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27 公司简称:小康股份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正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德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是公司基于目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制定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绩预测,并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销量下降以及销售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 (1)传统汽车业务板块(不含智能电动汽车板块):受疫情影响,销量和毛利下降,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亿元,与上年同期净利润10.06亿元相比减少15.34亿元。 (2)智能电动汽车新业务板块:2020年智能电动汽车板块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亿元,与上年同期-9.40亿元相比增亏2.60亿元。 3、非经常性损益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同期公司资产收储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集乘用车、商用车、动力总成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制造企业,拥有完善的研发、供应、制造、销售整车体系。 公司现有SERES(赛力斯)、东风风光、东风小康、DFSK、瑞驰等整车品牌,主要产品谱系包括SUV、 MPV、微车,整车产品覆盖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型,以及核心零部件,包括排量从1.5T-2.0T的动力总成和三电产品。 (二)行业情况 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0%和1.9%,降幅比上年收窄5.5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4月后呈稳定增长趋势。新能源汽车方面,产销呈恢复性增长,分别达到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和10.9%,占汽车产销总量均为5.4%,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汽车行业总体产销量比例较低,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十三五”期间,我国汽车工业规模稳步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智能化、网联化正成为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新牵引力,产业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驱动汽车产业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新发展格局开始加快形成。汽车已从代步工具发展成为人、车、生活融为一体的智能移动空间,汽车行业已进入技术创新、产业转型、产品升级的重要阶段,行业间跨界融合成为必然。未来,中国汽车企业迎来更多的机遇。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中:境外资产2,852,685,228.0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86%。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驱动汽车产业发生前所未有的全面重构,汽车“新四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已成为发展趋势。公司坚定创新驱动,坚守长期主义,坚持商业成功,业务聚焦,开枝散叶;业务优化,修枝剪叶,始终基于商业成功的目的开展创新,并形成了产品、技术、制造、业务模式、机制及团队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一)形成高性能且符合中国国情的、差异化的智能增程核心技术 培育并形成高性能且符合中国东南西北中国情的、差异化的智能增程核心技术。作为智能增程技术的自持者和领导者,公司研发的1.5T四缸增程器,支持100多种增程控制策略,能智能适应不同行驶工况、温度和地域,实现低温续航不焦虑、高海拔动力不衰减,有效的解决了纯电汽车当前面临的困境;发电机转速低,振动小,噪音低,给驾乘带来不同的静谧效果;电驱系统采用一体化三合一设计,体积小,重量轻,能效比更高,电驱加速快,动力输出强,增程续航更远;可通过调节电驱增程启动阈值来适应日常通勤、高速通行、户外越野智能出行需求,有效满足消费者低使用成本和高性能的需求,并有效解决里程焦虑困扰。 (二)让用户不再担心“充电难”和“里程焦虑”的智能电动汽车产品 产品彻底终结用户续航焦虑。公司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采用了智能增程核心技术,有电充电,无电加油,彻底解决了用户充电难的顾虑。赛力斯华为智选SF5,在满油满电状态下的综合续航里程1000公里+,用户不再有里程焦虑,而且不受高温高寒等恶劣条件影响。产品可实现百公里加速4.68秒、50公里1.99秒。智能交互方面,可实现在手机和车内中控大屏间随时随地切换如导航、音乐等功能,车内外应用无缝衔接,可实现语音进行交互控制,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 (三)具备领先的智能制造能力 赛力斯两江工厂“中国领先,世界一流”。公司在重庆两江、双福、长寿、大学城及湖北十堰等地拥有多处生产基地。公司旗下金康赛力斯两江工厂是依据工业4.0要求,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驱动,结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的“中国领先、世界一流”的乘用车整车制造工厂,包含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及电池PACK五大工艺,具备平台化、柔性化、透明化的生产线,在五大工艺车间和充电检测车间大量使用的机器人,实现了高度的自动化。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以实时在线的响应方式快速精准的进行规模定制生产,保证了产品品质,可实现“柔性化、透明化、自动化、互联化、智能化”造车。 (四)联合业务合作、跨界融合开创车企营销新模式 与世界领先的ICT企业跨界融合,开展联合业务合作。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资源(赛力斯的整车积累、技术自持、增程技术、智能工厂,华为的渠道体系、用户生态、技术储备、产品质量),在技术、产品和渠道方面深化推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为用户提供高性能、智能化的移动出行解决方案。双方联合打造的赛力斯华为智选SF5已进入双方线上线下渠道联合销售,开创了车企营销新模式的新纪元。 (五)具有混合制企业的体制优势 公司既有央企的规范化,也有民企的高效率。与东风公司合资合作,东风公司成为公司重要战略股东,有利于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运营依法合规,又有灵活、高效、创新的运营机制,增强了公司经营质量,提升了企业整体核心竞争力。 (六)具有稳定且年轻化、充满活力的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层核心队伍稳定,中坚骨干团队年轻化、专业化程度持续提高,始终保持机制活力、团队活力、组织活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秉承《小康发展基本法》,坚持稳中求进、进中创新的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激发内生动力,聚焦实体制造业,坚定科技创新,坚守长期主义,坚持商业成功,致力于将核心技术及关键零部件掌握在自己手里,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到了疫情防控和经营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主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如下: ——传统汽车基盘稳固,新能源汽车实现突破 2020年公司实现整车销售27.4万辆,同比下降15.9%。其中新能源汽车销售2万辆,同比增长123%。面对一季度疫情影响下,经营几乎“停摆”的状况,公司制定“疫情战时状态和市场战争状态”的“双战”策略经过努力,销量从4月份开始回升,终端销售形势持续向好。 ——进一步形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坚持行业领先的电动化、智能化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持续投入,报告期内对研发的投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2%,形成了具有差异化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智能电驱增程技术。与世界领先的ICT企业合作推出了全新研发的“驼峰”智能增程系统;电池包热安全试验、电池加热试验、电池穿刺试验热安全试验取得成功,产品安全可靠性得到验证;自主开发的OTA项目为后续车型持续空中升级和公司智能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支撑未来整车软件的持续迭代升级。在众多自主技术的加持下,公司旗下赛力斯品牌在售产品SF5兼具了优异性能与续航能力,百公里加速5秒内,且续航能力1000+公里。 ——完成中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测试,为商业成功奠定基础 公司着力打造的“年轻化、高性能、低能耗”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赛力斯SF5实现了有序的用户体验和市场检验,这是公司产品售价首次进入30万元级。通过市场检验验证了赛力斯SF5的产品品质可靠性,符合中国国情的智能电驱增程技术不因地貌、气候等条件限制其性能,可以在全中国东西南北中任何地方使用,为全面商业推广奠定了基础。同时,具有核心优势和亲民价格的风光580红星版,以及全民SUV风光500闪亮上市。 公司旗下赛力斯和风光ix5相继批量出口德国,并陆续发往西班牙、意大利、挪威、瑞典等国家。其中赛力斯出口德国是重庆首次实现新能源乘用车的欧洲出口,由此集团商用车、乘用车、电动车三大系列产品全面进入欧洲市场。 ——智能制造能力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的十堰空港工厂建成投产,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数字化生产和智能制造能力。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位于重庆高新区的三电智能工厂及沙坪坝的整车智能工厂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中。 ——与东风“联盟抱团协同” 携手17年之后,公司与东风公司深化战略合作。通过与东风公司的“联盟抱团协同”,构建在研发、制造、采购、金融、出行等方面的协同关系,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加快了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进程。 ——疫情防控成效显著,公司无一人感染 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确保了公司零感染零确诊。 此外,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先后向湖北十堰市、孝感市捐赠价值超过500万元的汽车60辆,主要用于十堰市抗击疫情的物资运输、医护人员接送等相关救治工作。还通过旗下进出口公司向疫情严重国家捐赠口罩超过10万只,以及其他防护用品。 ——抓实党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公司党建始终坚持党建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公司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02,475,985.44元,同比下降21.12%;营业成本13,649,817,086.14元,同比下降8.97%。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267,594,641.66元,同比下降1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63,400,297.03元,同比下降6.85%。