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牛文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经营业绩的预计等前瞻性陈述均属于公司计划性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规划等预测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策略,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208,97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通过多年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公司打造出多元化的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主和企业本身提供企业加速、城市产业加速、营销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等一系列的企业服务。 (一)十年磨一剑打造的黑马加速服务体系 企业加速和城市产业加速主要通过黑马加速服务体系来完成,这也是公司自创立以来最核心的竞争力产品体系,是国内创业培训及创业服务行业的头部机构。面向国内中小企业及创业创新群体的发展需求,公司以培训辅导为切入点,优化企业成长路径,提供加速发展解决方案,并为之提供产业资源与企业服务应用工具的相结合的综合企业成长加速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加速。 黑马加速服务体系主要由黑马加速方法论、黑马加速导师和黑马加速生态三部分构成。 图1:黑马加速体系示意图 1、黑马加速方法论 黑马加速方法论:找出来(寻找最具成长价值的创新企业创始人),推出去(让社会、主流媒体及商业人群更多认识创始人及企业价值),配得上(帮助创始人找到成长导师、志同道合的投资人及共同成长的商业伙伴),能成长(推动中国更多新一代创始人成为中国商业新星,帮助企业健康成长),能成交(通过搭建创业服务平台,让创业企业自主与其他资源方达成交易)。 图2:黑马加速方法论示意图 2、黑马加速导师 黑马加速导师:公司每年都会引进新锐企业家、投资人与行业专家加入导师队伍,至今共有600+位导师在黑马学院授课,用深厚的被成功验证过的实战方法,深度赋能创业者。 图3:黑马独有的创新企业加速赋能方法论示意图 3、黑马加速生态 黑马加速生态:通过认知加速、资源加速和资本加速三个模块构建黑马加速生态。 认知加速: 通过黑马大学APP、黑马产业营、黑马成长营和黑马实验室等多种服务产品,让客户认清产业未来、确定进化路径、获得模式创新升级。 图5:黑马认知加速示意图 资源加速: 通过黑马城市学院、黑马城市产业创新中心和黑马产业独角兽俱乐部,将能够提供独特产业智慧、产业资源的企业家、投资人、产业专家等链接在一起,走进城市,为产业创业者匹配其所需要的成长方法论和成长资源,从而实现多方的资源互通与成长共振,构建起蓬勃的产业服务生态。 其中黑马城市学院是公司专门面向地方城市中小企业和产业创业者的全国性企业加速社群,结合公司十多年来深度服务上万家创新创业企业积累的成功经验和资源,携手企业家、投资人、行业专家等实战派加速导师,将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典型问题总结成实战、实用的方法论和工具,链接资本和资源,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截至2020年年底,黑马城市学院在超30个城市开设分院,加速辅导近3000家地方企业。 资本加速: 公司以自建与合作的方式,携手市场专业投资机构,为黑马学员提供更广泛和更具针对性的投融资咨询服务,将黑马投融资服务,打造成为业界领先的资本服务机构。 综上所述,黑马加速服务体系主要聚焦中小企业的成长需求,联合知名企业家、投资人、行业专家担任导师,提供具有实战特色的创业辅导培训,根据不同阶段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形成了体系化的辅导产品,通过线上、线下、直播、双师授课等多种形态覆盖全国广大创始人群体。 (二)逐步升级打造的多元化企业服务体系 本公司的企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城市拓展服务、营销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等。公司联合二三线城市打造各具城市特点的产业孵化体系及资源,并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区域布局提供城市拓展服务。另外,公司利用自有媒体传播能力及线下活动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营销服务。 (三)构建国内领先的企业服务平台化运营模式 1、利他机制放大资源供给 导师、服务机构及地方政府等资源方可于公司平台中收获多重收益和价值。在产业加速服务平台上,公司为导师、服务机构及地方政府等资源方批量匹配中小企业用户,并与资源方分享收益。资源方不仅能获取平台收益还能获得平台提供的衍生业务机会,如导师个人IP影响力提升、投资机构获取项目、服务机构拓展业务、地方政府升级产业等。在利他机制吸引下,公司的资源体系得到不断放大并形成更具延展性的产品体系。 2、普惠服务拓宽市场边际 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服务,让更广泛中小企业群体不受发展阶段、规模、区域等限制,享受平台提供的优质服务,助力其成长发展。公司将个性化的服务资源打造成为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体系,提升了产品服务供给能力,降低用户获取高价值服务的门槛,普惠中小企业。 3、社群运营增强用户黏性 公司通过社群运营,建立与用户的持续沟通,提升现有用户的满意度及复购率。同时,社群运营也推进了用户裂变,现有用户不断推荐潜在用户加入社群并购买产品服务。公司已形成从线上到线下、从社群运营到城市下沉的独具特色的用户运营体系。公司通过“行业社群”、“城市社群”等多维度多重用户关系的运营,公司链接、触达了数量超过10万的创始人群体。 4、标准流程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打造了基于标准化流程的资源开拓体系、教学体系及企业服务体系。公司通过标准化流程体系承载规模化的产品服务,从而降低了业务规模化发展的边际成本。随着资源的不断扩充,用户的不断积累,公司的运营效率也将随之提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比例为28.86%,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业务量下滑,本期确认该项资产减值405万元。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平台的利他机制和创业服务生态,高效聚合优质稀缺资源,普惠中小企业 公司平台通过聚合具有企业加速赋能能力的企业家、投资家以及城市产业资源,精准匹配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成长需求,实现多方共赢。 平台赋能导师:公司具备丰富的培训经验与成熟运营体系,促使导师认知价值效用最大化;通过公司旗下自有媒体的传播能力和在创业群体中的影响力,可帮助导师形成品牌IP。导师在服务创业者的过程中,能够得到更多商业合作机会,如投资项目、拓展业务、与地方政府建立合作等。 普惠中小企业:平台通过对优质导师资源的聚集,对城市产业政策及产业资源的对接,以平台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设计,让一线创新的商业思想、方法论以及优势产业资源突破行业、规模、区域等限制,普惠海量中小企业,助力其成长发展。 2、一站式的服务体系打造,陪伴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让创业者不再孤独、发现并培育新一代产业冠军为核心使命。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具备成熟的课程研发团队和产品服务团队,能够围绕中小企业及创业群体的需求,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成长加速服务。 对外,公司能通过媒体包装将导师的核心要素标签化IP化;对内,能将导师分散的知识系统化课程化,保证辅导培训的质量。同时,通过将导师能力和学员需求模型化,进一步提高匹配效率,保证用户在培训过程中良好的服务体验。 3、稳固的用户体系的搭建,形成高黏性的用户关系及稳定增长的流量 用户获得成本高、交易周期长是中小企业服务及企业培训领域的痛点。相比之下,公司的自有媒体矩阵具有低成本获取流量的核心优势——结合已深度服务的上万家中小企业付费用户的口碑积累和 “百城计划”线下覆盖区域的扩展,公司已形成“从媒体到流量”、“从线上到线下”、“从社群运营到城市下沉”的独具特色的用户及流量体系建设。 自2008年始,公司即通过自建媒体品牌,在微博、微信、头条等平台吸引覆盖了千万量级的泛创业者用户群体。从2011年起,通过黑马大赛、黑马会、黑马产业大课、黑马大学、马脑等多种服务手段,通过“行业社群”、“城市社群”等多维度多重用户关系的运营,公司链接、触达了数量超过10万的创始人群体。同时,公司已在线下累计超30个地区建有“黑马城市学院”或“黑马城市创新中心”,目前每个城市能够触达约500至1,000家中小企业。 4、服务线上化、流程标准化、管理数据化的中台建设,为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及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公司的黑马大学在线学习平台,已自主开发了集课程交付、用户学习、数据管理于一体的中台运营构架,在此架构基础上,将进一步丰富并增强课程产品、交付方式、数据管理等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服务能力,提升运营效率,降低业务发展边际成本。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经营情况 公司围绕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群体的成长需求,打造出多元化的企业服务平台。通过培训辅导、企业严选服务-城市拓展、营销服务等形式,为企业主和企业本身提供多元化丰富的企业加速、城市产业加速、营销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等一系列的企业服务。 截至本期末,公司业务已形成培训辅导收入为核心,城市产业加速业务收入高增长的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多元化扩展企业加速业务,针对覆盖众多中小企业及创新创业群体数字化服务需求,开始初步企业服务运营体系,未来将促进公司企业服务业务进一步标准化发展,实现规模效应。 2020年内,公司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各项业务重回快速发展的轨道,业务开展有序稳定。公司经营活动快速恢复,持续摆脱疫情影响。本期公司营业收入为1.64亿元,较2019年变动-23.15%。本期毛利率较上年增长4.80%,得益于公司平台化业务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成效明显,未来将持续促进核心业务的收益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升级培训辅导产品,在提升培训辅导产品多样性的同时,将对创始人个人的培训延展到企业服务领域。以培训辅导作为企业服务业务的前端,将“城市学院”及垂直产业培训营作为创始人培训辅导的入门产品,形成地方企业聚集;通过“黑马成长营”作为创始人培训辅导的核心产品,发掘中小企业标准化成长需求,并提供基础解决方案;利用“黑马实验室”作为培训辅导与管理咨询结合的企业服务产品,结合行业特点深挖垂直细分行业企业需求,提供专项成长解决方案与企业服务产品。