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坚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2020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9,757,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共计分配76,487,89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公司、本公司、龙元集团 |
指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龙元明城 |
指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杭州城投 |
指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龙元明筑 |
指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大地钢构 |
指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信安幕墙 |
指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龙元盛宏 |
指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龙元明兴 |
指 |
上海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益城停车 |
指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龙元建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YC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赖振元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张丽 |
罗星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电话 |
021-65615689 |
021-65615689 |
传真 |
021-65615689 |
021-65615689 |
电子信箱 |
stock@lycg.com.cn |
stock@lycg.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700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72 |
公司网址 |
www.lycg.com.cn |
电子信箱 |
webmaster@lycg.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龙元建设 |
600491 |
未变更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许、朱磊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7,786,683,374.72 |
21,427,094,520.39 |
-16.99 |
20,212,764,67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8,940,712.64 |
1,020,747,158.55 |
-20.75 |
922,184,652.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1,478,393.88 |
840,705,361.31 |
-24.89 |
632,734,654.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3,871.09 |
362,198,215.70 |
-12.28 |
-1,097,988,997.81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374,781,012.62 |
10,630,784,722.45 |
7.00 |
9,695,874,461.34 |
总资产 |
62,537,525,101.18 |
59,445,281,114.25 |
5.20 |
51,484,474,411.2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67 |
-20.90 |
0.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67 |
-20.90 |
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55 |
-25.45 |
0.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6 |
10.05 |
减少2.69个百分点 |
11.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5.74 |
8.28 |
减少2.54个百分点 |
7.6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4,720,294,164.25 |
5,331,942,946.26 |
4,774,632,196.11 |
2,959,814,068.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477,403.99 |
196,880,931.68 |
187,551,615.05 |
240,030,76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2,431,899.92 |
194,060,103.04 |
157,255,420.57 |
97,730,970.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085,447.22 |
245,984,765.67 |
138,165,849.16 |
84,668,703.4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1,520.11 |
|
1,003,905.05 |
923,514.96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956,583.37 |
|
10,622,628.74 |
4,003,698.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53,783,942.11 |
|
78,819,857.55 |
142,593,795.21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9,791,566.67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40,030.66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
-19,594,788.90 |
|
34,219,979.04 |
|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
143,937,948.11 |
|
84,947,297.63 |
188,474,184.27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18,040.83 |
|
-9,232,365.03 |
-3,697,388.6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51,968.44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34,932.89 |
|
-205,365.49 |
-6,895,006.02 |
所得税影响额 |
-11,033,416.77 |
|
-20,134,140.25 |
-35,952,799.94 |
合计 |
177,462,318.76 |
|
180,041,797.24 |
289,449,997.87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运营管理业务和钢结构装配式业务。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创立至今稳定发展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土建施工为核心,建筑装饰、钢结构、幕墙、水利等细分领域为辅,产业联动发展的业务结构;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公司抓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发展契机,成功向市政、基建方向转型,业务涵盖项目投融资、建设施工和项目运营;公司自2016年开始积极进军钢结构装配式领域,成功研发S-SYSTEM产品体系,全体系集成完善度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矢志成为“美好城市建设者,幸福生活运营商”。
建筑施工业务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促进城乡建设、扩大劳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作为大型专业建筑上市公司,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并购,形成了以土建施工为核心,设计、建筑装饰、钢结构、幕墙、水利等细分领域为辅的一体化发展之路,持续提升建筑施工主业的竞争优势。
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一级资质以及工程咨询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监理。
自1980年创始以来,公司坚持走“质量兴业”之路,注重创建质量品牌和文明施工品牌,依托丰富的资质及优良的资信,在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等领域承建了如环球金融中心、西门子中国总部、上海世博会阳光谷和萧山国际机场候机楼等大体量、高标准的复杂建筑施工项目,累计荣获鲁班奖、国优奖、詹天佑奖、白玉兰奖、钱江杯等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500多项。公司始终坚持服务社会的根本宗旨,秉持“管理上一流、质量出精品、服务创信誉”的质量方针,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品牌效应,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
为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充分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前瞻性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产业链,于2011年开始探索基础设施投资业务,2014年12月,公司设立龙元明城专注于PPP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2015年9月,公司投资控股了杭州城投建设,负责中标后的建设管理,依托集团资源和平台优势,在以母公司为主体、龙元明城和杭州城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基础上,全面布局运营业务,形成了“一体两翼+N专业公司”的业务格局。
作为PPP业内全领域、全周期的专业投资人,公司在品牌、产业布局、施工建设以及风控等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竞争力,成功实现了由传统施工建设向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的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中标PPP项目共81项,中标总投资额超过900亿元,项目主要集中于胡焕庸线右侧的经济发达地区,涉及包括城镇综合开发、市政道路、文体教育、旅游、医疗卫生、生态环境治理等10多个领域。
经过近五年的发展,PPP业务与公司传统业务实现了较好的成长良性互动,进一步拓展基建领域版图,也为公司在投资和运营领域打开了盈利空间。依托集团全产业链和专业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团队,公司积极开创面向市场的价值输出和管理输出服务,致力于为各类社会资本提供规划、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一揽子解决方案。
运营管理业务
PPP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引入专业的城市投资建设运营商,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随着大量PPP项目进入运营期以及财政全面绩效管理政策的实施,运营与绩效成为PPP规范时代的重点关注对象。
公司经过多年布局已拥有产业园区、智慧停车、市政道路养护等多家专业运营子公司,并在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和环保等领域积极探索。为更好的完善运营体系,建立产业运营平台,提高公司强运营项目的运营能力,公司成立了专注于PPP项目运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兴,经营业务领域涵盖剧院管理、体育运动、停车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环保科技服务。
公司持续强化运营方面的能力建设,通过内容与项目的双向资源集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依托集团丰富的项目经验,着力实现运营管理能力的输出,为各类PPP项目提供多层次、全方面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服务。
钢结构装配式业务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是指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钢结构部件集成,在施工现场通过“搭积木”方式装配而成的建筑,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特征,在利好政策的持续推动下,有望成为未来建筑业变革的主要方向。
公司基于项目融资策划、规划设计、生产制造及施工安装等方面雄厚的技术积累和服务经验,以钢结构、幕墙等已有实业板块为基础,开展钢结构住宅产品技术体系研发,并成立承担集团装配式建筑事业、引领主业升级重任的子公司—龙元明筑,现已成功研发推出高性能全装配钢结构建筑产品体系S-SYSTEM,适配从住宅到公共建筑,从低层到高层等系列高性能房屋建筑产品的建造,满足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健康建筑等多个认证体系的要求,装配率最高可达95%,相较于传统建筑工艺,施工期最多可缩短40%,在业界处于比较领先的位置。未来公司也将持续开展产品体系的迭代更新,以“装配式”为手段,以“性能提升”为目标,加快实现产业化步伐。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全球疫情风波和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中国政府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构建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稳定复苏,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实现GDP 101.6万亿元,同比增长2.3%。整体看,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变,经济增长中枢仍然处于稳定运行通道。
建筑施工业务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辐射影响力广等特点。面对新冠病毒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冲击,建筑业攻坚克难,率先复工复产,为快速有效防控疫情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设施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263,947亿元,同比增长6.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7.2%,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49.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7%,签订合同总额59.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3%。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依靠投资拉动债务驱动的模式不可持续。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以及人们经济条件和消费水平的提升,对城市承载力和功能的复杂性、多样性的需求日趋多样化,新型建筑业态不断涌现,建筑业将逐步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转型,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促进城乡建设、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出更为巨大的贡献。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疫情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基建投资势成为“补短板”和逆周期调节的重要抓手。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助力基建担当提振经济复苏的重任:2020年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新增专项债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全国实现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比上年增长0.9%。
自2018年下半年中央提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之后,基建托底经济成为政策发力的重点。2020年城镇化重心向补短板和惠民生偏移,财政金融方面减税降费惠企惠民,标准化票据、公募 REITs、短期公司债、新型证券公司次级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等多种创新型标准化资产相继问世,将有效优质存量资产,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基础设施投资的市场化改革。与此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范特色小镇建设、简政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利好政策陆续落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基建投资景气度上行。
PPP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资模式,基本政策框架已成型,市场逐步趋于理性并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2020 年,PPP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部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快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和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新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等重磅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相关职责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框架,为PPP 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重振市场信心。
老基建“稳投资”,新基建“扩乘数”。在2020年的两会上,新基建被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未来新基建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助力实现产业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提升全社会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协同传统基建板块,推动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运营管理业务
PPP项目通常分为规划设计期、建设期、运营期以及移交期,在以运营为核心、以绩效为导向的理念指导下,PPP项目也逐步由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随着大量落地的PPP项目逐步由建设阶段转向运营阶段,PPP项目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已经日益显现。
财政部92号文明确提出PPP项目必须包含实质运营内容,54号文指出不得弱化、免除社会资本的运营责任,2019年3月10号文对当前形势下的PPP项目做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2020年3月,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作为顶层指导文件,规范了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了参与主体、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等要素,统一了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制度标准,推动PPP 项目绩效从模糊考核评价走向制度化管理。
PPP的规范、健康发展要求社会资本不断强化内控协调机制,提高项目运营水平和管理效益。在多项政策管控和治理下,PPP市场已经从“重量”逐渐走向“重质”,技术能力全面、具备运营能力的龙头民企有望率先受益。
钢结构装配式业务
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钢结构建筑有建设周期短、自重轻,强度高、抗震性强、应用范围广等诸多优势。随着政策的推广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构件设计标准化情况下造价有望低至普通住宅水平,性价比优势明显。2020年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较2019年增长4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1206万㎡,较2019年增长33%。
2020 年7月,住建部、发改委等7部委局联合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要求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2021年1月,住建部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对绿色建筑星级授予做出详细规定,政策端持续发力推动绿色建筑建设。全生命周期看,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建造与废弃回收环节具有“减碳”特性,行业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期。
对比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占比达50%以上,目前我国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尚处起步阶段,渗透率差距大。随着中央到地方政策持续推动,技术、标准体系以及产业配套集群进一步完善,市场规模仍有巨大发展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长三角建筑市场最大的民营施工企业之一,在建筑施工领域经过四十多年的实践,主营业务实现了由传统施工建设向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的转型升级,在产业布局、品牌、施工建设以及风控上都形成了全方位的竞争力。
1、强大的建筑施工能力
公司拥有一系列高等级建筑工程资质和专业的建筑施工管理团队,坚持质量兴业,在建筑行业多年处于领先地位。
2、PPP实操业务经验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PPP领域的民营建筑企业,承接的PPP项目个数及金额均在行业排名前列,涉及会展、市政、水利、公路、民生等多种类型,对PPP的开工建设以及运营维护有着较为丰富的项目经验。
3、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2014年底成立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2015年收购杭州城投,同时全面布局PPP运营板块,在原有“一体两翼”基础上形成了“一体两翼+N 专业公司”的格局。同时公司整合金融机构、施工企业、运营机构及PPP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各类外部战略合作资源,可以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从规划、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4、打造产业运营体系
公司参股或控股公建物业、产业园区、智慧停车、市政道路养护等多家专业运营公司,成立龙元明兴专注PPP项目运营,并重点布局医疗养老、文体旅游、教育和环保等民生领域,有丰富的运营资源和运营管理能力。
5、风控管理优势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及经营风险水平,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严抓“事前防范”的法律风险控制主线,强化对公司各类合同的评审,同时严格审查各项目用款的合理性,加强对应收款的全面管控,全面提升公司在建筑施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6、先进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体系
子公司龙元明筑专业从事装配式建筑科技研发与全产业链服务,已成功研发更新S-SYSTEM高性能钢结构全装配住宅产品2.5产品体系,装配率最高可达95%,适配从住宅到公共建筑,从低层到高层等系列高性能房屋建筑产品的建造,高效实现居住建筑综合性能的提升和工业化建造。
7、品牌优势
公司长期注重品牌建设,连续10年蝉联“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连续17年入选“中国承包商80强”,荣获白玉兰奖“杰出单位”荣誉称号,公司成功打造了多项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良好的社会信誉、优质的服务质量,成功地树立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国内外经济面临严峻考验,公司按照“固本培元,鼎新振业”的发展方针,在董事会和全体高管的领导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有序开展工作,积极应对行业环境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8,668.3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894.07万元,同比下降2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147.84万元,同比下降24.89%。报告期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资金投出与投资回笼的平衡主动控制PPP项目施工节奏,因此PPP项目贡献的收入和利润有所下滑。
一、传统施工建设业务基本面逐步改善,全年承接传统施工业务190.69亿元,同比增长11.81%,其中非房建类项目占比达36%,非民营业务占比接近50%,订单结构持续优化,促进业务毛利率持续提升。同时优质项目的逐步落地,应收款项清收和清欠力度的持续加大,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持续得到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3.1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的正向现金流。
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稳健发展,全年承接PPP项目51.67亿元,同比增长56.20%。稳步推进在手订单落地,实现PPP目施工收入482,668.19万元,全年项目新增融资批复65.94亿,实现PPP项目回款18.4亿。报告期公司主动控制PPP项目施工节奏,收入有所下滑,但未来在手订单的持续推进仍将为公司未来业绩提供基础性保障,并形成中长期的稳定现金流。
三、运营业务:公司一直重视项目的运营,已拥有产业园区、智慧停车、市政道路养护等运营机构,并重点布局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教育、环保等有关民生的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唯一民企股东入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在环保工程领域的布局;与树兰俊杰资本等合资设立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完善和落实在医护养老产业的布局。
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随着国家行业政策的积极推动,建筑装配式业务市场空间巨大,子公司龙元明筑“全装配多高层钢结构住宅(S-SYSTEM)”作为业内首个通过住建部科技成果评估的完整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已成功在津西东湖湾小区四期工程II标段装配式钢结构EPC工程、泗洪文体小镇、天长吾悦广场等多个项目落地。同时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满足未来钢结构装配式订单的产能需求,公司投资15亿元在宣城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传统业务结构稳定改善,项目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坚持理性、规范、稳健发展,稳中求进,探索创新多渠道、多层级的开拓业务来源,报告期公司新承接业务量242.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2%。传统施工业务方面,公司从项目承接源头把控风险,精选项目,全年新承接传统施工业务合计190.69亿元,同比增长11.81%,其中公建、厂房、市政类项目占比达36%,非民营投资主体项目占比48%,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为贯彻实施“主动管控、计划管理”的管理方针,公司成立了工程项目管控中心,在建项目均纳入集团及区域分公司项目管控中心管理范围,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程项目管控协调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公司深化BIM技术及智慧工地的应用,实现了对主要在建项目的远程视频监控,建立了项目级和集团级的数据看板,提高了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效率。
资金方面,公司升级优化费控系统,实现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加强过程成本管控,从源头落实资金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同时公司强化项目工程回款管理,加大清欠和催收力度,通过内外部资源的协同,加强与当地政府和业主的沟通,对于逾期时间长、回款难度大、业主配合度不高的应收账款,公司也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合法权利,加快资金回笼,报告期内应收款清收效果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提升,存量应收款较往年下降明显,确保存量项目回款有序,新建项目风险可控。
公司持续推进信用兴业、质量兴业,加强企业品牌建设。2020年公司保持中国承包商80强、全国民营500强称号,同时获得2018-2019年度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项23项,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奖项21项,其中上海均胜项目获评“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公司承建的老西门中华新城、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商办用房项目荣获2019年度上海市优质工程“白玉兰”奖。
稳中有进,PPP业务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PPP业务方面,公司根据外部政策、金融环境的变化,采取精选项目、严控风险的市场策略,谋求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承接PPP项目51.67亿元,同比增长56.2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中标PPP项目超900亿,在手订单充足。目前公司所承接项目主要集中于胡焕庸线右侧的经济发达地区,其中江浙区域业务占比超过30%,涉及包括城镇综合开发、市政道路、文体教育、旅游、医疗卫生、生态环境治理等10多个领域。同时公司进行了属地化经营,与分公司深度协同,并新增研究中心,加大对协同经营和业务模式的研究与创新,不断尝试新的业务模式。
公司积极强化已落地项目的投后管控工作,提高集团各业务板块的协同管理,共同确保现有项目预期效益的分步实现。报告期公司新设立SPV项目公司7家,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为推进PPP项目共设立SPV项目公司72家,累计项目开工率在90%以上。随着公司更多PPP项目及子项目施工期结束并逐步进入运营期,公司PPP项目回款规模较上年大幅度提升,全年新增政府回款18.4亿元,同比增长33.92%。
PPP项目周期长、规模大,公司注重PPP项目融资与项目建设进度全过程动态平衡,通过多种渠道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目前已与股份制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中国 PPP 基金、各省引导基金及产业基金等24家金融机构展开合作,2020年新增融资授信批复65.94亿元,新增PPP债权提款59.63亿元。
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报告期内发行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发包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募集资金8.05亿元,拓宽筹资渠道的同时也优化了融资结构,盘活了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高效跟进项目进度、跟踪项目问题以及提高项目决策有效性,公司建立PPP项目数据管理可视化平台,实现了PPP项目数据实时追踪、资金统筹分析、投资决策支持、PPP市场动态跟踪等,为建设运营、融资、市场等各条线工作提供了实时、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
运营板块持续发力,完善环保、医养产业布局
公司致力于成为“幸福城市建设者,美好生活运营商”,打造国内卓越的“未来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自开展PPP业务以来,公司一直重视项目的运营,控股或参股成立了龙元天册、龙元明兴、益城停车等专业运营机构,重点布局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教育、环保等有关民生的领域,同时公司积极与国内专业运营机构建立互赢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对接包括医管家、戴德梁行、丛越控股等100多家品牌运营商。报告期内新增晋江国际会展中心、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宁波市东外环快速路工程等10个PPP项目进入或部分进入运营期。
公司与优势资源积极合作,培育绿色环保和医疗养护的运营硬实力。公司作为唯一一家民企入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该基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旨在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此次入股将助推公司在绿色环保领域的投资运营实力。
公司已中标多个医院类PPP项目,为提升医疗养护能力,公司与树兰俊杰资本合资设立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后续公司拟与杭州树兰俊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投资包括专业护理教育培训机构、医养产业服务企业、康养中心等项目,进一步丰富和落实在医护养老产业的布局。
同时公司与燕邻资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拓展在长租公寓领域的项目合作;与湖南金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湖南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全面合作;龙元天册与申能环境签署合作协议,合作打造“天册·申能循环经济产业园”。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运营领域,整合特许经营权,并打通相关产业(体育、文化、旅游、物业、环保等)的上下游,建立产业运营平台,通过内容与项目的双向资源集聚,拓展集团业务,丰富运营资源,打造产业运营体系。
投建装配式产业园区,致力体系研发,打造公司全新增长点
公司基于项目融资策划、规划设计、生产制造及施工安装等方面雄厚的技术积累和建设经验,以钢结构、幕墙等已有实业板块为基础,开展钢结构住宅产品技术体系研发,并成立承担集团装配式建筑事业、引领主业升级重任的子公司—龙元明筑。截止目前,公司高性能全装配钢结构住宅产品体系(S体系)已升级至2.5版本,适配各类住宅与公建房屋建筑产品建造,装配率最高可达95%,作为首个通过住建部科技成果评估的完整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体系竞争优势明显。目前S体系产品已成功在津西东湖湾小区四期工程II标段装配式钢结构EPC工程、泗洪文体小镇、天长吾悦广场等多个项目落地。
为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业务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于安徽省宣城市投建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约15亿元,分两期建设,涵盖钢结构、外围护、内装等核心部品部件的生产制造及研发,建成后将提升公司钢结构装配式产能规模,匹配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为集团大力开展S体系装配式业务、服务长三角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承建的ABB厦门工业中心项目TP-02C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大地钢构承建的瑞金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钢结构及屋面层专业工程获评“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荣誉称号,龙元明筑和大地钢构申报的“奉贤区四团小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和“珠海横琴大厦项目”两个项目荣获“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示范项目”。大地钢构荣获2019年度浙江省钢结构和幕墙门窗行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入选“诚信企业AAAAA”名录。龙元明筑连续两年荣获“中国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典范企业”奖项。
报告期内,龙元明筑着力提高产品体系的模块化、集成化,持续进行体系研发和产品迭代,获得授权专利39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3项,发明专利16项),参与编制行业及团体标准6项,编制自主研发企业设计标准6项,其中珠海横琴大厦和四团小学项目获评2020年度“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示范项目”荣誉称号。同时积极拓展渠道资源,提高产品品牌认知度,参展杭州建博会、北京住博会,借助电台、日报、网络等新闻媒介和“小橘书”技术工具全面展示S体系外围护系统、装饰装修、机电系统的集成体系优势。
装配式作为国家的政策方针,未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也将深耕钢构装配式领域,以“装配式”为手段,以“性能提升”为目标,加快实现产业化步伐。未来公司将依托龙元生态,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建筑背景下的混业经营,打造钢结构装配式平台,逐步使钢结构装配式业务成为公司新的营收和利润增长点。
优化龙元生态布局,发力混业经营
自2014年龙元明城成立以来,公司逐步建立起了一批覆盖设计规划、投融资、项目管理、建设总包、运营、法务、财务等基建投资领域全生命周期的专业机构,围绕大建筑和大基建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公司挖掘细分市场,积极探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之间、以及与外部优质资源建立有效的协作关系,发挥公司在设计咨询、投资管理、建设施工、项目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全周期项目管理优势,通过多种方式构建建筑业背景下的混业经营新型业态,打造面向客户未来需求的龙元生态。
为更好地开拓浙江基建市场、整合集团兄弟单位的专业能力和外部合作单位的市场能力,2020年公司成立了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2月,龙元明城协同集团各部门、龙元明兴、龙元设计浙江分公司、江苏分公司等龙元生态单位协同拿下公司首个EPC+O项目—“新洋港生态渔港小镇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项目”。同时集团各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开创面向市场的价值输出和管理输出,为各类社会资本提供投管投顾、全过程咨询等轻资产业务,探索运用“投融资+总包”模式,开辟基金投资渠道,打开增量业务空间。
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大型建筑集团,龙元建设生态矩阵不断完善,通过业务板块相互协同、有机统一,在产业布局、品牌、施工建设以及风控上都形成了全方位的竞争力。未来公司在新基建、装配式建筑科技、PPP全生命周期等各类业务板块上都有相当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第一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786,683,374.72 |
21,427,094,520.39 |
-16.99 |
营业成本 |
15,858,053,636.00 |
19,236,451,739.01 |
-17.56 |
销售费用 |
5,291,430.92 |
8,956,435.16 |
-40.92 |
管理费用 |
376,526,454.61 |
398,850,835.38 |
-5.60 |
研发费用 |
74,792,080.36 |
73,445,089.16 |
1.83 |
财务费用 |
185,649,218.14 |
66,215,519.26 |
180.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3,871.09 |
362,198,215.70 |
-12.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1,723,512.18 |
-6,598,533,271.4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9,072,475.25 |
5,516,711,084.31 |
-30.23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1)土建施工 |
14,603,018,619.04 |
13,043,754,825.91 |
10.68 |
-22.73 |
-23.52 |
增加0.92个百分点 |
其中:PPP及BT 项目施工 |
4,826,681,875.25 |
4,302,828,897.65 |
10.85 |
-38.17 |
-37.52 |
减少0.92个百分点 |
(2)装饰与钢结 构 |
1,424,321,067.61 |
1,324,260,020.51 |
7.03 |
53.98 |
60.40 |
减少3.72个百分点 |
(3)水利施工 |
267,299,853.70 |
239,543,122.14 |
10.38 |
-21.32 |
-23.93 |
增加3.08个百分点 |
(4)PPP项目投 资 |
1,244,653,551.73 |
1,070,869,993.98 |
13.96 |
30.89 |
32.79 |
减少1.23个百分点 |
(5)房地产开发 收入 |
38,712,000.88 |
21,363,682.85 |
44.81 |
-62.03 |
-73.55 |
增加24.02个百分点 |
(6)其他 |
191,570,661.10 |
155,288,384.92 |
18.94 |
0.46 |
2.82 |
减少1.87个百分点 |
合计 |
17,769,575,754.06 |
15,855,080,030.31 |
10.77 |
-16.99 |
-17.57 |
增加0.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11,930,390,067.55 |
10,684,060,179.12 |
10.45 |
-16.18 |
-16.47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509,071,034.66 |
1,366,124,846.86 |
9.47 |
-21.43 |
-23.04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1,779,617,074.68 |
1,642,599,319.52 |
7.70 |
-16.91 |
-16.77 |
减少0.15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807,317,801.63 |
683,710,566.13 |
15.31 |
205.23 |
288.66 |
减少18.18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西南地区 |
940,052,175.01 |
874,104,278.40 |
7.02 |
-38.91 |
-37.07 |
减少2.72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648,271,336.94 |
468,534,974.88 |
27.73 |
-46.92 |
-56.01 |
增加14.94个百分点 |
海外 |
154,856,263.59 |
135,945,865.40 |
12.21 |
104.77 |
122.75 |
减少7.09个百分点 |
合计 |
17,769,575,754.06 |
15,855,080,030.31 |
10.77 |
-16.99 |
-17.57 |
增加0.6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土建施工 |
小计 |
13,043,754,825.91 |
100.00 |
17,055,065,082.16 |
100.00 |
-23.52 |
|
|
人工费 |
4,371,205,613.30 |
33.51 |
6,073,192,558.11 |
35.61 |
-28.02 |
|
|
材料 |
4,355,346,412.89 |
33.39 |
7,100,279,754.19 |
41.63 |
-38.66 |
|
|
机械安装 |
313,739,435.99 |
2.41 |
460,959,545.99 |
2.70 |
-31.94 |
|
|
分包工程 |
3,429,239,723.09 |
26.29 |
2,997,142,543.18 |
17.57 |
14.42 |
|
|
其他直接费 |
574,223,640.64 |
4.40 |
423,490,680.69 |
2.49 |
35.59 |
|
装饰与钢结构 |
小计 |
1,324,260,020.51 |
100.00 |
825,597,409.63 |
100.00 |
60.40 |
|
|
人工费 |
78,974,597.18 |
5.96 |
47,889,107.19 |
5.80 |
64.91 |
|
|
材料 |
542,342,181.75 |
40.95 |
515,568,728.56 |
62.45 |
5.19 |
|
|
机械安装 |
5,749,545.15 |
0.43 |
2,388,179.83 |
0.29 |
140.75 |
|
|
分包工程 |
662,742,791.79 |
50.05 |
224,398,984.13 |
27.18 |
195.34 |
|
|
其他直接费 |
34,450,904.64 |
2.61 |
35,352,409.92 |
4.28 |
-2.55 |
|
水利施工 |
小计 |
239,543,122.14 |
100.00 |
314,914,765.79 |
100.00 |
-23.93 |
|
|
人工费 |
102,049,632.58 |
42.60 |
121,259,355.91 |
38.51 |
-15.84 |
|
|
材料 |
71,468,335.75 |
29.84 |
139,750,880.47 |
44.38 |
-48.86 |
|
|
机械安装 |
20,400,557.37 |
8.52 |
13,870,308.50 |
4.40 |
47.08 |
|
|
分包工程 |
39,286,118.79 |
16.40 |
34,189,060.33 |
10.86 |
14.91 |
|
|
其他直接费 |
6,338,477.65 |
2.64 |
5,845,160.58 |
1.85 |
8.44 |
|
PPP投资管理 |
小计 |
1,070,869,993.98 |
100.00 |
806,409,197.33 |
100.00 |
32.79 |
|
|
其他直接费 |
1,070,869,993.98 |
100.00 |
806,409,197.33 |
100.00 |
32.79 |
|
房地产开发 |
小计 |
21,363,682.85 |
100.00 |
80,766,444.71 |
100.00 |
-73.55 |
|
|
前期工程费 |
6,805,823.48 |
31.86 |
24,137,003.16 |
29.88 |
-71.80 |
|
|
基础设施费 |
12,732,651.99 |
59.60 |
40,203,795.99 |
49.78 |
-68.33 |
|
|
开发间接费用 |
1,825,207.38 |
8.54 |
16,425,645.56 |
20.34 |
-88.89 |
|
|
其他 |
|
|
|
|
|
|
|
其他直接费 |
|
|
|
|
|
|
酒店及其他 |
小计 |
155,288,384.92 |
100.00 |
151,026,925.23 |
100.00 |
2.82 |
|
|
人工费 |
71,342,561.09 |
45.94 |
66,339,116.49 |
43.93 |
7.54 |
|
|
材料 |
1,234,072.49 |
0.79 |
3,476,749.96 |
2.30 |
-64.50 |
|
|
机械安装 |
|
|
|
|
|
|
分包工程 |
38,683,989.97 |
24.91 |
|
|
|
|
其他直接费 |
44,027,761.37 |
28.36 |
81,211,058.78 |
53.77 |
-45.79 |
|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9,303.1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5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收入(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739,983,307.57 |
4.16 |
第二名 |
737,377,333.26 |
4.15 |
第三名 |
400,266,235.85 |
2.25 |
第四名 |
366,006,122.91 |
2.06 |
第五名 |
349,398,591.18 |
1.96 |
合计 |
2,593,031,590.77 |
14.5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6,404.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7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占采购金额比例(%) |
第一名 |
965,319,216.04 |
6.09 |
第二名 |
296,029,216.75 |
1.87 |
第三名 |
294,197,472.53 |
1.86 |
第四名 |
168,578,936.72 |
1.06 |
第五名 |
139,921,250.00 |
0.88 |
合计 |
1,864,046,092.04 |
11.76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相比下降40.92%,管理费用下降5.60%,主要是公司控制成本费用引起:财务费用同比上升180.37%,主要是因为借款利息增长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4,792,080.3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74,792,080.3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2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8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5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列(%)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3,871.09 |
362,198,215.70 |
-12.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1,723,512.18 |
-6,598,533,271.4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9,072,475.25 |
5,516,711,084.31 |
-30.23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变动较大主要因为公司对外投资减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期变动较大主要因为控制投资与筹资规模。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
1,627,201,269.61 |
2.60 |
835,379,317.29 |
1.41 |
94.79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长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722,978.72 |
0.19 |
180,492,847.69 |
0.30 |
-34.78 |
主要是本期末待抵扣税金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2,815,111,455.59 |
4.50 |
4,198,374,373.00 |
7.06 |
-32.95 |
主要是加强结算及劳务分包管理 |
长期借款 |
17,347,098,294.72 |
27.74 |
12,958,661,760.21 |
21.80 |
33.86 |
主要是部分PPP项目公司融资增长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分行业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收入比列(%)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收入比列(%) |
营业收入(元) |
占当年收入比列(%) |
(1)土建施工 |
14,603,018,619.04 |
82.10 |
18,899,078,605.72 |
88.20 |
18,288,175,396.52 |
90.48 |
其中:PPP及BT 项目施工 |
4,826,681,875.25 |
27.14 |
7,805,985,860.63 |
36.43 |
7,102,985,469.20 |
35.14 |
(2)装饰与钢结 构 |
1,424,321,067.61 |
8.01 |
925,027,022.79 |
4.32 |
929,590,494.36 |
4.60 |
(3)水利施工 |
267,299,853.70 |
1.50 |
339,738,509.58 |
1.59 |
199,474,773.25 |
0.99 |
(4)PPP项目投 资 |
1,244,653,551.73 |
7.00 |
950,892,117.87 |
4.44 |
546,533,202.38 |
2.70 |
(5)房地产开发 收入 |
38,712,000.88 |
0.22 |
101,966,208.26 |
0.48 |
|
|
(6)其他 |
191,570,661.10 |
1.08 |
190,701,228.30 |
0.89 |
127,882,738.45 |
0.63 |
近三年内公司各细分行业营业成本如下表所示:
分行业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年成本比列(%)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年成本比列(%) |
营业成本(元) |
占当年成本比列(%) |
(1)土建施工 |
13,043,754,825.91 |
82.25 |
17,055,065,082.16 |
88.66 |
16,701,895,828.50 |
91.26 |
其中:PPP及BT 项目施工 |
4,302,828,897.65 |
27.13 |
6,887,178,333.63 |
35.80 |
6,126,682,270.18 |
33.48 |
(2)装饰与钢结 构 |
1,324,260,020.51 |
8.35 |
825,597,409.63 |
4.29 |
849,865,660.92 |
4.64 |
(3)水利施工 |
239,543,122.14 |
1.51 |
314,914,765.79 |
1.64 |
185,743,372.57 |
1.01 |
(4)PPP项目投 资 |
1,070,869,993.98 |
6.75 |
806,409,197.33 |
4.19 |
449,611,432.91 |
2.46 |
(5)房地产开发 收入 |
21,363,682.85 |
0.13 |
80,766,444.71 |
0.42 |
|
|
(6)其他 |
155,288,384.92 |
0.98 |
151,026,925.23 |
0.79 |
90,557,176.90 |
0.49 |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100 |
37 |
7 |
7 |
4 |
155 |
总金额 |
2,310,275.87 |
643,372.56 |
28,908.28 |
32,087.83 |
30,344.30 |
3,044,988.84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51 |
3,027,144.70 |
境外 |
4 |
17,844.14 |
其中: |
美国 |
1 |
2,824.00 |
塞尔维亚 |
2 |
9,155.08 |
越南 |
1 |
5,865.04 |
总计 |
155 |
3,044,988.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154 |
73 |
3 |
28 |
5 |
263 |
总金额 |
3,762,540.70 |
2,456,465.95 |
71,052.57 |
109,877.19 |
96,634.75 |
6,496,571.16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254 |
6,476,382.81 |
境外 |
9 |
20,188.35 |
其中: |
澳洲 |
6 |
13,819.18 |
缅甸 |
2 |
5,596.40 |
越南 |
1 |
772.77 |
总计 |
263 |
6,496,571.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 |
项目 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 |
项目进度是否 |
付款进度是否 |
|
式 |
|
|
分比 |
|
|
|
|
额 |
符合预期 |
符合预期 |
泉州城东至北峰 快速通道及两侧 片区棚户区(石 结构房)改造PPP 项目 |
PPP |
397,343.84 |
5年 |
77.19% |
73,737.73 |
202,039.11 |
66,631.83 |
178,402.77 |
- |
是 |
是 |
澧县城区路网建 设工程(一期) PPP项目合同 |
PPP |
246,131.92 |
3年 |
61.43% |
12,208.72 |
177,467.74 |
8,326.73 |
145,368.66 |
27,947.43 |
是 |
是 |
天台县始丰街道 唐兴大道玉湖区 块改造项目 (A1‐A9 区块安 置房 PPP 项目) |
PPP |
243,983.05 |
3年 |
14.83% |
34,351.16 |
34,411.42 |
31,273.45 |
31,289.24 |
- |
是 |
是 |
富阳区大源镇及 灵桥镇安置小区 建设工程PPP项 目 |
PPP |
231,487.00 |
3年 |
14.05% |
73,998.33 |
110,204.08 |
60,681.07 |
93,539.32 |
- |
是 |
是 |
泗洪县文体小镇 PPP项目 |
PPP |
214,807.96 |
3年 |
3.94% |
21,298.13 |
24,789.56 |
18,513.64 |
21,637.30 |
- |
是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金额主要包含工程建设费、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173个,金额2,423,558.07万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4,235,243.50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1,245,035.80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2,990,207.70万元人民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建筑》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情况进行统计,上述金额包含传统项目和PPP项目,其中PPP项目仅统计工程建设费。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4月,杭州一城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亿元人民币。
(2)2020年5月,公司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
(3)2020年6月,公司设立了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4)2020年6月,公司收购湖北敦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1,260万元人民币。2020年8月更名为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
(5)2020年6月,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出售全部持有的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6)2020年7月,公司设立了宁波龙元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7)2020年7月,公司设立了龙缘供应链(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8)2020年7月,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了厦门纪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合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60万元,厦门纪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完成的工商注销。
(9)2020年8月,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收购了浙江中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人民币700万元,于2020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
(10)2020年9月,公司设立了深圳市龙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11)2020年10月,子公司大地钢构新设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12)2020年12月,子公司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于2020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
(13)2020年12月,公司设立了海南象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14)2021年3月,宁波滔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62,410.93万元,于2021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
(15)报告期及期后,公司为实施PPP项目设立的公司及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成立时间 |
变动情况 |
1 |
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7,118.85 |
95 |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服务 |
2020年1月14日 |
|
2 |
连江明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 |
89.977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设计管理与咨询;物业管理;绿化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数字内容服务 |
2020年1月17日 |
|
3 |
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900 |
79.987 |
对农业的投资;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对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茶叶种植;花卉种植;绿化管理服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休闲观光活动;旅游管理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国内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其他游览景区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互联网零售;文化、艺术活动策划 |
2020年5月25日 |
|
4 |
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象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公司 |
5,622 |
95 |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旅客票务代理;交通设施维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专 |
2020年6月23日 |
|
|
|
|
|
|
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
|
|
5 |
莱西市明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水集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557 |
79.76 |
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开发、管理、运营维护;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场地及房屋出租;市政道路养护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公共广场工程服务;会务会展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餐饮服务;商业运营管理;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活动组织、策划;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数字内容服务 |
2020年7月30日 |
|
6 |
湖南龙元明惠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长沙市惠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49 |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
2020年3月13日 |
|
7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3,000 |
10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2016年9月1日 |
2020年6月10日,象山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龙元明城 |
8 |
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2,000 |
10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2016年1月13日 |
2020年7月2日,宁波万向龙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将其持有的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龙元明城 |
9 |
湛江明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940.28 |
0 |
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污水综合处理工程施工;分散式无人值守污水处理装置、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水污染环保设施安装、运营与维护 |
2020年8月16日 |
2020年8月27日,公司持有湛江明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9.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区三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848.44 |
79.6 |
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休闲观光活动 |
2020年8月17日 |
|
11 |
宁波开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明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天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 |
2,500 |
48 |
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2020年9月15日 |
|
12 |
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杭州树兰俊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韵医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500 |
20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
2020年11月26日 |
|
13 |
宿州明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江苏惠生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市畅达交旅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枫韵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939.83 |
34.5 |
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城市绿化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文化演出 |
2020年9月17日 |
|
14 |
沭阳明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沭阳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8,137.98 |
50 |
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娱乐性展览;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室内娱乐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休闲观光活动 |
2021年1月11日 |
|
15 |
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起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34,176.23 |
89.9 |
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管理、运营维护;旅游运营及服务;餐饮服务;企业管理;物业服务 |
2018年7月3日 |
2021年3月11日,陕西中政企合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 |
16 |
江苏天册集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孵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天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35.7 |
