |
14 |
润中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1 万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15 |
来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 万港元 |
100% |
酒店投资 |
16 |
天富(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 万元 |
100% |
酒店管理 |
17 |
国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1 万港元 |
100% |
公司管理 |
18 |
All Yield Investments Limited |
5 万美元 |
100% |
天然资源投资 |
19 |
上海欣竑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 |
物业投资 |
20 |
北京博雅宏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100% |
企业管理等 |
21 |
北京博雅宏远咨询有限公司 |
30万元 |
100% |
企业管理咨询等 |
22 |
Sociedad Argopecuaria Argotanto S.A. |
12,000玻利维亚诺 |
100% |
饲养及销售牛只 |
23 |
鹏欣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100美元 |
100% |
投资控股 |
24 |
Empresa Argopecuaria Novagro S.A. |
1,327,370美元 |
100% |
农业耕作 |
(9)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属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欣竑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00% |
实业投资,资产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水电及物业费 |
73,578.44 |
159,209.77 |
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水电及物业费 |
94,613.79 |
|
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 |
员工餐费 |
170,865.00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
612,500.00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881,274.30 |
565,137.1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水(马鞍山)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2019-07-09 |
2027-07-09 |
否 |
国水(马鞍山)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02-21 |
2021-02-21 |
否 |
国中(秦皇岛)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7-07-03 |
2027-06-29 |
否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 (天津)有限公司 |
32,480,000.00 |
2020-01-23 |
2025-07-15 |
否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 (天津)有限公司 |
7,460,000.00 |
2020-06-30 |
2026-01-15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均为向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8.76 |
427.9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六、7(4)。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0.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3,062.00 |
855.25 |
13,062.00 |
472.72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46,378.00 |
4,477.02 |
44,124.00 |
2,205.00 |
46,378.00 4,477.02 44,124.00 2,205.00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2,114.2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鹏翼商务娱乐经营有限公司 |
36,600.00 |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新绿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中科国益公司与新绿祥瑞公司于2017年9月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采购除臭设备用于公司承接的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重油烯烃、芳烃项目。合同总价为40万元,分四期支付,公司已支付24万元。现设备已运到施工现场。新绿祥瑞公司诉请要求支付合同余款16万元及利息14,919元。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全部工程已停止施工。公司已按破产管理人的要求申报了债权(含新绿祥瑞公司的设备款)。该案件新绿祥瑞公司未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该案于2021年3月10日在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截至报告日尚未作出判决。
②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中科国益公司与无锡中科公司于2017年9月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采购一批电气设备用于公司承接的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重油烯烃、芳烃项目。合同总价为182万元,分四期支付,公司已支付61万元。现设备未运到施工现场,存放在无锡中科公司库房内。无锡中科公司诉请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全部工程已停止施工。公司已按破产管理人的要求申报了债权(含无锡中科公司的设备款)。本案已调解结案。调解书内容如下:“1.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10,000元及设备仓储保管费80,000元(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前向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400,000元;第二期,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0日前向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490,000元;第三期,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400,000元);2.如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足额支付上述本调解协议主文第一项的任何一期款项,则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还需另行向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且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可就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述本调解协议主文第一项全部未付款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及2018年1月签订的《设备采购增补合同》继续履行,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需于2021年5月30日前书面通知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具体发货地点,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需于接到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送货,设备送达后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有保管义务,如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30日前未书面通知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送货的,视为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已经全部履行《设备采购合同》及《设备采购增补合同》的全部合同义务;4.如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本协议约定通知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送货后,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仍负有调试的合同义务(调试义务包括指导安装、调试及培训义务),如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未在该期限内履行调试义务的,则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应向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如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知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调试的,则视为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调试义务;5.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再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设备如有质量问题由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自行解决(在上述设备送达指定地点之前,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有保证设备完整性的义务);6.本案诉讼费8,205元,由无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7.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前期将所持有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公司在持有相应股权期间为上述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担保余额1,820万元,为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担保余额4,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担保未解除。上述2家公司股权受让方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3)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重大或有事项。 (4)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本公司诉讼事项
