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屈国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元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元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进行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相关事项均已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兴财光华 |
指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银河生物、公司 |
指 |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永星 |
指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江变、江变科技 |
指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技术 |
指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银河医药 |
指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成都银河 |
指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苏州银河 |
指 |
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南方软件 |
指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创业园 |
指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银河汇智 |
指 |
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柳变 |
指 |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北海变 |
指 |
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
马力喏 |
指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般若 |
指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银河城运 |
指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银河集团 |
指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都机 |
指 |
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天成实业 |
指 |
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 |
爱智装饰 |
指 |
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廷洁商贸 |
指 |
南宁廷洁商贸有限公司 |
鑫正源 |
指 |
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斯特莱 |
指 |
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 |
商顺景 |
指 |
南宁商顺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天成控股 |
指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双良 |
指 |
无锡双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汉素生物 |
指 |
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远程视界 |
指 |
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远程心界 |
指 |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中安融金 |
指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江苏盈时 |
指 |
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金票通 |
指 |
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唐盛投资 |
指 |
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在绪投资 |
指 |
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江信托 |
指 |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汉富美邦 |
指 |
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 |
达森生物 |
指 |
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理程贸易 |
指 |
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卓舶实业 |
指 |
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诺永 |
指 |
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投保理 |
指 |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国投供应链 |
指 |
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铁投吉鸿 |
指 |
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四川信托 |
指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
润兴租赁 |
指 |
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广州镭晨 |
指 |
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渤海信托 |
指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洪皓 |
指 |
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 |
益安保理 |
指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合盈小贷 |
指 |
合盈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 |
铁路基金 |
指 |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靖江国际 |
指 |
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富满能源 |
指 |
上海富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晨湾保理 |
指 |
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瞬赐保理 |
指 |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远东租赁 |
指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CAR-T |
指 |
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银河 |
股票代码 |
000806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ST银河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银河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alaxy Biomedical Investment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Galaxy Biome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屈国俊 |
注册地址 |
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 1 号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6000 |
办公地址 |
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6000 |
公司网址 |
www.g-biomed.com |
电子信箱 |
yhsw@g-biomed.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克洋(代) |
- |
联系地址 |
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
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
电话 |
0779-3202636 |
0779-3202636 |
传真 |
0779-3926916 |
0779-3926916 |
电子信箱 |
yhsw@g-biomed.com |
yhsw@g-biomed.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50019935485XA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
报告期内无变更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飞、刘宇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1,105,975,660.51 |
781,439,077.18 |
781,439,077.18 |
41.53% |
761,259,725.24 |
761,259,72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
58,309,771.84 |
-1,153,274,420.04 |
-1,366,532,070.61 |
104.27% |
-705,963,315.28 |
-710,445,81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9,202,841.95 |
-1,009,553,120.48 |
-1,015,481,059.17 |
106.81% |
-746,492,929.91 |
-750,975,426.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44,689,031.96 |
63,201,072.57 |
63,201,072.57 |
-29.29% |
-364,341,668.65 |
-364,341,668.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30 |
-1.0485 |
-1.2424 |
104.27% |
-0.6418 |
-0.64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30 |
-1.0485 |
-1.2424 |
104.27% |
-0.6418 |
-0.64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89% |
-141.84% |
-192.39% |
322.28% |
-40.38% |
-40.75%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2,126,618,473.51 |
1,719,065,351.72 |
1,719,065,351.72 |
23.71% |
2,482,084,183.24 |
2,482,084,18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
66,906,313.98 |
241,835,563.55 |
24,095,416.88 |
177.67% |
1,390,404,177.14 |
1,385,921,681.0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18年和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本公司补充计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罚息10,410,434.79元(其中2018年4,482,496.10元,2019年5,927,938.69元);
本公司将计提的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从应付利息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调减应付利息47,157,526.65元;
以上共计调减应付利息36,747,091.86元。
(2)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将计提的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从应付利息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调增其他应付款47,157,526.65元;
本公司补充计提其他应付款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33,235,782.71元;
以上共计调增其他应付款80,393,309.36元。
以上(1)与(2)两项共计调增其他应付款报表项目43,646,217.50元。
2、预计负债
本公司补充计提对外担保预计负债174,093,929.17元。
3、未分配利润
因调整损益类科目,本公司调减未分配利润217,740,146.67元。
4、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补充计提财务担保损失174,093,929.17元。
5、财务费用
本公司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罚息,调增财务费用5,927,938.69元。
6、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补充计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33,235,782.71元。
二、 会计差错更正审批程序
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89,042,639.53 |
495,707,967.15 |
306,524,967.34 |
114,700,086.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81,906.62 |
-4,877,830.87 |
40,177,851.32 |
31,391,658.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417,544.86 |
-7,747,146.34 |
37,429,702.24 |
41,123,538.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66,617.43 |
-54,271,292.23 |
-27,037,969.00 |
168,464,910.6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9,816.84 |
618,085.68 |
30,509,084.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249,427.26 |
14,283,743.03 |
13,672,566.3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5,720.21 |
324,173.67 |
418,836.35 |
|
债务重组损益 |
37,517,037.70 |
-7,888,732.91 |
-5,947,574.19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
-447,442,500.00 |
-371,075,568.8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
30,916.25 |
|
3,009,506.96 |
|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
451,641,980.11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3,489,000.0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584,438.69 |
-34,362,723.55 |
56,162.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52,023.24 |
-47,761,425.37 |
281,740.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78,006.55 |
711,413.84 |
907,228.09 |
|
合计 |
-10,893,070.11 |
-351,051,011.44 |
40,529,614.6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领域涵盖电子信息产业、输配电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其中电子信息业务、输配电业务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其成熟的客户群体、稳定的业务收入将为公司产业扩张和业务升级提供基础与条件。
1、在电子信息领域,子公司四川永星是专业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家,主要产品包括各类型电阻器、传感器、制动电阻箱、射频元器件、电位器等。公司军用产品已广泛用于运载火箭、“神舟”号载人飞船、天宫系列、嫦娥探月等重点工程;民用产品主要用于通信、轨道交通、清洁能源、仪器仪表、消费类家电等领域。公司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对电子元器件性能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方案,具有“多品种、小批次”的生产特点,公司产品研发能力、质量控制以及市场销售能力是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2、在输配电领域,公司主要业务是生产与销售各种规格型号的变压器产品,产品电压等级涵盖330kV及以下各类型电力变压器、整流变压器和电炉变压器等特种变压器。目前公司形成以330kV、220kV的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以及220kV、110kV的电力变压器等大型变压器为主,干式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等中小型变压器为辅的产品销售结构,客户群体以有色金属冶炼、电化学、各级电网公司为主。该部分业务的经营模式是“按订单生产”,以客户的订单制定合理的产品方案、生产计划,有效组织产品的生产制造,及时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其业绩驱动因素在于产品成本控制、市场开拓力度等因素。
3、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以生物技术为核心逐渐构建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架构,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和技术研发队伍,围绕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方向,深度切入免疫细胞、单克隆抗体、干细胞、溶瘤病毒等创新药物研发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子公司成都银河、银河医药、银河技术、苏州银河、参股公司苏州般若等构建创新药物的研发平台,其中成都银河主要从事CAR-T、干细胞技术与药物的研发;银河技术作为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平台,正在与无锡双良合作进行第三代EGFR抑制剂新药研发;苏州银河、银河医药主要业务包括单抗创新药研发、模式动物构建和CRO服务等;苏州般若主要业务是开展溶瘤病毒药物的研究与开发。
此外,以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为主要业务的创业园公司通过向高技术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配套及增值服务,吸引科研项目、创新企业、高端人才、引导资金等创新要素,推进园区内整体创新经济模式发展,同时盘活公司存量资源,提升资产运营效益。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特点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1、电子信息领域。电子元器件产业是电子信息工业的基础性产业,具有行业规模庞大、使用领域广、周期性强等特点。近年来通信、人工智能、汽车电子、物联网、新能源等关键领域出台一系列重大产业政策,国际竞争中“卡脖子”问题凸显,国产化替代上升至国家战略,未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电子元器件产业也将来难得发展机遇;同时,军工单位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国防战略的发展,调整了十四五军工产品的计划,军工电子产业未来五年将迎来大幅增长。子公司四川永星是专业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家,原系国家大型二类企业,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一类军工产品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IEC国际标准和国家军用标准。
2、输配电设备领域。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强周期行业,受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目前该行业已进入稳定发展的成熟阶段,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近期,国家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未来40年我国的能源、产业、消费和区域结构将发生重大的调整。为实现“碳中和”,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在能源中的比重将大幅提升,推动电力产业结构由“煤电”向“清洁能源电力”转型,这将带给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极大的发展机遇;同时,在智能电网建设、特高压建设及电网改造、电力工业发展的带动下,未来几年输配电行业将迎来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是国内著名变压器设备供应商,具备几十年的产品制造经验,拥有一流的制造队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荷兰KEMA公司的产品认证;在整流变压器的市场上,公司是该细分市场的优秀企业,产品远销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市场导向,积极创新增值业务,调整产品结构。
3、生物医药领域。生物医药行业具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老年化趋势蔓延,生物医药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新药研发、细胞治疗、药品审评制度等方面陆续出台有利政策,激发生物医药企业创新活力,为行业增长创造良好条件。公司子公司在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和参股公司马力喏以及四川大学联合提交的CAR-T药物、全资子公司银河技术与无锡双良合作研发的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适应症为非小细胞肺癌)均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其它研发项目持续推动中。
此外,近年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扶持鼓励创新创业,国内创新创业环境逐步优化,与此同时,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并为社会贡献了大量高成长企业,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创富源”和“创业源”。目前,公司子公司创业园入驻了甲骨文、鹏博士等过百家新型科技企业,报告期内通过省级“特色小微企业示范园”认定,是北部湾地区创新创业的名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工程完工入固定资产导致在建工程减少33.29%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1998年上市,经过多年努力,已构建起以电子信息、输配电等制造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为支柱的产业经营格局。 在制造业领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
1、技术优势。公司集产研于一体,具有很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50余年的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经验,拥有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定的试验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一支200余人的专业技术团队;企业研发的产品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多次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配套产品的研制。在输配电领域,公司在变压器制造工程的电、磁、热、力等应用技术方面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公司整流变压器产品的研制达到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设计要求,其技术性能均为国内领先水平,是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理想的更新换代产品;公司成功开发的330kV级整流变压器、220kV级全直降式整流变压器项目,不仅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还填补了国内、国际空白。
2、细分市场优势。在输配电领域,公司下属企业江变、柳变都具有50年以上变压器制造历史,尤其在整流变压器的细分市场上具有明显市场优势,长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其中在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中江变、柳变的产品品质与企业形象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在电子信息领域,四川永星是国家一类军工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其军用产品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兵器、军工整机领域,民用产品主要用于5G基站、汽车、高铁等高端民品领域,具有稳定市场份额和品牌优势。
3、人员优势。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优秀管理队伍,具备较高的资产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具备多年的大型输配电产品和精密电子 元器件的制造经验和能力,这有利于保证产品的品质。对企业而言,这些员工是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4、区位政策优势。公司地处广西,能够充分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公司将充分利用广西区位政策优势来创造更多收益,谋求长足的发展。
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
1、专业化管理优势。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熟悉生物医药、细胞学、分子学、药理研究以及生物医药的产业化运作。
2、高级顾问团队。对生物技术发展趋势把握、对业内技术资源的获取是发展的重要因素。
3、整合资源优势。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管理团队与专家团队成员都具有丰富业内资源。通过他们的努力,公司已和国内知名药企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坚定贯彻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积极面对内外部的巨大压力,一方面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开拓市场以及降本增效等举措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同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采取措施降低疫情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加大力度督促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债务重组取得重大进展,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得到基本解决。经过不懈努力,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收入、利润创历史新高,变压器业务全面实现扭亏为盈,生物医药领域多项新药项目融资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将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电子元器件受益于5G技术加速普及与国产替代进度不断深化,公司集中资源增加高毛利品类产品市场份额,从而实现电子元器件业务的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在变压器行业客户需求回升转暖的契机下,公司及时把握机会抢抓订单,变压器业务收入大幅提高,盈利情况明显改善;2020年资产减值损失情况相较于2019年大幅减少,上述因素使得2020年公司业绩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59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0.9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104.27%。
(一)2020年公司主要推动了以下工作:
(1) 调整组织架构,扩大产能,电子元器件业务订货、收入、回款创历史新高
受益于国产化替代趋势加强、国际形势变化及国家新基建投入等积极因素,电子元器件订单迅猛增长。报告期内四川永星全年新增客户超300家,订货同比有较大增长,其中一号工程传感器及二号工程微波器件订货大幅增长,其他传统类电阻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为解决订单增长的交付压力,四川永星对相关分厂进行整合并加快生产线建设,从而提升产能满足需求;同时,四川永星加强市场人员队伍的招聘和培养,推动营销队伍向营销工程师转型,并提前规划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一号工程传感器的民用化,加大二号工程微波器件在军品市场拓展;此外,在技术创新方面,2020年四川永星共引进研发及工艺技术人员66名,建立WD32/WD45技术攻关小组、基片攻关小组、WD14-ZK技术攻关小组,开展专项技术攻关工作,并在设计一所、二所、三所推进设计标准化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动力和新增长点。
(2)坚持“以市场为龙头”的理念,抓住客户需求回升契机,强化降本增效工作,变压器业务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江变通过调整产品定价策略及推行“降本增效”措施,从而提高了产品毛利率;电解铝项目保持中标的绝对优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非电解铝项目占比逐年提升,成功进入钢铁及新能源领域,并签订中国电建风电、柳钢中金、出口刚果金等项目,全年该类合同金额约2亿元;增值服务业务稳步发展,圆满完成兰铝200kA整流机组改造任务,创造行业带电改造的新纪录。柳变2020年度完成交货合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利润创搬厂十年来新高;坚持“以市场为龙头”的理念,积极推进市场开拓,完成非电解铝市场合同签订量创历史新高,并在石化、电网、钢铁、氯碱、军工、冶金、能源及新材料等行业开花结果。
(3)加强开放合作,多渠道接触合作伙伴,加速推动新药项目融资及研发工作
生物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的特点,需要持续性的研发资金投资。报告期内,为弥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公司采取开放合作的策略,多渠道积极与投资机构、实力药企接触,通过多种合作方式推进新药项目融资工作。目前CD19 CAR-T新药项目、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经过多轮沟通及合作机构的尽调、评估工作,融资工作已有实质性进展;苏州般若的溶瘤病毒新药项目在2019年完成PRE-A轮融资的基础上,报告期内成功完成新一轮融资工作,有望进一步加快后续临床研发进度。除此之外,公司将有限的研发资源合理配置到重点项目上,CD19 CAR-T新药项目、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均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进入Ⅰ期临床试验阶段;CTLA-4单抗、PDL1单抗等新药研发项目组已累计获得14项专利。
(4)完善科技服务业务模式,提升国家级孵化器的区域美誉度
公司以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为载体,强化园区内外部硬软件建设,进一步拓展产业载体平台,完善、丰富科技服务业务内涵和外延。报告期内,获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省级“特色小微企业示范园”及多项市级荣誉;同时加强企业服务及培育,已培育2家企业正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工业入统企业2家,指导园区21家企业入库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此外,创业园抓好园区内外部的软硬件建设,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及直播产业发展;积极拓展园区C区建设,完成C区二期工程;截至目前,创业园孵化企业达163家,突破历史新高,已成为银河在广西地区的科技服务产业名片,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收入合计 |
1,105,975,660.51 |
100% |
781,439,077.18 |
100% |
41.53% |
分行业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制造 |
676,618,692.52 |
61.18% |
418,401,240.88 |
53.54% |
61.72% |
电子元器件 |
324,666,622.45 |
29.36% |
239,919,607.89 |
30.70% |
35.32%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
23,220,022.02 |
2.10% |
50,271,196.15 |
6.43% |
-53.81% |
医药生物 |
7,259,554.47 |
0.66% |
9,805,272.04 |
1.26% |
-25.96% |
其他 |
74,210,769.05 |
6.71% |
63,041,760.22 |
8.07% |
17.14% |
分产品 |
电气设备 |
676,618,692.52 |
61.18% |
418,401,240.88 |
53.54% |
61.72% |
电子元器件 |
324,666,622.45 |
29.36% |
239,919,607.89 |
30.70% |
35.32%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
23,220,022.02 |
2.10% |
50,271,196.15 |
6.43% |
-53.81% |
医药生物 |
7,259,554.47 |
0.66% |
9,805,272.04 |
1.26% |
-25.96% |
其他 |
74,210,769.05 |
6.71% |
63,041,760.22 |
8.07% |
17.14% |
分地区 |
出口 |
18,324,923.21 |
1.66% |
3,171,092.36 |
0.41% |
477.87% |
东部地区 |
136,625,963.22 |
12.35% |
131,920,654.56 |
16.88% |
3.57% |
南部地区 |
308,798,169.39 |
27.92% |
295,611,596.15 |
37.83% |
4.46% |
西部地区 |
357,139,452.03 |
32.29% |
169,146,941.25 |
21.65% |
111.14% |
北部地区 |
285,087,152.66 |
25.78% |
181,588,792.86 |
23.24% |
57.0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 |
676,618,692.52 |
533,759,013.32 |
21.11% |
61.72% |
43.36% |
10.09% |
电子元器件 |
324,666,622.45 |
111,512,841.84 |
65.65% |
35.32% |
15.74% |
5.81% |
软件开发系统集 成 |
23,220,022.02 |
21,304,075.83 |
8.25% |
-53.81% |
-56.89% |
6.55% |
医药生物 |
7,259,554.47 |
4,340,815.46 |
40.21% |
-25.96% |
-51.42% |
31.34% |
其他 |
74,210,769.05 |
49,869,974.95 |
32.80% |
17.72% |
25.20% |
-4.02% |
分产品 |
电气设备 |
676,618,692.52 |
533,759,013.32 |
21.11% |
61.72% |
43.36% |
10.09% |
电子元器件 |
324,666,622.45 |
111,512,841.84 |
65.65% |
35.32% |
15.74% |
5.81% |
软件开发系统集 成 |
23,220,022.02 |
21,304,075.83 |
8.25% |
-53.81% |
-56.89% |
6.55% |
医药生物 |
7,259,554.47 |
4,340,815.46 |
40.21% |
-25.96% |
-51.42% |
31.34% |
其他 |
74,210,769.05 |
49,869,974.95 |
32.80% |
17.72% |
25.20% |
-4.02% |
分地区 |
出口 |
18,324,923.21 |
8,828,760.47 |
51.82% |
477.87% |
261.10% |
28.92% |
东部地区 |
136,625,963.22 |
83,335,417.39 |
39.00% |
3.57% |
-10.25% |
9.38% |
南部地区 |
308,798,169.39 |
214,472,461.75 |
30.55% |
4.46% |
-7.94% |
9.36% |
西部地区 |
357,139,452.03 |
221,544,138.36 |
37.97% |
111.14% |
114.65% |
-1.01% |
北部地区 |
285,087,152.66 |
192,605,943.43 |
32.44% |
57.00% |
42.29% |
6.9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制造 |
销售量 |
(kVA) |
15,043,518 |
8,124,007 |
85.17% |
生产量 |
(kVA) |
12,766,839 |
8,277,912 |
54.23% |
库存量 |
(kVA) |
1,402,596 |
1,333,961 |
5.15% |
电子元器件 |
销售量 |
(只) |
293,078,452.3 |
276,364,095 |
6.05% |
生产量 |
(只) |
313,061,586.3 |
283,531,824 |
10.41% |
库存量 |
(只) |
65,940,276 |
45,957,142 |
43.48%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
销售量 |
(台、套) |
7,846 |
23,385 |
-66.45% |
生产量 |
(台、套) |
0 |
|
|
库存量 |
(台、套) |
522 |
4,881 |
-89.3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输配电订单回暖,公司变压器产品生产、销售持续增长。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业 |
原材料 |
460,034,732.31 |
63.82% |
319,206,930.44 |
56.31% |
44.12% |
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业 |
折旧 |
9,183,293.82 |
1.27% |
8,160,408.56 |
1.44% |
12.53% |
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业 |
人工 |
28,187,790.22 |
3.91% |
28,421,512.42 |
5.01% |
-0.82% |
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业 |
其他制造费用 |
36,353,196.97 |
5.04% |
16,520,258.46 |
2.91% |
120.05% |
电子元器件 |
原材料 |
54,493,748.56 |
7.56% |
42,782,369.04 |
7.55% |
27.37% |
电子元器件 |
折旧 |
4,108,424.37 |
0.57% |
4,008,420.26 |
0.71% |
2.49% |
电子元器件 |
人工 |
37,488,116.70 |
5.20% |
41,632,299.42 |
7.34% |
-9.95% |
电子元器件 |
其他制造费用 |
15,422,552.21 |
2.14% |
7,927,806.35 |
1.40% |
94.54% |
软件开发系统集 成 |
原材料 |
21,304,075.83 |
2.96% |
49,416,916.63 |
8.72% |
-56.89% |
软件开发系统集 成 |
折旧 |
|
|
|
0.00% |
|
软件开发系统集 |
人工 |
|
|
|
0.00% |
|
成 |
|
|
|
|
|
|
软件开发系统集 成 |
其他制造费用 |
|
|
|
0.00% |
|
医药生物 |
原材料 |
4,340,815.46 |
0.60% |
8,936,009.39 |
1.58% |
-51.42% |
医药生物 |
折旧 |
|
|
|
0.00% |
|
医药生物 |
人工 |
|
|
|
0.00% |
|
医药生物 |
其他制造费用 |
|
0.00% |
|
0.00% |
|
其他 |
原材料 |
46,256,075.03 |
6.42% |
36,704,930.38 |
6.48% |
26.02% |
其他 |
折旧 |
551,237.92 |
0.08% |
423,886.51 |
0.07% |
30.04% |
其他 |
人工 |
2,524,946.48 |
0.35% |
2,286,788.51 |
0.40% |
10.41% |
其他 |
其他制造费用 |
537,715.52 |
0.07% |
415,588.58 |
0.07% |
29.39% |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 否
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范围 |
江西坤源电气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南昌 |
制造、技术服务 |
5,000,000.00 |
电气设备制造 |
续:
子公司名称(全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期末实际出资额 |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
是否 合并 |
江西坤源电气有限公司 |
90.08 |
90.08 |
0.00 |
0.00 |
合并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03,599,802.4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5.7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71,168,141.57 |
6.04% |
2 |
第二名 |
66,460,000.00 |
5.64% |
3 |
第三名 |
64,920,353.96 |
5.51% |
4 |
第四名 |
56,056,034.73 |
4.76% |
5 |
第五名 |
44,995,272.20 |
3.82% |
合计 |
-- |
303,599,802.46 |
25.75% |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7,770,528.6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3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0,493,947.39 |
6.57% |
2 |
第二名 |
29,961,192.13 |
4.86% |
3 |
第三名 |
28,047,822.46 |
4.55% |
4 |
第四名 |
24,481,365.55 |
3.97% |
5 |
第五名 |
14,786,201.03 |
2.40% |
合计 |
-- |
137,770,528.60 |
22.3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87,767,558.31 |
136,795,463.42 |
-35.84% |
原来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调整到营业成本 |
管理费用 |
121,807,959.45 |
148,514,759.85 |
-17.98%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22,031,969.41 |
71,955,661.07 |
-69.38% |
借款违约金入营业外支出,不在财务费用核算 |
研发费用 |
34,642,205.02 |
38,227,917.10 |
-9.38%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以推进传统制造产品结构优化及技术升级为重点,同时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生物医药项目研发进程,相关研发投入的情况如下:
1、电子元器件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研发队伍的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为提高研发效率,公司对研发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调研新品项目情况,选取4个研发项目按新的研发管理流程进行试点;完成PCS建设技术状态管理及设计开发板块的优化和改进、扩展类项目(改型或改进产品)研发流程及产品鉴定流程管理办法的改进及优化。同时,建立WD32/WD45技术攻关小组、基片攻关小组、WD14-ZK技术攻关小组,开展专项技术攻关工作,重点提升一号工程传感器的研发进度,并完成WD32/WD45、 WD14-ZK的技术攻关,加快解决传感器的生产交付问题。
2、变压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最高电压等级360000/330KV、最大容量480000/220KV电力变一次研发、试验合格;240000/220KV电力变荣获江西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同时,持续改进项目的申报数量逐年上升,全年完成97项;此外,公司实施了线圈分相整体组装工艺、罐外真空注油工艺、变压器油流量系统安装等系列工艺改革和创新,对引线绑扎工艺、二次线布线规范、绝缘纸筒下料等方面进行技术革新,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另外,在产品设计上,开展技术方案优化和产品利旧,大幅提高110kV和220kV电力变的质量。
3、新药研发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对在研的生物医药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定位,将有限的研发资源合理配置到重点项目上,取得一定成果,其中: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和参股公司马力喏以及四川大学联合申报的CAR-T药物、全资子公司银河技术与无锡双良合作研发的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均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进入Ⅰ期临床试验阶段;CTLA-4单抗、PDL1单抗等新药研发项目组已累计获得14项专利。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81 |
318 |
-11.6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3.99% |
16.13% |
-2.14%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4,642,205.02 |
38,227,917.10 |
-9.3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13% |
4.89% |
-1.7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4,963,789.21 |
1,011,704,147.90 |
-13.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0,274,757.25 |
948,503,075.33 |
-12.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89,031.96 |
63,201,072.57 |
-29.2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842,182.92 |
226,348,165.45 |
-5.5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687,692.49 |
184,426,852.90 |
29.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45,509.57 |
41,921,312.55 |
-159.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 |
113,588,660.02 |
-77.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367,651.75 |
184,900,149.65 |
-79.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67,651.75 |
-71,311,489.63 |
-82.6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42,859.38 |
33,879,128.19 |
-77.7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9.27%,主要系因为本期购买理财支付的现金增加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现金减少;
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2.66%,主要系因为本期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2,721,036.91 |
-3.27% |
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519,916.25 |
4.23% |
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
否 |
资产减值 |
636,218.52 |
0.76% |
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4,640,434.81 |
5.58%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7,209,151.45 |
92.83% |
根据法院判决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
否 |
|
|
|
|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 |
|
|
例 |
|
例 |
|
|
货币资金 |
109,997,091.56 |
5.17% |
100,438,864.04 |
5.84% |
-0.67% |
|
应收账款 |
437,678,584.02 |
20.58% |
413,433,451.79 |
24.05% |
-3.47% |
|
存货 |
233,435,142.00 |
10.98% |
259,515,667.01 |
15.10% |
-4.12% |
|
投资性房地产 |
48,954,000.00 |
2.30% |
45,465,000.00 |
2.64% |
-0.34%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036,205.67 |
3.76% |
93,920,737.91 |
5.46% |
-1.70% |
|
固定资产 |
268,671,975.06 |
12.63% |
274,855,930.97 |
15.99% |
-3.36% |
|
在建工程 |
5,462,069.09 |
0.26% |
8,187,251.46 |
0.48% |
-0.22% |
|
短期借款 |
99,441,841.84 |
4.68% |
122,246,580.74 |
7.11% |
-2.43% |
|
长期借款 |
59,000,000.00 |
2.77% |
60,000,000.00 |
3.49% |
-0.72%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4.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62,784,290.24 |
|
-41,385,019.33 |
|
|
|
|
40,973,245.03 |
金融资产小 计 |
62,784,290.24 |
|
|
|
|
|
|
40,973,245.03 |
投资性房地 产 |
45,465,000.00 |
3,489,000.00 |
|
|
|
|
|
48,954,000.00 |
上述合计 |
108,249,290.20 |
|
|
|
|
|
|
89,927,245.03 |
金融负债 |
0.00 |
|
|
|
|
|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6,359,208.92 |
保证及冻结 |
应收票据 |
5,180,410.22 |
质押开据应付票据 |
投资性房地产 |
48,954,000.00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固定资产 |
121,623,265.14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无形资产 |
113,549,796.73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合 计 |
325,666,681.01 |
|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45,706,150.57 |
155,248,733.84 |
58.2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 股票 |
HK0206 |
中铝国际 |
64,313,464.36 |
公允价值计量 |
36,496,805.46 |
0.00 |
-41,385,019.33 |
0.00 |
0.00 |
0.00 |
22,928,445.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合计 |
64,313,464.36 |
-- |
36,496,805.46 |
0.00 |
-41,385,019.33 |
0.00 |
0.00 |
0.00 |
22,928,445.03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披露日期 |
2012年06月12日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披露日期(如有)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江西变压 器科技股 份有限公 司 |
子公司 |
变压器、互感器的制造及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站锅炉、电线电缆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业务;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 |
105,900,000 |
633,209,310.25 |
-1,406,589.46 |
370,691,659.72 |
14,442,861.23 |
14,894,649.56 |
广西柳州 特种变压 |
子公司 |
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有载 |
101,000,000.00 |
418,448,836.08 |
99,838,773.29 |
363,920,593.42 |
19,187,708.05 |
19,536,795.89 |
器有限责 任公司 |
|
调压变压器 |
|
|
|
|
|
|
四川永星 电子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电阻器、电位器应用电路、数模转换器 |
100,000,000.00 |
532,945,344.02 |
443,787,441.94 |
325,338,087.51 |
121,388,461.39 |
103,153,960.0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涵盖电子信息、输配电设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行业。
1、电子信息行业
电子元器件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近年来,汽车电子、物联网、新能源、通信、人工智能等领域为我国电子元器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十四五期间,国防科技战将成为军工主线,军工单位也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国防战略的发展,调整了十四五军工产品的订单计划,军工科技产品的爆发式需求将推动军工电子元器件行业迎来高速发展;另一方面,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国际竞争中“卡脖子”问题凸显,国产化替代上升至国家战略,未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将引来新一轮的高速增长;同时以5G基建为首的七大核心产业新基建势必扩大被动元器件的市场规模,国内电子元器件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在国防需求、国产化替代、新基建、万物物联等趋势下,电子信息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2、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
2020年,国家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未来40年我国的能源、产业、消费和区域结构将发生重大的调整。为实现“碳中和”,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在能源中的比重将大幅提升,推动电力产业结构由“煤电”向“清洁能源电力”转型,这将带给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较大的发展机会;同时,围绕国家环保要求以及“碳中和”战略,钢铁、有色金属等产业迎来“高炉-转炉工艺转变为电炉冶炼工艺“的替代需求,金属冶炼项目中的整流变压器将存在较好的市场增长;另一方面,云南、内蒙古等地电解铝产能置换潮,也将给整流变压器业务带来一定的机遇;此外,在智能电网建设、特高压建设及电网改造、电力工业发展的带动下,未来几年输配电行业将迎来较大的产业复苏。
3、生物医药行业
近年来,伴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控费、两票制等行业政策的出台,仿制药行业整体面临极大的挑战,行业利润率不断被压缩。另一方面,在优先审评、药品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制、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等加速审评政策实施后,使得创新药上市频率加快,新药研发成本有望降低,创新药研发企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冠疫情影响、资产被冻结、对外融资受限、流动资金短缺等多重困难下顶住压力,实现扭亏为盈,2021年,公司新任董事会、管理层将不忘初心、再接再厉,在巩固现有制造业务的基础上,集中优势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内延发展及外延扩张,并整合下属三家变压器公司资源以实现市场统一、技术融合、供应链共享的目标;同时,加大力度推动医药项目融资工作;此外,根据创业园和银河产业城的成功经验,加大在科技服务业领域的投入与发展;另外,将在适当的时机探索医养结合产业模式;争取2021年上市公司实现良好业绩,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公司2021年的主要经营计划如下:
