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27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柳永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淑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淑梅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阅读。 由于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董事会已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投资者阅读。 (一)新产品拓展的风险 公司近几年以来围绕商业银行前、后台现金智能处理、流通管理领域发展主营业务,研发了系列现金处理设备新产品,如人民币鉴别仪(A 类)、新一代 302 系列纸币清分终端、中型纸币清分机、全自动现钞清分环保流水线、自助存取款一体机等,以及金融物联网——人民币流通管理系统。上述新产品依靠公司在金融安全装备领域较好的品牌优势和销售网络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推进效果,形成了个性化、可实施的成套解决方案。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在金融安全领域寻找新的可拓展业务和业绩增长点,公司投资研发了清分流水线、TCR柜员循环机、塑封机、金库物流管理系统等新产品,同时拓展了金融运营服务外包。由于上述产品和业务针对的是商业银行现有业务范围和业务流程中全新的空白领域,或者是打破现有的 传统业务和传统需求拓展更完善的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模式,因此,在新产品推进和新业务 拓展过程中存在一定因传统习惯的固化而带来的产品适用性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努力为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广做好前期的市场铺垫,建立和培养专门的新产品、新业务拓展团队,加强售后服务团队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对新产品、新业务的认知度,做好全面的售前、售后服务准备,并不排除与同行业合作拓展市场的可能性。 (二)主营产品降价风险 公司金融电子产品如纸币清分机系列、捆钞机系列等一直以来售价基本稳定,并保持较高的毛利水平。随着人民银行“假币零容忍”、“现钞全额清分”等政策的全面实施,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号召,在网点、现金中心等前、后台前所未有的大力增强设备配置数量和配置范围。将国内金融安全装备行业推入了高速发展阶段,纸币清分机等产品也因配置场所和功能多少不同形成明显的价格梯队。在政策推进的过程中,商业银行采购预算逐年增加,存在一定的成本压力,而应用于银行网点前、后台的小型纸币清 分机、人民币鉴别仪(A 类)等产品因其配置数量庞大,且结构相对简单,是银行议价的主要目标。同时由于普遍看好纸币清分机等领域,国内一些其他厂家也开始逐渐进入到该领域,行业竞争加剧,在产品价格方面也存在竞争,因此存在一定的降价风险。 针对上述降价风险,公司将从两个方面着手控制。其一是在产品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方面进行改善,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合格率,减少内耗。同时采取成本控制措施,进一步压缩生产、制造费用,保持毛利水平。其二是加大中型纸币清分机和全自动现钞清分环保流水线等高技术门槛产品的市场推进力度,通过高毛利产品销售拉升产品综合毛利水平。同时,积极发展金融物联网——人民币流通管理系统和金库物流管理系统等软件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拓展主营业务多样性,淡化单一产品降价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影响。 (三)新业务运营风险 公司逐渐由金融设备提供商向金融服务商转型,逐渐推行金库改造项目:包含金库硬件设备智能化改造以及金库管理信息化改造。硬件设备智能化改造采用立体化智能仓储、运输设备及智能现钞处理设备面向全国5000多家金库提供整套智能改造方案。能够有效降低无息资产比例,提高资产周转效率。信息化改造则通过信息化软件手段对金库出入库管理、库房盘点、现金、贵金属及重要票据缴存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极大提升金库运转效率及精细化管理水平。 是国内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后台管理能力达到国际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趋势。推出清分外包服务业务,清分外包服务分为驻场式清分和集约化清分,驻场式清分依托单个商业银行现金中心利用全自动现钞处理设备,替代传统人工及低效工具完成驻场式纸币清点工作,并采集冠字号码用于现钞管理。集约化清分依托区域人民银行金库,设置独立第三方清分场地,面向区域内所有商业银行,提供第三方集约化现钞清分服务,达到统一的人民银行入库标准,解决商业银行全额清分压力,提高清分效率,降低单捆现钞清分成本,减少押运环节。在清分外包服务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展上门收款、清机加钞、押运、ATM配钞、自助设备运维等附加业务。 针对上述新业务的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聚龙股份将借助在智能金融终端设备、大数据信息化系统开发、运营服务领域多年来的深耕细作的经验,持续完善现有金融电子产品,加大新产业、新业务的研发投入,针对智慧网点、社区银行、现金中心设计完整地解决方案,依托现有清分外包的基础,结合大数据技术,打通上下游现金流转业务,建立样板工程,为后续大规模社会化清分打好基础,建立全方位的现金服务运营中心,基于社区金融和农村金融形成的消费大数据,提供个性化金融外包服务。 (四)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平仓风险 受公司股票波动影响,招商资管股票履约保障比例已低于12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及时通过补充股票或现金的方式将履约保障比例提高至120%以上,招商资管已对其进行违约处置,上述违约处置导致安吉聚龙和周素芹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1,544,700股。质权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对控股股东所持相关股份启动违约处置流程,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除上述质权人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质权方还包括海通证券,存在质权人强制平仓风险。 针对上述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积极与上述五家质权人取得沟通,并制定债务还款计划及暂缓处置方案,尽全力化解平仓处置风险。 (五)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警示风险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力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推进公司新业务的开展,截止目前公司经营运转正常,持续经营不存在问题。 2、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将督促债务人尽快还款、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资金占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偿还债务,筹措现金或可变现资产以及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进行抵偿。 如果浙商银行沈阳分行未及时归还其扣划的聚龙自助、聚龙融创资金,公司不排除下一步启动对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的诉讼,以切实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融电子”与“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国内外金融领域提供货币反假、智能清分、自助柜台、金融电子交易、金融信息化系统及第三方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等业务。公司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以及华夏、民生、兴业等十三家商业银行总行入围供应商,在货币反假、智能清分、第三方金融服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金融机具、电子产品销售业务:涵盖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后台及现金处理中心、金库系统等现钞类终端处理设备,以及智能收银终端等金融电子产品; 第二、金融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服务运营业务:涵盖基于商业银行网点、金库业务模式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以及第三方现钞处理、金库管理一体化服务运营、供应链金融系统开发及服务等业务。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聚龙股份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第一个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通过欧洲中央银行测试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金融安全装备行业唯一的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担了包括“863”计划在内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30多个。是国内领先的“金融电子”与“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商业银行网点纸、硬币处理终端、面向开放式银行的自助设备终端及未来社区银行的网点解决方案、信息化和智能化金库整体改造解决方案、面向纸币冠字号码识别、传输和追溯应用的金融物联网技术,以及基于金库业务流程的第三方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区域现钞处理中心整体解决方案等业务。公司在北京、上海、大连、鞍山拥有超过10万平的产业基地,员工2000余人。是工、农、中、建、交等13家商业银行总行的合格供应商,市场占有率位列行业首位。 公司目前拥有全部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共有专利277项,其中授权专利229项(包括1项俄罗斯专利、55项发明专利、123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外观设计专利)、受理专利48项(包括4项PCT国际专利、35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还拥有61项软件版权和27项软件产品登记,23项国际注册商标,核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企业近年来承担了包括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30余项。 公司掌握高精度传感器测控、多传感器融合、光机电智能控制、多光谱数字图像处理等核心关键技术,引领了我国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升级。经过多年来系列产品在商业银行的大量应用,充分了解国内外中央银行关于现金流通和管理的制度及标准规范,熟悉各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在此基础上并提出现钞流程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在保证商业银行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提升其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全国117个地级市、31个省会城市自建了销售分支机构,共有150多人的销售团队,形成总行、五个区域中心、省、地、市的多层销售网络。在全国226个城市建立了255个服务站,拥有700多人的服务工程师队伍,建设一个inline 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产品维护、备件、维修等实时呼叫联动。