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3 公司简称:ST创兴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顾简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柯银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941,840.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0,949,348.84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0年分配普通股现金股利0元、2020年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后,本公司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007,508.21元。 鉴于公司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递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从自身业务情况分析公司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简表分季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波动主要受简表各报表项目的波动的影响。各项目波动原因如下: ①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各季度的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云南项目以及上海振龙项目在第三、四季度完成了较大的工程量,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润第三、四季度出现很大的增长。上市公司对建造合同按合同履约进度进行会计核算,报告期内,建造合同按合同履约同进度确认营业收入,同一建造合同在不同季度的营业收入有一定的波动。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含建筑、装饰工程及系统门窗与建筑幕墙工程业务)各季度主要项目确认的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主要工程项目以实际合同履约情况为基础,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合同履约进度进行核算后,各季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和毛利润与各季度利润表反映的总体波动态势一致,各季度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存在波动具备合理性。 ②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波动的原因 2019年7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海上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源建筑”)持有的东江装饰6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6,600.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与本次并购相关业绩承诺如下(以下“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2019年度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5,200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8,050万元。 2019年度,东江装饰经审计实现业绩3,084.5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2020年度,东江装饰经审计实现业绩703.0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累计实现业绩3,787.59万元,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于本报告期末,根据东江装饰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对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购东江装饰相关的或有对价所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28,618,285.63元,相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8,618,285.63元。 (2)从自身业务模式、行业特点分析公司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由2018年5月开始开展,服务对象为关联方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公司的业主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履约进度,因此投标所获得的工程造价合同的总额、履约进度的高低、劳工的充足性直接影响公司预期未来可以达到的收入总额,进而影响公司利润指标,公司所属行业均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务工人员流动性很大,旺季和淡季比较明显,比如春节务工人员返乡,很多务工人员春节过后便会进行工作变动,新入员工又需要一定程度的培训,因此在第一季度由于劳工的充足性、劳工培训、春节假期等原因,公司的营业收入一般比较低,此后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自2018年以来,公司发展迅速,产值规模不断扩大,得益于公司有效的管理机制、关联方之间的长期合作、以及决策层正确的并购决策。通过并购行为使得公司的业务能力和资源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为客户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因此在没有并购或者其他新业务产生的情况下,公司营业收入在一至四季度通常会形成逐步递增的情况。 由于工程项目回款进度有所差异,且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需要垫资,回款周期长,回款时间受诸多因素影响,这就变向导致了季度之间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性较大。 (3)从历史同期情况分析公司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近两年各季度净利润、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①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原因: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春节返工影响,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复工延迟,各项工程开展进度放缓,但公司仍需保持基本的日常经营,比如职工工资,公司运营成本等,从而导致公司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其余各季度相比为全年最低水平;收入较2019年同比下降15.38%。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由于春节前1-2个月是农民工结薪返乡高峰, 2020年1月是公司与发包方进行结算产值与收取工程款(或支付劳务分包款)的高峰期,造成劳务支出和材料款支出大。 ②2020年二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原因: 由于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复工复产,公司工程项目进度也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公司二季度营业收入回归正常水平。二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增长291.17%,原因为2019年7月并购东江建筑以及公司云南项目的开展导致公司2020年收入同比有所增长。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工程款大多是本月结算进度,下月开始按合同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但由于一季度因疫情停工复产,造成相应工程款、材料款支出较少,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大致接近,符合停工复产后企业的基本情况。 ③2020年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原因: 第三季度为公司经营活动的旺盛时期,公司经过二季度的整顿,以及产业上下游的产能的恢复,此时与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派遣足够的劳务人员,公司也可以通过有资质的分包方,将工程分包,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迅速提高产能。第三季度主要由于云南旅游地产项目较前期有较大的进展,实现季度收入1.5亿,使得当期营业收入较二季度同比增长88.76%,较2019年同比增长48.79%;净利润较第二季度同比增长52.86%。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流较大所致,较当年第二季度经营净现金流增加了2463.28万。 ④2020年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原因: 第四季度同样是公司经营活动的旺盛时期,其收入增长符合历年收入增长的规律,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同比增长52.33%,主要由于云南旅游地产项目较前期有较大的进展,实现季度收入2.37亿,较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2.99亿元,同比增长133.37%,进而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较第三季度同比增长210.12%,较2019年同比增长3690.82万。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2020年云南工程项目较2019年新增了一些工程项目,且工程量较大,造成工程结算所需支付的较大,特别是劳务分包需要及时支付,而由于客户处于优势地位,年底处于结算高峰期,无法及时回款,进而导致同比当年第三季度经营净现金流减少911.03万,同比2019年第四季度经营净现金流减少了4667.95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具备合理性。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0年 4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建筑业(E)-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室内装修、基建工程、建筑施工可视化设计服务以及项目配套的商品销售等。 2、经营模式 一般通过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主动承揽模式两种方式来承接在公司资质范围内项目。 项目合同签订后,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经理过往施工经验等方面因素,选拔合适的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团队。具体施工过程中,公司也与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劳务施工人员在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的组织管理下进行施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施工过程中,项目所需的材料通过:①集中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按照项目材料使用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通过招标或议价模式,选择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②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模式:项目材料为甲方(业主)指定品牌、供应商的,由采购部门与指定品牌供应商通过议价谈判后,并与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由其供应材料。③甲方提供材料模式:材料由甲方(业主)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公司只负责施工。施工所需的辅材辅料/物料、零星材料由于采购灵活度高、金额小,一般由项目部材料员在项目当地采购。 对于已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根据完工进度和合同约定而定,具体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阶段。 3、行业发展情况 建筑装饰业是集产品、技术、艺术、劳务工程于一体,比传统的建筑业更注重艺术效果和环境效果,具有舒适性、艺术性、实用性、多样性、可变性和重复更新性等特点。与土木建筑业、设备安装业一次性完成工程业务不同,建筑物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需要进行多次装修,建筑装饰行业具有需求可持续性特点,行业整体发展前景良好。随着政府投资力度的加大和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行业整体依然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数据,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由 2010 年的 2.10 万亿元增加 到 2018 年的 4.22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9.12%。 2019 年,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约为 4.6 万亿元。根据中投股份产业研究中心预计,2022 年中国建筑装饰工程总产值将达到 5.48 万亿元,未来建装市场还将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国内建筑装饰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程度较低,市场总量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发展趋向于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和智能化。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核心客户合作关系常年稳固。报告期内,公司签署了一系列的框架合作协议,将现有及未来协议期间可持续的根据客户的工程进度安排为其提供施工总承包、室内装修总承包等业务。 公司战略定位明确,公司致力于成长为在主题乐园、旅游酒店、精装住宅方面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企业。 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设计专项甲级等一系列高门槛资质,及建筑幕墙相关资质。公司是行业内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少数企业之一。 公司实行标准化、信息化的工程施工和管理,员工队伍中工程管理及成本管理的专业人员占比近七成。团队的素质和专业水平、项目阅历与公司业绩及项目沉淀同步迅速加强。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公司积极支持并切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业务开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期间,公司积极调整应对,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类措施。 随着新冠疫情缓解,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开展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整体经营有一定增长。 公司业务中关联交易基于框架协议,根据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百汇星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有序推进云南抚仙湖国际养生园和云南欢乐大世界的部分施工及装修工程、上海绿洲康城的施工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业务及商品销售服务。 