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 2017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东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鞠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日常经营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技术风险、产业政策变动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并购整合风险、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相关风险因素分析已在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阐述,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35,769,52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以“帮助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为使命,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生物医疗和移动互联网的最新技术,推动企业客户信息化进程,帮助客户进行业务升级和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企业IT服务方面的业务能力,同时积极拓展物联网和大数据及生物医疗云几大板块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系统产品、技术开发与服务以及车载信息终端四大类,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内容为: 1、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以企业级数据中心建设为主,为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升级提供咨询规划、IT系统架构设计、软硬件选型与集成,必要时为其进行软件开发。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计算、存储和数据安全、网络和信息安全、虚拟化和绿色机房等解决方案。 2、技术开发与服务主要是为客户IT系统提供运行维护、数据迁移、软件开发与升级等服务,同时针对政府、能源、电信、生物、金融、制造等不同行业客户在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物联网等领域的不同数据应用需求提供运营平台及数据分析和应用服务。公司的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自有产品销售、运维服务、专业服务、运营服务、软件开发及大数据解决方案等。 3、系统产品销售是指通过公司的销售渠道,提供客户所需要的IT系统建设的软硬件产品以及简单的安装调试服务。目前,公司与IT领域的主要国际国内软硬件厂商均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系统产品销售业务涵盖了各主流厂商的系列产品。 4、车载信息终端销售业务是通过车载信息终端产品为行业及个人客户提供车联网、定位、安防、车况诊断及智能导航等服务,同时,终端产品也能与为客户开发的基于Carsmart行业应用平台相结合,为行业客户提供大数据整体解决方案。 此外,2015年开始公司对生物云和车联网业务板块进行更纵深的布局,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启动建设“支持分子医疗的生物云计算项目”和“基于车联网多维大数据的综合运营服务系统项目”拟通过项目的建设,在生物云和车联网领域,新增“平台+运营服务”的模式,增加数据服务收入。上述两个项目在本年度均处于建设期,尚未盈利。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全系列全品类相关资质和能力,拥有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互联网地图甲级测绘资质、北斗民用分理服务商等资质,是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中关村“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首批通过ITSS符合性评估,并取得了CMMI3级、ISO9001、ISO20000和ISO27001等质量体系认证。 公司各项业务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获得市场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被中国档案学会批准为“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类定点企业;公司子公司车网互联通过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的考核,正式成为全国19家“北斗卫星导航民用服务资质”单位之一。荣之联的APEX运维管理软件获“2016中国IT运维管理最佳产品奖”。此外,公司在2016年中国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排行榜榜单中位居第93位;荣获“中国百强企业奖”;获得中国软件大会“2016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风云企业”等三项大奖;在2016年创新影响力年会上获得“2016年度中国IT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和“2016年度中国IT行业最佳行业创新奖”,入围“2016 BIGDATA100中国大数据百强企业”榜单。荣之联公司董事长、创始人王东辉先生,荣获“2016年度中国IT行业领军人物奖和“2016中国云计算产业十大领军人物”。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战略布局优势 战略决定公司的未来,在行业处于高度竞争的情况下,前瞻性的战略布局将成为公司能否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源动力。公司结合现有业务和面向未来3至5年的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升级,确保企业战略的前瞻性,并梳理出清晰的业务发展路线图。未来几年,公司将持续围绕“企业IT服务”、“大数据和物联网”和“生物医疗云”三大业务板块,贯彻“行业聚焦、数据驱动、积木式创新、蜂巢式组织、业务出海”的公司战略,帮助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 2、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并不断引进业界资深的销售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人才培养计划、企业文化建设来提升管理团队的凝聚力,为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在管理平台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集团管理平台(GBC)进一步发挥管理优势,形成了面向全集团业务支撑服务能力;建立了以财务为核心的“服务共享中心”管理体系建设并持续优化,实施完成“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先进的业务支持和管理系统提高了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为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公司加强了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力度。 3、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密切跟踪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公司董事长、创始人王东辉先生作为公司技术委员会的发起人,主导公司的技术和研发工作,保证公司能够为研发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此外,公司不断优化技术创新机制,通过改进技术创新流程加快创新步骤,确保公司能够不断推出具有前瞻性和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22项发明专利、21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56项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技术氛围还吸引了业内的优秀技术人才不断加盟。目前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公司拥有技术人员913名,占员工总人数的67.78%。 4、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长期的业务发展过程中,产品技术实力及服务能力得到市场及客户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品牌和信誉。公司在能源、电信、生物、制造、政府、金融等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通过与客户保持紧密的沟通、持续提供服务,使得公司能够深刻理解并贴近客户的业务需求,与客户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帮助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同时尝试采用资本、运营、协同等多种模式与行业客户展开合作,深入客户的管理和经营业务,资源互补,形成更为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重点行业客户具有资金实力强、客户粘性高、客户需求较为类似的特点,能够保证公司款项的及时收回,公司的解决方案得以快速推广和复制。随着公司技术产品研发能力的不断提高,为客户持续提供服务和产品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逐步延伸到客户IT规划中的每个环节。 5、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体系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分布于全国主要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营销服务体系,并建立了北京总部、区域中心、地区办事处或客户现场的三级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客户不同服务等级的要求。公司搭建了400服务热线和呼叫中心,能够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公司研发了标准化服务流程和服务管理体系,形成服务合同、服务等级管理、备品备件管理、呼叫中心管理、远程和现场服务交付、满意度调查、预防性维护等服务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并实现按客户、服务事件等的成本核算与考核,服务的标准化和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2016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16年度,公司坚定不移地贯彻“客户聚焦、业务创新、一体化”的战略,在企业IT服务、大数据及物联网、生物医疗云三大业务板块,积极进行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9%。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584.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34%;主要子公司车网互联净利润1.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3%;主要子公司泰合佳通净利润8,07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82%。 (二)2016年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 1、公司客户聚焦战略执行 2016年度公司继续贯彻“客户聚焦”战略,加强营销服务网络的建设,贴近客户需求,持续提高本地化的服务能力。本年度收入贡献千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5%。 通过全集团业务协同,将原有客户业务从云计算向车联网、大数据方向延伸,增加大客户的黏度,本年度前五名客户收入较上年增长17.96%;子公司业务从原有的行业向政府和交通等领域拓展。本年度能源行业收入增长23.92%,政府行业收入增长32.65%。 公司通过合资运营、参股、战略投资等方式,在智慧水务、农业物联网、精准医疗等方向和领域积极拓展及布局。本年度公司与江西省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中水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智慧水务领域进行业务拓展;参股安徽朗坤物联网有限公司,推进物联网、大数据板块在农业领域的产业布局;通过参与荣之联分享基金,参股深圳碳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精准医疗领域进行战略布局。 2、公司各业务板块进展情况 (1)企业IT 服务 在以企业级数据中心为主的私有云建设、运维服务上,新增了多个能源、政府、大型央企等客户及典型案例,加大推广虚拟化、金融数据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存储、容灾备份解决方案及专业服务。公司持续自主产品研发投入,本年度研发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13.68%,形成数据中心云资源管理、企业统一用户管理、企业文档云等自有产品。 (2)大数据和物联网 公司利用在商务智能、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动态复杂图像智能识别转换等领域积累的经验,在电信流量经营管理、金融资讯管理、金融欺诈分析、舆情管理、网络情报等方向推出多个解决方案,在电信、金融、政府等行业实现了应用和推广。公司在车联网领域重点进行用户驾驶行为数据建模、算法优化的研发投入,参与新能源汽车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继续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布局国际市场,正在马来西亚推进UBI车险业务,在品牌、产品、技术和服务建立差异化经营优势。 (3) 生物医疗云 针对生命科学数据的特性,自主开发完成生物信息分析系统和生物数据平台的系统建设,并购买香港L3公司生物信息算法等知识产权,完善生物云的技术储备。设计完成基于SAAS的针对生物应用的不同场景的IT服务,包含生物分析解读、实验室运营管理,生物电商等服务,服务模式灵活,最大化的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已为多个生物科技公司提供生物信息数据的计算、存储、分析服务。 3、公司一体化战略的执行 随着业务单元和兼并公司的增加,公司打造了集团总部基地,计划2017年上半年正式启用,集团全部成员企业将集中入驻,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本年度公司按期完成“财务服务共享中心”FSSC系统一期和决策支持系统一期的建设。面向全集团的各业务单元的战略规划及预算管理体系已初步建成,为集团的管理、业务和文化协同夯实了基础。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单位:元 分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合 计 966,956,627.16 100.00% 939,627,887.67 100.00% -2.02%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3家,孙公司包括3家。