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现有建材化工和医药制造两大业务板块。 建材化工板块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硫酸。其中,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为建筑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水利水电等;硫酸主要用于生产化肥及化工、轻工、纺织、钢铁、减水剂等非化肥用酸企业。得益于公司在建材化工板块的产业链布局、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强有力的技术储备,公司在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领域依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医药制造板块主要产品为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医药中间体包括盐酸普鲁卡因、头孢西丁酸中间体、氯霉素中间体、氨曲南中间体、奥利司他中间体等,主要应用于抗生素药、抗丙肝药物索非布韦、糖尿病药物坎格列净、苄星青霉素及头孢西丁、普鲁卡因青霉素及化妆品等,其中氯霉素中间体、盐酸普鲁卡因中间体等产品均占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原料药产品有对乙酰氨基酚、盐酸氯哌丁、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贝诺酯、盐酸普鲁卡因、盐酸苯海拉明等20余种,制剂产品包括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盐酸氯哌丁片、克拉霉素缓释片、双氯酚酸钠肠溶片、对乙酰氨基酚片、法莫替丁片等80余种,主要应用于解热镇痛、抗病毒、抗菌、咳嗽、过敏、局部麻醉等方面,其中,法莫替丁、双氯芬酸钠、硝苯地平、对乙酰氨基酚、呋塞米、诺氟沙星等均为国家基药品种,是用于满足基本药品需求的临床常用药物。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涉及建材化工和医药制造行业,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始终把建立可靠的生产经营供应链系统作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性及不同类别的采购物资属性建立不同的采购模式,进行区域整合,提高议价能力,主要有招标采购、集中定点、长期战略合作等多种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的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生产。对于非标准化产品,如商品混凝土、减水剂、医药原料药和中间体等,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对于标准化产品,如膨胀剂、硫酸,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规律和产品生产特性,实行库存式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和硫酸均为自主销售。因商品混凝土、减水剂为非标准化产品,售后服务为销售环节中的重要环节。公司的医药中间体产品实行自产自销与定制生产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自产自销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药品分为原料药和制剂产品,原料药采用直销模式,制剂产品实行代理模式。位于埃塞俄比亚的三圣建材主要实行订单制销售,三圣药业目前主要实行招投标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基本情况 1、建材化工板块 建材行业是中国重要的材料工业,广泛应用于建筑、军工、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和人民生活等领域。建材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国家投融资政策,特别是受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投资规模等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环保化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行业发展具有广阔空间。 建材行业区域性特点非常强,受当地人口趋势、经济增速、政策支持、基建投入影响很大。公司建材化工板块的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商品混凝土并主要集中于重庆区域,长远发展得利于公司所处的市场地利。重庆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定位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区位优势突出,战略地位重要,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其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同时,重庆拥有两江新区、自贸试验区、高新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一批国家重要开发开放平台,使重庆享有多重政策制度红利和先行先试的开放创新机制优势,且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使未来一段时期市场对建材产品的需求继续保持高位。 2、医药制造行业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一个与居民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的产业。医药行业代表着最新的产业结构演进方向,是我国政府倡导和扶持的重点产业。大力发展医药产业,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IMS Health的数据,自2015年起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已超越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消费市场。同时中国现已成为全球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化学药制剂生产国。近年在国家一系列医改政策的实施引导下,中国医药产业正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转变。 自实施多元化战略,通过并购及项目投资,公司已完成在医药研发、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方面的全产业链布局,2020年随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我司自主研发、市场开拓等紧跟市场变化,形成以中间体和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为核心的医药制造业务,为公司贡献业绩。医药中间体是指在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中间化学品,属精细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的上游行业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下游行业是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制造业。化学药品制剂产品需求具有一定刚性,是国内医药行业中的支柱产业,关系着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国。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市场波动相对较大的环境下实现盈利,主要归因于: 1、建材化工板块坚持持续发力,在新冠疫情延迟开工及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的背景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供应与生产、调整主要产品价格等多种措施,实现了盈利。 2、通过多元化业务模式,实现“建材化工+医药制造”双轮驱动,且受益于强化管理、优化产品、拓展销路等措施,医药制造板块实现了盈利 3、实施国际化战略,随着海外项目的竣工投产,投资已初见成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0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世界级新冠疫情加快了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的进一步缓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与此同时,国内实体经济在2020年上半年一度停滞,整个市场的恢复需要一定时间缓冲,实体经济发展尤为困难。行业企业持续面临主要原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且要求全现金采购而加重的资金负担,市场竞争恶化而导致垫资加大、收款艰难,不断升级的环保要求造成的成本上涨,经营压力加剧。三圣股份在2020年这一特殊的市场环境下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战略方案,受益于多元化、国际化业务模式,主要产品价格调整及医药板块顺应市场调整生产经营模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克服了巨大困难,保持了海外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实现全公司营业收入2,549,509,857.65元,同比仅下降19.8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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