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03 公司简称:大有能源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 公司负责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洪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原煤开采、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加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长焰煤、焦煤、贫煤、洗精煤。公司生产的长焰煤具有挥发分高、不粘结、化学活性高、燃烧性能好、易于转化等优点,主要用于化工、发电、工业锅炉;焦煤具有挥发分适中、粘结性强、发热量高等特点,一般作为电厂和工业锅炉的动力燃料、部分产品为冶炼精煤;贫煤灰分适中、低磷、中高热值,主要用途为动力用煤和民用煤。公司煤炭产品主要销往河南、湖北、华东等多个省区。 (二)公司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下属煤矿生产所必须的原材料、设备和能源,由专门的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主要包括:木材、支护用品、火工用品、大型材料、设备、配件、专用工具、劳保用品、建工材料、电力等。 生产模式:公司采用流程式生产模式。采煤工作面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循环作业图表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循环作业,其他辅助工序与之配合,矿井形成连续型生产。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由煤炭销售中心统一销售,实行“统一签订供货合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公司积极实施大户营销战略,逐渐形成了以大户营销战略为核心,以优化市场战略、销售结构为重点的营销文化。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叠加经济下行,以及环保政策加压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复杂多变,煤炭市场曾一度出现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现象。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效果,宏观经济稳步恢复增长,加之气候因素、水电阶段性乏力、进口煤月度不均衡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供需关系出现了阶段性市场偏紧或宽松的现象,市场现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2020年国内煤价经历了连续下跌、持续强势上涨等两大轮价格走势。 供给方面,2020年全国原煤产量39.0亿吨,同比增长1.4%;其中,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38.4亿吨,同比增长0.9%。整体来看,国内煤炭生产受疫情冲击有限,大体保持往年生产节奏,但由于上游煤矿政策影响,各主要产区存在区域性分化,其中山西、陕西、新疆地区增量明显,内蒙古等地区原煤产量明显下降。 需求方面,2020年上半年受春节假期、国内疫情以及水电等其他能源发电补充影响,重点电厂日耗不及往年同期水平。但随着国内经济逐步恢复,终端需求释放,叠加今年寒冬气候下,全国多地气温骤降至往年偏低水平,尤其北方地区采暖季以及水电替代效应减弱,煤炭日耗呈季节性上升态势。总体上,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电力行业用煤需求偏软以及清洁能源的替代效应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增速放缓。2020年全国煤炭销量累计完成36.5亿吨,同比增长0.9%。 行业效益方面,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20001.9亿元,同比下降8.4%;应收账款2675.5亿元,同比增长16.3%;资产负债率66.1%;利润总额2222.7亿元,同比下降21.1%。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持有的天峻义海 100%股权与义煤集团持有的屯南煤业 50%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义煤集团予以支付。截止报告期末,资产置换工作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天峻义海股权,同时取得屯南煤业 5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7号)及12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051号)。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产品优势:公司所属矿区有长焰煤、焦煤、贫瘦煤等煤种,所产优质长焰煤、焦煤、贫煤、洗精煤广泛应用于发电、煤化工、工业锅炉、炼焦、建材等行业。 区位优势:公司所在地义马市地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具有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公司总部和主要生产矿区紧临连霍高速公路、陇海铁路、郑西高铁和 310 国道等交通大动脉。正在建设的“北煤南运”大通道蒙华铁路途径三门峡市,该铁路是晋陕蒙产煤大省区煤炭输送华中地区的重要通道。公司所处区域交通运输优势十分突出。 技术优势:公司把科学技术视为第一生产力,注重科技创新,拥有专业的的技术研发机构、国内领先的机械化生产系统,防灭火技术、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和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技术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管理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煤炭安全、高效开采的生产管理经验,同时也培养了大量的管理人才,公司拥有成熟稳定的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煤炭行业生产管理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天峻义海矿区的关停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改革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了企业总体经营形势平稳有序。2020年,公司全年商品煤产量1210.66万吨,商品煤销量1240.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8.7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3.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亿元。 总结回顾 2020年的工作,我们主要做到了以下工作: (一) 安全环保平稳有序。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重大灾害治理和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以案促改,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 (二) 煤炭生产高效稳定 。成立“装备提升、四化建设、原煤煤质提升、一优三减、重大灾害治理、支护改革”六个管理提升专班,破解了制约生产的卡脖子问题,实现了高效稳定运行。 一是采掘布局得到优化。加大“一优三减”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大采区、大工作面。公司矿井整体采掘接替状况明显好转。二是单产单进不断提升。采煤工作面全部实现综采机械化开采;大力引进综掘设备,掘进机械化程度较大提高。三是灾害治理效果显著。中部三矿顺利完成5个工作面拆除和4个工作面安装工作,消除了自然发火隐患。耿村煤矿13230和常村煤矿21170两个高风险冲击地压工作面安全回采结束,实现了“零冲击”目标。四是智能化工作面建设取得实效。 在完成耿村13230智能化工作面验收的基础上,又相继建成了耿村13200、常村21002两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并分别于11月12日和13日通过了省工信厅的验收。 (三)管控效能持续加强。 一是遏制了亏损源。“一企一策”制定实施三年扭亏方案,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各个岗位有目标”的压力传导。2020年,孟津煤矿同比减亏1391万元。二是培育了增长点。鼓励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进行自主对外创收。崤函电力等单位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帮扶,实现了创收。三是提质促销售。加强质量源头管控,加大商品煤抽查力度,有效提升原煤质量。四是深度挖潜力。持续推进管理效能提升,健全降本增效考核机制,成本意识显著提升。 (四)改革活力得到凸显。 一是授放权改革逐步深入。对亏损较大的孟津煤矿,全面下放了销售、资金、采购、薪酬等权利,调动了矿井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了内部活力与潜力。二是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初见成效。对基层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任期制契约化聘任,同时,大力推行公开竞聘,激发了基层班子活力。三是“总部机关化、职级行政化”治理快速推进。公司总部机关部室由18个优化为17个,机关定员由270人减少到220人,实现了精干高效。四是内部市场化管理持续深入。推进物资、人力资源、电力、灾害治理等八大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市场化管理向区队、班组延伸。 (五)创新驱动效果显著。 一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将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科技市场化考核范围,签订承诺书,实施创新成果后评价机制,加大创新效益提成共享比例,调动了基层单位科技创新积极性;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及科技创新人才、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了表彰,激发了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二是加大科研力度。