本期新增子公司1家,为荣之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增加孙公司1家,为拉萨车网互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减少子公司1家,为天津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见第十一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研发支出21,828.76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68%。目前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2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1项、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56项。本年度新增已获授权发明专利7项,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5项,新申请发明专利19项。具体明细如下: 1、2016年度新增已获授权发明专利 2、2016年度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2016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37.09%,主要原因是本年到期收回的理财本金减少; 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91.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非公开发行收到募集资金较大以及本年取得的银行借款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55.90%,主要原因是本年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公司所属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贷款所购电子城办公楼房产作为抵押,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借款17,000万元。 公司以持有的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7,2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借款6,800万元。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编号为0276886号综合授信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以公司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号及12层1202号的土地使用权和该土地上的全部房产作抵押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综合授信合同下借款余额为0.00万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34,6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379,963.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3,965,028.70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支持分子医疗的生物云计算项目”51,412万元、”基于车联网多维大数据的综合运营服务系统项目“43,6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投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一、车网互联2016年经营情况分析 车网互联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6,396.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2%;实现营业利润16,582.7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46%;实现净利润14,256.0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13%。2016年在收入规模基本持平的情况下,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6年,高毛利率的平台开发和技术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从2015年的75%提高到96%,同时低毛利率的系统集成和终端销售收入占比下降,从而使公司整体营业利润增长超过30%; 2、2016年,随着公司在车辆管理、仓储物流、房地产等领域开发技术和经验的不断积累,公司进一步拓展了在智慧环卫、农业物联网、电力物联网等多个领域的业务,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 3、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技术开发业务基础的CARSMART核心平台的支撑范围、处理能力、系统功能、稳定性、兼容性和扩展性不断的提升和完善,同时,研发核心团队较为稳定,项目经验不断丰富,对新的行业或新的用户的需求把握和响应更加敏捷迅速,开发效率稳步提升,特别是在方案相对成熟的项目上可以快速交付,因此开发收入的增长并未带来费用的明显增加,净利润的增长与营业利润增长基本保持一致。 未来公司在继续拓展行业平台应用开发的基础上,将重点发展新能源、智慧环卫、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业务,相应地扩大和升级OBD、TOBX等智能终端的行业应用,促进业绩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泰合佳通2016年经营情况分析 泰合佳通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6,922.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76%;实现营业利润9,077.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53%;实现净利润8,07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82%。市场需求和机会的激增、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成熟和突破、公司对原有业务模式和市场布局的调整,以及对设计勘察市场的大力投入,共同推动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快速增长。 2016年度,运营商勘察设计市场增速加快,业务量显著提升,三大运营商对集客、家庭宽带业务加大了投资力度,设计市场上对成熟的接入网光缆勘察设计工程师的需求异常迫切,铁塔公司也在不断催化无线配套、土建专业的设计人员的需求。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快速调整布局,加大了对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投入,在原有地区项目不断深入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了新疆、广西、山西、内蒙古等地区的合作项目。 同时,经过多年的技术预研与研发投入积累,公司在基于Hadoop和Spark的大数据平台、基于运营商核心网和WIFI的DPI平台、基于开放平台的Web框架、基于MR+信令的指纹库定位平台、基于蓝牙和WIFI的近端发现技术等多个方面上已形成了成熟的产品和稳定的业务生产力,对公司的市场拓展及成本降低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而随着近年来国家对行业信息化改造和创新投入的加大,市场机会激增,依托在运营商的业务创新及技术积累,借助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成熟发展,公司在运营商市场稳固发展的同时,开拓创新,积极求变,针对公司原有的业务模式和市场布局进行了调整和改变,加大对行业市场客户的积极拓展,同时与行业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在国土、交通及旅游等多个行业取得了业务突破。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政策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制药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做大做强产业集群。荣之联主要业务板块涉及云计算和企业IT服务、大数据和物联网、生物医疗云三大板块。在最近一年内相关政府部门在上述方向连续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和指导意见: (1)云计算与企业IT服务 2017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计划》明确指出到2019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达到4,300亿元,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显著增强。云计算在制造、政务等领域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云计算成为信息化建设主要形态和建设网络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2017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指南》要求,要围绕产业链体系化部署创新链,针对创新链统筹配置资源链,着力在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硬件等三大领域,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并确定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智能硬件和应用电子、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9个领域为发展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推动软件企业与传统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加快支撑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软件及解决方案发展和应用,培育一批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 2017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需求,进一步增强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能力,提升“互联网+”综合集成应用水平。 支持发展云计算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各行业领域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促进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2)大数据和物联网 2017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在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和处理平台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数据挖掘、分析与应用等算法和工具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大数据在创新创业、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广泛深入应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加强交通发展智能化建设,构建新一代交通信息基础网络,加快车联网、船联网等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3)生物医疗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培育生物经济新动力,推动生物医药行业跨越升级。加快基因测序、细胞规模化培养、靶向和长效释药、绿色智能生产等技术研发应用,支撑产业高端发展。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纲要》指出,要促进组学和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发展精准医学,研发遗传基因和慢性病易感基因筛查技术,提高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性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诊疗技术水平。开发数字化医疗、远程医疗技术,推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老等社会服务网络化、定制化,发展一体化健康服务新模式,显著提高人口健康保障能力,有力支撑健康中国建设。 2、行业趋势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步入加速创新、快速迭代、群体突破的爆发期,加快向网络化、平台化、服务化、智能化、生态化演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快速发展和融合创新,先进计算、高端存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速突破和应用,进一步重塑软件的技术架构、计算模式、开发模式、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预计到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突破8万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占信息产业比重超过30%,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达到55%。 《2016年度中国云服务及云存储市场分析报告》显示,中国云服务市场规模超过500亿元,达到516.6亿元,预计2017年中国云服务市场份额将达到690亿元以上。云计算产业格局风起云涌,公有云服务竞争更加激烈,私有云服务市场需求不断增大,混合云逐渐成为云计算的主流模式。云计算应用逐渐从互联网行业向传统行业渗透,云计算正释放巨大红利,其应用逐步从互联网行业向制造、金融、交通、医疗健康、广电等传统行业渗透和融合,促进了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容器技术在我国云计算领域逐步从实验阶段走向应用阶段,云计算与物联网技术的结合成为新的技术与业务发展方向。对物联网海量数据进行分析需要庞大的计算能力,是云计算与其相互结合的最大动力, 同时是云计算向各垂直行业渗透的重要切入点。 中国信通院调研测算2016 年中国大数据核心产业的市场规模约为168 亿元,较2015 年增速达45%,预计到2020 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将达到578 亿元。随着大数据国家战略、人工智能概念的落地推广,大数据IT市场未来仍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预测未来三年中国大数据IT市场将以33.5%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企业对硬件产品投入份额将逐渐下降,在云端采用的软件与服务所占份额将有所提升,特别是大数据服务市场将有较快增长,数据应用的开展将带动数据管理、分析软件的增长。