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潘呈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陈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及事项的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现有建材化工和医药制造两大业务板块。 建材化工板块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硫酸。其中,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为建筑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水利水电等;硫酸主要用于生产化肥及化工、轻工、纺织、钢铁、减水剂等非化肥用酸企业。得益于公司在建材化工板块的产业链布局、丰富的行业经验及强有力的技术储备,公司在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领域依然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医药制造板块主要产品为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医药中间体包括盐酸普鲁卡因、头孢西丁酸中间体、氯霉素中间体、氨曲南中间体、奥利司他中间体等,主要应用于抗生素药、抗丙肝药物索非布韦、糖尿病药物坎格列净、苄星青霉素及头孢西丁、普鲁卡因青霉素及化妆品等,其中氯霉素中间体、盐酸普鲁卡因中间体等产品均占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原料药产品有对乙酰氨基酚、盐酸氯哌丁、甲磺酸左氧氟沙星、贝诺酯、盐酸普鲁卡因、盐酸苯海拉明等20余种,制剂产品包括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盐酸氯哌丁片、克拉霉素缓释片、双氯酚酸钠肠溶片、对乙酰氨基酚片、法莫替丁片等80余种,主要应用于解热镇痛、抗病毒、抗菌、咳嗽、过敏、局部麻醉等方面,其中,法莫替丁、双氯芬酸钠、硝苯地平、对乙酰氨基酚、呋塞米、诺氟沙星等均为国家基药品种,是用于满足基本药品需求的临床常用药物。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涉及建材化工和医药制造行业,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始终把建立可靠的生产经营供应链系统作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性及不同类别的采购物资属性建立不同的采购模式,进行区域整合,提高议价能力,主要有招标采购、集中定点、长期战略合作等多种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的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生产。对于非标准化产品,如商品混凝土、减水剂、医药原料药和中间体等,公司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对于标准化产品,如膨胀剂、硫酸,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规律和产品生产特性,实行库存式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和硫酸均为自主销售。因商品混凝土、减水剂为非标准化产品,售后服务为销售环节中的重要环节。公司的医药中间体产品实行自产自销与定制生产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自产自销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药品分为原料药和制剂产品,原料药采用直销模式,制剂产品实行代理模式。位于埃塞俄比亚的三圣建材主要实行订单制销售,三圣药业目前主要实行招投标的销售模式。 (三)行业基本情况 1、建材化工板块 建材行业是中国重要的材料工业,广泛应用于建筑、军工、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和人民生活等领域。建材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国家投融资政策,特别是受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投资规模等影响。目前,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环保化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行业发展具有广阔空间。 建材行业区域性特点非常强,受当地人口趋势、经济增速、政策支持、基建投入影响很大。公司建材化工板块的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商品混凝土并主要集中于重庆区域,长远发展得利于公司所处的市场地利。重庆作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定位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区位优势突出,战略地位重要,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其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同时,重庆拥有两江新区、自贸试验区、高新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一批国家重要开发开放平台,使重庆享有多重政策制度红利和先行先试的开放创新机制优势,且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使未来一段时期市场对建材产品的需求继续保持高位。 2、医药制造行业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一个与居民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的产业。医药行业代表着最新的产业结构演进方向,是我国政府倡导和扶持的重点产业。大力发展医药产业,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IMS Health的数据,自2015年起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已超越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消费市场。同时中国现已成为全球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化学药制剂生产国。近年在国家一系列医改政策的实施引导下,中国医药产业正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转变。 自实施多元化战略,通过并购及项目投资,公司已完成在医药研发、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方面的全产业链布局,2020年随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我司自主研发、市场开拓等紧跟市场变化,形成以中间体和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为核心的医药制造业务,为公司贡献业绩。医药中间体是指在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中间化学品,属精细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的上游行业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下游行业是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制造业。化学药品制剂产品需求具有一定刚性,是国内医药行业中的支柱产业,关系着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和出口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国。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市场波动相对较大的环境下实现盈利,主要归因于: 1、建材化工板块坚持持续发力,在新冠疫情延迟开工及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的背景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供应与生产、调整主要产品价格等多种措施,实现了盈利。 2、通过多元化业务模式,实现“建材化工+医药制造”双轮驱动,且受益于强化管理、优化产品、拓展销路等措施,医药制造板块实现了盈利 3、实施国际化战略,随着海外项目的竣工投产,投资已初见成效。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多元化、国际化优势 公司原从事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等为主的建材化工业务,取得了区域领先地位。自实施多元化、国际化发展战略以来,通过收购兼并,已初步完成第二产业链医药制造板块的布局,形成了以中间体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为核心的医药制造业务;同时,紧随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投资医药和新型建材项目,对接国内产业链。通过上述运作,公司已形成“建材化工+医药制造”双轮驱动、国内外产业对接协同发展的多元化、国际化优势。随着公司医药板块业务的持续发力及境外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公司将迎来全新发展。 多元化、国际化发展模式,有效分散了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建材化工业务与宏观经济周期关联性较大,周期性特征明显,而医药业务与宏观经济周期关联性相对较小,能有效降低宏观经济周期引致的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的安全性。同时,公司可根据国内外的市场情况,通过调节降低产品市场风险,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二)技术优势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通过引进、合作开发和自身研发等多种途径,形成了外加剂、混凝土、药品及中间体等自身的技术体系,拥有众多核心技术,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外加剂领域,公司拥有重庆市科委批准的“重庆市混凝土外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团队持续对各类外加剂与混凝土原料的适应性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并能根据适应性问题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配方和整体解决方案,以不断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 在混凝土领域,公司依托在外加剂领域的技术优势,在自密实、流动性保持、裂缝控制、高层泵送等混凝土领域形成了核心的应用技术,可供应各种等级的普通混凝土、高强混凝土以及特种混凝土,同时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大学等单位一起参编国家及行业标准实施规范,实施过轨道交通和多项超高层建筑的大型混凝土的供应。 在药品及中间体领域,春瑞医化和百康药业,分别专注于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拥有丰富的以中间体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为核心的技术人才和工艺储备;公司总部设有医药研发中心专门从事新药研制、药物中间体研发、化学品工艺开发的研究,建立了特色药物研究、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评价及中试研究基地等完整规范的药物研发体系,同时储备研发人才、为企业输送人才,长期致力于抗生素、消化道、呼吸道、内分泌、心血管等方向药物的开发和研究,形成了抗病毒、抗高血压、抗血栓和糖尿病用药等一系列药物研发管线。 (三)团队及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含前身)及旗下春瑞医化、百康药业成立至今已有数十年历史,专注于各自行业,拥有丰富的市场、生产、管理、技术经验,凭借丰富的产品组合、安全可靠的产品质量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同时锻炼了一批生产和质量管控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并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通过积累的丰富行业经验,能够对各自行业以及上下游行业状况有准确的把握,对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有清晰、敏锐的认识,能准确认识市场的发展动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及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未来发展规划,面对行业波动能妥善处理,确保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医药领域,公司总部成立了由专业医药管理团队组建的医药事业部、专业医药科研团队组建的医药研发中心,从信息收集、市场开拓、技术支持、人员储备、新药研发、对外合作等各个方面进行整合升级,提升总部职能。 (四)品种优势 公司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外加剂生产企业之一,具备规模化生产萘系、聚羧酸、氨基磺酸盐等各种系列减水剂,以及泵送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防水剂、速凝剂、膨胀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并能根据外加剂与不同混凝土原材料的适应性问题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配方和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旗下混凝土生产企业可供应C10-C60的普通混凝土、C60-C100的高强混凝土和早强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产品品种多样化是衡量医药中间体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因素之一,春瑞医化拥有多品种的产品储备,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其氯霉素中间体、盐酸普鲁卡因中间体等产品均取得了优秀的市场成绩及领先的市场地位。百康药业拥有丰富的普药储备,包括20余种原料药和80余种制剂药品,其中,法莫替丁、双氯芬酸钠、硝苯地平、对乙酰氨基酚、呋塞米、诺氟沙星等均为国家基药品种,是用于满足基本药品需求的临床常用药物。 (五)品牌优势 公司“三圣”商标为国家驰名商标。公司建材业务以“三圣”的品牌为依托,凭借着强大的技术实力,规范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机构设置、良好的服务模式,以及多年来在行业积累的经验及市场地位,在市场开拓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品牌优势,各项业务均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同时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百康药业是东北地区化学原料药、制剂的重点生产企业,为吉林省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之一。春瑞医化是西南地区医药中间体的重点生产厂家,其多款核心竞争产品,如氯霉素、盐酸普鲁卡因中间体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拥有较高的话语权;同时,客户群体稳定,合作良好,拥有众多知名的公司客户,为多家医药类上市公司等下游客户定制产品。 (六)协同发展优势 公司建材化工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具有紧密相关性的商品混凝土、膨胀剂、减水剂等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和硫酸,公司利用硬石膏生产膨胀剂,利用硬石膏为原料生产硫酸联产水泥、膨胀剂,所产硫酸为生产减水剂的重要原料,所产水泥、减水剂和膨胀剂等为生产商品混凝土的重要原料。医药领域主要包括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系列产品,形成了以中间体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为核心的化工医药产业链,并与埃塞三圣药业实现产业对接。 公司已形成“建材化工+医药制造”双轮驱动、国内外产业对接协同的业务模式,产品间构成国内外对接、上下游业务链,有效降低了相关原材料市场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产品共享市场资源,国外或下游产品的销售有效带动了公司上游产品市场的开拓,节约了公司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的整体成本。 (七)区位地利优势 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重庆地区,且公司总部地处重庆,地利优势明显。重庆定位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西部增长极”、 “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是内陆开放高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未来,随着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等的深入推进和实施,重庆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世界级新冠疫情加快了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的进一步缓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与此同时,国内实体经济在2020年上半年一度停滞,整个市场的恢复需要一定时间缓冲,实体经济发展尤为困难。行业企业持续面临主要原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且要求全现金采购而加重的资金负担,市场竞争恶化而导致垫资加大、收款艰难,不断升级的环保要求造成的成本上涨,经营压力加剧。三圣股份在2020年这一特殊的市场环境下积极应对,及时调整战略方案,受益于多元化、国际化业务模式,主要产品价格调整及医药板块顺应市场调整生产经营模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克服了巨大困难,保持了海外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实现全公司营业收入2,549,509,857.65元,同比仅下降19.83%。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外加剂为主的建材业务。建材行业对建筑行业依赖性较强,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关联度较高。报告期内,建材行业市场不稳定,后期发力不足,环保压力持续增大,公司在稳健经营、控制应收款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生产、及时调整产品价格等措施,在建材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849,300,071.48元,同比下降24.56%。 得益于百康药业二期项目投产及埃塞俄比亚三圣药业正式规模化、市场化生产运营,在2020年疫情期间,实现营业收入664,916,596.01元,同比下降4.67%,但医药制造业务占公司业务比重逐步上升。 受流动性收紧、金融去杠杆及新冠疫情冲击的影响,公司融资压力及成本上升明显,加之因融资额度增加利息支出加大的影响,财务费用支出较大;公司对整体的建材及医药制造行业的布局使得公司增大了研发投入;近年来,公司加快发展步伐,实施多元化、国际化发展进行产业布局,加大投资力度,导致阶段性费用增长较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调度,协同资源,抗击疫情 在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全员共克时艰,团结一心,在特殊的市场环境下,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市场策略,快速落地实施战略方案在党及各级政府组织的领导下有序抗击疫情并合理化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力争维持企业业绩。 2、板块化、专业化管理,专业梳理,流程再造 随着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薪酬绩效、全面预算四个方面全面落地,划板块进行专业化梳理,确认流程再造,聚焦的管理要点和痛点均已得到明显改善,需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为公司未来的持久、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合作,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紧扣市场需求,加强在线产品的改进,延长生命周期,加快新产品研发、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取得专利证书31项。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与重庆市建科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落地,在高性能混凝土及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的研究开发、生产应用、技术推广及工程应用技术服务等方面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与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就产学研项目形成共识,分别确立课题,经过2020年的合作项目磨合,计划推出具备核心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4、自主全面开展环保综合整治,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从自身做起,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环保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增加降尘设备、增加固废处置设备、整改废水回收处理系统、整改雨污分流系统等,为公司在环保严政下持续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5、拓展建材产业链,为未来发展蓄积能量 随着环境保护政策趋严和长江、嘉陵江生态治理的强化,碎石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不断上涨。为缓解原材料供应紧张而引起的系列问题,公司购买位于合川区双凤镇牛头冲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提供持续稳定的资源供应,有利于降低公司商品混凝土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外,据市场变化趋势,立足未来5年规划,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投资绿色循环建材产业基地,打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绿色环保智能制造商品混凝土及砂浆、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等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从原料到产品的绿色环保、智能制造的循环经济模式,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行业管理优势及协同发展优势等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建材板块主营业务的领先地位。 以上两个项目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6、提升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智化、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因疫情原因公司积极推进了部分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已初步建立内部资源共享渠道,经试运行,公司现有信息化系统基本满足公司多层集团精细化管理模式的需要。未来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薪酬绩效、全面预算等方面工作继续有序推进大数据系统建设,对建材板块和医药板块专业归属化管理,各环节工作以信息化、数据化、可量化的方式向公司决策层提供商业分析和数据服务,降低管理决策中的风险和隐患。 7、完善组织架构、薪酬绩效体系,强化人才培养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壮大人才队伍,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公司完善年度管理者绩效考评工作,对现有管理者加强履职考评、服务测评,使得管理人员的结构得到持续优化。 8、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可以传承的基因,也是企业生产兴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报告期内,企业文化宣导小组从企业战略、企业价值观、企业制度、工作作风等方面持续加强全员企业文化宣贯,注重企业文化落地。