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年度、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东方润澜 |
指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 |
指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 |
指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优品 |
指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银祥豆制品 |
指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东方银祥油脂 |
指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商业投资 |
指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开东方 |
指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金联金服 |
指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 |
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港 |
指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ORIENT GROUP INCORPORATION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G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明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康文杰 |
丁辰、殷勇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26层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层 |
电话 |
0451-53666028 |
0451-53666028 |
传真 |
0451-53666028 |
0451-53666028 |
电子信箱 |
dfjt@orientgroup.com.cn |
dfjt@orientgroup.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90 |
公司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01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6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orient.com/ |
电子信箱 |
dfjt@orientgroup.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集团 |
600811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 计师事务所(境 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涛、霍耀俊 |
报告期内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 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马辉、周宏科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6年5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5,461,424,929.67 |
13,160,421,795.79 |
17.48 |
14,479,937,67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0,449,285.07 |
583,628,763.42 |
-58.80 |
655,688,43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455,435.53 |
181,749,017.55 |
-66.19 |
491,770,589.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39,288.49 |
3,322,899,252.71 |
-98.55 |
229,317,243.13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122,037,537.26 |
21,016,239,832.28 |
0.50 |
20,589,865,019.28 |
总资产 |
46,895,791,760.79 |
46,619,869,649.61 |
0.59 |
49,512,952,917.96 |
期末总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
3,714,576,124.0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57 |
0.1581 |
-58.44 |
0.17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57 |
0.1581 |
-58.44 |
0.17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168 |
0.0492 |
-65.85 |
0.13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 |
2.80 |
减少1.66个百分点 |
3.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0.29 |
0.87 |
减少0.58个百分点 |
2.4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2,723,175,528.67 |
3,966,711,049.29 |
4,436,153,823.78 |
4,335,384,527.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
227,362,579.19 |
128,842,601.50 |
121,701,635.92 |
-237,457,53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 |
218,446,096.23 |
131,560,311.82 |
108,039,607.02 |
-396,590,579.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33,735,501.33 |
-620,289,874.75 |
-361,148,377.70 |
995,842,039.61 |
公司业绩季度波动的原因:
1、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前三季度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季度计提拨备和核销坏账,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大。
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为:2020年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子公司国开东方支付杭州临安26号地块土地及工程款所致。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受大宗粮油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粮油加工与贸易板块预收客户采购款项大幅增加,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板块子公司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随着预售进度,收取客户预付购房款大幅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2,279.25 |
|
232,633,628.09 |
-37,550,971.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
18,348,496.92 |
|
11,033,125.89 |
13,106,203.71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3,131,630.19 |
|
4,732,520.66 |
5,432,243.1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703,873.26 |
|
12,864,075.93 |
27,533,302.1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 值准备转回 |
2,082,904.27 |
|
12,000,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89,554,960.60 |
|
297,705,685.34 |
305,503,789.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92,241.63 |
|
-29,285,146.45 |
6,376,980.8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287.52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5,785,943.58 |
|
-67,309,133.75 |
-72,333,889.74 |
所得税影响额 |
-41,921,397.26 |
|
-72,495,009.84 |
-84,149,814.69 |
合计 |
178,993,849.54 |
|
401,879,745.87 |
163,917,843.85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3,671,808.35 |
1,099,094,576.28 |
555,422,767.93 |
45,248,617.47 |
其他债权投资 |
81,902,387.15 |
67,770,394.49 |
-14,131,992.66 |
-14,131,992.6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1,605.32 |
53,894,885.72 |
1,203,280.40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02,334,371.82 |
5,691,889,332.42 |
189,554,960.60 |
189,554,960.6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700,000.00 |
50,000,000.00 |
-8,700,000.00 |
|
存货(被套期项目) |
129,645,024.92 |
33,879,910.72 |
-95,765,114.20 |
-3,033,869.1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9,318,920.00 |
5,471,520.00 |
-2,335,620.96 |
合计 |
6,372,792,597.56 |
7,005,848,019.63 |
633,055,422.07 |
215,302,095.28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以及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区、以及油脂、豆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由“批发业”变更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大米加工销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除自种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福建等。
公司于报告期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了产品线整合,以品牌大米为主导,其中高端9款,中端26款,低端17款产品。公司品牌大米主要通过传统、商超、电商等渠道进行销售。截止2021年初,公司线下传统商超及零售网点共计3300余家,包括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地域性终端门店等合作商近10家,网点已覆盖全国20多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其中5大核心销区覆盖全国各大、中、小型城市。线上渠道方面,公司现已入驻包括京东、天猫、快手、苏宁、拼多多等30余家平台。2020年末,新型渠道社区团购开启,公司积极跟进渠道拓展,社区团购业务的开展,将作为公司品牌米销售的一个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
公司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的高附加值领域,推进农业及健康食品科技研发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务的整体效益。公司正在基于“全脂稳定米糠”专利技术加快研发米糠在食品和健康领域的应用和推广,积极提倡健康环保的饮食消费观,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围绕核心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链延伸,实现产业增值。
2、油脂加工销售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菜籽油、浓香菜籽油(浓香散油和浓香包装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利润。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
3、豆制品加工销售
公司豆制品经营主体为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银祥豆制品主要产品包括生鲜豆制品、冷冻豆制品以及腐竹干货黄金腐皮卷等系列,营销模式采取以品牌连锁加盟为主的直营直配营销模式,核心渠道包括加盟、商超、食堂餐饮、特许经销、电商、直营店等。目前与海底捞、朴朴电商、永辉、甘棠明善等近百家优质大客户保持着稳定的供货关系。
4、其他农产品购销
公司开展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购销、港口贸易、政策性拍卖和轮换,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产地购销主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绥化、佳木斯、建三江、虎林等收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以锦州港为核心,构建双向流动的物流通道,依托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通过铁-海-铁、路海等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农产品销往南方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政策性拍卖和轮换主要是参与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或中储粮网竞拍采购原粮业务。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产区通过与上游农业生产者、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物流网络优势和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以及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行业情况
大米:根据中商情报网数据显示,我国大米产量较为稳定,根据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2020年度我国大米产量为1.47亿吨,同比有所下降。预计2020/2021年度中国大米产量1.49亿吨。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大米消费量也随之稳步增长。根据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2020年度我国大米消费量1.45亿吨,预计2020/2021年度中国大米消费量将达1.47亿吨。随着我国消费升级提速,中高端大米市场出现快速扩张,为品牌大米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大米市场逐步进入品牌竞争时代。
玉米:根据公开数据,2015年以来,我国玉米播种面积逐渐下降,至2020时已经下降至4126.4万公顷。2020年同比2019年略微减少,但是相较于2015年峰值大幅减少了8.24%。2020年玉米出现单边上涨行情,一是供应出现短缺,另一个是下游养殖和深加工需求的大增。2020年全年国内进口玉米数量为1129.6万吨,同比增长140%,出口0.3万吨,同比减少87.3%。随着2020年国家临储玉米出尽,玉米市场迎来了真正的市场化经济,预计2021年全年玉米用量需求将达到3亿吨,国内玉米缺口将保持在1500万吨-3000万吨之间。
油脂:公司所处为菜籽油和菜粕行业,随着国内人均油脂消费以及蛋白消费的逐年提升,国内产能不足的问题日益加剧,仅能依靠直接进口大量菜油及菜粕以弥补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供不应求的整体格局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
豆制品:当前,国内豆制品行业正处于稳定发展期,大豆食品市场日趋规范,行业内部形成公平竞争、有序健康的发展环境。食品加工业的大豆消费保持稳定增长,据资料统计2014年至2020年中国豆制品行业前50强销售额保持逐年增长。随着豆制品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以及公众对大豆营养价值的认可和健康消费理念的不断提升,均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目前,豆制品生产水平地域发展仍不平衡,市场集中度较低,未来随着豆制品行业竞争的优胜劣汰,市场销售将逐步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将为品牌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空间。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东北粮食大省的资源优势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标准、品牌等集结效应,逐步建立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推出“天缘道”“天地道”“稻可道”品牌米、“银祥”品牌豆制品、品牌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自2012年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已六次荣登中国粮油榜,获得“中国十佳粮油集团”称号、“中国十佳粮油‘互联网+’探索企业”“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中国百佳粮油企业”等奖项。2018年,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首次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并被商务部评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示范企业。2020年12月,再一次顺利通过监测。2020年12月,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经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推介,从千余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脱颖而出,荣膺“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100强企业”。
1、资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是五常市首家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是唯一一家流转面积过万亩的现代农业企业。除自有生产基地外,公司在品牌米原材料主要采购地五常、方正、肇源等地以及全国范围内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地直采,保障产品品质。东方粮仓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与上游供应商开展稳定合作,所收获农作物根据订单合同和贸易购销方式定向供应东方粮仓。
2、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应用和健康食品研发,目前拥有“全脂稳定米糠”三项国家专利(专利号:ZL201210007591.6;ZL201210007481.X;ZL201210007616.2),填补全脂稳定米糠产品的国内空白,并正在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推广。2020年8月27日,公司与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两所高校签订联合研发协议,就高水分植物基人造肉相关产品的研发达成合作意愿,并协议受让沈阳师范大学持有的挤压/超声联用制备糖基化玉米醇溶蛋白的方法、产品及应用等3项专利。公司人造肉研发团队——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托相关技术,成功研发高水分植物基人造肉,在国内率先实现最接近肉制品65%的含水量,高湿法人造肉制造技术目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在油脂加工技术方面,东方银祥油脂拥有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无偿授权的菜籽产业化脱皮技术排他独家使用权,已具备成熟的菜籽脱皮加工量产化的技术技能。“新型蛋白饲料资源及其加工技术”(油菜籽脱皮技术),结合剪切、挤压、搓碾和撞击等脱皮方法,在油菜籽脱皮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使油菜籽脱皮率达到85%以上,脱皮加工量达到1500吨/日,综合加工成本下降;所加工的去皮菜籽粕产品粗蛋白含量达46%以上,并去除菜籽粕中大部分抗营养因子,有望作为优质饲料蛋白替代豆粕,经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该技术符合饲料产业发展需求,技术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品牌及渠道优势
东方粮仓将“拓展销售渠道”作为优先落实的战略目标,并且以五常大米、方正大米等龙江大米代表产品为主推产品,打造形成了完备的全渠道农产品销售体系。公司旗下“天地道”、“天缘道” 、“稻可道”三大稻米品牌在主流粮油品牌销量中跻身前列。市场布局方面由原来的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开始向二、三线城市铺开,目前除新疆、西藏地区外,全部省会城市及主要城市均已入驻,北京物美超市、天津万家超市均做到渠道内第二,成立新零售业务部,开拓社区团购市场。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专业设备,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10大产品系列,150支单品,品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广东、贵州、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20余个省份。2020年4月28日,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经审定成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2020年5月13日,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再次荣膺“中国豆制品行业品牌企业50强”。
东方银祥油脂地处福建厦门,物流网络发达,产品销售可覆盖包括整个长江流域以及西南、西北在内80%以上的菜油消费区,销售区域广。其中,四级菜籽油覆盖国内西北、西南、长江沿线、华东等9个省份,基本涵盖国内菜油主销区,同时与国内知名油脂品牌企业保持长期友好合作;菜籽粕销售以福建及周边临近省份为主,在区域菜粕供应端占主导地位。
4、农业供应链体系和金融服务优势
公司农业供应链服务基于公司健康食品以及原粮购销两大业务为基础,充分发挥产区农产品资源优势、仓储物流网络优势和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通从产地采购、物流运输到终端销售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紧密链接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及相关参与者,实现量价互保,降低综合成本。公司现与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等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合作,以降本服务为核心,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仓储物流服务。通过产区采购与销区终端直通,减少中间环节,增强以锦州、营口、漳州港、蛇口、钦州、防城港为核心的仓储物流服务辐射能力,2020年度公司供应链物流服务平台为上下游客户承载年载运量338.52万吨,其中大豆268.23万吨,玉米59.36万吨,其他10.93万吨。
2020年2月10日,中国玉米供应链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营,玉米网供应链服务平台整合公司及玉米网优势资源,与国内政府机关、期货公司、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以不同角度为行业各合作伙伴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为政府机关提供大数据支持、为期货公司提供市场行情与客户资源、为龙头企业提供市场研判报告,解决客户数据信息不专业造成的市场失误,形成玉米供应链产品服务“内循环”。
公司致力于打造农业供应链金融生态,搭建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营造农业供应链运营场景,拓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公司以金联金服为平台,积极运用公司所属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产融结合等运作模式,设计满足农业供应链上不同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帮助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拓宽资金来源,丰富融资渠道。
5、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优势
公司目前完成原粮贸易、成品米生产加工、成品米销售等公司主营业务的流程优化,并系统性的梳理优化公司供应链。销售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销售、供应商直发销售、客户代销、米卡销售、电商2C销售等业务模型。采购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采购、供应商直发采购、包材采购、委外采购等业务模型。库存层面建立了出入库、调拨、盘点等业务模型。同时完成了结算功能中台化设计方案。供应链中台+结算中台的方案可以完整支撑供应商、公司主体、客户物流和现金流对账线上流程,同时ERP系统也在研发实施国际领先的基于ORACLE数据平台改造升级,以支撑企业供应链内外多平台系统。
2021年2月,公司与北京镭场景科技公司合资成立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聚焦于大宗商品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基于公司供应链场景,通过物联网、AI、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以云化服务帮助产业、金融解决现代农业增信、动产监管等难题,助力创新。东方数科“可信仓”产品系列,以低成本、快捷部署的方式对传统仓储业务实现数字化,提升行业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国家及龙江发展战略,认真梳理产业布局,积极应对市场激烈竞争和行业变化趋势,收缩房地产开发等非主营业务,重点围绕核心主营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稳步实现复产复工,采取“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举措,充分保障产品供应,履行社会责任,2020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向135家医疗机构和社会公益机构捐赠“天缘道”等品牌大米约1000吨。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所下降,同时部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物流成本的增加对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模式、成本和市场拓展等造成一定的冲击。面对疫情对成本控制、市场营销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严控成本、调整产品价格和产品结构、推进线上业务等积极的经营举措,将影响降至最低。报告期,公司充分发挥产地、产品、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优化产品体系,油脂、豆制品及品牌米加工业务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房地产项目开发进程,加快项目资产剥离,严控费用成本支出,财务费用减少,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较上年实现减亏。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61亿元,同比增长17.48%,主要为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务规模实现增长;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亿元,同比下降58.80%,主要原因为参股公司民生银行报告期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相应减少人民币6.51亿元。
公司于报告期主要经营举措如下:
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
大米加工方面,公司于报告期继续拓展品牌米相关产品市场渠道和营销力度,品牌米实现销售收入9.77亿元,同比增长43.26%。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公司品牌米销售在传统商超渠道方面的存货周转速度有所下降,人员、物流、仓储成本上升,加上公司仍处于品牌扩张阶段,造成营业成本上升,影响了大米加工销售整体毛利率水平。面对上述影响,公司采取积极的经营举措,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以“天缘道”系列产品为主的中高端产品销量,重点发展以社区团购、传统电商、直播电商为主的新零售线上渠道,在更高消费水平、更年轻的用户群体寻求突破。2020年10月,东方粮仓在天猫渠道销量环比增长357%;双11期间,东方粮仓累计销售额破5000万元,同比实现了翻倍增长。
油脂加工方面,东方银祥油脂于2019年下半年经过前期准备逐步扩大在豆油、菜籽油、菜籽粕、磷脂油等领域的销售渠道和业务规模,销售规模迅速提升。报告期,得益于原材料采购渠道优势和成熟的销售体系、以及期现结合锁定利润,东方银祥油脂加工销售业务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收入和利润计划指标。2020年,东方银祥油脂实现营业收入29.19亿元,同比增长108.44%,实现净利润1.59亿元,同比增长172.92%。
豆制品加工方面,银祥豆制品通过调整供售价格、调整产品结构、推进线上业务等方式,稳定优质客户,扩大产品辐射范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稳定增长。2020年度,银祥豆制品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同比增长30.11%,;实现净利润1,524.96万元,同比增长35.92%。
2、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合作,提升产品附加值
2020年8月,公司与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两所高校签订联合研发协议,就高水分植物基人造肉相关产品的研发达成合作意愿。2020年12月,公司与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高水分植物肉生产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计划投资1.57亿元,分二期建设。公司现已成功研发多款植物肉不同形态产品,并通过OEM方式实现小规模量产,预计生产项目将于2021年三季度建设完毕并实现量产。公司积极探索健康食品研发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优势,实现产学研结合,丰富公司健康食品产品品类,提升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3、发挥渠道和合作优势,全力打造供应链服务品牌
2020年度,公司其他农产品购销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87亿元。公司粮油收购销售业务下游销区市场渠道广泛,由东北产区通过铁路直通线以及公路铁路集港下海到东南沿海的铁海铁或路海多式联运线直达西南销区;通过长江口中转驳船到达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地区,主要的销售客户有温氏股份、双胞胎、中粮集团、海大集团、正大集团等大型饲料养殖企业以及数百家中小企业。
2020年2月,中国玉米供应链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在完善大数据服务、金融服务、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服务等核心业务基础上,全力打造供应链服务品牌。报告期内,玉米网与扑克财经达成业务合作,拓展了平台的各项交互服务功能;与沈铁物流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玉米产业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平台通过快手、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化渠道,将精准预警、独家分析、策略建议、考察汇报等内容与客户实现面对面交流,多维度落实服务效果。2020年11月27日,第七届中国玉米产业高层峰会在大连隆重召开,中国玉米网为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之一。
2020年10月,公司顺利完成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项目验收,在两年的创新实践中,圆满完成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相关工作。2021年4月,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荣获第五届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标兵大奖“最佳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奖。
4、调整金融业务结构,加强风控,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报告期,公司面对疫情不利影响,主动收缩金融业务资产投放规模和控制资金投放速度,提高风险管控水平,调整风险偏好,确保金融资产质量稳定。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服积极调整金融业务结构,围绕公司农业产业板块,开展行业研究与咨询、客户信用管理、数字化仓储管理、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服务,为公司主业发展助力。
5、其他业务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务实现减亏
报告期,国开东方继续推进现有开发项目,加快资产的沉淀价值变现,按计划完成了B地块入市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和C北地块拆迁工作和成本审计工作,并于报告期末完成二级开发项目杭州26号地块“锦贤府”项目的对外转让。受疫情和北京地区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国开东方一级开发业务上市流程和二级开发项目进展缓慢,截止目前B地块和C北地块仍在等待市政府入市审批。2020年度,国开东方实现营业收入3,519.72万元,同比下降94.47%,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确认一级开发收入5.1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亿元,同比减亏2.25亿元,主要为财务费用减少和获得杭州项目转让收益所致。关于房地产业务详细数据详见“第四节、一、(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公司投资建设的东方金融中心截止报告期末可出租建筑面积8.77万平方米,已签约建筑面积4.50万平方米,签约率51%。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写字楼、商业部分客户退租,下半年随着市场复苏,累计签约率实现增长。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61亿元,同比增长17.48%,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收入规模增加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亿元,同比下降58.80%,主要为参股公司民生银行报告期计提拨备和核销坏账,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相应减少人民币6.51 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向好,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综合毛利率提升0.2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实现减亏。
截止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468.96亿元,同比增长0.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11.22亿元,同比增长0.5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461,424,929.67 |
13,160,421,795.79 |
17.48 |
营业成本 |
15,002,908,206.23 |
12,868,677,981.64 |
16.58 |
销售费用 |
157,515,392.30 |
143,422,960.05 |
9.83 |
管理费用 |
311,054,647.71 |
378,951,770.29 |
-17.92 |
研发费用 |
2,015,838.49 |
0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 |
810,805,061.64 |
905,208,990.19 |
-10.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39,288.49 |
3,322,899,252.71 |
-98.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0,608,197.82 |
1,182,739,841.90 |
-38.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125,284.36 |
-5,692,585,384.69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国开东方土地一级开发回款及收到山东天商置业根据合作协议支付的首期款10亿元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上期房地产业务回款偿还债务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3.60亿元,同比增长23.26%;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营业务收入0.23亿元,同比下降96.24%。关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分析详见董事会经营讨论与分析部分内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农产品加工销售 |
15,360,377,367.50 |
14,946,278,539.90 |
2.70 |
23.26 |
22.99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23,262,761.95 |
23,069,065.27 |
0.83 |
-96.24 |
-96.47 |
增加6.48个百分点 |
其他 |
45,154,958.80 |
6,353,057.22 |
85.93 |
10.14 |
-81.83 |
增加71.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大米加工销售 |
2,797,999,650.80 |
2,740,227,628.32 |
2.06 |
97.09 |
98.72 |
减少0.80个百分点 |
油脂加工销售 |
3,575,456,006.90 |
3,350,461,611.58 |
6.29 |
0.00 |
-2.17 |
增加2.08个百分点 |
其他农产品销售 |
8,986,921,709.80 |
8,855,589,300.00 |
1.46 |
20.36 |
20.51 |
减少0.13个百 |
|
|
|
|
|
|
分点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23,262,761.95 |
23,069,065.27 |
0.83 |
-96.24 |
-96.47 |
增加6.48个百分点 |
其他 |
45,154,958.80 |
6,353,057.22 |
85.93 |
10.14 |
-81.83 |
增加71.22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农产品加工 销售 |
粮油原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 |
14,946,278,539.90 |
99.80 |
12,152,000,987.45 |
94.63 |
22.99 |
|
土地及房地 产开发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前期工程费等 |
23,069,065.27 |
0.15 |
654,153,375.85 |
5.09 |
-96.47 |
|
其他 |
租赁业务相关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 |
6,353,057.22 |
0.04 |
34,965,645.47 |
0.27 |
-81.83 |
|
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大米加工销 售 |
粮油原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 |
2,740,227,628.32 |
18.30 |
1,378,930,686.79 |
10.74 |
98.72 |
|
油脂加工销 售 |
粮油原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 |
3,350,461,611.58 |
22.37 |
3,424,771,413.00 |
26.67 |
-2.17 |
|
其他农产品 销售 |
粮油原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 |
8,855,589,300.00 |
59.13 |
7,348,298,887.66 |
57.22 |
20.51 |
|
土地及房地 产开发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前期工程费等 |
23,069,065.27 |
0.15 |
654,153,375.85 |
5.09 |
-96.47 |
|
其他 |
租赁业务相关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 |
6,353,057.22 |
0.04 |
34,965,645.47 |
0.27 |
-81.83 |
|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7,684.4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2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1,131.2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3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前五名客户情况表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品种 |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 |
979,237,847.37 |
6.35% |
玉米 |
福建闽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754,365,962.83 |
4.89% |
玉米 |
吉林省隆裕粮油经销有限公司 |
489,015,688.33 |
3.17% |
玉米 |
大连良运集团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412,266,238.55 |
2.67% |
物流配送服务费/大豆/期货豆/玉米 |
中粮四海丰(张家港)贸易有限公司 |
341,958,511.29 |
2.22% |
菜籽油/一级大豆油 |
合计 |
2,976,844,248.37 |
19.29% |
|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表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采购品种 |
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352,447,472.41 |
7.35% |
油菜籽/四级菜籽粕/玉米/菜粕/菜籽 |
大连和益粮油有限公司 |
1,000,001,229.32 |
5.43% |
玉米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
778,283,395.46 |
4.23% |
玉米/粳稻/稻谷圆粒 |
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78,044,297.12 |
3.14% |
油菜籽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物 流分公司 |
402,536,513.77 |
2.19% |
玉米/普通长粒 |
合计 |
4,111,312,908.08 |
22.34% |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311,054,647.71元,同比减少17.92%,主要为公司本期加大了费用管控力度削减开支所致;
销售费用157,515,392.30元,同比增加9.83%,主要为公司本期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810,805,061.64元,同比减少10.43%,主要为公司本期融资成本降低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15,838.4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015,838.4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1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
711,497,266.30 |
1,895,757,671.86 |
-62.47%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国开东方收到山东天商置业根据合作协议支付的首期款10亿元所致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
-76,189,780.73 |
115,593,449.49 |
-165.91% |
主要为本期收回小额贷款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5,950,828.10 |
201,828,519.39 |
-37.60% |
主要系上年国开东方根据项目预售房款回款进度缴纳相关税费金额较大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1,503,846,188.28 |
153,870,287,424.74 |
-53.53% |
主要为本期国债逆回购业务减少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937,848,924.67 |
153,036,542,236.19 |
-53.65% |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业务减少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
298,687,995.09 |
50,466,462.61 |
491.85% |
主要为本期处置子公司现金减少及支付期货保证金所致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
1,430,520,682.86 |
72,930,000.00 |
1861.50% |
主要为非金融机构借款及收回融资保证金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提拨备和核销坏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大,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相应减少人民币6.51亿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1,099,094,576.28 |
2.34 |
543,671,808.35 |
1.17 |
102.16 |
主要为公司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531,557,226.34 |
1.13 |
388,648,248.92 |
0.83 |
36.77 |
主要为子公司东方粮油购粮款增加所致 |
发放贷款和 垫款 |
9,702,953.75 |
0.02 |
215,201,616.59 |
0.46 |
-95.49 |
主要为本期收回小额贷款及计提信用减值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5,000,000.00 |
0.03 |
68,000,000.00 |
0.15 |
-77.94 |
主要为将一年内到期款项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应付账款 |
397,127,143.88 |
0.85 |
1,242,808,816.94 |
2.67 |
-68.05 |
主要为国开东方应付购地款结算及大成饭店工程款、东方粮油购粮款结算所致 |
预收款项 |
7,035,955.81 |
0.02 |
508,874,147.12 |
1.09 |
-98.62 |
主要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报表项目调整 |
|
|
|
|
|
|
至合同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 债 |
139,538,219.09 |
0.30 |
69,286,570.86 |
0.15 |
101.39 |
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1,790,748,611.39 |
3.82 |
1,184,301,737.74 |
2.54 |
51.21 |
主要为本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及19东方01公司债调整到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68,131,624.63 |
注 |
其他应收款 |
30,264,537.60 |
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
存货 |
2,749,631,874.49 |
抵押借款、开立保函 |
长期股权投资 |
15,479,925,161.36 |
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691,889,332.42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355,701,554.20 |
抵押借款、用于其他担保 |
无形资产 |
199,121,157.05 |
抵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9,255,402.78 |
质押借款 |
合计 |
26,193,920,644.53 |
/ |
注: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53,020,000.00 |
272,18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40,000,000.00 |
|
履约保证金 |
50,286,074.77 |
30,642,537.09 |
借款及保函保证金 |
520,253,733.05 |
523,292,524.23 |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
100,973,719.52 |
130,646,226.10 |
其他 |
3,598,097.29 |
3,182,920.74 |
合计 |
968,131,624.63 |
959,944,208.16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分析
(一)行业政策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北京对限购、限贷、限售等楼市调控政策并未做出调整,仍严格执行现有的“史上最严”政策。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北京市全年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为171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但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733.6万平方米,下降7%。聚焦到国开东方二级开发项目所在的青龙湖区域,存在区域供过于求。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主营房地产一级开发(土地整理服务)、产业的投资及运营、房地产项目的二级开发,目前业务集中在北京地区。面对政策调控、供过于求等不利影响,国开东方将重点盘活现有资产、加快现金回收,加快二级项目销售回款、推进一级开发土地上市收回成本及利润。
(二)报告期经营情况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项目 |
预计投资总额(亿元) |
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亿元) |
预计达到入市条件的时间 |
前期结转收入金额(亿元) |
报告期确认收入金额(亿元)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
32.32 |
29.33 |
2021年12月31日 |
31.91 |
0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
24.86 |
26.42 |
2021年12月31日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 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
37.58 |
8.35 |
2023年12月31日 |
0 |
0 |
合计 |
94.76 |
64.10 |
|
31.91 |
0 |
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于2018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的入市供应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核心区B地块已具备入市条件,根据市政府2021年供地时序择机入市;C地块北侧已完成现场拆迁、成本审核,目前正在进行地价审核、现场验收工作,预计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该两项工作。目前北京市执行“集中供地”的最新政策,第二批次集中供地时间为2021年7月,公司预计核心区B地块、C北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下半年。
国开东方于2017年度取得丰台区政府关于青龙湖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北一区、北二区、北三区分期授权批复,北京市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棚改南一区、南二区纳入2020年北京市棚改实施计划,2020年4月国开东方与王佐镇政府签订棚改实施协议,截止到12月31日,棚改指挥部已召开南一区腾退启动会。目前正在推进南一区多规合一审查手续办理,同时也在推进青龙湖区域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审批,并且棚改南一区腾退范围内,正在进行腾退入户调查等工作。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 号 |
项目 |
建设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在建建筑面积 |
已竣工面积 |
项目总投资额 |
项目已投资额 |
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 |
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
1 |
A01、A02地块 |
A01 |
8.85 |
21.45 |
26.40 |
—— |
5.67 |
28.40 |
23.99 |
否 |
—— |
A02 |
6.68 |
16.40 |
2.44 |
13.96 |
21.46 |
27.73 |
2 |
A03、A04地块 |
A03 |
6.82 |
10.32 |
15.50 |
—— |
5.82 |
13.57 |
10.22 |
否 |
—— |
A04 |
7.27 |
11.71 |
—— |
8.56 |
24.48 |
20.33 |
3 |
翡翠西湖 |
22.62 |
56.50 |
25.00 |
41.35 |
1.86 |
108.00 |
86.52 |
是 |
60% |
4 |
熙湖悦著 |
13.00 |
44.16 |
21.05 |
36.24 |
—— |
82.00 |
73.28 |
是 |
40% |
|
合计 |
65.24 |
160.54 |
87.95 |
80.03 |
35.87 |
277.91 |
242.07 |
—— |
—— |
(2)2020年度项目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售 面积 |
已售 面积 |
累计签约金额 |
前期结转收入金额 |
报告期结转收入金额 |
1 |
A01、A02地块 |
自住型商品房 |
7.7 |
7.7 |
13.2 |
12.5 |
0 |
LOFT |
6.1 |
5.92 |
18.06 |
16.68 |
0.09 |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及车库) |
2.75 |
1.34 |
0.41 |
0.39 |
0.07 |
2 |
A03、A04地块 |
公寓 |
5.2 |
5.2 |
14.4 |
13.9 |
0 |
合计 |
21.75 |
20.16 |
46.07 |
43.47 |
0.16 |
A01、A02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2类公建混合住宅用地。A01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2019年6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西阙台项目已经全部封顶,预计2021年内完成竣工备案。
A03、A04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地块已完成4栋酒店式公寓及1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安颐酒店项目(运营中)。
(3)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情况
截止2020年末,国开东方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青龙头项目(熙湖悦著)。
二期地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0055地块自持商业完成竣备,其他在建中,除少部分外,其他均已结构封顶,累计签约金额约54.04亿元。
青龙头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共分为洋房和中下跃两类产品,总可售面积为30.6万平米(不含车位)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签约金额约25.67亿元。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上期期末余额 |
会计政策调整(注)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
|
|
|
|
|
|
|
|
|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2,563,197.95 |
|
42,563,197.95 |
|
|
-16,114,139.43 |
|
|
|
|
|
26,449,058.52 |
|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9,017,922.16 |
|
19,017,922.16 |
|
|
|
|
|
|
|
|
19,017,922.16 |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
|
42,570.45 |
|
27,979.30 |
|
|
|
|
|
70,549.75 |
|
小计 |
61,581,120.11 |
|
61,581,120.11 |
42,570.45 |
|
-16,086,160.13 |
|
|
|
|
|
45,537,530.43 |
|
二.联营企业 |
|
|
|
|
|
|
|
|
|
|
|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5,556,503.19 |
|
945,556,503.19 |
|
|
12,892,529.35 |
-1,007,070.24 |
|
|
|
|
957,441,962.30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1,002,738,776.65 |
|
1,002,738,776.65 |
|
|
28,781,495.32 |
-1,718,002.36 |
1,753,551.62 |
-6,163,560.02 |
|
|
1,025,392,261.2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230,170,419.91 |
|
13,230,170,419.91 |
|
|
905,574,895.79 |
-119,174,718.32 |
-147,020.00 |
-473,643,335.51 |
|
|
13,542,780,241.87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4,917,943.79 |
|
124,917,943.79 |
|
|
-12,530.88 |
-7,549,151.64 |
|
|
|
|
117,356,261.27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358,313,506.53 |
|
358,313,506.53 |
|
|
474,561.38 |
1,246,316.68 |
-2,818,342.77 |
|
|
|
357,216,041.82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420,400.95 |
229,174.37 |
29,649,575.32 |
|
|
-1,669,213.93 |
|
|
|
|
|
27,980,361.39 |
|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13,300,524.65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
|
|
9,400,000.00 |
|
221,395.87 |
|
|
|
|
|
9,621,395.87 |
