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公告日期: 2021-05-13T00:00:00Z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6,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萃华珠宝 股票代码 00273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裕春 于波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电话 024-24868333 024-24868333
电子信箱 chgf_zqb@163.com chgf_zqb@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萃华珠宝始于 1895 年,是拥有 126 年华美岁月的老字号企业。依托“传承+创新+跨界+共赢”理念,长期以来与全球顶尖艺术家进行交流合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产品研发专利共280个,商标共159个。数十名国内外优秀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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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团队、汇集国内外顶级设计师、工艺大师,挖掘中西方婚庆文化习俗、情感特质,并传承花丝镶嵌、古法金、錾刻等非遗匠艺,致力于以独具匠心的原创设计与非遗传统手工艺术,创造东方神韵的艺术珠宝。

作为全球首家进驻北京故宫博物院的百年珠宝品牌,萃华将中国传统文化、故宫元素与现代时尚设计风潮相结合,创新设计与展示形式,打造了一系列工匠文化珠宝臻品。2020年公司主要围绕“中国风 皇室韵 东方美 时尚感 国际化”五大主题进行研发设计,着重打造符合市场需求同时具备萃华特色的系列产品,设计研发了婚庆系列花丝产品、故宫系列产品、贺岁生肖系列产品、时尚轻奢系列产品、蝴蝶兰主题系列产品、盛世华章系列产品。作品《花开富贵花丝手包》荣获2020粤港澳大湾区工艺美术博览会“国匠杯”评选——金奖、作品《凤戏牡丹》荣获2020中国(杭州)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神工杯”创意设计制作大赛——金奖、作品《四海升平》荣获2020第五届天工精制珠宝作品创优活动珍珠组第一名。同年,公司获得全国黄金饰品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中华老字号最佳创新品牌、中国AAA级信用企业等多项荣誉奖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共计484家加盟店、27家直营店,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基础,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公司坚持质量、产品创新优胜战略,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艺等多个层面加强品质管控,确保优良品质,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层次,逐步优化消费群体。公司加大了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营销力度,以拉近与年轻时尚消费群体的距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109,468,698.82 2,273,646,858.91 2,273,646,858.91 -7.22% 2,692,691,287.04 2,692,691,28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8,810,800.42 37,430,449.48 37,430,449.48 -23.03% 29,612,134.25 29,612,13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289,529.20 42,325,844.59 42,325,844.59 -37.89% 28,942,970.99 28,942,97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36,988,315.27 -214,007,412.09 -214,007,412.09 164.01% 35,179,258.66 35,179,258.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0.15 -26.67% 0.20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0.15 -26.67% 0.20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3.08% 3.08% -0.76% 2.49% 2.49%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 3,569,084,007.51 3,402,079,804.50 3,402,079,804.50 4.91% 3,052,358,063.14 3,052,358,0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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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1,259,691,897.49 1,230,116,017.66 1,230,116,017.66 2.40% 1,200,219,568.18 1,200,219,568.1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60,566,019.41 478,191,328.39 474,057,241.23 496,654,10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06,777.29 8,914,883.77 3,837,057.29 -6,847,91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062,317.90 8,331,876.14 3,688,236.78 -7,792,901.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347,021.41 -99,545,496.91 32,635,827.20 99,550,963.5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通股股东总 数 22,48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75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翠艺 投资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53% 78,200,000 0 质押 29,100,000
郭英杰 境内自然人 6.42% 16,456,000 12,342,000
马俊豪 境内自然人 4.96% 12,717,978 11,459,608
郭琼雁 境内自然人 3.84% 9,836,190 0
李玉昆 境内自然人 2.65% 6,782,283 6,782,283
周应龙 境内自然人 2.45% 6,278,325 0
郭裕春 境内自然人 2.39% 6,120,000 4,590,000
方嘉凯 境内自然人 1.00% 2,561,500 0
徐东英 境内自然人 0.50% 1,275,154 0
孔德磊 境内自然人 0.46% 1,184,71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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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郭英杰、郭琼雁、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 股东深圳翠艺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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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黄金珠宝市场消费增长有所放缓,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持续紧抓,迎难而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优化产品品质,加大品牌营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种挑战,公司进一步优化团队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是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产品以黄金饰品为主,兼营铂金饰品、镶嵌饰品等珠宝饰品,公司主要采取开设直营店和开设加盟连锁店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210,946.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22%;实现营业利润5,662.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6.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优化产品品质,提升设计与研发公司继续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对产品进行精细化系列梳理,使产品更显时尚度、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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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层次感、更具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设计研发了婚庆系列花丝产品,以铸造工艺与花丝工艺相结合,产品轻巧为主要特点,适合婚庆人群佩戴;故宫系列产品,以故宫各种建筑、瑞兽、器物和图案为设计元素,通过抽象的形式或局部截取写实的形式表达,响应国家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号召,将中国传统文化以首饰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及贺岁生肖系列产品、时尚轻奢系列产品、蝴蝶兰主题系列产品、盛世华章等系列产品,新品的概念、主题和款式上也更加契合主流大众需求。截止目前,公司共拥有159项商标以及280项专利。

2、提升品牌服务,加强员工培训

为增强消费者对公司的信赖,不断提升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体验舒适感和满意度,萃华将开发更多品牌特色产品,完善组织管控体系建设,以职能清晰、工作高效为原则,持续优化管理机制与业务流程,有针对性的对入职培训、在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培训工作。对零售终端人员的培训更加系统化,引进外部培训资源的同时,加强内部讲师的队伍建设,做好督查与指导工作。

3、调整组织结构,健全内部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善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一方面在优化组织、提升运营效率的管理理念下,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审批流程效率;另一方面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员工凝聚力,提升团队向心力,加强基层团队建设,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

4、渠道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已有自营门店的优化调整力度并且持续落实区域市场渠道拓展规划,各个大区、省区市场渠道均实现有效突破,品牌覆盖面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5、强化市场推广,保证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导和参加各类珠宝展会,提高产品曝光度与公司品牌知名度。通过展会期间的观察和调查,了解存量客户需求,同时开发优质新客户,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在行业及区域市场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黄金产品 1,907,866,742.55 234,080,116.96 12.27% -6.77% -18.33% -1.7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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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7。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99,184,538.97元、预收款项-112,078,529.04元、其他流动负债12,893,990.07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以及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27,499,058.65元、预收款项-31,073,936.28元、其他流动负债3,574,877.6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序 号 二级子公司全称 二级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萃华(重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重庆萃华 2020年度 投资设立

2020年5月,深圳萃华在重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萃华,工商登记于2020年5月7日办理完毕,于2020年5月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业务发生。萃华(重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