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97 公司简称:保隆科技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修订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玉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月至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03,172,752.79元(为母公司报表数据),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17,275.28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58,564,299.43元,并减去公司已实施的2019年分配红利人民币51,163,740.74元后,公司目前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256,036.20元。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本年依照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约定,支付二期投资款人民币(认缴总额50%)1,000万元。 注2:Spiers New Technologies Inc.本年增发25,000股股票,每股16美元,子公司DILL认购23,984股,认购金额383,744.00美元。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汽车智能化和轻量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汽车轮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车用传感器(压力、光雨量和速度位置类)、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主动空气悬架、汽车金属管件(轻量化底盘与车身结构件、排气系统管件和EGR管件)、气门嘴以及平衡块等。公司在上海、安徽宁国、安徽合肥、湖北武汉和美国、德国、波兰和匈牙利等地有生产基地或研发、销售中心,主要客户包括全球主要的整车企业、一级供应商以及独立售后市场流通商。 (二)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四年的学习和积累,在产品开发、质量保证、成本控制、产品交付和客户响应等方面建立了满足全球标杆客户所要求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多个产品线的细分领域内成为行业的领导者之一。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一系列采购方针政策、采购认证制度与流程以及供应商管理制度与流程。根据相关制度和流程,针对公司所需各类原材料、辅助性物资以及设备工装模具等,由相关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和采购人员组成采购专家组进行供应商甄选认证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公司或子公司与其签订采购框架合同、价格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等相关合同。根据销售订单与生产计划,公司计划部门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实施采购。根据供应商管理流程,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成本和交付等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做分级管理。 公司的OEM业务主要按照OEM客户产品需求计划排产;公司的AM业务主要采取根据客户订单、客户采购计划、销售部门合理预测相结合进行排产的模式,公司的生产系统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满足高效生产与交付需求。 公司OEM 销售收入占比较高,OEM 销售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商、一级零部件供应商,OEM项目销售流程通常包括询价发包、客户评审、技术交流、竞价、定点(客户做出采购决定)、产品设计、产品设计验证、过程设计和开发、生产件批准和批量供货等环节。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为开口合同,公司与OEM客户逐年签订价格协议,与AM客户的价格以订单确认为准。公司根据产品成本、直接费用、目标利润率测算预期销售价格及最低价格,综合考虑客户目标价、竞争对手出价、同类产品已成交价格、市场开拓等因素确定初始价格,并会根据 OEM 客户年降要求、原材料价格、外汇汇率波动情况调整后续销售价格。 (三)行业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富电子已成为全球TPMS细分市场的领导企业之一,针对国内OEM市场,随着TPMS国标的颁布实施,国内配置TPMS的车型不断增加,市场规模快速成长;针对售后替换市场,随着北美和欧盟市场上越来越多的TPMS发射器因电池耗尽进入更换周期,售后替换件市场规模平稳增长。 公司智能空气悬架系统目前主要集中在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众多造车新势力纷纷在其高端车型上配置智能悬架系统,比如,量产车型中,特斯拉的Model S、Model X已全系标配智能悬架系统;除了ES6运动版,蔚来的ES8和ES6也均标配智能悬架系统。此外,特斯拉或将为Model 3和Model Y增加智能悬架系统配置。随着高端新能源汽车销量连续攀升,智能空气悬架系统市场也将快速增长。2020年国内高端新能源汽车部分代表品牌的月度销量如下所示。 公司液压成型底盘与车身结构件集中在汽车轻量化市场,随着节能减排政策推动和汽车电动化加速驱动,整车企业加速轻量化布局,汽车轻量化市场继续快速发展。 随着国内《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简称“国六”)的提前实施,对汽车汽油燃烧、尾气排放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加强了对各类汽车压力传感器的要求,公司汽车压力传感器产品面对的市场需求得到快速增长。 随着汽车行业智能化趋势的提速,智能驾驶已进入ADAS(即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渗透率提升的阶段。过去只有在一些高端车型上才有的ADAS功能,如自适应巡航、自动刹车、道路偏离预警等,已下放给越来越多低级别的车型,这将给公司已经批量制造的360环视系统、双目前视系统等车载视觉传感器、以及车载毫米波雷达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国内商用车领域则因为有法规推动,也将迎来ADAS渗透率的快速上升。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其中:境外资产147,861.9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7.78%。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围绕“掌握领先技术,提升汽车部件”的企业使命,以实现各产品线成为并保持全球细分行业前三名为目标,巩固并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具体表现为: (一)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全球和国内主要的整车企业如大众、奥迪、保时捷、宝马、奔驰、丰田、通用、福特、日产、本田、现代起亚、菲亚特克莱斯勒、捷豹路虎、上汽、东风、长安、一汽、吉利、长城、奇瑞和比亚迪等;公司也与电动车龙头企业如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威马等建立了业务关系。公司还在全球范围内与大型的一级供应商如佛吉亚、天纳克、博格华纳、马瑞利、延锋、麦格纳、大陆、克诺尔、采埃孚、三五、布雷博等建立了稳定、长期的供货关系;在售后市场,公司向北美和欧洲的知名独立售后市场流通商如Discount Tire、Tire Kingdom、ASCOT和伍尔特等供应产品。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一方面体现了公司主要产品在行业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低也减少了单一大客户变化导致公司营收波动的风险。 (二)管理系统优势 公司立足于先进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建立了BMS保隆流程管理体系,BPS保隆精益生产体系,以制度和流程规范企业运作,并实施了ERP、EPROS、预算系统、BPC、OA、PLM、CRM、SCM、SRM等信息系统,形成了高效、精细化的企业运营与管理模式,从而促进了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先后通过了IATF16949(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获得了福特汽车Q1认证,并多次获得通用汽车全球供应商质量优秀奖。 (三)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是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创新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技术中心是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上海松江和安徽宁国分别建有院士工作站,公司中心实验室(汽车电子实验室)通过了CNAS和通用汽车GP-10体系认证。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达到7.6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达310多项。 (四)国际化运营能力优势 公司在中国、北美和欧洲拥有多个生产园区、研发和销售中心,产品销往80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化运营经验,具备了全球供应与服务能力,为公司更多的产品线获得全球市场占有率领先地位打下了基础。