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君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业绩下滑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聚焦LED显示业务,通过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将大部分亏损的广告营销类进行剥离,保留相对稳定盈利的数字营销业务以及具备市场竞争力的LED显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出现营业收入下滑以及亏损的情形,主要系剥离部分非LED显示业务的亏损以及疫情持续影响LED显示海外业务严重下滑所致。
作为应对措施,2020年下半年公司及时调整LED显示业务发展重心,推出“向阳计划”,加大国内市场推广及渠道布局,推动公司与全球渠道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携手经销商深耕各类区域市场,到年底国内经销商渠道开发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绩,为布局下沉市场和未来几年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很好的市场通路基础。
2、业绩补偿款无法足额收回风险
公司前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等方式并购了部分子公司。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变化影响,部分并购子公司承诺业绩不达标,形成了一定的业绩补偿义务。虽然公司已与交易对手约定了业绩承诺标准及相关补偿方式,但如补偿义务人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将存在不能足额收回相关业绩补偿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与补偿义务人沟通,要求其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如未能足额支付,公司将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追究补偿义务人相关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减少公司损失,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3、业务扩张所需经营资金短缺的风险
目前公司银行贷款趋于平衡稳定,能够维持日常生产经营,但业务扩张及产能扩充所需资金短缺,长此以往将导致公司LED显示业务发展受限,错失最佳做大做强的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LED显示业务的正常运营获得现金流、通过剥离非LED显示业务获得一定的现金流入、通过与银行积极沟通确保公司短期借款的稳定、通过加大力度催收业绩补偿款、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使得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维持正常运营。此外,公司亦计划通过出售公司部分自有房产用于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降低公司有息负债。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可获得相应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财务结构,可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集团公司、联建光电 |
指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分时传媒 |
指 |
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联动户外 |
指 |
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
联建有限 |
指 |
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 |
惠州健和 |
指 |
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 |
友拓公关 |
指 |
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
易事达 |
指 |
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
力玛网络 |
指 |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华瀚文化 |
指 |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励唐营销 |
指 |
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远洋传媒 |
指 |
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联动精准 |
指 |
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绿一 |
指 |
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成光 |
指 |
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 |
无锡橙果 |
指 |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公司 |
爱普新媒 |
指 |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虎军、熊瑾玉夫妇 |
LED |
指 |
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可以通过控制其发光方式,组成用来显示文字、图形、图像、动画、行情、视频、录像信号等各种信息的显示屏幕 |
LED显示屏 |
指 |
由LED显示模组组成,分为图文显示屏和视频显示屏,可通过控制系统使其显示汉字、英文文本和图形,以及二维、三维动画、录像、电视、VCD节目以及现场实况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联建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26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联建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Liantron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Liantron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刚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园厂区四号厂房2楼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1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1座19楼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 /www.lcjh.com |
电子信箱 |
dm@lcj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何浩彬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1座19楼 |
|
电话 |
0755-29746682 |
|
传真 |
0755-29746765 |
|
电子信箱 |
dm@lcjh.com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1座19楼公司董秘办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连皂、吴朝辉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元) |
1,135,055,114.98 |
3,013,565,856.08 |
-62.34% |
4,053,373,383.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
-315,917,836.37 |
-1,381,107,950.51 |
77.13% |
-2,888,173,129.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8,893,837.37 |
-1,396,411,820.95 |
70.72% |
-2,872,001,885.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77,769,179.02 |
122,106,117.05 |
-36.31% |
161,554,300.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2.32 |
76.72% |
-4.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2.32 |
76.72% |
-4.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17% |
-110.44% |
24.27% |
-83.67%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资产总额(元) |
1,701,866,616.82 |
2,799,925,490.87 |
-39.22% |
4,654,825,036.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
104,768,384.52 |
558,121,728.32 |
-81.23% |
2,003,390,226.7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135,055,114.98 |
3,013,565,856.08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7,437,971.22 |
27,944,712.59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117,617,143.76 |
2,985,621,143.49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97,172,151.39 |
293,520,402.79 |
304,784,765.46 |
239,577,79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496,933.97 |
-55,868,729.29 |
-22,841,916.27 |
-157,710,256.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156,896.01 |
-56,862,336.86 |
-77,667,741.05 |
-213,206,863.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58,751.39 |
67,327,381.82 |
41,508,585.56 |
21,191,963.0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869,720.45 |
43,366,200.04 |
-6,356,024.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264,095.33 |
26,514,820.01 |
32,006,208.29 |
|
债务重组损益 |
-637,885.16 |
-56,709.42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
-5,263,993.13 |
-65,084,000.00 |
-1,047.6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
-14,728,760.60 |
-391,639.04 |
|
|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
649,336.40 |
5,538,901.86 |
396,942.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885,315.81 |
12,384,358.85 |
-77,084,519.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38,379,768.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2,387.20 |
6,968,061.86 |
3,512,037.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533.83 |
|
合计 |
92,976,001.00 |
15,303,870.44 |
-16,171,244.2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疫情的影响带来国内外大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继续推进“适当战略收缩、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的战略布局,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加速聚焦LED显示业务,管理宽度大幅收窄,运营质量不断提升。
2020年,也是公司聚焦LED显示业务发展和管理变革里程碑式的一年,对外开拓渠道通路,对内深化管理变革。在业务发展上,公司推出“向阳计划”,以客户为中心,以此推动公司与全球渠道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在内部管理上,全面梳理管理体系,提出“1234”管理模式,重塑团队信心和凝聚力,以此强化管理能力,提升运营效率。
1、业务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聚焦LED显示业务,通过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报告期末公司LED显示业务收入占比超过60%,相较2019年LED显示业务收入占比增加超过二十个百分点。
公司LED显示业务主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LED高端显示设备及显控系统的研发、制造、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以LED小间距显示产品为核心,形成专业显示、通用显示、会议显示、商业显示、户外显示、租赁显示六大产品线。主要应用包括指挥监控调度、大数据中心、公共交通及信息发布、企业展示及会议、商业零售、户外广告、广电演播室及舞台租赁等细分市场。公司的LED小间距产品可为军队、党政机关、公检法、交通、能源、广电、人防、教育等领域提供数字显控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立足小间距领先优势基础,以“7X23”应用场景矩阵模型,推动LED显示屏从最初的户外广告大屏,并逐步进入Mini-led、裸眼3D、会议一体机等新型热点应用领域。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LED显示业务,以自主研发、智能制造、定制设计、快速交付以及提供自有的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满足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
(1)招投标直销模式:
公司拥有全面的投标资质、丰富的客户资源、第一梯队品牌、众多标杆案例、先进的生产制造及品控能力、工程实施能力,凭借自建的包括国内六大区域及省级分公司、国内行业事业部、以及海外多个办事处的销售服务体系,采用直接或授权投标方式,通过横向延伸(即以营销网络下沉为抓手,将现有优势产品复制到新客户)及纵向拓展(即以产品线扩充为抓手,将现有客户的一个应用场景延伸到多个应用场景)的方式,不断开拓部队、政府、能源、公检法、交通、金融、教育、医疗等细分行业及堂、馆、厅、室、店、楼、场等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深度的解决方案。
(2)经销商渠道模式:
2020年,公司重点布局发力经销商渠道建设,结合原有6大区域布局进一步开展渠道下沉工作,将触手进一步延伸到省会及经济发达城市、县级行政区域,通过具有差异化的商务政策及立项补贴政策,挖掘及拓宽区域市场线索。公司经销商渠道以区域总代、产品线总代、签约经销商、二级经销商销售为主。
3、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LED显示业务特别是小间距业务,品牌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主要得益于公司过硬的产品品质、客户认可的工程服务能力、标杆案例影响力及相关行业资质实力。受全球及国内经济形势及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加速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进一步集中力量投入LED显示业务发展。
LED显示业务收入变化分析
公司LED显示业务依据应用场景划分为专业显示、通用显示、会议显示、商业显示、户外显示、租赁显示六大产品线。专业显示、通用显示、会议显示产品线主要以小间距产品为主,主要应用包括指挥安防监控调度、大数据中心、公共交通及信息发布、企业展示及会议、商业零售、户外广告、广电演播室及舞台租赁等细分市场。公司LED小间距产品在品牌知名度及认可度、全国标杆案例影响力、投标资质、品质口碑、“黑科技”实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行业采购以招投标模式为主,因而在业务竞争中具有较高的赢率。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远程会议市场迎来发展风口,公司早在2019年发布会议显示产品并在2020年持续优化,获得诸多企业青睐及首肯,伴随发展风口公司有望快速占领市场。户外LED广告显示产品作为公司传统优势产品,积累较多的客户人脉及相关资源,2020年公司持续发力打造包括裸眼3D等户外新产品,同时对老产品优化降本、突出亮点,产品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凭借在广告行业中的影响力拓展这一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处置参股公司无锡橙果股权所致 |
固定资产 |
主要系将固定资产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及惠州健和厂房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核算所致 |
无形资产 |
主要系惠州健和厂房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核算所致 |
商誉 |
本期商誉计提减值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转让子公司及正常摊销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领先的LED显示产品及服务能力
公司在LED显示板块实施研产销一体化运营,自2003年成立至今已有18年行业经验,在LED显示屏研发设计、品质稳定性、市场开发能力、产品交付能力上均属行业领先水平。
(1)研发创新。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注重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整合国内外资源,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现已积累了诸多LED显示核心技术。
(2)品质稳定。
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在设备采买、品质管控、检测标准、管理体系等方面做了诸多工作。在设备采买上,公司采购的是业内尖端的生产设备,确保了产品品质;在品质管控标准上,公司建立了较高的内部生产标准,包含70多道工艺,100多项检测,进一步确保产品品质稳定性;在检测标准上,公司拟定432品质检验标准,巩固行业的高品质形象;在管理体系上,公司获得行业内中国节能环保产品、中国绿色环保产品,以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各种认证。
(3)市场开发。
公司具有遍布海内外的营销网络,在十几年的发展中积累了成熟的市场管理经验,具有成熟的市场管理、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合约跟单服务体系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339”经销商体系建设,在全球范围内拓展经销商渠道以及行业合作伙伴,以此作为511战略落地实施的有力支撑点。
2、LED显示运营能力
公司健全的组织运营流程、严格的风控体系、全面的IT信息化系统建设有效提高了运营效率,有力支撑起销售一线的作战。公司LED显示业务组织运营流程历经多次优化调整,逐步形成适应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要求的制度流程体系。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挖掘内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日常运作中予以有效防范;2020年,公司加大IT信息化建设投入,建立起涵盖商机线索、商机转化、合同管理、项目交付、产品货架等诸多功能的CRM系统,进一步加强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公司贯彻落实“适当战略收缩、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战略的第二年。随着LED显示技术向微缩化发展,Micro/Mini LED成为行业热点,技术领域不断突破瓶颈,LED显示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市场潜力无限。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聚焦LED显示业务,通过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将亏损的广告营销类子公司进行剥离,保留相对稳定盈利的数字营销业务以及具备市场竞争力的LED显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5亿元,同比下降62.34%,主要系剥离部分非LED显示业务的亏损以及疫情持续影响LED显示海外业务严重下滑所致。业务方面,公司2020年LED显示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但内外销影响分别呈现不同的态势。国内销售受疫情管控等因素影响,自春节后,业务几乎停摆了近4个月,直至6月起业务开始复苏,直到年底呈现逐月增长的趋势,并于第三、四季度基本恢复到疫情前的状况。海外销售从5、6月开始订单量下滑,下半年全球进入抗疫阶段,订单量萎缩严重。总体上,国内的业务复苏不足以抵消海外业务萎缩,导致全年LED显示业务全年总营收有所缩减。2020年下半年,公司及时调整业务发展重心,推出“向阳计划”,加大国内市场推广及渠道布局,推动公司与全球渠道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携手经销商深耕各类区域市场,到年底国内经销商渠道开发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绩,为布局下沉市场和未来几年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很好的市场通路基础;资金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了超过3亿元的银行本息,目前银行贷款趋于稳定状态,资金局面相较2019年得到有效改善。随着公司聚焦LED显示业务战略的贯彻落实,各项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可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1、聚焦LED显示业务,对外开拓渠道通路,对内深化管理变革
战略持续落地。
公司持续落实LED显示业务发展五年战略规划,推进年初制定的23项关键事项落地落实。同时,下半年重点对内部管理提升提出了“1234”管理模式,对营销服务转型提出了“339”经销商体系建设计划,以此作为内部管理变革及渠道转型的发力点。
管理模式升级。
为统一内部共识,强化对业务驱动效用,公司在坚持“阳光、奋斗、创新、感恩”的企业核心价值基础上,进一步提出“1234”管理模式,即不忘一个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使命,维护科学决策及干部表率两个机制,树立公司有情怀、客户有信赖、员工有关爱的三个理念,坚持产品、品质、交付、文化四个自信。“1234”管理模式提出,进一步统一全体员工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形成团结共进、创新奋斗的局面。
市场通路升级。
公司持续推进国内及海外营销渠道下沉工作,以“省长制”将触手延伸到国内省会及经济发达城市,以“国代”将触手延伸到海外各大洲及国家。为强化渠道下沉工作成效,2020年下半年,公司还提出由“打猎”向“种田”的市场通路升级思路,推进“339”经销商体系建设工作,面向全球发展300个合作伙伴,以平均每个合作伙伴每年开发或服务30个最终使用用户,覆盖全球9000个终端使用用户。公司于2020年8月起开展经销商客户调研、多轮政策研讨,到9月底正式确认围绕经销商的“向阳计划”等一系列举措,提出“连长+指导员”的渠道经销商作战模式,目前已有70多家签约经销商,确保了市场通路升级及“339”计划顺利实施。
客户服务升级。
公司扎实推进贯穿客户服务的13个接触点工作,对外展示联电服务优势和竞争力。公司深度剖析和细化了13个客户接触点的服务内容,面向内部各部门制定服务标准,面向外部客户固化成合同条款。一方面,对内部,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将13个客户接触点工作做扎实,通力合作聚焦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客户,加快客户对联电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认可到信赖的转化过程,加速客户订单的处理效率,让客户全力开发市场而无后顾之忧;为客户提供更合适的价格、交期、账期等合同条款,提升客户应对市场竞争变化的能力。
产品实力提升。
公司完成了Mini-led、裸眼3D、会议一体机等相关市场新型热点产品立项及研发工作。2020年下半年,公司对于主推产品进行了功能、配置及成本优化,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运营效率提速。
公司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及MES生产计划系统已上线,一方面,提升了从商机线索到订单转化的全流程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的可管、可控、可视化管理;另外一方面,公司MES系统以实现对生产过程中的产能动态、库存动态、设备稼动率、班组KPI等方面重要指标的实时查看;同时,2020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启动APS智能排产系统自主开发,打通订单到生产交付的各个环节,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及缩短产品交付周期。
子公司整合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LED业务板块联建有限与易事达的全部整合,实现了“一个平台、两个品牌”既定方针目标,在产品、市场、客户、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初步得到强化,实现1+1>2的综合效益。
重大项目案例展示
成都太古里裸眼3D屏,项目分辨率达8K(PH8),总面积近1000㎡,特别针对白天与黑夜不同场景进行多元化细节呈现,搭配平滑恰到好处的90°无缝转角模组技术、户外高亮广角显示面板技术、高对比吸光面罩等先进技术,累计总点击量达3.2亿。
云计算数据中心阳光中心大厅,LED大屏采用公司VA系列小间距产品(PH1.5),面积达119㎡,有着高清、高灰度、高刷新、超广角等卓越性能以及智能系统备份、灵活安装方式、精准无缝拼接等特点。
上海浦东美术馆(上海外滩P3巨幕屏),总面积800㎡, 同时兼备IP64防护等级、高效散热、超低能耗等户外显示特性,整屏分辨率超10K标准,摒弃传统显示软件创新采用分布式系统,挑战显控新高度。
宁波太平鸟总部,总面积105㎡,采用曲面转角弧形无缝拼接方式,打造的半圆弧形LED显示屏为背景,为中国时尚品牌打造展示窗口。
长沙三一重工U型LED显示屏(PH2),同时满足展厅内人群不同角度观看清晰一致的绝佳效果,逾三千万级像素、23040×1440超高分辨率显示效果,助理传统制造品牌运营能力提升。
2、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收窄管理宽度,提高管理效率
因公司前期大量的并购行为,且对标的公司并购后整合力度不够,累计了大量投后整合风险。公司自2018年开始实施战略收缩,通过原股东回购、外部转让等方式对部分亏损以及整合难度大的广告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进行剥离处理,在获得部分现金流入的同时,集中精力发展LED显示核心业务,收窄管理宽度,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户外广告业务的全部剥离,保留相对稳定盈利的数字营销业务以及具备市场竞争力的LED显示业务,避免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提高管理效率,集中精力发展LED显示业务。
3、多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受疫情持续影响,公司LED显示海外业务业绩下降,非LED显示业务的子公司业绩出现亏损。即便如此,公司报告期内仍偿还了银行本息超过3亿元,并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进行担保,确保了更好的贷款保障,目前公司短期借款趋于平衡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LED显示业务的正常运营获得现金流、通过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获得一定的现金流入、通过与银行积极沟通确保公司短期借款的稳定等措施,使得公司能够获得资金并维持正常运营。此外,公司为适应 LED 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推进公司制定的“511”战略的实施,计划以采用先售后租的方式进行过渡式布局,完成生产基地腾挪。通过出售惠州厂房(约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获得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降低公司有息负债。目前已与交易方签订转让协议并收到预付款项,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且公司位于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的自有办公楼(超过1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亦计划出售,目前已有相关意向方进行洽谈。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可获得相应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财务结构,可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公司在保证LED显示业务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还足额预留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发展LED业务的项目资金,确保LED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资金影响。随着疫情的逐渐好转以及疫苗的持续推广,未来全球疫情将得到有所改善,全球经济有所回暖,加之公司前期在业务模式上的深耕布局,预计LED显示业务将会受到积极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
4、公司所处LED产业的发展概述与经营分析
(1)公司目前所处LED 产业链的位置
从产业分工上来讲,LED产业链可以分为上、中、下游及应用领域,LED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LED芯片制造、中游LED封装以及下游LED应用,根据不同用途,下游LED应用又可以划分为LED照明、LED显示屏、LED背光应用等。公司LED显示设备主要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LED显示设备及显控解决方案,属于LED产业链下游的LED应用领域的LED显示屏。
(2)LED数字显示设备板块业务模式
公司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LED显示设备及显控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包括指挥监控调度、大数据中心、公共交通及信息发布、企业展示及会议、商业零售、户外广告、广电演播室及舞台租赁等细分市场。生产模式为订单生产结合计划生产,即根据销售部门的产品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执行及分解PC下达的生产计划、MC下达的物料需求计划,组织采购并按期生产;采购模式为根据生产计划所需原材料及常用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销售模式是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以及经销商销售的渠道销售模式相结合。
(3)LED显示设备核心竞争力
a)营销服务优势
公司服务网络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成立行业事业部分别针对军事、人防、广电、教育、、能源等行业特性,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纵观全球,联建光电在德国、莫斯科、巴西、迪拜等国家设立营销服务中心,并配备百余人的工程销售服务团队提供本地化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LED显示系统应用解决方案。2020年起,公司提出市场通路由“打猎”向“种地”转型升级,制定“339”经销商计划,建立经销商服务体系。
b)行业资质优势
公司行业资质位居行业前三,是行业中资质最全的企业之一。拥有资质包括:TUV-CE认证、RoHS认证、ETL认证、FCC认证、UL认证、低蓝光认证、CB认证、CQC节能认证、中国环保产品(II)型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五星售后服务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系统集成资质、钢结构施工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CCRC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服务资质、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成熟度三级等等。
c)行业方案优势
公司服务领域广泛,面向涵盖指挥监控、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商业地产、展览展示、公检法、VR+教育、视频会议、广告传媒、演艺活动、广电演播厅等诸多领域,在各行业领域具有长期的深耕。2020年,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需要,公司继续深化行业解决方案能力,筹划与行业伙伴合作事宜,提升公司在各个LED显示应用行业中的渗透能力,秉持“产品+服务”的理念,开拓LED显示应用新蓝海。
d)标杆案例优势
公司深耕LED显示屏领域十余年,做出了许多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标杆案例,曾参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等国家级工程项目LED显示产品打造,为沈阳军区某部队、贵阳大数据指挥中心、国家电网苏州供电公司定制显控应用解决方案,助力国庆60周年庆典、建党90周年庆典、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国家大型活动,多次牵手腾讯、华为、阿里巴巴、雅培等企业为其打造品牌展示窗口;在户外显示方面,曾为北京鼎好电子大厦、埃及新吉萨、巴西奥运会马拉卡纳球场等众多项目打造户外LED显示屏。另外,2020年十一期间,火遍朋友圈、占领微博热搜的成都春熙路盈嘉大厦1000平米裸眼3D效果显示屏,也是来自于本公司的产品。
e)研发设计优势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和产品资料管理系统PDM,持续对研发流程优化和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缩短产品开发周期,降低产品开发成本;不断完善技术人才激励创新机制,培养技术创新氛围,鼓励员工技术创新,现拥有一百多项已经授权及申请中的国家有效专利;公司还建立了3D的成型加工中心,大幅缩短产品设计验证时间;公司拥有宝安区为数不多的市级工程实验室(含EMC实验室),也是公司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优势之一。
f)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依据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解决行业痛点,不断引领行业工艺技术创新,诞生了引领行业发展的诸多首创技术,包括:(1)“三并一”全彩技术将全彩屏成本直降70%;(2)首款压铸铝箱体技术,提升显示屏精度;(3)自动化流水线,后来被很多企业效仿;(4)首创户外显示屏节能技术,打造年节点过百万元北京鼎好大厦显示屏;(5)首创五轴三次元精加工技术,精度行业第一;(5)无面罩“电喷”技术,解决墨色不一致的行业痛点;(7)N+1直流供电“不黑屏”技术,解决7*24工作场景下易失效的行业痛点;(8)首批引入纳米真空镀膜工艺技术,解决行业“毛毛虫”现象;以及(9)mini微间距显示、(10)广告屏“超长寿命面罩”、(11)广告屏“丽靓”,等等。
g)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旗下的惠州健和工厂园区,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拥有国内先进的自动化专业生产流水线及顶尖设备,如日本数控冲床、三次元精机、美国环球插件机、日本富士贴片、智能电喷等,工艺水平高于行业标准和军工级品质,包括全程4道老化,70多道工艺,100多项检测等;另外,还引入智能化管理MES系统管理模式,确保生产更智能更高效。园区严格执行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和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独有的设计、生产、安装到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2020年起,公司在惠州健和工厂加强了品质检验标准建设工作,识别物料、成品、以及产品可靠性方面的品质检验标准,该标准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落地,将产品的失效率控制在百万分之五以内,目前已经形成产品规格齐全、质量优良、交期迅速的制造优势。
h)供应体系优势
公司的发光灯光、驱动芯片、 开关电源、PCB、高防护箱体、 接插件等等六大主材均进口日本、美国、德国、韩国、瑞士等全球10+国家及地区品牌主材,其中上市企业覆盖90%以上,这为LED高品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供应成本方面,通过加强供应商关系管理,与供应商诚信长期合作,共同降低市场采购风险,降低不确定性,减少交易费用等等,进而降低采购成本;采取采购商机报备制,预测能力增加,进而降低库存成本,同时降低了存储费用和管理费用。在供应速度方面,快速交付及订单处理、快捷制造、供应商及时送货;实施内部124交付机制、136服务平台等均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缩短了交付周期,加快交付能力,体现了优良的速度优势。
i)生产管理优势
MES智能监控系统是依托公司17年的生产经验,筛选出生产全程中的各方面需求量身研发定制的一套系统,我们拥有生产车间智能环境监控系统,实现温湿度恒定化,有效提升产品品质,系统配备实时检测功能,一旦出现异常则立刻报警提示,有效杜绝了误差的产生;在系统内,可了解到每个生产环节的状态、进度,实现智能化管理,让整体交期更有保障,拥有强大的大数据后台分析,出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查,让损失减少到最低。
j)品质管控优势
公司在来料、成品及可靠性等方面拥有多达432项严格的品质检验规范,能将产品的失效率控制在百万分之五以内,目前已经形成产品规格齐全、质量优良、交期迅速的制造优势。在来料检查上,LED灯管亮度误差小于0.0001mcd,亮度均匀性小于1:1.25;压铸箱检验精确度可以达到0.005mm,缝隙比一根头发丝还要细100倍;等等。在可靠性检测,量身定制了全环境模拟实验,确保屏体能够在不同的极端环境中依然稳定运作。比如,打造了埃及金字塔项目1200多㎡的精品大屏,凸显了强大的稳定性和防护性,在业界打造了良好的口碑。在成品测试上, 对成品所有环境55项进行复检测试,所有产品经过100%老化、72小时以上,确保产品极限使用良好。
k)团队人才优势
公司LED显示板块拥有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和管理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与人才激励机制。公司LED显示板块的核心团队均长期从事LED显示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既拥有现代化管理经验,了解并掌握行业的前沿技术,又对LED显示应用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2020年,公司盘点了LED业务板块的人才,拟定了中高级工程师招聘计划,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继续引入行业富有经验的中高级工程师及其他高层次人才,以此强化研发力量。
(4)所处LED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
a)利亚德(SZ:300296)成立于1995年,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LED应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可靠的LED应用产品及其整体解决方案。主营业务包括智能显示、夜游经济、文旅新业态、 VR体验。(资料来源于wind资讯)
b)洲明科技(SZ:300232)成立于200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事LED显示产品与LED照明灯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致力于为全球专业渠道客户和终端用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LED应用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资料来源于wind资讯)
(5)显示屏产品的分类构成、应用领域
产品类别 |
应用领域 |
专业显示 |
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指挥监控调度(公安、消防、刑侦、交通、能源、军队等)、大数据中心(政府智慧城市等)、专业演播厅等场景 |
通用显示 |
主要应用于通用的企业及政府事业单位展厅、报告厅、小型指控中心、大数据中心等场景 |
商业显示 |
主要应用于商场内品牌零售店商品展示、品牌形象宣传等场景 |
户外显示 |
主要应用于商场外墙、交通枢纽外墙等发布户外广告等信息的场景 |
会议显示 |
主要应用于企业及政府事业单位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场景 |
租赁显示 |
主要应用于舞台演艺、展览展示、体育赛事、文娱活动等场景 |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收入合计 |
1,135,055,114.98 |
100% |
3,013,565,856.08 |
100% |
-62.34% |
分行业 |
数字设备 |
728,917,502.78 |
64.22% |
1,174,916,986.90 |
38.99% |
-37.96% |
数字户外 |
157,761,118.30 |
13.90% |
444,844,427.56 |
14.76% |
-64.54% |
数字营销 |
230,938,522.68 |
20.35% |
1,365,859,729.03 |
45.32% |
-83.09% |
其他 |
17,437,971.22 |
1.53% |
27,944,712.59 |
0.93% |
-37.60% |
分产品 |
数字设备 |
728,917,502.78 |
64.22% |
1,174,916,986.90 |
38.99% |
-37.96% |
数字户外 |
157,761,118.30 |
13.90% |
444,844,427.56 |
14.76% |
-64.54% |
数字营销 |
230,938,522.68 |
20.35% |
1,365,859,729.03 |
45.32% |
-83.09% |
其他 |
17,437,971.22 |
1.53% |
27,944,712.59 |
0.93% |
-37.60% |
分地区 |
华北 |
171,109,819.78 |
15.08% |
232,906,930.12 |
7.73% |
-26.53% |
华东 |
272,925,944.06 |
24.05% |
529,212,155.16 |
17.56% |
-48.43% |
华中 |
44,342,753.80 |
3.91% |
68,770,105.01 |
2.28% |
-35.52% |
华南 |
236,851,878.11 |
20.86% |
1,295,061,792.43 |
42.97% |
-81.71% |
西南 |
86,814,048.15 |
7.65% |
115,724,763.58 |
3.84% |
-24.98% |
西北 |
47,524,640.54 |
4.19% |
92,138,186.00 |
3.06% |
-48.42% |
东北 |
8,873,584.80 |
0.78% |
16,627,190.45 |
0.55% |
-46.63% |
出口 |
266,612,445.74 |
23.48% |
663,124,733.33 |
22.00% |
-59.79%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
产品名称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华北 |
LED 显示屏 |
3,539.16 |
53,283,917.48 |
|
华东 |
LED 显示屏 |
13,377.71 |
180,456,237.97 |
|
华中 |
LED 显示屏 |
3,178.28 |
41,163,976.03 |
|
华南 |
LED 显示屏 |
7,537.09 |
93,209,260.61 |
|
西南 |
LED 显示屏 |
3,981.62 |
53,484,330.70 |
|
西北 |
LED 显示屏 |
2,467.99 |
32,221,046.71 |
|
东北 |
LED 显示屏 |
826.19 |
8,486,287.54 |
|
出口 |
LED 显示屏 |
23,737.56 |
266,612,445.74 |
|
合计 |
|
58,645.59 |
728,917,502.78 |
|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直销 |
457,125,914.52 |
62.71% |
772,703,075.37 |
65.77% |
-40.84% |
经销 |
271,791,588.26 |
37.29% |
402,213,911.53 |
34.23% |
-32.43% |
合计 |
728,917,502.78 |
100.00% |
1,174,916,986.90 |
100.00% |
-37.9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数字设备 |
728,917,502.78 |
530,362,077.05 |
27.24% |
-37.96% |
-30.24% |
-8.06% |
数字户外 |
157,761,118.30 |
136,515,030.61 |
13.47% |
-64.54% |
-58.77% |
-12.09% |
数字营销 |
230,938,522.68 |
146,248,910.91 |
36.67% |
-83.09% |
-88.26% |
27.87% |
分产品 |
数字设备 |
728,917,502.78 |
530,362,077.05 |
27.24% |
-37.96% |
-30.24% |
-8.06% |
数字户外 |
157,761,118.30 |
136,515,030.61 |
13.47% |
-64.54% |
-58.77% |
-12.09% |
数字营销 |
230,938,522.68 |
146,248,910.91 |
36.67% |
-83.09% |
-88.26% |
27.87% |
分地区 |
华北 |
171,109,819.78 |
149,377,928.67 |
12.70% |
-26.53% |
-17.31% |
-9.74% |
华东 |
272,925,944.06 |
223,794,265.06 |
18.00% |
-48.43% |
-40.31% |
-11.15% |
华南 |
236,851,878.11 |
157,047,867.35 |
33.69% |
-81.71% |
-84.89% |
-13.97% |
出口 |
266,612,445.74 |
179,111,407.75 |
32.82% |
-59.79% |
-58.28% |
-2.4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LED显示屏 |
销售量 |
平方米 |
58,645.59 |
85,327.61 |
-31.27% |
生产量 |
平方米 |
58,095.69 |
99,974.08 |
-41.89% |
库存量 |
平方米 |
10,224.23 |
11,757.66 |
-13.0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系由于疫情影响,公司 LED 显示业务海外业务下降,从而导致公司销售量及生产量相应下降。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数字设备 |
数字设备 |
530,362,077.05 |
63.74% |
760,212,803.10 |
32.31% |
-30.24% |
数字户外 |
数字户外 |
136,515,030.61 |
16.41% |
331,143,154.72 |
14.08% |
-58.77% |
数字营销 |
数字营销 |
146,248,910.91 |
17.58% |
1,245,630,154.37 |
52.94% |
-88.26% |
说明
数字设备行业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序号 |
营业成本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1 |
人工工资 |
31,657,941.54 |
5.97% |
41,024,326.10 |
5.40% |
-22.83% |
2 |
原材料 |
447,494,648.12 |
84.38% |
657,702,698.41 |
86.52% |
-31.96% |
3 |
动力和能源 |
3,515,135.50 |
0.66% |
3,023,222.78 |
0.40% |
16.27% |
4 |
折旧 |
15,941,823.94 |
3.01% |
13,615,828.56 |
1.79% |
17.08% |
5 |
制造费用 |
26,579,359.78 |
5.01% |
38,603,388.75 |
5.08% |
-31.15% |
6 |
房租 |
2,690,231.35 |
0.51% |
3,136,580.13 |
0.41% |
-14.23% |
7 |
其他 |
2,482,936.82 |
0.47% |
3,106,758.37 |
0.41% |
-20.08% |
合计 |
530,362,077.05 |
100.00% |
760,212,803.10 |
100.00% |
-30.24% |
数字户外行业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序号 |
营业成本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1 |
人工工资 |
915,262.68 |
0.67% |
1,021,894.54 |
0.31% |
-10.43% |
2 |
制作成本 |
2,830,345.98 |
2.07% |
10,494,599.94 |
3.17% |
-73.03% |
3 |
折旧 |
5,164,111.30 |
3.78% |
13,708,329.77 |
4.14% |
-62.33% |
4 |
媒体费 |
125,053,070.65 |
91.60% |
292,446,765.40 |
88.31% |
-57.24% |
5 |
维修费 |
700,358.08 |
0.51% |
6,121,260.88 |
1.85% |
-88.56% |
6 |
水电费 |
1,618,293.13 |
1.19% |
3,779,640.88 |
1.14% |
-57.18% |
7 |
设计策划费 |
0.00 |
0.00% |
24,513.29 |
0.01% |
-100.00% |
8 |
展览展示费 |
100,200.00 |
0.07% |
3,177,648.24 |
0.96% |
-96.85% |
9 |
其他 |
133,388.79 |
0.10% |
368,501.78 |
0.11% |
-63.80% |
合计 |
136,515,030.61 |
100.00% |
331,143,154.72 |
100.00% |
-58.77% |
数字营销行业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序号 |
营业成本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1 |
人工工资 |
571,200.31 |
0.39% |
656,678.86 |
0.05% |
-13.02% |
2 |
广告成本 |
51,929,147.83 |
35.51% |
1,027,645,814.99 |
82.50% |
-94.95% |
3 |
制作成本 |
47,337,255.78 |
32.37% |
103,154,630.75 |
8.28% |
-54.11% |
4 |
会议成本 |
0.00 |
0.00% |
15,581,125.02 |
1.25% |
-100.00% |
5 |
服务成本 |
43,618,582.88 |
29.82% |
87,176,081.91 |
7.00% |
-49.96% |
6 |
差旅成本 |
1,028,940.35 |
0.70% |
8,478,091.24 |
0.68% |
-87.86% |
7 |
招待成本 |
1,719,184.26 |
1.18% |
2,853,576.07 |
0.23% |
-39.75% |
8 |
其他 |
44,599.50 |
0.03% |
84,155.52 |
0.01% |
-47.00% |
合计 |
146,248,910.91 |
100.00% |
1,245,630,154.36 |
100.00% |
-88.26%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的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00,768,675.6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4.4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38,380,573.86 |
8.84% |
2 |
客户2 |
17,343,290.58 |
5.52% |
3 |
客户3 |
17,079,932.09 |
3.90% |
4 |
客户4 |
14,369,310.19 |
3.67% |
5 |
客户5 |
13,595,568.88 |
2.47% |
合计 |
-- |
100,768,675.60 |
24.4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03,042,903.5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5.0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73,552,275.65 |
9.07% |
2 |
供应商2 |
45,898,207.19 |
5.66% |
3 |
供应商3 |
32,465,584.82 |
4.00% |
4 |
供应商4 |
30,568,746.15 |
3.77% |
5 |
供应商5 |
20,558,089.76 |
2.54% |
合计 |
-- |
203,042,903.57 |
25.0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183,188,756.86 |
355,370,987.77 |
-48.45% |
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及处置子公司导致相关费用下降所致。 |
管理费用 |
164,675,685.05 |
265,923,921.44 |
-38.07% |
主要系人员减少及处置子公司导致相关费用下降所致。 |
财务费用 |
70,480,557.62 |
84,650,674.44 |
-16.74% |
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67,679,736.92 |
120,013,269.69 |
-43.61% |
主要系公司聚焦LED显示核心业务战略实施,对与LED显示核心业务无关的研发部分进行梳理调整,从而导致研发费用下降。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重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积极采用先进的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和产品资料管理系统PDM,持续对研发流程优化和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缩短产品开发周期,降低产品开发成本;
建立3D的成型加工中心,大幅缩短产品设计验证时间;
在户外传统优势产品研发上持续打造新产品,凭借在广告行业的影响力拓展这一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通过原有产品线延伸继续补齐产品,推出会议一体机产品并开始对外销售。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81 |
330 |
69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1.03% |
13.52% |
19.40%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7,679,736.92 |
120,013,269.69 |
133,639,874.7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6% |
3.98% |
3.30%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9,740,618.19 |
3,482,037,418.24 |
-59.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1,971,439.17 |
3,359,931,301.19 |
-60.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77,769,179.02 |
122,106,117.05 |
-36.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339,904.11 |
261,952,898.57 |
-46.4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384,051.20 |
74,947,418.85 |
-43.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97,955,852.91 |
187,005,479.72 |
-47.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6,000,000.00 |
2,069,121,954.52 |
-26.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3,216,191.46 |
2,420,138,563.63 |
-25.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77,216,191.46 |
-351,016,609.11 |
21.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323,051.12 |
-40,332,452.73 |
-153.7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9,740,618.19 |
3,482,037,418.24 |
-59.80% |
主要系销售收入降低,导致销售回款减少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1,971,239.17 |
3,359,931,301.19 |
-60.65% |
主要系销售收入降低,导致成本支出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77,769,379.02 |
122,106,117.05 |
-36.3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339,904.11 |
261,952,898.57 |
-46.43% |
主要系处置股权收回投资款及收回业绩补偿款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384,051.20 |
74,947,418.85 |
-43.45% |
主要系本期减少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97,955,852.91 |
187,005,479.72 |
-47.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6,000,000.00 |
2,069,121,954.52 |
-26.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3,216,191.46 |
2,420,138,563.63 |
-25.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77,216,191.46 |
-351,016,609.11 |
21.02% |
主要系偿贷款余额减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323,051.12 |
-40,332,452.73 |
-153.70% |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注释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15,970,346.60 |
经审计的净利润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8,226,602.98 |
未支付现金的减值损失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121,598.54 |
未支付现金的费用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4,617,800.64 |
未支付现金的费用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505,605.50 |
未支付现金的费用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41,828.00 |
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3,427,892.45 |
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38,690,980.01 |
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708,327.35 |
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819,613.17 |
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
10,998,294.52 |
未收到现金的所得税抵减项 |
“-”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610,477.98 |
不用支付现金的所得税增加项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4,794,488.14 |
期末存货减少,本期经营现金流出减少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310,065,711.79 |
期末经营性应收减少,导致本期经营现金流出减少,对应的收益当期未收回。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403,686,779.47 |