1、集中优势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内延发展及外延扩张
2021年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将实行军品、民品“双轮驱动”战略,军品领域重点开发位移传感器、微波元件(器件)、功率型线绕电阻器、精密电阻器等高精尖产品;民品领域以高端产品为主攻方向,将汽车电子、物联网、新能源、通讯、人工智能5大领域定位为公司壮大收益的基础市场。在稳固现有业务同时,对内拓展产品品种,在现有传感器、微波元件、片式电阻器、线绕电阻器等产品门类中拓展品种,升级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综合竞争力;同时,以IC集成电路项目(装发项目)为切入点,成立技术研发小组,深入发展芯片领域,紧抓芯片国产化替代需求,推动公司产品从电子元器件向集成电路芯片转型,打造高精尖产品,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外通过合作、并购、重组、参与混改等方式,向现有市场或技术相关的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通过内扩外延,逐步构建起包含电子材料、元器件及组件、部件的产业体系,形成产品系列齐备、结构多元、关联发展的产业格局,打造完整的从核心材料配制、整机设计到工艺制造的产品链,具备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一站式配套服务的能力。
2、整合输配电行业资源,以实现市场统一、技术融合、供应链共享的目标
为整合公司在变压器领域数十年积累的资源与优势,实现下属变压器公司优势互补,公司将于2021年成立变压器事业部,统一管辖江变、柳变和北海变三家企业,并设立营销中心、财务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以实现市场统一、技术融合、供应链共享的目标。同时,公司将把握“碳中和”发展机遇,深度挖掘光伏、风能、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市场机会,紧跟电解铝产能置换潮、化工行业顺周期增长等机会,抢抓订单;同时加大电力变、干变市场的开拓力度,壮大原有检修业务;另外,公司将在产品升级改造、服务外包、本地电力系统运维等方面寻求新的增长点,向服务制造型企业转型。公司将以“定行业、定企业、定产品、定人员、定指标、定进度”为指导思想做好市场和产品战略,助力公司创造更多的营业利润,做大做强变压器板块。
3、继续推进医药项目融资工作,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重点新药品种的产业化进程
2020年,CAR-T新药项目、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溶瘤病毒项目的融资工作均有实质性突破,但受到公司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对生物医药板块的后续投资存在较大阻碍。2021年公司将继续推进新药项目的融资工作,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推动在研新药的产业化进程。
4、依托关联方资源,扩大科技服务业领域投入与布局
公司从2012年进入科技服务业领域,现已建成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北海银河产业城两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以及行业资源。公司的关联方在苏州、杭州、石家庄等地拥有优质的商业地产项目,2021年公司将利用成功的运营管理经验、优秀的运营团队,继续探索各地科技服务领域项目的可行性,增加科技服务业板块的投入,进一步扩大科技服务领域的产业布局。
5、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寻找产业转型机会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4亿,占人口总数的18.1%,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并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白皮书》预测,到2030年我国养老产业市场可达13万亿元;我国养老产业将是一个万亿级蓝海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公司2021年将深入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合作机会,将“医养结合”纳入公司产业发展的备选方向。
6、以效益为发展主线,实施人员激励制度
2021年公司将以效益为发展主线,重视各子公司盈利能力,看重实际经济效益。为更好地实现效益目标,公司将通过实施人员激励制度、经营激励制度改革等措施,提高团队士气,改善经营状况。
7、加强子公司管理,有效激励经营层,提高企业效益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完善子公司报批报备制度,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与渠道,确保总部及时掌握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指导和调整经营思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控部门监督作用,同时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激励政策,提高个人忧患意识,督促子公司降本增效,提升内部管理质效。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1、产业政策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性产业,公司的输配电属于电力行业的上游,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能源开发政策等影响。近年国家的“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出台,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节能环保、智能化等综合能力提出新的要求,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医药医疗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我国医药医疗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法规的变动,可能对医药医疗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宏观经济的研判,高度重视对电力行业、医药医疗及相关产业的政策研究,并设立专门的部门与人员,关注、搜集行业政策以及行业的发展最新动态,根据国内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公司经营思路、产品开发计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加强新产品研发、新兴市场的开拓,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行业竞争风险
输配电设备制造业属于传统的制造业,产能过剩较为严重,价格竞争依旧存在,市场竞争激烈。
应对措施:严抓产品质量,以质量为生命线,强化企业的品牌优势;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优化设计、采购、制造等流程,强化成本控制;完善产品结构,积极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努力开拓市场,抢抓优质订单。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变压器产品中原材料占成本比重较大,原材料(主要包括硅钢片、铜、变压器油等)的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变压器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产品毛利率。
应对措施:及时关注、了解原材料价格变动信息,借助信息化技术和专业化管理,优化公司原材料采购流程和生产排产计划。
4、转型人才不足和流失的风险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作为高科技企业,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转型升级均至关重要。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较多的相关专业人才。同时目前国内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核心人才大量流失可能会造成技术泄密、研发项目停滞或终止、资源流失等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集聚了一批高素质人才,组成专家型运营团队和技术研发队伍;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薪酬与绩效的考核机制,研究和制定出更有效的激励机制,培育精英团队,把关键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成长直接挂钩,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保证公司拥有一支稳定、高效的人才队伍。
5、技术先进性风险
技术的先进性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公司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是公司获取市场份额的前提。公司的电子信息、输配电、生物医药均属于高科技行业,对于技术依赖度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相关技术先进性可能对公司相关市场份额造成不利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继续保持对高端研发人才的培养与投入,打造一批专业能力强的研发队伍,并继续深入与国内一流科研院所的合作,将开发更多国内领先的技术。另一方面,公司非常重视研发技术的研究经费投入,将通过注重技术研发、应用等措施,提升公司技术含量,确保技术的新颖性和前沿性。
6、市场风险
公司的输配电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目前国外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旧较大,输配电等制造业普遍进入低谷期,恶性竞争较为严重。加之国家政策重点推行节能降耗、去产能化,国内有色金属、化工等招标项目依旧较少,因此输配电行业将面临着竞争更加激烈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在巩固电解铝市场上优势的同时,积极布局非电解铝市场,在电力市场、轨道交通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强与大型总包商的合作,扩大出口业务,加快承修、承试资质的升级,积极拓展电力设备维修等增值服务。
7、资金流紧张的风险
公司因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引发多起诉讼仲裁,导致部分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外融资受限,金融机构大幅收缩贷款,融资难度和成本明显增加,加上宏观形势及相关政策影响,公司已有部分合作银行压缩贷款规模、延迟授信,融资面临一定的困难和压力。
应对措施:完善市场布局,及时提高产能和推进新品研发工作,力争电子元器件、变压器业务实现收入利润双增长。同时想方设法盘活公司资产,启动部分创新药物研发项目的股权融资,加大应收账款、收购预付款的催收力度,通过上述举措缓解资金压力。
8、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事项,其中大部分因公司违规向大股东提供担保引起,相关诉讼事项如判决公司承担责任,可能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失。
应对措施:针对公司目前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正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协商、调解、应诉,以最大的限度维护公司利益,尽最大努力解除或者缓解因诉讼带来的资产受限难题,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采取包括司法手段的方法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1月08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1月23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相关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2月10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受疫情影响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2月21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复工复产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3月03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3月19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解决进展,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2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延期披露年报及年度经营业绩、一季度报告相关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5月07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5月21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与北京中房签订合作框 |
不适用 |
|
|
|
|
|
架协议相关事项,未提供材料。 |
|
2020年05月28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02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16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30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03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处置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16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24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14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起诉控股股东的相关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21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与北京中房签订合作备忘录相关事项,未提供材料。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28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9月08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09月15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处置情况,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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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 |
|
|
|
|
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未提供资料 |
|
2020年10月09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与中房合作进展,公司退市的概率,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10月22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大股东何时归还款项的问题,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11月09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土地开发合作进展,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11月21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云谷里相关信息,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12月09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是否正常经营,股东重组进展,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2020年12月14 日 |
不适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1.421亿股拍卖后续进展,2290万股什么进行二次拍卖,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接待次数 |
918 |
接待机构数量 |
0 |
接待个人数量 |
918 |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
0 |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否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未进行普通股股利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58,309,771.8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 |
0.00 |
-1,366,532,070.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0.00 |
-705,963,315.2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
(1)将全力配合协助上市公司处理收购维康医院项目2亿元订金的追回事宜;(2)如因收购维康医院项目终止收购原因导致公司2亿元订金在2018年10月30日前仍未能收回,将由银河集团代为支付上述2亿元人民币退款。 |
2018年06月02日 |
|
超期未履行完毕,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向本公司开具20,0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承兑日期为2019年3月30日。截至本报告日,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兑付。公司已在2018年度与2019年度对银河集团的应收款进行相应坏账计提。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尽快无条件的在一个月之内解决上市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问题 |
2019年02月20日 |
1个月 |
因所涉金额较大,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完成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
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一方面因资产受限、无法吸收外部融资、资金异常紧张,其通过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债务问题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其债务较多,诉讼缠身,情况较为复杂,诸多事项需要逐项落实具体实施方式,目前银河集团与战略合作方仍在谈判、磋商中,未达成最终协议,故亦未能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来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 |
|
题。前述为银河集团未能完成履行承诺的原因。 目前银河集团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争取尽快与战略合作方达成最终协议,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向银河集团提起诉讼,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银河集团 |
2018 年 1 月1日至今 |
因周转资金 等需求向公 司拆借资金 形成资金占 用 |
33,467 |
|
0 |
33,467 |
0 |
其他 |
33,467 |
2021年4月 |
银河集团 |
2017 年 3 月14日至今 |
控股股东以 上市公司名 义对外借款 并形成资金 占用 |
2,469.97 |
|
0 |
2,469.97 |
0 |
其他 |
2,469.97 |
2021年4月 |
银河集团 |
2017 年 11月15日至今 |
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 方与上市公 司共同对外 借款 3900 万元 |
3,900 |
|
0 |
3,900 |
0 |
其他 |
3,900 |
2021年4月 |
银河集团 |
2019 年 2 月20日至 |
公司向银河 集团提 |
4,623.37 |
|
0 |
4,623.37 |
0 |
其他 |
4,623.37 |
2021年4月 |
|
今 |
供短 期借款,银 河集团到期 未归还 |
|
|
|
|
|
|
|
|
银河集团 |
2020 年 9 月14日至今 |
因公司对银 河集团违规 担保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形成的资金 占用 |
0 |
85.75 |
0 |
85.75 |
0 |
其他 |
85.75 |
2021年4月 |
合计 |
44,460.34 |
85.75 |
0 |
44,546.09 |
0 |
-- |
44,546.09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
665.80% |
相关决策程序 |
未经过公司的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 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 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因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形成新增资金占用85.75万元,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44,546.09万元。 公司董事会采取了下列措施防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发生,同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效力,着重开展董监高反舞弊工作。目前公司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用章管理力度,密切关注和跟踪资金使用动态,严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再次发生。 2、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向银河集团发出律师函,要求银河集团尽快解决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否则公司将采取诉讼手段向银河集团进行追偿。 3、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向银河集团提起诉讼,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2021年1月25日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取得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银河生物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截至2021年4月23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5164.20万元。银河集团对银河生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44546.09万元,2021年4月27日,经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银河生物三方协商并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根据《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天地合明对银河生物的债权中44546.09万元消灭;银河集团对银河生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形成的44546.09万元债务消灭;银河集团承担对天地合明44546.09万元的债务,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银河集团形成44546.09万元的债权。至此,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对银河生物的大部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予以解决。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 |
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一方面因资产受限、无法吸收外部融资、资金异常紧张,其通过 |
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 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债务问题难度较大;截止目前银河集团已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来解决上市公司大部分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解决剩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数额,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 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 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 [2021]第103013 号《关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103030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对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银河生物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银河生物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重大诉讼信息、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银河生物的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情况,受到行政处罚。银河生物股票投资者根据行政处罚结论已经起诉银河生物,要求银河生物进行赔偿,银河生物未能合理估计可能导致的预计负债金额,我们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等诉讼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河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8,000.00万元,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4,546.09万元。
二、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的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我们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我们尊重并接受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配合,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必需要件。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通过以下措施消除该事项及影响:
1、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业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将内部控制上升到公司治理层面,内控审计部履行内部反舞弊职能,启动巡查机制开展专项调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用章管理力度,严防违规担保事项再次发生,避免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再次受到侵害。
3、加强内控文化建设和宣传。内控体系建设将2020年的基础从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延申铺开,通过制度落地和宣贯强化全员的内控意识。开展一系列与内控主题相关的活动,将内控管理工作深入到一线,充分、全面的贯彻内控文化,在公司内部形成全员参与“反舞弊、强内控”的氛围,加强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提升企业的整体内控水平。
4、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内控建设,通过加大自查力度、持续向银河集团发函问询的方式,持续排查公司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若发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二)监事会关于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该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并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保留意见相关事项的实际处理进行了说明。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尽快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表示尊重并理解其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向银河集团主张和追偿公司为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债权,尽快消除本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同时全力追偿银河集团占用的资金,积极应关诉讼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确认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参照第十二节财务报告第五点第36小点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18年和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本公司补充计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罚息10,410,434.79元(其中2018年4,482,496.10元,2019年5,927,938.69元);
本公司将计提的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从应付利息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调减应付利息47,157,526.65元;
以上共计调减应付利息36,747,091.86元。
(2)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将计提的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从应付利息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调增其他应付款47,157,526.65元;
本公司补充计提其他应付款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33,235,782.71元;
以上共计调增其他应付款80,393,309.36元。
以上(1)与(2)两项共计调增其他应付款报表项目43,646,217.50元。
2、预计负债
本公司补充计提对外担保预计负债174,093,929.17元。
3、未分配利润
因调整损益类科目,本公司调减未分配利润217,740,146.67元。
4、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补充计提财务担保损失174,093,929.17元。
6、财务费用
本公司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罚息,调增财务费用5,927,938.69元。
6、营业外支出
本公司补充计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违约金33,235,782.71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审批程序
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三、 更正事项对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的影响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付款 |
117,422,058.65 |
4,482,496.10 |
121,904,554.75 |
未分配利润 |
-903,790,681.80 |
-4,482,496.10 |
-908,273,177.90 |
2、对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付款 |
176,541,569.08 |
4,482,496.10 |
181,024,065.18 |
未分配利润 |
-861,804,559.63 |
-4,482,496.10 |
-866,287,055.73 |
3、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财务费用 |
65,803,427.53 |
4,482,496.10 |
70,285,923.63 |
4、对2018年度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度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财务费用 |
38,180,581.67 |
4,482,496.10 |
42,663,077.77 |
四、 更正事项对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的影响
1、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付款 |
200,133,734.57 |
43,646,217.50 |
243,779,952.07 |
预计负债 |
196,981,639.72 |
174,093,929.17 |
371,075,568.89 |
未分配利润 |
-2,036,153,135.57 |
-217,740,146.67 |
-2,253,893,282.24 |
2、对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其他应付款 |
261,389,137.26 |
43,646,217.50 |
305,035,354.76 |
预计负债 |
196,981,639.72 |
174,093,929.17 |
371,075,568.89 |
未分配利润 |
-1,850,965,744.15 |
-217,740,146.67 |
-2,068,705,890.82 |
3、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
2019年度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707,465,055.32 |
-174,093,929.17 |
-881,558,984.49 |
财务费用 |
66,027,722.38 |
5,927,938.69 |
71,955,661.07 |
营业外支出 |
206,798,558.36 |
33,235,782.71 |
240,034,341.07 |
4、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703,541,892.86 |
-174,093,929.17 |
-877,635,822.03 |
财务费用 |
48,189,955.03 |
5,927,938.69 |
54,117,893.72 |
营业外支出 |
197,583,551.89 |
33,235,782.71 |
230,819,334.60 |
五、 提示说明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公告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范围 |
江西坤源电气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南昌 |
制造、技术服务 |
5,000,000.00 |
电气设备制造 |
续:
子公司名称(全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期末实际出资额 |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
是否 合并 |
江西坤源电气有限公司 |
90.08 |
90.08 |
0.00 |
0.00 |
合并 |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飞、刘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公司本次未续聘中审华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华对此并无异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华进行了沟通。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控制报告,费用为人民币 60万元,聘期一年。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与铁投吉鸿合同纠 纷 |
7,0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免除了公司对该笔债务的担保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5月12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60、2020-024)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徐峰合同纠纷 |
1,5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免除了公司及子公司银河汇智对该笔债务的担保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14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2020-06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远程视界、远程 心界股权转让纠纷 |
30,0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远程视界返还公司订金3亿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
|
|
|
元及利息,远程心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远程视界质押的远程心界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
|
(公告编号:2019-012、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银河技术与达森生 物等各方股权转让 纠纷 |
500 |
否 |
二审判决,驳回孔庆忠上诉,维持原判 |
法院判决孔庆忠应返还银河技术定金500万元及利息 |
银河技术正在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工作 |
2020年07月18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2019-042、2020-064)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吴丽娜合同纠纷 |
4,000 |
否 |
原告已撤诉 |
对公司暂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1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2020-06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富满能源融资产 品投资者合同纠纷 |
425 |
否 |
法院已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准予原告撤诉,公司未收到诉讼材料 |
对公司利润暂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晨湾保理合同纠 纷 |
0 |
否 |
原告未交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公司未收到诉讼材料 |
对公司利润暂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江苏盈时合同纠 |
4,500 |
否 |
一审裁定 |
公司是否需要承 |
不适用 |
2019年12月 |
《关于涉及 |
纷 |
|
|
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
27日 |
诉讼事项的公告》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9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金票通合同纠纷 |
2,304.1 |
否 |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二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1月0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20-00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四川信达合同纠 纷 |
1,570 |
否 |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1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2020-05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田克洲合同纠纷 |
3,900 |
否 |
原被告已签署执行和解书。公司提起了再审,江苏连云港中院对本案再审进行了询问 |
判决公司与其余被告共同偿还田克洲本金3,900万元及利息等。该事项导致公司持有汉素生物5.55%股权被拍卖 |
终结执行 |
2019年08月31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所持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55%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
|
|
|
|
|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2019-049 、2019-060)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李昱、李鸿合同 纠纷 |
13,841.9 |
是 |
执行中,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申请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本案的检察监督 |
判决银河集团偿还李昱、李鸿本金13,841.9万元及利息等,公司及其余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2019-012、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戎增发合同纠纷 |
7,626.81 |
是 |
已判决,公司已提起的再审申请已被驳回 |
判决银河集团偿还戎增发本金7,626.81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与其余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终结本次执行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中江信托合同纠 纷 |
8,000 |
是 |
提起再审被驳回,执行中 |
法院判决天成控股偿还中江信托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与其余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
|
|
|
|
|
|
|
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国投保理合同纠 纷 |
2,00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需对银河集团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国投保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60、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李振涛合同纠纷 |
6,000 |
是 |
原、被告达成调解,执行和解后未能按协议履行,原告申请恢复执行 |
银河集团偿还债务,公司与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中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靖江国际合同纠 纷 |
10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与其余被告共同偿还靖江国际本金100万元及利息等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合盈小贷票据纠 纷 |
5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与其余被告共同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等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安吉均瑞票据纠 纷 |
2,800 |
是 |
已调解 |
银河集团需偿还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公司承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
|
|
|
|
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2020-02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益安保理票据纠 纷 |
20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与其余被告共同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等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中安融金合同纠 纷 |
3,0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偿还中安融金本金2,469.97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在绪投资合同纠 纷 |
6,0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理程贸易股东出 资纠纷 |
1,150 |
是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理中 |
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在15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该案件涉及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已上诉, |
不适用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 |
|
|
|
|
目前二审审理中 |
|
|
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卓舶实业合同纠 纷 |
32,2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1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2020-05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国投供应链合同 纠纷 |
20,0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2020-01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上海诺永合同纠 纷 |
3,230 |
否 |
判决已生效,公司已提起再审申请 |
判决公司需对银河集团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14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89、2020-07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渤海信托合同纠 纷 |
20,0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18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9、2020-064)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广州镭晨合同纠 纷 |
3,670 |
否 |
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 |
不适用 |
2019年05月28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
|
|
|
|
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 |
|
|
2019-04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上海洪皓合同纠 纷 |
11,000 |
否 |
一审已判决,现二审审理中 |
一审判决银河生物和四川永星对银河集团不能清偿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不适用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瞬赐保理票据纠 纷 |
1,000 |
否 |
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2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银河生物 |
其他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潘琦 |
实际控制人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 |
|
|
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
|
|
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徐宏军 |
高级管理人员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唐新林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刁劲松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张怿 |
高级管理人员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叶德斌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卢安军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王肃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 |
|
|
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
|
|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刘杰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朱洪彬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宋海峰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陈汝平 |
高级管理人员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 |
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
|
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罚 |
|
|
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蔡琼瑶 |
监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3、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信息4、未按规定披露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生物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潘琦 |
实际控制人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 |
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徐宏军 |
高级管理人员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 |
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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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n) |
唐新林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 |
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刁劲松 |
董事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 |
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张怿 |
高级管理人员 |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 |
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银河生物 |
其他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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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天成集团 |
其他 |
1、控股股东及其 |
其他 |
公开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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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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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琦 |
实际控制人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徐宏军 |
高级管理人员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唐新林 |
董事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张怿 |
高级管理人员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刘杰 |
董事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
其他 |
公开谴责 |
|
|
|
|
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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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洪彬 |
董事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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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德彬 |
董事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 |
|
|
喻辉 |
监事 |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其他 |
公开谴责 |
|
|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1)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执行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2民初00676号
案号: (2019)沪02执197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2)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106民初9983号
案号: (2019)浙0106执3714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3)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执行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2民初00675号
案号: (2019)沪02执198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长安执字第36号
案号: (2020)京01执194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桂0502民初3838号
案号:(2020)桂0502执恢436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6)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沪74民终16号
案号:(2020)沪0117执6966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7)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京方圆执字第00284号
案号: (2019)粤03执4513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8)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07民初1522号
案号: (2019)桂0107执2245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9)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执行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91民初3995号、(2019)粤03民终14995号
案号: (2020)粤0391执926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0)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执行法院: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1民初1536号