让中小企业及创业者在组织管理、商业模式、产品营销、资本策略等方面得到帮助成长。 公司注重培训辅导业务中各产品的升级优化。报告期内,基于资本市场注册制的实施,公司将“黑马成长营”进一步打造成为注册制下中小企业的IPO的加速器。截至本年度,公司核心培训辅导产品“黑马成长营”成立十周年。十年来,公司通过“黑马成长营”为超1,500位创始人提供加速赋能,其中已成长出14家上市公司,黑马成长营已成为创业服务领域口碑级产品;同时也成为公司企业服务核心的客群基础及基金投资的项目来源。 公司线下培训辅导业务,直接受疫情影响。公司培训辅导开课次数较上年变动-21.32%,培训服务人数较上年变动-32.46%。公司在线平台黑马大学APP,自上线至今,覆盖的中小创企业创始人及核心管理人员数量稳步增长。 公司大力加码在线平台建设。一方面持续丰富在线服务产品,推出培训辅导、企业服务等新产品内容,并利用在线培训直播课、线上招商大会等在线服务形式,突破时间与区域限制,及时达成服务落地;一方面在线平台中汇聚的导师,针对中小创企业资源及发展需求,分类分级并持续优化,覆盖中小企业全成长周期需求。根据中小创企业各阶段成长发展需求,公司线上平台可快速定位中小创企业成长阶段,匹配需求对口产品,迅速配置服务。 2020年度,公司凭借“百城计划”推进,已覆盖全国40余地城区,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方向建立产业加速中心,为地方企业提供培训辅导、企业服务、资源对接及股权投资结合的产业加速服务。公司通过垂直管理的地方运营团队,发展城市创始人社群,汇聚客群流量并提升客户黏性。公司运营中心使用线上培训辅导课程及工具,结合地方运营团队线下组群活动及服务对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产业加速服务。其中以公司与北京市怀柔区联合推出的 “怀柔黑马科创实验室”为代表案例,专项服务北京市怀柔区科创产业升级服务,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驱动产业变革,赋能可落地场景,吸引资本加速助力区域科技企业发展。 (二)主营业务情况 1、培训服务业务经受疫情考验,线上线下平台模式,促进业务有序开展 本报告期培训辅导业务收入为10,249.97万元,较上年变动-26.31%,占营业收入比重62.69%。鉴于本期内,疫情直接影响培训服务交付进度,黑马实验室产品本期实现收入4,23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24.75%。 黑马实验室通过赋能在特定领域有深刻认知的导师,梳理其IP化的核心要素;再通过媒体包装将导师的核心要素完成标签化,最后匹配相应学员,完成培训辅导服务。 从产品端,提升了导师的供给能力和参与度,丰富了产品品类和服务能力;从用户端,打开了更大的市场空间,既能满足不同阶段企业的学习成长需求如“创业企业”、“一亿中流”、“独角兽”、“上市公司”,又可以一站式解决企业的全方面问题。 公司以签约合作等形式,联手导师共同打造导师IP化产品。如针对不同阶段不同规模的需求已开设的“嘉御基金卫哲-组织效率实验室”、“特劳特战略定位-黑马实验室”、“小罐茶杜国楹—产品倒做实验室”、“达晨财智—产业升级实验室”等。 2、“百城计划”网络初成,数字化升级持续推进 公司“百城计划”实施推进至今,已构建垂直地方的服务网络,链接汇聚所覆盖城区的优质产业资源。伴随百城计划持续落地,促使公司企业加速服务、城市拓展服务等服务产品,与区域产业地区产业资源相结合,丰富了服务内容与资源,建立并形成了资源跨区协同的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在线服务与在线产品,同步进行数字化升级。持续丰富在线服务产品同时,推进服务网络及覆盖资源高效协同。未来无论是基于产业政策带来的空间优惠、税收政策,还是服务产品化、产业化升级都会是企业服务未来的发展趋势。 公司通过与各地政府签约,汇聚大量各地区政府的产业政策及政府订单等资源。公司的城市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与超15个城市形成紧密合作,围绕山东、江苏、福建、四川、重庆、上海几大核心区域的服务深耕,并已开始贡献收益。围绕“高成长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城市拓展需求,公司将城市资源整合形成了企业严选服务-城市拓展服务产品。基于公司优质的城市资源和独特的产品服务,城市拓展服务取得突破。本年内该业务公司实现收入4,480.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2%,占核心业务收入比重的27.40%。 公司依托百城计划,形成对二、三线城市中小企业用户的覆盖及渗透。公司以城市学院为切入点,经过三年的服务与运营,已累计覆盖近万家中小企业。 报告期内,“黑马大学”APP在学员在线学习、导师在线问诊和一对一、一对多的多种授课服务形式基础上,持续开发丰富线上平台产品及服务内容,升级服务场景,让更广泛的中小企业用户可以不受空间及时间的限制享受服务。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主因为增加新设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带来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第七项“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所列示内容。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合计 -- 9,382,239.43 14.4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金额规模减小,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现金流入减少,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主要是主要系上年同期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无此事项所致。 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下降主要是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金额减少,以及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销售收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2号)核准,公司2017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00.00万股,发行价为10.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126.00万元,余额为人民币16,149.00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75.8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3.16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5,508.93万元。其中:(1)黑马众创空间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329.76万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14.50万元,其中孳息金额为324.65万元。(2)线上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投入金额 3,179.17万元,其中孳息金额为11.1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10万元,为账户结息。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北京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黑马企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黑马企服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爱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六家企服公司,是公司为了业务战略升级打造的垂直企服产品公司,为公司企服战略迈出坚实的一步。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强调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十四五规划中亦指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加快数字化发展。其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法律服务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同时,注重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在持续促进企业创新成长同时,国家亦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政策,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针对企业创新发展、健康发展所需人才,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服务体系。 2、持续增长的千亿蓝海市场 据艾瑞咨询相关报告数据,在线教育与企业服务市场规模已达万亿规模。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产品与服务相融合,将成为主要服务形式。因此,随着部分线下中小机构淘汰出局,头部及线上线下融合的机构借机加快开拓市场,头部效应显现。在此背景下,夯实线上线下融合能力,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品类扩充,并通过OMO的服务交付形式,将是下一步快速发展的拓展方式。同时,创新技术与资源配置渗透各产业环节,开放服务生态及挖掘新型产业价值点,定制化输出与标准服务包等形式,将更快满足需求,促进规模化发展。 3、后疫情时代产业升级助推新经济发展 后疫情时代,国家强调以科技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升级。工业企业等多方多年的实践经验,占领科技制高点,通过提升自身科技含量来继续保持升级原有优势。本来疫情与经济环境结合的变化之下,辅助企业健康运营的第三方企业服务公司,将大量涌现,实则为企业发展从C端向B端过渡和渗透,实现商业环境将会呈现的新脉络,既“企业服务公司——服务平台——中小创企业”的合作模式。服务平台,将成为提升经济效率的重要抓手。从目前情况可知,政府、互联网公司和技术类公司,都有可能承担起这一重要变革角色。疫情之后,新平台的发展,将是下一战略发展的竞争要地。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基于公司核心业务及竞争优势为基础,明确企业服务“产业加速云平台”发展建设方向。通过构建可标准化、规模化的独特平台服务体系,围绕创业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周期的发展需求,为企业主和企业本身提供企业加速、城市产业加速、营销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等一系列的企业服务。 