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09 2021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张力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贺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贺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并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各国政府积极应对并采取防控措施,共同抗击疫情。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国外疫情发展形势依旧严峻,疫情将给全球各产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公司2021年度业绩可能也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指示指导,及时采取多项有效控制疫情的必要措施; 2、公司鼓励业务人员在疫情期间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手段积极与客户联系,为客户提供远程咨询和服务; 3、由于计量仪表产品属于民生工业产品,行业总体发展逻辑不会因此发生根本性变化,并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日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全球疫情形势变化,加强动态化管理应对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供水,智慧供热,城市管网分区计量,智慧农业,工商业用水计量,工矿企业(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用水计量,以及引调水、水利工程等应用场景。其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在宏观经济向好的年度,国家基础投资不断增加带来行业的景气程度亦较高;若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持续趋缓、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给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带来不确定影响。 应对措施: 1、公司将抓住国家倡导智慧城市、智慧供水、智慧供热、智慧农业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品牌、质量及技术的优势,提高固定市场占有率和新市场渗透率; 2、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以此削弱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3、公司将“转型升级”确定为重要发展战略,以适应市场和客户的变化, “转型”即由产品型制造转型为服务型制造,“升级”即由传统制造升级为智能制造。 (三)技术创新的风险 随着国家新基建、一户一表工程、节能减排、新型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阶梯水价、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应用,全智能化计量仪表及系统的需求日益增加。 超声测流产品已经在供热计量领域全面替代了机械式产品,但在供水计量领域占比较小,没有形成对机械式产品的替代和更迭。在无线通讯技术与超声测流技术相结合的产品开发上,公司近几年投入较大,目前已实现全系列产品NB-IoT配套,并能够提供包括5G、4G、LoRa、Sigfox、射频传输等多种无线传输方式的产品。因此,在技术创新上,公司一方面面临着超声测流技术在供水计量领域全面推广的风险,一方面面临着通讯技术迅猛发展技术更迭较快的风险。 应对措施: 1、公司坚持以创新为技术开发理念,持续进行产品技术创新与迭代,并不断加强超声测流技术在计量领域的推广; 2、公司在对超声测流技术深入研究的同时,不断加大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无线通讯技术等方面的研发投入。 (四)产能扩大后的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的超声测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发展前景广阔,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已建设完成。虽然公司产品在技术、性能、质量上有较好的竞争优势,在市场上已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拥有较高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产销情况良好,但如果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项目新增产能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公司届时将面临产能扩大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应对措施: 对于新建智能制造车间新增产能,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及市场情况逐步释放产能,以避免产能扩大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五)税收优惠以及政府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几年,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逐渐加大,并在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两化融合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等在公司经营业绩当中占有一定比重,如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重大变化,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符合税收优惠或政府补贴条件,将给公司利润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大销售力度,做大做强主业,以削减未来不能持续符合税收优惠或政府补贴条件的影响。 五、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7,002,5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21,757.86 8,734,442.24 18,199,455.57 87,762,375.9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述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4年,2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及超声测流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并于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募集的资金,建设了新厂一期项目,包括综合楼、生产楼、检定实验室、机加工车间、职工食堂等5栋建筑,占地面积70余亩,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公司自筹资金1亿元投资建设的新厂二期项目即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项目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公司新厂一、二期总占地面积近120亩,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是目前全球颇具规模的超声测流产品生产基地。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了更好的推广超声测流技术,公司于2019年成立汇中科技唐山有限公司(简称“汇中科技”),主要产品包括:超声水表传感器、超声热量表传感器等,随着汇中科技业务的不断拓展,产品深度、广度也会逐步提升。 另外,公司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于2019年10月30日正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实验室认可,此标志着实验室已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管理体系,并具备了按照相关认可准则实施热量表、冷水水表和超声流量计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数据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实验室经CNAS授权的检测和校准项目共计85项,其中每项检测项目均依据国内外产品标准和引用方法标准制定检测方法,保证了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近几年,公司将“转型升级”确定为重要发展战略,“转型”即由产品型制造转型为服务型制造;“升级”即由传统制造升级为智能制造。通过几年的尝试,公司已经与多家客户合作,开展服务型计量业务,在行业内开创了新的业务模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已完工,后续将根据订单情况陆续释放产能,此为公司业务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仍将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作为工作核心,并已取得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实现多款产品迭代。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与超声测流产品的融合,加速智慧供水、供热应用平台的研发升级和应用,继续全方位深度拓展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超声热量表、超声水表、超声流量计及相关智慧管理系统,超声测流产品口径范围为DN15-DN15000,覆盖了从源水计量、出厂水计量、引调水、城市供水管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商业用水计量、居民用水计量的供水全流程计量,覆盖了从热源计量、供热管网、楼栋热计量和分户热计量等供热全流程计量。公司超声测流产品和系统还能够广泛应用至工业、水利、石化、热电、钢铁、煤炭等用水量较大的行业。 1 供热系列产品及智慧供热系统 公司供热系列产品及智慧供热系统主要用于供热计量领域,产品口径范围为DN15-DN15000,传感器数量从单声路(每个声路有1对即2个传感器)到18声路,具有高精度、 高稳定性和微功耗等特点,实现了从热源计量、供热管网、楼栋热计量、和分户热计量的全热网、全流程、全覆盖。 公司针对供热行业特点,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推出了热源结算成套方案、智慧管网检测方案、混水站失水计量方案、二网智能调节方案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并将方案通过智慧供热系统实现落地,为客户提供了精细化计量、全热网检测、智能分析、精准调节、节能提升、数据运营、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为供热行业客户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能力奠定了基础。 公司供热系列产品主要有: 公司供热系列产品具体应用场景如下图所示: 2 供水系列产品及智慧供水系统 公司供水系列产品及智慧供水系统主要用于供水计量领域,产品口径范围为DN15-DN15000,传感器数量从单声路(每个声路有1对即2个传感器)到18声路,具有始动流量低、准确度高、可靠性强、压力损失小、电池供电、使用寿命长等显著特点,实现了源水计量、出厂水计量、引调水、城市供水管网、城镇供水一体化、工商业用水计量、居民用户用水计量的全流程全覆盖,包括贸易结算、管理考核两个业务大类的所有计量点。 公司在无线通讯技术尤其是低功耗广域物联网(LPWA)技术与超声测流产品结合上投入了巨大的研发资源,已实现全部产品的NB-IoT配套,并能够提供包括4G、LoRa、Sigfox、射频传输等多种无线通讯解决方案。 公司结合供水行业特点,针对供水产业链的各环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计量产品和服务,制定了分区计量控漏方案、工商用户供水计量方案、居民社区供水计量方案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并通过智慧供水系统实现供水行业管网信息管理、成本控制、漏耗控制、水量抄收、便民服务、分析决策、指挥调度、设备管理等功能,为帮助供水行业客户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漏损率等奠定基础。 公司供水系列产品主要有: 公司供水系列产品具体应用场景如下图: 3 超声流量计系列产品及配套系统 公司超声流量计系列产品是公司最早开发并投入市场的拳头产品,具有适用范围广、安装维护方便、质量可靠、低功耗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利、石化、热电、钢铁、煤炭等用水量较大的行业,广受客户好评。 公司超声流量计系列产品主要有: 公司超声流量计系列产品应用情况如下: 4、 基于数据分析与应用的增值服务 在 “新基建”大背景下,公司通过智慧供水平台、智慧供热平台,结合大数据分析,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用户提供服务型计量业务,协助客户实现由“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的转变,助力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的建设。 针对供热行业,公司借助智慧供热平台,通过对供暖数据的分析,深度挖掘客户需求,并帮助客户解决了一系列计量、运维等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多个服务项目。例如实施的智慧供热系统项目,帮助客户解决了热网监测数据难、远程调节难、问题诊断分析难、管理考核难的问题,实现了对“源、网、站、户”数据的有效监测并远程快速可控,对热站的智能可调,对计量能耗的精细化考核管理;实施的热计量运维项目帮助客户解决了退费额居高不下、用户纠纷持续不断增多、运维成本投入越来越大的各类问题,避免由于热计量运维工作的失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实现了运维体系搭建的快速见效、高效收益、可持续发展。 针对供水行业,公司借助智慧供水平台,结合大数据分析,帮助供水企业减少与用户的纠纷问题、快速排查漏点、降低漏损,也提高了居民智能化用水程度,实现了供水业务的智慧运作。为供水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保障。在疫情期间,通过对平台大数据分析,协助政府实现在线精准排查人口居家及流动情况,有效避免了传统上门排查方式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提升疫情防控效率。同时协助社区关注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升居民的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1.1 供应商选择 公司依据采购制度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初选和评审,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方名单》。选择供应商时遵循高质量、低价格、重合同、守信用、实力强、管理好、就近选点的原则,保证供应商能长期、稳定的提供质优价廉的物资,并且售后服务及时,满足公司需要。除临时、零星采购外,常规原材料采购只能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原则上每种物料应具有两家及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保证供货稳定、价格竞争和技术创新。 1.2 供应商管理与考核 公司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的重要性以及供应规模,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即A类、B类、C类等三个类别,此分类主要体现供应商的重要程度;公司对《合格供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质量状况;②交付状况;③服务水平;④价格水平,考核由评审小组共同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实行评分等级制度,按考核得分评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不合格)四个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 采购流程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市场订单需求,结合原材料库存数据,编制物料采购计划,在ERP系统中提出采购申请,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在所有符合公司要求的入围供方中挑选具有优势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并就供货周期、交货方式等事项商谈,达成一致后签订购销合同或以订货单的形式进行采购。