在重大灾害治理、提升资源利用率等方面攻克了诸多难关,创造了显著效益。 (六)发展后劲更加充足。 积极推进产业、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一是产品结构实现优化升级。按照“中部生产化工用煤和动力煤,东部生产高炉喷吹用煤和化工原料用煤,西部生产炼焦精煤”的思路,完成了耿村洗煤厂改造,投资建设了孟津洗煤厂,使产品结构调整有了可靠的支撑。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贸易产业。国家级豫西煤炭储备基地一期改造工程于2020年3月份开工建设,近期将实现联合试运行,彻底解决外来煤靠汽车运输的问题。三是矿业权管理扩边工作进展良好。相继完成耿村、义安两矿的扩边区域储量核实、出让收益评估、挂牌交易、出让合同签订和探矿权证获取工作,取得了宜洛煤田深部资源开发探矿权证,三矿扩边共增加资源约2.3亿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七)和谐矿区稳步推进。 一是思想引领更加有力。扎实开展“讲形势、提士气、战危机、渡难关”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二是民主管理更加深入。深入体察职工思想,积极开展“倾听职工心声、共促改革脱困”调研座谈活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帮助基层想办法、解难题,全力维护矿区和谐稳定。组织职工代表就涉及职工利益的劳保福利、企务公开等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上岗巡查,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扶危解困带去了温暖。深入开展“走基层、进万家、解民忧”精准帮扶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春节、中秋节为全公司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为全体女职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让广大职工家属切实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四是信访稳定维护了企业形象。层层压实信访责任,狠抓干部作风转变,保持了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稳定。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及环保政策和去产能政策的持续推进,公司部分矿井压缩产能,产、销量较同期有所下降;特别是天峻义海矿区因受青海环保事件的影响而关停,给公司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加大洗(选)煤厂建设,逐步向高炉喷吹煤、化工煤转变,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煤炭产品附加值,积极推进绿色矿山、智能化矿山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薪酬结构,全面推进作业成本管理和内部市场化管理,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提高煤炭主业盈利能力。商品煤产量1210.66万吨,同比减少173.21万吨,减幅 12.52%;商品煤销量1240.8万吨,同比减少81.08万吨,减幅6.05%。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58.71亿元,同比减少0.31亿元,减幅0.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亿元,同比减少11.13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中煤炭采掘销售收入45.7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7%,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受经济下行及环保政策影响,煤炭销量下降所致。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布于河南省内,以及青海省等省外地区。2020 年河南省内的销售额42.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省外地区的销售额11.09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58%。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0年度,煤炭产品产量较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强,煤炭下游产业水泥、钢铁、电力等对煤炭产品需求减少,煤炭需求放缓;二是受国家环保政策,部分矿井政策性限产;三是国家去产能政策持续推进,李沟矿业纳入去产能矿井,导致当年度产量减少。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在加大安全投入的基础上,煤炭产品采掘销售成本整体较同期下降,降幅 5.12%,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全面强化井下成本管理,全面推广作业成本管理和成本精细化精细化管理,加大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力度;二是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薪酬结构,减少人工成本支出;三是李沟矿业去产能,相应减少煤炭采掘投入;四是公司继续按照“四量平衡”原则,加大采掘接替工作;五是公司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相关规定,预计相应弃置费用并进行摊销,当期计提折旧并列支产品成本。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9,605.5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1.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95,533.6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6.2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2,916.4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1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92,916.4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14%。 3. 费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发生期间费用174,247.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8,233.11万元,增幅28.11%,其中: (1)销售费用本期发生9,664.68万元,上年同期发生12,093.91万元,同比减少2,429.23 万元,减幅20.09%,主要是由于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发生149,136.23万元,上年同期发生95,415.50万元,同比增加53,720.43万元,增幅56.3%,主要是本期天峻义海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并一次性计入费用所致。 (3)研发费用本期发生13,509.5万元,上年同期发生14,746.54万元,同比减少1,237.04万元,减幅8.39%,主要是本期材料投入较同期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1,936.64万元,上年同期发生13,757.99万元,同比减少11,821.35万元,降幅85.92%,主要原因是优化融资结构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现金流量净额-249,887.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9.82%,主要原因为: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32.97万元,同比下降-117.79%,主要原因本期支付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801.72万元,同比减少-27,855.9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353.29万元,较同期减少-60,12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优化融资结构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8月4日,受 “8·04” 兴青环保事件影响,天峻义海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天峻义海因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计提减值准备35,075.17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木里矿区矿业权退出相关工作的函》(青国资函(2020)73号)等文件精神,天峻义海补充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预计负债本金及利息52,588.93万元,同时确认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合计影响公司利润减少88,491.83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的“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0年,本公司股权投资额为78,117.02万元。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屯南煤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8,117.02万元以及对全资子公司孟津煤业增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合资设立河南大有能源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河南大有能源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990 万元,大有能源认缴出资396 万元,占4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20-006号)。 