全年销售整车273,590辆,同比下降15.92%,其中销售新能源汽车20,275辆,同比增长123.0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和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销量下降所致。 2、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销量下降,消费税及附加税费下降所致。 3、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新收入准则当期运输费用调至营业成本以及广告宣传费用减少所致。 4、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加强费用控制,办公差旅费用减少所致。 5、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6、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外币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对Tiveni MergeCo,Inc往来款1,000.00万美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土储中心收储公司资产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抗击疫情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利润下降,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支付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融资款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如下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融资租赁收入和成本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业务量减少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新能源汽车持续投入以及行业趋势增长所致。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9,407.0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1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2,913.1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支付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融资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如下: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辆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设计产能按照 250 天计算。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车型类别 √适用 □不适用 按地区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新能源汽车持续投入以及行业趋势增长所致。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余额如下: 单位:元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汽车金融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对外投资主要包括定向增发股份38.5亿元购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以及重大的项目投资,详见如下内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重庆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3%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最终控股45.74%)金康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转让价格9,897.88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重庆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终持股为15.10%。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汽车产业正步入 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新阶段,从追求产销量和市场规模扩张,转向注重技术、创新、品质和品牌的高质量发展。但中国汽车产业仍将面临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全球疫情持续蔓延以及全球汽车 供应链不稳定因素增加等诸多挑战,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了必要性与紧迫性。 从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来看,伴随国民经济稳定回升,消费需求将加快恢复,加之我国汽车市 场潜力依然巨大,汽车产销量有望实现恢复性正增长。随着产业链、供应链培育逐步成熟,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认识理解加深,新能源汽车产品多元化,使用环境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汽车产业将保持稳健发展态势,2021年中国汽车销量将超过2,600万辆,同比增长4%;新能源汽车有望突破180万辆,同比增长 40%;2025年汽车市场规模将有望达到3,000万辆。 从政策方面来看,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汽车产业政策,为汽车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 环境,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带来良好契机。在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长期增长趋势明确,行业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大力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未来将有望迎来持续快速增长。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历史性目 标,新能源汽车还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会。 从产业变革来看,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技术变革加快了汽车产业链及其生态系统的重 构,跨行业、跨领域的融合创新将成为产业发展新的时代特征。持续创新、跨界融合、多方协同将更好的满足“Z世代”的消费人群的需求,是汽车产业增强竞争力的关键,并将加速构建汽车产业创新生态,带动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在《小康发展基本法》的指引下,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聚焦实体制造业,坚定科 技创新,坚持长期主义,致力于将核心技术及关键零部件掌握在自己手里,进一步加强和夯实领先产品、核心技术及渠道建设,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为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为满足广大老百姓对美好汽车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加强公司治理 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既要追求高效率发展,又要做好风险管控,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业务发展是根本,风险管控是条件,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风险的梳理、识别和应对,抓好建章立制,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目标引领,精准预算,落实到位 以目标为导向,精准预算,全面推进、落实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打造技术服务和商业成功型企业。坚持全面预算持续跟踪运营中的主要问题,确保经营目标达成。 ——基于商业成功,深化与世界领先的ICT企业深度跨界融合 与世界领先的ICT企业深度跨界融合,公司依托赛力斯的核心三电技术与领先増程技术,成熟的整车集成、研发、生产制造能力,联合ICT企业的渠道、用户、技术与质量全面赋能,共同推动公司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不确定的风险。汽车行业受国内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影响较大,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产业结构调整、国际政治环境等因素将影响汽车消费需求。 2、行业政策风险。在国家新的战略规划下,对各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增加研发、生产的投入,补贴政策调整也会对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会造成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受外资股比放开政策的影响,外资汽车企业加速布局中国市场,外资、合资车企产品价格下探,国内竞争愈加激烈。 4、原材料相关风险。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芯片、钢材、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供应短缺的风险。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剧烈增长,可能会导致公司成本上升。 5、技术持续革新的风险。随着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汽车产业面临技术革新、转型升级的挑战。 6、汇率波动的风险。2021年,全球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确定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贸易壁垒日趋严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可能产生波动;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变动可能带来一定的影响。 7、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随着疫苗的投入使用,预计将会得到一定的缓解,但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经济形势和市场动向,积极跟踪行业竞争态势,加大前沿技术的研发,掌握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开发并推出满足市场和用户需求的产品,稳定供应链条,提高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的有关政策。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 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已于2020年7月22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430,718.04元。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小康动力收购泸州容大股权,小康控股对泸州容大的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的具体内容: 根据小康动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小康控股签署的《关于泸州容大车辆传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承诺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小康控股承诺,泸州容大于承诺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9,000万元、15,000万元,三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26,000万元。