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86 公司简称:日盈电子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是蓉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梅黎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4,757,103.97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413,084.45元。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2,994,584.00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0.86%,主要系公司在疫情影响下车用零部件产品销售额下降13.61%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下降44.93%,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车用零部件产品营业收入下降13.61%,材料价格上升,为开拓市场增加销售费用,同时增加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增加46.47%,主要系加快回款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营业务 一>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洗涤系统、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束、汽车电子、摩托车线束及温度传感器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在江苏常州、广东江门和吉林长春建有生产基地,同时在常州本部和上海设有研发机构。 <二> 、经营模式 二>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前提,以“进口替代”为导向,与汽车整车企业同步开发的研发模式。在整车企业开始新车型、新项目研发时,公司即同步开始相关零部件的开发工作,同时,公司还根据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发展趋势开展预研式研发活动。公司该种研发模式降低了研发风险,提高了研发效率,缩短了研发、生产和销售周期,同时也保证了公司未来的技术领先性。 公司通过建立鼓励科研创新的奖励机制及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内部人员的技术能力。公司引进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组织核心技术人员到国外参观学习,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不断努力攻克核心技术和关键难题,使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提升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丝、铜带、橡胶水管和塑料粒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公司采购管理流程,在初次选定供应商时,由采购部对供应商的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价格及其他资质进行评鉴,评定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公司按照下游客户每月的采购预测来安排采购工作。由于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大多为大宗商品,因此目前每种原材料主要与1-2家供应商合作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的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及车间生产能力情况,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和进行库存管理。公司生产现场实行精益生产模式(TPS),以流水线方式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贯彻IATF 16949质量体系。 (1)生产准备阶段 该阶段包括与客户沟通进行最后的设计方案的确认,准备模具开发、产品试制、制造过程评估等,整个过程包括:制造可行性阶段、样品阶段和试产阶段,通过以上环节的试生产准备,最终达到批量生产阶段。 (2)批量生产阶段 在达到批量生产后,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库存商品确定周生产计划,车间调度部门根据车间生产负荷及分解的周生产计划、库存原材料等确定日生产计划来安排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汽车和摩托车整车厂,以内销为主,销售模式为直销。 (1)业务流程 汽车行业中,尤其在合资品牌中,整车厂选择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的条件和程序非常严格,门槛很高。公司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并实现量产供货需要经历长时间、多环节的考核,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达成初步意向。公司营销部门与整车厂洽谈合作可能性,整车厂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工艺和配套生产能力初步满意,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通常,整车厂与正在供货中的供应商的关系均相对稳定,只有当新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明显的质量、工艺或价格优势或原供应商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时,整车厂才会考虑更换供应商。因此,即使公司配套能力被整车厂认可,但整车厂是否以及何时启动供应商更换计划,公司方面难以控制。这一阶段往往公司需要通过对整车厂实施长达数年的接洽,保持对整车厂新车型上市计划和现有供货关系的紧密跟踪以获得机会。 第二阶段: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实质性考察阶段。整车厂启动新供应商导入计划后,即开始对潜在达成意向的供应商进入实质性考核阶段,该考核主要侧重于依据IATF 16949对供应商整体配套能力的考核,包括其产品设计能力、工艺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能力等全面能力的考核。经过整车厂一段时间严格地考核程序后,整车厂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能够进入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一旦进入供应商体系,即获得向整车厂进行配套的资格。这一阶段进度的快慢同样取决于整车厂方面的推行力度,但通常来讲,由于要对供应商作多轮现场考核,同时需要协调整车厂内部采购、研发、产品、质量控制等部门相关人员的时间,因此考核周期最快需要半年,慢者甚至一年以上。 第三阶段:项目配套阶段。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后,整车厂将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向配套供应商发包,进入正式的项目配套阶段。这一阶段中,公司首先根据整车厂的要求提出产品初步设计方案与整车厂进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大体的尺寸结构样件(通常称为“A样”,非必须环节)。获得认可并通过报价环节后,公司与整车厂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随后公司将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并制作出带主要功能的样件(“B样”,认可技术方案)。在此过程中公司与整车厂相关部门不断进行交流沟通并进行改进。在确认设计可以冻结后,公司按照正式方案进行开模、组装与试验后,生产出样品(“C样”,工装样件,认可产品状态)提交整车厂进行OTS审核。对于合资品牌整车厂而言,这一环节审核非常严格,通常需要经过其品牌海外总部的审核,拿到其出具的OTS认可报告才能通过。如一汽大众和上汽大众均需将OTS样件送交德国的大众集团总部进行审核,合格后出具大众的BMG认可报告(即大众的OTS认可报 告)。OTS审核通过后,进入PPAP认可环节(“D样”),即在量产条件下对产品质量、过程能力、物流、响应能力等方面的认可。上述认可全面完成并合格后,产品正式进入量产阶段,即具备了满足整车厂要求的全部配套能力。整个项目从接到客户需求到正式供货的周期通常为8-24个月。 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摩托车线束类零部件业务流程与整车厂配套流程类似,也要经过前期接触达成初步意向,客户考核的过程,所不同的是外贸业务客户一般都已有所要生产的零部件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其主要的目的是寻找成本更有优势的供应商,所以具体的项目流程一般都由报价开始,即公司在接到客户的商业、技术要求后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并报价,客户如果接受报价则签署正式定货合同。 