案号: (2020)黔01执501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11)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执行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0105民初18193号
案号:(2019)沪0105执4717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形,公司处于执行中案件是10起,涉及金额42,762.96万元。(不含利息)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报告期末,银河集团因无法履行债务的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子有9件,执行标的共计161326.43万元。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因无法履行债务的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子有6件,执行标的共计53406.24万元。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银河天成 集团有限 公司 |
控股股东 |
短期拆借 |
是 |
44,460.34 |
85.75 |
|
|
|
44,546.09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导致公司资金匮乏,负债比例高。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报告期初,公司因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76,022.81万元(不含利息),报告期内解除金额为8585.75万元,截止报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164,115.3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6月13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0年8月14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2020年8月14日《关于决定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2020年10月13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020年10月24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年11月5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2020年11月17日《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2021年1月22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年2月5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年4月3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年4月13日《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0年5月12日之前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披露于《2019年年度年报》)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6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8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决定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 |
2020年08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10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
2020年10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1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
2020年11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1年01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1年02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1年04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21年04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01日 |
4,080 |
2016年11月16日 |
786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01日 |
4,080 |
2017年05月26日 |
234 |
连带责任保证 |
88个月 |
否 |
否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29日 |
1,445 |
2020年04月29日 |
700.4 |
连带责任保证 |
35个月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计(A1) |
5,525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3,302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3) |
5,52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1,720.4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11月30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11月30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225 |
连带责任保证 |
11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06月11日 |
813.21 |
连带责任保证 |
7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07月09日 |
85 |
连带责任保证 |
7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07月23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7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12月23日 |
325 |
连带责任保证 |
6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9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10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11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29日 |
15,000 |
2020年12月23日 |
175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67.83 |
连带责任保证 |
9个月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
39,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0,208.93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
39,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991.04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变 |
|
1,500 |
2020年11月30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柳变 |
|
405.36 |
2020年02月28日 |
40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C1)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905.36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C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905.36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
44,52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5,416.29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
44,52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7,616.8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3.84%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
7,616.8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271.48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1,888.28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详见下表“违规担保对外担保情况”。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7,000 |
104.62%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7月20日-2019年7月19日 |
0 |
0.00% |
已判决解除,具体判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披 |
0 |
已解除 |
|
|
|
|
|
|
|
|
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
|
|
姚国平 |
关联人 |
1,500 |
22.42%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2月3日-2020年5月1日 |
0 |
0.00% |
已判决解除,具体判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
1,500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解除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0 |
29.89%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6月6日-2020年6月5日 |
1,000 |
14.94% |
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只有在银河集团不能清偿判决确定的债务时,才需要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且公司后续有权向银河集团追偿,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
1,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7,626.81 |
113.99%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1月3日-2020年7月11日 |
7,626.81 |
113.99% |
1、银河集团会继续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谈判,争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方案,尽可能地与债权人、被担保人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其他担保人提供替代担保、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违规担保,或协商尽量避免执行公司资产。 2、银河集团将加快处置公司担保项下对应债权的抵押资产,或以置换资产等方式解除查封或冻结公司部分资产,以尽最大可能降低相关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带来的风险。3、银河集团 |
7,626.81 |
无法预计 |
|
|
|
|
|
|
|
|
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争取尽快与战略合作方达成最终协议,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执行上述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
|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6,000 |
89.68%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11月23日-2019年11月22日 |
6,000 |
89.68% |
1、银河集团会继续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谈判,争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方案,尽可能地与债权人、被担保人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其他担保人提供替代担保、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违规担保,或 |
6,000 |
无法预计 |
|
|
|
|
|
|
|
|
协商尽量避免执行公司资产。 2、银河集团将加快处置公司担保项下对应债权的抵押资产,或以置换资产等方式解除查封或冻结公司部分资产,以尽最大可能降低相关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带来的风险。3、银河集团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争取尽快与战略合作方达成最终协议,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执行上述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
|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3,841.9 |
206.88%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8月14日-2019年11月14 |
13,841.9 |
206.88% |
同上 |
13,841.9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6,000 |
89.68%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8月8日-2020年8月6日 |
6,000 |
89.68% |
同上 |
6,000 |
2021年8月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00 |
298.93%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10月25日-债务偿还之日止 |
20,000 |
298.93% |
同上 |
20,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00 |
298.93%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6月15日-2019年6月14日 |
20,000 |
298.93% |
同上 |
20,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3,230 |
48.28%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3月14日-债务偿还之日止 |
3,230 |
48.28% |
同上 |
3,23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32,200 |
481.27%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4月8日-2020年4月7日 |
32,200 |
481.27% |
同上 |
32,200 |
2021年8月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4,000 |
59.79%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12月15日-债务偿还之日止 |
4,000 |
59.79% |
同上 |
4,000 |
无法预计 |
天成实业 |
关联人 |
4,500 |
67.26% |
- |
2018年10月18日 |
4,500 |
67.26% |
同上 |
4,500 |
无法预计 |
天成实业 |
关联人 |
2,304.1 |
34.44% |
- |
2018年10月18日 |
2,304.1 |
34.44% |
同上 |
2,304.1 |
无法预计 |
天成控股 |
关联人 |
8,000 |
119.57%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6年12月26日-2020年12月25日 |
8,000 |
119.57% |
同上 |
8,000 |
无法预计 |
四川都机 |
关联人 |
20,000 |
298.92%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6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29日 |
20,000 |
298.92% |
同上 |
20,000 |
2021年8月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3,670 |
54.85% |
连带责任 |
2018年1 |
3,670 |
54.85% |
同上 |
3,670 |
无法预计 |
|
|
|
|
担保 |
月17日-2020年4月15日 |
|
|
|
|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1,000 |
164.41%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9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4日 |
11,000 |
164.41% |
同上 |
11,000 |
2021年8月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800 |
41.85% |
票据担保 |
2017年1月24日- |
2,800 |
41.85% |
同上 |
2,8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00 |
1.49% |
票据担保 |
2017年11月3日- |
100 |
1.49% |
同上 |
1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 |
2.99% |
票据担保 |
2018年1月3日- |
114.25 |
1.71% |
同上 |
114.25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50 |
0.75% |
票据担保 |
- |
50 |
0.75% |
同上 |
5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000 |
14.95% |
票据担保 |
2018年3月13日- |
1,000 |
14.95% |
同上 |
1,000 |
2022年4月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00 |
298.92% |
抵押担保 |
2018年7月30日 |
20,000 |
298.92% |
同上 |
20,000 |
无法预计 |
合计 |
197,022.81 |
2,944.76% |
-- |
-- |
187,437.06 |
2,801.49% |
-- |
-- |
--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5,496 |
2,473 |
0 |
合计 |
25,496 |
2,473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公司的立业之本。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地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结合到企业的经营工作之中,通过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高水平的专业培训和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追求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同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努力维护股东权益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
2、公司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电话接听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获解决的情形,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正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对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控股股东正积极与战略投资者协商,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执行前述措施,尽快解决违规问题。
(二)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切实维护员工权益
公司把人才当作第一资源,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国家就业政策,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给予员工充分的就业机会及发展机会,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政策,切实保护员工各项利益,从而提升公司的团队凝聚力,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实现共赢。
(1)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建立健全员工福利薪酬体系。
(2)公司建立了《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方法》,对于员工能力进行公开考核,聘任公开、透明、公正,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给予员工畅通的职业晋升通道;并且通过组织各种员工活动,丰富员工的眼界,提供多彩的员工业余生活。
(三)勇担社会责任,共同抗击疫情
公司致力于承担社会责任,在依法经营、纳税的过程中创造商业价值,更在公益慈善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贯穿在环境、教育、社群等公益事业中。
报告期内,面对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疫”的紧迫需求,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绵薄之力。其中,银河生物及员工向北海市红十字会捐赠合计款项35万元和价值5.04万元的12000瓶消毒液,分别定向捐赠给北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北海市公安局、海西派出所、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四川永星为华为迅速建设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5G基站等国家重点抗疫项目工程保供产品,组织303名党员自愿向疫区捐款24790元,83名志愿者为疫区献血29200毫升;高新技术创业园组织园区企业向北海市教育系统、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海城区地角街道办事处共捐赠5000只一次性口罩、2200瓶含氯消毒液和洗手液、数十支医用红外体温枪等价值20余万元的抗疫物资,为北海高新区、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和医院等10余个部门一线人员送去一批免洗消毒凝胶防疫物质,总价值7万余元;江变科技组织党员捐款13000元。上述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肯定,公司入选“广西统一战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扬名单”、获北海红十字会推荐参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社会贡献企业”。
(四)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扶危助困
公司一直关注并热心参与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员工开展社会关爱行动。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企业先后组织了北海市合浦县曲樟乡井山村的一对一帮扶活动;开展一线职工、困难职工、退休职工疗养关爱活动,公司全年用于职工慰问金额累计12.28万元;解决员工医疗负担,全年医疗救助资金投入17.4万元,为困难职工募捐善款1.94万元;关注员工子女教育问题,为20名子女考取大学的员工发放教育奖金3万元;与下属企业社区共同组织了退伍军人座谈会发放纪念品,并向社区居民开展送春联活动。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建工作部署,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积极主动组织党员参加党务学习、参观党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长廊、购买扶贫茶以支持百朋镇产业的发展,逛“解忧超市”认领了群众“微心愿”,帮困难群众圆梦。
公司将秉承“执事而敬、与人为谦”的文化理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温暖,全力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塑造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4.3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2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其中: 1.1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 |
—— |
农林产业扶贫 |
1.2产业发展脱贫项目个数 |
个 |
1 |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 |
万元 |
2.5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7.3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
万元 |
1.8 |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 |
人 |
2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四川永星 |
六价铬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0.001mg/L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1.1×10-5Kg/年 |
无核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
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
四川永星 |
氯化氢 |
间接排放 |
1 |
电镀废气排放口 |
0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0 |
无核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
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
四川永星 |
氮氧化物 |
间接排放 |
1 |
电镀废气排放口 |
0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0 |
无核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
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水治理:公司废水主要来自电镀工艺,废水性质为电镀废水,公司在电镀间建有废水综合处理池,处理工艺采用物理化学沉淀法。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至城市污水管网。废水排口建立有在线视频监控设备以及六价铬、PH在线监控设备,全年全天对废水排放口进行在线监控。同时伴随着电镀车间生产线的升级改造,废水处理系统投入约160万元进行全面升级,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废气治理:公司已完成电镀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同时将整个车间电镀废气集中收集,在保留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基础上,再新增三套废气处理设施,有效保障处理后的电镀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再排放;此外公司投入资金近40万元,对二号厂房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由原有单一的处理升级为两级处理,有效保障了有机废气的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于1988年在成都市新都区建厂,取得有成都市环保局《关于国营八九三厂在新都定点建设电子元件厂的复文》(成环建〔1988〕242号文),并于1990年通过成都市环保局对本项目的验收。同时,公司持有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5月28日核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每年定期对许可证进行复审, 2020年8月取得由成都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新版排污许可证。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确保预案体系齐全有效,各生产环节的重点部位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报告和应急、安全防护、次生灾害防范、应急状态解除、善后处理、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于2018年7月在新都区环保局备案。公司每年根据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开展相关演练,2020年公司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将演练记录等进行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年初制订自行监测方案,对废水中的六价铬等进行监测,委托第三方每月对公司电镀废水开展监测;每季度对电镀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噪声进行监测;每年对有机废气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监测指标全部达标,并予以公示。
公司2020年12月根据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的最新要求,完善了公司土壤自行监测方案,完成监测并进行了备案。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以103分被四川省环保厅评为2019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诚信企业”,连续三年被评为环境信用评价“诚信企业”(2017、2018、2019年)。
同时,公司通过环保公示栏、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成都市环境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depb.gov.cn/cdhbj/c110917/hbj_qsyxxgk.shtml),对单位基本信息、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应急预案、环境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等环境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
公司近年均未受到任何环境行政处罚,成都市企业的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可在“成都市环保局”官网内“行政处罚公告”中可查询(网址:
http://www.cdepb.gov.cn/cdepbws/Web/index.aspx
)。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公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建设工程方面,做好环保全面规划,从设计源头开始,始终贯彻节能和环保的理念,公司确保废水、废气在运行中污染物达标排放,将环境污染影响降到最低,不会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过往运行中,无相关环境问题出现,未发生任何重大环保事故,不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也未因为环保问题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公司执行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向远程视界支付远程心界股权收购的订金,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与四川信托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1日,后续四川信托将前述借款的债权转让给润兴租赁;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逾期,公司未能偿还,报告期内润兴租赁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5日天地合明与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天地合明取得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银河生物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截至2021年4月23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5164.20万元。银河集团对银河生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44546.09万元,2021年4月26日,经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银河生物三方协商并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根据《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天地合明对银河生物的债权中44546.09万元消灭;银河集团对银河生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所形成的44546.09万元债务消灭;银河集团承担对天地合明44546.09万元的债务,天地合明对银河集团形成44546.09万元的债权。
2、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闲置土地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与北京中房展开合作,并与北京中房签署了《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与北京中房积极推进合作事项的落实,并就解决待开发地块遗留问题、推进下一步项目合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2020-073)。
3、因银河集团涉及债务纠纷且未能偿还债务,经相关债权人申请,深圳中院强制拍卖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 65,0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5.91%)以清偿债务。最终孙洪杰先生竞得上述股票,该65,000,000股已于2020年7月完成过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2020-034、
2020-048、 2020-055、2020-058、2020-059)及 2020年7月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了徐峰与各被告合同纠纷案件及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银河生物: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该案件涉及徐峰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案件所涉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2020年7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姚国平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峰借款逾期利息400,000元;(2)驳回原告徐峰的其余诉讼请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2、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技术”)与各被告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及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银河生物: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2019-042),该案件涉及被告孔庆忠应返还银河技术定金500万元及利息,被告孔庆忠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2020年7月,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3、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管理”)的参股公司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城运”)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障银河城运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银河城运实际经营情况,银河城运拟向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东路分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借款4,600万元(实际产生),借款期限3年。根据合同要求,星汉管理需按其持银河城运股份比例对该笔借款承担17%的连带保证责任(即承担借款金额782万元额度内的保证责任)。同时,银河城运已承诺会对星汉管理的前述担保业务提供等额的反担保。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1,465,386 |
36.50% |
|
|
|
|
-858,342 |
400,607,044 |
36.43% |
1、国家持股 |
0 |
|
|
|
|
|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
|
|
|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1,465,386 |
36.50% |
|
|
|
|
-858,342 |
400,607,044 |
36.43%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00,607,044 |
36.43% |
|
|
|
|
|
400,607,044 |
36.4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58,342 |
0.07% |
|
|
|
|
-858,342 |
0 |
0.00%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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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8,446,376 |
63.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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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342 |
699,304,718 |
63.58% |
1、人民币普通股 |
698,446,376 |
63.50% |
|
|
|
|
858,342 |
699,304,718 |
63.5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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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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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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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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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1,099,911,762 |
100.00% |
|
|
|
|
0 |
1,099,911,76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①离职监事蔡琼瑶所持锁定股份于报告期内解除锁定;
②离职高级管理人员张怿所持锁定股份于报告期内解除锁定;
③控股股东被司法划转部分限售股份于报告期内解除限售。
上述情形使得公司股份结构发生了变化。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程婷婷 |
856,417 |
0 |
0 |
856,417 |
通过司法划转获得银河集团的部分限售股 |
通过司法裁定方式于2020年2月6日和2020年2月7日份两次解除限售 |
蔡琼瑶 |
1425 |
0 |
0 |
1425 |
高管锁定 |
2020年1月2日 |
张怿 |
500 |
0 |
0 |
500 |
高管锁定 |
2020年6月5日 |
合计 |
858,342 |
0 |
0 |
858,34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62,16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2,33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银河天成集团有 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39% |
444,303,141 |
-72449848 |
400,312,989 |
43,990,152 |
质押 |
440,902,989 |
冻结 |
444,303,141 |
孙洪杰 |
境内自然人 |
4.91% |
54,000,000 |
54000000 |
0 |
54,000,000 |
|
|
杨玉标 |
境内自然人 |
1.00% |
11,000,000 |
11000000 |
0 |
11,000,000 |
|
|
吴国彪 |
境内自然人 |
0.38% |
4,189,900 |
4189900 |
0 |
4,189,900 |
|
|
施跃其 |
境内自然人 |
0.37% |
4,066,275 |
1223740 |
0 |
4,066,275 |
|
|
郑乐燕 |
境内自然人 |
0.34% |
3,718,272 |
3718272 |
0 |
3,718,272 |
|
|
高敏江 |
境内自然人 |
0.28% |
3,088,800 |
3088800 |
0 |
3,088,800 |
|
|
陈维恩 |
境内自然人 |
0.26% |
2,903,200 |
2903200 |
0 |
2,903,200 |
|
|
冯小莉 |
境内自然人 |
0.24% |
2,661,600 |
2661600 |
0 |
2,661,600 |
|
|
潘君 |
境内自然人 |
0.23% |
2,579,613 |
2579613 |
0 |
2,579,613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3)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前九名股东以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 |
不适用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孙洪杰 |
5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00,000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43,990,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90,152 |
杨玉标 |
1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00,000 |
吴国彪 |
4,18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9,900 |
施跃其 |
4,066,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4,066,275 |
郑乐燕 |
3,718,2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8,272 |
高敏江 |
3,08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8,800 |
陈维恩 |
2,90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3,200 |
冯小莉 |
2,66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1,600 |
潘君 |
2,579,6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9,613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前九名股东以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梁洪运 |
2000年09月29日 |
914500007230827754 |
项目投资管理,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顾问;电子信息技术开发;生物工程、旅游、房地产方面的投资;新能源开发、投资和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不含限制项 |
|
|
|
|
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 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股权情况 |
报告期内持有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成控股",代码:600112)18.34%股份,亦是天成控股的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潘琦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
控股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刘克洋 |
董事、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2 |
2020年06月05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叶德斌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9 |
2019年12月06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杨明国 |
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21年03月17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陈静 |
董事 |
现任 |
女 |
35 |
2021年02月24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王圣礼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21年02月08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宋林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1年02月24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周萍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6 |
2021年02月24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纪昌奉 |
监事 |
离任 |
男 |
42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4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程晓玲 |
监事 |
现任 |
女 |
37 |
2021年02月24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张典 |
监事 |
现任 |
男 |
25 |
2021年02月24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罗浩 |
监事会主 |
现任 |
男 |
28 |
2021年 |
2022年 |
0 |
0 |
0 |
0 |
0 |
|
席 |
|
|
|
02月07日 |
12月05日 |
|
|
|
|
|
卢明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40 |
2021年03月15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屈国俊 |
总裁 |
现任 |
男 |
51 |
2021年01月21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卢元洪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0 |
2021年01月21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刘克洋 |
董事会秘书(代) |
现任 |
男 |
42 |
2021年01月29日 |
2022年12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司徒功云 |
董事、副董事长 |
离任 |
男 |
59 |
2020年05月20日 |
2021年0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卢安军 |
董事、总裁 |
离任 |
男 |
45 |
2019年12月06日 |
2020年1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荣华中 |
董事 |
离任 |
男 |
46 |
2019年12月06日 |
2020年05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梁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49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2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马志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48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2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李武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0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2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刘伟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44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谢家浩 |
监事 |
离任 |
男 |
35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2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李宇鸣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男 |
32 |
2019年11月20 |
2021年01月18 |
0 |
0 |
0 |
0 |
0 |
|
|
|
|
|
日 |
日 |
|
|
|
|
|
裴小静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女 |
33 |
2019年11月20日 |
2021年03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司徒功云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58 |
2019年12月06日 |
2020年05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司徒功云 |
总裁 |
离任 |
男 |
59 |
2020年12月08日 |
2021年0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荣华中 |
副总裁 |
离任 |
男 |
46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李斯霞 |
副总裁 |
离任 |
女 |
32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1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赵树坚 |
财务总监 |
离任 |
男 |
38 |
2019年12月06日 |
2021年01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苏少玲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女 |
34 |
2019年12月10日 |
2021年01月29日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司徒功云 |
董事、副董事长、总裁 |
离任 |
2021年01月18日 |
书面辞职 |
卢安军 |
董事、总裁 |
离任 |
2020年12月08日 |
股东大会罢免 |
荣华中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5月20日 |
工作调整 |
梁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08日 |
书面辞职 |
马志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24日 |
书面辞职 |
李武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24日 |
书面辞职 |
刘伟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1年01月18日 |
书面辞职 |
谢家浩 |
监事 |
离任 |
2021年02月07日 |
书面辞职 |
李宇鸣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1年01月18日 |
书面辞职 |
裴小静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1年03月15日 |
书面辞职 |
司徒功云 |
董事长 |
离任 |
2020年05月20日 |
书面辞职 |
荣华中 |
副总裁 |
离任 |
2021年01月18日 |
书面辞职 |
李斯霞 |
副总裁 |
离任 |
2021年01月18日 |
书面辞职 |
赵树坚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1年01月29日 |
书面辞职 |
苏少玲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1年01月29日 |
书面辞职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刘克洋,1978年出生,本科。2003年至今任北京兴隆佳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至2021年1月年任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至今任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叶德斌,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893厂)销售处处长,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起至今担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起担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杨明国,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AIA),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曾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陈静,1985年出生,管理学学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梦东方(江苏)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2021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
王圣礼,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历任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目前担任烟台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副教授、2021年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林,196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系书记兼副主任;西安交通大学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研究所副所长。目前担任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萍华,1964年出生,会计学学士。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转为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00年转为非执业会员),目前同时担任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罗浩,1992年出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学历。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江苏康利家担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江苏军民集团历任项目专员、项目主任、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印章管理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程晓玲,1983年出生,文秘专业大专学历。历任苏州新能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高麟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人事总务主管,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典,1995年出生,园林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北京商业观察杂志社实习记者,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卢明,1981年出生,法律和计算机双专业大专学历。历任苏州好百年国际婚纱广场任总经理,苏州虎丘婚纱投资有限公司总监,现任公司苏州项目总经理,2021年3月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屈国俊,总裁,196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资银行部任高级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8月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任教师、副教授;2007年9月至2017年3月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年3月至今任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担任公司总裁。
