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67 公司简称:五洲新春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莲英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00,151.7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7,811,579.5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67,811,579.51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781,157.95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03,164,666.96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9年度股利48,323,931.91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5,871,156.61元。拟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92,333,088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6,260股后的股本284,266,828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股利48,325,360.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关于公司未来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半年度业务受国内外疫情双重拖累,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降幅。随着二季度国内产业全面复工,以及下半年国外客户生产逐渐恢复正常,三季度开始公司经营业绩逐步改善,四季度已恢复正常并大幅提升。 子公司新龙实业因疫情影响,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承诺数,完成率87.18%,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故本期确认归属于公司商誉减值损失2,279.42万元。若不考虑商誉减值损失影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为76,554,160.52元,同比下降2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为60,169,695.55元,同比下降33.82%。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新龙实业因疫情影响,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87.18%,本期确认归属于公司商誉减值损失2,279.42万元。若不考虑商誉减值损失影响,公司第四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为28,928,130.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24,799,521.19元。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轴承、精密机械零部件及各类空调管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已成功打造出一条涵盖精密锻造、制管、冷成形、机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的“纵向一体化”轴承、精密零部件制造全产业链,为主机客户提供行业领先的解决方案,为机械转动提供高效保障。 公司拥有20多项发明专利,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航空滚动轴承浙江省工程研发中心。公司近几年不断加强新产品研发和提高生产智能化程度,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轴承、电机轴承、变速箱轴承及第三代轮毂轴承市场开发进展顺利,公司研发的风电滚动体实现进口替代,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填补了国内空白。 (二)产品用途 1、公司生产各类精密深沟球轴承、圆锥滚子轴承、滚针轴承和调心滚子轴承等。主要为国内外汽车、工业机械、新能源领域等产业提供主机配套,其中转向管柱四点角接触轴承已经配套北美宝马汽车;第三代球环滚针轴承已向丰田、福特等多个品牌汽车客户提供批量配套;圆锥滚子轴承主要应用于汽车变速箱、差速器、轮毂、车桥、刹车盘以及部分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配套,主要用户包括波兰FLT、英国GKN、上汽集团、菲亚特、戴克斯车桥等; 公司掌握了世界前沿的轴承热处理技术,生产的轴承热处理套圈质量和综合竞争力达到全球领先水平,稳定供应于瑞典斯凯孚(SKF)、德国舍弗勒(Schaeffler)、日本捷太格特(JTEKT)、美国铁姆肯(TIMKEN)等全球排名前七大轴承制造商,系目前国内最大的磨前产品制造基地和出口企业之一。 2、公司生产的精密零部件主要涉及风电滚动体、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变速箱、差速器齿轮、同步器齿套、各类精密传动件等产品,直接和间接配套客户主要包括奥托立夫、均胜电子(JSS)、特斯拉(Tesla)、比亚迪、大众、奥迪、雷勃等知名企业;风电滚子实现进口替代,为蒂森克虏伯、德枫丹、斯凯孚等国外公司配套,同时也是远景能源的战略合作商,为国内风电轴承企业新强联(300850)、烟台天成、大冶轴等提供配套。 3、公司生产的管路件主要用于汽车空调和家用、商用空调产品,向奔驰、宝马、大众、特斯拉、通用、福特、日产、沃尔沃等知名汽车品牌及四川长虹、海信日立、格力、美的等国内著名空调生产企业供应零部件。 (三)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研发驱动、营销带动”的经营模式,根据市场需求研发新产品,并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同时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测进行适当提前生产备货。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并针对海外战略客户采取寄售库存营销模式。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优质合金钢和铜铝等有色金属,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并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公司经过十几年精耕细作,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同步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形成了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四)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轴承制造行业,轴承作为关键核心基础件,是国家重点支持、大力推广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轴承是机械传动轴的支撑,是主机性能、功能和效率的重要保证,是工业领域重大装备的核心部件之一。广泛应用于汽车、装备制造、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和新能源产业等众多行业。2020年轴承行业整体呈现出前低后高、逐月回升的经济趋势。为风电、工程机械、冶金矿山等基础设施配套轴承的企业高速增长,而围绕消费类和出口配套轴承的企业则表现一般,行业发展处于不均衡状态。2020年下半年以来,轴承钢持续上涨,到年底涨幅接近30%,造成企业利润空间大幅减小,生产经营压力增大的局面。但业务景气度良好,订单增长幅度较大,多数企业处于订单充足的状况,原材料涨价压力可适当向下游行业传递。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涵盖精密锻造、制管、冷成形、机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的“纵向一体化”轴承、精密零部件制造全产业链供应商,同时公司也是汽车空调和家用、商用空调管路件制造商。近年来,公司注重技改投入和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能力大大加强。轴承磨前技术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磨装技术快速进步,是中国轴承行业进口替代最具实力及潜力企业。未来,八大跨国轴承集团实际占据的500亿美元左右全球市场和400亿人民币左右国内中高端市场,将是国内轴承企业出口替代和进口替代的历史性机遇,也是公司的主战场。