经过客户认证程序进入配套体系后,公司通常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进行年度合同谈判,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客户发出的采购订单和交货计划以销定产。 (2)定价策略 公司产品定价策略相对较为灵活,但主要根据成本加成定价作为核价基础,并结合不同产品类型确定不同盈利水平。对于已具有市场优势的产品,毛利目标相对较高;对于新开发或重点培育产品,则利用价格优势占领目标市场,同时公司将通过内部成本控制和消化维持必要的毛利水平。 汽车零部件行业一般采用长期固定协议价,但由于新车型推向市场后销售价格呈现逐年下降的情形,因此同一配套零部件价格的跟随下降已成为行业内普遍现象。根据整车厂商的要求,公司汽车零配件产品每年会降价3%-5%左右,但一般情况下随着供货时间以及生产经验的积累,产品合格率及生产效率均会大幅提高,上述降价幅度可通过企业内部挖掘和向上游成本转移等方式而得到一定消化。 (3)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 ①直接供货和间接供货 在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向客户直接发货并交付产品,并收取其支付的货款。 在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一般先与整车厂商签订销售合同,再通过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完成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从产品交付流程上看,公司根据产品订单首先向整车厂商指定的总成(或一级)供应商交付产品,其后一级供应商完成模块或系统集成后将总成产品交付整车厂商;从货款结算流程上看,货款支付流程与产品交付流程正好反向流转,即整车厂商收到产品后按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予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再由一级供应商与公司结算货款。 ②内销和外销 A、内销 下线结算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往中转库或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将公司产品领用并装至整车后,一般于次月将上月实际装至整车的产品明细以开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据此和客户进行货款结算。 货到验收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运给客户,客户收到后检验入库,并与公司发货单核对一致予以签收,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款到发货模式:公司针对少量零星的客户在付款后再发货。 B、外销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发货并交付给客户指定的货代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三> 、行业情况 三>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全球汽车市场影响尤甚。据联合国发布的报告,2020年全球经济预计萎缩4.3%;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0年全球汽车市场销售数据,全球乘用车销量同比下滑13%,是近些年来全球车市首次出现同比两位数的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2020年销量数据显示,我国汽车生产与销售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较2019年同比下降2%和1.9%。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汽车制造业的不断变革,汽车由机械产品逐步转化成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极大地推动了汽车工业的进步与发展,提高了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改善了汽车行驶的稳定性、舒适性。汽车电子技术的应用水平已成为衡量汽车档次的主要标志,其应用程度的提高成为汽车整车厂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对零部件产业链准确把握趋势、实现升级发展带来巨大机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 EMS Elektromechanische Schaltsensoren GmbH 和 MST Mikroschalttechnik GmbH 各49%股权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EMS GmbH和MST GmbH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在德国正式签署了《关于以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EMS GmbH和MST GmbH各 49%股权的协议》。公司支付1,776,779.00欧元股权款项,并正式取得EMS GmbH和MST GmbH各 49%股权,成为其股东。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27.2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总计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众鼎科技27.27%股权的事项。该股权于2020年4月份完成交割。 其中:境外资产13,498,775.6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2%。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优势 公司是国内首批研发汽车洗涤系统产品并批量供货的本土企业之一,并获得大众客户技术认可报告(BMG)。在汽车洗涤系统及汽车电子和精密注塑领域,公司目前已成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北京奔驰、沃尔沃、一汽集团、上海汽车、广州汽车、吉利、北京汽车和北京长安的配套供应商,并已通过一汽丰田、广汽丰田的供应商资质认证,同时公司还在积极开发宝马、特斯拉等国际知名整车厂商。 优秀的客户资源有力推动了业务的持续增长,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团队建设,公司已建立一支优秀的研发技术团队。同时,在与知名的汽车合资品牌主机厂的长期合作中,公司进一步加深了对行业和市场需求的理解,研发方向紧密联系市场,研发成果也更加贴近客户需求。 (1)同步开发能力 多年来,公司以自主研发与消化吸收相结合的方式,在汽车零部件设计开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作为国内较早开发汽车洗涤系统产品的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该领域已经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并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其产品已经覆盖一汽大众和上汽大众的主要车型。同时,公司产品开发已经掌握了基础数模搭建、新产品同步开发和同平台多车型技术共享等能力,大大增强了与汽车整车厂的合作紧密度。 (2)模具开发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模具的自主设计开发。公司目前拥有全自动模具加工生产线、加工中心等领先的加工设备及国际领先的检测设备。同时具备冲压模具及注塑模具开发能力,对于连接器及端子、车用注塑结构件、车用内饰件等具备丰富开发经验。公司每年都聘请杜邦、马斯特等国际知名企业的行业专家对模具设计开发人员进行塑料性能、热流道性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化水平,培育了一支掌握核心模具开发能力的工程团队。 (3)新品研发能力 公司目前已经具备汽车电子产品同步开发能力,研发诸如雨量传感器、阳光传感器、天窗控制器总成等高端汽车电子产品,并已实现批量供货,同时积极开展满足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需求的汽车电子产品。研发团队具备从客户需求分析、架构设计、模块开发、系统集成、测试和整车标定的系统开发能力,为客户提供整体的汽车电子产品的解决方案。 3、生产管理和生产成本优势 公司采用精益生产模式(TPS)进行生产管理,从品质管理、工时管理、进度管理、库存管理和5S管理五个方面,不断研究生产自动化方法、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通过降低场地使用面积及不良品率、提高人均生产效率和缩短生产周期,提升公司产品良率,降低车用洗涤系统、摩托车线束等产品成本。 相比同行业其他企业,公司现有产品的零部件大都为自制。完善的产业链条也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生产的连贯性和控制产品成本。 公司不断提升生产技术能力,并持续提高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公司的精益生产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的柔性生产能力、小批量和多批次产品的生产能力。 4、服务优势 公司目前已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营销部门在及时获取市场需求信息后,研发人员即开始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或深入作业现场进行技术分析。