叶德斌,常务副总裁,简历情况参见本节“董事”。
卢元洪,财务总监,1980年出生,管理学学士。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任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西安飞亚航空科技有限司主管会计;2007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陕西盛世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任陕西盛世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会计经理;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任贵州大三线健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贵州大三线健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1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刘克洋,董事会秘书(代),简历情况参见本节“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刘克洋 |
北京兴隆佳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4年08月19日 |
|
否 |
刘克洋 |
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7年08月04日 |
|
否 |
刘克洋 |
北京观澜融康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4月24日 |
|
否 |
屈国俊 |
通辽市华融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7月14日 |
|
否 |
屈国俊 |
中房实业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1月20日 |
|
否 |
屈国俊 |
北京恒利致信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2月20日 |
|
否 |
屈国俊 |
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01日 |
|
否 |
叶德斌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01月15日 |
|
是 |
叶德斌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9月30日 |
|
否 |
叶德斌 |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06月07日 |
|
否 |
叶德斌 |
成都星天达电子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5年02月28日 |
|
否 |
叶德斌 |
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5年08月25日 |
|
否 |
卢元洪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2月25日 |
|
否 |
卢元洪 |
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21日 |
|
否 |
卢元洪 |
陕西金骆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8年03月07日 |
|
否 |
卢元洪 |
济南展弘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02月24日 |
|
否 |
卢元洪 |
北海科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2月25日 |
|
否 |
王圣礼 |
烟台大学 |
副教授 |
2010年07月01日 |
|
是 |
宋林 |
西安交通大学 |
教授 |
2013年01月15日 |
|
是 |
周萍华 |
安徽财经大学 |
教授 |
1985年07月10日 |
|
是 |
周萍华 |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1月04日 |
|
否 |
周萍华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16日 |
|
否 |
周萍华 |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1月25日 |
|
否 |
罗浩 |
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2月07日 |
|
否 |
罗浩 |
江苏汇弘昌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2月22日 |
|
否 |
罗浩 |
江苏中房海昇置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10月16日 |
|
否 |
卢明 |
苏州银河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03月18日 |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 号),对公司现任董事、常务副总裁叶德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报告期离任董事卢安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银河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照公司实行的以岗薪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其分管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所确定的。
银河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来确定,同时每年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都会对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克洋 |
董事、董事长、董秘(代) |
男 |
42 |
现任 |
0 |
否 |
叶德斌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男 |
59 |
现任 |
33 |
否 |
杨明国 |
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0 |
否 |
陈静 |
董事 |
女 |
35 |
现任 |
0 |
否 |
王圣礼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0 |
否 |
宋林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0 |
否 |
周萍华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现任 |
0 |
否 |
程晓玲 |
监事 |
女 |
37 |
现任 |
0 |
否 |
张典 |
监事 |
男 |
25 |
现任 |
0 |
否 |
卢明 |
职工监事 |
男 |
40 |
现任 |
0 |
否 |
罗浩 |
监事会主席 |
男 |
28 |
现任 |
0 |
否 |
屈国俊 |
总裁 |
男 |
51 |
现任 |
0 |
否 |
卢元洪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40 |
现任 |
0 |
否 |
司徒功云 |
董事、副董事长 |
男 |
59 |
离任 |
38.51 |
否 |
卢安军 |
董事、总裁 |
男 |
45 |
离任 |
33.86 |
否 |
荣华中 |
董事、副总裁 |
男 |
46 |
离任 |
29.71 |
否 |
纪昌奉 |
监事 |
男 |
42 |
离任 |
20.73 |
否 |
梁峰 |
监事 |
男 |
49 |
离任 |
6 |
否 |
马志娟 |
监事 |
女 |
48 |
离任 |
6 |
否 |
李武 |
监事 |
男 |
50 |
离任 |
6 |
否 |
刘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4 |
离任 |
25.33 |
否 |
谢家浩 |
监事 |
男 |
35 |
离任 |
16.53 |
否 |
李宇鸣 |
职工监事 |
男 |
32 |
离任 |
16.14 |
否 |
裴小静 |
职工监事 |
女 |
33 |
离任 |
13.89 |
否 |
李斯霞 |
副总裁 |
女 |
32 |
离任 |
27.62 |
否 |
赵树坚 |
财务总监 |
男 |
38 |
离任 |
27.25 |
否 |
苏少玲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4 |
离任 |
26.89 |
否 |
合计 |
-- |
-- |
-- |
-- |
327.46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6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00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08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71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140 |
销售人员 |
152 |
技术人员 |
485 |
财务人员 |
58 |
行政人员 |
134 |
|
40 |
合计 |
2,009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24 |
本科 |
390 |
专科 |
425 |
专科以下 |
1,170 |
合计 |
2,009 |
2、薪酬政策
公司推行以绩效工资制度为基本工资制度的薪酬分配体系,秉承“给做成事的人提供应得的待遇”的用人观,在公司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将员工薪资与个人能力、岗位责任和价值贡献密切关联,并坚持市场化为导向,积极建立健全符合员工当前和长远利益的职业发展通道和薪酬激励机制,对于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高管实行年薪制,对中层管理、技术以及技能专家等实行年度与季度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方式,一线人员实行计件等考核方式。此外,对于部分核心制造和经营主体,公司推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通过多样而立体的薪酬设计,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保障和对业务的推动作用,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不断提升。
3、培训计划
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助力员工综合能力的持续提高和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综合考虑公司现状、年度计划、岗位要求与职责、企业的发展需求、企业战略发展需要等多种因素,并结合北森人才测评系统的测评结果,对员工的能力和需求进行全面的盘点,为员工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培训安排。在此基础上,公司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计划与人才培育项目,通过内部培训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多家外部培训机构的合作,制定了多样、全面和系统的公司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一)人员独立性
公司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之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亦未在上述单位领取报酬;也没有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或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二)资产独立性
公司现有资产产权明晰,拥有经营所需的技术、专利、商标、设备和房产,资产完整,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之情形,但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据银河集团反馈,其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
(三)业务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独立制定、执行和完成生产经营目标,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控制和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依赖。
(四)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置有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管理公司财务档案,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及子公司均为独立核算主体,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之情形,但公司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未获解决的情形。
(五)机构独立性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强化权力制衡机制,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职能,定员定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184,115.31万元(不含利息),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47,447.16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上任以后立即成立了自查工作小组,通过内部自查、外部沟通问询银河集团相关人员,全面的排查公司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因银河集团部分原高管人员无法取得联系,加之受疫情影响,自查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工作尚未结束,目前仍不能排除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
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自查工作,若发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另一方面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对相关违规担保的涉诉事项,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同时公司会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人员独立性
公司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之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亦未在上述单位领取报酬;也没有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或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二)资产独立性
公司现有资产产权明晰,拥有经营所需的技术、专利、商标、设备和房产,资产完整,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之情形,但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据银河集团反馈,其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
(三)业务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独立制定、执行和完成生产经营目标,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控制和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依赖。
(四)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置有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管理公司财务档案,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及子公司均为独立核算主体,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之情形,但公司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未获解决的情形。
(五)机构独立性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强化权力制衡机制,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职能,定员定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7.21% |
2020年05月15日 |
2020年05月16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
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7.69% |
2020年06月05日 |
2020年06月06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2019年年度股东大 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7.14% |
2020年06月19日 |
2020年06月20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梁峰 |
11 |
1 |
10 |
0 |
0 |
否 |
0 |
马志娟 |
11 |
0 |
10 |
1 |
0 |
否 |
0 |
李武 |
11 |
1 |
1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详细了解和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对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聘任审计机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对公司的相关合理建议均被采纳,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存在严重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问题,自发现后,独立董事高度重视,通过正式致函、会谈等方式多次与公司董事会沟通要求和督促公司全面清理核查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全力追偿银河集团占用的资金,并积极应对相关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确认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向银河集团主张和追偿公司或为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全部债权,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了职责,分别在财务审计、战略发展、人员选聘以及履职考核与激励方面进行监督和审核并提出专业化意见,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马志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在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现就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1)内部控制建设
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未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前期已发生的违规担保未予以确认或披露的情形。
2)年报审计工作
(1)审计前准备工作。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了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表),并对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报表(初表),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初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提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2)审计结果。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及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致同意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双方就此次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除上述事项外,审计委员会积极配合董事会开展工作,在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的审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2.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副董事长司徒功云先生担任。
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技术状况、市场形势,帮助公司进一步明晰了公司未来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的人才战略、研发战略、产品战略、市场战略等提出了多项合理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3.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梁峰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新聘任的董事、高管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同时,委员会在公司人员稳定和人才储备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公司人员稳定持续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4.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李武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专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关于薪酬方面的会议,结合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参会监事 |
会议议案名称 |
决议情况 |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
第十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 |
2020年04月28日 |
刘伟、纪昌奉、谢家浩、李宇鸣、裴小静 |
《自查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报告的议案》 |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
《银河生物: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04月30日 |
监事会就公司有关风险的简要意见
目前董事会仍在持续开展自查工作,尚不能排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排查出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监事会将监督董事会加大力度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并严格做到应批尽批。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与薪酬激励直接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维护了公司利益,基本完成了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工作计划。公司将进一步探求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个,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违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非经营占用余额为445,460,878.02元,其中:2020年因深圳益安保理案件被执行财产,并有权向银河集团追偿,导致银河集团2020年年度新增占用公司资金857,500.00元。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a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效力,着重开展董监高反舞弊工作。目前公司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用章管理力度,密切关注和跟踪资金使用动态,严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再次发生。
b密切关注和跟踪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内控审计部和财务部每月一次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c 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复核、支出流程,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d控股股东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争取尽快与战略合作方达成最终协议,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同时公司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案件一共26起,担保发生额合计216,888.51万元,已判决免除担保责任的案件5起,免除金额29,365.71万元,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5.75万元,违规担保余额187,437.06万元,其中原告撤诉及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26,304.10万元,未涉及诉讼20,000.00万元,尚在审理中未终审判决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98,370.00万元,执行中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42,762.96万元。
其中一笔违规担保2020年度公司仍未能及时发现与披露: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和2018年7月30日分别签订1682018030108号借款展期协议书和D16820180730005号抵押合同,为银河集团56,490.00万元借款中的20,000.00万元设定抵押,主债权期限:从2015年3月2日至2019年8月31日,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0,000.00万元。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a 公司会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自查工作,若发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b 公司管理层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对相关违规担保的涉诉事项,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
c 积极与债权人、法院、政府等沟通,并向相关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复议,争取协调各方停止或暂缓执行公司的资产或子公司股权,以避免公司资产流失。
d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 以及用章管理力度,严防违规担保事项再次发生,避免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再次受到侵害。
经过上述整改,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为2项。
(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性缺陷,公司各相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已提出并实施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相关整改已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前全部完成。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银河生物: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
100.00% |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缺陷认定标准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a未能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能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标准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①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②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成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③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④出现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照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a)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b)公司缺乏科学民主决策程序;c)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d)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流失严重;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1%,且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净资产1%,且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重要缺陷:营业收入0.5%<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1%,且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0.5%<净资产潜在错报<净资产1%,且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一般缺陷:营业收入0.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0.5%,且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净资产0.2%<净资产潜在错报<净资产0.5%,且金额不低于200万元。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数据;表中所指"小于"均含本数,"大于"则不含本数。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2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银河生物于2020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否定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 2021 )第103011号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银河生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1、银河生物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违规非经营性占用银河生物资金,截止本年度资产负债表日非经营占用余额仍达445,460,878.02元,其中:银河生物因深圳益安保理案件被执行财产,并有权向银河集团追偿,导致银河集团新增占用银河生物资金857,500.00元。
2、截至本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案件一共26起,担保发生额合计216,888.51万元,已判决免除担保责任的案件5起,免除金额29,365.71万元,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5.75万元,违规担保余额187,437.06万元,其中原告撤诉及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26,304.10万元,未涉及诉讼20,000.00万元,尚在审理中未终审判决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98,370.00万元,执行中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42,762.96万元。
其中一笔违规担保2020年度银河生物仍未能及时发现与披露:
银河生物于2018年3月1日和2018年7月30日分别签订1682018030108号借款展期协议书和D16820180730005号抵押合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56,490.00万元借款中的20,000.00万元设定抵押,主债权期限:从2015年3月2日至2019年8月31日,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0,000.00万元。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银河生物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银河生物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银河生物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银河生物于2020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10303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飞、刘宇 |
审计报告正文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河生物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银河生物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银河生物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重大诉讼信息、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银河生物的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情况,受到行政处罚。银河生物股票投资者根据行政处罚结论已经起诉银河生物,要求银河生物进行赔偿,银河生物未能合理估计可能导致的预计负债金额,我们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等诉讼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河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关联方资金占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8,000.00万元,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4,546.09万元。
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银河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银河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股票投资者诉讼可能导致的预计负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5及五、38所述,银河生物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597.57万元,主要为电气设备和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销售收入。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同时营业收入为银河生物的利润关键指标,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经营目标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银河生物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通过抽样销售合同及访谈,了解和评估收入确认政策,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和控制权转移的相关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银河生物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4)从营业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存货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发票、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检查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二)对外担保预计负债的确认
1.事项描述
财务报表附注五、30以及附注十三、(二)所述,2020年度银河生物计提对外担保诉讼损失44,830.00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预计负债-对外提供担保账面计提金额为 76,521.06万元。相关诉讼案件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同时在确认预计负债计提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其中可能存在错报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为此我们将对外担保预计负债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获取诉讼案件相关资料,并与银河生物公告内容进行核对,复核所涉事项的案件内容、债权人以及诉讼标的是否准确;
(2)与管理层进行访谈,向其了解诉讼案件的应对措施、诉讼和解的推进情况,并评估管理层对于相关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恰当;
(3)对于已撤诉案件,检查相关撤诉裁定等资料;对于尚未判决的案件,检查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资料,分析案件情况,判断预计负债的确认是否合理;对于已有判决的案件,检查判决书中针对银河生物的判决结果以及适用的相应法律条款等关键内容,逐一判断预计负债确认是否合理;
(4)对银河生物本期已有一审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分析。结合当前司法环境,分析判断银河生物对于尚未有终审判决的案件相应预计负债计提的合理性;
(5)向银河生物管理层委托的律师了解相关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相关案件银河生物胜诉或败诉的可能性获取专业法律意见。同时向其发送律师询证函,并获取其书面回复;
(6)检查重大诉讼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银河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银河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河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河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河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银河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9,997,091.56 |
100,438,864.04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760,916.2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74,031,088.21 |
78,522,932.78 |
应收账款 |
437,678,584.02 |
413,433,451.79 |
应收款项融资 |
19,246,129.15 |
29,783,967.90 |
预付款项 |
87,706,284.31 |
96,762,384.67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527,530,950.13 |
77,566,844.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233,435,142.00 |
259,515,667.01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47,593.09 |
8,760,024.68 |
流动资产合计 |
1,519,933,778.72 |
1,064,784,137.53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036,205.67 |
93,920,737.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973,245.03 |
62,784,290.2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8,954,000.00 |
45,465,000.00 |
固定资产 |
268,671,975.06 |
274,855,930.97 |
在建工程 |
5,462,069.09 |
8,187,251.4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21,374,436.46 |
124,994,774.01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9,232,281.70 |
8,442,783.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06,903.37 |
25,914,931.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73,578.41 |
9,715,514.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6,684,694.79 |
654,281,214.19 |
资产总计 |
2,126,618,473.51 |
1,719,065,351.72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99,441,841.84 |
122,246,580.7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51,364,200.00 |
62,515,868.32 |
应付账款 |
252,722,419.09 |
277,272,538.18 |
预收款项 |
1,428,702.06 |
160,753,323.36 |
合同负债 |
68,729,831.3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738,536.47 |
38,985,776.49 |
应交税费 |
20,635,867.99 |
10,034,280.74 |
其他应付款 |
285,271,001.57 |
243,779,952.07 |
其中:应付利息 |
32,215,385.34 |
27,627,633.47 |
应付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8,753,034.48 |
30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139,085,434.83 |
1,215,588,319.90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59,000,000.00 |
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818,518,068.89 |
371,075,568.89 |
递延收益 |
44,415,172.87 |
52,400,440.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67,392.25 |
1,987,413.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24,800,634.01 |
485,463,422.15 |
负债合计 |
2,063,886,068.84 |
1,701,051,742.05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099,449,812.60 |
1,098,234,593.17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782,692.36 |
-13,077,083.00 |
专项储备 |
|
8,484.81 |
盈余公积 |
92,910,942.14 |
92,910,942.14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2,195,583,510.40 |
-2,253,893,282.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6,906,313.98 |
24,095,416.88 |
少数股东权益 |
-4,173,909.31 |
-6,081,807.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732,404.67 |
18,013,609.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26,618,473.51 |
1,719,065,351.72 |
法定代表人:屈国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元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元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89,054.04 |
128,810.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61,777,386.36 |
82,156,860.80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420,052.80 |
7,725,339.29 |
其他应收款 |
946,184,696.25 |
459,442,244.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37,714.58 |
332,977.41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9,308,904.03 |
549,786,232.49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4,105,910.97 |
464,261,667.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8,954,000.00 |
45,465,000.00 |
固定资产 |
55,408,233.59 |
59,382,443.57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91,869,352.92 |
94,929,709.68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6,161.58 |
828,485.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8,603,659.06 |
682,867,305.82 |
资产总计 |
1,657,912,563.09 |
1,232,653,538.31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74,441,841.84 |
74,441,841.8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25,544,594.82 |
39,664,313.36 |
预收款项 |
563,762.14 |
1,587,501.73 |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97,323.82 |
1,290,984.29 |
应交税费 |
234,014.96 |
411,486.95 |
其他应付款 |
416,143,152.02 |
305,035,354.76 |
其中:应付利息 |
62,506,964.34 |
63,295,616.45 |
应付股利 |
1,562,642.24 |
1,562,642.24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820,724,689.60 |
722,431,482.93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818,518,068.89 |
371,075,568.89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59,663.19 |
1,987,413.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1,377,732.08 |
373,062,982.08 |
负债合计 |
1,642,102,421.68 |
1,095,494,465.01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066,983,224.53 |
1,066,983,224.53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62,239.56 |
5,962,239.56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3,007,738.03 |
33,007,738.03 |
未分配利润 |
-2,190,054,822.71 |
-2,068,705,890.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810,141.41 |
137,159,073.3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57,912,563.09 |
1,232,653,538.3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05,975,660.51 |
781,439,077.18 |
其中:营业收入 |
1,105,975,660.51 |
781,439,077.18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996,174,849.96 |
968,963,945.43 |
其中:营业成本 |
720,786,721.40 |
566,844,124.95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 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9,138,436.37 |
6,626,019.04 |
销售费用 |
87,767,558.31 |
136,795,463.42 |
管理费用 |
121,807,959.45 |
148,514,759.85 |
研发费用 |
34,642,205.02 |
38,227,917.10 |
财务费用 |
22,031,969.41 |
71,955,661.07 |
其中:利息费用 |
20,186,103.88 |
70,148,172.34 |
利息收入 |
184,101.13 |
179,698.35 |
加:其他收益 |
51,530,586.56 |
9,415,725.4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2,721,036.91 |
-659,425.2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4,623,525.68 |
-21,652,299.7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519,916.2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7,594,920.85 |
-881,558,984.4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636,218.52 |
-77,147,305.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66,042.83 |
308,160.6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5,737,616.95 |
-1,137,166,697.28 |
加:营业外收入 |
4,640,434.81 |
5,669,262.47 |
减:营业外支出 |
77,209,151.45 |
240,034,341.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168,900.31 |
-1,371,531,775.88 |
减:所得税费用 |
21,112,123.24 |
11,266,845.5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056,777.07 |
-1,382,798,621.4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62,056,777.07 |
-1,382,798,621.4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309,771.84 |
-1,366,532,070.61 |
2.少数股东损益 |
3,747,005.23 |
-16,266,550.8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544,716.69 |
7,007,620.0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16,705,609.36 |
6,312,596.8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16,700,281.10 |
6,311,258.88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16,700,281.10 |
6,311,258.88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5,328.26 |
1,337.95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328.26 |
1,337.95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1,839,107.33 |
695,023.18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3,512,060.38 |
-1,375,791,001.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41,604,162.48 |
-1,360,219,473.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07,897.90 |
-15,571,527.65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30 |
-1.242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30 |
-1.24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屈国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元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元洪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588,742.28 |
88,965,796.96 |
减:营业成本 |
8,731,725.23 |
84,020,977.99 |
税金及附加 |
41,116.70 |
946,354.30 |
销售费用 |
|
217,698.49 |
管理费用 |
27,991,920.31 |
29,559,484.14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
10,143,166.85 |
54,117,893.72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39,286.58 |
54,115,226.59 |
利息收入 |
248.59 |
1,868.49 |
加:其他收益 |
39,100,129.66 |
864,108.0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2,878,175.91 |
-15,768,190.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373,820.10 |
4,567,595.4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3,489,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581,824.15 |
-877,635,822.0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53,231,936.1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49,648.35 |
603,216.1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115,993.19 |
-971,833,300.49 |
加:营业外收入 |
5,798.23 |
233,8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76,366,486.93 |
230,819,334.6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120,476,681.89 |
-1,202,418,835.09 |
减:所得税费用 |
872,25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348,931.89 |
-1,202,418,835.0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121,348,931.89 |
