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彭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吉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药品审批、质量监管、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使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2、质量控制风险。 新版GMP、新版《国家药典》、注册审评新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新标准、新制度、新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对药品自研发到上市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全流程的质量把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精麻类药品生产、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使用效果,甚至造成医疗事故,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药品研发创新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医药行业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高风险的特点,产品从研发到上市需要耗费10年甚至更多的时间,这期间任何决策的偏差、技术上的失误都将影响创新成果。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所需,每年都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研发创新和仿制药品的一致性评价。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法规的日益严格,新药研发及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存在失败或者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 4、环保风险。本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粉尘等污染性排放物,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不良后果。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及新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司的环保风险。 5、高端人才缺乏的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公司在战略执行和推进中,可能存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储备与公司发展需求不能很好匹配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及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积极应对,努力确保2021年经营目标及计划如期顺利达成。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7,588,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生产、研发和销售,医药销售含公司生产的制剂销售及医药批发和零售业务。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1)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产品的生产,包括麻醉类、精神类和神经类医药原料及其制剂类产品的生产制造。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药品研发业务方面 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药物及心脑血管类药物的研发,实施了创仿分设,创仿并重,不断加大对创新药物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科研项目70多项。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18个,其中盐酸丁螺环酮片(10mg、15mg)及咪达唑仑注射液(10ml:50mg)2个项目均为增加新规格所做的一致性评价,其余16个项目一致性评价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一。仿制药重点在研项目39个,其中有20个项目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或处于研发保密阶段,其余19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二。在研创新药项目有20多项,其中16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三,其余研发项目尚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65件,PCT专利申请5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件。其中: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 表一:一致性评价项目及进展情况 表二:在研仿制药项目及进度情况表 表三:在研创新药项目及进度情况表 3、药品销售业务方面 公司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主要从事公司自产的制剂类产品批发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恩华连锁主要从事药品的零售业务(含本公司产品)。 (1)报告期内,恩华和信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调整销售策略,促进产品销售。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新招标模式下,公司持续推进销售人员的专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产品销售向专业化医学方向发展,继续完善有利于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积极性的销售政策,力争做到区域市场的无缝隙覆盖。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充分利用渠道优势重点做好对非集采产品的市场推广,扩大这类产品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加大被纳入集采产品在非集采区域的推广力度,扩大这类产品在非集采区域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取使被纳入集采产品在集采区域能够维持较为稳定的收入。 (2)报告期内,恩华连锁按照“立足徐州,做区域龙头”发展思路,实行区域聚焦战略,2020年新增门店10家。截至报告期末,共有83家门店(其中:医保门店74家,特保药店3家,市县互认药店25家)。恩华连锁进一步加强了在商品、人力资源、制度、营销以及信息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降低了产品采购成本、提高了管理水平、提升了企业形象、促进了产品销售、提升了企业盈利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行业,细分行业为中枢神经药物行业。 1、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产业,其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 2018年9月,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组织开展药品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拉开了我国医药行业整合的序幕,行业开始进入阵痛期。而带量采购的重点在于控制医保费用,因此,医保控费成将为今后医药行业主旋律。随着带量采购的持续推进,在加剧医药行业洗牌的同时,带量采购政策亦同步倒逼制药企业加大研发,向创新转型。 2、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发展阶段 在全球中枢神经药物消费总额之中,美国占比高达49%,欧洲和日本占比分别为26%和9%,我国仅占到全球消费总额的3%,由此可见,国内中枢神经药物行业和国外相比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精神疾病可能成为仅次于心脏病、癌症全球人类的第三大疾病。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的加大以及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造成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的数量日益增加。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在2009年公布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已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其中约70%的患者未得到有效治疗。中枢神经领域病患人数巨大并持续增长,催生了巨大的中枢神经药物市场。 (2)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行业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定点麻醉及精神药品生产基地,是国内重要的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同时也是国内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研发和生产的制药企业。二十多年来,公司集中资源从事中枢神经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国内最丰富的产品线,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梯队日益丰富,已获批和在研产品对公司发展构成强劲支撑。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细分领域麻醉、精神、神经均有重磅产品布局,近年来陆续获批的有右美托咪定、丙泊酚、瑞芬太尼、舒芬太尼、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盐酸羟考酮注射液、度洛西汀、阿立哌唑、齐拉西酮等产品;未来一段时间将会陆续获批的会有普瑞巴林、劳拉西泮注射液、盐酸(R)氯胺酮鼻喷剂、CY150112、丁二酸齐洛那平、棕榈酸派利哌酮长效注射剂、阿立哌唑长效注射剂、TRV-130注射液、NH600001、NH102等一系列产品,随着这些产品的获批、招标和上市销售,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2020年度,公司获得“徐州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20强(公司排第5位)” “2019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公司排名第68位)”“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公司排名第47位)”“江苏省双创团队(2020-2023)”“徐州市市长质量奖” “徐州最佳雇主”等荣誉称号。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子公司上海恩元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短期内造成了手术量的下降,但随着我国对新冠疫情的逐步控制,随着政府持续加大医疗投入、人口基数大且老龄化加快、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健康意识提升以及国家医保体系逐步完善、医保覆盖深度和广度提升,促进了药品的消费。公司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仍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驱动因素为以下方面:一是产品销售能力得到提升。通过近几年持续不断地营销体制改革,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销售团队,充分调动了一线销售员工的销售积极性,快速扩大公司非集采产品销售规模,提升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二是通过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提升了子公司经营质量。三是通过持续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四是疫情期间,公司投资的江苏好欣晴互联网医疗平台增加了公司的精神和神经类产品的销售。未来,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研发创新和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加快公司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国际化,同时,还将着力于产品结构的调整,注重市场潜力大及研发壁垒高的产品开发,确保公司业绩可持续增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在技术与研发优势方面 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研发和生产的制药企业,是国家定点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生产基地。企业技术中心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设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神经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中枢神经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为了加大创新药物研发投入,公司近两年分别在苏州和上海筹建了苏州恩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拥有专业研究人员600名,其中硕博278名。研究院拥有30,000平方米的实验场所,设有新药筛选与评价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部、合成部、制剂部、分析部、临床医学部、药政注册部、项目管理部、质量保证部、综合行政管理部等部门,形成了新药综合性研发平台。 公司已建立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新分子实体研究与开发平台、高端中枢神经递药系统研究与开发平台、中枢神经系统新药筛选及药理学评价研究与开发平台、精麻类药品防滥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平台。 公司在研项目70余项,分别处于药品研发的各个阶段,储备了一定数量的新产品,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近5年来承担“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5项,省市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10余项。 公司注重市场潜力大、研发壁垒高及有政策壁垒的新产品开发,注重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领域覆盖了全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是国内中枢神经领域药品品类最全品种最多的企业。包括抗焦虑药和催眠药、抗癫痫药和抗惊厥药、抗抑郁药和抗躁狂药、抗精神病药、阿片类镇痛药及其拮抗剂、抗偏头痛药、全身麻醉药、局部麻醉药、抗帕金森病药、治疗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药、中枢兴奋药等药物。在中枢神经系统领域有良好声誉,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拥有较强的科研队伍和强大的专家库的支持,形成了新药综合性研发平台,具备进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的能力,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精神类药物和镇痛类药物原创新药的研发平台。 (3)在中枢神经类药物的化学合成研究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独立承担难度较大的新药合成工艺研究,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已成功申请多项化合物及制备方法专利。 (4)在缓释制剂、脂肪乳制剂、口崩片、糖浆剂、分散片、口腔粘膜贴片、长效注射剂等新剂型的研究方面具有国内领先的实力,已获得注册批准的缓释制剂2项,脂肪乳制剂2项,口崩片和分散片各1项,新建立了大输液车间及预填充注射液车间,相应的研发品种也处于开发阶段。 (5)公司坚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同时开展了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和学术交流,与美国哈佛医学院、Trevena,英国Zysis,以色列D-Pharma、Mapi、华中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清华大学药学院等国内外大中型院校、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6)公司高度重视原创性新药的研究,为此,公司分别在上海和苏州设立了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恩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研发资金及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重点投入和配备,保证创新药物研究的可持续发展。 (7)报告期内取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科研经费245,863,036.38元,比上年度增长了30.10%,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的成功开发形成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研发实力;梯队品种的储备为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科研项目70多项。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18个,其中盐酸丁螺环酮片(10mg、15mg)及咪达唑仑注射液(10ml:50mg)2个项目均为增加新规格所做的一致性评价,其余16个项目一致性评价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一。仿制药重点在研项目39个,其中有20个项目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或研发保密阶段,其余19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二。在研创新药项目有20多项,其中16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三,其余研发项目尚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65件,PCT专利申请5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件。其中: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 表一:一致性评价项目及进展情况 表二:在研仿制药项目及进度情况表 表三:在研创新药项目及进度情况表 2、在营销网络渠道优势方面 本公司经过十余年持续、高密度的麻醉、精神、神经学科专业学术活动,使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领域获得了较好的市场认知度,形成了公司特有的中枢神经领域专业市场销售网络渠道。 