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行业概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世界各国,全球汽车市场经历了一次重大考验,全球重要汽车市场的多数工厂在上半年因疫情而出现停工停产。据Marklines统计,2020年全球汽车产销分别为7,634.12万辆和7,627.02万辆,同比下降16.0%和14.3%。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叠加全球各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落实,全球重要汽车市场的经营逐步好转,销量开始探底回升。特别是中国市场,得益于积极的疫情防控举措、精准的政策支持,率先走出疫情阴影,汽车销售稳健复苏。中国市场作为全球第一大新车市场,2020年汽车产销量分为完成2,522.52万辆和2,531.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9%和1.8%。虽然产销量连续三年出现下滑,但2020年的跌幅已大幅收窄。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汽车产量下降,汽车零部件整体需求减少,同时因疫情原因导致物流不畅和运力紧张,供应链也受到严重挑战。保隆应对恶劣的外部环境变化,既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供应链安全交付,也严格管控成本费用。上半年中国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公司营收同比下降9.12%,下半年随着中国疫情得到快速控制、欧美疫情升级对中国需求增加,公司克服物流困难、订单快速增长带来的交付吃紧等,营收迅速恢复,全年营收333,108.51万元,同比小幅增长0.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市场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市场的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各市场区域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市场区域的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营收333,108.51万元,同比小幅增长0.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8,318.44万元,同比增长6.3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受益于中国市场TPMS、金属管件产品的增长,2020年疫情之下,公司克服物流、生产交付等困难,营收在上半年下降9.12%的情况下,下半年快速恢复,全年同比增长0.3%。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5.93%,主要系2020年保富德国计提职工遣散费3,047.50万元。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融资规模扩大而增加利息支出768.52万元,因融资保证金减少而减少利息收入780.26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 主要系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减少6,589.75万元。 另外,2019年因为合资、并购实际支付的股权投资款项较大,2020年实际支付的股权投资款项比上年减少4,246.05万元。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108.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受欧美地区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4%,公司营业收入能实现正增长,主要受益于TPMS、汽车金属管件、传感器等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增长,同时,随着不断投入,轻量化结构件、空气弹簧、ADAS(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等新业务逐步得到市场认可,步入快速增长阶段,对营收增长亦有贡献。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受此影响,公司海外市场销售同比下降7.4%,中国应对疫情迅速、措施得力,快速控制住了疫情,中国车市率先恢复。受益于中国车市恢复和传感器、轻量化结构件、空气弹簧、ADAS等新产品的市场销售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销售同比增长20.11%。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1、生产量只含自产,不含外购;销售量含自产和外购。 2、部分产品存在被用作其他产品组件/零部件的情况,如气门嘴作为TPMS零部件时,包含在生产量的统计中但不包含在销售量的统计中。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受产品结构变化,产品成本构成与上年相比小幅波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4,405.4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2.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7,186.5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0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二(一)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二(一)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分析如下: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支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支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17)“长期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从市场来看,全球疫情进一步打击了汽车工业,部分整车企业销量下降幅度较大。整车企业竞争带来的降价压力和资金压力也将进一步向配套零部件企业传递,同时,人工成本的持续上升、原材料价格的市场波动、供应链风险加大等因素会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运营产生持续的影响。同时,随着电动智能汽车的加速发展,在传统整车企业之外,跨界进入汽车行业的新势力越来越多,整车市场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对于具备转型升级能力的零部件企业来说,机遇大于挑战。 从技术趋势来看,汽车产业以新能源、智能化为最主要的趋势,排放标准不断加严,推动了整车及零部件技术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汽车产销量增速降低的情况下,给零部件细分领域,包括智能化和轻量化的相关产品,创造了巨大的新市场成长空间。 从全球化发展来看,中美贸易战在持续,新冠疫情以及芯片供应和跨境物流紧张使得整车企业对于跨国供应链的安全有更多担心,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要求零部件企业能够具备在全球多个主要汽车市场具备本地化的供货与服务能力。国内零部件企业应加快形成全球产业布局,打造国际经营能力,并需要采取措施,防范政治、经济的风险。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让更多人受益于汽车科技的发展”为愿景,以各产品线成为全球细分市场前三名为目标,以智能化、轻量化为主要发展方向,从零部件向总成、系统供应商发展,同时,既要着重开拓中国境内市场,也要加强国际化运营的布局,并不断推进流程化、项目化、数字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 公司在智能化和轻量化方向的产品线布局如下图所示: 公司在新兴业务的发展路径上,既重视自主研发,也会积极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与产业内的业务伙伴结成战略联盟,协同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疫情仍在延续,但汽车市场总体有所恢复的趋势是明确的,公司将继续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持财务健康。 2021年,公司对于智能化和轻量化的新产品开发和新业务的拓展仍将继续投入,传感器、ADAS、结构件、乘用车空簧等产品都到了一个业务成长的关键节点,公司会补充关键资源,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理,保障重点项目如乘用车空簧总成,商用车AEB等的顺利实施量产。2021年,公司将正式启用合肥园区以完善产业布局。 2021年,公司将继续整合收购与合资的海外子公司,发挥出协同效应,提高盈利能力。 2021年,公司将完成非公开发行,增厚公司资金实力、改善资产负债率。 2021年,公司将实现SAP系统的一期实施上线,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数字化转型。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内企业较多,竞争较为激烈。整车厂、一级供应商、独立售后流通商选择供应商主要考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时供货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同步研发能力 。 