未来几年,大数据市场将进一步向软件和服务端拓展,深度融合多产业的复合型数据,将成为大数据应用的重要突破口。大数据平台外包运维,大数据分析服务等类产品将迎来较快增长。 物联网作为信息通信技术的典型代表,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物联网应用的普及和逐渐成熟,推动物联网的发展进入万物互联的新时代。车联网是我国智能交通及物联网战略的重要一环,发展的主线是智能化、网联化。信息网联技术成为智能网联驾驶的基础,将实现车内、车人、车车、车路、车与云服务平台的V2X 全方位网络连接。通过通信及互联网技术,实现智能网联驾驶的各种应用,已经成为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未来随着5G、V2X 通信等新技术应用,车联网将提供更多安全、节能、高效以及高带宽需求的业务,车联网业务体系将逐渐丰富,将越来越多的开放给业务开发者,新型汽车业务生态将逐步构建。 精准医疗成为未来医学发展的趋势,国家政策鼓励精准医学的发展,同时加大了在临床科研上的投入。 全球基因检测行业市场规模在2025年有望达到500亿美元,预计中国基因检测市场规模2025年达到800亿元。基因测序的工作重心已经从人工测序转向数据分析,而基因数据分析和解读是关系到基因测序发展和精准医疗应用的关键环节。医疗终端将是未来潜力最大的基因检测应用领域。基因测序数据量和计算要求的提升可能推动云服务升级优化需求。对于海量生物信息数据,其分析应用领域广泛,存在广阔的业务空间。 (二)公司战略 公司将坚持“帮助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的使命,贯彻“行业聚焦、数据驱动、积木式创新、蜂巢式组织、业务出海”的公司战略,成为中国企业级 IT市场的领导者和赋能者。 (三)2017年经营计划 1、行业聚焦 公司在电信、政府、制造、金融、能源、生物医疗优势行业的基础上,未来将加强在生物医疗和金融行业的聚焦。生物医疗在技术储备基础上加大行业销售力量,重点进行市场拓展;在金融行业将深挖业务需求,协同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 2、业务板块发展计划 (1)企业IT 服务 围绕客户需求,加强行业解决方案和自有产品的研发能力,通过积木式创新提升产品研发创造活力。 提升公司在该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优势,帮助客户整合已有IT资源,实现数据中心和IT基础设施的集约化管理,引导客户IT系统向私有云和混合云演化。帮助客户实现核心业务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持续在新媒体、金融等新领域开拓业务机会, (2)大数据和物联网 公司充分利用在电信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方面优势,实现电信运营商的精品网络管理;同时结合地理信息3D建模、视频图像处理及大数据挖掘技术为政企、交通等行业用户提供大数据分析解决方案。以公司车联网大数据平台为核心,加强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的技术研发,充分整合外部资源面向新能源车辆管理、UBI保险、智慧环卫等方向进行业务开拓,并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业务逐步向海外辐射。 (3)生物医疗云 深耕NGS领域不同层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完善生物云平台的基础建设,提高平台计算和存储能力,在2017年度投入运营;融合交叉学科的先进技术,升级生物分析解读平台系统,加大向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客户的推广实施力度。生物云解决方案将同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同时将尝试介入医疗信息服务,试点临床数据中心及区域医疗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 3、集团管理 深化集团化服务,继续推进服务共享中心体系的建设,逐步打造财务、人力资源、IT、市场、行政等集团共享服务平台,全面支持集团业务发展。集团IT资源实现集中统一管控,内部IT建设、运维实现共享服务支持,提高IT资源利用率;开发决策支持系统二期,突出精细化管理,实现组织、业务单元到个人的经营数据、绩效的展现,实现数据驱动战略的落地。市场方面整合荣之联集团品牌资源,公司启动全新的公司标识和品牌识别形象,完善品牌管理各环节;加强受众对公司技术优势的认知度,通过新媒体加大荣之联品牌推广力度。人力资源方面根据荣联业务战略形成全集团组织规划优化方案,在此基础上完成管理梯队和核心岗位梯队建设规划,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将员工与企业发展形成统一。继续运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方式支持公司内生式发展,并通过对外投资对业务板块进行有效的整合补充。 (四)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属于高科技领域,技术水平的发展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所属行业存在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等特点。公司业务涉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生物医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新领域以及多行业跨业务应用整合,因此必须准确预测相关技术发展趋势,及时将成熟、实用、先进的技术应用于解决方案、软件开发以及技术服务中,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在制度、资金、人才等方面全面支持,提前布局进行了技术储备并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公司同时拥有完备的研发管理机制和成熟的研发项目管理经验,能够确保研发和实施项目的顺利完成。 2、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持续获得中央和主管部门多项产业政策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相关产业政策的导向具有长期性及延续性,短期内发生重大政策变动的可行性不高。但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另外,公司重点聚焦的生物医疗等新兴行业的业务对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一定依赖性,若相关产业策发生变化,亦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影响。 3、人力资源风险 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的关键因素。公司的管理团队较为稳定,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技术带头人先后获得了中关村创新人才和海英人才的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与高端服务人才亦具有相关行业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了一批高水准的技术与服务人员队伍。人才的质量、数量和结构是影响一个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继2014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后,在2017年2月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旨在进一步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公司也有一套比较完整、高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并在员工的成长和提升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中高等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尽管公司已经储备了相应的管理、技术与服务队伍,并建立了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考核等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及募投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公司仍将需要新增更多的管理、销售、技术、服务等人才,如果公司在后续发展过程中不能持续的吸引和保持高质量人才,公司的发展战略将难以实现。 4、并购整合风险 “内生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举”是公司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通过外延式发展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力求通过并购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公司产生协同效应,从而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公司先后实现了对车网互联和泰合佳通100%股权的并购。公司在收购完成后如不能尽快实现公司与被收购企业在各个层次上的顺利对接与融合,那么将会阻碍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影响发展战略推进。公司已经成立集团管理平台,积极推进服务共享中心体系的建设,通过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业务支持系统,实现集团管理和业务协同。确保支撑公司战略的发展。 5、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目前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IT服务、大数据和物联网、生物医疗云三大业务板块。客户群体主要为政府以及电信、能源、金融等行业客户,该类用户大多执行较为严格的财务预算和支出管理制度,通常在年初确定项目规划及支出安排,在下半年完成项目招标和项目验收相关工作。因此,公司实现收入及盈利的高峰期通常在每年的第三和第四季度,存在一定季节性波动风险。 6、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因投资并购形成的商誉总额为101,759万元。如果被并购企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的不利影响,或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经营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导致其经营状况急剧恶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为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公司会审慎选择并购对象,并对其核心竞争力、业务模式、行业地位、业绩增长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与评估,同时加强并购方案中对赌与激励机制的运用,强化被并购企业管理团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做调整或变更。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4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当时总股本399,629,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 2015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016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35,769,52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3年11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收购过程中,交易对方翊辉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黄翊、张春辉和奥利锋投资公司对相关业绩的承诺为: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净利润应不低于6,276万元、8,312万元、10,910万元、13,733万元。 2016年度,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为:14,146.65万元,满足承诺事项。 2、公司于2014年11月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对相关业绩的承诺为:2014年、2015年、2016年,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净利润应不低于3,810万元、5,456万元、7,470万元。 2016年度,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为:7,730.94万元,满足承诺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3家,孙公司包括3家。本期新增子公司1家,为荣之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增加孙公司1家,为拉萨车网互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减少子公司1家,为天津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度,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人,期间共支付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合计人民币458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 1、201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4年1月13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4年2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86万股调整为478.5万股,激励对象总数由163名调整为160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3万股。同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2月13日。 4、2014年2月13日及2014年2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158人,授予数量为471.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2万股。 5、2014年3月1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6、2015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65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月19日。 7、2015年3月9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发布了《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8、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6月2日,回购注销股份已于2015年6月11日完成。 9、2016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6日。 