在海外公司在德国、印度、南非等10个国家设立海外分支机构,辐射欧洲、非洲、中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公司继续发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年来积累的渠道口碑和品牌优势,坚持由高端金融机电产品制造商向货币金融服务平台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为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提供基于商业银行网点、后台金库、自助银行、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需求的信息化、智能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在《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下称“金标”)的贯彻实施下,积极应对各类商业银行机具升级的招标及批量采购工作,在2019年工、农、中、建、交等11家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核心产品的全线中标入围基础上,2020年又在北京银行、天津银行、广州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贵阳农商银行、陕西秦农银行等81家城商银行、农商农信总行或二级分行的招标采购活动中中标入围,中标率超过50%。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年来积累的渠道口碑和品牌优势,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引导下,积极推进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现钞冠字号大数据管理系统、智能化金库改造、硬币调剂平台等金融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落地。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冠字号大数据管理经验,加深区块链相关技术的应用结合,升级完善人民币流通管理解决方案,使其具有并行触发和不可篡改性,保证金融流通安全,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推行区域现钞中心运营项目,提供综合现金服务,实现现金集约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586.26万元,同比下降15.42%,实现营业利润4,757.71万元,同比增长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4.25万元,同比增长25.98%。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及高管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各项主要业务有序开展: (1)配合“金标”落地实施,增厚主营产品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进纸币、硬币的现钞智能处理设备,集成点钞、清分、扎把功能于一体,并动态采集卡、身份认证、指纹、证件、纸币冠字号码信息进行大数据处理,同步实现纸币冠字号码信息追溯和柜台业务智能清分处理,满足商业银行纸币反假、全额清分的业务要求,并全面提高商业银行货币流通安全性和网点运营效率。配合《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的深入实施,各类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商、农商、农信金融机构陆续开展金融机具升级金标的招标采购工作。在2019年完成工、农、中、建、交等11家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核心产品的全线中标入围基础上,2020年又在北京银行、天津银行、广州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龙江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贵阳农商银行、陕西秦农银行等81家城商银行、农商农信总行或二级分行的招标采购活动中中标入围,中标率超过50%。 (2)迎合央行政策导向,推进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推广 2019年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9【178号】)文件,公司多年前设计开发的“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可以很好地支撑178号文件的试点要求,平台覆盖现金流转各环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以”银企现金服务合作+非现场监管数字化”为框架,以商业银行现金服务第三方机构总外包为基础,通过清分、押运、寄存、配送等第三方机构“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增效率、提质量、保安全、降成本”。通过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应用,实现统一票面质量、数据集中及监管全覆盖。为推动建立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型和人民银行监管的市场化现金处理体系,央行准备通过试点,形成较完善的、可复制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运作模式,建立健全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相关业务标准,形成有效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监管模式。提供综合现金服务,实现现金集约化处理,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处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人民银行履行货币发行职能提供支持,为逐步在全国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现金处理体系奠定基础。试点以地市为基本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集现金储备、配送、清分、自助设备托管、硬币自循环与小面额货币服务、信息采集为一体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实现现金服务社会化、处理集约化、数据集中化、监管全程化的目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处理业务转型,提高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上述试点覆盖辽宁、江苏、陕西、等六个省份,以地市为单位分省份、分批次逐步落地。公司积极筹备参与试点省份的试点推进工作,在报告期内南通区域内所有商业银行的金库及现金处理中心业务都已经全部转入南通现金中心运行,完成了南通中支提出的“双重代理、一站服务、全面覆盖、多点备份”的运行模式,创建了独特的“业务已覆盖、机构全覆盖、区域全覆盖”的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南通市29家银行业机构、500多个网点的人民币现钞业务已全部入驻中心,突破了人民银行、各级商业银行的传统流程壁垒,有效推动了现金调拨的优化与整合,实现了现金运营由独立分散到集约化作业方式的转变。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被人总行评价为目前所有试点地区速度最快、业务最全、推进最好的模式,为区域现金处理中心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打造了成熟模板,同时公司在辽宁、湖北、广东、广西、贵州、江西、山东等地积极推进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的推进工作,并取得积极的进展。 为给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的推广落地奠定广泛的客户基础,积累充分的运营经验,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垫金融服务外包类项目124个,目前覆盖全国23个省,79个地市,报告期内,金融服务外包收入同比增长6.85%。 (3)拓展基于现钞流通管理的创新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21个省102个地市搭建硬币调剂平台,在央行硬币自循环相关政策的倡导下满足区域硬币及小面额纸币流通服务的广泛需求,形成完整的硬币及小面额循环流通及便民服务的解决方案。公司开发并运营的包括线上平台、线下服务、远程监管全方位服务的硬币及小面额预约管理系统——同城易兑平台,,线上、线下、监管相互配合,联动个人用户、企业、金融机构、人行监管部门协力交互,为城市提供完善的硬币及小面额流通环境与保障。平台涉及硬币及小面额类智能终端硬件及系统服务,报告期内,平台业务已覆盖全国21年省的102个城市,累计接入设备2300余台,2020年总交易笔数达191.14万笔,较2019年增长64.6%,总交易金额已达2.738亿元,较2019年增长209%,平台相关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了17.7%。报告期内,公司还设计开发了商资易汇商户资金运营管理平台,平台针对“商户上门收款”业务,以“商户收款机”做为商户门店存储营业款的基础设施;以商资易汇平台为链接实现数据联动,除完成对有需商户的营业资金的智能归集外、还可实现营业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资金全景可视”。服务内容为:机具销售与租用、委托上门收款、拆包整点、业务款对账、差错对账、商资易汇平台软件服务、资金立体化管理、机具日常维护、应急任务服务、商户存款T+1存款到账、资金垫付服务等标准或增值服务。目前该平台已成功在广东广州、山东德州及江苏张家港押运体系落地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南通区域现金中心管理模式对智能金库业务的需求,继续深入完善智能金库建设改造整体方案,未来年度在南通区域现钞中心实现应用,并有望在其他省市推广。 (4)现钞纸、硬币消毒杀菌解决方案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央行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根据各地疫情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现金使用安全。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笼现金,采取紫外线或者高温等消毒,存放14天以上再投放市场,对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现金消毒以后,要求存放7天以上再投放市场。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流通中人民币的消毒杀菌将成为未来人民币流通环节的长期需求。公司作为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结合自身现钞处理设备功能,2020年成功设计开发了纸币消杀模块,在现有纸币处理设备例如清分机、点钞机、自助柜员机等设备上增加消毒环节,在清点过程中对纸币进行单张消毒,以解决消毒杀菌问题。该模块内置于点钞机、清分机中。采用食品级高效消毒剂,无毒、无害、安全环保,可在对纸币进行清分、鉴别的过程中,同时完成对纸币的杀菌、消毒,从而实现流通人民币的逐张消毒,降低人民币使用者感染风险。公司研发的纸币消杀设备消杀效果经有关资质机构检测结果显示,经过公司消杀设备的样币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杀灭数值均>3.00,达到《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合格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能够进行有效杀灭。目前,该项目产品已经投放多地市场试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00,707,153.72 53,920,888.42 46.46% 5.43% -22.72% 19.5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销售下降生产量随之下降。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说明 不适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南通聚龙融鑫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聚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南通聚龙纳入报表合并。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966.1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997.06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748.59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507.27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178.32万元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959.14万元。