原材料进厂后,要求将实物交进货检验岗位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对合格的原材料及时入库,不合格的原材料严格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退换货处理;合格入库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员在和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期内在OA系统填写付款申请,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及生产总监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批,申请付款结算。 2 生产模式 公司主营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分配产能,提高全年生产效率。公司根据多年的经验积累,并借助智能制造平台,摸索出一套智能预测与特殊合同结合的生产模式。需求稳定的常规产品按智能预测模式生产,即有效利用大数据分析,建立合理的软件模型,按滚动分析预测的方式进行生产排产;对于客户的特殊需求则通过特殊合同的方式按订单安排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部门贯彻执行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已基本完成智能制造平台整体建设。同时,建设完成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智能订单管理系统、生产制造执行系统等软件系统模块;设计完成工业仪表传感器智能生产线、户用水表智能生产线、智能FCT测试系统等自动化生产单元,以上系统和生产线投入使用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生产效率。 3 销售模式 3.1 销售模式 因公司产品涉及到超声水表、超声热量表、超声流量计等多个产品,不同客户对于产品的需求不同,公司采用了直销、代理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客户需求采用不同组合模式。 3.1.1 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销售人员直接与终端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参加招投标,达成初步交易意向或成功竞标后,签订销售合同。以直销模式销售的客户主要为自来水公司、钢铁企业、石化公司、电力企业等。公司在为上述存量客户提供持续性服务的同时,通过存量客户工程示范效应开发新客户,以保证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3.1.2 代理模式 代理模式基本分为行业代理商、区域代理商、项目代理商三大类。公司根据销售实际运作情况,针对某些特定区域、行业与代理商进行长期性签约,针对某些特定项目与代理商进行阶段性签约,由代理商负责客户销售、持续开发、技术咨询、营销活动、现场服务等服务与支持。代理商模式是对公司直销模式的补充,能够使公司销售方式更灵活、全面,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销售费用,保证了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 3.2 盈利模式 3.3 定价模式 公司根据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不同,同时参考产品成本、市场竞争程度、渠道费用、销售费用、公司市场策略等综合因素定价。在销售过程中,常规产品价格由公司统一定价,但鉴于存在地区差异、客户对产品技术要求差异,定制化产品和服务售价会存在一定差异。 4 服务模式 公司根据董事会所制定的转型升级战略,组建了客户服务中心,并以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创建汇中服务品牌为管理目标。 公司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实现客户服务中心管理目标: (1)设置区域营销服务中心,实行销售、服务一体化营销策略。目前公司已经设立了11个营销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售前到售后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验。 (2)实行本地化人才策略。在区域营销服务中心所在地招聘符合要求的人才,组成专业化的客户服务团队,并根据服务范围配比人员数量,同时对人员进行考核,以有效支持销售活动、提升人员效率。 (3)在区域营销服务中心设置客服经理岗位,负责统筹安排客户服务工作,同时设有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及时反馈并满足客户需求。 (四)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特点 1.1 公司所属行业及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下的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16)。 供应用仪器仪表指在气体/液体/电力供应过程中用于计量、调节和控制的仪器装置,通常包括水表、电表、热量表和燃气表,主要用于农业、工业、商业办公及居民住宅等领域能源耗用的贸易结算。 1.2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所处行业已经形成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及中国计量协会热能表工作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主要承担本行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制定行业产业政策、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行业相关投资项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承担建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以及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市政设施、园林等工作。工业与信息化部负责推进信息产业政策及标准的制定及实施。 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中国计量协会热能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水表、热量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行业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促进行业企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1.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主要产业政策 1.3.1 公司所处行业监管涉及法律法规为如下: 1.3.2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产业政策为如下: 1.3.2.1 老旧小区改造、一户一表、三供一业、定期强检轮换、阶梯水价收费等政策为如下: 1.3.2.2 节水相关政策 国家各有关部门自2014年8月至2019年4月陆续颁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1.3.2.3 节能相关政策 国家各有关部门自2010年2月至2018年10月陆续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知道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提出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计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1.3.2.4 智慧城市、智慧水务建设相关政策 国务院于2016年11月颁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于2017年6月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发展的通知》,提出拓展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模式创新。以水、电、气表智能计量、公共停车管理、环保监测等领域为切入点,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发展NB-IoT在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中的应用。 智能水表的应用及渗透率提升是智慧水务建设的重要一环。一方面,智慧水务需要通过智能水表实时感知城市供排水系统的运行状态,采用可视化的方式有机整合水务管理部门与供排水设施,形成“城市水务物联网”;另一方面,通过智能水表实时采集并将用水数据上传至云端有利于为供水部门提供智慧化决策支持,从而实现城市公用事业的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此外,农水改造政策要求各地方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智能水表是其水计量体系建设的重要硬件基础。由此可见,上述相关政策要求将有助于提升智能水表渗透率。 2 行业发展状况 2.1 水表行业 国际方面:全球水表行业发展已有200多年历史,水表产品已由最初全机械结构逐渐发展为机械水表与智能水表并存状态。智能水表市场主要集中于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该等区域国家在供水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多年积累,为智能水表产品的广泛应用打下基础,也产生了法国爱拓利公司、美国申舒斯公司等一批国际领先企业。该类企业在研发设计、工艺制造、计量系统及集成应用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近年来,日本、新加坡、中国等亚洲国家一直在积极推动智慧水务政策部署与实施,并在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投入。在沙特阿拉伯、非洲等水资源极度紧缺国家或地区,部分政府也在积极推动智能供水计量改革,对外采购进口智能水表,缓解用水供需矛盾。 总体来看,全球智能水表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国内方面:我国水表行业起步相对较晚,智能水表在我国发展历史相对较短,但增长速度较为迅速。近年来,在一户一表、三供一业、定期强检轮换、阶梯水价收费等政策推动下,以及下游水务集团、供水企业降低管网漏损率水平、提高供水运营效益、加强智慧水务建设等需求因素驱动下,我国智能水表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我国《水表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出, “十三五”期间智能水表(含智能应用系统)销售收入占全部水表销售比例要达到40%。另外,随着智慧水务的发展,智能水表功能不再局限于用水计量和贸易结算,而更多用于供水治水中的辅助决策及分析管理,例如管网供水分区计量、管网压力在线监测、管网供水科学调度、渗透水监测与定位、水质检测与预警、大用户用水综合分析等领域。智能水表行业的发展方向,将朝着以智能终端表具硬件为基础,提供智慧水务整体解决方案上转变。 受益于国家政策推动、智慧水务发展,我国智能水表市场前景广阔。 2.2 热量表行业 国际方面:目前,全球市场方面,欧洲已成为热量表应用规模最大的地区,其次为亚太、北美等地区。丹麦、法国、芬兰等欧洲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供热计量收费体系,其集中供热系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国内方面:智能热量表市场主要集中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北方15个供暖地区,随着热计量改革进程的加深,行业内企业也在持续进行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国内智能热量表产品在计量技术、产品质量等方面与国际领先水平差距将进一步缩小。近几年,南方集中供暖呼声较高,已有成都等城市开展试点,也为热量表行业向南方市场推广奠定了基础。 2.3 流量计行业 国际方面:一些进口品牌厂商例如西门子公司、瑞特迈尔公司、韩国昌民公司等公司,由于产品历史悠久,且有着较好的研发体系,在国际市场上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 国内方面:传统流量计一般采用外贴式换能器,容易受管壁材料等外界影响,维护工作量大、精确度低。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是管段式流量计和插入式流量计。 管段式流量计是将换能器提前安装在管段上,安装时需要截断现场管道,将管段式流量计整体安装后再恢复现场,因此,若不是在管道铺设阶段同步安装的话,施工难度较大、周期较长、成本较高。 插入式流量计是将换能器通过技术手段插入载有流体的管道中,实现换能器与流体直接接触进行计量。插入式流量计无需停水断管,施工周期较短、难度小、成本可控。 3 行业发展趋势 3.1 水表行业 水表按测量原理及结构特征不同,国内水表产品可分为机械水表、带电子装置的机械水表(智能水表1.0)、电子水表(智能水表2.0)。 机械水表:行业发展初期,国内水表多为传统机械水表产品,传统机械水表通过测定叶轮的转速来测流量,具有始动流量高、计量精度低,传动部件易磨损、锈蚀,使用寿命短等特点。 智能水表1.0:2003年以来,随着传感器应用技术、远程通讯技术、无线射频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一户一表、阶梯水价等政策推行,智能水表1.0产品应运而生。智能水表1.0产品通过在传统机械装置基础上设置机电转换装置,将水表旋转量机械信号转换为脉冲电信号或位置电信号,经过通信接口转换为数据信息后,通过网络传输至数据中心,进而实现数据远传、预付费用水管理、网络阀控、用水定量控制等应用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供水管理信息化应用需求,但其核心计量方式仍采用机械运动装置,在计量原理和计量性能上与机械水表无本质区别。 智能水表1.0产品实践应用的关键在于机电信号转换和数据远程传输两方面。其中,机电信号转换主要通过脉冲、光电、摄像等数据采集技术将机械装置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并通过现代信号处理技术对采集信号进行处理运算和信号保真;数据远程传输主要是利用有线远传总线技术、无线局域网、串口通讯、无线广域网和无线蜂窝网等现代通讯技术等数字信号传输至数据中心,满足不同的场景应用实践需要。 智能水表2.0:2013年以来,随着超声、电磁、射流等现代电子流量传感技术、低功耗与微弱信号处理技术的发展成熟,以及高性能超声换能器、精密计时芯片的推广应用,以超声水表、电磁水表为代表的智能水表2.0产品开始逐步被市场所认可。 智能水表2.0产品采用无机械运动装置,计量时无机械磨损,计量精度不易下降,使用寿命较长;量程比高、始动流量低、可有效识别微小水流量,解决跑、冒、滴、漏等问题;其所采用直通式管段结构、水流阻碍小、压损较小,可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产品结构防护等级较高,产品在暴晒、灰尘、高低温、浸泡等复杂环境下稳定性较高;凭借无机械磨损、计量精度高、始动量低等优势,并通过与M-Bus、LoRa、NB-IoT等现代通讯技术深度融合并进行数据传输,智能水表2.0可有效实现流量实时抄送、管网漏损检测、压力在线监测、数据深度挖掘分析等现代水务管理目标。 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智能化成为我国水表行业未来主要的发展趋势,其驱动力主要体现在:供水管网漏损严重,供水公司产销差高问题的亟待解决;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制度,对智能水表安装与推广提出了迫切需求;对“大用户”用水的精细化管理,需要智能水表辅助维护;城市供水调度及管网监测等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依赖智能水表应用技术支持。 其中,随着超声波测流技术应用的成熟,产品质量、计量性能有关的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创新,传输方式高可靠、低功耗、低成本的无线方向发展,及产品由单一向整体解决方案的转变,超声水表的商业化应用日趋成熟。 另外,随着智慧水务的发展,智能水表功能不再局限于用水计量和贸易结算,而更多用于供水治水中的辅助决策及分析管理,应用于诸如管网供水分区计量、管网压力在线监测、管网供水科学调度、渗漏水监测与定位、水质检测与预警、大用户用水综合分析等领域。智慧水务的第一个层次为信息化,其首要任务是借助先进的监测设备完成水环境系统中各类资产数据、监测数据的信息采集;第二个层次是自动化,即针对现有信息、数据的分析评估,配合硬件及水务管理需求实现自动化;第三个层次是智慧化,该阶段主要通过现有信息、数据的分析评估和诊断辅助应用于决策支持。我国当前所处的阶段,是信息化向自动化更迭的一个节点。 国内水表市场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以下两方面: 一是增量空间,主要来自于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下的城乡基础建设投资及“一户一表”、 “三供一业”、“老旧小区改造”等政策落实对水表市场的推动。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 根据国家住建部摸底排查,截止2019年7月,住建部副部长黄艳表示,各地上报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有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约4200万户,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的量,大概有30亿平方米。