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11 公司简称:香飘飘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第四点说明
四、 公司负责人蒋建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超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6,45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上述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香 飘飘食品 |
指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志周合道 |
指 |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四川香飘飘 |
指 |
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香飘飘 |
指 |
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杭州香飘飘 |
指 |
杭州香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宁波同创亨达、宁波同创 |
指 |
宁波同创亨达贸易有限公司 |
兰芳园、浙江兰芳园 |
指 |
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兰芳园 |
指 |
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 |
广东兰芳园、兰芳园(广东) |
指 |
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香飘飘销售 |
指 |
天津香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香飘飘展览 |
指 |
香飘飘展览有限公司 |
四川兰芳园 |
指 |
兰芳园食品制造四川有限公司 |
永信小额贷款 |
指 |
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北京众合通益 |
指 |
北京众合通益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八千喵 |
指 |
杭州八千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冲泡奶茶、固体奶茶 |
指 |
属于冲泡奶茶的一种,其通过将粉包、果粒包、其他配料及吸管装入纸质或塑料杯中并进行封装的一种固体饮料形态。 |
液体奶茶、即饮奶茶 |
指 |
属于奶茶的一种,其通过将鲜牛奶、茶叶等其他配料调配加工成液体状奶茶装入杯中,并进行封装的一种液体饮料形态,包括香飘飘烤奶茶、兰芳园系列奶茶和MECO牛乳茶。 |
果汁茶 |
指 |
属于果汁类饮品,通过将果汁添加至茶汤中进行无菌灌装加工成杯装形态即饮饮料。依据GB/T 21733-2008规定,果汁含量(质量分散)/%≥5%为果汁茶,低于上述标准为果味茶。 |
HACCP |
指 |
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即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是一种以科学为依据,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系统性的加工流程控制系统。作为一种科学的、系统的方法,应用在从初级生产至最终消费过程中,对特定危害及其控制措施进行确定和评价,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
指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设立的旨在评估企业生产过程中对流程控制的能力的国际标准。ISO9001是ISO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之一。ISO9000族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94年提出的概念,是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 |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
指 |
ISO14001环境管理系列标准为ISO专门机构TC207着手制定的环境管理领域的国际标准。该标准体系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 |
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 |
指 |
ISO22000:2005是在HACCP、ISO9001等标准的基础上涵盖了相互沟通、体系管理、前提方案、HACCP原理等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要求企业策划、实施、运行、保持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安全、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等一系列要求。 |
EXP |
指 |
企业信息交互平台,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办公系统。主要模块功能包括流程引擎、系统总线、通知公告、人事档案、电子报销、合同管理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香飘飘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ANGPIAOPIAO Food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XIANGPIAOPIA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蒋建琪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邹勇坚 |
李菁颖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
电话 |
0571-28801027 |
0571-28801027 |
传真 |
0571-28801057 |
0571-28801057 |
电子信箱 |
ir@chinaxpp.com |
ir@chinaxpp.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8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000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42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xpp.com |
电子信箱 |
ir@chinaxpp.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飘飘 |
603711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西子国际TA28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小金、刘志勇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3,760,849,721.52 |
3,977,995,636.92 |
-5.46 |
3,251,089,61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3.15 |
314,699,47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301,135,427.96 |
306,500,511.63 |
-1.75 |
281,707,12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35,407,516.09 |
719,951,333.20 |
-53.41 |
613,216,607.45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
2,838,393,831.87 |
2,534,120,339.13 |
12.01 |
2,215,114,220.48 |
总资产 |
4,737,859,938.11 |
3,915,618,538.94 |
21.00 |
3,339,620,661.2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8 |
0.85 |
3.53 |
0.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8 |
0.85 |
3.53 |
0.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74 |
0.75 |
-1.33 |
0.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3 |
14.70 |
减少1.37个百分点 |
15.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11.20 |
12.97 |
减少1.77个百分点 |
13.6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430,016,348.18 |
561,175,574.19 |
901,641,129.65 |
1,868,016,669.50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
-85,568,691.70 |
21,686,287.27 |
108,372,611.95 |
313,866,125.64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
-88,948,359.09 |
-3,578,041.68 |
94,687,786.98 |
298,974,041.75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477,961,943.34 |
-257,422,764.34 |
559,132,951.53 |
511,659,272.2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518.59 |
|
-172,875.49 |
-432,629.12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
|
|
|
|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
62,118,294.02 |
|
38,246,896.00 |
32,057,958.0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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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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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
|
|
|
11,264,103.7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
24,429,556.18 |
|
14,213,510.6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679,245.28 |
95,160.07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
|
|
|
|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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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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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
-10,539,123.73 |
|
1,380,829.23 |
-202,486.8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8,778,302.68 |
|
-13,439,286.88 |
-9,789,747.40 |
合计 |
57,220,905.20 |
|
40,908,318.79 |
32,992,358.54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53,120.00 |
|
-153,12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负 债 |
-220,329.15 |
|
220,329.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 |
410,000,451.35 |
858,573,175.14 |
448,572,723.79 |
8,679,472.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湖州经济开发区 永信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
18,800,000.00 |
18,8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深恒和投资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1,427,956.12 |
-1,427,956.12 |
-1,427,956.12 |
合计 |
438,733,242.20 |
885,945,219.02 |
447,211,976.82 |
7,251,516.23 |
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本期增加448,572,723.79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奶茶饮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分为冲泡与即饮两大产品板块,主要产品为“香飘飘”品牌杯装奶茶(固体+液体)、“MECO蜜谷”品牌果汁茶、“MECO牛乳茶”和“兰芳园”系列液体奶茶。公司四大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固体+液体)、四川省成都市(固体+液体在建)、天津市(固体+液体)以及广东省江门市(液体)。
公司以“让人们更享受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全球知名的食品饮料品牌企业”为愿景。经过多年发展经营,公司成功塑造的“香飘飘”品牌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并于2012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2017年公司开拓即饮板块,推出了“MECO”和“兰芳园”两个全新品牌,通过不同的品牌定位,满足了不同目标消费人群的消费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按性态可分为固体冲泡奶茶、果汁茶类及液体奶茶。固体冲泡奶茶分为经典系、好料系、珍珠系;果汁茶类包括果汁茶、乳酸菌果茶;液体奶茶包括“兰芳园”液体奶茶、“MECO”牛乳茶、“香飘飘”烤奶茶。
报告期内,因国内疫情的发展及影响,公司在积极推进内部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步伐,积极推出新的奶茶及饮料产品,主要包括:
1、香飘飘品牌:好料系列推出黑芝麻血糯、烤藜麦薏仁两个新口味、珍珠系列推出香芋双拼、豆乳双拼两个新口味,以及波波珍珠两个口味(桃桃乌龙、黑糖奶红)。
2、MECO品牌:樱桃莓莓果汁茶,缤纷莓莓、百香橙橙、蜜瓜奇异果等三款乳酸菌果茶; 3、兰芳园品牌:樱花季鸳鸯奶茶、海盐芝士鸳鸯奶茶、无糖港式茶走奶茶等产品。
为了加强与目标消费人群的互动,降低产品创新风险,在推出上述新产品时,公司均采取先在公司电商渠道进行测试销售,通过收集目标消费人群的评价及意见,结合产品开发方向对产品加以完善,待产品定型后再在线下铺货试销。报告期内公司新品的不断研发推出,为公司后续业绩的提升积聚了能量。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模式进行采购,供应链中心根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及公司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制订采购计划,安排下达采购订单并追踪入库。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统谈分签”的采购模式,各生产基地的主要原物料由公司总部统一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各工厂根据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由供应商按要求送货至工厂并与工厂办理结算事宜。
2、生产模式
公司杯装奶茶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经理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合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经销商实际订单情况调整生产计划,通过实行经销商“一户一码”的政策有力确保了该模式的有效实施。同时,“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严格控制库存,确保产品新鲜度,更符合产品对原材料品质的需求。
在液体奶茶及果汁茶领域,公司投建了全球领先的全自动生产线,工厂生产计划由公司内部产销协调会确认的销售预测数据进行直接指导,该模式下能够在确保库存供应的同时避免出现“压货现象”,最大程度保证产品的新鲜美味。
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控制,在产品核心生产环节全部采取自主生产的方式,并进行严格的全生产流程监控。在销售旺季,为确保核心产能的实现,部分简单的组装、包装、拉运及装卸工序公司将进行业务外包。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由公司负责经销商的开发及管理,对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通过经销商对市场终端及渠道各环节的服务及维护,公司产品实现“工厂-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销售过程。与此同时,为了顺应时代发展和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也越来越多地通过电商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销售,电商渠道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在积极探索国内市场增长机会的同时,公司亦努力尝试通过自营出口拓展境外市场。目前公司已初步开拓进入了美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境外市场销售占比仍较小。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15);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之“饮料制造”行业,其中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饮料制造”行业之“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子类目(行业分类代码C1529)。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冲泡奶茶市场
国内冲泡奶茶经过多年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竞争格局已基本稳定。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冲泡奶茶经营企业,2012年至2020年连续9年杯装冲泡奶茶市场份额保持第一。公司持续积极推出新的产品,顺应了饮料行业年轻化、高端化的趋势,受到消费者好评。2020年10月,香飘飘获得了“速溶茶销售额纪录”吉尼斯世界纪录保持者的荣誉称号。随着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在冲泡奶茶市场的地位得以继续稳固。
(2)液体奶茶市场
无菌灌装液体奶茶产品在食品安全、产品品质、技术工艺、营销渠道、资本投入等方面对企业均提出较高的要求。国内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市场一直是大型饮料企业角逐的市场。
公司的兰芳园“丝袜奶茶”、“港式牛乳茶” “鸳鸯奶茶”等产品,作为定位更高端的奶茶,受到消费者欢迎,公司已成为液体奶茶市场的重要竞争者之一。
2020年5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摘得第59届Monde Selection(世界质量评鉴大会)银奖;2020年6月,兰芳园丝袜奶茶、鸳鸯奶茶斩获International Taste Institute(国际风味评鉴所大赛)二星“顶级美味奖章”,该奖项为2020年中国区饮品类奶茶产品最高奖项。兰芳园及港式奶茶均获得世界美食专家的认可,体现了兰芳园的产品品质及品牌实力。
(3)果汁茶市场
2018年起,公司为满足市场对于美味健康的需求,创新推出“MECO”果汁茶,开创出“杯装果汁茶”新品类。“MECO”果汁茶0脂肪、0添加色素,不添加防腐剂和增味剂,果汁含量达到25%,远超我国茶饮料标准(GB/T 21733-2008)所规定的果汁茶5%的最低果汁含量要求,使它区别于市面上的一众果味茶,对标现调水果茶,希望成为消费者心中的即饮水果茶。MECO果汁茶凭借其良好的口感及健康的理念,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在原有桃桃红柚、泰式青柠、金桔柠檬三个口味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新品,丰富果汁茶的产品矩阵,受到消费者的好评,使MECO品牌产品线更加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饮料行业,积极创新,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管理,充分发挥公司作为冲泡奶茶领导品牌的优势,同时积极开拓以果汁茶类产品为代表的非奶茶类饮品市场机会,通过产品创新、团队优化、差异化策略等措施,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报告期内主要经 营情况之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围绕品牌定位持续升级,完善产品矩阵满足多样消费需求
公司从2005年成立开始,便将自身定位为“奶茶专家”,始终遵循“聚焦、专注”的发展战略,长期专注于奶茶产品细分领域,集中力量打造“香飘飘”奶茶品牌,在冲泡奶茶细分领域建立了强大的品牌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香飘飘”品牌的固体冲泡奶茶、“MECO蜜谷”品牌的果汁茶、“MECO”品牌牛乳茶、“兰芳园”品牌的液体奶茶所形成的产品矩阵,通过多品牌战略满足当前消费分级趋势下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除了传统“香飘飘”系列产品因其为消费者熟知而具有较为明显的品牌优势外,“MECO”品牌以其高品质、年轻化的特质,迅速成为新晋知名品牌,港式奶茶鼻祖“兰芳园”品牌因其在香港享誉的悠久历史,增强了对高端消费人群的吸引。
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大学校园开学时间推迟,公司根据外部形势的变化,及时对原计划在大学校园开展的MECO果汁茶推广活动进行了调整,于4-5月间在全国10座核心及主要城市开展了以万杯果汁茶陈列,链接形象代言人邓伦见面会的线下快闪推广活动,吸引了广大消费者及代言人粉丝积极参与打卡,增加了与目标消费人群的互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除此以外,公司还在兰芳园樱花季鸳鸯奶茶、樱桃莓莓果汁茶新品推广等环节与知名直播达人进行了多次合作。
2020年6月18日当天,MECO品牌代言人邓伦与知名主播在公司MECO天猫旗舰店联合直播,斩获天猫饮料行业618日榜单第一名。
2020年的“天猫双十一”,香飘飘第六年成功蝉联杯装奶茶全网销量冠军。双十一活动期间,香飘飘代言人王俊凯亲自站台,打call微博引发上百万转赞;优酷、抖音、高德等13大热门APP开屏强势引流;香飘飘特约赞助“天猫双十一狂欢夜”。通过这一系列的营销组合拳,香飘飘双十一全网销量再创新高,总销量同比增长250%。MECO果汁茶的表现也十分亮眼,仅11月1日的前30分钟销售额就已超越去年双十一全天。
2021年“天猫年货节”,香飘飘为年轻群体推出了多款新品,包括主打0蔗糖添加的“控糖奶茶”,采用卡通风包装、冲泡过程更有仪式感的奶茶自热锅等,并在线上投放了大量的传播资源。香飘飘在天猫年货节销售额创下新高,同比增幅达到52%。
2、产研销高度融合,灵活响应市场需求
公司自创立以来,高度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及创新。公司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新品推出流程及制度。公司营销中心下设的市场部负责消费者市场调研工作,着重研究消费者口味偏好及消费心理、消费诉求的变化趋势,并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由公司技术中心下设的研发部负责研发新产品配方及中试;新产品小范围进行试销后,由市场部负责消费者市场调研及消费者反馈;经过反复市场测试及多方论证,公司正式推出新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固体奶茶与液体饮料等领域进行创新。公司研发并推出了一系列全新口味的奶茶,如:豆乳双拼、香芋双拼、桃桃乌龙、黑芝麻血糯和烤藜麦薏仁等产品。公司根据在茶饮领域长期精耕的战略方向,为保证对产品发展趋势的有效把握,强化了新品研发的“门径”管理。产品从市场趋势研究、目标群调研、产品概念设计、产品定位到项目确认、研发试制等经历多道“门径”管理体系,层层论证研发方向及可行性,提升产品研发方向的精准度及新品成功率。
报告期内,为结合不同季节及节假日消费热点,公司还创新推出各类季节限定款奶茶,为品牌注入了年轻化、时尚化的元素及活力,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欢迎。
3、持续加强渠道建设维护,经销体系不断优化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销售团队,并逐步建立起了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销售业绩的稳步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基本覆盖国内大中型城市及县区的全国性销售网络,形成辐射华东、华中、西南、西北、华北、华南、东北区域的综合销售网络,销售渠道稳定通畅。通过持续的渠道建设和维护,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增强了对零售终端的掌控能力。2020年下半年,公司深挖渠道潜力,注重高势能门店的建设及拓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在全国共有1323家经销商,经销商队伍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在内部成立互联网委员会,设立若干专项项目,大力推进公司的互联网化策略,挖掘互联网销售机会,借助互联网进行新品上市及测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0年9月,香飘飘、MECO、兰芳园三个品牌均斩获金麦奖品质奖,该奖项由阿里巴巴集团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淘宝天下发起主办,作为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电商综合性大奖,是国内首个引入国际评奖标准的电商营销奖项;2020年11月,公司获得了由阿里云颁发的“数智化转型先锋奖”及天猫美食颁发的“品牌营销先锋奖”,显示出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营销创新卓有成效。
4、坚守食品安全红线,全面强化产品质量管理
食品安全控制及质量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为此积极借鉴与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公司采用UHT无菌灌装技术,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保障,率先采用高阻隔材料杯型,在不添加防腐剂的情况下实现常温9-12个月的产品保质期。
公司已建立起了严格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在供应商准入评审、采购、生产、产品出厂检测等环节严格控制质量安全。公司已通过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产品品质及良品率控制居于行业先进地位。
5、持续深耕杯装奶茶领域,规模化专业化生产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作为杯装奶茶制造企业,综合实力强,规模优势明显。公司长期专注于杯装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销能力居于行业领先地位,从而获得了明显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优势,产品规格统一、标准化,产品质量高。另外,由于集中采购原材料,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形势分析
我国饮料行业经过近30年的高速增长,在不同的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了不同的主流品类,如上世纪80年代碳酸饮料是市场上的主流产品,90年代瓶装饮用水兴起并成为市场主流,而进入21世纪后市场主流饮料品类变化明显加快。首先是茶饮料异军突起,然后是果汁饮品大放异彩,功能性饮料日渐被消费者认同和接受;而近年来人们对饮料消费诉求的差异化和个性化,更加促进了国内饮料市场品类的丰富,饮料产品呈现多元化、细分化、年轻化的发展趋势。
目前国内饮料行业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监管,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2017年6月印发了《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特别提到要发展营养健康产业,对饮料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饮料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在这一指引及要求下,国内饮料行业积极践行健康中国战略,以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为饮料行业发展的重点和抓手,加强产品的研发、创新、原料控制和过程管理,向营养健康转型升级。同时,国内饮料行业积极参与饮料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饮料行业生产规范化及转型升级。社会各界及广大媒体进一步加强对中国食品安全和对饮料产品的监督,共同努力来提升饮料的质量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饮料产品,以营养健康的饮料产品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2019年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等制度,将有力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公司认为随着国家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日益关注,未来食品饮料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将逐步建立并完善,资金实力雄厚、工艺设备精良的企业将积极参与液体奶茶行业标准制定,并在未来行业发展过程中保持竞争优势。
(二)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是充满诸多挑战的一年。
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消费造成了巨大冲击。特别是疫情背景下饮料消费的场景受限,出于防疫的要求,饮料消费的核心渠道即大中学校等管控严格,对饮料的消费直接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因疫情和春节时间节点提前的双重原因,公司2020年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48.61%,利润由上一年度的盈利5,196.41万元变成亏损8,556.87万元,开局承压。在此情况下,公司及时调整策略,将经营重点向公司经营基本盘即冲泡业务进行适度回拨,积极推进复工复产。自第二季度开始,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明显改善。特别在第四季度,公司集中资源打好旺季攻坚战,单季度收入实现同比增加16.90%。
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2020年我们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保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1、经营成绩来之不易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7.6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46%,实现净利润3.5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5%,考虑到疫情的影响,该成绩实属来之不易。
2、产品及品牌持续创新,推进多品牌战略框架
(1)持续丰富香飘飘冲泡奶茶产品,泛冲泡化迈出坚实步伐
在香飘飘品牌冲泡产品方面,公司围绕“够有料、更享受”的品牌定位,继续强化产品的健康、品质感。在总结评估现有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创新推出6个新口味,包括好料系列推出2个新口味(黑芝麻血糯、烤藜麦薏仁)、珍珠系列推出2个新口味(香芋双拼、豆乳双拼)以及波波珍珠2个新口味(桃桃乌龙、黑糖奶红),致力于持续推进好料系列食材更健康化,双拼系列更潮流化。
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冲泡产品品类创新,在向泛冲泡品类发展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创新推出了代餐奶昔、奶茶自热锅、冲泡型果酱,以及新增加的香飘飘世界茶旅条袋装产品等。
(2)紧扣消费需求变化趋势,强化即饮产品的迭代升级
在MECO蜜谷品牌下,公司推出果汁茶新口味“樱桃莓莓”、乳酸菌果茶;在兰芳园品牌下,公司推出樱花季鸳鸯、无糖港式茶走等产品。通过新产品的迭代升级和上市,顺应了消费者对产品新口味以及健康、无糖、代糖等产品健康属性的消费诉求和趋势,增加了对于目标消费人群的吸引,加强了公司产品及品牌与目标消费人群的粘性。
(3)创新品牌传播方式,借助各类限定款提升品牌价值与活力
公司注重消费热点,创新品牌传播方式,适度缩减传统电视媒体的品牌资源投入,增加以抖音、小红书等为代表的新媒体传播投入。除此以外,公司通过持续推出各类限定款,有效提高了品牌价值与活力。如围绕“国潮”、“盲盒”等热门概念,香飘飘品牌在2020年3月参与由天猫发起的“国潮来了”脑洞实验室活动,通过用户的脑洞创意,生成独特的跨界产品,在借势的同时,从跨品类人群中吸引消费者;后续又开展与“天猫国潮”的跨界合作,推出“山川寻味 飘飘魔盒”珍珠双拼定制礼盒,利用跨界营销,提高品牌声量,同时推动品牌年轻化。此外,公司还联名盗墓笔记、红小豆等知名IP推出合作款,以及推出樱花限定款、女神限定款、圣诞限定款、与泸州老窖跨界推出“桃醉双拼”、与青岛啤酒跨界推出“啤儿桃桃果汁茶”、与百草味跨界推出“泡椒凤爪味果汁茶”等充满新奇创意的产品,受到消费者的热烈反响和欢迎。
在新品上市等关键产品推广期,公司还联合知名主播,通过直播方式与消费者进行深度沟通,提炼产品特点,全年与头部主播合作超过30余场次。
公司还借助与品牌代言人的深度合作,通过开展代言人综艺赞助、线下见面会等活动,与代言人粉丝进行情感沟通,达到公司品牌与代言人的双赢效果。
3、以成都模式、安徽模式为抓手,优化经销商及渠道布局
2020年,公司持续推进销售管理优化的系统工程,成都模式与安徽模式是公司2020年渠道布建的两大策略重点。
(1)针对高势能市场,扎实推进公司成都模式
公司成都模式的核心,在于对高势能城市的精细化深耕。其背后的策略重点是“经销商联合生意计划”,其核心的策略内容,是以有效覆盖和服务所在城市的目标门店为牵引,通过优化布建经销商及终端服务商体系,将一些规模较小的经销商优化调整为经销商下设的分销商或终端服务商,同时调整利益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目标一致、利益共享的渠道机制。2020年,公司成立专项项目组,在13个重要城市推进成都模式策略的执行。数据显示,实行成都模式的城市,其2020年1-12月冲泡产品公司端出库销售量及经销商端的分销量均同比上一年度增长了25%左右,效果显著。
(2)针对下沉市县市场,拓展尝试公司安徽模式
公司安徽模式的核心,在于充分挖掘下线市场的整箱销售及礼品销售的机会。2020年,公司在全国挑选出200余个县及县级市,打造5万多个地堆,招聘逾万名的临时促销人员负责终端拦截。数据显示,实行安徽模式的区域,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的冲泡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13%左右,证明下线市场仍有较大的销售潜力和机会。
(3)聚焦高势能终端门店,打造热销氛围
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在全国实现冲泡产品同比增长22.29%,其中最重要的策略就是公司集中资源做好高势能门店的建设工作,在公司通过数据分析挑选出来的逾20万家高势能门店开展有势能的陈列,营造热销氛围,拉动门店分销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
(4)优化经销商的资质管理,完善经销商评估体系
公司通过实施经销商“驾驶证”评估机制,发挥品牌资源整合的优势,减少小体量单品类经销商,促进全品类经销商的发展,借助专业能力,不断提升经销商规模。同时严格执行冲流货管理制度及价格体系管理要求,特别是优化《经销商库存管理办法》,实行事中跟踪机制,加强经销商货龄管理,建立货龄预警机制,结合督导检查数据,依据货龄标准,执行评估问责。经过持之以恒的管理强化,公司渠道库存管理指标数据(包括经销商库存货龄新鲜度、经销商终端门店货龄达标率、经销商安全库存达标率、经销商库存账实相符率)稳步提升。
(5)推进销售组织管理,积聚精细化管理的动能
公司自2017年切入即饮市场以来,持续推进销售组织的管理优化,不断夯实销售组织管理基础,重点推进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
通过优化资源分配,推进由单品类经营向多品类经营转变;由单品牌经营向多品牌经营转变;
通过销售管理(包括经销商管理、渠道管理、销售推广、销售人力、销售财务等)相关职能的下沉,推进销售组织由单兵作战向组织化整体作战转变;
通过渠道信息化特别是手机拜访系统及经销商物流配送回单数据的录入,推进终端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往精细化管理转变。
上述销售组织及渠道管理的优化,为公司未来的发展积聚了精细化管理的动能,也为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组织的基础。正是由于拥有终端门店及渠道信息化的数据积累,公司才能在2020年四季度的高势能门店打造中做到有的放矢,效果倍增。
4、其他相关工作
(1)供应链方面,持续提高产能供给及推进产能布建
通过实施固体部分工段的自动化改造,湖州固体工厂在旺季劳动效率提升10%左右,确保了旺季冲泡产能的供应和保障;在即饮产能布建方面,按规划推进成都即饮工厂建设,预期将于2021年三季度前后组织调试生产。
(2)互联网策略方面,强化数据中台建设
2020年,在疫情的背景下,公司成立互联网委员会,设立包括数据引流、数据中台建设、私域流量运营等若干专项项目,大力推进公司的互联网化策略,挖掘互联网销售机会,借助互联网进行新品上市及测试,取得较好效果。
此外,公司还通过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推进降本增效和边际贡献提升项目,稳定提升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084.97万元,同比减少5.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35.63万元,同比增长3.1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60,849,721.52 |
3,977,995,636.92 |
-5.46 |
营业成本 |
2,399,306,707.08 |
2,338,978,770.55 |
2.58 |
销售费用 |
713,724,115.46 |
966,865,116.00 |
-26.18 |
管理费用 |
217,508,793.59 |
213,899,288.06 |
1.69 |
研发费用 |
23,422,863.97 |
31,025,436.85 |
-24.50 |
财务费用 |
1,399,513.15 |
-2,531,331.2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407,516.09 |
719,951,333.20 |
-53.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4,270,943.46 |
-638,454,997.0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9,455,515.09 |
-136,594,591.02 |
不适用 |
(1)财务费用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3.41%,主要系本期承兑汇票到期解汇支付货款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相比,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通过银行筹资增加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2,541.1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49%;公司主营业务成本235,920.5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4%。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奶茶行业 |
3,725,411,021.60 |
2,359,205,899.18 |
36.67 |
-5.49 |
2.54 |
减少4.9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冲泡类 |
3,067,187,544.27 |
1,821,452,381.97 |
40.61 |
4.48 |
13.49 |
减少4.72个百分点 |
即饮类 |
656,890,771.77 |
536,342,761.92 |
18.35 |
-34.62 |
-22.81 |
减少12.50个百分点 |
其他类 |
1,332,705.56 |
1,410,755.29 |
-5.86 |
16.21 |
45.86 |
减少21.52个百分点 |
总计 |
3,725,411,021.60 |
2,359,205,899.18 |
36.67 |
-5.49 |
2.54 |
减少4.9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 |
1,635,335,043.59 |
1,004,667,420.98 |
38.57 |
-5.97 |
0.41 |
减少3.90个百分点 |
华中 |
582,998,600.26 |
363,688,483.57 |
37.62 |
-10.06 |
-4.34 |
减少3.72个百分点 |
西南 |
500,588,272.71 |
313,012,489.80 |
37.47 |
-6.55 |
-0.89 |
减少3.57个百分点 |
西北 |
305,842,551.35 |
181,876,949.74 |
40.53 |
-5.66 |
-2.6 |
减少1.87个百分点 |
华北 |
208,486,043.75 |
136,707,257.69 |
34.43 |
-14.1 |
-6.28 |
减少5.47个百分点 |
华南 |
158,035,670.81 |
110,586,500.67 |
30.02 |
-21.75 |
-14.29 |
减少6.10个百分点 |
东北 |
56,015,210.52 |
41,631,597.37 |
25.68 |
-44.67 |
-37.24 |
减少8.80个百分点 |
电商 |
239,246,216.10 |
182,573,726.38 |
23.69 |
91.72 |
193.08 |
减少26.39个百分点 |
出口 |
29,108,549.78 |
18,784,507.65 |
35.47 |
67.53 |
82.62 |
减少5.33个百分点 |
直营 |
9,754,862.73 |
5,676,965.33 |
41.80 |
51.99 |
58.98 |
减少2.56个百分点 |
合计 |
3,725,411,021.60 |
2,359,205,899.18 |
36.67 |
-5.49 |
2.54 |
减少4.9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公司2020年冲泡类产品包括经典系列、好料系列、珍珠系列等固体形态饮料;即饮类产品包括液体奶茶、果汁茶等液体形态饮料;其他类产品包括坚果麦片等非饮料类产品。
(2)即饮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4.62%,主要系疫情影响,校园渠道销量下降所致;东北地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4.67%,主要系果汁茶销量下降所致;电商、出口、直营渠道营业收入同比上升91.72%、67.53%以及51.99%,主要系由于公司积极拓展新渠道,销量同比增长所致。
(3)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费16,339.93万元,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如按去年同期口径报告期全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1.06%,同比下降0.57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冲泡类 |
万标箱 |
4,583.93 |
4,559.09 |
69.83 |
2.91 |
2.29 |
77.59 |
即饮类 |
万标箱 |
1,530.19 |
1,541.41 |
23.83 |
-37.45 |
-36.34 |
-65.25 |
注:上表单位为万标箱,冲泡类1标箱为30杯,即饮类1标箱为15杯。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按照实际订单调整生产计划,以便尽量减少库存量。报告期内,公司冲泡类、即饮类产品产销率分别为99.46%、100.73%。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奶茶行业 |
原料成本 |
173,700.94 |
73.62 |
190,450.11 |
82.78 |
-8.79 |
|
|
人工成本 |
21,035.73 |
8.92 |
20,293.47 |
8.82 |
3.66 |
|
|
制造费用 |
24,843.99 |
10.53 |
19,327.91 |
8.40 |
28.54 |
|
|
运费 |
16,339.93 |
6.93 |
|
|
|
|
|
小计 |
235,920.59 |
100.00 |
230,071.49 |
100.00 |
2.54 |
|
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冲泡类 |
原料成本 |
144,315.93 |
79.24 |
135,267.00 |
84.28 |
6.69 |
|
|
人工成本 |
18,223.38 |
10.00 |
15,999.59 |
9.97 |
13.90 |
|
|
制造费用 |
6,560.49 |
3.60 |
9,227.88 |
5.75 |
-28.91 |
|
|
运费 |
13,045.44 |
7.16 |
|
|
|
|
|
小计 |
182,145.24 |
100.00 |
160,494.47 |
100.00 |
13.49 |
|
即饮类 |
原料成本 |
29,270.31 |
54.58 |
55,086.39 |
79.28 |
-46.86 |
|
|
人工成本 |
2,812.35 |
5.24 |
4,293.88 |
6.18 |
-34.50 |
|
|
制造费用 |
18,283.50 |
34.09 |
10,100.03 |
14.54 |
81.02 |
|
|
运费 |
3,268.12 |
6.09 |
|
|
|
|
|
小计 |
53,634.28 |
100.00 |
69,480.30 |
100.00 |
-22.81 |
|
其他 |
原料成本 |
114.70 |
81.31 |
96.72 |
100.00 |
18.59 |
|
|
人工成本 |
|
|
|
|
|
|
|
制造费用 |
|
|
|
|
|
|
|
运费 |
26.37 |
18.69 |
|
|
|
|
|
小计 |
141.07 |
100.00 |
96.72 |
100.00 |
45.85 |
|
注:以上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总体料工费分别下降8.79%、上升3.66%、上升28.54%,主要原因是:(1)销量同比下降;(2)用工成本增加;(3)液体工厂设备陆续转固;
2、冲泡类料工费相比同期上升6.69%、上升13.90%、下降28.91%,主要原因是:(1)冲泡类产品销量同比上升2.29%;(2)用工成本增加;(3)部分工艺优化;