2、对全资子公司孟津煤业增资。2020 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对孟津煤矿公司债权中的 5 亿元转为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用于补足孟津煤矿公司资本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 2020-013号)。 3、通过资产置换取得屯南煤业50%股权。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持有的天峻义海 100%股权与义煤集团持有的屯南煤业 50%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义煤集团予以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0-047号)及12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051号)。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煤勘探探矿权的议案》、《关于申请配置“河南省宜洛预测区煤详查”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43号)、《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资源项目配置的公告》(临2020-046号)。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1、转让巩铁煤业100%股权及部分债权 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巩铁煤业 100%股权及部分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挂牌转让持有的巩铁煤业 100%股权及部分债权。详见公司 2019年7月27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巩铁煤业 100%股权及部分债权的公告》(临 2019-025 号)。 2019年11月12日,公司在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挂牌转让所持巩铁煤业 100%股权及部分债权,至此次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在中原产权重新挂牌转让,截止挂牌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 2、杨村煤矿产能置换指标转让 公司所属矿井杨村煤矿于2018年去产能关闭退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 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 151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有效期限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9〕805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公司于 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杨村煤矿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议案》,授权河南能源与其持有的其它产能置换指标统一对外挂牌转让, 详见公司 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临2019-031 号)。 挂牌工作结束后,河南能源与受让方达成交易意向,因受让方不接受联合体转让,只接受以河南能源为交易主体统一受让产能置换指标,导致交易无法达成。为推进产能指标转让工作,尽快回笼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产能置换指标转让给河南能源,由河南能源统一对外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产能置换指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临2020-012号)。 3、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公司所属跃进煤矿于2019年去产能关闭退出产能180万吨/年,常村煤矿核减产能40万吨/年,千秋煤矿核减产能60万吨/年,上述煤炭产能折算成产能置换指标为134万吨/年。为在2020年底公司产能置换指标作废前完成置换交易工作,并达成较为理想的交易价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指标授权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其持有的其它产能置换指标集中统一对外挂牌转让,交易价格以公开竞价结果为准。详见公司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21号)。 4、通过资产置换出让天峻义海100%股权。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持有的天峻义海 100%股权与义煤集团持有的屯南煤业 50%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义煤集团予以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7号)及12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051号)。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义络煤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设备销售、 原煤开采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08,010.76万元,净资产716.03万元,当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98.02万元,净利润-11,607.79万元。 孟津煤矿注册资本88,32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设备购销,原煤开采、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248,937.14万元,净资产-121,875.11万元,当年度营业收入27,064.92万元,净利润-38,125.55万元。 义安矿业注册资本33,259.8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0.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机械及配件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安装及租赁。煤炭开采(仅限前置许可证件齐全的下属分公司经营)。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具备条件的下属分公司经营)。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90,586.61万元,净资产-27,625.52万元,当年度营业收入35,989.82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626.66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预计2021年我国经济形势会继续向好,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将带动煤炭需求继续增长。同时,国家强化节能减排、大气环境治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煤炭消费的替代作用进一步增强,将抑制煤炭消费的增速。预计2021年煤炭需求将略有增长。 2021年预计晋陕蒙新等煤炭主产区新增优质产能将继续释放,全国煤炭产量将保持增长态势,增量进一步向晋陕蒙新集中。从煤炭进口看,2021年我国煤炭进口市场多元化的趋势愈加明显,全年煤炭进口量仍将保持基本稳定。 综合来看,预计煤炭供应将总体充足,煤炭需求将保持增长,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将总体平衡,煤炭价格或将以稳为主、小幅波动。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坚持战略引领、风险可控原则,秉承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并重、价值增长优先,产业运营与资本运营并举、产业运营为主的发展思路,科学决策,诚信立业,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商品煤产、销量1,160万吨。 2、营业收入58亿元。 3、利润总额2亿元。 4、公司整体实现零死亡,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非煤企业实现零重伤;杜绝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状况及其他自然条件影响,在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安全隐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公司所属矿井自然灾害程度加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强,冲击地压显现剧烈,矿井防治水工作难度加大。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压力增大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力度逐渐加大,煤炭企业承担的政策性支出也在逐步上升。公司在煤炭开采和洗选过程中除了有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外,还导致部分土地沉陷和公用及民用设施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大节能减排资金的投入,及时更新改造节能减排工程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力度,按政府要求建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推进公司的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3、能源结构调整的风险 目前,中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仍是中国最大的能源来源,随着环保压力的增大以及对于绿色 GDP 的追求,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地位将会不断的下降,煤炭的需求将会不断的降低,煤炭销售的压力将会不断增大。 