公司与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涤诺”)、张亚明、江苏涤诺日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涤诺”)因《合作框架协议》发生纠纷,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裁决上海涤诺返还投资并购诚意金5,000万元及其资金占用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及仲裁等费用;张亚明及江苏涤诺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3月30日,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就上述争议仲裁案下发《裁决书》([2020]沪贸仲裁字第0248号),裁决上海涤诺向公司返还人民币5,000万元,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的损失;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50,000元、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担保费人民币55,000元;承担仲裁费533,875元,上海涤诺应于裁决生效后30天内向本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本裁决系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海涤诺支付的款项。
②子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仲裁事项
2016年5月18日,子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与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其承包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从2015年11月开工以来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不按施工进度施工,工期延误严重并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公司依法通过书面方式解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通知发出后,由于南江家源此前已累计超付工程款20,349,681.30元,依法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支持南江家源的全部仲裁请求。被告于2018年6月29日提出反诉,请求我方支付工程款2,660万元。
2020年11月20日,巴中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争议仲裁案下发《裁决书》([2018]巴仲裁字第009号),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被申请人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本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返还工程款5,600,553.72元,所形成的的工程归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所有,在本裁决生效起二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移交施工场地的全部施工资料、图纸、文件等;三、驳回申请人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如果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00元由被申请人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8,000元、申请人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承担30,000元;鉴定费用884,758元,由申请人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承担684,758元,被申请人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0,000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项。
③本公司与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诉讼事项
原告朱海延,被告一:徐州匠铸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四:邓岳;第三人:牙克石市益民污水处理厂。
江苏九鼎牙克石污水处理厂项目部以被告一的名义,将牙克石市兴安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围墙、厂区大门及门卫室的工程分包给原告方,原告方与被告一于2012年11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接上述工程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一未全额支付所有工程款项,还欠原告工程款580,460元。被告二和被告三作为涉案工程的发包方,应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已判决,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原告与江苏九鼎牙克石污水处理厂项目部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被告一支付原告797,486.52元,并支付相应利息;3、被告三与被告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支付义务。
④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仲裁事项
申请人黄骅市中建华腾建筑租赁站,被申请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属的聚隆化工项目部于2018年5月24日签订《财产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向被申请人交付大量租赁物用于被申请人承建的沧州聚隆化工母液水处理项目使用,截至2020年8月17日共计产生租金184,197.53元,减去被申请人交付的押金20,500元、2019年1月25日给付的租金14,350元、2019年4月17日给付的26,000元,尚欠租金123,347.53元。申请内容如下: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8年5月24日签订的《财产租赁合
同》。2、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截至2020年8月17日的租金123,347.53元,后续租金自2020年8月18日起按每日117.5元为标准计算至租赁物全部退清之日或租赁物折价款实际付清之日止。3、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钢管2635米,扣件2930套,钢管接头200根、丝杠(50cm)238根、木跳板(4米)255块,如不退还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折价赔偿79,859元。4、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维修费5,922.6元。5、请求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违约金1万元。6、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该案已裁决,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解除申请人黄骅市中建华腾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申请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2、被申请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黄骅市中建华腾建筑设备租赁站截止2020年8月17日的租金123,347.53元,后续租金自2020年8月18日起按117.5元/天计算至本裁决生效之日止;3、被申请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申请人黄骅市中建华腾建筑设备租赁站钢管2,635米,扣件2,930套,钢管接头200根,丝杠(50cm)238根,木跳板(4米)255块,如到期未退还按合同约定的价格钢管15元/米,扣件5元/套,钢管接头5元/根,丝杠18元/根,木跳板80元/块折价赔偿;4、被申请人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黄骅市中建华腾建筑设备租赁站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应以所欠租金123,347.53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8日起计算至本裁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但不超过申请人主张的10,000元。5、驳回申请人的其它仲裁请求;6、本案仲裁费用6,431元,由申请人承担17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6,275元。案件已执行完毕。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拟为全资下属公司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支行申请的3,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青海雄越环保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 |
|
1,207,353.81 |
-42,480.50 |
14,191.13 |
-56,671.63 |
-53,838.05 |
国水(昌黎)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 |
|
1,079,220.07 |
-1,078,657.85 |
30,642.52 |
-1,109,300.37 |
-1,109,300.37 |
合计 |
|
2,286,573.88 |
-1,121,138.35 |
44,833.65 |
-1,165,972.00 |
-1,165,972.00 |
其他说明:
无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汉中自来水为自来水供水分部;
本公司子公司太原污水、东营污水、昌黎污水、秦皇岛污水、青海污水、沈阳彰武污水、马鞍山污水、荣县污水为污水处理分部;