10、2016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回购注销股份已于2016年8月16日完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为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与深圳市维仪兄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分享高新医疗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分享碳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深圳荣之联分享生物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投资各方共同认可的生物科技领域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及基金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2016-030、2016-034)。 2、2016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向关联公司L3公司收购其生物信息分析算法和现有医生端分析工具的知识产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0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精准扶贫计划。 (2)上市公司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 公司始终将“社会责任管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融合,在自主创新、依法经营、以人文本方面,实现与社会、环境的协同发展。 一、融合创新提升经济效益 公司以“帮助客户实现核心业务全面数字化和信息资源应用创新”为使命,贯彻“行业聚焦、数据驱动、积木式创新、蜂巢式组织、业务出海”的公司战略,成为中国企业级 IT市场的领导者和赋能者。围绕客户需求,通过积木式创新提升产品研发能力,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生物信息和移动互联网的最新技术,推动企业客户信息化进程,帮助客户进行业务升级和战略转型。有效提高客户决策管理效率、增强运营能力和质量,节省运营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深度和广度。在科技创新方面对推动社会整体运营能力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股东和投资者保护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职工监事制度;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用制度的约束力使得“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促进了董事会科学、高效、正确决策,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针对披露、内外部交流、沟通与保密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有效、安全,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公告和有关文件,保证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3、股东回报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7,388.63万元,积极回报股东。 三、人文关怀 公司始终秉承积极开拓之精神,致力于建立学习型组织,打造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能力。公司通过开办荣联大讲堂、打造图书室为员工营造持续学习的环境氛围,不断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公司通过梦想基金帮助员工圆梦,鼓励团队建设为激发员工创造力提供条件。 四、其他责任 作为科技型公众公司,一直以倡导环保为己任。公司董事长王东辉先生作为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会员,为治理沙尘暴,改善大气环境,还中华大地一片生机勃勃而积极身体力行地实践。并先后为香港大学和西湖大学进行捐赠,为促进社会科学研究贡献绵薄之力。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是 √ 否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0,945股,可解锁股票已于2016年6月6日上市流通。 2、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12,080,201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4,160,402股增加至636,240,603股。 3、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调整后本次共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4,050股调整为471,075,回购注销股份已于2016年8月1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36,240,603股变更为635,769,528股。 4、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4,934,695股于2015年12月9日上市,由于公司2016年6月24日完成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由24,934,695股调整为37,402,042股,一年锁定期结束并办理完解锁手续,已于2016年12月9日上市流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00,945股,可解锁股票已于2016年6月6日上市流通。 2、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12,080,201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4,160,402股增加至636,240,603股。 3、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201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调整后本次共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4,050股调整为471,075,回购注销股份已于2016年8月1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36,240,603股变更为635,769,528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股份变动后,按最新股本635,769,528股计算,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503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471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63元;2016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4,稀释每股收益为0.0891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71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12,080,201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4,160,402股增加至636,240,603股。 2、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调整后本次共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4,050股调整为471,075,回购注销股份已于2016年8月1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36,240,603股变更为635,769,528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王东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至今担任荣之联董事长。 (2)黄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14年3月担任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3)张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工程师。2007年至今担任荣之联董事、总经理。 (4)鞠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7年至今担任荣之联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起至今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5)方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2003年至2010年历任现代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企业产品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张春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5月至2014年3月担任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 (7)霍向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8)任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8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香港交易所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目前任北京星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李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0年10月至1998年4月就职于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负责投融资业务。1998年5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基金管理业务。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负责保险资产管理业务。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0)林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至2009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管理处处长,兼人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北京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品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白文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至今,担任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12)康红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企业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职称。2001年10月入职荣之联,历任内部管理会计、经营管理部经理、内审部经理,现任董事长助理。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14年4月至今任监事会主席。 (13)赵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1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财务部门会计、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专员职务,现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主管。 (14)陆雅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就职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助理、客户经理职务,现担任公司客户经理职务。2015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15)朱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10年任现代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0年加入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16)吴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1993年至2009年历任美国思群电脑(中国)有限公司售前经理、销售经理、上海代表处副总、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中国区首席代表兼总经理。2011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17)罗力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2013年1月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兼任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公司高级副总裁,长沙创新艾特数字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18)彭俊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环亚时代公司(MDCL-Frontline)、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高级技术经理、实施总监、高级总监等职务。