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50 公司简称:锦江投资 900914 锦投B股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许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朝晖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59,937,542.85元,加本年净利润95,182,126.72元,减2020年内发放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137,902,526.75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7,217,142.82元。 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0年末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2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72,812,534.12元。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 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经营包括车辆营运业务、汽车销售业务和低温物流业务,合资设立的锦江联采供应链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业务,参股的锦海捷亚主要经营国际货代业务,参股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经营仓储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 经营模式: (1)车辆营运业务方面,公司所属锦江出租公司、锦江外事公司和锦江商旅公司提供出租汽车和商务租赁等各类服务,公司出租车、租赁车、旅游车等各类车辆约1万辆,是上海市综合接待能力最强的汽车租赁服务企业之一。 (2)汽车销售业务方面,公司在上海市吴中路100号投资建设了“锦江汽车服务中心”,汇集了通用、大众、丰田和日产等品牌的4S店,提供汽车销售、保养和维修等综合配套服务,已显现出一定的集聚效应。 (3)低温物流方面,本公司拥有自有和租赁冷库规模约10万吨,具有较强的冷藏和低温配送能力。 3、 行业情况: (1)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市场对汽车营运及相关业务、物流相关服务、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上海正在进行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将服务业定位重点产业,“大虹桥”、“迪士尼”、“进口博览会”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将为本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创造大量机遇。 (2)随着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上海重点打造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贸易等“四个中心”和“自由贸易区”等项目,为物流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本公司下属的常温、低温等物流业务将由此受益。 (3)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渠道的崛起对传统汽车服务营运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传统汽车服务营运商拥有线下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互联网+”,稳步布局网上业务发展,将成为本领域新的增长点。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锦江”品牌优势 “锦江”品牌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形象,随着锦江国际“全球布局,跨国经营”战略的稳步推进,“锦江”品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更有助于公司在客运服务业、低温物流业、物流货代业、仓储业中的竞争和发展。 2、 锦江国际酒店网络优势 锦江国际集团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或管理的已签约酒店超过10000家,客服总数约100万间,分布与全球60余个国家和地区。上述酒店网络及其配套设施可以为本公司汽车营运、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线上生活服务平台等业务发展提供助力。 3、 业务资源和经营积累优势 锦江汽车具有50多年的经营历史,是上海市车型品种最全,综合接待能力行业领先的客运企业,在出租汽车业务、商务租赁车业务、旅游客车业务、汽销汽修业务方面实力雄厚。 锦江低温具有较强的冷藏和低温配送能力,从业经验丰富,市场知名度高。 锦海捷亚创立于1992年,是国内最早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公司之一,从业经验丰富。具有A级货代资质,为IATA成员,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业务能力获得市场广泛认可。连续多年在国内货代行业名列除几大“中”字巨头以外的前列。 公司参股投资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经营着机场唯有的两个公共货运站,具有明显的机场资源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进博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集团战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紧盯市场动向,调整经营思路,深度挖掘潜力,狠抓降本增效,全力做好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推进企业改革转型,确保企业稳定发展大局。 锦江汽车 报告期内,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锦江汽车所属的各项业务均受到了较为显著的影响。出租汽车方面,疫情期间,由于市民外出流动率下降,出租车空驶率较高;大客车方面,疫情期间省际客运、旅游、校车、会务、邮轮、旅游景点等各类用车业务暂停,企业班车也大部分处于停运状态;商务包车方面,上半年国宾、会务供车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外籍租车客户也有所减少;汽贸汽修方面,疫情期间几乎处于停业状态。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锦江汽车积极应对,先后制定了疫情预防工作预案、疫情预防应急预案、复产复工及疫情防控方案、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多项措施,自2020年第三季度起,各项业务逐步恢复正常。同时,锦江汽车高质量完成了第十届三次政协会议、陆家嘴论坛、第21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年庆典等大型会务、会展的供车保障任务,得到了各主办方的一致好评。 2020年11月,第三届“进博会”在国外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疫情防控处于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如期召开。锦江汽车作为会议贵宾供车接待保障单位,主要承担了参会的使领馆、政要接待团等核心接待用车,以及多个会务保障部门的工作用车接待任务,共投入大小用车240余辆,服务1800余辆次;参与场馆周围观展人员疏导的新能源出租车服务约500辆次;直接参与任务的一线驾驶员和后勤保障人员300余人。锦江汽车深知此次特殊情况下举办进博会的重大意义,以优质、安全、高效、圆满的供车服务,赢得了参会贵宾和峰会筹备组织各方的高度肯定,向世界展示了防疫防控特殊时期的中国风采、上海风采、锦江风采! 报告期内,共销售新车超过9,800辆,售后维修8.3万余台次,汽贸汽修企业网络有效咨询数达4.8万余次。 锦江低温 报告期内,吴泾公司克服疫情对冷链业务影响,加强同客户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帮助客户解决用工、防疫、商品消毒,做好客户评估,确保客户人员、商品安全,得到客户信任,适当增加包库面积共计1,500平方米,库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为实现全年营收目标的完成提供重要保证。此外,吴泾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确保大客户需求。经过近几年业务结构调整,吴泾公司客户已趋于稳定。 吴淞公司从“认识到位、责任到位、防控到位、宣传到位”的“16字”方针开展新冠疫情防控防疫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现有客户结构和商品结构进行梳理及调整,充分挖掘现有客户资源,主动帮助现有客户优化业务流程,共享园区资源,提供增值服务,增加附加收入,为企业增加创收。 新天天公司面对疫情影响,积极调整运营思路,主动为餐饮客户提供物流方案,通过合并线路、减少配送频次以合理降低物流成本,积极引入新客户,调整客户结构。第三季度全面恢复正常,进、出库量回升到日均约5,000箱及约4,700箱,经营收入也得以同步回升。 锦恒公司经营卓有成效,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思路,满足客户不断提出的需要,强化自营库进库量976个冷柜,货物吞吐量6.53万托盘,平均库存1.52万托盘,同比增幅174.8%,其中肉类1.43万托盘,同比增幅286%;冷库平均利用率99.3%,创公司成立以来新高。 锦海捷亚 锦海捷亚成为湖北省慈善总会指定进口服务代理,武汉分公司在当地疫情最为严重、防疫物资十分紧缺时期,积极联系锦海捷亚各地口岸,以及上海、北京、郑州等地空运团队,帮助湖北省慈善总会完成数十批进口医疗物资的运输任务,累计操作93票,服务70多家湖北医院及地方防疫指挥部。上海、北京等分公司全年累计操作防疫物资的包机业务超70架次,办理和操作防疫物资出口超4,000票,共办理出口口罩近7,000万个、防护服300余万件、护目镜超80万个。 锦海捷亚空运口岸公司抓住了市场上出口包机业务需求增加的契机,持续发力,成为公司全年经营亮点。华东区域上海空运全年完成147架次各类货运包机(全货机、客改货)在浦东机场的出口操作;北方区域北京分公司充分发挥与美国航空、海南航空多年来的良好合作关系,争取到为两家航司的包机提供地面服务;华北区域郑州分公司的防疫物资出口和西安分公司中国邮政包裹业务给两家分公司带来了较为可观的收益;武汉分公司抓住机遇,为以色列航空开通的武汉-欧洲的定期客改货包机提供服务,操作共计27票出口到伦敦空运包机防疫物资的报关、地面服务等。 报告期内,锦海捷亚完成了ISO 14001(环境)、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2015版,三项认证的年度复审,并已通过了第三方审核机构CQC现场审核。 锦江联采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及全球经济形势变化给酒店业带来巨大冲击的背景下,锦江联采在非常时期更注重强化“内循环”,不断创新孵化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实现流量稳定增长,进一步朝着“全球领先的酒店供应链服务平台”的目标夯实迈进。实现GMV约17亿元,佣金收入约8,008万元。 锦江联采在报告期内着手打造“锦集成”服务,建立工程领域顾问式全链条服务+严选工程供应商体系,同时,加大力度拓展平台施工服务,力求向加盟业主提供更专业、有保障、多层次选择的施工服务。赋能酒店筹建和升级改造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以“酒店筹建领域的最高标准”为愿景,打造“全链条”的总包服务品牌,与品牌、投资人共同筑造高品质、高性价比的酒店产品。 报告期内,锦江联采有序推进龙漕路“锦江创新中心”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高阶功能定位规划,并完成项目立项。下一步将继续推进龙漕路二期施工、招商、营销相关工作,力争按照要求的关键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里程碑工作。