主要原因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800万元所致;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215.37万元所致。 3、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917.71万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偿还公司债50,000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463.26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3,200万元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3.37万元。主要原因系疫情期间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934.0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966.1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959.14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917.71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是本期新增资产减值准备3,682.68万元,本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2,543.73万元,本期新增利息支出2,466.41万元,本期存货减少5,529.98万元,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2,979.19万元, 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5,817.52万元。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合 计 272,149,338.92 44,085,947.11 228,063,391.81 公司以自有的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房屋所有权29,816.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8,411.80平方米,位于鞍山市立山区光谱路15号房屋所有权28,415.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31,767.79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4层411号房屋所有权727.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40.41平方米、车位所有权377.1平方米,位于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23号房屋所有权2,869.3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14,382.00平方米作为抵押标的,向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多维聚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多维)合伙期限自2015年12月03日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19F629。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艾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波多维共有五名合伙人,其中: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0.00万元,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上海艾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宁波多维收取实缴出资额每年固定比例的管理费;上海秦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为普通合伙人;宁波盛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8,000.00万元,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宁波多维需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照预期固定收益率进行收益预分配,另外,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或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份额,无需取得普通合伙人或任何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基于合伙协议判断,优先级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有收回投资和按预期年化8%的收益率收取固定收益的权利,应将其作为债务合伙人进行管理。剔除优先级合伙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宁波多维82.65%的股权,且该合伙企业成立的目的和投资策略皆是围绕降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产业并购和投资时的财务风险,以及形成规模效应或产业协同效应。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主导该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的权力,以及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故而该结构化主体应该纳入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范围。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高端智能金融装备解决方案 (1)智能终端设备 公司在2020年度商业银行的招标采购中取得较好的中标入围成绩,会继续配合央行对“金标”相关规范执行要求,帮助商业银行完成合格终端机具产品的更新替换工作,公司在产品系列及品类方面已经准备充分,已研发出组合式多出口纸币清分机、现钞多功能智能处理系统、高速硬币清分机及硬币流水线等相关产品,并向国内市场提供满足金标性能的纸硬币处理设备,满足客户当前不断提升的智能化要求。未来二年内,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产品线及品牌渠道优势,借助“金标实施”的东风,进一步大力拓展市场,完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巩固和城商+农商客户的进一步开发。同时公司将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持续推进中国制造现钞智能化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国际化销售进程。 (2)智能金库改造 进一步整合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人等前沿创新技术,建立纸币周转,流通,安全的试点运营,持续提升现有项目的示范作用。推进以金库为中心的纸币流通管理的综合信息化解决方案。全“流通链”的重点环节分解,形成既可独立运行,又可集成为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设计基于金库集中清分的清分流程控制及标准化管理,通过传感器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安全、高效的金库信息化管理以及金库全程的自动化系统。金库库内的贵重金属承装箱、标准款箱、款袋的标准化及解决方案。建立金库内物流的自动化系统,把金库内物流与金库外物流整合,建立纸币物流的全程数字化管理平台。结合人民银行区域现钞处理中心试点工程项目推进,加快上述金库智能化改造及服务提升项目的推进速度,以智能化设备、信息化系统和符合商业银行金库运营需求的业务模式为基础,依托人民银行的监管政策,大力发展一体化金融服务业务。 (3)智慧银行网点 智慧网点系统在传统业务系统基础上,集成了人脸识别技术、语音交互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家居技术、互联网+等技术。在完成例如ATM、CRS存款、取款、转账等核心账务系统处理的传统交易同时,给客户带来全新的智能体验。系统涵盖核心业务系统、智能数据中心、智能家居系统实现客户人脸无感识别、移动贴身服务、智能家居服务、客户精准营销、个性化客服服务器等功能。智慧银行网点通过物联网技术将网点中的各种设备(如音视频设备、照明系统、窗帘控制、空调控制、安防系统、数字影院系统、影音服务器)连接到一起,提供网点电源控制、照明控制、远程控制、室内外遥控、防盗报警、环境监测、暖通控制等多种功能和手段。结合了大数据分析系统、人工智能系统、智能中台系统, 智能中台作为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与传统金融机具的桥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最大程度减少业务核心系统的暴露。在日后增加智能交易时由智能中台对人工智能平台、线上交易平台、智能家居平台、金融机具平台进行整合调度控制,最大可能不修改核心业务系统。智慧银行网点项目解决了传统银行VIP客户身份识别慢、客户体验差、缺乏个性化贴身服务、缺失精准营销服务以及部分金融机具交易流程繁琐,导致客户使用困难等弊端。截至目前,上述智慧银行网点项目已与多家商业银行沟通需求,并正在推进试点案例。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该项目在商业银行网点改造中落地。 2、智能安全解决方案 (1)现钞纸、硬币消毒杀菌解决方案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央行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使用安全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根据各地疫情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现金使用安全。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笼现金,采取紫外线或者高温等消毒,存放14天以上再投放市场,对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现金消毒以后,要求存放7天以上再投放市场。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流通中人民币的消毒杀菌将成为未来人民币流通环节的长期需求。公司作为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结合自身现钞处理设备功能,2020年成功设计开发了纸币消杀模块,在现有纸币处理设备例如清分机、点钞机、自助柜员机等设备上增加消毒环节,在清点过程中对纸币进行单张消毒,以解决消毒杀菌问题。公司研发的纸币消杀设备送有关资质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对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灭杀效果达标,同时对新型冠状病毒能够进行有效杀灭。未来公司将拓宽此项消杀技术应用场景,在硬币及其他民用领域开展应用。 (2)冠字号大数据集中管理及机具非现场监管解决方案 在《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标准贯彻实施的背景下,为了满足《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假币堵截能力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冠字号码集中管理系统》试点经验,公司开发了冠字号大数据集中管理及机具非现场监管解决方案。切实解决商业银行机具的非现场监管工作,做到统一监管、统一管理、统一标准。通过该系统实现人民币现金机具的金标检测、机具管理、反假防伪、统计分析、系统管理、与人民银行数据同步等精细管理功能,实现了设备及业务“事前实时监控,事中流程跟踪,事后结果分析”的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的应用不仅大幅降低了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金机具的管理运行成本,还可促进各金融机构实现纸币的全额清分。确保对全辖范围内的数据管理与统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所使用的现金机具达到技术规范要求,且硬软件与送检机具相一致。该系统从功能上实现了第一、以人民银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自服务器和网络环境为平台,实现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冠字号码信息数据的采集、集中、监测和管理;第二、以人民银行省行为单位,实现辖区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现金鉴伪机具的非现场监管、金标检测、反假防伪信息预警等功能。