期末经营性应付减少,导致本期经营现金流出增加。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69,179.02 |
|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32,819,613.17 |
10.82% |
主要系处置股权资产形成损益及注销业绩赔偿股票形成的损益综合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8,690,980.01 |
-12.75% |
主要系以股票记账的业绩补偿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72,537,819.79 |
23.91%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01,408,400.01 |
-33.43% |
主要系收到相关业绩补偿款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7,310,202.69 |
-5.71% |
主要系计提投资者诉讼赔偿及非流动性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221,704,942.00 |
13.03% |
485,357,784.67 |
17.33% |
-4.30% |
|
应收账款 |
204,684,139.41 |
12.03% |
518,692,251.32 |
18.53% |
-6.50% |
|
存货 |
198,329,225.07 |
11.65% |
295,846,432.70 |
10.57% |
1.08%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6,454,804.76 |
29.17% |
388,818,238.91 |
13.89% |
15.28% |
|
长期股权投资 |
|
0.00% |
10,524,785.04 |
0.38% |
-0.38% |
|
固定资产 |
232,847,587.61 |
13.68% |
517,269,734.40 |
18.47% |
-4.79% |
|
在建工程 |
|
0.00% |
13,216,474.79 |
0.47% |
-0.47% |
|
短期借款 |
959,579,659.55 |
56.38% |
1,215,797,549.14 |
43.42% |
12.96% |
|
长期借款 |
|
0.00% |
3,807,093.33 |
0.14% |
-0.14%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1.交易性金融 资产(不含衍 生金融资产) |
63,416,590.88 |
-14,728,760.60 |
|
|
|
-40,005,639.63 |
-8,682,190.65 |
0.00 |
4.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50,578,576.68 |
|
-14,051,019.94 |
-3,722,290.82 |
|
-2,391,305.80 |
0.00 |
44,464,980.06 |
金融资产小 计 |
113,995,167.56 |
-14,728,760.60 |
-14,051,019.94 |
-3,722,290.82 |
0.00 |
-42,396,945.43 |
-8,682,190.65 |
44,464,980.06 |
上述合计 |
113,995,167.56 |
-14,728,760.60 |
-14,051,019.94 |
-3,722,290.82 |
0.00 |
-42,396,945.43 |
-8,682,190.65 |
44,464,980.06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576,477.66 |
保证金、冻结资金 |
固定资产 |
142,474,359.62 |
短期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134,750,275.38 |
短期借款质押 |
其他应收款 |
173,961.66 |
短期借款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496,454,804.76 |
短期借款抵押 |
合计 |
827,429,879.08 |
--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李卫 国、 雷涛 |
远洋传媒及其子公司 |
2020年07月31日 |
3,600 |
-1,218.8 |
有利于提升管理效力,加强股权投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需要。 |
-0.39% |
远洋传媒100%股权转让价格以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237.79万元为基础,考虑到公司欠款疫情影响,经各方协商,同意在远洋传媒豁免借款的前提下,由深圳联动以4,000万元价格将其持有的远洋传媒100%股权予以转让。 |
否 |
无 |
是 |
部分股转款逾期,公司将通过沟通、诉讼等方式,要求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
2020年04月30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
李 波、 李涛 |
上海成光 |
2020年10月31日 |
1,897.4 |
-244.98 |
有利于提升管理效力,加强股权投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需要。 |
-0.52% |
本次关于上海成光100%股权转让作价以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310.65万元为基础,考虑到上海成光同意豁免公司所欠的借款,结合上海成光经营环境及经营情况同2019年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0年05月26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和解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 |
|
|
|
|
|
|
|
等情形,经各方协商一致,将上海成光100%股权作价调整为2,248.26万元。 |
|
|
|
|
|
2020-048) |
朱贤 洲、 朱贤 英 |
分时传媒及其子公司 |
2020年05月31日 |
10 |
-755.16 |
有利于提升管理效力,加强股权投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需要。 |
1.13% |
本次分时传媒100%股权转让价格以其截至2020年4月30日净资产-627.28万元为基础,考虑到分时传媒旗下子公司豁免公司债务以及公司与分时传媒后续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公司以10万元作价将持有的分时传媒100%股权予以转让。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0年06月05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 |
崔丙 雪、 宋剑 慧 |
华瀚文化及其子公司 |
2020年08月31日 |
0 |
-2,975.68 |
有利于提升管理效力,加强股权投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需要。 |
7.95% |
本次华瀚文化100%股权转让价格以其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5月31日净资产-837.42万元为基础,结合华瀚文化的业务性质,考虑到其后续可能仍将继续亏损等问题,经各方协商,由公司以1元作价将持有的华瀚文化100%股权予以转让。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0年08月07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3)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易事达 |
子公司 |
LED显示屏生产与销售 |
7,500 |
17,174.80 |
11,854.21 |
18,845.58 |
-950.34 |
-1,246.45 |
爱普新媒 |
子公司 |
互联网营销 |
1,000 |
7,734.95 |
7,089.05 |
4,803.92 |
1,545.52 |
1,482.28 |
联动精准 |
子公司 |
互联网营销 |
1,500 |
7,290.58 |
3,079.53 |
7,820.92 |
166.30 |
166.27 |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远洋传媒 |
股权转让 |
通过剥离非LED核心业务,避免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集中精力发展LED核心业务。 |
上海成光 |
股权转让 |
通过剥离非LED核心业务,避免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集中精力发展LED核心业务。 |
分时传媒 |
股权转让 |
通过剥离非LED核心业务,避免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集中精力发展LED核心业务。 |
华瀚文化 |
股权转让 |
通过剥离非LED核心业务,避免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集中精力发展LED核心业务。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由于子公司力玛网络供应商广告代理权的取消,其现有业务停滞,在丧失广告代理权之后无新业务进行替代,公司业务运营基本停滞,且无计划开展子公司力玛网络基于目前资产的新业务,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1年,公司将持续围绕市场通路升级、产品实力提升、组织运营优化的三个维度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还将加快Mini/Micro LED产品研发和布局,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
1、围绕三个维度深入重点推进,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
继续以“511”战略目标为引领,持续深入重点推进市场通路转型、产品竞争力、组织运营效率工作,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一,持续深化市场通路升级。
2020年已完成在国内的渠道下沉工作。在前期经销商的商务政策12条、“向阳计划”、“连长+指导员”的渠道经销商作战模式等一系列举措支持下,从第四季度起积极开启与潜在经销商的洽谈工作,并于2021年初召开了国内经销商大会,面向经销商宣贯政策。截止目前,公司已经签约70多家渠道经销商,培养40多名合格的指导员。另外,2020年下半年海外疫情相对国内较重,海外经销商签约有所延缓,目前海外经销商工作也正以国内经销商合作经验为蓝本,紧锣密鼓开展政策制定和签约工作。2021年,公司进一步制定“内销111”和外销“126”行动计划,实施内外销增编计划,将销售团队规模扩充到300-400人。
第二,持续强化产品竞争力。
2020年完成相关产品研发及认证工作,并开始了产品亮点挖掘、产品配置降本、应用场景方案定制等工作。2021年,公司将更加聚焦重点,在单元板销售发力。为此,公司在2021年初协调销售、商务、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品质等诸多部门开展了专项讨论会,深度分析同行产品优势及市场策略,明确公司在该产品上的客户对象、销售区域、产品成本、研发设计、品质标准、生产规划等方面的解决方案,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以确保单元板有好的价格、好的品质、好的交期及好的特性,争取在单元板市场上获取领先的市场地位及市场增量。
第三,持续优化组织运营效率。
在2020年提出的”1234”管理模式下,将持续优化公司运营效率,重点抓好信息化、文化氛围、激励机制等各方面建设。在信息化方面,一方面基于已上线的CRM客户关系管理、MES生产计划系统,持续优化各模块的功能,以满足日益变化的销售需求,提升订单转化及交付效率。另外一方面,将开发APS智能排单系统,打通订单转化到生产排单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业务运营效率。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针对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仅表达了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也是激励大家一起奋斗干事业,更是最大幅度让大家分享企业发展成长的红利。
2、抢占显示新技术发展机遇,加快Mini/Micro LED产品研发和布局
随着LED显示屏技术走向缩微化发展,LED小间距商用市场持续扩大。为了适应这种趋势,公司积极与上游设备供应商、模块制造商等沟通合作,推进Micro/Mini LED产品开发、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工作。2021年伊始,公司在Mini/Micro-LED持续发力,引进行业最先进基于COB技术的Mini/Micro-LED显示屏生产线。随着Mini /Micro-LED 技术成熟及战略投资引入,公司Mini/Micro-LED 产线投入将持续加大加速。
3、 持续推进产业战略布局,积极引入战投方合作
因2020年初疫情原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方的进程受到影响。经过2020年一整年内外部的调整,更加有信心引入战略投资方,进一步扩充产能、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助力公司长远布局和未来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寻求和推进与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强化自身核心能力。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可分配利润(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 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度: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9年度: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0年度: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315,917,836.3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 |
0.00 |
-1,381,107,950.5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0.00 |
-2,888,173,129.9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
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华瀚文化交易对方风光无限、瀚创世纪承诺,其以华瀚文化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前述法定承诺期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华瀚文化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值测试扣除"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李卫国;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远洋传媒交易对方李卫国承诺,其以远洋传媒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远洋传媒剩余交易对方奥星合伙、众行合伙承诺,其以远洋传媒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前述法定承诺期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远洋传媒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值测试扣除"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肖连启;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励唐营销交易对方肖连启承诺,其以励唐营销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励唐营销剩余交易对方新余博尔丰、新余励唐会智承诺,其以励唐营销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前述法定承诺期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励唐营销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值测试扣除"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陈斌 ;郭检 |
|
深圳力玛交易对方申箭峰、朱嘉春承诺,因本次重组所认购的联建 |
2015年11 |
9999-12 |
|
生 ;刘为辉 ;罗李聪 ;马伟晋 ;申箭峰 ;向业胜;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周伟韶 ;朱嘉春 ; |
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深圳力玛剩余交易对方马伟晋、罗李聪、周伟韶、刘为辉、陈斌、郭检生、向业胜、力玛智慧承诺,因本次重组所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上述法定承诺期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深圳力玛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值测试扣除"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
月20日 |
-31 |
|
陈斌;郭检生;刘为辉; 罗李聪 ;马伟晋;申箭峰; 向业胜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周伟韶;朱嘉春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深圳力玛原股东承诺201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500.00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500.00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7,300.00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200.00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1,100.0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3,300.00万元。盈利补偿承诺期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如深圳力玛在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 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 |
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华瀚文化原股东承诺201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800.00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136.00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512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934.00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406.00万元。如华瀚文化在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 |
肖连启;新余市博尔丰投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励唐营销原股东承诺201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120.00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744.00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493万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因客观原因无 |
|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元,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391.00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470.00万元。如励唐营销在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
|
|
法履行 |
李卫国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远洋传媒原股东承诺201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00.00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400.00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880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456.00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147.00万元。如远洋传媒在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 |
高文晶;马晋瑞;申碧慧;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海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山西华瀚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申碧慧、于海龙承诺至2019年12月31日仍在山西华瀚任职。(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山西华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山西华瀚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山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西华瀚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山西华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山西华瀚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雷涛 ;李卫国 ;王鹏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宗仆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远洋传媒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李卫国、王鹏、宗仆承诺至2019年12月31日仍在远洋传媒任职。(2)李卫国、王鹏、宗仆、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除持有远洋传媒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雷涛目前除持有远洋传媒股份、北京泓昌永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昌永泰")100%股份、北京分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想科技")70%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雷涛、泓昌永泰、分想科技均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李卫国、王鹏、宗仆在远洋传媒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远洋传媒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李卫国、王鹏、宗仆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远洋传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远洋传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2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23.5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光电。(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远洋传媒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马杰 ;肖连启 ;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苑晓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励唐营销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肖连启、马杰、苑晓雷承诺至2019年12月31日仍在励唐营销任职。(2)肖连启、苑晓雷、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目前除持有励唐营销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马杰目前除持有励唐营销股份、北京东方仁杰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仁杰")股份外未有其他广告、传播行业的经营,本人、东方仁杰均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肖连启、马杰、苑晓雷在励唐营销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励唐营销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本人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励唐营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亦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励唐营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2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23.5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光电。(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避表决的义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励唐营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陈斌;陈雪芬 ;郭检生;刘为辉 ;罗李聪;马伟晋 ;申箭峰;向业胜 ;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周伟韶 ;朱嘉春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马伟晋、周伟韶、陈雪芬、郭检生、向业胜、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深圳力玛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马伟晋、陈雪芬、郭检生、向业胜承诺至2020年12月31日仍在深圳力玛任职。(2)马伟晋目前除持有深圳力玛33.96%股份、广州市叁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9.00%份额外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周伟韶和陈雪芬二人目前除共同持有深圳力玛股份、广州联合力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0%股权、广州锦琪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股权外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郭检生、向业胜、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目前除持有深圳力玛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马伟晋、陈雪芬、郭检生、向业胜在深圳力玛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深圳力玛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深圳力玛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亦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深圳力玛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承诺人如违反上述 |
2015年11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25%(股份对价价值按照发行价格23.5元/股计算)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光电。(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马伟晋、罗李聪、向业胜、周伟韶、朱嘉春、申箭峰、刘为辉、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郭检生、陈斌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深圳力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杨再飞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2,958,038股联建光电股份;(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2018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100%股权在2018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尚未解锁的股份扣除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后可解锁: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本次发股价格上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根据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收回的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逐步解锁,直至全部解锁完毕。譬如,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为人民币8000万,截至2019年6月30日友拓公关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000万,那么,"应继续冻结股份数"中2019年6月30日可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2000万÷8000万)。如届 |
2015年03月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时至2022年1月1日仍有应收账款未收回的,那么,剩余被冻结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冻结状态,自2022年1月1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友拓公关,而不再对本人做其他股份安排。(3)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蒋皓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2014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1,495,513股联建光电股份;(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1,794,616股联建光电股份;(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493,741股联建光电股份:(4)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2015年03月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合伙企业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合伙企业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 |
2015年03月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进行补偿,则于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1,286,103股联建光电股份;(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2018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100%股权在2018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合伙企业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合伙企业尚未解锁的股份扣除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后可解锁: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本次发股价格上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根据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收回的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逐步解锁,直至全部解锁完毕。譬如,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为人民币8000万,截至2019年6月30日友拓公关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2000万,那么,"应继续冻结股份数"中2019年6月30日可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2000万÷8000万)。如届时至2022年1月1日仍有应收账款未收回的,那么,剩余被冻结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冻结状态,自2022年1月1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友拓公关,而不再对本合伙企业做其他股份安排。(3)若本合伙企业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合伙企业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段武杰 ;周继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本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易事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易事达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2014年09月26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段武杰;张鹏;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
(1)为保证易事达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本人承诺至2018年12月31日仍在易事达任职(2)本人目前经营的LED显示屏、LED |
2015年09 |
9999-12 |
正常履 |
|
周继科 |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照明灯具、LED路灯等应用产品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均是通过易事达进行的,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在易事达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易事达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本人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易事达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2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31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易事达。(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月26日 |
-31 |
行中 |
新余市易事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合伙企业目前除持有易事达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亦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易事达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3)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合伙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合伙企业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2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31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易事达。(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2014年09月26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蒋皓;杨再飞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目前经营的公关业务均是通过友拓公关进行的,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联建光电或友拓公关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友拓公关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本人在友拓公关任职期间及在本人自友拓公关离职后三年内,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直接从事公关类业务;不在公关类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以外的名义为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现有客户提供公关类业务(含活动承办);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3)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25%(股份对价的价值按照发股价格计算)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光电。(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 |
2015年03月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函。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本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友拓公关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友拓公关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蒋皓 ;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杨再飞 |
其他承诺 |
1、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或未办理租赁登记的赔偿责任承诺承诺人承诺如友拓公关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之前租赁物业没有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登记或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物业到期不能续期而导致友拓公关承受任何负债、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友拓公关造成任何直接损失。2、劳动事宜如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之前的劳动关系存在违法事由,导致友拓公关受到任何主体依法有效追索、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或公积金,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友拓公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友拓公关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前的任何行为遭受任何处罚受到损失,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
2015年03月3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樊丽菲;何晓波;黄允炜;王琦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 |
2014年07月04日 |
9999-12-31 |
正在履行中 |
|
|
|
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度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最多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本人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周昌文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68.75%,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1.25%,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 |
2014年07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朱贤洲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3.22%,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66.78%,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3.22%;(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
2014年07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43.51%;(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4)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高存平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67.46%,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2.54%,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
2014年07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张海涛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44.86%,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55.14%,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2014年07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86%;(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1.87%;(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曾家驹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60.39%,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9.61%,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 |
2014年07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
|
|
成都斯为美 |
股份限售承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
2014年07 |
9999-12 |
正常履 |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诺 |
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转让其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合伙企业在以上各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76.73%;(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贷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合伙企业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合伙企业当年最多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合伙企业剩余未解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合伙企业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合伙企业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合伙企业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合伙企业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3)若本合伙企业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合伙企业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
月04日 |
-31 |
行中 |
何吉伦 |
股份限售承诺 |
一、参与联建光电本次重组配套融资认购的股份本人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联建光电本次重组中,本人以所持分时传媒股份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 |
2014年07月04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在满足本承诺函第1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3年度、2014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2014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5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6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本人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100%股权在2017年度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最多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60%但不足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本人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的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指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1、2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 |
|
|
|
|
|
|
函。 |
|
|
|
成都斯为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樊丽菲;高存平;何大恩; 何吉伦 ;何晓波;黄允炜;王琦;曾家驹;张海涛;周昌文; 朱贤洲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交易对方承诺分时传媒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700万元、10,000万元、11,300万元、12,200万元和12,800万元。在承诺期内,若分时传媒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补偿义务人可以选择股份补偿方式或现金补偿方式或股份与现金混合补偿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
2014年04月10日 |
9999-12-31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 |
樊丽菲;高存平 ;何吉伦 ;何晓波 ;黄允炜;王琦;曾家驹;张海涛 ;周昌文;朱贤洲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任职期限承诺为保证分时传媒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分时传媒管理层股东(具体包括朱贤洲、周昌文、高存平、张海涛、黄允炜、樊丽菲、曾家驹、何晓波、王琦)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仍在分时传媒任职。(2)广告类业务(含活动承办)不竞争承诺。分时传媒原股东承诺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同时签订不竞争承诺,管理层股东承诺其本人在分时传媒任职期间及自分时传媒离职后三年内及何吉伦承诺其本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均不得在其他广告类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分时传媒原股东违反不竞争承诺的盈利归分时传媒所有。(3)兼业禁止承诺。管理层股东在分时传媒任职期限内未经联建光电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违反兼业禁止承诺的所得归分时传媒所有。(4)违反任职期限承诺、不竞争承诺、兼业禁止承诺的赔偿责任。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管理层股东、何吉伦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分时传媒所有外,还应将违约方于本次重组中所获交易对价的1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15.89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分时传媒。 |
2013年12月20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
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及配偶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联建光电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联建光电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
2011年09月19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 |
其他承诺 |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及子公司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对上述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
2011年09月19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 |
其他承诺 |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将无条件全额承担 |
2011年09月19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
|
本公司及子公司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对上述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
|
|
|
|
|
|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
未完成承诺履行主要是对赌子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业绩补偿款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收回的事项。公司将进一步与补偿义务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力玛网络 |
2015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13,300 |
-2,673.18 |
由于子公司力玛网络供应商广告代理权的取消,其现有业务停滞,在丧失广告代理权之后无新业务进行替代,业务运营基本停滞,导致其业绩未能达标。 |
2015年12月09日 |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爱普新媒 |
2017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1,500 |
1,408.89 |
部分业务开展未达预期,导致其业绩未能达标。 |
2016年06月08日 |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增资并购买剩余股权的公 |
|
|
|
|
|
|
|
告》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将对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审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公司相关股东、交易对手方履行承诺。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由于爱普新媒未能完成业绩,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了爱普新媒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管理层基于评估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5909.21万元。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新余市德塔 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 |
2018年4月 |
业绩补偿款 |
3,369.09 |
0 |
0.00% |
2,023.17 |
1,345.92 |
12.85% |
1,345.92 |
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其他 |
|
|
合计 |
3,369.09 |
0 |
0.00% |
2,023.17 |
1,345.92 |
12.85% |
1,345.92 |
-- |
|
-- |
相关决策程序 |
该补偿方案已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 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 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当期无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 明 |
报告期内偿还情况及对未偿还款项采取的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1、据了解,新余德塔资金占用事项系并购标的未完成业绩承诺导致其需要承担补偿义务而形成的,不属于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通过发送催收函、当面沟通等方式,多次敦促新余德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作为新余德塔投资人,多次表示愿意代新余德塔履行力玛网络、华瀚文化原股东承诺未履行的补偿义务。但由于公司股价下跌,个人因股票质押融资逾期等各种原因,目前无法通过处置资产的方式代新余德塔履行相关补偿义务; 3、经各方沟通,由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及新余德塔签订冲账协议,将个人暂存于公司的2,023.17万元代新余德塔偿还尚欠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对于未偿还款项,公司控股股东同意以房产作为抵押,但由于目前个人房产被冻结无法执行抵押程序,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后续相关房产变卖,将在清偿银行贷款金额后,优先代新余德塔偿还补偿款1,345.92万元; 4、为保证新余德塔已确认的剩余补偿金额为1,345.92万元的可回收性,经与新余德塔沟通,同意将新余德塔前期投资(公司及新余德塔共同投资,其中新余德塔投资金额为3,660万元)的参股企业杭州 |
|
树熊网络有限公司7.96%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新余德塔后续偿还剩余补偿款1,345.92万元的履约保障,同时沟通新余德塔持有的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如后续新余德塔持有的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成功,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支付已确认的剩余补偿金额为1,345.92万元。并进一步探索以新余德塔持有的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抵债事宜; 5、公司控股股东表示,目前正通过申请纾困资金、控制权转让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目前已有多家潜在投资方就控制权转让事项进行沟通。如最终达成股权转让方案,将优先代替新余德塔偿还剩余业绩补偿款1,345.92万元; 6、鉴于并购标的相关补偿义务人需为新余德塔承担补偿义务这一情形,新余德塔将要求相关补偿义务人通过以资抵债等方式履行约定,并尽最大努力以现金清偿等方式偿还相关业绩补偿款。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 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主要是由于短期借款较多,该笔金额主要用于前期购买固定资产、回购公司股票、扩展业务等,且公司向银行的短期借款有公司的自有房产作足额担保,贷款额与担保物价值相当。公司积极履行银行还款义务,偿还银行本息超过 3 亿元,后续公司将通过继续加大催收相关款项回收、处置公司部分房产、加快子公司股权处置等措施,提升资产变现能力,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使得公司能够维持正常运营,集中精力发展LED 核心业务。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经董事会认真讨论,对大信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而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被动接受。
经公司董事会了解,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298宗,诉讼标的总金额172,071,496.09元。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预计上述案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为6,975.00万元,其中计入2019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6,500.00万元,计入2020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475.00万元。2021年至今收到相关投资者诉讼的起诉状0宗。公司因前期行政处罚事项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目前仍未判决,而投资者诉讼事项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且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控制权变更等事项工作,届时公司资金状况会有极大改观,完全有能力支付合理的赔付金额。故董事会认为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但不足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争取尽快解决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所涉及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聚焦LED显示业务,通过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将亏损的广告营销类子公司进行剥离,保留相对稳定盈利的数字营销业务以及具备市场竞争力的LED显示业务。截至目前公司LED显示业务营业收入占比比例超过80%,在手订单3.40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0.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33%,聚焦LED显示业务战略实施效果显著,生产经营各方面正在向好发展。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应措施的执行情况,希望公司能够通过各项措施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后,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前述涉及的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了解公司债务结构情况,维护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中“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连皂、吴朝辉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诉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 |
