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7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公司负责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俊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俊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认定公司存在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2020年4月28日公司公告《2019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2020年 2月29 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号)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19年营业利润由13,544万元修正为-23,622万元,利润总额由13,636万元修正为-24,0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5,766万元修正为-30,772万元。 2、2020年5月一帆珠宝起诉大盘珠宝等人要求向其归还3,030.90万元,一审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原告不服判决上诉,尚未开庭审理。故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该事项对爱迪尔公司2020年末负债完整性的影响。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有关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树立必要的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珠宝首饰产品设计加工、品牌加盟。目前拥有“IDEAL”、“CEMNI千年珠宝”、“克拉美”等珠宝首饰品牌,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品牌内涵及产品类别,主要产品为钻石镶嵌饰品、成品钻、黄金饰品和彩宝饰品,涵盖戒指、项链、耳环、吊坠、手镯、手链、胸针等各个品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公司已对大盘珠宝失去有效控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法获取大盘珠宝2020年度相关资料,大盘珠宝自2020年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此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不再分析大盘珠宝的相关业务情况。 公司采用加盟、经销和自营店销售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公司共计拥有914家品牌加盟店、33家自营店,合计947家门店的线下网络销售规模,其中“IDEAL”拥有342家加盟店,2家自营店;“CEMNI千年珠宝”拥有351家加盟店,31家自营店;“克拉美”拥有221家加盟店,无自营店。。同时通过天猫、京东、唯品会、网络直播带货等线上平台进行网络营销。 2、品牌与系列产品 3、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自营销售、加盟销售和经销销售相结合的业务模式。 自营销售:自营销售可分为联营、直营及网络销售三大类别(即包括专卖店、专柜、电商)。联营是指通过与各大商场合作,在商场内开设珠宝销售专柜。直营是指由公司直接设立品牌旗舰店或品牌专卖店进行零售。网络销售主要通过天猫、京东、唯品会、网络直播带货等线上平台面对消费者进行销售。自营销售公司对产品和经营拥有控制权和所有权,享有店面产生的利润,同时承担店面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并向顾客提供质保、调换和积分售后业务。 加盟销售:公司授权加盟商在特定地点,开设加盟店/柜,加盟店/柜所有权归加盟商,销售公司品牌的货品,按照统一的业务和管理制度开设加盟店,加盟商拥有对加盟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经销销售:为扩大业务规模及培养潜在加盟客户,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也面向一般客户进行非品牌的批发销售。客户不得对外使用公司品牌,公司也不对经销商提供除货品质量保证以外的其他服务。 报告期按销售模式分类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现货交易,主要含黄金、钻石采购。黄金主要由上海黄金交易所供应。 报告期原材料采购模式分类情况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外协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外协生产的方式包括委托加工和外部采购两种模式。 委托加工:公司将部分生产任务委托给符合生产技术要求的厂家进行生产。公司提供生产原材料,受委托工厂按照公司订单的要求生产并收取加工费。 外部采购:公司也会向合作厂商采购各自的特色优势产品,由厂家自主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并按照公司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生产完成由公司验收入库后,公司按合同支付货款。 根据不同模式的特点,公司综合考虑库存商品数量种类及客服订单量定细分生产计划,选择最合适的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公司多数产品以外部采购方式进行,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报告期按生产模式分类的金额占比情况 4、行业发展及竞争优势 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珠宝消费成长空间较大,根据中国报告网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人均珠宝消费金额仅为71美元,远低于同期美国珠宝消费金额(306美元)和日本消费金额(180美元),未来我国珠宝消费市场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珠宝消费结构方面,随着年轻消费者逐渐成为珠宝消费市场的主力,个性化需求使得企业已从价格竞争逐步转变为差异化竞争,推动珠宝行业的发展。 2020年初疫情恰逢春节和情人节珠宝销售旺季,对珠宝行业终端销售带来较大不利冲击,珠宝行业各大品牌纷纷加码线上销售,从原先的主要以天猫旗舰店、京东等为主,到今年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为积极应对疫情带给珠宝行业线下销售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线上销售,社群文案、微信图文、短视频、直播带货,线上线下齐加码,强化消费体验,打通多渠道数据,通过分析用户线上消费行为偏好,制定精准的营销策略及优化改进产品,不断探索以用户为导向的数字化运营。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推广及创意销售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打造品牌价值,利用行业展会、自媒体如微博、小红书、社群营销、短视频宣传品牌内涵,深化产品形象。同时,利用自营、加盟店铺做节日、季度的产品宣传,面对终端客户开展主题活动,针对商场活动、市场特征、城市区域消费习惯进行个性化市场活动,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理念,增强品牌在终端消费者中的影响力。 2、渠道开发及门店管理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914家品牌加盟店、33家自营店,合计947家门店的线下网络销售规模。公司重点发展区域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同时兼顾华北地区的门店发展,公司战略将逐步着眼于全国市场,同时坚持核心区域门店高密度布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门店布局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营销网络建设,致力于打造全渠道经营模式。通过规模效应提升议价能力、降低物流及管控成本,迅速提升公司各省内外市场的获利能力。 3、文创国潮及原创设计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千年珠宝已与南京博物院、陕西历史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等12家知名博物馆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已经获得博物馆院的品牌权威授权,联袂推出新文创珠宝——华夏首礼,开创文创IP珠宝新品类。以国宝为创意,围绕出生、成长、婚姻、事业、福禄、平安等礼赠场景,充分挖掘和利用历史藏品文化资源,结合当地历史底蕴、文化特色,开发出具有地方属性的文化创意珠宝产品。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公司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遇到的暂时性困难和挑战,结合经营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狠抓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消除制约公司发展的制度障碍和缺陷,增强公司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水平,保障公司健康规范运营。 (1)涉诉案件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同时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公司及时成立专门小组,以法务部为主,财务部、证券部协助,积极跟进案件审理情况,与外部专业律师协商应对方案,并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有效处理了部分诉讼案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积极应诉共计处理30余起诉讼案件,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2)品牌资源整合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市场考验,公司管理团队及时调整思路,积极应对,坚持“聚焦主业、尊重结果、目标导向、重塑市场信心”的工作主线和原则,压缩不必要的业务成本、整合资源,重组“IDEAL”、“CEMNI千年珠宝”、“克拉美”优质板块,结合终端思维及高效行动力,积极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以“多品牌”战略为突破点,发挥“IDEAL”、“CEMNI千年珠宝”、“克拉美”等品牌、产品、渠道优势,实现各品牌间资源互补与业务协同,共享共荣,齐头并进。 (3)内控制度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人才结构,既淘汰冗员,也广纳良才,为新业态蓄力。同时,公司定期组织核心骨干,通过闭门会议方式,回顾并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梳理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并结合自身内外部经营环境,制定了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指明清晰的方向。 当前宏观经济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坚持市场导向、利润导向和客户需求导向,做好业务;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坚决管控费用;狠抓回款,保障现金流安全。以更务实的经营态度,更稳健的经营指标,更灵活的市场策略,不断加强核心主业优势。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主要经营情况 (一)门店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914家品牌加盟店、33家自营店,合计947家门店的线下网络销售规模,其中“IDEAL”拥有342家加盟店,2家自营店;“CEMNI千年珠宝”拥有351家加盟店,31家自营店;“克拉美”拥有221家加盟店,无自营店。 1、报告期门店情况 2、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排名前10名的直营店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自营店共计33家,报告期内无新增自营店,撤店13家。 报告期内按地区划分新增自营店门店概况 4、报告期末公司加盟店共计914家,报告期内新增加盟店47家,撤店265家,净增加加盟店-218家。 报告期内按地区划分新增加盟店门店概况 5、关闭门店对报告期的影响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存货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70,205.53 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3,072.00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为127,133.5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大盘珠宝失去有效控制,大盘珠宝自2020年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另一方面计提了大额存货跌价准备。 