第三、各级系统操作人员根据需求可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相关数据报表等功能。该项目的实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时确保现钞流通过程中的手段规范、效果规范、数据规范具有重大意义。目前试点项目已在陕西实施推进,未来具备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可行性。 3、智慧服务解决方案 (1)数字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对银行业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银行为提高竞争力,将更多精力集中在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等核心业务上。随着我国货币发行量逐年增加,货币流通总量不断增长,此外其他金融媒介如票据、尾箱、贵金属、印章、寄存物等的流转也日益增加,现金、票据、实物等处理、识别、存储、流转、交接等环节缺乏高效可靠的技术支撑,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完整的智能化、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国家金融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全面提升金融领域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目前商业银行的迫切需求,必须对金融业务处理和设备运营流程进行变革和创新,通过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对运营流程由“人控”变“智控”,提升作业效率,加强过程控制。基于此公司推出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项目,以“银企现金服务合作+非现场监管数字化”为框架,以商业银行现金服务第三方机构总外包为基础,通过清分、押运、寄存、配送等第三方机构“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商业银行现金业务“增效率、提质量、保安全、降成本”;通过物联网、数字化、大数据等应用,实现统一票面质量、数据集中及监管全覆盖。促进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示范推广,实现大力发展全国性金融包服务的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目前,公司已在辽宁、江苏、陕西、云南等试点省份筹备项目落地工作。2021年,公司将继续把握央行试点推广政策的窗口期,积极推进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试点项目落地,抢占市场先机,为未来全国范围内推广奠定良好基础。 (2)商资易汇运营管理平台 公司为解决传统上门收款诸多业务弊端,依托于现有优势资研发了商资易汇商户资金运营管理平台、商户收款机、配套服务。基于商户资金运营管理平台和优质的服务体系,促成商户-银行或商户-服务商的服务关系,为企业、商户解决营业款归集的迫切需求。降低企业的资金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提供一种新形式、高质高效的上门收款服务。平台服务体系以“商户收款机”为基础,做为商户门店存储营业款的基础设施;商户资金运营管理平台为链接实现数据联动,完成对有需用户的营业资金归集、且可实现营业资金归集过程中的“资金全景可视”的服务体系。“商资易汇”借助于阿里金融云,实现合规、安全、业务创新,SaaS结构确保数据安全独立,适合金融行业的差异化服务。实现机具管理、账务管理、风险管理、划款管理、垫资管理、现金整点、冠字号码等功能。该项目是对传统上门收款服务的流程化、标准化升级,帮助企业、商户快速实现资金归集入账、提高资金周转率,公司具有较好的终端布放优势,同时,启用SaaS云平台服务使其具备快速可复制性,目前该平台已成功在广州、德州及张家港押运体系落地运行,未来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 (3)发行基金托管运营平台 依照2018年、2019年全国货币金银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发行库管理改革创新。研究区分各级发行库在发行基金仓储中的定位、功能、设置原则、规模和管理模式,科学规划发行库布局。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商业银行托管发行基金试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进一步完善纪念币发行机制,探索多元化发行基金仓储模式,推动钞票处理业务转型。以及2019年9月央行下发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实行多元化发行基金储备机制,区域化现金处理中心配备业务库。在无发行库地区,可采取发行基金托管或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设立代理发行库等形式给予政策支持。在其它地区可根据业务需要从严设立代理发行库。根据上述政策精神,公司提出发行基金托管运营平台业务方案,即商业银行将拟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的现金,实物留在人民银行认定的本行金库内保管,账务记入其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需要现金时,实物优先从托管发行基金中支取,并从其存款准备金账户扣除。方案实施后,通过发行基金托管运营平台的信息对称机制,可有效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减少实物搬运,并建立现金自循环机制。该平台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多赢机制,实现人民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经济效益双重目标;第二、寓管于服,在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搭建高效的现金供应链,提升供给效率,通过现金自循环解决风险和成本并大幅降低商业银行现金库存,提升资产收益率;第三、大幅度降低人民银行相关人员作业时间和作业成本。平台包括基础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业务监管系统、非现场在线监管、现金监测中心、非现场查库系统等。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系统开发、调试工作,未来将与区域现金流通管理系统的试点落地相结合,逐步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落地推广。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发生任何变动和调整。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4,950.4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396.03万元(含税)。 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尊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高度重视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并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依法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经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并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南通聚龙融鑫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聚龙)。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南通聚龙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应付关联方债务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①2020年,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承租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位于千山区千山路302号办公楼部分楼层,面积为10,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金参考同类地区平均价格水平制定,年租金为228.57万元(税后)。 ②2018年7月,聚龙(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安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上海安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本公司位于上海浦东新区锦绣路2777弄23号房产,面积为58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聚龙(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安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2年7月15日。租金参考同类地区平均价格水平制定,年租金为76.19万元(税后)。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不适用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不适用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也积极主动的履行社会责任。 1、公共责任 公司注重在公司范围内,建立环境保护意识,运用环境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管理思想,从多方面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所有的环境、健康、安全进行评价,并综合管理以避免或降低公司产品、服务和运营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多个项目通过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审批。环评报告表(书)的主要结论意见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对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的管理与控制。公司的采购中心设立能源管理组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电、水、材料消耗等实施定额管理,控制工业总产值单位能耗和企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工作,坚持“节约一张纸、正反两面用”的精神,做到管理节能和科技节能相结合。 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公司对顾客的最基本的承诺,在产品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研发人员通过设计验证确保产品满足标准和顾客的要求。在产品、服务和运营等全过程中进行风险识别,制定作业指导书,全面控制风险以及带来的危害和影响。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循相关方面有关规定,以保证符合要求。公司获得并持续保持了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在建立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公司进行了环境因素和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建立重要环境和危害清单,并根据相应的重要环境和危害清单制定了管理方案,建立了《基础设施、工作环境控制程序》、《产品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各生产车间制定了相应的《定置定位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质环安日常检查表》等表单,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公司定期对健康、安全与环境进行总体规划,并进行审核。