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第四节 经营情况与分析”中的“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东旭集团 |
指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宝石集团 |
指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东旭光电、公司、本公司 |
指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旭虹 |
指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芜湖光电 |
指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芜湖装备 |
指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旭飞 |
指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旭新 |
指 |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昆山) |
指 |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东旭建设 |
指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旭福 |
指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光电 |
指 |
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东旭财务公司 |
指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旭碳新材 |
指 |
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明朔科技 |
指 |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申龙 |
指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广西申龙 |
指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原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三宝创新 |
指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京东方、BOE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星光电 |
指 |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深天马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TFT-LCD |
指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英文缩写 |
OLED |
指 |
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又称为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 |
玻璃基板 |
指 |
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是构成液晶显示器件的一个基本部件,是平板显示产业的关键基础材料之一,玻璃基板可以按照尺寸划分为不同世代,世代越高,尺寸越大。 |
G5玻璃基板 |
指 |
第5代玻璃基板,尺寸为1100 mm×1300 mm |
G6玻璃基板 |
指 |
第6代玻璃基板,尺寸为1500 mm×1850 mm |
G8.5玻璃基板 |
指 |
第8.5代玻璃基板,尺寸为2200 mm×2500 mm |
光学膜片 |
指 |
泛指扩散、反射、棱镜、复合棱镜等光学类膜片的统称,主要应用于TFT LCD背光源 |
石墨烯材料 |
指 |
泛指与石墨烯相关的、不多于10个碳原子层的二维碳材料 |
盖板玻璃、曲面玻璃、3D盖板玻璃 |
指 |
加之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显示屏外,用于对触摸屏的触控模组、显示屏和非触摸屏的显示屏进行保护的透明玻璃镜片 |
新能源客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和燃料电池客车等 |
耐摔玻璃 |
指 |
高端手机使用保护盖板玻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东旭光电、东旭B |
股票代码 |
000413、200413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东旭光电、东旭B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旭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郭轩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0035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53 |
公司网址 |
www:dongxuguangdian.com.cn |
电子信箱 |
dxgd@dongxu.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庆 |
王青飞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电话 |
010-63541061 |
010-63541061 |
传真 |
010-63541061 |
010-63541061 |
电子信箱 |
wangqing@dongxu.com |
wangqingfei@dongxu.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写字楼A座24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齐正华、王雅栋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元) |
7,048,745,959.08 |
17,528,752,785.80 |
-59.79% |
28,211,700,02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
-3,402,967,074.04 |
-1,523,458,244.39 |
-123.37% |
2,163,607,50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62,015,902.77 |
-1,841,552,033.36 |
-60.84% |
2,045,875,47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2,041,305,560.81 |
-3,012,699,649.36 |
167.76% |
388,252,004.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27 |
-118.52% |
0.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27 |
-118.52% |
0.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6% |
-4.83% |
-6.82% |
6.83%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总资产(元) |
64,829,232,860.32 |
67,760,453,707.95 |
-4.33% |
72,576,122,859.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
27,718,413,573.97 |
30,625,741,258.45 |
-9.49% |
32,521,130,925.1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7,048,745,959.08 |
17,528,752,785.8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269,400,875.57 |
454,357,009.85 |
其他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6,779,345,083.51 |
17,074,395,775.95 |
无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018,202,358.23 |
1,752,685,715.48 |
1,812,064,930.94 |
2,465,792,95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9,066,355.02 |
-517,750,366.90 |
-317,632,984.08 |
-2,188,517,368.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1,152,159.48 |
-398,648,532.44 |
-355,010,029.37 |
-1,807,205,181.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096,124.83 |
-26,008,910.22 |
401,730,194.83 |
1,263,488,151.3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6,439,422.28 |
161,493,088.74 |
3,450,757.1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146,684,330.59 |
283,200,369.33 |
124,464,054.70 |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70 |
246,200.42 |
14,623,990.55 |
|
债务重组损益 |
4,589,776.84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11,435,425.33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707,547.1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8,468,189.78 |
-31,488,171.67 |
10,172,838.5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7,252.14 |
941,095.97 |
552,086.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21,452.74 |
83,119,114.42 |
20,174,896.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606,519.26 |
13,179,679.40 |
4,628,919.46 |
|
合计 |
-440,951,171.27 |
318,093,788.97 |
117,732,033.1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公司为了化解债务危机,尽快走出经营困境,于2020年年初调整了战略规划,全力聚焦发展光电显示主业,剥离和减少非核心产业投入。报告期,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光电显示领域取得的科技成果,与多地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开展产业投资合作,通过布局建设“高端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新型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等光电显示材料项目,聚焦发展光电显示主业。
报告期,公司业务主要涵盖光电显示材料业务、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以及其他主营辅助业务。光电显示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在做好全尺寸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的同时,横向布局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车载盖板玻璃、耐摔玻璃、光学膜片等其他核心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借助自主研发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技术溢出效应,将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外延拓展至包括半导体装备领域等众多领域;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公司致力于政府产投合作,推进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业务发展;此外,公司继续配套发展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及石墨烯技术应用等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
(一)光电显示新材料业务体系
1.液晶玻璃基板业务
液晶玻璃基板是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是液晶面板的上游原材料,是液晶显示产业的关键基础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光电显示领域。它的性能随着显示技术的发展而变化,大尺寸、超薄化、柔性已经成为液晶玻璃基板产业发展的方向。公司基于在液晶玻璃基板成套生产设备领域的突破,率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了液晶玻璃基板的国产化。目前,公司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线可以全面覆盖G5、G6和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品。报告期,公司进一步适应市场对环保、轻质、化学减薄玻璃基板产品的需求,实现OLED载板玻璃批量生产。
2.其他显示材料业务
当前柔性显示等新型显示层出不穷,显示行业正处于新旧技术转换的关键时期。公司为增强显示材料业务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顺应OLED柔性显示发展趋势,在夯实液晶玻璃基板主业的基础上,采取产业链横向拓展策略,先后布局了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玻璃、耐摔玻璃、光学膜片为代表的新材料领域。随着曲面柔性显示和5G商用时代的到来,柔性化和多元化发展的产品市场潮流趋势日渐增加,持续推动公司柔性技术研究,从盖板玻璃原片扩大至防眩光(AG)玻璃基板、车载用盖板玻璃、移动终端盖板玻璃、智能家电盖板玻璃等各种平板显示行业。
盖板玻璃用于保护显示终端的触控模组和显示屏。公司的曲面盖板玻璃具有可弯曲、轻薄、透明洁净、抗指纹、防眩光、耐候性佳等特点,适用于柔性显示领域;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车联网等汽车网联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车载盖板玻璃作为车载显示器上游产品,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进而推动整个盖板玻璃产业迎来迅猛的发展增长空间。公司的盖板玻璃产品已经完成3D大尺寸热弯、3D丝印及3D大尺寸AR/AF镀膜等核心技术开发,走在了行业的前列。
此外,公司以光学薄片为代表的新材料,能够覆盖偏光片、膜片、胶带、石墨片、OCA胶等细分领域,广泛应用于TFT-LCD模组和OLED显示模组,作为辅助业务品种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电显示新材料产业的布局,突出产业集群优势。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体系
公司依托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率先突破了国外在生产设备及技术上的全面封锁,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全套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工艺及装备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借助自主研发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技术溢出效应,不断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材料和半导体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装备的开发,逐步成为为高端客户提供智能装备、半导体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装备设计、研发、制造一体化服务的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报告期,公司与多个地方政府成立合资项目公司,签订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打造新型材料产业园等,公司通过提供平板显示行业的高端智能装备、半导体高精密电子自动化装备等,有效推动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的发展及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体系
公司于2017年末正式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涵盖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商用车。近年来,公司通过采用轻量化的设计、三维全承载车架、高充放性能动力电池技术等技术升级,不断提升和优化产品性能,提高车辆驾驶的舒适感和客户满意度。公司还大力推进氢燃料新能源汽车产品升级、技术进步和工艺革新,围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氢气制备及供应、高压储氢及整车控制系统等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关键核心部件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努力提高氢燃料新能源汽车的产品性能,助力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四)其他业务
1.建筑安装工程业务
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补充。随着国家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以公司其他核心产业为依托,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桥梁工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打造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从而助推公司发展。
2. 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
石墨烯具有优异的光学、电学、热学、力学特性,在材料学、能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被认为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材料。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是公司近几年重点布局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报告期,受公司流动性紧张影响,公司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呈收缩态势。目前,公司石墨烯技术应用产品主要涵盖各类石墨烯制备品、石墨烯包覆正极材料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石墨烯大功率LED系列照明灯、石墨烯智能电采暖、石墨烯防腐涂料、石墨烯基固态柔性锂离子电池等产品等,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
3.电子通讯业务
电子通讯业务为公司的另一主营业务补充业务,公司通过整合高端装备及液晶显示材料客户资源,利用公司成熟的销售渠道,继续拓展液晶显示模组、存储芯片、高端外设及整机类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渠道,为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优质的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受公司流动性紧张影响,电子通讯业务也在大量缩减。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较期初增加183.53%,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与光电显示技术相关的743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 |
在建工程 |
无重大变化 |
开发支出 |
较期初减少76.68%,主要是本期开发完成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商誉 |
较期初减少37.90%,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减值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较期初减少56.73%,主要是其他应收款-代垫款减少所致 |
存货 |
较期初减少39.23%,主要是公司加强存货管理,逐步降低了原材料和在产品余额的原因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较期初增加241.09%,主要是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允价值增加的原因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强大的研发实力及技术创新优势
依托多年的产业发展与经验,东旭光电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注重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专业院校开展合作与交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合作机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研发支撑。
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已经获得和正在申请的与液晶玻璃基板、高铝浮法盖板玻璃、高端装备制造、整车制造、石墨烯产品制备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共计2800余项。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装备、芜湖光电、郑州旭飞、石家庄旭新、四川旭虹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北京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共同完成的“光电显示用高均匀超净面玻璃基板关键技术与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高强超薄浮法铝硅酸盐屏幕保护玻璃规模化生产成套技术与应用开发”项目,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基板项目一等奖、盖板项目二等奖。报告期,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完成的“光电显示用低脆性高柔性玻璃基板生产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芜湖光电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G6(兼容G5.5)LTPS玻璃基板研制与产业化项目”荣获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东旭光电及子公司郑州旭飞共同发明的专利《一种液晶玻璃的生产方法》获“中国专利金奖”。
2、核心光电显示材料领域的规模优势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液晶玻璃基板全面覆盖了G5、G6和G8.5代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同时公司还拥有高铝盖板玻璃、曲面玻璃、耐摔玻璃、光学膜等核心光电显示材料生产线。公司不断夯实研发,专注自主创新,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等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研发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相关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准。公司各类核心光电显示材料实现了良好的联动性效应,有效增强了公司在光电显示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了对下游客户的话语权。
3、各业务板块互相借力的协同性优势
公司是一家以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已在河北、河南、安徽、四川、福建、广西等地先后投资建厂,产业布局具备规模效应。一方面公司可以与各地开展多方面深层次的合作,为各地方政府贡献大额的税收及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与京东方、深天马等重要客户保持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依托光电显示材料与智能制造业务多年形成的客户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性效应优势,协助各业务板块互相借力,逐渐形成了综合销售的商业模式,使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得以提高。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战疫”之年,也是公司艰难拼搏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全方位的影响,对全球经济社会造成巨大冲击。公司不仅经历了因流动性不足带来的经营困难,也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报告期,公司因债务违约、流动性困难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在继续扩大,进一步拖累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除光电显示材料板块受市场景气度提升带来起色外,其他业务板块均低位运行。
虽然面临重重困难,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凭借顽强的斗志和拼搏精神,患难与共,守望相助,共克时艰。一方面通过多种举措积极解决流动性问题,另一方面,顶住流动性紧张的压力,继续夯实研发,专注自主创新,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研发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相关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准。其中,“光电显示用低脆性高柔性玻璃基板生产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G6(兼容G5.5)LTPS玻璃基板研制与产业化项目”荣获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种液晶玻璃的生产方法”专利获中国专利金奖。从而更加巩固了东旭光电在国内光电显示产业中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0.4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4.03亿元,同比下降123.37%。
(一)光电显示材料业务体系
1、回归主业,夯实光电显示产业龙头地位
2020年,公司顶住流动性紧张的压力,继续夯实研发,专注自主创新,把握显示产业转型迭代机遇,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取得突破性成果,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研发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相关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准,进一步夯实了东旭光电在国内光电显示产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
报告期,公司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及自身现状后,决定依靠东旭光电成熟的液晶玻璃基板、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车载盖板玻璃、光学膜片等核心光电显示材料的生产能力,加强与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的合作,通过短期、中期、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回归光电显示主业。包括积极布局“高端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新型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等,努力增加公司盈利空间,积极推动公司逐步走出困境。
受整个显示面板行业走强带动,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业务表现良好,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及盖板玻璃产品均实现满产满销。目前公司拥有郑州、石家庄、芜湖、福州等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基地,全面覆盖了G5、G6、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品,能够为不同尺寸需求的下游面板客户提供高品质玻璃基板产品。公司在顺应大屏、多屏时代的发展潮流和技术变革中,顺势而为,有效提升大屏幕液晶玻璃基板的良率以及产出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业绩稳定增长。报告期,公司依托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具有的多尺寸类型优势以及全面覆盖大陆及台湾地区主流面板厂商优势,全年共计实现光电显示材料销售收入21.35亿元,客户包括京东方、龙腾光电、深天马等国内知名高端制造企业。
2、顺应市场,积极发展OLED柔性显示业务
随着市场对柔性显示技术的突破和需求,柔性化日益成为当前电子产品的主流趋势。公司顺应OLED柔性显示趋势,聚焦手机曲面盖板玻璃及大尺寸车载盖板玻璃等显示应用领域,不断进行技术探索与改良,使公司产品在柔韧、抗弯强度、强抗划伤、高抗击等性能上更胜一筹。目前,公司的盖板玻璃产品已经完成3D大尺寸热弯、3D丝印及3D大尺寸AR/AF镀膜等核心技术开发,走在了行业前列。随着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车联网等汽车网联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车载盖板玻璃作为车载显示器上游产品迎来了良好发展态势,进而推动整个盖板玻璃产业迎来迅猛的发展增长。
报告期,公司依托自身丰富的技术储备,陆续推出OLED载板玻璃、LTPS玻璃基板、车载3D盖板玻璃和UTG玻璃等一系列国际高端玻璃产品,其性能指标达国际一流水准,分别适用于5G通信和折叠屏终端设备。其中,公司LTPS基板玻璃产品已经实现批量销售,OLED载板玻璃的下游批量认证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
(二)智能制造业务体系
依托国家战略,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逆境求生
按照中央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全国多省市加大了对国家战略性新材料和半导体等“卡脖子”技术的招商引资力度,公司通过自身的技术实力和产业地位,与多个地市政府签订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打造新型材料产业园等,充分利用公司能够提供TFT-LCD、OLED平板显示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半导体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装备设计、研发、制造等的能力,在电子玻璃设备制造领域进行合作,携手产业化布局,保障显示材料国产化替代。多地政府产业投资平台通过与公司共同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为新型材料产业园建设提供支持。
由于报告期公司流动性紧张情况尚未解决,新冠疫情和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双重影响叠加,公司原有高端装备业务订单大幅减少,存量项目进展缓慢。2020年度,公司实现高端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21.75亿元,主要订单包括光电显示装备及半导体装备等,使公司在逆境中通过自身的技术实力继续与京东方等国内高端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
负重致远 新能源汽车产业砥砺奋进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缓解资源紧张的有效选择,是我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已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公司依托国家政策红利,积极布局氢能源车业务,推动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公司的氢燃料公交车还将在2022京张冬奥会期间为张家口市民提供绿色出行服务。
报告期,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得到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产业投资平台的资金扶持。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对公司子公司广西申龙进行现金增资,帮助公司增强广西申龙的综合实力,进而支持南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其仍将与公司共同为广西省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行合作。
报告期,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疫情影响,新能源商用车市场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加之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一直拖累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报告期新能源汽车销售持续下降。2020年,公司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8.16亿元。
(四)其他辅助业务
除上述主营业务之外,公司还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电子通讯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桥梁工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加大成熟产品的市场开拓,主打产品包括智慧路灯、电热产品等,并积极配合工程业务开展智慧停车场、智慧社区业务的开拓。在公司产业协同效应下,公司继续利用成熟的销售渠道,适当开展液晶显示模组、存储芯片、高端外设及整机类电子通讯业务订单的开发。2020年,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电子通讯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17亿元、0.3亿元、0.01亿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收入合计 |
7,048,745,959.08 |
100% |
17,528,752,785.80 |
100% |
-59.79% |
分行业
光电显示材料 |
2,135,052,770.06 |
30.29% |
3,126,808,438.78 |
17.84% |
-31.72%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2,174,785,704.15 |
30.85% |
4,436,618,464.19 |
25.31% |
-50.98%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29,685,225.36 |
0.42% |
91,383,503.08 |
0.52% |
-67.52% |
新能源汽车 |
816,093,616.24 |
11.58% |
3,817,931,195.17 |
21.78% |
-78.62% |
建筑安装 |
1,617,267,857.98 |
22.94% |
3,629,109,803.29 |
20.70% |
-55.44% |
电子通讯产品 |
506,253.97 |
0.01% |
1,877,384,577.26 |
10.71% |
-99.97% |
其他 |
275,354,531.32 |
3.91% |
549,516,804.03 |
3.14% |
-49.89% |
分产品 |
光电显示材料 |
2,135,052,770.06 |
30.29% |
3,126,808,438.78 |
17.84% |
-31.72%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2,174,785,704.15 |
30.85% |
4,436,618,464.19 |
25.31% |
-50.98%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29,685,225.36 |
0.42% |
91,383,503.08 |
0.52% |
-67.52% |
新能源汽车 |
816,093,616.24 |
11.58% |
3,817,931,195.17 |
21.78% |
-78.62% |
建筑安装 |
1,617,267,857.98 |
22.94% |
3,629,109,803.29 |
20.70% |
-55.44% |
电子通讯产品 |
506,253.97 |
0.01% |
1,877,384,577.26 |
10.71% |
-99.97% |
其他 |
275,354,531.32 |
3.91% |
549,516,804.03 |
3.14% |
-49.89% |
分地区 |
中国大陆 |
6,860,105,028.49 |
97.32% |
16,378,432,670.07 |
93.43% |
-58.12% |
港澳台 |
28,659,551.37 |
0.41% |
916,090,889.87 |
5.23% |
-96.87% |
中国境外 |
159,981,379.22 |
2.27% |
234,229,225.86 |
1.34% |
-31.7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光电显示材料 |
2,135,052,770.06 |
1,768,113,084.50 |
17.19% |
-31.72% |
-31.80% |
0.10%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2,174,785,704.15 |
2,071,887,783.75 |
4.73% |
-50.98% |
-35.66% |
-22.69% |
新能源汽车 |
816,093,616.24 |
746,403,252.58 |
8.54% |
-78.62% |
-75.07% |
-13.03% |
建筑安装 |
1,617,267,857.98 |
1,679,029,379.03 |
-3.82% |
-55.44% |
-53.63% |
-4.04% |
分产品 |
光电显示材料 |
2,135,052,770.06 |
1,768,113,084.50 |
17.19% |
-31.72% |
-31.80% |
0.10%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2,174,785,704.15 |
2,071,887,783.75 |
4.73% |
-50.98% |
-35.66% |
-22.69% |
新能源汽车 |
816,093,616.24 |
746,403,252.58 |
8.54% |
-78.62% |
-75.07% |
-13.03% |
建筑安装 |
1,617,267,857.98 |
1,679,029,379.03 |
-3.82% |
-55.44% |
-53.63% |
-4.04% |
分地区 |
中国大陆 |
6,860,105,028.49 |
6,327,230,643.15 |
7.77% |
-58.12% |
-53.70% |
-8.8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光电显示材料 |
营业成本 |
1,768,113,084.50 |
27.19% |
2,592,473,741.47 |
17.56% |
-31.80%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营业成本 |
2,071,887,783.75 |
31.86% |
3,220,103,028.92 |
21.81% |
-35.66% |
石墨烯产业化应 用 |
营业成本 |
25,889,827.73 |
0.40% |
54,175,218.14 |
0.37% |
-52.21% |
新能源汽车 |
营业成本 |
746,403,252.58 |
11.48% |
2,994,526,442.07 |
20.28% |
-75.07% |
建筑安装 |
营业成本 |
1,679,029,379.03 |
25.82% |
3,621,211,945.91 |
24.52% |
-53.63% |
电子通讯产品 |
营业成本 |
491,079.37 |
0.01% |
1,849,060,876.12 |
12.52% |
-99.97% |
其他 |
营业成本 |
211,989,717.73 |
3.24% |
435,057,379.33 |
2.94% |
-51.27% |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处置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
|
|
|
|
|
|
产份额的差额 |
江苏宏芯亿泰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 |
188,045,3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9.30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56,723.70 |
安徽威宇医疗器 材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5.21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175,541,822.07 |
成都中浦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
1,970,880.93 |
100.00% |
出售 |
2020.4.17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54,417.68 |
泰州烯王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12.31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9,947,389.05 |
东旭瑞琪(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51.00% |
出售 |
2020/8/26 |
办理工商登记,完成财产交接,丧失控制权 |
-294,638.04 |
北京信业道隧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0.00 |
90.00% |
出售 |
2020/9/11 |
办理工商登记,完成财产交接,丧失控制权 |
0.00 |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江苏宏芯亿泰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安徽威宇医疗器 材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成都中浦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泰州烯王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东旭瑞琪(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北京信业道隧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新增子公司情况
(1)2020年7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7,000.00万元,持股90%,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10%。
(2)2020年7月8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500.00万元,持股65%,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0.00万元,持股35%。
(3)2020年7月8日,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00.00万元,持股70%,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30%。
(4)2020年7月15日,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与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光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00.00万元,持股98%,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持股2%。
(5)2020年7月29日,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8,000.00万元,持股98%,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持股2%。
(6)2020年7月30日,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旭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7)2020年9月15日,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西旭龙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8)2020年12月7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申龙(青岛)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9)2020年12月28日,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缴0.00万元,其中: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90%,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持股10%。
3、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1)2020年3月4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2)2020年6月17日,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源君泰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3)2020年8月4日,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盈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4)2020年12月19日,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张家口申龙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432,656,432.3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4.5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420,335,186.27 |
20.15% |
2 |
客户二 |
299,398,854.38 |
4.25% |
3 |
客户三 |
293,234,475.70 |
4.16% |
4 |
客户四 |
232,924,199.03 |
3.30% |
5 |
客户五 |
186,763,716.97 |
2.65% |
合计 |
-- |
2,432,656,432.35 |
34.5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546,616,197.4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2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889,149,683.01 |
13.37% |
2 |
供应商二 |
219,288,787.73 |
3.30% |
3 |
供应商三 |
183,850,495.69 |
2.76% |
4 |
供应商四 |
137,767,782.84 |
2.07% |
5 |
供应商五 |
116,559,448.17 |
1.75% |
合计 |
-- |
1,546,616,197.44 |
23.2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149,140,651.28 |
374,311,613.79 |
-60.16% |
1、本期通过降本增效,工资福利、业务招待、广告宣传等费用有大幅下降;2、本期开始适用新收入准则,运费作为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
管理费用 |
798,315,712.49 |
680,991,836.92 |
17.23% |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新增无形资产摊销所致。此外,公司通过人力及费 |
|
|
|
|
用管控,工资福利、咨询费、办公费等有所下降 |
财务费用 |
1,425,602,566.24 |
1,190,391,792.36 |
19.76% |
中期票据上调了票面利率,导致利息支出增加。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存款利息收入有大幅减少 |
研发费用 |
246,737,389.01 |
483,759,365.90 |
-49.00% |
受公司流动性资金紧张的影响,本期研发费用投入有所减少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本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有下降,研发投入较上年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912 |
1,518 |
-39.9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8.52% |
21.43% |
-2.91%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02,599,345.42 |
1,225,382,230.45 |
-75.3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9% |
6.99% |
-2.7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55,861,956.41 |
740,503,902.47 |
-92.46%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
18.46% |
60.43% |
-41.9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本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有下降,研发投入较上年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83,700,654.75 |
21,426,062,081.52 |
-49.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42,395,093.94 |
24,438,761,730.88 |
-63.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041,305,560.81 |
-3,012,699,649.36 |
167.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59,332,393.22 |
2,185,020,402.06 |
136.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98,125,803.23 |
13,140,071,767.16 |
-51.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1,238,793,410.01 |
-10,955,051,365.10 |
88.69% |
额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9,090,693.12 |
13,104,827,430.05 |
-83.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2,583,768.49 |
13,618,539,908.02 |
-81.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53,493,075.37 |
-513,712,477.97 |
50.6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7,177,340.68 |
-14,481,054,227.95 |
103.7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催款,新能源补贴款和销售回款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催账,本期新能源补贴款和销售回款增加。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44,839,022.96 |
4.15% |
主要是本期处置子公司投资损失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0.00% |
|
|
资产减值 |
-698,676,159.85 |
20.01% |
主要是应收款项和商誉减值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9,915,245.75 |
-0.28% |
偶发性收入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437,725,355.51 |
-12.54% |
主要是预提的中期票据违约金 |
部分具有可持续性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9,636,737,704.16 |
14.86% |
11,598,949,986.00 |
17.12% |
-2.26% |
|
应收账款 |
8,828,941,455.49 |
13.62% |
10,865,585,841.22 |
16.04% |
-2.42% |
|
存货 |
2,272,105,423.53 |
3.50% |
2,372,003,790.93 |
3.50%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0,744,414.75 |
1.02% |
695,653,870.87 |
1.03% |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84,699,438.18 |
3.52% |
2,149,950,323.00 |
3.17% |
0.35% |
|
固定资产 |
9,482,974,525.95 |
14.63% |
9,515,409,900.16 |
14.04% |
0.59% |
|
在建工程 |
5,477,069,374.41 |
8.45% |
4,759,034,676.05 |
7.02% |
1.43% |
|
短期借款 |
8,504,930,674.21 |
13.12% |
9,024,311,072.40 |
13.32% |
-0.20% |
|
长期借款 |
2,338,055,092.56 |
3.61% |
2,793,021,208.15 |
4.12% |
-0.51% |
|
预付账款 |
8,991,468,916.98 |
13.87% |
8,796,367,804.83 |
12.98% |
0.89%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受限货币资金8,653,977,300.39元。
2、设置抵押权或是融资租赁形成的固定资产截至期末的账面价值为8,446,432,443.77元。
3、设置抵押权的无形资产532,040,396.23元。
4、设置抵押权的在建工程3,532,304,550.81元。
5、作为抵押物的投资性房地产660,744,414.75元。
6、设置质押权的应收账款2,259,823,784.36元。
7、设置抵押权的存货306,336,010.37元。
8、设置质押权的长期应收款为18,518,807.66元。
注:孙公司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专利权作质押,质押借款金额:7,800,000.00元,质押专利号:2013107141561,2012101193619。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795,598,966.01 |
3,278,601,335.13 |
15.7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
|
|
|
|
|
|
|
进展情况 |
|
|
|
|
|
甘肃旭 盛显示 科技有 限公司 |
光电显示 |
新设 |
115,200,000.00 |
16.00% |
自筹 |
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步道高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长期 |
光电显示 |
完成 |
|
-180,486.96 |
否 |
|
|
合计 |
-- |
-- |
115,2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180,486.96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 |
|
|
|
金总额 |
金总额 |
的募集资金总额 |
集资金总额 |
集资金总额比例 |
总额 |
用途及去向 |
资金金额 |
2015 |
定增 |
800,000 |
0 |
809,414.89 |
0 |
0 |
0.00% |
0 |
补流 |
0 |
2016 |
定增 |
695,000 |
0 |
324,519.7 |
389,459.42 |
389,459.42 |
56.04% |
0 |
补流 |
0 |
2017 |
定增 |
375,000 |
0 |
370,003.74 |
10,627.3 |
29,827.3 |
7.95% |
0 |
补流 |
0 |
合计 |
-- |
1,870,000 |
0 |
1,503,938.33 |
400,086.72 |
419,286.72 |
22.42%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本年度无置换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中尚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10,627.3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
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2,350.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先期投入新能源客车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669.8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曲面玻璃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881.08万元,置换先期支付交易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的自筹资金800.00万元,并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8)第105001号验证。
公司于2018年6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19,200.00万元用于“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本年度无置换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9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公司资金周转情况下,终止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89,459.42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为“建设第8.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东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增加福州东旭控股子公司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旭福”)。每条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分别由1条前工序生产线及1条后加工生产线组成,福州旭福承接募投项目中的2条8.5代线后加工生产线的投资及建设工作,涉及金额共计82,30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1.83%。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公司于2017 年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11,074.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7)第105001号验证。 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鉴于该项目已经部分完成,募集资金余额主要为利息收入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公司决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年度亦无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708.42万元,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5)第05037 号验证。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第5代TFT-LCD用彩 色滤光片(CF)生产 线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0 |
312,877.89 |
104.29% |
2019年09月25日 |
-5,296.33 |
不适用 |
否 |
收购旭飞光电100%股 权 |
否 |
177,000 |
177,000 |
0 |
177,000 |
1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
是 |
否 |
收购旭新光电100%股 权 |
否 |
198,000 |
198,000 |
0 |
198,000 |
1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5,000 |
125,000 |
0 |
121,537 |
97.23% |
|
|
不适用 |
否 |
第8.5代TFT-LCD玻 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
否 |
695,000 |
695,000 |
0 |
324,519.7 |
46.69% |
2019年12月31日 |
5,390.52 |
不适用 |
否 |
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 生产项目 |
否 |
220,000 |
220,000 |
0 |
212,430.44 |
96.56% |
2021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
否 |
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 生产项目 |
否 |
110,000 |
90,800 |
0 |
95,956.99 |
105.68% |
2021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
否 |
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 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0 |
19,200 |
0 |
16,616.3 |
86.54% |
2019年02月28日 |
|
不适用 |
否 |
支付购买申龙股权对 价 |
否 |
40,000 |
40,000 |
0 |
40,000 |
100.00% |
|
|
是 |
否 |
支付交易费用及中介 |
否 |
5,000 |
5,000 |
0 |
5,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否 |
机构费用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70,000 |
1,870,000 |
0 |
1,503,938.32 |
-- |
-- |
94.1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否 |
|
|
|
|
|
|
|
|
|
合计 |
-- |
1,870,000 |
1,870,000 |
0 |
1,503,938.32 |
-- |
-- |
94.1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
1、新能源汽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因项目尚未完全建成验收因此预计效益实现情况为不适用;
2、曲面显示用盖板玻 璃生产项目:因项目尚 未完全建成验收因此 预计效益实现情况为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公司于 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 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为“建设第8.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东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增加福州东旭控股子公司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旭福”)。每条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分别由1条前工序生产线及1条后加工生产线组成,福州旭福承接募投项目中的2条8.5代线后加工生产线的投资及建设工作,涉及金额共计82,30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1.83%。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708.42万元,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5)第05037 号验证。 2、公司 2017 年1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11,074.78万元置换预 |
|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7)第105001号验证。 3、公司2018年1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2,350.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专审字(2018)第105001号验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计通过,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无法于 2019年 12 月 6 日按期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月 6 日召开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补流募集资金及早归还的议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
1、截止2020年底,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低于五百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由于该募投项目已部分完成,该部分节余主要为利息收入,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8月28日、9月14日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公司资金周转情况下,公司决定终止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89,459.42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本年度无置换情况。
3、2020年11月27日、
12月15日分别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
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
车生产项目”、“高铝硅
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
级改造项目”中尚未使
用完的募集资金及利
息共计10,627.30万元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 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 司的业务发展。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盛世达 投资有 限公 司、新 余纳鼎 管理咨 |
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21日 |
37,000 |
4,083.1 |
无 |
-1.18% |
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 |
否 |
非关联方 |
是 |
是 |
2020年05月23日 |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
询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
|
|
|
|
|
|
|
|
|
|
|
|
|
易矩 (北 京)科 技有限 公司、 杨爽 |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15日 |
18,804.53 |
273.67 |
无 |
-0.08% |
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 |
否 |
非关联方 |
是 |
是 |
|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客车 |
3,200,000,000.00 |
9,500,560,124.48 |
4,404,664,322.29 |
857,111,780.05 |
-327,887,622.45 |
-303,659,010.79 |
芜湖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光电显示产品 |
2,000,000,000.00 |
10,601,653,791.47 |
5,655,974,504.71 |
443,331,709.96 |
-118,483,924.74 |
-133,978,974.84 |
东旭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安装 |
3,000,000,000.00 |
12,377,555,037.52 |
3,008,242,361.79 |
1,686,677,453.25 |
-225,295,900.96 |
-224,276,595.05 |
郑州旭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光电显示材料 |
1,650,000,000.00 |
3,606,916,701.57 |
1,975,337,892.92 |
130,397,376.54 |
-88,637,783.70 |
-97,703,500.55 |
福州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光电显示材料 |
2,000,000,000.00 |
3,905,401,075.83 |
3,055,173,426.86 |
1,070,360,292.01 |
88,802,705.01 |
64,462,085.55 |
四川旭虹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光电显示产品 |
2,000,000,000.00 |
3,679,592,912.99 |
2,323,211,959.41 |
424,611,099.05 |
19,734,838.82 |
9,504,373.95 |
芜湖东旭光 电装备技术 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装备及技术 |
2,500,000,000.00 |
18,222,469,200.33 |
3,440,678,420.09 |
2,246,893,837.26 |
-461,777,378.52 |
-471,615,723.4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河北光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绵阳旭虹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申龙(青岛)车辆销售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广西旭龙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业务扩展 |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成都中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安徽威宇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泰州烯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北京信业道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东旭瑞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置 |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柔性显示技术是近年来电子信息领域最为活跃的研究方向之一,具有轻质、可弯曲、可折叠特性的柔性OLED显示屏、可穿戴电子设备等柔性电子产品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最具前景的高科技产业。华为、苹果、三星等众多公司的新一代智能手机均采用了柔性OLED显示,致使柔性OLED显示相关材料的需求急速增加。柔性显示基板材料是实现OLED从硬屏转化为柔性屏的必需材料。5G时代,更轻、更薄、更大尺寸将是智能手机屏幕形态的趋势。除了折叠屏手机,其他折叠形态的应用也会进入日常生活,比如:汽车领域、智慧医疗、人工智能、智能家居等。创新应用场景都可以促进柔性OLED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持续推进柔性技术研究,从盖板玻璃原片扩大至防眩光(AG)玻璃基板、车载用盖板玻璃、移动终端盖板玻璃、智能家电盖板玻璃等各种平板显示行业。
伴随疫苗接种加快,生产高端药用玻璃瓶所需材料——中硼硅玻璃管的需求出现激增。随着疫苗规模化生产的推进,疫苗瓶需求数量爆发式增长。国内大部分中硼硅管制瓶原材料为进口肖特、康宁等中硼硅玻璃管。目前,已有多家中企在中硼硅玻璃制造上取得技术突破,并建立了产能。东旭光电布局中性硼硅药用玻管国产化领域,致力于攻克技术壁垒,推动国产产品实现进口替代进程。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基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产业基础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未来公司仍将以聚焦光电显示核心主业,剥离与现有产业无正相关资产为主要发展方向。尽全力增强公司经营实力,进一步推进平稳化解债务违约风险,积极维护与金融机构的正常合作,努力推动公司信用的逐渐恢复,确保产业经营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随着OLED柔性显示发展趋势,公司在夯实液晶玻璃基板主业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产业链横向拓展策略,采取多种合作方式探索,加强与各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合作,依托国有资本的力量,继续推进OLED载板玻璃、LTPS玻璃基板、车载3D盖板玻璃、耐摔玻璃、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等为代表的光电显示新材料的产业发展。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技术优化和产业升级,提升光电显示业务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三)2021年经营计划
1、聚焦主业,提升市场地位
一方面,公司痛下决心断臂求生,对所有产业进行梳理,保留一批、发展一批、淘汰一批,甩掉包袱,做好主业,聚焦发展。特别是对于成本占用高、市场份额小、竞争能力弱、盈利水平差的非主营业务,关停并转,加速转让或淘汰。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平台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拓展OLED柔性显示领域,进行技术优化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增强经营实力。
2、清收盘活,增收节支
