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俞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居济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济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中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按产品板块分为电子元器件及LCM液晶显示模组两大类。 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目前重点围绕5G应用以及汽车电子进行布局与突破,具体产品包括高端电感(一体成型功率电感、绕线功率电感、叠层片式电感等)、射频元器件(含LTCC 滤波器、SAW滤波器等)、变压器等磁性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通讯、网络通讯、汽车电子、智能家居、物联网、工业设备、云计算等领域。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始终坚持通过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持续将自身研发储备转化为性能卓越、质量过硬的产品,公司以一体成型电感、射频滤波器为代表的一众拳头产品目前已成为国内行业标杆,客户应用广泛、口碑良好。 LCM液晶显示模组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开展,星源电子地处深圳,为全球智能音箱、车载显示、智能支付、智能制造等显示终端提供触显一体化新型显示技术,属于该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经营主体 产品名称 应用领域 本部 一体成型电感 叠层电感 智能手机、网通产品、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智 慧显示、智能家居、智慧安防、移动办公等 绕线电感 LTCC滤波器、SAW 滤波器、F-SAW等 星源电子 LCM模组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 金之川 电感变压器 通讯基站、手机快充、汽车电子、光伏逆变器、高 端服务器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电感 电感是电子线路中不可缺少的三大基础元器件之一,主要起到滤波、振荡、延迟、陷波等作用,同时还有筛选信号、过滤噪声、稳定电流及抑制电磁波干扰等效用,它可与电阻或电容组成高通或低通滤波器、移相电路及谐振电路等,广泛应用于电子工业的各个领域,包括通信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航天军工等。公司电感根据工艺结构不同,主要分为一体成型、绕线型和叠层型电感,其中,由于一体成型电感具有更小的体积、更大的电流、更强的抗电磁干扰、更低的阻抗及更稳定的温升电流特性,倍受国际一流手机制造商及消费电子厂商的青睐,用量快速提升。 2、射频器件 射频器件按照在应用设备中的产品形态,可划分为分立器件和射频前端模组,分立器件即滤波器、PA、射频开关等各个细分器件,其中滤波器是射频前端中最重要的分立器件,作用为使信号中特定频率成分通过而极大衰减其他频率成分,从而提高信号的抗干扰性及信噪比,包含于射频前端中被广泛应用于通讯终端、通讯基站、回传链路、卫星通信、军用雷达、航空航天、有线宽带等各个通信相关的领域;射频前端模组则是将各器件集成在一起,在天线和射频收发模块间实现信号发送和接收。公司在射频器件方面主要提供SAW滤波器、LTCC滤波器及射频模组,其中,LTCC滤波器由于具备尺寸小、性能优、可靠性高、成本低、抗电磁干扰强、不必另加封装等特点,同时还带有优良的高频、高速传输以及宽通带的特性,可以满足Sub-6GHz及毫米波频段应用,现已成为Sub-6GHz手机滤波器的主流解决方案。 3、LCM产品 LCM液晶显示模组是液晶面板的配套产业,是液晶显示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液晶显示器件、连接件、控制与驱动等外围电路、电路板、背光源、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和销售中尺寸的LCM模组,产品广泛应用于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器、智能音箱、智慧支付平台、笔记本电脑、监控器、工控仪表等领域,虽然LCM业务同公司其他产业相比毛利率偏低,但由于LCM模组的制造工艺流程较复杂、自动化程度较高,行业本身仍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4、电感变压器 电感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置,不仅具有电压变换、电气隔离和能量传递等基本功能,还能够实现电能质量的调节,主要应用于通信基站、光通信设备、移动通讯终端、高性能低功耗多核高端服务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兴领域配套。该部分产品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金之川生产,目前与母公司的产品形成协同,为通信基站、新能源汽车等客户提供全套的产品和一站式服务。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电子元器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元器件中的被动元器件,即不含有受控电源的电路组件,包括RCL(电阻、电容、电感)及射频元器件两大类。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电子元器件产品类型达几千种,应用领域极为广阔,因此电子元器件行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基础。由于被动元件的基石性作用,在电路零部件中占比逐步提高,市场需求稳健增长,根据ECIA发布的《2019年全球被动元件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被动元件(RCL)销售额约为277亿美元,其中,被动元件在网络通信、车载、电力及工业领域的需求将分别达到120亿、46亿及29亿美元,较 2017年市场需求量分别呈现11.6%、9.4%及7.4%的年复合增长率,且仍然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近年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迅速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的代际变革,孕育出由丰富的技术、产品、应用、系统和环境等逻辑顺序演进下的产业机遇,同时带来了手机、可穿戴设备、云计算、VR/AR、各类IoT等终端硬件产品创新、市场需求快速爆发的黄金时期,电子产品日益微型化、高效化、智能化,用户对各类电子消费品及工业设备智能化、可靠性的需求日益提升,促使电子产品及上游零部件日趋精密、复杂,需要更多精密元器件来进行稳压、稳流、滤波,以保障终端设备正常运作、实现更快的连接和更强大的处理能力,电子元器件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且下游应用领域对其体积、功耗、响应速度、精度、功率、配套等要求亦不断提高。基于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的新特点,电子元器件正向超微化、片式化、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等方向发展。 2、电感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全球和国内电子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都给电感行业带来了广阔市场空间。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全球电感器市场需求量达4千多亿只,市场规模增长至486.4亿元,至2024年将达到573.5亿元。同时随着国产厂家在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等领域的份额不断提高,国产厂家对国产电感的需求日益提升,而目前国产电感供给量远未达到国内下游厂商对于电感的需求量,对于进口的依赖度依然较高。 电感行业的发展趋势呈现小型化、高频化、高功率化等特征。①小型化:随着手机等电子产品以轻薄短小、功能集成为诉求,在封装空间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快速增加的元器件数量,使用的电感尺寸也大幅缩小;②高频化: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部署和应用,物联网、消费电子-TWS耳机、GPS+北斗等应用需求爆发,通讯产品已朝向高频化、宽频化及高传输量发展;③高功率化:芯片低压大电流化以及低功耗产品的环保需求,必然要求周边元器件具有较低的直流电阻和较高的耐受电流能力。 3、射频元器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由于5G的频段数增加、天线数增加以及载波聚合等因素,驱动终端支持通信频段数量增长,射频前端器件用量和单机价值量显著提升。根据Skyworks数据统计,通信频段数量从2G时代的4个增加至5G时代的91个,射频前端模块和组件市场需求将迎来爆发性增长。根据Yole development预测,智能手机射频前端模块与组件市场规模将从2017年的150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35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4%。射频滤波器包括SAW滤波器、BAW滤波器、LTCC滤波器、IPD等。5G 时期智能终端轻薄化、频率资源拥挤化,滤波器用量成倍增加,对其尺寸、重量、性能、价格提出更高要求。SAW、BAW滤波器采取半导体工艺,是目前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应用的主流滤波器,该等产品对滤波器的寿命和可靠性要求不高,对产品尺寸和适配性要求更高;但基站用滤波器一般使用寿命需达到10年,且器件工作温度需要保证达到125℃,因此基站用滤波器对材料性能要求更高,LTCC滤波器通过高精度印刷叠层技术及低温烧结技术等多种工艺过程而制成,凭借其小型化、低损耗、宽频谱、温度稳定、高可靠性等特点在5G基站应用中存在优势。 目前SAW滤波器发展趋势为小型片式化、高频宽带化、降低插入损耗。标准的SAW制造工艺区分度不大,各厂商的产品主要区别在于设计方案以及产品质量,随着性能需求的增加,未来将需要诸如温度补偿和更高频率的设计与制造方案。预期SAW滤波器将主要沿用当前工艺,在改进的同时继续在低频区域占据成本优势,并主导5G中新出现的600-700MHz频段。 LTCC技术作为目前市场认可的无源器件集成模块化的主要解决方案,与其它集成技术相比,LTCC材料的介电常数可以在很大范围内变动,增加了电路设计的灵活性;LTCC技术的基础为陶瓷材料,陶瓷材料具有高频、高Q值和高速传输特性;基于良好的温度特性,可简化热设计,明显提高电路的寿命和可靠性。因此,采用LTCC工艺制作的基板可实现IC芯片封装、内置无源元件及高密度电路组装的功能。综上,受益于5G建设和国产替代浪潮,在射频元器件领域,市场需求将持续增加,高精密、高性能、集成化、模组化成为必然趋势,这对行业内企业的研发水平、生产技术提出极高要求,设备精良、资金和技术实力突出的龙头公司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更大的竞争优势。 4、LCM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从行业市场规模来看,LCM市场容量较大,2020年约为1800亿,且保持稳定增长。从竞争格局来看,LCM行业集中度高,龙头企业地位稳固,占据规模优势,排名前六的公司合计市场份额超过85%。LCM企业分布状况与下游电子产品类似,有明显产业集群效应,形成珠三角、长三角两大LCM产业集群。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海外面板企业谋求转型OLED产线,国内企业在LCD行业逐步占据主导地位,近两年国内LCD企业新投产线进入集中释放期,2019年国内LCD产能增速为9.8%,LCD面板的景气,带动了LCM业务营收的快速增长。但由于LCM行业处于LCD的下游,溢价能力有限,因此LCM企业短期内毛利率水平较低。此外,由于LCM主要应用在电视、监控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领域,下游产品更新换代迅速,亦对LCM提出持续升级的需求。 (四)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电感领域 随着消费者对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要求提高,国内外市场对电感器件的需求在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球前五大主流电感供应商市场份额合计仍高达68%,三大日系厂商长期占据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龙头地位,但近年来公司逐步完善和扩充产能及销售渠道,市场占比有明显提升,已经成为国产电感厂商中的龙头企业。 2、射频元器件领域 现阶段射频前端市场仍由美日巨头垄断,短期内这一态势仍将维持。国内企业在射频器件方面相较而言仍处于初级阶段,借助本次5G建设与推广浪潮,国内射频产业迎来发展良机。公司经过精心布局,已经同时量产LTCC滤波器与SAW滤波器并导入主流客户,未来有望持续扩大销售规模,巩固市场地位。 3、LCM领域 星源电子2020年在营业收入增长势头上表现强劲,公司在中尺寸LCM模组上目前处在国内较为领先地位。 (五)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关键客户和关键技术为核心的研发战略,不断加大与头部客户的合作研发投入。