对产品、服务和运营中当前和未来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影响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列出长期规划,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 公司通过收集信息进行评审分析,预测公众对公司产品和运营中关注的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不断降低产品使用中的能源消耗,持续开展“保质量、降成本、提效率”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能源问题及合理利用能源更加成为关注的焦点,公司在工程建设和增加设施中,坚持节约为主的原则,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2、道德行为 公司通过实施效能监察、审计的措施,确保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要求,特别是在采购、项目工程中,建立完整的运行机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科学管理,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的结果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公司成立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为三分之一。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用审计、检察、考核、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检测组织内部与主要合作伙伴之间以及组织的在治理中的行为道德。 3、公益支持 公司对社会公益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直把“创造价值,回馈社会”作为公司道德建设的准则,每年均制定公益支持规划,在改善厂区及社会环境、实施“聚龙爱心基金”为困难员工送温暖工程、社会慈善事业、灾害救助、捐资助学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2017年,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素芹女士的带领下,公司组织成立了鞍山市吉祥公益协会,700多名员工加入协会,每年资助300余名贫困家庭孩子继续求学,累计捐款已超过千万元。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积极贯彻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即使受疫情影响,给公司发展带来阻力时,公司仍不忘回报社会,向鞍山市慈善总会捐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0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1、柳永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硕士。柳永诠先生现任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聚龙海目星智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聚龙(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聚冠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阳聚龙鑫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聚龙科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辽宁省工商联执委、鞍山市工商联副主席、鞍山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辽宁科技大学MBA客座教授等职务 2、张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本科。张奈女士2004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 3、胡健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胡健胜先生2010年11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工作,曾任公司营销中心销售总监、营销中心核算部部长、四川办事处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4、崔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崔凯先生于2004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工作,曾任公司营销中心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 5、孙淑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孙淑梅女士2006年5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洪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4年,硕士学历。洪莎女士2007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7、马国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4年,博士,教授。马国强先生历任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教师、副主任、主任,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8、王振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博士,教授。王振山先生历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讲师、副主任、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东北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处处长,现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9、刘晓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硕士。刘晓晶女士现任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辽宁惠安康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监事会成员 1、于淼,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本科,工程师。于淼先生2004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任营销中心市场技术总监、市场部部长,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 2、冯永煊,男,美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美国University of Akron(阿克伦大学)博士。冯永煊先生2008年1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负责公司新项目拓展工作。 3、徐志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本科学历。徐志文先生2004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张奈:简历详见第九节三、(一)董事会成员 2、洪莎:简历详见第九节三、(一)董事会成员 3、齐守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大专学历,工程师。齐守君先生2004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孙淑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孙淑梅女士2006年5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曾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8年,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管理科学博士后。曾明先生2013年6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2019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柳永诠、财务总监孙淑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管理,董事、监事的薪酬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津贴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监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岗位职责、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制定,并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6人。2020年实际支付薪酬382.38万元,均已经按月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2、薪酬政策 公司的薪酬政策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实现人力成本目标的原则基础上,根据员工岗位、服务所在地域、职等的不同,采用混合型薪酬策略,高管人员的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效果、人才团队建设等考评指标挂钩,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及当前市场薪酬水平进行方案调整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各部门依部门职能,调整部门员工的绩效方案,从点到面绩效方案完善了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 3、培训计划 公司为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提升员工素质,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绩效的整体提升,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培训管理体系,并将培训管理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和规划的重点工作项目,制订《员工培训制度》,以保障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公司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各部门依公司的产品质量、技能提升、一专多能为主线的培训思路为宗旨制订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报的需求计划(《培训需求调查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监高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力,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及财务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为了方便中小股东行使股东大会投票权,公司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参会方式,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聚龙集团、柳永诠先生、周素芹女士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控股股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报告和公告其股份质押冻结、解质押等股份变动情况,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进行其他欺诈活动的行为。