公司打造的多元化企业服务平台,面向创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标准化、专项化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以培训辅导为切入点,优化企业成长路径,提供加速发展解决方案,并为之提供产业资源与企业服务应用工具的相结合的综合企业成长加速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加速。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创业培训辅导行业属于企业服务行业之细分中,亦属于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行业之一。公司服务群体是国内中小企业及企业主,业务服务实质,是在培训辅导场景下,实施了企业服务,促进企业加速发展。创业培训辅导行业参与者来源广泛,既有各类创新型孵化器、创客空间,也有企业咨询机构,以及众多教育机构等,市场竞争激烈。同时,线上线下的融合服务发展趋势,降低行业门槛,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企业服务仍是国内最具发展潜力的行业之一,公司顺应市场发展,依靠自身独有的服务模式,结合长期积累的资源与服务优势,持续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产业服务平台,强化竞争力,促使公司发展保持领先地位。 2、在线业务开拓风险 未来伴随5G技术发展,在线教育行业将面临以技术、应用为主导的新型发展模式,用户的获取、习惯、需求将随之发生改变。公司在线业务建设,将有力助推公司规模化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投入,将是阶段性常态。在建设运维的同时,将面临来自市场、管理、团队经验等方面的挑战与影响,在线业务建设将面临较高的风险。若公司在线业务发展未能达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在线业务建设,是以公司积累的资源与渠道网络为基础,顺应行业及技术发展趋势,着眼于业务发展需求,于技术优势提升、丰富产品种类,多元化服务落地等方面,持续建设优化。凭借公司平台化运营优势,合理管控在线业务建设,可降低业务开拓风险。 3、持续研发投入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保障稳定充足的研发投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趋向,研发投入主要服务于公司培训辅导及业务数字化建设方面,伴随业务平台化发展,阶段性仍将需要较大投入,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通过合理项目规划,从业务发展需求出发,建设服务功能模块,提升公司研发投入投产使用效率及效果。 4、人才管理风险 公司属于人才密集型智力服务行业,对人员能力有较高要求,行业专业人才稀缺。随着行业发展持续成熟,业内各方对人才争夺激烈,加剧市场竞争。若公司无法持续优化升级相应管理和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引入渠道,将导致人才流失,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持续优化合理的人才成长体系与激励机制,推动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同时,公司拥有灵活丰富的人才引进机制,对优秀人才具有较强吸引力,保障公司组织结构健康稳定成长。 5、疫情因素下的潜在运营风险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培训辅导,线下课程交付推迟,对公司收入利润形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疫情时期,将存在局部区域或地区疫情爆发的可能,公司业务运营将面临影响与挑战。此外,国内庞大规模的中小企业,是公司服务的目标客群,构成公司持续成长源泉。2020年内受疫情影,公司服务的客群基数减少,将于未来一段期间,直接影响公司业务增长。 2020年内,公司采取多种积极措施,减少疫情对公司业务开展带来的直接冲击。一方面,公司联合导师及相关资源,向武汉捐钱捐物;另一方面,公司敏锐意识到疫情对中小企业生存的重大不利影响后,于春节假期内迅速行动,联手公司导师及机构,利用全网资源渠道,开启了长达1个月的公益直播课。为疫情下困境中的中小企业,及时送上纾困策略与帮扶服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防疫抗疫同时,快速复工复产。通过在线办公形式,快速实现了全员在岗,强有力的保障了公司业务开展。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及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利润分配议案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的2个月内进行了权益分派,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获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1日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元人民币现金。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2020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成。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2.86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08.0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0.81万元,加上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5,739.34万元,减去2019年度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809.20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927.4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27.41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1年4月26日的总股本10,920.89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8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20年4月28日的总股本9,5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4月26日的总股本10,920.89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主要情况: 序号 子公司全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龙岩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2020-1-2 龙岩 100.00 新设立 2 诸城黑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3-11 诸城 100.00 新设立 3 黑马加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2020-04-10 厦门 100.00 新设立 4 清镇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2020-06-19 清镇 100.00 新设立 5 重庆市长寿区黑马致新科技有限公司 2020-6-30 重庆 100.00 新设立 6 宁波黑马加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8-10 宁波 100.00 新设立 7 贵阳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2020-8-19 贵阳 100.00 新设立 8 南京致在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09-18 南京 100.00 新设立 9 青岛黑马创润科技有限公司 2020-10-22 青岛 100.00 新设立 10 北京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 2020-11-4 北京 100.00 新设立 11 天津黑马企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11-17 天津 100.00 新设立 12 榆林黑马创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11-18 榆林 100.00 新设立 13 山东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 2020-11-27 青岛 80.00 新设立 14 黑布林(天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2 天津 50.00 新设立 15 江苏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 2020-12-4 南京 80.00 新设立 16 重庆黑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12-8 重庆 80.00 新设立 17 潮州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2020-12-22 潮州 100.00 新设立 18 福建爱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 2020-12-22 厦门 80.00 新设立 19 黑嘉仑(天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25 天津 60.00 新设立 2020年,本公司注销天津美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黑马课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创润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顶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西藏黑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家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酬包含在年度审计费中。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9年4月26日,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22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5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800万股的2.21%。