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88 公司简称:均瑶健康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更新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鹏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213,834,514.97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0,864,221.03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推动并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我们拟订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000.00万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13,760.00万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年较去年下滑31.62%,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公司2月份停工停产,3月份才逐步复工复产;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秉持“科技赋能,做家人想吃的产品”的发展理念,坚持推广品质优良的系列健康饮品,目前主营常温乳酸菌系列饮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陆续推出其他系列健康饮品。 《饮料通则》(GB/T 10789-2015)按原料和产品性状将饮料划分为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茶(类)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固体饮料,以及其他类饮料等11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包括若干种类。蛋白饮料是以乳或乳制品,或其他动物来源的可食用蛋白,或含有一定蛋白质的植物果实、种子或种仁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具体可分为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和其他蛋白饮料四个种类。 其中,含乳饮料系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饮料,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乳酸菌饮品等。本公司生产的常温乳酸菌饮品属于含乳饮料中的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品的范畴。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基本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库存的采购模式,满足生产计划所需。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由公司自有工厂及代工厂进行生产。公司主要采购进口奶粉、白砂糖、果胶、乳清蛋白、进口菌种等原辅料及塑料粒子、纸箱、瓶子、瓶盖、封口膜等包装物材料,公司设置了专门的采购部门,针对自有工厂及代工厂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体系,对用于乳品生产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和使用作出规定,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采购的材料在质量要求、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2. 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确定自有工厂及代工厂生产量。销售部门根据上月销售订单、本月经销商要货计划及当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部门定期根据具体销售情况对月初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行调整,生产部门也据此做相应调整。同时,公司的常温乳酸菌饮品由于保质期限较长且无需冷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结合销售计划保持合理的库存水平,并相应调整每月的生产数量。 (1)自有工厂生产模式 公司在湖北宜昌和浙江衢州拥有自有工厂。随着衢州工厂产量逐步释放,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现逐步提升的趋势。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正处于整体快速增长期,公司业务亦处于强化优势、持续扩张、巩固地位时期,目前自有产品产量无法满足销量的增长,特别在旺季到来前及旺季期间,公司自有产能有限的问题凸显,存在相关生产线实际持续满负荷开工运作却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因此,自有产能是制约公司成长的因素之一。随着衢州工厂产量释放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将逐步提高自有产能比例以突破现有规模瓶颈。 (2)代工厂生产模式 代工厂承担了本公司的重要产量任务,有效补充了公司产能、保证了供货节奏。公司现有代工厂的选择以质量保证为基础、紧贴产品市场布局,既方便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又能减少产品运输半径,有利于积极响应客户需求。 代工厂在有效补给公司自有产能的不足、保证公司供货节奏的同时,也相对提高了公司的管控成本,因此,公司有意逐步压缩代工厂产量占比,并择优选择其中信誉好、品控强的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3. 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产品通过卖断式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其下游经销商、分销商及零售终端商等下游客户,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公司的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的下沉县域市场、并双向延伸,公司根据当地市场行业销售数据确定发展经销商的数量,通常一个特定区域只发展一个经销商,保证公司有效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和营销效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和产能的扩大,公司根据特定区域市场产品消费增长情况合理开发经销商。经销商根据自身营销策略和市场销售情况,自主发展商超、连锁便利系统、零售店等下游销售渠道,完成公司分销率、铺货率等要求,建设和维护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络,有效扩大营销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大类,属于“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小类。 2014年之前,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主要由三四线品牌构成,公司属于一线品牌中较早进入常温乳酸菌市场的企业。经典的“均瑶”及创新的“味动力”品牌形象经过多年积淀在消费者群体中已建立良好的形象,拥有忠实的目标消费群体。公司属于常温乳酸菌行业的先驱者,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根据尼尔森数据,截至2020年7月,公司在中国大陆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占有率12.3%,CR3总体市占35.4%。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深耕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具备行业先发优势 2011年起,公司进入含乳饮品中的常温乳酸菌市场,并以此为主营业务,是国内最早生产与销售常温乳酸菌饮品的品牌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投入新工厂、对现有产线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自有产能及产量比例。在技术方面,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积累了常温乳酸菌饮品的独特生产工艺。在研发层面投入大量资金,将现有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基础上做了合理改进,确保工艺的先进性和稳定性。经过公司多年的不断创新和市场耕耘,已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 2. 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含乳饮料的生产技术主要解决饮料的口味、色泽、稳定性及包装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在于原料、工艺、设备、配方等方面。 原材料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含乳饮料生产中奶粉成分较高,品牌企业采购国外进口的优质奶粉,尽管成本较高,但产品口味和质量能够获得保障。行业前列的企业通过和供应商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在采购成本、产品供应上获得优先保证,从而增强产品竞争力。 含乳饮料的生产工艺通常包括:原奶发酵-均质-调配-灌装-杀菌-冷却-包装等环节。行业生产工艺及技术具有公开性,但不同产品的工艺参数不同。市场上的常温乳酸菌饮品通常为单发酵产品,即原奶发酵产品,“味动力”系列产品目前湖也主要为单发酵产品。但均瑶大健康饮品率先在行业中开发了双发酵常温乳酸菌产品,主要区别在于在原奶发酵工艺的基础上加入了果汁发酵工艺,果汁发酵后,产品风味更独特,口味更佳。 含乳饮料的生产效率随着生产设备的改进而显著提升,目前已经可以实现高度的自动化水平。含乳饮料的生产线通常包括发酵罐、均质机、杀菌机、灌装机等设备,理论上能达到100吨/天单条生产线的产能。采用更先进的设备,主要体现在产品的感官和风味更加稳定,产品均一性更好。 配方是体现不同产品差异化的地方。产品的配方是由公司经过长时间技术积淀和不断研发调配而来,通常是保密的。公司产品通过对配方改进,提高含乳饮料的口感、色泽,使其适应性更强。 3. 优选原材料 本公司对原材料的采购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库存和采购周期的模式,满足生产计划所需。目前公司主要采购的原辅料包括脱脂奶粉、白砂糖、果胶(稳定剂)、乳清蛋白粉、菌种、葡萄糖,低聚异麦芽糖等;公司主要采购的包装材料包括塑料颗粒、塑瓶、瓶盖、封口膜、热收缩瓶标、热封膜、纸箱等。 随着国家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及质量控制管理要求日益严格,以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消费的重视,饮料生产企业对采购原材料的质量保证是重中之重。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已成为饮料制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 成熟管理经验和强有力的品牌宣传能力 公司原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自 90 年代设立起即进入乳制品及含乳饮料行业,并逐渐成为这一行业中知名品牌,是国内最早开发和生产塑瓶长效灭菌奶的企业之一,对行业认识较深、并具备成熟的产品品质管控经验,公司自设立起即继承了其乳制品及含乳饮料业务及相关经验。 