本公司子公司碧晨科技为供热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来水供水分部 |
污水处理分部 |
供热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 收入 |
49,799,249.85 |
205,488,382.09 |
16,508,028.08 |
118,555,677.69 |
16,964,593.16 |
373,386,744.55 |
主营业务 成本 |
17,240,717.90 |
129,661,063.80 |
25,923,402.83 |
93,239,890.78 |
14,992,685.34 |
251,072,389.97 |
资产总额 |
389,394,180.91 |
1,242,659,124.69 |
251,595,762.84 |
5,339,052,295.87 |
2,525,616,980.19 |
4,697,084,384.12 |
负债总额 |
228,029,175.65 |
625,074,881.46 |
250,678,251.93 |
1,514,873,676.05 |
1,367,262,317.46 |
1,251,393,667.63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诉讼事件进展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担保”)要求公司偿还其代为偿还的银行借款本金21,702,869.50元及相应利息。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宇华担保21,702,869.50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 34,664,888.24元(包含涉案本金21,702,869.50元、暂计逾期利息12,747,964.57元以及案件受理费214,054.17元)。2020年4月公司收到宇华担保出具的《说明函》,双方达成和解,宇华担保不再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其涉案款项人民币21,702,869.50元及逾期利息。根据和解结果,公司在2020年4月冲回预计负债34,664,888.24元,同时增加2020年利润34,664,888.24元。
(2)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事件进展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向东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请求申请书》,申请裁决东营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支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欠付的污水处理费人民币116,592,901.94元及利息15,776,606.68元(利息计至2018年12月31日),律师费500,000元及仲裁等费用。2019年11月28日,东营仲裁委员会出具《东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9]东仲字第194号),裁决东营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支付污水处理费及案件受理费等共计46,895,910.72元;驳回东营国中环保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2019年公司已对上述无法收回的应收款予以核销。截至本报告期末案件受理费227,185元已收到,污水处理费46,668,725.72元尚未收到,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外投资减资
公司于2015年投资参股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领基金”),合计投资赛领基金47,800万元人民币,占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为4.4395%。2019年5月28日,经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股东会(年度)会议各方股东审议一致决定,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901,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801,000万元。赛领基金各股东按照其各自股权比例相应减少其对赛领基金的实缴出资。2020年1月31日,经赛领基金2020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决定,同意将赛领基金的注册资金由人民币801,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71,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上述减资后,公司所持赛领基金的股权比例依然保持4.4395%不变。公司于2019年9月、2020年4月收到赛领基金退回的全部减资款。
(4)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健康”)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鹏都颐养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鹏都健康以现金方式出资8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8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截至本报告期末,双方均已实缴出资。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鹏都健康法定代表人为姜雷先生,姜雷先生持有鹏都健康58%股权,姜照柏先生持有鹏都健康42%股权。姜雷先生与姜照柏先生是兄弟关系,姜照柏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鹏都健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子公司提前终止经营
①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黎污水”)于 2018 年 6月收到昌黎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纪要》(常纪[2018]5号),因昌黎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营情况的报告》。2020年12月1日,昌黎污水与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签署《关于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终止补偿费确认书》,双方拟同意终止补偿费总计14,679.5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式的终止补偿协议尚未签署。
②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污水”)于2019年8月15日与西宁市水务局签署《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特许经营终止协议》,终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根据终止协议,本公司获得终止补偿款7,617.17万元,款项已于2019年全部收到。截至本报告期末,青海污水正在办理终止经营的后续事宜。
(6)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胡亚春、韩玉彬、张随良、余学军、王蓬伟、庄祖兰、傅良蓉、朱学前、杜小东、成都久协、成都瑞中等合计持有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科技)3,529.85万股的股份;同时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认购仁新科技新增发行的2,766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取得仁新科技52.53%的股权。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正式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7)资产管理计划延期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为盘活资金,增加收益,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加银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及民生银行(作为托管人)成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财产1亿元,委托财产合计5亿元,委托财产均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标是计划通过股权、债权、收益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投资方式,为资产委托人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投资范围:现金管理类产品、各类资产收(受)益权、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项下各类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上述投资范围不包含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及其他证券类产品)。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资管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加银资管、民生银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方于2019年6月20日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合计由5亿元修改为7亿元,本公司追加委托财产人民币2亿元。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资管合同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对原补充协议中关于计划存续期及合同存续期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条款名称 |
原补充协议内容 |
补充协议二内容 |
1 |
计划要素表中【计划存续期及合同存续期】 |
计划存续期:24个月,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算 合同存续期:25个月,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算 |