若泸州容大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总额低于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小康控股将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计算方式为:补偿总金额=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总额。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泸州容大车辆传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小康动力与小康控股签订了补充协议,就协议里约定的业绩补偿金额的支付时间予以明确,补充约定为:盈利承诺期内,若目标公司当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小康控股承诺其将对小康动力进行补偿。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2020年泸州容大实际完成净利润总额为1,761.44万元,低于承诺利润总额15,000万元。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风汽车集团所持东风小康50%股权,小康控股对东风小康的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的具体内容: (一)业绩承诺 根据小康股份与小康控股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于承诺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4亿元、5亿元及5亿元。 (二)利润补偿安排 本次利润补偿义务主体为小康控股。 在承诺年度中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东风小康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不包含80%)的,则当年触发补偿义务人的补偿义务,小康股份应在需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 在承诺年度中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东风小康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低于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但完成比例达到80%的,则当年不触发补偿义务人的补偿义务。 在承诺年度中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发生承诺年度内累计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的,小康股份应在承诺年度中最后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公告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累计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发生时,小康控股应以现金方式向小康股份进行补偿,并应按照小康股份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2020年东风小康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5,219.48万元,未达成承诺利润40,000万元。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小康动力收购泸州容大股权,小康控股对泸州容大的业绩承诺 考虑到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泸州容大的实际影响情况,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就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进行调整,拟调整方案如下: (1)考虑到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对交易标的实际影响情况,小康控股拟将其在原协议项下就泸州容大2020年度净利润所作承诺的承诺期限顺延至2021年履行,即原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由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变更为2018年、2019年及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变,仍依次为不低于2,000万元、9,000万元、15,000万元。 (2)除前述内容外,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3)补充协议将在本次变更相关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该承诺补偿事项,对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将不构成实质影响。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风汽车集团所持东风小康50%股权,小康控股对东风小康的业绩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完成资产交割、发行股份等手续,合并报表不涉及新增商誉,且2020年东风小康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5,219.48万元,未达成承诺利润40,000万元,对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将不构成影响。 东风小康注册地为湖北省十堰市,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湖北省和重庆市,均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重灾区之一,由于不可抗力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标的公司所在地区的生产经营遭受到不可抗力的冲击,上下游产业链回暖恢复时间较长不及预期,东风小康主要生产基地也因为疫情原因全面复工复产时间相较于其他地区企业更晚,从而较为严重的影响了东风小康的经营状况。基于上述原因,东风小康2020年度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5,219.48万元,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为40,000万元,本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 考虑到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东风小康的实际影响情况,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指导意见,公司经与业绩承诺方协商,拟就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进行调整,拟调整方案如下: (1)考虑到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对重组标的实际影响情况,同时东风小康2019年业绩承诺已经完成,小康控股拟将其在原协议项下就东风小康2020年度净利润所作承诺的承诺期限顺延至2021年履行,即原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由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四个会计年度变2019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变,仍依次为2亿元、4亿元、5亿元和5亿元。 亦即,本次变更后,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2021年-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5亿元和5亿元。 (2)除前述内容外,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3)补充协议将在本次变更相关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新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重庆新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交易不涉及新康国际的债务重组、不改变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截止2020年6月30日,新康国际已偿还前期小康控股及其子公司往来款。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中: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持续深刻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攻坚脱贫的战略部署,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精准扶贫事业,向贫困地区定点采购农副产品、捐赠服装,并捐助现金用于困难帮扶和基础设施建设。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通过中国扶贫网重庆扶贫馆采购消费扶贫产品,并向湖北十堰市、重庆长寿区、重庆江津区、重庆酉阳县等地区的贫困村定点采购农副产品135.96万元,帮助村民增收脱贫。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号召, 持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结合企业内部需求及资金优势,以消费扶贫等多样方式帮助贫困地区村民脱贫致富,破解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难题,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预防返贫现象发生,致力于农企共赢。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坚持依法经营,积极纳税,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坚决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助力抗击新冠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按规定披露公司各项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还通过电话互动、接待投资者来访、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耐心解答投资者咨询,与投资者建立了较好的沟通关系。 公司以“安全、环保、健康”为发展的前提,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健康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行节能减排工作和清洁生产管理,在2020年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项目的投入,推广先进技术,淘汰改造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公司各单位在2020年相继完成VOCS有机废气治理工作,并顺利通过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公司VOCS排放率降低90%以上。公司各生产单位在2020年度节能环保工作中荣获环保优秀企业、环境信用良好企业等荣誉。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人事用工、薪酬福利,考核晋升等制度,严格履行公司在工资、休假、福利、安全卫生、劳动保险等方面的约定,保护员工权益。