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1年04月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认大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年报中应收账款 附注显示,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7000余万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公司未向董事会提供完整的文件、协议、合同等材料, 无法确认大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董监高的异议声明。 公司负责人王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戢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戢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阅读。 本定期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加大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技术风险、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变动的风险、汇率变动风险、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小家电出口业务面临的风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2021年公司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及LED业务。 一、小家电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小家电业务的研发与制造,主要产品包含面包机、烤箱、咖啡壶、搅拌器等西式小家电产品。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出口为主,总体规模上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部分产品如面包机、电烤箱和电炸锅等西式小家电产品在欧美市场有较高的占有率。公司小家电的大部分产品采用OEM/ODM模式销往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则以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为主体,以ACA自有品牌进行销售,通过经销商、大型渠道商以及电子商务平台销往最终用户。2020年以来,受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物流成本、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等影响,进一步导致公司小家电产品毛利率下滑,但受制于居高不下的成本压力和现金流压力,目前部分产品线已难以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工作,预计短时间内小家电业务(不含ACA)难以扭亏。 二、LED业务 公司从2009年开始切入LED行业,业务范围曾涉及LED全产业链。2019年后,公司陆续关停了LED芯片工厂,转让了LED国内照明大部分业务,关停了LED显示屏等业务,目前公司剩余的LED业务主要为封装业务。公司的LED封装业务主要是对上游LED芯片产品封装后,用于下游的LED照明及显示等领域。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小家电业务方面,公司自上市以来就从事小家电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拥有较好的市场基础、客户基础,与优质客户群长期深度合作。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积累,已经形成成熟的研发体系,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专利知识产权。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小家电业务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出口小家电业务进行优化调整(不含 ACA),主要保留以咖啡机、小马达业务等为主的中高毛利、不亏损或少亏损业务,视具体情况放弃或出售面包机等烧烤类低毛利、亏损严重或议价能力不强的业务。如本次优化调整能得以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维持优化完成后剩余产品的竞争优势。 LED业务方面,目前公司主要为LED封装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LED封装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在国内同类产品中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均处于领先地位,下游客户群已从普通照明产品客户转换为一批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手机闪光灯和汽车车灯等高端产品客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经济遭受到了重大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面临严峻挑战。面对大宗材料、人工成本、运费上涨、汇率严重波动等不利局面,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克服困难,尽量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但公司经营状况仍然未能得到很好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600.26万元,同比减少2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10.36万元,同比下降325.7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1、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公司经营正常推进 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建立快速有效的反应机制,认真落实政府、公司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和生活物资准备、人员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员工健康,生产安全,保证了公司全年的正常运营。 2、多管齐下,努力改善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在维护好现有的海外市场的同时,以自有品牌北美电器ACA开拓国内市场,加速新产品开发更新换代升级的速度,让爆款产品成为盈利的支撑点。将小家电产线进行整合,改善结构性成本,促进产品成本节约,提升规模效益,减少管理成本,提升小家电的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精简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优化绩效管理体系,驱动经营目标达成。 3、关停LED显示屏业务,降低公司整体经营压力 近两年,国内LED显示屏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大幅度减少。为减少亏损,整合好上市公司业务,优化业务和资产结构,确保上市公司后续健康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关停了LED显示屏业务。从长期来看,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压力,减少公司的经营性亏损,确保公司健康运作,有利于公司的资产整合和后续规划的整体推进。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三会工作,规范公司日常运作,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在财务规范、内部审计、风险管控等多方面的持续优化工作,切实落实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现有制度流程体系,进一步推进规范有序的公司治理体系。 5、积极推动闲置资产的处理,促进公司转型发展 公司在勤练内功、狠抓内部控制管理,实现资源配置整合一系列内生式发展的同时,亦成立的资产处置小组,积极推动闲置资产的处理,减少因闲置资产折旧、摊销、维护、管理等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报告期内,扬州德豪就位于扬州高新区南园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和对应土地上的建筑以及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产权已与买方签署了出售协议,预计2021年上半年可完成交割。公司努力寻求新的利润支撑点,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完成产业转型升级,从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让投资者能分享到更多企业发展的成果。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分产品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LED照明产品的产量和销量与去年同比分别减少61.51%、62.42%,主要是公司于2019年末出售大部分国内照明业务、及行业竞争激烈订单减少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关停了LED显示屏工厂,该业务的变动,使得报告期及以后期间内,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且LED业务规模占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的比例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小家电及LED业务均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为了保持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技术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小家电及LED相互协作的研发体系,并在该等领域内拥有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Elec-Tech US Inc 注销 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披露的上述雷士国际数据摘取自其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二零二零年报》。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业务和LED封装业务,但2020年以来,受到物流成本、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以及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公司小家电产品毛利率下滑严重,大部分品类目前处于销量越大,亏损越大的情况,企业经营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了杜绝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情况,公司已经到了必须优化和转型的时刻。 1、做好小家电业务优化调整工作 在小家电业务方面,公司将持续扩宽内销市场渠道,重点突出自有品牌北美电器ACA的销售,壮大电商/社交网络销售平台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同时,积极调整小家电出口产品结构,主要保留以咖啡机、小马达业务等为主的中高毛利、不亏损或少亏损业务,视具体情况放弃或出售面包机等烧烤类低毛利、亏损严重或议价能力不强的业务。抓住机会促进产品成本节约,提升规模效益,减少管理成本,提升小家电的生产效率,整体提升小家电的盈利能力水平。 2、保持LED封装业务经营稳定 LED封装业务目前比较稳定,公司将继续加强市场营销力度,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和新的客户,同时,公司仍将持续研发投入及新产品开发,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确保收入及利润保持稳定。 3、继续推动公司闲置资产处置 LED芯片、LED显示屏业务均已关停,公司将继续推动闲置资产的处置变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尽快推进扬州德豪资产处置的交割工作,但集团整体留存的设备和不动产规模依然较大,折旧费用也依然较高,整合公司现有资产,继续清理库存商品。进一步推动闲置资产的出售,及时回笼资金,缩减经营成本,提升公司在资金面的抗风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仍然是重中之重的首要工作。 4、加强预算管理,完善公司治理 现阶段,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一方面,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与控制,节约支出,合理安排资金的适用,增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不断改善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保障公司资金链的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能力、运作水平和运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健全内控体系,包括加强内控制度文件的梳理及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管理等,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全面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以及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二)2021年公司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和对策 1、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加大的风险 2020年,国外方面,关税壁垒冲突上升、贸易和地缘政治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发达经济体结构性因素导致了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方面,年内中美贸易摩擦波澜起伏,若后续该贸易摩擦未能完全解除,国内出口行业仍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另外,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席卷全球,已在世界蔓延超过一年,对全球经济运行带来巨大影响,各个经济体的生产经营、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济贸易、消费市场、金融市场等均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疫情后续对经济、金融、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尚无法确切估量,因此,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各个经济体均无法独善其身。 综合来看,2021年,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宏观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均存在加大的风险,因而公司经营面临的风险和压力也进一步加大。 