期权简称:黑马JLC1,期权代码:036362。 5、2019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就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将就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7、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就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将就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不适用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权益保障方面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的实现,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持续优化完善内控体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2)职工权益保障方面 公司坚持人才是公司发展核心驱动力的价值观,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致力于培育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实现公司发展同时,保持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不断提升优化福利体系及人才引进机制,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及更多的人文关怀。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不适用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不适用 (3)精准扶贫成效 不适用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不适用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20年2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0年3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0年3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包括: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0年6月12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7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 2021年1月29日13:00-18:00,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询价申购共收到8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 本次发行8名申购对象中有1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另外7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 截至2021年2月4日,本次发行获配的8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账户。根据天职国际于2021年2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91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2月4日,民生证券已收到创业黑马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1,839.99万元。民生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创业黑马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根据天职国际于2021年2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915号《验资报告》,创业黑马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4,008,976股,发行价格为15.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3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31.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08.91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00.9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0,008.0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着手布局企业服务业务。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黑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爱黑马企服科技有限公司,初步搭建企服业务运营框架。控股子公司设立已通过相关决议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公司股东牛文文、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创文化”)、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嘉乐”)、其实,合计4名股东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承诺内容为股份限售承诺和股份减持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045,8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27%;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1,626,6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7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9日。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公司股东牛文文、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其实,合计4名股东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承诺内容为股份限售承诺和股份减持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东若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1: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创业黑马股份12.43%,牛文文先生通过蓝创文化(牛文文持有其35.88%出资额)间接持有股份数额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5%。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介 牛文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1年7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获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长江商学院,获EMBA学位。1991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职员;1992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经济日报社记者、编辑;1999年3月至2008年8月,任中国企业家杂志社总编辑。2008年8月至2018年1月,担任北京创业未来董事长;2011年11月创办创业创媒,后改制为创业黑马,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创业黑马董事长、总经理。 刘义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2005年6月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获金融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10年任职于北京新领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运营总经理职务;2011年加入创业黑马,曾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创业黑马董事、副总经理。 傅忠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1990年7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化工机械学士学位;1993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化工机械硕士学位;2012年5月至2014年就读于长江商学院,获EMBA学位。1993年4月至1997年2月,任广东省建材工业总公司部门主管;1997年3月至2000年7月,任南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00年8月至2003年5月,任广东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06年9月,任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IT投资总监;200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创业黑马董事。 肖红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用名肖洪英,1953年生,1982年7月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1982年8月至1986年8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财会司职员;1986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审计局副处长;1988年10月至1996年7月,先后任中国丝绸进出口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1996年7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中丝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至退休。