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圣药业在产销逐渐向好,其生产的水剂(软袋)、水剂(支装)产销量有较大增长。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 因收入下降,作为变动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也随之下降。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始终注重技术研发,不断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确保公司在相关领域 保持技术领先,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大产品的工艺技术优化研究,以降低成本,提升品质。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较大,主要是2019年收到关联方占用资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较大,主要是2019年公司归还了部分债券及借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同比变动较大,上述原因综合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建材化工板块 我国建材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近四十年的黄金发展期。近几年国内宏观经济增长趋于平稳,行业格局不再是需求带动的粗放式成长,而是出现结构化分化。2020年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将对“一带一路”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阶段性成果的取得将奠定发展基础。2020年是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材行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近年来,受国家供给侧改革、环保政策限制及关停等影响,区域内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石等供应持续紧张,价格稳步上涨且采用预付款结算方式较多,对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资金造成压力。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提出了绿色产业发展的重点。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混凝土行业编入《2019年本》中,为行业发展指引方向,对行业生产以及产品性能提出要求,指导行业朝着生产绿色化、管理运行智能化以及产品高级化发展。加快行业的转型升级、产业融合、行业协同,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制造、品牌制造,进而推动行业高质量的绿色发展将会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行业洗牌和市场格局重塑有待进行,未来将会为行业规模性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空间。 公司目前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商品混凝土为主的建材行业并主要集中于重庆区域。近几年成渝城市群在内的13大城市群的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实施有望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扩大区域内建材行业的市场需求。 2、医药制造行业 本次疫情对整个医药制造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我国医疗体系改革继续推进,多项重磅举措相继出台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政策支持新药研发、鼓励创新的导向鲜明。 基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加剧、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的扩容、人民保健意识增强以及疾病谱改变能够保证充足的医疗健康需求的前提下,将带动医药制造行业收入规模平稳增长。 医药行业政策持续在“去产能”和“调结构”两方面发力,包括国家医保局成立、一致性评价进程的深入、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新版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发布等,都对提升行业集中度、提高药品质量、药品降价有着重要作用,并对医药制造企业的研发能力、品种储备和资金实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整个医药行业机会与挑战并存,总体趋势加速推进行业整合并向国际接轨,重塑医药产业格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整体发展战略:以建材化工与医药制造为发展核心,以多元化与国际化为导向,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将三圣股份建设成为一流的上市企业。 第一产业链--建材化工板块:践行低碳、环保、节能及循环经济理念,以创新发展为主轴,打造一流的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制造商。 第二产业链--医药制造板块:以中间体、原料药为基础,以制剂业务为核心,成为集研发、制造、流通为一体的综合性、绿色制造的制药公司。 未来,公司将在做强、做优、做精第一产业链基础上,着力发展第二产业链,打造多元化、国际化的产业格局。 (三)年度经营计划 2020年,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国内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国民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重大冲击。在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下,公司将主动识变、变中求新、新中求进,通过优化管理、加快产品落地、加大市场拓展等多种措施,确保实现营业收入及利润的稳步增长。 2021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矿山项目的建设,保障混凝土原材料供应,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积极推进绿色循环建材产业基地项目的落地,加快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和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技术改造升级,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2、调整生产经营管控模式,全面进入事业部管理体制执行期。整合公司各业务板块资源,加强业务整体策划,形成闭环管理,使业务与管理双线并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重视基础管理工作,逐层推进集团管控。 3、降本增效,加强成本和费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通过完善运营管控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降低原材料损耗、降低无效的能源动力消耗、降低费用开支等综合性的措施,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绿色环保生产,降本增效。 4、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薪酬绩效、全面预算全面落地,完成三圣股份(集团)信息化管理体系规划并分步实施。 5、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进行组织部署,规划年度/月度绩效考核及年度审计工作,强化财务、法务、采购、销售管理,加强对财务、法务、经营、采购的纵向管控及各单位和各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管控。为全面实现业财一体化打下坚实基础。 6、落实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构建激励机制,完善业务、管理双通道晋升机制,确保3-5年人才规划落地执行;按照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抓好人才的选、育、用、留工作。 7、全公司修订后的管理制度落地执行,刺激管理创新能力的提升和落地,各涉及环节完善组织规划和组织绩效,使管理创新和研发管理机制齐头并进。 8、研发创新各事业部,尤其是研发中心,加强管理,促进在线产品的改进,延长产品生命周期;注重基础性、原创性的研发,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双向竞争力。 9、降本增效,加强成本和费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通过完善运营管控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降低原材料损耗、降低无效的能源动力消耗、降低费用开支等综合性的措施,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绿色环保生产,降本增效。 10、整合资源,持续进行国际化布局。依托自身的竞争优势,继续推进国际化布局;重点推进国际贸易业务,加大非洲及周边国家的市场推广力度,开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国际合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引致的风险 目前公司医药业务收入所占比重虽逐年提升,但收入仍主要来源于商品混凝土和外加剂等建材业务。建材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国家投融资政策,特别是受基础设施投资及房地产投资规模等影响,若相关景气度下降或不能达到预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全面分析和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趋势,采取调整经营思路及营销策略、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开源节流等多种措施应对,从而减少带来的不利影响;依靠公司多元业务协调发展的优势,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的安全性,提升盈利水平;大力推进实施多元化、国际化发展,加快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公司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区域集中在重庆及周边地区,如果重庆及周边地区市场出现萎缩或增速放缓的情形,而公司的区域外市场拓展不能达到预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技术、管理和协同发展等综合竞争优势,大力开拓市场,实施走出去、跨区域发展。大力推进实施多元化、国际化发展,布局新业务,分散业务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的原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超过70%,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营业成本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产品的售价会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进行相应调整,但这种调整具有滞后性,且调整幅度受限于市场供求状况及公司的议价能力。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结构和价格不能及时作出同步调整,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因此而出现大幅波动。 公司将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以形成成本优势,并努力建立更为敏感价格监测机制、销售定价模式和更有效的营销模式,努力减小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作为充分竞争的产品,商品混凝土市场集中度低,混凝土外加剂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技术、管理和协同发展等综合竞争优势,稳健应对市场竞争。 5、海外投资风险 为了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在非洲埃塞俄比亚设立公司进行医药、新型建材项目投资,推动公司延伸拓展非洲市场。