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66 公司简称:昊海生科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参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侯永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卞亦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6,622,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88,311,05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38%。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减少37.95%,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6.95%,毛利率有所下降,以及各项经营费用支出仍维持相对高位,导致利润收窄。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9年减少42.25%,比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高出4.3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产生的非经常性收益较2019年度增加所致。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包括处置合营企业Contateq B.V.50%股权产生的一次性投资损失953.14万元,以及收购ODC Industries 产生的一次性投资损失998.19万元,该等投资损失部分冲抵了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非经常性收益。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2019年度减少42.73%,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2019年度减少47.03%,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本集团是一家应用生物医用材料技术和基因工程技术进行医疗器械和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及转化、国内外资源整合及规模化生产,为市场提供创新医疗产品,逐步实现相关医药产品的进口替代,成为有关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 2、主要产品 以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医用几丁糖为代表的生物医用材料为核心,本集团建立了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防粘连及止血四大治疗领域产品线,并通过自主研发与并购整合,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上述领域的产业布局。本集团主要产品如下: (1)眼科产品 在白内障领域,本集团是国内领先的眼科粘弹剂和人工晶状体厂商。目前,通过白内障手术植入人工晶状体是白内障的主要治疗手段。本集团拥有完整的人工晶状体产品组合,覆盖各主要材质、光学设计及附加功能品类的全系列人工晶状体。眼科粘弹剂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白内障、青光眼等多种眼内手术的重要软性医用耗材,本集团生产的眼科粘弹剂产品国内市场份额连续多年位居市场首位。 在近视防控及屈光矫正领域,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爱晶伦自主研发的依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PRL),是用于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的核心耗材,该手术能够在不切削角膜正常组织的同时实现矫正近视,已得到越来越多医生和患者的认可。作为国内市场仅有的两款获批产品之一,依镜PRL具有很好的成长前景。当前,本集团于2020年1月启动的新型角膜塑形镜(OK镜)产品的临床试验,正有序推进。2021年3月,本集团投资取得亨泰视觉55%股权,并通过亨泰视觉获得台湾亨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高端角膜塑形镜产品“迈儿康myOK”在中国大陆地区10年的独家经销权。此外,本集团也已着手对具备近视矫正功能的高透氧巩膜镜、周边离焦软性角膜接触镜等项目进行研发布局。 在眼表及眼底疾病领域,本集团研制的含独家专利成分医用几丁糖的眼舒康润眼液,可用于缓解配戴眼镜时的眼干涩和眼疲劳。用于细菌性结膜炎治疗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已于2021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的产品注册证书。用于眼科手术局部麻醉的盐酸利多卡因眼用凝胶产品,已处于申报生产阶段。用于封堵视网膜裂孔治疗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的产品“眼内填充用线性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临床试验。 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Contamac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视光材料生产商之一,为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供应人工晶状体及角膜塑形镜等视光产品的原材料。 (2)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 在医疗美容领域,本集团是国产主要的医疗美容产品生产商之一,“海薇”、“姣兰”两款玻尿酸产品已得到市场广泛的认可。2020年3月,本集团研制的具有线性无颗粒特征的第三代玻尿酸产品“海魅”获得国家药监局注册批准,并于2020年8月成功上市销售,进一步完善了本集团玻尿酸产品的组合。2021年2月,公司投资收购欧华美科63.64%的股权,将公司的医美产品线拓展至射频及激光医疗设备和家用仪器领域,并加强本集团玻尿酸产品及壳聚糖提取物等生物医用材料创新研发能力和产品储备。2021年3月,公司与美国Eirion达成股权投资和产品许可协议,获得Eirion的创新外用涂抹型A型肉毒毒素产品ET-01、经典注射型肉毒毒素产品AI-09、治疗脱发白发用小分子药物产品ET-02在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独家研发、销售、商业化许可,通过这项交易,本集团将顺利进入肉毒毒素和小分子药物领域。 在创面护理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二大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商,生产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康合素”为国内唯一与人体天然氨基酸架构相同的表皮生长因子产品,亦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在创面护理治疗领域疗效显著。 (3)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 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生产商。退行性骨关节炎是一种在老年人群体中的常见病、多发病,主要侵害关节软骨、骨和滑膜组织,导致关节疼痛、畸形和功能障碍,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能够保护患者的关节软骨、显著减轻患者的关节疼痛和提高生活质量。本集团在该领域拥有玻璃酸钠注射液和医用几丁糖(关节腔注射用)两类产品,是国内唯一拥有2ml、2.5ml、3ml全系列规格骨科玻璃酸钠注射液产品的生产企业,医用几丁糖(关节腔内注射用)产品为本集团独家品种,具有体内留存时间长、治疗效果持久等特点。 (4)防粘连及止血产品 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手术防粘连剂生产商以及主要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生产商之一。组织粘连是引起外科手术术后并发症的主要原因,采用高分子生物材料作为隔离物防止手术粘连,已逐渐成为提高外科手术安全性的共识。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医用几丁糖和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防粘连产品,已在临床中得到广泛应用。医用胶原蛋白具有很好的止血及组织填充效果,本集团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产品“奇特邦”可用于止血、各类组织和器官空腔填充以消除残腔,以缩短手术时间并促进术后伤口及组织愈合。当前,本集团研制的用于外科手术止血的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产品已处于申报生产阶段。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为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本集团设立采购中心,负责通用原材料及机器设备等物品的集中采购。在供应商选择上,本集团通过产业链信息的采集与分析、供应商质量体系与合作条款的跟踪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在采购流程上,公司采购专员根据相关部门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通用材料月度采购计划或机器设备专项采购计划,上报采购中心审核,再由采购中心负责人或主管安排人员实施采购并监督实施流程。 除自有产品外,本集团也销售经销品牌的人工晶状体等产品。经销产品的采购由具体子公司的采购部门负责,主要流程为:在经销产品采购框架协议下,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销售策略,匡算各类产品的月度或季度需求量,制定相应订货计划,经子公司财务经理及采购负责人审批后,采购部门向经销产品生产商发出月度或季度采购订单并落实后续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本集团的药品均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流程实施生产,医疗器械类产品均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ISO9001的流程实施生产。 本集团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制订产品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分解和细化,各车间根据月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物料采购计划并组织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由生产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现场管理,质量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和工艺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辅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督及生产质量评价工作。 3、销售模式 目前,本集团采取经销与直销并举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为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之间属于购销关系,通常采用买断方式。直销模式下,公司客户为配送商和医院等终端客户,具体分为直接向终端医疗机构销售、通过公立医院指定的配送商向其销售两种形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目前,我国医药制造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亿元,同比增速,4.5%,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收入规模排第14位,增速排第8位。实现利润总额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利润规模排第7位,增速排第13位。 本集团产品主要以生物医用材料为原料,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医用材料行业。生物医用材料是用于和生命系统结合,以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以及替换人体组织、器官或增进其功能的材料,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生物功能性以及良好的可加工性,可制成具有维护生命功能、修复、替换或补偿人体器官功能的医用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我国生物医用材料产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产产品技术结构仍以中低端产品为主,技术含量较高的植入性生物医用材料产品,还主要依赖进口。公司所处各细分行业领域情况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四)1(1)行业基本情况”部分。 植入性高端生物医用材料产品的研究,涉及生物、医学、物理、化学、化工等多学科交叉知识的应用,具有研发技术复杂、组织难度高、对环境要求高、研发周期长、投入高等特点。而且,生物医用材料产品大多会植入人体,材料与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使各自的功能和性质受到影响,导致产品疗效不及预期甚至对人体造成损害,进一步增加其研发、临床和注册的难度。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本集团是中国生物医用材料相关领域的领军企业,在集团专注的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和防粘连与止血四大细分业务领域,均取得了行业领先优势。 在眼科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眼科粘弹剂厂商、国际知名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厂商。根据标点医药的报告,本集团生产的眼科粘弹剂产品2019年中国市场份额为45.85%、连续13年超过四成。本集团旗下各品牌人工晶状体的年销售数量,约占中国市场年使用量的30%。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爱晶伦研制的依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PRL),是国内市场可用于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的两款核心产品之一,具有很好的成长前景。公司下属子公司Contamac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视光材料生产商之一,为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人工晶状体及角膜塑形镜等视光产品的原材料。 在医疗美容领域,本集团研制的“海薇”、“姣兰”两款玻尿酸产品已得到市场广泛的认可,具有线性无颗粒特征的第三代玻尿酸产品“海魅”也于2020年8月正式上市销售。 在创面护理领域,本集团利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发生产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康合素”为国内唯一与人体天然EGF拥有完全相同的氨基酸数量、序列以及空间结构的表皮生长因子产品,亦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本集团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2019年市场份额扩大至23.49%,稳居市场份额第2位,进一步缩小了与第一位的差距。 在骨科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生产商。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2019年,本集团已连续六年位居中国骨关节腔注射产品市场份额首位,且市场份额由39.67%持续增至42.06%。 在外科防粘连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防粘连产品生产商。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2019年,本集团生产的手术防粘连产品市场份额为29.64%1 ,连续13年稳居市场首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国内生物医用材料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干细胞、组织工程、3D打印等技术持续与生物医用材料技术交叉融合,拓展生物医用材料在医疗领域的应用范围,推动生物医用材料在组织器官修复与再生、理疗康复、医疗美容等领域的深化应用。随着生物医用材料行业的规模化、精准化、个性化和智能化发展,我国生物医用材料未来也将向技术创新化、产品高端化、产业生态化和布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产业发展模式逐渐向技术创新和资本驱动型转变。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本集团拥有一整套的研发项目管控体系,主要核心产品均以内部研发团队为主进行开发。同时,本集团亦注重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三甲医院的合作研究及技术开发。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新技术和产品开发,以及核心技术成果的转化。 本集团现有主要核心技术的基本情况如下: 1 该市占率较公司招股说明书及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2018年48.85%的市占率相差较大,系标点医药2020年出具的报告新增样本统计单位所致,根据标点医药的追溯调整,公司手术防粘连产品2016-2018年市占率分别为30.96%、30.26%、31.01%,仍为中国手术防粘连产品市场占有率首位。 本集团核心技术先进性强,构成了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公司下属子公司Contamac生产的视光材料销往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视光材料生产商之一。本集团已拥有从大众型可折叠单焦点人工晶状体到高端可折叠功能型人工晶状体的全系列产品,具备多焦点等创新型高端人工晶状体的研发基础,亦将材料从亲水性材料延伸至疏水性材料,实现人工晶状体材料、光学性能的全面布局,是国内人工晶状体领域的领导者。本集团同时掌握“鸡冠提取法”和“细菌发酵法”两种医用透明质酸钠生产工艺,且正在积极推进“无有机溶剂透明质酸钠生产工艺”开发及应用,拥有器械号和国药准字号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注册证。本集团的医用几丁糖专利技术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成功研制出国际上第一个应用于人体内的医用几丁糖产品。本集团利用基因工程技术生产研发的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为国内唯一与人体天然EGF完全相同(氨基酸数量、序列、空间结构)的表皮生长因子产品,亦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制备技术,进一步增强本集团在眼科近视防控领域的技术储备和创新型产品开发能力。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本集团取得的主要研发成果如下: 在白内障治疗领域,本集团的各类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其中,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创新疏水模注工艺非球面人工晶状体产品,已于2020年9月在国内启动临床试验。该产品系可折叠、疏水性丙烯酸酯、单焦、非球面人工晶状体,用于矫正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中无晶状体眼的视力,于2021年1月获得欧盟CE认证证书(在欧盟标准下属于 IIb 类医疗器械),是本集团首个于全球范围内获得上市许可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疏水性人工晶状体产品。 