3、在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的一体化优势方面 本公司所有中枢神经类重要品种均拥有从原料药合成到成品药制剂的全部生产流程,主要原料均为初级化工产品。这样的生产模式使本公司的业务受上游行业影响较小,生产经营的纵向延伸也保证了本公司的经营利润率较高。 根据中国药网数据库数据,我国中枢神经(麻醉、精神及神经)原料药市场与中枢神经药品制剂市场较为类似,均受国家的严格控制,且国家对麻醉类与精神类药品及原料药的生产审批更加严格,生产企业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定点。 此外,中枢神经原料药属于特色原料药,生产技术含量较高,中枢神经原料药生产的毛利率一般较高。 4、在战略聚焦优势方面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于中枢神经药物领域市场,是国内医药行业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药物细分市场的企业。公司经过二十余年集中资源从事中枢神经药物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目前在中枢神经药物领域已具有综合竞争优势,并已形成了公司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5、具有完整的中枢神经药物系列 在企业长期的技术投入与支持下,本公司已形成中枢神经药物系列化生产,目前为我国中枢神经类药物产品线最为全面的生产企业。 6、在医疗服务和慢病管理方面的优势 随着“健康中国2030”等相关政策定调,《“互联网+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互联网医疗政策的不断出台,不仅指明了大健康产业未来发展方向,将为医疗服务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公司为了抓住互联网医疗服务业未来的机遇,于2015年设立了江苏好欣晴,积极布局互联网精神心理医疗服务领域,创新心理医疗健康服务模式,设立了银川好心情互联网医院(简称“好心情”),实现对精神类患者的慢病管理,利用“数字慢病管理”模式为医患搭建在线服务和管理平台,随着处方药外流、医药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和放开,互联网医疗不仅能为医药产品开拓新的市场销售渠道,江苏好欣晴作为精神心理类疾病的医疗服务平台,未来会给公司赢得新的发展机遇,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2020年,随着互联网医院政策的逐渐落实推广和团队的努力,江苏好欣晴的业务得以迅速发展,2020年全年平台在线医疗和药品交易业务规模达4亿元,比2019年增长了70%。在资本市场表现上,江苏好欣晴也更上一层楼,在2020年5月完成了1.25亿人民币的融资,进一步奠定了江苏好欣晴在精神心理互联网医疗的行业领头地位。 截止2021年2月底,江苏好欣晴平台注册精神科已认证医生超过3万名,占精神科医生总数的70%以上,注册用户超过400万人,每月服务患者人次超过10万人次。 国家医保局与卫健委此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打通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通道,减少患者就医购药时的交叉感染风险。将常见病、慢性病的线上复诊纳入医保支付,打通了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的痛点,线上诊疗支付端的问题得到解决,闭环形成,互联网医疗行业有望加速发展。目前,江苏好欣晴的IPO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7、在中枢神经领域相关疾病的精准医疗方面的优势 2018 年10月,公司设立了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恩元生物”),专注于中枢神经领域相关疾病的精准医疗,通过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药物靶点的设计、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致力于实现中枢神经领域的诊疗一体化,包括:疾病的辅助诊断、药物的伴随诊断、IVD 试剂盒的研发生产,以及生物创新药和基因治疗的研发和成果转化。2019年6月,恩元生物与生命科学世界领导者ThermoFisher(赛默飞世尔)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中枢神经疾病精准医学示范实验室”,将有力推动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领域相关的精准分型、精准用药以及疾病标准体系建立,将对生物标记物的发现、相关生物药的研发起到指导作用。2020年11月,恩元生物与中国抗癫痫协会(China Association Against Epilepsy, CAAE)精准医学与药物不良反应专业委员会达成合作,正式加入中国癫痫基因1.0项目(C-epg1.0);双方合作将致力使生物科技与临床医学强强结合,共同推动癫痫精准诊疗的发展。报告期内,恩元生物已经推出了三款诊断类产品——臻慧选®、贝安臻®及臻智选®,目前主要通过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模式进行销售。恩元生物将于2021年度完成上海恩元臻欣医学检验实验室申报和建设工作,从而解决了恩元生物诊断类产品进医院的资质问题,提升了恩元生物诊断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为恩元生物未来业绩的高速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节奏,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冲击,医药行业也无法独善其身。但也正因为如此,促使医药行业进行了变革,使互联网医疗、医保线上支付、医药电商等得到了快速发展。2020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对于医药行业来讲,也是政策落地的大年。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及一致性评价等政策背景下,医药行业传统格局正在被打破,国内制药企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提升,促使医药工业的发展主线将从以仿制药为主,逐渐向创新药转化。尽管医药行业依然面临集采降价等一些行业政策的影响,但仍不改行业整体持续向好的逻辑——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改、医疗技术进步不断带来革命性新产品和商业模式、刚性和高端医疗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未来医药行业市场前景依然广阔。 2020年度,公司面对医药行业的不利环境和竞争压力,公司紧紧围绕“把握市场,抢抓机遇,提升实力,稳步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夯实基础,细化管理,技术当先,质量保证”为经营方针,继续以科技创新和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外抓市场,内抓管理,不断进行创新突破,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1,303,472.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9%(主要受原控股子公司江苏恩华和润医药有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及新冠疫情共同影响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821,694.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17.86%。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文化理念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获得“徐州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20强(公司排第5位)” “2019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公司排名第68位)”“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公司排名第47位)”“江苏省双创团队(2020-2023)”“徐州市市长质量奖” “徐州最佳雇主”等荣誉称号。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子公司上海恩元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共引进各类人才327人,围绕岗前培训、管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化素养培训等方面培训共组织培训116场次,培训达1,300余人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重点药品的一致性评价,推进高技术壁垒及高政策壁垒的仿制药产品研发,加快向创新药物研发转型。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投入科研经费245,863,036.38 元,比上年度增长了30.10%,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在研科研项目70多项。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18个,其中盐酸丁螺环酮片(10mg、15mg)及咪达唑仑注射液(10ml:50mg)2个项目均为增加新规格所做的一致性评价,其余16个项目一致性评价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一。仿制药重点在研项目39个,其中有20个项目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或处于研发保密阶段,其余19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二。在研创新药项目有20多项,其中16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表三,其余研发项目尚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65件,PCT专利申请5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件。其中: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 表一:一致性评价项目及进展情况 表二:在研仿制药项目及进度情况表 表三:在研创新药项目及进度情况表 2、成立了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临床研究开发中心。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北京公司临床研究开发中心主要负责创新药临床开发策略和临床研究方案的制定以及临床研究工作的开展实施。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拥有研发人员30人,共启动了九个创新药研发项目。北京临床研究开发中心现有成员30人,目前有3个新药处于临床阶段。 3、在产品线规划与工程项目建设方面。(1)完成口服液与鼻喷剂车间的设计以及前期设备、工程等招标工作。(2)金山桥成品库项目完成验收,投入使用。(3)无菌预灌装与防滥用车间,正在进行车间设计,主要设备已谈判确认。 4、远恒药业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完成药学研究,将于2021年一季度正式注册申报;完成诺西雨品牌4个系列32个品类化妆品的研究及注册备案,其中9款产品已于二季度开始陆续上市销售;技术引进消炎癣湿软膏通过注册现场及GMP符合性二合一检查,预计2021年二季度产品上市销售。 5、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基本原则下,继续优化和规范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环保和满足市场供应,继续推进 “健康-安全-环保的生产系统(HSE系统)”建设。 6、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调整销售策略,促进产品销售。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新招标模式下,公司将加快销售人员的专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产品销售向专业化医学方向发展,继续完善有利于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积极性的销售政策,力争做到区域市场的无缝隙覆盖。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充分利用渠道优势重点做好对非集采产品的市场推广,扩大这类产品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加大被纳入集采产品在非集采区域的推广力度,扩大这类产品在非集采区域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取使被纳入集采产品在集采区域能够维持较为稳定的收入。 7、继续推进国际化战略。在推进国际化战略方面,一是走出去,加快推进公司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国际贸易。报告期内,完成了非诺贝特韩国KDMF申报,完成了非诺贝特日本JDMF资料撰写、审核,FDA认证整改报告完成并于2020年10月10日提交FDA审核。二是引进来,继续寻求与国外药企或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市场潜力大、临床效果好的产品,充分利用公司的销售网络和渠道优势,在国内代理销售。 8、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推进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公司投入4,600余万元,用于安全及环保设施更新改造,确保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公司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修改完善了《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把安全巡查、检查流程和方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把安全生产管理重心落实到基层生产一线。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将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等安全工作列入单位及部门负责人考核指标中。建立厂区重点安全监控区位及安全风险点管理台账,增加安全检查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开展生产现场安全检查,包括夜班巡岗。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安全环保知识竞赛和消防技能比赛,不断提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在生产和管理中始终积极贯彻“保护环境、协调发展、遵纪守法、循环经济、污染预防、持续改进、人类健康、绿色家园”的环境方针,积极推进污染源头控制,每年对环保设施进行必要的投入,保证了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不断完善环保安全体系,每年制订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的管理目标,层层分解指标,逐级落实到人,并对各级三废排放总量纳入各级人员经济责任制考核,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从内部管理上控制和减少企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 9、加强药品质量控制管理。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优质的产品始于优质的原辅材料,以及贯穿供应商评估选择、原材料采购管理及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管控,从根本上保证药品的质量,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公司采用医药工业界国际通用的GMP管理体系,制定了完备的工艺标准、产品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管理体系。QA坚持每天细致严格的巡查、把关,将质量问题解决在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的原辅料决不投产,不合格中间体决不流入下道工序。目前已形成了由质量检验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管理、产品稳定性及用户反馈信息管理、GMP培训等组成的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安全。 10、做好公司产品注册备案和GMP认证工作。2020年度共完成118个品规再注册,并全部拿到再注册批件。完成20个原料药GMP复认证及金山桥固体制剂车间GMP跟踪检查,戊乙奎醚、普瑞巴林、奥氮平、富马酸喹硫平等4个新品通过GMP现场检查。 11、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加强原料采购成本控制和生产成本考核,开展技术革新,通过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12、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及时地梳理和修订,并对有关制度流程进行了优化。 13、完成了江苏好欣晴新一轮融资,奠定了江苏好欣晴在精神心理互联网医疗行业的领头地位。2020年,随着互联网医院政策的逐渐落实推广和团队的努力,江苏好欣晴的业务得以迅速发展,2020年全年平台在线医疗和药品交易业务规模达4亿元,比2019年增长了70%。在资本市场表现上,江苏好欣晴也更上一层楼,在2020年5月好欣晴完成了1.25亿人民币的融资,进一步奠定了江苏好欣晴在精神心理互联网医疗的行业领头地位。 截止2021年2月底,江苏好欣晴平台注册精神科已认证医生超过3万名,占精神科医生总数的70%以上,注册用户超过400万人,每月服务患者人次超过10万人次。 14、在国际BD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已与3家外资公司接触,就相关产品的引进及合作开发事宜进行了洽谈并签署了《保密协议》。 15、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一是通过在上海设立研发机构,加强对研发高端人才的引进。二是对公司现有的人才进行培养,通过聘请行业内的知名专家、管理专家针对公司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才围绕岗前、管理、专业技能、职业化素养、执行力、企业文化等方面展开培训,不断提升各个层次人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增强其执行力、向心力和归属感。三是完善了对各个层次人才的激励和考核测评体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公司共引进人才327人,围绕岗前培训、管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化素养培训等方面培训共组织培训116场次,培训达1,300余人次。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商业销售量同比下降73.44%,主要系去年同期原商业控股子公司恩华和润退出合并报表影响所致。 商业生产量同比下降70.38%,主要系去年同期原商业控股子公司恩华和润退出合并报表影响所致。 商业库存量同比增加了59.31%,主要系去年同期原商业控股子公司恩华连锁销售备货影响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说明 注1:其他贸易及劳务主要是进出口业务及上海恩元的基因检测服务等方面的业务。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合并成本及商誉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徐州古彭恩华中医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中威正信评报字(2020)第11043号资产评估报告。