公司积极开展清收盘活工作,通过内部挖潜开展自救,强化盘活,增加活力,突出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提升实力和增强竞争力,利用现有资源为重生再造创造有利条件。
3、组织再造,降本增效
公司通过开源节流确保公司主业正常运营。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严控各项费用支出,改革过去成本管理过于粗放的弊端,实行薪酬总包和费用总包“双包管理”,大幅度压缩成本费用。对组织架构和产业板块进行重整,优化再造,人员实行竞争上岗,优胜略汰。强化创收组织推动和项目推动,全面推行组织再造,降本增效,激发全员创业激情。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资金流动性困难的风险
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公司未能如期兑付于2020年5月19日到期的公司债券“15东旭债(112243.SZ)”本金及利息合计10.21亿元;未能于2020年11月17日、12月2日如期兑付“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A,债券代码:101659065)、“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债券代码:101659066)以及“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2,债券代码:101659069)的应付利息合计0.41亿元。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通过和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合作,依托政府提供的资源及优惠政策,获取更多的产业发展机会,为早日化解债务危机提供帮助,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TFT-LCD玻璃基板的下游液晶面板技术成熟度高,适宜大规模生产,液晶玻璃基板尤其是大尺寸液晶玻璃基板虽然可覆盖产线多,生命周期较长,但平板显示技术属于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领域,虽然目前TFT-LCD技术仍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对柔性显示技术的突破和需求,柔性化日益成为当前电子产品的主流趋势。若下游平板显示TFT-LCD技术被OLED等其他新技术完全取代,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应对措施:为了应对技术替代的风险,公司在已取得的产业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顶住流动性紧张的压力,继续夯实研发,专注自主创新,继续不断进行技术探索与改良。公司已经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研发相关指标也达到国际领先水准,努力为技术迭代升级做好光电显示新技术储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730,250,11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公司计划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3,402,967,074.0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 |
0.00 |
-1,523,458,244.3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401,117,508.26 |
2,163,607,505.39 |
18.54% |
0.00 |
0.00% |
401,117,508.26 |
18.54%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
2007年03月2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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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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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除托管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3、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继续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人此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声明和承诺。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大城;陈细城;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
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含其子公司,下同)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公司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姚娥琴;王文玺 |
诺 |
/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与东旭光电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未经东旭光电依《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旭光电《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东旭光电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谋求与东旭光电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谋求与东旭光电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东旭光电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旭光电《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旭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而给东旭光电造成损失,由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大城;陈细城;姚娥琴;王文玺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未经东旭光电(含其子公司,下同)依《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旭光电《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东旭光电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对东旭光电的影响力,谋求与东旭光电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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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谋求与东旭光电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东旭光电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东旭光电《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旭光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东旭光电进行交易而给东旭光电造成损失,由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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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本企业未与东旭光电任一股东签订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实施任何其他可能促使东旭光电数名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利从而实际控制东旭光电的行为。本次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企业将直接持有东旭光电股份从而成为其股东,基于此,本企业承诺将独立行使股东权利,未来不会与东旭光电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于私下达成一致行动的意思表示。 |
2017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其他承诺 |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二)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三)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四)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本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7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李兆廷;龚昕;韩志国; |
其他承诺 |
(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承 |
2017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鲁桂华;张双才;刘文泰;王忠辉;王建强;王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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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三)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四)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五)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六)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参与决策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七)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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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积极协调配合申龙客车未获登记发证的房产的权证办理事宜,确保该事项不会影响申龙客车正常生产经营。如未来申龙客车在经营过程中,因该等权属瑕疵导致影响申龙客车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因此遭受政府部门的罚款、滞纳金等以及因该等需解决并完善相关房产问题而使相关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的损失等),在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申龙客车的实际损失后30日内,上海辉懋给予申龙客车以足额赔偿。 |
2017年10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上海辉懋承诺申龙客车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的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00万元、40,000.00万元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超期,未完成。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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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55,000.00万元。2、若申龙客车在利润承诺期间内,截至2017年末(当年度)、2018年末(含2017年度)、2019年末(含2017、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未能达到对应各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上海辉懋对不足部分优先以股份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由上海辉懋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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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因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的东旭光电股票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经营,亦不得要求东旭光电回购。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东旭光电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2、东旭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东旭光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东旭集团因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的东旭光电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2017年11月30日 |
2020年11月29日 |
履行完毕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东旭集团认购的东旭光电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东旭集团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此规定。 |
2017年12月29日 |
2020年12月28日 |
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委托给宝石股份管理的托管公司外,本人及控股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宝石股份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2、本人保证不利用对宝石股份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宝石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益,或导致与宝石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形成业务竞争的决策。3、本人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宝石股份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4、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宝石股份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
2011年11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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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此类竞争业务。5、若因本人原因导致与宝石股份产生同业竞争,并致使宝石股份受到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6、在符合证券监管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本人承诺将所持有的委托给宝石股份管理的托管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入宝石股份。在本人作为宝石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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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委托给东旭光电管理的托管公司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会从事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2、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东旭光电的控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益,或导致与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形成业务竞争的决策。 3、本公司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东旭光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项目。4、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东旭光电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竞争业务。5、若因本公司原因导致与东旭光电产生同业竞争,并致使东旭光电受到损失,本公司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6、在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的控股股东期间,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
2012年04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1)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东旭集团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做出以下承诺: |
2015年02月08日 |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鉴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在扣除发行 |
2015年02月1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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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投入玻璃基板及其装备的研发、生产,以及原材料采购,以适应公司业务运营和拓展的需要。公司承诺:一、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间接地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用于增加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的资本金或对其借款;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承诺的有效期与公司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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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2)东旭集团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等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作出以下承诺: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涉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根据东旭光电的要求,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等)续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2015年06月17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为避免将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除托管公司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东旭光电及 |
2015年12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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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活动。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该等合作机会让予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3、在本人(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严格履行本人(本公司)此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声明和承诺。本人(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东旭光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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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了保障公司主要业务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期间承诺:鉴于:(1)东旭光电的主营业务为TFT-LCD玻璃基板的生产,目前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2)东旭集团为东旭光电控股股东,在东旭集团控制东旭光电期间,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装备”)等分别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此,东旭集团作出以下承诺: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涉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无论东旭集团是否控制东旭光电,承诺上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东旭集团仍将根据东旭光电的要求,无条件按原合同条款与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芜湖光电、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等)续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2015年12月16日 |
2030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 |
其他承诺 |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6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李兆廷;龚昕;周波;鲁桂华;穆铁虎;张双才;牛建林;石志强;刘文泰; |
其他承诺 |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 |
2016年02月0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肖召雄;周波 |
|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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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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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
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钱新明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八位股东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钱新明自愿对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三年的盈利作出如下承诺:2017、2018和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50万,2,000万和4,000万。 |
2017年05月11日 |
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
超期,未完成。 |
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绿德、庄永军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018年、2019年、2020年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宝创新”)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为避免歧义,上述净利润指三宝创新各承诺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具体以当年度审计报告记载为准。如上述业绩承诺累计未完成,各方同意按照未完成净利润差额,由承诺方从其所持三宝创新股权中折算相应股权份额无偿转让给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承诺方无偿转让累计不超过三宝创新8%的股权用于补足业绩承诺差额部分。 |
2018年05月29日 |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承诺到期,未完成。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
|
的工作计划
1、详见公司2020年6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龙客车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关于明朔科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详见公司2021
年4月30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三宝创新2020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深圳市三宝创 新智能有限公 司 |
2018年05月28日 |
2020年12月31日 |
3,500 |
-5,198.8 |
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0年三宝创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2018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069/079号公告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6月,公司投资并购三宝创新,根据与三宝创新股东林绿德、庄永军及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承诺人”)签订的《关于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承诺人自愿对三宝创新未来三年的盈利作出承诺:三宝创新2018/2019/2020年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2020年度三宝创新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198.80万元,2018/2019/2020年实现净利润累计-6,933.32万元,未能达到承诺人做出的业绩承诺(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确定),差额为-14,433.32万元。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9年度将三宝创新商誉全部计提减值。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意见事项的推进工作,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资产 |
|
|
合同资产 |
|
2,116,033,344.57 |
存货 |
3,738,606,383.96 |
2,372,003,790.93 |
应收账款 |
11,615,016,592.76 |
10,865,585,841.22 |
负债 |
|
|
合同负债 |
|
756,473,360.31 |
预收款项 |
1,355,751,069.85 |
513,857,985.90 |
其他流动负债 |
450,293,976.90 |
535,713,700.54 |
股权权益 |
|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新准则下 |
原准则下 |
资产 |
|
|
合同资产 |
2,035,298,639.65 |
|
存货 |
2,272,105,423.53 |
3,443,879,127.59 |
应收账款 |
8,828,941,455.49 |
9,692,466,391.08 |
负债 |
|
|
合同负债 |
1,977,428,975.61 |
|
预收款项 |
356,691,444.11 |
2,525,928,993.04 |
其他流动负债 |
632,330,030.26 |
440,521,456.94 |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新准则下 |
原准则下 |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营业成本 |
6,503,804,124.69 |
6,466,527,927.61 |
销售费用 |
149,140,651.28 |
186,416,848.36 |
信用减值损失 |
-342,956,797.13 |
-356,987,540.31 |
资产减值损失 |
-698,676,159.85 |
-684,645,416.67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前期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间 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长期股权投资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未分配利润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资产减值损失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净利润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1,203,597.45 |
母公司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1,203,597.45 |
母公司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1,203,597.45 |
合并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5,549,771.42 |
合并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5,549,771.42 |
合并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5,549,771.42 |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 |
股权处 |
股权处置 |
丧失控制权 |
丧失控制权时点 |
处置价款与处置 |
|
款 |
置比例 |
方式 |
的时点 |
的确定依据 |
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江苏宏芯亿泰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 |
188,045,3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9.30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56,723.70 |
安徽威宇医疗器 材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5.21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175,541,822.07 |
成都中浦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
1,970,880.93 |
100.00% |
出售 |
2020.4.17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54,417.68 |
泰州烯王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12.31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9,947,389.05 |
东旭瑞琪(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51.00% |
出售 |
2020/8/26 |
办理工商登记,完成财产交接,丧失控制权 |
-294,638.04 |
北京信业道隧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0.00 |
90.00% |
出售 |
2020/9/11 |
办理工商登记,完成财产交接,丧失控制权 |
0.00 |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江苏宏芯亿泰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安徽威宇医疗器 材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成都中浦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泰州烯王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东旭瑞琪(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北京信业道隧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新增子公司情况
(1)2020年7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7,000.00万元,持股90%,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10%。
(2)2020年7月8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500.00万元,持股65%,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0.00万元,持股35%。
(3)2020年7月8日,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00.00万元,持股70%,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30%。
(4)2020年7月15日,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与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光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00.00万元,持股98%,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持股2%。
(5)2020年7月29日,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8,000.00万元,持股98%,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持股2%。
(6)2020年7月30日,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旭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7)2020年9月15日,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西旭龙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8)2020年12月7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申龙(青岛)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9)2020年12月28日,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缴0.00万元,其中: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90%,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持股10%。
3、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1)2020年3月4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2)2020年6月17日,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源君泰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3)2020年8月4日,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盈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4)2020年12月19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口申龙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齐正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整。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农银创新(北京) 投资有限公司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 |
40,462.22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陆金申华融资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7,377.58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中泰证券(上海) |
104,652.95 |
是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 |
详见《关于对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
|
|
|
|
03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口分行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 |
42,106.38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 |
9,698.2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银行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 |
10,600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交易 纠纷 |
116,248 |
是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河北蠡州北银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辛兴东支行金 融借款合同纠纷 |
1,116.87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 |
|
|
|
|
|
|
|
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交易 纠纷 |
5,261.35 |
是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租赁合同纠纷 |
6,041.54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交易纠纷 |
13,739.54 |
是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交易纠纷 |
10,458.5 |
是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交 易纠纷 |
15,803.09 |
是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 |
|
|
|
|
|
|
|
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信托 纠纷 |
5,427.87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省分行金 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36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两江 分行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 |
1,000.1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5,109.79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湖北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融资租赁 合同纠纷 |
11,567.81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2020年8月3日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
|
|
|
|
|
|
|
198号)的回复说明》 |
山东高速环球融资 租赁公司公证债权 文书强制执行 |
22,393.04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 公司损害公司利益 责任纠纷 |
1,000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安徽中安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37,576.55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2020年08月03日 |
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98号)的回复说明》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 诉 |
0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分行金 融借款合同纠纷 |
102,410.08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80,000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包头包百支 行金融借款合同纠 |
20,960.22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纷 |
|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陇海 路支行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 |
18,288.13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国家开发银行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 |
25,204.16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青岛昌盛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 |
9,679.69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 |
20,000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山高(烟台)卓越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投资合同纠纷 |
30,820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微宏动力系统(湖 州)有限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 |
4,095.62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 能源有限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 |
12,390.64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力神动力电池系统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 |
3,929.49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其他:起诉金额< 3000万元 |
61,145.92 |
否 |
尚未开庭 |
无 |
无 |
|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东旭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东旭光电未能按时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市规则( 201811 月修订)》1.4条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 修订)》第 6.3.8条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05月1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王立鹏 |
董事 |
东旭光电未能按时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时任董事长王立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条和第 3.1.5条的规定,对东旭光电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05月1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胡恒广、冯秋菊 |
高级管理人员 |
东旭光电未能按时归还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时任总经理胡恒广、财务总监冯秋菊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条和第 3.1.5条的规定,对东旭光电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05月1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石家庄宝石电子 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其他 |
宝石集团未在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减持股份的预披公告,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条、第 2.3条、第 3.1.8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06月10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
|
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
|
|
|
|
东旭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经自查发现部分子公司违反了《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仅经子公司董会审议通 过即对外提供担保, 未及时报告东旭光电 ,导致东旭光电未能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12月1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李兆廷 |
实际控制人 |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经自查发现部分子公司违反了《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仅经子公司董会审议通 过即对外提供担保, 未及时报告东旭光电 ,导致东旭光电未能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条、第 2.3条的规定。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12月1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武吉伟、王立鹏 |
董事 |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经自查发现部分子公司违反了《内部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12月1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仅经子公司董会审议通 过即对外提供担保, 未及时报告东旭光电 ,导致东旭光电未能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条、第 3.1.5条的规定。 |
|
|
|
|
胡恒广、黄锦亮、 冯秋菊、王建强、 刘文泰 |
高级管理人员 |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经自查发现部分子公司违反了《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仅经子公司董会审议通 过即对外提供担保, 未及时报告东旭光电 ,导致东旭光电未能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 1.4条、第 3.1.5条的规定。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 |
其他 |
通报批评 |
2020年12月11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处罚与处分记录 |
|
|
修订)》第3.1.9条的规定。 |
|
|
|
|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旭光电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报告,东旭光电未能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东旭光电发现此违规事项后,董事会积极整改,对担保事项履行了补充审议及信息披露。对违规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其处以通报批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同时公司成立了违规担保处理小组,由董事长郭轩负责,安排专人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制定解除担保责任的具体方案并积极落实。截至2020年7月23日,东旭光电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已经分别完成清偿义务,与之对应的东旭光电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责任已经全部解除,东旭光电已于2020年7月24日将担保责任解除进展情况对外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通过万德数据查询,获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截至目前已经违约的企业债券包括“18东集02”、“15东旭集02”、“15东旭集”、“16东旭02”、“17东旭01”、“17东旭02”、“H7东集01”、“16东旭01”、“H6东集06”等,合计违约本金111.47亿元。
2、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存在3项被执行案件。
3、因公司未对相关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作为东旭光电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东旭光电子公司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现更名为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相关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对东旭光电的违规行为知悉且负有直接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兆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前述相关违规行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26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及后续安排进行了公告。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惠东县宝 安金岸房 地产开发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安装 |
参考市价议定 |
8,336.72 |
8,336.72 |
|
|
否 |
货币 |
8,336.72 |
2020年06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0 |
有限公司 |
制 |
|
|
|
|
|
|
|
|
|
|
|
57号公告 |
惠州市德 新房地产 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安装 |
参考市价议定 |
5,106.09 |
5,106.09 |
|
|
否 |
货币 |
5,106.09 |
2020年06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057号公告 |
中山市深 中房地产 开发有限 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安装 |
参考市价议定 |
4,696.45 |
4,696.45 |
|
|
否 |
货币 |
4,696.45 |
2020年06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057号公告 |
湖南宝安 鸿基房地 产开发有 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安装 |
参考市价议定 |
3,712.15 |
3,712.15 |
|
|
否 |
货币 |
3,712.15 |
2020年06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057号公告 |
东莞市宜 久房地产 开发有限 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建筑安装 |
参考市价议定 |
2,173.57 |
2,173.57 |
|
|
否 |
货币 |
2,173.57 |
2020年06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057号公告 |
东旭科技 集团有限 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原材料 |
参考市价议定 |
2,317.37 |
2,317.37 |
|
|
否 |
货币 |
2,317.37 |
2020年06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057号公告 |
石家庄金 顺环保科 技有限公 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原材料 |
参考市价议定 |
2,561.45 |
2,561.45 |
|
|
否 |
货币 |
2,561.45 |
2020年06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057号公告 |
合计 |
-- |
-- |
28,903.8 |
-- |
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 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受资金流动性持续紧张影响,订单推进速度较慢,减少了部分关联交易的发生;另一方面部分关联交易由于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业务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少于预计金额。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 公司 |
2019年07月10日 |
5,000 |
2020年07月10日 |
3,36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17日 |
2,745 |
2020年05月10日 |
2,49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 公司 |
2020年10月23日 |
8,637.6 |
2020年10月23日 |
7,377.46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 |
否 |
否 |
为上海申龙汽车销售 客户提供担保 |
2019年07月03日 |
200,000 |
|
52,389.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09月10日 |
150,222.11 |
2020年09月10日 |
150,222.11 |
抵押 |
上海申龙将其持有的广西申龙150,222.1112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65%)向南宁车投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计(A1) |
161,604.7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163,458.57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3) |
366,604.71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215,848.47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2013年06月20日 |
132,000 |
2013年11月12日 |
47,462.9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2013年09月27日 |
90,000 |
2014年05月06日 |
27,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 术有限公司 |
2014年04月12日 |
150,000 |
2014年10月30日 |
2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
2016年11 |
52,300 |
2016年12月02 |
33,889.6 |
连带责任保 |
72个月 |
否 |
否 |
限公司 |
月18日 |
|
日 |
|
证 |
|
|
|
东旭(昆山)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
2018年05月11日 |
38,000 |
2018年05月14日 |
21,966.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期限为 自质权设立 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
否 |
否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 |
2018年10月31日 |
30,000 |
2020年03月26日 |
1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东旭(昆山)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24日 |
30,000 |
2018年12月18日 |
4,94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11日 |
25,084 |
2019年10月08日 |
24,626.98 |
连带责任保证 |
四年 |
否 |
否 |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04日 |
2,000 |
2019年10月10日 |
44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郴州旭鸿交通运输建 设有限公司 |
2019年05月09日 |
26,200 |
2019年06月06日 |
24,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5年 |
否 |
否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 |
2019年05月09日 |
60,000 |
2019年05月21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6个月 |
否 |
否 |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 术有限公司 |
2019年05月30日 |
28,000 |
2019年06月17日 |
10,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 |
2020年03月12日 |
10,000 |
2020年03月24日 |
8,52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4月09日 |
8,000 |
2020年04月10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12日 |
2,498 |
2020年03月09日 |
2,43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7日 |
6,000 |
2020年04月30日 |
3,83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 |
2020年04月03日 |
7,900 |
2020年04月26日 |
5,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5月21日 |
20,000 |
2020年05月09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21日 |
2,000 |
2020年06月0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6月05日 |
18,000 |
2020年06月04日 |
17,999.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 限公司 |
2020年07月28日 |
4,000 |
2020年08月17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 |
2020年10月23日 |
11,500 |
2020年11月11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0日 |
1,637 |
2020年12月31日 |
1,63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湖南东旭威盛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0日 |
1,999.8 |
2020年12月31日 |
1,849.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三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
475,279.8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2,192.7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
757,118.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72,727.85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
636,884.51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55,651.27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
1,123,723.5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88,576.32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23% |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上海赫丹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12,000 |
0.39% |
质押 |
20190709-20200109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上海赫丹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18,000 |
0.59% |
质押 |
20190710-20200110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泰州中闵 物资有限 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9,200 |
0.30% |
质押 |
20190923-20200923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泰州中闵 物资有限 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15,800 |
0.52% |
质押 |
20190924-20200924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江苏延杰 贸易有限 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20,500 |
0.67% |
质押 |
20190625-20200625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江苏延杰 贸易有限 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9,500 |
0.31% |
质押 |
20190711-20200711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上海贤致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100,000 |
3.27% |
质押 |
20190327-20200326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山东环宸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70,000 |
2.29% |
质押 |
20180601-20210601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深圳市普 印乐实业 有限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30,000 |
0.98% |
质押 |
20180601-20210601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北京琦盛 和信科技 有限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40,000 |
1.31% |
质押 |
20180601-20210601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深圳市炫 鑫通电子 有限公司 |
销售合作伙伴 |
60,000 |
1.96% |
质押 |
20180601-20210601 |
0 |
0.00% |
已解除 |
0 |
已解除 |
合计 |
385,000 |
12.59% |
-- |
-- |
0 |
0.00% |
-- |
-- |
--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坚持以“为员工谋发展,对社会做贡献,为股东创价值”为经营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全力降低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积极从事公益事业,努力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从而促进公司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投资者充分参与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业绩的知情权,杜绝内幕交易的发生,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同样注重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在公司的经营决策过程中,公司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债券违约后,公司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义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制定详细的偿债方案形成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履行债券违约后的信息披露义务,发布债券违约进展公告,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进一步深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定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员工健康管理办法,每年安排员工进行体检,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和休息休假。公司为员工规划良好的职业生涯通道,重视员工职业技能的提升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关心、爱护、信任人才,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公司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开展职工趣味运动会、组织节日特色活动,丰富员工生活。定期开展上、下级员工谈心交流活动,组织员工座谈,疏导员工情绪,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与氛围。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秉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客户服务理念,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在“感恩做人、敬业做事”的企业宗旨引领下,勇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持续关爱贫困人群,慈善捐助救难济困。2020年,公司为云南、新疆、四川等地捐赠扶贫资金,为安徽捐赠防汛物资。多次捐助物资、资金用于贫困地区脱贫及灾区救援。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先后多次向国内部分省市捐赠防疫物资及现金,努力践行着对社会、对人民诚信奉献的企业精神。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公司多次捐助物资、资金用于贫困地区脱贫及灾区救援。包括:
1、公司子公司上海申龙为响应上海市闵行区(贫困村)结对帮扶省县(市、区)活动,为瓦窑镇阿依寨村委会捐赠帮扶项目资金10万元;为云南保山市隆阳区捐赠结对帮扶资金10万元;为广西省捐赠防疫物资15.96万元;为上海市抗击疫情捐款50万元;为浙江省捐赠防疫物资2.1万元;
2、公司子公司道隧集团为新疆、四川扶贫捐款100.5万元;
3、公司子公司芜湖科技为安徽捐赠防汛物资0.57万元;
4、公司为广西及内蒙古防疫指挥部、医院捐赠价值5.14万元的防护服。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29.5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0.96299t |
18.53t/a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氨氮(NH₃-N)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0.9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0.032448t |
2.22t/a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总氮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17.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
悬浮物 |
经处理达标 |
1 |
厂区东南角 |
13.5mg/L |
《污水综合 |
/ |
/ |
未超标 |
车有限公司 |
|
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
废水总排放口 |
|
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石油类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0.3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总磷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1.88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 |
/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4 |
厂区偏西 |
2.925mg/m³ |
《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859-2014 |
1.752906t |
31.212t/a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SO₂)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2 |
厂区中部偏西 |
3.342mg/m³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0.081679t |
0.508t/a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NOx)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2 |
厂区中部偏西 |
56.894mg/m³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0.622641t |
2.376t/a |
未超标 |
上海申龙客 车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31 |
厂区中部偏南 |
1.359mg/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1.78222t |
14.651t/a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汽 车制造有限 |
化学需氧量(COD)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总排口1个 |
46.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1.38t |
/ |
未超标 |
公司 |
|
|
|
|
|
三级标准 |
|
|
|
广西申龙汽 车制造有限 公司 |
氨氮(NH₃-N) |
连续排放 |
1 |
污水总排口1个 |
0.32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0.07t |
/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汽 车制造有限 公司 |
甲苯 |
连续排放 |
31 |
涂装车间31个废气排放口 |
0.91mg/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0.15t |
/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汽 车制造有限 公司 |
二甲苯 |
连续排放 |
31 |
涂装车间31个废气排放口 |
1.5 mg/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0.1t |
/ |
未超标 |
广西申龙汽 车制造有限 公司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31 |
涂装车间31个废气排放口 |
20.6mg/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8t |