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有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 二是存量空间,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生活用水水表、工业用水水表需进行周期检定,口径DN15-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DN25-DN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达到使用期限时需进行更换,水表到期更换,为水表行业带来大量的存量需求。 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水表行业已逐步发展成机械式水表与智能水表并存的现状。随着《水表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 “十三五”期间智能水表销售收入占全部水表销售比例达到 40%的目标,以及“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的深入推广,并在水务集团、供水企业降低管网漏损率水平、提高供水运营效益、加强智慧水务建设等长短期需求的驱动下,智能水表将在未来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生产用水中起到更大的作用,我国智能水表产品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机械水表的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传统的机械水表生产企业大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声测流技术。而智能水表及其智慧水务系统对企业研发水平、创新能力、售后服务及为客户提供供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且该行业集成了大量的电子、通讯等技术,并已逐渐形成技术壁垒。未来,随着用户计量和智能化应用需求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行业发展,一些头部计量企业开始对智能水表2.0中的超声水表进行研究和推广,未来对超声测流技术的运用将是趋势所在。 3.2 热量表行业 热量表是用于测量、计算及显示水流经过热交换系统所释放或吸收热量值的仪表。热量表按流量传感器测量原理主要分为机械式、电磁式和超声波式三类,其中电磁式和超声波式热量表属于智能热量表范畴。 经过多年应用实践积累和技术升级换代,热量表产品已由早期机械式测量发展为电子测量方式,相比于电磁式热量表。超声波热量表因其在量程比、计量精度、压力损耗和环境适应性上的优势,成为目前市场上主流的智能热量表产品类型。 在我国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大背景下,国内热量表市场的增长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一是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持续深化供热计量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7年9月,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大力提高热用户端能效,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严格执行供热计量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供热计量设施建设、使用、收费等工作,促进热用户端节能降耗”。 2017年12月,发改委等十部委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再次明确,“大力推行集中供暖地区居住和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二是下游非集中供热领域新增市场需求,有效刺激市场需求外延式扩展。 除北方集中采暖15省的供热计量需求外,近年“三供一业”改造、部分东冷夏热南方城市供热、楼宇节能计费等市场,为智能热量表产品提供新的市场。 三是南方城市供暖的民众呼声日益高涨。 每到冬季,不少长江沿岸城市的居民会对北方供暖欣羡不已。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南方城市供暖问题再次被提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沿长江重新划定供暖分界线”、“尽快启动南方供暖问题研究”、“加快发展我国南方百城供暖市场”等相关建议;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南方城市供暖与“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十四五”规划目标极为契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指出,供暖应当和中国的发展阶段相结合,今年我们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现代化迈进,人民应该生活地更美好,因此不主张按照什么地理带划分,而是按照人民的需求提供供暖服务。 周洪宇介绍,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南方90%以上的城市家庭拥有分户取暖设备。此外,合肥、武汉、贵阳等城市已在部分城区实行集中供暖,南昌、襄阳、毕节等一批城市正在规划建设集中或区域式供暖工程。“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远景目标,到2035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届时南方城市将释放出大量供暖需求。” 四是解决水力失衡问题成为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路径。 影响节能减排的关键因素包括建筑节能、水力平衡和热计量,其中水力平衡是供热计量改革的前置条件之一。由于水力不平衡导致用户冷热不均,即近供热管道端用户热,远供热管道端用户冷。为满足远端过冷用户的需求,热力公司只能整体增加供热管道流量,导致近端用户出现过热、部分节约下来的热量又会被其他用户吸收,从而形成用户节费、企业不节能、排放未降低的局面。 3.3 流量计行业 流量计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煤炭、冶金、水利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对这些行业的用水计量起到关键作用。我国在水计量领域使用的流量计采用的计量技术主要有电磁和超声两种。比较而言,电磁流量计通常采用管段式结构,需要有电源,这种设计在特定流速区间内精度较高,但受到现场环境影响较大。近年来市场上也出现了插入式电磁流量计和电池供电电磁流量计,受限于功耗问题,市场接受程度一般。超声流量计较好的解决了功耗问题,在选用电池供电方式情况下,实现精确计量的流速区间更广,能够更好的应用于各种场景,市场空间广阔。 目前国内流量计市场国产品牌和进口品牌竞争激烈。国产品牌近年来在技术上有了长足进步,具备了与进口品牌竞争的必要条件,综合来看性价比高、服务响应速度较高。考虑到流量计应用行业多为国民经济关键行业,设备国产化将是大趋势。 4 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中国最早研制超声测流产品的企业之一,20多年来始终坚持在超声测流领域深耕,是国内超声测流领域的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拥有全部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及近百项专利技术,涵盖从终端数据采集到系统研发集成等各个应用环节。公司先后参与制定《给排水用超声流量计(传播速度差法)》、《热量表》、《超声流量计检定规程》等行业及国家标准。2008年,公司受邀参与国家科技部863“过程控制流量传感器及系统”项目并成功通过验收,在为我国高性能传感器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标志着公司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技术 公司成立20多年来,一直专注于高精度超声测流技术的自主研究和超声测流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拥有的核心技术一直走在超声测流领域的前沿。多年来,公司积累了丰硕的技术成果,拥有近百项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及全部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涵盖从智能仪表、终端到大数据采集传输再到智慧系统平台等等各个应用环节。 “创新”是汇中的灵魂。在超声测流技术上,公司不断开拓创新,同等常用流量下,不断刷新更大的量程比,更低的功耗,挖掘更高的智能化程度,更低的维护成本,更高效的智能制造,更贴心的柔性定制服务。“精确的时间测量,精密的几何尺寸”是公司作为超声测流龙头企业在核心技术上精益求精的目标,也是数十年如一日凝聚出的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大数据和仿真技术,深入研究了新型网状测流技术的应用,大幅提升了测量精度,将超声测流技术推向了行业新高度;依托自有专利技术,研发出更加节能的小口径蝶阀,实现末端管网调节中对球阀的替代;凭借蝶阀开发的技术积累,完成了基于蝶阀的户用超声阀控水表的开发,实现了户用水表远程阀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对超声测流技术深入研究的同时,继续加大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智能应用及工业设计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将产品设计与智能制造充分融合、将大数据应用技术与智能化解决方案充分融合,用技术助力服务转型。疫情期间,公司智能水表结合智慧水务平台实现房屋空置率大数据分析排查,助力精准防疫;在社区,汇中智慧社区供水平台融合4G/5G/CAT1、大数据分析,助力智慧社区关爱生活;在管网,智慧分区管理、分区检漏服务,助力城市节能发展;在供热末端,智能蝶阀调节阀全面升级,集成5G和户用超声热量表数据采集功能,助力末端精准控热;各项技术服务解决方案获得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认可,重点应用项目获得权威媒体报道。 报告期内,公司在软件研发方面通过了3级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基于物联网智能水表的大数据应用平台获得2020年度河北省信息化创新成果奖。智能户用超声水表及供水服务平台获得了金芦苇工业设计奖优秀产品设计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超声测流技术工程实验室、河北省智能超声测流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设计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720.49万元,较上年增长69.50%。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8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9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有效专利85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53项、外观设计专利26项。 新增专利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二)核心产品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超声水表、超声热量表、超声流量计及相关配套系统。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开拓和技术积累,已经形成了一批优势产品,包括CRL-H户用超声热量表、CRL-G管段式超声热量表、SCL-61H户用超声水表、SCL-61D超声水表(不锈钢)、SCL-76电池供电插入式超声流量计、SCL-83便携式超声流量计、SCL-9多声路超声流量计等。 公司从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化解决方案出发,新增HZTJF-P4型NB-IoT智能蝶阀调节阀、HZT-C4型NB-IoT智能室温采集器、SCL-61HF型NB-IoT智能阀控水表、IP68级电池供电4G无线数据采集器、CAT1无线数据采集器等产品。另推出新型矿用隔爆流量计、厂用隔爆流量计、明渠流量计等工业水利智能化解决方案产品。 公司利用产品在供水/供热管网上全口径计量的优势(产品口径DN15-DN15000,覆盖所有供水/供热管网计量口径),从计量角度切入,将业务范围拓展到针对用户实际业务问题提出整体解决方案。其中,供水行业相关方案包括:分区计量漏损控制方案、小区DMA漏点定位方案、社区供水管理方案等;供热行业相关方案包括:全热网监测方案、供热管网漏损控制解决方案、公共建筑节能解决方案、居民室内温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等。这些方案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具有高效、快速、低成本、可持续等优势,能够使客户投资取得可观的收益,得到了客户的极大认可。 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优秀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国内市场,客户覆盖全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国际市场,公司产品已经成功实现对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的批量产品供应,并已经与东南亚、南亚、非洲、拉丁美洲、欧洲、中东等地区的代理商建立了业务上的联系。同时,公司通过参加国际性行业展会、学术交流会及与国内外先进企业开展咨询和互访等方式,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产品介绍参见“公司业务概要”中的“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核心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管理、生产、营销、技术和服务团队,团队骨干成员在专业领域内平均工作超过10年,不仅具有开放的管理思维、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和市场营销经验,而且对超声测流、供水计量、供热计量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司核心管理层平均年龄43.5岁,经过多年工作磨合,已经形成高度一致的工作习惯,能够高质高效保障公司运营。中层管理团队平均年龄不到35岁,系通过内部培养、竞争上岗、外部引进、高标准考核等方式组建起来的,有很强的创新力和执行力。值得一提的是,女性管理者在团队中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且多数位居技术研发关键岗位。 (四)核心战略 “转型升级”是公司现阶段发展的核心战略。“转型”即由产品型制造转型为服务型制造,“升级”即由传统制造升级为智能制造。 近年来,随着“管网安全监控”“漏损率控制”“智慧城市”“大数据应用”等概念陆续进入供水/供热行业高层管理者的工作思路,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服务能力备受关注。在国际市场,产-供-销分段式管理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商业模式,计量服务企业在行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9年,公司成功在河南等地开展了以服务为核心的业务探索,为客户提供包括远程抄表、设备运维、数据分析等模块在内的综合计量服务,取得了不错的市场效果。 近几年,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始智能制造方向的探索。2018年,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亿元投资建设超声测流智能制造车间项目,并于2020年12月31日顺利完工,后续将根据订单情况逐步释放产能。公司在充分理解智能制造逻辑和思维的基础上,学习德国、日本、美国等工业强国的制造哲学与理论,运用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信息-物理系统技术(CPS)、机器换人等技术,结合超声测流产品工艺和多年生产管理数据经验,独立、自主的搭建了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平台。另外,公司户用仪表智能产线、工业仪表智能产线、不锈钢管段柔性加工智能产线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智能订单管理系统、产品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随着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智能制造平台、各类智能产线及管理系统的投入使用,公司将实现智能订单、产品柔性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仓储等功能,同时在提高产品质量和一致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等关键管理领域取得长足进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五)核心文化 公司以“感恩、责任、坚持、学习”为企业文化核心内容,并随企业发展将其扩展为“懂感恩、负责任、能坚持、善学习”的企业文化外延。