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增加 (1)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HQ860。2020年公司实际缴纳出资额600万元。 (2)2020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设立上海恩元臻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B0YM0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履行相应出资义务。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药物研发,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投入科研经费245,863,036.38元,比上年度增长了30.10%,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公司在研科研项目70多项。在创新药研发方面,公司目前共有18个在研创新药项目,其中开展I期临床研究项目2个(CY150112、TRV130),申报临床在审评项目1个(NH102),处于申报临床前系统药学及毒理学研究项目7个(NH103、NH100、NH200、NH510、 NH130、NH600001及NH300094),处于临床前候选药物研究阶段项目8个。在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方面,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18个(其中:加巴喷丁胶囊、咪达唑仑注射液及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已通过一致性评价),获得仿制药生产批件2个产品(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及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仿制药在审评项目6个(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地佐辛注射液、依托咪酯脂肪乳注射液、普瑞巴林胶囊及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等)。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65件,PCT专利申请5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件。其中: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影响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20,825,01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项目TRV130注射液资本化影响所致。 5、现金流 单位: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947,320.22 434,629,796.11 -92.8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307.99%,主要是本年度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财会(2021)02号文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调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了265.04%,主要是本年度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财会(2021)02号文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调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影响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592.62%,主要是本年度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财会(2021)02号文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调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影响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了90.96%,主要系原控股子公司恩华和润退出合并范围影响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441.27%,主要系原控股子公司恩华和润退出合并范围及回购社会公众股共同影响所致。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了92.88%,主要系上述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本年度净利润多71.69%,主要是本年度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财会(2021)02号文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调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影响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000号文核准,2015年6月18日,公司向8名非关联方非公开发行了13,422,833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08元,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承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551,41.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400万元,向本公司实际缴入股款人民币53,740.99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同时扣除本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82.93万元,实际募集股款为53,658.06万元,其中股本1,342.2833万元,资本公积52,315.7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1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将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募集资金于2015年6月19日分别存入在专户存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共计存储募集资金人民币53,740.99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账号:323899991010003005000,存储金额:22,886.00万元;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账号:1106020319210376077,存储金额:12,200.00万元;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复兴路支行,账号:32001718136059002262,存储金额:13,599.99万元;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11110154500000752,存储金额:5,05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存储金额为:53,740.9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四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金额为55,323.42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100.00%。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全部销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未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国内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业是否能健康有序地发展将直接关系到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十四五”期间,由于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消费市场。 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形成。随着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将持续促进居民增加对医药产品的消费。与此同时,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医药产业在政策上也将迎来一个较好的发展机遇。 2、国内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的加大以及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造成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的数量日益增加。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在2009年公布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已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其中约70%的患者未得到有效治疗。神经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已排名首位,约占中国疾病总负担的20%。中枢神经领域病患人数巨大并持续增长,催生了巨大的中枢神经药物市场。 3、公司未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1)本公司所处的中枢神经药品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 据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提供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仅有9.2%。目前这些精神病人得到及时救治的约20%,有80%的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甚至得不到最基本的救治。但随着精神病患者数量的增长、精神病治疗的长期性以及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中枢神经疾病病人就诊率、诊断率和治疗率的逐年上升,为公司的药品推广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随着医疗研究的深入使得特定药品的用途变广,扩大了药品的适应症的范围,为公司的产品销售带来了更大的市场空间。 (2)国家出台的精神卫生方面的政策所带来的市场机遇 近十年来,国家在精神卫生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和规划。2009年7月,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被纳入九大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上半年,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表决后实施;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颁布,2013年5月开始施行;2015年卫计委、残联等印发《全国精神卫生规划(2015-2020)》;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 2019-2030》;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 (2019—2022年)》等。随着国家在精神卫生方面多项政策和规划的出台,政府也逐渐增加了对精神卫生工作方面的投入,使我国精神卫生资源不断得到完善,这将有力促进对中枢神经类药物的消费,为中枢神经类产品销售带来机遇。 (3)国家出台的医改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 1)随着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确立,新农合和社区医疗服务的发展、全民医保以及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将促进整个医药市场的扩容,为公司产品带来了有利的市场机遇。2)重症精神疾病被列入大病医保范围。2013年起,国家将重症精神疾病列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其医保报销比例将从40%左右逐步上升至80%左右,将很大程度上降低患者的经济压力,提高就诊率,同时促进精神类药物尤其是性价比高的精神类药物消费。3)新版基本药物目录新增多种精神药物品种,显示出国家对于精神疾病的高度重视。新增品种中包括了抗精神分裂、抑郁症、焦虑症、狂躁症和镇静催眠类药物,大部分为精神科常用的大品种药物。该等药物进入基药目录后,其用量预计将会大幅增长,为中枢神经类药物生产企业带来广阔的增长空间。 (4)国家出台的医疗互联网政策带来的机遇 随着国家对“健康中国2030”等相关政策定调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互联网医疗政策的不断出台,将为公司在医疗服务和慢病管理方面到来发展机遇。公司于2015年设立了好欣晴,积极布局互联网精神医疗服务领域,创新医药销售模式,设立了互联网医院,实现对精神类患者的慢病管理,利用“复诊续方”模式为医患搭建交流和康复平台,随着处方药外流、医药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和放开,互联网医疗不仅能为医药产品开拓新的市场销售渠道,好欣晴作为精神类疾病的医疗服务平台,未来会给公司赢得新的发展机遇,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5)面临的挑战 政府对麻醉和精神类药品的严格监管、定点生产、统一定价、一致性评价、外资专利药品的冲击以及产品集采扩容等政策的实施也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挑战。 (二)公司的发展愿景及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是聚焦中枢神经药物领域细分市场,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中枢神经药物制造商和供应商,全球重要的中枢神经药物生产基地和研发合作企业。公司通过认真审视国内外中枢神经药物行业的现状和前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结合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制定出公司“十四五”期间的业务发展规划:“继续实施产品创新战略,打造一支创新力强,业务过硬的研发创新队伍,定位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现9个创新药上市或进入临床Ⅱ、Ⅲ期,20个仿制药上市(10个⾼政策壁垒,10个⾼技术壁垒)”;“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做好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工作,并努力创新经营模式”; “2025年末实现营收达100亿元”。 (三)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 2021年,在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国家对医药产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药品带量招标采购、产品降价、成本上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下,公司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将继续围绕“专业聚焦,创新驱动”的指导思想,以“夯实基础,细化管理,科技当先,质量保证”为经营方针,创新突破,科学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了上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后,审慎地编制了2021年度的经营目标,具体情况如下:公司预计2021年可实现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与2020年审计后数据同口径相比分别增长10.00%、20.00%、20.00%左右。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品研发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品研发,加快推进新产品储备及已报批产品的上市工作,加快推进公司重点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1)在仿制药研发方面。对在研有领先性、独家或首家、有技术壁垒或者政策壁垒的产品,要加快研发进度,对仿制药的新立项目重点聚焦在有技术壁垒或政策壁垒的项目上。加快推进公司重点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已申报等待审批的产品有氯硝西泮片、瑞芬太尼注射液、阿立哌唑片、舒必利片等,争取在年内能够有3-4产品获得一致性评价。争取已申报待审批的六个品种(地佐辛及注射液,盐酸羟考酮注射液,盐酸阿芬太尼及注射液,普瑞巴林胶囊,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依托咪酯脂肪乳注射液)在年内获得生产批件。(2)在创新药研发方面。目前在研创新药项目共计20个,积极推进CY150112、DP-VPA、丁二酸齐洛那平及TRV130的临床工作,争取NH102早日获得临床批件并开展临床研究工作。积极推进NH103、NH100、NH510、 NH130、NH600001及NH300094 等6个项目的临床申报前药学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其余9个临床前候选药物的研究工作,另外,公司计划在本年度新立创新药项目3-5个,拟提交5个IND申请,拟继续合作或引进中晚期临床新药研发项目(IIB/III期)。 2、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基本原则下,继续优化和规范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环保和满足市场供应,继续推进 “健康-安全-环保的生产系统(HSE系统)”建设。 3、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调整销售策略,促进产品销售。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新招标模式下,公司将加快销售人员的专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产品销售向专业化医学方向发展,继续完善有利于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积极性的销售政策,力争做到区域市场的无缝隙覆盖。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充分利用渠道优势重点做好对非集采产品的市场推广,扩大这类产品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加大被纳入集采产品在非集采区域的推广力度,扩大这类产品在非集采区域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争取使被纳入集采产品在集采区域能够维持较为稳定的收入。集中资源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使新产品能够较快进入市场,形成规模销售。