2011年加入公司,历任软件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19)丁洪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2010年任环亚时代公司(MDCL-Frontline)高级咨询顾问,2011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业务咨询总监、研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0)史卫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业务发展部项目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1)赵传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应用数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历任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信息产品部销售经理、首席代表,2000年至2005年历任佳杰科技有限公司Sun事业部销售经理、区域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广州荣联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 (22)WuHuan先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美国LAMAR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2002年5月至2015年7月任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CIO;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CIO。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公司按照《章程》和相关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并报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金与绩效。 2、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其他董事均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仅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职务薪酬。监事会成员除按薪酬标准领取工资薪酬外,公司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监事津贴,监事津贴发放标准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外部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的薪酬政策。公司按职责、能力和绩效付薪的原则,真正发挥薪酬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功能。薪资结构上, 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分为年薪制、月薪制、底薪提成制。 年薪制是以完成整个财年的业绩指标为任务来制定年薪标准的,年薪包括固定年薪和浮动年薪。适用对象: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部门或团队销售业绩相关的管理人员。 月薪制是以完成季度考核指标为任务来制定月薪标准的,月薪包括固定月薪和浮动月薪。适用对象:技术人员、与管理相关的职能人员。 底薪提成制是以完成个人销售业绩指标为任务来制定工资标准的,工资包括底薪和提成。适用对象:与个人销售业绩相关的销售人员。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员工的能力建设,依据战略对核心人才的能力要求,进行培训计划的制定。同时增强企业文化宣传与培训,促进公司融合。平台建设上,继续使用荣联学堂(E-learning)学习平台,并创建企业文化内刊《峥嵘岁月》。荣之联新大楼为今后的培训实施提供了优质的场地支持。 1、内外训结合,培训覆盖各层级员工 内训:针对高层、中层、基层管理者以及专业技术、业务骨干采取形式多样的内训。通过集团战略会议、新员工培训、荣之联大讲堂、部门业务提升计划等多种方式,统一全体对战略的认识,增强新老员工的融合,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外训:选拔优秀管理人员参加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商学院、杨三角OCC MINI商学院、海淀区高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的学习;挑选业务和技术骨干参加能力提升及资质认证培训,并通过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管理。 2、增强企业文化宣传与培训,促进公司文化融合 通过企业内刊、企业微信号、团队宝等内部沟通工具,举办各类线上及线下活动,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与培训,促进公司文化融合 3、培训平台搭建 创设企业文化内刊《峥嵘岁月》,记录、宣传、沉淀公司文化与积累。 继续深入使用荣联学堂(E-learning)学习平台,鼓励员工利用碎片时间进行能力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治理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权利、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审议、投票、表决、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范股东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董事人选,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各董事按要求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选举产生监事人选,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各监事按要求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 7、关于公司与投资者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电话、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8、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薪酬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两部分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与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同时根据《公司章程》中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权限和职责的明确规定进行综合考评。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从公司的改制设立到规范运作,都坚持了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控股股东与公司做到了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上的完全独立。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历任独立董事李全先生、任光明先生、林钢先生、白文涛先生和高思华先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并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意见,积极深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对外投资、股权激励相关事项、选举董事、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6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听取了内审部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对内审部的工作开展给予了一定的指导。对公司年度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给予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讨论了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计划,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做出指示和要求。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于公司拟任独立董事的人选资格进行了审查和评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现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实际发放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对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现状。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公司各项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起到了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主要为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经考核,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荣之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荣之联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荣之联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肖丽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叶立萍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鞠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王东辉等33名发起人共同发起,将北京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5,769,528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1,法定代表人:王东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62406U。 2007年12月,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整体改制方案和各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王东辉等33名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原北京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出资,并按其持有的原北京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认购,原北京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改制设立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元)。 2008年12月,根据于涛与王东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于涛将持有的公司股份6万股转让给王东辉;根据徐洪英与庞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徐洪英将持有的公司股份9万股转让给庞钊。该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元)。 2009年6月,根据陈岩与王东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陈岩将持有的公司股份4.9998万股转让给王东辉。该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元)。 2009年11月,根据朱华威与庞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朱华威将持有的公司股份49.8万股转让给庞钊;根据庞钊与王东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庞钊将持有的公司股份49.8万股转让给王东辉。该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元)。 2009年11月,根据赵传胜与王东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赵传胜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9.974万股转让给王东辉。该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人民币陆仟万元(¥60,000,000元)。 2010年6月,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王东辉以货币资金1,380万元、方勇以货币资金12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75,000,000元)。 2011年12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1月29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号为“证监许可[2011]1903号”)的规定,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前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元)。 2012年4月,根据2011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元)。 2013年5月,根据201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元)。 2013年11月,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13号《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86,092股,购买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奥力锋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北京车网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权,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62,086,092元。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15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出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715,000元,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66,801,092元。 2014年10月,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5号《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霍向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305,214股,以及配融资支付现金,购买霍向琦等6名自然人持有的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92,106,306元。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002,801元,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399,109,107元。 