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顾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生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永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4-00679号),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4-00123号),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及分析” 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可能面对的风险”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对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八菱科技、ST八菱 |
指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柳州八菱 |
指 |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青岛八菱 |
指 |
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南宁盛金 |
指 |
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印尼八菱 |
指 |
PT.BALING TECHNOLOGY INDONESIA(中文名: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印象恐龙、恐龙公司 |
指 |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远去的恐龙》、恐龙项目 |
指 |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运营的大型科幻演出项目。 |
印象沙家浜 |
指 |
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已注销。 |
弘润天源、北京弘天 |
指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海南弘天 |
指 |
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孙公司。 |
弘润源 |
指 |
北京弘润源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孙公司。 |
弘旭 |
指 |
北京弘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孙公司。 |
法国弘天 |
指 |
CELLONIS BIOTECHNOLOGIES FRANCE(中文名:弘润天源生物技术(法国)有限责任公司),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孙公司。 |
弘润索玛 |
指 |
海口弘润索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弘润天源持股50%的子公司。 |
八菱投资基金 |
指 |
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盖娅八菱 |
指 |
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八菱投资基金的合伙企业,已在转让出资份额退出该企业。 |
盖娅互娱 |
指 |
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菱投资基金投资的公司。 |
盖娅网络 |
指 |
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娅互娱的控股股东。 |
广西华纳 |
指 |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参股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退出该公司。 |
重庆八菱 |
指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全世泰 |
指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王博智慧厕所 |
指 |
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革新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科华生物 |
指 |
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广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 |
上年同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近三年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八菱 |
股票代码 |
00259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八菱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Nanning Baling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顾瑜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0007 |
办公地址 |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0007 |
公司网址 |
www.baling.com.cn |
电子信箱 |
nnblkj@baling.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黄缘 |
甘燕霞 |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
电话 |
0771-3216598 |
0771-3216598 |
传真 |
0771-3211338 |
0771-3211338 |
电子信箱 |
nnblkj@baling.com.cn |
nnblkj@baling.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000729752557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
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安静 兰东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604,859,908.98 |
750,904,447.30 |
750,904,447.30 |
-19.45% |
710,083,532.51 |
710,083,53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685,193,404.89 |
-406,482,396.56 |
-406,482,396.56 |
-68.57% |
7,274,361.39 |
7,274,361.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88,105,377.38 |
-386,731,145.94 |
-386,731,145.94 |
-77.93% |
-838,958.85 |
-838,958.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204,806,576.48 |
401,198,542.48 |
105,198,542.48 |
-294.69% |
94,049,610.90 |
94,049,610.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57 |
-1.53 |
-1.53 |
-67.97% |
0.03 |
0.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57 |
-1.53 |
-1.53 |
-67.97% |
0.03 |
0.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63% |
-24.52% |
-24.52% |
-37.11% |
0.36% |
0.36%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1,468,131,594.46 |
2,709,736,577.85 |
2,709,736,577.85 |
-45.82% |
2,397,070,604.58 |
2,397,070,60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704,092,422.38 |
1,454,434,370.40 |
1,454,434,370.40 |
-51.59% |
1,860,840,666.00 |
1,860,840,666.00 |
704,092,422.38 1,454,434,370.40 1,454,434,370.40 -51.59% 1,860,840,666.00 1,860,840,666.0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王安祥公司2019年擅自以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关联股东王安祥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款项已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前期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604,859,908.98 |
750,904,447.30 |
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89,043,444.48 |
97,417,150.86 |
主营业务无关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515,816,464.50 |
653,487,296.44 |
扣除后主营业务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32,722,227.89 |
121,501,437.43 |
132,376,849.39 |
218,259,39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65,024.63 |
2,028,756.30 |
538,357.34 |
-679,895,493.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015,881.98 |
10,778,016.91 |
-5,240,643.48 |
-682,626,868.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1,466.65 |
-10,289,715.41 |
-184,507,489.14 |
-11,410,838.5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海南弘天质押担保因定期存单及质押担保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
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公司在第三季度现金流量报表中将上述1.7亿元列报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栏目,现考虑到该笔款项的实质,将上述1.7亿元列报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栏目。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571,910.65 |
-35,775,574.37 |
-13,169.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37,746.34 |
7,777,776.89 |
7,235,408.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
6,661,945.31 |
|
1,720,355.66 |
上游客户因选择结算方式由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改为现款支付而给予公司的现金折扣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923.26 |
-234,926.24 |
588,597.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16,402.7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2,806.19 |
-7,523,205.33 |
1,434,389.8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2,920.94 |
-958,267.77 |
-114.75 |
|
合计 |
2,911,972.49 |
-19,751,250.62 |
8,113,320.2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制造、文化演艺、细胞技术及健康管理服务业务,对外投资有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网络游戏行业等,公司的核心产业是汽车零部件制造。
(一)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
1、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公司是一家汽车热管理系统热交换应用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专注于汽车热管理系统相关产品及车身结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产品包括高低散热器、中冷器、油冷器、Chiller等热交换器系列,冷凝器、HVAC等车用空调系列,以及汽车保险杠等车身结构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和涡轮增压系统、汽车空调系统、汽车自动变速箱、汽车智能驾驶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池热管理系统、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发动机系统、国防装备发动机冷却系统、计算机CPU和GPU散热系统、电子芯片散热系统、工作站和机站散热系统等领域,起到冷却、调节温度的作用。
公司目前重点研究开发汽车热管理系统,主要服务于整车配套市场,为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柳汽、东风小康、一汽集团等大型整车生产企业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
公司总部位于广西南宁,在南宁、柳州、重庆、青岛和印尼均建有生产基地。母公司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八菱”)主要生产汽车热交换器产品,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八菱”)主要生产汽车保险杠、内饰件等注塑件产品,参股公司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八菱”)主要生产汽车仪表板、保险杠、车门饰板等汽车注塑件产品,参股公司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世泰”)主要为母公司提供塑料件产品配套。
2、行业发展状况以及主要政策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各国封锁措施一度使经济大面积停摆、失业率飙升,二季度GDP跌幅普遍创历史极值;疫情缓解后解封重启经济虽然使三季度GDP大幅反弹,但也造成疫情强烈反扑。一些国家被迫重新“禁足”,四季度经济活动再次收缩。全球经济经历了非常艰难的一年,各国央行迅速行动,超宽松的货币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结合,刺激经济,全球的经济景气度得到支撑,全年以V字型走出历史罕见的变化情况。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好于预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经济总量突破百万亿大关。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01.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是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按年平均汇率折算,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预计超过17%。经济恢复走在世界前列,在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二季度增速由负转正,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走出了一条令世界惊叹的V型曲线,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主要力量。
总体来看,虽受疫情影响,但2020年我国汽车行业表现好于预期,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家和地方政策大力的支持,二是行业企业自身不懈的努力,三是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受汽车市场的带动,汽车工业经济效益指标总体保持稳中有进的态势,在年初出现同比下降后,自二季度开始好转,其中产出指标和收入指标持续上行,利润指标在二、三季度保持上行,四季度出现波动。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5%和10.9%。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预测:从发展趋势来看,伴随国民经济稳定回升,消费需求还将加快恢复,加之中国汽车市场总体来看潜力依然巨大,因此判断2020年或将是中国汽车市场的峰底年份,2021年将实现恢复性正增长,其中汽车销售有望超过2,600万辆,同比增长4%。其中,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数字化加速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将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大力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未来将有望迎来持续快速增长。但也需要重点关注,近期出现的芯片供应紧张问题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全球汽车生产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我国汽车产业运行的稳定性。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国通过多年来对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链的培育,各个环节逐步成熟,丰富和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使用环境也在逐步优化和改进,在这些措施之下,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速较上年实现了由负转正。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10.5万辆和111.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4%和11.6%;插电式混动车产销分别完成26万辆和2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5%和8.4%;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均完成0.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7.5%和56.8%。(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1)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①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概况
A.全球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概况
汽车工业现已成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和演变,现已步入产业成熟期。汽车工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明显、资金和技术密集等特点。
2010年以来,汽车工业受益于世界经济的温和复苏和各国汽车消费鼓励政策的推出,汽车工业逐渐企稳回暖。2020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7,762.16万辆、7,797.12万辆。(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目前,全球汽车工业向以中国、巴西和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转移。新兴市场人均汽车保有量低、潜在需求量大、需求增长迅速,国际汽车巨头以及本土整车企业纷纷加大在新兴市场的产能投入,新兴国家汽车产业发展迅速,逐渐成为全球汽车工业生产的生力军,在全球汽车市场格局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
B.我国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概况
我国汽车工业把握住了全球分工和汽车制造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现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1,379.10万辆,首次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2017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峰顶2,901.92万辆。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下滑,全年产量2,780.92万辆, 同比下降4.2%,汽车行业产销量出现了28年来首次负增长。2020年,汽车产量自4月份持续保持增长,全年产量达到2,522.52万辆,同比增速收窄至2%以内,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自7月份月度销量同比持续呈现大幅增长,全年市场销量好于预期。(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海外新兴汽车市场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预计2025年将达到3,500万辆左右。
从中长期来看,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是汽车工业持续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于2021年3月13日发布,展望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提升、城镇化率提高及公路基础设施完善,预计我国汽车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尤其是保有量偏低、购买力快速提升的二、三线地区为汽车销量增长提供空间。未来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可能有所回落,但仍将高于全球平均增长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在发展愿景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将显著提高。
②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概况
A.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汽车工业已进入成熟期,汽车生产厂商更加注重通过成本控制、分工合作、质量控制等手段提高自身竞争力,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因此呈现如下趋势:
a.全球化采购和产业转移
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全球主要汽车厂商为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逐渐减少汽车零部件的自制率,开始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采购零部件。
同时,国际零部件供应商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减少甚至停止其部分不占竞争优势产品的生产,转而在全球采购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全球化采购已成为汽车工业的重要发展趋势。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劳动力成本较高,这些国家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缺乏成本优势。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的汽车需求量庞大,整车制造产能向新兴国家转移的趋势进一步拉动了零部件本地化采购的需求,推动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向新兴市场转移。
b.系统配套、模块化供应逐渐兴起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整车厂商从采购单个零部件转变为采购整个系统。这一转变不仅有利于整车厂商充分利用零部件企业专业优势,且简化了产品配套环节,缩短了新产品开发周期。系统供应商由于日益深入参与整车厂商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过程,其技术和经济实力也逐步强大。系统配套催生了零部件企业的模块化供应,在模块化供应中,零部件企业承担起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整车厂商在产品及技术上越来越依赖零部件企业,零部件企业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c.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
整车制造企业对进入其零部件体系的供应商有严格要求,整车制造企业在确定潜在供应商前通常要对供应商进行多轮次、长时间的考核。
首先,汽车零部件企业必须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一方面,由于汽车产品对品质要求严格,一些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汽车协会组织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制定了行业标准,如国际汽车工作组与ISO公布的国际汽车质量技术规范ISO/TS16949:2009质量管理体系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必须满足相关的行业标准;另一方面,汽车零部件企业作为整车研制生产的一部分,需要与整车制造企业紧密配合,参与和承担相关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检验和质量保证等。其次,汽车零部件企业需要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以适应整车制造企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另外,汽车零部件企业还要承担及时供货、售后服务等责任。
d.优势企业市场份额渐趋集中
专业化分工日趋细致的背景下,整车厂商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变,行业内形成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三级零部件供应商等多层次分工的金字塔结构。一般来说,层级越低,该层级的供应商数量也就越多。而当前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大型集团化,已逐步导致整车厂商与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的数量不断减少。随着零部件企业集团化的不断深化,汽车行业已日益形成少数几家零部件企业垄断了某个零部件的生产,而提供给多家整车厂商的结构。
B. 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于中国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以及庞大的汽车市场需求,世界汽车零部件巨头加快了到中国合资或独资设厂的进程,加剧了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带动了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迅速,发展趋势良好,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销售额从2009年的10,518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40,047亿元,九年间增长了近四倍。我国巨大的汽车消费市场需求正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汽车零部件巨头进入中国。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长三角、中部、珠三角、京津冀、西南和东北六大零部件集群,整个行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部分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实力大幅提升,出现了一些在细分市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但是,汽车零部件行业仍是国内汽车工业的薄弱环节;在欧美等成熟国家的市场,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值已然超过整车行业,因此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未来仍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
(2)2020年汽车行业主要政策
经统计,2020年为稳定国内汽车市场,政策“重拳”不断。其政策类型主要涉及资金补贴、金融支持、税收减免、基础设施建设、汽车更新换代、放宽购车指标及二手车市场等,国家相关部门主要重点政策如下:
1)2020年2月15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提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2)2020年2月24日,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11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展望2035到205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
3)2020年2月25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大力提升汽车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在大力促进市场消费提质扩容中,明确提出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4)2020年3月23日,商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指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出台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取消皮卡进城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等措施,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5)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中提出促进汽车消费三大举措:一、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中央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6)2020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从四个方面对《准入规定》做出修改:1、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2、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3、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4、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7)2020年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与《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的标准化与阶段性任务作出了批示。
8)2020年4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车联网产业发展技术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应用需求,分阶段建立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指南》中提出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二是坚持创新驱动,三是坚持实战引领。
9)2020年4月26日,交通部公开发布了《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自动驾驶相关的公路技术规范。《意见稿》称,我国自动驾驶已经进入产业化前期,为更好地支撑车辆在现有道路上部分或完全自动化运行,制定专门针对自动驾驶公路附属设施方面的技术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10)2020年4月28日,中国工信部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目录共计152款车型,其中节能车34款,新能源车118款。包括东风汽车、北汽福田、上汽大通、比亚迪等多家企业的车型产品入选该目录,范围涵盖轻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等多种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11)2020年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1、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等。2、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3、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4、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5、用好汽车消费金融。总体来说,政策有利于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汽车市场消费、推动汽车产业的加速恢复。
12)2020年5月9日,由财政部发出《关于征求<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显示:示范期间,要推广超过1000辆达到相关技术指标的燃料电池汽车,平均单车累积用氢运营里程超过3万公里。此次被具体征求意见的有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财政厅(局)八个省份。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拟设定示范期间总预算规模,对单个城市不设上限,产品技术水平越高,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车辆越多,奖励资金越多,“先到先得”直至预算安排完毕。
13)2020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4)2020年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
15)2020年6月22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在内的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版‘双积分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期施行新版“双积分政策”。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将对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形成市场化机制。《决定》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新增低耗油传统能源乘用车划分;新增2021~2023年度小规模企业油耗积分核算优惠措施;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50%的比例向后结转。
16)2020年7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中包含各省市区的2015-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清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预拨。附件显示本次将拨付:2015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12722万元,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682020万元,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98078万元,2020年度预拨新能源汽车补贴283869万元,合计发放新能源汽车补贴107.67亿元。
17)2020年7月2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就《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标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支撑车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完成一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辅助驾驶等领域智能交通相关标准,制修订标准20项以上。
18)2020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下称《决定》),修改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该《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19)2020年8月11日,发改委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共分八章,主要涉及再制造企业生产规范、再制造旧件管理、再制造生产管理、再制造产品管理、再制造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六个方面。办法明确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机动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鼓励专业化旧件回收公司从维修渠道为再制造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旧件。
20)2020年9月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发《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第二批汽车企业及车型名单》,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三部委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从企业品牌知名度、本年度销量等方面对报名参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企业和车型进行了综合评估,在第一批已有名单基础上,现发布第二批参与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企业和车型名单。
21)2020年9月23日,发改委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的快速充/换电站覆盖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加大车联网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智能汽车特定场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22)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强调了:(一)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二)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三)要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四)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23)2020年10月12日,工信部公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据编制说明,主要原则和事项包括:1)2025年以前轻型汽柴油车暂且采用WTLC即与排放标准相协调,以减轻企业负担;2)实现《规划》2025年乘用车油耗平均4.0L/100km目标不变,根据新、旧试验方法对比对总体目标进行相应换算;3)五阶段目标值及限值将基于WLTP重新确定,并在2021年一次性完成从NEDC向WLTC的过渡。
24)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在发展愿景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根据规划,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有望维持在高位。
25)2020年11月1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促进消费。一要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26)2020年11月20日,国家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预算,据附件显示,2021年共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375.8529亿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156.89亿元,占比41.74%;此次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目标为符合要求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和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2021年补贴总额相当于2020年补贴总额的3.34倍。
27)2020年11月30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8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中包括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一款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28)2020年12月28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布,包含多个涉及汽车行业的领域,将于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其中,涉及汽车行业的有部分有:零部件领域,新增或修改高压真空元件、特种阀门、特种轴承、特种玻璃、轮速传感器等条目。
29)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标准框架及门槛与2020年一致,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但是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同时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值得注意的是,在详细补贴方案中,只包含了新能源乘用车(纯电)、新能源货车(纯电、插混)、新能源客车(纯电、插混)等车型,并未针对氢燃料电池汽车。近三年来,汽车市场从过去的中高速增长进入调整期,尤其是2020年在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下,汽车行业面临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加上中央及地方出台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较好地释放了汽车市场需求,下半年国内汽车市场呈回暖势头。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一方面,中国的移动出行服务将是未来车企重点开发的领域,“制造与服务”并重才能继续引领车市新时代;另一方面,全球整车及零部件巨头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尤为重视,新能源汽车市场真正的较量正在到来,掌握核心技术以及前瞻性地完善布局产业链是未来企业脱颖而出的重要路径。
(二)文化演艺业务
为了降低公司单一业务经营风险及对汽车产业的依赖性,公司积极布局多元化发展战略,2015年在国家体育馆投资建设《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于2017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开始进入文化产业。
(三)细胞技术及健康管理服务业务
公司于2019年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进入细胞技术及健康管理服务行业。
弘润天源是一家致力于细胞技术研发、临床转化研究以及健康管理服务的生物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医疗、科研及美容等机构客户提供细胞分离、检测、培养以及与细胞技术有关的委托研究和服务等;同时利用先进的细胞生物技术平台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细胞储存以及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达到科学预防疾病、延缓免疫衰老、提高生活质量等目的。
弘润天源主要产品分为两大类:一是细胞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免疫细胞储存、成纤维细胞储存、胎盘/脐带干细胞储存、细胞/原生蛋白委托培养等;二是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包括:健康评估检测、肿瘤预警检测、肠道功能初级评估检测、器官功能调理等。
(1)细胞技术服务
①免疫细胞储存
免疫细胞肩负着机体免疫监视、免疫清除和免疫平衡等功能。免疫细胞存储是指客户由专业机构安排专业医师完成免疫细胞采集,样本通过冷链运输,进入弘润天源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制备,通过安全性与功能性检测的细胞,进入液氮库储存,存储的细胞可以备日后进行自身免疫调理或免疫细胞治疗。
②成纤维细胞储存
成纤维细胞的作用是不断的产生胶原蛋白、透明质酸、弹性纤维等支撑皮肤年轻态的物质。成纤维细胞储存是指客户在专业机构由专业医师进行皮肤组织采集,样本通过冷链运输,进入弘润天源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制备,通过安全性与功能性检测的细胞,进入液氮库储存,存储的细胞可以用于改善和修复疤痕和创伤,恢复自体皮肤年轻状态。
③胎盘/脐带干细胞储存
胎盘/脐带干细胞储存是指客户在新生儿出生断脐后,由专业医护人员完成采集脐带和胎盘,在48小时内通过冷链专车运送至弘润天源实验室,通过严格的制备工序和检测流程后,符合入库标准的样本将储存在样本库,存储的间充质干细胞、上皮干细胞在修复器官和组织、治疗和预防疾病等方面效果良好。
④细胞/原生蛋白委托培养
细胞/原生蛋白委托培养是指弘润天源按照客户需求,利用专业的细胞生物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细胞分离、检测、培养、制备、临床研究以及应用方案咨询等。委托培养业务的客户主要是医疗、医美、科研等机构客户。
(2)健康管理服务
①健康评估检测
健康评估检测主要是通过细胞水平功能分析,应用流式细胞技术,对外周血中细胞因子、干细胞、淋巴细胞及亚群的数量、比例、活性等多项指标进行检测,从免疫衰老、炎症、免疫功能失衡和自身免疫性疾病风险等多角度,结合临床检测分析,最终生成健康评估报告,综合评估个体健康状况,专家现场解读给出意见,为指导健康生活方式作参考。
②肿瘤预警检测
肿瘤预警检测是通过早期肿瘤标志物的监测以及功能医学红外热成像等技术,根据提示的外周血中与肿瘤相关的各种物质的异常表达及功能代谢方面的异常表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肿瘤早期监测、风险预警分析服务,出具肿瘤风险评估与预警分析报告,指导客户建立健康防癌意识和习惯,并对不同健康防癌管理干预措施做出正确的抉择。
③肠道功能初级评估检测
肠道功能评估检测主要通过食物肠道过敏分析评估检测以及肠道通透性分析评估检测来综合评估肠道功能,并出具评估报告,通过食物肠道过敏分析评估检测,一方面为机体的营养达到均衡提供临床参考,另一方面可以制定个性化改善肠道的消化吸收功能的干预方案;肠道通透性评估通过对乳果糖和甘露醇的回收率以及二者的比值来进行评估,肠道通透性评估是衡量肠道吸收功能和屏障功能的重要工具。
④器官功能调理
器官功能调理主要是利用国外进口的水中单车、浮力水疗床、WAFF平衡垫等设备,配合超活氧肠疗、远红外全身光波浴、宇宙能量清血仪等无创无痛物理性仪器,加上特有精油和口服能量食品相配合,为客户提供全身调理、血液调理、肾脏调理、肝胆调理、肺肠调理、神经调理等,使客户恢复以及保持健康状态。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股权资产期末数比期初下降了74.02%,一是因为2020年6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持有的广西华纳43.65%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夫妇,公司已于2020年7月收到全部股权价款。因此,报告期末公司将原计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广西华纳股权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二是由于本公司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公司根据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以及诉讼进展情况,已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提2,660.00万元跌价准备。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无重大变化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下降90.79%, 主要是报告期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外质押担保的4.66亿元定期存款,由于债务人未按时清偿债务,已被银行划走。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下降30.14%,主要是子公司北京弘天对王安祥控制的关联应收账款按单项70%比例计提坏账,导致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比期初增加5,275.45万元 |
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比期初增加了77.3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收到应收票据比上年同期减少 |
|
10,856.11万元;同时报告期应收票据贴现比上年同期减少7,272.72万元。 |
预付款项 |
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下降60.05%,主要是报告期末弘润天源将预付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860.40万元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增加了114.06%,一是报告期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外质押担保的4.66亿元定期存款,由于债务人未按时清偿债务,已被银行划走,报告期末公司将该笔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单项70%计提坏账3.26亿元。二是报告期子公司八菱投资基金收到霍尔果斯盖娅1026.35万元;三是融资租赁到期,收回押金750.00万元。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数比期初下降了26.35%,主要是子公司八菱投资基金投资的北京盖娅互娱未上市且本年度无融资交易,由于本年亏损较大,调整账面价值7,660.00万元。 |
持有待售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期末数比期初减少17,781.60万元,主要是因弘润天源存在资产瑕疵及大额资金占用,进行的资产置换,报告期已收到处置款1.7亿元。 |
商誉 |
商誉期末数比期初下降了99.11%,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公司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0,074.16万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比期初增长了31.6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上期增加。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PT.BALING TECHNOLO GY INDONESIA |
新设控股子公司 |
3,567,195.92 |
雅加达 |
换热器生产及销售 |
境外公司的资产、人事、财务均由公司直接控制 |
-823,312.54 |
0.51% |
否 |
弘润天源生 物技术(法 国)有限责任 公司 |
直接投资 |
26,672.64 |
法国 |
生物领域技术研究开发与服务 |
境外公司的资产、人事、财务均由弘润天源直接控制 |
-1,064,068.71 |
0.00% |
否 |
其他情况说 明 |
无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深耕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在汽车热交换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人才储备和技术储备,形成了完整的汽车热管理系统集成化、模块化匹配设计开发能力及试验检测能力,并掌握了行业先进的核心制造技术,已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热交换器企业的引领者。公司是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换热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热器分会委员单位,曾经参与起草了内燃机机油散热器行业标准、内燃机增压空气冷却器国家标准等多项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并已颁布实施,荣获了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内燃机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
1、技术与研发
(1)研发机构
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平台的建设,组建了集基础研究、产品设计、工艺开发、装备设计及制造、试验检测于一体的研发组织机构,形成了一支技术水平较高、研究开发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热交换器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并先后与清华大学、重庆大学、浙江大学、国际铜专业协会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技术研究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技术中心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西内燃机高温热交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认定为“南宁市人才小高地”。
(2)试验检测机构
公司测试中心于2010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定,是国内同行业一流的对外开放式测试试验服务平台,可为同行企业、汽车生产企业或其他研究机构提供有偿测试服务。公司测试中心不仅拥有从美国引进的大型风洞试验台、三维六自由度振动机等国际先进的试验检测设备,还拥有汽车空调综合性能实验室、路谱采集系统、应力采集系统等国内先进的试验检测系统设备,以及自主研发制造的热交换系统性能实车采集系统、汽车发动机散热器路试工况车载检测装置等系列成套性能和可靠性测试设备,不仅可以对热交换系统零部件进行性能测试和可靠性测试,还可以进行整车换热性能标定及匹配测试、性能优化分析以及零部件寿命分析和结构优化,完全满足行业标准以及各汽车生产企业的标准要求。
(3)研发设计工具
公司参照国际行业最先进研发系统模式,并结合CFD流体力学模拟仿真,自主开发了换热器散热单元专家设计系统软件,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中冷器、低温散热器以及前端模块的设计计算功能;同时建立了一整套与汽车发动机相匹配的散热单元结构参数工程数据库,能够对发动机系统的冷却系统进行高效和优化的配套设计,快速提供完整的冷却系统总成设计方案和散热单元设计方案;同时引进了先进的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LM系统、UGNX软件、CAXA 软件、STAR-CCM+流体力学仿真软件、Natran CAE结构仿真分析软件、CFD流体仿真分析软件等研发设计软件和系统,提高了公司研发设计效率,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4)研发设计能力
公司具备全方位的热交换系统集成配套及同步设计开发能力,能够在整车设计阶段与整车生产企业进行正向同步开发,对整车换热性能进行标定设计,为整车生产企业提供完整的换热单元系统方案,解决换热系统的匹配配置问题,同时能够提供整车热交换系统性能与结构优化、柔性制造、检测定型、后期维护、持续改进等一体化集成开发专业服务,形成了在设计模式、检测装备、制造工艺、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全方位的整体竞争优势。
(5)技术水平
公司成熟掌握了铜质硬钎焊工艺技术、铝质硬钎焊工艺技术和单双波浪带结构技术等多项热交换器领域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了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热管理系统匹配技术、国六发动机热管理系统匹配技术、汽车热管理系统性能标定诊断技术、换热器寿命预测技术、低制冷剂压降高效平行流冷凝器设计、低能耗无腐蚀性全铝换热器钎焊工艺等多项与产品设计、工艺制造、质量检测相关的自有核心技术,具备了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强大的技术储备。其中铜质硬钎焊工艺是国际最先进的钎焊技术,公司是继美国UAR和Radac、俄罗斯Shaaz、法国Berry、日本Najico公司之后,国际上第六家、国内第一家在中国内燃机协会换热器分会会员单位中熟练掌握了铜质硬钎焊工艺技术并应用于批量生产散热器产品的企业。采用铜质硬钎焊工艺技术制造的热交换器,具有高强度、高换热效率、耐腐蚀、耐高温、长寿命和无铅污染等优点,能在高温、恶劣的工况环境下长时间作业,可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军用特种车等领域,也可运用于计算机水冷系统、氢燃料电池车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公司研发的“中吨位车双波浪带及硬钎焊式散热器”、“重型卡车用发动机铜质硬钎焊双波浪带水冷散热器”、“挂耳式密封圈乘用车散热器”、“中冷器”等多个系列产品获得了广西科技进步奖、南宁市科技进步奖、广西优秀新产品奖及南宁市新产品优秀成果奖。
2、生产制造能力
公司总部位于广西南宁,在南宁、柳州、青岛和印尼均建有生产基地。公司从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引进了国际一流的生产装备,并通过持续不断的工艺装备引进和技术改造,增强公司技术装备实力,提高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和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稳定公司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交货周期,使得公司制造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3、质量与服务
公司始终秉承“成就顾客、成就八菱、成就自我”和“追求卓越、追求先进、追求成功,满足和超越客户的需求”的价值观,坚持以顾客为中心,以满足顾客要求为目的,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公司通过了国际汽车行业最新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45001:2018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IEC 17025:2017实验室标准体系等,并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IATF 16949:2016是目前汽车行业等级最高、要求最严的质量体系认证之一,该认证的取得代表公司质量体系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按照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实现全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拥有国内同行领先的检测实验室,配置了目前国际先进的专用检测装置。以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达到顾客满意和持续改进,确保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市场和顾客信赖。
4、品牌与市场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长期以来的市场开拓和培育,“八菱”品牌在国内汽车热交换器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与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柳汽、东风小康、一汽集团等大型整车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随着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的不断增强,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的市场地位和行业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在汽车零部件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得益于公司悠久的品牌历史和优异的产品质量,使得公司在汽车散热器行业始终保持着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概述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各国封锁措施一度使经济大面积停摆、失业率飙升,二季度GDP跌幅普遍创历史极值;疫情缓解后解封重启经济虽然使三季度GDP大幅反弹,但也造成疫情强烈反扑。一些国家被迫重新“禁足”,四季度经济活动再次收缩。全球经济经历了非常艰难的一年,各国央行迅速行动,超宽松的货币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结合,刺激经济,全球的经济景气度得到支撑,全年以V字型走出历史罕见的变化情况。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稳定恢复、好于预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经济总量突破百万亿大关。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01.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是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按年平均汇率折算,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预计超过17%。经济恢复走在世界前列,在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二季度增速由负转正,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走出了一条令世界惊叹的V型曲线,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主要力量。
汽车产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虽受疫情影响,但2020年我国汽车行业表现好于预期。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经济整体下行趋势影响,汽车行业面临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汽车产销量大幅下降。2020年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制造业供需两端持续回暖,消费市场继续改善。为提振汽车消费市场,国家及各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较好地释放了汽车市场需求,下半年国内汽车市场呈回暖势头,整车销量有所增长,全年汽车产销量累计降幅有所收窄,汽车零部件行业境况随着整车市场回暖而有所转好。根据工信部公布的《2020年12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5%和10.9%。而2020年全球汽车市场风云变幻,欧美二季度开始受疫情冲击拖累车市,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汽车完成产量7762.16万辆,同比下降15.43%,销量7797.12万辆,同比下降14.60%。基于目前全球的经济发展形势,全球汽车市场仍将面临挑战。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1、汽车零部件业务
2020年,公司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企业规模化、产业特色化、产品高端化、制造智能化”四大发展主题,通过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为路径,持续推动业务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技术变革,在做大做强现有业务的同时,大力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其他新兴产业的热管理系统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尽管面对各方面严峻挑战,但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决策部署下,管理层带领全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保持公司在汽车热交换器行业的领导地位。
(1)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公司自上而下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迅速成立疾控复工安全领导小组,强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公司在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于2月中上旬开始有序进行复工复产,保证了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将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2)增强研发实力,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不断强化研发、设计、工艺等技术的管理和创新,积极配合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柳汽、奇瑞、东风小康等客户进行新产品开发,巩固公司行业地位。通过推进生产工艺持续改进和全面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夯实核心竞争力基础。通过创新模式、技术提升和人才队伍建设,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697.48万元,完成新品开发124项,完成工艺及材料验证技术项目183项,完成工装开发252项,申请专利10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03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79项。
(3)积极开拓新市场,发展新业务
在客户和市场拓展方面,公司重点聚焦战略大客户、大项目,实施“一客一策”战术,在保持与现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客户,发展新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各类车用换热器产品194.71万台,保险杠及其他注塑件产品67.41万套,新增宜宾凯翼等新客户3家,外置板翅式油冷器取得了奇瑞商用车的配套资格,并在蒸发器、油冷器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
(4)与时俱进,坚定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多方位夯实转型举措
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大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未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公司将充分抓住市场机遇,紧跟行业趋势、顺势而为,以期更好更快地实现公司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侧重从两方面实施转型策略:一方面,跟随现有客户转型,积极与客户结成同步研发、协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依靠稳定优质的产品、快速及时的交付能力,发挥稳健高效的研发与工艺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客户的创新研发,跟随客户拓展新领域,切入新的发展轨道。另一方面,围绕新兴业务,通过自主创造推动转型升级,重点研究和开发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特别是燃料电池热管理系统,包括低温散热器、Chiller、电池加热交换器、电池水冷板、水冷中冷器等产品,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标杆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站在行业制高点,持续推进布局轻量化结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如今公司新能源汽车冷却产品已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同时对汽车自动驾驶、智能驾驶系统芯片冷却水冷散热系统进行研究,研发智能化系统芯片的冷却器产品,开拓智能汽车市场,如今公司智能驾驶系统冷却产品已形成小批量供货;并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研究开发无人机散热模块及其他民用电子芯片散热系统,开拓电子行业散热器市场,目前电脑CPU、GPU换热器已经形成供货。
2、文化演艺业务
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因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改造需要,自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演出设备已从国家体育馆拆除,搬迁至桂林,目前暂时存放在桂林临时租赁的仓库内。恐龙公司于2019年4月与北京市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贺立德、覃晓梅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由贺立德及覃晓梅投资建设新剧场,租赁给恐龙公司继续运营恐龙项目。合作方于2020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目前正在进行新剧场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运营效益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细胞技术及健康管理服务业务
公司于2019年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并购前三年,弘润天源的盈利状况较好,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开始下滑,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20日弘润天源员工涉嫌诈骗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导致弘润天源的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该事件对弘润天源的业务及品牌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降低经营风险,防止客户利益受损及维护弘润天源市场声誉,同时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弘润天源暂停了大部分业务及市场推广活动,加上业务的发展核心员工被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员工队伍不稳,加上公安部门迟迟没有对“920”事件结案,导致弘润天源员工人心浮动,市场推广力度不足,业务恢复缓慢,由此导致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业务量大量萎缩。
2019年并购后,弘润天源受上述“920”事件持续影响,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营业收入大幅下跌。2020年1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北京市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较为严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2020年6月份北京市连续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因疫情管控,弘润天源基本无法对外开展业务。同时由于王安祥负有弘润天源6个亿的业绩承诺,并购后弘润天源仍由王安祥负责运营,王安祥在经营过程中滥用其经营管理地位大额占用弘润天源的资金,导致弘润天源资金短缺。
受以上“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业绩远未达并购时所作的业绩承诺,甚至因计提坏账准备出现了巨额亏损,2020年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已计划对持有弘润天源的股权进行处置,目前该事项仍在推进中。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6号——上市公司从事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要生产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在汽车制造产业链中,属于整车生产企业的一级供应商,主要面向整车厂配套市场(OEM),少量供应售后服务市场(AM)。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上游是各汽车零部件二级、三级供应商以及钢材、铝材、塑料等原材料供应商。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环节,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汽车热管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整车厂配套市场中主要采用与整车厂同步开发的研发模式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开发包括全新产品开发和改进型产品开发两种类型:一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与客户共同进行新产品的研发;二是根据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对老产品进行改型,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采购模式
公司所需生产物资按照“以产定购”模式,由公司供应部根据生产需要集中统一采购。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资源建设和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包括供应商选择、询比价、竞价招标、集中采购等,供应部根据生产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在分析库存余料及采购周期前提下实施采购。公司在采购环节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建立健全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以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价格的竞争力。为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保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通常会保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供应同一种原材料。潜在供应商须通过试样、小批量供货、供应商评价等环节后才能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现有供应商,也需要通过公司的年度定期评审,才能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公司根据评审结果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并确定主要供应商下一年度的采购份额。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市场通用材料、毛坯件和外购件。市场通用材料主要包括铝材、铜材、钢材、工程塑料等,毛坯件主要是注塑件,外购件包括机加工件、冲压件等。
a.原材料采购
市场通用材料的定价模式是依据大宗材料市场行情走势,通过对比询价确定最优价格。毛坯件和外购件的定价模式是依据所用原材料市场行情、生产制造工艺复杂程度、市场供需情况、采购规模等因素,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对于通用材料,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直接下单采购。对于毛坯件、外购件采购,公司一般事先与合格供应商签订框架性采购合同,并对产品价格,包括调价条件和程序进行原则性约定。公司每月末将下一期毛坯件、外购件的采购计划发给各主要供应商,该采购计划仅供参考,并非采购承诺。各供应商根据公司的正式月订单,结合安全库存等因素安排其原材料备货和毛坯件、外购件生产计划。
b.外协加工模式
公司外协加工主要是注塑、切割、冲压等,专业化分工协作具有生产规模化、质量稳定、成本低廉的优势,摒弃了传统企业自身大而全的生产组织模式。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外协件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后供应给加工方,加工方完成加工程序后将外协件回售给公司,外协件定价根据公司材料销售价格加其合理生产成本及合理的市场利润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3)生产模式
为减少库存,加快资金流转,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提出的技术、质量、开发周期、成本等要求,为客户配套开发产品,并依据订单数量,结合产品安全库存等因素编制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安排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由包装人员负责包装并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公司销售部负责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月度销售计划,供应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生产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质量部负责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为整车生产企业进行OEM配套和服务,因此,公司采取以直销模式(即直接面向整车生产企业销售产品)为主,以供应社会维修市场为辅的经营模式。
下游客户对上游汽车零部件企业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流程是:根据公司未来3-5年客户开发规划,确定待开发目标客户—>对客户的调查研究(产品构成、新产品开发、现有及潜在供应商)—>与客户接触—>客户组织人员对公司考察调研(研发、生产、产品质量及供货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多轮次、全方位、长周期考核成为客户合格供应商。
公司销售流程是:客户评价—>进入客户的供应商名单—>在客户的平台上“网上竞标”或与客户洽谈—>中标—>签署合同。公司接到订单后,安排生产,生产结束后即进入销售物流过程。
公司产品定价以成本加成为基础,其成本考量因素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及外币汇率等。公司在上述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空间,并与下游客户协商予以确定。
下游客户一般对其供应商定期进行复审。每年下游客户均需进行体系运营审核,由下游客户或其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考察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成品率等,并进行高管互动、实地参观工厂等。
2、公司产能状况
公司主要工厂现有散热器生产线产能约260万台/年,中冷器生产线产能约75万台/年,暖风机生产线产能约90万台/年,注塑件生产线产能约105万套/年。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利用本次整体搬迁契机,进行产品升级和生产线技术改造,在未来三年内建成年产能130万台/年的热交换器生产线,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提升公司生产制造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满足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发展配套需求,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产量 |
销售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按零部件类别 |
乘用车铝质散热器 |
126.78万台 |
164.18万台 |
-22.78% |
127.26万台 |
159.91万台 |
-20.42% |
商用车铝质散热器 |
1.74万台 |
1.24万台 |
40.14% |
1.65万台 |
1.8万台 |
-8.72% |
商用车铜质散热器 |
0.44万台 |
0.1万台 |
342.49% |
0.36万台 |
0.11万台 |
245.02% |
乘用车铝质暖风机 |
45.37万台 |
49.25万台 |
-7.88% |
49.03万台 |
47.96万台 |
2.22% |
商用车、乘用车中冷器 |
15.91万台 |
21.55万台 |
-26.18% |
16.41万台 |
24.24万台 |
-32.29% |
乘用车保险杠 |
17.64万台 |
35.71万台 |
-50.61% |
17.94万台 |
37.85万台 |
-52.60% |
乘用车其他注塑件 |
55.56万台 |
157.14万台 |
-64.65% |
49.47万台 |
156.16万台 |
-68.32% |
按整车配套 |
乘用车铝质散热器 |
126.78万台 |
164.18万台 |
-22.78% |
127.26万台 |
159.91万台 |
-20.42% |
|
产量 |
销售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商用车铝质散热器 |
1.74万台 |
1.24万台 |
40.14% |
1.65万台 |
1.8万台 |
-8.72% |
商用车铜质散热器 |
0.44万台 |
0.1万台 |
342.49% |
0.36万台 |
0.11万台 |
245.02% |
乘用车铝质暖风机 |
45.37万台 |
49.25万台 |
-7.88% |
49.03万台 |
47.96万台 |
2.22% |
商用车、乘用车中冷器 |
15.91万台 |
21.55万台 |
-26.18% |
16.41万台 |
24.24万台 |
-32.29% |
乘用车保险杠 |
17.64万台 |
35.71万台 |
-50.61% |
17.94万台 |
37.85万台 |
-52.60% |
乘用车其他注塑件 |
55.56万台 |
157.14万台 |
-64.65% |
49.47万台 |
156.16万台 |
-68.32% |
按售后服务市场 |
按区域 |
境内地区 |
262.69万台 |
427.18万台 |
-38.51% |
261.26万台 |
426.2万台 |
-38.70% |
境外地区 |
0.74万台 |
1.99万台 |
-62.74% |
0.87万台 |
1.83万台 |
-52.35% |
其他分类
同比变化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按零部件和按整车配套分类中:
①报告期商用车铝质散热器、商用车铜质散热器产量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0.14%和342.49%,商用车铝质散热器销售量下降8.72%,散热器销售量增长245.02%,主要是由于该类产品业务增长所致。
②商用车、乘用车中冷器、乘用车保险杠和乘用车其他注塑件产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6.18%、50.61%和64.65%,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3.29%、52.60%和-68.32%,主要是本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延迟复工,导致该类产品产量和销量下降。
(2)按区域分类中,国内和国外产量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8.51%和62.74%,销售量分别下降38.70%和52.35%,主要是本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延迟复工,导致产品产量和销量下降。
零部件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为整车生产企业进行OEM配套和服务,因此,公司采取以直销模式(即直接面向整车厂商销售产品)为主,以供应社会维修市场为辅的经营模式。
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情况
单位:元
产品类别 |
产能状况 |
产量 |
销量 |
销售收入 |
纯电动车高效节能环保 散热器 |
5万台 |
3.20万台 |
3.51万台 |
3,487,162.63 |
新能源汽车补贴收入情况
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受疫情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整体业绩情况不及预期,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485.99万元,同比下降19.45%;扣除后营业收入51,581.65万元,同比下降21.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8,519.34万元,同比下降68.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68,810.54万元,同比下降77.93%。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销售收入50,104.81万元,同比下滑18.73%,减少营业收入11,547.72万元。2020年公司业绩出现巨额亏损,主要系公司计提巨额的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商誉减值所致,具体如下:
(1)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074.16万元
公司于2019年以现金支付方式作价90,775.32万元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因前述并购形成商誉60,346.28万元。王安祥作为交易对手方之一在本次收购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本协议生效后,承诺在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弘润天源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若弘润天源未能达到前述经营性净利润总额承诺的(以弘润天源2019年至2021年年度经公司同意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60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60日内,按照补偿额=【(6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17.8/6×51%】向公司进行补偿。
2020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722.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850.08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的-76.42%。2019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63.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58.33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的3.10%。2019年、2020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991.75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60,000.00万元的-73.32%。
并购前三年,弘润天源的盈利状况较好,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开始下滑,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20日弘润天源员工涉嫌诈骗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导致弘润天源的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该事件对弘润天源的业务及品牌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降低经营风险,防止客户利益受损及维护弘润天源市场声誉,同时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弘润天源暂停了大部分业务及市场推广活动,加上业务的发展核心员工被拘留或者取保候审,而公安部门迟迟没有对“920”事件结案,导致员工队伍不稳,人心浮动,市场推广力度不足,业务恢复缓慢,由此导致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业务量大量萎缩。
2019年并购后,弘润天源受上述“9·20”事件持续影响,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营业收入大幅下跌。
2020年1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北京市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较为严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2020年6月份北京市连续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因疫情管控,弘润天源基本无法对外开展业务。同时由于王安祥负有弘润天源6个亿的业绩承诺,并购后弘润天源仍由王安祥负责运营,王安祥在经营过程中滥用其经营管理地位大额占用弘润天源的资金,导致弘润天源资金短缺。
受以上“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年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业绩远未达到所做承诺业绩,2020年度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巨额亏损,未来经营效益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需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年公司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弘润天源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2019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沪众评报(2020)第027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弘润天源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83,000.00万元,据此公司决定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72.12万元。2021年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合并弘润天源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算,根据中联评咨字[2021]第1086号《资产评估报告》,合并弘润天源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3,903.06万元,出于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对弘润天源剩余的40,074.16万元商誉全部予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计提子公司弘润天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影响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3,185.73万元,主要计提项目如下:
A.对违规担保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按7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51.19万元。
①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擅自安排将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由于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海南弘天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银行存款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②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玛商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③2019年4月10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支付往来款4,200万元,后经公司核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质押担保、预付款、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5.42亿元,至今仍未归还。公司虽然已就部分担保损失款对王安祥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但据公司了解,王安祥及其关联方目前存在巨额的到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的资产也均为轮候查封、冻结资产,公司通过法院最终能执行回多少款项目前难以确定。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7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9.47万元。
B.弘润天源对沈阳众励健康保健咨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881.02万元,由于查询到该公司已注销,公司预计对沈阳众励健康保健咨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存在较大坏账风险,公司拟对该公司的应收款项单项整体计提100%坏账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49万元
C.对王安祥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按照单项70%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3,034.89万元。
(3)计提对参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660万元
公司于2019年以自有资金投资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累计支付增资款3,800万元。因公司与麻王科华发生增资纠纷,公司将科华生物及其控股股东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公司投资款,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该案已于2021年3月4日开庭,目前尚未正式宣判。根据案件情况及公司掌握的科华生物的资产情况,公司已投入资金能否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难以收回并承担损失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70%单项计提减值损失2,660万元。
(4)计提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3,303.82万元
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因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改造需要,自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演出设备已从国家体育馆拆除,搬迁至桂林,目前暂时存放在桂林临时租赁的仓库内。恐龙公司于2019年4月与北京市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贺立德、覃晓梅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由贺立德及覃晓梅投资建设新剧场,租赁给恐龙公司继续运营恐龙项目。合作方于2020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目前正在进行新剧场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运营效益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部分设备设施在拆除和搬运过程中发生破损,加上南方气候潮湿,设备长期不用电子元件容易损坏,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恐龙公司涉及的演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算,根据中联评咨字[2021]第1087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恐龙公司涉及的演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1,159.36万元,公司决定对恐龙公司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303.82万元。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收入合计 |
604,859,908.98 |
100% |
750,904,447.30 |
100% |
-19.45% |
分行业 |
汽车行业 |
501,048,093.70 |
82.84% |
616,525,324.91 |
82.10% |
-18.73% |
文化演艺 |
|
0.00% |
4,392,839.61 |
0.59% |
-100.00% |
材料销售 |
79,476,512.67 |
13.14% |
79,757,931.66 |
10.62% |
-0.35% |
租赁业务 |
7,410,627.48 |
1.23% |
12,736,543.57 |
1.70% |
-41.82% |
大健康行业 |
3,281,047.71 |
0.54% |
25,494,715.39 |
3.40% |
-87.13% |
其他 |
13,643,627.42 |
3.48% |
11,997,092.16 |
1.60% |
13.72% |
分产品 |
车用散热器铝质 |
280,981,503.83 |
46.45% |
358,984,330.57 |
47.81% |
-21.73% |
车用暖风机 |
74,782,407.69 |
12.36% |
77,834,608.72 |
10.37% |
-3.92% |
散热器铜质 |
16,959,270.08 |
2.80% |
4,538,235.99 |
0.60% |
273.70% |
中冷器 |
24,412,709.03 |
4.04% |
34,617,011.87 |
4.61% |
-29.48% |
保险杠 |
46,967,320.53 |
7.76% |
74,323,131.92 |
9.90% |
-36.81% |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其他注塑件 |
56,894,218.48 |
9.41% |
65,789,750.92 |
8.76% |
-13.52% |
演出门票 |
|
0.00% |
4,392,839.61 |
0.59% |
-100.00% |
健康管理服务及细 胞技术服务 |
3,281,047.71 |
0.54% |
25,494,715.39 |
3.40% |
-87.13% |
塑料 |
31,823,463.09 |
5.26% |
39,890,303.75 |
5.31% |
-20.22% |
铝材 |
21,497,775.74 |
3.55% |
23,946,148.85 |
3.19% |
-10.22% |
出租房产 |
7,410,627.48 |
1.23% |
12,736,543.57 |
1.70% |
-41.82% |
其他 |
39,849,565.32 |
6.59% |
28,356,826.14 |
3.78% |
40.53% |
分地区 |
境内 |
592,875,271.78 |
98.02% |
744,455,318.34 |
99.14% |
-20.36% |
境外 |
11,984,637.20 |
1.98% |
6,449,128.96 |
0.86% |
85.8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汽车行业 |
501,048,093.70 |
428,206,243.24 |
14.54% |
-18.73% |
-21.35% |
2.85% |
材料销售 |
79,476,512.67 |
54,784,075.16 |
31.07% |
-0.35% |
-6.57% |
4.59% |
分产品 |
车用散热器铝质 |
280,981,503.83 |
245,283,792.42 |
12.70% |
-21.73% |
-22.75% |
1.16% |
车用暖风机 |
74,782,407.69 |
55,078,594.89 |
26.35% |
-3.92% |
-8.36% |
3.57% |
中冷器 |
24,412,709.03 |
18,856,681.35 |
22.76% |
-29.48% |
-33.63% |
4.84% |
保险杠 |
46,967,320.53 |
44,686,275.02 |
4.86% |
-36.81% |
-37.08% |
0.42% |
其他注塑件 |
56,894,218.48 |
55,561,657.78 |
2.34% |
-13.52% |
-14.63% |
1.27% |
塑料 |
31,823,463.09 |
22,768,674.42 |
28.45% |
-20.22% |
-24.76% |
4.31% |
铝材 |
21,497,775.74 |
14,517,590.44 |
32.47% |
-10.22% |
-12.98% |
2.14% |
分地区 |
境内 |
592,875,271.78 |
488,189,653.40 |
17.66% |
-20.36% |
-13.51% |
-6.52%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汽车行业 |
销售量 |
万台 |
262.13 |
428.03 |
-38.76% |
生产量 |
万台 |
263.43 |
429.17 |
-38.62% |
库存量 |
万台 |
60.85 |
59.55 |
2.1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是本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延迟复工,导致公司销售量、生产量下降:
(1)报告期汽车行业的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65.90万台,下降38.76%:一是车用散热器铝质产品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减少32.80万台,下降20.28%;二是保险杠及其他注塑件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26.60万台,下降65.25%;
(2)报告期汽车行业的生产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65.74万台,下降38.62%:一是车用散热器铝质产品生产量比上年同期减少36.90万台,下降22.31%;二是保险杠及其他注塑件生产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19.60万台,下降62.05%。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汽车行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428,206,243.24 |
86.32% |
544,456,734.46 |
85.80% |
0.53% |
文化演艺 |
主营业务成本 |
|
|
12,547,510.54 |
1.98% |
|
大健康行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1,868,711.73 |
0.38% |
7,229,129.88 |
1.14% |
-0.76% |
材料销售 |
其他业务成本 |
54,784,075.16 |
11.04% |
58,635,734.80 |
9.24% |
1.80% |
租赁业务 |
其他业务成本 |
3,305,597.01 |
0.67% |
3,804,341.18 |
0.60% |
0.07%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车用散热器铝质 |
主营业务成本 |
245,283,792.42 |
49.45% |
317,539,094.17 |
50.04% |
-0.59% |
车用暖风机 |
主营业务成本 |
55,078,594.89 |
11.10% |
60,101,366.96 |
9.47% |
1.63% |
中冷器 |
主营业务成本 |
18,856,681.35 |
3.80% |
28,413,258.06 |
4.48% |
-0.68% |
保险杠 |
主营业务成本 |
44,686,275.02 |
9.01% |
71,025,538.65 |
11.19% |
-2.18% |
其他注塑件 |
主营业务成本 |
55,561,657.78 |
11.20% |
65,085,413.95 |
10.26% |
0.94% |
健康产品及管理 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1,868,711.73 |
0.38% |
7,229,129.88 |
1.14% |
-0.76% |
演出门票 |
主营业务成本 |
|
0.00% |
12,547,510.54 |
1.98% |
-1.98% |
塑料 |
其他业务成本 |
22,768,674.42 |
4.59% |
30,260,482.33 |
4.77% |
-0.18% |
铝材 |
其他业务成本 |
14,517,590.44 |
2.93% |
16,683,518.55 |
2.63% |
0.30% |
出租房产 |
其他业务成本 |
3,305,597.01 |
0.67% |
3,804,341.18 |
0.60% |
0.07% |
说明
(1)报告期汽车行业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8.73%:一是由于受疫情影响,车用散热器铝质产品销量比上年同期下降20.28%,导致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800.28万元;二是保险杠及其他注塑件销量比上年同期下降65.25%,导致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625.13万元。
(2)公司子公司弘润天源属于服务行业,报告期弘润天源因新冠疫情业务受严重影响,其营业收入大健康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87.13%。
(3)演出门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因为国家体育馆将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因场馆改造的需要,《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于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2020年无营业收入。
(4)报告期的租赁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32.59,下降41.82%,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柳州八菱出租房产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20.54万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注销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减少控股子公司1家,同时因新增设立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控股子公司1家,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数量仍为7家,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0%的控股子公司,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注销印象沙家浜,注销登记手续于2020年5月13日完成。
(2)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盛金”)。南宁盛金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有南宁盛金98%的股权,柳州八菱持有南宁盛金2%的股权。南宁盛金于2020年6月3日注册成立,并取得了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520,303,929.3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6.0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7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13,827,789.21 |
68.42% |
2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4,498,856.69 |
5.70% |
3 |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
32,909,360.59 |
5.44% |
4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1,657,272.59 |
3.58% |
5 |
南宁市鹏展汽车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
17,410,650.22 |
2.88% |
合计 |
-- |
520,303,929.30 |
86.0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中的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南宁全世泰49%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时任董事黄志强先生均担任南宁全世泰董事。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销售客户中无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19,155,389.4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2.1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1.41%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11,517,756.31 |
26.51% |
2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7,987,750.44 |
11.41% |
3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973,911.34 |
5.94% |
4 |
南宁市鹏展汽车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
20,499,981.04 |
4.87% |
5 |
台州通达机电有限公司 |
14,175,990.33 |
3.37% |
合计 |
-- |
219,155,389.46 |
52.1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的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南宁全世泰49%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时任副董事长黄志强先生担任南宁全世泰董事。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销售客户中无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10,433,482.70 |
25,004,385.21 |
-58.27% |
一是根据2020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二是报告期内因印象恐龙处于停演阶段,广告宣传费比上年同期减少204.52万元。 |
管理费用 |
74,981,312.65 |
89,674,246.65 |
-16.38% |
变化不大 |
财务费用 |
5,612,464.50 |
-4,835,595.20 |
216.07% |
一是本报告期因利息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26.01万元;二是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40.72万元。 |
研发费用 |
16,974,763.62 |
21,531,496.99 |
-21.16% |
|
所得税费用 |
10,494,167.65 |
-3,641,305.69 |
388.20% |
一是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292.58万元;二是报告期末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比期初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1,020.97元。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历来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23 |
126 |
-2.3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02% |
18.44% |
-7.42%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6,974,763.62 |
21,531,496.99 |
-21.1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1% |
2.87% |
-0.0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1,487,051.53 |
828,667,660.27 |
-49.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6,293,628.01 |
723,469,117.79 |
-13.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806,576.48 |
105,198,542.48 |
-294.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5,327,622.15 |
97,481,149.98 |
377.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440,446.39 |
912,172,190.38 |
-95.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887,175.76 |
-814,691,040.40 |
152.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000,000.00 |
511,322,574.98 |
-57.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424,945.05 |
306,779,786.48 |
48.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424,945.05 |
204,542,788.50 |
-215.1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29,992.18 |
-504,807,822.60 |
97.0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80.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4.69%,主要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进行资产置换,2019年10月取得置换资金29,601.50万元,导致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3,951.78万元。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588.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52.28%,一是报告期内将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3.65%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夫妇,收到全部股权价款,导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3,114.46万元;二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款90,775.32万元,同时在上年合并该子公司的货币资金,导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5,081.09万元。三是报告期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收到17,000.00万元现金,导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6,839.33万元。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42.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15.10%,一是因为报告期借款减少,导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减少27,425.46万元;二是因为报告期偿还借款,导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556.73万元;三是报告期退回员工持股款1,807.00万元,导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807.00万元。
(4)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483.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7.06%,主要是因为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比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附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6,867,961.75 |
-1.87%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及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转让价款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
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0.00% |
|
|
资产减值 |
-467,242,393.31 |
51.81% |
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
是 |
营业外收入 |
112,175.66 |
-0.01% |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92,197.07 |
-0.07% |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 |
-456,121,150.88 |
50.59% |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
是 |
其他收益 |
9,537,746.34 |
-1.06% |
主要系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受益期摊销 |
是 |
资产处置收益 |
-123,766.04 |
0.01%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32,034,153.63 |
2.18% |
347,837,881.25 |
12.84% |
-10.66% |
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下降90.79%,主要是报告期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外质押担保的4.66亿定期存款,由于债务人未按时清偿债务,已被银行划走。 |
应收账款 |
127,705,508.30 |
8.70% |
182,789,618.83 |
6.75% |
1.95% |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下降30.14%,主要是子公司北京弘天对关联方应收款按单项70%比例计提坏账,到关联方坏账准备比期初增加6,968.57万元 |
存货 |
154,714,087.27 |
10.54% |
145,739,396.42 |
5.38% |
5.16% |
无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55,228,814.33 |
3.76% |
58,165,657.99 |
2.15% |
1.61%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87,385,149.23 |
5.95% |
336,351,393.63 |
12.41% |
-6.46% |
长期股权资产期末数比期初下降了74.02%,一是因为2020年6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持有的广西华纳43.65%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夫妇,公司已于2020年7月收到全部股权价款。因此,报告期末公司将原计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广西华纳股权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二是由于本公司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公司根据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以及诉讼进展情况,已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提2,660.00万元跌价准备。 |
固定资产 |
415,213,709.02 |
28.28% |
496,655,808.17 |
18.33% |
9.95%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10,600,042.78 |
0.72% |
12,507,826.30 |
0.46% |
0.26% |
无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221,025,381.65 |
15.05% |
185,307,770.83 |
6.84% |
8.21%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
0.00% |
120,000,000.00 |
4.43% |
-4.43% |
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下降100%,主要是光大信托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报告期末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214,152,000.00 |
14.59% |
290,752,000.00 |
10.73% |
3.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数比期初下降了26.35%,主要是子公司八菱投资基金投资的北京盖娅互娱未上市且本年度无融资交易,由于本年亏损较大,调整账面价值7660.00万元 |
应收款项融资 |
53,947,325.60 |
3.67% |
30,426,566.88 |
1.12% |
2.55%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比期初增加了77.3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收到应收票据比上年同期减少10,856.11万元;同时报告期应收票据贴现比上年同期减少7,272.72万元。 |
预付款项 |
4,536,527.86 |
0.31% |
11,354,614.69 |
0.42% |
-0.11% |
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下降60.05%,主要是报告期末弘润天源将预付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860.40万元重分类至其它应收款科目。 |
其他应收款 |
184,289,100.27 |
12.55% |
86,092,189.63 |
3.18% |
9.37%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增加了114.06%,一是报告期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外质押担保的4.66亿元定期存款,由于债务人未按时清偿债务,已被银行划走,报告期末公司将该笔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单项70%计提会坏账3.26亿元。二是报告期子公司八菱投资基金收到霍尔果斯盖娅1026.35万元;三是融资租赁到期,收回押金750.00万元 |
持有待售资产 |
|
0.00% |
177,816,000.01 |
6.56% |
-6.56% |
持有待售资产期末数比期初减少17,781.60万元,主要是因弘润天源存在资产瑕疵及大额资金占用,进行的资产置换,报告期末已收到置换款1.7亿元。 |
商誉 |
3,601,622.31 |
0.25% |
404,343,266.39 |
14.92% |
-14.67% |
商誉期末数比期初下降了99.11%,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公司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0,074.16万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79,545.45 |
1.43% |
15,940,752.90 |
0.59% |
0.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比上年同期末增长了31.6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上期增加。 |
预收款项 |
|
|
4,072,881.14 |
0.15% |
-0.15% |
预收款项期末数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因为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客户款项计入合同负债科目。 |
合同负债 |
4,461,910.47 |
0.30% |
|
|
0.30% |
合同负债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46.19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客户款项计入合同负债科目。 |
应交税费 |
17,645,762.24 |
1.20% |
10,369,383.14 |
0.38% |
0.82% |
应交税费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0.1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同期末分别增加344.88万元和378.60万元。 |
其他应付款 |
20,301,520.59 |
1.38% |
33,982,505.82 |
1.25% |
0.13% |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上年期末下降了40.26%,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退回员工持股款1,807.00万元。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26,000,000.00 |
1.77% |
146,704,814.66 |
5.41% |
-3.6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上年期末下降了82.28%,一是因为2019年下半年增加光大信托借款24,000万元,其中有12,000万元借款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已归还12,000万元;二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已归还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借款2,358.83万元。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59,788.12 |
0.09% |
3,645,487.80 |
0.13% |
-0.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比上年同期末下降62.70%,主要是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比上年同期减少。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7,863.01 |
法院冻结 |
固定资产 |
125,320,283.82 |
短期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3,877,246.78 |
短期借款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7,152,000.00 |
短期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5,212,556.82 |
短期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907,753,165.38 |
信托贷款质押 |
合计 |
1,129,403,115.81 |
--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000,000.00 |
1,004,707,245.21 |
-99.7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深圳市 王博智 慧厕所 革新技 术有限 公司 |
生态人居环境设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慧厕所、智能马桶的研发、制 |
增资 |
1,000,000.00 |
20.00% |
自有资金 |
深圳市王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长期 |
智慧厕所、智能马桶的研发、制造、销售 |
已支付部分增资款,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2,127,125.82 |
否 |
2019年01月29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
|
造、销售;污水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高危物品处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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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革新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
大姚麻 王科华 生物科 技有限 公司 |
植物营养素的生物萃取;工业大麻产品研发、加工、生物萃取、销售;生物医药的技术研发、推广、销售;对外贸易经营。 |
增资 |
2,000,000.00 |
22.00% |
自有资金 |
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长期 |
工业大麻产品研发、加工、生物萃取、销售 |
已支付部分增资款,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349,348.83 |
是 |
2019年04月20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 |
|
|
|
|
|
|
|
|
|
|
|
|
|
|
号 :(2019-066) |
青岛八 菱科技 有限公 司 |
公司主要经营散热器、汽车配件、空调配件、发电机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配件、船舶工程设备配件的销售及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
增资 |
2,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散热器、汽车配件、空调配件、发电机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配件、船舶工程设备配件的销售 |
散热器、汽车配件、空调配件、发电机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配件、船舶工程设备配件的销售 |
|
-412,559.58 |
否 |
|
|
南宁盛 金供应 链管理 有限公 司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工程 |
新设 |
|
98.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供应链配套服务 |
0 |
|
0.00 |
否 |
2020年06月04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取得营业执照的公 |
|
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
|
|
|
|
|
|
|
|
|
|
|
|
告》(公告编号:2020-050) |
合计 |
-- |
-- |
5,0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2,889,034.23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王安祥 |
北京弘天的在建工程及长期待摊销费用中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 |
2019年12月31日 |
17,781.6 |
|
弘润天源置出的健康中心大楼并非弘润天源的核心资产,弘润天源目前的生产经营并未完全依靠该建筑场所进行,王安祥以现金方式置换弘润天源的健康中心大楼不会影响弘润天源的 |
0.00% |
资产评估价值 |
是 |
王安祥是弘润天源的高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是 |
否 |
未按照计划实施:由于王安祥股票质押融资资金不足,需转让部分房产筹措资金,其已签署了相关的资产转让协议,预计在2020年1月15日前收到房产转让款。为此,王安祥再次向公 |
2019年11月01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置换延期暨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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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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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作出书面承诺:在2020年1月15日前,以现金方式完成与弘润天源健康中心大楼房地产(在建工程账面余额36,537,033.96元及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127,638,877.36元)的资产置换。2020年1月8日弘润天源收到1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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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
号:
(2019
-161)
《关于
控股子
公司北
京弘润
天源基
因生物
技术有
限公司
资产置
换的进
展公
告》公
告编
号:
(2020
-002)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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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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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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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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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定 夫妇 |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3.65%股权 |
2020年06月29日 |
17,100 |
751.27 |
出售广西华纳股权对公司业务和管理层无影响,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213.38% |
本次交易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0)第199号)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
否 |
无关联关系 |
是 |
是 |
2020年06月09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青岛 八菱 科技 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公司主要经营散热器、汽车配件、空调配件、发电机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配件、船舶工程设备配件的销售及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
50,000,000.00 |
83,688,981.86 |
31,931,547.65 |
4,026,523.80 |
-412,559.58 |
-412,559.58 |
柳州 八菱 科技 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筹建。 |
98,493,453.00 |
223,938,898.71 |
107,294,544.61 |
125,958,125.40 |
-7,802,247.72 |
-7,536,743.19 |
印象 恐龙 文化 艺术 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项目投资;产品设计;票务代理。 |
50,000,000.00 |
144,448,632.13 |
-229,286,536.80 |
|
-57,389,259.07 |
-57,532,180.09 |
南宁 八菱 投资 基金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
子公司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
600,100,000.00 |
336,538,707.43 |
336,538,707.43 |
|
-26,791,001.66 |
-22,266,977.25 |
PT.BA LING TECH NOLO GY INDO NESI A |
子公司 |
换热器生产及销售 |
1660000美元 |
3,567,195.92 |
575,153.36 |
1,700,017.61 |
-796,178.41 |
-823,312.54 |
北京 弘润 天源 基因 生物 技术 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从事细胞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健康管理(需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食品。 |
48,000,000 |
233,398,762.14 |
129,583,946.14 |
3,281,047.71 |
-442,204,994.12 |
-447,223,219.45 |
重庆 八菱 汽车 配件 有限 责任 公司 |
参股公司 |
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化工原料、精密塑胶及制品、汽车配件产品及装配、其他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装配。 |
88,800,000 |
894,258,859.79 |
116,347,418.40 |
732,668,507.73 |
42,289,184.47 |
45,981,59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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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包括汽车保险杆、仪表盘和内饰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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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全世 泰零 部件 有限 公司 |
参股公司 |
汽车塑料件、金属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
10,000,000 |
30,968,274.53 |
25,062,617.21 |
45,567,912.85 |
4,140,362.74 |
3,502,954.20 |
广西 华纳 新材 料科 技有 限公 司 |
参股公司 |
建筑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碳酸钙粉、石材加工销售。碳酸钙粉及纳米碳酸钙出口贸易销售。 |
93,720,712.37 |
929,506,079.00 |
518,843,621.85 |
218,365,363.94 |
21,453,930.58 |
17,211,255.10 |
深圳 市王 博智 慧厕 所革 新技 术有 限公 司 |
参股公司 |
生态人居环境设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慧厕所、智能马桶的研发、制造、销售;污水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高危物品处理(以 |
12,500,000 |
2,996,100.30 |
2,372,069.21 |
387,283.59 |
-2,127,125.82 |
-2,127,12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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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均不含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再生资源收购、储存、分拣、整理、打包、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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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注销 |
该子公司于2020年5月注销,因没有发生业务,因此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影响。 |
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该子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注册成立,截止报告期末还未发生相关业务,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散热器、汽车配件、空调配件、发电机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配件、船舶工程设备配件的销售及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青岛八菱厂房于2017年10月完工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市场变化,目前尚未投入生产设备,厂房目前暂时用于出租。
2019年6月, 青岛八菱已经与青岛志邦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 租赁期限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9日。2020年,青岛八菱实现营业收入402.65万元,净利润亏损41.26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281.74万元。
2、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849.35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换热器、汽车配件、发电机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及船舶工程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2,595.81万元和-753.67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0.03%和289.02%。
3、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项目投资;产品设计;票务代理。2020年,该公司没有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5,753.22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9,064.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由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对国家体育馆进行场馆改造的需要,《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已于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并迁出国家体育馆。截至目前,印象恐龙仍处于停演出状态,停演期间没有门票收入,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支付员工工资、仓储租金等,导致当期亏损2,316.36万元。
(2)印象恐龙在拆卸及搬迁过程中,《远去的恐龙》部分物品出现的不同程度的损坏及破碎,如舞美山体发生了破碎、LED屏幕线路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等;同时,由于新的计划演出场地尚处于筹建阶段,演出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按目前的状况,预计闲置期限将超过12个月,演出设备中多数为精密机械及高端电子类产品,长时间闲置会影响使用寿命。因此,演出设备由于长时间闲置存在减值的迹象,2020年公司对该演出设备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303.82万元。
4、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60,010.00万元,公司直接持股99.98%,间接持股0.02%,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2020年,该公司实现净利润-2,226.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34.22%,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报告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比上年同期增加836.90万元;二是报告期内的保底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560.94万元。
5、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5%,间接持股5%,主营换热器生产及销售业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0.00万元、净利润-82.33万元,亏损的原因主要是运营成本较高。
6、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于2019年5月完成对弘润天源的股权收购,2019年6月开始并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细胞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健康管理(需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食品。该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健康产品销售、健康管理服务和细胞技术服务。2020年,弘润天源实现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28.10万元和-44,722.32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89.08%和26263.15%。弘润天源出现巨额亏损,主要由于:
(1)受2018年的“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年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2)计提子公司弘润天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影响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3,185.73万元,主要计提项目如下:
1)对违规担保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按7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51.19万元。
①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擅自安排将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由于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海南弘天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银行存款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②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③2019年4月10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4,200万元,后经公司核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质押担保、预付款、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海南弘天资金合计约5.42亿元,至今仍未归还。公司虽然已就部分担保损失款对王安祥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但据公司了解,王安祥及其关联方目前存在巨额的到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的资产也均为轮候查封、冻结资产,公司通过法院最终能执行回多少款项目前难以确定。公司对王安祥的偿债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上述违规占用资金存在较大坏账风险,因此按7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9.47万元。
2)弘润天源对沈阳众励健康保健咨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881.02万元,由于查询到该公司已注销,公司预计对沈阳众励健康保健咨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存在较大坏账风险,公司拟对该公司的应收款项单项整体计提100%坏账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49万元。
3)对王安祥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按照单项70%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3,034.89万元。
7、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880万元,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化工原料、精密塑胶及制品、汽车配件产品及装配、其他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装配。主要产品包括汽车保险杆、仪表盘和内饰件等。2020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73,266.85万元和4,598.16万元,按照公司持股比例49%确认投资收益2,253.10万元。
重庆八菱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7.25%,按照公司持股比例49%确认投资收益2,253.10万元,利润实现了扭亏为盈,实现盈利的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营业收入平均毛利率为15.51%,平均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13.96个百分点,主要是依靠新产品cs75PLUS、长安逸动PLUS、UNI-T量产后,销量订单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贡献较大:(一)cs75PLUS车型自2019年8月上市以来,市场销量较好, 2020年重庆八菱CS75PLUS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二)重庆长安新逸动PLUS车型自2020年3月份上市以来,销量逐月攀升,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亿。(三)UNI-T自2020年6月上市后,销售较好,全年实现收入0.5亿元。
8、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49%,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主营汽车塑料件、金属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等业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56.79万元、净利润350.3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94%和32.18%。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和汽车行业产销量下降影响,按照公司持股比例49%确认投资收益171.58万元。
9、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372.0712万元,公司持有其43.65%的股权,为公司原参股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碳酸钙粉、石材加工销售,碳酸钙粉及纳米碳酸钙出口贸易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纳米碳酸钙、轻质碳酸钙等。
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广西华纳43.65%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夫妇(黄安定夫妇可以指定公司拟转让的股权全部或部分登记在黄安定夫妇或黄安定夫妇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公司应予配合),股权转让价格为17,100万元。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广西华纳支付的6,680万元分红款及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代黄安定夫妇支付的股权款17,100万元,共计23,780万元。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将公司所持广西华纳43.65%的股权登记至黄安定夫妇指定的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公司不再持有广西华纳的股权。
10、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革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50万元,公司持股20%,为公司的参股公司,2019年7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主营生态人居环境设计,智慧厕所、智能马桶的研发、制造、销售,污水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高危物品处理等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38.73万元、净利润-212.7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王博智慧厕所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投产。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0年,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较大冲击,在疫情的影响下经济持续震荡,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在变局中寻对策、找机遇,开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将成为2021年汽车产业发展主旋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汽车零部件行业成为汽车“新四化”发展的关键支撑。展望2021年,一方面,产业巨变之中蕴涵无限机遇,汽车“新四化”拉动汽车产业全新增长空间。另一方面,在复杂的大环境下,从规模增长到提质增效、从结构调整到加速转型将成为趋势。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重点领域,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政府工作报告中“碳排放与碳中和”目标,也将为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推广注入新的动力。我国正式颁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完善了对中国汽车产业新四化技术的顶层规划,并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智能网联与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目标。随着中美贸易战和逆全球化成为常态、地缘政治与贸易不确定性持续增加,中国汽车产业将更加注重科技优势、体系创新与价值链把控能力,逐步向技术驱动转型。
“十四五”期间是汽车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汽车市场依旧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拉动汽车市场消费升级,汽车消费正在进入产品升级换代阶段,整体呈现逐步高端化的发展趋势,高端车市场和新能源汽车市场有较大增长空间。另外,我国一二三线城市由于人口的净增长,汽车刚性需求仍然很大;在低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的消费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这方面的消费需求还有待挖掘。总体来看,我国汽车市场潜力依然巨大,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成就顾客、成就八菱、成就自我”的宗旨和“技术、品质、服务”的发展理念,坚持“追求卓越、追求先进、追求成功,满足和超越客户的需求”的质量方针,紧紧围绕汽车零部件核心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实现企业、员工和股东三者利益的和谐共赢,协同发展。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为推动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产业布局,形成以汽车热交换器为核心的多元化产品格局,以优异的产品品质和服务,将公司打造成为集全产品系列、全应用领域于一体的汽车热管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品牌。利用技术优势和区域优势,巩固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业务规模,拓深合作力度,拓宽客户渠道,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及市场占有率。抓住汽车行业发展机遇,围绕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整合内外部产业优势资源,积极开拓新领域,择机发展汽车零部件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争取以更好的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 2021年度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将带领全公司持续奋斗、创新进取,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从产品、经营、客户、研发、质量、制造、产业合作等方面全方位提升公司竞争力,通过扩大业务规模、加大市场开发、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等措施,改善公司运营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十四五”开门红,争取2021年完成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的经营目标。新的一年,公司将具体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产品研发计划
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大方向,公司将充分抓住市场机遇,紧跟行业趋势、顺势而为,在做大做强现有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以期更好更快地实现公司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新年的一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推进产品、工艺的不断创新,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的技术储备和技术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前沿进行技术创新,为公司注入创新驱动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方面,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对现有产品种类进行改进型研发,提高产品性能,在传统汽车领域重点研究开发国六排放标准乘用车和商用车热管理系统,并继续推进外置式水冷油冷器和水冷中冷器等产品研发。另一方面,围绕新兴业务,重点研究和开发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特别是燃料电池热管理系统,包括低温散热器、Chiller、电池加热交换器、电池水冷板、水冷中冷器等产品,形成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换热器的全系产品系列以及批量生产能力;同时对汽车自动驾驶、智能驾驶系统芯片冷却水冷散热系统进行研究,研发智能化系统芯片的冷却器产品,开拓智能汽车市场;并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研究开发无人机散热模块及其他民用电子芯片散热系统,开拓电子行业散热器市场。
2、市场开拓计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行大客户战略:一、对现有客户加深合作深度,加强服务质量,提高市场渗透率和市场份额;二、加大对新业务和新市场的开拓力度,借助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拓展新业务和新客户,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三、联合公司与子公司各产业链之间的互补优势和协同效应,优化业务结构,拓展业务渠道,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和平台,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新业务,基于和现有客户结成同步研发、协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依靠稳定优质的产品、快速及时的交付能力,继续巩固和发展与主要客户业务关系的同时,争取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四、凭借资本平台,通过收购兼并、合资控股等形式快速切入新领域、新业务,积极寻求更多的产业扩张机会,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3、产能建设计划
公司计划利用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契机进行技术改进和产品升级,淘汰部分原有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软件操作系统,利用精益制造管理思想、自动化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对现有汽车换热器生产线、实验室及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行业高水准的生产系统,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提升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同时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加快公司产品升级换代和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的发展需要,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4、公司治理计划
公司将结合信息化手段(OA、ERP等),夯实基础管理,不断完善和强化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内控监督审核,重视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重点监控财务及资金安全的风险、合规性经营的风险、子公司管控的风险等,保障整体运营顺畅,为公司健康、良性运营提供更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使内控体系更完善、合理、有序,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1、汽车零部件业务市场风险
(1)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十三五”期间全球汽车产销增速出现拐点,汽车行业进入中短期结构性调整。受到国内外政治与经济的影响,我国汽车产业持续转型升级,“十四五”期间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未来几年中国汽车市场高速增长态势估计难以重现,行业洗牌将在所难免,与汽车紧密相关的汽车零部件市场将会承受较大考验,出现商业风险的概率会有所增大,企业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
(2)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风险
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下游市场主要面向整车制造行业,其景气程度与下游整车销量密切相关,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增速主要取决于下游整车行业的增长情况。而汽车整车市场受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果公司主机厂客户的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不利影响,将进一步向配套零部件企业传递,对上游零部件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导致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增速放缓。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经济受到重创,国内疫情已得到良好控制,但国外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加上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导致的贸易争端以及地缘政治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结构性激化,使得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有所增加,也给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预期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后期如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或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随着全球经济环境面临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的上升,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可能进一步放缓,乃至出现整个行业的不景气,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3-5年内有1%-5%的年度降幅。如果未来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且成本控制水平未能同步提高,公司业绩将受到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影响。
(4)主要客户集中和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重庆长安、一汽解放、奇瑞汽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2020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公司销售总额比例的86.02%,其中对上汽通用五菱的销售额占公司销售总额比例的68.42%,公司客户比较集中及对主要客户存在着较强的依赖。如果上述客户需求下降,或转向其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主要客户集中和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深入研究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动态,做好客户及市场变化的预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分散市场风险,降低外部经济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快公司产品档次和市场层次转型升级,以提高产品议价能力与竞争力,从而降低由于产品降价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影响。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和新市场,逐渐化解主要客户集中和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2、恐龙项目未来运营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恐龙项目从国家体育馆迁出后,拟在桂林继续运营。桂林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城市,以山水甲天下闻名于世,桂林旅游市场成熟,旅游淡季时间短,且演出地点毗邻旅游热点阳朔,从长远分析应该更有利于改善恐龙项目未来的经营。公司2019年4月与北京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贺立德及覃晓梅签署了《合作协议书》,由贺立德及覃晓梅投资建设新剧场,租赁给公司运营恐龙项目。合作对方于2020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新剧场目前正在做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恐龙项目目前仍处于停演状态,其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运营效益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弘润天源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风险