1、报告期末各存货类型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原材料的分布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3、库存商品的分布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4、委托加工物资的分布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库存量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将滞销、积压久的存货进行了力度较大的促销,降低了库存。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说明 公司整体成本下降主要源于销售的下降,且收入和成本的下降幅度基本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由于大盘珠宝失控,报告期内已不纳入合并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研发中心主要负责款式设计开发、设计升级,并与生产中心合作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良。坚持以自主创新设计为主,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款式新颖的产品。设计符合市场潮流趋势的时尚系列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选择,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中高端消费品行业中的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583,825.83元,占公司营业收入0.10%。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流紧张,缩减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主要系销售,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下降,组要系采购支出下降。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下降,主要系去年千年珠宝一笔6000万的投资理财到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下降,主要系去年并购千年珠宝、蜀茂钻石产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145.82万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均大幅下降,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短期筹资金额较大。今年公司融资更困难,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均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2,156.92万元,减值准备金额为91,170.42万元,折旧摊销金额为3,643.37万元,财务费用9,291.92万元,投资损失金额为16,678.85万元,存货减少18479.86万元,经营性应收减少-59,899.50万元.,经营应付增加23,343.80万元。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在2021年珠宝市场竞争极其激烈的情况下,公司的发展运营上,经营团队要充分挖掘、发挥爱迪尔珠宝的核心优势。运营、品牌、钻石平台这“三驾马车”必须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最终实现2021年整体销售的盈利目标。 一、有效控制公司成本和费用 1.行政办公费用的降低主要还是开源节流,控制采购成本,降低物料损耗,严格做好费用报销归口,按照费用报销制度进行费用支出; 2.人员费用的控制。业务部门根据业绩的毛利、费销比等严格控制人员成本。职能部门则需要提高人员工作效率以及工作的饱和度来控制人员成本。 3.财务费用的控制。财务中心须认真执行财务预算,实现财务管理的预算化,财务和业务的一体化。 二、关于集团公司业务板块的规划 基于集团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特点实施差异化、细化经营策略,使得各业务的方向、目标、职能更明晰,导向更明确。集团总部拟将爱迪尔品牌全部的线下业务由集团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分管。为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对业务板块的具体规划及组织架构进行合理的调整。集团总部保留产品研发、钻石及相关线上业务板块,体现总部监管的职能。 克拉美品牌:会继续为品牌加盟商提供线上线下结合选货模式,保证品牌加盟商第一时间能收到公司新品信息。另一方面,蜀茂公司将继续协助提升终端门店的销售,做好节假日营销活动;继续开展“千万钻石展”赋能终端门销售力;整合优势资源,引进高端精美产品套系“查理大桥”等,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开发与推广新模式下的营销工具,并按照总部的整体规划,实施落地,稳步推进业务发展。 千年珠宝: 围绕“婚戒”“设计”两大核心定位,通过一系列品牌营销+市场营销达成创领者的终极目标;-零售:千年珠宝围绕为爱一诺千年的品牌定位,主打婚戒+设计的概念,主推产品密切围绕婚戒,活动以线上引流+线下pr及销售转化相结合;华夏首礼主打礼的概念。 三、把握趋势,直播新赛道 随着5G的普及和国家政策推动,以直播为代表的线上消费正成为珠宝行业新赛道。目前,爱迪尔珠宝已经在抖音平台上取得了不俗的直播业绩,2021年将持续加大投入,寻求在快手、淘宝平台上获得新的突破,并开始关注和提前布局微信视频号直播,完成在主流直播平台的完整布局。为更好的支撑直播业务,爱迪尔珠宝将大力与专业的直播服务商展开合作,并在深圳和杭州搭建专业直播间和直播团队,同时积极整合产品供应链资源,构建完整直播产业链。 四、关注需求,品牌新升级 新一代消费者的成长,带动了消费需求的变化,为了顺应年轻消费者新的消费需求和审美观,品牌将展开对CIS系统的升级,新的CIS系统升级,将涉及到终端装修形象、产品包装物料、人员行为妆容规范等多方面,通过升级让品牌更加年轻化、时尚化。在品牌传播方面,加大社交媒体的投入,强化与“泛娱乐新时尚”内容的结合,如娱乐明星,影视综艺节目等合作,增加爱迪尔珠宝品牌和产品在年轻一代消费者中的影响。 五、延续传统,产品新研发 产品研发一直是爱迪尔珠宝的传统优势,也是品牌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除了延续爱迪尔珠宝已有的吻钻、灵动等明星产品的迭代升级开发,还要加大开发适应线上消费的产品,并丰富日常佩戴类的产品线,形成婚恋类产品和日常佩戴类产品,两条主力产品线并举。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实现收入1,876,700,829.47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149,016.3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094,847.66元;以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的净利润28,149,016.36元为基数,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709,484.7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439,531.59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2018年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以总股本454,061,0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540,610.77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19,898,920.82元转入下一年度。 2、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的发展现状,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的发展现状,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千年珠宝 1. 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千年珠宝在利润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如下:2017 年度净利润数不低于 5,200 万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11,9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20,00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9,700 万元。 2、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千年珠宝 2017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523.62万元;2018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357.13万元,2019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082.13万元,2020年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405.94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6,368.82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蜀茂钻石 1. 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蜀茂钻石在利润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如下:2017 年度的净利润数不低于 4,050 万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9,75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17,05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的累计净利润数不低于 25,100 万元。 2、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蜀茂钻石2017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252.14万元;2018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605.87万元;2019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422.63万元;2020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442.09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2,722.73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董事会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切实推进消除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的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大盘珠宝失控,已不再纳入合并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相关诚信情况详见本节之“八、诉讼事项” 2、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日明、狄爱玲所持公司股份已被100%冻结,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号)及后续披露的新增轮候冻结公告。 公司目前尚未获悉实际控制人全部所涉法律纠纷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未获悉其是否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详细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无。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无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无 (3)精准扶贫成效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6年非公开限售股解禁及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解除限售。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高比例质押及冻结情形,具体详见本节”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目前,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受到前述事项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1)苏日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政协深圳市罗湖区第五届常委会常委;公司董事会总裁。现任政协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黄金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黄金珠宝业副会长;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公司董事。 (2)狄爱玲: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宝玉石工艺与检测专业。