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99 公司简称:久日新材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秀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
该预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公司、久日新材、天津久日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山东久日 |
指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久日 |
指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湖南久日 |
指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久瑞翔和 |
指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久源技术 |
指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香港久日 |
指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东营久日 |
指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久日 |
指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大晶新材 |
指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大晶信息 |
指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久兴绿能 |
指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瑞兴投资 |
指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微芯新材 |
指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海河博弘基金 |
指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瑞武基金 |
指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夏久日 |
指 |
宁夏久日化工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指 |
一类在光照下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和低聚物聚合、交联、固化的化合物 |
光固化 |
指 |
在光(紫外光或可见光)的照射下,光引发剂吸收特定波长的光,产生自由基或阳离子,引发单体和低聚物发生聚合和交联反应,在极短的时间里生成网状结构的高分子聚合物,进而实现固化 |
UV |
指 |
Ultraviolet(紫外线)的缩写 |
光固化材料、光固化产品、 光固化配方产品 |
指 |
一类在紫外光照射下快速交联聚合、瞬间固化成固态材料的液体材料,如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及其他光固化材料 |
单体 |
指 |
能参与聚合或缩聚反应形成高分子化合物的低分子化合物 |
树脂 |
指 |
高分子化合物 |
TPO |
指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光引发剂的一种 |
1173 |
指 |
2-羟基-2-甲基-1-苯基-1-丙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184 |
指 |
1-羟基环己基苯基甲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TPO-L |
指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光引发剂的一种 |
ITX |
指 |
2-异丙基硫杂蒽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DETX |
指 |
2,4-二乙基硫杂蒽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907 |
指 |
2-甲基-2-(4-吗啉基)-1-[4-(甲硫基)苯基]-1-丙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369 |
指 |
2-苄基-2-二甲基胺基-1-(4-吗啉基苯基)丁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379 |
指 |
2-(4-甲基苄基)2-二甲胺基-1-(4-吗啉基)苯基丁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久日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Tianjin Jiuri New Material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ur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国锋 |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400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六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384 |
公司网址 |
www.jiuri.cc |
电子信箱 |
jiuri@jiurichem.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郝蕾 |
罗骁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
电话 |
022-58330799 |
022-58330799 |
传真 |
022-58330748 |
022-58330748 |
电子信箱 |
jiuri@jiurichem.com |
jiuri@jiurichem.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久日新材 |
68819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叶金福、郝光伟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孙越、刘宪广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1月5日-2022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011,418,016.27 |
1,334,866,139.24 |
-24.23 |
1,005,158,805.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136,742,721.34 |
248,687,778.77 |
-45.01 |
175,927,63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8,571,255.53 |
240,548,860.42 |
-63.18 |
185,539,82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190,983,693.21 |
153,901,917.19 |
24.09 |
126,820,620.79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
2,616,701,607.95 |
2,667,259,789.70 |
-1.90 |
785,268,516.24 |
总资产 |
3,303,224,167.49 |
2,973,634,427.79 |
11.08 |
1,231,645,445.9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3 |
2.85 |
-56.84 |
2.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3 |
2.85 |
-56.84 |
2.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80 |
2.75 |
-70.91 |
2.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2 |
21.60 |
减少16.48个百分点 |
25.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1 |
20.90 |
减少17.59个百分点 |
26.5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5.16 |
4.97 |
增加0.19个百分点 |
4.3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4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3.18%,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6.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0.91%,主要原因:受光引发剂市场行情竞争加剧及全球疫情影响,公司为扩大国内外市场销售,在巩固和强化行业龙头地位的前提下,加大市场占有率,采取了策略性降价,导致毛利降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相应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237,519,917.68 |
245,119,590.58 |
224,804,853.00 |
303,973,65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
22,907,908.70 |
52,281,890.65 |
38,928,441.52 |
22,624,48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
14,112,195.03 |
40,107,119.12 |
25,123,606.27 |
9,228,335.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52,880,520.92 |
42,458,087.84 |
61,898,592.83 |
33,746,491.6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14,488.57 |
-2,910,454.07 |
-2,688,488.9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 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525,278.00 |
11,399,871.85 |
4,978,827.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
|
|
745,621.8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
349,989.01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 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 合费用等 |
-1,242,982.08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
|
|
-2,050,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914,045.15 |
5,374,523.8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 产减值准备转回 |
1,465,000.00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 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
-1,724,787.97 |
-4,375,589.97 |
-3,323,993.3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9,390,833.6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13.44 |
-0.04 |
|
所得税影响额 |
-7,800,274.29 |
-1,349,433.24 |
2,116,672.64 |
合计 |
48,171,465.81 |
8,138,918.35 |
-9,612,193.94 |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5,211,447.30 |
601,975,347.03 |
-753,236,100.27 |
30,814,638.32 |
应收款项融资 |
51,035,762.28 |
45,576,687.87 |
-5,459,074.4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29,508,295.65 |
33,894,241.49 |
4,385,945.84 |
344,520.00 |
合计 |
1,435,755,505.23 |
681,446,276.39 |
-754,309,228.84 |
31,159,158.32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其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节能减排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渗透率。
公司长期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及下游各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光固化产品、技术与服务。公司在光固化领域积累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光引发剂产品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型号 |
产品主要功能特点 |
主要应用领域 |
184 |
白色固体,与活性稀释剂相容性好,光引发效率高,耐黄变,侧重于表面固化。 |
家具木器清漆、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TPO |
黄色固体粉末,在稀释剂中溶解性好,光引发剂效率高,耐黄变,侧重于厚涂层固化,有光漂白效果,热稳定性好,储存稳定性好。 |
家具木器清漆、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汽车内饰、光纤、家居装饰、纸上光油、甲油胶等。 |
1173 |
无色或浅黄色液体,便于使用,与低聚物和活性稀释剂相容性好,引发效率高并具有良好的耐黄变性能;合成工艺较简单,成本相对较低。 |
家具木器涂料、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907 |
白色固体粉末,在活性稀释剂中溶解性好,具有很高的光引发活性,与ITX或者DETX搭配在有色油墨体系中非常高效。 |
PCB油墨、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 |
DETX |
黄色粉末,是高效的夺氢型光引发剂,固化后黄变较重,常用于有色配方体系。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和制造、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适用于UV LED应用。 |
ITX |
黄色固体粉末,是高效的夺氢型光引发剂,黄变较重,气味相对较小,适用于有色配方体系。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化妆品包装等。 |
369/379 |
黄色固体粉末,具有很高的光引发活性,曝光后气味较小,吸收波长较长,适用于UV LED油墨。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等。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对系列光引发剂产品的技术、工艺的研发、组织生产并实现销售获得收入,盈利主要来自于光引发剂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采购模式
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工作由公司集中实施管理。公司定期根据订单情况、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进行物料采购。对于原有物料的常规采购,生产计划部门每月末提出月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经采购部门、供应商管理等部门会签审核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具体实施,即选择适宜供应商并进行询价、议价;采购部及审核部根据上月对供应商评价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月采购厂家、数量及价格,采购合同经采购部门评审批准后签署,采购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收货后由原料检验部门进行验收,确认原料入库的同时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进行持续评估。对于新开发供应商,根据公司《新供应商准入流程》,首先由供应商管理部门向潜在供应商索要样品,并交由质检部门检测、研发技术部门登记备案。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条件的,经研发技术部门同意,采购部门向其进行小批量采购试用,经小批量使用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的,作为公司待认定合格供应商。之后,供应商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部门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生产环境、价格、交期、付款方式、质保体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符合公司条件的,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
3.生产模式
公司基于原料供应的便利性以及自然环境、员工、运营成本等因素考虑,已构建了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三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并正在新建或拟建内蒙古赤峰、江苏徐州、山东东营三个生产基地(其中江苏徐州为电子化学材料生产基地,其他均为光固化材料生产基地),对于184、TPO、1173、907等主流光引发剂品种,为确保客户需求,公司尽可能保证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地生产。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公司在上年末和本年初,会制定全年销售计划。销售部门每月根据已签署的销售订单及客户意向情况制定销售计划,销售计划经公司生产运营会议确定,并结合产品库存,下达给生产部门当月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据此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各生产基地严格遵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产品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通常,公司为确保产品供应的稳定,满足客户的临时需求,会根据市场判断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
4.销售模式
公司的具体销售模式包括向终端客户销售和向贸易商销售两种。终端客户为下游UV涂料、UV油墨等产品生产企业,贸易商客户主要为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企业。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公司在所售产品类型、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方面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随着光引发剂、单体、树脂等光固化材料原料研发技术愈发成熟,光固化光照系统的不断更新,以及越来越多的终端产品市场要求节能环保,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已经渗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1)应用领域广泛,下游需求旺盛
光固化技术是一种高效、环保、节能、适用性广的材料处理和加工技术,行业内普遍将UV光固化技术归纳为具有“5E”特点的工业技术:Environmental friendly(环境友好)、Efficient(高效)、Energy saving(节能)、Enabling(适应性好)、Economical(经济),被誉为21世纪绿色工业的新技术。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各国对环保监管的加强,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范围和深度均得到显著拓展,目前,光固化材料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等领域。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对光固化材料的固化速度和固化程度起关键性作用。我国光引发剂制造业经过二十多年的稳步发展,目前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阶段。
由于我国光固化产品的使用比例仍远低于发达国家,且发展尚不平衡,因此,我国的光固化技术具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机遇,近年来处于一个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随着光固化新产品的开发、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持续增长的需求,为向其提供关键性原材料的光引发剂提供了源源不竭的需求推动与良好的发展前景。
(2)产业政策支持,市场环境较好
光固化材料属于新材料,我国先后颁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加强环保型涂料、光敏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2015年,环保部推行绿色税收,限制“溶剂型涂料的发展”。涂料产品是光固化产品的下游,限制VOCs排放、实施“双碳”战略、加大UV涂料在涂料产品中的比例,能增加光固化材料的需求,光固化产业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国家及各级政府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中使用的油墨、涂料产品在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苛的要求。而UV光固化产品相较传统的溶剂型涂料、油墨恰恰在环保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对于在UV固化技术中占重要地位的光引发剂而言,也会具有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
(3)产业规模上升,市场前景广阔
据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统计,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的光引发剂生产和出口国,预计生产产量和出口量在一定时期仍将处于增长态势。目前我国企业具备常规和部分高端光固化材料的研发生产能力,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整合,出现了一批设备比较先进、生产管理规范、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稳定、科研开发投入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较好的发展基础,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企业素质的提升将有力提升国内光引发剂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光引发剂自身性能的持续改良,将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容量并带动光引发剂产销量的增长,光引发剂业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4)技术门槛较高,复制不具优势
光引发剂整体的生产工艺都相对复杂,产品配方技术难度高,行业的门槛较高。国内大部分企业仍以传统、常规型产品的复制生产为主,如行业新进入者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实力和研发水平,只是进行简单的模仿式生产,则无法实现与下游市场的良性互动,很难建立起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产品品类、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光固化剂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首先,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具备184、TPO、1173、907、369、DETX、ITX、PBZ、TPO-L、379等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较之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线更为齐全,拥有为下游优质客户提供一站式原料供应的能力。
其次,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在产品、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承担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在原有针对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研发的基础之上,公司还开发出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低气味和UV LED光引发剂等新产品,并积极探索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的混合复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与单体、树脂结合使用的研究开发,使公司针对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第三,公司通过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实现主要光引发剂品种有两个工厂同时生产,从而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市场发展
近年来,国家及各省市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环保法规、标准,对减少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的使用,及促进环保型产品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计划和目标,有关法规政策对UV光固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①由于我国将长期持续加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预计未来环保监管的不断加强将继续推动UV光固化产业稳定增长。
②作为一种先进的材料表面处理技术,UV光固化技术的高效、节能、经济等特点,能够满足下游家具、建材、印刷、PCB、金属加工、光纤、3D打印等众多制造业自动化、清洁化、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业务发展需要。
③近年来,以UV LED、大分子光引发剂、水性UV光固化配方产品等新技术、新产品为代表,UV光固化技术在涂料、油墨等行业的应用量不断提高,未来随着行业内的持续研发创新、技术进步,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UV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将得到持续拓展。
(2)技术与产品发展
UV光固化领域自身持续技术进步将使得光固化技术应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为UV光固化技术催生出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为相关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目前及未来几年,相对热点技术和产品研发方向主要包括:
①UV LED技术:UV LED技术是指用LED发出的光使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等液体材料转变为固体,与传统的汞灯相比,UV LED光源使用安全,方便;更加节能,使用寿命更长,且UV LED光源无需预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启或关闭,使用更为灵活。
②水性UV固化材料:水性UV固化材料是以水性树脂为基础,用水作为稀释剂,采用光照方式进行固化的材料,同时具备UV光固化技术和水性涂料技术的优点,用水来代替活性稀释剂稀释低聚物,可实现低粘度,特别适用于全自动化喷涂,VOCs含量更低。
③大分子光引发剂:随着大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对食品药品等包装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如欧洲对食品药品包装油墨制定了严格的标准,禁止使用迁移性大的材料,已主要采用低迁移性的大分子光引发剂。中国的食品包装油墨行业标准已经在最后的征询意见阶段,将会很快出台。在全球范围内,大分子光引发剂由于其低毒性和低迁移性的优点,会被越来越多应用到包装油墨中,因此开发更多类型的大分子光引发剂是行业产品的发展趋势。
④阳离子光引发剂:由阳离子光引发剂和配套树脂、单体构成的配方产品,具有抗氧阻聚、体系收缩低和低粘度的优点,可与自由基固化体系互补。未来阳离子固化产品应用或与自由基固化产品混合使用具备发展前景,因此阳离子光引发剂也是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方向之一。
⑤低气味光引发剂:随着光固化涂料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跟人们日常生活相关度比较高的领域,用户对产品的气味根据关注,低气味引发剂产品受到更多的关注。开发出高性价比的低气味产品,可以进一步扩展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
⑥电子产品用光引发剂(光敏剂):亚太地区是电子产品的重点生产区域,在显示屏和芯片制造过程中,需要多个品种的光敏剂,比如,肟酯类引发剂,六芳基双咪唑类,光产酸类以及PAC类等。随着中国电子产品的发展和生产的集中,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将不断提高。
(3)行业经营模式发展
随着光固化技术的发展,特别是UV LED、水性UV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光引发剂以及整个配方产品的性能提出了新要求。在研究开发解决方案时,通常不同光引发剂之间的搭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混合物与树脂、单体的相互配合是重要的研究方向。为满足下游新领域提出的多样化需求,只单纯生产常规型号光引发剂的生产商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光引发剂生产厂家需要对LED固化设备的性能的理解,配合设备进行相应光引发剂的研发。市场发展趋势要求生产商须具备调整常规光引发剂性能的研发实力,并为客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向下游渗透,参与到下游客户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去,与客户联系更加紧密,逐渐由常规光引发剂生产商转变为光固化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全部核心技术均用于制造光引发剂及其核心原料,主要聚焦于如何改进工艺技术,以提升产量及产品品质、降低成本、强化安全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公司技术来源系自主研发、消化吸收再创新,核心技术所对应的已授权专利均为原始取得,核心技术对第三方不存在依赖。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公司核心技术特点及先进性 |
1 |
一锅法合成TPO工艺 |
公司的TPO生产工序简单,对原料品质要求较低,工艺适应性强,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危险性低,易于规模化生产。 |
2 |
184碱解、蒸馏、结晶、干燥设备和工艺 |
公司自主设计了碱解工艺生产线,取消了有机溶剂的使用,优化了反应条件,同时提高了反应转化率和收率;自主开发并设计了将结晶、过滤和干燥三个分离的工序结合为一个操作的设备装置,保障了安全,稳定了产品质量,实现了产能的大幅提升。 |
3 |
1173、184酮新技术 |
公司使用酸-酸一步连续法合成1173、184酮,取代了酰氯和傅克两步间歇反应,生产不再使用易燃易爆如苯等原料,同时大幅减少原材料消耗及副产品产生,几乎不产生废水和危废,并通过对设备 |
|
|
的创新设计,实现生产连续化和自动化,达到生产的本质安全。 |
4 |
高温高压缩合技术 |
公司通过采用缩合反应,该技术可使廉价的原料氯苯经高压法缩合工艺得到目标产物。该工艺收率高、“三废”少、气味低。 |
5 |
低氯等光引发剂控制技术 |
公司研究开发出特殊规格产品的分析方法,再通过该方法指导技术人员进行各种工艺控制和流程改善,直到做出符合规定的产品,再将此技术应用于生产,可生产出高品质的低氯等产品。 |
6 |
低色度产品生产技术 |
公司研究发现光引发剂变色的原因,再通过调整工艺参数,规避该变色因素,从而解决变色问题。该技术不仅可以免除蒸馏工序,提高收率,同时合成得到低色度高品质产品。 |
7 |
多步合成连续化技术 |
公司通过分析369每步反应的机理,发现关键控制点,可实现多步合成反应的串联。成本低、环境友好,可工业化大规模制备和生产。该技术可推广应用于新产品工艺开发,显著加快新产品研发和生产速度。 |
8 |
新907替代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 |
针对907在欧洲地区及绿色油墨领域应用受到限制的情况,公司研发出新型替代品707及生产工艺,其性能接近907,符合法规要求,不受应用限制。 |
9 |
高效大分子TX类光引发剂的开发与生产工艺 |
公司开发的大分子光引发剂生产技术,可生产TX类大分子光引发剂,产品为固体粉末颗粒。用于食品包装油墨中,满足对光引发剂低迁移的要求,且工艺适合大规模生产。 |
10 |
光引发剂907新工艺(溴化法) |
公司研发新合成路线,可取代茴香硫醚,以常见原料氯苯为起始原料,不受茴香硫醚原料限制。 |
11 |
光引发剂907新工艺(氯化法) |
公司研发的氯化法新工艺,替代硫酸-溴代工艺,减少废酸产生,降低环境排放,有利于提高生产稳定性和安全性,且氯气价格便宜,供应稳定。 |
12 |
光引发剂TPO-L的新生产技术 |
公司研究发现通过精确控制反应物投料比和反应温度能直接得到高含量的产品,避免用高真空设备蒸馏,减少设备投入和维修,提高产量,减少固体废料,提升安全性。使用该技术可实现快速大量生产产品。 |
13 |
UV LED光引发剂复配技术 |
通过公司自产的光引发剂复配和修饰,开发出适合浅色油墨使用的UV LED光引发剂,以及适合木器涂料使用的UV LED光引发剂。产品性能优异、易于量产,价格适中。 |
14 |
活性芳烃的高选择性羰基/羧基化技术 |
利用固体催化剂,经过气、液、固三相反应,实现均三甲苯的选择性羧基化和羰基化,可以生产2,4,6-三甲基苯甲酸和2,4,6-三甲基苯甲醛。 |
15 |
光引发剂1173、184氯化、碱解自动化生产技术 |
公司对传统1173、184的氯化、碱解合成工艺进行了系统的改进和优化,实现了大规模生产的自动化控制,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设备产能、加强了生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16 |
光引发剂819的新工艺 |
公司开发了819产品不侵犯专利的新工艺,该工艺不使用叔丁醇等提供“氢源”的试剂,避免大量叔丁醇的使用,降低污染排放,并降低副产物叔丁酯的产生,减少釜残等危废数量。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新增专利1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新授权5项,收购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新增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
新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一种胺改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光固化树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含有叔胺结构的聚硅氧烷丙烯酸酯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可聚合自由基Ⅱ型光引发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的制备方法》《一种羟基酮类光引发剂中间体芳基烷基酮的制备方法》;收购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新增的发明专利包括《一种薄膜输送用除静电检测装置》《一种高活性TiO2纳米盘光催化剂的合成方法》《一种含季胺基的中孔复合功能树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一种基于锚点和位置指纹的WiFi室内定位方法》《一种具有升降装置的喷涂输送机构》《一种吸收混合气中二氧化硫的有机溶液》;新增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包括《一种光引发剂溶剂高效脱除装置》《一种制备光引发剂TPO体外循环热交换装置》。专利的增长使公司在光固化树脂、新型光引发剂、光引发剂制备技术以及电子化学材料等方面有更多的技术储备和应用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跻身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山东久日被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湖南久日被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及子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荣获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发明专利 |
13 |
11 |
89 |
53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2 |
7 |
8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8 |
13 |
96 |
6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2,141,736.74 |
66,356,568.65 |
-21.4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2,141,736.74 |
66,356,568.65 |
-21.4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16 |
4.97 |
0.1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预期进度 |
实际进度 |
1 |
TPO氧化新工艺的开发 |
3,000,000.00 |
1,379,865.93 |
2,176,357.94 |
已经完成工艺小试和中试研发。 |
提高收率,降低副产物含量。 |
国内领先。 |
用于光引发剂TPO的生产。 |
完成中试,根据中试结果微调。 |
符合预期,已经进行了中试,继续微调。 |
2 |
大分子类光引发剂的设计和合成开发 |
9,050,000.00 |
3,187,477.96 |
3,879,358.40 |
大分子类光引发剂合成和性能测试阶段。 |
完成食品包装油墨使用的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开发,提供整套解决方案。 |
设计,合成,测试评价循环调整阶段。 |
食品包装油墨使用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多种大分子可搭配使用。 |
筛选出性能较好的大分子光引发剂的结构。 |
符合预期,继续优化结构和工艺优化。 |
3 |
907替代品项目 |
3,000,000.00 |
2,306,297.41 |
2,888,596.55 |
新型低气味907替代品的开发,用于气味敏感的UV油墨应用领域。 |
非食品包装UV印刷油墨。 |
结构优化和工艺优化阶段。 |
扩展UV印刷油墨的应用领域,如普通包装领域,以及单张纸印刷领域。 |
得到低气味907替代品,并完成工艺优化。 |
符合预期,继续优化生产工艺。 |
4 |
光刻胶等特殊用途光敏材料的开发 |
3,000,000.00 |
1,105,074.97 |
1,105,074.97 |
光敏剂中间体合成完成小试实验和工艺优化。 |
能够达到合成PAC使用的标准。 |
工艺优化阶段,国内领先。 |
可以用于LCD制造用光刻胶。 |
完成中间体小试和工艺优化。 |
符合预期,继续其他中间体工艺优化。 |
5 |
双官能团光引发的开发 |
3,000,000.00 |
990,904.51 |
990,904.51 |
已经完成小试以及中试研究。 |
完成工艺开发和试生产。 |
工艺优化阶段,国内领先。 |
作为低气味光引发剂用于净味配方。 |
完成一种低气味双官能团引发剂的中 |
基本符合预期,完成了一种产品的中试, |
|
|
|
|
|
|
|
|
|
试。 |
其他在小试中。 |
6 |
光固化配方产品开发 |
2,000,000.00 |
143,054.57 |
143,054.57 |
低成本UV胶印油墨配方开发以及测试。 |
低成本UV油墨替代传统油性油墨。 |
配方调整和测试阶段。 |
用于普通包装和单张纸印刷领域。 |
能够上机调试,成本控制低于市场价30%。 |
进度符合预期,成本控制继续优化中。 |
7 |
3D打印光敏树脂 |
3,000,000.00 |
1,646,793.78 |
2,234,150.59 |
已经完成光敏树脂的搭配,上机打样后继续优化改善。 |
可应用于家电配件模型的制造。 |
处于配方优化调整阶段。 |
应用于模型设计等先进制造领域。 |
完成配方优化,可以量产。 |
符合预期,持续优化性能。 |
8 |
新型二苯甲酮类引发的开发及工艺优化 |
6,000,000.00 |
1,608,250.88 |
1,608,250.88 |
结构合成和工艺优化阶段。 |
替代现有二苯甲酮类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
设计,合成,测试评价循环调整阶段。 |
用于替代因法规限制使用二苯甲酮产品的领域。 |
开发出几种性价比较好的二苯甲酮替代品结构。 |
基本符合预期,继续优化结构。 |
9 |
低色度产品与低离子型1104产品工艺开发 |
8,276,000.00 |
6,159,277.18 |
7,031,422.69 |
1104光引发剂的工艺改善及品质提升,工艺改善和调整阶段。 |
通过工艺改善,达到1104产品品质提升和特种规格产品的生产。 |
国内领先。 |
实现品质提升和特种规格产品生产,满足更多领域使用要求。 |
完成低色度和低氯离子的工艺,并实施于生产中。 |
符合预期,已经开始实施并跟踪效果。 |
合 计 |
/ |
40,326,000.00 |
18,526,997.19 |
22,057,171.10 |
/ |
/ |
/ |
/ |
/ |
/ |
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原计划开发的低成本光固化单体项目没有启动。主要原因是该研发项目主要针对于募投项目“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中5条单体生产线产品研发。由于单体生产线尚未开工建设,因此该研发项目同步进行了推迟。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主要研发项目均正常开展,不存在其他主要研发项目进展推迟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光引发剂主业,并按照公司“同业整合,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发展战略进行项目规划,同时结合公司发展电子化学材料的方向进行适当布局。
1.新型光引发剂开发,包括大分子光引发剂、双官能团光引发剂、现有品种的替代品(如907替代品、二苯甲酮替代品,以及TPO替代品)的研发等;
2.现有核心光引发剂工艺改进,包括TPO催化剂研究、1104低色度低氯产品生产工艺、DETX新工艺开发等;
3.光固化单体的开发,包括低成本单体的工艺开发、582项目工艺开发、新型丙烯酸酯类单体的工艺开发等;
4.光固化配方产品的开发,包括3D打印光固化材料开发、光固化油墨配方开发等;
5.电子化学材料,包括光敏剂中间的工艺开发、肟酯类光引发剂开发等。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2 |
1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9.12 |
16.4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018.48 |
1,849.4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51 |
11.28 |
教育程度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3 |
1.56 |
硕士 |
18 |
9.38 |
本科 |
70 |
36.46 |
大专 |
36 |
18.75 |
大专以下 |
65 |
33.85 |
合计 |
192 |
100.00 |
年龄结构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0-30岁(含30岁) |
37 |
19.27 |
30-40岁(含40岁) |
100 |
52.08 |
40-50岁(含50岁) |
35 |
18.23 |
50-60岁(含60岁) |
20 |
10.42 |
>60岁 |
0 |
0.00 |
合计 |
192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投入下降的原因
2020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下降主要原因包括:①受疫情影响,公司恢复生产后优先以满足客户订单为主,一定程度上放缓了部分研发项目的中试工作;②由于募投项目2020年内未如期实施,与之相关的研发工作也暂未开展;③2020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降趋势,也造成了2020年研发费用中物料投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2)研发投入下降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及竞争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或者离职情况。稳定且科研水平较高的核心技术团队保证了公司研发战略、研发方向、研发成果上的持续性和继承性,为公司保持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奠定了扎实基础。
○2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团队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0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92人,较2019年净增加28人,研发团队实力进一步加强。公司不断加强人才引进,2020年新招聘研发人员32人,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2020年公司研发人员学历构成中,研究生、本科生比例均有所提高。
○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成果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新增专利1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新授权5项,收购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新增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报告期内,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湖南久日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山东久日被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及子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荣获多项荣誉。
○4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仍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除原有核心技术外,公司2020年开发了819产品新工艺,该工艺避免大量叔丁醇的使用,降低污染排放,并降低副产物叔丁酯的产生,减少釜残等危废数量。公司核心技术仍具有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中:境外资产82,711,290.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雄厚的研发实力与强大的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的研发优势源于对UV光固化行业十余年的专注与长期积累。公司十分重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持续自主研发创新是公司维持市场优势地位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192名,占公司总人数的19.12%,专业涵盖有机化学、化学工程、机械、自动控制等多领域,并设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光引发剂技术工程中心”。公司董事长赵国锋先生为有机化学专业博士、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入选2016年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第三批“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首席科学家康文兵先生为物质工学博士、山东大学“国家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子材料基础及应用研究(OLED,半导体及显示器制造用光刻胶,周边材料,涂膜型绝缘材料,纳米级光刻胶表面处理材料);核心技术人员寇福平先生1995年获得南开大学物理化学博士学位,后于浙江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1997年任浙江大学化学系副教授,现任公司副总裁兼生产技术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张齐先生,2008年获南开大学有机化学博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裁兼研发中心主任。
公司研发团队科研力量雄厚、专业结构合理。作为科研成果的具体体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8项,并积累了大量非专利技术。此外,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行业共11项)。
公司的研发实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具体方面:第一、有强大的研发队伍和科研水平高的核心技术人员,并不断壮大;第二、自主研发创新产品生产工艺,覆盖十余种光引发剂型号并实现量产,较之竞争对手产品线更为齐全;第三、通过对传统生产工艺、配方的不断改进完善,在避免大规模投入的情况下有效提升产能;第四、基于对技术工艺的深入理解,从上游原料、光引发剂生产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方面进行系统性考虑,逐个产品进行工艺革新和提升,提高自动化水平,实现绿色化新工艺;第五、具备根据客户特定需求研发特殊产品的能力。
综上,公司研发人员充足、队伍强大、核心技术人员稳定且科研水平较高;公司已取得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自主研发拥有覆盖行业主流光引发剂品种的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强;公司取得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承担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参与编制多项行业标准,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公司正在从事多项研发项目,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因此公司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创新能力。
2.完备的产品体系
不同的光引发剂型号其性能特点有所不同,比如184由于其较短的吸收波长对表面固化非常有效,但深层固化效果不佳;TPO具有较长的吸收波长,有利于深层固化,但表面固化效果较差;ITX吸收波长较长,单独使用效果有限,如与907搭配应用于UV油墨则效果显著改善。基于上述原因,下游UV光固化材料生产企业通常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产品进行混合复配使用,以满足具体应用领域的个性化需求。行业内,大多数光引发剂生产企业仅具备供应单一或少数几类产品型号的能力,公司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和稳健发展,现已具备包括184、TPO、1173、907、369/379、DETX、ITX、TPO-L以及PBZ在内的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范围涵盖主流品种及专用领域,是业内产品线最为齐全的龙头供应商。较完善的产品系列,再加上公司新开发的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和低气味光引发剂,使公司能够独立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采购需求,并有助于增强客户黏性,使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更趋明显。
3.行业领先的产品供应能力
环保监管的要求及UV光固化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使得下游市场对光引发剂产生巨大需求。而作为UV光固化行业核心原材料的光引发剂能否持续稳定的供应,会对下游UV涂料、油墨等厂商的正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构建了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三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并正在新建或拟建内蒙古赤峰、江苏徐州、山东东营三个生产基地(其中江苏徐州为电子化学材料生产基地,其他均为光固化材料生产基地),对于184、TPO、1173、907、TPO-L、DETX、369等核心光引发剂品种有效保证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地生产,此举有助于增强公司稳定持续供货能力,为产品序列齐备提供可靠保障,增强客户对公司供货能力的信任,从而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公司在光引发剂产品供应领域的竞争优势。
4.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
光引发剂作为UV光固化材料的核心关键原料,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严格考察,且一旦通过认证,双方之间将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下游客户供应链的稳固,也有利于光引发剂生产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同时,具备与优质客户紧密合作关系的光引发剂生产企业,可以借助该优势提前掌握市场需求、开发更多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获得市场先机。因此,能否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光引发剂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关键。公司长期致力于光引发剂产业,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与不断积累,公司的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产品质量、产品线、稳定供货能力、品牌等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UV光固化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及营销模式的不断改进,将使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5.研发服务驱动的先进营销服务模式
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具有应用范围广、市场规模大、需求变化快、个性化需求多等特点。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行业应用经验,对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拥有深刻的理解。由于公司拥有多品种光引发剂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因此较之竞争对手,公司对各型号光引发剂产品的性能、特点、优劣势具有更为充分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之上,除确保光引发剂产品的研发、升级外,公司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对不同品种光引发剂的复配使用进行深入研发,并对光引发剂与其他两类UV光固化核心原料树脂、单体的结合使用进行持续探索。多领域研发创新的投入,使公司形成了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技术支持与服务的能力,实现了由单纯的产品研发、生产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变,使公司对下游客户的影响力及双方的业务粘性进一步增强。
6.人才团队优势
先进的光引发剂产品与技术研发需要一支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拥有多年UV光固化领域的研发、销售和管理经验。公司研发技术人员不仅具备有机化学、合成工艺、新材料应用、自动化控制、环境工程等复合知识背景,还拥有多年的行业实践经验,对下游应用市场产品特性理解深刻。公司的销售人员除拥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还掌握丰富的UV光固化理论知识,熟悉行业发展状况。经过多年的磨练与积累,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支人员稳定、技术基础扎实、拥有丰富行业应用经验,且同时具备市场经营理念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整体市场需求降低,产品竞争加剧,价格下降,其中2020年第一季度,国内市场因春节假期和疫情叠加的影响,开工率严重不足;到了第二季度,国外市场因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需求下降,但国内市场的生产恢复稍有起色;从第三季度开始,国外市场仍受疫情影响较大,但国内市场正逐步恢复。公司在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同时,为了促进光引发剂在下游市场的广泛应用,在巩固和强化行业龙头地位的前提下,加大市场占有率,公司以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加强市场开拓,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011,418,016.27元,同比下降2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42,721.34元,同比下降45.01%。虽然公司产品短期内利润空间被压缩,但是公司的产品销量及市场占有率呈增长趋势,在2020年,公司的光引发剂产品销售量创历史新高,实现销售量16,991.36吨,较2019年的销售量增长20.53%,客户和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在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巩固。
1.研发能力不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在丰富发展原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创新优势,继续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专项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深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并针对性的进行问题解决。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新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独占权,为提高公司自身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增加核心技术1项(819新工艺)和专利1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2项,核心技术及专利的增加增强了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2.生产规模及产能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三个生产基地的生产工艺流程,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有条不紊进行,保障产品供货的及时性,满足销售部门的供货需求。公司生产基地生产项目基本上按计划正常开展,公司的产能也按计划进行了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发展的基石,为公司未来实现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保证产品的稳定供应,公司合理布局多个生产基地,实现主要产品多基地同时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从整体发展战略出发,重新设计规划了内蒙古久日,推动着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丰富产品种类,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继续推进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标志着公司在光刻胶和半导体材料领域实施战略布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有利于公司将多年的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快速实现光敏剂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公司正全力推进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和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的加速实施,同时,公司也将充分发挥化学化工优势,全面展开光刻胶及半导体产业所涉及的化工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了公司整体管控水平和经济运行成效。公司在管理上继续以三体系为主线,推进并优化工作督办、合理化建议、精细化管理和6S现场管理,深入完善ERP系统建设和OA无纸化办公流程,助力公司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第三届“精益改善PK赛活动”,活动主题为“改善品质、节能降耗、提升效率、技术革新”,课题范围包括与产品质量、过程质量、环保、健康安全、节能降耗减排、变废为宝、工艺技术的创新或优化、提高设备产能、降低资金占用、设备使用的优化与创新等相关的改善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在团队建设、员工培训、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效果显著,员工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4.确立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公司将以现有产品和市场为中心,着眼于全球化经营发展战略,不断丰富产品线,在继续保持并巩固光引发剂领域领先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产品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光固化行业新材料领域,逐步加大对特种单体、树脂等光固化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综合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积极向光固化产业链下游及半导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拓展,在报告期内收购了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标志着公司在光刻胶和半导体材料领域实施战略布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有利于公司将多年的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快速实现光敏剂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公司正全力推进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和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的加速实施,同时,公司也将充分发挥化学化工优势,全面展开光刻胶及半导体产业所涉及的化工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强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光引发剂产品生产工艺、新型光引发剂产品研发、不同光引发剂型号之间的复配使用等主营业务领域以及光固化配方产品领域,对研发机构设置、研发流程体系不断完善,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以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研发创新机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同时,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着力在新型光引发剂、特种光固化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但由于技术与产品创新具有一定难度、市场需求可能发生变化,以及研发过程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研发结果不及预期或研发投入超支,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及员工人数有了较大增长,经营管理面临的压力日趋增大。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的要求,未来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虽然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各方面运转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和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是否能建立适应较大规模企业集团特征的管理体系和团队以确保公司高速、健康发展的风险。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光固化材料和电子化学材料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光引发剂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竞争者可能会随之出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忠诚度和稳定度较高,但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下滑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占一定比重,未来如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或公司出口金额加大,将可能对公司的汇兑损益产生更大影响,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汇率风险。