随着各关联方的大型旅游度假区、精装住宅等投入规模的扩大,基于双方多年合作配合默契,形成了趋向延续的基础,故双方基于既有项目的子项目进行扩大合作,公司的业务量也呈现等规模的成长。长期客户的稳定合作,也是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之一。 公司承接建筑装饰工程涉及形式多样且功能复杂,在客户的认同下,建筑装饰的意向订单趋于饱和。公司将积极应对,将业务运营所需的资质备齐、并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96.53万元,同比增长96.99%,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筑闳建设、喜鼎建设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实现营业利润9,734.01万元,同比增长168.83%,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4,18万元,同比增长202.27%。 此外,公司还有部分业务主要来自控股子公司东江装饰的幕墙及门窗业务,基于整个铝门窗幕墙行业产品规格较固定、成品质量差异小、地域性明显,竞争激烈。东江装饰的业务暂时还处于通过项目累积成长的阶段,受各方面影响,2020年度公司整合未达预期,协同效应小,且未来的发展也有不确定性。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总资产130,155.96万元,净资产29,199.7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9,596.53万元,利润总额101,61.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94.18万元,同比增长202.27%,公司有效提升了整体运营质量。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6.99%,营业成本相应同比增长102.37%,主要系公司各子公司业务量同比增加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类业务(建筑装饰工程、系统门窗、幕墙工程),劳务分包支出及直接材料支出成为公司最重要的营业成本。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8,554.4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1.6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66,099.6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0.3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725.6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1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1)前五大客户的基本信息内容列示: 单位:万元 ①近三年主要业务或产品的前五名客户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业务主要为建筑施工、装饰施工和门窗幕墙施工,其中建筑施工和装饰施工收入主要为向关联方交易。2019年度对比2018年度主要客户发生变化,是由于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收购东江装饰,东江装饰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2019年度东江装饰服务的湖北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海天嘉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长宁区教育局基建管理站三家客户进入了公司前五名客户名单。2020年度对比2019年度主要客户发生变化,是由于2019年下半年新承接上海富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富城市花园项目和2020年新承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吉安市高铁新区核心区“五指峰”建筑群组团中科创中心和总部经济大楼EPC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合同造价金额较大,在2020年度施工并且确认了部分营业收入,上述两客户进入了2020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名单,综上,公司近3年前五名客户均有一定的变化。 ②近三年公司销售集中度以及客户依赖情况 2018-2020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00%、64.49%、71.68%,可以看出公司销售集中度较高。2018年度,公司前三大客户销售占全部销售金额的100%,且均为向关联方销售;2019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占全部销售金额的64.49%,其中向关联方销售收入金额为29,166.21万元,占比为52.42%,非关联方销售收入金额为6,709.84万元,占比为12.06%;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占全部销售金额的71.68%,其中向关联方销售收入金额为66,099.60万元,占比为60.31%,非关联方销售收入金额为12,454.88万元,占比为11.36%;从最近三年来看,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关联方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但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金额逐步增大,对关联方客户依赖度逐步降低。 ③近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客户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注:公司与上述客户中存在的关联方关系及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详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中兴华审字(2021)第410062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广会审字[2020]G20009550016号)、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广会审字[2019]G18035840010号)中关联方资金拆借部分。 2)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金额以及采购的主要产品内容列示: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主要系公司拓展业务需要增加所致。 (2) 管理费用同比减少主要系减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所致。 (3)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减少支付股权款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融资额同比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 ①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绝对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主要为公司可弥补亏损弥补年限届满,对应的暂时可抵扣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致。 ②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绝对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对广西国兴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本期经营亏损减少所致。 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利润总额比例绝对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主要系对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或有对价所致; ④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比例绝对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大幅增长,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货币资金受司法冻结的原因:东江装饰因合同纠纷诉讼案作为被告被申请财产保全,导致银行存款716.11万元被司法冻结,主要案件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质吊销的情况。 2. 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公司主要采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产品涉及的质量控制标准及规范如下: 公司在采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在涉及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标准及规范设计、施工、配套生产等各个环节建立了一系列操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来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述及国家和地方有关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产品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 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按照“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原则,在现场管理中,以识别﹑评价﹑控制危险源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和培训教育为手段,充分识别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通过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有效实施﹑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职业病病例。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上表中有三个项目需要详细说明如下: 1)吉安市高铁新区核心区“五指峰”建筑群组团中科创中心和总部经济大楼 EPC 项目 ①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8年09月29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注册资本:壹佰叁拾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②是否为关联方: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制人、公司管理层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情况。 ③主要合同条款: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15天内安排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按照发包人审核当月工程款*(100%-2%)的75%进行支付(此2%是下浮给承包方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款*(100%-2%)的80%,财政决算评审后,支付决算评审价*(100%-2%)的85%,工程经审计局审定后3个月内,承包人付至工程结算审计价款*(100%-2%)的97%;3%的余款在本工程保修期满后经承包人确认无任何质量缺陷后无息付清。 ④应收账款回款显著低于其他项目的原因: 该业务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东江装饰,工程收入是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截至报告期末该工程履约进度达到35%,该项目合同总造价为19,600万元,故报告期内确认收入6,293.58万元(19,600万元*35%/1.09);报告期公司确认合同履约成本6,766.49万元,而确认收入双方仅确认工程结算(含税)75万元,已确认结算部分报告期内已全部收回;故报告期末公司该项目未结算金额为6,697.64万元(6,766.49万元-75万元/1.09)。 该项目服务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遵循建筑装饰行业的固有特定,该业务的结算进度通常会滞后于合同约定的结算进度,其主要原因如下: a.公司确认完工进度截止时点与向发包方申报工程进度的截止时点存在差异。由于公司确认完工进度的截止时点一般在当月(或季)末,但在进行结算时,因进行完工工程计量及资料编制需要一定时间,提交结算资料之后,还需业主或监理等单位核定和审批,导致结算的工作量截止时点与实际完工进度的计量时点存在差异; b.受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结算周期、内部审核流程、资金调度控制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发包方确认工程进度款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结算有所滞后; c.业主建设工程中除了门窗及幕墙、内装工程,还包含主体建筑、水电安装、园建工程、园林种植等各专业工程,发包方单位的结算工作常会根据工程总进度情况来考虑其中某一专业工程的结算计划,会导致公司承建的门窗、幕墙和内装工程结算有所滞后; d.一般情况下门窗及幕墙、内装工程需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场施工,其造价占总体工程总造价的比重也比较低,故作为单项专业工程,经常结算工作安排在总体工程结算周期相对靠后的阶段,甚至部分进度款需要在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和总决算阶段一并结算,这也导致了结算进度滞后。 由于上述原因,该项目工程结算进度落后于工程进度较多,工程结算率偏低。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工程项目累计回款5,503.64万元。 2)欢乐大世界一期入口区工程项目 ①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9月02日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右所镇矣旧居民委员会(环湖北路9号展示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明 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经营管理;旅游配套设施开发;旅游智慧景区开发建设管理;正餐服务;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宣传策划;景区内游览、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动物园管理服务;生物繁育驯养及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科学研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潜水信息咨询服务;室内(外)游乐园活动;游乐设备、表演器材、计算机及通讯设备、船只及设备、汽车租赁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服务;艺术表演服务;电影放映;票务服务;停车场服务;动物诊疗、养老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酒批发和零售;一般旅馆服务;酒店管理服务;酒吧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旅游服务;物业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百汇星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0%、30%股权。 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主题公园运营服务,其在建项目“云南欢乐大世界”坐落于抚仙湖北岸,毗邻帽天山世界遗产地,包括抚仙湖海洋大世界、抚仙湖梦幻大世界、抚仙湖动物大世界三大子项目,是云南省重点旅游工程项目。 ②是否为关联方: 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属于关联方。 ③主要合同条款: 施工总承包:a.