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13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小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伟 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展望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上述风险因素。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4,217,0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国防及行业信息化领域,聚焦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信号处理、轨道交通、无人系统等公司主营方向,不断推动技术升级和应用创新。公司依托核心技术和完善服务,为我国航空航天、国防电子、特种装备等国防市场提供自主可控的核心器件及模块、终端、系统和解决方案;为交通运输、应急通信、灾害预警、智慧城市等行业领域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1、卫星应用领域 在卫星应用领域,公司依托于我国自主建设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天通移动卫星通信系统开展相关的产品研究及应用推广,目前已经形成“芯片+模块+终端+系统解决方案”的产业格局,技术和产品在应急管理、地灾监测、机载通信、国防装备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卫星应用产品主要包括: 第一,芯片模组产品,主要是指北斗导航基带芯片、天通卫星通信基带芯片以及相应的模块产品。北斗芯片和天通芯片的研制奠定了公司的行业地位,为进一步的产品研制提供了技术基础。 第二,终端类产品,主要是指为适应不同应用场景而研制的各类手持、车载、机载、船载等定位或通信终端。在北斗领域,公司研制的各类北斗终端已经在交通、国防、应急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组合导航领域,公司研制的光纤陀螺组合导航系统已完成定型鉴定,并应用于某型无人机。在卫星通信领域,公司研制了HTL1200功能型、HTL2600智能型、HTL6100通信热点型、HTL8100数据终端型等多种型谱卫星通信终端,以适应不同场景的应用需求。 第三,测试类产品,主要是指导航测试分析仪、记录回放仪以及卫星通信综合测试仪等检测类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高校、研究所、工厂,以及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四,系统级产品,主要包括北斗高精度安全监测系统、天通卫星应急通信系统,以及卫星导航、通信综合集成应用系统。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布局和研制适用于民用航空的机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机载卫星通信系统。 公司紧跟卫星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北斗三号、天通一号、低轨卫星通信的创新技术和产品应用研究,为迎接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作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和产业筹划。 2、仿真测试领域 在仿真测试领域,公司以航电总线相关产品以及仿真测试技术领域为核心,致力于打造针对武器装备和高端制造的通用化仿真测试平台,公司潜心进行新型航电总线技术研究,可以提供多样化的航电总线产品以及灵活的IP CORE,提供丰富的技术保障服务和装备配套。具体产品主要包括: 第一,标准化货架产品,包括多种航电总线终端板卡以及IP Core等核心产品,还有便携式航电网络分析仪以及航电总线交换机等标准货架产品。 第二,总线测试综合平台,自主研发的航电总线测试升级平台BEST+,提供了针对大型飞机的航电综合系统测试方案,总线一致性测试和自动化测试的解决方案,以及数字化的系统验证方案。该平台能够快速搭建多网、多总线的仿真测试环境,并可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定制拓展,为新一代的总线通讯仿真和系统测试提供全新的解决方案。 第三,系统仿真测试集成平台,针对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行业等应用特点,配合业务逻辑,扩展了HRT和SIVB平台,能够满足机载设备、发动机、机电系统、飞控系统、卫星应用的综合仿真测试验证业务需求。 第四,公司从事仿真应用开发及仿真可视化系统的集成,可提供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光电半实物仿真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电磁仿真定制型系统解决方案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可视化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仿真技术的创新发展。 3、雷达信号处理领域 在雷达信号处理领域,公司专注于先进雷达信号处理设备、雷达射频仿真测试设备、复杂电磁环境构建与监测系统,主要包括三大类产品,分别是: 第一,型号装备类产品,包括雷达信号处理机,雷达侦察干扰机等。 第二,雷达与电子对抗射频仿真测试设备,包括雷达综合测试仪、雷达干扰机测试仪、雷达实时回波模拟器、实时杂波信号模拟器、射频信号高速记录与回放设备、雷达电子靶标、相控阵天线模拟器等。 第三,复杂电磁环境构建与监测系统,包括复杂电磁环境规划与管理系统、雷达干扰信号模拟系统、雷达回波信号模拟系统、雷达辐射源信号模拟系统、复杂电磁环境信号监测系统等。 4、轨道交通领域 轨道交通业务主要服务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为其提供两大类产品,分别是: 第一、用于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站台门系统,该系统可有效防止乘客跌落轨道产生意外事故,提升运营效率;还可减少列车运行噪音、活塞风对候车环境的影响,从而为乘客提供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候车环境。公司站台门系统为行业内主流品牌,已应用于上海、深圳、成都、西安、杭州、青岛、苏州、常州等多个城市共计40多个地铁项目中,凭借产品的技术优势及公司的项目执行力,受到了各城市地铁业主的一致好评。公司积极研制与站台门系统配套的站台门风阀系统、车地无线控制系统、轨道交通智慧运维平台、站台门多媒体广告系统、站台间隙视觉探测系统等配套子系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细致、智能的解决方案,顺应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化发展方向。 第二、再生制动能量逆变吸收装置,系统已应用于成都、郑州、常州等多个城市地铁项目,所拥有的IGBT技术处于行业内较先进地位,该装置主要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再生制动能量的回收再利用,将列车制动电阻消耗的电能反馈给电网,做到能量再利用,降低了地铁运营能耗,起到了节能环保的功效。公司同步在研发再生制动能量超级电容储能装置,该装置可以存储制动能量,实现制动能量更高效率的再利用。 5、无人系统领域 在无人系统领域,公司重点发展以特种行业应用的中小型无人机系统、小型侦察无人车系统和反无人机系统,着力打造高性能、高可靠、智能化、强环境适应性等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加速自研进度,自主研发的倾转旋翼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系留无人机、网捕无人机取得重要进展,基于5G信息链路的无人机和无人车协同侦察系统已通过演示验证。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独立的核心芯片设计研发能力 卫星应用领域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核心芯片的研制成为卫星应用行业的技术制高点及行业应用的上游基础产品。为积极推动核心技术与业务体系的健康发展,适应市场和应用的新需求,公司多年来持续对核心芯片的研制进行了重点投入。伴随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天通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建设,公司重点开展了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等领域基带芯片、高精度和抗干扰芯片的设计研制,并已经拥有了独立自主的“北斗芯”和“天通芯”,掌握了基带算法、信号处理、精密定轨、组合导航、多系统、抗干扰、通导融合、低功耗、小型化等芯片设计核心技术。公司在推广应用现有技术成果的同时,紧跟技术发展趋势,规划和布局性能更稳定,体积更小,功耗更低,应用范围更广,指标更先进的芯片产品,构建持续创新的芯片设计研制体系。 (二)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 公司坚持科技推动进步,创新引领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科研创新能力。公司集结了一支优秀的科研人才队伍,持续不断地在重点业务领域及战略方向上进行科研投入。公司拥有完备的研发、测试、生产环境以及创新激励制度,积极承担政府及国防领域的科研、预研等重点型号项目,在卫星导航、卫星通信、雷达信号处理、系统仿真等领域保持技术先进性。公司已经掌握了一系列的工艺核心技术和软硬件核心技术,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拥有有效专利247项,软件著作权240项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0项。公司积极进行新领域和新概念的技术研究,紧密跟踪低轨卫星通信、室内外定位、机载卫星通信等新技术领域。公司近三年以来,每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20%,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在50%以上,为鼓励创新,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创新驱动机制,持续加强对研发人员的培训机制、创新文化建设。 (三)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 公司主营业务已经覆盖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信号处理、轨道交通、无人系统等业务领域,形成了“核心技术+应用产品+系统解决方案”的业务生态模式。在纵向角度,公司升级产品和服务级别,满足更高规格的业务需求;在横向角度,公司将技术和产品进行行业迁移,拓展业务领域。公司的核心优势技术可以通过产业链进行上下传递,通过业务领域进行横向穿插,多领域技术相互融合应用,产业聚集优势和技术协同优势正在逐步展现。完善且合理的产业布局带来的业务协同发展优势明显,将基础技术与行业应用场景相结合持续探索业务新边界,成为驱动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动能。 (四)齐全的国防及行业准入资质 经过多年积累和努力,公司已经拥有了在国防领域、相关行业领域所需的资质与认证。公司现已具备完整的国防军工准入资质以及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资质和北斗民用分理服务资质。并顺利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S9100D:2016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GJB5000A-2008二级现场评价。同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软件企业认证,是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及北京市唯一挂牌的卫星通信导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些资质的取得体现了公司的综合实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等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做好防疫防控、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公司积极践行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抓市场、保生产、重质量、谋发展,降本增效,夯实主业,有序推进产业化发展和集团化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4,50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4.7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一)夯实主业,蓄势待发 1、卫星应用业务 在卫星应用领域,公司专注于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和卫星互联网的融合应用发展。基于自主研发的卫星导航和通信的核心芯片技术,基本形成“芯片+模块+终端+系统解决方案”的全产业格局,面向特殊机构和行业用户,提供包括芯片、模块、终端、装备、平台系统、运营服务等全系列产品和服务。随着北斗三号系统全面建成,公司积极开展北斗三号导航基带芯片技术、抗干扰技术、机载卫星惯性组合导航、导航通信一体化终端等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报告期内,北斗三号导航基带芯片完成设计并顺利流片,完成了北斗抗干扰基带处理芯片的设计和验证工作。基于北斗三号芯片,公司开始研制适用于北斗三号的相关装备及终端;惯性组合导航产品和通导综合终端方向完成了型号的研制及定型工作,完成了万余套北斗二号产品的交付。 公司在卫星导航领域积极践行“北斗+”和“+北斗”推广应用模式,依托核心技术和应用研究,进一步夯实和提升北斗综合应用能力,将“终端+平台”模式逐渐深入到行业细分应用领域。在民用航空机载北斗领域,公司研制了国内首套基于北斗空地链路的国产化航空飞行器地面数据监视系统,启动了机载北斗定位追踪设备的CTSOA适航申请;顺利完成AG600飞机的全球卫星导航设备的初样阶段功能验证,并进入正样阶段的研制改进;同时研究民航飞机机载北斗导航设备加改装,已完成设备研制和示范改装工程。 在北斗高精度安全监测领域,公司升级现有技术并提升系统集成能力,开展高精度导航板卡、GNSS地表位移监测设备、高精度解算软件及部分专用传感器设备等软硬件的升级调试,提升预警和监测能力。围绕我国地质灾害监测需求,开展普适型监测预警,在甘肃、青海、云南等地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服务,对降低雨季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的风险事故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在铁路交通运输领域,公司参股公司华力方元聚焦于北斗在铁路领域的应用,向中铁集装箱公司提供集装箱北斗定位终端装置,用于铁路标准集装箱在国内及一带一路等国际运输过程中的定位追踪。 在卫星移动通信领域,公司参与了应急管理部“通信卫星网络融合”项目的天通子任务研制,向多省的消防、森林等部门交付了近千套设备,并完成了项目交付验收。华力创通在国内政府应急、航空、边防、电力、林业、水利、气象等领域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中发挥了排头兵的作用。在抗洪救灾、森林消防、地震救援等事故灾害中,保障应急管理单位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能实现“看得见、听得到、能指挥”,协同多方对应急灾害事故迅速作出应对措施。公司研制的HTL2200型天通卫星电话获得国家工业设计金奖提名。公司紧跟天通卫星通信在国防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步伐,积极进行相关天通卫星通信终端的研制、试验和鉴定等工作,报告期内完成了两款终端的定型鉴定工作。 继5G通信技术之后,低轨卫星通信已成为技术趋势和发展潮流,公司开展了前期技术论证工作,参与我国卫星互联网系统论证工作,是系统网络、设备、测试和认证标准的主要编写单位之一。公司与银河航天、工信部信息通信研究院已携手完成了优化的5G信号体制在低轨卫星星座上应用的技术试验,公司承担了系统有关专用测试设备、仪表和测试信号处理的研制工作,为该系统的产业化发展和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本次技术试验证明了构建天地融合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可行性,这为我国卫星通信技术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也为我国5G增强型技术和6G技术发展探索了新的方向。