0 |
否 |
二审已开庭,尚未收到判决书 |
广东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公司依法向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
公司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要求按时缴纳罚款。 |
2020年03月19日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判决书>暨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
李建材等202名投 资者诉公司就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 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 |
15,783.35 |
是 |
已立案 |
部分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
部分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
2020年05月09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
分时传媒原控股 股东何吉伦的业 绩补偿款 |
14,209.32 |
否 |
一审已判决 |
公司一审胜诉。被告何吉伦支付相关补偿金及利息。 |
公司一审胜诉。被告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
2020年06月19日 |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2020-078) |
冯蔚等120名投资 者诉公司就信息 披露违法行为承 担民事赔偿责任 |
1,449.71 |
是 |
已立案 |
部分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
部分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
2020年11月05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
公司诉太原市瀚 创世纪文化传媒 中心(有限合伙)、 申碧慧、高文晶、 马晋瑞、于海龙索 要业绩补偿款案 |
、3,829 |
否 |
已立案 |
尚未开庭审理 |
尚未开庭审理 |
2021年04月30日 |
《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
马伟晋、新余市力 玛智慧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诉公司股权转让 合同纠纷案 |
3,690.43 |
否 |
一审审理中 |
移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尚未开庭 |
尚未开庭审理 |
2020年04月30日 |
《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融资,因出现质押逾期且未能续贷情形,相关质押权人向法院申请部分股份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目标时,则所有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将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对第四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1,971,9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相应终止。
2020年8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已全部完成注销,激励计划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以及《关于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北分时广告传播有 限公司 |
2020年11月05日 |
7,150 |
2020年11月04日 |
7,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计(A1) |
7,15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7,15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3) |
7,15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7,150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 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500 |
2019年01月08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深圳市深玛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 |
500 |
2019年01月08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C1) |
1,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0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C3) |
1,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000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
8,15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15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
8,15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8,15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7.79%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3,215.62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215.62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员工、客户、社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改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判决书暨上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拟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解除原《投资协议书》暨转让子公司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4,390,620 |
31.17% |
0 |
0 |
0 |
-45,685,497 |
-45,685,497 |
138,705,123 |
24.87%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8,478,331 |
28.48% |
0 |
0 |
0 |
-45,685,497 |
-45,685,497 |
122,792,834 |
22.02% |
其中:境内法人 持股 |
24,616,969 |
4.16% |
0 |
0 |
0 |
-20,524,671 |
-20,524,671 |
4,092,298 |
0.73% |
境内自然人 持股 |
143,861,362 |
24.32% |
0 |
0 |
0 |
-25,160,826 |
-25,160,826 |
118,700,536 |
21.28% |
4、外资持股 |
15,912,289 |
2.69% |
0 |
0 |
0 |
0 |
0 |
15,912,289 |
2.85% |
其中:境外法人 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 持股 |
15,912,289 |
2.69% |
0 |
0 |
0 |
0 |
0 |
15,912,289 |
2.85%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7,197,211 |
68.83% |
0 |
0 |
0 |
11,790,245 |
11,790,245 |
418,987,456 |
75.13%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7,197,211 |
68.83% |
0 |
0 |
0 |
11,790,245 |
11,790,245 |
418,987,456 |
75.1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591,587,831 |
100.00% |
0 |
0 |
0 |
-33,895,252 |
-33,895,252 |
557,692,57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分时传媒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1,614,066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5月21日完成。
2、2020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远洋传媒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5,909,386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本次先行回购并注销3,788,460股;力玛网络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 19,335,299股,本次先行回购注销16,335,299股。上述补偿义务人于本次由公司分别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回购并予以注销的股份数合计20,123,759股。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7月21日完成。
3、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山西华瀚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5,740,456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本次先行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的股份数为2,182,460股。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8月27日完成。
4、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励唐营销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9,974,967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关于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的补偿方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1。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分时传媒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1,614,066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5月21日完成。
2、2020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远洋传媒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5,909,386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本次先行回购并注销3,788,460股;力玛网络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 19,335,299股,本次先行回购注销16,335,299股。上述补偿义务人于本次由公司分别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回购并予以注销的股份数合计20,123,759股。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7月21日完成。
3、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山西华瀚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5,740,456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本次先行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的股份数为2,182,460股。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8月27日完成。
4、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励唐营销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9,974,967股,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刘虎军 |
87,864,090 |
0 |
5,775,750 |
82,088,340 |
高管锁定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熊瑾玉 |
22,278,583 |
0 |
0 |
22,278,583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何吉伦 |
15,912,289 |
0 |
0 |
15,912,289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马伟晋 |
11,150,042 |
0 |
8,150,042 |
3,000,000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新余市风光无 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
4,783,714 |
0 |
1,818,848 |
2,964,866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谢志明 |
2,685,540 |
0 |
671,385 |
2,014,155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朱嘉春 |
1,432,716 |
0 |
0 |
1,432,716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郭检生 |
977,561 |
0 |
0 |
977,561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 |
|
|
|
|
|
增发股份 |
行 |
罗李聪 |
960,053 |
0 |
0 |
960,053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申箭峰 |
846,254 |
0 |
0 |
846,254 |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其他限售股股 东 |
35,499,778 |
43,875 |
29,313,347 |
6,230,306 |
高管锁定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
合计 |
184,390,620 |
43,875 |
45,729,372 |
138,705,12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变更原因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股份变动的原因“。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34,05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14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刘虎军 |
境内自然人 |
18.60% |
103,752,620 |
-5,698,500 |
82,088,340 |
21,664,280 |
质押 |
103,750,500 |
冻结 |
103,752,620 |
何吉伦 |
境内自然人 |
13.81% |
76,992,400 |
0 |
15,912,289 |
61,080,111 |
质押 |
75,751,986 |
冻结 |
76,992,400 |
熊瑾玉 |
境内自然人 |
5.33% |
29,704,777 |
0 |
22,278,583 |
7,426,194 |
质押 |
29,700,000 |
冻结 |
29,704,777 |
张艳君 |
境内自然人 |
2.62% |
14,637,755 |
0 |
0 |
14,637,755 |
|
|
黄绍云 |
境内自然人 |
1.91% |
10,611,700 |
5,697,000 |
0 |
10,611,700 |
|
|
申万菱信基金 -工商银行- 华融国际信托 -盛世景定增 基金权益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1% |
9,000,035 |
-350,000 |
0 |
9,000,035 |
|
|
朱贤洲 |
境内自然人 |
0.96% |
5,362,426 |
-2,228,996 |
766,526 |
4,595,900 |
|
|
应平 |
境内自然人 |
0.73% |
4,091,610 |
1,059,200 |
0 |
4,091,610 |
质押 |
1,958,110 |
曾丽萍 |
境内自然人 |
0.69% |
3,841,042 |
841,071 |
0 |
3,841,042 |
|
|
凌山 |
境内自然人 |
0.63% |
3,511,100 |
1,724,700 |
0 |
3,511,100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 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 (如有)(参见注4)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
股东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 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何吉伦 |
61,080,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80,111 |
刘虎军 |
21,664,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64,280 |
张艳君 |
14,637,7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37,755 |
黄绍云 |
10,61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11,700 |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华 融国际信托-盛世景定增基金 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000,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35 |
熊瑾玉 |
7,426,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7,426,194 |
朱贤洲 |
4,59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95,900 |
应平 |
4,091,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91,610 |
曾丽萍 |
3,841,0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841,042 |
凌山 |
3,51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1,1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 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自然人股东凌山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16,900股外,还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094,2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虎军 |
中国 |
否 |
熊瑾玉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刘虎军先生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瑾玉女士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股东刘虎军、熊瑾玉为夫妻关系。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虎军 |
本人 |
中国 |
否 |
熊瑾玉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刘虎军先生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瑾玉女士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股东刘虎军、熊瑾玉为夫妻关系。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
无 |
市公司情况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王刚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5 |
2021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刘逸丰 |
董事 |
现任 |
男 |
26 |
2021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凌君建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6 |
2021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18,000 |
0 |
0 |
0 |
18,000 |
夏明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9年12月30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刘茂林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9年12月30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吕晓强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1 |
2021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许宇辉 |
监事 |
现任 |
女 |
45 |
2021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叶敦超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38 |
2021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何浩彬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2 |
2021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刘虎军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1 |
2009年10月28日 |
2021年03月15日 |
109,451,120 |
0 |
5,698,500 |
0 |
103,752,620 |
熊瑾玉 |
董事 |
离任 |
女 |
51 |
2009年 |
2021年 |
29,704,77 |
0 |
0 |
0 |
29,704,77 |
|
|
|
|
|
10月14日 |
03月15日 |
7 |
|
|
|
7 |
吴峥 |
董事 |
离任 |
男 |
47 |
2018年09月04日 |
2021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谢志明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58 |
2009年10月28日 |
2021年03月15日 |
2,685,540 |
0 |
671,385 |
0 |
2,014,155 |
郭秋平 |
监事 |
离任 |
女 |
35 |
2019年09月04日 |
2021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王小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女 |
42 |
2019年09月04日 |
2021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王广彦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43 |
2020年08月31日 |
2021年03月05日 |
177,600 |
0 |
0 |
0 |
177,600 |
王峰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36 |
2017年08月14日 |
2020年08月31日 |
175,500 |
0 |
0 |
0 |
175,500 |
席智建 |
财务总监 |
离任 |
男 |
44 |
2020年08月31日 |
2021年0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黄允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66 |
2019年09月04日 |
2020年07月03日 |
227,379 |
0 |
0 |
0 |
227,379 |
合计 |
-- |
-- |
-- |
-- |
-- |
-- |
142,439,916 |
0 |
6,369,885 |
0 |
136,070,031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虎军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3月15日 |
任期届满 |
熊瑾玉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3月15日 |
任期届满 |
吴峥 |
董事兼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3月15日 |
任期届满 |
谢志明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3月15日 |
任期届满 |
郭秋平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3月15日 |
任期届满 |
王小芳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03月15日 |
任期届满 |
黄允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06月09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王峰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0年08月27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王广彦 |
财务总监 |
任免 |
2020年08月27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王广彦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1年03月05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席智建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1年03月05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本公司共有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届董事会任期至2024年3月15日届满。
王刚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本科。王刚先生于 2006 年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技术支持总监、工程总监、产品总监、副总经理职务;历任深圳 TCL新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深圳迈威有线电视器材有限公司工程师。
凌君建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管理税务师。凌君建女士于 2005 年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子公司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刘逸丰先生,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研究生,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工业与系统工程学本科。现任子公司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厂长助理;历任亚马逊公司(美国西雅图总部)软件开发工程师。
夏明会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为广州大学会计系教授、广东华南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茂林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博士学位,历任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广州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仲裁员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近5年工作经历
吕晓强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力学本科。于 2016 年入职公司,担任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历任深圳市万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监;深圳市百思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与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固定网络产品线业务管理部主管。
许宇辉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本科,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管理 CIPS五级。其于2008年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合约部经理,采购部经理,采购部总监,采购与订单中心总监等职务。
叶敦超先生,1983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其于 2008 年 7 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业务员、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等职务。
3、.未担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何浩彬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2017年4月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职务;2017年5月入职公司,担任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何浩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夏明会 |
广州大学 |
教授 |
|
|
|
夏明会 |
广东华南经济发展研究会 |
副会长 |
|
|
|
夏明会 |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夏明会 |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刘茂林 |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 |
|
|
|
刘茂林 |
广州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 |
仲裁员理事 |
|
|
|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5日以及2019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以及《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关于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总经理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确定依据: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据生产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绩效工资。
2)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基本工资已发放,绩效工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议后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虎军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51 |
离任 |
135 |
否 |
熊瑾玉 |
董事 |
女 |
51 |
离任 |
84 |
否 |
吴峥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47 |
离任 |
197.4 |
否 |
夏明会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18 |
否 |
刘茂林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18 |
否 |
谢志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离任 |
15.6 |
否 |
郭秋平 |
监事 |
女 |
35 |
离任 |
37.56 |
否 |
王小芳 |
监事 |
女 |
42 |
离任 |
40 |
否 |
王峰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36 |
离任 |
52 |
否 |
王广彦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3 |
离任 |
97 |
否 |
席智建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离任 |
28.45 |
否 |
黄允炜 |
副总经理 |
男 |
66 |
离任 |
39.41 |
否 |
合计 |
-- |
-- |
-- |
-- |
762.42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33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3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94 |
销售人员 |
256 |
财务人员 |
68 |
行政人员 |
196 |
管理人员 |
83 |
研发人员 |
281 |
其他人员 |
57 |
合计 |
1,335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3 |
本科 |
319 |
专科 |
313 |
专科及以下 |
680 |
合计 |
1,335 |
2、薪酬政策
公司采用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公司以绩效为导向,以市场为标准,向员工提供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员工素质。通过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建立了多种培训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内部培训师制度,根据员工职业需要提供培训,组织员工参加政府培训项目。并且公司不定期举办培训活动,请公司高管、外部讲师讲授课程,拓展了员工职业发展渠道,满足员工个人能力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制定的制度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已制定的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并得到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独立性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虎军、熊瑾玉夫妇,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和完备的运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或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3、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能够确保全体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提案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此外,公司聘请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定期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均按照上述规定实行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并及时对外公告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形。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1)董事会构成及履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董事。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全体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及行使权利,积极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情况,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22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结果及时对外披露,审议通过实施的事项均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超过董事会权限的事项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后实施,不存在越权情形。
(2)各专门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积极审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提供的专业意见对董事会起到了有益的参考作用。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经营、治理状况及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且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能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独立发表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5、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现场董事会;按规定的程序召开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经营管理层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职权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依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选聘产生。公司经理层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能够及时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管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虎军、熊瑾玉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其诚信义务,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和完备的运营体系,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或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以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70% |
2020年02月03日 |
2020年02月04日 |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07) |
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4.22% |
2020年05月29日 |
2020年05月30日 |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51) |
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18% |
2020年06月22日 |
2020年06月23日 |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61) |
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05% |
2020年09月14日 |
2020年09月15日 |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95) |
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53% |
2020年11月16日 |
2020年11月16日 |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110) |
2020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79% |
2020年12月14日 |
2020年12月14日 |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 |
|
|
|
|
|
2020-11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夏明会 |
22 |
1 |
21 |
0 |
0 |
否 |
6 |
刘茂林 |
22 |
1 |
21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汇报,参加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情况,对公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发表了独立、公正的意见,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积极审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提供的专业意见对董事会起到了有益的参考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与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了解并监督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重大投资方案和重大事项等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评估与考核,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确定,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管理,制订考核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高管人员薪酬事项。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0.41% |
缺陷认定标准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
(1)重大缺陷: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 |
|
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②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④ 内控控制环境无效。(2)重要缺陷: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 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 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规或规范性文件;②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重要缺陷: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② 重要业务或制度系统性存在缺陷;③ 关键岗位人员流动性频繁。(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总资产额的 5%,且差错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净资产额的 5%,且差错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 收入总额 5%,且差错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 净利润 5%, 且差错金额超过 500 万元。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总资产额 5%≥差错金额≥总资产额 0.5%,且差错金额超过 2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净资产额的 5%,且差错金额超过 500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收入总额 5%≥差错金额≥收入总额 1%,且差错金额超过 2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净利润 5%≥差错金额≥净利润 1%,且差错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一般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总资产的 0.5%;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净资产的 0.5%;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收入的 1%;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净利润的 1%。 |
重大缺陷:大于等于 5000 万;重要缺陷: 1000万-5000 万之间;一般缺陷:小于等于 1000 万。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1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信审字【2021】第34-1002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连皂、吴朝辉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1】第34-10026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或有事项1、投资者诉讼所述,因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认定虚假陈述的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发起索赔诉讼。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298宗,诉讼标的金额172,071,496.09元。公司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认为上述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败诉的可能性较大,索赔诉讼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收入确认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三十七)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数字设备销售、数字户外和数字营销服务,2020年营业收入为1,135,055,114.98元,较上年下降62.34%,主要原因是境外数字设备销售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滑以及公司处置数字户外和数字营销服务子公司导致。由于贵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退市新规”)的退市指标,而营业收入是退市新规以及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注。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测试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重要客户检查贵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服务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贵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3)结合产品、服务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选取重要及异常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财务凭证、销售或服务记录、销售或服务合同、发运单据、收款单据、签收或确认单据等,以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互联网新媒体广告业务,利用本所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与业务系统运行的一般信息技术环境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包括信息系统载列的交易详情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选取样本向客户进行函证。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三、(五)企业合并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述的会计政策和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十六)商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原值为2,699,550,832.09元,商誉减值准备为2,699,550,832.09元,商誉净额为0元。在确定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的过程中,贵公司管理层引入外部评估机构专家对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于2020年12月31日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外部估值专家基于管理层编制的财务信息,采用了包括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在内的估值方法,如预测未来收入、永续期增长率以及采用的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会计估计。由于商誉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对收购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估计涉及到管理层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复核贵公司管理层对合并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2)与贵公司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3)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并邀请我们的内部评估专家对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和关键假设进行复核;
(4)对比收购时、前期商誉减值测试有关预测参数与本期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在本期商誉减值测试时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因素的影响,并分析预测参数的合理性;
(5)测试和复核外部评估机构对商誉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6)评估贵管理层于2020年12月31日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三)与投资者诉讼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三、(二十三)预计负债以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三十)预计负债、(五十)营业外支出和附注十一、(二)或有事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由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余额6,975.00万元。由于与诉讼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管理层需要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和举证情况、国内投资者诉讼案件判例以及法律顾问专业意见等情况估算很可能形成损失的金额,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管理层确认与诉讼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了解了贵公司与投资者诉讼事项预计负债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我们获取了贵公司有关投资者诉讼全部案件清单,查阅了相关立案文书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和了解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确定查询结果是否与贵公司提供的全部案件清单一致;
(3)我们获取了贵公司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就投资者诉讼案件出具的《法律风险提示》《关于联建光电咨询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并向经办律师发函询证整体案件进展情况;
(4)我们获取了管理层对该事项的判断,结合律师意见,对管理层判断做出评估;
(5)我们询问并检查了贵公司对案件赔偿可能性的确定依据,是否满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检查贵公司是否按照对案件赔偿金额的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
(6)我们检查了贵公司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适当。
五、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连皂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朝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21,704,942.00 |
485,357,784.67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3,416,590.88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2,625,436.06 |
39,455,327.85 |
应收账款 |
204,684,139.41 |
518,692,251.32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34,552,670.15 |
76,393,963.73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99,251,743.24 |
148,149,954.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229,446.1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98,329,225.07 |
295,846,432.70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98,093,463.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921,228.95 |
32,381,295.53 |
流动资产合计 |
892,162,848.22 |
1,659,693,601.53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10,524,785.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464,980.06 |
50,578,576.6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6,454,804.76 |
388,818,238.91 |
固定资产 |
232,847,587.61 |
517,269,734.40 |
在建工程 |
|
13,216,474.7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5,681,409.16 |
19,119,277.94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59,092,132.02 |
长期待摊费用 |
14,969,460.68 |
33,271,357.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542,637.28 |
26,906,734.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42,889.05 |
21,434,577.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9,703,768.60 |
1,140,231,889.34 |
资产总计 |
1,701,866,616.82 |
2,799,925,490.87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959,579,659.55 |
1,215,797,549.1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43,543,322.87 |
151,261,093.77 |
应付账款 |
196,153,645.16 |
342,456,788.43 |
预收款项 |
|
165,032,957.54 |
合同负债 |
102,085,528.6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252,904.78 |
56,083,981.84 |
应交税费 |
17,013,841.21 |
42,013,216.71 |
其他应付款 |
154,534,578.77 |
172,874,820.63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570,082.93 |
4,840,761.81 |
流动负债合计 |
1,518,733,563.92 |
2,150,361,169.87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3,807,093.33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70,263,993.13 |
65,084,000.00 |
递延收益 |
3,755,000.00 |
16,868,249.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3,825.58 |
2,006,293.4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742,818.71 |
87,765,636.15 |
负债合计 |
1,593,476,382.63 |