承包人每月5日前向监理、业主提交上月已完工作量报告。b.按业主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在次月十五日内核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月进度款付到合同价款的80%暂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十天内再支付10%,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到结算价的95%;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装修总承包:a.在确认工程计量结果后30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b.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每月按当月核定的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款的65%拨付,若当月进度未按月计划完成,则按当月经核定的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款并经优惠后的50%支付,进度补上后在次月补全余下的15%;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合同工程价款的80% ,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经交易双方确认后再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时间无息支付。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竣工时在工程决算时一并结清,施工期间不计入工程进度款。 ④应收账款回款显著低于其他项目的原因: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项目进展较慢;工程进度集中于第三、四季度,且工程量较大;同时建筑装饰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春节前1-2个月是农民工结薪返乡高峰,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是公司与发包方进行结算产值与收取工程款(或支付劳务分包款)的高峰期。公司对建造合同按合同履约进度进行会计核算确认营业收入,由于上述原因,在年底确认的营业收入往往较大,而工程款在甲方确认的次月付款,导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偏大。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已收回7,150.00万元,回款金额占该工程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90.66%。 3)龙杰翡翠湾二期工程(北部 II 期-B)201903项目 ①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1月04日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右所镇环湖北路9号寒武纪乐园 法定代表人:高明 注册资本:伍亿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及管理(国家禁止类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游乐园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机票、车船票预订;一般旅馆服务;正餐服务;酒吧服务;房屋租赁;会议会展服务;养老服务;其他居民服务;动物寄养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百汇星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雅华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4.00%、26.00%股权。 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目前其主要在开发建设和销售的项目为抚仙湖国际养生园一期。 ②是否为关联方: 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属于关联方。 ③主要合同条款: 施工总承包:a.承包人每月5日前向监理、业主提交上月已完工作量报告。b.按业主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在次月十五日内核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月进度款付到合同价款的80%暂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十天内再支付10%,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到结算价的95%;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装修总承包:a.在确认工程计量结果后30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b.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每月按当月核定的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款的65%拨付,若当月进度未按月计划完成,则按当月经核定的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款并经优惠后的50%支付,进度补上后在次月补全余下的15%;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合同工程价款的80% ,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经交易双方确认后再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时间无息支付。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竣工时在工程决算时一并结清,施工期间不计入工程进度款。 ④应收账款回款显著低于其他项目的原因: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工程进度较慢;工程进度集中于第三、四季度,且工程量较大;同时建筑装饰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春节前1-2个月是农民工结薪返乡高峰,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是公司与发包方进行结算产值与收取工程款(或支付劳务分包款)的高峰期。公司对建造合同按合同履约进度进行会计核算确认营业收入,由于上述原因,在年底确认的营业收入往往较大,而工程款在甲方确认的次月付款,导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偏大。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上述关联交易形成了经营性应收款项,在正常信用期内结算,未造成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末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66(个),金额33,874.93万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305,228.23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12,460.00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39,097.20万元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要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 101.6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2.3%,是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经济恢复走在世界前列。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政府政策的引导支持,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规模平稳增长,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数据,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由 2010 年的 2.10 万亿元增加 到 2018 年的 4.22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9.12%。 2019 年,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约为 4.6 万亿元。相关行业协会及同行均认同我国未来建装市场将延续增长趋势。 2020 年上半年,整体建筑装饰行业受新冠疫情影响经历了明显冲击,对建筑装饰行业实体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及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建装领域需求逐渐恢复,全年呈现了前低后高的发展态势。 市场集中度迅速提升,逐渐呈现出“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建筑装饰行业越来越趋向精细化、规范化经营管理,伴随着并购整合的增加,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统计,尽管建筑装饰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整个市场的企业数量却表现出稳定的减少趋势,从 2011 年的 14.5万家减少到 2018 年的 12.5 万家, 7 年共有 2 万家企业退出了市场,退出者以承接散户装修的低资质小企业为主,同时中高端的企业得以发展。而从业人员总量由 2005 年的1100 万人增加到 2016 年的 1630 万人,2017 年,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开始下降,截至 2018 年底,全行业就业人口达 1300 万人以上, 2020年疫情的影响及地产调控等对行业的未来影响仍待观察。 中国建筑装饰市场逐步成熟, 智能化、装配化、BIM、3D等为主的科技创新技术在建筑装饰行业的应用将持续深化,并呈现出以下趋势: 1.健康、智能化、节能和环保已经成为住宅装饰行业的新风向 “十四五”期间,我国智能建筑及智能家居方向的发展方兴未艾 “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过程管理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节能智能环保装饰的应用将被大量推广。 2.住宅全装修覆盖率快速提升 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八部委最早于1999年就曾首次提出“加强对住宅装修的管理,积极推广一次性装修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近年来,许多省市相继出台了鼓励成品住宅建设的政策,鼓励精装交付。而住宅城乡建设部2017年4月印发的《建筑业“十三五”规划》中更是直接指出2020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要达到30%的目标。一线城市的新盘基本大多已实现精装交付,随着龙头房企的规模优势及示范性越发明显,精装交付的占有率将会进一步提升。这对于以开发商为主要客户的建筑装饰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 3 装配式装修优势凸显,公装有望率先开启装配式市场 2019年3月,住建部印发《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强调要选择部分地区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根据《“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对“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5%以上”的要求测算,2020 年装配式新开工建筑面积有望超过8亿平方米。 装配式相较于传统装修,具备了工厂生产规模化、配套产品标准化以及现场施工装配化等特点,克服了传统装修业因采用湿法做工,而存在的质量控制难、装修工人管理难、施工工期长、二次装修局部替换困难等行业痛点和难点。装配式装修有望成为装饰业发展新趋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坚持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的战略定位,致力于成长为在主题乐园和酒店领域、精装房方面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企业。将不断优化内部资源配置,不断巩固和加强目前已初步具备的竞争优势,继续通过外延和内生方式补齐短板,实现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公司也将继续努力探寻更多更新更优发展路径,优胜劣汰优化各板块,择优成长。实现股东价值和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客户的工程进度计划,扎实做好既已承接施工及装修工程; 2.持续跟进商谈的协议及在手订单;适机拓展业务来源; 3.加强成本管理,实现营业收入和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优势,在条件允许时启动再融资,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做大做强。 基于上述经营计划的有序开展,公司力争在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8亿元。该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各项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 现阶段公司客户相对稳定集中,与行业大型领先企业相比,公司的规模较小,公司将依托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优势,丰富公司产业链,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财务风险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现阶段的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有潜在的融资需求,公司将通过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以保障公司运营需要。 此外,公司项目集中于商业空间以及公共空间。该等市场需求受国家宏观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相关政策影响,公司存在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而导致承接的公共建筑建设投资规模受到影响,甚至所承接项目推迟开工或停建、在建项目款项支付进度受影响等风险。 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幕墙门窗板块的占比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或者货币资金环境趋紧等因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3、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近年通过项目开展运营、吸收同行业有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但公司进入该行业的时间较短,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内控体系规范,不断优化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夯实公司基础工作,防范企业管理风险。 4、整合风险 公司于2019年完成了对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收购,本报告期内,东江装饰的经营未实现业绩承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东江装饰的各业务板块内部协同效应小。 公司将强化各方面的管理,但无法消除该子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及 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及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14-009 号)。 