2020年8月,因公司在卫星互联网领域的良好表现入选了“沙利文2020中国新基建企业榜”的榜单。 2、仿真测试业务 在仿真测试领域,公司继续致力于针对高端装备和高端制造业的通用化仿真测试平台研制,业务范围涵盖航电总线产品、半实物仿真测试、综合仿真测试等,应用领域涉及航空、航天、船舶、兵器等国防工业和电子、电力、高铁等民用高端装备制造业。报告期内,针对AG600水陆两用飞机的航电系统集成测试平台顺利交付客户,并成功中标AG600铁鸟数据采集与信号仿真系统,全面保障了AG600飞机航电系统集成验证和机电系统集成验证;100%国产化的ARINC664终端板卡顺利进入定型装机试验;此外,公司研制出的ARINC818系列产品,经试验验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 在系统仿真领域,公司与多家同行业伙伴合作,构建仿真生态,助力推进传统仿真技术的国产化应用转型。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统一场景仿真控制系统》和《任务规划仿真软件》等多项特色更为鲜明和场景适配性更灵活的软件仿真项目。承接了多个国内主体研究院所的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项目。在某基地,创新性地实现了国内最大的三维大规模流场虚拟化可视系统。在昆明某所,交付完成了有行业示范意义的三维虚拟装配系统;并配合中车集团,实施完成了智慧列车的集中控制运维平台建设,为国内的各类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信息化系统集成提供集国际技术先进性与国产化实现优化相结合的集成服务。 3、雷达信号处理 在雷达信号处理领域,公司完成了多款100%国产化的信号处理板卡研制任务,多款国产化产品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公司成功完成多款星载载荷测试系统,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测试功能模式更加丰富,测试指标更加精准;公司承担的双波段星载降水雷达地面综合测试系统完成研制,成功交付;在导引头测试领域,公司参与了多个国家重点型号的研制任务;公司将继续加强在雷达信号处理、雷达信号测试领域的技术能力,服务于我国雷达设备的研制升级。 4、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明伟万盛进行开展。2020年,新冠疫情对轨道交通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新建项目少,在建项目验收压力大。在众多不利局面下,公司努力“保交付,保开通”,参与建设轨道交通项目二十余个,完成交付项目十余个。明伟万盛主导了地铁站台间隙障碍物视觉探测系统的研发和成都5号线九兴大道站试点项目的顺利开展,这是间隙障碍物视觉探测技术在地铁领域的首次应用,为后续的市场开拓奠定了技术基础和项目经验。明伟万盛参与的全国首个GOA4级自动驾驶地铁项目已经顺利验收并开通运行,无人驾驶地铁站台门系统技术方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二)重视质量,加强体系建设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优质高效、顾客满意、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始终重视质量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和改进内部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精细管理渗透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顺利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S9100D:2016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GJB5000A-2008二级现场评价。2020年,公司顺利通过了中国商飞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成为中国商飞的一级供应商,为公司拓展北斗在民用航空领域的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确保重要项目顺利实施、质量受控,公司加强重点项目管理,重要项目流程、计划做到清晰可见,执行过程透明,确保重点项目顺利交付,并将研制流程与质量体系相融合,确保产品质量。2020年9月,公司参与的“北斗精密报告定位系统”项目,获得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此奖项是我国卫星导航技术领域一项重要的科学技术奖,主要授予我国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另外,北京市授予公司第一批“民参军骨干企业”。 (三)优化组织架构,聚焦芯片设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及市场环境变化,掌握同行业技术发展动态,推动新技术的应用,推进公司产业化进程,公司在2020年初优化组织架构体系,设立产业发展研究院,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制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发展战略、策划推进国际国内市场建设等。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卫星应用核心芯片领域的技术实力,抓住国家大力发展集成电路的良好机遇,公司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华力智芯将依托当地的政策、产业、人才、市场等资源优势,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开展卫星导航、卫星通信、北斗+5G等领域芯片的设计和研发,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加速公司卫星应用产业化的落地。 (四)启动再融资,蓄积发展势能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启动再融资事项,计划募集资金3.3亿,将主要用于布局公司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两个项目的启动有助于填补公司在室内高精度定位领域芯片的技术空白、拓宽公司的产品线,有助于巩固公司在北斗产业以及在航空领域的优势、深入民用航空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增长增添动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11月30日,公司与好帮手公司签署了1.82亿元的《车载北斗/GPS多媒体智能模组购销合同》(该合同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支持项目“车载北斗/GPS多媒体智能模组的研制和产业化应用”,项目承担单位为华力创通和好帮手。),2013年10月公司与好帮手就该合同相关事项进一步签署了《车载北斗/GPS多媒体智能模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向好帮手完成了33,350套模组的供货。近两年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出现普及式发展,汽车导航产品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革,正在向集成式导航、手机连接导航发展、语音导航、手势识别等趋势发展,挤压了传统嵌入式导航产品的市场。该合同标的产品属于传统的嵌入式导航产品,受自身特点的限制,存在成本高、维护费用贵等缺点,受到前装车载导航和手机导航的双重挤压,在未来车载导航仪市场的竞争中逐渐处于劣势,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推广难度巨大。经华力创通和好帮手反复的风险评估,及共同友好协商,已停止该合同的履行,并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对“车载北斗/GPS多媒体智能模组的研制和产业化项目”项目的终止申请,等待项目终止验收。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孙公司。本公司拥有14家子公司,分别为: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伟)、华力创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国际)、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策)、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睿源)、北京怡嘉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嘉行)、成都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创通)、北京华力智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信)、北京华力天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天星)、北京华力智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飞)、上海华力创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半导体)、深圳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通)、云南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创通)、贵州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力)、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芯);4家孙公司:怡嘉行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怡嘉行)、天津恒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达)、成都华力锐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力锐测)、成都嘉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嘉盛通)。 本公司本期新设子公司华力智芯。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作为一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始终密切跟踪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立足自主创新,坚持科技投入,不断加强技术突破和攻关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2020年,公司继续保持了高比例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为15,759.1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43%。 在卫星导航领域,公司紧跟北斗三号的发展步伐,积极的开展有关北斗三号基带芯片、终端及装备的研制,有侧重的进行了抗干扰、高精度、惯性导航等先进技术领域的攻关,技术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卫星通信领域,公司在已有天通技术的基础上,尝试进行天通技术和5G技术,物联网技术的融合,拓展天通技术的应用空间。公司积极的跟踪了低轨卫星通信的技术趋势,开展相关技术论证工作。在高精度安全监测领域,围绕我国地质灾害监测需求,研发多款普适型监测预警产品。在雷达信号处理领域,公司围绕自主可控的时代主题,积极的开展国产化板卡和模块的研制。在仿真测试领域,公司进一步升级了原有的仿真测试平台和系统,同时围绕机载设备进行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 公司坚持在主营业务方向上进行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不断研制新产品,保持技术先进性和竞争力。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62.53万元,较上期增加260.75%,主要由于本期业务回款及退回的保证金及往来款较上期增加,且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19.13万元,较上期增加35.30%,主要由于本期购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0.66万元,较上期减少61.52%,主要由于本期偿还 债务较上期增加所致。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442.52万元,较上期增加216.01%,主要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附注五、56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国防装备领域 当前,国际形势、地缘博弈和大国关系错综复杂,国防能力直接影响国际话语权及地区和平稳定。在现今信息安全事件频发的复杂环境中,实现国防信息系统装备的自主可控是我国军工行业必走之路。对标世界先进水平,我国信息化武器装备与先进国家差距较大。长期来看,《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力争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国防信息化开支有望增长至2513亿元,占当年国防装备费用的比例超过4成,国防信息化支出显著提升。中长期政策规划是国防信息化成长的重要逻辑支点。2021-2027年乃至更长的范围内,我国国防信息化建设都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反映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要求的雷达通信、卫星通信、计算机仿真和智能无人系统等为代表的信息化装备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公司是国防电子和信息化领域的优质供应商之一,国防信息化的提升和信息化装备的普及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2、卫星应用领域 卫星导航系统是重要的空间基础设施,为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全天候的精准时空信息服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保障。2020年,北斗三号系统部署全部完成,北斗三号系统实现全球组网,可向全球用户提供定位导航授时、全球短报文通信、区域短报文通信、国际搜救、星基增强、地基增强、精密单点定位共7类服务,北斗导航系统实现了由区域性向全球性的蜕变和迭代。北斗三号系统在定位精度、测速精度、授时精度等各项服务指标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其特有的短报文通信能力可以实现全球40汉字/次,亚太1000汉字/次发送,在应急救援、偏远地区导航、南北极科考等场景实现了“双向信息沟通”,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北斗+”和“+北斗”融合发展和跨界合作在加快、加深,北斗已经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公共安全、救灾减灾、智慧农业、智慧城市等重要行业,已融入国家核心基础设施,在电力、金融等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作用;随着5G商用时代的到来,北斗正在与新一代通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速融合,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电力能源等传统应用领域业务的融合也不断深化。北斗高精度可支持亚米级及更高精度的定位,未来有望广泛运用于行业应用和大众应用,导航高精度有望迈向“标配化”发展的新阶段。根据《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的预计,到2025年我国北斗卫星导航产值规模将达6,440亿元,将建成以北斗系统为核心,更加泛在、更加融合、更加智能的国家综合定位导航授时体系。 