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2021年2月23日 |
|
17 |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3,850 |
1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5年12月22日 |
2020年12月21日,龙元明城将持有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8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6年11月17 |
2020年12月21日,龙元明城将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 |
|
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
|
日 |
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9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中华人共和国财政部、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财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安徽省财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
8,850,000 |
0.113 |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2020年7月14日 |
|
20 |
上海明城建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宁波明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70.00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
2020年11月19日 |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 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80.00 |
178,317.89 |
6,463.96 |
88,482.58 |
-11,472.74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 装饰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000.00 |
48,351.75 |
-13,376.38 |
36,218.22 |
386.58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 |
30,000.00 |
442,147.81 |
47,171.91 |
5,214.94 |
1,632.70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工程 |
10,000.00 |
61,579.54 |
13,297.86 |
37,951.24 |
1,680.69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 公司 |
工程管理 |
5,000.00 |
15,845.46 |
9,831.31 |
12,381.51 |
2,882.12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00.00 |
71,438.07 |
30,717.43 |
-5,527.06 |
-553.10 |
上海市房屋设计院 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600.00 |
4,440.02 |
2,498.17 |
12,619.32 |
1,336.70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
服务业 |
10,000.00 |
3,738.93 |
3,909.55 |
0.00 |
-2,312.61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伙企业名称 |
公司总认缴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实缴金额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 |
披露信息 |
嘉兴城浦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5,001 |
25,001 |
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莒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和山东菏泽万福河商贸物流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PPP项目 |
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26日和2016年11月23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临2016-072)、《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2016-076)、《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2016-091);2017年9月11日,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合伙协议变更,总认缴出资变更为75,002万,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5,000万,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万 |
宁波汇德荣泽投 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3,000 |
1,00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5年12月23日设立;2017年4月11日,总认缴出资变更为3,000万,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850万元,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万元 |
杭州璨云英翼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98,000 |
19,249.83 |
璨云(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经过公司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临2016-026) |
绍兴海钜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2,800 |
6,800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 |
绍兴镜湖新区湖西安置小区BT(投资、建设、移交)项目 |
经过公司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5-073) |
宁波明瑞东方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898 |
1,054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象山东方投资有限公司、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7年2月17日设立;2017年11月24日总认缴增资至6000万元,其中龙元明城增资至5838万元,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至60万元 |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明奕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000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
2017年10月16日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明坤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8,866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2017年12月26日设立 |
龙元明琅(天津) 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
11,100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社会经济咨询、健康信息咨询、劳务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 |
2019年9月20日设立 |
宁波元筑明项目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199.52 |
0 |
陈晓强 |
宁波开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
2020年9月16日设立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持有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科技)25.27%的股份。该公司是贵州省首批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专业从事高端装备业特种合金精密成型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种金属材料的环形件和自由锻件,产品覆盖航空、航天、风力发电、高速列车、工程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作为国内军用、商用发动机环锻件主承制单位,该公司已与中国航发集团下属研究所及企业紧密合作,全面配套国内航空发动机型号研制生产。在国际竞争领域,公司已取得美国通用电气、英国罗罗、美国普惠、法国赛峰、美国霍尼韦尔等国际航空发动机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证,并陆续签订国际新一代民用航空发动机环锻件产品长期协议。
2020年6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航宇科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的申报,2021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2021年4月1日,航宇科技提交证监会注册。航宇科技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建筑施工业务
在整个建筑市场中,按照企业性质划分,国内建筑施工主体可以分为央企、地方性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以及众多中小建筑公司。以中国建筑为代表的建筑央企作为行业领头军,规模庞大,在品牌、资金实力、人员团队、既有项目经验等多维度形成综合优势,有能力承接特大型、地标性项目;地方性国企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地方公共关系,其业务范围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可以利用地方优势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大型民营企业,机制更具活力,善于进行成本把控,具有决策效率高、适应能力强的优点,有能力承接中小型公共建筑和住宅项目,可以利用较好的市场口碑和细分施工领域优势抢占市场先机。
传统建筑市场由于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管理粗放、同业竞争现象严重。过去十年,受惠于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建筑施工产业始终保持稳步快速增长。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升、要素价格的大幅上涨以及后城镇化时代的来临,行业内部“竞争”属性增加,未来在资金实力、品牌效应、规模效应、风控能力上有优势的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公司在产业布局、投融资、建设管理以及风险管控方面拥有全方位的竞争力,市场空间依然广阔。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
基建投资因规模大,能够吸纳劳动力以及长期的正外部性,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PPP作为我国基建投资的高质量高透明的标准化模式在拉动投资和调动社会资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明树数据显示,从行业背景来看,PPP中标社会资本的类型主要包括建筑承包商、运营商、投资机构等,在项目成交规模方面,建筑承包商仍位居首位,而项目成交数量方面,运营商位列第一,呈现出“大项目重建设、小项目重运营”的趋势。从中标社会资本性质来看,2020年国有企业(包括地方国企、央企和央企下属公司、其他国企)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达63.93%, PPP项目因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民企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容易处于高位状态,PPP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
国有企业参与PPP模式具有技术和管理到位、资金实力雄厚、与政府关系密切等优势,不过随着PPP相关政策陆续落地,运营和绩效考核要求不断强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意愿进一步加强,公司作为首批进军PPP市场的民营建企龙头,在规模、专业团队、投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运营服务方面优势明显,将发挥灵活高效、管理成本低、敢于创新的特点,重点布局投资体量适中,运营需求较强的优质项目,持续完善龙元生态矩阵,通过业务板块相互协同,打造中国领先的PPP全生命周期投资运营服务平台。
运营管理业务
PPP模式作为稳投资促发展的重要选项,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经过五六年的高速发展数万亿级的存量PPP项目已由建设期进入运营阶段,随着强监管时代来临,政策明确要求通过运营,为PPP项目创造价值、实现收益,真正向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运营转变,未来在医疗、教育、养老、环保等重运营领域有优势的社会资本将获得更多青睐。
2020年3月,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13号文),从顶层设计上全面梳理了绩效管理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或所属行业特点对PPP项目绩效管理制度设计进行具体深化和规范,进一步了推动了PPP项目绩效从模糊考核评价走向制度化管理。
PPP规范时代,真运营和真绩效是公共服务质量高效供给的核心。医疗养老教育一直是国家的重点民生工程,作为现金流稳定、准经营性项目,政策扶持较多,通过引入PPP模式,有利于激发行业活力和创造力,明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职责分工,PPP项目落地率相对较高;绿色发展是“十三五”期间的重要方向,环保类PPP资金投入量大、时间长、回报率相对稳定,从运营和绩效考核的角度看,具有公益属性强、涉及领域广、技术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
未来专业化的城市运营商将在基建投资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业务
装配式建筑在当前建筑工业化背景下有望得到广泛应用,与传统的建筑结构形式相比,能够减少施工的时间,具有操作性强、节能环保、高质量等优点,更符合新形势下“绿色建筑”的要求。现阶段装配式建筑建造成本较高,购房者对其认知不充分,市场占有率不高,随着多项装配式建筑建设、评估标准相继出台,各省/地区相关政策、实施细则不断落地,产业配套集群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25年我国装配式建筑市场规模将达到4.7万亿元。
装配式建筑主流路径有PC预制件(预制混凝土构件)及钢结构两类。钢结构由于具备自重轻、高强度、跨度大、适应性强和良好的韧性和塑性等优点,不仅适用于房屋和商业建筑,而且更适用于建造大跨度建度筑,如桥梁、大型厂房、体育馆、机场航站楼等。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数据,随着预制率的不断提升,建安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将进一步降低,而配套产业的持续完善将使钢结构成本优势更为明显,钢结构作为建筑工业化的代表产品将迎来巨大的增量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愿景:公司始终聚焦于中国城市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业务,通过平台化运作、一体化发展,整合内外部资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致力于成为“幸福城市建设者,美好生活运营商”,为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打造国内卓越的“未来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
根据集团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在业务布局上遵循轻重并举,专业协同的整体发展方针。
首先,集团传统施工业务要逐步主动回归轻资产业务本质,具体举措主要包括: 1、传统业务的资金配置要建立起总量统筹控制项目支持资金,集团资金等各项优质资源向优秀项目部及总承包管理公司业务倾斜支持,逐步打造高效、高周转的内部活血系统; 2、持续狠抓“清收清欠”及对集团内部应收账款类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处置,积极优化传统业务资产池,化解因行业及历史原因导致应收账款高而影响集团财务基本面,尽早实现集团五年规划中关于资产“腾笼换鸟”的战略;
3、按照高周转、低资金沉淀标准进行业务承接和管理,净利润与现金流匹配,在一定程度上现金流优先程度高于净利润;
4、进一步强化巩固以总承包实施实力为核心的传统施工业务竞争力,积极探索“成本、工期、质量”闭口合同的履约能力建设,与集团基建投资等业务互为支撑;
5、深度挖掘既有优势业务区域潜力,充分研究目前存在较长时期建设需求的区域,寻找增量市场,审慎以城市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布局。
其次,集团基建和泛基建投资领域,作为集团的重资产板块,将以集团财务基本面为考量对投资进度和总量作统筹控制,稳健经营,实现投收动态平衡。以现有存量在手订单为基础,打造集团中长期稳定投资回报和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池,为集团未来贡献稳定的利润基本盘。
再次,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集团装配式业务,建立起全行业领先的装配式技术和生产体系,注重技术研发,确保体系的领先性和完整性,提供行业领先的一整套一站式解决方案。全力支持通过子公司明筑打造高标准的研发生产基地。
另外,集团将纵向整合内部各项业态资源,发挥专业协同、混业经营能力,以“产品和服务理念创新+投资+运营”,打造面向包括城市更新等未来城市发展领域市场的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主要包括:
1、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创新:城市更新、城市公共产品等领域的设计、建设、运营理念产品化,挖掘当前城市政府和居民需求痛点,整合外部智慧和内部资源,打造符合新型城镇化需求的公共产品;
2、咨询、管理、信息系统:发挥超过500亿实操项目经验优势,创新理念,引导需求; 3、运营:通过自行培育部分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运营板块,有效承接政府服务外包和职能改革的大量需求。整合内外运营资源,为集团承接EPC+O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4、有前瞻性地丰富龙元生态,补足生态短板,提前储备能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为了实现集团更好的发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部署,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赋能聚力 笃志敏行”的工作方针,着力通过改善业务结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设和培育龙元生态。具体目标与计划如下:
1.新接订单280亿,完成产值210亿,其中PPP投资60亿。
2.加强全面预算,集团存量应收款大幅下降,盘活集团存量资产20亿。
3.完善市场区域布局,实现分子公司双轮驱动,提升自主和协同经营能力,改善业务结构及质量(其中传统项目非民营占比不低于50%)。
4.强化组织绩效考核与员工绩效考核的联动,持续优胜劣汰,培养、引进中高层管理骨干30名以上。
5.以“龙元杯”样板为示范推动集团项目管理标准化,大力推动国家级奖项创奖工作,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力度,创省级以上奖项46项。
6.提升集团直营施工管控能力。打造多个区域直营团队,不断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7.确保在建项目上线率达到80%。建设集团级主数据平台及跨业务层数据仓库,打造集团数据分析平台。
8.以目标计划管理和绩效考核为导向,以OKR为工具,狠抓制度落地,强化过程审计、加强督导督办机制,全面提高执行力。
9.拓宽资本市场直融渠道,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人,推动可转债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10.推进子公司业务创新布局,谋取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促进龙元生态成长,确保子公司年度指标100%实现。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政策变动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建筑施工、PPP等主营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家的宏观政策及行业调控政策都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影响。
对策与措施:公司关注各项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国家、行业政策,并将做好合理的预期,利用民营企业决策效率优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抓住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机遇,努力实现稳健发展。
2、涉诉风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质量纠纷、工程材料及人工费支付纠纷等事项,产生潜在诉讼风险。
对策与措施:加强项目前期调研,精选业务,严控项目现场管理,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等,建筑施工行业具有营运资本较高、工程项目前期投入大等特点,施工的进度与相应工程款的结算之间会存在一定的时滞与差额,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
对策与措施:加大已承接项目款项的回收力度,加强对应收款项后续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014年12月24日,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2015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当公司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没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未达到本款标准,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亿元。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 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的具体预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除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还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和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应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若公司在年度报告所在年度内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进行说明。”
为完善公司科学、连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4年12月24 日、201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2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报告期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截止实施2019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2元(含税),共计分配110,142,572.76元。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发布《龙元建设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派发对象为2020年7月14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在报告期内实施完毕。该次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履职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3、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6,457,216.11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8,645,721.61元后,结余707,811,494.50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2020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9,757,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共计分配76,487,89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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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
|
|
润 |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0.50 |
0.00 |
76,487,897.75 |
808,940,712.64 |
9.46 |
2019年 |
0.00 |
0.72 |
0.00 |
110,142,572.76 |
1,020,747,158.55 |
10.79 |
2018年 |
0.00 |
0.60 |
0.00 |
91,785,477.30 |
922,184,652.42 |
9.95 |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
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 改相 关的 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赖振元 |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止,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人将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也不会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本人将不利用本人对公司的控股、持股或其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本人确认本承诺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5、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者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承诺 时间:2002年08月 05日,承诺期限:长期 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5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5 |
|
名称 |
报酬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5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 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 生异议,公司于2011年8月2 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宁波阳光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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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 |
起诉 (申 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公司 |
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 |
民事诉讼 |
公司与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159,790,578.19元及利息,共计179,720,578.19元。2015年7月 2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2017年10月30日,作出【(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奥克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项86,648,984.07元及利息;2、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后奥克斯因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民终2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发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2018年9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8)川民初字111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公司请求将诉讼请求增加、变更如下:1、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133,048,984.07元;2、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承兑汇票贴息9,450,000元;3、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因逾期支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4、请求确认原告对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 I、II、III、IV 区工程享有法定的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9年7月2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起诉。2019年7月29日,公司因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0)最高法民终7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
、142,498,984.1 |
否 |
终审判决 |
无 |
执行中 |
公司 |
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 |
— |
民事诉讼 |
公司与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1915713.8元、利息及赔偿停工损失等,判令原告对于“通辽市阿利坦银河湾城市综合体开发工 |
141,915,713.8 |
否 |
审理中 |
无 |
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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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享有法定的优先受偿权。2016年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经过工程鉴定及法院审理,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1、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给付公司工程款69773360.9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19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给付公司工程进度款利息631894.83元;3、公司向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交付其施工部分的本案所涉工程全部施工资料并积极配合办理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4、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通辽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后公司与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为(2021)最高法民终389号,本案尚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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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单个诉讼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诉讼事项,单个诉讼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其他诉讼事项请参阅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尚未履行结束的单个诉讼事项且已临时披露的诉讼情况见上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 更资产管理机构 |
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47号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0年度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20-028号《龙元建设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657,799,450.64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494,376,266.35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3,494,376,266.3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0.72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355,542,933.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355,542,933.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和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66.54亿元。
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可用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不改变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进行了一次担保额度的调剂,将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5亿元和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0.3亿元调剂至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调剂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调剂后,公司为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6亿元,为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1.5亿元调整为0元,为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4.9亿元调整为4.6亿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承接业务量约242.36亿元。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的预中标公告,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该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投资总额为59,701.40万元。中标联合体与政府出资方代表于2020年8月16日共同设立了PPP项目公司。后经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将所持项目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联合体成员,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完全退出该项目。此PPP 项目未实质性开展工程建设,公司根据自身风控等原因决定终止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公司投资的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 PPP 项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公司作为偿债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偿债协议,为公司投资的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PPP项目承担共同偿债责任。
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为顺利解决业务资金需求,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中融-新瑞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规模为14,750万元,其中优先级份额11,800万元,次级份额2,950万元,信托计划存续期限60个月;发起设立“中融-新瑞6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规模为35,000万元,其中优先级份额28,000万元,次级份额7,000万元,信托计划存续期限61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作为次级委托人分别出资2,950万元、7,000万元认购次级份额,并对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承担远期受让及付款义务,公司对龙元明城的付款义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响应党的号召,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效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公司主要从基建发展带动地方经济脱贫、解决就业脱贫、教育脱贫等维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向资助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和 PPP 项目。
公司不断积累教育类项目建设运营经验,重视教育各领域运营资源的拓展和开发,以自身专业务实的合规精神,以强大的社会责任感,继续帮助政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引导教育事业良性发展,推动基础教育与社会经济、城市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公司一直有“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希望以此激励更多员工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创造美好生活。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赠等方式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自2007年开始,公司在象山设立“龙元慈善济困”冠名慈善基金,每年为象山县慈善总会捐献50万元,用于家乡赈灾、助学、资助孤寡老人;开化县PPP项目部对当地星阳村、青阳村10户生活条件困难家庭进行每户5000元捐款。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向天柱县慈善总会捐赠14.8万元,用以资助30名贫困学生,响应温州市青联组织的对口援藏活动,捐赠西藏嘉黎县“温暖嘉黎、爱心助学”项目5万元助学金。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分项投入 |
1.教育脱贫 |
其中:1.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19.8 |
1.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
30 |
2.社会扶贫 |
其中:2.1扶贫公益基金 |
50 |
2.2扶贫捐赠 |
5 |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公司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障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先后修订及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以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水平,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在重大事项议案表决中推行中小股东表决机制,同时,股东大会均提供网络投票的平台以方便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算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充分保障了股东大会的规范召开和所有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了9次,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召开,充分保障了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均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不断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87次,编制定期报告4次。同时,公司积极参与由宁波证监局及宁波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积极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董监高人员培训、信息披露专题会议、董秘培训班等系列活动,加强了与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联络,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沟通,使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公司坚持科学、连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回报股东。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2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2元(含税),共计分配110,142,572.76元。
2、绿色环保、文明施工
公司积极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倡导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公司积极参与水域治理、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等工程。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中标西安市灞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PPP 项目、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连江县城区河水环境整治工程PPP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新建污水厂工程(一期)PPP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等多项公用环保和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同时公司旗下核心子公司龙元明筑成功研发“S-SYSTEM高性能·钢结构·全装配·住宅产品体系”,融合“绿色建筑”、“健康建筑”等理念,坚持“产品思维”,以钢结构为主体、全体系集成,集装配式、绿色、环保、节能于一身,全面打造绿色科技人居,赋能城市发展未来。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方面的社会责任,全面倡导绿色发展,努力实现企业与自然和谐共生。
3、关爱和保障员工权益
优秀的人才队伍是公司事业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公司努力培养人才梯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薪资福利体系,构建员工职业发展路径,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职场环境,优化内部沟通交流渠道,改进各项劳动用工制度,融洽劳资关系,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努力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4、躬耕慈善事业,践行公益责任
作为一家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的上市公司,公司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慈善事业坚定的实践者,自2007年开始,公司在象山设立“龙元慈善济困”冠名慈善基金,每年为象山县慈善总会捐献50万元,用于家乡赈灾、助学、资助孤寡老人。2020年初,为了奖励、救助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医护人员群体,公司及公司员工已先后向华山医院援鄂医疗队、宁波市援鄂医疗队、杭州市属医院支援武汉医疗队、同一苍穹下公益基金会、浙江慈善联合总会、树兰基金定向捐赠资金及物资,累计捐赠支持医护人员共639.2万元。同时公司坚持开展教育公益行动,2020年6月宣布捐赠宁波大学3600万,合作共建宁波大学龙元建筑金融研究院,捐赠清华公管学院100万元,捐赠浙江农林大学100万元,助力教育发展,彰显公司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各项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60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613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赖振元 |
0 |
413,895,952 |
27.06% |
0 |
质押 |
298,194,748 |
境内自然人 |
赖朝辉 |
0 |
123,864,500 |
8.10% |
0 |
质押 |
98,960,000 |
境内自然人 |
赖晔鋆 |
0 |
61,273,698 |
4.01% |
0 |
质押 |
32,710,000 |
境内自然人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 托·嘉会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61,136,006 |
61,136,006 |
4.0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信保诚基金-中信银行-中信 保诚基金定丰83号资产管理计划 |
-18,674,136 |
56,022,409 |
3.66% |
0 |
无 |
0 |
其他 |
信达澳银基金-浙商银行-信达 澳银基金-定增26号资产管理计 划 |
-15,295,000 |
50,064,477 |
3.27% |
0 |
无 |
0 |
其他 |
平安基金-浙商银行-平安大华 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 |
-24,980,740 |
40,378,737 |
2.64% |
0 |
无 |
0 |
其他 |
郑桂香 |
0 |
38,828,700 |
2.54% |
0 |
质押 |
16,806,800 |
境内自然人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 信托·华颖11号单一资金信托 |
32,730,297 |
32,730,297 |
2.14% |
0 |
无 |
0 |
其他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 信托·华颖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27,229,376 |
27,229,376 |
1.78%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赖振元 |
413,895,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895,952 |
赖朝辉 |
123,86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864,500 |
赖晔鋆 |
61,273,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73,698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嘉会9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
61,136,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61,136,006 |
中信保诚基金-中信银行-中信保诚基金定丰83 号资产管理计划 |
56,022,40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22,409 |
信达澳银基金-浙商银行-信达澳银基金-定增 26号资产管理计划 |
50,064,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64,477 |
平安基金-浙商银行-平安大华多鑫1号资产管 理计划 |
40,378,737 |
人民币普通股 |
40,378,737 |
郑桂香 |
38,82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28,70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华颖11号 单一资金信托 |
32,730,2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2,730,297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华颖10号 单一资金信托 |
27,229,37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29,37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位股东之间,赖振元和郑桂香为夫妻关系,赖振元和赖晔鋆为父女关系,赖振元和赖朝辉为父子关系。其他资产管理计划情况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18-032号《龙元建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公司无优先股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赖振元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本公司董事长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赖振元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本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赖振元家族持有公司股份637,862,850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70%。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895,952股,占总股本的27.06%。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赖振元 |
董事长 |
男 |
81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413,895,952 |
413,895,952 |
0 |
/ |
150 |
否 |
赖朝辉 |
副董事长兼总裁 |
男 |
51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123,864,500 |
123,864,500 |
0 |
/ |
120 |
否 |
赖文浩 |
董事、项目经理 |
男 |
65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36 |
否 |
钱水江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男 |
70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740,000 |
740,000 |
0 |
/ |
82.56 |
否 |
丁化美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10 |
否 |
刘文富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10 |
否 |
王啸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10 |
否 |
陆健 |
监事长 |
男 |
63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66.23 |
否 |
何曙光 |
监事、江苏公司总经理 |
男 |
51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62.25 |
否 |
陈海英 |
职工监事 |
女 |
44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28.10 |
否 |
肖坚武 |
财务总监 |
男 |
49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65.53 |
否 |
戴瀛 |
副总裁 |
男 |
48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5,000 |
5,000 |
0 |
/ |
75.85 |
否 |
王德华 |
副总裁 |
男 |
52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71.22 |
否 |
罗永福 |
副总裁 |
男 |
55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65.23 |
否 |
张丽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2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151,300 |
151,300 |
0 |
/ |
65.75 |
否 |
孟旭明 |
副总裁 |
男 |
40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66.76 |
否 |
邵君雅 |
总工程师 |
女 |
49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0 |
0 |
0 |
/ |
62.35 |
否 |
颜立群 (离任) |
副总裁 |
男 |
46 |
2019年5月21日 |
2020年8月25日 |
153,100 |
153,100 |
0 |
/ |
48.0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38,809,852 |
538,809,852 |
|
/ |
1,095.8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赖振元 |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象山二建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
赖朝辉 |
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象山二建工程部经理助理、经营部经理助理、龙元建设温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
赖文浩 |
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3年起担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曾负责过多个项目并获得优质结构、文明工地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项目经理。 |
钱水江 |
大专学历,工程师。曾担任上海市建八公司第四工程处副主任、第三分公司副经理,上海国际建设公司分公司工程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
丁化美 |
法学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金融学博士后。现任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紫光国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金融资产交易联席会主席、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天津互联网金融协会常务副会长、天津市科技局专家库专家、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专家库特聘专家、链证数科实验室联席主任、北京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研究生校外导师。 |
刘文富 |
法学博士,教授。2004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上海开放大学教务处处长、国际交流学院院长等职;2014年至今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研究首席、副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啸 |
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啸先生担任IDG资本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陆健 |
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担任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金部总经理,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金部总经理。自2006年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长。此外,陆健先生同时担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何曙光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自1992年7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宁波分公司经理助理、企管办主任、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江苏分公司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江苏分公司总经理。 |
陈海英 |
本科学历,自1995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兼任公司财务。 |
肖坚武 |
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自1994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主办会计、会计科科长、财务部副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等职位,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
戴瀛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曾担任温州国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三箭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北设计院上海分院(经营)副总经理等职务。自2015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经理、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
王德华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担任上海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万达)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
罗永福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担任甘肃建工四建公司三分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副经理,甘肃建工四建公司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自2001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技术科长、质量科长、副总工程师、董事等职位,现任公司副总裁。 |
张丽 |
本科学历,自2001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证券部法务、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孟旭明 |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担任上海五冶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会计、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羿富建设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等职务,自2009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审计部科员、会计部副科长、投资部副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总裁助理等职务,同时兼任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公司财务总监、龙元明城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 |
邵君雅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担任上海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技术股长等职务,自2004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经营部技术科科长、经营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
颜立群 |
博士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部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设计代表,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助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裁、龙元明城总经理。现任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赖振元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4年8月20日 |
2022年8月19日 |
赖振元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9月16日 |
2021年9月15日 |
赖振元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3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赖振元 |
厦门祯祥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2月9日 |
2022年2月8日 |
赖朝辉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7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29日 |
赖朝辉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年10月16日 |
2021年4月19日 |
赖朝辉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9月16日 |
2021年9月15日 |
赖朝辉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3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赖朝辉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1月4日 |
2023年11月3日 |
赖朝辉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8月4日 |
2023年8月3日 |
赖朝辉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10日 |
2022年10月9日 |
赖朝辉 |
上海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23日 |
2023年9月22日 |
赖朝辉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5月21日 |
2022年5月20日 |
赖朝辉 |
上海大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9年8月6日 |
2022年8月5日 |
钱水江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9月24日 |
2022年9月23日 |
钱水江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3月25日 |
2022年3月24日 |
丁化美 |
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0年8月27日 |
2022年8月26日 |
丁化美 |
北京有娱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2月17日 |
2023年2月16日 |
丁化美 |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15年11月9日 |
2024年11月8日 |
丁化美 |
上海云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2月25日 |
2024年4月28日 |
丁化美 |
北京网医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28日 |
2022年7月17日 |
丁化美 |
成都紫光国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27日 |
2021年4月27日 |
王啸 |
IDG资本 |
合伙人 |
2015年12月 |
2020年4月 |
王啸 |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2月27日 |
2020年6月8日 |
王啸 |
北京云游天下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9月 |
至今 |
王啸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7日 |
王啸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20日 |
2020年4月29日 |
王啸 |
深圳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24日 |
2020年9月11日 |
王啸 |
高瓴资本集团 |
资本市场业务合伙人 |
2020年5月1日 |
至今 |
陆健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6月15日 |
2023年6月14日 |
陆健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10月16日 |
2021年4月19日 |
陆健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17日 |
2022年5月10日 |
陆健 |
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8月14日 |
2022年8月13日 |
陈海英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7年12月2日 |
2022年12月1日 |
陈海英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3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何曙光 |
上海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23日 |
2023年9月22日 |
肖坚武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8日 |
2023年5月7日 |
肖坚武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3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肖坚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20日 |
2022年7月10日 |
肖坚武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1月21日 |
2021年11月20日 |
肖坚武 |
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月29日 |
2024年1月28日 |
张丽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1年6月15日 |
2023年6月14日 |
张丽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9月16日 |
2021年9月15日 |
张丽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0月16日 |
2021年4月19日 |
张丽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0月16日 |
2021年10月15日 |
张丽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6月21日 |
2022年6月20日 |
张丽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4日 |
2023年11月3日 |
戴瀛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9月15日 |
2023年9月14日 |
戴瀛 |
龙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8月8日 |
2023年8月8日 |
戴瀛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8日 |
2023年11月7日 |
孟旭明 |
上海明城建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1月19日 |
2023年11月18日 |
孟旭明 |
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26日 |
2023年11月25 |