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2亿元,同比上升4.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2亿元,同比下降9.60%。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919.8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7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080.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2,036.8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5.4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金额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296,601,662.67元,上年同期230,490,848.64元,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8.68%,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导致。 ⑵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53,551,757.11元,上年同期134,050,262.34元,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0.05%,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导致。 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208,209,157.97元,上年同期-44,012,411.64元,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64,196,746.33元,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导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主要从事的车辆营运业务、汽车销售业务和低温物流业务均属于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受益于上海市 “四个中心”的建设,以及大虹桥、自贸区、迪士尼等项目的稳步推进,上海的客运及物流行业有望得到一轮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近年以来劳动力成本的持续上升和环保要求日趋严格,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而新兴互联网企业也对传统的出行方式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行业内资源将有可能进一步优化,向行业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倾斜的局面可能将会出现。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锦江汽车与锦江国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锦江汽车以人民币22,361,618.72元的价格,受让锦江国际持有的上海高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锦江汽车与锦江国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锦江汽车以人民币22,361,618.72元的价格,受让锦江国际持有的上海高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由交易双方共同委托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经评估,上海高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5,838,170.79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高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一步扩大公司可营运的出租汽车规模,统筹安排车辆营运,发挥集群效应,同时避免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客运服务业主要包括出租汽车业务、商务租赁车业务、旅游客运业务和汽销汽修业务等。 1、出租汽车业务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网络预约新业态的出现,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伴随城市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传统出租汽车业务仍有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网约车经营服务属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类型,依法纳入交通运输业管理。虽然与传统巡游出租业务进行错位经营,但是也挤占了一部分传统出租业务的空间,与传统出租行业形成竞争。旅游客运业务市场虽已进入充分竞争状态,但公司仍有较强的相对优势,公司着力于拓展B2B市场,大力拓展高端优质长包车客户和纯租赁业务。汽销汽修业务目前行业集中度较低,尚未形成真正有影响力的领先企业,行业有较大发展潜力,但同时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鱼龙混杂,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已涉足别克、丰田、日产和大众4个品牌,正积极拓展新项目。 2、公司物流仓储业主要包括低温仓储业务和机场货运站仓储业务。低温仓储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需求将日益扩大,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目前主要面临外资的进入和国内食品零售企业配送业务内部化趋势的挑战;机场货运站仓储业随着国家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3、公司现代物流业主要是国际货运代理及相关业务。物流业受我国巨大的经济总量及与世界经济的紧密融合带动,有较大发展潜力。公司目前主要面临国际强势物流企业进入及国内中小物流企业增加所带来的竞争。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保持上海市场综合接待能力首位的同时,积极适应互联网经济环境,不断创新汽车服务模式,着力构建现代汽车服务产业链;加快培育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综合物流业,成为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和雄厚综合实力、国内领先的客运物流产业公司。 客运服务业:确保外事接待等保障性功能有效发挥,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及溢价;抓住政府用车改革等机遇,稳步扩大车辆规模,推动外延式扩张;推进汽车租赁国际化对接, 优化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升盈利能力;结合自身线下服务优势,构建现代汽车服务产业链,推进汽车营运服务的线上发展,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物流仓储业:充分利用现有优势资源,优化提升管理及盈利水平。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整合集团内外资源、完善网络布局,推进低温与冷链业务整合和一体化运作。从客户需求出发,打通物流产业链关键环节,向综合物流业务上下游两端延伸,提升全程物流服务能力,加快向综合物流服务方案解决商转型。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整合方向,公司将依托智能化、数字化、在线化技术,连接和协同集团内相关产业链优势资源,线上线下融合,打造一站式生活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主要包括:锦江出行、美食、酒店、旅游、本地生活等五大典型生活场景。以“新模式、新平台、新团队、新产品”,不断放大锦江品牌溢出效应,拓展品牌增值服务,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消费需求。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坚持贯彻落实董事会提出的各项经营目标要求,以不断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集团旅行产业链为目标,推进创新转型,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进“锦江在线”平台建设 2021年伊始,公司经过长期酝酿,将公司名称“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整合方向,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业务向线上拓展,公司将依托智能化、数字化、在线化技术,连接和协同集团内相关产业链优势资源,线上线下融合,打造一站式互联网服务平台。本次更名有助于凸显公司未来业务特色,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更名后,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向市场推出了“锦江在线”线上平台。平台服务内容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主要包括:锦江出行、美食、酒店、旅游、本地生活等五大典型生活场景。以“新模式、新平台、新团队、新产品”,不断放大锦江品牌溢出效应,拓展品牌增值服务,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消费需求。 下一步,锦江在线将不断优化场景、产品、业务和管理,推动产业链各企业间资源优化配置和动态协调,与内外部生态合作伙伴共同探索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提升用户体验,努力打造数字生活新范式。 (二)推动传统客运物流业改革转型 锦江汽车将围绕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结合公司战略转型的机遇,全面分析当前客运市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在继续扎实做好重大任务接待供车保障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完成“锦江出行”平台和内部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公司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对接集团内优质资源,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形成平台+线下的出行服务商。 (三)低温物流主动调整客户结构,融入集团战略,做好业务联动 锦江低温及所属各企业将结合疫情发展,深入研究行业形势,密切关注商品的来源地,主动规避从疫情严重地区的冷链食品,采取有效措施;提早排摸由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客户,规避风险;合理优化客户结构,把握好经营策略,强化供应链服务,开拓新市场,扩大营业收入;努力将冷库形成零租与包库、大客户与中小客户、高温库与低温库、物流企业与生产企业合理分布的良好格局,提高冷库应对市场竞争和起伏波动的能力;充分发挥自贸区冷库功能,强化关内关外联动,提升锦江低温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进一步整合锦江低温物流各企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业务联动,主动融入集团战略,结合“锦江在线”平台的建设和“锦江美食”业务的发展,继续利用锦江低温在食品进口、报关、仓储、加工、配送及网络布局方面的优势,优化轻重资产配置,实现供应链协同。 (四)继续推动锦江联采全球采购平台建设 2021年锦江联采将基于B2B主营核心业务,多元化探索业务方向,多维度多角度发力,更多、更好地服务于锦江和非锦江系酒店及其他行业客户;思考面向全球,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聚焦中国区业务深度整合、海内外业务协同。打造龙漕路锦江全球创新中心,建设线下展示平台,打通O2O,与线上平台形成合力。培养集成咨询服务的能力,夯实供应链核心基础能力,完善优化供应商评估和严选体系。构建全国范围多渠道销售体系,打造服务平台生态的销售网络,提升业务流量及夯实能力。发挥集采优势,优化数字化平台外部服务能力,引入外部伙伴探讨业务合作,通过合作资源拓展中国区域第三方酒店。发展B2B2C业务形态,通过与品牌酒店合作,输出产品至消费者端,满足品牌方全面发展的复合诉求。 (五)进一步推进锦海捷亚业务发展 2021年,在全球疫情和政治经济环境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背景下,锦海捷亚以“只争朝夕、勇于挑战,聚焦市场、抓住机遇”为总方针,以业务结构调整、产品服务创新为主基调,紧紧围绕“四个聚焦”,进一步规划好转型发展、提质增效、降本节支、团队建设、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加强与集团产业链的融合,重点抓住集中采购平台相关业务契机,与国内物流企业合作发展,进一步拓宽市场维度。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透明,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制度修订和完善,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明确了利润分配形式、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期完成2019年度现金分红事宜。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收入准则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集团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38。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于2020 年1 月1 日本集团采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详见附注(三)44.3。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 [2020] 10号)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亦适用于自2020年1月1日至发布日之间的相关租金减让。该项通知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因上海市黄浦区南浦地块旧城区改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17]2号)。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尚海公司拥有的外马路1218号房屋属于上述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浦区房管局”)委托上海市黄浦区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浦第三房屋征收公司”)实施本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根据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以及尚海公司与黄浦第三房屋征收公司经协商约定,外马路1218号房屋征收的各项补偿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141,897,091.85元。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下属公司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尚海公司与黄浦区房管局及黄浦第三房屋征收公司签订关于外马路1218号房屋有关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操作有关事宜。2020年12月24日,双方正式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黄浦区南浦地块(单位)结算单》。 外马路1218号房屋被征收后,尚海公司将择地搬迁。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因素影响,黄浦区房管局及黄浦第三房屋征收公司本次土地征收资金的将分批次到位,并将根据其资金情况及土地征收进度安排,来确定公司外马路1218号房屋的实际动迁进度,尚海公司将按照双方商定的征收动迁进度情况来确定房屋交付进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征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的征收补偿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净值为人民币8,448,969.83元的房产已经移交,对应征收款项为人民币355,015,805.62 元,其中人民币255,015,805.62元尚未收到,计入其他应收款中。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公司,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防疫抗疫、员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客户服务、社会公益、诚信经营等方面不断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防疫抗疫 在疫情严重期间,锦江汽车各单位充分发扬国企奉献精神,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锦江商旅承接了上海市省际“点对点”企业员工包车专项用车服务21车次;积极做好援鄂医护人员回沪用车工作,并于3-4月份,分批次圆满完成该项任务,共计派出现场管理人员10人、驾驶员58人,提供服务128车次;积极配合黄浦区政府做好机场入境人员专项检查、隔离用车服务450余车次。外事公司全力支持配合市外办、黄浦区政府,做好浦东、虹桥两大机场入境人员专项检查,居家、定点隔离的用车服务,已派出驾驶员48人,出车1840余车次。出租面包车积极投入为市疾控中心消毒采样流调人员提供24小时用车服务,共计7200余车次,服务2.15万余人次。丰田4S店维修中心自疫情以来,承接了市医疗急救中心120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在疫情最严重的2、3月份,共计维修403辆次。 疫情期间,新天天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上海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配送武汉的任务,以及回沪医疗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新天天公司先后5次奔赴武汉,完成8车34,000箱、55吨的上海援鄂医护人员在武汉期间的物资运输保障任务;保障回沪医疗人员在上海七家酒店休整期间一日三餐、生活急需品的配送;完成1,700多名医护人员回家团聚的年夜饭礼包配送任务。 锦海捷亚在疫情高峰期,成为湖北省慈善总会指定进口服务代理。锦海捷亚武汉分公司,在当地疫情最为严重、防疫物资十分紧缺时期,积极联系锦海捷亚各地口岸,以及上海、北京、郑州等地空运团队,帮助湖北省慈善总会完成数十批进口医疗物资的运输任务,累计操作93票,服务70多家湖北医院及地方防疫指挥部。锦海捷亚北京公司帮助协调海关和机场航站,提速进口药物高效通关,仅用一天时间全部办妥了自美国进口的抗病毒试验药物瑞德西韦的通关和送货服务。锦海捷亚上海、北京等分公司全年累计操作防疫物资的包机业务超70架次,办理和操作防疫物资出口超4000票,共办理出口口罩近7000万个、防护服300余万件、护目镜超80万个。 由于疫情突发,2020年初全国消毒品、防疫物资严重匮乏,锦江联采竭尽全力紧急调配1,452瓶泰华施奥维消毒液,并克服重重困难第一时间送达武汉及指定区域酒店、酒管公司办公室;在国内疫情严重期间,锦江联采不仅从上海纺织、东方国际、东浩等多个集团以及医用耗材、防护用品、消毒品等多个工厂筹集正规的防疫物资,也在欧洲同事协助下,从荷兰、德国、日本进口国内急需的口罩。国内防疫物资筹集汇总:(1)口罩512,720只,其中荷兰进口38,000只,德国进口298,000只,日本进口51,000只,国内供应商捐赠口罩18,000只;(2)防护服2,700套;(3)护目镜193副;(4)消毒清洁物资,消毒剂125箱(约1,574L),免洗手液5,960瓶或支(约63,0000ml)。 防疫物资寻源上线。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锦江联采寻源部门立即丰富防疫物资品类、积极开展寻源工作,已开发超过100个口罩、免洗手液、消毒清洁剂产品,并将口罩作为重要品类长期上线。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防疫物资品类不断优化,开发质量更好的产品、新功能产品及设备、成本更有优势的供应商和产品。 员工责任 2020年初,在防护用品紧缺的情况下,锦江汽车公司各级想方设法,多渠道多途径地为一线员工采购消毒剂、洗手液、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确保坚守在岗位上的驾驶员、修理工、油站等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疫情高峰期间,公司各级收到集团下拨和自行采购一次性口罩38.1万余只,体温计700余支。公司专门安排设置了吴中路100号5楼的休息场所作为备用隔离区,并配备了床、被褥、消毒剂、洗手液、隔离服等用品。各车辆营运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到每日保持车辆、电梯、相关经营场所的通风通气,始终坚持每日定时定点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锦江汽车实行场地封闭管理,严格防疫制度。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车辆驾驶员、随乘人员等,均需在门卫处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入内;为确保企业经营场所及环境安全,公司基地、办公场所、修理车间、停车场、电梯等均实现每日定时定点消毒;公司食堂实行分时用餐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每日测体温、工作全程佩戴口罩、相关餐具设备每日严格消毒,每日有党员志愿者参与食堂秩序管理,确保员工用餐安全。 在2020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公司各级尤其高度重视做好员工防疫防控期间的思想稳定工作,制定了疫情期间相关工作须知和指导意见,并发放相应的防疫防护用品,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缓解员工紧张情绪。公司积极主动关心一线驾驶员,尤其是出租车、机动零星车驾驶员的收入保障。因疫情对业务的影响,其个人收入也受到较大损失。锦江汽车根据行业标准,已先后给予出租车驾驶员3,188.4万元的补贴,并给予出租车驾驶员、商旅、外事板块的机动车驾驶员和国宾驾驶员1,236.4万元福利补助,合计补贴4,424.8万元。 重大接待保障责任 2020年召开的第三届“进博会”处于国外疫情尚未得到控制,国内疫情防控处于常态化的特殊环境下,锦江汽车作为会议贵宾供车接待保障单位,主要承担了参会的使领馆、政要接待团等核心接待用车,以及外交部、中央特勤局、市外办、市商务委、市公安局特勤局等工作用车的接待任务,共投入大小用车240余辆,服务1800余辆次;参与场馆周围观展人员疏导的新能源出租车服务约500辆次;直接参与任务的一线驾驶员和后勤保障人员300余人。锦江汽车各级深知此次特殊情况下举办进博会的重大意义,认真深入地将市委市政府、集团的会议要求和精神充分贯彻落实到筹备工作的方方面面,以优质、安全、高效、圆满的供车服务,赢得了参会贵宾和峰会筹备组织各方的高度肯定,向世界展示了防疫防控特殊时期的中国风采、上海风采、锦江风采! 今年相比往年,由于疫情原因,锦江汽车国宾接待业务大幅减少。但锦江汽车公司各级毫不放松对国宾接待队伍的理论培训、实操训练,时刻严阵以待。除进博会外,锦江汽车今年还高质量完成了第十届三次政协会议、陆家嘴论坛、第21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年庆典等大型会务、会展的供车保障任务,得到了各主办方的一致好评。 