如公司不能在产能建设、仓储配套、质量保障、研发、工艺改进、设备更新、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持续投入以达到整车厂、一级供应商、独立售后流通商要求,公司将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营业收入、市场份额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汇率波动导致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境外销售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近年来以外币计价进口到国内的汽车电子元器件也逐步增加,人民币对美元、欧元的汇率波动会对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部分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为不锈钢材料和铜棒、铜杆及其他外购件等铜质产品。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通常会约定产品价格调整条款,在原材料价格波动3%-5%时,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保障公司合理的利润水平。但是,与客户协商价格调整需要时间,且在原材料价格变动未达规定幅度之前,其价格波动的风险须由公司承担。因此,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大幅波动将影响公司毛利率,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汽车行业拥有严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体系,整车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极高,产品质量是整车厂商选择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质量风险体现在:1)产品质量问题给下游整车厂商对其产品的认可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其产品的销售;2)因产品质量导致的诉讼及召回损失;3)整车厂商采购零部件产品实施严格的质量要求,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拒收质量缺陷产品,甚至取消供货资格,导致存货减值风险。 未来,公司如不能对产品质量有效控制,将存在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市场需求下降导致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1年全球疫情尚在延续,全球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仍然较高,如全球新车产销量下降,将对汽车零部件OEM业务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OEM销售比重较高,公司存在新车产销量增速放缓导致OEM收入下降以及应收款和存货的风险。 6、人工成本上升导致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在国内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人工成本上升是长期趋势,公司存在人工成本上升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7、新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重点发展的汽车电子新业务具有技术门槛高、研发费用高、从技术研发到批量供货的周期长、产品迭代速度快以及成本对规模依赖度高等特点。同时汽车电子业务的竞争对手多数为体量超大的跨国零部件企业,竞争激烈。而公司的轻量化结构件产品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求较高,盈利能力受产能利用率的影响较大。因此,如果公司的智能化、轻量化新业务的发展速度不及预期,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月至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03,172,752.79元(为母公司报表数据),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17,275.28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58,564,299.43元,并减去公司已实施的2019年分配红利人民币51,163,740.74元后,公司目前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256,036.20元。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暂不进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运营,保护全体股东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它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投资者保持良好关系 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的各种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以保证所有投资者都能公平地获取信息。 3、依法纳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成长 公司自成立以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4、保障职工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同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企业职工收入较快增长;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努力为职工创造良好且安全的工作环境,积极为职工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 5、保护客户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公司注重上下游产业链的双赢合作。为客户及时提供质量稳定、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保障客户的权益;向供应商采购材料按市场合理定价、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6、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注重科研进步,支持学校学科建设,2020年公司向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100万元;公司积极抗疫战疫,2020为湖北汉川和孝感医院捐赠现金共计人民币60万元。2020年公司对外捐赠合计为171.48万元。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核查,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5月19日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9 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5,539,379股,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2020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4,930股进行回购注销,后续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944,930股,截止2020年底,公司总股本为165,133,017股。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相关计算方法,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采用变动后的股本数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注:报告期解除限售股为: (1)报告期内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9名股东,该部分限售股共计65,539,379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锁定期已届满,并于2020年5月19日上市流通。 (2)3人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4,93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禁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开始解禁。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1、限售条件具体参考第五节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以上限制性股票的可交易时间按照股权激励方案中的解除限售安排。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以上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变化系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注销了对应的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以上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化系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员工的贡献及时得到回报和激励,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公司建立了科学与公正的薪酬体系,向员工提供所处行业及地区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公司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国外各公司遵循所在国及其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制订和实施有竞争优势的薪酬福利政策 具体遵循的原则包括: 1) 薪酬分配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内外部公平及可持续性原则。 