曾任职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曾任公司采购总监、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爱迪尔珠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3)朱新武: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清华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研修班结业,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4)李勇: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清华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现任连云港赣榆金阳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连云港市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经理;香港千年翠钻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盐城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市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南京南博首礼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董事长。 (5)陈茂森: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MBA在读。曾任云南鼎列商贸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银珠宝业商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四川匠铸文化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裁。 (6)徐新雄: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曾任龙岩市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工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7)王春华: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金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三九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深圳毅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分所负责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8)王斌康: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现合并于武汉大学)哲学学士,美国纽约佩斯大学商学院MBA课程进修班结业,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曾在大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学校及研究机构任职。现任广东丰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战略管理委员会主任、广州市丰乐工商管理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第三产业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受聘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 (3)严娟慧: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 获法学学士学位,执业律师。现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1)苏江洪: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化工学校。曾任厦门市第二化工厂技术员,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公司计划总监、销售总监、风控审计部总监。现任公司市场经理、监事会主席。 (2)吴炜圳: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龙岩学院,大专学历。曾任公司市场部大区经理,现任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责任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 (3)卢金凤: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曾任公司文化办主任,总裁办主任。现任公司行政部负责人,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李勇:代行总裁职责。(主要工作经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2)陈茂森:副总裁。(主要工作经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3)朱新武:董事会秘书。(主要工作经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4)刘丽: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曾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行政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裁。 (5)鲍俊芳: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投融资部总监。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参考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领取报酬,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年末发放绩效工资。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公司按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等岗位,不同的级别实施不同的薪酬考核制度。年终奖根据公司全年经营效益及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原则上每年2次调薪,每年12月、6月由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各部门调薪申请,根据员工综合考评结果对其薪酬进行相应的调整。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每年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培训项目主要针对员工岗位技能、管理者素质素养及结合当下主流商业模式的进行开展。 经过项目多年的积淀,已实现将行业、企业储备人才的培养前置至校园,覆盖珠宝营销、管理、设计、加工各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同时联合办学项目紧跟国家教育部及高校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拓宽合作渠道,整合高校优势资源为爱迪尔珠宝各大平台的构建进行积累与助力,基于近14年的高校项目合作基础上,结合新零售的商业模式,进行专属人才培养,线上教育,大学生创业扶持等项目。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自上市以来,均由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程序、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得到充分、及时的披露。在股东大会上设有股东发言环节,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日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苏日明先生与狄爱玲女士。在公司的日常经营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一控多”的现象。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详细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资料信息,保证了董事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公司董事会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人员及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的发挥了董事在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地履行其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监事会各成员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行职情况,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重大决策提出书面意见,规范地召集、召开监事会,无否决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依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选举产生,由董事会聘任。公司经理层之间分工明确,按权限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分级掌控,同时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定期召开总裁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确保对公司日常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总经理工作细则》,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所有的日常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授权权限提交经理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为主要从事钻石镶嵌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和销售的珠宝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设计、采购和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执行机构以及业务运行系统。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不存在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进行设计、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以及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其他情况,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其他股东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实施管理,公司的人事和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严格分开,无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行政职务情况;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3、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系由爱迪尔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原爱迪尔有限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公司拥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营系统和配套设备,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裁负责的管理层,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业务和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独立建账,并按公司制定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独立结算。公司成立后及时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收缴纳。 