2.所得税税率及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天津久日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山东久日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湖南久日201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天津久日、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在有效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天津久日、山东久日、湖南久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通过后续复审,所得税优惠税率相应取消,则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如未来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增加公司的外销成本,对公司出口业务的业绩将会造成一定影响。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盐酸、甲醇等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1173和184的氯化工艺、369的烷基化工艺等属于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以及危险化工工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生产基地的安全环保部等常设机构,配置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职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但由于可能受到突发环境变化影响,以及化工企业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仍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主要包括氨氮、苯、氯化氢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符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出台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019年以来,随着更多竞争对手的加入,光引发剂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更重要的是外部环境因新冠疫情充满不确定性,尤其是欧美国家因疫情导致了需求放缓,也间接造成了全球海运体系的失衡导致运力严重不足和价格飞涨。这些原因都导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光引发剂产品价格承压明显,公司产品价格也随之不断下降。
4.停、限产风险
报告期内,我国的环保政策、安全生产监管对业内企业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产品的稳定供应,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以降低停、限产的影响,主要措施包括:重新设计并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实现主要产品多基地同时生产;加大资金和研发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着力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减小停、限产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因不可抗力、政府监管政策等原因而造成被迫停止生产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的可能。如发生停、限产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人才的争夺必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迅速发展,公司员工薪酬总体亦呈增长态势。公司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员工规模,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水平,来有效提升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虽然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适合现阶段公司特点的工资政策,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员工队伍的迅速扩大和员工薪酬待遇水平的上升,如果公司全部人员总成本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匹配,将在未来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7.诉讼风险
2017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认为供应商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公司(以下简称Caffaro)单方终止协议构成违约,向意大利米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affaro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55.10万欧元;2018年2月9日,第一次听审后的答辩期内,公司依据诉讼程序最终确定的索赔金额为459.61万欧元;Caffaro 则抗辩公司违约在先,主张公司应向其赔偿600.94万欧元;在2018年6月21日的第二次听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双方的调解意向,Caffaro提出赔偿公司8万欧元,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该赔偿金额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
经过五次听审后,一审意大利米兰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裁决,驳回了双方的索赔,认定双方均违反了合同义务,判定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正式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定公司没有违反协议约定,并坚持要求Caffaro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与一审请求金额一致。
2020年10月11日,Caffaro提交了上诉答辩书,在上诉答辩书中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的上诉,并确认意大利米兰法院的裁决。Caffaro并没有对一审裁决提出上诉,依据公司代理律师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的法律意见表明,公司被判决赔偿Caffaro的可能性极低。2020年11月11日,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通过交换简短答辩的方式组织了第一次听审,Caffaro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上诉,公司代理律师强调意大利米兰法院(即一审法院)未考虑必要事实和法律因素,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了Caffaro不予上诉的请求,定于2021年7月14日组织第二次听审,届时双方将陈述最终请求,法院将视双方最终请求确定后续程序或审判结果。
8.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在2020年2月和3月上旬工厂大都处于停产状态,但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如果后续疫情继续蔓延,未来可能会造成下游需求降低等不利因素。尤其是国外疫情持续严重,公司出口业务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但项目的建设存在实施风险,最终经营成果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了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全部取得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将投资建设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对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等5个“两重点一重大”化工项目的联审意见》《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和《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规划用地304亩,东营久日已与东营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项目所需第一批120亩建设用地,剩余所需用地184亩尚未取得。东营项目现由于土地问题,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后续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但如若公司一直无法正常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将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11.募投项目延期风险
○1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土地问题,现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因此,由于土地问题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2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研究中心新增产业发展部,研发方向为光刻胶中间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力争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未来5年,产业发展部将着力开发新型和发展现有复合型高效低气味、低迁移光引发剂产品、环保型油墨、环保型涂料等多层次、多方向光固化材料产品应用方法和技术,不断开发并积累更多的技术储备,为客户定制适合的产品,并进一步强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助力公司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因此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12.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
面对2020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滑的短期竞争环境,公司采取策略性降价等措施以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上述降价行为系公司应对2020年市场竞争情况的短期性、策略性行为,随着全球疫情企稳和全球市场需求复苏,公司产品价格有望止跌回暖。从历史数据看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已回落至历史低位,但毛利率变动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场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与竞争对手价格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公司存在短期内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1,418,016.27元,同比减少2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742,721.34元,同比减少45.01%。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11,418,016.27 |
1,334,866,139.24 |
-24.23 |
营业成本 |
755,965,378.95 |
835,185,218.65 |
-9.49 |
销售费用 |
21,466,046.48 |
43,990,870.99 |
-51.20 |
管理费用 |
62,439,716.85 |
67,188,582.39 |
-7.07 |
研发费用 |
52,141,736.74 |
66,356,568.65 |
-21.42 |
财务费用 |
4,031,423.09 |
11,545,958.32 |
-65.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983,693.21 |
153,901,917.19 |
24.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344,112.11 |
-1,522,348,435.0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946,381.24 |
1,518,829,612.70 |
-90.39 |
1.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1.20%,主要原因: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履约义务相关的直接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5.08%,主要原因: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部分贷款和投资定制存款,相应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因本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升,外销收款形成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等原因综合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动,主要原因:部分结构性存款到期,取得本金及利息。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0.39%,主要原因: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募集资金。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4.23%,主要原因:受光引发剂市场行情竞争加剧及全球疫情影响,公司为扩大国内外市场销售,在巩固和强化行业龙头地位的前提下,加大市场占有率,采取了策略性降价,在销量增长20.53%的情况下,收入减少。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49%,主要原因:原材料价格降低,营业成本降低。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固化材 料 |
1,010,968,248.93 |
755,515,611.61 |
25.27 |
-24.23 |
-9.49 |
减少12.1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引发剂 |
986,480,074.15 |
736,520,791.24 |
25.34 |
-24.16 |
-8.43 |
减少12.82个百分点 |
单体 |
10,462,701.61 |
9,333,086.08 |
10.80 |
19.42 |
11.22 |
增加6.58个百分点 |
精细化学 品 |
5,851,387.73 |
3,190,854.52 |
45.47 |
145.42 |
150.73 |
减少1.15个百分点 |
其他 |
8,174,085.44 |
6,470,879.77 |
20.84 |
-63.65 |
-68.84 |
增加13.17个百分点 |
合计 |
1,010,968,248.93 |
755,515,611.61 |
25.27 |
-24.23 |
-9.49 |
减少12.1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246,735,355.38 |
180,736,648.05 |
26.75 |
-20.16 |
-8.34 |
减少9.44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218,826,500.49 |
170,296,319.25 |
22.18 |
-12.21 |
1.40 |
减少10.45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42,371,944.87 |
32,636,202.82 |
22.98 |
-17.48 |
-9.88 |
减少6.49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27,317,041.78 |
19,841,477.40 |
27.37 |
-43.01 |
-40.98 |
减少2.50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4,699,761.44 |
3,610,388.72 |
23.18 |
-47.43 |
-42.30 |
减少6.82个百分点 |
内销其他 区域 |
5,922,358.44 |
3,583,970.18 |
39.48 |
138.15 |
90.94 |
增加14.96个百分点 |
出口 |
465,095,286.53 |
344,810,605.19 |
25.86 |
-30.10 |
-11.97 |
减少 |
|
|
|
|
|
|
15.27个百分点 |
合计 |
1,010,968,248.93 |
755,515,611.61 |
25.27 |
-24.23 |
-9.49 |
减少12.1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光引发剂收入同比减少、毛利率降低;境内外收入同比减少,境内外毛利率降低,主要原因:受光引发剂市场行情竞争加剧及全球疫情影响,公司为扩大国内外市场销售,在巩固和强化行业龙头地位的前提下,加大市场占有率,采取了策略性降价,在销量增长20.53%的情况下,收入减少,毛利率降低。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光引发剂行业整体市场需求降低,产品竞争加剧,价格下降。公司在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同时,为了促进光引发剂在下游市场的广泛应用,采取了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2020年公司的光引发剂产品销售量创历史新高,实现销售量16,991.36吨,较2019年的销售量增长20.53%,客户和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在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行业龙头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策略性降价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预计随着全球疫情企稳和全球市场需求复苏,产品价格有望止跌回暖,重回增长轨道。整体来看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得益于行业下游UV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光引发剂市场需求广阔
近年来,由于UV光固化技术在环保方面的突出性能,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UV产业发展,以UV涂料、UV油墨为代表的UV光固化配方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市场的充分认可。目前我国UV涂料、UV油墨市场渗透率较低,随着UV涂料、UV油墨对传统产品的替代效益逐步加深,国内光固化产业将迎来快速增长期。光引发剂位于UV光固化产业链上游,是光固化材料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关键原材料之一。下游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给光引发剂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
○2随着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光引发剂有长期成长的空间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需要运用光固化技术的新材料不断涌现,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日益广泛且仍不断拓展,光固化在3D打印、光学薄膜、微电子行业等领域均已产生应用。伴随光固化技术应用领域的使用拓展,光引发剂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其需求和应用还处于迅速发展时期,未来有长期成长的空间。
○3短期内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2017年下半年以来,市场的暂时性供求失衡导致光引发剂价格快速上涨,部分行业企业纷纷实施产能扩充计划。伴随着国内产能扩张以及全球新冠疫情对境外市场需求的抑制,产品价格从高位回落,预计短期内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但随着国内安全环保压力持续加大,以及下游应用领域向高精尖方向发展,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具备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产品优势的企业集中。具备全产业链优势以及自主研发实力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公司2018年及2019年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为2017年以来我国环保监管的加强使得部分规模小、环保不达标的光引发剂落后产能被淘汰,新增产能的审批、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市场的暂时性供求失衡导致2017年下半年以来光引发剂价格快速上涨。随着行业内主要供应商积极扩产,新增产能陆续投入,产品供应暂时性失衡的情况逐渐缓解,2020年开始产品价格逐渐从高位回落,行业整体毛利率较前两年呈下降趋势,但基本与市场价格快速上涨之前的2016年、2017年保持一致。
面对2020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滑的短期竞争环境,公司采取策略性降价等措施以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上述降价行为系公司应对2020年市场竞争情况的短期性、策略性行为,随着全球疫情企稳和全球市场需求复苏,公司产品价格有望止跌回暖。从历史数据看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已回落至历史低位,但毛利率变动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场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与竞争对手价格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公司存在短期内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通过对UV光固化行业近十五年的专注与沉淀,已具备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强大的持续创新能力,凭借专业的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完善的产品序列、领先的产品供应能力、先进的营销服务模式等优势积累了大量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作为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龙头供应商,公司在光引发剂领域仍具有并将持续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精细化学品收入、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精细化学品销量增加,收入、成本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华北地区、西南地区收入、成本同比减少,主要原因:受光引发剂市场行情竞争加剧及全球疫情影响,公司采取策略性降价,华北、西南地区收入、成本受影响幅度较大,降低较多。
报告期内内销其他区域收入、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内销其他区域增加对精细化学品的销售,收入、成本相应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引发剂 |
吨 |
13,680.34 |
16,991.36 |
2,129.29 |
6.75 |
20.53 |
-6.8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光引发剂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0.53%,市场占有率提高。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固 化材 料 |
直接材料 |
550,574,085.58 |
72.87 |
659,915,462.59 |
79.05 |
-16.57 |
|
直接人工 |
30,983,514.75 |
4.10 |
29,986,696.28 |
3.59 |
3.32 |
|
制造费用 |
173,958,011.28 |
23.03 |
144,873,689.20 |
17.35 |
20.08 |
|
合计 |
|
755,515,611.61 |
100.00 |
834,775,848.07 |
100 |
-9.49 |
|
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引 发剂 |
直接材料 |
533,456,037.85 |
70.61 |
629,963,493.51 |
75.46 |
-15.32 |
|
直接人工 |
30,537,345.26 |
4.04 |
29,769,678.48 |
3.57 |
2.58 |
|
制造费用 |
172,527,408.14 |
22.84 |
144,614,087.25 |
17.32 |
19.30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17,118,047.73 |
2.27 |
29,951,969.08 |
3.59 |
-42.85 |
|
直接人工 |
446,169.49 |
0.06 |
217,017.80 |
0.03 |
105.59 |
|
制造费用 |
1,430,603.14 |
0.19 |
259,601.95 |
0.03 |
451.08 |
|
合计 |
|
755,515,611.61 |
100.00 |
834,775,848.07 |
100.00 |
-9.49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光引发剂价格降低较多,直接材料相应减少,光引发剂生产量增长,导致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其他产品直接材料同比降低,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其他产品的总销量减少,直接材料相应减少;其他产品中自产产品销量增加,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增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626.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4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9,297.77 |
9.20 |
2 |
客户二 |
3,675.21 |
3.64 |
3 |
客户三 |
2,867.43 |
2.84 |
4 |
客户四 |
2,785.64 |
2.76 |
5 |
客户五 |
2,000.51 |
1.98 |
合计 |
/ |
20,626.56 |
20.42 |
前五名客户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客户一、客户二的排名较上年度保持不变,客户四对公司的采购额较上年度减少,由上年度第三名变为本报告期内第四名,客户三对公司的采购额较上年度增加,由上年度第四名变为本报告期内第三名,客户五对公司采购额增加,其新进入至第五名,上年度第五名从而退出前五名。
B.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029.7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1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683.78 |
4.27 |
2 |
供应商二 |
2,466.89 |
3.93 |
3 |
供应商三 |
2,464.95 |
3.92 |
4 |
供应商四 |
2,294.92 |
3.65 |
5 |
供应商五 |
2,119.18 |
3.37 |
合计 |
/ |
12,029.72 |
19.14 |
前五大供应商构成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供应商一的排名较上年度保持不变,公司对供应商二的采购额增加,供应商二由上年度的第三名变为本报告期内第二名,公司对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供应商五的采购额增加,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供应商五新进入到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上年度第二名、第四名、第五名从而退出前五名。
2020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及占同类采购的比重:
单位:元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同类采购比例(%) |
1 |
扬中市四平化工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原材料 |
26,837,787.69 |
53.45 |
2 |
无极县腾益利化工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中间体 |
24,668,894.36 |
100.00 |
3 |
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产成品 |
23,610,738.96 |
96.14 |
光引发剂原材料 |
1,038,716.81 |
45.22 |
4 |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原材料 |
22,949,243.41 |
45.70 |
5 |
湖南和诚医药化学品有限公司/上海湘申精细化学品厂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产成品 |
21,191,769.58 |
94.45 |
|
合计 |
|
120,297,150.81 |
- |
第三、四、五名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及近三年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1第三名供应商
a.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9年8月12日 |
法定代表人 |
黎孔富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 |
宜都市工业园区(陆城街办龙窝村)(城东) |
股权结构 |
黎孔富56.47%、孔祥飞18.82%、孙大明18.82%、邓统清5.89%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光引发剂BP的生产与销售 |
主要人员 |
执行董事、总经理:黎孔富;监事:孔祥飞、孙大明 |
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b.近三年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采购 |
光引发剂产成品 |
23,610,738.96 |
11,877,440.80 |
3,491,810.36 |
光引发剂原材料 |
1,038,716.81 |
318,584.06 |
632,611.24 |
小计 |
24,649,455.77 |
12,196,024.86 |
4,124,421.60 |
占总采购额比 |
3.92% |
1.35% |
0.67% |
○2第四名供应商
a.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7年7月11日 |
法定代表人 |
秦加美 |
注册资本 |
5426.6万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426.6万人民币 |
注册地 |
怀化市洪江区岩门1号 |
股权结构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工业级过氧化氢、食品级过氧化氢、电子级过氧化氢、工业级聚合氯化铝、食品级聚合氯化铝、环己甲酸、甲醇、三氯化铝、三氧化铁、氢氧化钠、硫化钠、过氧化氢专用钯催化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林化产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不含其它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对环境有污染的产品),过氧化氢及其原材料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房屋、机器设备、构筑物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环己甲酸的生产与销售 |
主要人员 |
执行董事:秦加美;监事:周国华 |
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b.近三年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采购 |
光引发剂原材料 |
22,949,243.41 |
24,317,414.92 |
7,637,698.94 |
小计 |
22,949,243.41 |
24,317,414.92 |
7,637,698.94 |
占总采购额比 |
3.65% |
2.69% |
1.24% |
销售 |
副产品 |
21,264.36 |
2,505.90 |
|
小计 |
21,264.36 |
2,505.90 |
|
占总销售额比 |
0.00% |
0.00% |
|
○3第五名供应商
a.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湖南和诚医药化学品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8年12月1日 |
法定代表人 |
周永华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注册地 |
隆回县城东南工业园区 |
股权结构 |
周放华84.9%、邹六奇10%、周永华5.1%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光引发剂BDK的生产与销售 |
主要人员 |
执行董事:周永华;监事:谢晖 |
公司名称 |
上海湘申精细化学品厂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1年2月9日 |
法定代表人 |
周放华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实收资本 |
300万元 |
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建设路88号 |
股权结构 |
周永华58.8%、谢晖41.2% |
经营范围 |
塑料添加剂,精细化工产品黄、赤血盐钾精的加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药品、生物制品、化工产品的研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光引发剂BDK的生产与销售 |
主要人员 |
执行董事、总经理:周放华;监事:谢晖 |
上述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b.近三年与公司的交易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采购 |
光引发剂产成品 |
21,191,769.58 |
6,979,172.96 |
9,907,607.89 |
小计 |
21,191,769.58 |
6,979,172.96 |
9,907,607.89 |
占总采购额比 |
3.37% |
0.77% |
1.61% |
销售 |
其他 |
293,805.30 |
2,178,089.68 |
786,206.88 |
小计 |
293,805.30 |
2,178,089.68 |
786,206.88 |
占总销售额比 |
0.03% |
0.16% |
0.08% |
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本期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上期排名 |
本期采购金额 |
占总采购额比重(%) |
上期采购金额 |
占总采购额比重(%) |
1 |
扬中市四平化工有限公司 |
26,837,787.69 |
4.27 |
42,783,294.41 |
4.72 |
1 |
2 |
无极县腾益利化工有限公司 |
24,668,894.36 |
3.93 |
35,518,996.83 |
3.92 |
3 |
3 |
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 |
24,649,455.77 |
3.92 |
12,196,024.86 |
1.35 |
15 |
4 |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
22,949,243.41 |
3.65 |
24,317,414.92 |
2.69 |
7 |
5 |
湖南和诚医药化学品有限公司/上海湘申精细化学品厂有限公司 |
21,191,769.58 |
3.37 |
6,979,172.96 |
0.77 |
35 |
|
合计 |
120,297,150.81 |
19.14 |
121,794,903.98 |
13.45 |
|
江苏久日化工有限公司 |
331,858.41 |
0.05 |
40,568,751.96 |
4.48 |
2 |
11 |
依依化学助剂(唐山)有限公司 |
13,886,681.76 |
2.21 |
35,453,653.89 |
3.92 |
4 |
8 |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378,587.43 |
2.77 |
35,427,683.59 |
3.91 |
5 |
注:湖南和诚医药化学品有限公司、上海湘申精细化学品厂有限公司因同受同一控制人控制,采购金额合并计算。
2020年排名第三名和第五名供应商为公司的产成品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光引发剂产成品BP、BDK,此两家供应商的生产状况良好、产量大,2020年度在价格和供货量上对公司的支持力度较大,公司以此为基础获得了更多的销售订单,因双方合作良好,故公司对其采购额增加,其排名上升。
2020年第四名供应商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环己甲酸,因2020年环己甲酸价格下降,故采购金额较2019年有所减少。受其他供应商采购额减少的影响,其排名自2019年的第七名上升至第四名。
2019年第二名供应商,受当地环保政策影响停止生产二苯基氯化膦,公司不再向其采购原材料,退出供应商前五名。
2019年第四名供应商,因公司委托加工的产品部分已实现自产,公司对其采购额下降,退出供应商前五名。
2019年第五名供应商,因公司工艺调整,相关原材料需求减少,公司对其采购额下降,退出供应商前五名。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管理费用 |
62,439,716.85 |
67,188,582.39 |
-7.07 |
销售费用 |
21,466,046.48 |
43,990,870.99 |
-51.20 |
研发费用 |
52,141,736.74 |
66,356,568.65 |
-21.42 |
财务费用 |
4,031,423.09 |
11,545,958.32 |
-65.08 |
1.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1.20%,主要原因: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履约义务相关的直接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5.08%,主要原因: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部分贷款和投资定制存款,相应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因本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升,外销收款形成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等原因综合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90,983,693.21 |
153,901,917.19 |
24.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73,344,112.11 |
-1,522,348,435.0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45,946,381.24 |
1,518,829,612.70 |
-90.39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变动,主要原因:部分结构性存款到期,取得本金及利息。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0.39%,主要原因: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募集资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6,889,936.14 |
4.14 |
284,059,962.17 |
9.55 |
-51.81 |
见下方其他说明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601,975,347.03 |
18.22 |
1,355,211,447.30 |
45.57 |
-55.58 |
应收账款 |
203,973,734.79 |
6.17 |
187,168,924.79 |
6.29 |
8.98 |
应收款项融 资 |
45,576,687.87 |
1.38 |
51,035,762.28 |
1.72 |
-10.70 |
预付款项 |
8,946,892.37 |
0.27 |
10,766,184.90 |
0.36 |
-16.90 |
其他应收款 |
5,074,657.03 |
0.15 |
17,992,768.26 |
0.61 |
-71.80 |
存货 |
206,215,747.07 |
6.24 |
295,575,038.49 |
9.94 |
-30.23 |
其他流动资 产 |
1,095,076,223.87 |
33.15 |
11,750,717.13 |
0.40 |
9,219.23 |
长期股权投 资 |
56,815,575.16 |
1.72 |
13,521,863.83 |
0.45 |
320.18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33,894,241.49 |
1.03 |
29,508,295.65 |
0.99 |
14.86 |
固定资产 |
481,397,077.27 |
14.57 |
433,833,479.99 |
14.59 |
10.96 |
在建工程 |
198,156,001.28 |
6.00 |
96,366,098.54 |
3.24 |
105.63 |
无形资产 |
110,190,441.21 |
3.34 |
98,378,820.53 |
3.31 |
12.01 |
商誉 |
42,025,802.92 |
1.27 |
42,025,802.92 |
1.41 |
- |
长期待摊费 用 |
11,550,203.06 |
0.35 |
10,849,726.38 |
0.36 |
6.46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9,420,070.80 |
0.29 |
11,831,958.05 |
0.40 |
-20.38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56,045,528.43 |
1.70 |
23,757,576.58 |
0.80 |
135.91 |
短期借款 |
532,692,388.93 |
16.13 |
111,070,581.95 |
3.74 |
379.60 |
应付票据 |
11,000,000.00 |
0.33 |
- |
- |
- |
应付账款 |
88,501,815.27 |
2.68 |
103,965,318.80 |
3.50 |
-14.87 |
预收款项 |
- |
- |
882,300.18 |
0.03 |
-100.00 |
|
合同负债 |
3,001,861.12 |
0.09 |
- |
- |
- |
应付职工薪 酬 |
19,935,019.28 |
0.60 |
20,865,013.74 |
0.70 |
-4.46 |
应交税费 |
15,611,923.96 |
0.47 |
4,071,397.12 |
0.14 |
283.45 |
其他应付款 |
1,127,886.53 |
0.03 |
953,687.52 |
0.03 |
18.27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 |
- |
- |
39,389,980.27 |
1.32 |
-100.00 |
其他流动负 债 |
788,618.44 |
0.02 |
961,110.31 |
0.03 |
-17.95 |
长期应付款 |
487,095.00 |
0.01 |
9,404,655.41 |
0.32 |
-94.82 |
递延收益 |
7,459,205.12 |
0.23 |
8,590,872.86 |
0.29 |
-13.17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6,157,329.34 |
0.19 |
5,065,260.92 |
0.17 |
21.56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1.81%,主要原因:本期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及向股东现金分红等原因综合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5.58%,主要原因:本期公司调整理财产品结构,除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将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债权产品。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1.80%,主要原因:融资租赁保证金收回。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0.23%,主要原因:期末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减少备货,以及根据存货的减值情况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等原因综合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219.23%,主要原因:本期新增短期债权投资、同时内蒙古久日本期在建工程投入较大、久源技术期末备货量较大,购建生产线或采购货物形成的增值税留抵金额较大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0.18%,主要原因:增加对微芯新材、瑞武基金的投资。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5.63%,主要原因:期末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等多个在建项目期末余额较大,而上期湖南光引发剂生产线二期、湖南1173技改、湖南1104技改等在建项目余额与本期末余额相比较小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5.91%,主要原因:期末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未结算或到货的金额较期初增加较多(期初预付款本期已结算或到货)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79.60%,主要原因: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在建工程和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变动,主要原因:期末存在未到期兑付的承兑汇票,而上期末无。
1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报表项目调整。
12.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变动,主要原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报表项目调整。
1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83.45%,主要原因:上年四季度实现的利润较少,相应期末应交所得税较小,本期四季度利润总额相对较多,期末应交所得税金额较大;本期末销售较多,应交增值税较大等原因综合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全部偿还。
15.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4.82%,主要原因:山东久日和湖南久日在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常州久日在君创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4,008,301.8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山东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22,910,253.59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湖南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50,357,469.57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常州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16,898,107.51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山东土地使用权 |
10,439,437.51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湖南土地使用权 |
21,264,753.63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常州土地使用权 |
11,103,949.65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136,982,273.31 |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之“(三) 所处行业情况” 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之“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中相关描述。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政策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和“十九、轻工——12、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23、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
《涂料、油墨及 胶粘剂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 准》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规定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
《2019年全国大 气污染防治工作 要点》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 |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明确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治理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国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 |
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加快茂金属聚乙烯等高新能树脂和集成电路用光刻胶等电子高纯材料关键技术突破。”和“开展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 |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其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公司长期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及下游各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光固化产品、技术与服务。公司专注于光固化领域十余年,积累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源于对光固化领域的专注及多年深耕,在光引发剂方面,公司已在产品线、规模化生产能力、研发及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形成较强竞争优势,综合实力在行业内居于龙头领先地位,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中相关描述。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184 |
光引发剂行业 |
环己甲酸 |
家具木器清漆、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TPO |
光引发剂行业 |
二苯基氯化膦 |
家具木器清漆、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汽车内饰、光纤、家居装饰、纸上光油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1173 |
光引发剂行业 |
异丁酸 |
家具木器清漆、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907 |
光引发剂行业 |
117-C |
PCB油墨、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DETX |
光引发剂行业 |
二硫代二苯甲酸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和制造、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适用于UV LED应用。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ITX |
光引发剂行业 |
异丙基苯硫酚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化妆品包装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369/379 |
光引发剂行业 |
溴素、吗啉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美甲、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等。 |
原料价格、市场行情波动、供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①核心产品工艺技术特点
目前主流的光引发剂品种如1173、184、TPO、907、369/379等相对成熟,且市场对主流产品需求旺盛,行业内研发主要聚焦于如何改进工艺技术,以提升产量与产品品质、降低成本、强化安全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工艺技术先进性方面。对于主流光引发剂产品,公司均研发出新型生产工艺。
1173和184产品:公司创新性使用酸-酸缩合一步连续法制备中间体酮,逐步替代酰氯化和傅克酰基化二步间歇法反应,生产过程中不再使用易燃易爆(如苯等)原料,同时大幅减少原材料消耗及副产品产生,几乎不产生废水,并通过对设备的集成创新,实现生产连续化和自动化控制,真正达到生产的本质安全。
TPO产品:目前业内生产TPO的工艺多为两步法,需要生产中间体酯,再同酰氯进行重排,该方法不易放大量产,且产生氯代烷烃的排放难以彻底治理,因此提高产量存在较大难度。公司研发出一锅法合成TPO工艺,工序简单,对原料品质要求较低,工艺适应性强,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危险性低、易于扩产、综合成本低。
907产品:原有工艺茴香硫醚生产难度大、危险性高,公司研发出两套工艺均实现避免使用茴香硫醚原料,新工艺采用氯代物工艺,替代硫酸-溴代工艺,减少废酸产生,降低环境排放,有利于提高生产稳定性和安全性。
369/379产品:公司创新采用缩合反应,该技术可使廉价的低活性原料氯苯经缩合工艺得到目标产物,收率高、成本低、三废少、气味低。
②新产品开发和生产特点
随着光固化技术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下游市场对材料性能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现有光引发剂的性能在部分应用领域无法满足需要。公司利用自身对光引发剂结构与活性的深刻理解与分析,研发出符合不同领域特定需求的新型光引发剂产品。比如,系列大分子类光引发剂和907的替代品、烟包油墨专用引发剂,低气味光引发剂以及LED专用引发剂等。
③光固化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随着光固化技术的发展,特别是UV LED技术、水性UV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光引发剂以及整个配方产品的性能提出了新要求。在研究开发解决方案时,通常不同光引发剂之间的复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混合物与树脂、单体的相互配合是非常必要的研究课题。公司成功研发的UV LED光引发剂体系和3D打印光敏树脂均为从配方整体性能出发提出的解决方案,体现了公司具备提供光固化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184生产工艺流程图
2.TPO生产工艺流程图
3.1173生产工艺流程图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山东久日、常州久 日、湖南久日 |
14,325吨 |
92.17 |
0 |
0 |
- |
内蒙古久日 |
9,250吨 |
0 |
6,200吨 |
16,447.48 |
2021年12月 |
东营久日 |
87,000吨 |
0 |
0 |
1,290.13 |
2023年12月 |
大晶新材 |
2,000吨 |
0 |
2,000吨 |
2,149.01 |
2022年10月 |
大晶信息 |
600吨 |
0 |
600吨 |
2,332.11 |
2021年10月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当地配合大气污染治理,山东久日停产累计28天,常州久日累计停产35天,公司通过合理调配生产,产能未受到影响。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二苯基氯化膦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56.76 |
1,055.26吨 |
991.52吨 |
环己甲酸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28.83 |
3,251.00吨 |
2,807.20吨 |
三氯化铝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3.47 |
2,757.33吨 |
2,647.18吨 |
二硫代二苯甲酸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21.87 |
303.20吨 |
361.40吨 |
异丁酸 |
外部采购 |
电汇/承兑 |
-42.37 |
3,360.28吨 |
3,053.47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降低营业成本。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外部采购 |
电汇 |
-2.35 |
42,261,343.00度 |
42,261,343.00度 |
蒸汽 |
外部采购 |
电汇 |
4.48 |
105,595.30吨 |
105,595.30吨 |
天然气 |
外部采购 |
电汇 |
1.67 |
394,507.00立方 |
394,507.00立方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能源价格变动对营业成本影响较小。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光固化材 料 |
1,010,968,248.93 |
755,515,611.61 |
25.27 |
-24.23 |
-9.49 |
减少12.17个百分点 |
未知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246,735,355.38 |
-20.16 |
华南地区 |
218,826,500.49 |
-12.21 |
华中地区 |
42,371,944.87 |
-17.48 |
华北地区 |
27,317,041.78 |
-43.01 |
西南地区 |
4,699,761.44 |
-47.43 |
内销其他区域 |
5,922,358.44 |
138.15 |
出口 |
465,095,286.53 |
-30.10 |
合计 |
1,010,968,248.93 |
-24.23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下股权投资事项:
1.公司收购大晶新材100.00%股权(包含大晶新材持有100.00%股权的大晶信息);
