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先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丽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顺酐装置开工不顺利的风险。顺酐装置预计将在2021年二季度末投料试生产,但在试生产前,还需要取得安全试生产许可证,存在取证不顺利的风险;新装置首次开工,会存在无法预计的问题,可能会导致产出合格品的时间不及预期。 2、丁酮项目、PBAT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丁酮项目虽已取得项目用地,但仍需要取得环评批复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才可以正式全面动工建设,项目存在取证不顺利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PBAT项目虽已取得项目用地和部分单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同样需要取得环评批复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才可以正式全面动工建设,项目存在取证不顺利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3、产品市场变化的风险。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涉及产品,均是基于历史市场数据进行评估,但市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各产品在未来存在市场显著变化导致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 4、规划项目面临政策变化、土地无法落实等方面的风险。公司于2020年11月与惠东县人民政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管委会签订了《宇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涉及多个规划项目,但规划项目的土地还有待落实;倘若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规划项目也存在无法建设的风险。 5、安全、环保方面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主要从事LPG深加工有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较高,采用密闭、连续生产方式,如出现意外事故造成装置停车,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安全生产视为重中之重,建立了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三位一体的HSE管理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制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硬件投入。目前已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最主要污染物废硫酸单独投资建立了废酸处理与回收利用装置,且每年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要求持续进行环保投入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故障、物品保管、生产操作不当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使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安全风险和环保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3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以液化石油气(LPG)为原料的深加工有机化工产品的工艺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以LPG中的碳四(C4)组分为原料生产的异辛烷和MTBE,用丙烯为原料生产少量的异丙醇和乙酸甲酯产品,并对外销售LPG加工余料、戊烷发泡剂等副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原料碳四的深度加工,转化成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基本形成正丁烯、异丁烯、正丁烷和异丁烷等碳四组分综合、充分利用能力。同时也在开展碳三产业链的布局,逐步建设投产相关产品。 随着行业发展及国家政策变化,管理层持续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并加快现有产业链新旧动能转换。公司募投项目,控股子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的15万吨/年顺酐项目已经进入建设尾声,将在2021年投产,为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也开始涉足碳四产业链中顺酐的下游行业,决定投资6万吨/年PBAT项目,由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并于2020年12月28日开工。此外,公司也继续布局和加强碳三产业链,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5万吨/年丙酮加氢制异丙醇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具备投产条件。公司也决定继续延伸以乙酸仲丁酯为中间体的丁烯产业链,建设10万吨/年丁酮联产13万吨/年乙酸乙酯项目。 (一)产品线介绍 (二)主要产品及行业发展情况 1、异辛烷 异辛烷是辛烷的一种同分异构体,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易燃、易挥发,具有含硫量低、辛烷值高、燃烧热值高等优点。 工业异辛烷又称烷基化油,其辛烷值介于93至97之间,具有不含芳烃和烯烃、硫含量低、辛烷值高、敏感度好、蒸汽压低等优良特性,是清洁环保汽油的优质组分。随着全球汽油标准的逐渐提高,对汽油中烯烃及硫含量要求越来越严格,异辛烷的优势日益突出,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高标号、高标准的清洁汽油中。近几年,我国车用汽油国六A标准、国六B标准逐渐实施,限制了汽油组分中硫、烯烃、芳烃的含量,由此造成了汽油辛烷值降低的问题。异辛烷作为汽油组分在提高汽油辛烷值的同时,还具有清洁环保的特性,对环境的污染性较小,是十分理想的汽油添加剂,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全国范围内,近年异辛烷有较大产能的投产,竞争强度在加剧。但公司所在的华南市场近两年没有商品可售的异辛烷装置投产,且公司异辛烷的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生产成本相比其他竞争对手有优势。公司的异辛烷装置初始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目前正在进行扩建,扩建后生产规模将达到30万吨/年,将成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异辛烷生产装置。 2、MTBE MTBE即甲基叔丁基醚,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易燃、易爆、易挥发,与醇、醚、脂肪烃、芳烃、卤化溶剂等完全互溶,微溶于水。 MTBE最主要的用途是作为成品汽油生产原料,占MTBE总需求量的90%以上;此外,MTBE还可应用于精细化工领域和医药领域。MTBE主要下游产业链如下: 由于乙醇汽油政策的落实有一定程度的条件欠缺,因此其对MTBE使用影响不及预期,全国范围内近两年MTBE的消费量未见明显下降。2020年,公司的MTBE产能在华南地区居于首位,华南的市场占有率较高,超过20%。 3、异丙醇 异丙醇即2-丙醇,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一定毒性,易燃、易爆、易挥发,与醇、醚、脂肪烃、芳烃、卤化溶剂等完全互溶,微溶于水。主要用于制药、化妆品、塑料、香料、涂料等。异丙醇可作为消毒液应用于健康领域,在2020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异丙醇溶液作为消毒液的使用量大幅增加。 公司已经拥有4万吨/年的2-丙醇生产装置,并已完成5万吨/年的丙酮加氢制异丙醇的生产装置建设。目前是华南地区产能最大的异丙醇生产企业。 4、乙酸仲丁酯及衍生品 乙酸仲丁酯,又称醋酸仲丁酯,简称SBAC,常温下为无色、易燃、带有水果香味的液体,与其他同分异构体的性能相似,对多种合成树脂及天然树脂具有优良的溶解能力。工业上常被用于涂料溶剂、香精香料等。 SBAC用途非常广泛,可作为涂料溶剂,用于制造硝基纤维素漆、丙烯酸漆、聚氨酯漆等溶剂。还可用作香精香料、药物吸收香料香精组分、萃取剂组分、金属洗涤剂组分、汽油添加剂等。 5、新材料 新材料业务主要以公司正在建设的15万吨/年顺酐装置和6万吨/年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装置为主。 顺酐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和新材料的原料,主要用于生产不饱和聚酯树脂、γ-丁内酯、1,4-丁二醇、富马酸、润滑油添加剂、农用化学品、涂料、耐热苯乙烯树脂等近百种下游有机中间体和材料产品。其中以顺酐为原料,生产的1,4-丁二醇还可以作为可降解塑料PBAT的原料。公司在建设的15万吨/年顺酐装置,采用正丁烷氧化工艺,是全球单套产能规模最大的装置。在产出顺酐的同时还能产出大量蒸汽,供公司其他装置使用。随着国内顺酐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且下游市场的增长,顺酐的市场也在快速增长。 PBAT是热塑性生物可降解塑料,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冲击性能;此外,还具有优良的生物降解性,是生物降解塑料研究中非常活跃和市场应用最好降解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全降解包装用薄膜;全降解包装袋,包括购物袋,连卷垃圾袋,宠物粪便袋,电子产品包装袋,食品包装袋,地膜等等。随着国家和地方禁塑令及限塑令的落实,PBAT的市场将快速增长。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采购的物资主要为LPG、甲醇、乙酸等原材料,采购业务由经营部负责实施。公司依据《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对采购的管理职责、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等进行规范。公司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及辅料的采购计划;经营部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签订采购合同,进行采购;质检化验部门进行到货原材料的化验;储运部完成原材料的入库。公司已经建立了主要原材料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经营资质、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对于新供应商,需要在OA系统中提交《供应商信息调查表》、《供应商申报表》等文件,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交易。