公司一贯注重新品研发与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了总经理领导、项目经理负责的研发体系,以自主研发为主导、辅以少量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在立足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借助外部信息、技术和人才优势,促进公司技术进步,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新品研发遵循标准的APQP流程,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研发部门根据市场具体开发需求、设计平台的方案需求和未来配套等因素确立计划和确认项目,以缩短研发周期、提高产品质量、稳定生产工艺为目标,形成了以研发部为核心,市场部、制造部、QA部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的高效研发模式;根据开发目标进行性能的评估及建模仿真,综合考虑成本、良率、性能等因素进行优化,完成工艺设计和参数设计;在试做过程中不断调整并优化具体的器件参数,进而试做出合格目标样品;之后基于合格样品进行多批次小批量的试做,进一步评估确定工艺和设备的可靠性,为未来量产提供数据支持;最后根据产品反馈及市场需求决定是否启用量产流程。公司的研发流程包括市场反馈、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样品试制、小批量试产、转产输出等阶段。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直接采购模式,依据生产计划及原料市价综合研判制订采购方案,与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下达订单。公司建立了较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在主要原材料及关键辅料上均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供应的长期稳定,并维持合理的原材料库存水平;同时公司在采购环节实行严格的品质核查,将产品质量从源头加以控制。公司采购部将所有原材料按重要性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原材料为产品构成主材,B级原材料为通用辅材;C级原材料为其它辅助材料。公司对A级物料供应商的认定和控制最为严格,通过发放相关调查表向供应商查询原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及价格等基础资料,若该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规模、行业知名度、相关体系认证等)良好,产品性能可以达到公司指标要求,则索取有关物料样品开展进一步分析、评价工作;对B级、C级物料供应商的认定和控制,由采购员向供应商索取样品并交给QA部,经认可后即可批量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为快速响应下游市场的需求,通常由市场部下达市场预测表,根据市场预测确定最佳库存水平,并由制造部根据“以销定产”原则制定生产计划,组织、控制及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以达到控制成本、实现产品数量质量和计划完成率等方面的考核要求。 由于电子元器件行业具有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定制化特征明显、客户认证周期长、订单交货周期短、品质要求严格等特点,为了提升过程效率,下游电子整机厂商对元器件的采购具有较强的“一站式”特征,一张订单中通常会包含众多产品种类。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类、通讯类以及家电类电子产品设备,如手机、电视机、LCD、便携式计算机及其他家电产品,下游客户产销规模较大,一般要求电子元器件厂商能够大批量供货、产品品质优良、交货迅速。鉴于行业客户要求,公司与国内主流电子元器件生产商一样,采用“直销+经销商”的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管理从销售策略、目标、价格、结算方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理。公司市场部配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安排了专职的客户服务人员,并针对国内外重要客户设置了专门PM,以期在销售服务期间不断与客户实现良好的沟通及反馈。 (1)直销模式:为了快速直面市场,了解市场动态,公司实行国内各片区及国际销售分部相结合的直销模式,将业务人员长期安置在各自负责市场,通过不断地与客户调研、接触,深度挖掘合作契机,公司市场部直接对终端大客户进行市场开拓,通过相关渠道获得客户信息,联系和拜访客户,与客户确认订单要素,并开展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客户维护等。 (2)经销商模式:经销商网络可以弥补直销模式下由于销售人员及销售网点不足导致的市场开拓不足的缺点,不但可以快速拓展市场,还能够减少销售费用。通过引入规模较大的经销商,不仅能够增强公司的销售能力,而且通过经销商进行信息收集和反馈,使公司能够更全面地掌握市场变化并分析市场需求,适时地改变经营策略。经销商模式下,通过市场部的协调安排,公司统一安排销售人员定期跟踪经销商的客户拓展情况,实时反馈客户开发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做出响应并予以解决,安排研发及生产人员跟进技术支持工作,定期对经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技术及产品培训。为掌握最终用户情况,公司对经销商的客户开拓和销售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第一,对于部分经销商由公司直接发货给用户;第二,经销商在开拓新客户时需向公司报备,对于重要的终端用户,经销商往往需要与公司共同开发;第三,经销商向公司下达订单时,如下游客户订单量较大,要求在订单上备注用户名称,于每月月末与其对账,从而及时、详尽的了解最终销售情况。 (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产业升级建设浪潮与国产化风口到来——一方面随着国家5G建设的按期部署,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物联网及模块、工业互联网等多应用领域全面发展,以通信基站为代表的基础设施领域和以通讯终端为代表的应用领域迎来快速扩张周期;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国内厂商的技术实力及规模等因素影响,电感、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下游市场始终被国外厂商垄断,国内产品在电子元器件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自从中美贸易战导致多方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对终端厂商产生了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等影响,使各终端厂商开始逐渐考虑供应链安全的问题,多数终端厂商开始优先启用国产电感及射频前端元器件以确保自身的正常经营。同时,受国家“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及大力发展半导体科技的政策刺激,预计中高端电子元器件国产化进程即将加速推进,国产电子元器件行业将迎来持续的繁荣期,公司也将趁此机遇,积极拓宽自身的客户范围及市场深度,谋求更大的发展与收获。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领先的技术创新与工艺创新步伐 公司建立了一整套成熟的设计开发工艺流程,搭建了模块化设计工作平台,为重点项目成立集销售、设计、工程、生产、QC等多部门业务骨干为一体的研发团队,能根据下游产品整体设计快速提出元器件解决方案,并满足批量制造需求。公司还通过参与主流芯片产品的早期设计为客户量身定做一站式元器件解决方案;为了顺应主流芯片的发展潮流,提前掌握市场主动权,提高对下游市场的响应速度。同时,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的手机芯片开发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通过密切关注行业技术的发展,不断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基于对电子元器件行业的深刻理解和多年研发投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工艺技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共93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公司参与的“高世代声表面波材料与滤波器产业化技术”项目曾荣获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扎实的人才积累 公司的主要产品属于高端电子元器件,从事该行业需具备材料学、半导体、化工、测量、电路等跨学科的高端专业人才。由于国内外高校很少开办相关综合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通过企业自主完成,公司拥有一批国内最早专注于电子元器件设计、材料、工艺、生产的研发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美蓉博士是国内被动电子元器件行业的技术领军人物,她带领公司逐步培养出一支专业知识结构完善、研发生产经验丰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通过对行业通用技术、产品特性、工艺特性、材料特性、设备特性的研究,与上下游联合开发,与国内众多知名高校合作,储备了较多优秀的技术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在2020年,公司荣获深圳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授牌。 3、优秀的客户资源 客户认证系电子元器件行业的竞争壁垒,下游终端客户对产品质量、响应速度、产品检测、售后服务等均有较高要求。元器件供应商通过下游整机厂商认证后,下游厂商通常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以确保电子整机产品的可靠性。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优异的产品性能,陆续获得了通讯、计算机、消费电子等领域众多知名企业的肯定,积累了大批诸如小米、三星、TCL、亚马逊、谷歌、飞利浦、惠普、联想等国际一流客户,与之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经过十多年的精耕细作,公司在与上述优质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建立了牢固的信任,多次获得客户授予的“优秀供应商”、“优秀商业合作伙伴”等荣誉称号。 4、稳定的产品品质 基于较成熟的制造工艺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水平,同样尺寸的电感产品,相较传统产品,公司可以实现其电感量更大、适用频率更高、品质因素Q值更高,且抗干扰能力更强,过滤杂波、稳定电流能力更好;在射频元器件方面,公司掌握多个系列不同磁导率和介电常数的原材料配方,工艺流程较完善,能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参数及规格的个性化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高度重视品质管理,在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IATF16949:2016、ISO14001、ISO18001等体系认证,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合格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凭借多年积累获得了一系列荣誉资质,被国家信息产业部定点为“手机配套工程”项目;被广东省政府确立为“十大重点高新科技项目”企业,连续八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 5、科学的管理水平 一直以来,公司都非常重视各类管理人才的培养,采取换岗培养、引进专家辅导、外送骨干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素质,并多种渠道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加强现代企业先进管理知识及管理理念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运营管理,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和研发方向、完善内控制度,以降低经营风险;公司注重生产管理和成本管控,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即充分考虑材料、制作难度、生产时间、合格率等因素,进行精准的成本测算,利用积累的大量工艺试验结果,通过计算机辅助模拟仿真技术,结合实验设计、潜在失效模式与分析等先进制造技术手段预先评估批量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 的问题,并对生产工艺过程进行优化,通过SPC、6σ等科学控制手段对生产过程的质量问题进行动态处理,进而有效降低了大批量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波动,提高了产品可靠性和一次性合格率,降低了生产过程的损耗和生产成本,缩短了生产周期,提高了人员与设备的生产效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全体麦捷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一年,从面对年初疫情爆发导致大范围停工停产的困难,到评估行业发展机遇后坚定地推行扩产计划,再到下半年下游市场快速复苏后达成历史单月最高销售额的振奋,这一年麦捷人从初始的困境中一步一个脚印,直面来自市场及行业的双重寒冬,将复工延误、用工短缺、设备延期、订单流失等问题一一克服,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稳员工、保生产,不仅让公司快速恢复产能,还针对性地抢占了部分新兴市场客户,最终在市场及行业恢复景气后迅速实现了超预期的交付,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29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8.