在这一核心文化驱动下,公司上下团结一心,二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规模增长近40倍,2020年现金分红38,410,579.60元,作为唐山市唯一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自2014年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7次,分红总额达到1.58亿元。 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也特别关注员工个人成长,希望实现员工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中长期发展的协同。公司于2018年成功实施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向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了2,682,725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2020年分别成功解锁40%、30%限制性股票,收益率符合预期。2020年,公司成功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规模为786,086股,受让价格为6.35元/股,为回购均价的50%,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总人数为29人。该举措有利于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并且充分调动了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员工更加有归属感,同时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在共赢的基础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公司转型升级战略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积极应对,从危机中把握机会,乘风破浪、迎难而上。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实现营业收入42,521.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3%,实现净利润12,695.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7%。 回顾2020年,公司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凸显成效: (一)2020年超声水表、超声流量计持续增长。 超声水表、超声流量计在2020年取得了持续增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735.39万元、4,872.09万元,同比增长55.65%、30.02%。 (二)深耕超声测流领域,持续创新和改善产品线。 管理层非常明确认识到:对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是公司立命之本。2020年,公司持续在该领域加大投入,测流技术方面,深入研究了新型网状测流技术的应用,大幅提升了测量精度,将超声测流技术推向了行业新高度;产品方面,研发完成并推出4G/NB-IoT/CAT1采集器、直饮水超声水表、智能阀控超声水表、智能蝶阀调节阀等新产品,对楼栋热量表、大口径超声水表等产品性能进行了提升;智慧水系统方面,优化了汇中智慧服务SaaS平台,开展了家庭用水数据分析工作,将成果应用于汇中智慧社区供水服务,为水司的主动服务转型提供技术支撑;智慧热系统方面,开展基于5G技术的供热平衡节能数据分析研究。 公司在软件研发方面通过了CMMI3级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基于物联网智能水表的大数据应用平台获得2020年度河北省信息化创新成果奖。智能户用超声水表及供水服务平台获得了金芦苇工业设计奖优秀产品设计奖。 公司拥有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超声测流技术工程实验室、河北省智能超声测流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设计平台。 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8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9项。公司共计拥有有效专利85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53项、外观设计专利26项。 (三)推进物联网技术与超声测流产品的融合。 作为首批参与NB-IoT技术应用研发的企业之一,公司持续在NB-IoT技术与超声测流技术的结合应用方面投入力量。2020年,公司完成了NB-IoT与超声测流系列产品的深度融合和延伸扩展,同时丰富了系列化的应用解决方案,实现了NB-IoT阀控水表、NB-IoT智能调节阀、NB-IoT室温采集器等配套产品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NB-IoT系列产品能够提供包括CoAP、UDP、LwM2M、MQTT等多种通讯协议及兼容IPv6。2020年,公司继续与多个运营商进行合作,在澳大利亚、印度、东南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开展NB-IoT超声水表安装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也为进一步市场开拓奠定良好基础。 2020年,公司持续跟进新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工业物联网应用的新兴的CAT1无线技术在通信产品上进行了融合应用,推出了基于CAT1的社区集抄解决方案,城乡供水集抄解决方案。 (四)推进智慧供水大数据研究。 由于NB-IoT为代表的物联网技术在计量领域的应用,供水企业获取数据的方式和频率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传统的月度甚至季度人工抄表改为以天或小时为单位的无线自动抄表。由于采用了超声测流技术,数据内容也由传统的单一用水量数据扩展至累积流量、瞬时流量、水温、流速、压力等用水数据,用户地址、仪表型号、运营商代码、SIM卡号、电池电压等设备管理数据,和空管、倒流、高温等仪表运行状态数据。数据应用目的由传统的收费目的升级为管网监控、营业收费、客户服务、设备管理等综合性水务管理需求。 数万倍的数据量给供水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供水大数据有助于他们加强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巨大的数据量也带来了数据处理、数据脱敏、数据合法应用等方面的难题。对此,公司正在与供水企业、高校研究院等机构合作进行研究,探索在不同传输频率下获得数据的应用效果。 (五)继续探索智慧供热计量服务业务。 2020年,公司继续在河南、山西等省份开展了供热计量服务业务的探索,为客户提供包括计量仪表销售、安装、监控、维修、更换服务,及计量数据传输、存储、分析、报告服务在内的综合计量服务。其中,通过计量手段实现管网平衡,提高供热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同时解决用户室温“过高”或“过低”的问题。供热计量服务业务在国内供热市场有开创性意义,为供热计量服务市场化和向国际标准靠拢进行了方向性探索。从实施效果看,客户认为该类项目一举改变了供热过程中仪表管理难、数据传输难、数据应用难、居民满意度低等各类问题,有效帮助供热企业提升了管理效率。 (六)完成智能制造平台建设,助力转型升级。 公司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项目已于2020年12月31日顺利完工,项目完成后公司整体规模为:占地面积近120亩,建筑面积近10万平米,满足了公司发展空间需求。 通过该平台,公司将实现智能订单、产品柔性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仓储、云服务等,能够全方位、多角度的满足客户需求,为实现传统制造升级为智能制造的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七)继续延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满足差异化需求。 供水管网是配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过高的管网漏损率不仅浪费水资源,还会加剧供求矛盾,增加供水能耗,降低自来水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对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合理分析、准确评价、经济控制是我国自来水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而公司的分区计量漏损控制方案恰恰能够针对国内自来水公司漏损率普遍偏高的痛点,从精准计量角度出发,利用供水管网的区块化计量,逐级查找漏损原因,并针对性采取有计划、高效益的解决措施。公司分区计量的项目自实施以来,在短期内即取得了极佳的漏损控制效果,为客户避免了大量的漏水损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八)持续引进优秀人才,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研发团队是保持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核心资源,销售团队是创造利润的主力军。2020年度,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了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的活力和创新能力,从而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了公司科研梯队式储备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为了更好的与当地市场对接,逐步实施销售人员本地化的销售人才战略,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与地区市场的衔接,同时也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在应届毕业生的选拔培养方面下大力气。2020年公司扩大校招规模,报告期末已签订三方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近60人,是公司近年来的最大规模。 (九)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和内部审计 自成立以来,公司先后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认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等,涵盖了从销售、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技术服务等的全工作流程,保证公司具有良好的运营管理能力。2020年度,公司对各类体系进行了系统化梳理,并针对重点项目或工作流程进行了内部审计,规避、化解了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公司投入资源提高核心团队(董监高)的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能力和预防了公司经营风险。 综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会坚守初心,持续在超声测流领域深耕,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与超声测流产品的融合;加速智慧供水、供热应用平台的研发升级和应用;继续全方位深度拓展市场需求,深耕细作,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整体解决方案;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稳健推动公司高速、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并尝试创造更多的机会让资本市场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以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与厚爱。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20年1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中仪表(香港)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新纳入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2,720.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40%,研发费用投入比上年同期增长69.50%。在物联网技术在超声测流产品中的深化应用、智慧供热/供水平台的大数据技术应用和超声测流传感器的集成应用技术上均取得较大进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重点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0.01%,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到期的理财产品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减少32.15%,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及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212.68%,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员工持股计划款项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34.10%,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现金股利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趋势 1 行业发展格局与公司行业地位 参见“公司业务概要”中“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 2 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及超声测流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超声热量表、超声水表、超声流量计及相关智慧管理系统,超声测流产品口径范围为DN15-DN15000,覆盖了从源水计量、出厂水计量、引调水、城市供水管网、城镇供水一体化、工商业用水计量和居民用户用水计量的供水全流程计量,从热源计量、供热管网、楼栋热计量和分户热计量等供热全流程计量。公司超声测流产品和系统还能够广泛应用至工业、水利、石化、热电、钢铁、煤炭等用水量较大的行业。口径范围广、应用行业多是公司产品的重要优势之一,与此同时也使公司面对更多的国内国际竞争对手。 2.1 供热计量即超声热量表及系统 2.2 供水计量即超声水表及系统 2.3 超声流量计及系统 3 行业发展现状及变化趋势 3.1 智能制造 制造业是国家综合国力最重要的体现,智能制造已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新战场。德国工业4.0,美国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法国“新工业法国”战略、日本“新机器人”战略纷纷将制造业发展重点直指智能制造。 围绕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发展作为主线,相继提出机器换人、智慧工厂、大数据、互联网+和工匠精神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未来,中国制造的转型将会从“以生产为主”的产品制造迈向“以服务为主”的价值创造,这必将为工业大数据为依托的智能制造企业的发展开辟一番新的腾飞机遇。 3.2 智能化与物联网 当前,践行智慧供水、智慧供热是推进现代智慧城市建设重要部分,而在终端进行数据采集的智能化、物联网化水表、热量表不仅是计量仪器,还是新型数字化生活的重要载体,更代表着社会管理方式转变的趋势,将在智慧城市等领域发挥巨大作用。 3.3 大数据 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科技被广泛运用于各个场景,并为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精准施策提供决策依据。传统计量行业产生的海量数据将因需激活,具有非常大的市场潜力。 3.4 自主知识产权和国产化应用 目前国内智能水表增长量呈上升趋势,超声测流技术作为智能水表中的主流技术之一,随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以及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开发远传智能水表及物联网智能水表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近年来行业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在供给上出现供货周期延长等问题,必须通过国产化替代来解决。国内企业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1 “转型升级”战略 “转型”即由产品型制造转型为服务型制造,“升级”即由传统制造升级为智能制造,这一发展战略在2020年已有所成效。2021年度,公司将继续在智能制造、服务转型、数据增值服务方面发力,并同时加大对“智慧供水”、“智慧供热”两个系统的投入。