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产品、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的经营业务主要包含生产销售硅酸盐水泥等相关系列产品、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水泥等建材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水泥、商品熟料、骨料等,广泛应用于公路、铁路、机场、电站、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公司从事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及投资业务,公司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通过基金管理业务向所管理的基金收取管理报酬。公司水泥建材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在行业中整体具备一定优势,同时公司利用资本优势,以出资人的身份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获取投资收益。 (一)水泥等建材业务 1、经营模式 公司以质量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确保安全健康及环保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经营,根据行业特点和用户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生产及销售计划。公司在销售模式上执行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策略,对于袋装水泥产品,公司主要实行区域经销管理的模式。对于散装水泥产品,公司根据客户具体特点和需求选择直销或经销模式。对于骨料产品,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公司的日常采购主要通过采购部统一招标,询比价,选择供应商,制定合同,进行管理和控制。 2、水泥行业的发展阶段 在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稳中向好的局面下,随着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和举措的常态化运行,各区域水泥行业协会的积极协调和推动,作为投资驱动型行业,水泥行业已进入去产能、调结构、促创新、增效益的发展新阶段,正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2020年水泥行业经济运行表现呈现“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的特征,水泥产销量实现同比增长由负转正,水泥行业依旧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2021年预计需求保持“平台期”,包括环保在内的多因素持续压缩供给,水泥行业价格和效益预计将延续近两年的水平,除个别区域由于新增产能存在价格下行风险外,主流市场价格有望依旧坚挺,效益有望继续保持稳定。(资料参考来源:数字水泥网网站)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周期性特点及季节性特点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制约,部分项目的施工进度延迟,对水泥、骨料业务的量、价均造成显著影响。进入2020年下半年,各级政府持续加强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快“六保”“六稳”政策落地,多措并举巩固经济复苏向好态势,与水泥、骨料需求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区域经济复苏及发展产生重要支撑作用,带动公司水泥、骨料销售快速提升,一定程度弥补了上半年疫情带来的业绩损失。虽然同时下半年汛期影响超出预期,对生产和销售造成阶段性负面影响,在公司各级组织积极应对,调整销售策略和市场布局的措施下,确保了汛期影响及时消化,全年运营整体较为平稳。 同时,水泥及骨料是典型的周期性、重资金的行业,受益于国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国内流动性和水泥行业上下游的资金情况得到改善,助力公司年度经营业绩。 从年度经营来看,水泥及骨料销售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春节前后是淡季,此外6-8月份的高温和雨季会对项目施工和水泥、骨料需求有一定影响。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数字水泥网网站) (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1、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二级子公司西藏锦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河南省和谐锦豫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西藏锦合主要负责向投资基金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标的的寻找和筛选、执行尽职调查、提出投资分析及建议、风险管控、项目管理等投资工作提供服务。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营模式是向投资基金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 2、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阶段 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截至2020年12月末,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986家,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403只,存续规模9.46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0,399只,存续规模1.60万亿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0年,在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处于调整期。2020年初暴发疫情虽然在短期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相当的冲击和较大的不确定性,但中国经济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人力人才资源优势还在,韧性很强、潜力很大,从长期看,基本面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危机中必将孕育出技术变革、产业变革、管理效率变革等新的机遇。在此背景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疫情重新调整了中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周期,并创造了践行价值投资的良好机会。(资料参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受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经济运行周期、国内外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政策变化、疫情冲击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近年来,虽然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有所降温,但热门行业和热门区域仍延续近年来快速发展趋势。随着政策红利释放,中小、高新、初创科技型企业标的增幅明显,科技、消费、大健康产业投资最受关注,增长较快。(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差异化的募资策略,创新合作模式,投资地域、行业及策略的调整,专业化投后管理和退出渠道的多元化均为私募投资管理行业的业绩驱动因素。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水泥等建材业务相关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一直以来倡导健康和安全,在健康安全方面,公司持续获得同行业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作为安全示范企业,公司良好的安全管理经验亦得到了社区、客户和供应商的认可。 2、公司坚持品质第一的文化理念,通过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严苛的品控标准保障产品质量稳定,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高附加值、高稳定性的产品。公司着重于销售网络搭建维护和品牌管理,通过多样、高效的服务及管理措施培育了稳固、忠诚、具有高价值性的直销经销客户体系;同时借助传统及新媒体宣传方式,增加产品品牌曝光度与认可度,确保了水泥和骨料产品在区域内的知名度。 3、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双马宜宾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均安装并运行了SNCR降氮脱硝设备,实施水泥窑污染物深度治理超低排放项目,有效降低了氮氧化物的排放。公司积极优化城市垃圾协同处置系统和污泥处置系统,提高处置量,为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4、在技术创新和发展方面,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与服务中心,同时还建立了自有的混凝土和材料实验室,并与国内知名大专院校开展长期战略合作。公司具有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能力,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上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 5、公司拥有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权和矿山采矿权,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 (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具备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投资业务的人员大部分来自于专业投资机构,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历经数年耕耘,投资团队已积累了深刻的行业理解与深厚的业内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稳定的项目来源,并能够进行及时、良好的项目判断。 2、公司已建立成熟的投资管理体系,从立项、尽职调查、投资、投后管理的每个环节均制定了完善的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确保了基金的高效运营及管理。 3、公司重视项目的投后管理,投后管理人员持续跟踪被投企业的运营状况,对履约情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等进行统一管理,对投资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跟踪监控和评估,实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持续跟踪和改进,并全面对接相关资源赋能企业,综合提升投后企业的价值。 4、公司投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经验,对成熟市场的上市与并购等各类退出途径充分把握,能够结合所投项目的业务形态、发展阶段、管理模式,灵活选择退出时机与路径,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投资收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1、建材业务的概述 (1)水泥等建材业务的概述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继续加强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多措并举构建国内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分阶段、有节奏、有针对性地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带动了水泥需求快速回升。(资料来源:数字水泥网、国家统计局网站) 在健康、安全及环保管理方面,公司根据国家相关安全及职业卫生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双马宜宾具有“国家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所属矿山具有“矿山二级标准化企业”称号,同时也是“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标准,采用有利于改善环境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减少化石燃料等消耗以及CO2排放。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错峰生产政策,制定错峰生产计划,污染源排放量符合国家标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出了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包含了错峰生产的时间及其他相关要求。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营销团队不断创新疫情形势下的营销思路,大力拓展外围市场,2020年下半年,面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积极拓展思路,主动应对,通过开发铁路运输、调整市场布局等方式,充分借助区域内社会经济持续回暖和地区行情向好的趋势,在第四季度实现了产品量价环比提升。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局部地区煤矿停产,资源较紧张,公司通过加强煤炭市场调研、引入战略供应商、引入北方煤炭等方式缓解供需紧张的局面,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高速阶段性免通行费及部分减免火车运输杂费等政策,确保了煤炭供货的稳定。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贯彻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行各项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公司持续提升工业业绩管理水平,各项指标始终保持业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生料原料配比的管理,改善了原燃材料和可替代原料的资源化利用。 2020年6月12 日,公司与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准备出售公司持有的遵义砺锋100%股权。该交易于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20年8月24日,各方办理完毕交接手续。2020年8月27日,遵义砺锋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持有遵义砺锋的股权。出售遵义砺锋后,公司水泥等建材业务市场集中于以宜宾市为中心的四川省南部并辐射周边。近年以来,川南区域的经济呈现加速发展、后发赶超的态势,宜宾市位处川渝经济圈,正在着力打造川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具备较好的区域优势,为公司水泥业务提供了保障。公司将继续聚焦四川区域水泥业务板块的稳定运营和稳步发展,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盈利质量。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非金属建材行业及业务的相关信息 (一)结合宏观经济数据与行业指标(如行业总产能、总产销量、总能耗、总排放量等)变化说明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是否匹配,如公司情况与行业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分析原因; 2020年初以来,与水泥、骨料行业需求关系最紧密的宏观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等回升明显,2020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去年增长2.9%,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0.9%,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7.0%,使得2020年全年我国水泥需求总量未受影响。 2020年水泥行业经济运行表现为“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的特征。我国水泥产销量实现同比增长由负转正,2020年全年水泥产量达到23.77亿吨,同比增长1.6%,保持高位平台期。水泥价格处于高位震荡,呈现出“先跌后扬”的“V”字型走势,价位水平与2019年相当,行业实现利润1,833亿元,基本看齐2019年。 水泥行业依旧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主要发生在四川省南部并辐射周边,2020年1-7月,公司经营业务市场还包括以遵义市为中心的贵州省北部。经历一季度疫情影响后迅速回暖,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总体匹配。从整体看,川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仍然较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城镇化建设进程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以来,川南区域的经济呈现加速发展、后发赶超的态势,尤其公司建材业务核心区域——宜宾市着力打造川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包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重点项目总投资达6,364亿元,2020年预计完成投资854亿元,区域内多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项目开工建设,四川省第一个省级新区——三江新区建设稳步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为水泥和骨料需求的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提供了支撑。 (资料来源:数字水泥网、国家统计局、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告期内对行业或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国家行业管理体制、产业政策及主要法规等变动情况及其具体影响,并说明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对行业或公司具体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国家行业管理体制、产业政策等法规,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等,对建材行业影响较大的政策未发生变动。 (三)针对周期性非金属建材产品(主要指水泥、建筑石材、石灰、石膏及相关制品、玻璃、混凝土等产品,下同),应当披露所在细分行业或主要产品区域的市场竞争状况、公司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与劣势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水泥、骨料业务主要覆盖四川省南部并辐射周边,2020年1-7月,公司经营业务市场还包括以遵义市为中心的贵州省北部。