3、即饮类料工费相比同期下降46.86%、下降34.50%、上升81.02%;主要原因是:(1)即饮类销量同比下降36.34%;(2)产品升级改版及部分原料采购成本下降;(3) 液体生产线于2019年下半年陆续转固,折旧费用增长。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806.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8,783.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2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统谈分签”的采购模式,即总部采购统一招标谈判,确认供应商后,由各子公司分别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五名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高,相比2019年35.09%,2020年的采购集中度略微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公司拓宽了采购渠道,供应商集中度有所降低。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713,724,115.46 |
966,865,116.00 |
-26.18 |
1)广告费同比下降; 2)销售物流运费按新收入准则调整到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
管理费用 |
217,508,793.59 |
213,899,288.06 |
1.69 |
|
研发费用 |
23,422,863.97 |
31,025,436.85 |
-24.50 |
委外研发费同比下降 |
财务费用 |
1,399,513.15 |
-2,531,331.26 |
不适用 |
利息费用同比增加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3,422,863.9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3,422,863.9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2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1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2).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固体奶茶与液体饮料等领域进行创新,为保证对产品发展趋势的有效把握,公司强化了新品研发的“门径”管理。产品从市场趋势研究、目标群调研、产品概念设计、产品定位到项目确认、研发试制等经历多道“门径”管理体系,层层论证研发方向及可行性,提升产品研发方向的精准度及产品成功率,有效降低了无效研发的资源浪费,提升了研发费用投入效益。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减(%) |
重大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335,407,516.09 |
719,951,333.20 |
-53.41 |
主要系本期承兑汇票到期解汇支付货款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844,270,943.46 |
-638,454,997.02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489,455,515.09 |
-136,594,591.02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通过银行筹资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8,573,175.14 |
18.12 |
409,780,122.20 |
10.47 |
109.52 |
|
应收账款 |
26,349,523.30 |
0.56 |
45,089,446.86 |
1.15 |
-41.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53,120.00 |
0.00 |
-1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7,501.50 |
0.01 |
499,684.52 |
0.01 |
-42.46 |
|
在建工程 |
449,900,682.44 |
9.50 |
208,626,688.76 |
5.33 |
115.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265,560.11 |
1.84 |
51,801,023.17 |
1.32 |
68.46 |
|
短期借款 |
798,000,000.00 |
16.84 |
|
|
不适用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27,956.12 |
0.03 |
|
|
不适用 |
|
应付票据 |
67,660,000.00 |
1.43 |
365,671,942.12 |
9.34 |
-81.50 |
|
预收款项 |
|
|
168,509,201.41 |
4.30 |
-100.00 |
|
合同负债 |
169,196,251.92 |
3.57 |
|
|
不适用 |
|
应交税费 |
226,154,410.77 |
4.77 |
112,489,770.37 |
2.87 |
101.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773,646.48 |
0.31 |
|
|
不适用 |
|
盈余公积 |
179,719,554.69 |
3.79 |
131,489,791.83 |
3.36 |
36.68 |
|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原因: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经销商使用的授信额度减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减少原因: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背书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减少原因:主要系合资公司中环维港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5)在建工程增加原因:主要系四川兰芳园、天津兰芳园投建液体厂房、购买液体设备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原因: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增加原因:主要系已贴现未到期票据增加所致;
(8)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原因:主要系掉期外汇业务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9)应付票据减少原因:主要系支付到期承兑汇票所致;
(10)预收账款减少、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增加原因:主要系“预收款项”按新收入准则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11)应交税费增加原因:主要系税款延期缴纳所致;
(12)盈余公积增加原因:主要系期末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0,284,317.8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质押的定期存单,掉期外汇交易保证金,ETC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73,981,842.39 |
银行授信抵押 |
无形资产 |
70,978,610.67 |
银行授信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2,966,534.50 |
银行授信抵押 |
合计 |
588,211,305.39 |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目前国内饮料行业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监管,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行业监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协会包括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2、行业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监测覆盖面,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2018年,多部门颁布了食品生产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018年4月,国家食药总局印发《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对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中的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地区、抽样要求、抽检数量及进度安排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8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为各地监管部门的整治工作提供参考。
2018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让食品经营相关许可更加便捷。
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本次修订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并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等制度,将有力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
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及消费结构的升级,推动国内饮料工业快速增长,我国饮料制造业已经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饮料消费结构来看,目前饮用水及含乳饮料占据饮料行业较大份额。近年来,碳酸饮料占饮料行业份额有所下降,含乳饮料、茶饮料、植物蛋白及果汁蔬菜饮料、功能型饮料等细分领域占饮料行业份额上升较快。随着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及消费升级趋势的增强,我国人均饮料消费量及消费结构都有较大的发展和改善的空间,为行业内企业提供了较大的发展机会。
(2)品种日趋繁多,大众消费更加多元化
进入21世纪后市场主流饮料品类变化明显加快。首先是茶饮料异军突起,然后是果汁饮品大放异彩,同时功能性饮料日渐被消费者认同和接受,而近年来人们对饮料消费诉求的差异化和个性化,更加促进了国内饮料市场品类的丰富,饮料产品呈现多元化、细分化发展趋势。
(3)方便快捷、营养健康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整个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更加注重饮料消费对于生活品质和生活满足感的提升,因此各类方便快捷的休闲饮料和具有一定营养价值或功能性的饮料在未来饮料市场中将占据更大份额。
(4)食品安全对于整个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
近年来国家各级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市场管理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市场上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行业内的企业也纷纷建立更加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客观上全面提升了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监管部门、消费者和食品饮料生产企业自身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对整个饮料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 产能状况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实际产能 |
湖州固体奶茶厂 |
9.31万吨 |
7.50万吨 |
成都固体奶茶厂 |
6.15万吨 |
5.61万吨 |
天津固体奶茶厂 |
3.43万吨 |
3.03万吨 |
湖州液体奶茶厂 |
17.88万吨 |
4.38万吨 |
江门液体奶茶厂 |
10.78万吨 |
3.01万吨 |
天津液体奶茶厂 |
5.76万吨 |
1.82万吨 |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在建产能名称 |
计划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累积投资金额 |
成都液体奶茶厂 |
78,752.00 |
17,143.99 |
33,407.08 |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设计产能:
天津液体奶茶厂第一条产线2019年末完成调试,2020年产能趋于稳定;
实际产能:
冲泡类实际产能中经典系列、好料系列按单标箱3.5公斤折算,珍珠系列按单标箱4.0公斤折算,其他系列按单标箱3.0公斤折算;即饮类中液体奶茶按单标箱4.68公斤折算,果汁茶按单标箱6.24公斤折算。
3 产品期末库存量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吨
产品类别 |
成品 |
半成品 |
冲泡类 |
2,453.40 |
3,140.53 |
即饮类 |
1,357.31 |
14.72 |
4 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档次 |
产量 (吨) |
同比(%) |
销量(吨) |
同比(%) |
产销率(%) |
销售 收入 |
同比 (%) |
主要代表品牌 |
冲泡类 |
161,455.52 |
3.43 |
160,590.67 |
2.82 |
99.46 |
306,718.75 |
4.48 |
香飘飘(经典系列)、香飘飘(好料系列、珍珠系列) |
即饮类 |
92,550.08 |
-38.08 |
93,377.71 |
-36.89 |
100.89 |
65,689.08 |
-34.62 |
果汁茶、兰芳园奶茶 |
其他 |
|
|
|
|
|
133.27 |
16.21 |
坚果麦片 |
产品档次划分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主要根据产品形态及目标消费者的差异,将产品分为冲泡类(经典系列、好料系列、珍珠系列等)、即饮类(果汁茶、兰芳园奶茶等)、其他(坚果麦片等)三类;
产品结构变化情况及经营策略
□适用 √不适用
5 原料采购情况
(1). 采购模式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统谈分签”的采购模式,即总部采购统一招标谈判,确认供应商后,由各子公司分别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料类别 |
当期采购金额 |
上期采购金额 |
占当期总采购额的比重(%) |
原材料 |
81,235.91 |
85,623.78 |
43.47 |
包装材料 |
93,481.86 |
108,040.18 |
50.03 |
能源 |
4,773.92 |
4,811.88 |
2.55 |
6 销售情况
(1). 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公司负责经销商开发及管理,对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通过经销商对市场终端及渠道各环节的服务及维护,实现公司产品“工厂-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销售过程。与此同时,公司也通过电商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销售,电商模式销售增长较快,但总体而言,公司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占比仍然较小。
(2). 销售渠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渠道类型 |
本期销售收入 |
上期销售收入 |
本期销售量 (万标箱) |
上期销售量(万标箱) |
经销商 |
344,730.14 |
379,314.71 |
5,744.40 |
6,680.98 |
电商 |
23,924.62 |
12,479.23 |
300.65 |
160.10 |
出口 |
2,910.85 |
1,737.49 |
40.28 |
26.54 |
直营 |
975.49 |
641.81 |
15.17 |
10.96 |
(3). 区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区域名称 |
本期销售 收入 |
上期销售 收入 |
本期占比(%) |
本期销售量(万标箱) |
上期销售量(万标箱) |
本期占比(%) |
华东 |
163,533.50 |
173,915.36 |
43.90 |
2,620.39 |
2,939.05 |
42.95 |
华中 |
58,299.86 |
64,817.97 |
15.65 |
982.08 |
1,156.01 |
16.10 |
西南 |
50,058.83 |
53,569.97 |
13.44 |
862.24 |
949.71 |
14.13 |
西北 |
30,584.26 |
32,418.69 |
8.21 |
495.65 |
548.80 |
8.12 |
华北 |
20,848.60 |
24,271.35 |
5.60 |
369.92 |
458.01 |
6.06 |
华南 |
15,803.57 |
20,196.79 |
4.24 |
298.05 |
409.10 |
4.89 |
东北 |
5,601.52 |
10,124.58 |
1.50 |
116.07 |
220.30 |
1.90 |
电商 |
23,924.62 |
12,479.23 |
6.42 |
300.65 |
160.10 |
4.93 |
出口 |
2,910.85 |
1,737.49 |
0.78 |
40.28 |
26.54 |
0.66 |
直营 |
975.49 |
641.81 |
0.26 |
15.17 |
10.96 |
0.25 |
合计 |
372,541.10 |
394,173.24 |
100.00 |
6,100.50 |
6,878.58 |
100.00 |
区域划分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地理区域划分销售区域,其中:华东区域包括江苏、安徽、浙江、上海、江西、山东、福建;华北区域包括山西、北京、天津、河北;西南区域包括四川、西藏、重庆、云南、贵州;西北区域包括陕西、青海、新疆、甘肃、宁夏;华中区域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华南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东北区域包括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出口包括美国、澳大利亚、越南、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意大利、新加坡等。
(4). 经销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个
区域名称 |
报告期末经销商数量 |
报告期内增加数量 |
报告期内减少数量 |
华东 |
427 |
67 |
106 |
西南 |
174 |
33 |
29 |
东北 |
75 |
13 |
30 |
华北 |
142 |
18 |
52 |
华中 |
210 |
27 |
40 |
华南 |
135 |
21 |
62 |
西北 |
160 |
15 |
33 |
合计 |
1,323 |
194 |
352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销商管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对经销商开户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由客户经理提供关于意向经销商的《经销商开户评估表》,交由省区经理、大区总监根据有关指标及条件要求出具意见,再报由销售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开户;
②在日常管理中,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合同,明确经销商的业务范围、销售目标,经销商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内销售公司产品,对跨区域销售造成串货的,公司将做出严厉处罚; ③公司在日常的管理中,通过对销售目标完成情况、分销目标完成情况、区域市场表现(包括铺市率、陈列占比、价格合规性、产品新鲜度、市场活动执行情况等)等几个维度对经销商进行考核。对持续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达不到公司期望的,公司有权对经销商的区域进行调整,直至对经销商进行关户处理。
④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成都模式”的推进,优化布建经销商及终端服务商体系,将一些规模较小的经销商优化调整为经销商下设的分销商或终端服务商,经销商数量有所下降,渠道基本稳定。
(5). 线上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线上销售平台 |
线上销售产品档次 |
本期销售收入 |
上期销售收入 |
同比(%) |
毛利率(%) |
电商平台 |
冲泡类 |
17,354.41 |
8,889.19 |
95.23 |
26.89 |
电商平台 |
即饮类 |
6,436.94 |
3,475.36 |
85.22 |
15.65 |
电商平台 |
其他 |
133.27 |
114.68 |
16.21 |
-5.86 |
未来线上经营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开拓线上销售,充分发挥线上平台灵活、便捷的特点,加强与消费者的交流及互动,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同时,线上作为公司新品率先投放的渠道,也承担着对公司新品进行消费者测试及初期推广的职能。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费4,762.24万元,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如按去年同期口径报告期全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3.59%,同比下降6.49个百分点。
7 公司收入及成本分析
(1). 按不同类型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划分类 型 |
营业收入 |
同比(%) |
营业成本 |
同比(%) |
毛利率(%) |
同比(%) |
可比毛利率(%) |
同比(%) |
按产品档次 |
冲泡类 |
3,067,187,544.27 |
4.48 |
1,821,452,381.97 |
13.49 |
40.61 |
-4.72 |
44.87 |
-0.46 |
即饮类 |
656,890,771.77 |
-34.62 |
536,342,761.92 |
-22.81 |
18.35 |
-12.50 |
23.33 |
-7.52 |
其他 |
1,332,705.56 |
16.21 |
1,410,755.29 |
45.86 |
-5.86 |
-21.52 |
13.93 |
-1.73 |
小计 |
3,725,411,021.60 |
-5.49 |
2,359,205,899.18 |
2.54 |
36.67 |
-4.96 |
41.06 |
-0.57 |
按销售渠道 |
经销商 |
3,447,301,392.99 |
-9.12 |
2,152,170,699.82 |
-3.25 |
37.57 |
-3.78 |
40.89 |
-0.46 |
电商 |
239,246,216.10 |
91.72 |
182,573,726.38 |
193.08 |
23.69 |
-26.39 |
43.59 |
-6.49 |
出口 |
29,108,549.78 |
67.53 |
18,784,507.65 |
82.62 |
35.47 |
-5.33 |
38.48 |
-2.32 |
直营 |
9,754,862.73 |
51.99 |
5,676,965.33 |
58.98 |
41.80 |
-2.56 |
44.82 |
0.46 |
小计 |
3,725,411,021.60 |
-5.49 |
2,359,205,899.18 |
2.54 |
36.67 |
-4.96 |
41.06 |
-0.57 |
按地区分部 |
华东 |
1,635,335,043.59 |
-5.97 |
1,004,667,420.98 |
0.41 |
38.57 |
-3.90 |
41.88 |
-0.59 |
华中 |
582,998,600.26 |
-10.06 |
363,688,483.57 |
-4.34 |
37.62 |
-3.72 |
40.92 |
-0.42 |
西南 |
500,588,272.71 |
-6.55 |
313,012,489.80 |
-0.89 |
37.47 |
-3.57 |
40.84 |
-0.20 |
西北 |
305,842,551.35 |
-5.66 |
181,876,949.74 |
-2.6 |
40.53 |
-1.87 |
43.88 |
1.48 |
华北 |
208,486,043.75 |
-14.10 |
136,707,257.69 |
-6.28 |
34.43 |
-5.47 |
37.74 |
-2.16 |
华南 |
158,035,670.81 |
-21.75 |
110,586,500.67 |
-14.29 |
30.02 |
-6.10 |
33.40 |
-2.72 |
东北 |
56,015,210.52 |
-44.67 |
41,631,597.37 |
-37.24 |
25.68 |
-8.80 |
29.00 |
-5.48 |
电商 |
239,246,216.10 |
91.72 |
182,573,726.38 |
193.08 |
23.69 |
-26.39 |
43.59 |
-6.49 |
出口 |
29,108,549.78 |
67.53 |
18,784,507.65 |
82.62 |
35.47 |
-5.33 |
38.48 |
-2.32 |
直营 |
9,754,862.73 |
51.99 |
5,676,965.33 |
58.98 |
41.80 |
-2.56 |
44.82 |
0.46 |
小计 |
3,725,411,021.60 |
-5.49 |
2,359,205,899.18 |
2.54 |
36.67 |
-4.96 |
41.06 |
-0.57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费16,339.93万元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2、 可比毛利率系本期剔除运费后的产品毛利率;即饮类可比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系果汁茶、液体奶茶销量下降,单箱固定成本上升所致;
3、即饮类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4.62%,主要系疫情影响,校园渠道销量下降所致。
(2). 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同比(%) |
原料成本 |
173,700.94 |
190,450.11 |
73.62 |
-8.79 |
人工成本 |
21,035.73 |
20,293.47 |
8.92 |
3.66 |
制造费用 |
24,843.99 |
19,327.91 |
10.53 |
28.54 |
其他 |
16,339.93 |
|
6.93 |
|
合计 |
235,920.59 |
230,071.49 |
100.00 |
-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为运费,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8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合并范围内的投资外,尚有如下重要投资项目:
1、对永信小额贷款的投资。永信小额贷款成立于2009年11月,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永信小额贷款公司10%的股权。
2、对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投资。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截止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14,104.9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体育产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健康产业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劳务派遣;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7.09%的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在成都投建“年产28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项目”,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新增在建工程17,143.99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投建“年产11.2万吨液体奶茶生产线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新增在建工程5,700.97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州液体投建“兰芳园液体饮料项目二期及新三线后端包装设备等改造项目”,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新增投资2,332.44万元;
除上述重大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没有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
|
-220,329.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管理产品投资 |
858,573,175.14 |
410,000,451.35 |
应收款项融资 |
|
153,12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湖州经济开发区 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8,800,000.00 |
18,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深恒和投资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
-1,427,956.12 |
|
合计 |
885,945,219.02 |
438,733,242.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本期增加448,572,723.79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万元/人民币)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四川香飘飘 |
1,000.00 |
生产销售 |
100 |
50,381.47 |
15,266.90 |
73,301.83 |
9,700.27 |
天津香飘飘 |
10,000.00 |
生产销售 |
100 |
33,498.82 |
23,919.01 |
40,130.44 |
4,273.24 |
杭州香飘飘 |
3,000.00 |
批发零售 |
100 |
33,388.93 |
4,205.49 |
39,727.09 |
101.88 |
兰芳园 |
10,000.00 |
生产销售 |
100 |
50,795.27 |
27,801.75 |
33,524.07 |
862.78 |
宁波同创亨达 |
5,000.00 |
批发零售 |
100 |
48,658.20 |
16,380.01 |
144,361.87 |
7,774.05 |
天津兰芳园 |
5,000.00 |
生产销售 |
100 |
28,065.84 |
2,325.40 |
10,498.23 |
-86.50 |
兰芳园(广东) |
3,000.00 |
生产销售 |
100 |
44,463.66 |
4,904.50 |
18,224.44 |
637.38 |
天津香飘飘销售 |
3,000.00 |
批发零售 |
100 |
13,943.66 |
5,136.16 |
47,673.58 |
136.17 |
香飘飘展览 |
5,000.00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100 |
4,708.29 |
4,707.17 |
0.00 |
-266.27 |
四川兰芳园 |
10,000.00 |
生产销售 |
100 |
50,465.31 |
9,813.18 |
0.00 |
-78.06 |
北京众合通益 |
100.00 |
批发零售 |
100 |
410.57 |
94.74 |
305.54 |
-5.26 |
杭州八千喵 |
1,000.00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100 |
10.00 |
10.00 |
0.00 |
0.0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奶茶行业的格局和趋势
1、奶茶行业概况
目前国内奶茶市场主要产品形态有液体奶茶、冲泡奶茶、盒袋装奶茶以及通过门店形式直接现场制作并向消费者出售的现调奶茶。
经过多年发展,国内奶茶市场具有如下特点:
①饮料行业巨头开始向该市场渗透,产品竞争升级
由于奶茶行业作为饮料制造业里新兴的细分行业,自2005年以来销售快速增长,且毛利较高,吸引了众多市场参与者进入,除本公司以冲泡奶茶、液体奶茶参与市场外,其他饮料行业巨头也纷纷争相进入奶茶市场。
②销费人群基础稳定,受众范围逐渐扩大
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休闲消费越来越成为国内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休闲产业兴起。奶茶作为时尚饮品及休闲消费饮品,具有方便快捷时尚的特点,受到市场欢迎。奶茶产品的消费者大多是追求潮流的年轻消费者,消费人群较为稳定。
③消费者对品牌认知程度逐渐加强
出于对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的顾虑,消费者在购买奶茶产品时,往往倾向于选择知名度高、认可度强的产品,消费者对品牌认可程度的加强,促进了知名品牌在奶茶市场中形成“领军品牌”效应,强化了知名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打造企业的品牌形象、巩固在消费者心中的独特品牌地位,成为众多奶茶企业开拓市场的重要手段。
2、奶茶行业发展趋势
①产品多元化及细分化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饮料的消费诉求逐渐呈现出差异化和个性化的特征,奶茶行业也呈现出多元化及细分化发展的趋势,产品更新升级速度加快。冲泡奶茶可以通过添加不同的奶茶果而呈现出更多不同的口味,增加消费者多样化的体验,具有美食型饮料的特点。另外,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居民人均收入的提升,消费能力得到提高,新产品推出呈现高级化趋势,产品终端销售价格有所上升。
②奶茶消费文化正在得到培育
与咖啡已经形成的成熟消费文化相比,国内奶茶消费文化尚处于市场培育过程中。国内奶茶消费文化较为成熟的地区主要包括香港地区及台湾地区。以香港地区为例,香港居民普遍养成了早餐及下午茶时间喝奶茶的习惯,奶茶已经成为当地主流饮品,奶茶消费文化较为成熟。近年来随着“香飘飘”、“阿萨姆”、“一点点”、“喜茶”、“贡茶”等奶茶品牌共同参与,大陆地区奶茶消费文化正在得到培育。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诚实、正直、务实、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以“让人们更享受生活”为使命,继续聚焦奶茶及饮料行业,坚持“双轮驱动”战略,在稳定开拓固体冲泡奶茶市场的同时,大力拓展液体即饮饮料市场,以固体、液体的双轮驱动,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继续大力推进“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在继续挖掘固体冲泡业务机会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和提升即饮业务的业绩表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创新,拓宽培育新的业务增长曲线
冲泡产品方面:积极推进泛冲泡化策略。
1、对冲泡奶茶进行优化升级,不断推出新品,丰富产品矩阵;
2、积极推进泛冲泡化策略。在现有馋嘴奶昔、奶茶自热锅、冷热双泡果酱茶产品的基础上,围绕满足消费者日常解馋、垫饥的生理需求,拓宽泛冲泡产品品类研发布局,努力开创具有美味、健康属性的泛冲泡液体零食新品类,挖掘泛冲泡品类的市场机会。
即饮产品方面拟进行诸多创新:
1、果汁茶产品:对标现调茶饮店水果茶产品,优化升级用料配方
,
在原茶现萃的基础上,将产品果汁含量提高至25%(果汁含量高达国家标准的5倍),进一步强化产品的健康属性,同时充分发挥领先的无菌灌装生产设备和UHT瞬时灭菌技术的优势,最大限度地保持茶叶、果汁的新鲜口感和品质,凸显公司果汁茶产品更高性价比、更便捷、更健康安全的卖点,赋予果汁茶产品更充足的消费理由。2021年,MECO果汁茶新上市一款新口味:红石榴白葡萄。通过产品的不断迭代,刺激和吸引消费者更多购买和体验公司高品质的产品。
2、新推出乳酸菌果茶系列三个口味:通过在产品中添加有助于肠道消化的乳酸菌和膳食纤维,赋予产品更多的健康属性,回应消费者对美味健康产品的诉求,挖掘市场机会;
3、在液体奶茶品类上,创新推出价格更优、更具性价比的香飘飘品牌液体奶茶(烤奶茶),将香飘飘品牌资源在奶茶品类上由固体冲泡产品延伸到液体奶茶产品,品牌资源和品牌价值的机会得以自然而充分地挖掘,与兰芳园高端液体奶茶定位形成区隔,形成液体奶茶产品线的互补和协同;
4、对兰芳园产品进行细化和优化:推出减量版的兰芳园奶茶产品,将产品容量由原来280ml调减到230ml、对茶多酚含量进行适当调减,在满足消费者对产品提神需求的同时适度调节过高的提神功效。同时也对价格进行一定的下调,指导零售价由10元调减到8元,以期在稳定和提高现有消费者消费频次的同时,吸引到更多消费者购买公司的兰芳园高品质杯装奶茶,充分挖掘兰芳园产品的市场销售机会。
(二)优化渠道布建,扩大执行公司成都模式,总结优化公司安徽模式
2021年,公司将继续优化渠道布建工作。具体包括:
1、在优化原有公司成都模式的基础上,将成都模式建设策略的执行城市由原有的13个城市继续扩增,以进一步梳理经、分销商渠道,优化重点城市等高势能市场的耕耘,挖掘市场机会; 2、以“聚焦”、“放权”为政策主线,以经销商联合生意计划为核心,本着使经销商主体资格及主体地位归位尽责的原则,对经销商在责任市场的经营进行放权、授权、让利,促进经销商责、权、利的统一,培育做强头部经销商。与此同时,对于部分规模较小、市场较为偏远的经销商,进行分类优化,或调整为经销商终端服务商,或实行市场经营包干,以期调动经销商经营积极性,激活市场活力;
3、冲泡奶茶产品主要聚焦在县乡镇等下线市场,以公司安徽模式为策略重点,在总结2019年、2020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优化策略内容,结合下线市场的经营特点及消费习惯,通过优化下线市场的陈列,强化终端管理,创新推广方式及传播方式,集聚势能继续推进建设县乡镇市场,开创冲泡奶茶产品销售新局面,充分挖掘公司冲泡奶茶产品在县乡镇市场的巨大机会; 4、即饮产品重点聚焦核心的93城,并将核心资源聚集到产品可有效触达消费者的重点渠道,包括学校及学校周边门店、现代渠道门店、流通B\C类门店、零食类门店等几大类,将以城市为中心,打造即饮产品销售渠道新风貌,助力即饮产品销售策略新突破。
(三)聚焦高势能门店建设,提升公司产品终端表现,营造主流热销氛围
实践证明,高势能门店的建设,是拉动公司产品渠道分销和终端销售的有效策略。2021年,公司将继续执行高势能门店建设的策略,加大地面高势能门店建设的资源投入。通过优化高势能门店选择标准;创新高势能门店建设的内容;强化C位陈列、多点陈列、生动化陈列、冰冻化陈列的执行,在高势能门店和渠道终端树立公司产品的形象、营造主流热销的氛围,以有效刺激消费者的购买和消费行为。
(四)积极推进公司组织建设,提高公司组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围绕“成为全球知名的食品饮料品牌企业”的愿景,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公司组织建设,特别是推进渠道管理及销售组织的系统化整体作战能力的提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组织基础。2021年,公司将继续赋能经销商和销售团队,通过增加培训频次、优化绩效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组织管理特别是销售组织管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多形式落地核心渠道推广,挖掘品牌及产品卖点,提升品牌传播效能
在品牌推广及传播方面,以品牌的核心利益点为中心,根据媒体环境的变化趋势,聚焦目标消费群体,重点在双微一抖、B站、小红书等新媒体投放,同时积极探索和尝试以电梯广告、影院映前广告等媒体以及与知名主播合作推广等方式,通过传播好玩、有趣的内容,不断挖掘产品卖点,强化品牌及广告记忆点的方式,提升品牌传播的效能,为提升公司产品销售业绩赋能。
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关注校园、重点商圈SHOPPING MALL等饮料消费及人群聚集多的核心渠道,落地执行公司重点产品特别是即饮产品在重要渠道的“品牌快闪店”+“发朋友圈免费送产品”等推广活动,增进公司产品与核心目标人群的互动和了解,提升公司产品及品牌势能,挖掘核心渠道的销售机会。
(六)整合数据资源,推进公司运营的互联网转型
为应对2020年度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加快了运营模式的互联网转型。公司已通过数据引流、提升会员人数、分类会员标签、强化数据中台建设等策略的执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21年,公司将继续创新,整合数据资源,围绕吸引粉丝、活化粉丝、育留粉丝等方式,增加公司数据运营的产出成果。同时在新品测试、品牌传播、线上营销创新等环节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公司运营的互联网转型。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奶茶产品及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饮料制造业。随着我国政府和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媒体舆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监督和报道不断深入,因此一旦公司因质量控制出现疏漏或瑕疵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有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风险甚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公司的信誉和产品销售。
公司将始终把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工作放在首位,已制定了严格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及较为完善的事故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入完善。公司目前已通过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未来将持续通过生产技术工艺水平的优化革新,在供应商准入评审、采购、生产、产品出厂检测等多个环节严格控制质量安全。
2、政策风险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国家和消费者的重视,食品饮料行业受到的监管程度空前强化,相关政策法规趋于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加大。虽然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的出台,将促进我国食品饮料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但也有可能不同程度增加食品饮料制造企业的运营成本,对行业内企业的营业利润造成影响。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学习研讨最新行业相关政策,严格按照条列规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内部降本提质增效工作,以应对政策法规趋严可能带来的风险。
3、产品季节性突出的风险
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为冲泡奶茶,即冲即饮的特性决定了其热饮属性,在冬季则可作为御寒、补充体力的休闲饮品,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喜爱。而夏季该类产品冲调后再冷冻饮用过程较为繁琐,因此夏季冲泡奶茶销量较少。通常,冲泡奶茶的销售淡季在二三季度,销售旺季在四季度至次年一季度。鉴于冲泡奶茶产品淡季时间较长,公司在安排市场营销投入、生产产能规划、人员招聘及管理等多方面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目前,随着公司液体饮料市场的逐步开拓,在一定程度上平滑了公司季节性的影响,但由于液体饮料的销售占比仍然较低,公司业绩面临的季节性风险仍较为突出。
公司将积极丰富现有产品体系,进一步提升液体饮料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加快推动形成产品体系均衡发展的局面,以缓解现有产品淡旺季运营压力,从而推动公司品牌及运营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4、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冲泡奶茶。公司液体饮料目前仍处于市场投入期,液体饮料项目实现预期的目标仍然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资源,公司产品单一状况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如果冲泡奶茶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使之具备较好的互补性和协同效应,并积极跟踪市场消费偏好的变动,加大对市场的拓展力度并持续挖掘销售市场的广度、深度,力争引领液体茶饮料消费潮流,探索并推出贴近大众消费者需求的优质产品。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冲泡奶茶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脱脂奶粉及植脂末、白糖、茶粉、红豆、椰果等,包装材料主要包括奶茶杯、杯盖、吸管、包装箱、礼品盒等,该等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虽然公司在行业中市场份额领先以及公司集中采购的模式能够确保公司在采购环节的议价能力,但是如果近期主要原材料的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深化建立供应商战略合作机制,优化升级供应链管理体系,并积极落实企业内部的降本提质增效工作,主动应对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6、经销模式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公司直接面向经销商,并协助经销商深入拓展销售网络渠道。公司通过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合同的方式,对经销商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规范。经销商在其购销业务上受本公司影响,日常管理皆独立于公司。如果经销商不能较好地理解公司的品牌理念和发展目标,或者经销商的实力跟不上公司发展要求,或因经销商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公司将解除或不与其续签经销合同,从而对公司的销售收入造成影响。
公司将加强经销商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品牌建设、战略发展与目标等方面的培训扶持,并加强经销商专业培训与指导。同时,公司将不断健全和完善经销商进出与评优机制,筛选符合长期合作的战略客户,鼓励和扶持优质经销商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实现多方共赢局面。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完备利润分配相关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基础上,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2021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0年度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预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3.00 |
0 |
124,935,180 |
358,356,333.16 |
34.86 |
2019年 |
0 |
2.50 |
0 |
104,542,775 |
347,408,830.42 |
30.09 |
2018年 |
0 |
2.50 |
0 |
104,837,500 |
314,699,479.73 |
33.31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限售 |