|
小计 |
15,691,117,551.02 |
229,174.37 |
15,691,346,725.39 |
9,400,000.00 |
|
946,263,132.90 |
-128,202,625.88 |
-1,211,811.15 |
-479,806,895.53 |
|
|
16,037,788,525.73 |
13,300,524.65 |
合计 |
15,752,698,671.13 |
229,174.37 |
15,752,927,845.50 |
9,442,570.45 |
|
930,176,972.77 |
-128,202,625.88 |
-1,211,811.15 |
-479,806,895.53 |
|
|
16,083,326,056.16 |
13,300,524.65 |
2. 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注1:于2020年1月1日,公司联营企业滨湖恒兴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按照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调整滨湖恒兴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权益法核算,并对长期股权投资2020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注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滨湖恒兴、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地产”)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十三之(一)重大承诺事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初股份数量 |
报告期买入数量 |
使用资金数量 |
期末股份数量 |
产生的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期末公允价值 |
方正证券 |
707,812.00 |
|
|
707,812.00 |
|
2,539,516.92 |
7,340,010.44 |
浙商银行 |
90,800.00 |
|
|
90,800.00 |
|
-78,088.00 |
370,464.00 |
邮储银行 |
139,311.00 |
|
|
139,311.00 |
|
-100,303.92 |
665,906.58 |
神驰机电 |
363.00 |
|
|
|
3,871.74 |
|
|
山鹰发债 |
10.00 |
|
|
|
211.42 |
|
|
振德发债 |
10.00 |
|
|
|
194.34 |
|
|
建工发债 |
10.00 |
|
|
|
119.91 |
|
|
淮北发债 |
10.00 |
|
|
|
156.98 |
|
|
一鸣食品 |
|
293.00 |
2,698.53 |
293.00 |
|
2,475.85 |
5,174.38 |
已售出股票 |
|
37,821.00 |
373,580.26 |
|
498,190.75 |
|
|
合计 |
938,326.00 |
38,114.00 |
376,278.79 |
938,216.00 |
502,745.13 |
2,363,600.85 |
8,381,555.40 |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初始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末余额 |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损益 |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自有资金 |
871,270.00 |
-5,205,539.65 |
-5,369,490.13 |
期货(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自有资金 |
-9,318,920.00 |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负债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港口作业 |
15.39 |
200,229.15 |
1,828,001.61 |
1,169,315.58 |
680,421.78 |
18,588.6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 |
2.92 |
4,378,241.85 |
695,023,300.00 |
640,898,500.00 |
18,495,100.00 |
3,510,200.00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银监会批准的业务 |
30.00 |
300,000.00 |
816,713.19 |
497,565.87 |
7,132.35 |
4,297.51 |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负债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粮油购销 |
100 |
150,000.00 |
844,860.95 |
652,921.70 |
1,477,108.43 |
17,827.72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 |
736,000.00 |
2,063,685.65 |
1,615,122.41 |
8,489.07 |
-45,066.9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保障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为落实新时期粮食安全战略体系,保障粮食安全,强化节粮减损。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并统筹抓好粮食收购、仓储、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减损工作。
围绕抓好“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东方粮仓现下辖五常、方正、肇源三个稻谷加工园区,方正、五常和肇源园区获得了黑龙江省粮食局稻谷加工能力资质认定,稻谷加工能力位居全省前五,成为全省水稻加工企业重点扶持单位。
未来粮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将由国内局部竞争转向国内、国际全方位竞争,将由单纯生产能力的竞争转向“生产能力+流通能力+创新能力”的竞争。公司逐渐实现从“藏粮于库”向“藏粮于市”转型,以园区加工为引擎,打造从产区到销区、田间到餐桌的“产购储加销”全产业链粮食产业体系,形成“大粮食”“大产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新发展格局。
数字科技助力粮食行业转型发展。我国粮食产业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日益走向全产业链数字化。公司积极发展科技农业与信息农业,2月10日,公司旗下中国玉米供应链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作为全国首个“产业+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服务平台,通过科技赋能,创建玉米行业智能化经营环境,实现降本增效,促进产业价值链重构和产业升级。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理念
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健、务实、探求、超越”的东方精神,“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扛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经营模式和发展目标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依托黑龙江作为粮食大省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和资源优势,已逐步建立集种植基地、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农副食品加工销售、粮油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同时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产业链延伸。公司以作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通过与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和资源共享,开展金融服务、数据服务、交易服务、物流服务等多元化供应链服务,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农业供应链整合服务商转型。公司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长期支持开发高附加值农产品及健康食品,并已形成多个具有高科技代表性的产品,公司将积极顺应销售市场趋势,不断完善优化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73亿元,未达到原计划实现营业收入的原因主要为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部分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延期入市。2021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以及预计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入市后收到成本返还。
公司具体经营举措包括:
1、积极拓展新型零售平台和新型业态,重点突破社区团购等新渠道。精简商超系统,提升园区加工产能利用率,扩大中高端产品销售规模,基于市场需求重塑和完善产品结构及价格体系,建立更具竞争力的产品矩阵,提升品牌米产品销量和利润贡献。
2、在菜籽压榨业务方面持续保障原料供应,保证工厂产能充分利用。稳步开展菜油贸易业务,提升利润率。加强新产品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浓香菜籽油散油、包装油等产品销售,拓展浓香油市场;充分利用成熟的菜籽脱皮加工量产化的技术能力制作高蛋白菜籽粕,并继续推动与江南大学就高蛋白菜籽粕后剩余菜籽皮制作高附加值产品的共同研发合作。
3、以生鲜豆制品加工为主体、以腐竹干货系列产品和冷冻豆制品系列产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做强做大福建生鲜市场,以干腐竹及速冻腐竹为冠军单品打造全国市场,并在火锅食材领域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专业供应商”。继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寻找新的生鲜加工基地和干货生产基地,扩大产能和市场辐射半径。
4、进一步加强与供应链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优化运营体系和内部协同,积极寻求新业务渠道、拓展新的品类、新的市场区域和新客户资源,在保证规模的同时,增加收益。整合物流资源,发挥港口资源优势构建物流通道,实现高效低价的物流运转。
5、加快推进植物基人造肉项目,完成厂房设备及生产线建设,实现产品量产。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力度,在现有产品储备基础上,结合市场、消费者反馈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同时,积极开展品牌、渠道建设,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尽快实现产品销售和效益实现。
6、房地产业务方面继续推进青龙湖核心区B、C地块入市,与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加快推进二期地、青龙头项目的项目销售,同时积极寻求外部合作,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现金回流,提升资产的周转效率。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东北经历三次强台风,仍然实现了粮食产量“十七连丰”的目标。近期,全国农技中心组织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专家,对2021年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进行分析会商,预计2021年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呈重发态势,全国发生面积14.28亿亩次,同比增加17.5%。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的可能会对公司粮源和粮食质量产生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仍在全球延续,虽然国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各行业的发展仍未恢复正常状态。国内粮食资源供给丰富,但粮食价格波动受疫情影响仍会持续。粮价的持续上涨会推高公司的产品成本。
面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公司将积极寻求新业务渠道,拓展上下游产业链,稳抓产区粮源基地,开展港口进出口业务,结合期货套保等金融工作,构建稳固的抗风险能力。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三)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
(3)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情形除外。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投资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情形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628,763.42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4,618,179.90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34,618,179.90元,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357,284,703.02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5,045,187,465.97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2019年内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决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449,285.07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2)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行业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大力发展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了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整体产业处于发展和上升阶段。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所下降,同时部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物流成本的增加对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模式、成本和市场拓展等造成一定的冲击,其中大米加工销售业务出现商超渠道存货周转速度下降,人员、物流、仓储成本上升,造成营业成本上升。面对疫情对成本控制、市场营销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严控成本、调整产品价格和产品结构、推进线上业务等积极的经营举措, 将影响降至最低。2020年度,公司充分发挥产地、产品、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优化产品体系,油脂、豆制品及品牌米加工业务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房地产项目开发进程,加快项目资产剥离,严控费用成本支出,财务费用减少,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较上年实现减亏。
2)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449,285.07元,同比下降58.80%,主要原因为参股公司民生银行报告期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相应减少人民币6.51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目前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加大在销售渠道建设、食品项目研发和扩大加工产能等方面的投资力度,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加快发展核心主营,提升主营业务的抗风险及盈利能力。
3)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9月16日期间以现金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479,471.35元(不含手续费)。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2019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0.64%,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4)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具体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主要资金投向包括:(1)加大新型零售平台业务投入力度,重点突破社区团购等新渠道和新型业态。(2)在菜籽压榨业务方面加强新产品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浓香菜籽油散油、包装油等产品销售,拓展浓香油市场。(3)积极寻找新的生鲜加工基地和干货生产基地,扩大豆制品加工产能和市场辐射半径。(4)加强与供应链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优化运营体系和内部协同,整合物流资源,积极寻求新业务渠道、拓展新的品类、新的市场区域和新客户资源。(5)推进植物基人造肉项目,完成厂房设备及生产线建设,实现产品量产;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通过市场调研,为新产品开发和运营做方向储备;根据品牌建设、市场营销计划,积极寻求适合的销售平台,开展渠道建设,尽快实现产品研发落地和实现效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0 |
0 |
0 |
240,449,285.07 |
0 |
2019年 |
0 |
0 |
0 |
0 |
583,628,763.42 |
0 |
2018年 |
0 |
0 |
0 |
0 |
655,688,433.71 |
0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公司主营业务目前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加大在销售渠 道建设、食品项目研发和扩大加工产能等方面的投资力度,通过投资并 购、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加快发展核心主营,提升 主营业务的抗风险及盈利能力。 |
详见本节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 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于2018年收购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在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
本次补偿测算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本次补偿测算终止日为交易完成日后的第四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即2021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于2018年度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银祥豆制品77%股权。
根据东方优品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的协议约定,本次银祥豆制品股权收购存在业绩承诺。银祥豆制品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4894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0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9.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63.83万元,完成率为133.08%,银祥豆制品2020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银祥豆制品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业绩均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以下简称“解释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解释13号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详见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
名称 |
报酬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2018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由4.61元/股调整 为4.59元/股。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因8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2194.5万份。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 将注销股票期权1921万份。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就全 部股票期权5980万份办理注销手续。 |
2018年2月12日对外披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2018年8月31日对外披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18-079)及相关公告。 2019年4月30日对外披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19-047)及相关公告。 2020年4月30日对外披露《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0-029)及相关公告。 2021年4月30日对外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1-026)及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98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8亿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度发生额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1.70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0.87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1.68 |
委托关联人加工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0.98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设 备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0.23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023 |
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 其他服务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0.22 |
应收账款再保理 |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0.57 |
在关联银行存贷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额度52.42亿元。日存款最高余额6.43亿元。 |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
期末贷款余额 |
期末存款余额 |
报告期利息收入 |
期末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
2020年度 |
146,750.00 |
295,755.37 |
12,537.81 |
13,000 |
2021年第一季度 |
146,450.00 |
268,267.64 |
3,214.23 |
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9年7月24日 |
2020年7月21日 |
2021年10月2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2020年3月12日 |
2021年5月2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年11月11日 |
2019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1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年11月11日 |
2020年12月4日 |
2021年12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年9月2日 |
2020年9月2日 |
2021年7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年9月24日 |
2020年9月25日 |
2021年10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0年9月24日 |
2020年11月18日 |
2021年3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年7月24日 |
2020年9月17日 |
2021年3月1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
6,524.90 |
2019年3月20日 |
2019年5月1日 |
2024年3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8,000.00 |
2019年7月18日 |
2019年9月5日 |
2022年2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否 |
否 |
合营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000.00 |
2020年5月12 |
2020年5月12日 |
2023年5月1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是 |
否 |
其他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兰西海丰粮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年9月1日 |
2020年9月9日 |
2021年9月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否 |
否 |
其他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8年11月7日、2019年12月18日 |
2019年1月23日 |
2020年4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年11月11日 |
2019年11月11日 |
2020年11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年7月24日 |
2019年9月17日 |
2020年9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9年1月22日 |
2019年10月25日 |
2020年12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18年5月23日 |
2018年7月23日 |
2020年8月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否 |
其他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000.00 |
2019年2月26日 |
2019年2月26日 |
2021年2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否 |
其他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兰西正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9年11月18日 |
2019年11月29日 |
2020年5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否 |
否 |
其他 |
东方集团粮油 食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年5月28日 |
2019年5月30日 |
2020年5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否 |
否 |
其他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7年7月6日 |
2019年5月17日 |
2020年1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是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8年5月17日 |
2018年5月18日 |
2020年6月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是 |
否 |
其他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843,524.9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80,154.83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85,529.62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29,506.45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1,409,661.28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6.74%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59,754.83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796,347.05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53,559.40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09,661.28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为购买商品房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0亿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106,500.00 |
49,256.47 |
|
货币基金 |
自有资金 |
5,626.91 |
259.19 |
|
国债逆回购 |
自有资金 |
80,710.00 |
60,313.02 |
|
合计 |
|
192,836.91 |
109,828.68 |
|
注:发生额是指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额。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工银瑞信基金 |
000848工银添益快线货币 |
10,6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货币基金 |
协议 |
|
|
56.98 |
已收回 |
是 |
|
|
工银瑞信基金 |
002680安盈货币B |
5,1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货币基金 |
协议 |
|
|
3.74 |
已收回 |
是 |
|
|
工银瑞信基金 |
工银安盈货币A |
3,3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货币基金 |
协议 |
|
|
3.13 |
报告期末余额170.20 |
是 |
|
|
国债逆回购 |
国债逆回购 |
20,000.20 |
1、2、3、4、7、14天 |
|
自有资金 |
国债逆回购 |
协议 |
|
|
6.47 |
已收回 |
是 |
|
|
国债逆回购 |
国债逆回购 |
80,710.00 |
1、2、3、4、7、14天 |
|
自有资金 |
国债逆回购 |
协议 |
|
|
853.08 |
报告期末余额60,313.03 |
是 |
|
|
宁波银行 |
宁波银行启盈净值型理财1号产品 |
3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0.02 |
已收回 |
是 |
|
|
浦发银行 |
浦发银行天添利1号/天添利微计划 |
7,5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0.54 |
已收回 |
是 |
|
|
兴业银行 |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 |
1,08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1.04 |
报告期末余额196.20 |
是 |
|
|
兴业银行 |
兴业银行添利3号 |
26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3.66 |
报告期末余额260.27 |
是 |
|
|
兴业银行 |
19国开绿债01(增发) |
3,105.3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其他类 |
协议 |
|
|
1.03 |
已收回 |
是 |
|
|
银华基金 |
银行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 |
1,16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货币基金 |
协议 |
|
|
7.53 |
已收回 |
是 |
|
|
招商银行 |
招行步步生金理财 |
4,95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61.01 |
已收回 |
是 |
|
|
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朝招金理财计划 |
5,9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9.46 |
已收回 |
是 |
|
|
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 |
29,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201.12 |
报告期末余额19,000.00 |
是 |
|
|
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健型)理财计划 |
44,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337.26 |
报告期末余额25,600.00 |
是 |
|
|
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点金池7001号 |
3,421.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4.30 |
已收回 |
是 |
|
|
光大银行 |
阳光碧机构盈 |
3.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0.01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安心快线步步高 |
9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20 |
已收回 |
是 |
|
|
|
|
|
|
|
资金 |
|
|
|
|
|
|
|
|
|
农业银行 |
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
2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0.17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本利丰步步高 |
65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73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本利丰天天利 |
2,5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44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农银时时付 |
5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0.00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本利丰天天利 |
1,575.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1.32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 |
14,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20.15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 |
13,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66.66 |
报告期末余额4,200.00 |
是 |
|
|
农业银行 |
农行恒祥理财专户-天天利滚利第2期 |
3,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3.39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农行平房理财专户-天天利滚利第2期 |
13,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15.96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农行香坊理财专户-天天利滚利第2期 |
10,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66.37 |
已收回 |
是 |
|
|
农业银行 |
农行中山理财专户-天天利滚利第2期 |
80,000.00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协议 |
|
|
249.73 |
已收回 |
是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银河水星一号 |
10,131.99 |
无固定期限 |
|
自有资金 |
货币基金 |
协议 |
|
|
0.00 |
报告期末余额88.98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议案》,为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拟向部分医疗机构首期合计捐赠1000吨公司自主生产的优质品牌大米,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配餐保障,其中公司向武汉市第三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黄石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根据其需求直接捐赠大米,向部分医疗机构的配餐机构以无偿提供大米的方式进行捐赠。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物资捐赠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向包括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在内的70多家医疗机构和防疫指挥部,以及湖北省慈善总会、武汉市社会福利院等社会公益机构捐赠“天缘道”等品牌大米,共计约1000吨。捐赠地域包括孝感市、黄冈市、天门市等12个湖北地市。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9,97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9,341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
608,854,587 |
16.39 |
|
质押 |
485,680,38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
492,822,091 |
13.27 |
|
质押 |
375,156,15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西藏东滨投资有限公司 |
-24,939,747 |
111,600,253 |
3.00 |
|
质押 |
108,14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98,570,574 |
2.65 |
|
质押 |
62,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 |
|
96,967,014 |
2.61 |
|
无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资金 |
|
96,189,453 |
2.59 |
|
无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大华承运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
79,429,317 |
2.14 |
|
无 |
|
其他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66,224,340 |
1.78 |
|
无 |
|
国有法人 |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器 文弘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8,261,939 |
1.57 |
|
无 |
|
其他 |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信安进取二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
42,270,423 |
1.14 |
|
无 |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608,854,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854,587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822,091 |
西藏东滨投资有限公司 |
111,600,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600,253 |
西藏耀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8,570,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98,570,574 |
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 |
96,967,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96,967,014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96,189,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96,189,453 |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大华承运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9,429,317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29,317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6,224,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24,340 |
深圳重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器文弘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58,261,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61,939 |
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进取 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270,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2,270,42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我公司控股股东。 2、张宏伟先生为我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显峰 |
成立日期 |
2003年8月2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止本报告期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A股无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00467.HK,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30.56%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张宏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
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孙明涛 |
董事长、总裁 |
男 |
44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151.6 |
是 |
方灏 |
董事 |
男 |
48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137.8 |
否 |
张惠泉 |
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 |
男 |
54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124.4 |
是 |
刘怡 |
董事 |
女 |
44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200 |
1000 |
800 |
二级市场买入 |
0 |
是 |
戴胜利 |
董事、副总裁 |
男 |
42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80.0 |
否 |
陈守东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7.5 |
否 |
韩方明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7.5 |
否 |
郑海英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12.8 |
否 |
金亚东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7.5 |
否 |
吕廷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0 |
是 |
胡曾铮 |
监事 |
女 |
45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0 |
是 |
佟欣 |
监事 |
女 |
53 |
2020年6月 |
2023年6月 |
|
|
|
|
0 |
是 |
|
|
|
|
23日 |
23日 |
|
|
|
|
|
|
刘艳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3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55.4 |
否 |
杨洪波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9.7 |
否 |
田健 |
副总裁 |
男 |
56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113.0 |
否 |
党荣毅 |
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98.0 |
否 |
康文杰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8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
|
|
|
55.5 |
否 |
张宏伟 |
名誉董事长、董事(已离任) |
男 |
66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23日 |
11,299,049 |
11,299,049 |
|
|
48.9 |
是 |
关焯华 |
副董事长(已离任) |
男 |
66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23日 |
|
|
|
|
7.1 |
否 |
胡凤滨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男 |
61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23日 |
|
|
|
|
5.0 |
否 |
王旭辉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男 |
61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23日 |
|
|
|
|
5.0 |
否 |
田益明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男 |
53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23日 |
|
|
|
|
5.0 |
否 |
李亚良 |
监事会主席(已离任) |
男 |
65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23日 |
|
|
|
|
51.4 |
是 |
刘慧颖 |
职工代表监事(已离任) |
女 |
56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23日 |
|
|
|
|
3.1 |
否 |
张明根 |
副总裁(已离任) |
男 |
51 |
2020年6月23日 |
2021年2月3日 |
|
|
|
|
103.3 |
否 |
王华清 |
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男 |
44 |
2017年6月30日 |
2020年4月30日 |
|
|
|
|
41.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1,299,249 |
11,300,049 |
800 |
/ |
1,131.2 |
/ |
备注:方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1年2月3日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方灏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接受聘任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职务。张明根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1年2月3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接受聘任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职务。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孙明涛 |
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美加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政协黑龙江省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
方灏 |
硕士。曾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投行事业群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惠泉 |
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
刘怡 |
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大学助教,安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管理处和统计评价处科员,阿尔法运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会计,中国数码信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戴胜利 |
学士学位。曾任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大区副总经理兼采购总监,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五丰富春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五丰米业(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总裁 |
陈守东 |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历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5)独立董事,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未来研究会理事长,吉林省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9768)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韩方明 |
博士,曾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任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高级顾问,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17)独立董事,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0)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郑海英 |
会计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FCCA)。曾经于1988年7月至1994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1994年4月至1996年4月在香港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B.LEE & CO LTD)从事审计工作;1996年4月至1999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1999年4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财务会计方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29)独立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9)独立董事,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2)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金亚东 |
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设计师,太阳微系统公司中国Java研发中心负责人,IBM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咨询部电信行业咨询Managing Director,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咨询集成部电信行业咨询总监,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亚信国际有限公司CEO。现任北京市万智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吕廷福 |
大专,会计师。曾任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胡曾铮 |
法学硕士、EMBA,律师。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法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佟欣 |
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刘艳梅 |
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杨洪波 |
本科。曾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田健 |
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建筑师。曾任黑龙江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建筑师,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
党荣毅 |
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康文杰 |
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处长,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产业基金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7月20日,公司董事刘怡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800股,买入价格为人民币5.02元/股。刘怡女士本次买入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买入股票前,刘怡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00股,本次买入股票后,刘怡女士累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股。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元)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孙明涛 |
董事 |
2,010,000 |
0 |
0 |
0 |
4.59 |
990,000 |
|
方灏 |
董事 |
2,010,000 |
0 |
0 |
0 |
4.59 |
990,000 |
|
张惠泉 |
董事 |
1,005,000 |
0 |
0 |
0 |
4.59 |
495,000 |
|
田健 |
高管 |
1,005,000 |
0 |
0 |
0 |
4.59 |
495,000 |
|
张明根 |
高管 |
1,005,000 |
0 |
0 |
0 |
4.59 |
495,000 |
|
党荣毅 |
高管 |
1,005,000 |
0 |
0 |
0 |
4.59 |
495,000 |
|
合计 |
/ |
8,040,000 |
0 |
0 |
0 |
/ |
3,960,000 |
/ |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剩余股票期权1864.5万份,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80万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宏伟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方灏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总裁 |
2021年2月 |
|
刘怡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2016年11月 |
|
吕廷福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2008年1月 |
|
胡曾铮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7年3月 |
|
佟欣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副总监 |
2009年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 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明涛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年4月24日 |
|
孙明涛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6月 |
|
孙明涛 |
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3年8月29日 |
|
孙明涛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14日 |
|
孙明涛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8月1日 |
|
孙明涛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5月16日 |
|
孙明涛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4月21日 |
|
孙明涛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9月 |
|
孙明涛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
孙明涛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11月 |
|
孙明涛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年8月 |
|
孙明涛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1月 |
|
孙明涛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
方灏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7年7月25日 |
|
张惠泉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5月18日 |
|
张惠泉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6月 |
|
张惠泉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 |
|
张惠泉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
张惠泉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
戴胜利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总裁 |
2019年3月 |