2,238,126,806.02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57,692,579.00 |
591,587,83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8,682,190.65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640,808,664.89 |
3,742,128,557.15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288,157.53 |
-21,749,985.01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07,919,232.24 |
107,919,232.24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177,681,743.43 |
-3,861,763,907.0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768,384.52 |
558,121,728.32 |
少数股东权益 |
3,621,849.67 |
3,676,956.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8,390,234.19 |
561,798,684.8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01,866,616.82 |
2,799,925,490.87 |
法定代表人:王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君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1,351,091.84 |
241,457,230.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63,416,590.88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890,600.00 |
5,897,114.20 |
应收账款 |
134,750,275.38 |
189,143,088.91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910,516.75 |
621,126.75 |
其他应收款 |
1,649,352,134.52 |
1,924,226,244.93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18,850,000.00 |
40,575,984.00 |
存货 |
279,646.03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4.17 |
160,304.30 |
流动资产合计 |
1,817,534,678.69 |
2,424,921,700.77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1,863,627.79 |
618,177,102.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003,877.32 |
47,726,168.1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6,454,804.76 |
512,982,413.64 |
固定资产 |
145,482,469.00 |
152,344,096.93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38,457.52 |
218,042.80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110,886.92 |
8,037,327.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2,954,123.31 |
1,339,485,150.81 |
资产总计 |
2,750,488,802.00 |
3,764,406,851.58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950,569,045.83 |
1,215,797,549.1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1,367,944.71 |
151,261,093.77 |
应付账款 |
11,931,798.66 |
20,797,763.48 |
预收款项 |
|
39,621,814.66 |
合同负债 |
20,071,386.2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77,653.37 |
3,137,348.32 |
应交税费 |
5,689,441.09 |
3,652,031.15 |
其他应付款 |
255,177,686.47 |
427,412,495.46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09,280.2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59,694,236.55 |
1,861,680,095.98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69,750,000.00 |
6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608,333.33 |
6,418,8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358,333.33 |
71,418,800.00 |
负债合计 |
1,333,052,569.88 |
1,933,098,895.98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557,692,579.00 |
591,587,83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8,682,190.65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559,008,739.15 |
3,682,745,652.95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8,512,122.68 |
-4,789,831.86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07,919,232.24 |
107,919,232.24 |
未分配利润 |
-2,789,990,004.94 |
-2,546,154,928.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17,436,232.12 |
1,831,307,955.6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50,488,802.00 |
3,764,406,851.5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35,055,114.98 |
3,013,565,856.08 |
其中:营业收入 |
1,135,055,114.98 |
3,013,565,856.08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34,085,865.00 |
3,199,076,448.05 |
其中:营业成本 |
832,007,620.62 |
2,352,691,863.61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 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6,053,507.93 |
20,425,731.10 |
销售费用 |
183,188,756.86 |
355,370,987.77 |
管理费用 |
164,675,685.05 |
265,923,921.44 |
研发费用 |
67,679,736.92 |
120,013,269.69 |
财务费用 |
70,480,557.62 |
84,650,674.44 |
其中:利息费用 |
64,708,327.35 |
91,063,561.70 |
利息收入 |
2,895,885.23 |
3,012,843.63 |
加:其他收益 |
29,359,328.24 |
26,514,820.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32,819,613.17 |
15,471,531.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100,720.94 |
5,720,686.3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8,690,980.01 |
58,352,102.0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145,688,783.19 |
-127,547,639.6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72,537,819.79 |
-1,042,447,579.8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441,828.00 |
-445,541.8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7,468,485.92 |
-1,255,612,899.56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408,400.01 |
52,728,589.96 |
减:营业外支出 |
17,310,202.69 |
130,167,785.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3,370,288.60 |
-1,333,052,094.67 |
减:所得税费用 |
12,600,058.00 |
47,364,017.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5,970,346.60 |
-1,380,416,112.0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15,970,346.60 |
-1,380,416,112.0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5,917,836.37 |
-1,381,107,950.51 |
2.少数股东损益 |
-52,510.23 |
691,838.5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459,230.85 |
-20,802,693.5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6,461,827.48 |
-20,824,041.6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3,993,358.40 |
-18,044,378.3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3,993,358.40 |
-18,044,378.3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2,468,469.08 |
-2,779,663.32 |
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68,469.08 |
-2,779,663.32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2,596.63 |
21,348.0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9,511,115.75 |
-1,401,218,805.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309,456,008.89 |
-1,401,931,992.1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106.86 |
713,186.60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4 |
-2.3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4 |
-2.3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君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98,170,363.19 |
435,467,504.20 |
减:营业成本 |
151,196,679.54 |
312,611,580.28 |
税金及附加 |
5,390,801.57 |
3,055,054.56 |
销售费用 |
14,452,617.81 |
27,900,063.94 |
管理费用 |
43,925,385.64 |
60,470,786.97 |
研发费用 |
17,938,394.32 |
25,046,928.35 |
财务费用 |
72,794,626.18 |
96,228,268.27 |
其中:利息费用 |
73,335,691.11 |
98,113,403.06 |
利息收入 |
2,191,111.72 |
2,110,011.13 |
加:其他收益 |
7,333,510.23 |
6,304,606.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33,431,305.53 |
166,042,788.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8,690,980.01 |
58,352,102.0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55,668,346.18 |
-34,557,427.2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245,228,878.27 |
-925,089,454.4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319,817.64 |
-330,876.3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9,289,388.19 |
-819,123,439.40 |
加:营业外收入 |
90,563,538.92 |
2,314,383.43 |
减:营业外支出 |
5,109,226.94 |
66,512,141.5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243,835,076.21 |
-883,321,197.52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3,835,076.21 |
-883,321,197.5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243,835,076.21 |
-883,321,197.5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22,290.82 |
-4,789,831.8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3,722,290.82 |
-4,789,831.86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3,722,290.82 |
-4,789,831.86 |
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7,557,367.03 |
-888,111,029.38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74,454,923.39 |
3,264,199,749.3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600,841.20 |
55,787,990.4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684,853.60 |
162,049,678.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9,740,618.19 |
3,482,037,418.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1,693,565.25 |
2,377,563,543.9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262,274,305.85 |
445,855,450.3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330,895.20 |
106,413,738.8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8,672,672.87 |
430,098,568.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1,971,439.17 |
3,359,931,30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69,179.02 |
122,106,117.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0,000.00 |
143,982,246.1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6,370,553.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1,917,772.36 |
4,942,995.9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3,500,000.00 |
2,227,750.2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22,131.75 |
104,429,352.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339,904.11 |
261,952,898.5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89,149.23 |
36,018,51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94,901.97 |
38,928,908.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384,051.20 |
74,947,418.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55,852.91 |
187,005,479.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16,000,000.00 |
2,028,738,181.3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0,383,773.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6,000,000.00 |
2,069,121,954.5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26,719,090.66 |
2,260,738,181.3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66,497,100.80 |
91,585,382.3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67,81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3,216,191.46 |
2,420,138,563.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216,191.46 |
-351,016,609.1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831,891.59 |
1,572,559.6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323,051.12 |
-40,332,452.7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0,451,515.46 |
310,783,968.1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128,464.34 |
270,451,515.4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039,521.13 |
438,911,550.7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31,117.30 |
10,419,139.0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853,511.06 |
376,240,908.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0,524,149.49 |
825,571,598.6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379,956.08 |
358,770,394.2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23,026,206.52 |
23,197,817.3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515,866.75 |
5,007,558.7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1,123,959.01 |
1,490,956,865.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0,045,988.36 |
1,877,932,635.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9,521,838.87 |
-1,052,361,036.6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6.8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180.00 |
3,631,521.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100,001.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8,623.7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7,804.75 |
3,631,527.8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6,123.87 |
1,176,824.6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123.87 |
1,176,824.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680.88 |
2,454,703.2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11,000,000.00 |
1,553,738,181.3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2,819,533.33 |
2,172,921,936.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13,819,533.33 |
3,726,660,117.5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21,919,090.66 |
2,248,738,181.3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66,149,399.30 |
90,910,156.2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600,000.00 |
340,408,538.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3,668,489.96 |
2,680,056,876.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0,151,043.37 |
1,046,603,241.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059,114.62 |
-3,303,091.9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55,867.10 |
32,558,959.0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96,752.48 |
29,255,867.1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591,587,831.00 |
|
|
|
3,742,128,557.15 |
|
-21,749,985.01 |
|
107,919,232.24 |
|
-3,861,763,907.06 |
|
558,121,728.32 |
3,676,956.53 |
561,798,684.85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591,587,831.00 |
|
|
|
3,742,128,557.15 |
|
-21,749,985.01 |
|
107,919,232.24 |
|
-3,861,763,907.06 |
|
558,121,728.32 |
3,676,956.53 |
561,798,684.85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33,895,252.00 |
|
|
-8,682,190.65 |
-101,319,892.26 |
|
6,461,827.48 |
|
|
|
-315,917,836.37 |
|
-453,353,343.80 |
-55,106.86 |
-453,408,450.66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6,461,827.48 |
|
|
|
-315,917,836.37 |
|
-309,456,008.89 |
-55,106.86 |
-309,511,115.75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33,895,252.00 |
|
|
-8,682,190.65 |
-101,319,892.26 |
|
|
|
|
|
|
|
-143,897,334.91 |
|
-143,897,334.91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33,895,252.00 |
|
|
-8,682,190.65 |
-101,319,892.26 |
|
|
|
|
|
|
|
-143,897,334.91 |
|
-143,897,334.91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 |
|
|
|
|
|
|
|
|
|
|
|
|
|
|
|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557,692,579.00 |
|
|
-8,682,190.65 |
3,640,808,664.89 |
|
-15,288,157.53 |
|
107,919,232.24 |
|
-4,177,681,743.43 |
|
104,768,384.52 |
3,621,849.67 |
108,390,234.1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 余额 |
600,601,137.00 |
|
|
|
3,734,044,722.06 |
|
-925,943.35 |
|
107,919,232.24 |
|
-2,438,248,921.20 |
|
2,003,390,226.75 |
-2,166,584.63 |
2,001,223,642.12 |
加:会计 政策变更 |
|
|
|
|
|
|
|
|
|
|
-42,407,035.35 |
|
-42,407,035.35 |
-1,127.10 |
-42,408,162.45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 余额 |
600,601,137.00 |
|
|
|
3,734,044,722.06 |
|
-925,943.35 |
|
107,919,232.24 |
|
-2,480,655,956.55 |
|
1,960,983,191.40 |
-2,167,711.73 |
1,958,815,479.67 |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
-9,013,306.00 |
|
|
|
8,083,835.09 |
|
-20,824,041.66 |
|
|
|
-1,381,107,950.51 |
|
-1,402,861,463.08 |
5,844,668.26 |
-1,397,016,794.82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
|
|
|
|
|
|
-20,824,041.66 |
|
|
|
-1,381,107,950.51 |
|
-1,401,931,992.17 |
713,186.60 |
-1,401,218,805.57 |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本 |
-9,013,306.00 |
|
|
|
8,083,835.09 |
|
|
|
|
|
|
|
-929,470.91 |
5,131,481.66 |
4,202,010.75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9,013,306.00 |
|
|
|
-47,072,463.58 |
|
|
|
|
|
|
|
-56,085,769.58 |
5,131,481.66 |
-50,954,287.92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6,178,887.15 |
|
|
|
|
|
|
|
-6,178,887.15 |
|
-6,178,887.15 |
4.其他 |
|
|
|
|
61,335,185.8 |
|
|
|
|
|
|
|
61,335,185.8 |
|
61,335,185.82 |
|
|
|
|
|
2 |
|
|
|
|
|
|
|
2 |
|
|
(三)利润分 配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 备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 余额 |
591,587,831.00 |
|
|
|
3,742,128,557.15 |
|
-21,749,985.01 |
|
107,919,232.24 |
|
-3,861,763,907.06 |
|
558,121,728.32 |
3,676,956.53 |
561,798,684.8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591,587,831.00 |
|
|
|
3,682,745,652.95 |
|
-4,789,831.86 |
|
107,919,232.24 |
-2,546,154,928.73 |
|
1,831,307,955.60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591,587,831.00 |
|
|
|
3,682,745,652.95 |
|
-4,789,831.86 |
|
107,919,232.24 |
-2,546,154,928.73 |
|
1,831,307,955.60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33,895,252.00 |
|
|
-8,682,190.65 |
, -123,736,913.80 |
|
-3,722,290.82 |
|
|
-243,835,076.21 |
|
-413,871,723.48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3,722,290.82 |
|
|
-243,835,076.21 |
|
-247,557,367.03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33,895,252.00 |
|
|
-8,682,190.65 |
, -123,736,913.80 |
|
|
|
|
|
|
-166,314,356.45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33,895,252.00 |
|
|
-8,682,190.65 |
, -101,319,892.26 |
|
|
|
|
|
|
-143,897,334.91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22,417,021.54 |
|
|
|
|
|
|
-22,417,021.5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557,692,579.00 |
|
|
-8,682,190.65 |
, 3,559,008,739.15 |
|
-8,512,122.68 |
|
107,919,232.24 |
-2,789,990,004.94 |
|
1,417,436,232.1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600,601,137.00 |
|
|
|
3,735,997,003.68 |
|
|
|
107,919,232.24 |
-1,649,570,403.51 |
|
2,794,946,969.41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
|
|
|
|
|
|
-10,526,863.70 |
|
-10,526,863.70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2,736,464.00 |
|
-2,736,464.00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600,601,137.00 |
|
|
|
3,735,997,003.68 |
|
|
|
107,919,232.24 |
-1,662,833,731.21 |
|
2,781,683,641.71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9,013,306.00 |
|
|
|
-53,251,350.73 |
|
-4,789,831.86 |
|
|
-883,321,197.52 |
|
-950,375,686.11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4,789,831.86 |
|
|
-883,321,197.52 |
|
-888,111,029.38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9,013,306.00 |
|
|
|
-53,251,350.73 |
|
|
|
|
|
|
-62,264,656.73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9,013,306.00 |
|
|
|
-47,072,463.58 |
|
|
|
|
|
|
-56,085,769.58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6,178,887.15 |
|
|
|
|
|
|
-6,178,887.15 |
4.其他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 额 |
591,587,831.00 |
|
|
|
3,682,745,652.95 |
|
-4,789,831.86 |
|
107,919,232.24 |
-2,546,154,928.73 |
|
1,831,307,955.6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原设立于2003年4月14日的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5日以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6号”《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联建光电”,股票代码“300269”。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88688116,法定代表人:刘虎军,注册资本 557,692,579.00元,股份总数 557,692,579股(每股面值1.00元)。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19楼。
(二)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销售;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租赁、安装和售后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738号资格证书办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房屋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
(三)企业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活动:LED显示屏制造业务、数字营销业务、户外广告业务。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公司财务报告于2021年04月27日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五)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7户。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
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
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
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为消除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前期并购子公司的处置工作顺利推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聚焦LED显示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2020年陆续处置了北京联动、远洋传媒及其子公司、分时传媒及其子公司(含丰德博信及其子公司)、华瀚文化及其子公司以及上海成光等合计17家公司的股权。2021年初公司又陆续完成了友拓公关及其子公司、西安绿一及其子公司以及励唐营销及其子公司等合计11家公司的股权。公司聚焦LED显示业务的战略布局正逐步实现。
(2)大额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273,216.69万元、98,665.27万元、5,909.2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期并购子公司产生的大额商誉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公司已完成大部分并购子公司的处置工作,仅保留相对稳定盈利的数字营销业务以及具备市场竞争力的LED显示业务,未来公司业绩受并购标的公司的影响减至最低。
(3)惠州厂房及深圳湾科技园投资性物业的处置工作顺利推进
为盘活公司资金,减少公司贷款规模,公司计划处置惠州厂房及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投资性物业。公司已与惠州厂房的意向购买方签署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并已收到意向转让方支付的前期款项,目前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2021年公司将继续推进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投资性物业的处置工作。
(4)进一步降低公司贷款金额
2020年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偿还金融机构银行贷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机构银行贷款余额为95,957.97万元,较2019年12月31日的贷款余额121,960.46万元下降21.32%;借款利息支出由2019年的9,106.36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6,470.83万元,下降幅度为28.94%,目前银行贷款趋于稳定状态,资金局面相较2019年得到有效改善。2021年公司计划通过处置物业收到的资金进一步降低贷款余额和借款利息支出。
(5)LED显示主业经营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调整业务发展重心,推出“向阳计划”、“商务十二条”等经销商合作策略,加大国内市场推广及渠道布局,推动公司与全球渠道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携手经销商深耕各类区域市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客户获取能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在内部管理上,全面梳理管理体系,提出“1234管理模式”,重塑团队信心和凝聚力,以此强化管理能力,提升运营效率;在产品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比例,完成了Mini-led、裸眼3D、会议一体机等相关市场新型热点产品立项及研发工作,对于主推产品进行了功能、配置及成本优化,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IT信息化建设投入,建立起涵盖商机线索、商机转化、合同管理、项目交付、产品货架等诸多功能的CRM系统,进一步加强公司整体运营能力。随着公司聚焦LED显示业务战略的贯彻落实,各项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可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6)积极推进战略股东引进工作
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推进引进战略股东工作,旨在优化股权结构和引进战略资源,在资金及资源等方面给予公司一定的支持,增加公司运营实力,助力公司长远布局和未来发展。
公司管理层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公司管理层评估后认为通过上述措施,公司能够获得资金并维持正常运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电子设备制造业务;
应收账款组合2:传媒业务;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内部往来;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1:电子设备制造业务;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2:传媒业务;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内部往来。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的显著变化。例如,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条款及相同交易对手的类似金融工具,在最近期间发行时的信用利差相对于过去发行时的变化。
②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将发生的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③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的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1)信用利差;2)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3)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4)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④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
⑤对借款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下调。如果内部信用评级可与外部评级相对应或可通过违约调查予以证实,则更为可靠。
⑥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例如,实际或预期的利率上升,实际或预期的失业率显著上升。
⑦借款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例如,借款人收入或毛利率下降、经营风险增加、营运资金短缺、资产质量下降、杠杆率上升、流动比率下降、管理出现问题、业务范围或组织结构变更(例如某些业务分部终止经营)。
⑧同一借款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⑨借款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例如,技术变革导致对借款人产品的需求下降。
⑩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例如,如果房价下降导致担保物价值下跌,则借款人可能会有更大动机拖欠抵押贷款。
⑪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的显著变化。例如,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能够提供的财务支持减少,或者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关于信用增级的质量变化,企业应当考虑担保人的财务状况,次级权益预计能否吸收预期信用损失等。
⑫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⑬借款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例如,一组贷款资产中延期还款的数量或金额增加、接近授信额度或每月最低还款额的信用卡持有人的预期数量增加。
⑭企业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的变化。例如,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实务预计将变得更为积极或者对该金融工具更加侧重,包括更密切地监控或更紧密地控制有关金融工具、对借款人实施特别干预。
⑮逾期信息。
4)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1:电子设备制造业务
账龄 |
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20.00 |
20.00 |
3至4年 |
40.00 |
4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2:传媒业务
账龄 |
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0至6个月 |
1.32 |
1.32 |
7至12个月 |
8.36 |
8.36 |
1至2年 |
46.28 |
46.28 |
2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2、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五、1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五、1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本节五、1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项目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合同成本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9、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0、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10.00 |
3.0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10.00 |
9.00-30.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10.00 |
9.00-23.7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8 |
5.00-10.00 |
11.25-45.00 |
广告牌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12 |
5.00-10.00 |
7.92-30.00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广告牌及其他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1、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2、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3、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照实际收益期确定 |
直线法摊销 |
专利权 |
按照实际收益期确定 |
直线法摊销 |
商标权 |
按照实际收益期确定 |
直线法摊销 |
软件 |
按照实际收益期确定 |
直线法摊销 |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
研究阶段:为研发项目而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论证的阶段,公司以《研发项目立项书》上项目立项申请审核通过时间作为研发项目进入研究阶段的标准。
开发阶段:研发项目试产后即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以《试产评审报告》上的审批时间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到研发项目上,公司以研发项目达到量产,《项目总结报告》审批时间作为开发阶段支出转入无形资产的条件和时点。
24、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5、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6、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8、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9、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0、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LED显示屏设备销售、数字营销服务、户外广告服务等多项承诺。本公司的LED显示屏设备销售、数字营销服务、户外广告服务均可单独区分,本公司将其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履约义务。由于上述可单独区分的LED显示屏设备销售、数字营销服务、户外广告服务的控制权均在客户验收时转移至客户,本公司在相应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后,客户验收完成时点确认该单项履约义务的收入。
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现金折扣和价保等,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及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三、(二十三)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数字营销服务、户外广告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有明确的产出指标的服务合同,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少量产出指标无法明确计量的合同,采用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国内销售不需要安装的产品以发出商品经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需要安装的产品以发出商品安装后经客户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口销售以发出商品装船离岸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广告及策划收入: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③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④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搜索引擎广告服务、展示类广告收入:
搜索引擎广告服务,采取事先充值按点击计费的原则,公司在实际业务中根据不同客户开立一一对应的帐户并通常以小额充值的方式操作,该类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为:点击消耗完成后,根据合同金额及点击量分期确认收入。
展示类广告,公司与客户约定展示期间,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广告且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4)移动互联网自媒体产品、移动营销大数据平台业务收入:
移动互联网自媒体产品收入,与客户就投放意向及投放需求达成一致后,将广告按照投放方案在自媒体上线发布,投放结果提交客户确认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公司时确认发布收入。
移动营销大数据平台业务收入,与客户就投放意向及投放需求达成一致后,将广告按照投放方案按照排期在广告平台上线发布,投放结果提交客户确认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公司时确认发布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4、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示为持有待售负债。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27) |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30。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重要合同或业务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和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包括履约义务通常的履行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的商品的性质(包括说明公司是否作为代理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质量保证的类型及相关义务等。
本公司对收入来源及客户合约流程进行复核以评估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要收入均来源于与客户签订的核定价格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合同,收入仍于向客户交付时点确认。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除财务报表列报以外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485,357,784.67 |
485,357,784.67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416,590.88 |
63,416,590.8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39,455,327.85 |
39,455,327.85 |
|
应收账款 |
518,692,251.32 |
518,692,251.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76,393,963.73 |
76,393,963.73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148,149,954.85 |
148,149,954.8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229,446.15 |
229,446.15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295,846,432.70 |
295,846,432.70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381,295.53 |
32,381,295.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9,693,601.53 |
1,659,693,601.53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24,785.04 |
10,524,785.0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578,576.68 |
50,578,576.6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8,818,238.91 |
388,818,238.91 |
|
固定资产 |
517,269,734.40 |
517,269,734.40 |
|
在建工程 |
13,216,474.79 |
13,216,474.7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19,119,277.94 |
19,119,277.94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59,092,132.02 |
59,092,132.02 |
|
长期待摊费用 |
33,271,357.54 |
33,271,357.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906,734.91 |
26,906,734.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434,577.11 |
21,434,577.1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0,231,889.34 |
1,140,231,889.34 |
|
资产总计 |
2,799,925,490.87 |
2,799,925,490.87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1,215,797,549.14 |
1,215,797,549.1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151,261,093.77 |
151,261,093.77 |
|
应付账款 |
342,456,788.43 |
342,456,788.43 |
|
预收款项 |
165,032,957.54 |
|
-165,032,957.54 |
合同负债 |
|
151,884,058.74 |
151,884,058.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6,083,981.84 |
56,083,981.84 |
|
应交税费 |
42,013,216.71 |
42,013,216.71 |
|
其他应付款 |
172,874,820.63 |
172,874,820.6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40,761.81 |
17,989,660.61 |
13,148,898.80 |
流动负债合计 |
2,150,361,169.87 |
2,150,361,169.87 |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3,807,093.33 |
3,807,093.33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65,084,000.00 |
65,084,000.00 |
|
递延收益 |
16,868,249.34 |
16,868,249.3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06,293.48 |
2,006,293.4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765,636.15 |
87,765,636.15 |
|
负债合计 |
2,238,126,806.02 |
2,238,126,806.02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91,587,831.00 |
591,587,83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3,742,128,557.15 |
3,742,128,557.15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749,985.01 |
-21,749,985.01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107,919,232.24 |
107,919,232.2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3,861,763,907.06 |
-3,861,763,907.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558,121,728.32 |
558,121,728.32 |
|
少数股东权益 |
3,676,956.53 |
3,676,956.5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1,798,684.85 |
561,798,684.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99,925,490.87 |
2,799,925,490.87 |
|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期将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165,032,957.54元调整至合同负债151,884,058.74元及其他流动负债13,148,898.80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241,457,230.80 |
241,457,230.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416,590.88 |
63,416,590.8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5,897,114.20 |
5,897,114.20 |
|
应收账款 |
189,143,088.91 |
189,143,088.9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621,126.75 |
621,126.75 |
|
其他应收款 |
1,924,226,244.93 |
1,924,226,244.9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40,575,984.00 |
40,575,984.00 |
|
存货 |
|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0,304.30 |
160,304.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24,921,700.77 |
2,424,921,700.77 |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18,177,102.22 |
618,177,102.2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7,726,168.14 |