公司重视销售渠道的维护和品牌宣传,实行“大区及城市(群)经理管理体系”,通过建立贴近销售区域、以区域经理为主的销售团队,对经销商体系进行指导和管理。公司销售部门和经销商共同对零售终端进行产品促销、品牌宣传,培养消费群体。公司通过对卫视、互联网节目广告投放、栏目赞助等形式,强化公司品牌宣传,提高品牌能见度。 5. 专业的管理团队与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原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具备超过 20 年的市场开拓与客户维护经验,公司自设立起即继承了相关业务及经验。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常温乳酸菌饮品的企业,培育了一支专业、成熟的管理团队,并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 6. 覆盖全国的销售体系 公司的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的下沉县域市场、并双向延伸,公司根据当地市场行业销售数据确定发展经销商的数量,通常一个特定区域只发展一个经销商,保证公司有效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和营销效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和产能的扩大,公司根据特定区域市场产品消费增长情况合理开发经销商。 经销商根据自身营销策略和市场销售情况,自主发展商超、连锁便利系统、零售店等下游销售渠道,完成公司分销率、铺货率等要求,建设和维护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络,有效扩大营销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7. 自有及OEM相结合的产能优势 由于自有产能相对有限,本公司采取自有工厂生产与代工生产结合的产品生产模式。代工厂承担了均瑶大健康饮品的重要产量任务,有效补充了公司产能。公司在选择代工厂时,以质量有保证、紧贴产品市场布局为标准进行选择,既方便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又能减少产品运输半径,有利于积极响应消费需求。 8. 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 国家管理机构和普通民众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给食品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的保障取决于公司完善生产质量控制体系,涵盖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和仓储流通等多环节。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自90年代中期进入乳制品及含乳饮料行业,通过长时间的积累、验证,形成了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9. 创新能力 公司在品牌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进入转型期,在产品、品牌、研发等多层面进行战略部署与调整升级。日后将以“科技创新、探索趋势、创造需求、引领消费”为产品创新方向,聚焦目标受众、明确产品定位,围绕科技引领、营养元素、代餐佐餐、功能需求等维度进行消费场景及细分产品的拓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受负面因素影响,行业增速首现波动 2020年受特殊疫情的影响,增速为近十年来首次下降。均瑶健康线下优势区域的市场,受疫情反复及防控力度的影响,消费意愿及能力均受到明显冲击,经销伙伴的节奏亦同步趋缓,同时在销售旺季公司核心区域遭受洪灾影响,波及面大、影响时间久,对公司的经营造成较为严重的干扰。受上述负面因素的叠加影响,均瑶健康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851,899,378.34元,同比下降31.62%。按季度来分析,均瑶健康第一、第三季度影响数较为明显,第二、第四季度有所回升,整体上符合公司经营判断,随着2020年黑天鹅事件影响,常温乳酸菌行业重回增长轨道是较为确定的预期。 2、行业竞争格局,行业集中度趋于分散 均瑶健康“味动力”常温乳酸菌饮品仍是行业内的核心头部品牌,同时“味动力”在业内领先的生产工艺、采用高品质原材料、长期稳定品牌投入以及经销伙伴共享等多维度政策共同影响下,“味动力”的均价在行业内保持最高水准。2020年受特殊疫情的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信心的较大改变,消费者表现出更为谨慎的消费态度和对促销活动的热情追捧,受此因素影响,“味动力”品牌虽在行业内份额保持稳定,但更多采用低价低质策略的竞品承接了其他核心品牌的退出份额,使得行业在低价维度的竞争格局更加激烈,行业集中度趋于分散倾向较为明显。 3、新零售渠道拓进,线上线下加速融合 线下零售的场景在疫情期间遇到了很大的挑战,走亲访友的减少或取消,导致购买礼赠产品的客流产生了大幅度的下跌。用于走亲访友的礼赠产品都是相对单价较高、利润较高的产品,这部分的损失对均瑶健康整体的销售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均瑶健康布局的社区级的零售店虽有较为稳定的客源,但在应对极端情况缺乏效率与针对顾客需求的服务。新零售渠道在疫情期间的突出表现,使得均瑶健康认识到实现线上和线下、社区和商圈的零售领域全覆盖,可以提升经营抗风险能力。通过将新零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公司能够快速得知互相的需求,并及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做到效率的提升。线上和线下、社区和商圈的零售领域全覆盖能够起到协同效应,降低整个新零售产业链的管理成本、技术成本和商业风险。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1,899,378.34元,同比下降了31.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834,514.97元,同比下降了2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4,956,118.85元,同比下降了30.3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5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62%,发生主营业务成本4.5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2.8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分行业及分产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乳酸菌饮品,乳酸菌饮品收入占比为90.43%,其他饮品收入占比约为9.57%。 2、分地区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的线上收入较上期增长较多,受疫情影响,东北、华东、华中、西南降幅较大。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销率保持在较好的水平,乳酸菌饮品产销率为104.32%,其它饮品产销率为107.25%,公司产品销售周转较快,销售乳酸菌饮品共计约11.14万吨,期末乳酸菌饮品库存仅为0.07万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877.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0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462.0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7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降低了76.87%,主要系疫情原因导致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因春节销售原因,导致应付账款基数较高。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跨期理财产品的金额大于上年同期数据。并且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现金较上期增多,故造成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降低。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主要系公司本期完成首发上市,筹资活动现金流入9亿元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第四节相关内容。 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欧睿国际数据显示,2015-2019年五年间,我国乳酸菌饮品市场复合增长率为11.2%,2019年中国大陆乳酸菌行业市场规模达364.8亿元。未来中国大陆乳酸菌市场将持续稳定发展,有望在 2024 年达到 492.4 亿的规模。乳酸菌市场上低温乳酸菌发展较早。由于要求乳酸菌饮品中含有活的乳酸菌,低温乳酸菌需在 2-10 摄氏度贮存和销售,密封包装的活性乳酸菌保质期较短。2015-2019年五年间,低温乳酸菌的复合增长率为 7.6%,2019 年市场规模为 216 亿。常温乳酸菌是另外一种常见乳酸菌饮品,与低温乳酸菌饮品区别主要在于乳酸菌在生产过程中热力杀菌处理阶段已被灭活。因此,常温乳酸菌可以在常温下贮存和销售。常温乳酸菌也可以和果汁、蔬菜汁、谷物等天然元素结合,不断推出健康、营养、口感丰富的产品,适应不同消费场景。受益于低温乳酸菌产品建立的消费需求基础,常温乳酸菌也被视为具有“促消化”、“润肠道”等功能,是营养、健康的饮品。同时,因无需冷链运输、易于贮藏,常温乳酸菌的销售半径大大扩展,目标市场更为广阔。 2 产能状况 现有产能 √适用□不适用 在建产能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不适用 3 产品期末库存量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升 存货减值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无 4 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档次划分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产品档次主要根据是否含有乳酸菌分为两类:乳酸菌饮品(味动力乳酸菌饮品、奇梦星、机智君、沁饮等)和其他饮品(益生元牛奶、6种坚果系列、AD钙奶、体轻松植物蛋白饮料、红酒等) 产品结构变化情况及经营策略 □适用√不适用 5 原料采购情况 (1).采购模式 √适用□不适用 公司基本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库存的采购模式,满足生产计划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由公司自有工厂及代工厂进行生产。公司主要采购进口奶粉、白砂糖、果胶、乳清蛋白、进口菌种等原辅料及塑料粒子、纸箱、瓶子、瓶盖、封口膜等包装物材料,公司设置了专门采购部门,针对自有工厂及代工厂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体系,对用于乳品生产的原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和使用作出规定,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采购的材料在质量要求、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公司已经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采购体系和供应商管理模式,通过制定及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供应链整体管理水平和供应商整体层次,加强对供应商日常供货管理、新进供应商管理、大宗供应商管理、战略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考核制度,合理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运营。 (2).采购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均含子公司上海养道的采购金额。 6 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销售模式有经销和直销。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产品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零售终端商,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除此之外,公司通过与开展购销业务的部分大型商超、直销部以及电商渠道(电商代销、平台自营)进行直销。 (2).销售渠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区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区域划分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地理区域划分销售区域,其中: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华中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4).经销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个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此处只含味动力板块经销商,不含奇梦星及养道经销商。 经销商管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设厂商双赢的管理合作体系平台,向经销商提供市场建设基础能力培训、生意发展模式及盈利能力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搭建管理资源共享平台。 (5).线上销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线上销售平台 线上销售产品本期销售收入 上期销售收入 同比(%) 毛利率(%) 未来线上经营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全面规划、大力发展、迅速突破电商渠道,梳理搭建线上线下产品、价格、供应链、团队体系;快速建立网络及新媒体营销能力,高效整合专业资源;维护自有流量、提升客户复购率,自建并通过多方合作扩大流量入口,经营私域流量;通过数据平台,对客户进行大数据分析,深入认识客户群体,协助打造精准营销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便捷的服务。 7 公司收入及成本分析 (1).按不同类型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同比(%)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均瑶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审议通过,上海均瑶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均瑶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审议通过,上海均瑶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当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8.2亿元。 单位:元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政府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将坚持扩大内需作为2021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进一步挖掘国内的消费潜力,不仅能够增强外部环境动荡背景下本国经济发展的韧性,而且还能促进持续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而居民消费则是国内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政府将全面促进消费,如提升传统大宗商品消费、培育现代信息技术带动下的新型消费、发展健康/养老/文旅等服务性消费。 2021年,作为中国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后乡村振兴的关键节点,中央一号文件重提“全面促进农村消费”,要求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这将极大地释放下层级市场群众的消费需求、提升整体的消费水平。 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转型加速升级、消费品质质量整体稳步提升,预示着以消费者为核心,满足其美好生活需求的个性化升级的新消费时代正在来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1、均瑶健康“十四五”战略框架 均瑶健康将秉持“聚焦健康饮品行业,铸百年品牌,成为健康饮品领跑者”的愿景,紧紧把握“十四五”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为实现更高更远的理想再出发。 通过夯实基盘,树立巩固“常温乳酸菌饮品领域第一股”的地位。通过二次创业,发展培育新品,尤其以益生菌为核心突破,向“益生菌第一股”奋进。新产品新业务,以“掌握技术壁垒、达到国际领先、塑造核心竞争力”为标准和目标,重点培育和打造益生菌产品、发展常温奶酪、布局高端水,为消费者实现健康、美好生活; 开拓国际,把健康理念、先进科技和领先产品带出国门,树立“国际化百年品牌”新形象。“十四五”期间,均瑶健康在夯实、培育、开拓的过程中,要依靠自身实力塑造和资本市场资源“双轮驱动”,加速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再创企业辉煌。 2、均瑶健康核心发展策略 (1)产品结构:仍以味动力系列乳酸菌饮品为主要增长点和盈利点。到2025年末,常温乳酸菌饮品平均增长率高于行业2至3%,市场份额占据全国第一。 (2)区域布局:市场拓展向东、向南、向下。区域拓展上,常温乳酸菌加强在中原、西南地区布局,重点放在沿长江经济带并向长三角地区发力;渠道发展上,渠道扩展与深耕并进,进一步市场下沉的同时,新品主攻一、二线城市,产品实现科技升级、包装升级、营销升级。 (3)渠道建设:传统渠道新机制,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区域、不同市场特点,建立直营模式、托管模式、裂变模式,精准铺设,探索三级分销的微商模式;全面搭建、快速发展新零售平台。 (4)科技化数字化赋能:开发、联合、购买最新科技,多维度赋能助力成长。产品赋能,发展高科技含量健康产品、稀缺资源壁垒产品;渠道赋能,新零售融合线上线下渠道;营销赋能,大数据精准目标消费者画像;管理赋能,数字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5)经营管理提升:一方面,要以价值观支撑组织、业务扩张。统一员工思想,提升工作效率;释放组织活力,构建创业型组织。另一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成为实现战略的基础保证,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6)对接资本市场:做好市值管理、积极推进再融资计划,发挥资本市场和财务杠杆的融资功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积极关注国内外健康饮品及相关产业投资并购机会,收购或引入国内外知名的品牌或产品,完善产业布局。 (三) 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一、进一步加强渠道费用投入,抢占常温乳酸菌市场份额 常温乳酸菌产品仍是现阶段均瑶健康的主力产品,作为最早进入常温乳酸菌行业的企业之一,公司具备很强的先发优势。受制于特殊疫情的影响,以及上市前稳定性的导向,公司在渠道费用投入方面较为保守,使得在渠道铺货的广度和深度上表现不及以往的表现,行业竞品通过低价策略获得一定市场份额,导致行业的集中度趋于平均。伴随着均瑶健康“十四五”规划的落地及募投项目的实施,2021年均瑶健康将在渠道建设上明显加大投入,在传统零售基础上以互联网为依托,对线上平台、线下分销和现代物流进行融合,对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进行优化升级。一方面,传统渠道扩展和深耕,抢夺线下传统强势渠道、弥补空白市场,同时,逐步进入现代渠道新通路;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电商新零售,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均瑶健康现代、流通及新通路的立体渠道体系,通过相关工作的落地部署,均瑶健康将在行业整体发展的基础上,获得超额的、恢复性的市场增长份额。 同时随着特殊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以及各国货币政策带来的原材料剧烈地上涨,已经对行业内产成品的制造成本带来较大程度的影响。均瑶健康认为低价低质的模式将难以得到为继,公司将打造高品质及高性价比的两级产品,在公司产品力得到提升的同时,对采取低价低质的模式竞品保持压力。2021年均瑶健康将通过渠道补充、产品补充,获取恢复性增长,与其他竞品拉开竞争身位,稳固常温乳酸菌第一品牌的地位。 二、进一步加强上游研发实力,打造创新生态闭环 均瑶健康“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了“科技赋能,做家人想吃的产品”的新使命。均瑶健康不再仅仅局限于常温乳酸菌的发展,而将赛道瞄准包括益生菌应用在内的功能性食品的赛道,这些创新产品要出圈就需要围绕消费者健康需求和消费习惯演进,关注国内外市场前沿动态和创新技术发展,结合自身能力和资源,可以与高等院校、科研结构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适时布局并开拓有潜力、有价值的健康饮品细分领域。均瑶健康与世界食品工程第一的江南大学及国内领先的益生菌加工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构建了从基础研究到工业化生产,再到终端销售的生态闭环,在闭环的结合部,通过不同单位的协同不断地延伸出灰度创新的产品从而使得均瑶健康产品的科技创新含量不断提升,健康终端产品不断迭代。2021年均瑶健康将重点围绕江南大学世界领先的“一株能够预防和/或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的卷曲乳杆菌”、“一种能够缓解慢性酒精性肝损伤的鼠李糖乳杆菌及其用途”的专利菌株打造健康良品,为消费者带来更多健康选择。 同时均瑶健康也欢迎更多创新应用的食品科技企业加入这一创新生态闭环,通过平台企业间不断的创新与融合,为更多优质健康食品打造孵化平台。均瑶健康将为平台提供开放的合作环境及利益保护机制,致力于让所有健康食品能够最大程度贡献其价值。 三、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差异化竞争护城河 均瑶健康认为品牌战略是企业的灵魂。品牌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品牌资产不仅是一种商誉,它还能产生巨大的价值,是能以现金流差额来衡量的,是能从市值上来反映的,是上市公司经营者所能给与股东最大的回报。品牌战略是企业的引领战略,是企业战略层面最重要的决策,一旦品牌战略确立,战术层面的产品策略、渠道策略、技术策略、人才策略、经营组织等都将以支持品牌战略来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给予股东应有的回报。“均瑶”品牌将整个组织和品牌系列贯穿在一起,要更具活力、时代感和内涵。以健康专家形象代表均瑶健康,打造健康专家、活力、高品质、关爱、注重生命价值等价值元素,体现均瑶健康为社会创造价值、为人民健康而努力的崇高使命,锁定对健康和美好生活有强烈需求的一切消费者。