(1)业绩承诺无法兑现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王安祥在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自协议生效后,弘润天源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若弘润天源未能达到前述经营性净利润总额承诺的(以标的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经公司同意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60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60日内,按照补偿额=【(6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17.8/6×51%】向公司进行补偿。
弘润天源业绩承诺期共三年,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两年,2019年、2020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991.75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60,000.00万元的-73.32%,其能否在三年内(2019-2021年)完成6个亿的业绩承诺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尽管《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弘润天源一旦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根据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若弘润天源无法达到前述承诺的业绩,王安祥应给予补偿,但王安祥目前资金链断裂,其面临着巨额的到期债务截至目前尚未解决,很可能出现王安祥无法及时实现现金补偿的情况,届时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承诺无法兑现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弘润天源承诺业绩无法兑现的风险。
(2)持续经营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计划对弘润天源进行剥离。该事项目前仍在推进中,能否取得成功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因王安祥对弘润天源负有6个亿的业绩承诺,故弘润天源由王安祥负责运营,并担任弘润天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但王安祥出现了资金链断裂,且存在巨额的到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截至目前尚未解决,对弘润天源的持续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弘润天源业务严重受阻,2020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仍未恢复正常,其后期能否恢复正常运营及未来的运营效益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占用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安排将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上述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王安祥进行追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截至报告期末,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约5.42亿元。据了解,王安祥及其关联方资金链断裂,其存在巨额的到期债务和众多诉讼纠纷案件,且其名下的已知资产基本已经被抵押、查封、冻结,公司进行财产保全的资产也均为轮候查封、冻结,公司追偿的难度非常大。公司通过诉讼方式能否最终全部收回其占用资金以及收回的比例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法律诉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多起法律诉讼事项。如果公司或子公司在被告案件中被判赔偿金额巨大,或公司及子公司在原告案件中无法向被告追回诉讼款项且金额巨大的,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律师团队商讨应诉方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其中诉讼金额较大且风险较高的是公司对科华生物的诉讼案件。公司于2019年以自筹资金投资科华生物,向科华生物累计支付投资款共3,800万元。因公司与科华生物发生增资纠纷,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件已于2021年3月4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已投入资金能否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难以收回并承担损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西证监局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于2020年8月4日对公司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广西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广西证监局最终认定公司披露信息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司可能面临大量投资者就此事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回购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8年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回购金额211,609,1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2018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将于2021年12月18日存续期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2018年回购的股份按回购均价12.58元/股的价格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未设立,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会影响公司资本公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股票交易风险
(1)其他风险警示
因孙公司海南弘天的法定代表人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在未经弘润天源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未告知公司,且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以海南弘天4.66亿元银行存款存单违规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未能在提出解决方案的一个月内解决,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及13.3.2条的规定,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终止上市风险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西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鉴于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406,482,396.56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6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32)及其相关公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685,193,404.8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 |
0.00 |
-406,482,396.5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0.00 |
7,274,361.39 |
0.00% |
211,609,144.11 |
2,908.97% |
211,609,144.11 |
2,908.97%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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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王安祥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公司于2019年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王安祥作为交易对手方之一在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本协议生效后,承诺在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弘润天源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若弘润天源未能达到前述经营性净利润总额承诺的(以弘润天源2019年至2021年年度经公司同意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60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60日内,按照补偿额=【(6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17.8/6×51%】向公司进行补偿。 |
2019年05月06日 |
三 年(2019年-2021年) |
正常履行中 |
王安祥;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
由于并购前,弘润天源在2018年期末存在余额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尚未收回,其中大部分为其原实际控制人王安祥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且短期内以现金归还难度较大,为了解决该资金占用问题,弘润天源拟以其原实际控制人的其他相关资产抵债。除此之外,弘润天源自建的大兴区朗诺生命庄园健康中心 |
2019年05月06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剩余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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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莒南弘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诺 |
1-5号楼系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也未办理相关证照,存在重大产权瑕疵,且取得产权证书难度较大,考虑到该5栋建筑并非弘润天源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并未依靠该五栋建筑,为了解决该5栋建筑的产权瑕疵问题,弘润天源拟以其原实际控制人合法所有的其他房产建筑替换。2019年1月19日,弘润天源与王安祥、金明武和相远东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弘润天源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人民币314,814,644.86元债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人民币8,000,000.00元债务、在建工程账面值余额人民币36,537,033.96元(评估值40,496,000.00元)的健康中心1号楼以及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净值人民币127,638,877.35元(评估值137,320,000.00元)的健康中心2-5号楼作为置出资产,置入王安祥、金明武及相远东位于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的七处产权清晰的房地产。置换标的物的价值将依据各自委托并经对方认可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值确定,弘润天源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484,630,644.86元。王安祥及其控制下的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莒南恒鑫")、莒南弘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莒南弘润")作为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在公司收购弘润天源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保证上述置入资产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整、合法的置入弘润天源。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该等资产无法完整置入弘润天源的,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应经公司许可,置入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等值资产,并应承担因此给弘润天源造成的损失及依本协议而承担的违约责任。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承诺,弘润天源现有的各项资产权属清晰,不会对弘润天源的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2019年10月28日,王安祥以现金方式完成弘润天源306,814,644.86元其他应收款的资产置换。对于尚需置换的健康中心1-5号楼,王安祥于2019年10月28日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与其名下位于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桃园150号楼进行置换;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该资产无法完整置入弘润天源的,王安祥将以现金方式或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等值资产置入弘润天源,并承担因此给弘润天源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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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祥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王安祥在公司收购弘润天源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其为弘润天源股东期间,不会通过自身或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资金。 |
2019年05月06日 |
在王安祥为弘润天源股东期间 |
长期不履行 |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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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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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
杨竞忠、顾瑜夫妇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杨竞忠、顾瑜夫妇出具了《不予竞争承诺函》。 |
2011年11月11日 |
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内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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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公司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2019年08月10日 |
2020年08月09日 |
已履行完毕 |
王安祥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20年5月,公司委派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到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1)孙公司海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合计2.96亿元,存款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已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1.7亿元银行存款的定期存单(存款期限6个月,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已于2020年1月8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承兑合同》约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后经查实:王安祥为了履行对弘润天源的资产置换承诺,向第三方先后借款2.96亿元和1.7亿元。所借款项由王安祥支付给弘润天源后转入海南弘天,再做定期存款。随后王安祥按照第三方的指示,再将海南弘天前述2.96亿元及1.7亿元定期存款存单为第三方指定的单位作质押担保,分别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根据自查结果,海南弘天上述4.66亿元银行定期存单实际上是为王安祥的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未经公司同意,构成了违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发现上述违规担保情况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王安祥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 |
2020年06月22日 |
2020年10月31日 |
超期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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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4.66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公司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4.66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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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祥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王安祥于2020年5月21日承诺:若在2020年7月30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7月30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 |
2020年05月21日 |
2020年7月30日 |
超期未履行 |
王安祥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9 年4月10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4,200 万元,后经查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王安祥于2020年5月21日承诺:若迪秀贸易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其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 |
2020年05月2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超期未履行 |
王安祥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9年7月10日,弘润天源向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西安乾亿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项4,000万元。虽然该笔款项已于2019年12月31日收回,但在该笔款项未收回前,占用了弘润天源的资金,且涉及金额较大,公司将其认定为违规财务资助。为了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王安祥承诺由其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按年化10%向弘润天源支付上述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
2020年05月21日 |
2020年6月30日 |
超期未履行 |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
1、资产置换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2019年10月28日,王安祥以现金方式置换弘润天源其他应收款306,814,644.86元。 2020年1月8日,王安祥支付现金170,000,000.00元置换弘润天源健康中心1-5号楼。本次资产置换以评估价值进行置换,弘润天源健康中心1-5号楼评估价值177,816,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王安祥剩余资产置换余额7,789,610.90元。 2、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违规担保、预付款、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5.42亿 |
的工作计 划 |
元。王安祥虽承诺由其本人清偿全部款项,并按10%支付利息,公司也一直在反复督促,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未归还。 海南弘天上述4.66亿元违规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诉讼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及其他占用款,公司仍在继续督促王安祥,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
海南弘天上述4.66亿元违规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诉讼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及其他占用款,公司仍在继续督促王安祥,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北京弘润天源 基因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
2019年01月0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60,000 |
-44,718.87 |
受2018年“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资金占用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年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加上2020年需计提巨额坏账准备,导致弘润天源2020年度业绩出现巨额亏损。 |
2019年04月20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支付现金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62)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以现金支付方式作价90,775.32万元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王安祥作为交易对手方之一在本次收购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本协议生效后,承诺在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弘润天源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若弘润天源未能达到前述经营性净利润总额承诺的(以弘润天源2019年至2021年年度经公司同意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60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60日内,按照补偿额=【(6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17.8/6×51%】向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因并购弘润天源形成商誉60,346.28万元。
2020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722.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850.08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的-76.42%。2019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663.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58.33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的3.10%。2019年、2020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991.75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60,000.00万元的-73.32%。
并购前三年,弘润天源的盈利状况较好,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开始下滑,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20日弘润天源员工涉嫌诈骗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导致弘润天源的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该事件对弘润天源的业务及品牌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降低经营风险,防止客户利益受损及维护弘润天源市场声誉,同时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弘润天源暂停了大部分业务及市场推广活动,加上业务的发展核心员工被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员工队伍不稳,加上公安部门迟迟没有对“920”事件结案,导致弘润天源员工人心浮动,市场推广力度不足,业务恢复缓慢,由此导致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业务量大量萎缩。
2019年并购后,弘润天源受上述“920”事件持续影响,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营业收入大幅下跌。2020年1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北京市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较为严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2020年6月份北京市连续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因疫情管控,弘润天源基本无法对外开展业务。同时由于王安祥负有弘润天源6个亿的业绩承诺,并购后弘润天源仍由王安祥负责运营,王安祥在经营过程中滥用其经营管理地位大额占用弘润天源的资金,导致弘润天源资金短缺。
受以上“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占用资金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年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业绩远未达到所做承诺业绩,2020年度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巨额亏损,未来经营效益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需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年公司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弘润天源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2019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沪众评报(2020)第027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弘润天源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83,000.00万元,据此公司决定对弘润天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72.12万元。2021年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合并弘润天源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算,根据中联评咨字[2021]第1086号《资产评估报告》,合并弘润天源形成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3,903.06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弘润天源剩余的40,074.16万元商誉全部予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4-00679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董事会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公司将深刻反思近两年在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和借鉴,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同时,我们审核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大信审字〔2021〕第4-00679号)《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均符合事实,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所涉及的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并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希望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
|
预收款项 |
4,072,881.14 |
-4,072,881.14 |
|
合同负债 |
|
6,859,620.78 |
6,859,620.78 |
其他流动负债 |
|
329,789.50 |
329,789.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6,704,814.66 |
-3,116,529.14 |
143,588,285.5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
|
预收款项 |
2,372,231.07 |
-2,372,231.07 |
|
合同负债 |
|
2,099,319.53 |
2,099,319.53 |
其他流动负债 |
|
272,911.54 |
272,911.54 |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期会计差错
王安祥2019年擅自将公司孙公司海南弘天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款项已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前期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对相关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调整追述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重述后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344,173.31 |
296,000,000.00 |
379,344,173.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469,117.79 |
296,000,000.00 |
723,469,11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198,542.48 |
-296,000,000.00 |
105,198,542.4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807,822.60 |
-296,000,000.00 |
-504,807,822.6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2,776,282.80 |
-296,000,000.00 |
46,776,282.80 |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注销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减少控股子公司1家,同时因新增设立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控股子公司1家,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数量仍是7家,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0%的控股子公司,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注销印象沙家浜,注销登记手续于2020年5月13日完成。
(2)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盛金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有南宁盛金98%的股权,柳州八菱持有南宁盛金2%的股权。南宁盛金于2020年6月3日注册成立,并取得了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安静 兰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郭安静2年;兰东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兼内部控制鉴证机构。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20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并分别于2020年9月5日、10月12日、11月5日、12月7日和2021年1月6日、2月5日、3月2日、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2020-104、2020-112、2020-115、2021-001、2021-017、2021-020、2021-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西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广西证监局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2020 年1月8日安排将公司孙公司 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 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 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 偿债务,导致海南弘天该1.7 亿元于2020年7月8日被银行 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给 公司和海南弘天造成了巨大损 失,公司就此将王安祥诉至南 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法院申 请查封、冻结王安祥名下价值 17,355万元的财产。 |
17,355 |
否 |
该诉讼案件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判决。 |
暂无审理结果 |
暂无审理结果 |
2020年08月14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
公司于2019年投资大姚麻王 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累计 支付投资款3,800万元。因公 司与科华生物发生增资纠纷, 公司将科华生物及其控股股东 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要 求其退还公司投资款,并采取 了财产保全措施。 |
4,263.7 |
否 |
该诉讼案件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并于2021年3月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判决。 |
暂无审理结果 |
暂无审理结果 |
2020年07月21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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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0-077)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 限公司拖欠公司货款,双方发 生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已将重 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 公司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 院。 |
823.21 |
否 |
该案件2019年4月17日立案,于2019年8月14日开庭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渝0112民初9722号】,本案调解结案。 |
调解书生效后,直至调解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被告方未向公司付款,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代理律师正在追查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的资产。 |
2019年04月20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八菱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于2018年8月29日签订《出 资转让协议》,将八菱投资基金 持有的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盖娅网 络,因盖娅网络逾期付款,公 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 裁,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
4,042.49 |
否 |
该案件于2020年10月20日提交仲裁申请,于2021年4月18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裁决。 |
暂无审理结果 |
暂无审理结果 |
2020年10月30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108) |
因买卖合同纠纷,贵州凯科特 材料有限公司将重庆八菱、重 庆八菱柳州分公司诉至柳州市 鱼峰区人民法院,并追加公司 子公司柳州八菱为被告。 |
522.69 |
是 |
该诉讼案件已于2020年11月20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暂无审理结果 |
暂无审理结果 |
|
不适用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因青 岛厂房工程的承包方广西建工 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欠付工程分包方工程款,青 岛宜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广 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 |
109.65 |
是 |
分别于2021年3月2日、4月2日两次庭审,尚需进一步补充证据,并 |
暂无审理结果 |
暂无审理结果 |
|
不适用 |
责任公司、青岛燕翔九鼎建筑 装饰有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青 岛八菱诉至青岛市黄岛区人民 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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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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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其他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西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
2020年08月06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
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其他 |
广西证监局认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王安祥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子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2019 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定期存款为王安祥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涉及金额4.66亿元;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以弘润天源资金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0.33亿元;2019年4月,以弘润天源资金直接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款项,偿还金额0.42亿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第一条的规定。同时,针对上述非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中就相关事项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 |
其他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顾瑜、黄生田、黄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督促王安祥解除担保并追回占用资金,及时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解决情况进展,加强内部控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广西证监局报告整改情况。 |
2020年06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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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完成弘润天源的收购后,未能对弘润天源相关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未能对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实施有效制衡,未能及时发现弘润天源重大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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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瑜 |
实际控制人 |
顾瑜作为公司董事长,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负有相应的责任。 |
其他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顾瑜、黄生田、黄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0年06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3) |
黄生田 |
高级管理人员 |
黄生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负有相应的责任。 |
其他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顾瑜、黄生田、黄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0年06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3) |
黄缘 |
高级管理人员 |
黄缘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负有相应的责任。 |
其他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顾瑜、黄生田、黄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20年06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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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3) |
王安祥 |
其他 |
王安祥作为上市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大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组织并实施了以下事项:一是以弘润天源定期存款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涉及担保金额4.66亿元;二是以弘润天源资金向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0.33亿元;三是以弘润天源资金直接代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款项,偿还金额0.42亿元。上述行为构成王安祥对上市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第一条的规定。同时,针对上述与上市公司发生的非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王安祥作为交易当事方,通过隐瞒相关事实,规避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其他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王安祥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王安祥在承诺期限内解除担保并退回占用资金,并向广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2020年06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4) |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已按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号)《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瑜、黄生田、黄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提出的整改要求对涉及事项进行积极整改。尽管公司对王安祥反复督促,且采取了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但至今仍无法追回占用资金。后期公司仍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合法措施向王安祥继续追款,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2、王安祥未按照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号)《关于对王安祥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王安祥尚未履行相关承诺,退还占用资金。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等主要信用信息系统,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竞忠、顾瑜夫妇不存在违法失信的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发起了第一、二、三、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其中第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持有公司股票4,52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已于2019年12月出售完毕并终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尚未设立。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5年8月11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实施,资管计划划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份额,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委托人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国海证券设立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或“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次级和优先级的出资比例为1:1.5,次级出资12,000万元,优先级出资18,000万元,“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30,000万元。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锁定期12个月,2016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截止2016年2月5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933,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成交金额合计293,690,525.76元。公司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8月12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2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7月,“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存续期满不再展期,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8个月的议案》及《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修订版)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18个月(即至2019年1月20日止),并于2017年7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所持的公司股票全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并对优先级份额全部予以注销,“金贝壳1号资管计划”结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7月1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3日、1月4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延期一年(即至2020年1月20日止),并放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27日、12月28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1年1月20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4)。
2020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1月20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0)。
截至目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票9,021,401股,尚持有公司股票912,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3月3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包括1名监事以及公司的骨干员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实施,设立后全额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设立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募集总规模12,500万,其中次级出资5,000万元,优先级出资7,500万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2日;存续期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16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1日。截至2016年8月3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国海证券“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从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615,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成交金额合计122,880,155.0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2016年8月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8年5月,“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存续期届满,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对“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优先级份额进行分配并予以注销,并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8个月,至2019年11月1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1年,至2020年11月1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55)及其他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26日、10月29日,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一年,至2021年11月1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9)及其他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3,615,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由于“金贝壳2号资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了专用证券账户,并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下的1,249,000股过户至“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下,已过户的股票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管理。剩余未过户的2,366,134股目前仍托管于国海证券开立的“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由国海证券继续管理,该部分股票后期可能会陆续过户至“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下。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11月23日,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包括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实施,信托计划分为优先信托单位和劣后信托单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劣后级委托人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管理,并全额认购中海信托设立的“中海信托-八菱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劣后级和优先级各出资2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1,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42,000万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2日);存续期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且信托计划设立完成之日起算(即2017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5日)。截至2017年5月22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3,484,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公司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24日、2017年5月23日、2019年1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信托计划”存续期满,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9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决定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至2020年1月5日),并对优选级份额全部予以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及其他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19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在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9)。
4、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9年1月10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数量为16,826,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价格为21.42元/股,转让价款为360,432,19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的议案》、《关于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9年修订版)的议案》,同意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同时延期处置公司回购股份。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暨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4)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18日,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转让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回购股份转让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股份转让价格由21.42元/股调整为12.58元/股,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调整为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资金总规模调整为不超过211,609,144元,股票过户时间不作具体限定,应在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过户。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1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对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9日披露《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9)及其他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设立。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南宁全世 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 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销商品 |
采购商品 |
根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材料的价格加其合理生产 |
市场价 |
4,798.78 |
11.41% |
7,00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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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及合理的市场利润进行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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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4) |
南宁全世 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 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销商品 |
出售材料 |
根据材料采购成本加合理的市场利润协商确定 |
市场价 |
3,182.35 |
38.66% |
5,00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南宁全世 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 公司 |
联营企业 |
租赁资产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市场价 |
146.97 |
20.36% |
20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南宁全世 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 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销商品 |
向关联方提供水电 |
参照供电局电费标准确定 |
市场价 |
93.98 |
83.55% |
20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南宁全世 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 公司 |
联营企业 |
提供劳务 |
综合管理费 |
按照劳务成本加合理的市场利润协商确定 |
市场价 |
27.47 |
40.48% |
5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重庆八菱 汽车配件 有限责任 公司柳州 分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销商品 |
采购商品 |
根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材料的价格加其合理生产成本及合理的市场利润进行协商确定 |
市场价 |
340 |
0.81% |
35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王安祥 |
王安祥持有弘天生物弘润天源49%股权,为弘天生物弘润天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
租赁资产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市场价 |
64.8 |
13.83% |
7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杰玛雷明 生物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 |
关联方同受王安祥控制,王安祥持有弘润天源49%股权,为弘润天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
租赁资产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市场价 |
66.15 |
14.12% |
7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北京安杰 玛商贸有 限公司 |
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为王安祥,王 |
提供劳务 |
服务费 |
按市场定价 |
市场价 |
17.7 |
39.36% |
8,50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
安祥持有弘天生物弘润天源49%股权,为弘天生物弘润天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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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安杰 玛商贸有 限公司 |
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为王安祥,王安祥持有弘天生物弘润天源49%股权,为弘天生物弘润天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
接受劳务 |
手续费 |
按市场定价 |
市场价 |
0.38 |
100.00% |
100 |
否 |
现金、票据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8日 |
同上 |
合计 |
-- |
-- |
8,738.58 |
-- |
21,54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 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0年,公司与全世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2,5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8,249.55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34.00%,差异较大主要由于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汽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汽车产销量下滑,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下降。柳州八菱与重庆八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340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2.86%。弘润天源与王安祥及其控制下的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1,77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49.03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99.32%,弘润天源日常关联交易产生重大差异主要原因:(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较难实现准确预计;(2)由于受2018年发生的“920”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王安祥资金占用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持续影响,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年业务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截至目前尚 |
|
未恢复正常,从而导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如适用) |
交易价格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参考价格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王安祥 |
王安祥是弘润天源的高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资产出售 |
将北京弘天的在建工程及长期待摊销费用中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出售给王安祥 |
资产评估价值 |
16,417.59 |
17,781.6 |
17,781.6 |
现金结算 |
1,364.01 |
2019年11月01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置换延期暨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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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2)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 较大的原因(如有) |
评估价值是经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9〕第0180号评估报告评定。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 况 |
弘润天源拟置出的健康中心大楼并非弘润天源的核心资产,弘润天源目前的生产经营并未完全依靠该建筑场所进行,王安祥拟以现金方式置换弘润天源的健康中心大楼不会影响弘润天源的正常经营。由于这个交易是公司收购弘润天源股权前发生的,因此,虽然这个交易对于弘润天源来说产生了处置收益1,364.01万元,但是公司合并层面的利润没有影响。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 的业绩实现情况 |
无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北京安杰 玛商贸有 限公司 |
同受王安祥控制的公司 |
预付给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用于采购精油,采购的精油是为配套弘润天源的相关业务。考虑到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还存在有较大金额的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实际还没有发 |
是 |
860.4 |
2,420 |
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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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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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采购精油业务,公司将以上预付账款归类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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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JEM A BIOTECH NOLOGY (FRANCE) CO. LIMITED |
同受王安祥控制的公司 |
2019年6月前,即收购日前形成的资金往来 |
是 |
109.42 |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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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5 |
浙江迪秀 贸易有限 公司 |
弘润天源2019年4月10日向迪秀贸易支付4200万元往来款,弘润天源与迪秀贸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但根据王安祥2020年5月28日出具的说明及公司核查,该笔款项实际上是代王安祥控制下的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归还迪秀贸易的往来款。 |
2019年6月前,即收购日前形成的资金往来 |
是 |
4,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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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0 |
王安祥 |
王安祥是弘润天源高管、公司持股5%以 |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2019年10月28日安 |
是 |
1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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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00 |
|
上股东 |
排将海南弘天共1.4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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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祥 |
王安祥是弘润天源高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2019年10月29日安排将海南弘天1.5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是 |
15,000 |
|
|
|
|
15,000 |
王安祥 |
王安祥是弘润天源高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2020年1月8日安排将海南弘天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是 |
0 |
17,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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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00 |
关联债权 对公司经 营成果及 财务状况 的影响 |
1、2019年12月及2020年1月预付给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用于采购精油,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弘润天源的CBD精油合作业务暂停,采购精油延后。考虑到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还存在有较大金额的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实际还没有发生采购精油业务,公司将以上预付账款归类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王安祥于2020年5月21日承诺:若在2020年7月30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则由其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其本人在2020年7月30日前退还上述资金, |
|
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报告期内,弘润天源与北京安杰玛发生了0.38万元的应付款,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款项还没有收回。 2、在公司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之前,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弘润天源生物技术(法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弘天")于2018年12月支付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安杰玛生物科技(法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安杰玛")往来款112.35万元。因法国弘天与法国安杰玛无实质业务往来,公司将该笔款项确认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期内增加2.93万元是因汇率调整导致,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款项还没有收回。 3、支付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4200万元:该笔业务发生在公司收购弘润天源前,在该笔款项发生前,弘润天源与迪秀贸易没有业务往来,支付该款项后也没有发生业务。根据王安祥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的说明及公司核查,该款项是代王安祥关联方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归还迪秀贸易的往来款,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王安祥于2020年5月21日出具《承诺函》:若迪秀贸易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公司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其在2020年6月30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款项还没有收回。 4.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安排将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2020年6月22日,公司、海南弘天与王安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上述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王安祥还未履行承诺,归还占款。 |
4.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安排将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2020年6月22日,公司、海南弘天与王安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上述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王安祥还未履行承诺,归还占款。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① 公司与南宁德茂药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书》,公司将位于南宁市朋云路8号车间厂房出租给南宁德茂药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期限为2020年2月14日至2021年2月13日。
②公司与南宁市食巴方餐饮有限公司签署了《食堂承包经营协议》,公司将位于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21号的员工食堂出租给南宁市食巴方餐饮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9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6日。
③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杰玛雷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弘润天源上海分公司租入位于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康业路801弄88号90号的房产,租赁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弘润天源上海分公司继续租赁该房产。
④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王安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续租协议,弘润天源租入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四季6号37号楼1至3层的房产,租赁期限为2018年10月5日至2021年10月4日。
⑤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上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书》,弘润天源租入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物医药园五层医疗无菌车间J3房间,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弘润天源继续租赁该房产。
⑥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广西桂物储运集团桂林有限公司签署了《仓储协议》、《场地使用协议》,印象恐龙租入位于桂林市相人山路1号的仓库,租赁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⑦ 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汽国际印尼有限公司签署了《厂房租赁协议》,印尼八菱租入位于Kawasan Industri Greeenland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Center(GIIC) Kota Deltamas,Blok BA Nomor 2,Kabupaten Bekasi的厂房,租赁期限为2017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后继续签署了《厂房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位于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高新大道21号的2号厂房 |
550.28 |
2017年07月20日 |
2020年07月19日 |
146.97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报告期租金收入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12.91% |
是 |
联营企业 |
青岛八菱 科技有限 公司 |
青岛志邦物流有限公司 |
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昆仑山路630号厂房 |
5,884.27 |
2019年06月10日 |
2022年06月09日 |
402.65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报告期租金收入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到35.38% |
否 |
不适用 |
北京半壁 店森林公 园旅游开 发公司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 |
|
2014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42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报告期租金费用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21.26% |
否 |
不适用 |
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南宁市鹏展汽车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
位于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高新大道21号的3号部分厂房 |
457.92 |
2018年03月01日 |
2021年02月28日 |
117.12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报告期租金收入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到10.47% |
否 |
不适用 |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
|
|
|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
|
|
|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
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阜新久宝 能源有限 公司 |
