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1-026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石化机械 |
股票代码 |
000852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周秀峰 |
周艳霞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董事会办公室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12层董事会办公室 |
传真 |
027-52306868 |
027-52306868 |
电话 |
027-63496803 |
027-63496803 |
电子信箱 |
security.oset@sinopec.com |
security.oset@sinopec.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业务情况
本公司属于油气装备及工具制造、服务行业,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开采机械设备、钻头钻具以及油气钢管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租赁,油气钻采设备检测服务等,主导产品涵盖石油工程、油气开发、油气集输三大领域,覆盖陆地和海洋油气田,具体包括钻头钻具、钻井装备、固井装备、高压管汇、压裂装备、修井装备、特种作业装备、完井工具、油气集输钢管、天然气压缩机、井口及地面装置、环保装备等。
油气钻采装备、钻头钻具、井下工具,主要用于油气勘探开发工程作业;海洋工程装备主要用于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采、储运等工程作业;油气集输钢管主要用于输送石油、成品油、天然气,也可用于城市管网建设;天然气压缩机主要用于地穴等储气库注气、试气试采气回收、井口气收集处理等;一体化解决方案主要为石油工程作业提供融合装备、工具、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努力打造研发、制造、服务一体化优势,为油气勘探开发提供优良装备和优质服务。在主导产品方面,公司钻头钻具、井下作业工具、固井压裂装备、修井装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压缩机、钢管等油气集输装备为国内领先水平,钻井装备处于国内第一方阵。在核心制造方面,公司立足自主制造,建成了钻头钻具、钻机、固井压裂设备、钢管等16条生产线,拥有6000hp泵试验中心、油气钻探重点实验室等7个专业实验室和国家油气钻采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了API、GOST、CE等国际认证,建立了完整可靠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制造能力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营销服务方面,公司形成了国内相对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随着国内油服公司持续推进轻资产运营,部分石油装备需求由投资转向租赁。为了响应市场需求,公司在确保风险可控、有所收益的原则上,开展了钻采设备、压缩机和压裂装备的租赁业务。
公司是中国石油机械的先行者,是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技术先导型油气装备制造及服务企业。
(2)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属于油气装备及工具的制造、服务行业。油气钻采设备行业具有客户群集中度高、准入门槛高,需求个性化程度高等特点,全球仅有20多个国家能够制造石油钻采设备。其中又以美国、中国等少数国家产品竞争力较强,我国石油石化装备制造在行业中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公司是国内仅有几家能提供大型石油石化项目成套设备的企业之一,具备较为突出的制造优势、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公司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油气开采和集输,因此,油气行业的景气程度直接关系到公司发展。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原油需求疲软,国际油价同比大幅下跌,国际石油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持续削减上游勘探开发投资,油气装备行业海外发展严重受阻。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我国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 举全行业之力推动油气增储上产,油气生产指标持续向好,全年原油产量实现硬稳定,天然气产销创历史新高;三大石油公司扎实推进七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上游勘探开发投资保持增长;公司全力投入“三北一川”地区“四提”工程,扎实推进地面工程“五化”工作,屡创提速提效纪录,为保障高效勘探、效益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长远来看,到2035年,化石能源仍是为世界经济提供动力的主导能源,油气需求仍将持续增长,但国际单边主义、地缘政治争端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国际事件,使得上游行业发展可能出现波动性,进而对公司所在行业造成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6,213,351,762.51 |
6,588,352,169.84 |
-5.69% |
4,918,851,756.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21,321.37 |
24,947,334.64 |
-71.45% |
13,535,35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581,656.94 |
-63,156,746.14 |
35.74% |
-100,020,200.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111,219.13 |
-638,968,772.40 |
135.23% |
-293,654,221.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2 |
0.0321 |
-71.34% |
0.01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92 |
0.0321 |
-71.34% |
0.01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9% |
1.40% |
-1.01% |
0.77%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总资产 |
8,204,689,194.21 |
8,853,956,069.09 |
-7.33% |
7,836,652,66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09,483,063.29 |
1,799,138,382.22 |
0.57% |
1,774,313,781.29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266,737,054.58 |
1,829,916,813.09 |
1,479,849,734.05 |
1,636,848,160.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26,149.16 |
15,335,119.31 |
4,425,284.88 |
1,587,06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269,121.47 |
9,266,866.76 |
-1,352,431.20 |
-34,226,971.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693,623.78 |
-251,709,928.69 |
-121,138,565.73 |
475,266,089.7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32,3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71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8.74% |
456,756,300 |
0 |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6% |
11,358,450 |
0 |
|
