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59 公司简称:有方科技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受新冠疫情等影响,公司海外车联网终端、国内智能电网集抄的营收下降幅度较大。尽管进入四季度后公司订单量持续恢复,但市场电子元器件的短缺情况使公司在手订单的交付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还加大了对研发和销售的投入。上述因素使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上升,净利润为负。公司在“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之“(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进行了披露。公司的其他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的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王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银耿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66%,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海外车联网终端、国内智能电网集抄的营收下降幅度较大。同时四季度业内电子元器件的短缺情况使公司四季度在手订单的交付受到较大影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37.58%、280.34%,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同比降低,同时公司加大了对研发和销售的投入,研发人员平均增长112人,另外优化了销售团队的结构,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较上年明显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413.44%,主要系人员薪酬、测试费用、研发设备等支出增长较多;另外受疫情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延后,同时公司因应对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紧缺而对原材料进行备货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较上年末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财务指标方面,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下降、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总股本变大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00,852,885.48 -12,867,938.57 -20,556,800.03 42,334,345.8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使命是为物联网行业提供稳定可靠的接入通信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和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外协加工方式实现)及销售。 公司的产品可分为三大类: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无线通信终端和无线通信解决方案。 无线通信模块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重要环节,按照通信制式划分,涵盖了2G/3G/4G/5G/LPWAN等多种制式;按照下游应用领域划分,涵盖智慧能源(电力、水务、燃气)、车联网(前装模块)、商业零售(金融和共享)、工业物联网、智慧城市、农林牧渔等各个细分领域和应用场景。 无线通信终端是以通信为核心的终端,主要包括应用于车联网后装和准前装的4G智能OBD、车载追踪器、车载AI智能整机等终端,应用于商业零售的共享洗衣机通信终端等。 无线通信解决方案是与通信密切相关的“云-管-端”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应用于智慧城市的城域物联专网和地产物业综合解决方案,应用于智慧燃气的通信网络及安全解决方案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制定物料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录收录的原厂供应商或原厂供应商的经销商中筛选后采用议价或招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公司计划部负责需求和库存控制;采购部负责物料的供应及成本控制和供应商的开发管理、物料认证及招标管理;质量部负责采购物料质量检验及供应商质量管理。 公司采购原材料包括国内原材料采购和进口原材料采购,其中在国内采购的原材料主要系由紫光展锐、翱捷、锐石等国内芯片厂商制造的国产基带芯片、射频芯片、电容电阻、天线等电子元器件,因上述电子元器件市场较为分散,公司主要通过向国内各大电子元器件经销商采购。公司采购的进口原材料主要系由高通、JSC等境外芯片厂商制造的海外基带芯片和存储芯片,且主要通过供应链公司报关进口。 2.生产模式 公司将优势资源集中到研发、销售环节,产品的生产通过委外加工方式实现。公司的委外加工厂商为公司提供产品的制造服务,包括产品的SMT(表面贴装技术)贴片加工、测试和组装。公司对外协生产各个环节的关键工艺进行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公司的委外加工环节不涉及公司核心工艺环节和产品技术,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技术不被泄露。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方式为主,经销方式为辅。直销模式下,公司与主要客户对产品责任、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进行原则性约定,在原则性约定的范围内签订购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发货。公司经销模式属于买断式销售,公司与下游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将产品发送到约定地点。直销方式能使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大客户并及时响应大客户的需求,经销方式能更好地应对不断涌现的物联网碎片化应用并满足中小微客户的需求。 (1)国内市场 公司针对模块产品设置了区域组织和各大行业经营部,主要覆盖北京、深圳、上海、杭州、苏州、南京、厦门、烟台、济南、西安、成都、武汉、长沙、重庆等多个城市,专门负责各自区域或各大行业的销售业务,并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公司掌握并管理重要客户资源,能够及时获取客户的需求和反馈信息,与客户建立并保持稳定的关系,确保了收入的稳定性,同时公司还在持续扩展新应用领域和开发新客户。 (2)海外市场 公司持续开拓海外市场,包括海外车联网市场和海外智慧能源市场。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方式主要包括:通过国内合作伙伴开拓,通过跨国代理商渠道开拓,以及公司海外销售团队自行开拓。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布局全球市场。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能力主要表现在无线通信模块的硬件设计和软件开发方面,使无线通信模块的不间断运行可靠性、复杂恶劣环境适应性等各项指标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公司的研发工作紧贴市场需求,基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进行应用领域的开发创新,紧密跟进最新的无线通信技术,力争在行业中率先推出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的产品。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研发工作管理制度,对研发立项进行评估和审批,持续优化IPD(集成产品开发)项目系统管理,同时积极申请专利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物联网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级政府政策接力积极布局物联网产业生态发展,持续推动物联网与各行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和规模应用。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因素,一方面来源于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另一方面来源于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全球知名企业均从不同环节布局物联网,产业大规模发展的条件正快速形成,物联网产业生态发展的关键时期已经到来。物联网行业的细分应用领域众多,应用场景丰富,不同的客户需求也需要使用不同的通信技术和产品加以实现,对射频、高低温、稳定性和可靠性有不同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具体表现在: (1)公司是智能电网领域无线通信模块的先行者,早在2009年国家电网启动“坚强电网建设”时,公司即实现自主研发的无线通信模块应用于国家电网的集抄。近三年来公司在智能电网的无线通信模块出货量占国家电网用采招标采购量达50%以上,在该细分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另外,海外电力市场也在快速增长,公司在海外电力市场的业绩也实现了快速的增长,在东南亚、中东、南美、非洲等区域的多个国家电力市场领先; (2)公司在不断拓展自身产品应用领域广度的同时,也在着力布局和打造模块+终端+解决方案的垂直应用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在2017年凭借业界首款4G智能OBD产品成功切入海外车联网高端市场,系目前国内少数能为欧美高端市场提供4G智能OBD产品的公司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车联网终端产品线更加立体丰富,推出多款新型4G智能OBD,车载追踪器,AI智能终端等产品。 (3)在无线通信整体解决方案方面,公司致力于满足客户个性化应用需求,为其提供与通信密切相关的“云-管-端”组合方案。例如公司为贵州燃气、深圳燃气提供的解决方案,帮助传统燃气采暖行业升级到高效化和智能化管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三年来NB-IoT、eMTC等低功耗广域网络技术的成熟,打破了物联网在公用事业、消防、环境监测等领域大规模应用的壁垒,智慧城市加快升级;同时物联网创造了新的业务内容、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数据驱动的决策实现,如在物联网的赋能下,共享经济扩展到中低价值资产领域,催生了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共享换电、共享充电宝、共享洗衣机等业态。 工信部在2020年5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推动2G/3G物联网业务迁移转网,建立NB-IoT、LTE-Cat1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通知发布后,2G/3G应用向LTE-Cat1的替代升级迎来了发展的高潮,LTE-Cat1成为满足中速率物联网需求的主力担当,LTE-Cat1在物联网的市场需求激增,带来了新的一波通信技术升级的红利。 5G是目前蜂窝通信最前沿的演进技术,未来5G的大规模应用将会产生大量的物联网应用新需求。