-1,202,418,835.0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1,348,931.89 |
-1,202,418,835.09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6,883,941.15 |
660,264,912.9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079,848.06 |
351,439,234.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4,963,789.21 |
1,011,704,147.9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730,860.43 |
377,841,690.8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182,292,628.20 |
196,193,480.30 |
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216,531.88 |
50,915,813.6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8,034,736.74 |
323,552,090.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0,274,757.25 |
948,503,07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89,031.96 |
63,201,072.5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9,309,703.80 |
201,195,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61,677.06 |
1,627,482.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70,802.06 |
4,372,639.5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19,153,043.7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842,182.92 |
226,348,165.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627,692.49 |
11,436,852.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0,060,000.00 |
170,09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9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687,692.49 |
184,426,852.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45,509.57 |
41,921,312.5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83,8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9,788,660.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 |
113,588,660.0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000,000.00 |
131,877,902.6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7,967,651.75 |
17,040,791.8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00,000.00 |
35,981,455.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367,651.75 |
184,900,149.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67,651.75 |
-71,311,489.6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66,988.74 |
68,232.7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42,859.38 |
33,879,128.1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095,023.26 |
32,215,895.0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637,882.64 |
66,095,023.2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90,869.29 |
23,782,251.5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66,873.12 |
65,648,817.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457,742.41 |
89,431,068.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344,235.78 |
20,515,847.3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8,370,952.49 |
7,899,671.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9,785.13 |
1,831,078.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75,940.97 |
94,033,244.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290,914.37 |
124,279,841.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66,828.04 |
-34,848,772.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29,703.80 |
28,605,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51,996.01 |
1,399,950.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00.00 |
304,34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1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88,199.81 |
40,309,290.0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963.71 |
192,6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4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9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88,963.71 |
3,092,6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00,763.90 |
37,216,690.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57,902.6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
2,891,106.3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3,149,009.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149,009.0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935.86 |
-781,091.3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94.10 |
824,585.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58.24 |
43,494.1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
1,099,9 |
|
|
|
1,066,98 |
|
5,962,23 |
|
33,007,7 |
-1,850, |
|
354,899,2 |
额 |
11,762.00 |
|
|
|
3,224.53 |
|
9.56 |
|
38.03 |
965,744.15 |
|
19.97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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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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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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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 差错更正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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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7,740,146.67 |
|
-217,740,146.67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 额 |
1,099,911,762.00 |
|
|
|
1,066,983,224.53 |
|
5,962,239.56 |
|
33,007,738.03 |
-2,068,705,890.82 |
|
137,159,073.30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
|
|
|
-121,348,931.89 |
|
-121,348,931.89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
|
|
|
|
-121,348,931.89 |
|
-121,348,931.89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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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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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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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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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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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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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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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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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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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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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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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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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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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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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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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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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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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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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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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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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 额 |
1,099,911,762.00 |
|
|
|
1,066,983,224.53 |
|
5,962,239.56 |
|
33,007,738.03 |
-2,190,054,822.71 |
|
15,810,141.4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 额 |
1,099,911,762.00 |
|
|
|
1,060,874,920.27 |
|
5,962,239.56 |
|
33,007,738.03 |
-861,804,559.63 |
|
1,337,952,100.23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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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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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 差错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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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2,496.10 |
|
-4,482,496.1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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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期初余 额 |
1,099,911,762.00 |
|
|
|
1,060,874,920.27 |
|
5,962,239.56 |
|
33,007,738.03 |
-866,287,055.73 |
|
1,333,469,604.13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
|
|
|
|
6,108,304.26 |
|
|
|
|
-1,202,418,835.09 |
|
-1,196,310,530.83 |
“-”号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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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收益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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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18,835.09 |
|
-1,202,418,835.09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
|
|
|
6,108,304.2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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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8,304.26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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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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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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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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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8,30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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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8,304.26 |
(三)利润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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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盈余公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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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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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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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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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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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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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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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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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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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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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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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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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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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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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 额 |
1,099,911,7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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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983,224.53 |
|
5,962,239.56 |
|
33,007,738.03 |
-2,068,705,890.82 |
|
137,159,073.3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1号
总部地址:广西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营业期限:长期
股本:人民币1,099,911,762.00元整
法定代表人:屈国俊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生物医药及输配电、控制设备制造及电子信息行业。
公司经营范围:肿瘤免疫治疗、细胞治疗及存储、基因检测、药物筛选、抗体平台、个体化治疗、移动医疗等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类技术的研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对生物生化制品、生物药物、癌症疫苗、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项目的投资,对高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医院的投资与经营管理的服务(不含经营,不得从事医疗诊治活动);变压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及高低压开关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科技产品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历史沿革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海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4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2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8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7]513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514号文核准,于1998年2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5.92元。本公司于1998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806)。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9,921.496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69,921.4962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6月1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696,800.00股新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87元。2015年3月,募集资金到位,变更后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099,911,762.00元。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本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2015年5月15日经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收到了书变更通知书。经核准公司中文名称由“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户,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1户,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由于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引起的法律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轮候查封,对外融资受限,公司流动资金紧缺、部分到期债务不能足额偿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同时保持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及持续经营,公司目前主要是维持既有格局的基础上,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效益,降本增效,盘活资产存量,增加资产流动性、化解财务风险;在生物医药投资领域落实引入战略投资者合并开发的思路,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会同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化解违规担保风险。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
,
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A、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1 除单项计提及组合2之外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押金、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票据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计提及组合2之外的应收款项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3.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20.00 |
3-4年(含4年) |
30.00 |
4-5年(含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除以上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组合2和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比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年 |
4% |
3.2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年 |
4% |
8.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4% |
19.2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年 |
4% |
12.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3、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国家法律规定期限 |
软件 |
5-10年 |
合同规定期限 |
专有技术 |
5-10年 |
合同规定期限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5、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6、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29、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0、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根据内外销方式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A.国内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由客户验收后,公司在取得验收确认凭据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B.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等的要求,装船并办妥报关手续后,公司凭装船单及报关单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工程建造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建造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出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出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无
3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A.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B.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A.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B.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4、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和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 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 行新收入准则。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相关会计政策,例如预收款项的处理等。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产品销售,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00,438,864.04 |
100,438,864.04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78,522,932.78 |
78,522,932.78 |
|
应收账款 |
413,433,451.79 |
413,433,451.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29,783,967.90 |
29,783,967.90 |
|
预付款项 |
96,762,384.67 |
96,762,384.67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77,566,844.66 |
77,566,844.6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259,515,667.01 |
259,515,667.01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60,024.68 |
8,760,024.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4,784,137.53 |
1,064,784,137.53 |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93,920,737.91 |
93,920,737.9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2,784,290.24 |
62,784,290.2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
固定资产 |
274,855,930.97 |
274,855,930.97 |
|
在建工程 |
8,187,251.46 |
8,187,251.4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124,994,774.01 |
124,994,774.01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42,783.91 |
8,442,783.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914,931.31 |
25,914,931.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15,514.38 |
9,715,514.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4,281,214.19 |
654,281,214.19 |
|
资产总计 |
1,719,065,351.72 |
1,719,065,351.72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122,246,580.74 |
122,246,580.7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62,515,868.32 |
62,515,868.32 |
|
应付账款 |
277,272,538.18 |
277,272,538.18 |
|
预收款项 |
160,753,323.36 |
1,155,023.80 |
-159,598,299.56 |
合同负债 |
|
141,250,701.41 |
141,250,701.4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985,776.49 |
38,985,776.49 |
|
应交税费 |
10,034,280.74 |
10,034,280.74 |
|
其他应付款 |
243,779,952.07 |
243,779,952.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27,627,633.47 |
27,627,633.47 |
|
应付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318,347,598.15 |
18,347,598.15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5,588,319.90 |
1,215,588,319.90 |
|
非流动负债: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371,075,568.89 |
371,075,568.89 |
|
递延收益 |
52,400,440.07 |
52,400,440.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413.19 |
1,987,413.1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5,463,422.15 |
485,463,422.15 |
|
负债合计 |
1,701,051,742.05 |
1,701,051,742.05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1,098,234,593.17 |
1,098,234,593.17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077,083.00 |
-13,077,083.00 |
|
专项储备 |
8,484.81 |
8,484.81 |
|
盈余公积 |
92,910,942.14 |
92,910,942.1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2,253,893,282.24 |
-2,253,893,282.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24,095,416.88 |
24,095,416.88 |
|
少数股东权益 |
-6,081,807.21 |
-6,081,807.2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013,609.67 |
18,013,609.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19,065,351.72 |
1,719,065,351.72 |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28,810.46 |
128,810.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82,156,860.80 |
82,156,860.8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7,725,339.29 |
7,725,339.29 |
|
其他应收款 |
459,442,244.53 |
459,442,244.5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
|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2,977.41 |
332,977.41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9,786,232.49 |
549,786,232.49 |
|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4,261,667.22 |
464,261,667.2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
固定资产 |
59,382,443.57 |
59,382,443.57 |
|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94,929,709.68 |
94,929,709.68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8,485.35 |
828,485.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2,867,305.82 |
682,867,305.82 |
|
资产总计 |
1,232,653,538.31 |
1,232,653,538.31 |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74,441,841.84 |
74,441,841.8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39,664,313.36 |
39,664,313.36 |
|
预收款项 |
1,587,501.73 |
1,587,501.73 |
|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0,984.29 |
1,290,984.29 |
|
应交税费 |
411,486.95 |
411,486.95 |
|
其他应付款 |
305,035,354.76 |
305,035,354.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63,295,616.45 |
63,295,616.45 |
|
应付股利 |
1,562,642.24 |
1,562,642.2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2,431,482.93 |
722,431,482.93 |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371,075,568.89 |
371,075,568.89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413.19 |
1,987,413.1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3,062,982.08 |
373,062,982.08 |
|
负债合计 |
1,095,494,465.01 |
1,095,494,465.01 |
|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1,066,983,224.53 |
1,066,983,224.53 |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62,239.56 |
5,962,239.56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33,007,738.03 |
33,007,738.03 |
|
未分配利润 |
-2,068,705,890.82 |
-2,068,705,890.8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7,159,073.30 |
137,159,073.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32,653,538.31 |
1,232,653,538.31 |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7、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
16%、13%、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25%、15%、20%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
15.00%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15.00% |
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 |
20.00% |
成都星天达电子有限公司 |
25.00%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25.00%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00%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00% |
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00%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00% |
北海银河智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8号)规定,本公司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享受销售自产军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6001694,发证时间:2020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5000348,发证时间:2020年10月23日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已获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5000512,发证时间:2020年11月26日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已获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51000915,发证时间:2020年9月11日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依据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914.14 |
40,410.01 |
银行存款 |
74,454,305.20 |
66,054,613.25 |
其他货币资金 |
35,509,872.22 |
34,343,840.78 |
合计 |
109,997,091.56 |
100,438,864.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3,182.69 |
80,750.42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 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36,359,208.92 |
34,343,840.78 |
其他说明
使用受限的款项总额是指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具体原因详见附注(6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
24,760,916.25 |
|
其中: |
|
|
债务工具投资 |
24,760,916.25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中: |
|
|
债务工具投资 |
|
|
合计 |
24,760,916.25 |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10,841,574.07 |
商业承兑票据 |
74,031,088.21 |
67,681,358.71 |
合计 |
74,031,088.21 |
78,522,932.78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180,410.22 |
合计 |
5,180,410.22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31,884,656.52 |
|
商业承兑票据 |
99,956,168.56 |
|
合计 |
331,840,825.08 |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15,943,857.37 |
2.84% |
15,943,857.37 |
100.00% |
|
9,070,468.16 |
1.69% |
9,070,468.16 |
100.00% |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545,004,308.35 |
97.16% |
107,325,724.33 |
19.69% |
437,678,584.02 |
528,397,662.24 |
98.31% |
114,964,210.45 |
21.76% |
413,433,451.79 |
其中: |
|
|
|
|
|
|
|
|
|
|
合计 |
560,948,165.72 |
100.00% |
123,269,581.70 |
21.98% |
437,678,584.02 |
537,468,130.40 |
100.00% |
124,034,678.61 |
23.08% |
413,433,451.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943,857.3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单位1 |
8,400,000.00 |
8,400,000.00 |
100.00% |
多次催收无果 |
单位2 |
6,873,389.21 |
6,873,389.21 |
100.00% |
多次催收无果 |
单位3 |
670,468.16 |
670,468.16 |
100.00% |
打完官司,胜诉后无法执行 |
合计 |
15,943,857.37 |
15,943,857.37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7,325,724.3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
545,004,308.35 |
107,325,724.33 |
19.6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不计提坏账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2,180,410.73 |
1至2年 |
63,568,032.53 |
2至3年 |
35,140,288.30 |
3年以上 |
130,059,434.16 |
3至4年 |
45,723,791.32 |
4至5年 |
8,026,943.57 |
5年以上 |
76,308,699.27 |
合计 |
560,948,165.7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 |
124,034,678.61 |
139,124.02 |
843,575.43 |
60,645.50 |
|
123,269,581.70 |
合计 |
124,034,678.61 |
139,124.02 |
843,575.43 |
60,645.50 |
|
123,269,581.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0,645.5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6,946,000.00 |
6.58% |
6,840,048.00 |
第二名 |
15,274,400.00 |
2.72% |
458,232.00 |
第三名 |
15,249,823.17 |
2.72% |
457,494.70 |
第四名 |
11,337,279.50 |
2.02% |
340,118.39 |
第五名 |
9,174,000.00 |
1.64% |
275,220.00 |
合计 |
87,981,502.67 |
15.68% |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票据 |
19,246,129.15 |
29,783,967.9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账款 |
|
|
合计 |
19,246,129.15 |
29,783,967.9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32,056,873.35 |
36.55% |
43,183,541.83 |
44.62% |
1至2年 |
24,979,104.62 |
28.48% |
44,681,309.47 |
46.18% |
2至3年 |
27,861,147.94 |
31.77% |
8,897,533.37 |
9.20% |
3年以上 |
2,809,158.40 |
3.20% |
|
|
合计 |
87,706,284.31 |
-- |
96,762,384.67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金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
江西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物 质供应站 |
21,887,594.58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大连高路宝润滑油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1至2年、2至3年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沈阳亚特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13,658,224.30 |
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54,545,818.88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 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非关联方 |
21,887,594.58 |
24.96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19,000,000.00 |
21.66 |
1至2年、2至3年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13,658,224.30 |
15.57 |
1至2年、2至3年、3年以上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5,541,468.61 |
6.32 |
1年以内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3,971,048.31 |
4.53 |
1年以内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 计 |
|
64,058,335.80 |
73.04 |
|
|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27,530,950.13 |
77,566,844.66 |
合计 |
527,530,950.13 |
77,566,844.6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6,679,333.92 |
19,517,540.10 |
备用金 |
7,163,036.98 |
3,446,353.12 |
往来款 |
1,112,520,313.85 |
1,112,574,347.06 |
合计 |
1,146,362,684.75 |
1,135,538,240.2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25,867,831.60 |
1,032,103,564.02 |
1,057,971,395.62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11,653,675.95 |
883,290.00 |
12,536,965.95 |
本期转回 |
|
34,646.84 |
451,641,980.11 |
451,676,626.95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37,486,860.71 |
581,344,873.91 |
618,831,734.62 |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2,310,231.26 |
1至2年 |
69,084,018.04 |
2至3年 |
651,744,819.56 |
3年以上 |
363,223,615.89 |
3至4年 |
329,554,998.38 |
4至5年 |
1,013,523.29 |
5年以上 |
32,655,094.22 |
合计 |
1,146,362,684.7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
25,867,831.60 |
11,653,675.95 |
34,646.84 |
|
|
37,486,860.71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
1,032,103,564.02 |
883,290.00 |
451,641,980.11 |
|
|
581,344,873.91 |
合计 |
1,057,971,395.62 |
12,536,965.95 |
451,676,626.95 |
|
|
618,831,734.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725,460,878.02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 |
63.28% |
273,818,897.91 |
第二名 |
往来款 |
300,000,000.00 |
3至4年 |
26.17% |
298,638,300.00 |
第三名 |
往来款 |
33,586,230.02 |
1至2年、2至3年 |
2.93% |
5,643,591.50 |
第四名 |
往来款 |
6,311,235.00 |
5年以上 |
0.55% |
6,311,235.00 |
第五名 |
往来款 |
6,100,000.00 |
一年以内、1至2年 |
0.53% |
573,153.15 |
合计 |
-- |
1,071,458,343.04 |
-- |
93.46% |
584,985,177.56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 |
账面价值 |
|
|
值准备 |
|
|
值准备 |
|
原材料 |
60,144,099.52 |
|
60,144,099.52 |
63,003,707.38 |
|
63,003,707.38 |
在产品 |
97,983,287.13 |
19,528.26 |
97,963,758.87 |
110,287,322.80 |
716,336.62 |
109,570,986.18 |
库存商品 |
88,681,318.50 |
20,883,445.20 |
67,797,873.30 |
109,503,559.93 |
27,916,436.54 |
81,587,123.39 |
周转材料 |
38,194.91 |
|
38,194.91 |
|
|
|
发出商品 |
6,285,067.31 |
|
6,285,067.31 |
5,353,850.06 |
|
5,353,850.06 |
委托加工物资 |
1,206,148.09 |
|
1,206,148.09 |
|
|
|
合计 |
254,338,115.46 |
20,902,973.46 |
233,435,142.00 |
288,148,440.17 |
28,632,773.16 |
259,515,667.01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在产品 |
716,336.62 |
|
|
696,808.36 |
|
19,528.26 |
库存商品 |
27,916,436.54 |
60,589.84 |
|
7,093,581.18 |
|
20,883,445.20 |
合计 |
28,632,773.16 |
60,589.84 |
|
7,790,389.54 |
|
20,902,973.46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9、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0、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2、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5,547,593.09 |
5,805,633.14 |
预缴税额 |
|
4,391.54 |
银行理财产品 |
|
2,950,000.00 |
合计 |
5,547,593.09 |
8,760,024.68 |
其他说明: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 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北海银河 城市科技 产业运营 有限公司 |
15,194,729.63 |
|
|
-828,778.74 |
|
|
|
|
|
14,365,950.89 |
|
江苏科泉 高新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 |
36,019,001.07 |
|
|
-373,820.10 |
|
|
|
|
|
35,645,180.97 |
|
上海赛安 生物医药 科技有限 公司 |
|
|
|
|
|
|
|
|
|
|
16,184,387.14 |
广西莱福 恩生物科 技有限公 司 |
1,449,030.42 |
|
|
-100,865.05 |
|
|
|
|
|
1,348,165.37 |
10,979,999.57 |
四川建安 交通工程 有限公司 |
1,858,111.44 |
|
|
-89,067.49 |
|
|
|
|
|
1,769,043.95 |
|
苏州般若 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38,418,795.25 |
|
11,729,050.16 |
-2,249,924.20 |
|
2,468,043.60 |
|
|
|