公司十分重视员工健康,对员工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定期举办生日会、举办团建增强团队凝聚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 2021年,公司将持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完善社会责任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融入到公司经营、生产、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用户、合作伙伴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各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核定排放总量范围内,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截至目前,公司无环境违法行为和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旗下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以下简称“井口汽车生产基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十堰汽车生产基地”)、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康工厂”、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上述单位均被纳入到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十堰汽车生产基地被纳入到湖北省十堰市重点排污单位,其他生产单位纳入到重庆市重点排污单位) (1)废水排放情况 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建有独立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为120m³/h,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系统,设有废水排放口2个。厂区废水治理采用“物理+化学组合”方式,工业废水分类收集进行加药处理系统后进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磷化废水、高浓度废水、综合废水(脱脂、电泳、喷漆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双福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分开排放);产生的总镍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标准后排入双福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大溪河。公司在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监督部门联网传输。 井口汽车生产基地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厂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废水治理采用“物理+化学组合”方式,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嘉陵江,污水处理站在磷化处理设施和总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监督部门联网传输。 十堰汽车生产基地建有独立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量为 50m³/h,按照“雨污分流” 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系统,设有废水排放口1个。工业废水分类收集,磷化废水、高浓度废水、综合废水(脱脂、电泳、喷漆废水)废水治理采用“物理+化学组合”方式进行加药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泗河污水处理厂;公司在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监督部门联网传输。 金康工厂厂区设置雨污分流、生产生活废水分流的排水系统;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达1800m3/d。生产生活废水经生化处理后排入复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御临河,废水总排放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每2小时自动监测污染因子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浓度。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厂区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了生产废水管网、生活废水管网、雨水管网,同时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1400m³/d,设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2个排口。其中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通过提升泵提升至市政管网,后进入长寿经开区园区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放。生活废水经生化池处理后通过提升泵提升至市政管网后进入长寿经开区园区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系统,生产废水主要依托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江津区双福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排放情况 公司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有废气排放口13个,其中涂装废气排放口2个,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4个,焊接废气排放口2个,检测线废气排放口2个,返修排放口1个。双福工厂投资20万元对涂装车间废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涂装废气温度、压力、流量、流速、湿度等直接联网监测,便于更好的跟踪废气排放情况,确保废气的达标排放,目前在验收阶段。 井口汽车生产基地有废气排放口9个,其中涂装废气排放口4个,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3个,其他废气排放口2个。 十堰汽车生产基地有废气排放口14 个,其中底漆烘干炉废气排放口4个、中涂烘干炉废气排放口2个,面漆烘干炉废气排放口2个, RTO废气排放口1个,综合废气排放口1个,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3个,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1个。 金康工厂有废气排放口25个,其中电泳工序废气排放口1个、电泳烘干炉废气排放口1个,底涂胶线废气排放口1个,电泳打磨废气排口1个,中涂打磨废气排口1个,中涂烘干炉废气排放口1个,面漆烘干炉废气排放口1个,涂装车间点补工序废气排口1个,充电检测车间点补工序废气排口1个,热风炉废气排放口6个,RTO废气排放口1个,锅炉废气排放口2个,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1个,总装车间四轮定位检测废气排放口1个、转毂测试废气排放口2个、制动测试废气排放口1个、整车下线废气排放口1个、返修区废气排放口1个。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排放口30个,其中铸造工厂废气排放口24个,总装工厂有组织废气排放口6个。 重庆小康汽车部品公司有废气排放口9个,其中涂装废气排放口1个,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1个,注塑废气排放口1个,焊接废气排放口6个。 ①有组织废气 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焊接废气、涂装车间的喷涂、点补、打磨、烘干等工序废气、锅炉废气,检测线废气、返修点补废气。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重庆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其中:涂装车间烘干废气、点补废气、喷涂废气经 VOC 治理设施(沸石转轮脱附+RTO 燃烧焚烧)处理后 50M 高空排放;涂装车间热水锅炉废气集中收集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收集器收集处理后15米烟囱排放,检测线废气和点补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井口汽车生产基地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涂装车间的喷涂、点补、打磨、烘干等工序废气、锅炉废气。执行并满足的排放标准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重庆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其中喷涂废气、点补废气、烘干废气经 VOC 治理设施(RTO 燃烧+活性炭吸附)后经2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废气集中收集经排气筒排放。 十堰汽车生产基地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涂装车间的喷涂、点补、打磨、烘干、锅炉废气、食堂油烟等工序废气。喷漆、补漆、涂胶废气以及底漆烘干废气、面漆烘干废气中VOCs、甲苯、二甲苯、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的要求;电泳废气中的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标准的要求;底漆烘干炉、面漆烘干炉燃气废气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烟尘 200mg/m3)要求;锅炉废气中的烟尘、SO2、NOX 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金康工厂电泳工序、电泳烘干工序、中涂烘干、面漆烘干、RTO、底涂胶工序所涉及的VOCs、甲苯+二甲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涂装点补工序、充电车间点补工序的VOC、颗粒物执行《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中表2主城区排放限值,RTO的颗粒物执行《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中表2 主城区排放限值,其他工序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148-2016表1排放限值;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2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烹调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放,治理排放标准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金康工厂中涂烘干工序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每小时自动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公司铸造工厂和总装工厂。铸造工厂曲轴箱车间有熔炼、浇注冷却、落砂、混砂、击芯、粗抛、磨销、人工精整、精抛、精抛、喷漆流平烘干、芯砂准备、砂处理、制芯等污染源,执行并满足的排放标准有《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铸造工厂曲轴车间有熔炼、浇注冷却落砂、制浇口杯、造型等污染源。执行并满足的排放标准有《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铸造工厂重铸车间有熔炼、浇注冷却、制芯等污染源,执行并满足的排放标准有《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铸造工厂压铸车间有熔炼、打磨废气等废气污染源,执行并满足的排放标准有《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总装工厂发动机磨合试验废气、热负荷抽检废气等污染源,执行并满足的排放标准有《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塑车间的注塑废气;焊接车间的焊接烟尘;涂装车间的喷涂、点补、打磨、烘干等工序废气、锅炉废气。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其中喷涂废气、点补废气、烘干废气、锅炉废气经VOC治理设施(RTO)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过滤器过滤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经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 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散排废气。排放控制标准为:《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重庆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井口汽车生产基地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厂界无组织废气。