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11 2021年05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长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伟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对公司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实质性承诺,可能与未来实际经营成果存在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市场竞争风险、技术人员流失风险、产品研发风险、新冠疫情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四节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214794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长致辞 一、长亮的2020年 在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与中美贸易战背景下,我们长亮大家庭齐心协力,砥砺逆行,仍然取得了非常靓丽的成绩。 首先是我们的新一代银行核心系统,继续扩大了在国内甚至国际上的领先优势。 其次是我们的数据中台、价值管理大后台等业务板块在2020年都获得了很大的提升。 再者是我们的海外业务扛过了疫情的冲击,逐渐走向成熟,2021年开局已显现市场恢复趋势。 另外,我们的内部管理也获得了很大的提升,引进战略管理体系,在内部做了很多整合,为我们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长亮处于大变局中 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就我们所在的行业来讲,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 一是云计算以及AI等技术的变革。云计算以及AI等这些新技术正在重塑我们整个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所处的行业是社会生态链的顶端,重塑一般从基层开始,目前已经到达我们所在的领域。长亮获得了一定的先发优势,仍有提升空间。 另一个就是中美博弈长期化,危与机并存。个人的命运与公司甚至国家的命运是捆绑在一起的,我们要做的:第一,要清醒的认识它无法逃避,博弈范围的正在扩张,我们没有看到边界;第二,危险也是机遇,博弈范围没有边界也让大家看到技术是有国界的,也给我们带来了更多机会,我们可以实现弯道超车的机会。 三、长亮面临的困境 第一个困境——我们未来的发展之路没有答案。近几年,我们已经没有可以借鉴的目标了,因为我们已经走在了行业前沿,太多的未知需要我们自己去探索。社会、经济、政治、技术的版图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互联网、云计算、AI等这些新事物新技术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我们不清楚,未来之路去往何处。 第二个困境——大变局可能意味着颠覆。大变局下,思维没有边界,探索没有边界,新事物不断涌现,企业经营也变得没有边界,商业模式也很有可能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没有边界的情况下,谁都有可能胜出,谁都有可能被淘汰。我们要警醒,我们要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 四、长亮的未来发展之路 首先,我们要进行业务与技术的整合与重组 之前的业务分拆是为了做精产品、占领市场,目前做业务整合是为了加固;我们围绕业务前台、支撑中台、管理后台进行全范围整合。这个整合包括技术路线和应用实现,技术路线开始往分布式、云底座方向集中,技术线路整合的同时,我们也会进行应用实现的整合。 另外,我们要加大对金服子公司的投入,明确金服子公司的提供专业服务的战略定位。服务即产品,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其次,我们要重点强调人的作用。 第一、简化业务流程,把管理下放到基层。我们的业务流程还需要简化,将管理的权责一层层下移,创造更多给一线员工发挥能力的“战场”。 第二、让创新更多来自一线。一定要给一线员工创新的灰度空间与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以开放与宽容的心态面对一线员工的创新活动。 第三、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要重于我们某一块业务的发展。同时,我们强调人才培养在前、引进在后。 最后,要阐述一下公司的五年战略。 面对如此的大变局以及需要我们自己去探索的不确定性,短期一到两年的规划已经无法让我们走得更远,过去那种以每年增长20%为目标的时代已经无法引导我们未来的发展。我们需要从五年甚至更远的视角来规划我们各条产品线的业务。这里,我强调几点基本原则: 一、这两年我们坚持的业绩优先战略要做一些调整。 在公司未来五年计划中,我们要苦练内功,为后来的发展打基础。我们需要探索,我们要强调创新,而创新的时候,你不知道方向是对还是错,不知道投入多少合理,如果这个时候死抓着业绩优先不放,创新很可能就被抹杀了。 二、未来五年,我们会更加聚焦核心竞争力。 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是原创和自主,另一个就是自主可控。 三、未来五年,我们不能害怕犯错。 这一点要贯穿我们整个规划的始终,我们真正要怕的是你根本没有犯错的机会。 当前,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重要战略机遇期与重大风险期两种状态并存。我们的未来发展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也是我们的重大机遇,如果我们的战略决策得以落实,我们将成为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引领者与主要参与者。 各位长亮同仁,让我们同心聚力,一起创造未来! 王长春 2021 年 4 月 16 日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020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努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稳定复苏,主要经济指标由负转正。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全年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与上年持平,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9%,增速快于第三产业14.8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9%,利润总额下降7.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37,951亿元,增长16.9%。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6%,其中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9.1%,高技术服务业投资中对信息服务业的投资增长了15.2%。 (二)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金融科技经历金融信息化、互联网金融、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三大阶段;而目前处于的第三阶段,强调利用前沿技术变革业务流程,推动业务创新,突出在大规模场景下的自动化和精细化运行。 在经历近20年的发展后,中国金融科技行业目前已进入平稳发展期,银行、保险公司、大资管和金融控股公司依托金融科技进行全方位创新与赋能已势在必行。随着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改革推向纵深,对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随着新技术广泛应用,技术创新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金融科技的四大关键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在金融业的应用和创新,有助于建立安全可信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自2018年中美贸易战以来,中国企业广泛意识到高端技术被欧美主要厂商“断供”危机真实存在,信创产业应时而生。信创产业,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其包含了从IT底层的基础软硬件到上层的应用软件全产业链的安全、可控。为了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受制于人”等问题,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已是目前的一项国家战略,也是当今形势下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在国家政策层面,自主可控、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国产替代等成为“关键词”;在地方政策层面,信创产业示范基地、信息技术创新平台、协同发展等成为“关键词”。金融信息科技领域,尤其在基础软硬件层面,仍然是国际厂商或应用国际厂商核心技术的产品占据垄断地位,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已迫在眉睫。也因此,金融信创领域的建设也如火如荼地开展,一方面,在组织上,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成立金融科技公司,推动信息技术的自主可控,另一方面,国内的金融科技服务提供商大量使用自主研发的产品替代海外厂商的基础软硬件,采用最前沿的分布式架构与云底座框架,为银行客户提供高度国产化的自主可控的应用解决方案。 (三)上述情况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在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形势的推动下,金融信创在国内的影响力在逐步扩大,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银行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头部大型商业银行加快了推进金融科技自主可控的步伐,公司凭借多年的产品积累获得了较多的市场商机。为适应当前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在逐步整合公司的相关业务并计划进行优化重组,以期从产品端到市场端进一步加固护城河。 另外,数字货币由四大行在全国各地进行试点,范围越来越大,推进速度越来越快。公司对数字货币的相关技术进行了储备,未来在政策层面数字货币全面铺开以后,预测会获得数字货币在银行系统建设方面的商机。 (四)公司业务发展状况 公司专注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于自研产品的金融科技应用解决方案,具有技术先进、自主可控、案例众多等特点。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解决方案咨询、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等类型,其中主要盈利模式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从而获得相关报酬。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银行、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资产管理、证券、基金、保险等诸多金融领域。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公司相关产品通过坚持不懈的研发投入以及持之以恒的优质服务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口碑与竞争优势,正逐步成长为行业龙头。目前在有能力自建金融IT系统的商业银行中,公司客户覆盖率达到95%,银行数字金融业务解决方案近年来一直处于业内领先地位,金融大数据类业务也逐渐占据业内头部位置。 公司开展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以及协议销售的方式进行。公司主营业务没有明显的周期性,但受金融机构在预算、立项、招标、采购、项目上线以及验收等一系列流程管控时间结点的影响,营业收入会呈现出类季节性波动的特点。 经过逐步整合以后,公司的主要产品总体分为数字金融业务解决方案、大数据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全面价值管理解决方案以及以产品与解决方案为基础的创新型技术服务等四个方面的业务: 1、数字金融业务解决方案 2020年,为应对头部大行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发展需求,数字金融业务解决方案整合了原有的公司技术平台、核心业务系统、互联网金融、信用卡业务、信贷业务系统、渠道业务等产品条线,打造基于统一企业级技术架构的银行业务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在银行业信创发展及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企业级架构持续进化、实现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是其必经之路。近两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纷纷开启主机下移、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及统一技术平台建设,企业级架构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公司最新研发的企业级分布式框架EDF类PASS层,采用最先进的单元化分布式架构和微服务架构相结合方式进行设计,让每个单元独立工作,具备自治性,并可基于微服务的弹性伸缩、单元化架构标准部署单元的水平扩容实现无限可伸缩架构,承载中大型银行业务发展的海量交易和海量数据的诉求。 在技术方面,基于自主研发的Spring Boot、Spring Cloud开源增强的技术架构,重新构建全新的“微服务+单元化”架构,并且提供依据自身积累多年研发的分布式路由、分布式事物控制组件,不但支持服务颗粒度更加精细化,还能实现每个微服务单独部署运行,为银行持续提供敏捷创新的源动力。同时,通过服务降级、熔断和调用延时等先进的处理机制,大大提高系统的故障隔离能力,既能够在保障系统高可用、高扩展、高性能的同时,又能支撑银行高速发展互联网业务,满足海量客户数据与业务爆发式增长的要求。在业务方面,基于全新的业务建模流程梳理基础之上,结合多年在近百家银行核心系统建设的行业经验积累,以产品化为手段构建面向全行不同场景生态的业务处理中心,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服务能力。可帮助银行解决集中式的性能瓶颈,提高核心系统的高可用性和动态扩容能力,以灵活的产品、定价及营销抢占市场先机,帮助客户快速实现数字化转型。 作为全球数字银行领域的先行者,长亮科技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核心系统,自下而上围绕先进技术和业务创新构建,借助该系统,银行可以使用水平“双核”的方式来避免传统核心系统的限制,同时不必立即更换现有的核心业务系统。互联网核心系统具有互联网化、高并发、海量数据处理、快速获得大数据分析与移动技术等优势,可助力银行进行业务拓展,扩大业务范围,精准获得客户,同时实现线上线下业务互相协作,保障原有业务的高度可靠性和新业务的高效拓展性,为银行数字化转型开辟了新的路径。 公司信用卡业务解决方案贯穿商业银行信用卡全生命周期,提供包括风控、账务、管理、营销在内的整体IT解决方案。