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以及“十四五”规划的出台,新能源产业提到一个非常高的规格。风电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逐步成为汽车产业未来的主流趋势,公司积极参与其中,是今后二、三年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专注于轴承产品和空调管路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环类零件精密轧制关键技术与装备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主持制订国家机械行业标准《JB/T12101-2014 数控冷辗环机》,浙江制造团体标准2项《T/ZZB 0962—2019中小型深沟球轴承套圈车件》及《T/ZZB 1190—2019 数控冷辗环机》,同时参与制定《GB/T 34891-2017 滚动轴承 高碳铬轴承钢零件 热处理技术条件》等20多个国家及行业标准,其中《冷轧轴承环件机械加工余量及公差》、《超精密P2级单列角接触轴承7007》分别获得2017、2018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截止目前,公司共拥有20多项发明专利,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航空滚动轴承浙江省工程研发中心。在轴承产品上,公司多年来对产业链技术不断进行工序间的集成创新和工序内的微创新,研发出不同产品、不同结构多条轴承生产最佳工艺路线,管路件制造最佳工艺路线,增强了公司产品质量与成本竞争优势。公司研发生产的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专用钢管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已配套特斯拉、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已实现进口替代。公司研发的海上风电滚子,实现进口替代,配套蒂森克虏伯、德枫丹、斯凯孚、新强联(300850)等著名风电轴承企业。 公司在行业内率先推行智能信息一体化制造技术,并在热处理技术和冷成形加工等方面拥有国内领先的自主创新能力,精密轴承制造处于国内领先,轴承热处理套圈加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完全具备提供瑞典斯凯孚、德国舍弗勒、日本恩斯克、恩梯恩、捷太格特等跨国公司热处理套圈的能力。公司轴承的磨前产品质量与国际跨国轴承企业的质量已处于同一水平,随着近几年来公司磨装技术的快速进步,公司已成为国内成品轴承领域内最具实力和潜力的进口替代领先企业。 2、精密制造技术向新应用领域拓展的实力 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精耕细作,已经成功打造出一条涵盖精密锻造、制管、冷成形、机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的“纵向一体化”轴承、精密零部件制造全产业链,系目前国内最大的轴承磨前产品制造基地和出口企业之一,这种成熟高效的精密制造技术和工艺,是高端制造业的基础和保障,可以向众多新应用领域拓展,如新能源产业领域、轨道交通和航空航天、军工等,并在某些新应用领域产生颠覆性的创新效应,为公司带来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新的商机。 3、稳步扩张的供应商及客户资源 公司拥有一批稳定的供应商和客户群,积累出良好的市场口碑,培育出瑞典斯凯孚、奥托立夫,德国舍弗勒、蒂森克虏伯,日本恩斯克、恩梯恩、捷太格特,英国吉凯恩等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客户。以舍弗勒及奥托立夫为例,舍弗勒及奥托立夫均是全球各大汽车厂商的主要轴承、汽配供应商,而汽车行业对其零部件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有着严格要求,在通过IATF:16949国际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的基础上,还必须通过客户严格的供应商开发操作流程和其自身考评,舍弗勒及奥托立夫对供应商的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均订立了严格的考核标准,在确定供应商前,均需要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考核程序;新供应商进入其全球采购体系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和较大的财务成本,一些重要零部件还需大众、丰田等终端客户的考评通过,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除此之外,新龙实业拥有法雷奥、马勒贝洱、摩丁、富奥翰昂、长虹空调、海信日立、三菱重工等国内外知名客户,通过与国内外一流厂商的合作积累出较为显著的品牌效益。 公司商标“XCC”和“HF”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客户资源及旗下各子公司产业链的整合,能够创造更多的业务机会,客户资源优势已经成为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竞争优势。 4、学习与合作优势 公司多年来始终保持“合作竞争、共创共享”的经营理念,一直与世界顶级轴承制造商及其他跨国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拥有许多合作学习的机会,包括技术、标准、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的学习。公司把客户的考评作为一种学习交流,利用学习交流的同时接触多家国际轴承公司的先进技术标准,不断开阔技术人员的视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公司努力发挥向世界级轴承企业学习的优势,已成为国内磨前技术领先企业和成品轴承进口替代最具实力和潜力企业。 新昌地区是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命名的“中国轴承之乡”。经过多年的发展,新昌轴承行业形成了轴承成品企业、配套企业、轴承装备企业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世界知名品牌瑞典斯凯孚(SKF)也将球轴承的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落户新昌,新昌地区成为国内主要的中小型精密轴承生产基地,全球知名的轴承套圈采购基地和新兴的轴承装备制造基地。公司作为新昌轴承行业的龙头企业,能够有效地发挥产业集聚效益带来的合作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走了一条前低后高、逐月回升的曲线。公司通过这些年的不断转型升级,经受住了考验,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处于一个厚积薄发的阶段。公司的产品和客户的结构转型和升级不断深化,战略客户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市场布局持续优化。 1、 新产品开发成果显著,市场开拓进入快车道。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以及十四五规划的出台,新能源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风电是新能源的重要细分,而风电轴承是风电行业的重要部件。业内人士称风电轴承是风电产业的皇冠,而高端精密的风电滚子是皇冠上的明珠。滚子的技术和质量是一个“卡脖子”工程,市场一直被国外著名轴承企业垄断。 公司开发的陆上和海上风电滚子,已实现进口替代,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2020年增量显著,比19年增长300%,并随着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增加而快速增长,前景十分看好。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轴承、电机轴承、变速箱轴承及第三代轮毂轴承市场开发进展顺利,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填补国内空白,已配套特斯拉、比亚迪、蔚来等新能源汽车。对公司布局新能源产业零部件制造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加强研发能力、提升精细化管理。 (1)在技术研发方面,实施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战略。将研发重点放在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产业方面,如航空航天轴承、新能源汽车、风电产业等方面。公司持续升级技术研发中心、经省发改委批准成立了“航空滚动轴承浙江省工程研发中心”,搭建了技术创新平台。打造全员变革创新文化氛围和思维模式,团队内部不断有改善创新提案提出、执行,取得理想效果。 (2)为新产品开发提供研发支持,重点支持符合公司战略新项目的开发,并已成功开发汽车等速万向节球环滚针轴承、三代轮毂轴承、汽车变速箱轴承及齿圈、风电回转支撑轴承用精密圆柱滚子等。2020年参与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起草5项,完成4个省级新产品项目鉴定。 (3)在产品竞争力提升方面,随着新厂房搬迁完成和设备智能化、自动化进一步提升,已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运行体系。公司坚持走两化融合之路,正式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和鼎捷软件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上线鼎捷ERP T100+WMS+SCM+BI等管理工具,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数据支撑体系和可衡量的运营体系,全面提升订单交付、品质追溯、成本控制能力,实现精细化管控和高效运营。为进一步打造智能化工厂奠定基础。 3、资本市场助力 公司2020年度成功发行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公司已抓紧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以推动公司效益的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9,547.63万元,同比增长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9,778.94万元,同比增长3.90%;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399.10万元,同比下降3.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0.02万元,同比下降3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862.65万元,同比下降57.5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生产的风电滚子实现进口替代,为蒂森克虏伯、德枫丹、斯凯孚等国外公司配套,同时也是远景能源的战略合作商,为国内风电轴承企业新强联(300850)、烟台天成、大冶轴等提供配套。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2,882.7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2.9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895.4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2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科研院所正在进行的合作研发项目如下: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项目情况主要如下: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 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本年度国内客户与供应商多以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4、 预付款项:主要系2020年年底原材料价格上涨,预付部分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5、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子公司金昌轴承部分厂房出租所致; 6、 在建工程:主要系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募投项目投建尚未完工所致; 7、 预收款项:主要系根据新会计准则,部分预收款项转列合同负债所致; 8、 应交税费: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策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延期缴纳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具体详见“第十一 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对国内外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但随着疫情的趋稳,恢复性生产、建设和投资,也带来释放性市场需求以及潜在的市场动力,为轴承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带来机遇。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通过加快重点领域国产自主化产品替代,鼓励自主创新产品应用等政策的实施,对行业的平稳运行和创新发展以及产业升级将起到推动作用。2021年,轴承行业基本面向好,轴承工业的发展将会是逐步上升的发展态势。 《中外管理》杂志社社长、总编杨光在“管理百家大讲堂”上指出:“决定一个国家工业水平的,并不是最终的整机和品牌,而是基础零部件的生产和加工水平”,国家工信部指出:“核心基础零部件与基础制造工艺是装备制造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水平直接决定着重大主机装备的性能、质量和可靠性,主要包括轴承、齿轮、液压件、紧固件、模具等基础通用零部件和为各主机装备配套的核心专用零部件,以及切割、成形、特种加工等通用型制造工艺。我国装备制造业规模虽居世界首位,但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基础制造工艺整体还处于中端水平,部分高端领域受制于人,新产品推广应用不畅;基础零部件产品质量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靠性不高;基础制造工艺尚需提升,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投入不足等问题突出。”所以加快补齐产业瓶颈短板,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是我们中国零部件制造企业的使命和机遇。 “十四五”作为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关键期。海上风电产业,为我国加快能源转型、优化经济结构注入强大的新动能,为我国轴承行业增加了一个新的市场,当前,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前景喜人。2020年始海上风电已进入快速增长期,《风能北京宣言》发布,提出在“十四五”规划中,为风电设定与碳中和国家战略相适应的发展空间,保证年均新装机50GW以上,2025年后,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应不低于60GW,到2030年至少达到8亿千瓦,到2060年至少达到30亿千瓦,海上风电轴承市场巨大。从全球来看,2024年全球总装机量将超过1000GW,全球风电新增装机量将维持高位,风电装机高速增长,上游零部件将进入高景气周期。 汽车作为国内轴承下游应用最广泛的领域,占比达30%。轴承作为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汽车的基础。汽车轮毂轴承如今已经发展到了第三代,三代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采用了轴承单元和防抱刹车ABS相配合,市场前景巨大。 中国制造业全球份额提升,资本支出进入复苏通道;装备需求将持续旺盛,中国机床行业进入十年更新大周期;国产优秀装备企业进口替代加速,为轴承等上游零部件企业带来快速发展机遇期。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重大的非股权投资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另外编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单独披露。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额资产具体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全球范围内,轴承行业经过百年产业竞争,形成集中在瑞典、德国、日本、美国四个国家的八家大型轴承企业垄断竞争的态势,包括瑞典斯凯孚、德国舍弗勒集团下的INA和FAG、日本恩斯克、恩梯恩、捷太格特、美蓓亚、那智不二越、美国铁姆肯等,“世界八大轴承企业”在国际轴承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合计达到70%以上。世界八大轴承企业拥有一流的科技人才、一流的加工设备和一流的制造技术,引领世界轴承的发展方向。 但中国头部轴承企业的赶超速度也非常快,这几年软硬件投入和研发投入都大幅增长。