2)每年度动态调整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3)遵循职位价值、个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4)参考同地区同行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具有市场竞争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保隆e学院为平台,从任职资格体系出发建立培训体系,并基于企业长期经营的需要制订培训计划。 1、选派中高层人员参加管理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其思路,完善管理者的知识结构,增强其综合管理能力。 2、采用项目化的方式,对各类专业序列人员展开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3、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4、制订政策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提升和职称教育培训,增长各层次人员见识,提升员工队伍整体文化素质。 5、对现有科技人员,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还采用参访标杆企业和外请行业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他们的技术能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得以履行,有效的维护了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了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没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表决程序的规定,聘请律师见证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能够保证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保证了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和决策的客观、科学。公司董事能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5、投资者关系: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指定董秘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并依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10473 号,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1]第1-10472号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32.50亿元,主要来源于向国内外客户销售汽车零部件。由于不同的产品销售方式确认收入时点不同,且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故我们将其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公司销售及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等,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环境,评估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 (3)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取得与该笔销售相关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出库单、客户结算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原始单据,检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4)执行收入截止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查验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年度; (5)函证主要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6)评估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编制审计合作指引,与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师沟通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并复核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师收入底稿主要程序。 (二)存货的存在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7.41亿元,累计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7亿元,账面价值较高。鉴于公司存货存放在国内及国外多个国家,受新冠疫情影响实地盘点困难,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我们将存货的存在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包括与确定预计售价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等; (2)对存放在国内的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对存放在国外的存货,根据集团审计分工,由集团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的部分,实施对第三方仓储公司或客户函证,并抽查原配客户网络平台对账信息;由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程序的部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评估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编制审计合作指引,与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并获取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监盘底稿; (4)取得存货的年末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结合公司存货跌价测试计算表,评估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5)对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获取在途物资清单,检查对应的提单、报关单。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上海保隆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9月8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改审(2005)第006号文批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数为4,843.15万股。2007年4月16日,公司更名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并于2017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股本16,513.3017万股,注册资本16,513.3017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974416T;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公司是由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陈洪凌、张祖秋、宋瑾共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持有公司35.47%的股份。主要股东陈洪凌、张祖秋、宋瑾组成一致行动方。