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7.61万元,与上年同比下滑20.88%;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亿元,与上年同比上升57.83%。其中,公司本部实现销售收入8.09亿元,同比上升51.40%,实现净利润8,792.12万元,同比上升111.70%。公司报告期业绩较上年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本部主要产品均在国产化涵盖的重点领域,所处市场空间持续增长,报告期内订单情况整体良好,同时大一体电感、小一体电感、复合电感、精密绕线电感、LTCC滤波器等高毛利产品的销售比重有所上升,加之四季度SAW滤波器毛利率改善明显,本部在报告期内营收及利润实现上均有大幅提升;2、随着报告期内液晶显示模组行业逐步回暖,星源电子营收随之增长,但受IC、玻璃基板等主材大幅涨价因素影响,同时针对下游客户议价进度缓慢,导致毛利润进一步下滑;3、受疫情致使延期复工以及5G建设资本支出增速放缓的影响,金之川报告期内营收及利润均有一定程度下滑;4、期末,公司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商誉和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对星源电子计提存货减值1.05亿元,同时公司计提星源电子商誉减值5,031.7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围绕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面阻击疫情蔓延,实现快速返岗复产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作出快速响应,成立疫情专项工作组,负责期间的数据统计、人员维稳、防疫物资发放及相应的补充招聘。通过详细周密的防控措施,全过程、无死角地开展防控工作,并以最快速度开展疫情常态化管理,确保公司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平稳。在此基础上,公司严格遵照市区及街道等各级防疫要求,规范实施复工复产,在疫情得以完全控制的基础上使生产经营恢复正常运行;同时,公司一边通过发放生活物资、提升福利待遇及调薪等方式进行人员维稳,另一边密切关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为公司弥补期间的经营损失提供最大帮助。 (二)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助推公司产业做强做大 通过对5G市场及客户需求持续高涨、电子元器件供不应求的市场机遇进行结合研判,为了实现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落地,实现市场地位的进一步巩固,并掌握自主核心产品技术,公司需快速提高相应产品产能,抢占市场份额,加深与核心客户的预研及生产合作,因此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25日和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端小尺寸系列电感扩产项目、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申请事项已于2021年3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公司也将在批复的规定期限内依法、合规地办理本次再融资的相关事项。 在5G、万物互联、人工智能的驱动下,公司已研判出各个细分领域的发展机遇,以消费电子产品、移动通信、汽车电子、互联网应用产品、智能家居为代表的一系列应用正在持续更新迭代,为中国电子元器件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在这其中,5G作为消费电子领域未来几年的核心驱动概念,将带动芯片、材料、设备、软件等多种基础产业快速发展。在5G组网建设过程中,无论是网络设备的改造升级、还是终端设备的多样化发展,都要依托关键元器件技术的革新。公司作为在5G建设中提供高端电子元器件并在下游应用市场中广泛布局的业内优质厂商,未来几年的发展前景极为可观。 (三)积极开拓市场资源,持续夯实客户基础 上半年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下游需求不振,公司管理层及时调整销售策略,通过分析各客户对主材的需求量来判断其预计市场贡献份额,及时调整客户间的投入力度及交付重点,在保有原客户的基础上相继开发出通讯模块、高端消费电子、安防、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领域的大量客户,对潜在流失或延误的订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弥补。同时,公司对年度产品销售领域进行了横向对比,及时捕捉到了5G通讯终端等市场需求的快速回暖,从而提前做好市场预判及产能扩张,并提升了公司在5G全面渗透时期的市占率以及综合竞争能力。目前公司的客户结构呈现高端化、多样化的特点,中高端客户的占比持续增长,公司对中高端客户的交付能力以及交付质量也在同步提升;客户范围不仅包括之前占主流的手机终端客户,也更多地涵盖了云计算、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新兴领域客户。 (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核心产品规模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十四五”战略规划确立了以母公司电子元器件为核心,辅以金之川电感变压器与星源电子LCM模组为两翼的整体产业结构,持续加大对磁性元器件、射频元器件等核心主业的生产与研发资源投入,实现规模优势,并将与主业协同性相对较低的长兴电子控股权进行出让。 未来公司将主要围绕射频元器件、磁性元器件和新材料三个方向布局:(1)在射频领域持续开发面向5G频段的LTCC射频元器件、TC-SAW高性能射频滤波器;将叠层电感不断向小型化和高频化方向精进;整合电感、滤波器、PA等射频前端资源开发推出射频模块产品;(2)磁性元器件领域,在手机端持续开发适用于电源管理需求的大电流、大功率、低功耗的一体成型电感和绕线电感;积极开拓智能物联网、高端服务器及汽车电子电源部分的功率电感;在能源基站段,保证平板变压器和大尺寸功率电感的优异性能,持续开发大功率、交直流和高低压转换的适用于光伏、新能源汽车、高铁、电力电子等新型高难度应用领域的产品;(3)在新材料领域不断开发基于射频和电源管理类主流产品的基础新材料,建立以软磁金属材料、陶瓷材料、压电材料为基础的高端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 (五)深化战略规划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定期组织召开战略规划及技术研讨座谈,报告期内公司在股东单位及行业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制订了“十四五”期间的总体规划思路,确立了未来几年主攻5G及汽车电子产业的发展方向。 2021至2023年作为国内5G基站的投资高峰,每年新增宏站数量都将在百万数量级,每台宏站又将依附产生几十台、甚至上百台各类小站的机会。同时经Counterpoint的数据统计,目前手机终端年换机周期已大大逾期,故5G手机的渗透率在飞速提升,在运营商、政府和设备及终端产业链全面配合下,网络-终端-应用将在2021年得以加速发展,切片网络、边缘计算快速部署,基于5G的各类智能应用层出不穷,万物互联序幕徐徐展开。 上述5G产业的快速扩张将大量使用到公司电感、LTCC滤波器\声表滤波器等射频元器件产品。同时,由于与公司本部、星源和金之川的产品均有深度涉及汽车电子产业,该行业也成为公司继5G之后的又一战略布局重点领域。在研发方面,公司研发团队不断深化与高校间的合作,积极储备和培养技术、材料及工艺方面的专业人才;开始导入IPD体系,在关键材料、关键设备和核心产品方面共同提升研发效率,以研发带动新的应用领域开拓;建立平台化的研发体系,为各类研发板块赋能;加大对一体电感、复合电感、LTCC等重点产品的投入,利用AI等先进技术完善研发平台功能,缩短研发周期,进而提升研发效率。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EVTank (六)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组织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方面的投入,以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主业。公司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的梳理以及绩效目标的优化,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绩效考核的目标导向作用,通过激励与约束并用的原则更好地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通过对权责清单的梳理与明确,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流程,体现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一致原则;公司通过信息化投入,提升了设备自动化水平和人均效益,进一步符合高端行业和客户的准入要求,实现了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MES系统持续推进生产智能化,通过产线高级自动排程计划的实施,持续优化工艺参数,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地提升了产品的一致性及良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不适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细情况请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一贯注重新产品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建设,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成熟的设计开发工艺流程,搭建了模块化设计工作平台,为重点项目成立集设计、材料、生产、品质管理等多环节业务骨干为一体的研发团队,能根据下游产品需求快速提出设计方案、材料方案,还通过参与主流芯片产品的早期设计为客户量身定做一站式元器件解决方案,已具备产品升级和模块化的研发实力。公司基于在电感产品和射频滤波器领域的积累和突破,将较为容易地切入射频前端模块的设计、研发与生产,延伸产业链,丰富 TC-SAW 等高端产品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产品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力度,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创新研发模式,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在立足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借助外部信息、技术和人才优势,加速公司技术进步,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57.83%,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70.19%,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有收回定期存款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598.75%,主要原因为本期融资金额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增加1501.16%,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融资金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063.81万元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94,871股,发行价格为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968,674.4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8,031,294.59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361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73,597.08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长兴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减少65,754,809.62元,减少比例为247.01%;净利润较上年减少58,705,559.98元,减少比例为321.17%。减少原因主要系上游原材料玻璃及IC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全年订单毛利下降;同时年末存货计提大幅减值,导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下“(三)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的描述。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无线通讯系统、人工智能及物联网接入提供先进的射频元件与电感元件,未来将持续专注于通信电子领域并顺应市场发展需求,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小型化、精密化和模块化射频元件和功率类磁性器件产品及高附加值的综合服务,通过加速技术创新及产品升级,以先进的研发水平与生产能力为基础,积极开拓海内外客户,提高经营规模与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一体成型电感和射频滤波器等领域的先发优势,成为全球范围具有先进科技的高端电子元器件主流供应商。 (三)经营计划 公司作为国内一流的高端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将借助5G东风在云管端等市场全面受益。其中,在云计算的领域,IDC、边缘计算等市场方兴未艾,服务器、存储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在基站端,5G 时代会兴建大量小基站和微型基站实现密集组网和全面覆盖,会带来功率电感器和平板变压器等通信基站元件用量大幅提升,5G基站用产品较4G单价和毛利率均有所提升,公司将持续保证用于基站端的射频元器件以及高端磁性元件的交付能力;在手机端,新增5G频段和5G手机换机潮将带动电感和滤波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的量价齐升,公司将推动LTCC滤波器、SAW滤波器等射频元器件全面量产出货,也持续研发面向5G的TC-SAW等高性能滤波器,并尽快推动市场化;在物联网端,5G 叠加AI、大数据、人脸识别和3D感知等新技术的应用,将诞生新的IOT物联网硬件终端,汽车电子互联互通亦快速发展,这些领域都需要电感、滤波器和显示屏等高性能和高可靠性的元器件去实现人机交互,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与之相配套的高性能电子元器件,并使产品向高频、低功耗、小型化、大电流、低插损、高Q值、模块化等方向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外部环境变化风险:因公司产品主要输出方向为移动终端、通信领域,面向客户大多为具有高技术水平、在国际上具备充分竞争力的厂商,因此不可避免的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截至目前来看,新冠疫情及海外贸易摩擦的不确定风险依然存在。公司在政府的支持及自身积极应对下,已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工作,确保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营,但如果未来国际社会疫情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在供应链及海外市场销售方面仍将面临交付延缓的风险,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国际疫情的发展变化,积极同海外的上下游厂商沟通联络,在困难中寻求稳定合作的机遇。当前海外贸易摩擦持续,贸易单边保护主义抬头,目前虽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但不排除未来造成公司海外供应链以及市场的稳定性风险。在此情况下,公司也将持续寻找与行业内更多客户的合作机会,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步降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波动影响。 2、产品市场变化风险:公司的主营产品主要供给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电视等智能移动终端以及通讯、云计算等新兴领域,这些领域随着消费电子以及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产品更新迭代较快,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性能、交付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若不能及时响应客户的产品设计及成品交付要求,则会导致公司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5G目前已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建设落地,5G是移动通信技术的重大变革,对包括磁性元器件及射频元器件在内的电子元器件产业是时隔多年后又一次迅猛增长的机遇,公司已根据5G标准研制出一系列适用于Sub-6GHz频段以及WiFi的产品,若遇5G商用进度放缓、国产化进程不如预期等情况,公司的出货及业绩增长速度也将受到影响。后续公司将通过密切跟踪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增加研发投入和研发技术人员配置,配备“材料开发、电路设计、工艺制造、智能化设备改造”等多个研发中心,切实提高公司的整体研发力量和技术水平,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和量产速度,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来应对风险。同时,随着电子元器件行业愈来愈明朗的发展前景,更多的企业也参与到市场竞争的行列,进而有可能出现产品价格下降,行业利润缩减的状况。因此公司将加快为顺应智能手机、万物互联等发展趋势开发的射频声表滤波器、LTCC滤波器和小尺寸一体成型电感的大规模供货,并在深耕原有市场的基础上,着眼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布局,积极寻求产业链的纵向突破,从而规避市场竞争带来的业务风险。 3、人力资源发展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的需求量也进一步加大,原有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公司发展规模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架构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及时的规划调整和提升,核心人才队伍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充和发展,将对公司后续的运营扩张产生制约。因此,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打造平台型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且可复制的管理架构和制度,规范化地升级研发体系建设、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财务管理体系建设、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为未来进一步的规模化发展打造良好的管理平台架构。公司实现规范化管理来加强团队的人才建设,丰富企业文化内涵,通过新搭建的激励与考核机制起到人才激励的效用,达到上下同欲的目标;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持续激发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重点引进行业技术人才,加强新晋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努力克服未来人才断层和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通过“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的人才发展模式,推动公司基业长青。 4、商誉及存货减值风险:2015年8月13日,公司完成了对星源电子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确认了5.77亿元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17年星源电子因经营业绩不达预期计提3.95亿元商誉减值;2019年及2020年因受外部经济因素和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相继计提3,159.36万元和5,031.76万元商誉减值,同时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亿元。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品迭代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若星源电子后续经营状况下滑,则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仍需就星源电子物料采购、销售资源、技术创新、运营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加强整合管理,实现星源电子的长期稳健发展。与此同时,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不利因素,星源电子也积极采取调整升级产品销售结构、加大对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力度和深耕教育平板、汽车电子等新兴市场多种措施来规避风险。公司利用与星源电子在技术、人员、市场、资金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保持并提高星源电子的竞争力,尽可能降低商誉减值风险。另外,公司本部及星源电子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产品线以及产品型号的进一步丰富,公司存货也将相应增加。虽然公司主要根据采购预测及在手订单决定实际的采购及排产,但如果下游客户的需求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产品滞销、形成库存积压,也可能导致公司的存货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产能扩张以及新技术研发,是一项涉及战略布局、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细节把控等方面的全方位挑战,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和产品积累以及客户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项目延期、投资超支、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从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676,095.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100,678.19元。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合计人民币323,289.41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王萨蔓等九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四川金麦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麦特”)。2020年11月19日,金麦特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持有金麦特75%股权。金麦特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子”)51%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形式予以转让。2020年12月17日,江苏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566.87 万元的挂牌价摘得长兴电子51%股权,并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于2020年12月22日经联交所鉴证后生效。长兴电子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完本次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长兴电子股份,长兴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151位激励对象持有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涉及股份数量为302,04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279,540股,该部分股票于2020年2月28日上市流通。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38,900股,回购价格为3.76元/股。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3日完成。 (2)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未达到;同时因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中共有8名员工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因此,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涉及985,335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摊销限制性股票成本为0元。 公告查询索引目录见下表: 2、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截止2020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的200万份期权,因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2)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19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对应的股票期权共938.349万份,涉及人数共241人。2020年9月16日,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摊销股票期权成本为0元。