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88 公司简称:赤峰黄金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慧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因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国内的五龙矿业、吉隆矿业和瀚丰矿业正在实施“建大矿、上规模”项目,国外的万象矿业正在实施“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探矿增储和扩能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公司正在进行加纳毕比安尼金矿的并购,现金需求较大,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黄金、有色金属采选及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为贯彻“以金为主”的发展战略,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雄风环保100%股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吉隆矿业、华泰矿业、五龙矿业从事黄金采选业务;子公司瀚丰矿业从事锌、铅、铜、钼采选业务;位于老挝的万象矿业目前主要从事金、铜矿开采和冶炼,2020年已重启金矿的生产;雄风环保与广源科技同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行业,雄风环保从事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业务,广源科技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矿山子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黄金、电解铜等贵金属、有色金属。报告期内处置的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主要产品为综合回收冶炼产出的黄金、白银、铋、钯等稀贵金属及其合金。 (二)经营模式 1. 有色金属采选企业 (1)公司拥有独立的黄金矿山,所属矿业子公司均为探矿、采矿、选矿一体化的矿山企业,境内黄金、有色金属矿业企业开采方式均为地下开采。 公司境内黄金矿业企业主要产品为黄金金锭。黄金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公司将黄金产品移交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系统销售,结算价格以点价的市场价扣除加工费、手续费确定,货款在点价当日或次日结算,也可根据需要预结部分货款。金锭的下游用户包括黄金生产企业(生产投资金条、标准金锭)、首饰生产企业、其他工业用金企业等,最终用途包括央行(官方储备)、投资、首饰、工业等方面。 瀚丰矿业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粉、铅精粉(含银)、铜精粉(含银)和钼精粉。瀚丰矿业精矿对外销售的定价一般以精矿中所含的金属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主要是以上海有色网1#锌锭的价格、上海有色网1#铅现货的价格、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即期合约结算价为基准价,并根据精粉产品中实际金属含量,综合考虑运输费、检斤费等因素确定结算价格;产品销售主要是通过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对象为长期合作的下游大型冶炼企业。 (2)公司于2018年收购位于老挝的万象矿业,万象矿业目前运营Sepon金铜矿,享有在老挝包括Sepon矿区在内总面积1,247平方千米的专属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探及采选运营的权利,具体期限为2003年起最长合计不超过50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拥有铜和金两条独立生产线。2020年,万象矿业重启金矿生产,氧化矿和原生矿处理系统分别于2020年5月中旬和8月末投产运行,完全达产后,年处理能力可达300万吨。万象矿业主要产品为黄金和电解铜。黄金产品为含金30%-80%、含银20%-70%的合质金,通过招标方式在全球范围内遴选销售客户,主要为国际大型精炼厂,可以选择按公司检验结果的95%以现货价销售或者次日精炼结果确定后以现货价全部出售,客户在销售当天或者次日支付销售款。万象矿业阴极铜为伦敦金属交易所A级品质,合作客户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商,销售模式根据国际贸易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铜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筑行业和设备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如制造通讯线缆、电线电缆及电力设备、管道、机械设备、空调设备等。 2.资源综合回收企业 控股子公司广源科技主要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享受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目前年拆解能力110万台。广源科技业务流程严格按照按生态环境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执行,主要采用人工拆解与机械处理相结合的综合拆解处理技术,并对拆解后的物质进行深度机械分选分离等综合处理。广源科技将合肥市作为主要原料采购市场,并布局合肥周边30多个县市,与当地规模较大的客户每月签订采购合同,结合市场行情及供应商运输距离等因素采用市场浮动定价,根据拆解产物数量和市场行情确定销售批次时间,竞标报价,货物由客户现场自提,款到发货。 (三)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黄金行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形成了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冶、深加工、批发零售、投资、交易市场等完整产业体系,当前黄金行业已经进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公司所属境内黄金矿山的矿石品位高,属于国内当前少有的高品位富矿床。因此,相比同类黄金矿山企业,公司黄金生产的单位成本较低,毛利率较高。目前,公司为全国重点黄金企业集团之一,并多次获得中国黄金协会授予的“中国黄金经济效益十佳企业”称号。 控股子公司广源科技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行业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发展前景广阔,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以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为主导的多层次回收体系。广源科技是合肥地区唯一一家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单位,是经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验收合格,并指定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名单的企业,利润率在全国同行业内属前列。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贯彻“以金为主”的发展战略,公司将持有的雄风环保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股权评估价值,即人民币159,856.78万元,最终由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及其控股的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摘牌,并于2020年12月完成股权交割。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黄金、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资源、技术及管理等方面。 (一)资源优势 截止报告期末,境内黄金矿业子公司吉隆矿业、华泰矿业、五龙矿业共拥有8宗采矿权和16宗探矿权,保有黄金资源量约52.43吨;公司所属矿山的矿石品位高,属于国内当前少有的高品位富矿床,相比同类黄金矿山企业,公司黄金生产的单位成本较低,毛利率较高。同时,公司黄金矿山分布于全国重点成矿带,有进一步获取资源的潜力。 2019年,公司收购瀚丰矿业100%股权,瀚丰矿业为锌铅铜钼多金属矿业企业,拥有2宗采矿和2宗探矿权,瀚丰矿业两项探矿权所在的“吉林天宝山-开山屯”区域为“重要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铅锌矿”,该区域成矿地质条件优越,是重要的多金属矿化集中区。2020年12月,经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备案,瀚丰矿业立山铅锌矿深部新增主矿产锌金属量54.26万吨,铜金属(伴生+共生)3.09万吨,铅金属量2.86万吨,银金属量131吨。 公司境外子公司万象矿业所辖Sepon铜金矿是老挝最大的有色金属矿山,拥有1宗采矿权和1宗探矿权,享有包括Sepon矿区在内的合计1,24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探及开采的独占权利,探矿前景广阔。 (二)技术优势 老挝Sepon铜金矿已持续稳定运营15年以上,拥有国际先进的矿业生产技术;吉隆矿业和华泰矿业新采用的“尾矿脱氰压滤工艺”改变了原尾矿压滤排放工艺,尾渣总氰含量及其它有害元素含量均符合《黄金行业氰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为国内同行业选矿氰渣尾矿技术处理摸索出了新途径。经中国黄金协会组织专家鉴定,吉隆矿业与长春黄金研究院共同完成的《氰化尾渣脱氰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三)管理优势 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由在矿业领域和资本市场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涵盖企业管理、采矿、选矿、地质、测量、财务、法律等各个专业。董事长王建华先生带领管理层转变观念,打开边界,提升整体认知水平,进行了深刻的内部改革,公司管理团队的认知格局日渐提升,领导干部的自我成长意识逐渐提高,自我追求、共生共长理念逐渐形成。同时,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已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模式和激励考核机制,在成本控制、降本增效等方面卓有成效。 公司收购老挝Sepon矿,不仅获得了优质资产和资源储备,而且获得了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矿山管理方法、管理模式以及国际化人才队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公司贯彻“以金为主”的发展战略;坚定推行“双业务核心”发展模式,面对新冠疫情、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公司上下共同努力,积极应对,统筹协调疫情、灾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公司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 (一)科学组织,生产经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 2020年初,受到新冠病毒影响,公司有效生产时间不足、人员物资流动受限,五龙矿业、万象矿业又分别遭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生产经营经受了很大挑 战。公司一手抓防疫、防灾,一手抓经营,科学组织生产,核心领导常年坚守矿山一线,围绕奋斗目标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国内矿业部黄金产量实现了“月月上台 阶”,万象矿业金矿处理系统提前5个月投产运行,为完成全年产量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公司生产矿产金4,588.55公斤,电解铜3.97万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0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01%。 (二)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2020年初公司确立了货币资金大于有息负债、实现相对“零负债”的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提前兑付7亿元公司债券,归还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亿元名股实债借款,偿清托克私人有限公司提供的1.4亿美元贸易融资借款,公司有息负债明显下降,资产负债率由年初的57.93%下降至年末的38.42%;与此同时,公司狠抓成本管控和经营性现金流,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23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50%,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精心擘画,“以金为主”战略取得重大进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定了“以金为主”的发展战略。2020年7月,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从事非金业务的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最终由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及其控股的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摘牌,双方于12月25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此外,公司为积极盘活存量债权及加速推进雄风环保股权交割,将应收雄风环保往来款形成的债权转让予天津东富华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东富华睿”)。 