供应商管理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公司原材料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了公司采购业务的科学、高效运行。 2、生产模式 公司属于高技术的液化气深加工企业,主要产品生产均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 公司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每月计划发展部、经营部、生产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共同制定下月生产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下发生产部进行具体生产。生产过程中,结合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等变化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以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各项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班组及生产管理各职能部门能够各自履行其责,保证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包括:《生产考核细则》《生产现场管理制度》《装置开、停工方案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操作室管理办法》《能源管理制度》《巡检挂牌实施细则》等。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异辛烷、MTBE和异丙醇,同时对外销售液化石油气加工余气。公司产品销售工作由经营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制定统一的《销售管理制度》,构建了完善的销售管理与内控体系。公司采用直销方式面向油品和化工产品生产商与流通企业开展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大部分产品销往华南市场,另有部分产品面向华东和华中等地区客户进行销售,同时有部分MTBE产品出口至东南亚等地区。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工作,编制了技术激励性制度文件,鼓励技术研发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取得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此外,公司的异辛烷、MTBE、SBAC等主要产品,均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的10万吨/年SBAC工业化生产技术,获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惠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子公司宇新化工也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公司在各装置的工艺技术中均融入了自主创新成分,并不断优化提升,使得每套生产装置的工艺技术、操作水平、能耗水平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完善的碳四深加工产业链布局 一直以来,公司专业从事LPG深加工,不断深化布局并完善碳四深加工产业链。顺酐装置投产后,公司将具备碳四全组分的加工生产能力,可将碳四各组分分别生产为MTBE、异辛烷、乙酸仲丁酯和顺酐。同时,公司还在对碳四产业链进行进一步的延伸布局,将投资建设10万吨丁酮联产13万吨乙酸乙酯项目,延伸乙酸仲丁酯产品线;建设6万吨/年PBAT装置,延伸顺酐产品线。 3、生产原材料充足、稳定的优势 公司生产所需的LPG原料为石油加工副产品,公司主要对LPG的碳四组分进行深加工,生产异辛烷、MTBE、SBAC和顺酐等化工产品。近年来,随着国内LPG深加工行业产能的不断扩大,国内碳四产量已不能满足下游行业的发展需要,市场上碳四供应呈现紧张局面,是否具有稳定的碳四供应已经成为制约LPG深加工企业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子公司宇新化工和宇新新材的生产装置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紧邻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从而为公司产品生产提供了充足、便利的LPG原料来源。目前,宇新化工已与两家上游企业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并建设了与双方生产装置直接相连的LPG输送管道,中海壳牌和中海油惠州石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LPG原料可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公司,在公司利用其中的碳四组分后,剩余LPG可根据两家企业需求向其进行返售,一方面保证了公司生产原料的低成本、便利、稳定供应,另一方面大幅提高了公司对原料LPG有效成分的利用率,显著降低了公司原料成本。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规划有4400万吨炼油和500万吨乙烯的上游规模。中海壳牌和中海油惠州石化正在规划并将实施三期计划;埃克森美孚160万吨/年乙烯项目已经开工建设。这些上游项目的落地和投产将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带来更多的LPG原料,公司也将有更丰富的LPG管输原料,可以建设和扩大LPG深加工装置。 4、经营成本优势 公司的经营成本优势主要体现在装置运营和物流运输两个方面 (1)装置运营 公司通过全面推行自动化系统操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岗位定员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在安全、环保和装置平稳运行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通过定期维护、反复巡检等高效管理方式,保证了装置的持续运行时间和产能利用率;并且通过操作优化和一系列的技改技措,实现了装置满负荷运行,大大降低了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人工成本。 (2)物流运输 公司LPG深加工产品生产装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紧邻中海壳牌和中海油惠州石化,公司向上述两家企业采购的液化石油气全部通过管道直接输送,供应稳定可靠,消除了运输途耗,节约了运输成本。另外,在整个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正丁烷等剩余LPG组分,可通过管道运输返售给中海壳牌,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对LPG原料的利用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毛利率。 同时,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华南地区客户或出口东南亚市场,产品由子公司宇新化工生产并发货,内销产品陆路运输里程很短,出口产品可通过管道输送至大亚湾石化区码头直接装船,具有较大的物流便利性,显著降低了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运输成本。因此,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华南和东南亚市场的产品销售过程中具有较为突出的运输成本优势。 5、地理区位优势 公司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的大亚湾石化区,是我国七大石化产业聚集区之一,产业园区毗邻深圳,处于珠三角以及华南地区核心位置,具有完善的产业链配套并贴近国内化工产品的主要需求市场。同时,大亚湾石化区拥有非常便利的交通条件,对接惠大高速、广惠高速、沿海高速、沈海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可通过惠大货运铁路直达惠州港;惠州港属于优越的天然深水港,能靠泊最大30万吨级的油轮和货船,而大亚湾石化区临海而建,同时配套建设了多个货运码头。鉴于如此便利的交通条件,世界范围内的化工原料均可便捷地运抵大亚湾石化区,园区企业的产品也能高效送达下游客户。 同时,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是国内炼化一体化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整的石化园区,在化工专业人才储备、原辅料供应、产业配套、环境治理、公用设施配套等方面均具备较强的区位优势,使得公司能够与周边石油炼化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保持密切的技术合作和业务交流,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LPG深加工产品及其先进生产工艺的研发效率,缩短产品在国内石化产业客户的推广周期。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市场需求萎缩,国际原油价格遭遇历史不遇的大跌,给石油化工行业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公司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妥善组织疫情防控,迎难而上,砥砺奋进,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二次创业夯实了基础,公司的发展多点开花,齐头并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808万元,同比下降86,324万元,降幅27.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86万元,同比下降20,976万元,降幅86.46%。国际原油价格大跌导致石油化工产品价格同比去年大幅下降、疫情防控使得出行和油品需求减少,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显著下降。 报告期内,主要完成工作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完成产量56万吨,再创新高,顺酐项目有序推进,主体装置基本建成;丙酮加氢项目建成投产,成为新的效益增长点。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产品仍然主要以MTBE和异辛烷为主,产品结构与2019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虽然产销量同比有所增长,但是由于平均销售价格同比降幅较大,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约27%。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以国内市场为主,国外市场收入占比很小。主营业务收入中国内收入略有下降,出口收入同比2019年略有增长,主要是因为主要产品市场仍然在国内,而国外窗口并未完全打开,出口业务需要捕捉机会。 (三)生产建设情况 1、安全生产:全年不断强化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演练,严格票证管理、反“三违”,多管齐下,确保了生产建设的安全平稳。 2、工程建设:实现异丙醇复产,为抗疫贡献宇新力量;5万吨/年丙酮加氢建设完成,成为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异辛烷产品提质扩能项目多个子项建设齐头并进。15万吨/年顺酐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克服困难,制定细致到位的疫情防控方案,成为园区首家复工在建项目,为项目推进争取了宝贵的建设时间;项目主体基本建成,进入冲刺收尾阶段。 (四)发展规划情况 公司新成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与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惠东县人民政府签订 《宇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 宇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已顺利奠基,先行第一套6万吨/年全生物降解塑料PBAT项目正式开工建设。10万吨/年丁酮联产13万吨/年乙酸乙酯项目成功落地。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2020年原材料LPG价格2808元/吨,较2019年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原油价格大幅下跌,能源化工等相关大宗商品价格也随之大幅下跌。由于主要原材料LPG价格下降20%,影响公司单位营业成本较2019年下降18%。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宇新化工新增取得5万吨/年丙酮加氢制2-丙醇项目环评批复,宇新新材无正在申请或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所在行业及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子公司宇新化工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排污许可证》,对有效期将于下一报告期内到期的相关批复、许可、资质等,公司将会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现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不存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有效期届满后不能通过复审的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积极主动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能够持续符合相关批复、许可、资质续期条件。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 是 √ 否 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库存量同比增加190.92%,主要为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受限,行情波动较大。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 1、原材料成本占比同比下降2.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原料价格下跌; 2、能源和动力同比增加2.04%,主要原因是2020年多开了一套装置; 3、外购商品同比增加1.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MTBE和液化气贸易。2020年第二季度国际油价大幅下跌,MTBE行情触底,我司在低位进口了一单MTBE,随后又跟中海油采购一票MTBE完成背对背贸易,当期MTBE内外贸采购金额约1,560万元。此外,2020年年初跟中海油采购一单液化气完成背对背贸易,金额约530万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增加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并。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8070.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51%,上年研发投入总额11882.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76%,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减少3812.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降低0.2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研发费总体降幅32.0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原材料成本下降,导致研发用的原材料成本下降1628.99万元,降幅25.5%,人工成本下降1262.57万元,降幅46.34%,其他研发项目也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下降。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8.41%,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降幅大,原料采购价格降幅小;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34.42%,主要原因是累计银行理财减少;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8.76%,主要原因是15万吨每年的顺酐装置投资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926.11%,主要原因是上市,募集资金到账;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686352.52%,主要原因是偿还银行贷款,分红及上市费用;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78.78%,主要原因是上市,募集资金到账;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154.94%,主要原因是上市,募集资金到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020年12月31日,根据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子公司宇新化工银行存款6,500,000.00元,使用受限;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子公司宇新化工安全风险保证金526,505.30元,子公司宇新新材票据保证金6,182,400.00元,使用受限;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11681号,账面净值47,485,440.00元,抵押至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使用受限。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一共使用募集资金80,644.7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净额为712.77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0,068.0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继续进行募集项目的投入使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全资子公司宇新化工2020年生产正常,产量与2019年基本持平,但营业收入为224,254.8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312,977.36万元,营收同比下降28.35%,主要是报告期内疫情来势凶猛,打压需求和消费,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利润空间同比大幅下降。 控股子公司宇新新材2020年主要是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顺酐项目的建设期。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目前,世界宏观经济格局复杂多变,新冠病毒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影响,全球经济发展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中国化工行业乃至全球化工行业进入危与机同生并存、新旧动能持续转换的关键阶段。化工企业进行转型升级迫在眉睫,2021年是“十四五”的起始之年,也将是宇新股份产业转型的蜕变之年。公司开展详尽的规划调研工作,制定了公司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发展战略。 1、产品品种多元化,抗风险能力增强 报告期内,15万吨/年顺酐项目、5万吨/年丙酮加氢制异丙醇项目的建设如期推进。其中5万吨/年丙酮加氢制异丙醇项目已经完成建设,能在2021年持续生产,扩大公司的营收,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15万吨/年顺酐项目将在2021年投产,将完善公司碳四产业链,初步具备碳四全组分的加工能力,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产品产业链延伸发展,提高附加值 公司决定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丁酮联产 13万吨乙酸乙酯项目,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6万吨/年PBAT项目。这两个项目将是公司2021年建设的重点项目,也是分别对公司乙酸仲丁酯产品和顺酐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可以提高相应产品线的附加值。 3、扩大产业布局,进一步做大做强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与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惠东县人民政府签订《宇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将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利用碳三、碳四原料生产高端化工新材料产品。