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不适用。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不适用。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重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诚信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认真履行对社会、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在机制上保证了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享有各项权益,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提前透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形。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始终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做好与债权人的交流沟通,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以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 2、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重视员工权益保障、员工精神鼓励、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注重员工职业健康,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定时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选举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集中讨论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贯穿于员工管理与关怀全过程的良好沟通渠道,搭建后备人才及优秀管理者储备,关注员工成长,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并竭力为员工提供各项生活相关福利。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公司以“创新、高效、务实、拼搏”为核心价值观,秉持“为全球无线通讯系统、人工智能及物联网接入提供最先进的射频前端元器件和磁性元器件”的企业使命,本着“努力践行尖端的、与时俱进的智能与智慧型产品研发模式,成为全球电子与电气领域不可替代的科技型高端电子元器件供应商”的企业愿景服务消费者。公司始终坚持质量高于一切,安全高于一切,建立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责任管理体系,并通过建立质量控制的相关制度、流程、方案,推行一系列的质量管理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技术交流活动,定期开展质控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为消费者生产优质产品,保护消费者利益;公司坚守道德和诚信,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坚决抵制出售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大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七次会议、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3.4亿元用于公司实施“高端小尺寸系列电感扩产项目”、“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0年11月19日,深交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受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正式接收并受理公司申请文件。期间经过两轮的审核问询回复,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后续注册程序。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将按照批复内容的要求,择期合规地启动具体发行事宜。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子”)51%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形式予以转让。2020年12月17日,江苏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566.87 万元的挂牌价摘得长兴电子51%股权,并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于2020年12月22日经联交所鉴证后生效。长兴电子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完本次交易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长兴电子股份,长兴电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王萨蔓等九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四川金麦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麦特”)。2020年11月19日,金麦特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持有金麦特75%股权。金麦特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1月,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涉及股份1,920,000股,该部分股票自2020年1月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从695,199,971股增至697,119,971股; 2、2020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38,900股。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697,119,971股减至696,981,071股。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股份变动原因。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述股份变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近一年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变化情况,具体指标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9月17日并同意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授予价格3.69 元/股。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完成股份授予登记,在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认购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合计8万股。本次实际授予并登记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人,实际授予登记股份数量为192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6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涉及股份1,920,000股,该部分股票自2020年1月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从695,199,971股增至697,119,971股; 2、2020年6月3日,公司完成了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138,900股,公司总股本从697,119,971股减至696,981,071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捷科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确认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日,不存在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的行为; 2、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 3、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麦捷科技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已于2020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俞磊女士 1968年生,硕士,中级经济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019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国际项目合作部秘书兼翻译,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局秘书,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深圳市国资委副处长、处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中国长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程厚博先生 1963年生,硕士,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1999年至2007年担任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至2016年担任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董事。 张美蓉女士 1964年生,博士。2001年3月到2002年6月以及2006年1月起任麦捷有限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苏州麦捷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麦高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总经理、香港麦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金麦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居济民先生 1981年生,本科。2003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伟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财务会计、财务经理、助理经理,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经理。现任四川金麦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周新龙先生 1964年生,本科。1986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宜宾金川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技术总监;2009年8月加入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现任金之川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照前先生 1973年生,硕士。1998年7月到1998年11月任珠海蓉胜电工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1998年12月到2001年2月历任深圳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品管部经理。2001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品管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现任苏州麦捷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与总经理、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金麦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罗飞先生 1952年生,博士。2000-2008年4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8年起任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方亮先生 1961年生,硕士。1981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广东省大埔县公安局干部、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圳发展银行监察室主任、深圳市正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9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森女士 1989年生,硕士。