26,907,864.49 |
|
北京马力 喏生物科 技有限公 司 |
981,070.10 |
|
|
-981,070.10 |
|
|
|
|
|
|
53,805,418.26 |
小计 |
93,920,737.91 |
|
11,729,050.16 |
-4,623,525.68 |
|
2,468,043.60 |
|
|
|
80,036,205.67 |
80,969,804.97 |
合计 |
93,920,737.91 |
|
11,729,050.16 |
-4,623,525.68 |
|
2,468,043.60 |
|
|
|
80,036,205.67 |
80,969,804.97 |
其他说明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2,928,445.03 |
44,739,490.24 |
上海国药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南京语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800.00 |
44,800.00 |
合计 |
40,973,245.03 |
62,784,290.24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 |
指定为以公允价 |
其他综合收益转 |
|
|
|
|
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铝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
63,960.84 |
|
41,448,980.17 |
|
|
|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45,465,000.00 |
|
|
45,465,000.00 |
二、本期变动 |
3,489,000.00 |
|
|
3,489,000.00 |
加:外购 |
|
|
|
|
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
|
|
|
|
企业合并增加 |
|
|
|
|
减:处置 |
|
|
|
|
其他转出 |
|
|
|
|
公允价值变动 |
3,489,000.00 |
|
|
3,489,000.00 |
|
|
|
|
|
三、期末余额 |
48,954,000.00 |
|
|
48,954,000.00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3,424,000.00 |
因其土地长期处于抵押状态 |
其他说明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6,504,369.54 |
274,855,930.97 |
固定资产清理 |
2,167,605.52 |
|
合计 |
268,671,975.06 |
274,855,930.9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1.期初余额 |
340,617,878.89 |
363,335,693.56 |
16,629,149.32 |
51,302,020.30 |
771,884,742.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3,653.21 |
14,348,774.51 |
1,560,724.78 |
2,032,212.28 |
19,715,364.78 |
(1)购置 |
422,018.35 |
6,967,609.60 |
1,280,724.78 |
1,983,047.66 |
10,653,400.39 |
(2)在建工程 转入 |
1,351,634.86 |
7,381,164.91 |
|
49,164.62 |
8,781,964.39 |
(3)企业合并 增加 |
|
|
|
|
|
(4)其他 |
|
|
280,000.00 |
|
280,00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2,157,295.48 |
2,135,081.96 |
12,021,583.77 |
16,313,961.21 |
(1)处置或报 废 |
|
2,106,013.42 |
2,135,081.96 |
12,021,042.67 |
16,262,138.05 |
(2)其他 |
|
51,282.06 |
|
541.10 |
51,823.16 |
4.期末余额 |
342,391,532.10 |
375,527,172.59 |
16,054,792.14 |
41,312,648.81 |
775,286,145.64 |
二、累计折旧 |
|
|
|
|
|
1.期初余额 |
158,514,054.28 |
289,968,380.13 |
12,124,174.94 |
32,758,289.01 |
493,364,898.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11,154.53 |
9,591,703.75 |
1,398,981.61 |
2,167,096.26 |
23,668,936.15 |
(1)计提 |
10,511,154.53 |
9,591,703.75 |
1,398,981.61 |
2,167,096.26 |
23,668,936.15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980,740.29 |
1,866,518.27 |
5,670,771.03 |
9,518,029.59 |
(1)处置或报 废 |
|
1,975,005.73 |
1,866,518.27 |
5,670,479.83 |
9,512,003.83 |
(2)其他 |
|
5,734.56 |
|
291.20 |
6,025.76 |
4.期末余额 |
169,025,208.81 |
297,579,343.59 |
11,656,638.28 |
29,254,614.24 |
507,515,804.92 |
三、减值准备 |
|
|
|
|
|
1.期初余额 |
|
882,261.24 |
|
2,781,651.50 |
3,663,912.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94,423.84 |
|
|
394,423.84 |
(1)计提 |
|
394,423.84 |
|
|
394,423.84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23,589.76 |
|
2,768,775.64 |
2,792,365.40 |
(1)处置或报 废 |
|
|
|
2,768,775.64 |
2,768,775.64 |
(2)其他 |
|
23,589.76 |
|
|
23,589.76 |
4.期末余额 |
|
1,253,095.32 |
|
12,875.86 |
1,265,971.18 |
四、账面价值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3,366,323.29 |
76,694,733.68 |
4,398,153.86 |
12,045,158.71 |
266,504,369.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2,103,824.61 |
72,485,052.19 |
4,504,974.38 |
15,762,079.79 |
274,855,930.9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设备 |
2,167,605.52 |
|
合计 |
2,167,605.52 |
|
其他说明
1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462,069.09 |
8,187,251.46 |
合计 |
5,462,069.09 |
8,187,251.4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实验室装修 |
1,558,065.12 |
638,882.61 |
919,182.51 |
2,346,912.80 |
1,033,306.45 |
1,313,606.35 |
永星设备改造工 程 |
4,290,459.38 |
|
4,290,459.38 |
5,905,295.56 |
|
5,905,295.56 |
办公软件 |
252,427.20 |
|
252,427.20 |
573,592.26 |
|
573,592.26 |
创业园创新小镇 工程 |
|
|
|
394,757.29 |
|
394,757.29 |
合计 |
6,100,951.70 |
638,882.61 |
5,462,069.09 |
9,220,557.91 |
1,033,306.45 |
8,187,251.4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实验室 装修 |
5,495,127.00 |
2,346,912.80 |
|
788,847.68 |
|
1,558,065.12 |
75.50% |
90.00% |
|
|
|
其他 |
永星设 备改造 工程 |
7,228,400.00 |
5,905,295.56 |
7,219,184.11 |
7,993,116.71 |
840,903.58 |
4,290,459.38 |
97.50% |
97.50% |
|
|
|
其他 |
办公软 件 |
770,000.00 |
573,592.26 |
125,742.57 |
|
446,907.63 |
252,427.20 |
67.22% |
67.22% |
|
|
|
其他 |
创业园 创新小 镇工程 |
2,000,000.00 |
394,757.29 |
325,920.41 |
|
720,677.70 |
|
105.00% |
100.00% |
|
|
|
其他 |
合计 |
15,493,527.00 |
9,220,557.91 |
7,670,847.09 |
8,781,964.39 |
2,008,488.91 |
6,100,951.70 |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实验室装修 |
-394,423.84 |
|
合计 |
-394,423.84 |
--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1.期初余额 |
170,476,386.29 |
68,003,088.38 |
|
4,627,920.38 |
243,107,395.05 |
2.本期增加金 额 |
|
|
|
906,449.03 |
906,449.03 |
(1)购置 |
|
|
|
906,449.03 |
906,449.03 |
(2)内部研 发 |
|
|
|
|
|
(3)企业合 并增加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170,476,386.29 |
68,003,088.38 |
|
5,534,369.41 |
244,013,844.08 |
二、累计摊销 |
|
|
|
|
|
1.期初余额 |
49,887,410.24 |
60,864,505.47 |
|
2,388,789.27 |
113,140,704.98 |
2.本期增加金 |
3,669,798.12 |
399,999.96 |
|
456,988.50 |
4,526,786.58 |
额 |
|
|
|
|
|
(1)计提 |
3,669,798.12 |
399,999.96 |
|
456,988.50 |
4,526,786.58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53,557,208.36 |
61,264,505.43 |
|
2,845,777.77 |
117,667,491.56 |
三、减值准备 |
|
|
|
|
|
1.期初余额 |
|
4,971,916.06 |
|
|
4,971,916.06 |
2.本期增加金 额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 额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4,971,916.06 |
|
|
4,971,916.06 |
四、账面价值 |
|
|
|
|
|
1.期末账面价 值 |
116,919,177.93 |
1,766,666.89 |
|
2,688,591.64 |
121,374,436.46 |
2.期初账面价 值 |
120,588,976.05 |
2,166,666.85 |
|
2,239,131.11 |
124,994,774.0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19、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
处置 |
|
|
江西变压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25,990,166.15 |
|
|
|
|
25,990,166.15 |
南京银河生物医 药有限公司 |
1,300,599.18 |
|
|
|
|
1,300,599.18 |
合计 |
27,290,765.33 |
|
|
|
|
27,290,765.33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处置 |
|
江西变压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25,990,166.15 |
|
|
|
|
25,990,166.15 |
南京银河生物医 药有限公司 |
1,300,599.18 |
|
|
|
|
1,300,599.18 |
合计 |
27,290,765.33 |
|
|
|
|
27,290,765.33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
4,008,553.53 |
756,677.70 |
1,574,880.35 |
|
3,190,350.88 |
道路翻修工程 |
586,066.64 |
|
161,400.20 |
|
424,666.44 |
技术大楼维修工程 |
26,250.00 |
|
26,250.00 |
|
|
产品资质认证费 |
1,004,711.79 |
981,132.05 |
505,174.35 |
|
1,480,669.49 |
车间装修改造工程 |
2,498,262.56 |
1,687,383.55 |
896,185.89 |
|
3,289,460.22 |
35KV变压器维修 |
|
699,448.84 |
|
|
699,448.84 |
房租费 |
104,040.00 |
72,000.00 |
176,040.00 |
|
|
模具 |
214,899.39 |
15,643.56 |
82,857.12 |
|
147,685.83 |
合计 |
8,442,783.91 |
4,212,285.70 |
3,422,787.91 |
|
9,232,281.70 |
其他说明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20,868,347.63 |
3,130,252.15 |
28,632,773.16 |
4,299,088.91 |
信用减值准备 |
122,966,561.52 |
19,768,898.33 |
116,449,409.33 |
18,679,746.29 |
公允价值变动 |
41,385,019.33 |
6,207,752.89 |
19,573,974.12 |
2,936,096.11 |
合计 |
185,219,928.48 |
29,106,903.37 |
164,656,156.61 |
25,914,931.3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
30,916.25 |
7,729.06 |
|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的投资性房地产 |
11,438,652.75 |
2,859,663.19 |
7,949,652.75 |
1,987,413.19 |
合计 |
11,469,569.00 |
2,867,392.25 |
7,949,652.75 |
1,987,413.1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29,106,903.37 |
|
25,914,931.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867,392.25 |
|
1,987,413.1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06,384,270.00 |
394,817,109.11 |
合计 |
406,384,270.00 |
394,817,109.1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 年 |
|
1,657,187.08 |
|
2021 年 |
21,543,147.34 |
29,663,091.91 |
|
2022 年 |
27,642,993.61 |
30,297,295.12 |
|
2023 年 |
103,586,056.54 |
156,803,309.66 |
|
2024 年 |
173,503,038.91 |
176,396,225.34 |
|
2025年 |
80,109,033.60 |
|
|
合计 |
406,384,270.00 |
394,817,109.11 |
-- |
其他说明: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873,578.41 |
|
2,873,578.41 |
6,578,052.18 |
|
6,578,052.18 |
四川大学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产品项目 开发款 |
|
|
|
3,137,462.20 |
|
3,137,462.20 |
合计 |
2,873,578.41 |
|
2,873,578.41 |
9,715,514.38 |
|
9,715,514.38 |
其他说明:
2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49,742,097.31 |
49,742,097.31 |
保证借款 |
44,699,744.53 |
49,699,744.53 |
信用借款 |
|
22,804,738.90 |
合计 |
99,441,841.84 |
122,246,580.7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 |
24,699,744.53 |
12.00% |
2018年03月20日 |
24.0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742,097.31 |
5.70% |
2019年09月16日 |
7.83% |
合计 |
74,441,841.84 |
-- |
-- |
-- |
其他说明: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900,000.00 |
32,379,694.58 |
银行承兑汇票 |
48,464,200.00 |
30,136,173.74 |
合计 |
51,364,200.00 |
62,515,868.3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500,000.00元。
2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44,296,327.74 |
274,386,255.51 |
设备款 |
4,305,461.84 |
1,463,241.53 |
工程款 |
2,842,641.95 |
1,423,041.14 |
技术服务费 |
962,645.29 |
|
物业管理费 |
315,342.27 |
|
合计 |
252,722,419.09 |
277,272,538.1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无锡日虹矽钢片有限公司 |
9,776,312.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9,776,312.00 |
-- |
其他说明:
2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
1,155,023.80 |
预收租金 |
1,428,702.06 |
|
合计 |
1,428,702.06 |
1,155,023.8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2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68,729,831.33 |
141,250,701.41 |
合计 |
68,729,831.33 |
141,250,701.4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2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7,085,534.64 |
191,055,401.07 |
178,505,101.39 |
49,635,834.3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
1,900,241.85 |
2,819,781.16 |
3,617,320.86 |
1,102,702.15 |
三、辞退福利 |
|
77,988.17 |
77,988.17 |
|
合计 |
38,985,776.49 |
193,953,170.40 |
182,200,410.42 |
50,738,536.4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
32,247,690.75 |
166,966,481.78 |
156,329,897.59 |
42,884,274.94 |
2、职工福利费 |
607,804.70 |
5,829,303.81 |
6,317,208.51 |
119,900.00 |
3、社会保险费 |
503,725.73 |
7,651,518.70 |
6,548,429.91 |
1,606,814.5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00,481.85 |
7,073,450.84 |
5,952,435.05 |
1,521,497.64 |
工伤保险费 |
80,938.26 |
-20,338.76 |
51,581.94 |
9,017.56 |
生育保险费 |
22,305.62 |
598,406.62 |
544,412.92 |
76,299.32 |
4、住房公积金 |
3,072,064.80 |
7,363,889.06 |
6,160,210.50 |
4,275,743.36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654,248.66 |
3,244,207.72 |
3,149,354.88 |
749,101.50 |
合计 |
37,085,534.64 |
191,055,401.07 |
178,505,101.39 |
49,635,834.3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16,319.56 |
2,747,984.68 |
3,525,029.74 |
1,039,274.50 |
2、失业保险费 |
83,922.29 |
71,796.48 |
92,291.12 |
63,427.65 |
合计 |
1,900,241.85 |
2,819,781.16 |
3,617,320.86 |
1,102,702.15 |
其他说明:
2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721,388.57 |
709,276.15 |
企业所得税 |
14,802,515.80 |
8,691,518.37 |
个人所得税 |
126,151.23 |
218,369.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3,470.87 |
76,170.25 |
印花税 |
270,767.37 |
163,610.53 |
房产税 |
75,646.23 |
52,789.09 |
环保税 |
5,111.64 |
5,382.48 |
教育费附加 |
240,340.68 |
56,243.50 |
水利建设基金 |
2,434.98 |
57,235.31 |
其他 |
58,040.62 |
3,686.05 |
合计 |
20,635,867.99 |
10,034,280.74 |
其他说明:
3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2,215,385.34 |
27,627,633.47 |
应付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其他应付款 |
243,917,973.99 |
207,014,676.36 |
合计 |
285,271,001.57 |
243,779,952.07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97,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031,806.38 |
1,274,993.20 |
其他 |
27,183,578.96 |
26,255,640.27 |
合计 |
32,215,385.34 |
27,627,633.4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4,232.21 |
|
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845,205.48 |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6,338,373.48 |
|
合计 |
31,687,811.17 |
--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合计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23,226,424.92 |
100,844,835.49 |
运输费 |
|
20,672,260.21 |
备用金 |
1,260,500.23 |
891,929.61 |
保证金 |
1,730,498.79 |
4,212,341.69 |
违约金 |
117,700,550.05 |
80,393,309.36 |
合计 |
243,917,973.99 |
207,014,676.3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西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3,937,398.50 |
|
合计 |
13,937,398.50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待转销项税 |
8,753,034.48 |
18,347,598.15 |
合计 |
308,753,034.48 |
318,347,598.1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32、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9,000,000.00 |
60,000,000.00 |
合计 |
59,000,000.00 |
6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3、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
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34、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765,210,550.00 |
317,768,050.00 |
违规对外担保 |
未决诉讼 |
53,307,518.89 |
53,307,518.89 |
|
合计 |
818,518,068.89 |
371,075,568.8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5、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 助 |
38,975,911.77 |
240,000.00 |
3,555,738.90 |
35,660,172.87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 助 |
13,424,528.30 |
5,945,000.00 |
10,614,528.30 |
8,755,000.00 |
|
合计 |
52,400,440.07 |
6,185,000.00 |
14,170,267.20 |
44,415,172.8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征地及 拆迁补偿款 |
35,863,911.77 |
|
|
2,905,738.90 |
|
|
32,958,172.87 |
与资产相关 |
抗CTLA-4 肿瘤免疫治 疗抗体新药 SGB-928研 发及产品化 |
394,000.00 |
|
|
|
|
|
39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北海创新小 镇 |
350,000.00 |
|
|
350,000.00 |
|
|
|
与资产相关 |
专新型个体 化免疫细胞 治疗产品制 备和质控工 艺研究项目 政府补助资 金 |
1,368,000.00 |
240,000.00 |
|
|
|
|
1,60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创业梦工厂 一期 |
700,000.00 |
|
|
|
|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小镇二 |
300,000.00 |
|
|
300,000.00 |
|
|
|
与资产相关 |
期 |
|
|
|
|
|
|
|
|
总装部科研 试制 |
7,774,528.30 |
5,755,000.00 |
1,561,573.09 |
|
7,852,955.21 |
|
4,1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小企业发 展专项资金 |
2,200,000.00 |
190,000.00 |
|
800,000.00 |
|
|
1,5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新型城市轨 道交通牵引 变压器的研 发 |
1,525,000.00 |
|
|
|
|
|
1,5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局科教 文专项款 (节能型智 能变压器及 其管控系统 研发) |
1,000,000.00 |
|
|
|
|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广西省自治 区科技厅 2019第27 号第一批滚 动重点研发 补贴款 |
525,000.00 |
|
|
|
|
|
5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技术改 造和创新发 展 |
400,000.00 |
|
|
400,000.00 |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2,400,440.07 |
6,185,000.00 |
1,561,573.09 |
4,755,738.90 |
7,852,955.21 |
|
44,415,172.87 |
|
其他说明:
36、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099,911,762.00 |
|
|
|
|
|
1,099,911,762.00 |
其他说明:
37、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38、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43,223,397.07 |
|
|
943,223,397.07 |
其他资本公积 |
155,011,196.10 |
2,468,043.60 |
1,252,824.17 |
156,226,415.53 |
合计 |
1,098,234,593.17 |
2,468,043.60 |
1,252,824.17 |
1,099,449,812.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处置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减少其他资本公积1,252,824.17元,2020年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余股东增资产生2,468,043.60元。
39、库存股
单位:元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19,048,118.97 |
-21,811,045.21 |
|
|
-3,271,656.78 |
-16,700,281.10 |
-1,839,107.33 |
-35,748,400.0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
-19,048,118.97 |
-21,811,045.21 |
|
|
-3,271,656.78 |
-16,700,281.10 |
-1,839,107.33 |
-35,748,400.07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5,971,035.97 |
-5,328.26 |
|
|
|
-5,328.26 |
|
5,965,707.71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796.41 |
-5,328.26 |
|
|
|
-5,328.26 |
|
3,468.15 |
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 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
5,962,239.56 |
|
|
|
|
|
|
5,962,239.56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077,083.00 |
-21,816,373.47 |
|
|
-3,271,656.78 |
-16,705,609.36 |
-1,839,107.33 |
-29,782,692.3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1、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484.81 |
2,929,797.94 |
2,938,282.75 |
|
合计 |
8,484.81 |
2,929,797.94 |
2,938,282.75 |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2、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6,888,378.27 |
|
|
76,888,378.27 |
任意盈余公积 |
16,022,563.87 |
|
|
16,022,563.87 |
合计 |
92,910,942.14 |
|
|
92,910,942.1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36,153,135.57 |
-903,790,681.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17,740,146.67 |
22,588,960.2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53,893,282.24 |
-881,201,721.5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309,771.84 |
-1,366,532,070.61 |
其他利润分配 |
|
-6,159,490.1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95,583,510.40 |
-2,253,893,282.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17,740,146.67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1,035,100,501.91 |
671,913,305.18 |
720,733,435.46 |
526,154,557.17 |
其他业务 |
70,875,158.60 |
48,873,416.22 |
60,705,641.72 |
40,689,567.78 |
合计 |
1,105,975,660.51 |
720,786,721.40 |
781,439,077.18 |
566,844,124.9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
合计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45、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54,367.61 |
2,167,331.14 |
教育费附加 |
3,038,404.73 |
1,533,499.10 |
房产税 |
1,136,919.24 |
1,682,492.58 |
土地使用税 |
172,304.48 |
205,726.28 |
印花税 |
483,514.27 |
389,630.05 |
土地增值税 |
|
595,550.38 |
车船使用税 |
32,628.16 |
28,283.16 |
环境保护税 |
20,231.84 |
20,280.98 |
其他 |
66.04 |
3,225.37 |
合计 |
9,138,436.37 |
6,626,019.04 |
其他说明:
4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841,727.30 |
30,388,409.36 |
差旅费 |
4,120,407.22 |
7,754,969.89 |
办公费 |
562,899.02 |
1,202,469.06 |
业务招待费 |
27,155,410.41 |
21,636,126.97 |
运杂费 |
|
35,117,979.06 |
售后服务费 |
27,750,936.61 |
24,164,014.37 |
咨询费 |
740,679.95 |
3,428,669.38 |
中标服务费 |
1,079,433.45 |
1,904,495.03 |
广告宣传费 |
287,325.46 |
1,578,240.84 |
其他 |
3,228,738.89 |
9,620,089.46 |
合计 |
87,767,558.31 |
136,795,463.42 |
其他说明:
4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059,636.71 |
69,478,504.27 |
办公费 |
4,503,151.29 |
9,484,128.61 |
折旧、摊销费 |
14,240,676.72 |
19,012,331.85 |
业务招待费 |
6,038,901.66 |
8,084,704.00 |
设备租赁费及力资费 |
3,014,199.48 |
5,076,602.93 |
咨询、保险费 |
6,397,939.75 |
11,814,448.10 |
车辆费 |
1,385,529.38 |
1,912,648.16 |
差旅费 |
3,352,174.26 |
4,477,168.52 |
其他 |
15,815,750.20 |
19,174,223.41 |
合计 |
121,807,959.45 |
148,514,759.85 |
其他说明:
48、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4,350,822.96 |
14,517,873.67 |
直接投入费用 |
5,802,016.05 |
12,459,654.95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388,588.79 |
1,556,437.53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399,999.96 |
399,999.96 |
设计费用 |
14,200.54 |
591,478.23 |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
|
2,978,067.27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3,160,001.97 |
4,313,485.65 |
其他费用 |
526,574.75 |
1,410,919.84 |
合计 |
34,642,205.02 |
38,227,917.10 |
其他说明:
49、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0,186,103.88 |
70,148,172.34 |
减:利息收入 |
184,101.13 |
179,698.35 |
汇兑损益 |
228,165.22 |
101,018.80 |
手续费 |
1,801,801.44 |
1,886,168.28 |
合计 |
22,031,969.41 |
71,955,661.07 |
其他说明:
50、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767,635.59 |
9,415,725.45 |
债务重组 |
38,700,000.00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2,659.97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4,691.00 |
|
增值税减免 |
15,600.00 |
|
合 计 |
51,530,586.56 |
9,415,725.45 |
51、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23,525.68 |
-21,652,299.7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76,225.99 |
15,684,657.2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15,374,732.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 收入 |
3,315,956.85 |
550,247.43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利得 |
|
19,808,528.31 |
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5,720.21 |
|
债务重组收益 |
-1,182,962.30 |
|
其他 |
|
324,173.67 |
合计 |
-2,721,036.91 |
-659,425.29 |
其他说明:
52、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其他说明:
5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916.25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3,489,000.00 |
|
合计 |
3,519,916.25 |
|
其他说明:
5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707,918.15 |
1,549,387.24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439,139,661.00 |
-709,014,442.56 |
财务担保合同损失 |
-447,442,500.00 |
-174,093,929.17 |
合计 |
-7,594,920.85 |
-881,558,984.49 |
其他说明:
5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损失 |
636,218.52 |
-18,644,712.0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53,805,418.26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3,663,868.57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1,033,306.45 |
合计 |
636,218.52 |
-77,147,305.37 |
其他说明:
5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 置组的利得或损失 |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 |
566,042.83 |
308,160.67 |
其中:固定资产 |
566,042.83 |
308,160.67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 |
|
|
合 计 |
566,042.83 |
308,160.67 |
5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利得 |
|
454,875.60 |
|
政府补助 |
2,628,836.46 |
4,868,017.58 |
2,628,836.46 |
违约赔偿收入 |
97,586.00 |
|
97,586.0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1,681,668.32 |
|
1,681,668.32 |
其他 |
232,344.03 |
346,369.29 |
232,344.03 |
合计 |
4,640,434.81 |
5,669,262.47 |
4,640,434.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抗CTLA-4 肿瘤免疫治 疗抗体新药 SGB-928研 发及产品化 |
苏州市科技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
1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奖励 |
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
1,791,651.82 |
与收益相关 |
技研与开发 补助款 |
柳州市财政局等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
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贴款 |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局等 |
补助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
2,186,365.76 |
与收益相关 |
党建经费补 助 |
北海高新区管委会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 |
否 |
否 |
3,800.00 |
|
与收益相关 |
|
|
|
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
|
|
|
|
科技局科研 补助 |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65,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疫情补贴 |
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阳和管委会等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32,946.34 |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区委员 会扶持资金 |
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北海高新区 2019年度创 新成果奖金 |
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3,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人才补助 |
南昌经开人事劳动局 |
补助 |
为避免上市公司亏损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5,250.00 |
|
与收益相关 |
区委会拨款 |
南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5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专利奖励 |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奖励 |
为避免上市公司亏损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2,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进出口专项 奖补政府收 入 |
南京市科技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 |
否 |
否 |
1,871.03 |
|
与收益相关 |
|
|
|
的补助 |
|
|
|
|
|
成都中小企 业服务中心 补贴 |
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6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中央外经贸 发展资金补 贴 |
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9,057.00 |
|
与收益相关 |
新都现代交 通管委会防 疫补助 |
成都市新都区现代交通产业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
补助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2,339.00 |
|
与收益相关 |
总装部科研 试制 |
总装备部装备财务结算中心(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项目管理中心)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561,573.09 |
|
与收益相关 |
2018较大贡 献企业奖 |
阳和管委会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4,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阳和管委会 2019年度劳 动关系和谐 补贴 |
阳和管委会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42,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阳和管委会 2019年度贯 标奖励补贴 |
阳和管委会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 |
否 |
否 |
1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
|
|
依法取得) |
|
|
|
|
|
阳和工业新 区2019年度 安全生产先 进集体奖励 |
阳和管委会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阳和管委重 点企业用工 奖补 |
阳和管委会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5,500.00 |
|
与收益相关 |
广西区科学 技术厅激励 企业补贴 |
广西区科学技术厅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306,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中小企业人 才小高地建 设资金 |
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补助 |
为避免上市公司亏损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人力资源与 社保局技师 及高级技师 奖励 |
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25,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阳和管委重 点企业用工 奖补 |
阳和管委会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4,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阳和管委 2020年度专 利授权奖 |
阳和管委会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接收柳籍毕 业生补贴 |
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3,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阳和新区人 才奖励 |
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 |
否 |
否 |
45,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
障局 |
|
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
|
|
|
|
其他说明:
5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损失 |
|
256,040.00 |
|
对外捐赠 |
388,400.00 |
8,343,608.51 |
388,4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20,501.35 |
|
220,501.35 |
罚款支出 |
539,114.71 |
|
539,114.71 |
计提的预计负债 |
|
196,981,639.72 |
|
借款违约金支出 |
76,007,240.69 |
33,235,782.71 |
76,007,240.69 |
其他 |
53,894.70 |
1,217,270.13 |
53,894.70 |
合计 |
77,209,151.45 |
240,034,341.07 |
77,209,151.45 |
其他说明:
5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152,459.46 |
10,069,613.0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59,663.78 |
1,197,232.48 |
合计 |
21,112,123.24 |
11,266,845.5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3,168,900.3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792,225.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692,055.2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82,574.8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7,154.2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66,992.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19,488.0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
16,249,357.11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22,446.97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1,682,732.31 |
所得税费用 |
21,112,123.24 |
其他说明
60、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四十。
6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84,101.13 |
179,698.35 |
政府补助 |
17,114,160.06 |
14,825,531.63 |
其他 |
90,781,586.87 |
336,434,004.99 |
合计 |
108,079,848.06 |
351,439,234.9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06,114,042.46 |
103,837,272.17 |
其他 |
69,213,338.25 |
186,870,374.36 |
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质押存款 等资金 |
2,707,356.03 |
32,844,443.99 |
合计 |
178,034,736.74 |
323,552,090.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中介费用 |
|
2,900,000.00 |
合计 |
|
2,9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
4,692.12 |
收到向其他单位借款 |
|
29,783,967.90 |
合计 |
|
29,788,660.0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咨询费 |
|
87,000.00 |
保理利息及手续费 |
|
306,558.01 |
贴现利息 |
|
428,418.13 |
偿还其他单位借款 |
3,400,000.00 |
35,159,478.93 |
合计 |
3,400,000.00 |
35,981,455.0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62,056,777.07 |
-1,382,798,621.4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958,702.33 |
958,706,289.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668,936.15 |
27,564,204.8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4,526,786.58 |
4,507,889.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22,787.91 |
6,376,048.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6,042.83 |
-308,160.6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220,501.3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3,519,916.2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307,014.63 |
69,788,775.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21,036.91 |
659,425.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79,684.72 |
775,082.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879,979.06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716,743.53 |
-22,148,270.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35,497,917.05 |
203,653,478.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66,286,042.15 |
196,424,930.22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89,031.96 |
63,201,072.5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73,637,882.64 |
66,095,023.26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66,095,023.26 |
32,215,895.0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42,859.38 |
33,879,128.1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库存现金 |
32,914.14 |
40,410.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3,604,968.50 |
66,054,613.25 |
二、现金等价物 |
73,637,882.64 |
66,095,023.2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637,882.64 |
66,095,023.26 |
其他说明:
6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6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6,359,208.92 |
保证及冻结 |
应收票据 |
5,180,410.22 |
质押开据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 |
121,623,265.14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无形资产 |
113,549,796.73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48,954,000.00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合计 |
325,666,681.01 |
-- |
其他说明:
6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96,310.34 |
6.5249 |
1,280,905.34 |
欧元 |
13,349.10 |
8.0250 |
107,126.53 |
港币 |
|
|
|
瑞士法郎 |
8,250.00 |
7.4006 |
61,054.9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3,053.93 |
6.5249 |
541,918.59 |
欧元 |
34,388.10 |
8.0250 |
275,964.50 |
港币 |
|
|
|
|
12,100.00 |
7.4006 |
89,547.26 |
瑞士法郎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
|
欧元 |
|
|
|
港币 |
|
|
|
应付账款 |
|
|
|
其中:瑞士法郎 |
60,091.39 |
7.4006 |
444,712.34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总装部科研试制 |
5,755,000.00 |
递延收益 |
|
党工建示范点 |
40,000.00 |
递延收益 |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直播产 业基地双创服务平台 |
150,000.00 |
递延收益 |
|
专新型个体化免疫细胞治疗 产品制备和质控工艺研究项 目政府补助资金 |
240,000.00 |
递延收益 |
|
党建经费补助 |
3,800.00 |
营业外收入 |
3,800.00 |
科技局科研补助 |
6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5,000.00 |
疫情补贴 |
232,946.34 |
营业外收入 |
232,946.34 |
高新区委员会扶持资金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北海高新区2019年度创新成 果奖金 |