其中核心业务系统基于微服务理念、单元化分布式架构,采用各能力中心松耦合模式进行建设;贷前审批作业系统以丰富的风控策略模型作为贷前风险防控的基础,集发卡审批、调额审批、大额分期审批、申请反欺诈、风控侦测规则于一体;贷后管理系统可及时识别、分析、衡量授信客户的资产信用风险状况,实现催收业务的自动化和全流程跟踪;大数据风控及智能营销平台通过“场景线上化、流程自动化、风控决策智能化”三化统一,覆盖从用户入口端的精准营销到经营端的风险管理的全链路管理。 为满足客户贯彻“精品银行”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丰富信贷融资业务,提升信贷的整体业务能力,公司整合开发了银行贷款核心系统,支持对不同场景不同业态贷款的核算,满足互联网平台贷及传统个人贷款的核算需求。贷款核心系统具备灵活、成熟、易扩展的技术架构和强大、完整的交易与核算功能,对银行互联网平台合作类贷款以及传统自营贷款业务的未来发展都能提供良好的支撑 此外,公司渠道类解决方案主要打造统一支付平台产品。基于支付业务便捷性、通用性、体验性等特性进行设计,提供底层支付渠道统一对接、上层消费场景快速部署服务,并满足整个支付业务的灵活配置、管控、维护、查询、全业务对账等基础服务。平台目前已具备包括核心系统、人行大小额、人行超级网银、银联全渠道、银联快捷支付、银联二维码、银联云闪付、网联、通联、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渠道进行整合,并根据业务逻辑组合成标准化及定制化的支付产品进行服务化输出,实现对接各类支付场景完成场景化接入,以及在支付交易过程中的动态智能路由管理,为客户打造了综合性的支付管理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邮储银行新核心企业级分布式框架EDF和银行汇款组件项目,助力邮储银行打造首个国有大行自主创新的核心现代化标杆项目,以科技赋能邮储银行业务转型,标志着公司开启向国有大行进发的新征程;之后陆续中标交通银行信用卡核心系统及企业级分布式框架EDF,中标中国银行企业级分布式框架EDF-单元化部署组件等基于企业级架构的相关项目,另外公司还中标了北京农商银行、嘉兴银行、昆山农商银行、辽宁振兴银行、焦作中旅银行等多家重量级客户数字金融系统项目。在直销银行领域,中标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招商拓扑银行核心系统项目。 公司将继续对数字金融相关业务板块进行有效整合与重组,以统一的企业级架构为技术基础,以为客户提供无缝金融服务场景为依托,以为客户赋能为目标,提供银行业务数字转型的整体解决方案。 2、大数据应用系统解决方案 数据作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将成为比土地、石油、煤矿等更为核心的生产资源,如何加工利用数据、释放数据价值、实现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是各行业和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此外,金融信息安全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金融机构纷纷推动信息技术安全可控落地,而数据库作为金融信息化的基础,一直以来,长期被国外巨头占据。近几年国内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众多国产新型数据库的应用创造了全球独一无二的场景,国产数据库的进步发展显著,因此各银行机构在落地数字化转型的同时,纷纷采用国产数据库,数据库国产替代已是大势所趋。 长亮科技大数据业务范围涉及数据后台、数据中台、数据应用以及数据资产管理等全领域内容,在金融大数据领域有着长期深厚的技术积累,已基于大数据核心功能组件自主研发了数据仓库、统一数据服务平台、数据资产管理平台等多个领先的大数据产品,并广泛运用于金融风控、营销等领域,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体化的数据智能生态体系。公司大数据解决方案以发挥数据资产价值为出发点,基于典型数据应用场景,提炼营销中台、风控中台和智能经营决策解决方案,一站式解决各领域痛点需求。营销中台方案基于数据挖掘和AI支持全场景、全渠道客户精准营销,起到提升营销效率、优化客户体验、量化营销效果的作用;智能风控方案涵盖风险识别、量化、检测、管控和分析等风控全链路体系,具备支持多源外部数据接入、授信用信流程线上化、可插拔式应用平台、实现活动决策规则灵活、可视化配置等特点;智能经营决策方案从经营产品、客户、流量等不同维度为各层级不同角色提供可视化大屏监控、信息化报表、自助查询分析等功能支持。 数据库底层平台的替换,会带来海量的数据搬迁以及大量的数据处理程序迁移改造工作。数据仓库、数据集市作为企业最核心的数据整合、汇总加工存储平台,在业务分析、决策支持、运营支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在银行数据库国产化过程中,这类平台的数据及其处理程序的迁移,与模型重构优化是重中之重。为助力银行加速实现数据库国产替代,长亮科技依托于金融大数据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及70+数据仓库实施案例经验,提炼出了一套完整全面的数据平台迁移方案,方案从数据迁移、数据处理程序的迁移,及模型重构优化三大重点出发,以实现数据仓库、数据集市的全面迁移及优化。凭借先进全面的数据平台迁移方案,长亮科技已成功中标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的数据迁移项目。 截止2020年底,公司已与3家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的5家、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的11家展开了合作,与23家资产规模达5000亿以上的城商行及农商行中的19家展开了合作;对所有资产规模达5000亿以上的客户的覆盖率超过86%。 2020年10月,长亮科技中标平顶山银行企业级数据中台建设项目,携手华为为平顶山银行打造一体化的数据大中台,助力银行构建全行级数据服务体系。此联合解决方案由长亮科技数据中台解决方案结合华为GaussDB分布式数据、FusionInsight大数据平台构建而成的一体化数据中台基础体系与应用体系。数据中台联合解决方案不仅可以提高平顶山银行数据中台体系底层的稳定性、高可用性和扩展性,还可以实现全行数据资产的统一分配、管理、服务和应用,全面提升银行的产品服务创新、数字化客户认知和数字化风控水平。 3、全面价值管理解决方案 长亮科技全面创新了金融行业对价值数据目标制定、度量、分析、应用的体系,以业财融合、战略型财务管理为核心导向,为金融企业提供了“谋-控-记-量-用”全业务链解决方案。金融企业战略规划落地时,首先要“谋”,指定年度业务计划、同时做好资源配资规划。然后是“控”,借助各类指挥棒,引导和管控业务的发生。而后,对业务发生进行“记”账,于会计核算口径对各类业务收支及成本费用进行准确记录。再后,于管理口径,对金额、维度等各类价值数据,把账“算”清晰。最后,借助完善计量后的各类对客、会计、管理口径的价值数据,运用到多个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分析的场景之中。以预算为始、考核为终,促使战略规划落地。 长亮科技全面价值管理解决方案将银行经营和管理作为一个系统性的整体,通过“标准数据整合、产品功能联通、管理应用协同、交互体验优化”的一体化产品设计,形成“战略-组织-流程-绩效”的管理协同,彻底解决银行面临的孤岛式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困局,持续帮助商业银行构建具备银行业特色的管理系统。 正是由于公司在金融企业全面价值管理、战略财务转型方面持续不断探索,使我们有能力为客户提供全面而有前瞻性的解决方案,我们也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产品解决方案层面,我们提供的交易级大总账方案,开创这个新市场的同时,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智能财务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的同时,也帮助客户管控住了财务风险,在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规模城市商业银行领域,取得了优于竞争对手的成绩。绩效管理解决方案,以全面价值管理整体方案为依托,近年来连续中标了多家国有政策性银行及规模城市商业银行客户,增长迅猛。全面价值管理的管理理念,获得了行业与客户的广泛认同,整体解决方案也已经开始加速落地。 2019年公司在业界率先倡导的全面价值管理理念成功落地,2020年中标昆山农商银行管理会计项目,开启金融行业价值管理新模式,为银行业破局 “系统孤岛”,建设新一代管理会计系统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昆山农商银行此次管理会计系统项目,融合了长亮科技在金融科技领域近20年业务经验的全面价值管理理念,对整个金融业“打破孤岛效应,实现价值引领”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长亮科技必将以此为契机,积极运用全面价值管理理念帮助更多商业银行提升管理水平,重塑竞争优势。 4、以产品与解决方案为基础的创新型技术服务 2020年以来,公司连续在核心业务等领域突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市场,公司的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另外,自2018年以来,随着银行类金融机构推进自主可控,公司服务客户的模式正在发生一些变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公司认为,未来的金融科技服务没有边界,也没有形式上的限制,服务即产品的理念将进一步走向金融科技行业。公司在2020年在此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需要利用我们的优势资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于解决方案的创新型技术服务,通过提供有价值的专业化技术服务为客户赋能。2021年,我们将加大这方面的投入,继续进行深入探索。 (五)业绩推动因素 1、公司长期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奠定了长亮的产品技术领先优势。2020年研发投入占公司收入的比重约11.60%,连续多年超过10%。这些投入带来的技术先发优势,让公司在2020年能够连续获得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技术平台与核心业务系统领域的深度合作机会,可谓十年磨一剑。2020年,公司凭借在金融科技各细分领域的强竞争力、高市场认可度以及其行业代表性荣登福布斯评选的“2020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榜TOP50”榜单,同时获得由全球品牌杂志评选的2020年度“亚洲最具创新力的金融科技公司”,数字银行产品荣获2020年“全球零售银行创新奖年度存款产品奖”。 在产品研发投入优先的战略下,公司大数据应用业务也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得力于公司持续深耕金融行业数据类市场,经过多年的产品研发与市场耕耘,公司数据类业务将持续推动业务增长。公司数据治理专家辜敏荣获2020年DAMA中国十大“数据治理专家奖”,另有3人获得了CDMP认证。而协助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金融行业数据安全分级分类指南》也于2020年正式发布,相关智能风控解决方案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主导的“金融数据智能风控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奖”。 2、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的持续推行。公司于2018年实施了自上市以来的第二次股权激励,对推动各业务条线发展以及核心员工的留用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稳定作用,有效鼓舞了全体员工更努力奋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3、公司对新冠疫情的成功管控。2020年全国各行各业都在不同程度上遭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而公司在疫情爆发初期便采取了得力措施,如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迅速组织采购防护和消毒物资等多项措施,成功避免了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进一步扩大,为后续快速复工复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长期坚持创新形成的领先产品技术优势。 自公司2003年研发首代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以来,为适应客户需求,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进行迭代开发与版本升级改造,从而逐步确定了在核心业务产品领域领先定位。一路走来,公司始终坚持创新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从2013年推出业界首个Java版核心系统,到2014年首创分布式核心系统,到2015年首创互联网核心系统。2020年推出的“微服务+单元化”核心系统,具有无限可伸缩架构、多中心部署架构、灰度发布、故障隔离等多项优势,为业界新一代核心系统带来了更多的架构红利。这些都是公司在持续进行创新投入后所结的累累硕果。 2、自主可控的自有知识产权积累。 公司始终保持独立自主的产品研发策略,强调自主可控,产权自有,无论是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大数据应用系统还是互联网金融系统等,都是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研发出来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金融科技系列产品。公司在深圳、广州、北京、南京等多个城市设有研发中心,通过了CMMI5、ISO9001、ISO27001、ISO20000等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拥有320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于2020年12月底再次获得《国家高新企业证书》。在当前中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完全自主可控的产品体系与项目实施能力,避免了被国外厂商卡脖子的尴尬,并对能够为中国的金融安全保驾护航,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3、持续的人才激励政策与稳定的团队。 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高素质且稳定的人才队伍是企业成功的主要保障。公司自设立开始便非常重视员工在企业的价值。对于员工,公司不但在薪酬福利待遇方面给予保障,也在员工持股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截止目前,公司先后在2010年启动股份制改造前后、2014年及2018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大批核心骨干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同时,我们还大力优化人才结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人员占所有在职员工比例超过90%,而中层管理人员中也不乏技术专家、营销精英和运营管理人才,保障了公司的内生增长潜力。 4、长期积累的品牌形象与市场案例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立了良好的用户口碑,有着大量优质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实施案例。