孟旭明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21日 |
2021年11月20日 |
孟旭明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9月29日 |
2021年9月29日 |
孟旭明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8月22日 |
2021年4月19日 |
孟旭明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3月29日 |
2022年3月28日 |
孟旭明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9月8日 |
2023年9月7日 |
孟旭明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8日 |
2020年5月22日 |
孟旭明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8日 |
2023年11月7日 |
孟旭明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19日 |
2021年9月18日 |
孟旭明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年7月29日 |
2021年7月28日 |
孟旭明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6月19日 |
2023年6月18日 |
孟旭明 |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9月11日 |
2023年9月10日 |
孟旭明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0月31日 |
2021年10月30日 |
孟旭明 |
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0月4日 |
2023年10月4日 |
颜立群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4日 |
2020年9月8日 |
颜立群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5月25日 |
2020年10月20日 |
颜立群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4日 |
2020年9月8日 |
颜立群 |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4月28日 |
2020年9月11日 |
颜立群 |
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30日 |
2020年7月2日 |
颜立群 |
上海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9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4日 |
颜立群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21日 |
2020年9月9日 |
颜立群 |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
2020年11月20日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
除上述所列董监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外,孟旭明还兼任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PPP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或经理职务。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的决策程序 |
先由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如董监高担任其他兼职职务,则根据公司人事、薪酬考核制度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有关人事、薪酬考核制度发放;其中副董事长赖朝辉先生、董事钱水江先生、董事赖文浩先生不领取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其他职务薪酬。其中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钱水江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赖朝辉先生与钱水江先生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赖文浩先生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根据项目经理职务薪酬、《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监事何曙光先生领取江苏公司总经理职务薪酬;监事陈海英女士领取财务岗位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报酬,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和程序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办法执行。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1,095.85万元;其中3位独立董事的年薪为人民币10万元/人。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颜立群 |
副总裁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职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52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0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03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345 |
销售人员 |
334 |
技术人员 |
1,678 |
财务人员 |
373 |
行政人员 |
305 |
合计 |
5,035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486 |
本科 |
2,314 |
大专及以下 |
2,235 |
合计 |
5,03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循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薪金管理办法》。公司薪酬主要以员工的岗位、能力、绩效为主要导向,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员工薪酬水平,实现薪酬战略对员工的多重激励功能。公司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坚持“责任明晰、目标导向,绩效为先、严肃公开”的原则制订了公司《领导人员目标责任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公开、准确、客观”的原则,制订了《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公司绩效激励机制,推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公司的绩效管理水平。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员工知识、技能和观念的提高是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这既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员工个人发展成长的需要,是公司持续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动力。2020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开展多方位的验工培训,包括:岗位职业道德培训、职称培训、职(执)业资格培训、学历培训、岗位证书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和岗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等。在此基础上,公司拥有的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增加,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技术支持。同时,公司关注员工培训成果转化,促使员工培训工作服务并服从于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绩效,完成企业年度工作目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1,761,935工日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44,667万元 |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杜绝内幕交易,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管理层等各职能部门均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操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公司治理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依法充分保障全体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全体股东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在重大事项议案表决中推行中小股东表决机制,同时,股东大会均提供网络投票的平台以方便中小投资者投票,并单独计算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充分保障了股东大会的规范召开和所有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生,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进行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各位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人员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
5、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员工、债权人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接待股东、公众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公司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电话问询记录,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自律性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7、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做了登记备案。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持续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继续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3月25日 |
www.sse.com.cn |
2020年3月26日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0年5月19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赖振元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赖朝辉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钱水江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赖文浩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0 |
王啸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丁化美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刘文富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分别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履行各自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在分析公司外部环境、研究业务模式相近企业和行业标杆企业发展路径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积极探讨公司发展途径,梳理工作思路,促进公司加快发展。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下一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以及其他内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就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与财务总监、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全程沟通督促;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主要是内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就2019年度报告中公司董监事高管领取薪酬情况、2020年度公司执行的各项与薪酬有关的《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讨论,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报酬;对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及薪酬核定发放情况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尤其详细了解了公司核心人员及项目经理的薪酬考核及发放情况,通过对公司各项考核制度的审核以及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沟通了解,认为公司目前的薪酬考核体系基本公平合理。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资;并结合公司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年度末,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年终相互考评、公司中层及员工代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79号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元建设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元建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龙元建设根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可收回性为判 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年末价 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 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 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 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 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确定 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见附 注;关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见附注;关 于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见附注。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
(二)建造合同收入 |
龙元建设收入主要来源于建造合同收入。建造合同 收入通过计算履约进度,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我们针对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 估计,包括预计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成本及完工进 度等。当条件改变时,相关判断和估计会有不同。 龙元建设管理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依据合同交付 范围、尚未完工成本等因素对合同预计收入和合同 预计成本进行评估和修正。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对财 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附注;关于收入类别的 披露见附注。 |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检查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建造工程合同及关键合同条款; 3、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合同收入和预计合同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估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评估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成本的可收回性; 4、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产值报表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的认定;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与甲方确认相关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 |
(4). 其他信息
龙元建设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龙元建设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元建设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龙元建设的财务报告过程。
(6).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元建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元建设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龙元建设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3,349,170,745.88 |
3,786,380,347.59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406,480.00 |
140,777,533.12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137,528,176.59 |
47,371,732.70 |
应收账款 |
|
3,651,066,201.40 |
10,262,833,964.38 |
应收款项融资 |
|
5,712,767.80 |
21,720,897.16 |
预付款项 |
|
555,808,830.26 |
672,586,303.52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
1,960,876,753.55 |
1,712,371,900.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
704,070,672.52 |
13,665,214,320.88 |
合同资产 |
|
17,602,416,883.8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1,627,201,269.61 |
835,379,317.29 |
其他流动资产 |
|
117,722,978.72 |
180,492,847.69 |
流动资产合计 |
|
29,716,981,760.13 |
31,325,129,164.81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30,748,546,593.94 |
26,163,866,057.26 |
长期股权投资 |
|
754,087,903.90 |
710,315,605.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132,967,984.10 |
109,450,987.9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187,796,585.53 |
310,474,374.43 |
固定资产 |
|
710,645,534.00 |
525,661,616.51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93,025,870.35 |
86,602,766.85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54,878,285.26 |
54,878,285.26 |
长期待摊费用 |
|
15,620,503.31 |
16,664,525.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115,714,389.54 |
131,733,627.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7,259,691.12 |
10,504,103.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32,820,543,341.05 |
28,120,151,949.44 |
资产总计 |
|
62,537,525,101.18 |
59,445,281,114.25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4,690,513,440.84 |
3,984,583,125.8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880,487,036.70 |
785,246,787.70 |
应付账款 |
|
15,604,294,743.44 |
16,982,186,408.91 |
预收款项 |
|
|
753,612,964.93 |
合同负债 |
|
534,392,291.1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2,815,111,455.59 |
4,198,374,373.00 |
应交税费 |
|
1,051,358,160.56 |
1,026,041,419.59 |
其他应付款 |
|
3,020,300,756.07 |
3,076,039,838.92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65,284,877.03 |
26,666,577.6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1,282,461,945.36 |
1,502,736,834.02 |
其他流动负债 |
|
2,459,118,586.73 |
2,378,322,338.28 |
流动负债合计 |
|
32,338,038,416.39 |
34,687,144,091.15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
17,347,098,294.72 |
12,958,661,760.21 |
应付债券 |
|
333,029,941.29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66,666,666.6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1,155,282.61 |
2,310,565.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01,620.00 |
7,958,014.6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17,681,385,138.62 |
13,035,597,006.74 |
负债合计 |
|
50,019,423,555.01 |
47,722,741,097.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4,047,430,822.62 |
4,047,430,822.62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8,630,403.40 |
-1,162,705.94 |
专项储备 |
|
403,655,428.12 |
368,451,295.87 |
盈余公积 |
|
712,163,236.56 |
633,517,514.95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
4,673,143,166.92 |
4,052,789,839.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
11,374,781,012.62 |
10,630,784,722.45 |
少数股东权益 |
|
1,143,320,533.55 |
1,091,755,293.9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
12,518,101,546.17 |
11,722,540,016.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62,537,525,101.18 |
59,445,281,114.25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
1,489,958,304.01 |
1,855,257,956.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58,544,621.03 |
27,084,899.04 |
应收账款 |
|
2,994,455,154.22 |
9,326,472,964.08 |
应收款项融资 |
|
4,086,326.80 |
17,376,628.42 |
预付款项 |
|
365,926,079.98 |
354,566,166.53 |
其他应收款 |
|
8,529,700,988.13 |
8,035,983,164.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6,120,000.00 |
6,120,000.00 |
存货 |
|
92,516.04 |
16,025,095,011.15 |
合同资产 |
|
20,129,729,288.3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104,751,759.26 |
151,366,213.17 |
流动资产合计 |
|
33,677,245,037.80 |
35,793,203,003.33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7,750,930.00 |
10,0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7,139,303,081.39 |
5,854,869,918.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118,230,425.05 |
104,495,886.9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18,989,044.91 |
20,234,223.00 |
固定资产 |
|
569,260,497.65 |
281,283,156.67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2,756,946.03 |
2,936,650.30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8,044,758.44 |
8,876,132.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99,147,077.00 |
123,644,317.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649,691.12 |
10,504,103.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7,964,132,451.59 |
6,416,844,388.09 |
资产总计 |
|
41,641,377,489.39 |
42,210,047,391.42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4,219,836,437.60 |
3,745,109,834.1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703,155,836.70 |
549,364,071.84 |
应付账款 |
|
14,421,492,198.47 |
15,516,201,406.46 |
预收款项 |
|
|
1,167,735,882.47 |
合同负债 |
|
1,551,173,833.33 |
|
应付职工薪酬 |
|
2,670,711,519.16 |
4,061,667,791.86 |
应交税费 |
|
523,382,824.03 |
759,007,950.00 |
其他应付款 |
|
2,590,243,197.43 |
2,805,927,898.35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123,506,130.39 |
112,371,134.02 |
其他流动负债 |
|
2,359,002,328.37 |
2,331,429,023.68 |
流动负债合计 |
|
29,162,504,305.48 |
31,048,814,992.82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180,927,834.78 |
294,028,987.07 |
应付债券 |
|
719,953,670.42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900,881,505.20 |
294,028,987.07 |
负债合计 |
|
30,063,385,810.68 |
31,342,843,979.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
4,038,952,673.41 |
4,038,952,673.41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6,750,094.95 |
-3,634,113.04 |
专项储备 |
|
390,408,579.54 |
353,019,882.50 |
盈余公积 |
|
712,163,236.56 |
633,517,514.95 |
未分配利润 |
|
4,913,459,329.15 |
4,315,589,498.7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
11,577,991,678.71 |
10,867,203,411.5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
41,641,377,489.39 |
42,210,047,391.42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
17,786,683,374.72 |
21,427,094,520.39 |
其中:营业收入 |
|
17,786,683,374.72 |
21,427,094,520.39 |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16,567,629,036.88 |
19,887,316,893.75 |
其中:营业成本 |
|
15,858,053,636.00 |
19,236,451,739.01 |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
|
67,316,216.85 |
103,397,275.78 |
销售费用 |
|
5,291,430.92 |
8,956,435.16 |
管理费用 |
|
376,526,454.61 |
398,850,835.38 |
研发费用 |
|
74,792,080.36 |
73,445,089.16 |
财务费用 |
|
185,649,218.14 |
66,215,519.26 |
其中:利息费用 |
|
237,562,260.87 |
185,416,827.88 |
利息收入 |
|
80,600,108.13 |
102,216,717.85 |
加:其他收益 |
|
15,408,551.81 |
10,622,628.7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24,799,746.89 |
29,115,518.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42,360,487.51 |
15,975,716.8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406,480.00 |
35,283,046.9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169,952,722.93 |
-128,237,835.7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38,022,355.19 |
-252,695.3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10,753,086.78 |
1,140,947.7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1,138,491,835.58 |
1,487,449,237.52 |
加:营业外收入 |
|
2,078,628.31 |
410,393.84 |
减:营业外支出 |
|
17,459,804.49 |
9,792,723.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1,123,110,659.40 |
1,478,066,907.44 |
减:所得税费用 |
|
290,170,386.49 |
444,736,822.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832,940,272.91 |
1,033,330,084.7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832,940,272.91 |
1,033,330,084.7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808,940,712.64 |
1,020,747,158.55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23,999,560.27 |
12,582,926.2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9,793,109.34 |
-11,376,266.5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9,793,109.34 |
-11,376,266.54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3,115,981.91 |
-3,634,113.0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3,115,981.91 |
-3,634,113.0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12,909,091.25 |
-7,742,153.5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
|
|
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12,909,091.25 |
-7,742,153.50 |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842,733,382.25 |
1,021,953,818.24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
|
818,733,821.98 |
1,009,370,892.01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
|
23,999,560.27 |
12,582,926.23 |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0.53 |
0.6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0.53 |
0.67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14,317,654,190.11 |
19,094,133,433.94 |
减:营业成本 |
|
12,839,078,054.72 |
17,238,417,466.86 |
税金及附加 |
|
35,467,631.89 |
87,437,404.93 |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
|
229,655,288.95 |
223,347,620.47 |
研发费用 |
|
|
35,023,616.48 |
财务费用 |
|
205,870,574.34 |
136,084,686.88 |
其中:利息费用 |
|
213,207,375.11 |
159,177,715.42 |
利息收入 |
|
8,223,714.62 |
18,932,479.64 |
加:其他收益 |
|
5,367,771.23 |
3,258,168.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1,972,567.26 |
128,842,553.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47,686,268.57 |
15,853,345.2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123,579,524.98 |
-153,151,715.1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32,951,297.6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251,791.21 |
-128,055.6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974,042,960.12 |
1,352,643,588.82 |
加:营业外收入 |
|
|
284,066.48 |
减:营业外支出 |
|
14,591,618.63 |
5,770,651.3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959,451,341.49 |
1,347,157,003.97 |
减:所得税费用 |
|
172,994,125.38 |
329,680,013.4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786,457,216.11 |
1,017,476,990.5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786,457,216.11 |
1,017,476,990.5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3,115,981.91 |
-3,634,113.0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3,115,981.91 |
-3,634,113.0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3,115,981.91 |
-3,634,113.0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783,341,234.20 |
1,013,842,877.47 |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
|
17,196,835,245.78 |
14,637,484,705.8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269,543,134.50 |
1,313,033,168.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7,466,378,380.28 |
15,950,517,873.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
|
12,775,237,661.66 |
11,471,109,509.0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
2,906,898,852.20 |
2,933,616,466.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855,909,442.47 |
769,339,684.4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610,598,552.86 |
414,253,998.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7,148,644,509.19 |
15,588,319,658.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317,733,871.09 |
362,198,215.7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01,076,264.22 |
4,5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6,722,423.59 |
24,533,528.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348,163.20 |
457,605.7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1,547,228,358.19 |
1,283,442,544.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756,375,209.20 |
1,312,933,678.3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346,860,921.77 |
51,156,183.6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65,675,520.00 |
189,686,929.14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9,588,749.85 |
9,132,616.6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5,705,973,529.76 |
7,661,491,220.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6,128,098,721.38 |
7,911,466,949.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4,371,723,512.18 |
-6,598,533,271.4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79,092,294.00 |
168,574,593.09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
|
79,092,294.00 |
168,574,593.0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11,159,384,379.50 |
11,151,383,962.5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1,238,476,673.50 |
11,319,958,555.6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6,042,641,140.94 |
4,816,528,967.4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
|
1,341,908,812.04 |
976,718,503.9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
|
51,526,614.6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4,854,245.27 |
1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7,389,404,198.25 |
5,803,247,471.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3,849,072,475.25 |
5,516,711,084.3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
1,811,809.70 |
-337,656.3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203,105,356.14 |
-719,961,627.8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
2,888,265,773.48 |
3,608,227,401.3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2,685,160,417.34 |
2,888,265,773.48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
|
19,727,241,783.90 |
20,459,402,538.0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87,958,627.42 |
516,388,603.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9,815,200,411.32 |
20,975,791,141.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
|
14,987,469,787.64 |
15,157,572,285.5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
2,960,764,189.42 |
3,137,866,798.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759,188,232.81 |
634,822,746.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1,493,667,960.89 |
1,586,469,035.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20,201,090,170.76 |
20,516,730,866.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
-385,889,759.44 |
459,060,274.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2,249,07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8,591,298.69 |
124,904,380.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272,850.27 |
97,411.3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20,000,000.00 |
5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82,113,218.96 |
175,001,792.2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314,545,440.41 |
19,761,528.7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755,436,155.00 |
984,222,775.6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069,981,595.41 |
1,003,984,304.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987,868,376.45 |
-828,982,512.0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5,216,421,478.03 |
4,706,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5,216,421,478.03 |
4,706,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4,137,254,566.70 |
3,912,301,134.0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
|
263,716,979.43 |
238,898,908.6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4,854,245.2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4,405,825,791.40 |
4,151,200,042.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
810,595,686.63 |
554,799,957.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
|
322,669.6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563,162,449.26 |
185,200,389.5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
1,614,349,316.53 |
1,429,148,927.0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1,051,186,867.27 |
1,614,349,316.53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 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47,430,822.62 |
|
-1,162,705.94 |
368,451,295.87 |
633,517,514.95 |
|
4,052,789,839.95 |
|
10,630,784,722.45 |
1,091,755,293.91 |
11,722,540,016.36 |
加:会计政策 变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 更正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 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47,430,822.62 |
|
-1,162,705.94 |
368,451,295.87 |
633,517,514.95 |
|
4,052,789,839.95 |
|
10,630,784,722.45 |
1,091,755,293.91 |
11,722,540,016.36 |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 填列) |
|
|
|
|
|
|
9,793,109.34 |
35,204,132.25 |
78,645,721.61 |
|
620,353,326.97 |
|
743,996,290.17 |
51,565,239.64 |
795,561,529.81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
|
|
|
|
|
|
9,793,109.34 |
|
|
|
808,940,712.64 |
|
818,733,821.98 |
23,999,560.27 |
842,733,382.25 |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
|
|
79,092,294.00 |
79,092,294.00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79,092,294.00 |
79,092,294.00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
|
|
|
|
|
|
|
|
|
|
|
|
|
|
|
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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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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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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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 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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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45,721.61 |
|
-188,587,385.67 |
|
-109,941,664.06 |
-51,526,614.63 |
-161,468,278.69 |
1.提取盈余公 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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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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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8,645,721.61 |
|
-78,645,721.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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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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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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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41,664.06 |
|
-109,941,664.06 |
-51,526,614.63 |
-161,468,278.69 |
4.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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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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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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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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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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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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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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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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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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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4,132.25 |
|
|
|
|
35,204,132.25 |
|
35,204,132.25 |
1.本期提取 |
|
|
|
|
|
|
|
289,062,330.19 |
|
|
|
|
289,062,330.19 |
|
289,062,330.19 |
2.本期使用 |
|
|
|
|
|
|
|
253,858,19 |
|
|
|
|
253,858,197. |
|
253,858,19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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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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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
94 |
(六)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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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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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期期末 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47,430,822.62 |
|
8,630,403.40 |
403,655,428.12 |
712,163,236.56 |
|
4,673,143,166.92 |
|
11,374,781,012.62 |
1,143,320,533.55 |
12,518,101,546.17 |
项目 |
2019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 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50,983,118.79 |
|
10,213,560.60 |
347,574,153.30 |
531,769,815.90 |
|
3,225,575,857.75 |
|
9,695,874,461.34 |
960,021,928.73 |
10,655,896,390.07 |
加:会计政策 变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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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差 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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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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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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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年期初 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50,983,118.79 |
|
10,213,560.60 |
347,574,153.30 |
531,769,815.90 |
|
3,225,575,857.75 |
|
9,695,874,461.34 |
960,021,928.73 |
10,655,896,390.07 |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 号填列) |
|
|
|
|
-3,552,296.17 |
|
-11,376,266.54 |
20,877,142.57 |
101,747,699.05 |
|
827,213,982.20 |
|
934,910,261.11 |
131,733,365.18 |
1,066,643,626.29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
|
|
|
|
|
|
-11,376,266.54 |
|
|
|
1,020,747,158.55 |
|
1,009,370,892.01 |
12,582,926.23 |
1,021,953,818.24 |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
|
-3,552,296.17 |
|
|
|
|
|
|
|
-3,552,296.17 |
130,933,807.09 |
127,381,510.92 |
1.所有者投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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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8,574,593.0 |
168,574,593 |
入的普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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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09 |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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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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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其他 |
|
|
|
|
-3,552,296.17 |
|
|
|
|
|
|
|
-3,552,296.17 |
-37,640,786.00 |
-41,193,082.17 |
(三)利润分 配 |
|
|
|
|
|
|
|
|
101,747,699.05 |
|
-193,533,176.35 |
|
-91,785,477.30 |
-11,783,368.14 |
-103,568,845.44 |
1.提取盈余 公积 |
|
|
|
|
|
|
|
|
101,747,699.05 |
|
-101,747,699.05 |
|
|
|
|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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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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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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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1,785,477.30 |
|
-91,785,477.30 |
-11,783,368.14 |
-103,568,845.44 |
4.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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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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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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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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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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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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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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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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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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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专项储 备 |
|
|
|
|
|
|
|
20,877,142.57 |
|
|
|
|
20,877,142.57 |
|
20,877,142.57 |
1.本期提取 |
|
|
|
|
|
|
|
354,540,574.27 |
|
|
|
|
354,540,574.27 |
|
354,540,574.27 |
2.本期使用 |
|
|
|
|
|
|
|
333,663,431.70 |
|
|
|
|
333,663,431.7 |
|
333,663,431.70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 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47,430,822.62 |
|
-1,162,705.94 |
368,451,295.87 |
633,517,514.95 |
|
4,052,789,839.95 |
|
10,630,784,722.45 |
1,091,755,293.91 |
11,722,540,016.36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38,952,673.41 |
|
-3,634,113.04 |
353,019,882.50 |
633,517,514.95 |
4,315,589,498.71 |
10,867,203,411.5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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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38,952,673.41 |
|
-3,634,113.04 |
353,019,882.50 |
633,517,514.95 |
4,315,589,498.71 |
10,867,203,411.5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3,115,981.91 |
37,388,697.04 |
78,645,721.61 |
597,869,830.44 |
710,788,267.1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3,115,981.91 |
|
|
786,457,216.11 |
783,341,234.2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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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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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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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78,645,721.61 |
-188,587,385.67 |
-109,941,664.06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78,645,721.61 |
-78,645,721.6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
|
|
|
|
|
|
|
|
-109,941,664.06 |
-109,941,664.06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37,388,697.04 |
|
|
37,388,697.04 |
1.本期提取 |
|
|
|
|
|
|
|
279,767,983.87 |
|
|
279,767,983.87 |
2.本期使用 |
|
|
|
|
|
|
|
242,379,286.83 |
|
|
242,379,286.83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38,952,673.41 |
|
-6,750,094.95 |
390,408,579.54 |
712,163,236.56 |
4,913,459,329.15 |
11,577,991,678.71 |
项目 |
2019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9,757 |
|
|
|
4,038,952 |
|
|
319,738,5 |
531,769, |
3,491,64 |
9,911,864 |
|
,955.00 |
|
|
|
,673.41 |
|
|
74.66 |
815.90 |
5,684.55 |
,703.5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
|
|
4,038,952,673.41 |
|
|
319,738,574.66 |
531,769,815.90 |
3,491,645,684.55 |
9,911,864,703.5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3,634,113.04 |
33,281,307.84 |
101,747,699.05 |
823,943,814.16 |
955,338,708.0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3,634,113.04 |
|
|
1,017,476,990.51 |
1,013,842,877.4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01,747,699.05 |
-193,533,176.35 |
-91,785,477.3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101,747,699.05 |
-101,747,699.0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
|
|
|
|
|
|
|
|
-91,785,477.30 |
-91,785,477.30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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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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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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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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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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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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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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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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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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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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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81,30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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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81,307.84 |