4、市场波动的风险 煤炭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有很强的相关性,煤炭产品供需关系的小幅变动可能造成煤炭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较大幅度地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五)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盈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26%。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决策程序完整,机制完备。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2,390,812,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97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2319.09万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17%,符合《公司章程》不少于26%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年8月 27日实施完毕。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大有能源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大有能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重大情形,错报金额影响货币资金减少27.57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5.72亿元,应计资金占用利息1.85亿元,合计27.57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7.57亿元已全部收回。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2. 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会计报表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之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亦不负有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20年度,公司与义煤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474,2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420,875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08 号),《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10 号),2020年7月1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24号)。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承包情况说明 阳光矿业铝土矿资源承包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7月9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28号)、2014年7月1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事项的补充公告》(临2014-030号)。 3、 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说明:该3.92亿元担保系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提供的反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说明: 2018年1月1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委托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义安矿业提供贷款 33,000 万元,共分3笔发放,期限三年,年利率为6.5%,详见2018年1月11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8-001号)。该项贷款于2021年1月、6月及8月分三期到期,由于目前义安矿业资金紧张,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将该项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半,详见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临 2021-006号)。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矿井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及其批复内容和政府部门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物处理效果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和完好率均达到 100%,未发生污染事故。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完善。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各排污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各排污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对主要污染物定期进行监测。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排污单位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完善,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和完好率均达到 100%,未发生污染事故。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且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3、董事会 公司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0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4、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独立行使监督和检查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保障了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51项。 6、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7、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重视社会责任,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促进公司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并听取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等3项议案。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因河南省煤炭企业整合及省管企业战略重组等原因,造成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义煤公司及间接 控股股东河南能源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情况,河南能源和义煤公司分别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做出承诺。 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原承诺无法如期完成,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 南能源和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对原承诺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31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 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该同业竞争承诺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和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考核及奖惩,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经营目标挂钩,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奖励。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大 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项(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公司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存在对大有能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截至2021年4月20日,义煤集团已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大有能源,该缺陷已整改)。