公司财务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将以公司名义借入款项转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运营的规范性,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利用各自在审计、投资、行业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战略规划提出了专业、合理的建议;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并保持独立董事思考建议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变更高管董事、会计政策变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和分析,严肃讨论,并出具了客观、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均认真审阅公司本报告期内的会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以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和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给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指标、战略发展,就公司对高管的薪酬及考核情况认真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认为公司选举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4、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积极组织各委员开展相关活动,认真听取经营层的工作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0年度,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公司各项考评及激励机制执行情况良好,起到了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11116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尔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爱迪尔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3.(2)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爱迪尔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采用单项认定方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面余额15,165.05 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我们无法对该部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存货的真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6.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爱迪尔公司库存商品余额145,208.03万元,其中39,910.97万元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未能对上述账面余额39,910.97万元的库存商品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子公司丧失控制权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3)描述,大盘珠宝因拒绝配合整改,拒不交接公章、证照、账册等资料,从而导致公司无法参与大盘珠宝日后的经营管理。故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大盘珠宝的管理失去有效控制,拟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管理层认为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合并报表中确认股权投资损益-16,724.61万元,我们未能对该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认相关结果的合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爱迪尔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收入确认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事项描述 爱迪尔公司主要销售镶嵌饰品、素金产品等珠宝饰品,收入主要分为加盟、经销、直营三种销售模式。2020年度,爱迪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51,431.55万元。鉴于营业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35.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爱迪尔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1.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评价并测试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关键环节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获取销售台账,复核加计,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与报表数核对; ③实施分析程序,对营业收入进行分析:按产品类别对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进行比较分析;对本期和上期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检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报表收入进行比较; ④实施检查程序,加盟及经销销售,检查销售协议及经客户签字的销售明细、客户授权提货书等;自营销售,检查商场结算单、门店销售日报表、质量保证单、发票、销售小票及客户缴款单,电商销售检查电商结算单等。 ⑤实施销售截止测试,抽查报告期各期期初和期末若干笔销售订单、出库单、客户回执单与记账凭证核对,并将记账凭证日期与所附的客户签收记录相核对,查看其是否处于同一会计期间,以确认营业收入的完整性。 ⑥对应收账款客户进行函证、走访等,判断收入的真实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1. 其他信息 爱迪尔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必须报告该事实。如上面“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存货减值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1.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爱迪尔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爱迪尔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爱迪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爱迪尔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爱迪尔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1.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爱迪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爱迪尔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爱迪尔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俊芳会计机构负责人:鲍俊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俊芳会计机构负责人:鲍俊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日期:2019年6月27日),原名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1年8月16日由苏永明、狄爱玲等共同发起设立(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440300731112954P。2015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珠宝贸易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5406.11万股,注册资本为45406.11万元,注册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4F,总部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4F。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珠宝、铂金首饰、黄金饰品、K金饰品、钯金首饰、银饰品、翡翠玉石、钻石、红蓝宝石、镶嵌饰品,工艺品的购销;网上销售钻石及钻石饰品、镶嵌饰品、黄金饰品、K金饰品、铂金首饰、钯金首饰、银饰品、翡翠玉石、红蓝宝石、工艺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批发和零售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珠宝首饰的零售。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6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8户,减少1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 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十二)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十三)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公司镶嵌饰品采用个别计价法,黄金饰品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原材料(除克拉钻和带证书的钻石外)领用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克拉钻和带证书的采用个别计价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四) 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十五)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六)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 40年 10% 2.2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八)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九)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一)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二) 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摊销费 5年 (二十三) 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四)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二十五)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 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加盟销售业务 (2)经销销售业务 (3)自营销售业务 (4)加盟费业务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业务主要有加盟销售业务、经销销售业务、自营销售业务、加盟费收入。公司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 加盟销售业务、经销销售业务 公司加盟销售业务、经销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客户自提货物时:客户在物流部提货,仔细核对货品成色、重量,在确认无误后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客户在销售单上签字,客户收到产品并签字确认时点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的时点; 公司邮寄货物时:业务人员仔细核对货品成色、重量,在确认无误后,将上述货物及销售单交与快递接收人员,如果邮寄产品需要进行投保时,公司在取得销售单、邮寄单、保险单时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点;如果客户明确要求邮寄产品不进行投保时,公司在取得销售单、邮寄单时为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2) 自营销售业务 公司加盟销售业务、经销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公司自营店的销售收入,在产品已交付予顾客并收取货款或者取得索取货款依据时确认销售收入。 (3) 加盟费业务 公司加盟费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期间,在合同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4) 积分收入业务: 公司加盟费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本公司子公司千年珠宝实施会员积分政策,顾客前次消费额产生的积分,可以在下次消费时抵用。