在确定最终技术方案时,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和质检部门也提前介入,以保证在产品设计开发、采购、生产、物流和售后服务等各环节都对客户需求作出快速反应,从而节省产品设计和生产时间。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既要全力配合政府进行停工停产和封闭隔离工作,又要帮助客户维持供应链的稳定。公司下游客户在经营中出现产量减少、订单减少等问题,且由于营业成本中固定成本的存在,如厂房、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成本大幅增加,更是给公司经营雪上加霜,使得公司全年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440.63万元,同比下滑0.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5.71万元,同比下滑44.93%;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5.64万元,同比下滑37.74%。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原本就下行压力加大的国内经济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公司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开展全天候疫情防控监督,筹措防疫物资,建立疫情防控会议体制,细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同时公司按照既定战略规划,攻坚克难,负重而行,尤其是下半年以来,为提高效率,危中寻机,公司多策并举,举全员之力开展产能、效率、品质三大战役,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的平稳运行。 2、管理提升 公司始终坚持向管理要效益,成立各个专项工作小组,狠抓管理提升,通过优化各项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率,实现了管理优化增效。通过继续深化和优化项目制度改革,提升项目获取率和开发成功率。通过加强计划控制和优化工序工艺,在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还在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产品种类不断复杂的情况下保障了供货。通过不断导入自动化和持续优化追溯的系统,产品一致性管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通过流程的不断优化和完善,确保内部控制始终与公司发展规模相适应。通过加大人才引入力度,加强内部培训,确保人力资源始终满足公司业务增长需求。 3、智能化提升 公司通过将公司的先进设备与ERP/PDM 等数控系统互通互联,打造智能工厂,建立产品设计、产线优化等数字模型。通过人机交互效率的提升,提升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生产中的浪费,努力达成降本增效的目标,实现公司效益的提升。 4、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围绕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进行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搭建科学的人才梯队,打造公司未来发展的后备军。公司加大力度引进应届大学生,计划对应届毕业大学生进入轮岗实习、双向选择、定岗培养;同时引进了海内外高端技术型和管理型人才,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完善战略布局 公司始终围绕经营战略布局开展各项工作,在全球疫情肆虐期间,完成对德国EMS GmbH、MST GmbH公司参股事宜,使得公司在境外建立了坚实的战略合作机制。同时在国内寻找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伙伴,并于2020年2月通过收购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27.27%的股权,提升公司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能力,同时开拓国内零部件厂商及大型整车厂商车载摄像头产品等业务,有助于扩大公司汽车电子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通过上述两次次收购,各方将能够实现各自优势资源的共享与互补,能够拓展新的业务空间,实现协同跨越式发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车用零部件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但得益于电子元器件产品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9,440.63万元,较上期轻微下滑0.8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8,437.28万元,较期初减少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840.62万元,较期初增长2.9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结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看,传感器类电子产品收入11,455.2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3.56%,较去年11.55%上升了12个百分点,已成为公司的一个重要版块; 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零部件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为35,615.4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3.24%, 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零部件主营业务成本为28,741.37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76.71%,仍然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源; 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约 878万元运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导致 2020 年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2.34个百分点 。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车用零部件产品营业收入下降了13.61%,营业成本下降为9.89%,最终导致行业分类毛利率下滑了3.34%;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品、摩托车零部件、散件虽然经过公司努力拓展,营业收入较去年仍有一定幅度下降,摩托车零部件受主机厂生产计划波动影响,营业收入下降在21.22%,得益于高效的劳动力管理及自动化设备,营业成本下降幅度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毛利率略减少1.42个百分点;汽车零部件产品受疫情与既有产品年降等因素影响,较去年营业收入下降9.76%,受材料成本及固定制造费用影响,营业成本下降3.05%,使得毛利率减少5.18个百分点; 而电子元器件制造类产品因惠昌公司营收稳定,营业收入产生了103.92%的上涨,且营业成本同步上涨为93.99%,毛利率增加了3.32个百分点; 国外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步上涨较大为惠昌公司国外客户并入,受汽车零部件产品与外销传感器类电子产品毛利下滑影响,国外地区毛利率减少5.54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摩托车主机厂受2020年疫情影响,生产计划波动较大,摩托车线束产品总体产销均呈现较大幅度下降趋势,期末库存在考虑主机厂计划需求下做了大幅下调; 前挡喷嘴总成、阳光传感器总成虽然受上半年疫情影响,但得益于年中汽车行业的回温,产销量变动较摩托车产品较小,期末库存上涨主要为订单及年储计划备货; 汽车小线束在目标产品策略上做了优化,保留及发展主要客户及主要获利产品,同时受疫情影响产、销、存均降低了50%。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成本的料工费比例大致比较稳定; 汽车零部件产品中注塑件产品持续增加,材料成本占比较大,同时设备及配套投入、能源耗用增加,导致制造费用占比上升; 敏感元器件产品料工费占比较上期变动较大,主要由惠昌热敏产品并入导致,变动幅度基本与收入成本同比。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452.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7.