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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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868,02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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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868,028.18 |
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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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586,7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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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586,720.34 |
(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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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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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8,952,67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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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4,113.04 |
353,019,882.50 |
633,517,514.95 |
4,315,589,498.71 |
10,867,203,411.53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本公司”、“公司”)前身系象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5年6月19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以甬政发[1995]122号文批准改制为浙江象山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3949A,所属行业为建筑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29,757,955股,注册资本为1,529,757,955.00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建筑(建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打桩;房地产开发经营(限子公司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设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
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天柱县明凤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信安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越南信安幕墙有限公司 |
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宁波嘉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春华秋实1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中融-新瑞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海汇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注 1) |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宁波明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中融-新瑞6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泰志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熙佳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瑞东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明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明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明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宁波明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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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连江明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 |
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莱西市明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龙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中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海南象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2) |
龙元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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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杭州一城控股改为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注2:宁波万向龙元投资管理改为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工程施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除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外)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工程施工所用材料采用个别认定法。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所述的计量方法确定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前瞻性信息等,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以外,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低风险的PPP项目投资款 |
组合2 |
低风险的PPP项目投资回报款 |
组合3 |
一般风险的PPP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组合4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PPP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组合5 |
期后回款的PPP项目投资及回报款(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1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2 |
资产负债表日除关联方外长期应收款的账面数扣除期后收款(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数额后的余额的1%计提准备 |
组合3 |
资产负债表日除关联方外长期应收款的账面数扣除期后收款(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数额后的余额的6%计提准备 |
组合4 |
根据单个长期应收款的实际情况逐项测试,确定实际需要计提的比例 |
组合5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风险描述:(1)低风险: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款项不能按时足额偿还。(2)一般风险:尽管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3)较大风险: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款项,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00 |
3.17-9.50 |
施工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6.33-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6 |
5.00 |
15.83-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4).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 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
软件 |
5 |
更新周期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名称 |
摊销期限 |
依据 |
房屋使用费 |
20-50年 |
房屋租赁协议书 |
装修费 |
3-5年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品牌使用费 |
10年 |
预计收益年限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具体而言,公司承接建造合同时,预计相应建造合同的毛利率和工程成本总额,待实际工程成本发生时,按预计的毛利率和实际成本进度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实现。建造合同完工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 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2017年修订)(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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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2017】22号)本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 入准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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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1)将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 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存货、 原在存货项下列示的尚未取得 业主结算的已完成的履约义务、 应收账款质保金重分类至合同 资产,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已结 算未完工、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预 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 他流动负债。 |
应收账款 |
-6,958,148,769.36 |
-6,530,030,950.53 |
存货 |
-13,037,428,061.99 |
-16,024,721,503.52 |
合同资产 |
19,995,576,831.35 |
22,554,752,454.05 |
预收款项 |
-753,612,964.93 |
-1,167,735,882.47 |
合同负债 |
622,827,679.22 |
1,082,209,120.22 |
其他流动负债 |
130,785,285.71 |
85,526,762.25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同资产 |
17,602,416,883.80 |
20,129,729,288.33 |
应收账款 |
-6,417,204,732.31 |
-6,452,879,477.5 |
存货 |
-11,185,212,151.49 |
-13,676,849,810.83 |
合同负债 |
534,392,291.10 |
1,551,173,833.33 |
其他流动负债 |
29,507,029.15 |
13,731,798.25 |
预收款项 |
-563,899,320.25 |
-1,564,905,631.58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信用减值损失 |
12,880,975.30 |
32,951,297.61 |
资产减值损失 |
-12,880,975.30 |
-32,951,297.61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3,786,380,347.59 |
3,786,380,347.59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777,533.12 |
140,777,533.1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47,371,732.70 |
47,371,732.70 |
|
应收账款 |
10,262,833,964.38 |
3,304,685,195.02 |
-6,958,148,769.36 |
应收款项融资 |
21,720,897.16 |
21,720,897.16 |
|
预付款项 |
672,586,303.52 |
672,586,303.52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1,712,371,900.48 |
1,712,371,900.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13,665,214,320.88 |
627,786,258.89 |
-13,037,428,061.99 |
合同资产 |
|
19,995,576,831.35 |
19,995,576,831.35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835,379,317.29 |
835,379,317.2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0,492,847.69 |
180,492,847.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325,129,164.81 |
31,325,129,164.81 |
|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26,163,866,057.26 |
26,163,866,057.26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0,315,605.32 |
710,315,605.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9,450,987.93 |
109,450,987.9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310,474,374.43 |
310,474,374.43 |
|
固定资产 |
525,661,616.51 |
525,661,616.51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86,602,766.85 |
86,602,766.85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54,878,285.26 |
54,878,285.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664,525.35 |
16,664,525.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733,627.53 |
131,733,627.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504,103.00 |
10,504,103.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120,151,949.44 |
28,120,151,949.44 |
|
资产总计 |
59,445,281,114.25 |
59,445,281,114.25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3,984,583,125.80 |
3,984,583,125.8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785,246,787.70 |
785,246,787.70 |
|
应付账款 |
16,982,186,408.91 |
16,982,186,408.91 |
|
预收款项 |
753,612,964.93 |
|
-753,612,964.93 |
合同负债 |
|
622,827,679.22 |
622,827,679.2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98,374,373.00 |
4,198,374,373.00 |
|
应交税费 |
1,026,041,419.59 |
1,026,041,419.59 |
|
其他应付款 |
3,076,039,838.92 |
3,076,039,838.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26,666,577.60 |
26,666,577.6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502,736,834.02 |
1,502,736,834.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78,322,338.28 |
2,509,107,623.99 |
130,785,285.71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87,144,091.15 |
34,687,144,091.15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12,958,661,760.21 |
12,958,661,760.21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66,666,666.67 |
66,666,666.6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2,310,565.21 |
2,310,565.2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958,014.65 |
7,958,014.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35,597,006.74 |
13,035,597,006.74 |
|
负债合计 |
47,722,741,097.89 |
47,722,741,097.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4,047,430,822.62 |
4,047,430,822.62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62,705.94 |
-1,162,705.94 |
|
专项储备 |
368,451,295.87 |
368,451,295.87 |
|
盈余公积 |
633,517,514.95 |
633,517,514.9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4,052,789,839.95 |
4,052,789,839.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
10,630,784,722.45 |
10,630,784,722.4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91,755,293.91 |
1,091,755,293.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
11,722,540,016.36 |
11,722,540,016.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445,281,114.25 |
59,445,281,114.25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1,855,257,956.92 |
1,855,257,956.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27,084,899.04 |
27,084,899.04 |
|
应收账款 |
9,326,472,964.08 |
2,796,442,013.55 |
-6,530,030,950.53 |
应收款项融资 |
17,376,628.42 |
17,376,628.42 |
|
预付款项 |
354,566,166.53 |
354,566,166.53 |
|
其他应收款 |
8,035,983,164.02 |
8,035,983,164.0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6,120,000.00 |
6,120,000.00 |
|
存货 |
16,025,095,011.15 |
373,507.63 |
-16,024,721,503.52 |
合同资产 |
|
22,554,752,454.05 |
22,554,752,454.05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1,366,213.17 |
151,366,213.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35,793,203,003.33 |
35,793,203,003.33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54,869,918.26 |
5,854,869,918.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4,495,886.96 |
104,495,886.9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234,223.00 |
20,234,223.00 |
|
固定资产 |
281,283,156.67 |
281,283,156.67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2,936,650.30 |
2,936,650.30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876,132.53 |
8,876,132.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644,317.37 |
123,644,317.3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504,103.00 |
10,504,103.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16,844,388.09 |
6,416,844,388.09 |
|
资产总计 |
42,210,047,391.42 |
42,210,047,391.42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3,745,109,834.14 |
3,745,109,834.1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549,364,071.84 |
549,364,071.84 |
|
应付账款 |
15,516,201,406.46 |
15,516,201,406.46 |
|
预收款项 |
1,167,735,882.47 |
|
-1,167,735,882.47 |
合同负债 |
|
1,082,209,120.22 |
1,082,209,120.22 |
应付职工薪酬 |
4,061,667,791.86 |
4,061,667,791.86 |
|
应交税费 |
759,007,950.00 |
759,007,950.00 |
|
其他应付款 |
2,805,927,898.35 |
2,805,927,898.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12,371,134.02 |
112,371,134.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31,429,023.68 |
2,416,955,785.93 |
85,526,762.25 |
流动负债合计 |
31,048,814,992.82 |
31,048,814,992.82 |
|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294,028,987.07 |
294,028,987.07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4,028,987.07 |
294,028,987.07 |
|
负债合计 |
31,342,843,979.89 |
31,342,843,979.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4,038,952,673.41 |
4,038,952,673.41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634,113.04 |
-3,634,113.04 |
|
专项储备 |
353,019,882.50 |
353,019,882.50 |
|
盈余公积 |
633,517,514.95 |
633,517,514.95 |
|
未分配利润 |
4,315,589,498.71 |
4,315,589,498.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
10,867,203,411.53 |
10,867,203,411.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210,047,391.42 |
42,210,047,391.42 |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5%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19330016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2020年、2021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193300168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2020年、2021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了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20331002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2021年、2022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20310008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2021年、2022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44,768.89 |
2,055,447.48 |
银行存款 |
2,683,615,648.45 |
2,886,210,326.00 |
其他货币资金 |
664,010,328.54 |
898,114,574.11 |
合计 |
3,349,170,745.88 |
3,786,380,347.59 |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
22,558,006.65 |
34,054,194.52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50,769,161.83 |
235,166,159.98 |
信用证保证金 |
2,003,556.35 |
2,463,420.37 |
保函保证金 |
151,046,830.13 |
148,651,552.86 |
冻结资金 |
227,132,411.42 |
62,250,291.93 |
借款保证金 |
10,000.00 |
420,010,000.00 |
其他保证金 |
33,048,368.81 |
29,573,148.97 |
合计 |
664,010,328.54 |
898,114,574.11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5,406,480.00 |
140,777,533.12 |
其中: |
债务工具投资 |
|
|
权益工具投资 |
|
140,777,533.12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其他 |
5,406,48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合计 |
5,406,480.00 |
140,777,533.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282,086.06 |
38,535,380.70 |
商业承兑票据 |
84,304,351.64 |
10,552,656.11 |
坏账准备 |
-5,058,261.11 |
-1,716,304.11 |
|
|
|
合计 |
137,528,176.59 |
47,371,732.7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商业承兑票据 |
86,442,401.15 |
34,524,638.00 |
合计 |
86,442,401.15 |
34,524,638.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1,504,596,039.29 |
4,710,182,220.85 |
1至2年 |
513,587,412.25 |
1,774,940,559.16 |
2至3年 |
537,746,568.00 |
1,719,751,146.45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351,916,954.38 |
617,243,967.34 |
4至5年 |
343,514,256.68 |
560,995,992.66 |
5年以上 |
675,671,431.11 |
1,445,246,574.08 |
坏账准备 |
-275,966,460.31 |
-565,526,496.16 |
合计 |
3,651,066,201.40 |
10,262,833,964.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3,927,032,661.71 |
100.00 |
275,966,460.31 |
7.03 |
3,651,066,201.40 |
10,828,360,460.54 |
100 |
565,526,496.16 |
5.22 |
10,262,833,964.38 |
其中: |
组合1 |
157,320,975.43 |
4.01 |
119,987,329.99 |
76.27 |
37,333,645.44 |
331,165,921.87 |
3.06 |
196,177,436.14 |
59.24 |
134,988,485.73 |
组合2 |
2,599,652,172.58 |
66.20 |
155,979,130.32 |
6.00 |
2,443,673,042.26 |
6,155,817,666.93 |
56.85 |
369,349,060.02 |
6 |
5,786,468,606.91 |
组合3 |
1,170,059,513.70 |
29.79 |
|
|
1,170,059,513.70 |
1,356,690,698.32 |
12.53 |
|
|
1,356,690,698.32 |
组合4 |
|
|
|
|
|
2,984,686,173.42 |
27.56 |
|
|
2,984,686,173.42 |
合计 |
3,927,032,661.71 |
100.00 |
275,966,460.31 |
7.03 |
3,651,066,201.40 |
10,828,360,460.54 |
100.00 |
565,526,496.16 |
5.22 |
10,262,833,964.38 |
说明:组合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组合2、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组合3、期后回款的应收款项(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组合4、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的从存货中重分类到应收账款。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00万以下零星客户 |
9,352,673.10 |
8,164,153.67 |
87.29 |
客户1 |
45,510,572.85 |
22,755,286.42 |
50.00 |
客户2 |
14,475,749.45 |
7,237,874.72 |
50.00 |
客户3 |
12,424,910.30 |
8,697,437.21 |
70.00 |
客户4 |
12,383,349.60 |
12,383,349.60 |
100.00 |
客户5 |
7,468,517.09 |
7,468,517.09 |
100.00 |
客户6 |
5,937,508.90 |
5,937,508.90 |
100.00 |
客户7 |
4,738,848.32 |
4,738,848.32 |
100.00 |
客户8 |
4,594,785.56 |
4,594,785.56 |
100.00 |
客户9 |
4,420,316.78 |
4,420,316.78 |
100.00 |
客户10 |
4,397,037.50 |
3,077,926.25 |
70.00 |
客户11 |
4,286,173.20 |
4,286,173.20 |
100.00 |
客户12 |
4,064,854.90 |
4,064,854.90 |
100.00 |
客户13 |
3,528,162.39 |
3,528,162.39 |
100.00 |
客户14 |
2,930,953.79 |
2,930,953.79 |
100.00 |
客户15 |
2,732,066.25 |
2,732,066.25 |
100.00 |
客户16 |
2,329,059.83 |
1,630,341.88 |
70.00 |
客户17 |
2,303,746.65 |
2,303,746.65 |
100.00 |
客户18 |
2,106,311.17 |
2,106,311.17 |
100.00 |
客户19 |
1,874,233.25 |
1,874,233.25 |
100.00 |
客户20 |
1,832,456.70 |
1,832,456.70 |
100.00 |
客户21 |
1,355,541.85 |
948,879.29 |
70.00 |
客户22 |
1,190,000.00 |
1,190,000.00 |
100.00 |
客户23 |
1,083,146.00 |
1,083,146.00 |
100.00 |
合计 |
157,320,975.43 |
119,987,329.9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624,447,401.31 |
37,466,844.08 |
6.00 |
1至2年 |
425,577,132.83 |
25,534,627.95 |
6.00 |
2至3年 |
469,033,596.79 |
28,142,015.83 |
6.00 |
3至4年 |
259,388,407.67 |
15,563,304.47 |
6.00 |
4至5年 |
319,289,371.71 |
19,157,362.30 |
6.00 |
5年以上 |
501,916,262.27 |
30,114,975.69 |
6.00 |
合计 |
2,599,652,172.58 |
155,979,130.3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
565,526,496.16 |
77,635,324.45 |
6,274,167.71 |
|
356,587,682.30 |
275,966,460.31 |
合计 |
565,526,496.16 |
77,635,324.45 |
6,274,167.71 |
|
356,587,682.30 |
275,966,460.31 |
其他变动:执行新收入准则变动影响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1,496,042.15 |
299,208.43 |
调整 |
客户2 |
966,988.75 |
773,591.00 |
调整 |
客户3 |
880,403.85 |
880,403.85 |
调整 |
客户4 |
613,444.20 |
613,444.20 |
调整 |
客户5 |
573,390.00 |
573,390.00 |
调整 |
客户6 |
556,042.87 |
556,042.87 |
调整 |
其他零星客户 |
2,138,524.40 |
2,578,087.36 |
回款及调整 |
合计 |
7,224,836.22 |
6,274,167.71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213,233,339.41 |
5.43 |
12,794,000.36 |
第二名 |
183,920,848.95 |
4.68 |
11,035,250.94 |
第三名 |
114,413,771.15 |
2.91 |
6,864,826.26 |
第四名 |
99,170,061.82 |
2.53 |
5,950,203.71 |
第五名 |
94,067,193.78 |
2.40 |
5,644,031.63 |
合计 |
704,805,215.11 |
17.95 |
42,288,312.9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712,767.80 |
3,668,484.73 |
商业承兑票据 |
|
18,052,412.43 |
合计 |
5,712,767.80 |
21,720,897.1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497,467,192.17 |
89.50 |
620,604,947.08 |
92.28 |
1至2年 |
31,026,872.23 |
5.58 |
26,786,306.61 |
3.98 |
2至3年 |
14,109,627.37 |
2.54 |
9,362,651.17 |
1.39 |
3年以上 |
13,205,138.49 |
2.38 |
15,832,398.66 |
2.35 |
合计 |
555,808,830.26 |
100.00 |
672,586,303.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
第一名 |
26,440,612.00 |
的比例(%) 4.76 |
第二名 |
25,041,672.67 |
4.51 |
第三名 |
23,487,142.30 |
4.23 |
第四名 |
20,000,000.00 |
3.60 |
第五名 |
19,843,209.40 |
3.57 |
合计 |
114,812,636.37 |
20.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960,876,753.55 |
1,712,371,900.48 |
合计 |
1,960,876,753.55 |
1,712,371,900.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
|
|
|
1年以内小计 |
1,014,897,727.46 |
899,161,669.17 |
1至2年 |
414,417,958.49 |
228,981,426.09 |
2至3年 |
163,567,101.78 |
138,427,342.85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101,982,471.81 |
179,363,698.96 |
4至5年 |
72,293,485.44 |
108,849,830.76 |
5年以上 |
599,549,514.30 |
747,295,419.25 |
坏账准备 |
-405,831,505.73 |
-589,707,486.60 |
合计 |
1,960,876,753.55 |
1,712,371,900.48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款项 |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 收款项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2,366,708,259.28 |
100.00 |
405,831,505.73 |
17.15 |
1,960,876,753.55 |
2,302,079,387.08 |
100.00 |
589,707,486.60 |
25.62 |
1,712,371,900.48 |
其中: |
|
|
|
|
|
|
|
|
|
|
组合1 |
334,943,597.97 |
14.15 |
283,925,625.99 |
84.77 |
51,017,971.98 |
563,762,176.50 |
24.49 |
485,408,453.95 |
86.10 |
78,353,722.55 |
组合2 |
2,031,764,661.31 |
85.85 |
121,905,879.74 |
6.00 |
1,909,858,781.57 |
1,738,317,210.58 |
75.51 |
104,299,032.65 |
6.00 |
1,634,018,177.93 |
合计 |
2,366,708,259.28 |
100.00 |
405,831,505.73 |
|
1,960,876,753.55 |
2,302,079,387.08 |
100.00 |
589,707,486.60 |
|
1,712,371,900.48 |
说明:组合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组合2、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1):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100万以下的零星客户 |
24,175,761.07 |
21,475,586.35 |
88.83 |
账龄较长 |
客户1 |
35,214,812.24 |
24,650,368.57 |
7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2 |
29,410,359.71 |
29,410,359.71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 |
16,837,933.32 |
16,837,933.32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 |
14,440,453.86 |
7,220,226.93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5 |
13,909,123.71 |
13,909,123.71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6 |
12,604,121.42 |
8,822,884.99 |
7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7 |
11,492,501.55 |
11,492,501.55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8 |
10,895,988.24 |
9,806,389.42 |
9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9 |
8,410,321.52 |
8,410,321.52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0 |
8,128,265.26 |
1,625,653.05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1 |
8,000,000.00 |
8,0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2 |
7,136,099.35 |
7,136,099.35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3 |
6,894,105.30 |
3,447,052.65 |
5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4 |
6,600,000.00 |
1,320,000.00 |
2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5 |
6,300,000.00 |
6,300,000.00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16 |
5,546,859.46 |
5,546,859.46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7 |
5,452,753.80 |
4,907,478.42 |
9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8 |
5,432,218.88 |
5,432,218.88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19 |
5,102,602.72 |
5,102,602.72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20 |
5,086,598.36 |
4,069,278.69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1 |
5,036,356.14 |
5,036,356.14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2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3 |
4,934,598.45 |
4,934,598.45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24 |
4,903,247.95 |
3,922,598.36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5 |
4,333,400.00 |
4,333,400.00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26 |
3,995,711.41 |
3,995,711.41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27 |
3,722,280.35 |
3,722,280.35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8 |
3,379,800.37 |
2,027,880.22 |
6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9 |
3,303,715.81 |
3,303,715.81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0 |
3,031,852.08 |
3,031,852.08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1 |
3,000,000.00 |
1,200,000.00 |
4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2 |
3,000,000.00 |
1,500,000.00 |
5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33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4 |
2,944,161.93 |
2,944,161.93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5 |
2,764,072.60 |
2,764,072.60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6 |
2,745,510.14 |
2,745,510.14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7 |
2,641,068.56 |
2,641,068.56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8 |
2,273,397.00 |
2,273,397.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9 |
2,131,058.12 |
2,131,058.12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0 |
2,000,000.00 |
800,000.00 |
4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1 |
1,981,858.77 |
1,981,858.77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2 |
1,980,000.00 |
594,000.00 |
3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3 |
1,974,078.21 |
1,579,262.57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4 |
1,910,045.10 |
1,910,045.10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5 |
1,904,434.24 |
1,904,434.24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6 |
1,548,030.25 |
1,548,030.25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7 |
1,370,643.42 |
1,370,643.42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8 |
1,283,230.59 |
1,026,584.47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9 |
1,277,617.77 |
1,277,617.77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50 |
1,214,739.31 |
1,214,739.31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51 |
1,214,362.17 |
1,214,362.17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52 |
1,073,447.46 |
1,073,447.46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53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合计 |
334,943,597.9 |
283,925,625.9 |
|
|
|
7 |
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
账龄 |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981,120,479.86 |
58,867,228.83 |
6.00 |
1至2年 |
344,464,168.12 |
20,667,850.07 |
6.00 |
2至3年 |
151,777,483.15 |
9,106,648.99 |
6.00 |
3至4年 |
83,301,164.24 |
4,998,069.87 |
6.00 |
4至5年 |
42,279,255.06 |
2,536,755.32 |
6.00 |
5年以上 |
428,822,110.88 |
25,729,326.66 |
6.00 |
合计 |
2,031,764,661.31 |
121,905,879.74 |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 额 |
|
104,299,032.65 |
485,408,453.95 |
589,707,486.60 |
2020年1月1日余 额在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3,487,304.59 |
3,487,304.59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
21,094,151.68 |
148,786,460.01 |
169,880,611.69 |
本期转回 |
|
|
103,678,663.87 |
103,678,663.87 |
本期转销 |
|
|
250,077,928.69 |
250,077,928.69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 余额 |
|
121,905,879.74 |
283,925,625.99 |
405,831,505.7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89,707,486.60 |
169,880,611.69 |
103,678,663.87 |
250,077,928.69 |
|
405,831,505.73 |
合计 |
589,707,486.60 |
169,880,611.69 |
103,678,663.87 |
250,077,928.69 |
|
405,831,505.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17,795,953.55 |
17,795,953.55 |
调整 |
客户2 |
13,980,932.38 |
13,980,932.38 |
调整 |
客户3 |
11,973,578.08 |
11,973,578.08 |
调整 |
客户4 |
4,720,000.00 |
4,720,000.00 |
调整 |
客户5 |
3,678,506.72 |
3,678,506.72 |
调整 |
客户6 |
3,389,258.81 |
3,389,258.81 |
调整 |
客户7 |
3,269,772.18 |
3,269,772.18 |
调整 |
客户8 |
2,998,130.00 |
2,998,130.00 |
调整 |
客户9 |
2,816,776.41 |
2,816,776.41 |
调整 |
客户10 |
2,779,701.60 |
2,779,701.60 |
调整 |
客户11 |
2,380,716.77 |
2,380,716.77 |
调整 |
客户12 |
2,278,461.04 |
2,278,461.04 |
调整 |
客户13 |
2,239,741.03 |
2,239,741.03 |
调整 |
客户14 |
2,144,195.96 |
2,144,195.96 |
调整 |
客户15 |
2,035,305.60 |
2,035,305.60 |
调整 |
客户16 |
2,000,000.00 |
2,000,000.00 |
调整 |
客户17 |
2,000,000.00 |
2,000,000.00 |
调整 |
客户18 |
1,593,749.30 |
1,593,749.30 |
调整 |
客户19 |
1,325,991.35 |
1,325,991.35 |
调整 |
客户20 |
1,147,380.37 |
1,147,380.37 |
调整 |
客户21 |
1,126,831.99 |
1,126,831.99 |
调整 |
客户22 |
1,116,350.00 |
1,116,350.00 |
调整 |
客户23 |
925,276.53 |
925,276.53 |
调整 |
客户24 |
832,620.99 |
832,620.99 |
调整 |
客户25 |
809,196.58 |
809,196.58 |
调整 |
客户26 |
700,000.00 |
700,000.00 |
调整 |
客户27 |
635,373.42 |
635,373.42 |
调整 |
客户28 |
570,398.88 |
570,398.88 |
调整 |
客户29 |
562,024.46 |
562,024.46 |
调整 |
客户30 |
530,000.00 |
58,207.23 |
回款 |
客户31 |
500,000.00 |
500,000.00 |
调整 |
客户32 |
500,000.00 |
500,000.00 |
调整 |
其他零星客户 |
8,854,232.64 |
8,794,232.64 |
回款及调整 |
合计 |
104,210,456.64 |
103,678,663.87 |
/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50,077,928.69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1 |
往来款 |
71,890,662.8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2 |
往来款 |
62,833,103.0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3 |
往来款 |
47,647,186.7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4 |
往来款 |
28,877,262.73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5 |
往来款 |
24,546,818.51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6 |
往来款 |
8,221,874.7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7 |
往来款 |
6,061,02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合计 |
/ |
250,077,928.69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333,196,672.30 |
5年以上 |
14.08 |
19,991,800.34 |
第二名 |
往来款 |
224,679,297.24 |
1年以内 |
9.49 |
13,480,757.83 |
第三名 |
往来款 |
154,906,196.11 |
1年以内 |
6.55 |
9,294,371.77 |
第四名 |
往来款 |
67,990,000.00 |
2年以内 |
2.87 |
4,079,400.00 |
第五名 |
往来款 |
59,160,000.00 |
1-2年 |
2.50 |
3,549,600.00 |
合计 |
/ |
839,932,165.65 |
|
35.49 |
50,395,929.94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23,501,119.04 |
423,029.83 |
23,078,089.21 |
17,269,534.72 |
423,029.83 |
16,846,504.89 |
在产品 |
|
|
|
|
|
|
库存商品 |
4,154,752.08 |
|
4,154,752.08 |
5,369,023.06 |
|
5,369,023.06 |
周转材料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 产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开发成本 |
588,722,484.87 |
|
588,722,484.87 |
370,671,491.09 |
|
370,671,491.09 |
开发产品 |
88,115,346.36 |
|
88,115,346.36 |
234,899,239.85 |
|
234,899,239.85 |
建造合同形成 的已完工未结 算资产 |
|
|
|
|
|
|
合计 |
704,493,702.35 |
423,029.83 |
704,070,672.52 |
628,209,288.72 |
423,029.83 |
627,786,258.8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423,029.83 |
|
|
|
|
423,029.83 |
在产品 |
|
|
|
|
|
|
库存商品 |
|
|
|
|
|
|
周转材料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合计 |
423,029.83 |
|
|
|
|
423,029.8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工程进度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杭州临安青山湖森林硅谷高科技产业园 区 |
施工阶段 |
588,722,484.87 |
370,671,491.09 |
(4).开发产
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云安小镇4-6 地块一期工程 |
2019年6月 |
234,899,239.85 |
|
146,783,893.49 |
88,115,346.36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 产 |
17,913,172,293.19 |
310,755,409.39 |
17,602,416,883.80 |
20,352,164,513.65 |
356,587,682.30 |
19,995,576,831.35 |
|
|
|
|
|
|
|
合计 |
17,913,172,293.19 |
310,755,409.39 |
17,602,416,883.80 |
20,352,164,513.65 |
356,587,682.30 |
19,995,576,831.35 |
合同资产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 备 |
|
|
|
|
|
其中: |
|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合同资产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合同资产 |
|
|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 备 |
17,913,172,293.19 |
100.00 |
310,755,409.39 |
1.73 |
17,602,416,883.80 |
其中: |
|
|
|
|
|
组合1 |
202,092,205.00 |
1.13 |
145,678,764.48 |
72.09 |
56,413,440.52 |
组合2 |
2,751,277,414.29 |
15.36 |
165,076,644.91 |
6.00 |
2,586,200,769.38 |
组合3 |
3,628,127,702.59 |
20.25 |
|
|
3,628,127,702.59 |
组合4 |
146,462,819.82 |
0.82 |
|
|
146,462,819.82 |
组合5 |
11,185,212,151.49 |
62.44 |
|
|
11,185,212,151.49 |
合计 |
17,913,172,293.19 |
100.00 |
310,755,409.39 |
|
17,602,416,883.80 |
说明:组合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不重大合同资产;组合3、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的从存货中重分类到合同资产;组合4、期后回款的合同资产(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组合5、在建项目的合同资产。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1):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100万以下零星客户 |
30,510,453.88 |
29,370,867.65 |
96.26 |
账龄较长 |
客户1 |
67,281,582.95 |
30,276,712.33 |
45.00 |
诉讼已判决,款项回收可能性较小 |
客户2 |
10,165,982.96 |
4,473,032.50 |
44.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 |
8,557,156.50 |
5,990,009.55 |
7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 |
8,510,137.72 |
8,510,137.72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5 |
7,209,581.75 |
7,209,581.75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6 |
6,376,803.21 |
3,507,241.77 |
55.00 |
诉讼已判决,款项回收可能性很小 |
客户7 |
6,166,797.39 |
6,166,797.39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8 |
4,659,960.55 |
2,329,980.28 |
5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9 |
3,956,501.61 |
2,769,551.13 |
70.00 |
诉讼已判决,款项回收可能性很小 |
客户10 |
3,937,086.66 |
3,937,086.66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1 |
3,796,446.34 |
2,657,512.44 |
7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2 |
3,789,427.15 |
1,894,713.58 |
5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3 |
3,305,559.60 |
3,305,559.6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4 |
3,298,338.60 |
3,298,338.6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5 |
3,112,189.60 |
3,112,189.6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6 |
2,846,597.54 |
2,846,597.54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7 |
2,479,686.67 |
2,479,686.67 |
100.00 |
诉讼已判决,款项回收可能性很小 |
客户18 |
2,318,561.59 |
2,318,561.59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9 |
2,158,200.00 |
2,158,2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0 |
1,972,372.25 |
1,972,372.25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1 |
1,943,734.85 |
1,943,734.85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2 |
1,925,348.40 |
1,925,348.4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3 |
1,558,661.50 |
1,558,661.50 |
100.00 |
诉讼胜诉,无可执行财产 |
客户24 |
1,527,221.85 |
1,527,221.85 |
10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客户25 |
1,496,042.15 |
1,496,042.15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6 |
1,400,000.00 |
1,4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7 |
1,303,747.31 |
1,303,747.31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8 |
1,282,110.72 |
1,282,110.72 |
100.00 |
甲方破产,款 |
|
|
|
|
项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29 |
1,132,205.00 |
543,458.40 |
48.00 |
诉讼尚未审结,款项回收风险较大 |
客户30 |
1,113,708.70 |
1,113,708.7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1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合计 |
202,092,205.00 |
145,678,764.4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
账龄 |
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0,941,761.73 |
1,256,505.69 |
6.00 |
1至2年 |
800,950,412.31 |
48,057,024.76 |
6.00 |
2至3年 |
497,537,181.03 |
29,852,230.84 |
6.00 |
3至4年 |
777,154,815.92 |
46,629,288.98 |
6.00 |
4至5年 |
238,926,811.43 |
14,335,608.68 |
6.00 |
5年以上 |
415,766,431.87 |
24,945,985.96 |
6.00 |
合计 |
2,751,277,414.29 |
165,076,644.91 |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356,587,682.30 |
|
45,832,272.91 |
|
310,755,409.39 |
合计 |
356,587,682.30 |
|
45,832,272.91 |
|
310,755,409.3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641,847,031.45 |
835,379,317.29 |
减值准备 |
-14,645,761.84 |
|
合计 |
1,627,201,269.61 |
835,379,317.29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债权投资 |
|
50,000,000.00 |
待抵扣税金 |
117,722,978.72 |
130,492,847.69 |
合计 |
117,722,978.72 |
180,492,847.69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融资租赁款 |
|
|
|
|
|
|
|
其中:未 实现融资收益 |
|
|
|
|
|
|
|
分期收款销售 商品 |
|
|
|
|
|
|
|
分期收款提供 劳务 |
|
|
|
|
|
|
|
PPP项目及BT 项目应收款 |
30,767,282,003.76 |
18,735,409.82 |
30,748,546,593.94 |
26,163,866,057.26 |
|
26,163,866,057.26 |
|
合计 |
30,767,282,003.76 |
18,735,409.82 |
30,748,546,593.94 |
26,163,866,057.26 |
|
26,163,866,057.26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类别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PPP项目及BT项目应 收款 |
|
18,735,409.82 |
|
|
18,735,409.82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合并范围变动增加 |
一、合营企业 |
上海格兴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5,666,026.66 |
|
|
-35,450.52 |
|
|
|
|
|
|
5,630,576.14 |
|
北京明树数据 科技有限公司 |
6,092,172.90 |
|
|
168,351.96 |
|
|
|
|
|
|
6,260,524.86 |
|
宁波万向龙元 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注) |
|
|
|
|
|
|
|
|
|
|
- |
|
小计 |
11,758,199.56 |
|
|
132,901.44 |
|
|
|
|
|
|
11,891,101.00 |
|
二、联营企业 |
荣宝斋(宁波) 有限公司 |
2,071,821.84 |
|
|
-537,315.68 |
|
|
|
|
|
|
1,534,506.16 |
|
宁波明东投资 有限公司 |
156,630,000.00 |
|
|
27,987,951.28 |
|
|
|
|
|
|
184,617,951.28 |
|
上海市房屋建 筑设计院有限公 司 |
11,258,008.68 |
|
|
6,069,467.24 |
|
|
4,305,000.00 |
|
|
|
13,022,475.92 |
|
杭州璨云英翼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01,871,947.90 |
|
|
14,404,979.16 |
|
|
|
|
|
|
216,276,927.06 |
|
嘉兴城浦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63,589,607.30 |
|
|
-6,797,815.11 |
|
|
|
|
|
|
256,791,792.19 |
|
莒县明聚基础 设施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30,208,095.29 |
|
|
-2,965,186.00 |
|
|
|
|
|
|
27,242,909.29 |
|
上海益城停车 服务有限公司 |
17,694,773.27 |
|
|
-1,237,301.89 |
|
|
|
|
|
|
16,457,471.38 |
|
杭州城投基础 设施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4,051,478.21 |
|
|