授予顾客的会员积分作为销售交易的一部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会员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会员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后确认为收入,会员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会员积分确认的递延收益以授予顾客的积分为基准,并根据已公布的积分使用方法按公允价值确认。在顾客兑换会员积分或失效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3. 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无 (二十七) 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三十)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七)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一)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三十二)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子公司爱迪尔珠宝(上海)有限公司根据财税〔2006〕65号中《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第一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余额均为2019年1月1日) 注释1. 货币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冻结的款项见本报告注释5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注释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释3.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组合1账龄组合 5.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6.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82,485,242.95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2.3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42,268,698.94 元。 8.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注释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36,490,708.62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79.6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0.00 元。 注释5. 其他应收款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一)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二)应收股利 无 (三)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3. 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4.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无 8.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10. 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11.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注释6. 存货 1. 存货分类 2. 存货跌价准备 注释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注释10.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 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注释11. 固定资产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一)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2. 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 期末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 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注释12.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2. 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注释13.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2. 商誉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1)成都蜀茂商誉 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资产组合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及与上述资产对应的商誉,与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资产一致,该资产组组合与初始计量的资产组一致。 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都蜀茂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项目》东洲评报字【2021】第0811号资产评估报告。 ②关键参数及假设 假设企业所在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没有考虑评估对象资产组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假设评估对象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预测期:2021年-2025年;预测期增长率:-19.70%至6.12%;稳定期增长率:保持不变;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税前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14.41%。 ③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该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商誉所在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40,877.69万元,我们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计算的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7,900万元,商誉减值金额22,977.69万元。 (2)千年珠宝商誉 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资产组合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及与上述资产对应的商誉,与产权持有单位申报的资产一致,该资产组组合与初始计量的资产组一致。 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千年珠宝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项目》东洲评报字【2021】第0796号资产评估报告。 ②关键参数及假设 假设企业所在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没有考虑评估对象资产组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假设评估对象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预测期:2021年-2025年;预测期增长率:-17.77%%至4.19%;稳定期增长率:保持不变;利润率: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税前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14.42%。 ③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该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商誉所在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41,093.89万元,我们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计算的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8,800万元,商誉减值金额22,293.89万元。 注释14. 长期待摊费用 注释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释1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47,823,765.42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注释17. 交易性金融负债 注释18. 应付票据 注释19. 应付账款 注释20.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情况 注释21.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注释22.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 短期薪酬列示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注释23. 应交税费 注释24. 其他应付款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利息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备注1: 深圳前海瑞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020年1月18日,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欠深圳前海瑞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3,330.33万元及逾期利息的问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截至本报告日,已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共计提本金3,330.33万元,利息274万元。 备注2: 南京鼎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2020)苏01民初2729号】2020年11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举行了调解,约定公司继续履行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支付对价8,102.11万元。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共计提本金1,620.42万元,利息134.40万元。 备注3: 成都鑫扬远通环境治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2019)川0193民初12593号】 2020年3月11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公司支付原告股权交易对价款1,665.17万元以及全部利息。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共计提本金1,665.17万元,利息688.27万元。 备注4: 唐燕玲与公司、邱寻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粤0303民初45027号】 2020年11月27日,唐燕玲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人民币723,123.29元。2021年1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清偿唐燕玲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唐燕玲支付还款,公司共计提本金1,000万元,利息273.67万元。 备注5: 龙岩市汇元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闽0802民初8096号】【(2020闽08民初526号】 2020年12月11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归还龙岩汇元本金1,200万及滞纳金38,400元,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款清结之日止以1,200万元为本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2021年4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龙岩市汇元发展有限公司诉公司要求返还借款4,000万元的纠纷案件,目前尚未判决。