在汽车和机械领域通用轴承方面可以实现进口替代,高端精密轴承工艺技术也逐步突破,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未来必然产生几家可以和国际八大轴承集团抗衡的中国轴承企业。 近几年,国家对核心基础零部件与基础制造工艺十分重视,提出要坚持需求牵引与供给优化并重,以满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为目标,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企业创新发展,加快补齐产业瓶颈短板,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这给国内领先的轴承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同时,“一带一路”建设,“双循环”政策以及汽车产业存量转移、新能源汽车的崛起、风电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城际铁路的发展、工程机械、机床设备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等,都为轴承产业带来长期发展利好。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展战略是:“立足全球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技术引领,价值竞争,资本助力,做行业领跑者。” 在区域布局上,公司将以新视野、新思维、新对策、新组织对接全球资源,积极尝试整合全球资源,实现全球布局,与全球优秀企业协同建立价值循环,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模式中,实现创新与价值创造。在产品领域上,公司将围绕《中国制造2025》展开,选择高端装备中的高端零部件产品,包括轴承、汽车配件、精密零部件等,这些都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三基”工程和高端装备范畴。公司从事基础制造业,技术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取得技术领先地位,是取得市场领先地位的关键。公司将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加大高科技人才的引进,争取轴承制造关键技术的突破,用技术领导地位创造可持续竞争优势。挖掘关键技术背后的商业应用,特别是关键技术之间的交叉应用,以及关键技术对传统行业的深度改造。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篇之年,是扬帆风起之年,公司需做好三个转型:从传统加工产业向高技术制造企业转型、从单纯的轴承产品制造向高端精密零部件制造企业转型、从贸易全球化向资源配置全球化转型。公司一直秉着“以市场为导向做精密制造;立足主业,提升管理水平。”的理念,现在需要在该理念上做加法。 1、市场导向+研发优势 企业必须打造自己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业务,国际化的市场、专业化的技术是公司未来之路。不断加大研发和投入,以不断的研发投资,创造自己的研发优势,以科技创新拥抱未来。企业经营理念从机会主义转向长期主义和能力主义,使企业的转型升级真正走上宽阔大道。 2、精密制造+智能制造 精密制造是轴承行业的特点,也是公司发展的基石。但精密零部件还是属于传统产业,传统产业要插上数字化的翅膀,未来才有竞争力。世界在逐步进入一个“数智时代”,数智革命推动下的变革,其潜力和速度超乎我们的想象和预测。与目前的经营管理平移相比,它对企业生产力的提升是倍加的。数智时代的特点是数据链接和人工智能,我们要让数字赋能制造、智能促进发展。在管理方面,通过数字化提高管理效率;在生产方面,通过数字化提高智能化水平;在技术方面,通过数字化提高技术开发水平;在渠道方面,通过数字化提高营销效率。 3、稳固主业+资本助力 公司主业稳定,主业稳固之后补充技术,通过技术与下游渠道不断丰富产品,实现应用领域的创新拓展,并借助资本力量实现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已进入了存量竞争时代,供给侧改革加剧了这种竞争的激烈程度。中国资本市场建设进入新阶段,大多数中小上市公司的资本红利衰减,中国资本市场将在未来5年完成一次彻底的资本资源配置重构。公司需在稳固主业的前提下,继续加强资本运作,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审慎选择再融资工具,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4、系统管理+奋斗精神 管理的重点是流程、绩效和激励。管理和流程不可能十全十美,总有漏洞和不完美的地方,需要公司员工的责任心和奋斗精神来弥补。制度规范和执行不了的行动只能依靠责任心来提高,责任心就是“临门一脚”。从野蛮生长到着手理性的管理体系构建和组织能力的持续提升,进入对组织能力和个人能力的赋能阶段,实现企业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上述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或出现其他不利变化的情形,将会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负面影响。对此,公司在稳固既有大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客户,向风电、有色金属、汽配领域延伸,形成产业协同效应,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国内市场成品轴承和汽车配件销售力度。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销售合作良好,不存在发生不利变化的迹象。 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最大的原材料供应商为兴澄特钢,如果未来公司向其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受到限制,短期内未能找到替代的供应商,将会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负面影响。公司对单个钢材供应商采购比例较大主要是由于大客户指定钢厂供应商(一般二家以上),公司的钢材采购量较大,集中向国内某一大型钢厂采购有助于控制原料质量及可追溯性,并降低采购成本,采购量大,话语权大,并非公司本身依赖于个别供应商。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及钢材制品,钢材属于国民经济领域中广泛使用的基础原材料,受各行业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波动较为频繁。短期内,若钢材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则会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一定难度,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为应对钢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积极研究分析钢价的走势,结合“以销定产”的订单式销售模式、动态调整钢材料库存。同时紧跟行业趋势,主要客户有材料价格与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消化钢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研发人员,具备丰富的产品开发和制造经验。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客户对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研发与生产不能同步跟进,满足市场的要求,公司产品将面临无法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核心技术或重大商业秘密泄漏、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的人力、财力投入,巩固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完善公司保密制度、科技人员薪酬激励制度及工作生活环境。 5、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部分销售以美元或欧元结算,账面存在一定金额的外币资金和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内美元及欧元汇率的对公司的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具有一定的影响。若未来人民币升值,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及汇兑损益,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国际局势,做好财务分析,灵活使用贸易融资和金融工具,有效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6、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自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温。