随着投资的陆续推进,公司能将碳四产业链打造得更加完善,并涉足碳三产业链,拓展产业布局,打造协同发展的碳三、碳四产业链,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宇新股份仍将持续重点关注新材料、高端化学品等前沿新兴化工领域,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顶尖企业的研发合作,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进一步延伸与拓展产业链,托起宇新的新明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该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严格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和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均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开通了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2020年8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中期总股本113,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3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到下一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中期总股本113,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3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到下一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期末总股本113,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600,8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2018年 0.00 177,337,311.93 0.00% 0.00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用列报于主营业务成本。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见2020年度审计报告附注P35。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新增设立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10月公司与博科汇金、博科汇富、李玉国等成立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宇新股份出资1.4亿人民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占出资比例89.04%。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公司(承租方)于2010年5月1日与欧德油储(大亚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储罐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2025年11月1日。于2012年11月9日与欧德油储(大亚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球罐租赁合同,及当年临时短期租赁储罐若干,租金按月支付。 2、公司(承租方)于2019年4月19日与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海油大厦第9层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2022年4月30日,租赁面积 4,390.27 平方米,租金按月支付。 3、公司(承租方)于2020年7月30日与惠州市喜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班车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7月31日,租赁车辆三台,租金按月支付。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有效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权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活动,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从根本上保证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制度,持续规范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通过《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真实详尽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投资、定期报告等重要信息。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告、电话咨询、投资者互动平台、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的了解,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积极落实现金分红回报股东。 (二)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员工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和谐发展。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薪酬福利政策,并充分考虑薪酬的竞争力和激励性,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同时,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培训体系,按双通道原则制定了人才梯队发展计划,并着力推行培训评价和提升。公司持续了解员工诉求,积极解决合理诉求。为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不定期对生产安全进行检查、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习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管理,监事会现有1名职工监事,代表职工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党群、工会等活动开展也形式多样,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健康发展。 (三)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理念,维护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廉洁从业和反商业贿赂的宣传和教育,设立道德遵从委员会,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四)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 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关注并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践行社会责任。2020年9月公司向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10万元,2020年11月宇新股份向惠州博罗县的蓝田小学捐赠价值13.2万元的教学设备。公司将继续践行“真诚回报”“为国家做点事,为社会做点事”的企业精神。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子公司宇新化工原建立有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共计88项,报告期内,宇新化工组织各专业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宇新化工实际情况,在“安全管家”的协助下,对已制定的全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整理完善,编制、修订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令三制”管理制度》等12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宇新化工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设立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职业卫生应急部(HSE部),任命了6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同时,宇新化工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等考核制度。报告期内,宇新化工每月组织考核小组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及时在员工月度工资、奖金中兑现,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宇新化工一直致力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报告期内,宇新化工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限届满,经申请,政府有关单位重新评审后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顺利延期,有效期至2023年4月。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文件要求,报告期内,宇新化工应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095.9548万元,实际使用1,149.2443万元。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宇新化工对每一笔安全生产投入均进行了记录统计,形成了《2020年1-12月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有效使用。 宇新化工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的理念,报告期内,宇新化工组织开展了3次全厂性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203期部门和班组级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上狠下功夫,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不断得到提升。 宇新化工积极配合国家应急管理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各层级主管单位的安全检查,报告期内,宇新化工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检查19次,查出一般隐患45项,查出的一般隐患均按照“五定”原则进行了整改闭环,未发现有重大隐患。 子公司宇新新材年产15万吨顺酐建设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园区滨海十二路西侧。