公司将持有的雄风环保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公司董事会在推进雄风环保股权及债权处置过程中坚定果敢、执行有力,兑现了市场承诺,为公司回笼了巨额资金,支持黄金主业健康发展。 (四)透明开放,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司倡导“对内极度透明、对外极度开放”的理念,加大开放程度,公司形象和美誉度大幅提升,发展质量得到广泛认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法人治理、投资决策、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运作,并切实加以执行。积极理顺与投资者关系,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邀请投资者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组织投资者赴生产现场考察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直接交流,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方式、战略规划,并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治理更加透明、开放。 (五)共生共长,团队认知水平和奋斗意识进一步提升 公司坚持一线团队负责效率、中层团队负责效益、高管负责公司价值的分层激励体系,对一线团队考核效率提升,奖励及时兑现;对中层团队考核效益和成本,年度评比,逐年兑现;高管从公司价值成长中分享长期成长果实。2020年,公司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股权向一线渗透,使核心骨干人人有股份,由打工者向企业主人身份转变。通过实施分层激励、全面激活,薪酬向一线团队倾斜,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主动奋斗意识得到极大提高;通过公司组织的多次集中学习活动,核心骨干认知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4,029.39万元,其中,采矿业板块:生产矿产金4,588.55公斤,较上年增长122.09%,电解铜3.97万吨,较上年下降44.8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7,533.54万元,2020年度,公司黄金产量大幅增加、电解铜产量下降主要系2020年国内黄金矿山企业黄金产量增加及老挝万象矿业转向主要生产黄金所致。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板块:雄风环保2020年1-7月处理低品位复杂物料2.6万吨,广源科技2020年度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08.94万台、残次品1.09万吨,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业务主营收入116,495.59万元。2020年度采矿业和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两个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4.34%和25.6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21,582.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8,780.81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7.31%和增长38.89%。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①本期出售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100%股权,其财务数据合并至2020年7月;②控股子公司LXML本期转向主要生产黄金,电解铜产销量下降;③公司降本增效措施取得成效,营业成本降低。 (2)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LXML电解铜产量下降,相应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有息负债下降使得利息支出减少及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使美元借款产生浮动汇兑收益所致;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黄金销量及销售价格提高所致;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LXML金矿恢复项目及五龙矿业改扩建工程投入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提前偿还公司债、名股实债借款及其他有息负债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2020年度公司业务及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黄金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公司黄金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小,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公司矿产金产量、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增量部分中LXML占比较大,而LXML自2020年下半年由生产电解铜转向主要生产黄金,因生产调试等原因,开工率、回收率、生产消耗等指标尚在持续优化中,其当期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公司矿产金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使得2020年黄金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公司黄金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小。冶炼产钯、锑等产品毛利率同比波动较大主要是受各月产成品产量、金属实际投料成本及各产品分摊成本的影响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冶炼产品由从事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业务的雄风环保产出,其产销量数据合并至2020年7月。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说明:1.报告期内子公司万象矿业逐步转向主要生产黄金,使公司矿产金总成本上升、电解铜总成本下降;2.冶炼产品由从事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业务的雄风环保产出,其成本数据合并至2020年7月,因此总成本明显下降。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9,835.9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5.7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2020年度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5,804.2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0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2020年度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变动说明: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国内矿山子公司销售回款增加及收到处置雄风环保股权及债权转让款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吉隆矿业黄金租赁套期保值浮盈所致; (3)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应收雄风环保100%股权转让尾款及控股子公司广源科技应收环保补贴增加所致; (4) 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瀚丰矿业收回土地复垦保证金所致; (5)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母公司本期发生装修费用所致; (6) 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吉隆矿业办理黄金租赁融资及母公司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致; (7) 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五龙矿业偿还到期票据所致; (8)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万象矿业及五龙矿业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期末计提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10)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五龙矿业应付工程款重分类至“应付账款”所致;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贸易融资及名股实债借款所致; (12) 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合同负债重分类所致; (13) 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提前兑付7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14)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吉隆矿业黄金租赁业务产生浮盈所致; (15) 表中其余项目变动,主要系期末雄风环保不再纳入合并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五十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行业政策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就矿业权出让、登记,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登记等事项做出规定,该法规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1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该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用于黄金工业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和排放标准制定等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等工作。 2. 税收政策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境内黄金矿山子公司采矿权资源量 单位:(矿石量)万吨 注:可采储量类型为(122b+333),可采储量、年产量为矿石量,年产量为证载核定数;储量相关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截至2020年末采矿权范围内资源量基本情况,尚未自然资源部门审核。 2020年,公司与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一〇六、一〇三地质队建立技术合作关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山后备资源勘查工作,实现新的找矿突破。目前在五龙矿业已进行前期地质调查工作,结论认为区域成矿背景优越,找矿空间及潜力较大,现已完成总体勘查设计,在金资源储量方面预期有重大突破。同时,公司计划对华泰矿业红花沟详查区进行探矿设计,开展探矿工作。 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23年公司计划在现有国内矿山投入坑探工程17万米、钻探工程18万米,按照分布实施,滚动安排的原则,开展矿区深部及外围的综合找矿评价,预获黄金资源量65.76吨、有色金属资源量40万吨。 (2)万象矿业采矿权资源量 公司于2018年11月收购LXML 90%股权,LXML目前主要运营Sepon铜金矿,拥有1宗采矿权、1宗探矿权。根据LXML与老挝政府的相关协议, Sepon金矿的运营期自2003年3月1日开始,运营期持续30年,运营期满前有权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10年。LXML当前采矿权许可采矿品种为铜、金,有效期至2023年9月。LXML拥有1247平方公里的特许经营权和丰富的铜、金资源,报告期内继续开展现有阴极铜生产业务,公司积极推进其黄金开采业务的重新启动,2020年5月中旬氧化矿处理系统投产运行,8月末原生矿处理系统投产运行,同时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探矿增储并取得了显著成果。根据公司编制的符合JORC规范的矿产资源报告,截至2020年末,Sepon矿山拥有金资源量估算结果为330万盎司(1金衡盎司≈31.1035克),矿石量为2,700万吨,平均品位3.8克/吨。具体如下: 注: (1)所有数字均已四舍五入,显示的为相对准确的预估。由于四舍五入的误差,总计和相 加总数可能不对应。(2)露天开采的金矿资源量,氧化金矿边界品位为0.8克/吨,原生金矿边界品位为2.1克/吨;井下开采的金矿资源量,边界品位3.0克/吨。(3)已被验证的矿堆资源量归为标示的资源量级别,未验证的矿堆资源量未包含在内。(4)根据公司内部评估的探矿成果,截至2020年末,万象矿业在上表所示资源量基础上核增金资源量约138.5万盎司,尚未按照JORC标准编制矿产资源报告。 (3)多金属矿山子公司瀚丰矿业采矿权截止2020年末资源量情况 注:瀚丰矿业采矿权截至2020年末资源储量尚未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可采剩余年限按采矿证有效期限。 (五)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向赤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0年12月15日,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通过子公司赤金香港以现金方式收购Resolute Mining Limited所持有的Mensin Bibiani Pty Ltd(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以及目标公司旗下三家加纳全资子公司:Mensin Gold Bibiani Limited,Noble Mining Ghana Limited 以及Drilling and Mining Services Limited,交易对价为1.089亿美元;为加强海外投资平台建设,顺利完成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交易,公司拟向赤金香港增资2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购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关于向赤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等公告。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 股权转让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雄风环保100%的股权以评估价值人民币159,856.78万元为底价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2020年7月29日,雄风环保100%股权项目挂牌期届满,公司收到北交所《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根据交易规则对唯一意向受让方资格予以确认,雄风环保100%股权挂牌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59,856.78万元。同日,公司与赵美光、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联合”)签署《关于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及《安排协议》。截至2020年12月25日,包括第一期出售对价在内,瀚丰联合已向公司支付出售对价人民币130,978.476万元,超过出售协议约定的第二期出售对价,同日雄风环保100%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等公告。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于出售协议签订之日即2020年7月29日,雄风环保资产与负债已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根据相关协议,在第一期出售对价支付完毕后至双方完成目标股权的交割前(简称“受托管理期间”),雄风环保的各项主要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已经由购买方行使,且该期间的损益也归购买方所有。鉴于托管是股权处置的前置步骤,此时瀚丰联合不再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使管理权,而是能够主导雄风环保的相关活动,享有并有能力影响该期间的可变回报,因此瀚丰联合于该期间已经能够控制雄风环保。故雄风环保在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条件的同时,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股权受让方(即受托方)亦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点,该项处置交易“必要的财产转移手续”的履行未发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雄风环保自2020年7月29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不再合并其利润和现金流。 2. 债权转让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与交易各方签署《债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部分债权,即截至2020年9月30日雄风环保应付公司往来款本息共计774,668,199.50元转让予东富华睿,转让对价为人民币760,000,000.00元,由东富华睿进行债务重组,重组期限为24个月。同日,公司与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及赵美光先生签署《债权转让补偿协议》,约定就公司本次标的债权转让与收到转让对价之日雄风环保或瀚丰联合应付赤峰黄金往来款本息之间的差额,由赵美光于雄风环保股权交割日前向公司一次性补偿。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黄金具备商品和金融双重属性,是重要的全球性战略资产和各国金融储备体系的基石,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经济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世界黄金版图上,我国黄金市场已发展成为当今全球增长最快的黄金市场,并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已经从追随者成长为领军者,进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上海金”的诞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以人民币报价的黄金交易新品种以及黄金投资者避险新工具,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币黄金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了中国黄金市场国际化进程。 自2015年7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在增加黄金储备,目前已接近2,000吨;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黄金在航天、航空、电子、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和饰品行业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根据中国黄金协会统计的数据,2020年,国内原料黄金产量为365.34吨,与2019年同期相比减产14.88吨,同比下降3.91%,重点黄金企业(集团)矿产金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国内黄金矿山的连续减产,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影响,黄金冶炼原料供应趋紧。2020年,全国黄金实际消费量820.98吨,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18.13%。其中:黄金首饰490.58吨,同比下降27.45%;金条及金币246.59吨,同比增长9.21%;工业及其他用金83.81吨,同比下降16.8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黄金首饰、金条等生产加工和零售均受到较大影响,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态势好转和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黄金消费量稳步回升,尤其下半年金条及金币消费量较上一年同期增长50.91%,进而一定程度扭转了全年金条及金币消费趋势。 从行业情况看,受安全环保政策趋严、矿山资源枯竭等因素的影响,全国重点产金省(区)矿产金产量连续下降。虽然国内黄金产量持续下滑,但近年来黄金行业积极响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加强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资源勘探和重点矿区的开发建设力度,努力推进科技创新,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回收率,狠抓节能减排,打造绿色矿山,逐步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初步形成了大型企业集团主导行业发展的战略格局,由规模速度型向高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同时,诸多企业积极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黄金企业“走出去”成效显著,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黄金行业在困境中实现了和谐有序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专注黄金矿山的开采与冶炼,聚焦海内外优质黄金矿山资源,做专注、专业的黄金矿业公司;积极探索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高效开发矿产资源;以人为本,聚集人才,建设素质高、专业强的经营团队,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公司积极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重视环境保护,关心社区福利及公益事业,保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富有时代特征的企业形象。 公司将坚持“以金为主”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发展黄金矿业主业,抓住国家经济结构转型的战略机遇,最大限度地为股东创造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技术领先、管理科学、成本优势明显、资源储量丰富、核心竞争力突出、在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具有良好声誉的国际化黄金矿业上市公司。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生产矿产金4,588.55公斤,电解铜3.9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5.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4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生产计划。综合考虑公司生产规模及战略规划,公司2021年计划黄金产量不低于10吨,营业收入48.91亿元,营业成本23.21亿元,净利润14.54亿元。 2021年,预计公司维持日常业务及完成在建工程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约为20亿元。公司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经营性现金流可基本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公司将积极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科学运用资本和金融市场,拓展融资途径,通过黄金租赁、短期借款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做好在建工程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黄金、电解铜等属于贵金属和大宗有色金属商品。公司的盈利与商品价格密切相关。影响商品价格波动的因素包括全球供给及需求、远期交易及其它宏观政治经济因素(如地缘政治、局部战争、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全球经济状况预测等),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供求及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由于上述因素具有不可控性,其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应对策略:立足于成本管理,通过技术创新,节能降耗,降低矿石贫化率,提高金属回收率,提高员工及设备的效率,以降低单位成本;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从整体上降低成本费用。 随着公司采矿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矿山资源优势和规模效应将逐步体现,加之成本控制效果显著,公司对未来业绩会有一定掌控能力。同时,公司通过研究、分析商品价格走势,运用金融工具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对商品价格风险实施管理,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争取以预期的价格销售产品,减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不利影响。 2. 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公司境内矿山子公司的采矿方式为地下开采,境外矿山子公司的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工序涉及到爆破,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公司在采矿工序中需要使用爆破品,在选矿工序中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钠,在冶炼工序中需要使用腐蚀性化学品王水等,同时由于公司采矿涉及多项风险,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的矿山受到不可预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公司在矿产资源开采、选冶过程中伴有可能影响环境的废弃物,如废石、废渣的排放。