402,191.40 |
|
|
|
|
|
|
4,453,669.61 |
|
山西财惠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
9,044,295.01 |
|
|
4,902,845.67 |
|
|
300,000.00 |
|
|
|
13,647,140.68 |
|
宁波源联城建 投资有限公司 |
2,137,378.26 |
|
|
461,172.78 |
|
|
|
|
|
|
2,598,551.04 |
|
湖南龙元明惠 私募股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
1,225,000.00 |
|
-271,993.18 |
|
|
|
|
|
|
953,006.82 |
|
中信环境产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
|
|
-191,409.60 |
|
|
|
|
|
4,791,811.07 |
4,600,401.47 |
|
小计 |
698,557,405.76 |
1,225,000.00 |
|
42,227,586.07 |
|
|
4,605,000.00 |
|
|
4,791,811.07 |
742,196,802.90 |
|
合计 |
710,315,605.32 |
1,225,000.00 |
|
42,360,487.51 |
|
|
4,605,000.00 |
|
|
4,791,811.07 |
754,087,903.90 |
|
其他说明
注:宁波万向龙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更名为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年股权发生变更,变更后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3,249,905.05 |
16,365,886.96 |
杭州城投海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730,000.00 |
10,730,000.00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77,000,000.00 |
77,000,000.00 |
象山诚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0.65 |
0.68 |
中华甬商投资集团公司 |
4,327,558.40 |
4,545,100.29 |
宁波杭州湾新区水艺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
6,360,520.00 |
|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
490,000.00 |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河南省中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注 1) |
|
|
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 |
|
|
合计 |
132,967,984.10 |
109,450,987.93 |
注1: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3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5,900万元,公司认缴2,295万元,持股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
注2: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年注销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浙江文创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 |
|
|
6,750,094.95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杭州城投海潮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菏泽明福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象山诚元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阳光海湾投资控 股(香港)有限 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中华甬商投资集 团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宁波杭州湾新区 水艺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蒲江达海水务有 限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国家绿色发展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河南省中河绿色 建筑科技有限公 司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六安河海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 司 (注1)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宁波杭州湾新区 森联城市基础设 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注 2) |
|
|
|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3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5,900万元,公司认缴2,295万元,持股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
注2: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年注销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1.期初余额 |
302,394,415.02 |
26,110,256.11 |
|
328,504,671.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418,041.83 |
13,127,381.34 |
|
137,545,423.17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3)转入固定资产 |
124,418,041.83 |
13,127,381.34 |
|
137,545,423.17 |
4.期末余额 |
177,976,373.19 |
12,982,874.77 |
|
190,959,247.96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
|
|
|
|
1.期初余额 |
17,019,378.22 |
1,010,918.48 |
|
18,030,296.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68,868.74 |
542,174.67 |
|
4,011,043.41 |
(1)计提或摊销 |
3,468,868.74 |
542,174.67 |
|
4,011,043.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483,882.60 |
1,394,795.08 |
|
18,878,677.68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3)转入固定资产 |
17,483,882.60 |
1,394,795.08 |
|
18,878,677.68 |
4.期末余额 |
3,004,364.36 |
158,298.07 |
|
3,162,662.43 |
三、减值准备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4,972,008.83 |
12,824,576.70 |
|
187,796,585.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5,375,036.80 |
25,099,337.63 |
|
310,474,374.4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0,645,534.00 |
525,661,616.51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710,645,534.00 |
525,661,616.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施工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额 |
667,893,157.22 |
64,482,918.27 |
78,923,814.31 |
31,327,527.53 |
62,823,770.07 |
905,451,187.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288,991.43 |
573,200.30 |
4,499,951.35 |
4,029,009.29 |
6,750,990.76 |
237,142,143.13 |
(1)购置 |
93,566,819.48 |
573,200.30 |
3,625,332.04 |
3,244,814.25 |
7,174,778.75 |
108,184,944.82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917,301.52 |
886,259.40 |
|
1,803,560.92 |
(4)投资性房地产 转入 |
137,545,423.17 |
|
|
|
|
137,545,423.17 |
(5)汇率变动影响 |
-9,823,251.22 |
|
-42,682.21 |
-102,064.36 |
-423,787.99 |
-10,391,785.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28,643.59 |
210,829.50 |
8,268,340.00 |
9,107,813.09 |
(1)处置或报废 |
|
|
628,643.59 |
210,829.50 |
8,268,340.00 |
9,107,813.09 |
4.期末余额 |
889,182,148.65 |
65,056,118.57 |
82,795,122.07 |
35,145,707.32 |
61,306,420.83 |
1,133,485,517.44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1.期初余额 |
184,259,595.58 |
56,062,466.83 |
60,312,369.13 |
22,459,864.90 |
56,695,274.45 |
379,789,570.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345,446.00 |
1,369,957.48 |
6,224,633.35 |
3,828,413.32 |
938,336.35 |
51,706,786.50 |
(1)计提 |
24,736,000.07 |
1,369,957.48 |
5,499,924.64 |
3,064,328.52 |
1,248,288.51 |
35,918,499.22 |
(2)投资性房地产 转入 |
18,878,677.68 |
|
|
|
|
18,878,677.68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767,390.92 |
856,125.65 |
|
1,623,516.57 |
(4)汇率变动影响 |
-4,269,231.75 |
|
-42,682.21 |
-92,040.85 |
-309,952.16 |
-4,713,906.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01,162.96 |
200,288.02 |
7,854,922.97 |
8,656,373.95 |
(1)处置或报废 |
|
|
601,162.96 |
200,288.02 |
7,854,922.97 |
8,656,373.95 |
4.期末余额 |
223,605,041.58 |
57,432,424.31 |
65,935,839.52 |
26,087,990.20 |
49,778,687.83 |
422,839,983.44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5,577,107.07 |
7,623,694.26 |
16,859,282.55 |
9,057,717.12 |
11,527,733.00 |
710,645,534.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3,633,561.64 |
8,420,451.44 |
18,611,445.18 |
8,867,662.63 |
6,128,495.62 |
525,661,616.5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5,669,421.47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1.期初余 额 |
97,176,611.08 |
|
|
6,358,736.27 |
2,127,740.30 |
105,663,087.65 |
2.本期增 加金额 |
|
|
|
4,548,958.84 |
6,632,689.63 |
11,181,648.47 |
(1)购置 |
|
|
|
4,548,958.84 |
935,061.70 |
5,484,020.54 |
(2)内部 研发 |
|
|
|
|
|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
|
|
5,697,627.93 |
5,697,627.93 |
3.本期减 少金额 |
|
|
|
|
334,245.55 |
334,245.55 |
(1)处置 |
|
|
|
|
334,245.55 |
334,245.55 |
4.期末余额 |
97,176,611.08 |
|
|
10,907,695.11 |
8,426,184.38 |
116,510,490.57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1.期初余 额 |
15,686,215.55 |
|
|
3,169,206.09 |
204,899.16 |
19,060,320.80 |
2.本期增 加金额 |
2,297,117.59 |
|
|
1,347,070.01 |
883,301.26 |
4,527,488.86 |
(1)计 提 |
2,297,117.59 |
|
|
1,347,070.01 |
883,301.26 |
4,527,488.86 |
3.本期减 少金额 |
|
|
|
|
103,189.44 |
103,189.44 |
(1)处 置 |
|
|
|
|
103,189.44 |
103,189.44 |
4.期末余 额 |
17,983,333.14 |
|
|
4,516,276.10 |
985,010.98 |
23,484,620.22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1.期初余 额 |
|
|
|
|
|
|
2.本期增 加金额 |
|
|
|
|
|
|
(1)计 提 |
|
|
|
|
|
|
3.本期减 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 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1.期末账 面价值 |
79,193,277.94 |
|
|
6,391,419.01 |
7,441,173.40 |
93,025,870.35 |
2.期初账 面价值 |
81,490,395.53 |
|
|
3,189,530.18 |
1,922,841.14 |
86,602,766.8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
处置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314,074.83 |
|
|
|
|
1,314,074.83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52,889.05 |
|
|
|
|
2,252,889.05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3,564,210.43 |
|
|
|
|
53,564,210.43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52,695.30 |
|
|
|
|
252,695.30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7,809,917.72 |
|
|
|
7,809,917.72 |
合计 |
57,383,869.61 |
7,809,917.72 |
|
|
|
65,193,787.3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处置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52,889.05 |
|
|
|
|
2,252,889.05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
252,695.30 |
|
|
|
|
252,695.30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7,809,917.72 |
|
|
|
7,809,917.72 |
合计 |
2,505,584.35 |
7,809,917.72 |
|
|
|
10,315,502.07 |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五年的现金流量采用第五年的现金流量作出推算。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市场动向的判断及未来经营战略规划确定预计的成本费用比率及预计资本支出以预测未来现金流,并选取与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作为折现率。
同时,公司期末委托具备胜任能力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余额占比较高、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进行评估,其中: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作为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整体价值。主要关键参数如下:
项目 |
参数 |
2021-2025年的收入增长率 |
5.02%-8.08% |
税前折现率 |
12.7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商誉金额 |
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杭州城投建 设有限公司 |
1,314,074.83 |
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2015年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宁波海山堂 文化发展有 限公司 |
2,252,889.05 |
收购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收购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宁波龙元盛 宏生态建设 |
53,564,210.43 |
收购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2017年收购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 |
工程有限公 司 |
|
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北京龙元恒 兴城乡规划 设计有限公 司 |
252,695.30 |
收购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收购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湖北龙元环 境科技有限 公司 |
7,809,917.72 |
收购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收购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
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使用 费 |
2,801,896.64 |
|
186,933.48 |
|
2,614,963.16 |
装修费 |
12,919,885.99 |
4,427,042.21 |
5,043,564.73 |
|
12,303,363.47 |
品牌使用 费 |
942,742.72 |
|
240,566.04 |
|
702,176.68 |
合计 |
16,664,525.35 |
4,427,042.21 |
5,471,064.25 |
|
15,620,503.31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427,845,907.68 |
106,505,603.61 |
435,382,038.06 |
108,753,695.3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可抵扣亏损 |
|
|
|
|
计提的与税务时间性差异 的费用 |
36,835,143.71 |
9,208,785.93 |
91,919,728.71 |
22,979,932.18 |
|
|
|
|
|
合计 |
464,681,051.39 |
115,714,389.54 |
527,301,766.77 |
131,733,627.53 |
131,733,627.5
合计
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 估增值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 |
406,480.00 |
101,620.00 |
31,832,058.60 |
7,958,014.65 |
合计 |
406,480.00 |
101,620.00 |
31,832,058.60 |
7,958,014.6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
购置长期资产预付 款 |
7,259,691.12 |
|
7,259,691.12 |
10,504,103.00 |
|
10,504,103.00 |
合计 |
7,259,691.12 |
|
7,259,691.12 |
10,504,103.00 |
|
10,504,103.00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187,000,000.00 |
128,000,000.00 |
保证借款 |
609,500,000.00 |
525,500,000.00 |
信用借款 |
3,791,000,000.00 |
3,225,000,000.00 |
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88,968,249.06 |
25,945,009.23 |
应收账款保理借款 |
6,380,731.85 |
72,225,171.46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664,459.93 |
7,912,945.11 |
合计 |
4,690,513,440.84 |
3,984,583,125.8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45,980,856.04 |
49,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734,506,180.66 |
735,946,787.70 |
合计 |
880,487,036.70 |
785,246,787.7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15,604,294,743.44 |
16,982,186,408.91 |
合计 |
15,604,294,743.44 |
16,982,186,408.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数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期末数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534,392,291.10 |
622,827,679.22 |
合计 |
534,392,291.10 |
622,827,679.2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198,195,868.66 |
1,828,731,262.25 |
3,211,985,104.11 |
2,814,942,026.8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 划 |
178,504.34 |
9,254,342.61 |
9,391,831.16 |
41,015.79 |
三、辞退福利 |
|
425,670.60 |
297,257.60 |
128,413.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合计 |
4,198,374,373.00 |
1,838,411,275.46 |
3,221,674,192.87 |
2,815,111,455.5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
4,197,801,398.81 |
1,798,987,265.79 |
3,182,145,153.35 |
2,814,643,511.25 |
二、职工福利费 |
|
10,881,243.59 |
10,761,316.59 |
119,927.00 |
三、社会保险费 |
95,375.80 |
6,763,887.02 |
6,754,098.63 |
105,164.1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1,281.90 |
6,269,389.56 |
6,247,003.90 |
103,667.56 |
工伤保险费 |
5,537.90 |
104,375.06 |
109,912.96 |
|
生育保险费 |
8,556.00 |
390,122.40 |
397,181.77 |
1,496.63 |
|
|
|
|
|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286,734.73 |
10,098,592.88 |
10,324,462.57 |
60,865.0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费 |
12,359.32 |
2,000,272.97 |
2,000,072.97 |
12,559.3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合计 |
4,198,195,868.66 |
1,828,731,262.25 |
3,211,985,104.11 |
2,814,942,026.8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4,226.34 |
9,180,356.29 |
9,313,566.84 |
41,015.79 |
2、失业保险费 |
4,278.00 |
73,986.32 |
78,264.3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合计 |
178,504.34 |
9,254,342.61 |
9,391,831.16 |
41,015.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9,668,808.31 |
231,303,936.02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32,253,264.57 |
82,861,415.47 |
企业所得税 |
322,781,383.58 |
362,724,769.32 |
个人所得税 |
47,736,759.59 |
72,861,446.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8,361,040.15 |
152,897,818.43 |
土地增值税 |
9,584,066.85 |
|
房产税 |
2,689,557.74 |
2,707,431.41 |
教育费附加 |
112,686,304.46 |
114,062,161.67 |
土地使用税 |
1,259,780.58 |
1,573,897.30 |
堤防费 |
2,142,117.81 |
2,152,794.25 |
其他 |
2,195,076.92 |
2,895,748.88 |
合计 |
1,051,358,160.56 |
1,026,041,419.59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5,284,877.03 |
26,666,577.60 |
其他应付款 |
2,955,015,879.04 |
3,049,373,261.32 |
合计 |
3,020,300,756.07 |
3,076,039,838.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65,284,877.03 |
26,666,577.6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 永续债股利 |
|
|
合计 |
65,284,877.03 |
26,666,577.60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955,015,879.04 |
3,049,373,261.32 |
|
|
|
合计 |
2,955,015,879.04 |
3,049,373,261.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12,449,434.02 |
1,502,736,834.0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3,333,333.35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32,201,582.29 |
|
债券应付利息 |
4,477,595.70 |
|
合计 |
1,282,461,945.36 |
1,502,736,834.02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
应付退货款 |
|
|
待转销项税 |
2,459,118,586.73 |
2,509,107,623.99 |
合计 |
2,459,118,586.73 |
2,509,107,623.9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3,329,571,540.98 |
10,041,334,381.95 |
抵押借款 |
30,927,834.78 |
43,298,968.86 |
保证借款 |
360,856,215.96 |
232,260,280.86 |
信用借款 |
3,625,742,703.00 |
2,618,547,837.00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
23,220,291.54 |
|
|
|
合计 |
17,347,098,294.72 |
12,958,661,760.21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龙元01 |
93,492,533.85 |
|
20龙元02 |
239,537,407.44 |
|
合计 |
333,029,941.29 |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利息调整 |
期末 余额 |
20龙元01 |
100.00 |
2020/9/27 |
911天 |
96,600,000.00 |
|
96,600,000.00 |
|
-3,238,398.43 |
|
130,932.28 |
93,492,533.85 |
20龙元02 |
100.00 |
2020/9/27 |
911天 |
241,000,000.00 |
|
241,000,000.00 |
|
-1,615,846.84 |
|
153,254.28 |
239,537,407.44 |
合计 |
/ |
|
|
337,600,000.00 |
|
337,600,000.00 |
|
-4,854,245.27 |
|
284,186.56 |
333,029,941.29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66,666,666.67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
66,666,666.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6,666,666.67 |
|
|
|
|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10,565.21 |
|
1,155,282.60 |
1,155,282.61 |
政府拆迁补偿 |
合计 |
2,310,565.21 |
|
1,155,282.60 |
1,155,282.6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策性 拆迁补 偿 |
2,310,565.21 |
|
1,155,282.60 |
|
|
1,155,282.61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529,757,955.00 |
|
|
|
|
|
1,529,757,955.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91,131,925.95 |
|
|
3,991,131,925.95 |
其他资本公积 |
56,298,896.67 |
|
|
56,298,896.67 |
合计 |
4,047,430,822.62 |
|
|
4,047,430,822.62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34,113.04 |
-3,115,981.91 |
|
|
|
-3,115,981.91 |
|
-6,750,094.95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
-3,634,113.04 |
-3,115,981.91 |
|
|
|
-3,115,981.91 |
|
-6,750,094.95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71,407.10 |
12,909,091.25 |
|
|
|
12,909,091.25 |
|
15,380,498.35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 减值准备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
2,471,407.10 |
12,909,091.25 |
|
|
|
12,909,091.25 |
|
15,380,498.35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62,705.94 |
9,793,109.34 |
|
|
|
9,793,109.34 |
|
8,630,403.4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68,451,295.87 |
289,062,330.19 |
253,858,197.94 |
403,655,428.12 |
合计 |
368,451,295.87 |
289,062,330.19 |
253,858,197.94 |
403,655,428.12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33,517,514.95 |
633,517,514.95 |
78,645,721.61 |
|
712,163,236.56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储备基金 |
|
|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
|
|
其他 |
|
|
|
|
|
合计 |
633,517,514.95 |
633,517,514.95 |
78,645,721.61 |
|
712,163,236.56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52,789,839.95 |
3,225,575,857.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052,789,839.95 |
3,225,575,857.7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808,940,712.64 |
1,020,747,158.5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8,645,721.61 |
101,747,699.0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9,941,664.06 |
91,785,477.3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73,143,166.92 |
4,052,789,839.95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7,769,575,754.06 |
15,855,080,030.31 |
21,407,403,692.52 |
19,233,779,824.85 |
其他业务 |
17,107,620.66 |
2,973,605.69 |
19,690,827.87 |
2,671,914.16 |
合计 |
17,786,683,374.72 |
15,858,053,636.00 |
21,427,094,520.39 |
19,236,451,739.01 |
主营业务(分行业)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1)土建施工 |
14,603,018,619.04 |
13,043,754,825.91 |
18,899,078,605.72 |
17,055,065,082.16 |
其中:PPP及BT 项目施工 |
4,826,681,875.25 |
4,302,828,897.65 |
7,805,985,860.63 |
6,887,178,333.63 |
(2)装饰与钢结 构 |
1,424,321,067.61 |
1,324,260,020.51 |
925,027,022.79 |
825,597,409.63 |
(3)水利施工 |
267,299,853.70 |
239,543,122.14 |
339,738,509.58 |
314,914,765.79 |
(4)PPP项目投 资 |
1,244,653,551.73 |
1,070,869,993.98 |
950,892,117.87 |
806,409,197.33 |
(5)房地产开发 收入 |
38,712,000.88 |
21,363,682.85 |
101,966,208.26 |
80,766,444.71 |
(6)其他 |
191,570,661.10 |
155,288,384.92 |
190,701,228.30 |
151,026,925.23 |
合计 |
17,769,575,754.06 |
15,855,080,030.31 |
21,407,403,692.52 |
19,233,779,824.85 |
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华东地 区 |
11,930,390,067.55 |
10,684,060,179.12 |
14,233,358,738.79 |
12,790,134,768.99 |
华南地 区 |
1,509,071,034.66 |
1,366,124,846.86 |
1,920,566,514.10 |
1,775,099,881.21 |
华中地 区 |
1,779,617,074.68 |
1,642,599,319.52 |
2,141,751,040.46 |
1,973,679,308.21 |
华北地 区 |
807,317,801.63 |
683,710,566.13 |
264,497,062.20 |
175,914,807.55 |
东北地 区 |
|
|
11,609,616.09 |
3,819,345.84 |
西南地 区 |
940,052,175.01 |
874,104,278.40 |
1,538,679,722.02 |
1,388,908,401.92 |
西北地 区 |
648,271,336.94 |
468,534,974.88 |
1,221,315,663.28 |
1,065,193,648.50 |
海外 |
154,856,263.59 |
135,945,865.40 |
75,625,335.58 |
61,029,662.63 |
合计 |
17,769,575,754.06 |
15,855,080,030.31 |
21,407,403,692.52 |
19,233,779,824.85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739,983,307.57 |
4.16 |
第二名 |
737,377,333.26 |
4.15 |
第三名 |
400,266,235.85 |
2.25 |
第四名 |
366,006,122.91 |
2.06 |
第五名 |
349,398,591.18 |
1.96 |
合计 |
2,593,031,590.77 |
14.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514,438.43 |
39,252,618.54 |
教育费附加 |
14,805,370.19 |
33,968,801.96 |
资源税 |
|
|
房产税 |
3,644,443.32 |
8,568,179.31 |
土地使用税 |
2,790,879.12 |
1,655,414.51 |
车船使用税 |
|
|
印花税 |
8,987,584.45 |
15,832,080.95 |
土地增值税 |
14,126,069.21 |
|
其他 |
447,432.13 |
4,120,180.51 |
合计 |
67,316,216.85 |
103,397,275.7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62,882.95 |
1,769,317.68 |
业务招待费 |
1,600,870.25 |
2,960,938.88 |
招投标费用 |
34,674.74 |
10,640.15 |
差旅费 |
461,274.55 |
464,329.25 |
公用事业费 |
57,711.25 |
88,275.74 |
物料消耗 |
14,483.59 |
201,542.24 |
广告宣传费 |
227,401.03 |
200,488.89 |
其他 |
1,332,132.56 |
3,260,902.33 |
合计 |
5,291,430.92 |
8,956,435.1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9,326,407.45 |
223,283,308.10 |
物料消耗 |
4,619,583.54 |
7,075,335.28 |
业务招待费 |
45,334,885.39 |
39,267,745.53 |
会务费 |
1,215,628.30 |
2,260,489.42 |
租赁费 |
14,413,998.00 |
17,913,616.98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19,987,865.74 |
25,349,689.76 |
差旅费 |
9,798,335.10 |
13,612,369.42 |
折旧费 |
23,191,990.65 |
19,266,230.55 |
车辆使用费 |
5,470,081.91 |
6,840,699.04 |
广告宣传费 |
1,040,178.12 |
5,733,748.33 |
市内住宿费 |
2,730,770.47 |
4,208,822.87 |
装修费 |
1,307,861.19 |
1,458,790.60 |
公用事业费 |
8,119,445.12 |
8,045,355.49 |
电讯电话费 |
1,519,817.10 |
1,479,496.05 |
市内交通费 |
2,349,790.64 |
3,752,713.58 |
印刷及图书资料费 |
1,338,100.92 |
714,574.07 |
无形资产摊销 |
3,779,599.24 |
2,455,793.9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918,463.61 |
2,302,337.35 |
协会会费 |
1,824,688.84 |
1,523,334.58 |
劳动保护费 |
521,796.49 |
283,711.24 |
交行业管理部门费用 |
240,649.10 |
325,605.38 |
保险费 |
224,090.96 |
223,564.04 |
诉讼费 |
287,403.31 |
167,163.9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78,733.05 |
172,241.08 |
其他 |
3,886,290.37 |
11,134,098.75 |
合计 |
376,526,454.61 |
398,850,835.38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020,365.22 |
47,187,476.41 |
折旧摊销费 |
1,088,522.37 |
1,717,474.37 |
材料费用 |
27,864,682.91 |
11,463,639.83 |
其他 |
13,818,509.86 |
13,076,498.55 |
合计 |
74,792,080.36 |
73,445,089.16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37,562,260.87 |
185,416,827.88 |
减:利息收入 |
-80,600,108.13 |
-102,216,717.85 |
汇兑损益 |
20,974,573.92 |
-22,556,027.20 |
其他 |
7,712,491.48 |
5,571,436.43 |
合计 |
185,649,218.14 |
66,215,519.2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4,956,583.37 |
10,480,670.6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18,333.83 |
141,958.1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33,634.61 |
|
其他 |
|
|
合计 |
15,408,551.81 |
10,622,628.74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扶持资金 |
10,110,130.00 |
5,254,6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奖励款 |
1,168,996.75 |
784,340.26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405,015.13 |
516,123.66 |
与收益相关 |
房租补贴 |
|
801,012.00 |
与收益相关 |
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 |
795,000.00 |
1,3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补贴 |
2,477,441.49 |
1,734,594.68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4,956,583.37 |
10,480,670.60 |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2,360,487.51 |
15,975,716.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295,818.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 的股利收入 |
2,417,423.59 |
13,894,128.39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 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 |
|
|
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
-20,001,268.9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费用 |
|
-1,063,067.94 |
其他 |
23,104.69 |
12,922.39 |
合计 |
24,799,746.89 |
29,115,518.51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6,480.0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35,283,046.98 |
|
|
|
合计 |
406,480.00 |
35,283,046.98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058,261.11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1,361,156.74 |
28,631,154.7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6,201,947.82 |
93,556,866.6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735,409.82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6,049,814.40 |
6,049,814.4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645,761.84 |
|
合计 |
169,952,722.93 |
128,237,835.7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损失 |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7,809,917.72 |
252,695.30 |
十二、其他 |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5,832,272.91 |
|
合计 |
-38,022,355.19 |
252,695.30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44,142.89 |
1,117,742.35 |
944,142.89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9,808,943.89 |
23,205.36 |
9,808,943.89 |
合计 |
10,753,086.78 |
1,140,947.71 |
10,753,086.78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 计 |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 得 |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
接受捐赠 |
|
|
|
政府补助 |
|
|
|
其他 |
2,078,628.31 |
410,393.84 |
2,078,628.31 |
|
|
|
|
合计 |
2,078,628.31 |
410,393.84 |
2,078,628.3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137,042.6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
对外捐赠 |
16,521,793.40 |
4,371,700.00 |
16,521,793.40 |
罚款支出 |
7,468.47 |
102,067.03 |
7,468.47 |
其他 |
930,542.62 |
5,181,914.23 |
930,542.62 |
合计 |
17,459,804.49 |
9,792,723.92 |
17,459,804.49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2,007,543.15 |
396,645,358.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162,843.34 |
48,091,463.87 |
合计 |
290,170,386.49 |
444,736,822.6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0,600,108.13 |
102,339,314.44 |
补贴收入 |
15,090,217.98 |
11,777,911.34 |
收到的往来款等 |
173,852,808.39 |
1,198,915,942.31 |
合计 |
269,543,134.50 |
1,313,033,168.0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管理及经营费用 |
176,411,968.69 |
183,270,421.26 |
捐赠等支出 |
16,521,793.40 |
9,655,681.26 |
支付的往来款 |
417,664,790.77 |
221,327,895.53 |
合计 |
610,598,552.86 |
414,253,998.05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BT项目及PPP项目回购款项 |
1,527,228,358.19 |
1,233,442,544.27 |
股权转让意向金 |
2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1,547,228,358.19 |
1,283,442,544.27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PPP项目前期款项 |
5,705,973,529.76 |
7,660,426,951.29 |
处置子公司货币资金账面净额 |
|
1,201.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费用 |
|
1,063,067.94 |
合计 |
5,705,973,529.76 |
7,661,491,220.44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资产证券化发行有关的费用 |
4,854,245.27 |
|
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
|
10,000,000.00 |
合计 |
4,854,245.27 |
10,000,000.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
|
|
净利润 |
832,940,272.91 |
1,033,330,084.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022,355.19 |
252,695.30 |
信用减值损失 |
169,952,722.93 |
128,237,835.7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744,716.52 |
38,997,189.5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4,526,392.90 |
3,482,010.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471,064.25 |
2,409,360.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9,592,781.54 |
151,377.5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
879,252.9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406,480.00 |
-35,283,046.9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5,872,047.25 |
185,753,714.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776,642.20 |
-29,102,596.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6,019,237.99 |
40,133,449.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7,856,394.65 |
7,958,014.6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
12,910,695,089.52 |
-277,710,066.2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20,193,539,052.75 |
-9,196,828,642.0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6,368,706,033.15 |
8,459,537,581.78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3,871.09 |
362,198,215.7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 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85,160,417.34 |
2,888,265,773.4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88,265,773.48 |
3,608,227,401.3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3,105,356.14 |
-719,961,627.8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020,000.00 |
其中:浙江中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厦门纪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02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431,250.15 |
其中:浙江中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431,250.15 |
厦门纪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9,588,749.85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85,160,417.34 |
2,888,265,773.48 |
其中:库存现金 |
1,544,768.89 |
2,055,447.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83,615,648.45 |
2,886,210,326.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 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85,160,417.34 |
2,888,265,773.4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 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64,010,328.54 |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377,662,591.63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4,007,522.78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5,152,162.66 |
借款抵押及融资性售后回 |
|
|
租抵押 |
应收账款 |
16,460,113.98 |
借款质押 |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12,224,522.80 |
借款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22,149,231,629.24 |
借款质押 |
合计 |
24,068,748,871.63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31,931,176.40 |
其中:美元 |
182,307.63 |
6.5249 |
1,189,539.05 |
欧元 |
0.25 |
8.025 |
2.01 |
港币 |
14,410,674.23 |
0.8416 |
12,128,023.43 |
澳门元 |
45,167.98 |
0.8165 |
36,879.66 |
马来西亚令吉 |
11,417,563.17 |
1.6173 |
18,465,624.91 |
泰铢 |
59,197.52 |
0.2179 |
12,899.14 |
菲律宾比索 |
189,838.39 |
0.1359 |
25,799.04 |
新加坡元 |
388.83 |
4.9314 |
1,917.48 |
越南盾 |
250,860,071.00 |
0.000281 |
70,491.68 |
应收账款 |
|
|
189,897,146.64 |
其中:马来西亚令吉 |
6,611,849.95 |
1.6173 |
10,693,344.92 |
菲律宾比索 |
1,272,153,039.11 |
0.1359 |
172,885,598.02 |
越南盾 |
22,484,710,686.00 |
0.000281 |
6,318,203.70 |
长期借款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其他应收款 |
|
|
33,964,578.87 |
其中:马来西亚令吉 |
1,650,325.30 |
1.6173 |
2,669,071.11 |
菲律宾比索 |
10,923,184.50 |
0.1359 |
1,484,460.77 |
越南盾 |
363,203,549.70 |
0.000281 |
102,060.20 |
应付账款 |
|
|
981,291.37 |
其中:马来西亚令吉 |
578,912.49 |
1.6173 |
936,275.17 |
越南盾 |
160,200,000.00 |
0.000281 |
45,016.20 |
其他应付款 |
|
|
13,873,202.03 |
其中:马来西亚令吉 |
8,543,252.35 |
1.6173 |
13,817,002.03 |
越南盾 |
200,000,000.00 |
0.000281 |
56,200.0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
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公司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令吉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令吉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菲律宾 |
菲律宾比索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澳门元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泰铢 |
龙元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港币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政策性拆迁补偿款 |
1,155,282.60 |
递延收益 |
1,155,282.6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种类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扶持资金 |
10,110,130.00 |
10,110,130.00 |
5,254,600.00 |
其他收益 |
税收奖励款 |
1,168,996.75 |
1,168,996.75 |
784,340.26 |
其他收益 |
稳岗补贴 |
405,015.13 |
405,015.13 |
516,123.66 |
其他收益 |
房租补贴 |
|
|
801,012.00 |
其他收益 |
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 |
795,000.00 |
795,000.00 |
1,390,000.00 |
其他收益 |
其他补贴 |
2,477,441.49 |
2,477,441.49 |
1,734,594.68 |
其他收益 |
合计 |
14,956,583.37 |
14,956,583.37 |
10,480,670.60 |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浙江中恒工 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
2020.08.07 |
7,000,000.00 |
100 |
股权转让 |
2020.08.07 |
股权转让完成 |
7,382,273.44 |
1,577,642.25 |
厦门纪元工 |
2020.11.30 |
5,220,000.00 |
100 |
股权 |
2020.11.30 |
股权 |
|
|
程监理有限 公司 |
|
|
|
转让 |
|
转让完成 |
|
|
湖北龙元环 境科技有限 公司 |
2020.08.07 |
12,600,000.00 |
100 |
股权转让 |
2020.08.07 |
股权转让完成 |
|
-191,726.24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浙江中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厦门纪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7,000,000.00 |
5,220,000.00 |
12,6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 |
|
|
|
--其他 |
|
|
|
合并成本合计 |
7,000,000.00 |
5,220,000.00 |
12,6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7,499,796.14 |
5,220,000.00 |
4,790,082.28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金额 |
-499,796.14 |
|
7,809,917.72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浙江中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厦门纪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日公允价 |
购买日账面价 |
购买日公允价 |
购买日账面价 |
购买日公允价 |
购买日账面价 |
资产: |
值 20,818,671.65 |
值 20,818,671.65 |
值 5,882,348.94 |
值 5,882,348.94 |
值 4,794,082.28 |
值 4,794,082.28 |
货币 资金 |
2,431,250.15 |
2,431,250.15 |
10.81 |
10.81 |
2,271.21 |
2,271.21 |
应收 票据 |
1,480,000.00 |
1,480,000.00 |
|
|
|
|
应收 款项 |
6,584,308.53 |
6,584,308.53 |
184,710.20 |
184,710.20 |
|
|
预付 账款 |
329,345.84 |
329,345.84 |
|
|
|
|
其他 应收 款 |
9,813,722.78 |
9,813,722.78 |
|
|
|
|
长期 股权 投资 |
|
|
|
|
4,791,811.07 |
4,791,811.07 |
存货 |
|
|
|
|
|
|
固定 资产 |
180,044.35 |
180,044.35 |
|
|
|
|
无形 资产 |
|
|
5,697,627.93 |
5,697,627.93 |
|
|
负 债: |
13,318,875.51 |
13,318,875.51 |
662,348.94 |
662,348.94 |
4,000.00 |
4,000.00 |
合同 负债 |
7,370.01 |
7,370.01 |
|
|
|
|
应交 税费 |
843,277.75 |
843,277.75 |
662,348.94 |
662,348.94 |
|
|
其他 应付 款 |
12,468,227.75 |
12,468,227.75 |
|
|
4,000.00 |
4,000.00 |
借款 |
|
|
|
|
|
|
应付 款项 |
|
|
|
|
|
|
递延 所得 税负 债 |
|
|
|
|
|
|
净资 产 |
7,499,796.14 |
7,499,796.14 |
5,220,000.00 |
5,220,000.00 |
4,790,082.28 |
4,790,082.28 |
减: 少数 股东 权益 |
|
|
|
|
|
|
取得 的净 资产 |
7,499,796.14 |
7,499,796.14 |
5,220,000.00 |
5,220,000.00 |
4,790,082.28 |
4,790,082.28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
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如下:
本期公司新设立子公司连江明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莱西市明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海南象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龙元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期因受让少数股东股权,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直接 |
间接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
受让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96.00 |
|
设立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旅游开发 |
90.00 |
|
设立 |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 |
浙江省象山县 |
服务业 |
86.50 |
|
设立 |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90.00 |
10.00 |
设立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业 |
100.00 |
|
设立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临安市 |
浙江省临安市 |
房地产开发业 |
83.40 |
16.60 |
设立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服务业 |
|
100.00 |
设立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
设立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业 |
100.00 |
|
设立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
80.00 |
受让 |
上海信安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
100.00 |
设立 |
越南信安幕墙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建筑施工 |
|
80.00 |
设立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建筑施工 |
|
100.00 |
受让 |
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建筑施工 |
|
100.00 |
设立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工程管理 |
60.00 |
15.00 |
受让 |
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服务业 |
|
75.00 |
设立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施工 |
70.00 |
|
受让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投资业 |
100.00 |
|
受让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土地开发 |
100.00 |
|
设立 |
龙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批发零售 |
80.00 |
|
设立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泰国 |
建筑施工 |
100.00 |
|
设立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建筑施工 |
60.00 |
|
设立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建筑施工 |
51.00 |
|
设立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菲律宾 |
菲律宾 |
建筑施工 |
99.99 |
|
设立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建筑施工 |
100.00 |
|
设立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房地产开发业 |
100.00 |
|
设立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5.00 |
|
设立 |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
94.91 |
设立 |
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奉化市 |
浙江省奉化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
设立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 |
浙江省象山县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
设立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0.00 |
60.00 |
设立 |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辽宁省鞍山市 |
辽宁省鞍山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
设立 |
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7.50 |
|
设立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开化县 |
浙江省开化县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7.00 |
设立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晋江市 |
福建省晋江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9.00 |
|
设立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温州市洞头区 |
温州市洞头区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47 |
96.53 |
设立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 |
泉州市丰泽区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0.00 |
|
设立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80.00 |