2015年1月,公司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2万股,34名激励对象出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00元,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99,629,107元。 2015年5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403,4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减少股本人民币403,400.00元,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99,225,707元。 2015年11月,根据2015年3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5号《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934,695股,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424,160,402元。 2016年4月,根据2015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36,240,603元。 2016年7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471,075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减少股本人民币471,075.00元,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35,769,528.00元。 公司所属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IT服务商,在整个IT系统的生命周期中,为客户提供从规划、咨询、部署、实施到运维支持的全套专业服务,并在能源、电信、金融、制造业、政府和生物等六个行业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公司一直注重开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不但在大数据平台和云计算平台开发方面取得了先发优势,同时还在生物、车联网、电信等大数据应用相对成熟的领域进行了产业布局,并将业务从企业数据中心相关的服务延伸到了电子商务、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兴领域。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8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3家,孙公司包括3家。本期新增子公司1家,为荣之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增加孙公司1家,为拉萨车网互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减少子公司1家,为天津荣之联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41项具体会议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1)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3)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损益。 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在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以及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已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程序具体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熟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通常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C、应收款项 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E、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A、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下列损失事项影响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将认定其发生减值: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⑦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B、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技术服务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依据详见本附注五、6;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通常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时,不限于是否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③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的依据: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本附注五、7。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交易损失。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本公司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其辅助费,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B、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④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复核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②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长期资产减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1、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及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是公司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期权计划为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票增值权计划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本公司股份数量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该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通过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修改和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处理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股份支付计划的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以减少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的方式或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仍应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或永续债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优先股或永续债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优先股或永续债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应作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优先股或永续债的增量费用。增量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例如登记费,承销费,法律、会计、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印刷成本和印花税等),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终止的未完成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6、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公司的收入类型及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收入主要包括系统集成收入、系统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等。 ①系统集成收入 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通常需要经过咨询、方案设计、采购、软件开发、到货点验、系统搭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等过程。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取得买方签署的验收报告时,确认系统集成收入的实现。 ②系统产品销售收入 对于不需要安装的商品销售,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买方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对于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已交付并取得买方确认的安装验收报告时确认销售收入。 ③技术服务收入 对于一次性提供的技术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取得客户签署的服务确认报告时确认收入; 对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的技术服务,根据已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及时间比例确认收入; 对于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经客户确认的完工进度依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④车网互联公司的收入类型及具体确认原则 车网互联公司主要从事车载信息终端业务和平台开发业务。 A、车载信息终端业务 公司将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经买方验收,并取得明确的收款证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B、平台开发业务 平台开发业务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以系统开发、系统集成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 a、系统开发服务 对于系统开发服务,公司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关系统平台的开发,客户对相关系统平台进行测试并出具项目验收情况确认单后,公司按照合同总金额一次性确认收入。 b、系统集成服务 对于系统集成服务,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将系统集成中的外购软硬件产品和公司软件产品交付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系统已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安装调试、取得了买方的验收确认,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合同总金额一次性确认收入。 27、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符合持有待售的资产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13。 (2)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3)股份回购 为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本公司职工等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入库存股。 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按奖励库存股账面余额与职工所支付现金及授予权益工具时确认的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销库存股时,按所注销库存股面值总额注销股本,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冲减库存股,按其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标准 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 ①公司已就该资产出售事项作出决议; ②公司已与对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③该资产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5)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母公司; 2)子公司; 3)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也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11)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1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3)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1、3和11项情形之一的企业; 14)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9、12项情形之一的个人; 15)由上述第9、12和14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其他 本公司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公司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4)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未来可使用寿命、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做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等的预测。