2.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大晶新材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大晶信息100.00%的股权;
3.公司通过参与增资扩股的方式持有微芯新材12.12%股权(因微芯新材在公司参与增资后又进行了一次增资扩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微芯新材的股权变为10.53%);
4.公司认缴瑞武基金38.00%的出资份额。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大晶新材(含大晶信息)
2020年8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0.00万元对价收购徐州康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晶新材100.00%股权(包含大晶新材持有100.00%股权的大晶信息)。大晶新材正在投资建设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大晶信息正在投资建设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此次收购的完成,标志着公司在光刻胶和半导体材料领域实施战略布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有利于公司将多年的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快速实现光敏剂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公司也将充分发挥化学化工优势,全面展开光刻胶及半导体产业所涉及的化工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微芯新材
2020年9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微芯新材。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微芯新材12.12%的股权(因微芯新材在公司参与增资扩股后又进行了一次增资扩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微芯新材的股权变为10.53%)。光敏剂、光刻胶单体、光刻胶树脂为生产光刻胶的主要原材料,微芯新材旨在提供用于制造高端半导体光刻胶的光刻胶树脂和单体,由于3D NAND存储芯片的强力带动,KrF光刻胶的市场需求正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增长,因此为光刻胶树脂和单体也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增长空间,公司将与微芯新材深度协同发展,共同推动我国光刻胶原材料国产化的发展。
3.瑞武基金
2020年10月26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瑞兴投资和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武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3,800.00万元,在瑞武基金中占比38.00%。瑞武基金主要投资新材料及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光固化材料、光刻胶材料、半导体材料、植物提取医药中间体等新材料,同时兼顾其它国家政策支持的产业领域,其中新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基金总投资规模的80.00%。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山东久日投资建设年产32,300吨光固化材料及净水剂建设项目、在内蒙古久日投资建设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其中山东久日年产32,300吨光固化材料及净水剂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21,0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55,045.7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合计投资76,045.7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建设的山东久日年产32,300吨光固化材料及净水剂建设项目和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1,355,211,447.30 |
601,975,347.03 |
-753,236,100.27 |
30,814,638.32 |
应收款项融资 |
51,035,762.28 |
45,576,687.87 |
-5,459,074.41 |
|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29,508,295.65 |
33,894,241.49 |
4,385,945.84 |
344,520.00 |
合计 |
1,435,755,505.23 |
681,446,276.39 |
-754,309,228.84 |
31,159,158.32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山东 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20,000.00万元 |
100.00% |
32,529.36 |
23,223.44 |
18,723.56 |
1,362.05 |
常州 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6,150.0924万元 |
100.00% |
12,771.93 |
9,831.07 |
19,787.22 |
1,950.68 |
湖南 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5,000.00万元 |
100.00% |
57,890.91 |
48,123.42 |
39,861.12 |
12,389.73 |
久瑞 翔和 |
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及精细化学品的销售 |
200.00万元 |
100.00% |
24,201.88 |
724.48 |
58,754.68 |
30.95 |
久源 技术 |
光固化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
200.00万元 |
100.00% |
17,869.41 |
-1,199.04 |
27,674.89 |
-1,237.14 |
香港 久日 |
光引发剂等产品境外销售 |
50.00万港币 |
100.00% |
8,271.13 |
619.55 |
44,140.79 |
477.41 |
东营 久日 |
光引发剂、单体、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00万元 |
100.00% |
1,232.41 |
1,219.40 |
- |
-80.20 |
内蒙 古久 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00万元 |
100.00% |
17,178.52 |
9,669.98 |
- |
-280.71 |
大晶 新材 |
信息化学品(光刻胶、试剂、原料)、涂料、化学生 |
2,105.2632万元 |
100.00% |
2,405.04 |
-1,514.00 |
- |
-1,725.40 |
|
物医药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 |
|
|
|
|
|
|
大晶 信息 |
信息化学品(感光材料、试剂、原料)、涂料、化学生物医药原料的生产及销售,科研开发 |
15,000万元 |
93.33% |
2,550.66 |
2,242.00 |
11.32 |
-171.16 |
注:东营久日、内蒙古久日、大晶新材、大晶信息为在建子公司,暂未开展业务。 2.主要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久兴绿能 |
光固化配方产品(用于金属和玻璃等材料的 UV涂料)的研发、应用及相关配套工程,是发行人产品的下游应用 |
1,000.00万元 |
40.0000% |
303.41 |
311.33 |
- |
-0.65 |
瑞兴投资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3,000.00万元 |
40.0000% |
1,796.04 |
1,723.46 |
222.91 |
113.26 |
微芯新材 |
新材料科技、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 |
358.69万元 |
10.5262% |
8,575.86 |
7,685.28 |
1,115.00 |
56.68 |
注:主要参股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先导,以质量为保证”的经营理念,以品质铸造品牌,工艺精益求精,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和完善的品质控制,打造高品质光引发剂产品供应链;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术储备,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通过专业技术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打造遍布全球主要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体系,帮助顾客降低采购和运营成本,以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公司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同业整合,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以现有产品和市场为中心,着眼于全球化经营发展战略,不断丰富产品线,在继续保持并巩固光引发剂领域领先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产品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光固化行业新材料领域,逐步加大对特种单体、树脂等光固化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综合竞争优势,把公司打造为全球光固化行业的领军企业,实现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的愿景。同时,公司积极向光固化产业链下游及半导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拓展,公司将充分发挥化学化工优势,全面展开光刻胶及半导体产业所涉及的化工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定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夯实公司在光引发剂行业的龙头地位,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产品策略:为增强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将依托完善的生产基地,继续提升自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尤其在保障客户供应方面做好布局。公司将在继续保持光引发剂行业的领先地位下,加大力度开发特种光引发剂产品,如大分子光引发剂、UV LED用光引发剂、阳离子光引发剂、可见光光引发剂以及其他适用于特殊应用的产品(复配产品及专利产品)。同时,公司将重点加强特种及常规光固化单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逐年增加销售力度。另外公司在光固化产品纵向延伸方面,将充分发挥公司光固化原材料的优势,与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共同拓展UV光固化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加大光固化油墨、辐射固化卷钢涂料等品的研发,并继续加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天津市光引发剂技术工程中心的建设,提升公司知识产权的建设力度,完善公司的专利体系。
销售策略:在2020年通过稳定的供应和质量,公司品牌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与下游终端客户的合作正在走向战略层面,因此,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渠道建设,通过强化品牌宣传、积极参加国际会展和行业展会,同时保持与客户交流,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继续发挥公司产品系列齐全的优势,加强与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
技术策略:公司将加大对公司核心产品1173、184、TPO、907、369/379等产品的工艺和流程优化力度,节能降耗,以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在降低“三废”方面投入大量精力,努力实现清洁生产,以适应未来的环保要求。在原料配套方面,公司也做了长远布局,力争保证在未来3-5年的原料生产布局。同时,公司将继续开发单体、光固化配方产品和电子化学专用材料的系列产品,满足更多客户需求,形成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
上述仅为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3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审议通过。
《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比例及条件为: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①当年合并报表后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③当年合并报表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④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⑤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⑥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①-⑤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2.决策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并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与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安排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事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226,8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821,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941,94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75%;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预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3.50 |
0 |
37,941,943.20 |
136,742,721.34 |
27.75 |
2019年 |
0 |
10.00 |
0 |
111,226,800.00 |
248,687,778.77 |
44.73 |
2018年 |
0 |
15.00 |
0 |
125,130,000.00 |
175,927,632.51 |
71.13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金分红的金额 |
比例(%) |
2020年 |
79,993,245.34 |
58.50 |
注:上述回购金额为不含交易费用金额。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赵美锋、王立平 |
注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寇福平、张齐、罗想、毛桂红、张建锋 |
注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赵美锋、王立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解敏雨 |
注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寇福平、张 |
注8 |
承诺时间:201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齐、罗想、毛桂红、张建锋 |
|
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四年内。 |
|
|
|
|
其他 |
公司 |
注9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0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赵国锋、王立新 |
注1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8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9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20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2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山东圣丰、赵美锋、王立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2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2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景华、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飞、孙建忠、杨文华、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 |
注2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2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赵国锋、解敏雨、贺晞林、刘益民、陈波、吕振波、凌景华、寇福 |
注2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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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郝蕾、闫云祥、敖文亮、张齐、马秀玲、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飞、孙建忠、杨文华、袁刚、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毛桂红、罗想、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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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2:
1.自久日新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久日新材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公司/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3: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4:
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注5: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人/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注6: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久日新材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部分久日新材股票。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久日新材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久日新材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5.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久日新材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久日新材所有。
注7: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久日新材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部分久日新材股票。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公司同意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及时向久日新材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公司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久日新材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久日新材所有。
注8: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注9: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根据本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2.相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赵国锋、王立新。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若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2)实际控制人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3)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批准而未增持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因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发生变更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增持(买入)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单次用于增持(买入)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金额的30%,但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单次用于增持(买入)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平均金额的30%,但不得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税后平均薪酬。
3)单次增持(买入)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买入)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批准而未增持(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4.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实际控制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其实际增持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同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际控制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作为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违反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做出决议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买入)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买入)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同时,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违反承诺,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上年度董事薪酬平均金额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其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买入)义务情节严重的,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公司将遵循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注10: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实际控制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其实际增持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同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际控制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作为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违反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做出决议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1: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买入)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买入)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同时,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违反承诺,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司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上年度董事薪酬平均金额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其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买入)义务情节严重的,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注12: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回购数量: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回购价格:公司股票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其中,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3: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和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4:
如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久日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违法事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的,本人承诺将督促久日新材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5: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6:
1.拓展销售渠道,实现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依托系列产品齐全、产能充足、产品质量和服务优质等方面优势,继续加强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完善公司海外销售体系的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直销业务占比,快速、高效、专业地服务更多的下游生产商客户,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限制,提升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最大化。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上市后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注17: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8: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9:
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注2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1:
久日新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2:
为保证本公司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将自觉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新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新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23:
本人/本公司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已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身的市场约束,保证将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本公司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薪酬(如有)、津贴(如有);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收到公司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本公司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4:
1.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久日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久日新材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停止在久日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如有)或其他久日新材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久日新材所有,并在收到久日新材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久日新材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久日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久日新材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久日新材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5:
1.如本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久日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久日新材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停止在久日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如有)或其他久日新材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久日新材所有,并在收到久日新材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久日新材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久日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久日新材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久日新材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6: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信息。
4.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不会利用股东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5.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
(4)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6.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注27:
自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新增股份。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分析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天津久日 |
意大利CaffaroIndustrieS.p.a 公司 |
无 |
诉讼 |
上诉阶段 |
459.61万欧元 |
否 |
注1 |
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定于2021年7月14日组织第二次听审,届时双方将陈述最终请求,法院将视双方最终请求确定后续程序或审判结果。 |
无 |
注1:2017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认为供应商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公司(以下简称Caffaro)单方终止协议构成违约,向意大利米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affaro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55.10万欧元;2018年2月9日,第一次听审后的答辩期内,公司依据诉讼程序最终确定的索赔金额为459.61万欧元;Caffaro 则抗辩公司违约在先,主张公司应向其赔偿600.94万欧元;在2018年6月21日的第二次听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双方的调解意向,Caffaro提出赔偿公司8万欧元,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该赔偿金额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
经过五次听审后,一审意大利米兰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裁决,驳回了双方的索赔,认定双方均违反了合同义务,判定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正式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定公司没有违反协议约定,并坚持要求Caffaro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与一审请求金额一致。
2020年10月11日,Caffaro提交了上诉答辩书,在上诉答辩书中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的上诉,并确认意大利米兰法院的裁决。Caffaro并没有对一审裁决提出上诉,依据公司代理律师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的法律意见表明,公司被判决赔偿Caffaro的可能性极低。2020年11月11日,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通过交换简短答辩的方式组织了第一次听审,Caffaro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上诉,公司代理律师强调意大利米兰法院(即一审法院)未考虑必要事实和法律因素,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了Caffaro不予上诉的请求,定于2021年7月14日组织第二次听审,届时双方将陈述最终请求,法院将视双方最终请求确定后续程序或审判结果。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诉讼(仲裁)涉及金额”为2019年12月23日公司起诉Caffaro的诉讼金额。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诚信状况不良记录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瑞兴投资和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签署了《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相关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瑞武基金。瑞武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800.00万元,在瑞武基金中占比38.00%。瑞武基金主要投资新材料及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光固化材料、光刻胶材料、半导体材料、植物提取医药中间体等新材料,同时兼顾其它国家政策支持的产业领域,其中新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基金总投资规模的8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报告期内,公司对瑞武基金的出资2,280.0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0/5/22 |
2020/5/22 |
2021/4/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59,000,000.00 |
2020/4/14 |
2020/4/14 |
2025/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3/12 |
2020/3/12 |
2025/3/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 |
常州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55,560,000.00 |
2017/9/25 |
2017/9/25 |
2020/10/20 |
连带责任 |
是 |
否 |
|
否 |
|
本部 |
|
|
|
|
|
|
担保 |
|
|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山东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18/5/18 |
2018/5/18 |
2021/5/1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44,000,000.00 |
2018/5/18 |
2018/5/18 |
2021/5/1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8/2 |
2019/8/2 |
2024/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山东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17/6/14 |
2017/6/14 |
2020/6/13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否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山东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9,000,000.00 |
2017/6/13 |
2017/6/13 |
2020/6/12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否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59,000,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59,000,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259,0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90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担保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3,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
收益凭证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1,10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 |
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500,000,000.00 |
- |
- |
合计 |
/ |
5,200,000,000.00 |
1,650,000,000.00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19/11/25 |
2020/2/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80% |
468,493.25 |
468,493.25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19/11/25 |
2020/5/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80% |
947,397.45 |
947,397.45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19/11/25 |
2020/1/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80% |
622,777.78 |
622,777.7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20,000,000.00 |
2019/11/25 |
2020/2/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80% |
3,006,222.22 |
3,006,222.22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0 |
2019/11/25 |
2020/5/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80% |
15,115,555.56 |
15,115,555.56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19/12/4 |
2020/6/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75% |
185,416.67 |
185,41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19/12/10 |
2020/6/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75% |
370,833.33 |
370,833.3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0/2/20 |
2020/11/1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4.00% |
1,484,931.68 |
1,484,931.6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0/3/2 |
2020/11/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4.00% |
4,306,849.82 |
4,306,849.82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0 |
2020/5/25 |
2020/11/2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5% |
6,625,555.56 |
6,625,555.56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0/5/25 |
2020/6/2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25% |
577,777.78 |
577,777.78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0/5/27 |
2020/10/1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75% |
708,904.27 |
708,904.2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 |
2020/6/2 |
2020/9/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40% |
84,055.56 |
84,055.56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0/6/11 |
2020/10/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45% |
224,958.91 |
224,958.91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0/6/30 |
2020/7/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50% |
194,444.44 |
194,444.44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0/7/15 |
2020/7/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40% |
186,666.67 |
186,66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0/7/31 |
2020/8/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40% |
186,666.67 |
186,66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招商 |
结构 |
100,000,000.00 |
2020/9/7 |
2020/11/20 |
募集 |
银行 |
合同 |
2.95% |
598,082.19 |
598,082.19 |
到期 |
是 |
|
|
银行 |
性存款 |
|
|
|
资金 |
|
约定 |
|
|
|
已收回 |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0/10/10 |
2020/11/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7% |
57,753.42 |
57,753.42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0/10/14 |
2020/11/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0% |
135,890.41 |
135,890.41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太平 洋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3/6 |
2020/11/16 |
募集资金 |
|
合同约定 |
4.35% |
1,520,494.49 |
1,520,494.49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天津 滨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滨海 高新 区科 技支 行单 位定 制存 款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2020/2/20 |
2020/11/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4.40% |
3,348,888.89 |
3,348,888.89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天津 |
定期 |
200,000,000.00 |
2020/3/2 |
2020/11/21 |
募集 |
银行 |
合同 |
4.05% |
5,944,666.67 |
5,944,466.67 |
到期 |
是 |
|
|
滨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滨海 高新 区科 技支 行单 位定 制存 款 |
存款 |
|
|
|
资金 |
|
约定 |
|
|
|
已收回 |
|
|
|
天津 滨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滨海 高新 区科 技支 行单 位定 制存 款 |
定期存款 |
200,000,000.00 |
2020/6/1 |
2020/11/2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60% |
3,464,666.67 |
3,464,466.6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70,000,000.00 |
2020/11/18 |
2021/11/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65% |
6,069,000 |
|
尚未到期 |
是 |
|
|
渤海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000.00 |
2020/11/23 |
2021/11/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65% |
4,576,000 |
|
尚未到期 |
是 |
|
|
招商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0/11/23 |
2021/2/2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93% |
738,520.55 |
|
尚未到期 |
是 |
|
|
上海 浦发 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0/11/27 |
2021/2/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90% |
1,466,111.11 |
|
尚未到期 |
是 |
|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11/27 |
2021/2/23 |
募集资金 |
|
合同约定 |
3.55% |
855,890.41 |
|
尚未到期 |
是 |
|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12/4 |
2021/5/25 |
募集资金 |
|
合同约定 |
3.70% |
1,743,561.64 |
|
尚未到期 |
是 |
|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12/11 |
2021/2/24 |
募集资金 |
|
合同约定 |
3.65% |
375,000.00 |
|
尚未到期 |
是 |
|
|
太平 洋证 券股 份有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3/6 |
2021/2/25 |
募集资金 |
|
合同约定 |
4.60% |
2,243,287.67 |
|
尚未到期 |
是 |
|
|
限公 司 |
|
|
|
|
|
|
|
|
|
|
|
|
|
|
太平 洋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收益凭证 |
300,000,000.00 |
2020/11/24 |
2021/11/12 |
募集资金 |
|
合同约定 |
4.10% |
11,895,616.44 |
|
尚未到期 |
是 |
|
|
财信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收益凭证 |
300,000,000.00 |
2020/11/24 |
2021/11/12 |
募集资金 |
|
合同约定 |
4.23% |
12,272,794.52 |
|
尚未到期 |
是 |
|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00.00 |
2020/8/31 |
2021/3/3 |
自有资金 |
|
合同约定 |
3.50% |
882,191.78 |
|
尚未到期 |
是 |
|
|
太平 洋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收益凭证 |
100,000,000.00 |
2020/3/12 |
2021/2/22 |
自有资金 |
|
合同约定 |
4.60% |
4,374,125.48 |
|
尚未到期 |
是 |
|
|
合计 |
|
5,200,000,000.00 |
|
|
|
|
|
|
97,860,049.96 |
50,367,550.36 |
|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1,709,292,953.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812,462.5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0,0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2,381,621.9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21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 系列材料 建设项目 |
-260,000,000.00 |
1,340,714,200.00 |
1,080,714,200.00 |
1,080,714,200.00 |
401,276.76 |
401,276.76 |
-1,080,312,923.24 |
0.04 |
2023年12月 |
0.00 |
否 |
否 |
年产 9,250吨 系列光引 发剂及中 间体项目 |
260,000,000.00 |
0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11,924,341.00 |
11,924,341.00 |
-248,075,659.00 |
4.59 |
2021年12月 |
0.00 |
否 |
否 |
光固化技 术研究中 |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
|
-54,706,600.00 |
0.00 |
2022年6月 |
0.00 |
否 |
否 |
心改建项 目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 资金 |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7,486,844.77 |
200,056,004.17 |
56,004.17 |
100.03 |
— |
0.00 |
是 |
否 |
超募资金 |
|
113,872,153.28 |
113,872,153.28 |
113,872,153.28 |
|
|
-113,872,153.28 |
0.00 |
— |
0.00 |
|
否 |
合计 |
|
1,709,292,953.28 |
1,709,292,953.28 |
1,709,292,953.28 |
49,812,462.53 |
212,381,621.93 |
-1,496,911,331.35 |
12.43 |
-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土地问题,现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保标准的提高,光引发剂下游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日益扩展,目前,公司已在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建立了三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以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为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在实施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了内蒙古久日项目的建设,内蒙古久日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将用于生产系列光引发剂及副产品,以补充公司现有部分主要产品在单一生产地生产的现状,同时内蒙古久日将进行公司新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并结合着附近就能采购到主要原材料的情形,能有效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更好加强公司在产业布局上的协同。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变更至新投资建设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内蒙古久日项目正按计划建设推进中。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研究中心新增产业发展部,研发方向为光刻胶中间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力争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未来5年,产业发展部将着力开发新型和发展现有复合型高效低气味、低迁移光引发剂产品、环保型油墨、环保型涂料等多层次、多方向光固化材料产品应用方法和技术,不断开发并积累更多的技术储备,为客户定制适合的产品,并进一步强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助力公司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 近期,公司拟新建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 |
|
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研究中心,预计面积4,000㎡以上,可同时满足公司新型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开发、光固化应用技术、工艺研发和优化、光刻胶及其中间体开发、电子化学材料等多方向项目开发需要。 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公司的研发工作开展,同时,公司也充分利用合作高校的仪器资源、与UV固化设备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及加强与南开大学及河北工业大学教授合作,推进着公司研发工作发展和人才培养,此外,公司还通过加强研发人才招聘等多种方式确保着公司研发工作的推进。具体如下: 1) 在新的研发中心方案确认之前,公司在研发中心现有实验室旁新增租赁了544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设。目前已经完成了建设,与现有实验室连通,并开始了运行。 2) 公司在新增租的实验室里,建成了油墨实验室、光引发剂实验室、涂料实验室和三个仪器设备室,并以自筹资金购置了一系列的仪器设备,总价值在150万元左右。 3) 为了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进度,公司还加强了和高校的合作,利用南开大学现有的资源,气质联用、液质联用和核磁共振等大型高端仪器,和南开大学以及河北工业大学的师资团队,合作进行研究实验的开发和指导,以推动研发工作和人才培养。 4)为进一步加强光固化新应用研发,公司和天津中环电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合作,利用他们的新型设备(UV-LED短波-长波复合灯、小字符喷码机等设备),来进行我们的研究实验的开发。 5)人才引进方面,公司研发团队自2019年共引进人才1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学历12人,专科学历2人。同时,公司和南开大学老师进行合作,利用南开大学强大的师资团队,对我们的研发工作进行更好的指导。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12个月。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结果审议 |
|
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使用额度为15亿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持有银行理财产品15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本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渤海银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定制存款、太平洋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50,367,550.36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情况说明:该项目工期25个月,从基建招标开始起算。因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紧靠自然保护区,受“海岸线向陆1公里政策”影响,东营久日所实施的募投项目土地指标存在缺口,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尽快找到替代方案以推进项目继续实施。 2.“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情况说明: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改造及装修、研发与测试等设备的购置、预备费等。公司上市后,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发展方向。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扩张,研究中心新增产业发展部,研发方向为光刻胶中间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 22 号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不再对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进行改建。公司拟新建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的大型研究中心。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暂未动用募集资金。 3.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1,595,420,800.00元,超募113,872,153.28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
|
(3)归还银行贷款; (4)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说明:
一、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延期风险的说明
