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58 公司简称:腾龙股份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蒋学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亚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971,200股,剔除回购的股份后,本次预计送红股85,044,480股,派发现金股利31,891,680(含税),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47%。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由于之前厂房历史规划原因,在供电部门公司整个园区只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由公司统一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江苏泽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富莱克”)租用了公司的厂房,设置了独立的电表,但无法独立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需要公司为其代收代缴电费。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每月按照实际度数电费金额开票给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按照开票金额付款给公司。2020年度,公司与江苏泽邦发生代收代缴电费4,097,084.57元,包括2020年初尚未支付的代收代缴电费484,813.28元,合计4,581,897.85元均在2020年度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2020年度,公司与常州富莱克发生代收代缴电费452,850.97元,包括2020年初尚未支付的代收代缴电费320,230.02元,合计773,080.99元均在2020年度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公司为了减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对于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决定自2021年开始,不再为相关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代收代缴电费的业务模式变更为先由关联方按照预估的电费预付给公司电费,先预存电费金额后使用。后续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按照实际电费金额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结算。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战略定位 坚定聚焦汽车节能环保的战略发展方向,实现在汽车热管理、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氢燃料电池等领域的创新和突破,瞄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动向和客户需求,把腾龙股份建设成为具有品牌美誉、国际影响、研发创新的汽车零部件公司。 1、发挥现有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领域的优势地位,持续扩大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 2、抢抓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市场爆发的机遇,积极拓展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产品的未来发展空间。 3、利用腾龙氢能和新源动力的协同优势,不断布局氢燃料电池及其核心零部件市场。 4、依托已经布局的海外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不断推进海外市场拓展。 5、围绕公司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继续实施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重的战略。 (二)主要业务 腾龙股份是一家专注于汽车节能环保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内领先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目前公司在氢燃料电池领域有着积极的布局和拓展。公司依托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零部件两大业务板块,为客户提供广泛应用于传统发动机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汽车节能环保产品。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为汽车空调管路、二氧化碳热泵系统阀组集成模块、汽车热管理系统连接硬管及附件;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零部件业务板块主要产品为EGR(汽车废气再循环)系统、传感器、汽车胶管。此外公司还生产汽车制动系统零部件等其他汽车零部件。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本田、沃尔沃、福特、大众、马自达、标致雪铁龙、吉利、上汽、通用五菱、一汽、长安、长城、东风、广汽、北汽、比亚迪、蔚来、小鹏、理想等多家国内外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也包括法雷奥、马勒、翰昂、大陆、博世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系统供应商,并通过系统供应商配套于特斯拉、玛莎拉蒂、保时捷、奔驰、宝马、奥迪、丰田、大众等全球知名汽车品牌,产品远销欧洲、北美、东南亚、南美等地。 1、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为“非标定制、以销定产”。公司在接受客户订单以后,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及时制订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并兼顾市场预测保持适度库存。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产定购”。公司采购部根据月度订单情况及下期生产需求量并结合原材料实际库存状况制定采购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绝大部分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配套,部分产品为汽车零部件系统供应商供货。 (三)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汽车行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受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的影响,汽车行业全年呈现先抑后扬的发展态势。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使汽车行业整体出现大幅下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汽车行业扎实推进复工复产,积极促进汽车消费,汽车市场开始逐步恢复。2020年汽车销量自4月份以来已连续9个月呈现增长,全年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汽车工业运行情况》,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其中,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增速较上年实现了由负转正,从7月开始月度销量同比持续呈现大幅增长,且每个月产销均刷新了当月历史记录。 综合来看,虽然疫情在短时间内对中国汽车产业确实带来较大的冲击和下行压力,但是产业长期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未来汽车节能、环保等产品的市场发展空间依然非常广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035年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此外,欧盟多国设定了传统燃油车禁售时间表,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境内外车企的重要战略。相较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车对热管理系统结构要求更高,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管路产品单车价值将获大幅提升。国六排放标准已陆续实施,并将于2023年全面实施。为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企将进一步加大在节能降耗方面投入,诸如EGR、排气温度传感器等汽车节能环保零部件的需求将快速释放。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共出资22,660万元,收购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120万股股份,收购完成后合计持有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520万股股份。 其中:境外资产73,265,806.8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6%。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已经与沃尔沃、本田、标致雪铁龙、大众、吉利、上汽、长城等多家国内外主要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蔚来、小鹏、理想汽车等国内新兴新能源整车制造企业以及法雷奥、马勒、翰昂、大陆、博世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系统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多次荣膺优秀供应商等荣誉称号。