对策: 公司将在优化调整,稳定小家电业务经营,保证现金流的基础上,面对宏观不利环境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并根据内外部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及寻找政府政策上的支持。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1)小家电业务 小家电行业属于高度成熟的行业,随着竞争对手不断加大对小家电业务的投资力度,同时对行业品牌进行整合等方式不断提升其市场占有率,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 (2)LED业务 LED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洗牌,行业竞争依然呈现加剧的局面。 对策: 小家电业务方面,通过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来提升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结合市场需求,加快新产品的创新与突破、新工艺技术导入及应用,提升新产品开发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加强自有品牌建设和市场宣传;将出口小家电业务进行优化调整(不含ACA),主要保留以咖啡机、小马达业务等为主的中高毛利、不亏损或少亏损业务,视具体情况放弃或出售面包机等烧烤类低毛利、亏损严重或议价能力不强的业务等方式提升小家电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LED业务方面,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加强成本管控与产品创新,增强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不断优化营销体系和提高营销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技术风险 目前,小家电行业的制造技术趋于成熟,市场竞争主要围绕产品外观及功能的设计和开发上,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也不断缩短,产品更新换代愈加频繁。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已经成为小家电厂商赖以保持竞争优势的战略手段。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换代不能及时把握住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趋势并紧跟市场发展的热点,公司的新产品设计和开发能力不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小家电业务将面临不能继续保持竞争优势的风险。 对策: 公司设立有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开发室等进行产品的开发、设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经形成较成熟的技术开发、管理能力与体系。公司后续将积极引进行业内的优秀人才,提高公司产品研发和创新的能力;同时,密切关注市场技术、需求的新变化、新趋势,使公司投入研发的资源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的方向。 4、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变动的风险 公司小家电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电子电器件、金属板材、塑胶粒子和铜材等,LED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电器件、晶片、灯珠、蓝宝石等。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继续出现大幅度的变动,公司仍将面临原材料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策:一方面,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强成本管控和改善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来提高原材料议价能力,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部分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预测及时与供应商共同制定原材料的滚动需求和供应计划,配以实施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和重点原材料战略储备的方式,保证原材料能够及时满足公司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研发加强产品的工艺改善,通过技术提升产品原材料的多样性选择,并同供应及制造体系协力做好降成本工作,共同减少原材料上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5、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的小家电业务以外销为主,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若人民币出现升值,且公司采取相关措施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公司的盈利能力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对策:努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和创新水平,打造质量过硬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增加公司与出口市场客户洽谈提升产品价格的能力,并通过加大对国内市场开发力度等降低人民币升值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合理利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变动可能产生的风险。 6、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一直以来,公司小家电业务以出口市场为主,且大多集中于消费水平较高、市场容量较大的欧美市场。公司对国内市场开发不足,可能导致公司由于业务依赖单一市场而面临国际政治关系、经济发展不稳定带来的风险。 对策:大力拓展日本、俄罗斯、东南亚等其他地区的市场,以及加大对国内市场的开发力度,使公司的业务分布地区更加多元化,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风险。 7、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劳动力成本上升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手段来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对策:通过采取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附加值的提升,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竞争优势;进行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内部管理、成本管控;不断巩固和维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等措施以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 8、小家电出口业务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的风险 中美贸易摩擦尚未完全解除,且海外疫情蔓延的态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这对出口行业无疑是雪上加霜;即便后续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正常秩序的恢复需要花费一定时间,且疫情可能带来的次生伤害都尚无法有效估量。小家电业务作为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经营困难,若其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得不到改善,将加剧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现阶段的现金流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策:将出口小家电业务进行优化调整(不含ACA),优先保证现金流,减少公司小家电业务的经营亏损对现金流的消耗,保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能力。努力稳定现有确定性出口业务的同时,通过加强自有品牌建设和市场宣传,壮大电商/社交网络销售平台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优化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控制薪酬成本;争取政府部门的各项出口及税收支持。通过增加资产处置力度、争取银行融资恢复等方面予以应对。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103,597.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42,478,537.44元,减去计提的盈余公积 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38,582,134.66元。 因此,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期末未弥补亏损-4,638,582,134.66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045,436.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06,523,973.93元,减去计提的盈余公积 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42,478,537.44元。 因此,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期末未弥补亏损-4,042,478,537.44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3、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7,295,585.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4,094,229.10元,减去计提的盈余公积 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81,389,814.94元。 因此,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期末未弥补亏损-4,281,389,814.94元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同资产 1,117,124.81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诚信状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44项,具体如下: 1)昆山润弘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304民初309号、(2020)皖03民终1604号】。 案件基本情况:蚌埠三颐于2020年6月份收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蚌埠三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5.1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及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三颐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皖0291民初813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经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9日判决:芜湖德豪于判决生效后应立即向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承揽费用209.63万元及利息。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辽宁实发洁净科技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皖民0304初3814号】。 案件基本情况:双方已达成和解,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三颐余900元差额未付。 4)大连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0291民初8243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于2020年4月份收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的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已生效,大连德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79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原告大连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5)湖南圣瓷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民初1114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于2020年5月份收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的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书已生效,大连德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货款5.18万元及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6)昆山欣谷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皖0304民初3938号、(2020)皖03民终1334号】。 案件基本情况:蚌埠三颐于2020年5月份收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蚌埠三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33.79万元、保全费、案件受理费,昆山欣谷已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三颐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7)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皖0291民初2968号、(2020)皖02民终1039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于2020年5月份收到芜湖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芜湖德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152.56万元、保全费、案件受理费;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8)芜湖市龙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1447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于2020年6月份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的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已生效。