公司进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公司没有对现金分红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根据《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广会专字[2020]G20009550056 号),2019年度东江装饰经审计实现业绩3,084.5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第(2021)410004 号),2020年度,东江装饰经审计实现业绩703.0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2019年度及2020年度累计实现业绩3,787.59万元,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上源建筑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利润承诺期为 2019年度、2020 年度和2021年度,东江装饰在利润承诺期间剔除一定比例的关联方交易业务利润后,东江装饰相应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2019年度为人民币 2,500 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计为5,200 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三年合计8,050 万元。 2020年度,东江装饰经审计实现业绩703.0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累计实现业绩3,787.59万元,未能完成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公司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收购东江装饰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703.14万元商誉减值损失。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表示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此次变更理由恰当合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以下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 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 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8号)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涉及的诉讼(仲裁)均来自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江装饰,其因工程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等原因涉及35例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为6,619.28万元,其中东江装饰作为原告的案件有10例,涉案金额为4022.48万元。 因上述诉讼被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冻结银行存款7,161,115.67元。该等诉讼,除涉及采购款项已确认应付账款外,东江装饰对该等诉讼共计计提预计负债1,118,590.00元,冻结事项详见第四节二、(三)。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定期摸排并及时披露相关涉案诉讼(仲裁),案件描述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005)、2021年3月27日《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10)以及《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二)》(2021-011)。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0]4 号),详细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临2020-002号】)。 2020年6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52号)。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翟金水、时任财务总监郑再杰、时任董事会秘书连福汉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就上述相关问题在2019年已及时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就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19-044号】)。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涉及上述警示函的三位董事、高管均已辞职或退休。 公司将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学习,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 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 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上海振龙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自2018 年5月起为其下属项目提供工程施工、商品购销、咨询服务等相关关联交易。该协议已于2020年5月13日到期,受新冠疫情影响,上海振龙名下的项目进程也有所延误,该协议项下相关工程项目尚在履行之中。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工程范围为上海振龙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工程项目,交易总金额暂估4.80亿元,协议有效期自原协议到期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止。截止2020年年底,该合同公司总发生额为17,692.69万元。 决议程序:该关联交易已经2017 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包括: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披露日:2018年5月1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披露日:2020年9月2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披露日:2020年9月2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披露日:2020年10月22日) ②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云南龙杰签订关于《抚仙湖国际养生园一期工程项目综合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尚在履行之中。现根据工程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工程范围为云南龙杰位于云南省澄江市的工程项目的交易金额由8.5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2.16亿元。截止2020年年底,该合同公司总发生额为76,364.81万元。 决议程序:该关联交易已经2017 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包括: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披露日:2018年5月1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披露日:2020年9月2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披露日:2020年9月2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披露日:2020年10月22日) ③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寒武纪乐园海洋大世界一期工程项目综合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为其位于云南省澄江县的寒武纪乐园海洋大世界一期工程项目提供施工总承包、室内装修总承包、工程项目相关的 BIM 建模咨询等服务及向其销售工程项目所需的相关商品,交易总金额暂估为 31,042.00 万元。截止2020年年底,该合同公司总发生额为16,568.85万元。 决策程序: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包括: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披露日:2018年4月2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7,披露日:2018年4月29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32,披露日:2018年5月19日) ④经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上海百汇星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承接其福建、浙江已投资建设及拟筹建的文旅项目相关的主题乐园、高端度假酒店建设相关的施工承包、装修工程及向其销售相关工程材料,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8.62 亿元。截止2020年年底,该合同公司总发生额为1,200.00万元。 决策程序: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包括: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号,披露日:2019年3月20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8号,披露日:2019年3月20日) 《上海创兴资 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4号,披露日:2019年4月11日)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贸易、工程及其他产品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收入确认金额 建筑施工 51,699.87 装饰施工 16,583.27 门窗幕墙施工(注) -118.63 合计 68,164.50 注: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门窗幕墙施工业务收入为-118.63万元,是因为在本报告期内对云南抚仙湖国际养生园和绿洲康城项目中已完工部分进行了工程结算,公司根据最终的工程结算金额对在以前年度根据合同金额和履约进度累计确认的营业收入进行调整。 1.2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自剥离铁矿采选和销售业务之后,迅速进行经营战略调整,涉入建材贸易、建筑装饰和系统门窗与幕墙业务。2017年度,公司先后收购了上海筑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喜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购时,两子公司分别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司并购后,对该等公司组织架构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包括对其增资、招聘开展业务所需各岗位专业人员等,使其具备独立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和资源,并积极拓展建筑、装修装饰业务,寻求合作单位。2019年度,公司收购了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正式涉入系统门窗、建筑幕墙行业。 因关联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普通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龙杰”)正在从事旅游地产开发业务,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欢乐大世界”)正在从事主题乐园开发业务,该等业务均需要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土建、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商、门窗幕墙专业承包商进行合作,基于此,公司参与了上述公司相关业务的商务接洽,获得了部分承包业务合同。 公司在积极开拓相关业务和寻求合作单位时,因对上述关联公司的业务需求、资金能力、经营状况等信息较为熟悉,故在寻求合作时,较能把握其需求;上述关联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制方控股或参股,其对公司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度等相对熟悉。故双方合作时,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各种风险较能合理预见和防范。 公司与该等关联公司开展的业务合作,是建立在公司具有相关业务独立运营能力, 以及相关关联公司业务对公司经营业务存在供需关系的基础上,同时因属同一控制方控股或参股,能有效降低各种经营风险,交易具备充分的必要性。 1.3 关联交易产生的相关业务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单位:万元 公司属“建筑业(E)-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室内装修、基建工程、建筑施工可视化设计服务以及项目配套的商品销售等。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开发了包括“金帝豪苑”别墅、“亲水湾”公寓住宅、五星级酒店、酒店式公寓及商铺等的“绿洲康城”大型综合体项目。 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开发了包括高端酒店群、酒店式公寓、半山度假区、国际会议中心等的“云南抚仙湖国际养生园”项目。 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云南开发了包括海洋大世界、动物大世界、梦幻大世界、特色旅游小镇等的“欢乐大世界旅游场馆”主题乐园。 福建省长泰天柱山飞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福建开发的海洋主题乐园、禅寺文化主题乐园及野生动物主题乐园的“福建天柱山欢乐大世界”主题乐园。 上述开发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为上下游供需关系,因此,公司承接了上述开发项目的部分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和门窗幕墙工程业务。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1.4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已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且已经过股东大会批准的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详见本章节十四、重大关联交易第2点。 2021年5月,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为其提供工程施工、商品购销、咨询等服务。合同总金额约为10亿元,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7月1日,此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尚待递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总金额为30.6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施工产值约10亿元,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1.25亿元,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9.09亿元,相关项目尚在大规模建设中,因此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施工业务预计在未来数年内仍将持续履行。 2.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并已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是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市场同类型交易的合理利润作为定价。