/ |
未超标 |
福州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28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7 |
3.33t |
6.55t/a |
未超标 |
福州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氨氮(NH₃-N) |
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南角废水总排放口 |
0.178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
0.021t |
0.66t/a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二氧化硫(SO₂) |
经过烟气处理系统之后直接排入大气中 |
2 |
101厂房与202厂房之间 |
5.06mg/m³ |
SO₂≤400 mg/m³ |
0.38t |
4.52 t/a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氮氧化物(NOx) |
经过烟气处理系统之后直接排入大气中 |
2 |
101厂房与202厂房之间 |
215.43 mg/m³ |
NOx≤700 mg/m³ |
16.8 t |
84.76 t/a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中和之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
1 |
公司东门东侧 |
13.34 mg/L |
COD≤500 mg/L |
6.68 t |
42.5 t/a |
未超标 |
芜湖东旭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氨氮(NH₃-N) |
中和之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
1 |
公司东门东侧 |
2.64 mg/L |
/ |
0.77t |
2.86 t/a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一期玻璃窑 |
134mg/m³ |
玻璃窑炉烟 |
/ |
260mg/m³ |
未超标 |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NOx) |
|
|
炉1个烟囱,二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 |
|
气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表2限值, |
|
|
|
郑州旭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二氧化硫(SO₂) |
有组织 |
2 |
一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二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 |
未检出。 |
玻璃窑炉烟气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表2限值, |
/ |
100mg/m³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一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二期玻璃窑炉1个烟囱。 |
7.83mg/m³。 |
玻璃窑炉烟气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表2限值, |
/ |
10mg/m³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氮氧化物(NOx) |
有组织 |
3 |
3台天然气锅炉各一个烟囱 |
25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限值 |
0.651t/a |
总量:1.647t/a 排放限值:30mg/m³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二氧化硫(SO₂) |
有组织 |
3 |
3台天然气锅炉各一个烟囱 |
4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限值 |
/ |
10mg/m³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3 |
3台天然气锅炉各一个烟囱 |
3.42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限值 |
/ |
5mg/m³ |
未超标 |
郑州旭飞光 |
化学需氧量 |
间接排放 |
1 |
公司设置一 |
74mg/L |
执行污水综 |
/ |
150mg/m³ |
未超标 |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COD) |
|
|
个废水总排放口 |
|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
|
|
郑州旭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氨氮(NH₃-N) |
间接排放 |
1 |
公司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 |
1.68mg/L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 |
25mg/m³ |
未超标 |
四川旭虹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氮氧化物(NOx) |
经除尘系统、脱硝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 |
3 |
厂区西北面60米高烟囱 |
NOX≤700mg/m³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68.543t/a |
87.26t/a |
未超标 |
四川旭虹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二氧化硫(SO₂) |
经除尘系统、脱硝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 |
3 |
厂区西北面60米高烟囱 |
SO2≤400mg/m³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2.4655t/a |
8.49t/a |
未超标 |
四川旭虹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颗粒物(熔窑) |
经除尘系统、脱硝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 |
3 |
窑炉废气:厂区西北面60米高烟囱 |
粒物(熔窑)≤50mg/m³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3.0246t/a |
6.23t/a |
未超标 |
四川旭虹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颗粒物(配料、碎玻璃) |
经除尘系统、脱硝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 |
3 |
配料颗粒物:厂区西北面配料楼顶 玻璃破碎进料颗粒物:厂区西北面碎玻璃上料楼3楼 |
颗粒物(配料、碎玻璃)≤30mg/m³ |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 |
3.0246t/a |
6.23t/a |
未超标 |
重庆京华腾 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非甲甲烷总烃 |
有组织 |
1 |
/ |
60mg/m³ |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0.38t/a |
未超标 |
成都东旭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
氨氮(NH₃-N) |
直排到工业港污水管网 |
1 |
厂区废水总排口 |
7.57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0.257t/a |
0.62t/a |
未超标 |
|
|
|
|
|
|
(GB/T 31962-2015)B级标准 |
|
|
|
成都东旭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
锡 |
抽排风系统 |
1 |
生产车间 |
7.96μg/ 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0.000147t/a |
0.20t/a |
未超标 |
成都东旭智 能科技有限 公司 |
噪声 |
/ |
/ |
厂区 |
昼(65)dB/A夜(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昼61dB/A 夜52dB/A |
/ |
未超标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全年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危废,于2008年建成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有工业废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涂装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为10t/h,采用物理+生化处理工艺,所有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管网内。2019年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厂区生活污水管网内全部生活污水(含处理后生产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30t/h,采用生化+MBR膜处理工艺,所有处理后污水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元山路),最终排入白龙港系统,报告期内废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排放达标。废气处理:涂装喷漆有机废气(VOCs)采用沸石转轮+RTO燃烧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低浓度有机废气(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在有机废气(VOCs)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测系统(FID)实时监测排放数值;对于颗粒物、焊接烟尘等,采用滤芯过滤工艺除尘,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工艺中需加温的设施采用天燃气燃烧器,通过三元体内循环工艺,使天燃气高效燃烧,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焚烧处置,实现零排放。
2、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废气排放与治理:
涂装废气采用水璇+活性炭吸附装置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公司共有6套水旋式+活性炭吸附装置;涂装烘干废气采用催化燃烧装置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等大气污染物,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公司共有3套催化燃烧装置;原子灰打磨室,玻璃钢打磨室,中途打磨室采用底部排风通道及送风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工艺控制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收集后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的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公司共有8套布袋除尘装置;补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控制控制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公司共有8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环保设备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各类污染因子全部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及治理:
公司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淋雨试验废水及涂装循环废水三部分,其中淋雨试验废水每月排放一次,涂装循环废水每季度排放一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五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隔油+UASB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经检测,废水类污染因子监测均达标。
噪声治理:
对高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厂界噪声监测合格。
固废治理: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纸皮、纸箱等一般性固体废物及漆渣、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其中漆渣、含树脂废物及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兴业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2020年共转移处置漆渣、含树脂废物等危险废物48吨,无害化处置率100%。
运行情况:
2020年公司环保设备设施持续、可靠、稳定运行,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排放标准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旭福光电有限公司全年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于2017年建成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有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0t/d,采用PH调节+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所有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融元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报告期内废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4、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有烟气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站、化粪池。公司为了保证防治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明确要求设施使用、运行部门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目前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5、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1-12月份实现了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未出现一起无计划停机事件,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环境违规事件发生。
2)完成燃气锅炉烟气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环保验收,实现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
3)完成公司物流通道门禁监控设施安装、环保验收,实现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监控平台联网,对载货车辆的排放标准进行监控识别。
4)通过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做好窑炉烟气、锅炉烟气、废水和无组织在线监控设施运维工作,实现了数据稳定上传。 6)在2020年度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中,公司被评为玻璃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
6、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SCR脱硝系统(1套)
公司玻璃生产使用燃料为天然气,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5年,公司花费大量资金建立了一套SCR脱硝系统,未处理的窑炉烟气经烟道进入脱硝系统静电除尘器,经除尘后的烟气进入SCR反应器,以氨水作为还原剂,V2O5/TiO2作为催化剂,烟气中的氮氧化物被还原为N2后经出口烟道进入60米高的烟囱排放。为保证公司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脱硝系统全年不间断运行。公司脱硝系统配备了两台烟气引风机(一用一备),采用双回路供电,脱硝治理设施运行人员实行4班3倒,保证运行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巡点检作业指导书进行,对运行参数进行实时监控,最大程度确保脱硝系统的常运转率。
2)除尘设备(滤筒除尘器13台、布袋除尘器1台)
公司玻璃生产上料和配料过程中均产生少量颗粒物,2011 年建厂初期,我公司在配料车间的各个料仓,碎玻璃上料系统,窑头投料口均安装了滤筒除尘器对上料和配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为保证外排颗粒物达标排放,2015年2月公司将各个料仓排气筒汇集到一根总管,再安装了一台袋式除尘器将处理后残余颗粒物进行二次除尘。公司除尘设备均为间断运行,岗位人员间隙期对除尘设备滤筒、滤袋进行清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了除尘设备在作业过程中正常运转。 7、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水污染:利用盈田·两江工谷标准厂房项目现有的2#生化池处理后排放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厂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于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处理,不造成二次污染。
8、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各类废水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废水从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过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清水河,并在总排口设置明显标识牌。
废气:焊锡烟通过各区域上方等焊接设备自带排风系统收集,最后汇总一个20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后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噪声:合理布置声源;选型上采用低噪音设备;噪声设备大部分按装在密闭厂房;进化排风系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于2009年1月取得上海市闵行区环境保护局(闵环保管许验[2009]041号)的竣工验收批复。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技改和扩建项目环评于2019年11月取得闵行区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闵环保许评【2019】357号)。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已按照《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要求申报并经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于2019年12月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91310112703282964N001V)。
2、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南宁源正全铝车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于2015年10月22日获得广西区环保厅环评批复,环评审批文号桂环审[2015]175号,2018年3月27日该项目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文号桂环审[2018]45号。
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一期)于2018年12月29日获得广西区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环评审批文号桂环审[2018]298号。
3、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合法合规。该项目于2019年7月取得福清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
4、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
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2011年11月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1年12月 |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环评函[2011]1283号《关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屏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
2012年3月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出《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屏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12年3月 |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环评函[2012]298号《关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对该项目的变更环评进行了批复。 |
2014年4月 |
安徽省环保厅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阶段性试生产的函》(皖环函[2014]472号)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阶段性试生产。 |
2015年6月 |
通过1-4线G6液晶(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
2017年10月 |
通过5-8线G6液晶(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
2018年8月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以芜环评审[2018]301号《关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万片G6LTPS玻璃基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
2018年12月 |
通过9-10线G6液晶(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
2020年12月 |
通过《年产55万片G6LTPS玻璃基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5、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环评:2009年8月16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09】295号),2011年2月24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豫环评验【2011】12号)。
二期工程环评:2010年11月2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平方米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10】251号),2014年2月28日河南省环保厅通过《关于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平方米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豫环审【2014】77号)。
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许可证编号为:914101006897495632001Q,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水、废气。
6、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PDP玻璃基板项目》《年产1000万平米高强超薄显示用盖板玻璃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 2015年和2017年两个项目分别通过了环评验收。我公司在2017年12年取得了新版排污许可证,2019年严格按照新版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污和各项环境管理。
7、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京华腾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渝(两江)环准{2018}267号,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登记系统中登记,同时环保局已开具我司无需办理纸质排污许可证证明。
8、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郫发项目2011-119号)、环境标准请示(郫环2011-88号)、环境标准批复(成环建复2011-204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成环建评2009-406)等文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的《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0年完成修编,并于2020年12月14日完成环保备案(备案号:3102212020099),根据修编的应急预案制定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相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2、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公司委托广西高标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月1月21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组评审,2018年5月22日在邕宁区环保局完成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
450109-2018-0002-M, 2020年8月4日开展涂装循坏污水管道破裂发生意外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3、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相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4、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要求,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结合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该预案于2015年11月上报至芜湖市环保局备案(备案号:340207-2015-016-L),满三年后,已按要求于2018年9月再次上报至芜湖市环保局备案(备案号:340207-2018-044-L)。
5、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备案编号:410162-2019-030-L。
6、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存在天然气、氢气、液化石油气、柴油等风险物质,因此在2015年12月组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绵阳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2019年,我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目前正在向绵阳市环保局申请备案。
7、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已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已通过,待备注公示即可完善。
8、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体系,制定环境管理制定,明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对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进行公众参与形式进意见收集,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委托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按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根据排污许可证上要求的检测频次进行检测,定期登录国家排污许可证网站及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传检测结果等数据进行信息公开。
2、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1月5日完成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在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同时按要求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与管理共享平台按月/季度填报相关监测数据。
3、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要求对公司废水每月进行一次检测、对公司噪声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并每月及时登入自行监测网站上传检测结果等数据信息。
4、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有1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对101厂房与202厂房各配备1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市环境监测平台。另外,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公司厂区环境进行季度和年度监测,要求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报告。监测项目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及噪声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来判断相关环境指标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截止目前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未出现超标现象。
5、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立有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窑炉烟气、锅炉烟气、废水和无组织排放均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并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台联网,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对公司对废水、废气排放开展监督检测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
6、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管理要求,公司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安装了一台烟气在线分析仪对窑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进行了在线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到国家环保平台。对无法进行在线监测的烟气黑度、氯化氢、氟化物、配料颗粒物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进行了手工监测。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半年进行了手工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均上传到全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
7、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加强项目“三同时”的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
2)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引起的环境污染。
3)加强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每年进行生活污水排放检测,安排第三方进行噪声、车间环境检测。
8、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因公司无独立污水处理站,有管委会统一协助处理,关于废气及噪音无独立监测设备设施,平时采用手动仪器进行监测。 2)委托监测
因公司不具备专业监测废气及噪音,外请资质检测公司(四川锡水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年度环境常规检测,出具书面检测报告,进行系统及管委会备案。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网站上上传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包括:原辅料用量、产量、能源消耗、检测数据、污染物排放量、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量、处理量、暂存量等信息;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司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生产经营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原辅料用量等基本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数据污染。
2、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月16日在厂区门口悬挂2019年环保信息公示栏。信息包括公司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生产经营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原辅料用量等基本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数据污染。
3、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网址:
http://wryfb.fjemc.org.cn/page0.aspx?id=2IW33AAS-VHHF-56A6-XZR7-LSMQIBYZGXXM
(2)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验收信息公开网址: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
4、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情况在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平台(
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
)进行公示。
(2)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公司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示。
5、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排污许可证为简化管理,只有燃气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污染物有总量核定,其它废水、废气污染物均为浓度限值。
公司完成各项环保统计数据报表的上传,具体平台有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环境信息公开系统、大气污染源信息填报系统等。
6、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旭虹在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网站对公司环保行政许可手续的取得,排污信息,固废管理,环境风险,监测信息进行了公示。
7、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已做环境常规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噪音、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1、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危废污染物
公司或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处置方式 |
贮存场所 |
产生分布情况 |
执行标准 |
2020年产生量(吨) |
2020年处置量(吨) |
库存量(吨) |
上海申 龙客车 有限公 司 |
废渣900-252-12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调试车间 |
/ |
27.564 |
28.299 |
0 |
废稀料900-252-12 |
3.675 |
3.675 |
0 |
废密封胶900-014-13 |
4.454 |
5.027 |
0 |
废空桶900-041-49 |
6.887 |
7.0955 |
0.2035 |
废抹布900-041-49 |
1.562 |
1.795 |
0 |
废矿物油900-218-08 |
0.455 |
0.891 |
0 |
废过滤网900-041-49 |
1.409 |
0.962 |
0 |
注:本表为2020年危废处置情况,处置量含2019年库存,每年危废产生量随产能的变化而变化,未处理的库存量因当年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能力有限,无法当年完成处置,下年进行处置。
(2)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守法经营,2020年全年度无环保行政处罚。
2、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危险废物
公司或子公司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 |
处置方式 |
贮存场 |
产生分布情况 |
执行 |
2020年产生量 |
处置量 |
库存量 |
名称 |
染物的名称 |
|
所 |
|
标准 |
(吨) |
(吨) |
(吨) |
广西申龙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 |
废有机溶剂900-403-06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
危废暂存间 |
涂装车间、总装车间、调试车间、焊装车间 |
/ |
2 |
5.255 |
1.945 |
废矿物油900-214-08 |
0.2 |
0 |
0.2 |
废水处理污泥264-012-12 |
0 |
0 |
0 |
废油漆渣900-252-12 |
10 |
17.022 |
0.978 |
废树脂900-014-13 |
5 |
16.746 |
5.354 |
废过滤棉900-041-49 |
2.5 |
1.803 |
0.697 |
废油漆桶900-041-49 |
1 |
7.943 |
4.057 |
废抹布(废手套)900-041-49 |
0 |
0 |
0 |
注:本表为2020年危废处置情况,处置量含2019年库存,每年危废产生量随产能的变化而变化,未处理的库存量因当年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能力有限,无法当年完成处置,来年进行处置。
(2)2019年5月16公司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2020年一、二季度,三季度及四季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3、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投入大量资金,采用先进的处理系统对废水、废气、噪音及风险治理,表面公司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这与公司的绿色环保产业的形象是吻合的,对于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的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是属于高科技、轻污染企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控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6,119,803 |
10.75% |
|
|
|
-25,000 |
-25,000 |
616,094,803 |
10.75%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16,119,803 |
10.75% |
|
|
|
-25,000 |
-25,000 |
616,094,803 |
10.75%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14,834,053 |
10.73% |
|
|
|
|
|
614,834,053 |
10.7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85,750 |
0.02% |
|
|
|
-25,000 |
-25,000 |
1,260,750 |
0.02% |
4、外资持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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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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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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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14,130,315 |
8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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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
25,000 |
5,114,155,315 |
89.25%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64,130,314 |
84.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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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
25,000 |
4,864,155,314 |
84.8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250,000,001 |
4.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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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1 |
4.36%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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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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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5,730,250,118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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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0,250,11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高管限售股解除限售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东旭集团有限公 司 |
352,006,791 |
|
|
352,006,791 |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2020年11月30日106326446股;2020年12月29日245680345。待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业务办理完成时。 |
上海辉懋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
262,626,262 |
|
|
262,626,262 |
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2020年11月30日。待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业务办理完成时 |
40位股权激励限 售股股东 |
1,285,750 |
|
25,000 |
1,260,750 |
股权激励及高管锁定股 |
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后回购注销或未达解锁条件回购注销 |
9位首发前机构类 限售股东 |
201,000 |
|
|
201,000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东 |
待相关股东委托公司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业务时 |
合计 |
616,119,803 |
0 |
25,000 |
616,094,80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351,411(其中A股336,063户,B股15,348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4,446(其中A股319,482户,B股14,964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东旭集团有限公 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97% |
915,064,091 |
|
352,006,791 |
563,057,300 |
质押 |
799,643,042 |
冻结 |
915,064,091 |
上海辉懋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8% |
262,626,262 |
|
262,626,262 |
|
质押 |
80,000,000 |
石家庄宝石电子 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9% |
251,665,471 |
-80,716,700 |
|
251,665,471 |
质押 |
153,520,000 |
深圳泰安尔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61,165,682 |
|
|
61,165,682 |
质押 |
61,165,682 |
昆山开发区国投 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3% |
41,838,269 |
|
|
41,838,269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26% |
14,684,628 |
-39,974,784 |
|
14,684,628 |
|
|
林曙阳 |
境内自然人 |
0.20% |
11,385,421 |
11,385,421 |
|
11,385,421 |
|
|
绵阳科技城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
国有法人 |
0.20% |
11,380,165 |
|
|
11,380,165 |
质押 |
11,380,000 |
王勇 |
境内自然人 |
0.16% |
9,150,000 |
-200,000 |
|
9,150,000 |
|
|
林南光 |
境内自然人 |
0.14% |
7,860,800 |
-350,000 |
|
7,860,800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3) |
前十大股东中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因参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时间36个月,即2015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7日;前十大股东中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参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认购,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时间12个月,即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前十大股东中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参与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股份认购,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时间36个月,即2017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29日;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12个月,即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8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余8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63,05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057,300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1,665,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665,471 |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1,165,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165,682 |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
41,838,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38,26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684,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84,628 |
林曙阳 |
11,385,4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5,421 |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
11,380,1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0,165 |
王勇 |
9,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50,000 |
林南光 |
7,86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60,800 |
曹益凡 |
7,673,8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7,673,8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余8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截至本报告期末,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139,800股,本报告期内减持80,716,700股;林曙阳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385,421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李兆廷 |
2004年11月05日 |
91130100768130363K |
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 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股权情况 |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持有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股份580,419,914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9.04%。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29,583,18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56%;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麟杰股份152,893,800股,占比18.38%。合计拥有嘉麟杰股份182,476,981 股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93%。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兆廷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持有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股份580,419,914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9.04%。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29,583,181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56%;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麟杰股份152,893,800股,占比18.38%。合计拥有嘉麟杰股份182,476,981 股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1.93%。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郭轩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8年08月20日 |
|
0 |
0 |
0 |
0 |
0 |
周永杰 |
董事 |
现任 |
男 |
39 |
2018年08月20日 |
|
0 |
0 |
0 |
0 |
0 |
陈英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6月22日 |
|
0 |
0 |
0 |
0 |
0 |
王庆 |
董事、董秘、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3 |
2019年09月27日 |
|
0 |
0 |
0 |
0 |
0 |
韩志国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6年07月28日 |
|
0 |
0 |
0 |
0 |
0 |
高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20年06月22日 |
|
0 |
0 |
0 |
0 |
0 |
徐明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20年07月20日 |
|
0 |
0 |
0 |
0 |
0 |
何强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6月22日 |
|
0 |
0 |
0 |
0 |
0 |
杨震 |
监事 |
现任 |
男 |
48 |
2020年06月05日 |
|
0 |
0 |
0 |
0 |
0 |
陈德伟 |
监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6年07月28日 |
|
0 |
0 |
0 |
0 |
0 |
吴凡 |
监事 |
现任 |
男 |
37 |
2020年 |
|
0 |
0 |
0 |
0 |
0 |
|
|
|
|
|
07月02日 |
|
|
|
|
|
|
张璐敏 |
监事 |
现任 |
女 |
42 |
2020年07月02日 |
|
0 |
0 |
0 |
0 |
0 |
赵志龙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2 |
2020年06月05日 |
|
0 |
0 |
0 |
0 |
0 |
曾庆祥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7月03日 |
|
0 |
0 |
0 |
0 |
0 |
王立鹏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52 |
2018年08月03日 |
2020年06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史静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54 |
2019年07月26日 |
2020年06月22日 |
0 |
0 |
0 |
0 |
0 |
鲁桂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2 |
2014年05月19日 |
2020年07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王中 |
董事 |
离任 |
女 |
44 |
2018年08月20日 |
2020年07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曾维海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43 |
2019年07月26日 |
2020年06月22日 |
0 |
0 |
0 |
0 |
0 |
赵宏伟 |
监事 |
离任 |
男 |
54 |
2019年07月10日 |
2020年06月22日 |
0 |
0 |
0 |
0 |
0 |
万欢欢 |
监事 |
离任 |
女 |
35 |
2016年07月08日 |
2020年07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冯秋菊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女 |
43 |
2018年07月27日 |
2020年04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胡恒广 |
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2 |
2019年07月26日 |
2020年07月03日 |
11,000 |
0 |
0 |
0 |
11,000 |
王建强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5 |
2016年07月28 |
2020年07月03 |
0 |
0 |
0 |
0 |
0 |
|
|
|
|
|
日 |
日 |
|
|
|
|
|
刘文泰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0 |
2016年07月28日 |
2020年06月05日 |
125,000 |
0 |
0 |
0 |
125,000 |
合计 |
-- |
-- |
-- |
-- |
-- |
-- |
136,000 |
0 |
0 |
0 |
136,00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立鹏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6月05日 |
工作变动 |
王中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7月03日 |
工作变动 |
鲁桂华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7月20日 |
任期届满 |
史静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06月22日 |
工作变动 |
曾维海 |
监事 |
离任 |
2020年06月22日 |
工作变动 |
赵宏伟 |
监事 |
离任 |
2020年06月22日 |
工作变动 |
万欢欢 |
监事 |
离任 |
2020年07月03日 |
工作变动 |
胡恒广 |
总经理 |
解聘 |
2020年07月03日 |
工作变动 |
王建强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0年07月03日 |
工作变动 |
刘文泰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0年06月05日 |
工作变动 |
冯秋菊 |
财务总监 |
解聘 |
2020年04月03日 |
工作变动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郭轩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石家庄拖拉机厂副总经理,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董事长。
2、周永杰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海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办公室主任,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战略部、运营部负责人。
3、陈英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技术研发与企业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气运维主管工程师、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旭集团智慧建设产业集团总裁。现任公司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4、王庆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厦门骏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韩志国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河北正晨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6、高琦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徐明新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程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石家庄铁道大学工程机械系教授。曾担任全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掘进机分会副理事长。曾获秦岭隧道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技术研究项目河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参与的秦岭特长隧道修建技术项目、长大隧道全断面岩石掘进机掘进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
8、何强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5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事业部运营中心总经理,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智慧产业集团运营中心总经理。
9、陈德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监事。
10、吴凡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基金、证券、银行从业资格。历任海航控股品牌经理、海航易生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长沙分公司总经理、京旅盛宏旅游产业基金风控法务部总经理、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总监。现任公司法务总监。
11、杨震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2月出生,湖南财经学院本科学历。历任湖南汽车车桥厂财务处资金科科长、一汽客车(成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宁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长。
12、张璐敏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重庆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曾任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成都事业部运营中心管理部负责人、东旭光电智慧建设事业部运营中心副总,现任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
13、赵志龙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10月出生,河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池炉通道工序主管、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产业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
14、曾庆祥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焦作矿业学院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安阳第二机床厂工程师、安彩高科车间主任、东旭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东旭光电装备事业部副总裁。现任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郭轩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是 |
周永杰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监察部、 |
|
|
是 |
|
|
运营部负责人 |
|
|
|
陈德伟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监事 |
|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郭轩 |
锦州旭坤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四川东旭邑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东营市旭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锦州旭鹏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
否 |
郭轩 |
山西旭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深圳星欣达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否 |
郭轩 |
东营市河口区旭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否 |
郭轩 |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否 |
郭轩 |
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否 |
郭轩 |
石家庄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否 |
郭轩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否 |
郭轩 |
石家庄东旭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否 |
周永杰 |
惠州市旭昶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
|
否 |
周永杰 |
惠州市旭宏弘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
|
否 |
周永杰 |
深圳拙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否 |
周永杰 |
北京拙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否 |
周永杰 |
北京莲花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否 |
周永杰 |
深圳市旭恒东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否 |
何强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之十三、处分及整改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确定。2020年度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实发报酬总额)均依据公司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以及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关薪酬管理和等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发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月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郭轩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12 |
是 |
周永杰 |
董事 |
男 |
39 |
现任 |
12 |
是 |
陈英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196.84 |
否 |
王庆 |
董事、董秘、财务总监 |
男 |
43 |
现任 |
47.6 |
否 |
韩志国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18 |
否 |
高琦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10.5 |
否 |
徐明新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9 |
否 |
何强 |
监事 |
男 |
47 |
现任 |
38.16 |
否 |
陈德伟 |
监事 |
男 |
56 |
现任 |
7.2 |
否 |
杨震 |
监事 |
男 |
48 |
现任 |
38.34 |
否 |
吴凡 |
监事 |
男 |
37 |
现任 |
17.63 |
否 |
张璐敏 |
监事 |
女 |
42 |
现任 |
29.97 |
否 |
赵志龙 |
副总经理 |
男 |
32 |
现任 |
35.27 |
否 |
曾庆祥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37.6 |
否 |
王立鹏 |
董事 |
男 |
52 |
离任 |
24 |
否 |
史静敏 |
独立董事 |
女 |
54 |
离任 |
7.5 |
否 |
鲁桂华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离任 |
7.5 |
否 |
王中 |
董事 |
女 |
44 |
离任 |
6 |
是 |
曾维海 |
监事 |
男 |
43 |
离任 |
3.6 |
是 |
谢居文 |
监事 |
男 |
43 |
离任 |
0.6 |
是 |
赵宏伟 |
监事 |
男 |
54 |
离任 |
27.4 |
否 |
万欢欢 |
监事 |
女 |
35 |
离任 |
3.6 |
否 |
冯秋菊 |
财务总监 |
女 |
43 |
离任 |
20.34 |
否 |
胡恒广 |
总经理 |
男 |
42 |
离任 |
114.63 |
否 |
王建强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离任 |
28.5 |
否 |
刘文泰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离任 |
25.56 |
否 |
合计 |
-- |
-- |
-- |
-- |
779.34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42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55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5,0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453 |
销售人员 |
91 |
技术人员 |
220 |
财务人员 |
79 |
行政人员 |
714 |
合计 |
4,557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97 |
本科 |
1,288 |
专科及以下 |
3,170 |
合计 |
4,557 |
2、薪酬政策
公司本着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员工具有保障激励作用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坚持“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相关,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相关,薪酬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变化相契合”。坚持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倾斜的理念,坚持“高职责、高绩效、高薪酬”的三高原则。
3、培训计划
1、新员工入职培训:每月集中1期,员工专业类学习人均培训学时不低于2小时。
2、管理干部队伍(领导力)培养:基于不同领导层级及预期目标,提供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培训,提升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力)培养:提供员工专业类学习培训,人均培训学时每月不低于2小时。创建“东旭大学堂“”学习驿站“。 4、绩效改进(专项提升)培养:基于管理、专业双通道,提供分通道、分人群的系统培训,储备干部人才,帮助集团绩效达成,助推战略落地。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诚信经营,合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准确。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组织机构的完整、独立、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公司核心治理架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形成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各机构与部门间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有效保证公司治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和“透明度”,全力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2020年共计召开6次会议,其中1次为年度股东大会,5次为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期内共召开23次董事会,审议了62个议案;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7次会议。上述会议的召开全部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合法合规,决议全部合法有效,为公司的高速发展起到了核心作用。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为规范,不存在越过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方面能够做到“五分开”。