社会评价 报告期内,锦江汽车公司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上海赛区)优秀组织单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质量管理奖、上海市十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锦江外事公司荣获“上海市安全行车管理先进集体”称号,锦江外事国宾主车手班组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集体”的光荣称号。锦江出租公司荣获“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疫情防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上海市交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出租公司雷锋车队荣获“上海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荣誉称号。锦江商旅公司荣获上海市2020年第五届“共保杯”疫情防控工作及春运服务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称号、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旅游客运行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道路运输行业抗击新冠先进集体。 环保责任 根据上海市政府有关车辆减排达标的规定要求,主动、有序推进黄标车和排放不达标老旧汽油车报废,完成了550余辆大巴士的车辆处置和更新工作。此外,锦江汽车公司更新了300辆新能源出租车投入运营,紧密与新能源厂商保持沟通,积极关注探索新能源车辆运营发展之路,保障运营系统的同时进一步营造和提升城市宜居、宜行的绿色生态环境。 (三)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当日原董事长张晓强先生、原董事陈璘先生、仓定裕先生、张珏女士卸任董事职务;许铭先生、周东晓先生、沈莉女士、张贤先生增补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原监事徐铮先生、赵敏飚先生卸任监事职务;仓定裕先生、张珏女士增补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于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朱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聘任张贤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包磊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郑蓓女士为公司执行总裁,丁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以公平、竞争、激励、合法为原则的薪酬政策,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同岗同薪、按岗定级、变岗变薪。岗位工资与员工任职年限及工作能力等挂钩;绩效奖励依据公司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情况确定,使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参与企业管理,实现企业和员工双赢。公司所属主要子公司每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薪酬政策按每年工资协商约定的条款双方履行。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教育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员工岗位资格培训制度、岗位提高培训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保障员工介绍学习的权利和义务,激励员工积极向上,主动学习,不断进取,并通过激励机制的贯彻落实,将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保证人力资源的优化。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投资者提供电话、网络、邮件、来访接待等多方位沟通渠道,接受投资者咨询,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严格执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报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对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健全相关奖惩制度。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1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德师报(审)字(21)第P01950号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在线”)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江在线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锦江在线,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的减值 事项描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锦江在线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余额为人民币200,015,541.7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对公司出租车营运业务未来的营运收入、营运成本等估计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用,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和评价管理层对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有效性; 2、 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以及与以前年度测试方法的一致性; 3、 与管理层聘任的估值专家进行访谈,复核了解其相关资质,对其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进行评价; 4、 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取)的合理性与恰当性; 5、 复核减值测试有关的预期参数与期后实际情况的偏差,以验证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6、 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及减值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二)、整车销售收入确认截止 事项描述 锦江在线于2020年度实现整车销售收入人民币1,310,475,086.74元,占营业收入总额49.23%。根据合同约定,整车销售在车辆交付并与买方完成交接手续时发生控制权转移,于该时点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年末,锦江在线可能存在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而确认收入的情形,即存在收入确认截止相关风险。整车销售收入金额重大且对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整车销售收入截止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选取样本并复核销售合同,分析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 测试和评价管理层对整车销售收入截止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有效性; 3、 从资产负债表日前的整车销售收入中选取样本,将销售相关的会计记录,与出库交接手续相关资料进行核对。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出库交接手续相关资料中选取样本,与整车销售收入会计记录进行核对。重点关注销售收入确认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4、 结合存货监盘程序,对于年末库存整车,检查是否存在车辆出库交接手续尚未完成,而确认收入的情形。 四、其他信息 锦江在线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锦江在线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江在线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锦江在线、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锦江在线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江在线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江在线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锦江在线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3月25日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442,103.74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624,470.84 元。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璘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朝晖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原上海新锦江大酒店改制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总部位于上海市,成立于1993年2月24日。本公司于1993年发行的A股和B股股票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于2011年2月14日,锦江国际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38.54%的流通股份转让给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资本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锦江资本股份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持有本公司38.54%的股份,锦江国际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车辆服务、物流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筹建)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服务;提供供应链、仓储、运输、库存、采购订单的管理和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旅游服务(非旅行社接待业务)、商务服务、宾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经营、提供商场的场地。