2019年是中国5G建设的元年,三大运营商在2019年开始进行5G网络建设,按照通信行业的规律,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升级时,前2-3年是运营商网络建设期,从一线城市逐渐向二三线城市覆盖,也是各种终端产品和应用的开发和试验期,当运营商网络建设及覆盖达成一定的程度、各种终端及应用开发成熟并且成本达到市场可广泛接受的程度后,才会大规模商用。随着5G技术的成熟,智慧医疗、智能驾驶等领域将迎来快速发展。 面向未来,伴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融合,全球物联网行业将飞速发展。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物联网白皮书》,预计到2025年全球蜂窝网络主要由4G和NB-IoT网络来承载。另外,5G网络将发挥uRLLC(低延时高可靠)的功能,承载车联网、工业自动化等低延时的关键物联网业务,占物联网连接数10%的份额。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按照2020年5G正式商用计算,预计当年带动约4,840亿元的直接产出,2025年、2030年将分别增长到3.3万亿、6.3万亿元,十年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在5G商用初期,5G网络设备投资带来的设备制造商收入将成为5G直接经济产出的主要来源,预计2020年,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收入合计约4,500亿元,占直接经济总产出的94%。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掌握并精通无线通信业务必须的5项核心基础技术,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11项核心应用技术,并针对各技术领域中公司独有的技术见解和应用申请了专利。 5项核心基础技术分别为:蜂窝通信技术、可靠性技术、应用层协议技术、基带和射频技术、嵌入式软件及云平台技术。 11项核心应用技术分别为:无线通信智能模块高精度定时器技术、无线通信智能模块加密技术、数据传输粘包处理技术、防饱和基站连接技术、数据压缩算法技术、Open CPU/Open Linux技术、无线通信模块数据传输实时性技术、无线通信模块网络切换技术、基于MSM8909和phase-II射频架构的高性价比4G全网通技术、MCU程序加密签名技术、NB-IoT低功耗快速联网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核心技术包括基于国产芯片的5G工业模块技术,其主要支持国产芯片,满足工业级的高可靠性(工作温度、EMC、热设计、产品寿命等)、高稳定性(内置管道云等)和高安全性(模块固件和通信安全)要求,支持5G网络切片、工业5G专网、5G高精度授时等。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并推出了多款Cat.1模块,多款车联网终端,基于国产芯片的5G模块,接入云,管道云,城域物联专网等产品。 其中,车联网终端产品线进一步丰富,包括多款准前装4G智能OBD,车载追踪器,AI智能终端,覆盖更多车厂和车型,将在2021年向欧美市场推广。N58是全球首款Cat.1 bis通信模块,N716是推出时业界尺寸最小的Cat.1模块, Cat.1首次在车联网前装市场实现商用,并在金融POS机上批量应用。公司还面向笔记本电脑、两轮电动车、燃气、水务、智慧城市研发了模块和解决方案,为拓展对应领域市场打下坚实的技术和产品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研发过程中的设计和技术,积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60项专利和23项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申请数量较去年同期翻番。报告期末公司专利数达41项,软件著作权数80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研发人员的月均数量较2019年增加约112人,同比增长约40%,使得研发人员薪酬增加,同时由于研发项目增加,测试认证费用和物料消耗亦相应增加。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情况说明 注: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项目包含“基于4G通信的OBD智能车载网关”、“基于NB-IoT的无线通信模块”、“基于4G通信的系列智能模块”等9个子项目。 注: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项目的投入金额不包含向高通购买已转无形资产的5G平台使用费2,676.82万元。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对物联网行业发展前景的看好,同时因实施“4G及NB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V2X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车联网终端系列等研发项目的需要,公司自2019年四季度开始至2020年度全年增加了对研发的投入,2020年研发人员数量平均比2019年研发人员数量增加约112人,平均同比增长约40%。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资产的变化情况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内容。 其中:境外资产3,289.62(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3%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对物联网不同行业、不同应用场景的通信需求的理解。 1.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对无线通信有着深厚理解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一直致力于为产业物联网提供稳定可靠的接入通信产品和服务,多年共同创业经历使团队拥有较强的凝聚力,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平均拥有10年以上的通信行业从业经验,对无线通信有着深厚理解。团队成员曾为公司的产品和核心技术的研发作出过重要贡献或对未来重点布局的应用领域有着重要影响,并先后在公司核心研发岗位或产品线上担任过重要职务。公司还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和流程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引进了关键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目前已形成了一支专业配置完备、踏实肯干、创新意识较强的优秀团队。 2.公司具备无线通信的技术能力 无线通信模块的研发和使用需要核心基础技术的支撑,既要精通蜂窝通信技术,还需要拥有较强的底层协议、基带和射频技术、与硬件紧密结合的嵌入式软件技术和云平台开发应用能力。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并精通5项核心基础技术,在此基础上开发了十多项核心应用技术,凭借核心技术形成了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 3.经过在物联网各个行业的长时间耕耘,公司能真正理解不同行业的需求 物联网涉及到的行业非常广泛,每个行业对通信的需求都有差别,所以对解决方案和软件的要求都存在差异化。在合适的时间,采用合适的技术,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不同的产品,提供不同的硬件、软件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需求,这需要时间积累和技术沉淀。例如,工业设备在无人值守情况下需要质量稳定性,公司产品具有在线率高、故障率低、内置远程升级功能的优点;又如,恶劣运行环境下的外场设备需要可靠性,公司产品具有超宽温度范围和强大的防静电能力,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深刻理解客户行业特点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能够为行业大客户定制化开发产品,并形成技术相对先进性,尤其是在智能电网和车联网终端领域,公司处于领先水平。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但受新冠疫情和下半年开始的行业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出现下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7,361.58万元,同比下降26.66%,研发费用8,740.25万元,同比增长40.85%,占营业收入比例15.24%,净利润-7,506.48万元,同比下降237.5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129,775.36万元,同比增长31.32%;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达84,285.44万元,同比增长64.40%。 其中,在智能电网领域,公司跟随国家电网(中电装备)及电力行业客户相继开拓了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匈牙利等海外市场,同时国家电网配网业务亦有增加,但受疫情和新标准的更新影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用采相关终端及通信单元安装进度有所延后,同期国家电网对需无线通信模块的终端等产品的招标数量较2019年减少,使得公司智慧能源领域收入同比下降13.84%。但2020年底随着国内和海外疫情的逐步恢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运营状况也基本恢复,相关订单亦已逐步在提升。 在车联网领域,公司主要向Harman等海外客户销售无线通信终端,由于欧美等相关海外地区疫情较为严重,家庭出行、消费和新车型发布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了OBD等产品的需求,使得该领域收入下降68.23%。但公司与Harman等主要海外车联网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共同合作开发推广包括车厂准前装等应用场景的车联网终端产品,相关订单亦于第四季度开始逐步恢复。公司其他应用领域收入也受疫情等影响有所下降,但公司在金融支付领域、笔记本电脑、两轮电动车、燃气、水务和智慧城市领域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亦取得较大进展,为后续业务发展打下基础。此外,行业芯片短缺的情况也对公司第四季度的出货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公司研发情况 公司注重研发投入和研发效率,研发工作紧贴市场需求,基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进行应用领域的开发创新,并且紧密跟进最新的无线通信技术,力争率先推出具有先进性和竞争性的产品,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客户的需求。 公司在深圳市龙华区、东莞松山湖和西安高新区设有研发中心,持续优化IPD(集成产品开发)管理流程,研发人员人数平均增加112人,平均同比增长约40%。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740.25万元,同比增长40.85%,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24%。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398人,占比高达67%。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申请60项专利和2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数量较去年同期翻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41项专利和8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5G无线通信模块、高速率LTE-V2X无线通信模块、基于4G通信的系列智能模块、基于NB-IoT的无线通信模块等多个模块研发项目。