公司具备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服务以及稳定的供货保障能力,公司的产品和过程控制能力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二)产业链优势 在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业务领域,公司具备从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到管路总成产品的完整业务链条,公司拥有独立完成模具、检具开发设计和制造能力,公司实验室具备全部材料试验和检验、产品试验和检测能力,所出具测试报告得到整车制造企业认可。 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业务领域,公司具有EGR系统完整产业链,从上游冷却器管壳生产制造,到核心零部件EGR冷却器、EGR阀等零部件均由公司独立生产制造。 (三)布局优势 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内产业布局,具备产业集群优势,能够为国内外众多整车客户及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系统供应商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截至2020年底,公司所属企业在全国设立有14个研发、制造或服务基地,遍布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南、西北等汽车产业集群区。随着国际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公司热管理系统零部件、EGR系统、汽车胶管等业务逐步拓展全球市场,目前已在波兰设立欧洲生产基地、在马来西亚设立东南亚生产基地、在法国、德国、荷兰设立销售中心。 (四)工艺技术及质量控制优势 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汽车热管理系统等各类专利技术3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近30项。在汽车热管理系统领域,公司主导或参与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能够按照欧洲、美国、日本等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对公司产品进行试验检测,公司实验室通过了 ISO17025(CNAS)体系认可,具备从研发到生产全过程的精密测量和产品性能试验等能力,其中包含管路的NVH(噪声、震动与舒适性试验)试验能力。 (五)同步开发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有多年开发经验的研发团队,长期专注于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汽车EGR系统、汽车传感器、汽车胶管等方面技术的研究,产品设计和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对产品未来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路径有深入研究。公司有能力独自承担客户的新车型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同步开发任务,在公司开发的产品中,所涉及的生产模具和检具绝大部分由公司自主设计制作,大幅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加快了新产品推出的速度,提升了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公司拥有与本田、沃尔沃、吉利等多家汽车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同步开发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成功经验。 (六)规模生产优势 规模生产优势是汽车零部件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产品种类多,同时单个产品的供货量也相当大。产品的大规模供货使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单位产品的材料成本更低;其次,产品批量的增加可减少模具更换调试时间和换模的材料损耗,使产品质量更加稳定,总体上提高了产品合格率;公司在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等产品制造上达到了高水平的规模化生产,降低了单位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综合毛利率,使产品更具竞争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面对2020年爆发的新冠疫情,公司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稳步推进各项经营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保持了公司的稳定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积极布局氢燃料电池产业 公司通过增持成为新源动力第一大股东,有利于公司与新源动力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实现在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优势互补,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2020年,上市公司利用其客户资源、制造能力、管理经验等为新源动力的产品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帮助新源动力当年收入实现增长,增强了公司在氢燃料电池产业领域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另外,公司将充分利用腾龙氢能和新源动力的协同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布局氢燃料电池的核心零部件市场。 2、顺利取得非公开发行批文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顺利取得批文。募集资金将用于“波兰汽车空调管路扩能项目”、“欧洲研发中心项目”、“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有利于公司抢抓欧洲新能源汽车推广以及国内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提升公司汽车节能环保零部件的综合实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3、进军新能源汽车热泵系统核心零部件领域 二氧化碳热泵空调具有工作温度范围宽、耗能少等优点,可以有效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未来有望成为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的重要技术趋势。公司已成功研发出二氧化碳热泵系统热管理阀组集成模块产品,该产品可控制整个热泵系统制冷、制热等不同工况下的有效运行,并获得了大众汽车MEB平台的订单。 4、帮助北京天元实现业绩快速增长 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天元后,在战略发展、管理体系和财务管控等方面统筹规划,对北京天元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与北京天元建立联合销售小组,对重点车厂客户进行专项研究和推广,同时充分整合销售资源、不断挖掘潜在客户,并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协助北京天元加快业务扩张及产品研发步伐,实现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191.84万元,比上年的103,354.24万元增长71.44%;实现净利润18,849.81万元,比上年的13,565.07万元增长38.96%。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299,023.77万元,比年初的245,315.65万元增长21.89%;净资产为142,769.04万元,比年初的126,521.55增长12.84%。 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实现销售83,560.72万元,同比增长24.84%,EGR系统及传感器、汽车胶管、汽车制动系统零部件等其他实现销售90,704.98万元,同比增长173.40%。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国内销售137,526.93万元,同比增长80.36%;国外销售36,738.77万元,同比增长54.0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路线,深耕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总体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4.08%。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和销售,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为国内销售。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年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北京天元的主营产品为汽车胶管,2019年12月份纳入合并报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2020年实行新收入准则,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费纳入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成本分析表中制造费用包含运输费。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5,989.4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6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202.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3.0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之“(三)行业情况”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中相关描述。