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1年3月2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附注(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参见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0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从事车辆营运、汽车销售、低温物流以及全球采购平台服务,营业周期较短,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或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21.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还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1.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7)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10.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其他流动资产(委托贷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0.4.1.1.1),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 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暂无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4.1.1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1.1.1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备品备件及物料用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除车辆营运业务的备品备件以及物料用品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外,其余存货发出时,均按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6.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8、债权投资 18.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9.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20.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1.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22.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23.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3.3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3.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成本计量,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29.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其他车辆牌照及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本集团所拥有的划拨用地因划拨用地土地证中未明确使用年限,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土地使用权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而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本集团所拥有的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和其他车辆牌照并无使用年限限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营运车辆牌照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而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29.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这些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32.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33.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和损失);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以及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服务成本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3.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3.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 38.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业务类型请参见附注(五)61(4)。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如全球采购平台业务收入)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38.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9.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9.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机动车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动迁补偿款、冷链项目和邮轮配送项目扶持基金,由于补助需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经济开发区补助款、财政扶持基金及增值税减免,由于并非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2) 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 (3)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后,不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管理费用等科目。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 42.4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2.5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4.1 √适用 □不适用 44.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集团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年初未分配利润无重大影响。此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亦无重大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45、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及会计估计采用的关键假设及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的减值 本集团所拥有的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计人民币200,015,541.77元并无使用年限限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均会使用并带给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其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对公司出租车营运车辆未来的营运收入、营运成本等估计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选用,管理层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会计估计不同,将影响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可收回金额,从而影响减值的金额。 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 本集团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计人民币27,876,400.00元系以前年度通过划拨形式取得。因划拨土地未有明确使用年限,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拥有的划拨土地使用寿命不能确定,在可预见的将来均能使用,对划拨土地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本集团管理层每年均对上述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进行复核。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 本集团管理层负责评估确认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这项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或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本集团管理层将对其进行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定,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税务亏损及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如果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管理层将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由于无法确定相关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很可能转回,故本集团对于部分可抵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将视情况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月1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锦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丰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上海津悦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耀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锦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花样年华广告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注1):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系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的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注2):于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90,066,265.50元(于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94,794,633.45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年末公允价值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31日之收盘价确定。