经查实,海南弘天4.66亿元质押担保实际上是为王安祥个人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王安祥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南弘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以担保方式占用海南弘天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常性资金占用。 |
14,600 |
20.56% |
质押担保 |
2019-10-28至2020-10-28 |
0 |
0.00% |
2020年6月22日,八菱科技、海南弘天与王安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4.66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八菱科技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八菱科技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4.66亿元及相应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因定期存单及担保质押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
14,600 |
2020年10月 |
|
|
|
|
|
|
|
|
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公司仍在继续督促王安祥,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
|
|
阜新久宝 能源有限 公司 |
同上 |
15,000 |
21.13% |
质押担保 |
2019-10-29至2020-10-29 |
0 |
0.00% |
同上 |
15,000 |
2020年10月 |
阜港能源 科技有限 公司 |
同上 |
17,000 |
23.94% |
质押担保 |
2020-01-08至2020-07-08 |
0 |
0.00% |
同上 |
17,000 |
2020年7月 |
合计 |
46,600 |
65.63% |
-- |
-- |
0 |
0.00% |
-- |
-- |
-- |
(月份)
2020年6月22日,八菱科技、海南弘天与王安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4.66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八菱科技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八菱科技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4.66亿元及相应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因定期存单及担保质押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经查实,海南 弘 天4.66亿元质押担保实际上是为王安祥个人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王安祥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南弘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以担保方式占用海南弘天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常性资金占用。
2019-10-28至2020-10-28
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
14,600 20.56% 质押担保
14,600 2020年
0 0.00%
10月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119.1 |
0 |
0 |
合计 |
3,119.1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南宁八 菱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
深圳市王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双方就王博纳米蒸汽机的生产销售业务达成合作共识。 |
2020年0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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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无 |
0 |
否 |
无 |
已生产小批量样机 |
2020年02月20日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与深圳市王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 |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成就顾客、成就八菱、成就自我”和“追求卓越、追求先进、追求成功,满足和超越客户的需求”的核心价值观,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坚持履行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不仅努力创造经济效益为股东带来回报,而且一直致力于同社会、股东、客户、员工共享机遇、共同发展,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回馈社会,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运行机制,践行社会责任。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公司践行回馈社会、回报投资者的文化。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核心架构的规章体系,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为经营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运作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均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服务,将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且历次股东大会均邀请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召开董事会10次,监事会9次,公司“三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真实详尽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投资、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信息,切实、充分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严格规范地完成了187份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有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电话解答、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与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的了解,同时,不定期更新公司网站相关栏目内容,树立良好的公司对外窗口形象。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了职工代表监事,确保员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公司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了包括“五险一金”等在内的薪酬福利体系,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按时缴纳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根据各个部门的职能确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实行员工轮岗制、末位淘汰制,员工诉求渠道等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每年安排特别岗位采取专项体检,并组织各式各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公司为优秀人才申请“人才公寓”,还通过与各大专院校合作,邀请企业咨询管理机构来公司定向培训等方式,搭建学习平台、发展平台,做好对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储备。
(3)对客户及供货商的权益保护
公司按照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交易原则,坚持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与客户和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注重维护供应商利益,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服务体系,通过开展体系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建立健全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质量事件和重大客户投诉事件,公司产品得到客户广泛认可。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注重社会价值的创造,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的公共关系。公司始终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促进当地的基本建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地方教育、文化、卫生、扶贫济困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支持,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上项目、扩规模,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大大缓解了当地政府的就业压力,公司将继续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提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的力度,并逐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设。
2020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在对股东、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环境保护等方面一如既往地履行了社会责任和义务,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肯定。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的各个层面当中去,致力于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诚信法治型企业,以更加优异的表现回报股东、回报员工、回报社会,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5)环境保护
在环境保护—节能、环保方面,公司以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神圣责任。多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开发符合环保节能要求的新产品、建立国家认证试验室、实行清洁生产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从产品设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到产品应用和回收,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各环节均围绕环境保护和减少资源消耗展开。公司生产的汽车热交换器产品本身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并通过了国际汽车行业最新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45001:2018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IEC 17025:2017实验室管理体系标准等。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柳州八菱外均不属于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污染企业,亦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柳州八菱虽被确定为重点污染企业,但已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要求,投入污染物处理环保设备设施,以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坚决不做生态环境的破坏者。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PH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7.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
无总量限制,PH值6-9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化学需氧量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2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91kg |
0.5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38.5 kg |
无限制,排放浓度控制在300 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氨氮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45.5kg |
0.068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
悬浮物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35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 |
未超标 |
(回兴) |
|
|
|
|
|
|
|
低于400 mg/L |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磷酸盐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48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1.68 kg |
无限制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石油类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82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2.87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5 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061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0.21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20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2.2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25kg |
0.03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5 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5kg |
0.01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23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10kg |
0.076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烟气黑度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低于I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标准限值 |
/ |
/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VOCs |
有组织 |
1 |
注塑废气1#排放口 |
1.75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213kg |
3.41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
VOCs |
有组织 |
1 |
注塑废气2#排放口 |
1.6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 |
164kg |
3.412t |
未超标 |
(回兴) |
|
|
|
|
|
率 |
|
|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喷涂废气排放口 |
3.2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10kg |
0.03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喷涂废气排放口 |
L低于检测限值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 |
0.01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喷涂废气排放口 |
L低于检测限值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 |
0.076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甲苯及二甲苯的合计 |
有组织 |
1 |
喷涂废气排放口 |
0.5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100kg |
0.32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VOCs |
有组织 |
1 |
喷涂废气排放口 |
6.36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1100kg |
3.41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燃烧废气 |
2.3 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5kg |
0.03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燃烧废气 |
L低于检测限值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 |
0.01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燃烧废气 |
67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40kg |
0.076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VOCs |
无组织 |
1 |
南侧厂界处 |
昼间60dB,夜间54dB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 |
/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回兴) |
噪声 |
有组织 |
1 |
厂界 |
昼间61dB,夜间52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
/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PH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8.15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
无总量限制,PH值6-9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6.8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6.8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控制在300 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化学需氧量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2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21kg |
0.34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氨氮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3.3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3.33kg |
0.03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悬浮物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2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23kg |
0.07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磷酸盐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25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0.25 kg |
无限制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石油类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08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0.08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5 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
/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1 |
1#注塑、发泡、焊 |
0.99mg/m³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中 |
90kg |
0.5t |
未超标 |
责任公司 (龙兴) |
|
|
|
接废气排放口 |
|
排放限值 |
|
|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1 |
2#喷胶(人工)及烘干废气排放口 |
2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烘干室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60kg |
0.2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3#喷胶(机器人)废气排放口 |
5.5mg/m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烘干室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50kg |
0.08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1 |
3#喷胶(机器人)废气排放口 |
1.17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烘干室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20kg |
0.356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1 |
3#喷胶(机器人)废气排放口 |
2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烘干室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80kg |
0.39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4#破碎废气排放口 |
4.8mg/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主城区其他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42kg |
0.3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VOCs |
无组织排放 |
1 |
5#南侧厂界处 |
0.24 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 |
无排放重量限制,要求低于2 mg/m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龙兴) |
噪声 |
有组织 |
1 |
厂界 |
昼间57dB,夜间48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
/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PH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7.8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 |
无总量限制,PH值6-9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
化学需氧量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5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
265kg |
2.85t |
未超标 |
(空港) |
|
|
|
|
|
标准限值 |
|
|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60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848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300 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氨氮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4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2.12kg |
0.2565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悬浮物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5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79.5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400 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磷酸盐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02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1kg |
0.00285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石油类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54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8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5 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486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
2.6 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20mg/L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1.87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10kg |
0.16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4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16kg |
0.018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 |
80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 |
33.6kg |
0.047t |
未超标 |
(空港) |
|
|
|
口 |
|
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
|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烟气黑度 |
有组织 |
1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低于I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标准限值 |
/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I级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涂装废气排放口 |
2.6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50kg |
0.16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 |
1 |
涂装废气排放口 |
3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252kg |
0.463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涂装废气排放口 |
L低于检测限值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 |
0.016 t浓度要求不得高于200 mg/m³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涂装废气排放口 |
L低于检测限值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 |
0.047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甲苯及二甲苯的合计 |
有组织 |
1 |
涂装废气排放口 |
3.08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258kg |
1.7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VOCs |
有组织 |
1 |
涂装废气排放口 |
6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504kg |
3.63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燃烧废气 |
4.5mg/m³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表2中主城区其他炉窑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9.45kg |
0.16t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燃烧废气 |
6mg/m³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表1中主城区其他炉窑最高允许排放 |
12.6kg |
0.018 t |
未超标 |
(空港) |
|
|
|
|
|
浓度 |
|
|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燃烧废气 |
20 mg/m³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表1中主城区燃烧炉窑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42kg |
0.047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VOCs |
无组织 |
1 |
西侧厂界处 |
0.45 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 |
无重量限制,浓度低于2 mg/m³ |
未超标 |
重庆八菱汽 车配件有限 责任公司 (空港) |
噪声 |
有组织 |
1 |
厂界 |
昼 间60.7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 |
/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PH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7.2-7.3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
无总量限制,PH值6-9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4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1kg |
0.5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1.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0.05kg |
无限制,排放浓度控制在300 mg/L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氨氮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11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0.005kg |
0.068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悬浮物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4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4L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400 mg/L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磷酸盐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02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0.001 kg |
无限制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石油类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62 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0.03kg |
无总量限制,排放浓度低于5 mg/L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无规律间断排放 |
1 |
废水总排放口 |
0.0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0.25kg |
无总量限制,排 |
未超标 |
|
|
|
|
|
|
|
|
放浓度低于20mg/L |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7 、DA010) |
6.6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18.6kg |
0.647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3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6.7kg |
0.0559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33mg/m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主城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8.96kg |
1.58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烟气黑度 |
有组织 |
2 |
锅炉废气排放口 |
低于I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表3中标准限值 |
/ |
/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 |
1 |
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 |
0.41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91.8kg |
2.8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注塑废气排放口(DA001) |
2.8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44.8kg |
0.677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 |
1 |
擦拭废气排放口(DA002)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2.805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甲苯 |
有组织 |
1 |
擦拭废气排放口(DA002)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1.97Kg/h。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
二甲苯 |
有组织 |
1 |
擦拭废气排放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停产,无 |
无年许可排放 |
未超标 |
技有限公司 |
|
|
|
口(DA002) |
台报备不监测 |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排放 |
限值;许可排放速率0.85Kg/h。 |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火焰处理排放口(DA003)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0.647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火焰处理排放口(DA003)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1.58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火焰处理排放口(DA003)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0.0559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甲苯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4)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1.97Kg/h。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4)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0.85Kg/h。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4)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1.58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 |
停产,无排放 |
2.805t |
未超标 |
|
|
|
|
(DA004) |
测 |
放浓度限值 |
|
|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4)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0.0559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4)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0.647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甲苯 |
有组织 |
1 |
点补房废气排放 口(DA005)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1.97Kg/h。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有组织 |
1 |
点补房废气排放 口(DA005)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0.85Kg/h。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点补房废气排放 口(DA005)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0.647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 |
1 |
点补房废气排放 口(DA005)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2.805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有组织 |
1 |
烘干室废气排放 口(DA006)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0.85Kg/ |
未超标 |
|
|
|
|
|
|
|
|
h。 |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烘干室废气排放 口(DA006)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1.58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烘干室废气排放 口(DA006)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停产,无排放 |
0.0559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甲苯 |
有组织 |
1 |
烘干室废气排放 口(DA006)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1.97Kg/h。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 |
1 |
烘干室废气排放 口(DA006) |
停产,国家环保监测平台报备不监测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停产,无排放 |
2.805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火焰活化废气排放口(DA008) |
12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80.64kg |
1.58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火焰活化废气排放口(DA008) |
5.2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35.8Kg |
0.647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火焰活化废气排放口(DA008) |
<3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20.16Kg |
0.0559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甲苯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 |
0.045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8.4*0.0001kg/h(排放速率)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 |
未超标 |
|
|
|
|
9) |
|
|
|
速率1.97Kg/h。 |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9) |
0.393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7.9*0.001kg/h(排放速率) |
无年许可排放限值;许可排放速率0.85Kg/h。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9) |
15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672Kg |
1.58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9) |
10.6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468.16Kg |
0.6472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9) |
<3mg/m³(未检测出二氧化硫含量)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排放速率 :<0.06kg/h,未检测出二氧化硫含量, |
0.0559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 |
1 |
喷漆废气排放口(DA009) |
0.77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2中主城区排放浓度限值 |
35.84 Kg |
2.805t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VOCs |
无组织 |
1 |
厂界四周处 |
0.34 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 |
无重量限制,浓度低于2 mg/m³ |
未超标 |
柳州八菱科 技有限公司 |
噪声 |
无组织 |
1 |
厂界 |
昼间62dB;夜间52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 |
/ |
未超标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重庆八菱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重庆八菱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噪声。
重庆八菱北部新区基地建设有喷涂线RTO+RC环保设备1套,用于处理喷涂产生的废气;注塑车间活性炭吸附设备2套,用于处理注塑车间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设备1套,用于处理生产废水。目前,该厂区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重庆八菱龙兴基地建设有喷胶废水处理系统1套,处理能力为1m³/d;建设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用于处理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2m³/d;建设有废气处理系统4套:①注塑、发泡和焊接废气处理系统1套,处理方式为:有机废气→粗过滤→等离子+UV+活性炭→风机→15m高排气筒,设计处理能力为58000m³/h;②破碎废气处理系统1套,处理方式为:破碎机产生的破碎粉尘→滤筒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³/h;③喷胶废气处理系统2套,处理方式为:喷胶废气→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1#喷胶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9000m³/h,2#喷胶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³/h。目前,该厂区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二)柳州八菱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柳州八菱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噪声。
柳州八菱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如下:
A.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和破碎废气、涂装废气及锅炉废气。
注塑和破碎废气依托原有工程的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原有的17m高1#排气筒外排大气。
涂装废气包括擦拭废气、火焰处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调漆间废气、补漆废气及打磨粉尘。 (1)擦拭废气: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RTO燃烧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高9#排气筒外排大气。
(2)火焰处理废气:火焰处理机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7m高的8#排气筒排放。
(3)喷漆废气:喷漆废气包含喷漆房废气及流平室废气。喷漆房废气经文丘里式漆雾净化装置去除漆雾后,通过管道进入RTO蓄热式燃烧器燃烧处理后经20m高9#排气筒排放;流平室废气通过管道进入RTO蓄热式燃烧器燃烧处理后经20m高9#排气筒排放。
(4)烘干废气:烘干废气为烘干室产生的废气,烘干室通过配套的焚烧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间接加热空气为热源烘干工件,烘干室及焚烧炉废气通过管道进入RTO燃烧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高9#排气筒外排大气。
(5)调漆间废气:该项目调漆间,位于涂装生产线下方,采用密闭管路自动调输漆系统,调漆间密闭设置,调漆废气经抽排风系统收集后送至RTO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m高9#排气筒排放。
(6)补漆废气:补漆房产生的少量手工补漆废气经水帘漆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管道进入RTO蓄热式燃烧器燃烧处理后经20m高9#排气筒排放。
(7)打磨粉尘:该项目打磨废气未经收集处理,以无组织形式自由排放。
B.锅炉废气:该项目新增2t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通过20m高10#排气筒直接外排大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一)重庆八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重庆八菱于2003年9月完成了《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备案,文#(渝(经开)环评审[2003]31#、渝(经开)环准[2003]40#),2008年5月完成了《重庆八菱二厂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进备案,文#(渝经开环验[2007]56#)。重庆八菱涂装车间原来采用的是人工喷涂线,当地经过10多年的高速发展,新增敏感点较多,老涂装线已不能满足相关要求。重庆八菱于2015年9月完成了《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备案,备案#:渝(两江)环函〔2016〕080#。于2015年底将原涂装线全部拆除,对涂装线进行了环保整改,包括涂装线总体投入2300多万元,建设了全机器人喷涂车间和RTO环保设备。于2016年初建设完成,2016年8月通过项目验收,验收文#:渝(两江)环函〔2016〕178#。
重庆八菱龙兴生产基地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11#,2017年11月14日,取得重庆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下发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两江)环准〔2017〕306#),新建1栋2层生产厂房,设置注塑线、破碎设备、热烫印线、发泡线、喷胶线、缝纫线、包覆设备、装配线,2019年3月完成验收,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重庆八菱空港生产基地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长空路314#,2015年租凭成都航天模塑重庆分公司厂房,原行政许可均由成都航天模塑重庆分公司办理,主要工艺为一条涂装生产线,2019年6月成都航天模塑重庆分公司停产,由重庆八菱自行办理行政许可,于2019年9月19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
(2)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重庆八菱(回兴基地)于2019年9月25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
重庆八菱(龙兴基地)于2020年3月1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91500000621925903T003W;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6日。
重庆八菱(空港基地)于2019年9月19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
(二)柳州八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州市车园横五路10号,是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5月原柳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柳环审字[2015]73号文批准了《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注塑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保险杠25万套、汽车仪表板25万套、汽车内饰件25万套。2017年1月13日,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柳审环城验字[2017]12号文批准了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注塑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10月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注塑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15日,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柳东审批环保字﹝2019﹞80号”文件《关于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注塑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01月竣工投入试运行,于2020年7月7日完成该项目的废气、废水、噪音部分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了《新型注塑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废水、废气、噪音)》,2020年10月26日完成了该项目的固体废物部分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了《新型注塑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固体废物)》,均完成了在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的备案。
(2)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2020年10月取得了申请变更后的新国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18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重庆八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八菱(回兴基地)于2019年11月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两江环保局进行备案,备案#:500128-2019-134-L,并且每年进行预案演练或培训。
重庆八菱(龙兴基地)2018年9月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备案,备案#:500128-2018-056-L,并且每年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和培训。
重庆八菱(空港基地)2019年11月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在渝北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500112-2019-035-L),每年定期预案演练和培训。
(二)柳州八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柳州八菱于2019年7月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号:4500203-2019-003-L,并且每年进行预案演练或培训。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一)重庆八菱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重庆八菱回兴基地和空港基地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检测,按照各因子检测频率,定期在系统申报并发布数据;龙兴基地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一次,根据报告期有效期内《监测报告》的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排放指标均达标排放。
(二)柳州八菱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柳州八菱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检测,按照各因子检测频率,定期在系统申报并发布数据;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频次进行检测,根据报告期有效期内《监测报告》的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排放指标均达标排放。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被列入了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除此之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告编号 |
公告标题 |
披露日期 |
查询索引 |
2020-001 |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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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2 |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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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3 |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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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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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5 |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
2020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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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6 |
2019年度业绩预告 |
2020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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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7 |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0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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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8 |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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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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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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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前认可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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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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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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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 |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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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 |
关于与深圳市王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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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 |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2020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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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4 |
2019年度业绩快报 |
2020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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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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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6 |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2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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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7 |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
2020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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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8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2020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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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9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20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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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司法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 |
2020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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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 |
关于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2020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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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0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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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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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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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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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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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4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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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5 |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20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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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6 |
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2020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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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7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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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8 |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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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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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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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 |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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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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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审计报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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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 |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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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 |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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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 |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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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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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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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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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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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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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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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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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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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6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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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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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7 |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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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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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岑勉)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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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仕和)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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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贻帅) |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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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8 |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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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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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9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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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 |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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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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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审计报告(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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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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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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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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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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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8 |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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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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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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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9 |
补充更正公告 |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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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 |
关于收到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公告 |
2020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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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 |
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2020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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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202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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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 |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202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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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4 |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广西证监局关注函的公告 |
2020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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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5 |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2020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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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6 |
关于对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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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的回复 |
2020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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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7 |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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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有关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
2020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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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
2020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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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8 |
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 |
2020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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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9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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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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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2020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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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2020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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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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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4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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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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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制度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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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岑勉)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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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水兰)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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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卢光伟)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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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岑勉)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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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水兰)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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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卢光伟)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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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5 |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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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6 |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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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7 |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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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8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2020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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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9 |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2020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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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202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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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202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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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 |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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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 |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2020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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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4 |