2014年至2016年,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18年至今,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科技委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保军先生 1970年生,本科。1992年起参加工作,先后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处职员、深圳天大实业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红荔办事处信贷员、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职员、深圳市特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业务经理、副部长。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 方健民先生 1987年生,硕士,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2年至2014年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风控专员;2014年至2016年在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任证券律师。现任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律师。 何远泉先生 1981年生,高中毕业。2012年至2016年曾任职于广州齐意皮具有限公司,2016年4月加入公司,任职于人力资源部门。 3、高级管理人员 张美蓉,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 居济民,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 张照前,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 周新龙,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 胡根昌先生 1960年生,中专。曾于1986年7月至1992年7月任深圳市南海酒店工程部工程师,1992年8月至2001年2月任深圳市南虹电子陶瓷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2001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梁启新先生 1981年生,硕士。2006年1月至6月于香港中文大学任国际著名微波专家吴克利博士助教,主要研究射频滤波器、射频天线。2007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电磁场和微波技术专业。2007年8月加入公司,主管研发了LTCC多层介质蓝牙滤波器、LTCC多层介质巴伦、LTCC多层介质天线、GPS天线、LTCC多层介质耦合器,并拥有多项专利。历任公司工程师、研发主管、研发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CTO)、LTCC事业部总经理。 王磊先生 1977年生,硕士。200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技术方案经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委员会负责人、资深投资专家、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深投资总监。2019年4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四川金麦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基层员工薪酬采用月薪制与加班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依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发放。 3、培训计划 2021年度,公司将根据现阶段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员工的入职前培训及老员工的在职培训,不同岗位施行差别化培训,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培训体系,重点围绕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储备计划开展,通过系统的各项培训,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水平。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先后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分明、协调运营、科学决策;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联系,不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信息披露,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于报告期内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完整,运作规范。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均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邀请见证律师依规进行现场见证。在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保障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公司通过各种途径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知情权和参与权等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选举董事,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独立董事三名,达到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现有三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忠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沟通,实现与社会、股东、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维护员工权益,推进环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专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接待股东来访和股证咨询事务,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及调研机构的来访和咨询,及时答复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的提问,对待来访接待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违反公司治理规范的情况。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以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2、在人员关系方面,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要求聘用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薪资等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经营管理团队。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均不在股东单位兼职,均在本公司领薪;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选举产生和聘任。 3、在资产关系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及与经营相关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对公司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 4、在机构设置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构建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 5、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了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纳税义务。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不存在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受控股股东干预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年报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密切关注。 报告期内,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其专业知识,获取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独立董事及时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本运作等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提出意见,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罗飞先生担任。2020年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关注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审核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并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出具意见 报告期内,按照证监会有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对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内容在重大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认为其中会计报表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的经营成果。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关于对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意见 经听取公司财务人员的汇报,结合目前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情况,同意对工作细则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进行了更加细致的明确。 (2)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执业律师张方亮先生担任。2020年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主要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相关规定对人选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考核之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配合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工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行业资深专家黄森女士担任。2020年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同时对股权激励的授予和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核。 (4)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人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俞磊女士担任。