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有能源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关联存贷款及资金拆借”所述,大有能源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大有能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重大情形,错报金额影响货币资金减少27.57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5.72亿元,应计资金占用利息1.85亿元,合计27.57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7.57亿元已全部收回。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有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大有能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大有能源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大有能源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大有能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重大情形,导致货币资金及关联交易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以上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天峻义海资产减值及弃置义务 (一)事项描述 2020年8月14日,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天峻义海”)按照《关于做好木里矿区矿业权退出相关工作的函》(青国资函(2020)73号)精神要求停产,因停产天峻义海计提各项资产减值35,902.90万元、补提弃置义务52,588.93万元,导致增加2020年度亏损88,491.83万元,对大有能源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资产减值和弃置义务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天峻义海停产减值及弃置义务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二)审计应对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估天峻义海管理层对资产减值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资产减值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检查资产减值确认是否符合相关会计政策。 3、考虑类似资产的市场价值、变现率及处置费用以评估资产减值合理性;检查、分析天峻义海资产减值及弃置义务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利用专家工作,复核其工作成果并评价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对关键参数执行敏感性测试。 5、检查天峻义海股权处置情况,包括决策程序、相关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大有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大有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大有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大有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大有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大有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大有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琰 (项目合伙人)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伟 2021年4月26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春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洪涛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洪涛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1.历史沿革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网视讯”),成立于1998年1月15日,2010年度欣网视讯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欣网视讯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或“义煤股份”)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欣网视讯拟向义煤集团增发新股的方式购买义煤集团煤炭业务资产,包括煤炭类及与煤炭业务相关的资产及煤炭类下属子公司的股权。 2010年12月6日重组交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52号)“核准欣网视讯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义煤集团发行706,182,96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及《关于核准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53号)文件审核通过。 2011年1月27日,欣网视讯收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欣网视讯变更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完成了公司名称与注册地址的变更工作。 2011年2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大有能源”。2011年9月29日,大有能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发行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了向义煤集团发行706,182,963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2012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义煤集团下属铁生沟煤业100%股权、阳光矿业100%股权、大黄山煤矿49%股权以及义海能源持有的天峻义海100%股权,2012年8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20号)《关于核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1,756,238股新股;发行价格每股20.84元,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195,406,201.00元。 2012年11月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2012年11月26日,本公司办理完毕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95,406,201.00元。 2013年公司以1,195,406,2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股本总额2,390,812,402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249770406T 公司住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春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239081.2402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39081.2402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主要经营活动 原煤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对煤炭行业的投资;煤炭洗选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取水、供水、供暖(限分支机构经营);设备、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0家,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下: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 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 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 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年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年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3.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1 月1 日起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账龄分析法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4.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无法判断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账龄分析法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4.