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 √不适用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共出资22,660万元,收购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120万(股)股份,收购完成后合计持有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520万(股)股份。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共出资22,660万元,收购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120万(股)股份,收购完成后合计持有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520万(股)股份。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汽车行业发展格局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及新能源车生产和消费国,也是全球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贸易大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国家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持续不断推进高性能、低排放、节能型的汽车消费,按照统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交通出行三方面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承载量等因素,未来十年,中国汽车消费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汽车消费也将进一步升级,零部件企业也能继续获得同步发展。 (二)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格局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主要为汽车节能环保零部件行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中起步较晚的子行业之一,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前,汽车空调及热管理系统管路主要依赖国外进口,国内企业在技术标准和制造技术上也基本以借鉴和模仿国外技术为主。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德国大众、法国雪铁龙等欧美汽车企业通过合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给国内汽车空调及热管理系统管路企业带来了发展良机,随着汽车零部件的逐步国产化,国内热管理系统零部件行业经过十多年来对国际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逐步掌握了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制造的关键工艺和测试技术,实现了进口替代。同时,行业内部分领军企业也通过自身在技术上的创新,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核心加工工艺,国产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无论在产品质量还是在制造技术水平上均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目前产品已经大批量出口到西方发达国家。 目前该行业内生产企业数量众多,总体集中程度较低,市场份额较为分散,竞争比较激烈。但以合资车企和主流自主车企为主的中高端市场相对比较集中,公司目前主要参与中高端市场的竞争,主要竞争对手为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本行业不属于限制投资的行业,竞争者较多,属于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近年来,由于中高端整车制造企业(特别是乘用车制造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逐年提升,在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定进入壁垒。目前整个竞争态势基本在国内大型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之间展开。 (三)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趋势 1、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行业 2019年4月,欧盟发布史上最严碳排放标准《2019/631文件》,欧盟多国设定了传统燃油车禁售时间表,对于车企来说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重要战略。2020年10月,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035年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仅占汽车销售量5.4%,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巨大。相较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对热管理系统结构要求更高,集成化、精细化、高压化是趋势,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管路产品单车价值将获得较大提升。近期欧洲和国内不断推出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公司热管理系统零部件业务有望迎来量价齐升的繁荣阶段。 2、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零部件行业 根据相关标准规定,中国第六阶段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将于2023年全面实施,中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逐步降至4升/100公里。上述汽车节能环保政策的陆续实施,将刺激对汽车节能环保零部件的需求。 公司及子公司均定位于汽车节能减排发展方向,其中,力驰雷奥是国内少有的能够自产EGR冷却器和阀的EGR系统公司。北京天元在发动机涡轮增压胶管有较大市场份额。随着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公司EGR系统、传感器业务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定聚焦汽车节能环保的战略发展方向,实现在汽车热管理、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氢燃料电池等领域的创新和突破,瞄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动向和客户需求,把腾龙股份建设成为具有品牌美誉、国际影响、研发创新的汽车零部件公司。 1、发挥现有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领域的优势地位,持续扩大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 2、抢抓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市场爆发的机遇,积极拓展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产品的未来发展空间。 3、利用腾龙氢能和新源动力的协同优势,不断布局氢燃料电池及其核心零部件市场。 4、依托已经布局的海外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不断推进海外市场拓展。 5、围绕公司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继续实施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重的战略。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面对新冠病毒疫情引发汽车消费下滑、产业格局变化的风险,公司顺应低排放、节能型、高效能的汽车消费发展趋势,将积极扩大汽车节能环保零部件的下游市场,并做好内部融合增效,使公司化风险为机遇,确保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2021年,公司重点推进的工作主要包括: 1、加快推进海外扩能及研发中心建设 依托已经布局的海外营销中心和已经在海外设立的工厂,公司与众多欧洲整车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海外新车型、新产品的同步开发订单呈明显增加趋势,公司加快推进海外扩能及研发中心建设,及时响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越来越完善的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加深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适时实施北美生产基地的相关规划。 2、进一步拓展氢燃料电池业务板块 公司与新源动力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公司将充分利用腾龙氢能和新源动力的协同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布局氢燃料电池及其核心零部件市场。另外,公司也将充分利用客户资源、制造能力、管理经验等为新源动力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和新源动力双赢的结果。 3、扩大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 充分利用公司已切入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的优势,紧紧抓住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除了本田、沃尔沃、大众等传统客户的新能源车外,加强与蔚来、小鹏、理想等新能源车企的合作,保持公司在热管理系统领域的技术领先水平,并继续扩大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把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4、进一步整合北京天元,实现优势互补 公司借助自身的管理优势,在生产、质量、采购等方面对北京天元进行管理方面的整合和提升,并积极发挥客户协同优势。