公司将利用超声测流和流量计量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现代无线通讯技术,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通过深度合作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2 “服务品牌”战略 在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的过程中,“服务品牌”也是公司的一张名片。公司有一支技术过硬、人员过硬、服务过硬的客户服务队伍,并将持续在售后服务、系统服务、远程运维服务等方面加强投入。一方面通过售后服务本地化拉近与客户的距离、提升服务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客服热线、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化手段丰富服务渠道。 3 “创新”战略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在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方面进行不断创新,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功能、新结构、新方案,保持行业领跑者地位;加大对超声测流技术与物联网大数据无线通讯技术(NB-IoT、LoRa、CAT1、Sigfox等)方面应用融合的投入,提升产品的智能化程度;加大服务转型力度,深入5G、智慧系统平台、数据分析技术的融合研究与应用,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4 “国产化”战略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行业原材料供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如供货周期延长等。公司时刻关注电子行业国际环境变化,在2018年公司就提出了去美国化战略调整。2021年,公司继续将“国产化”明确为发展战略之一,通过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力争将所有零部件进行国产化替代,推动行业发展。 5 人才战略 稳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是公司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近几年,公司持续引进高水平研发人才并注重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新老结合、全面高效的研发队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特别注重外来引进与自我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2020年下大力气进行校园招聘,目前签约的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近60人。 6 全面薪酬战略 公司注重员工获得感的提升,不断完善薪酬福利制度。2020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解锁,被激励员工获利超预期,有效激发了业务骨干的工作热情。未来,公司将明确固定薪酬+浮动薪酬+股权激励的全面薪酬战略,提升竞争力,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 (三)2021年经营计划 1 智能制造 公司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已于2020年12月31日顺利完工,并将根据订单情况逐步释放产能。产能释放将是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战略之一,公司将针对不同的市场领域与用户,通过有条件的价格体系调整,快速扩大市场占有率。新的市场战略对营销团队的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产能释放的价格体系调整不是打价格战,而是扩大市场及客户群体。 同时,依托该项目的智能制造平台也已投入使用,公司将实现智能订单、产品柔性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仓储等功能,并在提高产品质量和一致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等关键管理领域取得长足进步,此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助力了公司转型升级战略。 2 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实施 2021年,公司以ERP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将全面实施,信息化过程重点在于完善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在对各部门进行工作细化、明确节点、落实责任的前提下,进一步打破了部门界限,将所有部门构成一个整体系统运行,以标准化为前提实现数据集成、信息共享与交互,从而为智能制造的规模化奠定技术支持。因此要树立与信息化相吻合的“标准化、模块化、智能化”,终极目标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有效实施产能释放。 3 提质增效 随着公司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户用仪表开始大规模部署,给公司售前、售后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对此,公司依托智能制造平台,将提质增效作为2021年工作重点。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出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实现供应链、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各环节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有效的进行信息传递和交互,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4 成本控制 由于机械式产品仍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公司面临着与低价产品竞争的局面。虽然公司一直保持较高的毛利率,但对于市场格局的根本性变化不能起到促进作用。对此,公司继续将成本控制作为2021年工作重点,通过优化产品设计、供应商竞争、生产工艺流程改进、人员效率提升等手段控制、降低成本。 5 市场营销 公司目前主要以国内市场为主,兼顾国际市场。在公司长期战略部署的指导下,市场营销方案将以充分发挥汇中仪表的品牌优势为先导,继续推进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加强对公司客户服务的品牌效应,提升客户对公司售前、售中、售后的满意度。同时,完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增强市场推广力度和渠道建设,一方面提升老客户质量和大客户占比,一方面持续开发空白地区和市场。 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将继续加强与ICT企业和各国运营商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通过NB-IoT超声水表等国际领先产品积极开展国际竞争,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6 优化研发管理体系 随着战略转型升级和业务项目扩展,公司以严谨、高效、精细化为目标,不断调整、优化研发管理体系,加强高素质研发团队建设。同时,公司基于PLM平台,推进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以客户为导向的产品服务转型升级,提高产品柔性定制水平;推进新结构新工艺成果转化,适应更多样化的应用场景,以提升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国际化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7 加快原材料国产化应用进程 由于中美经济关系的变化、全球市场环境的不稳定性,国家在电子芯片科技领域加大了投入。公司基于自身在超声测流领域的自主设计核心技术,在保障超声计量的核心技术应用前提下,将进一步扩大产品应用级的自主研发,大胆启用多种国产化芯片和元器件,并在一些产品上进行市场应用,为国产化应用进程打下坚实基础。 8 继续推进物联网无线通讯产品产业化 公司将继续推进主流物联网无线通讯技术与主流测流产品的融合(例如NB-IoT、LoRa、Sigfox、CAT1等技术),并扩大涉及的无线通讯技术范围(例如Wireless-M-Bus等国外应用无线技术),推进符合国际物联网市场产品的产业化转换进度。同时,建立无线远传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定制服务等客户服务功能。 9 加速智慧供水、智慧供热应用平台的研发升级和应用 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供水平台、智慧供热平台面向节水、节能行业,已积累了大量的应用客户。智慧供水平台已实现从水源、制水、输水、分区漏损、社区管理到居民用户计量管理等服务;智慧供热平台已实现从热源、长输供热、换热站调控、一次网二次网平衡调节、分区漏损检测到居民供热平衡等服务。该两个平台通过深入的行业大数据分析、建模,进一步完善了智能化决策层的功能,同时助力提升节水、节能行业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改变全社会的节水、节能意识。 10 人才计划 公司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以转型升级战略为依据,对现有人力资源情况进行人才盘点,制定最适合企业的人才规划。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全方面人才培养方案,从专业技能、行业深度、岗位要求、思想深度、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实现人才的快速融入及人才效益的最大化。公司持续规范和优化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体系,实现员工个人职业规划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11 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和内部审计 2021年,公司将继续梳理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内部审计、优化工作流程,并继续投入资源提高包含董监高在内的核心团队的体系思维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预防公司经营风险。 12 兼并重组计划 公司根据目前自身的经营状况,在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的前提下,围绕着做大做强主业的战略目标以及转型升级目标,通过多种手段、渠道寻求与公司具有良好协同效应的同行业企业、上下游企业进行适当的收购兼并,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实力,提升公司在公共事业服务领域中的市场份额。 (四)可能面临的不利风险 参见“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中“四、重大风险提示”的内容。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67,8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86,086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66,971,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1日,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综合考虑汇中股份2020年度利润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全体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汇中股份的经营成果,增加汇中股份股票的流动性,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议: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7,757,520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55,000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67,002,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截至2021年3月30日总股本为167,757,520股,其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755,000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2019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95,000股后的股份总数119,9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截至2019年4月12日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95,000股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67,8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86,086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66,971,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截至2020年4月8日总股本为167,822,2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786,086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7,757,520股扣除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55,000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67,002,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截至2021年3月30日总股本为167,757,520股,其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755,000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中仪表(香港)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新纳入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和2018年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8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3日,公司通过书面发布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此次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95,000股股票未实施授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回购但并未授予的股票共计95,000 股进行了注销处理。 7、2018年8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18年8月6日。 8、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9、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未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95,000股后的股份总数119,9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公司本次回购数量为44,800股,回购价格为6.6857元/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9,905,000元变更为167,822,200元,总股数由119,905,000股变更为167,822,200股。 10、2020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公司依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的、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陈晨、杜长征、刘会广、谢佳四位员工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200股(授予价格9.56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规定,回购数量调整为64,68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6.6857元/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7,822,200元变更为167,757,520元,总股数由167,822,200股变更为167,757,520股。