3,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 |
人才补助 |
5,250.00 |
营业外收入 |
5,250.00 |
区委会拨款 |
1,5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 |
专利奖励 |
2,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 |
进出口专项奖补政府收入 |
1,871.03 |
营业外收入 |
1,871.03 |
成都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补贴 |
6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 |
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补贴 |
29,057.00 |
营业外收入 |
29,057.00 |
新都现代交通管委会防疫补 助 |
22,339.00 |
营业外收入 |
22,339.00 |
收装备发展部项目拨款 |
1,561,573.09 |
营业外收入 |
1,561,573.09 |
2018较大贡献企业奖 |
1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4,000.00 |
阳和管委会2019年度劳动关 系和谐补贴 |
42,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2,000.00 |
阳和管委会2019年度贯标奖 励补贴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阳和工业新区2019年度安全 生产先进集体奖励 |
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 |
阳和管委重点企业用工奖补 |
5,500.00 |
营业外收入 |
5,500.00 |
柳州市就业中心以工代训补 贴 |
78,500.00 |
其他收益 |
78,500.00 |
广西区科学技术厅激励企业 补贴 |
306,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6,000.00 |
中小企业人才小高地建设资 金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人力资源与社保局技师及高 级技师奖励 |
2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5,000.00 |
阳和管委重点企业用工奖补 |
1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4,000.00 |
阳和管委2020年度专利授权 奖 |
1,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 |
柳州市财政国库2020研发奖 补 |
179,355.00 |
其他收益 |
179,355.00 |
接收柳籍毕业生补贴 |
13,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3,000.00 |
阳和新区人才奖励 |
4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5,000.00 |
政府征地及拆迁补偿款 |
2,905,738.90 |
其他收益 |
2,905,738.90 |
北海创新小镇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创新小镇二期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广西软件研发人才小高地专 项资金资助项目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失业保险技持企业稳岗补助 |
5,215,224.31 |
其他收益 |
5,215,224.31 |
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电费补贴 |
16,458.78 |
其他收益 |
16,458.78 |
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物流补贴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企业技术和创新补助 |
1,484,000.00 |
其他收益 |
1,484,000.00 |
场地及水电费补贴 |
10,400.00 |
其他收益 |
10,400.00 |
研发补助 |
241,000.00 |
其他收益 |
241,000.00 |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政府补助 |
54,400.00 |
其他收益 |
54,400.00 |
收区新科局债权融资补助 |
122,300.00 |
其他收益 |
122,300.00 |
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 展电子信息博览会补贴 |
6,800.00 |
其他收益 |
6,800.00 |
区新科局重点新产品研发补 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两化融合项目补助 |
151,900.00 |
其他收益 |
151,900.00 |
新都区科技局科技项目补贴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 政局统计补贴补助 |
101,558.60 |
其他收益 |
101,558.60 |
科技创新券补助中小微企业 开展科技创新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7、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 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 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因新设子公司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江西坤源电气有限公 司 |
南昌 |
南昌 |
制造、技术服务 |
500万人民币 |
90.08 |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江西变压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 |
南昌 |
制造、技术服务 |
90.08% |
|
非同控合并 |
四川永星电子有 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制造 |
99.34% |
0.66% |
非同控合并 |
南宁银河南方软 件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制造、技术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北海高新技术创 业园发展有限公 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70.00% |
|
投资设立 |
南京银河生物医 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生物医药 |
72.97% |
|
非同控合并 |
南京银河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北海银河智汇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物业服务 |
60.00% |
|
投资设立 |
北海星汉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成都银河生物医 药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生物医药 |
100.00% |
|
投资设立 |
北海智星投资有 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北海博智投资有 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100.00% |
|
投资设立 |
成都星宸博瀚生 物医药研究中心 (有限合伙) |
成都 |
成都 |
服务 |
98.00% |
|
投资设立 |
银河汇智(上海) 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 |
100.00% |
|
投资设立 |
北海睿达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苏州银河生物医 药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生物医药 |
|
70.00% |
投资设立 |
Galaxy Bioscience de Company Ltd. |
美国特拉华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生物医药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成都星天达电子 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制造 |
|
100.00% |
非同控合并 |
四川华瑞电位器 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制造 |
|
100.00% |
非同控合并 |
江西银河电气科 技有限公司 |
南昌 |
南昌 |
制造、技术服务 |
|
90.08% |
投资设立 |
江西坤源电气有 限公司 |
南昌 |
南昌 |
制造、技术服务 |
|
90.08% |
投资设立 |
广西柳州特种变 压器有限责任公 司 |
柳州 |
柳州 |
制造、技术服务 |
|
90.08% |
非同控合并 |
广西柳州铜变电 气设备维修有限 责任公司 |
柳州 |
柳州 |
制造、技术服务 |
|
90.08% |
投资设立 |
北海银河科技变 压器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制造、技术服务 |
|
90.08% |
投资设立 |
北海科源物业服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
70.00% |
投资设立 |
务有限公司 |
|
|
|
|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9.92% |
3,460,852.34 |
|
-11,270,805.4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 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江西变 压器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 |
640,473,258.92 |
219,190,636.26 |
859,663,895.18 |
877,672,713.14 |
95,608,172.87 |
973,280,886.01 |
679,351,099.56 |
248,327,741.06 |
927,678,840.62 |
957,682,677.04 |
99,513,911.77 |
1,057,196,588.81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江西变压器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739,950,978.53 |
34,440,145.79 |
15,900,757.36 |
15,493,004.55 |
468,232,524.49 |
-147,222,658.81 |
-140,216,376.75 |
37,307,397.16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江苏科泉高新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投资服务 |
24.55% |
|
权益法 |
北京马力喏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生物医药 |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流动资产 |
131,785,453.79 |
4,415,396.97 |
133,384,208.70 |
4,435,341.60 |
非流动资产 |
7,494,464.92 |
4,122,886.42 |
8,924,238.40 |
5,223,583.76 |
资产合计 |
139,279,918.71 |
8,538,283.39 |
142,308,447.10 |
9,658,925.36 |
流动负债 |
5,877.83 |
11,058,516.35 |
575,012.46 |
7,206,250.11 |
非流动负债 |
945,000.00 |
|
1,881,700.00 |
|
负债合计 |
950,877.83 |
11,058,516.35 |
2,456,712.46 |
7,206,250.1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38,329,040.88 |
-2,520,232.96 |
139,851,734.64 |
2,452,675.2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 产份额 |
33,959,780.75 |
-1,008,093.18 |
34,333,600.85 |
981,070.10 |
--商誉 |
1,685,400.22 |
53,805,418.26 |
1,685,400.22 |
53,805,418.26 |
--其他 |
|
-52,797,325.08 |
|
-53,805,418.26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账面价值 |
35,645,180.97 |
|
36,019,001.07 |
981,070.10 |
营业收入 |
|
|
|
21,424.53 |
净利润 |
-1,522,693.76 |
-4,972,908.21 |
18,605,276.82 |
-23,788,997.85 |
综合收益总额 |
-1,522,693.76 |
-4,972,908.21 |
18,605,276.82 |
-23,788,997.8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 企业的股利 |
|
|
|
4,435,341.60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4,391,024.70 |
51,600,961.9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3,268,635.48 |
-731,022.36 |
--综合收益总额 |
-3,268,635.48 |
-731,022.36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上海赛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
|
-235,560.26 |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2.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外币项目 |
2020.12.31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瑞士法郎项目 |
合计 |
外币金融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1,280,905.34 |
107,126.53 |
61,054.95 |
1,449,086.82 |
应收账款 |
541,918.59 |
275,964.50 |
89,547.26 |
907,430.35 |
合计 |
1,822,823.93 |
383,091.03 |
150,602.21 |
2,356,517.17 |
外币金融负债 |
|
|
|
|
应付账款 |
|
|
444,712.34 |
444,712.34 |
合计 |
|
|
444,712.34 |
444,712.34 |
外币项目 |
2019.12.31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瑞士法郎项目 |
合计 |
外币金融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1,204,141.93 |
246,272.11 |
|
1,450,414.04 |
应收账款 |
539,586.52 |
310,718.65 |
53,753.06 |
904,058.23 |
合计 |
1,743,728.45 |
556,990.76 |
53,753.06 |
2,354,472.27 |
外币金融负债 |
|
|
|
|
应付账款 |
|
|
1,712,029.74 |
1,712,029.74 |
合计 |
|
|
1,712,029.74 |
1,712,029.74 |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或贬值10%,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25.00万元人民币(2019年12月31日:40.67万元人民币)。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229.22万元(2019年度约241.10万元)。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及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包括未偿付的应收款项和已承诺交易。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已在附注十一披露。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4,760,916.25 |
|
24,760,916.25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4,760,916.25 |
|
24,760,916.25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973,245.03 |
|
|
40,973,245.03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48,954,000.00 |
48,954,000.00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48,954,000.00 |
48,954,000.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
40,973,245.03 |
24,760,916.25 |
48,954,000.00 |
114,688,161.28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市价为交易所活跃市场期末时点收盘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 |
创业园物业 |
48,954,000.00 |
收益法 |
报酬率、年递增率、空置率 |
合 计 |
48,954,000.00 |
|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 公司 |
南宁市 |
项目投资 |
47,000.00 |
40.39% |
40.3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系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梁洪运。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潘琦。
其他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持有银河生物股份为444,303,141股,持股比例为40.39%,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为36个月,冻结深度为冻结(原股+红股+红利)。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赛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西莱福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遵义市捷亚商贸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威海银河长征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制 |
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京银河正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京银河巴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
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担任关键管理岗位的公司 |
潘勇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股东 |
魏玲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股东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姚国平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股东 |
潘瑾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股东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 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99,142.62 |
599,142.62 |
否 |
416,800.02 |
遵义市捷亚商贸有 |
采购商品 |
|
|
否 |
53,670.87 |
限公司 |
|
|
|
|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 有限公司 |
采购电气设备 |
118,584.07 |
|
否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电气设备 |
|
94,827.48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183,207.92 |
105,139.52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106,170.29 |
181,429.21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 限公司 |
物业费 |
120,000.00 |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56,202.77 |
162,861.79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428,466.67 |
706,280.38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
50,975.63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 |
9,846.73 |
|
合计 |
|
1,003,894.38 |
1,301,514.0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办公场地 |
95,238.10 |
95,238.10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办公场地 |
95,238.10 |
95,238.10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办公场地 |
44,929.52 |
44,929.52 |
合计 |
|
235,405.72 |
235,405.7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678,3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0年09月10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1,750,00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021年12月23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0年11月30日 |
2021年11月25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0年11月30日 |
2021年11月25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2,250,0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2021年03月09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8,132,100.00 |
2020年06月11日 |
2021年01月28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850,000.00 |
2020年07月09日 |
2021年02月23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0年07月23日 |
2021年03月15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3,250,00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021年06月23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021年09月23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021年10月23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021年11月23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 运营有限公司 |
7,860,000.00 |
2016年11月16日 |
2024年11月16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 运营有限公司 |
2,340,000.00 |
2017年05月26日 |
2024年09月26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 运营有限公司 |
7,004,000.00 |
2020年04月29日 |
2023年03月27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06月06日 |
2020年06月05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76,268,050.00 |
2018年01月03日 |
2020年07月11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38,419,000.00 |
2017年08月14日 |
2019年11月14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17年11月23日 |
2019年11月22日 |
否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6年12月26日 |
2020年12月25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017年01月24日 |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7年11月03日 |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142,500.00 |
2018年01月03日 |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32,300,000.00 |
2017年03月10日 |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年07月30日 |
2019年08月31日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 司、潘琦、潘勇、魏玲、 姚国平、潘瑾 |
300,000,000.00 |
2017年12月12日 |
2019年12月11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 司、潘琦 |
30,000,000.00 |
2018年03月13日 |
2020年03月12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274,600.00 |
2,739,4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威海银河长征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113,120.00 |
113,120.00 |
113,120.00 |
113,120.00 |
|
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4,864.00 |
54,864.00 |
54,864.00 |
34,992.00 |
|
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57,600.00 |
77,280.00 |
257,600.00 |
51,520.00 |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124,068.18 |
7,415.97 |
265,636.00 |
16,094.68 |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216,158.00 |
9,075.30 |
248,240.00 |
19,291.20 |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90,485.00 |
234,355.30 |
1,190,485.00 |
116,429.31 |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5,714.28 |
171.43 |
|
|
其他应收款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725,460,878.02 |
725,460,878.02 |
724,603,378.02 |
724,603,378.02 |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367,319.75 |
11,019.59 |
100,426.34 |
3,012.79 |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102,799.52 |
3,083.99 |
|
|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843,618.66 |
56,916.56 |
1,034,140.11 |
80,191.73 |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33,586,230.02 |
5,643,591.50 |
33,586,230.02 |
2,629,161.20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415,427.38 |
163,312.82 |
5,000.00 |
500.00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0 |
5,000.00 |
500.00 |
北京天地合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135,000.00 |
33,586,230.02 |
|
北京银河巴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 |
500,000.00 |
15,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
118,584.08 |
应付账款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48,587.14 |
9,213,374.00 |
其他应付款 |
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48,188.97 |
48,188.97 |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698,963.00 |
9,698,963.00 |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
31,741.12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母子公司承诺事项
(1)2019年12月5日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展期协议(合同编号为0150200015-2019年(展)字0004号),借款展期金额2000万元整,已于2020年11月26日还款500万元整,于2020年11月30日还款1000万元整。2020年11月27日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合同编号为0150200015-2020年(站支)字00371号),借款金额1500万元整,借款到期日2021年11月25日,还款1500万元整。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5020015-2018江变(保)字001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11月0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最高保证金额为5000万元。2018年11月01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5020015-2018江变(保)字002号),担保期限为2018年11月0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最高保证金额为5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
(2)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T200217033330)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到期日2021年2月17日。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委保字第0034号),委托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抵反保字第0013号),抵押物为:机器设备一批(评估价值净值:1365.58万元),抵押反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2020年2月20日徐海军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B200217050667),担保债权金额500万元,债务到期日2021年2月17日。2020年2月20日徐海军与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个反保字第0034号),反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国变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用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信反保字第0021号),担保内容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2020年委保字第0034号)反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500万元。
(3)2019年10月16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农村信用社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89802191743861),合同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2020年10月15日还款100万元整,借款到期日2022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6日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89804191663082)抵押物为:土地证柳国用(2010)第102618号、房产证:柳房权证字第D0152463号、字第D0152464号、字第D0152465号、字第D0152573号,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为5,900万元。
(4)2017年11月24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SCXT2017(DXD)字第210号-2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0万元,借款期限:2017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1日,并于2017年11月27日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进行(2017京长安内经证字第48278)号公证。2017年11月24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SCXT2017(DXD)字第210号-3)号连带保证合同,2017年11月24日潘琦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SCXT2017(DXD)字第210号-4)号连带保证合同,2017年11月24日潘勇及魏玲与四川信托签订(SCXT2017(DXD)字第210号-5)号连带保证合同,2017年11月24日姚国平及潘瑾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SCXT2017(DXD)字第210号-6)号连带保证合同,公司接到四川信托通知: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起享有《执行证书》(编号:(2019))京长安执字第36号)项下债务人未清偿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及其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债权项下的其他权利和利益、《连带保证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下的权力和利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起向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义务。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违约金为7,200万元,于2020年12月28日,接到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免除违约金3,870万元的通知。
(5)2016年7月20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16812016072013),借款日期为:2017年9月18日,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9月17日。2016年7月20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D16812016072013)抵押物为:北国用(2015)第B77087号、北国用(2015)第B77075号、北国用(2015)第B77077号、北国用(2015)第029706号、北国用(2015)029708号、北国用(2015)029710号、北国用(2015)029711号、北国用(2015)029713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1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5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2号)。2018年9月14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合同编号:ZQ1682018091422001),展期后到期日为2019年9月16日。截止至2020年12月31号借款金额为4,974.21万元。
(6)2020年4月3日至7月31日,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对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高新支行的借款1,132.15万元出具保函担保,担保比例为借款的90%,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开具保函金额为1,132.15万元。
(7)2020年6月29日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600501200629320)借款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6月28日。2020年6月11日四川永星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成担司委字2011026号),委托担保债权金额1100万元。2020年6月11日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成担司质字2011026号),四川永星同意以“商业承兑汇票或保证金”设定质押,质押反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1,1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500.00万元。
2.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的担保承诺事项
(1)2018年3月1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1682018030108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展期协议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展期后的借款56,490.00万元提供担保。2018年7月30日,银河生物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D16820180730005的抵押合同,为J16820150228085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及1682018030108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展期协议书》项下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56,490.00万元借款中的20,000.00万元设定抵押,主债权期限:从2015年3月2日至2019年8月31日。抵押物为:北国用(2015)第B77087号、北国用(2015)第B77075号、北国用(2015)第B77077号、北国用(2015)第029706号、北国用(2015)029708号、北国用(2015)029710号、北国用(2015)029711号、北国用(2015)029713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1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5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2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36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32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26号。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0,000.00万元。
(2)2018年3月6日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借款2,000万元,期限3个月,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80万股股票为上述借款作质押担保;同日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法院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向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3)2017年12月28日戎增发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2018年1月12日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7,626.81万元,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后两年止。
(4)2017年10月24日李振涛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日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担保承诺书》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5)2017年8月10日李昱、李鸿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目前已执行33,217,535.49元。2021年3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执46号之三裁定书,终结案件执行。
(6)2017年11月3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收款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出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5月18日,此汇票被背书转让给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根据已生效的(2018)桂0502民初3919民事判决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日照方文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润杉产品有限公司对标的额为1,019,060.00元及利息均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7)2016年12月26日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其中两年期借款金额8,000万元。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应的《保证合同》,约定对《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事宜,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8)2017年1-2月,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背书转让方式,陆续获得4张出票人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目前尚欠借款本金2,800万元。
(9)2017年9月21日,重庆双融商贸有限公司将票面金额50万元的电子汇票背书转让给合盈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出票人和承兑人均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票人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
(10)2018年1月3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票人向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续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电票背书转让给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已执行85.75万元,还有114.25万元未能兑付。
(11)2017年3月,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暨受益人与受托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银河天成单一资金信托合同》。2017年3月受托人作为贷款人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建投信托•银河天成单一资金信托项目信托贷款合同》,发放的信托贷款合计3,230万元,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委托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人全部清偿《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或保证人履行完毕合同项下偿付责任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涉诉讼情况
A、目前处于审理中的诉讼
(1)2018年3月8日被告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2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2,500万元)为其向原告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金额为2,304.1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承诺声明》。因被告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责任,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304.1万元及利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该案件金票通案曾在南京中院起诉被驳回后上诉于江苏高院,江苏高院维持一审裁定。现对方又到南宁中院起诉,一审审理中。
(2)2018年4月18日被告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4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500万元)为其向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承诺声明》。现上述借款期限已届满,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责任,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4,500万元及利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该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3)国营江陵电缆厂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国营永星无线电器材厂(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改制前名称)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不可撤销担保函》,1999年12月国营江陵电缆厂尚欠国家开发银行1,570万元本金未偿还。后国家开发银行将前述债权转让给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因原保证人国营永星无线电器材厂办理注销登记时明确其所有债务由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对国营江陵电缆厂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同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该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
(4)2016年12月30日,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2亿元。同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前述借款提供担保。后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偿还本息,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本金2亿元及利息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所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该案件一审法院判如原告所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现二审审理中。
(5)2017年3月10日被告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姚国平、潘琦、潘勇分别与原告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的32,2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偿还本息,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32,200万元及利息等,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姚国平、潘琦、潘勇对诉讼请求内容(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卓舶实业归还借款本息并承担原告卓舶实业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所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该案件一审法院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需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所欠本金、利息等债务承担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均已上诉,现二审审理中。
(6)2017年10月16日,原告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1,000万元,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因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1,000万元及利息,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该案件一审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均已上诉,现二审审理中。
(7)2018年1月17日,申请人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同日,申请人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被申请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剩余本金3,670万元,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遂提起仲裁并请求判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3,670万元及利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两被申请人承担解决本次争议的合理费用。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审理期间经鉴定《保证合同》上所盖“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为假。
(8)2017年8月8日,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第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出具《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原告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6,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同到期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偿还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原告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请求所有被告支付原告在本案支付的律师费以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该案件一审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共同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9)2017年3月16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第三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采服务垫付货款提供担保,2017年9月8日原告应第三人的需求分别与购货方、第三人签订《采购合同》和《购销合同》,第三人向原告出具等价商票,原告依约向购货方支付货款共计200,043,200元。后第三人拒付向原告出具的已到期商票。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的垫付贷款、逾期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最高额2亿元为限)。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10)原告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获得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1,150万元债权本息,因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下落不明,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无法取得债权,其认为该债务应由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承担,遂起诉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后胜诉,但同样未获得清偿,进而起诉了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靖基投资发展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靖基投资发展公司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对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所欠债务本金1,150万元及利息等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及被告之间相互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该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欠缴出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粤0303民初916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深圳市靖基投资发展公司在欠缴出资本金人民币4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粤0303民初916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靖基投资发展公司就上述债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11)2018年3月,被告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将出票人及承兑人为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原告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票据到期后,各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0万元及利息,被告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12)2016年7月,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忠臣、刘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刘忠臣、刘岚将持有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100%转让给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对价暂定为22亿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忠臣、刘岚指定收款账户支付2亿元人民币作为订金。2016年9月,刘忠臣、刘岚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2》,约定由银河天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中收购义务、支付相应收购款项,银河天成公司支付2亿元订金到账后,刘忠臣、刘岚退还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已经支付订金。后刘忠臣、刘岚未如期支付,导致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损失,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仲裁,本案正在审理中。