在2020年IDC中国金融论坛暨颁奖典礼上,由公司与合作伙伴承建的张家港农商行新核心项目凭借着在金融分布式技术的突出成绩,荣获“2020年度中国金融行业技术应用场景创新奖”。大数据类产品在第二届金融数据智能优秀解决方案评选”活动中荣获“2020金融数据智能专家推荐TOP10优秀解决方案”、“2020金融数据智能风控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及“2020金融数据智能网络影响力TOP10优秀解决方案”等多项荣誉。历经19年的壮大发展,公司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及多家海外子公司,为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多个国家的商业银行提供包括数字核心系统在内的关键技术服务。2020年公司连续中标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招商拓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项目。同时,公司除了将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及丰富的金融数字化转型经验输出海外以外,还与华为云进行战略,与ADGM签署谅解备忘录并在ADGM数字实验室内建立金融科技开发套件,以推动全球金融业务数字化变革。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方式产生了较大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083.98万元,同比增长18.28%;公司营业成本77,117.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83.15万元,同比增长71.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90.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幅达到73.4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20,713.3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71%。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4,280.55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92%;公司负债总额65,930.97万元,较去年末减少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7,234.67万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73%。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8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1.60%。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说明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及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没有明显的周期性,但受金融机构在预算、立项、招标、采购、项目上线、特别是验收等一系列流程管控的影响,公司的收入呈现出类季节性波动的特点。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在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分别占到全年收入的43.02%、44%、58.15%,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说明 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集团于2020年新设子公司Sunline International (Philippines) Limited,注册地菲律宾,注册资本100万菲律宾比索,控股比例99.9996%,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了适应客户的新需求,满足云底层、分布式、微服务框架下产品能力提升的目的,公司围绕基础技术平台与框架、银行核心与互联网应用相关系统、大数据业务涉及的各项独立产品以及全面价值管理相关的大总账、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产品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度研发开发与产品升级工作。 为满足海外银行客户的市场需求,公司投入大量业务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海外iCore所涉及的前台、中台与后台产品,相关产品的成熟度提升明显,可靠性也有了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1.8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1.60%。截止2020年底,公司拥有320多项软件著作权,较上一年增加约60项。 通过2020年的系统化、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公司在大型银行基础平台与框架、银行核心业务系统领域、大数据技术相关产品领域以及大财务管理相关领域进一步巩固了领先性的定位。随着所研发产品不断迭代与投入市场,公司在金融科技解决方案领域的产品竞争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2021年及以后的市场拓展特别是海外市场拓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9.86%,主要是本年度收到合同回款增长大于成本费用支出的增长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8.81%,主要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融资贷款额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4,014,228.11 保函保证金、限制借记 固定资产 118,634,018.92 担保抵押 合 计 132,648,247.03 (1)期末其他货币资金14,014,228.11元,为保函保证金存款,为受限制货币资金。(2)2016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抵押方式借款7475万元,抵押物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项目第一区2栋5层5A01-5A10号房,于2020年12月31日房产账面价值118,634,018.92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964,975股进行配套融资,每股发行价格为39.2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34.56万元,扣除承销费3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284.56万元,含应扣减其他发行费用56.69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27.87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1,234.56元,已扣除招商证券承销费用35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50万元,其他6.69万元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88.61万元(不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10.35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234.5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零。 2、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7,888.06万元,扣除发行费550.9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7,337.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总投资金额为6,416.8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366.42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50.90万元后的余额4,815.5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费用550.90万元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承销保荐费347.20万元已先行扣除,剩余相关发行费用203.70万元已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置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17.88万元(不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64.5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888.0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零。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深圳市长亮核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6,615.18万元,同比增长24.48%,实现净利润为13,311.89万元,同比增长84.17%;本年度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不需要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2020年的收入与上年度不具有可比性,利润增长原因主要为业务增长和费用有效管控、股权摊销费用下降等共同导致。 2、深圳市长亮网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598.63万元,同比增长26.54%,实现净利润为5,403.44万元,同比增长37.59%;本年度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不需要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2020年的收入与上年度不具有可比性,利润增长原因主要为业务增长和费用有效管控、股权摊销费用下降等共同导致。 3、深圳市长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3,262.91万元,同比增长35.40%,实现净利润为4,668.20万元,同比增长105.00%;年度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实施的衔接规定,不需要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2020年的收入与上年度不具有可比性,利润增长原因主要为业务增长和费用有效管控、股权摊销费用下降等共同导致。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会议,央行强调2020年要坚持发展与监管“两手抓”,持续推动金融科技行稳致远。2020年六项金融科技重点工作为:跟踪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发挥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助力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科技调研2020》报告认为,未来传统金融机构的科技建设将呈现出三大转变:一是由单点应用建设向平台化、中台化建设转变;二是由科技赋能的“业务改良”向科技引领的“模式变革”转变;三是由科技应用的“硬实力”向企业组织文化“软实力”转变。金融科技发展重点将以科技为落脚点,以数字化为本质,通过技术手段转变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金融科技将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行业关键参与者及影响范围已覆盖至包含金融与非金融主体的全方位参与。中国金融业将开启“产业为本、金融为用、科技创新”全方位数字化升级新阶段,通过金融科技创新,将打破传统金融模式无法覆盖的小微群体,实现普惠金融深度发展,以数字金融方式更好地服务产业经济发展。 长亮科技基于对全新的业务建模流程梳理,结合多年在近百家银行核心的行业经验积累,以产品化为手段构建面向全行不同场景生态的业务处理中心,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服务能力。可帮助银行解决集中式的性能瓶颈,提高核心系统的高可用性和动态扩容能力,以灵活的产品、定价及营销抢占市场先机,快速实现数字化转型。 (二)公司创新发展战略 1、紧跟全球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步伐,对内进行业务与技术的整合。 埃森哲的《技术展望2021》指出,技术领导力决定企业领航地位,企业对整个技术栈的选择直接决定了他们未来的业务开展方式和长久竞争能力,只有主动求变,才能勇立潮头。前面已经讲到,公司已经开始对公司的业务与技术进行整合,未来两到三年内,这将是一个主导战略。公司会加强新一代企业级技术架构平台的研发与完善,围绕新一代企业级技术架构,把核心业务系统、互联网金融系统、信用卡系统、信贷系统以及渠道业务系统等全面整合到这个平台上,以云底座、分布式为基本构架,在技术路线上进行统一。同时,在各种应用实现上,公司也将进行整合,满足金融服务场景化与无感化的需求。我们将通过产品与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构建属于自己的新一代企业级技术架构与应用实现来赋能客户,创造未来。 2、创新业务模式,探索新的技术服务之路。 公司将会加大专业金融技术服务的投入,确定专业服务在后续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战略地位。随着云计算、AI等新技术的不断应用,未来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将会越来越没有边界,企业也会没有边界。未来什么叫产品?很早以前IBM就提出了产品服务化的战略,华为也把服务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服务即产品,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公司不会单纯从事人力外包服务,但是会培养依托长亮自身的行业业务与技术能力向客户提供的赋能式技术服务的核心能力,这是我们今后若干年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 3、进一步重视人才对公司的作用。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期,人才是公司的最大财富,也是公司后续发展的最大动力,其重要程度从某个方面来说要优先于技术与业务本身。对人才的重视主要体现在三个具体的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管理权限下放,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指挥战斗,让组织的流程简化,反应迅速,措施得当;二是,把创新下放,让更多来自基层的员工参与与主导创新活动,给与更多的包容与激励措施;三是,加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从企业内部挖潜,给与年轻员工群体更多的试错机会。 