公司对美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中美贸易摩擦暂未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未来美国是否会提高现有关税税率或出台新的加征关税措施尚不明确。2020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公司业务分布的部分国家出现了不同程度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各国政府相继实施的物理隔离政策使得各国之间经济往来活动遭受到较大程度的阻碍,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升高。 若以上事项进一步加剧,则可能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带来一定影响。对此,公司已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借助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优势,通过积极经营,化危为机,在困难的环境和条件下依然要取得良好的业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分红政策,已写入公司章程并遵照执行。 2、2020年6月10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公司总股本为292,324,68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6,260股后的股本为284,258,42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323,931.91元(含税),已于2020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92,333,088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6,260股后的股本为284,266,828股,预计共分配股利48,325,360.7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说明:1、上述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全部承诺均已在2016年10月发布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2、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全部承诺均已在2018年10月16日发布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详细披露;3、上述其他承诺事项均已在2020年3月4日发布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2.21万元,低于承诺数717.79万元,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新龙实业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业绩增长不及预期,对本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为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考虑本期业绩增长不及预期,对未来增长指标及数据进行适当修正。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聘请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166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548,920,000.00元,账面价值574,055,247.92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5,135,247.92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2,794,187.48元。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2020年度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中: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生产各环节不存在重大污染源, 对环保要求的污染物排放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出现环保违法违规情形, 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公司将持续优化升级环保设施,加强环保管理工作。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020年3月6日,公司启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3月12日成功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3.3亿元,并于4月2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债券简称:新春转债,债券代码:113568)。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96亿元,资产负债率44.33%,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并于2019年7月5日出具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2020年6月22日中证鹏元出具了《2020年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未来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公司偿债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五洲新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新春转债”自2020年9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遵循“合作竞争 共创共享”的企业价值观,公司基于市场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和绩效表现,构建强调个人绩效水平和能力拓展的高激励宽带薪酬体系,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与员工岗位价值、职位发展紧密关联;绩效工资与公司目标、部门目标达成及员工个人KPI绩效结果紧密关联,并致力于持续打造多元化的薪酬激励体制及晋升体制,搭建公司和员工利润共享平台,打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员工工作的满意度。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承接公司战略,提升员工素质,助力企业发展,公司根据2020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分层分级的全方位培训,全年共组织参与培训316次,总培训时数为783.75小时,培训人数达7,367人次,培训满意度91.03,学习型组织不断壮大,从高管集体学习到新型学徒制培养,从技术大讲堂到供应商系列培训,“线上+线下”不断档,着力关注基层员工技能培训,打造多维度、职业化复合型人才。 2020年,我们全面落实岗前培训,并进行全面延伸。从新员工培训至新换岗、新项目、新设备、新产品、新问题等更多新领域帮助员工进一步了解并胜任工作,缩短角色转换期,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协同发展;2020,我们从输入转而输出,目标清晰,与时俱进,有效服务和帮助了各业务部门,同时,让员工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知识,并最终应用到行动中去,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2020,我们产教融合、以战代训。强化技能培训,围绕公司核心业务与岗位核心职责,将真实案例、教学课程与项目融会贯通,致力于为公司源源不断地输送“创新型+技能型”的现代工匠和高潜专业人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严格依照上交所全面推行网络投票制度的要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确保中小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独立。