因此,公司经营会受到国际贸易关系、关税、贸易壁垒、业务所在地相关法规、税务环境、当地政策、汇率变化、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由于相关境外投资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与国内存在巨大差异,其对外相关政策、法规也存在一定的变动风险,有可能对公司在境外的投资及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会通过积极加强与我国政府驻外机构人士及机构等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当地的政策法规,并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积极防范和降低风险。 6、石膏矿采矿权不能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 公司有两个石膏矿开采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C5001092009117120040283、C5001092011017130104274,生产规模分别为60万吨/年、40万吨/年,上述石膏矿采矿权均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公司合法拥有的石膏采矿权矿区所在位置位于“四山”管制区,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7月开始被暂停开采石膏矿。公司自2018年以来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希望通过恢复矿产开采、调整矿区范围、给予缓冲调整期等方式延续石膏矿采矿权。 2020年11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圣实业公司、富普科技公司发展将三圣石膏和张家凼调出“四山”管制区的请示》(北碚府文〔2020〕38号),恳请市政府同意保留公司石膏和张家凼两个矿山,并将两个矿山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2021年3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三圣石膏矿和张家凼水泥用灰岩矿矿区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有关情况的意见》(渝规资文〔2021〕86号),建议市政府同意将公司石膏矿合法采矿权部分(3.4公顷)调出“四山”管制区范围。2021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对渝规资文〔2021〕86号批示:调出要合规,包括后续的规划管控要到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判断延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无实质性障碍,但下一步还需进行安评、环评等过程,公司预计在2021年底前能取得石膏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多元化、国际化发展的资金需求及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计 17,280,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预案,三名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完成了该次利润分派。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三名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6月2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43,200,000元。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17,280,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真实存在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额归还了占用资金及利息,该事项影响已消除。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在上述担保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以司的担保)”中:(1)、由下属子公司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公司、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提供但保4928万元、3500万元、3450万元以及下属子公司贵阳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但保5000万元均为为我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同一授信项下借款所提供的担保;(2)、由下属子公司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提供担保46500万元、46500万元、46500万元均为我公司在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同一授信项下借款所提供的担保。 2、在上述担保情况“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中由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增瑞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300万元、6000万元均为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支行同一授信项下借款所提供的担保。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合法召开股东大会,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公司遵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请律师出席见证。股东大会参会方式除现场参会外,还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证券部负责股东参会指引、股东登记等事宜,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议提供便利。 (2)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年,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性公告,使投资者更快速的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证券投资部设有投资者热线,并由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3)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根据监管部门的规范进行投资者来访咨询的接待工作,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制定了《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和接待来访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 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656—201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50/658-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 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 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0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8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对污染物的处理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联产水泥、膨胀剂生产线每个排污口均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布袋除尘器或电除尘器,尾吸塔配套建设了脱硫系统和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每周对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各个排污口的除尘器正常运行;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专业运营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处理。 春瑞医化、武胜春瑞废水经分类收集,采用MVR对难以生化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后,采用铁炭微电解+水解酸化+厌氧+A/O的工艺及活性炭吸附工艺,经处理达标准后排放。在处理污水过程中,专职水分析人员对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质进行化验分析,以便于进行污水处理过程跟踪。同时,在锅炉尾气安装脱硫除尘装置,以减少了锅炉尾气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处理。 百康药业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尾气吸收装置,主要吸收产生的HCl、SO2 废气,原料车间安装有风机与可燃气体报警仪实现联动。污水处理站对难以生化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后,采用HABR+SBR工艺,经处理达标准后排放;在处理污水过程中,专职水分析人员对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质进行化验分析,以便于进行污水处理过程跟踪。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第三方单位处理。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硫酸尾吸塔及窑头的废气排放口安装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在线监测设备,与市生态环境局及北碚区生态环境局联网,每一小时采集一次数据。其它废气排放口根据国家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已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在重庆市污染源监测数据发布平台上公开发布。 每个污水处理厂或站设有独立的分析室,对污水处理各环节进行跟踪监测;每天对排放前的水进行分析,确保合格后排放。每个排污口设有在线水质监测系统与当地生态环境局联网,数据自动实时监测与上传。 按自行监测方案对所有排口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口按频次监测监测,并出具合法合规的监测报告,并在生态环境局平台进行公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春瑞医化、武胜春瑞、百康药业均根据各自业务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所属地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形成文档、图像记录。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 每季度向所属地税务局缴纳环保税; 2. 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 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更换废水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共计:12.7万元;新建污水处理池及配套设施共计143.9万元;处理废水及MVR运维费用共计125.7万元;处置危险废物共计103.65万元。 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更换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共计2.65万元;更换车间通风设施共计1万元;处理废水及MVR运维费用共计353.97万元;处置危险废物共计419.52万元。 山东寿光增瑞化工有限公司:增加环保设施共计:3.55万元;处理废水及MVR运维费用共计106.2万元;处置危险废物共计151.16万元。