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无法判断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原材料、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原材料计价方法: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发出时按期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2)产成品发出采用月加权平均法计价; (3)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本公司存货由于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第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其折旧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井巷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等。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方法 (1)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4.无形资产价值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摊销年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A、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B、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法律规定有效年限; C、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D、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5.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完成产品各项指标细化、形成最终产品方案并获得批准(即目标确定)作为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划分点。在目标确定以前阶段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目标确定以后阶段发生的费用计入开发阶段支出。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这些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按照承担的风险和义务情况,可以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井弃置及环境治理等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的入账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公司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公司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经合同各方批准的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本公司区分下列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即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附注三、(九)6.)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本公司对于销售煤炭产品等产生的收入是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煤炭产品运离本公司仓库且经客户签收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本公司通常要求客户在本公司发出商品前先预付货款,对于个别客户,本公司发出账单通常给予客户 30 天至 90 天的信用期,且无任何现金折扣。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本公司政府补助于实际收到或取得补助的权利时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政府补助于实际收到或取得补助的权利时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4.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公司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公司对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商誉的初始确认;(2)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1)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2)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5.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参见(23)“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作为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作为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维简费”)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财建[2004]90号),2004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公司按原煤产量每吨15元提取维简费,自2008年5月1日起,恢复按8.5元/吨标准提取,维简费主要用于矿井开拓延伸、技术改造及塌陷赔偿、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等。 2.煤炭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 据财企[2012]16号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2年3月开始本公司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按吨煤30至70元、其他井工矿按吨煤15元计提安全费用。 3.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用、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算方法 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方,该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在2004年6月起增提的6.5元维简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直接列支当期费用。 救护费及绿化费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方,该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4.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办建[2009]162号),自2009年5月1日起,公司按原煤产量每吨5元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主要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等。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豫政〔2016〕10号)文件通知,从2016年起三年暂缓提取和缴存煤炭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 号)文件以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豫财环〔2017〕111号)文件精神,企业应当按照《关于做好矿山环境地质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的要求,综合开采条件、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开采年限、地区开支水平等因素,编制矿山环境地质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本公司所属矿井2018年度已开始编制方案,公司已将原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变更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详见第五节、五、(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峻义海)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项“煤炭”第二条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已废止“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1)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说明: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含企业支付宝账户余额2,284.00元,使用不受限制。 (2)公司期末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1,562,455,358.33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1,391,982,983.25元、矿产资源恢复基金专户余额 170,472,375.08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中:账龄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1,598,478,066.06元。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变动系处置子公司天峻义海影响。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1:义煤集团期末余额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756,775,034.64元,未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本金2,571,744,608.47元、2020年度资金占用利息185,030,426.17元;经营性占用余额为2020年12月本公司向义煤集团销售废旧物资形成1,308,548.84元应收余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4,234.61元;义安矿业应收义煤集团以前年度救护服务等款项1,172,161.90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64,481.90元。 