报告期内, 公司关联交易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注: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关联方客户发生门窗幕墙施工业务。 1)装饰施工毛利率分析情况如下: 公司装饰施工业务主要为主题乐园场馆、高端酒店和相关旅游地产项目的装修装饰工程。洪涛股份装饰施工业务主要为剧院会场、图书馆、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装饰工程业务,与公司业务相似,毛利率接近。金螳螂装饰施工业务主要为轨道交通、商业街、人民医院等基础设施的装饰施工业务,维业股份装饰施工业务主要为人民大会堂等政府基建装饰以及集团总部大楼等商业建筑装饰,金螳螂和维业股份所从事的装饰施工业务毛利率在行业中偏高,所以,金螳螂和维业股份毛利率比公司略高。 2)建筑施工毛利率分析情况如下: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主要为主题乐园场馆、高端酒店和相关旅游地产项目的土建工程;龙元建设和上海建工的建筑施工业务主要为大型基础设施、PPP和PT项目施工等,其毛利率相对较低,而腾达建设的建筑施工业务主要为市政工程、公路桥梁、房屋建筑业务,与公司业务相似,故两者毛利率比较接近。 从以上可以看出,公司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中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接近,毛利率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的影响 1)公司业务独立性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主题乐园建设及运营管理,其投资开发项目在建设期与本公司所从事的建筑装饰工程、基建工程以及建筑幕墙、系统门窗建造工程等经营业务为上下游供需关系,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从事的业务。 2)公司拥有专业人才团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业人才团队包含高级工程师7名,中级工程师27名,一级建造师16名、二级建造师16名,造价工程师2名,还有其他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几十名,团队专业胜任能力雄厚。 3)公司的业务资质和知识产权情况 主营业务的业务资质覆盖建筑业的基建工程、装修装饰、幕墙门窗三大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专利和商标如下: ①专利情况 ②商标情况 综上,公司拥有业务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人才和其他经济资源,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业务独立、资产完整。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租赁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无偿租赁关联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路 1388 号的会所的部分面积作为办公场所,租赁面积为 198 平方米。因开展经营业务的业务人员主要在项目驻地办公,上述租赁物业仅供后勤、行政人员作为办公场所之用,故所租赁的物业并非公司全部办公场所。公司虽租赁该物业作为办公场所,但相关机构独立办公,不与关联单位的机构发生重叠或混同; (2)因上市公司后勤、行政机构人员不多,所需办公空间不大;该会所除上海振龙满足自用需求外,有空间富余,故划分部分富余空间(198 平米,占会所全部使用面积的 4%)供上市公司使用,属于关联单位对上市公司提供的微小便利; (3)报告期内,为避免低估费用,高估净利润,公司按同地段相同办公条件下办公物业的租赁价格,计算无偿使用的面积(198 平米)对应的大约租赁费用共计 214,320.00 元,计入管理费用,同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本公司未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1)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所示,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与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三者合并持有本公司25.1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陈冠全通过其控制的 Dragon Wing Development Ltd.、金地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百汇星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厦门瑞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陈榕生与陈冠全系父子关系、陈榕生与关福荣系夫妻关系。陈榕生系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23%的股权,与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文旅项目开发投资及矿产资源投资,具体如下: ①房地产开发领域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开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上海市浦东新区的“绿洲康城”大型综合体项目和云南省玉溪市的 “抚仙湖国际养生园”项目。 其中,“绿洲康城”大型综合体的开发主体为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包括“金帝豪苑”别墅、“亲水湾”公寓住宅、五星级酒店、酒店式公寓及商铺等等,总规划建筑面积近104万平方米。 “云南抚仙湖国际养生园”的开发主体为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包括高端酒店群、酒店式公寓、半山度假区、国际会议中心等等,总规划建筑面积近250万平米。 ②主题乐园领域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拥有“欢乐大世界”品牌,开发项目包括福建省长泰市的“福建天柱山欢乐大世界”主题乐园和云南省玉溪市的“云南抚仙湖欢乐大世界”主题乐园。 其中,“福建天柱山欢乐大世界”主题乐园由福建天柱山欢乐大世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项目包括已开业运营的海洋主题乐园、禅寺文化主题乐园及野生动物主题乐园。 “云南抚仙湖欢乐大世界”主题乐园由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项目包括海洋大世界、动物大世界、梦幻大世界、特色旅游小镇等等,尚处于建设期。 (3)如以上第(2)点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主题乐园建设及运营管理,其投资开发项目在建设期与本公司所从事的建筑装饰工程、基建工程、建材贸易等经营业务为上下游供需关系,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4)公司拥有业务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人才和其他经济资源,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业务、 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骆骏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蒋扬芬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连福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连福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骆骏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郑再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郑再杰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子公司董事等所有一切职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柯银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再杰先生的辞职导致其时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要求,故郑再杰先生仍履行董事职责至2020年10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止。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第25次会议同意提名顾简兵、阙江阳、朱敬鸿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建宁、叶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0月21日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翟金水先生、董事郑再杰先生任期终止。 详细见如下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 23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0]52 号)。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翟金水、时任财务总监郑再杰、时任董事会秘书连福汉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一项。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机制,合理筹划企业薪酬成本。根据岗位职责、所需的技能和经验、工作地点以及对企业的贡献评定员工薪酬,以保证企业既避免关键人才流失,又节约人工成本,为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 因建筑施工和装饰装修行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根据行业普遍做法,公司一般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分包公司组织劳务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作业。 公司承接工程后的现场由劳务分包公司调配劳务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作业。 (2) 公司劳务成本的具体构成及核算方法如下: ① 劳务成本的具体构成 劳务成本由固定劳务报酬、按工时计价的劳务报酬和按工程量计价的劳务报酬构成。劳务报 酬的支付方式为:每月固定日期(一般会在月末)由工程部上报当月工程量或工时,根据现场完 成情况支付当月应计劳务报酬的一定百分比;劳务完成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余5%质保金分两年支付。 ② 劳务成本核算方法 每月末,公司财务部根据当月工程部上报的当月工程量或工时计算的应计劳务成本,计提当月的 劳务成本和应付劳务费(应付账款);当月实际支付给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冲减应付账款。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杜绝内幕交易,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管理层等各职能部门均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操作。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20 年公司治理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已的权利;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2、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做到了"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 3、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履行诚信、勤勉的职责。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该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能够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进行认真审阅和讨论,其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4、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一人,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地履行自已的职责,对关联交易、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关于绩效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重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公司根据高管人员的业绩贡献决定其奖惩和去留,建立高管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确保高管人员充满活力、富有进取心和敬业精神。 6、 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得信息。 8、 关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的接听、答复。按相应规定履行工作。 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加大信息保密力度,防止信息外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降低引发内幕交易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截止目前,未发现有相关违规事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正常开展工作, 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积极为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选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的提名、审核薪酬等方面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本报告期的《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 资;公司目前尚未制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政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使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利益取向逐步趋于一致,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了涵盖主要经营业务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未发现重大风险失控、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外部环境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者出现偏差,为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高经营效率、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并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1)第410001号),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筑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黄志超”变更为“盛叶健”; 上海喜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黄志超”变更为“刘文晶”; 上海岳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由“黄志超”变更为“盛叶健”;住所由“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1133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城路2号24幢1133室”。