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换届选举严格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和召开,并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客观公正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制定了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依照其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设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换届选举严格履行了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确保监事会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和召开,并事先通知所有监事,全体监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企业绩效考核激励方案,高管人员的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效果、人才团队建设等考评指标挂钩,并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逐步对这一方案进行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治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 明确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日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作为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平面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chinext.cninfo.com.cn ) 作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定期更新公司网站,设立了投资者电话专线、传真专线以及专用邮箱,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解答投资者疑问,及时回复深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的投资者问题,通过接待现场调研、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行业策略会的形式,加强与个人、机构投资者以及行业分析师的沟通和交流。为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2012年10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定期“投资者接待日”,接待日设定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为更好的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起到促进作用。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由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确定,不存在受控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一)业务独立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公司能够自主制定产品营销策略,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及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公司建立独立的人事管理系统,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三)资产独立情况:公司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公司设立健全的组织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形。公司的机构设置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人员。公司制定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不存在不能保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工作恪尽职守,建言献策,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了专业化和建设性意见。对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变更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建议,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执行机构,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日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内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季度审计报告、内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核查报告等,并汇报内审工作的进展与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改善建议。年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计报告等,并重点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关键控制点循环审计,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在本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 (1)认真阅读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和交流;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定期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其薪酬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定期会议,主要对上一年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高管人员的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效果、人才团队建设等考评指标挂钩,并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逐步对这一方案进行完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上述《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签订后,聚龙融创及聚龙自助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分别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办理了 1.5 亿元和 1.03亿元的定期存单,期限为 3 年。2017 年 9 月 12 日,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与玉泉米业、集佳科技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和《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集佳科技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柳长庆的关联公司也加入了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为玉泉米业及其成员单位开立的资产池和票据池。另查,从 2016 年 8 月到 2020 年 12月,聚龙融创、聚龙自助、培训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又陆续办理了多笔定期存单。从 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与玉泉米业签订了多笔《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从 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与玉泉科技、玉泉米业、集佳科技签订了多笔《借款合同》,截止 2020 年 4 月 7 日,玉泉科技、玉泉米业的借款本息均已经归还,尚在履行期内的合同为 2020 年 10月 12 日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与玉泉米业签订的《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0)第 24024 号]以及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2020 年 12 月 8 日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与集佳科技签订的 8 份《借款合同》。 经查,《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成员单位资产池配套额度的,乙方或乙方成员单位就其他成员单位使用该配套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同时《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第十四条规定:“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成员单位票据池配套额度的,乙方或乙方成员单位就其他成员单位使用该配套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认为公司的三家子公司聚龙融创、聚龙自助、培训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的资产池业务、票据池业务实际上是将三家子公司的定期存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的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而上述的担保事项均未履行三家子公司的内部程序及公司的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已经违反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属于违规担保,公司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并不知情。截止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三家的子公司通过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提供的违规担保余额为 36,100 万元。 2、资金占用情况情况说明及内部缺陷认定 经自查,自 2018 年 3 月起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需要大量调试币进行测试的缘故,把部分调试币通过取现的方式转存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柳永诠、柳长庆的个人账户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龙集团”)的账户。截止2020 年12 月 31日,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16,405.51万元。公司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占用公司资金后,分别将占用的资金再次转至柳长庆、周素芹、柳永诠的个人账户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聚龙集团、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东方聚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用途如下: (1)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归还其对海通证券、万联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等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的利息; (2)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归还相应的银行贷款及利息; (3)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日常经营; (4)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归还其对个人及其他公司的借款。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聚龙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方交易情况(3)关联担保情况”所述,聚龙公司以子公司的36,100万元的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由于我们在执行查询聚龙公司抵押担保信息审计程序时,未查询到上述担保信息,且聚龙公司与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聚龙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完整性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预计负债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方交易情况(3)关联担保情况”所述,2021年4月12日,聚龙公司发布公告称,“2021年4月7日,贷款银行在未取得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在该分行的 36,100万元定期存单解付,并将解付后的资金强行划转至该行用于归还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聚龙公司实际控制人柳长庆的控股子公司)在该行的到期贷款本息。