公司将协助北京天元开拓乘用车市场,获取更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公司将借助北京天元的销售渠道,持续开拓商用车市场。 5、抢抓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市场爆发的机遇 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将带来EGR和传感器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依托现有的技术、产品、客户资源等优势,积极拓展汽车EGR系统、汽车用传感器等汽车节能环保产品的未来发展空间,做强做大公司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零部件产品模块的体量,确立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 6、提升各项管理水平,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一是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新型环保制冷剂汽车空调管路技术研发;二是继续做好降本增效工作,推动工厂进一步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转型,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三是主动适应全球市场、高端客户的要求,提升国际化管理能力,进入更多客户的全球供货体系;四是扎实推进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团队能力,加快人才培养,为公司汽车节能环保业务的未来发展做好人才储备;五是稳步推行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化实施全公司的集团化体系管理。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周期波动及新冠病毒疫情导致的风险 汽车产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增强;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汽车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减弱。2018-2020年,国内汽车市场产销量连续下滑,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因资源、环境等因素导致的汽车消费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近几年中国城市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如若交通拥堵严重、大气污染等因素导致一些城市实行汽车限购、拍卖牌照和限制汽车使用等抑制汽车需求的政策,将会对汽车需求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也将受其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铝及铝制品、塑料粒子、橡胶、不锈钢等价格在一定区间波动。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4、贸易壁垒和汇率波动的风险 2020年公司国外销售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1.08%,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欧盟、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主要以美元、欧元计价。如果未来中国与其他国家因贸易争端导致加征关税以及人民币汇率持续波动等,将对公司海外业务产生影响。 5、诉讼和索赔风险 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主要包括汽车和零部件的技术规范、最低保修要求和汽车召回规定等,虽然本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导致汽车召回事件的概率非常低,公司亦未曾发生过因质量问题导致汽车召回的重大事件,但如若公司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汽车质量缺陷需要召回,将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6、不能持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腾龙轻合金、福莱斯伯、常州腾兴、天津腾龙、湖北腾龙、厦门大钧、力驰雷奥、北京天元等公司均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均享受15%的优惠税率(涉及2021年度复审的暂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未来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通过后续进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会上升,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7、公司收购形成商誉余额较高的风险 公司因股权收购产生的商誉截至报告期末确认余额为18,816.38万元。如未来有关子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可能出现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公司将通过跟踪关注并购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趋势,通过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协同共进加强内部子公司管理,强化投后管理管控,整合资源拓展市场,努力将商誉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程度及风险逐步降低。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或者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将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投资或经营需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但连续任何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2、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弥补亏损(若有)、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当年现金分红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并且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的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订和修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草拟,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于2020年6月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212,611,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513,344元。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力驰雷奥公司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业绩达到了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豁免补偿的业绩承诺。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截止日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力驰雷奥公司商誉2020年度不存在减值。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1、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适时考虑到中西部贫困地区增设生产基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在供应商遴选上,响应证监会和地方政府号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内苏北等欠发达地区的供应商,并帮助供应商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向常州市武进区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15万元。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适时考虑到中西部贫困地区增设生产基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在供应商遴选上,响应证监会和地方政府号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省内苏北等欠发达地区的供应商,并帮助供应商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在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回报股东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股东、员工、社会共赢,以成为在行业和地区受人尊敬的标杆企业为目标。 1、坚持依法合规运营,保护全体股东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它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良好关系. 公司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保证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息需要,为投资者理性决策提供依据。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以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公平地获取信息。 