2020年委托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65μ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0.066mg/m3,均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总悬浮颗粒物:1000μg/m3、挥发性有机物4 mg/m3)要求。 十堰汽车生产基地2020年第四季度委托监测报告显示: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低于可检出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2.32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苯0.40 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 金康工厂无组织排放为生产过程中有机物的挥发泄漏,挥发量极少。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散排废气。排放控制标准为:《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散排废气。排放控制标准为:《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③食堂油烟 食堂烹调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治理排放标准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排放情况 公司各单位厂界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空压机、冲床、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公司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综合采取减震、吸声、隔声、消音等措施加以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处理 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井口汽车生产基地、十堰汽车生产基地、金康工厂、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大类。按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均对三类固体废物分别建设暂存场所,并分类收集存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资质处置单位的定期转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及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废气、废水、噪声防治设施以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到位,公司定期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维护保养,各类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有效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切实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进行严格管控。 江津区汽车生产基地于2012年通过“年产20万台微型汽车涂装生产线项目”、“年产20万台微型汽车总装生产线项目”、“年产20万台微型汽车冲压件、焊接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取得了验收批复;2019年,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办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500116666436484E001V),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止。 井口汽车生产基地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有关规定, 2019年办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500106568736707R001R),有效期自2019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止。 十堰汽车生产基地于2012年通过“年产20万辆微型汽车生产线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取得了验收批复。同时,十堰基地迁建项目于2018年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于2018年11月1日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2020年办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203007510160460001V),有效期自2020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5日止。 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于2018年9月6日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环评批复-渝(两江)环建函【2018】073号。2020年6月15日取得年产5万辆纯电动汽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两江)环验【2020】027号。2019年9月25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500000053224526L001Q),有效期至2022年9月24日。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市)环验〔2014〕023号,2019年12月23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5000006862444043001V),有效期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2日。 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于2015年6月通过“年产1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了验收批复;2019年,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办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标号为:(91500000569918916H001V),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止。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快速、科学的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对公共环境造成污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江津汽车生产基地、井口汽车生产基地、十堰汽车生产基地、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均按要求分别编制了本单位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在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公司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每年对公司内部员工开展应急预案内部培训,对培训内容及方式进行评估,以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均按照要求制定了本单位的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执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按照监测方案定期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定期录入重庆市污染源监测数据发布平台进行公开。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各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核定排放总量范围内,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截至目前,公司无环境违法行为和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公司各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将公司内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如实公开,开展环保公共开放周,以便周边社区及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单位均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前提,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健康管理工作,持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三废排放”满足国家与地方环保法规要求并达标排放。 公司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减排工作,通过运用系统管理措施与配备、升级废气(V0Cs)处理设施等各项减排技术,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其中:在废水减排方面,开展中水回用项目,减少公司废水排放;在废气排放方面,对涂装车间的喷漆废气处理设备的升级改造,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水平;在固体废弃物控制方面,采用硅烷工艺代替磷化工艺,降低磷化渣的产生量;在噪声减排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杜绝使用高噪声设备,并且通过降噪新工艺,减少噪声污染。 公司其他单位通过安装能源控制系统,通过能源精细化管理及数据分析,识别改善公用设施、重点节能设备的技术改善及管理措施;持续开展 LED 节能灯改造、高效电机替换等设备改造。 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实现水资源分级利用;经深度处理的污水作为中水回用于厂区保洁、绿化、冷却塔补充水,经过反渗透制备的纯水送至车间使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49号文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26,759.46万元,负债总额为2,064,856.31万元,资产负债率78.61%,较上年同期增加4.85个百分点。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23日出具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332号),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小康转债”信用等级为“AA”。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小康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7,673,539股。 2020年4月16日,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前公司名称为东风汽车公司)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7,380,952股。 2020年7月7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6,560,000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行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以及公司小康转债转为公司股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78,439,873股。 