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1)第410062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资源”)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兴资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工程承包服务合同收入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61所示,2020年度创兴资源合并财务报表中工程承包合同收入金额为109,073.72万元,收入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 创兴资源对于所提供的工程承包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管理层需要对工程合同总收入和合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履约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以及履约进度的确定需要管理层对合同相关情况做出大量估计,因此我们将工程承包服务合同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因此,我们将工程承包服务合同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工程承包服务合同收入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和测试工程承包服务合同预算编制,核算合同成本、合同收入及履约进度计算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工程承包服务合同,复核合同的关键条款,同时获取合同的结算资料,验证预计合同总收入的准确性; (3)检查相关文件验证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 ,并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相关合同履约成本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4)对报告期内重要的工程项目选取样本进行监盘,现场查看工程形象进度,与客户或监理单位确认的完工程度及现场查看情况比较分析,对异常偏差项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逐一检查偏差形成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5)执行函证程序,就工程项目的合同总额、业主或监理单位按照完工程度、累计工程结算及累计收款等向发包方或监理单位独立函证;抽取部分重大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走访或远程访谈,评价其真实性。 (二)关联交易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5(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所述,2020年度创兴资源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建造劳务等共确认了营业收入68,164.50万元,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62.20%,对本年度净利润影响重大。 鉴于关联交易的真实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会对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产生重要影响,我们将该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评价和测试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关联交易合同、工程产值确认文书、工程发票、回款凭证等,结合函证、盘点、实地观察等程序验证关联交易真实性; (3)将对关联方的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项目毛利率进行比较,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检查关联交易结算情况,与市场同类交易结算条款进行比较,判断交易结算的公允性; (4)实地走访关联客户、监理单位并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关联交易的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以及其必要性和公允性。 四、其他信息 创兴资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创兴资源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创兴资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创兴资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创兴资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创兴资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创兴资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创兴资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戈三平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高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简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银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柯银霞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对厦门天农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整体变更的基础上,通过发行公众股方式于1999年4月27日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551810371 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三楼A 本公司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参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上期无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8“收入”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5)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6)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分类: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的计量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结转为产成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核算,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原估计值进行调整。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参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资本化率计算的发生额予以资本化。除此以外的其它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其中,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平均法进行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合同收入、建筑幕墙及系统门窗工程合同收入、商品贸易收入。依据公司自身的经营模式和结算方式,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 建筑与装饰工程合同收入 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累计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当期成本,不确认合同收入。 (2) 建筑幕墙及系统门窗工程合同收入 本公司提供的建筑幕墙及系统门窗工程业务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3) 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商品贸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 (1) 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以货物发出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2) 建筑与装饰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预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 确定完工进度 期末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其中,合同预计总成本包括材料成本、劳务费及其他费用。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已安装的材料成本、劳务费及其他费用。 ② 计算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但不超过已经确认的工程施工成本 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成本 (3)建筑幕墙、系统门窗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预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确定完工进度 期末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②计算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但不超过已经确认的工程施工成本 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建造合同成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7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②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如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对于建筑与装饰工程合同履约进度按照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对于建筑幕墙及系统门窗工程合同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20年以前: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利久国贸、睿贯投资为小型微利企业,且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故利久国贸、睿贯投资适用5%的所得税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货币资金减少,主要为当期子公司支付采购原材料、劳务所致。 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制金额参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2019年度收购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形成 的或有对价 。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系统门窗与幕墙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 组合计提项目:建筑与装饰工程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65,681,386.8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8.7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9,168,688.94元。 公司报告期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1:公司与云南欢乐大世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主要为云南欢乐大世界主题主题乐园场馆区工程,工程价款结算方式:(1)土建工程款:a.承包人每月5日前向监理、业主提交上月已完工作量报告。b.按业主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在次月十五日内核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月进度款付到合同价款的80%暂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十天内再支付10%,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到结算价的95%;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2)装修总承包:a.在确认工程计量结果后30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b.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每月按当月核定的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款的65%拨付,若当月进度未按月计划完成,则按当月经核定的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款并经优惠后的50%支付,进度补上后在次月补全余下的15%;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合同工程价款的80%,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经交易双方确认后再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报告期末均未完工,双方累计已结算产值(含税)14,080.62万元(其中建筑施工12,923.83万元、装饰施工1,156.79万元),其中双方确认2020年12月工程量为8,090.65万元(其中建筑施工6,952.04万元、装饰施工1,138.61万元)。根据合同付款条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应收到工程款4,789.25 万元((12,923.83万元-6,952.04万元)*80%+(1,156.79万元-1,138.61万元)*65%),实际已收工程款5,443.39万元,故报告期末该单位工程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说明2:公司与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主要为云南抚仙湖国际养生园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方式:(1)土建工程款:a.承包人每月5日前向监理、业主提交上月已完工作量报告。b.按业主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在次月十五日内核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月进度款付到合同价款的80%,甲方暂停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十天内再支付10%,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到结算价的95%;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2)装修总承包:a.在确认工程计量结果后30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b.