1、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且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报酬和担任职务。
2、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开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会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
3、资产方面:公司资产产权清晰、完整,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体系及配套设施,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的现象。
4、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均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未影响本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5、业务方面:公司自主独立经营,业务结构完整,并拥有独立的生产、销售、财务系统,依照法定经营范围独立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不存在由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和干预供应及销售的情况,与大股东之间保持着各自的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95% |
2020年06月22日 |
2020年06月23日 |
公告编号:2020--047《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9.63% |
2020年07月20日 |
2020年07月21日 |
公告编号:2020--067《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45% |
2020年08月17日 |
2020年08月18日 |
公告编号:2020--079《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48% |
2020年09月14日 |
2020年09月15日 |
公告编号:2020--090《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45% |
2020年09月28日 |
2020年09月29日 |
公告编号:2020--096《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2020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24% |
2020年12月15日 |
2020年12月16日 |
公告编号:2020--111《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韩志国 |
23 |
|
23 |
0 |
0 |
否 |
6 |
高琦 |
14 |
|
14 |
0 |
0 |
否 |
6 |
徐明新 |
12 |
|
12 |
0 |
0 |
否 |
5 |
史静敏 |
9 |
|
9 |
0 |
0 |
否 |
0 |
鲁桂华 |
11 |
|
1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就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事项、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房产事项、购买控股股东专利事项、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及独立董事事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年度内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年度财务及内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 年报问询相关事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公司聘任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进行审查并出具结论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对公司年度审计和审计部工作进行了沟通、监督和核查。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业务约定书、风险和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由其审定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2020年度战略发展规划进行了充分讨论。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机制,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成立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0.00% |
缺陷认定标准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1)相关资产或负债易于发生损失或舞弊的可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可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以下迹象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企业审 |
|
能性: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取决于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2)所涉及的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的性质:是否与一个或多个财务报表认定直接相关;(3)评价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弥补控制缺陷,考虑补偿性控制是否能够有足够的精确度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4)是否足以引起负责监督企业财务报告的人员的关注:a.控制缺陷在去年已存在并被确认为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b.控制缺陷存在于企业新兴业务或高风险业务中;c.控制缺陷存在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的领域中,如特殊组成部分或敏感业务;(5)控制缺陷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同一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产生影响的各项控制缺陷,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6)控制缺陷在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果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将导致审慎的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认为自身无法合理保证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记录交易,应当将这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视为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下列迹象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程度的舞弊;(2)企业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企业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无效;(6)对预算的重大偏离;(7)被监管机构处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8)企业出现重大损失;(9)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0)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比如影响了盈亏结果;(11)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比如"三重一大"决策程序;(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4)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纷纷流失;(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盈利情况下:①单项缺陷 a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认定为重大缺陷;b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公司内部控制缺陷问题 ①单项缺陷 a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 |
|
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但是达到或超过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②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a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认定为重大缺陷;b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但是达到或超过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2)亏损情况下 ①单项缺陷 a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b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②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如果多项控制缺陷影响财务报表的同一账户或列报,错报发生的概率会增加。在存在多项控制缺陷时,即使这些缺陷从单项看不重要,但组合起来也可能构成重大缺陷。因此,对同一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或内部控制要素产生影响的各种控制缺陷,要考虑汇总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a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b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
b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②影响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的汇总 a汇总后的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b汇总后的影响水平低于评价年度东旭光电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0.5%,但是达到或超过0.05%,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2)个人舞弊等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参照公司廉洁管理相关规定,缺陷认定等级一般缺陷1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东旭光电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缺陷认定等级重要缺陷100万元(含100万元)-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东旭光电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缺陷认定等级重大缺陷1000万元及以上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东旭光电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东旭光电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东旭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 券 |
15东旭债 |
112243 |
2015年05月19日 |
2020年05月19日 |
95,604.27 |
6.8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 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 付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 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 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 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公司”15东旭债“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6.00%,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由6.00%上调至6.80%,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8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票面利率为6.80%且固定不变。详见2018年5月19日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15东旭债“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
联系人 |
石建华、严向军 |
联系人电话 |
020-88836999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 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 |
不适用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
年末余额(万元) |
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正常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 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1、2020年5月1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发布《关于下调公司发行的“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15东旭债”的信用等级由CC下调至C,并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C(详见公司2020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
2、2020年6月28日,联合评级发布《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联合评级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5东旭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详见公司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东旭光电2015年5月19日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简称“15东旭债”、债券代码112243)至2020年5月18日期满5年。公司已与持有“15东旭债”债券余额96.16%的债券投资者签订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91,932.67万元,相应的利息6,251.42万元,合计金额98,184.09万元。剩余3.84%的债券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未能展期,发生违约。涉及金额3,921.27万元。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1、2020年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约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召集召开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鉴于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更好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会议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不设会议召开地点,以通讯记名方式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议案》、《关于修改后续“15东旭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及召开形式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制定详细偿债方案并定期通报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履行“15东旭债”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为“15东旭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2020年6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约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召集召开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鉴于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更好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会议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不设会议召开地点,以通讯记名方式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制定详细偿债方案并定期沟通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为“15东旭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对本次持有人会议通过且需发行人配合的相关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会议否定了《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1、2020年2月6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发布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2020年2月11日,受托管理人对公司变更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事项发表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3、2020年4月10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发布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4、2020年5月18日,受托管理人对公司持续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官网上披露的《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发布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5、2020年5月21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15东旭债”部分违约情况发布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东旭债”部分违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2020年5月26日,受托管理人根据联合评级发布的《关于下调公司发行的“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发布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东旭债”部分违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2020年7月2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2020年11月6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9、2020年11月20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付息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0、2020年12月9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付息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1、2020年12月21日,受托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披露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2、2021年2月5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发布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13、2021年4月22日,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发布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15,495.56 |
102,578.75 |
-212.59% |
流动比率 |
110.59% |
135.82% |
-25.23% |
资产负债率 |
55.72% |
53.49% |
2.23% |
速动比率 |
71.47% |
90.42% |
-18.9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20% |
2.83% |
-6.03% |
利息保障倍数 |
-1.26 |
0.13 |
-1,069.23%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37 |
-0.93 |
230.48%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0.75 |
0.69 |
-208.70% |
贷款偿还率 |
29.28% |
66.31% |
-37.03% |
利息偿付率 |
11.87% |
77.86% |
-65.99%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降低主要是因为利润降低;利息保障倍数降低主要是因为利润降低;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增加,主要是本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增加;EBITDA利息保障倍数降低是因为利润降低。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2020年5月19日,东旭光电“15东旭债”尚余债券本金3,671.60万元,相应的利息249.67万元,合计金额3,921.27万元,发生违约(详见公司2020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期长短期借款余额共计13,025,785,300.71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银行贷款要求合规使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情况,且公司严格履行了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间接地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不会用于增加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的资本金或对其借款的承诺。在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后,公司采取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2020年5月19日,东旭光电“15东旭债”尚余债券本金3,671.60万元,相应的利息249.67万元,合计金额3,921.27万元,发生违约(详见公司2020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5 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同)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10500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齐正华、王雅栋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21)第105003号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旭光电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所述,东旭光电自2019年11月18日起,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金融债务逾期以及经营债务诉讼,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 上述相关诉讼金额约为98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旭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十三所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预付款项90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56亿元,我们检查了相关合同,执行了函证、走访等相关审计程序,上述与预付款项相关的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以及预付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79.26亿元,由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支取受到限制,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能否按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货币资金账面余额96.37亿元,其中受限资金86.54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211.68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金额134.66亿元,以上情况表明东旭光电偿还到期债券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东旭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旭光电 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 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上述保留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这些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附注五46”
东旭光电2020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70.49 亿元,本期较2019年度下降59.79%,营业收入分为建造合同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主要来自 于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工程承包合同,履约进度主要根据工程的性质,采用投入法,以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管理层在工程开始 时预估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及预计总成 本,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依据对合同交付范围、尚未完工成本等因素持续评估和修订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 计总成本的变更等事项带来的财务影 响。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以及履 约进度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 计和判断,并对收入确认的金额有重大影响;同时产品销售收入占东旭光电营业收入比重较大。
因此,我们将确认建造合同收入以及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于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通过检查收入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和控制权转移等相关条款,评价东旭光电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东旭光电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重大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客户验收单、出口报关单等文件,对重要的客户进行函证、走访,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发生; 对东旭光电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运输单、客户验收单等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对于建造合同收入,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项目合同预算编制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采用抽样方式,将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成本与管理层作出的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的差异,以判断管理层是否有效的对合同预算进行动态管理; 对未完工项目的预计总成本与同类已完工项目的历史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评估管理层做出此项会计估计的经验和能力;
采取抽样方式,对东旭光电预计总成本的编制依据进行核对,评估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 根据已发生合同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及收入,测试其准确性;
取得公司收入计算明细表,执行重新计算程序,以确定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2、附注五1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的合并财务报表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51亿元,其中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人民币 6.41亿元。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可产生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商誉的可收回价值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测算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了解并测试了东旭光电对商誉减值评估的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评价管理层估计资产可收回价值时采用的假设和方法;评价和测试东旭光电在评估商誉于2020年12月31日是否减值时的假设、估值方法,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确定,现金流量预测及所使用的其他数据和参数,我们也对其他重要参数进行了评估,包括销售增长率、产量、生产成本、营业费用和折现率等;
(3)评价资产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客观性及独立性,查阅评估报告的评估技术说明、分析评估取值和计算公式是否合理、复核计算评估数据。同时对评估师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目的和范围、其独立性、评估方法选用、评估过程、其主要参数的选取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4)复核东旭光电商誉列报是否恰当。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旭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旭光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旭光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旭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旭光电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旭光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仅为盖章签字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1年4月29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9,636,737,704.16 |
11,598,949,986.00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24,488,870.80 |
435,549,448.65 |
应收账款 |
8,828,941,455.49 |
11,615,016,592.76 |
应收款项融资 |
|
800,000.00 |
预付款项 |
8,991,468,916.98 |
8,796,367,804.83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1,429,098,926.43 |
3,303,092,744.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5,716,666.66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2,272,105,423.53 |
3,738,606,383.96 |
合同资产 |
2,035,298,639.65 |
|
持有待售资产 |
109,355,435.58 |
119,355,435.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54,143,754.92 |
877,329,687.29 |
流动资产合计 |
34,281,639,127.54 |
40,485,068,083.68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351,298,803.07 |
306,158,872.38 |
长期股权投资 |
2,284,699,438.18 |
2,149,950,323.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46,440,991.62 |
248,158,605.3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0,744,414.75 |
695,653,870.87 |
固定资产 |
9,482,974,525.95 |
9,515,409,900.16 |
在建工程 |
5,477,069,374.41 |
4,759,034,676.0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4,121,979,594.48 |
1,453,820,302.49 |
开发支出 |
79,893,218.96 |
342,600,627.56 |
商誉 |
1,050,988,956.20 |
1,692,458,956.20 |
长期待摊费用 |
55,313,905.56 |
21,705,642.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6,982,971.01 |
470,820,806.7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99,207,538.59 |
5,619,613,041.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547,593,732.78 |
27,275,385,624.27 |
资产总计 |
64,829,232,860.32 |
67,760,453,707.95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8,504,930,674.21 |
9,024,311,072.4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97,156,692.70 |
849,055,122.97 |
应付账款 |
6,661,944,740.03 |
7,460,913,035.42 |
预收款项 |
356,691,444.11 |
1,355,751,069.85 |
合同负债 |
1,977,428,975.6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9,431,295.82 |
207,433,263.25 |
应交税费 |
311,576,801.02 |
328,816,651.14 |
其他应付款 |
2,930,527,852.17 |
2,873,282,673.95 |
其中:应付利息 |
1,344,085,658.63 |
327,043,412.39 |
应付股利 |
2,223,704.00 |
70,461,276.3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277,684,997.70 |
7,258,809,569.94 |
其他流动负债 |
632,330,030.26 |
450,293,976.90 |
流动负债合计 |
30,999,703,503.63 |
29,808,666,435.82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2,338,055,092.56 |
2,793,021,208.15 |
应付债券 |
300,000,000.00 |
1,258,056,656.30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747,493,380.73 |
958,499,446.8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505,686,565.84 |
131,738,093.24 |
递延收益 |
677,824,264.96 |
713,023,519.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8,847,659.58 |
52,874,339.4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08,000,000.00 |
529,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15,906,963.67 |
6,436,213,263.39 |
负债合计 |
36,215,610,467.30 |
36,244,879,699.21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730,250,118.00 |
5,730,250,11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1,822,621,480.21 |
21,829,208,857.08 |
减:库存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508,774,461.99 |
234,433.62 |
专项储备 |
8,133,179.05 |
14,446,440.99 |
盈余公积 |
245,507,019.95 |
245,507,019.95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592,450,365.23 |
2,810,516,708.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718,413,573.97 |
30,625,741,258.45 |
少数股东权益 |
895,208,819.05 |
889,832,750.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613,622,393.02 |
31,515,574,008.7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829,232,860.32 |
67,760,453,707.95 |
法定代表人:郭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667,715,839.75 |
4,700,601,207.8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236,937,578.92 |
236,937,578.92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1,311,055.21 |
1,033,942.61 |
其他应收款 |
8,599,217,293.15 |
10,961,805,064.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存货 |
194,156,409.02 |
194,017,464.28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7,396.15 |
314,552.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3,699,695,572.20 |
16,094,709,811.00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421,075,618.94 |
27,535,986,210.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27,782,442.32 |
129,500,056.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30,849,620.82 |
145,493,375.51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2,547,742,706.94 |
8,991,679.94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127,450,389.02 |
28,119,971,321.61 |
资产总计 |
44,827,145,961.22 |
44,214,681,132.61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661,319,133.92 |
6,536,188,047.4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7,891,169.07 |
8,663,754.33 |
预收款项 |
842,498.78 |
842,498.78 |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63,356.73 |
5,226,344.53 |
应交税费 |
45,114.97 |
16,931,643.96 |
其他应付款 |
5,627,354,471.66 |
4,327,190,249.67 |
其中:应付利息 |
1,110,796,775.01 |
311,753,083.71 |
应付股利 |
2,223,704.00 |
66,278,190.37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08,857,912.11 |
5,178,468,692.15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511,273,657.24 |
16,073,511,230.83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490,000,000.00 |
498,702,413.81 |
应付债券 |
|
956,910,823.70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416,972,065.45 |
54,966,813.73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9,742,357.9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6,714,423.40 |
1,510,580,051.24 |
负债合计 |
19,507,988,080.64 |
17,584,091,282.07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730,250,118.00 |
5,730,250,11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1,848,280,839.46 |
21,832,453,907.50 |
减:库存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508,540,028.37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26,517,795.62 |
226,517,795.62 |
未分配利润 |
-2,990,008,580.87 |
-1,154,209,650.5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319,157,880.58 |
26,630,589,850.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4,827,145,961.22 |
44,214,681,132.6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048,745,959.08 |
17,528,752,785.80 |
其中:营业收入 |
7,048,745,959.08 |
17,528,752,785.80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9,169,777,794.25 |
17,574,872,392.24 |
其中:营业成本 |
6,503,804,124.69 |
14,766,608,631.96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 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46,177,350.54 |
78,809,151.31 |
销售费用 |
149,140,651.28 |
374,311,613.79 |
管理费用 |
798,315,712.49 |
680,991,836.92 |
研发费用 |
246,737,389.01 |
483,759,365.90 |
财务费用 |
1,425,602,566.24 |
1,190,391,792.36 |
其中:利息费用 |
1,525,034,236.95 |
1,477,018,948.10 |
利息收入 |
112,804,051.85 |
323,922,640.00 |
加:其他收益 |
244,326,702.26 |
461,826,465.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44,839,022.96 |
103,317,365.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16,349,115.18 |
-53,797,646.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342,956,797.13 |
-470,733,009.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698,676,159.85 |
-1,299,493,269.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661,492.60 |
4,624,277.3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63,838,605.45 |
-1,246,577,776.23 |
加:营业外收入 |
9,915,245.75 |
15,994,371.94 |
减:营业外支出 |
437,725,355.51 |
47,482,543.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91,648,715.21 |
-1,278,065,947.90 |
减:所得税费用 |
-19,054,824.28 |
280,054,491.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72,593,890.93 |
-1,558,120,438.9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472,593,890.93 |
-1,558,120,438.9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02,967,074.04 |
-1,523,458,244.39 |
2.少数股东损益 |
-69,626,816.89 |
-34,662,194.5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08,540,028.37 |
395,476.7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508,540,028.37 |
263,609.4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508,540,028.3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508,540,028.3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
|
|
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263,609.4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263,609.42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131,867.37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964,053,862.56 |
-1,557,724,962.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2,894,427,045.67 |
-1,523,194,634.9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626,816.89 |
-34,530,327.14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9 |
-0.2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9 |
-0.2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庆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619,469.00 |
119,742,689.07 |
减:营业成本 |
4,556,280.31 |
103,649,421.63 |
税金及附加 |
3,633,472.16 |
5,954,281.34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124,203,981.87 |
30,486,960.55 |
研发费用 |
3,266,386.47 |
4,789,707.54 |
财务费用 |
871,546,645.29 |
565,750,348.64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7,900,325.82 |
928,114,978.37 |
利息收入 |
167,671,640.87 |
364,363,229.58 |
加:其他收益 |
154,772.58 |
515,094.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7,489,879.83 |
330,708,295.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14,522,810.10 |
-51,946,404.8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12,889,410.51 |
-17,540,493.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476,923,172.07 |
-785,210,085.8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73,755,227.27 |
-1,062,415,220.74 |
加:营业外收入 |
|
488,221.31 |
减:营业外支出 |
362,043,703.02 |
38,452,406.1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1,835,798,930.29 |
-1,100,379,405.58 |
减:所得税费用 |
|
119,964,967.8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35,798,930.29 |
-1,220,344,373.4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1,835,798,930.29 |
-1,220,344,373.4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08,540,028.3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508,540,028.3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508,540,028.3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27,258,901.92 |
-1,220,344,373.43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06,623,559.78 |
20,593,895,915.0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7,010,188.62 |
205,794,920.4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0,066,906.35 |
626,371,246.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83,700,654.75 |
21,426,062,081.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350,609,347.65 |
21,601,767,087.8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735,230,104.67 |
1,007,270,098.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8,344,194.23 |
899,203,025.6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211,447.39 |
930,521,519.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42,395,093.94 |
24,438,761,730.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1,305,560.81 |
-3,012,699,649.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100,000.00 |
87,718,084.4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70 |
246,200.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6,385,839.54 |
30,345,359.8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432,323,054.71 |
154,823,420.43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50,523,484.27 |
1,911,887,336.9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59,332,393.22 |
2,185,020,402.0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91,570,147.36 |
2,565,748,610.1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6,566,843.03 |
126,392,730.3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19,716,64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9,988,812.84 |
10,428,213,786.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98,125,803.23 |
13,140,071,767.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8,793,410.01 |
-10,955,051,365.1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0,000,000.00 |
125,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330,000,000.00 |
125,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38,349,974.36 |
8,249,162,861.3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0,740,718.76 |
4,730,664,568.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9,090,693.12 |
13,104,827,430.0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32,593,286.10 |
8,429,883,994.2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238,202,557.71 |
1,198,028,459.5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10,444,401.47 |
56,472,819.5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1,787,924.68 |
3,990,627,454.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2,583,768.49 |
13,618,539,908.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493,075.37 |
-513,712,477.9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1,841,734.75 |
409,264.4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7,177,340.68 |
-14,481,054,227.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583,063.09 |
14,916,637,291.0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2,760,403.77 |
435,583,063.0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59,286.36 |
102,274,090.4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53,708.72 |
1,763,905.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912,995.08 |
104,037,996.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98,869.59 |
11,753,325.6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21,511,143.89 |
15,319,667.1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87,420.72 |
33,445,022.7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7,823.38 |
18,605,392.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205,257.58 |
79,123,408.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92,262.50 |
24,914,588.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45,300.00 |
40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890,286.96 |
14,845,050,702.4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7,935,586.96 |
15,245,050,702.4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162,3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4,639,899.12 |
23,026,193,233.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4,639,899.12 |
25,188,493,233.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704,312.16 |
-9,943,442,531.3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5,111,001,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4,392,047.91 |
5,930,143,232.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4,392,047.91 |
11,041,144,432.8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00,000.00 |
3,624,384,533.3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98,945,868.94 |
762,686,910.9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3,656,840.05 |
6,466,610,288.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6,602,708.99 |
10,853,681,732.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789,338.92 |
187,462,700.3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07,235.74 |
-9,731,065,242.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7,411.31 |
9,732,302,654.2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175.57 |
1,237,411.3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5,730,250,118.00 |
|
|
|
21,832,453,907.50 |
4,422,320.00 |
|
|
226,517,795.62 |
-1,154,209,650.58 |
|
26,630,589,850.54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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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
5,730,2 |
|
|
|
21,832,4 |
4,422,32 |
|
|
226,517, |
-1,154, |
|
26,630,58 |
额 |
50,118.00 |
|
|
|
53,907.50 |
0.00 |
|
|
795.62 |
209,650.58 |
|
9,850.54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15,826,931.96 |
|
508,540,028.37 |
|
|
-1,835,798,930.29 |
|
-1,311,431,969.96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508,540,028.37 |
|
|
-1,835,798,930.29 |
|
-1,327,258,901.92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5,826,931.96 |
|
|
|
|
|
|
15,826,931.96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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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15,826,931.96 |
|
|
|
|
|
|
15,826,931.96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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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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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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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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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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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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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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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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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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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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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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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专项储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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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提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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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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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本期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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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5,730,250,118.00 |
|
|
|
21,848,280,839.46 |
4,422,320.00 |
508,540,028.37 |
|
226,517,795.62 |
-2,990,008,580.87 |
|
25,319,157,880.5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5,730,250,118.00 |
|
|
|
21,832,453,907.50 |
4,422,320.00 |
|
|
226,517,795.62 |
467,252,231.11 |
|
28,252,051,732.23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5,730,250,118.00 |
|
|
|
21,832,453,907.50 |
4,422,320.00 |
|
|
226,517,795.62 |
467,252,231.11 |
|
28,252,051,732.23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
|
|
|
-1,621,461,881.69 |
|
-1,621,461,881.69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
|
|
-1,220,344,373.43 |
|
-1,220,344,373.43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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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其他权益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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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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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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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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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401,117,508.26 |
|
-401,117,508.26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401,117,508.26 |
|
-401,117,508.26 |
3.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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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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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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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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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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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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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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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5,730,250,118.00 |
|
|
|
21,832,453,907.50 |
4,422,320.00 |
|
|
226,517,795.62 |
-1,154,209,650.58 |
|
26,630,589,850.5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东旭光电”)是1992年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冀体改委股字【1992】5号)批准,由石家庄显像管总厂(后改制成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份总数为2,568万股(每股面值10元人民币),总股本为25,680万元。
1993年7月17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每股面值人民币10元的股权证拆细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从而本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5,680万股,股本总额为25,680万元。
1996年6月11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关于同意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0,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委发【1996】1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同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174号)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1996年9月17日,股本总额增加至38,300万元。