在近视防控及屈光矫正领域,本集团研制的新型角膜塑形镜产品于2020年1月启动临床试验,目前正有序推进。第二代PRL产品房水通透型有晶体眼后房人工晶状体进入注册检验阶段,相较前一代产品,该产品将实现房水循环,并能够提供更为宽泛的视力矫正范围。 在眼表治疗领域,本集团研制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于2021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的产品注册证书,该产品是第四代氟喹诺酮类药物,为细菌性结膜炎治疗的主流用药之一。用于眼科手术局部麻醉的盐酸利多卡因眼用凝胶,已处于申报生产阶段。 在眼底治疗领域,本集团眼内填充用线性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新型人工玻璃体等研发项目持续推进。其中,用于封堵视网膜裂孔治疗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的产品“眼内填充用线性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已于2020年7月启动临床试验。视网膜脱离通常需要通过玻璃体切除治疗,传统治疗方式需要患者术后保持特定体位(以俯卧位最常见)1~3个月,以使玻璃体腔填充物(一般为气体或硅油填充)可对视网膜起到顶压作用,以帮助视网膜在生理上及功能上复位。本产品预期用于术后可覆盖并黏附于视网膜裂孔,无需额外的填充物顶压,从而使患者避免术后长期俯卧带来的痛苦,为患者康复及正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在医疗美容领域,本集团具有线性无颗粒特征的第三代玻尿酸产品“海魅”,已于2020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并于2020年8月正式上市销售。该产品主打“精准雕饰”功能,其独特的无颗粒化结构不仅能够带来高内聚力,还能够减缓透明质酸的生物降解,从而使注射效果更为持久,同时可以防止生物膜的产生,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大大提高产品的安全性。2020年11月,本集团在研的第四代有机交联玻尿酸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该产品使用天然产物为交联剂,降解产物为不能合成的人体必需氨基酸,相较于传统化学交联剂,具有更好的远期安全性。此外,该产品为国内首个封闭透明质酸酶作用位点的产品,具有更为长效的特质。 在止血领域,本集团研制的用于外科手术止血的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产品,已处于申报生产阶段。该产品是一种从猪血中提取蛋白质所制成的新型生物材料,主要有效成分猪纤维蛋白原和猪凝血酶,具有伤口迅速闭合、快速止血,且无需术后移除等特点,还可防止手术期间和手术后的气体、血液和组织液的渗漏。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研发费用为12,647.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9.81万元,增幅为8.9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由上年同期的7.24%增长到本期的9.49%。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情况说明 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技术优势 自成立以来,本集团不断扩充研发实力,建立了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医用几丁糖、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四大技术平台,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均为行业领先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人工晶状体产品涵盖了从大众型可折叠单焦点到高端可折叠功能型人工晶状体的全系列产品,由本集团牵头申报的“新型人工晶状体及高端眼科植入材料的研发”成功入选国家科技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医用几丁糖专利技术先后获得“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生产出国际上第一个成功应用于人体内的医用几丁糖产品;同时掌握“鸡冠提取法”和“细菌发酵法”两种国际市场主流的医用透明质酸钠生产工艺;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研发团队由270名研发人员组成,约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9.65%,其中博士学历19人、硕士学历73人。本集团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两个国家级研发平台,以及四个省部级技术及研发转化平台和一个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同时,本集团已在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建立了一体化的研发体系,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海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形成了国内外互动的研发布局。 2. 产业链整合优势 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及外延并购,本集团基本完成了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防粘连及止血四大治疗领域“原料+研发+产品+销售”的布局,实现了从上游原材料到产品研发、生产及下游市场销售的产业链整合。凭借产业链整合优势,本集团一方面降低了生产成本,确保了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在产业链下游的渗入,也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了解终端市场需求及变化趋势,从而针对性地进行产品乃至上游原材料的一体化研发,进一步提升本集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产品线组合优势 本集团现有产品线组合具有治疗领域覆盖全面、产品定位优势互补、规格齐全等特点,有利于保持公司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为本集团产品未来长期稳定的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在眼科领域,本集团形成了涵盖白内障、近视防控、眼表及眼底疾病的眼科产品线布局,眼科粘弹剂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十余年位居国内市场首位,人工晶状体产品涵盖了从大众型可折叠单焦点到高端可折叠功能型人工晶状体的全系列产品,依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PRL)是国内市场可用于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的两款核心产品之一。 在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领域,本集团主打塑形功能的“海薇”、主打组织填充功能的“姣兰”以及主打精准雕饰功能的“海魅”,在产品特点和功效方面形成差异化定位和互补式发展,满足日趋细分化、多元化的医美市场需求。此外,通过投资欧华美科和美国Eirion,本集团的医美产品线进一步拓展至射频及激光医疗设备和家用仪器、A型肉毒毒素等领域。 在骨科领域,本集团同时拥有归类为药品的玻璃酸钠注射液及归类为医疗器械的医用几丁糖(关节腔内注射用),其中玻璃酸钠注射液拥有2ml、2.5ml和3ml全规格系列产品。在防粘连与止血领域,本集团开发了透明质酸钠凝胶、医用几丁糖和医用胶原蛋白海绵等产品,拥有多品牌、多规格和多浓度的产品组合,可以有效满足不同的临床需求。 4. 营销和品牌优势 本集团多年来注重对专业化学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吸引和培养了一批兼具临床经验和营销经验的专业人士,以确保本公司产品的专业化推广和品牌建设。本集团采用区域市场经销商和直销队伍结合的销售模式,经销商与直销队伍在渠道开拓与市场运营上相互配合,开展协同运作,形成高效、持续的销售能力。通过经销商及直销网络,本集团已经与全国数千家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及全国主要大型民营医疗美容连锁医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 凭借先进的技术实力、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和专业的营销和管理团队,在各细分治疗领域,本集团各产品均已建立了领先的品牌影响力,市场销售均处于同类产品前列。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概览 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给全球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负面冲击,医药行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砥砺前行。与此同时,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医疗体制改革加速深化,短期内,在医药方面进行的供给侧改革使得医药生产企业业绩承压,也对企业的成本控制、创新以及产品线布局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长远来看,医药行业基本面未发生根本变化,我国老龄化、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市场刚性需求仍在驱动行业规模稳步增长,在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快速释放、医保支付体系逐步完善、国民健康消费观念不断升级的大背景之下,具有创新能力、品牌价值、疗效确凿的产品、良好的财务状况的领军企业也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本集团产品主要应用于眼科门诊及择期手术、医疗美容门诊、骨关节腔注射诊疗以及非急诊外科手术等,疫情期间,相关手术及诊疗服务均被纳入临时停诊范围,本集团业务受限显著,各产品线营业收入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整体而言,本集团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随国内疫情控制及社会活动恢复情况变化,呈现显著的先抑后扬的态势。其中,第一季度受国内疫情突然爆发影响尤为显著。第二季度起,受益于我国基本控制了新冠疫情的蔓延和传播,本集团亦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生产经营,各产品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幅明显收窄,下半年则进一步呈现出明显复苏和增长的态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33,242.70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7,190.69万元,降幅为16.9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33,145.11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7,087.37万元,降幅为16.91%。本集团按治疗领域划分的各产品线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其占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百分比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本集团整体毛利率为74.91%,较2019年的77.28%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玻尿酸产品营业收入占比下降较大所致。 尽管营业收入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出现短暂下降,本集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着重扩充眼科和医美创新型产品的研发管路,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的研发费用由2019年度的11,607.60万元上升至12,647.41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1,039.81万元,增幅为8.9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由2019年度的7.24%增长到9.49%。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角膜塑形镜、疏水模注非球面人工晶状体产品、视网膜裂孔封堵生物凝胶等多个眼科项目以及第四代有机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有机交联玻尿酸”)已经进入关键的临床试验阶段,因此发生的研发投入较多。本集团取得的主要研发成果如下: 在白内障治疗领域,本集团的各类人工晶状体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其中,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创新疏水模注工艺非球面人工晶状体产品,已于2020年9月正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该产品的开发基于本集团牵头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新型人工晶状体及高端眼科植入材料的研发”,产品的临床试验已启动患者入组,预计临床试验周期为2-3年。该款疏水模注非球面人工晶状体产品采用创新生产工艺,从自有原材料到终端产品一次模注成型,能获得更为精确的光学表现,同时也可以显著降低生产成本。该产品已经于2021年1月获得欧盟CE认证证书,具备了欧盟市场的准入条件,可以在欧盟和相关海外市场进行销售。 在近视防控领域,本集团在研的新型角膜塑形镜产品的临床试验正有序推进,目前进展良好。此外,本集团正着手对用于屈光矫正的唯一一款国产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PRL)产品进行升级,第二代房水通透型产品已进入注册检验阶段,相较前一代产品,该产品将实现房水循环,并能够提供更为广泛的视力矫正范围。 在眼表治疗领域,本集团自主研发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产品已经在2021年3月获得了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成为国内首个完成产品仿制药申请注册的产品,该药物是第四代氟喹诺酮类药物,与目前使用较广泛的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第三代氟喹诺酮类药物)相比,本产品在广谱抗菌性、抗菌效率、抗耐药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优势,可有效抑制眼表感染常见细菌,能够快速起效,且不含防腐剂,安全性较高,可用于所有年龄患者(包括新生儿)。 在眼底治疗领域,本集团国际领先的眼内填充用线性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新型人工玻璃体等研发项目持续推进。其中,用于封堵视网膜裂孔治疗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的产品“眼内填充用线性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已于2020年7月启动临床试验。 在医美领域,本集团具有线性无颗粒特征的第三代玻尿酸产品“海魅”,已于2020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并于2020年8月正式上市销售。本集团国内首创的第四代有机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已于2020年11月启动临床试验,该产品使用天然产物为交联剂,降解产物为人体不能合成的必需氨基酸,相较于传统化学交联剂,具有更好的远期安全性。此外,该产品为国内首个封闭透明质酸酶作用位点的产品,具有更为长效的特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为23,007.01万元和20,642.64万元,较2019年度分别下降37.95%和42.25%,主要系报告期内上半年营业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大所致,至下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恢复同比增长。 (二)分产品线经营情况讨论和分析 眼科产品 在眼科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眼科粘弹剂生产商及国际人工晶状体知名生产商之一。根据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下属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本集团2019年度眼科粘弹剂产品的市场份额为45.85%,连续十三年中国市场份额超过四成以上。按销售数量计算,本集团旗下人工晶状体品牌占据中国人工晶状体近三成的市场份额。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Contamac是全球最大的独立视光材料生产商之一,为全球客户提供人工晶状体及角膜塑形镜等视光材料。 报告期内,本集团眼科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6,564.21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14,715.86万元,降幅为20.65%。按具体产品类别划分的眼科产品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白内障是我国第一大致盲疾病,通过手术植入人工晶状体是其治疗的唯一有效手段。就产业链建设而言,目前,本集团已初步完成对人工晶状体产品的全产业链布局,通过下属子公司Contamac打通人工晶状体产业链上游原材料生产环节,通过下属子公司Aaren、河南宇宙及珠海艾格掌握了人工晶状体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艺,同时通过下属子公司深圳新产业的专业眼科高值耗材营销平台强化了人工晶状体产品下游销售渠道。就产品线布局而言,本集团通过旗下多个国内外品牌,已实现从普通球面可折叠人工晶状体到多焦点可折叠人工晶状体的全系列产品覆盖,同时,本集团依托“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支持,联动本集团在中国、美国、英国的眼科研发创新平台,已积极开展散光矫正、多焦点等功能型高端人工晶状体产品的研发工作,亦将材料从亲水性人工晶体材料延伸至疏水性人工晶体材料,实现人工晶状体材料、光学性能的全面布局。 报告期内,本集团眼科人工晶状体系列产品在京津冀“3+N”、云南省、陕西省牵头的十省省际联盟、河南省等各省份、联盟体人工晶状体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中,均有多个型号产品中选,品种覆盖球面人工晶状体、非球面人工晶状体、预装式非球面人工晶状体、以及区域折射双焦点人工晶状体产品。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联盟体已初步完成带量采购招采工作,正处于推进招采结果落地执行的过渡阶段。一般而言,中选品种需等待政策细则出台后完成补充挂网、与医院签订采购协议、确认配送服务商等具体工作,带量采购落地尚需要一定的时间,此外,部分尚未开展带量采购区域的经销商倾向于更低的库存水平,故产品采购意愿有所下降。综上所述,在过渡阶段,中选企业短期销售业绩承压。但长远来看,带量采购的快速铺开对于具备生产成本控制能力、产品线布局能力的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本集团将利用多品牌全产品线优势、渠道优势、成本优势在相关中选地区巩固并进一步提高本集团人工晶状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此外,本集团继续聚焦全球眼科领域的投资并购机会,加速中国眼科产业的国产化进程,致力于成为综合性的眼科集团。报告期内,本集团已着手将眼科业务布局进一步拓展至近视防控与屈光矫正领域。 我国是世界上盲和视觉损伤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视力损伤因素中,白内障占比为32.5%,屈光不正的占比达44.2%,而高度近视人群的眼科疾病发病率远高于正常视力人群。2019年,全球近视患者数量达到约14亿人,其中,中国近视患病人数已超过6亿人,中国屈光矫正市场容量可观且渗透率低。 在近视防控领域,本集团利用自主研发的光学设计系统,基于Contamac全球领先的高透氧材料,研制的新型角膜塑形镜产品的临床试验已在2020年1月正式启动,目前正有序推进。