说明2:张凯应收款项系本公司原销售人员侵占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未能追偿的款项48,426,558.36元,以及应收张恺备用金28,575.64元。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减值准备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房屋及建筑物减值准备增加266,543,118.54元系杨村煤矿计提29,074,808.84元、子公司铁生沟煤矿因去产能关闭计提81,916,888.61元、子公司天峻义海因长期停产计提155,551,421.09元;本期井巷建筑物减值准备增加2,285,335.25元系子公司铁生沟煤矿因去产能关闭计提1,667,472.01元、子公司李沟矿业因去产能关闭计提617,863.24元;本期机器设备减值准备增加38,664,607.67元系子公司义安矿业计提412,240.00元、子公司铁生沟煤矿因去产能关闭计提28,396,319.72元、子公司天峻义海因长期停产计提9,856,047.95元;子公司铁生沟煤矿因去产能关闭计提运输设备减值准备5,877,603.64元;办公设备减值准备607,249.91元系子公司铁生沟煤业计提54,244.48元、天峻义海计提553,005.43元;其他资产减值准备130,017,982.58元系铁生沟煤业计提139,976.39元、天峻义海计提129,878,006.19元。 (2)本期减值准备减少系处置天峻义海减少297,656,835.88元、豫西工程减少36,041.48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1)本期采(探)矿权增加10.32亿元,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配置探矿权,支付煤炭资源价款增加所致,其中子公司义络煤业支付河南省宜洛煤田深部煤勘探探矿权8.20 亿元资源价款;子公司义安矿业支付义安扩边项目探矿权1.10亿元资源价款;本公司支付耿村扩边项目探矿权1.02亿元资源价款。(2)无形资产本期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天峻义海影响。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均系天峻义海处置影响。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 (2)质押借款 合计 2,393,243,717. 3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公司从煤炭产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根据客户订单收取。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公司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子公司义络煤业现金流紧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注:保证借款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通过关联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贷款给本公司,专项用于采空塌陷区的果园乡塌陷搬迁项目,该借款执行1.2%的五年期政策性贷款利率。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2018年5月31日,本公司与华融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华融租赁(18)回字第1800993100号),河南能源为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责任。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回租物品转让总价款(即租赁本金)300,000,000.00元,租赁利息总额39,900,000.00元,租赁开始日2018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15日。本期归还四期租赁本金共103,697,557.99元。 注2:合作建房资金系本公司与河南瑞江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洛阳大有商厦,本期退河南恒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111,869,753.30元,收到河南瑞江置业有限公司出建设资金120,000,000.00元。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去产能奖补资金系本公司杨村煤矿和跃进煤矿收到尚未使用的去产能奖补资金。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辞退福利系本公司跃进煤矿、杨村煤矿因去产能关闭,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豫财企[2016]72号)、河南能源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2019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豫能〔2019〕191号)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关于2019年度使用去产能资金计划的议案》应计算内退人员辞退福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辞退福利原值56,080,245.52元,未确认融资费用4,550,630.39元。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以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豫财环〔2017〕111号)文件精神,企业应当按照《关于做好矿山环境地质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的要求,综合开采条件、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开采年限、地区开支水平等因素,编制矿山环境地质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公司依据各所属矿井方案,预计弃置费用的初始入账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及预计负债。本期减少系处置天峻义海影响。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收到地方政府三供一业改造资金,用于改造未移交的部分三供一业工程。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0、 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职工薪酬较上期减少较多,主要系本公司各矿因去产能关闭富余人员分流职工减少所致;长期停工费用增加主要系天峻义海长期停产所致;土地复垦费增加主要系跃进关闭补提弃置义务增加所致;塌陷补偿费系耿杨沉陷治理工程本年结算所致。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计 135,095,029.67 147,465,417.19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利息费用包括融资相关利息支出、辞退福利计提的利息支出。本期利息费用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利息费用68,047,213.21元较上年度93,114,871.64元减少25,067,658.43元、银行存款利息本期155,811,641.00元较上期190,377,766.81元减少34,566,125.81元、本期辞退福利计提的利息支出2,637,094.19元较上年增加2,249,057.66元所致。利息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利率较2019年下降1%左右。本期利息收入较上期增加主要系银行存款日均余额增加利息增加47,351,842.04元、义煤集团资金占用利息减少8,055,377.82元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系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100.00%股权,结转处置股权形成的处置损益,其中处置价款76,750,000.00元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98,142,587.79元的差额-21,392,587.79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13,400,000.00元、承担屯南煤业2020年11-12月亏损8,349,750.23元。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包括聚乎更矿区一露天首采区经营收益权46,798,625.83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见本报告“第十一节第七、(21)固定资产”、“第十一节第七、(26)无形资产”相关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本期其他中包含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化出售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收入46,188,679.25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豫财企[2016]72号),去产能矿井财政补助由河南省财政厅拨付义煤公司煤矿落后产能退出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去产能办公室)管理、监管使用,本公司去产能关闭矿井按月申请拨付去产能奖补资金发放去产能职工的薪酬,经去产能办公室核准后拨付。 2020年度去产能关闭矿井杨村煤矿、跃进煤矿分别收到及使用去产能奖补资金2,578.22万元、9,354.25万元。