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共计提本金5,200万元,利息210.5万元。 备注6: 唐娜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20)粤0303民初5761号】 2020年7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被告偿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75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唐娜支付还款,公司正在与唐娜沟通撤销执行申请及后续还款安排等事项。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共计提本金500万元,利息219.5万元。 备注7: 深圳市徳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1年3月4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对本案做出裁决,裁决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294.49万元并支付利息1,971,169.13元,第二被申请人苏日明、第三被申请人鲍俊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深圳市徳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还款,公司共计提本金1,294.49万元,利息569.97万元。 备注8: 河源腾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19)粤1602民初3911号】 2020年1月17日,经法院主持调解,河源腾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爱迪尔偿还原告43,278,186元。2020 年 2 月 10 日,因公司未完成约定内容,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刘长涛的申请,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 44,678,184 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刘长涛支付欠款,公司共计提本金3,925万元,利息1,015.56万元。 备注9: 苏州爱迪尔金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爱迪尔的股权转让纠纷2019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19]京02民初785号),确认金鼎投资与公司就上述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因公司未按照《民事调解书》([2019]京02民初785号)约定的期限向金鼎投资足额支付第一期还款,2020年4月 10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金鼎投资的申请,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京 02 执 284 号,执行标的10,135.7648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仅向金鼎投资支付了《民事调解书》([2019]京 02 民初 785 号)项下欠款中的 350 万元,公司共计提本金91,641,700元,利息7,506,481.58元。 备注10: 西藏爱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爱迪尔的股权转让纠纷 2019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19]京02 民初 796 号),确认爱鼎投资与公司就上述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因公司向爱鼎投资支付第二期还款,2020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爱鼎投资的申请,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京 02 执 290 号,执行标的 5,292.6016万元。2020年12月4日,西藏爱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恢复执行本合伙企业纠纷案件的执行,2020年12月29日,法院作出中止本院(2019)京02民初79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2021年1月14日,西藏爱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目前,本案已恢复执行。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仅向爱鼎投资支付了《民事调解书》([2019]京 02 民初 796 号)项下欠款中的147.4694万元,公司已计提应付本金48,249,700元,利息2,918,880.50元。 (二)应付股利 无 (三)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注释25. 其他流动负债 注释26. 长期应付款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一)长期应付款 1. 长期应付款分类 注释27. 预计负债 注释28. 递延收益 1.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注释29. 股本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454,061,077.00 454,061,077.00 注释30. 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782,622,838.60 1,782,622,838.60 其他资本公积 1,151,418.72 488,893.43 1,640,312.15 合计 1,783,774,257.32 488,893.43 - 1,784,263,150.75 资本公积的说明: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为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资金利息产生。 注释31. 其他综合收益 注释32. 盈余公积 注释33. 未分配利润 1. 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说明 2. 未分配利润的其他说明 注释3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注释35. 税金及附加 注释36. 销售费用 注释37. 管理费用 注释38. 财务费用 注释39. 其他收益 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注释40. 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注:其他指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有限责任公司丧失控制权损失。 注释4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释42. 信用减值损失 注释43. 资产减值损失 注释44. 资产处置收益 注释45. 营业外收入 注释46. 营业外支出 注释4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注释48. 现金流量表附注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释4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注释5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注释5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注释5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三) 本期发生的反向购买 无 (四) 处置子公司 无 (五)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孙公司:龙岩市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 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注册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MA33U06A9C 公司名称:龙岩市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4F401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5月7日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零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收藏品批发等 2、 孙公司:深圳市皇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7NW138 公司名称:深圳市皇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锦社区田贝四路42号万山珠宝园1栋4层F4003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06-03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市场调研;黄金制品、铂金饰品、白银制品、珠宝、玉器翡翠、首饰、镶嵌饰品、钻石及钻石饰品、水晶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制品的设计、销售;金银制品、珠宝制品、饰品的购销等,许可经营项目是:黄金制品、铂金饰品、白银制品、珠宝、玉器翡翠、首饰、镶嵌饰品、钻石及钻石饰品、水晶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制品、饰品的加工;图书、音像制品的销售 3、重孙公司:千年翠钻珠宝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24MH895M 公司名称:千年翠钻珠宝江苏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9号3幢1070室 法定代表人:李冬宇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品牌管理;包装服务;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等 股东:南京千年翠钻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孙公司:连云港玖恋珠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1A0RH73 公司名称:连云港玖恋珠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伊山中路西侧471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04-20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灯具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孙公司:南京首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21KDU4XD 公司名称:南京首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路48号文创园东区A栋1335号 法定代表人:王均霞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05-2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等 6、孙公司:连云港伊恋珠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4MA22KBEA24 公司名称:连云港伊恋珠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连云港市灌南县中凯城市之光第30幢无单元105室 法定代表人:高希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09-27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子公司:深圳市迪加珠宝有限公司 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JBY6Q 公司名称:深圳市迪加珠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锦社区水贝一路20号金展珠宝广场2703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4日 经营范围:珠宝、铂金首饰、黄金饰品、K金饰品、钯金首饰、银饰品、翡翠玉石、钻石、贵金属材料、红蓝宝石、镶嵌饰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购销;网上销售钻石及钻石饰品、镶嵌饰品、黄金饰品、K金饰品、铂金首饰、钯金首饰、银饰品、翡翠玉石、红蓝宝石、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8、成都成华克拉美珠宝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9、中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根据工商查询,中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03-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3T479N;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锦社区翠竹路2099号水贝工业区7栋411;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为:深圳市一航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20.00%,悦宝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40.00万元占比80%; 2020年4月,公司受让悦宝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中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1%的股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 备注:公司并未实际出资,中饰科技(深圳)并未有任何经营活动。