|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 穗通15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37% |
10,653,617 |
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国有法人 |
0.71% |
5,547,932 |
0 |
|
|
管予菲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434,525 |
0 |
|
|
朱林英 |
境内自然人 |
0.30% |
2,363,100 |
0 |
|
|
陆昌议 |
境内自然人 |
0.29% |
2,227,800 |
0 |
|
|
张立好 |
境内自然人 |
0.29% |
2,220,030 |
0 |
|
|
袁长海 |
境内自然人 |
0.26% |
2,050,780 |
0 |
|
|
苑临轩 |
境内自然人 |
0.26% |
2,000,0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仅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公司位列前十名的其他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管予菲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34525.00股,袁长海通过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42680.00股,苑临轩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00000.00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黑天鹅”和油价暴跌带来的“市场寒冬”,公司积极开展“百日攻坚创效”“持续攻坚创效”行动,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2.1亿元,利润总额4872万元。
(一)2020年主要工作亮点
1、市场开发稳中有进。
2020全年新增订货63.4亿元,保持了市场稳定。产品营销全力稳存量、找增量。先后拿到中石油压裂车、中海油海洋修井机、中原沙特项目钻机等重点订单;压缩机以综合排名第一的成绩,中标南川、涪陵、顺北、江汉盐穴地库等压缩机项目。服务业务实现新突破、快发展,钻头钻具一体化服务在塔里木油田形成了首个亿元级规模市场,运维服务新增订单过亿元,泵送服务在油田全面推广,世纪派创取得“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发展不断提速;海外市场积极打基础、抓机遇,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利用邮件、电话,落实现有订单,精心准备重点项目投标,先后取得印尼修井机、沙特输水管线等项目订单,守住了海外业务“基本盘”。
2、科技创新和科技攻关步伐加快,形成多项绿色化、智能化产品。
(1)产品技术迭代升级,产品性能大幅提升。主导产品成功实现电动化升级,依托国家“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成功研制5000型成套电动压裂装置等10项标志性装备与工具,形成“井工厂”压裂等8项工程技术,支撑了“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 压裂装备创造压裂提产降本记录23项;自主研制的世界首台陆地电动固井车打破国外技术垄断,有力支撑页岩气规模经济开发;9000米电动钻机经专家组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PDC钻头累计创各项纪录200余项,混合钻头平均使用寿命同比提升30%,持续保持市场领先;高端金刚石钻头、混合钻头刷新单只钻头一次入井最长进尺纪录;世纪派创公司取得“国家计量认证”资质,4500千瓦储气库压缩机被认定为武汉市创新产品;3台大型天然气压缩机组在雅克拉集气站连续平稳运行15年,受到用户好评。SOFELink 平台在压缩机远程监控上实现应用拓展。
(2)绿色装备快速突破。实施“绿色低碳”战略,开发的二氧化碳压缩机,较好地满足了油田绿色驱油、化工等产业的二氧化碳增压、储存、运输需要。CO2干法压裂装备技术研究及关键装置等49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快速推进。环保装备油基泥浆无害化处理装置向海洋油气田批量供货。
3、深化改革稳步推进。
公司以“双百行动”为契机,以契约化管理为突破口,持续优化“硬约束、强激励”机制, 2020年,公司率先在职能部门推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竞争性选拔35人,形成示范效应。公开选聘经营团队,实施契约化管理。通过持续推进竞争性选拔和契约化管理,基本构建了上岗靠竞争、任职凭能力、进步靠业绩的良好氛围和用人机制。建立以岗位价值、员工素质能力为基础的基本薪酬分配体系。加强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紧密联动,调整薪酬结构,将100%绩效工资与考核联动挂钩,坚定按岗位价值、个人能力、业绩表现付薪。
2020年,公司积极拓展新兴产业,切入氢能装备领域,开展加氢站压缩机等关键装备技术研发。钻屑废弃物正压输送装置随南海9号平台到俄罗斯北极圈海域作业,完成了工业试验,环保效果显著;油基钻屑处理装备在中海油WZ12-2B平台完成了工业试验,使用效果良好。
(二)海外业务情况
2020年,公司按照“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要求组建和发展国际事业公司,对标国内优秀国贸企业,推动营销人员及业务板块融合,克服新冠疫情、低油价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和美国对相关国家制裁的影响,国际业务各项经营指标稳步发展。
公司围绕美国、中东、俄罗斯和东南亚等重点市场,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订单转化,钻修机在俄罗斯、东南亚及中东市场相继取得规模订单,钢管产品在中东和东南亚取得市场新业绩,钻头钻具努力克服市场环境不利影响实现7400万元订货,公司海外业务在疫情和低油价下维持稳定。2020年,公司海外业务累计新增订货5.86亿元人民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石油机械设备 |
3,509,764,390.34 |
867,944,024.10 |
24.73% |
20.06% |
8.05% |
-2.75% |
钻头及钻具 |
843,098,191.50 |
222,190,813.39 |
26.35% |
1.10% |
4.22% |
0.79% |
油气钢管 |
1,416,874,063.32 |
86,055,658.66 |
6.07% |
-36.29% |
-51.12% |
-1.84% |
其他 |
443,615,117.35 |
69,950,878.54 |
15.77% |
-26.95% |
-31.40% |
-1.02% |
合计 |
6,213,351,762.51 |
1,246,141,374.69 |
20.06% |
-5.69% |
-3.74% |
0.41%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将应收账款重分类至 合同资产,将预收款项 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 其他流动负债。 |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生效 |
应收账款 |
-93,627,152.91 |
-22,745,631.56 |
合同资产 |
93,627,152.91 |
22,745,631.56 |
预收款项 |
-317,966,940.31 |
-85,737,792.83 |
合同负债 |
299,109,041.06 |
77,129,900.03 |
其他流动负债 |
18,857,899.25 |
8,607,892.80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应收账款 |
-85,008,703.56 |
-43,318,549.50 |
合同资产 |
85,008,703.56 |
43,318,549.50 |
预收款项 |
-311,243,860.65 |
-147,063,534.96 |
合同负债 |
280,787,293.19 |
131,463,739.44 |
其他流动负债 |
30,456,567.46 |
15,599,795.52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营业成本 |
74,342,961.11 |
30,307,644.52 |
销售费用 |
-74,342,961.11 |
-30,307,644.52 |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A.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B.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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