同时,本集团亦已着手对具备近视矫正功能的高透氧巩膜镜、周边离焦软性角膜接触镜等项目进行研发布局。2021年3月,本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通过购买亨泰视觉现有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及现金增资亨泰视觉等两种方式以总额2,500万元合计取得亨泰视觉55%的股权。同时,本集团与亨泰光学、亨泰视觉签署《独家经销合同》,约定亨泰光学授予亨泰视觉高端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产品(OK镜)“迈儿康myOK”于中国大陆地区、期限为10年(截至2030年12月31日)的独家经销权,该产品为目前国内最高透氧率的OK镜产品,透氧率高达DK141;并持续授予亨泰视觉儿童近视管理及控制的光学镜片“贝视得”于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权。 在屈光矫正领域,本集团于2020年4月获得杭州爱晶伦55%的股权。杭州爱晶伦主要从事有晶体眼屈光晶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自主研发的依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PRL)产品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屈光矫正范围为-10.00D~-30.00D,已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有晶体眼屈光晶体手术能够在不切削角膜正常组织的同时实现矫正近视,具有保留人眼晶状体调节功能、手术可逆等优点,是一种安全有效的近视矫正方法。目前,中国市场仅有两款该类产品获批上市销售,依镜PRL为唯一的国产产品,且为1,800度以上超高度近视患者的唯一选择,具有高度稀缺性。此外,本集团已着手对PRL产品进行升级,第二代房水通透型产品已进入注册检验阶段,相较前一代产品,该产品将实现房水循环,并能够提供更为广泛的视力矫正范围。 通过上述产品布局,本集团已能够为全年龄段人群提供从防控到矫正的多样化近视解决方案。 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 在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二大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商以及知名国产玻尿酸生产商之一。本集团利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发生产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康合素”为国内唯一与人体天然EGF拥有完全相同的氨基酸数量、序列以及空间结构的表皮生长因子产品,亦是国际第一个获得注册的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2019年度“康合素”产品的市场份额继续扩大至23.49%,进一步缩小了与第一位的差距。 本集团自主研发掌握了单相交联、低温二次交联、线性无颗粒化交联以及有机交联等交联工艺。第一代玻尿酸产品“海薇”是国内首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单相交联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主要定位于大众普及入门型玻尿酸。第二代玻尿酸产品“姣兰”主要定位于中高端,主打动态填充功能的特性,第三代玻尿酸产品“海魅”具有线性无颗粒特征,定位于高端,主打“精准雕饰”功能。第四代有机交联玻尿酸产品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本集团玻尿酸产品组合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是国产注射用玻尿酸产品的领导品牌。 报告期内,本集团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4,198.05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5,843.74万元,降幅为19.45%。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近年来,大众对美的追求与日俱增,医疗美容产品和技术发展迅速,新产品和新技术不仅满足存量消费者的需求,也随着供给的日益丰富、疗效的不断提升、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带来了更多增量消费者的加入。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医疗美容市场,但与其他主要医美国家相比,中国医美市场项目渗透率低,市场空间依然广阔。从玻尿酸产品的细分市场而言,玻尿酸注射项目因安全有效、性价比高、复购率高等特点,已成为医疗美容机构和求美者最受欢迎的医美产品之一。 报告期内,在疫情、医美终端行业监管力度趋严等多重影响下,国内医美机构自身业务及其对玻尿酸产品的需求受到显著影响,本集团玻尿酸产品由于销售数量的减少,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所下降,然而,凭借系列化玻尿酸产品组合广泛认可的品牌基础,本集团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以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业化市场服务举措,维持了玻尿酸产品线相对稳定良好的整体价格体系,并在报告期内下半年向市场推出了注射效果更好的第三代玻尿酸产品“海魅”。 本集团凭借自身极具竞争力的医用生物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平台以及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综合优势,自主研发的系列化玻尿酸产品在产品特点和功效方面形成差异化定位和互补式发展的特性,引领国内微整注射市场玻尿酸组合应用的理念。本集团通过机构直销与经销商相结合的模式,既做到重点区域和旗舰医院的精耕细作,又实现了销售渠道的快速铺设和目标市场的广泛覆盖。同时,本集团营销团队通过针对医疗机构、医生、消费者的多维度全方位服务,努力提升消费体验、打造品牌特质,引领消费群体生活方式,以强化玻尿酸品牌的粘性。 此外,本集团始终关注医疗美容领域的产业布局,旨在通过研发、投资并购及合作等各种方式整合国内产业资源、引进国际先进的创新技术和产品。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集团围绕医美产品线完成以下布局: 2021年2月,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拟以合计2.05亿元总投资获得欧华美科63.64%股权,将其旗下射频及激光医疗设备和家用仪器、创新型玻尿酸产品以及壳聚糖提取物注射产品等组织填充剂纳入本集团的医美版图。 2021年3月,本集团签署一系列协议,拟以1.9亿美元的投前估值根据美国Eirion完成的各项约定的里程碑事项最多投资3,100万美元认购Eirion的A轮优先股。同时,Eirion有偿授权本集团创新外用涂抹型A型肉毒毒素产品ET-01、经典注射型肉毒毒素产品AI-09、治疗脱发白发用小分子药物产品ET-02在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独家研发、销售、商业化许可。本集团通过这项交易将顺利进入肉毒毒素和小分子药物领域。 至此,本集团医美产品组合将形成覆盖真皮填充剂、肉毒毒素、射频及激光设备四大品类的完整业务矩阵,贯通医美机构、生活美容以及家用美容三大应用场景,全方位满足终端客户的消费需求。 骨科产品 报告期内,本集团骨科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为33,165.87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2,780.30万元,降幅为7.73%。按具体产品类别划分的骨科产品产生的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在骨科领域,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生产商。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主要应用于退行性骨关节炎。退行性骨关节炎是一种中老年人群中的常见病。据统计,65岁以上男性骨关节炎的发病率为58%,女性为65%~67%;75岁以上人群发病率高达80%。目前,我国骨关节炎患者超过1亿人。本集团是国内唯一拥有2ml、2.5ml、3ml全系列规格骨科玻璃酸钠注射液产品的生产企业,同时本集团的医用几丁糖(骨关节腔注射剂)是我国唯一以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的骨关节腔注射剂。 受益于完整的产品规格、更具吸引力的价格体系,本集团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组合竞争优势明显,近年来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本集团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在2019年度的市场份额扩大至42.09%,已连续六年稳居首位。 防黏连与止血产品 报告期内,本集团防粘连及止血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7,234.48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1,733.93万元,降幅为9.14 %。按具体产品类别划分的防粘连及止血产品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是国内第一大手术防粘连剂生产商以及主要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生产商之一。组织粘连是引起外科手术术后并发症的主要原因,采用高分子生物材料作为隔离物防止手术粘连,已逐渐成为提高外科手术安全性的共识。当前,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医用几丁糖和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防粘连产品已在临床中得到认可和应用。根据标点医药的研究报告,本集团已连续十三年稳居中国最大的防粘连产品生产商,2019年度的市场份额为29.64%。 同时,本集团亦致力于医用胶原蛋白海绵、纤维蛋白封闭剂等各类可降解快速止血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降解快速止血材料亦被《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列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医用胶原蛋白具有很好的止血及组织填充效果,因而成为妇产科、耳鼻喉科、脑外科及普外科等手术过程中独特的医用生物材料。本集团的医用胶原蛋白海绵“奇特邦”产品由从牛跟腱中提取出的I型胶原蛋白精制而成,采用先进的冻干技术生产,使其可快速止血及加速和促进伤口愈合。同时,“奇特邦”提供多种规格,可用于止血、各类组织和器官空腔填充以消除残腔,能够缩短手术时间并促进术后伤口及组织愈合。 受到疫情及高值耗材控费控量政策影响,本集团防粘连及止血产品于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但自下半年起,已呈现稳定恢复的趋势。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的技术先进性是形成本集团核心竞争力的基础。然而,近年来生物医用材料领域高速发展,技术能力不断升级迭代。若未来在公司产品的适应症领域,国际或者国内出现突破性的新技术或新产品,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技术路线,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从而对产品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为维持并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集团持续围绕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医用几丁糖、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和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四大技术研发平台,进行相关领域的新产品开发。然而,生物医用材料研发具有周期长、技术难度高、资金投入大、附加值和回报高、产品市场生命周期长等特点。若研发项目不能形成研发成果,或者开发的新产品市场接受程度未达预期,将对本集团长期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对本集团的盈利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性。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由医药产品安全引发的不良反应事故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若公司未能严格遵循生产安全制度,导致公司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良反应,可能使公司面临赔偿、产品召回以及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当前,本集团主要业务领域具有市场前景广阔、产品毛利水平较高的特点。但这也会吸引新的资本进入这些领域,中长期会加剧市场竞争,本集团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影响市场占有率、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近年来, 为完成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公司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多次上下游产业并购 和对外投资 ,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商誉。若未来收购的企业或业务的整合效果不能达到预期,运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将导致公司就并购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若被投资企业业绩未达预期或经营不善,公司存在出现投资损失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逐步深入,涉及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审批、注册、制造、包装、许可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两票制”、带量采购等重大行业政策陆续出台。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根据医药行业不断推进的监管政策进行调整,可能导致公司合规成本增加、产品需求减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业绩增长部分受益于中国居民支付能力、健康意识的提高,继而体现在中国生物医药行业的持续增长上。若未来生物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或者发生对生物医药行业不利的药品质量或者安全相关的公众事件导致行业整体形象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长速度放慢,从而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国际化是公司发展的重点战略之一,公司已于境外收购了多家企业以推动先进技术、产品向国内转移。如果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者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国际关系紧张、战争、贸易制裁等无法预知的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境外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将可能给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请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下降16.95%,主要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本集团各产品线收入均较2019年度同期有所下降。具体分析请参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下降而下降,本集团2020年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为74.91%,与2019年的77.28%相比,减少2.37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高毛利产品玻尿酸的收入及占比有所下降,导致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度减少50.39%,主要系下属子公司Contamac向美国Senseonics,Inc. 公司销售的高分子聚合物产品由于美国疫情影响而减少订单所致,同时由于高分子聚合物产品的毛利率高于此类下的其他产品,其占比的下降也导致其他产品整体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30.80%。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公司经销的人工晶状体采购量为23.55万片,销售量22.08万片。 产销量情况说明 本集团眼科粘弹剂产品库存量较2019年末增长311.12%,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影响,包括白内障手术在内的眼科手术在第一、二季度基本停止,随着疫情逐渐受到控制,自第三季度以后才逐步恢复,相应地,本集团眼科粘弹剂的销售量较2019年下降了25.77%,同时,本集团积极生产备货并充分利用有限的产能,为白内障手术在2021年的全面复苏做好准备。 本集团玻尿酸产品生产量较2019年度下降62.66%,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及医疗美容行业的持续严格监管等多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玻尿酸产品销量下降23.69%。 本集团外用人表皮生长因子的库存量较2019年末下降38.76%,主要原因是基于本集团持续进行的市场推广使该产品在2020年疫情的影响下依然保持旺盛的市场需求,销量较2019年度保持稳定。 本集团医用几丁糖(关节腔注射用)产品生产量较2019年度下降33.22%,医用几丁糖(防粘连用)产品生产量较2019年度下降39.15%,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影响,相关手术量的下降导致本年度两类产品的产、销售量均有所下降。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4,362.6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3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前五名客户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客户四、客户五为本集团长期客户,报告期内新进入前五名。客户四为本集团人工晶状体产品的经销商,本年因其代理的地区带量采购中标因而销售额有所增长;客户五为本集团骨科及防粘连和止血产品向公立医院的配送商,报告期内因相关产品收入下降幅度较小而进入前五名。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424.1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4.5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供应商四为本集团长期供应商,报告期内新进入前五名,本集团向其采购人工晶体推注器,因本集团配送推注器增加而导致采购额上升。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销售费用55,572.72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2.13%。