公司受海外客户委托,开展了适用于通用-克莱斯勒等知名品牌汽车的多款基于4G通信的OBD智能网关,以及车载AI智能整机、低功耗物流资产追踪终端等多个海外车联网终端研发项目。公司与国内客户合作,开展了面向燃气计量应用场景的IOT管理平台和加密NB-IOT模块等智慧能源研发项目,所形成的技术成果业内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多款Cat.1模块、多款车联网终端产品、基于国产芯片的5G模块、接入云、管道云、城域物联专网等产品。其中:N58是全球首款Cat.1 bis模块,N716推出时是业内最小尺寸的Cat.1模块,在金融支付设备、车联网前装实现商用。车联网终端产品包括多款准前装4G智能OBD,车载追踪器,AI智能终端,覆盖更多国家更多车厂和更多车型,将在未来几年贡献效益。公司面向笔记本电脑、两轮电动车、燃气、水务领域研发基于国产芯片的模块及解决方案,为上述领域的拓展打下坚实的技术和产品基础。公司基于“云-管-端”能力,开展面向智慧城市领域的城域物联专网解决方案研发,将成为公司未来业务的长远驱动力。 (三)公司销售和市场情况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方式为主,经销方式为辅,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销售团队和代理渠道的建设,覆盖了全国多个区域,并覆盖了欧洲、美洲、印度、东南亚市场。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和行业芯片短缺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但公司销售仍在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在电力领域,公司与行业客户进一步开拓了电力海外市场,同时电力配网业务获得较大订单并占据优势地位。在水务和燃气领域,公司实现对大型水表客户的大批量出货,还承接了国内大型燃气客户NB-IOT安全模块的定制,商用后将在智慧燃气、智慧水务、智慧供热、消防烟感等民生领域进行复制和推广。在车联网领域,公司与海外客户进一步合作,丰富了车联网终端产品线,并向准前装和前装市场迈进,进一步拓宽海外车联网客户群体。在商业零售领域,公司的Cat.1模块在金融POS机上实现批量应用,进一步扩大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 公司将基于报告期内的研发项目和销售拓展情况,进一步拓展笔记本电脑、两轮电动车、智慧燃气、智慧水务、城域物联专网等业务。 (四)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 公司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努力提地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和考核机制,通过招聘和淘汰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管理保障和人才保障。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公司还对外投资了西安迅腾科技有限公司,在水资源信息化领域实现协同效应。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等影响,公司海外车联网终端、国内智能电网集抄的营收下降幅度较大。尽管进入四季度后公司订单量持续恢复,但市场电子元器件的短缺情况使公司在手订单的交付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研发的投入,研发人员平均增加112人,职工薪酬和测试认证费等增加使得研发费用增长2,535.09万元。公司还加大了对销售的投入,疫情前在海外构建本地团队,以及为吸引优秀销售人才和维持销售骨干,使得销售费用增长1,598.18万元。上述因素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而期间费用同比增加,并导致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趋势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公司在具体应用领域的收入与费用的变动与相关行业情况基本相符。 2.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主要受疫情和芯片短缺等宏观及行业因素影响,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和市场开拓,截至2021年4月中旬,公司在手订单超过2.5亿元。 3. 公司所处的物联网行业未来几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 4.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研发和销售的投入预期能在未来产生效益。 5. 芯片短缺已对公司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的交付造成影响,并使得2021年一季度亏损。公司在手订单积压严重,且芯片短缺导致芯片价格波动较大,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业内预计芯片短缺的现象在2021年二季度得到缓解。但若芯片短缺情况进一步延续,或受海外疫情反复等影响,将会对公司全年和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5G技术运用带来的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5G是目前蜂窝通信最前沿的演进技术,未来5G的大规模应用将会产生大量的物联网应用新需求。如果公司在未来5G技术大规模运用中未能针对新的应用场景持续成功地进行技术及产品研发并及时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将对公司业务的长期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同时报告期内已发布了基于国产芯片的5G模块,基于海外芯片的5G模块也在研发过程中,但如果公司未能进一步研发5G产品和技术并快速将其推向市场以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将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与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无线通信模块的研发设计及更新升级需要对基带、射频、无线通信协议、信息加密、算法工程等多项技术有深入的理解,市场上具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稀缺,核心技术团队发生较大变动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存在较大影响。此外,公司产品均由外协加工厂代工生产,可能会出现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若未来发生较大规模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将对公司产品的研发进程、市场地位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 研发失败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为研发驱动型企业,将资源集中于研发。公司的研发团队基于对复杂的无线蜂窝通信技术的掌握,根据物联网的场景需求进行应用创新和产品开发。如果由于研发失败未能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者研发的同类型产品由于耗时远长于竞争对手或成本偏高,未能抢占市场,无法实现产业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芯片短缺的风险 芯片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公司需要向上游芯片厂商采购基带、射频、存储、MCU等芯片。芯片厂商的供给受上游晶圆等材料供应和下游制造封装产能的影响。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受半导体原材料和产能限制及通信物联行业需求增加的影响,物联网行业和汽车行业面临芯片短缺的局面。芯片短缺已对公司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的交付造成影响,并使得2021年一季度亏损。公司在手订单积压严重,且芯片短缺导致芯片价格波动较大,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业内预计芯片短缺的现象在2021年二季度得到缓解,但若芯片短缺情况进一步延续,将会对公司全年和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短缺的进口原材料主要是高通和恩智浦等芯片,公司针对这类产品的采购采取了以下措施:1)在做需求预测时提前6个月以上时间下单,尽可能满足进口原材料的正常供应;2)国产芯片逐渐替代进口芯片,比如在某些行业使用ASR和展锐的芯片来替代高通的芯片,对恩智浦的车载芯片正在进行国产替代或备选的方案工作用国产芯片来做兼容替代的备选方案,以国产射频PA以及射频滤波器、双工器来替代国外的射频芯片等。上述措施对公司进口材料的供应方面起到了一定缓解作用。 2. 原材料芯片依赖进口的风险 芯片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芯片类原材料最终来源主要为境外厂商,比如高通、韩国JSC等。 公司按国家(地区)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公司进口材料采购占比50%左右。 在物联网行业中,上述芯片生产厂商掌握核心生产技术,而国内芯片供应商的大规模进口替代需要规模化量产和应用进行验证;且在短时间内市场中可替代的芯片供应商较少;加之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略有抬头之势,若未来因国际贸易摩擦导致芯片供应不足,或海外原材料供应商销售策略和销售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及产品成本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会面临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确定基带芯片及其他芯片、电子元器件的选型。目前,随着国内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进程的深入,翱捷、展锐、锐石等公司研发实力的提升,公司采购的芯片从性能上不存在绝对不可替代的情况,并且在具体的工业应用上已经出现了成熟设计、小批量应用的产品。但公司仍无法排除在异常极端情况下,美国对中国实行芯片全面禁运,公司无法获得高通等关键芯片,将会造成公司在替代产品开发、认证周期内,存在无法继续为现有主要客户尤其是北美市场客户提供产品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价值为29,012.3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29.30%。公司智能电网领域主要直接客户为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最终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国有电力企业,由于行业惯例和终端客户特殊性使得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较低但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应收账款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公司运营效率带来不利影响。