上述股本变动致使公司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如按照股本变动前总股本939,945,382股计算,2020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84元、5.49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1,278,439,873股计算,2020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49元、4.04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之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小康转债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17,673,539股,占小康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94%。2020年4月16日,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前公司名称为东风汽车公司)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7,380,952股。2020年7月7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6,560,000股。 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299.35亿元,负债总额为220.8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3.76%;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62.68亿元,负债总额为206.4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61%。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有公司5.25%的股权。颜敏、谢纯志、陈光群、张兴涛均为张兴海先生的近亲属。 东风汽车公司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 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关系。 注: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是由于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可交公司债券,将63,000,000股转至担保及信托账户所致。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兴海先生、尤峥先生、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刘联女士、周昌玲先生、李玮先生、张正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付于武先生、刘斌先生、刘凯湘先生、赵万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张正成先生、胡卫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选举况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张兴海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马剑昌先生、刘昌东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COO),聘任许林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CTO);聘任段伟先生、岑远川先生、梁其军先生、陈裕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联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申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为了集中精力研究公司战略布局、拓展公司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业务、打造赛力斯SERES品牌,张兴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裁职务。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正萍先生为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张正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体系设计以价值创造为基准,通过工作分析和岗位价值评估,优化薪酬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能力等级评价机制,搭建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对各类人才建立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业务内容,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员工岗位技能要求,公司制订了系统的培训计划: 1、完善人才发展体系建设:根据《小康发展基本法》对“超级人才资本”战略的要求,搭建小康内部培训体系,包括培训人才培养体系、课程体系、讲师体系、供应商管理体系,进一步对培训制度的制定和流程进行优化。 2、推动学习发展数字化转型:继续坚持“线上+线下” 的培训模式,进一步强化员工的专业技能素质。2020年共实施3,096项专项技能培训,其中线上网络大学学时达220,827课时;线下培训共计2,987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 3、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根据职级体系,打造有效的人才池流转机制,2020年开展了中高层管理人员经营管理研修班、中层后备干部“后浪计划”成长训练营、大学生“跨越之旅”等多项重点人才培养项目。 4、课程及讲师体系建设:2020年公司完成了对所有内训师的年度盘点及评审工作,同时结合业务需求组织开展了企业文化视频课程开发与录制、信息管理序列课程开发与评审,完善集团内部课程及讲师体系建设。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强化管理,建立了完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坚持科学决策,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继续加强法人治理建设,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层面制度建设,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章程>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工作安排,尤峥董事未亲自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届会议,其已书面委托李玮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召开了1次会议,主要监督审查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重要事项。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有关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评,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年度经营业绩紧密挂钩,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具休分工的职责履行情况,结合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测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年度考核。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与本报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认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请见同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1]第2-00548号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信息披露参见附注三、(十二) 及五、(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207,769.26万元,跌价准备余额为10,398.50万元;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07.02万元。贵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对产品未来售价、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做出判断和估计。由于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金额重大,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管理(包括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取得贵公司存货的期末库龄表,对存货库龄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取得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管理层估计的预计售价、生产成本、销售费用与相关税费进行了审核,并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二)开发支出资本化 1、事项描述 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信息披露参见附注五、(十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开发支出账面余额183,533.00万元,由于确定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依赖于内控的设计与执行,因此,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开发支出资本化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测试和评价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确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评价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抽样检查研发项目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报告等资料,评价研发项目资本化的条件和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4)对项目开发支出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并评价开发支出发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涛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畅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德林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666088984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金桥路61-1号,法定代表人:张正萍,注册资本:1,278,439,873.00元。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制造行业。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机动车辆零部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电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屋租赁、机器设备租赁;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合并范围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款项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并确认预计信用损失。