|
陈守东 |
吉林大学商学院 |
教授 |
|
|
陈守东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9月 |
|
陈守东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2月 |
|
陈守东 |
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
陈守东 |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韩方明 |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 |
副主任 |
2008年3月 |
|
韩方明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高级顾问 |
2014年9月 |
|
韩方明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4月 |
|
韩方明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7月 |
2020年8月 |
韩方明 |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
郑海英 |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教授 |
2017年11月 |
|
郑海英 |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2月 |
2021年1月21日 |
郑海英 |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4月 |
|
郑海英 |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3月 |
|
郑海英 |
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
郑海英 |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
郑海英 |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
金亚东 |
北京市万智生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CEO |
2017年4月 |
|
刘艳梅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07年1月 |
|
刘艳梅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13日 |
|
刘艳梅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8月 |
|
刘艳梅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0月 |
|
刘艳梅 |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6月 |
|
田健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月 |
|
党荣毅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7年1月6日 |
|
党荣毅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
党荣毅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0月 |
2020年5月 |
党荣毅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1月11日 |
2020年4月 |
党荣毅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 |
|
康文杰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薪资方案,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再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然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其中董事、监事薪酬在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如无调整,可免于每年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注:外部监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且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一)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二)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工作责任状为基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监事(不含外部监事)绩效年薪与监事会年度关键考核指标相挂钩,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一次性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符合 |
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应付报酬总额(税前)为人民币1131.2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 的报酬合计 |
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131.2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孙明涛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方灏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张惠泉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刘怡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戴胜利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陈守东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韩方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郑海英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金亚东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吕廷福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胡曾铮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佟欣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刘艳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杨洪波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 |
方灏 |
总裁(2021年2月离任) |
聘任 |
聘任 |
张惠泉 |
副总裁、首席律师 |
聘任 |
聘任 |
戴胜利 |
副总裁 |
聘任 |
聘任 |
田健 |
副总裁 |
聘任 |
聘任 |
张明根 |
副总裁(2021年2月离任) |
聘任 |
聘任 |
党荣毅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聘任 |
康文杰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聘任 |
张宏伟 |
名誉董事长、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到期卸任 |
关焯华 |
副董事长(已离任) |
离任 |
到期卸任 |
胡凤滨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到期卸任 |
王旭辉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到期卸任 |
田益明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离任 |
到期卸任 |
李亚良 |
监事会主席(已离任) |
离任 |
到期卸任 |
刘慧颖 |
职工代表监事(已离任) |
离任 |
到期卸任 |
王华清 |
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离任 |
离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0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7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07 |
销售人员 |
317 |
技术人员 |
83 |
财务人员 |
109 |
行政人员 |
76 |
收储人员 |
13 |
品控人员 |
41 |
运营人员 |
54 |
管理人员 |
71 |
合计 |
1,071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71 |
本科 |
323 |
大专 |
214 |
高中、中专及以下 |
463 |
合计 |
1,07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创建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管理需要。
2、公司依据经营战略、组织结构及职级体系,结合内、外部薪酬福利情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制定薪酬福利的结构及标准。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卓越领导人计划:外派学习培训,定制+自选课程。
2、核心人才外派培养计划:学位教育:MBA\EMBA,短期教育:定制+ 自选课程。
3、管理培训生培养计划:培训(集训、沙龙),轮岗、在岗训练,导师制。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公司依法保障股东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保障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并同时披露重点关注事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
(2)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亲自或委托其他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能够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5)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通过设置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并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公司重视投资者在来电或来访中关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主动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6)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的资金和资产占用的情况。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金融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完全按市场条件进行。
(7)公司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与各相关利益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
(8)报告期内建立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一次修订。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6月2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6月24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0年12月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0年12月3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孙明涛 |
否 |
11 |
11 |
9 |
|
|
否 |
2 |
方灏 |
否 |
11 |
11 |
9 |
|
|
否 |
2 |
张惠泉 |
否 |
11 |
11 |
9 |
|
|
否 |
2 |
刘怡 |
否 |
5 |
5 |
4 |
|
|
否 |
1 |
戴胜利 |
否 |
5 |
5 |
4 |
|
|
否 |
2 |
陈守东 |
是 |
5 |
5 |
4 |
|
|
否 |
1 |
韩方明 |
是 |
5 |
5 |
5 |
|
|
否 |
0 |
郑海英 |
是 |
11 |
11 |
10 |
|
|
否 |
2 |
金亚东 |
是 |
5 |
5 |
4 |
|
|
否 |
1 |
张宏伟(已离任) |
否 |
6 |
6 |
5 |
|
|
否 |
1 |
关焯华(已离任) |
否 |
6 |
6 |
6 |
|
|
否 |
0 |
胡凤滨(已离任) |
是 |
6 |
6 |
5 |
|
|
否 |
0 |
王旭辉(已离任) |
是 |
6 |
6 |
5 |
|
|
否 |
1 |
田益明(已离任) |
是 |
6 |
6 |
6 |
|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1次,会议议题主要为梳理公司战略及发展目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1次,会议议题包括审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方案、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内容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审核意见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工作会议,内容主要为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签沟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以及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均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不存在异议事项。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指标,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整体年度经营指标签订个人工作责任状。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年度审计报告及个人工作责任状指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包括:绩效评价办法、考核系数、奖励金额等。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
19东方02 |
155495.SH |
2019年7月3日 |
2022年7月5日 |
8 |
7.50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对“19东方01”公司债券实施了回售,对有效回售申报的“19东方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10,000手,实施完毕后,“19东方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390,000手。同日公司支付“19东方01”自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间的利息。“19东方01”票面利率为7.15%,每手“19东方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1.50元(含税)。
2、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支付“19东方02”自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4日期间的利息。“19东方02”票面利率为7.50%,每手“19东方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含税)。
3、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支付“19东方01”自2020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的利息。同日,公司对“19东方01”公司债券实施了回售,对有效回售申报的“19东方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90,000手,全额回售且不进行转售,“19东方01”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2层 |
联系人 |
马能 |
联系电话 |
010-83321237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26号新闻大厦8层806室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简称 |
19东方01 |
19东方0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情况 |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
募集资金总额 |
5亿 |
8亿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5,389.64元 |
53,304.69元 |
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程序 |
公司已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 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是 |
备注: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全部为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简称 |
19东方01 |
19东方02 |
评级报告出具时间 |
2020年6月22日 |
2020年6月22日 |
评级结论(主体) |
AA+ |
AA+ |
评级结论(债项) |
AA+ |
AA+ |
评级展望 |
稳定 |
稳定 |
主体评级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
债项评级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
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
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
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的对比及对 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同 |
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同 |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履行职责时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
否 |
采取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解决机制(如有) |
无 |
是否已披露报告期受托事务管理报告 |
安信证券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476,967,952.87 |
1,835,121,076.19 |
-19.52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下降,导致本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下降所致 |
流动比率 |
1.33 |
1.34 |
-0.75 |
|
速动比率 |
0.73 |
0.69 |
5.80 |
存货规模减少,货币资金等增加所致 |
资产负债率(%) |
54.41 |
54.26 |
0.28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6 |
0.07 |
-14.29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下降,导致本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下降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1.09 |
1.36 |
-19.85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下降,导致本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下降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04 |
3.53 |
-70.54 |
受一级土地开发实际进度影响,经营现金净流量大幅净减少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15 |
1.44 |
-20.14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下降,导致本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下降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总计285.47亿元,已使用敞口授信额度205.78亿元,尚可使用授信额度79.69亿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约定和承诺。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7497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2、营业收入的确认;
3、处置股权交易的确认。
(一)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1.事项描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如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13所述,东方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608,332.61万元,该项资产占东方集团资产总额比重较大,主要系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的权益性投资,东方集团对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低于20%。管理层认为其对民生银行及锦州港具有重大影响,构成联营企业。由于东方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东方集团对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获取相关联营企业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了解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情况,同时了解联营企业的治理层(董事会)构成情况,通过了解东方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的董事会中委派代表、参与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以及关联交易情况等,了解东方集团对该等联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情况;
(2)我们与东方集团管理层进行沟通与讨论,评估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重大决策及经营相关活动的实际影响情况,并评估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之要求,对联营企业审计师的独立性及胜任能力等执行了相关了解程序,对联营企业经审计后财务报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并复核了东方集团对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将重要权益性投资认定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
(二)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东方集团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4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东方集团2020年度营业收入1,546,142.49万元。东方集团收入主要来源于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为东方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而我们将东方集团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了解、评估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并观察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以评价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我们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将东方集团销售毛利率分产品类别分月度以及可比期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检查与应收账款、税金、销售费用等数据间关系的合理性;
(4)我们选取了公司重要客户样本,通过工商信息等核查其身份背景,核实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5)对于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重要客户的合同、货权交接单以及结算凭证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价公司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是否已按照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并计量;
(6)我们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与交易中的货权交接单、结算凭证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在营业收入的确认中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合理的,并正确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三)处置股权交易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三)处置子公司披露信息所述,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城镇”)转让下属项目公司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南游”)及其子公司股权。杭州南游不再纳入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交易事项对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们将该项交易的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我们将该项交易事项确定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并制定了对应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2)我们了解并复核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进展,重点关注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对方是否与东方集团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等事项;
(3)我们获取并查阅了该项交易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条款及约定、东方集团关于该项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文件、交易事项涉及的财产权转移手续文件、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原始资料以及其他资料,以评价该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我们获取并查阅了杭州南游的最新的工商信息变更情况、杭州南游公司章程、股东会、治理层及管理层是否完成了变更,了解上市公司是否与股权受让方有其他协议安排情形,核实杭州南游是否已经由新股东控制杭州南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5)我们观察并了解了杭州南游期后项目销售情况,了解上市公司未收回的债权本金和利息的期后收回情况,评价杭州南游及其子公司未来债务偿还能力及上市公司债权保障措施有效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对该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四、其他信息
东方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方集团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霍耀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5,172,183,688.77 |
4,485,949,941.25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099,094,576.28 |
543,671,808.35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501,024.12 |
应收账款 |
|
279,643,907.03 |
224,267,869.90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
531,557,226.34 |
388,648,248.92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
6,016,829,998.97 |
6,480,183,760.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7,542,00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
8,859,964,309.44 |
9,605,156,192.70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53,000,000.00 |
13,0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
844,451,841.93 |
1,042,191,737.02 |
流动资产合计 |
|
22,856,725,548.76 |
22,783,570,582.74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9,702,953.75 |
215,201,616.59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67,770,394.49 |
81,902,387.15 |
长期应收款 |
|
15,000,000.00 |
68,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16,083,326,056.16 |
15,752,698,671.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53,894,885.72 |
52,691,605.3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50,000,000.00 |
58,7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5,691,889,332.42 |
5,502,334,371.82 |
固定资产 |
|
803,519,256.83 |
841,046,291.11 |
在建工程 |
|
5,375,894.85 |
2,163,358.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240,803,525.81 |
253,391,134.87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84,576,168.80 |
84,576,168.80 |
长期待摊费用 |
|
106,279,564.07 |
125,273,226.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46,456,425.49 |
43,719,858.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780,471,753.64 |
754,600,376.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24,039,066,212.03 |
23,836,299,066.87 |
资产总计 |
|
46,895,791,760.79 |
46,619,869,649.61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6,938,816,135.53 |
7,585,827,865.5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9,318,920.00 |
3,847,4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166,000,000.00 |
5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
397,127,143.88 |
1,242,808,816.94 |
预收款项 |
|
7,035,955.81 |
508,874,147.12 |
合同负债 |
|
821,018,873.7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13,296,831.01 |
14,745,733.42 |
应交税费 |
|
64,934,747.49 |
58,695,125.19 |
其他应付款 |
|
1,467,473,042.30 |
1,462,175,880.77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7,220,561,847.52 |
5,959,699,355.77 |
其他流动负债 |
|
139,538,219.09 |
69,286,570.86 |
流动负债合计 |
|
17,245,121,716.33 |
16,955,960,895.58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
3,757,082,000.00 |
4,462,490,000.00 |
应付债券 |
|
1,790,748,611.39 |
1,184,301,737.74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1,975,000,000.00 |
1,990,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11,441,543.00 |
15,568,498.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446,003,552.71 |
398,079,010.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288,934,790.40 |
290,446,502.8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8,269,210,497.50 |
8,340,885,749.39 |
负债合计 |
|
25,514,332,213.83 |
25,296,846,644.9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8,869,571,842.87 |
8,877,070,601.69 |
减:库存股 |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其他综合收益 |
|
20,323,674.90 |
147,623,840.48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
3,224,618,679.20 |
3,120,206,080.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
5,493,468,733.90 |
5,357,284,703.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
21,122,037,537.26 |
21,016,239,832.28 |
少数股东权益 |
|
259,422,009.70 |
306,783,172.3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
21,381,459,546.96 |
21,323,023,004.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46,895,791,760.79 |
46,619,869,649.61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703,559,869.89 |
1,296,024,841.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47,041,544.96 |
1,263,995.07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
881,406.33 |
7,564,966.66 |
其他应收款 |
|
7,512,865.82 |
19,998,225.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
134,670.15 |
94,420.97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2,569,313,152.79 |
1,931,395,180.55 |
其他流动资产 |
|
3,550,478,652.50 |
1,951,136,362.17 |
流动资产合计 |
|
7,278,922,162.44 |
5,207,477,992.60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2,492,5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51,270,394.49 |
61,277,387.15 |
长期应收款 |
|
|
8,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
25,998,078,375.11 |
25,766,032,641.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53,894,885.72 |
52,691,605.3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
87,926,671.39 |
91,850,851.27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677,504.43 |
1,083,636.70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41,022,657.17 |
39,905,958.0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731,248,786.31 |
4,958,323,869.6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29,456,619,274.62 |
30,979,165,949.66 |
资产总计 |
|
36,735,541,437.06 |
36,186,643,942.26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1,635,446,818.18 |
3,708,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10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942,285.93 |
2,075,468.00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1,303,046.11 |
1,265,594.87 |
应交税费 |
|
12,399,538.65 |
5,626,831.56 |
其他应付款 |
|
1,319,114,883.57 |
897,728,822.09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3,320,497,279.53 |
4,516,734,786.68 |
其他流动负债 |
|
455,300.47 |
|
流动负债合计 |
|
6,390,159,152.44 |
9,131,431,503.20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3,757,082,000.00 |
1,462,490,000.00 |
应付债券 |
|
1,790,748,611.39 |
1,184,301,737.74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634,879.23 |
343,699.2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5,548,465,490.62 |
2,647,135,437.03 |
负债合计 |
|
11,938,624,643.06 |
11,778,566,940.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8,751,369,175.76 |
8,756,045,894.06 |
减:库存股 |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其他综合收益 |
|
-58,645,918.56 |
69,900,563.70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
3,224,618,679.20 |
3,120,206,080.70 |
未分配利润 |
|
9,365,520,251.21 |
8,947,869,857.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
24,796,916,794.00 |
24,408,077,002.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36,735,541,437.06 |
36,186,643,942.26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
15,473,418,218.46 |
13,178,904,758.33 |
其中:营业收入 |
|
15,461,424,929.67 |
13,160,421,795.79 |
利息收入 |
|
11,993,288.79 |
18,482,962.54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16,321,774,103.72 |
14,330,577,767.45 |
其中:营业成本 |
|
15,002,908,206.23 |
12,868,677,981.64 |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
|
37,474,957.35 |
34,316,065.28 |
销售费用 |
|
157,515,392.30 |
143,422,960.05 |
管理费用 |
|
311,054,647.71 |
378,951,770.29 |
研发费用 |
|
2,015,838.49 |
|
财务费用 |
|
810,805,061.64 |
905,208,990.19 |
其中:利息费用 |
|
1,111,670,859.64 |
1,172,275,499.88 |
利息收入 |
|
433,439,776.93 |
437,448,167.89 |
加:其他收益 |
|
13,531,243.69 |
5,577,545.8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053,542,219.35 |
1,835,267,790.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930,176,972.77 |
1,575,987,003.7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181,860,851.50 |
308,761,974.5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102,179,282.23 |
-184,843,288.2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5,113,556.66 |
-220,647,052.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646,303.93 |
5,988,786.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293,931,894.32 |
598,432,747.01 |
加:营业外收入 |
|
7,340,536.74 |
4,571,117.13 |
减:营业外支出 |
|
13,319,558.37 |
33,688,716.8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287,952,872.69 |
569,315,147.33 |
减:所得税费用 |
|
54,420,122.03 |
63,745,467.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33,532,750.66 |
505,569,679.3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233,532,750.66 |
505,569,679.3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
|
240,449,285.07 |
583,628,763.42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 列) |
|
-6,916,534.41 |
-78,059,084.0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27,300,165.58 |
65,386,137.12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
|
-127,300,165.58 |
54,355,497.61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902,460.30 |
1,783,686.2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902,460.30 |
1,783,686.2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28,202,625.88 |
52,571,811.3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28,202,625.88 |
26,833,652.53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11,589,406.99 |
-58,225,006.99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11,589,406.99 |
58,225,006.99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25,738,158.84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
|
11,030,639.51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106,232,585.08 |
570,955,816.4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113,149,119.49 |
637,984,261.03 |
总额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6,916,534.41 |
-67,028,444.56 |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0.0657 |
0.158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0.0657 |
0.1581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271,786,502.56 |
280,969,054.73 |
减: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
|
2,655,149.66 |
2,497,787.97 |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
|
78,935,083.81 |
102,873,357.82 |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
|
446,080,696.23 |
401,781,009.71 |
其中:利息费用 |
|
614,641,547.52 |
564,371,165.98 |
利息收入 |
|
180,143,135.12 |
173,741,664.44 |
加:其他收益 |
|
5,836,629.51 |
177,316.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786,287,314.48 |
1,609,997,116.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947,236,389.58 |
1,596,843,403.3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211,540.03 |
176,979.4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7,962,889.12 |
-50,465,204.4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528,065,087.70 |
1,333,703,107.46 |
加:营业外收入 |
|
0.21 |
3,93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
7,128,434.67 |
233,364.1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520,936,653.24 |
1,333,473,673.30 |
减:所得税费用 |
|
-1,126,339.29 |
-12,708,125.6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522,062,992.53 |
1,346,181,798.9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522,062,992.53 |
1,346,181,798.9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28,546,482.26 |
29,536,883.6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902,460.30 |
1,783,686.2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902,460.30 |
1,783,686.2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29,448,942.56 |
27,753,197.4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29,448,942.56 |
27,753,197.43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7,505,244.49 |
-37,804,194.49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505,244.49 |
37,804,194.49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393,516,510.27 |
1,375,718,682.62 |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17,751,860,537.70 |
17,977,104,928.4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12,199,081.96 |
19,665,610.19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17,124.8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711,497,266.30 |
1,895,757,671.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8,475,556,885.96 |
19,892,545,335.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17,288,344,835.49 |
15,200,281,029.7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76,189,780.73 |
115,593,449.49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216,161,916.35 |
233,392,411.8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125,950,828.10 |
201,828,519.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873,149,798.26 |
818,550,672.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8,427,417,597.47 |
16,569,646,082.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8,139,288.49 |
3,322,899,252.7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71,503,846,188.28 |
153,870,287,424.7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633,797,480.86 |
589,002,574.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2,995,346.31 |
1,860,762.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6,356,473.87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837,179.16 |
30,659,433.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72,171,476,194.61 |
154,498,166,668.8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
204,331,077.03 |
228,418,128.1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70,937,848,924.67 |
153,036,542,236.19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98,687,995.09 |
50,466,462.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71,440,867,996.79 |
153,315,426,826.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30,608,197.82 |
1,182,739,841.9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9,000,000.00 |
53,9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
|
9,000,000.00 |
53,9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12,081,850,720.00 |
11,937,380,433.32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990,000,000.00 |
1,294,8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430,520,682.86 |
72,93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4,511,371,402.86 |
13,359,010,433.3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1,578,492,443.85 |
15,734,598,127.9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
1,324,365,150.32 |
1,317,740,080.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
39,518,312.4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708,639,093.05 |
1,999,257,610.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4,611,496,687.22 |
19,051,595,818.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0,125,284.36 |
-5,692,585,384.6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
-575,870.90 |
231,278.7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678,046,331.05 |
-1,186,715,011.3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3,526,005,733.09 |
4,712,720,744.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4,204,052,064.14 |
3,526,005,733.0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287,323,653.79 |
300,080,701.1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2,337,571,537.99 |
14,147,560,187.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2,624,895,191.78 |
14,447,640,888.3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21,465,625.0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40,150,751.02 |
49,849,477.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10,196,000.93 |
20,776,604.9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1,700,126,854.83 |
14,073,470,591.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1,750,473,606.78 |
14,165,562,299.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74,421,585.00 |
282,078,589.0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3,967,490,408.45 |
57,883,224,009.7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501,021,287.06 |
519,602,946.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950,612,376.26 |
6,536,975,694.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8,419,124,071.77 |
64,939,802,650.6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
1,169,015.90 |
25,493,511.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34,329,260,961.79 |
58,950,165,987.8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568,630,000.00 |
6,984,72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38,899,059,977.69 |
65,960,379,499.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79,935,905.92 |
-1,020,576,849.1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5,394,140,000.00 |
6,922,49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990,000,000.00 |
1,294,8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40,000,000.00 |
6,93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6,524,140,000.00 |
8,224,22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6,734,610,000.00 |
5,774,4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609,853,362.84 |
500,409,854.8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85,580,900.02 |
873,146,517.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7,630,044,262.86 |
7,147,956,372.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05,904,262.86 |
1,076,263,627.5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711,418,583.78 |
337,765,367.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1,295,686,936.56 |
957,921,569.2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584,268,352.78 |
1,295,686,936.56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877,070,601.69 |
200,521,517.61 |
147,623,840.48 |
|
3,120,206,080.70 |
|
5,357,284,703.02 |
|
21,016,239,832.28 |