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每月按当月核定的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款的65%拨付,若当月进度未按月计划完成,则按当月经核定的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款并经优惠后的50%支付,进度补上后在次月补全余下的15%;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合同工程价款的80%,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经交易双方确认后再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报告期末均未完工,双方累计已结算产值(含税)65,249.32万元(其中建筑施工38,995.87万元、装饰施工26,253.46万元),其中双方确认2020年12月工程量为22,094.14万元(其中建筑施工14,111.73万元、装饰施工7,982.41万元)。根据合同付款条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应收到工程款31,783.49万元((38,995.87万元-14,111.73万元)*80%+(26,253.46万元-7,982.41万元)*65%),实际已收工程款64,391.70万元,故报告期末该单位工程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说明3:公司与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主要为苏南万科阳山一期、二期、三期幕墙工程,根据合同签订要求每月按实际工程进度80%支付工程款,累计达到合同总造价的80%,甲方暂停付款。经双方结算确认后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剩余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两年后支付。报告期末苏南万科阳山一期、二期幕墙工程已完工但未决算,三期幕墙已达到形象进度的90%,按照工程履约进度应确认含税营业收入7,791.94万元,双方累计已结算产值(含税)7,177.01万元,累计应收到工程款5,741.61万元(7,177.01万元*80%),实际已收工程款5,496.17万元,故报告期末该单位工程款存在逾期情况。 说明4:公司与湖北恒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太子·汉府项目住宅楼门窗、幕墙工程,合同总造价为4,015.33万元。根据合同签订要求每月支付至已核实的累计已完工程估值的70%;发包方发出本工程竣工证书、分包单位提交竣工归档文件资料,并收到分包单位付款申请后,向分包单位支付至累计已完工程(包括工程变更)估值的85%(含预付款);竣工结算书签署完并收到分包单位付款申请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5年。报告期末太子·汉府项目住宅楼门窗、幕墙工程已达到形象进度的60%,按照工程履约进度应确认含税营业收入2,409.20万元,双方累计已结算产值(含税)1,791.95万元,累计应收到工程款1,254.37万元(1,791.95万元*70%),实际已收工程款838.25万元,故报告期末该单位工程款存在逾期情况。 说明5:公司与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崇明区陈家镇CMSA0008 单元21-01(实验生态社区45-1号)地块项目,根据合同签订要求每月支付至已核实的累计已完工 程(包括工程变更)估值的75%;发包方发出本工程竣工证书、分包单位提交竣工归档文件 资料,并收到分包单位付款申请后,向分包单位支付至累计已完工程(包括工程变更)估值 的85%;竣工结算书签署完并收到分包单位付款申请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结算总价 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2年。报告期末该工程未完工,按照工程履约进度应确认含税营业 收入1,350.86万元,双方累计已结算产值(含税)936万元,累计应收到工程款702万元 (936万元*75%),实际已收工程款0元,故报告期末该单位工程款存在逾期情况。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工程延期,产生未结算工程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0,369,137.76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3.98%。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共有 235个项目(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每个单独结算的合同作为一项)组成该项资产,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期末预付账款单个项目超过100万(含100万)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报告期期末预付账款单个项目100万以下概括如下: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装饰施工以及门窗幕墙施工,主要成本为建筑材料和劳务服务。由于公司工程项目较多,客户对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较高,为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公司集中选择合作良好的若干劳务公司合作。由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近几年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发放,为响应政府号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保证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公司在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基础上,结合资金状况、行业惯例等因素与分包方进行商务协商后,预付部分工程款,随项目进度确认结算。此外公司建筑材料主要为土建材料、装饰材料以及门窗幕墙材料,且材料中有较多定制材料,如石材、铝材、木饰面等,为保证定制材料的质量和按时交付,公司往往会预付部分材料款。公司后期陆续收到劳务公司提供的劳务、材料公司提供的材料时冲减预付账款。预付劳务费和预付材料款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此外由于部分项目设计变更,或者其他业主方原因使得工期拖延超过一年,进而导致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账龄出现超过一年的情况,而且由于定制材料无法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安装,从而出现未结转相应工程施工成本的情形。综上,公司存在一定金额和账龄的预付账款情形是合理的,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公司2015年度处置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矿业”)100%股权,自2015年12月31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岳衡建筑对神龙矿业共计有应收款项239,427,233.29元未收回;该债权预计很可能全部无法收回,故全额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0.00元。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存货减少,主要为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调减至合同资产所致。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增加,主要为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存货调入增加所致。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为公司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报告期末无未办妥的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商誉系公司2019年对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施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 东江装饰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商誉的形成过程 公司于2019年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并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上述企业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将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归属于母公司商誉23,712,766.83元。 ②公司对商誉减值迹象的判断 2020年收入较2019年下降19.10%,主要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而建筑业具有劳动力密集、露天作业多、生产场所随施工项目坐落而转移等特点,与传统制造业相比标准化管理难度更大,疫情防控条件更为复杂,多地政府出台建筑企业延迟复工的一系列文件,人员无法正常流动,材料无法进行运输,导致供应链条不得不处于停滞状态,给很多房地产、建筑企业的资金流转带来了较大的挑战,房地产企业项目去化压力的增加将导致新项目开工力度减弱,同时回款压力可能会向建筑产业链传导,以房屋住宅建设为主的施工企业亦或面临工程款回收风险,导致新老项目的推进进度缓慢或停滞。因此公司判断并购东江装饰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的迹象。 ③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期末对东江装饰内含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了更加准确地执行该项测试,公司聘请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东江装饰含商誉资产组进行的评估,并出具中联评报字[2021]D-0077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东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江装饰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200.00万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江装饰含商誉资产组减值测试计算过程具体列示如下: 经测算,东江装饰包含商誉的经营性资产组于2020年12月31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200.00万元。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七条之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因此,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的可收回金额(即在用价值的评估价值)已满足商誉减值测试的需要,不需对含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测算。因此东江装饰包含商誉的经营性资产组于2020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金额为3,20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收购东江装饰60%股权而确认的商誉账面价值为2,371.28万元,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为1,580.85万元,调整后的商誉账面价值为3,952.13万元。东江装饰经营性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419.77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4,371.90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3,200.00万元,商誉整体减值损失为1,171.90万元,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为703.14万元。 ④核心参数选取和相关测算过程 在本次评估东江装饰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价值时,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收益法模型中主要参数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控制,供应链条逐步恢复,建筑行业逐渐回暖,从长远来看,建筑业的发展依然有着强劲的动力,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大有裨益。疫情之后,政府必然会大力强化医疗、水利、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有效抵御水灾、疫情、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民众也会对工作场所、生活环境安全有更高的要求,这些都会有效推进建筑业的发展,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由于我国经济正在稳步发展,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基础设施建设方兴未艾,这些都构成了推动建筑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也必然会推动建筑业迅速摆脱疫情困扰迅速发展。考虑到建筑企业特性,并结合在建项目情况,预计未来新增项目将逐步恢复,未来5年收入增长率预计在-7.12%至14.43%之间。 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毛利率分别为15.14%、14.33%和10.68%。毛利率下降主要是门窗类工程毛利下降导致,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受个别项目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 1#常熟尚湖璞悦雅筑项目和3#苏南区域公司张家港吾悦C项目由于存在增项服务内容,未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成本按实际发生计入当期营业成本,收入待项目决算后确认。因此毛利率为负数。 2#北戴河国际旅游度假中心一期项目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建材费、物流费用转嫁至东江装饰,成本增加,导致负毛利。 4#嘉兴嘉禾金茂府北区项目一方面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停工时间较长,人工费上涨;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现场管理疏忽,部分施工材料遗失,需重新采购,本期成本增加,导致负毛利。 5#苏地2017-WG-10号地块项目系建设单位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发项目,为了拓展市场及维护客户资源,东江装饰投标并签订了该项目,该项目预计亏损。 另一方面,1)门窗类项目主要材料为铝合金门窗,而近年来建筑铝合金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成本上升,2)由于疫情产生上游的疫情防控成本和因疫情造成上涨的人工费、建材费、物流费转嫁至下游企业,成本增加,3)近两年东江装饰将一些辅料和现场零星费用打包给了外包劳务,外包劳务费占比较2018年略有所提高。 考虑到建筑企业特性,并结合在建项目情况,预计未来年度综合毛利率水平分别为6.61%、10.04%、11.48%、12.02%、12.00%。 东江装饰的折现率计算采用资本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税前折现率=WACC/(1-T)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指的是将企业股东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率按照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和付息负债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期回报率,计算公式为: E D WACCKKT 1 e d E DE 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务构成计算取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ERP R =( ) KR RRRR ef s fmf s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收益率 β——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经测算,税前折现率为14.83%。 