2013年4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61号《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5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69元/股,均为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0,300万元,公司的控股股东由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4.40%,通过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2.27%。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以及2014年4月27日通过的章程修正案规定,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90,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180,600万股,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0,60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4年5月27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90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共计向41人授予3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8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08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8,870,4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712,08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的规定,公司回购本公司发行在外B股49,999,999.00股,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减少股本人民币49,999,999.00元,减少资本公积218,024,376.6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62,080,001.00元。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70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86,943,620股新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86,943,620股(含1,186,943,620股)。公司实际发行股份1,173,020,525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835,100,526.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10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回购价格为3.78元/股。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22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4,928,457.00股新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04,928,457.00股(含1,104,928,457.00股)。公司实际发行股份1,104,928,457.00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939,928,983.00元。
根据公司2017年3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6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6月26日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41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辉懋”)发行262,626,262股股份、向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发行106,326,446股股份、向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集团”)发行11,380,165股股份、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发行5,020,66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75,000万元。公司购买资产实际发行股份385,353,5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0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404,967,601.00股,每股发行价格9.26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730,250,118.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0,250,118.00元;法定代表人:郭轩;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1043959836;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
东旭光电的母公司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李兆廷。
东旭光电经营范围:电真空玻璃器件及配套的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批准。
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0户,孙子公司61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9户,减少39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否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孙公司。子孙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性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以下二者孰高进行计量:①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诉讼、仲裁的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款项中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组 合1 |
以应收账款的交易对象和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 |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组 合2 长期应收款 组合 |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 款组合1 |
以应收款项的交易对象和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个人公务借款、备用金及保证金、押金、代扣代缴税款及职工社保性质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账,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 款组合2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款账龄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票据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材料采购、开发成本、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公司从事客车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材料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库存商品)按个别计价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从事光电显示材料、石墨烯及其他产品生产及销售业务的,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有权属年限(房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期限)按权属年限,无权属年限按30年 |
5 |
3.17 |
窑炉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铂金通道 |
年限平均法 |
3 |
95.50 |
1.5 |
玻璃基板其它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其他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临时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按照项目的年限 |
0 |
|
实验、质检、办公设备、 工具器具及其它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铂金通道主要由贵金属铂、铑组成,几乎无损耗,因此净残值率比较高。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4)大修理费用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参考本附注五、16、合同资产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将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划分为短期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主要从事光电显示材料、客车业务、石墨烯及电子通讯产品业务的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在货物交付客户,客户验收确认并享有收款权利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从事外销业务的,在收到出口证明(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从事装备及技术服务、建筑安装的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8“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的行为。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①建造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房屋建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债务人的重大变化、预警客户清单、担保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③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④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⑤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⑥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自2020年01月01日执行2017年7月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 〔2017〕22号)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其他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资产 |
|
|
合同资产 |
|
2,116,033,344.57 |
存货 |
3,738,606,383.96 |
2,372,003,790.93 |
应收账款 |
11,615,016,592.76 |
10,865,585,841.22 |
负债 |
|
|
合同负债 |
|
756,473,360.31 |
预收款项 |
1,355,751,069.85 |
513,857,985.90 |
其他流动负债 |
450,293,976.90 |
535,713,700.54 |
股权权益 |
|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新准则下 |
原准则下 |
资产 |
|
|
合同资产 |
2,035,298,639.65 |
|
存货 |
2,272,105,423.53 |
3,443,879,127.59 |
应收账款 |
8,828,941,455.49 |
9,692,466,391.08 |
负债 |
|
|
合同负债 |
1,977,428,975.61 |
|
预收款项 |
356,691,444.11 |
2,525,928,993.04 |
其他流动负债 |
632,330,030.26 |
440,521,456.94 |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新准则下 本期发生额 |
原准则下 本期发生额 |
营业成本 |
6,503,804,124.69 |
6,466,527,927.61 |
销售费用 |
149,140,651.28 |
186,416,848.36 |
信用减值损失 |
-342,956,797.13 |
-356,987,540.31 |
资产减值损失 |
-698,676,159.85 |
-684,645,416.67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1,598,949,986.00 |
11,598,949,986.00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435,549,448.65 |
435,549,448.65 |
|
应收账款 |
11,615,016,592.76 |
10,865,585,841.22 |
-749,430,751.54 |
应收款项融资 |
800,000.00 |
800,000.00 |
|
预付款项 |
8,796,367,804.83 |
8,796,367,804.83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3,303,092,744.61 |
3,303,092,744.61 |
|
其中:应收利息 |
5,716,666.66 |
5,716,666.66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3,738,606,383.96 |
2,372,003,790.93 |
-1,366,602,593.03 |
合同资产 |
|
2,116,033,344.57 |
2,116,033,344.57 |
持有待售资产 |
119,355,435.58 |
119,355,435.5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7,329,687.29 |
877,329,687.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485,068,083.68 |
40,485,068,083.68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306,158,872.38 |
306,158,872.38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49,950,323.00 |
2,149,950,323.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8,158,605.30 |
248,158,605.3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695,653,870.87 |
695,653,870.87 |
|
固定资产 |
9,515,409,900.16 |
9,515,409,900.16 |
|
在建工程 |
4,759,034,676.05 |
4,759,034,676.0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1,453,820,302.49 |
1,453,820,302.49 |
|
开发支出 |
342,600,627.56 |
342,600,627.56 |
|
商誉 |
1,692,458,956.20 |
1,692,458,956.2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705,642.53 |
21,705,642.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0,820,806.72 |
470,820,806.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19,613,041.01 |
5,619,613,041.0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275,385,624.27 |
27,275,385,624.27 |
|
资产总计 |
67,760,453,707.95 |
67,760,453,707.95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9,024,311,072.40 |
9,024,311,072.4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849,055,122.97 |
849,055,122.97 |
|
应付账款 |
7,460,913,035.42 |
7,460,913,035.42 |
|
预收款项 |
1,355,751,069.85 |
513,857,985.90 |
-841,893,083.95 |
合同负债 |
|
756,473,360.31 |
756,473,360.3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7,433,263.25 |
207,433,263.25 |
|
应交税费 |
328,816,651.14 |
328,816,651.14 |
|
其他应付款 |
2,873,282,673.95 |
2,873,282,673.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327,043,412.39 |
327,043,412.39 |
|
应付股利 |
70,461,276.37 |
70,461,276.3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7,258,809,569.94 |
7,258,809,569.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0,293,976.90 |
535,713,700.54 |
85,419,723.64 |
流动负债合计 |
29,808,666,435.82 |
29,808,666,435.82 |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2,793,021,208.15 |
2,793,021,208.15 |
|
应付债券 |
1,258,056,656.30 |
1,258,056,656.3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958,499,446.86 |
958,499,446.8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131,738,093.24 |
131,738,093.24 |
|
递延收益 |
713,023,519.37 |
713,023,519.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874,339.47 |
52,874,339.4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29,000,000.00 |
529,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36,213,263.39 |
6,436,213,263.39 |
|
负债合计 |
36,244,879,699.21 |
36,244,879,699.21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730,250,118.00 |
5,730,250,1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1,829,208,857.08 |
21,829,208,857.08 |
|
减:库存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4,433.62 |
234,433.62 |
|
专项储备 |
14,446,440.99 |
14,446,440.99 |
|
盈余公积 |
245,507,019.95 |
245,507,019.9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2,810,516,708.81 |
2,810,516,708.8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30,625,741,258.45 |
30,625,741,258.45 |
|
少数股东权益 |
889,832,750.29 |
889,832,750.2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515,574,008.74 |
31,515,574,008.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7,760,453,707.95 |
67,760,453,707.95 |
|
调整情况说明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4,700,601,207.82 |
4,700,601,207.8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236,937,578.92 |
236,937,578.9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1,033,942.61 |
1,033,942.61 |
|
其他应收款 |
10,961,805,064.57 |
10,961,805,064.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存货 |
194,017,464.28 |
194,017,464.28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4,552.80 |
314,552.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94,709,811.00 |
16,094,709,811.00 |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535,986,210.16 |
27,535,986,210.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9,500,056.00 |
129,500,056.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145,493,375.51 |
145,493,375.51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8,991,679.94 |
8,991,679.94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119,971,321.61 |
28,119,971,321.61 |
|
资产总计 |
44,214,681,132.61 |
44,214,681,132.61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6,536,188,047.41 |
6,536,188,047.4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8,663,754.33 |
8,663,754.33 |
|
预收款项 |
842,498.78 |
842,498.78 |
|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26,344.53 |
5,226,344.53 |
|
应交税费 |
16,931,643.96 |
16,931,643.96 |
|
其他应付款 |
4,327,190,249.67 |
4,327,190,249.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311,753,083.71 |
311,753,083.71 |
|
应付股利 |
66,278,190.37 |
66,278,190.3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5,178,468,692.15 |
5,178,468,692.1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073,511,230.83 |
16,073,511,230.83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498,702,413.81 |
498,702,413.81 |
|
应付债券 |
956,910,823.70 |
956,910,823.7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54,966,813.73 |
54,966,813.73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0,580,051.24 |
1,510,580,051.24 |
|
负债合计 |
17,584,091,282.07 |
17,584,091,282.07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730,250,118.00 |
5,730,250,1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1,832,453,907.50 |
21,832,453,907.50 |
|
减:库存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226,517,795.62 |
226,517,795.62 |
|
未分配利润 |
-1,154,209,650.58 |
-1,154,209,650.5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630,589,850.54 |
26,630,589,850.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4,214,681,132.61 |
44,214,681,132.61 |
|
调整情况说明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1)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安全生产费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收入 |
3%、10%、13%、1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9%、10%、15%、16.5%、25% |
增值税 |
技术服务收入 |
6%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2%、1%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①本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公司从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②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20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③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9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④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⑤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⑥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⑦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
⑧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⑨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20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⑩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20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⑪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⑫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⑬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被续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⑭ 道隧集团西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政策,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40%份额,实际执行所得税率为9%。
⑮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政策,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40%份额,实际执行所得税率为9%。
⑯ 哈尔滨申龙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实际执行所得税率为10%。
⑰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4 号)相关规定 :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东旭建设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⑱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⑲ 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2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⑳ 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18年起三年内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78,156.04 |
14,660,274.65 |
银行存款 |
9,615,561,553.72 |
10,985,391,171.11 |
其他货币资金 |
20,697,994.40 |
598,898,540.24 |
合计 |
9,636,737,704.16 |
11,598,949,986.0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78,706.62 |
1,083,925.35 |
其他说明
注: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资金为865,3977,300.39元。其中:7,925,550,343.02元为存放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款项;20,697,994.40元为信用证、票据以及保函保证金;707,728,962.97元为银行冻结存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6,724,745.80 |
20,352,205.89 |
商业承兑票据 |
177,764,125.00 |
415,197,242.76 |
合计 |
224,488,870.80 |
435,549,448.65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票据 |
338,000,000.00 |
85.90% |
169,000,000.00 |
50.00% |
169,000,000.00 |
338,000,000.00 |
55.91% |
169,000,000.00 |
50.00% |
169,000,000.00 |
其中: |
|
|
|
|
|
|
|
|
|
|
单项组合 |
338,000,000.00 |
85.90% |
169,000,000.00 |
50.00% |
169,000,000.00 |
338,000,000.00 |
55.91% |
169,000,000.00 |
50.00% |
169,0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票据 |
55,488,870.80 |
14.10% |
|
|
55,488,870.80 |
266,549,448.65 |
44.09% |
|
|
266,549,448.65 |
其中: |
|
|
|
|
|
|
|
|
|
|
票据组合 |
55,488,870.80 |
14.10% |
|
|
55,488,870.80 |
266,549,448.65 |
44.09% |
|
|
266,549,448.65 |
合计 |
393,488,870.80 |
100.00% |
169,000,000.00 |
42.95% |
224,488,870.80 |
604,549,448.65 |
100.00% |
169,000,000.00 |
27.95% |
435,549,448.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69,000,0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商业承兑汇票 |
338,000,000.00 |
169,000,000.00 |
50.00% |
详见注3 |
合计 |
338,000,000.00 |
169,000,0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票据组合 |
55,488,870.8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注1:本公司对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注2:2020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注3: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应收票据坏账准 备 |
169,000,000.00 |
|
|
|
|
169,000,000.00 |
合计 |
169,000,000.00 |
|
|
|
|
169,00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8,693,582.00 |
|
合计 |
148,693,582.00 |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其他说明
注1: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注2:期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428,132,859.55 |
4.54% |
148,261,144.78 |
34.63% |
279,871,714.77 |
82,844,640.18 |
0.74% |
40,672,642.94 |
49.10% |
42,171,997.24 |
其中: |
|
|
|
|
|
|
|
|
|
|
单项计提坏账 |
428,132,859.55 |
4.54% |
148,261,144.78 |
34.63% |
279,871,714.77 |
82,844,640.18 |
0.74% |
40,672,642.94 |
49.10% |
42,171,997.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8,992,845,694.00 |
95.46% |
443,775,953.28 |
4.93% |
8,549,069,740.72 |
11,067,379,137.54 |
99.26% |
243,965,293.56 |
2.20% |
10,823,413,843.98 |
其中: |
|
|
|
|
|
|
|
|
|
|
账龄组合 |
7,584,654,742.60 |
80.51% |
394,287,327.51 |
5.20% |
7,190,367,415.09 |
8,985,572,485.14 |
80.59% |
243,965,293.56 |
2.72% |
8,741,607,191.58 |
其他组合 |
1,408,190,951.40 |
14.95% |
49,488,625.77 |
3.51% |
1,358,702,325.63 |
2,081,806,652.40 |
18.67% |
|
|
2,081,806,652.40 |
合计 |
9,420,97 |
100.00% |
592,037, |
6.28% |
8,828,941 |
11,150,22 |
100.00% |
284,637,9 |
2.55% |
10,865,585, |
|
8,553.55 |
|
098.06 |
|
,455.49 |
3,777.72 |
|
36.50 |
|
841.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8,261,144.7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美帮快线(贵安新区) 旅行有限公司 |
149,352,000.00 |
44,805,6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北方新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 |
89,824,641.03 |
44,912,320.52 |
5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奕君汽车租赁服务 有限公司 |
14,590,000.00 |
4,377,0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茗凌汽车租赁服务 有限公司 |
14,590,000.00 |
4,377,0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绿驱汽车租赁服务 有限公司 |
11,408,000.00 |
3,422,4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旺利汽车租赁有限 公司 |
8,560,000.00 |
2,568,0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辉兰汽车服务有限 公司 |
8,560,000.00 |
2,568,0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嘉锦(上海)汽车租赁 有限公司 |
8,560,000.00 |
2,568,0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厚顺汽车服务有限 公司 |
7,276,000.00 |
2,182,8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致前汽车租赁有限 公司 |
7,168,250.00 |
2,150,475.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众欢汽车租赁有限 公司 |
7,095,000.00 |
2,128,5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途多汽车租赁服务 有限公司 |
7,095,000.00 |
2,128,5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毅德汽车租赁有限 公司 |
6,420,000.00 |
1,926,0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优盟汽车服务有限 公司 |
5,732,000.00 |
1,719,6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道顺汽车服务有限 公司 |
5,564,000.00 |
1,669,200.00 |
3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76,337,968.52 |
24,757,749.26 |
32.43%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28,132,859.55 |
148,261,144.78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94,287,327.5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龄组合 |
7,584,654,742.60 |
394,287,327.51 |
5.20% |
合计 |
7,584,654,742.60 |
394,287,327.51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9,488,625.7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其他组合-国补及地补 |
1,408,190,951.40 |
49,488,625.77 |
3.51% |
合计 |
1,408,190,951.40 |
49,488,625.77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313,471,283.72 |
信用期内 |
4,467,875,025.71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1,845,596,258.01 |
1至2年 |
2,674,938,248.87 |
2至3年 |
240,138,056.59 |
3年以上 |
192,430,964.37 |
3至4年 |
173,602,537.28 |
4至5年 |
11,908,137.71 |
5年以上 |
6,920,289.38 |
合计 |
9,420,978,553.5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 |
284,637,936.50 |
320,117,231.90 |
6,124,043.47 |
676,498.06 |
5,917,528.81 |
592,037,098.06 |
合计 |
284,637,936.50 |
320,117,231.90 |
6,124,043.47 |
676,498.06 |
5,917,528.81 |
592,037,098.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76,498.0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注:公司对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沪旅晨达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
381,720,376.00 |
4.05% |
17,765,128.82 |
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 公司 |
230,297,400.00 |
2.45% |
1,854,099.23 |
河北鹏洲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198,682,284.27 |
2.11% |
5,424,026.36 |
广西一卞新能源汽车有 限公司 |
182,013,500.00 |
1.93% |
2,558,674.98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175,978,739.81 |
1.87% |
2,609,278.30 |
合计 |
1,168,692,300.08 |
12.41% |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168,692,300.0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2.4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30,211,207.69元。
注1:期末所有权使用受限的详见附注七、81
注2: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19 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4(1)之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票据 |
|
800,000.00 |
合计 |
|
8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管理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注2:期末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1,294,169,513.86 |
14.39% |
7,021,003,757.96 |
79.82% |
1至2年 |
6,529,506,356.10 |
72.62% |
1,590,870,654.43 |
18.08% |
2至3年 |
1,014,902,189.74 |
11.29% |
89,010,917.93 |
1.01% |
3年以上 |
152,890,857.28 |
1.70% |
95,482,474.51 |
1.09% |
合计 |
8,991,468,916.98 |
-- |
8,796,367,804.8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账款金额7,374,470,104.98元,未结转原因为未达到结算条件。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5,508,998,802.62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1.27%。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5,716,666.66 |
其他应收款 |
1,429,098,926.43 |
3,297,376,077.95 |
合计 |
1,429,098,926.43 |
3,303,092,744.6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5,716,666.66 |
合计 |
|
5,716,666.66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298,949,054.98 |
269,990,348.50 |
保证金及押金 |
619,326,047.73 |
613,795,759.35 |
个人公务借款 |
100,088,081.62 |
103,500,676.56 |
个人代扣保险 |
4,061,578.10 |
10,597,695.04 |
出口退税 |
|
4,004.21 |
代垫款 |
94,817,269.27 |
2,027,077,381.10 |
项目备用金 |
25,872,359.79 |
64,859,386.92 |
其他 |
113,550,389.72 |
22,293,371.86 |
股权转让款 |
290,347,200.00 |
283,247,200.00 |
合计 |
1,547,011,981.21 |
3,395,365,823.5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55,876,984.51 |
42,112,761.08 |
97,989,745.59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24,672,903.68 |
9,692,584.89 |
34,365,488.57 |
本期转回 |
|
14,433,750.18 |
|
14,433,750.18 |
其他变动 |
|
8,429.20 |
|
8,429.20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66,107,708.81 |
51,805,345.97 |
117,913,054.7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44,806,304.38 |
信用期内 |
947,460,356.70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197,345,947.68 |
1至2年 |
284,882,929.98 |
2至3年 |
39,836,975.97 |
3年以上 |
77,485,770.88 |
3至4年 |
46,334,102.85 |
4至5年 |
12,933,669.15 |
5年以上 |
18,217,998.88 |
合计 |
1,547,011,981.2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 |
97,989,745.59 |
34,365,488.57 |
14,433,750.18 |
|
8,429.20 |
117,913,054.78 |
合计 |
97,989,745.59 |
34,365,488.57 |
14,433,750.18 |
|
8,429.20 |
117,913,054.78 |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
|
|
|
否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四川城建五基础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200,000,000.00 |
3-4年 |
12.93% |
|
深圳名橙国际控股 集团 |
股权转让款 |
197,100,000.00 |
1-2年 |
12.74% |
19,710,000.00 |
易矩(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89,100,000.00 |
1年以下 |
5.76% |
4,455,000.00 |
安徽威宇医疗器械 科技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 |
74,000,000.00 |
1年以下 |
4.78% |
|
眉山希望太平洋置 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8,000,000.00 |
1-2年 |
3.75% |
|
合计 |
-- |
618,200,000.00 |
-- |
39.96% |
24,165,00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452,356,264.56 |
58,541,146.72 |
393,815,117.84 |
543,318,562.07 |
54,669,071.18 |
488,649,490.89 |
在产品 |
221,813,503.81 |
|
221,813,503.81 |
323,951,502.47 |
|
323,951,502.47 |
库存商品 |
701,028,090.54 |
41,026,841.13 |
660,001,249.41 |
695,838,375.09 |
50,884,873.89 |
644,953,501.20 |
发出商品 |
19,180,875.44 |
|
19,180,875.44 |
68,626,157.83 |
435,243.31 |
68,190,914.52 |
开发产品 |
306,336,010.37 |
|
306,336,010.37 |
306,444,388.57 |
|
306,444,388.57 |
委托加工物资 |
30,092,247.16 |
2,520,907.62 |
27,571,339.54 |
11,605,057.00 |
|
11,605,057.00 |
土地整理 |
643,387,327.12 |
|
643,387,327.12 |
528,208,936.28 |
|
528,208,936.28 |
合计 |
2,374,194,319.00 |
102,088,895.47 |
2,272,105,423.53 |
2,477,992,979.31 |
105,989,188.38 |
2,372,003,790.93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54,669,071.18 |
16,501,569.17 |
|
12,629,493.63 |
|
58,541,146.72 |
库存商品 |
50,884,873.89 |
22,072,582.01 |
|
31,930,614.77 |
|
41,026,841.13 |
发出商品 |
435,243.31 |
|
|
435,243.31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2,520,907.62 |
|
|
|
2,520,907.62 |
合计 |
105,989,188.38 |
41,095,058.80 |
|
44,995,351.71 |
|
102,088,895.47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原因为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期末开发产品中含有利息资本化金额30,957,935.89元。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 |
2,190,673,993.02 |
155,375,353.37 |
2,035,298,639.65 |
2,252,955,995.57 |
136,922,651.00 |
2,116,033,344.57 |
合计 |
2,190,673,993.02 |
155,375,353.37 |
2,035,298,639.65 |
2,252,955,995.57 |
136,922,651.00 |
2,116,033,344.57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0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①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名称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6,922,651.00 |
100.00 |
136,922,651.00 |
因诉讼预计不能收回 |
|
136,922,651.00 |
100.00 |
136,922,651.00 |
|
1. 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组合1 |
2,053,751,342.02 |
0.90 |
18,452,702.37 |
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2,053,751,342.02 |
0.90 |
18,452,702.37 |
|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8,452,702.37 |
|
|
|
合计 |
18,452,702.37 |
|
|
-- |
其他说明:
注: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4(1)之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非流动 资产 |
109,355,435.58 |
|
109,355,435.58 |
109,355,435.58 |
|
2021年12月31日 |
合计 |
109,355,435.58 |
|
109,355,435.58 |
109,355,435.58 |
|
-- |
其他说明:
注:子公司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孙公司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协议约定: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持有的子公司明朔(北京)贸易有限公司、湖州名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收购后进行剥离,拟出售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孙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约定:拟出售肃北县禾兴水务有限公司,拟出售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元置换 |
58,000,000.00 |
58,000,000.00 |
预缴和待抵扣的税费 |
696,143,754.92 |
819,329,687.29 |
合计 |
754,143,754.92 |
877,329,687.29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5、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分期收款销售商 品 |
365,010,753.79 |
13,711,950.72 |
351,298,803.07 |
310,838,952.79 |
4,680,080.41 |
306,158,872.38 |
4.5%-7.6%、45.78% |
合计 |
365,010,753.79 |
13,711,950.72 |
351,298,803.07 |
310,838,952.79 |
4,680,080.41 |
306,158,872.38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4,680,080.41 |
|
4,680,080.41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9,031,870.31 |
|
9,031,870.31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13,711,950.72 |
|
13,711,950.7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
|
资损益 |
|
|
或利润 |
|
|
|
|
一、合营企业 |
甘肃旭康 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
|
3,200,000.00 |
|
-4,409.79 |
|
|
|
|
|
3,195,590.21 |
|
甘肃旭盛 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 |
|
115,200,000.00 |
|
-180,486.96 |
|
|
|
|
|
115,019,513.04 |
|
小计 |
|
118,400,000.00 |
|
-184,896.75 |
|
|
|
|
|
118,215,103.25 |
|
二、联营企业 |
东旭集团 财务有限 公司 |
2,060,258,929.86 |
|
|
2,603,719.58 |
|
|
|
|
|
2,062,862,649.44 |
|
淄博巴士 客运有限 公司 |
44,655,047.38 |
|
|
11,961,551.07 |
|
|
|
|
|
56,616,598.45 |
|
中大诚信 国际商业 保理有限 公司 |
17,487,587.14 |
|
|
-42,460.55 |
|
|
|
|
|
17,445,126.59 |
|
昆山 仪 电显示材 料有限公 司 |
27,548,758.62 |
|
|
2,011,201.83 |
|
|
|
|
|
29,559,960.45 |
|
小计 |
2,149,950,323.00 |
|
|
16,534,011.93 |
|
|
|
|
|
2,166,484,334.93 |
|
合计 |
2,149,950,323.00 |
118,400,000.00 |
|
16,349,115.18 |
|
|
|
|
|
2,284,699,438.18 |
|
其他说明
注1:甘肃旭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巴士客运有限公司、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期末未经审计。
注2:孙公司河北光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宏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甘肃旭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0,000.00 元,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96,000,000.00 元、294,000,000.00 元、210,000,000.00 元,持股比例分别为16.00%、49.00%、35.00%,本公司对甘肃旭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故按照合营企业核算。
注3:孙公司河北光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步道高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00,000,000.00元,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224,000,000.00元、686,000,000.00元、490,000,000.00元,持股比例分别为16.00%、49.00%、35.00%,本公司对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故按照合营企业核算。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8,282,442.32 |
100,000,056.00 |
北京申威狮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9,500,000.00 |
29,500,000.00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康润水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中冶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 |
113,658,549.30 |
113,658,549.30 |
合计 |
846,440,991.62 |
248,158,605.3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注2:由于本公司持有上述公司股份不是以交易为目的,故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742,722,954.93 |
9,736,999.41 |
|
752,459,954.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17,258.14 |
|
|
2,417,258.14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2,417,258.14 |
|
|
2,417,258.14 |
|
|
|
|
|
4.期末余额 |
740,305,696.79 |
9,736,999.41 |
|
750,042,696.2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
|
|
|
|
1.期初余额 |
55,169,422.97 |
1,636,660.50 |
|
56,806,083.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282,795.31 |
209,402.67 |
|
32,492,197.98 |
(1)计提或摊销 |
32,282,795.31 |
209,402.67 |
|
32,492,197.98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87,452,218.28 |
1,846,063.17 |
|
89,298,281.45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2,853,478.51 |
7,890,936.24 |
|
660,744,414.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7,553,531.96 |
8,100,338.91 |
|
695,653,870.87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其他说明
注1: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注2:账面原值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减少,是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冲销的暂估金额。
注3:期末所有权使用受限的详见附注七、81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482,974,525.95 |
9,515,409,900.16 |
合计 |
9,482,974,525.95 |
9,515,409,900.16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1.期初余额 |
2,238,283,413.88 |
9,996,906,434.99 |
129,449,609.69 |
207,692,745.10 |
12,572,332,203.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7,979,281.38 |
146,551,864.54 |
392,313.12 |
4,762,228.83 |
1,159,685,687.87 |
(1)购置 |
1,007,979,281.38 |
6,363,737.36 |
300,475.42 |
2,750,814.41 |
1,017,394,308.57 |
(2)在建工程 转入 |
|
140,188,127.18 |
91,837.70 |
2,011,414.42 |
142,291,379.30 |
(3)企业合并 增加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94,029.58 |
871,637,460.81 |
10,530,765.33 |
4,205,494.86 |
895,367,750.58 |
(1)处置或报 废 |
|
38,437,280.49 |
9,654,063.79 |
817,663.25 |
48,909,007.53 |
(2)转为投 资性房地产 |
|
|
|
|
|
(3)转入在 建工程 |
|
827,630,899.37 |
|
31,785.32 |
827,662,684.69 |
(4)合并减 少 |
8,994,029.58 |
5,569,280.95 |
876,701.54 |
3,356,046.29 |
18,796,058.36 |
4.期末余额 |
3,237,268,665.68 |
9,271,820,838.72 |
119,311,157.48 |
208,249,479.07 |
12,836,650,140.95 |
二、累计折旧 |
|
|
|
|
|
1.期初余额 |
509,125,970.73 |
2,209,655,932.32 |
81,574,648.85 |
108,542,484.38 |
2,908,899,036.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976,259.46 |
462,281,956.14 |
9,542,090.20 |
17,950,474.73 |
563,750,780.53 |
(1)计提 |
73,976,259.46 |
462,281,956.14 |
9,542,090.20 |
17,950,474.73 |
563,750,780.53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6,003.33 |
263,804,819.51 |
9,663,886.35 |
2,910,652.15 |
277,285,361.34 |
(1)处置或报 废 |
|
11,032,562.73 |
9,010,920.91 |
551,817.16 |
20,595,300.80 |
(2)转为投 资性房地产 |
|
|
|
|
|
(3)转入在 建工程 |
|
251,066,340.41 |
|
30,196.05 |
251,096,536.46 |
(4)合并减 少 |
906,003.33 |
1,705,916.37 |
652,965.44 |
2,328,638.94 |
5,593,524.08 |
4.期末余额 |
582,196,226.86 |
2,408,133,068.95 |
81,452,852.70 |
123,582,306.96 |
3,195,364,455.47 |
三、减值准备 |
|
|
|
|
|
1.期初余额 |
|
147,437,566.96 |
555,940.00 |
29,760.26 |
148,023,267.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0,287,892.31 |
|
|
10,287,892.31 |
(1)计提 |
|
10,287,892.31 |
|
|
10,287,892.31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1)处置或报 废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157,725,459.27 |
555,940.00 |
29,760.26 |
158,311,159.53 |
四、账面价值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55,072,438.82 |
6,705,962,310.50 |
37,302,364.78 |
84,637,411.85 |
9,482,974,525.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29,157,443.15 |
7,639,812,935.71 |
47,319,020.84 |
99,120,500.46 |
9,515,409,900.1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438,000,000.00 |
632,569,350.86 |
|
805,430,649.14 |
合 计 |
1,438,000,000.00 |
632,569,350.86 |
|
805,430,649.14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变电所 |
92,771.83 |
竣工决算手续正在办理中 |
锅炉房 |
2,549,299.68 |
竣工决算手续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2,642,071.51 |
|
其他说明
注:固定资产期末抵押权以及融资租赁受限情况详见附注七、81。
(6)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477,069,374.41 |
4,759,034,676.05 |
合计 |
5,477,069,374.41 |
4,759,034,676.05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芜湖液晶玻璃基 板生产线工程 |
2,169,091,852.70 |
|
2,169,091,852.70 |
2,223,767,116.60 |
|
2,223,767,116.60 |
曲面显示用盖板 玻璃 |
226,517,227.60 |
|
226,517,227.60 |
190,351,070.24 |
|
190,351,070.24 |
营口(G5)TFT -LCD玻璃基板 生产线 |
569,553,055.96 |
82,179,909.97 |
487,373,145.99 |
569,476,132.88 |
82,179,909.97 |
487,296,222.91 |
新能源客车及物 流车生产项目 |
276,004,055.26 |
|
276,004,055.26 |
241,288,878.20 |
|
241,288,878.20 |
郑州旭飞玻璃基 板生产线 |
1,130,354,914.41 |
|
1,130,354,914.41 |
1,120,466,932.93 |
|
1,120,466,932.93 |
旭新二线生产线 |
700,828,501.05 |
|
700,828,501.05 |
|
|
|
技术升级改造 |
|
|
|
|
|
|
其他 |
486,899,677.40 |
|
486,899,677.40 |
495,864,455.17 |
|
495,864,455.17 |
合计 |
5,559,249,284.38 |
82,179,909.97 |
5,477,069,374.41 |
4,841,214,586.02 |
82,179,909.97 |
4,759,034,676.0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芜湖液 晶玻璃 基板生 产线工 程 |
7,576,520,000.00 |
2,223,767,116.60 |
|
54,675,263.90 |
|
2,169,091,852.70 |
96.66% |
96.66% |
800,297,668.32 |
|
|
募股资金 |
曲面玻 璃项目 |
1,497,380,000.00 |
190,351,070.24 |
36,731,644.10 |
565,486.74 |
|
226,517,227.60 |
15.13% |
15.13% |
23,799,456.31 |
|
|
募股资金 |
新能源 客车及 物流车 生产项 目 |
2,955,074,600.00 |
241,288,878.20 |
34,715,177.06 |
|
|
276,004,055.26 |
9.34% |
9.34% |
|
|
|
募股资金 |
营口 (G5) TFT -LCD玻 璃基板 生产线 |
981,050,000.00 |
569,476,132.88 |
76,923.08 |
|
|
569,553,055.96 |
110.00% |
95.00% |
56,702,556.91 |
|
|
其他 |
郑州旭 飞玻璃 基板生 产线 |
208,523,400.00 |
1,120,466,932.93 |
9,887,981.48 |
|
|
1,130,354,914.41 |
8.11% |
8.11% |
|
|
|
其他 |
旭新二 线生产 线技术 升级改 造 |
180,000,000.00 |
|
700,828,501.05 |
|
|
700,828,501.05 |
94.32% |
85.23% |
|
|
|
|
其他 |
|
495,864,455.17 |
78,085,850.89 |
87,050,628.66 |
|
486,899,677.40 |
|
|
|
|
|
|
合计 |
13,398,5 |
4,841,21 |
860,326, |
142,291, |
|
5,559,24 |
-- |
-- |
880,799, |
|
|
-- |
48,000.00 |
4,586.02 |
077.66 |
379.30 |
9,284.38 |
681.54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在建工程期末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七、81。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969,172,717.97 |
503,248,081.72 |
153,057,224.58 |
38,325,361.48 |
87,099,698.14 |
1,750,903,083.89 |
2.本期增加 金额 |
160,656.83 |
2,911,669,869.00 |
|
630,165.16 |
|
2,912,460,690.99 |
(1)购置 |
160,656.83 |
2,625,850,442.48 |
|
630,165.16 |
|
2,626,641,264.47 |
(2)内部 研发 |
|
285,819,426.52 |
|
|
|
285,819,426.52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59,300,093.39 |
1,169,244.07 |
|
856,310.67 |
|
61,325,648.13 |
(1)处置 |
|
|
|
|
|
|
(2)合并减少 |
59,300,093.39 |
1,169,244.07 |
|
856,310.67 |
|
61,325,648.13 |
4.期末余额 |
910,033,281.41 |
3,413,748,706.65 |
153,057,224.58 |
38,099,215.97 |
87,099,698.14 |
4,602,038,126.75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1.期初余额 |
109,407,246.08 |
33,984,363.80 |
57,450,726.22 |
9,186,629.95 |
87,053,815.35 |
297,082,781.40 |
2.本期增加 金额 |
20,741,041.33 |
108,006,162.12 |
54,015,580.07 |
4,960,221.59 |
6,796.05 |
187,729,801.16 |
(1)计提 |
20,741,041.33 |
108,006,162.12 |
54,015,580.07 |
4,960,221.59 |
6,796.05 |
187,729,801.16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4,186,695.29 |
507,975.42 |
|
59,379.58 |
|
4,754,050.29 |
(1)处置 |
|
|
|
|
|
|
(2) 合并减少 |
4,186,695.29 |
507,975.42 |
|
59,379.58 |
|
4,754,050.29 |
4.期末余额 |
125,961,592.12 |
141,482,550.50 |
111,466,306.29 |
14,087,471.96 |
87,060,611.40 |
480,058,532.27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784,071,689.29 |
3,272,266,156.15 |
41,590,918.29 |
24,011,744.01 |
39,086.74 |
4,121,979,594.48 |
2.期初账面 价值 |
859,765,471.89 |
469,263,717.92 |
95,606,498.36 |
29,138,731.53 |
45,882.79 |
1,453,820,302.4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注1:期末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七、81。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高端智能装 备技术研发 |
32,530,327.19 |
1,897,076.60 |
|
|
28,831,740.33 |
|
|
5,595,663.46 |
机器人相关 技术研发 |
21,902,880.45 |
10,738,002.43 |
|
|
|
32,640,882.88 |
|
|
石墨烯关键 技术研发 |
1,786,754.34 |
41,110.23 |
|
|
|
1,827,864.57 |
|
|
与玻璃基板 相关的技术 研发 |
221,114,924.84 |
52,693,386.19 |
|
|
210,727,163.25 |
7,070,198.55 |
|
56,010,949.23 |
与盖板玻璃 相关的技术 研发 |
54,493,991.91 |
2,392,393.95 |
|
|
46,005,388.50 |
|
|
10,880,997.36 |
智能LED照 明技术研发 |
|
11,561,611.58 |
|
|
|
5,612,313.36 |
|
5,949,298.22 |
智能充电、电 池及设备的 技术研发 |
10,771,748.83 |
3,858,114.16 |
|
|
255,134.44 |
12,918,417.86 |
|
1,456,310.69 |
合计 |
342,600,627.56 |
83,181,695.14 |
|
|
285,819,426.52 |
60,069,677.22 |
|
79,893,218.96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
处置 |
|
明朔(北京)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
32,783,882.96 |
|
|
|
|
32,783,882.96 |
郴州弘晟公共交 通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
10,163,443.61 |
|
|
|
|
10,163,443.61 |
道隧集团工程有 限公司 |
40,095,298.31 |
|
|
|
|
40,095,298.31 |
创联华泰(香港) 有限公司 |
722,450.89 |
|
|
|
|
722,450.89 |
苏州腾达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 |
82,350,192.94 |
|
|
|
|
82,350,192.94 |
广西申龙汽车制 造有限公司 |
55,664,910.37 |
|
|
|
|
55,664,910.37 |
上海碳源汇谷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
33,935,384.57 |
|
|
|
|
33,935,384.57 |
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 |
2,331,962,577.34 |
|
|
|
|
2,331,962,577.34 |
深圳市三宝创新 智能有限公司 |
68,888,405.50 |