若出现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过长、不能按期收回或主要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94.3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国家电网等大型国企的上游供应商,上述企业在采购定价、付款时间等方面占有主动地位,平均付款周期较长,虽然海外业务的平均付款周期短,但报告期内受疫情等影响海外收入同比下滑,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时间变长;同时,公司的主要原材料芯片生产厂商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较短,因此公司上下游的付款及收款结算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及存货周转速度,持续强化现金流管理或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筹集资金不及时,持续提升海外业务收入,则公司的资金周转将面临一定的压力,从而对公司经营和业务扩张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5. 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通信制式的不断迭代,同一制式下的模块产品毛利率会随着技术不断成熟而有所下降, 同时公司为维护部分产品市场份额而接受客户协商降价,但产品价格整体符合正常市场规律,公司已有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4G技术在物联网行业大规模商用初期,公司率先推出4G全网通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获得较高的产品毛利率,但随着4G技术在物联网行业的应用日渐成熟,公司无线通信模块毛利率趋于稳定并有所下降。未来随着现有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在不考虑新的下游应用领域或新技术对无线通信模块产生新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现有无线通信模块产品的毛利率存在进一步持续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无线通信终端产品中销售占比较高的车联网4G智能OBD主要面向欧美高端市场,报告期内国内能向欧美高端市场提供4G智能OBD产品的企业仅有两个厂家,竞争相对缓和,但因下半年人民币汇率变动及部分产品单价调整,公司2020年OBD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或汇率波动,新竞争对手的进入,公司无线通信终端的毛利率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 6. 返利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返利政策系高通等芯片厂商长期以来的市场开拓策略之一,公司与其他物联网模块厂家一样,根据芯片厂商的采购价格、返利情况、及客户和应用领域等因素综合制定相关产品的价格策略。如因贸易摩擦加剧或其他因素,使得芯片厂商针对公司大幅调整或取消返利政策,将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物联网细分行业众多,通过无线通信模块传输信息数据维度广泛,客观上吸引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该行业的角度和方式也多种多样。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资源支撑的企业将可能会被市场淘汰。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则有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减少,进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2. 上游芯片技术发展带来的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在物联网领域,大部分带无线通信功能的终端设备均主要采用应用处理器与Modem模块(基带处理器及相关硬件和软件包,负责设备的无线通信功能)相结合的“Modem模式”,公司的无线通信模块产品也主要通过该种模式应用于下游终端设备。随着半导体芯片的研发和制造工艺水平飞速的发展,集成电路性能得以大幅提升,单个微处理器芯片能够实现的功能越来越多。目前半导体芯片厂商在通用的基带芯片之外已推出包含无线通信功能及外带智能处理器的集成芯片(简称SOC芯片),采用“SOC模式”的智能终端设备将不需要另行搭载Modem模块。SOC芯片目前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和部分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未来若大量应用于物联网终端设备,将对公司和物联网无线通信行业现有主流技术模式有所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主要为4G智能OBD终端。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未来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对公司的境外销售和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宏观经济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对全球宏观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疫情影响包括公司在内的电子行业上游供应链体系,同时也影响着公司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除新冠肺炎外,全球及国内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疫情持续发展,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全球经济和各个行业都造成严重伤害,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亿元,同比下降26.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6.48万元,同比下降237.58%;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9,194.33万元,同比变动-4,413.44%。具体经营情况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说明。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7,361.58万元,同比降低26.66%,主要原因系疫情等影响海外车联网终端和电力集抄模收块入减少。公司营业成本48,946.75,同比降低16.57%,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减少,成本相应降低。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无线通信模块 2020年,公司无线通信模块收入同比下降13.57%,主要原因是智慧能源领域相关收入下降。 (1)公司应用于智慧能源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84%,主要原因: 电力方面,疫情和新标准的更新推迟了国家电网集中器和专变终端通信单元的安装进度,因此国家电网对无线通信模块的招标和采购数量均较2019年同期减少,公司应用于国内智能电网领域的营收同比下滑。但是,公司跟随国家电网及电力行业客户相继开拓了沙特阿拉伯等海外市场,并在配网细分领域获得较多订单并占据优势地位。在其他智慧能源领域,公司NB模块实现了对水务和燃气大型客户的批量出货,该块营收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 (2)公司无线通信模块其他应用领域由于因疫情及芯片短缺等原因,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无线通信终端 公司无线通信终端主要应用于海外车联网领域,应用于车联网领域的营业收入下降68.23%,使得无线通信终端的营业收入下降66.19%,境外的营业收入下降72.53%,主要原因: 公司的无线通信终端主要为车联网终端且主要销往美国、欧洲和南美洲等海外国家。上述地区的疫情较为严重,影响了家庭出行、消费和新车型的发布,进而影响公司智能OBD产品的需求,海外车联网终端的营收同比下滑。但在疫情艰难时期,公司与Harman等主要海外客户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订单于第四季度开始逐步恢复,且共同开发推广包括车厂准前装等应用场景的多款车联网终端产品,这些新项目预期在未来几年能带来增量效益,也助力公司逐步从海外车联网后装市场往准前装和前装渗透。 3、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 (1)无线通信模块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有所变动,其中在智慧能源领域,公司2019年向国家电网子公司直接供货的国产芯片模块系列毛利率较高,而2020年应用于水务、燃气等行业的NB模块和Cat.1模块的销售占比较高。 (2)无线通信终端和境外收入的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系受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无线通信终端主要在下半年出货,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使得折合人民币的毛利下降。此外,综合长期合作及疫情影响,部分产品单价调整也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公司无线通信模块产销量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Cat.1模块和NB模块销量上升。公司无线通信终端产销量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海外疫情导致OBD产品下滑所致。公司无线通信解决方案产销量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应用于医疗的方案产品销量上升。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在获得高通的返利确认后且使用该部分芯片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销售,则该部分芯片的返利冲减当期的营业成本。本期公司冲减当期的营业成本的返利金额为5,049.43万元。按照匹配性原则,公司本期应确认的高通返利为5,053.54万元,按匹配性原则模拟测算的净利润是-7,510.59万元。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128.2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6.8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前五名客户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为智芯微、艾睿、华立科技、Harman、CPON,对前三者主要销售应用于智慧能源领域的无线通信模块,对后二者主要销售车联网领域OBD产品。2020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智芯微、Harman、华立科技亦为公司2019年前五大客户,其中智芯微、华立科技是公司往年的电力行业客户,Harman是公司往年的车联网行业客户,公司向Harman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受海外疫情及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公司向众连康销售用于医疗的解决方案产品,向中电销售用于智能电表等的模块产品。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089.7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7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为QUALCOMM、曜佳、恆智、大联大、恒昌盛。