矿产资源的开采,不仅会产生粉尘及固体废物污染,还可能导致地貌变化、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现象的发生,进而影响到生态环境的平衡。上述事项的发生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策略:公司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公司设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就爆破品、腐蚀性和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制定了一系列操作程序和安全规范指引,以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的安全。 公司已建立一整套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条例、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环保体系;按照国家规范的标准和管理要求采矿、选矿和冶炼,公司脱氰选矿工艺达到《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按照较高的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开发一片、治理一片、恢复一片,实现废渣无害化、资源化,废水综合利用,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环保设施,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与监督体系,以避免因环保安全等问题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 境外投资国别风险 公司境外投资规模不断增加,境外项目国别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存在一定的国别政治、政策风险。 应对策略: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管理优势,发扬多元、包容、共生的开放文化,与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项目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变化,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坚持“让更多的人因赤峰黄金的发展而受益”的核心价值观和共生共长理念,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和社区贡献责任。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制定了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并载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等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现金需求较大,而且在2020年2月提前兑付了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息,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完成情况、现阶段的发展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制定情况,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通过上证e互动“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 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19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公司与瀚丰矿业原股东赵美光、瀚丰中兴及孟庆国(合称“承诺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诺方承诺:(1)瀚丰矿业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4,211.15万元、5,088.47万元、6,040.03万元。(2)瀚丰矿业的采矿权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4,098.87万元、4,101.64万元及3,619.1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公告。 瀚丰矿业完成了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众环沪审字[2021]005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瀚丰矿业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35.35万元,采矿权资产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78.23万元,均高于2020年度业绩承诺数,承诺方关于瀚丰矿业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实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1]2300013号”《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资产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瀚丰矿业及其采矿权资产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已完成承诺方做出的业绩承诺。公司收购瀚丰矿业100%股权未产生商誉,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无影响。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让更多的人因赤峰黄金的发展而受益”的核心价值观,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依法依规缴纳各项税费,注重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关爱职工,在促进当地就业的同时,把保障员工生活放在了首位,努力做到让员工有归属感和自豪感,切实维护员工权益,为员工排忧解难,丰富员工的精神生活,营造和谐发展的氛围,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协调统一。公司近几年先后获得中国黄金协会授予的“社会责任先进工作单位”、“中国黄金行业社会责任大奖最佳民族共建奖”、“中国黄金行业社会责任大奖最佳开发奖”等荣誉和奖项。公司安全环保常抓不懈,2020年全年无工亡事故、无环保事故,公司下辖子公司吉隆矿业、瀚丰矿业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五龙矿业、华泰矿业被评为省(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境外子公司万象矿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近年来通过缴纳税款、权益金和分红的方式向老挝政府直接创造超过14亿美金的收入;同时,在发展国家和地区基础建设方面投入超过5,000万美元,在未燃炸弹清理方面投入超过4,800万美元,并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其他社会支持项目上投入了数百万美元;万象矿业Sepon矿山所在的维拉布里区(Vilabouly)有超过14,000人从公司的社区发展项目中受益,这些项目和投资总计约1300万美元;万象矿业在员工发展和培训上投入了数百万美元帮助超过10,000名老挝员工发展技能,创造就业。 2020年度,公司积极担当、服务社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通过多种渠道捐款捐物,助力抗击疫情。公司高管团队向内蒙古红十字会捐款50万元,各子公司向疫情防控部门、驻外大使馆捐款捐物115余万元,万象矿业因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获得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大奖。 (二)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子公司雄风环保从事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业务,属于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涉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信息如下: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多级喷淋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出。 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应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05.69吨/年,NOx≤33.12吨/年,尘中铅≤0.452吨/年,尘中砷≤0.363吨/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雄风环保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配置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各项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雄风环保“低品位复杂物料稀贵金属清洁高效回收项目”于2012年7月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郴州雄风稀贵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低品位复杂物料稀贵金属清洁高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218号);2017年2月23日取得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 <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低品位复杂物料稀贵金属清洁高效回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批复意见的函》(郴环函〔2017〕13号),并依法办理了《排污许可证》。2018年2月2日该项目取得了郴州市环境保护局签发的郴环函〔2018〕38号文,通过了该项目废气、废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18年6月4日该项目取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签发的湘环评验〔2018〕16号文,通过了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危险废物处理规模13万吨,同时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于2018年6月5日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湖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登记表,编号:2018-005)。 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低品位复杂物料稀贵金属清洁高效回收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雄风环保依法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湘环(危)字第(191)号;依法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310237305144769001P。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雄风环保已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相关要求,并根据环评报告书以及环评批复相关要求,雄风环保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废气总排放口1#80m烟囱、2#80m烟囱安装两套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因子为烟气量、烟尘、SO2和NOx,已开展自主验收,于2018年9月1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验收通过。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源科技从事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拆解业务,是合肥市唯一一家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属于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铅玻璃及电路板,目前广源科技主要是交由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或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0号),对于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转移主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每年在环保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双方需办理危废转移手续,收到双方环保部门批函后方可进行。 