蒋建琪、陆家华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满36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四、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五、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
股份限 |
安徽志周合道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
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 关的 承诺 |
售 |
|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三、本企业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
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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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限售 |
蒋建斌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满36个月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四、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五、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股份限售 |
蒋晓莹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三、本人承 |
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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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承诺擅自减持、违规转让公司股份的,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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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蒋建琪、陆家华 |
一、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二、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因自身经济需要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不会因减持而影响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三、在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份总数的5%,同时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四、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股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所得收入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
2020年1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
其他 |
安徽志周合道 |
一、本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 |
2020年11月30日至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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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二、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三、在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四、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股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所得收入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
2022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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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蒋建斌、蒋晓莹 |
一、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二、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三、在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四、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 |
2020年1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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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股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所得收入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擅自减持、违规转让所得相等部分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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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蒋建琪、陆家华 |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4、承诺切实履行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蒋建琪、蒋建斌、陆家华、蔡建峰、勾振海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自身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的,则承诺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5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在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
其他 |
香飘飘 |
一、如公司股票在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
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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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公司将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要求,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二、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四、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五、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六、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且年度回购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七、公司上市后3年内拟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八、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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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 |
其 |
蒋建琪、 |
一、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
2017年1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他 |
陆家华 |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本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三、本人在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3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3、本人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四、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5、公司有权将本人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则公司可将与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本人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
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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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蒋建斌、蔡建峰、勾振海、沈士杰、陈强 |
一、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本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三、本人增持价格应不高于该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四、本人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 |
2017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2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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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人在任职期间未能按上述承诺的相关约定履行增持义务时,公司有权将本人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本人如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动履行承诺规定义务的,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更换董事,或由公司董事会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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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香飘飘 |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则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如届时有权机关相关规定已经明确回购价格,从其规定;如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则回购价格为经有权机关认定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4、如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蒋建琪 |
一、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如公司首发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三、如公司首发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将投赞成票。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进行了老股转让,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七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是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四、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领取薪酬的,则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
其他 |
蒋建斌、陆家华、蔡建峰、勾振海、沈士杰、 |
一、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如公司首发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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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继东、徐强国、王潭海、陈强、徐震海、俞琦密、王秋月 |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三、如公司首发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将投赞成票。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四、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领取薪酬的,则公司有权暂时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或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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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蒋建琪、陆家华、蒋建斌、蒋晓莹、安徽志周合道 |
一、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企业间接从事构成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三、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如因违反该承诺而从中受益,其将所得受益全额补偿给公司。四、在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
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
解决关联 |
蒋建琪、陆家华 |
一、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 |
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 承诺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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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损失或侵占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利益的,则本人将负责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述损失。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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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 |
其他 |
蒋建琪、蒋建斌、陆家华、蔡建峰、勾振海、邹勇坚、杨轶清、应振芳、缪兰娟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8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蒋建琪、陆家华、蒋晓莹 |
1、不越权干预香飘飘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香飘飘利益。2、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损害了香飘飘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香飘飘和中小投资者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进行追偿。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8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 权激 励相 关的 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承诺 |
其他 |
蒋建琪、蒋建斌、陆家华、 |
1、保守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机密,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在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机构任职;2、除已披露的对外投资外,无其 |
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有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蔡建峰、勾振海、沈士杰、段继东、徐强国、王潭海、陈强、徐震海、俞琦密 |
他对外投资情况。本人现有的对外投资,不存在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3、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类的业务。 |
效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该事项尚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说明。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年 |
|
名称 |
报酬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 |
财务顾问 |
无 |
|
保荐人 |
无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 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 股权激励以2018年11月9日为授予日, 以7.85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66人共 1,934万股股份,并于2018年12月13 日完成股权登记手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18-04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和《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78,900股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手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2020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和《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9名,可申 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255.51万股。公司已于2020年1月 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和《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私募理财类型 |
自有资金 |
8,053.00 |
8,053.00 |
|
信托理财类型 |
自有资金 |
500.00 |
500.00 |
|
银行理财类型 |
自有资金 |
8,898.90 |
8,898.90 |
|
证券理财类型 |
自有资金 |
77,305.40 |
72,305.40 |
|
合计 |
|
94,757.30 |
89,757.30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产业报国”的精神指引下,在努力提升业绩的同时,公司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包括保障股东权益、依法纳税、安排就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积极履行相关社会责任,努力回报社会。
公司在不断开拓业务种类、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严格依法依规纳税,并于2020年2月获得湖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19年度湖州市纳税大户”称号;2021年2月再次获得湖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20年度湖州市纳税大户”称号;2020年5月,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获得天津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纳税“百强企业”称号。
1、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内部治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要求,持续强化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通过公司内部持续推进内部治理,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维护及保障公司股东的各项权益。
2、维护员工权益
公司积极开拓业务范围,根据业务需要持续增加岗位及人员需求,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与此同时,公司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维护员工权益,包括但不限于:①依法依规,维护员工的劳动保障权利,主要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动权益、劳动保护、劳动教育、劳动监督等管理制度与办法,并持续进行培训与监察;②公开公正,引导员工的民主管理权利,通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推进民主管理决策、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监督,实行群务督察组,引导员工当家作主,开设职工提案,直面员工呼声,鼓励合理化建议,回应员工诉求;③五位一体,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的权利,通过创建安全的作业环境,每年一次淡季员工疗养活动等提高员工的身心健康状况,促进员工与公司和谐关系的建立。
3、确保食品安全
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借鉴与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的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在供应商准入评审、采购、生产、产品出厂检测等环节严格把控质量安全:强化原材料质量控制、严格遵循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遵循产品质量检测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与此同时,公司坚持“健康、营养”的研发方向,除在2017年推出的MECO牛乳茶、兰芳园丝袜奶茶中采用天然茶叶与牛奶调制,做到五不添加(不添加防腐剂、不添加植脂末、不添加增味剂、不添加甜味剂、不添加着色剂)的情况下,2018年推出的果汁茶饮料继续做到四不添加(不添加防腐剂、不添加增味剂、不添加甜味剂、不添加色素),确保了产品的真茶真果汁的健康饮品品质,积极履行了对食品安全的承诺。
4、坚持安全生产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生产情况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组装车间违规操作处罚条例》等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生产。
5、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020年,公司通过各类公益慈善项目,向社会捐赠资金与物资:
(1)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在各地爆发,公司率先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现款1,000万元,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此外,公司还通过湖州慈善总会向湖北武汉等地捐赠香飘飘固体冲泡奶茶及液体奶茶共计12,134箱,为守护民众健康贡献一份力量;
(2)2020年9月,通过“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员工捐款12,105元;
(3)2020年9月,联合“焕蓝梦想公益基金”,为浙江、湖北、甘肃等全国20所小学的学生,送去香飘飘奶茶共21,921杯;
(4)2020年9月,兰芳园在湖南怀化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土桥小学捐建“梦想中心”,梦想中心是一间集网络、多媒体、图书和课堂为一体、设计独特的标准化教室;
(5)2020年11月,支持湖州市篮球协会-浙江省小篮球联赛总决赛比赛,合计300,000元; (6)2020年11月,通过慈善总会向湖州市慈善爱警基金捐赠500,000元;
(7)2021年1月,公司联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河北石家庄、邢台和廊坊三地定向捐赠价值420万元的5万箱共300,000杯太妃榛果鸳鸯奶茶,涉及范围和人员包括石家庄、邢台和廊坊三地的医护人员、公安交警和志愿者等一线抗疫人员。
2020年5月,公司获得由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商发展研究院、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侨联、浙江省科协、《浙商》杂志、《浙商》全国理事会联合颁发的“大爱浙商抗疫英雄”荣誉称号,表彰了公司在疫情期间同社会同甘共苦的责任心与主动性,肯定了公司在抗击疫情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依据浙江省湖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天津市、广东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公示名单,公司湖州固体、湖州液体、成都固体、天津固体、天津液体、江门液体生产基地均不属于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公司所有生产基地均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等必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各项治理设施运行良好,废水等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顺利通过了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检验,报告期内未发生因环保问题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一、防治污染执行标准
工厂类别 |
项目 |
执行标准 |
湖州固体 |
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成都固体 |
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天津固体 |
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三级标准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废气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
湖州液体 |
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志(GB8978-1996)二级标准 |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江门液体 |
污水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废气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天津液体 |
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三级标准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 |
二、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1.公司各工厂在2020年排放的污染物有:污水(COD、氨氮)、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噪声,各工厂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及相关地方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采用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备24小时运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排放信息实时采集,污水达标排放;通过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通过增加减震、隔离,减少噪声产生,厂界噪声检测结果均达标。
三、排污信息
子公司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2020年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环保设施 |
处理方式 |
年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处理效果 |
排放标准值 |
2020年第三方检测 |
检测频率 |
湖 州 固 体 |
废水 |
COD |
COD:7.35t/a |
集中排放 |
1个 |
污水处理站 |
厌氧、好氧生化处理 |
1200t/d |
正常 |
达标 |
COD≤150mg/l |
COD:29mg/l |
1次/年 |
氨氮 |
氨氮:0.735t/a |
氨氮≤25mg/l |
氨氮:0.292mg/l |
废气 |
颗粒物 |
0.471mg/m³ |
无组织排放 |
|
|
|
|
正常 |
达标 |
1mg/m³ |
0.471mg/m³ |
1次/年 |
油烟 |
0.9mg/m³ |
有组织排放 |
1个 |
油烟净化器 |
油烟净化 |
|
正常 |
达标 |
2 mg/m³ |
0.9mg/m³ |
1次/年 |
噪声 |
|
昼间:57.4-61.4夜间:45.5-50.9dB(A) |
|
|
减震、隔离、绿化 |
隔音、降噪 |
|
正常 |
达标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昼间:57.4-61.4夜间:45.5-50.9dB(A) |
1次/年 |
天 津 固 |
废气 |
油烟 |
0.3mg/m³ |
有组织排放 |
1个 |
油烟净化器 |
油烟净化 |
|
正常 |
达标 |
1mg/m³ |
0.3mg/m³ |
2次/年 |
体 |
噪声 |
噪音 |
54.0-60.9dB(A) |
|
|
减震、隔离、绿化 |
隔音、降噪 |
|
正常 |
达标 |
65dB(A) |
54.0-60.9dB(A) |
4次/年 |
成 都 固 体 |
废水 |
COD |
COD:0.307t/a |
集中排放 |
1个 |
污水处理站 |
厌氧、好氧生化处理 |
400t/d |
正常 |
达标 |
COD≤500mg/l |
COD:55mg/l |
2次/年 |
氨氮 |
氨氮:0.007t/a |
氨氮≤45mg/l |
氨氮:7.17mg/l |
废气 |
颗粒物 |
9.4mg/m³ |
有组织排放 |
|
|
|
|
正常 |
达标 |
20 mg/m³ |
9.4mg/m³ |
氮氧化物 |
1.744t/a |
有组织排放 |
1个 |
环保能源 |
|
|
正常 |
达标 |
30mg/m³ |
24mg/m³ |
油烟 |
0.3mg/m³ |
有组织排放 |
1个 |
|
油烟净化器 |
|
正常 |
达标 |
2mg/m³ |
0.3mg/m³ |
噪声 |
|
昼间:59.25dB(A) 夜间:52.75dB(A) |
|
|
减震、隔离、绿化 |
隔音、降噪 |
|
正常 |
达标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昼间:59.25dB(A) 夜间:52.75dB(A) |
湖 州 液 体 |
废水 |
COD |
COD:3.691t/a |
集中排放 |
1个 |
污水处理站 |
厌氧、好氧生化处理 |
1400t/d |
正常 |
达标 |
COD≤150mg/l |
COD:97mg/l |
1次/年 |
氨氮 |
氨氮:0.36t/a |
氨氮≤25mg/l |
氨氮:0.242mg/l |
废气 |
颗粒物 |
0.253mg/m³ |
无组织排放 |
|
|
|
|
正常 |
达标 |
1mg/m³ |
0.253mg/m³ |
1次/年 |
油烟 |
0.8mg/m³ |
有组织排放 |
1个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 |
|
正常 |
达标 |
2mg/m³ |
0.8mg/m³ |
1次/年 |
噪声 |
|
昼间:61.2dB(A) 夜间:50.9dB(A) |
|
|
减震、隔离、绿化 |
隔音、降噪 |
|
正常 |
达标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昼间:61.2dB(A) 夜间:50.9dB(A) |
1次/年 |
江 门 |
废水 |
COD |
COD≤2.09t |
集中排放 |
1个 |
污水处理站 |
厌氧、好氧生 |
800t/d |
正常 |
达标 |
COD≤300mg/l |
COD≤43mg/l |
4次/年 |
|
|
/a |
|
|
|
化处理 |
|
|
|
|
|
|
氨氮 |
氨氮≤0.029t/a |
氨氮≤30mg/l |
氨氮≤0.603mg/l |
噪 声 |
|
昼间:56dB(A) 夜间:47dB(A) |
|
|
减震、隔离、绿化 |
隔音、降噪 |
|
正常 |
达标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昼间:56dB(A) 夜间:47dB(A) |
1次/年 |
废 气 废 水 |
油烟 COD |
0.212mg/m³ COD:6.9t/a |
有组织排放 集中排放 |
1个 1个 |
油烟净化器 污水处理站 |
油烟净化 厌氧、好氧生化处理 |
800t/d |
正常 正常 |
达标 达标 |
2mg/m³ COD≤500mg/l |
0.212mg/m³ COD:65mg/l |
2次/年 4次/年 |
氨氮 |
氨氮:0.57t/a |
氨氮45mg/l |
氨氮:5mg/l |
噪 声 |
|
昼间:59.5dB(A)、 夜间:48.4dB(A) |
|
|
减震、隔离、绿化 |
隔音、降噪 |
|
正常 |
达标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昼间:59.5dB(A)、 夜间:48.4dB(A) |
2次/年 |
液
体
天
津
液
体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3,052,240 |
88.96 |
|
|
|
-357,446,240 |
-357,446,240 |
15,606,000 |
3.73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73,052,240 |
88.96 |
|
|
|
-357,446,240 |
-357,446,240 |
15,606,000 |
3.73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4,965,720 |
8.34 |
|
|
|
-34,965,720 |
-34,965,72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38,086,520 |
80.62 |
|
|
|
-322,480,520 |
-322,480,520 |
15,606,000 |
3.73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6,297,760 |
11.04 |
|
|
|
356,267,340 |
356,267,340 |
402,565,100 |
96.27 |
1、人民币普通股 |
46,297,760 |
11.04 |
|
|
|
356,267,340 |
356,267,340 |
402,565,100 |
96.2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419,350,000 |
100.00 |
|
|
|
-1,178,900 |
-1,178,900 |
418,171,100 |
1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7.8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减少117.89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7.89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不变。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9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51万股。公司已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完成后,总股本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55.51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55.51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39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并于2017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股东蒋建琪、蒋建斌、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家华、蒋晓莹作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股份于2020年11月30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首发限售股该股份上市后,总股本不变,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5,371.224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5,371.224万股。
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解除限售和首发限售股股份上市完成后,总股份由41,935万股减少至41,817.1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1,560.6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至40,256.51万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蒋建琪 |
235,946,520 |
235,946,52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0/11/30 |
蒋建斌 |
36,000,000 |
36,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0/11/30 |
安徽志周 合道 |
34,965,720 |
34,965,72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0/11/30 |
陆家华 |
28,800,000 |
28,8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0/11/30 |
蒋晓莹 |
18,000,000 |
18,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0/11/30 |
蔡建峰 |
3,190,000 |
478,500 |
0 |
2,711,500 |
股权激励 |
2020/1/21 |
勾振海 |
500,000 |
75,000 |
0 |
425,000 |
股权激励 |
2020/1/21 |
邹勇坚 |
500,000 |
75,000 |
0 |
425,000 |
股权激励 |
2020/1/21 |
杨静 |
870,000 |
130,500 |
0 |
739,500 |
股权激励 |
2020/1/21 |
其他激励 对象 |
14,280,000 |
1,796,100 |
-1,178,900 |
11,305,000 |
股权激励 |
2020/1/21 |
合计 |
373,052,240 |
356,267,340 |
-1,178,900 |
15,606,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4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66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蒋建琪 |
0 |
235,946,520 |
56.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蒋建斌 |
0 |
36,000,000 |
8.61 |
0 |
质押 |
12,640,000 |
境内自然人 |
安徽志周合 道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0 |
34,965,720 |
8.36 |
0 |
质押 |
9,8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陆家华 |
0 |
28,800,000 |
6.8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蒋晓莹 |
0 |
18,000,000 |
4.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蔡建峰 |
-436,700 |
7,793,300 |
1.86 |
2,711,500 |
质押 |
3,160,000 |
境内自然人 |
王来喜 |
2,228,888 |
2,228,888 |
0.5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晓航 |
1,291,900 |
1,291,900 |
0.3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胡敏 |
727,470 |
1,155,970 |
0.2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杨静 |
-75,000 |
795,000 |
0.19 |
739,5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蒋建琪 |
235,946,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946,520 |
蒋建斌 |
3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00,000 |
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34,965,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965,720 |
陆家华 |
28,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00,000 |
蒋晓莹 |
1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0 |
蔡建峰 |
5,08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1,800 |
王来喜 |
2,228,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8,888 |
陈晓航 |
1,29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1,900 |
胡敏 |
1,155,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5,970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8,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8,36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建琪与陆家华为夫妻关系,蒋建琪与蒋建斌为兄弟关系,蒋晓莹系蒋建琪与陆家华之女,陆家华担任安徽志周合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蒋建琪与陆家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建琪、陆家华、蒋晓莹及安徽志周合道为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蔡建峰 |
2,711,500 |
2020-1-21 |
478,500 |
股权激励 |
2 |
杨静 |
739,500 |
2020-1-21 |
130,500 |
股权激励 |
3 |
勾振海 |
425,000 |
2020-1-21 |
75,000 |
股权激励 |
4 |
邹勇坚 |
425,000 |
2020-1-21 |
75,000 |
股权激励 |
5 |
刘代华 |
425,000 |
2020-1-21 |
0 |
股权激励 |
6 |
匡开龙 |
382,500 |
2020-1-21 |
67,500 |
股权激励 |
7 |
王正政 |
340,000 |
2020-1-21 |
60,000 |
股权激励 |
8 |
沈宏杰 |
297,500 |
2020-1-21 |
52,500 |
股权激励 |
9 |
陈琪 |
297,500 |
2020-1-21 |
52,500 |
股权激励 |
10 |
马兵 |
280,500 |
2020-1-21 |
39,600 |
股权激励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
无 |
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蒋建琪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蒋建琪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陆家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蒋建琪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6 |
2019-04-17 |
2022-04-17 |
235,946,520 |
235,946,520 |
0 |
无 |
61.865 |
否 |
蒋建斌 |
副董事长 |
男 |
55 |
2019-04-17 |
2022-04-17 |
36,000,000 |
36,000,000 |
0 |
无 |
61.486 |
否 |
陆家华 |
董事 |
女 |
57 |
2019-04-17 |
2022-04-17 |
28,800,000 |
28,800,000 |
0 |
无 |
0 |
否 |
邹勇坚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19-04-17 |
2022-04-17 |
500,000 |
500,000 |
0 |
无 |
46.446 |
否 |
蒋晓莹 |
董事 |
女 |
27 |
2020-05-18 |
2022-04-17 |
18,000,000 |