现任创业黑马独立董事。 王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1990年8月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获得食品机械专业学士学位;1997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MBA学位。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普尔斯马特高级商品总监;1998年12月至2000年4月,任物美集团高级副总裁;2000年4月至2003年4月,任罗兰贝格合伙人、副总裁;2003年4月至2006年12月,任华润万家首席运营官;2007年1月至2009年3月任宏梦卡通集团CEO;2009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九洲远景商业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任北京优集客科技有限公司CEO;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京东集团7FRESH业务部首席战略官;2019年5月至今,任京东集团副总裁、7FRESH业务部负责人。现任创业黑马独立董事。 2、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介 曹国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0年3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1995年8月至1998年12月,先后任浙江省机械工业厅科员、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财务科长;1998年12月至2002年12月,先后任郎新信息科技公司经理、香港联侨国际集团经理;2004年4月至今,任杭州普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月至今,任经纬(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2015年5月至今,任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创始人及管理合伙人。现任创业黑马监事会主席。 王佳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瑞海姆田园度假村销售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任中青旅联科公关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佳佳女士2011年加入创业黑马,现任大客户总监、职工监事。 李雁宾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北京平治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牛文文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简历情况详见“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介”内容。 刘义伟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简历情况详见“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介”内容。 张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及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2013年至2018年曾分别担任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2018年11月加入创业黑马,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均依照公司现行公司制度和业绩考核规则为确认基准,同时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职情况确认,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核定上述人员的薪酬绩效及奖惩方式,并提交董事会审核批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9位,各项报酬均已按时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坚持遵循公平、公证、竞争及激励四项原则,并与公司经营成果及经济效益相结合。为有效激励员工,实现公司战略与经营目标,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促进组织成长,公司薪酬政策采取员工收入与个人贡献、公司经济效益紧密地结合,有效实施绩效考核,按劳取酬的办法合理有效的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司章程》,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并持续完善公司薪酬政策。 3、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已构建有效的人才培训机制,自公司各业务单元运营需求,结合各业务层级员工于专业水平、管理技能、服务能力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开展内部培训。同时,公司凭借自身平台资源优势,积极利用外部培训资源和渠道,分阶段、分层次的实施内培和外训,持续完善内部分享交流机制及自身培训体系。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公司治理制度建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目前已涵盖经营管理、财务、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对外投资等各个方面,为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相关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执行。报告期内,有效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保障股东权利的行使。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同时公司聘请专业的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3、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自己行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免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董事职责与义务,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认真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参考依据 5、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公司监事人数和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有监事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操作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拥有完整独立的运营管理团队和服务系统,控股股东依照承诺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活动。 2、人员独立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和薪酬管理体系,完全独立于各股东。 3、资产完整情况: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也独立拥有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全球的控制和支配权。 4、机构独立情况:公司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履行职能不受控股股东、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个人的干预,并且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公司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充足的专职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拥有符合自身特点的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及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报告期内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等进行沟通与讨论,形成意见。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相关职责。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的职责。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体系,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晋升、培训和奖惩激励机制,有效的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其绩效年薪,进行奖惩。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报告期内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考核制度,薪酬方案合理,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1] 17718号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业黑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业黑马,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3)我们抽样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 估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以及前瞻性经济指标。 