广源科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回收项目”于2016年9月8日取得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环建审〔2016〕101号”《关于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并已于2018年11月获得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矿山子公司未被环保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以调结构、促转型、深化企业改革为主线,建设结构优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现代化企业”为目标,在生产环节注重环保节能,在环保技术上不断创新,采用选矿新工艺,购置安装环保设备,对矿区裸露地面采取植树种草等绿化美化措施,矿区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先后荣获“‘十二五’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全国践行生态文明优秀企业”、“全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系统节能减排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吉隆矿业撰山子金矿、瀚丰矿业立山矿区、东风矿已被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华泰矿业红花沟矿区一采区、五龙矿业被评为省(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满足环保法规要求的基础上,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排尘设施齐全,烟尘排放达到合格标准。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黄金矿山子公司选矿厂应用了尾碴脱水技术,使污水达到了零排放,并同当地环保局协定对粉尘、噪声、水质、土壤、锅炉和无组织排放等进行跟踪监测;报告期内,公司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废物每吨征收1000元环境保护税,由中国黄金协会组织长春黄金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也已由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3月发布。子公司吉隆矿业、华泰矿业采用氰化工艺提金,为达到环保要求,公司对两家子公司的选矿工艺开展了专项研究,进行脱氰工艺改造。2018年10月投入运行以来,项目运行稳定,各项指标较为正常。经过专业检测公司对处理后的氰化尾矿进行取样检测,结果与自检基本相同,毒性浸出液中总氰化物浓度全部低于4mg/L,达到氰渣技术规范中尾矿库处置的低于5mg/L限值要求,其他指标也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收购瀚丰矿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2020年1月2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108,742,004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63,911,378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注:本次发行的108,742,004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21年1月22日上市流通。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吸引优秀人才。 公司薪酬管理体现薪酬领先战略,在同行业同岗位公司薪资水平富有竞争力,在薪资领先的同时,公司内部岗位工资水平充分考虑岗位对公司发展目标的影响程度,岗位贡献价值、责任大小,公平合理划定岗位档次,制定岗位工资,薪酬向一线倾斜。 同时,公司员工薪资管理与绩效考核相互联系,薪酬与岗位绩效挂钩,激发岗位员工潜能,充分发挥个人能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员工招聘情况,适时安排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以面授和体验方式进行,使新入职员工不但可以知晓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还可以深入矿山实地,了解矿山知识,体验矿山一线生产环境。 (2)开展员工在岗培训。根据工作安排和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在岗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上市规范、内控制度、企业文化、矿山知识、安全手册等内容,培训形式主要以内部培训为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计划在社会、高校聘请实战型专家、学者针对部分培训内容展开深入系统地培训,使受训人员学习更多的前沿专业知识。 (3)与专业院校、研究机构展开合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学历教育及技术交流、培训。在职人员学历教育计划通过函授、合作办学等方式进行,在职学历教育不仅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可以弥补专业知识不足,增强专业素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规范运作,构建制度建设的开放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三会一层”的运作,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持续完善“三会一层”及内部控制的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已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控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2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亿元公司债券(简称“17黄金债”或“本次债券”)。2020年2月21日,公司披露《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支付自2019年2月27日至2020年2月26日期间本次债券的利息,本次债券首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5.50%,每手“17黄金债”(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00元(含税)。 2019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17黄金债”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并分别于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4日和2020年1月7日披露了提示性公告。根据《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7黄金债”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699,481手,回售金额为699,481,000.00元。 2020年3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17黄金债”本息提前兑付和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提前兑付“17黄金债”本息并摘牌。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赤峰黄金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赤峰黄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二) 固定资产的存在和计价与分摊 四、其他信息 赤峰黄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赤峰黄金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赤峰黄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赤峰黄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赤峰黄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赤峰黄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赤峰黄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赤峰黄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赤峰黄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海英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毓 中国·武汉 2021年03月19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慧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广州市宝龙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宝龙”),2010年8月东方宝龙名称变更为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兄弟”)。 2012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69号),核准东方兄弟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664,501股购买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刘永峰、任义国、马力、李晓辉、孟庆国持有的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资产。 2012年12月3日,东方兄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向赵美光等8名自然人发行183,664,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为283,302,301股。2012年12月5日,东方兄弟在广州市工商局办理完毕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东方兄弟的注册资本从99,637,800.00元增加至283,302,301.00元。 2012年12月24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东方兄弟住所迁至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富民村,名称变更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黄金矿产品销售;对采矿业的投资与管理。 2014年4月28日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3,302,3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566,604,602.00元。 2014年5月22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办理了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66,604,602.00元,经营范围变更为“黄金矿产品销售,对采矿业及其他国家允许投资的行业的投资与管理。” 2015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谭雄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4号),核准公司向谭雄玉等发行114,016,786股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925,46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2月12日,本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谭雄玉等发行合计114,016,786股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份总数为680,621,388股。 2015年3月18日,本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深圳前海麒麟鑫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合计32,569,36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份总数为713,190,748股。 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13,190,748.00元。 2017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13,190,7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26,381,496股。2017年10月25日,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26,381,496.00元。 根据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9年10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20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赵美光等发行合计128,787,878股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1,000.00万元。 