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和更换零部件共计8万元;对水、气、声和土壤日常监测费用共计4.6万元;增加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共计21万元;处置危险废物共计4.1万元。 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石膏矿采矿权不能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 公司有两个石膏矿开采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C5001092009117120040283、C5001092011017130104274,生产规模分别为60万吨/年、40万吨/年,上述石膏矿采矿权均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公司合法拥有的石膏采矿权矿区所在位置位于“四山”管制区,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7月开始被暂停开采石膏矿。公司自2018年以来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希望通过恢复矿产开采、调整矿区范围、给予缓冲调整期等方式延续石膏矿采矿权。 2020年11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圣实业公司、富普科技公司发展将三圣石膏和张家凼调出“四山”管制区的请示》(北碚府文〔2020〕38号),恳请市政府同意保留公司石膏和张家凼两个矿山,并将两个矿山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2021年3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三圣石膏矿和张家凼水泥用灰岩矿矿区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有关情况的意见》(渝规资文〔2021〕86号),建议市政府同意将公司石膏矿合法采矿权部分(3.4公顷)调出“四山”管制区范围。2021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对渝规资文〔2021〕86号批示:调出要合规,包括后续的规划管控要到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判断延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无实质性障碍,但下一步还需进行安评、环评等过程,公司预计在2021年底前能取得石膏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 该石膏矿采矿权对应的生产线为30万吨/年硫酸联产25万吨/年混凝土膨胀剂生产线,公司已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30万吨/年硫酸联产25万吨/年混凝土膨胀剂生产线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265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生产线账面价值为24,791.58万元,可回收金额为26,008.41万元,上述生产线不存在减值情况。 2. 前三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潘先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74,886,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8%。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 170,414,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44%,占公司总股本的39.45%。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周廷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1,223,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6,2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97%,占公司总股本的6.07%。 (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大股东潘呈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9,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88%。 3. 长期股权投资质押情况 (1) 公司将其持有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用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共计68,000,000.00元的借款,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日。 (2) 公司将其持有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72%的股权质押,用于重庆三峡银行北碚支行共计290,000,000.00元的借款,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5月20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17,403 年度报告披露日19,406 报告期末表决权0 年度报告披露日0 股股东总数 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8)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潘呈恭先生:男,1994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公司关联方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就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张洪兰女士:女,1972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1年11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技术总监职务;2016年9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医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张洪兰女士具有多年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管理工作经验,曾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冯陈女士:女,1975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审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1月至2008年8月先后就职于重庆化学试剂玻璃实验仪器公司、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至2015年4月就职于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分公司财务经理职务;2015年4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分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杨艳女士:女,1972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1989年12月至2004年5月先后就职于重庆华山玉食品厂、重庆阳光百货有限公司、重庆天人冲压有限公司;2004年6月就职于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罗骥先生: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至2015年就职于北大医药重庆西南合成公司,曾任分厂厂长职务;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湖南方盛制药,任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公司关联方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1月就职于公司,现任子公司百康药业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雷文胜先生:男,1971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至2010年就职于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曾任副总经理职务;2010年至2014年就职于重庆地产集团禾远建材有限公司,曾任副总经理兼总工职务;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就职于中冶建工集团混凝土分公司,曾任副总经理兼总工职务;2018年4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建材化工事业部总经理。雷文胜先生从事混凝土经营管理工作20余年,在建筑材料与制品专业领域拥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张孝友先生:男,1952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教授,中共党员。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重庆市审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审计学会会长、重庆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统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会计、审计、统计、税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潘金贵先生:男,1973年12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刑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刑法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李有光先生:男,1957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重庆大学材料学院副教授,主要专长于水泥、混凝土开发及工程应用、项目管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张洁女士:女,1987年3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公司;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光大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招标中心主任职务,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何伟先生:男,1977年4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5年7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部长助理、部长、研发质量总监等职务;2017年2至今工作于公司,现任公司医药研发中心副主任,公司监事,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杨涛先生:男,1983年12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中共党员。2010年至2019年就职于中冶建工集团混凝土公司,从事混凝土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历任技术员、副主任、主任职务;2019年4月至今工作于公司,现任公司建材研发中心主任职务,公司监事,任期至2022年9月27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2019年度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实发报酬总额)均依据公司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以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关薪酬管理和等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发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月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重视员工权益的保障,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建立和实施了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体系。