47,726,168.1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512,982,413.64 |
512,982,413.64 |
|
固定资产 |
152,344,096.93 |
152,344,096.93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218,042.80 |
218,042.80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037,327.08 |
8,037,327.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39,485,150.81 |
1,339,485,150.81 |
|
资产总计 |
3,764,406,851.58 |
3,764,406,851.58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1,215,797,549.14 |
1,215,797,549.1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151,261,093.77 |
151,261,093.77 |
|
应付账款 |
20,797,763.48 |
20,797,763.48 |
|
预收款项 |
39,621,814.66 |
|
-39,621,814.66 |
合同负债 |
|
35,063,552.80 |
35,063,552.80 |
应付职工薪酬 |
3,137,348.32 |
3,137,348.32 |
|
应交税费 |
3,652,031.15 |
3,652,031.15 |
|
其他应付款 |
427,412,495.46 |
427,412,495.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4,558,261.86 |
4,558,261.86 |
流动负债合计 |
1,861,680,095.98 |
1,861,680,095.98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递延收益 |
6,418,800.00 |
6,418,8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1,418,800.00 |
71,418,800.00 |
|
负债合计 |
1,933,098,895.98 |
1,933,098,895.98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591,587,831.00 |
591,587,83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3,682,745,652.95 |
3,682,745,652.95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89,831.86 |
-4,789,831.86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107,919,232.24 |
107,919,232.24 |
|
未分配利润 |
-2,546,154,928.73 |
-2,546,154,928.7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31,307,955.60 |
1,831,307,955.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64,406,851.58 |
3,764,406,851.58 |
|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期将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39,621,814.66元调整至合同负债35,063,552.80元及其他流动负债4,558,261.86元。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详见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文化建设事业费 |
广告行业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香港联建 |
16.50% |
澳门联建 |
2%至15% |
荷兰易事达 |
20%、25% |
易事达 |
15% |
联动精准 |
15% |
力玛网络 |
15% |
联建有限 |
15% |
西安绿一 |
15% |
爱普新媒 |
15% |
达孜友拓、西藏林格、拉萨励唐、西藏丰德 |
9% |
星奕文化、新疆远洋 |
免税 |
新疆丰德、友拓营销、新疆绿一 |
免税 |
聚量网络、喀什云汇、新疆华瀚 |
免税 |
弘旭广告、南京博信 |
20% |
其他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2018年10月16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4200876)。本公司2018-2020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20年12月1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易事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2044206125),易事达2020-2022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2019年12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动精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944200009),联动精准2019-2021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2019年12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力玛网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944204902),力玛网络2019-2021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建有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4205133),联建有限2018-2020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2019年12月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爱普新媒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911005122),爱普新媒2019-2021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据财税[2011]58号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绿一符合上述规定,申请并备案享受15%的优惠税率。
(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8]25号),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我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6%部分。本公司之子公司达孜友拓、西藏林格(转让前)、拉萨励唐、西藏丰德(转让前)的注册地在西藏,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9)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第一条中规定,对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增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星奕文化、新疆远洋(转让前)注册地在新疆霍尔果斯,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10)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名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将免征得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丰德(转让前)、友拓营销、新疆绿一注册地在新疆,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11)根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霍特管办发[2013]55号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首个获利年度起至2020年免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聚量网络、喀什云汇、新疆华瀚(转让前)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1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弘旭(转让前)、南京博信(转让前)享受以上税收政策。
3、其他
(1)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联建系2007年1月在香港登记署登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为利得税,税率为16.5%。
(2)本公司之子公司澳门联建系2014年1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香港联建在澳门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澳门所得补充税采取16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2%,最高税率为15%。
(3)本公司之孙公司荷兰易事达系2014年7月在荷兰登记成立的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个级次: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万欧元时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欧元时税率为25%。
(4)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之其它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9,464.55 |
252,727.09 |
银行存款 |
170,243,175.40 |
271,965,813.59 |
其他货币资金 |
51,202,302.05 |
213,139,243.99 |
合计 |
221,704,942.00 |
485,357,784.6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440,537.22 |
6,583,528.61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 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53,576,477.66 |
214,906,269.21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类 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43,672,803.55 |
151,794,481.03 |
保函保证金 |
7,528,403.93 |
6,124,273.76 |
贷款保证金 |
1,094.57 |
55,011,248.75 |
支付宝余额 |
- |
- |
合计 |
51,202,302.05 |
213,139,243.9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类 别 |
期末余额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43,672,803.55 |
保函保证金 |
7,528,403.93 |
质押的定期存款 |
2,250,000.00 |
贷款保证金账户利息 |
1,094.57 |
司法冻结款项 |
124,175.61 |
合计 |
53,576,477.6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
|
63,416,590.88 |
其中: |
|
|
股票业绩补偿 |
|
63,416,590.88 |
其中: |
|
|
合计 |
|
63,416,590.88 |
其他说明:
1、投资变现存在重大限制的金融资产明细及其原因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年初公允价值 |
使用受限制原因 |
股票业绩补偿 |
0 |
63,416,590.88 |
|
合计 |
0 |
63,416,590.88 |
—— |
股票业绩补偿的详细情况见本节十五、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2业绩补偿确认和回收情况。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214,896.23 |
19,064,813.46 |
商业承兑票据 |
9,410,539.83 |
20,390,514.39 |
合计 |
22,625,436.06 |
39,455,327.85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票据 |
23,091,857.23 |
100.00% |
466,421.17 |
2.02% |
22,625,436.06 |
40,425,952.67 |
100.00% |
970,624.82 |
2.40% |
39,455,327.85 |
其中: |
|
|
|
|
|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214,896.23 |
57.23% |
|
0.00% |
13,214,896.23 |
19,064,813.46 |
47.16% |
|
0.00% |
19,064,813.46 |
商业承兑汇票 |
9,876,961.00 |
42.77% |
466,421.17 |
4.72% |
9,410,539.83 |
21,361,139.21 |
52.84% |
970,624.82 |
4.54% |
20,390,514.39 |
合计 |
23,091,857.23 |
100.00% |
466,421.17 |
2.02% |
22,625,436.06 |
40,425,952.67 |
100.00% |
970,624.82 |
2.40% |
39,455,327.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银行承兑汇票 |
13,214,896.23 |
|
0.00% |
合计 |
13,214,896.23 |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 |
9,876,961.00 |
466,421.17 |
4.72% |
合计 |
9,876,961.00 |
466,421.17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商业承兑汇票 |
970,624.82 |
345,117.85 |
|
|
849,321.50 |
466,421.17 |
合计 |
970,624.82 |
345,117.85 |
|
|
849,321.50 |
466,421.1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4,832,915.40 |
4,916,396.16 |
商业承兑票据 |
|
2,128,000.00 |
合计 |
44,832,915.40 |
7,044,396.16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160,365.00 |
合计 |
2,160,365.00 |
其他说明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91,240,771.49 |
21.46% |
90,290,041.65 |
98.96% |
950,729.84 |
136,584,386.00 |
16.36% |
127,118,705.63 |
93.07% |
9,465,680.37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333,988,031.63 |
78.54% |
130,254,622.06 |
39.00% |
203,733,409.57 |
698,053,752.88 |
83.64% |
188,827,181.93 |
27.05% |
509,226,570.95 |
其中: |
|
|
|
|
|
|
|
|
|
|
组合1:电子 设备制造业 |
142,339,299.18 |
33.47% |
22,929,098.86 |
16.11% |
119,410,200.32 |
230,663,577.35 |
27.64% |
25,695,063.42 |
11.14% |
204,968,513.93 |
组合2:传媒 业 |
191,648,732.45 |
45.07% |
107,325,523.20 |
56.00% |
84,323,209.25 |
467,390,175.53 |
56.00% |
163,132,118.51 |
34.90% |
304,258,057.02 |
合计 |
425,228,803.12 |
100.00% |
220,544,663.71 |
51.86% |
204,684,139.41 |
834,638,138.88 |
100.00% |
315,945,887.56 |
37.85% |
518,692,251.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Liantronics,LLC美国公 司 |
19,955,711.55 |
19,955,711.5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 限公司 |
13,749,241.14 |
13,749,241.14 |
100.00% |
企业破产,预期无法回收 |
北京阳光优视广告传播 有限公司 |
10,617,553.72 |
9,666,823.88 |
91.05% |
账龄在1-2年5,604,557.5元按客户扣款3,834,770.00元后结算的金额计提坏账,账龄在2年以上的5,012,996.22元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 |
广州市首佳传媒广告有 限公司 |
7,600,000.00 |
7,6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上海欢兽实业有限公司 |
4,415,441.95 |
4,415,441.95 |
100.00% |
破产,预期无法收回 |
北京爱彼思公关策划有 限公司 |
3,806,200.00 |
3,806,200.00 |
100.00% |
失信被执行人,预期无法收回 |
广东孚马迪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 |
2,850,000.00 |
2,85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天杞园健康有限 公司 |
2,800,000.00 |
2,8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银川市体育中心 |
2,621,760.15 |
2,621,760.1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北京中兴天合国际旅游 文化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2,6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香港) |
3,950,042.26 |
3,950,042.26 |
100.00% |
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经营异常,无法取得联系,预期无法收回 |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企业法人已被执行限制高消费,预期无法收回 |
UDAYA SOUND LLC |
1,418,513.26 |
1,418,513.26 |
100.00% |
涉及诉讼,预期无法收回 |
The Technology Film Equipment Rental L.L.C |
1,318,395.19 |
1,318,395.19 |
100.00% |
涉及诉讼,预期无法收回 |
林州市建隆置业有限公 司 |
1,262,500.00 |
1,262,5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横沥碧桂园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67,861.47 |
1,167,861.47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 |
9,107,550.80 |
9,107,550.8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91,240,771.49 |
90,290,041.65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1:电子设备制造业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78,268,289.07 |
3,913,414.45 |
5.00% |
1至2年 |
36,907,080.24 |
3,690,708.03 |
10.00% |
2至3年 |
12,711,142.54 |
2,542,228.50 |
20.00% |
3至4年 |
1,827,370.17 |
730,948.06 |
40.00% |
4至5年 |
2,868,086.73 |
2,294,469.39 |
80.00% |
5年以上 |
9,757,330.43 |
9,757,330.43 |
100.00% |
合计 |
142,339,299.18 |
22,929,098.86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传媒业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0至6个月 |
43,962,199.05 |
580,301.03 |
1.32% |
7至12个月 |
10,669,038.83 |
891,931.63 |
8.36% |
1至2年 |
58,012,293.42 |
26,848,089.39 |
46.28% |
2年以上 |
79,005,201.15 |
79,005,201.15 |
100.00% |
合计 |
191,648,732.45 |
107,325,523.2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9,858,616.72 |
1至2年 |
109,955,414.28 |
2至3年 |
86,394,848.16 |
3年以上 |
89,019,923.96 |
3至4年 |
56,577,790.86 |
4至5年 |
10,667,783.30 |
5年以上 |
21,774,349.80 |
合计 |
425,228,803.1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9,214,107.80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坏账减少坏账准备4,332,605.30 元,转让子公司华瀚文化、分时传媒、上海成光、远洋传媒、北京联动合计转出坏账准备 149,862,123.68 元,因汇率差异减少坏账准备544,841.69元,核销坏账后收回款项124,239.02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应收账款 |
4,332,605.3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境外客户保险无法 赔付部分 |
货款 |
1,976,568.58 |
保险公司无法赔付 |
管理层审批 |
否 |
陕西沣河水上生态 度假村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1,000,0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Click Tech Limited |
广告款 |
596,070.96 |
与客户达成和解 |
管理层审批 |
否 |
优信拍(北京)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款 |
469,899.09 |
债务重组 |
管理层审批 |
否 |
西安宛达广告策划 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150,0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上海新安亭置业有 限公司 |
广告款 |
65,0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西安宛达广告策划 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20,0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深圳市优友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11,400.00 |
经多次采用多种方式追收,已确定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大连拓中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10,000.00 |
经多次采用多种方式追收,已确定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阜新市飞达汽车驾 驶培训学校有限公 司 |
广告款 |
10,000.00 |
经多次采用多种方式追收,已确定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湖南湘监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10,000.00 |
经多次采用多种方式追收,已确定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西安优客广告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8,666.67 |
预期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广州大麦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
广告款 |
5,000.00 |
经多次采用多种方式追收,已确定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4,332,605.3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7,092,434.80 |
6.37% |
15,549,863.33 |
客户二 |
25,627,858.49 |
6.03% |
24,023,951.24 |
客户三 |
19,955,711.55 |
4.69% |
19,955,711.55 |
客户四 |
13,749,241.14 |
3.23% |
13,749,241.14 |
客户五 |
10,617,553.72 |
2.50% |
9,666,823.88 |
合计 |
97,042,799.70 |
22.82% |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31,252,349.47 |
90.45% |
67,510,523.18 |
88.37% |
1至2年 |
1,668,446.70 |
4.83% |
8,237,794.82 |
10.78% |
2至3年 |
1,613,839.71 |
4.67% |
552,482.19 |
0.72% |
3年以上 |
18,034.27 |
0.05% |
93,163.54 |
0.12% |
合计 |
34,552,670.15 |
-- |
76,393,963.7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837,606.85 |
34.26 |
北京罗象科技有限公司 |
3,671,284.47 |
10.63 |
新疆火焰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416,666.67 |
9.89 |
上海莺瑜营销策划服务中心 |
2,600,000.00 |
7.52 |
陕西古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5.21 |
合计 |
23,325,557.99 |
67.51 |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
229,446.15 |
其他应收款 |
99,251,743.24 |
147,920,508.70 |
合计 |
99,251,743.24 |
148,149,954.85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联营企业股利 |
|
229,446.15 |
合计 |
|
229,446.15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7,973,237.00 |
28,526,245.22 |
往来款及其他 |
199,953,500.24 |
184,082,432.88 |
业绩补偿款 |
159,434,237.00 |
190,276,247.98 |
合计 |
417,360,974.24 |
402,884,926.0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106,535.30 |
38,937,906.45 |
213,919,975.63 |
254,964,417.38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965,691.69 |
-5,205,532.84 |
88,894,496.07 |
86,654,654.92 |
本期转回 |
|
|
525,097.38 |
525,097.38 |
本期核销 |
|
|
3,956,681.71 |
3,956,681.71 |
其他变动 |
-1,200,392.46 |
-5,290,634.26 |
-12,537,035.49 |
-19,028,062.21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3,871,834.53 |
28,441,739.35 |
285,795,657.12 |
318,109,231.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中:第三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划分原因 |
何吉伦、何大恩 |
142,093,164.92 |
142,093,164.92 |
100.00 |
涉及诉讼,预期无法收回 |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7,125,518.62 |
57,125,518.62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李卫国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100.00 |
存在纠纷事项,债务人无执行能力,预期无法收回 |
邹涛 |
24,700,000.00 |
24,700,000.00 |
100.00 |
失联状态,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惠民乐健康管理有限公 司 |
9,167,999.90 |
9,167,999.90 |
100.00 |
存在纠纷,预期无法收回 |
霍尔果斯永联恒丰影视传媒有 限公司 |
5,093,427.23 |
5,093,427.23 |
100.00 |
失联状态,预期无法收回 |
北京北广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破产,预期无法收回 |
四川正其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东莞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850,000.00 |
2,850,000.00 |
100.00 |
存在纠纷,预期无法收回 |
陈常胜 |
2,488,887.98 |
2,488,887.98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中山市三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450,000.00 |
2,450,000.00 |
100.00 |
存在纠纷,预期无法收回 |
李传泰 |
1,189,049.63 |
1,189,049.63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洋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49,838.35 |
449,838.35 |
100.00 |
涉及诉讼,预期无法收回 |
西安海德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 司 |
449,565.00 |
449,565.00 |
100.00 |
失联状态,预期无法收回 |
Liantronics,LLC美国公司 |
290,096.91 |
290,096.91 |
100.00 |
失控,预期无法收回 |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公司 |
229,446.15 |
229,446.15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程小兰 |
203,909.27 |
203,909.27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宏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44,394.34 |
144,394.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香港) |
129,229.43 |
129,229.43 |
100.00 |
失控,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中邦(集团)高清LED全彩 显示屏工程项目部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
101,597.99 |
101,597.99 |
100.00 |
失控,预期无法收回 |
湖北分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38,638.89 |
38,638.89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 |
2,500,892.51 |
2,500,892.51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285,795,657.12 |
285,795,657.12 |
100.00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9,719,060.45 |
1至2年 |
49,945,870.84 |
2至3年 |
61,412,701.32 |
3年以上 |
196,283,341.63 |
3至4年 |
84,688,947.97 |
4至5年 |
27,889,172.84 |
5年以上 |
83,705,220.82 |
合计 |
417,360,974.2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 |
254,964,417.38 |
86,654,654.92 |
525,097.38 |
3,956,681.71 |
-19,028,062.21 |
318,109,231.00 |
合计 |
254,964,417.38 |
86,654,654.92 |
525,097.38 |
3,956,681.71 |
-19,028,062.21 |
318,109,231.00 |
本期其他变动系本公司处置北京联动、远洋传媒、上海成光、分时传媒、华瀚文化以及子公司香港联建、荷兰易事达的汇率折算差异导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程小兰 |
185,340.00 |
从应付款项中抵消 |
陈常胜 |
185,340.00 |
从应付款项中抵消 |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4,417.38 |
从应付款项中抵消 |
合计 |
525,097.38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
|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何吉伦、何大恩 |
业绩补偿款 |
142,093,164.92 |
3年以上 |
34.05% |
142,093,164.92 |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57,125,518.62 |
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 |
13.69% |
57,125,518.62 |
李卫国 |
往来款及其他 |
26,000,000.00 |
1年以内 |
6.23% |
26,000,000.00 |
邹涛 |
往来款及其他 |
24,700,000.00 |
2-3年 |
5.92% |
24,700,000.00 |
万峰 |
往来款及其他 |
14,500,000.00 |
1年以内 |
3.47% |
717,729.63 |
合计 |
-- |
264,418,683.54 |
-- |
63.35% |
250,636,413.17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60,186,589.94 |
12,522,656.03 |
47,663,933.91 |
85,885,707.73 |
22,325,054.93 |
63,560,652.80 |
在产品 |
32,846,567.62 |
1,493,371.46 |
31,353,196.16 |
66,367,602.91 |
16,079,409.02 |
50,288,193.89 |
库存商品 |
74,981,704.35 |
23,364,229.45 |
51,617,474.90 |
100,784,999.40 |
17,781,238.04 |
83,003,761.36 |
发出商品 |
51,619,222.26 |
42,663.72 |
51,576,558.54 |
61,783,532.83 |
269,838.04 |
61,513,694.79 |
项目成本 |
16,382,292.72 |
264,231.16 |
16,118,061.56 |
37,596,069.90 |
115,940.04 |
37,480,129.86 |
合计 |
236,016,376.89 |
37,687,151.82 |
198,329,225.07 |
352,417,912.77 |
56,571,480.07 |
295,846,432.70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22,325,054.93 |
324,087.90 |
|
10,126,486.82 |
|
12,522,656.01 |
在产品 |
16,079,409.02 |
40,968.61 |
|
2,404,111.20 |
|
13,716,266.43 |
库存商品 |
17,781,238.04 |
17,272,788.60 |
|
23,912,692.14 |
|
11,141,334.50 |
发出商品 |
269,838.04 |
|
|
227,174.32 |
|
42,663.72 |
项目成本 |
115,940.04 |
148,291.12 |
|
0.00 |
|
264,231.16 |
合计 |
56,571,480.07 |
17,786,136.23 |
|
36,670,464.48 |
|
37,687,151.82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原材料,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成产品的原材料及在产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惠州厂房其附属 设施 |
98,093,463.34 |
|
98,093,463.34 |
184,396,858.00 |
13,894,564.23 |
|
合计 |
98,093,463.34 |
|
98,093,463.34 |
184,396,858.00 |
13,894,564.23 |
--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健和与惠州大亚湾其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家实业)于2020年7月15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惠州健和将其持有的4座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含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拟出售资产)转让给其家实业,转让总价款184,396,858.00元,上述资产转让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上述拟出售资产自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明细如下:
(1)1号厂房: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69445号,座落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同安路5号(1号宿舍),房屋建筑面积5,149.19㎡;
(2)2号厂房: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02050号,座落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同安路5号(2号厂房),房屋建筑面积41,638.70㎡;
(3)3号厂房: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69446号,座落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同安路5号(3号厂房),房屋建筑面积13,500.39㎡;
(4)4号厂房: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69447号,座落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同安路5号(4号厂房),房屋建筑面积18,324.33㎡;
(5)西区科技工业园4号地B、C地块土地使用权
上述资产中固定资产原值合计为121,973,044.41元,截止转出持有待售时点累计折旧33,151,986.17元,资产净值为88,821,058.24元;无形资产原值合计为12,195,000.00元,截止转出持有待售时点累计摊销2,922,594.90元,资产净值为9,272,405.10元。拟出售资产净值为98,093,463.34元。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8,072,281.78 |
12,883,680.1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319,608.26 |
14,640,487.80 |
预缴所得税 |
1,529,338.91 |
4,776,913.15 |
其他 |
|
80,214.48 |
合计 |
12,921,228.95 |
32,381,295.53 |
其他说明: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 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无锡橙果 传媒有限 公司 |
10,524,785.04 |
|
10,625,505.98 |
100,720.94 |
|
|
|
|
|
|
|
ARTIXIU M DISPLAY LIMITED (安泰 生) |
41,467,700.00 |
|
|
|
|
|
|
|
|
41,467,700.00 |
41,467,700.00 |
美国联建 |
|
|
|
|
|
|
|
|
|
|
|
小计 |
51,992,485.04 |
|
10,625,505.98 |
100,720.94 |
|
|
|
|
|
41,467,700.00 |
41,467,700.00 |
合计 |
51,992,485.04 |
|
10,625,505.98 |
100,720.94 |
|
|
|
|
|
41,467,700.00 |
41,467,700.00 |
其他说明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6,851,249.63 |
30,561,488.41 |
西藏斯为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7,152,627.69 |
17,164,679.73 |
杭州磐景智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461,102.74 |
461,102.74 |
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
|
2,286,196.10 |
西安分时广告有限公司 |
|
105,109.70 |
四川云影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
合计 |
44,464,980.06 |
50,578,576.68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2、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420,239,535.98 |
|
|
420,239,535.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481,087.49 |
|
|
135,481,087.49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
135,481,087.49 |
|
|
135,481,087.4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14,400.00 |
|
|
5,314,400.00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5,314,400.00 |
|
|
5,314,400.00 |
|
|
|
|
|
4.期末余额 |
550,406,223.47 |
|
|
550,406,223.47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
|
|
|
|
1.期初余额 |
31,421,297.07 |
|
|
31,421,297.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348,968.02 |
|
|
25,348,968.02 |
(1)计提或摊销 |
16,632,789.73 |
|
|
16,632,789.73 |
(2)其他 |
8,716,178.29 |
|
|
8,716,178.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18,846.38 |
|
|
2,818,846.38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2,818,846.38 |
|
|
2,818,846.38 |
|
|
|
|
|
4.期末余额 |
53,951,418.71 |
|
|
53,951,418.71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6,454,804.76 |
|
|
496,454,804.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8,818,238.91 |
|
|
388,818,238.91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2,847,587.61 |
517,269,734.40 |
合计 |
232,847,587.61 |
517,269,734.4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广告牌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436,381,787.59 |
152,651,694.00 |
28,777,847.53 |
24,508,667.62 |
129,475,013.61 |
771,795,010.35 |
2.本期增加金 |
1,024,114.28 |
1,325,912.87 |
125,919.79 |
1,484,599.94 |
8,815,648.30 |
12,776,195.18 |
额 |
|
|
|
|
|
|
(1)购置 |
1,024,114.28 |
1,324,297.20 |
120,035.88 |
1,493,329.69 |
6,161,705.48 |
10,123,482.53 |
(2)在建工 程转入 |
|
|
|
|
2,653,942.82 |
2,653,942.82 |
(3)企业合 并增加 |
|
|
|
|
|
|
(4)汇率 影响 |
|
1,615.67 |
5,883.91 |
-8,729.75 |
|
-1,230.17 |
3.本期减少金 额 |
259,182,561.05 |
24,661,061.93 |
13,029,198.84 |
12,948,635.60 |
88,541,374.71 |
398,362,832.13 |
(1)处置或 报废 |
|
24,661,061.93 |
3,976,205.38 |
6,593,454.29 |
12,326,946.55 |
47,557,668.15 |
(2)其他 |
259,182,561.05 |
|
9,052,993.46 |
6,355,181.31 |
76,214,428.16 |
350,805,163.98 |
4.期末余额 |
178,223,340.82 |
129,316,544.94 |
15,874,568.48 |
13,044,631.96 |
49,749,287.20 |
386,208,373.40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1.期初余额 |
52,283,442.68 |
77,708,793.17 |
16,976,432.92 |
16,029,700.28 |
91,034,224.05 |
254,032,593.10 |
2.本期增加金 额 |
8,790,390.90 |
15,602,389.25 |
2,355,200.46 |
2,067,176.45 |
12,664,990.49 |
41,480,147.55 |
(1)计提 |
8,790,390.90 |
15,601,389.81 |
2,354,759.17 |
2,074,800.54 |
12,664,990.49 |
41,486,330.91 |
(2)汇率 影响 |
|
999.44 |
441.29 |
-7,624.09 |
|
-6,183.36 |
3.本期减少金 额 |
41,386,845.45 |
12,417,006.69 |
9,304,343.46 |
10,306,905.26 |
68,736,854.00 |
142,151,954.86 |
(1)处置或 报废 |
|
12,417,006.69 |
2,354,292.56 |
5,124,162.88 |
10,608,555.65 |
30,504,017.78 |
(2)其他 |
41,386,845.45 |
|
6,950,050.90 |
5,182,742.38 |
58,128,298.35 |
111,647,937.08 |
4.期末余额 |
19,686,988.13 |
80,894,175.73 |
10,027,289.92 |
7,789,971.47 |
34,962,360.54 |
153,360,785.79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492,682.85 |
|
|
492,682.85 |
2.本期增加金 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
|
492,682.85 |
|
|
492,682.85 |
(1)处置或 报废 |
|
|
|
|
|
|
(2)其他 |
|
|
492,682.85 |
|
|
492,682.85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价 值 |
158,536,352.69 |
48,422,369.21 |
5,847,278.56 |
5,254,660.49 |
14,786,926.66 |
232,847,587.61 |
2.期初账面价 值 |
384,098,344.91 |
74,942,900.83 |
11,308,731.76 |
8,478,967.34 |
38,440,789.56 |
517,269,734.40 |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
11,359,787.42 |
工程物资 |
|
1,856,687.37 |
合计 |
|
13,216,474.7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装修等零星工程 |
|
|
|
556,306.31 |
|
556,306.31 |
合作经营广告屏 工程 |
|
|
|
10,944,335.81 |
140,854.70 |
10,803,481.11 |
合计 |
|
|
|
11,500,642.12 |
140,854.70 |
11,359,787.4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装修等 零星工 程 |
|
556,306.31 |
|
|
556,306.31 |
|
|
|
|
|
|
|
合作经 营广告 屏工程 |
|
10,944,335.81 |
|
|
10,944,335.81 |
|
|
|
|
|
|
|
合计 |
|
11,500,642.12 |
|
|
11,500,642.12 |
|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广告牌-三面翻 |
|
|
|
1,232,227.87 |
|
1,232,227.87 |
LED屏 |
|
|
|
565,698.44 |
|
565,698.44 |
射灯 |
|
|
|
58,761.06 |
|
58,761.06 |
合计 |
|
|
|
1,856,687.37 |
|
1,856,687.37 |
其他说明: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12,195,000.00 |
33,729,966.35 |
|
167,000.00 |
9,798,526.81 |
55,890,493.16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700,176.67 |
700,176.67 |
(1)购置 |
|
|
|
|
703,594.34 |
703,594.34 |
(2)内部 研发 |
|
|
|
|
|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
|
|
|
|
(4) 汇率影响 |
|
|
|
|
-3,417.67 |
-3,417.67 |
3.本期减少金 额 |
12,195,000.00 |
|
|
|
3,781,103.60 |
15,976,103.60 |
(1)处置 |
|
|
|
|
377,279.03 |
377,279.03 |
(2) 其他 |
12,195,000.00 |
|
|
|
3,403,824.57 |
15,598,824.57 |
4.期末余额 |
|
33,729,966.35 |
|
167,000.00 |
6,717,599.88 |
40,614,566.23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1.期初余额 |
2,670,284.54 |
24,509,396.43 |
|
167,000.00 |
8,900,023.88 |
36,246,704.85 |
2.本期增加 金额 |
252,310.36 |
3,870,555.75 |
|
|
491,267.90 |
4,614,134.01 |
(1)计提 |
252,310.36 |
3,870,555.75 |
|
|
494,823.73 |
4,617,689.84 |
(2) 汇率影响 |
|
|
|
|
-3,555.83 |
-3,555.83 |
3.本期减少 金额 |
2,922,594.90 |
|
|
|
3,529,597.26 |
6,452,192.16 |
(1)处置 |
|
|
|
|
125,772.69 |
125,772.69 |
(2) 其他 |
2,922,594.90 |
|
|
|
3,403,824.57 |
6,326,419.47 |
4.期末余额 |
|
28,379,952.18 |
|
167,000.00 |
5,861,694.52 |
34,408,646.70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524,510.37 |
|
|
|
524,510.37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524,510.37 |
|
|
|
524,510.37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
4,825,503.80 |
|
|
855,905.36 |
5,681,409.16 |
2.期初账面 价值 |
9,524,715.46 |
8,696,059.55 |
|
|
898,502.93 |
19,119,277.9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
处置 |
|
香港联建 |
1,306,504.03 |
|
|
|
|
1,306,504.03 |
分时传媒 |
697,034,785.06 |
|
|
697,034,785.06 |
|
|
友拓公关 |
401,946,631.92 |
|
|
|
|
401,946,631.92 |
易事达 |
352,737,761.63 |
|
|
|
|
352,737,761.63 |
力玛网络 |
678,032,944.70 |
|
|
|
|
678,032,944.70 |
华瀚文化 |
327,914,468.01 |
|
|
327,914,468.01 |
|
|
远洋传媒 |
260,582,426.98 |
|
|
260,582,426.98 |
|
|
励唐营销 |
265,030,533.33 |
|
|
|
|
265,030,533.33 |
西安绿一 |
227,272,672.85 |
|
|
|
|
227,272,672.85 |
上海成光 |
162,227,112.28 |
|
|
162,227,112.28 |
|
|
联动精准 |
234,391,461.27 |
|
|
|
|
234,391,461.27 |
爱普新媒 |
538,832,322.36 |
|
|
|
|
538,832,322.36 |
丰德博信 |
83,086,463.65 |
|
|
83,086,463.65 |
|
|
合计 |
4,230,396,088.07 |
|
|
1,530,845,255.98 |
|
2,699,550,832.09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处置 |
|
香港联建 |
1,306,504.03 |
|
|
|
|
1,306,504.03 |
分时传媒 |
697,034,785.06 |
|
|
697,034,785.06 |
|
|
友拓公关 |
401,946,631.92 |
|
|
|
|
401,946,631.92 |
易事达 |
352,737,761.63 |
|
|
|
|
352,737,761.63 |
力玛网络 |
678,032,944.70 |
|
|
|
|
678,032,944.70 |
华瀚文化 |
327,914,468.01 |
|
|
327,914,468.01 |
|
|
远洋传媒 |
260,582,426.98 |
|
|
260,582,426.98 |
|
|
励唐营销 |
265,030,533.33 |
|
|
|
|
265,030,533.33 |
西安绿一 |
227,272,672.85 |
|
|
|
|
227,272,672.85 |
上海成光 |
162,227,112.28 |
|
|
162,227,112.28 |
|
|
联动精准 |
234,391,461.27 |
|
|
|
|
234,391,461.27 |
爱普新媒 |
479,740,190.34 |
59,092,132.02 |
|
|
|
538,832,322.36 |
丰德博信 |
83,086,463.65 |
|
|
83,086,463.65 |
|
|
合计 |
4,171,303,956.05 |
59,092,132.02 |
|
1,530,845,255.98 |
|
2,699,550,832.09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情况
项目 |
爱普新媒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538,832,322.36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479,740,190.34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
59,092,132.02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
- |
调整后整体商誉的账面价值⑤=④+③ |
59,092,132.02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
31,119,440.00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⑤+⑥ |
90,211,572.0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⑧ |
30,699,958.91 |
商誉减值损失 |
59,092,132.02 |
(1)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2020年本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与各个资产组相关的商誉发生了减值,金额为人民币59,092,132.02元。资产组发生减值的主要因素是预计未来业绩下滑。2020年 12 月 31 日,各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如下:
资产组 |
商誉账面价值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
商誉净额 |
资产组是否与购买日、 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香港联建 |
1,306,504.03 |
1,306,504.03 |
- |
是 |
友拓公关 |
401,946,631.92 |
401,946,631.92 |
- |
是 |
易事达 |
352,737,761.63 |
352,737,761.63 |
- |
是 |
力玛网络 |
678,032,944.70 |
678,032,944.70 |
- |
是 |
励唐营销 |
265,030,533.33 |
265,030,533.33 |
- |
是 |
西安绿一 |
227,272,672.85 |
227,272,672.85 |
- |
是 |
联动精准 |
234,391,461.27 |
234,391,461.27 |
- |
是 |
爱普新媒 |
538,832,322.36 |
538,832,322.36 |
- |
是 |
合计 |
2,699,550,832.09 |
2,699,550,832.09 |
- |
|
(2)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除爱普新媒外,公司收购的其他子公司商誉已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额计提减值。
爱普新媒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21年至2025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21年至2025年的复合增长率:-2.59%,2026年以后:0.00%;税前折现率13.00%。对于爱普新媒,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59,092,132.02元。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0,734,230.61 |
2,007,584.07 |
7,467,786.10 |
304,567.90 |
14,969,460.68 |
合作经营广告屏 |
5,871,178.93 |
|
|
5,871,178.93 |
|
场地经营权 |
5,250,000.02 |
|
5,250,000.02 |
|
|
其他 |
1,415,947.98 |
598,645.63 |
787,819.38 |
1,226,774.23 |
|
合计 |
33,271,357.54 |
2,606,229.70 |
13,505,605.50 |
7,402,521.06 |
14,969,460.68 |
其他说明
其他减少系本公司转让北京联动、分时传媒、华瀚文化股权所致。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71,407,857.57 |
13,505,970.62 |
125,973,256.04 |
22,243,708.7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6,496,941.04 |
