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仁智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仁智 |
股票代码 |
002629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晶 |
祝思颖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2405室 |
电话 |
0755-8320 0949 |
0755-8320 0949 |
电子信箱 |
ofc_board@renzhi.cn |
ofc_board@renzhi.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服务提供及油田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无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1、油气田环保治理
主要从事油气田废水处理、废泥浆处理、钻井队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服务。
2、井下作业技术服务
公司井下作业相关业务有四大块,即钻井工程技术服务、井下技术服务、增产技术服务、井下工具及完井技术服务,具体包括连续油管技术、修井技术、试油(气)技术、气井提高采收率技术、油井提高采收率技术、酸化压裂技术、套管完井技术、祼眼完井技术以及特色工具产品。
3、管具检维修服务
新疆管具公司从事钻具检维修及现场探伤业务,业务涵盖钻修井管具、工具检测探伤、钻具耐磨带敷焊、管具螺纹修复加工、钻具校直、内防喷工具现场探伤等业务。业务主要为钻修井提供技术服务于为钻修井施工过程中降低安全风险,为管具、工具服役提供安全保障。
4、石化产品生产与销售
公司从事油田化学品与功能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开发多个领域。积极采取以集团客户为重点的营销方式,通过品牌效应、技术服务和一对一产品设计等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定和持续性。与客户建立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从试料、现场等渠道主动了解客户对产品使用的问题和要求,积极主动的从技术和生产上进行处理,解决客户之所需,了解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持续跟踪产品使用情况。
5、新材料生产与销售
公司从事材料改性生产业务,业务涵盖聚乙烯/聚丙烯改性、功能母料、静音管料、防腐材料、尼龙改性、PET改性、ABS改性、PC改性以及PC/ABS合金等改性材料的研究、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管道、住宅、汽车、家电、电子电工等多个领域,在国内形成全域覆盖的销售网络和渠道,享有良好的行业信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 |
108,573,372.59 |
96,836,816.77 |
96,836,816.77 |
12.12% |
2,546,615,546.41 |
2,546,615,546.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15,291,361.30 |
30,960,179.23 |
28,970,179.23 |
-152.78% |
-618,612,118.90 |
-619,856,118.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826,598.11 |
-9,261,165.84 |
-11,251,165.84 |
-76.22% |
-88,633,980.78 |
-89,877,980.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0,488,520.21 |
62,199,956.23 |
62,199,956.23 |
-132.94% |
1,262,925.39 |
1,262,925.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75 |
0.070 |
-152.86% |
-1.50 |
-1.5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75 |
0.070 |
-152.86% |
-1.50 |
-1.5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83% |
76.79% |
76.08% |
-111.91% |
-185.66% |
-186.01%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资产总额 |
379,023,083.69 |
355,934,954.28 |
365,434,954.28 |
3.72% |
326,404,853.21 |
336,354,85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
33,170,194.47 |
55,420,520.01 |
52,186,520.01 |
-36.44% |
25,210,701.61 |
23,966,701.61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更正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局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都”,现已更名为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公司”)存在资金拆借事项。经公司进行相关核查,上述事项未履行相关盖章审批程序,该笔违规借款目前尚未涉及诉讼,且公司账户未收到任何该笔借款资金,故之前公司账面未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告知书》中指出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向中经公司借款1,000万元,公司对此提供担保。并依据《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公司应补充确认该笔借款及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新闻发布会材料,按照年化15.4%利率计息)。根据《借款保证合同》条款,公司需补提该借款自实际放款日起至今的利息,其中:(1)2018年度,借款利息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19.40万元;(2)2019年度,借款利息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54万元;(3)2020年,借款利息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54万元。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因此公司需补提该保证金自实际付款日起至今的坏账准备,其中:(1)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5万元;(2)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4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7,725,059.41 |
24,801,049.86 |
19,435,863.60 |
56,611,399.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49,215.36 |
-6,303,157.31 |
-10,196,471.59 |
7,357,482.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87,484.11 |
-5,949,202.49 |
-3,621,081.13 |
-4,568,830.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02,962.07 |
313,722.65 |
-6,645,621.41 |
-3,253,659.3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19,9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55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西藏瀚澧电子 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6% |