在相关区域市场内,水泥业务主要由大型国企、央企等水泥集团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有利于改善供应结构,提高市场集中度,支撑市场价格的稳定;骨料业务主要由包括公司在内的本地大型企业主导价格行情,随着小矿山的整顿和整合,区域内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对价格企稳产生正向作用。报告期内,在区域市场内,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长期处于前列,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产品在搅拌站、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等对水泥、骨料质量要求较高的细分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开发并维护了一批高价值客户群体。 (四)结合披露的宏观环境、行业特性、消费需求及原材料等信息,详细说明公司生产经营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等特征; 水泥、骨料行业为投资拉动型行业,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紧密相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点。行业受季节性、环保政策及错峰生产的影响,春节前后及传统雨季属于水泥、骨料行业的淡季。水泥、骨料是区域化产品,在到岸结算价中运费占比较大,销售半径通常在工厂周边200公里范围以内。2020年,公司营销团队不断创新疫情形势下的营销思路,在传统公路运输的基础上开拓铁路运输,大力拓展外围市场,有效地补充了销量,增加了公司产品在传统市场区域以外的影响。 (五)主要产销模式,并列表说明不同销售区域或者细分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等经营性指标情况,并披露该等指标的同比变动情况,以及在主要销售区域或者细分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其原因; 公司在销售模式上执行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策略。在生产模式上,公司以质量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确保安全健康及环保的基础上进行生产经营,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均根据以客户需求为基础的销售计划而制定,日生产作业计划由负责生产调度的专设值班经理直接下达。 宜宾和遵义地区水泥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水泥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六)针对周期性非金属建材产品,应当披露相关产品的产能、产能利用率、成品率(如适用),以及在建产能及其投资建设情况等。鼓励公司结合市场供求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下一年度的产能利用率调整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在四川省宜宾市拥有两条水泥生产线,2020年1-7月公司在贵州省遵义市拥有一条水泥生产线,合计年产能400余万吨。报告期内,水泥业务的产能利用率为100%。报告期内,公司在四川省宜宾市拥有一条骨料生产线,年产能300余万吨。报告期内,骨料业务的产能利用率为100%。公司下属水泥业务子公司双马宜宾与地方政府合资新建的一条设计年产能200万吨的骨料生产线正在建设中,预计于2021年投产。2020年,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检查和安全督查的要求,积极参与行业节能减排和错峰生产,稳步提高发展质量,有效实现了产销动态平衡。 (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的,应当披露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是石灰石及砂岩,其他原料包括燃煤炉渣、粉煤灰、石膏、矿渣、铁粉、矸石、磷石肥、磷渣等。石灰石为公司自有矿山开采供应,储备量较大,足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其他原材料为外购。由于政府对资源开采的特殊管控,11月起砂岩供货较为紧张,成本有一定的波动,其它原材料资源能满足生产需求,供货较为稳定。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是煤炭和电力,2020年1-9月煤炭供应充足,价格较为稳定,10-12月受内外环境影响,煤炭价格有所上涨,供货紧张,对成本有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能源的价格未发生大幅波动。 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概述 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截至2020年12月末,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986家,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9,403只,存续规模9.46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0,399只,存续规模1.60万亿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报告期内,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震荡、疫情冲击和政策变化的背景下,西藏锦合积极应对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变化,抓住机遇,聚焦优势产业,加强运营管控,推动投资业务,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仍保持稳健发展。 在基金管理方面,西藏锦合作为和谐锦豫及和谐锦弘的管理人,积极谨慎地履行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私募基金相关律法规,配备高素质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建立了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监控、管理,提交关于投资退出的建议等。 和谐锦豫的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泛文化、先进制造、跨境电商物流等,和谐锦弘的投资方向重点关注先进制造与新能源行业,包括LED太阳能、芯片设计制造、消费电子、智能装备、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半导体设备等。报告期内,西藏锦合积极物色投资领域内的具有高速发展潜力或独特竞争力的企业,同时对既投企业实施专业化投后管理,针对投后企业的发展规模和业务类型,构建结构化的投后管理流程,深入了解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和价值提升。 西藏锦合的投资团队始终坚持严格的投资标准,最大限度控制项目的投资风险,持续提升专业投资和价值创造能力,在为公司创造收益的同时也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3、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识与SEG Holding签署了《上海瑞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SEG Holding合作协议》,就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独立建校、资质培训、线上教育、课程研发及居间代理等业务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调整,公司于2019年12月决定将持有的国奥越野全部股权予以转让。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出售涉及的标的股权已过户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国奥越野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认真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涵盖水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等,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亿元,业绩实现了增长。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围绕既有的战略定位,深耕基础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完善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形态的特征,进一步加强对各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和回报。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水泥产品的库存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的水泥库存量相应减少所致。 骨料产品的销量和生产量同比增加是因为公司之子公司骨料生产线产能提高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说明 其中:水泥产品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下: 单位: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4家子公司,减少2家子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客户1和客户2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主要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主要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研发的目的是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水平。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对水泥窑改造项目研发投入增大。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12%,主要是本公司本期收到私募基金管理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489万元,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600万元,主要是上期本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净利润高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使净利润增加,这部分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应收款项融资的其他变动主要是合并范围的减少导致的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报告期投资额”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159页"17、长期股权投资”中“追加投资”的相关内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无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含过渡期损益的交易价格为83,688.77万元。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的战略定位是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产业展开布局,努力提升现有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同时积极开展投资管理业务,选择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现金流良好的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公司自身以及通过参与投资的河南省和谐锦豫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积极寻找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盈利质量。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宏观经济变化趋势以及境内外的行业政策、发展机遇、系统风险,围绕战略定位,扩展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一)水泥等建材业务的发展展望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规划建议稿提出要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领域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同时“十四五”规划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城市群及都市圈的建设将是未来数年的国内社会经济发展主基调。因此基建投资和地区中心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将继续对经济形成支撑,预计一定阶段内仍将维持增长趋势,对应水泥、骨料等建材需求预期仍然乐观。 从水泥行业发展趋势上看,随着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和举措的常态化运作,环保督察覆盖范围更广、执行力度加大,预计行业将在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继续执行错峰生产,这有助于推动市场供需的动态平衡。同时,行业整合仍在进行,新一轮的兼并和收购有利于改善市场供应结构,支撑市场价格,稳定行业整体效益。骨料行业面临着同样的环保、安全压力,且《砂石骨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提升产业集中度,在资源优势地区建立本地配套的砂石骨料生产基地;再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单位;通过整合或联合重组,将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机制砂石骨料企业生产集中度提高到80%以上。截止2020年已经初步取得成效,预期未来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快,通过优化供给侧结构,避免恶意竞争,维护行业秩序,支撑合理的市场价格及企业效益。 目前公司主要的建材业务覆盖区域为以宜宾市为中心的四川省南部,核心市场区域过去五年每年需求高速增长10%以上的情况将难以为继,市场进入每年温和增长3%-5%的阶段;受下游环节资金状况的影响,市场需求可能有阶段性下滑的风险存在。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川南地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落后,城镇化水平较低,存在发展空间,尤其是围绕四川省政府提出的打通川南“一小时经济圈”而配套的大量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和建设进度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宜宾市的省级三江新区建设日新月异,诸多工程项目开工将带来新的需求增长点,以上利好均为公司业绩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发展展望 2020年,在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处于调整期,投资机构将更加注重内部管理机制的优化和运营效率的提升。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私募基金行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疫情带来了新的投资主题与热点行业,政府投资和社会需求拉动“新消费”与“新基建”。疫情重新调整了中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周期,并创造了践行价值投资的良好机会。另一方面,私募股权行业在疫情中面临融资困难、投资标的倒闭、二级市场估值缩减等诸多挑战,加速了行业结构调整。此外,中国资管行业正在经历从规模增长到结构调优的阶段。整体而言,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将长期受益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未来将持续吸引新的资金配置,保持良好增长。 2019年以来,全球经济仍处于经济增长的长周期下行阶段,增速持续下滑,全球经济企稳的基础仍不牢固。国内经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中依旧保持韧性,“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度符合预期,经济结构继续优化,新经济新动能保持较快增长。随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进入从“量的增长”到“质的发展”的重要调整期,行业规模增长日渐趋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呈现出地域分布不均衡,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等特点,同时,也存在资金募集渠道不够通畅,退出渠道不够丰富,专业化水平仍待提升等问题。 “十四五”规划建议稿提出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多元化、大市场规模的消费需求将带来众多投资机会,同时,中国具有制造业长期比较优势,且公司看好国产化替代趋势,公司将紧紧围绕既有的战略定位,以国家法律法规、经济发展政策为指导,秉持价值投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理念,推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积极寻找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不断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盈利质量。 面对疫情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持续影响和由此带来的风险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抓住投资机遇,推进业务稳定发展,同时,不断增强投资团队的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持续提升专业投资和价值创造能力,健全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保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和长期发展。 (三)新年度经营计划 1、水泥等建材业务的经营计划 公司将积极抓住市场机遇,保持较高的生产运行效率,进一步挖掘设备的潜能;着眼市场增量,聚焦大型工程项目,着手细分市场机会,优化公司市场营销体系,强化市场营销能力建设,开发新产品,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丰富品牌新内涵,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2020年预计销售水泥440万吨,销售骨料300万吨。公司2020年实际销售水泥372.34万吨,实际销售骨料352.03万吨,报告期内水泥销量低于预计销量的原因为2020年8月出售了水泥子公司遵义砺锋。 