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512.2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0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6.47%,主要是因为加快回款所致; 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1.71%,主要是因为支付并购款所致; 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5.56%,主要是因为出售给少数股东股份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的“ <三> 行业情况” 三>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能是根据有代表性的每种产品的生产节拍、机器保有量和工人人数来测算的。产能利 用率=报告期产量/设计产能。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拟出资1,776,779欧元收购通过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EMS GmbH和MST GmbH各49%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已到位。 2、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拟对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日盈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将日盈香港注册资本增至1,776,779欧元(或等值港币,以实际汇率为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已到位。 3、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拟投资常州创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拟认购出资3,500.00万元,作为创盈投资公司有限合伙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4、根据公司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总计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众鼎科技27.27%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已到位。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总计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众鼎科技27.27%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已到位.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汽车市场发展趋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达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和1.9%,与上年相比,分别收窄5.5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汽车年度产销同比降幅收窄,总体表现好于预期。对于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配套的乘用车市场,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5%和6%,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2.7%和3.6%。2020年我国汽车行业全年产销增速稳中略降,全年呈现先抑后扬的发展态势,汽车月度销量自4月起便持续保持增长。伴随国民经济稳定回升,汽车消费需求还将加快恢复,中国汽车市场仍为全球汽车第一大市场,汽车工业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2、汽车零部件行业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整个汽车工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将持续保持平稳增长。自动驾驶及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汽车工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满足人们,对汽车安全性、操作便利性、娱乐性及环保性日益提高的需求,汽车零部件必将向电子化、智能化的方向深度发展,帮助汽车在信息交互、娱乐服务、智能驾驶等方面实现性能突破,使未来的汽车完成从“功能机”到“智能机”的转换。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面对全球疫情,国民环保意识的普遍觉醒以及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研发投入,传统汽车行业面临着空前的危机,这也对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日盈电子战略转型迫在眉睫。 业务战略上,紧抓汽车技术升级和行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紧跟汽车电气化、智能化、网联化等行业发展趋势,瞄准国内龙头及国际中高端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利用现有已切入或定点项目为基点,优先加快对现有中高端客户新项目的拓展,扩大与客户的影响力和配套黏度,同时在新的平台基础上,围绕国产化替代、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快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和新项目。将实现所有一线汽车品牌客户全覆盖和拥有部分优质二线汽车品牌客户。 产品战略上,以市场为导向,提供高效、可靠、环保的产品,让每一辆车都有日盈智造。公司将深入开展“市场、质量、成本、服务、品牌”五大战役,紧紧围绕“全价值链体系增值的精益管理”主线,全面推进公司发展的新时代征程。通过加强研发平台能力建设,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在强化汽车清洗系统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依托子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领先的技术,进一步开拓汽车电子产品市场。力争在汽车精密注塑、车用线束、汽车电子领域形成多产品、多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自身实力及行业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向高价值、高技术产品转型。 公司力争通过努力成为集产品开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和全球业务布局的汽车零部件配套商。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面对目前复杂多变的中国汽车市场严峻局面,公司将本着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瞄准方向,积极开拓,实现新突破。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实现新的增长点 2021年,公司将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以现有主业为基础,着力开拓新产品、新客户和新市场,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公司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智能驾驶辅助系统、车用高速数据传输线束、汽车智能传感系统等汽车电子领域的拓展力度,持续巩固现有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强化客户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围绕新拓展客户开展业务深化合作,促进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抓住国产化替代的历史机遇,持续优化客户结构 由于国外疫情的反复,导致进口汽车零部件的产量不稳定。为加快布局中高端客户进程,迎合高端客户基于成本压力及零部件的自主可控,加快推进国产化替代,公司将抓住机遇,紧跟汽车电气化、智能化、网联化等行业发展趋势,瞄准国内龙头及国际中高端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利用现有已切入或定点项目为基点,优先加快对现有中高端客户新项目的拓展,扩大与客户的影响力和配套黏度,同时在新的平台基础上,围绕国产化替代、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快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和新项目。 3、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质量支撑。各环节必须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各质量管理程序,持续提升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求。