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对于应收款项融资,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或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长期应收款为应收融资租赁款。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 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技术服务、维修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有明确的产出指标的服务合同,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少量产出指标无法明确计量的合同,采用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为经营性租赁收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期确认营业收入,即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8)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销售汽车、动力总成及零部件取得的收入,且超过90%的收入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生产汽车排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按1%计征消费税,排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按3%计征消费税;排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按5%计征消费税;公司外贸企业出口汽车排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退税率为1%,排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退税率为3%,排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退税率为5%。 公司出口货物消费税实行“免、退”税收管理办法,按原生产环节征税额全额退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主管税务机关允许: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重庆小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重庆小康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重庆渝安减震器有限公司、重庆小康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东风小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东风风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庆东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州家原益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嘉堰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瑞康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武汉瑞东益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瑞东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鳍康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康国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在2018年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2001598),2018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提并缴纳。 4、湖南容大智能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被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3002198),2018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提并缴纳。 5、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主要产品——自动变速器CVT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十六条,满足西部大开发企业优惠税率条件,自2020年1月起按照15%税率计提并缴纳。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中3,034,025.16元被冻结,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借款保证金及尚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系持有重庆农村商业银行A股股票3,949.00万股。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本公司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为1,167,255,168.00元。 2、期末已背书及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7,674,764,018.57元,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重庆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待资金充裕时,继续兑付该分红款。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第三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主要系对Tiveni MergeCo,Inc往来款1,000.00万美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029,580.60元,核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2,136,280.00元。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其他系处置Terawatt部分股权后期末持股比例为4.74%,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26.2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收购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产生商誉156,052,314.11元,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系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不同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参考利用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价值》京信评报字(2021)第146号)的评估结果,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2021年-2025年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合理的折现率,根据历史实际经营数据、行业发展趋势、预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指标编制预测未来5年现金流量,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维持不变。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营业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合理的折现率作为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税前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已考虑了公司的资本成本、市场预期报酬率等因素,反映了资产组的特定风险。 单位: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商誉存在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报告期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经测试存在商誉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9,200,632.94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期末质押借款系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取得借款10,000.00万元; 注2:期末抵押借款系本公司以自有的房屋产权及重庆小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房屋产权抵押取得借款 21,000.00 万元; 注3:期末保证借款系(1)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子公司取得借款70,561.95万元(其中美元借款500.00万美元)(2)实际控制人张兴海作为保证人,本公司取得借款25,000.00 万元(3)母公司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取得借款17,80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注1:期末抵押借款系本公司以自有的房屋产权、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房屋产权、重庆康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房屋产权、重庆新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房屋产权,抵押取得借款 79,204.00 万元; 注2:期末保证借款系本公司以持有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亿股权提供质押,母公司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取得借款15,000.00万元;由母公司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兴海作为保证人并提供2500万股权质押担保,本公司取得借款40,833.52万元(其中美元借款3,720.00万美元);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子公司取得借款9,980.00万元。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亿元,将于2023年到期。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因增发新股调整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17.12 元/股调整为15.74元/股,2020年7月22日,基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74 元/股调整为15.70 元/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期累计已有277,492,000.00元小康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7,673,539股。