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汽车配件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组装与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系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从事包括汽车胎压监测系统(TPMS)、气门嘴、排气尾管在内的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4户,具体包括: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的计价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 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 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 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 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 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 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当月月初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 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的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 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 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客户款项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 应收票据组合 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采用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 ③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的显著变化;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 采用组合1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其中:6个月以内(含6个月) 0 7-12个月 5 1至2年 15 2至3年 30 3-4年 50 4-5年 80 5年以上 100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10) “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10) “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10) “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10) “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列示如下: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1)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2)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具体收入确认时点: 1、直接销售 对于客户至公司提货的,以货物出库并经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对于发货至客户的,在货物运达对方验收确认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在货物报关出口确认货物已装运并开出提货单据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2、仓储式销售 为向整车制造商、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公司在部分 OEM 客户周围建立或租用仓储中心或使用客户仓库储备一定的库存。根据合同约定, 1)待客户提货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 2)客户验收后或者验收使用后,并且公司取得客户结算单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五)。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增值税 注 1: 1)母公司及国内子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 13%;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为 5%; VALOR Europe GmbH、 PEX Automotive GmbH、 TESONA GmbH & CO. KG、 TESONA Beteiligungs GmbH 的增值税税率为 19%, MMS Modular Molding Systems GmbH 的增值税税率为 20%, Longway Poland SP.ZO.O.的增值税税率为 23%, Baolong Holdings Europe Kft.、 PEX Automotive systems Kft.增值税税率为 27%。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税率为 13%、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 2: 母公司及国内子公司除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子公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其他国内公司均为 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子公司欧洲威乐系依据德国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欧洲威乐依据当地规定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5.5%缴纳团结税(所得税的附加税),以及依据当地规定按照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工商税,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工商税税率为17.15%。 注2:子公司DILL系依据美国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DILL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代缴股东所得税(联邦税),同时DILL依据当地规定应代缴北卡罗来纳州税和威斯康星州税,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州税税率分别为5.25%和7.90%。 注3:子公司德国PEX系依据德国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德国PEX依据当地规定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5.5%缴纳团结税(所得税的附加税),以及依据当地规定按照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工商税,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工商税税率为12.60%。 注4:子公司德国TESONA KG系依据德国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报告期内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团结税(所得税的附加税),但需依据当地规定按照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工商税,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工商税税率为13.125%。 注5:子公司德国TESONA Bet.系依据德国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德国TESONA Bet.依据当地规定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5.5%缴纳团结税(所得税的附加税),以及依据当地规定按照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工商税,目前实际执行的工商税税率为13.125%。 注6:子公司保富德国系依据德国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保富德国依据当地规定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5.5%缴纳团结税(所得税的附加税),以及依据当地规定按照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工商税,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工商税税率为13.30%。 注7:保富美国系依据美国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报告期内应缴纳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同时保富美国依据当地税法需缴纳威斯康星州税,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州税税率为7.90%。 注8:子公司MMS系依据奥地利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宁国保隆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0753),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子公司上海文襄于2017年11月23日取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1002758),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0年11月18日,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批准上海文襄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1006330),有效期三年。 (3)子公司拓扑思于2019年9月9日取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4000206),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子公司保富中国于2020年11月18日,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1005603),有效期三年,2020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5)子公司常州英孚于2019年12月6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9664),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763,130,805.0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变动包含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转入坏账准备2,832,082.41元和汇率变动影响-347,988.86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五 21,898,848.24 2.87 84,694.63 合计 169,445,760.08 22.2 100,069.6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公司本年完成对常州英孚67%股权的收购,将常州英孚纳入合并范围,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1)“非统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2:2020年10月10日,本公司与徐保平、吉加兵、张克、柯昌日、李生详、郑媛、严国华、张昱、王华锋、张明、王建平等自然人签署了《关于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 议》,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认缴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410.4065万元,获得增资后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邦)股权13.534%。同日,本公司与李生详签署《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李生详将其持有在上海博邦的部分认缴出资额45.6007万元以2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合计对上海博邦投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5.038%。上海博邦董事会成员3名,公司占1名。上述出资已于2020年12月到位。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0年8月4日,本公司与义乌华芯远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靖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潘钰华、熊志亮、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资方签署了《关于合肥新公司之增资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合肥大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大轩)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990元,获得合肥大轩6.9769%的股权。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本年依照扬州尚颀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约定,支付二期投资款人民币(认缴总额50%)1,000万元。 注2:Spiers New Technologies Inc.本年增发25,000股股票,每股16美元,子公司DILL认购23,984股,认购金额383,744.00美元。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 2018年8月,根据子公司香港隆威与 Meteor GmbH、SIBKA GmbH、Dr.Georg Digele 和 Prettel produktions Holding GmbH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收购德国PEX 100%的股权,此交易形成商誉42,051,186.63元,因汇率变动累计增加商誉645,629.10元(其中本期增加1,114,639.64 元)。由于德国PEX及其子公司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且本公司对其进行单独的生产活动管理,故德国PEX及其子公司为一个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② 2018年11月,根据本公司与 Huf Hülsbeck & Fürst GmbH & Co KG 签订的《框架合资协议》,约定收购保富德国及其子公司55%的股权,此交易形成商誉 94,737,081.01 元,因汇率变动累计增加商誉2,941,824.41元(其中本期增加2,549,997.60元)。由于保富德国及其子公司和保富上海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且产品相同或相似,生产经营模式相同、同一个管理团队、有经营协同效应,故将保富德国及其子公司和保富上海作为一个资产组组合。 ③ 2019年2月,根据本公司与 PETER BUXBAUM 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收购 MMS 70%的股权,此交易形成商誉21,542,956.89元。因汇率变动累计增加商誉1,071,050.45元(其中本期增加590,359.44元)。由于MMS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且本公司对其进行单独的生产活动管理,故将MMS为一个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④ 2020年3月,根据本公司与赵小东、项薇等 6 名自然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收购常州英孚 67%的股权,加上原来公司持有的 28%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常州英孚95%的股权,此交易形成商誉2,936,217.48 元。由于常州英孚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且本公司对其进行单独的生产活动管理,故将常州英孚作为一个资产组组合。 上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上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评估师的评估结果。 关键参数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子公司保隆工贸以人民币3,000.00万存单作为质押,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取得39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447,110.00元)借款; 子公司保富德国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借款2,729,016.07欧元(折合人民币21,900,353.96元)。 注2:子公司拓扑思通过本公司提供保证及抵押自有房屋建筑物取得借款30,000,000.00元。 注3:由本公司担保,子公司宁国保隆在宁国农村商业银行取得50,000,000.00元借款,在宣城邮政储蓄银行取得20,000,000.00元的借款; 由本公司担保,子公司保隆工贸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松江支行取得527.50万美元及183.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49,104,597.50元)借款,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松江支行取得1,20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6,300,000.00元)借款; 由本公司担保,子公司保富中国在浦发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取得30,000,000.00元借款; 由保隆控股担保,子公司匈牙利PEX取得328,377.15欧元(折合人民币2,635,226.63元)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35,216,480.27 53,977,515.7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45)“长期借款”及(48)“长期应付款”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以自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宁国保隆的房产抵押,自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取得180,000,000.00元借款,其中126,0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 子公司拓扑思以自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抵押及本公司作为保证人,自中国银行宁国支行取得60,000,000.00元借款,其中20,0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 子公司合肥保隆以自有土地使有权抵押及本公司作为保证人,自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取得50,000,000.00元借款。 