芜湖德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9.89万元及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9)大连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0291民初5132号、(2020)辽02民终3483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于2020年6月份收到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判决大连德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42.15万元、滞纳金、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0)大连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0291民初5133号、(2020)辽02民终3482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于2020年6月份收到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设备租金3.57万元及滞纳金、设备买断款115.09万元、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1)元鸿(山东)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皖0291民初字529号、(2020)皖02民终1517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于2020年6月份收到芜湖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芜湖德豪向元鸿(山东)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48.67万元、利息、保全费、案件受理费;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2)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皖0304民初1167号—(2019)皖0304民初2026号、(2020)皖03民终1491号—(2020)皖03民终1533号】。 案件基本情况:蚌埠三颐2020年5月收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法院支持的欠款本金共合计902.18万元,利息、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由蚌埠三颐承担。因前期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我司账户内资金1091万,现已划扣,仅余10万元左右未履行。 13)大连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744号、(2020)辽02民终3932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于2020年6月17日份收到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大连德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连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维修费1.34万元及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4)大连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743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于2020年6月17日份收到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该案一审判决生效,被告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连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万元及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5)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苏0591民初1573号、(202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苏 05 民终 5203 号】。 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7月3日收到苏州中院二审判决书,我方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51.2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反诉费,对方已申请执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6)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皖0291民初3989号】。 案件基本情况:双方于芜湖市经开区法院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约定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8.75万元,现已收到执行通知书。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7)北京捷图环球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1660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经开区法院2020年6月一审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13万元,判决已生效。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8)大连国检计量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831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7月3日收到大连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万元,判决已生效。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19)大连国检计量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833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7月3日收到大连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万元,判决已生效。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苏州安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0291民初6648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7月14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80.36万元,、及逾期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对方申请执行,已收到执行通知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1)安徽哈帕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580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2020年7月16日收到芜湖市中院二审判决书,判决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送达之日五日内支付工程款11.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2)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304民初239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7月17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16.18万元,、及逾期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对方申请执行,已收到执行通知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3)南京三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芜仲字第47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2020年7月20日收到芜湖市仲裁委裁决书,裁决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预付款项31.07万元,并支付利息、仲裁费及财产保全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4)安平县众和过滤器材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1653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2020年07年31日收到芜湖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44.94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5)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0291民初5150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7月20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194.26万元,、运费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6)天津滨海海正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0291民初7433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8年14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31.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7)恒耀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1654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8月28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保全费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3.55万元,对方已申请执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法院生效判决。 28)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304民初686号】。 案件基本情况:蚌埠三颐2020年8年28日收到蚌埠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反诉费共计112.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三颐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9)上海百兰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2004号】。 案件基本情况:双方达成和解,芜湖德豪于2021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22463.8元货款。 30)上海箴懿实业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2003号】。 案件基本情况:双方达成和解,芜湖德豪于2021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44500元货款。 31)苏州匠笃科技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2001号 】。 案件基本情况:双方达成和解,芜湖德豪于2021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113490元货款。 32)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2000号】。 案件基本情况:双方达成和解,芜湖德豪于2021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279032.26元货款。 33)江西佳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291民初1245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2020年9月21日收到芜湖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江西佳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575.72万元,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207.78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本金207.78万元,利息6.8万元,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3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107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9年28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保全费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3.8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5)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304民初2417号】。 案件基本情况:蚌埠三颐2020年10月10日收到蚌埠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1.4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三颐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6)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3324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12月28日收到大连市中院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保全费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2.5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7)博山凯源工业泵制造有限公司诉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鲁0304诉前调1543号 (2020)鲁0304民初1663号】。 