|
|
|
|
68,888,405.50 |
华西南充汽车有 限公司 |
55,999,916.40 |
|
|
|
|
55,999,916.40 |
合计 |
2,712,566,462.89 |
|
|
|
|
2,712,566,462.89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处置 |
|
明朔(北京)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 |
32,783,882.96 |
|
|
|
|
32,783,882.96 |
郴州弘晟公共交 通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
10,163,44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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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63,443.61 |
道隧集团工程有 限公司 |
40,095,298.31 |
|
|
|
|
40,095,298.31 |
创联华泰(香港) 有限公司 |
722,450.89 |
|
|
|
|
722,450.89 |
苏州腾达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 |
82,350,192.94 |
|
|
|
|
82,350,192.94 |
上海碳源汇谷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
33,935,384.57 |
|
|
|
|
33,935,384.57 |
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 |
751,168,447.91 |
641,470,000.00 |
|
|
|
1,392,638,447.91 |
深圳市三宝创新 智能有限公司 |
68,888,405.50 |
|
|
|
|
68,888,405.50 |
合计 |
1,020,107,506.69 |
641,470,000.00 |
|
|
|
1,661,577,506.69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资产负债表日的测试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最小资产组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营运资金和长期资产。
本期资产组本期没有变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三年至五年期预算,之后进入稳定期为基础进行估计,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
公司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不同资产组所处行业不同,折现率结果不同,上海申龙为12.31%。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北京志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资产组在2020年12月31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了评估确认,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上海申龙资产组,经志海评报字(2021)第0040号评估报告确认,商誉存在减值,减值金额为641,470,000.00。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及厂房装修 费 |
17,285,457.53 |
45,715,947.37 |
10,353,505.82 |
1,137,408.52 |
51,510,490.56 |
NEG技术使用费 |
4,420,185.00 |
|
616,770.00 |
|
3,803,415.00 |
合计 |
21,705,642.53 |
45,715,947.37 |
10,970,275.82 |
1,137,408.52 |
55,313,905.56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208,978,947.86 |
31,863,614.42 |
228,066,007.08 |
33,246,611.4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07,624,146.62 |
289,939,170.22 |
2,010,384,611.90 |
306,301,837.29 |
可抵扣亏损 |
190,555,700.39 |
28,774,415.86 |
12,390,283.43 |
3,097,570.85 |
信用减值损失 |
787,928,601.09 |
135,604,842.65 |
536,192,843.95 |
99,164,263.77 |
递延收益差异 |
93,362,037.92 |
15,084,522.24 |
110,879,702.16 |
16,973,952.3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资产评估减值 |
8,538,605.22 |
843,046.46 |
8,800,045.96 |
877,009.50 |
预计负债 |
57,578,649.88 |
8,239,220.63 |
7,828,000.00 |
1,957,000.00 |
预计的质量保证金 |
30,558,537.18 |
4,523,780.58 |
68,365,966.18 |
9,202,561.46 |
销售返利收入确认税会 差异 |
88,441,431.85 |
22,110,357.95 |
|
|
合计 |
3,373,566,658.01 |
536,982,971.01 |
2,982,907,460.66 |
470,820,806.7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
251,481,983.58 |
44,735,837.39 |
270,113,592.57 |
47,877,533.35 |
因税法与会计折旧年限 不同导致的折旧差异 |
19,096,745.10 |
4,369,464.24 |
22,114,218.58 |
4,996,806.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98,282,386.32 |
89,742,357.95 |
|
|
合计 |
868,861,115.00 |
138,847,659.58 |
292,227,811.15 |
52,874,339.47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536,982,971.01 |
|
470,820,806.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38,847,659.58 |
|
52,874,339.4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3,650,078,785.99 |
874,555,544.17 |
信用减值准备 |
104,453,599.54 |
20,114,918.55 |
存货减值准备 |
48,609,073.68 |
15,024,152.73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57,755,219.53 |
147,430,882.38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82,179,909.97 |
82,179,909.97 |
预计负债 |
417,549,378.78 |
55,544,127.06 |
合计 |
4,460,625,967.49 |
1,194,849,534.8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
3,819,508.81 |
|
2021年 |
37,531,013.17 |
12,839,319.83 |
|
2022年 |
400,365,242.10 |
23,945,806.70 |
|
2023年 |
498,976,872.02 |
79,569,358.75 |
|
2024年 |
648,424,180.76 |
754,381,550.08 |
|
2025年 |
2,064,781,477.94 |
|
|
合计 |
3,650,078,785.99 |
874,555,544.17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5,599,207,538.59 |
|
5,599,207,538.59 |
5,619,613,041.01 |
|
5,619,613,041.01 |
合计 |
5,599,207,538.59 |
|
5,599,207,538.59 |
5,619,613,041.01 |
|
5,619,613,041.01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538,850,000.00 |
4,437,400,000.00 |
抵押借款 |
2,474,000,000.00 |
2,534,350,000.00 |
保证借款 |
1,274,987,376.05 |
1,770,762,795.40 |
信用借款 |
|
239,173,264.15 |
短期借款利息 |
217,093,298.16 |
42,625,012.85 |
合计 |
8,504,930,674.21 |
9,024,311,072.4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期末抵押借款 2,474,000,000.00 元:
其中(1)期末抵押借款11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孙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物为坐落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编号为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43831、0243689、0137166号的检测线车间、仓库、1号生产车间;
(2)期末抵押借款189,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进行抵押,房产编号为沪房地南字2006第007591号,康桥镇康桥东路1159弄105号;
(3)期末抵押借款45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质押借款又是抵押借款,质押物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宝石集团24%股权质押,担保金额260,000,000.00元;抵押物为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房产证号:扬房字第81800980、81800981、81800982号,土地证:扬国用(2011)第10482、10483、10484、10485、10486、10487号,担保金额81,200,000.00元;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产权证号:川(2017)绵阳市不动产权第0029780号,担保金额84,000,000.00元;福州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证号:闽(2018)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4823号,担保额39,200,000.00元;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产权证号:川(2018)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95711号,担保金额20,300,000.00元;
(4)期末抵押借款498,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人东旭筑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115号办公地产,房地产证编号为京(2018)海不动产第0050316号的房屋及其他定着物作为抵押;
(5)期末抵押借款96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坎山镇一宗地号33010801200000004住宅用地以及一宗地号33010801200000006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安徽美生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三期公寓楼一层及包河区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三期办公楼工程一层抵押担保;
(6)期末抵押借款46,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李兆廷、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东旭科技集团名下五处住宅和两个车位及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一处办公用房;
(7)期末抵押借款105,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本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价值309,656,490.64元的机器设备;
(8)期末抵押借款89,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建忠为孙子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抵押人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37号雕像国际商业裙楼2层编号为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361/0008362/0008369/0008371/0008372/0008373/0008382号的房地产用于抵押;
(9)期末抵押借款27,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抵押借款,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建忠为孙子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抵押人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37号雕像国际商业裙楼4层编号为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364/0008366/0008374/0008375/0008377号的房地产用于抵押;
注2:保证借款1,274,987,376.05元:
其中:
(1)期末保证借款1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期末保证借款99,99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期末保证借款85,290,000.00元,本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孙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期末保证借款10,000,000.00元,本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李兆廷为孙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期末保证借款45,398,098.54元,该笔借款是子公司广西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未能全额兑付,银行代其支付后形成的借款。
(6)期末保证借款200,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期末保证借款111,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期末保证借款18,498,000.00元,本公司为孙子公司湖南东旭威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期末保证借款54,760,000.00元,本公司、李兆廷为孙子公司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期末保证借款259,610,163.05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期末保证借款80,000,000.00元,本公司、李兆廷为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期末保证借款40,000,000.00元,本公司为孙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期末保证金额20,000,000.00元,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和质押借款,本公司为孙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孙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价值7,940,000.00元厂房机器设备;质押物为孙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价值30,100,000.00元应收账款;
(14)期末保证金额4,4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公司为孙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物为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价值11,100,000.00元应收账款;
(15)期末保证金额49,493,614.46元,本公司为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6)期末保证金额96,547,500.00元,该笔借款是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未能全额兑付,银行代其支付后形成的借款。
注3:期末质押借款金额为 4,538,850,000.00 元:
(1) 期末质押借款1,800,000,000.00元,李兆廷、李青及深圳市欧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期末质押借款1,000,000,000.00元,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同时质押持有的子公司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份,子公司北京旭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东旭国际中心3、4号楼提供抵押;
(3)期末质押借款20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00万限售股作为质押;
(4)期末质押借款30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李兆廷、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物为本公司持有的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价值1,450,000,000.00元的股权和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价值416,603,500.00元的应收账款;
(5)期末质押借款7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李兆廷、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物为本公司持有的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价值400,000,000.00元的股权和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价值268,066,082.00元的应收账款; (6)期末质押借款80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李兆廷、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15,352.00万本公司流通股、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6,908.00万本公司流通股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7)期末质押借款250,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将持有的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2%股权作为质押;
(8)期末质押借款金额为7,800,000.00元,质押物为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权,专利权质押登记号:2019330000138。
(9)期末质押借款18,050,000.00元,以子公司上海申龙价值180,5.00万元的应收款项作为质押; (10)期末质押借款金额为34,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孙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物为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价值4,429.57万元的应收账款;
(11)期末质押借款金额为59,000,000.00元,该笔借款既是保证借款又是质押借款,本公司、广州源正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孙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物为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价值629,567,400.00元的应收账款和广西申龙2018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1亿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974,748,376.05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 |
1,000,000,000.00 |
6.00% |
2019年12月07日 |
9.00% |
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 支行 |
800,000,000.00 |
6.09% |
2020年07月02日 |
9.14% |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桥 西支行 |
450,000,000.00 |
4.35% |
2020年01月08日 |
6.53% |
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 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 |
2.90% |
2019年11月30日 |
18.00%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
200,000,000.00 |
8.30% |
2020年11月26日 |
10.79% |
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 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2.90% |
2019年12月11日 |
18.00%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
98,000,000.00 |
5.00% |
2020年11月06日 |
6.50% |
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 责任公司 |
70,000,000.00 |
6.80% |
2020年04月29日 |
18.00% |
合计 |
3,018,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9,278,344.50 |
682,108,582.67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878,348.20 |
166,946,540.30 |
合计 |
197,156,692.70 |
849,055,122.9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52,676,692.7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工程劳务款 |
4,528,774,590.65 |
5,890,250,859.21 |
工程款 |
1,939,277,798.86 |
1,483,833,820.31 |
运输费 |
23,704,449.96 |
24,859,560.13 |
其他 |
170,187,900.56 |
61,968,795.77 |
合计 |
6,661,944,740.03 |
7,460,913,035.4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定州市嘉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1,987,155.90 |
未到付款期限 |
中山市恒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54,726,641.81 |
未到付款期限 |
河北凯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3,078,643.33 |
未到付款期限 |
衡水盛宏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24,934,316.28 |
未到付款期限 |
霸州市华昊特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21,486,370.76 |
未到付款期限 |
合计 |
286,213,128.08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97,378,087.37 |
332,335,352.69 |
国补及地补 |
56,928,663.50 |
175,981,606.50 |
租金 |
2,384,693.24 |
5,541,026.71 |
合计 |
356,691,444.11 |
513,857,985.9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俊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218,855,728.19 |
未到结转期限 |
北京贝贝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464,250.00 |
未到结转期限 |
合计 |
264,319,978.19 |
--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劳务款 |
1,723,584,852.05 |
516,431,359.84 |
已结算未完工 |
253,844,123.56 |
240,042,000.47 |
合计 |
1,977,428,975.61 |
756,473,360.3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5,584,459.24 |
626,879,697.52 |
684,410,585.93 |
148,053,570.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1,823,472.01 |
34,970,721.87 |
35,752,309.41 |
1,041,884.47 |
三、辞退福利 |
25,332.00 |
21,592,291.00 |
21,281,782.48 |
335,840.52 |
合计 |
207,433,263.25 |
683,442,710.39 |
741,444,677.82 |
149,431,295.8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
130,175,665.18 |
537,273,668.55 |
599,837,565.59 |
67,611,768.14 |
2、职工福利费 |
|
26,723,720.29 |
26,723,720.29 |
|
3、社会保险费 |
1,532,727.63 |
26,947,028.93 |
27,337,597.43 |
1,142,159.1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31,278.31 |
24,605,751.76 |
24,922,197.80 |
1,014,832.27 |
工伤保险费 |
83,283.90 |
847,905.89 |
883,878.61 |
47,311.18 |
生育保险费 |
118,165.42 |
1,493,371.28 |
1,531,521.02 |
80,015.68 |
4、住房公积金 |
582,632.95 |
25,601,819.23 |
24,516,351.20 |
1,668,100.98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73,110,144.76 |
10,333,460.52 |
5,812,062.70 |
77,631,542.58 |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
|
|
9、其他短期薪酬 |
183,288.72 |
|
183,288.72 |
|
合计 |
205,584,459.24 |
626,879,697.52 |
684,410,585.93 |
148,053,570.8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12,906.69 |
22,884,308.08 |
23,594,291.80 |
1,002,922.97 |
2、失业保险费 |
110,565.32 |
12,086,413.79 |
12,158,017.61 |
38,961.50 |
合计 |
1,823,472.01 |
34,970,721.87 |
35,752,309.41 |
1,041,884.47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5,458,040.69 |
38,594,697.98 |
企业所得税 |
121,548,871.54 |
147,641,193.01 |
个人所得税 |
1,938,257.50 |
17,659,356.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32,804.00 |
4,483,894.49 |
房产税 |
9,004,160.92 |
8,643,239.92 |
土地使用税 |
2,128,944.45 |
2,038,110.88 |
土地增值税 |
99,050,016.88 |
99,050,016.88 |
教育费附加 |
3,316,023.30 |
3,577,146.97 |
印花税 |
859,417.78 |
2,285,926.55 |
其他 |
4,040,263.96 |
4,843,068.07 |
合计 |
311,576,801.02 |
328,816,651.14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344,085,658.63 |
327,043,412.39 |
应付股利 |
2,223,704.00 |
70,461,276.37 |
其他应付款 |
1,584,218,489.54 |
2,475,777,985.19 |
合计 |
2,930,527,852.17 |
2,873,282,673.95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债券利息 |
657,029,723.27 |
279,410,623.71 |
应付贷款利息 |
687,055,935.36 |
47,632,788.68 |
合计 |
1,344,085,658.63 |
327,043,412.3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223,704.00 |
70,461,276.37 |
合计 |
2,223,704.00 |
70,461,276.3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861,962,355.73 |
1,343,244,856.79 |
项目部资金 |
134,094,512.21 |
251,575,563.99 |
保证金及押金 |
284,549,510.06 |
319,261,872.38 |
个人公务借款 |
39,334,472.76 |
104,883,388.08 |
政府补助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代扣社保 |
13,064,088.65 |
4,652,478.89 |
代垫款 |
68,573,136.70 |
39,868,708.02 |
股权款 |
54,476,095.45 |
54,476,095.45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422,320.00 |
4,422,320.00 |
员工持股计划 |
|
207,963,163.00 |
其他 |
108,741,997.98 |
130,429,538.59 |
合计 |
1,584,218,489.54 |
2,475,777,985.1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金额261,889,246.28元,未偿还或未结转原因为未达到结算条件。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61,759,586.15 |
1,482,332,4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749,857,912.11 |
4,723,468,692.1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345,027,551.65 |
1,051,093,805.6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21,039,947.79 |
1,914,672.18 |
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 |
|
|
合计 |
9,277,684,997.70 |
7,258,809,569.94 |
其他说明:
注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详见附注七、48。
注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附注七、45。
注3: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详见附注七、46。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元置换 |
65,249,000.00 |
69,773,723.25 |
待转销项税 |
567,081,030.26 |
465,939,977.29 |
保理融资 |
|
|
合计 |
632,330,030.26 |
535,713,700.5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1993年签订人民币置换美元协议,约定1998年11月将10,000,000.00美元返还调汇单位,取回用于置换的人民币 58,000,000.00 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仍在与调汇单位协商返还事宜。
注: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19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4、(1)之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63,800,000.00 |
467,800,000.00 |
抵押借款 |
1,951,209,586.15 |
2,002,808,693.40 |
保证借款 |
2,077,221,833.31 |
1,791,337,729.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61,759,586.15 |
-1,482,332,4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21,039,947.79 |
-1,914,672.18 |
长期借款利息 |
28,623,207.04 |
15,321,857.27 |
合计 |
2,338,055,092.56 |
2,793,021,208.1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保证借款 2,077,221,833.31元,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9,130,000.00元。
其中:(1)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辽宁东旭三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498,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李青为本公司51,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000,000.00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李兆廷为本公司400,0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00,000.00元;
(2)期末借款200,000,000.00元,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元,该借款质押物和保证人为:a、质押物为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b、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期末借款246,269,833.31 元,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元,该借款质押物和保证人为:a、质押物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估值488,220,016.00元应收账款;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东旭繁荣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四川繁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b、本公司和四川繁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3)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为孙公司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49,952,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380,000.00元。
(4)本公司及郴州市华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孙子公司郴州旭鸿交通运输建设有限公司242,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000,000.00元。
(5)本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李兆廷为孙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4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孙子公司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25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750,000.00元。
注2:抵押借款1,951,209,586.15元既是抵押借款又是保证借款,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32,629,586.15元。
其中:(1)749,629,032.66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749,629,032.66元,该借款的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由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8条贵金属铂金通道资产提供抵押担保;b、本公司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64,518,622.07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4,518,622.07 元,该借款的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保证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下4.5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借款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的债权的费用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b、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含4条贵金属铂金通道)抵押物评估价值为1,055,713,019.27元。
(3)416,416,634.46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31,416,634.46元,该借款的抵押及质押担保:a、由东旭(营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16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67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34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60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11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25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69号、营房权证沿字第F20150301747号房产作为抵押;b、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东旭(营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c、提供4,000.00万股质押担保。
(4)246,265,296.96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236,265,296.96元,该借款的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由抵押人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可抵押的本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建筑物、机器设备(包括三条贵金属铂金通道)等提供抵押担保;b、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李青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250,000,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250,000,000.00元,该借款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由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芜开(工)国用2013第020号、芜开(工)国用2013第021号、芜开(工)国用2014第008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及项目建成后的固定资产;b、本公司为其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24,380,000.00元借款中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800,000.00元,该借款抵押物和保证人为a、价值1544万元的机器设备;b、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孙公司重庆旭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3:质押借款 463,800,000.00 既是质押借款又是保证借款,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元。
(1)期末质押借款450,000,000.00元,该借款质押物和保证人为:a、质押物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00万流通股票及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78,750,000.00元对应的股权全部质押;b、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提供保证。
(2)期末质押借款13,800,000.00元,重分类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元,该借款质押物和保证人为:a、质押物为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价值84,330,000.00元的应收账款;b、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长期借款的利率一般年利率为3.68%--8.50%。
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本年末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总额2,811,310,964.08元,重要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
借款期末金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国家开发银行 |
474,629,032.66 |
4.9% |
2020/4/23 |
7.35%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 |
400,000,000.00 |
8.00% |
2019/11/29 |
11.20% |
国家开发银行 |
275,000,000.00 |
5.24% |
2020/4/23 |
7.87% |
国家开发银行 |
100,000,000.00 |
4.9% |
2020/7/20 |
6.37% |
国家开发银行 |
100,000,000.00 |
4.9% |
2020/1/20 |
6.37%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70% |
2019/10/31 |
7.41%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5东旭债 |
1,060,782,489.13 |
994,709,795.97 |
中期票据一期 |
3,365,383,949.66 |
3,155,347,348.71 |
中期票据二期 |
1,929,387,887.66 |
1,790,716,343.74 |
申龙汽车2019年可转债 |
351,333,308.93 |
320,162,483.74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749,857,912.11 |
-4,723,468,692.15 |
减:应付利息 |
-657,029,723.27 |
-279,410,623.71 |
合计 |
300,000,000.00 |
1,258,056,656.3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
期末余额 |
15东旭 债 |
956,042,700.00 |
2015.5.19 |
5年 |
1,000,000,000.00 |
994,709,795.97 |
|
65,010,903.60 |
1,061,789.56 |
|
|
1,060,782,489.13 |
中期票据 一期 |
3,000,000,000.00 |
2016.11.17 |
5年 |
3,000,000,000.00 |
3,155,347,348.71 |
|
205,280,000.00 |
4,756,600.95 |
|
|
3,365,383,949.66 |
中期票据 二期 |
1,700,000,000.00 |
2016.12.02 |
5年 |
1,700,000,000.00 |
1,790,716,343.74 |
|
136,000,000.00 |
2,671,543.92 |
|
|
1,929,387,887.66 |
申龙汽车 2019年 可转债 |
300,000,000.00 |
2019.5.21 |
3年 |
300,000,000.00 |
320,162,483.74 |
|
38,170,825.19 |
|
7,000,000.00 |
|
351,333,308.93 |
减:一年 内到期的 应付债券 |
5,656,042,700.00 |
|
|
|
4,723,468,692.15 |
|
|
|
|
|
5,749,857,912.11 |
减:应付 利息 |
|
|
|
|
279,410,623.71 |
|
|
|
|
|
657,029,723.27 |
合计 |
-- |
-- |
-- |
6,000,000,000.00 |
1,258,056,656.30 |
|
444,461,728.79 |
8,489,934.43 |
7,000,000.00 |
|
300,000,000.00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注1:由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2日无法兑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16东旭光电MTN001A”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16东旭光电MTN001B”、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2”,发生违约。
公司2015年5月19日发行的15东旭债至2020年5月18日期满5年。公司已与持有“15东旭债”债券余额96.16%的债券投资者签订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91,932.67万元,相应的利息6,251.42万元,合计金额98,184.09万元。剩余3.84%的债券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未能展期,发生违约。
注2:公司与2019年5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创投基金管理公司”)联合成立南宁北创申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创申旭投资”),其中公司与北部湾投资集团共同作为北创申旭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出资30,000万元,北部湾投资集团出资29,900万元;北创投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北创申旭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北创申旭投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2019年5月21日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非公开平价发行6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债券,期限为36个月,利率6.25%,融资金额6亿用于补偿流动资金。北创申旭投资全部定向认购广西申龙在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备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广西申龙以自有的两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使用证编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15875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88121号;公司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申龙评估价值6亿元同等比例的股权为本次发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47、租赁负债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47,493,380.73 |
958,499,446.86 |
合计 |
747,493,380.73 |
958,499,446.86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241,314,294.60 |
2,170,462,289.4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8,793,362.22 |
160,869,036.9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1,345,027,551.65 |
1,051,093,805.61 |
合计 |
747,493,380.73 |
958,499,446.86 |
其他说明:
注:(1)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期末金额91,613,451.85元,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57,538,462.00元,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期末金额73,138,094.96元,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期末金额233,048,333.32元,由本公司为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期末金额957,584,409.73元,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期末金额136,186,171.15元、横琴金投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期末金额 98,828,025.14元,均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李兆廷为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期末金额26,910,000.00元,由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成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期末金额28,635,369.58元,由杨建忠、洪淑萍、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孙公司道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以重庆中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编号为107房地证2015字第08737号、107房地证2015字第08755号房产作为抵押;以戴敏价值6,472,958.00元的房屋作为抵押;以道遂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不低于1亿的应收账款作质押。
(7)四川天府金额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期末金额31,542,491.94元,由杨建忠、洪淑萍、游绍国、李艳为孙公司道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2,847,971.25 |
|
|
未决诉讼 |
17,005,583.64 |
7,828,000.00 |
|
产品质量保证 |
38,860,945.50 |
68,943,279.51 |
|
违约金 |
416,972,065.45 |
54,966,813.73 |
|
合计 |
505,686,565.84 |
131,738,093.2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91,449,015.23 |
39,345,000.00 |
71,835,318.40 |
658,958,696.83 |
无 |
减:一年内到期的政 府补助 |
|
|
|
|
无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 益 |
21,574,504.14 |
18,865,568.13 |
21,574,504.14 |
18,865,568.13 |
无 |
减:一年内到期的未 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
|
|
|
无 |
合计 |
713,023,519.37 |
58,210,568.13 |
93,409,822.54 |
677,824,264.9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基础设 施补偿 |
20,949,600.00 |
|
|
2,244,600.00 |
|
|
18,70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振兴与 技术改造项 目补助资金 |
2,177,778.04 |
|
|
233,333.28 |
|
|
1,944,444.76 |
与资产相关 |
芜湖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 济贸易发展 局2017年" 三重一创" 高端设备和 新材料 |
11,628,153.34 |
|
|
894,473.31 |
|
|
10,733,680.03 |
与资产相关 |
玻璃基板生 产线改造专 项资金 |
24,000,000.00 |
|
|
6,000,000.00 |
|
|
1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新材料 生产应用示 范平台建设 项目政府补 助 |
12,083,333.38 |
10,500,000.00 |
|
7,600,000.00 |
|
|
14,983,333.38 |
与资产相关 |
河南省人民 政府"双百 计划"项目 投资补助 |
1,383,333.17 |
|
|
200,000.04 |
|
|
1,183,333.13 |
与资产相关 |
TFT玻璃基 板成套技术 研发经费 |
69,166.83 |
|
|
9,999.96 |
|
|
59,166.87 |
与资产相关 |
TFT玻璃基 板项目补贴 |
4,611,110.89 |
|
|
666,666.72 |
|
|
3,944,444.17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发改委 和工信部技 术改造项目 预算内投资 补贴 |
6,455,555.45 |
|
|
933,333.36 |
|
|
5,522,222.09 |
与资产相关 |
TFT玻璃基 板项目补贴 |
9,222,222.28 |
|
|
1,333,333.32 |
|
|
7,888,888.96 |
与资产相关 |
郑州市财政 局重大科技 |
461,110.89 |
|
|
66,666.72 |
|
|
394,444.17 |
与资产相关 |
专项资金 |
|
|
|
|
|
|
|
|
市财政局国 家重点产业 和技术改造 项目扶持资 金 |
6,455,555.45 |
|
|
933,333.36 |
|
|
5,522,222.09 |
与资产相关 |
经济技术开 发区财政局 产业发展扶 持资金 |
3,227,777.70 |
|
|
466,666.66 |
|
|
2,761,111.04 |
与资产相关 |
省扶持企业 自主创新资 金 |
2,766,666.83 |
|
|
399,999.96 |
|
|
2,366,666.87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贴息扶 持资金 |
922,222.28 |
|
|
133,333.32 |
|
|
788,888.96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局教科 文款 |
691,667.03 |
|
|
99,999.96 |
|
|
591,667.07 |
与资产相关 |
经开区工业 结构调整项 目配套资金 |
1,368,888.69 |
|
|
186,666.72 |
|
|
1,182,221.97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贴息及 经费 |
791,111.06 |
|
|
106,666.68 |
|
|
684,444.38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贴息 |
2,527,777.69 |
|
|
333,333.36 |
|
|
2,194,444.33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结构调 整项目财政 资金 |
2,853,333.21 |
|
|
320,000.04 |
|
|
2,533,333.17 |
与资产相关 |
经开区财政 局高端信息 产业链专项 资金 |
3,194,444.36 |
|
|
333,333.36 |
|
|
2,861,111.00 |
与资产相关 |
2015年项目 设备投资补 贴资金 |
25,398,566.55 |
|
|
2,291,600.04 |
|
|
23,106,966.51 |
与资产相关 |
郑州市财政 局2011年及 2012年已验 收省工业调 整项目 |
2,065,555.72 |
|
|
173,333.28 |
|
|
1,892,222.44 |
与资产相关 |
研发课题经 费 |
|
595,000.00 |
|
|
|
|
595,000.00 |
|
产业振兴和 技术改造项 目 |
58,638,000.05 |
|
|
6,515,333.32 |
|
|
52,122,666.73 |
与资产相关 |
2013年省级 战略性新兴 产业专项资 金补助 |
3,583,333.39 |
|
|
333,333.32 |
|
|
3,250,000.07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改造专 项资金 |
24,510,333.32 |
|
|
2,156,000.00 |
|
|
22,354,333.32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贴息 |
250,666.74 |
|
|
31,333.32 |
|
|
219,333.42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发展资 金 |
3,733,333.27 |
|
|
466,666.68 |
|
|
3,266,666.59 |
与资产相关 |
玻璃基板项 目补助资金 |
8,000,000.00 |
|
|
1,000,000.00 |
|
|
7,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改造 |
2,133,333.27 |
|
|
266,666.68 |
|
|
1,866,666.59 |
与资产相关 |
战略新兴产 业发展项目 资金 |
21,500,000.00 |
|
|
2,000,000.00 |
|
|
19,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新区拨付 基板项目 |
5,013,333.29 |
|
|
426,666.68 |
|
|
4,586,666.61 |
与资产相关 |
生产线奖励 资金 |
16,228,012.57 |
|
|
1,506,943.40 |
|
|
14,721,069.17 |
与资产相关 |
玻璃基板绿 色关键工艺 技术改造 |
7,700,000.00 |
|
|
560,000.00 |
|
|
7,1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制造试 点示范项目 补助资金 |
866,666.66 |
|
|
66,666.68 |
|
|
79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企业技 术改造项目 |
6,009,474.27 |
|
|
462,267.24 |
|
|
5,547,207.03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制造综 合标准化与 新模式应用 项目 |
79,578,034.65 |
|
|
6,121,387.32 |
|
|
73,456,647.33 |
与资产相关 |
四川省战略 新兴产业财 政拨付资金 |
2,746,833.33 |
|
|
306,000.00 |
|
|
2,440,833.33 |
与资产相关 |
30万套无极 灯镇流器生 产线 |
480,166.49 |
|
|
86,000.04 |
|
|
394,166.45 |
与资产相关 |
成都市第七 批科技计划 项目 |
79,999.56 |
|
|
40,000.92 |
|
|
39,998.64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照明系 统智能化工 程实验室 |
1,383,333.21 |
|
|
200,000.04 |
|
|
1,183,333.17 |
与资产相关 |
厂房建设奖 励87.75万 |
793,075.78 |
|
|
30,699.72 |
|
|
762,376.06 |
与资产相关 |
厂房建设补 助189.29万 |
1,816,715.19 |
|
|
70,324.44 |
|
|
1,746,390.75 |
与资产相关 |
战略性新兴 产业中央预 算内投资 |
2,333,333.54 |
|
|
800,000.00 |
|
|
1,533,333.54 |
与资产相关 |
2011年重点 技术改造项 目资金 |
291,666.71 |
|
|
100,000.00 |
|
|
191,666.71 |
与资产相关 |
2011年战略 性新兴产业 发展资金 |
335,416.71 |
|
|
115,000.00 |
|
|
220,416.71 |
与资产相关 |
2012年电子 信息产业发 展资助项目 |
583,333.25 |
|
|
200,000.00 |
|
|
383,333.25 |
与资产相关 |
经济技术开 发区财政局 补贴款 |
7,799,999.95 |
|
|
800,000.00 |
|
|
6,999,999.95 |
与资产相关 |
2013年战略 新兴产业资 金 |
324,999.99 |
|
|
33,333.33 |
|
|
291,666.66 |
与资产相关 |
绵阳市财政 局专项资金 |
194,999.96 |
|
|
20,000.00 |
|
|
174,999.96 |
与资产相关 |
玻璃基板精 加工成果转 化项目 |
455,000.00 |
|
|
46,666.67 |
|
|
408,333.33 |
与资产相关 |
市财政局工 业发展专项 资金补贴 |
360,555.50 |
|
|
36,666.67 |
|
|
323,888.83 |
与资产相关 |
2013年战略 新兴产业资 金2 |
3,277,777.77 |
|
|
333,333.33 |
|
|
2,944,444.44 |
与资产相关 |
四川省产业 |
15,708,333.37 |
|
|
1,450,000.00 |
|
|
14,258,333.37 |
与资产相关 |
转型升级项 目2015 |
|
|
|
|
|
|
|
|
经开区2016 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 |
33,448,383.07 |
|
|
3,202,185.16 |
|
|
30,246,197.91 |
与资产相关 |
经开区2017 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 |
4,275,362.32 |
|
|
434,782.61 |
|
|
3,840,579.71 |
与资产相关 |
经开区财政 局项目补贴 款 |
5,791,411.09 |
|
|
588,957.06 |
|
|
5,202,454.03 |
与资产相关 |
"高铝盖板 玻璃成套技 术"重大科 技成果转化 项目财政补 贴 |
916,666.67 |
|
|
99,999.96 |
|
|
81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1000万 平米高铝超 薄显示用盖 板玻璃项目 |
4,438,888.89 |
|
|
313,333.32 |
|
|
4,125,555.57 |
与资产相关 |
2017电子信 息产业技术 改造资金 |
28,333,333.33 |
|
|
2,000,000.00 |
|
|
26,33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制造新 模式工程项 目 |
3,768,333.33 |
|
|
266,000.04 |
|
|
3,502,333.29 |
与资产相关 |
2018技术改 造专项资金 |
566,666.67 |
|
|
39,999.96 |
|
|
52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经开区2017 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 |
4,758,064.52 |
|
|
483,870.96 |
|
|
4,274,193.56 |
与资产相关 |
玻璃基板项 目补助资金 |
84,339,018.30 |
|
|
1,316,392.68 |
|
|
83,022,625.62 |
与资产相关 |
重庆两江新 区财政局项 目补贴 |
1,760,000.00 |
|
|
88,000.02 |
|
|
1,671,999.98 |
与资产相关 |
重庆两江新 区财政局设 备补贴 |
880,000.00 |
|
|
43,999.98 |
|
|
836,000.02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制造 业高质量发 展资金 |
12,000,000.00 |
|
|
560,000.00 |
|
700,000.00 |
10,7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资质转移资 金补助 |
45,653,100.00 |
|
|
|
|
|
45,653,100.00 |
与资产相关 |
曲面显示用 关键材料及 部件智能工 厂建设及应 用项目 |
9,350,000.00 |
|
|
|
|
|
9,3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重点 基础材料技 术项目补助 |
2,280,000.00 |
|
|
|
|
|
2,2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集团转付补 助(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 重点基础材 料技术提升 与产业化重 点专项2016 年项目) |
1,855,400.00 |
|
|
|
|
|
1,855,400.00 |
与资产相关 |
卓越计划项 目资金补助 |
800,000.00 |
|
|
800,000.00 |
|
|
|
与资产相关 |
2019省一批 科技计划 |
2,000,000.00 |
|
|
1,000,000.00 |
|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工业发 展专项 |
7,340,000.00 |
|
|
|
|
|
7,3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省级 知识产权专 项 |
800,000.00 |
|
|
800,000.00 |
|
|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科技 城人才计划 -"卓越计划 "-产业技术 培育团队- 锂铝硅二次 强化触控保 护玻璃研发 团队 |
450,000.00 |
450,000.00 |
|
450,000.00 |
|
|
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科技 |
500,000.00 |
500,000.00 |
|
500,000.00 |
|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城人才计划 -"卓越计划 "-重大招商 项目引进团 队-技改转 产高铝盖板 玻璃产业化 项目团队 |
|
|
|
|
|
|
|
|
2019军民融 合专项资金 |
|
1,050,000.00 |
|
1,050,000.00 |
|
|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第一 批工业发展 资金和中小 企业发展专 项资金 |
|
5,450,000.00 |
|
635,833.40 |
|
|
4,814,166.60 |
与资产相关 |
曲面显示用 关键材料及 部件智能工 厂建设及应 用项目 |
|
11,050,000.00 |
|
|
|
|
11,0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发改委"飞 地经济"款 |
|
8,000,000.00 |
|
|
|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科教扶持基 金 |
1,787,595.41 |
|
|
|
|
|
1,787,595.41 |
与收益相关 |
新材料生产 应用示范平 台建设项目 奖励 |
2,500,000.00 |
1,750,000.00 |
|
2,000,000.00 |
|
|
2,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东旭集团有 限公司转入 课题五经费 |
150,400.00 |
|
|
|
|
|
150,4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国建材国 际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转 入11-625 课题经费 |
496,000.00 |
|
|
|
|
|
49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建材蚌埠 玻璃工业设 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转入 间接经费 |
521,000.00 |
|
|
|
|
|
52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课题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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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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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购置 64台新能源 车补贴及保 险补贴款 |
5,760,000.00 |
|
|
1,920,000.00 |
|
|
3,8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汽车发展专 项资金 |
1,914,399.00 |
|
|
|
|
|
1,914,399.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691,449,015.23 |
39,345,000.00 |
|
71,135,318.40 |
|
700,000.00 |
658,958,696.83 |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融资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营口沿海融资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应付利息 |
|
21,000,000.00 |
合计 |
508,000,000.00 |
529,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与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800万元对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承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1.2%/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2024年6月前述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和1.2%/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公司。
注2、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卓越投资)与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出资4.00亿取得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9.09%的股权;同时编号为sgdxtzhtxy001的投资合并协议约定山东高速京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出资2.8亿,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出资1.2亿共同成立山高卓越投资;公司以持有的上海申龙的股权为本金2.8亿元及收益提供质押担保,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为2.8亿本金及收益提供担保,山东高速享有固定收益13%,如有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山东高速和东旭集团各享有50%,山东高速固定收益和超额收益之和不低于15%。山高卓越投资实际出资两年后,公司现金回购山高卓越投资持有的上海申龙的股权。
5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5,730,250,118.00 |
|
|
|
|
|
5,730,250,118.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797,686,481.82 |
|
6,587,376.87 |
21,791,099,104.95 |
其他资本公积 |
31,522,375.26 |
|
|
31,522,375.26 |
合计 |
21,829,208,857.08 |
|
6,587,376.87 |
21,822,621,480.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
本期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非同比例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减少2,549,533.83元;本期对孙子公司郴州弘晟公共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导致资本公积减少4,037,843.04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权激励回购义务 |
4,422,320.00 |
|
|
4,422,320.00 |
合计 |
4,422,320.00 |
|
|
4,422,32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598,282,386.32 |
|
|
89,742,357.95 |
508,540,028.37 |
|
508,540,028.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
598,282,386.32 |
|
|
89,742,357.95 |
508,540,028.37 |
|
508,540,028.37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234,433.62 |
|
|
|
|
|
|
234,433.62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4,433.62 |