2020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QUALCOMM、曜佳、恆智、恒昌盛亦为公司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其中QUALCOMM为芯片原厂,曜佳、恆智为芯片代理,恒昌盛为加工厂商。卓兴泰为加工厂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增加原因说明:公司持续优化市场和销售人员结构,自2019年4季度开始构建海外本地销售团队,同时为吸引国内销售优秀人才和维持骨干团队,使得职工薪酬和顾问费有所增加。 管理费用增加原因说明:公司2020年研发大楼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增加原因说明:2020年研发人员的月均数量较2019年增加约112人,同比增长约40%,使得研发人员薪酬增加,同时由于研发项目增加,测试认证费用和物料消耗亦相应增加。 财务费用增加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89,906,179.45元,主要系本期员工人数增加,相应薪酬支出增加,另外加大研发投入,测试费用、研发设备等支出增长较多,以及部分客户回款延后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211,066,884.41元,主要系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期增加344,791,985.33元,主要系本期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参股投资公司。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1.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200万元已实缴。该公司为研发活动提供基础设施和设备支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总部项目”的实施主体。2020年,该公司的总资产为23,788.06万元,净资产为-19.27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42.58万元。 2.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0万元已实缴。该公司承担基础技术和新产品的主要研发工作,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2020年,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8,717.98万元,净资产为646.88万元,营业收入为1,575.00万元,净利润为229.31万元。 3.深圳市有方数智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有方物联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200万元。该公司主要发展智慧城市业务,提供城域物联专网为核心的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并将整合更多产业资源,进一步拓展智慧城市相关的市场和业务。2020年,该公司的总资产为0.31万元,净资产为-0.29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08万元。 4.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50万港币已实缴。该公司作为公司海外采购和海外销售的平台。2020年,该公司的总资产为3,289.62万元,净资产为-1,991.35万元,营业收入为 7,061.63万元,净利润为-906.77万元。 5.湖南有方物联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主要拓展智慧城市、智慧水务/水利等应用领域的市场,提供物联网解决方案的能力。2020年,该公司的总资产为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6.西安迅腾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参股投资并占比30%。该公司是国内水资源信息化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在水利大数据、水文监测、洪涝和地质灾害预警等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和产品积累。2020年,该公司的总资产为6,220.47万元,净资产为3,712.56万元,营业收入为4,061.15万元,净利润为-68.38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物联网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物联网正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增长和科技发展的新热点。物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因素,一方面来源于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另一方面来源于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 根据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发布的《Spectrum for the Internet of Things》,2015年全球物联网规模为0.89万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将达到4万亿美元,按此计算,2015至2025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22%。 根据ABI Research统计数据,2016年的全球物联网蜂窝通信模块出货量为1.04亿片,到2023年将增长到12.50亿片。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物联网白皮书》,物联网将成为全面构筑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基础设施。未来应用需求升级将为物联网带来新机遇:一是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将驱动物联网应用进一步深化。二是消费物联网应用市场潜力将逐步释放。三是新型智慧城市全面落地实施将带动物联网规模应用和开环应用。 2. 物联网重点应用领域的行业格局和发展概况 (1) 智慧能源市场概况和前景 目前,中国的四大表智能化水平差异较大。按渗透率高低依次为智能电表、智能燃气表、智能水表和智能热量表。 智能电网的需求由集抄、配网、泛在物联和海外需求构成。《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2019年两会上国家电网正式提出建设“三型两网”的战略目标,两网指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东南亚、印度等海外国家的智能电网建设相对滞后于中国市场,根据NortheastGroup,LLC发布的一项研究,2018-2027年东南亚国家对智能电网基础设施投资将达到98亿美元,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 智能燃气表的需求分为两块: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提升所带来的新增需求,以及燃气机械表存量更换需求。根据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中国城镇家庭户数约2.80亿,中国天然气表城镇家庭普及率在40%左右,燃气表保有量在1亿只左右,其中机械燃气表约为5,000-6,000万台,IC卡智能燃气表约有4,000-5,000万台,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具有可观的市场空间。 目前智能水表你以的渗透率不高,国内家庭水表保有量约为3.87亿只,市场存在巨大的替换需求。使用NB-IoT技术的无线远传智能水表,能够有效解决手抄表入户难、人为误差率高、效率低的问题。2018年以来运营商和水务公司已积极开展NB-IoT智能水表的采购招标。作为专门面向物联网的蜂窝通信技术,NB-IoT已进入加快建设阶段。 公司的无线通信模块主要应用于智慧能源中的智能表计,在智能电网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在智能燃气表和智能水表领域,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头部大型燃气公司、水司和表厂建立起了合作关系,NB-IoT模块已经实现了大规模的销售,该块的销售收入连续2年实现了高速增长。 (2) 车联网概况和市场前景 车联网是物联网最具价值的细分行业之一,车联网产品主要包括车载前装T-BOX和车载后装OBD两大类。 根据申万宏源研究所统计,2015年我国前装车联网设备渗透率约10%,预计2020年将达到30%,车联网前装市场规模将达到74.25亿元。根据广证恒生研究所数据,2018年起全球OBD市场预估以大于17%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2024年市场规模超过15亿美元,其中最大的两个市场是北美和欧洲。 随着中国5G网络的快速成熟,以及5G+C-V2X在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提速,公司研发的5G+C-V2X模块可应用于车载前装产品,包括T-Box、智能天线、OBU,以及路侧设备RSU,可满足日益快速增长的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方面的通信需求等,未来市场空间巨大。报告期内,公司的Cat.1模块在国内车联网前装实现商用,公司的海外车联网后装终端产品线也进一步丰富,涵盖多款智能OBD产品,AI智能终端,车载追踪器等产品,并从后装市场向准前装和前装市场持续渗透。 (3) 商业零售概况和市场前景 商业零售市场包括移动支付市场,共享设备租赁市场和自助服务类市场。 移动支付是目前最成熟的商业零售应用场景,包括:无线POS机、扫码支付终端、云喇叭、收银台终端、人脸识别支付终端等。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综合支付交易规模达312.4万亿元,同比上涨42.8%,预计2019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13.79%,2019年上半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10.4万亿元。无线POS机,扫码支付终端的需求处于稳步增长阶段。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2019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为32,828亿元,比上年增长11.6%。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共享经济不同领域短期内既有“冲击”也有“刺激”。受冲击最大的是共享住宿、交通出行、家政服务等线上线下融合程度高且必须通过线下活动完成整个交易闭环的领域,平台企业的订单量和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但在共享医疗、教育、外卖餐饮等领域,得益于消费活动向线上的迁移,平台用户数量和交易量猛增,出现了与大势逆行的小高峰。物联网在共享经济领域的主要应用包括共享洗衣机、共享空调、共享充电宝、共享电动车、共享换电、共享单车、共享净水器、共享按摩椅等共享租赁设备。 公司的无线通信智能模块能够支持移动支付终端联网、数据处理、智能操作系统等多项应用需求。同时公司能为共享设备提供公网(2G、4G、NB-IoT)通信解决方案,助力传统设备的智能化转型。 (4) 工业物联网概况和市场前景 工业物联网市场空间巨大,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物联网白皮书》,2018年全球工业物联网的市场规模约640亿美元,预计将在2023年增长至914亿美元,2018-2023年的五年间复合年增长率为7.39%,其中亚太地区复合年均增长率最高,中国和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基础设施和工业发展持续促进亚太区的工业物联网市场成长。 公司的无线通信模块在中国铁塔动环监控项目上应用并取得约50%市场份额,同时公司还在扩展更多的工业物联网的典型运用市场。5G因其大带宽、低时延及支持网络切片的特性,将在工业物联网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向工业物联网领域积极推广基于国产芯片的5G模块并实现小批量出货。 (5) 智慧城市概况和市场前景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物联网白皮书》,新理念、新技术正驱动全球智慧城市物联网应用全面升温。“数字孪生城市”正在成为全球智慧城市的建设热点,通过交通、能源、安防、环保等各系统海量的物联网感知终端,可实时全面地表述真实城市的运行状态,构建真实城市的虚拟镜像,支撑监测、预测和假设分析等各类应用,实现智能管理和调控。 公司已与一些大型安防、地产物业公司建立起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为其提供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同时公司将智慧城市作为未来重点布局领域,面向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最核心的数字底座产品——智慧城市物联感知平台。 3. 市场和竞争格局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来将继续顺应物联网与多产业融合、LPWAN(NB-IoT及eMTC)、LTE-Cat1和5G等通信网络快速覆盖、物联网终端需求持续增长的行业趋势,加大对重点行业的开拓和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实现由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供应商向包括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物联网无线通信整机、管道云、接入云在内的云管端一体化接入通信产品及方案提供商的转变。同时公司将继续巩固在智能电网、车联网等优势行业的领先地位,并扩大在国内外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工业物联网、智慧城市及其他新兴行业的市场开拓投入,实现产品及方案在多个垂直行业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并最终成为物联网通信领域的引领型企业。 1. 海外、国内两大市场并举 公司将在巩固中国市场地位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和速度,使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能够形成“双翼”支撑。 (1)中国市场 在巩固已经取得领先优势的智能电网市场基础上,快速拓展智慧燃气、智慧水务、车联网、共享出行、工业物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行业;除了强化和继续扩大模块业务外,将面向行业客户需求,提供云管端一体的接入通信解决方案,加大云产品的推广力度和业务占比。在销售方式上,进一步丰富销售渠道,引入国内外知名代理、重点区域渠道下沉、借助运营商渠道等方式进一步拓展细分行业客户,扩大销售网络。 (2)海外市场 海外物联网市场在未来三年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将重点开拓欧洲、北美、东南亚等海外物联网市场并逐步提升公司品牌的海外知名度,加快模块及整机产品的认证布局,加快渠道的拓展及市场的覆盖,在未来三年,实现在海外市场销售规模大幅增长的目标。 2. 三大业务方向 (1)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 在智能电网、工业物联网、车联网、商业零售,以及水务、燃气智能抄表及管网管理等物联网领域持续耕耘,为客户提供从2G到5G,从低速到高速的高品质的无线通信模块产品、优质的技术支持和及时的交付服务,并通过优化综合成本和拓展产品组合,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同时,持续关注新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充分发挥无线通信智能模块独特的“移动通信+计算+智能操作系统”的优势,利用公司在基带、射频、安卓/Linux 系统开发方面的技术积累,从软件集成开发支持,硬件及射频调试,天线配套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2)物联网通信终端 公司将重点围绕车联网的需求,重点面向海外市场,为汽车租赁、汽车金融、车队管理、UBI保险等客户提供OBD、Tracker等车载后装终端产品。为智慧园区、智慧物业管理提供人员及设备管理的终端产品方案。 (3)物联网通信解决方案 为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物联网行业客户提供无线通信模块或整机+管道云/接入云的一体化的接入通信解决方案。公司将智慧城市作为未来重点布局领域,面向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最核心的数字底座产品——智慧城市物联感知平台。 3.多行业纵深布局 物联网通信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工业物联网、智慧家居、农林牧渔、节能环保等十几个垂直行业,通过为这些物联网客户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基于云管端架构的稳定可靠的物联网通信解决方案,实现万物互联,提升客户价值,促进传统产业+物联网的转型升级。尤其是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工业物联网、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未来三年全球市场都保持强劲的增长,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聚焦重点行业,深耕细作,以赢得客户满意为目的,通过技术及产品创新,为重点行业提供多层次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基于2020年的研发项目和市场拓展情况,深度拓展海外电力、车联网、智慧燃气、金融支付等现有业务,并重点开拓笔记本电脑、两轮电动车、智慧校园、城域物联专网等新兴业务。 公司密切关注芯片等原材料的供给情况,采取措施保证供应链的安全性,确保公司的在手订单能顺利交付。 公司将有针对性地充实和优化研发团队,选择购置先进的芯片平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顺应5G网络和应用的发展趋势,推出更多型号的5G无线通信模块和5G终端,顺应汽车行业和智能驾驶的发展趋势,推出更多型号的车联网终端和模块。 公司将有针对性地充实销售队伍和管理队伍,推进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资源,降低财务费用。 上述仅为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 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审议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分红事项的特别说明: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四季度芯片等原材料短缺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下滑,当年未能实现盈利。当前,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上升,预期在2021年度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挖掘智慧城市、车联网和商业零售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共2年。上市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亦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核心的内部决策与经营机制,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发布公告、接听投资者来电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并积极参加“科创板上市公司云走进系列活动”、“2020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活动。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公司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 公司持续营造“让员工依恋的工作氛围”,内部提倡去“总”文化,推崇自由、开放、合作与创新的企业环境。公司打造学习型组织,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从入职到管理,从技术到业务,均能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做出有效指导。公司关注员工身心健康,邀请中医学及易经专家为员工授课。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公司的采购、销售模式参照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和研发情况说明”。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外协厂、客户都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产品交货期、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保密等方面形成了合同化、标准化、常态化的约束,能够充分保障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奉行“赢得客户满意是有方存在的唯一目的”和“客户满意度=质量/客户总成本”的质量方针,产品在研发时确保满足客户需求,在生产时注重质量控制,在销售时注重客户体验。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客户满意度=质量/客户总成本”为质量方针,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注重产品安全。产品从研发设计、到委外加工,再到销售和技术支持,均受控于完善而系统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的主要产品也会相应进行质量认证,例如RoHS等认证。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社会公益活动,体现在: (1)公司注重校企合作,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邮电大学等众多高校建立了多层次的合作关系,合作形式包括在双方共同聚焦的前沿领域进行技术合作、举办开发者大赛、构建实习基地等,能够提升高校学生的实践水平以及促进高校的研发成果转化。例如,公司自2011年起,连续十年在全国重点理工院校举办“有方杯”物联网大赛,累计影响了数十万学子。近年来,公司与高校先后在“复杂环境下标准QR编码图形识别”“低功耗窄带物联网下行召采传输方案”等项目开展技术合作,促进了研发成果转化。 (2)公司使命是“为产业物联网提供稳定可靠的接入通信,更有效地提升物联网对人类社会在环保、高效、便捷方面的价值”,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牢记使命。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助力众多传统行业实现智能化联网化升级,从而实现效率提升和能耗降低,例如公司在2020年智慧城市领域提供的城域物联专网解决方案,能够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集约化精细化发展,有效提升城市智力水平。