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东江装饰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基于管理层作出的未来盈利预测和历史经营业绩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并采用14.83%的折现率进行折现。收益期的确定采用永续年期,其中2021年至2025年为详细预测期,2025年及以后为永续。经测算东江装饰资产组于2020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评估值为3,200.00万元,据此,公司于2020年度对东江装饰计提了7,031,397.33元减值准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703.14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20 年度损益,将导致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703.14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递延所得税减少,主要为母公司可弥补亏损弥补年限届满,对应的暂时可抵扣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致。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 ①喜鼎建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支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于2020年向该行借入人民币1840万元,由陈榕生、关福荣、蒋欣提供保证担保,并由陈榕生以其拥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②东江装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支行签订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于2020年向该行借入流动资金人民币2,500.00万元,由杨志平、史丽娟提供保证担保,并由江苏阳毅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③东江装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于2020年向该行借入流动资金人民币1,190.00万元,由陈冠全、杨志平、史丽娟提供保证担保,并由梁明华、李金辉以其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④东江装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于2020年向该行借入流动资金人民币2,210.00万元,由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志平、史丽娟、陈冠全提供保证担保,并由杨志平、杨阳以其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1年的款项为86,980,778.40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预收账款减少,主要为执行新会计准则要求,调减至合同负债所致。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为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及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账龄在1年以内金额为89,585,633.72元,占期末余额比例为65.28%,不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 ②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应付对象的名称、金额和形成事由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为公司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为与其他应付款重分类所致。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就公司无偿使用关联方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关联单位)的会所作为办公场所事项,按使用面积参照市场公允租赁价格计算租金计入管理费用214,320.00元,相应增加资本公积;(2)就无偿占用关联方资金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二、5之(5)关联方资金拆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占用时间计算利息1,634,196.46元计入财务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销售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主要系公司拓展业务需要增加所致。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为广西国兴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5,944,747.01元均为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本期营业外支出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上期发生额指东江装饰2019年7月15日纳入合并范围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发生额。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监控以及账龄分析对应收账款进行持续监控,将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融资需求并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上述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5.38%,成为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冠全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九、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九、之“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与承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提供建筑装饰、门窗幕墙施工服务。公司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在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由客户控制,满足新收入准则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公司与承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由公司按照与承包人确定的工程施工方案提供施工服务,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满足新收入准则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相关收入在该履约义务履行的期间内确认。 对于建筑与装饰工程,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累计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当期成本,不确认合同收入。对于建筑幕墙及系统门窗工程,公司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2)结合业务流程公司工程承包服务业务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无偿使用上海振龙名下的会所作为办公场所,按使用面积参照市场公允租赁 价格计算租金计入管理费用214,320.00元,相应计入资本公积214,320.00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① 报告期内,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关联方拆入资金,随借随还,以此循环拆借;该等资金无 需公司提供抵押及担保;其中与云南欢乐大世界的拆入资金,金额虽大但拆入时间较短。与上 海振龙的拆借金额为少量多次累计而得。 ② 因拆入和归还交易发生频繁且单次金额大小不等,上表“拆借金额”以报告期内就特定单位所 有拆入交易的金额汇总后列示,“起始时间”以第一笔拆入发生的时间为准; ③ 报告期内,公司就无偿占用关联方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占用时间计算利息,计入财务 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 各报告期末应付上述单位拆借款余额详见本附注十二、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本期末,需要披露之或有事项详见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2)截至本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95,442.54元,该等票据附追索权,风险报酬尚未转移,期末未终止确认。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子公司东江装饰因合同纠纷作为被告被提起诉讼6宗,所涉诉讼标的共计4,319,079.47元。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等诉讼除一宗已调解结案(调解结果为东江装饰应支付原告307,585.00元)外均在审理中。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7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海上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源建筑”)持有的东江装饰6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6,600.00万元。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15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1902604837)及其于同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东江装饰60%的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支付第一、二期股权转让款共计3,600.0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与本次并购相关业绩承诺如下(以下“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2019年度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5,200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计净利润承诺数,不低于人民币8,050万元。 东江装饰在利润承诺期间每年净利润实现数中应剔除的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计算公式为: 该年度关联交易业务产生的收入×(该年度属于非关联方项目的平均净利润率-3%)。 若该年度属于非关联方项目的平均净利润率≤3%,则不予剔除。 关联方交易是指甲方及其关联方(定义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与“东江装饰”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 如东江装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合计,则由上源建筑向创兴资源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东江装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东江装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利润承诺期间净利润承诺数总额(即8,05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即6,600万元)-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源建筑同意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进行补偿,如果出现当期应补偿金额,则创兴资源有权在该年度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向上源建筑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抵扣,如不足抵扣,则创兴资源无需向上源建筑支付本期股权转让价款。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创兴资源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东江装饰的净利润实现数与上源建筑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并由经创兴资源当年年度审计聘请的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通过《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东江装饰实现的截止至当年期末净利润实现数与截至当年期末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 杨志平和李金辉同意对上源建筑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和违约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2019年度,东江装饰经审计实现业绩3,084.5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2020年度,东江装饰经审计实现业绩703.0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剔除了来自关联方交易业务收入产生的净利润的影响),累计实现业绩3,787.59万元,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于本报告期末,根据东江装饰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对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购东江装饰相关的或有对价所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28,618,285.63元,相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8,618,285.63元。 (2)截至期末,子公司东江装饰因合同纠纷涉及未决诉讼共12宗;冻结银行存款7,161,115.67 元。该等诉讼,除涉及采购款项已确认应付账款外,东江装饰对该等诉讼共计计提其他流动负债1,118,590.00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公司2015年度处置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简称“神龙矿业”)100%股权。截至本期末,本公司对神龙矿业尚有应收款项26,357,694.36元未收回;该债权预计很可能全部无法收回,故全额减值。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款项: 子公司岳衡建筑自2015年经营业务转变为建筑装饰材料、家居家电贸易,本期末净资产仍为负,未来财务状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对其应收款项112,424,596.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子公司桑日金冠无经营业务,期末净资产为负,未来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对其应收款项87,151,685.92元计提坏账准备74,219,987.11元。 母公司应收并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款项无确凿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顾简兵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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