18,000,000 |
0 |
无 |
37.347 |
否 |
杨静 |
董事 |
女 |
36 |
2020-05-18 |
2022-04-17 |
870,000 |
795,000 |
-75,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39.414 |
否 |
杨轶清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9-04-17 |
2022-04-17 |
0 |
0 |
0 |
无 |
7.000 |
否 |
应振芳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19-04-17 |
2022-04-17 |
0 |
0 |
0 |
无 |
7.000 |
否 |
缪兰娟 |
独立董事 |
女 |
55 |
2019-04-17 |
2022-04-17 |
0 |
0 |
0 |
无 |
7.000 |
否 |
商钢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8 |
2019-07-24 |
2022-04-17 |
0 |
0 |
0 |
无 |
36.154 |
否 |
张丽萍 |
监事 |
女 |
43 |
2020-03-04 |
2022-04-17 |
0 |
0 |
0 |
无 |
40.054 |
否 |
沈国华 |
监事 |
男 |
41 |
2020-05-18 |
2022-04-17 |
0 |
0 |
0 |
无 |
19.032 |
否 |
蔡建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19-04-17 |
2020-04-03 |
8,230,000 |
7,793,300 |
-436,700 |
二级市场减持 |
17.255 |
否 |
勾振海 |
董事 |
男 |
54 |
2019-04-17 |
2020-05-18 |
734,980 |
551,280 |
-183,700 |
二级市场 |
23.171 |
否 |
|
|
|
|
|
|
|
|
|
减持 |
|
|
俞琦密 |
监事 |
男 |
42 |
2019-04-17 |
2020-05-18 |
191,880 |
163,880 |
-28,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0 |
否 |
冯永叶 |
监事 |
男 |
58 |
2019-04-17 |
2020-03-04 |
0 |
0 |
0 |
无 |
4.16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329,273,380 |
328,549,980 |
-723,400 |
- |
407.386 |
- |
注:2020年4月,蔡建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020年3月,勾振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其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董事职务的辞职申请已在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杨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2020年3月,俞琦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俞琦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申请已于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蒋建琪 |
曾任职于上海铁路局,1999年12月创立老顽童食品,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老顽童食品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3月创立永辉食品,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永辉食品董事长;2005年8月创立香飘飘有限,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董事长兼总经理,政协第七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 |
蒋建斌 |
1999年12月至2005年8月任老顽童食品副经理;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永辉食品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香飘飘有限副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有限董事、副董事长。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副董事长。 |
陆家华 |
曾任职于湖州南浔供销社,2000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浙江华圣医药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任蜜谷甜品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老顽童食品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嘉辉置业监事;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有限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董事。 |
邹勇坚 |
曾任职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财务经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副总监。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财务中心副总监,2018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董事会秘书。 |
蒋晓莹 |
曾任职于杭州全都来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副董事长,2016年5月担任香飘飘食品互联网创新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兰芳园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董事。 |
杨静 |
曾任太湖雷迪森集团培训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飘飘食品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2018年3月至今担任人资行政中心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董事。 |
杨轶清 |
曾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子报部门负责人、宋城集团董事长助理兼战略发展总监、华立集团执行董事。现任浙商博物馆馆长、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副院长、世界浙商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等。2019年11月起担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独立董事。 |
应振芳 |
2007年7月起至今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任教;2007年11月起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起至2019年担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应振芳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独立董事。 |
缪兰娟 |
1989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杭州之江饭店财务部主办会计;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任浙华会计师事务所部主任;1999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德清天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浙江久立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独立董事。 |
商钢明 |
曾任职于浙江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主任。2015年9月起任职于香飘飘食品,担任法务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监事会主席。 |
张丽萍 |
曾任职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主管、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部长、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媒体公关部部长。2018年12月起至2020年10月任香飘飘食品公关传讯副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企业公关部总监,全面负责企业公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
沈国华 |
曾任职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培训主管、浙江世友木业全国培训经理。2015年6月担任香飘飘食品销售培训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香飘飘食品行政办公室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行政管理副总监。 |
蔡建峰 |
曾任职于湖州双林供销社,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老顽童食品副经理,2007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永辉食品监事。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香飘飘有限副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0年4月任香飘飘食品董事、副总经理。 |
勾振海 |
曾任职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英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至2012年7月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任香飘飘食品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3年2月至2018年4月任香飘飘食品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任香飘飘食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20年5月任香飘飘食品董事。 |
俞琦密 |
曾任职于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嘉禾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3月至2008年3月任香飘飘有限大区经理,2008年4月起先后任香飘飘有限销售中心大区销售副总监、总监,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有限监事,2018年3月任香飘飘食品市场中心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0年5月任香飘飘食品监事。 |
冯永叶 |
曾任职于湖州市进出口公司纺织品分公司财务经理、香飘飘食品财务副总监。2013年起担任香飘飘食品内审部总监。2018年6月起担任香飘飘食品总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任香飘飘食品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 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蔡建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3,190,000 |
0 |
7.85 |
478,500 |
2,711,500 |
2,711,500 |
21.14 |
勾振海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500,000 |
0 |
7.85 |
75,000 |
425,000 |
425,000 |
21.14 |
邹勇坚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500,000 |
0 |
7.85 |
75,000 |
425,000 |
425,000 |
21.14 |
杨静 |
董事 |
870,000 |
0 |
7.85 |
130,500 |
739,500 |
739,500 |
21.14 |
合计 |
/ |
5,060,000 |
0 |
/ |
759,000 |
4,301,000 |
4,301,000 |
/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陆家华 |
安徽志周合道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安徽志周合道系公司股东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建琪 |
四川香飘飘 |
执行董事 |
2009年4月 |
|
蒋建琪 |
永信小额贷款 |
董事 |
2009年11月 |
|
蒋建琪 |
天津香飘飘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1年4月 |
|
蒋建琪 |
杭州香飘飘 |
执行董事 |
2012年9月 |
|
蒋建琪 |
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 |
|
蒋建琪 |
兰芳园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4月 |
|
蒋建琪 |
宁波同创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5月 |
|
蒋建琪 |
天津兰芳园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2月 |
|
蒋建琪 |
广东兰芳园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8月 |
|
蒋建琪 |
天津香飘飘销售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9月 |
|
蒋建琪 |
香飘飘展览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0月 |
|
蒋建琪 |
四川兰芳园 |
执行董事 |
2019年1月 |
|
蒋建斌 |
四川香飘飘 |
总经理 |
2009年4月 |
|
蒋建斌 |
天津香飘飘 |
监事 |
2011年4月 |
|
陆家华 |
嘉辉置业 |
监事 |
2010年12月 |
|
陆家华 |
上海可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8月 |
|
陆家华 |
上海佳欧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合伙人 |
2017年8月 |
|
蒋晓莹 |
杭州坐标旅行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7月 |
2020年6月 |
蒋晓莹 |
杭州全都来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9月 |
|
蒋晓莹 |
上海可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事务兼总经理 |
2017年8月 |
|
蒋晓莹 |
上海佳欧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8月 |
|
蒋晓莹 |
杭州上壹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2月 |
|
蒋晓莹 |
杭州中环维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6月 |
|
杨静 |
杭州八千喵 |
执行董事 |
2020年11月 |
|
杨静 |
北京众合通益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0年8月 |
|
杨轶清 |
浙江省浙商研究会 |
执行会长 |
2005年11月 |
|
杨轶清 |
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 |
副院长、教授 |
2010年7月 |
|
杨轶清 |
浙商博物馆 |
馆长 |
2013年10月 |
|
杨轶清 |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
应振芳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
教师 |
2007年7月 |
|
应振芳 |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9年5月 |
|
应振芳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1年2月 |
|
缪兰娟 |
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04年11月 |
|
缪兰娟 |
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06年9月 |
|
缪兰娟 |
德清天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5月 |
2021年3月 |
缪兰娟 |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 |
|
缪兰娟 |
浙江久立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 |
|
缪兰娟 |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 |
|
蔡建峰 |
杭州香飘飘 |
经理 |
2012年9月 |
|
蔡建峰 |
广东兰芳园 |
监事 |
2017年8月 |
|
蔡建峰 |
香飘飘展览 |
监事 |
2018年10月 |
|
蔡建峰 |
四川兰芳园 |
经理 |
2019年1月 |
|
冯永叶 |
四川兰芳园 |
监事 |
2019年1月 |
|
冯永叶 |
兰芳园 |
监事 |
2019年4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四川香飘飘、天津香飘飘、杭州香飘飘、宁波众合通益、宁波同创、兰芳园、天津兰芳园和广东兰芳园、香飘飘展览、天津香飘飘销售、四川兰芳园、杭州八千喵、北京众合通益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人力资源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确定核算依据,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基本由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绩效薪酬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具体详见本章节第一部分“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得的报酬合计 |
407.386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蔡建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勾振海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邹勇坚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选举 |
蒋晓莹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杨静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冯永叶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俞琦密 |
股东代表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张丽萍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沈国华 |
股东代表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25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6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32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13 |
销售人员 |
2,227 |
技术人员 |
381 |
财务人员 |
97 |
行政人员 |
205 |
合计 |
4,323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815 |
大专 |
1,350 |
中专及高中 |
1,227 |
初中及以下 |
931 |
合计 |
4,32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保障公司持续的竞争力,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在薪酬设计上坚持“战略导向、相对公平、激励有效、外部竞争”的原则,并将“以顾客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的理念贯穿整个薪酬激励体系。
针对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定位,实行混合型的薪酬策略,即以岗位+能力+业绩+市场水平的薪酬模型制订了符合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在薪酬激励方面,将组织绩效与员工个人绩效进行有效对接,并通过多样化的激励手段与措施不断的激发员工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十分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积极开展职工内外部培训,公司制订了适用于不同领域、不同成长和发展阶段员工群体的培训计划,并陆续开发适用于从一线员工到管理层的专业课程,建设网络学习平台,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传承专业技能。
公司定期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轮流主持开展内部讲座并按需求安排外部培训,举办了一系列的技能培训及技能竞赛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学习。陆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方面的培训,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含公司内部培训和外聘专业人士、咨询机构进行培训)、在公司内部系统中发布书面培训材料、组织案例集的编制和评比、组织参加外部培训等,有效地增强了公司的合法、合规性运作。
公司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鼓励和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业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并为员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广阔的舞台,开启人才培养的大门,实现公司与员工同步成长的愿景目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585,960.43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28,477,089.91元 |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且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对其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对监事的任免、利润分配、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
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方案、对外投资决策、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内部机构的设置、基本制度的制定等事项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同时,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后,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战略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有关决策提出异议。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了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投资者关系及利益相关者: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及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回复与解答投资者反馈的信息与问题。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客户、供应商、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各方利益间的平衡,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2020年5月19日 |
|
|
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5 |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0年11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48 |
2020年11月19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蒋建琪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蒋建斌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陆家华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邹勇坚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蒋晓莹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杨静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杨轶清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应振芳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缪兰娟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1 |
蔡建峰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勾振海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立信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此公司表示理解,公司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该事项尚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20号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飘飘)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香飘飘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香飘飘,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或有事项”所述,香飘飘在2020年因以前年度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调查尚无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销售收入确认 |
香飘飘主营业务为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0年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72,541.10 万元,由于收入是香飘飘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 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 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香飘飘的收入确认 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二十五)”所述的收入 |
我们针对香飘飘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
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十 四)”。 |
(3)获取Exp办公协同系统记录客户期末库存数量的清单,分析客户库存数量的合理性; (4)结合公司的返利政策、返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复核期末返利计提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执行细节测试,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签收单,对本期收入金额进行函证,审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
(二)货币资金存在及列报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 日,香飘飘货币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39,423.40万 元,占流动资产的51.95%,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 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及受限信息列报识别 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货币资金的存在及列报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根据获取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检查银行存款完整性; (3)取得并检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4)结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对重要银行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检查大额收付款交易; (5)检查定期存款凭据原件; (6)复核计算利息收入,检查利息收入的完整性; (7)结合企业信用报告等,核查期末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质押的情形; (8)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五、 其他信息
香飘飘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香飘飘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香飘飘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香飘飘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香飘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香飘飘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香飘飘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小金(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勇
中国•上海 2021年4月2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1,394,233,959.15 |
1,242,565,601.25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858,573,175.14 |
409,780,122.2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26,349,523.30 |
45,089,446.86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53,120.00 |
预付款项 |
|
144,215,969.09 |
115,404,149.20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
22,409,860.98 |
30,347,933.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
154,063,965.66 |
166,095,818.46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83,789,073.45 |
88,268,051.21 |
流动资产合计 |
|
2,683,635,526.77 |
2,097,704,242.65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287,501.50 |
499,684.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8,800,000.00 |
28,8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34,807,522.60 |
27,783,987.02 |
固定资产 |
|
1,162,161,580.60 |
1,197,559,414.42 |
在建工程 |
|
449,900,682.44 |
208,626,688.7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199,781,420.58 |
206,029,041.98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19,154,990.58 |
17,370,454.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72,065,152.93 |
79,444,002.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87,265,560.11 |
51,801,023.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2,054,224,411.34 |
1,817,914,296.29 |
资产总计 |
|
4,737,859,938.11 |
3,915,618,538.94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798,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427,956.12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67,660,000.00 |
365,671,942.12 |
应付账款 |
|
314,853,582.68 |
409,226,404.71 |
预收款项 |
|
|
168,509,201.41 |
合同负债 |
|
169,196,251.9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116,534,724.79 |
102,046,028.02 |
应交税费 |
|
226,154,410.77 |
112,489,770.37 |
其他应付款 |
|
110,374,715.17 |
148,024,096.95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14,773,646.48 |
|
流动负债合计 |
|
1,818,975,287.93 |
1,305,967,443.58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63,674,341.61 |
59,116,102.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6,816,476.70 |
16,414,653.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80,490,818.31 |
75,530,756.23 |
负债合计 |
|
1,899,466,106.24 |
1,381,498,199.8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418,171,100.00 |
419,35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704,036,334.58 |
684,972,125.00 |
减:库存股 |
|
114,704,100.00 |
146,984,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
179,719,554.69 |
131,489,791.83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
1,651,170,942.60 |
1,445,292,422.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
2,838,393,831.87 |
2,534,120,339.1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
2,838,393,831.87 |
2,534,120,339.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4,737,859,938.11 |
3,915,618,538.94 |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647,211,153.33 |
464,167,025.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858,573,175.14 |
389,780,122.2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25,723,726.75 |
79,215,219.66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53,120.00 |
预付款项 |
|
124,617,815.99 |
98,798,887.30 |
其他应收款 |
|
1,359,696,939.87 |
1,004,864,275.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
69,597,551.67 |
61,568,024.12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2,231,952.99 |
11,728,521.25 |
流动资产合计 |
|
3,087,652,315.74 |
2,110,275,195.24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624,697,773.51 |
348,598,286.4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28,800,000.00 |
28,8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953,774.70 |
138,326,269.26 |
固定资产 |
|
134,161,813.17 |
137,382,406.54 |
在建工程 |
|
5,278,017.89 |
6,657,842.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73,260,703.18 |
73,369,022.45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10,573,350.21 |
8,118,100.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68,583,748.91 |
81,269,874.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066,186.20 |
661,46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947,375,367.77 |
823,183,262.31 |
资产总计 |
|
4,035,027,683.51 |
2,933,458,457.55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427,956.12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820,660,000.00 |
365,671,942.12 |
应付账款 |
|
260,229,669.24 |
214,407,401.43 |
预收款项 |
|
|
143,000,113.43 |
合同负债 |
|
150,214,541.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
76,000,893.23 |
62,326,689.28 |
应交税费 |
|
160,623,889.42 |
44,206,222.25 |
其他应付款 |
|
196,929,895.68 |
173,747,107.80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12,645,392.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
1,678,732,236.94 |
1,003,359,476.31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38,564,352.62 |
42,680,982.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812,879.0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40,377,231.68 |
42,680,982.14 |
负债合计 |
|
1,719,109,468.62 |
1,046,040,458.4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418,171,100.00 |
419,35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700,828,103.73 |
681,478,466.56 |
减:库存股 |
|
114,704,100.00 |
146,984,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
179,719,554.69 |
131,489,791.83 |
未分配利润 |
|
1,131,903,556.47 |
802,083,740.7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
2,315,918,214.89 |
1,887,417,999.1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4,035,027,683.51 |
2,933,458,457.55 |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楠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
3,760,849,721.52 |
3,977,995,636.92 |
其中:营业收入 |
|
3,760,849,721.52 |
3,977,995,636.92 |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3,384,661,208.44 |
3,583,834,492.15 |
其中:营业成本 |
|
2,399,306,707.08 |
2,338,978,770.55 |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
|
29,299,215.19 |
35,597,211.95 |
销售费用 |
|
713,724,115.46 |
966,865,116.00 |
管理费用 |
|
217,508,793.59 |
213,899,288.06 |
研发费用 |
|
23,422,863.97 |
31,025,436.85 |
财务费用 |
|
1,399,513.15 |
-2,531,331.26 |
其中:利息费用 |
|
26,400,086.20 |
15,135,091.02 |
利息收入 |
|
27,054,872.61 |
16,542,559.56 |
加:其他收益 |
|
61,744,276.41 |
37,998,940.5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19,365,856.93 |
16,333,524.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212,183.02 |
-100,315.4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 |
|
793,728.18 |
2,379,420.66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7,251,516.23 |
-220,329.1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1,047,891.27 |
-733,615.9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206,771.56 |
-7,426,911.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46,283.7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465,851,109.26 |
440,112,753.21 |
加:营业外收入 |
|
2,008,030.65 |
2,024,523.10 |
减:营业外支出 |
|
12,456,539.14 |
568,613.9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455,402,600.77 |
441,568,662.41 |
减:所得税费用 |
|
97,046,267.61 |
94,159,831.9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
|
|
|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0.88 |
0.8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0.88 |
0.85 |
定代表人:蒋建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楠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3,680,101,334.22 |
3,989,076,965.62 |
减:营业成本 |
|
2,795,216,261.29 |
3,047,219,672.22 |
税金及附加 |
|
15,016,797.91 |
18,601,002.89 |
销售费用 |
|
614,719,610.01 |
874,103,827.64 |
管理费用 |
|
135,110,513.43 |
133,466,121.86 |
研发费用 |
|
2,152,882.43 |
12,526,981.34 |
财务费用 |
|
15,548,963.25 |
11,396,900.79 |
其中:利息费用 |
|
3,008,606.22 |
15,135,091.02 |
利息收入 |
|
7,976,416.84 |
3,073,635.07 |
加:其他收益 |
|
22,223,911.40 |
22,864,736.3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377,635,856.93 |
421,236,954.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212,183.02 |
-100,315.4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793,728.18 |