案件基本情况:芜湖德豪2020年10月26日收到淄博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博山凯源工业泵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48.4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8)北京高德威金属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1225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11月4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高德威金属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保全费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48.4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9)台州万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304民初2612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案件基本情况:蚌埠三颐2020年11月2日收到蚌埠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台州万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4.0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三颐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40)苏州匠笃科技有限公司诉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皖0304民初2889号】。 案件基本情况:蚌埠三颐2020年11月5日收到蚌埠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苏州匠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7.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三颐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41)协伟集成电路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5951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11月30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协伟集成电路设备(上海)有限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保全费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62.4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42)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1661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11月17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和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9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43)厦门积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辽0291民初1593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12月14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厦门积能电子科技有限支付货款和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47.7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44)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辽0291民初1472号】。 案件基本情况:大连德豪2020年12月28日收到大连市中院二审判决,支持一审判决,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以及承担保全费、反诉费及一二审案件受理费76.0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连德豪尚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票据-商业票据逾期金额为3,145.67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公司目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不适用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保护股东和债权人、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同时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进行信息披露,同时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邮件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加强与投资者的关系,确保全体股东能以公平的机会获取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并严格按照合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同履行了债务义务。 2、职工福利 “员工为本”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员工是公司生产经营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石。除了保障员工通过工作得到应有的报酬和福利外,公司还通过创办职工书屋、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节假日组织集体活动等方式丰富员工的文化、业余生活。另外公司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更好的晋升和发展平台.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保护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4、环境保护 公司坚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齐头并进的原则,重视环境保护,倡导环保理念,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号召,主动作为,承担民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公司按照集团董事长王晟关于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指示精神,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扶贫工作方案。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20年,公司的扶贫工作主要包括贫困助学项目。 贫困助学项目的对象为珠海市高新区金鼎一小,计划在金鼎一小资助30名贫困学子,资助金额为1000元每人。2020年9月24日,公司在金鼎一小举行了发放仪式,兑现发放助学金合计3万元。 (3)精准扶贫成效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丙酮: <0.01mg/m³ ;非甲烷总 烃: 4.18mg/m³; 氨: 1.43mg/m³; 甲醇: <0.1mg/m³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出售中山威斯达100%股权事项的说明 经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9日、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中山威斯达100%股权以24,685.93万元出售(其中,所含的小家电业务资产包的价值确认为8185.93万元,小家电业务资产包仍由上市公司控制和经营)。鉴于目前在手订单的生产计划安排以及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经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1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小家电业务资产包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除尾款825万元(按协议约定,由交易对方在过渡期结束1个月内支付)外,其余款项均已在2019年内收到。 (二)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三)关于关停LED显示屏业务事项的说明 经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关停LED显示屏业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关停LED显示屏业务的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LED显示屏业务的员工清退支出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存货、资产处理等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德豪”)与扬州景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景嘉”)签署《德豪公司资产收购协议书》,扬州德豪以人民币13500万元转让价格向扬州景嘉转让位于扬州高新区南园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和对应土地上的建筑以及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产权。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扬州德豪已按协议约定收到第一笔转让款。按协议约定,公司预计可于2021年5月份收到剩余相关转让款项。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戢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戢萍女士持有公司13,500股,按照有关规定,戢萍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75%将被锁定,从而增加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10,125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本次回购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295,1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7%。最高成交价为1.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579,22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未达到整体回购方案下限,实际回购金额为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的33.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公司回购的股份届时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12,295,142元,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注销股份相关事宜,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见注8) (参见注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 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21,007,786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46,572,839股拍卖的竞得人为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4,434,947股拍卖的竞得人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4月21日拍卖过户完成结果以及浙江乘泽同日分别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表决权委托条款,浙江乘泽将直接持有公司146,572,839股股份及211,782,24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表决权的比例为20.3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股东王晟持有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份,持有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是兄弟关系,因此,芜湖德豪投资与王晟、蚌埠鑫睿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70,615,46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目前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亦无单独或合计可以实际支配公司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若后续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股东,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21,007,786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46,572,839股拍卖的竞得人为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4,434,947股拍卖的竞得人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4月21日拍卖过户完成结果以及浙江乘泽同日分别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表决权委托条款,浙江乘泽将直接持有公司146,572,839股股份及211,782,24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表决权的比例为20.3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股东王晟持有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份,持有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是兄弟关系,因此,芜湖德豪投资与王晟、蚌埠鑫睿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70,615,46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司目前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亦无单独或合计可以实际支配公司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若后续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股东,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法人 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王晟,男,1967年出生,中国籍,有美国长期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蚌埠热电厂工程师,蚌埠万盛电器厂工程师,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采购控制部经理,本公司董事、供应链管理部总监。