继续走细分市场和差异化的经营战略,保持并巩固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领域的领先地位。 4、继续推进国际化战略。在推进国际化战略方面,一是走出去,积极推动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的FDA复认证工作,加快推进公司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国际贸易。二是引进来,继续寻求与国外药企或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市场潜力大、临床效果好的产品。公司将进一步与3家外资公司进行接触,就相关产品的引进及合作开发事宜进行了洽谈,争取早日签署产品引进开发协议。 5、加强好欣晴在线咨询的移动医疗平台建设以及医疗服务的平台建设,并在现有的业务体系之上,整合整个精神科产业上下游,对接商业保险,并建设连锁心理诊所,提供体系化的在线医疗、处方药品、商业保险及线下精神医疗服务,使好欣晴的在线咨询移动医疗平台升级为可为医生执业地点的在线诊疗、处方的 “智慧精神科互联网医院”,使该平台产生更大的商业价值。通过一年多的抗击新冠疫情运动,政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医疗的重要性,未来将会不断出台支持互联网医疗的产业政策。江苏好欣晴将抢抓历史机遇,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包括继续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专业人才,互联网医疗服务团队建设以及向实体医院业务的延伸等。为此,2021年好欣晴所属子公司好心情医院将在全国开设10-30家诊所,实现心理诊所的连锁化经营,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此外,好欣晴已与多家机构展开对接,预在2021年二季度完成下一轮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融资,进一步夯实好欣晴在业界的领先地位。继续加强好欣晴移动端App (医生端和患者端)的功能完善和推广应用,提升用户体验;加快开发建立精神领域慢病管理新模式,打造平台核心价值,促进平台生态化发展,为营销公司转型打造基础。 加快推进好欣晴的IPO各项工作。 6、继续以内生式增长为主,同时考虑外延式发展。公司未来仍主要以内生式增长为主,同时关注、研究并适时介入外延式增长。探索实施目标市场领域的资本运营。通过对同类企业并购、控股等方式,达到规模扩张和占领市场的目标。 7、继续加强品牌建设。公司将继续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公司在中枢神经用药领域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努力把“恩华品牌”打造成中枢神经领域的第一品牌。 8、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熟练运用现代化管理工具,逐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流程与体系,推进并加强信息化管理。 9、继续加强组织建设,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机构,逐步授权,责任明确,从而提高管理效率。打造专业、高效、执行力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坚持诚信、务实、尊重、以人为本,形成以业绩为导向的文化氛围。 10、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推进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1、继续加强药品质量控制管理,树立恩华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12、继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并不断加以完善,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做好开源节流工作。 13、根据生产运营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 14、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不断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一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继续加强对研发高端人才的引进。二是对公司现有的人才进行培养,通过聘请行业内的知名专家、管理专家针对公司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才围绕岗前、管理、专业技能、职业化素养、执行力、企业文化等方面展开培训,不断提升各个层次人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增强其执行力、向心力和归属感。三是不断完善对各个层次人才的激励和考核测评体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5、子公司上海恩元在2021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1)积极推进上海恩元臻欣医学检验实验室申报和建设工作以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2)积极推进已申报IVD试剂盒(人类HLA-B*1502基因和卡马西平药物不良反应诊断产品)进行临床验证,争取2022年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3)推进 GMP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根据未来恩元的研发管线和产品布局计划建设2个GMP生产线:核酸类产品生产线及免疫类产品生产线。(4)积极推进省级精准医学中心建设,为更好树立上海恩元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计划2021年与省级的三级医院进行共建精准医学中心的项目,包括:实验室建设/检测项目引进/高校挂牌/临床研究合作,目标完成3~5家。(5)积极开发单双相抑郁(MDD/BD)鉴别诊断产品、阿尔茨海默病(AD)无创诊断产品、帕金森(PD)的无创诊断产品及脊髓型肌萎缩(SMA)基因诊断产品等新产品。 16、子公司远恒药业在2021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1)推进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一致性评价,争取2021年完成申报;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已申报CDE待审;技术引进产品消炎癣湿软膏已完成技术审评待批;溴芬酸钠滴眼液在研。(2)加快在美容、美肤及化妆品领域的战略布局,积极推进已获批上市的诺西雨品牌9款产品的市场销售和品牌宣传工作,争取尽快形成规模销售。争取完成诺西雨品牌4个系列32个品类化妆品剩余23款产品的研究及注册备案,争取早日获批上市销售。 17、子公司恩华连锁在2021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争取门店数量突破100家,争取达到105-110家,使恩华连锁进入全国连锁前100强,成为淮海经济区医药零售连锁的龙头企业。 (四)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目标达成所面临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药品审批、质量监管、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使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2)质量控制风险。 新版GMP、新版《国家药典》、注册审评新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新标准、新制度、新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对药品自研发到上市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全流程的质量把控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精麻类药品生产、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使用效果,甚至造成医疗事故,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药品研发创新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风险。医药行业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高风险的特点,产品从研发到上市需要耗费10年甚至更多的时间,这期间任何决策的偏差、技术上的失误都将影响创新成果。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所需,每年都必须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研发创新和仿制药品的一致性评价。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法规的日益严格,新药研发及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存在失败或者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 (4)环保风险。本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粉尘等污染性排放物,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不良后果。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及新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公司的环保风险。 (5)高端人才缺乏的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的拓展,公司在战略执行和推进中,可能存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储备与公司发展需求不能很好匹配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及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积极应对,努力确保2021年经营目标及计划如期顺利达成。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已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9年3月2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0,015,711股扣除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14,000股后的股本1,019,601,7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现金股利共计61,176,102.66元。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1,607,260,928.1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5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2020年4月23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9,387,711股扣除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61,800股后的股本1,019,125,9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01,912,591.10元。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100,965,971.85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6月22日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7,662,892股扣除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4,800股后的股本1,007,588,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00,758,809.20元。此次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1,303,472.94元,营业利润856,134,692.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821,694.5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6,525,137.07元后(以母公司净利润765,251,370.73元为基数提取),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2,296,557.5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202,878,562.95元,减去已分配的2019年度分红金额101,912,591.10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3,262,529.36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7,662,892股扣除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4,800股后的股本1,007,588,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00,758,809.20元。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652,503,720.16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增加 1、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HQ860。2020年公司实际缴纳出资额600万元。 2、2020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设立上海恩元臻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B0YM0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履行相应出资义务。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完成了对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李辰光等1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4,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20,015,711股变更为1,019,601,711股。具体内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完成了对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闫黎明等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4,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601,711股变更为1,019,387,71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取消授予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预留限制性股票45.7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3,072,2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解除限售并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7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5、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了对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王玉梅等2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1,8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387,711股变更为1,019,125,911股。具体内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2,946,8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申请解除限售并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7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7、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了对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孙跃等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8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125,911股股变更为1,019,095,11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一直注重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以“重视质量、尊重生命”作为恩华药业奉行的行动指南,以“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提供平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为己任,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切实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员工、客户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方面建设,参与、捐助社会公益及其慈善事业,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的振兴,促进公司与社会、社区、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网上路演、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建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17-2019年度的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13,546,044.31元,占2017-2019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40.48%。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德才兼备、岗位成才、用人所长”的用人理念,视一切热忱投入,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为公司最宝贵的资源,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为员工创造、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施展个人才华的机会。公司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个性,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尊重员工的选择权利。