1,494,889.14 |
可抵扣亏损 |
|
|
6,314,011.77 |
1,578,502.94 |
递延收益 |
146,666.67 |
36,666.67 |
10,449,449.34 |
1,589,634.07 |
合计 |
71,554,524.24 |
13,542,637.29 |
149,233,658.19 |
26,906,734.9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
4,825,503.80 |
723,825.58 |
11,684,350.20 |
2,006,293.48 |
合计 |
4,825,503.80 |
723,825.58 |
11,684,350.20 |
2,006,293.4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13,542,637.28 |
|
26,906,734.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723,825.58 |
|
2,006,293.4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8,799,678.07 |
545,104,901.71 |
可抵扣亏损 |
2,289,615,784.29 |
276,039,771.62 |
其他(预计负债、递延收益) |
73,872,326.46 |
71,502,800.00 |
合计 |
2,982,287,788.82 |
892,647,473.3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度 |
|
554,580.87 |
|
2021年度 |
14,784,972.73 |
15,109,518.70 |
|
2022年度 |
7,042,411.57 |
16,433,726.24 |
|
2023年度 |
124,457,894.58 |
123,256,528.77 |
|
2024年度 |
504,414,991.58 |
120,685,417.04 |
|
2025年度 |
1,631,831,397.31 |
|
|
2026年及以后年度 |
7,084,116.52 |
|
|
合计 |
2,289,615,784.29 |
276,039,771.62 |
--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742,889.05 |
|
1,742,889.05 |
21,434,577.11 |
|
21,434,577.11 |
合计 |
1,742,889.05 |
|
1,742,889.05 |
21,434,577.11 |
|
21,434,577.11 |
其他说明: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48,900,000.00 |
抵押借款 |
9,0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446,000,000.00 |
684,919,090.66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
503,000,000.00 |
480,000,000.00 |
金融工具利息 |
1,579,659.55 |
1,978,458.48 |
合计 |
959,579,659.55 |
1,215,797,549.1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3,543,322.87 |
151,261,093.77 |
合计 |
43,543,322.87 |
151,261,093.7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3,979,356.38 |
302,704,352.53 |
1年以上 |
32,174,288.78 |
39,752,435.90 |
合计 |
196,153,645.16 |
342,456,788.4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蓝科电子有限公司 |
2,698,628.74 |
品质问题,未付 |
深圳市九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04,749.07 |
品质问题,未付 |
什邡市方亭华恒钢结构建材经营部 |
863,916.00 |
工程事故,货款暂不付 |
合计 |
4,567,293.81 |
-- |
其他说明: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风险组合1(电子设备制造业) |
74,258,536.48 |
91,160,705.04 |
信用风险组合2(传媒业) |
27,826,992.17 |
60,723,353.70 |
合计 |
102,085,528.65 |
151,884,058.74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9,950,213.65 |
236,228,417.85 |
260,622,926.40 |
25,555,705.1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1,078,270.29 |
1,598,428.57 |
2,648,932.62 |
27,766.24 |
三、辞退福利 |
5,055,497.90 |
18,615,003.24 |
20,001,067.70 |
3,669,433.44 |
合计 |
56,083,981.84 |
256,441,849.66 |
283,272,926.72 |
29,252,904.78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
48,255,842.23 |
207,811,579.72 |
231,142,104.16 |
24,925,317.79 |
2、职工福利费 |
|
17,274,770.75 |
17,274,770.75 |
|
3、社会保险费 |
608,320.04 |
5,078,280.80 |
5,447,108.80 |
239,492.0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68,706.65 |
4,829,354.37 |
5,160,850.02 |
237,211.00 |
工伤保险费 |
18,062.02 |
37,521.74 |
53,342.72 |
2,241.04 |
生育保险费 |
21,551.37 |
211,404.69 |
232,916.06 |
40.00 |
4、住房公积金 |
117,405.00 |
4,866,843.33 |
4,969,238.33 |
15,01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440,646.38 |
1,196,943.25 |
1,261,704.36 |
375,885.27 |
8、其他 |
528,000.00 |
|
528,000.00 |
|
合计 |
49,950,213.65 |
236,228,417.85 |
260,622,926.40 |
25,555,705.1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33,916.91 |
1,522,290.80 |
2,528,441.47 |
27,766.24 |
2、失业保险费 |
44,353.38 |
76,137.77 |
120,491.15 |
|
合计 |
1,078,270.29 |
1,598,428.57 |
2,648,932.62 |
27,766.24 |
其他说明: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357,037.12 |
18,001,520.75 |
企业所得税 |
1,872,362.44 |
17,514,373.98 |
个人所得税 |
619,866.08 |
2,247,654.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56,443.26 |
869,013.87 |
教育费附加 |
687,878.54 |
618,874.26 |
文化建设事业费 |
1,341,813.63 |
2,541,956.84 |
房产税 |
86,326.75 |
81,672.98 |
土地使用税 |
868.00 |
|
堤防费 |
|
19,973.90 |
其他税费 |
91,245.39 |
118,176.12 |
合计 |
17,013,841.21 |
42,013,216.71 |
其他说明: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54,534,578.77 |
172,874,820.63 |
合计 |
154,534,578.77 |
172,874,820.63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及其他 |
116,052,399.85 |
86,019,006.24 |
保证金及押金 |
28,899,536.60 |
44,405,258.07 |
股权转让款 |
9,582,642.32 |
42,450,556.32 |
合计 |
154,534,578.77 |
172,874,820.6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广州正势力量广告有限公司 |
5,094,339.62 |
业务合作押金,尚未到支付期 |
深圳市互生传媒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5,582,642.32 |
涉及诉讼,股转款未支付 |
合计 |
10,676,981.94 |
-- |
其他说明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背书 |
7,044,396.16 |
3,575,606.00 |
待转销项税 |
9,525,686.77 |
14,414,054.61 |
合计 |
16,570,082.93 |
17,989,660.6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
3,800,000.00 |
金融工具利息 |
|
7,093.33 |
合计 |
|
3,807,093.3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70,263,993.13 |
65,084,000.00 |
详见说明 |
合计 |
70,263,993.13 |
65,084,000.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期末预计负债主要是公司计提的投资者诉讼预计损失,有关投资者诉讼的详细情况见本节、十三、2、(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本期减少额系本公司转出子公司分时传媒所致。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868,249.34 |
|
13,113,249.34 |
3,755,000.00 |
详见下表 |
合计 |
16,868,249.34 |
|
13,113,249.34 |
3,755,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9年龙华 区工业和信 息化局技改 项目资助 |
3,735,560.46 |
|
|
3,735,560.46 |
|
|
|
与资产相关 |
模块化大型 LED显示屏 生产线智能 化改造 |
2,259,254.18 |
|
|
2,259,254.18 |
|
|
|
与收益相关 |
可弯曲可折 叠LED显示 屏关键技术 研发项目 |
2,150,000.00 |
|
|
716,666.67 |
|
|
1,43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户外LED透 明显示关键 技术研发 |
1,790,000.00 |
|
|
660,000.00 |
|
|
1,1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智能高 清数字文化 传媒展示技 术工程实验 室项目 |
1,560,000.00 |
|
|
1,040,000.00 |
|
|
5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市模 块化高清舞 台租赁LED 显示屏智能 化提升 |
1,505,271.82 |
|
|
1,505,271.82 |
|
|
|
与资产相关 |
市科委微间 距LED显示 模块关键技 术研发项目 资助 |
1,094,617.15 |
|
|
1,094,617.15 |
|
|
|
与资产相关 |
触控微间距 LED显示技 |
825,000.00 |
|
|
300,000.00 |
|
|
5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术的研发与 应用 |
|
|
|
|
|
|
|
|
深圳市经贸 信委技改项 目第二批专 项经费 |
778,396.36 |
|
|
778,396.36 |
|
|
|
与资产相关 |
模块化智能 高清LED舞 台屏的研发 及产业化 |
382,874.58 |
|
|
382,874.58 |
|
|
|
与资产相关 |
基于小尺寸 大分辨率超 高清LED显 示屏的研发 及产业化 |
335,593.78 |
|
|
335,593.78 |
|
|
|
与资产相关 |
LED创新扶 持基金(惠 湾工贸联字 [2017]59号) |
186,666.67 |
|
|
40,000.00 |
|
|
146,666.67 |
与收益相关 |
龙华新区发 展和财政局 (原创项目 推广资助) |
135,714.34 |
|
|
135,714.34 |
|
|
|
与资产相关 |
企业信息化 一般项目 |
93,800.00 |
|
|
93,800.00 |
|
|
|
与资产相关 |
LED小间距 技术改造基 金(惠湾工 贸联字 [2015]32号) |
35,500.00 |
|
|
35,500.00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6,868,249.34 |
|
|
13,113,249.34 |
|
|
3,755,000.00 |
|
其他说明:
31、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591,587,831.00 |
|
|
|
-33,895,252.00 |
-33,895,252.00 |
557,692,579.00 |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系本公司2020年5月、7月、8月和12月分别注销子公司励唐营销、华瀚文化、力玛网络、远洋传媒以及分时传媒原股东股票业绩补偿款对应的股份,合计 33,895,252.00 股。
32、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股票业绩补 偿 |
|
|
|
|
2,122,785 |
8,682,190.65 |
-2,122,785 |
-8,682,190.65 |
合计 |
|
|
|
|
2,122,785 |
8,682,190.65 |
-2,122,785 |
-8,682,190.65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股票业绩补偿的详细情况见本节十五、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2业绩补偿确认和回收情况。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74,900,677.99 |
|
101,319,892.26 |
3,573,580,785.73 |
其他资本公积 |
67,227,879.16 |
|
|
67,227,879.16 |
合计 |
3,742,128,557.15 |
|
101,319,892.26 |
3,640,808,664.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本期减少系本公司2020年5月、7月、8月和12月分别注销子公司励唐营销、华瀚文化、力玛网络、远洋传媒以及分时传媒原股东股票业绩补偿款对应的股份,按照注销日的股票市场价格计算冲减资本溢价合计101,319,892.26元。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所得 |
减:前期计入 |
减:前期 |
减:所得 |
税后归属 |
税后归属 |
|
|
税前发生额 |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税费用 |
于母公司 |
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18,044,378.34 |
3,993,358.40 |
|
|
|
3,993,358.40 |
|
-14,051,019.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18,044,378.34 |
3,993,358.40 |
|
|
|
3,993,358.40 |
|
-14,051,019.94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3,705,606.67 |
2,465,872.45 |
|
|
|
2,468,469.08 |
-2,596.63 |
-1,237,137.59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05,606.67 |
2,465,872.45 |
|
|
|
2,468,469.08 |
-2,596.63 |
-1,237,137.59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1,749,985.01 |
6,459,230.85 |
|
|
|
6,461,827.48 |
-2,596.63 |
-15,288,157.5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7,919,232.24 |
|
|
107,919,232.24 |
合计 |
107,919,232.24 |
|
|
107,919,232.2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61,763,907.06 |
-2,438,248,921.2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42,407,035.3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861,763,907.06 |
-2,480,655,956.5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5,917,836.37 |
-1,381,107,950.5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77,681,743.43 |
-3,861,763,907.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117,617,143.76 |
813,126,018.57 |
2,985,621,143.49 |
2,336,986,112.19 |
其他业务 |
17,437,971.22 |
18,881,602.05 |
27,944,712.59 |
15,705,751.42 |
合计 |
1,135,055,114.98 |
832,007,620.62 |
3,013,565,856.08 |
2,352,691,863.6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 |
1,135,055,114.98 |
3,013,565,856.08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17,437,971.22 |
27,944,712.59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收入 |
其中: |
|
|
|
正常经营之外的 其他业务收入 |
17,437,971.22 |
27,944,712.59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小计 |
17,437,971.22 |
27,944,712.59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收入 |
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小计 |
0.00 |
0.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17,617,143.76 |
2,985,621,143.49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数字设备 |
数字户外 |
数字营销 |
其他业务收入 |
合计 |
其中: |
|
|
|
|
|
|
|
其中: |
|
|
|
|
|
|
|
其中: |
|
|
|
|
|
|
|
其中: |
|
|
|
|
|
|
|
按商品转让的 时间分类 |
|
|
728,917,502.78 |
157,761,118.30 |
230,938,522.68 |
17,437,971.22 |
1,135,055,114.98 |
其中: |
|
|
|
|
|
|
|
在某一时点确 认 |
|
|
728,917,502.78 |
|
230,938,522.68 |
|
959,856,025.46 |
在某一时段内 确认 |
|
|
|
157,761,118.30 |
|
17,437,971.22 |
175,199,089.52 |
其中: |
|
|
|
|
|
|
|
其中: |
|
|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7,371,437.31元,其中,142,015,885.38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5,355,551.93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31,482.28 |
6,259,001.54 |
教育费附加 |
2,522,746.94 |
4,507,312.26 |
房产税 |
8,790,595.36 |
663,671.67 |
土地使用税 |
182,950.33 |
147,017.52 |
印花税 |
1,021,776.80 |
1,983,923.74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49,485.58 |
5,272,954.48 |
其他 |
54,470.64 |
1,591,849.89 |
合计 |
16,053,507.93 |
20,425,731.10 |
其他说明: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8,688,500.18 |
195,841,015.83 |
折旧与摊销 |
3,139,825.13 |
3,690,959.21 |
广告及业务推广费 |
11,319,278.70 |
35,851,784.47 |
安装及运输费 |
19,037,452.19 |
22,996,401.98 |
办公及租金费用 |
8,538,274.88 |
12,332,489.13 |
差旅、招待及交通费用 |
21,899,827.12 |
45,065,689.78 |
服务费 |
10,816,632.99 |
20,939,931.74 |
其他 |
9,748,965.67 |
18,652,715.63 |
合计 |
183,188,756.86 |
355,370,987.77 |
其他说明: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760,234.51 |
125,081,862.50 |
折旧与摊销 |
22,438,906.85 |
28,193,845.52 |
办公及租金费用 |
31,391,273.34 |
47,330,211.47 |
财务律师顾问及诉讼费用 |
11,305,462.65 |
26,125,112.77 |
服务费 |
9,978,647.09 |
15,711,365.15 |
差旅费 |
6,013,428.08 |
11,449,909.52 |
董事监事津贴 |
990,000.00 |
1,669,971.14 |
股份支付 |
|
-6,178,887.15 |
其他 |
5,797,732.53 |
16,540,530.52 |
合计 |
164,675,685.05 |
265,923,921.44 |
其他说明: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539,836.43 |
70,783,296.20 |
折旧与摊销 |
6,414,676.59 |
6,991,602.02 |
物料消耗费用 |
3,044,698.99 |
10,852,793.33 |
工程安装费、维修费、技术开发费等 |
11,839,865.02 |
13,573,098.90 |
办公费、房屋租赁费 |
4,003,563.65 |
6,177,033.64 |
差旅费、招待费 |
3,474,158.86 |
3,891,333.49 |
咨询服务费 |
503,551.94 |
374,117.59 |
其他 |
2,859,385.44 |
7,369,994.52 |
合计 |
67,679,736.92 |
120,013,269.69 |
其他说明: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4,708,327.35 |
91,063,561.70 |
减:利息收入 |
2,895,885.23 |
3,012,843.63 |
汇兑损益 |
8,270,636.39 |
-5,260,728.37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
397,479.11 |
1,860,684.74 |
合计 |
70,480,557.62 |
84,650,674.44 |
其他说明: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模块化大型LED显示屏生产线智能化改 造 |
|
348,675.84 |
可弯曲可折叠LED显示屏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 |
|
540,000.00 |
触控微间距LED显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
|
120,000.00 |
深圳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展示技术工 程实验室项目 |
|
693,300.00 |
市科委微间距LED显示模块关键技术研 发项目资助 |
|
250,503.24 |
户外LED透明显示关键技术研发 |
|
300,000.00 |
深圳市经贸信委技改项目第二批专项经 费 |
|
101,603.64 |
深圳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展示技术工 程实验室项目 |
|
346,700.00 |
模块化智能高清LED舞台屏的研发及产 业化 |
|
50,196.60 |
基于小尺寸大分辨率超高清LED显示屏 的研发及产业化 |
|
54,802.08 |
企业信息化一般项目 |
|
140,400.00 |
LED创新扶持基金 |
|
13,333.33 |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原创项目推广 资助) |
|
21,428.52 |
LED小间距技术改造基金 |
|
71,500.00 |
2019年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项目 资助 |
|
284,439.54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
3,541,510.79 |
四上企业补助 |
|
2,000,000.00 |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
1,757,567.00 |
2019年市模块化高清舞台租赁LED显示 屏智能化提升 |
|
114,728.18 |
文化教育企业财政补贴 |
|
1,584,495.00 |
2017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 二批资助企业 |
|
1,554,800.00 |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
|
1,274,000.00 |
科委研发资助 |
|
803,000.00 |
龙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规范企 业资助 |
|
800,000.00 |
2018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企业出口10强文 化产业发展资助 |
|
700,000.00 |
宝安区财政局宝安区文体旅游原创研发 项目补助 |
|
666,000.00 |
房租补贴资助 |
|
665,800.00 |
2019年技术改造倍增专项质量品牌双提 升扶持计划资助(第一批) |
|
520,000.00 |
百强认定补助 |
|
500,000.00 |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
443,415.00 |
高新研发补贴 |
|
434,100.00 |
政府电费补贴 |
|
431,690.56 |
制造企业成长补贴 |
|
421,800.00 |
研发资助 |
|
384,000.00 |
稳岗补贴 |
|
353,454.72 |
税收返还 |
|
352,963.46 |
中小企业规模奖励 |
|
300,000.00 |
宝安区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第二批) |
|
300,000.00 |
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资助 |
|
282,000.00 |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科技创新专项 资金(2018年第二批国家高新企业资助) |
|
200,000.00 |
2019年度军工资质证书奖励 |
|
200,000.00 |
龙华区经济促进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外贸稳增长资助) |
|
184,800.00 |
财政扶持资金 |
|
183,000.00 |
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地方财力贡献奖资助 |
|
120,000.00 |
政府小升规项目补助款 |
|
100,000.00 |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 |
|
100,000.0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券 |
|
91,700.00 |
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 |
|
56,400.00 |
静安区财政扶持资金 |
|
50,000.00 |
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 级奖 |
|
50,000.00 |
中央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国际化经 营能力事项) |
|
43,709.00 |
软著补助 |
|
34,000.00 |
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 级奖 |
|
30,000.00 |
生育保险津贴 |
|
25,875.48 |
2020年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 |
|
8,000.00 |
2018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
4,000.00 |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4,453,314.00 |
|
2019年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项目 资助 |
3,735,560.46 |
|
模块化大型LED显示屏生产线智能化改 造 |
2,259,254.18 |
|
2019年市模块化高清舞台租赁LED显示 屏智能化提升 |
1,505,271.82 |
|
公司房租补贴(园区外)资助 |
1,377,918.64 |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374,410.88 |
|
市科委微间距LED显示模块关键技术研 发项目资助 |
1,094,617.15 |
|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
1,062,000.00 |
|
深圳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展示技术工 程实验室项目 |
1,040,000.00 |
|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科技创新专 项资金(2018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资助) |
1,002,300.00 |
|
政府专项资金补助 |
1,000,000.00 |
|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返还2019年度失业保 险费 |
938,987.24 |
|
2018年市经贸信委技改项目第二批专项 经费 |
778,396.36 |
|
可弯曲可折叠LED显示屏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 |
716,666.67 |
|
户外LED透明显示关键技术研发 |
660,000.00 |
|
企业研发资助 |
602,000.00 |
|
模块化智能高清LED舞台屏的研发及产 业化 |
382,874.58 |
|
工业企业规模成长奖励 |
380,000.00 |
|
以工代训补贴 |
341,000.00 |
|
基于小尺寸大分辨率超高清LED显示屏 的研发及产业化 |
335,593.78 |
|
稳岗补贴 |
321,859.18 |
|
深圳市工信局-2020年技改倍增专项资 助计划质量品牌双提升类资助 |
300,000.00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300,000.00 |
|
触控微间距LED显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
300,000.00 |
|
政府电费补贴 |
287,924.14 |
|
高新企业倍增计划补助 |
250,000.00 |
|
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2019第三批规上国 高 |
200,200.00 |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195,361.56 |
|
龙华区企业职工试岗培训补贴 |
195,090.00 |
|
技术改造倍增专项质量品牌双提升扶持 计划资助 |
170,000.00 |
|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原创项目推广 资助) |
135,714.34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33,077.65 |
|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102,249.00 |
|
2019年标准化战略资助 |
100,000.00 |
|
企业信息化一般项目 |
93,800.00 |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工业互 联网发展扶持计划 |
90,000.00 |
|
龙华区人社局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 |
84,000.00 |
|
静安区2019年度财政扶持资金 |
70,000.00 |
|
软著补助 |
68,000.00 |
|
2019年国家高新补助 |
50,000.00 |
|
2020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 |
48,580.00 |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补贴 |
46,552.00 |
|
2019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43,581.00 |
|
LED创新扶持基金(惠湾工贸联字 [2017]59号) |
40,000.00 |
|
深圳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稳岗补 贴 |
39,512.66 |
|
生育津贴 |
36,067.11 |
|
LED小间距技术改造基金(惠湾工贸联 字[2015]32号) |
35,500.00 |
|
计算机软著补贴 |
35,100.00 |
|
岗前培训补贴 |
31,800.00 |
|
残联岗位补贴 |
30,236.31 |
|
专利补助 |
20,000.00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二批 专利款 |
10,000.00 |
|
海外资信服务费用扶持 |
3,773.00 |
|
其他 |
451,184.53 |
1,511,128.03 |
合计 |
29,359,328.24 |
26,514,820.01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720.94 |
5,720,686.3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0,137,291.66 |
68,494,586.41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419,740.61 |
-58,743,741.08 |
其他 |
362,114.84 |
|
合计 |
-32,819,613.17 |
15,471,531.66 |
其他说明: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690,980.01 |
58,352,102.04 |
合计 |
38,690,980.01 |
58,352,102.04 |
其他说明: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6,129,557.54 |
-50,249,181.47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59,559,225.65 |
-77,298,458.20 |
合计 |
-145,688,783.19 |
-127,547,639.67 |
其他说明: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损失 |
-13,445,687.77 |
-55,302,148.10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492,682.85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59,092,132.02 |
-986,652,748.85 |
合计 |
-72,537,819.79 |
-1,042,447,579.80 |
其他说明: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 |
-5,441,828.00 |
-445,541.83 |
合计 |
-5,441,828.00 |
-445,541.83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904,767.09 |
|
1,904,767.09 |
业绩补偿款 |
96,327,359.65 |
36,073,494.14 |
96,327,359.65 |
其他 |
3,176,273.27 |
16,655,095.82 |
3,176,273.27 |
合计 |
101,408,400.01 |
52,728,589.96 |
101,408,400.0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疫情补贴 |
|
|
|
否 |
|
1,584,647.09 |
|
与收益相关 |
品牌创建和 试点示范奖 励 |
|
|
|
否 |
|
2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精准支持临 时性岗补朝 阳区 |
|
|
|
否 |
|
120,120.00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
|
|
|
|
1,904,767.09 |
|
|
其他说明: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
3,427,892.45 |
24,682,844.54 |
3,427,892.45 |
存货盘亏、报废损失 |
1,589,925.95 |
23,194,651.29 |
1,589,925.95 |
诉讼赔偿及其他 |
12,292,384.29 |
82,290,289.24 |
12,292,384.29 |
合计 |
17,310,202.69 |
130,167,785.07 |
17,310,202.69 |
其他说明: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12,241.46 |
19,326,089.5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387,816.54 |
28,037,927.78 |
合计 |
12,600,058.00 |
47,364,017.3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3,370,288.6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5,505,543.2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359,839.8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65,442.4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65,886.6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333,776.3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
84,979,451.0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7,643,382.06 |
其他影响 |
3,826,924.75 |
所得税费用 |
12,600,058.00 |
其他说明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4。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895,885.23 |
3,012,843.63 |
政府补助收入 |
16,940,621.95 |
28,703,209.04 |
往来款及其他 |
66,848,346.42 |
130,333,625.77 |
合计 |
86,684,853.60 |
162,049,678.4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支出 |
397,479.11 |
1,860,684.74 |
付现销售费用 |
81,360,431.55 |
155,839,012.73 |
付现管理费用 |
65,476,543.69 |
118,827,100.57 |
付现研发费用 |
25,725,223.90 |
31,385,578.14 |
往来款及其他 |
73,921,742.03 |
115,697,928.58 |
经营活动有关的营业外支出 |
1,791,252.59 |
6,488,263.25 |
合计 |
248,672,672.87 |
430,098,568.0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现金业绩补偿款收回 |
7,622,131.75 |
82,042,512.32 |
收到退回的长期资产购置预付款 |
8,500,000.00 |
10,975,732.00 |
收到股权保证金 |
|
5,132,753.13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4,000,000.00 |
|
其他 |
|
6,278,355.00 |
合计 |
20,122,131.75 |
104,429,352.4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15,662,821.97 |
15,444,889.51 |
支付姚畅股权转让款及逾期利息 |
18,332,080.00 |
9,756,872.00 |
其他 |
|
13,727,147.34 |
合计 |
33,994,901.97 |
38,928,908.85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拆借 |
|
40,131,700.00 |
其他 |
|
252,073.20 |
合计 |
|
40,383,773.2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30,000,000.00 |
资金拆借 |
|
37,815,000.00 |
合计 |
|
67,815,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15,970,346.60 |
-1,380,416,112.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8,226,602.98 |
1,169,995,219.4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121,598.54 |
73,071,110.1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4,617,800.64 |
4,834,367.0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505,605.50 |
34,727,358.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41,828.00 |
445,541.8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3,427,892.45 |
24,682,844.5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38,690,980.01 |
-58,352,102.0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708,327.35 |
91,063,561.7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819,613.17 |
-15,471,531.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0,998,294.52 |
29,239,452.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610,477.98 |
-1,201,524.7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4,794,488.14 |
-28,672,013.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310,065,711.79 |
507,392,982.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403,686,779.47 |
-329,233,037.46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769,179.02 |
122,106,117.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8,128,464.34 |
270,451,515.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70,451,515.46 |
310,783,968.1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323,051.12 |
-40,332,452.73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4,190,301.00 |
其中: |
-- |
北京联动 |
2,300,000.00 |
远洋传媒 |
10,000,000.00 |
分时传媒 |
100,000.00 |
上海成光 |
1,790,300.00 |
华瀚文化 |
1.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9,853,122.97 |
其中: |
-- |
北京联动 |
5,179,772.98 |
远洋传媒 |
10,282,461.08 |
分时传媒 |
6,770,316.19 |
上海成光 |
7,351,810.82 |
华瀚文化 |
268,761.90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500,000.00 |
其中: |
-- |
西藏泊视 |
3,500,0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162,821.97 |
其他说明: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8,128,464.34 |
270,451,515.46 |
其中:库存现金 |
259,464.55 |
252,727.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7,868,999.79 |
269,989,547.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209,240.4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128,464.34 |
270,451,515.46 |
其他说明:
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3,576,477.66 |
保证金、冻结资金 |
固定资产 |
142,474,359.62 |
短期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134,750,275.38 |
短期借款质押 |
其他应收款 |
173,961.66 |
短期借款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496,454,804.73 |
短期借款抵押 |
合计 |
827,429,879.05 |
-- |
其他说明: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0,031,683.06 |
其中:美元 |
2,432,845.31 |
6.5249 |
15,874,072.37 |
欧元 |
469,792.41 |
8.0250 |
3,770,084.09 |
港币 |
264,284.92 |
0.8416 |
222,432.76 |
澳门元 |
202,842.90 |
0.8139 |
165,093.84 |
应收账款 |
-- |
-- |
115,845,602.61 |
其中:美元 |
15,317,703.86 |
6.5249 |
99,946,485.94 |
欧元 |
372,769.88 |
8.0250 |
2,991,478.29 |
港币 |
15,336,293.88 |
0.8416 |
12,907,638.38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其他应收款 |
|
|
1,029,811.27 |
其中:欧元 |
6,812.48 |
8.0250 |
54,670.15 |
港币 |
258,135.00 |
0.8416 |
217,256.74 |
澳门元 |
931,176.29 |
0.8139 |
757,884.38 |
应付账款 |
|
|
34,321,098.28 |
其中:美元 |
4,207.88 |
6.5249 |
27,456.00 |
欧元 |
3,826,028.07 |
8.0250 |
30,703,875.27 |
港币 |
4,365,765.83 |
0.8416 |
3,589,767.01 |
其他应付款 |
|
|
2,740,305.55 |
其中:欧元 |
4,395.01 |
8.0250 |
35,269.96 |
港币 |
3,214,005.51 |
0.8416 |
2,705,035.59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4,453,314.00 |
不适用 |
4,453,314.00 |
2019年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 局技改项目资助 |
3,735,560.46 |
递延收益 |
3,735,560.46 |
模块化大型LED显示屏生产 线智能化改造 |
2,259,254.18 |
递延收益 |
2,259,254.18 |
可弯曲可折叠LED显示屏关 键技术研发项目 |
2,150,000.00 |
递延收益 |
716,666.67 |
户外LED透明显示关键技术 研发 |
1,790,000.00 |
递延收益 |
660,000.00 |
新冠疫情补贴 |
1,584,647.09 |
不适用 |
1,584,647.09 |
深圳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 展示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 |
1,560,000.00 |
递延收益 |
1,040,000.00 |
2019年市模块化高清舞台租 赁LED显示屏智能化提升 |
1,505,271.82 |
递延收益 |
1,505,271.82 |
公司房租补贴(园区外)资助 |
1,377,918.64 |
不适用 |
1,377,918.64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374,410.88 |
不适用 |
1,374,410.88 |
市科委微间距LED显示模块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资助 |
1,094,617.15 |
递延收益 |
1,094,617.15 |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
1,062,000.00 |
不适用 |
1,062,000.00 |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科 技创新专项资金(2018年企业 研发投入激励资助) |
1,002,300.00 |
不适用 |
1,002,300.00 |
政府专项资金补助 |
1,000,000.00 |
不适用 |
1,000,000.00 |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返还2019 年度失业保险费 |
938,987.24 |
不适用 |
938,987.24 |
触控微间距LED显示技术的 研发与应用 |
825,000.00 |
递延收益 |
300,000.00 |
2018年市经贸信委技改项目 第二批专项经费 |
778,396.36 |
递延收益 |
778,396.36 |
企业研发资助 |
602,000.00 |
不适用 |
602,000.00 |
模块化智能高清LED舞台屏 的研发及产业化 |
382,874.58 |
递延收益 |
382,874.58 |
工业企业规模成长奖励 |
380,000.00 |
不适用 |
380,000.00 |
以工代训补贴 |
341,000.00 |
不适用 |
341,000.00 |
基于小尺寸大分辨率超高清 LED显示屏的研发及产业化 |
335,593.78 |
递延收益 |
335,593.78 |
稳岗补贴 |
321,859.18 |
不适用 |
321,859.18 |
深圳市工信局-2020年技改倍 增专项资助计划质量品牌双 提升类资助 |
300,000.00 |
不适用 |
300,000.00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300,000.00 |
不适用 |
300,000.00 |
政府电费补贴 |
287,924.14 |
不适用 |
287,924.14 |
高新企业倍增计划补助 |
250,000.00 |
不适用 |
250,000.00 |
科技与产业专项资金2019第 |
200,200.00 |
不适用 |
200,200.00 |
三批规上国高 |
|
|
|
品牌创建和试点示范奖励 |
200,000.00 |
不适用 |
200,000.00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195,361.56 |
不适用 |
195,361.56 |
龙华区企业职工试岗培训补 贴 |
195,090.00 |
不适用 |
195,090.00 |
LED创新扶持基金(惠湾工贸 联字[2017]59号) |
186,666.67 |
递延收益 |
40,000.00 |
技术改造倍增专项质量品牌 双提升扶持计划资助 |
170,000.00 |
不适用 |
170,000.00 |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原创 项目推广资助) |
135,714.34 |
递延收益 |
135,714.3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33,077.65 |
不适用 |
133,077.65 |
精准支持临时性岗补朝阳区 |
120,120.00 |
不适用 |
120,120.00 |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补 助 |
102,249.00 |
不适用 |
102,249.00 |
2019年标准化战略资助 |
100,000.00 |
不适用 |
100,000.00 |
企业信息化一般项目 |
93,800.00 |
递延收益 |
93,800.00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 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 |
90,000.00 |
不适用 |
90,000.00 |
龙华区人社局一次性特别培 训补助 |
84,000.00 |
不适用 |
84,000.00 |
静安区2019年度财政扶持资 金 |
70,000.00 |
不适用 |
70,000.00 |
软著补助 |
68,000.00 |
不适用 |
68,000.00 |
2019年国家高新补助 |
50,000.00 |
不适用 |
50,000.00 |
2020年度企业国内市场开拓 项目资助 |
48,580.00 |
不适用 |
48,580.00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补贴 |
46,552.00 |
不适用 |
46,552.00 |
2019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 金补助 |
43,581.00 |
不适用 |
43,581.00 |
深圳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局 失业稳岗补贴 |
39,512.66 |
不适用 |
39,512.66 |
生育津贴 |
36,067.11 |
不适用 |
36,067.11 |
LED小间距技术改造基金(惠 湾工贸联字[2015]32号) |
35,500.00 |
递延收益 |
35,500.00 |
计算机软著补贴 |
35,100.00 |
不适用 |
35,100.00 |
岗前培训补贴 |
31,800.00 |
不适用 |
31,800.00 |
残联岗位补贴 |
30,236.31 |
不适用 |
30,236.31 |
专利补助 |
20,000.00 |
不适用 |
20,000.00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 年第二批专利款 |
10,000.00 |
不适用 |
10,000.00 |
海外资信服务费用扶持 |
3,773.00 |
不适用 |
3,773.00 |
其他 |
451,184.53 |
不适用 |
451,184.53 |
合计 |
35,019,095.33 |
|
31,264,095.33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北京联 动 |
22,000,000.00 |
100.00% |
协议转让 |
2020年01月01日 |
转让协议,移交财务账册 |
-5,429,055.05 |
|
|
|
|
|
|
远洋传 媒及其 子公司 |
36,000,000.00 |
100.00% |
协议转让 |
2020年07月31日 |
转让协议,移交财务账册 |
-1,189,918.96 |
|
|
|
|
|
|
上海成 |
18,974,0 |
100.00% |
协议转 |
2020年 |
转让协 |
-1,566,4 |
|
|
|
|
|
|
光 |
00.00 |
|
让 |
10月31日 |
议,移交财务账册 |
33.06 |
|
|
|
|
|
|
分时传 媒及其 子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协议转让 |
2020年05月31日 |
转让协议,移交财务账册 |
3,422,930.92 |
|
|
|
|
|
|
华瀚文 化及其 子公司 |
1.00 |
100.00% |
协议转让 |
2020年08月31日 |
转让协议,移交财务账册 |
24,725,273.78 |
|
|
|
|
|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0户,减少17户。其中:
(1)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序号 |
名称 |
简称 |
变更原因 |
1 |
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联动 |
2020年1月转让100%股权,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2 |
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远洋传媒 |
2020年7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3 |
天津远洋林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天津远洋 |
2020年7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4 |
西藏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西藏林格 |
2020年7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5 |
新疆联建远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新疆远洋 |
2020年7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6 |
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 |
上海成光 |
2020年11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7 |
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分时传媒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8 |
湖北分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湖北分时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9 |
北京联建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联建分时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0 |
南京丰德博信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
丰德博信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1 |
南京博信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南京博信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2 |
南京弘旭广告有限公司 |
南京弘旭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3 |
西藏联建丰德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
西藏丰德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4 |
新疆联建丰德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
新疆丰德 |
2020年6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5 |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华瀚文化 |
2020年8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6 |
山西华瀚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华瀚兄弟 |
2020年8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17 |
新疆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新疆华瀚 |
2020年8月转让,转让前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深圳市联建光电 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LED显示应用产品 |
100.00% |
|
设立 |
惠州市健和光电 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 |
广东省惠州市 |
LED 生产与销售 |
|
100.00% |
设立 |