(一)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与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土地问题,现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因此,由于土地问题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该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2月,仍有较长的时间周期,公司将在土地问题解决后,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募投项目后续进展,一旦发生延期情形或者项目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在实施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了内蒙古久日项目的建设,内蒙古久日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将用于生产系列光引发剂及副产品,以补充公司现有部分主要产品在单一生产地生产的现状。同时内蒙古久日将进行公司新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的生产,距离主要采购原材料产出地较近,能有效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更好加强公司在产业布局上的协同。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变更至新投资建设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内蒙古久日项目正按计划建设推进中,不存在延期风险。
(二)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研究中心新增产业发展部,研发方向为光刻胶中间体、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力争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未来5年,产业发展部将着力开发新型和发展现有复合型高效低气味、低迁移光引发剂产品、环保型油墨、环保型涂料等多层次、多方向光固化材料产品应用方法和技术,不断开发并积累更多的技术储备,为客户定制适合的产品,并进一步强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助力公司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因此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近期,公司拟筹划建设一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研究中心,预计面积4,000㎡以上,可同时满足公司新型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开发、光固化应用技术、工艺研发和优化、光刻胶及其中间体开发、电子化学材料等多方向项目开发需要。目前新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如募投项目需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说明
另从光固化产品价格走势、产能扩充及市场竞争情况等角度分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和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光固化产品价格走势
2016年至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走势如下:
单位:元/kg
产品名称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184 |
45.61 |
52.61 |
65.68 |
69.01 |
57.11 |
1173 |
27.46 |
30.20 |
57.99 |
52.10 |
32.28 |
TPO/TPO-L |
93.89 |
104.80 |
201.90 |
236.51 |
96.53 |
ITX/DETX |
94.88 |
95.11 |
118.00 |
160.72 |
113.63 |
公司主要产品在2017年下半年开始由于短期供需结构性失衡,产品价格上升速度较快;2020开始,产品价格高位回落,目前已接近历史低位。
2.光引发剂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并未发生重大改变
一方面,下游UV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其他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给光引发剂市场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短期内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具备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产品优势的龙头企业集中。
3.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受疫情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影响,2020年光引发剂产品价格从2018年和2019年的高位回落。价格回调是对2018年及2019年市场短暂性供需失衡导致的价格快速上涨的正常调整,市场环境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短期价格上涨会给行业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增长,但价格上涨及产品供应无法保证将减缓UV涂料、UV油墨对传统产品的替代进程,从长远看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新增产能虽然短期内会加剧市场竞争,但有效稳定了光引发剂市场供应,避免短期市场剧烈波动。随着中国环保政策趋严,预计未来几年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传统主流应用领域光引发剂需求量将进一步提升;同时,考虑到3D打印等新兴应用领域对光引发剂产品的需求,未来光引发剂市场规模广阔,市场需求具备消化新增产能的能力。此外,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及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间均为2019年初,所依赖的数据为2018年及以前年度,与当前市场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的说明
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受到建设项目土地问题影响,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受公司研发方向增加和战略调整影响,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受山东省海岸线政策(原则上不在海岸线向陆1公里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影响,公司第二批项目建设用地184亩未能如期取得,第一批项目建设用地120亩虽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因政策原因亦无法如期开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资40.13万元,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预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
(二)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拟在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通过改建方式建设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改造及装修、研发与测试等设备的购置、预备费等。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改建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
经过公司的重新论证,上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说明如下:
(一)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①可行性
A.公司自身情况角度,经过在光引发剂领域近十五年的持续研发与生产,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积累、营销渠道建设、生产管理经验等方面具备项目建设以及市场消化的能力。
B.项目建设内容角度,该募投项目同时新增光引发剂产能和单体产能,未来将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向公司老客户进行搭配和组合销售,为客户同时提供光引发剂及单体两类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一次性采购需求。
C.产品市场空间角度,随着中国环保政策趋严,预计未来几年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传统主流应用领域光引发剂需求量将进一步提升;此外,考虑到3D打印等新兴应用领域对光引发剂产品的需求,未来光引发剂市场规模广阔,市场需求具备消化新增产能的能力。
②预计收益
A.市场空间角度,无论是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还是光引发剂行业下游UV涂料、UV油墨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光引发剂产业仍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B.竞争格局角度,公司作为光引发剂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C.从技术优势、客户优势和服务优势角度,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光引发剂研发及产业化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储备,已具备了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有效增强了下游客户对公司的粘性,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
D.产品价格角度,尽管2020年光引发剂产品价格高位回落,但价格回调是对2018年及2019年市场短暂性供需失衡导致的价格快速上涨的正常调整,目前价格已接近历史低位。随着疫情企稳和市场需求复苏,产品价格有望止跌回暖,重回增长轨道。
(二)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①可行性
A.公司具有深厚的研发基础。公司建有“天津市光引发剂技术工程中心”,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深厚的研发基础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储备和环境支持,能够为新产品、新工艺的技术突破创造条件。
B.公司拥有成熟的研发技术团队和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重视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投入,通过积极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拥有了一批年富力强、富有创新开拓意识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在行业内耕耘多年,拥有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
在保证研发团队规模的同时,公司通过股权等多种形式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激励,培养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公司强大而稳定的研发技术团队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C.公司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项目开发流程和研发管理体系
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先进的产品开发与技术研发体系,贯穿产品开发到最终投产的全过程;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多项研发管理制度,对产品的研发过程、检测过程进行有序化管理;公司不定期在研发人员中开展管理流程、岗位技能的培训,鼓励员工参加行业的专业培训班、专题论坛、专业课程,不断提升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公司现有的项目开发流程和研发管理体系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②预计收益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不适用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但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光引发剂及其协同领域的技术研发能力,不断开发并积累更多的技术储备,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地位。
此外,尽管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但公司仍在推动相关项目的建设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①公司持续与东营市自然资源局、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政府沟通项目用地问题。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与新修测海岸线最近直线距离为3.5千米,待相关政策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公司也在与东营市政府、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海洋局等持续沟通在现行海岸建筑退缩线政策动态调整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尽快推进项目建设用地问题。
②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公司积极推动其余项目建设。2020年11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变更至新投资建设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部分TPO生产线变更至内蒙古久日项目实施建设,内蒙古久日项目TPO产品设计产能1,500吨。同时,公司拟在湖南扩建光引发剂项目,已完成实施公司的注册,具体建设项目正在报批中。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中1173、184产能和生产线变更至湖南新项目实施建设,如后续募投项目需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①在新的研发中心方案确认之前,公司在研发中心现有实验室旁新增租赁了544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设;
②公司在新增租的实验室里,建成了油墨实验室、光引发剂实验室、涂料实验室和三个仪器设备室,并以自筹资金购置了一系列的仪器设备,总价值在150万元左右;
③加强与高校、UV固化设备公司的合作,充分利用设备仪器资源开展研发合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研发团队人才引进工作。
出于公司研发方向增加和战略调整的考虑,公司拟在该项目基础上实施新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新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如后续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思想,以社会扶贫项目为重要抓手,着眼东西部扶贫项目及定点扶贫项目,深度聚焦贫困地区贫困村的发展建设,精准扶贫,切实保证扶贫款用到实处,助力各级政府,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使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支出对外扶贫款项14.75119万元,用于社会扶贫项目,其中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6.50万元,主要用于:常州久日结对帮扶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岳阳村,帮扶款1.50万元,天津久日结对帮扶河北省张家口市大仓盖镇增加文化广场安全设施,帮扶款5.00万元;其他扶贫工作投入金额8.25119万元,主要用于:天津久日开展消费扶贫,积极购买和帮销湖北省滞销农产品,作为员工福利发放,购买金额2.19145万元;湖南久日捐助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横岩乡鸬鹚村民委员会2台电脑用于办公,电脑价格约0.55974万元;湖南久日通过怀化市洪江区总商会扶贫捐款,帮助灾后重建和贫困子女就学等问题,帮扶款0.50万元;山东久日向无棣县柳堡镇赵王蟠村民委员会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工作,扶贫款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践行社会责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切实帮扶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并结合村情民情有的放矢,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总体情况 |
其中:1.资金 |
14.75119 |
2.物资折款 |
0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0 |
二、分项投入 |
1.社会扶贫 |
其中:1.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
0 |
1.2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
6.50 |
1.3扶贫公益基金 |
0 |
2.其他项目 |
其中:2.1.项目个数(个) |
4 |
2.2投入金额 |
8.25119 |
2.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0 |
2.4其他项目说明 |
- |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精准扶贫将作为公司的一项长效举措,旨在发挥自身优势,取得切实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公司后续精准扶贫计划如下:
1.提高全公司思想觉悟,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役,为国家发展、人民富足尽最大的努力;
2.建立帮扶长效机制,继续加强结对帮扶及一对一帮扶,精准推进,加大资金、工作投入力度,确保帮扶工作有的放矢、稳扎推进;
3.落实脱贫实效,提高扶贫质量,继续完善“帮扶前考察调研,帮扶后评估成效”的帮扶原则,将精准扶贫落到实处,切实取得改善成效。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的交流形式,加强与债权人及时的信息联系,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发展环境。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共享成功”的核心价值观,强调以人为本,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关怀人、激励人,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工关系;为员工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体检,定期组织文体活动。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企业职工收入稳定增长;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为职工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了解员工的所思所想,保障员工权益。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合理地评估与选择供应商,公司制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评估流程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规范。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从供应商端开始严格把控质量,从源头上做好质量管理。同时,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共赢原则的基础上,共同承担经济、环境、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款项的及时支付,保持与供应商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完善了产品品质控制程序,落实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通过在各子公司开展6S现场管理活动、质量月活动、“微建议、可视化”合理化建议活动等,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完善和改进;建立和完善了奖惩机制,逐渐培养公司全体员工的品牌荣誉感;以ISO14001和OHSAS18001体系建设和落实为主线,落实岗位、层级、部门巡查制度,完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硬件升级,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确保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以高度责任感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一直以来,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为国家和地区发展做出贡献。
在维护社会公共关系方面,公司所做的工作内容如下:
(1)不断加强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不断研发创新,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和提高产品技术服务水平,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取得广大客户的信赖与认同,推动经济发展。
(2)诚信守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3)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国家劳动用工压力,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执行劳动用工制度,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共增加就业人员138人,吸纳应届毕业生6人,现有残障人员14人,努力为国家和社会缓解就业压力。
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公司所做的工作内容如下:
(1)常州久日结对帮扶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岳阳村
2020年1月,常州久日向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岳阳村村民委员会捐赠扶贫款1.50万元,结对帮扶贫困村指前镇岳阳村,并确立长期帮扶计划。
(2)湖南久日积极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1)2020年1月,湖南久日通过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融媒体中心赞助“洪福洪江年”活动,赞助费8.00万元,促进当地文化和产业的融合;
2)2020年10月,湖南久日向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篮球协会赞助4.00万元,用于洪江区2020年秋季职工男子篮球联赛,支持洪江区的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3)2020年10月,湖南久日通过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岩门村经济合作社赞助0.50万元,用于久久重阳节活动。
(3)面对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疫情,天津久日、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积极捐款捐物,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与救治
1)2020年1月,天津久日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向湖北省武汉市捐款100.00万元,用于湖北省武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2)2020年2月,湖南久日通过怀化市慈善总会捐款20.00万元,用于湖南省怀化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
3)2020年2月,湖南久日通过怀化市洪江区慈善会捐款10.00万元,用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
4)2020年2月,山东久日通过无棣县慈善总会捐款10.00万元,用于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与救治;
5)2020年3月,常州久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红十字会捐款10.00万元,用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与救治;
6)2020年3月,天津久日向美国、日本、韩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比利时等合作伙伴捐赠23,800只医用外科口罩,价值约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国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
(4)设立“久日新材奖学金”
1)2014年起至今,公司在南开大学化学学院设立“久日新材奖学金”,每年捐赠20.00万元,用于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
2)2017年至今,公司在南开大学材料学院设立“久日新材奖学金”,每年捐赠10.00万元,用于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和帮助贫困学生。
(5)天津久日结对帮扶河北省张家口市大仓盖镇
2020年8月,天津久日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结对帮扶河北省张家口市大仓盖镇,结对帮扶款5.00万元,用于增加文化广场安全设施。
(6)天津久日开展消费扶贫
2020年8月,天津久日开展消费扶贫,积极购买和帮销湖北省滞销农产品,作为员工福利发放,购买金额2.19145万元。
(7)湖南久日为村民委员会捐赠办公电脑
2020年9月,湖南久日捐助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横岩乡鸬鹚村民委员会2台电脑用于办公,电脑价格约0.55974万元。
(8)湖南久日帮扶贫困村灾后重建
2020年10月,湖南久日通过怀化市洪江区总商会扶贫捐款,帮助灾后重建和贫困子女就学等问题,帮扶款0.50万元。
(9)山东久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2020年10月,山东久日向无棣县柳堡镇赵王蟠村民委员会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工作,扶贫款5.00万元。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在维护社会公共关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精准扶贫、教育捐助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公司时刻不忘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探索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的着力点,实现自身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滨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示》,山东久日被列为2020年滨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大气、土壤;根据江苏省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4月2日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0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常州久日被列为2020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大气、土壤;根据湖南省怀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6日发布的《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怀化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湖南久日被列为2020年怀化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土壤。
公司执行的相关排放标准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等。
报告期内,山东久日、常州久日和湖南久日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久日、常州久日和湖南久日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实施清洁生产,制定各类废物合理处置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
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生产车间设置了专门的集污槽,集污槽做了防渗处理。同时修建雨水沟,避免雨污混排。
3.为了防止生产中跑、冒、滴、漏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土壤造成污染,采取以下防渗措施:
①各种物料储罐四周均建有围堤,并设有地下槽和事故槽,万一事故发生或长期停车时,可将生产设备管道中的物料排入槽中。车间地面、事故池、贮罐区等均采用水泥浇底,再涂沥青防渗。
②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站池体及排放管道均做了防渗处理。
③事故槽采用8~10cm的水泥浇底,再采用三油两布(二层玻璃布、三层沥青漆)防渗。
4.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确保土壤不造成污染。
山东久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处理工艺 |
达标情况 |
运行情况 |
1 |
一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一车间二层东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2 |
二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二车间二层东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3 |
三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三车间二层东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4 |
四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四车间二层西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5 |
五车间尾气吸收装置(1) |
五车间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6 |
五车间尾气吸收装置(2) |
五车间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7 |
六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六车间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8 |
原水池及罐区尾气吸收装置 |
原水池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9 |
危废暂存间及水解酸化池尾气吸收装置 |
危废暂存间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10 |
污水处理站 |
厂区北侧 |
中和+二效蒸发脱盐+PH调解+气浮+芬顿+物化+生化 |
达标 |
正常运行 |
常州久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处理工艺 |
达标情况 |
运行情况 |
1 |
1104车间酸性废气处理装置 |
1104车间南 |
降膜吸收+碱喷淋+2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2 |
1105车间酸性废气处理装置 |
1105车间西 |
降膜吸收+碱喷淋+2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3 |
导热油炉排气筒 |
油炉房北 |
3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4 |
RTO焚烧炉 |
RTO焚烧炉 |
碱喷淋+RTO焚烧+2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5 |
三效蒸发废处理装置 |
三效蒸发 |
碱喷淋+1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6 |
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 |
污水站北 |
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久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滨环建验[2013]24号、棣环办字[2014]82号、滨环函字【2019】52号。
常州久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常环管[2006]80号、常环验[2012]7号、坛环开验[2017]12号、坛环开审[2015]139号、坛环开验[2017]3号。
湖南久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评价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建成运行项目均获得环境主管审批并通过竣工验收。相关批准文号:怀环审[2015]115号、怀环审[2017]304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均严格执行。
山东久日制定了《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生态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常州久日制定了《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湖南久日制定了《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报告》,并在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山东久日监测情况:
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筛选,具体监测内容和结果见下表,结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序号 |
样品编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结论 |
1 |
T110101 |
砷(mg/kg) |
14.2 |
达标 |
2 |
镉(mg/kg) |
0.14 |
3 |
铜(mg/kg) |
40 |
4 |
铅(mg/kg) |
29 |
5 |
镍(mg/kg) |
29 |
6 |
汞(mg/kg) |
0.054 |
7 |
T11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4.50x103 |
8 |
氯苯(μg/kg) |
830 |
9 |
甲苯(μg/kg) |
ND |
10 |
T120101 |
砷(mg/kg) |
15.2 |
11 |
镉(mg/kg) |
0.15 |
12 |
铜(mg/kg) |
36 |
13 |
铅(mg/kg) |
22 |
14 |
镍(mg/kg) |
40 |
15 |
汞(mg/kg) |
0.036 |
16 |
T12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3.99x103 |
17 |
氯苯(μg/kg) |
ND |
18 |
甲苯(μg/kg) |
ND |
19 |
T130101 |
砷(mg/kg) |
16.3 |
20 |
镉(mg/kg) |
0.15 |
21 |
铜(mg/kg) |
46 |
22 |
铅(mg/kg) |
49 |
23 |
|
镍(mg/kg) |
39 |
|
24 |
汞(mg/kg) |
0.195 |
25 |
T13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6.78x103 |
26 |
氯苯(μg/kg) |
ND |
27 |
甲苯(μg/kg) |
ND |
28 |
T140101 |
砷(mg/kg) |
15.8 |
29 |
镉(mg/kg) |
0.18 |
30 |
铜(mg/kg) |
43 |
31 |
铅(mg/kg) |
39 |
32 |
镍(mg/kg) |
31 |
33 |
汞(mg/kg) |
0.014 |
34 |
T14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ND |
35 |
氯苯(μg/kg) |
23.6 |
36 |
甲苯(μg/kg) |
ND |
37 |
T150101 |
砷(mg/kg) |
12.6 |
38 |
镉(mg/kg) |
0.1 |
39 |
铜(mg/kg) |
41 |
40 |
铅(mg/kg) |
31 |
41 |
镍(mg/kg) |
32 |
42 |
汞(mg/kg) |
0.024 |
43 |
T15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3.63x103 |
44 |
氯苯(μg/kg) |
ND |
45 |
甲苯(μg/kg) |
ND |
备注:“ND”表示未检出(小于检出限)。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山东久日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大气监测,监测内容、检测方法和结论:
监测内容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结论 |
监测指标 |
一氧化碳 |
综合废气排气筒 |
1次/半年 |
-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电位电解法HJ 973-2018 |
达标 |
二氯甲烷 |
1次/半年 |
50mg/m3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
三氯甲烷 |
1次/半年 |
50mg/m3 |
苯 |
1次/半年 |
2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甲苯 |
1次/半年 |
5mg/m3 |
二甲苯 |
1次/半年 |
8mg/m3 |
乙酸丁酯 |
1次/半年 |
1mg/m3 |
氯苯 |
1次/半 |
20mg/m3 |
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 |
|
|
|
年 |
|
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66-2001 |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半年 1次/半年 |
60mg/m3 60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三甲苯 |
二氯乙烷 |
1次/半年 |
1mg/m3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100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
监测指标 |
硫化氢 |
硫酸铝废气排气筒 |
一次/季 |
10mg/m3 |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8-1993 |
二氯甲烷 |
一次/半年 |
50mg/m3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
苯 |
一次/半年 |
2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甲苯 |
一次/半年 |
5mg/m3 |
氯苯 |
|
一次/半年 |
20mg/m3 |
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66-2001 |
氯化氢 |
|
一次/季 |
30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
氨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 |
1次/半年 |
1.5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0.06mg/m3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五篇第四章十、(三)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四版增补版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20(无量纲)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氯化氢 |
|
1次/半年 |
100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
硫化氢 |
|
一次/季 |
0.06/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
氯苯 |
|
1次/半 |
20mg/m3 |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 |
|
|
|
年 |
|
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66-2001 |
|
挥发性有机物 |
|
1次/半年 |
60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三甲苯 |
|
1次/半年 |
60mg/m3 |
挥发性有机物 |
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气筒 |
1次/半年 |
60mg/m3 |
常州久日监测情况:
废气自行监测表
污染源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要求 |
有组织 废气 |
DA001 |
1,2-二氯乙烷 |
1次/半年 |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规范》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监测数据要求保存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时限不得少于三年。 |
二氧化硫 |
1次/半年 |
甲醇 |
1次/半年 |
苯 |
1次/半年 |
甲苯 |
1次/半年 |
氮氧化物 |
1次/半年 |
正己烷 |
1次/半年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
1次/半年 |
DA002 |
氯(氯气) |
1次/半年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DA003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DA004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DA005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苯 |
1次/半年 |
氨(氨气) |
1次/半年 |
DA006 |
二氧化硫 |
季度/次 |
颗粒物 |
季度/次 |
氮氧化物 |
月/次 |
格林曼黑度 |
季度/次 |
无组织 废气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
1次/半年 |
甲醇 |
1次/半年 |
苯 |
1次/半年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氨(氨气) |
1次/半年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地下水和土壤自行监测表
污染源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要求 |
土壤 |
厂区土壤 |
pH值 |
1次/2年 |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规范》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监测数据要求保存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时限不得少于三年 |
总汞 |
1次/2年 |
总镉 |
1次/2年 |
总铬 |
1次/2年 |
总砷 |
1次/2年 |
总铅 |
1次/2年 |
总镍 |
1次/2年 |
总铜 |
1次/2年 |
总锌 |
1次/2年 |
地下水 |
监测井 |
pH值 |
1次/年 |
高锰酸盐指数 |
1次/年 |
氨氮(NH3-N) |
1次/年 |
氯化物 |
1次/年 |
经常州久日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所有涉及指标均达标。
湖南久日土壤监测情况:
根据要求,湖南久日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2020年,湖南久日于6月份组织完成对厂区内土壤取样进行监测。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要求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各项监测指标及监测方法见下表,结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土壤监测 |
分析项目 |
分析方法及来源 |
仪器型号 |
最低检出限 |
砷 |
原子荧光光度法(GBT22105.2-2008) |
2202E |
0.01mg/kg |
镉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7141-1997) |
AA-7001 |
0.0lmg/kg |
铬(六价)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度法(HJ687-2014) |
AA-7001 |
2mg/kg |
铜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 |
AA-7001 |
1mg/kg |
铅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7141-1997) |
AA-7001 |
0.1mg/kg |
汞 |
原子荧光光度法(GB/T22105.2-2008) |
2202E |
0.002mg/kg |
镍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 |
AA-7001 |
5mg/kg |
苯 |
顶空气相色谱法(H 741-2015) |
DK-300A |
0.01mg/kg |
氯苯 |
顶空/气相色谱法〔H741-2015) |
DK-300A |
0.005mg/kg |
甲苯 |
顶空/气相色谱法〔H 741-2015) |
DK-300A |
0.006mg/kg |
土壤监测报告 |
采样时间 |
采样位置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结论 |
2020年6月 6日 |
厂区内土壤 |
砷 |
mg/kg |
3.67 |
达标 |
镉 |
mg/kg |
0.49 |
铬(六价) |
mg/kg |
ND |
铜 |
mg/kg |
7 |
|
|
铅 |
mg/kg |
26.4 |
|
汞 |
mg/kg |
0.061 |
镍 |
mg/kg |
13 |
苯 |
mg/kg |
ND |
氯苯 |
mg/kg |
ND |
甲苯 |
mg/kg |
ND |
备注:ND代表低于方法检出限。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他所属企业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有效落实环保措施,加强管理监测,未出现超标行为。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347,287 |
76.73 |
0 |
0 |
0 |
-52,609,855 |
-52,609,855 |
32,737,432 |
29.43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5,706,489 |
5.13 |
0 |
0 |
0 |
-5,706,489 |
-5,706,489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79,636,313 |
71.60 |
0 |
0 |
0 |
-46,898,881 |
-46,898,881 |
32,737,432 |
29.43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
26,611,190 |
23.93 |
0 |
0 |
0 |
-24,850,870 |
-24,850,870 |
1,760,320 |
1.58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3,025,123 |
47.67 |
0 |
0 |
0 |
-22,048,011 |
-22,048,011 |
30,977,112 |
27.85 |
4、外资持股 |
4,485 |
0.00 |
0 |
0 |
0 |
-4,485 |
-4,485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4,485 |
0.00 |
0 |
0 |
0 |
-4,485 |
-4,485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 |
25,879,513 |
23.27 |
0 |
0 |
0 |
52,609,855 |
52,609,855 |
78,489,368 |
70.57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879,513 |
23.27 |
0 |
0 |
0 |
52,609,855 |
52,609,855 |
78,489,368 |
70.5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111,226,8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11,226,800 |
100.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5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141,467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2020年11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51,342,888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3)除上述解除限售情形外,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变动原因为战略投资者因转融通借出、归还股份导致限售股数量发生的变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市创 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 司 |
5,423,689 |
5,423,689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深圳同创 伟业资产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南海成 长精选 (天津) 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
2,443,000 |
2,443,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广东盈峰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
2,330,000 |
2,3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陈发树 |
1,989,000 |
1,989,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河北国创 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1,900,000 |
1,9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鼎泰海富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1,888,000 |
1,888,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太平洋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
1,405,744 |
1,405,744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公司其他 首发限售 股 |
33,963,455 |
33,963,455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0年11月5日 |
首发网下 配售股东 |
1,141,467 |
1,141,467 |
0 |
0 |
配售限售股 |
2020年5月6日 |
合计 |
52,484,355 |
52,484,355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15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 数(户) |
11,823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赵国锋 |
0 |
19,771,609 |
17.78 |
19,771,609 |
19,771,60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解敏雨 |
0 |
6,368,033 |
5.73 |
6,368,033 |
6,368,03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市创新 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0 |
5,423,689 |
4.88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陈发树 |
-543,606 |
1,989,100 |
1.79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鼎泰海富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
0 |
1,915,908 |
1.72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河北国创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
0 |
1,900,000 |
1.7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天津久日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 户 |
1,756,151 |
1,756,151 |
1.5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王立新 |
0 |
1,486,437 |
1.34 |
1,486,437 |
1,486,43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太平洋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
0 |
1,405,744 |
1.2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项金生 |
0 |
1,400,000 |
1.2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423,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23,689 |
陈发树 |
1,98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9,100 |
鼎泰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15,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5,908 |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0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
1,756,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6,151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05,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5,744 |
项金生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 |
前海长城股权投资基金(深圳)企业 (有限合伙) |
1,052,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2,840 |
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牟桂芬 |
899,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18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股东王立新女士为股东赵国锋先生的配偶。 2.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互为关联方。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赵国锋 |
19,771,609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解敏雨 |
6,368,033 |
其中6,218,033股的流通时间为2021年5月5日;150,000股的流通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 |
0 |
6,218,033股为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150,000股为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3 |
王立新 |
1,486,437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赵美锋 |
678,738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6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660,320 |
2021年11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7 |
陈波 |
610,558 |
其中570,558股的流通时间为2021年5月5日;40,000股的流通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 |
0 |
570,558股为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40,000股为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8 |
贺晞林 |
231,934 |
其中161,934股的流通时间为2021年5月5日;70,000股的流通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 |
0 |
161,934股为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70,000股为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王立平 |
179,612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10 |
马秀玲 |
165,628 |
其中95,628股的流通时间为2021年5月5日;70,000股的流通时间为 2022年9月7日 |
0 |
95,628股为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70,000股为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的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赵国锋先生与王立新女士系配偶关系,赵国锋先生与赵美锋女士系兄妹关系,王立新女士与王立平先生系姐弟关系,赵国锋先生系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注:上述可上市交易时间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招商证券投资 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
899,820 |
2021年11月5日 |
0 |
899,82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赵国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久日新材董事长、南开大学教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 |
|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赵国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久日新材董事长、南开大学教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
无 |
姓名 |
王立新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久日新材董事、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赵国锋 |
董事长 |
否 |
男 |
54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19,771,609 |
19,771,609 |
0 |
无 |
133.68 |
否 |
解敏雨 |
董事、总裁 |
否 |
男 |
58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6,368,033 |
6,368,033 |
0 |
无 |
82.88 |
否 |
王立新 |
董事 |
否 |
女 |
53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1,486,437 |
1,486,437 |
0 |
无 |
0 |
是 |
贺晞林 |
董事、副总裁 |
否 |
男 |
49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231,934 |
231,934 |
0 |
无 |
81.38 |
否 |
寇福平 |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57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100,000 |
100,000 |
0 |
无 |
110.61 |
否 |
张 齐 |
董事、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42 |
2020年12月2日 |
2023年6月21日 |
108,306 |
108,306 |
0 |
无 |
77.21 |
否 |
周爱民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60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0 |
0 |
0 |
无 |
6.72 |
否 |
周晓苏 |
独立董事 |
否 |
女 |
69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0 |
0 |
0 |
无 |
4.20 |
否 |
张 弛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53 |
2020年6 |
2023年6 |
0 |
0 |
0 |
无 |
4.20 |
否 |
|
|
|
|
|
月22日 |
月21日 |
|
|
|
|
|
|
陈 波 |
监事会主席 |
否 |
男 |