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二)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可转换债券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三(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利率风险变动对公司影响很小。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3.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 公允价值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二) 期末公允价值计量 1.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持有银行股权,公司将其划分为第一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股权投资。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五) 关联方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 关联租赁 3.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1) 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5.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7. 其他关联交易 2020年4月,公司受让悦宝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中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1%的股权,悦宝荟(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苏智明,该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8. 关联方承诺情况 无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拟新设中饰(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发展珠宝新零售业务,拟与杭州银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货通”)以及珠海慕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竹资产”)合作,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公司,公司名暂定中饰(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饰科技”、“合资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中饰科技预计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现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银货通现金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35%;慕竹资产现金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25%。 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此次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主要为进一步发展珠宝新零售业务,探索“线上+线下互通”的运营模式和“货票通”技术系统在珠宝、钻石及黄金等行业的融合和应用,打造全新的行业平台和SaaS服务体系,包含但不限于运用5G、VR、区块链技术等信息化科技,打造中国珠宝行业新零售的平台。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中饰(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注册。 2、增资吉林省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迪加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加珠宝”)拟对公司下游加盟商四平市宝泰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珠宝”)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裕公司”、“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宝泰珠宝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行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后续事项。城裕公司将在迪加珠宝与宝泰珠宝的合作下,在四平市建设高品质的产业园区“爱迪尔•宝泰珠宝”文化产业园。 截至2020年9月30日,城裕公司净资产1,998.59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增资公司拟以城裕公司2,000万元投前估值进行增资,迪加珠宝认缴出资人民币2,081.632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城裕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81.6327万元,迪加珠宝将成为城裕公司持股51%股权的控股股东,城裕公司董事会将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由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合同。 3、向运营公司增资事项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运营公司增资4,5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行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后续事项。增资完成后,运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对运营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履行上述增资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 唐燕玲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20)粤0303民初45030号】 2020年11月27日,唐燕玲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苏日明偿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370273.97元,邱寻对苏日明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2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申请查封被告方名下价值人民币5370273.97元财产的请求做出裁定,(2020)粤0303执保5571号,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2) 谷帅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0 年 1 月 8 日,谷帅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谷帅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向其一次性偿还借款共计人民币 280 万元及利息。2020 年 1 月 20 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0]粤 0304 民初 7452 号),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2743000元及利息等。2020 年 2 月 24 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谷帅的申请,将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粤 0304 执 4675 号,执行标的为 2,743,000元。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向谷帅支付剩余第二期还款、第三期还款,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恢复强制执行。 (3) 深圳市一帆珠宝云商有限公司与公司买卖纠纷案 2020 年 5 月 12 日,一帆珠宝起诉大盘珠宝、大盘珠宝的股东苏衍茂及其配偶苏华清、爱迪尔珠宝及控股股东苏日明,要求向其归还大盘珠宝等借用的3030.9万元,但大盘珠宝没有此事项的账面记录,该诉讼可能涉及到负债也未在2019年财务报表中体现。目前,爱迪尔作为担保人被提起诉讼,已申请资产保全措施。一审判决结束爱迪尔不承担还款责任,目前二审审理中。 (4) 深圳市顺艺珠宝有限公司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事案件与深圳市顺艺珠宝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粤0303民初45163号,已申请财产保全,并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目前,本案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5) 深圳市运得莱珠宝有限公司与公司加工合同纠纷 2020年5月25日,深圳市运得莱珠宝有限公司与公司达成调解,爱迪尔实业股份应向运得莱偿还人民币3,665,503.65元,爱迪尔运营管理应向运得莱偿还人民币1398851.58元。截至本报告日,已申请强制执行。 (6)深圳可妍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苏衍茂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大盘珠宝支付原告货款3,528,391元以及相应利息,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2月17日,大盘珠宝对逾期利息得计算方式存在异议,提出上诉。截至报告日,该案已开庭,等待判决。 (7)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永支行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0年10月14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永支行针对与公司的借贷纠纷,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以及相应利息,涉及资金标的金额为6,266,799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已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等待开庭审理。 (8)大盘珠宝与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讼案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于2018 年11 月19 日与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贷款公司”)签订《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函》(编号:TFXD(B) 2018287 号),为大盘珠宝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苏建明先生及其配偶郎娇翀女士的7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10 个月,自2019 年3 月份开始,每月21 日偿还本金1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对外披露。2020 年1 月16 日特发贷款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提起诉前保全冻结大盘珠宝银行账户。 截至本报告日,借款人尚余54.804 万元本金未偿还。 (9)大盘珠宝与陈建德诉讼案 2018年4月17日,苏华清与陈建德签署借款协议,陈建德向苏华清提供5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年。2019年9月24日,苏华清与陈建德签署还款承诺书,约定延长借款期限,大盘珠宝为苏华清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对外披露。直至2020年7月4日才披露担保事项。