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算 合同存续期: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至资管计划财产分配、清算完毕并完成相关账户注销止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7年3月,公司完成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成功募集资金9.5亿元人民币,用于水务建设工程等项目。2020年7月,鉴于“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因新区用水量无法满足该项目的运营需求,致使项目执行存在较大困难;“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因部分污水处理场站建设选址选在当地山坡地带及河边,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牙克石项目剩余的6,736万元募集资金转投于南江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
(9)股份质押
①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分别接到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贸易”)的通知,厚康实业、永冠贸易于2017年3月6日分别将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质押给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2017年3月6日至2020年8月13日,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接到厚康实业及永冠贸易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将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厚康实业持有公司158,6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次质押解除68,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2.86%,占公司总股本的4.11%;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90,648,7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7.14%,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永冠贸易持有公司39,6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本次质押解除17,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2.86%,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22,662,2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7.14%,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本次厚康实业、永冠贸易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上述股东相关融资需求而定。
②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接到国中天津告知函知,其将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延期至2020年11月30日。国中天津持有公司227,31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后,其累计质押数量227,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9.86%,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
(10)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票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2家公司认购的股份。其中,厚康实业认购158,648,700股,发行后持股比例为9.59%;永冠贸易认购39,662,200股,发行后持股比例为2.40%,共计198,310,900股,上述新增股份自2017年3月2日起限售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2日。
(11)子公司行政处罚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2日和2020年3月9日对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污水”)进行了调查,发现秦皇岛污水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认为秦皇岛污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6日向秦皇岛污水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秦环责改字[2019]1012号)责令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5月12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对秦皇岛污水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20]1023号),罚款23万元。
2020年3月23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复查发现秦皇岛污水依然有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行为,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5月29日以《按日连续处罚事先告知书》(秦环连罚告字[2020]1002号)和《按日连续处罚听证告知书》(秦环连罚听告字[2020]1008号)告知秦皇岛污水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2020年8月1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组织听证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秦皇岛污水自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23日(共计17天)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391万元。
本次秦皇岛污水出水超标主要是由于进水水质持续超标,大大延长了系统的恢复期,直接影响了系统的处理效果所致,后续公司将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权益。上述罚款涉及414万元,公司已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414万元。
(12)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收到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变更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1栋205-207室,同时完成了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工商备案工作。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100,000.00 |
合计 |
2,100,00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 项计 提坏 账准 备 |
|
|
|
|
|
|
|
|
|
|
其中: |
按组 合计 提坏 账准 备 |
2,100,000.00 |
100.00 |
2,100,000.00 |
100.00 |
4,980,000.00 |
|
100.00 |
2,100,000.00 |
42.17 |
2,880,000.00 |
其中: |
合计 |
2,100,000.00 |
/ |
2,100,000.00 |
/ |
4,980,000.00 |
|
/ |
2,100,000.00 |
/ |
2,88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
|
|
1至2年 |
|
|
|
2至3年 |
|
|
|
3至4年 |
|
|
|
4至5年 |
|
|
|
5年以上 |
2,100,000.00 |
2,100,000.00 |
100.00 |
合计 |
2,100,000.00 |
2,1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2,100,000.00 |
|
|
|
|
2,100,000.00 |
合计 |
2,100,000.00 |
|
|
|
|
2,10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100,000.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10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100,000.00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5,621,189.73 |
74,678,532.11 |
应收股利 |
37,308,400.00 |
37,308,400.00 |
其他应收款 |
1,175,425,367.34 |
906,348,019.38 |
合计 |
1,258,354,957.07 |
1,018,334,951.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
委托贷款 |
|
|
债券投资 |
|
|
借款利息 |
45,621,189.73 |
74,678,532.11 |
合计 |
45,621,189.73 |
74,678,532.11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7,308,400.00 |
37,308,400.00 |
合计 |
37,308,400.00 |
37,308,400.00 |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 |
37,308,400.00 |
1至2年 |
子公司未支付 |
否 |
合计 |
37,308,400.00 |
/ |
/ |
/ |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388,159,484.18 |
1至2年 |
271,291,996.55 |
2至3年 |
235,556,090.8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5,608,382.45 |
4至5年 |
84,216,018.47 |
5年以上 |
114,029,589.11 |
合计 |
1,268,861,561.5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5,740,703.27 |
5,741,703.27 |
往来款 |
1,111,386,967.40 |
800,142,345.39 |
保证金 |
12,931,737.00 |
12,931,737.00 |
代扣代缴保险 |
1,047.89 |
5,514.44 |
股权转让款 |
138,801,106.03 |
138,801,106.03 |
合计 |
1,268,861,561.59 |
957,622,406.1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46,274,386.75 |
5,000,000.00 |
|
51,274,386.75 |
2020年1月1日余额 在本期 |
46,274,386.75 |
5,000,000.00 |
|
51,274,386.75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37,183,595.10 |