设立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 |
安徽省宣城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8.90 |
|
设立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9.00 |
设立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 |
湖南省常德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40.00 |
27.00 |
设立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 |
福建省宁德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00 |
85.00 |
设立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
设立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六盘水 |
贵州省六盘水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0.49 |
48.51 |
设立 |
|
市 |
市 |
|
|
|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5.00 |
|
设立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
设立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 |
贵州省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45.00 |
24.00 |
设立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80.00 |
设立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0.13 |
99.87 |
设立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
设立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 |
山东省淄博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70.00 |
设立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文山市 |
云南省文山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4.96 |
|
设立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1.00 |
59.00 |
设立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0.00 |
60.00 |
设立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 |
山东省淄博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20.00 |
70.00 |
设立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 |
浙江省湖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 |
江西省新余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0.00 |
|
设立 |
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鹿邑县 |
河南省鹿邑县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4.00 |
设立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山东省济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
设立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 |
浙江省余姚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
设立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 |
陕西省延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20.00 |
39.90 |
设立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
设立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51.00 |
|
设立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
设立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 |
河南省焦作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9.40 |
|
设立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恩施市 |
湖北省恩施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
设立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
设立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5.00 |
|
设立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省滁州市 |
安徽省滁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3.00 |
设立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20.00 |
60.00 |
设立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39.00 |
设立 |
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
设立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79.80 |
设立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9.90 |
|
设立 |
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9.00 |
0.70 |
设立 |
天柱县明凤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 |
贵州省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0.00 |
49.00 |
设立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9.90 |
|
设立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5.00 |
|
设立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省枣阳市 |
湖北省枣阳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0.00 |
60.00 |
设立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100.00 |
|
设立 |
上海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服务业 |
|
50.00 |
受让 |
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
100.00 |
设立 |
宁波嘉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
100.00 |
设立 |
春华秋实1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投资业 |
25.00 |
|
设立 |
中融-新瑞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投资业 |
|
20.00 |
设立 |
宁波海汇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中融-新瑞6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投资业 |
|
20.00 |
设立 |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泰志远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熙佳誉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90.00 |
设立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管理咨询 |
|
70.00 |
设立 |
宁波明瑞东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98.20 |
设立 |
宁波明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服务业 |
|
70.00 |
受让 |
宁波明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明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100.00 |
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
31.00 |
设立 |
连江明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9.97 |
0.01 |
设立 |
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 |
山东省济宁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5.00 |
|
设立 |
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安市 |
福建省福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9.98 |
0.01 |
设立 |
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5.00 |
|
设立 |
莱西市明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9.20 |
0.56 |
设立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100.00 |
受让 |
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8.90 |
0.70 |
设立 |
龙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 |
|
设立 |
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
设立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 |
100.00 |
|
设立 |
浙江中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工程造价咨询 |
|
60.00 |
受让 |
海南象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海南省万宁市 |
海南省万宁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
设立 |
深圳市龙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
设立 |
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服务业 |
|
100.00 |
受让 |
龙元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服务业 |
|
100.00 |
设立 |
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 |
安徽省宣城市 |
制造业 |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7,336,761.67 |
778,697.96 |
24,454,675.60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30.00% |
5,042,074.37 |
|
39,893,591.0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杭州城投 建设有限 公司 |
107,131,492.89 |
53,736,447.58 |
160,867,940.47 |
63,049,238.00 |
|
63,049,238.00 |
81,279,459.76 |
49,639,898.21 |
130,919,357.97 |
59,332,910.34 |
|
59,332,910.34 |
宁波龙元 盛宏生态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614,646,543.19 |
1,148,864.19 |
615,795,407.38 |
482,816,770.63 |
|
482,816,770.63 |
412,702,157.87 |
1,473,801.76 |
414,175,959.63 |
298,004,237.46 |
|
298,004,237.4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杭州城投建 设有限公司 |
131,197,411.21 |
29,347,046.67 |
29,347,046.67 |
13,859,866.31 |
100,945,208.69 |
6,307,943.24 |
6,307,943.24 |
5,740,500.16 |
宁波龙元盛 宏生态建设 工程有限公 司 |
379,512,400.11 |
16,806,914.58 |
16,806,914.58 |
23,936,020.43 |
365,375,476.74 |
15,783,510.59 |
15,783,510.59 |
-2,744,712.11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630,576.14 |
5,666,026.66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6,260,524.86 |
6,092,172.90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891,101.00 |
11,758,199.5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132,901.44 |
-3,556,274.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2,901.44 |
-3,556,274.73 |
|
|
|
联营企业: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1,534,506.16 |
2,071,821.84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184,617,951.28 |
156,630,000.00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 公司 |
13,022,475.92 |
11,258,008.68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16,276,927.06 |
201,871,947.90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16,457,471.38 |
17,694,773.27 |
宁波源联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2,598,552.77 |
2,137,378.26 |
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256,791,792.19 |
263,589,607.30 |
合伙) |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27,242,909.29 |
30,208,095.29 |
杭州城投基础设施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4,453,669.61 |
4,051,478.21 |
山西财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3,647,140.68 |
9,044,295.01 |
湖南龙元明惠私募股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953,006.82 |
|
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4,402,001.14 |
|
宿州明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1.73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41,998,402.57 |
698,557,405.7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42,029,185.74 |
19,531,991.6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2,029,185.74 |
19,531,991.61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项目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各相关部门递交的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1.3.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1.4.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公司目前长期借款占总借款的70%-80%。为维持该比例,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同平衡。
2020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203万元(2019年12月31日:1300万元)。管理层认为1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菲律宾比索计价的应收款项和以马来西亚令吉计价的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债务,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债务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美元 |
马来西亚令吉 |
折合人民币合计 |
美元 |
马来西亚令吉 |
折合人民币合计 |
对外应收款项 |
|
1,353,354,296.93 |
183,920,848.95 |
|
1,454,768,660.23 |
201,268,190.78 |
对母公司的其他 应付款债务 |
|
177,602,388.83 |
287,236,343.46 |
|
169,101,815.30 |
287,236,343.46 |
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马币每升值或贬值5%,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2,355万元(2019年12月31日:2,442万元)。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比索、马币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06,480.00 |
|
|
5,406,480.0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5,406,480.00 |
|
|
5,406,480.00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4)其他 |
5,406,480.00 |
|
|
5,406,480.00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
|
132,967,984.10 |
132,967,984.10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
|
(五)生物资产 |
|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
5,406,480.00 |
|
132,967,984.10 |
138,374,464.10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
|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 券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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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他 |
|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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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
|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
|
|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大股东为赖振元个人,非企业机构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郑桂香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朝辉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晔鋆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赛君 |
控股股东直系亲属 |
史盛华 |
公司股东,股东的直系亲属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
120,000.00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356,388.78 |
705,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6,930,693.07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770,896.23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0-03-27 |
2021-03-1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0-04-15 |
2021-04-10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0-08-20 |
2021-08-1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0-11-16 |
2021-11-13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7,760,000.00 |
2020-10-23 |
2021-01-31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3,880,000.00 |
2020-10-23 |
2021-02-2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063,315.54 |
2020-11-11 |
2022-05-2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11-20 |
2021-11-1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0-07-14 |
2021-07-13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1,861,200.00 |
2020-07-06 |
2021-01-0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0-07-10 |
2021-01-10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6,930,000.00 |
2020-08-10 |
2021-02-10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6,402,000.00 |
2020-10-22 |
2021-04-22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1,340,000.00 |
2020-11-18 |
2021-05-1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03-27 |
2021-03-2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07-27 |
2021-07-2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09-24 |
2021-09-24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510,000.00 |
2020-07-23 |
2021-01-23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3,850,000.00 |
2020-08-11 |
2021-02-11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9,482,000.00 |
2020-09-02 |
2021-03-02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20-06-19 |
2021-06-18 |
否 |
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05-29 |
2021-05-19 |
否 |
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06-11 |
2021-06-09 |
否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01-25 |
2021-01-14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有限公司 |
11,550,000.00 |
2016-05-27 |
2021-05-23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有限公司 |
4,950,000.00 |
2016-06-01 |
2021-05-23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05-28 |
2021-05-18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有限公司 |
33,333,333.35 |
2018-12-05 |
2023-12-05 |
否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16,138.03 |
2019-06-26 |
2021-06-25 |
否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45,435.87 |
2019-10-24 |
2021-01-24 |
否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08-30 |
2033-08-22 |
否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06-29 |
2033-08-22 |
否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69,758,370.00 |
2019-07-03 |
2023-12-20 |
否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07-31 |
2036-07-30 |
否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0-01-03 |
2036-07-30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06-27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9,917,184.91 |
2019-08-29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25,232,590.75 |
2019-08-09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8,970,705.20 |
2019-09-30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1,639,800.00 |
2019-11-29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30,675,051.10 |
2020-01-21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20,020,000.00 |
2020-07-30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9,650,000.00 |
2020-02-25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1,040,884.00 |
2020-01-15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790,000.00 |
2020-11-02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800,000.00 |
2020-06-18 |
2034-06-26 |
否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120,000.00 |
2020-08-28 |
2034-06-26 |
否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19-06-12 |
2024-06-12 |
否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11-29 |
2032-11-29 |
否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11,263,257.60 |
2009-12-27 |
未定 |
否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0 |
2020-05-15 |
2037-05-07 |
否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0-05-15 |
2037-05-07 |
否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0,000.00 |
2020-05-15 |
2037-05-07 |
否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0 |
2020-05-15 |
2037-05-07 |
否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12,470,000.00 |
2020-06-10 |
2035-03-26 |
否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95,970,000.00 |
2020-04-01 |
2035-03-26 |
否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87,530,000.00 |
2020-06-10 |
2035-03-26 |
否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4,030,000.00 |
2020-04-01 |
2035-03-26 |
否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0-09-18 |
2030-05-24 |
否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20-09-18 |
2030-02-24 |
否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0-09-18 |
2029-11-21 |
否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438,525,000.00 |
2020-06-23 |
2034-06-21 |
否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2020-05-29 |
2035-05-18 |
否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71,100,000.00 |
2020-09-30 |
2035-05-18 |
否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6,600,000.00 |
2020-08-31 |
2035-05-18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890,539.25 |
2020-08-14 |
2021-08-14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366,653.00 |
2020-09-01 |
2021-03-0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62,500.00 |
2020-09-01 |
2021-09-0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138,739.25 |
2020-10-23 |
2021-04-23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8,021.09 |
2020-11-23 |
2021-05-23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750,000.00 |
2020-09-15 |
2021-03-15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08-07 |
2021-08-07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0-02-20 |
2021-02-19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07-02 |
2021-07-0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0-11-30 |
2021-11-29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20-12-10 |
2021-12-09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964,077.17 |
2020-01-20 |
2021-12-3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15,805.90 |
2020-12-25 |
2021-12-25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22,080.00 |
2020-12-25 |
2021-12-25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00 |
2019-03-01 |
2022-02-06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50,000.00 |
2020-03-06 |
2022-04-12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00 |
2020-06-11 |
2024-06-30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67,477.79 |
2020-11-16 |
2021-06-28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67,477.79 |
2020-11-16 |
2022-06-2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07.95 |
1,217.98 |
赖振元 |
150.00 |
150.00 |
赖朝辉 |
120.00 |
120.00 |
郑桂香 |
44.35 |
44.38 |
赖赛君 |
18.00 |
18.00 |
史盛华 |
36.00 |
36.00 |
赖财富 |
39.60 |
849.60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 |
8,702,780.00 |
8,739,2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利息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19,775,052.27 |
25,636,894.35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38,884,112.80 |
44,556,235.21 |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
41,492.67 |
合计 |
58,659,165.07 |
70,234,622.23 |
(2)利息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利息支出 |
240,000.00 |
240,000.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4,906,196.11 |
9,294,371.77 |
149,174,640.80 |
8,950,478.45 |
其他应收款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24,679,297.24 |
13,480,757.83 |
|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67,990,000.00 |
4,079,400.00 |
35,120,000.00 |
2,107,200.00 |
其他应收款 |
宿州明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360,000.00 |
21,600.00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69,383.34 |
|
其他应付款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271,043.98 |
131,043.98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12,957,862.16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公司将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29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21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58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86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87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13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46号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取得204,874,702.00 元最高额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2016 年9 月9日至 2024 年 9月9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250,387,625.1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中行宁波江东支行借款43,298,968.80元。
3、 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收益权转让给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业财富-兴金494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价400,000,000.00元。福建省政企合作引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00,000,000.00元委托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业财富-兴金494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专项计划的委托期限为60个月。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250,000,000.00元。
4、 公司将应收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380,731.85元的债权转让给厦门启惠益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取得应收账款保理融资6,380,731.85元,期限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8日。
5、 公司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将杭房权证萧字第294907号、杭房权证萧字第294908号、杭房权证萧字第 00061556号的房屋建筑物及杭萧国用(2009)第 0700007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取得172,82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抵押期限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12,086,190.41元,土地使用权净值为8,013,613.9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农行萧山分行借款98,000,000.00元,该笔借款中的13,000,000.00元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 公司孙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将沪房地金字(2014)第008600号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支行,取得66,0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抵押期限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38,667,737.97元,土地使用权净值为15,993,908.8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浦发崇明支行借款59,000,000.00元。
7、 公司孙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76号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取得47,930,000.00 元最高额质押额度,抵押权确认期间为2020 年5月 19日至 2023 年 5 月 19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25,152,162.6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宁波通商银行杭州分行借款30,000,000.00元,该笔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 公司孙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将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89号、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84号、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78号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为国际会展中心(含足球场),取得租赁物转让价款100,000,000.00元,租赁期限为2018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81,380,901.1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付融资租赁款为33,333,333.35元,该笔融资租赁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 公司子公司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将 MING GARDEN HOTEL 的 5-11 层 77 套公寓抵押给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Malayan Banking Berhad),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人民币20,292,299.57元,取得信用额度7,760,000.00马币,合计人民币12,550,248.00元。
10、 公司孙公司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模式合同)--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的收益权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66,8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该笔借款同时由关联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 公司孙公司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华阴市文体教育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PPP合同》以及《PPP项目补充协议》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华阴支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438,525,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34年6月21日,该笔借款同时由关联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 公司孙公司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应收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的债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取得1,040,391,8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29日至2032年12月28日;同时,公司、公司孙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和70%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取得20,000,000.00元和70,0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27日至2032年11月26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200,000,000.00元。该笔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 公司孙公司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ppp项目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枣阳市支行,取得746,396,64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20年5月19日至2035年5月18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212,700,000.00元。该笔借款同时由关联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4、 公司孙公司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章贡区阳明中学、章江路文体中心及停车场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86,597,92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1月25日至2027年12月20日。
15、 公司孙公司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的债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取得1,532,926,9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32年12月15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750,000,000.00元。
16、 公司子公司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ppp(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取得199,3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75个月(2020年3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73,300,000.00元。
17、 公司子公司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债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05,3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月9日至2026年12月18日。
18、 公司子公司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应收丽水市财政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取得555,36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27日至2031年8月28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324,400,000.00元。
19、 公司子公司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取得3,242,000,000.00 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3月29日至2037年12月3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2,339,886,229.01元。
20、 公司子公司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下预期收益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县支行,共取得260,000,000.00 元融资贷款额度,质押期限为10年(2017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201,950,000.00 元;将关于开化县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签订的《PPP项目协议》下的全部权益及收益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取得752,000,000.00 元最高额质押额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89,2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月19日至2027年10月18日。
21、 公司子公司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晋江市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及收益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625,79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7月29日至2030年3月25日。
22、 公司子公司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安义县城市建设(2016)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北外环路及农贸综合体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九江银行安义县支行,取得325,0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325,000,000.00元。
23、 公司子公司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建德市交通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取得360,09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9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36,986,637.24元。
24、 公司子公司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项下政府付费形成的应收账款总额90%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687,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日至2032年11月30日。
25、 公司子公司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丽水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处州支行,取得396,92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38,000,000.00元。
26、 公司子公司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缙云县财政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缙云支行,取得146,122,6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5日至2027年8月27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94,389,000.00元。
27、 公司子公司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缙云县财政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缙云支行,取得308,4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11日至2027年8月17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94,530,247.97元。
28、 公司子公司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天柱县鉴江小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PPP合同》项下享有的天柱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应支付的政府付费的全部权益及收益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1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14日至2031年6月13日。
29、 公司子公司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石浦高速公路定塘连接线(马漕线改建)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及收益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取得570,0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6日至2031年4月25日;同时,公司将持有的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98%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取得564,242,4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9年4月26日至2031年4月25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569,700,000.00元。
30、 公司子公司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和丽云中心卫生院迁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建设银行丽水莲城支行,取得411,731,9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21,459,369.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1月25日至2031年3月21日。
31、 公司子公司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玉环新城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休闲公园及游泳馆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玉环支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4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7月31日至2036年7月30日。该笔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2、 公司子公司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与维护费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905,68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33年12月1日。
33、 公司子公司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将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中医院新区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徽商银行滁州天长支行,取得1,454,651,4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9年5月23日至2032年5月23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339,342,900.00元。
34、 公司子公司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孟州市文体中心建设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将持有的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91,9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395,624,9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3月13日至2034年1月28日。
35、 公司子公司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恩施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恩施市支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至2033年8月22日。该笔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6、 公司子公司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新余市分行,取得968,112,6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32年12月3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406,373,671.72元;将政府应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城南支行,取得233,8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20年6月8日至2029年12月3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150,000,000.00元。
37、 公司子公司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山东梁山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取得100,0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9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该笔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8、 公司子公司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PPP项目协议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江山支行,取得462,18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19年8月2日至2034年8月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61,155,596.04元。
39、 公司子公司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将潍州大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北京银行潍坊分行,质押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69,758,37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7月3日至2023年12月20日。该笔长期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0、 公司子公司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将基于奎文区教育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下可获得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取得649,77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20年8月5日至2032年12月3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69,000,000.00元。该笔长期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1、 公司子公司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基于温州市鹿城区西片国省道公路ppp项目下应收账款的债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取得1,043,440,782.1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20年1月20日至2034年1月20日。同时,公司将持有的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取得117,0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20年1月20日至2034年1月20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282,000,000.00元。
42、 公司孙公司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富阳区大源镇及灵桥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ppp项目预期收益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取得3,068,089,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37年5月12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700,000,000.00元。该笔长期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3、 公司子公司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A1-A9区块安置房ppp项目)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州市分行,取得3,074,000,000.00元最高额质押额度,质押期限为15年(2020年3月27日至2035年3月26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取得长期借款600,000,000.00元。该笔长期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建设”)、成都华川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川”)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于2018年9月26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华西建设向大地钢构支付余款10,451,048.11元和逾期付款利息,暂计本息共计13,513,176.57元;2、判令成都华川对上述余款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华西建设、成都华川共同承担。2018年11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民初529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年1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民初5291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华西建设、成都华川的财产在13,513,176.57元的范围内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9年3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川01执保5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冻结被申请人华西建设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的账户(020000117182_000001)。冻结期限一年,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2、冻结被申请人成都华川在华夏银行营业部的账户(11350000000873639)。冻结期限一年,自2019年3月8日起至2020年3月7日止。以上财产的冻结限额共计限额13,513,176.57元。成都华川对(2018)川01民初5291号民事裁定、(2018)川01执保50号执行裁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2019年4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民初529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驳回成都华川的复议请求。成都华川对(2019)川01执保50号执行裁定书提出书面异议,2019年5月公开听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2019)川01执异926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成都华川的复议请求。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限额冻结被申请人华西建设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020000117182_000001))账户存款13,513,176.57元及其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020000117182_000001))账户存款3,461,823.43元,成都华川在华夏银行营业部的账户(11350000000873639)3,816,194.79元。2019年6月14出具(2019)川01执保5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解除华西建设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020000117182_000001))账户存款3,461,823.43元财务的冻结措施;2、解除成都华川在华夏银行营业部的账户(11350000000873639)3,816,194.79元采取的冻结措施。2019年7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成都华川就(2019)川01执异926号执行裁定书申请复议,并于2019年8月7日出具(2019)川执复199号执行裁定书,准许成都华川撤回复议申请。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 公司与惠州市名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人实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1、判令名人实业以房产抵公司工程款25,658,362.90元;2、判令名人实业支付公司停工损失费逾期付款违约金20,584,450.00元;3、判令名人实业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上述第一项工程款的月利率1.8%逾期付款利息。2015年10月21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惠阳法民一字第1216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16年7月20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1303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名人实业支付公司“光耀山水名城项目工程”安装工程款29,780,227.05元及违约金12,000,000.00元;2、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对名人实业的“光耀山水名城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件尚在执行中。