公司预计2021年销售水泥240万吨,比2020年水泥实际销售数量下降35.54%,系公司出售水泥子公司遵义砺锋所致。公司预计2021年销售骨料400万吨,比2020年骨料实际销售数量增长13.63%,系新增骨料生产线所致。 公司将通过做好以下工作实现2021年的经营目标: (1)继续推行安全健康文化,持续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的管理, 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着重提高管理层的安全领导力。 (2)从长远利益考虑,为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经营主动性,公司将继续全力做好自有品牌建设,一如既往地向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强化客户服务,加速形成竞争优势。 (3)继续推进差异化营销战略,深耕核心市场及重点客户。进一步优化销售通路,增加建材产品直销比例,提高渠道运行效率,增强渠道把控力度和终端价格竞争力。 (4)严格控制生产运营成本,对业务流程进行升级,不断优化产品原材料配比并降低能耗,更加严格地管理物料消耗和各类开支,严控维修项目以及合理降低维修频率,进一步降低维修成本及相关费用。 (5)密切关注能源和主要原材料的市场动态,与有实力的供应商积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拓宽供应渠道,同时积极探索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关键原材料的供应能力。 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营计划 公司秉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持续提升专业投资和价值创造能力,坚持严格的投资标准,最大限度控制项目的投资风险,充分发挥自身投后管理专业能力,力争在为公司创造收益的同时也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 (1)加大对重点领域、行业,包括芯片设计制造、半导体设备、大消费、大健康、新能源、电动车等项目的开发、跟踪、研究,积极寻找优质的投资标的。 (2)继续巩固并加强对已投资、可能获得收益的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定期了解投后企业的运营状况,对投资项目进行经常性的跟踪监控和评估,实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持续跟踪和改进,综合提升投后企业的价值。 (3)进一步完善、优化投资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基金的高效运营,为公司和出资人的利益保驾护航。 (4)持续提升投资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助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投资管理业务。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在2021年为保障正常生产运营、投资及发展业务,将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及需求,合理使用银行贷款、票据贴现及自开票据等融资手段,以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保持资金的流动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业务的拓展提供保障。 (四)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发展中将面临以下风险: 1、水泥等建材业务 (1)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风险 水泥建材行业作为政策及投资驱动型行业,受未来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可能致使水泥和骨料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使固定资产投资或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出现收缩和调整,进而 间接影响到业务发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导向,适时调整管理及市场策略,降低相关风险。 (2)新冠疫情区域性反弹的风险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态势稳定可控,但如出现区域性的疫情反弹,将制约水泥企业的生产经营及下游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区域的疫情防控态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 作的同时不断创新疫情形势下的营销思路,降低相关风险。 (3)市场风险 1)市场需求增速回落、供求矛盾加剧的风险 需求方面,经过前几年的高速增长,公司核心市场的需求增速有所回落,建材需求趋于稳定。供给方面,近两年由于国家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水泥行业执行错峰生产化解过剩产能,市场供需实现动态平衡。但行业产能过剩的根本矛盾并未解决,公司可能面临阶段性无序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骨料行业属于充分竞争态势,今年以来宜宾地区新增产能较为显著,供给端增速可能超过需求端,预期地区内同类产品竞争形势趋于激烈。两类产品面临的供需风险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压力。 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和要求,鼓励良性竞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将苦练内功,精耕细作,提高成本竞争力和差异化营销能力,巩固并强化水泥、骨料高端品牌形象,有效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2)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由于受到运输条件和运输成本的制约,水泥和骨料销售存在一个合理的销售半径,两类产品具有的区域性销售特征,大部分水泥建材业务收入来自于以宜宾市为中心的川南地区。 因此,公司将适当考虑业务分布的多元化,降低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同时将继续开发铁路运输业务模式,利用铁路运输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有效拓展销售半径,强化产品竞争力。 (4)环境保护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突显,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政策日趋严厉,为执行更高的环境保护规范,公司面临着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不断增加的风险。此外,城市雾霾天气频发,公司面临依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减产、限产的风险。 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1)国内宏观经济及国际形势变化的风险 目前国际形势跌宕起伏,错综复杂,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可能对私募基金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及国际形势的走势,适时调整管理政策,降低相关风险。 (2)疫情持续及复发的风险 新冠疫情有可能持续、长期存在,这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行业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抓住疫情带来的新的投资机遇,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注重内部管理机制的优化和运营效率的提升,推进资源优化配置,使公司得以长足发展。 (3)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所投资项目的发展受到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疫情冲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投资项目出现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则可能存在导致公司投资收益波动,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督促投资团队加强行业研究能力,把握行业投资机会,深入挖掘并创造投资项目的价值,加强投后管理,降低相关风险。 (4)政策变化的风险 伴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转变与相关政策的出台落地,整体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公司将继续提升管理公司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并始终严控投资标准,加强风险管控,促使合伙企业专业化运营,持续选择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以及《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依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7,759.96万元,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565.81万元。鉴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考虑到股东的长远利益,依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时,公司将依据《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2018 年至 2020 年,如每年均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则 2018 年至 2020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依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3,215万元,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86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6,322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56,894万元。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058万元,截止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5,952万元(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290,271.9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该分配方案依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未来资金安排、整体发展战略制订,具有合理性。 同时,公司将依据《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2018 年至 2020 年,如每年均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则 2018 年至 2020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依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11,169.56万元,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75.4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11,116.96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当年已分配利润为7,329.03万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2,723.58万元。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951.65万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8,675.23万元(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322,469.9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该分配方案依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未来资金安排、整体发展战略制订,具有合理性。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依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11,169.56万元,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75.4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11,116.96万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当年已分配利润为7,329.03万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2,723.58万元。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951.65万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8,675.23万元(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322,469.9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对于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予以简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4家子公司,减少2家子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合计为20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林栋梁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及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注:上述金额为含税价。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同“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同“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8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西藏锦合向和谐锦豫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用的关联交易。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和谐锦豫及和谐锦弘继续履行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子公司西藏锦合继续向和谐锦豫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用。 2、2017年9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西藏锦合向和谐锦弘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用的关联交易。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和谐锦豫及和谐锦弘继续履行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子公司西藏锦合继续向和谐锦弘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用。 3、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23日发布了《关于受让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6月9日,该交易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4、依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及总经理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锦仁与西藏锦兴于2020年7月在河南省郑州市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即河南景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西藏锦仁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西藏锦兴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河南景睿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1100万元。 为持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选择优质的实体经济企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为上市公司的业务不断培养新的增长点,2020年8月5日,西藏锦仁与和谐锦豫、珠海歌斐玉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锦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爱奇锦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锦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河南景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同时,西藏锦兴退出对河南景睿的认缴出资。河南景睿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615亿元。在完成前述交易后,西藏锦仁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河南景睿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6,150万元,共同设立一家位于上海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河南景睿通过该有限合伙对目标项目进行投资。 5、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 SEG Holding 开展业务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并于2020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与SEG Holding开展业务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6、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管理费用变动的关联交易议案》,并于2020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管理费用变动的关联交易公告》。 