公司努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倡导简单而真诚的人际关系。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鼓励在职硕士教育、加强内部职业素质提升培训等员工发展与深造计划,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市场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把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企业各项工作的准绳,重视与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互惠共赢关系,恪守诚信,全体员工时刻想着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努力建立个性化的服务网络,为不同的病患人群或个体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根据个体的生理差异,提供最优化的药品系列配置,使其达到最优的治疗效果。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公司连续多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4、药品质量控制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优质的产品始于优质的原辅材料,以及贯穿供应商评估选择、原材料采购管理及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管控,从根本上保证药品的质量,保证药品的安全性。 公司采用医药工业界国际通用的GMP管理体系,制定了完备的工艺标准、产品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药品质量风险管理规程》《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规程》《供应商质量审计管理规程》《物料入库验收、储存、使用管理规程》、各种物料质量标准、各产品工艺规程及操作法等一系列文件,并严格执行;每批产品都建立了完整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做到可追踪性。制定了《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变更控制管理规程》《偏差管理规程》并严格执行;制定了产品留样观察和质量稳定性考察制度,产品日常留样观察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考察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便及时了解市场产品稳定情况。QA坚持每天细致严格的巡查、把关,将质量问题解决在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的原辅料决不投产,不合格中间体决不流入下道工序。目前已形成了由质量检验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管理、产品稳定性及用户反馈信息管理、GMP培训等组成的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能,企业也因此被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评为“20年20星”医药质量管理明星企业。 5、环境保护 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注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公司践行环境友好及能源节约型发展,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1)公司在生产和管理中始终积极贯彻“保护环境、协调发展、遵纪守法、循环经济、污染预防、持续改进、人类健康、绿色家园”的环境方针,积极推进污染源头控制,通过工艺改进和循环利用,降低原材料的使用量,每年对环保设施进行必要的投入,保证了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2)公司不断完善环保安全体系,每年制订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的管理目标,层层分解指标,逐级落实到人,并对各级三废排放总量纳入各级人员经济责任制考核,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从内部管理上控制和减少企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3)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产品升级。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创新和技术革新,通过细化生产工艺,加大工艺改进,大大降低了能耗和污染。(4)报告期内,公司投入4,600余万元,用于安全及环保设施更新改造,确保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恩华药业注重企业的社会价值体现,多年来,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关注社会慈善事业(每年向徐州市慈善总会捐款10万元,用于扶贫捐款每年5万元),为共建和谐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于2016年发起设立了“恩华关爱基金”,该基金以关爱、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及公司员工为主要目的,近五年来,该基金已向社会困难家庭共计捐出善款73.78万元。2016年起,恩华药业与南京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合作,成立“江苏恩华”奖学金,每年向精神医学专业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6万元奖学金。2017年,公司与广东省医师协会麻醉医师分会合作发起了“恩华关爱与法律援助基金”,用于广东省麻醉医师的困难帮扶和法律援助,公司将每年向该基金捐助10万元。此外,公司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地方教育、文化、科学、卫生、扶贫济困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支持,与地方医院联合开展义诊活动、社区服务活动,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水:公司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处理系统,其中雨水管网1套,已接入园区雨水管网,建有1座规模为600t/d的污水处理系统,其中生产废水预处理采用”板框压滤—多元微电解—多相催化氧化—混凝沉淀“的工艺,主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高负荷氧化池—低负荷ABFT—二沉池—监控池“,处理后的达标废水通过加压泵采用明管的方式排入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5月与该厂续签了接管协议。2020年设施总体运行效果良好,年度总排放废水12.5万吨,根据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提供的数据和在线设备检测数据,所有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废气: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有 7套废气处理装置,所有处理过的废气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2020年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置装置委托中节能公司进行了改造,增大了废气收集点位和风量,工艺上采用水洗+碱洗+多项催化氧化高级技术,目前系统已建成正在进行调试,已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每个季度组织对废水废气指标进行检测,结果达标。 固废:公司设有总面积为7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采取了防渗、防扬尘、防雨措施,设置了泄漏收集槽和收集池,对所产生危废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及时处理,制定了年度危废管理计划并备案。2020年分别委托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新沂)有限公司、南通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新蒙西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绿瑞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地合公司签订、续签或补充了处置协议,2020年总共转移各类危险废物385.4558吨,各项管理符合环保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20年贾汪分公司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2020年2月19日备案(徐园经发备[2020]5号),3月18日获得环评报告表批复(贾环项[2020]8号),9月份通过自主验收。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改造项目2020年6月4日备案(徐园经发备[2020]31号),12月建成投入试运行,1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32030500000770),公司排原污许可证到期,已申报延续,12月28日已取得新排污新证证书,编号:91320305346362447c001P,有效期5年,有效期限:自2020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止。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3年修编的原则公司委托星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2018年11月26日组织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已备案,备案号:320305-2018-034M。为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厂区内设置了总容量800 m3的应急事故池,配备应急物资,按要求组织演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编制了公司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了备案,利用环保自动监控在线装置每天对外排废水PH、COD、氨氮、总磷进行监测并与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确保达标。2020年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按照自行监测方案指标进行了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19年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制定了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2020年委托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2020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检测,出具了监测报告并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结果显示公司生产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6月12日,公司回购了离职员工王玉梅等20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61,8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减少261,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61,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2、2020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12人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946,810股办理了解锁手续,并于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市流通,此次解锁完成后,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2,946,8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3、2020年9月17日,公司回购了离职员工孙跃等3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0,800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减少30,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0,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4、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11,432,219股,并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减少11,432,21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1,432,21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回购离职员工王玉梅等20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61,8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业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年7月7日,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并按照《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3、公司回购离职员工孙跃等3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0,8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业经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董事会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11,432,219股,并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事宜业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6日、7月8日、9月19日、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回购股份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6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0年1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截至2019年11月26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432,219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1.1218%,最高成交价为1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2元/股,成交均价为17.49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9,297.88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已支付的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规定的总金额的上限即2.00亿元人民币(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三、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所回购的社会公众股11,432,219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四、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授权及要求,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1月8日向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正案》的登记、备案手续。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取得了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及备案有关手续的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对王玉梅等20位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61,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完成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020,015,711股变更为1,019,601,7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20,015,711元变更为1,019,601,71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章程> 2、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对孙跃等3位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完成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125,911股变更为1,019,095,1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19,125,911元变更为1,019,095,11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章程> 3、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11,432,219股,并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095,111股减少至1,007,662,89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19,095,111元减少至1,007,662,89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报告期内,上述三次回购的股票数量为12,352,819股(其中:减少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292,6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432,219股),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股本)12,352,819元,回购股份合计支付现金202,609,135.88元,减少公司资产(货币资金)202,609,135.88元。