306,783,172.36 |
21,323,023,004.6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229,174.37 |
|
229,174.37 |
|
229,174.37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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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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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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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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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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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877,070,601.69 |
200,521,517.61 |
147,623,840.48 |
|
3,120,206,080.70 |
|
5,357,513,877.39 |
|
21,016,469,006.65 |
306,783,172.36 |
21,323,252,179.0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
|
|
|
-7,498,758.82 |
|
-127,300,165.58 |
|
104,412,598.50 |
|
135,954,856.51 |
|
105,568,530.61 |
-47,361,162.66 |
58,207,367.9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27,300,165.58 |
|
|
|
240,449,285.07 |
|
113,149,119.49 |
-6,916,534.41 |
106,232,585.0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
|
-6,286,947.67 |
|
|
|
|
|
-81,830.06 |
|
-6,368,777.73 |
-999,628.25 |
-7,368,405.9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
|
-6,286,947.67 |
|
|
|
|
|
|
|
-6,286,947.67 |
|
-6,286,947.67 |
4.其他 |
|
|
|
|
|
|
|
|
|
|
-81,830.06 |
|
-81,830.06 |
-999,628.25 |
-1,081,458.31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04,412,598.50 |
|
-104,412,598.50 |
|
|
-39,518,312.48 |
-39,518,312.48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04,412,598.50 |
|
-104,412,598.50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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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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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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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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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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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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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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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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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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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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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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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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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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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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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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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本期使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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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1,211,811.15 |
|
|
|
|
|
|
|
-1,211,811.15 |
73,312.48 |
-1,138,498.67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869,571,842.87 |
200,521,517.61 |
20,323,674.90 |
|
3,224,618,679.20 |
|
5,493,468,733.90 |
|
21,122,037,537.26 |
259,422,009.70 |
21,381,459,546.96 |
项目 |
2019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884,436,607.42 |
|
94,573,241.37 |
|
2,851,091,580.52 |
|
5,045,187,465.97 |
|
20,589,865,019.28 |
362,538,236.99 |
20,952,403,256.2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1,304,898.50 |
|
-121,859.62 |
|
-2,295,166.57 |
|
-3,721,924.69 |
-300,379.28 |
-4,022,303.97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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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884,436,607.42 |
|
93,268,342.87 |
|
2,850,969,720.90 |
|
5,042,892,299.40 |
|
20,586,143,094.59 |
362,237,857.71 |
20,948,380,952.3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7,366,005.73 |
200,521,517.61 |
54,355,497.61 |
|
269,236,359.80 |
|
314,392,403.62 |
|
430,096,737.69 |
-55,454,685.35 |
374,642,052.3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54,355,497.61 |
|
|
|
583,628,763.42 |
|
637,984,261.03 |
-67,028,444.56 |
570,955,816.4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931,886.65 |
200,521,517.61 |
|
|
|
|
|
|
-199,589,630.96 |
58,169,959.89 |
-141,419,671.07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53,900,000.00 |
53,90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
|
|
|
931,886.65 |
|
|
|
|
|
|
|
931,886.65 |
|
931,886.65 |
4.其他 |
|
|
|
|
|
200,521,517.61 |
|
|
|
|
|
|
-200,521,517.61 |
4,269,959.89 |
-196,251,557.72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269,236,359.80 |
|
-269,236,359.80 |
|
|
-14,700,000.00 |
-14,7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269,236,359.80 |
|
-269,236,359.80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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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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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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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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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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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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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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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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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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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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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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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6.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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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五)专项储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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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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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8,297,892.38 |
|
|
|
|
|
|
|
-8,297,892.38 |
-31,896,200.68 |
-40,194,093.06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877,070,601.69 |
200,521,517.61 |
147,623,840.48 |
|
3,120,206,080.70 |
|
5,357,284,703.02 |
|
21,016,239,832.28 |
306,783,172.36 |
21,323,023,004.64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756,045,894.06 |
200,521,517.61 |
69,900,563.70 |
|
3,120,206,080.70 |
8,947,869,857.18 |
24,408,077,002.0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756,045,894.06 |
200,521,517.61 |
69,900,563.70 |
|
3,120,206,080.70 |
8,947,869,857.18 |
24,408,077,002.03 |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4,676,718.30 |
|
-128,546,482.26 |
|
104,412,598.50 |
417,650,394.03 |
388,839,791.97 |
(一)综合收益总 |
|
|
|
|
|
|
-128,546,482.26 |
|
|
522,062,992.53 |
393,516,510.27 |
额 |
|
|
|
|
|
|
|
|
|
|
|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
|
|
|
|
-6,283,249.92 |
|
|
|
|
|
-6,283,249.9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通股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6,286,947.67 |
|
|
|
|
|
-6,286,947.67 |
4.其他 |
|
|
|
|
3,697.75 |
|
|
|
|
|
3,697.75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04,412,598.50 |
-104,412,598.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04,412,598.50 |
-104,412,598.50 |
|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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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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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1,606,531.62 |
|
|
|
|
|
1,606,531.62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751,369,175.76 |
200,521,517.61 |
-58,645,918.56 |
|
3,224,618,679.20 |
9,365,520,251.21 |
24,796,916,794.00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
|
|
8,756,503,120.42 |
|
41,668,578.53 |
|
2,851,091,580.52 |
7,871,411,856.50 |
23,235,251,259.9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1,304,898.50 |
|
-121,859.62 |
-487,438.47 |
-1,914,196.59 |
前期差错更 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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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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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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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6,503,12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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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63,6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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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969,720.90 |
7,870,924,418.03 |
23,233,337,063.38 |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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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226.36 |
200,521,517.61 |
29,536,88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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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236,359.80 |
1,076,945,439.15 |
1,174,739,938.65 |
(一)综合收益总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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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36,88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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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181,798.95 |
1,375,718,682.62 |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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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886.65 |
200,521,5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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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89,630.96 |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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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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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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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88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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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886.65 |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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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1,51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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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1,517.61 |
(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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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236,359.80 |
-269,236,35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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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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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236,359.80 |
-269,236,35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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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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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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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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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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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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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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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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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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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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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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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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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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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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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1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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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113.01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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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6,045,894.06 |
200,521,517.61 |
69,900,563.70 |
|
3,120,206,080.70 |
8,947,869,857.18 |
24,408,077,002.03 |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126965908A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71,457.612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71,457.6124万元。
(一)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商业银行;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
(二)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以下内容如无特别注明,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62户,具体包括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70 |
70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美高美(杭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 |
100 |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 |
100 |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 |
100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 |
100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99.01 |
99.01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四级 |
80 |
80 |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四级 |
80 |
80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三级 |
34 |
56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三级 |
100 |
100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51 |
51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51 |
51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77 |
77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五级 |
51 |
51 |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 |
100 |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1 |
51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51 |
51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五级 |
100 |
100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级 |
100 |
1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51 |
51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 |
51 |
51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减少8户,其中:
(三)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设五级全资子公司 |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
新设五级全资子公司 |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四级全资子公司 |
(四)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杭州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
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兑汇票 出票人(非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特征与期限相同或相近、无担保的应收款项信用风
险特征一致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外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项目 |
风险特征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 |
2% |
40% |
100% |
100%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信用风险极低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其他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集团存货按房地产业务和非房地产业务分类。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库存商品、其他等;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开发用土地、维修基金、质量保证金、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开发用土地: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维修基金:按照各地规定,属于代收代付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由公司承担的计入“开发成本”。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列入“其他应付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学校等,以及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非房地产板块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成本、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采取个别认定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非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
15—50 |
3.00% |
6.467—1.94 |
机器设备 |
|
6—15 |
3.00% |
16.167—6.467 |
运输设备 |
|
5—15 |
3.00% |
19.4—6.467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
5—10 |
3.00% |
19.4—9.7 |
其他设备 |
|
5—10 |
3.00% |
19.4—9.7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其他说明:
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管理软件及其他。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出让年限 |
直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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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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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受益期限 |
直线法 |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直线法 |
房屋租赁期 |
土地租赁费 |
直线法 |
土地租赁期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粮油加工和贸易业务
公司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 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公司一级土地开发业务部分合同根据业务合同的性质,当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 程中在建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在任一地块上市且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取得与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后,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参照《关于土地前期成本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土财[2011]433号)文件相关规定,向本公司支付返还款。由于项目地块上市时间取决于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北京市政府供地节奏、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等一系列本公司可控能力范围之外的一系列条件,上市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一级开发土地上市后,本公司仅能收到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成本加不高于合同约定收益率的开发利润,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不会将开发间接费如人工、实际融资费用高于政府认可的利率之间的超额利息支出等进行补偿,因此土地上市越晚,本公司的间接成本越高。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综合考虑该一级土地开发业务土地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等因素,综合判断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的服务对价是否满足“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条件。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则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3) 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与买方办理完成房产验收交付手续,同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已通知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验收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及时验收交房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本公司将已收到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款计入合同负债等科目,待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入营业收入科目。
3. 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售后回购
1) 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2) 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5) 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如俱乐部的入会费等,按实际说明]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附注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以下简称“解释13号”),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解释13 号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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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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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 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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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4,485,949,941.25 |
4,485,949,941.25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3,671,808.35 |
543,671,808.3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501,024.12 |
501,024.12 |
|
应收账款 |
224,267,869.90 |
224,267,869.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388,648,248.92 |
388,648,248.92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6,480,183,760.48 |
6,480,183,760.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7,542,000.00 |
7,542,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9,605,156,192.70 |
9,605,156,192.70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2,191,737.02 |
1,042,191,737.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783,570,582.74 |
22,783,570,582.74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215,201,616.59 |
215,201,616.59 |
|
债权投资 |
|
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81,902,387.15 |
81,902,387.15 |
|
长期应收款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752,698,671.13 |
15,752,927,845.50 |
229,174.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1,605.32 |
52,691,605.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700,000.00 |
58,7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02,334,371.82 |
5,502,334,371.82 |
|
固定资产 |
841,046,291.11 |
841,046,291.11 |
|
在建工程 |
2,163,358.73 |
2,163,358.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253,391,134.87 |
253,391,134.87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84,576,168.80 |
84,576,168.8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5,273,226.10 |
125,273,226.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719,858.59 |
43,719,858.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4,600,376.66 |
754,600,376.6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836,299,066.87 |
23,836,528,241.24 |
229,174.37 |
资产总计 |
46,619,869,649.61 |
46,620,098,823.98 |
229,174.37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7,585,827,865.51 |
7,585,827,865.5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3,847,4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42,808,816.94 |
1,242,808,816.94 |
|
预收款项 |
508,874,147.12 |
6,846,958.54 |
-502,027,188.58 |
合同负债 |
|
460,990,100.28 |
460,990,100.2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45,733.42 |
14,745,733.42 |
|
应交税费 |
58,695,125.19 |
58,695,125.19 |
|
其他应付款 |
1,462,175,880.77 |
1,462,175,880.7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59,699,355.77 |
5,959,699,355.7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9,286,570.86 |
110,323,659.16 |
41,037,088.30 |
流动负债合计 |
16,955,960,895.58 |
16,955,960,895.58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4,462,490,000.00 |
4,462,490,000.00 |
|
应付债券 |
1,184,301,737.74 |
1,184,301,737.74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1,990,000,000.00 |
1,990,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15,568,498.73 |
15,568,498.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8,079,010.12 |
398,079,010.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90,446,502.80 |
290,446,502.8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40,885,749.39 |
8,340,885,749.39 |
|
负债合计 |
25,296,846,644.97 |
25,296,846,644.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8,877,070,601.69 |
8,877,070,601.69 |
|
减:库存股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7,623,840.48 |
147,623,840.48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3,120,206,080.70 |
3,120,206,080.7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5,357,284,703.02 |
5,357,513,877.39 |
229,174.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
21,016,239,832.28 |
21,016,469,006.65 |
229,174.37 |
少数股东权益 |
306,783,172.36 |
306,783,17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21,323,023,004.64 |
21,323,252,179.01 |
229,174.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
46,619,869,649.61 |
46,620,098,823.98 |
229,174.37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不包括增值税金额)自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同时,将预收账款中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部分,根据流动性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注2:于2020年1月1日,公司联营企业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恒兴”)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调整该联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并将因适用新收入准则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因此,公司将对滨湖恒兴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2020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及期初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
1,296,024,841.67 |
1,296,024,841.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63,995.07 |
1,263,995.0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7,564,966.66 |
7,564,966.66 |
|
其他应收款 |
19,998,225.51 |
19,998,225.5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94,420.97 |
94,420.97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31,395,180.55 |
1,931,395,180.5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51,136,362.17 |
1,951,136,362.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07,477,992.60 |
5,207,477,992.60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61,277,387.15 |
61,277,387.15 |
|
长期应收款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766,032,641.54 |
25,766,032,641.5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1,605.32 |
52,691,605.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91,850,851.27 |
91,850,851.27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1,083,636.70 |
1,083,636.70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905,958.04 |
39,905,958.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58,323,869.64 |
4,958,323,869.6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979,165,949.66 |
30,979,165,949.66 |
|
资产总计 |
36,186,643,942.26 |
36,186,643,942.26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3,708,000,000.00 |
3,708,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2,075,468.00 |
2,075,468.00 |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5,594.87 |
1,265,594.87 |
|
应交税费 |
5,626,831.56 |
5,626,831.56 |
|
其他应付款 |
897,728,822.09 |
897,728,822.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16,734,786.68 |
4,516,734,786.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131,431,503.20 |
9,131,431,503.20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1,462,490,000.00 |
1,462,490,000.00 |
|
应付债券 |
1,184,301,737.74 |
1,184,301,737.74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699.29 |
343,699.2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47,135,437.03 |
2,647,135,437.03 |
|
负债合计 |
11,778,566,940.23 |
11,778,566,940.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714,576,124.00 |
3,714,576,1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8,756,045,894.06 |
8,756,045,894.06 |
|
减:库存股 |
200,521,517.61 |
200,521,517.61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900,563.70 |
69,900,563.70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3,120,206,080.70 |
3,120,206,080.70 |
|
未分配利润 |
8,947,869,857.18 |
8,947,869,857.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24,408,077,002.03 |
24,408,077,002.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36,186,643,942.26 |
36,186,643,942.26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东方集团母公司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存货 |
8,859,964,309.44 |
8,858,105,512.52 |
1,858,796.92 |
长期股权投资 |
16,083,326,056.16 |
16,080,993,234.47 |
2,332,821.69 |
预收款项 |
7,035,955.81 |
898,894,648.55 |
-891,858,692.74 |
合同负债 |
821,018,873.70 |
|
821,018,873.70 |
其他流动负债 |
139,538,219.09 |
68,698,400.05 |
70,839,819.04 |
未分配利润 |
5,493,468,733.90 |
5,490,187,925.78 |
3,280,808.12 |
少数股东权益 |
259,422,009.70 |
258,511,199.21 |
910,810.49 |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营业收入 |
15,461,424,929.67 |
15,486,872,677.32 |
-25,447,747.65 |
营业成本 |
15,002,908,206.23 |
14,937,002,048.58 |
65,906,157.65 |
税金及附加 |
37,474,957.35 |
37,807,000.66 |
-332,043.31 |
销售费用 |
157,515,392.30 |
273,260,224.10 |
-115,744,831.80 |
投资收益 |
1,053,542,219.35 |
1,074,302,744.92 |
-20,760,525.57 |
净利润 |
233,532,750.66 |
229,570,306.42 |
3,962,444.24 |
注: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主要包括:(1)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向客户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运输活动支出构成合同履约成本,自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列报;(2)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向商超客户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向商超客户及相关方支付的、并未自相关方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各类对价构成一项应付客户对价,由原收入准则下在销售费用列报调整为冲减营业收入;(3)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存在二级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及联营企业与取得合同直接相关的销售代理费、印花税等构成合同取得成本,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自销售费用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核算列报;(4)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南游及其子公司在开展二级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存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合同取得成本情形,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杭州南游及其子公司处置日净资产金额,导致相关的股权处置投资收益也发生变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东方集团母公司2020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 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 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 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 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
6.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
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 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三) 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作为库存股处理,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单独列示。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一) 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九)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发放贷款及垫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贷款风险分类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发放贷款及垫款风险分类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类别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正常类 |
1% |
关注类 |
3% |
次级类 |
30% |
可疑类 |
60% |
损失类 |
100% |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营改增前已备案的房地产业务;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2%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面积 |
1、3、4、6、9、18元/平方米/年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 |
超率累进税率 |
环境保护税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 |
1.2元/污染当量/月 |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包含地价)的70%-9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0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0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0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0 |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5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其他子公司 |
25 |
注:所得税税率0为免征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和公司子公司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普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1号),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合作金融”)和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小贷”)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公司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油脂”)销售菜粕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公司子公司金联合作金融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公司子公司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供应链”)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享受对应所得税优惠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源米业”)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备案登记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公司子公司银祥油脂从事油料植物初加工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公司子公司北大荒供应链从事交通运输服务对应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粮仓海南”)的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对公司子公司粮仓海南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9,596.98 |
358,646.16 |
银行存款 |
4,187,347,810.57 |
3,487,211,036.41 |
其他货币资金 |
984,716,281.22 |
998,380,258.68 |
合计 |
5,172,183,688.77 |
4,485,949,941.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387,456.82 |
9,969,696.98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53,020,000.00 |
272,18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40,000,000.00 |
|
履约保证金 |
50,286,074.77 |
30,642,537.09 |
借款及保函保证金 |
520,253,733.05 |
523,292,524.23 |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
100,973,719.52 |
130,646,226.10 |
其他 |
3,598,097.29 |
3,182,920.74 |
合计 |
968,131,624.63 |
959,944,208.16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
1,099,094,576.28 |
543,671,808.35 |
其中: |
权益工具投资 |
3,590,648.67 |
3,813,098.78 |
衍生金融资产 |
871,270.00 |
1,590,895.49 |
其他 |
1,094,632,657.61 |
538,267,814.08 |
合计 |
1,099,094,576.28 |
543,671,808.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501,024.12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
501,024.12 |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30,000,000.00 |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64,349,551.97 |
1至2年 |
15,633,149.90 |
2至3年 |
4,362,272.83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1,677,204.01 |
减:坏账准备 |
-16,378,271.68 |
合计 |
279,643,907.0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
950,837.00 |
0.32 |
950,837.00 |
100.00 |
|
1,817,143.34 |
0.76 |
1,817,143.3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
295,071,341.71 |
99.68 |
15,427,434.68 |
5.23 |
279,643,907.03 |
238,392,874.51 |
99.24 |
14,125,004.61 |
5.93 |
224,267,869.90 |
其中: |
按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
295,071,341.71 |
99.68 |
15,427,434.68 |
5.23 |
279,643,907.03 |
238,392,874.51 |
99.24 |
14,125,004.61 |
5.93 |
224,267,869.90 |
合计 |
296,022,178.71 |
/ |
16,378,271.68 |
/ |
279,643,907.03 |
240,210,017.85 |
/ |
15,942,147.95 |
/ |
224,267,869.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东方集团西安粮油食品 有限公司 |
950,837.00 |
950,83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50,837.00 |
950,837.00 |
10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64,349,551.97 |
2,643,495.53 |
1.00 |
1-2年 |
15,633,149.90 |
312,663.01 |
2.00 |
2-3年 |
4,362,272.83 |
1,744,909.13 |
40.00 |
3-4年 |
|
|
|
4-5年 |
|
|
|
5年以上 |
10,726,367.01 |
10,726,367.01 |
100.00 |
合计 |
295,071,341.71 |
15,427,434.68 |
5.2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
1,817,143.34 |
|
|
|
-866,306.34 |
950,837.00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 征(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
14,125,004.61 |
2,372,875.52 |
|
|
-1,070,445.45 |
15,427,434.68 |
合计 |
15,942,147.95 |
2,372,875.52 |
|
|
-1,936,751.79 |
16,378,271.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
18,995,920.80 |
6.42 |
189,959.21 |
合肥苏鲜生超市采购有限公司 |
18,347,160.68 |
6.20 |
183,471.61 |
东方安颐(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15,669,123.18 |
5.29 |
1,948,093.33 |
三水实业有限公司 |
15,176,277.74 |
5.13 |
151,762.78 |
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1,715,524.31 |
3.95 |
118,915.65 |
合计 |
79,904,006.71 |
26.99 |
2,592,202.5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530,970,376.91 |
99.89 |
384,997,864.30 |
99.06 |
1至2年 |
140,830.20 |
0.03 |
2,861,278.68 |
0.74 |
2至3年 |
80,000.00 |
0.01 |
427,038.60 |
0.11 |
3年以上 |
366,019.23 |
0.07 |
362,067.34 |
0.09 |
合计 |
531,557,226.34 |
100.00 |
388,648,248.9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河北日上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282,048.60 |
3年以上 |
合同执行中 |
青冈新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40,830.20 |
1-2年 |
合同执行中 |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 会 |
63,503.00 |
3年以上 |
合同执行中 |
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 |
3年以上 |
合同执行中 |
黑龙江省轻工设计院 |
30,000.00 |
2-3年 |
合同执行中 |
合计 |
566,381.80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兴化市四季香米业有限公司 |
79,385,588.38 |
14.93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黑龙江金谷源粮油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54,853,840.00 |
10.32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42,900,000.00 |
8.07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锦州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
30,090,852.00 |
5.66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336,429.77 |
7.03 |
1年以内 |
合同执行中 |
合计 |
244,566,710.15 |
46.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7,54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6,016,829,998.97 |
6,472,641,760.48 |
合计 |
6,016,829,998.97 |
6,480,183,760.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7,542,000.00 |
合计 |
|
7,542,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598,547,119.70 |
1至2年 |
1,075,270,257.30 |
2至3年 |
510,287,077.62 |
3至4年 |
3,921,741,030.79 |
4至5年 |
39,208,563.71 |
5年以上 |
514,639,863.86 |
减:坏账准备 |
-642,863,914.01 |
合计 |
6,016,829,998.9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
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4,443,014.71 |
4,806,255.05 |
往来款 |
920,965,882.66 |
1,143,884,891.62 |
其他 |
7,541,494.37 |
115,745,809.83 |
保证金 |
73,002,794.15 |
90,525,939.27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5,653,740,727.09 |
5,743,309,680.03 |
合计 |
6,659,693,912.98 |
7,098,272,575.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78,967,896.76 |
546,662,918.56 |
625,630,815.32 |
2020年1月1日余额 在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
9,299,250.00 |
12,267,280.75 |
21,566,530.75 |
本期转回 |
|
2,082,904.27 |
|
2,082,904.27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2,250,527.79 |
|
-2,250,527.79 |
2020年12月31日余 额 |
|
83,933,714.70 |
558,930,199.31 |
642,863,914.0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的其 他应收款 |
549,334,202.83 |
17,706,241.58 |
2,082,904.27 |
|
-50,000.00 |
564,907,540.14 |
按组合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 |
|
|
|
|
|
|
其中:按信用风 险特征(账龄) 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
76,296,612.49 |
3,860,289.17 |
|
|
-2,200,527.79 |
77,956,373.87 |
合计 |
625,630,815.32 |
21,566,530.75 |
2,082,904.27 |
|
-2,250,527.79 |
642,863,914.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杭州晟荣闳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58,180.34 |
收回款项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24,723.93 |
收回款项 |
合计 |
2,082,904.27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2,764,056,726.25 |
4年以内 |
41.50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2,757,177,651.45 |
4年以内 |
41.40 |
|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 公司 |
往来款 |
431,116,635.75 |
5年以上 |
6.47 |
431,116,635.75 |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3,418,165.27 |
1年以内 |
1.55 |
517,090.83 |
石家庄市藁城区宏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0,000,000.00 |
1-2年 |
1.36 |
4,500,000.00 |
合计 |
|
6,145,769,178.72 |
|
92.28 |
436,133,726.5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323,539,157.09 |
|
323,539,157.09 |
368,433,657.87 |
3,041,767.40 |
365,391,890.47 |
在产品 |
878,826.59 |
|
878,826.59 |
666,625.19 |
|
666,625.19 |
库存商 品 |
1,496,520,084.25 |
1,675,776.26 |
1,494,844,307.99 |
1,235,356,287.96 |
1,625,899.42 |
1,233,730,388.54 |
发出商 品 |
712,947.41 |
|
712,947.41 |
1,480,727.39 |
648,062.97 |
832,664.42 |
委托加 工物资 |
|
|
|
55,291.88 |
|
55,291.88 |
周转材 料 |
26,603,088.59 |
|
26,603,088.59 |
31,532,427.64 |
3,413,331.46 |
28,119,096.18 |
开发成 本 |
6,969,772,129.36 |
102,270,833.14 |
6,867,501,296.22 |
7,914,832,134.82 |
100,107,969.42 |
7,814,724,165.40 |
开发产 品 |
148,867,361.21 |
4,841,472.58 |
144,025,888.63 |
165,023,420.59 |
3,387,349.97 |
161,636,070.62 |
合同履 约成本 |
1,858,796.92 |
|
1,858,796.92 |
|
|
|
合计 |
8,968,752,391.42 |
108,788,081.98 |
8,859,964,309.44 |
9,717,380,573.34 |
112,224,380.64 |
9,605,156,192.7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3,041,767.40 |
|
|
|
3,041,767.40 |
|
在产品 |
|
|
|
|
|
|
库存商品 |
1,625,899.42 |
1,470,458.38 |
|
|
1,420,581.54 |
1,675,776.26 |
发出商品 |
648,062.97 |
|
|
|
648,062.97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
周转材料 |
3,413,331.46 |
|
|
|
3,413,331.46 |
|
开发成本 |
100,107,969.42 |
2,162,863.72 |
|
|
|
102,270,833.14 |
开发产品 |
3,387,349.97 |
1,480,234.56 |
|
26,111.95 |
|
4,841,472.58 |
合计 |
112,224,380.64 |
5,113,556.66 |
|
26,111.95 |
8,523,743.37 |
108,788,081.98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人民币1,084,252,482.84元 (2019年:人民币1,044,757,567.59元 )。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跌价准备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 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开发 项目 |
2011年10月 |
2021年12月 |
323,177.32 |
1,128,316,494.64 |
1,459,915,857.42 |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 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开发 项目 |
2011年10月 |
2021年12月 |
248,644.26 |
863,565,213.57 |
988,644,795.12 |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 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 改项目 |
2013年8月 |
2023年12月 |
375,815.31 |
786,951,529.98 |
858,923,196.74 |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 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 建混合住宅项目) |
2014年11月 |
2021年12月 |
498,681.54 |
2,327,692,819.90 |
2,334,652,948.79 |
80,866,033.14 |
丰台区青龙湖A04、A03地 块剩余土地 |
2015年6月 |
|
185,000.00 |
944,453,530.11 |
944,635,747.09 |
|
杭州轩湖锦贤府项目 |
2019年10月 |
2022年11月 |
229,798.00 |
1,150,473,092.42 |
|
|
滨湖家园 |
2015年4月 |
2021年12月 |
205,000.00 |
292,818,558.12 |
|
|
其他 |
|
|
|
420,560,896.08 |
382,999,584.20 |
21,404,800.00 |
合计 |
— |
— |
2,066,116.43 |
7,914,832,134.82 |
6,969,772,129.36 |
102,270,833.14 |
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 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 宅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165,023,420.59 |
|
16,156,059.38 |
148,867,361.21 |
合计 |
|
165,023,420.59 |
|
16,156,059.38 |
148,867,361.21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3,000,000.00 |
13,000,000.00 |
合计 |
53,000,000.00 |
13,000,00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84,617,572.21 |
167,142,963.48 |
理财产品投资 |
603,130,155.00 |
804,840,240.00 |
应收保理款 |
56,430,000.00 |
|
其他 |
274,114.72 |
70,072,653.2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
135,880.32 |
合计 |
844,451,841.93 |
1,042,191,737.02 |
注:应收保理款系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形成,参照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项目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保理款 |
57,000,000.00 |
570,000.00 |
56,430,000.00 |
合计 |
57,000,000.00 |
570,000.00 |
56,430,000.0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其他 债权 投资 |
81,902,387.15 |
|
-14,131,992.66 |
67,770,394.49 |
200,250,000.00 |
-132,479,605.51 |
132,479,605.51 |
|
合计 |
81,902,387.15 |
|
-14,131,992.66 |
67,770,394.49 |
200,250,000.00 |
-132,479,605.51 |
132,479,605.51 |
/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
118,347,612.85 |
118,347,612.85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
|
14,131,992.66 |
14,131,992.66 |
本期转回 |
|
|
|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
132,479,605.51 |
132,479,605.5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
30,000,000.00 |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
40,000,000.00 |
|
信托保障基金 |
38,000,000.00 |
|
38,000,000.00 |
41,000,000.00 |
|
41,0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应收款 |
-53,000,000.00 |
|
-53,000,000.00 |
-13,000,000.00 |
|
-13,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 |
|
15,000,000.00 |
68,000,000.00 |
|
68,000,000.00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上期期末余额 |
会计政策调整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42,563,197.95 |
|
42,563,197.95 |
|
|
-16,114,139.43 |
|
|
|
|
|
26,449,058.52 |
|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9,017,922.16 |
|
19,017,922.16 |
|
|
|
|
|
|
|
|
19,017,922.16 |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 公司 |
|
|
|
42,570.45 |
|
27,979.30 |
|
|
|
|
|
70,549.75 |
|
小计 |
61,581,120.11 |
|
61,581,120.11 |
42,570.45 |
|
-16,086,160.13 |
|
|
|
|
|
45,537,530.43 |
|
二、联营企业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5,556,503.19 |
|
945,556,503.19 |
|
|
12,892,529.35 |
-1,007,070.24 |
|
|
|
|
957,441,962.30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1,002,738,776.65 |
|
1,002,738,776.65 |
|
|
28,781,495.32 |
-1,718,002.36 |
1,753,551.62 |
-6,163,560.02 |
|
|
1,025,392,261.2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230,170,419.91 |
|
13,230,170,419.91 |
|
|
905,574,895.79 |
-119,174,718.32 |
-147,020.00 |
-473,643,335.51 |
|
|
13,542,780,241.87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4,917,943.79 |
|
124,917,943.79 |
|
|
-12,530.88 |
-7,549,151.64 |
|
|
|
|
117,356,261.27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 |
358,313,506.53 |
|
358,313,506.53 |
|
|
474,561.38 |
1,246,316.68 |
-2,818,342.77 |
|
|
|
357,216,041.82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29,420,400.95 |
229,174.37 |
29,649,575.32 |
|
|
-1,669,213.93 |
|
|
|
|
|
27,980,361.39 |
|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13,300,524.65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 公司 |
|
|
|
9,400,000.00 |
|
221,395.87 |
|
|
|
|
|
9,621,395.87 |
|
小计 |
15,691,117,551.02 |
229,174.37 |
15,691,346,725.39 |
9,400,000.00 |
|
946,263,132.90 |
-128,202,625.88 |
-1,211,811.15 |
-479,806,895.53 |
|
|
16,037,788,525.73 |
13,300,524.65 |
合计 |
15,752,698,671.13 |
229,174.37 |
15,752,927,845.50 |
9,442,570.45 |
|
930,176,972.77 |
-128,202,625.88 |
-1,211,811.15 |
-479,806,895.53 |
|
|
16,083,326,056.16 |
13,300,524.65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0年1月1日,公司联营企业滨湖恒兴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按照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调整滨湖恒兴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权益法核算,并对长期股权投资2020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注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滨湖恒兴、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地产”)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40,010.44 |
6,136,730.04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41,554,875.28 |
41,554,875.28 |
合计 |
53,894,885.72 |
52,691,605.32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1,354,639.63 |
|
|
|
|
合计 |
|
1,354,639.63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2,700,000.00 |
其他 |
|
6,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58,7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5,502,334,371.82 |
|
|
5,502,334,371.82 |
二、本期变动 |
189,554,960.60 |
|
|
189,554,960.60 |
加:外购 |
|
|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
|
企业合并增加 |
|
|
|
|
减:处置 |
|
|
|
|
其他转出 |
|
|
|
|
公允价值变动 |
189,554,960.60 |
|
|
189,554,960.60 |
三、期末余额 |
5,691,889,332.42 |
|
|
5,691,889,332.42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03,519,256.83 |
841,046,291.1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803,519,256.83 |
841,046,291.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857,269,689.20 |
186,298,510.77 |
17,300,288.85 |
101,600,427.46 |
1,932,226.50 |
1,164,401,142.78 |
2.本期增加金 额 |
1,904,727.97 |
10,522,295.56 |
898,127.44 |
2,506,406.52 |
5,299.00 |
15,836,856.49 |
重分类 |
|
|
|
|
|
|
(1)购置 |
597,939.71 |
4,955,179.00 |
898,127.44 |
2,381,587.97 |
|
8,832,834.12 |
(2)在建工 程转入 |
1,306,788.26 |
5,567,116.56 |
|
124,818.55 |
5,299.00 |
7,004,022.37 |
(3)企业合 并增加 |
|
|
|
|
|
|
其他增加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1,687,129.34 |
16,429,546.12 |
|
1,670,131.50 |
185,594.00 |
19,972,400.96 |
(1)处置或 报废 |
813,279.35 |
2,319,783.23 |
|
391,909.73 |
185,594.00 |
3,710,566.31 |
融资租出 |
|
|
|
|
|
|
划分为持有 待售的资产 |
|
|
|
|
|
|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
|
|
|
|
|
|
处置子公司 |
873,849.99 |
14,109,762.89 |
|
1,278,221.77 |
|
16,261,834.65 |
4.期末余额 |
857,487,287.83 |
180,391,260.21 |
18,198,416.29 |
102,436,702.48 |
1,751,931.50 |
1,160,265,598.31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1.期初余额 |
141,532,574.72 |
88,897,834.70 |
11,414,174.79 |
80,210,861.16 |
1,299,406.30 |
323,354,851.67 |
2.本期增加金 额 |
26,767,072.33 |
11,052,369.81 |
1,021,901.83 |
9,811,748.58 |
96,406.79 |
48,749,499.34 |
重分类 |
|
|
|
|
|
|
(1)计提 |
26,767,072.33 |
11,052,369.81 |
1,021,901.83 |
9,811,748.58 |
96,406.79 |
48,749,499.34 |
其他增加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514,566.46 |
13,300,489.95 |
|
1,435,180.66 |
107,772.46 |
15,358,009.53 |
(1)处置或 报废 |
131,480.16 |
1,628,150.31 |
|
374,137.14 |
107,772.46 |
2,241,540.07 |
融资租出 |
|
|
|
|
|
|
划分为持有 待售的资产 |
|
|
|
|
|
|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
|
|
|
|
|
|
处置子公司 |
383,086.30 |
11,672,339.64 |
|
1,061,043.52 |
|
13,116,469.46 |
4.期末余额 |
167,785,080.59 |
86,649,714.56 |
12,436,076.62 |
88,587,429.08 |
1,288,040.63 |
356,746,341.48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 额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价 值 |
689,702,207.24 |
93,741,545.65 |
5,762,339.67 |
13,849,273.40 |
463,890.87 |
803,519,256.83 |
2.期初账面价 值 |
715,737,114.48 |
97,400,676.07 |
5,886,114.06 |
21,389,566.30 |
632,820.20 |
841,046,291.1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717,770.84 |
合计 |
1,717,770.84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87,511,684.53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87,511,684.53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年末委托经营资产列示如下
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112,882,029.89 |
32,343,823.32 |
|
80,538,206.57 |
注 |
注:委托经营的房屋系公司将自有房产东方大厦部分楼层委托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业”)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375,894.85 |
2,163,358.73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5,375,894.85 |
2,163,358.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 一体化项目 |
5,215,734.85 |
|
5,215,734.85 |
|
|
|
龙坤示范园区建设 工程 |
|
|
|
1,883,730.02 |
|
1,883,730.02 |
其他 |
160,160.00 |
|
160,160.00 |
279,628.71 |
|
279,628.71 |
合计 |
5,375,894.85 |
|
5,375,894.85 |
2,163,358.73 |
|
2,163,358.7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一 体化项目 |
23,072,000 |
|
5,215,734.85 |
|
|
5,215,734.85 |
22.61 |
22.61% |
|
|
|
自筹 |
银祥豆制品设备改造 工程 |
5,240,700 |
|
5,240,714.50 |
5,240,714.50 |
|
|
100.00 |
100.00% |
|
|
|
自筹 |
龙坤示范园区建设工 程 |
5,762,400 |
1,883,730.02 |
|
|
1,883,730.02 |
|
32.69 |
32.69% |
|
|
|
自筹 |
其他 |
|
279,628.71 |
1,643,839.16 |
1,763,307.87 |
|
160,160.00 |
|
|
|
|
|
自筹 |
合计 |
34,075,100 |
2,163,358.73 |
12,100,288.51 |
7,004,022.37 |
1,883,730.02 |
5,375,894.85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管理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1.期初余额 |
262,105,640.19 |
53,408,657.20 |
315,514,297.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51,185.91 |
351,185.91 |
(1)购置 |
|
351,185.91 |
351,185.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45.33 |
9,900.00 |
28,645.33 |
处置子公司 |
18,745.33 |
9,900.00 |
28,645.33 |
4.期末余额 |
262,086,894.86 |
53,749,943.11 |
315,836,837.97 |
二、累计摊销 |
|
|
|
1.期初余额 |
43,957,092.51 |
18,166,070.01 |
62,123,162.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98,441.52 |
5,140,353.45 |
12,938,794.97 |
(1)计提 |
7,798,441.52 |
5,140,353.45 |
12,938,794.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45.33 |
9,900.00 |
28,645.33 |
处置子公司 |
18,745.33 |
9,900.00 |
28,645.33 |
4.期末余额 |
51,736,788.70 |
23,296,523.46 |
75,033,312.16 |
三、减值准备 |
|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计提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子公司 |
|
|
|
4.期末余额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0,350,106.16 |
30,453,419.65 |
240,803,525.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148,547.68 |
35,242,587.19 |
253,391,134.8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采矿权 |
7,933,884.40 |
于下一期办理 |
合计 |
7,933,884.40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26,541,912.58 |
|
|
|
|
326,541,912.58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174,824.49 |
|
|
|
|
174,824.49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84,576,168.80 |
|
|
|
|
84,576,168.80 |
合计 |
411,292,905.87 |
|
|
|
|
411,292,905.8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26,541,912.58 |
|
|
|
|
326,541,912.58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174,824.49 |
|
|
|
|
174,824.49 |
合计 |
326,716,737.07 |
|
|
|
|
326,716,737.07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与国开东方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地产二级开发项目等由国开东方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该资产组组合含国开东方对下属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会展”)的商誉。国开东方相关的商誉已经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与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豆制品加工及销售等由银祥豆制品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
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并购银祥豆制品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形,如果经测算存在商誉减值损失,则商誉减值损失应在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在测算各个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采取了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期。其中: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1年至2025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0.22%。
本公司根据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来确定预测期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测算各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固定资产改良 支出 |
2,735,005.24 |
|
306,875.14 |
2,378,189.93 |
49,940.17 |
土地租赁及土 地改良支出 |
122,437,133.61 |
|
15,185,087.33 |
1,398,300.00 |
105,853,746.28 |
其他 |
101,087.25 |
438,754.13 |
163,963.76 |
|
375,877.62 |
合计 |
125,273,226.10 |
438,754.13 |
15,655,926.23 |
3,776,489.93 |
106,279,564.07 |
其他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其他减少金额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71,476,145.13 |
17,869,036.30 |
71,103,494.25 |
17,775,873.5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894,573.88 |
973,643.47 |
672,824.97 |
168,206.25 |
应付职工薪酬 |
185,101.61 |
46,275.40 |
297,327.96 |
74,331.99 |
政府补助 |
1,676,209.67 |
419,052.42 |
1,411,165.57 |
352,791.39 |
股权激励 |
|
|
3,672,008.67 |
918,002.17 |
公允价值变动 |
108,593,671.58 |
27,148,417.90 |
97,722,612.85 |
24,430,653.21 |
合计 |
185,825,701.87 |
46,456,425.49 |
174,879,434.27 |
43,719,858.5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 评估增值 |
758,248,691.66 |
189,562,172.93 |
759,184,925.41 |
189,796,231.35 |
公允价值变动 |
18,985,945.34 |
4,746,486.34 |
15,906,501.90 |
3,976,625.48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 |
1,006,779,573.69 |
251,694,893.44 |
817,224,613.09 |
204,306,153.29 |
合计 |
1,784,014,210.69 |
446,003,552.71 |
1,592,316,040.40 |
398,079,010.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07,263,943.40 |
1,128,754,602.50 |
合计 |
1,207,263,943.40 |
1,128,754,602.5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所属子公司的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 |
1,201,650.00 |
|
1,201,650.00 |
|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48,021,317.33 |
|
48,021,317.33 |
49,576,507.02 |
|
49,576,507.02 |
预缴所得税 |
11,993,383.53 |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
11,993,383.53 |
定期存款及定期存款未到 期应收利息 |
719,255,402.78 |
|
719,255,402.78 |
693,030,486.11 |
|
693,030,486.11 |
合计 |
780,471,753.64 |
|
780,471,753.64 |
754,600,376.66 |
|
754,600,376.66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49,060,000.00 |
5,070,920,000.00 |
抵押借款 |
135,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184,240,000.00 |
1,673,811,723.85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016,135.53 |
8,096,141.66 |
其他 |
1,467,500,000.00 |
633,000,000.00 |
合计 |
6,938,816,135.53 |
7,585,827,865.5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注2: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
注3:公司“短期借款—其他”系商业汇票已贴现未终止确认转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26,971,610.00 |
21,500,090.00 |
9,318,920.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26,971,610.00 |
21,500,090.00 |
9,318,920.00 |
合计 |
3,847,400.00 |
26,971,610.00 |
21,500,090.00 |
9,318,92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6,000,000.00 |
50,0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计 |
166,000,000.00 |
5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原粮款 |
114,934,413.38 |
177,846,489.47 |
材料款 |
21,299,351.58 |
13,910,769.90 |
工程款 |
206,649,026.16 |
426,054,897.54 |
设备款 |
1,524,307.22 |
955,683.18 |
其他款项 |
52,720,045.54 |
35,662,373.85 |
购地款(国开) |
|
588,378,603.00 |
合计 |
397,127,143.88 |
1,242,808,816.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41,757,869.10 |
待结算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023,583.83 |
待结算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25,317,756.35 |
待结算 |
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9,603,569.57 |
待结算 |
北京西飞世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6,890,026.53 |
待结算 |
合计 |
111,592,805.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项 |
7,035,955.81 |
6,846,958.54 |
合计 |
7,035,955.81 |
6,846,958.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粮油款 |
772,478,606.32 |
416,612,881.82 |
预收购房款 |
45,101,917.84 |
36,377,911.38 |
预收物业服务款 |
1,356,789.42 |
1,927,043.06 |
运输服务费 |
2,054,547.43 |
5,994,296.00 |
其他 |
27,012.69 |
77,968.02 |
合计 |
821,018,873.70 |
460,990,100.2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售房产收款情况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 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
45,101,917.84 |
36,377,911.38 |
2021年12月 |
47.43 |
合计 |
45,101,917.84 |
36,377,911.38 |
|
|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317,495.50 |
208,137,413.04 |
209,169,830.82 |
13,285,077.7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5,237.92 |
3,409,713.76 |
3,763,198.39 |
11,753.29 |
三、辞退福利 |
63,000.00 |
2,843,172.84 |
2,906,172.84 |
|
合计 |
14,745,733.42 |
214,390,299.64 |
215,839,202.05 |
13,296,831.0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332,159.75 |
185,377,401.91 |
185,822,941.04 |
11,886,620.62 |
二、职工福利费 |
|
3,347,911.34 |
3,347,911.34 |
|
三、社会保险费 |
260,274.33 |
7,600,522.43 |
7,605,651.61 |
255,145.1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2,577.02 |
7,093,377.00 |
7,071,536.34 |
254,417.68 |
补充医疗保险 |
|
117,221.41 |
117,221.39 |
0.02 |
工伤保险费 |
8,723.19 |
61,861.18 |
69,976.44 |
607.93 |
生育保险费 |
18,974.12 |
328,062.84 |
346,917.44 |
119.52 |
四、住房公积金 |
278,264.25 |
10,431,196.76 |
10,693,944.92 |
15,516.0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95,484.17 |
1,258,227.51 |
1,561,238.34 |
1,092,473.34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51,313.00 |
122,153.09 |
138,143.57 |
35,322.52 |
合计 |
14,317,495.50 |
208,137,413.04 |
209,169,830.82 |
13,285,077.7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7,415.89 |
3,280,878.43 |
3,617,884.88 |
10,409.44 |
2、失业保险费 |
17,822.03 |
128,835.33 |
145,313.51 |
1,343.85 |
合计 |
365,237.92 |
3,409,713.76 |
3,763,198.39 |
11,753.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9,059,449.99 |
42,029,140.85 |
企业所得税 |
3,340,109.69 |
3,386,477.58 |
个人所得税 |
1,285,029.36 |
1,760,637.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52,810.53 |
5,606,970.62 |
房产税 |
287,132.78 |
267,449.85 |
土地使用税 |
64,495.27 |
44,048.19 |
教育费附加 |
4,214,317.00 |
4,488,166.98 |
其他税种 |
1,231,402.87 |
1,112,233.71 |
合计 |
64,934,747.49 |
58,695,125.19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467,473,042.30 |
1,462,175,880.77 |
合计 |
1,467,473,042.30 |
1,462,175,880.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29,253,246.35 |
19,204,056.91 |
暂收代付款 |
2,197,991.78 |
2,135,219.24 |
关联方资金 |
94,009,178.00 |
16,994,458.75 |
其他往来款 |
1,327,824,747.05 |
1,413,937,723.79 |
其他 |
14,187,879.12 |
9,904,422.08 |
合计 |
1,467,473,042.30 |
1,462,175,880.7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待结算 |
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 |
69,274,235.34 |
待结算 |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61,166,854.85 |
待结算 |
北京市丰台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房屋管理所 |
58,796,076.63 |
待结算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待结算 |
合计 |
1,237,237,166.82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638,618,715.04 |
4,651,973,686.2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47,360,231.16 |
172,596,575.35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28,802,216.11 |
1,135,129,094.1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780,685.21 |
|
合计 |
7,220,561,847.52 |
5,959,699,355.77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具体说明详见:附注长期应付款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39,538,219.09 |
110,323,659.16 |
合计 |
139,538,219.09 |
110,323,659.1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542,510,000.00 |
3,909,490,000.00 |
抵押借款 |
4,311,000,000.00 |
5,18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524,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8,190,715.04 |
19,973,686.2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638,618,715.04 |
-4,651,973,686.23 |
合计 |
3,757,082,000.00 |
4,462,49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公司本期抵押、质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注2: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债券 |
2,238,108,842.55 |
1,356,898,313.09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47,360,231.16 |
-172,596,575.35 |
合计 |
1,790,748,611.39 |
1,184,301,737.74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公司债19东 方01 |
100 |
2019/1/29 |
注1 |
495,466,981.20 |
497,026,792.99 |
|
28,494,187.06 |
2,860,166.24 |
-110,000,000.00 |
389,886,959.23 |
公司债19东 方02 |
100 |
2019/7/5 |
注1 |
796,784,905.66 |
797,274,944.75 |
|
60,000,000.00 |
1,031,202.76 |
|
798,306,147.51 |
20黑东方集 团ZR001 |
100 |
2020/5/25 |
注2 |
296,760,000.00 |
|
296,760,000.00 |
6,666,328.77 |
994,546.88 |
|
297,754,546.88 |
20黑东方集 团ZR002 |
100 |
2020/5/25 |
注2 |
197,840,000.00 |
|
197,840,000.00 |
4,444,219.18 |
663,031.26 |
|
198,503,031.26 |
20黑东方集 团ZR003 |
100 |
2020/6/3 |
注2 |
494,600,000.00 |
|
494,600,000.00 |
9,728,767.12 |
1,584,885.74 |
|
496,184,885.74 |
未到期应付利 息 |
|
|
|
|
62,596,575.35 |
|
|
|
|
57,473,271.93 |
减:一年到期 的应付债券 |
|
|
|
|
-172,596,575.35 |
|
|
|
|
-447,360,231.16 |
合计 |
|
|
|
2,281,451,886.86 |
1,184,301,737.74 |
989,200,000.00 |
109,333,502.13 |
7,133,832.88 |
-110,000,000.00 |
1,790,748,611.39 |
注1:2018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6号),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年1月28日,本公司发行了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东方01”,债券代码:“155175”),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7.15%。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20年1月31日,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有效回售申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1.10亿元及当期利息。2021年1月31日,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有效回售申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本金3.90亿元及当期利息。
2019年7月3日,本公司发行了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东方02”,债券代码:“155495”),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7.5%。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注2:2020年5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债权融资计划。根据公司收到的北金所发出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20]第0492号),公司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备案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备案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0年5月25日,本公司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第一期和第二期),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3.67%。计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2020年6月3日,本公司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第三期),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3.35%。计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本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0,520万无限售流通股为上述债权融资计划提供质押担保。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975,000,000.00 |
1,99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1,975,000,000.00 |
1,99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长期非金融机构借款 |
3,085,129,094.19 |
3,073,802,216.11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40,000,000.00 |
3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35,129,094.19 |
1,128,802,216.11 |
合计 |
1,990,000,000.00 |
1,975,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1:(1)公司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国寿”)于2014年2季度取得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寿集团”)借款16亿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借款3.6亿元,期限10年。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作为有限合伙人每年享有固定收益,对基金收益享有优先分配权,不享受超额收益。