2019年11月12日,本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赵美光等发行合计128,787,878股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份总数为1,555,169,374股,股本为人民币1,555,169,374.00元。 2020年1月22日,本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玖巴巴(济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合计108,742,004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为1,663,911,378股,股本为1,663,911,378.00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富民村,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金石明珠写字楼A座9层。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本公司”)主要经营黄金、有色金属采选业务。主要产品为黄金、电解铜等贵金属、有色金属。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9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三十)“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三十六)“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十九)“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十)“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 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 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十一)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尚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的应收股权转让尾款;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十二)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十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十四)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 “金融工具”及“金融资产减值”。 (十五)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十六)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周转材料、委托代销商品、半成品、库存消耗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除矿车于领用时按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外,其他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十七)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十八)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十九)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二十)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本公司的老挝子公司部分矿产资源和设备折旧方法采用工作量法。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十一)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二)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二十三)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矿业权证办理费、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二十六)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七)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 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二十八)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二十九)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三十)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现行各经营模式下的收入确认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境内黄金矿业子公司吉隆矿业、五龙矿业及华泰矿业主要产品为黄金金锭。黄金产品的主要客户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公司将黄金产品移交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系统销售,结算价格以点价的市场价扣除加工费、手续费确定,货款在点价当日或次日结算,也可根据需要预结部分货款。收入确认原则为:公司将黄金产品移交给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视为产品控制权发生转移,公司以预估点价的可变对价金额来确认收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盘期间实际成交后,收到对方的结算单时,并按照更新后的价格对历史期间已确认的收入在变化当期进行调整。由于产品交付时间与点价时间间隔一般较短,实际结算金额与公司预估的收入金额差异较小。 公司的子公司瀚丰矿业主要销售锌精粉、铅精粉、铜精粉等产品,销售合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控制权已发生转移,以购销双方确认的检斤单或磅单及化验单相关数据为基础确定收入金额,待双方正式结算后再将差异调整结算期间的收入金额。 公司的原全资子公司雄风环保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色金属,控股子公司广源科技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废旧家电拆解物。该两家子公司在同时满足货物已发出,控制权已发生转移,双方对结算金属没异议、出具结算单时确认收入,其中有色金属的计价采用上海有色金属网基准时点的公开价确认,废旧家电拆解物的计价采用交易双方协商认定的市场价确认。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LXML主要产品为黄金和电解铜,合作客户主要为国际大型精炼厂及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商,由公司负责运输,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并由客户接收,视为产品控制权发生转移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一)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三)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2. 套期会计 为规避某些风险,本集团把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集团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集团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以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本集团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处理。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时,正式指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并准备关于套期关系和本集团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此外,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集团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估。 (1)公允价值套期 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且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则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相关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其他综合收益。 当本集团撤销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或不再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2)现金流量套期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集团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除此之外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在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会发生时予以保留,在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时,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三十五)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六)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三十)“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1)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该估价委员会由本集团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集团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中披露。 六、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42号”《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子公司吉隆矿业、华泰矿业、五龙矿业享受该政策。 2. 根据《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三条第(一)款:充填开采“三下”矿产,资源税减征50%。经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子公司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16年7月1日起享受资源税征前减免,减征50%资源税。同时依据《关于核实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充填采矿法相关情况的报告》敖国土资发(2018)125号: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定被压覆金属量为618.411kg,压覆比例为82.15%。经税务局审核,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税税率为(4%-2%*0.82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自2020年9月1号起,上述税收优惠废止,子公司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税适用税率为4%。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7号”《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算企业所得税。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原子公司雄风环保享受该政策。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标准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执行,原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该政策,增值税退税比例30%。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5. 原子公司雄风环保取得发证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等文件规定,雄风环保2018-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6.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条,财税(2009)16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子公司合肥环创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享受此政策,具体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免税,2021年、2022年、2023年减半征收。” 7. 