2,379,420.66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7,251,516.23 |
-220,329.1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5,605,599.52 |
-32,241,038.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62,567.21 |
-7,201,655.2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27,134,101.91 |
-134,342.2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531,038,660.06 |
296,066,783.86 |
加:营业外收入 |
|
1,530,909.77 |
1,408,451.88 |
减:营业外支出 |
|
12,007,603.51 |
421,857.1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520,561,966.32 |
297,053,378.58 |
减:所得税费用 |
|
38,264,337.70 |
-31,751,190.7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482,297,628.62 |
328,804,569.2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482,297,628.62 |
328,804,569.2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482,297,628.62 |
328,804,569.29 |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1.18 |
0.8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1.18 |
0.80 |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
|
4,270,836,390.23 |
4,486,547,752.8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931,938.47 |
864,570.1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129,926,627.57 |
86,242,010.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402,694,956.27 |
4,573,654,333.8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
|
2,533,080,602.76 |
2,083,371,319.4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
629,127,016.11 |
527,787,674.7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192,637,321.37 |
422,588,871.5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712,442,499.94 |
819,955,134.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4,067,287,440.18 |
3,853,703,000.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335,407,516.09 |
719,951,333.2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601,940,994.73 |
1,137,439,277.0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2,400,000.00 |
2,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246,446.49 |
144,822.0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604,587,441.22 |
1,139,584,099.1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
392,224,150.32 |
531,552,256.52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056,634,234.36 |
1,143,486,839.63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103,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2,448,858,384.68 |
1,778,039,096.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844,270,943.46 |
-638,454,997.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439,000,000.00 |
435,060,276.8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924,389,840.7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363,389,840.79 |
435,060,276.8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439,000,000.00 |
435,060,276.8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
|
122,396,635.70 |
119,972,591.0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312,537,690.00 |
16,622,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873,934,325.70 |
571,654,867.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489,455,515.09 |
-136,594,591.0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
-1,012,212.16 |
875,221.1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20,420,124.44 |
-54,223,033.6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
1,084,369,765.76 |
1,138,592,799.4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1,063,949,641.32 |
1,084,369,765.76 |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
|
4,223,987,897.05 |
4,432,975,038.0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931,938.47 |
864,570.1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52,877,450.62 |
40,632,162.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4,278,797,286.14 |
4,474,471,770.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
|
2,500,602,831.12 |
3,040,079,508.6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
370,471,047.47 |
290,330,426.3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57,189,003.33 |
240,803,062.3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655,945,862.43 |
765,839,348.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3,584,208,744.35 |
4,337,052,346.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694,588,541.79 |
137,419,424.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81,210,994.73 |
1,006,193,578.4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361,400,000.00 |
382,224,605.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75,032.94 |
260,563,124.4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246,883,906.29 |
247,415,821.5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2,189,669,933.96 |
1,896,397,130.0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33,610,351.86 |
58,356,402.8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156,201,419.05 |
1,153,486,839.6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598,100,185.64 |
762,822,474.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2,787,911,956.55 |
1,974,665,716.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598,242,022.59 |
-78,268,586.6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439,000,000.00 |
435,060,276.8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103,315,655.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542,315,655.96 |
435,060,276.8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439,000,000.00 |
435,060,276.8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
|
117,607,924.59 |
119,972,591.0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67,745,971.01 |
16,622,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624,353,895.60 |
571,654,867.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82,038,239.64 |
-136,594,591.0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
-1,012,212.16 |
875,221.1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13,296,067.40 |
-76,568,532.5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
409,712,103.58 |
486,280,636.1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423,008,170.98 |
409,712,103.5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 额 |
419,350,000.00 |
|
|
|
684,972,125.00 |
146,984,000.00 |
|
|
131,489,791.83 |
|
1,445,292,422.30 |
|
2,534,120,339.13 |
|
2,534,120,339.13 |
加:会计政策变 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 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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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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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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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419,350,000.00 |
|
|
|
684,972,125.00 |
146,984,000.00 |
|
|
131,489,791.83 |
|
1,445,292,422.30 |
|
2,534,120,339.13 |
|
2,534,120,339.13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1,178,900.00 |
|
|
|
19,064,209.58 |
-32,279,900.00 |
|
|
48,229,762.86 |
|
205,878,520.30 |
|
304,273,492.74 |
|
304,273,492.74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
|
|
|
358,356,333.16 |
|
358,356,333.16 |
|
358,356,333.16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1,178,900.00 |
|
|
|
19,064,209.58 |
-28,378,400.00 |
|
|
|
|
|
|
46,263,709.58 |
|
46,263,709.58 |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
-1,178,900.00 |
|
|
|
|
|
|
|
|
|
|
|
-1,178,900.00 |
|
-1,178,9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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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19,064,209.58 |
-28,378,400.00 |
|
|
|
|
|
|
47,442,609.58 |
|
47,442,609.58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3,901,500.00 |
|
|
48,229,762.86 |
|
-152,477,812.86 |
|
-100,346,550.00 |
|
-100,346,55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8,229,762.86 |
|
-48,229,762.86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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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04,248,050.00 |
|
-104,248,050.00 |
|
-104,248,050.00 |
4.其他 |
|
|
|
|
|
-3,901,500.00 |
|
|
|
|
|
|
3,901,500.00 |
|
3,901,500.00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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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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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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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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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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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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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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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专项储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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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提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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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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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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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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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418,171,100.00 |
|
|
|
704,036,334.58 |
114,704,100.00 |
|
|
179,719,554.69 |
|
1,651,170,942.60 |
|
2,838,393,831.87 |
|
2,838,393,831.87 |
项目 |
2019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股东权益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 额 |
419,350,000.00 |
|
|
|
613,372,336.77 |
151,819,000.00 |
|
|
98,609,334.90 |
|
1,235,601,548.81 |
|
2,215,114,220.48 |
|
2,215,114,220.48 |
加:会计政策变 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 更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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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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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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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419,350,000.00 |
|
|
|
613,372,336.77 |
151,819,000.00 |
|
|
98,609,334.90 |
|
1,235,601,548.81 |
|
2,215,114,220.48 |
|
2,215,114,220.48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71,599,788.23 |
-4,835,000.00 |
|
|
32,880,456.93 |
|
209,690,873.49 |
|
319,006,118.65 |
|
319,006,118.65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
|
|
|
347,408,830.42 |
|
347,408,830.42 |
|
347,408,830.42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
|
|
71,599,788.23 |
|
|
|
|
|
|
|
71,599,788.23 |
|
71,599,788.23 |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71,599,788.23 |
|
|
|
|
|
|
|
71,599,788.23 |
|
71,599,788.23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4,835,000.00 |
|
|
32,880,456.93 |
|
-137,717,956.93 |
|
-100,002,500.00 |
|
-100,002,5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32,880,456.93 |
|
-32,880,456.93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104,837,500.00 |
|
-104,837,500.00 |
|
-104,837,500.00 |
4.其他 |
|
|
|
|
|
-4,835,000.00 |
|
|
|
|
|
|
4,835,000.00 |
|
4,835,000.00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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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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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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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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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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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6.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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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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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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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本期提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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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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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419,350,000.00 |
|
|
|
684,972,125.00 |
146,984,000.00 |
|
|
131,489,791.83 |
|
1,445,292,422.30 |
|
2,534,120,339.13 |
|
2,534,120,339.13 |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楠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
|
|
|
|
收益 |
|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9,350,000.00 |
|
|
|
681,478,466.56 |
146,984,000.00 |
|
|
131,489,791.83 |
802,083,740.71 |
1,887,417,999.1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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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9,350,000.00 |
|
|
|
681,478,466.56 |
146,984,000.00 |
|
|
131,489,791.83 |
802,083,740.71 |
1,887,417,999.1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 列) |
-1,178,900.00 |
|
|
|
19,349,637.17 |
-32,279,900.00 |
|
|
48,229,762.86 |
329,819,815.76 |
428,500,215.7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482,297,628.62 |
482,297,628.6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1,178,900.00 |
|
|
|
19,349,637.17 |
-28,378,400.00 |
|
|
|
|
46,549,137.17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1,178,900.00 |
|
|
|
|
|
|
|
|
|
-1,178,9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
|
|
|
19,349,637.17 |
-28,378,400.00 |
|
|
|
|
47,728,037.17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3,901,500.00 |
|
|
48,229,762.86 |
-152,477,812.86 |
-100,346,55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8,229,762.86 |
-48,229,762.8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
|
|
|
|
|
|
|
|
-104,248,050.00 |
-104,248,050.00 |
3.其他 |
|
|
|
|
|
-3,901,500.00 |
|
|
|
|
3,901,50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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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8,171,100.00 |
|
|
|
700,828,103.73 |
114,704,100.00 |
|
|
179,719,554.69 |
1,131,903,556.47 |
2,315,918,214.89 |
项目 |
2019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9,350,000.00 |
|
|
|
612,597,003.66 |
151,819,000.00 |
|
|
98,609,334.90 |
610,997,128.35 |
1,589,734,466.9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9,350,000.00 |
|
|
|
612,597,003.66 |
151,819,000.00 |
|
|
98,609,334.90 |
610,997,128.35 |
1,589,734,466.9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 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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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81,462.90 |
-4,8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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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0,456.93 |
191,086,612.36 |
297,683,532.1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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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04,569.29 |
328,804,569.2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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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81,4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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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81,462.9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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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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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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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81,4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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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81,462.90 |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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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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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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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0,456.93 |
-137,717,956.93 |
-100,002,5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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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80,456.93 |
-32,880,45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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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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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37,500.00 |
-104,837,500.00 |
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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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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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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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00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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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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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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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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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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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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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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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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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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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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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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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9,3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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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478,466.56 |
146,98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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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89,791.83 |
802,083,740.71 |
1,887,417,999.10 |
法定代表人:蒋建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楠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原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飘飘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蒋建琪、蒋建斌、陆家华等9位自然人股东及安徽志周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股本总额为15,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778299605T。公司于2017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41,817.1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41,817.11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888号。公司经营范围: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租赁、安装、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1318号1号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②处置子公司
A.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①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F.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B.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5年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商标权 |
10年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公司购买的兰芳园品牌使用许可,由于其使用寿命不确定,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期末金额。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款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5年 |
周转工具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3年 |
排污费及其他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使用年限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主要销售冲泡奶茶及液体奶茶等产品。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为:
经销模式: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代销模式:根据签订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以收到代销结算清单确认收入;
电商平台销售:直营店模式销售以款项到账时间确认收入,寄售代销模式以收到代销结算清单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模式: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并按照约定办妥报关手续且货物离岸后确认收入。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①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A.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具体原则
经销模式: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代销模式:根据签订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以收到代销结算清单确认收入;
电商平台销售:直营店模式销售以款项到账时间确认收入,寄售代销模式以收到代销结算清单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模式: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并按照约定办妥报关手续且货物离岸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
除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外,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 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见其他说明 |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 21号)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见其他说明 |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 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19]22号)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见其他说明 |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 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20〕10号)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预收款项 |
-168,509,201.41 |
-143,000,113.43 |
合同负债 |
158,694,922.74 |
135,147,081.28 |
其他流动负债 |
9,814,278.67 |
7,853,032.15 |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预收款项 |
-183,969,898.40 |
-162,859,933.25 |
合同负债 |
169,196,251.92 |
150,214,541.01 |
其他流动负债 |
14,773,646.48 |
12,645,392.24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营业成本 |
163,399,316.62 |
163,335,159.18 |
销售费用 |
-163,399,316.62 |
-163,335,159.18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242,565,601.25 |
1,242,565,601.25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9,780,122.20 |
409,780,122.2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45,089,446.86 |
45,089,446.8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3,120.00 |
153,120.00 |
|
预付款项 |
115,404,149.20 |
115,404,149.20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30,347,933.47 |
30,347,933.4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166,095,818.46 |
166,095,818.46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8,268,051.21 |
88,268,051.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97,704,242.65 |
2,097,704,242.65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9,684.52 |
499,684.5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800,000.00 |
28,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7,783,987.02 |
27,783,987.02 |
|
固定资产 |
1,197,559,414.42 |
1,197,559,414.42 |
|
在建工程 |
208,626,688.76 |
208,626,688.7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206,029,041.98 |
206,029,041.98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370,454.04 |
17,370,454.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444,002.38 |
79,444,002.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801,023.17 |
51,801,023.1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17,914,296.29 |
1,817,914,296.29 |
|
资产总计 |
3,915,618,538.94 |
3,915,618,538.94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365,671,942.12 |
365,671,942.12 |
|
应付账款 |
409,226,404.71 |
409,226,404.71 |
|
预收款项 |
168,509,201.41 |
|
-168,509,201.41 |
合同负债 |
不适用 |
158,694,922.74 |
158,694,922.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046,028.02 |
102,046,028.02 |
|
应交税费 |
112,489,770.37 |
112,489,770.37 |
|
其他应付款 |
148,024,096.95 |
148,024,096.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不适用 |
9,814,278.67 |
9,814,278.67 |
流动负债合计 |
1,305,967,443.58 |
1,305,967,443.58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59,116,102.66 |