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日常经营;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规范作出。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在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公司积极建立与控股股东的沟通机制,在相关事项发生或相关信息出现变动时,控股股东能够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巡察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审计、提名与薪酬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单独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449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1〕4498号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洲新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五洲新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及附注五(二)1。 五洲新春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轴承产品、汽车零部件和空调管路,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2020年度,五洲新春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75,399.10万元。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为: (1)对于根据合同按需求量发货的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并根据实际使用量定期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以收到客户已使用产品清单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2)对于其他客户,属于国内销售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公司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属于出口销售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时点或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五洲新春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复杂的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洲新春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0,755.31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279.42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8,475.89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11.33%。 当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时,以及每年年度终了,管理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会议纪要、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6)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识别在选择关键假设时可能存在的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7)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8)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9)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五洲新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五洲新春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五洲新春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五洲新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五洲新春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五洲新春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中江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怀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系由张峰和张天中共同投资设立。经历次股权变更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以201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12月27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0704507918P的营业执照。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9,233.24万元,折29,233.2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920.47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6,312.77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机械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轴承产品、风电滚动体、汽车安全件、汽车其他零部件和空调管路。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 26 日三届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销售)、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香港)、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五洲新春(上海)精密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上海)、浙江新春宇航轴承有限公司(原名新昌县富盛轴承配件有限公司,2020年8月完成更名,以下简称新春宇航)、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立轴承)、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日泰)、浙江新昌富迪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迪轴承)、大连五洲勤大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五洲)、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轴承)、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越)、浙江新春同合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合电梯)、安徽五洲新春冷成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冷成形)、安徽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森春)、四川五洲长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五洲)、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姆轴承)、捷姆轴承集团常山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热处理)、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新制冷)、新昌县五龙制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制冷)、XCC-ZXZ NORTH AMERICA,INC(以下简称XCC-ZXZ NA)、XCC XINLONG AUTOMOTIVE PARTS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五洲新龙)等22家子孙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 一 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对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轴承产品、汽车零部件和空调管路,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业务特点,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为: (1)对于根据合同按需求量发货的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并根据实际使用量定期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以收到客户已使用产品清单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2)对于其他客户,属于国内销售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公司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属于出口销售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时点或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城市维护建设税子公司富立轴承、同合电梯、大连五洲、金昌轴承和孙公司长新制冷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五洲上海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本公司及其他子孙公司(除五洲香港、XCC-ZXZ NA、五洲新龙)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本公司被列入“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同意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3313,有效期为三年(2020-2022年)。有效期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70号),新龙实业和捷姆轴承被列入“浙江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833003648和GR201833003803,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有效期内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长新制冷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子公司同合电梯、安徽冷成形、安徽森春、五洲销售及孙公司五龙制冷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4,176,113.86元以及信用证保证金378,966.19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信用证保证金均已用于质押,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102,351.36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215,927,747.3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2.5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10,812,191.63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其他减少系包括转入无形资产的金额为1,637,025.03元、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的金额为1,025,778.94元和直接处置转出金额为26,844.88元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12.89%(2019年度:13.12%),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12.89%(2019年度:13.12%)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空调管路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166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548,920,000.00元,账面价值574,055,247.92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5,135,247.92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2,794,187.48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新龙实业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2.21万元,低于承诺数717.79万元,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新龙实业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系受疫情影响以及业绩增长不及预期,对本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为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考虑本期业绩增长不及预期,对未来增长指标及数据进行适当修正。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保证借款 (2) 抵押及保证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1(1)之说明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1(1)之说明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本期新龙实业采用5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归还新昌县五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1(1)之说明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3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330,000,000.00元,期限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该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6年3月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9.08元/股。受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影响,新春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6日起由原来的9.08元/股调整为8.91元/股。 本公司2020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进行初始计量时,对应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258,803,679.91元,计入应付债券;对应权益部分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58,077,967.71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本期累计共有面值69,000.00元新春转债转换成7,733股公司股票,不足一股部分支付现金98.97元,同时转股确认资本公积61,076.13元,并对应结转减少其他权益工具金额12,143.57元以及溢折价摊销(利息调整) 12,235.47元。本期按照实际利率法初始确认溢折价摊销(利息调整)71,196,320.08元,计提负债部分的摊余成本利息15,919,802.82元,转股转出溢折价摊销(利息调整)12,235.47元,合计溢折价摊销(利息调整)55,264,281.79元。