公司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支付能力为前提,为员工提供了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待遇,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专业技能、管理素养和工作效率,公司每年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下一年的培训工作计划,培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培训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等。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员工职业技能、生产安全管理、管理素养等各个方面内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实际执行情况与制度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权利,并能充分行使其相应的权利。同时,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保证了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及表决权。历次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到场见证,并作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董事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对重大及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监事在日常工作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的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财务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五)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交流和合作,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股东提供相关信息,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或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项目建设、发展战略、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等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在董事会上积极发表意见;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客观的独立董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19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和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二)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的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三)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为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不断探讨并完善了绩效考核体系。 (四)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来了宝贵的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重点工作,从财务、基础管理及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报告期内,公司未建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及其他激励制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的运行程序。 2、完善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把控公司资金支付和付款流程的优化,尤其聚焦大额采购款项的支付业务,强化业务和资金支付系统的闭环关联对应。 3、强化对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资金占用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有效地防范资金占用行为。 4、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5、大力推广直通内审部门和监事会的举报渠道,以此强化对大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关键人员的监督力度,增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压力。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圣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圣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6及九(二)4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圣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应收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款项6,994.74万元,系三圣股份公司将资金划转给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形成。2020年度,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累计占用三圣股份公司资金18,772.29万元,累计归还资金12,011.15万元,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233.60万元,形成占用资金(含利息)余额6,994.74万元。 我们同时关注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三圣股份公司资金8,910.00万元,累计归还资金8,100.00万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92.44万元(含2020年度占用资金利息)。截至2021年3月31日,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累计占用资金(含利息)余额7,897.18万元。 2021年4月20日,三圣股份公司已收到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归还的占用资金款及利息7,897.18万元。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5及五(一)3之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圣股份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53,577.62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4,031.03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9,546.59万元。 三圣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4之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圣股份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9,590.47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92.06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9,298.41万元。 管理层于每年年末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外部估值专家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外部估值专家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等相符; (6) 测试外部估值专家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7) 测试外部估值专家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 固定资产减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8,509.5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35%,其中30万吨/年硫酸联产25万吨/年混凝土膨胀剂生产线(以下简称硫酸生产线)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791.58万元,海外经营实体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479.91万元。由于前述固定资产金额重大且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我们将前述固定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前述固定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主要固定资产进行监盘,了解使用情况并检查是否存在闲置情况; (3)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工作方式、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外部估值专家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外部估值专家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等相符; (6) 测试外部估值专家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7) 检查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五、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圣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三圣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三圣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圣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圣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三圣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呈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陈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陈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潘呈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陈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陈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重庆市江北特种建材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10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重庆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973659020XY的营业执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432,000,000.00元,股份总数432,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2,275,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09,725,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主要涉及建材化工和医药制造两大业务板块。