(13)2020年6月10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2020]3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处罚,因此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年报披露日,起诉银河生物的原告101人,金额14,378,822.40元;起诉银河生物的原告101人,金额14,378,822.40元;起诉银河生物、银河集团的原告68人,金额6,991,588.18元;起诉银河生物、高管的原告3人,金额20,008,400.32元,以上合计原告172人,金额41,378,810.90元。已收到撤诉裁定的有89人,金额合计11,160,524.80元。网上查询撤诉但暂未收到撤诉裁定书的有33人,金额合计3,396,481.00元。
B、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生效、原告撤诉的诉讼
(1)原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宏大投资管理中心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12月8日签订了《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金宏大合计持有的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不低于66.776%股权,由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作订金30,000万元;如最终交易因特定情形未能达成,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订金,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退还订金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17年12月12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支付30,000万元。2018年6月15日,本次交易终止,根据相关协议,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退还全部订金,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退还上述款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30,000万元订金及利息,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质押的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件法院判如原告所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2)2016年6月29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姚国平、潘勇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签订四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前述借款进行质押担保;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担保函》。2016年7月4日,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向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目前剩余借款本金18,420.71万元,法院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3)2017年9月18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徐宏军与原告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8年8月15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本金合计人民币1,445万元,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徐宏军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上海唐盛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4)2016年7月20日第三人南宁市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廷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商顺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六家公司(以下简称“六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第三人分别向六被告提供借款合计7,000万元,为确保六被告切实履行在2016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19日期间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为前述六被告7,000万元借款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同日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分别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前述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为前述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借款合同》到期后,六被告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替六被告代偿借款本息,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在代偿完毕后向各被告追偿,追偿无果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①六被告向原告偿还代偿款并支付违约金;②所有被告对六被告应偿还原告的代偿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该案件一审判决六被告偿还代偿款并支付违约金,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免除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
(5)2017年7月25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签署《借款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法院已准予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撤诉。
(6)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起诉潘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升欣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下发裁定,按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过与该案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
(7)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原告蔡可璐、蔡慧、孙雪频、何娜、戴建国等10名投资者陆续分别认购了上海富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中铁中宇有限公司为受托管理人的定向融资工具产品,9名投资者(剩下1名投资者认购本金不详)认购本金共计425万元,认购到期后,以上10名投资者未能获得兑付,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上海富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归还本金及利息,中铁中宇有限公司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法院准予原告戴建国撤回起诉,且分别裁定驳回上述剩余9位原告的起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过与该案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书。
(8)2016年11月7日,原告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保证合同》《保证函》,涉及金额795.8243万元。原、被告经法院组织调解,已调解结案,债务已清偿完毕。
(9)原告戎增发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2日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尚有7,626.81万元未还款项,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被告潘琦和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有被告承担原告为催讨借款合理支出的包括诉讼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目前该案件一审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626.81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申请再审已被驳回。
(10)2017年11月15日,被告姚国平、潘勇、潘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徐宏军、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田克洲借款4,000万(实际转款3,900万),被告方未按约定还款,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所有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本金3,900万元、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判如原告所请,执行阶段法院拍卖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汉素5.55%股权(以14,625,267.81元成交)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银河生物859,978股股票,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件下达终结执行裁定,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申请再审。
(11)2017年10月24日原告李振涛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5,000万元,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与原告签订《担保承诺书》。借款到期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仍欠借款本金6,000万元未偿还,原告李振涛遂提起诉讼并请求所有被告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目前该案件已达成调解,处于执行阶段。
(12)2018年3月6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与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告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判令所有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向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13)2017年8月10日,原告李昱、李鸿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李昱、李鸿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5,000万元,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徐宏军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为《借款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同到期后,被告尚有未还款项,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所有被告承担。该案件一审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3,841.90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再审被驳回,已执行了33,217,535.49元,本案现已执行终结。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针对江变科技股权拟被拍卖一事提起执行异议申请后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也被驳回,江西省检察院已受理本案的执行监督。
(14)2016年12月26日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与原告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向原告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000万元,后续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元,仍欠本金8,000万元,因原告认为所有被告出现违约行为,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①确认所有原告中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及根据该合同签订的其他业务合同立即提前到期;②判令所有被告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利息;③判令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④判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对前述项请求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⑤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所有被告承担,法院判决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再审被驳回,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15)2017年11月3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收款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出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5月18日,此汇票被背书转让给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票据到期后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法得到兑付,遂提起诉讼请求前手、出票人及承兑人共同支付票面金额100万元、利息及诉讼费用等,该案件法院已判如原告所请,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16)2017年9月21日,重庆双融商贸有限公司将票面金额50万元的电子汇票背书转让给合盈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出票人和承兑人均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票人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后续汇票到期,但承兑人未付款,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重庆双融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支付汇票金额5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该案法院已判如原告所请,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17)2018年1月3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票人向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续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票据到期后剩下200万元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兑付,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连带给付20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如原告所请。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18)2018年4月20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还款协议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2018年4月11日,合计向原告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逾期支付2,800万元电票;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电票上作为保证人。因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债务,遂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2,800万元及利息,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案双方达成调解,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暂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19)2017年3月14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与原告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及保证协议》,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3,000万元整,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一审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2,469.97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018年2月3日,被告一姚国平向原告徐峰借款1,500万元。后原被告协商一致对借款展期,被告一、被告二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到期被告一未归还借款,原告认为被告二是一人有限公司,被告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被告二的唯一股东,应对被告二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一姚国平偿还1,500万元、被告二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姚国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对姚国平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21)2015年8月,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孔庆忠、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孔庆忠关于投资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约定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孔庆忠支付合作定金500万元人民币,如完成尽职调研程序,双方对评估调研结果没有异议,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依据意向书的约定实施投资收购;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投资无法实施,则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孔庆忠应向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返还定金。协议签署后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孔庆忠要求向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孙明明支付了定金500万元,然而最终无法实施投资收购。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多次与被告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孔庆忠、孙忠厚、孙明明协商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并退还500万元定金,但各被告未予回复,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解除所签订的意向书;且被告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孔庆忠、孙忠厚、孙明明退还定金500万元及利息,并负连带责任,另请求所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案件一审判决解除所签订的意向书,被告孔庆忠偿还定金500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孔庆忠已上诉,法院已终审判决驳回孔庆忠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2)2017年12月,被告曾艳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告吴丽娜与被告夏兆祥签订的《借款协议》中作为担保人,原告吴丽娜向被告夏兆祥汇款共计4,000万元,后原告吴丽娜向被告夏兆祥提出提前还款要求,被告夏兆祥未偿还,遂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夏兆祥归还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被告曾艳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且本案诉讼费用由所有被告负担。该案件法院已准予原告撤诉。
(23)2017年3月,被告一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上海诺永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3,230万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后因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信托贷款利息及罚息,原告提出解除《信托贷款合同》并要求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前偿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归还前述本金及利息等费用,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决二被告向原告上海诺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代偿信托贷款本金3,230万元及利息、罚息等;同时请求判决二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目前该案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当向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再审申请。
C、公司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
公司因涉及诉讼情况,冻结子公司(孙公司)的情况如下:
(1)冻结公司持有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2)冻结公司持有的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3)冻结公司持有的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72.97%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4)冻结公司持有的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4.55%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5)冻结公司持有的上海国药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4%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6)冻结公司持有的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7)冻结公司持有的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8)冻结公司持有的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99.34%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D、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涉诉导致非主要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冻结银行账户18个,冻结金额84.9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
2、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的暂不确定担保承诺事项
(1)2017年9月18日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同日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后续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1,445万元。法院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上海唐盛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2)2017年8月8日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将其6,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出具《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3)2017年7月25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签署《借款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法院已准予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撤诉。
(4)2017年3月16日,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国投供应链服务协议》,约定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采服务垫付货款最高额为2亿元,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该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2017年3月,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暨受益人与受托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银河天成单一资金信托合同》。2017年3月受托人作为贷款人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建投信托•银河天成单一资金信托项目信托贷款合同》,发放的信托贷款合计3,230万元,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委托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人全部清偿《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或保证人履行完毕合同项下偿付责任为止(以先到者为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当向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提起再审申请。
(6)2017年3月10日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32,200万元;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该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7)2018年4月18日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平台合作协议》等合同,借款4,500万元,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4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500万元),为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上诉。
(8)2018年3月8日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平台合作协议》等合同,借款2,304.1万元,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2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2,500万元)为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1日作出裁定,驳回原告上诉。
(9)2016年7月20日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与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廷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商顺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六家公司签订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约定为前述六家公司向第三人南宁市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在借款本金的最高债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目前法院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0)2017年12月,借款人夏兆祥与吴丽娜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借期三年,曾艳平和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5日至借款人全部偿还借款之日止,目前法院已准许原告撤诉。
(11)2018年2月3日,借款人姚国平、担保人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出借人徐峰签署《借款合同》,借款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法院一审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12)2018年1月17日,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日,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目前剩余借款本金3,670万元。审理期间经鉴定《保证合同》上所盖“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为假。
(13)2017年10月16日,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个月。同日,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自2017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订立的一系列借款合同所形成的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14)2016年12月30日,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2亿元,期限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12日。同日,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15)2016年6月29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姚国平、潘勇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签订四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前述借款进行质押担保;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担保函》。2016年7月4日,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向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目前剩余借款本金18,420.71万元,法院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16)2018年3月,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将出票人及承兑人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其他重要事项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李鸿、李昱借款15,000万元,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等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合同到期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尚有未还款项,李昱、李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清偿债务、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一审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3,841.9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再审被驳回。李鸿、李昱在判决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2月2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08%股权进行了司法拍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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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2021年1月31日,银河生物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自筹资金参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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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08%股权的竞拍活动。2021年2月2日,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M8684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29,010,730.00元竞得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08%的股权,本次交易导致相应新增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金额。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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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2021年4月27日,银河生物(丙方)与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经三方协商,甲方同意以甲方对丙方的部分债权抵偿乙方对丙方的债务,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该债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债务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
|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 表编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1、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罚息;2、 补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 款违约金,同时对应付利息和其 他应付款进行重分类调整; 3、针对公司违规担保涉诉案件 补提预计负债。上述事项导致追 溯调整2019年12月31日资产 负债表及2019年度利润表。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其他应付款 |
43,646,217.50 |
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 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具体事项如下: 1、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罚息;2、 补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 款违约金,同时对应付利息和其 他应付款进行重分类调整; 3、针对公司违规担保涉诉案件 补提预计负债。上述事项导致追 溯调整2019年12月31日资产 负债表及2019年度利润表。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预计负债 |
174,093,929.17 |
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 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具体事项如下: 1、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罚息;2、 补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未分配利润 |
-217,740,146.67 |
款违约金,同时对应付利息和其 他应付款进行重分类调整; 3、针对公司违规担保涉诉案件 补提预计负债。上述事项导致追 溯调整2019年12月31日资产 负债表及2019年度利润表。 |
|
|
|
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 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具体事项如下: 1、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罚息;2、 补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 款违约金,同时对应付利息和其 他应付款进行重分类调整; 3、针对公司违规担保涉诉案件 补提预计负债。上述事项导致追 溯调整2019年12月31日资产 负债表及2019年度利润表。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财务费用 |
5,927,938.69 |
本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 制过程中发现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具体事项如下: 1、补提中安融金(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借款的罚息;2、 补提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 款违约金,同时对应付利息和其 他应付款进行重分类调整; 3、针对公司违规担保涉诉案件 补提预计负债。上述事项导致追 溯调整2019年12月31日资产 负债表及2019年度利润表。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营业外支出 |
207,329,711.88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5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输变电、电子元器件、软件、生物医药、其他。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输变电分部为整流变、电力变;电子元器件分部为位移传感器、射频元器件、电阻器、电位器;软件分部为运营维护、软件销售、网络工程;生物医药分部为代理产品销售、研发服务;其他分部主要为其他。(2)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财务报表按照本附注三、25所述的会计政策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分部报告信息仅包括各分部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未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及其他费用及支出的分摊。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输变电 |
电子元器 |
软件 |
生物医药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676,618,692.52 |
324,666,622.45 |
23,279,822.91 |
7,762,291.51 |
10,921,050.22 |
-8,147,977.70 |
1,035,100,501.91 |
主营业务成本 |
533,975,644.46 |
111,512,841.84 |
21,304,075.83 |
4,903,353.39 |
8,217,595.10 |
-8,000,205.44 |
671,913,305.18 |
资产总额 |
859,663,895.18 |
550,102,437.20 |
57,371,422.78 |
89,456,902.77 |
1,740,278,957.00 |
-1,170,255,141.42 |
2,126,618,473.51 |
负债总额 |
973,280,886.01 |
92,695,166.91 |
7,281,287.71 |
48,715,449.03 |
1,691,314,556.00 |
-749,401,276.82 |
2,063,886,068.84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0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部分当事人被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案件一共26起,担保发生额合计216,888.51万元,已判决免除担保责任的案件5起,免除金额29,365.71万元,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5.75万元,违规担保余额187,437.06万元,其中原告撤诉及裁定驳回起诉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26,304.10万元, 未涉及诉讼20,000.00万元,尚在审理中未终审判决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98,370.00万元,执行中的违规担保案件涉及金额42,762.96万元。
其中2021年4月新披露一起未履行审批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行为:银河生物与银河集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签订编号为1682018030108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展期协议书》,银河生物为银河集团展期后的借款5.649亿元提供担保。2018年7月30日,银河生物与贵阳银行签订编号为D16820180730005的抵押合同,为J16820150228085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及1682018030108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展期协议书》项下银河集团的5.649亿元借款中的2亿元设定抵押,主债权期限:从2015年3月2日至2019年8月31日,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2019年期间对上述为银河集团和关联方违规提供的担保计提了14,367.41万元预计负债,本期计提了44,830.00万元预计负债,因深圳益安保理案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财产导致预计负债减少85.75万元,前期差错更正计提了17,409.39万元预计负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为76,521.06万元。
(三)资金占用事项
1.经营性资金占用
(1)因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有业务已经不能产生收入,本公司于2017年8月将得康生物60%股权以1.6亿元作价转让给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8000万元,并于2018年9月向本公司开具了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200万元及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8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承兑日期为2019年2月24日,截至本报告日,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集团未兑付。
(2)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向本公司开具其承诺支付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00 万元订金退款,票据承兑日期为2019年3月30日。截至本报告日,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兑付。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44,460.34万元,2020年9月因公司对银河集团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形成新增资金占用85.7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4,546.09万元。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先生因2020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涉及事项接受北海市公安机关调查,潘琦先生已办理取保候审,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算。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
95,415,922.07 |
100.00% |
33,638,535.71 |
35.25% |
61,777,386.36 |
115,814,964.87 |
100.00% |
33,658,104.07 |
29.06% |
82,156,860.80 |
其中: |
|
|
|
|
|
|
|
|
|
|
合计 |
95,415,922.07 |
100.00% |
33,638,535.71 |
35.25% |
61,777,386.36 |
115,814,964.87 |
100.00% |
33,658,104.07 |
29.06% |
82,156,860.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3,819,686.06 |
33,638,535.71 |
99.46% |
不计提坏账组合 |
61,596,236.01 |
|
|
合计 |
95,415,922.07 |
33,638,535.71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 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不计提坏账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1,653,685.02 |
1至2年 |
16,992.79 |
3年以上 |
33,745,244.26 |
3至4年 |
101,616.15 |
4至5年 |
78,000.00 |
5年以上 |
33,565,628.11 |
合计 |
95,415,922.0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坏账准备 |
33,658,104.07 |
|
19,568.36 |
|
|
33,638,535.71 |
合计 |
33,658,104.07 |
|
19,568.36 |
|
|
33,638,535.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1,046,297.50 |
63.98% |
|
第二名 |
2,657,170.00 |
2.78% |
2,657,170.00 |
第三名 |
1,896,050.00 |
1.99% |
1,896,050.00 |
第四名 |
1,189,070.00 |
1.25% |
1,189,070.00 |
第五名 |
1,076,500.00 |
1.13% |
1,076,500.00 |
合计 |
67,865,087.50 |
71.13% |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46,184,696.25 |
459,442,244.53 |
合计 |
946,184,696.25 |
459,442,244.53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08,799.18 |
374,571.98 |
保证金 |
3,315,655.66 |
3,315,655.66 |
往来款 |
1,527,668,258.25 |
1,487,601,141.22 |
合计 |
1,531,192,713.09 |
1,491,291,368.8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
8,607,446.31 |
1,023,241,678.02 |
1,031,849,124.33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3,943,372.62 |
857,500.00 |
4,800,872.62 |
本期转回 |
|
|
451,641,980.11 |
451,641,980.11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12,550,818.93 |
572,457,197.91 |
585,008,016.84 |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63,952,137.35 |
1至2年 |
86,816,955.92 |
2至3年 |
646,345,283.20 |
3年以上 |
334,078,336.62 |
3至4年 |
327,805,698.84 |
4至5年 |
537,726.23 |
5年以上 |
5,734,911.55 |
合计 |
1,531,192,713.0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坏账准备 |
1,031,849,124.33 |
4,800,872.62 |
451,641,980.11 |
|
|
585,008,016.84 |
合计 |
1,031,849,124.33 |
4,800,872.62 |
451,641,980.11 |
|
|
585,008,016.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725,460,878.02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 |
47.38% |
317,844,378.46 |
第二名 |
往来款 |
301,120,490.33 |
1年以内 |
19.67% |
|
第三名 |
往来款 |
300,000,000.00 |
3至4年 |
19.59% |
298,638,300.00 |
第四名 |
往来款 |
56,583,221.03 |
1年以内 |
3.70% |
|
第五名 |
往来款 |
44,562,240.00 |
1年以内 |
2.91% |
|
合计 |
-- |
1,427,726,829.38 |
-- |
93.24% |
616,482,678.46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451,692,666.15 |
53,231,936.15 |
398,460,730.00 |
428,242,666.15 |
|
428,242,666.15 |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
35,645,180.97 |
|
35,645,180.97 |
36,019,001.07 |
|
36,019,001.07 |
合计 |
487,337,847.12 |
53,231,936.15 |
434,105,910.97 |
464,261,667.22 |
|
464,261,667.2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江西变压器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
82,242,666.15 |
|
|
53,231,936.15 |
|
29,010,730.00 |
53,231,936.15 |
四川永星电子 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
|
|
|
45,000,000.00 |
|
南宁银河南方 软件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北海高新技术 创业园发展有 限公司 |
700,000.00 |
|
|
|
|
700,000.00 |
|
南京银河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
|
|
|
56,000,000.00 |
|
南京银河生物 医药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
|
|
|
54,000,000.00 |
|
成都银河生物 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北海银河智汇 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 |
300,000.00 |
|
|
|
|
300,000.00 |
|
银河汇智(上 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40,000,000.00 |
|
|
|
|
40,000,000.00 |
|
北海星汉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
|
23,450,000.00 |
|
|
|
23,450,000.00 |
|
减: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准备 |
|
|
|
|
|
|
|
合计 |
428,242,666.15 |
23,450,000.00 |
|
53,231,936.15 |
|
398,460,730.00 |
53,231,936.1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
江苏科泉 高新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 |
36,019,001.07 |
|
|
-373,820.10 |
|
|
|
|
|
35,645,180.97 |
|
小计 |
36,019,001.07 |
|
|
-373,820.10 |
|
|
|
|
|
35,645,180.97 |
|
合计 |
36,019,001.07 |
|
|
-373,820.10 |
|
|
|
|
|
35,645,180.97 |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7,437,667.51 |
7,221,036.37 |
85,021,115.43 |
82,403,611.45 |
其他业务 |
3,151,074.77 |
1,510,688.86 |
3,944,681.53 |
1,617,366.54 |
合计 |
10,588,742.28 |
8,731,725.23 |
88,965,796.96 |
84,020,977.99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
合计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其中: |
|
|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3,820.10 |
4,567,595.4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4,961,054.26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15,374,732.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 收入 |
3,251,996.01 |
|
合计 |
2,878,175.91 |
-15,768,190.99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9,816.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249,427.2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5,720.21 |
|
债务重组损益 |
37,517,037.7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
-447,442,5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
30,916.2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转回 |
451,641,980.11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3,489,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584,438.6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52,023.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78,006.55 |
|
合计 |
-10,893,070.1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245,720.21 |
与公司正常业务不相关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9.89% |
0.0530 |
0.05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4.15% |
-0.0629 |
-0.062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上述文件的原件存放于公司董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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