7、依据公司总经理决定,为落实《上海瑞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SEG Holding合作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2020年8月,上海瑞识与SEG Services SA、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签署了《酒店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及职业资格课程委托开发协议》,开展课程开发合作,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8、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南省和谐锦豫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受让河南省和谐锦豫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11月16日,该交易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9、2020年11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受让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12月9日,该交易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无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水泥等建材业务相关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致力于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将安全放在首位,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重视员工的成长、注重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发展。为了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公司设立了如下五个主要关注点,分别是关注安全与健康、员工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关注客户及企业社会责任和社区发展。 (1)关注安全与健康 在健康与安全管理方面,公司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现阶段强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公司组织了健康安全和人力资源管理团队进行了细化的培训。在健康管理方面,报告期内通过开展运动会的形式,提倡并发动员工开展身体锻炼,出于对员工健康考虑,提倡员工戒烟限酒,共同创建“无烟工厂”。 (2)员工发展 在员工发展方面,公司优化专业技术岗与职能管理岗的“双通道”晋升政策,激励员工成长,持续开展“内训师俱乐部”、“多技能发展项目”、“新晋大学生融入计划”等项目,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学习平台与资源,通过“人才盘点”的实施,从不同纬度构建人才培养及发展计划,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员工多元化发展。 (3)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标准,采用有利于环境的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公司下属水泥业务子公司的SNCR脱硝设施正常运行,双马宜宾水泥窑达到污染物深度治理B类排放标准,享受错峰优惠政策的同时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双马宜宾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继续扩大污泥处置,解决了宜宾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二次污染问题。目前,双马宜宾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认定的“绿色工厂”单位。 为了践行保护环境和创建绿色矿山的承诺,公司坚持不懈地进行矿山植被恢复,做到边开采边恢复,对于每一个开采中的矿山都编制了矿山植被复绿方案;公司同时重视水土保护,建设了完善的排水系统、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设施。 在未来的一年中,公司将继续在节能、环境保护以及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做出贡献。 (4)关注客户 公司秉持绿色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不仅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到生产、发运、销售和服务的全流程当中,而且一直致力于扩大健康与安全文化的影响范围,每年组织大量的培训和研讨会,与供应商、客户、其他利益相关方一起分享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知识,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治理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区域内行业发展的典范。 (5)企业社会责任和社区发展 2020年,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开展扶贫工作,捐赠水泥资助周边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致力于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优秀企业公民,通过各种方式与当地社区建立友好关系。同时,公司积极与媒体和政府合作,开展各项交流活动,分享经验;与合作伙伴、第三方、员工及家属共同组织“开放日”等活动,增进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文化的了解。 (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相关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秉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充分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将企业社会责任切实融入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中,积极承担对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努力实现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进步、和谐发展。 (1)坚持价值投资,支持科技创新 公司坚持关注科技创新动向和产业发展趋势,通过价值投资,发现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项目和企业。2020年,公司参与投资的各专业化基金聚焦优势领域,在芯片设计制造、消费电子、半导体设备、智能交通工具等投资领域投资了一批创新型企业,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做产业提升赋能者,助力实体经济 为了更好地助力实体经济,公司始终追求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更好地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作用。公司通过参与投资的和谐锦豫、和谐锦弘产业基金等,选择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通过提升产业技术水平、转变业务发展模式、改善企业组织架构、挖掘新的增长点,推动企业变革和价值提升,有效服务产业升级,在为公司创造收益的同时也助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履行社会责任的其他情况 2020年初,全国范围内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公司在做好自身防疫救灾的同时,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向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人民政府捐赠了防护用品,并向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慈善总会捐赠了1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和救治。 4、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一)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双马宜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二)相关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现有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时间、有效期等; 双马宜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许可范围内合法排污。 双马宜宾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5115267446802641001P,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是2020年12月21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0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三)有关行业排放标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的种类和名称、排放方式、主要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强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等; 对污染物的处理 (四)对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和处理方式,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和实施成果(例如排放浓度/强度或排放总量的降幅); 双马宜宾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烟尘处理全部采用的是布袋除尘器;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产车间循环使用,无外排;高噪声源设备安装隔音墙和消声器等降噪设施;降低氮氧化物采用的是SNCR降氮脱硝和分级燃烧,双马宜宾两条水泥窑均已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实现了超低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降幅30%以上。双马宜宾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各项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双马宜宾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48-2017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行业标准(GB4915-2013、GB30485-2013等)及地方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自行监测方案,水泥窑头排气筒颗粒物、窑尾排气筒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采用全天连续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局平台实时联网,自动监测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维护管理,每季度进行比对监测,确保排放数据准确和设备稳定运行;另外,水泥窑尾排气筒中的氨、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其他排气筒颗粒物,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期间排气筒各类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等污染物,厂界环境噪声,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及地方相关要求,根据不同监测点位和监测指标分类,监测频次按季度、半年或年度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手工监测,执行标准及其限值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并及时获取合规的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情况通过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开,同时,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预防相关风险的管理措施和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双马宜宾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各种环保风险制定了预防管理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双马宜宾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主要内容为:1、总则;2、生产经营单位概况;3、环境污染风险情况和环境影响;4、环境保护目标;5、应急机构;6、应急响应;7、保障措施;8、宣传、培训与演习;9、附件。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七)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情况,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双马宜宾环保投入为1030万元。 双马宜宾实施了高噪声设备降噪项目、跑冒滴漏治理、环保设施改造、厂区绿化和水泥窑收尘器滤袋更换等。同时,双马宜宾在已实施的水泥窑污染物深度治理超低排放项目基础上做了技改,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双马宜宾加大污泥的处置量,解决了宜宾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二次污染问题,为改善当地环境和新冠疫情防控做出了贡献。双马宜宾按季度足额缴纳2020年环境保护税79.55万元。 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八)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的整改措施。 无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无 5、遵义砺锋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一)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遵义砺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二)相关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现有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时间、有效期等; 遵义砺锋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排污许可范围内合法排污。 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520300680162109J001P,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是2017年12月15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4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三)有关行业排放标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的种类和名称、排放方式、主要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强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等; 对污染物的处理 (四)对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和处理方式,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和实施成果(例如排放浓度/强度或排放总量的降幅); 遵义砺锋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烟尘有组织排放源均布设了高效过滤式布袋除尘器,对无组织部份采取密封、封闭及设备技改等综合的治理措施,确保无粉尘扬散;生产和生活废水全部经配套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高噪声源设备安装隔音墙和消声器等降噪设施;降低氮氧化物采用的是SNCR降氮和低氨脱硝工艺,完全实现达标排放,全年脱硝率80%以上。遵义砺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各项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 遵义砺锋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48-2017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行业标准(GB4915-2013、GB30485-2013等)及地方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自行监测方案,水泥窑头排气筒颗粒物、窑尾排气筒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采用全天连续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局平台实时联网,自动监测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维护管理,每季度进行比对监测,确保排放数据准确和设备稳定运行;另外,水泥窑尾排气筒中的氨、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其他排气筒颗粒物,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期间排气筒各类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等污染物,厂界环境噪声,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及地方相关要求,根据不同监测点位和监测指标分类,监测频次按季度、半年或年度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手工监测,执行标准及其限值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相关规定,并及时获取合规的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情况通过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开,同时,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预防相关风险的管理措施和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遵义砺锋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各种环保风险制定了预防管理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1、遵义砺锋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主要内容为:1、总则;2、企业基本情况;3、环境风险识别及应急能力评估;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5、预警与信息报送;6、应急响应与处置;7、事故现场的恢复与善后;8、应急保障;9、监督管理。