3、实现良好经济效益,为社会持续创造价值。全年缴纳各项税款10,892.86万元。 4、注重股东回报,给予投资者丰厚投资回报。2020年6月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25,513,344元。 5、积极组织和参与行业活动,推动行业进步。 6、保障职工权益。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视员工队伍为公司最宝贵的资产。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同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确保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增长;公司积极为职工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企业。公司生产各环节不存在重大污染源,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环保型的生产工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采取了处理措施。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2017年针对生产现状进行了技改环评申报,于2017年9月21日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武环行审复【2017】191号;于2018年5月3日取得了常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函:常环武西验(2018)4号。 2、排污信息 厂内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全厂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和现有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公司于2020年4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320400773797816G001R 3、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西太湖环境保护所批复。 4、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持续运行良好。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于每年年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厂区进行年度环境监测,监测均达标。 6、环境体系认证 公司于2020年12月顺利通过了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 7、被处罚情况 2020年4月24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武城分局出具德环武分罚字[2020]第3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孙公司武城水星天元橡塑材料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因三号车间搬迁至一号车间的模压橡胶管件工序,废气治理设施未安装完成前投入生产,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武城分局依据前述规定对武城天元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员工的薪酬由工资收入和福利组成,工资收入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并按职业通道设定不同级别的薪酬标准,形成《员工职级薪级对照表》,充分调动员工对绩效考核的重视度和积极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公司每年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2020年计划培训项目124项,实际完成124项,完成率100%,实施的培训计划主要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和上岗培训,共有12场199人次;公司组织的内训和外训共112场2158人次。 2、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公司企业发展与经营管理需要,着重开展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专业等三大方面的提升学习,为公司的项目发展起到了铺垫作用。 3、项目技能培训:由公司安排项目人员到客户公司进行新项目的学习与培训,为顺利开展新项目作准备。 4、实验室专项培训:应公司实验室管理要求,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实验室管理体系(IS0/IEC:17025)培训。 5、学历、职称提升培训:改善现有人员学历结构,组织相关员工参加了学历、职称提升的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从事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等管理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由2位内部董事、1位腾龙集团派出董事、1位外部非独立董事及3位独立董事构成。 2、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均采用了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案、基本制度的修订、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同时,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全体董事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 4、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全体监事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 5、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就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股票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战略决策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其设立和运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运行的效率、决策的科学性及监督的有效性,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机制。根据高管人员所负责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日常例行工作完成度、绩效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月度、年度考核,通过考核,既实现公司总体经营运行和主要经济指标的达成,也实现了高级管理人员自身的拓展,从而充分调动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经营潜力。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中天运[2021]审字第90390号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腾龙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腾龙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0及五、37。 公司主要销售汽车热交换系统管路等汽车零部件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客户领用和安装下线后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货物出口装船离岸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间,根据合同、报关单、提单等资料,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模具开发销售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分情况确认,合同约定模具达产后一次性付款的,按模具验收合格达产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模具验收达产后,按使用模具生产的产品销售量结算的,在产品销售时确认收入。公司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由于营业收入是腾龙股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选取样本,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及客户确认记录、报关单等做交叉核对,特别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6及五、1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腾龙股份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03,875,551.12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5,711,781.11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8,163,770.01元。 