2020年,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线下市场活动在第一季度几近停滞,但在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本集团自第二季度开始持续进行市场和营销活动的投入,并积极开展线上推广活动,维护市场份额,强化和加深市场对本集团产品特别是新产品的认可度,因此销售费用整体较2019年度略有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管理费用21,416.41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19.65%,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各项行政管理活动有所缩减,同时减少了奖金的发放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研发费用12,647.41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8.96%,主要系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加大对于眼科和医美产品的研发投入,多个眼科及医美研发项目进入关键的临床试验阶段,发生的研发投入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产生财务净收益9,912.31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55.98%,主要系本公司对尚未使用的科创板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现金管理产生较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附注七、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医药制造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国务院、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振兴和规范医药制造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如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集中带量采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目录和支付方式调整等,虽在当下给医药与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业绩带来了严峻挑战,但毫无疑问将有益于行业整体长期健康、有序及创新发展。 本集团的产品主要以生物医用材料为原料,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医用材料行业。现阶段,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生物医用材料聚焦于快速增长的四大治疗领域: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防粘连与止血。临床应用上,人工晶状体及眼科粘弹剂主要用于眼科白内障手术治疗,依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和角膜塑形镜用于近视防控及矫正,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主要用于作为医疗美容用玻尿酸、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及防粘连产品等针对不同适应症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医用几丁糖产品则主要用作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及防粘连产品,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主要作为创面修复产品。 眼科 眼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人通过感觉器官从外界获得的信息中,大约90%是由眼完成的。屈光不正、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年龄相关性黄斑病变等各类眼科疾病,严重影响着人的生活质量。随着居民健康意识、支付能力以及各项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眼科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白内障是一种中老年人群中的常见病、多发病,也是全球致盲率最高的眼科疾病。通过白内障手术植入人工晶状体,是目前临床上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治疗手段。然而,我国白内障手术实施率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据统计,2018年我国的每百万人口手术实施例数(CSR)仅为2,262例,相比之下,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CSR超过10,000例。因此,我国相关眼科产品的市场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未来我国白内障患病人数的增加和白内障手术率的提升,作为白内障手术的核心耗材,我国人工晶状体市场成长空间广阔。 眼科粘弹剂是多种眼内手术的重要软性医用耗材,被广泛应用于白内障手术、青光眼手术、白内障角膜移植联合手术以及眼外伤等显微眼科手术过程。随着国内各类眼科手术治疗覆盖率的不断增加,我国眼科粘弹剂产品的需求逐年提升,根据标点医药统计及预测,2019年国内眼科粘弹剂市场规模达16.03亿元,同比增长4.3%;预计到2025年将增至24.03亿元,2020-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0%。 屈光不正是指平行光线进入无调节的眼球之后没有聚焦于视网膜的一种情况,包括近视、远视、散光和老花眼,其中近视是造成居民视力障碍主要因素之一。当前,采用角膜塑形镜、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手术等产品防控及矫正近视,已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医生和近视群体的关注和认可,角膜塑形镜、悬浮型有晶体眼后房屈光晶体等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也将保持高速增长。 医疗美容 医疗美容服务是指运用手术、医疗器械、药物以及其他医学技术方法,对人体不同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进而改善人体外形及或消除岁月痕迹的医学科学。医疗美容产业链主要由上游厂商、中游医疗美容机构和下游终端消费者构成,其中上游厂商主要分为玻尿酸/A型肉毒毒素等注射类产品厂商和射频/激光等皮肤设备类产品厂商。 随着国内居民美容意识、支付能力的提高,以及医疗美容服务技术的进步,我国医疗美容产业持续高速增长。国内医美平台更美APP发布的《2020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纯医美市场规模约为1,975亿元,约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17%,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医美市场。 创面护理 创面修复是指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皮肤组织缺损后,通过自身组织的再生、修复、重建或人为地进行干预治疗,从而达到创面愈合目的的一系列过程。在烧伤创面修复、供皮区皮肤修复、糖尿病溃疡足等疾病的创面护理以及医美微整形后皮肤损伤修复中,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可发挥很好的临床功效。根据标点医药统计及预测,2019年我国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产品市场规模达7.11亿元,同比增长14.5%;预计到2025年将增至14.44亿元,2020-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2.5%。 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 骨关节炎是一种退行性关节疾病,又称增生性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或骨关节病,是一种中老年人群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骨关节炎主要侵害关节软骨、骨和滑膜组织,导致关节疼痛、畸形和功能障碍,从而影响病人的活动能力。根据流行病学统计,我国骨关节炎患者已超1亿人,治疗空间广阔。临床医学已证实,骨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为治疗骨关节炎的有效及安全方式,能够保护患者的关节软骨、显著减轻患者的关节疼痛,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随着人口老龄化及治疗意识的提高,以及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治疗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得到医生和患者的认可,预计我国骨科关节腔注射用凝胶的需求数量将持续增长,骨科关节腔注射用凝胶总体市场规模也将不断增加。根据标点医药统计及预测,2019年我国骨科关节腔粘弹补充剂产品市场规模达21.47亿元,同比增长8.5%;预计到2025年将增至35.77亿元,2020-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9.0%。 外科手术防粘连 粘连是外科手术中由于组织的创伤使结缔组织纤维带与相邻的组织或器官结合在一起形成的异常结构,该过程有利于组织修复愈合,但又是形成新的病理生理改变的基础,是引起术后并发症的主要原因。几乎所有的手术都涉及到组织之间粘连,特别在腹、盆腔手术,甲状腺手术和妇产科手术中尤为突出,会引起严重的术后并发症。目前,采用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和医用几丁糖等产品,减少术后粘连,已逐渐成为外科手术的共识。 随着医疗改革、政策的推动和鼓励,和我国医疗手术人次的持续增长,我国手术防粘连产品的市场规模未来将保持稳定增长。根据标点医药统计及预测,2019年我国手术防粘连剂产品市场规模达30.31亿元,同比减少2.5%;预计到2025年将增至43.64亿元,2020-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5%。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人工晶状体、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眼科粘弹剂专用)、创面护理用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骨关节腔注射用玻璃酸钠注射液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医用几丁糖(关节腔内注射用)、医用几丁糖(防粘连用)已进入北京、上海两地省(市)级医保目录,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防粘连用)、胶原蛋白海绵已进入上海市省(市)级医保目录。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产品新进入或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眼科人工晶状体系列产品在京津冀“3+N”、云南省、陕西省牵头的十省省际联盟、河南省等各省份、联盟体人工晶状体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中,均有多个型号产品中选,品种覆盖球面人工晶状体、非球面人工晶状体、预装式非球面人工晶状体以及区域折射双焦点人工晶状体产品。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联盟体已初步完成带量采购招采工作,正处于推进招采结果落地执行的过渡阶段。一般而言,中选品种需等待政策细则出台后完成补充挂网、与医院签订采购协议、确认配送服务商等具体工作,带量采购落地尚需一定的时间。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眼科治疗领域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数据来源于冠昊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中“人工晶体”产品毛利率。 2、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治疗领域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数据来源于华熙生物2019年年度报告中“医疗终端产品”毛利率。 3、骨科治疗领域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数据来源于景峰医药2019年年度报告中“注射剂”产品毛利率。 4、防粘连及止血治疗领域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数据来源于赛克赛斯披露的科创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2019年度“赛必妥”产品(防粘连液)的毛利率。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一贯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在坚持内部自主研发为主体的同时,也注重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三甲医院的合作研究及技术开发。目前,本集团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两个国家级研发平台,以及四个省部级技术及研发转化平台和一个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已在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建立一体化的研发体系,形成国内外互动的研发布局。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研发团队由270名研发人员组成,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9.65%,其中博士学历19人、硕士学历73人。 报告期内,围绕现有眼科、医疗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防粘连及止血等治疗领域,本集团进行针对性的新产品和原有产品新规格及适应症地开发和扩充。在白内障治疗领域,创新疏水模注工艺非球面人工晶状体产品于2020年9月在国内启动临床试验,并于2021年1月获得欧盟CE认证证书。在近视防控领域,新型角膜塑形镜产品于2020年1月启动临床试验,第二代PRL产品房水通透型有晶体眼后房人工晶状体进入注册检验阶段。在眼表治疗领域,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完成研发注册流程,于2021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的产品注册证书。在眼底治疗领域,用于封堵视网膜裂孔治疗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的产品“眼内填充用线性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于2020年7月启动临床试验。在医疗美容领域,第三代线性无颗粒玻尿酸产品“海魅”于2020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并于2020年8月上市销售,第四代有机交联玻尿酸产品已于2020年11月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在止血领域,用于外科手术止血的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产品,处于申报生产阶段,正持续推进产品注册工作。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加强研发投入,发生的研发费用12,647.41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8.9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高至9.49%(2019年:7.24%)。 研发思路 本集团将按照“上市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原则,依托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医用几丁糖、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四大技术平台,持续推进产品研发体系建设和新产品研发上市工作,保持和强化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 中短期内,本集团将专注于研究和开发创新型中高端人工晶状体产品、近视防控和矫正产品、组织填充等产品的研发,以及对已上市产品进行规格及适应症上的扩充。长远而言,本集团坚持扩充研发实力,以公司人工晶状体及视光材料、医用几丁糖、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四大技术平台为基础进行延伸开发,进一步将本集团的产品种类拓展至干眼症、青光眼等眼科治疗领域、新型复合防粘连及止血药物产品等其他产品领域。 技术创新机制 通过多年自主研发经验积累,本集团已形成了一整套研发项目管控体系和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本集团通过下列措施保持技术不断创新:(1)制定完善的研发及技术人员激励制度,提高内部研发团队进行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实现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内生性发展;(2)实施全球化人才管理战略,依托两个海外研发平台,打造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借助海外研发优势在国内进行技术转化,加快公司生物医用材料的技术升级,提升国产产品的质量水平及市场竞争力;(3)积极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等进行交流合作,学习外部先进技术,借助中国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三甲医院的力量进行协助研究;(4)收购、整合国内外具有高端技术的目标企业,实现技术外延式创新。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 以上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来源于其 2020年或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数据。2.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 5 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术平均数。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目前,本集团已初步建立高效、健全、多层次的全国营销网络。按销售模式划分,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直销队伍已经覆盖了包括上海、北京、广东、山东、湖南、浙江、四川等重点市场,主要开展上述区域市场中重点三级甲等医院以及大型民营眼科及医疗美容连锁医院的临床实验、专业服务、市场维护。而公司各产品的经销商则全面覆盖了其他区域市场及上述区域除部分三甲医院以外的终端医院。通过经销商及直销网络,本集团已经与全国数千家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及全国主要大型民营眼科/医疗美容连锁医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经销网络由逾2,000名经销商组成,借助该网络将本集团的产品销往中国所有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及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除经销网络外,本集团设有市场部、医学部、公共事务部、销售部、商务部和销售支持部,分别负责制定统一的招投标和政府事务管理、市场推广及销售政策、产品培训、学术推广、临床服务、筛选及管理经销商,同时保持向部分核心区域及重点医院实现直接销售,以确保本集团产品的专业化推广和品牌建设,以及市场需求动向的有效掌握。本集团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广泛覆盖以及在物色及管理经销商方面的优势使得公司能够有效推进产品进入目标市场,为持续加强公司产品及品牌的市场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及增加产品销量打下坚实基础。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栏目所列投资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投资。