项目自建设开工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规范各类施工作业,实现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做好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报告期内,顺酐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宇新新材根据国家安全管理要求制订和运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8项,并根据最新要求及时更新修订与下发实施。同时,做好安全资质及资格检查,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取证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视日常安全检查与监督,每日按时安全巡查,每周定期安全检查,现场隐患闭环管理,接受大亚湾住建局每月安全监督及防疫检查,未收到安全及职卫相关处罚。 报告期内,宇新化工各生产装置运行安全、稳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宇新新材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报告期内,宇新化工按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有危废库房、围堰、防腐防渗等;宇新新材按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有危废库房、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炉)等。 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报告期内,宇新化工各装置对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在装置生产期间皆正常运行,从监测结果来看(自行监测及监督检测),各排污口在全年度未产生超标排放;宇新新材项目正在建设,设施未投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宇新化工现有环保手续齐全,经过多年发展,建成投运化工生产装置共4套,分别为:10万吨/年的乙酸仲丁酯联合装置(含“10吨/年乙酸仲丁酯、4万吨/年2-丙醇单元”和“2.9万吨/年MTBE单元” 以及“20万吨/年的工业异辛烷单元”,其中乙酸仲丁酯、2-丙醇生产单元已停产)、2万吨/年的废酸回收处理装置、30万吨/年碳四烯烃异构化联合装置(含10.6万吨/年MTBE单元、30万吨/年碳四烯烃异构化单元以及原料预处理单元),现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齐全;报告期内已批在建工程为:异辛烷提质扩能项目(将20万吨/年的工业异辛烷扩能至30万吨/年、废酸回收处理量则由2万吨/年增加至3.6万吨/年,于2019年8月获得批复,“惠市环建【2019】47号”)以及5万吨/年丙酮加氢制2-丙醇项目(于2020年1月7日获得批复,“惠市环建【2020】2号”)。 报告期内,宇新新材有且只有单个15万吨/年顺酐项目,于2019年3月获得批复,“惠市环建[2019]13号”,在建未投产。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宇新化工于2019年4月1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备案,于2019年4月25日备案成功,备案编号441304-2019-22H。宇新新材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宇新化工于2020年8月28日将现有排污许可证省证变更为排污许可证国家证,在排污许可证申报期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修订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公示,公示网址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 宇新新材正在申报排污许可证国家证,在排污许可证申报期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新修订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公示,公示网址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8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0]52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99元。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上市,股份总额由8500万股增至11334万股,使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从0.39元下降至0.32元,每股下降0.07元,使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从22.45元下降至18.79元,每股下降3.66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0]52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99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45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8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宇新股份”,证券代码为“002986”。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胡先念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庆石油学院炼制系,后培训获美国北弗吉利亚大学MBA学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加氢制氢车间班长、生产主任、环保溶剂部主任,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宇新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宇新新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宇新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宇新化工执行董事、宇新新材董事长、博科新材董事长,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2、陈海波先生,1963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仪表车间工程师、深圳海正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宇新股份董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岳阳市集睿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贝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胡先君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洞庭氮肥厂工程师、科长、副处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煤代油项目部技术室主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气化专业负责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组经理、甲醇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宇新股份董事、博科新材总经理。 4、湛明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作为共同发明人之一曾参与“一种物料分配装置”、“一种进料盘”及“一种烷基化产物分离装置”等专利的研发,先后取得了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及北京大学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曾任宇新化工开发部主管、副部长,宇新股份计划发展部部长、董事长助理。现任宇新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5、KEYKE LIU先生,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纽约市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澳大利亚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国家特聘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副会长。曾任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高级工程师、美国孟山都公司项目总监、美国联合技术-壳牌合资公司系统工程总监、美国通用电气全球研发中心气化平台负责人及首席科学家、北京低碳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兼首席科学家、环球资源公司合伙人。现任宇新股份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创新创业学院院长、讲座教授,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李国庆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设计院工程师、经营财务科科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外贸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香港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宇新股份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 7、罗绍德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教授。现任宇新股份独立董事,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中山百灵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 8、游新斌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化工设备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加氢制氢车间设备员、设备副主任、炼油一部主管,中海油东方石化运行二部设备主管,宇新化工工程设备部部长。现任宇新股份监事会主席,宇新化工设备部部长。 9、余良军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工业催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宇新化工开发部副部长、生产部副部长,宇新股份董事。