其中建材化工板块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减水剂、膨胀剂、硫酸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医药制造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制造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重庆三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重庆三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利万家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三盛德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三圣埃塞(重庆)实业有限公司、贵阳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兰州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三圣建材有限公司、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等1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3)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4、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5、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7、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1、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1) 商品混凝土业务 由公司将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经施工方或工程监理公司现场质量抽查验收合格后,由客户指定人员对商品混凝土的型号、数量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每月根据送货单统计商品混凝土的供应量并填写结算表,由客户盖章确认。财务部门当月根据送货单统计商品混凝土的供应量和合同单价计算销售金额,确认收入。 (2) 混凝土外加剂业务 由公司将生产的混凝土外加剂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经客户现场质量抽查验收合格后,由客户指定人员对混凝土外加剂的型号、数量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后,公司每月统计外加剂的供应量并填写结算表,由客户盖章确认。财务部门当月根据结算单和合同单价计算销售金额,确认收入。 (3) 硫酸业务 由公司或客户委托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到公司提取:硫酸装入运输车槽罐前,公司出具硫酸合格证。硫酸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指定人员对硫酸的型号、数量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每月根据送货单回执确认收入。 由客户自行到公司提取:硫酸装入客户运输车槽罐前,公司出具硫酸合格证,并由客户指定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每月根据送货单回执确认收入。 (4) 化工原料药、成品药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2、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2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1.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 (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1.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 (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 (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 所得税 母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利万家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贵阳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属于设立在西部的鼓励类企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9年度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税率为15%,2020年经营业务未发生改变,暂按15%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孙公司四川武胜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51001199),有效期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埃塞俄比亚所得税法规定,适用于机构的营业收入所得税税率为30%,即三圣建材有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根据埃塞俄比亚的政策,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享受自成立之日起4年内免征所得税的政策,在2018年至2021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母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利万家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所述之条件,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各项税收(增值税、城建设、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期末数中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57,963,324.51元,保函保证金1,573,375.33元,以上资金使用受到限制;另包括10,000,000.00元的定期存款,该定期存款已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北碚支行,使用受限。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合计 13,191.63 3,705,698.86 3,718,890.4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2,329,487.29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7,980,785.02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小 计 1,302,684,233.47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出票单位,公司所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之出票人的信用风险较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9、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 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①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2)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①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3) 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①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 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4.26%(2019年度:15.08%)。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304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2,898.04万元,高于账面价值4,952.59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2)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2.66%(2019年度:12.79%)。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254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46,203.35万元,高于账面价值33,654.66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3) 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3.89% (2019年度:14.09%)。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258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71,296.2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69,681.32万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详见附注十、(一)重要承诺事项所述。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注1]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第十二节五(26)之说明 [注2]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人民币23,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定向融资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22,600万元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3之说明 30、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按照超额累退方式计提的硫酸安全生产费440,518.44元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2之说明。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28,958,780.01 35,848,654.46 其他说明: (3)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5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三圣埃塞(重庆)实业有限公司在投资总额不超过 2,550 万美元且持股比例不低于 85%范围内,与张家港市中悦冶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悦公司在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杜卡姆市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实施医药项目第一期建设。2016年11月24日,子公司三圣埃塞(重庆)实业有限公司与中悦公司在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杜卡姆市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进行医药项目投资事宜签署了正式《投资合伙协议》。