46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610,558 |
610,558 |
0 |
无 |
2.52 |
是 |
吕振波 |
职工监事 |
否 |
男 |
48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162,951 |
162,951 |
0 |
无 |
42.72 |
否 |
罗 想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40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41,000 |
41,000 |
0 |
无 |
45.35 |
否 |
郝 蕾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否 |
男 |
51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135,000 |
135,000 |
0 |
无 |
70.12 |
否 |
马秀玲 |
财务总监 |
否 |
女 |
52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165,628 |
165,628 |
0 |
无 |
69.39 |
否 |
闫云祥 |
副总裁 |
否 |
男 |
55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80,000 |
80,000 |
0 |
无 |
63.10 |
否 |
敖文亮 |
副总裁 |
否 |
男 |
55 |
2020年6月22日 |
2023年6月21日 |
70,000 |
70,000 |
0 |
无 |
57.06 |
否 |
毛桂红 |
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女 |
44 |
2010年12月29日 |
- |
48,806 |
48,806 |
0 |
无 |
34.11 |
否 |
张建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41 |
2010年12月29日 |
- |
1,322 |
1,322 |
0 |
无 |
23.18 |
否 |
权 乐 |
董事(离任) |
否 |
男 |
44 |
2020年6月22日 |
2020年11月12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刘益民 |
董事(离任) |
否 |
男 |
55 |
2017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22日 |
80,000 |
80,000 |
0 |
无 |
0 |
否 |
贺峥杰 |
独立董事(离任) |
否 |
男 |
55 |
2019年1月26日 |
2020年6月22日 |
0 |
0 |
0 |
无 |
11.54 |
否 |
冯 栋 |
独立董事(离任) |
否 |
男 |
49 |
2017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22日 |
0 |
0 |
0 |
无 |
2.52 |
否 |
袁 刚 |
监事(离任) |
否 |
男 |
63 |
2019年3月8日 |
2020年6月22日 |
108,306 |
108,306 |
0 |
无 |
30.7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29,569,890 |
29,569,890 |
0 |
/ |
953.2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赵国锋 |
历任南开大学生物化学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天津南开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
解敏雨 |
历任石家庄利达化学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
王立新 |
历任天津河北制药厂质检科副科长,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质量保证部部长;1998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任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 |
贺晞林 |
2004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
寇福平 |
历任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助教、讲师,北京巨能实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美国分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
张 齐 |
历任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课题组长;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
周爱民 |
1989年至今,任教于南开大学,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数量金融系系主任。 |
周晓苏 |
历任河北省阜城县丁庄村知识青年,河北省阜城县县政府妇联副主任,河北省阜城县王海乡公社副书记,河北省衡水地区干部学校职员,天津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学干事、讲师,南开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主任,南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中心主任;2018年至今,退休。 |
张 弛 |
200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化学学院,任教师。 |
陈 波 |
历任美国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员,杭州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创新研究员,南开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师,天津科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吕振波 |
历任天津天大天海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副主任,天津网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北京紫晶城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副经理。2009年5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
罗 想 |
曾任天津药明康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研究员。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
郝 蕾 |
历任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印度尼西亚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马秀玲 |
历任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室主任,沧州沧骅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08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闫云祥 |
历任吉林省乾安亚麻纺织总厂技术员、质检处长、总调度长,松原市吉强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处长、生产技术处长、总工程师、常务副总兼总工程师,无锡市兽药总厂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科本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科本医药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正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
敖文亮 |
历任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常州华日新材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常州海克莱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州华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
毛桂红 |
曾任天津四面体化学有限公司研发员。2007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张建锋 |
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国锋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6年7月 |
- |
权 乐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经理 |
2008年8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国锋 |
南开大学 |
教授 |
1995年6月 |
- |
赵国锋 |
天津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2月 |
- |
赵国锋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4月 |
- |
赵国锋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 |
- |
赵国锋 |
天津久科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3月 |
- |
赵国锋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 |
- |
王立新 |
南开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1998年8月 |
- |
解敏雨 |
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6月 |
- |
解敏雨 |
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3月 |
- |
张 齐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1月 |
- |
周爱民 |
南开大学 |
系主任 |
1989年7月 |
- |
周爱民 |
百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 |
- |
周爱民 |
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4月 |
- |
周晓苏 |
河南万里交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1月 |
- |
周晓苏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5月 |
- |
周晓苏 |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 |
- |
陈 波 |
南开大学 |
实验师 |
2004年11月 |
|
陈 波 |
天津科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0年12月 |
- |
陈 波 |
天津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3月 |
- |
陈 波 |
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4月 |
- |
陈 波 |
张家界久瑞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 |
郝 蕾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
权 乐 |
中视和阳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2月 |
- |
权 乐 |
天津正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1月 |
- |
权 乐 |
天津市神州商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月 |
- |
权 乐 |
天津通世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月 |
- |
权 乐 |
北京北森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2月 |
- |
权 乐 |
中丽(天津)产城融合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8月 |
- |
权 乐 |
天津红土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
刘益民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1年8月 |
- |
刘益民 |
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2月 |
- |
刘益民 |
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2月 |
- |
刘益民 |
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0月 |
- |
刘益民 |
重庆锦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4月 |
2021年2月 |
刘益民 |
常州乐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贺峥杰 |
南开大学 |
教授 |
2004年11月 |
- |
冯 栋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副主任会计师 |
2007年3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 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监事的薪酬由公司监事会审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40万元/年(税前);监事会主席津贴为5.04万元/年(税前);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年度工作、岗位职责和管理目标等综合情况核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 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95.93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90.46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益民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权 乐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辞职 |
贺峥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冯 栋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袁 刚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寇福平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张 齐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周晓苏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张 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罗 想 |
监事 |
选举 |
换届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3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0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生产人员 |
579 |
619 |
销售人员 |
48 |
46 |
研发人员 |
192 |
164 |
财务人员 |
30 |
29 |
行政人员 |
155 |
140 |
合计 |
1,004 |
998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博士 |
4 |
4 |
硕士 |
38 |
32 |
本科 |
179 |
156 |
大专 |
118 |
102 |
大专以下 |
665 |
704 |
合计 |
1,004 |
99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制定了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年终奖金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级等进行设定;津贴根据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学历、工作年限等综合确定;年终奖金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表现而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个人发展,公司以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为公司未来的大发展奠定稳定基础,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训计划与人才培育项目,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技能培训,通过一系列培训以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员工专业理论与技能,培养员工与公司的感情。公司制定了培训管理标准,实行内训师制度,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年度按计划执行,实行公司统筹规划和员工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注重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同时,公司注重安全培训和教育,不定期组织车间干部及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消防及技术相关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规定学时。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培训制度,不断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依法合规运作。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进行见证,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保障所有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关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了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谨慎决策,董事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规定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设立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保障了公司决策的规范性与有效期,为企业长期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公司治理保障。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选聘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财务、关联交易及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为更好地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强化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避免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发生。
7.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网站及邮箱、上证e互动、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公司认真听取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公司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赢得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肯定,增强了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不仅维护股东的利益,同时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使公司走上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之路。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19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
2020年5月20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6月22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
2020年6月23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0年10月26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
2020年10月27日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0年11月23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
2020年11月24日 |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0年12月2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
2020年12月3日 |
|
|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赵国锋 |
否 |
12 |
12 |
1 |
0 |
0 |
否 |
5 |
解敏雨 |
否 |
12 |
12 |
1 |
0 |
0 |
否 |
4 |
王立新 |
否 |
12 |
12 |
1 |
0 |
0 |
否 |
5 |
贺晞林 |
否 |
12 |
12 |
1 |
0 |
0 |
否 |
5 |
寇福平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张 齐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3 |
周爱民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5 |
周晓苏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2 |
张 弛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刘益民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1 |
权 乐 |
否 |
11 |
11 |
2 |
0 |
0 |
否 |
4 |
贺峥杰 |
是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冯 栋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分工来制定不同的绩效考评指标,将绩效考评指标与薪酬挂钩,最大限度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和长远战略规划。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1]000007号)。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0319号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久日新材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久日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久日新材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三十二)及附注六、注释36。
久日新材2020年度营业收入101,141.80万元,绝大部分来源于销售商品收入。营业收入是久日新材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商品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久日新材管理层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业务合同样本并与管理层进行访谈,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以评价久日新材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从商业逻辑和会计逻辑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销售商品收入趋势是否属于行业正常态势。检查与应收账款、税金、销售费用等数据间关系合理性,将营业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关键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数据进行比较,判断报告期内业务数据合理性。
(4)对久日新材的设备产能、实际产量、能源消耗、物料单耗等运营指标进行复核,并结合销售商品收入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真实、完整。
(5)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结合久日新材的实际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销售商品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6)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久日新材实际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执行了以下程序:①检查客户合同、出库单、签收单、收款单据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② 执行替代性测试程序,核对销售合同、签收单、销售发票、收款单据等;③检查新增销售客户,通过网络和工商信息等对新增销售客户的业务范围、经营现状进行核查;④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与交易中的合同及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7)评估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符合久日新材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事项
1.事项描述
久日新材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十三)及附注六、注释3。
久日新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22,002.6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605.24万元,应收账款年末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信用损失的项目和通过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以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久日新材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 (3)复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过程。对于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过程及其提供的客观证据,评估管理层认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恰当;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分析其信用风险特征并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评估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4)比较当期及前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数及实际发生数,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5)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是否已在财务报表进行恰当披露。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久日新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久日新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久日新材管理层负责评估久日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久日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久日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久日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久日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久日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 叶金福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郝光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6,889,936.14 |
284,059,962.17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01,975,347.03 |
1,355,211,447.3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七、5 |
203,973,734.79 |
187,168,924.7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5,576,687.87 |
51,035,762.28 |
预付款项 |
七、7 |
8,946,892.37 |
10,766,184.90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074,657.03 |
17,992,768.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七、9 |
206,215,747.07 |
295,575,038.49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095,076,223.57 |
11,750,717.13 |
流动资产合计 |
|
2,303,729,225.87 |
2,213,560,805.32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6,815,575.16 |
13,521,863.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3,894,241.49 |
29,508,295.6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81,397,077.27 |
433,833,479.99 |
在建工程 |
七、22 |
198,156,001.28 |
96,366,098.5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10,190,441.21 |
98,378,820.53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七、28 |
42,025,802.92 |
42,025,802.9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1,550,203.06 |
10,849,726.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420,070.80 |
11,831,958.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6,045,528.43 |
23,757,576.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999,494,941.62 |
760,073,622.47 |
资产总计 |
|
3,303,224,167.49 |
2,973,634,427.79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32,692,388.93 |
111,070,581.9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8,501,815.27 |
103,965,318.80 |
预收款项 |
|
|
882,300.18 |
合同负债 |
七、38 |
3,001,861.1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9,935,019.28 |
20,865,013.7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611,923.96 |
4,071,397.1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27,886.53 |
953,687.52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七、41 |
15,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39,389,980.2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88,618.44 |
961,110.31 |
流动负债合计 |
|
672,659,513.53 |
282,159,389.89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87,095.00 |
9,404,655.4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459,205.12 |
8,590,872.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6,157,329.34 |
5,065,260.9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14,103,629.46 |
23,060,789.19 |
负债合计 |
|
686,763,142.99 |
305,220,179.0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040,745,213.36 |
2,039,523,127.11 |
减:库存股 |
七、56 |
80,001,337.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62,439.54 |
-201,256.89 |
专项储备 |
七、58 |
5,514,026.76 |
3,772,574.97 |
盈余公积 |
七、59 |
45,335,483.94 |
31,626,834.05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93,118,981.91 |
481,311,710.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
2,616,701,607.95 |
2,667,259,789.70 |
少数股东权益 |
|
-240,583.45 |
1,154,459.0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
2,616,461,024.50 |
2,668,414,248.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3,303,224,167.49 |
2,973,634,427.79 |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73,681,251.08 |
227,009,956.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01,975,347.03 |
1,355,211,447.3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66,857,062.16 |
190,644,661.05 |
应收款项融资 |
|
950,000.00 |
4,094,905.91 |
预付款项 |
|
75,401,468.52 |
2,948,314.46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6,493,704.68 |
3,922,554.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
48,550,794.84 |
162,914,035.26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956,147,416.61 |
5,687,636.45 |
流动资产合计 |
|
2,060,057,044.92 |
1,952,433,511.70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96,606,955.63 |
552,624,263.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33,894,241.49 |
29,508,295.6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
29,786,940.80 |
30,870,255.05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12,468,063.04 |
13,132,582.62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9,064,029.09 |
8,632,845.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2,534,566.90 |
2,141,403.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0,428,849.78 |
10,860,874.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794,783,646.73 |
647,770,520.14 |
资产总计 |
|
2,854,840,691.65 |
2,600,204,031.84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290,252,388.93 |
50,055,945.8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
296,391,106.69 |
240,865,241.31 |
预收款项 |
|
|
128,263.46 |
合同负债 |
|
765,486.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
7,745,666.07 |
7,190,639.44 |
应交税费 |
|
2,202,855.50 |
430,364.64 |
其他应付款 |
|
423,347.24 |
63,374.49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15,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99,513.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
602,880,364.43 |
298,733,829.18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487,095.00 |
628,470.0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798,045.81 |
781,717.1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2,285,140.81 |
1,410,187.17 |
负债合计 |
|
605,165,505.24 |
300,144,016.3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2,039,523,127.11 |
2,039,523,127.11 |
减:库存股 |
|
80,001,337.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
3,565,105.27 |
-191,704.35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
45,335,483.94 |
31,626,834.05 |
未分配利润 |
|
130,026,007.65 |
117,874,958.6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
2,249,675,186.41 |
2,300,060,015.4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2,854,840,691.65 |
2,600,204,031.84 |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011,418,016.27 |
1,334,866,139.2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11,418,016.27 |
1,334,866,139.24 |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908,332,244.67 |
1,034,817,968.84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55,965,378.95 |
835,185,218.65 |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287,942.56 |
10,550,769.84 |
销售费用 |
七、63 |
21,466,046.48 |
43,990,870.99 |
管理费用 |
七、64 |
62,439,716.85 |
67,188,582.39 |
研发费用 |
七、65 |
52,141,736.74 |
66,356,568.65 |
财务费用 |
七、66 |
4,031,423.09 |
11,545,958.32 |
其中:利息费用 |
|
9,384,371.69 |
14,549,579.24 |
利息收入 |
|
15,701,346.76 |
986,082.79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570,268.00 |
7,751,388.6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七、68 |
14,828,224.91 |
-358,059.6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493,711.33 |
-478,136.1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0 |
27,115,879.34 |
5,254,447.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1 |
11,871,037.34 |
-8,438,596.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2 |
-5,069,450.70 |
-3,284,641.1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3 |
105,136.74 |
-1,720,733.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162,506,867.23 |
299,251,976.10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037,916.95 |
3,852,626.3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656,661.07 |
5,769,454.0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164,888,123.11 |
297,335,148.42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8,501,606.21 |
48,762,127.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
136,386,516.90 |
248,573,020.8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136,386,516.90 |
248,573,020.8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36,742,721.34 |
248,687,778.77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356,204.44 |
-114,757.9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963,696.43 |
-200,824.60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963,696.43 |
-200,824.60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3,756,809.62 |
-191,704.3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3,756,809.62 |
-191,704.3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2,793,113.19 |
-9,120.2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2,793,113.19 |
-9,120.25 |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137,350,213.33 |
248,372,196.21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
|
137,706,417.77 |
248,486,954.17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
|
-356,204.44 |
-114,757.96 |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1.23 |
2.8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1.23 |
2.8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3 2.8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59,759,566.50 |
667,774,355.0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80,044,970.79 |
540,268,961.61 |
税金及附加 |
|
2,005,060.53 |
850,661.03 |
销售费用 |
|
5,627,024.54 |
16,442,938.12 |
管理费用 |
|
26,683,562.93 |
33,403,237.60 |
研发费用 |
|
15,971,751.07 |
23,297,727.84 |
财务费用 |
|
-6,716,082.07 |
2,320,188.51 |
其中:利息费用 |
|
8,256,385.12 |
6,710,220.08 |
利息收入 |
|
15,390,536.68 |
884,811.64 |
加:其他收益 |
|
593,271.77 |
2,231,654.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十七、5 |
171,401,850.75 |
-358,059.6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493,711.33 |
-478,136.1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27,115,879.34 |
5,254,447.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1,422,466.85 |
-459,599.8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4,093,032.89 |
-4,995,566.3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107,787.62 |
30,866.3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132,691,502.15 |
52,894,382.23 |
加:营业外收入 |
|
5,949,943.84 |
3,786,6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
1,557,889.17 |
660,364.2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137,083,556.82 |
56,020,618.01 |
减:所得税费用 |
|
-2,942.04 |
6,477,109.0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37,086,498.86 |
49,543,508.9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137,086,498.86 |
49,543,508.9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3,756,809.62 |
-191,704.3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3,756,809.62 |
-191,704.3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3,756,809.62 |
-191,704.3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140,843,308.48 |
49,351,804.64 |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
|
788,581,791.06 |
1,080,735,799.5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38,745,757.93 |
52,119,692.0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39,701,228.88 |
16,421,928.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867,028,777.87 |
1,149,277,420.3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
|
455,635,468.07 |
678,722,197.0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
106,685,319.34 |
114,669,830.4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62,899,311.09 |
122,394,197.5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50,824,986.16 |
79,589,278.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676,045,084.66 |
995,375,50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190,983,693.21 |
153,901,917.1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086,089,233.64 |
8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1,865,014.49 |
172,861.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276,775.00 |
475,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12,498.72 |
2,878.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088,243,521.85 |
80,650,739.2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168,717,801.84 |
129,640,174.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3,392,800,000.00 |
1,473,359,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69,832.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3,561,587,633.96 |
1,602,999,174.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473,344,112.11 |
-1,522,348,435.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0 |
1,769,513,011.83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
|
1,000,000.00 |
341,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556,624,463.53 |
279,934,879.6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17,848,705.86 |
35,055,39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575,473,169.39 |
2,084,503,281.4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42,000,000.00 |
341,854,052.6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
|
116,270,439.72 |
136,384,492.3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 |
171,256,348.43 |
87,435,123.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429,526,788.15 |
565,673,668.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145,946,381.24 |
1,518,829,612.7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
-4,764,290.22 |
1,939,090.6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141,178,327.88 |
152,322,185.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
274,059,962.17 |
121,737,776.7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132,881,634.29 |
274,059,962.17 |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
|
218,130,161.19 |
780,192,474.7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6,062,333.80 |
42,606,843.9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626,943,453.50 |
9,759,635.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851,135,948.49 |
832,558,954.3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
|
144,211,547.65 |
608,229,130.9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
27,721,785.03 |
28,899,672.6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4,773,543.30 |
15,164,928.5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583,300,488.39 |
37,887,242.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760,007,364.37 |
690,180,97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91,128,584.12 |
142,377,979.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086,094,959.64 |
8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1,865,014.49 |
172,861.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088,109,974.13 |
80,172,861.1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5,054,764.74 |
34,530,002.8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3,371,556,850.00 |
1,631,4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3,376,611,614.74 |
1,665,930,002.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288,501,640.61 |
-1,585,757,141.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769,513,011.83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310,000,000.00 |
162,364,440.3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17,416,651.86 |
25,073,248.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327,416,651.86 |
1,956,950,700.2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70,000,000.00 |
204,365,922.8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
|
115,818,936.11 |
132,082,558.3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87,376,418.58 |
31,574,439.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273,195,354.69 |
368,022,921.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54,221,297.17 |
1,588,927,779.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
-176,946.36 |
1,521,430.3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143,328,705.68 |
147,070,047.2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
217,009,956.76 |
69,939,909.5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73,681,251.08 |
217,009,956.76 |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 额 |
111,226,800.00 |
|
|
|
2,039,523,127.11 |
|
-201,256.89 |
3,772,574.97 |
31,626,834.05 |
|
481,311,710.46 |
|
2,667,259,789.70 |
1,154,459.01 |
2,668,414,248.71 |
加:会计政策变 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 更正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111,226,800.00 |
|
|
|
2,039,523,127.11 |
|
-201,256.89 |
3,772,574.97 |
31,626,834.05 |
|
481,311,710.46 |
|
2,667,259,789.70 |
1,154,459.01 |
2,668,414,248.71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1,222,086.25 |
80,001,337.56 |
963,696.43 |
1,741,451.79 |
13,708,649.89 |
|
11,807,271.45 |
|
-50,558,181.75 |
-1,395,042.46 |
-51,953,224.21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963,696.43 |
|
|
|
136,742,721.34 |
|
137,706,417.77 |
-356,204.44 |
137,350,213.33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222,086.25 |
80,001,337.56 |
|
|
|
|
|
|
-78,779,251.31 |
-1,038,838.02 |
-79,818,089.33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1,005,726.00 |
1,005,726.00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1,222,086.25 |
80,001,337.56 |
|
|
|
|
|
|
-78,779,251.31 |
-2,044,564.02 |
-80,823,815.33 |
(三)利润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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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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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08,649.89 |
|
-124,935,449.89 |
|
-111,226,800.00 |
|
-111,226,800.00 |
1.提取盈余公 |
|
|
|
|
|
|
|
|
13,708,649.89 |
|
-13,708,649.89 |
|
0 |
|
0 |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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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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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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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6,800.00 |