管理层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2)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4)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6)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腾龙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腾龙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腾龙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腾龙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腾龙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腾龙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腾龙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腾龙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学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亚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5〕58315号),由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拉古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于2005年5月2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苏省常州市。2017年公司外资股东变更后,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00773797816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1,697.12万元,股份总数21,697.12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1,697.12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各种散热器铝管、蒸发器铝管和空调管组件、汽车热交换系统空调管路总成、汽车热交换系统连接管、汽车热交换系统附件、汽车用传感器、汽车电子水泵、电子真空泵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售后维护服务、咨询服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产品主要有:汽车空调零部件和汽车废气再循环冷却器零部件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常州腾龙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轻合金公司)、江苏福莱斯伯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斯伯公司)、天津腾龙联合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腾龙公司)、常州腾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兴汽配公司)、芜湖腾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腾龙公司)、柳州龙润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龙润公司)、重庆常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常腾公司)、厦门大钧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钧公司)、常州腾龙汽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节能公 司)、广东腾龙联合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腾龙公司)、浙江力驰雷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驰雷奥公司)、湖北腾龙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腾龙公司)、腾龙汽车零部件(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香港公司)、常州腾龙麦极客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麦极客公司)、常州腾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国际贸易公司)、陕西腾龙泰德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腾龙公司)、山东腾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腾驰公司)、北京天元奥特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元公司)和江苏腾龙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氢能公司)等19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19家,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②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无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主要销售汽车热交换系统管路等汽车零部件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客户领用和安装下线后并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货物出口装船离岸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间,根据合同、报关单、提单等资料,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模具开发销售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分情况确认,合同约定模具达产后一次性付款的,按模具验收合格达产后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模具验收达产后,按使用模具生产的产品销售量结算的,在产品销售时确认收入。公司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2018年11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200421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18年—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18年11月,子公司力驰雷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30030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力驰雷奥公司2018年—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2019年11月,子公司腾龙轻合金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320021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腾龙轻合金公司2019年—2022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2018年11月,子公司福莱斯伯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20074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福莱斯伯公司2018年—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子公司柳州龙润经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柳发改函[2018]324号认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2020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2019年11月,子公司腾兴汽配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3200200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腾兴汽配公司2019年—2021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 2018年11月,子公司天津腾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1200198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天津腾龙公司2018年—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2018年12月,子公司厦门大钧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510045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厦门大钧公司2018年—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天瑞达公司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川经信产业函[2012]532号批准为国家鼓励类项目的产品,于2012年5月10日报宜宾县国家税务局申请从2011年度起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天瑞达公司于2019年11月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1951001706的高新证书,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自2019年至2022年。 