天通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的首个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具有广域覆盖、全天候通信等特点,摆脱了长期对国外卫星移动通信服务的依赖,填补了国内自主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的空白。2020年1月,天通卫星业务正式商用,2020年11月和2021年1月,我国分别完成了天通一号卫星移动通信系统02星和03星的发射,天通一号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组网完成,可向我国领土、领海、东南亚、西太以及部分一带一路国家的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稳定可靠移动通信服务。2020年4月,卫星互联网首次被纳入“新基建”范畴,卫星互联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性工程,而社会资本的加入也促进产业链快速成熟,卫星制造发射成本不断降低。随着我国航天市场开放,众多企业纷纷布局卫星通信产业,推进通信小卫星研制、火箭发射、卫星通信系统终端设备与软件应用市场快速发展。根据赛迪智库无线电管理研究所发布《中国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白皮书》,2018年我国卫星通信市场规模达到600亿元,预计2020年我国卫星通信市场规模将超过800亿元。随着各大国对太空轨道和频谱资源的抢夺,卫星互联网产业已进入导入期和成长期的过渡阶段。 在卫星应用领域,公司较早的在北斗导航和天通通信领域进行布局,已经形成了从芯片到模块、终端、测试和系统服务等完善的产业化能力,并积极实施“卫星+”战略,将卫星应用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相融合,应用到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地质灾害监测等行业领域。伴随我国卫星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加速公司的卫星应用产业化进程。 3、轨道交通领域 随着交通强国战略的持续推进,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规模持续增长。根据《城市轨道交通2019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2016至2019年四年间,共有27个城市新一轮建设规划或规划调整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获批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额合计约25,000亿元,四年共计完成建设投资19,992.7亿元,年均完成建设投资额4,998.2亿元,四年新增运营线路长度为3,118.2公里,年均新增运营线路长度779.6公里。截至2020年底,中国内地累计有45个城市开通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达7978.19公里,位居世界第一;其中地铁里程6302.8公里,占比79.0%。城市轨道作为完全电气化的交通工具二氧化碳排放为0,在碳中和目标下未来城市轨道将会获得更长远的发展,承载更多的客运量,以推动城市出行的低碳化。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提到“以轨道交通为重点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随着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被国家列为“新基建”的七大领域之一,未来城市轨道交通产业领域发展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契机。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主要以子公司明伟万盛为依托,主要向客户提供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和列车制动能量回收的再生制动能量逆变吸收装置,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成本、技术、客户资源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以技术为龙头,以产业经营为核心,以产融互动为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方针,充分把握国防信息化快速发展、北斗三号系统全面建成、天通一号组网完成、卫星互联网论证和逐步建设、核心器件国产替代等发展机遇,坚持自主创新,坚定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推动产业化和国际化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在卫星应用领域,积极发展与导航卫星、天通移动通信卫星、对地遥感卫星、广播卫星和卫星互联网建设相适应、天地融合的卫星应用产业链,成为新时代精准时空信息和卫星综合应用服务商。 在国防装备领域,巩固发展国防军工市场,提高武器装备采购竞标的中标率。积极参与国家和军队重大工程项目,实行预研一代、研制一代、装备一代技术发展路线,攻克一批事关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 华力创通坚定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信号处理、轨道交通和无人系统的主营产业发展方向,紧密围绕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实施,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局面和新气象。 (三)2021年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以发展战略为远景目标,以“锐意进取,突破发展”为经营主题,保交付、重研发、促发展,坚持产业发展不动摇,坚定研发投入不松懈,务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力争公司业务上规模、提档次。 1、加强现代化的研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均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领域,其特点表现为知识复杂程度高,技术更新速度快,对公司研发人员技能水平和研发体系均是考验。为满足市场需求和保持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在卫星应用、雷达信号处理、仿真测试等领域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推动各个业务板块高效发展。公司将进行知识体系和技术架构梳理,注重技术保护和知识萃取,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同时,公司将建立现代化的研发流程,用制度和规范保障公司研发能力建设,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2、坚持产业化路线,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根据行业应用需求和市场前景,在细分行业领域培育有竞争力的产品,持续进行产品打磨,降低产品成本,提升技术稳定性和先进性,扩展其通用性,便于推广和销售。一方面,紧跟型号研制,打造有竞争力的型号产品,形成可持续的产品供货和新型号研制迭代,另一方面,进行行业应用和场景应用探索,研制标准化、通用化产品,在机载航空、形变监测、应急通信等领域构筑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化路线,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3、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深化绩效改革,提高人均效率。 为促进公司产业化的转型,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一方面,做好重点领军人才的引进,努力聚集各类优秀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内部培养和选拔,形成科学公平、充分流动、充分竞争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人才净流入和合理流动的良性互动机制。同时,公司将加强管理人员和中高层技术人员产业化思维的培训,促进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思维转变。继续探索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薪酬体系、绩效体系、激励机制,提高人均产值,真正实现多劳多得,为员工创造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好平台。 4、加强内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随着公司业务量的增加以及新生力量的不断加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子公司管理,根据公司以往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潜在的风险,加强各业务单元员工对于公司内控制度及流程的培训学习,提升公司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防患于未然,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另外,公司将进步一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内部审计工作日常化,真正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监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控制和防范公司运营风险,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5、开展资本运作,助力公司产业化发展 为更好的支持公司产业化发展,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与资本市场, 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研发投入提供外部支持和资金保障。公司将围绕现有产业链寻找优质的投资并购机会,补齐公司短板,形成技术和产业的闭环。2021年,公司力争完成“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时,公司将加强与优质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良好伙伴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上述涉及未来的规划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型收入,通常涉及到产品研发、测试、交付、调试、验收等诸多环节,受行业特有的业务模式和结算模式的影响,致使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降低了公司资金的周转效率,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不断的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和责任落实,将回款纳入营销人员考核指标,定期梳理欠款项目,具体项目具体分析,重点项目落实责任主管,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应收账款风险得到有效可控。 2、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研发、运维管理、供应链保障等各环节需要大量专业的高端人才作为支撑。在当前国内外复杂局势背景下,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各路资本竞相涌入,导致高技术人力成本大幅上升,人才竞争加剧。维持人才团队的稳定,并不断吸引新的优秀人才加入,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不断完善创新各种激励举措,加大培养和引进高水平人才的力度,通过绩效改革、股权激励、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关怀等方式以形成公司利益与员工共享的发展机制,最大程度保持并加强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性。 3、核心技术研发风险 作为一家高科技企业,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在芯片设计、装备研制、多技术融合领域进行前沿探索。因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存在技术难度大、复杂度高、开发周期长以及研发投入高等特点,存在一定的技术开发风险,未来存在新技术和新产品不能预期完成经济效益转化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策略,充分进行市场调研,重视产品立项评审管理和前期技术验证;加强研发计划和预算管控,重视研发过程监管;注重产品研发规划和节点控制,持续提升投入效力,力争降低产品研发失败和不能如期产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研发管理体系,统一和规范内部项目研发管理流程和体系,提高开发效率,缩短开发周期,控制开发成本,从而提升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竞争力。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5,469,3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09,387.74元。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22,977,793.55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 22,977,793.55 合同负债 66,878,894.07 预收款项 -72,391,275.87 其他流动负债 5,512,381.80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18,762,996.27 合同资产 18,762,996.27 合同负债 64,832,144.62 预收款项 -67,653,846.64 其他流动负债 2,821,702.02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年年度 营业成本 2,108,165.22 销售费用 -2,108,165.22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12.31 2020.01.01 调整数 应收账款 876,065,840.14 853,088,046.59 -22,977,793.55 合同资产 —— 22,977,793.55 22,977,793.55 预收款项 72,391,275.87 - -72,391,275.87 合同负债 —— 66,878,894.07 66,878,894.07 其他流动负债 - 5,512,381.80 5,512,381.8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12.31 2020.01.01 调整数 应收账款 689,067,029.67 672,685,764.26 -16,381,265.41 合同资产 —— 16,381,265.41 16,381,265.41 预收款项 39,123,986.23 - -39,123,986.23 合同负债 —— 35,314,495.66 35,314,495.66 其他流动负债 - 3,809,490.57 3,809,490.57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拥有14家子公司:华力创通国际有限公司、北京华力天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怡嘉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力创通半导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力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力智飞科技有限公司、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本期新增);4家孙公司:怡嘉行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成都华力锐测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恒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嘉盛通科技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2016年12月28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法律顾问均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08人调整为106人,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69万股调整为657万股。