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3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新春转债转股增加股本7,733股,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 28之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行可转换债券确认其他权益工具58,077,967.71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 28之说明。 2)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减少12,143.57元系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 28之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61,076.13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 28之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781,157.95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3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1,204,645.61 8,909,353.85 1,204,645.61 说明: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3之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4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流动性受限,本公司未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质押的结构性存款以及定期存单等列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该等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分别为84,555,080.05元和99,545,806.11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1、递延收益。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9,127,268.02元。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减少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根据双方签订的《合资协议》约定,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可供分配的利润双方商定按五五分成,到期后按出资比例分配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4、五(一)5、五(一)7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42.51%(2019年12月31日:46.4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529,30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 484,8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新龙实业业绩补偿由原新龙实业股东以现金及本公司股票补偿,本公司股票以2020年12月31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计算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均系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因用以确定其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故以成本代表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对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参照新龙实业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计算的评估价值计算。对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因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故以成本代表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张峰直接持有公司23.82%的股份,通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7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8.55%的股份;俞越蕾直接持有公司6.60%的股份,通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6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25%的股份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峰、俞越蕾夫妇。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峰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于2020年12月签订(编号571XY202003903501)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招商银行绍兴分行3,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张峰、俞越蕾与光大银行绍兴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编号SXZBZZ20200052)最高限额为13,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光大银行绍兴分行10,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其中产品分部因各分部共同使用资产、负债而无法在分部之间分配。 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954,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3%,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8,193,800股,占实际控制人张峰、俞越蕾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7.86%,占公司总股本的37.01%。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165,827,425.4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1.7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数为8,291,371.27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为产品销售,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对于根据合同按需求量发货的客户,客户收到货物并根据实际使用量定期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以收到客户已使用产品清单时点作为履约义务的达成;对于其他客户,属于国内销售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公司以客户签收时点作为履约义务的达成;属于出口销售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时点或客户签收时点作为履约义务的达成。付款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达成。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511,596.75元。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张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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