2021年均瑶健康将加大品牌建设投入,作为均瑶健康的品牌建设起步年,稳步味动力品牌,全面推广均瑶健康大品牌;将品牌深入到消费群体的内心,引导均瑶健康品牌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进一步加强数字化转型,顺应新零售时代趋势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对大众对健康产品需求的不断变化,均瑶健康将以敏锐的知觉、开放的视野、动态的思维、前瞻性的眼光,根据消费者对市场的需求变化,及时更新营销理念、调整营销模式、开拓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方法。均瑶健康将持续加强新零售建设,到“十四五”末,新零售在公司销售体量中比例超过20%。2021年公司将通过下述维度加强新零售的建设: 1、以消费者为核心,重塑商业模式 新零售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流量为中心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且这种趋势会加快。均瑶健康新零售将从产品内容、形式和体验上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融合线上与线下的商业力量,将一个个割裂的渠道打通,重塑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提供“品+计划”专业服务模型,以客户为中心,全面打造“双力”提升计划。 通过网络多渠道种草宣传推广品牌力影响力,流量归口转化电商平台进行商业行为达成,以高效的物流配送建立客户关系及满意度,从而带动产品销售力。 2、搭建合作平台,布局线上新业态 通过借力头部大平台,合力大V、社交及社区电商,发力私域流量“三力并举”,构建均瑶健康线上渠道销售体系。 借力:以天猫为核心平台进行合作,京东和苏宁为第二大电商平台进行业务植入;借助平台直播及平台营销模式和工具深度合作,扩大品牌影响力,占领市场份额; 合力一:签定大V年框合作,加强频率推广,种草、销售同步推进,促成产品的商业销售达成; 合力二:三四线城市的消费者曾经是网络零售较少辐射到的群体,社交电商进入低线城市满足了其价格敏感、消费升级的需求,销售额持续增长;与社区电商平台业务合作达成年业务战略联盟,打造合作共赢; 发力:TP+自营共同培育企业私域流量平台的成长,打通站外资源,逐步转化引流至自有销售平台,精准锁定、经营自有客户粉,不断稳固品牌客户心智。 3、差异化线上产品组合及矩阵营销 以益生菌、矿泉水产品为高科技爆款新品,以量冲击市场、以质聚焦品牌,助力均瑶健康新零售平台高举高打、赢得市场口碑。 通过大V代言、电商平台、媒体合作和渠道运营四大方向,实现新零售业务线上矩阵式营销。 4、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从传统的销售模式转型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全面提升在线的五化管理(客户、商品、支付、服务、管理), 效率更高。线上销售树立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赋能线下业务拓展;全面融合线上与线下的商业力量,将业务割裂的渠道打通,重塑商业模式、扩大市场份额,为传统零售业态插上数据的翅膀,抓住中国新零售大发展契机的利器。 均瑶健康将搭建更为强大的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能力,通过对产品研发、生产、供应链、分销、终端销售等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支持信息化管理决策,提升市场反应能力。 5、积极拥抱新零售渠道变化 均瑶健康将在2021年度主动布局社区团购,夯实下沉市场,掌握渠道主动权。在三四线城市,社区团购以互联网平台化降本增效的优势,将逐步重新定义菜市场和杂货店、生鲜超市。由于不需要在交易之前备货至商超、菜市场、便利店等基层网点,社区团购大幅降低了生鲜在基层网点的库存成本与风险,以团长的信任推荐降低了广告营销成本。 进一步加强价值观传递,打造均瑶健康“铁军”均瑶健康的价值观不仅是企业内部的共同目标,而是包括与经销伙伴一起的价值共创。 均瑶健康将在“十四五”发展期间,以“一二三四五”方法论为基础价值观,勇当艰苦奋斗老黄牛,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念。面对新的任务和挑战,必须要有干事的热情和行动,遇到挫折撑得住,关键时刻顶得住。均瑶健康的新产品要实现突破,引领行业的全面发展就要想创新发展,就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就要拿出“啃硬骨头”的魄力,在攻坚克难中得到洗礼升华,从而不断推动实现新成效、形成新经验。 均瑶健康将持续提升员工内驱力,加强企业管理水平,激发组织活力和企业竞争力。丰富各层级和专业属性的人才吸纳和招募渠道,建立人才梯队化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后台管理和前线销售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体系,科学化人才评价体系,优化KPI考核及激励机制,制定员工个人发展和晋升通道,用系统化、数字化打造均瑶健康“铁军”。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含乳饮料行业为完全竞争市场,尤其常温乳酸菌饮品领域近年呈现快速增长且行业利润率较高,吸引更多企业和品牌进入到竞争序列中。目前,除了本公司的“味动力”系列产品外,目前市场上还有畅意、娃哈哈等一线品牌以及众多二、三线品牌,行业竞争分化明显。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脱脂乳粉、PE粒子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这些主要原材料受市场供需影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如遇石油、脱脂乳粉等情况采购单价将大幅上升,影响公司毛利率和盈利能力。 3.消费偏好变化的风险 消费者对食品诉求日益提高,尽管含乳饮料作为中高端饮品符合当前的消费趋势,但仍然需要在产品多样化和健康性等方面紧跟步伐;含乳饮料除了口味之外,也需要加入无添加、低糖等元素。企业需要通过跟踪市场趋势,不断推出新的产品,捕捉消费者爱好,培养消费习惯,才能维持竞争力。这对企业的创新能力、营销和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品牌被仿冒的风险 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有众多中小品牌存在。中小品牌企业存在生产规模小、质量控制薄弱、销售渠道有限、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存在跟风抄袭、甚至假冒伪劣等情况,对市场秩序的建立构成障碍,不利于消费者形成良好的消费体验。 5.食品安全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的研发、采购、销售和运营业务。近年来随着政府和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建立了一套囊括采购、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全链路质量控制体系,但公司的产品质量仍不可避免的受限于原材料供应、供应商生产能力、运输过程存储条件及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无法完全避免一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风险。如果公司销售的商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甚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持续的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自 2020 年初发生以来,已蔓延至全球,并且仍将持续。这种情况对公司产业链上游的原材料价格、供应链工厂的生产经营、销售渠道的经营状况,以及终端用户对产品的需求等各个环节都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取了通过多种手段为供应伙伴提供支持、持续推出创新产品、创新营销满足用户消费需求转型等重要举措,努力减少疫情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但持续存在的疫情在未来对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影响仍不确定,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0年,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完备利润分配相关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213,834,514.97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0,864,221.03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推动并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我们拟订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000.00万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13,760.00万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注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减持比例限制:除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外,①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③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前款第①项和第②项减持比例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2)减持价格限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减持计划的备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期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的,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将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拟通过除集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4)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采取合法措施履行,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均豪先生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减持比例限制:除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外,①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③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前款第①项和第②项的减持比例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2)除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减持价格限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减持计划的备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期间内,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的,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将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与