上海联创健和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光电产品研发与销售 |
|
100.00% |
设立 |
联建光电(香港) 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LED 销售与维修 |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联建光电澳门一 人有限公司 |
澳门 |
澳门 |
LED 销售与维修 |
|
80.00% |
设立 |
深圳市易事达电 子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LED 生产与销售 |
82.00% |
18.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Eastar The Netherlands B.V. |
荷兰 |
荷兰 |
LED 进出口业务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深圳市联动户外 广告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文化产业投资 |
100.00% |
|
设立 |
上海友拓公关顾 问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上海市 |
公关业务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北京合众君达国 际品牌管理顾问 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达孜友拓数字营 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公关业务 |
|
100.00% |
设立 |
霍尔果斯友拓营 销顾问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公关业务 |
|
100.00% |
设立 |
深圳市联动精准 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微信软件广告服务及电梯广告 |
|
100.00% |
设立 |
北京爱普新媒体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互联网营销 |
|
90.03% |
非同一控制下合 |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并 |
霍尔果斯聚量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互联网营销 |
|
90.03% |
设立 |
喀什云汇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
互联网营销 |
|
90.03% |
设立 |
西安绿一传媒有 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 |
广告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新疆联建绿一传 媒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数字户外 |
|
100.00% |
设立 |
深圳市力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360网络搜索推广服务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红玛互动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360网络搜索推广服务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深圳市红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360网络搜索推广服务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深圳市腾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数字营销 |
|
100.00% |
设立 |
上海励唐营销管 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上海市 |
公关业务 |
100.00%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拉萨励唐营销管 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公关业务、广告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励唐汇智(北京) 会展服务有限公 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霍尔果斯星奕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
100.00% |
设立 |
追来时文化传播 (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爱普新媒 |
9.97% |
1,478,428.84 |
|
7,070,615.97 |
红玛互动 |
49.00% |
-16,957.50 |
|
-3,015,764.38 |
香港联建 |
20.00% |
-1,513,981.57 |
|
-433,001.92 |
合计 |
|
-52,510.23 |
|
3,621,849.6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 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爱普新 媒 |
76,496,217.83 |
853,316.67 |
77,349,534.50 |
6,459,059.52 |
|
6,459,059.52 |
63,512,689.48 |
379,743.71 |
63,892,433.19 |
7,824,786.00 |
|
7,824,786.00 |
红玛互 动 |
447,583.90 |
|
447,583.90 |
6,602,205.09 |
|
6,602,205.09 |
482,191.05 |
|
482,191.05 |
6,602,205.09 |
|
6,602,205.09 |
香港联 建 |
5,543,050.48 |
18,976.20 |
5,562,026.68 |
7,750,640.45 |
|
7,750,640.45 |
18,976,481.01 |
42,892.58 |
19,019,373.59 |
13,625,096.36 |
|
13,625,096.36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爱普新媒 |
48,039,201.33 |
14,822,827.79 |
14,822,827.79 |
23,730,736.73 |
54,029,442.50 |
12,543,898.32 |
12,543,898.32 |
27,629,790.74 |
红玛互动 |
|
-34,607.15 |
-34,607.15 |
-569.31 |
|
31,601.86 |
31,601.86 |
401,565.89 |
香港联建 |
6,728,057.74 |
-7,569,907.86 |
-7,582,891.00 |
-2,744,504.16 |
28,775,112.61 |
1,078,240.72 |
1,184,981.15 |
2,722,037.85 |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3、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列报货币是人民币,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以非人民币结算包括美元、欧元等币种之销售和采购。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指由于利率变动导致公司所承担的利率总额发生变动的风险。本公司有息负债以短期、固定利率银行贷款为主,利率变动对公司存续银行贷款影响较少,但如利率上升将增加公司未来融资压力,加重利息成本支出。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无母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虎军、熊瑾玉夫妇。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刘虎军 |
联建光电董事长 |
刘大鹏 |
刘虎军的哥哥 |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刘虎军与联建光电共同投资,刘虎军持有77%股份 |
深圳市尖岗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刘虎军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
深圳市长长玖玖投资有限公司 |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重要影响的企业 |
中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刘虎军担任董事的企业 |
深圳市美图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刘虎军担任执行董事、刘虎军间接控股企业 |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公司 |
刘大鹏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并控股企业 |
熊瑾玉 |
联建光电董事 |
熊梓桐 |
熊瑾玉的姐姐 |
熊瑾兵 |
熊瑾玉的弟弟 |
北京互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熊梓桐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74.50%的企业 |
湖南鑫湖科技有限公司 |
熊梓桐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70%的企 |
|
业 |
吴铮 |
联建光电董事、副总经理 |
何吉伦 |
联建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 |
何恒怡 |
何吉伦的女儿 |
何吉荣 |
何吉伦的大姐 |
封良友 |
何吉伦的姐夫 |
何吉先 |
何吉伦的二姐 |
陈光勇 |
何吉伦的姐夫 |
何吉远 |
何吉伦的大哥 |
陈雪清 |
何吉伦的大嫂 |
西藏林芝市隆茂投资有限公司 |
何吉远直接持股98%的企业 |
林芝市斯为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何吉远直接持股99%的企业 |
四川至诚斯为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何吉伦直接或间接持股98%的企业 |
成都斯为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何吉伦直接或间接持股99%的企业 |
西藏斯为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何吉伦直接或间接持股97%的企业 |
斯为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何吉伦直接或间接持股99%的企业 |
西藏斯为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何吉伦直接或间接持股77%的企业 |
成都温特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何吉伦直接或间接持股80%的企业 |
爱蜂巢(苏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西藏斯为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21%的企业 |
谢志明 |
联建光电监事会主席 |
王小芳 |
联建光电监事 |
李勇 |
王小芳的配偶 |
王春波 |
王小芳的哥哥 |
杨莉娟 |
王春波的配偶 |
深圳美康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李勇担任执行董事并与王小芳合计持股100%的企业 |
成都亿盟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
王春波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28.25%的企业 |
亿盟恒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王春波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股42%的企业 |
武汉云途安行科技有限公司 |
王春波担任董事的企业 |
成都坚安恒信卫星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
王春波担任总经理,杨莉娟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持股82%的企业 |
成都聚信恒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王春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4.2%的企业 |
郭秋平 |
监事 |
康猛长 |
郭秋平的配偶 |
赢来(深圳)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康猛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股100%的企业 |
王峰 |
联建光电原董事会秘书(2020年8月31日辞职) |
李爽 |
王峰的配偶 |
长沙先导银象传媒有限公司 |
王峰担任董事的企业 |
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 |
王峰担任董事的企业 |
王广彦 |
联建光电原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5日辞职) |
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王广彦担任董事的企业 |
夏明会 |
联建光电独立董事 |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夏明会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刘茂林 |
联建光电独立董事 |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
刘茂林担任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 |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刘茂林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席智健 |
联建光电财务总监(2021年3月5日辞职)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长长玖玖投 资有限公司 |
餐饮、会议服务 |
2,830,188.68 |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rtixium France SAS |
出售商品 |
|
3,760,942.34 |
陕西高一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广告服务 |
|
3,935,975.78 |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
1,442,735.00 |
合计 |
|
|
9,139,653.1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联动精准、刘虎军、熊 瑾玉 |
235,000,000.00 |
2020年01月08日 |
2025年01月08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力玛网络、上海友拓、 刘虎军、熊瑾玉 |
35,000,000.00 |
2020年01月16日 |
2022年07月16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刘虎军、熊瑾玉 |
140,000,000.00 |
2020年08月21日 |
2023年12月18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易事达、力玛网络、上 海友拓、联动精准、刘 虎军、熊瑾玉 |
250,000,000.00 |
2020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30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精准、 易事达、刘虎军、熊瑾 玉 |
50,000,000.00 |
2020年09月11日 |
2023年09月09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刘虎军、熊瑾玉 |
80,000,000.00 |
2020年11月01日 |
2023年11月01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联动精准、易事达、刘 虎军、熊瑾玉 |
100,000,000.00 |
2020年06月12日 |
2022年06月12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刘虎军、熊瑾玉 |
70,000,000.00 |
2020年01月17日 |
2024年01月06日 |
否 |
惠州健和、联动户外、 联动精准、易事达、上 海友拓、刘虎军、熊瑾 玉 |
90,000,000.00 |
2020年03月12日 |
2023年03月11日 |
否 |
合计 |
1,050,000,000.00 |
|
|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7,624,212.19 |
7,477,54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梓霖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
135,860.80 |
135,860.80 |
135,860.80 |
135,860.80 |
应收账款 |
ARTIXUM DISPLAY LIMITED |
4,223,250.15 |
4,223,250.15 |
4,223,250.15 |
4,223,250.15 |
应收账款 |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公司 |
113,762.13 |
113,762.13 |
113,762.13 |
52,649.11 |
应收账款 |
新疆思睿博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85,130.35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82,623.10 |
282,623.10 |
282,623.10 |
282,623.10 |
应收账款 |
美国联建 |
19,955,711.55 |
19,955,711.55 |
21,335,964.53 |
21,335,964.53 |
小计 |
|
25,111,207.73 |
25,111,207.73 |
26,491,460.71 |
26,215,478.04 |
其他应收款 |
何吉伦、何大恩 |
142,093,164.92 |
142,093,164.92 |
142,093,164.92 |
142,093,164.92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云影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561,150.00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81,582.62 |
81,582.62 |
236,000.00 |
236,000.00 |
其他应收款 |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 |
129,229.43 |
129,229.43 |
129,229.43 |
129,229.43 |
其他应收款 |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459,225.20 |
4,708,825.20 |
33,690,925.20 |
16,823,150.23 |
其他应收款 |
霍尔果斯永联恒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5,093,427.23 |
5,093,427.23 |
5,093,427.23 |
5,093,427.23 |
其他应收款 |
美国联建 |
290,096.91 |
290,096.91 |
290,096.91 |
290,096.91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7,125,518.62 |
57,125,518.62 |
33,837,712.23 |
0.00 |
其他应收款 |
朱贤洲 |
|
|
10,239,630.98 |
3,956,681.71 |
其他应收款 |
徐州德仁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
300,000.00 |
3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苑晓雷 |
|
|
100,000.00 |
4,710.00 |
小计 |
|
219,022,244.93 |
210,271,844.93 |
248,303,958.90 |
170,553,996.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马伟晋 |
|
|
17,789,332.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13,060,324.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8,469,019.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李卫国 |
|
|
3,677,781.98 |
|
小计 |
|
|
|
42,996,459.36 |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 |
501,698.11 |
小计 |
|
30,000.00 |
501,698.11 |
合同负债 |
Artixium France SAS |
40,851.25 |
38,369.10 |
合同负债 |
深圳市新大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
500.00 |
小计 |
|
40,851.25 |
38,869.10 |
其他应付款 |
刘小伟 |
35,885.98 |
35,885.98 |
其他应付款 |
万峰 |
5,000.00 |
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郭秋平 |
2,975.80 |
2,975.8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1,782.38 |
其他应付款 |
罗丹 |
727.23 |
727.23 |
其他应付款 |
刘虎军 |
|
20,231,700.00 |
其他应付款 |
姚畅 |
|
36,867,914.00 |
小计 |
|
44,589.01 |
57,145,985.39 |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4.00元/股,有效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1、2016年3月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916.50万份股票期权与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4.40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4期行权,第一期20%,第二期20%,第三期30%,第四期30%。公司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项目 |
相关内容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15业绩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备考净利润”、“备考净利润增长率”系以上市公司通过并购业务在当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假设当年1月1日开始纳入合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个子公司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总和为计算依据。
(2)子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获授股票期权的子公司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为基础,并且激励对象个人所在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也达标后方可行权。
若行权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但某子公司考核指标未能达标,则该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公司本部激励对象不参与子公司的业绩考核,各年度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后,本部激励对象可以行权。
(3)2017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17年5月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激励计划中的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20元/股调整为24.00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80元/股调整为14.60元/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为10,140,000股,累计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为 175,000股,因员工提前离职以及业绩未达标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为 8,180,000股,员工放弃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为 1,785,000股,至此公司授予的上述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已实施完毕。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票期权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限制性股票采用授予日市场价格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9,224,600.3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主要经营租赁
(1)2013年1月8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安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继续租用深圳市安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以及1楼东侧,合计建筑面积3,638.625平方米,
(2)2018年3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联创与上海宗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上海联创租用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960号A栋用于办公。
(3)2020年5月1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动精准与张晓东签订了《济南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晓东将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玉兰广场二期3号楼11层1103室,建筑面积180.24平方米租赁给联动精准。
(4)2020年10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动精准与陈桦标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陈桦标将坐落于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北塔2号1209室,建筑面积94.08平方米出租给联动精准。
(5)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动精准与陈炜祺、邹琳、刘娟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
(6)2020年6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动精准与黄宝华签订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黄宝华将坐落于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100号之二1711室,建筑面积163.79平方米出租给联动精准。
(7)2020年06年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友拓公关与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友拓公关租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12号润诚中心写字楼三层⑥、⑦、⑧、⑨号和三夹层⑥、⑦、⑧、⑨号用于办公,其建筑面积为1168.11平方米。
(8)2020年06年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友拓公关北京分公司与北京润诚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友拓公关北京分公司租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12号润诚中心写字楼三层⑤号房屋用于办公,其建筑面积为114.71平方米。
(9)2020年10月2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达孜友拓与延隆商贸签订其《房租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达孜友拓租用拉萨达孜县镇江路1号用于办公。
(10)2020年5月1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爱普新媒与龚建国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公司租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资金数码园1、2号楼1层0102,合计面积为407.6平方米。
2、其他承诺事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建有限出资 4,000万元人民币,与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主要从事 Mini LED 及 Micro LED 大屏显示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的合资公司。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投资者诉讼
因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认定虚假陈述的影响,大量投资者对公司发起索赔诉讼。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298宗,诉讼标的金额172,071,496.09元,案件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认为上述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预计上述案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为6,975.00万元,其中计入2019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6,500.00万元,计入2020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475.00万元。
序号 |
案号 |
立案案由 |
当事人 |
诉讼标的金额 |
1 |
(2019)粤03民初62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建材, 被告:联建光电 |
107,359.00 |
2 |
(2019)粤03民初69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余渊, 被告:联建光电 |
104,212.86 |
3 |
(2019)粤03民初69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华, 被告:联建光电 |
1,533,858.79 |
4 |
(2019)粤03民初69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熊忖, 被告:联建光电 |
32,892.44 |
5 |
(2019)粤03民初70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任淑玲, 被告:联建光电 |
90,609.00 |
6 |
(2019)粤03民初70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何奇宽, 被告:联建光电 |
186,025.47 |
7 |
(2019)粤03民初70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杜建钧, 被告:联建光电 |
707,572.84 |
8 |
(2019)粤03民初70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郑晓丰, 被告:联建光电 |
116,219.00 |
9 |
(2019)粤03民初70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昱, 被告:联建光电 |
33,800.00 |
10 |
(2019)粤03民初70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董琦, 被告:联建光电 |
58,572.76 |
11 |
(2019)粤03民初70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郭履珍, 被告:联建光电 |
70,016.88 |
12 |
(2019)粤03民初70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杜洋, 被告:联建光电 |
490,286.54 |
13 |
(2019)粤03民初71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建春, 被告:联建光电 |
1,179,239.07 |
14 |
(2019)粤03民初71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安国, 被告:联建光电 |
1,365,146.00 |
15 |
(2019)粤03民初71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崔勇, 被告:联建光电 |
46,237.00 |
16 |
(2019)粤03民初71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徐登, 被告:联建光电 |
121,518.00 |
17 |
(2019)粤03民初71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庆, 被告:联建光电 |
56,009.00 |
18 |
(2019)粤03民初71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钟婧, 被告:联建光电 |
64,153.00 |
19 |
(2019)粤03民初71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马力, 被告:联建光电 |
156,133.00 |
20 |
(2019)粤03民初71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董强, 被告:联建光电 |
21,010.00 |
21 |
(2019)粤03民初71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跃平, 被告:联建光电 |
58,435.00 |
22 |
(2019)粤03民初72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立新, 被告:联建光电 |
19,394.00 |
23 |
(2019)粤03民初72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石晓杰, 被告:联建光电 |
206,647.00 |
24 |
(2019)粤03民初77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朱义成, 被告:联建光电 |
4,728,203.32 |
25 |
(2019)粤03民初77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丽惠, 被告:联建光电 |
41,777.00 |
26 |
(2019)粤03民初77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韦纪军, 被告:联建光电 |
232,904.00 |
27 |
(2019)粤03民初77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兵, 被告:联建光电 |
130,816.00 |
28 |
(2019)粤03民初103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史正海, 被告:联建光电 |
405,676.74 |
29 |
(2019)粤03民初103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玉清, 被告:联建光电 |
114,987.00 |
30 |
(2019)粤03民初103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桂源, 被告:联建光电 |
9,584.00 |
31 |
(2019)粤03民初103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孟宪惠, 被告:联建光电 |
49,058.00 |
32 |
(2019)粤03民初103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宏斌, 被告:联建光电 |
64,964.00 |
33 |
(2019)粤03民初104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继亮, 被告:联建光电 |
38,735.00 |
34 |
(2019)粤03民初104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攀艳, 被告:联建光电 |
4,555.00 |
35 |
(2019)粤03民初104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费孔娟, 被告:联建光电 |
38,285.00 |
36 |
(2019)粤03民初104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严厚铭, 被告:联建光电 |
21,743.00 |
37 |
(2019)粤03民初104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熳红, 被告:联建光电 |
19,794.00 |
38 |
(2019)粤03民初104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许彦, 被告:联建光电 |
12,635.00 |
39 |
(2019)粤03民初104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袁任绍, 被告:联建光电 |
63,193.00 |
40 |
(2019)粤03民初104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新权, 被告:联建光电 |
167,641.00 |
41 |
(2019)粤03民初104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树英, 被告:联建光电 |
43,359.00 |
42 |
(2019)粤03民初104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博, 被告:联建光电 |
550,026.00 |
43 |
(2019)粤03民初105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纲伟, 被告:联建光电 |
210,771.00 |
44 |
(2019)粤03民初105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小云, 被告:联建光电 |
428,081.00 |
45 |
(2019)粤03民初105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骥, 被告:联建光电 |
35,220.00 |
46 |
(2019)粤03民初105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无锡市环境卫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联建光电 |
970,365.00 |
47 |
(2019)粤03民初105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彭善英, 被告:联建光电 |
173,000.00 |
48 |
(2019)粤03民初105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晓伟, 被告:联建光电 |
83,493.00 |
49 |
(2019)粤03民初105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储成文, 被告:联建光电 |
31,723.00 |
50 |
(2019)粤03民初105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蒋茜, 被告:联建光电 |
747,932.00 |
51 |
(2019)粤03民初105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卞巧凤, 被告:联建光电 |
2,917,337.00 |
52 |
(2019)粤03民初105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贻娟, 被告:联建光电 |
423,667.40 |
53 |
(2019)粤03民初106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逸豪, 被告:联建光电 |
154,804.00 |
54 |
(2019)粤03民初106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宋娟, 被告:联建光电 |
521,328.92 |
55 |
(2019)粤03民初106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少宏, 被告:联建光电 |
1,121,625.76 |
56 |
(2019)粤03民初106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德海, 被告:联建光电 |
45,120.00 |
57 |
(2019)粤03民初106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曾庆灼, 被告:联建光电 |
132,403.77 |
58 |
(2019)粤03民初106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宋满英, 被告:联建光电 |
132,819.42 |
59 |
(2019)粤03民初106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何锦洪, 被告:联建光电 |
896,585.37 |
60 |
(2019)粤03民初106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何洪艮, 被告:联建光电 |
3,049,020.27 |
61 |
(2019)粤03民初106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郑平开, 被告:联建光电 |
192,772.21 |
62 |
(2019)粤03民初106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丽芬, 被告:联建光电 |
707,518.34 |
63 |
(2019)粤03民初107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燕敏, 被告:联建光电 |
485,622.63 |
64 |
(2019)粤03民初107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肖华, 被告:联建光电 |
275,469.74 |
65 |
(2019)粤03民初107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桂华, 被告:联建光电 |
301,750.32 |
66 |
(2019)粤03民初107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黄淑端, 被告:联建光电 |
2,186,632.43 |
67 |
(2019)粤03民初107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何锦海, 被告:联建光电 |
2,182,914.94 |
68 |
(2019)粤03民初110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广京, 被告:联建光电 |
2,180,812.33 |
69 |
(2019)粤03民初110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许春霞, 被告:联建光电 |
2,824,551.02 |
70 |
(2019)粤03民初122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传泰, 被告:联建光电 |
2,087,018.66 |
71 |
(2019)粤03民初122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乔锦锋, 被告:联建光电 |
11,378.71 |
72 |
(2019)粤03民初125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剑敏, 被告:联建光电 |
6,288.55 |
73 |
(2019)粤03民初136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黄玉兰, 被告:联建光电 |
126,317.14 |
74 |
(2019)粤03民初136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吴重云, 被告:联建光电 |
245,267.56 |
75 |
(2019)粤03民初202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海娇, 被告:联建光电 |
145,359.12 |
76 |
(2019)粤03民初219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郑芳, 被告:联建光电 |
165,780.00 |
77 |
(2019)粤03民初219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雪祥, 被告:联建光电 |
96,730.00 |
78 |
(2019)粤03民初219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郑铁军, 被告:联建光电 |
132,800.00 |
79 |
(2019)粤03民初219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久余, 被告:联建光电 |
836,082.05 |
80 |
(2019)粤03民初219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商红双, 被告:联建光电 |
29,146.11 |
81 |
(2019)粤03民初219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范留玲, 被告:何吉伦、刘虎军、联建光电 |
43,488.29 |
82 |
(2019)粤03民初219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乌维华, 被告:联建光电 |
12,317.57 |
83 |
(2019)粤03民初219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海雯, 被告:联建光电 |
16,375.61 |
84 |
(2019)粤03民初219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蒋小英, 被告:联建光电 |
33,367.24 |
85 |
(2019)粤03民初220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徐天红, 被告:联建光电 |
125,432.59 |
86 |
(2019)粤03民初220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彩娣, 被告:联建光电 |
1,558,260.98 |
87 |
(2019)粤03民初220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贝满芬, 被告:联建光电 |
112,388.06 |
88 |
(2019)粤03民初220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朝银, 被告:联建光电 |
36,054.56 |
89 |
(2019)粤03民初220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海红, 被告:联建光电 |
11,991.61 |
90 |
(2019)粤03民初220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波军, 被告:联建光电 |
5,239.56 |
91 |
(2019)粤03民初220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薛辉, 被告:联建光电 |
59,644.45 |
92 |
(2019)粤03民初220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邬晓霞, 被告:联建光电 |
192,810.72 |
93 |
(2019)粤03民初220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春波, 被告:联建光电 |
428,673.41 |
94 |
(2019)粤03民初220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姬华, 被告:联建光电 |
258,400.96 |
95 |
(2019)粤03民初221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鲍秀清, 被告:联建光电 |
25,077.41 |
96 |
(2019)粤03民初221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舒适, 被告:联建光电 |
65,962.29 |
97 |
(2019)粤03民初221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雪兰, 被告:联建光电 |
3,076.04 |
98 |
(2019)粤03民初221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夏蕾, 被告:联建光电 |
3,620.67 |
99 |
(2019)粤03民初221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忠祥, 被告:联建光电 |
127,495.44 |
100 |
(2019)粤03民初221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建平, 被告:联建光电 |
254,258.76 |
101 |
(2019)粤03民初221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茜, 被告:联建光电 |
34,969.03 |
102 |
(2019)粤03民初221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朋敏, 被告:联建光电 |
29,120.77 |
103 |
(2019)粤03民初222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雪萍, 被告:联建光电 |
2,409.41 |
104 |
(2019)粤03民初222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斐君, 被告:联建光电 |
124,297.52 |
105 |
(2019)粤03民初222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应秀凤, 被告:联建光电 |
143,370.17 |
106 |
(2019)粤03民初222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叶秀萍, 被告:联建光电 |
66,863.78 |
107 |
(2019)粤03民初222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高章国, 被告:联建光电 |
96,963.69 |
108 |
(2019)粤03民初222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杰, 被告:联建光电 |
6,948.92 |
109 |
(2019)粤03民初222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郁蓓英, 被告:联建光电 |
84,007.79 |
110 |
(2019)粤03民初222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静洁, 被告:联建光电 |
123,370.59 |
111 |
(2019)粤03民初223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清海, 被告:联建光电 |
3,494.08 |
112 |
(2019)粤03民初223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朱琪辰, 被告:联建光电 |
26,601.36 |
113 |
(2019)粤03民初223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仙录, 被告:联建光电 |
1,027,550.53 |
114 |
(2019)粤03民初223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曾丹玲, 被告:联建光电 |
40,453.13 |
115 |
(2019)粤03民初223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曹红梅, 被告:联建光电 |
106,660.63 |
116 |
(2019)粤03民初223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朱增祥, 被告:联建光电 |
46,850.75 |
117 |
(2019)粤03民初223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胡芳芳, 被告:联建光电 |
42,044.60 |
118 |
(2019)粤03民初224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后初, 被告:联建光电 |
116,713.06 |
119 |
(2019)粤03民初224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国华, 被告:联建光电 |
209,135.59 |
120 |
(2019)粤03民初224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黄乾虎, 被告:联建光电 |
32,178.54 |
121 |
(2019)粤03民初224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梁健辉, 被告:联建光电 |
197,925.24 |
122 |
(2019)粤03民初224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梁顺荷, 被告:联建光电 |
206,887.29 |
123 |
(2019)粤03民初225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梁志强, 被告:联建光电 |
191,604.75 |
124 |
(2019)粤03民初225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钟新华, 被告:联建光电 |
4,342.40 |
125 |
(2019)粤03民初225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梁艳欢, 被告:联建光电 |
602,853.08 |
126 |
(2019)粤03民初225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陆希运, 被告:联建光电 |
40,851.06 |
127 |
(2019)粤03民初225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劲力, 被告:联建光电 |
79,780.55 |
128 |
(2019)粤03民初225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贺建湘, 被告:联建光电 |
57,641.62 |
129 |
(2019)粤03民初225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田萍, 被告:联建光电 |
250,988.67 |
130 |
(2019)粤03民初225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程铸仁, 被告:联建光电 |
67,486.69 |
131 |
(2019)粤03民初225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国伟, 被告:联建光电 |
229,120.67 |
132 |
(2019)粤03民初226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郝涛, 被告:联建光电 |
68,897.00 |
133 |
(2019)粤03民初226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欧阳洋, 被告:联建光电 |
228,253.00 |
134 |
(2019)粤03民初226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朱洒柏, 被告:联建光电 |
148,884.00 |
135 |
(2019)粤03民初227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邹仁功, 被告:联建光电 |
4,021.32 |
136 |
(2019)粤03民初227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黄伟钢, 被告:联建光电 |
48,975.20 |
137 |
(2019)粤03民初227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金英才, 被告:联建光电 |
88,378.09 |
138 |
(2019)粤03民初227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金树人, 被告:联建光电 |
35,407.89 |
139 |
(2019)粤03民初227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旭, 被告:联建光电 |
27,430.66 |
140 |
(2019)粤03民初227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熊璟睿, 被告:联建光电 |
59,455.56 |
141 |
(2019)粤03民初227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火林, 被告:联建光电 |
998,155.16 |
142 |
(2019)粤03民初227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建明, 被告:联建光电 |
62,894.06 |
143 |
(2019)粤03民初227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章彩糯, 被告:联建光电 |
3,885.51 |
144 |
(2019)粤03民初228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春生, 被告:联建光电 |
46,262.90 |
145 |
(2019)粤03民初228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后兵, 被告:联建光电 |
561,645.83 |
146 |
(2019)粤03民初228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楚烨, 被告:联建光电 |
18,699.00 |
147 |
(2019)粤03民初228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赵琼, 被告:联建光电 |
667,862.76 |
148 |
(2019)粤03民初228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华昕, 被告:联建光电 |
15,132.00 |
149 |
(2019)粤03民初228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夏先红, 被告:联建光电 |
20,786.93 |
150 |
(2019)粤03民初228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明威, 被告:联建光电 |
20,929.00 |
151 |
(2019)粤03民初228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吴冠明, 被告:联建光电 |
187,354.00 |
152 |
(2019)粤03民初228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高军, 被告:联建光电 |
23,572.00 |
153 |
(2019)粤03民初229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谢洁虹, 被告:联建光电 |
333,585.00 |
154 |
(2019)粤03民初229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鹏, 被告:联建光电 |
146,467.00 |
155 |
(2019)粤03民初229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邵连红, 被告:联建光电 |
78,798.00 |
156 |
(2019)粤03民初229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谷颖, 被告:联建光电 |
277,527.00 |
157 |
(2019)粤03民初229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平, 被告:联建光电 |
86,938.00 |
158 |
(2019)粤03民初229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长征, 被告:联建光电 |
706,073.00 |
159 |
(2019)粤03民初229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聂桂丽, 被告:联建光电 |
60,900.00 |
160 |
(2019)粤03民初232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任静, 被告:联建光电 |
23,797.00 |
161 |
(2019)粤03民初233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桂芝, 被告:联建光电 |
59,333.00 |
162 |