(3) 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川房产”)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茂川房产于2014年9月16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公司返还茂川房产多支付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0,573,720.00元;2、保留由公司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偿权利;3、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2014年9月2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4)二中民四初字第86号应诉通知书。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状,反诉请求如下:1、判令茂川房产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33,190,800.60元及利息暂计1,898,695.66元;2、判令茂川房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834,022.50元;3、判令公司对涉诉工程—“茂川大厦工程”的拍卖或变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茂川房产承担。2016年7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二中民四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茂川房产给付公司工程款3,781,729.09元,并自2015年8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3,781,729.0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2、驳回茂川房产的诉讼请求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于2016年7月26日上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4月20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津民终3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四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2、茂川房产给付公司工程款4,397,037.50元,并自2015年8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4,397,037.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给付利息。3、公司在4,397,037.50元范围内对涉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驳回茂川房产的诉讼请求;5、驳回公司其他反诉请求。公司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申41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4) 公司与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置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6年6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城乡置业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1,915,713.80元及利息6,291,563.50元(以141,915,713.8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自2016年3月25日起算,暂计算至2016年6月25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支付日);2、判令城乡置业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产生的利息2,527,579.30元;3、判令城乡置业赔偿公司停工损失627,500.00元;4、判令城乡置业赔偿公司可得利益暂定1,500,000.00元;5、判令公司对于“通辽市阿利坦银河湾城市综合体开发工程”享有法定的优先受偿权;6、本案诉讼费由城乡置业承担。2016年9月27日,城乡置业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先行判令公司向城乡置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移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并配合城乡置业办理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向城乡置业支付逾期竣工的违约金人民币2,850,000.00元;3、请求依法判令公司赔偿城乡置业因工程质量缺陷而支出的维修费用人民币4,239,849.00元;4、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向城乡置业支付因其怠于施工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20,000.00元。2020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内民初32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1、城乡置业给付公司工程款69,773,360.9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城乡置业给付公司工程进度款利息631,894.83元;3、公司向城乡置业交付施工资料并积极配合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4、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城乡置业的其他诉讼请求。城乡置业和公司均不服判决,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6日提起上诉,城乡置业诉讼请求如下:1、改判第一项为城乡置业给付公司工程款63,906,265.81元,城乡置业无需支付利息;2、撤销第二项判决;3、撤销第五项判决;4、改判支持城乡置业原审第二项诉讼请求;5、改判支持城乡置业原审第三项诉讼请求;6、改判支持城乡置业原审第四项诉讼请求;7、公司应支付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产生的质量鉴定费用暂定为68.4万元;8、公司应支付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产生的修复费用暂定为418万元。公司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改判确认公司在债权数额为83,651,274.08元的范围内对系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为:“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给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83,651,274.08元及违约金;3、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为:“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给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违约金2,527,579.30元”;或改判为:“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给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违约金2,483,993.80元”;4、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三项改判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交付其施工部分的本案所涉工程全部施工资料(附工程资料清单)”。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 公司与上海大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荣公司”)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15年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大荣公司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43,500,000.00元;2、判令大荣公司向公司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45,288,720.00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押金5,000,000.00 元,补偿利息1,174,500.00元,以及逾期支付押金的利息暂计5,205,600.00 元;4、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冰天雪地村”工程的拍卖或变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5、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5年10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12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年1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解除公司与大荣公司签订的《冰天雪地村工程施工合同》;2、大荣公司支付公司工程款31,000,000.00元,公司对该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大荣公司支付公司违约金18,856,350.00元;4、驳回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公司已通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划大荣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动迁补偿款(以100,000,000.00元为限)。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6) 公司与陕西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集团”)、陕西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延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实业”)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中润集团、中润实业向公司支付工程款38,724,829.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32,212.11元(自2017年7月1日暂计算至2017年8月11日),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请求判令中润集团、中润实业返还公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000,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5,805.56元(自2017年7月1日暂计算至2017年8月11日),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本案诉讼费由中润集团、中润实业全部承担。2017年8月30日,公司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7年8月31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7)陕06财保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中润集团、中润实业银行存款40,000,000.00元或对同等价值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017年9月8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年1月8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陕06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中润集团支付工程款30,984,122.13元及违约金;2、中润集团退还保证金1,000,000.00元及利息;3、中润实业退还保证金4,000,000.00元及利息。中润集团及中润实业不服,分别于2020年1月29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陕民终5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中润集团支付拖欠工程款30,984,122.13元,并以此为基数,2017.8.25至2019.8.19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计算,2019.8.20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基础利率2倍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为止;2、归还工程履约保证金500万并支付利息。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7) 公司与澄迈裕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生置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裕生置业与公司签订的“银海壹号项目3#地块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及双方的承发包合同关系;2、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工程款68,440,100.22元,并判决公司的工程款就裕生置业开发的银海壹号一期工程的全部房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金,截止2017年11月16日为18,215,537.50元,2017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违约金以33,625,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计算;4、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因工期延误应赔偿的项目管理费6,010,238.00元;5、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因其将公司总承包的部分工程擅自肢解给其他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利润损失1,074,850.00元;6、判决裕生置业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司已通过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告名下相关财产。裕生置业于2018年6月7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由裕生置业委托第三方根据原设计方案和加固、修复设计方案,对1#、2#、3#、5#商铺和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及其他质量问题进行加固、修复,所需费用2.45亿元(最终金额以司法评估鉴定结果为准)由公司承担;2、请求判令公司从2016年6月9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赔偿裕生置业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3,143,077.38元。其中,商铺和地下室租金损失119,847,565.12元,住宅销售收入损失43,232,820.64元,投资利息损失64,200,607.30元,管理费损失11,373,808.97元,材料差价损失4,488,275.35元;3、请求判令公司退还多收取的工程款40,000,000.00元(最终以合议庭认定的已付工程进度款和应付工程款差额为准),并从2017年1月24日起至款项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截至起诉之日共计人民币2,613,333.00元);4、请求判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裕生置业交付案涉工程的全部技术内业资料;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审计费和评估费等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琼民辖13号,认定公司起诉裕生置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与裕生置业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系同一涉案工程,本案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8) 公司与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控股”)及山东现代物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物流”)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6月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联合控股及现代物流返还济南现代国际汽配项目的履约保证金8,000,000.00元及利息、损失费共计22,866,000.00元。2019年1月8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出具(2017)济仲裁字第160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联合控股向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4,500,000.00元;2、联合控股向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300,800.00元;3、现代物流向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34,660.00元;4、联合控股、现代物流共同向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0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9) 联合控股及现代物流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9年12月6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济南现代国际大厦裙房工程施工合同》解除;2、判令公司支付修复、重作等施工费用暂计20,000,000.00元;3、判令诉讼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等由公司承担。2020年1月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1民初4115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00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0) 公司与成都西南交大府河苑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交大”)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西南交大立即向公司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96,660,228.00元;2、判令西南交大立即向公司支付迟延支付进度款利息暂计23,577,909.82元和逾期支付结算款的利息;3、判令西南交大立即向公司支付迟延返还履约保证金利息计人民币7,908,200.00元;4、确认公司就第1-3项诉讼请求对位于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方桥村西南交通大学新校商住区学府名城(原盛源•学府名城)1#楼A区、1#楼B区、2#楼、3#楼、4#楼、5#楼、6#楼、7#楼及商业、8#楼及各楼栋地下室工程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西南交大承担。上述金额小计228,146,337.82元。同时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对西南交大的财产,在人民币228,146,337.82元范围内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等保全措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受理本案,并于7月23日作出(2018)川民初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以228,146,337.82元为限,查封、冻结西南交大的银行存款或者名下其他财产。2019年1月11日,公司与西南交大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民初7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西南交大应返还公司履约保证金30,000,000.00元。2019年1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3执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西南交大在银行的存款10,089,650.0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1) 公司与欧雅国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雅国际”)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18年1月21日向台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欧雅国际支付工程款133,908,585.05元及违约金暂定12,476,243.36元;2、请求裁决欧雅国际赔偿进度款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20,995,853.61元;3、请求裁决欧雅国际赔偿工期延误损失30,349,913.79元;4、请求裁决公司对欧雅兰庭工程的拍卖、变卖后的款项在上述仲裁请求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请求欧雅国际支付拖欠备料款45,935,706.50元所造成的损失17,225,889.90元;6、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由欧雅国际承担。台州仲裁委员会发出(2018)台裁字第115号受理通知书。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发出(2018)浙1004财保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台州市欧雅生活广场101、201、301、401室的房地产。2019年7月26日,台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台仲裁字第11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裁定欧雅国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69,308,289.8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裁定欧雅国际向公司支付备料款逾期利息损失8,953,498.45元;3、裁定欧雅国际向公司支付进度款逾期利息损失1,438,844.00元;4、裁定公司在69,308,289.84元范围内享有欧雅兰庭工程折价或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5、裁定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裁定驳回欧雅国际的仲裁反诉请求。2019年8月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0月,台州市路桥人民法院对欧亚生活广场部分资产进行司法评估,评估价值约为61,011万元。2021年2月双方达成和解,欧雅国际已于和解之日支付600万元工程款,协议约定尚欠工程款57,838,052.00元于2021年4月30日前付清,利息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41,705,301.00元,于2022年2月5日、2023年2月5日、2024年2月5日、2025年2月5日分别支付10,000,000.00元、10,000,000.00元、10,000,000.00元、11,705,301.00元。评估费及仲裁费210,000.00元于2025年2月5日付给公司。欧路莎股份有限公司为欧雅国际上述款项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披露日,款项尚在执行中。
(12) 公司与天津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悦房产”)、中建蛇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蛇口”)、惠州宏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福置业”)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君悦房产支付工程款172,957,551.00元;2、判令君悦房产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12,323,225.00元;3、判令中建蛇口及宏福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君悦房产、中建蛇口、弘福置业共同承担。2018年8月1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公司已通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君悦房产、中建蛇口、弘福置业银行存款185,280,776.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君悦房产提起反诉。2020年8月1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津民初74号之四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查询、冻结公司银行存款99,952,759.22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21年3月1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津民初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君悦房产支付公司工程款86,650,442.00元;2、君悦房产支付公司工程款利息;3、宏福置业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责任;4、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君悦房产的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13) 公司与无锡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世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无锡世贸与公司签订的《无锡世贸中心二期施工合同》;2、判令无锡世贸向公司支付工程价款134,933,482.00元,并支付截至2018年10月31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4,587,508.00元,以所欠工程款63,093,46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无锡世贸中心二期施工合同》合同解除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所欠工程款134,933,482.00元为基数,支付自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给付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3、判令无锡世贸向公司赔偿工程停工损失15,750,000.00元;自2017年2月15日起至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无锡世贸中心二期施工合同》合同解除之日止,按390,000.00元每月的标准赔偿工程停工损失(截止2018年10月31日),该部分停工损失为39*20.5=799.5万元);4、判令无锡世贸向公司支付返工补偿费200万元;5、判令无锡世贸支付公司钢管赔偿损失费987,211.07元;以上款项暂合计186,253,201.07元;6、判令公司在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请求款项范围内就涉案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无锡世贸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2民初5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无锡世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无锡世贸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3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民辖终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20年10月9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2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解除双方2009年9月8日签订的无锡世贸中心二期工程施工合同;2、无锡世贸支付公司工程款123,535,811.7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为19,883,985.99元,此后以123,535,811.7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3、无锡世贸支付公司停工损失(截止2017年8月31日损失为1300.5万元,此后从2017年9月1日起按每月4万元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4、无锡世贸支付公司返工补偿费200万元;5、公司对案涉工程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6、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14) 公司与三亚小洲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洲岛”)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于2019年3月28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在95,853,829.04元范围内对小洲岛银行存款、相应土地或其他财产采取冻结措施。2019年3月28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琼02财保10号受理通知书。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小洲岛支付公司工程款84,978,399.45元;2、请求判令小洲岛支付利息暂计10,875,429.59元;3、请求依法确认公司就第一、二项诉讼请求对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工程的补偿款或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小洲岛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2019年4月2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琼02民初113号受理通知书。2020年5月25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琼02民初113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5) 公司与三亚中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遂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中信投资支付工程款17,481,484.63元;2、请求判令中信投资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94,335.80元;3、请求依法确认公司在其施工完成的“半岛云邸项目II标段”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17,481,484.63元范围内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中信投资承担本案诉讼费。2019年4月23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发出(2019)琼0271民初368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年12月25日,公司申请追加中海地产(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弘海旅业有限公司作为被告。2020年12月3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2020)琼0271民初454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1、中信投资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7,481,484.63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截至2019年9月6日为1,663,195.61元,自2019年9月7日起,以17,481,484.6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中海地产(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3、海南弘海旅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责任;4、公司对施工完成的“半岛云邸项目”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17,481,484.63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16) 公司与陕西经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建设”)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遂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经开建设支付公司工程款50,920,368.15元及违约金4,417,766.26元;2、请求判令经开建设退还公司履约保证金3,000,000.00万及违约金176,541.67元;3、请求判令经开建设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2019年11月13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05民初44号民事调解书,公司与经开建设达成如下协议:经开建设分8期支付剩余工程款等共计58,967,066.99元及利息。截至报告披露日,款项尚在执行中。
(17) 公司与青岛日昇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源置业”)、乐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邦控股”)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请求:1、请求裁令日昇源置业支付公司工程款5,967,629.80元及违约金暂计2,900,198.00元;2、请求裁令乐邦控股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裁令在5,967,629.80元内公司对承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裁令日昇源置业及乐邦控股共同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2020年3月2日青岛仲裁委员会作出青仲裁字(2019)第287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日昇源置业支付工程款1,537,517.74元及违约金222,791.02元;2、日昇源置业支付保修金3,543,289.65元及违约金346,212.07元;3、乐邦控股对日昇源置业应支付的工程款5,080,807.39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公司有权对本案中所承建的工程折价、拍卖所得款项在上述5,080,807.39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报告披露日,款项尚在执行中。
(18) 公司与营口鸿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欣置业”)、辽宁雅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威集团”)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鸿欣置业及雅威集团支付工程款21,000,000.00元;2、请求判令在21,000,000.00元内公司对承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鸿欣置业及雅威集团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直至工程款全部清偿完毕,利息暂计8,889,736.00元;4、请求判令鸿欣置业及雅威集团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2019年9月16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8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鸿欣置业支付工程款21,000,000.00元;2、支付工程款利息;3、雅威集团对上述1、2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19) 公司与鹤山市联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讯房产”)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联讯房产支付土建工程结算款24,786,005.88元;2、判令联讯房产支付违约金13,433,245.69元;3、判令联讯房产支付给排水安装工程结算款688,624.00元及违约金557,131.12元;4、确认公司就涉案工程款对“爱琴湾项目”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联讯房产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日发出(2019)粤0784民初256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于2019年8月5日作出(2019)粤0784民初25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联讯房产所有的价值39,465,006.69元范围内的财产。联讯房产提起反诉。2020年4月21日鹤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784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判令联讯房产十日内支付公司土建工程款23,716,238.16元并支付违约金;2、 判令联讯房产支付土建工程违约金(截至2019年5月30日违约金为3,866,891.25元,之后的违约金以未付土建工程价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违约标准计至付清之日);3、判令联讯房产十日内支付公司排水工程款688,624.00元并支付违约金;4、判令联讯房产支付排水工程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19年5月30日违约金为17,858.82元,之后的违约金以未付排水工程价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违约标准计至付清之日);5、判令联讯房产十日内支付公司保修金6,183,495.05元;6、判令公司十日内支付联讯房产土建逾期竣工损失4,896,071.67元;7、判令公司十日内支付联讯房产排水逾期竣工损失37,120.00元;8、驳回公司及联讯房产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中第二判项,依法改判为联讯房产向公司支付工程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19年5月30日的违约金为15,467,565.00元,之后的违约金以未付土建工程价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违约金标准计至付清土建工程价款之日);2、请求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中第四判项,依法改判为联讯房产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给排水工程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19年5月30日的违约金为71,435.28元,之后的违约金以未付土建工程价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违约金标准计至付清土建工程价款之日);3、请求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中第六判项,依法驳回联讯房产主张公司应赔偿其土建工程逾期竣工损失的反诉请求。2020 年9月27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7民终2941号民事裁决书,裁定如下:1、撤销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2019)粤0784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0) 公司与佛山颐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颐盛房产”)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颐盛房产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5,737,460.50元;2、判令公司对涉案工程的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颐盛房产承担本案诉讼费。2019年11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粤06民初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颐盛房产银行账户存款65,737,460.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2020年1月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粤06民初196号传票。2020年6月2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6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判令颐盛房产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38,003,382.99元及相应利息;2、公司享有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一审受理费370,487.3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共计375,487.30元,由颐盛房产负担其中262,841.11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款项尚在执行中。
(21) 公司与广州秀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丽房产”)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秀丽房产支付工程款7,499,239.59元及利息3,108,781.73元;2、判令秀丽房产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000.00元及利息557,333.00元;3、判令公司对涉案工程的折旧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秀丽房产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20年6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0118民初83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秀丽房产支付项目工程款4,396,370.12元及3,102,869.47元质保金;2、秀丽房产应支付公司逾期利息;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判决,于2020年8月16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第三项判决;2、判令秀丽房产向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及利息;3、公司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1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民终213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22) 公司与鹤山市地中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中王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鹤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地中王公司支付工程款15,056,604.28元及利息10,197,503.30元;2、判令地中王公司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31,726.84元及利息292,399.00元;3、判令地中王赔偿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损失1,200,000.00元;4、判令地中王公司赔偿钢板桩租金损失9,316,198.50元;5、判令地中王公司支付可得利益损失12,000,000.00元;6、判令公司就涉案工程款对“鹤山地王广场”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7、判令地中王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19年11月25日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784民初28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地中王公司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3,330,058.08元及利息;2、地中王公司赔偿钢板桩租金损失6,611,823.92元;3、公司对地中王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就涉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撤走其留在施工工地的包括钢板桩在内的设备;5、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驳回地中王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地中王公司和公司均不服该判决,均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9月25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7民终1128号判决,判决支付公司工程款12,596,281.40元及逾期利息,赔偿钢板桩租金损失4,946,093.94元。地中王公司不服该判决,于2021年1月29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再审请求:1、依法确认《鹤山市地中王广场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无效;2、撤销判决中关于工程费多算2,181,210.18元的内容,并驳回公司该部分诉讼请求,驳回公司要求的逾期付款利息;3、撤销判决中关于地中王公司赔偿钢板桩租金4,946,093.94元的内容,并驳回公司该部分诉讼请求。2021年2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21)粤民申1170号应诉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3) 公司与杭州信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融置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信融置业支付工程款29,671,976.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73,054.00元;2、判决信融置业支付律师代理费280,0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信融置业承担。2019年11月18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发出(2019)浙0109民初1760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已通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信融置业限额在29,671,976.00元内的财产。2020年5月15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109民初1760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信融置业共欠公司工程款及律师费31,339,654.00元;2、浙江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所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两年;3、信融置业以名下的房产折抵部分工程款及律师费;4、信融置业以其所有的车位、车库折抵部分工程款;5、上述折抵完成后,剩余款项信融置业分两次支付,2020年11月20日支付1,961,796.00元,2021年2月10日支付2,407,358.00元;6、信融置业若有违约,需支付相应违约金,浙江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所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两年;7、房屋及车位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8、信融置业撤回反诉;9、案件受理费等由信融置业承担。2020年6月公司、杭州融信、骆小英、蔡建华、浙江万都房地产签订四方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将房产受让人变更为骆小英、蔡建华,骆小英、蔡建华将购房款打入杭州融信账户,杭州融信在11月10日之前将工程款打入公司账户。截至报告披露日,款项尚在执行中。
(24) 公司与九江华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实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华东实业支付工程款72,087,259.70元;2、判决华东实业支付工程进度款违约金545,982.14元;3、判令公司对华东实业开发建设的建筑物在上述应付工程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用由华东实业承担。2020年7月9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04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判令华东实业十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4,505.9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判令公司对华东实业所欠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华东实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法院作出(2020)赣民终763号判决,判决如下:1、修改被告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的公司进度款为29,970,000.00元;2、逾期付款违约金734,137.97元及进度款违约金;3、公司对工程进度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款项尚在执行中。
(25) 公司与安防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防城控股”)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安防城控股支付工程款100,500,198.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2、判决确认公司就安防城项目拍卖或折价款在工程款100,500,198.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均由安防城控股承担。2019年5月7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浙06民初34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年7月3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6民初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安防城控股支付公司工程款78,921,928.2元及利息;2、公司对中国安防城项目的拍卖或折价款在应付工程款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第三人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其就案涉工程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请求。2020年7月16日,安防城控股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2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民终7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维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6民初34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2、撤销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6民初340号民事判决第四项;3、确认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6民初237号民事判决第四项所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26) 公司与上海青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晨置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公司享有对青晨置业46,672,268.00元债权;2、请求确认公司对承建青晨置业项目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均由被告承担。2020年4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20)沪03民初89号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7) 公司与青岛聚宝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宝苑置业”)、青岛圆通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汇投资”)、青岛德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建材”)及青岛悦海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海居置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公司与聚宝苑置业施工合同;2、判令聚宝苑置业偿还工程款13,008.35万元及逾期利息;3、判令公司对承建聚宝苑置业项目在所欠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圆通汇投资、德盛建材、悦海居置业对聚宝苑置业所欠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被告承担。2020年6月1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20)鲁02民初120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已申请查封聚宝苑置业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查封悦海居置业权证号为鲁(2016)胶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608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查封期限3年,自2020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公司已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圆通汇投资银行账户资金12,557,243.94元,以及悦海居置业银行账户资金96,739,553.41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8) 公司与荆门明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置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4月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明诚置业支付公司工程款及利息暂合计8449万元;2、公司对“荆门星球世界城”二期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明诚置业承担。2020年7月14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08民初23号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明诚置业欠付公司一期二期工程款24298.9740万元;工程结算前利息2316万元;工程结算后利息以1770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4.35%自2020年1月1日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2、明诚置业按四期付清,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5000万元;2022年1月20日前支付5000万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万元你,剩余款项于2023年1月13日前付清;3、未按约定支付,则所有未支付的款项全部到期,承担按年利率13.05%的利息;4、公司对项目在24298.974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5、公司协助完成竣工验收及不动产权登记完成。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29) 公司与苏州南山新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程房地产”)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公司工程款21,324,718.21元,以及延期付款的利息暂计630,000.00元;2、判决公司对苏州南山浒关项目苏地2016-WG-13号地块样板段工程折价或拍卖款在应付工程款21,324,718.21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年9月2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发出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0) 公司与珠海蓝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蓝琴”)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于2020年8月12日向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公司要求珠海蓝琴支付横琴国贸大厦防火涂料项目工程款及质保金2,802,756.00元,以及逾期利息159,054.65元。2020年8月12日,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491民初1771号判决,判决如下:珠海蓝琴支付公司工程款及质保金2,802,756.00元以及相应逾期利息。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件尚在执行中。
(31) 公司与江苏中豪佳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控股”)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公司与中豪控股2011年4月19日签订的《中豪国际写字楼和五星级宾馆地下室结构工程工程施工合同》、2011年4月22日签订的《施工补充协议》、2012年2月20日签订的《中豪国际广场写字楼和五星级酒店及裙房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补充协议》;2、判决中豪控股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13,982,220.50元以及违约金;3、判决公司对承建的中豪国际广场酒店、写字楼及地下室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应付工程款113,982,220.5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2021年1月8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20)苏13民初750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2) 福建省万贯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贯五金”)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于2020年7月28日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返还万贯五金多支付的工程款24,231,277.00元以及资金占用费,合计暂定为27,856,101.04元;2、判令公司支付因工期延误产生的违约金1280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因其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5979.8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发出(2020)闽05民初1249号应诉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3) 公司与中山市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房地产”)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凯盛房地产支付工程款79,585,853.45元;2、判令凯盛房地产退还工程保证金80万元;3、判令凯盛房地产支付停工损失(2015年6月30日前的停工损失60万元,自2015年12月18日起按每月999,000.00元计算,直至解除合同之日止,若继续履行的,直至复工之日止);4、判令凯盛房地产支付利息损失(截至2015年12月30日暂为1,839,752.50元,自2015年12月31日起,以人民币79,585,853.45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5%继续计算利息损失,直至款项付清为止);5、判令公司对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东凤大道南60号的凯盛广场1-5幢房屋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6、本案诉讼费用由凯盛房地产承担。2016年,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执行如下:1、查封凯盛房地产名下位于广东省东凤镇伯公村的土地一宗[土地证号:国(2010)030358号](第一查封);2、冻结凯盛房地产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凤支行的银行账户(轮候冻结)。2018年5月24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20民初51号判决,判决如下:1、凯盛房地产向公司支付工程款65,594,102.62元;2、公司在上述第一项工程价款债权范围内对中山市东凤镇东凤大道南60号的凯盛广场1-5幢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3、凯盛房地产向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65,594,102.62元为基数,按每月1.5%的利率标准自2015年12月31日至付清之日);4、凯盛房地产向公司支付停工损失1,897,064.64元;5、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凯盛房地产不服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5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民终1837号裁定,裁定如下:撤销(2016)粤20民初51号民事判决,发回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4) 公司与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丰房地产”)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确认同丰房地产应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06,045,816.00元;2、判决确认公司在该工程款范围内,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南侧的棕榈滩海景城C地块酒店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决确认同丰房地产应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逾期利息6,780,287.00元; 4、判决确认同丰房地产其余工程款62,895,816.00元被延期支付的利息损失(按照同期LPR贷款基础利率计息); 5、判决确认同丰房地产应赔偿停工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7,780,000.00元; 6、判决确认同丰房地产应支付停工和工期延误违约金,应按每天41,498.00元计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案号(2021)沪03民初130号。截至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5) 公司与砀山中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置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中茂置业支付工程款191,377,038.2元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100万元(暂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明确最终诉请);2、判令中茂置业向公司支付保证金延期利息5,851,620.00元,并返还剩余的保证金500万元;3、判令中茂置业向公司支付因停工造成的损失1000万元(暂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明确最终诉请),上述三项诉请总计暂定为212,228,658.20元;4、判令“安徽砀山-皇城御街”项目1#-20#楼以及地下车库工程折价或者变卖、拍卖款优先受偿权;5、判令中茂置业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作出(2020)皖13民初366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查封位于安徽省砀山县的“皇城御街”项目的房产与土地,查封期限为3年。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6) 公司与湖州浩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成投资”)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浩成投资向公司支付工程欠款54,169,782.00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判令浩成投资向公司赔偿停工损失25,574,147.00元;3、判令浩成投资向公司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公司自有资金占用成本7,182,172.33元;4、判令公司对湖州吴兴物联天地创智生态园共17栋楼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浩成投资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3日作出(2020)浙05民初141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冻结浩成投资银行存款人民币103,488,467.65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7) 舒城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房地产”)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0年12月23日向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没收公司已向舒城房地产支付的履约保证金2,200,000.00元;2、判令公司向舒城房地产支付违约金10,480,500.00元;3、判令公司根据原双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法律法规要求向舒城房地产及相关部门提交应由施工方提供的办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全部各项资料,在相关资料上需有施工方及施工方人员盖章、签字处签字、盖章,配合舒城房地产办理“舒城时代悦府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直至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4、判令公司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实际完成全部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提交、盖章之日止按5,000元/天向舒城房地产支付违约金;5、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负担。公司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1523民初3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2020)皖1523财报149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1、冻结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金阊支行账户存款700万元;2、冻结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账户中存款400万元;3、冻结公司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中存款1,436,343.00元。以上冻结措施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0日作出(2021)皖1523民初366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1、解除公司名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金阊支行账户中存款700万元、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存款1,436,343.00元的冻结;2、冻结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的存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金阊支行账户存款,共计8,436,343.00元(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1年)。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8) 自然人王亮与公司及利星行仓储管理(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星行仓储”)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王亮于2017年5月19日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王亮工程款11,019,133.40元及逾期利息3,989,232.23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1年7月1日计算至2017年5月20日)及2017年5月21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利息;2、判令利星行仓储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及财产保全费由公司和利星行仓储承担。2020年6月3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0391民初1544号判决,判决如下:驳回王亮对公司的诉讼请求。王亮不服,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1、撤销(2017)苏0391民初1544号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公司支付工程款5,657,170.98万元并支付自2011年7月1日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损失;2、上诉费用由公司承担。2020年11月16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3民终5047号裁定,裁定如下:1、撤销(2017)苏0391民初1544号判决书;2、本案发回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9) 杭州昆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仲实业”)与公司及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新湖地产”)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昆仲实业于2019年7月18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与公司专业分包合同;2、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10,930,478.8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3、判令新湖地产对欠付款项承担清偿责任;4、判令昆仲实业对总包项目的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评估费由公司及新湖地产共同承担。