同时,聚龙公司已委派公司法律顾问对该行发出了律师函,敦促其尽快返还扣划资金。如果该行未及时归还其扣划的资金,公司不排除下一步启动对该行的诉讼”。 针对上述事项,聚龙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我们认为,由于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在2020年12月31日业已存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聚龙公司针对上述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由于因上述违规担保而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款项被强行划转后是否能够收回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定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方交易情况(4)关联方资金拆借”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聚龙公司资金余额为16,405.51万元,其中通过以调试币名义取现的方式占用资金9,450万元,通过供应商转款给控股股东的方式占用资金6,955.51万元。 聚龙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永诠为解决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与聚龙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了《债务抵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聚龙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张笑男拟将其持有的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君祥”)2,862 万元出资份额(占嘉兴君祥出资份额的 26.2142%,以下简称“协议份额”)无偿转让给聚龙公司,用于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其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补充协议中约定:该2862万元协议份额的公允价值27,570.20万元,优先用于偿还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该合伙企业出资份额的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由于未能获取相关关联方的全部资金流水资料,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的完整性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聚龙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聚龙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聚龙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聚龙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聚龙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聚龙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聚龙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柳永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淑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淑梅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柳永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淑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淑梅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4年,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300759114564C,注册地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总部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法定代表人为柳永诠。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制造,设计,经营及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产品、配件、材料的销售业务和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接受合法委托,提供有价证券及现金处理外包服务和营业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通讯设备)。货币专用设备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增加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结算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层评价该类别款项具备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银行客户(6+9) 应收账款组合2 银行客户(其他) 应收账款组合3 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国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5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调试币、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单位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1、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结算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层评价该类别款项具备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银行客户(6+9) 应收账款组合2 银行客户(其他) 应收账款组合3 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国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5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调试币、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单位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5、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组合1 银行客户(6+9) 合同资产组合2 银行客户(其他) 合同资产组合3 一般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6、长期应收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长期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租赁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7、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2。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或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9、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2、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 。 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公司将研发流程中调研阶段、立项阶段确定为研究阶段。公司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公司将研发流程中设计阶段、试制阶段以及验收阶段确认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公司研发项目中的主导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①研发项目的预期成果以专利、专有技术、样机、软件等形式体现,以证明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研发项目是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已立项项目,即根据公司《新产品项目开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形成无形资产的意图并制定了详细的开发计划; ③运用该无形资产能够生产出具有市场销售前景的产品,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形成的无形资产直接出售从而实现经济效益; ④研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均有专门的项目组,配置符合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并进行合理的资金预算,以保证项目的技术和财务资源的准备; ⑤各个研发项目开发支出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试制和试验费用等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均能够单独、准确核算。不满足前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3、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6、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8、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20年及以后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主要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不适用 3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3,708,866.78元、其他流动负债283,210.22元、预收款项-3,992,077.00元、应收账款-69,247,020.35元、合同资产25,057,133.20元、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23,393,993.3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20,795,893.79元。相 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00元、未分配利润为0.00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318,861.45元、其他流动负债70,664.51元、预收款项-1,389,525.96元、应收账款-69,247,020.35元、合同资产25,057,133.20元、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23,393,993.36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95,893.79元 。