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23,919.74万元用于其他权益类股权投资,新增4,586.40万元于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另外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收回11,747.54万元。关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详见第四节、三、(五)、(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关于对合营企业投资的情况详见第四节、三、(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上市后至报告期期末开展的对外参股投资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本公司出资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121.75万元)认购医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医美国际”)发行的 250,000 股美国存托凭证(ADR),持有其约1%的股份。医美国际系鹏爱医疗美容医院(“鹏爱医疗”)的境外控股公司,鹏爱医疗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业务。根据医美国际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其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11月,本公司向美国Recros Medica, Inc.(“Recros Medica”)支付800万美元首期投资款(折合人民币5,602.40万元),认购其A轮优先股,约占其投后已发行优先股股本的 21.07%、总股本的 14.15%。Recros Medica 作为一家研发型企业,正在研发利用微小的旋转切割管直接去除松弛区域的多余皮肤和脂肪来减少皮肤松弛并改善轮廓的医学美容设备。Recros Medica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美元 币种:美元 2020年3月,公司以人民币760万元增资上海伦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伦胜科技”),获得伦胜科技19.00%的股权。伦胜科技主要从事互联网问诊(在线常见病、慢性病问诊)、处方外流服务(在线开具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及网上商城业务。伦胜科技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3月和10月,公司分别以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960万元投资上海软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软馨科技”)、上海萨美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萨美细胞”),约占软馨科技9.09%股权、萨美细胞17.78%股权。软馨科技和萨美细胞系中国组织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孵化的两家研发型企业,软馨科技主要从事软骨再生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业务,以用于各类软骨及相关硬组织缺损的生理性修复及永久性功能重建,萨美细胞主要基于人体脂肪组织及其衍生物,开发用于组织再生修复的新技术和产品。目前,两家公司的产品仍处于研发及项目申报阶段。 软馨科技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萨美细胞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以港币0.40元/股的价格购买了瑞丽医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135.HK,“瑞丽医美”)在香港联交所IPO发行的股票5,000万股(折合人民币1,699.74万元),占瑞丽医美已发行股本的2.43%。瑞丽医美及其附属公司是一家位于中国浙江省的医疗美容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包括美容外科服务(对面部或身体多个部位进行的美容外科诊疗)、微创美容服务(美容注射诊疗)及皮肤美容服务(各种美容能量型诊疗)。根据瑞丽医美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其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形成正面影响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造成负面影响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注:(1)若子公司有下属孙公司,则按子公司合并口径排序并披露数据;(2)以上数据不含评估增值及评估增值摊销;(3)以上财务数据纳入合并审计范围。 2020年度上述相关子公司的分红情况如下: 注:(1)分红比例指本年度分红金额占该子公司当年度产生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2)建华生物本年度分红金额包含分配以前年度累积的未分配利润。 另外,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艾格(未出现在前述列表中)2020年度向其控股公司昊海发展分配截至2019年末累积的未分配利润1,904.31万元。珠海艾格2020年度为净亏损,未产生可供分配利润。 除上述子公司外,本公司其他子公司本年度未进行分红。 (2)本年度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包括取得和处置的目的、方式以及对本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2020年取得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昊海发展与杭州爱晶伦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书》,由昊海发展出资受让杭州爱晶伦45%的股权,并由昊海发展对杭州爱晶伦增资获得10%股权,交易完成后昊海发展合计持有杭州爱晶伦55%的股权。 2020年取得子公司对本集团生产和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杭州爱晶伦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收购杭州爱晶伦股权后,积极对原经销商渠道进行整合,同意终止经销合作的经销商的库存退货,故杭州爱晶伦2020年度的销售收入为负数。同时,对杭州爱晶伦不能销售的残次冷备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此外,杭州爱晶伦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加大原产品的改进和新一代PRL产品的研发力度,2020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达人民币417.18万元,以及重建管理团队和销售团队开展全国性的PRL产品的市场推广活动,发生较大金额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2020年度的亏损额较2019年度有所扩大。 2020年,本集团没有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当前,国内医药及医疗器械行业正在经历一系列重大变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集中招标、带量采购等,将在可预见的未来自上而下持续深化。上述政策因素虽在当下给医药与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业绩带来了阶段性的严峻挑战,但亦将毫无疑问地裨益行业整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国老龄化、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市场刚性需求仍在驱动行业规模稳步增长。就本集团所处四个领域而言,人工晶状体产业已被《“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共同列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骨科和医美产品也处于高天花板的优质赛道。随着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快速增长、医保支付体系逐步完善、国民健康消费观念不断升级,具有确凿的产品治疗功效、良好的财务状况、品牌价值、创新能力的领头医药企业也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以不断提高国人的生活质量和促进患者康复为目标,以聚焦差异化发展为企业战略。本集团将继续深耕现有眼科、医美、骨科、外科四大快速成长的治疗领域。其中,在眼科领域,本集团持续丰富从眼表到眼底的大眼科产品线布局,致力于为全年龄段人群提供视觉健康解决方案。在医美领域,本集团将通过领先的创新生物材料、药物、仪器设备等全产品线组合,贯通医美机构、生活美容以及家用美容三大应用场景,全方位满足终端客户的多层次消费需求。 本集团始终注重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通过自主研发、与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合作以及技术引进并举,持续保持技术的领先地位;通过内生增长与收购兼并结合,实现完善产品线、整合产业链的战略目标;通过不断优化提升管理能力,提高运营效率;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及专业服务,提升品牌价值,使本集团成为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生物医药企业。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本集团将继续发挥管理团队在整合战略性资产方面拥有的卓越往绩、资源优势及丰富经验,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已并购企业的整合,以最大化发挥协同作用、提升运营效率、发展创新技术、拓展市场空间为目的,使并购企业能迅速融入本集团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在研发方面,本集团将联动位于中国、美国、英国、法国、以色列的优势研发资源,加大创新型产品的研发投入,持续推进产品组合的优化升级,扩展产品临床应用,确保眼科、医美、骨科、外科四大治疗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在市场营销方面,本集团将采取一系列市场举措,深化优势产品的市场渗透,通过精细化的多维度市场营销手段,扩大新产品对重点医院和地区的覆盖、深入。在医药营销新形势下,更加注重合规管理,更深入地开展专业服务。 在持续推动内生业务增长的同时,本集团将有效使用资金,在现有人工晶状体全产业链布局的基础上,坚定布局屈光矫正及近视防控领域,继续关注青光眼、眼底病、干眼症等更多眼科治疗领域的产业机会。此外,本集团还将围绕医美、骨科、外科等快速发展的治疗领域进行探索,积极寻找合适的目标公司和新技术新产品,择机采取收购或者合作等方式以获得新的外延式增长。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划》”),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制定新的现金分红政策,也未对《规划》作调整。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6月2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77,206,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4,044,62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6%。 3、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说明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6,622,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311,05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38%。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0年4月7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锁定期延长至:2023年4月29日,详见《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注2]2020年4月7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锁定期延长至:2021年4月29日,详见《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境内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批准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境外审计服务。上述服务任期均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各自薪酬。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5,6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募投项目建设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有效期结束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通过后,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定期存款,未安排委托理财,因此未发生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栏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20,135.79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0,000.00万元多135.79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充分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与流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切实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在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 (三)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公司公开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同时,公司积极采用投资者交流会、公司现场交流参观等多种方式与来访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约90次投资者交流会(包括电话会议),共接待投资者超过 160 名。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指导、督促审计部持续开展内部控制的评价工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把人力资源管理与公司战略相结合,以合理的人力资源结构作为支撑来实现战略目标。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员工手册》,对工作时间、假期、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进行规定。 (一)重视职业培训,促进企业与员工共成长 公司重视员工的持续发展,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持续发展相结合,为员工提供内容和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为员工参加公司内部及外部培训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在鼓励各下属子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多样化培训的同时,还根据行业发展、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员工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公司安排内部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主题培训,为员工进行知识共享、专业交流、自我展示提供了一个稳定、专业的平台;公司亦邀请外部行业、合规专家,为员工提供更为专业、更为前沿的行业、合规知识与资讯。 报告期内,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医药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培训、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及保密培训、生物材料等医学和产品专业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训以及管理能力、创新思维等个性化培训。 (二)重视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GMP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程。本公司已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为指导,通过对工作场所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在安全文化构建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员工的安全培训,尤其是对EHS相关法律法规、EHS管理目标的培训,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始终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生产。 (三)薪酬福利与职工关爱并重 公司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能力、业绩,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保障员工的利益。在为员工提供法定福利保障的同时,还增添多种额外福利,持续不断优化薪酬结构,使薪酬具有市场竞争力。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员工身心健康,为员工提供多样化关怀,鼓励员工探索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平衡。我们通过积极提升员工福利待遇、组织各类关怀活动、团队建设活动和节日庆祝活动,努力为员工打造温馨的工作环境。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大规模团队建设、外出旅游等活动,但在符合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各部门有组织、有序开展团队建设,增强凝聚力。公司于2020年底,首次尝试开展线上年会,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联线位于全国多地的公司员工,在线拜年,欢聚一堂;并通过企业公众号循环展示优秀员工、优秀团体的风采,向员工展示公司在过往一年的发展,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供应商权益保护 对医药企业来说,供应商的选择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有效。公司根据GMP、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各自采购与业务特点,分别制定了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以预防采购与付款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有效地控制供应链环节的潜在风险。公司通过考察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了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等措施,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公司制定了禁止员工从事商业贿赂行为、舞弊行为的规章制度,确保在执行采购过程中,为供应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并依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依约从事具体采购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同利益。 (二)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医药产品的安全与质量是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在确保为客户、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公司亦重视与客户、消费者的沟通。公司的客户以产品经销商和医疗机构为主,公司会定期拜访客户,为客户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亦会定期对客户进行产品及相关知识培训;公司每年进行产品及服务的客户满意度调查,以深入了解客户的意见及建议。 公司重视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及时上报所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积极开展不良反应相关的培训并实施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公司亦按照药品和医疗器械召回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产品召回规程,以确保产品能够被迅速和准确地召回切实保障客户、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 此外,公司通过销售人员、不良反应热线等多种渠道接收客户、消费者的反馈和投诉,并在公司内部设置专人负责投诉处理程序。在收到客户的反馈或投诉后,第一时间就反馈或投诉的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并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其生产产品类别及监管要求建立相应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公司质量管理覆盖了医药产品设计与开发、生产、贮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公司设有质量保障部(QA)和质量控制部(QC),并与采购部门、研发部、医学部、市场部等多部门联动,全面执行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研发、生产环节的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 公司重视质量相关培训工作,报告期内,通过对药物警械管理、医疗器械质量体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规范、生产操作技能等产品质量方面的内外部培训,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和专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内部生产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各下属子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三次“飞行检查”,确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质量体系的常态化管理。 继2019年度本公司的“玻璃酸钠注射液技术攻关”项目荣获2019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三等奖;2020年伊始,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剑英荣膺上海市松江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促进行业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积极加入当地行业协会,在相关行业协会担任副会长、副主席,积极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公司也十分注重同行业之间的交与互动,多次举办或参与行业研讨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洞察行业信息,分享经验。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国迅速蔓延。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按时复工复产的同时,公司亦积极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调配手套、口罩以及防护服等防疫物质捐赠给所在社区,助力社区一线工作者的防疫工作。 2020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杭州爱晶伦与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之江院区、浙江省光明慈善基金会共同发起了“百人明眸公益行动”,计划为浙江省内100名超高度近视女性提供免费依镜PRL晶体植入近视手术名额。杭州爱晶伦向本次活动捐献晶体200片,并捐献现金268,724.00元。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监管范围,公司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包括生活/生产废水、大气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所有污染物排放均未发生浓度超标、总量超标的情况。 (a)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b)排放方式: 废水:厂区生产废水和实验室废水集中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废气: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收集后通过15m或2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 15m或17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已完成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包括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及大气排口终端处理设施,并且对于已建的环保设施均落实专人负责运行和监测,对环保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及管理,以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公司积极推动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对天然气锅炉进行了低氮改造,改造后减少了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扩容,污水处理由之前的SBR工艺改为生物氧化工艺,使处理效率更加有效。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扩产及新增滴眼剂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9年10月25日取得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松环保许管[2019]627号。 公司募投项目“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11月13日取得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松环保许管[2019]678号。 公司于2020年8月取得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000797066532Q001V。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2月3日报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227-2020-102-M。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和废弃物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集团环保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排放符合环保标准,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未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其他下属子公司基于各自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存在废水、大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中一项或者多项排污;其中,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达到纳入市政管网的排放标准后,再纳入市政管网;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生产废气以及实验室废气,相关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经收集、处理达标后,进行高空有组织排放,并积极进行锅炉低氮燃烧器等改造工作;对于危险废弃物均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对于噪音的处理,相关公司采用出口消声、基础隔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因环保问题受到相关部门重大处罚,环保设施运行状态良好。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网下限售配售账户的685,343股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部分限售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0.385%,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020年10月30日,公告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中战略配售股份1,780,000股及其他限售股22,329,000股上市流通,合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13.6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8日期间,公司通过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完成H股回购,回购股份数为638,700股。2020年7月3日,公司完成注销本次回购的638,700股H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7,845,300股变更为177,206,600股。详见公司2020年7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 H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9月3日期间,公司通过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完成H股回购,回购股份数为584,500股。2021年3月19日,公司完成注销本次回购的584,500股H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7,206,600股变更为176,622,100股。详见公司2021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 H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8日期间回购H股股票638,700股,于2020年7月3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7,845,300股变更为177,206,600股。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9月3日期间回购H股股票584,500股,于2021年3月19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7,206,600股变更为176,622,100股。 如考虑2021年3月19日注销的584,500股H股股票,公司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将由1.298元增至1.303元、每股净资产将由32.36元增至32.47元,变动幅度约为0.33%,影响较小。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8日期间,公司通过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完成H股回购,回购股份数为638,700股。2020年7月3日,公司完成注销本次回购的638,700股H股股份。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9月3日期间,公司通过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完成H股回购,回购股份数为584,500股,2021年3月19日,公司完成注销本次回购的584,500股H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7,206,600股变更为176,622,100股。 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615,186.94万元,负债总额为49,851.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0%;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29,870.54万元,负债总额为56,446.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6%。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侯永泰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18,242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吴剑英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146,821股;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唐敏捷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80,250股;公司执行董事陈奕奕女士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45,771股;公司非执行董事黄明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45,606股;公司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魏长征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9,176股;公司董事会秘书田敏女士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32,946股;公司副总经理任彩霞女士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25,694股;公司副总经理王文斌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38,540股;公司副总经理先生张军东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69,281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蒋丽霞女士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18,353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杜鹏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18,353股;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艾建华先生2019年度通过参与战略配售新增间接持股33,952股。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结合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建立了与公司效益、员工个人绩效表现挂钩的薪酬体系,激励和发挥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增长,也帮助实现员工个人职业的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紧密依托战略发展需求,明确甄别人才标准和人才培养方向。通过持续完善培训管理机制、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开展企业学习报告会等举措,充分挖掘员工潜能,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内的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发展、审计、人事、薪酬等方面协助并监督董事会进行决策。 报告期内,基于《证券法》等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等的修订,公司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注1:陈华彬先生、沈红波先生、朱勤先生、王君傑先生于2020年6月29日起不再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应参加董事会6次,应出席股东大会6次。 注2:苏治先生、姜志宏先生、赵磊先生、李颖琦女士、杨玉社先生于2020年6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应参加董事会6次,应出席股东大会0次。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本公司制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1、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内控体系、定期报告、关连/联交易等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共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 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选聘等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4、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战略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战略进行了审核与研究,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坚持责任、竞争原则,由基本薪酬和奖金组成。其中,固定薪酬按月发放,依据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结合等因素确定,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标准,以确保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奖金为浮动收入,主要根据本公司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后,依据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798948_B01号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798948_B01号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798948_B01号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798948_B01号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798948_B01号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6) 就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0798948_B01号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0 1.23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侯永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亦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上海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昊海有限”)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成立。