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将应收账款分为上述四个类别。上述四个类别的应收账款均涉及大量的客户,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采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不同组合的客户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各组合客户的账龄信息均能反映该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各组合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与其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汽车营运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元 组合计提项目:汽车销售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元 组合计提项目:低温物流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元 组合计提项目:全球采购平台及其他业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于本年末,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3,913,119.25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6.89%,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622,999.82 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的预付款项的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3,382,063.62 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0.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8.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股利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人民币元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本集团提前报废国三柴油车并申请补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针对已经报废的车辆尚有补贴款人民币25,756,028.00元未收到。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1,500,000.00元的库存商品及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00,000.00元的备品备件用于短期借款抵押,详见附注(五)32。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的库存商品用于应付票据抵押。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因上海市黄浦区南浦地块旧城区改建,尚海食品拥有的外马路1218号房产被征收,合计征收款为人民币1,141,897,091.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净值为人民币8,448,969.83元的房产已经移交,对应征收款项为人民币355,015,805.62 元,其中人民币255,015,805.62 元尚未收到,计入其他应收款中,尚海食品确认资产处置收益人民币346,566,835.79元。同时,尚海食品将预计于2021年移交的房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根据上海大众新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本集团对其表决权为50%,达成共同控制。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末公允价值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31日之收盘价确定。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尚海食品净值为人民币948,035.07元(于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993,898.59元)的投资性房地产产权证明尚未更新,产权人为上海锦江国际低温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21.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2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汽车”)净值为人民币93,739,648.08元(于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97,925,996.94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3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22.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2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3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土地使用权中有账面价值人民币27,876,40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2,106,800.00元)系划拨用地。因房产证中未明确使用年限,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土地使用权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而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本集团所拥有的车辆牌照并无使用年限限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些车辆牌照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而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于2020年度,由于本集团之子公司上海耀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已经停止运营,其旗下所有的耀华品牌出租车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恢复其运营,因此本集团对该部分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预计受益期间5-10年中分期平均摊销。 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抵押借款(注):本年末抵押借款系根据上海锦江通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汽通用金融公司签署的授权零售商融资协议取得的短期借款人民币52,495,504.81元。该项短期借款免息,以上海锦江通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存货人民币53,000,000.00元作为抵押,由其母公司锦江汽车提供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在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本集团将收到的交易价款确认为合同负债。 与车辆营运相关的收入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本集团在提供服务前已收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 年初合同负债全部已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年末合同负债预计全部将于下一年度确认为收入。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这些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18%-21%、0.5%-2%每月向这些计划缴存费用;另外,本集团也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按员工级别定额缴存。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本年度应向养老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47,834,562.31元,向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2,364,474.95元及向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1,210,873.70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养老保险计划人民币10,154,127.65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83,242.76元)、失业保险计划人民币332,977.54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339,620.25元)及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人民币1,940,483.5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829,035.50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年度内到期而未支付给相关计划的。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1、其他应付款 41.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2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1.3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注:以上原法人股股利及个人股利已超过1年,系投资方尚未领取的股利。 41.4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附注(五)45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48.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2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3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使本集团面临精算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政府债券收益率的降低将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增加。