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拟通过除集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4)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并采取合法措施履行,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本公司间接持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减持价格限制: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减持计划的备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期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的,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将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与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3)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4)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并采取合法措施履行,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公司股东王滢滢: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后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5、公司除王滢滢以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后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适用规定的,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将根据监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注2:关于招股说明书及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程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投资人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促使公司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果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5)本承诺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承诺人享有的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收购或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3:关于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积极实施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在巩固目前领域的市场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将通过继续增强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推动产品升级,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不断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流程控制和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经营模式,夯实优势主业;另外,公司将加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和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3)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市场领域的综合竞争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行业地位,从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以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明确了现金分红优先于股利分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细化了本次发行后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所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注4: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 (2)若发行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发行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则发行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发行人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发行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发行人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4)发行人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若该等人员在公司领酬)等措施。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 (2)若本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承诺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发行人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分红,直至本承诺人履行承诺。同时,在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若本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承诺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发行人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以及享有的发行人利润分配作为公开承诺的履约担保,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津贴及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同时,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 (5)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6)若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偿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5: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文件的规定,启动相应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如果发行人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行人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承诺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文件的规定,启动相应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文件的规定,启动相应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一节/五/38“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2)根据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的,本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至客户所在地仓库并承担相关运输费用,2020年1月1日前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用列示在销售费用,2020年1月1日起,该运输费为本公司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其费用作为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先后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3月3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1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璟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2弄1号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及配套设备作为公司协同办公场所、数据中心、研发中心及培训的场所。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5,414.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暂定为人民币23,094.88万元(本次交易价格是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周边可比房产价格等因素,均瑶集团予以折扣协商确定,不高于23,094.88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合同确认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均瑶健康做为疫区企业在特殊疫情期间向防疫抗疫一线部门捐赠了价值超过6,000万元益生元甜奶、乳酸菌产品,为生活物资保障做出了贡献,得到了湖北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均瑶健康配合均瑶集团部署,将均瑶集团全球紧急采购的超过100万件医用物资通过国内物流系统向一线疫区快速送达,全部发往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 同时均瑶健康积极筹划复产复工,针对全国各地区益生元甜奶、乳酸菌产品库存偏紧、物流系统仍需恢复的现实困难,公司坚持不停产、不断供自3月以来陆续向各地经销伙伴发出商品超过200万件,保障全国各地产品不断货。疫情期间,公司不减薪、不裁员,保障公司700名员工生活需要。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依照内部污染物排放相关管理制度,对污染物进行监控和管理,公司定期对环境因素以及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和检测,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环境与健康安全体系的持续培训。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43元/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3,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到43,000万元。