首先,要加强供应商质量控制,尽可能提高零部件的质量稳定性;其次,要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持续优化和流程优化管理,推动相关管理体系工具的认证和改进,为企业持续提升品质、提升效率提供体系和流程保障;再者,继续保持跨部门合力分析质量问题,积极快速推进质量改进。 4、加强内部流程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生产上进一步优化生产组织模式,提高生产效率,保时保质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提早制定完善周密的生产计划和用人计划;适时推进智能制造和智慧工厂建设;加快对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保持生产均衡、提高生产效率,切实提升企业基础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深对新工艺新技术的了解和吸收,更好解决生产疑难问题;同步做好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度各项安全环保目标的达成。 5、完善经营战略布局 公司始终围绕经营战略布局开展各项工作,在全球疫情肆虐期间,完成对德国EMS GmbH、MST GmbH公司参股事宜,使得公司在境外建立了坚实的战略合作机制。2021年公司将加深与德国参股子公司的战略合作,通过德国公司在欧洲与各大整车厂的长期合作基础,进一步巩固及提升日盈电子作为国内各大整车厂商供应商地位,同时也有助于加快公司产业的全球化布局。其次,公司拟投资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包含:智能网联驾驶辅助系统、汽车智能洗涤系统、汽车传感系统、车用高速数据传输线束、精密注塑等产品,项目的实施正是顺应汽车行业发展的“电子汽车”方向,有效实现汽车的智能化控制,并有效提升整车性能、安全性和操控性。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冠疫情的风险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全球汽车市场影响尤甚。据联合国发布的报告,2020年全球经济预计萎缩4.3%;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0年全球汽车市场销售数据,全球乘用车销量同比下滑13%,是近些年来全球车市首次出现同比两位数的下滑。疫情在2021年仍将作为一个主要风险因素持续影响整车厂商和零部件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2.芯片供应短缺的风险 从2020年12月开始,汽车行业供应出现一定程度紧张,目前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导致多家整车企业减产甚至停产。根据IHS预测,芯片短缺会导致2021年第一季度全球减产100万台汽车,短缺现象会持续到第三季度,2021年全球范围内的汽车芯片短缺将造成200万至450万辆汽车产量的损失。芯片短缺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产能,因此公司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水平同样可能受到影响。公司与整车企业紧密合作,对现有供应链进行优化,提高对芯片价格波动、上下游波动和地区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相对集中在一汽大众、上汽大众这两个客户的项目上。预计未来,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仍将维持相对较高水平。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客户对公司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因产品交付质量或及时性等原因不能满足客户需求而使客户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或向公司提出巨额索赔,或者如果未来大众集团因全球质量等问题导致其品牌声誉受损进而影响在中国的销售业务,将可能给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特定的销售生命周期。为稳定业务增长,公司需要持续不断的进行新产品同步开发。新产品必须经过客户严格的质量认证,认证周期长、环节多,不确定风险大,公司存在因新产品认证失败导致业绩下滑或中断与客户合作的风险。 随着汽车无人驾驶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电子传感器在汽车平台中的应用比例越来越高。公司目前正大力拓展汽车电子传感器业务。汽车电子传感器技术含量高、未来市场需求大,公司虽然已有小批量供货,但仍然存在因新客户开发进度不及预期而导致相关业务规模无法迅速扩大的风险。 5、因汽车大规模召回被客户索赔的风险 汽车行业执行质量缺陷强制召回制度。一旦汽车因质量问题被召回,整车厂将通过质量追溯机制向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索赔。公司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品种多、数量大、质量要求高,一旦因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引致相关汽车大规模被召回,公司将面临客户较大金额索赔的风险。 6、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铜丝、铜带和橡胶水管。当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公司产品价格调整不及时或不充分,或下游客户对产品价格调整不接受,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上涨,也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7、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1-3年内有3%-5%的年度降幅。如果未来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且成本控制水平未能同步提高或者由于无法开发大量新产品以提高平均售价,公司业绩将受到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影响。 8、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目前汽车行业已结束高速增长阶段,开始进入平稳增长阶段。汽车行业的增速放缓将对公司的快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继续下降,汽车终端消费需求持续下滑,公司主要客户因各种原因减少采购需求或降低采购价格,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均可能给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执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等方面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积极、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3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 外);(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资金。 (四)股票分红 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且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时采用现金及股票分红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区分下列情形,实现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包括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等事项。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并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且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六)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2)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八)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常州惠昌公司原股东周惠明、刘亚平、周建华签订的《关于收购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常州惠昌公司原股东周惠明承诺以2018年度营业收入7,982.93万元为基数(收入基数),常州惠昌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均不低于收入基数的80%,即6,386.34万元。 常州惠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8,017.68万元,超过承诺数1,631.34万元,完成本年预测收入的125.54%。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实守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失信行为。