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和计量日数据,以评估其完整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 性和准确性; 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 (4)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应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及真实性确定为关 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的可收回性评估的合理性; 键审计事项。 (5)对于前瞻性计量,我们检查了管理层经济 指标选取、经济场景及权重的模型分析结果,评估 了经济指标预测值的合理性。 关于应收账款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一),关于合同资产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五);关于应收账款的披露详见附注六(二),关于合同资产的披露详见附注六(五) 四、其他信息 创业黑马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创业黑马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创业黑马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创业黑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创业黑马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创业黑马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磊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梅亚运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牛文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牛文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341,837,72 四、本期期末余额 9.35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准予设立,并颁发营业执照。公司于2017年0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5848161G号的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期限:2011年11月16日至长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9,520万元。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60幢一层027。法定代表人:牛文文。 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创业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人才中介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才中介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有关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本报告附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12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十一)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其余单项计提的标准如下: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3.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在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时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考虑客户性质和业务性质及前瞻性信息的影响,使用业务、客户性质与预期损失率对照表确定该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十二)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十三)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十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五)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八)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二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主要是软件使用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二十五)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六)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七)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本公司参照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两个方面的考核结果确认。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八)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公关服务(包括企业严选服务-城市拓展)、广告类、会员服务、基金管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本公司主要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公关服务(包括企业严选服务-城市拓展)、广告类、会员服务、基金管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创业辅导培训:对于短期一次性培训班业务在培训业务完成后确认收入,同时确认该培训班次产生的成本;对于多期培训业务,则将多期培训业务按班次平均拆分为多次培训业务,每完成一个班次的培训确认该次培训的收入,并同时确认该次培训产生的成本。 (2)公关服务:公司根据合同提供劳务服务,公司对已完成的履约义务进行交付,公司于客户确认交付内容后,确认相应服务的收入,同时,公司对已确认收入项目结转相应成本。对于未完工的项目区分以下情况处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则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其中,企业严选服务-城市拓展:公司根据合同提供招商运营的劳务服务,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和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并可以合理确认履约进度的,公司于招商完成,取得客户的确认后,确认相应服务的收入。同时,公司对已确认收入项目结转相应成本。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不确认收入。 (3)广告类收入:公司根据客户的广告投放需求编制广告投放明细表,约定投放的媒体、期间、频次等要素,公司根据投放明细表执行进度逐月确认收入。 (4)会员服务:自会员缴纳入会费后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5)基金管理服务:自基金合伙协议约定提供基金管理服务开始之日起,在整个合同期内分期确认基金管理费收入。 (6)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是根据合同提供代理服务,取得交付内容回执或得到客户确认后,确认相应服务的收入。同时,公司对已确认收入项目结转相应成本。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二十九)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二)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注:本公司增值税适用3%、5%、6%、9%和13%的税率,其中部分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税率;创业辅导培训实行简易征收,适用3%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工位租赁收入适用5%税率;公关业务适用6%税率;一般纳税人工位租金收入适用9%税率;销售商品收入适用13%税率。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1002174),有效期为三年。子公司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1003567),有效期为三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第1-2条优惠政策,适用的所得税率为15%; 除上述公司,其他所有子公司均享受上述第3条优惠政策,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资产”列示金额12,405,541.06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634,128.11元; 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列示金额56,565,520.60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列示金额13,039,669.17元。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列示金额0.00元,“合 同负债”列示金额59,336,202.20元,“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 1,846,192.76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列示金额0.00元,“合 同负债”列示金额51,099,493.81元,“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 合同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确认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义务;自2020年1月1日起,预收款项列示调整,将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为合同负债,其中税金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1,612,306.62元; 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列示金额0.00元,“合 同负债”列示金额57,399,023.91元,“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 1,810,517.66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列示金额0.00元,“合 同负债”列示金额51,318,149.87元,“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 1,628,091.44元; 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列示金额59,209,541.57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收款项”列示金额52,946,241.31元。