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43元/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3,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7,00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价13.43元/股,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6,000万元增加至43,000万元。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1,344,262,161.5元,负债总额为402,149,026.43元,资产负债率为29.9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171,712,744.37元,负债总额为240,457,402.13元,资产负债率为11.07%。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为保障公司持续的竞争力,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在薪酬设计上始终坚持“战略导向、相对公平、激励有效、外部竞争”的原则,并将“以顾客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的理念贯穿整个薪酬激励体系。针对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定位,实行混合型的薪酬策略。在薪酬激励方面,将组织绩效与员工个人绩效进行有效对接,并通过多样化的激励手段与措施不断的激发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的局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为了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按照战略发展规划、员工职业发展和部门业务需求制定相匹配的培训计划,并陆续开发适用于从一线员工到管理层的专业课程,建立线上线下学习平台,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传承专业技能。公司定期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轮流主持开展内部讲座并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采用外派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形式进行,公司还制定了相应 的制度鼓励和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业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并为员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广阔的舞台,开启人才培养的大门,实现公司与员工同步成长的愿景目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三者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目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配套齐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管理效率不断提高,能够保障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大健康饮品”)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均瑶大健康饮品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均瑶大健康饮品,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真实性事项 委外加工交易的真实性事项 收入真实性事项 事项描述 均瑶大健康饮品与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二十二)“收入”及注释25。 报告期内,均瑶大健康饮品2020年度合并主营业务收入为85,146.55万元,销售采用先款后货的经销商买断模式,经销商具有点多面广,单体规模较小且单次采购货值不大等特性。主营业务收入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真实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真实性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并且对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价; 走访经销商,核对经销协议中风险和报酬条款,对一级经营商实施抽样穿透核查; 选取收入样本执行细节测试,包括检查销售订单、产品发货单、货物签收单、运输合同、运费结算单、银行回款记录等; 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产品月销售波动分析、毛利率分析、产能分析及销售单价分析等;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收入的发生额进行函证,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对公司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确认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有关财务数据,以评价公司销售业务符合行业惯例。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可以对收入真实性予以确认。 委外加工交易的真实性事项 事项描述 均瑶大健康饮品与委外加工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十三)“存货”及注释6。 均瑶大健康饮品2020年度的产品生产有13个加工公司,其中自有加工公司2个,委托加工公司11个。因公司自有产能相对有限,委托加工公司可有效补充公司产量任务,并减少产品运输半径,降低销售成本。本年度,公司主要采购原辅材料加价销售给委托加工公司,委托加工公司按照订单要求生产出合格产成品,公司根据双方约定的产成品价格和生产出产成品数量予以回购后对外销售。因此,我们将均瑶大健康饮品与委托加工公司委外加工交易的真实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委外加工交易的真实性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公司委外加工业务--产品生产和存货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 (2)走访委外加工公司管理层及公司驻厂代表,实地勘察委外加工公司的生产情况,获取《OEM管理标准》、生产资质,并对产线产能进行分析; (3)获取委外加工合同,检查委外加工合作方式、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结算方式、结算价格等关键条款; (4)参与委外加工公司存货的盘点; (5)对自有工厂及委外加工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生产成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确认委外加工的商业合理性; (6)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交易金额和期末余额; (7)查阅委外加工公司工商资料,访谈其相关负责人,抽查与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以确认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可以对委外加工交易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其他信息 均瑶大健康饮品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均瑶大健康饮品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均瑶大健康饮品管理层负责评估均瑶大健康饮品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均瑶大健康饮品、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均瑶大健康饮品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均瑶大健康饮品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均瑶大健康饮品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就均瑶大健康饮品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万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海燕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彪会计机构负责人:崔鹏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均瑶集团乳品有限公司,由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王均金和王均豪共同出资设立,于1998年8月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5007146625835的营业执照。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43,000.00万元,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57号,总部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57号,母公司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王均金。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饮料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乳制品生产(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类)生产;食品用塑料容器生产;预包装食品(含乳制品)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客户性质主要为经销商。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7 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0户。合并范围变更详见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食品饮料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第十一节/五/38“收入”等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 , 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10/6“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应收款项融资的相关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一节/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软件。