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00元、未分配利润为0.00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不适用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故2020年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大连市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151号),大连聚龙金融安全装备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大连聚龙金融安全装备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2019年12月2日,大连聚龙金融安全装备有限公司被大连市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大连聚龙金融安全装备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延续有效期自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故2020年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云钞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聚冠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聚鑫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均不超过100万元。故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的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发颁布《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规定,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本公司销售软件产品享受该增值税优惠政策。本公司自2004年8月被认定为软件企业以来,每年均通过软件企业年审,享受该增值税优惠政策。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361,000,000.00元为浙商银行资金池担保金;其他货币资金中12,545,112.39元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2,021,654.33元为保函保证金;222,700.42元为风险保证金。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7.42%,主要由于销售回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5,894,000.00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154,139.77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主要原因系未到结算期。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不适用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 275,550,000.00 299,5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200,000,000.00元,系由账面价值216,499,962.73元的房屋、建筑物和账面价值11,917,702.25元的土地作为抵押物取得。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33、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1、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 。31其他综合收益。。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其他说明: 受限货币资金主要是用于资金池担保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及招标的保函保证金,受限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是用于贷款的抵押,抵押贷款情况详见附注七、20短期借款。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宁波多维聚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多维)合伙期限自2015年12月03日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19F629。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艾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波多维共有五名合伙人,其中: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0.00万元,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上海艾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宁波多维收取实缴出资额每年固定比例的管理费;上海秦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为普通合伙人;宁波盛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8,000.00万元,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宁波多维需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照预期固定收益率进行收益预分配,另外,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或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份额,无需取得普通合伙人或任何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基于合伙协议判断,优先级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有收回投资和按预期年化8%的收益率收取固定收益的权利,应将其作为债务合伙人进行管理。剔除优先级合伙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宁波多维82.65%的股权,且该合伙企业成立的目的和投资策略皆是围绕降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产业并购和投资时的财务风险,以及形成规模效应或产业协同效应。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主导该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的权力,以及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故而该结构化主体应该纳入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范围。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1.74%(比较期58.30%);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6.40%(比较:75.01%)。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借款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港币、美元、英镑、人民币或新加坡币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当日利率下降或上升,不会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与2019年相比,2020年净利润对利率的敏感性不变。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柳长庆、周素芹、柳永诠。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购销交易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首先适用市场价格;没有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付款方式为根据关联交易协议签订的结算时间,按期付款。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不适用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一)资金占用情况 1.2016年8月起,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与辽宁玉泉米业有限公司、辽宁玉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共同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和《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公司的子公司聚龙融创、聚龙自助、培训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的资产池业务、票据池业务实际上是将子公司的定期存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的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定期存单质押的方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提供的违规担保余额为36,100万元。 2021年4月8日,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将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在该分行的36,100万定期存单解付,并将解付后的资金划转至该行用于归还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的到期贷款本息。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36,100万元。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 2.2018年2月,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需要大量调试币进行测试的缘故,把部分调试币转存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柳永诠的个人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9,450万元。 3.2019年4月,通过供应商转款给控股股东的方式占用资金6,955.51万元。 (二)资金占用偿还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永诠为解决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与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了《债务抵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张笑男拟将其持有的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君祥”)2,862 万元出资份额(占嘉兴君祥出资份额的 26.2142%,以下简称“协议份额”)无偿转让给公司,用于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其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补充协议中约定:该2,862万元协议份额的公允价值27,570.20万元,优先用于偿还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实,无需划分报告分部。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670.90 89.68 81.22 58.99 2.56 6.4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30,000.00 单位: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189,689.68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不适用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永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淑梅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淑梅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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