专业服务和技术创新的背后始终离不开的是人。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团队稳定,通过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全力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可快速分形,也可灵活组合,保持每一个作战单位的活力和创新力,提升专业性,构建整体人才竞争力。公司始终以心中理想,聚力前行,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技术创新和服务需求,以勇者无畏的拼搏精神在数字金融大潮中乘风破浪。 4、聚焦核心竞争能力的建设。 什么是核心竞争能力,我们认为是原创并且自主可控的技术。自中美贸易战以来,中美博弈所带来的技术封锁让很多中国企业遭受损失,公司短期内未受到相关负面影响。一方面,因为公司还未进入欧美金融科技的相关核心领域,另一方面,因为公司在很早就关注自有知识产权的积累,关注技术的原创性与自主可控。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坚持进行研发投入,聚焦原创与自主可控,为公司的海外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海外业务乘风破浪,与合作伙伴携手共进。 对数字金融业务的提早布局,不仅限于国内,同时将中国的数字金融能力输出到海外,不断开拓海外市场,力争“鱼跃此时海,花开彼岸天”。未来,公司将与海外合作伙伴一起持续推广云端银行解决方案的概念,研究SaaS作为数字银行解决方案的新商业模式,共同推动东南亚地区银行的数字化银行转型。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金融科技行业是一个百花齐放、充分竞争的领域,金融科技行业有很多参与方,包括像长亮科技这样正在转型的金融科技服务提供商,原金融机构的科技输出子公司以及目前众多的互联网科技公司。他们分别从金融科技的各个方面与其他厂商产生竞争,有在基础技术平台领域的、有在业务模式领域的、也有在某一金融服务专项领域的,可谓全方位、全天候。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公司的确面临各种风险,所以会时刻保持对市场的关注,保持市场第一梯队的位置。经过近二十年的金融科技服务,公司沉淀了深厚的金融科技基因,会长期坚持研发投入,做好了充分的技术储备,为避免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而采取相关措施。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金融科技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求有专业技能,也要求熟悉金融业务与相关场景的需求,同时应具备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公司技术及研发人员占比超过90%,核心人员流失会给公司业务与技术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将长期坚持人才激励政策,并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以保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3、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长期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包括产品升级改造迭代、前瞻性技术储备、基于不同市场和不同客户的需要而进行的创新型研发、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技术转化等。这类研发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公司的产品研发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者不能按照进度完成的风险。公司管理层有近三十年的行业经验,通过自下而上的业务创新理念,以确保行业发展趋势的预判较为准确及有前瞻性,研发产品体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使得公司成为市场技术方向的引领者。 4、新冠疫情风险 尽管公司在疫情爆发初期就已及时采取了防控措施,后期国内也逐渐复工复产,但新冠疫情对公司全年的业务拓展确实产生了影响。而且,目前海外大部分子公司分支机构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仍未能正常复工,后期的相关风险目前尚无法在短期内消除。新冠疫情如无法及时扑灭,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特别是海外业务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经组织员工接种新冠疫苗,为员工正常工作与出行提供有效的健康保护。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81,810,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不派发股票股利。 4、2020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8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工作。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21 年 4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4 月 16 日的公司总股本721,479,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 元人民币(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发股票股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并同意了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4月12日的公司总股本321,492,7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不派发股票股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4月24日的公司总股本481,810,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不派发股票股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4月16日的公司总股本721,479,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人民币(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发股票股利。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前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财会[2019]16号和财会[2017]22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以上两项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以及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施行新收入准则,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0年新设子公司Sunline International (Philippines) Limited,注册地菲律宾,注册资本100万菲律宾比索,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上市流通: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同意除唐磊、袁璐等51名激励对象以外的53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权激励股票的30%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合计数量为14,185,419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6月17日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唐磊、袁璐等5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待解锁的1,235,925股,回购价格为每股4.294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唐磊、袁璐等5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35,9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每股4.294元,回购总金额为5,307,061.95元。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计提的费用合计663.4万元,占公司收入的0.44%,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89%,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费用为555.51万元,占公司当期股权激励费用的83.7372%。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职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公司一直以来,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利益。在给予员工丰富的薪酬福利待遇的同时,也给员工带来了更多的个人利益保障。公司在社会保险之外,为全员购买了商业保险;同时也建立了员工内部互助机制,目前已为多名因为重大疾病需要救助的员工及家属群体提供了经济支持与人文关怀。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积极行动、勇担社会责任,向公司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发起抗疫募捐活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通过相关平台发放900余万元,帮助1,600余名新冠患者共度时艰,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国家有难,我辈有责”的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公司信息的透明度与诚信度。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平台保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最新经营情况,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另外公司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以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始终依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纳税义务,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2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进行了核算,并对该额度内可通过交易系统交易的股份进行解锁,因而公司高管限售股减少9,293,922股,无限售流通股增加9,293,922股; 2、2020年1月16日,周岚持有的620,838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620,838股; 3、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81,810,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公司已于2020年5月28日实施上述权益分派方案,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722,715,403股; 4、2020年6月17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涉及的53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4,185,419股解除限售,由于李劲松、徐亚丽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本次可解锁的33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变为高管锁定股,因此,本期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为13,847,919股。 5、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同意公司对唐磊、袁璐等5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35,9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22,715,403股减少至721,479,478股。 6、2020年8月26日,张慧敏等7名股东所持有的2,183,207股首发前限售股解除限售,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83,207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481,810,269股增至722,715,403股,已经过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信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回购注销唐磊、袁璐等5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35,925股限制性股票,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信息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份变动已经过户完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股本增至722,715,403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本减至721,479,478股。