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1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公司依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的、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焦崇伟、张明亮、陈永军、高峰4名员工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600股(授予价格9.56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规定,本次回购数量将调整为76,44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6.6857元/股; 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6.4857元/股;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将调整为6.2557元/股,《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67,757,520元变更为167,681,080元,总股数将由167,757,520股变更为167,681,080股。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8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股东地位、平等的股东权利;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让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制定了分红规划,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分红行为,形成了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为保护股东权益奠定了基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咨询问题,每月集中汇总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反馈给管理层,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并通过接待来访、接听来电、回复互动易提问、参加投资者策略会等多种途径,有效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2)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各种福利保障以及员工体检、年节礼品和生日祝福等人文关怀;尊重员工,畅通言路,积极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致力于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提供晋升空间,帮助每一位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与企业共同成长。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及更多的人文关怀。 (3)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唐山地区环保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规范施工,保证公司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的施工进度;在公司内部,持续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了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力求公司经营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被环保部门提出整改要求或者进行立案稽查和行政处罚。 (4)公司非常重视党建工作,于2005年就成立了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最新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党支部组织员工观看《厉害了,我的国》等爱国主义电影;在宪法宣传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读《宪法》,领会宪法精神,并由党员带头,组织以部门和班组为单位,展开为期一周的学习宪法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在生产生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5)为了更好服务客户,公司在报告期内组建客户服务中心,该中心由售后服务部,系统工程部和远程运维部组成,以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创建汇中服务品牌为管理目标。这不仅符合公司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售前到售后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验,充分贴近市场和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了快速响应和专业化的服务,切实维护了客户需求,提高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和粘性。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准扶贫的指导精神,公司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对唐山市庆北办事处所辖的詹官屯和李各庄的重点贫困户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年节礼品和慰问金,让贫困户们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公司全体员工对他们深切的祝福及鼓励。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20年,公司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为唐山市庆北办事处所辖的詹官屯、李各庄的11户重点贫困户送去过节礼品和慰问金,共计11,300元。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暂无。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的、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陈晨、杜长征、刘会广、谢佳4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200股(授予价格9.56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经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原激励对象陈晨、杜长征、刘会广、谢佳4人的回购数量由46,200股调整为64,680股,回购价格由9.56元/股调整为6.6857元/股。 2020年4月27日,公司已完成对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68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26,609股减少至2,161,929股。 2、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0,965股,该批次股票解除限售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1,080,965股,即由2,161,929股减少至1,080,964股。 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高管锁定股增加356,733股,即由56,780,245股增加至57,136,978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 2、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0年11月6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6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6.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984,213.1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数量为64,800股的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857元/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7,822,200元变更为167,757,520元,总股数由167,822,200股变更为167,757,520股。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5,000股。 上述股份的变动对公司2019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影响如下: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67,8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已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86,086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66,971,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67,822,200元变更为167,757,520元,总股本由167,822,200股变更为167,757,52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简介如下: (1)董事长 张力新 张力新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 主要经历:1977 年 2 月至 1978 年 2 月,就职于唐山市无线电仪表修理厂; 1978 年 2 月至 1982 年 1 月,就读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化铁道供电专业;1982 年 1 月至 1985 年 1 月,就职于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担任助理工程师;1985 年 1 月至 1994 年 7 月,就职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水力采煤研究所,担任高级工程师;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3 月,就职于唐山汇中仪表有限公司;1996 年 3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唐山汇中仪表有限公司和唐山汇中威顿仪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董事 董建国 董建国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 主要经历:1981年至1988年就职于唐山第二瓷厂;1988年至1993年就职于唐山电视机厂;1994年进入唐山汇中仪表有限公司,担任供热计量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市场营销总监;2017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市场营销中心总监、质量管理中心总监。 (3)董事 张继川 张继川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 主要经历:2001年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第二学位),2001年12月进入唐山汇中威顿仪表有限公司,期间历任技术员,电气组组长、技术开发部部长、仪表研发部部长;2015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信息安全中心总监、汇中科技唐山有限公司总经理。 (4)董事 王 健 王健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师。 主要经历:1996年6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唐山汇中仪表有限公司;1998年7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唐山汇中威顿仪表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生产供应部部长、生产总监;2016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生产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安全管理中心总监、智能制造中心总监、成品中心总监。 (5)董事 冯大鹏 冯大鹏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主要经历:2002年7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担任国际业务产品经理;2008年6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渣打(中国)科技营运有限公司,担任客户服务经理、贸易服务经理等职;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哈尔滨分行副行长、唐山分行副行长;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康银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营运发展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汇中仪表(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 (6)董事 陈 辉 陈辉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工程师。 主要经历:2010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2010年5月进入公司,期间历任技术员、总工程师助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技术研发中心总监、总工程师、检测与校准实验室主任。 (7)独立董事 王 瑛 王瑛女士,中国国籍,1955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 主要经历:1982年8月至1998年2月历任煤炭科学院唐山分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2月至今任唐山展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百特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独立董事 张素祥 张素祥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 主要经历:1986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唐山市水泵厂副厂长;2001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唐山市水泵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唐山市水泵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独立董事 唐 欣 唐欣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要经历:2003年7月至今在华北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及其前身工作;2008年3月至2014年5月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介如下: (1)监事会主席 郭立志 郭立志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主要经历:2004年7月至2006年11月就职于华厦国际投资集团,担任工业设计师;2006年12月至2009年11月就职于深圳市百迪宝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工业设计主管;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手机事业部设计主管、设计总监;2012年2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世纪之星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设计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5月进入公司,期间历任生产供应部部长助理、生产供应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半成品中心总监。 (2)监事 付蜨 付蜨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师。 