|
|
|
|
|
|
234,433.62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4,433.62 |
598,282,386.32 |
|
|
89,742,357.95 |
508,540,028.37 |
|
508,774,461.9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4,446,440.99 |
47,154,357.29 |
53,467,619.23 |
8,133,179.05 |
合计 |
14,446,440.99 |
47,154,357.29 |
53,467,619.23 |
8,133,179.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5,507,019.95 |
|
|
245,507,019.95 |
合计 |
245,507,019.95 |
|
|
245,507,019.9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10,516,708.81 |
4,750,977,557.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15,885,096.4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10,516,708.81 |
4,735,092,461.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02,967,074.04 |
-1,523,458,244.3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401,117,508.2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92,450,365.23 |
2,810,516,708.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85,210,085.89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6,779,345,083.51 |
6,291,814,406.96 |
17,074,395,775.95 |
14,418,544,550.71 |
其他业务 |
269,400,875.57 |
211,989,717.73 |
454,357,009.85 |
348,064,081.25 |
合计 |
7,048,745,959.08 |
6,503,804,124.69 |
17,528,752,785.80 |
14,766,608,631.9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 |
7,048,745,959.08 |
17,528,752,785.8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269,400,875.57 |
454,357,009.85 |
其他业务 |
其中: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小计 |
269,400,875.57 |
454,357,009.85 |
其他业务 |
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小计 |
0.00 |
0.00 |
本期无发生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6,779,345,083.51 |
17,074,395,775.95 |
无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
合计 |
商品类型 |
7,048,745,959.08 |
|
|
|
其中: |
|
|
|
|
光电显示材料 |
2,135,052,770.06 |
|
|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2,174,785,704.15 |
|
|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29,685,225.36 |
|
|
|
新能源汽车 |
816,093,616.24 |
|
|
|
建筑安装 |
1,617,267,857.98 |
|
|
|
电子通讯产品 |
506,253.97 |
|
|
|
其他 |
275,354,531.32 |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7,048,745,959.08 |
|
|
|
其中: |
|
|
|
|
中国大陆 |
6,860,105,028.49 |
|
|
|
港澳台 |
28,659,551.37 |
|
|
|
中国境外 |
159,981,379.22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的工程总承包类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部分工程总承包类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每个工程总承包类合同的履约进度相关,并将于每个工程总承包类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382,755,587.51元,其中,4,204,652,691.11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3,009,870,105.5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492,099,771.22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28,247.53 |
13,022,211.79 |
教育费附加 |
2,691,591.89 |
9,585,783.10 |
房产税 |
18,414,380.67 |
22,765,554.08 |
土地使用税 |
14,342,448.12 |
18,676,264.00 |
车船使用税 |
61,537.04 |
72,998.13 |
印花税 |
3,790,774.86 |
7,202,142.18 |
其他 |
3,648,370.43 |
7,484,198.03 |
合计 |
46,177,350.54 |
78,809,151.31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保险 |
54,813,795.69 |
87,495,131.59 |
寄运费 |
982,693.53 |
102,217,487.56 |
差旅费 |
9,988,901.88 |
17,838,391.25 |
业务招待费 |
14,652,468.27 |
27,891,348.30 |
质检认证费 |
63,351.10 |
318,781.55 |
销售咨询服务费 |
33,910,593.26 |
38,135,896.94 |
汽车费 |
14,543,092.30 |
13,186,336.26 |
低值易耗品及修理费 |
2,041,849.94 |
4,790,587.69 |
办公费用 |
3,285,361.04 |
12,255,180.43 |
折旧摊销 |
703,869.96 |
908,256.02 |
广告宣传费 |
8,805,150.91 |
27,374,302.24 |
出口费用 |
627,036.78 |
6,879,962.91 |
销售代理费 |
5,854.45 |
7,195,021.79 |
其它 |
4,716,632.17 |
27,824,929.26 |
合计 |
149,140,651.28 |
374,311,613.79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 |
282,586,320.53 |
332,388,679.38 |
业务招待费 |
9,863,432.88 |
21,055,894.63 |
劳动保护费 |
2,344,121.26 |
1,723,614.58 |
办公费 |
7,841,314.33 |
18,908,229.33 |
差旅费 |
7,858,458.12 |
16,024,051.03 |
宣传费 |
1,118,233.26 |
4,677,017.87 |
运杂费 |
7,026,581.65 |
12,567,670.45 |
累计折旧与摊销 |
343,609,001.10 |
100,361,050.81 |
低值易耗品及修理费 |
6,058,209.32 |
9,828,962.97 |
咨询费 |
29,605,467.98 |
49,039,255.06 |
房租水电物业费 |
38,061,691.36 |
46,511,339.45 |
绿化费 |
6,890,555.42 |
9,637,760.63 |
财产保险费 |
30,634,474.27 |
14,486,036.19 |
其他 |
24,817,851.01 |
43,782,274.54 |
合计 |
798,315,712.49 |
680,991,836.92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88,056,316.48 |
150,120,473.33 |
材料费 |
26,264,631.10 |
199,221,078.37 |
试验检测费 |
8,692,068.12 |
54,225,726.35 |
水电燃气费 |
10,513,609.97 |
16,154,345.38 |
折旧费 |
13,691,700.95 |
26,179,697.37 |
无形资产摊销 |
1,216,937.52 |
1,573,325.37 |
外委研发费 |
5,664,542.85 |
10,967,535.74 |
其他 |
92,637,582.02 |
25,317,183.99 |
合计 |
246,737,389.01 |
483,759,365.90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25,034,236.95 |
1,477,018,948.10 |
减:利息收入 |
112,804,051.85 |
323,922,640.00 |
汇兑损益 |
5,203,356.06 |
-11,980,949.45 |
手续费 |
3,406,713.44 |
13,673,100.64 |
票据贴现利息 |
291,929.46 |
6,571,250.45 |
融资费用 |
|
4,211,364.50 |
其他 |
4,470,382.18 |
24,820,718.12 |
合计 |
1,425,602,566.24 |
1,190,391,792.36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43,929,450.12 |
460,910,957.5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97,252.14 |
915,507.80 |
合计 |
244,326,702.26 |
461,826,465.30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349,115.18 |
-53,797,646.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5,777,929.68 |
156,868,811.40 |
债务重组 |
4,589,776.84 |
|
理财收益 |
14.70 |
246,200.42 |
合计 |
-144,839,022.96 |
103,317,365.60 |
其他说明:
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安徽威宇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175,541,822.07元,处置子公司泰州烯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9,947,389.05元,处置子公司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237,914.34元,处置子公司成都中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54,417.68元。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931,738.39 |
-72,805,320.7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9,031,870.31 |
-1,885,462.04 |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
|
-169,000,000.00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313,993,188.43 |
-227,042,226.19 |
合计 |
-342,956,797.13 |
-470,733,009.00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损失 |
-28,465,565.17 |
-59,938,413.60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0,287,892.31 |
-147,430,882.38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82,179,909.97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641,470,000.00 |
-1,009,944,063.08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8,452,702.37 |
|
合计 |
-698,676,159.85 |
-1,299,493,269.03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61,492.60 |
4,624,277.34 |
合 计 |
-661,492.60 |
4,624,277.3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接受捐赠 |
|
705,608.73 |
|
政府补助 |
658,080.00 |
93,400.00 |
658,080.00 |
无法支付款项 |
1,649,000.00 |
4,757,430.55 |
1,649,000.00 |
罚款净收入 |
|
|
|
保险补偿款 |
2,780,050.00 |
6,483,330.00 |
2,780,050.00 |
固定资产报废 |
304,944.40 |
5,653.19 |
304,944.40 |
其它 |
4,523,171.35 |
3,948,949.47 |
4,523,171.35 |
合计 |
9,915,245.75 |
15,994,371.94 |
9,915,245.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防疫物资补 助 |
经信局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45,6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防疫补贴 |
财政局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0,230.00 |
|
与收益相关 |
抗疫补贴 |
重庆市财政局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4,250.00 |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疫情 鼓励补助金 |
福清市财政局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500,000.00 |
|
|
疫情防控物 质补贴 |
南宁市邕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88,000.00 |
|
|
合计 |
|
|
|
|
|
658,080.00 |
|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603,089.76 |
4,021,085.00 |
3,603,089.76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29,054.70 |
631,041.00 |
229,054.70 |
违约金 |
386,725,555.23 |
39,464,566.85 |
386,725,555.23 |
其他 |
|
3,365,850.76 |
|
盘亏损失 |
379,192.67 |
|
379,192.67 |
罚款 |
6,485,635.96 |
|
6,485,635.96 |
对外担保损失 |
32,847,971.25 |
|
32,847,971.25 |
其他 |
7,454,855.94 |
|
7,454,855.94 |
合计 |
437,725,355.51 |
47,482,543.61 |
437,725,355.51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5,127,623.00 |
215,060,076.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4,182,447.28 |
64,994,414.44 |
合计 |
-19,054,824.28 |
280,054,491.0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491,648,715.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23,747,307.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958,098.3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441,812.7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754,534.2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3,318,824.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99,863.8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
323,628,145.26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
所得税费用 |
-19,054,824.28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77,083,531.58 |
11,815,755.25 |
政府补助 |
217,191,942.67 |
294,424,126.13 |
保证金及押金 |
69,613,506.39 |
202,307,156.94 |
代垫款 |
53,869,367.19 |
52,428,320.68 |
留抵增值税退回款 |
39,050,175.35 |
30,843,406.83 |
个人公务借款 |
35,047,615.31 |
20,167,098.73 |
保险理赔款 |
26,560,784.25 |
6,535,056.19 |
个税手续费 |
397,252.14 |
915,507.80 |
其他 |
11,252,731.47 |
6,934,817.46 |
合计 |
530,066,906.35 |
626,371,246.0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捐赠支出 |
3,603,089.76 |
3,986,285.00 |
备用金 |
52,296,706.11 |
27,755,657.09 |
保证金及押金 |
110,504,618.15 |
336,417,839.49 |
罚款滞纳金 |
2,973,060.62 |
2,462,607.87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406,681,526.03 |
558,747,276.11 |
其他 |
2,152,446.72 |
1,151,853.78 |
合计 |
578,211,447.39 |
930,521,519.3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保证金 |
|
|
企业借款 |
2,000,000.00 |
1,800,000.00 |
定期存单 |
3,850,000,000.00 |
804,242,461.88 |
资金往来款 |
666,776,522.98 |
1,105,844,875.04 |
受限资金 |
31,678,132.33 |
|
其他 |
68,828.96 |
|
合计 |
4,550,523,484.27 |
1,911,887,336.9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理财 |
|
|
定期存单 |
|
|
投资保证金 |
2,000,000.00 |
130,000.00 |
受限资金 |
268,821,188.20 |
9,642,807,521.54 |
企业借款 |
5,000,000.00 |
7,000,000.00 |
处置子公司 |
7,669,352.37 |
1,558,524.13 |
资金往来款 |
1,958,540,372.27 |
776,717,741.00 |
持股计划 |
207,957,900.00 |
|
合计 |
2,449,988,812.84 |
10,428,213,786.6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5,639,238.50 |
301,810,163.66 |
融资租赁款 |
|
30,000,000.00 |
保理融资 |
|
1,207,957,900.00 |
定期存款 |
|
322,010,000.00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5,000,000.00 |
436,666,666.66 |
票据融资 |
|
300,000,000.00 |
资金往来款 |
580,101,480.26 |
2,132,219,838.34 |
合计 |
640,740,718.76 |
4,730,664,568.6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1,254,266.72 |
15,672,992.89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4,485,000.00 |
1,800,000.00 |
偿还保理融资 |
|
102,820,000.00 |
融资租赁租金 |
71,683,658.73 |
1,911,663,197.33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支付款 |
|
|
借款保证金 |
|
58,000,000.00 |
资金往来款 |
614,364,999.23 |
1,900,671,264.01 |
合计 |
691,787,924.68 |
3,990,627,454.2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472,593,890.93 |
-1,558,120,438.90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342,956,797.13 |
470,733,009.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98,676,159.85 |
1,299,493,269.0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96,242,978.51 |
750,305,028.1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87,729,801.16 |
67,036,095.0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970,275.82 |
7,497,526.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1,492.60 |
-4,624,277.3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75,889.70 |
625,387.8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00,077,390.17 |
1,212,765,619.3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4,839,022.96 |
-103,317,365.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70,413,409.44 |
64,424,025.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3,769,037.84 |
570,388.8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4,973,389.47 |
-297,667,663.2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2,688,487,632.53 |
633,754,186.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12,489,627.46 |
-5,556,174,440.45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1,305,560.81 |
-3,012,699,649.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5,880,000.0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82,760,403.77 |
435,583,063.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35,583,063.09 |
14,916,637,291.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7,177,340.68 |
-14,481,054,227.9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75,016,180.93 |
其中: |
-- |
安徽威宇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
370,000,000.00 |
泰州烯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98,045,300.00 |
成都东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70,880.93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0,362,478.59 |
其中: |
-- |
安徽威宇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
27,176,294.25 |
泰州烯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9.87 |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3,545,431.17 |
成都东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640,233.30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424,653,702.34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82,760,403.77 |
435,583,063.09 |
其中:库存现金 |
478,156.04 |
14,660,274.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82,282,247.73 |
420,922,788.4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2,760,403.77 |
435,583,063.09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653,977,300.39 |
主要为财务公司存款、保证金等款项 |
固定资产 |
8,446,432,443.77 |
设置了抵押权以及融资租赁形成的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532,040,396.23 |
作为抵押物取得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660,744,414.75 |
作为抵押物取得借款 |
长期应收款 |
18,518,807.66 |
质押借款 |
应收账款 |
2,259,823,784.36 |
质押借款 |
存货 |
306,336,010.37 |
抵押借款 |
在建工程 |
3,532,304,550.81 |
抵押借款 |
合计 |
24,410,177,708.34 |
-- |
其他说明:
注:孙公司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专利权作质押,质押借款金额:7,800,000.00元,质押专利号:2013107141561,2012101193619。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132,566.50 |
6.52490 |
26,964,583.16 |
欧元 |
7.83 |
8.02500 |
62.84 |
港币 |
1,549,297.92 |
0.84164 |
1,303,951.10 |
日元 |
176,121,581.00 |
0.063236 |
11,137,224.3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94,252,832.10 |
6.52490 |
1,267,480,304.17 |
欧元 |
|
|
|
港币 |
17,593,191.02 |
0.84164 |
14,807,133.29 |
应付账款 |
|
|
|
其中:美元 |
72,383,437.49 |
6.52490 |
472,294,691.28 |
港元 |
20,489,313.12 |
0.84164 |
17,244,625.49 |
日元 |
249,907,197.00 |
0.063236 |
15,803,131.51 |
英镑 |
1,673,622.00 |
8.89030 |
14,879,001.67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991,405.55 |
6.52490 |
19,518,622.07 |
欧元 |
|
|
|
港币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其中:美元 |
6,073,098.15 |
6.52490 |
39,626,358.12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 台建设项目政府补助 |
10,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研发课题经费 |
595,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9军民融合专项资金 |
1,050,000.00 |
递延收益 |
1,050,000.00 |
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 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5,450,000.00 |
递延收益 |
635,833.40 |
曲面显示用关键材料及部件 智能工厂建设及应用项目 |
11,05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9年科技城人才计划-“卓越 计划”-产业技术培育团队-锂 铝硅二次强化触控保护玻璃 研发团队 |
45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9年科技城人才计划-“卓越 计划”-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团队 -技改转产高铝盖板玻璃产业 化项目团队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发?改委“飞地经济”款 |
8,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 设项目奖励 |
1,750,000.00 |
递延收益 |
|
新材料保险补助款 |
12,616,960.17 |
其他收益 |
12,616,960.17 |
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2019年 度第一批经开区失业保险费 返还 |
210,100.00 |
其他收益 |
210,100.00 |
培训补贴 |
473,000.00 |
其他收益 |
473,000.00 |
安徽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 2020年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 |
16,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 |
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2019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 -62016820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安徽省科技厅财务2020年新 型省份建设资金(第五批)收 益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0 |
芜湖商务局外包业务政府补 助 |
1,469,000.00 |
其他收益 |
1,469,000.00 |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退税收益 |
1,987,601.71 |
其他收益 |
1,987,601.71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8年新型工业化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9年、2020年大气污染防 治资金 |
156,000.00 |
其他收益 |
156,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9年科技创新奖 |
514,000.00 |
其他收益 |
514,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产业发展拨付促进新型工业 化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产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奖 励 |
42,600.00 |
其他收益 |
42,6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产业发展三重一创专项款 |
700,100.00 |
其他收益 |
700,100.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一次性 稳定就业补贴 |
|
|
|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质 量发展奖补资金 |
16,400,000.00 |
其他收益 |
16,400,000.00 |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 芜湖市省级以上科技研发机 构绩效评价奖补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 年度政府质量奖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2020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 金 |
14,000.00 |
其他收益 |
14,000.00 |
稳岗补贴 |
6,024,950.31 |
其他收益 |
6,024,950.31 |
岗位培训补贴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018年度科技研发费用后补 助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18年度经开区授权专利资 助资金 |
82,800.00 |
其他收益 |
82,800.00 |
郑州市财政局2019年第三批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资金 |
240,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0 |
郑州市商务局机关2019年郑 州市对外开放专项资金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奖励 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经开区财政局郑州市2019年 度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 |
31,000.00 |
其他收益 |
31,000.00 |
经开区财政局郑州市2019年 度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 |
30,500.00 |
其他收益 |
30,500.00 |
经开区财政局2019年度第一 批中央财政知识产权运营服 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安全科学技术中心财政补 贴款 |
4,600.00 |
其他收益 |
4,600.00 |
宿迁经开区财政局2020年第 二批产业引导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福清市工信局2020年中央制 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
12,603,396.23 |
其他收益 |
12,603,396.23 |
福清市财政局工信局付2019 年增产增效奖励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福清市财政局工信局2020年 福清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福清市工信局2020年疫情鼓 励补助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福清市财政局 2020年春节短 周期电力补助金 |
35,400.00 |
其他收益 |
35,400.00 |
福清市财政局福清市劳动就 业管理服务中心企业吸纳省 外贫困劳动力奖补 |
9,708.00 |
其他收益 |
9,708.00 |
福清市财政局人社局付中小 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7,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 |
宿迁开发区财政局19年科技 成果转化款 |
720,000.00 |
其他收益 |
720,000.00 |
宿迁开发区财政局19年企业 研发机构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宿迁开发区财政局19年省级 高企培育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宿迁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 业金返还 |
19,531.41 |
其他收益 |
19,531.41 |
税收返还 |
6,624,400.00 |
其他收益 |
6,624,400.00 |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产业扶持资金 |
510,600.00 |
其他收益 |
510,600.00 |
宁波税务局税收奖励金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产业扶持资金 |
1,545,186.28 |
其他收益 |
1,545,186.28 |
失业管理中心补贴 |
2,289.50 |
其他收益 |
2,289.50 |
2018年第二批计算机软著 |
22,500.00 |
其他收益 |
22,500.00 |
以工代训 |
38,000.00 |
其他收益 |
38,000.00 |
2018年年度经济增长支持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福田区防护用品支持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失业保险 |
180,333.49 |
其他收益 |
180,333.49 |
保险费返还 |
39,603.00 |
其他收益 |
39,603.00 |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 会财经部转款 |
6,0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0 |
工信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880,000.00 |
其他收益 |
2,880,000.00 |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高世代电子玻 璃专项课题四间接经费 |
207,000.00 |
其他收益 |
207,000.00 |
税收返还? |
39,103,199.55 |
其他收益 |
39,103,199.55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直接经费(4-110)(课题 三) |
463,000.00 |
其他收益 |
463,000.00 |
海陵区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 研究开发费政府奖励 |
15,198.00 |
其他收益 |
15,198.00 |
工会划款 |
519.74 |
其他收益 |
519.74 |
合作项目终止退款科技奖款 |
-51,497,930.50 |
其他收益 |
-51,497,930.50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 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人才发展经费补助款 |
5,150.00 |
其他收益 |
5,150.00 |
创新券兑付补助 |
9,180.00 |
其他收益 |
9,180.00 |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
158,600.00 |
其他收益 |
158,600.00 |
质量标准品牌奖励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 |
失业保险返还 |
103,495.90 |
其他收益 |
103,495.90 |
湖州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 |
505,250.00 |
其他收益 |
505,250.00 |
南浔区科技技术局专利经费 |
74,000.00 |
其他收益 |
74,000.00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 府财政预算资金 |
214,312.00 |
其他收益 |
214,312.00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 府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6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 |
南浔区财政局(库款户)代发 财政性款项 |
3,312.25 |
其他收益 |
3,312.25 |
南浔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 资金 |
66,185.00 |
其他收益 |
66,185.00 |
华蓥市财政局2018年度支持 建筑企业技术奖 |
217,049.00 |
其他收益 |
217,049.00 |
公交运营补助 |
9,790,526.71 |
其他收益 |
9,790,526.71 |
成长型梯度培育企业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市科技局创新卷补贴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研发补贴 |
695,700.00 |
其他收益 |
695,700.00 |
失业动态监测补贴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 通运输局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进项税加计10%扣除 |
22,846.32 |
其他收益 |
22,846.32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科技转换奖励费 |
29,000.00 |
其他收益 |
29,000.00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第 一批资助费 |
12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局第 二批知识产权资助 |
8,200.00 |
其他收益 |
8,200.00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第三批专利资助费 |
8,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 |
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氢燃料 产业化项目补助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失保基金代理支付专户培训 补贴费 |
216,200.00 |
其他收益 |
216,200.00 |
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推荐?目录奖 |
52,800,000.00 |
其他收益 |
52,800,000.00 |
2019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 中心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见习补助 |
19,200.00 |
其他收益 |
19,200.00 |
新能源客车一期奖励金 |
666,920.00 |
其他收益 |
666,920.00 |
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清洁能源补贴 |
94,100.00 |
其他收益 |
94,100.00 |
招聘服务费补贴 |
375.00 |
其他收益 |
375.00 |
疫情防控物资补贴 |
88,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8,000.00 |
职业技能提升奖励 |
38,000.00 |
其他收益 |
38,000.00 |
吸纳贫困劳动补贴 |
11,100.00 |
其他收益 |
11,100.00 |
20年汽车销售活动奖励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加大研发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专项奖励补贴资金 |
187,500.00 |
其他收益 |
187,500.00 |
就业补贴 |
7,5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 |
2019?年销售收入奖励 |
7,224,000.00 |
其他收益 |
7,224,000.00 |
专项发展资金 |
1,067,400.00 |
其他收益 |
1,067,400.00 |
扶持奖励资金 |
751,500.00 |
其他收益 |
751,500.00 |
企业用电补贴 |
43,023.60 |
其他收益 |
43,023.60 |
就业补贴 |
63,750.00 |
其他收益 |
63,750.00 |
专利资助奖励金 |
15,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 |
2019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 开局专项补助资金 |
19,000.00 |
其他收益 |
19,000.00 |
2019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00 |
2019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奖 励资金 |
550,000.00 |
其他收益 |
550,000.00 |
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奖励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 项资金 |
420,000.00 |
其他收益 |
420,000.00 |
2019年经开区高企认定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19年专利年费资助 |
1,935.00 |
其他收益 |
1,935.00 |
2019军民融合专项资金 |
950,000.00 |
其他收益 |
950,000.00 |
2018年省级财政招商引资项 目激励奖补资金 |
844,800.00 |
其他收益 |
844,800.00 |
2020年度四川省国(境)外高 端人才引进项目款项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19年区级企业奖励 |
50,880.00 |
其他收益 |
50,880.00 |
2019年兑现企业奖励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政府新材料??保险补助 |
14,470,000.00 |
其他收益 |
14,470,000.00 |
功能聚合物及复合材料国家 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0省级工业稳步奖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2020第二批省级科技奖 |
44,000.00 |
其他收益 |
44,000.00 |
2019推动制造业高质奖 |
130,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0 |
增值税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 |
11,379.74 |
其他收益 |
11,379.74 |
抗疫补贴? |
4,250.00 |
营业外收入 |
4,250.00 |
升规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0年产业发展资金(知识产 权项目第二批)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重庆两江补贴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防疫补贴? |
20,230.00 |
营业外收入 |
20,230.00 |
知识产权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0年高新企业政策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290,000.00 |
其他收益 |
290,000.00 |
中关村示范区小微企业研发 费用 |
43,814.31 |
其他收益 |
43,814.31 |
新材料研发补助 |
1,750,000.00 |
其他收益 |
1,750,000.00 |
专利补助 |
24,000.00 |
其他收益 |
24,000.00 |
研发补助 |
260,000.00 |
其他收益 |
260,000.00 |
经信局奖补及防疫物资补助 |
45,600.00 |
营业外收入 |
45,600.00 |
政府基础设施补偿 |
|
其他收益 |
2,244,600.00 |
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项目补 助资金 |
|
其他收益 |
233,333.28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 易发展局2017年“三重一创” 高端设备和新材料 |
|
其他收益 |
894,473.31 |
玻璃基板生产线改造专项资 金 |
|
其他收益 |
6,000,000.00 |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 台建设项目政府补助 |
|
其他收益 |
7,600,000.00 |
河南省人民政府“双百计划”项 目投资补助 |
|
其他收益 |
200,000.04 |
TFT玻璃基板成套技术研发经 费 |
|
其他收益 |
9,999.96 |
TFT玻璃基板项目补贴 |
|
其他收益 |
666,666.72 |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技术改 造项目预算内投资补贴 |
|
其他收益 |
933,333.36 |
TFT玻璃基板项目补贴 |
|
其他收益 |
1,333,333.32 |
郑州市财政局重大科技专项 资金 |
|
其他收益 |
66,666.72 |
市财政局国家重点产业和技 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
|
其他收益 |
933,333.36 |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 发展扶持资金 |
|
其他收益 |
466,666.66 |
省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 |
|
其他收益 |
399,999.96 |
财政贴息扶持资金 |
|
其他收益 |
133,333.32 |
财政局教科文款 |
|
其他收益 |
99,999.96 |
经开区工业结构调整项目配 套资金 |
|
其他收益 |
186,666.72 |
工业贴息及经费 |
|
其他收益 |
106,666.68 |
财政贴息 |
|
其他收益 |
333,333.36 |
工业结构调整项目财政资金 |
|
其他收益 |
320,000.04 |
经开区财政局高端信息产业 链专项资金 |
|
其他收益 |
333,333.36 |
2015年项目设备投资补贴资 |
|
其他收益 |
2,291,600.04 |
金 |
|
|
|
郑州市?财政局2011年及2012 年已验收省工业调整项目 |
|
其他收益 |
173,333.28 |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
|
其他收益 |
6,515,333.32 |
2013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专项资金补助 |
|
其他收益 |
333,333.32 |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
其他收益 |
2,156,000.00 |
财政贴息 |
|
其他收益 |
31,333.32 |
产业发展资金 |
|
其他收益 |
466,666.68 |
玻璃基板项目补助资金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技术改造 |
|
其他收益 |
266,666.68 |
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高新区拨付基板项目 |
|
其他收益 |
426,666.68 |
生产线奖励资金 |
|
其他收益 |
1,506,943.40 |
玻璃基板绿色关键工艺技术 改造 |
|
其他收益 |
560,000.00 |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补助 资金 |
|
其他收益 |
66,666.68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
其他收益 |
462,267.24 |
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 式应用项目 |
|
其他收益 |
6,121,387.32 |
四川省战略新兴产业财政拨 付资金 |
|
其他收益 |
306,000.00 |
30万套无极灯镇流器生产线 |
|
其他收益 |
86,000.04 |
?成都市第七批科技计划项目 |
|
其他收益 |
40,000.92 |
高效照明系统智能化工程实 验室 |
|
其他收益 |
200,000.04 |
厂房建设奖励87.75万 |
|
其他收益 |
30,699.72 |
厂房建设补助189.29万 |
|
其他收益 |
70,324.44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预算内 投资 |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2011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 金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资金 |
|
其他收益 |
115,000.00 |
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 助项目 |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补贴 款 |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资金 |
|
其他收益 |
33,333.33 |
绵阳市财政局专项资金 |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玻璃基板精加工成果转化项 目 |
|
其他收益 |
46,666.67 |
市财政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补贴 |
|
其他收益 |
36,666.67 |
2013年战略新兴产业资金2 |
|
其他收益 |
333,333.33 |
四川省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2015 |
|
其他收益 |
1,450,000.00 |
经开区2016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 |
|
其他收益 |
3,202,185.16 |
经开区2017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 |
|
其他收益 |
434,782.61 |
经开区财政局项目补贴款 |
|
其他收益 |
588,957.06 |
“高铝盖板玻璃成套技术”重大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政补贴 |
|
其他收益 |
99,999.96 |
年产1000万平米高铝超薄显 示用盖板玻璃项目 |
|
其他收益 |
313,333.32 |
2017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 资金 |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智能制造新模式工程项目 |
|
其他收益 |
266,000.04 |
2018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
其他收益 |
39,999.96 |
经开区2017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 |
|
其他收益 |
483,870.96 |
玻璃基板项目补助资金 |
|
其他收益 |
1,316,392.68 |
重庆市偏光片生产线机器换 人项目补贴 |
|
其他收益 |
88,000.02 |
重庆市两江新区偏光片生产 线机器换人项目补贴(区级配 套资金) |
|
其他收益 |
43,999.98 |
2019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 金 |
|
其他收益 |
560,000.00 |
卓越计划项目资金补助 |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2019省一批科技计划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19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 |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2019年科技城人才计划-“卓越 计划”-产业技术培育团队-锂 铝硅二次强化触控保护玻璃 研发团队 |
|
其他收益 |
450,000.00 |
2019年科技城人才计划-“卓越 计划”-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团队 -技改转产高铝盖板玻璃产业 化项目团队 |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 设项目奖励 |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2018年购置64台新能源车补 贴及保险补贴款 |
|
其他收益 |
1,920,000.00 |
合计 |
212,797,211.72 |
|
244,587,530.12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公司本期应退回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51,497,930.50元,原因为合作项目终止。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江苏宏 芯亿泰 智能装 备有限 公司 |
188,045,3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年09月30日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56,723.7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安徽威 宇医疗 器材科 |
370,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年05月21日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 |
-175,541,822.0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技有限 公司 |
|
|
|
|
交接,丧失控制权 |
|
|
|
|
|
|
|
成都中 浦建筑 工程有 限公司 |
1,970,880.93 |
100.00% |
出售 |
2020年04月17日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54,417.6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泰州烯 王新能 源科技 有限公 司 |
5,00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年12月31日 |
收到对价,完成财产权交接,丧失控制权 |
9,947,389.0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东旭瑞 琪(北京) 科技有 限公司 |
0.00 |
51.00% |
出售 |
2020年08月26日 |
办理工商登记,完成财产交接,丧失控制权 |
-294,638.0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北京信 业道隧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0.00 |
90.00% |
出售 |
2020年09月11日 |
办理工商登记,完成财产交接,丧失控制权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2020年7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7,000.00万元,持股90%,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10%。
(2)2020年7月8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500.00万元,持股65%,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0.00万元,持股35%。
(3)2020年7月8日,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00.00万元,持股70%,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30%。
(4)2020年7月15日,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与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光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00.00万元,持股98%,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持股2%。
(5)2020年7月29日,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8,000.00万元,持股98%,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持股2%。
(6)2020年7月30日,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旭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7)2020年9月15日,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西旭龙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8)2020年12月7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申龙(青岛)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9)2020年12月28日,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缴0.00万元,其中: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90%,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持股10%。
(10)2020年3月4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11)2020年6月17日,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源君泰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12)2020年8月4日,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盈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13)2020年12月19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口申龙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石家庄宝石彩色 玻壳有限责任公 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市黄河大道9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81.26% |
|
设立 |
芜湖东旭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
芜湖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纬二次路36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
设立 |
北京旭丰置业有 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1号楼C17室 |
房屋建筑业 |
100.00% |
|
设立 |
东旭(昆山)显 示材料有限公司 |
昆山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蓬溪北路500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88.89% |
|
设立 |
郑州旭飞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
郑州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66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石家庄旭新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77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北京旭碳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B区2号楼二层206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70.00% |
|
设立 |
北京东旭华清投 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3号楼1单元12层1201-E18(园区) |
投资管理 |
70.00% |
|
设立 |
福州东旭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加工贸易区监管大楼109室072区间(福清市新厝镇新江路9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87.25% |
12.75% |
设立 |
芜湖东旭光电装 备技术有限公司 |
芜湖 |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A楼302室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100.00% |
|
设立 |
上海碳源汇谷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
上海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28号3幢2层02室 |
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
50.50%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深圳旭辉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
设立 |
东旭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 |
四川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5号楼21号 |
建筑安装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2898号A区 |
新能源汽车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四川旭虹光电科 |
绵阳 |
绵阳市经开区涪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技有限公司 |
|
滨路北段177号 |
|
|
|
|
深圳市三宝创新 智能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二期)28层 |
机器人、智能电子设备的研发与制造业 |
67.00% |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东旭(营口)光 电显示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省营口市新城大街19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65.00% |
|
同一控制合并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C.V |
荷兰 |
Strawinskylaan 909, 1077X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
海外投资管理 |
100.00% |
|
设立 |
安徽旭安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
滁州市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
设立 |
辽宁东旭三宝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 |
锦州市 |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新能源产业片区洋山路3段一号附楼205室 |
器人、智能电子设备的研发 |
100.00% |
|
设立 |
东旭(锦州)精 密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
锦州市 |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新能源产业片区洋山路3段一号附楼204室 |
光电显示材料 |
100.00% |
|
设立 |
东旭(锦州)精 密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 |
锦州市 |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新能源产业片区洋山路3段一号附楼203室 |
玻璃材料及显示屏 |
100.00% |
|
设立 |
东旭(锦州)智 能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
锦州市 |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新能源产业片区洋山路3段1号附楼201室 |
调光玻璃产品研发、设计 |
100.00% |
|
设立 |
东旭(锦州)智 能光电有限公司 |
锦州市 |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新能源产业片区洋山路3段一号附楼202室 |
显示器及航天航空光学器件的研发、设计 |
100.00% |
|
设立 |
北京东旭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
设立 |
|
|
101内11层1111 |
|
|
|
|
苏州腾达光学科 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吴江区松陵镇友谊村12组 |
光学产品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河北光兴半导体 技术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 |
半导体技术 |
100.00% |
|
设立 |
河北电兴技术有 限公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方楼201室 |
半导体技术 |
90.00% |
10.00% |
设立 |
绵阳泰卓实业有 限公司 |
绵阳 |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 |
光电显示 |
65.00% |
|
设立 |
南宁北创申旭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
|
结构化主体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公司与2019年5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创投基金管理公司”)联合成立南宁北创申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创申旭投资”),其中公司与北部湾投资集团共同作为北创申旭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出资30,000万元,北部湾投资集团出资29,900万元;北创投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北创申旭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北创申旭投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2019年5月21日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非公开平价发行6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债券,期限为36个月,利率6.25%,融资金额6亿用于补偿流动资金。北创申旭投资全部定向认购广西申龙在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备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福州旭福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
40.00% |
21,562,075.50 |
|
154,370,534.90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
49.50% |
-26,268,807.11 |
|
32,692,322.97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 |
33.00% |
-17,188,103.73 |
|
19,402,449.24 |
限公司 |
|
|
|
|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 有限公司 |
35.00% |
-15,776,788.95 |
|
30,363,392.9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 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福州旭 福光电 科技有 限公司 |
546,805,991.90 |
522,671,304.14 |
1,069,477,296.04 |
558,552,911.31 |
124,998,047.46 |
683,550,958.77 |
575,755,625.31 |
539,192,522.06 |
1,114,948,147.37 |
625,758,772.64 |
157,168,226.23 |
782,926,998.87 |
上海碳 源汇谷 新材料 科技有 限公司 |
55,992,088.65 |
17,823,736.39 |
73,815,825.04 |
7,451,911.26 |
318,816.86 |
7,770,728.12 |
36,043,218.74 |
92,104,669.14 |
128,147,887.88 |
8,692,066.69 |
342,427.09 |
9,034,493.78 |
深圳市 三宝创 新智能 有限公 司 |
223,733,924.20 |
58,261,712.38 |
281,995,636.58 |
222,312,144.67 |
888,191.16 |
223,200,335.83 |
229,745,868.00 |
87,244,232.88 |
316,990,100.88 |
205,173,714.90 |
935,922.41 |
206,109,637.31 |
东旭(营 口)光电 显示有 限公司 |
163,446,925.47 |
964,064,726.49 |
1,127,511,651.96 |
564,736,474.98 |
368,022,625.62 |
932,759,100.60 |
332,447,025.56 |
986,138,747.75 |
1,318,585,773.31 |
609,477,613.78 |
469,279,068.30 |
1,078,756,682.0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福州旭福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
1,063,879,862.31 |
53,905,188.77 |
53,905,188.77 |
185,061,340.05 |
1,361,882,049.44 |
12,430,903.42 |
12,430,903.42 |
-317,302,999.87 |
上海碳源汇 谷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
495,813.38 |
-53,068,297.18 |
-53,068,297.18 |
-1,147,533.11 |
3,073,283.17 |
-8,914,574.72 |
-8,914,574.72 |
26,720,253.33 |
深圳市三宝 创新智能有 限公司 |
8,610,049.80 |
-52,085,162.82 |
-52,085,162.82 |
1,880,646.35 |
17,516,359.64 |
-8,789,753.01 |
-8,789,753.01 |
186,678,183.23 |
东旭(营口) 光电显示有 限公司 |
9,509,860.06 |
-45,076,539.87 |
-45,076,539.87 |
2,389,743.19 |
110,757,467.70 |
-136,437,335.20 |
-136,437,335.20 |
184,676,368.33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东旭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金融服务 |