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估计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5)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是基于客户的信用记录及目前的市场情况而确定的。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前重新衡量坏账准备的金额。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6)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7)商誉估计的减值准备 在决定商誉是否要减值时,需要估计商誉分摊至现金产出单元后的使用价值。商誉按使用价值的计算需要本公司估计通过现金产出单元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和适当的贴现率以计算现值。该预测是管理层根据过往经验及对市场发展之预测来估计。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从事上述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依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公司及公司的所属子公司-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公司通过了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11001857 ,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2)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了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11002790,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3)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11000288,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3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4)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11003574,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5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3、其他 公司所属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系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根据规定缴纳企业利得税,2016年度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利得税税率为16.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合计 13,540,459.55 45,786,310.00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合计 729,104,125.43 67,951,013.57 9.3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除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905,567.2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无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60,844,232.2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2.0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8,042,211.61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注1:1年以内3,460,000.00元,1-2年23,640,970.91元。 注2:1年以内15,401,509.00元,1-2年3,421,268.40元。 其他说明: 无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除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89,205.8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无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合计 45,780,716.05 35,543,969.48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无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无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无 1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情况。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1.61%。 13、开发支出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如下: 将被收购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确认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企业管理层预测被收购公司的未来自由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确定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现值,以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作为被收购公司权益的可收回金额。 比较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对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选取的折现率为13.85%,对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选取的折现率为13.21%,对以上其余被投资单位选取的折现率为14.40%。 经过减值测试,商誉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其他说明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16年6月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2016年招上授字第005号”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吴敏、王东辉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综合授信合同下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 (2)2016年7月11日、2016年9月8日,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分别签订合同号为公借贷字第1600000096804号、公借贷字第1600000125350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本公司、王东辉、吴敏与该行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150000008730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1,500.00万元。 (3)2016年9月21日,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YYB361012016005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本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YYB36(高保)2015000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4,230,410.00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19、应付票据 单位: 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3、应交税费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4、应付股利 单位: 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5、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19,676,892.84元,其中16,106,397.97元为公司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在授予日,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15年10月15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编号为“0306302号”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0.00万元,由公司股东王东辉提供个人保证、并且公司以持有的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保证,质押数量为7,200万股。借款合同约定每个季度还款本金人民币800.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借款金额为6,8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3,200万元。 (2)公司所属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签订合同号为0315694的法人商用房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9,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7日,借款利率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浮10%。第1、2年每季度还款500万元,第3、4年每季度还款550万元,第5、6年每季度还款620万元、第7、8年每季度还款705万元。由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保证责任,并由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电子城IT产业园电子工业厂房二期A6工业厂房房产向北京银行金运支行提供抵押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借款金额为17,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8、递延收益 单位: 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9、股本 单位:元 股份总数 424,160,402.00 212,080,201.00 -471,075.00 211,609,126.00 635,769,528.00 其他说明: 公司股本本期增加212,080,201.00元,增加的原因: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212,080,201股。 公司股本本期减少471,075.00元,减少的原因:公司回购注销471,075.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减少股本471,075.00元。 30、资本公积 单位: 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6,715,151.82元,增加的原因:(1)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其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6,694,774.46元;(2)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本溢价20,377.36元。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减少215,015,149.19元,减少的原因:(1)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24,160,40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212,080,201股,减少资本公积212,080,201元;(2)公司购买子公司-深圳爱豌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减少资本公积349,883.19元;(3)公司回购注销471,075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减少资本公积2,585,065.00元。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2,375,019.41元,增加的原因:公司向职工发行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应计股权激励费用摊销金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6,694,774.46元,减少的原因: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其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6,694,774.46元。 31、库存股 单位: 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本期减少16,569,823.18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应分配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导致库存股减少。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3、盈余公积 单位: 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7、销售费用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8、管理费用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9、财务费用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4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41、投资收益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42、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43、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4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4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2。 