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七)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情况,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0年1月-7月,遵义砺锋的环保投入为1002.54万元。 遵义砺锋对生产厂区车间内跑冒滴漏进行了治理、协同处置进行了全工艺密封负压处理和厂区道路安装了喷水降尘装置,有效地保护了环境。遵义砺锋按季度足额缴纳2020年上半年环境保护税111.84万元。 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八)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的整改措施。 无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6月12 日,公司与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准备出售公司持有的遵义砺锋100%股权,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2,045.94 万元,由贵州西南水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该交易于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20年8月21日,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312号)。2020年8月24日,公司与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向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并取得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同日,公司与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遵义砺锋签署了《关于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之交接协议》,各方办理完毕交接手续。2020年8月27日,遵义砺锋取得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遵市)登记外受字〔2020〕第350号,遵义砺锋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持有遵义砺锋的股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同“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请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 谢建平:男,中国国籍,2004年加入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2013年加入北京泰坦通源天然气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加入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之前,其先后在北京珠穆朗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青海庆泰信托北京分部工作。现任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坦通源天然气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谢建平先生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 林栋梁:男,中国国籍,198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198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林栋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1995年加入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团队,在爱奇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IDG HightTech (Beijing) Co., Ltd.)任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林栋梁先生在国际数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在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16年6月至2019年2月在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19年3月至今在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职务。加入IDG中国基金管理团队之前,林栋梁先生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职。 黄灿文:男,中国国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本科,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先后担任四川化工机械厂会计,成都宝洁公司会计,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副总监,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政协珙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杨士佳:男,中国国籍,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金融与经济学硕士学位。目前在和谐锦城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风控负责人职务,在上海瑞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法人及总经理职务,在清控紫荆(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加入和谐锦城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和上海瑞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前,杨士佳先生先后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和谐卓睿(珠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 张陶伟:男,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毕业,获清华大学理学学士、理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学位。1987年8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担任副教授。目前担任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FMBA项目学术主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及第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经担任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董事。主要研究兴趣包含战略投融资、国际金融、人民币汇率研究、投资银行、金融工程等。专著及译著包含《国际金融原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年10月)、《应用兼并与收购》(Robert F. Bruner,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等。 吴永婕:女,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20年8月至今担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此前曾在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职工监事、运营总监兼合规风控负责人;在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和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在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管理部及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经营部和董事会秘书处任职。 独立董事: 胡必亮:男,中国国籍,德国维滕大学(Witten/Herdecke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公共政策博士后。先后担任世界银行(World Bank)中国经济研究部经济分析师、法国兴业证券(SG Securities)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兼该公司驻北京首席代表、美国达锐技术有限公司(DoubleBridge Technologies Inc.)联合创始人兼财务总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兼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一弛:男,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教授。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87年8月至1989年9月在浙江大学经济学任助教,1992 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中心主任。期间曾于 1999年1月至 6 月在美国西北大学 Kellogg 商学院做访问学者, 于 2001年9月至2002年7月在美国 Texas A & M 大学 Mays 商学院管理系做访问教授和 Fullbright 研修学者。主要教学科研领域是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薪酬与激励、创新管理和创业企业成长。研究成果曾发表于《管理世界》、《经济科学》、《中国工业经济》、 《南开管理评论》、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等国内外学术期刊。现兼任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Quarterly 编委。曾获北京大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和北京市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目前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冯渊:女,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获山东工商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8月至今,历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副总经理、合伙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华西证券投行总部质量控制部总经理。现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曾任及现任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杨大波:男,中国国籍,四川师范大学毕业,会计师。2002年5月加入拉法基集团。其后,先后担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信控经理、税务与资产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及公司职工监事。 覃义峰:男,中国国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9月-2014年5月在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助理经理职务,负责对各大型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14年5月-2016年9月在安永(中国) 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咨询顾问职务,负责对各大型公司提供财务战略咨询服务。2016年10月-2018年7月在北京价值峰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管理。2018年7月至今在北京价值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管理,2020年5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吕蕾:女,中国国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曾就职于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项目协调员、副总经理助理,2011年加入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先后担任培训专员、人事主管、人力资源经理,现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 高管: 黄灿文:(与前述董事黄灿文简历一致。) 杨士佳:(与前述董事杨士佳简历一致。) 陈长春:男,中国国籍,清华大学会计系本科、研究生。曾在中国证监会担任干部、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现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军: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四川双马投资集团公司,四川双马湔江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凤:女,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本科。2001年加入拉法基集团。其后,先后担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成本主管,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理,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贵州运营单位财务总监,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公司部财务总监。现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年初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确定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目标和管理职责。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全体员工的薪酬与激励方案,公司年末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并确定下一年度的薪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注:董事胡军先生、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监事郄岩先生、销售总监张博先生、工业总监范成先生已于2020年8月10日届满离任。独立董事胡必亮先生、张一弛先生、余应敏先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均含延迟发放的2019年12月的税前报酬1.5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目前公司按照以下原则,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留用优秀人才:(一)市场化:在行业内保持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使之与公司在各地的市场地位相一致;(二)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三)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没有必然关系,但是和工作质量和业绩,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密切相关;(四)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公司实行整体薪酬,整体薪酬包括现金薪酬和非现金薪酬,如: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特别表彰、培训及晋升机会、“安全第一”及“业绩导向”的文化等。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岗位能力矩阵及员工个人发展计划,确定了2020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共涉及培训项目1761个,包括EHS(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及领导力、工业技能、非工业技能、语言培训等领域,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从横向(培训项目大类)及纵向(目标人群)精准定位培训重点,合理分配内外部资源。公司坚持做好培训项目的定期跟踪与复盘,确保培训效果的落地与转化。EHS(健康安全环保)培训旨在增强员工健康防护、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提升员工在工作中的风险识别与紧急情况处理的能力。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开展新冠疫情在线知识竞赛,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在公司政策培训方面,公司编制了《2020年员工商业行为准则》手册,并结合在线考试的方式,督促和引导员工的合规意识。岗位技能提升方面,以“师带徒”、“多技能发展激励“、“技能比武”等形式精进工业技能;并紧跟行业发展动态,借助外部优秀的培训资源,为员工搭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此外,为建设一支高绩效、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公司还开展了“领导力赋能”、“FMBA”、“七个习惯俱乐部”、“内训师俱乐部”等管理类及学历提升类培训项目。“读书会”的开展,更是倡导“以学习为导向”的自我意识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培训小时数达18,000多小时,培训员工21,000多人次。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按照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公司持续地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工作。