上述股份回购对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影响详见下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孙彭生先生:男,195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76年起为徐州第二制药厂工人;1980年8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1999年3月起担任恩华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恩华络康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健永泰国际医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 孙家权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7月毕业于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并获得了学士学位。2003年3月―2005年7月期间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和美国圣约瑟夫大学联办的EMBA;2009年8月—2011年9月期间就读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并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授予的MBA学位。曾任公司营销中心大区经理、销售总监、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任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付卿先生:男,196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1979年12月起担任空一军机要通信员;1983年5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工人、干事、科长、副厂长;1999年3月起历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徐州恩华医药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州恩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工程大学董事。 陈增良先生: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历。1983年7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会计、总会计师、副厂长;1999年3月起担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杨自亮先生:男,196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南京大学EMBA。1982年8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技术员、主任、副厂长;1999年3月起担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广基先生:男,195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工程院院士、原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现任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 国家科技部临床前药代动力学研究平台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药代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任中国药学会应用药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药理学会制药工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药理学联合会药代动力学专业委员会执行理事,江苏省药 理学会理事长。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4项、部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获 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目前兼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格林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广陵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吴永和先生:男,195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南京海事学院教师,江苏人民出版社编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查部副总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中心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监事长,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孔徐生先生:男,1961年3月生,中国国籍,硕士,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生物医药专家,深圳市嘉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张雷先生:男,197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徐州市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徐州环宇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及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 2、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王丰收先生: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0年12月起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技术员、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1999年3月起历任恩华公司、恩华集团生产总监、恩华药业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贾兴雷先生: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1989年8月至今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研究所实验员、二车间技术员、二车间副主任、主任,制药三分厂厂长、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贾汪分公司负责人,1998年至2000年度徐州市劳动模范。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钱晓琛先生: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物流师。1982年12月进入公司。历任徐州第三制药厂车间操作工,仓库保管,财务科记账员,新品开发科销售员,恩华药业销售中心综合部副部长、客户服务部经理、行政部经理,现任公司及江苏恩华和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总经理 孙家权先生:详见本节“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副总经理 付卿先生:详见本节“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副总经理 陈增良先生:详见本节“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副总经理 杨自亮先生:详见本节“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财务总监 高爱好先生: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MBA,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2年7月起任徐州食品公司(肉联厂)会计主管;1993年4月起任徐州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1999年1月起任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长;2001年1月至2007年4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所长;200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段保州先生:男,196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一级信用管理师,2008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并持续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相联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符合公司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岗位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规定获取薪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按年度薪酬计划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关键经营目标导向,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工作绩效为尺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公司内具有公平性、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经营业绩为主导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理念,推进公司高管人员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遵循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为前提,以职位价值为核心,提倡公平、公开、公正的薪酬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相接轨的人才激励机制。 3、培训计划 恩华重视员工的发展、培养和激励,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恩华学院作为恩华药业的企业大学,致力于全力支撑公司战略落地,持续提高员工个人价值,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培训共建共享。 公司通过设计实施有针对性的课程,为新进及在岗员工提供专业性培训,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对职工进行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公司在培训方式上采取面授讲座、视频自选课程、与高校联合继续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贯彻企业文化,使每位恩华员工的观念行为符合“恩华人”的要求,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工匠精神、专业技能、法规等意识,着力打造一个“学习型”的企业。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有效地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如提供网络投票等),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股东权利。同时,公司还开展了以电话、现场交流、投资者关系管理网络平台、网上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互动沟通活动,加强了与股东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行使股东权利,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有关要求,建立了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等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等内容。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选举董事,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拥有独立董事四名,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也都能各尽其责,大大地提高了董事会的办事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都能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表决以及信息披露的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有监事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表决以及信息披露的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5、关于经理层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责任明确,并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 6、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关于公司与投资者 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指定《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基本上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对待所有投资者。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均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相关信息,保障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还充分利用深交所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及时回复在互动平台上所提出的问题,积极接待股东的来访和电话咨询,做到及时、热情地回答投资者提出的各类问题,提升了公司形象,使所有股东平等享有获取公司应披露信息的权利和机会。 9、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与平衡,共同推动公司稳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及员工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多次向慈善机构和当地扶贫对象捐献药品和钱物,积极履行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社会形象。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中枢神经类药物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营销和服务,及医药商业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业务方面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系股权投资型企业,本身不直接从事经营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的情形。除恩华投资、徐州高新创投、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的主要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其他资产均属公司所有,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其资产拥有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福利费用支出等均与股东严格分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任免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和领取薪酬的情况。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人员独立,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内兼职的情况。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帐户,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公司独立对外签订有关合同。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并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已经建立了适合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公司机构及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深入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以及面临的市场形势、公司现金分红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于独立董事所提出的上述建设性意见,公司均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 2020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公司2021年度经营规划》等议案,对公司“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度的经营规划、投资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提出意见及建议,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效益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分别讨论了通过了分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年薪发放意见》《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对上述人员薪酬的发放履行了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无虚假。