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汽车零配件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仅为少量的废气和噪声。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并对上述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薪酬政策保持了连续和稳定,按照岗位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权利、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重要性、安全系数等),分为年薪制、岗位等级制和计件计时制。 1、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生产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这部分员工入司后工资按照岗位工资发放,待年度考评通过后,年底一次性补足年薪差额部分。 2、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的员工按所从事的岗位发放,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浮动奖金。 3、实行计件计时制的产线员工,按产量和出勤时间核算发放,年度享受浮动奖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目前的培训,主要是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自行组织的培训项目和根据生产建设实际以及管理需要适时组织的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培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新员工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的入职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分别进行的岗前培训教育。 2、任职能力培训:指公司为更新/扩展员工知识面、提升任职能力和晋升职务准备、增进工作效率所组织的各项培训。主要包括中基层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管理技能培养。 3、外派培训:因工作需要且没有安排或不能提供内部培训的,可参加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或院校所组织的培训,主要是各种取证培训。 4、参观考察: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员工外出参观考察,接受中、短期训练,以开阔员工视野,增长见识。 5、文化制度培训:指公司为了推行企业文化和新的或经改良的制度、管理体系而进行的培训,旨在实行新的管理方法、行为规范。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责和运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自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由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做出决议;(9)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41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第42条规定的交易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批准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7)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4、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集人也可以同时以邮递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通知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5、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且股东大会运作规范。 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董事会,作为本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经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自本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 1、董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目前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设董事长1人。 2、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8)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董事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5)总经理提议时;(5)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6、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决议表决每一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采取填写表决票等书面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做出了决策,程序规范。 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了解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的政策导向;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评估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发展目标、经营计划、执行流程;(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2)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3)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6)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自本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 1、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或更换。目前本公司现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9)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4、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5、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监事会会议实行记名的书面或举手方式表决,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非现场会议召开时存在上述情形的,会议召集人可以敦促相关监事在合理期限内重新选择或表决,未在合理期限内重新选择或表决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6、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于2012年12月20日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的三分之一。依据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的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有过半数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中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权利:(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经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遵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了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股权管理、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风险投资、重大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的常务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5)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8)《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1〕3478号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盈电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日盈电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及五(二)1。 