主要经历: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杭州日美开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嵌入式硬件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嵌入式硬件工程师、研发项目经理;2015年4月进入公司,期间历任公司硬件工程师、仪表研发部副部长、仪表研发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3)监事 万迪 万迪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主要经历:2010年1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天津东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2015年5月进入公司,担任市场营销总监助理,现任公司监事、市场运营中心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总经理 董建国 董建国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个人简介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简介”。 (2)高管 王健 王健先生,公司董事、生产总监,个人简介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简介”。 (3)董事会秘书 冯大鹏 冯大鹏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个人简介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简介”。 (4)高管 陈辉 陈辉女士,公司董事、高管,个人简介详见本节“董事会成员简介”。 (5)高管 牟德利 牟德利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主要经历:2005年 7 月进入公司,期间历任业务经理,大区经理,市场部部长助理,供热计量事业部副总经理,供热计量事业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供水市场发展事业部总经理。 (6)高管 李宝贵 李宝贵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主要经历:2007年 11 月进入公司,期间历任业务经理,大区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供热市场开发部总经理,现任公司供热市场发展事业部总经理。 (7)高管 邱静辉 邱静辉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主要经历:2007年 11 月进入公司,期间历任人事助理,行政助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 (8)高管 刘国兴 刘国兴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6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PMP。 主要经历: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燕山大学计算机软件中心,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职务;2005年8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海湾消防网络有限公司担任软件研发部经理职务;2014年6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中兴通讯,担任河北子公司研发总监职务;2019年9月进入公司,现任软件研发中心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定。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时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合计 533 2、薪酬政策 公司依照行业及市场情况,匹配岗位价值建立公司薪资体系。 1 设计理念 : 1.1 贡献理念:公司通过职位分析,根据各职位的责任、职能需求以及对公司的相对贡献价值规划出职位等级,并以此评定薪资等级。 1.2 双赢理念:薪资与考核相结合,在公司持续成长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过程中提高员工待遇,在公司良性经营发展中体现员工价值。 2 薪资核定原则: 1.1 外部均衡性:为了保证公司整体的薪酬水平与外部人才市场的水平相适应,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从权威咨询调查机构采集薪酬数据作为参考进行相应的调整。 1.2 岗位价值: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公司针对各岗位的岗位价值,建立规范合理的薪资分配制度,构造适当薪酬等级及合理带差,突出岗位价值贡献和胜任能力,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1.3 岗位匹配度:针对任职者而言,根据个人岗位匹配度(如综合素质、从业经验、业绩与贡献等因素),在岗位等级薪资范围内核定个人对应薪值。 3、培训计划 员工培训与开发是公司着眼于长期发展战略的工作之一,公司坚持以公司战略与员工需求为主线,以素质提升与能力培养为核心,以针对性、实用性、价值性为重点,分类别分层次进行培训。 1 新员工入职培训 1.1 新员工入职, 由人力资源部及安全管理部联合进行企业文化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由各部门制定本岗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1.2 特殊岗位新员工,如: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售后人员等,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2 在职培训 每年年初,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自身需求情况,整理各部门年度培训需求,并于每季度末将下一季度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及跨部门培训需求提报人力资源部。部门内部培训计划,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及考核,人力资源部监督。跨部门培训需求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培训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3 公共课 公共课分为卓越工作和精彩生活两大类。人力资源部深入基层,了解员工培训需求,结合公司转型升级发展规划,以季度为节点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协助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后期调研反馈,以不断提升课程质量及培训效果。 4 外部培训 2020年公司选派有潜力的管理人员参加了部分外部培训,以拓展视野、提高个人能力为主要目标,获得员工好评。 2020年度公司培训计划实际完成率100%,培训考核通过率98%以上,很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培训目标。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努力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尤其是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同等地位,为广大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董事的任职资格、选聘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并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公司董事选聘程序规范、透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各位董事均能积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事务,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独立董事均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 3 、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监事的任职资格、选聘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并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监事选聘程序规范、透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设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的人数、成员构成及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专职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准确、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机会。 5、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日常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合理、妥善地安排个人、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相关人员到公司进行调研,并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互动交流: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深入、详细的分析和认真的解答,建立了投资者与公司之间规范、直接、快速的交流与沟通渠道,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的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基础性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业务内控制度。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司已在业务流程、财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等多个方面规范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和程序,能够有效地照章办事,将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公司已设立审计部,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审计人员参与审计。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发起人为自然人张力新先生,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 、业务独立 公司独立从事超声热量表、超声水表和超声流量计等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质量控制、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业务体系,各业务环节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均独立使用。 2 、资产独立 公司合法拥有相关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3 、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及任免制度,公司与全体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及工资报酬均由公司独立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 4 、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按照相关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账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5 、机构独立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与监督机构,并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公司各机构及部门分别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规章,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办公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公正、公平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认真审阅每季度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计核查,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对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建议续聘。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依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对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审查。 报告期内,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与发放跟各自的岗位履职情况相结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规定。 3 、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投资委员会严格依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形势及时进行战略规划研究,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论证,并报董事会审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出了有效建议和意见。 4、 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任职资格,对公司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积极发表相关意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各高层管理人员目标任务,年终时根据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385号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中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汇中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4、其他信息 汇中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汇中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汇中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汇中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汇中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汇中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汇中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贺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贺刚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贺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贺刚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唐山汇中威顿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中威顿”)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汇中威顿是由唐山汇中仪表有限公司与加拿大威顿公司(WYLTON ENTERPRISES CO.,LTD.)共同出资并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8年5月18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冀唐总字第130200100129号),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8万元)。 