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
2020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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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5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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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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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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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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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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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8 |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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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9 |
关于王安祥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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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 |
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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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
2020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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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2020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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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2020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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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 |
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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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4 |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 |
2020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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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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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5 |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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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6 |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2020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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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7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202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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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8 |
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2020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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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9 |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2020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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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 |
关于王安祥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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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 |
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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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 |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
2020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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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7月更新后) |
2020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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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7月更新后) |
2020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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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7月更新后) |
2020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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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 |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2020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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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4 |
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2020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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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5 |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2020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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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6 |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2020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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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7 |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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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8 |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
2020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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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9 |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
2020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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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 |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
202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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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
2020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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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
2020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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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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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0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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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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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5 |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20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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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2020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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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2020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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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
2020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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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7 |
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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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8 |
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公告 |
2020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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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9 |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2020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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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2020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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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 |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2020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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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2020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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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 |
关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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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4 |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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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5 |
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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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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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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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8 |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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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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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9 |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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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 |
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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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 |
关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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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 |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2020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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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
2020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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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4 |
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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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5 |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2020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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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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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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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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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8 |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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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9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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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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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 |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20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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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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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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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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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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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4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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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5 |
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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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6 |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 |
2020年12月31日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127 |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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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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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8 |
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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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场地改造需要,对国家体育馆进行场馆改造的需要,恐龙项目已于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变更地点暨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并与北京市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贺立德、覃晓梅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拟采用易地驻演的方式在桂林继续运营《远去的恐龙》。
恐龙项目演出设备于2019年从国家体育馆拆除搬迁至桂林后,暂时存放在桂林临时租赁的仓库内。合作方于2020年12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恐龙项目新址位于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柚子湾,目前正在进行新剧场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运营效益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暂停对外演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变更地点暨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2、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转让进展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转让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出资份额的议案》,并与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网络”)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同意将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菱投资基金”)持有盖娅八菱的10,000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盖娅网络。
截至目前,八菱投资基金累计收到盖娅八菱转让款及保底收益10,209.79万元,剩余部分尾款尚未收回。因盖娅网络逾期付款,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件已于2021年4月18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裁决。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关于签署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及《关于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3、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纠纷案件诉讼进展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并与科华生物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科华生物增资人民币6,600万元。增资后,公司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科华生物于2019年5月20日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科华生物累计支付增资款3,800万元。
公司支付部分增资款后,2020年4月13日,根据科华生物的财务报表及账务资料,公司发现科华生物的部分资金转到了其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关联公司。2020年4月14日,公司要求科华生物提供资金去向的合法说明,但未收到科华生物的正式书面回复。因双方就前述事项产生分歧,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再次向科华生物去函,决定暂时中止后续增资款的支付,在科华生物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上述转账行为的合法性后再行支付。202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科华生物发来的《解除合同通知书》,科华生物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
因上述增资纠纷,公司将科华生物及其控股股东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要求其退还公司投资款。该案件已于2021年3月4日开庭,目前尚未正式宣判。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2020年5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关于收到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4、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参股公司广西华纳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安定、陆秀青夫妇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以17,1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广西华纳43.65%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夫妇(黄安定夫妇可以指定公司拟转让的股权全部或部分登记在黄安定夫妇或黄安定夫妇指定的第三方名下,公司应予配合)。
2020年7月7日,公司收到广西华纳支付的6,680万元分红款以及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代黄安定夫妇支付的股权款17,100万元,共计23,780万元。2020年7月14日,公司将所持广西华纳43.65%的股权登记至黄安定夫妇指定的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国汉投资有限公司系黄安定夫妇100%控股的公司)名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广西华纳的股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2020年7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及《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5、土地收储事项进展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并与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同意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31,083.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
截至目前,公司已解除本次收购地块及其地上房屋抵押且已完成产权注销登记,并已收到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第一笔、第二笔土地收购补偿费共1.8亿元,剩余5,854,957元根据合同约定将于双方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4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及《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005、2021-029)。
6、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进展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100生产基地已由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进行收储,公司100生产基地的汽车换热器生产线、实验室及办公配套设施需整体搬迁至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公司200生产基地新厂区。公司计划总投资2.69亿元,利用本次整体搬迁契机,进行产品升级和技术改造,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软件操作系统,利用精益制造管理思想、自动化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对现有汽车换热器生产线、实验室及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满足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的发展需要,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100生产基地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7、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处置进展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拟对持有的弘润天源51%股权进行处置。该事项目前仍在推进中。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8、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西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0年8月6日在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并分别于2020年9月5日、10月12日、11月5日、12月7日和2021年1月6日、2月5日、3月2日、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2020-104、2020-112、2020-115、2021-001、2021-017、2021-020、2021-027)。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违规担保
2020年5月,公司委派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到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1)孙公司海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合计2.96亿元,存款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已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分1.46亿元和1.5亿元两笔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1.7亿元银行存款的定期存单(存款期限6个月,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已于2020年1月8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承兑合同》约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经公司再三追查,王安祥自行交代:王安祥为了履行对弘润天源的资产置换承诺,向第三方先后借款2.96亿元和1.7亿元。所借款项由给王安祥支付给弘润天源后转入海南弘天,再做定期存款。随后王安祥按照第三方的指示,再将海南弘天前述2.96亿元及1.7亿元定期存款存单为第三方指定的单位作质押担保,分别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经查实,海南弘天上述共计4.66亿元银行定期存单实际上是为王安祥的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王安祥在未报告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也未经弘润天源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将孙公司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违反了规定程序,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公司发现上述违规担保情况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王安祥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八菱科技及八菱科技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4.66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八菱科技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八菱科技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4.66亿元及相应利息。八菱科技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公司虽经反复督促,但王安祥未能依其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亦未以现金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由于违规担保金额巨大,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05%,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未能在提出解决方案的一个月内解决,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及13.3.2条的规定,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海南弘天上述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资金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3,280.40万元,计划用于采购精油,配套弘润天源的相关业务。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弘润天源的CBD精油合作业务暂停,采购精油计划延后。考虑到安杰玛商贸还存在有较大金额的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弘润天源对安杰玛商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252.36万元),且实际还没有发生采购精油业务,公司在2019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将以上3,280.40万元预付账款归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且要求王安祥督促安杰玛商贸尽快归还该款项。
王安祥承诺:若在2020年7月30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7月30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
(2)2019年4月10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项4,200万元。在该款项发生前,弘润天源与迪秀贸易没有业务往来,支付该等款项后也没有发生业务往来。公司及会计师通过工商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未发现弘润天源与迪秀贸易存在关联关系,并质询了弘润天源董事长王安祥及财务总监金子亿,其二人均表示与迪秀贸易不存在关联关系。后经查实,弘润天源支付给迪秀贸易的4,200万元往来款实际上是代王安祥控制下的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归还迪秀贸易的往来款项,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王安祥承诺:若迪秀贸易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
综上,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违规担保、预付款、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5.42亿元。王安祥虽承诺由其本人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公司也一直在反复督促,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安祥仍未归还任何款项。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及其他占用款,公司仍在继续督促王安祥,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仍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5月30日、6月2日、6月23日和7月1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等相关公告及后续进展公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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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557,152 |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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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9,050 |
-15,019,050 |
22,538,102 |
7.95% |
1、国家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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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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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内资持股 |
37,557,152 |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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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9,050 |
-15,019,050 |
22,538,102 |
7.95%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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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557,152 |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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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9,050 |
-15,019,050 |
22,538,102 |
7.95% |
4、外资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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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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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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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5,774,005 |
8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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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9,050 |
15,019,050 |
260,793,055 |
92.05%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5,774,005 |
8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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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9,050 |
15,019,050 |
260,793,055 |
92.0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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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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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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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283,331,15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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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331,15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黄志强先生和时任董事谭显兴先生任期届满后离任,其二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已解除锁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16.35元/股(含)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最高成交价为1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0元/股,平均成交价格为12.58元/股,成交金额为211,609,144元(不含交易费用)。
2019年1月10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回购的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股份数量为16,8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转让价格为21.42元/股,转让价款为360,432,198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2019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的议案》及《关于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议案》等议案,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延期至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同时延期处置公司回购的股份。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019年11月18日,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转让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回购股份的转让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股份的转让价格由21.42元/股调整为12.58元/股,股份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调整为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资金总额不超过211,609,144元,股票过户时间不作具体限定,应在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过户。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2018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将于2021年12月18日存续期满三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截至目前,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设立。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满,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导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或自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未能实施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售出,未被售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会影响公司资本公积。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4日、2019年6月26日、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5)、《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暨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关于修订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9)及期间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1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96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其中,最高成交价3.65元/股,最低成交价2.88元/股,成交总金额9,976,24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1)。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2021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9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99%。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杨经宇 |
239,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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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331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
魏远海 |
79,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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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25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
刘汉桥 |
909,3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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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348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
黄缘 |
80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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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831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
黄生田 |
2,574,093 |
|
636,646 |
1,937,447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1月2日 |
黄进叶 |
54,400 |
|
|
54,40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
顾瑜 |
18,516,320 |
|
|
18,516,32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管理相关规定 |
谭显兴 |
384,337 |
|
384,337 |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12月31日 |
黄志强 |
13,998,067 |
|
13,998,067 |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12月31日 |
合计 |
37,557,152 |
0 |
15,019,050 |
22,538,10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15,23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83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杨竞忠 |
境内自然人 |
23.45% |
66,433,049 |
- |
|
66,433,049 |
质押 |
53,000,000 |
顾瑜 |
境内自然人 |
8.71% |
24,688,427 |
- |
18,516,320 |
6,172,107 |
质押 |
23,477,000 |
王安祥 |
境内自然人 |
8.55% |
24,225,072 |
-4,107,928 |
|
24,225,072 |
质押 |
21,100,000 |
冻结 |
24,225,072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94% |
16,826,900 |
|
|
16,826,900 |
|
|
黄志强 |
境内自然人 |
5.00% |
14,166,357 |
-1,870,090 |
|
14,166,357 |
|
|
陆晖 |
境内自然人 |
2.54% |
7,196,839 |
-4,381,405 |
|
7,196,839 |
|
|
国海证券-工商银行 -国海金贝壳员工持 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2期员工 持股计划 |
其他 |
1.28% |
3,615,134 |
|
|
3,615,134 |
|
|
李利焱 |
境内自然人 |
0.82% |
2,314,600 |
2,208,600 |
|
2,314,600 |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境外法人 |
0.69% |
1,956,364 |
1,956,344 |
|
1,956,364 |
|
|
黄生田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937,963 |
-645,300 |
1,937,447 |
516 |
质押 |
1,937,100 |
冻结 |
1,937,963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3)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
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均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为公司2018年回购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
|
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 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杨竞忠先生所持的公司股份全部委托于顾瑜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公司股份已主动放弃表决权。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杨竞忠 |
66,433,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33,049 |
王安祥 |
24,225,0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25,072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 |
16,82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26,900 |
黄志强 |
14,166,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66,357 |
陆晖 |
7,196,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7,196,839 |
顾瑜 |
6,172,10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2,107 |
"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 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 期员工持股计划" |
3,615,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5,134 |
李利焱 |
2,31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4,600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1,956,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6,364 |
#郭海清 |
1,52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2,1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
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均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为公司2018年回购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顾瑜 |
中国 |
否 |
杨竞忠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杨竞忠、顾瑜夫妇。顾瑜女士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同时兼任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杨竞忠先生未在公司任职,曾在广西民族医院专业从事整形外科工作,为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现已退休。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顾瑜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杨竞忠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杨经宇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杨竞忠、顾瑜夫妇。顾瑜女士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同时兼任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杨竞忠先生未在公司任职,曾在广西民族医院专业从事整形外科工作,为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现已退休。 杨经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顾瑜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女 |
66 |
2004年11月12日 |
2023年06月28日 |
24,688,427 |
|
|
|
24,688,427 |
刘汉桥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64 |
2020年06月29日 |
2023年06月28日 |
1,212,464 |
|
|
|
1,212,464 |
杨经宇 |
副总经理、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16年02月03日 |
2023年06月28日 |
319,108 |
|
|
|
319,108 |
岑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38 |
2016年11月08日 |
2023年06月28日 |
|
|
|
|
|
卢光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0年06月29日 |
2023年06月28日 |
|
|
|
|
|
李水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72 |
2020年06月29日 |
2023年06月28日 |
|
|
|
|
|
黄国伟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44 |
2020年06月29日 |
2023年06月28日 |
|
|
|
|
|
黄进叶 |
股东监事 |
现任 |
男 |
54 |
2009年04月22日 |
2023年06月28日 |
72,534 |
|
|
|
72,534 |
魏远海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2 |
2020年06月29日 |
2023年06月28日 |
105,900 |
|
|
|
105,900 |
黄生田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54 |
2020年06月29日 |
2023年06月28日 |
2,583,263 |
|
645,300 |
|
1,937,963 |
黄缘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51 |
2016年12月16日 |
2023年06月28日 |
1,069,108 |
|
|
|
1,069,108 |
黄志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64 |
2004年11月12日 |
2020年06月29日 |
16,036,447 |
|
1,870,090 |
|
14,166,357 |
谭显兴 |
董事 |
离任 |
男 |
42 |
2017年02月15日 |
2020年06月29日 |
512,449 |
|
|
|
512,449 |
黄贻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3 |
2016年11月08日 |
2020年06月29日 |
|
|
|
|
|
黄仕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2 |
2016年11 |
2020年06 |
|
|
|
|
|
|
|
|
|
|
月08日 |
月29日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46,599,700 |
0 |
2,515,390 |
|
44,084,31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汉桥 |
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0年06月29日 |
换届选举 |
黄生田 |
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6月29日 |
换届选举 |
李水兰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6月29日 |
换届选举 |
卢光伟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6月29日 |
换届选举 |
黄国伟 |
监事 |
被选举 |
2020年06月29日 |
换届选举 |
黄志强 |
副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6月29日 |
任期届满 |
谭显兴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6月29日 |
任期届满 |
黄贻帅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6月29日 |
任期届满 |
黄仕和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6月29日 |
任期届满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顾瑜:女,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南宁汽车配件二厂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厂长,获得“全国轻工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现任为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2、刘汉桥:男,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南宁汽车配件总厂总工办技师、八菱汽配技术中心高级技师、八菱散热器技术中心工程师及副主任、公司第三、第四、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技术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杨经宇: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机械材料制造工程学院制造系统专业。曾任法雷奥温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博世汽车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艺室主管、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黄生田: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2008年任职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同时兼任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广西梧松林化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南京梧松林产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广西梧松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梧州市嘉盈树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5、岑勉:男,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中煤集团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广西明德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卢光伟: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西区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副处长、广西区经济委员会技改处副主任、广西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总经理,现任广西区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李水兰:女,194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启源会计师事务所总审师。现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顾问,同时兼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黄志强:男,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南宁汽车配件二厂副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副厂长兼分厂厂长、南宁汽车配件总厂厂长、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已于2020年6月29日任职期限届满离任。现仍任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谭显兴:男,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已于2020年6月29日任职期限届满离任。曾任南宁八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主管、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0、黄仕和:男,195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于2020年6月29日任职期限届满离任。现任广西东泥天等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和泰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宁市和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宾阳县和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等县和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等县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11、黄贻帅:男,195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副所长,同时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于2020年6月29日任职期限届满离任。
(二)监事
1、魏远海: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自2000年8月起就职于公司,负责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工艺开发、装备制造等工作,201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黄进叶先生: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南宁汽车配件总厂技术员、八菱汽配项目组长。现任公司监事,同时兼任公司产品设计室主任。
3、黄国伟:男,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散热器生产车间主任、重庆基地副部长。现任公司200基地生产部副部长、柳州八菱制造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兼任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顾瑜: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2、杨经宇: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3、黄生田:公司财务总监,简历同上。
4、黄缘:女,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5、黄志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同上,已于2020年6月29日任职期限届满离任。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顾 瑜 |
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0年01月01日 |
|
否 |
顾 瑜 |
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 |
2011年07月01日 |
|
否 |
|
|
总经理 |
|
|
|
顾 瑜 |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2年05月01日 |
|
否 |
顾 瑜 |
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06月03日 |
|
否 |
顾 瑜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0年11月01日 |
|
否 |
顾 瑜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1月01日 |
|
否 |
顾 瑜 |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0月01日 |
2020年07月14日 |
否 |
黄志强 |
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1月01日 |
|
否 |
黄志强 |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0月01日 |
2020年07月14日 |
否 |
黄志强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1月01日 |
|
否 |
黄志强 |
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6年03月07日 |
|
否 |
黄国伟 |
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6月27日 |
|
否 |
刘汉桥 |
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01月01日 |
|
否 |
刘汉桥 |
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2月31日 |
2020年05月13日 |
否 |
杨经宇 |
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2月31日 |
2020年05月13日 |
否 |
杨经宇 |
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3月07日 |
|
否 |
谭显兴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11年10月08日 |
2020年04月23日 |
是 |
谭显兴 |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4年06月01日 |
|
是 |
黄 缘 |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02月11日 |
|
否 |
黄 缘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28日 |
|
否 |
黄生田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28日 |
|
否 |
黄生田 |
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14年12月31日 |
2020年05月13日 |
否 |
黄生田 |
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15年04月13日 |
|
否 |
黄生田 |
广西梧松林化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8年06月19日 |
|
否 |
黄生田 |
南京梧松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0年11月15日 |
|
否 |
黄生田 |
广西梧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14年04月08日 |
|
否 |
|
|
执行董事 |
|
|
|
黄生田 |
梧州市嘉盈树胶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7年08月18日 |
|
否 |
黄贻帅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副所长 |
2012年09月28日 |
|
是 |
岑勉 |
明德传媒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11月18日 |
|
是 |
李水兰 |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09月29日 |
2021年02月03日 |
是 |
李水兰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
顾问 |
2013年01月01日 |
|
是 |
卢光伟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2年07月01日 |
|
是 |
黄仕和 |
广西东泥天等水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997年11月17日 |
|
是 |
黄仕和 |
广西和泰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4年07月19日 |
|
是 |
黄仕和 |
广西平果和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7月19日 |
|
是 |
黄仕和 |
南宁市和凯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年09月05日 |
|
是 |
黄仕和 |
宾阳县和鑫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04月17日 |
|
是 |
黄仕和 |
天等县和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2月26日 |
|
是 |
黄仕和 |
天等县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7月27日 |
|
是 |
在其他 单位任 职情况 的说明 |
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顾瑜、黄志强、刘汉桥、黄缘为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其中顾瑜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在其各自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号)《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瑜、黄生田、黄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规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顾瑜、黄生田、黄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具体详见2020年6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首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董事的报酬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监事的报酬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2、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制度》的任职津贴标准领取津贴,同时担任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职务的,仅发放最高额的一项津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标准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等薪酬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年薪标准与其职务及承担的责任、风险和工作成绩挂钩;绩效奖金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只按最高职务计算基本年薪。年末对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年度实际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绩效薪酬。独立董事只发放津贴。
3、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根据薪酬计划按月发放薪酬。报告期内,公司给15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共计398.13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顾瑜 |
董事长、总经理 |
女 |
66 |
现任 |
80.92 |
否 |
杨经宇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0 |
现任 |
56.84 |
否 |
刘汉桥 |
副董事长 |
男 |
64 |
现任 |
22.92 |
否 |
黄生田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54 |
现任 |
38.41 |
否 |
岑勉 |
独立董事 |
男 |
38 |
现任 |
6.75 |
否 |
卢光伟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3.25 |
否 |
李水兰 |
独立董事 |
女 |
72 |
现任 |
3.25 |
否 |
魏远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2 |
现任 |
26.34 |
否 |
黄进叶 |
监事 |
男 |
54 |
现任 |
15.73 |
否 |
黄国伟 |
监事 |
男 |
44 |
现任 |
17 |
否 |
黄缘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女 |
51 |
现任 |
24.07 |
否 |
黄志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64 |
离任 |
61.14 |
否 |
谭显兴 |
董事 |
男 |
42 |
离任 |
34.51 |
是 |
黄贻帅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离任 |
3.5 |
否 |
黄仕和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离任 |
3.5 |
否 |
合计 |
-- |
-- |
-- |
-- |
398.13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2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8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11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11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755 |