日盈电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汽车零部件产品、摩托车线束产品和传感器类电子产品的销售。2020年度,日盈电子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9,440.63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日盈电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日盈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或领用单以及供应商系统记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九)及五(一)1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日盈电子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24.13万元。 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时,以及每年年度终了,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2)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5) 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6)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日盈电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日盈电子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日盈电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日盈电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日盈电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日盈电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是蓉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黎明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江苏日盈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器公司)。日盈电器公司系由常州市接插件总厂经历次增资扩股、改制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5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48321071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日盈电器公司以201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00703644654M的营业执照,总部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公司现有注册资本8,807.60万元,股份总数为8,807.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807.6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和传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汽车洗涤系统产品、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束、汽车电子传感器等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线束等摩托车零部件以及传感器。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惠昌公司)、江门市容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容宇公司)、日盈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盈公司)、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日盈公司)、日盈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日盈公司)和常州日盈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软件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惠昌公司)、江门市容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容宇公司)、日盈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盈公司)、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日盈公司)、日盈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日盈公司)和常州日盈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软件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2)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5年以上 100 1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汽车洗涤系统产品、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束、汽车电子传感器等汽车零部件及摩托车线束等摩托车零部件和传感器,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同时对不同的客户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1) 内销收入确认方法与时点 下线结算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将货物发往中转库或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将公司产品领用并装至整车后,视为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客户将实际装至整车的产品明细以开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核对无误后据此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货到验收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将货物发运给客户,客户收到后检验入库,并与公司发货单核对一致予以签收,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并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收款; 款到发货模式:公司针对少量零星的客户,由于客户采购零星且采购量少,公司要求客户付款后再发货,公司在发货时据此确认收入。 (2) 外销收入确认方法与时点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发货、装船、报关等操作,在将货物出口报关并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先按增值税税率计缴增值税,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退税。 2. 企业所得税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示江苏省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有效期三年 (2020-2022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示江苏省201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州惠昌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2018-2020年),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有797,010.85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5年以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1]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州豪爵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豪爵商务有限公司和江门市豪爵精密有限公司系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将对四家公司的应收款余额进行汇总披露,母公司同。 [注2]上海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都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吉林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湘潭毓恬冠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将对四家公司的应收款余额进行汇总披露,母公司同。 [注3]长春一汽富晟李尔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和天津富晟李尔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系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将对两家公司的应收款余额进行汇总披露,母公司同。 [注4]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和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系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将对四家公司的应收款余额进行汇总披露,母公司同。 [注5]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系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将对两家公司的应收款余额进行汇总披露,母公司同。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期末公司对部分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和部分需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按生产完成后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所确定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按单个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543,410.66元,均系随存货生产、销售而转出的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源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常州惠昌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75,550,528.85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55,823,693.84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131,374,222.69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是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4.10%(2019年度:12.77%),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0%(2019年度:0%)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电子元器件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211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45,2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13,825,777.31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常州惠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8,017.68万元,超过承诺数1,631.34万元,完成本年预测收入的125.5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之说明。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之说明。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持有的常州惠昌公司10.00%股权转让给常州惠昌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常州盈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处置价格与处置时应享有的常州惠昌公司公允价值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差额3,700,460.91元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0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履约义务通常于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客户完成验收入库或上线领用并对账无误后履行,根据对账无误后的销售清单开票并按信用期收取货款,产品交付内容主要为汽车零部件产品、摩托车零部件产品、传感器类电子产品和散件。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4之说明。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表为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具体如下: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5、6及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1.84%(2019年12月31日:39.59%)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16,00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13,248,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出资16,416.00万元受让周慧明、刘亚平、周建华持有的常州惠昌公司90%的股权,2019年公司已支付第一期和第二期合计60%的股权受让款,本期已支付第三期30%的股权受让款,根据约定尚有10%的股权受让款需要在2021年支付。同时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收购常州惠昌公司完成后6个月内将持有的常州惠昌公司90%股权中10%的股权按照原收购价格转让给常州惠昌公司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共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公司于2020年2月4日与常州盈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惠昌公司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共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6月15日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协议约定当且仅当常州惠昌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正增长的前提下,本公司承诺在2025年6月30日前对常州盈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常州惠昌公司10%股权按照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乘以10倍市盈率的对价进行定向收购。 2. 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拟投资常州创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盈投资公司),公司拟认购出资3,500.00万元,作为创盈投资公司有限合伙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3.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汽车零部件业务、摩托车零部件业务、传感器类电子产品业务及散件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共同的资产、负债开展不同类型的业务,无法按照业务分部归集分部资产和负债。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5年以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是蓉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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