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各业务环节未产生重大污染,在办公场地从事研发和办公活动,生产主要以委托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外协加工厂商主要为上市公司,生产过程规范环保,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均不属于重度污染行业。公司在研发和办公活动中仅产生微量的一般固废、废气及低量噪声、少量生活垃圾。公司对排放的微量污染物采取了必要的处理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920,000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1,679,49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3,018,8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660,655股。 (2)战略配售股东保荐机构跟投配售机构兴贵投资有限公司和华创证券钱景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首发时分别认购1,146,000股和2,292,000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分别出借所持限售股份1,098,300股和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剔除转融通后持有有限售股份数余额为47,700股和2,292,000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份总额由68,759,495股增加至91,679,495股。2020年公司每股收益为-0.84元,2019年公司每股收益为0.80元,2020年每股净资产为9.19元,2019年每股净资产为7.46元。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变动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亏损,以及总股本增加等原因相关。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920,000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1,679,49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3,018,8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660,655股。2020年7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禁,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21,345股。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增资完成后,总股本由6,875.9495万股增加为91,679,495万股,同时溢价也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净资产得以增加。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年初持股数和年末持股数均为直接持股数量,部分成员还通过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方之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证券钱景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 2、董事刘培龙、喻斌、钟志伟未从公司领取薪酬,而是从所任职的其他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津贴,同时从所任职的其他公司领取薪酬。 3、董事会秘书姚凤娟于2020年8月辞去职务,薪酬统计至8月,董事会秘书黄雷于2020年9月担任职务,薪酬统计期间为9月至12月。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上,以内部公平、外部竞争、向绩优人才倾斜为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通过短、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建立以季度考核和年度绩效成果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通过固定工资、浮动工资、项目奖金、年终奖金、各种津贴福利等多种手段,吸引、发现和保留优秀人才,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初发起年度培训需求调研,汇总培训计划并组织评审。按月监督并公布培训完成情况,确保各部门按要求执行落实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不同层级培训和人才发展需求,实施了多层级的专项培训项目。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项目、应届生培养项目、销售和销售管理人员培训项目、中高层管理层能力提升项目等。公司在培训形式上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内部培训和外部课程相补充,强调学习内容场景化,注重实战训练,不断提高培训的效率和效能。除培训外,还采用以师带徒、专题研讨、轮岗、外部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人才培养,赋予员工更多的成长与发展空间,不断满足企业快速发展中对人才的需要。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健全。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文件,公司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按照公司制度各司其职。 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确保股东的平等地位。会议形成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各位董事均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了合理建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组织机构能够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侵犯公司利益。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对薪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公司建立了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年末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对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其年度报酬。通过考评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有效地引导高级管理人员高效履职,勤勉尽责,确保公司高效运转和业绩达标。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有方科技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有方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收入的确认 贵公司2020年合并收入为57,361.58万元,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会对贵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收入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注释(二十五)所述的会计政策。 该事项的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该事项在审计中的应对措施: (1)了解贵公司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程序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以评价贵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产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以及客户确认的结算单等以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贵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区别销售模式、行业发展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6)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二) 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余额为30,487.11万元,坏账准备为1,474.73万元。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时,贵公司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分为若干组合进行评估。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注释(十)所述的会计政策。 该事项在审计中的应对措施: (1)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查阅销售合同、相关产品签收单、回款情况及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3)通过分析有方科技公司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市场条件及同行业企业计提比例等因素对有方科技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款项组合的依据、计提比例、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4)对有方科技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以及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复核,以查验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5)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6)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款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付款的对象是否为账面记账单位,是否存在代付款情况;分析客户付款进度是否与销售进度匹配,并在货币资金的大额查验中,检查大额回款的银行流水。 (7)统计超过信用期应收款项,分析是否存在超信用期应收账款异常增大,对比超过信用期的款项是否较以前异常增大。检查截止报告日的收回情况。长时间不结算、超信用期、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考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三) 返利的确认 按照高通的销售政策,对于贵公司使用高通指定的芯片按照一定的返利标准和使用芯片的数量给予返利。