并将2017年1月18日确定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在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为105人,授予股票数量调整为653万股。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7年2月15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数量为除李文国、张文珺、董西路、李冰、唐朋朋、郑志敏(6人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他99名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合计2,508,000股。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8年5月11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李文国、张文珺、董西路、李冰、唐朋朋、郑志敏持有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0,000股。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8年5月2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截至2018年9月19日,公司已经办理完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计回购260,000股,回购价格为7.27元/股。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8年9月20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原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和2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其余88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期解除限售资格条件,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159.9万股。根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9年5月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和2名激励对象因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根据《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以上1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万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7.25元/股。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9年11月20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7.23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 (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法律顾问均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2018年3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82名调整为80名,股票期权总数由原416万份调整为406万份,授权日为2018年3月2日。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8年3月3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完成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8年3月16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进行自主行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142.4万股。该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原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以上10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0万份。该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和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09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9年9月2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截至2019年11月18日,公司已经将未行权的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截至2020年3月1日,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共有46名激励对象行权,最终行权的股票期权为91.07万份。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一个行权期届满部分期权未行权、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合计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170.13万份。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20年5月16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截至2020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170.1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毕。 (三)、《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2018年7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法律顾问均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向4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54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8年8月9日。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8年8月10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完成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鉴于办理授予登记手续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份额,相应取消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份额,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45人调整为44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由354万份调整为348万份。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8年9月2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对应应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128.8万份;同时鉴于原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以上5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万份。上述共计154.8万份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11月23日完成注销。该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81元/股调整为8.79元/股。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19年9月2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拟合计注销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103.8万份。相关事项具体详见2020年5月16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截至2020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103.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毕。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方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年。该议案于2020年12月18日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一家有担当的民营上市公司,公司认同“国家意识、务实创新、以人为本、诚信感恩”的核心价值观,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与供应商、客户的伙伴关系。公司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在不断为投资者和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实现公司与股东、员工、相关利益方的和谐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号召,走“中国创造”的发展路线,在关乎国家科技水平的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信号等硬核科技领域,坚持不懈的进行科研投入和科技攻关,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将产业发展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推动卫星定位、卫星通信与各项技术融合发展,推进卫星应用产业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服务社会民生。2020年,基于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研发的高精度安全监测系统,已经在地质灾害频发区、有监测需求的隧道、桥梁、大坝进行应用和推广,守护着国家基础设施,保护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基于天通移动卫星通信系统的天通应急管理平台已经应用到抗震救灾、防汛指挥等应急领域,在突发灾害事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让更多的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能够参加股东大会,确保全体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投资者。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以回报股东。 公司历来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0年尽管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但公司依旧积极拓展招聘渠道,提供了多个就业岗位,全年招聘员工数量并未减少。同时公司注重员工赋能,利用公司创建的华力学院,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封闭培训等多样的培训手段,最大效率的为员工进行知识补给,让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中实现自我价值。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注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身心健康的保护,组织了员工年度体检和生产中心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公司积极响应政府绿色出行,多次参加海淀区绿色出行公益骑跑及登山活动,营造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利益,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不断增加企业凝聚力。公司在119消防日时,邀请海淀消防支队走进企业,对消防知识、救援设备进行讲解,让员工体验消防、认知消防,将消防宣传培训延伸到每个员工心中。疫情期间,公司制定防控方案,为员工免费发放防疫物品,保障了员工的健康和安全。2020年3月为助力国家抗击疫情,公司党员踊跃捐款,短短两天时间共计捐款2.2398万元。此外,公司情系贫困山区,向云南省宁洱县勐先镇捐赠数台电脑等学习物资。公司在2020年被评为上地地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根据区、街道武装部的指示要求,结合公司国防情怀的驱动与使命,公司组织建立了民兵队伍。公司在先进、前端武器装备方面深耕多年,有着较为深厚的技术与人才储备,将公司优势资源转化赋能于民兵队伍中,把这支民兵队伍建设成为精细管理,精确动员,具备有服务大局的快速反应力和支援保障力的新质民兵组织,打造成一支数字化、科技化的民兵队伍。北京卫戍区的领导对公司的民兵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探索数字化民兵的建设与发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参照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预防污染,不断改善并努力提高环保水平。将垃圾分类、节约能源、减少排放、改善环境贯穿于开发、生产、营销的全过程。 2020年,公司恪守依法经营,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努力维护好企业与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的利益关系,积极发展,对自己的社会责任义务付诸以行。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部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与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的全部股东王先龙、刘晓娟、贾李川、陈书辉、苏州荣通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华天信通65%的股权。截至目前,该交易事项尚需进一步的协商谈判。