40.00% |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流动资产 |
45,670,926.64 |
1,072,122,715.52 |
非流动资产 |
30,324,054,769.80 |
29,484,915,807.23 |
资产合计 |
30,369,725,696.44 |
30,557,038,522.75 |
流动负债 |
25,212,569,072.88 |
25,406,391,198.13 |
非流动负债 |
|
0.00 |
负债合计 |
25,212,569,072.88 |
25,406,391,198.1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57,156,623.56 |
5,150,647,324.6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062,862,649.44 |
2,060,258,929.85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62,862,649.44 |
2,060,258,929.85 |
营业收入 |
41,333,462.28 |
70,755,885.34 |
净利润 |
6,509,298.94 |
9,996,085.29 |
综合收益总额 |
6,509,298.94 |
9,996,085.29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1,836,788.74 |
72,203,80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13,745,395.60 |
987,30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13,745,395.60 |
987,300.00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
(1)利率风险
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由于外币金融资产和负债占总资产比重较小,2020年度及2019年度,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日元、欧元、英镑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附注七、82。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98,282,442.32 |
|
148,158,549.30 |
846,440,991.62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是持有的在二级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因此以第 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市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三无”股权投资,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号 |
投资、生产、研发等 |
368.00亿 |
20.36% |
20.3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收资本变化如下: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金额 |
实收资本 |
36,800,000,000.00 |
|
|
36,800,0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兆廷。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联营 |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联营 |
淄博巴士客运有限公司 |
联营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 |
甘肃旭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 |
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 |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塑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门窗型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宝东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锦州旭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河北装潢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中光电总经理为李兆廷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银川市凤翔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李青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前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后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 |
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前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后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工贸公司矿泉水厂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成都泰轶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创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科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福建鸿基启明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东旭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漳州市南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旭东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中创旭科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河北旭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京宜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石家庄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玻璃基板 |
279,329.20 |
|
否 |
|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 塑门窗型材有限公 司 |
门窗 |
|
|
|
906,321.94 |
东旭鸿海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燃烧机 |
|
|
|
237,000.00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 有限公司 |
玻璃基板 |
|
|
|
25,467,936.54 |
河北装潢印刷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
汽车费 |
|
|
|
848,396.00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
|
|
724,568.39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生产线 |
15,985,223.76 |
|
否 |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
玻璃基板 |
4,000.00 |
|
否 |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
机电设备 |
23,173,716.82 |
|
否 |
|
北京宜千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新能源汽车 |
17,500.00 |
|
否 |
|
石家庄金顺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
机电设备 |
25,614,474.34 |
|
否 |
|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 有限公司 |
设备及技术服务 |
1,725,918.24 |
|
否 |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 有限公司 |
彩膜 |
63,475,205.73 |
|
否 |
|
合计 |
|
130,275,368.09 |
|
|
28,184,222.8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
45,172,304.88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牵引辊、备品备件 |
|
261,065.36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玻璃基板 |
|
3,344,240.09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
建筑施工 |
21,735,677.18 |
62,236,738.32 |
东旭北方置业(北京)有限公 司 |
烯王 |
|
77,011.75 |
东旭创智(北京)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 |
机器人 |
|
32,388.95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石墨烯护膝 |
6,637.17 |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
966,364.36 |
福建东旭启明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94,174.76 |
|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
913,850.82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
建筑施工 |
37,121,450.30 |
60,486,167.64 |
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725,131.45 |
87,151,051.21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83,367,202.91 |
27,011,807.33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
建筑施工 |
2,102,088.88 |
111,502,564.91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
销售烯王 |
|
10,318.97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
539,806.13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9,538,964.76 |
125,406,329.20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销售烯王 |
|
15,474.14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公司 |
交流充电桩 |
61,352.06 |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备品备件 |
|
5,810.35 |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 |
建筑施工 |
12,791,388.97 |
34,509,738.08 |
银川市凤翔街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管理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
55,605,939.00 |
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 |
建筑施工 |
|
9,921,199.41 |
公司 |
|
|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
建筑施工 |
46,964,541.81 |
507,030,859.28 |
重庆东旭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4,400,229.81 |
26,063,921.99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1,060,882.45 |
49,999,605.40 |
东旭创智(北京)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 |
电暖画 |
|
17,799.20 |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 |
625,983.00 |
2,297,840.71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智能水杯 |
|
82,086.30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灯具 |
35,893.81 |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石墨烯 |
15,929.20 |
|
河北旭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机器人 |
|
5,862.07 |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机器人 |
|
50,949.04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电费、租赁费、其他等 |
4,300,741.76 |
9,899,316.71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33,236,160.00 |
9,399,876.91 |
北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监测模块 |
6,707.96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路灯 |
20,942.47 |
|
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323,609.99 |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LED日光灯 |
1,140.71 |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玻璃基板 |
1,550,262.88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6,020,000.00 |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
移动电源 |
4,380.53 |
|
合计 |
|
330,211,474.82 |
1,230,018,288.5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 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18年12月07日 |
2019年12月06日 |
否 |
李兆廷担保 |
|
|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16,416,634.46 |
2016年10月11日 |
2024年09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89,000,000.00 |
2019年09月30日 |
2020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0年06月29日 |
2021年06月2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19年06月28日 |
2020年06月2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19年10月24日 |
2020年10月23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07月26日 |
2022年07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年11月01日 |
2022年07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01月31日 |
2022年07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4月11日 |
2022年07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9年05月20日 |
2022年07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2019年01月25日 |
2023年12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2,600,000.00 |
2019年05月07日 |
2023年12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 旭光电投资、李兆廷保 证 |
400,000,000.00 |
2016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3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 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0年06月24日 |
2023年06月23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广 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 司、李兆廷 |
70,000,000.00 |
2019年04月30日 |
2020年04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200,000,000.00 |
2019年03月18日 |
2021年03月1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98,000,000.00 |
2019年11月06日 |
2020年11月0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200,000,000.00 |
2019年11月26日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200,000,000.00 |
2019年08月02日 |
2020年07月3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800,000,000.00 |
2019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89,999,0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2021年04月0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90,000,000.00 |
2020年06月04日 |
2021年06月03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29,618,095.43 |
2019年04月30日 |
2020年04月3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49,993,067.62 |
2019年05月08日 |
2020年04月3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450,000,000.00 |
2016年09月30日 |
2021年09月2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23,000,000.00 |
2013年11月30日 |
2020年01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77,000,000.00 |
2013年12月06日 |
2020年01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100,000,000.00 |
2013年12月06日 |
2020年07月2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45,000,000.00 |
2013年12月06日 |
2021年01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19,518,622.07 |
2013年01月28日 |
2021年01月27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100,000,000.00 |
2020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99,990,000.00 |
2020年05月29日 |
2021年05月28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50,000,000.00 |
2019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150,000,000.00 |
2019年03月13日 |
2020年03月12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李青保证 |
51,000,0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2019年10月3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30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12月11日 |
2019年12月1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辽 宁东旭三宝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李兆廷 |
498,000,000.00 |
2019年05月13日 |
2022年04月1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上 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34,000,000.00 |
2018年12月06日 |
2021年06月06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有限 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 |
85,290,000.00 |
2020年03月24日 |
2021年02月24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有限 |
10,000,000.00 |
2020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10日 |
否 |
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李兆廷 |
|
|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有限 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 限公司、李兆廷 |
40,000,000.00 |
2020年12月30日 |
2023年11月09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有限 公司及李兆廷、李青 |
99,000,000.00 |
2014年04月01日 |
2022年04月11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有限 公司及李兆廷、李青 |
147,265,296.96 |
2015年04月10日 |
2022年04月11日 |
否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杨建忠 |
27,000,000.00 |
2019年09月19日 |
2021年09月18日 |
否 |
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杨建忠 |
89,000,000.00 |
2019年07月31日 |
2021年07月29日 |
否 |
广州源正新能源汽车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12月16日 |
2021年08月16日 |
否 |
广州源正新能源汽车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申龙 客车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20年12月16日 |
2021年08月16日 |
否 |
李兆廷 |
38,390,000.00 |
2020年04月30日 |
2021年04月27日 |
否 |
李兆廷 |
16,370,000.00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0日 |
否 |
李兆廷 |
80,000,000.00 |
2020年04月10日 |
2021年04月09日 |
否 |
李兆廷 |
480,000,000.00 |
2019年12月21日 |
2020年11月20日 |
否 |
李兆廷 |
480,000,000.00 |
2019年01月25日 |
2020年11月20日 |
否 |
李兆廷、东旭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 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2019年07月23日 |
2020年10月23日 |
否 |
李兆廷、李青 |
1,800,000,000.00 |
2020年10月14日 |
2021年10月13日 |
否 |
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
45,000,000.00 |
2017年04月28日 |
|
否 |
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
70,820,0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2025年12月30日 |
否 |
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
19,136,000.00 |
2017年11月07日 |
2025年10月20日 |
否 |
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
14,996,000.00 |
2017年05月09日 |
2025年04月20日 |
否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 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0年03月28日 |
2021年03月25日 |
否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100,000,000.00 |
2019年01月25日 |
2020年01月23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2019年02月22日 |
2020年02月21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03月22日 |
2020年03月20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100,000,000.00 |
2019年12月25日 |
2020年12月23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47,000,000.00 |
2019年12月06日 |
2020年06月0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8年12月28日 |
2019年12月28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年03月06日 |
2020年03月0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11月26日 |
2020年05月2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11月27日 |
2020年05月25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50,000,000.00 |
2019年07月25日 |
2020年07月24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150,000,000.00 |
2019年03月13日 |
2020年03月12日 |
是 |
李兆廷 |
16,370,900.75 |
2019年12月30日 |
2020年12月18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30,000,000.00 |
2019年09月25日 |
2020年09月24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18年07月31日 |
2020年06月26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90,000,000.00 |
2019年04月30日 |
2020年04月29日 |
是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 兆廷 |
90,000,000.00 |
2019年06月20日 |
2020年06月19日 |
是 |
李兆廷 |
80,000,000.00 |
2019年09月24日 |
2020年03月24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无形资产 |
2,600,000,000.00 |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1,005,753,400.00 |
|
合 计 |
|
3,605,753,400.00 |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793,400.00 |
5,146,3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资金结算业务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财务公司”)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 |
7,932,161,819.13 |
2,805,695,135.71 |
2,812,306,611.82 |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
|
111,649,581.29 |
67,429,581.29 |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
|
|
|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 |
7,925,550,343.02 |
51,787,333.30 |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
44,220,000.00 |
|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
|
|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银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衡水银行存款 |
77,123,713.55 |
28,161,781.92 |
26,175,422.27 |
二、存放于衡水银行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衡水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
四、向衡水银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衡水银行借款 |
250,000,000.00 |
|
|
六、向衡水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衡水银行存款 |
79,110,073.20 |
16,188.82 |
二、存放于衡水银行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衡水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四、向衡水银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衡水银行借款 |
250,000,000.00 |
-21,421,816.67 |
六、向衡水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包头农商行存款 |
1,077.02 |
2,028.97 |
2,713.01 |
二、存放于包头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包头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
四、向包头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包头农商行借款 |
|
|
|
六、向包头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包头农商行存款 |
392.98 |
3.91 |
二、存放于包头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包头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四、向包头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包头农商行借款 |
|
|
六、向包头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④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农商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朔州农商行存款 |
1,345.52 |
0.36 |
1,345.52 |
二、存放于朔州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朔州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
四、向朔州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朔州农商行借款 |
|
|
|
六、向朔州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朔州农商行存款 |
0.36 |
0.36 |
二、存放于朔州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朔州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四、向朔州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朔州农商行借款 |
|
|
六、向朔州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3,323,884.15 |
166,194.21 |
应收账款 |
广东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3,655,517.99 |
692,692.68 |
23,655,684.99 |
521,162.02 |
应收账款 |
锦州旭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449,198.07 |
|
2,449,198.07 |
340,104.34 |
应收账款 |
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99,793,654.48 |
17,701,717.79 |
219,002,712.60 |
7,003,519.64 |
应收账款 |
银川市凤翔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78,990,225.29 |
1,206,891.56 |
108,335,161.32 |
4,898,733.30 |
应收账款 |
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222,740.00 |
10,071.93 |
应收账款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3,343,816.47 |
2,583,367.57 |
19,793,134.77 |
894,977.32 |
应收账款 |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有限公司 |
138,000.00 |
|
138,000.00 |
6,240.13 |
应收账款 |
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 |
105,747,350.00 |
20,297,409.01 |
215,747,350.00 |
4,716,492.93 |
应收账款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260.54 |
7,278.16 |
|
|
应收账款 |
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633,892.00 |
514,559.11 |
3,633,892.00 |
268,621.27 |
应收账款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4,942,531.75 |
108,049.61 |
应收账款 |
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741,298.48 |
2,018,746.58 |
32,621,839.05 |
552,643.41 |
应收账款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3,420,582.62 |
11,205,226.40 |
120,416,205.40 |
5,658,150.40 |
应收账款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61,467,987.98 |
5,683,268.18 |
54,738,892.34 |
2,475,200.40 |
应收账款 |
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9,032.00 |
|
109,032.00 |
4,930.24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499.05 |
3,049.91 |
30,499.05 |
1,379.12 |
应收账款 |
嵊州浙旭置业有限 |
78,500,151.81 |
4,992,609.66 |
92,448,858.79 |
2,021,041.69 |
|
公司 |
|
|
|
|
应收账款 |
漳州市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80,481,558.45 |
3,639,240.35 |
应收账款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72,392,819.47 |
7,971,382.67 |
325,557,264.91 |
14,721,150.51 |
应收账款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31,256,553.16 |
4,425,927.93 |
31,256,553.16 |
2,310,518.58 |
应收账款 |
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9,501,170.13 |
681,644.73 |
25,621,734.96 |
1,013,093.37 |
应收账款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11,422,282.46 |
199,689.98 |
14,124,443.06 |
|
应收账款 |
福建鸿基启明置业有限公司 |
49,302.19 |
|
49,302.19 |
2,229.36 |
应收账款 |
汇银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7,691,500.00 |
300,868.15 |
27,691,500.00 |
1,252,162.93 |
应收账款 |
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11,000.00 |
123,300.00 |
|
|
应收账款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2,400.00 |
1,120.00 |
|
|
预付款项 |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 |
|
60,000.00 |
|
预付款项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012,583.18 |
|
3,000.00 |
|
预付款项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61,981.81 |
|
461,981.8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9,654,894.58 |
|
35,640,118.34 |
|
其他应收款 |
重庆启德置业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
1,1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
|
3,561,972.75 |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
14,948.00 |
14,948.00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6,344.16 |
6,344.16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克拉大径塑管有限公司 |
533,942.80 |
533,942.80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宝石众和钢塑门窗型材有限公司 |
4,389,841.05 |
4,389,841.05 |
应付账款 |
东旭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9,500.00 |
应付账款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36,267,392.03 |
22,250,633.63 |
应付账款 |
河北装潢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12,715.13 |
应付账款 |
北京和谐光路科技有限公司 |
1,950,287.65 |
|
应付账款 |
石家庄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807,237.17 |
|
合同负债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47,075,980.50 |
合同负债 |
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49,087,843.18 |
148,942,415.33 |
合同负债 |
杭州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304,205.99 |
98,891,534.71 |
合同负债 |
中山市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18,850.80 |
3,318,850.80 |
合同负债 |
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28,738,411.01 |
合同负债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8,367.80 |
|
合同负债 |
甘肃旭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412,628,4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9,186.30 |
8,563,500.48 |
其他应付款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29,232,907.14 |
208,898,540.70 |
其他应付款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385.27 |
|
其他应付款 |
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4,833,025.01 |
|
其他应付款 |
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 |
97,031.00 |
97,031.00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850.92 |
6,850.92 |
其他应付款 |
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536,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西藏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5,504,540.44 |
6,658,618.07 |
其他应付款 |
惠州市德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
414,579.11 |
2,059,589.91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中创旭科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1,702,107.22 |
153,828.11 |
其他应付款 |
甘肃旭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960.00 |
|
其他应付款 |
昆山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1,579,024.64 |
|
其他应付款 |
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7,200.08 |
13,036.91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资金结算业务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财务公司”)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 |
7,932,161,819.13 |
2,805,695,135.71 |
2,812,306,611.82 |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
|
111,649,581.29 |
67,429,581.29 |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
|
|
|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存款 |
7,925,550,343.02 |
51,787,333.30 |
二、存放于东旭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东旭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 |
44,220,000.00 |
|
四、向东旭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东旭财务公司借款 |
|
|
六、向东旭财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银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衡水银行存款 |
77,123,713.55 |
28,161,781.92 |
26,175,422.27 |
二、存放于衡水银行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衡水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
四、向衡水银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衡水银行借款 |
250,000,000.00 |
|
|
六、向衡水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衡水银行存款 |
79,110,073.20 |
16,188.82 |
二、存放于衡水银行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衡水银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四、向衡水银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衡水银行借款 |
250,000,000.00 |
-21,421,816.67 |
六、向衡水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农商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包头农商行存款 |
1,077.02 |
2,028.97 |
2,713.01 |
二、存放于包头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包头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
四、向包头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包头农商行借款 |
|
|
|
六、向包头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包头农商行存款 |
392.98 |
3.91 |
二、存放于包头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包头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四、向包头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包头农商行借款 |
|
|
六、向包头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④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农商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一、存放于朔州农商行存款 |
1,345.52 |
0.36 |
1,345.52 |
二、存放于朔州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
三、委托朔州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
四、向朔州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
五、向朔州农商行借款 |
|
|
|
六、向朔州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
续前表: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
一、存放于朔州农商行存款 |
0.36 |
0.36 |
二、存放于朔州农商行承兑汇票 |
|
|
三、委托朔州农商行开具承兑汇票 |
|
|
四、向朔州农商行进行票据贴现 |
|
|
五、向朔州农商行借款 |
|
|
六、向朔州农商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 |
|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2016年03月,道隧集团起诉业主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质保金,合计金额1.03亿元,业主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由北京仲裁委仲裁,道隧集团上诉,经最高院审理,2016年09月27日裁定由北京仲裁委仲裁,该案处于暂停状态,等待道隧集团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
同年,道隧集团对除质保金外的AZ-1、AZ-2部分进行反诉,反诉后,业主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判
决由北京仲裁委仲裁,道隧集团提起上诉,2017年7月二审最高院判决由内蒙古高院起诉。2017年09
月10日,道隧集团重新提交了起诉状,内蒙古高院受理。现该案件属于北京仲裁委仲裁,处于暂停
状态,道隧集团对除质保金外的AZ-1、AZ-2部分2019年12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初稿意见稿,由于鉴
定机构有很多鉴定内容与事实不符,道遂集团对鉴定初稿意见稿提出说明,2020年5月鉴定机构约我
方再次核量,2020年12月,鉴定机构正式出具鉴定报告,道遂集团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目前尚未
开庭。
(2)公司自2019年11月18日起,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金融债务逾期以及经营债务诉讼,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上述相关诉讼金额约为98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
(3)对外担保: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 限公司 |
2019/07/10 |
5,000 |
2020/07/10 |
3,36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江苏宏芯亿泰智能 装备有限公司 |
2020/03/17 |
2,745 |
2020/05/10 |
2,49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 限公司 |
2020/10/23 |
8,637.6 |
2020/10/23 |
7,377.46 |
连带责任保证 |
五年 |
否 |
否 |
为上海申龙汽车销 售客户提供担保 |
2019/07/03 |
200,000 |
|
52,38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一年 |
否 |
否 |
南宁产投新能源汽 车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020/09/10 |
150,222.11 |
2020/09/10 |
150,222.11 |
抵押 |
上海申龙将其持有的广西申龙150,222.1112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65%)向南宁车投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
否 |
否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1年3月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为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宿迁分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苏宏芯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宏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 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宿迁分行申请2,7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含展期及借新还旧,期限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是公司对江苏宏芯实现剥离后的过渡与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江苏宏芯的控股股东易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长期股权投资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未分配利润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资产减值损失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的减值准备 |
董事会批准 |
净利润 |
-785,210,085.89 |
母公司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1,203,597.45 |
母公司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1,203,597.45 |
母公司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1,203,597.45 |
合并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5,549,771.42 |
合并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5,549,771.42 |
合并受限资金变更 |
董事会批准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5,549,771.42 |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融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股权质押方式分别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融资。
截至本公告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15,064,0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97%,全部被冻结,其中累计质押股份799,643,0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9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7.39%。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预付款项90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56亿元,上述预付款项相关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以及上述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79.26亿元,由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导致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支取受到限制,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能否按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旭光电货币资金账面余额96.37亿元,其中受限资金86.54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211.68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金额134.66亿元,以上情况表明公司偿还到期债券及其他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237,233,262.80 |
100.00% |
295,683.88 |
0.12% |
236,937,578.92 |
237,233,262.80 |
100.00% |
295,683.88 |
0.12% |
236,937,578.92 |
其中: |
|
|
|
|
|
|
|
|
|
|
账龄组合 |
295,683.88 |
0.12% |
295,683.88 |
100.00% |
0.00 |
295,683.88 |
0.12% |
295,683.88 |
100.00% |
0.00 |
其他组合 |
236,937,578.92 |
99.88% |
|
|
236,937,578.92 |
236,937,578.92 |
99.88% |
|
|
236,937,578.92 |
合计 |
237,233,262.80 |
100.00% |
295,683.88 |
0.12% |
236,937,578.92 |
237,233,262.80 |
100.00% |
295,683.88 |
0.12% |
236,937,578.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5,683.8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龄组合 |
295,683.88 |
295,683.88 |
|
合计 |
295,683.88 |
295,683.88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其他组合 |
236,937,578.92 |
|
|
合计 |
236,937,578.92 |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信用期内 |
|
1至2年 |
233,986,578.92 |
3年以上 |
3,246,683.88 |
3至4年 |
228,000.00 |
4至5年 |
2,723,000.00 |
5年以上 |
295,683.88 |
合计 |
237,233,262.8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 |
295,683.88 |
|
|
|
|
295,683.88 |
合计 |
295,683.88 |
|
|
|
|
295,683.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35,427,174.0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9.2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0.00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8,099,217,293.15 |
10,461,805,064.57 |
合计 |
8,599,217,293.15 |
10,961,805,064.57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芜湖东旭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7,834,070,501.09 |
10,188,311,436.96 |
保证金及押金 |
3,150,000.00 |
6,150,000.00 |
个人公务借款 |
409,129.74 |
165,537.51 |
个人代扣保险 |
958,471.77 |
747,667.32 |
股权转让款 |
290,347,200.00 |
283,247,200.00 |
其他 |
2,340,222.05 |
2,352,043.77 |
合计 |
8,131,275,524.65 |
10,480,973,885.5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19,168,820.99 |
|
19,168,820.99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12,889,410.51 |
|
12,889,410.51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32,058,231.50 |
|
32,058,231.5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833,283,829.08 |
信用期内 |
5,516,724,216.81 |
信用期外1年以内 |
2,316,559,612.27 |
1至2年 |
283,291,845.69 |
2至3年 |
2,018,491.37 |
3年以上 |
12,681,358.51 |
3至4年 |
10,417,756.01 |
4至5年 |
81,274.46 |
5年以上 |
2,182,328.04 |
合计 |
8,131,275,524.6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坏账 |
19,168,820.99 |
12,889,410.51 |
|
|
|
32,058,231.50 |
合计 |
19,168,820.99 |
12,889,410.51 |
|
|
|
32,058,231.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3,139,046,809.35 |
1年以内 |
38.60% |
|
东旭(昆山)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677,951,710.56 |
1-2年 |
20.64% |
|
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997,260,000.00 |
1年以内 |
12.26% |
|
辽宁东旭三宝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599,831,161.96 |
1-2年 |
7.38% |
|
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489,780,000.00 |
1-2年 |
6.02% |
|
合计 |
-- |
6,903,869,681.87 |
-- |
84.90% |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26,924,457,152.26 |
1,640,305,907.80 |
25,284,151,244.46 |
26,576,967,381.51 |
1,163,382,735.73 |
25,413,584,645.78 |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
2,136,924,374.48 |
|
2,136,924,374.48 |
2,122,401,564.38 |
|
2,122,401,564.38 |
合计 |
29,061,381,526.74 |
1,640,305,907.80 |
27,421,075,618.94 |
28,699,368,945.89 |
1,163,382,735.73 |
27,535,986,210.16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芜湖东旭光电 装备技术有限 公司 |
290,900,000.00 |
|
|
|
|
290,900,000.00 |
0.00 |
石家庄旭新光 电科技有限公 司 |
1,966,568,609.92 |
|
|
|
|
1,966,568,609.92 |
0.00 |
郑州旭飞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
1,791,853,741.58 |
|
|
|
|
1,791,853,741.58 |
0.00 |
四川旭虹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
2,073,178,272.58 |
|
|
|
|
2,073,178,272.58 |
0.00 |
芜湖东旭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
4,711,064,000.00 |
|
|
|
|
4,711,064,000.00 |
0.00 |
福州东旭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
1,745,000,000.00 |
|
|
|
|
1,745,000,000.00 |
0.00 |
福州旭福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
|
|
|
24,000,000.00 |
0.00 |
深圳旭辉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0.00 |
东旭(营口)光 电显示有限公 司 |
166,771,734.60 |
|
|
|
|
166,771,734.60 |
0.00 |
石家庄宝石彩 色玻壳有限责 公司 |
61,169,306.96 |
|
|
|
|
61,169,306.96 |
378,172,649.84 |
东旭(昆山)显 |
1,417,000,000. |
|
|
|
|
1,417,000,000. |
0.00 |
示材料有限公 司 |
00 |
|
|
|
|
00 |
|
北京旭碳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 司 |
10,500,000.00 |
|
|
|
|
10,500,000.00 |
0.00 |
北京旭丰置业 有限公司 |
470,000,000.00 |
|
|
|
|
470,000,000.00 |
0.00 |
东旭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
3,000,453,728.53 |
|
|
|
|
3,000,453,728.53 |
0.00 |
上海申龙客车 有限公司 |
5,202,687,073.83 |
|
|
352,800,000.00 |
|
4,849,887,073.83 |
1,050,112,926.17 |
深圳市三宝创 新智能有限公 司 |
81,534,849.47 |
|
|
42,140,000.00 |
|
39,394,849.47 |
118,203,738.03 |
北京东旭华清 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
|
|
|
3,500,000.00 |
0.00 |
上海碳源汇谷 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
61,621,078.31 |
|
|
28,268,304.37 |
|
33,352,773.94 |
40,101,726.06 |
泰州东旭石墨 烯产业投资基 金管理中心 |
25,000,000.00 |
|
|
|
|
25,000,000.00 |
0.00 |
福州东旭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0 |
0.00 |
安徽旭安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0.00 |
Tunghsu Optoelectronic EU.C.V(荷兰) |
782,250.00 |
|
|
|
|
782,250.00 |
0.00 |
东旭(锦州)精 密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0 |
0.00 |
东旭(锦州)精 密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0 |
0.00 |
东旭(锦州)智 能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
30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0 |
0.00 |
辽宁东旭三宝 智能科技有限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0.00 |
公司 |
|
|
|
|
|
|
|
东旭(锦州)智 能光电有限公 司 |
30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0 |
0.00 |
江苏宏芯亿泰 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 |
0.00 |
185,078,230.27 |
185,078,230.27 |
|
|
0.00 |
0.00 |
河北光兴半导 体技术有限公 司 |
0.00 |
150,635,124.98 |
|
|
|
150,635,124.98 |
0.00 |
苏州腾达光学 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99,583,901.96 |
|
53,714,867.70 |
|
45,869,034.26 |
53,714,867.70 |
北京东旭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
0.00 |
97,270,743.81 |
|
|
|
97,270,743.81 |
0.00 |
合计 |
25,413,584,645.78 |
532,568,001.02 |
185,078,230.27 |
476,923,172.07 |
|
25,284,151,244.46 |
1,640,305,907.8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东旭集团 财务有限 公司 |
2,060,258,929.86 |
|
|
2,603,719.58 |
|
|
|
|
|
2,062,862,649.44 |
|
淄博巴士 客运有限 公司 |
44,655,047.38 |
|
|
11,961,551.07 |
|
|
|
|
|
56,616,598.45 |
|
中大诚信 国际商业 保理有限 公司 |
17,487,587.14 |
|
|
-42,460.55 |
|
|
|
|
|
17,445,126.59 |
|
小计 |
2,122,401,564.38 |
|
|
14,522,810.10 |
|
|
|
|
|
2,136,924,374.48 |
|
合计 |
2,122,401,564.38 |
|
|
14,522,810.10 |
|
|
|
|
|
2,136,924,374.48 |
|
(3)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 |
378,172,649.84 |
|
|
378,172,649.84 |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
697,312,926.17 |
352,800,000.00 |
|
1,050,112,926.17 |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 |
76,063,738.03 |
42,140,000.00 |
|
118,203,738.03 |
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833,421.69 |
28,268,304.37 |
|
40,101,726.06 |
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
53,714,867.70 |
|
53,714,867.70 |
合计 |
1,163,382,735.73 |
476,923,172.07 |
|
1,640,305,907.80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5,619,469.00 |
4,556,280.31 |
52,915,224.12 |
46,020,555.68 |
其他业务 |
|
|
66,827,464.95 |
57,628,865.95 |
合计 |
5,619,469.00 |
4,556,280.31 |
119,742,689.07 |
103,649,421.6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按产品):
产品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装备及技术服务 |
5,619,469.00 |
4,556,280.31 |
52,915,224.12 |
46,020,555.68 |
合计 |
5,619,469.00 |
4,556,280.31 |
52,915,224.12 |
46,020,555.68 |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 区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中国大陆 5,619,469.00 4,556,280.31 52,915,224.12 46,020,555.68
合 计 5,619,469.00 4,556,280.31 52,915,224.12 46,020,555.68
(3)2020年度主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项 目 |
产品销售 |
工程建造 |
提供劳务 |
其他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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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一时点内确认收入 |
5,619,4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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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9,469.00 |
合 计 |
5,619,469.00 |
|
|
|
5,619,469.00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522,810.10 |
-51,946,404.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67,069.73 |
382,654,700.00 |
理财收益 |
|
|
合计 |
17,489,879.83 |
330,708,295.16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6,439,422.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6,684,330.5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70 |
|
债务重组损益 |
4,589,776.8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8,468,189.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97,252.1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21,452.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606,519.26 |
|
合计 |
-440,951,171.2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6% |
-0.59 |
-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15% |
-0.52 |
-0.5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正本。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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