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基于参与计划的员工的死亡率的最佳估计来计算,计划成员预期寿命的增加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此外,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计划未来的支付标准相关,而支付标准根据通货膨胀率确定,因此,通货膨胀率的上升亦将导致计划负债的增加。 本集团聘请了韬睿惠悦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根据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以精算方式估计本集团征地养老人员福利计划义务的现值。这项计划以通货膨胀率和死亡率假设预计未来现金流出,以折现率确定其现值。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本集团根据精算结果确认本集团的负债,相关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会转回至损益。过去服务成本会在对计划作出修订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将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适当的折现率来确定利息净额。 在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为折现率、通货膨胀率及死亡率。本财务报表期间折现率为3.25%,医疗费用通胀年增长率为8%。死亡率的假设是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统计资料为依据。征地养老人员平均年龄64.6-81.8岁,平均预期剩余生命年限为10.9-22.3年。薪酬的预期增长率为8%。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安全生产费 注: 根据财企[2012]16号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集团处于交通运输业的下属子公司从2012年2月14日起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5%提取安全使用费。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之10%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含50%)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人民币275,805,053.50元,已达到本公司股本的50%。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本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 于2020年6月12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已发行之股份551,610,10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计算,以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2) 资产负债表后决议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2021年3月25日董事会提议,按已发行之股份551,610,10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计算,拟以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 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459,273,389.71元(于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37,573,328.40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593,247.3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 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汽车营运收入:本集团提供出租车营运、汽车商务租赁(含驾驶员)等服务,相关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在提供相关服务期间确认。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预收的运营款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并且在服务期内确认为收入。 汽车销售收入:本集团向客户销售汽车,客户通常会预付购车款,本集团将收到的交易款项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并在汽车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商品验收移交时确认收入。 汽车修理收入:本集团提供汽车修理相关的服务,相关收入在服务提供期间确认。客户通常在修理完成后立即支付相关的费用。 低温物流收入:本集团提供仓储、配送等服务,通常给予客户3个月的信用期。相关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在提供服务期间确认。 全球采购平台业务收入: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电商平台促成其与终端使用者的交易,相关收入按照客户在平台的交易金额以及合同约定的收费比例进行计算并在客户交易完成时确认,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相关费用。 商品销售收入:本集团向客户销售食品等商品,通常给予客户3个月的信用期。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商品运送至顾客指定的地点时确认收入。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销售收入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因此不再针对相关履约义务披露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信息。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计入当期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于2020年6月2日,锦江汽车与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人民币22,361,618.72元受让锦江国际持有的高校出租100%的股权,该交易于2020年10月10日完成。高校出租系锦江国际于2019年6月30日向第三方收购取得,锦江汽车向锦江国际收购高校出租股权的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上海锦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注2:根据该公司股东之间的协议,本集团享有表决权比例超过半数,对该公司达成控制。 上海锦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上海锦江联采供应链有限公司(“锦江联采”)直接持股比例 注1: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本集团享有表决权比例超过半数,对该公司达成控制。 其他说明: 注3:系本期锦江联采新设立之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等,本年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 市场风险 1.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经营业务,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故大部分交易、资产和负债以人民币为单位。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外币余额。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集团外汇风险的影响,但由于外币结算业务非常有限,本集团认为目前的外汇风险对于集团的经营影响不重大。 1.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引起的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主要与货币资金及借款有关。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货币资金主要为浮动利率的银行存款,本集团的借款均为固定利率的借款。本集团认为目前的利率风险对于本集团的经营影响不重大。 1.1.3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证券价值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有关权益工具价格上升(下降)10%,将会导致集团净利润增加(减少)人民币9,924,456.93元,将会导致集团股东权益增加(减少)人民币88,893,129.63元。 1.2 信用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附注(五)1)、应收账款(附注(五)5)、其他应收款(附注(五)8)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此外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还包括附注(十)5(4) “ 关联担保情况”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由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因此本集团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1.3 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负债的到期日均在一年以内。 2、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在本年内不存在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本年内也不存在已整体终止确认但转出方继续涉入已转移金融资产。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年末公允价值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31日之收盘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的估值中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增加(减少)10%而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则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将减少(增加)人民币1,909,454.22元。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020年度计入损益的总额中包含与在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关的未实现损失为人民币5,153,034.88元(2019年:利得人民币22,996,045.05元),此类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这些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锦江资本股份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6日,主要从事酒店,食品等业务。2006年12月15日,锦江资本股份股票(证券代码:02006)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其母公司及最终控股股东均为锦江国际。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锦江国际。