销售人员 |
47 |
技术人员 |
190 |
财务人员 |
30 |
行政人员 |
65 |
后勤人员 |
29 |
合计 |
1,116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129 |
大专 |
176 |
中专 |
194 |
其他 |
617 |
合计 |
1,116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依照国家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完善薪酬福利制度。公司结合各级政府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汽车配件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的经营战略来制定公司的各项人事及薪酬策略,通过以岗位价值、综合能力和业绩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政策来确保薪酬的可控性和确定员工薪酬。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包括“五险一金”等劳动保障计划,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公司员工薪资水平,实现员工收入与劳动生产率、经营业绩同步提高。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激励,营造高绩效、高激励的良好氛围,对核心人才和骨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促进公司对人才的保留和激励,共同致力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公司关注人才的发展、重视员工的培训,通过对岗位胜任力的分析将企业战略目标与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相结合,针对性的制定符合不同岗位的培训计划,从公司实际管理及经营需求出发,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出符合不同层级的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公司各部门员工积极参加管理类、技能类、资格类、工程类、法务类等各形式的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协会、行业、培训机构等组织的各类培训交流活动,并通过有效的利用内外部资源,提高员工培训效果、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完成及员工个人职业发展需要,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保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基本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案审议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各位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可以充分行使股东的合法权利。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全体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占委员会总人数超过1/2,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运作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全体董事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诚信、忠实、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的履行职责。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认真履行地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按照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年末对董监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确保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八)关于投资者关系活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后主动举办业绩说明会,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日常工作中,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九)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规范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改善了公司治理环境,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但因公司在2019年完成弘润天源的收购后,弘润天源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关财务活动进行合规管理,其故意隐瞒,刻意逃避公司的监督,未经公司授权实施违规担保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发现,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由于弘润天源并入公司合并报表后,未按照《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管理,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王安祥滥用其经营管理地位大额占用弘润天源的资金,其在未报告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也未经弘润天源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将孙公司海南弘天共4.6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违反了规定程序,构成了违规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未能在提出解决方案的一个月内解决,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及13.3.2条的规定,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认为,王安祥擅自实施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虽主要发生在2019年度,也暴露了公司在子公司的财务内控管理上还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妥善推进相应善后工作。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本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会根据存在的内控问题需要逐步修订及完善,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全面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贯彻实施及有效监督,为上市公司尽快恢复发展保驾护航。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技术研发、生产、供、和销售系统,业务上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人员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建立有独立完善的人事制度和劳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薪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人事任免决定的现象。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生产经营及办公机构、各职能部门在权责及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四)资产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严格遵循各项财务制度,独立运作、规范管理。公司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3.25% |
2020年04月23日 |
2020年04月24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7) |
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2.03% |
2020年06月29日 |
2020年06月3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岑勉 |
10 |
7 |
3 |
0 |
0 |
否 |
2 |
李水兰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卢光伟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黄仕和 |
5 |
2 |
3 |
0 |
0 |
否 |
1 |
黄贻帅 |
5 |
3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深入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等生产经营情等提供了专业意见,共同分析研究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并利用各自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和未来规划建言献策。独立董事从各自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客观的独立董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于独立董事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召开各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在充分审查和讨论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提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内部控制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运作及相关制度建设实施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落实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汇报,对内审部门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制度及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进行合理修订,并按照董事会制订的业绩目标和考核方案,对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对处置子公司股权、项目搬迁改造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变化、产业发展动态,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分析,积极探讨公司未来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并制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投资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如 下: (1)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弘润天源51%股权,收购后弘润天源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王安祥未能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弘润天源,刻意逃避公司的监督,未经公司授权违规担保,以及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形成较大损失。 ①违规对外担保 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未经过公司同意,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擅自安排将海南弘天银行 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涉及金额4.66亿元。海南弘天违规 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 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 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②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A、2019 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玛商贸”)支付 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上述行为对弘润天源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B、2019 年4月10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秀贸易”)支付往来款4,200 万 元,后经公司核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对弘润天源构成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 整改情况: 公司在发现问题后,组织人员向银行查证,并对弘润天源进行全面检查。积极与王安祥沟通妥善解决上述事宜措施,多途 径解决上述资金问题,尽力挽回公司损失。具体整改情况: ①向王安祥追偿违规担保资金及其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对于海南弘天违规担保的4.66亿元,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 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 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 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 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 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 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 存单、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4.66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公司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公司的名 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4.66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对于安杰玛商贸的3,280.40万元预付款,王安祥承诺:若在2020年7月30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 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 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7月30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 对于迪秀贸易的4,200.00万元往来款,王安祥承诺:若迪秀贸易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 |
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 期间公司反复督促,但王安祥未能依其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亦未以现金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 定期存单。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 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 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已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动了向王安祥追偿等法律程序。公司于2020 年8月1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对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向王安 祥追索。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 案件进展情况。 王安祥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一直努力通过与第三方债务重组、借款、处置资产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公司将密切关注王安 祥筹资进展情况,继续督促王安祥尽快归还上述款项。 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及其他占用资金,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 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②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管理 A、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内部合规培训,积 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B、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断优化 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合规审批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加强印鉴 管理,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活动加强控制、严格规范,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公司内部 审计监督,积极发挥公司审计部与审计委员会双重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采取切实措施对子公司实行有 效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切实维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对弘润天源内部控制进行专项整改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刻地自我检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整改,为了规范弘 润天源公司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控制,公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对弘润天源在经营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A、督促弘润天源管理层加强对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控及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同时召开了弘润天源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建立健全了弘润天源的《财务管理制 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修订了《章程》,并要求弘润天源及其子公司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章程 进行公司治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B、加强对弘润天源的资金管控,实时监督弘润天源的资金往来情况,严格控制弘润天源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确保弘润 天源财务规范运作。 C、加强对弘润天源的印鉴管控,将弘润天源及海南弘天的印鉴及相关证照一并收回母公司按照规定统一管理。 D、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计划对持有的弘润天源51%的股权进行处置,该事项目前仍在推进中。 E、若弘润天源处置不成功,公司将委派人员到弘润天源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并规范弘润天源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并尽快恢复弘润天源的经营业务。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控股子公司各岗位工作流程,加强公司尤其是对子公司的内控监督管理,加强投资 立项、审批及其投后跟踪管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内部控制实施与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对于海南弘天违规担保的4.66亿元,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4.66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公司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4.66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对于安杰玛商贸的3,280.40万元预付款,王安祥承诺:若在2020年7月30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7月30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
对于迪秀贸易的4,200.00万元往来款,王安祥承诺:若迪秀贸易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
期间公司反复督促,但王安祥未能依其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亦未以现金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已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动了向王安祥追偿等法律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对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向王安祥追索。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王安祥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一直努力通过与第三方债务重组、借款、处置资产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公司将密切关注王安祥筹资进展情况,继续督促王安祥尽快归还上述款项。
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及其他占用资金,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②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管理
A、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内部合规培训,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B、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合规审批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加强印鉴管理,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活动加强控制、严格规范,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积极发挥公司审计部与审计委员会双重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采取切实措施对子公司实行有效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切实维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对弘润天源内部控制进行专项整改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刻地自我检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整改,为了规范弘润天源公司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控制,公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对弘润天源在经营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A、督促弘润天源管理层加强对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控及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同时召开了弘润天源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建立健全了弘润天源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修订了《章程》,并要求弘润天源及其子公司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章程进行公司治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B、加强对弘润天源的资金管控,实时监督弘润天源的资金往来情况,严格控制弘润天源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确保弘润天源财务规范运作。
C、加强对弘润天源的印鉴管控,将弘润天源及海南弘天的印鉴及相关证照一并收回母公司按照规定统一管理。
D、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计划对持有的弘润天源51%的股权进行处置,该事项目前仍在推进中。
E、若弘润天源处置不成功,公司将委派人员到弘润天源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并规范弘润天源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尽快恢复弘润天源的经营业务。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控股子公司各岗位工作流程,加强公司尤其是对子公司的内控监督管理,加强投资立项、审批及其投后跟踪管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内部控制实施与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缺陷认定标准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④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⑤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中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一直没有得到纠正; ⑤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内部监督发行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及时纠正; 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作为衡量指标: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重大负面影响作为衡量指标: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 |
|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控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失控金额小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2% 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3)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失控金额小于净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利润的5% 但小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利润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失控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失控金额小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2% 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3)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失控金额小于净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利润的5% 但小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利润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4)内部控制缺陷为重大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3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条件下形成的。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4-00123号)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说明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使用者关注,贵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后弘润天源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安祥未能按照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弘润天源,刻意逃避贵公司的监督,未经贵公司授权违规担保,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贵公司形成较大损失。
1、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未经过公司同意,擅自将海南弘天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构成违规对外担保,涉及担保金额 4.66 亿元。海南弘天上述4.66亿元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按期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2、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上述行为对弘润天源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2019年4月,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4,200.00万元,后经公司核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对弘润天源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王安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4,192.37 万元。公司在发现问题后,组织人员向银行查证,并对弘润天源进行全面检查。积极与王安祥沟通妥善解决上述事宜措施,多途径解决上述资金问题,尽力挽回公司损失。同时公司也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分子公司印章的使用规范和保管,加强对分子公司资金的管控。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信审字[2021]第4-0067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安静 兰东 |
审计报告正文
大信审字[2021]第4-00679号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贵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安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4,192.37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王安祥尚未归还上述款项。贵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36号)。贵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由于王安祥个人资金占用未解决,上述立案尚在调查中。截至本报告日,贵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商誉确认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请分别参阅附注三(十九)和附注五(十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余额6.07亿元,商誉减值准备6.03亿元。贵公司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因商誉减值测试需依赖管理层的判断,减值测试涉及折现率、未来期间销售增长率、毛利率等评估参数,过程复杂,涉及管理层主观判断和重大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公司
商誉
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根据相关约定,参考行业惯例,分析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检查相关的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3)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复核外部估值专家对资产组的估值方法及出具的评估报告;
(5)结合资产组的业务情况,分析资产组盈利增长、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
(6)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7)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1.事项描述
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请分别参阅附注三(十)、附注五(二)和附注五(五)。
贵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
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贵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需要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公司
应收款项
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贵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包含按组合计提以及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3)通过查阅销售合同、比较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4)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独立函证程序;
(5)重点对超过结算期的应收款项进行检查,查明逾期原因,考虑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6)询问律师针对异常债权人的偿债能力并复核其报告,复核外部评估专家对应收款项可回收金额的评估方法及出具的评估报告。
五、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2,034,153.63 |
347,837,881.25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127,705,508.30 |
182,789,618.83 |
应收款项融资 |
53,947,325.60 |
30,426,566.88 |
预付款项 |
4,536,527.86 |
11,354,614.69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184,289,100.27 |
86,092,189.63 |
其中:应收利息 |
|
1,329,633.18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54,714,087.27 |
145,739,396.42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177,816,000.0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310,819.00 |
30,604,468.61 |
流动资产合计 |
586,537,521.93 |
1,012,660,736.32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7,385,149.23 |
336,351,393.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4,152,000.00 |
290,752,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228,814.33 |
58,165,657.99 |
固定资产 |
415,213,709.02 |
496,655,808.17 |
在建工程 |
10,600,042.78 |
12,507,826.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57,334,384.43 |
64,196,007.47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3,601,622.31 |
404,343,266.39 |
长期待摊费用 |
9,823,719.40 |
12,368,433.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979,545.45 |
15,940,752.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75,085.58 |
5,794,694.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1,594,072.53 |
1,697,075,841.53 |
资产总计 |
1,468,131,594.46 |
2,709,736,577.85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21,025,381.65 |
185,307,770.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97,487,900.00 |
82,393,608.29 |
应付账款 |
240,543,875.92 |
302,850,038.16 |
预收款项 |
|
4,072,881.14 |
合同负债 |
4,461,910.4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16,243.31 |
9,481,674.15 |
应交税费 |
17,645,762.24 |
10,369,383.14 |
其他应付款 |
20,301,520.59 |
33,982,505.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9,913.37 |
9,913.3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000,000.00 |
146,704,814.66 |
其他流动负债 |
148,966.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9,831,560.99 |
775,162,676.19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12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7,925,274.98 |
21,546,510.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59,788.12 |
3,645,487.8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9,329,904.29 |
41,964,001.3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614,967.39 |
187,155,999.83 |
负债合计 |
698,446,528.38 |
962,318,676.02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83,331,157.00 |
283,331,15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96,611,432.21 |
1,196,611,432.21 |
减:库存股 |
211,609,144.11 |
211,609,144.11 |
其他综合收益 |
-65,294,627.25 |
-146,084.12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40,439,908.33 |
140,439,908.33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639,386,303.80 |
45,807,101.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4,092,422.38 |
1,454,434,370.40 |
少数股东权益 |
65,592,643.70 |
292,983,531.4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9,685,066.08 |
1,747,417,901.8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68,131,594.46 |
2,709,736,577.85 |
法定代表人:顾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生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永春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5,029,514.91 |
17,054,131.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77,020,135.38 |
65,914,869.02 |
应收款项融资 |
39,917,325.60 |
29,926,566.88 |
预付款项 |
841,451.22 |
1,056,179.67 |
其他应收款 |
185,528,851.77 |
270,916,884.4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14,251,457.66 |
110,233,159.19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42,588,736.54 |
495,101,791.11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0,183,370.34 |
1,779,332,885.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7,152,000.00 |
57,152,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212,556.83 |
5,349,886.41 |
固定资产 |
158,480,804.15 |
178,868,918.42 |
在建工程 |
130,000.00 |
92,389.3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22,820,184.46 |
24,198,340.66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826,185.44 |
46,935,900.2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15,134.76 |
3,722.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98,120,235.98 |
2,091,934,042.82 |
资产总计 |
1,440,708,972.52 |
2,587,035,833.93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60,278,743.06 |
165,307,770.8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97,487,900.00 |
77,393,608.29 |
应付账款 |
154,302,895.22 |
202,505,558.68 |
预收款项 |
|
2,372,231.07 |
合同负债 |
1,075,331.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6,361,401.67 |
6,192,173.70 |
应交税费 |
5,338,602.85 |
1,078,541.50 |
其他应付款 |
211,971,761.09 |
208,399,600.99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9,913.37 |
9,913.37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000,000.00 |
143,588,285.52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576.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662,934,211.67 |
806,837,770.58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12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3,158,608.34 |
15,928,308.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158,608.34 |
135,928,308.34 |
负债合计 |
676,092,820.01 |
942,766,078.92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83,331,157.00 |
283,331,15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97,891,287.52 |
1,197,891,287.52 |
减:库存股 |
211,609,144.11 |
211,609,144.1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40,439,908.33 |
140,439,908.33 |
未分配利润 |
-645,437,056.23 |
234,216,546.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4,616,152.51 |
1,644,269,755.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40,708,972.52 |
2,587,035,833.9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04,859,908.98 |
750,904,447.30 |
其中:营业收入 |
604,859,908.98 |
750,904,447.30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09,162,694.59 |
773,076,888.56 |
其中:营业成本 |
496,051,445.98 |
634,580,864.77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 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5,109,225.14 |
7,121,490.14 |
销售费用 |
10,433,482.70 |
25,004,385.21 |
管理费用 |
74,981,312.65 |
89,674,246.65 |
研发费用 |
16,974,763.62 |
21,531,496.99 |
财务费用 |
5,612,464.50 |
-4,835,595.20 |
其中:利息费用 |
22,592,054.94 |
17,331,963.12 |
利息收入 |
17,770,369.95 |
23,177,569.17 |
加:其他收益 |
9,537,746.34 |
7,777,776.8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6,867,961.75 |
-41,423,466.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31,257,858.21 |
-38,199,258.5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456,121,150.88 |
-12,765,883.51 |
列)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467,242,393.31 |
-305,130,951.9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23,766.04 |
-2,807,507.4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1,384,387.75 |
-376,522,473.30 |
加:营业外收入 |
112,175.66 |
1,106,595.18 |
减:营业外支出 |
592,197.07 |
34,309,588.3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01,864,409.16 |
-409,725,466.47 |
减:所得税费用 |
10,494,167.65 |
-3,641,305.6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2,358,576.81 |
-406,084,160.7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912,358,576.81 |
-406,084,160.7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5,193,404.89 |
-406,482,396.56 |
2.少数股东损益 |
-227,165,171.92 |
398,235.7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148,543.13 |
76,100.9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65,148,543.13 |
76,100.9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65,110,00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65,110,00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38,543.13 |
76,100.9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543.13 |
76,100.96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77,507,119.94 |
-406,008,059.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750,341,948.02 |
-406,406,295.6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7,165,171.92 |
398,235.78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2.57 |
-1.5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2.57 |
-1.5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顾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生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永春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71,499,182.92 |
556,681,680.90 |
减:营业成本 |
375,681,820.13 |
463,076,482.16 |
税金及附加 |
4,225,129.96 |
4,857,969.19 |
销售费用 |
7,848,261.90 |
19,223,498.29 |
管理费用 |
24,191,766.52 |
34,909,725.22 |
研发费用 |
14,306,731.72 |
16,765,396.40 |
财务费用 |
18,781,739.90 |
3,705,303.52 |
其中:利息费用 |
20,629,612.59 |
16,548,940.57 |
利息收入 |
2,461,027.22 |
13,855,964.10 |
加:其他收益 |
7,784,772.70 |
6,415,710.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6,895,492.56 |
-41,424,535.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31,257,220.11 |
-38,200,327.9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55,842,920.56 |
-78,447,523.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867,377,624.75 |
-38,646,798.6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5,085.79 |
4,008.8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72,061,461.47 |
-137,955,832.15 |
加:营业外收入 |
95,816.64 |
279,264.98 |
减:营业外支出 |
76,913.14 |
1,004,093.7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872,042,557.97 |
-138,680,660.96 |
减:所得税费用 |
7,611,044.53 |
-15,057,312.9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9,653,602.50 |
-123,623,348.0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879,653,602.50 |
-123,623,348.0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
|
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79,653,602.50 |
-123,623,348.05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3,011,133.21 |
470,561,193.1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8,989.58 |
581,745.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6,928.74 |
357,524,722.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1,487,051.53 |
828,667,660.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7,316,468.14 |
207,198,081.7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70,800,418.78 |
75,659,277.0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974,044.12 |
61,267,585.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202,696.97 |
379,344,173.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6,293,628.01 |
723,469,11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806,576.48 |
105,198,542.4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722,989.91 |
71,578,424.6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171,071.34 |
13,858,133.3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2,433,560.90 |
4,040,234.1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 |
8,004,357.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5,327,622.15 |
97,481,149.9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39,446.39 |
13,322,085.1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191,000.00 |
43,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850,810,910.3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000.00 |
5,039,194.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440,446.39 |
912,172,190.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887,175.76 |
-814,691,040.4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8,07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9,000,000.00 |
493,252,574.9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000,000.00 |
511,322,574.9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5,088,285.52 |
289,521,022.8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21,266,659.53 |
17,258,763.5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7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424,945.05 |
306,779,786.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424,945.05 |
204,542,788.5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485,646.41 |
141,886.8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29,992.18 |
-504,807,822.6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776,282.80 |
551,584,105.4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46,290.62 |
46,776,282.8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5,301,361.33 |
433,256,945.4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332,746.7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315,842.41 |
110,873,347.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7,617,203.74 |
544,463,039.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9,401,789.75 |
203,319,117.4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43,201,169.36 |
54,430,307.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270,674.58 |
28,308,584.4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377,897.36 |
22,944,298.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8,251,531.05 |
309,002,307.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365,672.69 |
235,460,731.9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8,022,989.9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168,375.46 |
6,024,8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6,750.00 |
15,654.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3,268,115.37 |
6,040,454.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4,456.66 |
7,124,713.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491,000.00 |
961,436,765.38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000.00 |
5,039,194.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55,456.66 |
973,600,674.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12,658.71 |
-967,560,220.2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8,07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0 |
493,252,574.9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000,000.00 |
511,322,574.9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5,088,285.52 |
289,521,022.8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20,613,740.36 |
16,478,699.0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7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3,772,025.88 |
305,999,721.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772,025.88 |
205,322,853.0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330,922.50 |
121,155.4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75,383.02 |
-526,655,479.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054,131.89 |
543,709,611.6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029,514.91 |
17,054,131.8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6,611,432.21 |
211,609,144.11 |
-146,084.12 |
|
140,439,908.33 |
|
45,807,101.09 |
|
1,454,434,370.40 |
292,983,531.43 |
1,747,417,901.83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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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 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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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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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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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6,611,432.21 |
211,609,144.11 |
-146,084.12 |
|
140,439,908.33 |
|
45,807,101.09 |
|
1,454,434,370.40 |
292,983,531.43 |
1,747,417,901.83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
-65,148,543.13 |
|
|
|
-685,193,404.89 |
|
-750,341,948.02 |
-227,390,887.73 |
-977,732,835.75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65,148,543.13 |
|
|
|
-685,193,404.89 |
|
-750,341,948.02 |
-227,165,171.92 |
-977,507,119.94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225,715.81 |
-225,715.81 |
1.所有者投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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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的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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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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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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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225,715.81 |
-225,715.81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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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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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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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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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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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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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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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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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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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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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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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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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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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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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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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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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6,611,432.21 |
211,609,144.11 |
-65,294,627.25 |
|
140,439,908.33 |
|
-639,386,303.80 |
|
704,092,422.38 |
65,592,643.70 |
769,685,066.08 |
769,68
四、本期期末余额
5,066.
0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 余额 |
283,331,157.00 |
|
|
|
1,196,611,432.21 |
211,609,144.11 |
-222,185.08 |
|
140,439,908.33 |
|
452,289,497.65 |
|
1,860,840,666.00 |
227,926.26 |
1,861,068,592.26 |
加:会计 政策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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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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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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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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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期初 余额 |
283,331,15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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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611,432.21 |
211,609,144.11 |
-222,185.08 |
|
140,439,908.33 |
|
452,289,497.65 |
|
1,860,840,666.00 |
227,926.26 |
1,861,068,592.26 |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
|
|
|
|
|
|
76,100.96 |
|
|
|
-406,482,396.56 |
|
-406,406,295.60 |
292,755,605.17 |
-113,650,690.43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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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00.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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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482,396.56 |
|
-406,406,295.60 |
398,235.78 |
-406,008,059.82 |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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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357,369.39 |
292,357,369.39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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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357,369.39 |
292,357,369.39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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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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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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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 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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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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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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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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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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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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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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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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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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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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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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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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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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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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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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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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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 余额 |
283,331,15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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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6,611,432.21 |
211,609,144.11 |
-146,084.12 |
|
140,439,908.33 |
|
45,807,101.09 |
|
1,454,434,370.40 |
292,983,531.43 |
1,747,417,901.8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7,891,287.52 |
211,609,144.11 |
|
|
140,439,908.33 |
234,216,546.27 |
|
1,644,269,755.01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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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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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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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期初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7,891,287.52 |
211,609,144.11 |
|
|
140,439,908.33 |
234,216,546.27 |
|
1,644,269,755.01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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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653,602.50 |
|
-879,653,602.50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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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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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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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653,602.50 |
|
-879,653,602.50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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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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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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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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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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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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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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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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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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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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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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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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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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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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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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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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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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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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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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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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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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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7,891,287.52 |