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议案,积极关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并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为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 4、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公司202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内部审计部2020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审核了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此外,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部门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保持沟通;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协商,确定了公司年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与交流,听取审计机构的意见,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审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向董事会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科学、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及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的经营战略出发,负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主要采取奖金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方式。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以各自的岗位工资为基础,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最终确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规模、公司业绩、 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考核,实行责、权、利统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的不断发展变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适时进行调整。公司的激励机制符合公司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018年度,公司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公司推出了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部分高管予以激励。 2018年7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公司已于2018年7月6日完成了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工作,将限制性股票1,086.87万股分别授予462名激励对象,其中公司高管孙家权、高爱好及段保州三人分别获受限制性股票17.00万股、9.56万股、9.56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经考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12人所获受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二次解除限售,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46,810股,其中:孙家权、高爱好、段保州三位高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51,000股、28,680股、28,68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 。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药业)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恩华药业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恩华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 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评价相关 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4)我们向主要客户寄送了记录交易额和应 收账款余额的函证;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 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 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4、其他信息 恩华药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恩华药业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恩华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恩华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恩华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恩华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恩华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一芳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叶盛 中国•上海 二O二一年三月十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前身系江苏恩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7年4月在原江苏恩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22563号验资报告。 2008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8]860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68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04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954.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085.31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股本溢价人民币12,085.31万元。上述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825号验资报告。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000万元。 2009年5月,根据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6,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000万元。 2010年5月,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本5,4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400万元。 2011年7月,公司原有限售条件股份总计147,238,733股可上市流通。 2013年6月,根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股本3,510万股;同时每10股送红股2.5股,共计送红股5,8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760万元。上述资本业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分所验证并出具苏天会徐验[2013]3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6月,根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2,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股,共计送红股6,55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9,312万元。 2015年4月,根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3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股,共计送红股7,862.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7,174.40万元。 2015年6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 1000 号)的许可,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3,422,833股,每股发行价格41.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6,580,693.91 元。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3,422,833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23,157,860.91 元。该次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391 号验资报告。 2016年6月,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8,516.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股本14,555.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3,071.69万元。 2017年5月,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3,071.6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本次转增股本本37,843.01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0,914.70万元。 2018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086.87万股。 2019年5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李辰光等17位已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14,000股限制性股票,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9,601,711.00元。 2019年6月, 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闫黎明等10位已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14,000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注册资本1,019,387,711.00元。 2020年4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离职员工王玉梅等 20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61,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注册资本1,019,125,911.00元。 2020年7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离职员工象孙跃等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0,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注册资本1,019,095,111.00元。 2020年11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8日完成回购的A股非限售股11,432,219股并进行了回购注销,变更后注册资本1,007,662,892.00元。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取得了由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63846728,法定代表人为孙彭生。 公司所处行业为H0160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0,766.2892万股,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100,766.2892万元,注册地: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18号,总部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原料药、麻醉药品的制造、销售;普货运输;药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日用化学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房屋、机器设备及设施租赁;停车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增良、付卿、孙彭生、杨自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0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三、(二十五)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 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二、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1.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应收账款 12、应收款项融资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4、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5、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1.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6、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1.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8、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2)折旧方法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9、在建工程 20、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1.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1.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1.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4、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6、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7、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8、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1.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销售商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具体原则 ①生产销售: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及约定,由客户自提或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收款或取得收款权力时确认销售收入。 ②商业零售批发类销售:公司将产品交付与购货方时,且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9、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政府相关文件综合判断为资产性政府补助,企业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政府相关文件综合判断为收益性政府补助,企业划分为与收益相关。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判断为资产相关或者收益相关。 1.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1.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 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述后的上年年初、上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其他 (1)回购本公司股份 2020年11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8日完成回购的A股非限售股11,432,219股并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总额199,999,295.08元,注销冲减了资本公积138,743,496.39,冲减盈余公积49,823,579.69元。 (2)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被认定本公司为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起3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被认定为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起3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588,323.53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307,832.48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8,624,506.94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8.45%。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转移其他应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转移其他应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一、合营企业 其他说明 注1、2020年5月,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通过由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景得(广州)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2,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379.4643万元,剩余部分10,120.53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投资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金额25,260,546.75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25,260,546.75元。