|
-111,226,800.00 |
|
-111,226,800.00 |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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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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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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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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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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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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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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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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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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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1,451.79 |
|
|
|
|
1,741,451.79 |
|
1,741,451.79 |
1.本期提取 |
|
|
|
|
|
|
|
10,726,872.06 |
|
|
|
|
10,726,872.06 |
|
10,726,872.06 |
2.本期使用 |
|
|
|
|
|
|
|
8,985,420.27 |
|
|
|
|
8,985,420.27 |
|
8,985,420.27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111,226,800.00 |
|
|
|
2,040,745,213.36 |
80,001,337.56 |
762,439.54 |
5,514,026.76 |
45,335,483.94 |
|
493,118,981.91 |
|
2,616,701,607.95 |
-240,583.45 |
2,616,461,024.50 |
项目 |
2019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9,470,000.00 |
|
|
|
315,294,521.00 |
|
-432.29 |
1,123,661.79 |
26,672,483.15 |
|
362,708,282.59 |
|
785,268,516.24 |
|
785,268,516.2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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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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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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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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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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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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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470,000.00 |
|
|
|
315,294,521.00 |
|
-432.29 |
1,123,661.79 |
26,672,483.15 |
|
362,708,282.59 |
|
785,268,516.24 |
|
785,268,516.2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 填列) |
31,756,800.00 |
|
|
|
1,724,228,606.11 |
|
-200,824.60 |
2,648,913.18 |
4,954,350.90 |
|
118,603,427.87 |
|
1,881,991,273.46 |
1,154,459.01 |
1,883,145,732.4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200,824.60 |
|
|
|
248,687,778.77 |
|
248,486,954.17 |
-114,757.96 |
248,372,196.21 |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
31,756,800.00 |
|
|
|
1,724,228,606.11 |
|
|
|
|
|
|
|
1,755,985,406.11 |
1,269,216.97 |
1,757,254,623.0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31,756,800.00 |
|
|
|
1,724,228,606.11 |
|
|
|
|
|
|
|
1,755,985,406.11 |
1,269,216.97 |
1,757,254,623.08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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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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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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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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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954,350.90 |
|
-130,084,350.90 |
|
-125,130,000.00 |
|
-125,13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954,350.90 |
|
-4,954,350.90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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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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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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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25,130,000.00 |
|
-125,130,000.00 |
|
-125,130,000.00 |
4.其他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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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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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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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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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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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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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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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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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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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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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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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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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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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2,648,913.18 |
|
|
|
|
2,648,913.18 |
|
2,648,913.18 |
1.本期提取 |
|
|
|
|
|
|
|
9,379,031.86 |
|
|
|
|
9,379,031.86 |
|
9,379,031.86 |
2.本期使用 |
|
|
|
|
|
|
|
6,730,118.68 |
|
|
|
|
6,730,118.68 |
|
6,730,118.68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
|
|
2,039,523,127.11 |
|
-201,256.89 |
3,772,574.97 |
31,626,834.05 |
|
481,311,710.46 |
|
2,667,259,789.70 |
1,154,459.01 |
2,668,414,248.71 |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1,226,800.00 |
|
|
|
2,039,523,127.11 |
|
-191,704.35 |
|
31,626,834.05 |
117,874,958.68 |
2,300,060,015.4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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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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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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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
|
|
2,039,523,127.11 |
|
-191,704.35 |
|
31,626,834.05 |
117,874,958.68 |
2,300,060,015.4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80,001,337.56 |
3,756,809.62 |
|
13,708,649.89 |
12,151,048.97 |
-50,384,829.0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3,756,809.62 |
|
|
137,086,498.86 |
140,843,308.4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80,001,337.56 |
|
|
|
|
-80,001,337.5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80,001,337.56 |
|
|
|
|
-80,001,337.56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3,708,649.89 |
-124,935,449.89 |
-111,226,8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3,708,649.89 |
-13,708,649.8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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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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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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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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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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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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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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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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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专项储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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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提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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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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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本期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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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
|
|
2,039,523,127.11 |
80,001,337.56 |
3,565,105.27 |
|
45,335,483.94 |
130,026,007.65 |
2,249,675,186.41 |
项目 |
2019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9,470,000.00 |
|
|
|
315,294,521.00 |
|
|
|
26,672,483.15 |
198,415,800.59 |
619,852,804.7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9,470,000.00 |
|
|
|
315,294,521.00 |
|
|
|
26,672,483.15 |
198,415,800.59 |
619,852,804.7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31,756,800.00 |
|
|
|
1,724,228,606.11 |
|
-191,704.35 |
|
4,954,350.90 |
-80,540,841.91 |
1,680,207,210.7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91,704.35 |
|
|
49,543,508.99 |
49,351,804.6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756,800.00 |
|
|
|
1,724,228,606.11 |
|
|
|
|
|
1,755,985,406.1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756,800.00 |
|
|
|
1,724,228,606.11 |
|
|
|
|
|
1,755,985,406.11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954,350.90 |
-130,084,350.90 |
-125,13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954,350.90 |
-4,954,350.9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125,130,000.00 |
-125,130,000.00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
|
|
2,039,523,127.11 |
|
-191,704.35 |
|
31,626,834.05 |
117,874,958.68 |
2,300,060,015.49 |
法定代表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30日,成立时注册资本90万元,公司名称为天津久日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1年6月天津久日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化学”),于2011年6月21日领取了代码为12011300001639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1]1-01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5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5,326.30万元;新增股本326.30万元由新股东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5,326.30万元,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2]1-0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9月,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中证协函[2012]598号),久日化学完成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挂牌,股票代码为430141。
2013年4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5,530万元,新增股本203.70万元由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5,530万元,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华寅五洲津验字[2013]0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5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6,375万元,新增股本845万元由30位自然人股东及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机构股东共同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6,375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4)00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4月、6月,经久日化学两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股本增加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股本7,375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5)0020号验字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8月19日,公司名称由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7,947万元,新增股本572万元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6)0011号验字报告予以验证。
经本公司2018年7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2019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6号)核准,2019年2月14日本公司向赵国锋等37名特定对象发行395万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9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8,342.00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0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本公司2019年3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80.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122.68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9年12月16日,本公司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700593433D的企业执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1,122.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国锋,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总部地址为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5-6层,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赵国锋、王立新夫妇。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行业,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184、TPO、1173、907、DETX、ITX、369等。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天津久瑞翔和商 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山东久日化学科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技有限公司 |
|
|
|
|
常州久日化学有 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湖南久日新材料 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天津久源新材料 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久日新材(香 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久日新材料(东 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内蒙古久日新材 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徐州大晶新材料 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大晶信息化学品 (徐州)有限公 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3.33 |
93.33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
变更原因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附注五/12、14)、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23)、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8)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管理层根据其判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公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存货减值的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管理层对估计售价及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风险特征实质上与同类合同的应收账款相同 |
参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 |
3.17-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0 |
5 |
9.50-13.5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仪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出让合同约定期限 |
专利使用权 |
10-20 |
预计受益期 |
专有技术 |
10 |
预计受益期 |
软件 |
10 |
预计受益期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光引发剂等化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考虑的迹象包括:(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客户类型 |
收入确认时点 |
依据 |
计量方法 |
境外客户 |
货物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 |
订单、报关单、提单、出口发票 |
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 |
境内客户 |
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 |
合同、签收单 |
已签收货物不含税 |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 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1) |
其他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0年1月1日 |
重分类 (注1) |
重新计量 |
小计 |
预收款项 |
882,300.18 |
-882,300.18 |
|
-882,300.18 |
|
合同负债 |
|
808,322.95 |
|
808,322.95 |
808,322.95 |
其他流动负 债 |
|
73,977.23 |
|
73,977.23 |
73,977.23 |
负债合计 |
305,220,179.08 |
|
|
|
305,220,179.08 |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预收款项 |
|
3,220,299.64 |
-3,220,299.64 |
合同负债 |
3,001,861.12 |
|
3,001,861.12 |
其他流动负债 |
788,618.44 |
570,179.92 |
218,438.52 |
负债合计 |
686,763,142.99 |
686,763,142.99 |
|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 |
报表数 |
假设按原准则 |
影响 |
营业成本 |
756,032,799.96 |
731,714,379.09 |
24,318,420.87 |
销售费用 |
21,466,046.48 |
45,784,467.35 |
-24,318,420.87 |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与履约义务直接相关的运费、报关费等费用自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根据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数据。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284,059,962.17 |
284,059,962.17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5,211,447.30 |
1,355,211,447.3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187,168,924.79 |
187,168,924.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51,035,762.28 |
51,035,762.28 |
|
预付款项 |
10,766,184.90 |
10,766,184.90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17,992,768.26 |
17,992,768.2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295,575,038.49 |
295,575,038.49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50,717.13 |
11,750,717.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3,560,805.32 |
2,213,560,805.32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521,863.83 |
13,521,863.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508,295.65 |
29,508,295.6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433,833,479.99 |
433,833,479.99 |
|
在建工程 |
96,366,098.54 |
96,366,098.5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98,378,820.53 |
98,378,820.53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42,025,802.92 |
42,025,802.9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849,726.38 |
10,849,726.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831,958.05 |
11,831,958.0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757,576.58 |
23,757,576.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0,073,622.47 |
760,073,622.47 |
|
资产总计 |
2,973,634,427.79 |
2,973,634,427.79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11,070,581.95 |
111,070,581.9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103,965,318.80 |
103,965,318.80 |
|
预收款项 |
882,300.18 |
|
-882,300.18 |
合同负债 |
|
808,322.95 |
808,322.9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865,013.74 |
20,865,013.74 |
|
应交税费 |
4,071,397.12 |
4,071,397.12 |
|
其他应付款 |
953,687.52 |
953,687.5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389,980.27 |
39,389,980.27 |
|
其他流动负债 |
961,110.31 |
1,035,087.54 |
73,977.23 |
流动负债合计 |
282,159,389.89 |
282,159,389.89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9,404,655.41 |
9,404,655.4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8,590,872.86 |
8,590,872.8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65,260.92 |
5,065,260.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060,789.19 |
23,060,789.19 |
|
负债合计 |
305,220,179.08 |
305,220,179.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039,523,127.11 |
2,039,523,127.11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01,256.89 |
-201,256.89 |
|
专项储备 |
3,772,574.97 |
3,772,574.97 |
|
盈余公积 |
31,626,834.05 |
31,626,834.0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481,311,710.46 |
481,311,710.4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
2,667,259,789.70 |
2,667,259,789.70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54,459.01 |
1,154,459.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2,668,414,248.71 |
2,668,414,248.7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
2,973,634,427.79 |
2,973,634,427.79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227,009,956.76 |
227,009,956.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5,211,447.30 |
1,355,211,447.3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190,644,661.05 |
190,644,661.05 |
|
应收款项融资 |
4,094,905.91 |
4,094,905.91 |
|
预付款项 |
2,948,314.46 |
2,948,314.46 |
|
其他应收款 |
3,922,554.51 |
3,922,554.5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162,914,035.26 |
162,914,035.26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87,636.45 |
5,687,636.4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2,433,511.70 |
1,952,433,511.70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2,624,263.83 |
552,624,263.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508,295.65 |
29,508,295.6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30,870,255.05 |
30,870,255.05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13,132,582.62 |
13,132,582.62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632,845.45 |
8,632,845.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41,403.09 |
2,141,403.0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860,874.45 |
10,860,874.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7,770,520.14 |
647,770,520.14 |
|
资产总计 |
2,600,204,031.84 |
2,600,204,031.84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50,055,945.84 |
50,055,945.8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240,865,241.31 |
240,865,241.31 |
|
预收款项 |
128,263.46 |
|
-128,263.46 |
合同负债 |
|
124,913.37 |
124,913.37 |
应付职工薪酬 |
7,190,639.44 |
7,190,639.44 |
|
应交税费 |
430,364.64 |
430,364.64 |
|
其他应付款 |
63,374.49 |
63,374.4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3,350.09 |
3,350.09 |
流动负债合计 |
298,733,829.18 |
298,733,829.18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628,470.07 |
628,470.0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1,717.10 |
781,717.1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10,187.17 |
1,410,187.17 |
|
负债合计 |
300,144,016.35 |
300,144,016.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2,039,523,127.11 |
2,039,523,127.11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1,704.35 |
-191,704.35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31,626,834.05 |
31,626,834.05 |
|
未分配利润 |
117,874,958.68 |
117,874,958.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2,300,060,015.49 |
2,300,060,015.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2,600,204,031.84 |
2,600,204,031.84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劳务; |
13% |
咨询、技术服务 |
6% |
简易计税方法 |
5%或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15%、8.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湖南久日按照房产原值的80%为纳税基准其他公司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 |
水利建设基金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0.5% |
湖南久日以销售收入为纳税基础 |
0.06%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25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注2 |
16.5或8.25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25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25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25 |
注1:本公司、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自营出口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自营出口实行免退税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自2020年3月20日报关出口的货物,原出口退税率为6%、10%、13%的,均调整为13%。
注2: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依《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附表8B”,自2018年4月1日起,法团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8.25%,其后的应评税利润利得税税率则为16.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取得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12000871,有效期三年(2020-2022年度)。
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20年12月7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关于山东省 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确认山东久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编号GR202037000660。截止2020年12月31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办理中,报告期内山东久日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湖南久日于2018年10月17日取得由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43000423,有效期三年(2018年至2020年)。报告期内湖南久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大晶新材于2019年11月22日取得由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4257,有效期三年(2019年至2021年)。报告期内大晶新材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04.37 |
101,109.84 |
银行存款 |
132,878,484.44 |
273,958,852.33 |
其他货币资金 |
4,008,347.33 |
10,000,000.00 |
合计 |
136,889,936.14 |
284,059,962.17 |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
470,507.94 |
18,091,468.83 |
(1)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008,301.85 |
|
信用证保证金 |
|
10,000,000.0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 存款 |
|
|
合计 |
4,008,301.85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1.8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及向股东现金分红等原因综合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1,975,347.03 |
1,355,211,447.30 |
其中: |
债务工具投资 |
601,975,347.03 |
1,355,211,447.30 |
合计 |
601,975,347.03 |
1,355,211,447.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5.58%,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调整理财产品结构,除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将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债权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12,264,162.54 |
1至2年 |
925,212.63 |
2至3年 |
3,413,663.08 |
3年以上 |
3,423,095.86 |
合计 |
220,026,134.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2,379,637.15 |
1.08 |
2,379,637.15 |
100.00 |
|
3,844,637.15 |
1.90 |
3,844,637.15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217,646,496.96 |
98.92 |
13,672,762.17 |
6.28 |
203,973,734.79 |
198,602,841.55 |
98.10 |
11,433,916.76 |
5.76 |
187,168,924.79 |
合计 |
220,026,134.11 |
100.00 |
16,052,399.32 |
7.30 |
203,973,734.79 |
202,447,478.70 |
100.00 |
15,278,553.91 |
7.55 |
187,168,924.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 限公司 |
1,708,586.75 |
1,708,586.75 |
100.00 |
无法收回 |
湖南信立泰新材料 有限公司 |
671,050.40 |
671,050.4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2,379,637.15 |
2,379,637.1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贝化”)前期欠公司货款3,173,586.75元,已被法院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本公司申请,本期法院向淮安贝化股东追索回款1,465,000.00元。
期末剩余的应收账款1,708,586.75元是否能够收回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本公司继续采用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湖南信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泰”)前期欠久瑞翔和公司货款67.11万元及逾期利息,已被法院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久瑞翔和公司本期继续采用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结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12,264,162.54 |
10,613,208.13 |
5.00 |
1-2年 |
925,212.63 |
277,563.79 |
30.00 |
2-3年 |
3,350,263.08 |
1,675,131.54 |
50.00 |
3年以上 |
1,106,858.71 |
1,106,858.71 |
100.00 |
合计 |
217,646,496.96 |
13,672,762.17 |
6.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 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 收账款 |
3,844,637.15 |
|
1,465,000.00 |
|
|
2,379,637.15 |
按组合计 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 应收账款 |
11,433,916.76 |
2,268,895.41 |
|
30,050.00 |
|
13,672,762.17 |
合计 |
15,278,553.91 |
2,268,895.41 |
1,465,000.00 |
30,050.00 |
|
16,052,399.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公司 |
1,465,000.00 |
银行回款 |
合计 |
1,465,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0,05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 账款汇总 |
39,716,830.89 |
18.05 |
1,985,841.5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5,576,687.87 |
51,035,762.28 |
合计 |
45,576,687.87 |
51,035,762.28 |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客户获得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根据自身资金状况以及对供应商付款惯例,采用到期承兑、贴现、背书等不同方式收取票据现金流量,本公司将之认定为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目的及出售目的的业务模式,因此本公司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因该等票据期限均小于1年,且未发生预期信用损失,期末公允价值等于票据面值。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情况: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7,013,401.77 |
78.39 |
10,653,919.23 |
98.96 |
1至2年 |
1,933,490.60 |
21.61 |
36,265.67 |
0.34 |
2至3年 |
|
|
|
|
3年以上 |
|
|
76,000.00 |
0.70 |
合计 |
8,946,892.37 |
100.00 |
10,766,184.9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元氏畅泽医药化工有 限公司 |
1,800,000.00 |
1-2年 |
交易未完成 |
合计 |
1,800,000.00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 总 |
6,921,336.35 |
77.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5,074,657.03 |
17,992,768.26 |
合计 |
5,074,657.03 |
17,992,768.26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522,468.77 |
1至2年 |
1,214,490.80 |
2至3年 |
1,029,860.00 |
3年以上 |
3,482,746.85 |
合计 |
10,249,566.42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41,944.27 |
97,730.15 |
押金/保证金 |
2,230,709.26 |
18,228,338.80 |
应收出口退税 |
2,337,098.04 |
6,765,982.25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5,439,814.85 |
10,134,283.00 |
其他 |
|
613,776.20 |
合计 |
10,249,566.42 |
35,840,110.40 |
*1 常州久日原对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润克”)其他应收款余额12,048,633.00元,其中房屋转让尾款2,248,633.00元,盐城华钛化学有限公司50.98%股权转让款9,800,000.00元。双方对往来款内容及金额有争议,常州久日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2017年12月14日金坛区法院判令常州润克应支付常州久日房屋转让尾款2,248,633.00元。2018年7月6日经金坛区法院调解,常州久日和常州润克达成协议,股权转让款9,800,000.00元减至6,100,000.00元。2020年6月30日,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签订债务处置协议书,约定:(1)常州久日以对常州润克4,908,904.07元债权抵减对常州润克、常州市金坛华振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力昊化学发展有限公司债务(已另签订抵账协议);(2)原由常州润克承担的,常州润克于2015年5月转让房屋土地设备予常州久日所涉税费,抵免本次债权1,242,982.08元;(3)剩余债权由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签订为期两年的危废处置协议,所发生的危废处费抵扣欠款,直至抵消完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常州久日对常州润克其他应收款余额2,196,746.85元,账龄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 额 |
9,498,709.14 |
8,348,633.00 |
|
17,847,342.14 |
2020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4,326,299.75 |
-8,348,633.00 |
|
-12,674,932.75 |
本期转回 |
|
|
|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
|
企业合并增加 |
2,500.00 |
|
|
2,500.00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5,174,909.39 |
|
|
5,174,909.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 的其他应收 款 |
|
|
|
|
|
|
按组合计提 预期信用损 失的其他应 收款 |
17,847,342.14 |
-12,672,432.75 |
|
|
|
5,174,909.39 |
合计 |
17,847,342.14 |
-12,672,432.75 |
|
|
|
5,174,909.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应收退税款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2,337,098.04 |
1年以内 |
22.80 |
116,854.90 |
常州润克环 保科技有限 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2,196,746.85 |
3年以上 |
21.43 |
2,196,746.85 |
江苏普球圣 军新材料有 限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59,000.00 |
1年以内、2-3年 |
10.33 |
452,550.00 |
无棣县供电 公司柳堡供 电所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20,000.00 |
1-2年 |
9.95 |
306,000.00 |
天津恒益建 安集团有限 公司 |
押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9.76 |
50,000.00 |
合计 |
/ |
7,612,844.89 |
/ |
74.27 |
3,122,151.7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期初减少71.8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回部分押金和保证金,以及应收出口退税款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少等原因综合所致。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20,269,553.74 |
|
20,269,553.74 |
29,530,849.89 |
42,881.62 |
29,487,968.27 |
在产品 |
28,977,539.60 |
|
28,977,539.60 |
31,859,536.99 |
|
31,859,536.99 |
库存商品 |
115,721,234.32 |
12,782,640.50 |
102,938,593.82 |
181,039,620.35 |
7,737,729.19 |
173,301,891.16 |
发出商品 |
6,928,192.04 |
|
6,928,192.04 |
1,910,071.10 |
|
1,910,071.10 |
委托加工物资 |
1,046,613.19 |
|
1,046,613.19 |
31,449,834.94 |
|
31,449,834.94 |
周转材料 |
17,356,477.45 |
|
17,356,477.45 |
16,208,158.31 |
|
16,208,158.31 |
自制半成品 |
28,698,777.23 |
|
28,698,777.23 |
11,357,577.72 |
|
11,357,577.72 |
合计 |
218,998,387.57 |
12,782,640.50 |
206,215,747.07 |
303,355,649.30 |
7,780,610.81 |
295,575,038.4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42,881.62 |
|
|
42,881.62 |
|
0 |
库存商品 |
7,737,729.19 |
5,262,991.44 |
|
218,080.13 |
|
12,782,640.50 |
合计 |
7,780,610.81 |
5,262,991.44 |
|
260,961.75 |
|
12,782,640.5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0.23%,主要原因是期末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减少备货,以及根据存货的减值情况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等原因综合所致。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金额 (元) |
第一季度 |
237,519,917.68 |
410,748,792.98 |
-42.17 |
第二季度 |
245,119,590.58 |
378,173,962.58 |
-35.18 |
第三季度 |
224,804,853.00 |
268,725,087.44 |
-16.34 |
第四季度 |
303,973,655.01 |
277,218,296.24 |
9.65 |
合计 |
1,011,418,016.27 |
1,334,866,139.24 |
-24.23 |
光引发剂 销售数量 (吨) |
第一季度 |
3,512.84 |
3,437.48 |
2.19 |
第二季度 |
3,882.63 |
3,715.84 |
4.49 |
第三季度 |
4,032.37 |
3,174.00 |
27.04 |
第四季度 |
5,563.52 |
3,769.84 |
47.58 |
合计 |
16,991.36 |
14,097.17 |
20.53 |
存货 (元) |
期末余额 |
206,215,747.07 |
295,575,038.49 |
-30.23 |
存货-光引 发剂产销 存(吨) |
生产 |
13,680.34 |
12,815.81 |
6.75 |
外购 |
3,154.84 |
1,779.10 |
77.33 |
销售 |
16,991.36 |
14,097.17 |
20.53 |
结存 |
2,129.29 |
2,285.46 |
-6.83 |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市场整体需求低迷,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随着国内疫情得以控制,从第三季度起,国内市场正在逐步恢复,但国外市场受疫情影响仍旧低迷,境外收入同比下降。公司为扩大国内外市场销售,在巩固和强化行业龙头地位的前提下,加大市场占有率,采取了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全年产品销售量呈增长趋势。2020年光引发剂产品销售量达16,991.36吨,较2019年增长20.53%。产品产量略有上升,期末存货总体保持稳定。受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销售收入总额和存货期末结存余额均同比减少,分别下降24.23%和30.23%。
如上表所述,从第三季度开始,在国内市场逐步恢复以及公司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促进销售的双重作用下,公司产品销售量正在稳步增加。从历史数据看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已回落至历史低位。随着全球疫情企稳和全球市场需求复苏,公司产品价格有望止跌回暖。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不具有持续性。
期末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1.通过存货盘点、复核库龄、产成品毛利率分析等方法辨识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2.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3.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4.估计售价以市场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参考。
期末主要产成品的存货成本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对比情况如下
产成品名称 |
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金额的比例(%) |
存货成本是否大于预计可变现净值 |
是否存在跌价 |
184 |
26.85 |
否 |
否 |
1173 |
15.42 |
否 |
否 |
TPO/TPO-L |
16.49 |
是 |
是 |
ITX/DETX |
7.96 |
否 |
否 |
907 |
6.40 |
是 |
是 |
169 |
2.48 |
否 |
否 |
合计 |
75.60 |
|
|