公司现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其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1、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依法行使其职能和权力。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均由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或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均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的权利得以有效行使。同时,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 2、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目前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督促公司的合规运营,引导公司长远发展。 3、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及公司依法运作等相关事项实施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诚信原则,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董事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与上市公司治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运营状况,切实推进治理规范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法人治理。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供应系统、生产系统、业务系统、产品销售机构。2、人员方面: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制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单位双重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财务人员在关联单位交叉任职的情况。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明晰,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对生产系统、配套设施等资产拥有充分支配权,不存在大股东占用、支配资产的情况。4、财务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帐户独立,依法独立纳税。5、机构方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健全、运作独立,组织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立足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利润分配预案、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聘请审计机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联交易、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主要审议了每季度及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全年的风险评估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就审计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深入交流,同时,会前与管理层提前进行密切沟通,深入探讨公司阶段性的经营情况,着重于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别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要会计事项,包括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日常经营的合规性,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和风控措施并提出建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一共召开了两次会议。2020年,公司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诚信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就候选人能否胜任相应的职位进行了考评,并将提名情况报予公司董事会审议。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一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20年发展战略、公司对外投资、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等议案。公司战略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的发展战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融资方案、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重点审查了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否符合公司当前情况和相关领域的发展形势;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对外投资的合理性、预期回报、对子公司管理的安排等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及风险;公司融资规模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匹配度;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和依据等要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共召开了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20的经营成果、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比例,综合考虑内外部公平性及市场价值,对公司2020年调薪方案进行了审查。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现行的关于公司高管激励计划的主旨是激励公司高管不断优化公司运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业绩,推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愿景和经营战略;旨在以业绩为导向,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并通过鼓励实现更优的业绩来支持价值创造和增长。激励计划中,公司设定了目标考核方法,从以下方面予以考核:个人业绩目标考核方法、公司整体运营绩效考核方法、其他业绩目标考核方法,并根据2020年业绩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金激励。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川双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四川双马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销售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61所述,2020年度,四川双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72,723,613.28元,其中,水泥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138,586,059.77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77.31%。四川双马公司的水泥销售主要分为客户工厂提货类型的销售和包送类型的销售,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由于销售收入对于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并且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水泥销售收入的发生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 获取水泥销售的标准合同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水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的 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估水泥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执行分析程序,将本年按产品品种和月份分类的销售收入与上年可比金额进行 比较,结合市场及行业趋势等因素,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4. 选取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与水泥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 售合同、发票、水泥运输出库的过磅单和包送客户签收确认的过磅单等,评估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5. 执行截止测试,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水泥销售交易选取样本,检查水泥运输 出库的过磅单和包送客户签收确认的过磅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四川双马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四川双马公司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四川双马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四川双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四川双马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四川双马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四川双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四川双马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交易和事项。 (6)就四川双马公司中实体或者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金勇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文颖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1998)505号文批准,于1998年10月20日在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1年4月28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22家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4家子公司,减少2家子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 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0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母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和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涉及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新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 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 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 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新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 (4)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7)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 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18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债务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6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融资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9.4.1.2),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 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 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全部为其他金融负债。 10.4.1.1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1.2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详见附注五、10. “金融工具”所述。 12、应收账款 12.1 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 12.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 A.确定组合的依据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附注五、10.2.3 “金融工具”所述。 15、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备品备件、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原材料采用实地盘存制,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17.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17.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新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9、债权投资 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所述。 20、其他债权投资 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所述。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不涉及。 22、长期股权投资 22.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2.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2.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2.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22.3.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2.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本公司不涉及。 28、油气资产 本公司不涉及。 29、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不涉及。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矿山开采权及软件。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遵义砺锋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砺锋公司”)的矿山开采权外,本集团的其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遵义砺锋公司取得的矿山开采权采用工作量法在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4至5年分期平均摊销。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本公司不涉及。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不涉及。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水泥及骨料销售 2.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按收入类型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39.1水泥及骨料销售 本集团的水泥及骨料销售一般分为客户工厂提货及包送两类。对于客户工厂提货类型的销售,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在水泥及骨料被运出厂门并经提货方确认过磅单时,水泥及骨料对应的控制权即转移予客户,故本集团对客户工厂提货类型的水泥及骨料销售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1)与客户签定了产品销售合同;(2)水泥及骨料商品运出厂门并经提货方确认过磅单;(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对于包送类型的销售,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本集团在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经对方签署确认后的过磅单时,水泥及骨料对应的控制权即转移予客户,故本集团对包送类型的水泥及骨料销售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确认销售收入:(1)与客户签定了产品销售合同;(2)水泥及骨料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经对方签署确认的过磅单;(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 39.2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收入 管理费是指就基金按所管理资本认缴额的固定百分比收取的与管理服务有关的费用。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相关的服务已经提供,管理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收入的实现。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工程专项补助金等,由于与项目最终形成的资产相关,该等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税收返还等,由于其与收益直接相关,该等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42.1.