按新股本721,479,478股摊薄计算,公司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3028元,稀释每股收益0.2947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0615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81,810,269股; 2、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81,810,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公司已于2020年5月28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本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81,810,269股增至722,715,403股; 3、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同意公司对唐磊、袁璐等5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35,9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22,715,403股减少至721,479,478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王长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8年4月17日出生,本科学历。自1990年7月起,先后供职于机械电子部四十一研究所、深圳市海王集团、深圳市奥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2002年创办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2014年3月起,辞任总经理,并继续担任董事长至今。 2008年1月荣获由中国最具竞争力500强组委会颁发的“中国金融软件行业最具竞争力领袖人物”奖项,2009年9月,当选深圳市软件协会第六届副会长,2012年3月,当选深圳市软件协会第七届副会长,2015年8月,当选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第八届副会长,2016年1月,当选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联盟金融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劲松,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3月生,上海复旦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2003年期间,先后担任联想集团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技术委员会主任、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至2006年期间,担任联想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繁德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集团大中华区总经理。2013年10月加入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26日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并先后担任深圳市长亮保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长亮核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19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魏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广州市展能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3年就职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并先后担任深圳市长亮网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长亮核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郑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南京欧普电子有限公司、广州运通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新东方有限公司等公司。2003年就职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市场总监职务,并先后担任华南销售区域销售总监、销售总部联席总裁等职务。 赵伟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湖南省长沙三金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就职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并先后担任深圳市长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亮合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亮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亮乾坤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王慧星,中国国籍,无国外居留权,男,1979年02月生,硕士学历。2004年至今任职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2019年6月起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柳木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湖北省监利县人,1969年6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在武汉索福电脑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产业公司、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工作。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3年7月至今在深圳大学工作,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兼任深圳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审计学会副会长。2016年10月起,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陈乘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3月出生,汉族。200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主要专业方向为公司改制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房地产等法律业务。2005年7月起先后在福建厦门自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3月起在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执业。陈乘贝先生拥有丰富的拟上市企业IPO辅导经验和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经验。2016年10月起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赵锡军,男,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 年至 2020 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兼金融系主任、教授兼国际交流处处长、教授兼财金学院副院长等职务。2020 年至今,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职务。现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所长、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秘书长、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起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宫兴华,中国国籍,无国外居留权,男,1974年12月生,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3年曾任职于深圳市奥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经理一职。2003年就职于长亮科技,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兼北方大区销售总裁、北方大区产品销售部总监、北京长亮合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9年5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至今。 石甘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大连大工电脑有限公司、深圳远望城电脑有限公司、深圳金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就职于长亮科技,2010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并先后担任深圳市长亮金融系统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长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长亮网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19年12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至今。 王玉荃,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东软集团沈阳总部、深圳市览众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就职于长亮科技,担任深圳研发中心公司ERP项目经理。2014年至今,同时担任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2010年8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长亮科技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9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长亮科技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10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长亮科技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12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长亮科技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李劲松,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3月生,上海复旦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1993年至2003年期间,先后担任联想集团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技术委员会主任、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至2006年期间,担任联想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繁德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集团大中华区总经理。2013年10月加入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26日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并先后担任深圳市长亮保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长亮核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19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赵伟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湖南省长沙三金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就职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并先后担任深圳市长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亮合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亮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亮乾坤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魏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广州市展能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3年就职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并先后担任深圳市长亮网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长亮核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徐亚丽,中国国籍,无国外居留权,女,197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6月加入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0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并先后担任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亮乾坤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Comet Wave Consulting Pte. Ltd.董事等职务。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根据担任的其他职务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来进行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是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职情况。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2020年实际支付774.55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合计 5,577 2、薪酬政策 (1)员工月薪酬包含以月度方式发放的基本工资,绩效浮动和保密津贴,以及以月度方式发放的其他津贴与福利。 (2)员工月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1日至上月月末的月度薪酬。 (3)员工月薪核算规则以合规合法为基础,依据公司管理制度作为核算准则。 (4)员工月薪酬数据遵循保密性原则,安全性原则。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计入成本部分的职工薪酬总额为52,983.41万元,占公司成本总额的72.07%,公司利润对职工薪酬总额变化较为敏感。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技术人员5123人,技术人员薪酬占薪酬总额的90%。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39%,较2019年提升4.1%;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占公司薪酬总额的55%,较2019年提升2.6%。 3、培训计划 公司有成熟的人才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培训规划以激活组织活力。培训项目分为: (1)管理者培训:课程涵盖领导者在甄选、使用、培养、激励人才的方方面面,提升各级管理者的人才培养能力、领导力和影响力。 (2)项目经理培养:公司对于工作经验不同层次的项目经理,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计划。除了外聘专业讲师授课外,还有内部经验共享,由公司组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通过分享会等方式进行传授。 (3)技术人员专项培训:是由公司不定期组织技术专家,举办内部技术分享会、前沿技术学习等。 (4)新员工培养:是对于新入职员工,采用导师制与学习任务相结合形式,增强员工之间的关系,培训内容涵盖公司文化制度、职业素养及岗位相关的课程。 除此之外,公司的线上学习平台还能为员工提供各类通用技能课程,员工可通过移动端随时随地进行知识“充电”。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高效运转。 (一)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积极认真地回复股东的提问,确保各股东平等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各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现任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名为法律专业人士,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勤勉尽责的履行了自身职责。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拔具有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的董事担任委员或召集人。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现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审慎行使董事会授权,统筹协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六)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具体落实公司各项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信息披露、回答投资者日常咨询、联系公司股东、做好投资者的来访接待、筹备投资者关系交流会议等;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八)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资产、采购、研发和销售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和销售业务体系,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 公司与全体在册职工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完全与关联方独立;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资产完整 公司为非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主要软、硬件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制作和销售系统,目前不存在依赖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合署办公、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电话沟通、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做到了认真的评估,并根据公司的实际运作状况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对审计工作策略、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多次与审计师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2020年审计工作的开展。督促审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审阅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红派息等事项作出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核。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工作细则》,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2020年7月审议通过了赵锡军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建议及意见,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采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年末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其绩效年薪,并进行奖惩。同时对核心经营团队采取长期激励措施,通过对组织单元经营效益结果考核,实现公司与核心经营团队经营效益的分享。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满足,高级管理人员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7,500股。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1)第441A010537号 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亮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亮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定制化软件开发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及附注五、33。 1、事项描述 长亮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化软件产品的销售与服务。于2020年度,长亮科技公司定制化软件开发业务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17,905,977.03 元。长亮科技对于定制化软件开发业务产生的收入是根据识别的销售合同在一定时点内或在一定时段内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仅当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否则,公司在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并通过客户验收后按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由于收入是长亮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及条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及验收报告或结算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结合收入、应收账款函证确认销售合同金额; (5)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抽查公司主要业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收款凭证、发票等凭证,选取样本测试结算单金额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二)商誉减值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8,附注三、29及附注五、13。 1、事项描述 于2020年12月31日,长亮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916.19万元,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52.48万元。长亮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要求根据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相应的减值准备。在评估可收回金额时涉及的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参数。 由于上述商誉的减值测试涉及复杂及重大的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商誉减值测试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包括关键假设的采用及减值计提金额的复核及审批。 (2)分析长亮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合并财务报表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检查相关的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3)综合考虑该资产组的历史运营情况、行业走势及新的市场机会及由于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及费用节约,对管理层使用的未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费用率假设进行合理性分析。 (4)与长亮科技公司管理层及评估专家讨论,了解对减值测试结果最为敏感的假设并进行分析,分析检查长亮科技公司管理层采用的关键假设(如折现率等)的恰当性及相关披露是否适当;同时对评估专家的独立性、专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进行评价。 (5)测试企业经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以上所执行的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长亮科技公司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方法和关键假设。 四、其他信息 长亮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长亮科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长亮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亮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亮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亮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亮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亮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亮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 四 月十六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长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伟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长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伟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本公司”或“公司”)系2010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6295868L。本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5层。法定代表人:王长春。股本:72,147.95万元。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8月,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公司以201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5,640,834.58元按1:0.5256比例折合成3,4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45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0年9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0年12月17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两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75万元和219.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新增股东认缴。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87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7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长亮科技有限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2年8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历经多次股权激励、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非公开发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增至72,147.95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目前设立行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项目服务部、研发中心、审计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提供商业银行IT解决方案与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应的系统集成。