(2019)粤03民初233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蔡晓萍, 被告:联建光电 |
220,066.00 |
163 |
(2019)粤03民初233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金瑞丽, 被告:联建光电 |
59,197.00 |
164 |
(2019)粤03民初233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圣瑞, 被告:联建光电 |
24,270.00 |
165 |
(2019)粤03民初233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方迎春, 被告:联建光电 |
60,832.95 |
166 |
(2019)粤03民初233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育平, 被告:联建光电 |
28,526.41 |
167 |
(2019)粤03民初233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罗云峰, 被告:联建光电 |
39,519.68 |
168 |
(2019)粤03民初233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陈平章, 被告:联建光电 |
47,099.35 |
169 |
(2019)粤03民初233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厉映, 被告:联建光电 |
98,768.16 |
170 |
(2019)粤03民初286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联建光电 |
51,705,161.53 |
171 |
(2019)粤03民初297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斌, 被告:段武杰、刘虎军、熊瑾玉、马伟晋、姚太平、联建光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9,652,806.22 |
172 |
(2019)粤03民初310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龚军霞, 被告:联建光电 |
95,408.00 |
173 |
(2019)粤03民初355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有金, 被告:联建光电 |
1,561,147.00 |
174 |
(2019)粤03民初355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雷, 被告:联建光电 |
19,343.00 |
175 |
(2019)粤03民初356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学新, 被告:联建光电 |
34,074.66 |
176 |
(2019)粤03民初356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邱伦勇, 被告:联建光电 |
33,689.64 |
177 |
(2019)粤03民初356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克农, 被告:联建光电 |
40,266.15 |
178 |
(2019)粤03民初356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郭宝妮, 被告:联建光电 |
44,866.39 |
179 |
(2019)粤03民初357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震, 被告:联建光电 |
22,638.24 |
180 |
(2019)粤03民初357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海叶, 被告:联建光电 |
46,818.57 |
181 |
(2019)粤03民初357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文焱, 被告:联建光电 |
40,819.61 |
182 |
(2019)粤03民初479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艳芳, 被告:刘虎军、熊瑾玉、联建光电 |
27,337.50 |
183 |
(2019)粤03民初479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琼平, 被告:刘虎军、熊瑾玉、联建光电 |
187,549.97 |
184 |
(2020)粤03民初59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冯蔚, 被告:联建光电 |
81,886.73 |
185 |
(2020)粤03民初60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赵宁, 被告:联建光电 |
154,438.00 |
186 |
(2020)粤03民初60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余爱华, 被告:联建光电 |
22,635.00 |
187 |
(2020)粤03民初60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圣忠, 被告:联建光电 |
1,627.66 |
188 |
(2020)粤03民初60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吕占强, 被告:联建光电 |
153,698.27 |
189 |
(2020)粤03民初131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颜伟铭, 被告:联建光电 |
357,829.00 |
190 |
(2020)粤03民初131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永飚, 被告:联建光电 |
5,148.72 |
191 |
(2020)粤03民初131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应春波, 被告:联建光电 |
40,326.49 |
192 |
(2020)粤03民初131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迁, 被告:联建光电 |
17,169.27 |
193 |
(2020)粤03民初131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冷勇, 被告:联建光电 |
5,532.01 |
194 |
(2020)粤03民初131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沈海军, 被告:联建光电 |
19,960.74 |
195 |
(2020)粤03民初131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朱敏, 被告:联建光电 |
197,409.48 |
196 |
(2020)粤03民初132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俞勤松, 被告:联建光电 |
55,239.91 |
197 |
(2020)粤03民初132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胡锦鹏, 被告:联建光电 |
65,713.81 |
198 |
(2020)粤03民初132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郑鹰, 被告:联建光电 |
106,069.05 |
199 |
(2020)粤03民初134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曹卫华, 被告:联建光电 |
29,088.93 |
200 |
(2020)粤03民初134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马昭良, 被告:联建光电 |
239,825.76 |
201 |
(2020)粤03民初134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徐德兴, 被告:联建光电 |
163,871.38 |
202 |
(2020)粤03民初134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徐涛, 被告:联建光电 |
194,665.62 |
203 |
(2020)粤03民初135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龚德万, 被告:联建光电 |
42,960.36 |
204 |
(2020)粤03民初135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戚本凤, 被告:联建光电 |
13,858.01 |
205 |
(2020)粤03民初135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倪小青, 被告:联建光电 |
51,028.61 |
206 |
(2020)粤03民初135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方宴, 被告:联建光电 |
5,607.67 |
207 |
(2020)粤03民初136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徐云, 被告:联建光电 |
57,886.05 |
208 |
(2020)粤03民初136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众芸, 被告:联建光电 |
18,583.83 |
209 |
(2020)粤03民初136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蒋宝霞, 被告:联建光电 |
9,988.99 |
210 |
(2020)粤03民初136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蔡明红, 被告:联建光电 |
1,003,409.53 |
211 |
(2020)粤03民初136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严惠峰, 被告:联建光电 |
22,663.13 |
212 |
(2020)粤03民初136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季铭铭, 被告:联建光电 |
7,804.96 |
213 |
(2020)粤03民初136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邓玉珍, 被告:联建光电 |
7,440.58 |
214 |
(2020)粤03民初136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吕苏琴, 被告:联建光电 |
88,410.49 |
215 |
(2020)粤03民初136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余睿, 被告:联建光电 |
55,662.36 |
216 |
(2020)粤03民初137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建平, 被告:联建光电 |
6,264.47 |
217 |
(2020)粤03民初137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奚小震, 被告:联建光电 |
263,431.85 |
218 |
(2020)粤03民初137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宁, 被告:联建光电 |
52,863.19 |
219 |
(2020)粤03民初137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古建威, 被告:联建光电 |
12,456.18 |
220 |
(2020)粤03民初137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磊, 被告:联建光电 |
23,601.99 |
221 |
(2020)粤03民初137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志勇, 被告:联建光电 |
209,580.27 |
222 |
(2020)粤03民初138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根富, 被告:联建光电 |
17,110.76 |
223 |
(2020)粤03民初138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凌雪, 被告:联建光电 |
25,041.73 |
224 |
(2020)粤03民初138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胡爱伟, 被告:联建光电 |
94,340.00 |
225 |
(2020)粤03民初138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芦荣庆, 被告:联建光电 |
30,177.49 |
226 |
(2020)粤03民初138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姜根香, 被告:联建光电 |
9,403.65 |
227 |
(2020)粤03民初138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维, 被告:联建光电 |
48,606.47 |
228 |
(2020)粤03民初139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田梅, 被告:联建光电 |
21,556.91 |
229 |
(2020)粤03民初139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成, 被告:联建光电 |
88,956.07 |
230 |
(2020)粤03民初139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孙福荣, 被告:联建光电 |
20,787.01 |
231 |
(2020)粤03民初139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戴红桃, 被告:联建光电 |
50,631.20 |
232 |
(2020)粤03民初139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黄玉燕, 被告:联建光电 |
252,591.46 |
233 |
(2020)粤03民初139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玉芙, 被告:联建光电 |
31,191.65 |
234 |
(2020)粤03民初139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唐蕴, 被告:联建光电 |
20,385.28 |
235 |
(2020)粤03民初139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林玉先, 被告:联建光电 |
149,022.27 |
236 |
(2020)粤03民初139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曹海清, 被告:联建光电 |
79,100.69 |
237 |
(2020)粤03民初140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严华君, 被告:联建光电 |
66,168.38 |
238 |
(2020)粤03民初140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戴菊芳, 被告:联建光电 |
35,260.25 |
239 |
(2020)粤03民初140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志光, 被告:联建光电 |
216,678.60 |
240 |
(2020)粤03民初140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黄建丽, 被告:联建光电 |
9,775.11 |
241 |
(2020)粤03民初140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吕雄, 被告:联建光电 |
76,748.13 |
242 |
(2020)粤03民初140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俊明, 被告:联建光电 |
21,550.05 |
243 |
(2020)粤03民初140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龚自力, 被告:联建光电 |
67,169.96 |
244 |
(2020)粤03民初140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佩芳, 被告:联建光电 |
29,014.54 |
245 |
(2020)粤03民初143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丽, 被告:联建光电 |
21,372.66 |
246 |
(2020)粤03民初144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群英, 被告:联建光电 |
133,087.14 |
247 |
(2020)粤03民初144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沈洪兴, 被告:联建光电 |
10,000.00 |
248 |
(2020)粤03民初144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江淑琴, 被告:联建光电 |
10,000.00 |
249 |
(2020)粤03民初144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光勇, 被告:联建光电 |
10,000.00 |
250 |
(2020)粤03民初144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建中, 被告:联建光电 |
10,111.18 |
251 |
(2020)粤03民初144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伊晓晶, 被告:联建光电 |
21,135.19 |
252 |
(2020)粤03民初144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新宇, 被告:联建光电 |
276,041.98 |
253 |
(2020)粤03民初144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馨, 被告:联建光电 |
42,293.42 |
254 |
(2020)粤03民初144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丹彬, 被告:联建光电 |
31,587.05 |
255 |
(2020)粤03民初144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葛晓峰, 被告:联建光电 |
18,531.99 |
256 |
(2020)粤03民初145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楚一, 被告:联建光电 |
54,405.90 |
257 |
(2020)粤03民初145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周一茜, 被告:联建光电 |
27,685.04 |
258 |
(2020)粤03民初145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顿卫宁, 被告:联建光电 |
86,997.54 |
259 |
(2020)粤03民初145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胡文俊, 被告:联建光电 |
144,050.95 |
260 |
(2020)粤03民初145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汤世银, 被告:联建光电 |
26,754.00 |
261 |
(2020)粤03民初145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杨惠超, 被告:联建光电 |
177,461.35 |
262 |
(2020)粤03民初145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军, 被告:联建光电 |
80,542.76 |
263 |
(2020)粤03民初145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胡剑波, 被告:联建光电 |
136,709.53 |
264 |
(2020)粤03民初145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肖化洪, 被告:联建光电 |
9,091.36 |
265 |
(2020)粤03民初145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梁永祥, 被告:联建光电 |
35,454.92 |
266 |
(2020)粤03民初146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长青, 被告:联建光电 |
8,973.03 |
267 |
(2020)粤03民初146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吴文生, 被告:联建光电 |
833,681.33 |
268 |
(2020)粤03民初146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靖玲, 被告:联建光电 |
29,531.94 |
269 |
(2020)粤03民初146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吴伟祥, 被告:联建光电 |
18,538.81 |
270 |
(2020)粤03民初146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涛, 被告:联建光电 |
12,372.89 |
271 |
(2020)粤03民初146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唐宁, 被告:联建光电 |
352,444.43 |
272 |
(2020)粤03民初146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陆焱, 被告:联建光电 |
255,282.66 |
273 |
(2020)粤03民初227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黎丽, 被告:联建光电 |
213,893.32 |
274 |
(2020)粤03民初228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曹惠芳, 被告:联建光电 |
300,796.72 |
275 |
(2020)粤03民初228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龙芳, 被告:联建光电 |
10,365.72 |
276 |
(2020)粤03民初228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林芳, 被告:联建光电 |
63,716.81 |
277 |
(2020)粤03民初228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季丽娜, 被告:联建光电 |
48,868.37 |
278 |
(2020)粤03民初270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龙才, 被告:联建光电 |
438,490.68 |
279 |
(2020)粤03民初270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维琴, 被告:联建光电 |
20,865.54 |
280 |
(2020)粤03民初271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李富荣, 被告:联建光电 |
49,059.68 |
281 |
(2020)粤03民初271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唐军, 被告:联建光电 |
94,823.88 |
282 |
(2020)粤03民初310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宋晓光, 被告:联建光电 |
11,849.64 |
283 |
(2020)粤03民初310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海卫, 被告:联建光电 |
64,897.72 |
284 |
(2020)粤03民初310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汤伟霞, 被告:联建光电 |
144,078.18 |
285 |
(2020)粤03民初310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雪华, 被告:联建光电 |
8,977.92 |
286 |
(2020)粤03民初313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顾建清, 被告:联建光电 |
17,615.16 |
287 |
(2020)粤03民初316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亦武, 被告:联建光电 |
55,767.47 |
288 |
(2020)粤03民初320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张崇雷, 被告:联建光电 |
40,894.00 |
289 |
(2020)粤03民初3214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曾秋丽, 被告:联建光电 |
27,844.32 |
290 |
(2020)粤03民初3215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佩华, 被告:联建光电 |
36,456.76 |
291 |
(2020)粤03民初323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胡文进, 被告:联建光电 |
498,875.00 |
292 |
(2020)粤03民初3240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祥华, 被告:联建光电 |
3,481,668.58 |
293 |
(2020)粤03民初325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王压西, 被告:联建光电 |
32,055.00 |
294 |
(2020)粤03民初325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余文才, 被告:联建光电 |
76,843.00 |
295 |
(2020)粤03民初325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袁红贺, 被告:联建光电 |
55,673.00 |
296 |
(2020)粤03民初3872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刘玉聪, 被告:联建光电 |
205,990.00 |
297 |
(2020)粤03民初4123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赵红, 被告:联建光电 |
22,090.00 |
298 |
(2020)粤03民初4979号 |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纠纷 |
原告:胡郭瑶, 被告:联建光电 |
121,275.00 |
合计金额 |
172,071,496.09 |
2、其他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重要诉讼事项
序号 |
案号 |
受理法院 |
原告 |
被告 |
诉讼标的额 (含违约金,单位:元) |
案件结果 (含一审、二审) |
其他说明 |
1 |
(2019)沪0106民初718号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上海众喜广告有限公司 |
联建光电 |
2,650,000.00 |
LED显示屏合同纠纷,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赔偿款80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
|
2 |
(2019)粤0306民初40284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马伟晋、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联建光电 |
/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请求判令被告对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盈利补偿承诺承担主要责任,两原告同意将案涉股权转让所获的联建光电50%股票退还给被告作为已到期盈利补偿,解除未到期的盈利补偿约定。一审裁定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
3 |
NO. 2:19-cv-13-KS-MTP |
美国密西西比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
CAPTURION NETWORK, LLC |
联建光电 |
/ |
LED显示屏合同纠纷。原告称显示屏使用大约一年后开始出现黄色、绿色条纹,出现该情况的原因是由于被告提供了有缺陷的二极管(不符合合同约定规格)过早烧坏导致,这给原告造成了巨额损失,遂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
尚未开庭,现处于专家分析、举证质证阶段 |
4 |
No. 2:18-cv-00103-JRG-RSP |
美国德克萨市州东区马歇尔分院 |
ULTRAVISION TECHNOLOGIES, LLC |
联建光电 |
/ |
产品专利侵权案件。原告认为被告所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美国专利号9916782、9642272 、9990869 、9978294、9207904、9047791,要求原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尚未开庭,目前处于权利要求解释阶段 |
5 |
(2019)粤03民初619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深圳市蓝科电子有限公司 |
惠州健和 |
2,789,382.50 |
蓝科电子已被申请破产,管理人代为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待终审判决(因存在质量纠纷未解决,故未支付货款) |
|
6 |
(2020)京0108民初16601号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徐立伟 |
励唐汇智 |
513,993.13 |
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徐立伟诉赵九林、励唐汇智(北京)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赔 |
|
|
|
|
|
|
|
偿责任问题的法律意见书》显示,律师暂估该案赔偿金额为513,993.13元 |
|
3、Artixium投资减值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ARTIXIUM DISPLAY LIMITED增资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联建有限向Artixium增资,总计划增资1200万美元,实际已投入600万美元,持有Artixium60%股权本公司虽持有Artixium60%股权,但增资后一直未能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亦无法了解到Artixium真实的财务状况,公司向Artixium委派的董事并不参与Artixium经营管理。因此,本公司未将其纳入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并于2017年度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
2018年6月29日,联建有限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安泰生的44股股份(约占股份总数的13.33%)以1,333,333美元的价格转给Romain Pacy,将其持有安泰生的44股股份(约占股份总数的13.33%)以1,333,333美元的价格转让给Jörg Privsek。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年支付20%,5年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在未付清股权转让款之前将其所受让的联建有限的股份质押给联建有限,股权质押手续应于交割同时办理。董事席位已由2席变更为1席。截至审计报告日,联建有限尚未收到股权转让款,董事席位仍为2席;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各方未在ARTIXIUM DISPLAY LIMITED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原投资协议,在ARTIXIUM DISPLAY LIMITED 2016-2019年度累计应完成的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406万美元的基础上,目标股权作价(即增资价款)1200万美元。在业绩承诺期内,若某一考核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且未能被其他年度的超额净利润补足,则联建有限无需支付相应的增资价款。
上述股权转让实质未完成,联建有限对ARTIXIUMDISPLAYLIMITED的债务责任仅限于出资额部分,对2020年度的合并报表不会产生超额亏损,对2020年度整体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子公司转让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表决同意公司与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原股东解除《投资协议书》,并由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原股东或其指定方以7,500万元价格回购其100%股权事项。上述转让事项已于2021年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表决同意公司向吴志浩、金梓出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转让事项已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表决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向自然人蒋皓、王峥出让其持有的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转让事项已于2021年3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
2、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本公司分别于2014月9月24日和2014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即2015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30日)。
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原有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续至2020年3月30日)。
2020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续至2021年3月30日)。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延续至2021年9月30日)。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63人,包括: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包括外籍员工);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09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8.6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909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7.01%;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9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1%,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8.71%。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数字营销服务、数字户外媒体网络、数字显示设备。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
数字营销服务指互联网广告业务及公关策划活动;
数字户外媒体网络指户外广告业务;数字显示设备指LED显示设备的生产及销售。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数字设备 |
数字户外 |
数字营销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746,355,474.00 |
157,761,118.30 |
231,504,774.88 |
-18,004,223.42 |
1,117,617,143.76 |
二、营业成本 |
549,243,679.10 |
136,515,030.61 |
146,248,910.91 |
-18,881,602.05 |
813,126,018.57 |
三、资产总额 |
5,125,847,307.69 |
80,456,310.03 |
480,138,529.24 |
-3,984,575,330.14 |
1,701,866,616.82 |
四、负债总额 |
3,553,705,795.33 |
27,991,522.89 |
1,772,925,628.89 |
-3,761,146,564.48 |
1,593,476,382.63 |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证监会立案调查事件后续情况
201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2017]117号)。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具体情况如下:2014年至2016年,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35.34元,虚增利润60,472,468.90元。2019年1月27日,公司向中国证券会深圳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5月16日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对公司作出的处罚。随后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3日正式受理此案。
2020年3月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2019)粤03行初100号),驳回公司撤销中国证券会深圳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及中国证券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19〕50号)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根据《行政判决书》的内容,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上诉状》。具体情况如下:因请求撤销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粤03行初100号),依法提起上诉。诉讼请求如下:(1)撤销行政判决书([2019]粤03行初100号);(2)撤销深圳监管局[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证监会[2019]5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二审已开庭,尚未有正式判决。
2、业绩补偿确认及收回情况
(1)总体应收、已收、未收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公司并购标的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应收并购标的原股东业绩补偿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涉及的标的公司 |
应收补偿总额 |
已支付的股票补偿 |
已支付的现金补偿 |
未支付的补偿款 |
可用股票补偿的金额 |
需要现金补偿的金额 |
分时传媒 |
18,285.04 |
1,023.96 |
3,051.76 |
14,209.32 |
- |
14,209.32 |
力玛网络 |
79,127.18 |
38,061.88 |
3,223.17 |
37,842.13 |
21,851.35 |
15,990.78 |
远洋传媒 |
24,086.10 |
13,755.07 |
- |
- |
4,899.42 |
5,431.61 |
华瀚文化 |
33,455.40 |
4,061.35 |
- |
- |
13,260.67 |
16,133.38 |
励唐营销 |
41,096.71 |
34,798.71 |
- |
- |
- |
6,298.00 |
爱普新媒 |
3,645.35 |
- |
- |
314.75 |
- |
314.75 |
联动精准 |
2,839.04 |
- |
- |
425.26 |
- |
425.26 |
易事达 |
590.17 |
- |
- |
- |
- |
- |
西安绿一 |
12,502.80 |
11,279.93 |
- |
- |
1,222.87 |
- |
上海成光 |
12,031.76 |
8,000.96 |
- |
- |
- |
4,030.80 |
合计 |
227,659.55 |
110,981.85 |
12,019.31 |
104,068.21 |
41,234.31 |
62,833.90 |
说明:
1. 上述股票补偿按照公司与各标的公司原股东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执行,补偿价格参考公司向上述标的公司原股东发
行股份的价格(除权、除息后)执行。
2. 西安绿一原本业绩承诺期为2016年-2020年,经公司2020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原<投资协议书>暨转让子公司西安绿一股权的议案》,解除协议生效后,各方无需继续履行原《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西安绿一原股东在原投资协议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对赌业绩等,上述业绩补偿对应的年度为2016-2018年度。
3. 上海成光原本业绩承诺期为2016年-2020年,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子公司上海成
光原股东达成诉讼和解的方案》,本公司子公司以1,897.40万元价格将其持有的上海成光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成光原实际控制人李波,同时交易协议项下上海成光原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对赌期终止履行,深圳联动不再要求樟树佰田及樟树润呈履行在交易协议项下2019年度、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和补偿责任(如有),上述业绩补偿对应的年度为2016-2018年度。
4. 易事达应支付补偿590.17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易事达2018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如涉及的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则补偿款将与公司拟发放给易事达管理层的奖金相互抵消。
(2)财务入账情况
①股票补偿
确认时间 |
股数(股) |
入账价格(元/股) |
入账金额(万元) |
2017年确认 |
15,456,779 |
12.74 |
19,691.93 |
2018年确认 |
6,342,130 |
5.50 |
3,488.17 |
2019年确认 |
- |
- |
- |
2020年确认① |
1,067,403 |
3.45 |
368.25 |
2020年确认② |
460,388 |
3.80 |
174.95 |
2020年确认③ |
3,831,696 |
4.37 |
1,674.45 |
2020年确认④ |
6,143,271 |
5.28 |
3,243.65 |
2020年确认⑤ |
10,115,610 |
3.45 |
3,489.89 |
合计 |
43,417,277 |
|
32,131.29 |
股票补偿入账后注销情况
涉及标的公司 |
注销股份数(股) |
入账时间 |
远洋传媒 |
2,166,015 |
2019-9-9 |
华瀚文化 |
1,758,131 |
2019-3-12 |
励唐营销 |
5,089,160 |
2019-3-12 |
远洋传媒 |
3,788,460 |
2020-7-22 |
华瀚文化 |
2,182,460 |
2020-8-27 |
励唐营销 |
5,028,691 |
2020-12-4 |
励唐营销 |
4,946,276 |
2020-12-28 |
力玛网络 |
16,335,299 |
2020-7-22 |
合计 |
41,294,492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入账的股票补偿尚有2,122,785股未完成注销,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②现金补偿
单位:万元
确认时间 |
入账金额 |
2018年收回 |
2019年收回 |
2020年收回 |
2020-12-31余额 |
2020-12-31坏账准备余额 |
2017年 |
26,247.08 |
5,953.15 |
1,266.29 |
3,084.20 |
15,943.44 |
15,068.38 |
2018年 |
3,330.61 |
- |
- |
- |
- |
- |
2019年 |
3,607.36 |
- |
- |
- |
- |
- |
2020年 |
681.55 |
- |
- |
- |
- |
- |
合计 |
33,866.60 |
5,953.15 |
8,885.81 |
3,084.20 |
15,943.44 |
15,068.38 |
3、大股东股权质押和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刘虎军先生持有本公司103,752,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7,692,579股的18.6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03,750,5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0%;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03,752,62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0%。熊瑾玉女士持有本公司29,704,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7,692,579股的5.33%。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9,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9,704,7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
3、其他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25,623,293.66 |
15.40% |
25,623,293.66 |
100.00% |
|
23,000,547.45 |
10.45% |
23,000,547.45 |
100.00% |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140,708,961.31 |
84.60% |
5,958,685.93 |
4.23% |
134,750,275.38 |
197,067,196.17 |
89.55% |
7,924,107.26 |
4.02% |
189,143,088.91 |
其中: |
|
|
|
|
|
|
|
|
|
|
组合1:电子设备制 造业 |
48,397,014.10 |
29.10% |
5,958,685.93 |
12.31% |
42,438,328.17 |
84,815,651.71 |
38.54% |
7,924,107.26 |
9.34% |
76,891,544.45 |
组合3:内部往来 |
92,311,947.21 |
55.50% |
|
0.00% |
92,311,947.21 |
112,251,544.46 |
51.01% |
|
0.00% |
112,251,544.46 |
合计 |
166,332,254.97 |
100.00% |
31,581,979.59 |
18.99% |
134,750,275.38 |
220,067,743.62 |
100.00% |
30,924,654.71 |
14.05% |
189,143,088.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Liantronics,LLC美国公 司 |
19,955,711.55 |
19,955,711.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银川市体育中心 |
2,621,760.15 |
2,621,760.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林州市建隆置业有限公 司 |
1,262,500.00 |
1,262,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香港) |
1,536,321.96 |
1,536,321.96 |
100.00% |
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经营异常,无法取得联系 |
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225,000.00 |
22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赣州和富置业有限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5,623,293.66 |
25,623,293.66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1:电子设备制造业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6,748,546.47 |
1,337,427.32 |
5.00% |
1至2年 |
8,471,869.36 |
847,186.94 |
10.00% |
2至3年 |
10,600,878.39 |
2,120,175.68 |
20.00% |
3至4年 |
1,375,257.81 |
550,103.12 |
40.00% |
4至5年 |
483,346.00 |
386,676.80 |
80.00% |
5年以上 |
717,116.07 |
717,116.07 |
100.00% |
合计 |
48,397,014.10 |
5,958,685.93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3:内部往来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92,311,947.21 |
|
|
合计 |
92,311,947.21 |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9,060,493.68 |
1至2年 |
9,008,094.10 |
2至3年 |
15,145,482.50 |
3年以上 |
23,118,184.69 |
3至4年 |
6,602,410.53 |
4至5年 |
3,653,054.17 |
5年以上 |
12,862,719.99 |
合计 |
166,332,254.9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33,085.86 元,转回坏账准备124,239.02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Liantronics,LLC美国公司 |
19,955,711.55 |
12.00% |
19,955,711.55 |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
3,875,750.00 |
2.33% |
193,787.50 |
南京中正致远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
3,550,000.00 |
2.13% |
710,000.00 |
银川市体育中心 |
2,621,760.15 |
1.58% |
2,621,760.15 |
新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90,700.00 |
1.56% |
2,590,700.00 |
合计 |
32,593,921.70 |
19.60% |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8,850,000.00 |
40,575,984.00 |
其他应收款 |
1,630,502,134.52 |
1,883,650,260.93 |
合计 |
1,649,352,134.52 |
1,924,226,244.93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励唐营销 |
18,850,000.00 |
18,850,000.00 |
华瀚文化 |
|
21,725,984.00 |
合计 |
18,850,000.00 |
40,575,984.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
|
|
|
|
依据 |
励唐营销 |
18,850,000.00 |
1年以上 |
资金紧张 |
未发生减值 |
合计 |
18,850,000.00 |
-- |
-- |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2,352,128.76 |
9,356,341.82 |
往来款 |
1,692,237,112.83 |
1,866,009,477.01 |
业绩补偿款 |
155,552,390.12 |
186,023,721.10 |
备用金 |
2,709,283.06 |
3,508,582.87 |
其他 |
185,631.74 |
|
合计 |
1,863,036,546.51 |
2,064,898,122.8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447,324.72 |
28,645,525.83 |
152,155,011.32 |
181,247,861.87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42,358.79 |
-18,256,314.01 |
73,996,322.01 |
55,397,649.21 |
本期转回 |
|
|
154,417.38 |
154,417.38 |
本期核销 |
|
|
3,956,681.71 |
3,956,681.71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04,965.93 |
10,389,211.82 |
222,040,234.24 |
232,534,411.99 |
债务单位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划分原因 |
何吉伦、何大恩 |
142,093,164.92 |
142,093,164.92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
49,128,323.77 |
49,128,323.77 |
100.00 |
该子公司净资产为负 |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4,867,998.24 |
24,867,998.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北广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破产 |
深圳市洋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49,838.35 |
449,838.35 |
100.00 |
诉讼,无法收回 |
Liantronics,LLC美国公司 |
290,096.91 |
290,096.91 |
100.00 |
失控 |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香港) |
129,229.43 |
129,229.43 |
100.00 |
失控 |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
81,582.62 |
81,582.62 |
100.00 |
失控 |
合计 |
222,040,234.24 |
222,040,234.24 |
100.00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70,118,556.86 |
1至2年 |
14,768,276.95 |
2至3年 |
8,283,338.43 |
3年以上 |
169,866,374.27 |
3至4年 |
74,097,158.80 |
4至5年 |
18,102,301.87 |
5年以上 |
77,666,913.60 |
合计 |
1,863,036,546.5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 |
181,247,861.87 |
55,397,649.21 |
154,417.38 |
3,956,681.71 |
|
232,534,411.99 |
合计 |
181,247,861.87 |
55,397,649.21 |
154,417.38 |
3,956,681.71 |
|
232,534,411.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惠州健和 |
往来款 |
1,618,240,790.82 |
1年以内 |
86.86% |
|
何吉伦、何大恩 |
业绩补偿款 |
142,093,164.92 |
3年以上 |
7.63% |
142,093,164.92 |
联动户外 |
往来款 |
49,128,323.77 |
1年以内 |
2.64% |
49,128,323.77 |
华瀚文化 |
往来款 |
24,867,998.24 |
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 |
1.33% |
24,867,998.24 |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
业绩补偿款 |
13,459,225.20 |
1-2年、3年以上 |
0.72% |
4,708,825.20 |
合计 |
-- |
1,847,789,502.95 |
-- |
99.18% |
220,798,312.13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1,949,795,386.06 |
1,707,931,758.27 |
241,863,627.79 |
3,339,667,148.22 |
2,721,490,046.00 |
618,177,102.22 |
合计 |
1,949,795,386.06 |
1,707,931,758.27 |
241,863,627.79 |
3,339,667,148.22 |
2,721,490,046.00 |
618,177,102.2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香港联建 |
2.43 |
|
2.43 |
|
|
|
|
联建有限 |
82,187,138.64 |
|
|
46,082,156.71 |
|
36,104,981.93 |
135,169,104.67 |
联动户外 |
106,052,502.54 |
|
78,807,573.73 |
27,244,928.81 |
|
|
27,244,928.81 |
分时传媒 |
|
|
|
|
|
|
|
易事达 |
247,539,000.00 |
|
44,557,020.00 |
105,561,285.28 |
|
97,420,694.72 |
314,454,166.12 |
力玛网络 |
127,718,700.00 |
|
|
35,142,283.63 |
|
92,576,416.37 |
740,825,134.65 |
华瀚文化 |
7,720,000.00 |
|
7,720,000.00 |
|
|
|
|
励唐营销 |
46,959,758.61 |
|
|
31,198,223.84 |
|
15,761,534.77 |
490,238,424.02 |
合计 |
618,177,102.22 |
|
131,084,596.16 |
245,228,878.27 |
|
241,863,627.79 |
1,707,931,758.2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77,663,719.64 |
130,952,126.02 |
409,993,810.23 |
292,020,287.66 |
其他业务 |
20,506,643.55 |
20,244,553.52 |
25,473,693.97 |
20,591,292.62 |
合计 |
198,170,363.19 |
151,196,679.54 |
435,467,504.20 |
312,611,580.28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数字设备 |
其他业务收入 |
合计 |
其中: |
|
|
|
|
|
其中: |
|
|
|
|
|
其中: |
|
|
|
|
|
其中: |
|
|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 分类 |
|
|
177,663,719.64 |
20,506,643.55 |
198,170,363.19 |
其中: |
|
|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
|
177,663,719.64 |
|
177,663,719.6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
|
20,506,643.55 |
20,506,643.55 |
其中: |
|
|
|
|
|
其中: |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0,961,287.71元,其中,40,961,287.71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9,693,327.46 |
228,891,219.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842,281.32 |
-4,104,689.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3,419,740.61 |
-58,743,741.08 |
合计 |
33,431,305.53 |
166,042,788.81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869,720.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31,264,095.33 |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债务重组损益 |
-637,885.16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
-5,263,993.1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
-14,728,760.6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
649,336.4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885,315.8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2,387.20 |
|
合计 |
92,976,001.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6.17% |
-0.54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1.53% |
-0.70 |
-0.7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