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需求,进一步聚焦和提升在集成电路领域的技术实力,完善公司在卫星应用方面的产业化布局,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华力智芯(成都)将主要开展集成电路及芯片领域的研究和销售。 2、为促进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方元”)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今后对核心管理团队实施股权激励创造条件,公司与常州大千龙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受让方转让所持有的华力方元12%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力方元的股权比例为1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9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2月31日所持本公司股份247,518,158股为基准,重新计算了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为61,879,540股,其余部分185,638,618股继续锁定。 2、2017 年 4 月 20 日,华力创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陆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5 号。根据与明伟万盛原股东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明伟万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为12,765.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为12,670.18万元。明伟万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利润完成业绩承诺的100.89%。因此,根据上述股份限售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限售股中的剩余股份(即6,003,757股)于2020年5月25日解除限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进行自主行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142.4万股。截至2020年3月1日,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共有46名激励对象在本报告期内行权,最终行权的股票期权为91.07万份,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910,700股。 4、2020年10月12日,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宗利先生、路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李宗利先生持有的3,008,604股公司股票全部进行限售,路骏先生持有的1,307,937股公司股票全部进行限售。 5、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合计注销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因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1,695,0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4月20日,华力创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陆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5 号。根据与明伟万盛原股东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明伟万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为12,765.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为12,670.18万元。明伟万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累计利润完成业绩承诺的100.89%。因此,根据上述股份限售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限售股中的剩余股份(即6,003,757股)可于本次解除限售。 2、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进行自主行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142.4万股。 3、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合计注销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5月2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910,700股,因公司进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1,695,000股,公司总股本由615,001,387股变更为614,217,087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有一定的增加作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由615,001,387股变更为614,217,087股,具体说明如下: 1、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进行自主行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142.4万股。截至2020年3月1日,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共有46名激励对象在本报告期内行权,最终行权的股票期权为91.07万份,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910,700股,公司总股本由615,001,387股变更为615,912,087股。 2、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合计注销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因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1,695,000股,公司总股本由615,912,087股变更为614,217,087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高小离,董事长,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琦,董事,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熊运鸿,董事,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王伟,董事兼总经理,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销售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吴光跃,董事兼副总经理,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王伟,董事兼财务总监,男,1972年生,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曾任山东亿盛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亿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执行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张海鹰,独立董事,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最近五年来一直在通辽牧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燕,独立董事,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最近五年来一直在中央财经大学担任教师;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春升,独立董事,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担任教师;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关军,监事会主席,男,1986年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何淑生,监事,男,1980年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生产中心主任。 马海霞,监事,女,1985年生,大专,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秘书。 杨焕玲,监事,女,1990年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副经理。 高宏,监事,男,1972年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王伟,董事兼总经理,简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 吴光跃,董事兼副总经理,简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伟,董事兼财务总监,简历见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 吴梦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女,1972年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以来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陈康,副总经理,男,1976年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建新,副总经理,男,1963年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在解放军原总部科研机构工作,2017年加入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解华,副总经理,男,1976年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五年来一直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公司按月实行以定岗定级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的薪酬体系。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管理和技术两条线,根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贡献确定岗位,确定基本工资级别和档次以及绩效工资基数。各业务单元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办法,以团队绩效和个人绩效为依据进行考核,确定个人绩效工资。公司已经实现绩效考核全覆盖,并对实施一年以上的部门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突出了对优秀员工的肯定和奖励。薪酬政策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作用正在显现,员工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员工个人潜力的发挥,实现员工自我价值与公司发展目标紧密结合。 3、培训计划 公司的培训计划以实现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为目标,以提高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和工作绩效为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化制定培训计划。一是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把学习管理技能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升经营管理和战略谋划能力,培养适应公司发展的优秀管理者。二是针对广大员工,各业务单元开展针对性培训,采取讲解示范、讨论交流、模拟操作等方式,重点培训岗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岗位胜任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三是针对新入职员工,制定系统性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入职培训,安排试用期导师帮带,定期沟通协调解决新员工遇到的现实问题。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规范化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见证律师列席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经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保障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2、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亦无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现任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完成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拔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的董事担任委员或召集人。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监事的人数为2名,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还建立了多渠道、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模式,保持与投资者顺畅的沟通交流,公司设置了专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通过电话交流、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搭建了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认真回答每一位投资者的提问,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公司利益相关方、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内部机构完善,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确定,不存在受控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制定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劳动人事管理,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公司不依赖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公司员工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人事、工资薪酬以及社会保障做到独立管理。 3、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赖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资产完整且独立。