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批准。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共20户,详见第十二节、九。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户,详见第十二节、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二节、五、24,第十二节、五、30,第十二节、五、39。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及交易的主要币种确定本位币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长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长亮乾坤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长亮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林吉特 交易主要币种 Sunline Technology(Malaysia) SDN.Bhd 马来西亚 林吉特 所属地主要币种 Sunline Technology (Thailand)Limited 泰国 泰铢 所属地主要币种 马来西亚 林吉特 所属地主要币种 SUNLINE INTERNATIONAL (MALAYSIA) SDN.BHD PT. Sunline Master International 印度尼西亚 印尼卢比 所属地主要币种 Sunline International (Philippines) Limited 菲律宾 菲律宾比索 所属地主要币种 Comet Wave Consulting Pte. Ltd 新加坡 新加坡元 所属地主要币种 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参见第十二节、五、45。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国内传统金融客户、海外银行/保险/证券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除“国内传统金融、海外银行/保险/证券”的客户 C、合同资产 · 合同资产组合1:国内传统金融客户、海外银行/保险/证券客户 · 合同资产组合2:除“国内传统金融、海外银行/保险/证券”的客户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保证金类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类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二节、五、31。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第十二节、五、31。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二节、五、31。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应用软件、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应用软件、软件著作权 5-10年 直线法 预计使用年限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二节、五、31。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具体包括项目立项、产品论证与评审、需求的获取与分析、项目计划,最终形成产品实施评估报告。 开发阶段:产品实施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后,进入产品开发阶段,包括系统设计、系统测试、系统发布、产品登记、项目验收。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标志着开发阶段的结束。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1月1日之后适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第十二节、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集团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型划分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包括定制化软件开发及基于解决方案与产品的衍生型人力外包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a.定制化软件开发为按照客户需求提供的软件开发或升级服务,公司需对开发成果负责,成果交付时需客户进行验收。定制软件可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或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仅当本集团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否则,公司在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并通过客户验收后按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 b.技术人员外包给客户进行软件开发,公司派出的项目人员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工作,在履约时,客户同时取得并耗用本公司履约所提供的经济利益,按照时段履约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金额按照公司估计的工作量乘以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确定,如果最终结算单的确认金额与估计金额不一致,根据最终结算金额进行调整。 c.系统集成包括向客户提供知识产权许可及销售软硬件服务。知识产权许可业务在客户取得软件许可使用权并通过验收后根据软件许可协议金额确认收入,销售软硬件服务在取得客户验收单时根据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 d.维护服务业务在服务期内按期确认收入。 2020年1月1日之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系统集成业务在取得对方验收单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②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维护服务业务在服务期内按期确认收入。 软件开发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应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软件开发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技术人员外包给客户进行软件开发,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如果软件开发业务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对于软件开发期较短,时间跨度小的提供劳务收入,按最终验收一次性确认收入。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包括其他恰当的估计,比如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 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集团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经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知识产权许可、预收款项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金额详见十二节、五、44(3)。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2020/12/31 应收账款 -637,381,229.57 合同资产 76,817,014.87 存货 343,403,452.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426,323.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454,106.38 预收账款 -40,714,520.54 合同负债 255,146,860.03 应交税费 -20,402,145.09 未分配利润 -749,861.71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2020年年度 营业收入 18,058,169.31 营业成本 23,885,114.96 信用减值损失(坏账计提) -15,879,689.55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 10,934,934.15 所得税费用 -132,328.54 净利润 -749,861.7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82,502.40 少数股东权益 -567,359.31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首次执行日,将与履约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后,2020年1月1日合并报表中:应收账款调减536,432,737.52元,合同资产调增40,651,064.58元,存货调增334,039,943.18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 51,270,833.50元,预收款项调减34,598,894.39元,合同负债调增352,673,073.60元,未分配利润调减406,535,075.69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调减430,616,872.32 元,合同资产调增38,148,132.05 元,存货调增9,515,828.46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8,394,814.62 元,应付账款调减598,860,484.96 元,预收款项调减26,789,025.94 元,合同负债调增298,741,691.26 元,未分配利润调减51,746,287.57 元。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回购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六)款: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现行税率为13%,实际操作以最新税率为准)。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6606,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长亮合度于2018年9月10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10011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长亮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10042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为三年。 本公司之子公司长亮金服、长亮保泰、长亮海腾是设立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享受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提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规定的备案资料的企业可享受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长亮数据、长亮网金、长亮核心为享受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因此2020年享受12.5%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颁布的第2/2557公告,长亮泰国申请了相关投资促进优惠权益并获批准,于2019年-2023年期间产生的与软件业务相关的收入均有免税优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现行税率为13%,实际操作以最新税率为准),对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优惠,2020年度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854,511.69元。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期末,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14,014,228.11元,系保函保证金存款,为受限制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减少系本期偿还杭州银行票据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55,499.77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393,522.35元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公司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308,691.3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8.82%。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本期新增FUNDAZTIC SG PTE. LTD.股权投资,持股比例35%,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其他变动系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的汇率折算差异。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由于上述权益工具投资均是本集团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集团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98.6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并通过需求评审后,进入开发阶段,至期末的研发进度详见第四节、二、4、研发投入。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公司商誉所在的资产组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集团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永续增长模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长亮合度:14.74%;乾坤烛:11.76%;Sunline Technology (Malaysia) Sdn.Bhd.:16.73%;长亮领臻21.51%;Comet Wave:11.49%,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经过评估测算,本公司子公司长亮控股收购的子公司Sunline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7,208,814.50元,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4,362,466.83 元,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53,652.33元。 