59,116,102.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414,653.57 |
16,414,653.5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530,756.23 |
75,530,756.23 |
|
负债合计 |
1,381,498,199.81 |
1,381,498,199.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9,350,000.00 |
419,3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684,972,125.00 |
684,972,125.00 |
|
减:库存股 |
146,984,000.00 |
146,984,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131,489,791.83 |
131,489,791.8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1,445,292,422.30 |
1,445,292,422.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
2,534,120,339.13 |
2,534,120,339.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2,534,120,339.13 |
2,534,120,339.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
3,915,618,538.94 |
3,915,618,538.94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464,167,025.15 |
464,167,025.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9,780,122.20 |
389,780,122.2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79,215,219.66 |
79,215,219.6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3,120.00 |
153,120.00 |
|
预付款项 |
98,798,887.30 |
98,798,887.30 |
|
其他应收款 |
1,004,864,275.56 |
1,004,864,275.5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61,568,024.12 |
61,568,024.12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28,521.25 |
11,728,521.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10,275,195.24 |
2,110,275,195.24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8,598,286.49 |
348,598,286.4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800,000.00 |
28,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8,326,269.26 |
138,326,269.26 |
|
固定资产 |
137,382,406.54 |
137,382,406.54 |
|
在建工程 |
6,657,842.82 |
6,657,842.8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73,369,022.45 |
73,369,022.45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18,100.23 |
8,118,100.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269,874.52 |
81,269,874.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61,460.00 |
661,46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3,183,262.31 |
823,183,262.31 |
|
资产总计 |
2,933,458,457.55 |
2,933,458,457.55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365,671,942.12 |
365,671,942.12 |
|
应付账款 |
214,407,401.43 |
214,407,401.43 |
|
预收款项 |
143,000,113.43 |
不适用 |
-143,000,113.43 |
合同负债 |
不适用 |
135,147,081.28 |
135,147,081.28 |
应付职工薪酬 |
62,326,689.28 |
62,326,689.28 |
|
应交税费 |
44,206,222.25 |
44,206,222.25 |
|
其他应付款 |
173,747,107.80 |
173,747,107.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不适用 |
7,853,032.15 |
7,853,032.15 |
流动负债合计 |
1,003,359,476.31 |
1,003,359,476.31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42,680,982.14 |
42,680,982.1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680,982.14 |
42,680,982.14 |
|
负债合计 |
1,046,040,458.45 |
1,046,040,458.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9,350,000.00 |
419,3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681,478,466.56 |
681,478,466.56 |
|
减:库存股 |
146,984,000.00 |
146,984,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131,489,791.83 |
131,489,791.83 |
|
未分配利润 |
802,083,740.71 |
802,083,740.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1,887,417,999.10 |
1,887,417,999.1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
2,933,458,457.55 |
2,933,458,457.55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5%、6%、9%、13%(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注:公司房屋出租收入(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征缴纳增值税,公司房屋出租收入(出租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照9%的征收率计征缴纳增值税,公司不动产转让收入(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征缴纳增值税,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6%计征缴纳增值税,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增值税率为1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公告,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川香飘飘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19,017.21 |
银行存款 |
1,163,031,885.44 |
1,181,308,739.68 |
其他货币资金 |
231,202,073.71 |
61,237,844.36 |
合计 |
1,394,233,959.15 |
1,242,565,601.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款项总额 |
|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9,090,159.21 |
36,573,970.57 |
信用证保证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ETC保证金 |
8,000.00 |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111,081,335.48 |
100,000,000.00 |
掉期外汇交易保证金 |
47,104,823.14 |
17,880,951.00 |
用电担保金 |
|
740,913.92 |
合计 |
330,284,317.83 |
158,195,835.49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169,090,159.21元人民币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6,365,000.56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47,104,823.14元)为本公司掉期外汇交易保证金存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3,000,000.00元人民币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6,600,000.00欧元信用证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103,081,335.48元人民币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9,900,000.00欧元信用证所质押的定期存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8,000,000.00元人民币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质押的定期存单。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8,000.00元人民币为本公司存入的ETC保证金存款。 具体详见“第十一节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858,573,175.14 |
409,780,122.20 |
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衍生金融资产 |
|
-220,329.15 |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 |
858,573,175.14 |
410,000,451.35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合计 |
858,573,175.14 |
409,780,122.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本期增加448,572,723.79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27,736,340.32 |
1年以内小计 |
27,736,340.32 |
合计 |
27,736,340.3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备 |
27,736,340.32 |
100.00 |
1,386,817.02 |
5.00 |
26,349,523.30 |
47,467,838.82 |
100.00 |
2,378,391.96 |
5.01 |
|
|
|
|
|
|
|
|
|
|
账龄分析 法组合 |
27,736,340.32 |
100.00 |
1,386,817.02 |
5.00 |
26,349,523.30 |
47,467,838.82 |
100.00 |
2,378,391.96 |
5.01 |
合计 |
27,736,340.32 |
/ |
1,386,817.02 |
/ |
26,349,523.30 |
47,467,838.82 |
/ |
2,378,391.9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7,736,340.32 |
1,386,817.02 |
5.00 |
合计 |
27,736,340.32 |
1,386,817.0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
2,378,391.96 |
-991,574.94 |
|
|
|
1,386,817.02 |
合计 |
2,378,391.96 |
-991,574.94 |
|
|
|
1,386,817.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14,370,098.39 |
51.81 |
718,504.92 |
第二名 |
2,390,115.00 |
8.62 |
119,505.75 |
第三名 |
1,858,124.02 |
6.70 |
92,906.20 |
第四名 |
1,164,564.52 |
4.20 |
58,228.23 |
第五名 |
1,006,328.73 |
3.63 |
50,316.44 |
合计 |
20,789,230.66 |
74.96 |
1,039,461.5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
153,120.00 |
|
|
|
合计 |
|
153,12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53,120.00 |
5,606,232.23 |
5,759,352.23 |
|
|
|
合计 |
153,120.00 |
5,606,232.23 |
5,759,352.23 |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458,375.23 |
|
合计 |
1,458,375.23 |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144,214,969.09 |
100.00 |
111,720,894.46 |
96.81 |
1至2年 |
1,000.00 |
|
1,919,103.61 |
1.66 |
2至3年 |
|
|
509,434.15 |
0.44 |
3年以上 |
|
|
1,254,716.98 |
1.09 |
合计 |
144,215,969.09 |
100.00 |
115,404,149.20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69,911,507.88 |
48.48 |
第二名 |
11,277,017.38 |
7.82 |
第三名 |
9,194,574.09 |
6.38 |
第四名 |
6,945,160.67 |
4.82 |
第五名 |
6,688,000.00 |
4.64 |
合计 |
104,016,260.02 |
72.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2,409,860.98 |
30,347,933.47 |
合计 |
22,409,860.98 |
30,347,933.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19,040,383.12 |
1年以内小计 |
19,040,383.12 |
1至2年 |
4,513,341.13 |
2至3年 |
370,700.00 |
3年以上 |
1,438,016.46 |
合计 |
25,362,440.71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1,936,255.81 |
30,829,069.31 |
代垫员工款项 |
527,233.51 |
876,963.74 |
房租及押金 |
565,785.60 |
285,248.09 |
备用金 |
1,191,995.52 |
275,532.49 |
其他 |
1,141,170.27 |
1,582,215.90 |
合计 |
25,362,440.71 |
33,849,029.5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 额 |
3,008,896.06 |
|
492,200.00 |
3,501,096.06 |
2020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565,750.28 |
|
509,433.95 |
-56,316.33 |
本期转回 |
|
|
|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492,200.00 |
492,200.00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2,443,145.78 |
|
509,433.95 |
2,952,579.7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
3,501,096.06 |
-56,316.33 |
|
492,200.00 |
|
2,952,579.73 |
合计 |
3,501,096.06 |
-56,316.33 |
|
492,200.00 |
|
2,952,579.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92,2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原材料 |
88,587,560.69 |
158,570.03 |
88,428,990.66 |
104,778,973.77 |
255,945.62 |
在产品 |
23,424,640.10 |
217,808.30 |
23,206,831.80 |
17,329,022.08 |
327,204.27 |
库存商品 |
23,081,931.88 |
|
23,081,931.88 |
26,667,085.47 |
|
周转材料 |
|
|
|
|
|
消耗性生 物资产 |
|
|
|
|
|
合同履约 成本 |
|
|
|
|
|
在途物资 |
2,960,977.43 |
2,854,997.62 |
105,979.81 |
7,028,506.96 |
7,028,506.96 |
委托加工 物资 |
|
|
|
284,620.40 |
|
发出商品 |
19,240,231.51 |
|
19,240,231.51 |
17,619,266.63 |
|
合计 |
157,295,341.61 |
3,231,375.95 |
154,063,965.66 |
173,707,475.31 |
7,611,656.8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255,945.62 |
31,382.85 |
|
128,758.44 |
|
158,570.03 |
在产品 |
327,204.27 |
|
|
109,395.97 |
|
217,808.30 |
库存商品 |
|
|
|
|
|
|
周转材料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在途物资 |
7,028,506.96 |
|
|
4,173,509.34 |
|
2,854,997.62 |
合计 |
7,611,656.85 |
31,382.85 |
|
4,411,663.75 |
|
3,231,375.9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741,802.03 |
11,058,996.25 |
未交增值税 |
77,706,735.54 |
74,322,763.45 |
可转债发行费 |
|
2,226,415.09 |
预交所得税 |
1,339,524.34 |
659,876.42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1,011.54 |
|
合计 |
83,789,073.45 |
88,268,051.21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杭州中环维 港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499,684.52 |
|
|
-212,183.02 |
|
|
|
|
|
287,501.50 |
|
小计 |
499,684.52 |
|
|
-212,183.02 |
|
|
|
|
|
287,501.50 |
|
合计 |
499,684.52 |
|
|
-212,183.02 |
|
|
|
|
|
287,501.50 |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 |
18,800,000.00 |
18,800,000.00 |
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28,800,000.00 |
28,8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湖州经济开发 区永信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 司 |
2,400,000.00 |
16,750,000.00 |
|
|
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
|
深恒和投资管 理(深圳)有 限公司 |
|
|
|
|
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37,126,316.84 |
3,641,603.27 |
|
40,767,920.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45,208.62 |
3,717,910.17 |
|
10,963,118.79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
7,245,208.62 |
3,717,910.17 |
|
10,963,118.7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09,660.59 |
|
|
3,009,660.59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3)转入固定资产 |
3,009,660.59 |
|
|
3,009,660.59 |
4.期末余额 |
41,361,864.87 |
7,359,513.44 |
|
48,721,378.3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
|
1.期初余额 |
12,450,147.98 |
533,785.11 |
|
12,983,933.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81,386.39 |
347,832.55 |
|
2,729,218.94 |
(1)计提或摊销 |
1,759,241.57 |
196,503.27 |
|
1,955,744.84 |
(2)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转入 |
622,144.82 |
151,329.28 |
|
773,474.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99,296.32 |
|
|
1,799,296.32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3)转入固定资产 |
1,799,296.32 |
|
|
1,799,296.32 |
4.期末余额 |
13,032,238.05 |
881,617.66 |
|
13,913,855.71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329,626.82 |
6,477,895.78 |
|
34,807,522.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676,168.86 |
3,107,818.16 |
|
27,783,987.0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62,161,580.60 |
1,197,559,414.42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162,161,580.60 |
1,197,559,414.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 值: |
|
|
|
|
|
1.期初 余额 |
652,412,649.78 |
867,756,296.70 |
18,416,870.93 |
41,524,650.14 |
1,580,110,467.55 |
2.本期 增加金额 |
60,679,802.40 |
31,368,260.56 |
1,060,542.85 |
13,721,845.78 |
106,830,451.59 |
(1) 购置 |
|
13,317,998.98 |
1,060,542.85 |
13,721,845.78 |
28,100,387.61 |
(2) 在建工程转 入 |
57,670,141.81 |
18,050,261.58 |
|
|
75,720,403.39 |
(3) 企业合并增 加 |
|
|
|
|
|
4)投资性房 地产转入 |
3,009,660.59 |
|
|
|
3,009,660.59 |
3.本期 减少金额 |
7,347,344.13 |
12,578,652.37 |
1,059,390.51 |
578,709.34 |
21,564,096.35 |
(1) 处置或报废 |
223,661.23 |
765,233.45 |
1,059,390.51 |
521,487.26 |
2,569,772.45 |
(2) 转入在建工 程 |
|
11,749,115.28 |
|
|
11,749,115.28 |
(3)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
7,123,682.90 |
64,303.64 |
|
57,222.08 |
7,245,208.62 |
4.期末 余额 |
705,745,108.05 |
886,545,904.89 |
18,418,023.27 |
54,667,786.58 |
1,665,376,822.79 |
二、累计折 旧 |
|
|
|
|
|
1.期初 余额 |
142,086,703.43 |
211,544,989.13 |
10,577,457.30 |
18,341,903.27 |
382,551,053.13 |
2.本期 增加金额 |
34,960,224.05 |
79,774,177.80 |
1,921,305.41 |
8,814,461.37 |
125,470,168.63 |
(1) 计提 |
33,160,927.73 |
79,774,177.80 |
1,921,305.41 |
8,814,461.37 |
123,670,872.31 |
(2) 投资性房地 产转入 |
1,799,296.32 |
|
|
|
1,799,296.32 |
3.本期 |
605,282.74 |
2,599,360.59 |
1,130,868.70 |
470,467.54 |
4,805,979.57 |
减少金额 |
|
|
|
|
|
(1) 处置或报废 |
10,003.28 |
768,798.43 |
1,130,868.70 |
453,253.24 |
2,362,923.65 |
(2) 转入在建工 程 |
|
1,820,911.10 |
|
|
1,820,911.10 |
(3)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
595,279.46 |
9,651.06 |
|
17,214.30 |
622,144.82 |
4.期末 余额 |
176,441,644.74 |
288,719,806.34 |
11,367,894.01 |
26,685,897.10 |
503,215,242.19 |
三、减值准 备 |
|
|
|
|
|
1.期初 余额 |
|
|
|
|
|
2.本期 增加金额 |
|
|
|
|
|
(1) 计提 |
|
|
|
|
|
3.本期 减少金额 |
|
|
|
|
|
(1) 处置或报废 |
|
|
|
|
|
4.期末 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 值 |
|
|
|
|
|
1.期末 账面价值 |
529,303,463.31 |
597,826,098.55 |
7,050,129.26 |
27,981,889.48 |
1,162,161,580.60 |
2.期初 账面价值 |
510,325,946.35 |
656,211,307.57 |
7,839,413.63 |
23,182,746.87 |
1,197,559,414.4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9,900,682.44 |
208,626,688.76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449,900,682.44 |
208,626,688.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待安装设 备 |
164,324,020.87 |
|
164,324,020.87 |
44,792,613.35 |
|
44,792,613.35 |
新厂房工 程项目 |
285,576,661.57 |
|
285,576,661.57 |
163,834,075.41 |
|
163,834,075.41 |
合计 |
449,900,682.44 |
|
449,900,682.44 |
208,626,688.76 |
|
208,626,688.7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四川兰 芳园厂 房工程 |
|
162,630,962.22 |
121,481,899.05 |
|
|
284,112,861.27 |
|
在建中 |
|
天津兰 芳园生 产线 |
|
26,530,610.33 |
56,393,578.77 |
|
|
82,924,189.10 |
|
安装调试中 |
|
四川兰 芳园设 备 |
|
|
48,902,668.76 |
|
|
48,902,668.76 |
|
安装调试中 |
|
合计 |
|
189,161,572.55 |
226,778,146.58 |
|
|
415,939,719.13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品牌使用权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
1.期初余额 |
152,252,301.54 |
|
|
6,021,499.39 |
65,420,908.47 |
655,179.31 |
224,349,888.71 |
2.本期增加 金额 |
114,680.19 |
|
|
1,550,238.70 |
|
|
1,664,918.89 |
(1)购置 |
114,680.19 |
|
|
1,550,238.70 |
|
|
1,664,918.89 |
(2)内部研 发 |
|
|
|
|
|
|
|
(3)企业合 并增加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3,717,910.17 |
|
|
|
|
|
3,717,910.17 |
(1)处置 |
|
|
|
|
|
|
|
2)转入投资性房 地产 |
3,717,910.17 |
|
|
|
|
|
3,717,910.17 |
4.期末余额 |
148,649,071.56 |
|
|
7,571,738.09 |
65,420,908.47 |
655,179.31 |
222,296,897.43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
1.期初余额 |
13,271,040.74 |
|
|
4,886,011.14 |
|
163,794.85 |
18,320,846.73 |
2.本期增加 金额 |
3,329,522.09 |
|
|
950,919.38 |
|
65,517.93 |
4,345,959.40 |
(1)计提 |
3,329,522.09 |
|
|
950,919.38 |
|
65,517.93 |
4,345,959.40 |
3.本期减少 金额 |
151,329.28 |
|
|
|
|
|
151,329.28 |
(1)处置 |
|
|
|
|
|
|
|
(2)转入投资性房 地产 |
151,329.28 |
|
|
|
|
|
151,329.28 |
4.期末余额 |
16,449,233.55 |
|
|
5,836,930.52 |
|
229,312.78 |
22,515,476.85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132,199,838.01 |
|
|
1,734,807.57 |
65,420,908.47 |
425,866.53 |
199,781,420.58 |
2.期初账面 价值 |
138,981,260.80 |
|
|
1,135,488.25 |
65,420,908.47 |
491,384.46 |
206,029,041.9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知识产权
项目 |
账面价值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
兰芳园品牌使用许可 |
65,420,908.47 |
无固定使用寿命 |
合计 |
65,420,908.47 |
|
说明:公司购买的兰芳园品牌使用许可原值6,542.09万元,由于其使用寿命不确定,每年不进行摊销,但在每年末采用现金流量法对品牌使用许可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期末金额。截止2020年12月31日,品牌使用许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用 |
5,356,041.14 |
3,206,934.93 |
2,040,227.69 |
|
6,522,748.38 |
周转工具 |
4,989,404.62 |
2,132,406.91 |
2,409,874.25 |
|
4,711,937.28 |
排污费及其 他 |
7,025,008.28 |
3,202,491.57 |
2,307,194.93 |
|
7,920,304.92 |
合计 |
17,370,454.04 |
8,541,833.41 |
6,757,296.87 |
|
19,154,990.58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7,570,772.79 |
1,886,961.90 |
13,491,144.87 |
3,364,904.5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658,878.82 |
6,664,719.70 |
|
|
可抵扣亏损 |
66,055,311.04 |
16,513,827.76 |
88,036,284.68 |
22,009,071.17 |
递延收益 |
61,924,341.67 |
15,440,188.31 |
57,216,102.66 |
14,250,123.59 |
预提返利及补贴 |
55,552,817.52 |
13,888,204.38 |
83,200,471.48 |
20,800,117.87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130,956,337.51 |
31,210,224.15 |
153,077,775.08 |
36,257,889.67 |
合计 |
348,718,459.35 |
85,604,126.20 |
395,021,778.77 |
96,682,106.8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
|
|
|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扣 除 |
119,078,921.37 |
28,542,570.91 |
138,608,638.29 |
33,652,758.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
7,251,516.24 |
1,812,879.06 |
|
|
合计 |
126,330,437.61 |
30,355,449.97 |
138,608,638.29 |
33,652,758.0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538,973.27 |
72,065,152.93 |
17,238,104.51 |
79,444,002.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538,973.27 |
16,816,476.70 |
17,238,104.51 |
16,414,653.5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可抵扣亏损 |
1,467,298.17 |
241,872.27 |
合计 |
1,467,298.17 |
241,872.2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7,716.67 |
17,716.67 |
|
2024年 |
223,975.60 |
224,155.60 |
|
2025年 |
1,225,605.90 |
|
|
合计 |
1,467,298.17 |
241,872.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设 备、工程 款 |
87,265,560.11 |
|
87,265,560.11 |
51,801,023.17 |
|
51,801,023.17 |
合计 |
87,265,560.11 |
|
87,265,560.11 |
51,801,023.17 |
|
51,801,023.17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
|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798,000,000.00 |
|
合计 |
798,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增加系票据性融资所致。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1,427,956.12 |
|
1,427,956.12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
1,427,956.12 |
|
1,427,956.12 |
合计 |
|
1,427,956.12 |
|
1,427,956.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5,86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800,000.00 |
365,671,942.12 |
合计 |
67,660,000.00 |
365,671,942.12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6,466,631.11 |
404,920,462.41 |
1-2年 |
7,529,184.69 |
3,171,153.32 |
2-3年 |
157,224.08 |
618,956.38 |
3年以上 |
700,542.80 |
515,832.60 |
合计 |
314,853,582.68 |
409,226,404.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69,196,251.92 |
158,694,922.74 |
合计 |
169,196,251.92 |
158,694,922.7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8,205,504.64 |
635,768,381.77 |
622,677,897.61 |
101,295,988.8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13,840,523.38 |
23,301,230.95 |
21,903,018.34 |
15,238,735.99 |
三、辞退福利 |
|
4,605,401.96 |
4,605,401.96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福利 |
|
|
|
|
合计 |
102,046,028.02 |
663,675,014.68 |
649,186,317.91 |
116,534,724.7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
77,153,386.90 |
549,087,768.84 |
537,310,847.89 |
88,930,307.85 |
二、职工福利费 |
|
43,505,925.82 |
43,505,925.82 |
|
三、社会保险费 |
9,233,356.10 |
24,358,324.54 |
23,213,668.50 |
10,378,012.1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166,878.31 |
22,024,915.41 |
20,949,802.91 |
9,241,990.81 |
工伤保险费 |
237,757.47 |
276,250.94 |
320,139.47 |
193,868.94 |
生育保险费 |
828,720.32 |
2,057,158.19 |
1,943,726.12 |
942,152.39 |
四、住房公积金 |
930,933.95 |
14,664,338.95 |
14,795,496.22 |
799,776.6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887,827.69 |
4,152,023.62 |
3,851,959.18 |
1,187,892.1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合计 |
88,205,504.64 |
635,768,381.77 |
622,677,897.61 |
101,295,988.8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389,314.85 |
22,487,930.21 |
21,157,569.81 |
14,719,675.25 |
2、失业保险费 |
451,208.53 |
813,300.74 |
745,448.53 |
519,060.7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合计 |
13,840,523.38 |
23,301,230.95 |
21,903,018.34 |
15,238,735.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9,240,875.33 |
57,754,341.45 |
企业所得税 |
66,546,198.21 |
45,949,073.69 |
个人所得税 |
15,557,306.93 |
530,836.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21,908.14 |
3,974,540.29 |
关税 |
8,637,690.13 |
|
房产税 |
2,070,685.31 |
1,033,349.29 |
教育费附加 |
3,072,038.12 |
1,703,374.4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48,025.39 |
1,135,582.94 |
印花税 |
459,169.86 |
408,183.28 |
环境保护税 |
513.35 |
488.53 |
合计 |
226,154,410.77 |
112,489,770.37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10,374,715.17 |
148,024,096.95 |
合计 |
110,374,715.17 |
148,024,096.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0,325,175.00 |
132,722,000.00 |
保证金 |
8,397,232.55 |
8,118,832.36 |
其他 |
1,652,307.62 |
7,183,264.59 |
合计 |
110,374,715.17 |
148,024,096.9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0,325,175.00 |
未到解锁期 |
合计 |
100,325,175.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待转销销项税 |
14,773,646.48 |
9,814,278.67 |
合计 |
14,773,646.48 |
9,814,278.6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9,116,102.66 |
9,437,608.00 |
4,879,369.05 |
63,674,341.61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59,116,102.66 |
9,437,608.00 |
4,879,369.05 |
63,674,341.6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建液体奶 茶和整体搬 迁建设固体 奶茶扶持补 助 |
19,831,652.60 |
|
|
1,149,661.02 |
|
18,681,991.58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10.36万 吨液体奶茶 建设项目 |
11,193,073.33 |
|
|
1,523,487.18 |
|
9,669,586.15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 新建厂区一 期建造阶段 发展金支持 |
1,636,270.62 |
|
|
129,179.24 |
|
1,507,091.38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 工业技术改 造项目贴息 资金 |
1,266,666.67 |
|
|
99,999.98 |
|
1,166,666.69 |
与资产相关 |
农产品深加 工灌装生产 线改造补助 |
1,125,000.00 |
|
|
150,000.00 |
|
9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液体奶茶项 目补助 |
971,499.96 |
|
|
133,999.99 |
|
837,499.97 |
与资产相关 |
杯装饮料自 动化生产线 技改项目补 助 |
725,000.10 |
|
|
145,000.03 |
|
580,000.07 |
与资产相关 |
椰果奶茶灌 装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 补助 |
338,490.63 |
|
|
162,475.50 |
|
176,015.13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 滨海新区重 大项目建设 专项资金 |
633,333.33 |
|
|
50,000.02 |
|
583,333.31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 滨海新区工 业技改和园 区建设资金 |
633,333.33 |
|
|
50,000.02 |
|
583,333.31 |
与资产相关 |
江门项目扶 持基金 |
11,726,495.67 |
|
|
246,010.40 |
|
11,480,485.27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度湖 州市工业发 展专项资金 (第四批) |
6,377,800.00 |
|
|
714,229.41 |
|
5,663,570.59 |
与资产相关 |
湖州市财政 局工业发展 专项资金(第 一批) |
1,627,213.83 |
|
|
198,833.47 |
|
1,428,380.36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度工 业政策奖补 资金 |
829,742.32 |
|
|
101,418.42 |
|
728,323.90 |
与资产相关 |
鼓励区内存 量工业企业 开展技术改 造的补贴 |
200,530.27 |
|
|
22,436.76 |
|
178,093.51 |
与资产相关 |
加装低氮燃 烧装置项目 奖励 |
|
57,500.00 |
|
2,637.61 |
|
54,862.39 |
与资产相关 |
成都海峡科 技园重大项 目基础设施 配套奖励 |
|
4,624,550.00 |
|
|
|
4,624,550.00 |
与资产相关 |
成都海峡科 技园重大项 目企业扶持 资金 |
|
4,755,558.00 |
|
|
|
4,755,558.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59,116,102.66 |
9,437,608.00 |
|
4,879,369.05 |
|
63,674,341.61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419,350,000.00 |
|
|
|
-1,178,900.00 |
-1,178,900.00 |
418,171,1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4名离职激励对象及14名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8,9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回购减资变更手续。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
600,604,186.79 |
18,677,781.00 |
8,075,465.00 |
611,206,502.79 |
其他资本公积 |
84,367,938.21 |
27,139,674.58 |
18,677,781.00 |
92,829,831.79 |
合计 |
684,972,125.00 |
45,817,455.58 |
26,753,246.00 |
704,036,334.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溢价减少8,075,465.00元,系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离职激励对象及14名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8,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1,178,900.00元,减少资本溢价8,075,465.00元。