国开东方在民生银行开立保函,对国开国寿向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的融资提供担保,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实地产”)以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向民生银行提供反担保。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4月15日,公司子公司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2020年7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再次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
(2)2016年8月31日,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三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币91,402.45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31日,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资”)承诺到期以约定的金额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年6月12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2020年再次签订投资补充协议,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6月15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
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取得约定收益或商业投资按期补足金额的前提下,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同意放弃从国开东方再取得股息、分红等利润分配的权利。
商业投资同意将其持有国开东方116,00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并促使东方集团向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6月12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签订保证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 |
15,568,498.73 |
600,000.00 |
4,726,955.73 |
11,441,543.00 |
详见表1 |
合计 |
15,568,498.73 |
600,000.00 |
4,726,955.73 |
11,441,543.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 园区米糠营养保 鲜、营养糙粒米、 发芽糙米项目(注 1) |
3,760,000.00 |
|
|
80,000.00 |
|
3,6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 园区“六通一平” 工程补贴款(注2) |
913,333.33 |
|
|
40,000.00 |
|
87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年产3万 吨食品级全脂稳定 米糠项目资金(注 3) |
5,264,000.00 |
|
|
112,000.00 |
|
5,15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 项目补助资金(注 4) |
2,149,999.83 |
|
|
100,000.02 |
2,049,999.81 |
|
与资产相关 |
东仓种业催芽育苗 中心及现代化农业 示范园区建设(注 5) |
2,000,000.00 |
|
|
|
2,0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 理系统建设项目补 助资金(注6) |
1,262,728.07 |
|
|
297,112.44 |
|
965,615.63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 竹腐皮加工项目技 术改造奖补资金 (注7) |
148,437.50 |
|
|
18,750.00 |
|
129,687.50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 生产关键技术研究 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补助资金(注8) |
70,000.00 |
100,000.00 |
|
24,285.77 |
|
145,714.23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 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注9) |
|
500,000.00 |
|
4,807.69 |
|
495,192.31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5,568,498.73 |
600,000.00 |
|
|
4,049,999.81 |
11,441,543.00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10月收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400.00万元,专项用于东方集团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三个高科技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2:根据《方经开管呈【2011】4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4月收到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工程补贴款120.00万元,专项用于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项目,该补助自2012年1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3:根据《发改办产业【2013】1270号》、《哈工信发【2013】10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分别收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资金460.00万元、100.00万元,专项用于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4:公司原子公司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仓物流”)于2014年度收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300.00万元,专项用于自购运输及收储设备等的仓储物流项目,该补助自2015年10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东仓物流报告期已经被处置。
注5: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仓种业”)于2010年度收到黑龙江省五常市政府拨付的项目资金200.00万元,专项用于催芽育苗中心及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东仓种业报告期已经被处置。
注6:根据《厦商务【2017】34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商务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28.75万元,专项用于溯源管理系统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7: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8:根据《同经信【2016】3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6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2020年1月收到项目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9: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20年12月收到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该补助自2020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增值税 |
288,934,790.40 |
290,446,502.80 |
合计 |
288,934,790.40 |
290,446,502.80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3,714,576,124.00 |
|
|
|
|
|
3,714,576,124.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870,426,120.21 |
|
|
6,870,426,120.21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
1,929,986,419.29 |
|
1,211,811.15 |
1,928,774,608.14 |
(2)其他 |
76,658,062.19 |
|
6,286,947.67 |
70,371,114.52 |
合计 |
8,877,070,601.69 |
|
7,498,758.82 |
8,869,571,842.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本期减少1,211,811.15元,主要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其他资本公积-其他本期减少6,286,947.67元,系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计划构成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非市场业绩条件,因此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确认本期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200,521,517.61 |
|
|
200,521,517.61 |
合计 |
200,521,517.61 |
|
|
200,521,517.61 |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2,177.39 |
1,203,280.40 |
|
|
300,820.10 |
902,460.30 |
|
1,904,637.69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02,177.39 |
1,203,280.40 |
|
|
300,820.10 |
902,460.30 |
|
1,904,637.69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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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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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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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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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621,663.09 |
-128,202,625.88 |
|
|
|
-128,202,625.88 |
|
18,419,037.21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0,348,555.14 |
-128,202,625.88 |
|
|
|
-128,202,625.88 |
|
-57,854,070.7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3,712,772.14 |
-14,131,992.66 |
|
|
-2,501,748.17 |
-11,589,406.99 |
-40,837.50 |
-105,302,17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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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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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93,712,772.14 |
14,131,992.66 |
|
|
2,501,748.17 |
11,589,406.99 |
40,837.50 |
105,302,179.13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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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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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揽子处置子公司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产生的处置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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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 |
76,273,107.95 |
|
|
|
|
|
|
76,273,107.95 |
其他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7,623,840.48 |
-126,999,345.48 |
|
|
300,820.10 |
-127,300,165.58 |
|
20,323,674.90 |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51,024,940.17 |
52,206,299.25 |
|
1,503,231,239.42 |
任意盈余公积 |
1,669,181,140.53 |
52,206,299.25 |
|
1,721,387,439.78 |
合计 |
3,120,206,080.70 |
104,412,598.50 |
|
3,224,618,679.2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本期增加数为按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所致。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57,284,703.02 |
5,045,187,465.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29,174.37 |
-2,295,166.5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57,513,877.39 |
5,042,892,299.4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0,449,285.07 |
583,628,763.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2,206,299.25 |
134,618,179.9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52,206,299.25 |
134,618,179.90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其他 |
81,830.0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93,468,733.90 |
5,357,284,703.02 |
注1:于2020年1月1日,公司联营企业滨湖恒兴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按照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调整滨湖恒兴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权益法核算,并对长期股权投资及未分配利润 2020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注2:报告期内,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仓投资管理”)购买子公司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肴植上”)少数股东拥有的37.04%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调整未分配利润,金额-81,830.06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5,428,795,088.25 |
14,975,700,662.39 |
13,122,226,779.62 |
12,841,120,008.77 |
其他业务 |
32,629,841.42 |
27,207,543.84 |
38,195,016.17 |
27,557,972.87 |
合计 |
15,461,424,929.67 |
15,002,908,206.23 |
13,160,421,795.79 |
12,868,677,981.6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5,461,424,929.67 |
大米加工销售 |
2,797,999,650.80 |
油脂加工销售 |
3,575,456,006.90 |
其他农产品销售 |
8,986,921,709.80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23,262,761.95 |
租赁业务等收入 |
45,154,958.80 |
其他 |
32,629,841.4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15,461,424,929.67 |
农产品加工销售 |
15,360,377,367.50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23,262,761.95 |
租赁业务等收入 |
45,154,958.80 |
其他 |
32,629,841.4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5,461,424,929.67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5,461,424,929.67 |
合计 |
15,461,424,929.6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03,921.95 |
3,430,390.98 |
教育费附加 |
2,321,083.16 |
2,838,261.95 |
房产税 |
19,553,718.81 |
20,958,689.72 |
土地使用税 |
2,273,989.20 |
2,257,963.88 |
印花税 |
10,946,095.75 |
10,583,069.15 |
土地增值税 |
-725,333.10 |
-6,067,332.29 |
其他 |
401,481.58 |
315,021.89 |
合计 |
37,474,957.35 |
34,316,065.28 |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8,177,192.27 |
5,365,513.38 |
广告与促销费用 |
9,755,192.87 |
20,522,600.44 |
职工薪酬 |
55,140,117.14 |
37,063,023.56 |
运营费用 |
72,371,566.15 |
58,081,350.13 |
折旧与摊销 |
2,582,093.63 |
1,306,487.99 |
销售代理费 |
2,026,097.06 |
6,272,959.28 |
市场推广费 |
583,418.62 |
6,522,318.22 |
其他 |
6,879,714.56 |
8,288,707.05 |
合计 |
157,515,392.30 |
143,422,960.05 |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9,335,763.29 |
166,221,333.94 |
折旧与摊销 |
48,253,704.90 |
61,108,447.13 |
咨询费 |
49,912,838.52 |
47,921,638.11 |
办公费用 |
25,028,799.58 |
33,047,021.89 |
业务招待 |
17,385,343.42 |
15,824,432.69 |
差旅费 |
4,048,364.12 |
6,162,306.00 |
租赁费 |
14,580,667.98 |
21,727,607.08 |
其他 |
22,509,165.90 |
26,938,983.45 |
合计 |
311,054,647.71 |
378,951,770.29 |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696.88 |
0 |
技术服务费及专利费 |
1,919,254.04 |
0 |
材料费 |
6,378.59 |
0 |
折旧费用 |
111.88 |
0 |
其他 |
47,397.10 |
0 |
合计 |
2,015,838.49 |
0 |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11,670,859.64 |
1,172,275,499.88 |
减:利息收入 |
-433,439,776.93 |
-437,448,167.89 |
汇兑损益 |
1,614,244.79 |
-227,012.65 |
银行手续费 |
1,761,197.17 |
2,636,253.81 |
其他 |
129,198,536.97 |
167,972,417.04 |
合计 |
810,805,061.64 |
905,208,990.19 |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671,266.92 |
5,536,065.6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70,689.25 |
1,984.70 |
增值税减免及加计扣除金额 |
89,287.52 |
39,495.51 |
合计 |
13,531,243.69 |
5,577,545.89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东方集团本部东方大厦公建节能改造项目补助 |
130,68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 |
47,233.00 |
721,942.00 |
与收益相关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 |
40,000.00 |
4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 糙米项目 |
80,000.00 |
8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 |
112,000.00 |
112,000.02 |
与资产相关 |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 |
100,000.02 |
20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九牛肉牛粪污循环利用处理系统 |
|
139,965.00 |
与资产相关 |
九牛肉牛养牛技术培训基地项目补助资金 |
|
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九牛食品5万头优质肉牛屠宰加工项目 |
|
35,666.64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 助资金 |
24,285.77 |
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97,112.44 |
24,759.37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18,750.00 |
1,562.50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4,807.69 |
|
与资产相关 |
国开国寿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扶持基金(注1) |
1,964,740.00 |
2,014,053.00 |
与收益相关 |
大成饭店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LEED认证节能 补助 |
|
736,900.00 |
与收益相关 |
泓沣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扶持基金 |
490,000.00 |
9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 |
53,354.87 |
123,396.06 |
与收益相关 |
疫情房屋租金补贴款(注2) |
993,681.77 |
|
与收益相关 |
东方集团本部发行公司债财政奖励(注3) |
5,0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大成饭店返还墙体材料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款(注4) |
1,075,937.81 |
|
与收益相关 |
钰璟投资财政局扶持基金 |
29,500.00 |
72,800.00 |
与收益相关 |
方正米业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款 |
154,668.00 |
|
与收益相关 |
方正米业工业信息科技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款 |
21,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肇源米业吸纳农民就业企业奖补资金 |
3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贴款(注5) |
822,705.00 |
|
与收益相关 |
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贴 |
514,450.00 |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113,500.00 |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493,696.64 |
127,491.62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59,163.91 |
9,529.41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2,671,266.92 |
5,536,065.68 |
|
注1: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于2020年4月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拨付的扶持基金1,964,740.00元。
注2:公司子公司金联金服于2020年1月收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疫情房租补贴534,800.00元;东方集团于2020年10月收到哈尔滨市平房财政局的疫情房屋补贴15,762.50元;公司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饭店”)于2020年12月收到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疫情房屋补贴443,119.27元。
注3:东方集团于2020年12月收哈尔滨市平房区国库集中收付结算中心发行公司债奖励5,000,000.00元。
注4: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于2020年3月收到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的返还墙体材料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款1,075,937.81元。
注5: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20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2020年度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贴款57,900.00元;公司子公司银祥油脂于2020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2020年度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贴款764,805.00元。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30,176,972.77 |
1,575,987,003.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4,164,922.72 |
227,673,875.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952,710.57 |
17,394.5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784,476.35 |
15,721,474.8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131,630.19 |
4,732,520.66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0,000.00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109,190.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18,403.11 |
现金流量套期的无效部分的已实现收益(损失) |
-163,950.48 |
|
其他 |
8,595,457.23 |
18,500,217.66 |
终止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7,492,290.00 |
合计 |
1,053,542,219.35 |
1,835,267,790.64 |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88,569.45 |
14,057,693.8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71,670.48 |
-502,030.00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89,554,960.60 |
297,705,685.34 |
套期损益 |
-3,033,869.17 |
-2,499,374.63 |
合计 |
181,860,851.50 |
308,761,974.56 |
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72,875.52 |
-1,119,244.2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483,626.48 |
-17,626,638.32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14,131,992.66 |
-71,030,592.65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
-66,190,787.57 |
-95,066,813.03 |
合计 |
-102,179,282.23 |
-184,843,288.20 |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 失 |
-5,113,556.66 |
-82,097,968.1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2,558,378.61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135,990,706.19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5,113,556.66 |
-220,647,052.90 |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646,303.93 |
4,047,231.7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
1,941,554.36 |
合计 |
646,303.93 |
5,988,786.14 |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 计 |
|
5,430.00 |
|
政府补助 |
613,220.00 |
1,196,580.00 |
613,220.00 |
盘盈利得 |
474.72 |
259,987.17 |
474.72 |
罚款收入 |
124,260.00 |
6,350.00 |
124,260.00 |
违约赔偿收入 |
5,984,494.80 |
2,843,657.88 |
5,984,494.80 |
其他 |
618,087.22 |
259,112.08 |
618,087.22 |
合计 |
7,340,536.74 |
4,571,117.13 |
7,340,536.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东方粮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晋位奖励资金 |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常米业认证补贴款 |
|
3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劳务协作奖励资金 |
|
25,500.00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投资奖励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九牛农业企业生规补助资金 |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九牛农业农业局奖励资金 |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东瑞贸易促进商贸服务业贡献奖励资金 |
222,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企业招工专项经费 |
27,1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跨省务工奖励资金 |
15,120.00 |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2020年首季度电子商务奖励资金 |
175,2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油脂劳务协作奖励资金 |
2,8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油脂企业招工专项经费 |
1,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银祥油脂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1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
25,08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613,220.00 |
1,196,580.00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689,065.78 |
57,294.90 |
6,689,065.78 |
非常损失 |
8,845.93 |
|
8,845.93 |
盘亏损失 |
1,816.83 |
5,783.63 |
1,816.83 |
赔偿金 |
5,801,984.61 |
30,927,300.00 |
5,801,984.61 |
违约金 |
102,829.01 |
1,121,869.75 |
102,829.01 |
罚款支出 |
21,114.72 |
486,612.93 |
21,114.72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 计 |
666,459.46 |
1,034,463.23 |
666,459.46 |
其他 |
27,442.03 |
55,392.37 |
27,442.03 |
合计 |
13,319,558.37 |
33,688,716.81 |
13,319,558.37 |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532,966.44 |
4,126,733.5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887,155.59 |
59,618,734.40 |
合计 |
54,420,122.03 |
63,745,467.9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7,952,872.6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988,218.1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1,527,259.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523.0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49,704,262.1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679,479.9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258,681.8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0,191,631.66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54,420,122.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42,453,167.39 |
133,429,568.94 |
补贴收入 |
18,271,541.00 |
12,217,538.80 |
其他往来款 |
544,663,803.11 |
1,747,260,556.24 |
罚款、违约金收入 |
6,108,754.80 |
2,850,007.88 |
合计 |
711,497,266.30 |
1,895,757,671.8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往来款 |
650,185,902.86 |
619,713,667.17 |
管理费用支出 |
123,282,742.37 |
109,456,821.84 |
销售费用支出 |
86,610,517.98 |
84,520,979.51 |
手续费支出 |
1,761,197.17 |
2,636,067.44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601,255.63 |
728,302.98 |
捐赠支出 |
6,684,329.86 |
6,200.00 |
支付备用金 |
164,830.00 |
1,350,825.53 |
其他 |
2,859,022.39 |
137,807.68 |
合计 |
873,149,798.26 |
818,550,672.15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 |
30,837,179.16 |
26,658,468.90 |
取得玉米网支付的现金净额(负值重分 |
|
4,000,964.37 |
类) |
|
|
合计 |
30,837,179.16 |
30,659,433.27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净额(负数重分类) |
169,301,509.80 |
5,810,152.95 |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 |
129,386,485.29 |
44,656,309.66 |
合计 |
298,687,995.09 |
50,466,462.61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等 |
1,080,300,000.00 |
50,000,000.00 |
收回融资保证金及信托保障基金 |
350,220,682.86 |
22,930,000.00 |
合计 |
1,430,520,682.86 |
72,93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库存股回购 |
|
200,521,517.6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86,620,000.00 |
247,18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40,000,000.00 |
|
银行资金监管及托管费 |
19,000,000.00 |
37,620,625.00 |
借款保证、保函等费用 |
387,549,910.85 |
1,359,726,467.40 |
其他融资相关费用 |
75,669,182.20 |
4,209,000.00 |
非金融机构借款等 |
999,800,000.00 |
150,000,000.00 |
合计 |
1,708,639,093.05 |
1,999,257,610.01 |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33,532,750.66 |
505,569,679.3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113,556.66 |
220,647,052.90 |
信用减值损失 |
102,179,282.23 |
184,843,288.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749,499.34 |
61,657,450.3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938,794.97 |
14,548,304.3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655,926.23 |
17,324,674.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646,303.93 |
-5,988,786.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8,276.29 |
919,593.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1,860,851.50 |
-308,761,974.5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24,601,154.85 |
943,649,488.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3,542,219.35 |
-1,835,267,790.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36,566.90 |
-13,498,429.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623,722.49 |
73,711,725.9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4,111,370.62 |
-1,249,484,302.1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8,843,093.13 |
1,766,180,812.7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58,193,231.49 |
2,675,106,854.94 |
其他 |
80,623,498.71 |
271,741,610.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39,288.49 |
3,322,899,252.7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204,052,064.14 |
3,526,005,733.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26,005,733.09 |
4,712,720,744.4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8,046,331.05 |
-1,186,715,011.3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3,759,486.95 |
其中: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其2家子公司 |
33,759,486.95 |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47,760,996.75 |
其中: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其2家子公司 |
247,056,616.95 |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 |
704,379.80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4,700,000.00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70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9,301,509.80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204,052,064.14 |
3,526,005,733.09 |
其中:库存现金 |
119,596.98 |
358,646.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187,347,810.57 |
3,484,893,868.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584,656.59 |
40,753,218.9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04,052,064.14 |
3,526,005,733.0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68,131,624.63 |
注 |
其他应收款 |
30,264,537.60 |
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
存货 |
2,749,631,874.49 |
抵押借款、开立保函 |
长期股权投资 |
15,479,925,161.36 |
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691,889,332.42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355,701,554.20 |
抵押借款、用于其他担保 |
无形资产 |
199,121,157.05 |
抵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9,255,402.78 |
质押借款 |
合计 |
26,193,920,644.53 |
/ |
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具体详见:“附注货币资金”。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其中:美元 |
92,480.27 |
6.5249 |
603,424.51 |
欧元 |
|
|
|
港币 |
9,982,130.11 |
0.84164 |
8,401,359.99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两家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分别为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香港”)。东方香港及东粮香港的主要经营地均为中国香港。
考虑两家子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系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现金流量并且可以随时汇回等情况,选定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8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 目补助资金 |
1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4,285.77 |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 金 |
5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807.69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 |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 芽糙米项目 |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 |
|
其他收益 |
112,000.00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
其他收益 |
297,112.44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
其他收益 |
18,750.00 |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 |
|
其他收益 |
100,000.02 |
东方集团本部东方大厦公建节能改造项目补助 |
130,680.00 |
其他收益 |
130,680.00 |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 |
47,233.00 |
其他收益 |
47,233.00 |
国开国寿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扶持基金 |
1,964,740.00 |
其他收益 |
1,964,740.00 |
泓沣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扶持基金 |
490,000.00 |
其他收益 |
490,000.00 |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 |
53,354.87 |
其他收益 |
53,354.87 |
疫情房屋租金补贴款 |
993,681.77 |
其他收益 |
993,681.77 |
东方集团本部发行公司债财政奖励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0 |
大成饭店返还墙体材料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款 |
1,075,937.81 |
其他收益 |
1,075,937.81 |
共青城私募企业扶持资金 |
29,500.00 |
其他收益 |
29,500.00 |
方正米业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款 |
154,668.00 |
其他收益 |
154,668.00 |
方正米业工业信息科技局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款 |
21,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 |
肇源米业吸纳农民就业企业奖补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2020年度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补贴款 |
822,705.00 |
其他收益 |
822,705.00 |
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贴 |
514,450.00 |
其他收益 |
514,450.00 |
银祥豆制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113,500.00 |
其他收益 |
113,500.00 |
稳岗补贴 |
493,696.64 |
其他收益 |
493,696.64 |
其他 |
59,163.91 |
其他收益 |
59,163.91 |
银祥豆制品投资奖励资金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东瑞贸易促进商贸服务业贡献奖励资金 |
222,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22,000.00 |
银祥豆制品企业招工专项经费 |
27,100.00 |
营业外收入 |
27,100.00 |
银祥豆制品跨省务工奖励资金 |
15,120.00 |
营业外收入 |
15,120.00 |
银祥豆制品2020年首季度电子商务奖励资金 |
175,200.00 |
营业外收入 |
175,200.00 |
银祥油脂劳务协作奖励资金 |
2,800.00 |
营业外收入 |
2,800.00 |
银祥油脂企业招工专项经费 |
1,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 |
银祥油脂2020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1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00 |
肇源米业流动贷款财政贴息款 |
1,000,000.00 |
财务费用 |
1,000,000.00 |
方正米业流动贷款财政贴息款 |
4,064,010.00 |
财务费用 |
4,064,010.00 |
合计 |
18,271,541.00 |
|
18,348,496.9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原值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贷款 |
217,634,129.71 |
357,515,341.98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207,931,175.96 |
142,313,725.39 |
合计 |
9,702,953.75 |
215,201,616.59 |
注:贷款业务为公司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服”)之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杭州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 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 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东方粮仓储 备物流有限公司 |
172,603,457.14 |
100 |
股权转让 |
2020/6/30 |
控制权转移之日 |
-264,024.68 |
|
|
|
|
|
|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开湖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轩湖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759,486.95 |
100 |
股权转让 |
2020/12/3 |
控制权转移之日 |
64,428,947.40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3家全资子公司,详见“附注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直接 |
间接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 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
投资设立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 司 |
北京 |
北京 |
商业办公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安颐(北京)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美高美(杭州)物业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物业管理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润泓(北京)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 展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 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农业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项目投资等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瑞祥(北京)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 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 |
深圳 |
影视文化类投资、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等 |
|
99.01 |
投资设立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 司 |
拉萨 |
拉萨 |
投资管理 |
100 |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油购销加工 |
100 |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 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购销 |
|
100 |
投资设立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 |
大连 |
大连 |
供应链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
|
80 |
非同一控 |
有限公司 |
|
|
|
|
|
制下企业合并 |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 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供应链管理、粮食收购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 限公司 |
龙江县 |
龙江县 |
粮食收购、销售、烘干、仓储服务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 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生产经营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 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 司 |
五常 |
五常 |
技术推广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 业有限公司 |
五常 |
五常 |
粮食加工 |
|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 (大连)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国内货运代理 |
|
34 |
投资设立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饲料;水稻种植 |
|
100 |
投资设立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海南)农 业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 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油购销加工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 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加工、销售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 流有限公司 |
肇源县 |
肇源县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粮食收购;搬运装卸;仓储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 限公司 |
肇源县 |
肇源县 |
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运输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 易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粮食贸易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 食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粮食收购、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 |
|
51 |
投资设立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 易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粮食贸易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 经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批发兼零售;食品生产经营;种子经营;粮食收购 |
|
100 |
投资设立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 司 |
上海 |
上海 |
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建材、五金等销售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 司 |
香港 |
香港 |
粮油及其他贸易 |
|
100 |
投资设立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 股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 |
|
100 |
投资设立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 公司 |
厦门 |
厦门 |
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等 |
|
7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 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 |
|
51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 品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 |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 |
|
1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 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开发跳跳糖及系列产品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贸易 |
100 |
|
投资设立 |
易有限公司 |
|
|
|
|
|
|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融资租赁业务等 |
100 |
|
投资设立 |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商业保理业务等 |
100 |
|
投资设立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顾问 |
51 |
|