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5、开发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说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出资897,600.00元购买了徐州古彭恩华中医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购买日账面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142,432.39元,形成商誉824,959.48元。2020年度由于受疫情影响徐州古彭恩华中医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未达到预期,所以公司将合并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合计 178,906,181.80 31,197,555.47 115,970,692.14 20,795,369.08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合计 155,944,271.11 117,988,298.94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金额大于300万且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合计 5,272,908.65 629,193,614.48 630,913,937.93 3,552,585.20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31、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 2020年4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离职员工王玉梅等 20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61,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注册资本1,019,125,911.00元。 2、 2020年7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离职员工孙跃等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0,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注册资本1,019,095,111.00元。 3、 2020年11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回购的A股非限售股11,432,219股并进行了回购注销,变更后注册资本1,007,662,892.00元。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增加系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的费用计入其他资本公积10,896,582.94元。 2、2020年5月,公司参股子公司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通过由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景得(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2,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379.4643万元,剩余部分10,120.53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增资增加其他资本公积25,260,546.75元。 3、根据2020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二期解锁条件均已完成,对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资本公积51,882,033.83元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溢价。 4、2020年4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离职员工王玉梅等 20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61,800 股, 回购价格为8.93元/股,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074.00元。 5、2020年7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离职员工孙跃等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0,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8.83元/股,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241,164.00元。 6、2020年11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回购的A股非限售股11,432,219股并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总额199,999,295.08元,注销冲减了资本溢价138,743,496.39,冲减盈余公积49,823,579.69元。 33、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 1、2020年4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离职员工王玉梅等 20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61,800 股, 回购价格为8.93元/股,减少库存股人民币2,353,582.00元。 2、2020年7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离职员工孙跃等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0,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8.83元/股,减少库存股人民币276,892.00元。 3、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12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2,946,810股,减少库存股金额26,491,821.90元。 4、2020年11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回购的A股非限售股11,432,219股并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总额199,999,295.08元,注销冲减了资本溢价138,743,496.39,冲减盈余公积49,823,579.69元。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11月,根据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回购的A股非限售股11,432,219股并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总额199,999,295.08元,注销冲减了资本溢价138,743,496.39,冲减盈余公积49,823,579.69元。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于药品销售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合计 27,797,679.74 32,357,999.25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徐州古彭恩华中医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中威正信评报字(2020)第11043号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合并范围增加 1、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HQ860。2020年公司实际缴纳出资额600万元。 2、2020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设立上海恩元臻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B0YM0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履行相应出资义务。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合计 3,887,301.89 11,088,884.58 14,976,186.47 2,996,175.63 15,317,142.60 18,313,318.23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49,761.86元(2019年12月31日:183,133.18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因其期限较短公允价值波动较小,故不予确认持有期间浮动损益。 2、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3、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通过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的方法,参考相同股权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附带权利因素作为判断其公允价值的依据。 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项目也正常开展推进,所以本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其他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孙彭生、付卿、陈增良、杨自亮。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孙彭生、付卿、陈增良、杨自亮。。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370480408B202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整,同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370480408E202001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370480408J202001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5日)提供担保。本公司担保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注2: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50150602BZ202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整,同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50150602E2020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为控股子公司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150150602D2020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提供担保。本公司担保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注3: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32024780100920092301号《小企业保证合同》,担保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整。为控股子公司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10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32024780100220092302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提供担保。本公司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7、关联方承诺 无需披露关联方承诺。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1:根据公司2018年6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向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共52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204.30万股,预留45.70万股; (1)2018年7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7月2日,首次授予价格8.99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30%、30%、40%的比例锁定。锁定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2)根据公司2018年7月2日“调整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原 526名激励对象中,6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人应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不再授予其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26人调整为 46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204.30 万股调整为1,086.87 万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无需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注1: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0年保字第211101103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2,000万元整,同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0年授字第211101103号的《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整。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2020年贷字第110601103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提供担保。本公司担保期限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注2: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459284652BZ202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金额为2,000万元整,同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459284652E2020号的 《授信额度协议》 ,最高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整。为控股子公司徐州恩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459284652D202008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和3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459284652D202009,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5日)提供担保。本公司担保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注3: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0年保字第210300103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整,同时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0年授字第210300103号的《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整。为控股子公司徐州恩华统一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2020年贷字第110300303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提供担保。本公司担保期限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2、销售退回 无需说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要销售退回情况。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需说明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无 2、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3、年金计划 无 4、终止经营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5、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制造分部、商业分部以及其他。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不同公司主体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6、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7、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金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注1、2020年5月,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好欣晴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通过由苏州通和毓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景得(广州)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2,5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379.4643万元,剩余部分10,120.53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投资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金额25,260,546.75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25,260,546.75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于药品销售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其他 本公司根据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述后的上年年初、上年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彭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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