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27 900923 公司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B股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784,168,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元1.50(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267,625,217.55元,尚未分配的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须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百联股份 |
600827 |
友谊股份、友谊华侨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百联B股 |
900923 |
友谊B股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董小春 |
尹敏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六合路58号新一百大厦22楼 |
上海市六合路58号新一百大厦13楼 |
电话 |
63229537 |
63229537,63223344 |
电子信箱 |
blgf600827@163.com |
blgf600827@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百联股份是大型综合性商业股份制上市公司,几乎涵盖了零售业现有的各种业态,如百货、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连锁等。
百联股份以百货商店、连锁超市、购物中心、奥特莱斯为核心业务,控股香港上市的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三联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企业,如第一八佰伴、东方商厦、永安百货等百货商店;第一百货商业中心、百联南方、百联西郊、百联中环、百联又一城等购物中心;百联奥特莱斯广场、联华超市、华联超市等一批知名企业;“亨达利”、“亨得利”、“茂昌”、“吴良材”、“冠龙”等知名品牌。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各业态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联销、自营、租赁等方式。
经营模式 |
营业收入/租金(元) |
联销 |
1,787,341,360.66 |
自营 |
28,561,980,266.98 |
租赁 |
1,969,689,819.65 |
其他 |
1,774,722,034.28 |
合计 |
34,093,733,481.57 |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迅速发展,给国内消费行业和零售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客流断崖式下降,部分门店和商户被迫停业,零售企业在困境中砥砺前行,积极寻求破局之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我国经济实现了由负转正的扭转,国内消费稳步复苏,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54.3%,消费仍然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疫情加速了零售行业的整合与变革,线上零售新零售凭借供应链的集成化、数字化和现代化获得迅速发展;网络购物、直播带货等心模式快速发展,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长14.8%,电商直播超2400万场;商品消费持续回暖,化妆品、黄金珠宝等品类表现抢眼;智慧零售走向纵深,给实体零售企业带来了更多新机会、新模式。
面对新冠疫情考验,公司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迅速打响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重大战役,充分发挥各业态优势,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开展一波又一波营促销活动,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全面恢复,推动经营模式、发展模式、渠道模式转型,在总部建设、组织体系、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线上引流、线下体验”的新零售模式,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总资产 |
54,145,443,306.58 |
55,692,773,968.91 |
-2.78 |
45,437,372,514.10 |
营业收入 |
35,209,406,173.20 |
50,458,773,217.78 |
-30.22 |
48,426,713,008.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797,004,982.53 |
958,193,938.74 |
-16.82 |
872,099,09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374,986,750.61 |
807,193,351.15 |
-53.54 |
687,316,65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
18,283,516,915.44 |
18,298,390,762.25 |
-0.08 |
16,314,042,739.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448,847,645.67 |
2,623,990,327.64 |
69.55 |
1,798,988,205.83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45 |
0.54 |
-16.67 |
0.49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45 |
0.54 |
-16.67 |
0.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4.36 |
5.53 |
减少1.17个百分点 |
5.28 |
注: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524,936.70万元同比下降30.22%,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联销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所致。如按原口径计算,本期营业收入为4,853,668.99万元,同比下降3.8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9,576,922,215.57 |
8,351,981,214.29 |
8,341,586,360.01 |
8,938,916,38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26,521,417.53 |
236,081,531.64 |
173,528,585.48 |
360,873,447.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
-135,161,237.62 |
199,126,873.91 |
158,471,291.02 |
152,549,823.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549,306,684.51 |
100,284,613.47 |
1,869,315,571.02 |
1,929,940,776.6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585户;A股78,758户;B股20,827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6,526户;A股66,127户;B股20,399户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5,374,000 |
849,631,332 |
47.62 |
|
无 |
|
国有法人 |
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 限公司 |
0 |
98,921,224 |
5.54 |
|
无 |
|
国有法人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0 |
20,557,800 |
1.15 |
|
未知 |
|
未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3,604,300 |
13,600,954 |
0.76 |
|
未知 |
|
未知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679,196 |
11,953,119 |
0.67 |
|
未知 |
|
未知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 份有限公司 |
-47,650,083 |
8,450,004 |
0.47 |
|
未知 |
|
未知 |
NORGES BANK |
0 |
7,053,323 |
0.40 |
|
未知 |
|
未知 |
SCHRODER INTERNATIONAL SELECTION FUND |
0 |
5,636,200 |
0.32 |
|
未知 |
|
未知 |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 |
4,985,730 |
5,554,929 |
0.31 |
|
未知 |
|
未知 |
司 |
|
|
|
|
|
|
|
吴贵州 |
4,474,898 |
4,474,898 |
0.25 |
|
未知 |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52%的股权。(2)本公司无法知晓其余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09亿元,同比504.59亿元,减少30.22%,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联销收入采用净额法核算所致,如按原口径计算,本期营业收入为4,853,668.99万元,同比下降3.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亿元,同比9.58亿元,减少16.8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子公司联华超市为H股上市公司,按规定已于2018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 预收货款、促销积分赠券、 预收购房款及相关的 预收 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 决议 |
合同负债 |
655,517,084.77 |
26,620,934.68 |
预收账款 |
-663,884,946.21 |
-29,759,790.19 |
其他流动负债 |
8,367,861.44 |
3,138,855.51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同负债 |
203,960,756.58 |
730,680.06 |
预收款项 |
-152,230,750.45 |
-503,802.47 |
其他流动负债 |
-51,730,006.13 |
-226,877.59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营业收入 |
-13,327,283,738.04 |
-34,060,240.64 |
营业成本 |
-12,635,901,351.98 |
-34,060,240.64 |
管理费用 |
-377,457,842.61 |
|
销售费用 |
-313,924,543.45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6,676.56万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24,067.13万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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