10)2018年9月,子公司北京天元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1100228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18年—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1)2018年11月,武城水星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70013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18年—202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2)2020年12月,子公司湖北腾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200304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20年—2022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3) 2020年12月,北京希米尔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1100109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2020年—2022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期末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质押的保证金使用受限如下: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49,966,675.35 11,833,057.51 -7,193.51 61,792,539.3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追加投资有2,200.00万元是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入。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57,103,897.82 80,000,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15,711,781.11 15,711,781.11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厦门大钧公司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税前折现率13.27%,力驰雷奥公司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税前折现率13.98%,北京天元公司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税前折现率14.628%,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按预测期最后一年现金流量为基础推断得出。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146号),力驰雷奥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26,1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211,588,823.02元,力驰雷奥公司商誉本年度不存在减值情况;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147号),北京天元公司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669,6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620,592,389.82元,北京天元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根据公司管理层预计的厦门大钧公司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05,9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105,532,428.90元,厦门大钧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减少1,950,383.56元,系本期公司对子公司腾龙节能公司投资比例由60.00%上升至86.36%,根据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1,950,383.56元。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7,382,189.04元,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新源动力在2020年12月25日定向增资扩股,发行新股2850万股。公司的持股比例由40.36%变更为32.17%,公司对于新源动力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系根据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期末银行存款中定期存款16,981,016.67元、其他货币资金13,866,679.24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在现金流量表中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列示。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权益投资,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信用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此外,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通过利用银行借款及债务等方式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金融负债的情况详见附注五相关科目的披露情况。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现金和银行存款、部分供应商货款有关,由于美元、港币或欧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美元、港币或欧元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部分供应商货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短期借款。由于固定利率借款主要为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3)其他价格风险:无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蒋学真和董晓燕分别持有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5%和45%的股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蒋学真和董晓燕夫妇。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7年7月5日与香港富莱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FlederInvestments Hongkong Ltd.简称“Fleder控股”)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Fleder控股将持有100%股权的无锡富莱克波纹管有限公司、Flexider Poland SP.ZO.O.及Tuyaux Flexibles Rudolph S.A. (France)公司(以上三家企业简称为“标的公司”)委托给本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年托管费用为第一个管理年度人民币100万元(含税价),以后每个管理年度在前一管理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0%,本期公司确认托管费收入570,754.72元。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腾龙香港公司子公司腾龙波兰公司与Flexider Poland SP.ZO.O.(以下简称富莱克波兰公司)2018年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富莱克波兰公司向腾龙波兰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源、技术、维修、质量体系、物流、卫生、安全(OSH)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本期腾龙波兰公司共计应支付委托管理费用73,765.18波兰兹罗提(不含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向江苏泽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租赁面积为5,700平方米,原合同租赁时间为三年,租赁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单价为12元/平方/月,每月租金68,400.00元。本期确认不含税租赁收入781,714.28元。 本期公司向常州富莱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出租厂房,租赁面积为3,360平方米,租赁时间为三年,租金为10元/平方/月,每月租金33,600.00元,租赁期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本期确认不含税租赁收入295,241.49元。 腾龙香港公司子公司腾龙波兰公司与Flexider Poland SP.ZO.O.(以下简称富莱克波兰公司)2018年签订了《转租合同》,Tenglong Polska Sp.zo.o.在富莱克波兰公司内设立空调管路车间,进行汽车空调管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根据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富莱克波兰公司在获得原厂房所有者书面同意后将用于建设空调管路车间的450㎡土地转租给腾龙波兰公司,并转租17.3㎡的办公室给腾龙波兰公司使用,本期共计应支付房租及运管费用335,828.83波兰兹罗提(不含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地区、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未单独核算各报告分部的资产及负债情况。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190,142.09 68,299.85 121,842.2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蒋学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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