211,609,144.11 |
|
|
140,439,908.33 |
-645,437,056.23 |
|
764,616,152.5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7,891,287.52 |
211,609,144.11 |
|
|
140,439,908.33 |
357,839,894.32 |
|
1,767,893,103.06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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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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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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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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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期初余 额 |
283,331,157.00 |
|
|
|
1,197,891,287.52 |
211,609,144.11 |
|
|
140,439,908.33 |
357,839,894.32 |
|
1,767,893,103.06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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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23,348.05 |
|
-123,623,348.05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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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23,348.05 |
|
-123,623,348.05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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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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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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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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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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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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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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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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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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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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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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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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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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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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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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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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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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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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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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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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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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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 额 |
283,331,15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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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7,891,287.52 |
211,609,144.11 |
|
|
140,439,908.33 |
234,216,546.27 |
|
1,644,269,755.0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桂政函[2004]207号文)批准,公司以截至2004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56,619,166.43元折为56,619,1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4号《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0万股,并于2011年11月11日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ST八菱”,股票代码“002592”。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29752557W
公司法定代表人:顾瑜
公司住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83,331,157.00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业务是热交换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热交换器产品的设计、制造等一体化的服务,主要产品是汽车散热器、汽车暖风机等热交换器产品,主要市场是国内汽车整车厂商。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公司下设子公司7家,分别为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PT.BALING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八菱”)、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分类和摊销方法、收入确认。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A.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B.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D.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票据
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账款
12、应收账款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下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关联方) |
1.00 |
1年以内(非关联方)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70.00 |
5年以上 |
100.00 |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例如,实际或预期的利率上升,实际或预期的失业率显著上升。
②借款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例如,借款人收入或毛利率下降、经营风险增加、营运资金短缺、资产质量下降、杠杆率上升、流动比率下降、管理出现问题、业务范围或组织结构变更(例如某些业务分部终止经营)。
③借款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例如,技术变革导致对借款人产品的需求下降。
④逾期信息。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账龄组合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3、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2、应收账款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合同成本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示为持有待售负债。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
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5 |
2.11-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3.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5 |
19.00-33.33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专用设备和其他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36-50 |
直线法 |
软件 |
10 |
直线法 |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5、租赁负债
不适用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不适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A.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B.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主要类型业务收入确认具体政策为:销售商品
公司销售产品主要系汽车及工程装备行业相关的汽车零配件,产品主要销售给整车厂商,其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方法:公司库存商品运往外库时,仍作公司外库存货管理,不确认销售。外库商品发往整车厂商并经整车厂商验收合格后才确认销售。
公司外库发出的商品在满足上述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整车厂商每月所提供的已收到并检验合格的商品数量确认为销售数量,并按与客户商定的价格确认外库商品发出的销售收入。
C.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1)销售商品
公司销售产品主要系汽车及工程装备行业相关的汽车零配件,产品主要销售给整车厂商,其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方法:公司库存商品运往外库时,仍作公司外库存货管理,不确认销售。外库商品发往整车厂商并经整车厂商验收合格后才确认销售。
公司外库发出的商品在满足上述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整车厂商每月所提供的已收到并检验合格的商品数量确认为销售数量,并按与客户商定的价格确认外库商品发出的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
①文化行业
公司门票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在门票销售、观众入场后,主要风险和报酬在游客通过闸口入场后得以转移;门票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且款项能及时收到;与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②生物健康行业
公司细胞存储收入的确认原则:细胞存储相关制备工序完成后,对制备费一次性计入收入;细胞存储费按存储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收入,未确认收入的细胞存储费余额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③健康管理类业务:出具正式报告予客户时确认收入。
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补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 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2020年4月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
A.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B.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
|
预收款项 |
4,072,881.14 |
-4,072,881.14 |
|
合同负债 |
|
6,859,620.78 |
6,859,620.78 |
其他流动负债 |
|
329,789.50 |
329,789.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6,704,814.66 |
-3,116,529.14 |
143,588,285.5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负债: |
|
|
|
预收款项 |
2,372,231.07 |
-2,372,231.07 |
|
合同负债 |
|
2,099,319.53 |
2,099,319.53 |
其他流动负债 |
|
272,911.54 |
272,911.54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347,837,881.25 |
347,837,881.25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182,789,618.83 |
182,789,618.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426,566.88 |
30,426,566.88 |
|
预付款项 |
11,354,614.69 |
11,354,614.69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86,092,189.63 |
86,092,189.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1,329,633.18 |
1,329,633.18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145,739,396.42 |
145,739,396.42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177,816,000.01 |
177,816,000.0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604,468.61 |
30,604,468.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2,660,736.32 |
1,012,660,736.32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6,351,393.63 |
336,351,393.6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0,752,000.00 |
290,752,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8,165,657.99 |
58,165,657.99 |
|
固定资产 |
496,655,808.17 |
496,655,808.17 |
|
在建工程 |
12,507,826.30 |
12,507,826.3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64,196,007.47 |
64,196,007.47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404,343,266.39 |
404,343,266.39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368,433.76 |
12,368,433.7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940,752.90 |
15,940,752.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94,694.92 |
5,794,694.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97,075,841.53 |
1,697,075,841.53 |
|
资产总计 |
2,709,736,577.85 |
2,709,736,577.85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185,307,770.83 |
185,307,770.8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82,393,608.29 |
82,393,608.29 |
|
应付账款 |
302,850,038.16 |
302,850,038.16 |
|
预收款项 |
4,072,881.14 |
|
-4,072,881.14 |
合同负债 |
|
6,859,620.78 |
6,859,620.7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481,674.15 |
9,481,674.15 |
|
应交税费 |
10,369,383.14 |
10,369,383.14 |
|
其他应付款 |
33,982,505.82 |
33,982,505.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9,913.37 |
9,913.3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46,704,814.66 |
143,588,285.52 |
-3,116,529.14 |
其他流动负债 |
|
329,789.50 |
329,789.50 |
流动负债合计 |
775,162,676.19 |
775,162,676.19 |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21,546,510.70 |
21,546,510.7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45,487.80 |
3,645,487.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1,964,001.33 |
41,964,001.3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7,155,999.83 |
187,155,999.83 |
|
负债合计 |
962,318,676.02 |
962,318,676.02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283,331,157.00 |
283,331,15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1,196,611,432.21 |
1,196,611,432.21 |
|
减:库存股 |
211,609,144.11 |
211,609,144.1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6,084.12 |
-146,084.12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140,439,908.33 |
140,439,908.3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45,807,101.09 |
45,807,101.0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1,454,434,370.40 |
1,454,434,370.4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92,983,531.43 |
292,983,531.4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47,417,901.83 |
1,747,417,901.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09,736,577.85 |
2,709,736,577.85 |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7,054,131.89 |
17,054,131.8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65,914,869.02 |
65,914,869.02 |
|
应收款项融资 |
29,926,566.88 |
29,926,566.88 |
|
预付款项 |
1,056,179.67 |
1,056,179.67 |
|
其他应收款 |
270,916,884.46 |
270,916,884.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110,233,159.19 |
110,233,159.19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5,101,791.11 |
495,101,791.11 |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79,332,885.65 |
1,779,332,885.6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7,152,000.00 |
57,152,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349,886.41 |
5,349,886.41 |
|
固定资产 |
178,868,918.42 |
178,868,918.42 |
|
在建工程 |
92,389.39 |
92,389.3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24,198,340.66 |
24,198,340.66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935,900.29 |
46,935,900.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22.00 |
3,722.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91,934,042.82 |
2,091,934,042.82 |
|
资产总计 |
2,587,035,833.93 |
2,587,035,833.93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165,307,770.83 |
165,307,770.8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77,393,608.29 |
77,393,608.29 |
|
应付账款 |
202,505,558.68 |
202,505,558.68 |
|
预收款项 |
2,372,231.07 |
|
-2,372,231.07 |
合同负债 |
|
2,099,319.53 |
2,099,319.53 |
应付职工薪酬 |
6,192,173.70 |
6,192,173.70 |
|
应交税费 |
1,078,541.50 |
1,078,541.50 |
|
其他应付款 |
208,399,600.99 |
208,399,600.9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9,913.37 |
9,913.3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43,588,285.52 |
143,588,285.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272,911.54 |
272,911.54 |
流动负债合计 |
806,837,770.58 |
806,837,770.58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15,928,308.34 |
15,928,308.3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5,928,308.34 |
135,928,308.34 |
|
负债合计 |
942,766,078.92 |
942,766,078.92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283,331,157.00 |
283,331,15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1,197,891,287.52 |
1,197,891,287.52 |
|
减:库存股 |
211,609,144.11 |
211,609,144.1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140,439,908.33 |
140,439,908.33 |
|
未分配利润 |
234,216,546.27 |
234,216,546.2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44,269,755.01 |
1,644,269,755.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87,035,833.93 |
2,587,035,833.93 |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45、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 |
13%或9%、6% |
|
计缴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照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计缴 |
25%/15%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70%或按照租金收入 |
1.2%或12%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照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25% |
PT.BALING TECHNOLOGY INDONESIA |
/ |
南宁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弘润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弘润天源生物技术(法国)有限责任公司 |
33% |
北京弘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A.流转税优惠
本公司产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出口货物享受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出口退税率为13%。 B.所得税优惠
(1)经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2020年12月3日,八菱科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5000927,有效期3年,即2020年度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根据《财政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020年度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9年10月15日, 弘润天源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11003320,有效期3年,即2020年度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4,138.66 |
153,395.05 |
银行存款 |
31,830,004.97 |
46,677,571.04 |
其他货币资金 |
10.00 |
301,006,915.16 |
合计 |
32,034,153.63 |
347,837,881.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50,824.43 |
1,473,182.66 |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账户总计87,863.01元遭到冻结。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112,970,910.46 |
50.83% |
87,294,667.63 |
77.27% |
25,676,242.83 |
8,571,034.36 |
4.16% |
8,571,034.36 |
100.00% |
0.00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109,277,324.63 |
49.17% |
7,248,059.16 |
6.63% |
102,029,265.47 |
197,384,821.98 |
95.84% |
14,595,203.15 |
7.39% |
182,789,618.83 |
其中: |
|
|
|
|
|
|
|
|
|
|
合计 |
222,248,235.09 |
100.00% |
94,542,726.79 |
42.54% |
127,705,508.30 |
205,955,856.34 |
100.00% |
23,166,237.51 |
11.25% |
182,789,618.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 机械有限公司 |
8,560,412.53 |
8,560,412.53 |
10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 |
10,621.83 |
10,621.83 |
10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 公司 |
523,000.00 |
366,1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 司 |
32,611,578.26 |
22,828,104.78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
1,610,000.00 |
1,127,0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32,680,497.34 |
22,876,348.14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安杰玛商务服务有 限公司 |
3,488,000.00 |
2,441,6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安杰玛化妆品有限 公司 |
1,552,400.00 |
1,086,68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深圳市安杰玛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8,259,800.00 |
5,781,86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上海安杰玛美容服务有 限公司 |
780,000.00 |
546,0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幽兰化妆品股份有 限公司 |
1,018,000.00 |
712,6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安杰玛爱玛商贸股 份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735,0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安杰玛爱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4,000.00 |
618,8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幽兰尚东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 |
366,000.00 |
256,2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杰玛家健康管理有 限公司 |
69,800.50 |
48,860.35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幽兰健康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
254,400.00 |
178,08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安杰玛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392,000.00 |
274,4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北京安杰玛爱玛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 |
48,000.00 |
33,600.00 |
7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沈阳众励健康保健咨询 有限公司 |
18,812,400.00 |
18,812,400.00 |
100.00% |
公司已注销 |
合计 |
112,970,910.46 |
87,294,667.63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1,826,696.61 |
1至2年 |
20,059,022.18 |
2至3年 |
90,961,890.17 |
3年以上 |
9,400,626.13 |
3至4年 |
9,327,068.13 |
4至5年 |
24,025.79 |
5年以上 |
49,532.21 |
合计 |
222,248,235.09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 |
23,166,237.51 |
74,256,170.84 |
2,879,681.56 |
|
|
94,542,726.79 |
合计 |
23,166,237.51 |
74,256,170.84 |
2,879,681.56 |
|
|
94,542,726.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
72,202,744.67 |
32.49% |
3,610,137.23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32,680,497.34 |
14.70% |
22,876,348.14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 司 |
32,611,578.26 |
14.67% |
22,828,104.78 |
沈阳众励健康保健咨询 有限公司 |
18,812,400.00 |
8.46% |
18,812,400.00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3,551,569.45 |
6.10% |
694,811.66 |
合计 |
169,858,789.72 |
76.42% |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3,947,325.60 |
30,426,566.88 |
合计 |
53,947,325.60 |
30,426,566.8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2,373,263.80元;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50,961,000.00元。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4,471,275.64 |
98.56% |
9,585,365.42 |
84.42% |
1至2年 |
53,189.53 |
1.17% |
1,677,510.71 |
14.77% |
2至3年 |
11,332.00 |
0.25% |
77,400.01 |
0.68% |
3年以上 |
730.69 |
0.02% |
14,338.55 |
0.13% |
合计 |
4,536,527.86 |
-- |
11,354,614.69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2,389,145.64 |
52.66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73,202.13 |
25.86 |
柳州东城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583,220.90 |
12.86 |
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
138,046.90 |
3.04 |
北京城南之光燃气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36,500.00 |
3.01 |
合计 |
4,420,115.57 |
97.43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1,329,633.18 |
其他应收款 |
184,289,100.27 |
84,762,556.45 |
合计 |
184,289,100.27 |
86,092,189.63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1,329,633.18 |
合计 |
|
1,329,633.18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559,546.26 |
12,125,232.69 |
押金 |
7,984,565.34 |
10,841,467.34 |
往来款 |
529,788,761.05 |
2,638,579.08 |
股权转让款 |
|
28,421,575.33 |
借款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固定资产处置款 |
784,876.00 |
3,141,686.90 |
其他 |
743,181.69 |
1,428,783.44 |
减:坏账准备 |
-400,571,830.07 |
-15,834,768.33 |
合计 |
184,289,100.27 |
84,762,556.4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5,834,768.33 |
|
|
15,834,768.33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132,716.87 |
383,667,311.59 |
|
386,800,028.47 |
本期转回 |
2,062,966.72 |
|
|
2,062,966.72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6,904,518.48 |
383,667,311.59 |
|
400,571,830.0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1,852,981.60 |
1至2年 |
55,440,372.53 |
2至3年 |
19,455,390.45 |
3年以上 |
8,112,185.76 |
3至4年 |
197,497.32 |
4至5年 |
10,818.70 |
5年以上 |
7,903,869.74 |
合计 |
584,860,930.3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 |
15,834,768.33 |
386,800,028.47 |
2,062,966.72 |
|
|
400,571,830.08 |
合计 |
15,834,768.33 |
386,800,028.47 |
2,062,966.72 |
|
|
400,571,830.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王安祥 |
往来款 |
473,789,610.90 |
1年以内 |
81.01% |
331,652,727.63 |
王安祥(浙江迪秀贸 易有限公司) |
借款 |
42,000,000.00 |
1-2年 |
7.18% |
29,400,000.00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 限公司 |
往来款 |
32,800,238.40 |
1年以内: 24,200,000.00, 1-2年: 8,600,238.40 |
5.61% |
22,960,166.88 |
霍尔果斯盖娅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款 |
18,158,035.58 |
2-3年 |
3.10% |
5,447,410.67 |
国家体育馆有限责 任公司 |
押金 |
6,133,225.00 |
5年以上 |
1.05% |
6,133,225.00 |
合计 |
-- |
572,881,109.88 |
-- |
97.95% |
395,593,530.18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56,089,996.70 |
4,743,903.44 |
51,346,093.26 |
48,782,592.31 |
6,872,471.57 |
41,910,120.74 |
在产品 |
2,345,499.53 |
|
2,345,499.53 |
2,395,764.99 |
|
2,395,764.99 |
库存商品 |
111,099,501.96 |
11,449,662.64 |
99,649,839.32 |
109,046,902.41 |
9,087,290.05 |
99,959,612.36 |
周转材料 |
1,372,655.16 |
|
1,372,655.16 |
1,473,898.33 |
|
1,473,898.33 |
合计 |
170,907,653.35 |
16,193,566.08 |
154,714,087.27 |
161,699,158.04 |
15,959,761.62 |
145,739,396.42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6,872,471.57 |
56,466.34 |
|
2,185,034.47 |
|
4,743,903.44 |
库存商品 |
9,087,290.05 |
3,965,620.14 |
|
1,603,247.55 |
|
11,449,662.64 |
合计 |
15,959,761.62 |
4,022,086.48 |
|
3,788,282.02 |
|
16,193,566.08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9,221,198.14 |
30,545,483.64 |
预缴所得税 |
89,593.66 |
58,984.97 |
其他 |
27.20 |
|
合计 |
29,310,819.00 |
30,604,468.61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南宁全世 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 公司 |
16,934,234.87 |
|
|
1,715,809.46 |
|
|
6,370,000.00 |
|
|
12,280,044.33 |
|
重庆八菱 汽车配件 有限公司 |
34,479,255.32 |
|
|
22,530,979.70 |
|
|
|
|
|
57,010,235.02 |
|
广西华纳 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 司 |
242,740,751.66 |
|
170,000,000.00 |
7,512,712.85 |
|
|
66,800,000.00 |
-28,549,410.92 |
-42,002,875.43 |
|
|
深圳市王 博智慧厕 所革新技 术有限公 司 |
6,552,819.76 |
1,000,000.00 |
|
-425,425.16 |
|
|
|
|
|
7,127,394.60 |
|
大姚麻王 科华生物 科技有限 公司 |
35,644,332.02 |
2,000,000.00 |
|
-76,856.74 |
|
|
|
26,600,000.00 |
|
10,967,475.28 |
26,600,000.00 |
小计 |
336,351,393.63 |
3,000,000.00 |
170,000,000.00 |
31,257,220.11 |
|
|
73,170,000.00 |
-1,949,410.92 |
-42,002,875.43 |
87,385,149.23 |
26,600,000.00 |
合计 |
336,351,393.63 |
3,000,000.00 |
170,000,000.00 |
31,257,220.11 |
|
|
73,170,000.00 |
-1,949,410.92 |
-42,002,875.43 |
87,385,149.23 |
26,600,000.00 |
其他说明
由于本公司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本报告期仅取得对方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能获取2020年度财务信息,公司根据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以及诉讼进展情况,已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提26,600,000.00元跌价准备。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7,152,000.00 |
57,152,000.00 |
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7,000,000.00 |
233,600,000.00 |
合计 |
214,152,000.00 |
290,752,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广西北部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1,971,200.00 |
|
|
|
|
|
其他说明:
注: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且本年度无融资交易,根据其提供估值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由于本年度亏损较大,按照估值基准日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作为本次的估值,调整账面价值76,600,000.00元。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68,582,124.28 |
|
|
68,582,124.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6,304.20 |
|
|
1,446,304.20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
1,446,304.20 |
|
|
1,446,304.2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70,028,428.48 |
|
|
70,028,428.48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
|
|
|
|
1.期初余额 |
10,416,466.29 |
|
|
10,416,466.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83,147.86 |
|
|
4,383,147.86 |
(1)计提或摊销 |
4,383,147.86 |
|
|
4,383,147.86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4,799,614.15 |
|
|
14,799,614.15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228,814.33 |
|
|
55,228,814.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165,657.99 |
|
|
58,165,657.99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青岛八菱厂房 |
50,016,257.50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5,213,709.02 |
496,655,808.17 |
合计 |
415,213,709.02 |
496,655,808.1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专用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264,442,438.19 |
278,216,143.38 |
5,674,729.64 |
280,281,307.13 |
12,910,308.95 |
841,524,927.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265.37 |
3,764,813.52 |
-7,524.00 |
6,443,224.85 |
44,764.17 |
10,274,543.91 |
(1)购置 |
39,145.51 |
3,673,792.13 |
|
6,443,224.85 |
46,165.03 |
10,202,327.52 |
(2)在建工程转 入 |
|
92,389.39 |
|
|
|
92,389.39 |
(3)企业合并增 加 |
|
|
|
|
|
|
(4)汇率影响 |
-9,880.14 |
-1,368.00 |
-7,524.00 |
|
-1,400.86 |
-20,173.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46,304.20 |
754,036.44 |
|
|
|
2,200,340.64 |
(1)处置或报废 |
|
754,036.44 |
|
|
|
754,036.44 |
(2)其他 |
1,446,304.20 |
|
|
|
|
1,446,304.20 |
4.期末余额 |
263,025,399.36 |
281,226,920.46 |
5,667,205.64 |
286,724,531.98 |
12,955,073.12 |
849,599,130.56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1.期初余额 |
65,425,548.29 |
147,196,272.82 |
3,796,467.48 |
52,764,114.79 |
10,271,376.93 |
279,453,780.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74,113.93 |
21,135,824.75 |
771,592.76 |
22,315,301.91 |
1,323,446.33 |
57,020,279.68 |
(1)计提 |
11,475,242.19 |
21,150,344.25 |
773,320.86 |
22,315,301.91 |
1,324,295.97 |
57,038,505.18 |
(2)汇率影响 |
-1,128.26 |
-14,519.50 |
-1,728.10 |
|
-849.64 |
-18,225.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531,845.72 |
|
|
-4,060.05 |
527,785.67 |
(1)处置或报废 |
|
531,845.72 |
|
|
-4,060.05 |
527,785.67 |
|
|
|
|
|
|
|
4.期末余额 |
76,899,662.22 |
167,800,251.85 |
4,568,060.24 |
75,079,416.70 |
11,598,883.31 |
335,946,274.32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1,652,383.64 |
|
63,762,955.17 |
|
65,415,338.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33,038,212.30 |
|
33,038,212.30 |
(1)计提 |
|
|
|
33,038,212.30 |
|
33,038,212.30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4,403.89 |
|
|
|
14,403.89 |
(1)处置或报废 |
|
14,403.89 |
|
|
|
14,403.89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1,637,979.75 |
|
96,801,167.47 |
|
98,439,147.22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6,125,737.14 |
111,788,688.86 |
1,099,145.40 |
114,843,947.81 |
1,356,189.81 |
415,213,709.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9,167,957.86 |
129,216,418.96 |
1,878,262.16 |
163,754,237.17 |
2,638,932.02 |
496,655,808.1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专用设备 |
280,327,370.76 |
72,269,217.24 |
96,703,253.52 |
111,354,900.00 |
|
其他设备 |
2,010,118.89 |
1,672,772.55 |
97,913.95 |
239,432.39 |
|
合计 |
282,337,489.65 |
73,941,989.79 |
96,801,167.47 |
111,594,332.39 |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柳东新区1#车间 |
21,643,697.96 |
正在办理中 |
10#生产车间大楼 |
30,230,498.07 |
正在办理中 |
青岛八菱厂房 |
13,069,510.16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64,943,706.19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600,042.78 |
12,507,826.30 |
合计 |
10,600,042.78 |
12,507,826.3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南宁八菱零星技改 工程 |
130,000.00 |
|
130,000.00 |
92,389.39 |
|
92,389.39 |
柳州八菱零星工程 |
1,506,939.61 |
|
1,506,939.61 |
3,452,333.74 |
|
3,452,333.74 |
健康中心 |
8,172,047.59 |
|
8,172,047.59 |
8,172,047.59 |
|
8,172,047.59 |
北京液氮库 |
791,055.58 |
|
791,055.58 |
791,055.58 |
|
791,055.58 |
合计 |
10,600,042.78 |
|
10,600,042.78 |
12,507,826.30 |
|
12,507,826.3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61,642,115.99 |
11,035,515.40 |
|
7,698,555.42 |
67,509.95 |
80,443,696.76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购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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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内部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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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企业合并 增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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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61,642,115.99 |
11,035,515.40 |
|
7,698,555.42 |
67,509.95 |
80,443,696.76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1.期初余额 |
11,646,473.57 |
790,278.44 |
|
3,800,451.21 |
10,486.07 |
16,247,689.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7,724.64 |
1,354,763.04 |
|
795,535.32 |
16,726.12 |
3,434,749.12 |
(1)计提 |
1,267,724.64 |
1,354,763.04 |
|
795,535.32 |
16,726.12 |
3,434,749.12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2,914,198.21 |
2,145,041.48 |
|
4,595,986.53 |
27,212.19 |
19,682,438.41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426,873.92 |
|
|
|
3,426,873.92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3,426,873.92 |
|
|
|
3,426,873.92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727,917.78 |
5,463,600.00 |
|
3,102,568.89 |
40,297.76 |
57,334,384.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995,642.42 |
10,245,236.96 |
|
3,898,104.21 |
57,023.88 |
64,196,007.4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
处置 |
|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 |
603,462,842.13 |
|
|
|
|
603,462,842.13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 限责任公司重八柳州 分公司 |
3,601,622.31 |
|
|
|
|
3,601,622.31 |
合计 |
607,064,464.44 |
|
|
|
|
607,064,464.44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处置 |
|
北京弘润天源基 因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202,721,198.05 |
400,741,644.08 |
|
|
|
603,462,842.13 |
合计 |
202,721,198.05 |
400,741,644.08 |
|
|
|
603,462,842.13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商誉减值情况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重八柳州分公司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603,462,842.13 |
3,601,622.31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202,721,198.05 |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
400,741,644.08 |
3,601,622.31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
385,026,285.49 |
|
调整后整体商誉的账面价值⑤=④+③ |
785,767,929.57 |
3,601,622.31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
37,192,367.86 |
55,874,196.94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⑤+⑥ |
822,960,297.43 |
59,475,819.25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⑧ |
33,765,493.94 |
60,951,653.04 |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⑨=⑦-⑧-(⑥-⑧) |
785,767,929.57 |
|
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
400,741,644.08 |
|
1)弘润天源
弘润天源系公司向非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企业/个人以现金购买其51%的股权时因购买成本大于购买日占弘润天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所形成的商誉。该资产组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上述弘润天源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20日中联评咨字[2021]第1086号《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弘润天源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2)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重八柳州分公司
该资产组系2019年12月公司向非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企业重庆八菱汽配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购买的重庆八菱汽配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100%的股权时,因购买成本大于购买日占重八柳州分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所形成的商誉。该资产组主要为固定资产,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单位 |
关键参数 |
预测期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利润率 |
折现率(加权 平均资本成本 WACC) |
弘润天源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重庆八菱柳州分公司 |
2021年-2025年(后续为稳定期) |
[注2] |
1.00%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10.64% |
注1:受员工涉嫌诈骗事件的影响,2019年弘润天源的经营业绩大幅下滑。2020年1月开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北京市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较为严格,特别是住宅小区,对外来人员出入控制严格,而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绿茵花园别墅区内。2020年6月份北京市连续出现多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大兴区曾一度被列为疫情中风险地区。因疫情管控需要,弘润天源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对外开展业务。另外,由于王安祥负有弘润天源6个亿的业绩承诺,并购后弘润天源仍由王安祥负责运营,王安祥在经营过程中滥用其经营管理地位大额占用弘润天源的资金,导致弘润天源资金短缺。
受经营不利影响,王安祥及弘润天源资金持续恶化。经查询企查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弘润天源目前身负多项官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中有4起执行案件由于弘润天源无可执行财产已终本执行。公司法人王安祥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受上述情况综合影响,2020年弘润天源的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工陆续离职,至基准日公司所有员工均已离职,公司业务全面暂停。
由于并购后弘润天源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评估基准日经营活动处于停滞状态,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企业管理层认为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未来预计现金流量无法可靠计量。结合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本次评估仅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注2:预测期2021年-2025年增长率分别为20%、2%、2%、1%、1%,考虑2020年企业受新冠影响较大, 2021年以后受新冠的影响会逐渐变小,故2021年增长率较高,2021年以后基本保持稳定。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地下室装修费 |
4,698,523.73 |
|
939,704.74 |
|
3,758,818.99 |
细胞培养基地装修费 |
6,966,666.65 |
|
1,466,666.66 |
|
5,499,999.99 |
空调机组工程(枫树林设备 外围幕墙工程) |
703,243.38 |
|
138,342.96 |
|
564,900.42 |
合计 |
12,368,433.76 |
|
2,544,714.36 |
|
9,823,719.40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18,290,754.20 |
121,828,166.59 |
12,708,776.30 |
84,677,240.23 |
递延收益 |
2,688,791.25 |
17,925,274.98 |
3,231,976.60 |
21,546,510.70 |
合计 |
20,979,545.45 |
139,753,441.57 |
15,940,752.90 |
106,223,750.9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
1,359,788.12 |
9,065,254.13 |
3,645,487.80 |
25,352,811.60 |
合计 |
1,359,788.12 |
9,065,254.13 |
3,645,487.80 |
25,352,811.6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20,979,545.45 |
|
15,940,752.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359,788.12 |
|
3,645,487.8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60,046,235.16 |
58,673,808.05 |
可抵扣亏损 |
197,643,187.66 |
174,637,678.66 |
合计 |
1,757,689,422.82 |
233,311,486.7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
2,472,207.40 |
|
2021年 |
9,534,951.79 |
9,538,807.56 |
|
2022年 |
9,663,549.06 |
9,663,549.06 |
|
2023年 |
62,981,346.06 |
63,183,474.04 |
|
2024年 |
89,212,072.98 |
89,456,736.44 |
|
2025年 |
26,251,267.77 |
|
|
合计 |
197,643,187.66 |
174,314,774.50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7,275,085.58 |
|
7,275,085.58 |
5,794,694.92 |
|
5,794,694.92 |
合计 |
7,275,085.58 |
|
7,275,085.58 |
5,794,694.92 |
|
5,794,694.92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 |
6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89,0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120,000,000.00 |
12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2,025,381.65 |
307,770.83 |
合计 |
221,025,381.65 |
185,307,770.83 |
合计 221,025,381.65 185,307,770.8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20,0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6.50% |
2020年10月28日 |
9.75% |
合计 |
20,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7,487,900.00 |
82,393,608.29 |
合计 |
97,487,900.00 |
82,393,608.2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0,780,812.83 |
284,415,971.26 |
1年以上 |
39,763,063.09 |
18,434,066.90 |
合计 |
240,543,875.92 |
302,850,038.1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 |
6,648,912.13 |
未结算 |
贵州凯科特材料有限公司 |
4,672,890.23 |
未结算 |
艾仕得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3,747,923.93 |
未结算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92,555.51 |
未结算 |
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17,452.79 |
未结算 |
武汉百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2,141,600.00 |
未结算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1,340,782.74 |
未结算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
1,046,764.64 |
基建工程项目质保金 |
广州然音贸易代理有限公司 |
923,920.92 |
设备质保金 |
合计 |
26,232,802.89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1,542,709.36 |
3,743,091.64 |
细胞存储递延收入 |
2,137,746.36 |
2,137,746.36 |
胎盘脐带储存递延收入 |
367,746.00 |
358,038.72 |
成纤维存储递延收入 |
413,708.75 |
620,744.06 |
合计 |
4,461,910.47 |
6,859,620.78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408,230.67 |
72,160,723.61 |
69,382,355.35 |
12,186,598.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3,443.48 |
629,815.27 |
673,614.37 |
29,644.38 |
合计 |
9,481,674.15 |
72,790,538.88 |
70,055,969.72 |
12,216,243.3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015,311.19 |
66,350,733.31 |
64,107,021.65 |
11,259,022.85 |
2、职工福利费 |
|
860,764.94 |
860,764.94 |
|
3、社会保险费 |
61,605.48 |
2,938,319.90 |
2,947,354.30 |
52,571.0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5,588.30 |
2,922,051.18 |
2,927,641.59 |
49,997.89 |
工伤保险费 |
1,593.56 |
15,506.50 |
16,609.43 |
490.63 |
生育保险费 |
4,423.62 |
762.22 |
3,103.28 |
2,082.56 |
4、住房公积金 |
331,314.00 |
1,992,428.54 |
1,448,737.54 |
875,005.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18,476.92 |
18,476.92 |
|
合计 |
9,408,230.67 |
72,160,723.61 |
69,382,355.35 |
12,186,598.9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9,918.12 |
610,106.75 |
651,820.19 |
28,204.68 |
2、失业保险费 |
3,525.36 |
19,708.52 |
21,794.18 |
1,439.70 |
合计 |
73,443.48 |
629,815.27 |
673,614.37 |
29,644.38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361,668.91 |
4,912,900.68 |
企业所得税 |
8,129,946.23 |
4,343,928.12 |
个人所得税 |
38,039.47 |
206,679.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1,971.62 |
424,411.2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5,096.58 |
120,757.03 |
教育费附加 |
307,650.95 |
182,393.81 |
房产税 |
|
83,857.70 |
土地使用税 |
|
74,866.80 |
其他税费 |
21,388.48 |
19,588.43 |
合计 |
17,645,762.24 |
10,369,383.14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9,913.37 |
9,913.37 |
其他应付款 |
20,291,607.22 |
33,972,592.45 |
合计 |
20,301,520.59 |
33,982,505.82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9,913.37 |
9,913.37 |
合计 |
9,913.37 |
9,913.3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股改前股东,无法取得联系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10,813,402.35 |
10,598,400.26 |
押金保证金 |
883,071.95 |
811,213.45 |
代收款 |
731,100.77 |
122,398.58 |
员工持股计划 |
|
18,070,000.00 |
往来款 |
|
2,930,954.75 |
其他 |
7,864,032.15 |
1,439,625.41 |
合计 |
20,291,607.22 |
33,972,592.4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半壁店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公司 |
5,950,000.00 |
|
杰玛雷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323,000.00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并购项目中介费暂缓支付 |
北京中关村上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97,200.00 |
|
蔡宏劼 |
588,032.00 |
|
合计 |
10,108,232.00 |
--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000,000.00 |
143,588,285.52 |
合计 |
26,000,000.00 |
143,588,285.52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48,966.81 |
329,789.50 |
合计 |
148,966.81 |
329,789.5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
期末余额 |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保证借款 |
|
120,000,000.00 |
合计 |
|
12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
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计划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546,510.70 |
200,000.00 |
3,821,235.72 |
17,925,274.98 |
与资产及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余额 |
合计 |
21,546,510.70 |
200,000.00 |
3,821,235.72 |
17,925,274.9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车用换热器 及暖风机生 产基地 |
1,700,000.00 |
|
|
300,000.00 |
|
|
1,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注塑件 生产项目 |
1,840,000.00 |
|
|
230,000.00 |
|
|
1,6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200万 台汽车用热 交换器产业 链示范基地 |
3,150,000.00 |
|
|
700,000.00 |
|
|
2,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技术中心及 新产品产业 化工程 |
7,236,000.00 |
|
|
1,296,000.00 |
|
|
5,9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乘用车中冷 器生产线项 目 |
2,000,000.00 |
|
|
250,000.00 |
|
|
1,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 补助 |
5,620,510.70 |
200,000.00 |
|
1,045,235.72 |
|
|
4,775,274.98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21,546,510.70 |
200,000.00 |
|
3,821,235.72 |
|
|
17,925,274.98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细胞存储递延收入 |
30,381,014.31 |
32,518,760.67 |
胎盘脐带储存递延收入 |
8,797,150.39 |
8,624,634.20 |
成纤维存储递延收入 |
151,739.59 |
820,606.46 |
合计 |
39,329,904.29 |
41,964,001.33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283,331,157.00 |
|
|
|
|
|
283,331,157.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86,800,964.10 |
|
|
1,186,800,964.10 |
其他资本公积 |
9,810,468.11 |
|
|
9,810,468.11 |
合计 |
1,196,611,432.21 |
|
|
1,196,611,432.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11,609,144.11 |
|
|
211,609,144.11 |
合计 |
211,609,144.11 |
|
|
211,609,144.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所得 |
减:前期计入 |
减:前期 |
减:所得 |
税后归属 |
税后归属 |
|
|
税前发生额 |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税费用 |
于母公司 |
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76,600,000.00 |
|
|
-11,490,000.00 |
-65,110,000.00 |
|
-65,11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
-76,600,000.00 |
|
|
-11,490,000.00 |
-65,110,000.00 |
|
-65,110,000.00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146,084.12 |
22,563.81 |
61,106.94 |
|
|
-38,543.13 |
|
-184,627.25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6,084.12 |
22,563.81 |
61,106.94 |
|
|
-38,543.13 |
|
-184,627.25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6,084.12 |
-76,577,436.19 |
61,106.94 |
|
-11,490,000.00 |
-65,148,543.13 |
|
-65,294,627.2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3,778,422.19 |
|
|
93,778,422.19 |
任意盈余公积 |
46,661,486.14 |
|
|
46,661,486.14 |
合计 |
140,439,908.33 |
|
|
140,439,908.3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807,101.0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807,101.09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5,193,404.89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39,386,303.80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515,816,464.50 |
436,836,978.66 |
653,487,296.44 |
569,840,894.29 |
其他业务 |
89,043,444.48 |
59,214,467.32 |
97,417,150.86 |
64,739,970.48 |
合计 |
604,859,908.98 |
496,051,445.98 |
750,904,447.30 |
634,580,864.77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 |
604,859,908.98 |
750,904,447.30 |
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89,043,444.48 |
97,417,150.86 |
主营业务无关 |
其中: |
|
|
|
其中:材料销售 |
79,476,512.67 |
|
销售材料,与主营业务无关 |
租赁业务 |
7,410,627.48 |
|
租赁房屋,与主营业务无关 |
模具开发 |
|
|
模具开发,与主营业务无关 |
其他 |
2,156,304.33 |
|
维修费,综合管理费等,与主营业务无关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89,043,444.48 |
97,417,150.86 |
与主营业务无关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0.00 |
无该项业务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515,816,464.50 |
653,487,296.44 |
扣除后主营业务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
合计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8,806.14 |
1,399,465.09 |
教育费附加 |
528,836.51 |
651,696.76 |
房产税 |
1,960,321.14 |
2,714,304.16 |
土地使用税 |
594,624.13 |
1,417,117.80 |
印花税 |
416,133.50 |
426,194.50 |
地方教育附加 |
352,557.64 |
434,464.49 |
其他 |
57,946.08 |
78,247.34 |
合计 |
5,109,225.14 |
7,121,490.14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29,905.35 |
2,643,459.05 |
仓储费 |
3,651,584.32 |
3,526,505.76 |
运输费 |
|
11,845,246.31 |
办公差旅费 |
296,780.33 |
668,820.57 |
业务接待费 |
173,601.55 |
146,914.40 |
维修费及折旧费 |
1,940,348.15 |
1,470,220.81 |
广告宣传费 |
|
2,045,212.04 |
服务费 |
3,752.00 |
2,142,869.82 |
其他 |
937,511.00 |
515,136.45 |
合计 |
10,433,482.70 |
25,004,385.21 |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运费9,323,698.54元,系执行新收入准则,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413,723.70 |
27,498,150.15 |
办公差旅费 |
4,064,063.12 |
4,550,758.33 |
装修维护 |
2,991,568.14 |
3,803,325.01 |
折旧及摊销 |
30,537,097.22 |
30,785,035.42 |
业务接待费 |
368,837.94 |
325,766.32 |
董事会费 |
207,000.00 |
182,830.19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407,137.19 |