其他增减变动为境外子公司汇率变化的影响。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期末保证借款均由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第十二节、十二、5(4)关联担保情况。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用于抵押的财产情况详见第十二节、七、81。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16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抵押方式借款7,475.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7年1月23日至2025年7月14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485.00万元,其中747.50万元将于一年内到期。用于抵押的财产情况详见第十二节、七、81。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借款利率为4.9%。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计划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期末根据一年以内完工项目实施成本(不提供免费维护期除外)的5%计提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第十二节、七、84、政府补助。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在期末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 53、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40,905,13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减少股本1,235,925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减少原因:①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40,905,134.00元;②鉴于股份支付激励对象已离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期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35,925股,冲减股本溢价4,071,136.95元。 (2)其他资本公积增加原因:本期股份支付费用6,634,0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减少原因: ①因股份支付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超额部分摊销转回其他资本公积5,801,684.93元;②因本期解锁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权激励摊销成本34,147,378.32元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当日公告《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8日。由于公司具有回购义务,将收到的股权激励款项218,392,127.00元确认为库存股。 (2)本期减少的库存股,系2018年的股权激励计划已于2020年解锁第二期及因离职回购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06,535,075.69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集团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产品销售及服务,根据销售合同将提供的产品开发、人力外包、知识产权许可、维护服务识别为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上线运行并通过客户验收时或收到客户结算单时完成履约义务。本集团销售合同通常存在质保期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有效质保期内向客户提供保证类质保服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23,697,432.71元,其中,818,957,946.17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204,739,486.54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合计 159,972,541.71 154,924,643.86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期末其他货币资金14,014,228.11元,为保函保证金存款,为受限制货币资金。(2)2016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抵押方式借款7475万元,抵押物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项目第一区2栋5层5A01-5A10号房,于2020年12月31日房产账面价值118,634,018.92元。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长亮控股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乾坤烛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长亮国际 香港 林吉特 交易主要币种 Sunline Technology (Malaysia) Sdn.Bhd. 马来西亚 林吉特 所属地主要币种 长亮泰国 泰国 泰铢 所属地主要币种 长亮国际(马来) 马来西亚 林吉特 所属地主要币种 长亮国际(菲律宾) 菲律宾 菲律宾比索 所属地主要币种 长亮领臻 印度尼西亚 印尼卢比 所属地主要币种 Comet Wave 新加坡 新加坡元 所属地主要币种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集团于2020年新设子公司Sunline International (Philippines) Limited,注册地菲律宾,注册资本100万菲律宾比索,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集团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30.22%(2019年:32.43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18.84%(2018年:26.69%)。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期末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 10,000.00 应付账款 1,888.92 1,888.92 其他应付款 2,292.91 2,292.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7.50 747.50 长期借款 - 747.50 747.50 2,242.50 3,737.50 负债合计 14,929.33 747.50 747.50 2,242.50 18,666.83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28,000.00 - - - 28,000.00 应付账款 2,856.90 - - - 2,856.90 其他应付款 2,140.40 - - - 2,140.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7.50 - - - 747.50 长期借款 - 747.50 747.50 2,990.00 4,485.00 负债合计 33,744.80 747.50 747.50 2,990.00 38,229.80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短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林吉特、泰铢、港币、印尼卢比)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于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外币负债 外币资产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美元 216,512.89 -- 17,730,381.18 209,286.00 港币 - 553,315.38 25,710,218.17 35,307,328.67 日元 -- -- 泰铢 66,748,739.89 1,321,039.26 82,636,533.16 79,151,643.22 新加坡币 - -- 4,035,761.29 223,386.29 印尼卢比 253,874.24 1,479,827.54 14,746,434.67 15,166,574.02 林吉特 - 4,504,332.71 - 32,641,277.08 合 计 67,219,127.02 7,858,514.89 144,859,328.47 162,699,495.28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32.67%(2019年12月31日:31.73%)。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内 容 期末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 47,377,843.75 收益法(现金流量折现法)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长期收入增长率长期 税前营业利润率流动性折价控制权溢价 - 市场法 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缺乏流动性折扣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22,216,900股,每股授予价9.83元,授予日为2018年4月25日。 公司> 2019年5月6日,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22,216,900股增加至33,325,350股。 2019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李炜、杨灿、胡冰等2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第一次待解锁的428,85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6.453元。 2019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同意除李炜、杨灿、胡冰等27名激励对象以外的59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权激励股票的40%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解锁,合计数量为13,158,600股。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因唐磊、袁璐等5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其第一次待解锁的1,235,925股,回购价格为每股4.294元。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同意除唐磊、袁璐等51名激励对象以外的59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权激励股票的40%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解锁,合计数量为14,185,419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期末数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2,881,88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56,048.73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以后年度 - 合 计 2,937,928.73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于2021年1月10日,本集团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团队罗潇泉、熊伟、刘艺(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受让方转让本集团之子公司长亮保泰100%股权。长亮保泰成立于2016年04年27日,注册资本2600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50,503,563.46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50,503,563.46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55,499.77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312,163.42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集团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产品销售及服务,根据销售合同将提供的产品开发、人力外包、知识产权许可、维护服务识别为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上线运行并通过客户验收时或收到客户结算单时完成履约义务。本集团销售合同通常存在质保期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有效质保期内向客户提供保证类质保服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963,411,710.63元,其中,770,729,368.50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192,682,342.13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王长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伟宏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瑛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长春先生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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