2020年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汇报,根据公司经营班子的报告就再融资项目的发行种类、认购范围及可实施度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提出合理意见并形成最终的立项方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制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审查,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后,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捷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麦捷科技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麦捷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麦捷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麦捷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麦捷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麦捷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麦捷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麦捷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丽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国恒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俞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居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济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俞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居济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济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俞磊。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698.1071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新乔围工业区新发路5号。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1]0793号核准范围办理);生产各类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普通货运。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制造业。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1.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下“10、金融工具”中的“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4、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1.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 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4)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8、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1.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1.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预计负债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27、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内销收入:以发出商品且客户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外销收入:在货物出库,并报关出口后,依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和货运单据等确认收入。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内销收入:以发出商品且客户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外销收入:在货物出库,并报关出口后,依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和货运单据等确认收入。 28、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9、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未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1.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合计人民币323,289.41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税〔200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1日公司获得深国税退字[2001]0627130号《广东省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2015年9月,公司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GR201544200476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3年。2018年11月,本公司重新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GR201844202266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9日。本公司报告期内按照15.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星源电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颁发的GR202044200758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下发时间2020年12月11日,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照15.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本公司子公司苏州麦捷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简称“灿勤”)2020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其所得减按25.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公告)第一条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0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川经信产业函[2010]1667号,本公司子公司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金之川”)被确认为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第二十四类第23项)。企业产品、业务(技术):片式电感器、变压器;主营业务对应条目: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金之川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合计 41,192,176.27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9,469,442.80元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123,229.37元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合计 43,521,846.03 65,024,355.11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8、合同资产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5、开发支出 单位:元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合计 429,691,132.40 50,317,635.57 2,602,383.93 477,406,384.04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星源电子 星源电子本期期末资产组的认定范围,是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评估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包含非经营性资产及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金、付息负债)。 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毛利率、收入增长率、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现金流预测所用的息税前折现率12.13%,管理层按照5年的详细预测期和后续预测期预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经测算,星源电子需计提商誉减值5,031.76万元。 (2)金之川 金之川本期期末资产组的认定范围,是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评估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包含非经营性资产及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金、付息负债)。 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毛利率、收入增长率、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现金流预测所用的息税前折现率为13.66%,管理层按照5年的详细预测期和后续预测期预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经测算,金之川不需计提商誉减值。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0 0 5 5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质押借款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金之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支行签订国内电子保理业务合同,以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借款54,153.59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5月27日,借款利率3.90%。 2. 保证借款说明: (1)本公司子公司星源电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支行签订编号为81062020200001261的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合同,由本公司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支行签订的编号为81100520200000876的担保合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贸易项下融资金额尚未偿还本金为13,212,190.83元,未偿还的利息为71,074.34元,合同约定该笔借款期限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 (2)本公司子公司金之川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签订保证借款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借款500.00万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2020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借款利率4.95%; (3)本公司子公司金之川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签订保证借款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借款500.00万元,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9月27日,借款利率4.455%。 3. 