2010年7月,根据股东会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以及整体变更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汇中威顿以2010年6月30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41,081,151.83元,按照1:0.92499841的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总额38,000,000元,差额3,081,151.83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名称变更为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8月取得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775.752万股,注册资本为16,775.752万元,注册地:河北省唐山市,总部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西道126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超声水表、超声热量表、超声流量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试验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阀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超声测流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检测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电气设备、仪器仪表修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力新。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0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三、(十六)固定资产”、“三、(二十六)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12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汇中仪表(香港)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 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和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采用一般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应收票据 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额工具。 12、应收账款 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额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额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额工具。 15、 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 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0、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2、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3、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4、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原则 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财务人员根据销货申请收取货款并通知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安装技师上门为客户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安装完毕后由客户在服务工作单上签字验收。 本公司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点确认收入:财务部收到客户签收单后,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确认销售收入。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具体原则 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财务人员根据销货申请收取货款并通知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安装技师上门为客户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安装完毕后由客户在服务工作单上签字验收。 财务部收到客户签收的服务工作单后,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 35、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属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费: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机械制造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在所有者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提取的专项储备余额不足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 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无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0、其他 本公司所属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费: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机械制造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在所有者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提取的专项储备余额不足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为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关于河北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国字〔2020〕217号),本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013000250),有效期三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税率执行。 2.汇中科技唐山有限公司 根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合计 14,123,703.09 11,921,648.41 13,197,136.49 1,244,161.09 -3,945,806.84 15,549,860.7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2.期初账面价值 128,987,612.18 28,968,062.06 2,131,871.97 6,450,272.43 166,537,818.64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6、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7、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注销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64,680股,金额为64,680.00元。 28、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变动原因 (1)本期回购股份,减少资本溢价5,007,175.33元; (2)注销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64,680股,减少资本溢价367,752.00元。 2.其他资本公积变动原因 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其他资本公积3,889,531.04元。 29、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回购股份,增加库存股11,998,606.99元; 2.上期回购股份转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减少库存股9,998,821.43元; 3.限制性股票解禁部分减少回购义务,减少库存股7,010,826.90元; 4.注销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64,680股,减少库存股432,432.00元; 5.预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现金分红款减少回购义务,减少库存股432,385.80元。 3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1、专项储备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2、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5,625,734.42元,其中,35,625,734.42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35、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合计 7,655,808.23 6,341,050.53 其他说明: 36、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8、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9、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0、其他收益 单位:元 41、投资收益 单位:元 合计 3,704,400.22 5,459,345.56 其他说明: 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9、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6、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0年1月16日,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汇中仪表(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0 万美元,公司地址: 香港上环禧利街 27 号富辉商业中心 9 楼 902 室。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报告期内利率风险较低。 b)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2%,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973.36元(2019年12月31日: 26,058.09元)。管理层认为2%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4、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报告期内其他价格风险较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1)本公司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根据本金加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日净值报告确定。(2)本公司向供应商背书票据以结算应付款项或向银行进行票据贴现。 由于应收票据到期期限短,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元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772,118.00股(转增前)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46,200.00股(转增前)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行权价格为9.56元/股,剩余期限为6个月。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786,086.00元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元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元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行权价格为6.35元/股,剩余期限为20个月。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以期末收盘价参考确定。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根据在职人员对应的权益工具估计。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3,369,142.37元。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2,371,020.13元。 其他说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8年6月20日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起实行一项股份期权计划。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获授权,对124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以9.56元/股的价格购买限制性股票277.7725万股。后因个别员工离职、自愿放弃等因素,最终调整为对119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以9.56元/股的价格购买限制性股票268.2725万股。 (2)员工持股计划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以期末收盘价参考确定。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根据在职人员对应的权益工具估计。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2,008,449.73元。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2,008,449.73元。 其他说明: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8月20日审议批准,本公司实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4,991,646.1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为4,991,646.10份,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为786,086股。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共计29名,认购总金额为1,968,500.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6.35元/股。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结清保函金额2,908,084.30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38,410,579.60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基础确定的。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超声热量表及系统、超声水表及系统、超声流量计及系统和其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5,625,734.42元,其中,35,625,734.42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张力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贺刚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曹贺刚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郭顺玺先生、孙念韶先生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力新先生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