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9、 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说明1:根据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义煤集团签订的《股权置换协议》约定,义煤集团将持有的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南煤业”)50%股权,与本公司持有的天峻义海煤炭能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峻义海”)100%股权置换,差额以现金支付。义煤集团以持有的屯南煤业50%股权的评估值28,952万元置换本公司持有的天峻义海100%股权的评估值7,675万元,置换差价21,277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义煤集团支付。置换完成后,义煤集团持有天峻义海100%股权,本公司持有屯南煤业50%股权。双方签署的股权置换协议生效后,双方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全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5日内,本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置换差价21,277万元。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不包括当日)至股权工商变更日(包括当日)的过渡期内,屯南煤业50%股权的损益由本公司承担或享有,天峻义海100%股权的损益由义煤集团承担或享有。以上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24日、12月28日天峻义海及屯南煤业的股权按照置换协议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以现金一次支付义煤集团股权置换差价21,277万元。综上,本公司对天峻义海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为交易完成日2020年12月28日。 说明2: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股权置换出具了《大有能源拟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涉及的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1099号),主要评估假设如下: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集团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2.14 57.96 90.10 3.11 74.74 7.85 63.93 908.08 472.01 697.44 50.67 8.11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所涉及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 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公司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九、3“在合营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7日修订10.1.3“(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司将青海省矿业集团天峻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该3.92亿元担保系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提供的反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财务有限公司日存款最高余额为453,064.94万元;期末存款余额为156,245.54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139,198.30万元、矿产资源恢复基金专户余额17,047.24万元。 本报告期,截至2020年11月底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41,651.4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57,174.46万元,应计资金占用利息18,503.04万元,非经营性应收合计275,677.50万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五节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提供反担保金额合计3.92亿元。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94,156.89万元收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持有的阿拉尔豫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豫能投资100%股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豫能投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价值39,021.69万元,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 010031 号)评估价值94,156.89万元。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不包括当日)至股权工商变更日(包括当日)的过渡期内,豫能投资的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豫能投资及下属榆树岭煤矿和榆树泉煤矿合计欠河南能源控股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借款本金203,240.00万元(其中:豫能投资173,240.00万元,榆树岭煤矿20,000.00万元,榆树泉煤矿10,000.00万元)。本公司与河南能源双方同意在豫能投资100%股权工商变更至本公司名下且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解押后10日内,本公司代豫能投资及下属榆树岭煤矿和榆树泉煤矿偿还185,000.00万元。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公司临2021-013号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已支付河南能源豫能投资股权收购款94,156.89万元,于2021年4月19日完成豫能投资工商变更登记。 (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1.报告期资金占用情况 本报告期,截至2020年11月底控股股东义煤集团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41,651.46万元。2020年12月,义煤集团累计现金偿还184,477.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57,174.46万元,应计资金占用利息18,503.04万元,非经营性占用合计275,677.50万元。 2. 资产负债表日后资金清偿情况 义煤集团于2020年4月20日清偿全部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275,677.50万元,清欠方式为现金。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八、4“处置子公司”。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司注册地区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关于天峻义海后续安排。 受青海省木里矿区某民营企业违法开采煤矿事件影响,天峻义海在青海省木里矿区拥有的聚乎更三号井矿业权将在此次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有序退出,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 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 号)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天峻义海于2020年10月28日编制了的《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环 境综合整治计划》。2020年度,天峻义海补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 52,588.93万元,期末预计负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余额 69,822.09万元。2020年12月,公司已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将天峻义海从大有能源置出。后续,天峻义海因越界开采引起的赔偿和处罚支出以及开展木里矿区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支出,与未来青海省政府可能给予天峻义海的矿业权有序退出的补偿款(收入)由其自行承担或享有。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风险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7,435,836.87元。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计 704,786,631.22 17,435,836.87 815,141.04 721,407,327.0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义煤集团期末余额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756,775,034.64元,未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本金2,571,744,608.47元、2020年度资金占用利息185,030,426.17元;经营性占用余额为2020年12月本公司向义煤集团销售废旧物资形成1,308,548.84元应收余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4,234.61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任春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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