信用借款说明: (1)2020年6月18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澜支行签订“0400000556-2020年(观澜)字00338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5日,借款利率3.85%;该笔信用借款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和进口设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本金为50,000,000.00元; (2)2020年2月20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签订“2019圳中银宝借字第0000071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0日,借款利率4.15%;该笔信用借款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本金为50,000,000.00元; (3)2020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订81010120200000782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6日,借款利率4.00%;2020年9月22日,公司与该分行签订81010120200001600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1日,借款利率3.85%;2020年11月2日,公司与该分行签订81010120200001844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借款利率3.85%。上述三笔借款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本金合计130,000,000.00元; (4)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交银深MJ201906001” 号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300,000,000.00元,合同约定贷款用途限于支付本部及下属公司的采购款等日常经营周转以及归还他行借款。本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提取借款5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1日,借款利率4.35%。于2020年11月18日提取借款5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17日,借款利率3.8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本金合计100,000,000.00元; (5)2020年12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79172020280813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7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借款利率3.60%;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该分行签订79172020280877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借款利率3.60%。上述两笔借款分别用于置换其他银行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资金周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本金合计150,000,000.00元; (6)2020年6月29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坪山支行签订“2020深银坪山信e融字第0003号202000019058”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29日,借款利率3.45%;该笔信用借款主要用于货物贸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本金为100,000,000.00元; (7)2020年7月17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订81060120200000098号借款合同,该笔借款发生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85,680,000.00日元,折合人民币5,418,060.48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1月13日,利率为1.70%。公司与该分行签订81060120200000707号借款合同,该笔借款发生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168,570,000.00日元,折合人民币10,659,692.52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1月18日,利率为1.70%。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进口押汇融资未还本金折合人民币16,077,753.00元; (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偿还利息为1,840,707.06元。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同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订“2018圳中银宝借字第0000004号”借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136,000,000.00元,自2018年1月起五年内提清借款。公司于2018年1月提取借款79,330,000.00元,于2019年5月21日提取借款16,660,000.00元,又于2019年5月29日提取借款6,000,000.00元。该项借款以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67.50%的股权作为质押,借款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偿还借款36,912,500.00元,剩余65,077,500.00元未归还,其中含28,496,848.00元借款于2021年到期,该金额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偿还的利息为297,184.88元。 2、本公司与2020年4月27日同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订“2020圳中银宝固借字第0000023号”借款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300,000,000.00元,自2020年4月起七年内提请借款。公司于2020年共提取借款40,931,474.06元,该项借款以“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91201号项目”土地作为抵押,属于固定资产借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偿还借款674,969.00元,剩余40,256,505.06元未归还,其中含2,053,799.50元借款于2021年到期,该金额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34、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0名员工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10名员工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7,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外,由于公司已失去对北海星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海星沅”)的控制权,北海星沅员工郑友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需要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共需回购注销138,9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3.76元/股,共需支付回购价款为人民币522,264.00元。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变动为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36、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限制性股票变动为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91,620,250.58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合计 46,050,450.10 17,937,543.29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5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单位:元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5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5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7。 5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5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5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其他说明: 四川金麦特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11-19,尚未独立核算。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风险控制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风险控制部门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公司目前借款主要为固定利率借款,本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有其他权益投资金额较小,列示如下: 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38,900股,回购价格为3.76元/股,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522,264元。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97,119,971.00股减至696,981,071.00股,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20]第ZL10393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本公司子公司星源电子同广东长天精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长天公司”)因设备购买合同发生纠纷,2019年5月长天公司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星源电子支付剩余设备尾款3,921,000.00元并承担违约金。2019年6月星源电子以设备存在问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并退还设备,返还设备款6,189,000.00元、承担定金责任2,524,000.00元以及律师费用50,000.00元,反诉金额合计8,763,000.00元。 案件经审理,一审法院本诉判决驳回长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反诉判决部分解除《设备购买合同》,长天公司退还星源电子部分设备款、违约金和律师费等合计金额6,161,000.00元,星源电子返还相应机器设备。 星源电子同长天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为(2020)粤19民终1294号,经二审法院判决:驳回长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部分解除《设备购买合同》, 长天公司退还星源电子部分设备款、违约金和律师费等合计金额5,701,000.00元(违约金由一审66万改判为20万),星源电子返还相应机器设备。 由于长天未按期执行判决结果,星源电子向法院申请设备拍卖,目前相关设备已经评估,待公示拍卖。 2、星源电子向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索菱公司”)销售货物,索菱公司拖欠星源电子货款多次协商未果,2019年5月星源电子将索菱公司及其股东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2月,一审法庭作出(2019)粤0306民初15471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索菱公司支付星源电子货款696,628.84元及其相应利息,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被执行人正在重组中,已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预重整首次债权人会议。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 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75,661,681.2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不适用。 4、其他 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其他说明: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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