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治理结构,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实行事业部管理模式,并下设生产、质量、商务、财务、人力等职能部门,该等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独立,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依法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活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建设、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完善公司监督机制,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科学决策,审慎监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高管、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持续研究与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进行了研究,积极探讨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实现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并就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对外投资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为有效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明确权利义务,公司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以关键绩效指标、关键绩效任务完成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业绩评价,薪酬激励与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紧密挂钩,做到职责明确、目标明确,薪酬与业绩联动。通过合理的薪资和经营绩效组合,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和关键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1)第110A012906号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力创通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力创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商誉减值测试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9、附注五、18。 1、事项描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力创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原值33,689.73万元,商誉减值准备17,271.10万元,主要是收购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华力创通公司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其中涉及到多项华力创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及估计,主要包括未来收入增长率、未来经营利润率及适用的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商誉是否减值时所采用的主观判断及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固有不确定性,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测试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与审批; (2)取得管理层编制的商誉减值测试计算表,评估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方法的合理性,检查其计算的准确性; (3)聘请独立于管理层及其专家的第三方专业人士作为注册会计师专家,利用注册会计师专家的工作对企业管理层专家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使用的模型、预测数据、重要假设和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4)评价注册会计师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获取管理层专家的资质证明文件,评估管理层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5)将管理层编制的预测收入、预测成本和预测其他费用等与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预算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以前年度编制的预测收入、预测成本和预测其他费用等与已实现收入、成本和费用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是否存在偏见。 (二)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附注五、39、附注十五、5。 1、事项描述 华力创通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64,507.55万元,主要为卫星应用、雷达信号处理、轨道交通应用收入。 由于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且收入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确认可能存在潜在错报,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销售合同所承诺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条款和条件进行分析,进而评估华力创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进行分析性复核,比较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4)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物流跟踪信息、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付款情况等,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5)选取样本对收入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华力创通公司账面记录金额进行核对; (6)针对财务报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发货单、物流跟踪信息、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力创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力创通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力创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力创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力创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力创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力创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力创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小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高小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月12日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1号文核准,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700万股。 经过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6,700万股、2012年资本公积转增13,400万股、2014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588万股、2015年资本公积转增27,388万股、2015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736万股,2017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653万股、2017年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46.8万股,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1,500.94万股,2018年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新增4,000万股,2018年回购限制性股票72.20万股,2019年回购限制性股票46.8万股,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91.07万股,回购限制性股票169.5万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61,421.71万股。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098193D;法定代表人姓名:高小离;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北斗/GPS兼容定位模块、北斗/GPS兼容型卫星导航模拟器、新一代实时半实物仿真机、雷达目标回波模拟器。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应用软件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卫星应用、雷达信号处理、机电仿真测试、仿真应用集成及轨道交通应用等领域。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批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孙公司。本公司拥有14家子公司,分别为:江苏明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伟)、华力创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国际)、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策)、北京华力睿源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睿源)、北京怡嘉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嘉行)、成都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创通)、北京华力智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信)、北京华力天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天星)、北京华力智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飞)、上海华力创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半导体)、深圳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通)、云南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创通)、贵州华力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力)、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智芯);4家孙公司:怡嘉行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怡嘉行)、天津恒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达)、成都华力锐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力锐测)、成都嘉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嘉盛通)。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出售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0、附注三、18和附注三、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嵌入衍生工具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对应的应收款项连续计算账龄。 ②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科研院所及军工企业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③合同资产 * 合同资产组合1: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押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3:往来款及利息 * 其他应收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9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请参见附注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请参见附注10、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请参见附注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请参见附注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6、合同资产 请参见附注10、金融工具。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9。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50 直线法 - 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5、10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本公司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商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本公司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 ②本公司技术开发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的技术开发业务系指根据客户委托开发的,就客户的实际需要进行专门的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的劳务行为。