9,736,945.38 |
房租水电物业费 |
4,270,753.08 |
3,146,274.2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40,132.39 |
421,193.90 |
安保费 |
|
775,312.87 |
搬迁费 |
|
7,995,144.11 |
其他 |
2,380,999.87 |
453,510.73 |
合计 |
74,981,312.65 |
89,674,246.65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599,562.19 |
11,828,137.11 |
模具 |
1,505,846.54 |
1,270,562.55 |
材料费 |
2,414,347.49 |
1,890,143.59 |
动力 |
316,930.09 |
552,181.40 |
折旧及摊销 |
2,922,525.96 |
4,780,259.78 |
办公差旅费 |
101,513.81 |
808,688.76 |
试制产品检验费 |
1,060,897.97 |
98,689.44 |
其他 |
53,139.57 |
302,834.36 |
合计 |
16,974,763.62 |
21,531,496.99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2,592,054.94 |
17,331,963.12 |
减:利息收入 |
17,770,369.95 |
23,177,569.17 |
汇兑损失 |
1,528,927.78 |
482,821.75 |
减:汇兑收益 |
1,103,720.84 |
394,609.24 |
手续费支出 |
365,572.57 |
921,798.34 |
合计 |
5,612,464.50 |
-4,835,595.20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及社保补贴 |
4,268,720.21 |
416,141.70 |
技术中心及新产品产业化工程 |
1,296,000.00 |
1,296,000.00 |
年产200万台汽车用热交换器产业链示范基地 |
700,000.00 |
700,000.00 |
以工代训补贴 |
575,000.00 |
|
计算机CPU用硬钎焊水冷散热器项目 |
333,700.00 |
333,700.00 |
车用换热器及暖风机生产基地 |
300,000.00 |
300,000.00 |
2019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补 |
271,500.00 |
|
乘用车中冷器生产线项目 |
250,000.00 |
250,000.00 |
新型注塑件生产项目 |
230,000.00 |
230,000.00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76,978.94 |
2,121,149.47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35,847.19 |
2,130,785.72 |
合计 |
9,537,746.34 |
7,777,776.89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257,858.21 |
-38,199,258.5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448,144.61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42,823.19 |
-4,949,007.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971,200.00 |
1,724,800.00 |
其他 |
29,871.34 |
|
合计 |
16,867,961.75 |
-41,423,466.07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84,744,661.60 |
-5,733,847.31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71,376,489.28 |
-7,032,036.20 |
合计 |
-456,121,150.88 |
-12,765,883.51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435,663.01 |
-8,445,004.1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6,600,000.00 |
-28,549,410.92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3,038,212.30 |
-65,415,338.81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426,873.92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400,741,644.08 |
-202,721,198.05 |
合计 |
-467,242,393.31 |
-305,130,951.91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 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3,766.04 |
-2,807,507.44 |
合计 |
-123,766.04 |
-2,807,507.4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12,175.66 |
1,106,595.18 |
112,175.66 |
合计 |
112,175.66 |
1,106,595.18 |
112,175.6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
|
32,968,066.93 |
|
其他 |
592,197.07 |
1,341,521.42 |
592,197.07 |
合计 |
592,197.07 |
34,309,588.35 |
592,197.07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328,659.88 |
3,402,887.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165,507.77 |
-7,044,192.88 |
合计 |
10,494,167.65 |
-3,641,305.6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01,864,409.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5,279,661.3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7,441,821.6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8,478.5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958,553.7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48,800.9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7,377,928.4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521,003.54 |
所得税费用 |
10,494,167.65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0,118,437.62 |
14,161,777.32 |
政府补助 |
5,268,467.81 |
3,397,291.17 |
保证金及押金 |
|
452,320.83 |
收到的往来款 |
2,597,461.91 |
338,950,846.39 |
经营活动有关的营业外收入 |
8,351.10 |
526,358.83 |
其他 |
14,210.30 |
36,127.60 |
合计 |
18,006,928.74 |
357,524,722.1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支出 |
365,579.79 |
921,798.34 |
付现销售费用 |
2,923,148.69 |
4,741,142.44 |
付现管理费用 |
15,780,590.76 |
27,439,046.81 |
付现研发费用 |
325,871.82 |
233,200.67 |
支付的往来款 |
176,050,530.26 |
344,811,616.43 |
经营活动有关的营业外支出 |
142,509.50 |
296,406.35 |
其他 |
614,466.15 |
900,962.27 |
合计 |
196,202,696.97 |
379,344,173.3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1)公司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存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支行的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存款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已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1.7亿元银行存款的定期存单(存款期限6个月,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已于2020年1月8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承兑合同》约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投资款 |
10,263,539.75 |
|
年化收益 |
4,736,460.25 |
7,686,158.67 |
吸收合并收到的现金 |
|
318,199.21 |
合计 |
15,000,000.00 |
8,004,357.8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重组相关费用 |
310,000.00 |
5,039,194.90 |
合计 |
310,000.00 |
5,039,194.9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回员工持股计划款项 |
18,070,000.00 |
|
合计 |
18,070,000.00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912,358,576.81 |
-406,084,160.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23,363,544.19 |
317,896,835.4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875,641.87 |
70,156,229.5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434,749.12 |
2,863,068.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44,714.3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766.04 |
2,807,507.4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
32,968,066.9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250,655.14 |
17,190,076.3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423,173.14 |
41,423,466.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6,451,207.45 |
-8,222,874.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2,285,699.68 |
3,645,487.8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410,353.86 |
-50,067,898.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232,139,865.51 |
104,082,482.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41,233,185.65 |
-23,459,744.45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806,576.48 |
105,198,542.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946,290.62 |
46,776,282.8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6,776,282.80 |
551,584,105.4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29,992.18 |
-504,807,822.6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946,290.62 |
46,776,282.80 |
其中:库存现金 |
204,138.66 |
153,395.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742,141.96 |
46,615,972.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00 |
6,915.1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46,290.62 |
46,776,282.80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7,863.01 |
法院冻结 |
固定资产 |
125,320,283.82 |
短期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3,877,246.78 |
短期借款抵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7,152,000.00 |
短期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5,212,556.82 |
短期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907,753,165.38 |
信托贷款质押 |
合计 |
1,129,403,115.81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392,918.13 |
6.5249 |
9,088,651.51 |
欧元 |
3,361.73 |
8.0250 |
26,977.88 |
港币 |
|
|
|
印尼卢比 |
3,086,086,674.78 |
0.000464 |
1,431,944.22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印尼卢比 |
399,149,063.00 |
0.0004640 |
185,205.17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其他应付款 |
|
|
|
其中:印尼卢比 |
2,025,629,184.00 |
0.000464 |
939,891.94 |
欧元 |
380,500.00 |
8.0250 |
3,053,512.50 |
其他应收款 |
|
|
|
其中:印尼卢比 |
114,240,782.37 |
0.000464 |
53,007.72 |
欧元 |
140,000.00 |
8.0250 |
1,123,500.00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PT.BALING TECHNOLOGY INDONESIA |
雅加达 |
印尼卢比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主要以该货币结算 |
弘润天源生物技术(法国)有限责任公司 |
巴黎 |
欧元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主要以该货币结算 |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南宁盛金供 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 |
100.00% |
由南宁八菱投资设立 |
2020年06月03日 |
|
|
|
|
|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20年5月,苏州印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已经注销。
(2)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盛金”)。南宁盛金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八菱科技出资980万元人民币持有南宁盛金98%的股权,柳州八菱出资20万元人民币持有南宁盛金2%的股权。2020年6月3日,南宁盛金完成南宁盛金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宁盛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柳州八菱科技有 |
柳州 |
柳州 |
换热器、汽车配件、发电机 |
100.00% |
|
投资设立 |
限公司 |
|
|
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及船舶工程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塑料板、管、型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
|
|
|
青岛八菱科技有 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 |
散热器、汽车配件、空调配件、发电机组配件、工程机械、机车配件、船舶工程设备配件的销售及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印象恐龙文化艺 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项目投资;产品设计;票务代理;文艺表演等 |
100.00% |
|
收购 |
南宁八菱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南宁 |
南宁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 |
99.98% |
0.02% |
投资设立 |
PT.BALING TECHNOLOGY INDONESIA |
雅加达 |
雅加达 |
换热器生产及销售 |
95.00% |
5.00% |
投资设立 |
北京弘润天源基 因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从事细胞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健康管理等 |
51.00% |
|
收购 |
南宁盛金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城市配送运输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国家专控产品)等 |
98.00% |
2.00% |
投资设立(注2)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
损益 |
派的股利 |
|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损益 派的股利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 |
重庆北部新区 |
重庆北部新区 |
汽车配件 |
49.00% |
|
权益法 |
限责任公司 |
|
|
|
|
|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开发区 |
南宁市高新开发区 |
汽车塑料件、金属件加工、销售 |
49.00% |
|
权益法 |
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 |
工业大麻产品研发、加工、生物萃取、销售 |
22.00% |
|
权益法 |
深圳市王博智慧厕所 革新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
智慧厕所、马桶的研发、制造、销售 |
20.00%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流动资产 |
486,872,495.75 |
26,665,013.86 |
377,862,042.26 |
34,966,164.79 |
700,599,807.54 |
非流动资产 |
407,386,364.04 |
4,303,260.67 |
472,754,284.61 |
5,988,357.59 |
505,368,700.09 |
资产合计 |
894,258,859.79 |
30,968,274.53 |
850,616,326.87 |
40,954,522.38 |
1,205,968,507.63 |
流动负债 |
769,314,797.26 |
5,905,657.32 |
770,250,495.56 |
6,394,859.37 |
683,227,715.59 |
非流动负债 |
8,596,644.13 |
|
10,000,004.13 |
|
21,092,328.14 |
负债合计 |
777,911,441.39 |
5,905,657.32 |
780,250,499.69 |
6,394,859.37 |
704,320,043.7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 |
116,347,418.40 |
25,062,617.21 |
70,365,827.18 |
34,559,663.01 |
501,648,463.9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 |
57,010,235.02 |
12,280,682.43 |
34,479,255.32 |
16,934,234.87 |
218,969,554.49 |
调整事项 |
|
-638.10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 利润 |
|
-638.10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 |
57,010,235.02 |
12,280,044.33 |
34,479,255.32 |
16,934,234.87 |
242,740,751.66 |
资的账面价值 |
|
|
|
|
|
营业收入 |
732,668,507.73 |
45,567,912.85 |
575,785,309.34 |
59,136,220.36 |
467,132,344.94 |
净利润 |
45,981,591.22 |
3,502,954.20 |
-40,118,221.83 |
5,165,152.54 |
-46,445,423.65 |
综合收益总额 |
45,981,591.22 |
3,502,954.20 |
-40,118,221.83 |
5,165,152.54 |
-46,445,423.6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 联营企业的股利 |
|
6,370,000.00 |
34,3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本期已将所持有的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094,869.88 |
42,197,151.7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2,476,474.62 |
-4,548,870.41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76,474.62 |
-4,548,870.41 |
其他说明
由于本公司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本报告期仅取得对方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能获取2020年度财务信息,公司根据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以及诉讼进展情况,已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提26,600,000.00元跌价准备。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221,152,000.00 |
221,152,000.00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赔偿支付的股票,其市价的确定依据为股票市收盘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顾瑜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2.27% |
32.2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顾瑜持有公司股份8.71%,杨竞忠持有公司股份23.45%,杨经宇持有公司股份0.11%,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妇,杨经宇为顾瑜、杨竞忠夫妇之子;杨竞忠将其持有公司23.45%的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顾瑜行使,因此,顾瑜控制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合计32.16%;顾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27%。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顾瑜。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黄志强 |
公司高管 |
杨经宇 |
公司高管 |
黄生田 |
公司高管 |
刘汉桥 |
公司高管 |
黄进叶 |
公司高管 |
魏远海 |
公司高管 |
黄仕和 |
公司高管 |
黄贻帅 |
公司高管 |
岑勉 |
公司高管 |
黄缘 |
公司高管 |
谭显兴 |
公司高管 |
王安祥 |
控股子公司高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金子亿 |
控股子公司高管 |
沈丽 |
控股子公司高管 |
李春明 |
控股子公司高管 |
黄桂玲 |
控股子公司高管 |
林永春 |
控股子公司高管 |
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高管在其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广西梧松林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在其担任董事长 |
南京梧松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在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广西梧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在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梧州市嘉盈树胶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在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王安祥、金子亿共同控制的公司 |
莒南弘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王安祥、金子亿共同控制的公司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杰玛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安杰玛化妆品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东方亚美基因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泊香堡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安杰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安杰玛爱玛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深圳市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源能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安杰玛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安杰玛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杰玛雷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安杰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华康美医学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安朗知商务会所有限责任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东方杰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源能保健咨询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东方杰玛医院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乐瀚化妆品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盛乐瀚化妆品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安杰玛生物科技(法国)有限公司/ ANN-JEMA BIOTECHNOLOGY (FRANCE) CO. LIMITED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安杰玛生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易达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安杰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安杰玛化妆品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润升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润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上海澳斯泰临床检验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基源天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朗诺基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朗诺基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安杰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麦肯西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安杰玛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朗诺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王安祥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椿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王安祥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幽兰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王安祥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安杰玛爱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王安祥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幽兰尚东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王安祥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幽兰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王安祥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香泊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金子亿亲属共同控制的公司 |
北京安杰玛爱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
王安祥控制下的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47,987,750.28 |
70,000,000.00 |
是 |
59,437,370.88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 有限责任公司柳州 分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3,400,000.00 |
3,500,000.00 |
是 |
110,314,885.33 |
安杰玛化妆品(上 海)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
80,000,000.00 |
是 |
17,437.42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 限公司 |
服务费 |
3,752.00 |
85,000,000.00 |
是 |
106,800.00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35,000,000.00 |
是 |
740,590.5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销售原材料 |
31,823,463.09 |
40,902,380.93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综合管理费 |
274,719.00 |
294,625.08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939,760.34 |
1,380,044.85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
销售原材料 |
|
3,364,626.09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
水电费 |
|
4,212.64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76,981.13 |
6,509,433.96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5,319,622.64 |
北京安杰玛化妆品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754,716.98 |
北京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188,679.25 |
北京安杰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716,981.13 |
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377,358.49 |
北京幽兰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94,339.62 |
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143,037.74 |
北京幽兰尚东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79,245.28 |
北京幽兰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194,716.98 |
北京安杰玛爱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37,735.85 |
北京杰玛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4,315.84 |
北京安杰玛爱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67,924.5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区高新大道21号的2#厂房 |
1,366,878.99 |
1,449,762.75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区高新大道21号的3#厂房 |
102,779.85 |
109,012.14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柳 州分公司 |
广西柳州市车园横五路10号2#厂房 |
|
5,198,146.6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仓库 |
|
446,927.58 |
王安祥 |
大兴区半壁店经茵花园别墅四季6号37号楼1至3层全部 |
600,000.00 |
350,000.00 |
王安祥 |
车辆 |
48,000.00 |
28,000.00 |
杰玛雷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 |
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康业路801弄88号90号 |
661,500.00 |
385,875.00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 |
北京大兴区魏善庄绿茵花园别墅区东区4号楼、5号楼 |
|
1,926,605.5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宁科菱商务信息咨询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30,505,254.00 |
2019年09月06日 |
2022年09月06日 |
否 |
顾瑜、杨竞忠 |
84,832,601.00 |
2019年09月06日 |
2022年09月06日 |
否 |
顾瑜、杨竞忠 |
160,000,000.00 |
2018年08月1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否 |
顾瑜、杨竞忠 |
110,000,000.00 |
2019年11月22日 |
2023年12月30日 |
否 |
顾瑜、杨竞忠 |
10,000,0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3年12月30日 |
否 |
顾瑜、杨竞忠 |
120,000,0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4年12月02日 |
否 |
杨竞忠 |
110,000,000.00 |
2019年11月22日 |
2020年12月30日 |
是 |
杨竞忠 |
10,000,0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0年12月30日 |
是 |
杨竞忠 |
120,000,0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1年12月02日 |
否 |
刘汉桥 |
10,600,000.00 |
2019年12月26日 |
2020年02月26日 |
是 |
黄缘 |
9,400,000.00 |
2019年12月26日 |
2020年02月26日 |
是 |
王安祥 |
20,000,000.00 |
2016年10月27日 |
2020年10月27日 |
是 |
刘汉桥 |
10,630,000.00 |
2020年02月25日 |
2020年07月25日 |
是 |
黄缘 |
9,370,000.00 |
2020年02月25日 |
2020年07月25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98.13 |
354.26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
523,000.00 |
366,100.00 |
523,000.00 |
49,89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 |
32,611,578.26 |
22,828,104.78 |
32,523,578.26 |
3,252,357.83 |
应收账款 |
安杰玛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610,000.00 |
1,127,000.00 |
1,610,000.00 |
98,00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 |
32,680,497.34 |
22,876,348.14 |
32,680,497.34 |
2,258,393.73 |
|
管理有限公司 |
|
|
|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杰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3,488,000.00 |
2,441,600.00 |
3,488,000.00 |
258,08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杰玛化妆品有限公司 |
1,552,400.00 |
1,086,680.00 |
1,552,400.00 |
148,724.00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259,800.00 |
5,781,860.00 |
8,259,800.00 |
771,476.00 |
应收账款 |
上海安杰玛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
780,000.00 |
546,000.00 |
780,000.00 |
78,00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幽兰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1,018,000.00 |
712,600.00 |
1,018,000.00 |
83,08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杰玛爱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735,000.00 |
1,050,000.00 |
54,60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杰玛爱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4,000.00 |
618,800.00 |
884,000.00 |
70,04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幽兰尚东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366,000.00 |
256,200.00 |
366,000.00 |
22,56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杰玛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69,800.50 |
48,860.35 |
69,800.50 |
4,566.14 |
应收账款 |
北京幽兰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54,400.00 |
178,080.00 |
254,400.00 |
2,544.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杰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92,000.00 |
274,400.00 |
392,000.00 |
3,92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安杰玛爱玛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48,000.00 |
33,600.00 |
48,000.00 |
480.00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 |
32,800,238.40 |
22,960,166.88 |
8,603,990.40 |
|
其他应收款 |
安杰玛生物科技(法国)有限公司/ANN-JEMABIOTECHNOLOGY(FRANCE)CO.LIMITED |
1,123,500.00 |
1,123,500.00 |
1,094,170.00 |
109,417.00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杰玛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857,849.23 |
1,300,494.46 |
1,745,379.23 |
17,453.79 |
其他应收款 |
王安祥 |
473,789,610.90 |
331,652,727.63 |
|
|
其他应收款 |
王安祥(浙江迪秀贸 |
42,000,000.00 |
29,400,000.00 |
42,000,000.00 |
8,400,000.00 |
|
易有限公司) |
|
|
|
|
合计 |
|
637,158,674.63 |
446,348,122.24 |
138,943,015.73 |
15,683,582.49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0,271,071.83 |
33,387,181.38 |
应付账款 |
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1,340,782.74 |
1,340,782.74 |
应付账款 |
上海澳斯泰临床检验有限公司 |
173,473.75 |
173,473.75 |
应付账款 |
上海东方杰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17,452.79 |
2,517,452.79 |
应付账款 |
北京东方亚美基因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37.74 |
6,037.74 |
其他应付款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
18,070,000.00 |
应付账款 |
安杰玛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
457,682.67 |
457,682.67 |
应付账款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92,555.51 |
3,192,555.51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7,346.00 |
487,346.00 |
其他应付款 |
杰玛雷明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984,500.00 |
1,32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源能保健咨询有限公司 |
33,600.00 |
33,6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安祥 |
|
934,000.00 |
7、关联方承诺
(1)业绩承诺
公司于2019年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王安祥作为交易对手方之一在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本协议生效后,承诺在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弘润天源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若弘润天源未能达到前述经营性净利润总额承诺的(以弘润天源2019年至2021年年度经公司同意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计报告),公司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60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60日内,按照补偿额=【(6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17.8/6×51%】向公司进行补偿。
2019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的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为1,858.33万元,2020年度弘润天源经审计后的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为-45,850.08万元,累计实现承诺利润-43,991.75万元。
(2)资产置换承诺
由于并购前,弘润天源在2018年期末存在余额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尚未收回,其中大部分为其原实际控制人王安祥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且短期内以现金归还难度较大,为了解决该资金占用问题,弘润天源拟以其原实际控制人的其他相关资产抵债。除此之外,弘润天源自建的大兴区朗诺生命庄园健康中心1-5号楼系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也未办理相关证照,存在重大产权瑕疵,且取得产权证书难度较大,考虑到该5栋建筑并非弘润天源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弘润天源的生产经营并未依靠该五栋建筑,为了解决该5栋建筑的产权瑕疵问题,弘润天源拟以其原实际控制人合法所有的其他房产建筑替换。2019年1月19日,弘润天源与王安祥、金明武和相远东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弘润天源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人民币314,814,644.86元债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人民币8,000,000.00元债务、在建工程账面值余额人民币36,537,033.96元(评估值40,496,000.00元)的健康中心1号楼以及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净值人民币127,638,877.35元(评估值137,320,000.00元)的健康中心2-5号楼作为置出资产,置入王安祥、金明武及相远东位于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的七处产权清晰的房地产。置换标的物的价值将依据各自委托并经对方认可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值确定,弘润天源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484,630,644.86元。
王安祥及其控制下的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莒南恒鑫")、莒南弘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莒南弘润")作为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在公司收购弘润天源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保证上述置入资产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整、合法的置入弘润天源。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该等资产无法完整置入弘润天源的,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应经公司许可,置入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等值资产,并应承担因此给弘润天源造成的损失及依本协议而承担的违约责任。王安祥、莒南恒鑫及莒南弘润承诺,弘润天源现有的各项资产权属清晰,不会对弘润天源的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019年10月28日,王安祥以现金方式完成弘润天源306,814,644.86元其他应收款的资产置换。
对于尚需置换的健康中心1-5号楼,王安祥于2019年10月28日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与其名下位于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桃园150号楼进行置换;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该资产无法完整置入弘润天源的,王安祥将以现金方式或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等值资产置入弘润天源,并承担因此给弘润天源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置换延期暨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弘润天源资产置换方案调整如下:(1)弘润天源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1,481.46万元债权及其他应付款800.00万元债务由王安祥以现金方式置换。弘润天源其他应付款800.00万元由王安祥支付,扣除该笔应付款后,王安祥实际应置换弘润天源其他应收款30,681.46万元。(2)弘润天源在建工程账面余额3,653.70万元及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12,763.89万元的健康中心大楼建筑物尚需与王安祥名下位于大兴区半壁店绿茵花园别墅桃园150号楼房地产进行置换,该部分资产置换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该部分资产无法完整置入弘润天源的,王安祥将以现金方式或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等值资产置入弘润天源。
2020年1月8日,王安祥支付现金170,000,000.00元置换弘润天源健康中心1-5号楼。本次资产置换以评估价值进行置换,弘润天源健康中心1-5号楼评估价值177,816,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剩余资产置换余额7,789,610.90元未支付。
(3)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承诺
①2020年5月,公司委派工作人员与年审会计师到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1)孙公司海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合计2.96亿元,存款期限12个月,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已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海南弘天存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的1.7亿元银行存款的定期存单(存款期限6个月,自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已于2020年1月8日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承兑合同》约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后经查实:王安祥为了履行对弘润天源的资产置换承诺,向第三方先后借款2.96亿元和1.7亿元。所借款项由王安祥支付给弘润天源后转入海南弘天,再做定期存款。随后王安祥按照第三方的指示,再将海南弘天前述2.96亿元及1.7亿元定期存款存单为第三方指定的单位作质押担保,分别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根据自查结果,海南弘天上述4.66亿元银行定期存单实际上是为王安祥的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未经公司同意,构成了违规对外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发现上述违规担保情况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王安祥尽快解除违规担保。王安祥与公司及海南弘天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三方《协议书》,王安祥承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2.96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为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1.7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质押或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1.7亿元现金支付给海南弘天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如王安祥未能按期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因此给海南弘天、公司及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王安祥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王安祥同意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实际欠款金额及年利率10%向海南弘天支付利息。海南弘天确认:如王安祥违反上述承诺未能按时解除2.96亿元和1.7亿元的存单质押、或未能以现金方式等额置换已质押的银行存款定期存单、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用现金偿还海南弘天4.66亿元及相应利息的,则公司有权代替海南弘天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王安祥追索上述4.66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或海南弘天因追索上述款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王安祥负责。
②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项,涉及金额3,280.4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王安祥于2020年5月21日承诺:若在2020年7月30日前仍未发生采购精油业务或发生的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少于3,280.40万元,则由王安祥本人负责督促安杰玛商贸退还上述资金(按扣除采购精油业务金额后的余额计算,下同),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若安杰玛商贸未能按期退还上述资金,则由王安祥本人在2020年7月30日前退还上述资金,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费用。
③2019 年4月10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4,200 万元,后经查实,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王安祥于2020年5月21日承诺:若迪秀贸易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向弘润天源归还前述全部款项,则由其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负责向弘润天源清偿前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10%支付利息。
④2019年7月10日,弘润天源向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西安乾亿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往来款项4,000万元。虽然该笔款项已于2019年12月31日收回,但在该笔款项未收回前,占用了弘润天源的资金,且涉及金额较大,公司将其认定为违规财务资助。为了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王安祥承诺由其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按年化10%向弘润天源支付上述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违规担保、预付款、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约5.42亿元。王安祥虽承诺由其本人清偿全部款项,并按10%支付利息,公司也一直在反复督促,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未归还。
海南弘天上述4.66亿元违规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
1.7亿元已于2020年7月8日被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的1.46亿元和1.5亿元也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0月29日被质权人划走抵偿债务。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1.7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该诉讼案件已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作出判决。公司将继续与律师和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对于海南弘天被划走的2.96亿元及其他占用款,公司仍在继续督促王安祥,若王安祥不主动归还,公司亦将考虑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措施直接向王安祥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
①2021年4月18日,八菱投资起诉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在深圳仲裁院开庭,八菱投资依法请求裁决盖娅网络支付出资转让款、保底收益及其他相关款项共计40,424,943.56元。目前,盖娅网络持有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4.82%(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0,424,943.56元)的股权已遭司法冻结,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上述诉讼尚未完结。
②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与科华生物及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科华生物增资人民币6,600万元,科华生物于2019年5月20日完成本次增资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科华生物累计支付增资款3,800万元。
2020年4月13日,根据科华生物的财务报表及账务资料,发现科华生物的部分资金转到了其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其他关联公司。2020年4月14日,公司要求科华生物提供资金去向的合法说明,但未收到科华生物的正式书面回复。因双方就前述事项产生分歧,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向科华生物去函,暂时中止了后续增资款的支付。2020年4月27日,科华生物发来《解除合同通知书》,提出解除协议,并要求公司在2020年5月20日前委派代表前去协商《增资协议书》解除之后续事宜。
公司因此于2020年7月13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已于2020年11月10日、2021年3月4日两次开庭,现尚未正式宣判。
③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于2020年1月8日安排将公司孙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70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因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导致海南弘天该1.7亿元于2020年7月8日被银行质权人直接划走抵偿债务,给公司和海南弘天造成了巨大损失,公司就此将王安祥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王安祥名下价值17,355万元的财产。该诉讼案件于2020年8月11日立案,于2020年12月24日开庭审理,但截至目前尚未判决。
④因买卖合同纠纷,贵州凯科特材料有限公司将重庆八菱、重庆八菱柳州分公司诉至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并追加公司子公司柳州八菱为被告,涉案金额达522.69万元,该诉讼案件已于2020年11月20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汽车制造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的其他信息
采用按揭销售、融资租赁等模式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经销商的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土地收储事项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新区心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南府复〔2013〕95号),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八菱科技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进行收购储备,本次收储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185,854,957.00元。
八菱科技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100生产基地的31,083.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包括该地块上的房屋、附属物)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公司与南宁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书》。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八菱科技已解除本次收购地块及其地上房屋抵押且已完成注销登记,公司累计收到土地收购补偿费共1.8亿元,剩余5,854,957.00元根据合同约定将于双方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股权强制划转
由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2021年3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已冻结的王安祥持有的八菱科技21,100,000股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进行财产处置,以处置当日收盘价将上述股权直接抵偿给质权人烟台安林果业有限公司。本次财产处置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股份过户手续,过户股份数量为21,100,000股,占八菱科技总股本的7.4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安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减少至3,125,072股,持股比例降低至1.1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安林果业有限公司持有八菱科技股份2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公司2019年以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关联股东王安 祥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款项已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定义,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 |
董事会决议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000,000.00 |
公司2019年以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关联股东王安 祥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款项已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定义,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 |
董事会决议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000,000.00 |
公司2019年以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关联股东王安 祥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款项已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定义,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 |
董事会决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000,000.00 |
公司2019年以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关联股东王安 祥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款项已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定义,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 |
董事会决议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6,000,000.00 |
公司2019年以2.96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为其关联股东王安 祥个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款项已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定义,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更正 |
董事会决议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000,000.00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分部报告的确定依据:以经营范围为基础划分为汽车行业、投资行业、文化行业和健康行业;分部报告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汽车行业 |
文化行业 |
投资行业 |
健康行业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601,578,861.27 |
|
|
3,281,047.71 |
|
604,859,908.98 |
二、营业成本 |
494,182,734.25 |
|
|
1,868,711.73 |
|
496,051,445.98 |
三、对联营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
31,257,858.21 |
|
|
|
|
31,257,858.21 |
四、信用减值损 失 |
-67,562,926.27 |
-225,395.92 |
-30,160,162.74 |
-454,684,247.61 |
96,511,581.66 |
-456,121,150.88 |
五、资产减值损 失 |
-869,518,933.92 |
-33,038,212.30 |
|
-3,426,873.92 |
438,741,626.83 |
-467,242,393.31 |
六、折旧费和摊 销费 |
41,466,765.48 |
19,706,549.32 |
|
3,683,087.36 |
|
64,856,402.16 |
七、利润总额 |
-891,552,206.97 |
-57,532,180.09 |
-26,791,001.66 |
-461,242,228.93 |
535,253,208.49 |
-901,864,409.16 |
八、所得税费用 |
16,027,397.72 |
|
-4,524,024.41 |
2,360,162.74 |
-3,369,368.40 |
10,494,167.65 |
九、净利润 |
-900,840,867.89 |
-57,532,180.09 |
-22,266,977.25 |
-463,602,391.67 |
531,883,840.09 |
-912,358,576.81 |
十、资产总额 |
1,648,057,229.50 |
144,448,632.13 |
336,538,707.43 |
239,037,142.29 |
-899,950,116.89 |
1,468,131,594.46 |
十一、负债总额 |
791,222,646.76 |
373,735,168.93 |
|
105,174,604.12 |
-571,685,891.43 |
698,446,528.38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8,571,034.36 |
9.55% |
8,571,034.36 |
100.00% |
0.00 |
8,571,034.36 |
10.99% |
8,571,034.36 |
100.00% |
0.00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81,167,489.85 |
90.45% |
4,147,354.47 |
5.11% |
77,020,135.38 |
69,387,346.71 |
89.01% |
3,472,477.69 |
5.00% |
65,914,869.02 |
其中: |
|
|
|
|
|
|
|
|
|
|
组合1:账龄组合 |
81,167,489.85 |
90.45% |
4,147,354.47 |
5.11% |
77,020,135.38 |
69,387,346.71 |
89.01% |
3,472,477.69 |
5.00% |
65,914,869.02 |
合计 |
89,738,524.21 |
100.00% |
12,718,388.83 |
14.17% |
77,020,135.38 |
77,958,381.07 |
100.00% |
12,043,512.05 |
15.45% |
65,914,869.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 |
8,560,412.53 |
8,560,412.53 |
10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 |
机械有限公司 |
|
|
|
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 |
10,621.83 |
10,621.83 |
100.00% |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 |
合计 |
8,571,034.36 |
8,571,034.36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79,912,846.43 |
3,938,305.00 |
4.93% |
1至2年 |
1,058,132.10 |
105,813.21 |
10.00% |
2至3年 |
122,953.32 |
36,886.00 |
30.00% |
3至4年 |
|
|
|
4至5年 |
24,025.79 |
16,818.05 |
70.00% |
5年以上 |
49,532.21 |
49,532.21 |
100.00% |
合计 |
81,167,489.85 |
4,147,354.47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账龄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9,912,846.43 |
1至2年 |
1,386,407.38 |
2至3年 |
2,377,035.27 |
3年以上 |
6,062,235.13 |
3至4年 |
5,988,677.13 |
4至5年 |
24,025.79 |
5年以上 |
49,532.21 |
合计 |
89,738,524.2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043,512.05 |
3,174,413.49 |
2,499,536.71 |
|
|
12,718,388.83 |
合计 |
12,043,512.05 |
3,174,413.49 |
2,499,536.71 |
|
|
12,718,388.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
49,630,232.79 |
55.31% |
2,481,511.64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3,551,569.45 |
15.10% |
694,811.66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 有限公司 |
8,560,412.53 |
9.54% |
8,560,412.53 |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
7,262,926.38 |
8.09% |
363,146.32 |
Kinex Enterprises Limited |
2,485,494.53 |
2.77% |
124,274.73 |
合计 |
81,490,635.68 |
90.81% |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5,528,851.77 |
270,916,884.46 |
合计 |
185,528,851.77 |
270,916,884.4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200,000.00 |
10,700,000.00 |
押金 |
7,077,063.77 |
9,137,410.67 |
往来款 |
200,620.00 |
76,231.57 |
其他 |
225,668.15 |
208,471.39 |
内部往来款 |
418,766,168.98 |
439,567,396.18 |
减:坏账准备 |
-243,940,669.13 |
-188,772,625.35 |
合计 |
185,528,851.77 |
270,916,884.4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88,772,625.35 |
|
|
188,772,625.36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7,231,010.50 |
|
|
57,231,010.50 |
本期转回 |
2,062,966.72 |
|
|
2,062,966.72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243,940,669.13 |
|
|
243,940,669.13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收回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押金2,008,500.00元;同时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保证金7,500,000.00元抵减融资租赁借款。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217,276.73 |
1至2年 |
34,111,648.60 |
2至3年 |
61,783,749.50 |
3年以上 |
324,356,846.07 |
3至4年 |
86,179,993.32 |
4至5年 |
197,939,301.58 |
5年以上 |
40,237,551.17 |
合计 |
429,469,520.9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88,772,625.35 |
57,231,010.50 |
2,062,966.72 |
|
|
243,940,669.13 |
合计 |
188,772,625.35 |
57,231,010.50 |
2,062,966.72 |
|
|
243,940,669.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
坏账准备期末余 |
|
|
|
|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额 |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 限公司 |
内部往来款 |
364,538,703.15 |
1年以内:3,760,010.00,1-2年:29,831,600.60,2-3年:55,782,189.50,3-4年:83,674,993.32,4-5年:191,489,909.73 |
84.88% |
195,635,850.48 |
青岛八菱科技有限公 司 |
内部往来款 |
49,698,891.85 |
1年以内:500,000.00,1-2年:1,080,000.00,2-3年:6,000,000.00,3-4年:2,505,000.00,4-5年:6,449,391.85,5年以上:33,164,500.00 |
11.57% |
40,844,574.30 |
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 公司 |
押金 |
6,000,000.00 |
5年以上 |
1.40% |
6,000,000.00 |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 司 |
内部往来款 |
4,528,573.98 |
1年以内 |
1.05% |
45,285.74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
保证金 |
3,200,000.00 |
1-2年 |
0.75% |
320,000.00 |
合计 |
-- |
427,966,168.98 |
-- |
99.65% |
242,845,710.52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1,512,281,492.02 |
889,483,270.91 |
622,798,221.11 |
1,492,981,492.02 |
50,000,000.00 |
1,442,981,492.02 |
对联营、合营企 |
113,985,149.23 |
26,600,000.00 |
87,385,149.23 |
364,900,804.55 |
28,549,410.92 |
336,351,393.63 |
业投资 |
|
|
|
|
|
|
合计 |
1,626,266,641.25 |
916,083,270.91 |
710,183,370.34 |
1,857,882,296.57 |
78,549,410.92 |
1,779,332,885.65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柳州八菱科技有限 公司 |
98,493,453.00 |
|
|
|
|
98,493,453.00 |
|
青岛八菱科技有限 公司 |
3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50,000,000.00 |
|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 有限公司 |
|
|
|
|
|
|
50,000,000.00 |
苏州印象沙家浜文 化艺术有限公司 |
700,000.00 |
|
700,000.00 |
|
|
|
|
南宁八菱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401,161,814.54 |
|
|
|
|
401,161,814.54 |
|
PT.BALINGTECH NOLOGYINDONE SIA |
4,873,059.10 |
|
|
|
|
4,873,059.10 |
|
北京弘润天源基因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907,753,165.38 |
|
|
839,483,270.91 |
|
68,269,894.47 |
839,483,270.91 |
合计 |
1,442,981,492.02 |
20,000,000.00 |
700,000.00 |
839,483,270.91 |
|
622,798,221.11 |
889,483,270.91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南宁全世 泰汽车零 部件有限 |
16,934,234.87 |
|
|
1,715,809.46 |
|
|
6,370,000.00 |
|
|
12,280,044.33 |
|
公司 |
|
|
|
|
|
|
|
|
|
|
|
重庆八菱 汽车配件 有限公司 |
34,479,255.32 |
|
|
22,530,979.70 |
|
|
|
|
|
57,010,235.02 |
|
广西华纳 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 司 |
242,740,751.66 |
|
170,000,000.00 |
7,512,712.85 |
|
|
66,800,000.00 |
-28,549,410.92 |
-42,002,875.43 |
|
|
深圳市王 博智慧厕 所革新技 术有限公 司 |
6,552,819.76 |
1,000,000.00 |
|
-425,425.16 |
|
|
|
|
|
7,127,394.60 |
|
大姚麻王 科华生物 科技有限 公司 |
35,644,332.02 |
2,000,000.00 |
|
-76,856.74 |
|
|
|
26,600,000.00 |
|
10,967,475.28 |
26,600,000.00 |
合计 |
336,351,393.63 |
3,000,000.00 |
170,000,000.00 |
31,257,220.11 |
|
|
73,170,000.00 |
-1,949,410.92 |
-42,002,875.43 |
87,385,149.23 |
26,600,000.00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407,148,820.32 |
334,717,336.89 |
480,487,429.18 |
410,230,419.13 |
其他业务 |
64,350,362.60 |
40,964,483.24 |
76,194,251.72 |
52,846,063.03 |
合计 |
471,499,182.92 |
375,681,820.13 |
556,681,680.90 |
463,076,482.16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
合计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257,220.11 |
-38,200,327.9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621,474.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7,175.46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38,628.64 |
-4,949,007.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71,200.00 |
1,724,800.00 |
合计 |
16,895,492.56 |
-41,424,535.50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571,910.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37,746.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
6,661,945.31 |
上游客户因选择结算方式由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改为现款支付而给予公司的现金折扣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5,923.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2,806.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12,920.94 |
|
合计 |
2,911,972.4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63% |
-2.57 |
-2.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89% |
-2.58 |
-2.5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文件均完整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顾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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