2019年7月30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发出(2019)浙0381民初9667号传票。2019年8月9日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381民初9667号民事裁定,准许昆仲实业撤回对新湖地产的起诉,追加瑞安市中宝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2020年6月8日,公司反诉昆仲实业,反诉请求:1、判令昆仲实业赔偿公司损失652,703.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昆仲实业承担。2020年7月10日,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381民初966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1、公司支付工程款9,901,282.6元并赔偿其利息损失,未及时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2、驳回公司和昆仲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该判决,于2020年9月9日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19)浙0381民初9667号民事判决书,在查明本案客观事实后依法改判。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0) 安徽双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双悦”)与公司产生材料购销合同纠纷,遂于2020年9月21日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立即支付钢材货款本金7,290,818.00元及利息2,115,623.00元;2、判令公司承担安徽双悦的律师代理费65,000.00元;3、判令公司承担安徽双悦的诉讼保全担保费6,500.00元;4、判令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2020)皖0103财保644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冻结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2020)皖0103民初11054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1、公司支付安徽双悦货款本金7,290,462.00元及利息2,057,240.00元;2、驳回安徽双悦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于2020年12月31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如下:公司支付货款本金4,997,818.00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1) 上海景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坤幕墙”)与公司、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长峰”)、沈阳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景峰”)、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畅峰”)、上海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峰”)、第三人上海金浦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浦”)产生施工合同纠纷,景坤幕墙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76,081,104.78元及利息26,135,201.63元,以上合计102,216,306.41元;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年12月1日,沈阳长峰和沈阳景峰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诉讼请求:1、判令景坤幕墙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39,949,900.00元;2、判令景坤幕墙返还材料款16,125,156.26元;3、判令景坤幕墙支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需修复至合同约定标准产生的费用,以鉴定为准;4、判令公司、许志英、上海金浦对上述1、2、3项请求承担连带给付责任;5、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2) 温州市三箭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箭混凝土”)与公司产生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三箭混凝土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公司支付所欠混凝土货款8,190,775.43元;2、公司支付截至2020年9月29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824,698.91元,并支付自2020年9月30日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损失。2020年12月25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225民初66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公司支付所欠货款8,190,183.4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LPR 利率的1.5 倍计算,自2020 年12 月28 日至付清款项之日的利息,并支付逾期欠息323,806.57元);2、驳回三箭混凝土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2020)浙0225民初661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三箭混凝土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3) 浙江波威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威建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公司、大地钢构共同支付工程款4,661,725.00元,并支付利息2,133,178.00元,共计6,794,903.00元。公司不服,于2020年5月22日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诉讼请求:1、判令波威建工赔偿公司损失1,811,821.59元;2、诉讼费由波威建工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4) 杭州宏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旭建设”)与公司、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明安”)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于2020年9月27日向安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在安义县延雄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欠付的工程款290,361.51元,并承担从2019年12月1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公司支付在安义县凤山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欠付的工程款4,673,009.70元,并承担从2019年5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判令南昌明安对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还款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公司及南昌明安承担。2020年11月2日,安义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赣0123民初1773号民事裁定,裁定:冻结公司、南昌明安的银行存款4,963,371.21元或查封、扣押公司、南昌明安价值4,963,371.21元的财产。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14日,南昌明安分别向安义县人民法院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均被法院驳回。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5) 杭州宏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旭建设”)与公司、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明安”)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于2020年9月27日向安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在安义县学府大道南延改造工程欠付的工程款2,213,221.99元,并承担从2019年9月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南昌明安对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公司及南昌明安承担。2020年11月27日,安义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赣0123民初1774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冻结公司、南昌明安的银行存款2,213,221.99元或查封、扣押公司、南昌明安价值2,213,221.99元的财产。公司不服,于2020年12月18日向安义县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诉讼请求:1、判令宏旭建设立即向公司支付工期违约金人民币1,464,000.00元;2、判令宏旭建设承担反诉费、保全费、担保费等。2021年1月21日,安义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赣0123民初1774号之三民事裁定,裁定:冻结宏旭建设的银行存款1,464,000.00元元或查封、扣押宏旭建设价值1,464,000.00元的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6) 杭州宏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旭建设”)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于2020年10月21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事项:1、裁决公司向宏旭建设支付工程款7,722,501.28元,并承担从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由公司承担。2020年12月7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225财保79号民事裁定,裁定:1、冻结公司在招行宁波分行(账号为021900389810703)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1年;2、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其他名下财产及银行存款。上述财产保全价值合计7,722,501.28元。象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4日作出(2020)浙0225财保79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变更冻结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的银行存款,保全价值为7,722,501.28元,冻结期限为冻结之日起一年。象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0)浙0225财保79号之二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变更冻结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的银行存款,保全价值为7,722,501.28元,冻结期限为冻结之日起一年。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7) 重庆建工南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于2020年12月20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所欠费用23,278,659.00元;2、判令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截止2020年12月16日暂计为2,177,002.10元);3、判令公司支付重庆建工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698,359.77元;4、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21年1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5民初34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年2月18日,重庆建工提出诉讼变更申请书,申请事项如下:原诉讼请求“3、判令公司支付重庆建工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698,359.77元”变更为“3、判令公司支付重庆建工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00,000.00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5执保22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公司价值25,455,661.10元的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8) 舒城强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强力”)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遂向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立即给付舒城强力货款6,018,158.74元及违约金(自2020年5月1日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按照日万分之五给付违约金,约为20万元);2、判令由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1年1月7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发出(2021)皖1523民初422号应诉通知书。2021年1月7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1523民初4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公司名下价值7,000,000.00元的财产。2021年2月7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1523民初42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冻结公司名下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为:390134002900001786的存款700万元;2、解除对公司名下价值700万元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公司不服本判决,于2021年3月22日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请求贵院依法改判上诉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9) 季裕忠与公司、王道亮产生劳务合同纠纷,季裕忠于2020年11月16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支付劳务合同价款31,809,272.95元,逾期付款利息暂计834,096.83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季裕忠损失3,987,925.32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1年1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5执保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公司价值3600万元的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250,769,161.83元,用于开具724,356,180.66元银行承兑汇票。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信用证保证金为2,003,556.35元,用于开具10,000,000.00元信用证。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保函保证金为151,346,830.13元,用于开立总额为1,264,464,866.63元人民币保函,为公司子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开立3,540,000.00美元工程保函,为公司子公司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开立58,308,000.00 泰铢工程保函。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6,487,897.7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6,487,897.75 |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截止实施2020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29,757,9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共计分配76,487,89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公告,2021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5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议结果,航宇科技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航宇科技将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璨云英翼)持有航宇科技2,652.90万股,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5.27%。公司为璨云英翼的有限合伙人,出资占比为99%。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与木”)以不低于62,410.93万元的价格转让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湖”)100%股权。截止2021年3月12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宁波滔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滔毅”)关于青山湖100%股权的转让款22,410.93万元。根据协议约定,青山湖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3月8日办理完成,公司及石与木不再持有青山湖的股份。宁波滔毅、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及石与木将对宁波滔毅享有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40,0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
3、新余市渝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信混凝土”)与公司产生购销合同纠纷,遂于2021年1月4日向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公司支付渝信混凝土货款2,627,042.30元,以及以2,627,042.3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1年1月5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2、判决公司承担渝信混凝土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50,943.00元;3、判决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3日受理此案。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公司与中山市南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顺房地产”)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1年1月4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提起仲裁,仲裁请求:1、裁令南顺房地产向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29,242,597.08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2、裁令南顺房地产向公司支付尚欠工程保修金4,944,755.44元;3、裁令南顺房地产承担公司停工损失2,530,218.00元;4、裁令南顺房地产承担公司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150,000.00元;5、裁令南顺房地产承担本案保全费及仲裁费用。公司在仲裁期间提出延期举证申请和变更仲裁诉求申请:确认公司对案涉施工的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海傍街1号之一的金禧水岸雅苑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在南顺房地产欠付公司工程价款36,717,570.52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1)粤2072财保2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对南顺房地产价值38,683,210.89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南顺房地产在2021年2月7日提出仲裁请求:1、裁决公司返还南顺房地产支付的工程款740,558.63元;2、裁决公司向南顺房地产赔偿南顺房地产向业主支付的逾期交房违约金4,697,744.00元;3、裁决公司向南顺房地产赔偿监理费损失612,530.60元;4、裁决公司向南顺房地产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3,650,000.00元;5、裁决公司向南顺房地产赔偿逾期竣工损失23,629,957.73元;6、裁决公司向南顺房地产交付足额增值税发票;7、本案仲裁费、反请求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由公司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宁波权盛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盛钢铁”)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权盛钢铁于2021年3月4日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权盛钢铁价款6,220,018.05元及逾期利息343,888.59元(逾期利息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2月25日)、保全费5000元,合计6,568,906.64元。2021年3月16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发出(2021)浙0225民初1994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6、公司、宁波市兴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置业”)与宁波市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江北安置房”) 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1年3月5日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江北安置房支付2021年3月5日之前尚欠二原告的回购款共计2255.2466万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5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回购款(按2255.2466万元为本金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36*1.5为计算标准);2、确认公司和兴达置业对案涉建设工程项目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在上述金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诉讼费由江北安置房承担。2021年3月23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发出(2021)浙0205民诉前调1146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7、杭州中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钢铁”)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中腾钢铁于2021年3月8日向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公司支付中腾钢铁价款6,394,534.48元,利息3,353,895.79元(暂计算至2021年3月4日,自2021年3月5日始至款清日止按月利率2%另计),暂合计9,748,430.27元;2、案件费用由公司承担。2021年3月29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发出(2021)浙0225民初2168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8、溧阳市梓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晟贸易”)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梓晟贸易于2021年3月11日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梓晟贸易货款5,657,876.95元;2、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梓晟贸易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结清货款之日止;3、案件费用由公司承担。2021年3月30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发出(2021)浙0225民初2098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4,362,475,604.32 |
1,231,678,137.59 |
1至2年 |
1,699,385,314.05 |
317,673,223.56 |
2至3年 |
1,599,776,621.21 |
584,997,512.47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490,724,861.60 |
320,053,742.34 |
4至5年 |
520,090,955.19 |
322,193,308.59 |
5年以上 |
1,088,846,445.81 |
422,837,634.58 |
坏账准备 |
-434,826,838.10 |
-204,978,404.91 |
合计 |
9,326,472,964.08 |
2,994,455,154.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
|
|
|
|
|
|
|
|
|
|
说明:组合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组合2、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组合3、期后回款的应收款项(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组合4、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的从存货中重分类到应收账款。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合并关联方 |
2,500,833.84 |
|
|
100万以下零星客户 |
5,288,449.65 |
5,288,449.65 |
100.00 |
客户1 |
45,510,572.85 |
22,755,286.42 |
50.00 |
客户2 |
14,475,749.45 |
7,237,874.72 |
50.00 |
客户3 |
12,424,910.30 |
8,697,437.21 |
70.00 |
客户4 |
12,383,349.60 |
12,383,349.60 |
100.00 |
客户5 |
7,468,517.09 |
7,468,517.09 |
100.00 |
客户6 |
4,397,037.50 |
3,077,926.25 |
70.00 |
客户7 |
4,286,173.20 |
4,286,173.20 |
100.00 |
客户8 |
4,064,854.90 |
4,064,854.90 |
100.00 |
客户9 |
2,930,953.79 |
2,930,953.79 |
100.00 |
客户10 |
2,732,066.25 |
2,732,066.25 |
100.00 |
客户11 |
1,874,233.25 |
1,874,233.25 |
100.00 |
客户12 |
1,832,456.70 |
1,832,456.70 |
100.00 |
合计 |
122,170,158.37 |
84,629,579.0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411,072,157.60 |
24,664,329.45 |
6.00 |
1至2年 |
247,037,100.69 |
14,822,226.02 |
6.00 |
2至3年 |
520,688,246.12 |
31,241,294.77 |
6.00 |
3至4年 |
233,118,891.42 |
13,987,133.49 |
6.00 |
4至5年 |
311,240,130.97 |
18,674,407.86 |
6.00 |
5年以上 |
282,657,238.49 |
16,959,434.29 |
6.00 |
合计 |
2,005,813,765.29 |
120,348,825.8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应收账款 坏账 |
434,826,838.10 |
72,147,772.64 |
3,013,445.36 |
|
294,649,250.18 |
204,978,404.91 |
合计 |
434,826,838.10 |
72,147,772.64 |
3,013,445.36 |
|
294,649,250.18 |
204,978,404.91 |
其他变动:执行新收入准则变动影响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1,496,042.15 |
299,208.43 |
调整 |
客户2 |
966,988.75 |
773,591.00 |
调整 |
客户3 |
613,444.20 |
613,444.20 |
调整 |
其他零星客户 |
887,638.77 |
1,327,201.73 |
回款及调整 |
合计 |
3,964,113.87 |
3,013,445.36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213,233,339.41 |
6.66 |
12,794,000.36 |
第二名 |
114,413,771.15 |
3.58 |
6,864,826.26 |
第三名 |
99,170,061.82 |
3.10 |
5,950,203.71 |
第四名 |
94,067,193.78 |
2.94 |
5,644,031.63 |
第五名 |
66,645,828.91 |
2.08 |
3,998,749.74 |
合计 |
587,530,195.07 |
18.36 |
35,251,811.7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6,120,000.00 |
6,12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8,523,580,988.13 |
8,029,863,164.02 |
合计 |
8,529,700,988.13 |
8,035,983,164.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6,120,000.00 |
6,120,000.00 |
合计 |
6,120,000.00 |
6,120,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7,355,967,274.86 |
7,699,711,675.20 |
1至2年 |
148,478,557.82 |
374,449,046.24 |
2至3年 |
95,796,471.80 |
104,355,739.67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155,743,110.84 |
69,200,903.41 |
4至5年 |
104,466,540.00 |
59,295,651.75 |
5年以上 |
698,289,217.15 |
552,245,711.07 |
减:坏账准备 |
-528,878,008.45 |
-335,677,739.21 |
合计 |
8,029,863,164.02 |
8,523,580,988.13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款项 |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 |
|
|
|
|
|
|
|
|
|
|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 收款项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8,859,258,727.34 |
100.00 |
335,677,739.21 |
3.79 |
8,523,580,988.13 |
8,558,741,172.47 |
100.00 |
528,878,008.45 |
6.18 |
8,029,863,164.02 |
其中: |
|
|
|
|
|
|
|
|
|
|
组合1 |
7,453,931,593.02 |
84.14 |
251,358,111.12 |
3.37 |
7,202,573,481.90 |
7,195,913,270.75 |
84.08 |
447,108,334.34 |
6.21 |
6,748,804,936.41 |
组合2 |
1,405,327,134.32 |
15.86 |
84,319,628.09 |
6.00 |
1,321,007,506.23 |
1,362,827,901.72 |
15.92 |
81,769,674.11 |
6.00 |
1,281,058,227.61 |
合计 |
8,859,258,727.34 |
100.00 |
335,677,739.21 |
|
8,523,580,988.13 |
8,558,741,172.47 |
100.00 |
528,878,008.45 |
|
8,029,863,164.02 |
说明:组合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组合2、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1):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合并关联方 |
7,157,284,086.02 |
|
|
|
100万以下 的零星客户 |
20,188,256.62 |
17,936,658.00 |
88.85 |
账龄较长 |
客户1 |
35,214,812.24 |
24,650,368.57 |
7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2 |
29,410,359.71 |
29,410,359.71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 |
14,440,453.86 |
7,220,226.93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 |
13,909,123.71 |
13,909,123.71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5 |
12,604,121.42 |
8,822,884.99 |
7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6 |
11,492,501.55 |
11,492,501.55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7 |
10,895,988.24 |
9,806,389.42 |
9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8 |
8,410,321.52 |
8,410,321.52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9 |
8,128,265.26 |
1,625,653.05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1 |
7,136,099.35 |
7,136,099.35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2 |
6,894,105.30 |
3,447,052.65 |
5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3 |
6,300,000.00 |
6,300,000.00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14 |
5,546,859.46 |
5,546,859.46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5 |
5,452,753.80 |
4,907,478.42 |
9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16 |
5,432,218.88 |
5,432,218.88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17 |
5,102,602.72 |
5,102,602.72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18 |
5,086,598.36 |
4,069,278.69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19 |
5,036,356.14 |
5,036,356.14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1 |
4,934,598.45 |
4,934,598.45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22 |
4,903,247.95 |
3,922,598.36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3 |
4,333,400.00 |
4,333,400.00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24 |
3,995,711.41 |
3,995,711.41 |
10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25 |
3,722,280.35 |
3,722,280.35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6 |
3,379,800.37 |
2,027,880.22 |
6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7 |
3,031,852.08 |
3,031,852.08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28 |
3,000,000.00 |
1,200,000.00 |
4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29 |
3,000,000.00 |
1,500,000.00 |
50.00 |
账龄5年以上 |
客户3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1 |
2,944,161.93 |
2,944,161.93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2 |
2,764,072.60 |
2,764,072.60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3 |
2,641,068.56 |
2,641,068.56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4 |
2,131,058.12 |
2,131,058.12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5 |
2,000,000.00 |
800,000.00 |
4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6 |
1,981,858.77 |
1,981,858.77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37 |
1,980,000.00 |
594,000.00 |
3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8 |
1,974,078.21 |
1,579,262.57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39 |
1,910,045.10 |
1,910,045.10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0 |
1,904,434.24 |
1,904,434.24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1 |
1,370,643.42 |
1,370,643.42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2 |
1,283,230.59 |
1,026,584.47 |
8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3 |
1,277,617.77 |
1,277,617.77 |
100.00 |
账龄较长 |
客户44 |
1,214,739.31 |
1,214,739.31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5 |
1,214,362.17 |
1,214,362.17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客户46 |
1,073,447.46 |
1,073,447.46 |
100.00 |
偿债能力低 |
合计 |
7,453,931,593.02 |
251,358,111.12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
名称 |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8,650,341.58 |
30,519,020.51 |
6.00 |
1至2年 |
304,499,287.87 |
18,269,957.27 |
6.00 |
2至3年 |
92,619,694.04 |
5,557,181.63 |
6.00 |
3至4年 |
50,519,595.84 |
3,031,175.76 |
6.00 |
4至5年 |
29,436,512.84 |
1,766,190.78 |
6.00 |
5年以上 |
419,601,702.15 |
25,176,102.14 |
6.00 |
合计 |
1,405,327,134.32 |
84,319,628.09 |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81,769,674.11 |
447,108,334.34 |
528,878,008.45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
|
|
|
|
本期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3,362,208.20 |
3,362,208.2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本期计提 |
|
5,912,162.18 |
147,907,963.52 |
153,820,125.70 |
本期转回 |
|
|
96,942,466.25 |
96,942,466.25 |
本期转销 |
|
|
250,077,928.69 |
250,077,928.69 |
本期核销 |
|
|
|
|
其他变动 |
|
|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84,319,628.09 |
251,358,111.12 |
335,677,739.2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
528,878,008.45 |
153,820,125.70 |
96,942,466.25 |
250,077,928.69 |
|
335,677,739.21 |
合计 |
528,878,008.45 |
153,820,125.70 |
96,942,466.25 |
250,077,928.69 |
|
335,677,739.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17,795,953.55 |
17,795,953.55 |
调整 |
客户2 |
13,980,932.38 |
13,980,932.38 |
调整 |
客户3 |
11,973,578.08 |
11,973,578.08 |
调整 |
客户4 |
3,678,506.72 |
3,678,506.72 |
调整 |
客户5 |
3,389,258.81 |
3,389,258.81 |
调整 |
客户6 |
3,269,772.18 |
3,269,772.18 |
调整 |
客户7 |
2,998,130.00 |
2,998,130.00 |
调整 |
客户8 |
2,816,776.41 |
2,816,776.41 |
调整 |
客户9 |
2,779,701.60 |
2,779,701.60 |
调整 |
客户10 |
2,380,716.77 |
2,380,716.77 |
调整 |
客户11 |
2,278,461.04 |
2,278,461.04 |
调整 |
客户12 |
2,239,741.03 |
2,239,741.03 |
调整 |
客户13 |
2,144,195.96 |
2,144,195.96 |
调整 |
客户14 |
2,035,305.60 |
2,035,305.60 |
调整 |
客户15 |
2,000,000.00 |
2,000,000.00 |
调整 |
客户16 |
2,000,000.00 |
2,000,000.00 |
调整 |
客户17 |
1,593,749.30 |
1,593,749.30 |
调整 |
客户18 |
1,325,991.35 |
1,325,991.35 |
调整 |
客户19 |
1,147,380.37 |
1,147,380.37 |
调整 |
客户20 |
1,126,831.99 |
1,126,831.99 |
调整 |
客户21 |
1,116,350.00 |
1,116,350.00 |
调整 |
客户22 |
832,620.99 |
832,620.99 |
调整 |
客户23 |
809,196.58 |
809,196.58 |
调整 |
客户24 |
700,000.00 |
700,000.00 |
调整 |
客户25 |
635,373.42 |
635,373.42 |
调整 |
客户26 |
570,398.88 |
570,398.88 |
调整 |
客户27 |
562,024.46 |
562,024.46 |
调整 |
客户28 |
530,000.00 |
58,207.23 |
回款 |
客户29 |
500,000.00 |
500,000.00 |
调整 |
客户30 |
500,000.00 |
500,000.00 |
调整 |
其他零星客户 |
7,763,311.55 |
7,703,311.55 |
回款及调整 |
合计 |
97,474,259.02 |
96,942,466.25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50,077,928.69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1 |
往来款 |
71,890,662.8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2 |
往来款 |
62,833,103.0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3 |
往来款 |
47,647,186.7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4 |
往来款 |
28,877,262.73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5 |
往来款 |
24,546,818.51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6 |
往来款 |
8,221,874.7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客户7 |
往来款 |
6,061,02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批准 |
否 |
合计 |
/ |
250,077,928.69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333,196,672.30 |
5年以上 |
3.76 |
19,991,800.34 |
第二名 |
往来款 |
59,160,000.00 |
1-2年 |
0.67 |
3,549,600.00 |
第三名 |
往来款 |
55,410,000.00 |
2年以内 |
0.63 |
3,324,600.00 |
第四名 |
往来款 |
50,070,458.89 |
1-4年 |
0.57 |
3,004,227.53 |
第五名 |
往来款 |
47,525,832.84 |
1年以内 |
0.54 |
2,851,549.97 |
合计 |
/ |
545,362,964.03 |
|
6.17 |
32,721,777.8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6,706,329,704.71 |
|
6,706,329,704.71 |
5,465,277,810.15 |
|
5,465,277,810.15 |
对联营、合营 企业投资 |
432,973,376.68 |
|
432,973,376.68 |
389,592,108.11 |
|
389,592,108.11 |
合计 |
7,139,303,081.39 |
|
7,139,303,081.39 |
5,854,869,918.26 |
|
5,854,869,918.2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 司 |
|
502,466,259.56 |
|
502,466,259.56 |
|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
440,000,000.00 |
|
|
440,000,000.00 |
|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
|
350,000,000.00 |
|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
|
350,000,000.00 |
|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 |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75,480,000.00 |
20,080,000.00 |
|
295,560,000.00 |
|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288,182,000.00 |
|
|
288,182,000.00 |
|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30,260,000.00 |
|
251,260,000.00 |
|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 |
201,285,000.00 |
|
|
201,285,000.00 |
|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24,690,000.00 |
44,428,375.00 |
|
169,118,375.00 |
|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49,123,000.00 |
|
|
149,123,000.00 |
|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47,000,000.00 |
|
|
147,000,000.00 |
|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6,000,000.00 |
36,240,000.00 |
|
142,240,000.00 |
|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52,000,000.00 |
|
130,000,000.00 |
|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43,290,000.00 |
86,580,000.00 |
|
129,870,000.00 |
|
|
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29,360,000.00 |
|
|
129,360,000.00 |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120,400,000.00 |
|
|
120,400,000.00 |
|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5,476,429.56 |
|
|
115,476,429.56 |
|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04,560,000.00 |
|
|
104,560,000.00 |
|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98,000,000.00 |
|
|
98,000,000.00 |
|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
|
95,000,000.00 |
|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 司 |
60,180,000.00 |
32,673,660.00 |
|
92,853,660.00 |
|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0,330,000.00 |
|
|
90,330,000.00 |
|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 司 |
74,840,000.00 |
14,360,000.00 |
|
89,200,000.00 |
|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85,030,000.00 |
|
|
85,030,000.00 |
|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32,600,000.00 |
|
82,600,000.00 |
|
|
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 |
82,000,000.00 |
|
|
82,000,000.00 |
|
|
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9,700,000.00 |
|
74,700,000.00 |
|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3,699,100.00 |
|
|
73,699,100.00 |
|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
70,000,000.00 |
|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 |
69,000,000.00 |
|
|
69,000,000.00 |
|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68,000,000.00 |
|
|
68,000,000.00 |
|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 司 |
35,700,000.00 |
30,000,000.00 |
|
65,700,000.00 |
|
|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59,400,000.00 |
|
|
59,400,000.00 |
|
|
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9,400,000.00 |
|
|
59,400,000.00 |
|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 限公司 |
58,700,000.00 |
|
|
58,700,000.00 |
|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 |
55,000,000.00 |
|
|
55,000,000.00 |
|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4,880,000.00 |
|
|
54,880,000.00 |
|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
|
54,000,000.00 |
|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53,430,000.00 |
|
|
53,430,000.00 |
|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 公司 |
52,500,000.00 |
|
|
52,500,000.00 |
|
|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 |
|
50,000,000.00 |
|
50,000,000.00 |
|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49,200,000.00 |
|
|
49,200,000.00 |
|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
|
48,000,000.00 |
|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
|
45,000,000.00 |
|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37,840,000.00 |
|
|
37,840,000.00 |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34,923,392.72 |
|
|
34,923,392.72 |
|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34,201,800.00 |
|
|
34,201,800.00 |
|
|
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
32,426,400.00 |
|
|
32,426,400.00 |
|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31,380,000.00 |
|
|
31,380,000.00 |
|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
|
28,000,000.00 |
|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5,892,730.00 |
|
|
25,892,730.00 |
|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
|
25,000,000.00 |
|
|
龙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24,000,000.00 |
|
24,000,000.00 |
|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3,790,000.00 |
|
|
23,790,000.00 |
|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3,599,551.00 |
|
|
23,599,551.00 |
|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 公司 |
23,225,600.00 |
|
|
23,225,600.00 |
|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
|
18,000,000.00 |
|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 |
9,198,652.60 |
8,000,000.00 |
|
17,198,652.60 |
|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6,546,560.00 |
|
|
16,546,560.00 |
|
|
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 |
|
14,000,000.00 |
|
14,000,000.00 |
|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2,500,000.00 |
|
|
12,500,000.00 |
|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 司 |
11,420,000.00 |
|
|
11,420,000.00 |
|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100,000.00 |
|
|
10,100,000.00 |
|
|
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天柱县明凤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龙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
|
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 |
|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
|
9,600,000.00 |
|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790,000.00 |
|
|
6,790,000.00 |
|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 司 |
6,070,000.00 |
|
|
6,070,000.00 |
|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 限公司 |
5,280,600.00 |
|
|
5,280,600.00 |
|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
|
5,100,000.00 |
|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4,145,600.00 |
|
|
4,145,600.00 |
|
|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
|
1,800,000.00 |
|
|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730,000.00 |
|
|
1,730,000.00 |
|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1,533,560.00 |
|
|
1,533,560.00 |
|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澳 门分公司) |
1,524,870.00 |
|
|
1,524,870.00 |
|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1,522,977.26 |
|
|
1,522,977.26 |
|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
1,500,000.00 |
|
|
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1,363,600.00 |
|
1,363,600.00 |
|
|
连江明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1,000,000.00 |
|
1,000,000.00 |
|
|
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 |
|
1,000,000.00 |
|
1,000,000.00 |
|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 |
|
|
450,000.00 |
|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 限公司 |
|
300,000.00 |
|
300,000.00 |
|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49,987.01 |
|
|
49,987.01 |
|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1) |
|
|
|
|
|
|
合计 |
5,465,277,810.15 |
1,241,051,894.56 |
|
6,706,329,704.71 |
|
|
注1: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6,300.00万元,公司认缴4,630.00万元,持股10.00%;孙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36,947.40万元,持股79.8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二、联营企业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156,630,000.00 |
|
|
27,987,951.28 |
|
|
|
|
|
184,617,951.28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 |
11,258,008.68 |
|
|
6,069,467.24 |
|
|
4,305,000.00 |
|
|
13,022,475.92 |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201,871,947.90 |
|
|
14,404,979.16 |
|
|
|
|
|
216,276,927.06 |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 公司 |
17,694,773.27 |
|
|
-1,237,301.89 |
|
|
|
|
|
16,457,471.38 |
|
宁波源联城建投资有限 公司 |
2,137,378.26 |
|
|
461,172.78 |
|
|
|
|
|
2,598,551.04 |
|
小计 |
389,592,108.11 |
|
|
47,686,268.57 |
|
|
4,305,000.00 |
|
|
432,973,376.68 |
|
合计 |
389,592,108.11 |
|
|
47,686,268.57 |
|
|
4,305,000.00 |
|
|
432,973,376.68 |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 务 |
14,313,150,294.43 |
12,838,113,243.04 |
19,086,878,434.47 |
17,238,118,898.58 |
其他业 务 |
4,503,895.68 |
964,811.68 |
7,254,999.47 |
298,568.28 |
合计 |
14,317,654,190.11 |
12,839,078,054.72 |
19,094,133,433.94 |
17,238,417,466.86 |
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1)土建施工 |
14,276,703,375.10 |
12,803,904,089.99 |
19,042,991,633.81 |
17,201,719,987.39 |
(2)装饰与钢结构 |
15,652,615.62 |
14,890,955.04 |
43,886,800.66 |
36,398,911.19 |
(3)其他 |
20,794,303.71 |
19,318,198.01 |
|
|
合计 |
14,313,150,294.43 |
12,838,113,243.04 |
19,086,878,434.47 |
17,238,118,898.58 |
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华东地 |
9,607,976,488.63 |
8,618,318,300.85 |
12,336,491,263.43 |
11,082,209,860.56 |
华南地 |
1,440,271,265.40 |
1,299,314,916.97 |
1,920,566,514.10 |
1,775,099,881.21 |
华中地 |
1,384,620,495.82 |
1,296,814,134.03 |
2,074,380,223.64 |
1,885,407,938.39 |
华北地 |
749,316,859.95 |
636,705,942.40 |
264,409,877.72 |
175,447,707.55 |
西南地 |
702,306,784.62 |
634,650,460.76 |
1,418,432,830.51 |
1,306,159,227.03 |
西北地 |
428,658,400.01 |
352,309,488.03 |
1,072,597,725.07 |
1,013,794,283.84 |
区合计 |
14,313,150,294.43 |
12,838,113,243.04 |
19,086,878,434.47 |
17,238,118,898.58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660,009,391.91 |
4.61 |
第二名 |
581,304,878.46 |
4.06 |
第三名 |
400,266,235.85 |
2.80 |
第四名 |
349,398,591.18 |
2.44 |
第五名 |
318,990,619.85 |
2.23 |
合计 |
2,309,969,717.25 |
16.1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68,875.10 |
101,270,852.46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686,268.57 |
15,853,345.2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2,175,772.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417,423.59 |
13,894,128.39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合计 |
51,972,567.26 |
128,842,553.2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1,520.1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956,583.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3,783,942.1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9,791,566.67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40,030.66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
-19,594,788.9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43,937,948.1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18,040.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51,968.44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033,416.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34,932.89 |
|
合计 |
177,462,318.76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6 |
0.53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4 |
0.41 |
0.4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赖振元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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