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七) 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七) 3(1)。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根据本集团与各关联方签订的有关综合服务协议,产品购销合同等协议的规定定价。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通过。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将部分结算资金或闲置资金存入财务公司,年末及本年交易额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 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特殊待遇等。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人民币千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分配情况详见附注(五)60(2)。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变更公司名称、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等 于2021年2月26日,本集团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主要事项包括: (1) 本公司拟更名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 本集团经营范围拟变更为:计算机网络工程,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维护,计 算机系统集成,软件设计,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会务会展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体育赛事策划,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游咨询,票务代理,订房服务,酒店和餐饮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实业投资,自有设备租赁,广告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电影制片,电子出版物制作,旅行社业务,食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增值电信业务,车辆服务、物流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加工、包装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服务;提供供应链、仓储、运输、库存、采购订单的管理和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旅游服务(非旅行社接待业务)、商务服务、宾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出租,提供商场的场地(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上述变更内容的工商登记于本报告日前已经完成。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4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车辆营运业务、汽车销售业务、低温物流业务以及全球采购平台业务。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车辆营运业务、汽车销售业务、低温物流业务以及全球采购平台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部营业利润不包括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集团所有对外交易收入均来源于中国,本集团所有资产均位于中国。本集团无占收入总额10%以上的客户。 分部间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分部资产或负债按经营分部日常活动中使用的可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资产或产生的可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负债分配。 分部按业务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 人民币元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人民币元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3.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股利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流动资产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流动资产 人民币元 注:系本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对上海吴淞罗吉冷藏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人民币68,710,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24日,年利率为3.08%(于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68,710,000.00元,利率为零);对上海锦江国际低温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2,500,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24日,年利率为3.08% (于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2,500,000.00元,利率为零)。详见附注(十六) 2 (3)。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人民币元 5、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人民币元 本年末公允价值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31日之收盘价确定。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人民币元 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人民币元 8、 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人民币元 9、 固定资产 9.1 分类列示 人民币元 9.2 固定资产 人民币元 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元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元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人民币元 11、应交税费 人民币元 12、其他应付款 12.1分类列示 人民币元 12.2应付股利 人民币元 注:超过1年的应付股利余额为人民币19,804,409.35元,系投资方尚未领取的股利。 12.3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元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人民币元 13、资本公积 人民币元 14、其他综合收益 人民币元 15、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元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之10%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含50%)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人民币286,489,689.50 元,已达到本公司股本的50%。 (2) 本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 于2020年6月12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已发行之股份551,610,10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计算,以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3) 资本负债表日后决议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2021年3月25日董事会的提议,按已发行之股份551,610,10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计算,拟以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1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人民币元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元 1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母公司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附注(七),本公司其他关 联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参见附注(十)。 2、 母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人民币元 定价原则及决策程序: 根据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的有关综合服务协议,产品购销合同等协议的规定定价。重大关联方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通过。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人民币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人民币元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人民币元 本年度,本公司因向子公司上海吴淞罗吉冷藏有限公司拆出资金而产生利息收入人民币38,820.43元(上年度:人民币1,559,052.26元);向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低温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拆出资金而产生利息收入人民币7,062.37元(上年度:人民币210,061.94元)。 (4) 其他 因本公司为子公司低温物流承担因以前年度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职工安置费,于本年末,该项职工安置费余额为人民币11,599,607.67 元。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人民币元 上述母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中未包括附注(十六) 2 (3)中通过银行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 (2) 应付项目 人民币元 (十七)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09号 -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许铭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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