2010年8月2日,经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批准,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3102270013195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及2015年5月2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分别发行H股普通股股票40,000,000股及45,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7,8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合计达到人民币177,845,300.00元。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97066532Q,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洞泾路5号。本公司办公总部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23楼。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9月3日期间回购H股股票1,223,200股,其中638,700股于2020年7月3日完成注销,其余584,500股于期后2021年3月19日完成注销。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从事生物制剂、生物材料、生物工程产品、医疗器械、化学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医药行业的投资,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集团主要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医用几丁糖类、医用胶原蛋白、人工晶体、眼科植入物及其配套产品,属于生物医药行业。 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蒋伟、游捷夫妇。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决议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对子公司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已由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供合并之用。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产生的或有对价。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应收款项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八、3。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3. 金融工具风险。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3. 金融工具风险。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贸易商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及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品牌系本集团收购Aaren Scientific Inc.亲水性丙烯酸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人工晶状体产品业务(“Aaren业务”)和Contamac Holdings Limited(“Contamac Holdings”)及其子公司(“Contamac集团”)所取得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摊销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除对医院的人工晶体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医院实际使用货物之时以外,其余均以经销商、直销客户及配送商验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附注五、3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集团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对所有的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1)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 (2)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3)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发生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6。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本集团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28。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非上市的股权投资的估值,是根据具有类似合同条款和风险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要求本集团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波动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本公司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其胜生物于2020年11月18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其胜生物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建华生物于2020年11月12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建华生物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河南宇宙于2020年9月9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河南宇宙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深圳新产业于2018年10月16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深圳新产业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爱晶伦于2019年12月4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杭州爱晶伦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青岛华元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度,青岛华元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962,783.49元 (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参见附注七、81。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结构性存款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本集团的结构性存款为与汇率及利率挂钩的,实质上具有固定收益特征,能够符合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测试,以摊余成本计量。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已背书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并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以出售为目标。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于本财务报表报出日,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都已到期如数兑付。 应收票据转移,参见附注十、2。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405,279,267.43 292,629,710.56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0年9月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103,723,918.71元的深梧1号投资产品,共计人民币3,722,533.05元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本集团于2020年11-12月期间累计处置了成本为人民币9,247,969.59元的香港医思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股票,共计人民币8,227,423.84元累计收益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200,645.18元的运输工具(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23,323.04元的运输工具及房屋建筑物(含无法单独分割的土地))已抵押作为银行借款的担保,参见附注七、45及8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品牌均为使用寿命不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于2020年12月31日,Aaren业务品牌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33,395,658.35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05,496.15元),Contamac集团品牌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70,264,041.54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72,317,357.85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使用许可费节省法对品牌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减值测试中,品牌的在用价值均为基于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使用现金流预测计算确定。Aaren业务品牌的现金流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3%(2019年:13%),在预测五年期后的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增长率为2%(2019年:2%);Contamamc集团品牌的现金流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2%(2019年:12%),在预测五年期后的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增长率为2%(2019年:2%)。 以下说明了本集团管理层于2020年12月31日进行品牌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 折现率-所使用的折现率为税前折现率,并反映与相关单位有关的特定风险。 • 增长率-增长率来自于行业增长预测。 • 销售价格及直接成本变化-该些假设是基于过去的实践经验及对未来市场变化的预期。 上述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0年,由于集团业务整合,深圳新产业吸收合并珠海艾格,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工 商变更尚未完成,管理层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认为深圳新产业和珠海艾格已作为一个业务主体进行管理:1)人事任免、绩效考核、研发管理、财务计划等管理上统一协同;2)销售、采购、生产等业务统一调配;3)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进行统一决策,故年末管理层将两家公司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注2:海洋集团为对China Ocean Group Limited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青岛华元、上海太平洋 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的简称。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深圳新产业集团资产组 •Aaren业务资产组 •Contamac集团资产组 •海洋集团资产组 •杭州爱晶伦资产组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深圳新产业集团资产组 深圳新产业集团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使用现金流预测,基于其使用价值计算确定的。现金流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5%。在预测五年期后的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增长率为3%。 Aaren业务资产组 Aaren业务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使用现金流预测,基于其使用价值计算确定的。现金流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3%。在预测五年期后的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增长率为2%。 Contamac集团资产组 Contamac集团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使用现金流预测,基于其使用价值计算确定的。现金流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2%。在预测五年期后的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增长率为2%。 海洋集团资产组 海洋集团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使用现金流预测,基于其使用价值计算确定的。现金流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5%。在预测五年期后的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增长率为3%。 杭州爱晶伦资产组 杭州爱晶伦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使用现金流预测,基于其使用价值计算确定的。现金流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6%。在预测五年期后的现金流量时采用的增长率为3%。 以下说明了本集团管理层于2020年12月31日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折现率-所使用的折现率为税前折现率,并反映与相关单位有关的特定风险。 •增长率-增长率来自于行业增长预测。 •销售价格及直接成本变化-该些假设是基于过去的实践经验及对未来市场变化的预期。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本年末未发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 2020 年 12月 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79%-5.19%(2019 年:4.01%)。上述抵押借款由本集团子公司深圳新产业的非控股股东以物业作为抵押,并由其提供担保。上述质押借款由本集团子公司其胜生物以其银行存款作为质押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合同负债的余额为人民币18,069,415.96元(2019年1月1日:人民币22,418,358.64元),其中人民币13,603,346.59元于2020年度结转至收入(2019年:人民币22,418,358.64元)。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政府补助拨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注1: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ODC Industries SAS(以下简称“ODC”)抵押借款的年利率为0.89%,抵押物为ODC的一台账面价值约人民币200,645.18元的运输工具。 注2: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为本集团子公司ODC的无息政府借款。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或有对价详细情况见附注八,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年股本减少系本公司注销回购H股638,7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于2020年7月3日,本公司完成注销回购的本公司H股股份6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91%,使用资金总额折合人民币22,690,103.95元,注销完成后相应股本减少人民币638,700.00元,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22,051,403.95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9月3日期间回购H股股票1,223,200股,使用资金总额折合人民币50,953,352.42元,其中638,700股于 2020年7月3日完成注销,其余584,500股于期后2021年3月19日完成注销。 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库存股余额。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0年6月29日,经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总股本177,206,600为基数,向2020年7月16日名列股东名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0.70元人民币现金。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向客户交付产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医院、直销客户及配送商,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后6个月内到期;对于经销客户,通常需要预付。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附注六所述,本公司及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其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15%计提。