投资设立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等行业进行投资、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 |
|
51 |
投资设立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 |
|
100 |
投资设立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 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 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农业机械等批发零售、社会经济咨询 |
|
100 |
投资设立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 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 江)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服务外包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 合作金融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向三农提供贷款类业务、投资类业务、资本管理类业务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为农业提供设备租赁、为农村土地提供信用托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酒店管理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 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牛羊养殖销售、牲畜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草料种植销售、畜产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 |
|
100 |
投资设立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农副产品批发;谷物粮食收购、饲料批发、仓库租赁、豆及薯类批发及零售等 |
|
100 |
投资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 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
|
51 |
投资设立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九江 |
九江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
51 |
投资设立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持有北大荒供应链34%股权,陈洪春持有北大荒供应链22%股权,东方粮仓与陈洪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陈洪春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方粮仓保持一致。另外,北大荒供应链董事会成员7人中东方粮仓派出董事4人,超过半数。根据北大荒供应链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方粮仓能够控制北大荒供应链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北大荒供应链纳入合并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30.00 |
-11,470,107.74 |
|
378,832,967.38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0 |
|
|
|
司 |
|
|
|
|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
0 |
|
|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0.99 |
-74,589.47 |
|
1,346,131.82 |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 |
0 |
|
|
|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 |
0 |
|
|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 公司 |
0 |
|
|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 脂有限公司 |
0 |
|
|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
0.00 |
-174.89 |
73,312.48 |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 限公司 |
66.00 |
1,716,920.11 |
|
23,350,272.47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 公司 |
49.00 |
570,273.53 |
|
11,033,272.48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 公司 |
20.00 |
-2,532,252.24 |
|
2,039,652.79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49.00 |
-27,827,498.37 |
|
-90,290,193.14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9.00 |
-47,179,266.86 |
|
-177,175,024.7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4,566,286.97 |
|
-11,767,569.90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23.00 |
3,507,397.63 |
|
11,612,414.41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49.00 |
78,144,648.16 |
39,445,000.00 |
57,532,525.63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 司 |
20.00 |
-1,208,556.26 |
|
2,574,753.62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 公司 |
49.00 |
1,709,237.79 |
|
50,332,806.9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北京大成饭店有 限公司 |
2,364.79 |
418,497.80 |
420,862.59 |
271,305.10 |
21,093.54 |
292,398.64 |
2,517.09 |
405,690.29 |
408,207.38 |
255,646.98 |
21,194.18 |
276,841.16 |
杭州丽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西安合远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深圳泰智睿畅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5,043.48 |
8,551.79 |
13,595.27 |
|
|
|
5,384.41 |
8,964.29 |
14,348.70 |
|
|
|
四川东方九牛农 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山东世粮粮油有 限公司 |
|
|
|
|
|
|
|
|
|
|
|
|
黑龙江省东方世 粮米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黑龙江省东方世 粮龙江福油脂有 限公司 |
|
|
|
|
|
|
|
|
|
|
|
|
哈尔滨福肴植上 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
|
|
|
|
|
|
0.08 |
270.00 |
270.08 |
0.13 |
|
0.13 |
北大荒供应链管 理(大连)有限公 司 |
4,097.50 |
5.93 |
4,103.43 |
565.51 |
|
565.51 |
6,496.09 |
1.53 |
6,497.62 |
3,219.84 |
|
3,219.84 |
东方集团大连鑫 兴贸易有限公司 |
18,196.08 |
18.60 |
18,214.68 |
15,963.00 |
|
15,963.00 |
9,222.59 |
21.61 |
9,244.20 |
7,108.89 |
|
7,108.89 |
东方粮仓五常稻 谷产业有限公司 |
19,272.52 |
10,876.81 |
30,149.33 |
29,116.96 |
|
29,116.96 |
106,703.26 |
11,490.08 |
118,193.34 |
115,894.84 |
|
115,894.84 |
金联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 |
47,025.51 |
1,240.36 |
48,265.87 |
63,076.60 |
|
63,076.60 |
28,672.50 |
21,852.81 |
50,525.31 |
54,647.23 |
|
54,647.23 |
金联金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
34,415.87 |
1,240.30 |
35,656.17 |
61,614.34 |
|
61,614.34 |
15,498.29 |
21,852.41 |
37,350.70 |
53,627.04 |
|
53,627.04 |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泓沣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9,260.66 |
0.06 |
9,260.72 |
1,462.26 |
|
1,462.26 |
9,757.88 |
0.40 |
9,758.28 |
1,016.80 |
|
1,016.80 |
共青城钰璟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
|
|
|
|
|
45.29 |
|
45.29 |
3.40 |
|
3.40 |
厦门银祥豆制品 有限公司 |
5,709.90 |
3,525.08 |
9,234.98 |
3,923.39 |
262.71 |
4,186.10 |
5,078.88 |
3,174.68 |
8,253.56 |
4,497.69 |
231.95 |
4,729.64 |
厦门东方银祥油 脂有限公司 |
62,935.14 |
31.59 |
62,966.73 |
51,225.40 |
|
51,225.40 |
39,625.49 |
26.38 |
39,651.87 |
35,808.42 |
|
35,808.42 |
玉米网供应链(大 连)有限公司 |
5,738.67 |
42.55 |
5,781.22 |
4,493.84 |
|
4,493.84 |
2,375.90 |
1.88 |
2,377.78 |
486.13 |
|
486.13 |
东方集团大连闽 航粮食有限公司 |
22,641.82 |
79.52 |
22,721.34 |
12,449.34 |
|
12,449.34 |
14,424.48 |
73.45 |
14,497.93 |
4,574.76 |
|
4,574.7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4,969.35 |
-2,891.13 |
-2,891.13 |
3,386.95 |
2,067.05 |
8,617.31 |
8,617.31 |
1,062.05 |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401.14 |
-4,619.59 |
-4,619.59 |
96,094.31 |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0.04 |
0.04 |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753.43 |
-753.43 |
-401.94 |
|
-3,574.21 |
-3,574.21 |
-408.32 |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59.67 |
-1,396.25 |
-1,396.25 |
1,049.39 |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 |
|
|
|
|
3,154.26 |
-266.57 |
-266.57 |
20.03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
|
|
|
305.32 |
-73.28 |
-73.28 |
43.19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 |
|
|
|
|
|
-0.03 |
-0.03 |
-6.12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0.05 |
-0.05 |
-0.05 |
|
-0.04 |
-0.04 |
0.06 |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40,002.23 |
260.14 |
260.14 |
3,090.82 |
26,619.64 |
257.92 |
257.92 |
-2,908.66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67,023.13 |
116.38 |
116.38 |
2,178.05 |
4,302.93 |
38.98 |
38.98 |
-55.99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38,449.98 |
-1,266.13 |
-1,266.13 |
-5,138.13 |
33,940.58 |
-1,650.70 |
-1,650.70 |
7,259.84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0,077.62 |
-10,624.26 |
-10,624.26 |
-19,372.46 |
35,519.45 |
-14,014.10 |
-14,014.10 |
-13,022.09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77.62 |
-9,628.42 |
-9,628.42 |
-18,142.72 |
35,882.31 |
-12,316.20 |
-12,316.20 |
-11,156.67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931.90 |
-931.90 |
-1,192.77 |
|
-1,512.08 |
-1,512.08 |
-1,677.86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183.20 |
-183.20 |
-186.84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14,126.85 |
1,524.96 |
1,524.96 |
1,734.91 |
10,857.71 |
1,121.93 |
1,121.93 |
672.06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291,879.31 |
15,947.89 |
15,947.89 |
49,954.75 |
140,029.84 |
5,843.44 |
5,843.44 |
-20,401.88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12,961.99 |
-604.28 |
-604.28 |
-85.86 |
741.27 |
-108.35 |
-108.35 |
-1,468.44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140,616.96 |
348.82 |
348.82 |
735.00 |
5,734.48 |
-76.82 |
-76.82 |
-9,309.30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东仓投资管理购买原控股子公司福肴植上少数股东持有的37.04%股权,相关少数股东拥有的股权购买完成后,福肴植上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008,145.83 |
--现金 |
1,008,145.83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008,145.83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926,315.77 |
差额 |
81,830.0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81,830.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港口作业 |
15.39 |
|
权益法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银行业 |
2.92 |
|
权益法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务 |
30.00 |
|
权益法 |
Orient Art Limited |
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艺术品投资 |
40.00 |
|
权益法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 司 |
深圳 |
深圳 |
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专注于金融创新,提供场景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 |
|
18.18 |
权益法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介除外)、企业管理 |
|
40.00 |
权益法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房地产开发、经营;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安装 |
|
0 |
权益法 |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与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管理咨询 |
|
0 |
权益法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1)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惠泉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董事,可以对锦州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问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银行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电商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2)持有50%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仅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持有盛通地产60%股权、董事占比6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盛通地产40%股权、董事占比40%。根据盛通地产章程约定董事会除部分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效外,其他事项均需2/3董事通过有效。故本公司无法对盛通地产形成控制,而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形成共同控制。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
流动资产 |
957,511.35 |
|
874,799.44 |
|
非流动资产 |
1,822.08 |
|
937.85 |
|
资产合计 |
959,333.43 |
|
875,737.29 |
|
流动负债 |
875,925.34 |
|
768,643.51 |
|
非流动负债 |
79,000.00 |
|
100,000.00 |
|
负债合计 |
954,925.34 |
|
868,643.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408.09 |
|
7,093.78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644.85 |
|
4,256.27 |
|
调整事项 |
0.05 |
|
0.05 |
|
--商誉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其他 |
0.05 |
|
0.05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644.90 |
|
4,256.32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 的公允价值 |
|
|
|
|
营业收入 |
|
|
|
21.53 |
财务费用 |
1,281.77 |
|
-13.71 |
-217.05 |
所得税费用 |
-884.29 |
|
-398.78 |
|
净利润 |
-2,685.69 |
|
-1,275.77 |
-2,002.6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685.69 |
|
-1,275.77 |
-2,002.6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
|
|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Orient Art Limited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Orient Art Limited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流动资 产 |
432,568.45 |
|
|
18,078.39 |
333,712.29 |
|
787,412.99 |
147,635.61 |
|
|
19,244.45 |
252,046.04 |
|
123,383.79 |
非流动 资产 |
1,395,433.16 |
|
|
11,261.13 |
97,934.07 |
|
3,214.00 |
1,587,651.30 |
|
|
11,985.52 |
90,055.50 |
|
11.23 |
资产合 计 |
1,828,001.61 |
695,023,300.00 |
816,713.19 |
29,339.52 |
431,646.36 |
|
790,626.99 |
1,735,286.91 |
668,184,100.00 |
711,801.25 |
31,229.97 |
342,101.54 |
|
123,395.02 |
流动负 债 |
580,582.94 |
|
|
0.45 |
190,827.88 |
|
783,631.90 |
657,448.44 |
|
|
0.48 |
112,370.62 |
|
115,982.63 |
非流动 负债 |
588,732.64 |
|
|
|
13,218.06 |
|
|
433,578.93 |
|
|
|
3,266.26 |
|
|
负债合 计 |
1,169,315.58 |
640,898,500.00 |
497,565.87 |
0.45 |
204,045.94 |
|
783,631.90 |
1,091,027.37 |
615,101,200.00 |
396,615.75 |
0.48 |
115,636.88 |
|
115,982.63 |
少数股 东权益 |
10,866.22 |
1,171,100.00 |
|
|
50,044.14 |
|
|
11,158.12 |
1,198,400.00 |
|
|
48,304.78 |
|
|
归属于 母公司 股东权 益 |
647,819.81 |
52,953,700.00 |
319,147.32 |
29,339.07 |
177,556.28 |
|
6,995.09 |
633,101.42 |
51,884,500.00 |
315,185.50 |
31,229.49 |
178,159.88 |
|
7,412.39 |
按持股 比例计 算的净 资产份 额 |
99,707.67 |
1,548,268.47 |
95,744.20 |
11,735.63 |
32,282.93 |
|
2,798.04 |
97,442.32 |
1,517,007.03 |
94,555.65 |
12,491.79 |
32,392.67 |
|
2,964.96 |
调整事 项 |
2831.56 |
-193990.45 |
|
|
3438.67 |
|
|
2,831.56 |
-193,989.99 |
|
|
3438.68 |
|
|
--商誉 |
2,831.56 |
10,361.39 |
|
|
|
|
|
2,818.80 |
10,361.39 |
|
|
|
|
|
--内部 交易未 实现利 润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204,351.84 |
|
|
3,438.67 |
|
|
12.76 |
-204,351.38 |
|
|
3,438.68 |
|
|
对联营 企业权 益投资 的账面 价值 |
102,539.23 |
1,354,278.02 |
95,744.20 |
11,735.63 |
35,721.60 |
|
2,798.04 |
100,273.88 |
1,323,017.04 |
94,555.65 |
12,491.79 |
35,831.35 |
|
2,964.96 |
存在公 开报价 的联营 企业权 益投资 的公允 价值 |
93,377.93 |
665,660.90 |
|
|
|
|
|
94,302.47 |
807,753.90 |
|
|
|
|
|
营业收 入 |
680,421.78 |
18,495,100.00 |
7,132.35 |
|
509,648.14 |
|
|
703,261.80 |
18,044,100.00 |
10,543.54 |
|
273,109.92 |
77.67 |
|
净利润 |
18,588.64 |
3,510,200.00 |
4,297.51 |
-3.13 |
3,062.25 |
|
-417.30 |
17,201.32 |
5,492,400.00 |
4,597.95 |
-4.52 |
5,666.94 |
-8,874.39 |
-2,612.00 |
终止经 营的净 利润 |
|
|
|
|
|
|
|
|
|
|
|
|
|
|
其他综 合收益 |
-1,116.22 |
-428,400.00 |
-335.69 |
-1,887.29 |
232.57 |
|
|
-1,316.95 |
66,800.00 |
84.05 |
2,221.47 |
338.97 |
|
|
综合收 益总额 |
17,472.42 |
3,081,800.00 |
3,961.82 |
-1,890.42 |
3,294.82 |
|
-417.30 |
15,884.37 |
5,559,200.00 |
4,682.00 |
2,216.95 |
6,005.91 |
-8,874.39 |
-2,612.00 |
本年度 收到的 来自联 营企业 的股利 |
616.36 |
47,364.33 |
|
|
|
|
|
616.36 |
44,164.04 |
1,800.00 |
|
|
|
|
注:民生银行和财务公司为金融类企业,对方报表不区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08.85 |
1,901.7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2.80 |
-0.7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80 |
-0.71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22.14 |
-244.16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2.14 |
-244.16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296,022,178.71 |
16,378,271.68 |
其他应收款 |
6,659,693,912.98 |
642,863,914.01 |
其他流动资产(应收保理款) |
57,000,000.00 |
570,000.00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17,634,129.71 |
207,931,175.96 |
其他债权投资 |
200,250,000.00 |
132,479,605.51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6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3,894,885.7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
合计 |
7,602,495,107.12 |
1,000,222,967.16 |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非关联方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113,984.00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三。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2020年度,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0.16% (2019年:0.00%) 。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总计285.47亿元,其中:已使用敞口授信额度余额205.78亿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无法判断到期日项目 |
货币资金 |
5,172,183,688.77 |
5,172,183,688.77 |
5,172,183,688.77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99,094,576.28 |
1,099,094,576.28 |
1,099,094,576.28 |
|
|
|
|
应收账款 |
279,643,907.03 |
296,022,178.71 |
279,643,907.03 |
|
|
|
|
其他应收款 |
6,016,829,998.97 |
6,659,693,912.98 |
6,016,829,998.97 |
|
|
|
|
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及其他 |
603,130,155.00 |
603,130,155.00 |
603,130,155.00 |
|
|
|
|
其他流动资产中应收保理款 |
56,430,000.00 |
57,000,000.00 |
56,430,000.00 |
|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9,702,953.75 |
217,634,129.71 |
9,702,953.75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67,770,394.49 |
200,250,000.00 |
|
|
|
|
67,770,394.49 |
长期应收款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53,000,000.00 |
15,000,000.00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3,894,885.72 |
53,894,885.72 |
|
|
|
|
53,894,885.7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719,255,402.78 |
719,255,402.78 |
|
719,255,402.78 |
|
|
|
金融资产小计 |
14,195,935,962.79 |
15,196,158,929.95 |
13,290,015,279.80 |
734,255,402.78 |
|
|
171,665,280.21 |
短期借款 |
6,938,816,135.53 |
6,938,816,135.53 |
6,938,816,135.53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318,920.00 |
9,318,920.00 |
9,318,920.00 |
|
|
|
|
应付账款 |
397,127,143.88 |
397,127,143.88 |
397,127,143.88 |
|
|
|
|
应付票据 |
166,000,000.00 |
166,000,000.00 |
166,000,000.00 |
|
|
|
|
其他应付款 |
1,467,473,042.30 |
1,467,473,042.30 |
1,467,473,042.30 |
|
|
|
|
长期借款 |
9,395,700,715.04 |
9,395,700,715.04 |
5,638,618,715.04 |
2,666,082,000.00 |
1,091,0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2,238,108,842.55 |
2,247,473,271.93 |
447,360,231.16 |
1,790,748,611.39 |
|
|
|
长期应付款 |
3,103,802,216.11 |
3,103,802,216.11 |
1,128,802,216.11 |
15,000,000.00 |
1,960,000,000.00 |
|
|
金融负债小计 |
23,716,347,015.41 |
23,725,711,444.79 |
16,193,516,404.02 |
4,471,830,611.39 |
3,051,000,000.00 |
|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无法判断到期日项目 |
货币资金 |
4,485,949,941.25 |
4,485,949,941.25 |
4,485,949,941.25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3,671,808.35 |
543,671,808.35 |
543,671,808.35 |
|
|
|
|
应收账款 |
224,267,869.90 |
240,210,017.85 |
224,267,869.90 |
|
|
|
|
应收票据 |
501,024.12 |
501,024.12 |
501,024.12 |
|
|
|
|
其他应收款 |
6,480,183,760.48 |
7,105,814,575.8 |
6,480,183,760.48 |
|
|
|
|
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及其他 |
874,840,240.00 |
874,840,240.00 |
874,840,240.00 |
|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15,201,616.59 |
357,515,341.98 |
215,201,616.59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81,902,387.15 |
200,250,000.00 |
|
|
|
|
81,902,387.15 |
长期应收款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13,000,000.00 |
53,000,000.00 |
15,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2,691,605.32 |
52,691,605.32 |
|
|
|
|
52,691,605.3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700,000.00 |
58,700,000.00 |
|
6,000,000.00 |
|
|
52,700,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定期存款及未到期应 收利息 |
693,030,486.11 |
693,030,486.11 |
|
|
693,030,486.11 |
|
|
金融资产小计 |
13,791,940,739.27 |
14,694,175,040.78 |
12,837,616,260.69 |
59,000,000.00 |
708,030,486.11 |
|
187,293,992.47 |
短期借款 |
7,585,827,865.51 |
7,585,827,865.51 |
7,585,827,865.51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47,400.00 |
3,847,400.00 |
3,847,400.00 |
|
|
|
|
应付账款 |
1,242,808,816.94 |
1,242,808,816.94 |
1,242,808,816.94 |
|
|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
|
其他应付款 |
1,462,175,880.77 |
1,462,175,880.77 |
1,462,175,880.77 |
|
|
|
|
长期借款 |
9,114,463,686.23 |
9,114,463,686.23 |
4,651,973,686.23 |
3,800,000,000.00 |
662,490,000.00 |
|
|
应付债券 |
1,356,898,313.09 |
1,362,596,575.35 |
172,596,575.35 |
|
1,184,301,737.74 |
|
|
长期应付款 |
3,125,129,094.19 |
3,125,129,094.19 |
1,135,129,094.19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960,000,000.00 |
|
金融负债小计 |
23,941,151,056.73 |
23,946,849,318.99 |
16,304,359,318.99 |
3,815,000,000.00 |
1,861,791,737.74 |
1,960,000,000.00 |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美元项目 |
港币项目 |
合计 |
货币资金 |
603,424.51 |
8,401,359.99 |
9,004,784.50 |
小计 |
603,424.51 |
8,401,359.99 |
9,004,784.50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美元项目 |
港币项目 |
合计 |
货币资金 |
941,809.25 |
8,991,164.02 |
9,932,973.27 |
小计 |
941,809.25 |
8,991,164.02 |
9,932,973.27 |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74.71万元(2019年度约82.17万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应付债券。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固定利率借款合同、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及信用证、应付债券及固定收益率的其他长期金融负债,其中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376,139.00万元,固定利率借款金额为1,053,118.00万元,商业汇票及信用证贴现借款202,074.00万元,长期应付款196,000.00万元,应付债券本金180,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91,402.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本金39,000.00万元:详见附注。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880.70万元(2019年度约4,066.71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3. 价格风险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括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因此本公司面临权益工具投资价格下跌的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12,814.96 |
|
1,097,181,761.32 |
1,099,094,576.28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12,814.96 |
|
1,097,181,761.32 |
1,099,094,576.28 |
(1)债务工具投资 |
1,041,544.96 |
|
2,549,103.71 |
3,590,648.67 |
(2)权益工具投资 |
871,270.00 |
|
|
871,270.00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1,094,632,657.61 |
1,094,632,657.61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67,770,394.49 |
67,770,394.49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40,010.44 |
|
46,554,875.28 |
53,894,885.72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5,691,889,332.42 |
5,691,889,332.42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5,691,889,332.42 |
5,691,889,332.42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六)存货 |
|
|
33,879,910.72 |
33,879,910.72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
9,252,825.40 |
|
6,987,276,274.23 |
6,996,529,099.63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9,318,920.00 |
|
|
9,318,920.0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9,318,920.00 |
|
|
9,318,92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9,318,920.00 |
|
|
9,318,920.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
9,318,920.00 |
|
|
9,318,920.0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系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因此,公司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公告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和国际会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分别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算,评估师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对已知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公允价值。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质,并出具评估报告。
子公司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鸿烨”)持有的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牛农业”)13%股权,由于九牛农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初始成本是公允价值的估计值。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因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和私募基金以发行方或者受托人公布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依据所投资产品公允价值测算的净值或该项投资的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数。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其他债权投资按照资产负表日预测未来可获得的项目可回收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的估计数。
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持有的被套期项目(主要为存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同类商品的期末结算价,经适当调整后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 |
100,000.00 |
13.27 |
13.27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 限公司 |
拉萨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0 |
16.39 |
16.3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宏伟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
其他关联方 |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北京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联合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北京京津晨阳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联合石油天然气(盘锦)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贷手续费 |
45.69 |
76.43 |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 |
原粮 |
1,504.00 |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原粮 |
1,494.90 |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租赁及物业费 |
|
91.95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菜油 |
8,372.03 |
36.15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豆粕、菜籽粕 |
295.39 |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面粉 |
0.65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港杂费 |
607.21 |
0.75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港杂费 |
682.61 |
15.06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原粮 |
16,974.60 |
9,353.51 |
合计 |
|
29,977.08 |
9,573.8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牌米 |
11.31 |
10.36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1.88 |
8.38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22.98 |
28.42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
7.29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4.91 |
5.2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
22.25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7.71 |
8.64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4.79 |
9.12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90.08 |
|
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29.28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
80.70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
93.58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175.71 |
158.14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8.92 |
2.97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1,900.84 |
640.53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270.44 |
206.2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226.21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12,506.73 |
16,740.78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12,061.64 |
11,262.86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237.20 |
297.55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700.88 |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原粮 |
|
145.96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14.22 |
|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
401.14 |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保理业务收入 |
58.34 |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 |
21.17 |
6.69 |
合计 |
|
28,355.24 |
30,136.8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 投资有限公司(注1) |
91,402.45 |
2016/9/5 |
2021/6/15 |
否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2) |
300,000.00 |
2016/10/20 |
2021/10/19 |
否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3) |
100,000.00 |
2019/3/4 |
|
否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0/6/29 |
2021/6/23 |
否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9/15 |
2021/9/14 |
否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9/25 |
2021/9/24 |
否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9/24 |
2021/9/23 |
否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0/3/20 |
2021/3/19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3/27 |
2021/3/24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4) |
13,000.00 |
2020/4/7 |
2021/4/8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9,500.00 |
2020/4/28 |
2021/4/12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9,500.00 |
2020/8/4 |
2021/8/2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5) |
10,000.00 |
2020/5/27 |
2021/5/24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11/30 |
2021/11/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2/14 |
2021/2/12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0/12/10 |
2021/12/3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12/11 |
2021/12/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6) |
20,000.00 |
2020/5/13 |
2021/5/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1,690.00 |
2020/4/10 |
2021/4/8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10/26 |
2021/10/2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0/11/30 |
2021/11/2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3/16 |
2021/3/1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60,000.00 |
2020/5/26 |
2021/5/25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5/26 |
2021/5/25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3,600.00 |
2020/3/26 |
2021/3/1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20/2/21 |
2021/1/5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12/29 |
2021/12/24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1/8 |
2021/1/8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7) |
10,000.00 |
2020/10/19 |
2021/10/1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8) |
4,000.00 |
2020/7/23 |
2021/7/23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9) |
200,000.00 |
2020/7/14 |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注10) |
80,000.00 |
2020/8/1 |
2021/7/31 |
否 |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5/1 |
2024/3/1 |
否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8,000.00 |
2019/9/5 |
2022/2/13 |
否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9/17 |
2021/3/19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0/7/21 |
2021/10/22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0/3/12 |
2021/5/24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12/4 |
2021/12/3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11/11 |
2021/11/11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9/25 |
2021/10/16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9/2 |
2021/7/21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0/11/18 |
2021/3/2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该笔借款的资金使用方为国开东方,商业投资对该笔业务的最低收益和本金提供保证和股权质押担保,2018注1:该笔借款的资金使用方为国开东方,商业投资对该笔业务的最低收益和本金提供保证和股权质押担保,2018年6月12日国开东方、商业投资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另外东方有限在2018年6月12日签订保证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再次签订投资补充协议,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6月15日。
该业务的余额计入长期应付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详见:“附注六之注释37长期应付款”。
注2:2016年10月,为获取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2笔150,000.00万元共计300,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19年8月5日,公司联营企业盛通房地产将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
注3: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山东天商与国开东方分别按95%、5%的出资比例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受让国开东方持有的腾实地产100%股权以及购买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京土整储招(丰)[2012]039 号A03、A04地块的剩余地块项目资产。2019年1月22日,东方有限为本次项目合作款提供担保,2019年1月25日,国开东方收到山东天商根据合作协议支付首期款项 100,000.00万元,2019年3月4日,本公司置换原东方有限提供的担保,2019年12月31日,该交易的进展情况未到达合作协议的约定,且合作协议涉及的股权转让及地块资产出售交易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相关地块资产权属的变更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通过评估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交易对方存在无法筹集到足够资金完成合作协议全部交易的可能,交易方案存在变更的风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付款余额100,000.00万元。
注4: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笔共:13,000.00万元,其中: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6日;8,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8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财务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3,000.00万元。
注5: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4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有限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注6: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油”)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6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有限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注7: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16,6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其中10,00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担保融资余额9,960.00万元。
注8: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额度8,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3日,其中4,000.00万元由本公司及肇源米业以自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抵押借款余额4,000.00万元。
注9: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与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不确定数量的玉米、稻谷、大豆等饲料原料,本公司对东方粮油全部交易项下向上述公司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债权发生期限为2020年7月14日起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时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应付账款余额为零。
注10: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版块相关子公司与民生电商相关子公司(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采购包括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品种,本公司对东方粮油等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的履约提供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方粮油等公司预付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4,290.00万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 |
2020/9/24 |
2021/9/23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4/26 |
2021/4/15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19/10/15 |
2021/10/15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 |
2020/9/11 |
2022/9/6 |
否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260,000.00 |
2018/7/11 |
2021/7/9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52,500.00 |
2020/2/24 |
2022/2/24 |
否 |
合计 |
537,500.00 |
|
|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关联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最高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 海支行、东方瑞祥(北京)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11,680.00 |