贵公司若使用芯片的返利已经得到高通确认,且使用该部分芯片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销售,则将该部分芯片返利冲减当期的营业成本。2020年,公司冲减营业成本的返利金额分别为5,049.43万元。高通对芯片返利的确认时点以及确认的返利金额对贵公司的营业成本造成影响,故我们将贵公司成本核算中的返利的发生以及完整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 该事项的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该事项在审计中的应对措施: (1)了解贵公司与销售返利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关键控制程序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与采购高通芯片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高通销售中心平台采购信息、采购订单、海关报关单、入库单、采购付款单等,对采购高通芯片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进行检查; (3)检查与返利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高通发布的返利政策、公司的返利申请统计表信息;高通返利确认文件、高通的销售中心平台返利信息,并对返利金额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四、其他信息 有方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有方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有方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有方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有方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有方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有方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延柏(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卢志清 中国•上海 2021年04月26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银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耿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6年10月18日成立,并领取440301124501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16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971号)核准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31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875.9495万股,注册资本为 6875.9495万元,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荣路联建工业园厂房2号4层。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子通讯产品、通讯模块的技术开发及销售;通讯模块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车联网终端、车载智能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通讯产品、通讯模块、车联网终端、车载智能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的生产加工。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思瑞投资”),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慷。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 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EOWAY TECHNOLOGY(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有方”) 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物联网”) 深圳市有方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物联网”) 湖南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物联网”)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为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 应收款项减值 1)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系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 注1: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5年以上 100.00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费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历史成本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4).固定资产处置 √适用 □不适用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未有划分为开发阶段的支出。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和工程保险费。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的,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的,按3-5年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 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 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销售无线通信模块及车载终端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当商品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海关货物放行的时点确认收入。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之外的情况。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 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提示:如果不是全部采用,还应披露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的租赁合同的性质),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200469,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中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注:期后回款金额及回款比例统计截至2021年5月24日,下同。 公司前十大逾期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及逾期金额与原因: 单位:万元 上述客户主要系资信等级较高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其他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付款能力较强,期后回款总体良好。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0年末以及2019年末原材料的主要构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只、万元、元/只 注:其他包含包材、二三级管、SIM卡、壳组件等。 如上表所述,公司2020年末射频芯片较2019年末变化较大主要系2020年四季度双工器、滤波器、PA等射频芯片的供应出现紧缺势头,公司增加储备以应对未来短缺。 期末单个型号结存金额高于2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平均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万元、元/只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020年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账面余额2,906.67万元,其中本年新增购置2,782.91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向高通支付的SA515M软件平台(高通Snapdragon车规级5G+C-V2X平台)特许权使用费400万美金。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2,498,055.21 2,498,055.21 4,851,907.22 4,851,907.22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过程表: 单位:万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147.53 注1:剔除应收票据背书给供应商的影响额后应收票据变动额。 注2:其他主要系外币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汇兑损益。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过程表: 单位:万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设立子公司湖南物联网。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根据投资权限已授权经营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项目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公司目前的政策是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100%。本公司无重大利率风险。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3%,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356,674.55元(2019年12月31日: 488,720.55元)。管理层认为3%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思瑞投资 深圳 投资业务 10,000,000.00 23.61 23.6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慷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 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王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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