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不涉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按照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转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本集团销售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20%的42.5及以上等级水泥及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40%以上的其他水泥、水泥熟料,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发布的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经珙县国家税务局于2012年5月23日核准,双马宜宾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2年4月6日,经遵义县国家税务局认定及备案,遵义砺锋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藏政发[2018]25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西藏锦合公司及西藏锦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旭公司”)2020年享受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9%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于2019年2月15日发布的《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西藏锦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兴公司”)、西藏锦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凌公司”)、西藏锦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澜公司”)、西藏锦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仁公司”)、西藏锦川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锦川公司”)2020年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其他 本公司之子公司双马宜宾公司、遵义砺锋公司、西藏锦合公司对于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业务适用税率为6%。 本集团部分从事混凝土及骨料业务的子公司,其产品销售按照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本集团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应计利息、矿山复原保证金、票据保证金等。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系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人民币元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说明: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认为组合1客户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小。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基于减值矩阵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于2020年12月31日,该类客户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作为本集团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应收账款账龄来评估组合2的预期信用损失,并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类业务客户具有共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 于2020年12月31日,该类客户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注: 本集团在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进行背书转让,并基于已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情况终止确认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管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该业务模式下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融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损失准备。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均属于第一阶段,即相关资产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并按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本年度,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 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其他说明: (1)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计人民币102,685,901.32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22,868,799.14元)。本集团认为已将该等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被背书方,故终止确认了相关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期末已贴现的应收票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人民币13,579,845.22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6,180,620.81元)。2020年6月16日,双马宜宾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岷江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岷江支行”)签订《商业汇票贴现协议》,约定双马宜宾公司可向建行岷江支行提出办理贴现业务的书面申请,建行岷江支行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办理贴现,建行岷江支行对双马宜宾公司享有追索权。合约有效期限为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由于贴现票据附有追索权,故双马宜宾公司未终止确认相关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双马宜宾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由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向双马宜宾公司提供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自动入池及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其中票据质押池融资额度以票据池内票据的票面金额乘以对应的票据质押率得到的质押额度、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余额及票据池配套额度加总得出。上述服务的期限至2021年6月15日止,质押率由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根据票据承兑机构的资信等级确定。如质押池融资额度不足时,双马宜宾公司占用敞口额度的年占用利率为1%。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上述协议受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计人民币49,987,379.7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73,949,225.89元)。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按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人民币元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认为组合1客户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小。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基于减值矩阵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于2020年12月31日,该类客户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注: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的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 系采购存货已获得正规发票但尚未向税务局认证抵扣的部分。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之被投资单位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未受到限制。 注1: 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仁公司持有和谐锦豫0.01%的份额,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兴公司持有和谐锦豫14.99%的份额,本集团合计持有和谐锦豫15%的份额。西藏锦仁公司是和谐锦豫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之另一子公司西藏锦合公司是和谐锦豫的管理人,本集团通过参与和谐锦豫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和谐锦豫产生重大影响。 注2: 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旭公司持有和谐锦弘10.00%的份额,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凌公司持有和谐锦弘0.01%的份额,本集团合计持有和谐锦弘10.01%的份额。西藏锦凌公司是和谐锦弘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之另一子公司西藏锦合公司是和谐锦弘的管理人,本集团通过参与和谐锦弘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和谐锦弘产生重大影响。 注3: 2019年1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川公司以对价计人民币178,443,290.89元购买了北京公瑾14.1457%的股权。根据章程,北京公瑾设立董事会,由七人组成,西藏锦川公司提名一名董事,本集团通过参与北京公瑾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北京公瑾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1月,北京公瑾开始搭建海外红筹架构:由北京公瑾全体股东在开曼共同设立Huisuanzhang Cayman,Huisuanzhang Cayman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Huisuanzhang HongKong Limited;Huisuanzhang HongKong Limited在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慧算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算账北京”)。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Hexie Jinfeng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exie Jinfeng”,也系西藏锦川公司之子公司)以633.3953美元认购Huisuanzhang Cayman14.1457%的股权。与此同时,在Huisuanzhang Cayman设立过程中,其部分股东向第三方进行了一系列的股权转让。此后,新增股东对Huisuanzhang Cayman进行了一系列的增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Hexie Jinfeng持有Huisuanzhang Cayman的股权比例因前述其他股东的增资被稀释为12.6164%。 2020年1月17日,慧算账北京与北京公瑾及其境内全部股东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北京公瑾各股东将所有股东权利转移给慧算账北京行使,即慧算账北京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控制了北京公瑾。根据《关于北京公瑾科技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规定,Hexie Jingfeng在Huisuanzhang Cayman享有的股东权利与重组前西藏锦川公司在北京公瑾持股享有的股东权利实质相同,同时,Huisuanzhang Cayman设立董事会,由八人组成,Hexie Jingfeng可以提名一名董事,因此,本公司能够对Huisuanzhang Cayman及北京公瑾实施重大影响。 注4: 2020年,本公司以对价人民币143,211,338.36元购买了清控紫荆35,763,080的股份,同时,本公司以人民币26,491,257.50元认购了清控紫荆增发的10,596,503股份,增资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共持有清控紫荆46.36%的股份。根据章程,清控紫荆设立董事会,由七人组成,本公司提名三名董事,本集团通过参与清控紫荆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清控紫荆产生重大影响。 注5: 2020年8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和谐双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双马投资”)以人民币100,000,000.00元增资和谐汇一,持股其39%股权。根据章程,和谐汇一设立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和谐双马投资提名一名董事,本集团通过参与和谐汇一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和谐汇一产生重大影响。 注6: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自然人张博先生签订协议,对紫荆同新增资人民币34,000,000.00元,增资后本公司持股40.48%,张博先生持股59.52%。2020年1月6日,完成股权交割手续,根据章程,紫荆同新不设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本公司通过参与紫荆同新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紫荆同新产生重大影响。 注7: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仁公司持有河南景睿0.09%的份额,西藏锦仁公司是河南景睿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参与河南景睿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河南景睿产生重大影响。 注8:本公司之子公司和谐锦兴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锦兴公司”)持有新世界盛裕10%的份额,新世界盛裕设立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和谐锦兴公司提名一名董事,本集团通过参与新世界盛裕的管理与决策,能够对新世界盛裕产生重大影响。 注9: 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旭公司本年度受让和谐锦弘5.37%的份额,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对四川双马宜宾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因此本集团在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 2019年11月2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川公司同意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睿腾”)受让其对天津爱奇鸿海海河智慧出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人民币120,000,000.00元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及相关的合伙企业权益,转让对价为零。2019年,西藏锦川公司已经全额缴纳出资额计人民币120,000,000.00元,2020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79,350,474.67元。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 根据本公司2018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2018年处置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拉法基公司”)和江油拉豪双马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油拉豪公司”)两家子公司共确认可抵扣亏损计人民币1,085,845,289.77元。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1: 2019年11月,本公司对天津瑾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瑾育”)以可转股债权的形式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45,000,000.00元。本公司本次向天津瑾育进行的投资应仅用于天津瑾育通过下属设立在英属维京群岛的特殊目的实体收购Swiss Education Group Holding AG(以下简称“SEG Holding”)51%股权及原股东所拥有对SEG Holding的债权51%的部分。 2019年11月30日,天津瑾育设立在香港的间接子公司Castle Loyal Limited已获得SEG Holding 51%股权。根据投资协议约定,本集团应将全部可转股债权转换为天津瑾育的股权,该债转股投资行为视为一揽子交易,支付款项的目的是为获得股权,因此,本集团将该款项作为预付的投资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还未履行转股义务。 