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32.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经销商销售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主要销售乳酸菌系列等饮品,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本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具体方法如下: (1)经销商的销售:根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年度框架购销协议和经销商的日常要货订单,在货物发出、经销商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经销商的销售为预收货款的买断模式,不存在退货情形。 (2)少量的直接零售:以提货单交给买方并交付货物、同时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收入。 (3)少量的电商销售:公司在商品已经发出且客户在电商平台点验收货时确认收入,客户不点验收货的以电商平台规定的验收截止日确认收入,取得的凭据为电商平台内的客户收货信息。 (4)经销商销售折扣政策:公司销售部和市场部根据全年的市场促销安排,制定各区域各产品的年度标准销售折扣率。销售部统计每月销售情况,根据经批准的折扣率计算销售折扣限额;市场部将审批完的折扣金额提交至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按发货金额扣减销售折扣金额后的净额确认为销售收入。 期末,公司根据与经销商签订的年度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年度销售目标,在经销商未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若完成或超过年度销售目标,经销售部,分管副总经理及财务部审批后,综合考虑给予经销商年度销售返利。公司按扣除年度销售返利后的净额确认营业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单位: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大额存款利息,由其他应收款科目重分类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不含税部分全部调至合同负债,税金调至其他流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大额存款利息,由其他应收款科目重分类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含未到期应收利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1,181,622.81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购买的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无应收账款余额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客户。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随着市场需求的导向,利乐包装的味动力系列产品销量偏低,公司及时调整产品规格,推出其他多样性的味动力系列包装产品。目前,利乐生产线已处于闲置状态,但公司已对该生产线提足累计折旧,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由于王滢滢尚未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因此公司无法向其支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经2019年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向社会公众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53号验字报告对实收股本予以审验。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70,000,000.00新股,共募集资金940,1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6,539,900.0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883,560,1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13,560,100.00元。 2、本年度其他资本公积减少为公司单方面对子公司上海养道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稀释少数股东股权使得购买的少数股权与取得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冲减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度盈余公积增加为按照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广告策划费本年较去年下降53.87%主要原因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公司本年收入减少,公司相应减少了线上线下广告宣传的投放;运输费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本年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夷政函[2016]17号文件的规定,均瑶大健康饮品于2020年收到宜昌市夷陵区政府技改补助12,866,000.00元。 注2: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浦府【2017】132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财政局认定子公司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为浦东新区区域性总部,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根据考核评定企业对浦东新区的贡献程度,在五年内每年获得一定奖励。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收到奖励款7,080,000.00元。 注3:根据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子公司-均瑶食品(衢州)有限公司的扶持政策,均瑶食品(衢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收到补助款18,344,000.00元。 注4:根据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子公司—均瑶食品(淮北)有限公司给予的产业扶持政策,均瑶食品(淮北)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收到产业政策补助5,503,871.10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向灾区捐赠产品、防护服等救灾物资10,455,303.18元。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年公司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璟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20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号203室,主要从事: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年公司拟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均瑶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20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号205室,主要从事: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资实缴资金已于2021年1月7日出资到位。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本期向少数股东宣期末少数股东权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子公司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食品)和雷洪泽先生于2020年12月11日共同签署向上海养道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道食品)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均瑶食品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养道食品进行增资,养道食品另一股东雷洪泽先生放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均瑶食品对养道食品的持股比例由90.00%增至93.33%,增资款已于2020年12月到位。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经销商等,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现款后货,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均金先生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表。 √适用□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方公司列示标准为报告期内发生了交易和往来的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①公司购买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和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产品并获取相关收益。 ②2014年12月15日和2018年12月17日,均瑶集团与公司分别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均瑶集团将其拥有的第5443983号“JUNEYAO”商标免费独占许可公司使用,许可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均瑶集团同意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到期后,如公司需继续使用,可优先与公司重新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③2016年12月16日年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与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将“均瑶”许可商标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许可给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以下内容为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100万元以上): (1)湖南唯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于2017年10月27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申请号为CN201720099944.8,名称为“一种饮料瓶盖及饮料瓶”的实用新型专利。 