注2:子公司宁国保隆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取得121,450,000.00元保证借款,其中69,950,000.00元一年内到期; 子公司拓扑思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自中国银行宁国支行取得30,000,000.00元、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取得20,000,000.00元借款,其中3,0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 子公司保隆工贸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自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分别取得49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9,322,500.00元)、人民币39,500,000.00元借款,其中2,605,000.00元一年内到期;自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松江支行取得1,5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7,873,500.00元)借款,其中1,892,221.00元一年内到期; 子公司香港威乐在中国银行匈牙利分行取得35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8,087,500.00元)的保证借款,担保方式为子公司宁国保隆在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10,000,000.00元人民币存单以及20,000,000.00元敞口授信,由中行安徽省分行开具了3,600,000.00欧元不可撤销信用证进行担保; 子公司香港威乐以本公司、香港隆威作为保证人及借款保证金共同担保,自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取得余额为39,954,612.39港币(折合人民币33,630,191.50元)的借款,其中18,775,928.20元一年内到期; 子公司匈牙利PEX以本公司和保隆控股作为共同保证人,自Unicredit Bank Hungary Zrt.取得444,445.34欧元(折合人民币3,566,673.85元)的借款,其中135,533.42元一年内到期。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上述借款利率区间为0.75%-4.987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1:2018年11月15日,DILL INVESTMENT LLC将持有的DILL40%股权转让给子公司保隆控股,转让价是91,162,378.89美元,收购日支付股权款2,000万美元,剩余款项分4年付清,前三年每年支付2000万美元,2022年11月15日前支付所有剩余尾款11,162,378.89美元。2019年10月25日,保隆控股受让DILL INVESTMENT LLC剩余持有的5%股权,股权交易价格11,490,303.54美元,2022年11月15日一次付清。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隆控股尚有42,652,682.43美元(折合人民币 278,304,494.11元)待偿还,其中2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30,498,000.00元)一年内到期。 注2:其他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子公司与其少数股东的资金拆借。其中,向保富中国、保富德国少数股东Huf Electronics Düsseldorf GmbH借款119,877,750.00元,向MMS少数股东Peter Buxbaum借款1,687,144.17元。 奥地利研究促进局(FFG)向子公司MMS拨付“用于注塑成型重达0.5g的金属嵌件的垂直注塑模块”项目政府补助及贷款131,500.00欧元(折合人民币1,055,287.50元),该贷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公司向购买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购货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对汽车零部件产品售出后 一定时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质保服务。公司根据近期的质保经验,就售出汽车零部件产品 时向购货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估计并计提预计负债。由于近期的质保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有 关已售产品的质保情况,公司管理层需要运用较多判断来估计这项预计负债。这项预计负债的 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因公司 2019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44,930.00股进行回购并于 2020 年9月11日进行了注销。公司共支付回购款 17,406,960.50元,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6,462,030.50元。同时,冲回对应的股利分配876,085.1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公司通过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的方式增加对子公司上海文襄的持股比例至100%,减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1,536,143.71元。 注2: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6,462,030.50元。 注3: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本年度因股权激励合计冲减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激励8,547,361.39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根据2020年业绩实现情况,对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分红重新估计计量,增加库存股1,297,397.50元。 注2:因公司 2019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44,9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调整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库存股17,406,960.5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法定盈余增加系公司根据母公司当期净利润的10%计提。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保富德国、保富中国自2019年1月开始合资运营以来,按计划推动研发、采购、制造、销售等全方位的整合,整合效果逐步体现。2020年12月17日,保富德国管理层正式向全体员工通报了重组计划,并报告当地工会,预计2021年至2023年裁减员工46名。目前,保富德国聘请了Fischer律师,与当地工会组织已经完成沟通。经专业机构测算,预计将支付职工遣散费及相关咨询费3,857,834.00 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30,474,959.68元。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2020年,保富德国和保富美国按照协议需要向保隆科技支付品牌使用费,保富电子的CFO-Axel Hummel发邮件向本公司询问公司银行账户信息,黑客攻击了Axel的邮箱,通过邮件篡改了本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信息,导致保富德国和保富美国将资金支付到了黑客提供的位于香港的账号。之后,黑客冒用Axel的邮件向保富中国和保富美国的财务发邮件,指示付款到黑客指定的账户,保富美国的财务按指令完成付款;保富中国的财务识破了黑客的虚假邮件,未造成损失。该事件导致向黑客账户一共支付了662,907.00欧元(折合人民币5,236,633.85元)、696,169.99美元(折合人民币 4,803,851.40元)。当公司发现上述事项后,保富德国、保富美国立即在德国、美国、香港报警,并启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款的程序。截止目前从黑客账户拦截、退回178,391.47美元(2021年2月到账),德国保险公司赔款400,000欧元(2021年3月到账)。截止目前,根据该事件导致公司净损失折合人民币5,649,712.75元。根据律师专业意见,本公司继续聘请美国律师,向美国的保险公司索赔,要求其赔偿25.00万美元。事项发生后,本公司内部启动了一系列改善和防范风险的措施。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0 年 3 月,根据本公司与赵小东、项薇等 6 名自然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收购常州英孚 67%的股权,股权交易支付现金对价 28,140,000.00 元,加上原来公司持有的28%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常州英孚 95%的股权,股权取得总成本为 39,900,000.00 元。交易取得常州英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为人民币 36,963,782.52 元。 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常州英孚2019年12月31日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361号评估报告。常州英孚整体估值4,200.00万元,67%股权交易价格以此确定为2,814.00万元。原28%股权对应公允价值4,200.00万元*28%=1,176.00万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资产评估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领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保目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合资合同,设立成立上海保隆领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现金出资935万元,持股55%;领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认缴现金出资35万元,无形资产作价出资560万元,持股35%;上海保目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现金出资170万元,持股10%。