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4.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56,565,520.60元,2020年1月1日将与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应收账款40,967,868.08元调整至合同资产列报。2019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59,209,541.57元,2020年1月1日将与合同相关的预收账款57,399,023.91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相关待转销项税1,810,517.66元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13,039,669.17元, 2020年1月1日将与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应收账款12,405,541.06元调整至合同资产列报。2019年12月31日预收账款52,946,241.31元,2020年1月1日将与合同相关的预收账款51,318,149.87元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相关待转销项税1,628,091.44元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20年1月1日,期末指2020年12月31日,上期指2019年度,本期指2020年度。 (一)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金 562.00 银行存款 293,831,587.07 235,681,826.53 其他货币资金 13,276.38 28,567.86 合计 293,844,863.45 235,710,956.39 2.期末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 3.期末不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二)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763,292.49 其中:6个月以内 715,018.91 7-12个月 48,273.5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续上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坏账准备的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注1:本公司的子公司黑马致通(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2%的股份。 (三)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注: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四)其他应收款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2.应收利息 无 3.应收股利 无。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4)坏账准备的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注1:北京京城电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余额为1,594,265.00元。其中账龄划分为:1年以内22,900.00元;1-2年171,431.13元;2-3年1,399,933.87元; 注2:重庆星宏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583,783.76元。其中账龄划分为:1年以内368,315.56元;1-2年215,468.20元; (五)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2.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六)其他流动资产 (七)长期股权投资 (续上表) (续上表) (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九)固定资产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3.固定资产清理 无。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十一)开发支出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无。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十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十五)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十六)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十七)应交税费 (十八)其他应付款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2.应付利息 无。 3.应付股利 无。 4.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十九)其他流动负债 1.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二十)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二十一)股本 (二十二)资本公积 注:(1)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北京创新黑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增资导致其他权益变动,本期减少其他资本公积107,885.47元;(2)其公司本期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确认本期的股权激励费用,本期减少其他资本公积 110,297.89元。 (二十三)盈余公积 (二十四)未分配利润 (二十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二十六)税金及附加 (二十七)销售费用 (二十八)管理费用 (二十九)研发费用 (三十)财务费用 (三十一)其他收益 (三十二)投资收益 (三十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三十四)信用减值损失 (三十五)资产减值损失 (三十六)营业外收入 1.分类列示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三十七)营业外支出 (三十八)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三十九)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十)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四十一)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年,本公司注销天津美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黑马课堂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创润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顶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西藏黑马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家子公司。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公司的构成 2.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的子公司的交易 无。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主要经营注册地 业务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管理层负责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保证公司必要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金融工具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0年12月31日 (2)2019年12月31日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0年12月31日 (2)2019年12月31日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大中型上市银行和商业银行,在正常经济环境下,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公关服务大客户及创业辅导培训学员客户信用等级高,故信用风险较低。同时本公司对定期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对于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公司主要通过备用金管理、定期检查清收管理,确保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和信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和控制,综合运用债权信用管理、争取供应商较长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扩展融资渠道争取增加银行授信敞口额度,保证本公司在所有合理运营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维持日常运营及突发事件,防止发生流动性风险。 (四)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无借款项目,因此利率变动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无外汇项目,因此外汇变动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风险。