2017年度公司成立了该医药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三圣药业有限公司(英文名Sansheng Pharmaceutical PLC),住所: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杜卡姆市。章程约定三圣埃塞(重庆)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99.50%,中悦公司持股0.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原料药、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该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比尔。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埃塞俄比亚设立子公司进行新型建材项目投资的议案》,2016年12月26日,公司与张家港市中悦冶金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东方工业园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进行新型建材项目投资。2017年度公司成立了该新型建材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三圣建材有限公司(英文名:Sansheng Building Materials PLC),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住所: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东方工业园。章程约定三圣建材有限公司持股55%,中悦公司持股45%。 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以及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销售及产品运输。该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比尔。 5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七(2、3、4、6、9、10)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3.07%(2019年12月31日:11.5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081,670,624.96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732,33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本报告第十二节七(52)之说明。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其他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被投资主体为2019年度成立公司,投资金额小、持股比例低,以当年实际投资额作为公允价值;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潘先文。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之说明。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权证号为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1240号的房产用于该借款的抵押担保;重庆晟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权证号为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1148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1135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1126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1098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1052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0940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1131号的房产用于该借款的抵押担保 [注2]潘先文为该借款提供个人担保,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00万股票用于该借款的质押担保 [注3]重庆德露物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权证号为113房地证2011字第16383号、113房地证2011字第16411号、113房地证2011字第16414号、113房地证2011字第16336号、113房地证2011字第16374号的房地产用于该借款的抵押担保 [注4]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人民币23,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定向融资计划,潘先文、周廷娥、潘呈恭、陈柳颖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重庆市合川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17,420.00万元向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购买名称为重庆市合川区双凤镇牛头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批准签订《重庆市合川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在合川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承接该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采矿权出让费为3,484.05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后资金占用事项 2020年度,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及及其控制公司累计划转资金187,722,898.00元,累计收回资金120,111,498.00元,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2,335,985.5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公司资金及利息共计69,947,385.56元。 2021年1-3月,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累计划转资金89,100,002.00元,累计收回资金81,000,002.00元,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924,462.50元(计算至2021年4月2030日,含2020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2020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归还的上述占用资金款及利息。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 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 石膏矿采矿权不能获得延续登记的风险 公司有两个石膏矿开采许可证,证书编号分别为C5001092009117120040283、C5001092011017130104274,生产规模分别为60万吨/年、40万吨/年,上述石膏矿采矿权均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公司合法拥有的石膏采矿权所在位置位于“四山”管制区,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7月开始被暂停开采石膏矿。公司自2018年以来积极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希望通过恢复矿产开采、调整矿区范围、给予缓冲调整期等方式延续石膏矿采矿权。 2020年11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圣实业公司、富普科技公司发展将三圣石膏和张家凼调出“四山”管制区的请示》(北碚府文〔2020〕38号),恳请市政府同意保留公司石膏和张家凼两个矿山,并将两个矿山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2021年3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重庆市政府发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三圣石膏矿和张家凼水泥用灰岩矿矿区范围调出“四山”管制区有关情况的意见》(渝规资文〔2021〕86号),建议市政府同意将公司石膏矿合法采矿权部分(3.4公顷)调出“四山”管制区范围。2021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对渝规资文〔2021〕86号批示:调出要合规,包括后续的规划管控要到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判断延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无实质性障碍,但下一步还需进行安评、环评等过程,公司预计在2021年底前能取得石膏采矿许可证并恢复石膏矿开采。 该石膏矿采矿权对应的生产线为30万吨/年硫酸联产25万吨/年混凝土膨胀剂生产线,公司已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30万吨/年硫酸联产25万吨/年混凝土膨胀剂生产线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265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生产线账面价值为24,791.58万元,可回收金额为26,008.41万元,上述生产线不存在减值情况。 2. 前三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潘先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4,886,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8%。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 170,414,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44%,占公司总股本的39.45%。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周廷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1,223,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6,22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97%,占公司总股本的6.07%。 (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大股东潘呈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9,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88%。 3. 长期股权投资质押情况 (1) 公司将其持有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用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共计68,000,000.00元的借款,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日。 (2) 公司将其持有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72%的股权质押,用于重庆三峡银行北碚支行共计290,000,000.00元的借款,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5月20日。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176,353.35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285,886.75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6、其他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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