注2: 根据遵义砺锋公司与遵义县三岔镇红星村村委会、遵义县三岔镇红星村村民组、遵义县三岔镇庆远居居委会、遵义县三岔镇庆远居村民组、遵义县人民政府、遵义县三岔镇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23日签订的协议, 遵义砺锋公司就矿山占用的土地支付土地补偿款计人民币35,145,100.62元,使用期限自用地协议签订日至矿山开采全部终止之日止,且保证在矿山用地总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十年的情况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本集团将该款项视同遵义砺锋公司向相关方租用土地支付的租金并按50年期限进行摊销。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 2020年4月8日,双马宜宾公司与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侨银行成都分行”)签订《银行信贷函》,约定华侨银行成都分行向双马宜宾公司提供循环信用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信贷函期限为2020年5月9日起,暂未约定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双马宜宾公司与华侨银行成都分行签订《银行信贷函补充函》,约定将上述循环信用额度提升至人民币1亿元,其他条件不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马宜宾公司以上述协议向华侨银行成都分行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5,805,797.89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3.85%。 注2:票据贴现年利率为2.7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本年度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1,818,673.22元及人民币72,912.37元(2019年:人民币9,378,047.11元及人民币355,054.35元),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余人民币33,659.69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8.63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年度到期而未支付予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公司没有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计划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其他变动系因合并范围变动而减少。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系由于北京公瑾引入新投资者之后,西藏锦川所享有的权益变动,详见附注(七)17。 56、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其中因合并范围变动而减少688,206.49元。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按照税后净利润弥补亏损后金额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水泥及骨料销售 本集团主要销售水泥及骨料,此类商品和材料的运输方式主要是陆运,本集团通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水泥及骨料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水泥及骨料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费收入 本集团在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相关的服务已经提供,管理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私募股权投资管理费收入的实现。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1,617,609.23元,其中,111,617,609.23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合计 79,502,086.30 4,790,909.72 其他说明: 注:系本集团本年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5,030,893.01 201,762,990.78 注:其他系增持联营投资基金股权比例形成的折价收益。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1: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都和谐双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双马科技”)与北京爱兴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兴体育”)签订关于《国奥越野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5,2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国奥越野公司46.4%的股权。双方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交割手续。 注2: 2020年6月,本公司与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遵义砺峰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820,459,400.00元转让所持遵义砺峰公司100%的股权。双方于2020年8月24日完成交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遵义砺峰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损益人民币16,428,254.66元(以下简称“过渡期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收到贵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人民币738,413,460.00元和过渡期损益人民币16,428,254.66元,合计人民币754,841,714.66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82,045,940.00元将在交接完成12个月届满后支付。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0年2月1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瑾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瑾迦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 2020年6月28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瑞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 2020年7月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仁公司和西藏锦兴公司设立河南景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景琰”)。 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瑞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匠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1.1.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双马宜宾公司部分业务以美元进行结算,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本年末,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外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外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2信用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并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因此本集团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2,612,231.78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7,041,855.19元),占本集团应收账款余额的99.42%(2019年12月31日:90.97%)。除此之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风险敞口集中于单一金融资产或有类似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1.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金融资产转移 (1)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本年度,本集团累计向银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5,942,112.99元,取得现金对价人民币25,658,092.86元。如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承兑,银行有权要求本集团付清未结算的余额。由于本集团仍承担了与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本集团继续全额确认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并将因转让而收到的款项确认为短期借款。于2020年12月31日,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人民币13,579,845.22元,相关短期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3,579,845.22元。 (2)已整体终止确认但转出方继续涉入已转移金融资产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计人民币102,685,901.32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22,868,799.14元)。票据到期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9日之间。本集团认为已将该等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被背书方,故终止确认了相关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根据票据法,当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没有获得满足或者有可能无法获得满足时,在符合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向背书人及其他偿还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因此本集团继续涉入了已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注: 和谐恒源直接持有本公司26.52%的股份。和谐恒源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栋梁。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赛克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90,877,024股,持股比例为25%,天津赛克环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林栋梁。 2016年8月19日,天津赛克环与和谐恒源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之一,鉴于天津赛克环以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本公司股份25%的股份,天津赛克环决定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和谐恒源自天津赛克环取得本公司股份之日起(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作为天津赛克环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天津赛克环,按照本公司的章程规定行使:(a)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b)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c)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d)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案权。 2016年11月24日,天津赛克环与和谐恒源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之二,将天津赛克环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49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和谐恒源。相关权利义务安排与《授权委托书》之一相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和谐恒源以及天津赛克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8年5月28日,和谐恒源与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TD.(以下简称“LCOHC”)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LCOHC将通过其拥有的本公司17.55%的股份(133,952,761股) 与和谐恒源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实施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下述具体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a)召集、召开和出席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b)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c)本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d)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本公司股东大会提案权。协议签署后,和谐恒源拥有的本公司表决权股份为527,275,8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07%。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栋梁。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注: 均系拉法基豪瑞集团之子公司。由于拉法基豪瑞集团在2018年5月8日前间接持有本公司17.55%的股份,且拉法基豪瑞集团派遣的关联自然人在2018年8月8日前担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仍将拉法基豪瑞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在自2018年5月8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认定为本集团之关联方,将由上述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在自2018年8月8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认定为本集团之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上述交易的销售和服务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旭公司受让宁波睿腾持有的和谐锦弘总计人民币580,000,000.00元认缴基金份额,针对本年新增受让认缴基金份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藏锦旭公司对和谐锦弘完成实缴人民币200,000,000.00元;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锦兴公司受让宁波昱驰持有的和谐锦豫总计人民币400,000,000.00元认缴基金份额,针对本年新增受让认缴基金份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藏锦兴公司对和谐锦豫完成实缴人民币400,000,000.00元。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 资本承诺 单位:人民币元 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和谐锦弘认缴而尚未实缴的投资款计人民币380,000,000.00元。 (2) 经营租赁承诺 单位:人民币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水泥业务分部、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分部和体育培训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类型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水泥销售、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服务和体育培训服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注: 系本公司对清控紫荆和紫荆同新的投资 (4)其他说明 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和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 按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人民币元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认为组合1客户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小。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于2020年12月31日,该类客户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按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人民币元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认为组合1客户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小。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于2020年12月31日,该类客户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之被投资单位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未受到限制。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合计 1,098,923,806.51 608,031,924.81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签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