现任珠海华润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王冬雷,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学历,EMBA。历任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润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德豪(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德豪(芜湖)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ETI-LED Solutions Japan 株式会社董事,广东德豪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豪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豪润达照明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山菲普斯照明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江山三友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阿卡得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世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雷士照明有限公司董事,NVC Lighting Limited 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珠海泰格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Elec-Tech US Inc.董事,ETI LED Solutions Inc.董事,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02222)董事长,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蚌埠雷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蓝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BRILLIANT LIGHTS (FINCO) PTE. LTD.董事,BRILLIANT LIGHTS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 LTD.董事,本公司董事。 杨燕,女,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本公司营销中心非美洲区总监,本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Thailand) Ltd.董事,本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兼小家电事业部总经理。 沈悦惺,男,1985年出生,中国籍,浙江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现任浙大九智(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杰,男,198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初级经济师。现任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安徽泽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师庆,男,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SVP),本公司董事。 郝亚超,女,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国际金融专业,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经济法硕士学位、清华大学-天普LLM项目硕士学位,律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辽宁电视台经济频道、沈阳日报社经济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法制日报社经济部任记者、北京天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飞,男,198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副教授 ,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江西省南城县洪门深圳红十字卫生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汤庆贵,男,196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吉林省财政厅交通处,历任吉林省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吉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鼎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藏中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学军,男,197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小家电事业部珠海制造中心总工、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小家电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小家电事业部珠海制造中心总工,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淡兴武,男,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开发部部长、公司直属二厂总工程师兼技术品质部部长、珠海制造中心副总工程师兼技术开发部部长、公司自动化项目组组长、公司工艺设备总监、公司中央研究院项目总监、中山市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家电事业部、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开发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左联,男,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顺德三和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珠海市东部颖承精密压铸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经理,本公司供应链管理本部供应链管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山雷士灯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供应链服务与稽核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李华亭,男,1962年出生,中国籍,有美国长期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华润总公司(香港),历任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瀚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02222)非执行董事,德豪润达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珠海星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总经理。 常彤,女,196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任助理总经理。历任本公司营运管理部副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德豪雷士(北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现任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蒋孝安,男,1982年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高级理财规划师。历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戢萍,女,1973年出生,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拥有中级会计师职称、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注册企业理财师。曾任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审计员,中山市东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广东中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显示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报酬的决策程序和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的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公司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其报酬。 2、经公司于2011年1月14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公司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监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此外,公司负责支付董事、监事参加公司活动的差旅及食宿费用。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见下文公司董监高报酬情况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2、薪酬政策 按照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和特点,公司建立了充分体现和涵盖各业务单元行业和经营管理特点的薪酬体系。公司实施与贡献相结合的有激励性的薪酬给付政策,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及管理需要,在不同类别的岗位上实施包括以固定工资、业绩奖金、年终奖金、提成、利润分红、中长期激励项目等某一项为主或数项组合的薪酬给付模式。薪酬支付坚持及时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在关注员工生活水平稳定和改善的同时,确保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3、培训计划 为有计划地提高员工素质,有效发掘公司内部智力资源,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公司建立了相关培训管理制度。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总部及跨单位的培训和评估,并及时为公司各单位培训管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各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培训体系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内外部培训。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权利接受公司所安排的各项培训,有权提出各类培训需求。目前,公司针对管理及业务的需求开设有岗前培训、分专业培训、分层次管理培训、网上学习、学历教育等多样化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规范信息披露,保证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公司章程》修订、董事及监事任免、日常关联交易、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目前没有控股股东,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独立运作,不受股东的干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便于董事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工作。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监事选任程序选举监事。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5、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及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建立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版,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目前没有控股股东。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不受干预。 1、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小电器系列产品和LED封装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公司具有完整的产供销体系, 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受制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2、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并已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 3、资产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完整而独立的资产体系,没有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用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机构,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机构设置方案不存在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股东单位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委派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5、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已经在蚌埠市国家税务局领取了《税务登记证》,为独立的合法纳税主体,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登的《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60)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指导、督促公司内部的审计内控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和程序;(2)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3)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议;(4)对公司内部的审计内控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审计报告进行审核;(5)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审计策略和工作计划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审计结果进行了仔细审核。