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四)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持有的上述三项投资在相关市场无公开报价且公允价值信息不足。故对于非上市公司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估计,以经调整净资产法为基础。其中: 1.公司认缴东莞市达晨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股份,对其估值以净资产为基础,结合对被投资单位对外投资的底层资产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对投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2.子公司黑马致通(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致通)2019年7月对广州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并持有其0.22%股份,基于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负面影响因素,本公司对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燎原1号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其他投资,仅产生基金托管费和存款利息收入,期末资产全部为货币资金,故以经调整净资产法确认公允价值。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股东牛文文,牛文文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直接持有公司29.53%的股份,并通过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36%的股份、通过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62%的股份,合计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公司38.51%的股份。 (三)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 (四)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六、(七)长期股权投资。 (五)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六)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无。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2)应付项目 (八)关联方承诺事项 无。 十二、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1.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予股票期权150万份,行权价格为43.86元/股,授予日为2019年4月26日。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3.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8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本27,200,000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数做相应调整,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调整为210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31.26元/股。 4.2019年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注销所有激励对象所获授的728,0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4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80,000.00份股票期权。完成上述注销后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5. 2020年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注销所有激励对象所获授的546,000.00份股票期权;注销4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38,600.00份股票期权。完成上述注销后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无。 (二)或有事项 无。 (三)其他 无。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再融资款项到账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0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20﹞1207号文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8,976股。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200,000.00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拟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8,97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208,976.00元。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4,008,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399,935.8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310,83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089,101.82 元。 经审验,截止2021年2月4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4,089,101.82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4,008,97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00,080,125.82 元。 截至2021年2月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9,208,976.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09,208,976.00元。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28,623.0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080,763.7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1,108,076.38元作为法定公积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9,274,075.8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0,920.89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0,920,897.60元(含税)。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赁 1.融资租赁出租人最低租赁收款额情况 无。 2.经营租赁出租人租出资产情况 无。 3.融资租赁承租人 无。 4.经营租赁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情况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续上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坏账准备的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注1:上海十月妈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311,428.58元,其中账龄2-3年68,571.43元,3年以上242,857.15元 (二)其他应收款 1.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2.应收利息 无 3.应收股利 无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4)坏账准备的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注1:北京创闻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14,576,070.24元。其中账龄划分为:1年以内1,612,173.33元; 2-3年12,963,896.91元; 注2:北京京城电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期末余额为1,594,265.00元。其中账龄划分为:1年以内22,900.00元;1-2年171,431.13元;2-3年1,399,933.87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投资 2.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北京创新黑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小计 合计 接上表: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红 利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红 利或利润 北京创新黑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4,772.44 -97,384.03 小计 1,354,772.44 -97,384.03 合计 1,354,772.44 -97,384.03 接上表: (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五)投资收益 合计 9,023,489.98 -781,459.75 (六)其他 无。 十七、补充资料 (一)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要求,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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