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根据《收购储备协议》及补充协议收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支付收储补偿款287,375,000.00元;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关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基地迁建项目合作协议收到十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支付十堰迁建项目款100,000,000.00元,收到十堰市财政局支付迁建项目款200,000,000.00元,收到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迁建项目补偿30,000,000.00元;本期减少系根据《收购储备协议》进度将专项应付款结转至递延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期增加主要系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支付发动机机加智能生产线技改项目补助1,800,000.00元;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付高智能化高柔性化电机控制器总成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助2,760,000.00元、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付新能源汽车高性能一体化电驱动系统生产项目补助30,480,000.00元、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收到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支付焊装车间AB包生产线补助3,000,000.00元、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收到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支付SF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智能柔性生产数字化车间补助2,700,000.00元。 注2:十堰迁建项目根据《收购储备协议》及新工厂建设进度将长期应付款结转至递延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327,380,952股;其他系本期注销限制性股票6,560,000股,小康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17,673,539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亿元,将于2023年到期。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因增发新股调整转股价格,转股价格由17.12 元/股调整为15.74元/股,2020年7月22日,基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74 元/股调整为15.70 元/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期累计已有277,492,000.00元小康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7,673,539.00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少系小康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按每期转换金额占比调整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溢价增加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27,380,952股股份购买资产形成资本溢价3,522,310,193.57元,小康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增加资本溢价285,882,950.43元;本期减少系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支付对价与享有净资产份额差额及注销限制性股票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减少系注销限制性股票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等计入营业成本。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减少主要系公司加强费用控制,办公差旅费用减少所致。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外币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收到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支付扶持资金333,084,200.00元,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收到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支付支持公司产业发展资金10,684,800.00元,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收到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产业发展扶持资金86,900,000.00元,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支付企业产业资金补助3,870,000.00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差异系外币报表折算;其他系票据贴息。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与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数差异系外币报表折算;其他系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政府补助共计620,290,662.65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65,024,906.06元,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555,265,756.59元。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1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增子公司情况: 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327,380,952股购买其持有的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采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来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其公允价值采取账面价值来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张兴海先生 其他说明: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差异系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存放于信托财产专户44,295,717.00股,持股比例为3.46%。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2017年5月18日,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与东风公司签订《东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东风汽车公司授予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在其生产的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配套的汽车发动机产品上使用许可商标(注册号为571137、1018708、110702、4225060的商标)。合同期限为2年,商标许可使用费每年按定额10万元收取。2019年8月30日,续签《东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商标许可使用费每年按定额10万元收取。 ②2017年3月1日东风小康与东风公司就《东风商标许可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东风公司决定在商标许可使用费方面继续给予东风小康优惠待遇。合同期限为十年,前5年的许可使用费每年按定额30万元收取;后5年分别按60万元、65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收取使用费。 ③2018年1月1日,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小康印尼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注册商标许可合同,根据合同条款,东风集团特此授予东风小康在本合同期限内将注册商标用于在境内制造及向小康印尼出口(至授权区域)许可产品的KD件的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合同期限3年,首年度支付10万元,次年度支付15万元,第三年度支付20万元。2020年一次性支付许可费用45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对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2、预计负债系与工商银行银租合作计提风险准备金及为汽车销售所计提的产品质量三包费,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0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SF MOTORS, INC.(以下简称“SF MOTORS”)拟与ELECTRIC LAST MILE, INC.(以下简称“ELM”)签署《买卖协议》。SF MOTORS拟将其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的 EVAP 工厂出售给 ELM。本次出售EVAP工厂的交易对价为14,500万美元,其中不动产(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对价金额为9,000万美元,不动产之外的资产(EVAP工厂内使用的设备、机器等)对价金额为5,500 万美元。上述金额将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付款3,000万美元, 剩余金额将分为23个月/期付清。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 SF MOTORS 部分在建工程价值进行评估,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 SF MOTORS 在建工程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3,471.78万美元,增值276.68万美元,增值率为 2.10%。 2、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泸州容大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业绩承诺调整的具体事项内容如下: (1) 泸州容大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 考虑到2020年度疫情对公司的实际影响情况,计划将其在原协议项下泸州容大2020年度净利润所作出承诺的承诺期限顺延至2021年履行,即原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由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变更为2018年、2019年及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变,仍依次为不低于2,000万元、9,000万元、15,000万元。除上述内容外,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2) 东风小康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 考虑到2020年度疫情对重组标的实际影响情况,计划将其在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由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四个会计年度变更为2019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不变,依次为2亿元、4亿元、5亿元和5亿元。本次变更后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2021年-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5亿元和5亿元。除上述内容外,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张正萍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