如上表所述,经测试,除TPO和907两个产品之外,公司其他主要产品的期末存货均不存在减值情况。因市场整体需求低迷,TPO、907产品竞争激烈,公司为保持或加大市场占有率,亦采用策略性降价参与市场竞争。期末产品市场价格略低于存货成本,公司已根据跌价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上述因市场价格下降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之外,公司通过盘点清查,对库龄时间长的存货亦根据预计可收回金额补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计提原因列示如下:
单位:元
计提原因 |
存货成本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产品停产,原料不可再利用 |
8,485,183.29 |
8,485,183.29 |
100.00 |
市场价格下降,成本大于售价 |
16,534,810.53 |
2,624,478.06 |
15.87 |
不良品,可变现净值减少 |
2,347,740.20 |
1,672,979.15 |
71.26 |
合计 |
27,367,734.02 |
12,782,640.50 |
46.71 |
经测算,期末库存商品(产成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782,640.50元,本期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5,262,991.44元,其他存货未出现减值,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年末已对所有存货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跌价测算,并相应补提跌价准备,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28,996,267.56 |
4,313,813.15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2,816,313.45 |
6,858,635.43 |
多交印花税 |
|
9,726.10 |
待摊销的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 注1 |
3,608,859.72 |
568,542.45 |
待摊销的瑞兴咨询费 |
330,033.00 |
|
短期债权投资 |
1,059,324,749.84 |
|
合计 |
1,095,076,223.57 |
11,750,717.13 |
其他说明
注1:山东久日以本公司在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开出的10,000万元国内信用证在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福费廷业务获得资金,手续费3,056,944.44元;本公司以久瑞翔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贴现获得资金,贴现息3,748,592.03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借款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注释32。福费廷手续费和贴现息在票据有效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219.23%,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短期债权投资、同时内蒙古久日本期在建工程投入较大、久源技术期末备货量较大,购建生产线或采购货物形成的增值税留抵金额较大所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债权投资余额10.59亿元。相关产品主要信息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债权投资相关产品不存在抵押、质押等受限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期末余额 (万元) |
资金来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期限 (天数) |
预期收益率 |
是否保本 |
是否抵质押 |
是否可提前赎回 |
1 |
太平洋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祥瑞专享25号 |
5,189.67 |
募集资金 |
2020/3/6 |
2021/2/25 |
356 |
4.60% |
是 |
无 |
否 |
2 |
太平洋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祥瑞专享26号 |
10,350.74 |
自有资金 |
2020/3/12 |
2021/2/22 |
347 |
4.60% |
是 |
无 |
否 |
3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42期本金保障型收益 |
5,058.97 |
自有资金 |
2020/8/31 |
2021/3/3 |
184 |
3.50% |
是 |
无 |
否 |
|
凭证 |
|
|
|
|
|
|
|
|
|
4 |
太平洋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祥瑞专享32号 |
30,128.05 |
募集资金 |
2020/11/24 |
2021/11/12 |
353 |
4.10% |
是 |
无 |
否 |
5 |
财信证券富丰54号收益凭证【SKF788】 |
30,132.12 |
募集资金 |
2020/11/24 |
2021/11/12 |
353 |
4.23% |
是 |
无 |
否 |
6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71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SMQ871】 |
10,034.04 |
募集资金 |
2020/11/27 |
2021/2/23 |
88 |
3.55% |
是 |
无 |
否 |
7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72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SMQ872】 |
10,028.38 |
募集资金 |
2020/12/4 |
2021/5/25 |
172 |
3.70% |
是 |
无 |
否 |
8 |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石”875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SMQ875】 |
5,010.50 |
募集资金 |
2020/12/11 |
2021/2/24 |
75 |
3.65% |
是 |
无 |
否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债权投资中,使用募集金额余额为90,522.7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金额本金90,000.00万元,计提利息522.77万元。公司短期债权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主要原因为:1.公司短期债权投资期限较短,均在一年以内,具有较好的流动性;2.相关理财产品到期日较为分散,同时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亦具有阶段性,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前做好资金安排;3.除固定期限的短期债权投资外,公司还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约6亿元,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一般期限较短,可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临时性需求。综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包括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结构和期限结构合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1,927,916.17 |
|
|
-2,597.24 |
|
|
|
|
|
1,925,318.93 |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11,593,947.66 |
|
|
453,025.16 |
|
|
|
|
|
12,046,972.82 |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
|
20,000,000.00 |
|
60,058.70 |
|
|
|
|
|
20,060,058.70 |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
22,800,000.00 |
|
-16,775.29 |
|
|
|
|
|
22,783,224.71 |
|
小计 |
13,521,863.83 |
42,800,000.00 |
|
493,711.33 |
|
|
|
|
|
56,815,575.16 |
|
合计 |
13,521,863.83 |
42,800,000.00 |
|
493,711.33 |
|
|
|
|
|
56,815,575.16 |
|
其他说明
久兴绿能:2018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南京玖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蓝谱里克科技有限公司、淄博艾索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兴绿能”),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公司、南京玖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蓝谱里克科技有限公司、淄博艾索达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分别认缴400万元、200万元、60万元、340万元,分别持股40%、20%、6%、34%,本公司对久兴绿能有重大影响。2019年1月3日本公司实缴出资200万元。
瑞兴投资:2019年12月,本公司对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投资”)增资1,20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毕国栋、马树旺共同分别持有瑞兴投资40%、53.33%、6.67%股权,对瑞兴投资有重大影响。
微芯新材: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对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新材”)增资2,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持股微芯新材10.5262%,并在微芯新材董事会派驻一名董事,参与其决策经营,故本公司对微芯新材有重大影响。
瑞武基金:2020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武基金”),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38.80%,瑞兴投资是瑞武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同时公司委派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担任瑞兴投资董事,公司通过对瑞兴投资施加重大影响,从而对瑞武基金有重大影响。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894,241.49 |
29,508,295.65 |
合计 |
33,894,241.49 |
29,508,295.65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
|
|
|
|
因 |
|
天津海河 博弘新材 料股权投 资基金合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
4,194,241.49 |
|
|
|
|
合计 |
|
4,194,241.49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海河博弘基金19.80% 出资份额,对海河博弘基金无重大影响,该项投资无活跃市场报价,因此本公司将该项非交易性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本公司以持有海河博弘基金账面净资产份额作为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81,272,545.93 |
433,833,479.99 |
固定资产清理 |
124,531.34 |
|
合计 |
481,397,077.27 |
433,833,479.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仪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
1.期初余额 |
265,190,713.27 |
380,585,219.66 |
10,275,629.87 |
6,742,054.85 |
9,785,307.01 |
17,820,672.36 |
690,399,597.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11,240.11 |
97,509,078.27 |
2,428,772.11 |
601,216.07 |
907,595.73 |
3,593,122.31 |
106,551,024.60 |
(1)购置 |
|
|
2,153,515.41 |
511,937.40 |
285,967.86 |
782,099.21 |
3,733,519.8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11,240.11 |
97,509,078.27 |
|
28,934.93 |
558,283.14 |
2,811,023.10 |
102,418,559.55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275,256.70 |
60,343.74 |
63,344.73 |
|
398,945.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8,750.71 |
17,893,490.68 |
813,747.00 |
56,373.09 |
256,731.23 |
|
19,459,092.71 |
(1)处置或报废 |
438,750.71 |
17,893,490.68 |
813,747.00 |
56,373.09 |
256,731.23 |
|
19,459,092.71 |
4.期末余额 |
266,263,202.67 |
460,200,807.25 |
11,890,654.98 |
7,286,897.83 |
10,436,171.51 |
21,413,794.67 |
777,491,528.91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
1.期初余额 |
61,403,887.65 |
172,704,522.91 |
4,601,460.46 |
3,927,011.53 |
6,591,262.12 |
7,337,972.36 |
256,566,117.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37,473.60 |
37,351,175.97 |
1,632,477.46 |
654,845.08 |
857,596.42 |
1,350,284.89 |
55,083,853.42 |
(1)计提 |
13,237,473.60 |
37,351,175.97 |
1,501,204.94 |
600,475.19 |
827,765.38 |
1,350,284.89 |
54,868,379.9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131,272.52 |
54,369.89 |
29,831.04 |
|
215,473.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9,331.76 |
14,265,236.25 |
773,059.65 |
54,681.91 |
188,677.90 |
|
15,430,987.47 |
(1)处置或报废 |
149,331.76 |
14,265,236.25 |
773,059.65 |
54,681.91 |
188,677.90 |
|
15,430,987.47 |
4.期末余额 |
74,492,029.49 |
195,790,462.63 |
5,460,878.27 |
4,527,174.70 |
7,260,180.64 |
8,688,257.25 |
296,218,982.98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1,771,173.18 |
264,410,344.62 |
6,429,776.71 |
2,759,723.13 |
3,175,990.87 |
12,725,537.42 |
481,272,545.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3,786,825.62 |
207,880,696.75 |
5,674,169.41 |
2,815,043.32 |
3,194,044.89 |
10,482,700.00 |
433,833,479.9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常州久日部分房屋已作借款抵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注释81所述。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124,531.34 |
|
合计 |
124,531.34 |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3,487,380.40 |
89,866,206.54 |
工程物资 |
14,668,620.88 |
6,499,892.00 |
合计 |
198,156,001.28 |
96,366,098.54 |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湖南新建光 引发剂生产 线二期项目 |
35,460,358.71 |
|
35,460,358.71 |
45,300,758.82 |
|
45,300,758.82 |
湖南新建光 引发剂生产 线三期项目 |
|
|
|
4,227,625.13 |
|
4,227,625.13 |
湖南1173技 改项目 |
|
|
|
13,181,099.82 |
|
13,181,099.82 |
湖南1104技 改项目 |
|
|
|
13,054,925.88 |
|
13,054,925.88 |
东营年产 8.7万吨光 固化系列材 料建设项目 |
1,711,677.17 |
|
1,711,677.17 |
1,711,677.17 |
|
1,711,677.17 |
内蒙年产 9250吨系列 光引发剂及 中间体项目 |
104,966,994.26 |
|
104,966,994.26 |
8,211,351.96 |
|
8,211,351.96 |
千吨级光刻 胶及配套试 剂项目厂房 (大晶新 材) |
19,693,383.42 |
|
19,693,383.42 |
|
|
|
年产600吨 微电子光刻 胶专用光敏 剂项目(大 晶信息) |
19,308,905.89 |
|
19,308,905.89 |
|
|
|
其他零星工 程 |
2,346,060.95 |
|
2,346,060.95 |
4,178,767.76 |
|
4,178,767.76 |
合计 |
183,487,380.40 |
|
183,487,380.40 |
89,866,206.54 |
|
89,866,206.5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湖南 新建 光引 发剂 生产 线二 期项 目 |
265,000,000.00 |
45,300,758.82 |
41,161,041.88 |
51,001,441.99 |
|
35,460,358.71 |
83.50 |
83.50 |
|
|
|
自筹 |
湖南 新建 光引 发剂 生产 线三 期项 目 |
125,309,300.00 |
4,227,625.13 |
|
4,227,625.13 |
|
|
3.37 |
3.37 |
|
|
|
自筹 |
湖南 1173 技改 项目 |
30,000,000.00 |
13,181,099.82 |
3,274,866.47 |
16,455,966.29 |
|
|
100.00 |
100.00 |
|
|
|
自筹 |
湖南 1104 技改 项目 |
22,000,000.00 |
13,054,925.88 |
2,930,695.18 |
15,985,621.06 |
|
|
100.00 |
100.00 |
|
|
|
自筹 |
东营 年产 8.7 万吨 光固 化系 列材 料建 设项 目 |
1,340,714,200.00 |
1,711,677.17 |
|
|
|
1,711,677.17 |
0.13 |
0.13 |
|
|
|
自筹+募集资金 |
内蒙 年产 9250 吨系 列光 引发 剂及 中间 体项 目 |
519,957,000.00 |
8,211,351.96 |
96,755,642.30 |
|
|
104,966,994.26 |
22.29 |
22.29 |
|
|
|
自筹+募集资金 |
千吨 级光 刻胶 及配 套试 剂项 目 (大 晶新 材) |
133,354,300.00 |
|
19,693,383.42 |
|
|
19,693,383.42 |
16.29 |
16.29 |
|
|
|
自筹 |
年产 600 吨微 电子 光刻 胶专 用光 敏剂 项目 (大 晶信 息) |
135,750,500.00 |
|
19,308,905.89 |
|
|
19,308,905.89 |
15.75 |
15.75 |
|
|
|
自筹 |
其他 零星 工程 |
|
4,178,767.76 |
13,550,342.87 |
14,747,905.08 |
635,144.60 |
2,346,060.95 |
|
|
|
|
|
自筹 |
合计 |
2,572,085,300.00 |
89,866,206.54 |
196,674,878.01 |
102,418,559.55 |
635,144.60 |
183,487,380.40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4.18%,主要原因是期末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厂房、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等多个在建项目期末余额较大,而上期湖南光引发剂生产线二期、湖南1173技改、湖南1104技改等在建项目余额与本期末余额相比较小所致。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工程用材料 |
14,668,620.88 |
|
14,668,620.88 |
6,499,892.00 |
|
6,499,892.00 |
合计 |
14,668,620.88 |
|
14,668,620.88 |
6,499,892.00 |
|
6,499,892.00 |
其他说明:
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5.67%,主要原因是期末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厂房、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等多个在建项目所需工程备料较多所致。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1.期初余额 |
95,783,766.82 |
9,955,318.60 |
4,475,011.59 |
1,150,496.34 |
111,364,593.35 |
2.本期增加 金额 |
15,628,545.11 |
|
|
945,841.12 |
16,574,386.23 |
(1)购置 |
345,240.54 |
|
|
945,841.12 |
1,291,081.66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15,283,304.57 |
|
|
|
15,283,304.57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
111,412,311.93 |
9,955,318.60 |
4,475,011.59 |
2,096,337.46 |
127,938,979.58 |
二、累计摊销 |
|
|
|
|
|
1.期初余额 |
9,666,343.91 |
1,977,322.88 |
1,006,877.53 |
335,228.50 |
12,985,772.82 |
2.本期增加 金额 |
3,182,419.85 |
981,511.20 |
447,501.12 |
151,333.38 |
4,762,765.55 |
(1)计提 |
2,342,082.01 |
981,511.20 |
447,501.12 |
151,333.38 |
3,922,427.71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840,337.84 |
|
|
|
840,337.84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
12,848,763.76 |
2,958,834.08 |
1,454,378.65 |
486,561.88 |
17,748,538.37 |
三、减值准备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98,563,548.17 |
6,996,484.52 |
3,020,632.94 |
1,609,775.58 |
110,190,441.21 |
2.期初账面 价值 |
86,117,422.91 |
7,977,995.72 |
3,468,134.06 |
815,267.84 |
98,378,820.5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常州久日的土地使用权已作借款抵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注释81。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
处置 |
|
常州久日化学有 限公司 |
42,025,802.92 |
|
|
|
|
42,025,802.92 |
合计 |
42,025,802.92 |
|
|
|
|
42,025,802.92 |
注:本公司于2014年8月完成对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原名为常州华钛化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并购,支付对价大于常州久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42,025,802.92元确认为商誉。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常州久日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对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预测期间 |
增长率(%) |
折现率(%) |
2021年 |
10.00 |
14.56 |
2022年 |
5.00 |
14.56 |
2023年 |
5.00 |
14.56 |
2024年 |
0.00 |
14.56 |
2025年 |
0.00 |
14.56 |
永续期 |
0.00 |
14.56 |
(2)期末商誉减值测算过程
项目名称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账面价值(1)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98,365,247.38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42,025,802.92 |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
合计 |
140,391,050.30 |
可收回金额(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148,967,870.99 |
差额 (3)=(1)-(2) |
|
-8,576,820.69 |
(3)结论:报告期末本公司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1025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融资租赁手 续费 |
1,298,316.12 |
|
1,298,316.12 |
|
|
融资租赁服 务费 |
436,792.40 |
|
436,792.40 |
|
|
REACH注册 费 |
8,027,375.99 |
2,519,520.70 |
1,068,626.78 |
|
9,478,269.91 |
日本化审费 |
566,659.09 |
|
59,129.64 |
|
507,529.45 |
装修费 |
365,909.11 |
1,184,050.70 |
305,824.06 |
|
1,244,135.75 |
其他 |
154,673.67 |
346,156.16 |
180,561.88 |
|
320,267.95 |
合计 |
10,849,726.38 |
4,049,727.56 |
3,349,250.88 |
|
11,550,203.0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
差异 |
资产 |
差异 |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33,980,332.83 |
6,280,570.28 |
40,878,371.26 |
7,396,809.6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318,363.96 |
1,935,092.76 |
22,903,613.83 |
3,705,218.47 |
其他流动负债-暂未实现 的收益 |
570,179.92 |
85,526.99 |
961,110.31 |
144,166.55 |
政府补助 |
7,459,205.12 |
1,118,880.77 |
3,905,089.46 |
585,763.42 |
合计 |
51,328,081.83 |
9,420,070.80 |
68,648,184.86 |
11,831,958.0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
25,554,524.00 |
3,833,178.60 |
28,556,958.80 |
4,283,543.82 |
公允价值变动 |
15,494,338.30 |
2,324,150.74 |
5,211,447.30 |
781,717.10 |
合计 |
41,048,862.30 |
6,157,329.34 |
33,768,406.10 |
5,065,260.9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99,581,683.14 |
3,160,411.76 |
合计 |
99,581,683.14 |
3,160,411.7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度 |
306,924.12 |
|
|
2022年度 |
6,581,762.75 |
|
|
2023年度 |
5,013,452.86 |
588,487.22 |
|
2024年度 |
10,488,953.36 |
2,560,483.10 |
|
2025年度 |
18,413,125.85 |
|
|
2026年度 |
5,306,012.33 |
|
|
2027年度 |
3,011,566.29 |
|
|
2028年度 |
2,515,372.50 |
|
|
2029年度 |
464,714.46 |
|
|
2030年度 |
47,479,798.62 |
|
|
合计 |
99,581,683.14 |
3,148,970.32 |
/ |
注:本公司、久源技术、东营久日、内蒙古久日、大晶新材、大晶信息期末存在可抵扣亏损, 基于谨慎性考虑,各公司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上表中本期可抵扣亏损各年度金额较期初金额相比均有所增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工程 款及设备 采购款 |
45,616,678.65 |
|
45,616,678.65 |
12,896,702.13 |
|
12,896,702.13 |
预付房屋 购置款 |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预付购买 软件款 |
334,813.82 |
|
334,813.82 |
720,214.07 |
|
720,214.07 |
预付Reach 注册费 |
94,035.96 |
|
94,035.96 |
140,660.38 |
|
140,660.38 |
合计 |
56,045,528.43 |
|
56,045,528.43 |
23,757,576.58 |
|
23,757,576.58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35.91%,主要原因是期末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未结算或到货的金额较期初增加较多(期初预付款本期已结算或到货)所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抵押借款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合计 |
类型 |
借款单位 |
担保人(物) |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贴现率(%) |
期末余额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9/25 |
2021/9/24 |
3.80 |
20,000,000.00 |
利息 |
26,177.78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0/21 |
2021/9/24 |
3.80 |
10,000,000.00 |
利息 |
6,755.56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2/17 |
2021/11/25 |
3.80 |
20,000,000.00 |
利息 |
13,511.11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0/23 |
2021/10/22 |
3.85 |
20,000,000.00 |
利息 |
23,527.79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交通银行天津分行 |
2020/5/21 |
2021/5/3 |
3.85 |
20,000,000.00 |
利息 |
23,527.80 |
抵押 |
本公司 |
久源技术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湖南久日房产+土地、常州久日房产+土地、山东久日房产+土地 |
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
2020/7/20 |
2021/7/19 |
2.60 |
200,000,000.00 |
利息 |
158,888.89 |
抵押 |
湖南久日 |
天津久日、湖南久日土地 |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
2020/4/29 |
2021/4/21 |
3.60 |
10,000,000.00 |
利息 |
1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山东久日 注1 |
赵国锋、王立新、山东久日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2020/3/5 |
2021/2/24 |
3.10 |
100,00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注2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6/11 |
2021/6/10 |
2.45 |
20,00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注2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1/3 |
2021/11/1 |
3.00 |
40,00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注2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2/2 |
2021/11/23 |
2.87 |
20,00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久 |
本公司为久瑞 |
民生银行天津 |
2020/12/8 |
2021/11/23 |
2.91 |
40,000,000.00 |
|
瑞翔和 注2 |
翔和提供担保 |
分行 |
|
|
|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注2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2/11 |
2021/11/23 |
2.87 |
12,430,000.00 |
合计 |
|
|
|
|
|
|
532,692,388.9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以赵国锋、王立新和山东久日作为保证人在浦发银行开出10,000万元国内信用证,山东久日以该等信用证在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福费廷业务获得资金,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
注2:本公司以久瑞翔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分别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贴现获得资金,期末票据未到期,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将上述业务确认为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9.6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在建工程和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借款所致。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
合计 |
11,000,000.00 |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期末存在未到期兑付的承兑汇票,而上期末无。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48,541,766.92 |
56,428,908.16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30,619,692.31 |
29,512,490.58 |
应付加工费 |
39,900.00 |
2,837,015.21 |
应付运费 |
6,328,464.90 |
7,191,463.31 |
应付其他采购款 |
2,971,991.14 |
7,995,441.54 |
合计 |
88,501,815.27 |
103,965,318.8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常州北化智合化工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 |
682,000.00 |
尚未结算 |
Caffaro Industrie S.P.A |
491,489.84 |
纠纷,详见本附注十六/(七)/2 |
合计 |
1,173,489.8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001,861.12 |
808,322.95 |
合计 |
3,001,861.12 |
808,322.9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71.37%,主要原因是期末预收暂未发货款项较期初多所致。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750,916.26 |
103,549,379.94 |
104,365,276.92 |
19,935,019.2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114,097.48 |
618,744.94 |
732,842.42 |
|
三、辞退福利 |
|
1,587,200.00 |
1,587,200.00 |
|
合计 |
20,865,013.74 |
105,755,324.88 |
106,685,319.34 |
19,935,019.2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
20,303,405.18 |
89,544,503.22 |
90,218,866.75 |
19,629,041.65 |
二、职工福利费 |
|
5,790,776.42 |
5,790,776.42 |
|
三、社会保险费 |
65,286.91 |
3,420,526.73 |
3,440,117.80 |
45,695.8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877.80 |
3,241,257.46 |
3,251,843.26 |
41,292.00 |
工伤保险费 |
7,930.17 |
34,115.94 |
42,046.11 |
|
生育保险费 |
5,478.94 |
145,153.33 |
146,228.43 |
4,403.84 |
四、住房公积金 |
48,710.00 |
3,191,637.60 |
3,203,562.60 |
36,78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333,514.17 |
1,601,935.97 |
1,711,953.35 |
223,496.79 |
合计 |
20,750,916.26 |
103,549,379.94 |
104,365,276.92 |
19,935,019.2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0,672.64 |
596,957.57 |
707,630.21 |
|
2、失业保险费 |
3,424.84 |
21,787.37 |
25,212.21 |
|
合计 |
114,097.48 |
618,744.94 |
732,842.42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中无拖欠性质的金额。期末计提的工资及奖金已于2021年2月发放完毕。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158,916.22 |
299,400.29 |
企业所得税 |
8,465,617.31 |
2,347,318.30 |
个人所得税 |
253,502.25 |
176,833.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50,413.02 |
|
教育费附加 |
198,551.08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2,367.37 |
|
房产税 |
159,467.67 |
160,278.44 |
土地使用税 |
447,357.06 |
400,243.33 |
契税及耕地占用税 |
|
583,780.46 |
其他 |
145,731.98 |
103,542.89 |
合计 |
15,611,923.96 |
4,071,397.12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83.45%,主要原因是上年四季度实现的利润较少,相应期末应交所得税较小,本期四季度利润总额相对较多,期末应交所得税金额较大;本期末销售较多,应交增值税较大等原因综合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112,886.53 |
953,687.52 |
合计 |
1,127,886.53 |
953,687.52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5,000.00 |
|
合计 |
15,000.00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本公司经多次尝试仍未能与股东取得联系,故应付股利期末挂账未付。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
84,304.56 |
押金及保证金 |
78,900.00 |
460,272.60 |
代收、代付款 |
974,869.28 |
119,439.54 |
其他 |
59,117.25 |
289,670.82 |
合计 |
1,112,886.53 |
953,687.5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39,389,980.27 |
合计 |
|
39,389,980.2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时性负债 |
570,179.92 |
961,110.31 |
待转销项税 |
218,438.52 |
73,977.23 |
合计 |
788,618.44 |
1,035,087.5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采用购销合同形式进行的委托加工业务以净额法列示,销售材料不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将已开票未购回的材料销售毛利作为暂未实现的收益,在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8,776,185.34 |
专项应付款 |
487,095.00 |
628,470.07 |
合计 |
487,095.00 |
9,404,655.41 |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指扣除专项应付款后的长期应付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4.82%,主要原因是山东久日和湖南久日在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常州久日在君创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所致。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天津市人才 发展特殊支 持资金 |
616,429.38 |
|
132,334.38 |
484,095.00 |
注1 |
天津市引进 高层次人才 资助项目 |
9,040.69 |
|
9,040.69 |
|
注2 |
滨海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 区管委会党 建经费 |
3,000.00 |
|
|
3,000.00 |
注3 |
合计 |
628,470.07 |
|
141,375.07 |
487,095.00 |
/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2017年收到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资金100万元,该笔资金指定由本公司代为管理并专项用于赵国锋的培训及研究支出。
注2:本公司于2018年10月收到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天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资金5万元,该笔资金指定由本公司代为管理并专项用于寇福平的培训及研究支出。
注3:本公司于2019年12月收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2019年非公党建经费及新建党组织启动经费3000元,该笔资金指定由本公司代为管理并专项用于非公党建经费及新建党组织活动支出。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 府补助 |
7,724,206.18 |
200,000.00 |
465,001.06 |
7,459,205.12 |
详见表1 |
与收益相关政 府补助 |
866,666.68 |
|
866,666.68 |
|
详见表1 |
合计 |
8,590,872.86 |
200,000.00 |
1,331,667.74 |
7,459,205.1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项目土地补偿及园区基础 设施配套款 |
4,685,783.40 |
|
|
106,899.96 |
|
4,578,883.44 |
与资产相关 |
常州市实施“三位一体”发 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及专项设备 购置补助 |
875,999.59 |
|
|
145,999.92 |
|
729,999.67 |
与资产相关 |
2015年四季度“135”工程奖 补资金 |
706,666.48 |
|
|
40,000.08 |
|
666,666.40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环保光引发剂关键技 术研究及产业化 |
866,666.68 |
|
|
866,666.68 |
|
|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 项资金 |
1,262,149.39 |
|
|
156,142.21 |
|
1,106,007.18 |
与资产相关 |
2017年第二季度135工程 建设资金-标准厂房补助 |
193,607.32 |
|
|
10,958.88 |
|
182,648.44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中央污染防治专项 资金 |
|
200,000.00 |
|
5,000.01 |
|
194,999.9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8,590,872.86 |
200,000.00 |
|
1,331,667.74 |
|
7,459,205.12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11,226,800.00 |
|
|
|
|
|
111,226,800.00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股本无变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
2,039,523,127.11 |
1,222,086.25 |
|
2,040,745,213.36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
合计 |
2,039,523,127.11 |
1,222,086.25 |
|
2,040,745,213.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康文兵于2020年11月对大晶信息增资100万元,合并报表按其出资前后公司所持有大晶信息净资产份额的差额1,222,086.25元作为权益性交易利得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 |
|
80,001,337.56 |
|
80,001,337.56 |
合计 |
|
80,001,337.56 |
|
80,001,337.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6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756,151股,占公司总股本111,226,800股的比例为1.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60元/股,最低价为42.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1,337.56元(含交易费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191,704.35 |
4,385,945.84 |
|
|
629,136.22 |
3,756,809.62 |
|
3,565,105.27 |
其中: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 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191,704.35 |
4,385,945.84 |
|
|
629,136.22 |
3,756,809.62 |
|
3,565,105.27 |
企业自身信 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9,552.54 |
-2,793,113.19 |
|
|
|
-2,793,113.19 |
|
-2,802,665.73 |
其中:权益法 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 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 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 额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 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 期储备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 |
-9,552.54 |
-2,793,113.19 |
|
|
|
-2,793,113.19 |
|
-2,802,665.73 |
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 |
-201,256.89 |
1,592,832.65 |
|
|
629,136.22 |
963,696.43 |
|
762,439.5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确认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较大,以及因美元汇率变动导致香港久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较多等原因综合所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772,574.97 |
10,726,872.06 |
8,985,420.27 |
5,514,026.76 |
合计 |
3,772,574.97 |
10,726,872.06 |
8,985,420.27 |
5,514,026.7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山东久日、常州久日、湖南久日作为安全生产主体,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专项使用安全生产费。
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6.16%,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暂未使用所致。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626,834.05 |
13,708,649.89 |
|
45,335,483.94 |
合计 |
31,626,834.05 |
13,708,649.89 |
|
45,335,483.9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3.34%,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分红较多,母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公司章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较多所致。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1,311,710.46 |
362,708,282.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81,311,710.46 |
362,708,282.5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136,742,721.34 |
248,687,778.7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708,649.89 |
4,954,350.9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1,226,800.00 |
125,13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3,118,981.91 |
481,311,710.46 |
注1:2020年4月1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现金分配股利人民币111,226,800.00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010,968,248.93 |
755,515,611.61 |
1,334,323,422.93 |
834,775,848.07 |
其他业务 |
449,767.34 |
449,767.34 |
542,716.31 |
409,370.58 |
合计 |
1,011,418,016.27 |
755,965,378.95 |
1,334,866,139.24 |
835,185,218.6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52,845.82 |
2,767,017.80 |
教育费附加 |
1,785,294.38 |
1,306,798.9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90,196.28 |
871,199.28 |
房产税 |
1,454,971.94 |
1,572,652.41 |
土地使用税 |
2,613,851.28 |
1,833,576.54 |
印花税 |
666,764.56 |
1,347,624.72 |
其他 |
624,018.30 |
851,900.16 |
合计 |
12,287,942.56 |
10,550,769.8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169,773.37 |
9,687,016.24 |
业务招待费 |
356,694.68 |
532,693.21 |
租赁费 |
1,734,955.88 |
871,581.97 |
交通差旅费 |
450,523.11 |
1,818,185.24 |
广告宣传费 |
246,192.40 |
1,161,580.25 |
运杂费 |
116,897.30 |
22,066,434.51 |
保险费 |
935,932.87 |
710,190.53 |
REACH注册费摊销 |
1,068,626.77 |
878,261.12 |
佣金 |
696,300.43 |
3,617,464.73 |
咨询服务费 |
5,735,815.01 |
1,576,632.00 |
包装费 |
413,192.22 |
409,966.62 |
办公费 |
367,350.26 |
251,320.75 |
其他 |
173,792.178 |
409,543.82 |
合计 |
21,466,046.48 |
43,990,870.99 |
其他说明: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同期减少51.20%,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将运费和报关费等与将与履约义务相关的直接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120,997.57 |
36,075,350.00 |
办公费 |
2,245,845.61 |
2,085,490.13 |
交通差旅费 |
2,315,102.01 |
3,035,701.03 |
业务招待费 |
2,276,853.27 |
4,092,600.12 |
修理费 |
1,128,769.46 |
2,628,966.53 |
折旧费 |
5,118,708.67 |
4,685,466.06 |
无形资产摊销 |
3,671,730.58 |
3,212,673.98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951,067.20 |
9,708,656.09 |
停工损失 |
5,887,588.60 |
|
其他 |
1,723,053.88 |
1,663,678.45 |
合计 |
62,439,716.85 |
67,188,582.3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024,969.66 |
21,996,686.32 |
物料投入 |
23,738,514.81 |
39,316,511.33 |
折旧摊销 |
1,931,671.64 |
1,928,756.27 |
技术服务与开发费 |
2,852,722.34 |
2,015,024.25 |
其他 |
593,858.29 |
1,099,590.48 |
合计 |
52,141,736.74 |
66,356,568.65 |
其他说明:
(一)物料投入大幅下滑的原因
公司2020年物料投入下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研发过程中,中试阶段对设备工艺、产品性能、工艺可操作性等进行现场验证,一般在生产工厂现场进行。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部分研发项目中试工作推迟进行。工厂恢复生产后,主要以赶生产进度、满足销售订单为主,中试项目安排进度相对滞后。公司调整部分研发人员集中到提升主要产品品质上,在产线上调整较多,使用材料较少。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公司已加快中试项目研发进度。
2.2019年公司准备东营久日和内蒙古久日等工厂新项目,研发和中试工作投入了较多的材料。
2020年公司研发重点是提升主要产品品质工作,使用材料较2019年有所下降。
3.2020年公司主要研发用物料价格呈下降趋势,也造成了2020年研发费用中物料投入下滑。2020年与2019年主要研发用物料价格变动如下:
单位:元/KG
主要研发用物料 |
2019平均单价 |
2020年平均单价 |
变动比例(%) |
环己甲酸 |
21.42 |
14.82 |
-30.82% |
苯甲酸 |
5.98 |
4.52 |
-24.38% |
α-氯代异丁酰氯 |
36.35 |
34.69 |
-4.57% |
117-5 |
66.49 |
58.05 |
-12.70% |
TA |
40.11 |
36.64 |
-8.66% |
(二)其他投入大幅下滑的原因
公司研发投入中其他投入主要为研发设备维修费、研发人员差旅费、办公费、检测费、设计费等。2020年研发投入中其他投入减少50.57万元,减少幅度为45.99%。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公司研发设备维护、维修较多,维修费合计56.82万元,而2020年研发侧重于提升产品品质,中试项目少于2019年,因此维修费仅19.78万元,下降幅度较大;此外,2020年受疫情以及研发侧重变化的影响,研发费用中差旅费、设计费均有所下滑。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348,371.69 |
14,549,579.24 |
减:利息收入 |
-15,701,346.76 |
-986,082.79 |
汇兑损益 |
8,137,076.35 |
-4,542,575.91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2,247,321.81 |
2,525,037.78 |
合计 |
4,031,423.09 |
11,545,958.32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5.08%,主要原因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部分贷款和投资定制存款,相应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因本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升,外销收款形成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等原因综合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529,378.00 |
7,699,871.85 |
手续费返还 |
40,890.00 |
51,516.78 |
合计 |
10,570,268.00 |
7,751,388.63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项目土 地补偿及园区基础设 施配套款 |
106,899.96 |
106,899.96 |
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2014- 2016年常州市实施 “三位一体”发展战 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及2014 年“三位一体”专项设 备购置补助 |
145,999.92 |
146,000.28 |
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2015年 四季度“135”工程奖 补资金 |
40,000.08 |
40,000.08 |
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高效环 保光引发剂关键技术 研究及产业化 |
866,666.68 |
866,666.65 |
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2017年 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 资金 |
156,142.21 |
156,142.20 |
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2017年 第二季度“135”工程 建设竣工奖补资金 |
10,958.88 |
6,392.68 |
资产相关 |
2018年天津市重点新 产品奖励 |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天津第二批科 技创新券兑现补贴 |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展览会、产品认证补 贴 |
|
133,800.00 |
收益相关 |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奖励资金 |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度天津市企业 研发投入后补助 |
|
141,518.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天津市中小企 业“专精特新”产品认 定奖励资金 |
|
400,000.00 |
收益相关 |
无棣县安全生产责任 险投保后财政奖补资 金 |
|
14,222.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 节能减排达标奖 |
|