现任宇新股份职工代表监事、计划发展部副部长。 10、张东之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宇新化工装置操作员、班长、技术员、主管、生产副部长,先后参与宇新化工MTBE、异辛烷及异构化等装置建设、开工及开工后装置管理,现任宇新股份监事、宇新化工生产部部长、惠州跃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1、周丽萍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林业站会计、湖南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助理、岳阳长盛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宇新股份财务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宇新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邱大梁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股票发行审核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改制审核及上市公司监管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宇新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在公司或者子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津贴,按照其在公司的管理任职领取相应岗位薪酬,以行业薪酬水平、经营效益、岗位职级等为依据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通过建立以能力和绩效为基础的薪酬体系,力争达到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薪酬政策目标。通过对公司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等进行评估,确定各职位价值。根据员工的能力及业绩决定其薪酬,动态调整职级薪级,强化各级员工的业绩意识、协同意识和全局意识,实现风险、贡献和个人收益的对等。同时,薪酬分配会向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学历高、专业素质优异、业绩好的员工倾斜,以强化各级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以及主动、持续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和工作绩效的职业动机。公司经营业绩作为公司系数,对员工的薪酬也有很重要的关联和挂钩。此外,关注市场薪酬变化趋势,适时适当调整公司的薪酬水平,确保在同行业及同区域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 2020年因受到疫情的影响造成业绩大幅度的下滑,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和未来利润预期,年初依旧坚定地根据市场物价水平涨幅对现行薪酬体系表进行调整,确保员工薪酬每年有一定的涨幅。2020年完善员工发展通道建设方案并予以实施,通过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操作三个通道,发布共计40余人的任命文件。同时,2020年继续强化各项评奖评优政策,针对个人开展季度评优、年度先进评优等,全年累计奖励个人200余人。针对优秀团队开展年度先进集体评优、技术类团队奖项评优等,通过表彰在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研发、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了薪酬激励性,激发了员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3、培训计划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和月度实际情况分解为月度计划并跟进落实,培训主要有管理知识、业务技能提升、技能操作、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2020年集中授课培训共291场培训,其中内部培训178场,外部培训113场。2020年是公司重要的培训年,培训是每位员工的重点工作,除岗位及日常工作必要性技能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授课学习外,员工加强了个人自主学习,增加了员工的自主性,员工全年自学学时超过35000小时。2020年更注重班级操作员工培养,针对班级不同装置的每一位员工,制定下一步培养目标及长期培养计划。此外,全年对接安排91人次参加取证培训,组织落实30名员工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通过培训为员工不断输入新的知识与技能,使其具有接受挑战性的工作与任务的能力,实现自我成长和自我价值。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的股东,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表决时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并有见证律师现场见证。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和机构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够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聘请独立董事。公司目前有七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分别为企业管理、化工技术、财务会计等领域的专家,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能按照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组成结构合理,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董事能够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目前有三名监事,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维持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稳定,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努力实现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同时,切实对待和保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合作,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切实保护环境、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等,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严格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根据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并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监管部门备案,同时严格规范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公司信息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公司开设投资者电话及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指定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进行及时交流沟通。另外公司还主动、及时地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从而准确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内容和格式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体系。公司独立对外签订所有合同,具有独立做出生产经营决策、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本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办公用场所。 2、人员独立 公司的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选举、聘任均通过合法程序独立进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3、资产独立 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主营业务所需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侵占本公司资产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的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议事决策、执行及监督机构,并已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财务独立 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请年报审计机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事项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发展规划和对外投资进行讨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要求,对公司董事的聘任等进行了审核。 4、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审部提供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审计报告等,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根据公司岗位职级薪酬体系,每个季度都对高管人员分管的项目和部门的重点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予以确定季度奖。年终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作为考核基数,对每位高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薪酬调整、升降职等挂钩,进一步强化公司业绩与高管绩效评价体系的结合机制。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1〕2-223号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宇新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宇新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及附注五(二)1。 