2014/4/30 |
2024/5/13 |
否 |
196,000.00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5,300.00 |
2020/8/6 |
2021/8/6 |
否 |
5,300.00 |
合计 |
|
216,980.00 |
|
|
|
201,300.00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31.20 |
1179.8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托管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其他资产托管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94.34 |
协议价 |
合计 |
|
|
94.34 |
|
(2)股份转让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股权转让 |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17,260.35 |
|
协议价 |
合计 |
|
17,260.35 |
|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7.58 |
2.58 |
633.29 |
9.48 |
应收账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15 |
0.05 |
2.58 |
0.03 |
应收账款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4.14 |
0.04 |
应收账款 |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 |
4.72 |
0.05 |
|
|
应收账款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0.03 |
|
应收账款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
|
0.24 |
|
预付账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33.64 |
|
2,099.40 |
|
预付账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66.42 |
|
715.23 |
|
预付账款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373.16 |
|
70.62 |
|
预付账款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95.3 |
|
16.05 |
|
预付账款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4,290.00 |
|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5,717.77 |
|
292,456.74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6,405.67 |
|
268,223.78 |
|
其他应收款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 |
0.1 |
2 |
0.01 |
其他应收款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
|
1,361.35 |
425.74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
2.44 |
0.37 |
|
|
|
分公司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 |
3 |
0.02 |
|
|
其他流动资产 |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700.00 |
57.00 |
|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67 |
662.05 |
其他应付款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70.17 |
460.05 |
其他应付款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43 |
其他应付款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50 |
其他应付款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2.43 |
2.43 |
其他应付款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500.7 |
518.93 |
其他应付款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56 |
4.56 |
其他应付款 |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103.86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2.19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7,55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未到期应付利 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9.25 |
440.34 |
预收账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4 |
|
预收账款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1.49 |
1.49 |
预收账款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286.43 |
317.39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
3.96 |
0.96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42 |
4.05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8.07 |
5.43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72 |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1 |
|
合同负债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0.25 |
|
合同负债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2.25 |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2.67 |
3.79 |
合同负债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56 |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88 |
|
合同负债 |
联合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0.14 |
|
合同负债 |
北京京津晨阳贸易有限公司 |
0.11 |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1 |
|
合同负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0.06 |
|
合同负债 |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 |
|
18.69 |
合同负债 |
联合石油天然气(盘锦)有限公司 |
0.61 |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与关联方相关的承诺事项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存款及取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存款利率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结算和存款 |
|
5,535,850.16 |
7,577,804.62 |
资金结算和取款 |
|
5,421,384.53 |
7,579,128.99 |
利息收入 |
注 |
12,537.81 |
8,616.78 |
注: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向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贷款利率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借款 |
注 |
98,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注 |
16,410.26 |
14,459.5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费用 |
注 |
5,907.70 |
5,542.47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 |
|
|
5,000.00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贴现票据借款 |
|
146,750.00 |
93,300.00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票据贴现息 |
|
4,485.57 |
3,218.33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利息 |
|
|
148.24 |
注:民生银行为本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区间内,融资费用主要为资金监管费、托管费以及保函手续费等。
关联方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流入金额 |
流出资金 |
备注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600.00 |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4,764.39 |
5,000.00 |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 公司 |
2,750.00 |
|
|
合计 |
42,114.39 |
5,000.00 |
|
本公司应收关联存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银行存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95,755.37 |
|
181,289.74 |
|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6,750.00 |
93,3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3,500.00 |
258,500.00 |
长期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7,500.00 |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8,645,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 剩余期限 |
4.59元/股,剩余期限详见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 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年3月20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5980万份股票期权。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由4.61元/股调整为4.59元/股。
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回购,实际回购股份55,42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主要包括:
(1)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 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4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60%
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145.54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50,343.39万元(2017年度为56,488.93万元),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定,故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股份支付无修改、终止事项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质押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抵押、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1) 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合称“中
国人寿”)、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1400000069791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保函担保金额为211,680.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与保函敞口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纳入保函项下监管账户内资金补足。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4月15日,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2020年7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再次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196,000.00万元。
(2) 2016年8月31日,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
币91,402.45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31日,商业投资承诺以约定的金额到期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年6月12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2020年再次签订投资补充协议,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6月15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商业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开东方116,000万元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本笔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同时为该业务连带责任保证,另外东方有限在2018年6月12日签订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91,402.45万元。
(3) 2016年10月,为获取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
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2笔150,000.00万元共计300,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每笔业务均质押了瑞祥投资持有的国际会展25,000万元的股权。2017年8月16日,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其持有的盛通地产6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9年8月5日,公司联营企业盛通地产将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2018年2月13日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翔地产”)将其持有的滨湖恒兴4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8年11月20日,大成饭店将其自有的不动产以第二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另外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76,000.00万元。
(4)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
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金绿峰工贸有限公司往来款5,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往来款余额为5,300.00万元。
(5) 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借款9,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12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9,500.00万元。
(6)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78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1,69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0,290.00万元。
(7)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500万无限售流通股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9,000.00万元。
(8)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10,700万无限售流通股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6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60,000.00万元。
(9)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600万无限售流通股等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10)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锦州港12,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货币资金18,66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37,324.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7,324.00万元。
(11)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8,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8,000.00万元,其中:8,700.9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16日;4,590.4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16日;14,708.7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16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4,892.00万元。
(12)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6,64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10,000.00万元保证担保,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16,6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9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质押融资余额为6,640.00万元,保证融资余额为9,960.00万元。
(13)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4,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肇源米业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以及本公司提供4,000.00万元担保,向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融资额度8,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3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抵押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质押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14) 公司以持有的财务公司90,000万股股权以及自用货币资金11,801.09万元作为质押物,商业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开东方274,400万元股权作为质押物,大成饭店以其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作为抵押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及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保证人,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12,500.00万元。其中:16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7月11日至2021年7月9日;54,5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9月4日至2021年7月9日;45,5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2年11月11日;52,5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抵押借款余额为213,100.00万元,质押借款余额为45,5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52,400.00万元。
(15) 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18,4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16) 公司以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A0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借款80,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68,000.00万元。
(17)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6,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7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9,200.00万元。
(18)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0,056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4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5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44,900.00万元。
(19)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824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5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5,000.00万元。
(20)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6,3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1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21)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3,26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0.00万元,授信区间为2020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6日,本期借入28,690.00万元,其中:19,6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6日;9,09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2年9月6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8,102.00万元。
(22)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5,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8,8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6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8,700.00万元。
(23)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0,52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北金所申请债权融资计划100,000.00万元,其中5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5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3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债券融资计划本金余额为100,000.00万元。
(24)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7,223.948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的资金67,000.00万元及对应的未到期应收利息作为保证金,在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额度206,249.00万元,其中:9,89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9,89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9,89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2月2日至2022年2月1日;16,809.00万元,期限为2019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19,77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1日;2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4,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11,4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4日;29,8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8日;11,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6日;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9日;19,8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9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9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96,249.00万元。
(25) 公司子公司五常米业以自有房屋建筑物为五常高科提供担保,五常高科因起诉五常市隆达谷物有限公司等公司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五常米业以其房屋建筑提供担保。
2. 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所有已认缴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单位 |
被认缴单位 |
认缴金额 |
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 |
截止报告日已出资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736,000.00 |
2012/12/13 |
729,186.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7/5/25 |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2/9 |
|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 |
美高美(杭州)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019/9/29 |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 |
2014/4/21 |
200,000.00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2016/2/5 |
|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 |
2019/2/26 |
|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2014/4/21 |
4,000.00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12/3 |
300.00 |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7/11/24 |
2,000.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6/11/11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5/14 |
270.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11/23 |
1,250.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2,350.00 |
2020/1/22 |
940.00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7/9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2/11/27 |
1,000.0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5/8/26 |
101.27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8/8/24 |
17,815.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76,500.00 |
2017/11/24 |
22,510.10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6/8/3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8/3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6/8/4 |
|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10/27 |
|
3.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约定资本支出
截至2020年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的约定资本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建安合同 |
27,865.92 |
合计 |
27,865.92 |
4.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钓鱼台美高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侵权合同纠纷
钓鱼台美高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钓鱼台美高梅”或“原告”)于2020年11月对东方美高美(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东方美高美(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国开东方(以下简称“被告三”)、国际会展(以下简称“被告四”)、深圳美高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五”)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依法先行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停止侵权行为;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原告就被告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诉讼等合理支出费用人民币20万元。4、诉讼费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承担。被告一与被告二分别是酒店经营方、管理方;被告三、被告四是酒店的业主方。被告四与被告五合作,未经原告许可,在酒店经营中持续使用与美高梅集团近似的标识,且进行与美高梅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的虚假和欺骗性宣传。被告五的行为共同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违反了《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目前已司法冻结被告四账户,冻结账户金额为0.85万元。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3.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
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兰西海丰粮食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9/9 |
2021/9/8 |
否 |
1,000.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1) |
75,000.00 |
2020/5/12 |
2023/5/11 |
否 |
72,000.00 |
合计 |
|
76,000.00 |
|
|
|
73,000.00 |
注1:为项目开发融资需要,杭州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轩湖”)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7.5亿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担保方式包括杭州轩湖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开湖”)以其持有杭州轩湖100%股权作为质押物,以及公司为杭州轩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11月16日,公司子公司滨湖城镇拟将其持有的杭州南游100%股权转让给西安远泓盛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盛融”)。鉴于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杭州轩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杭州轩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转为对外担保,为使相关股权转让交易顺利进行和杭州轩湖项目开发稳步推进,公司继续为杭州轩湖在江苏银行杭州分行项目开发贷款人民币7.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40,984.00万元。
4.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 |
收款人 |
金额 |
出票日期 |
到期日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7,600.00 |
2020/02/18 |
2021/02/17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02/28 |
2021/02/27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0/10/26 |
2021/10/25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03/25 |
2021/03/25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200.00 |
2020/01/09 |
2021/01/08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00.00 |
2020/01/09 |
2021/01/08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7,600.00 |
2020/02/21 |
2021/02/2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100.00 |
2020/02/28 |
2021/02/27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0/07/23 |
2021/07/23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2,700.00 |
2020/09/24 |
2021/09/23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0/10/23 |
2021/10/22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6,100.00 |
2020/10/27 |
2021/10/26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11/23 |
2021/11/22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9,250.00 |
2020/12/24 |
2021/12/23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100.00 |
2020/11/24 |
2021/11/23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7,500.00 |
2020/02/20 |
2021/02/19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5,100.00 |
2020/02/28 |
2021/02/27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09/24 |
2021/09/23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0/10/23 |
2021/10/22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6,100.00 |
2020/10/27 |
2021/10/26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0/12/25 |
2021/12/24 |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0/10/23 |
2021/10/22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7,500.00 |
2020/09/24 |
2021/09/23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7,100.00 |
2020/10/23 |
2021/10/22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7,600.00 |
2020/02/19 |
2021/02/18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02/28 |
2021/02/27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6,100.00 |
2020/10/26 |
2021/10/25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0/12/25 |
2021/12/24 |
合计 |
|
164,750.00 |
|
|
5. 开出保函、信用证
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1400000069791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保函担保金额为211,680.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与保函敞口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纳入保函项下监管账户内资金补足。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4月15日,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瑞祥投资以其持有的腾实地产100%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2020年7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再次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196,000.00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会计政 策变更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
|
高级管 理人员 变更 |
2021年2月公司原总裁方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方灏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方灏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将接受聘任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有限总裁职务。 2021年2月公司原副总裁张明根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张明根先生将接受聘任担任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总裁职 |
|
|
|
务。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
|
子公司 开展农 产品供 应链融 资业务 暨对外 担保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米业、肇源米业、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等拟继续与粮食采购业务上游客户、以及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市道里支行等相关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合作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采购方与上游客户签订粮食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合同获得实物资产所有权。由于采购合同约定货款支付存在一定的账期,为加快上游客户资金结算周转,拟由合作银行根据采购合同对上游客户提供融资,公司为上游客户相关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限额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为上游客户提供担保累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以相关粮食采购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限。 |
|
|
互保额 度内新 增为控 股股东 提供的 担保 |
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3月公司同意为控股股东东方有限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2.8亿流动资金贷款和3亿国内信用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担保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8亿元。其中,东方有限2.8亿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3月4日,3亿国内信用证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5日。担保生效日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日期为准。 2021年3月10日,东方有限在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5亿元综合授信完成授信续期,授信期限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 |
|
|
使用闲 置募集 资金临 时补充 流动资 金 |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2,889.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要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
|
|
子公司 转让下 属项目 公司股 权及债 权的进 展 |
2020年11月16日,东方集团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下属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全资子公司滨湖城镇将其持有的杭州南游100%股权转让给远泓盛融。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杭州南游100%股权转让具体支付安排为:远泓盛融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包括:(1)向滨湖城镇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款3,375.95万元;(2)用于偿还欠国开东方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全部应付未付借款利息的9,624.05万元;(3)用于偿还欠国开东方按照本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提供的阶段性借款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12月3日,国开东方及滨湖城镇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人民币23,000万元,以及杭州轩湖支付国开东方1亿元阶段性借款的利息人民币22.22万元。 |
|
|
|
截止2021年3月26日,国开东方已收到杭州轩湖偿付的债权本金和全部利息共计人民币10,555.66万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0,169.50万元,累计利息人民币386.16万元,杭州轩湖已按照约定时点完成全部债权本金和利息的偿付。 |
|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1) 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2) 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五个报告分部: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其他分部。大米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水稻加工及大米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菜籽加工及菜籽油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产品之外的农产品销售。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二级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其他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业务分部之外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大米加工销售 |
油脂加工销售 |
其他农产品销售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366,272.73 |
409,166.68 |
1,160,953.11 |
3,519.72 |
32,562.28 |
426,332.03 |
1,546,142.4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81,036.16 |
357,679.18 |
899,142.12 |
3,519.72 |
4,765.31 |
|
1,546,142.49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85,236.57 |
51,487.50 |
261,810.99 |
|
27,796.97 |
426,332.03 |
|
二.营业费用 |
373,926.21 |
394,298.62 |
1,156,852.16 |
42,273.90 |
82,713.10 |
417,886.58 |
1,632,177.41 |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1,775.54 |
94,793.23 |
|
93,017.69 |
资产减值损失 |
|
-147.05 |
|
-364.31 |
|
|
-511.36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4,332.08 |
328.55 |
180.21 |
1,208.99 |
632.33 |
-1,052.27 |
7,734.43 |
三.利润总额 |
-7,755.37 |
17,710.05 |
1,894.47 |
-38,262.45 |
36,806.91 |
-18,401.67 |
28,795.28 |
四.所得税费用 |
34.03 |
614.83 |
135.93 |
1,440.83 |
3,162.56 |
-53.82 |
5,442.00 |
五.净利润 |
-7,789.40 |
17,095.22 |
1,758.54 |
-39,703.28 |
33,644.35 |
-18,347.85 |
23,353.28 |
六.资产总额 |
313,001.98 |
149,727.24 |
829,489.67 |
1,625,136.46 |
4,900,825.33 |
3,128,601.50 |
4,689,579.18 |
七.负债总额 |
281,367.50 |
122,940.64 |
626,908.63 |
1,361,216.48 |
1,299,857.04 |
1,140,857.06 |
2,551,433.23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
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7,54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7,512,865.82 |
12,456,225.51 |
合计 |
7,512,865.82 |
19,998,225.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7,542,000.00 |
合计 |
0 |
7,542,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126,983.13 |
1至2年 |
419,281.40 |
2至3年 |
|
3至4年 |
180.00 |
4至5年 |
22,001.70 |
5年以上 |
56,129,526.66 |
减:坏账准备 |
-56,185,107.07 |
合计 |
7,512,865.8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608,233.57 |
925,291.60 |
往来款 |
60,487,372.58 |
66,606,011.24 |
其他 |
2,163,589.54 |
809,491.68 |
保证金 |
438,777.20 |
2,344,641.60 |
合计 |
63,697,972.89 |
70,685,436.12 |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57,918,826.16 |
310,384.45 |
58,229,210.61 |
2020年1月1日余额 在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
-2,044,103.54 |
|
-2,044,103.54 |
本期转回 |
|
|
|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余 额 |
|
55,874,722.62 |
310,384.45 |
56,185,107.0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 应收款 |
310,384.45 |
|
|
|
|
310,384.45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 他应收款 |
|
|
|
|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
57,918,826.16 |
-2,044,103.54 |
|
|
|
55,874,722.62 |
合计 |
58,229,210.61 |
-2,044,103.54 |
|
|
|
56,185,107.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香港天龙控股 公司 |
往来款 |
55,601,266.33 |
5年以上 |
87.29 |
55,601,266.33 |
北京沣融财富 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
往来款 |
4,660,209.44 |
1年以内 |
7.32 |
23,301.05 |
杭州民新万投 投资合伙企业 |
其他 |
1,989,009.46 |
1年以内 |
3.12 |
9,945.05 |
第一太平戴维 斯物业顾问(北 京)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19,281.40 |
1-2年 |
0.66 |
20,964.07 |
赵雪松 |
备用金 |
300,498.20 |
5年以上 |
0.47 |
300,498.20 |
合计 |
|
62,970,264.83 |
|
98.86 |
55,955,974.70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 资 |
10,358,467,374.34 |
|
10,358,467,374.34 |
10,466,008,723.88 |
|
10,466,008,723.88 |
对联营、合营 企业投资 |
15,639,611,000.77 |
|
15,639,611,000.77 |
15,300,023,917.66 |
|
15,300,023,917.66 |
合计 |
25,998,078,375.11 |
|
25,998,078,375.11 |
25,766,032,641.54 |
|
25,766,032,641.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东方集团商业 投资有限公司 |
7,291,523,100.00 |
|
|
7,291,523,100.00 |
|
|
东方粮仓有限 公司 |
900,000,000.00 |
|
|
900,000,000.00 |
|
|
西藏鸿烨投资 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
|
700,000,000.00 |
|
|
东方粮仓五常 稻谷产业有限 公司 |
75,341,502.66 |
|
75,341,502.66 |
|
|
|
北京东方天缘 粮油营销有限 公司 |
31,613,536.16 |
|
31,613,536.16 |
|
|
|
东方粮仓五常 |
113,745,423.32 |
|
113,745,423.32 |
|
|
|
农业高科技示 范园区有限公 司 |
|
|
|
|
|
|
黑龙江东方大 厦管理有限公 司 |
6,225.86 |
|
|
6,225.86 |
|
|
东方集团香港 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
922,993,350.73 |
|
|
922,993,350.73 |
|
|
东方粮仓种业 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3,069,646.15 |
|
3,069,646.15 |
|
|
|
金联合众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
200,000,000.00 |
|
|
金联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 |
225,101,000.00 |
|
|
225,101,000.00 |
|
|
金联云通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 |
|
118,843,697.75 |
|
118,843,697.75 |
|
|
股权激励 |
2,614,939.00 |
|
2,614,939.00 |
|
|
|
合计 |
10,466,008,723.88 |
118,843,697.75 |
226,385,047.29 |
10,358,467,374.34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
945,556,503.19 |
|
|
12,892,529.35 |
-1,007,070.24 |
|
|
|
|
957,441,962.30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 |
1,002,738,776.65 |
|
|
28,781,495.32 |
-1,718,002.36 |
1,753,551.62 |
6,163,560.02 |
|
|
1,025,392,261.2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13,230,170,419.91 |
|
|
905,574,895.79 |
-119,174,718.32 |
-147,020.00 |
473,643,335.51 |
|
|
13,542,780,241.87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 司 |
|
|
|
|
|
|
|
|
|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1,558,217.91 |
|
|
-12,530.88 |
-7,549,151.64 |
|
|
|
|
113,996,535.39 |
|
小计 |
15,300,023,917.66 |
|
|
947,236,389.58 |
-129,448,942.56 |
1,606,531.62 |
479,806,895.53 |
|
|
15,639,611,000.77 |
|
合计 |
15,300,023,917.66 |
|
|
947,236,389.58 |
-129,448,942.56 |
1,606,531.62 |
479,806,895.53 |
|
|
15,639,611,000.77 |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委托经营收入 |
1,415,094.32 |
0 |
943,396.23 |
0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270,182,728.99 |
0 |
280,025,658.50 |
0 |
其他业务 |
188,679.25 |
0 |
|
0 |
合计 |
271,786,502.56 |
0 |
280,969,054.73 |
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47,236,389.58 |
1,596,843,403.3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5,427,732.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1,075.17 |
8,614.2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896,826.98 |
767,839.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 入 |
|
18,403.11 |
其他 |
8,530,754.78 |
12,358,856.27 |
合计 |
786,287,314.48 |
1,609,997,116.74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2,279.2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348,496.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131,630.1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703,873.2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082,904.27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
189,554,960.6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92,241.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287.52 |
|
所得税影响额 |
-41,921,397.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5,785,943.58 |
|
合计 |
178,993,849.54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 |
0.0657 |
0.06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29 |
0.0168 |
0.016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二)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文本。 |
备查文件目录 |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原件。 |
董事长:孙明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