4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以本公司货币资金减去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列示: 4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公司所属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贷款所购电子城办公楼房产作为抵押,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借款17,000万元。 公司以持有的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7,2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借款6,800万元。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编号为0276886号综合授信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以公司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号及12层1202号的土地使用权和该土地上的全部房产作抵押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综合授信合同下借款余额为0.00万元。 4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境外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香港,记账本位币美元;孙子公司-颖艺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香港,记账本位币美元。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是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主要货币。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荣之联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6年9月,公司支付人民币1.00元,购买子公司深圳爱豌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部少数股东股权30%。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长短期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及境外经营实体有关。本公司作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针对高新示范区民营企业开通的外债通道,可以通过外债通道灵活配置境内外的货币资产,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 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附注七、49之说明。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与公司的浮动利率借款有关。在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和融资供求关系相对偏紧的条件下,会推动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期限的融资需求,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长短期借款余额31,723.04万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可能的20%变动时,将不会对公司的营业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本公司主要采用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控政策对信用风险进行防范与管理。即通过对客户资质与业内商业信誉的信息收集与审核,评估其能否成为本公司的合作伙伴或客户,再通过与其合作过程中对项目及应收账款的及时跟踪,定期依据一定的信控分析指标对客户在此期间的交易状况进行分析并予以合理的授信调整,以确保优化客户资源,降低公司应收账款风险,减少呆坏账,确保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3、流动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加强资金的预测和监控,有完整的资金预算体系,确保经营资金流入有保障、支出有计划,同时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同时在4家商业银行取得综合授信,日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在可控时间内,以合理资金成本取得银行的信贷支持。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 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截止2016年12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18.55%,流动比率为3.79,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二)金融资产转移 无。 (三)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无母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截止2016年12月31日,王东辉先生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为21.38%,吴敏女士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为11.44%。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向关联方L3生物信息有限公司购买生物信息分析算法和现有医生端分析工具的知识产权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364,608.13元,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人民币364,608.13元,主要是由于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使用美元支付,超过的部分实际由汇兑损益造成。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A、2015年6月18日,根据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1500000087303”)规定,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分别签订的合同号为“公借贷字第1600000096804”、“公借贷字第160000012535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B、2015年12月14日,根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YYB36高保20150007”)规定,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该行的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短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23.04万元。 C、2016年6月2日,公司股东吴敏、王东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编号为“2016招上授字第005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2016年招上授字第005号”综合授信合同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综合授信合同下短期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其他说明 2014年2月1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54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86万股,预留54万股。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80元/股。授予价格为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荣之联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7.59元的50% ,即8.80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依据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荣之联股票均价的50%确定。本计划的首次激励人数共计163人。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年,自首次授予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止。本计划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36个月。授予日后的12个月内为标的股票锁定期。2014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86万股调整为478.5万股,激励对象总数由163名调整为160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3万股。2014 年 2 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78.5万股调整为471.5万股,激励对象总数由160名调整为158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2万股。 2015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5年1月19日为授予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2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4.65元/股。本计划分两次解锁,第一次解锁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该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次解锁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该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莫桦等1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11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3,35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嘉强等11人因2014年度未能满足公司规定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11人第一期计划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中的对应部分不得解锁,共计70,05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以上回购注销合计403,400股。截至2015年6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共1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1,244,445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6月2日。 公司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共155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实际可解锁1,400,945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6日。 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单价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64899元/股调整为5.743266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549899元/股调整为9.666599元/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由314,050股调整为471,075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股份支付修改情况详见上述说明。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2,715,390.56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公司收入划分为系统集成、系统产品、技术开发与服务、车载信息终端,由于各类业务分散于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公司日常未按照业务性质对项目进行管理,因此无报告分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除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因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如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384,963.1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6,691,186.7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5.4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458,060.23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13.24 9.74 3.50 732.59 .84 7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除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因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如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26,940.9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王东辉先生签名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载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公告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上述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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