2、资本溢价增加18,677,781.00元,系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期解锁2,555,100股限制性股票,自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溢价所致。
3、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7,139,674.58元,系本期确认股权激励费用27,666,522.50元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所得税税前可扣除股份支付金额与账面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差额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146,984,000.00 |
|
32,279,900.00 |
114,704,100.00 |
合计 |
146,984,000.00 |
|
32,279,900.00 |
114,704,1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解锁2,555,100股限制性股票,账面价值7.60元/股,减少库存股19,418,760.00元。
2、本期公司回购并注销了限制性股票1,178,900股,回购价格7.85元/股,已支付可撤销的现金股利0.25元/股,减少库存股8,959,640.00元。
3、根据公司2020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418,171,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发放现金红利3,901,500.00元,减少库存股3,901,500.0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1,489,791.83 |
48,229,762.86 |
|
179,719,554.69 |
合计 |
131,489,791.83 |
48,229,762.86 |
|
179,719,554.6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的章程,按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45,292,422.30 |
1,235,601,548.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 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45,292,422.30 |
1,235,601,548.8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8,229,762.86 |
32,880,456.9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4,248,050.00 |
104,837,5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51,170,942.60 |
1,445,292,422.30 |
项目变动及利润分配情况
注1: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注2:根据公司2020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418,171,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104,542,775.00元(含税),本期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扣减已支付的分红294,725.00元(含税)。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3,725,411,021.60 |
2,359,205,899.18 |
3,941,732,388.03 |
2,300,714,880.24 |
其他业务 |
35,438,699.92 |
40,100,807.90 |
36,263,248.89 |
38,263,890.31 |
合计 |
3,760,849,721.52 |
2,399,306,707.08 |
3,977,995,636.92 |
2,338,978,770.5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3,725,411,021.6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725,411,021.60 |
合计 |
3,725,411,021.6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577,364.88 |
15,757,089.82 |
教育费附加 |
4,961,727.78 |
6,753,038.47 |
房产税 |
6,386,712.57 |
5,242,741.55 |
土地使用税 |
536,258.37 |
630,613.62 |
车船使用税 |
25,830.00 |
23,770.00 |
印花税 |
2,263,461.19 |
2,431,756.3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07,818.49 |
4,502,025.70 |
其他 |
240,041.91 |
256,176.47 |
合计 |
29,299,215.19 |
35,597,211.95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2,469,365.86 |
233,521,571.82 |
市场推广费 |
178,212,902.64 |
141,543,320.09 |
广告费 |
169,536,193.16 |
357,623,053.04 |
差旅费 |
22,430,324.57 |
25,694,779.43 |
中介机构费 |
16,728,436.85 |
15,325,895.53 |
租赁费 |
5,665,555.32 |
6,156,899.04 |
会务费 |
2,010,170.19 |
5,485,398.44 |
运费 |
|
164,454,188.75 |
其他 |
16,671,166.87 |
17,060,009.86 |
合计 |
713,724,115.46 |
966,865,116.00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629,801.60 |
89,083,621.07 |
股权激励费用 |
27,666,522.50 |
52,439,016.00 |
咨询服务费 |
23,704,420.02 |
13,133,339.30 |
折旧和摊销 |
22,677,137.26 |
15,261,800.01 |
办公费 |
7,545,181.87 |
11,085,853.45 |
检测检验费 |
5,348,910.82 |
5,642,077.87 |
运费 |
3,303,834.95 |
4,742,565.77 |
水电费 |
3,127,954.19 |
3,393,772.31 |
差旅费 |
1,208,782.37 |
3,393,108.49 |
修理费 |
1,945,652.73 |
1,579,948.71 |
业务招待费 |
1,046,545.67 |
1,373,312.56 |
其他 |
15,304,049.61 |
12,770,872.52 |
合计 |
217,508,793.59 |
213,899,288.0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302,473.46 |
7,426,768.68 |
委外研发费用 |
6,407,170.47 |
13,331,143.36 |
材料费 |
4,503,933.15 |
6,542,732.29 |
折旧与摊销 |
1,148,892.86 |
2,285,052.52 |
其他 |
3,060,394.03 |
1,439,740.00 |
合计 |
23,422,863.97 |
31,025,436.85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6,400,086.20 |
15,135,091.02 |
减:利息收入 |
-27,054,872.61 |
-16,542,559.56 |
汇兑损益 |
973,357.33 |
-1,448,141.60 |
其他 |
1,080,942.23 |
324,278.88 |
合计 |
1,399,513.15 |
-2,531,331.2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6,486,552.97 |
33,976,347.12 |
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转入 |
4,879,369.05 |
3,950,548.8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78,354.39 |
72,044.54 |
合计 |
61,744,276.41 |
37,998,940.54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年产10.36万吨液体奶茶建设项目 |
1,523,487.18 |
1,523,487.17 |
与资产相关 |
新建液体奶茶和整体搬迁建设固体奶茶 扶持补助 |
1,149,661.02 |
1,149,661.02 |
与资产相关 |
椰果奶茶灌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162,475.50 |
176,603.79 |
与资产相关 |
农产品深加工灌装生产线改造补助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杯装饮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补助 |
145,000.03 |
145,000.02 |
与资产相关 |
液体奶茶项目补助 |
133,999.99 |
13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新建厂区一期建造阶段发展 金支持 |
129,179.24 |
129,179.25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 |
99,999.98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市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补助 |
|
79,999.72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滨海新区重大项目建设专项 资金 |
50,000.02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天津香飘飘滨海新区工业技改和园区建 设资金 |
50,000.02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湖州市财政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 批) |
198,833.47 |
115,986.17 |
与资产相关 |
江门项目扶持基金 |
246,010.40 |
102,504.33 |
与资产相关 |
2018年度工业政策奖补资金 |
101,418.42 |
42,257.68 |
与资产相关 |
鼓励区内存量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 补贴 |
22,436.76 |
1,869.73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度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 四批) |
714,229.41 |
|
与资产相关 |
加装低氮燃烧装置项目奖励 |
2,637.61 |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扶持基金 |
35,020,000.00 |
13,0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一企一策财政补助资金 |
14,000,000.00 |
13,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社会保险费返还 |
2,797,108.31 |
5,449,856.75 |
与收益相关 |
第五批国家绿色工厂企业政府补助资金 |
1,3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兰芳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补助 |
5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度湖州市财政局研发支出补助 |
5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温江区鼓励协作配套企业扶持资金 |
451,2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成都就业局-温江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 资金 |
436,400.00 |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86,977.12 |
157,898.65 |
与收益相关 |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
200,000.00 |
361,600.00 |
与收益相关 |
开放型经济政策扶持 |
185,100.00 |
92,100.00 |
与收益相关 |
承担生产防疫物资企业15%电费补贴、采 购防疫物资补贴 |
130,537.03 |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2020年度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117,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疫情防控-中小企业临时电费补贴 |
111,704.51 |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境外展会补助 |
111,4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天津港保税区外租宿舍疫情减免补贴 |
100,5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兰芳园瞪羚企业政府补助 |
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江门社保局适岗培训补贴 |
35,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中小企业培训补贴 |
29,815.00 |
|
与收益相关 |
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用工 补助 |
16,000.00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金融十条保费补助 |
3,1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湖州人力资源与社保就业局招聘补贴 (黑龙江) |
3,000.00 |
2,485.00 |
与收益相关 |
湖州人力资源与社保就业局招聘补贴 (江西) |
1,111.00 |
|
与收益相关 |
温江区就业管理局失业动态监测补贴 |
600.00 |
1,800.00 |
与收益相关 |
新天地平台政策资金补助 |
|
971,290.00 |
与收益相关 |
海峡科技园企业扶持资金 |
|
340,2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湖州开发区商务奖励专项资金 |
|
2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 贴 |
|
19,734.22 |
与收益相关 |
湖州人力资源与社保就业局招聘补贴 (长春、哈尔滨、四川、武汉、合肥) |
|
10,347.50 |
与收益相关 |
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专项补助 |
|
3,035.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61,365,922.02 |
37,926,896.00 |
|
2020年度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61,365,922.02元;
其中:1、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6,486,552.97 元,具体如下:
(1)2020年度,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扶持资金申请,宁波同创亨达贸易有限公司收到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度宁波梅山保税区财政局企业扶持基金共计35,020,000.00元。
(2)2020年度,根据湖州经济开发区“一企一策”奖励政策,公司收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企一策”财政补助资金14,000,000.00元。
(3)2020年度,根据浙人社发【2020】1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政发【2020】3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以及2020年湖州市区社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公司收到湖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保返还资金1,128,790.72元;根据湖人社发【2020】27号,公司收到湖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保返还资金652,687.48元;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返还274,279.68元、93,045.46元;根据成人社发【2020】5号《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返还资金260,983.89元;根据2020年湖州市区社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公示,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返还资金168,232.08元;杭州香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收到社保返还资金219,089.00元。
(4)2020年度,根据《关于报送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及前两批名单复核情况的函》,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绿色工厂补助资金1,300,000.00元。
(5)2020年度,根据《关于公布浙江省2020年(第27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补助500,000.00元。
(6)2020年度,根据《关于对2019年度湖州市区研发支出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专项资金研发补助500,000.00元。
(7)2020年度,根据温民经办【2019】2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扶持资金451,200.00元。
(8)2020年度,根据《关于申报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专项补助资金436,400.00元。
(9)2020年度,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的意见》及《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关于支持企业员工返岗就业 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八条政策》公司收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复工复产稳岗补贴271,900.00元;根据津政办发【2020】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稳岗补贴70,420.94元、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稳岗补贴14,771.24元;根据粤人社规【2019】6号《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稳岗补贴27,486.16元,兰芳园食品制造四川有限公司收到稳岗补贴2,398.78元。
(10)2020年度,根据湖财企【2020】27号《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第一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0,000.00元。
(11)2020年度,根据湖南太湖财【2020】21号《湖州南太湖新区经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湖州南太湖新区开发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185,100.00元。
(12)2020年度,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16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成都市发改委采购防疫物资及承担生产防疫物资企业15%电费补贴130,537.03元。
(13)2020年度,根据杭人社发【2020】94号《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杭州香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收到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17,000.00元。
(14)2020年度,根据成发改要素价【2020】59号《关于做好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成都市发改委临时电费补贴111,704.51元。
(15)2020年度,根据湖商务联发【2019】1号《湖州市商务局 湖州市财政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州市委员会关于关于公布2019年度展会目录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展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公司收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展会补助111,400.00元。
(16)2020年度,根据《天津港保税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天津港保税区外租宿舍疫情减免补贴100,500.00元。
(17)2020年度,根据湖双高办【2020】1号《湖州市工业“双高”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授予浙江鸿昌铝业等148家企业“2019年湖州市‘瞪羚’企业”称号的通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工业“双高”企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瞪羚”企业称号补助50,000.00元。
(18)2020年度,根据粤人社规【2019】43号《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适岗培训补贴35,000.00元。
(19)2020年度,根据成人社发【2020】6号《关于印发全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培训补贴29,815.00元。
(20)2020年度,根据《湖州市实训生活补贴、一次性用工补贴、应聘补贴和招聘补贴实施办法》,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用工补助16,000.00元。
(21)2020年度,根据《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十条举措》,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库款户)保费补助1,550.00元;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库款户)保费补助1,550.00元。
(22)2020年度,根据湖政办发【2017】10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以及《2019年湖州市企业赴白山招聘补贴公示》及其名单,公司收到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补贴3,000.00元。
(23)2020年度,根据湖委人领办【2020】3号《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公司收到到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补贴1,111.00元。
(24)2020年度,根据成人社发〔2015〕31号《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收到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动态监测补贴600.00元。
2、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879,369.05 元,具体如下:
(1)根据湖2025发【2017】1号《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公司实际收到补助资金14,240,000.00元用于年产10.36万吨液体奶产建设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523,487.18元。
(2)根据湖开财(区)【2017】 66号文件《关于要求拨付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奖励资金的申请》,公司实际收到补助资金22,800,000.00元,用于新建液体奶茶和整体搬迁建设固定奶茶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149,661.02元。
(3)根据成财企[2012]199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的通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收到补助资金1,560,000.00元,用于车间生产线的改造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62,475.50元。
(4)根据湖集(开)委【2017】10号《关于2016年度工业、服务业经济发展奖励决定》以及湖财企【2016】378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工业强市建设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公司实际收到补助资金1,500,000.00元用于农产品深加工灌装生产线改造。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50,000.00元。
(5)根据湖财企【2014】345号《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度湖州市工业强市建设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实际收到补助资金1,450,000.00元,用于杯装饮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45,000.03元。
(6)根据湖财企【2016】216号《关于下达2016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发展类)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实际收到补助资金1,340,000.00元,用于液体奶茶建设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33,999.99元。
(7)根据天津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收到发展金2,865,500.00元,专款用于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阶段地基与基础处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29,179.24元。
(8)根据津经信投资[2012]13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收到专项资金2,000,000.00元,专款用于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99,999.98元。
(9)根据津经信投资[2012]6号《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重大工业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收到专项资金拨款1,000,000.00元,专款用于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50,000.02元。
(10)根据津滨经信发[2012]56号《关于下达滨海新区2012年度第二批工业技术改造和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收到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专款用于天津香飘飘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50,000.02元。
(11)根据湖财企【2019】78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一批)的通知》,公司实际收到补助资金1,743,200.00元,用于年产2200万箱杯装固体奶茶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技术改造和年产10.36万吨液体奶茶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技术改造。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98,833.47元。
(12)根据《香飘飘食品项目投资协议》以及《江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江府办【2017】25号),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扶持资金11,829,000.00元,用于补偿土地出让款。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246,010.40元。
(13)根据湖集开【2019】15号《关于2018年度工业、服务业、科技、人才、商务和质量品牌建设发展奖励的决定》,公司实际收到奖励资金872,000.00元,用于年产2,200万箱杯装固体奶茶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技术改造和年产10.36万吨液体奶茶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技术改造。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01,418.42元。
(14)根据(温民经办【2019】2 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成都市温江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资金政策申报指南(2019版),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202,400.00元,用于区内存量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22,436.76元。
(15)根据湖财企【2019】261号《2019年度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6,377,800.00元,用于新增年产3.8万吨液体奶茶数字化生产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714,229.41元。
(16)根据温府办发【2019】7号《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或电能替代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57,500.00元,用于加装低氮燃烧装置项目。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2,637.61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2,183.02 |
-100,315.4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股利收入 |
2,400,000.00 |
2,00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17,178,039.95 |
14,433,839.80 |
合计 |
19,365,856.93 |
16,333,524.32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51,516.23 |
-220,329.15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
-1,427,956.12 |
-220,329.1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7,251,516.23 |
-220,329.15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91,574.94 |
-119,799.7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6,316.33 |
853,415.6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047,891.27 |
733,615.90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减值损失 |
-206,771.56 |
7,426,911.3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206,771.56 |
7,426,911.3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6,283.78 |
|
合计 |
46,283.78 |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401.71 |
4,879.01 |
6,401.7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401.71 |
4,879.01 |
6,401.7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
接受捐赠 |
|
|
|
政府补助 |
524,772.00 |
320,000.00 |
524,772.00 |
赔偿收入 |
717,452.14 |
1,016,975.00 |
717,452.14 |
罚款和违约金收入 |
19,001.26 |
45,578.35 |
19,001.26 |
其他 |
740,403.54 |
637,090.74 |
740,403.54 |
合计 |
2,008,030.65 |
2,024,523.10 |
2,008,030.6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8年度质量标准品牌奖 补资金 |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度东新街道重点骨 干企业奖励资金 |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微创投项目补助 |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浙江省新零售示范 企业奖金 |
2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南太湖管理委员会2018年 度小升规市级补助款 |
69,772.00 |
|
与收益相关 |
小微企业“两直”资金补助 |
1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南太湖管委会新招员工一 次性生活补贴 |
17,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街道颁发优秀企业奖励款 |
28,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江门蓬江财政国库2019年 新上规奖励资金 |
3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江门蓬江区财政国库小升 规省级促进补贴款 |
17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24,772.00 |
320,000.00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24,772.00元,具体如下:
(1)2020年度,根据浙商务发【2020】40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收到湖州市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的奖励款200,000.00元。
(2)2020年度,根据湖经信便函【2018】3号,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补助款69,772.00元。
(3)2020年度,根据《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补助的通告》,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吴兴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专项小组补助10,000.00元。
(4)2020年度,根据湖人社发【2020】10号文件《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生活补助17,000.00元。
(5)2020年度,根据《东新街道2019年度经济工作表彰大会》,杭州香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收到东新街道人民政府优秀企业奖励28,000.00元。
(6)2020年度,根据江工信小【2019】76号《关于做好2019年新上规工业企业逐月直接兑现奖励资金工作的通知》,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奖金30,000.00元。
(7)2020年度,根据江工信中小【2020】67号《关于组织开展江门市促进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工业企业专题)申报审核工作的预通知》以及《关于加快开展省级工业小升规专项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兰芳园(广东)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补贴款170,000.00元。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2,204.08 |
177,754.50 |
62,204.0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2,204.08 |
177,754.50 |
62,204.0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
对外捐赠 |
11,850,866.13 |
298,400.00 |
11,850,866.13 |
违约金、赔偿款 |
449,988.92 |
55,000.00 |
449,988.92 |
其他 |
93,480.01 |
37,459.40 |
93,480.01 |
合计 |
12,456,539.14 |
568,613.90 |
12,456,539.14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6,123,604.32 |
108,351,064.7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22,663.29 |
-14,191,232.74 |
合计 |
97,046,267.61 |
94,159,831.9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55,402,600.7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3,850,650.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310,171.0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8,107.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00,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03,678.3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
-45.0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6,401.48 |
研发加计扣除 |
-3,626,742.15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243,873.63 |
资产折旧、摊销调整的影响 |
-1,635,522.71 |
所得税费用 |
97,046,267.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66,676,532.97 |
55,320,747.12 |
保证金 |
29,884,241.40 |
5,530,221.25 |
存款利息收入 |
27,054,872.61 |
16,525,006.09 |
经营租赁收入 |
2,855,703.08 |
2,381,661.06 |
其他 |
3,455,277.51 |
6,484,375.29 |
合计 |
129,926,627.57 |
86,242,010.8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177,815,699.98 |
131,956,297.72 |
广告费 |
367,000,412.87 |
347,112,133.05 |
咨询费 |
40,432,856.87 |
21,865,887.71 |
差旅费 |
23,639,106.94 |
28,910,196.66 |
保证金 |
20,162,834.17 |
23,295,528.59 |
房租费 |
10,347,452.66 |
10,993,814.93 |
技术研发费 |
12,354,557.48 |
21,666,185.43 |
捐赠支出 |
11,850,866.13 |
|
办公费 |
6,953,152.83 |
17,253,505.97 |
运费 |
3,303,834.95 |
163,461,871.60 |
其他 |
38,581,725.06 |
53,439,713.15 |
合计 |
712,442,499.94 |
819,955,134.81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开具购买设备信用证质押定期存款 及保证金 |
|
103,000,000.00 |
合计 |
|
103,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924,389,840.79 |
|
合计 |
924,389,840.79 |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303,000,000.00 |
|
股权激励回购 |
9,537,690.00 |
14,262,000.00 |
中介服务费 |
|
2,360,000.00 |
合计 |
312,537,690.00 |
16,622,000.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
|
|
净利润 |
358,356,333.16 |
347,408,830.4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6,771.56 |
7,426,911.37 |
信用减值损失 |
-1,047,891.27 |
733,615.9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5,626,617.15 |
106,707,780.6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4,345,959.40 |
3,980,529.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757,296.87 |
3,336,301.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283.7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55,802.37 |
172,875.4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7,251,516.23 |
220,329.1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7,601,043.53 |
13,669,395.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65,856.93 |
-16,333,524.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7,378,849.45 |
-48,051,996.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401,823.13 |
14,699,991.6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238,624.36 |
-20,735,444.8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09,894,339.64 |
-97,998,619.3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309,715,035.15 |
316,040,717.08 |
其他 |
20,384,181.95 |
88,673,639.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407,516.09 |
719,951,333.2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63,949,641.32 |
1,084,369,765.7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84,369,765.76 |
1,138,592,799.4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420,124.44 |
-54,223,033.65 |
说明:其他系本期股份支付确认费用的金额27,666,522.50元及本期股份支付税法可扣除金额与账面确认费用金额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7,282,340.55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63,949,641.32 |
1,084,369,765.76 |
其中:库存现金 |
|
19,017.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51,950,549.96 |
1,081,308,739.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金 |
11,999,091.36 |
3,042,008.8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3,949,641.32 |
1,084,369,765.7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0,284,317.8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质押的定期存单,掉期外汇交易保证金,ETC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73,981,842.39 |
银行授信抵押 |
无形资产 |
70,978,610.67 |
银行授信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2,966,534.50 |
银行授信抵押 |
合计 |
588,211,305.39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0,492,037.83 |
其中:美元 |
519,121.27 |
6.5249 |
3,387,214.37 |
欧元 |
0.04 |
8.0250 |