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 3、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事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企业绩效评价激励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度实行月薪加年终奖金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额与公司全年实现利润额挂钩,充分发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豪润达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豪润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德豪润达2020年度净利润为-6.02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39亿元,2020年末流动负债为19.52亿元,流动资产为15.83亿元, 德豪润达的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经营现金流能力较弱,上述财务状况使德豪润达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德豪润达可能无法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豪润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德豪润达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收入确认 五、 其他信息 德豪润达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德豪润达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德豪润达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德豪润达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德豪润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德豪润达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德豪润达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慕桃(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华柱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珠海华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于2001年10月整体变更设立。2001年10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1]493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监督[2001]733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珠海华润以2001年8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人民币7,500万元按1:1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同时,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59630XX。 根据本公司2004年2月12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决议,以及2004年6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7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20元,并于2004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德豪润达,股票代码:002005。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0,100万元。 2005年10月26日,本公司股东会议通过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现有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可获得现有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6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1月4日正式实施完毕。 2006年5月26日,经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100万股为基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100万股增加至16,160万股。 2008年4月21日,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以总股本16,160万股为基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6,160万股增加至32,32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09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0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0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54 元。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8,32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1 元。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8,320万元。 2012年5月15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以总股本58,320万股为基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由58,320万股增加至116,64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向2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86元。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64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份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65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向5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83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3元。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76,47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总股本为1,764,720,000股。 2019年9月23日,本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珠海市迁址至安徽省蚌埠市,公司名称由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日用电器制造业类。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电机、电子、轻工产品、电动器具、自动按摩设备、健身器械、烤炉、厨房用具、发光二极管、发射接收管、数码管、半导体LED照明、半导体LED装饰灯、太阳能LED照明、LED显示屏系列、现代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及其零配件(不含移动通信设备及需主管部门审批方可生产的设备);开发、生产上述产品相关的控制器及软件,设计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模具;上述产品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售后服务;LED芯片的进出口贸易。 公司注册地: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308号。 公司总部办公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控股公司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投资”),王冬雷先生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 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原控股公司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2.52%(221,007,786股)的股票已经被司法拍卖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亦无单独或合计可以实际支配公司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若后续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股东,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 珠海市东部颖承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实用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德豪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健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 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德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德豪(大连)投资有限公司 蚌埠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锐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三颐照明有限公司 芜湖锐拓电子有限公司 芜湖三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Thailand) Ltd. 大连市德豪半导体光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德豪润达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雷通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德豪润达香港有限公司 蚌埠崧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崧欣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雷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德豪润达(香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德豪润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三颐照明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 珠海德豪三颐照明有限公司 香港德豪三颐照明有限公司 珠海德瑞电气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少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公司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现披露如下: 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6.02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39亿元,公司的流动负债为19.52亿元,流动资产为15.83亿元,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经营现金流能力较弱,上述财务状况使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无法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减轻流动性风险和改善经营表现,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 (1) 关停亏损业务,逐步对小家电业务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盈利能力,获取经营现金净流入。 (2) 公司将继续推动闲置存量资产的处理,争取股东对低效闲置资产处理计划的认可,尽快回笼资金用于维持正常营运及发展。 (3)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争取通过资产抵押、股东担保等增信措施恢复公司的融资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三、(二十六)收入”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平均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 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 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 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 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 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 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 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 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如下: (1) 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 (2)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根据本公司的历史经验,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客户群体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 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修理 用备件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 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三) 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 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 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 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 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 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 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4、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八)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 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 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 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 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按受益年限确定。 (二十二) 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三)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 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 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二十四)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五)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 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 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 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 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具体原则 本公司销售LED产品、小家电等商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的义务。 本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客户已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通常即产品已经送达至客户处,或已办妥离境交运手续等,且其他收入确认条件均得到满足时,本 公司对收入进行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提供劳务收入为本公司提供加工劳务服务向客户取得的收入,于有关服务已经完成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收入的现金流很可能流入企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具体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入,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无论采取何种销售模式,其收入的确认方法均以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约定为依据,对采用FOB 珠海等国内港口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以产品装船后取得船运公司提单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采用FOB 香港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以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并在香港装船取得 船运公司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对销售退回、产品索赔的处理:根据国际贸易通行规则,采用FOB 结算方式即表明购货商对采购商品已在装船地进行验收,验收发运后相关风险已由其承接,故本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单独作出拨备,而是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 益。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提供劳务收入为本公司提供加工劳务服务向客户取得的收入,于有关服务已经完成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收入的现金流很可能流入企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七) 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投入使用后,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在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并认量;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在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确认时计入 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 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 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 款费用。 (二十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三十) 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 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 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一)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三十二) 套期会计 1、 套期保值的分类 (1)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 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 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 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2、 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 关系。 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1)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 占主导地位。 (3)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 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 3、 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 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 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 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2)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 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 何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 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 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 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 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 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 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 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 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 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二) 税收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发证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证书编号GR201844204978,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二)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四)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3、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五)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六)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七)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第一名 应收出口退税 12,215,050.03 1年以内 8.97 第二名 股权转让款 8,250,000.00 1-2年 6.06 4,125,000.00 (8)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本报告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9)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 本报告期无由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 (八) 存货 1、 存货分类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九)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无。 3、 合同资产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无。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十) 持有待售资产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十一) 其他流动资产 (十二)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说明: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名: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HK.02222,以下简称“雷士国际”)普通股870,346,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的20.59%,为其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以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本年其他综合收益调整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十四)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 2、 固定资产情况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说明:闲置资产主要是由于关停LED芯片工厂所致。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十七)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 2、 在建工程情况 3、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十八)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十九) 开发支出 (二十)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于本期末本公司对该等子公司估计可收回金额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分析,除深圳实用电器有限公司与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外,未发现商誉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三)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二十四)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二十五) 应付票据 说明:将期末逾期的应付票据-商业汇票31,456,685.18元重分类至应付账款。 (二十六)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二十七)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二十八)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二十九)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 短期薪酬列示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三十) 应交税费 (三十一) 其他应付款 1、 应付股利 2、 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三十二) 其他流动负债 (三十三) 预计负债 (三十四) 递延收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三十五) 股本 (三十六) 资本公积 (三十七) 其他综合收益 (三十八) 盈余公积 (三十九) 未分配利润 (四十)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营业收入明细: 2、 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四十一) 税金及附加 (四十二) 销售费用 说明:公司2020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费用-运输费纳入营业成本科目核算。 (四十三) 管理费用 (四十四) 研发费用 (四十五) 财务费用 (四十六) 其他收益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四十七) 投资收益 (四十八) 信用减值损失 说明:损失以正数列示。 (四十九) 资产减值损失 说明:损失以正数列示。 (五十) 资产处置收益 (五十一) 营业外收入 说明: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公司与Lumileds、王冬雷和陈刚毅达成共识,并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拨回预计负债272,009,582.82元。 (五十二) 营业外支出 说明:本年度发生额39,110,397.26元系Lumileds案件于2020年11月和解之前计提的诉讼赔偿利息。 (五十三)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五十四)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 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五十五)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十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五十七)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十八)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2、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三) 反向购买:无 (四) 处置子公司:无 (五)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Elec-Tech US Inc.于2020年10月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ETI LED Solutions Inc.于2020年10月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公司之子公司芜湖三颐照明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新设成立珠海三颐照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芜湖三颐照明有限公司认缴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财务报表日,尚未实缴出资。 4、本公司之子公司芜湖三颐照明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新设成立珠海德豪三颐照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芜湖三颐照明有限公司认缴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财务报表日,尚未实缴出资。 5、本公司之子公司珠海德豪三颐照明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新设成立香港德豪三颐照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港币,珠海德豪三颐照明有限公司认缴500万元港币,截至财务报表日,尚未实缴出资。 6、本公司于2020年8月新设成立珠海德瑞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认缴500万元人民币,截至财务报表日,尚未实缴出资。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 8.985% 177.28 17,797.87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产 产 单位:万元 (二)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财务部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 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2、 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2,78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冬雷先生持有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2,745,090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89.38%;282,781,9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221,007,786 股被司法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8.1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王冬雷先生。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五)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3、 关联担保情况(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六)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2、 应付项目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经营租赁承诺 ①公司承租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的房产物业用于生产经营,承租建筑物面约为162,955.93平方米,物业持有人为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 2021 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议每月租金(含税)为2,933,206.74元,管理费交于珠海瑞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每月(含 税)为488,867.79元。 ②公司承租位于中山五桂山长命水大街44号的房产物业用于生产经营,承租建筑物面约为86,666.00平方米,物业持有人为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租赁期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止,双方协议每月租 金(不含税)为1,203,268.96元。 ③公司承租位于唐家湾镇科技创新海岸中珠南路1号的房产物业用于生产经营,承租建筑物面约为24,549.15平方米,物业持有人为珠海瑞恒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期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议每月租 金(含税)为544,813.03元。 (二) 或有事项 1、 对外担保 本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报告期内提供的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五)”。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公司的资金状况,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 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号),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4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初步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2条第(三)项至第(五)项及《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最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三) 与Lumileds lighting company诉讼案件和解 2020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Lumileds、王冬雷和陈刚毅各方达成共识,并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金额为3,650万美元。协议签署后,双方根据《和解协议》的相关约定和安排,撤销了各自相关诉讼,解除了永久禁令,并在加州法院提交了确认判决已被清偿的文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和解金额,各方亦撤销了各自相关诉讼。 (四) 终止经营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LED显示屏业务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关停LED显示屏工厂,因此LED显示屏工厂为本期确认的终止经营。 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2、 终止经营净利润 (1)LED芯片业务事业部终止经营: (2)LED显示屏业务事业部终止经营: 3、 终止经营现金流量 (五) 分部信息 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实,未划分报告分部。 (六)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1)按业务和产品类型的收入、成本列示如下: (2)按分地区的收入、成本列示如下: (3)关于对雷士国际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02222,以下简称“雷士国际”)普通股870,346,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的20.59%,为其第一大股东。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雷士国际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竞价减持的方式出售公司之子公司持有的雷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222.HK,以下简称“雷士国际”)股票不超过13,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公告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雷士国际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 2021年1月18日至1月29日,公司之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雷士国际股票130,000,000股,占雷士国际已发行普通股4,227,280,649股(截止2021年1月5日)的3.08%,本次出售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之子公司持有雷士国际股票740,346,000股,占雷士国际已发行普通股4,227,280,649股的17.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公告披露的《关于出售股票资产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8,276.83万元。 其中本期按照权益法调整确认的投资收益-800.33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9,519.30万元。 公司聘请了评估专家协助管理层对雷士国际股权投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雷士国际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58,276.83万元,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9,519.30万元. (3)关于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被公开拍卖事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交易合同纠纷(因增信担保而引起债务纠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8日公开拍卖芜湖德豪投资所持有的221,007,786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146,572,839股拍卖的竞得人为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4,434,947股拍卖的竞得人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被司法拍卖的221,007,786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于近日获悉,浙江乘泽已于2021年4月21日分别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签订了《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以下合称“《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约定建信基金、北信瑞丰及国寿基金将其管理的“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3号资产管理计划” 交易所账户名称为“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3号资管计划”)、北信瑞丰管理的“北信瑞丰基金丰庆219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所账户名称为“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鑫国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4号资管计划”)及国寿基金管理的“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7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所账户名称为“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5号资管计划”)持有的全部德豪润达股份(211,782,247股,占贵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浙江乘泽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间为自《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终止/解除日或相应股份交割日(以孰早为准)。同时,《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约定了浙江乘泽将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收购“103号资产管理计划”、“104号资产管理计划”及“105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全部德豪润达股份。根据《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表决权委托,浙江乘泽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6,572,839股股份及211,782,24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表决权的比例为20.3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编号:2021—41)。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无由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5、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无由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二)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对子公司投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五) 投资收益 十五、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文件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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