截本报告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尚余500万元未偿还。 2020年01月14日,陈建德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020)粤0391民初448号)要求:苏华清,苏衍茂,苏建明,苏新清,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偿还上述借款。 截至本报告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2.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方式 币种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被担保单位与担 注:公司为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大盘珠宝本期丧失控制权,存在重大违约风险,已计提相关信用损失。 2)爱迪尔与江西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协议,江西银行为爱迪尔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融资贷款共计7,130万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需对逾期借款人代偿金额合计1,063.17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二) 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刘雪与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21)粤0307民初5555号】 2021年4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刘雪诉被告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尚未做出判决。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大盘珠宝诉讼案件 2021年5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借款;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华清、苏建明、苏日明和苏衍茂等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3、 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借贷纠纷案 2021年3月5日,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龙岗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1000万元以及利息。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立案,等待开庭。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与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建立真实、互信、透明、公开的珠宝钻石行业区块链联盟,实现科技赋能产业发展和区块链技术真实落地应用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签署《关于5G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随着5G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通过开展大数据应用、智能客服、呼叫中心、线上互联网教育、5G远程鉴赏等各类创新应用试点合作。 截至本报告日,尚无实质性进展。 2、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2日、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90,475万元(含90,47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36,218,323股(含136,218,323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进展。 3、股权相关事项 (1)收购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股权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茂钻石”)于2019年11月18日与兰玉明、安建德、夏明远、荀裕生、翁国昌、侯建宇、王涛、林海容、马健舒、李宗阔、兰玉成、何旭将、张雨、王伟签署了《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与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蜀茂钻石拟向兰玉明等人支付现金不超过10,800.00万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典圣钻”)100%的股权。 2019年12月25日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备案,2020年1月10日完成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管理层变更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6日公告:自原协议签署后,京典圣钻虽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蜀茂钻石并未实际对其进行过并表处理。受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双方共同商议,一致决定终止股权收购。双方于近日就本次终止原协议的事项签署了《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与兰玉明等人关于股权收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原协议中的条款终止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大盘珠宝丧失控制权及出售股权事项 ①大盘珠宝丧失控制权 根据2020年7月31日,公司公告:大盘珠宝拒绝配合整改,拒不交接公章、证照、账册等资料,从根本上侵害剥夺了上市公司对大盘珠宝的控制权,从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判断大盘珠宝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无法参与大盘珠宝日后的经营管理。故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大盘珠宝的管理失去有效控制。 公司拟计划采取的措施 :1、公司拟聘请律师就大盘珠宝原股东交易合约的履行情况,起诉大盘珠宝原股东苏衍茂、深圳市嘉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顺水、杜光、毛建涛、梁映红,要求大盘珠宝及前述人员履行《现金购买协议》、《利润补偿协议》的义务,接受业绩承诺及利润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公司将根据审核情况,对2019年度大盘珠宝未完成的业绩承诺,通知相关人员执行补偿方案。 2、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因原股东对上市公司负有业绩补偿的赔偿义务,冻结该等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 3、公司拟筹划转让大盘珠宝51%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原股东回购、转让给第三方等。 ②出售股权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1日公告:鉴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失去有效控制,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避免了大盘珠宝相关问题给公司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改善公司资金压力情况。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大盘珠宝51%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盘珠宝股权。 根据公司在公开信息查询,大盘珠宝存在多起被执行案件及欠税情况,多家银行贷款出现逾期欠息,已经存在经营困难,且根据公司前期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大盘珠宝原股东,要求大盘珠宝及其原股东履行《现金购买协议》、《利润补偿协议》的义务,接受2019年度业绩承诺及利润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法院诉讼费用约为100万元。故经管理层审慎讨论,本次转让大盘珠宝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0万。 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手续。 2、 爱迪尔诉讼情况 (1)公司起诉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9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21,042.26元以及违约金。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已申请强制执行。 (2)公司起诉河南爱心华珠宝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12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公司支付支付货款1,906,162.34元以及违约金。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已申请强制执行。 (3)公司起诉安徽庆丰实业有限公司、周天杰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18,680,431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7,164,069.06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已申请强制执行。 (4)公司起诉武汉市众鑫恒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李新萍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10月,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442,383.27元和违约金216357.49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已开庭,等待判决。 (5)公司起诉武汉市文瑞贸易有限公司、李新萍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10月,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5,860,006.00元以及违约金879,000.90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已开庭,等待判决。 (6)公司起诉西安宏远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7月29日,公司针对买卖合同纠纷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标的金额为14,957,950.24元。2020年8月14日,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3.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1)组合1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5.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03,016,401.40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58.2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86,263,711.12 元。 7.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8. 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注释2. 其他应收款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一)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3. 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4.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8.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10. 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11.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12. 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注释3. 长期股权投资 1. 对子公司投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注释5. 投资收益 十六、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