0.32 |
瑞士法郎 |
6,365,000.56 |
7.4006 |
47,104,823.14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年产10.36万吨液体奶茶建设项目 |
14,240,000.00 |
递延收益 |
1,523,487.18 |
新建液体奶茶和整体搬迁建设固体奶茶 扶持补助 |
22,800,000.00 |
递延收益 |
1,149,661.02 |
椰果奶茶灌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1,560,000.00 |
递延收益 |
162,475.50 |
农产品深加工灌装生产线改造补助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 |
150,000.00 |
杯装饮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补助 |
1,450,000.00 |
递延收益 |
145,000.03 |
液体奶茶项目补助 |
1,340,000.00 |
递延收益 |
133,999.99 |
天津香飘飘新建厂区一期建造阶段发展 金支持 |
2,865,500.00 |
递延收益 |
129,179.24 |
天津香飘飘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99,999.98 |
市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补助 |
8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天津香飘飘滨海新区重大项目建设专项 资金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50,000.02 |
天津香飘飘滨海新区工业技改和园区建 设资金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50,000.02 |
湖州市财政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 批) |
1,743,200.00 |
递延收益 |
198,833.47 |
江门项目扶持基金 |
11,829,000.00 |
递延收益 |
246,010.40 |
2018年度工业政策奖补资金 |
872,000.00 |
递延收益 |
101,418.42 |
鼓励区内存量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 补贴 |
202,400.00 |
递延收益 |
22,436.76 |
2019年度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 批) |
6,377,800.00 |
递延收益 |
714,229.41 |
加装低氮燃烧装置项目奖励 |
57,500.00 |
递延收益 |
2,637.61 |
成都海峡科技园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 奖励 |
4,624,550.00 |
递延收益 |
|
成都海峡科技园重大项目企业扶持资金 |
4,755,558.00 |
递延收益 |
|
企业扶持基金 |
35,02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20,000.00 |
一企一策财政补助资金 |
1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4,000,000.00 |
社会保险费返还 |
2,797,108.31 |
其他收益 |
2,797,108.31 |
第五批国家绿色工厂企业政府补助资金 |
1,300,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00 |
兰芳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19年度湖州市财政局研发支出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温江区鼓励协作配套企业扶持资金 |
451,200.00 |
其他收益 |
451,200.00 |
成都就业局-温江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资 金 |
436,400.00 |
其他收益 |
436,400.00 |
稳岗补贴 |
386,977.12 |
其他收益 |
386,977.12 |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开放型经济政策扶持 |
185,100.00 |
其他收益 |
185,100.00 |
承担生产防疫物资企业15%电费补贴、采 购防疫物资补贴 |
130,537.03 |
其他收益 |
130,537.03 |
收到2020年度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117,000.00 |
其他收益 |
117,000.00 |
疫情防控-中小企业临时电费补贴 |
111,704.51 |
其他收益 |
111,704.51 |
2019年境外展会补助 |
111,400.00 |
其他收益 |
111,400.00 |
天津港保税区外租宿舍疫情减免补贴 |
100,500.00 |
其他收益 |
100,500.00 |
兰芳园瞪羚企业政府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江门社保局适岗培训补贴 |
35,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 |
中小企业培训补贴 |
29,815.00 |
其他收益 |
29,815.00 |
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用工 补助 |
16,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 |
金融十条保费补助 |
3,100.00 |
其他收益 |
3,100.00 |
湖州人力资源与社保就业局招聘补贴(黑 龙江)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湖州人力资源与社保就业局招聘补贴(江 西) |
1,111.00 |
其他收益 |
1,111.00 |
温江区就业管理局失业动态监测补贴 |
6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 |
2020年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奖金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江门蓬江区财政国库小升规省级促进补 贴款 |
17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70,000.00 |
南太湖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小升规市级 补助款 |
69,772.00 |
营业外收入 |
69,772.00 |
小微企业“两直”资金补助 |
1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 |
南太湖管委会新招员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
17,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7,000.00 |
街道颁发优秀企业奖励款 |
28,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8,000.00 |
江门蓬江财政国库2019年新上规奖励资 金 |
3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 |
绿色贷款贴息补助 |
227,600.00 |
财务费用 |
227,6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北京众合通益于2020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北京众合通益已于2020年8月取得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6MA01U0P431的营业执照,从2020年8月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杭州八千喵于2020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杭州八千喵已于2020年11月取得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5MA2J2R5H3T的营业执照,从2020年11月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直接 |
间接 |
四川香飘飘 |
成都市 |
成都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
设立 |
天津香飘飘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生产销售 |
35.00 |
65.00 |
设立 |
杭州香飘飘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批发零售 |
100.00 |
|
设立 |
兰芳园 |
湖州市 |
湖州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
设立 |
宁波同创亨达 |
宁波市 |
宁波市 |
批发零售 |
100.00 |
|
设立 |
天津兰芳园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
设立 |
兰芳园(广东) |
江门市 |
江门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
设立 |
天津香飘飘销 售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批发零售 |
100.00 |
|
设立 |
香飘飘展览 |
湖州市 |
湖州市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100.00 |
|
设立 |
四川兰芳园 |
成都市 |
成都市 |
生产销售 |
100.00 |
|
设立 |
北京众合通益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批发零售 |
100.00 |
|
设立 |
杭州八千喵 |
杭州市 |
杭州市 |
科技推广应用服务 |
100.00 |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联营企业: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87,501.50 |
499,684.5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212,183.02 |
-100,315.48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2,183.02 |
-100,315.48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财务部等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主管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798,000,000.00 |
|
|
798,000,000.00 |
应付票据 |
67,660,000.00 |
|
|
67,660,000.00 |
应付账款 |
314,853,582.68 |
|
|
314,853,582.68 |
其他应付款 |
67,730,015.17 |
42,644,700.00 |
|
110,374,715.17 |
合计 |
1,248,243,597.85 |
42,644,700.00 |
|
1,290,888,297.85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应付票据 |
365,671,942.12 |
|
|
365,671,942.12 |
应付账款 |
409,226,404.71 |
|
|
409,226,404.71 |
其他应付款 |
68,953,696.95 |
79,070,400.00 |
|
148,024,096.95 |
合计 |
843,852,043.78 |
79,070,400.00 |
|
922,922,443.78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以浮动利率计算的银行借款,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和瑞士法郎计价的金融资产,外币金融资产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387,214.37 |
47,104,823.46 |
50,492,037.83 |
6,587,636.26 |
17,880,951.31 |
24,468,587.57 |
应收账款 |
|
|
|
2,313.45 |
|
2,313.45 |
合计 |
3,387,214.37 |
47,104,823.46 |
50,492,037.83 |
6,589,949.71 |
17,880,951.31 |
24,470,901.02 |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瑞士法郎升值或贬值3%,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136,070.85元。管理层认为3%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和瑞士法郎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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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8,573,175.14 |
|
|
858,573,175.14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858,573,175.14 |
|
|
858,573,175.14 |
(1)债务工具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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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权益工具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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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衍生金融资产 |
858,573,175.14 |
|
|
858,573,175.14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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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工具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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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工具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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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债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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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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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0 |
18,800,000.00 |
28,800,000.00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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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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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的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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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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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物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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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耗性生物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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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性生物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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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
858,573,175.14 |
10,000,000.00 |
18,800,000.00 |
887,373,175.14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27,956.12 |
|
|
1,427,956.12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
1,427,9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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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956.12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 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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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负债 |
1,427,9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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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956.12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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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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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
1,427,9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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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956.12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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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待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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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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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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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指标为参考,综合考虑流动性折价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报告 “第十一节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坐标旅行社有限公司 |
股东蒋晓莹控制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坐标旅行社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1,671.00 |
171,445.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蒋建琪 |
210,000,000.00 |
2020/3/24 |
2022/3/23 |
否 |
蒋建琪 |
300,000,000.00 |
2020/2/18 |
2021/2/17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蒋建琪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额度为210,000,000.00元,公司获得授信额度210,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170,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蒋建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额度为300,000,000.00元,公司获得授信额度300,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2020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17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开立100,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073,863.75 |
4,515,936.8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555,1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178,9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 合同剩余期限 |
22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 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公司市价为基础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在职人员对应的权益工具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90,708,693.5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7,666,522.50 |
其他说明
(1)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为: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
解锁时间 |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2)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1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达成目标1 达成目标后的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达成目标2 达成目标后的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以 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8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9 |
以 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9 年 |
|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 |
以 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达成目标1后,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为其在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总量的50%;达成目标2后,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为其在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总量的50%;同时达成目标1及目标2后,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为其在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总量的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调整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0 年、2021 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内容:
解除限售期 |
达成目标1 达成目标后的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达成目标2 达成目标后的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以 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8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9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以 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
以 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以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 |
以 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5% |
调整后内容:
解除限售期 |
达成目标1 达成目标后的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达成目标2 达成目标后的解除限售比例为5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1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 |
以2017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原值为59,770,497.62元、净值为58,768,650.19元的无形资产,原值为105,672,134.00元、净值为101,812,928.42元的房屋建筑物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金额为137,060,000.00元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3年12月18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10,610,159.21元人民币其他货币资金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106,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分别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2)公司以原值为9,396,787.35元、净值为6,658,390.26元的无形资产,原值为94,521,159.60元、净值为38,085,253.97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为218,949.00元、净值为116,312.07元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的金额为186,779,845.00元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期限为2020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定期存单8,000,000.00元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的50,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分别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3)公司以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原值为6,996,784.23元、净值为5,551,570.22元的无形资产,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原值为63,127,672.86元、净值为34,083,660.00元的房屋建筑物,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原值为22,752,389.06元、净值为12,850,222.43元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金额为116,810,000.00元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期限为2019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8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20,500,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货币资金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205,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分别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8,500,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货币资金及蒋建琪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170,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该《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担保额度为210,000,000.00元,公司获得授信额度210,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
(5)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8,000.00元人民币为公司存入的ETC保证金。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480,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货币资金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4,8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7)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129,000,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货币资金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129,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8)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兰芳园食品制造四川有限公司以其他货币资金3,000,000.00元和定期存款51,540,667.74元为兰芳园食品制造四川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开立的6,600,000.00欧元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信用证期限为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3月15日。
(9)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以定期存款51,540,667.74元为天津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开立的3,300,000.00欧元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信用证期限为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1月15日。
(1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其他货币资金6,365,000.56瑞士法郎为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州分行掉期外汇交易提供质押担保。
(1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获得授信额度200,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8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开立11,950,000.00元信用证,信用证期限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9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兰芳园食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开立32,190,000.00元信用证,信用证期限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9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开立55,860,000.00元商业承兑汇票。
(1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公司获得授信额度100,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2020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4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45,000,000.00元信用证,信用证期限为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4日。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因以前年度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按照谨慎原则,公司已在2020年度计提了相应的成本费用5,184.71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上述调查尚无结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4,935,18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2021年4月29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4,935,180.00元。此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27,077,607.11 |
1年以内小计 |
27,077,607.11 |
合计 |
27,077,607.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
|
|
|
|
|
|
|
|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
27,077,607.11 |
100.00 |
1,353,880.36 |
5.00 |
25,723,726.75 |
83,389,704.91 |
100.00 |
4,174,485.25 |
5.01 |
79,215,219.66 |
其中: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27,077,607.11 |
100.00 |
1,353,880.36 |
5.00 |
25,723,726.75 |
83,389,704.91 |
100.00 |
4,174,485.25 |
5.01 |
79,215,219.66 |
合计 |
27,077,607.11 |
/ |
1,353,880.36 |
/ |
25,723,726.75 |
83,389,704.91 |
/ |
4,174,485.25 |
/ |
79,215,219.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7,077,607.11 |
1,353,880.36 |
5.00 |
合计 |
27,077,607.11 |
1,353,880.3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
4,174,485.25 |
-2,820,604.89 |
|
|
|
1,353,880.36 |
合计 |
4,174,485.25 |
-2,820,604.89 |
|
|
|
1,353,880.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14,271,028.06 |
52.70 |
713,551.40 |
第二名 |
2,390,115.00 |
8.83 |
119,505.75 |
第三名 |
1,858,124.02 |
6.86 |
92,906.20 |
第四名 |
1,164,564.52 |
4.30 |
58,228.23 |
第五名 |
981,989.12 |
3.63 |
49,099.46 |
合计 |
20,665,820.72 |
76.32 |
1,033,291.0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359,696,939.87 |
1,004,864,275.56 |
合计 |
1,359,696,939.87 |
1,004,864,275.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1,428,599,773.20 |
1年以内小计 |
1,428,599,773.20 |
1至2年 |
2,767,661.48 |
2至3年 |
51,800.00 |
3年以上 |
1,277,016.46 |
合计 |
1,432,696,251.1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款 |
1,411,684,912.98 |
1,043,770,711.32 |
保证金 |
19,046,368.72 |
24,373,352.70 |
押金 |
391,568.00 |
145,288.40 |
其他 |
1,573,401.44 |
1,148,030.00 |
合计 |
1,432,696,251.14 |
1,069,437,382.4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 额 |
64,573,106.86 |
|
|
64,573,106.86 |
2020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7,916,770.46 |
|
509,433.95 |
8,426,204.41 |
本期转回 |
|
|
|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72,489,877.32 |
|
509,433.95 |
72,999,311.2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 款坏账准 备 |
64,573,106.86 |
8,426,204.41 |
|
|
|
72,999,311.27 |
合计 |
64,573,106.86 |
8,426,204.41 |
|
|
|
72,999,311.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关联方 |
368,701,727.59 |
1年以内 |
25.73 |
18,435,086.38 |
第二名 |
合并关联方 |
255,723,129.15 |
1年以内 |
17.85 |
12,786,156.46 |
第三名 |
合并关联方 |
240,400,547.91 |
1年以内 |
16.78 |
12,020,027.40 |
第四名 |
合并关联方 |
199,258,914.35 |
1年以内 |
13.91 |
9,962,945.72 |
第五名 |
合并关联方 |
171,070,975.07 |
1年以内 |
11.94 |
8,553,548.75 |
合计 |
/ |
1,235,155,294.07 |
/ |
86.21 |
61,757,764.7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 资 |
624,410,272.01 |
|
624,410,272.01 |
348,098,601.97 |
|
348,098,601.97 |
对联营、合营 企业投资 |
287,501.50 |
|
287,501.50 |
499,684.52 |
|
499,684.52 |
合计 |
624,697,773.51 |
|
624,697,773.51 |
348,598,286.49 |
|
348,598,286.4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香飘飘四川食品 有限公司 |
18,284,203.09 |
2,450,597.11 |
|
20,734,800.20 |
|
|
天津香飘飘食品 工业有限公司 |
35,546,794.90 |
90,658.12 |
|
35,637,453.02 |
|
|
杭州香飘飘食品 销售有限公司 |
32,861,559.96 |
671,092.24 |
|
33,532,652.20 |
|
|
兰芳园食品有限 公司 |
51,406,044.02 |
171,999,322.57 |
|
223,405,366.59 |
|
|
天津兰芳园食品 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兰芳园(广东) 食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宁波同创亨达贸 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香飘飘展览有限 公司 |
|
50,000,000.00 |
|
50,000,000.00 |
|
|
兰芳园食品制造 四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
天津香飘飘食品 销售有限公司 |
|
50,000,000.00 |
|
50,000,000.00 |
|
|
北京众合通益营 销服务有限公司 |
|
1,000,000.00 |
|
1,000,000.00 |
|
|
杭州八千喵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
100,000.00 |
|
100,000.00 |
|
|
合计 |
348,098,601.97 |
276,311,670.04 |
|
624,410,272.01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1.联营 企业 |
|
|
|
|
|
|
|
|
|
|
|
杭州中 环维港 餐饮管 理有限 公司 |
499,684.52 |
|
|
-212,183.02 |
|
|
|
|
|
287,501.50 |
|
小计 |
499,684.52 |
|
|
-212,183.02 |
|
|
|
|
|
287,501.50 |
|
合计 |
499,684.52 |
|
|
-212,183.02 |
|
|
|
|
|
287,501.50 |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3,644,474,836.29 |
2,754,010,099.28 |
3,906,197,363.90 |
2,959,547,358.28 |
其他业务 |
35,626,497.93 |
41,206,162.01 |
82,879,601.72 |
87,672,313.94 |
合计 |
3,680,101,334.22 |
2,795,216,261.29 |
3,989,076,965.62 |
3,047,219,672.2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9,000,000.00 |
406,149,128.5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2,183.02 |
-100,315.4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400,000.00 |
2,00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6,448,039.95 |
13,188,141.17 |
合计 |
377,635,856.93 |
421,236,954.19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518.5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2,118,294.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429,556.1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539,12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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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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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 |
-18,778,30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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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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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7,22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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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33 |
0.88 |
0.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20 |
0.74 |
0.7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蒋建琪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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