2020年12月1日,上海保隆领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Huf Baolong Electronics Bretten GmbH和Huf Baolong Electronics North America Corp.合并数据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 Huf Baolong Electronics Bretten GmbH和Huf Baolong Electronics North America Corp.合并数据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昆山双桥传感器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双桥)、王文襄签订《上海文襄汽车传感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确定上海文襄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2923元人民币,本公司以684.9万元人民币受让王文襄认缴的5.3%股权,以155.1万元人民币受让昆山双桥认缴的1.2%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上海文襄变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文襄已于2020年11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0年10月10日,本公司与徐保平、吉加兵、张克、柯昌日、李生详、郑媛、严国华、张昱、王华锋、张明、王建平等自然人签署了《关于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认缴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410.4065万元,获得增资后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邦)股权13.534%。同日,本公司与李生详签署《上海博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李生详将其持有在上海博邦的部分认缴出资额45.6007万元以2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合计对上海博邦投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5.038%。上海博邦董事会成员3名,公司占1名。上述出资已于2020年12月到位。2020年尚未有投资收益。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 22.2%(2019年:22.65%)。 2、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本报告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产品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销售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存在较大的外汇风险。 (1)截止2020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2)敏感性分析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欧元金融资产和美元及欧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欧元升值或贬值 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 140.29万元(2019年度约-698.93万元)。 (3)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来降低利率风险。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受利率影响的负债项目如下: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 330.01万元(2019年度约558.03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持有的未上市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参考对被投资公司的投入成本并考虑被投资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等因素确定了相关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2020 年,公司金融工具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间没有发生转换,也无转入 / 转出第三层级。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九(1)“在子公司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Huf Electronics Düsseldorf GmbH为持有本公司重要子公司保富电子10%以上股份的法人组织。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2020年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由于业绩未达标而失效的权益工具合计2,083,480.00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 (1)原告Osiński(1972年出生)于2013年2月11日向波兰Bydgoszcz高等法院提出诉请,声称其向波兰隆威购买的产品型号为CAPRI YX50摩托车(车架号:LB405PCF2BC001874)存在产品质量缺陷并导致其发生翻车事故。原告要求波兰隆威赔偿其人身损害金30万元兹罗提及该笔赔偿金自2012年12月起至赔偿日期间的法定利息,自事故发生日至其退休前每月0.1万元兹罗提的生活补助费用,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涉诉的APRI YX50型号摩托车为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2011年该型号摩托车由香港威乐向重庆银翔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并出口至波兰,并由波兰隆威在当地销售。2021年1月22日一审判决波兰隆威赔偿8万兹罗提,外加6,226.20兹罗提诉讼费用,总计约15万人民币。法院不支持原告提出的30万兹罗提外加1,000兹罗提/月的赔偿(总计约100万人民币)。对方准备上诉,波兰隆威应对一审结果也准备在3月上诉。 (2)2015年5月17日,原告Jaci的哥哥驾驶的川崎MULE该款车发生侧翻事故,并造成随车人员Jaci的右腿被该车碾压。原告声称该车的气门嘴失效并导致事故车辆轮胎失去胎压。被告川崎汽车公司(Kawasaki Motors Corp.,USA)作为车辆制造商的车轮设计直接导致了该车气门嘴事故,Duke’s Cycle Sales,INC是该车的销售商,美国DILL是气门嘴的生产商,因此被告应当就产品质量缺陷引起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于2020年5月15日获得美国密苏里州Putnam县法院立案。目前尚未开庭,美国DILL尚未能见到该案事故车辆的轮胎或气门嘴,无法确认事故车辆是否安装了属于美国DILL且存在产品缺陷的气门嘴。 如果该事故为美国DILL有产品缺陷的气门嘴所引起并因此导致美国DILL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承保保险公司First Specialty Insurance 向美国DILL出具的商业责任险保单,保险公司将在单个事故100万美元的赔偿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目前美国DILL已经向产品责任险的承保保险公司报案,预估该案索赔金额小于10万美元。 上述未决诉讼涉及的金额较小,不构成重大诉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对外担保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二(5)“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的核准,本公司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共发行41,538,461股,定价为22.10元/股。扣除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2日到账。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该单位的应收账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86,323,7 48.8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变动系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未达到业绩条件全部冲回,相应调整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收到的常州尚颀信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专户分配款。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长:陈洪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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