81,387,013 |
67,347,567 |
质押 |
81,387,013 |
冻结 |
81,387,013 |
林三原 |
境外自然人 |
1.81% |
7,462,565 |
|
|
|
黄景跃 |
境内自然人 |
1.79% |
7,388,953 |
|
|
|
金雷 |
境内自然人 |
1.51% |
6,210,053 |
|
|
|
王昶 |
境内自然人 |
1.34% |
5,532,150 |
|
|
|
许俊鑫 |
境内自然人 |
1.13% |
4,642,000 |
|
|
|
周海群 |
境内自然人 |
0.86% |
3,540,243 |
|
|
|
郑少勇 |
境内自然人 |
0.84% |
3,457,700 |
|
|
|
洪浩裕 |
境内自然人 |
0.71% |
2,911,500 |
|
|
|
赵维山 |
境内自然人 |
0.68% |
2,803,80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9年12月13日其将持有公司 19.76%股份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10,857.34万元,同比增长12.12%;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0,468.2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72.53万元,同比下降150.28%;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14万元,同比下降15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82.66万元,同比下降76.2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新材料及石化 产品销售 |
52,448,736.14 |
9,886,328.46 |
18.85% |
1.48% |
2.75% |
-1.06% |
油气田技术服 务 |
51,101,888.19 |
7,355,293.86 |
14.39% |
24.14% |
33.48% |
-5.99% |
其他 |
3,286,951.74 |
-466,208.40 |
-14.18% |
26.36% |
157.41% |
-58.13% |
钻井工程服务 |
1,132,075.48 |
161,173.97 |
14.24% |
-17.64% |
-29.17% |
13.96% |
大宗商品贸易 |
603,721.04 |
603,721.18 |
100.00% |
5,175.71% |
0.00% |
0.00%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本年(元) |
上年(元) |
变动率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 |
-15,291,361.30 |
28,970,179.23 |
-152.78% |
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15,291,361.3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2.78%,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政府产业补助,本期公司按法院判决书及和解协议计提了涉诉案件相关的预计赔偿损失综合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0年1月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小计 |
预收款项 |
16,446,665.87 |
-2,104,089.66 |
|
-2,104,089.66 |
14,342,576.21 |
合同负债 |
|
28,238.01 |
|
28,238.01 |
28,238.01 |
其他流动负债 |
|
3,670.94 |
|
3,670.94 |
3,670.94 |
其他应付款 |
28,418,610.75 |
2,072,180.71 |
|
2,072,180.71 |
30,490,791.46 |
负债合计 |
44,865,276.62 |
0.00 |
|
0.00 |
44,865,276.62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应收账款 |
67,240,535.91 |
68,244,246.52 |
-1,003,710.61 |
合同资产 |
1,003,710.61 |
0.00 |
1,003,710.61 |
资产合计 |
68,244,246.52 |
68,244,246.52 |
0.00 |
预收款项 |
14,283,579.17 |
14,539,604.69 |
-256,025.52 |
合同负债 |
185,449.34 |
0.00 |
185,449.34 |
其他流动负债 |
24,108.41 |
0.00 |
24,108.41 |
其他应付款 |
27,749,724.20 |
27,703,256.43 |
46,467.77 |
负债合计 |
42,242,861.12 |
42,242,861.12 |
0.00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2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营业成本 |
91,033,063.52 |
88,337,766.12 |
2,695,297.40 |
销售费用 |
5,644,185.70 |
8,339,483.10 |
-2,695,297.40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更正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局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公司”)存在资金拆借事项。经公司进行相关核查,上述事项未履行相关盖章审批程序,该笔违规借款目前尚未涉及诉讼,且公司账户未收到任何该笔借款资金,故之前公司账面未对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告知书》中指出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衡都向中经公司借款1,000万元,公司对此提供担保。并依据《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公司应补充确认该笔借款及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新闻发布会材料,按照年化15.4%利率计息)。根据《借款保证合同》条款,公司需补提该借款自实际放款日起至今的利息,其中:(1)2018年度,借款利息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19.40万元;(2)2019年度,借款利息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54万元;(3)2020年,借款利息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54万元。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因此公司需补提该保证金自实际付款日起至今的坏账准备,其中:(1)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5万元;(2)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4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 |
变更原因 |
Heng Du,Inc |
注销全资孙公司 |
深圳仁智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控股子公司 |
浙江东义贸易有限公司 |
注销全资子公司 |
轮台仁智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全资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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