2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创客中国”湖 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 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 金 |
|
20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洪江区投资创 业奖 |
|
251,1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洪江区外贸进 出口奖 |
|
114,8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洪江区工业企 业纳税贡献奖、转型 升级奖、技术改造奖 |
|
125,6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洪江区中小企 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
6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7年度省级以上智 能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
|
500,000.00 |
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 年首件发明专利授权 和发明专利维持年费 区级匹配资金 |
|
11,400.00 |
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 年第二批天津市专利 面上资助资金 |
|
17,400.00 |
收益相关 |
收天津市北辰区商务 局外贸扶持资金 |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2019年科 技领军企业品牌培育 补贴资金 |
|
500,000.00 |
收益相关 |
天津财政局外贸发展 专项资金,产品认证 补贴 |
|
81,500.00 |
收益相关 |
收天津市财政局补助 |
|
111,162.00 |
收益相关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
|
47,000.00 |
收益相关 |
函112-24天津久日 |
|
|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 后补助资金 |
|
290,700.00 |
收益相关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 标准化资 助项目资金 |
|
80,000.00 |
收益相关 |
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险财政 奖补款 |
|
10,010.00 |
收益相关 |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专利资助资金 |
4,000.00 |
2,800.00 |
收益相关 |
收到金坛金城科技产 业园管理委员会(金 坛区大气污染整治) 2019.12.29 |
|
143,6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洪江区科技局 企业代扣税 |
|
31,400.00 |
收益相关 |
收到商务局2018年投 资创业奖 |
|
24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8年加速推进新型 工业化和产业园区建 设考核奖励 |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标准化 厂房专项资金 |
|
50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9洪江区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 |
|
20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8洪江区第二批制 造强省专项资金 |
|
500,000.00 |
收益相关 |
怀化市科技奖励 |
|
351,600.00 |
收益相关 |
2019洪江区省拨第四 批制造强省湖南省第 二批绿色工厂奖励专 项资金 |
|
300,000.00 |
收益相关 |
2018洪江区湖南省工 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 增量奖补专项资金 |
|
427,300.00 |
收益相关 |
专项补贴 |
|
70,858.00 |
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2019年度北辰区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120,000.00 |
|
收益相关 |
天津财政局 天津市 商务局财务处 欧洲 2019涂料展览费 |
47,300.00 |
|
收益相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援企稳岗失业保 险返还 |
280,076.08 |
|
收益相关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 专利资助 资金 |
71,200.00 |
|
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 2018- 2019年度天津科技创 新券兑现补贴资金 |
50,000.00 |
|
收益相关 |
天津市北辰区商务局 2019年外贸运行监测 扶持资金 |
5,000.00 |
|
收益相关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度第一批天津 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交易项目补助 |
18,400.00 |
|
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分区级科技 计划项目和2019年区 级科技项目产学研合 作专项资金 |
20,000.00 |
|
收益相关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研发补助 |
309,700.00 |
|
收益相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参加以工代训的 待岗职工给予企业职 业培训补贴 |
92,500.00 |
|
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2019年 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 金至递延收益 VOCS 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转 固后按使用期限开始 摊销 |
5,000.01 |
|
资产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 金 洪江区财政局预 算存款户 2019年高 校科研所研发奖补资 金及第二批企业研发 奖补资金 |
971,900.00 |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 金 怀化市洪江区国 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零余额专户 人社局 专项资金 |
6,000.00 |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 金 商务局2018年度 投资创业奖 |
938,900.00 |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 金 怀化市洪江区发 展和改革委2019年湘 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 金 财政厅20年湖南 省第二批制造强省专 项资金 |
500,000.00 |
|
收益相关 |
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 核算中心 2020年二 季度用电补贴 |
137,114.80 |
|
收益相关 |
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 核算中心 2017年科 技计划项目含磷光引 发剂补助文件 |
700,000.00 |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 金 洪江区国库集中 支付核算中心零余额 专户 工业企业补贴 |
20,000.00 |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财政局专项资 金 洪江区国库集中 支付核算中心零余额 专户 就业中心付以 工代训费 |
44,500.00 |
|
收益相关 |
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 核算中心 2020年三 季度用电补贴 |
127,749.60 |
|
收益相关 |
洪江区国库集中支付 核算中心零余额专户 2019年技术改造税收 增量奖补 |
2,361,900.00 |
|
收益相关 |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已 缴纳退回款 |
371,469.78 |
|
收益相关 |
合计 |
10,529,378.00 |
7,699,871.85 |
|
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37%,主要原因是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多所致。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3,711.33 |
-478,136.1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79,329.85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
3,698,758.98 |
120,076.52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754,886.83 |
|
债务重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42,982.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 收入 |
344,520.00 |
|
合计 |
14,828,224.91 |
-358,059.65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债权形成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115,879.34 |
5,254,447.30 |
合计 |
27,115,879.34 |
5,254,447.30 |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16.06%,主要原因是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大所致。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1,871,037.34 |
-8,438,596.29 |
合计 |
11,871,037.34 |
-8,438,596.29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常州久日与常州润克达成债务处置协议,常州久日对常州润克账龄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因抵免而减少,相应需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5,069,450.70 |
-3,284,641.15 |
合计 |
-5,069,450.70 |
-3,284,641.15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变动54.34%,主要原因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大。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05,136.74 |
-1,720,733.14 |
合计 |
105,136.74 |
-1,720,733.14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收益,而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
|
|
|
益的金额 |
接受捐赠 |
|
42,500.00 |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 |
6,995,900.00 |
3,700,000.00 |
6,995,900.00 |
罚款赔偿收入 |
558,685.74 |
|
558,685.74 |
久悬未决收入 |
|
80,131.24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收益 |
349,989.01 |
|
349,989.01 |
其他 |
133,342.20 |
29,995.13 |
133,342.20 |
合计 |
8,037,916.95 |
3,852,626.37 |
8,037,916.95 |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拨付IPO报会专项 补贴 |
|
1,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天津财政局拨付上 市补贴 |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北辰政办[2017]86 号文件 上市补助 |
2,7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天津市财政局 上市 挂牌专项资金补助 |
2,5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洪江区管委委员会 办公室 招商引资企 业发展奖补资金 |
1,195,9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专项补助资金 |
3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资金 |
3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6,995,900.00 |
3,700,000.00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6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获得上市政府补助520万元;湖南久日获得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19.59万元等综合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
3,198,955.16 |
1,189,720.93 |
3,198,955.16 |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损失 |
3,198,955.16 |
1,189,720.93 |
3,198,955.16 |
对外捐赠 |
2,237,353.45 |
3,474,900.00 |
2,237,353.45 |
非常损失(运输、火 灾) |
|
686,945.07 |
|
赔偿损失 |
134,500.00 |
76,000.00 |
134,50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9,840.07 |
26,709.95 |
9,840.07 |
合并宁夏久日损失 |
|
133,311.33 |
|
其他 |
76,012.39 |
181,866.77 |
76,012.39 |
合计 |
5,656,661.07 |
5,769,454.05 |
5,656,661.0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668,184.33 |
50,327,784.2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33,421.88 |
-1,565,656.59 |
合计 |
28,501,606.21 |
48,762,127.6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4,888,123.1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733,218.4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69,984.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14,451.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67,238.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658,391.3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抵减所得税 |
-5,268,216.59 |
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266,507.92 |
所得税费用 |
28,501,606.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55%,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售利润较上年减少,相应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5,701,346.76 |
986,082.79 |
备用金 |
1,060,465.08 |
1,533,749.31 |
押金/保证金 |
3,959,000.00 |
2,294,638.00 |
往来款 |
1,412,617.63 |
860,920.10 |
政府补助 |
16,393,610.26 |
10,277,770.00 |
个税返还 |
40,890.00 |
51,516.78 |
专项应付款 |
148,600.00 |
3,550.00 |
其他 |
984,699.15 |
413,701.81 |
合计 |
39,701,228.88 |
16,421,928.7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 |
1,287,486.77 |
1,533,749.31 |
押金/保证金 |
4,600,000.00 |
2,289,907.04 |
往来款 |
3,620,292.00 |
579,000.00 |
销售费用付现 |
10,094,385.05 |
35,431,129.25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付现 |
28,596,131.04 |
35,537,137.70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359,720.99 |
547,026.68 |
捐赠支出 |
2,237,353.45 |
3,474,900.00 |
其他 |
29,616.86 |
196,428.10 |
合计 |
50,824,986.16 |
79,589,278.0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负 数) |
12,498.72 |
2,878.10 |
合计 |
12,498.72 |
2,878.1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负 数) |
19,832.12 |
|
处置固定资产费用 |
50,000.00 |
|
合计 |
69,832.12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币资金解除受限 |
10,000,000.00 |
35,037,470.00 |
收到售后回租融资款保证金 |
432,054.00 |
|
中登公司备付金退回 |
5,025,085.16 |
17,920.00 |
中登公司退回自然人股东分红个 |
2,391,566.70 |
|
税 |
|
|
合计 |
17,848,705.86 |
35,055,39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币资金受限 |
4,008,301.85 |
10,000,000.00 |
支付售后回租本金及利息 |
33,871,628.00 |
51,262,160.53 |
支付售后回租保证金 |
|
4,598,523.47 |
支付IPO上市费用 |
|
21,011,926.80 |
支付定增费用 |
|
550,000.00 |
支付中登公司备付金 |
5,025,085.16 |
12,513.00 |
中登公司退回自然人股东个税 |
2,341,030.00 |
|
支付中登公司查询费等 |
8,965.86 |
|
支付股份回购款 |
80,001,337.56 |
|
大晶新材归还外部单位借款 |
46,000,000.00 |
|
合计 |
171,256,348.43 |
87,435,123.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
|
|
净利润 |
136,386,516.90 |
248,573,020.8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069,450.70 |
3,284,641.15 |
信用减值损失 |
-11,871,037.34 |
8,438,596.2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4,868,379.97 |
48,068,039.56 |
无形资产摊销 |
3,922,427.71 |
3,212,673.9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15,257.48 |
3,135,452.4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105,136.74 |
1,720,733.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3,198,955.16 |
1,189,720.9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27,115,879.34 |
-5,254,447.3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348,371.69 |
12,610,488.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828,224.91 |
358,059.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2,412,262.25 |
-1,970,874.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462,932.20 |
405,217.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
84,357,261.73 |
-85,638,125.6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5,376,795.99 |
-33,880,992.5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72,582,972.50 |
-50,350,287.25 |
其他 |
-1,331,667.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983,693.21 |
153,901,917.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 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2,881,634.29 |
274,059,962.1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74,059,962.17 |
121,737,776.7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178,327.88 |
152,322,185.4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金额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2,498.72 |
其中: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9,368.39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3,130.3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498.72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726.00 |
其中:宁夏久日化工有限公司 |
5,726.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5,558.12 |
其中:宁夏久日化工有限公司 |
25,558.12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832.12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2,881,634.29 |
274,059,962.17 |
其中:库存现金 |
3,104.37 |
101,109.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2,878,484.44 |
273,958,852.3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5.48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881,634.29 |
274,059,962.1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 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4,008,301.8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详见 |
|
|
注1 |
固定资产-山东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22,910,253.59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2 |
固定资产-湖南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50,357,469.57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3 |
固定资产-常州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16,898,107.51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4 |
无形资产-山东土地使用权 |
10,439,437.51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2 |
无形资产-湖南土地使用权 |
21,264,753.63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3 |
无形资产-常州土地使用权 |
11,103,949.65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4 |
合计 |
136,982,273.31 |
/ |
其他说明:
注1:久瑞翔和以人民币4,008,301.85元银行存款作为保证金在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开出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注2:山东久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本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银行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12,186,113.85元,净值10,439,437.51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原值34,346,940.47元,净值22,910,253.59元。
注3:湖南久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本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银行借款和湖南久日在中国银行怀化分行的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22,753,284.00元,净值21,264,753.63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原值59,177,904.95元,净值50,357,469.57元。
注4:常州久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本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银行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16,210,110.14元,净值11,103,949.65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原值29,059,932.02元,净值16,898,107.51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983,115.30 |
6.5249 |
32,514,329.03 |
欧元 |
|
8.025 |
|
港币 |
459,778.70 |
0.84164 |
386,968.1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515,211.50 |
6.5249 |
75,135,603.48 |
欧元 |
451,928.40 |
8.025 |
3,626,725.41 |
其他应收款 |
|
|
|
其中:欧元 |
33,100.00 |
8.025 |
265,627.50 |
应付账款 |
|
|
|
其中:美元 |
597,215.80 |
6.5249 |
3,896,773.40 |
其中:欧元 |
69,040.17 |
8.025 |
554,047.37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之子公司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在香港,采购与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计价,故选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2)报告期内记账本位币未发生变化。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 补助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5,000.01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 |
9,197,710.26 |
其他收益 |
9,197,710.26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 府补助 |
6,995,900.00 |
营业外收入 |
6,995,900.00 |
合计 |
16,393,610.26 |
|
16,198,610.2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徐州 大晶 新材 料科 技集 团有 限公 司 |
2020年9月1日 |
0.00 |
100 |
并购 |
2020年8月31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0.00 |
-18,190,097.29 |
大晶 信息 化学 品(徐 州)有 限公 司 |
2020年9月1日 |
0.00 |
100 |
并购 |
2020年8月31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0.00 |
-730,556.40 |
其他说明:
(1)大晶新材注册资本2,105.2632万元,2020年8月24日,公司与徐州康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曜”)、康文兵、大晶新材和大晶信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0元对价收购徐州康曜所持有的大晶新材100%股权(含全资子公司大晶信息),大晶新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公司将通过股东借款方式对大晶新材注入资金 5,300.00 万元,支持其偿还债务。2020年9月1日,大晶新材办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对大晶新材完成控制,故公司将2020年8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
于购买日,大晶信息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大晶新材持股100%。2020年10月,大晶新材将其持有的大晶信息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大晶信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大晶信息、康文兵共同签署了《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形式对大晶信息增资10,000万元,康文兵将作为新增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增资1,000.00万元。大晶信息的注册资本将由4,000.00万元增加至15,000.00万元,公司对大晶信息持股93.33%股权,康文兵持股6.67%。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49,989.01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金额 |
-349,989.0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12,498.72 |
12,498.72 |
预付款项 |
30,207.34 |
30,207.34 |
其他应收款 |
5,166,773.14 |
5,166,773.14 |
其他流动资产 |
2,092,287.39 |
2,092,287.39 |
固定资产 |
146,451.53 |
38,170.34 |
在建工程 |
38,772,090.80 |
30,457,061.20 |
无形资产 |
14,251,791.05 |
7,468,310.56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924.30 |
159,924.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5.00 |
375.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35,591.74 |
2,035,591.74 |
减:应付账款 |
6,080,564.29 |
6,080,564.29 |
应付职工薪酬 |
1,534,134.71 |
1,534,134.71 |
应交税费 |
866,874.16 |
866,874.16 |
其他应付款 |
13,836,428.84 |
13,836,428.84 |
长期应付款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净资产 |
349,989.01 |
-14,856,802.2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于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1771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的大晶新材(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评估增值情况,持续调整至购买日,以此作为购买日大晶新材(合并报表)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宁夏久日化 工有限公司 |
5,726.00 |
65 |
转让 |
2020年8月31日 |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经营管理权办理交接 |
779,329.85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8月向天津瑞岭化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宁夏久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久日”)65%股权,转让价款5,726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宁夏久日股权。处置日,本公司对宁夏久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200,000元,宁夏久日账面未分配利润余额1,497,852.08元。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直接 |
间接 |
山东久日 化学科技 有限公司 |
山东无棣 |
山东无棣 |
生产 |
100 |
|
新设 |
天津久瑞 翔和商贸 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贸易 |
100 |
|
新设 |
湖南久日 新材料有 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生产 |
100 |
|
新设 |
常州久日 化学有限 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生产 |
1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天津久源 新材料技 术有限公 司 |
天津 |
天津 |
研发、贸易 |
100 |
|
新设 |
久日新材 (香港)有 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 |
|
新设 |
久日新材 料(东营) 有限公司 |
山东东营 |
山东东营 |
生产 |
100 |
|
新设 |
内蒙古久 日新材料 有限公司 |
内蒙古林西县 |
内蒙古林西县 |
生产 |
100 |
|
新设 |
徐州大晶 新材料科 技集团有 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贸易 |
10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大晶信息 化学品(徐 州)有限公 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贸易 |
93.33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6,815,575.16 |
13,521,863.8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493,711.33 |
-478,136.17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93,711.33 |
-478,136.17 |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由本公司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五)/4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220,026,134.11 |
16,052,399.32 |
应收款项融资 |
45,576,687.87 |
|
其他应收款 |
10,249,566.42 |
5,174,909.39 |
合计 |
275,852,388.40 |
21,227,308.71 |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25,900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二/(五)/4。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12.75% (2019年:12.55%) 。
2.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90,4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53,943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非衍生金融 负债 |
|
|
|
|
|
短期借款 |
|
532,692,388.93 |
|
|
532,692,388.93 |
应付票据 |
|
11,000,000.00 |
|
|
11,000,000.00 |
应付账款 |
|
88,501,815.27 |
|
|
88,501,815.27 |
其他应付款 |
|
1,127,886.53 |
|
|
1,127,886.53 |
非衍生金融 负债小计 |
|
633,322,090.73 |
|
|
633,322,090.73 |
财务担保 |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合计 |
|
733,322,090.73 |
|
|
733,322,090.73 |
(三)市场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及港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港元项目 |
合计 |
外币金融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32,514,329.03 |
|
386,968.15 |
32,901,297.18 |
应收账款 |
75,135,603.48 |
3,626,725.41 |
|
78,762,328.89 |
其他应收款 |
|
265,627.50 |
|
265,627.50 |
小计 |
107,649,932.51 |
3,892,352.91 |
386,968.15 |
111,929,253.57 |
外币金融负债: |
|
|
|
|
应付账款 |
3,896,773.40 |
554,047.37 |
|
4,450,820.77 |
小计 |
3,896,773.40 |
554,047.37 |
|
4,450,820.77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欧元及港元金融资产和美元、欧元及港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及港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8,746,678.07元(2019年度约7,267,901.09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承担的均为固定利率的银行借款,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本公司不存在利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01,975,347.03 |
|
601,975,347.03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
601,975,347.03 |
|
601,975,347.03 |
(1)债务工具投资 |
|
601,975,347.03 |
|
601,975,347.03 |
应收款项融资 |
|
|
45,576,687.87 |
45,576,687.8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33,894,241.49 |
33,894,241.49 |
资产合计 |
|
601,975,347.03 |
79,470,929.36 |
681,446,276.39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期末以银行理财产品预计收益率测算预计收益,连同本金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未通过SPPI测试的应收票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该等应收票据均为于一年内到期的的无息票据,故将其票面价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以期末对被投资方拥有的净资产份额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注释17。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寇福平 |
公司董事、副总裁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396,039.60 |
|
合计 |
|
396,039.60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久瑞翔和 |
15,000.00 |
2020/5/22 |
2021/4/23 |
否 |
湖南久日 |
5,900.00 |
2020/4/14 |
2025/12/31 |
否 |
久瑞翔和 |
5,000.00 |
2020/3/12 |
2025/3/11 |
否 |
常州久日 |
5,556.00 |
2017/9/25 |
2020/10/20 |
是 |
山东久日 |
500.00 |
2018/5/18 |
2021/5/17 |
是 |
湖南久日 |
4,400.00 |
2018/5/18 |
2021/5/17 |
是 |
湖南久日 |
2,000.00 |
2019/8/2 |
2024/12/31 |
是 |
山东久日 |
4,000.00 |
2017/6/14 |
2020/6/13 |
是 |
山东久日 |
900.00 |
2017/6/13 |
2020/6/12 |
是 |
合计 |
43,256.00 |
|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久源技术 |
2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湖南久日 |
2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常州久日 |
2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山东久日 |
2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赵国锋、王立 新、山东久日 |
16,500.00 |
2019/9/5 |
2020/8/25 |
是 |
合计 |
96,500.00 |
|
|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寇福平 |
出售车辆 |
145,631.07 |
|
合计 |
|
145,631.07 |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65.60 |
833.4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1月9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瑞兴投资、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瑞武基金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800万元、持股38.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2,280万元。
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同时,公司委派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担任瑞兴投资董事,公司能够对瑞兴投资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与瑞兴投资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久日于 2020 年 8月 28 日分别与南开大学签署了《合作技术开发协议》,公司将委托南开大学就“大分子 a-氨基酮类光引发剂的开发”项目进行技术开发,并向南开大学支付赵国锋课题组及其合作课题组科研经费总额 105.00 万元;山东久日将委托南开大学就“新型光引发剂基础研究”项目进行技术开发,并向南开大学支付贺峥杰课题组及其合作课题组科研经费总额 100.00 万元。本项目研究工作产生的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久日所有。
南开大学“大分子 a-氨基酮类光引发剂”项目课题组负责人赵国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新型光引发剂基础研究的开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贺峥杰先生为公司原独立董事(已于2020 年 6 月 22 日换届离任,离任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本次交易视同为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部分抵押或质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起诉常州久日案件
2020年7月8日,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州久日、常州钛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被告”)提起公益民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清除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8号被污染土地上的超标污染物,消除被污染土地周边土壤地表、河流及地下水被污染风险,使土地恢复到被污染前的土地功能或承担上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2)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被污染土地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具体损失数额经鉴定机构评估后确定);(3)依法判令二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4)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律师费以及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等);(5)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处于一审阶段,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上述涉案地块是否存在当地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违规行为,以及在该地块经营过的企业谁为实际污染行为人,尚无法确定,诉讼案件的结果不确定性较大,故期末本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2.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二/(五)关联交易情况之4”,均为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该事项对本公司无影响。
3. 开出保函、信用证
类型 |
开出主体 |
期末余额 |
备注 |
国内信用证 |
天津久日 |
100,000,000.00 |
|
合计 |
|
100,000,000.00 |
|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上述分配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的业务单一,主要从事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认缴、在报告报出日之前未实缴出资的投资事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认缴出资 |
实缴出资 |
未缴出资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 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3,500,000.00 |
86,500,000.00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38,000,000.00 |
22,800,000.00 |
15,200,000.00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 州)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4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99,000,000.00 |
29,700,000.00 |
69,300,000.00 |
(2)重大诉讼
与Caffaro Industrie S.p.a诉讼案
2017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认为供应商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以下简称“Caffaro”)单方终止协议构成违约,向意大利米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affaro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55.10万欧元。在第一次听审后的答辩期内,本公司依据诉讼程序最终确定的索赔金额为459.61万欧元;Caffaro则抗辩久日新材违约在先,主张本公司应向其赔偿600.94万欧元,依据意大利法律,该项抗辩构成反诉。2019年11月19日,米兰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均违反了合同义务,驳回双方的索赔要求,双方各自承担诉讼费用。本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于2019年12月23日向米兰上诉法院正式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受理了我方上诉,驳回了Caffaro不予上诉的申请;Caffaro并未提出上诉请求。米兰上诉法院已于2020年11月11日组织了第一次听审,并定于2021年7月14日进行第二次听审,双方将在第二次听审时明确各自的最终诉求。 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66,945,071.67 |
1至2年 |
16,000.00 |
2至3年 |
916,765.00 |
3年以上 |
1,708,586.75 |
合计 |
269,586,423.4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1,708,586.75 |
0.63 |
1,708,586.75 |
100.00 |
|
3,173,586.75 |
1.63 |
3,173,586.7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267,877,836.67 |
99.37 |
1,020,774.51 |
0.38 |
266,857,062.16 |
191,484,624.85 |
98.37 |
839,963.80 |
0.44 |
190,644,661.05 |
其中: |
账龄组合 |
12,084,605.18 |
4.48 |
1,020,774.51 |
8.45 |
11,063,830.67 |
12,215,451.04 |
6.28 |
839,963.80 |
6.88 |
11,375,487.24 |
母公司合并范 围内应收账款 组合 |
255,793,231.49 |
94.88 |
|
|
255,793,231.49 |
179,269,173.81 |
92.09 |
|
|
179,269,173.81 |
合计 |
269,586,423.42 |
100.00 |
2,729,361.26 |
1.01 |
266,857,062.16 |
194,658,211.60 |
100.00 |
4,013,550.55 |
2.06 |
190,644,661.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 限公司 |
1,708,586.75 |
1,708,586.75 |
100.00 |
详见本附注七/注释5 |
合计 |
1,708,586.75 |
1,708,586.7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1,151,840.18 |
557,592.01 |
5.00 |
1-2年 |
16,000.00 |
4,800.00 |
30.00 |
2-3年 |
916,765.00 |
458,382.50 |
50.00 |
3年以上 |
|
|
|
合计 |
12,084,605.18 |
1,020,774.51 |
8.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 |
3,173,586.75 |
|
1,465,000.00 |
|
|
1,708,586.75 |
按组合计提 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 款 |
839,963.80 |
180,810.71 |
|
|
|
1,020,774.51 |
合计 |
4,013,550.55 |
180,810.71 |
1,465,000.00 |
|
|
2,729,361.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 公司 |
1,465,000.00 |
银行回款 |
合计 |
1,465,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 账款汇总 |
263,077,926.57 |
97.59 |
13,153,896.3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6,493,704.68 |
3,922,554.51 |
合计 |
36,493,704.68 |
3,922,554.51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6,495,231.80 |
1至2年 |
|
2至3年 |
9,682.00 |
3年以上 |
613,071.76 |
合计 |
37,117,985.5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36,944.27 |
45,165.15 |
押金/保证金 |
613,171.76 |
613,071.76 |
应收出口退税 |
|
3,598,634.68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应收款 组合 |
36,367,869.53 |
|
其他 |
|
428,241.36 |
合计 |
37,117,985.56 |
4,685,112.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 额 |
762,558.44 |
|
|
762,558.44 |
2020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138,277.56 |
|
|
-138,277.56 |
本期转回 |
|
|
|
|
本期转销 |
|
|
|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624,280.88 |
|
|
624,280.8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徐州大晶新 材料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5,867,869.53 |
1年以内 |
96.63 |
|
大晶信息化 学品(徐州) 有限公司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500,000.00 |
1年以内 |
1.35 |
|
大丰市天生 药业有限公 司 |
押金 |
500,000.00 |
5年以上 |
1.35 |
500,000.00 |
天津市学府 慧谷机械研 发有限公司 |
押金 |
112,771.76 |
3-4年 |
0.30 |
112,771.76 |
任汝纲 |
备用金 |
79,200.00 |
1年以内 |
0.21 |
3,960.00 |
合计 |
/ |
37,059,841.29 |
/ |
99.84 |
616,731.7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639,791,380.47 |
|
639,791,380.47 |
539,102,400.00 |
|
539,102,400.00 |
对联营、合营 企业投资 |
56,815,575.16 |
|
56,815,575.16 |
13,521,863.83 |
|
13,521,863.83 |
合计 |
696,606,955.63 |
|
696,606,955.63 |
552,624,263.83 |
|
552,624,263.8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
|
|
备 |
|
山东久日化学 科技有限公司 |
200,760,000.00 |
|
|
200,760,000.00 |
|
|
天津久瑞翔和 商贸有限公司 |
2,121,600.00 |
|
|
2,121,600.00 |
|
|
湖南久日新材 料有限公司 |
150,182,400.00 |
|
|
150,182,400.00 |
|
|
常州久日化学 有限公司 |
148,638,400.00 |
|
|
148,638,400.00 |
|
|
天津久源新材 料技术有限公 司 |
1,700,000.00 |
300,000.00 |
|
2,000,000.00 |
|
|
久日新材料 (东营)有限 公司 |
12,500,000.00 |
1,000,000.00 |
|
13,500,000.00 |
|
|
宁夏久日化工 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200,000.00 |
0.00 |
|
|
内蒙古久日新 材料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77,000,000.00 |
|
100,000,000.00 |
|
|
久日新材(香 港)有限公司 |
0.00 |
456,850.00 |
|
456,850.00 |
|
|
徐州大晶新材 料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
0.00 |
|
|
0.00 |
|
|
大晶信息化学 品(徐州)有 限公司 |
|
22,132,130.47 |
|
22,132,130.47 |
|
|
合计 |
539,102,400.00 |
100,888,980.47 |
200,000.00 |
639,791,380.47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天津久兴绿能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27,916.17 |
|
|
-2,597.24 |
|
|
|
|
|
1,925,318.93 |
|
天津瑞兴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
11,593,947.66 |
|
|
453,025.16 |
|
|
|
|
|
12,046,972.82 |
|
宁波微芯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
|
20,000,000.00 |
|
60,058.70 |
|
|
|
|
|
20,060,058.70 |
|
天津市瑞武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
22,800,000.00 |
|
-16,775.29 |
|
|
|
|
|
22,783,224.71 |
|
合计 |
13,521,863.83 |
42,800,000.00 |
|
493,711.33 |
|
|
|
|
|
56,815,575.16 |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259,759,566.50 |
280,044,970.79 |
667,774,355.05 |
540,268,961.61 |
其他业务 |
|
|
|
|
合计 |
259,759,566.50 |
280,044,970.79 |
667,774,355.05 |
540,268,961.6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3,711.33 |
-478,136.17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9,811,613.84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4,274.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98,758.98 |
120,076.52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47,520.6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
344,520.00 |
|
合计 |
171,401,850.75 |
-358,059.6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314,488.5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525,278.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49,989.01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
-1,242,982.08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914,045.1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 产减值准备转回 |
1,465,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
-1,724,787.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7,800,274.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13.44 |
|
合计 |
48,171,465.81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
5.12 |
1.23 |
1.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1 |
0.80 |
0.8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赵国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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