5,000,000.00 |
|
42,183,595.10 |
本期转回 |
21,787.60 |
|
|
21,787.60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余 额 |
83,436,194.25 |
10,000,000.00 |
|
93,436,194.2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
10,000,000.00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46,274,386.75 |
37,183,595.10 |
21,787.60 |
|
|
83,436,194.25 |
合计 |
51,274,386.75 |
42,183,595.10 |
21,787.60 |
|
|
93,436,194.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北京云学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8,610.00 |
银行存款 |
王立春 |
2,000.0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20,610.00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138,801,106.03 |
1-2年 |
10.94 |
6,940,055.30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 |
往来款 |
103,341,029.62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8.14 |
14,561,224.07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 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1,808,188.21 |
2-3年、3-4年、4-5年 |
4.08 |
259,040.94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往来款 |
50,000,000.00 |
2-3年 |
3.94 |
10,000,000.00 |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43,743,943.21 |
4-5年、5年以上 |
3.45 |
42,628,943.21 |
合计 |
/ |
387,694,267.07 |
/ |
30.55 |
74,389,263.5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 投资 |
1,145,091,071.58 |
|
1,145,091,071.58 |
1,145,091,071.58 |
|
1,145,091,071.58 |
对联营、 合营企业 投资 |
199,991,580.30 |
|
199,991,580.30 |
|
|
|
合计 |
1,345,082,651.88 |
|
1,345,082,651.88 |
1,145,091,071.58 |
|
1,145,091,071.5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 |
28,785,000.00 |
|
|
28,785,000.00 |
|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 司 |
114,369,500.00 |
|
|
114,369,500.00 |
|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33,294,363.65 |
|
|
33,294,363.65 |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
77,959,348.90 |
|
|
77,959,348.90 |
|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
108,831,931.55 |
|
|
108,831,931.55 |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 |
40,341,766.58 |
|
|
40,341,766.58 |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
60,411,255.59 |
|
|
60,411,255.59 |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 |
82,484,060.00 |
|
|
82,484,060.00 |
|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
9,548,445.31 |
|
|
9,548,445.31 |
|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
138,000,000.00 |
|
|
138,000,000.00 |
|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199,135,400.00 |
|
|
199,135,400.00 |
|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 司 |
133,930,000.00 |
|
|
133,930,000.00 |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0 |
|
|
45,000,000.00 |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 处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
2,000,000.00 |
|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
|
51,000,000.00 |
|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合计 |
1,145,091,071.58 |
|
|
1,145,091,071.58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天津炼达中科 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 |
|
|
|
|
|
|
|
|
|
|
|
宁波国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上海鹏都颐养 健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
200,000,000.00 |
|
-8,419.70 |
|
|
|
|
|
199,991,580.30 |
|
小计 |
|
200,000,000.00 |
|
-8,419.70 |
|
|
|
|
|
199,991,580.30 |
|
合计 |
|
200,000,000.00 |
|
-8,419.70 |
|
|
|
|
|
199,991,580.30 |
|
其他说明: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详见本附注七、17长期股权投资(2)②、④。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
|
|
|
其他业务 |
21,069,330.04 |
|
20,307,582.45 |
|
合计 |
21,069,330.04 |
|
20,307,582.45 |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924,737.00 |
44,747,591.8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19.70 |
891,213.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89,050,253.3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72.95 |
75,339.1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2,197,50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0,141,509.43 |
20,547,693.92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40,794.72 |
6,796,514.67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合计 |
64,896,894.40 |
162,108,606.8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83,017.63 |
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损失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181,232.72 |
主要为进项税加计扣除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
14,640,948.50 |
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
3,964,781.93 |
主要为往来款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
34,664,888.24 |
预计负债转回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25,912,784.17 |
公司及子公司购入银行理财收益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 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80,092.86 |
主要为秦皇岛污水环保罚款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391,948.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8,845.10 |
|
合计 |
57,366,766.63 |
|
注: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不包括以下政府补助项目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2,323.27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625,910.80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40,691.64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13,609.8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12,171,837.00 |
煤改电供热项目运行电费补贴 |
合计 |
21,674,372.53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89 |
0.0189 |
0.01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8 |
-0.0166 |
-0.016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尹峻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