除这些子公司外,其他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其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25%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公司经营所在国家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详见附注八、1。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962,783.49元 (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其中,人民币50,000,000.00元已质押作为银行借款的担保,参见附注七、32,另外人民币962,783.49元为本公司开具的质量保函保证金。 注2: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人民币200,645.18元的运输工具(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23,323.04元的运输工具及房屋建筑物(含无法单独分割的土地))已抵押作为银行借款的担保,参见附注七、21及45。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Contamac集团 英国 英镑 Aaren Scientific Inc. 美国 美元 境外经营实体确定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所需劳务、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计价和结算;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为该货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从第三方取得杭州爱晶伦55%股权,购买日确定为2020年4月24日,合并对价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其中包括: (1)购买日向杭州爱晶伦原股东支付人民币45,000,000.00元; (2)购买日向杭州爱晶伦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 (3)2020年12月31日前,向杭州爱晶伦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 (4)若杭州爱晶伦在购买日后5年内取得投资协议约定的新产品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则本集团需向杭州爱晶伦原股东额外支付人民币4,500,000.00元,并再向杭州爱晶伦无偿增资人民币4,500,000.00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作为收购协议的一部分,视乎杭州爱晶伦能否在购买日后5年内取得新产品注册证而需额外支付的人民币9,000,000.00元为或有对价。于本报告期末,该等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暂时确认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并可能根据本集团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掌握的信息进行调整。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杭州爱晶伦 2020年1月10日(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进行辨认及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沪众评报(2020)第0071号),《评估报告》对杭州爱晶伦的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进行了辨认及估值。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9月23日,控股子公司珠海艾格于珠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艾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医疗器械销售,自成立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于2020年11月12日,控股子公司昊海发展于中国香港设立昊海国际眼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拟进行人工晶状体等三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眼科手术器械,以及其他眼科医疗产品的销售业务,自成立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长兴桐睿系公司持有的私募基金产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签署合伙协议,并分别于2018年1月及2020年8月签署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基金存续期限为 10年,在一定条件下可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2年。该私募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公司为长兴桐睿的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对长兴桐睿进行了共同控制,因此按权益法对长兴桐睿进行核算。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2020年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且已整体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873,103.19元(2019年:人民币8,983,902.88元)。于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6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0年度及2019年度,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大致均衡发生。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外汇风险并不重大。约84%(2019年:88%)的本集团销售额乃以与记账本位币相同的本地货币计值,同时约82%(2019年:79%)的本集团成本以与记账本位币相同的本地货币计值。本集团将保留若干外币以满足付款要求,使本集团外币风险并不重大。本集团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此乃由于计息银行借贷的非即期部分按固定利率计算。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8.32%(2019年12月31日:6.28%)和23.04%(2019年12月31日:25.80%)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 信用风险显着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着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着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着增加: •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着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通用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 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 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集团按照简化方法直接对应收账款以及按照通用方法对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基于历史损失率考虑前瞻性信息分别计算出每个账龄区间段的预期损失率,风险矩阵详情见附注七、5。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管理资金短缺风险时,既考虑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应付票据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76.85%(2019年12月31日:72.21%)的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0年 2019年 市场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附注七、1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随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每增加5%,增加人民币7,060,909.63元(2019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6,927,508.81元)。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0年度、2019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上市公司股票,其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应收票据及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持有的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私募基金产品。这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现金流折现法进行估计,采用的重要假设为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这些金融资产采用可比市场法估值模型、最近融资价格法估计公允价值,采用的假设并非由可观察市场价格或利率支持。本集团需要就每股股价与每股研发费用的比率(“P/R&D”)、缺乏流动性折扣等作出估计。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是本集团除租赁负债以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长短期借款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财务部门由财务总监领导,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财务经理直 接向财务总监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 输入值。估值须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 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释: 1、 2020年度,本集团向昊海长兴购买价值为人民币2,220,909.70元(2019年:人民币5,212,356.41元)的喷雾泵及推杆。购买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与对方协商确定。 2、 2020年度,本集团向联营企业Lifeline销售价值为74,300.43英镑(约人民币670,204.74元)的半按钮产品。2019年度,本集团向联营企业Lifeline销售价值为308,391.86英镑(约人民币2,748,742.91元)的半按钮产品。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游捷 房屋建筑物 350,000.00 350,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本集团以协议价向昊海化工租赁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50,000.00元(2019年:人民币350,000.00元)。2020年度,本集团以协议价向股东游捷女士租赁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50,000.00元(2019年:人民币350,000.00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月,本公司向上海伦胜注资人民币7,600,000元,以收购上海伦胜19%股权。控股股东控制的上海昊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亦向上海伦胜注资人民币2,400,000元。交易前,上海昊洋持有上海伦胜30.77%股权。本次认购上海伦胜新增的注册资本构成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月21日,本公司与欧华美科(天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欧华美科”)现有股东Welly Bloom Limited(“Welly Bloom”)及Refined Beauty Limited(“Refined Beauty”)(以下合称“私募基金股东”)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3,500万元受让其合计持有的欧华美科38.23%股权。同时,公司与欧华美科创始人陈广飞、连松泳、苑一兵(以下合称“创始人”)及欧华美科签订《增资认购协议》,约定向欧华美科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认购欧华美科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2,025,944.03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以支付共计人民币2.05亿元现金投资款获得欧华美科63.64%的股权,并获得控制权。此外,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昊海生科将其所持有的欧华美科3.64%的股权转让给欧华美科创始人和昊海生科共同设立第三方平台期权池(“期权池”)用于欧华美科创始人及其核心员工股权激励。本交易一方面旨在补充公司产品矩阵,向下游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整合双方在线上及线下,国内及国外的销售渠道,共享双方各自原有客户资源,提高运行效率和销售达成率。截至本报告日,欧华美科正就上述与私募基金股东的股权转让交割事宜申请政府的审批、登记、备案,相关价款尚未支付。上述交易对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正在持续评估中。 2021年3月3日,本公司与美国Eirion Therapeutics,Inc.(“Eirion”)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公司将以950万美元认购Eirion发行的无担保本票(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800万美元,于2021年6月1日支付150万美元),同时,在满足约定的交易里程碑前提下,本公司将以不超过3,100万美元认购Eirion新发行的A轮优先股,持有Eirion约13.96%股权,对应Eirion投前估值约为 1.90亿 美元。同时,本公司与Eirion签署了产品许可协议,Eirion授权本公司外用涂抹型A型肉毒毒素产品ET-01、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产品AI-09、治疗脱发白发用小分子药物产品ET-02在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统称“许可区域”)的独家研发、销售、商业化(包含分装及包装)许可。在产品许可协议中约定了,针对ET-01型产品以及AI-09型产品,本公司将支付Eirion授权预付款项800万美元,以及将合计支付不超过4,320万美元的开发里程标付款;基于ET-01型产品,AI-09型产品及ET-02型产品的销售额,本公司将支付Eirion不超过44,400万美元的里程标付款;针对十年内ET-01型产品,AI-09型产品及ET-02型产品年度总净销售额,以4%-20%的费率,向Eirion公司支付分级特许权使用费。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向Eirion支付了800万美元以认购Eirion发行的无担保本票,上述其他交易尚未进行,相关款项尚未支付。上述交易对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正在持续评估中。 于2021年3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昊海发展与上海亨泰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亨泰视觉”或“目标公司”)、金亨泰(厦门)贸易有限公司(“金亨泰”或“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 约定昊海发展以人民币1,500万元受让金亨泰持有的亨泰视觉10%股权,并以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款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股权转让及增资合称为“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昊海发展以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总投资款获得目标公司55%的股权,亨泰视觉成为昊海发展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昊海控股与亨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亨泰光学”)、亨泰视觉签署《独家经销合同》,约定亨泰光学授予亨泰视觉高端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产品(OK镜)“迈儿康 myOK”(“标的产品”)于中国大陆地区、期限为10年(截至2030年12月31日)的独家经销权;并持续授予亨泰视觉儿童近视管理及控制的光学镜片“贝视得”于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权。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通过亨泰视觉获得亨泰光学旗下标的产品在国内市场10年的独家经销权,进一步丰富本公司在近视防控领域的产品布局,巩固和提高公司眼科业务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日止,上述投资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尚未全部成就,本公司尚未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尚未支付相关款项。上述交易对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正在持续评估中。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建议派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10股普通股人民币5元(含税)的股利,共计人民币88,311,050.00元。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与单一的经营分部、生产及销售生物制品、医用透明质酸、人工晶体、研发生物工程及药品及提供相关服务有关。因此,并无呈列任何经营分部的分析。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产品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理信息 (1)对外交易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2)非流动资产总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2020年度及2019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10%或以上的情况。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作为承租人 租赁费用补充信息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侯永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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