根据合政办[2017]59号文,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安徽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年税额标准进行调整,有效期5年。子公司安徽广源科技有限公司据此对其所有的经开区土地由原年税额10元/㎡调整为5元/㎡。 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赤金地勘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此政策。 9. 公司的老挝子公司LXML除了享受出口业务不缴纳增值税外,根据老挝财政部2013年2月22日的510号通知,LXML的增值税留抵享有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此后,财政部于2017年6月向LXML及供应商发布了2001号通知,取代了2013年2月22日的510号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增值税免税交易的类型。从2017年5月15日起,通知中明确的供应商不再从LXML收取增值税,但同时LXML的增值税留抵享有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也不再沿用。 10. 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瀚丰矿业根据龙井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龙国减[2011]12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 11. 子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21001598,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等文件规定,2020-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使用权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860,00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0.00元)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存入的封闭式结构性存款,拟持有至到期,其中:590,000,000.00元存款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利率为2.8%;270,000,000.00元存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19日,利率为3.05%。 根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公司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为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浮动利率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水平挂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结合历史经验,可以合理确定该协议约定挂钩标的价格形成的衍生成分有关的现金流量特征是不现实的。考虑到公司管理该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该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实质为固定利率,因此公司将该结构性存款视作普通的定期存款,作为货币资金列报,并将其剔除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外。 (2)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94,961,121.00元(2019年12月31日:142,108,612.79元)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办理远期售汇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存款54,586,640.04元;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存款2,643,286.81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2,598,603.38元;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恒丰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存款17,150,000.00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6,129,374.72元;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11,853,216.05元。 (3)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0,751,507.7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23,614,653.54元)。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主要是基于公司的历史经营经验计提。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变动”系本期处置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四)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五)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应收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注:于2020年,本集团向天津东富华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转让了其他应收款774,668,199.50元(上年:0.00元),相关的损失为0.00元(上年:0.00元)。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七)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减少金额—其他”中:库存消耗品减少系汇率变动所致,其他变动系本期处置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其他流动资产6,161,407.60元(2019年12月31日:0.00元)为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期货账户保证金。 (九)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固定资产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在建工程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13% 。 2、“其他变动”系本期处置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誉余额系2015年6月收购子公司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时形成。本公司将上述子公司单独作为一个资产组,资产组涉及的范围主要为构成上述包含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各项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资产组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期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本公司聘请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所得出的。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公司将相关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关键参数: 根据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拟对合并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晟明评报字【2021】033号),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原有核定拆解规模设计能力110万台,2020年12月23日换发新证,核定拆解规模设计能力上升至265万台,2021年至2025年预测期增长率分别按41%、21%、18%、8%、4%的增长率增长至2026年稳定,采用13.29%作为税前折现率,预测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6,980.00万元。 经测试,2020年度本公司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其他非流动资产78,441,687.74元(2019年12月31日:80,329,003.48元)为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复垦保证金,仅可用于未来复垦使用。 (十八)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余额为1,500万元,其中: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担保人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肥环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梁晓燕、傅欣;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借款500万元,担保人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梁晓燕、傅欣。 (2)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余额为15,000万元,系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给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3月26日。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已将该票据向兴业银行赤峰分行办理贴现,贴现率为4.6%。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九)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因融资目的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同,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租入黄金,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变现,在租赁到期日前通过该系统买入相同数量和规格的黄金偿还银行,并按期(一般同银行季度付息日)支付约定的租赁费,租赁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含)。 核算方法:①租入黄金并出售,公司将收到的价款计入货币资金,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计息定盘价及租入数量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初始入账价值,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②每月按租赁合同约定的黄金租赁费率计提黄金租赁费,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③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未到期的黄金租赁业务,根据所租赁品种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收盘价格与租赁时确定的计息定盘价之间的差额,调整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④租赁到期日前,按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实时价格买入并归还黄金。 (二十)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二十一)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三)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四)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五)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六)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七)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十八)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余额为2,609.96万元,系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向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借款1,700.00万美元,担保人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期限2020/3/12- 2022/3/11,按季还本付息,其中:1,300.00万美元将于一年内到期。 (二十九)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长期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一)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二)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变动”系本期处置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三十三)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四)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本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8,742,004股,每股发行价格4.69元,扣除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999,998.7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8,742,004.00元,余额394,257,994.76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十五)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十六)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减少”是系本期处置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三十七)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三十八)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系本期处置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938,795.50元及专项储备结转留存收益3,712,018.57元。 (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主营业务(分行业) (2)主营业务(分产品) (3)主营业务(分地区) (4)营业收入前五名 (四十)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六、税项。 (四十一)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二)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三)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四)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五)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 (四十六)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八)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十九)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一)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二)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三)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四)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五)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三十五) (五十六)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五十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十九)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十)套期 √适用 □不适用 1. 套期会计的风险管理策略 本公司套期会计分类为现金流量套期及公允价值套期两种类型。 (1)现金流量套期:公司的主要产品黄金、电解铜等属于贵金属和大宗有色金属商品,公司的盈利与商品价格密切相关,持有的贵金属产品因价格变动产生风险。公司对于预期销售的黄金产品,因担心将来销售价格下跌,现金收入减少,从而卖出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以减少因价格下跌导致公司盈利减少的风险,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数量比例低于0.8:1。相关损益按照现金流量套期会计记入其他综合收益及主营业务收入或投资损益(无效套期部分)。 (2)公允价值套期:一是公司将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利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标准合约作为套期工具,规避黄金价格上涨导致偿还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公司根据租赁数量在期货市场买入相应数量期货合约,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数量比例为1:1,以此来平抑价格波动风险,相关损益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二是公司为了规避母公司美元借款汇率变动的风险,运用外汇远期合约,锁定人民币对美元的固定汇率,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数量比例为1:1。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占用、持仓量的总体额度等均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公司套保业务的品种规模、资金来源、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套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其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套保业务的所需保证金。 2. 套期会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20年度的影响: 对2019年度的影响: 注:外汇远期合约为平抑赤峰黄金向子公司LXML美元借款汇率风险,在中信银行办理的远期结汇业务,该部分美元借款在期末合并报表中已经抵消。 公司2019年度未进行公允价值套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品期货合约中套期的无效部分形成的当期税前收益为0.00元(2019年度:-531,540.65元)。 (六十一)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2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0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参见本附注“外币货币性项目”。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299.24万元(2019年12月31日:336.42万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 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管理层定期监测利率风险,保证公司不存在显著的利率风险状况。任何对冲风险的决定都会定期评估,以符合公司整体情况、利率市场情况和资金提供方的要求。关于公司贷款和利率风险的总结定期提交公司的执行委员会。 (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 本集团存在大宗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公司销售的电解铜价格受公开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根据过往经验判断,公司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铜价的10%合理可能变动将不会对本集团及本集团的损益和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2. 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涉及的顾客或对方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对本集团造成的财务损失,即为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账面值为本集团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对此本集团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主要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制定了相关的内控政策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六、3、六、6和六、9的披露。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为本集团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在资金正常和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且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 金融资产转移 无。 (三)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无。 (四) 本集团取得的担保物情况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集团于报告期及上年度,公允价值各层级间无重大转移。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吉隆矿业套期工具期末持仓公允价值变动,市价确定依据为所持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于资产负债表日的结算价;交易性金融负债为期末吉隆矿业未到期黄金租赁融资公允价值,市价确定依据为黄金租赁品种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收盘价。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交易性金融负债系为平抑母公司美元借款汇率风险,在中信银行办理的远期结汇业务。由于该项远期合约属于无法在活跃市场上取得未经调整的报价,故将其列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其相关的估值参数主要是采用2020年12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作为第二层次输入参考值。 (四) 公允价值估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净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因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长短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0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赵美光。 (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为雄风环保提供的担保已于其股权交割后30日内全部解除; 2. 公司为LXML提供担保2000万美元,人民币担保金额按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二)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四)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五)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1. 终止经营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度: 2. 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减值准备情况 2019年度: 3. 终止经营的处置情况 4. 与以前期间终止经营的处置直接相关且前期已在终止经营中列报的金额的调整 无。 5. 本年终止经营损益为-442,223.05元(上年:68,276,178.93元)。 (六)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目前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分行业及分地区情况详见本附注七、(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七)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其他应收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注:于2020年,本集团向天津东富华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转让了其他应收款774,668,199.50元(上年:0.00元),相关的损失为0.00元(上年:0.00元)。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二)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三)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八、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王建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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