宇新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销售收入。2020年度,宇新股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29,807.92万元,主要为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等产品的销售收入。 宇新股份公司内销产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宇新股份公司外销产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报关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销售产品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宇新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宇新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营业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内销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收货确认单、销售发票、收款回单等;以抽样方式检查与外销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库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收款回单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对重要客户进行实地或电话访谈核查,对重要客户交易内容、交易规模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确认;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计量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十六)及五(一)9、1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宇新股份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9,195.12万元,在建工程资产账面价值为86,506.55万元,合计115,701.6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2.20%,占比较大,且新增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点、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率等涉及到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计量,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构建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以抽样方式检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验收单等资料,对主要资产供应商执行独立函证程序; (3)对重要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实物监盘,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 (4)获取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支持性文件,关注其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时点是否准确; (5)对于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其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率的会计估计,评价使用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6)测试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是否准确,评价计提方法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一致性; (7)对管理层针对固定资产作出的减值迹象的判断、减值测试的过程、结果进行复核; (8)检查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宇新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宇新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宇新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宇新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宇新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宇新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先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湖南中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创新材料公司),湖南中创新材料公司系由胡先念、李军、深圳市嘉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9年10月12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694045819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1,334.00万元,股份总数11,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8,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8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0,5金融工具减值”。 12、应收账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5、合同资产 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6、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 (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18、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9、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0、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71.05万元,原值减少235.82万元,期末原值51,134.81万元,期末净值29,195.12万元; 2、在建工程投资情况:报告期内,新增全生物降解塑料PBAT项目,投资规模5.2亿元,设计产能6万吨,建设周期为15个月,本期投入287.13万元,未发生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新增丁酮项目,投资规模4.1亿元,设计产能10万吨丁酮和13万吨乙酸乙酯,建设周期为12个月,本期投入236.96万元,未发生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在建顺酐项目,投资规模12.9亿元,设计产能15万吨,建设周期为18个月,本期投入49,005.48万元,期末累计投入81,485.16万元,未发生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在建丙酮加氢项目,投资规模5,292万元,设计产能5万吨,建设周期为12个月,本期投入3,058.53万元,期末累计投入3,255.29万元,未发生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在建异辛烷扩能项目,投资规模4,000万元,设计产能10万吨,建设周期为18个月,本期投入503.20万元,期末累计投入922.72万元,本期在建工程转固21.68万元。 21、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2、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3、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4、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6、合同负债 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8、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等化工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报关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销售产品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2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子公司宇新化工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9440020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宇新化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子公司宇新化工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上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文件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子公司宇新化工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上述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税收优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20年12月31日,根据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银行存款6,500,000.00元,使用受限;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安全风险保证金526,505.30元,票据保证金6,182,400.00元,使用受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9、合同资产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11、债权投资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其他债权投资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3、长期应收款 (1)长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4、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17、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8、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合计 60,051,929.70 16,404,155.42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23、短期借款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6、合同负债 单位:元 2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8、应交税费 单位:元 29、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3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33、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000.0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28,34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71,660,000.00元。本次新增股本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99元,共计募集资金113,331.66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331.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000.0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28,34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71,660,000.00元。本次新增股本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35、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增加系根据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金额,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对应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的标准计算的安全生产费金额与公司年初专项资金预计使用金额两者中选取较高者来计提。 2、本期减少系2020年度正常使用安全生产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8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计 2,298,079,151.59 2,298,079,151.59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同的履行时间通常为签订后的一段时间(根据数量从一周至一个月不等),或者也有可能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段履行合同。支付方式通常是在合同签订时,买方向卖方支付20%合同款作为定金,卖方支付相应货款后卖方发货。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保密义务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质量方面,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指标向客户交付货物。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用列报于主营业务成本。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合计 720,446.73 1,629,157.99 720,446.73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50、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合计 21,911,917.41 2,749,642.2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合并范围增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由于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成立,时间较晚,控股股东宇新股份为使公司项目快速启动,按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70%,一次性把投资款14,000万元拨付到位,而其他少数股东由于时间仓促,未能在年末前把投资款全部缴付到账,造成在报告期末宇新股份的实收资本占比高于其表决权比例70%,达到89.04%,待少数股东完成投资款缴付,控股股东宇新股份在博科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恢复正常比例,均为70%。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由于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成立,时间较晚,控股股东宇新股份为使公司项目快速启动,按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70%,一次性把投资款14000万元拨付到位,而其他少数股东由于时间仓促,未能在年末前把投资款全部缴付到账,造成在报告期末少数股东的实收资本占比只有10.96%,待少数股东完成投资款缴付,其在博科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恢复正常比例30%。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4及五(一)6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00.00%(2019年12月31日:100.0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应收押金、保证金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2之说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按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胡先念。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之说明。 3、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91,200万元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只有2,060.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需要担保,此汇票到期则担保履行完毕。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3)其他关联交易 2020年10月,公司与胡先念、李玉国、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博科汇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博科新材,博科新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4,0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胡先念认缴出资2,0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李玉国认缴出资1,6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0%;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2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00%;惠州博科汇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20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0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博科新材公司收到实缴资本合计15,723.00万元。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2、销售退回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销售退回。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碳三、碳四及高端化工新材料产品等事项做出了约定。2020年11月3日,公司正式与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惠东县人民政府签署《宇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项目包括先行项目和主体项目(主体项目分为一期、二期和远期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59亿元。其中先行项目为6万吨/年PBAT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5亿元。主体项目一期、主体项目二期、主体项目远期包括但不限于PBAT、PDH、聚丙烯、顺酐、1,4-丁二醇等装置,总投资约154亿元。相关投资在合同约定先行条件达成后分步实施。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同的履行时间通常为签订后的一段时间(根据数量从一周至一个月不等),或者也有可能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段履行合同。 支付方式通常是在合同签订时,买方向卖方支付20%合同款作为定金,卖方支付相应货款后卖方发货。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保密义务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质量方面,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指标向客户交付货物。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董事长:胡先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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