在技术成果已交付,经客户验收后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22,977,793.55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计入合同资产;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 22,977,793.55 合同负债 66,878,894.07 预收款项 -72,391,275.87 其他流动负债 5,512,381.80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18,762,996.27 合同资产 18,762,996.27 合同负债 64,832,144.62 预收款项 -67,653,846.64 其他流动负债 2,821,702.02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年年度 营业成本 2,108,165.22 销售费用 -2,108,165.22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本公司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2日,本公司取得了编号为GR2020110051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0-2022年本公司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0年12月2日,江苏明伟取得了编号为GR20203200812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0-2022年江苏明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9年11月28日,天津新策取得了编号为GR2019120019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9-2021年天津新策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8年9月10日,华力睿源取得了编号为GR2018110028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8-2020年华力睿源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0年12月2日,北京怡嘉行取得了编号为GR20201100605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0-2022年北京怡嘉行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9年10月14日,成都创通取得了编号为GR20195100009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9-2021年成都创通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9年12月2日,华力天星取得了编号为GR20191100724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9-2021年华力天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8年11月14日,云南创通取得了编号为GR20185300027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8-2020年云南创通执行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创通国际、香港怡嘉行为在香港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利得税规定,如果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订立,其经营活动不包括在香港接受或从香港发出销售或购货订单,且其利润并不是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则公司所得利润无需在港课税。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17日发布的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年华力智飞、深圳创通、贵州华力、华力智芯、天津恒达、成都华力锐测、成都嘉盛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此条款。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期末 本公司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包括: 保函保证金4,933,688.94元,票据保证金4,185,000.00元,履约保证金451,762.00元,合计 9,570,450.94元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科研院所及军工企业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客户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本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本公司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主要系项目尚未验收结转所致。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4,395,036.2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0.46%。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 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具体依据 本期转回或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销售 库存商品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20年12月,本公司与常州大千龙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大千龙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方元”)12%的股权转让给常州大千龙图,华力方元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华力方元18%的股权。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说明: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抵押物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24,203,440.61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66.54%。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类别 抵押物净值 抵押情况说明 土地使用权 20,828,877.30 银行借款抵押担保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项 目 资本化 开始时点 资本化的 具体依据 截至期末的 研发进度 北斗用户机XXX系统 2018年3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99% 新体制定位性能检测装置研制 2018年3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95% 小型长航时无人机技术 2019年4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99% 基于天通基带芯片平台研发 2019年7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99% 一款多模XXX终端研制 2019年6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99% 基于空X记录仪的研制关键技术 2019年9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GNSS伪卫星模拟器 2019年6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轨道交通自动检售票系统 车站终端设备-自动检票机 2019年10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地铁轨检机器人 2019年12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城市中低速磁悬浮车站站台门 2020年1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轨道交通电气柜清洗设备 2020年1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55% 基于北斗的出租车行业系统研制 2017年2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99% 基于自主卫星“通导广遥”深 度融合的综合应用系统研制与推广项目 2019年8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30% 基于北斗卫星RTK高精度定位 的建(构)筑智能健康安全监测系统 2018年1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99% 基于地质灾害的北斗高精度 安全监测接收机的研制 2018年11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基于构建筑物型变的北斗高 精度安全监测接收机的研制 2018年11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北斗星安云门监测平台开发 2018年11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HTL6100便携式天通移动热点 2019年1月 资本化通知单、 项目状态审核报告 100%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①本公司于期末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苏明伟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8516号评估报告。具体减值测算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如下: 江苏明伟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依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本公司管理层批准的2021至2025年及之后稳定期的财务预算确定,采用此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为14.58%(上期15.55%)的折现率。自2025年12月31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公司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本公司本年度认定的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不需计提商誉减值。 ②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华力睿源、天津新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上期: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为14.73%(上期:13.84%),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不需计提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抵押借款: 本公司以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自兴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取得借款本金39,511,988.00元,本期偿还上期借款47,028,18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39,511,988.00元,应付利息32,511.78元。 本公司以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自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取得借款本金24,8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24,800,000.00元,应付利息68,273.42元。 (2)保证借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明伟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色新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本期偿还上期借款1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10,000,000.00元,应付利息13,888.89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明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5,000,000.00元,本期偿还上期借款5,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5,000,000.00元,应付利息6,736.11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明伟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39,919,392.42元,本期偿还上期借款43,894,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39,919,392.42元,应付利息60,987.96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3)信用借款: 本公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5,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5,000,000.00元,应付利息7,944.44元。 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科技营业部签订借款合同,取得借款13,848,022.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13,848,022.00元,应付利息69,977.73元。 (4)票据贴现借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明伟将收到的未到期的 银行承兑汇票7,481,224.48元、 商业承兑汇票 1,800,000.00元 进行贴现,取得银行借款9,281,224.48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合计 64,832,144.62 66,878,894.07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计划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夏祖青、刘鹏辉、傅东宁等47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910,700.00股,从而股本增加910,700.00股。 (2)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唐汤磷、王奇君、耿雁生等1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本公司决定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78,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因本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本公司决定对周健、吴梦冰、黄玉彬等73人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317,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从而减少股本人民币1,695,000.00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附注五、33(1)事项,增加资本公积9,151,675.85元。 (2)由于附注五、33(2)事项,减少资本公积10,559,850.00元。 (3) 与股份支付相关 预计未来转回期间可抵扣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原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本公积部分本期转回1,259,985.60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因本公司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本公司对未解锁库存股全部进行注销。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五、36。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二、2中披露。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4.02%(2019年: 23.10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35.03%(2019年: 47.99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4,692.06万元(2019年12月31日:3,110.60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0.12.31 一年以内 一年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48,322,165.36 - - - 248,322,165.36 应收票据 96,311,517.34 - - - 96,311,517.34 应收账款 891,654,532.17 - - - 891,654,532.17 应收款项融资 5,440,000.00 - - - 5,440,000.00 其他应收款 32,372,235.03 - - - 32,372,235.03 合同资产 14,175,683.83 4,681,598.84 - - 18,857,282.67 金融资产合计 1,288,276,133.73 4,681,598.84 - - 1,292,957,732.57 金融负债: - - - 短期借款 147,620,947.23 - - - 147,620,947.23 应付票据 36,240,767.88 - - - 36,240,767.88 应付账款 207,308,511.10 - - - 207,308,511.10 合同负债 64,832,144.62 - - - 64,832,144.62 其他应付款 6,815,543.85 - - - 6,815,543.85 其他流动负债 2,821,702.02 - - - 2,821,702.02 465,639,616.70 - - - 465,639,616.70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9.12.31 一年以内 一年至 两至三 三年以上 合 计 两年 年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02,823,440.28 - - - 202,823,440.28 应收票据 102,075,208.21 - - - 102,075,208.21 应收账款 993,003,030.17 - - - 993,003,030.17 应收款项融资 9,775,662.00 - - - 9,775,662.00 其他应收款 44,052,185.26 - - - 44,052,185.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86,440.00 927,242.40 - - 6,013,682.40 金融资产合计 1,356,815,965.92 927,242.40 - - 1,357,743,208.32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06,907,060.77 - - - 106,907,060.77 应付票据 28,534,741.08 - - - 28,534,741.08 应付账款 183,321,333.43 - - - 183,321,333.43 其他应付款 20,100,707.22 - - - 20,100,707.22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338,863,842.50 - - - 338,863,842.50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 147,620,947.23 - 其中:短期借款 147,620,947.23 - 合 计 147,620,947.23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 248,322,165.36 202,823,440.28 其中:货币资金 248,322,165.36 202,823,440.28 金融负债 - 106,907,060.77 其中:短期借款 - 106,907,060.77 合 计 248,322,165.36 309,730,501.05 于 2020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1.83万元(2019年12月31日:10.87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汇率风险主要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除了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持有以港币为结算货币的资产外,只有小额香港市场投资业务,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 于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外币负债 外币资产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美元 4,637,366.16 1,194,476.82 17,006,492.25 23,407,730.51 港币- - 3,938,253.02 4,970,724.49 英镑- - 35,454.52 36,490.60 欧元- - 3.21 3.13 加元- - 4.14 4.33 合 计4,637,366.16 1,194,476.82 20,980,207.14 28,414,953.06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本年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可能合理变动对本公司当期损益的税后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税后利润上升(下降) 本年数 上年数 美元汇率上升5.00% 618,456.30 5.00% 1,110,662.68 美元汇率下降-5.00% -618,456.30 -5.00% -1,110,662.68 港币汇率上升5.00% 196,912.65 5.00% 248,536.22 港币汇率下降-5.00% -196,912.65 -5.00% -248,536.22 英镑汇率上升5.00% 1,772.73 5.00% 1,824.53 英镑汇率下降-5.00% -1,772.73 -5.00% -1,824.53 欧元汇率上升5.00% 0.16 5.00% 0.16 欧元汇率下降-5.00% -0.16 -5.00% -0.16 加元汇率上升5.00% 0.21 5.00% 0.22 加元汇率下降-5.00% -0.21 -5.00% -0.22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6.96%(2019年12月31日:26.03%)。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本年度,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未发生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的转换,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股东高小离、王琦和熊运鸿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7.16%的股权,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37.16%,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8)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利息收入 拆借利息 52.58 40.53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① 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由于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69.5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7.23元/股。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对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48.13万股期权进行注销;原9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27.2万股;本公司2020年未达到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要求的业绩指标,原激励计划应行权的股票期权,均未达到行权条件,于本期失效199万股,综上,本期失效的股票期权合计274.33万股。 ②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授予80人406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年3月2日,行权价格每份11.09元。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草案)>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授予44人34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年8月9日,行权价格每股8.81元。 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草案)>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股份支付的修改情况 无 股份支付的终止情况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作废 2018年两期股票期权激励第三年因未达到行权条件作废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2020.12.31 2019.12.31 对外投资承诺 409,257,820.00 145,315,000.00 ①江苏明伟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12年4月18日前出资1,000.00万元,2030年4月30日前出资4,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1,000.00万元。 ②北京怡嘉行,注册资本2,5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29年7月21日前出资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2,264.00万元。 ③华力智信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23年2月26日前出资2,000.00万元;2025年2月26日前出资2,000.00万;2028年2月26日前出资1,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1,050.00万元。 ④华力天星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18年3月1日前出资1,500.00万元;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出资1,500.00万元;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出资1000万元;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出资1,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1,490.00万元。 ⑤华力智飞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19年6月28日前出资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700.00万元。 ⑥深圳华力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15年3月6日前出资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500.00万元 ⑦贵州华力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持股80%,本公司应出资4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28年7月30日前出资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80.00万元。 ⑧华力智芯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30年12月31日前以货币资金和知识产权分别出资1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货币资金出资1,135.18万元。 ⑨天津新策(95%)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30年4月2日前以货币资金出资2,85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货币资金出资1,187.50万元。 ⑩成都华力锐测,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出资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330.00万元。 ⑪ 成都嘉盛通,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出资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2,403.00万元。 ⑫ 天津恒达(间接9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公司章程中约定本公司须于2039年4月10日前出资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287.19万元。 ⑬北京怡嘉行投资苏州荣通鸿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北京怡嘉行出资比例为99%,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出资1,764.00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事项 金 额 期 限 一、子公司 江苏明伟 信用担保 50,000,000.00 2020/6/24-2023/6/23 江苏明伟 信用担保 10,000,000.00 2020/5/14-2023/5/6 江苏明伟 信用担保 20,000,000.00 2020/7/20-2024/7/19 二、其他公司 华力方元 信用担保10,000,000.00 2020/1/23-2022/12/22 合 计 90,000,0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21年4月23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收科研院所及军工企业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客户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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