原告认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味动力儿童成长型乳酸菌饮品-草莓味-188ml”与“味动力儿童成长型乳酸菌饮品-原味-188ml的产品,侵犯了原告合法有效的专利权,依法应当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因此原告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将公司(被告一)和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曾仕百货店(被告二)起诉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 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维权合理支出暂计人民币5万元;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庭审已于2020年10月20日开庭,尚待判决结果。 (2)山东一太子一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被告一)枣庄市长泽乳业有限公司(简称:被告二)侵害本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①被告一、二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本公司第9562548号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Weidongli一太子一胃动力乳酸菌饮品”(草莓味红色款)及“潇逸胃动力乳酸菌饮品”(原味蓝色款);②被告一、二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③被告一、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4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后改期至2019年6月6日开庭,2019年12月27日,长沙中院制作一审判决书,判令被告一、二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连带赔偿60万元。二审(2020)湘知民终535号维持原判,现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2021)湘01执201号。 (3)青岛好彩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被告一)枣庄全顺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被告二)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优诚食品商行(简称:被告三)侵害本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令:①被告一、二立即停止生产侵害本公司第9562548号商标专用权的产品;②被告三立即停止销售侵害本公司第9562548号商标专用权的产品;③被告一、二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等),被告三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④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9年6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鲁02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本公司第9562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本公司30万元;驳回本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19年10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鲁民终207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青岛好彩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全顺食品有限公司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本案在强制执行阶段,(2020)鲁02执1581号,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4)上海优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枣庄市丰隆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二)、枣庄市长泽乳业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市松江区岳阳街道余梅食品店(被告四)侵害本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令:①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第9562548号商标专用权的产品;②被告四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第9562548号商标专用权的产品;③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等),被告四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④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开庭,庭审期间,因有被告实际到注销,因此本案按照法院要求先行撤诉,重新起诉。 (5)张蕊(简称:被告一)白清章(简称:被告二、)(被告一被告二系原青岛达利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枣庄鑫泰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被告三)侵害本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①被告三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本公司第9562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乳酸菌饮品(胃动力(甄美味)胃动力(畅饮))的行为;②三被告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含本公司为维权所支付合理费用);③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0年初,青岛中院出具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枣庄中院审理本案。2020年4月16日,枣庄中院一审开庭,庭后待判,本案案号为:(2020)鲁04民初55号,目前还未判决。 (6)枣庄华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被告一)阜宁县广德发超市(简称:被告二)侵害本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①被告一立即停止对本公司第9562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案涉带有“畅饮胃动力欢乐滋”等字样的乳酸菌饮品;②被告二立即停止对本公司第9562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即立即停止销售案涉带有“畅饮胃动力欢乐滋”等字样的乳酸菌饮品;③二被告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合计100万元(含本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购买侵权产品费、差旅费),被告二在5万元的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判令二被告共同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19年6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后被告一枣庄华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并上诉,江苏省高院于2019年11月7日作出驳回上诉裁定,盐城中院还未通知开庭审理本案。2019年12月25日,一审开庭,期间因销售商阜宁县广德发超市送达不到,因此撤回对其诉讼。2019年12月27日,盐城中院作出(2019)苏09民初225号判决书,判令枣庄华髙食品有限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20万元。枣庄华高已提起上诉,2020年11月17日二审开庭,还未出二审判决。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拟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137,600,000.00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经营食品饮料,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①基于对相关公司经营稳定和持续发展的考虑, 2014年9月21日,王均金、王均豪、王瀚签署了新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8月24日;2017年11月1日,王均金、王均豪、王瀚又签署了新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协议有效期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8月24日。 ②2021年2月5日,公司与湖北三座山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座山饮品”)的股东胡伟、胡星朗签订了《收购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的方式向原股东收购其所持有目标公司不低于70%的股权,收购完成购,三座山饮品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后续收购的具体事宜将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谈判。 ③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会议、第三届监事会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司均瑶集团上海食品向其子公司上海养道食品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的交易的决议,出资款已于2021年2月20日出资到位。 ④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均金先生递交的请辞函,王均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朱航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⑤2021年3月18日,公司与江南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2021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双方一致同意成立“均瑶健康——江南大学大健康联合创新实验室”,公司每年为联合实验室提供300万元用于联合实验室的运行,5年合作期内提供不低于1,500万元的科研经费用于双方合作。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计 366,000.00 366,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王均豪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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